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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唐会要八十六

唐会要卷八十三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885–892 段

或矜其旧族。行无礼于舅姑。积习成俗。迄今未已。既紊人伦。实亏名教。朕夙夜兢惕。忧勤政道。往代蠹害。咸已惩革。惟此敝风。未能尽变。自今已后。明加告示。使识嫁娶之序。各合典礼。知朕意焉。其自今年六月禁卖婚。

永徽二年九月。纪王慎等议堂姨母之姑姨。及堂姑姨父母之姑姨。父母之姑舅姊妹婿。姊妹堂外甥。虽并外姻无服。请不为婚。诏可之。先是。御史大夫李干佑奏。言郑州人郑宣道。先聘少府监李元乂妹为妻。元乂妹即宣道堂姨。元乂情不合请罢婚。宣道经省陈诉。省以法无禁判。许成亲。于是纪王慎等。因此有议云。

显庆二年七月制。县主出嫁者称适。不得称降。取县主者称娶。不得称尚。

四年十月十五日诏。后魏陇西李宝。太原王琼。荥阳郑温。范阳卢子选。卢浑。卢辅。清河崔宗伯元孙。凡七姓十一家。不得自为婚姻。仍自今已后。天下嫁女受财。三品已上之家。不得过绢三百匹。四品五品。不得过二百匹。六品七品。不得过一百匹。八品以下。不得过五十匹。皆充所嫁女赀妆等用。其夫家不得受陪门之财。李义府奏也。

太极元年。左司郎中唐绍上表曰。士庶亲迎之礼。备诸六礼。所以承宗庙。事舅姑。当须昏以为期。诘朝谒见。往者下里庸鄙。时有障车。邀其酒食。以为戏乐。近日此风转盛。上及王公。乃广奏音乐。多集徒侣。遮拥道路。留滞淹时。邀致财物。动踰万计。遂使障车礼贶。过于聘财。歌舞喧哗。殊非助感。既亏名教。又蠹风猷。违紊礼经。须加节制。望请敕令禁断。至十一月十二日敕。王公已下嫁娶。比来时有障车。既亏风教。特宜禁断。

开元十九年四月四日。于京城置一礼会院。其年九月二十四日敕。礼会院宜属司农寺。其什物合令所司供。院在崇仁坊南街。

二十二年二月敕。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诸州县官人在任之日。不得共部下百姓交婚。违者。虽会赦仍离之。其州上佐以及县令。于所统属官。同其定婚在前。居官在后。及三辅内官。门阀相当。情愿者。不在禁限。

建中元年十一月十六日敕。宜令礼仪使与博士及宗正卿李琬。汉中王瑀。光禄卿李涵。约古今旧仪。及开元礼。详定公主郡主县主出降觌见之仪。条件闻奏。将以化行天下。用正国风。至十一月二日。礼仪使颜真卿等奏。郡县主见舅姑。请于礼会院过事。明日早。舅坐于堂东阶上。西向。姑南向。妇执笲。竹器元表纁里。盛以枣栗。升自西阶。东面再拜。跪奠于舅席前。舅举之。赞者彻以东。妇退。再拜降于姑阶

译与之联姻,大量赠送财物聘礼,如同买卖交易一般。有的贬损自家门第,在姻亲面前受尽屈辱;有的自恃旧有的世族地位,对儿媳(或女婿)的公婆无礼相待。这种积习已成风俗,至今未能停止,既紊乱了人伦,也实在有损名教。朕日夜兢兢业业,忧心勤勉于治国之道,往代的种种弊害,都已加以惩戒革除,唯独这种败坏的风气,尚未能彻底革除。自今以后,应明确加以告示,使人们知晓嫁娶应遵循的次序,都合乎典章礼制,知晓朕的用意所在。"自本年六月起,禁止买卖婚姻。

永徽二年九月。纪王慎等议堂姨母之姑姨。及堂姑姨父母之姑姨。父母之姑舅姊妹婿。姊妹堂外甥。虽并外姻无服。请不为婚。诏可之。先是。御史大夫李干佑奏。言郑州人郑宣道。先聘少府监李元乂妹为妻。元乂妹即宣道堂姨。元乂情不合请罢婚。宣道经省陈诉。省以法无禁判。许成亲。于是纪王慎等。因此有议云。

永徽二年九月,纪王李慎等人议定:堂姨母的姑姑、姨母,以及堂姑、姨的父母的姑姑、姨母,父母的姑表、舅表姊妹的丈夫,姊妹的堂表外甥,这些人虽然都属于外姻、按丧服制度并无服丧关系,但请求规定不得互相通婚。皇帝下诏批准。此前,御史大夫李干佑上奏说:郑州人郑宣道,先前聘娶少府监李元乂的妹妹为妻,而李元乂的妹妹正是郑宣道的堂姨。李元乂心中不情愿,请求解除这门婚约。郑宣道经过尚书省申诉,尚书省因法令中并无明文禁止,便判决准许成婚。于是纪王李慎等人,因此事而有了上述的议定。

显庆二年七月制。县主出嫁者称适。不得称降。取县主者称娶。不得称尚。

显庆二年七月制令:县主出嫁称"适",不得称"降";娶县主的男方称"娶",不得称"尚"。

四年十月十五日诏。后魏陇西李宝。太原王琼。荥阳郑温。范阳卢子选。卢浑。卢辅。清河崔宗伯元孙。凡七姓十一家。不得自为婚姻。仍自今已后。天下嫁女受财。三品已上之家。不得过绢三百匹。四品五品。不得过二百匹。六品七品。不得过一百匹。八品以下。不得过五十匹。皆充所嫁女赀妆等用。其夫家不得受陪门之财。李义府奏也。

(显庆)四年十月十五日诏令:后魏陇西李宝、太原王琼、荥阳郑温、范阳卢子选、卢浑、卢辅、清河崔宗伯元孙,这七姓十一家,彼此之间不得自相通婚。并规定自今以后,天下嫁女收受财礼,三品以上官员之家,不得超过绢三百匹;四品、五品官员之家,不得超过二百匹;六品、七品官员之家,不得超过一百匹;八品以下官员之家,不得超过五十匹。这些财礼都须用作出嫁女子的嫁妆等费用,男方家中不得收受女方补贴门第身价的财物。此诏是由李义府所奏请颁行的。

太极元年。左司郎中唐绍上表曰。士庶亲迎之礼。备诸六礼。所以承宗庙。事舅姑。当须昏以为期。诘朝谒见。往者下里庸鄙。时有障车。邀其酒食。以为戏乐。近日此风转盛。上及王公。乃广奏音乐。多集徒侣。遮拥道路。留滞淹时。邀致财物。动踰万计。遂使障车礼贶。过于聘财。歌舞喧哗。殊非助感。既亏名教。又蠹风猷。违紊礼经。须加节制。望请敕令禁断。至十一月十二日敕。王公已下嫁娶。比来时有障车。既亏风教。特宜禁断。

太极元年,左司郎中唐绍上表说:"士人庶民行亲迎之礼,须完备六礼各项仪程,用以承继宗庙祭祀、侍奉公婆,理应以黄昏时分作为迎娶的时刻,第二天清晨拜见公婆。过去乡里粗俗鄙陋之人,有时会有'障车'(拦车索要财物)之举,索要酒食,以此作为嬉戏娱乐。近来这种风气愈演愈烈,向上蔓延波及到王公贵族,竟广奏音乐,聚集大批人众,堵塞遮拦道路,滞留耽误良久,索要财物,动辄超过万计,以致障车所索要的财物,超过了正式的聘礼,歌舞喧闹,实在无助于增添喜庆之感,既有损名教,又败坏风俗礼法,违背紊乱礼经规定,须加以节制约束。望请皇上敕令加以禁止取缔。"到十一月十二日敕令:王公以下嫁娶之事,近来时有障车之举,既已有损风俗教化,特应予以禁止取缔。

开元十九年四月四日。于京城置一礼会院。其年九月二十四日敕。礼会院宜属司农寺。其什物合令所司供。院在崇仁坊南街。

开元十九年四月四日,在京城设立一处礼会院。同年九月二十四日敕令:礼会院应隶属于司农寺,其中所需器物用具应责令主管部门供给。此院位于崇仁坊南街。

二十二年二月敕。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诸州县官人在任之日。不得共部下百姓交婚。违者。虽会赦仍离之。其州上佐以及县令。于所统属官。同其定婚在前。居官在后。及三辅内官。门阀相当。情愿者。不在禁限。

(开元)二十二年二月敕令:男子年满十五、女子年满十三以上,准许婚嫁。各州县官员在任期间,不得与所辖百姓相互通婚,违反此令者,即便遇到大赦,仍须离婚。至于州府上佐以及县令,与其所统辖属官之间,若在定婚在前、任职在后的情况下,以及京城三辅之内的官员之间,若门第相当、彼此情愿的,则不受此禁令限制。

建中元年十一月十六日敕。宜令礼仪使与博士及宗正卿李琬。汉中王瑀。光禄卿李涵。约古今旧仪。及开元礼。详定公主郡主县主出降觌见之仪。条件闻奏。将以化行天下。用正国风。至十一月二日。礼仪使颜真卿等奏。郡县主见舅姑。请于礼会院过事。明日早。舅坐于堂东阶上。西向。姑南向。妇执笲。竹器元表纁里。盛以枣栗。升自西阶。东面再拜。跪奠于舅席前。舅举之。赞者彻以东。妇退。再拜降于姑阶

建中元年十一月十六日敕令:应令礼仪使与礼学博士,以及宗正卿李琬、汉中王李瑀、光禄卿李涵,参照古今旧有仪制及《开元礼》,详细拟定公主、郡主、县主出嫁下降及初次拜见公婆之礼仪,将具体条例上奏朝廷,以此推行教化于天下,端正国家风俗。到十一月二日,礼仪使颜真卿等人上奏:郡主、县主拜见公婆之礼,请求在礼会院举行婚礼仪式。第二天清晨,公公坐在堂屋东侧台阶上,面朝西;婆婆面朝南而坐。新妇手捧竹编礼器(外表青色、内衬绛色),盛放枣、栗,由西阶登堂,面朝东行再拜之礼,跪着将礼物献于公公席前,公公将礼物拿起,赞礼之人将其撤至东侧。新妇退下,再向婆婆一侧的台阶行拜礼后退下……

下。受笲。盛以腶修。从者执于阶下。升进。北面再拜。跪奠于姑席前。姑举之。赞者受以东。妇退。又再拜。降之。诣东面。拜婿之伯叔兄弟姊妹讫。便赴光顺门谢恩。婿之亲族。次第奉谢讫。赴十六王宅观花烛。伏以婚礼主敬。窃恐非宜。并请停障车下婿及却扇诗等。行礼之夕。可以感思。至于声乐。窃恐非礼。亦请禁断。相见行礼。近代设以毡帐。择地而置。此乃元魏穹庐之制。合于堂室中置帐。请准礼施行。今时俗以子卯午西年谓之当梁。其年娶妇。舅姑不相见。盖礼无所据。亦请禁断。

译下堂。接受笲。里面盛着肉脯。随从的人在阶下捧着。登堂上前。面朝北再拜。跪着把笲放在婆婆席前。婆婆举起它。赞者接过来放在东边。新妇退下。又再拜。走下堂。到东面。向婿的伯叔兄弟姊妹行拜礼完毕。便前往光顺门谢恩。婿的亲族。依次一一致谢完毕。前往十六王宅观赏花烛。窃以为婚礼以敬为本。恐怕障车、下婿及却扇诗等做法不合适。并请停止。行礼之夜,可以借此表达感念之情。至于奏乐奏声,窃以为不合礼制。也请予以禁止。相见行礼,近代设置毡帐,选地方安放。这本是元魏穹庐的制度。应当在堂室中设置帐幕。请依照礼制施行。如今世俗以子、卯、午、酉年称为"当梁"。这些年娶妇,公婆不相见。这大概于礼无所依据。也请予以禁止。

其年十一月敕。婚礼皆用诞马。在礼经无其文。案周礼玉人有璋。诸侯以聘女。礼云。玉以比德。今请驸马加以璋。郡主婿加以璧。以代用马。又其函书。出自近代。事无经据。请罢勿用。从之。

会昌元年十一月敕。婚娶家音乐。并公私局会花蜡。并宜禁断。

  租税上

旧制。凡赋役之制有四。一曰租。二曰调。三曰役。四曰杂徭。开元二十三年敕。以为今天下无事。百姓徭役。务从减省。遂减诸司色役一十二万二百九十四人。

武德二年二月十四日制。每丁租二石。绢二丈。绵三两。自兹以外。不得横有调敛。

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始定均田赋税。凡天下丁男。给田一顷。笃疾废疾。给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若为户者。加二十亩。所授之田。十分之二分为世业。余以为口分。世业之田。身死则承户者授之。口分则收入官。更以给人。每丁岁入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觔。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佣。每日三尺。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其调。三旬则租调俱免。通正役不过五十日。若夷獠之户。皆从半税。凡水旱虫伤为灾。十分损四已上。免租。损六已上。免调。损七已上。课役俱免。

贞观十一年。侍御史马周上疏曰。自古明王圣主。虽因人设教。宽猛随时。而大要惟以节俭于身。恩加于人。二者是务。今百姓承丧乱之后。比于隋时。纔十分之一。而供官徭役。道路相继。兄去弟还。首尾不绝。春秋冬夏。略无休时。陛下虽每有恩诏。令其减省。而有司作既不废。自然须人徒。行文书役之如故。臣每访问。四五年来。百姓颇有嗟怨之言。以为陛下不存养之。今京师及益州诸处。营造供奉器物。并诸王之服饰。议者皆不以心俭。陛下少处人间。知百姓辛苦。前代成败。目所亲见。而犹如此。而皇太于生长深宫。不更外事。万岁之后。固圣心所当忧也。凡修政教。当修之于可修之时。若事变一起。而后悔之。则无益也。故人主每见前代之亡。则知其政教之所由丧。而皆不知其身之失。是以殷纣笑夏桀之亡。而幽厉亦笑殷纣之灭。京房云。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古。此言不可不诫也。往者。贞观之初。率土荒俭。一匹绢纔得一斗粟。而天下帖然。百姓知陛下忧怜之。故人人自安。曾无怨讟。自五六年来。频岁丰稔。一匹绢得粟十余石。百姓皆以为陛下不忧怜之。咸有怨言。以今所营为者。颇多不急之务故也。自古已来。国之兴亡。不由蓄积多少。唯在百姓苦乐。且以近事验之。隋室贮洛口仓。而李密因之。东都积布帛。而王世充据之。

译该年十一月敕令:婚礼都用备用马(诞马)。但礼经中没有这样的记载。查考《周礼》"玉人"篇有璋,诸侯用璋来聘娶女子。《礼记》说,玉可以用来比拟德行。现在请规定驸马加用璋,郡主的女婿加用璧,用来代替使用马。另外这类婚书,是近代才有的,没有经典依据,请废除不用。皇帝准奏。

会昌元年十一月敕令:婚娶人家的音乐,以及公私聚会中的彩花蜡烛,都应予以禁止。

  租税上

旧制:赋役之制有四种。一是租,二是调,三是役,四是杂徭。开元二十三年敕令,认为如今天下无事,百姓的徭役,务必从简减省,于是裁减各司色役人员十二万零二百九十四人。

武德二年二月十四日制令:每个成年男子交租二石,绢二丈,绵三两。除此之外,不得额外横加征敛。

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开始制定均田赋税之法。凡天下成年男子,授田一顷。重病、残废者,授田四十亩。寡妻寡妾,授田三十亩。若单独立户的,加授二十亩。所授之田,十分之二作为世业田,其余作为口分田。世业田,本人死后由承户人继承,口分田则收归官府,再授给他人。每个成年男子每年缴纳粟二石,调则依照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则加征五分之一。缴纳绫绢絁的,兼调绵三两;缴纳布的,兼调麻三斤。凡成年男子,每年服役二十日,若不服役,则折收其代役钱,每日三尺(绢)。若有事需加役的,加役十五日则免其调,加役三十日则租调都免。总计正役不超过五十日。若是夷獠之户,都按半税征收。凡遇水旱虫害等灾害,损失十分之四以上的,免租;损失十分之六以上的,免调;损失十分之七以上的,课役全免。

贞观十一年,侍御史马周上疏说:自古以来英明的圣王,虽然依据人情设立教化,宽严随时制宜,但大要不过是自身节俭、施恩于人这两件事而已。如今百姓经历丧乱之后,与隋朝时相比,才十分之一,而供应官府徭役,道路上络绎不绝,兄长离去弟弟又来,首尾相接不断,春夏秋冬,几乎没有休息的时候。陛下虽然屡次颁布恩诏,命令减省徭役,但有关部门的营造工程既不停止,自然需要征用民夫,行文征役依然如故。臣屡次访问民情,四五年来,百姓颇有叹息怨恨之言,认为陛下不体恤养护他们。如今京师及益州各处,营造供奉的器物,以及诸王的服饰,议论的人都认为并不节俭。陛下年轻时生活在民间,深知百姓的辛苦,前代兴亡成败,也是亲眼所见,尚且如此;而皇太子生长在深宫之中,未曾经历外事,陛下万岁之后的情形,本就是圣心应当忧虑的。凡是修明政教,应当在可以修明的时候去修明。若事变一旦发生,然后才后悔,就于事无补了。所以人君每每看到前代的灭亡,就知道其政教丧失的缘由,却都不知道自身的过失所在。因此殷纣笑夏桀的灭亡,而周幽王、周厉王也笑殷纣的覆灭。京房说:"后人看今天,也就像今人看古代一样。"这话不可不引以为戒。以往贞观初年,天下荒歉,一匹绢才能换一斗粟,然而天下安然,百姓知道陛下忧虑怜恤他们,所以人人自安,没有一句怨言。近五六年来,连年丰收,一匹绢能换十余石粟,百姓却都认为陛下不忧虑怜恤他们,纷纷有怨言,这是因为如今所营造的事情,多有不急需的缘故。自古以来,国家的兴亡,不在于积蓄的多少,只在于百姓的苦乐。且以近事来验证:隋朝在洛口储粮,结果被李密所据;东都积存布帛,结果被王世充所占;西京的府库,也为国家所用,至今尚未用尽。假使洛口、东都没有粟帛,王

西京府库。亦为国家之用。至今未尽。向使洛口东都无粟帛。则王世充李密。未必能聚大众。但积贮者。固是有国之常事。要当人有余力。而后收之。岂人劳而强敛之。更以资寇。积之无益也。然俭以息人。贞观之初。陛下以躬为之。故今行之不难也。若人既劳矣。而用之不息。倘中国被水旱之灾。边方有风尘之警。狂狡因之以窃发。则有不可测之事矣。以陛下之明诚。欲励精为政。不烦远求上古之术。但返贞观之初。则天下幸甚。

永淳元年。太常博士裴守真上表曰。夫谷帛者。非造化不育。非人力不成。一夫之耕。纔兼数口。一妇之织。不赡一家。赋调所资。军国之急。烦徭细役。并出其中。黠吏因公以贪求。豪强恃私而逼掠。以此取济。民无以堪。又以征戍阔远。土木兴作。丁匠疲于往来。饷馈劳于转运。微有水旱。道路遑遑。岂不以课税殷繁。素无储积故也。夫大府积天下之财。而国用有缺。少府聚天下之伎。而造作不息。司农治天下之粟。而仓庾不充。太仆掌天下之马。而中厩不足。此数司者。役人有万数。费损无限极。调广人竭。用多献少。奸伪由此而生。黎庶缘斯而苦。此有国之大患也。

开元八年正月二十日敕。顷者。以庸调无凭。好恶须准。故遣作样。以颁诸州。令其好不得过精。恶不得至滥。任土作贡。防源斯在。而诸州送物。作巧生端。苟欲副于斤两。遂则加其丈尺。至有五丈为匹者。理甚不然。阔一尺八寸。长四丈。同文共轨。其事久行。立样之时。亦载此数。若求两而加尺。甚暮四而朝三。宜令所司简阅。有踰于比年常例。丈尺过多。奏闻。

十六年七月敕。诸州租及地税等。宜令州县长吏专勾当。依限征纳讫。具所纳数。及征官名品申省。如征纳违限。及检覆不实。所由官并先与替。仍准法科惩。

二十二年五月十三日敕。定户之时。百姓非商户。郭外居宅。及每丁一牛。不得将入货财数。其杂匠及幕士。并诸色同类有番役。合免征行者。一户之内。四丁已上。任此色役。不得过两人。三丁已上。不得过一人。

其年七月十八日敕。自今已后。京兆府关内诸州。应征庸调及资课。并限十月三日毕至。天宝三载三月二十五日赦文。每载庸调。八月征收。农功未毕。恐难济办。自今已后。延至九月三十日为限。

二十五年三月三日敕。关辅庸调。所税非少。既寡蚕桑。皆资菽粟。常贱粜贵买。损费逾深。又江淮苦变造之劳。河路增转输之弊。每计其运脚。数倍加钱。今岁属和平。庶物穰贱。南亩有十千之获。京师同水火之饶。均其余以减远费。顺其便使农无伤。自今已后。关内诸州庸调资课。并宜准时价变粟取米。

译世充、李密未必能聚集大众。可见积蓄财物,固然是治国的常事,但要等百姓有余力之后再征收,怎能在百姓劳苦时还强行征敛,反而资助了盗寇,使积蓄毫无益处呢?然而节俭可以使百姓休养生息,贞观初年,陛下亲身实行节俭,所以如今推行起来并不困难。若百姓已经劳苦,而征用却不停止,倘若中原遭遇水旱之灾,边境有战乱警报,狂徒奸猾之人趁机作乱,那就会发生不可预测之事了。以陛下的圣明诚恳,若想励精图治,不必远求上古的方法,只要恢复贞观初年的做法,天下就很幸运了。

永淳元年,太常博士裴守真上表说:谷物布帛,若非天地造化不能生长,若非人力耕织不能织成。一个男子耕作,才能供养数口之家;一个妇人织布,也不足以供养一家。赋税调敛所依赖的,是军国的急需,而繁琐的徭役杂税,也都从这里出。狡猾的官吏借公务之名贪求勒索,豪强之人依仗私势逼迫掠夺,靠这些来救济国用,百姓无法承受。再加上远征戍边路途遥远,兴建土木工程,工匠因往来奔波而疲惫,运送粮饷因转运而劳苦。稍有水旱灾害,道路上就人心惶惶,这难道不是因为课税过于繁重,平素又没有储备积蓄的缘故吗?大府积聚天下的财物,可是国家用度却常常不足;少府聚集天下的工匠技艺,可是制造却从不停歇;司农掌管天下的粮食,可是仓库却不充实;太仆掌管天下的马匹,可是宫中马厩却不足用。这几个官署,役使的人数以万计,耗费却没有限度,赋调征敛得广而百姓财力枯竭,用度多而所得少,奸伪之事由此而生,百姓因此而困苦,这是治国的大患啊。

开元八年正月二十日敕令:近来因为庸调没有凭据标准,好坏须有准则,所以颁发样品,分发到各州,让缴纳的物品质量不必过于精良,也不能太差劣,按各地物产征收贡赋,防患的根源就在这里。可是各州送来的物品,却弄虚作假,想凑足重量,就故意加长丈尺,甚至有做到五丈才算一匹的,道理上很不应该。规定的标准是宽一尺八寸,长四丈,天下统一,这个规矩已经实行很久了,制定样品的时候,也载有这个数目。若为求重量而加长丈尺,就像"朝三暮四"一样自欺欺人。应命有关部门核查,如有超过往年常例、丈尺过多的,要上奏。

十六年七月敕令:各州的租及地税等,应命州县长官专门负责,依限征收缴纳完毕,具录所纳数目,以及征收官员的名衔品级,申报尚书省。如有征纳违反期限,以及查核不实的,相关官员一律先予撤换,仍按法律予以惩处。

二十二年五月十三日敕令:确定户等的时候,百姓若非商户,其郭外的居宅,以及每丁一头牛,都不得计入财产数目内。至于杂匠及幕士,以及各种同类有轮番服役、应予免除征行的人,一户之内四丁以上的,从事这类色役的不得超过两人,三丁以上的不得超过一人。

该年七月十八日敕令:从今以后,京兆府及关内各州,应征收的庸调及资课,一律限十月三日以前缴纳完毕。天宝三载三月二十五日赦文:每年的庸调,八月份征收,可是农事尚未完毕,恐怕难以办妥,从今以后,延迟到九月三十日为限。

二十五年三月三日敕令:关内地区的庸调,所征税额不算少,而当地又少养蚕种桑,都靠豆粟折纳,常常是贱价卖出、贵价买入,损耗费用更深。加之江淮地区又苦于加工改造的劳役,河道运输又增添转运的弊端,每次核算运费,往往数倍于原来的钱数。如今年成太平,各种物品丰饶价贱,田地里有十千的收获,京师也如水火般充裕。应当均衡有余以减少远运的耗费,顺应

送至京。逐要支用。其路远处。不可运送者。宜所在收贮。便充随近军粮。其河南河北。有不通水利。宜折租造绢。以代关中调课。所司仍明为条件。称朕意焉。

二十九年二月十二日敕。自今已后。应缘纳物。或有滥恶者。更不征折估。但明为殿最。责在所由者。请准二十七年二月七日赦。起请条析处分。

天宝元年正月一日赦文。如闻百姓之内。有户高丁多。苟为规避。父母现在。乃别籍异居。宜令州县勘会。其一家之中。有十丁已上者。放两丁征行赋役。五丁已上者放一丁。即令同籍共居。以敦风教。其侍丁孝假。与免差科。

九载十二月敕。自今已后。天下两税。其诸色输纳官典。受一钱已上。并同枉法赃论。官人先解见任。典正等先决四十。委采访使巡察。若不能举按者。采访使别有处分。

广德元年七月十一日制。一户之中。有三丁。放一丁。庸调地税依旧。

大历四年正月十八日敕。天下及王公已下。自今已后。宜准度支长行旨条。每年税钱。上上户四千文。上中户三千五百文。上下户三千文。中上户二千五百文。中中户二千文。中下户一千五百文。下上户一千文。下中户七百文。下下户五百文。其现任官一品。准上上户税。九品准下下户税。余品并准依此户等税。若一户数处任官。亦每处依品纳税。其内外官。仍据正员及占额内阙者税。其试及同正员文武官。不在税限。其百姓有邸店行铺及炉冶。应准式合加本户二等税者。依此税数勘责征纳。其寄庄户。准旧例从八等户税。寄住户从九等户税。比类百姓。事恐不均。宜各递加一等税。其诸色浮客及权时寄住户等。无问有官无官。亦所在为两等收税。稍殷有者。准八等户税。余准九等户税。如数处有庄田。亦每处纳税。诸道将士庄田。既缘防御勤劳。不可同百姓例。并一切从九等输税。

八年正月二十五日敕。青苗地额钱。天下每亩率十五文。以京师烦剧。先加至三十文。自今已后。宜准诸州每亩十五文。

十四年五月。内庄宅使奏。州府没入之田。有租万四千余斛。官中主之为费。上令分给所在。以为军储。

建中元年正月五日赦文。宜委黜陟使与观察使及刺史转运所由。计百姓及客户。约丁产。定等第。均率作。年支两税。如当处土风不便。更立一限。其比来征科色自。一切停罢。至二月十一日起请条请。令黜陟观察使及州县长官。据旧征税数。及人户土客定等第钱数多少。为夏秋两税。其鳏寡惸独不支济者。准制放免。其丁租庸调。并入两税。州县常存丁额。准式申报。其应科斛斗。请据大历十四年见佃青苗地额均税。夏税六月内纳毕。秋税十一月内纳毕。

译便利使农民不受损伤。从今以后,关内各州的庸调资课,都应按照时价折算成粟米,送到京师,随需支用。路途遥远、难以运送的地方,应就地收贮,以充作附近的军粮。至于河南、河北,不通水运的地方,应折租改造为绢,以代替关中的调课。有关部门仍应明订条例,以体现朕的心意。

二十九年二月十二日敕令:从今以后,凡应缴纳的物品,如有粗劣不合格的,不再另征折估钱,只需明订评定优劣等第,责成相关人员追究。请按二十七年二月七日赦文所定条例处理。

天宝元年正月一日赦文:听说百姓之中,有户等高、丁口多的,为了苟且逃避赋役,父母尚在,却分立户籍、另住别处。应命州县核查,凡一家之中有十丁以上的,放免两丁的征役赋税;五丁以上的,放免一丁。并令其恢复同籍共居,以敦厚风俗教化。侍养父母的丁口及孝假期间,都应免除其差科。

九载十二月敕令:从今以后,天下两税,其中各类交纳赋税的官员及经办人员,若收受一钱以上的贿赂,一律按枉法赃罪论处。官员先解除现任职务,经办的胥吏先杖打四十,委托采访使巡察核实。如不能查处纠举的,采访使另有处分。

广德元年七月十一日制令:一户之中有三丁的,放免一丁,庸调地税照旧征收。

大历四年正月十八日敕令:天下及王公以下之人,从今以后,应按度支长行的旨条规定,每年缴纳税钱:上上户四千文,上中户三千五百文,上下户三千文,中上户二千五百文,中中户二千文,中下户一千五百文,下上户一千文,下中户七百文,下下户五百文。现任官一品的,按上上户纳税;九品的,按下下户纳税;其余品级都依此类推按对应户等纳税。若一户在多处任官,也在每处依品级纳税。京内外的官员,仍按正员及占定额内的空缺职位纳税;至于试职及同正员的文武官,不在纳税之限。百姓中有邸店、行铺及冶炼作坊的,应按规定加两等户税的,依此税额查核征纳。寄庄户,按旧例照八等户纳税;寄住户照九等户纳税。这类人若与普通百姓比较,恐怕不够公平,应各自递加一等纳税。至于各类流动客户及暂时寄住的人家,不论有无官职,也一律就地分两等收税,较为殷实的,按八等户纳税,其余按九等户纳税。若在多处有庄田的,也应在每处纳税。诸道将士的庄田,因防御戍守辛劳,不可与普通百姓一例对待,一律按九等纳税。

八年正月二十五日敕令:青苗地额钱,天下每亩一律征收十五文,因京师事务繁剧,先前加征到三十文,从今以后,应比照各州每亩十五文的标准征收。

十四年五月,内庄宅使奏报:州府没收充公的田地,有租谷一万四千余斛,由官府主管须耗费成本,皇帝命令分发给当地,作为军粮储备。

建中元年正月五日赦文:应委托黜陟使与观察使及刺史转运使等,核算百姓及客户的丁口财产,评定等第,均衡分摊,作为每年应缴的夏秋两税。若当地风俗习惯有不便之处,另立一限。以往征收的各种杂税名目,一律停止废除。到二月十一日,起草请示条例说:应命黜陟使、观察使及州县长官,依照旧有征税数额,以及当地土户客户所定等第钱数多少,制定夏秋两税。凡鳏寡孤独、无法维持生计的,依制放免。丁租庸调,一并并入两税。州县仍应保存丁口原额,依例申报。所应征收的斛斗数额,请依据大历十四年现有承种的青苗地额均衡征税。夏税限六月内缴纳完毕,秋税限十一月内缴纳完毕。黜陟使在每道确定税额后,应详列本州府应征的总数,以及征纳期限,并区分留支、留州

其黜陟使每道定税讫。具当州府应税都数。及征纳期限。并支留合送等钱物斛斗。分析闻奏。并报度支。金部。仓部。比部。其月。大赦天下。遣黜陟使观风俗。仍与观察使刺史计人产等级为两税法。此外敛者。以枉法论。

其年八月。宰相杨炎上疏奏曰。国家初定令式。有租赋庸调之法。至开元中。元宗修道德。以宽仁为治本。故不为版籍之书。人户寖溢。堤防不禁。丁口转死。非旧名矣。田亩移换。非旧额矣。贫富升降。非旧第矣。户部徒以空文。总其故书。盖非得当时之实。旧制。人丁戍边者。蠲其租庸。六岁免归。元宗方事夷狄。戍者多死不返。边将怙宠而讳败。不以死申。故其贯籍之名不除。至天宝中。王为户口使。方务聚敛。以丁籍且存。则丁身焉往。是隐课而不出耳。遂按旧籍。计除六年之外。积征其家三十年租庸。天下之人。苦而无告。则租庸之法。弊久矣。迨至德之后。天下兵起。始以兵役。因之饥疠。征求运输。百役并作。人户凋耗。版图空虚。军国之用。仰给于度支转运二使。四方大镇。又自给于节度团练。使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于是纲目大坏。朝廷不能覆诸使。诸使不能覆诸州。四方贡献。悉入内库。权臣猾吏。缘以为奸。或公托进献。私为赃盗者。动以万计。有重兵处。皆厚自奉养。正赋所入无几。吏之职名。随人署置。俸给厚薄。由其增损。故科敛之名凡数百。废者不削。重者不去。新旧仍积。不知其涯。百姓受命而供之。旬输月送。无有休息。吏因其苛。蚕食于人。凡富人多丁。率为官为僧。以色役免。贫人无所入。则丁存。故课免于上。而赋增于下。是以天下残瘁。荡为浮人。乡居地著者。百不四五。如是者迨三十年。炎遂请作两税法。以一其名。曰。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土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侥幸。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逾岁之后。有户增而税减轻。及人散而失均者。进退长吏。而以度支总统之。德宗善而行之。

三年五月。初加税。时淮南节度使陈少游。请于当道两税钱。每一千加税二百。度支因请诸道悉如之。

贞元二年正月诏。天下两税钱。委本州岛拣择官典送上都。其应定色目程限脚价钱物。委度支条流闻奏。

四年正月一日赦文。其京兆府今年已后。准当府每年敕额。应合给用钱物斛斗及草者。

译与应上缴等钱物斛斗,分别上奏,并报告度支、金部、仓部、比部。该月,大赦天下,派遣黜陟使巡察民风,并与观察使、刺史核算人口财产等级,制定两税法。此外若再有征敛的,以违法论处。

该年八月,宰相杨炎上疏奏道:国家初定令式时,有租赋庸调之法。到开元年间,玄宗修明道德,以宽仁为治国之本,因此不重新编造户籍册书,人口户数渐渐增多,堤防制度不再约束,丁口生老病死转变,已不是旧籍上的名字了;田亩转让变换,已不是旧籍上的数额了;贫富升降变化,已不是旧籍上的等第了。户部只是徒然用空文,汇总旧有的簿册,早已不是当时的实情。旧制规定,丁口戍边的,免除其租庸,六年后放归。玄宗当时正致力于对付边疆异族,戍边的人多死亡而不能归乡,边将倚仗恩宠而隐瞒败绩,不把死亡情况上报,所以户籍上的名字并未删除。到天宝年间,王担任户口使,正致力于聚敛财物,因为丁籍尚存,那么丁身又能逃到哪里去呢?这只是隐瞒了赋税而已,于是就按照旧籍,扣除六年戍边免税期外,追征这些人家三十年的租庸。天下百姓,苦不堪言而又无处申诉,租庸之法的弊端由来已久了。到至德年间以后,天下战乱兴起,起初靠兵役征发,接着又遭遇饥荒疫病,征收调运,各种徭役一齐兴起,人口户数凋敝耗损,户籍图册空虚,军国的费用,都仰仗度支、转运二使供给。四方各大藩镇,又自行依靠节度使、团练使供给,赋敛的机构,数量增多而互不统属,于是纲纪法度大坏,朝廷不能统辖各使,各使不能统辖各州。四方的贡献,都进入内库,权臣猾吏,借此营私舞弊,有的假托进献之名,私自侵吞盗窃,动辄数以万计。凡是驻有重兵的地方,都优厚自养,正式的赋税收入所剩无几。官吏的职名,随人随意设置,俸禄的厚薄,也随之增减,所以征敛的名目多达数百种,废除的不予削减,繁重的不予去除,新旧税目层层叠加,不知其边际。百姓奉命供应,旬旬缴纳、月月输送,没有片刻休息,官吏趁机苛索,蚕食百姓。凡是富人家中丁口多的,大多设法当官或出家为僧,以此凭色役免除赋税;贫穷的人没有依靠,丁口却依然在册,所以课税在上面名义上免除,实际负担却加重到下层百姓身上。因此天下百姓困苦凋敝,纷纷逃亡成为流民,留在乡里安居本业的,百不存四五。像这样已经持续了将近三十年。杨炎于是请求制定两税法,以统一税收名目。他说:凡是各项徭役的费用,一钱的征敛,都要先估算总数,然后摊派到百姓头上,量出以制入。户籍不分本地人或客居人,都以现居地登记入册;人不分丁壮或中男,而以贫富为差等。不居住本地而从事经商的人,在所在州县按三十分之一征税,估算数额要与当地居民负担相当,使人不能有侥幸逃税之机。居民的税钱,分夏秋两次征收。若有当地风俗不便之处,予以调整改正。租庸杂徭,一律省并,但丁额仍不废除,申报进出,仍按旧有格式办理。田亩之税,一律以大历十四年垦田数额为准,均衡征收。夏税不得超过六月,秋税不得超过十一月。此后若有户口增加而税额相应减轻,以及人口分散而失去均平的,应予以斟酌调整地方长吏的考核升降,并由度支总揽统筹。德宗认为这个建议很好,就予以推行。

三年五月,开始加税。当时淮南节度使陈少游,请求本道两税钱每一千文加征税钱二百文,度支司便请求各道都照此办理。

贞元二年正月诏令:天下两税钱,委托本州挑选官员经办,送到京师。至于应确定的物品种类、期限、运脚钱

宜便于两税内比诸州府例克留。免其重迭请受。余送纳度支。其河南府亦宜准此。

八年四月。剑南西川观察使韦皋奏。请加税什二。以增给官吏。从之。

十二年十月。虢州刺史崔衍奏。所部多是山田。且当邮传冲要。属岁不稔。颇有流离。旧额赋租。特乞蠲减。臣伏见比来诸州。论百姓间事。患在长吏因循。不为申请。不患陛下不优恤。患在申请不指实。不患朝廷不矜放。有以不言受谴者。未有以言得罪者。陛下授臣以疲民。臣用不敢回顾。苟求自安。敢罄狂声。上渎聪听。辞理切直。为时所称。

元和四年十二月。度支奏。诸州府应供上都两税匹段。及留使留州钱物等。自元和四年已后。据州县官正料钱。数内一半。任依省估例征纳见钱支给。仍先以都下两税户合纳见钱充。如不足。即于当州两税钱内。据贯均配支给。其余留使留州杂给用钱。即合委本州岛府并依送省轻货中。估折纳匹段充。如本户税钱校少。不成端匹者。任折纳丝绵充数。如旧例征纳杂物斛斗支用者。即任准旧例处分。应带节度观察使州府。合送上都两税钱。既须差纲发遣。其留使钱。又配管内诸州供送。事颇重迭。其诸道留使钱。各委节度观察使。先以本州岛旧额留使及送上都两税钱充。如不足。即于管内诸州两税钱内。据贯均配。其诸州旧额供使钱。即随夏税日限收。送上都度支收入。次年旨符。便为定制。伏以诸道两税。征敛不常。闾井之间。颇闻困獘臣今类会如前。敕旨。自今已后。送省及留使匹段。不得剥征折估钱。其供军酱菜等价直。合以留州使钱充者。亦令见钱匹段均纳。仍具每州每使合纳见钱数。及州县官俸料内一半见钱数。同分析闻奏。仍使编入今年旨条。以为常制。余依。先是。方镇皆以实估敛于人。虚估闻于上。宰相裴俾有司奏请厘革。今受其赐。

五年正月。度支奏。诸州府见钱。准敕宜于管内州据都征钱数。逐贯均配。其先不征见钱州郡。不在分配限。都配定一州见钱数。任刺史看百姓稳便处置。其敕文不加减者。即准州府所申为定额。如于敕额见钱外。辄擅配一钱。及纳物不依送省中估。刺史县令录事参军。请与节级科贬。

六年二月制。编户之征。既有艺极。字甿之要。当恤有无。苟征敛之不时。则困弊之无日。近缘诸州送使钱物。回充上供。合送使司。又立程限。所以每至岁首。给用无资。不免量抽夏税。新陈未接。营办尤难。委观察使且以供军钱。方圆借使。辄不得量抽百姓。夏贡有差。先乎任土。周币殊等。实在便民。近日所征布帛。并先定物样。一例作中估受纳。精粗不等。退换者多。转将货卖。皆致损折。其诸道留使留州钱数内绢帛等。

译物,委托度支司分条上奏。

四年正月一日赦文:京兆府自今年以后,按照本府每年的敕定额度,凡应供给的钱物斛斗及草料,应在两税之内比照其他州府的旧例克扣留用,免除重复征收,其余的送交度支司。河南府也应照此办理。

八年四月,剑南西川观察使韦皋上奏,请求加税十分之二,以增加官吏的俸给,皇帝准奏。

十二年十月,虢州刺史崔衍上奏说:本州辖境大多是山地,又当邮驿传送的要冲之地,遭逢年成歉收,颇有百姓流离失所,旧额赋租,恳请予以蠲免削减。臣屡屡看到近来各州,谈论百姓之间的事情,弊病在于长吏因循苟且,不肯替百姓申请;不必担心陛下不加体恤,而要担心申请的内容不切实际;不必担心朝廷不肯宽恕放免,而要担心因不申报而获罪的人,却从未听说因申报直言而获罪的。陛下把疲弊的百姓交托给臣,臣不敢瞻前顾后、只求自身安稳,因而斗胆直陈。他的言辞道理恳切正直,为当时人所称道。

元和四年十二月,度支司上奏:各州府应供给京师的两税绢帛及留使、留州钱物等,从元和四年以后,依据州县官员正额俸料,其中一半,允许按照尚书省估价折成现钱征纳支给;仍先以京城两税户所应缴的现钱充数,如不足,就在本州两税钱内按比例均摊支给。其余留使、留州的杂项支用钱,即由本州府依照送交尚书省的轻货中估折纳绢帛充数,若本户税钱较少、不够整匹整段的,可折纳丝绵充数。若照旧例征纳其他物品斛斗支用的,仍按旧例处理。凡带节度、观察使的州府,应送京师的两税钱,须差遣纲运人员运送;留使钱又要摊派管内诸州供送,事情颇为重复。各道留使钱,各委托节度、观察使先以本州旧额留使及送京师的两税钱充数,若不足,就在管内诸州两税钱内按比例均摊。诸州旧额供使钱,即随夏税期限一并收取,送到京师由度支司收入,作为次年旨符,即成为定制。臣等认为诸道两税,征敛没有常规,民间颇有困弊之言。臣现将各类情况汇总如上。敕旨批复:从今以后,送京师及留使的绢帛,不得剥削折估钱;供军的酱菜等价款,应以留州、留使钱充数的,也应以现钱、绢帛均衡缴纳,并具报每州、每使应纳现钱数额,以及州县官俸料内一半现钱数额,一并上奏,编入本年旨条,作为常制,其余照旧办理。此前,各方镇都是按实际估价征收百姓的赋税,却按虚估的价格上报朝廷,宰相裴度请有关部门上奏加以厘革,如今百姓才受此恩惠。

五年正月,度支司上奏:诸州府现钱,应按敕令在管内各州依照总征收钱数,逐贯均衡摊派。原先不征现钱的州郡,不在此摊派之列。各州应征现钱总额既定后,任凭刺史依照百姓方便的方式处理。敕文所定数额不得随意增减,应按州府所申报数额为定额。如在敕定额度之外,擅自加征一钱,以及纳物不依照送京师的中估价格,刺史、县令、录事参军,请予以分级论罪贬责。

六年二月制令:编户的赋税征收,本有一定限度;抚育百姓的要务,应体恤有无。如果征敛不合时宜,百姓困弊之日就不远了。近来各州送往节度使处的钱物,转充上供,须一并送交节度使司,又设定期限,因此每到年初,供给用度就没有来源,不免要预先抽取夏税,青黄不接,办理起来尤为困难。应委托观察使暂且以供军钱,多方设法调剂借用,不得擅自预先抽取百姓的夏税。夏季进贡本有等差,应先依据当地物产;周朝的货币种类繁多,其实质都在于便民。近日所征的布帛,都先制定物品的标准样式,一律按中等估价收纳,可是精粗不一,退换的很多,转卖时都

但得有用处。随其高下约中估物价优饶与纳。则私无弃物。官靡逋财。其所纳见钱。仍许五分之中。量征二分。余三分兼纳实估匹段。先是。天下百姓输赋于府。一曰上供。二曰送使。三曰留州。自建中初定税。时货重钱轻。是后货轻钱重。齐人所出。固已倍其初征矣。其留州送使。所在长吏。又降省估使就实估。以自封殖。而重赋于人。及裴为相。奏请天下留州送使物。一切令依省估。其所在观察使。仍以其莅之郡租赋自给。若不足。然后许征于支郡。其诸州送使额。悉变为上供。故疲民稍息肩。

其年六月。令京兆府。其两税宜以粟麦丝绢等折纳。

十一年六月。京兆府奏。今年诸县夏税。折纳绫绢絁紬丝绵等。并请依本县时价。祇定上中二等。每匹加饶二百文。绵每两加饶二十文。其下等物。不在纳限。小户本钱不足。任纳丝绵斛▯。须是本户。如非本户。辄合集钱买成匹段代纳者。所由决十五。枷项令众。敕旨。依奏。

十四年二月敕。如闻诸道州府长吏等。或有本任得替后。遂于当处买百姓庄园舍宅。或因替代情弊。便破定正额两税。不出差科。今后有此色。并勒依元额为定。

唐会要卷八十四

  租税下

元和十五年八月。中书门下奏。伏准今年闰正月十七日敕。令百僚议钱货轻重者。今据群官户部尚书杨于陵等。伏请天下两税榷盐酒利等。悉以布帛丝绵。任土所产物充税。并不征见钱。则物渐重。钱渐轻。农人见免贱卖匹帛者。伏以群官所议。事皆至当。深利公私。请商量付度支。据诸州府应征两税。供上都及留州留使旧额。起元和十年以后。并改配端匹觔两之物为税额。如大历以前租庸课调。不计钱。令其折纳。使人知定制。供办有常。仍约元和十五年征纳布帛等估价。其有旧纳虚估物。与依虚估物回计。如旧纳实估物。并见钱。即于端匹斤两上。量加估价回计。变法在长其物价。价长则永利公私。初虽微有加饶。法行即当就实。比旧给用。固利而不害。仍作条件处置。编入旨符。其盐利酒利。本以榷率计钱。有殊两税之名。不可除去钱额。但旧额中有令纳见钱者。亦请令折纳时估匹段。官既不专以钱为税。人得以所产用输。则钱货必均其轻重。陇亩自广于蚕织。便时惠下。庶得其宜。其土乏丝麻。或地连边塞。风俗既异。赋入不同。请商量委所司裁酌。随便宜处置。敕旨。宜依。

太和二年二月。兴元尹王涯奏。兴元府南郑两税钱额素高。每年征科。例多悬欠。今请于管内四州均摊。代纳二千五百贯文。配蓬州七百五十贯。集州七百五十贯。通州五百贯。巴州五百贯。敕旨。宜付所司。四年五月敕。剑南西川宣抚使谏议大夫崔戎奏。

译会遭受折损。各道留使、留州钱数内的绢帛等物,只要有用处,可依其品质高下,参照中估价从优给纳,那么民间就没有被抛弃的物品,官府也不会有拖欠的财物。所纳的现钱,仍允许五分之中征收二分,其余三分兼纳按实估价折算的绢帛。此前,天下百姓向官府缴纳赋税,一是上供,二是送使,三是留州。自建中初年制定两税法时,货重钱轻,此后货轻钱重,百姓所缴纳的实物,实际上已经比最初征收时加倍了。留州、送使部分,当地长吏又将朝廷估定的价格压低到实际估价以下,以此自肥,加重百姓负担。等到裴度任宰相时,奏请天下留州、送使的物品,一律依照朝廷估价,各道观察使,仍以其所在州郡的租赋自给,若不足,然后才允许向所辖各州征收。诸州送使的定额,全部改为上供,因此困弊的百姓才稍得喘息。

该年六月,命令京兆府:其两税可以粟、麦、丝、绢等折纳。

十一年六月,京兆府上奏:今年各县夏税,折纳绫、绢、絁、紬、丝、绵等,请依照本县时价,只定上、中二等,每匹加价二百文,绵每两加价二十文,下等的物品,不在纳税范围之内。小户本钱不足的,允许缴纳丝绵散数;须是本户自产,如非本户所产,擅自凑钱购买整匹绢段来代纳的,经办人杖打十五,戴枷示众。敕旨:准奏。

十四年二月敕令:听说各道州府长吏等人,有的在本任卸任后,就在当地购买百姓的庄园宅第,或借着交接之机营私舞弊,便破坏了原定的两税正额,不再交纳差科。今后有这类情况,一律勒令按原额定为准。

《唐会要》卷八十四

  租税下

元和十五年八月,中书门下上奏:谨按今年闰正月十七日敕令,命群臣商议钱货轻重之事。现依据众官员户部尚书杨于陵等人的意见,请求天下两税、榷盐榷酒之利,都以布帛丝绵等当地所产之物充作税收,一律不征现钱,那么物价将逐渐上涨,钱价将逐渐下降,农民便可免于贱卖布帛之苦。臣等认为群臣的议论,事理都很恰当,深有利于公私两便,请交由度支司商议办理。依据各州府应征两税,供应京师及留州、留使的旧额,从元和十年以后,一律改为以整匹布帛、斤两之物折算税额,如同大历以前的租庸课调,不折算成钱,命令其折纳实物,使人明白定制,供办有常规可依。仍应按元和十五年征纳布帛等的估价,其中原来缴纳虚估物的,仍依照虚估物折算;原来缴纳实估物及现钱的,即在整匹、斤两上,酌量加估折算。变法的用意在于长期稳定物价,物价上涨则长久有利于公私两方,起初虽略有增益,法令推行后就应回归实际,比起旧有的供给用度,实在是有利而无害。仍应制定条例处置,编入旨符。至于盐利、酒利,本来是以榷率折算成钱,与两税的名目有别,不可去除钱额;但旧额中若有须缴纳现钱的,也请令折纳时估的绢帛。官府既不专以钱为税,百姓就可以其所产之物来缴纳,那么钱货必然均衡其轻重,田地也自然更广泛地种桑养蚕。这样便利于时、施惠于下,庶几可称适宜。至于缺乏丝麻的地方,或地处边塞,风俗既有不同,赋税收入也各异,请商议委托有关部门斟酌,随宜处置。敕旨:准奏。

太和二年二月,兴元尹王涯上奏:兴元府南郑县两税钱额一向偏高,每年征收,往往多有拖欠,现请求在管内四州均摊,代为缴纳二千五百贯文,分配蓬州七百五十贯,集州七百五十贯,通州五百贯,巴州五百贯。敕旨:交有关部门办理。四年五月敕令:剑南西川宣抚使谏议大夫崔戎上奏:按照诏旨制定西川事宜条例,现与郭钊商议,两税钱数内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