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史藏唐会要六十一

唐会要卷五十八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586–595 段

咸亨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复为左右丞。旧左丞正四品上。右丞正四品下。永昌元年三月二十日。敕曰。元阁会府。区揆实繁。都省勾曹。管辖綦重。还依仍旧之职。未协维新之政。其文昌左右丞。进为从三品阶。其卢献李景谌。并宜三品。依旧任。如意元年八月十六日。复为四品。至今不改。

贞观元年。左仆射萧瑀免官。右仆射封德彝卒。太宗谓尚书左丞戴冑曰。尚书省天下纲维。百司所禀。若一事有失。必受其弊。今无令仆。系之于卿。当称朕所望也。

二年。魏征为尚书右丞。或有言征阿党亲戚者。上使御史大夫温彦博按验。无状。彦博奏曰。征为人臣。须存形迹。不能远避嫌疑。遂招此谤。虽情在无私。亦有可责。上令彦博让征。且曰。自今以后。不得不存形迹。他日。征入奏曰。臣闻居臣协契。义同一体。不存公道。唯事形迹。若君臣上下。同遵此路。则邦之兴丧。或未可知。上矍然改容曰。吾已悔之。征再拜曰。愿使臣为良臣。勿使臣为忠臣也。上曰。忠良岂有异乎。征曰。良臣。稷契咎陶是也。忠臣。龙逢比干是也。良臣使身获美名。君受嘉号。子孙传世。福禄无疆。忠臣身受诛夷。君陷大恶。家国并丧。空有其名。以此而言。相去远矣。帝深纳其言。

其年。上谓公卿曰。昔禹凿山治水。而民无谤讟者。与民同利故也。秦始皇营宫室。而民各叛者。病人以利己故也。朕欲营一殿。材用已具。鉴秦而止。王公以下。宜体朕此意。由是二十年间。风俗素朴。公私富给。

其年。侍御史张元素奏。庆州乐蟠县令叱奴。盗用官仓。推逐并实。上令决之。中书舍人杨文瓘奏。据律不合死。上曰。仓粮朕之所重。若不加罚。恐犯者更多。尚书右丞魏征对曰。陛下设法。与天下共之。今若改张。多将法外畏罪。且后有重者。又何以加之。

其年。太宗谓侍臣曰。人皆以祖孝孙为知音。今其所教声曲。多不谐音韵。此犹未至精妙。人亦以许崇为良医。全不识药性。尚书右丞魏征对曰。陛下生平不爱音声。今忽为教女乐差舛责孝孙。臣恐天下怪愕。上怒曰。卿是朕腹心。应须进忠直。何乃附下罔上。为孝孙分疏。彦博等拜谢。征与王珪进曰。祖孝孙学问立身。乃何如白明达。陛下平生礼遇孝孙。复何如白明达。今过听一言。便谓孝孙可疑。明达可信。臣恐群臣众庶。有以窥陛下者。上意乃解。

三年正月。放裴寂还乡。表乞住京师。久不肯去。上令问稽留所由。韦挺奏。留一十九日。长安县令王文楷。又不准敕发遣。令决杖三十。尚书右丞魏征谏曰。裴寂所为。事合万死。但以陛下念其旧功。不致于法。惟解其官止削半封今流人尚得装束。

译品,依旧留任。如意元年八月十六日,又恢复为四品,至今没有改变。

贞观元年,左仆射萧瑀被免官,右仆射封德彝去世,太宗对尚书左丞戴胄说:"尚书省是天下的纲纪所系,百司都要禀承其命,如果一件事情有所失误,必定要受其弊害。如今没有设置尚书令、仆射,就把这些事务托付给你,望你能不负朕的期望。"

二年,魏征任尚书右丞,有人说他偏袒庇护亲戚,皇上派御史大夫温彦博去查验,查无实据。温彦博上奏说:"魏征身为人臣,应当注意保持形迹,不能远远地避开嫌疑,因而招致这样的诽谤,虽然本心是出于无私,但也有可责备之处。"皇上命温彦博去责备魏征,并说:"从今以后,不能不注意保持形迹。"过了几天,魏征入朝上奏说:"臣听说君臣相合,道义上应当同心一体,如果不坚持公道,只顾着讲求形迹,如果君臣上下都遵循这一条路,那么国家的兴衰,恐怕就难以预料了。"皇上惊讶地改容说:"我已经后悔了。"魏征再拜说:"愿陛下使臣做良臣,不要使臣做忠臣。"皇上说:"忠臣与良臣难道有什么不同吗?"魏征说:"良臣,就像后稷、契、皋陶那样的人;忠臣,就像龙逄、比干那样的人。良臣能使自身获得美名,君主受到嘉美的称号,子孙相传,福禄无穷;忠臣自身遭受诛杀,君主陷于极大的恶名,家国因此败亡,空有忠臣之名。以此而言,二者相差很远了。"皇上深深采纳了他的话。

这一年,皇上对公卿说:"从前大禹凿山治水,百姓却没有怨言诽谤,这是因为与百姓利益相同的缘故。秦始皇营建宫室,百姓却纷纷背叛,这是因为损害他人利益来满足自己的缘故。我想营建一座宫殿,材料用具都已齐备,鉴于秦朝的教训便作罢了。诸位王公以下,应当体察我这番心意。"因此二十年间,社会风俗朴素,公私财用富足。

这一年,侍御史张元素上奏,庆州乐蟠县令叱奴,盗用官仓粮食,追查核实属实,皇上命将他处以死刑。中书舍人杨文瓘上奏说,依照律法不应处死。皇上说:"粮仓是我所看重的,如果不加以惩罚,恐怕犯法的人会更多。"尚书右丞魏征回应说:"陛下设立法度,是要与天下人共同遵守的,如今如果随意更改,很多人将会在法外因畏惧治罪而更加谨慎;况且以后如果有更严重的罪行,又该用什么刑罚来加重处置呢?"

这一年,太宗对侍臣说:"人们都认为祖孝孙精通音律,如今他所教授的乐曲,大多与音律不协调,这还称不上精妙;人们也认为许崇是良医,其实他完全不懂药性。"尚书右丞魏征回应说:"陛下平生并不喜爱音乐,如今忽然因为教授女乐出现差错而责备祖孝孙,臣恐怕天下人会感到奇怪。"皇上生气地说:"你是我的心腹之臣,应当进献忠直的意见,怎么能曲意迎合下面而蒙蔽君上,替祖孝孙辩解开脱呢?"温彦博等人下拜谢罪。魏征与王珪进言说:"祖孝孙的学问修养,怎能与白明达相比?陛下平生对祖孝孙的礼遇,又怎能与对白明达的态度相比?如今陛下只听了一面之词,便认为祖孝孙可疑、白明达可信,臣恐怕群臣百姓,会因此而窥测陛下的用心。"皇上这才消解了怒意。

三年正月,放裴寂回归乡里,裴寂上表请求继续留住京城,长久不肯离去。皇上命人查问他滞留不去的缘由。韦挺上奏说他已滞留了十九天,长安县令王文楷,又不依敕令遣送他离开,皇上命将王文楷杖责三十。尚书右丞魏征劝谏说:"裴寂所做的事,罪该万死,只是因为陛下顾念他的旧功,没有依法处置,只是解除了他的官职、削去一半的封邑罢了。如今流放的犯人尚且能整理行装再走,何况裴寂只是被放归乡里的宅第。古人说,礼待地送人前来,也要礼待地送人离去。王文楷知道陛下恩德宽厚,又见裴寂是位大臣,所以没有立即催逼,论他这番用心,本不应当获罪。

假况寂放还乡宅。古人有言。进人以礼。退人以礼。文楷识陛下恩宽。见寂大臣。不即蹙迫。论其此情。未合得罪。上曰。放寂拜埽。岂非礼耶。乃释而不问焉。

十年。治书侍御史刘洎上书曰。臣闻尚书万几。实为政本。伏寻此选。授受诚难。是以八座比于文昌。二丞方于辖。爰至曹郎。上应列宿。苟非称职。窃位兴讥。伏见比来尚书省诏敕稽停。文案拥滞。臣诚虽庸劣。请述其源。贞观之初。未有令仆。于时省务繁杂。倍多于今。左丞戴冑。右丞魏征。并晓达吏方。质性平直。事应弹举。无所回避。陛下假以恩慈。自然肃物。百司匪懈。抑此之由。及杜正伦续任右丞。颇亦励下。比者纲维不举。并为勋亲在位。尚书不得断决。故事稽延案牍。虽理屈词穷。仍更放下。去无程限。来不责迟。一经出手。便涉年载。天工人代。焉可妄授。至于懿戚元勋。宜优礼秩。久妨贤路。殊为不可。将欲救弊。且宜精简尚书左右丞。及左右郎中。如并得人。自然纲维克举。亦当矫正趋竞。岂惟息其稽滞哉。

二十年。宇文节为尚书左丞。明习法令。以干局见称。时江夏王道宗。以私事见托。节奏之。太宗大悦。劳之曰。朕所以不置左右仆射者。以卿在省耳。

龙朔二年。有宇文化及子孙理资荫。所司理之。至于勾曹。右肃机杨昉未详案状。诉者自以道理已成。而复疑滞。劾而逼昉。昉谓曰。未食。食毕详之。诉者曰。公云未食。亦知天下有累年羇旅诉者乎。昉遽命案。立判之曰。父杀隋主。子诉荫资。生者犹配远方。死者无宜使慰。

仪凤四年。韦仁约除尚书左丞。约奏曰。陛下为官择人。无其人则阙。今不惜美锦。令臣制之。此陛下知臣之深矣。微臣尽命之日矣。仁约遂振举纲目。略无留事。群曹肃然。

元和八年六月。裴佶为左丞。时兵部尚书李巽兼盐铁使。将以使局置于本行。经构已半。会佶拜命。坚执以为不可。遂令撤之。巽恃恩而强。时重佶之有守。

十三年。淄青节度使李师道平镇州。王承宗惧。上章请割德棣二州自赎。又令二子入侍。宪宗选使臣宣谕。以尚书右丞崔从中选。议者以承宗罪恶贯盈。每多奸谲。入朝二子。必非血忱。人颇忧之。从次魏州。节度使田宏正。以路由寇境。欲以五百骑卫之。从辞之。以童奴十数骑往。至镇州。于鞠场宣敕。三军大集。乃谕以逆顺。辞情慷慨。军士无不感动。承宗泣下。礼貌甚恭。遂按德棣户口符节而还。

十五年三月。吕元膺为左丞。时度支使潘孟阳。太府少卿王遂。互相奏论。孟阳除散骑常侍。遂为邓州刺史。皆假以美词。元膺封还诏书。请明示曲直。又江西观察使裴堪奏处州刺史李将顺赃状。

译"皇上说:"放裴寂回去祭扫祖坟,难道不合礼数吗?"于是就把王文楷释放而不再追究了。

十年,治书侍御史刘洎上书说:臣听说尚书省处理天下万机之事,实在是政务的根本所在。窃以为对这一职位的人选,授受确实很难。因此八座比作文昌星,二丞比作辖星,至于各曹郎官,也上应列宿。如果不能称职,窃居其位就会招致讥议。臣见近来尚书省的诏敕多有拖延停滞,文案积压不办。臣虽然庸劣,也请陈述其中的缘由。贞观初年,尚未设有令、仆,那时省中事务比现在繁杂加倍,左丞戴胄、右丞魏征,都通晓吏事之道,秉性公正耿直,遇到应当弹劾举发的事情,从不回避。陛下用恩德慈爱来对待他们,自然使百官肃然整饬,各司都不敢懈怠,这就是原因所在。等到杜正伦接任右丞后,也颇能勉励下属。近来纲纪不振,都是因为有勋戚、亲贵在位,尚书不能作出决断,因而事务拖延,案卷积压。虽然理屈词穷,仍然要放回重议,发出时没有期限,回来时不追究迟缓,一经手办,便拖延经年累月。天工人代,怎能随意授予不称职的人?至于懿亲勋戚,应当优待礼遇,但长久妨碍贤路,实在是不可取的。如果要挽救这种弊端,应当精心选拔尚书左右丞,以及左右郎中,如果都能得到称职的人,纲纪自然能够振举,也能矫正趋炎附势、争竞名利的风气,又何止是能止息文案的拖延积压呢?

二十年,宇文节任尚书左丞,通晓熟悉法令,因办事干练而受到称道。当时江夏王李道宗,因私事请托他,宇文节将此事上奏,太宗非常高兴,慰劳他说:"我之所以不设置左右仆射,就是因为有你在尚书省的缘故。"

龙朔二年,有宇文化及的子孙请求处理资荫承袭之事,有关部门审理此事,到了核对勾稽这一环节,右肃机杨昉还没弄清案情,申诉的人自认为道理已经说得清楚,却又生疑虑,前去责问逼迫杨昉。杨昉对他说:"我还没吃饭,吃完饭再详细审理。"申诉的人说:"您说还没吃饭,可知道天下有多年漂泊在外申诉的人吗?"杨昉立即命人取案卷,当场判决说:"父亲杀害了隋朝的君主,儿子却来申诉恩荫资格,活着的人尚且被流放到远方,死去的人不应该被安慰。"

仪凤四年,韦仁约被任命为尚书左丞,韦仁约上奏说:"陛下为官职选择人才,没有合适的人就宁可空缺。如今不吝惜美锦(喻指官职),命臣来裁制它,这是陛下深深了解臣的能力啊,正是微臣竭尽全力效命的时候了。"韦仁约于是振举纲纪,几乎没有积压滞留的事务,各曹官员都为之肃然。

元和八年六月,裴佶任左丞。当时兵部尚书李巽兼任盐铁使,打算把使院设在兵部本行的官署内,工程已经进行了一半,恰逢裴佶接受任命,坚决认为不可以,于是命令拆除。李巽仗恃恩宠,态度强硬,当时人们都很看重裴佶能坚守原则。

十三年,淄青节度使李师道平定镇州后,王承宗感到恐惧,上表请求割让德、棣二州以自赎罪责,又命两个儿子入京侍奉,宪宗选派使臣前去宣谕,尚书右丞崔从被选中。议论的人认为王承宗罪恶深重,常常多有奸诈欺骗,让两个儿子入朝,未必是出自真心诚意,人们对崔从此行颇为担忧。崔从行至魏州,节度使田弘正因道路经过敌对之境,想派五百骑兵护卫他,崔从推辞不受,只带了十几个童仆骑马前往。到了镇州,在鞠场宣读敕令,三军将士大会聚集,崔从就向他们晓谕忠逆顺逆的道理,言辞情理慷慨激昂,军中将士无不为之感动,王承宗也流下了眼泪,礼节态度十分恭敬,崔从于是按照德、棣二州的户口符节接收后返回。

十五年三月,吕元膺任左丞。当时度支使潘孟阳、太府少卿王遂互相上奏攻讦,潘孟阳被任命为散骑常侍,王遂被任命为邓州刺史,诏书中都用了美好的言辞来评价他们。吕元膺将诏书封还,请求明确辨明是非曲直。

朝廷不覆按。遽贬将顺道州司户。元膺曰。廉使奏刺史赃罪。不覆验即谪去。纵堪之词足信。而亦不可为天下法。又封还诏书。请发御史按问。宰臣不能夺。

会昌二年十月。左丞孙简奏。伏以班位等差。本系品秩。近者官兼台省。立位稍迁。已是从权。颇乖仪制。况据敕例。理亦未通。今据台司重举元和元年所奉敕。常参官兼大夫中丞者。准检校官。在本品同类官之上。自后诸行侍郎兼大夫。并在左右丞之上者。仍前例。左侍郎兼大夫者至少。唯京兆尹则往往带此官。当时讲论。非不至当。其京兆尹是从三品。至今班位。祇在本司同类官从三品卿监之上。在太常宗正卿正三品之下。其左丞是正四品上。户部侍郎是正四品下。今户部侍郎兼大夫。祇合在本品同类正四品下。诸曹侍郎之上。不合在正四品丞郎之上。与京兆尹在正三品卿监之下无异。又据右丞是正四品下。吏部侍郎是正四品上。今吏部侍郎在右丞之下。盖以右丞官居省辖。职在纠绳。吏部侍郎品秩虽高。犹居其下。推此言之。则左丞品秩既高。又居纲辖之地。户部侍郎虽兼大夫。岂得骤居其上。今据散官自将仕郎上至开府特进。每品正从上下。名级各异。则正从上下。又不得谓之同品。今又取其于理切近者。用以比方。今京兆河南司录。及诸州府录事参军。皆操纪律。纠正诸曹。与尚书省左右丞纪纲六联略同。设使诸曹缘因其功劳。朝廷就加台省官。立位岂得便在司录及录事参军之上。施于州郡。尚且为非宜。况在朝伦。实为倒置。且左丞官业至重。得弹劾八座。主省内官业。及宗庙祠祭之事。御史纠劾不当。得弹奏之。岂可不究是非。轻为建置。今台司所奏。但言成例。曾不揣摩。事若循理。虽无往例。亦合遵行。事若非宜。虽有往例。便合改正。今据元和元年台司所奏。敕户部侍郎兼大夫班位。合在兵部侍郎之上。左右丞吏部侍郎之下。若今因循往例。不议改正。遣户部侍郎兼大夫在左右丞之上。有紊典章。实恐重违元敕。谨具贞元以后敕旨如前。伏乞重赐参详。庶得尽理。敕旨。御史台与都省。各执所见。因此须为定制。宜令两省官详议闻奏者。

三年三月。库部郎中知制诰崔于等言文武常参官。兼御史大夫中丞班位。奉敕。缘御史台都省。各执所见。因此须为定制。宜令两省官详议闻奏者。伏以御史大夫中丞。掌邦国宪法。朝廷纪纲。崇其班位。以峻风望。兼此官者。皆以所领务重。特为宠异。须敕诸行侍郎兼御史大夫者。并在左右丞之上。相承不改。行之已久。况今使下监察御史里行。朝

译又,江西观察使裴堪上奏弹劾处州刺史李将顺贪赃的罪状,朝廷没有加以核查复审,就贬李将顺为道州司户。吕元膺说:"观察使上奏刺史贪赃的罪状,没有核实查验就将其贬谪离任,即使裴堪所奏之词确实可信,也不能作为天下的法度先例。"于是又把诏书封还,请求派御史前去查办审问,宰臣也不能强行推翻他的意见。

会昌二年十月,左丞孙简上奏说:窃以为朝班位次的等级差别,本来是依据品级次第确定的。近来有的官员兼任台省之职,班位便随之变动,这已经是权宜变通的做法,与礼仪制度颇有违背。况且依据敕令的先例,从道理上来说也说不通。如今依据御史台一再举出的元和元年所奉敕令,常参官兼任御史大夫、中丞的,依照检校官的品级,排在本品同类官员之上,此后各行侍郎兼任御史大夫的,也都排在左右丞之上,一直沿用此例。左侍郎兼任御史大夫的极少,只有京兆尹常常兼带此官,当时的议论,并非不恰当。京兆尹是从三品,至今班位,只排在本司同类官从三品卿监之上,而在正三品的太常、宗正卿之下。左丞是正四品上,户部侍郎是正四品下,如今户部侍郎兼任御史大夫,只应排在本品同类正四品下的各曹侍郎之上,不应排在正四品的丞、郎之上,这与京兆尹排在正三品卿监之下的道理是一样的。又依据右丞是正四品下,吏部侍郎是正四品上,如今吏部侍郎却排在右丞之下,这是因为右丞的官职居于尚书省的枢要地位,职责在于纠正约束,吏部侍郎品级虽高,仍要屈居其下,据此推论,那么左丞品级既高,又居于纲纪统辖的地位,户部侍郎即使兼任御史大夫,又岂能骤然凌驾其上?如今依据散官从将仕郎往上到开府特进,每一品都分正从上下,名号品级各不相同,那么正从上下之间,又不能说是同一品级。如今再取其中道理最为切近的情况来加以比方:如今京兆、河南的司录参军,以及各州府的录事参军,都掌管纲纪法度,纠察各曹官员,与尚书省左右丞统领各司纲纪的职责大体相同,假使各曹官员因功劳而被朝廷加授台省的官职,其班位岂能就排在司录参军及录事参军之上?就是施行在州郡尚且不合适,何况是在朝廷的班次之中,实在是本末倒置了。况且左丞的职责十分重要,能够弹劾八座大臣,主管尚书省内部事务以及宗庙祭祀之事,御史如果纠劾不当,左丞还能弹奏他们,怎能不深究是非曲直,轻率地建立制度呢?如今御史台所奏的,只是说有先例可循,却并未加以推究揣摩。事情如果合乎道理,即使没有先例,也应当遵行;事情如果不合适宜,即使有先例,也应当加以改正。如今依据元和元年御史台所奏,敕令户部侍郎兼任御史大夫的班位,应当排在兵部侍郎之上、左右丞及吏部侍郎之下。如果如今因循旧例,不加以议论改正,让户部侍郎兼任御史大夫排在左右丞之上,就会紊乱典章制度,实在恐怕这样反而严重违背了元和年间的敕令。臣谨此列举贞元以后的敕旨如前所述,恳请再次赐予详加审察,希望能穷尽事理。敕旨说:御史台与尚书都省,各自坚持自己的看法,因此必须以此为契机确立定制,应命两省官员详加议论后奏闻。

三年三月,库部郎中知制诰崔于等人就文武常参官兼任御史大夫、中丞的班位问题上言,奉敕:由于御史台与都省各执己见,应借此机会确立定制,命两省官员详加议定后奏闻。窃以为御史大夫、中丞掌管国家的宪法制度,是朝廷的纲纪所在,尊崇其班位,是为了树立威严的声望。兼任此官的人,都是因为所领的职务重要,特别用以示以宠遇优待。须敕令各行侍郎兼任御史大夫的,都排在左右丞之上,相沿不改,施行已久。况且如今监察御史里行……

谢时。列在左右司郎中之上。以此参彼。足可辨明。况奉去年十月二十八日敕。御史大夫进为正三品。中丞进为正四品。郎官望等。尤为重任。合崇宪职。式协朝章。请准前例。诸行侍郎兼御史大夫中丞者。列于尚书左右丞之上。敕旨。班序相循已久。故事足可遵行。昨者务广询谋。理宜从众。依崔于等状。便为定制。

译谢时任职时,班列位次在左右司郎中之上。以此例彼,足可辨明。何况又奉去年十月二十八日敕令,御史大夫升为正三品,御史中丞升为正四品,郎官的声望地位等,尤其属于重任,理应尊崇宪职,以合乎朝廷典章。请依照前例,各行侍郎兼任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的,班列位次列于尚书左右丞之上。敕旨:班列次序沿袭已久,旧有的成例足可遵行。前日广泛征询众议,理当依从众意。依崔于等人所奏,就此定为常制。

左右司郎中

隋朝但称左右司郎。本朝加中字。武德元年八月省。贞观二年正月十三日复置。龙朔二年二月四日。改为左右丞务。咸亨元年十二月二十日。复为左右司郎中。

开元十六年六月十六日敕。郎中皆从省正门出入。若泥雨。听随便门。

永泰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诏。自今已后。郎中与中州刺史。员外郎与下州刺史。

建中元年三月。于朝堂别置三司。以决庶狱。争者辄击登闻鼓。右司郎中裴谞上疏曰夫谏鼓谤木之设。所以达幽枉。延直言。今轻猾之人。援桴鸣鼓。始动天听。因竞纤微。若然者。安用吏乎。上然之。悉命归于有司。

贞元五年正月。左司郎中严涗奏。按公式令。应受事。据文案大小。道路远近。皆有程期。如或稽违。日短少差。加罪。今请程序。常务计违一月以上。要务违十五日以上不报。按典请决二十。判官请夺见给一季料钱。便牒户部收管。符牒再下犹不报。常务通计违五十日以上。要务通计违二十五日已上。按典请决四十。判官夺料外。仍牒考功与下考。如符牒至三度。固违不报。常务通计违八十日以上。要务通计违四十日已上。按典请决六十。判官请吏部用阙。长官及勾官。既三度不存勾当。五品以上。请牒上中书门下殿罚。六品以下。亦请牒吏部用阙。其急要文牒。请付当道进奏院。付送本使。委观察使判官一人。发遣送州。取领具月日先报。常务请依例程。以前御史台奏。伏奉去年二月三日敕。宜付御史台商量。作条件闻奏者。除京兆府州县。及城内百官。并以符到京兆府日为程。如往来累路停滞。日月悬远者。请兼勘责缘路所由。准令式处分。从之。

  左右司员外郎

永昌元年十月五日置。各一人。以侍御史顾宗为左司员外郎。洛州司户参军元怀贞为右司员外郎。神龙元年三月初八日废。二年十二月复置。

开元四年六月十九日敕。部以下官。令所司补授。其员外郎御史并供奉官。宜进名敕授。

五年四月九日敕。尚书省。天下政本。仍令有司各言职事。吏部员外郎褚璆等十人。案牍稽滞。璆稽四道。户部员外郎吕太一四道。刑部员外郎崔廷玉二道。兵部员外郎李廷言。刑部员外郎张悟。仓部员外郎何鸾。祠部郎中孔立言。刑部郎中杨孚。虞部郎中田再思。各一道。虞部员外郎崔赏。三道。且六官分事。四方取则。尚书郎皆是妙选。须称职司。焉可尸禄悠悠。曾无断决。昨者试令询问。遂有如此稽逋。动即经年。是何道理。至如行判程限。素标令式。自今后。各置惩革。再若有犯。别当处分。

  吏部尚书

武德元年。因隋旧制。龙朔二年。改为司列太常伯。咸亨元年。复为吏部尚书。

译,多年来贡赋都未能缴纳,有关部门也以此为耻。如今那里已经教化普及、成为齐民百姓,成为了良善之地。请命令申、光、蔡等州,进贡的鸂綾、生石斛等物,一并在同一天送到。各道进贡物品,依照旧例,到本月十五日应已全部进纳完毕。臣现在打算取来申、光、蔡三州的贡物,在元旦那天陈列在乐悬的南面,向朝廷内外展示,礼仪完毕后,再请依照规定送交入库。皇上依从了这个请求。

十三年十月,中书门下上奏:户部、度支、盐铁三司的钱物,都是国家用度,至于收支出纳,理应清楚分明。近来因循旧习,都不加以剖析清理,年终结算时没有标准可以依循,这大概是因为根本上还没有建立纲要条例,所以数目名称容易出现盈亏、模糊不清的情况。恳请从今以后,每年年终,各自命令本司将每年正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日的收入钱数以及支出钱数,分列为两份文状,在来年二月之内上奏,同时行文中书门下。这些钱如果没有用完,必须详细说明支出之外还剩余多少现存的;如果用完了,以及挪用了来年的钱,或者出现亏欠,也都必须一一详细说明。至于盐铁使所征收的部分,也应议定列出全年总收入数额,以及已经支出使用的部分,还有送到左藏库的欠款数额;其亏欠部分,也要详细说明是因某项监院的额度、因某事而拖欠尚未送到的。户部的出纳,也参照这个办法作为惯例。条例规章一旦确定,也就杜绝了隐瞒欺骗的情况,如果可以施行,希望能够作为长期的典章制度。皇上依从了这个建议。

宝历二年正月,户

光宅元年。改为天官尚书。神龙二年。复为吏部尚书。天宝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改为文部尚书。至德二载十二月十五日。复为吏部尚书。掌铨六品七品选。侍郎掌铨八品九品选。至景云元年。宋璟为吏部尚书。始相通与侍郎分知。因为故事者也。

 苏氏驳曰。贞观二十二年二月。民部侍郎卢承庆兼检校兵部侍郎。仍知五品选事。承庆辞曰。五品选事。职在尚书。臣今掌之。便是越局。太宗不许曰。朕今信卿。卿何不自信也。由此言之。即尚书兼知五品选事明矣。故事。选受之制。每岁集于孟冬。去王城五百里之内以上旬。千里之内以中旬。千里之外以下旬。尚书侍郎。分为三铨。尚书为尚书铨。侍郎二人分为东铨西铨也。故事。注拟必先正其官阶团甲。送门下。

大历十四年七月十九日敕。流外出身人。今后勿授刺史县令录事参军。诸军诸使亦不得奏请。仍委所由检勘。虽恩制所授。并不得与上同会缺不成赴集。如须要甄录者。牒中书门下吏部。改与别官。

元和六年。吏部尚书郑余庆。请复置吏部考官三员。吏部侍郎杨于陵执奏。以为不便。乃诏考官韦顗等二人。只考及第科目人。其余。吏部侍郎自定。

七年十一月。有医士崔环。自淮南小将。为黄州司马。敕至南省。吏部尚书郑余庆执之。封还。以为诸道散将。无故受正员五品官。是开侥幸之路。且无阙可供。言或过理。由是稍忤时宰。改太子少傅。

大中六年十一月。吏部奏。条流诸司流外入流令史等。请减下四百五十四员。敕旨。应属流外铨人。所减员额。并宜依。

  吏部侍郎

武德初。因隋旧制。至七年二月省。贞观二年正月十日复置。龙朔二年。改为司列少常伯。咸亨元年。改为吏部侍郎。光宅元年。改为天官侍郎。神龙二年。复为吏部侍郎。天宝十一载三月二十七日。改为文部侍郎。至德二载十二月十五日。复为吏部侍郎。本一员。总章二年四月一日。加一员。以裴行俭为之。本员为中铨。新加员为东铨。永昌元年三月二十一日。又加一员。以李景谌为之。通前三员。圣历二年五月八日。减一员。干元二年八月二日。侍郎崔器。以中铨阙。承前多贬降。遂奏改为西铨。仍转厅居之。其侍郎事迹。具在选部。

  吏部郎中

武德元年。因隋旧号为选部郎。三年。加中字。至五年六月一日。又改为吏部郎中。七年废侍郎。加郎中秩正四品上。掌流内选事。贞观二年。复置侍郎。乃降依本秩。亦罢掌选事。龙朔二年。改为司列大夫。已后并随省改复。载初元年。加一员。以李元素为之。通前三员。圣历二年八月。却减一员矣。

元和八年六月。罚吏部郎中张惟素一月俸料。

译部侍郎崔元略上奏:依照赋役制度,现在朝廷内外六品以下的官员,以及京城各官署的各类职掌人员,应当免除课役。请求从今以后,凡是各官署现任官员,以及依照规定应当免除课役的职掌人员等,都要先由本司呈递文牒、责成担保,等到本司的文牒送到,然后再发给凭符。至于前资官,就请求在尚书省呈递申状,依照以前的规定加以核查核实,如果不实,依照诈伪律论处。至于孝子顺孙、义夫节妇,以及割股奉养亲人的人,近来都是由州府自行免除课役,不经过有关部门核准。今后请求凡是有这类情况的,敕令下达后,也必须先呈报本司,如果没有得到户部的文书凭证,其课役不在免除范围之内。皇上依从了这个建议。

开成元年,湖南观察使卢周仁进献羡余钱十万贯。户部侍郎归融上奏说:"天下一家,哪里不是君王的疆土?朝廷内外的财赋,都是陛下的府库。卢周仁却擅自陈说些小利,胡乱编造异端邪说,声称南方有火灾,恐怕钱财化为灰烬,才进献到京城,如果因此徇私施恩,臣担心天下人都会仿效,以进献羡余为名,盘剥百姓。他所进献的钱,请求归还湖南,用来代替贫困百姓交纳租税。"

三年四月敕令:户部侍郎设两员,从今以后,先被任命、资历在上的一位,应命令他专门负责钱谷事务。如果该侍郎兼任同平章事,以及主管盐铁度支,或兼任御史中丞、翰林学士的,就不在此限制之内,并且永远作为定例。

五年三月,户部侍郎崔蠡上奏:天下各州府,凡是归属户部管辖的各类粮食,从今以后,刺史、观察使

惩慢官也。吏部素以郎中主印。时房启除桂管观察使。其本道邸使。潜赂印史。得印启官诰。飞递送之。及上命中使赐启官诰。畏使者邀重赂。乃戏曰。先五日得之矣。中人绐请视之。因怀归以进。既而令都省覆讯。罚郎中而杖令史。

  吏部员外郎官名改复。与郎中同。

判废置一员。判南曹一员。南曹起于总章二年。司列少常伯李敬元奏置。未置已前。铨中自勘责。故事两转厅。至建中元年。侍郎邵说奏。各挟阙替。南曹郎王鋗已后。遂不转厅。贞元十一年闰八月一日。侍郎杜黄裳奏。当司郎官。判南曹废置。请准旧例转厅。敕旨。依奏。初。武太后延载元年。加一员。以周质为之。圣历二年八月省。开元十二年四月十六日。敕兵吏各专定两人判南曹。以陈希烈席豫为之。寻却一人判。贞元元年九月十六日。又以两人判南曹。以库部员外郎崔锐。比部员外郎刘执经。权判。事毕日停。至十二年闰八月二日。又却以一员判也。

长庆元年正月。左武卫大将军张克勤奏。近准赦文。许五品官一子官恩。今臣子幼。请回授外甥。状至中书。下吏部。员外郎判废置裴夷直执奏曰。一子官恩。在念功。贵于廷赏。若无己子。许及宗男。张克勤自有息男。妄以外甥奏请。苟涉卖官。实为乱法。所请望宜不许。仍永为定例。从之。

  司封郎中

武德元年。因隋旧号为主爵郎中。龙朔二年。改为司封大夫。咸亨元年。改为主爵郎中。垂拱元年二月二日。改为司封郎中。神龙元年九月五日。改为主爵郎中。开元二十四年九月二十六日复故。

  司封员外郎改复与郎中同。

开元十五年闰九月十一日敕。王公以下。子孙应承袭者先申无子辄首正。不在承袭之限。

宝历元年八月。膳部员外郎王敦史上言。中外官僚。准制封赠。多请回授祖父母。臣谨详古礼。及国朝故事。追赠出于鸿恩。非由臣下之求。不系子孙之便。开元新诏。惟许宰相回赠于祖。盖以宰相位高。封赠崇极。故许回授。近日常僚。率援此例。夫推让于祖。在父则然。改夺于朝。为子何忍。伏望宣付宰相。重依典法详议。从之。

元和十二年十月。司封奏。文武官五品以上。请准式叙母妻邑号。乖滥稍多。或国叙军功。妄参勋籍。或偶逢庆泽。冒引诏条。今请应在城诸军卫官。未至将军。使在外。未至都知兵马使押衙都虞候。纵有散官。与敕旨文相当者。并不许叙封。其流外官。诸司诸吏职务。并伎术官等。迹涉杂类。并请不在封限。从之。

  司勋郎中

隋为司勋郎。武德初。加中字。龙朔元年二月四日。改为司勋大夫。咸亨二年。复改为司勋郎中。

  司勋员外郎改复与郎中同。

译被任命到任交接之后,都必须详细分析上奏。敕令:应当照准。

大中二年十一月,兵部侍郎、代理户部事务的魏扶上奏:下属各州应当归本司管辖的各类钱物粮食等,分散在天下各州府,因为本司没有巡院加以监察,大多被官吏擅自挪用消耗,年岁久了以后,就都推说是本境内自行核销的,白白烦扰盘查究问,最终却无法追征到位。今后各州府的钱物、粮食账目文书,委托司录事参军专门主管,并与长史共同联署审核,每逢交接更替之时,各自详细申报上奏,确保没有拖欠亏空。到考核期满之日,依次移交。请求依照常平仓、义仓粮食的成例,给予减少选限的优待,并且每月酌量支给纸笔费用。如果有盗用官钱,以及将官钱借贷给他人的,都请依照原来的敕令,以贪赃罪论处。如果征收有欠缺损耗,以及违反期限、违背尚书省条例的,也请酌情加以惩处贬黜。如果缺少司录事参军的,就请命令挑选各州府中干练的官员专门负责,不得让代理摄职的官员暂时主管。皇上依从了这个建议。

咸通四年六月,河南、江淮等道的分巡院,以及荆襄、江西道的分巡院,都应当下敕停罢。

《唐会要》卷五十九

尚书省诸司(下)

度支使

干元元年,第五琦被任命为度支郎中,兼河南五道度支使。五年十二月,吕諲被任命为兵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任句当度支使。上元元年五月,刘晏被任命为户部侍郎,兼句当度支使。元年建子月,元载被任命为户部侍郎,兼句当度支使。

贞元元年二月,韩滉加授度支使之职。五年二月,窦参

员外郎本一员。长安二年闰四月十二日。文昌丞李峤奏。加一员。以杨祇令为之。永徽五年十二月四日夜。司勋大火。甲历并烬矣。

天宝四载六月十三日敕。准制及格式叙勋。今复宜令司勋员外郎二人。除曹务之外。每有勋甲团进后。专知磨勘。所须主事令史。任简择差定。如有疏略。委本官奏录。

  考功郎中

隋为考功郎。武德初。加中字。龙朔二年。改为司绩大夫。咸亨元年。复为考功郎中。旧郎中知贡举。其外官考。贞观以后。每年定诸司长官一人判校。京官即考功郎中自判。至贞元二年九月二十日停考使。其考课付所司准式授定。遂令员外校外官考。

贞元六年正月。以司勋员外郎判考功赵宗儒。复行贬考之令。自至德以来。考绩之司。事多失实。常参官及诸州刺史。未尝分其善恶。悉以中上考褒之。及是。褒贬稍明。人知戒惧。上善之。迁宗儒考功郎中。

其年六月三日。考功奏。准天宝七载六月敕。内外官初考无赴上日。末考不具得替日。便注破不在校限。其月又奏。诸使下兼宪官。及检校郎官。并诸色官充职掌者。并仰本使每年具在使功课。兼具考第申省。

七年八月。考功奏。前时诸司官。皆校功过。定其考第。自至德后。一切悉申中上考。今请覆其能否。以定升降。从之。自谏议大夫。给事中。郎官。有书中中考者。尚书左丞相赵憬。自言荐果州刺史韦诞。坐赃废。请降其考。校考使吏部尚书刘滋。以憬能知其过。奏中上考。

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十二日。考功奏。外官应申考解。先无限约。请自今以后。限十一月十五日到省毕。如违本牒。使罚本判官决本典。

  考功员外郎改复与郎中同。

考功员外郎。贞观已后知贡举。至开元二十四年三月十二日。以员外郎李昂为举人李权所讼。乃移贡举于礼部也。

开元二十九年十一月十九日。礼部侍郎韦陟奏。准旧例。掌举官亲族。皆于本司差郎中一人考试。有及第者。尚书覆定。然后附奏。臣本司今阙尚书。纵差郎官。是臣麾下。事在嫌疑。所望厘革。伏望天恩。许臣移送吏部。差考功员外郎试拣。侍郎覆定。任所在闻奏。即望浮议止息。敕旨。依。

长庆元年五月。贬考功员外郎李渤为处州刺史。渤既请书宰相等下考。时人以宰辅旷官。不上疏陈列。而越职钓奇。非尽事君之道。至是。杜元颖等奏。渤卖直沽名。动多狂躁。遂出之。

  户部尚书

武德元年。因隋为民部尚书。贞观二十三年六月二十日。改为户部尚书。显庆元年七月二十一日。改为度支尚书。龙朔二年。改为司元太常伯。咸亨元年。复为户部尚书。光宅元年。改为地官尚书。神龙元年。

译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身份,兼任度支使。八年三月停任。

建中元年五月十七日,度支司上奏:各类钱物,以及盐井收益等,因为财赋制度刚刚有所整顿改革,支度计算出现不足供应的情况,这属于臣职责范围内的事,臣日夜为此忧虑担当。今后希望能够指示各州,如果没有接到度支司的文牒,却擅自挪用借支,以及擅自租赁、变卖调换官方财物的,本州府录事参军、本县县令、专知官,都请求依照"入己枉法赃"的罪名论处,这样物资就没有隐匿干扰的情况,事情也有条理法度可循。至于应当负责征收各类钱物的相关官员,如果违反期限,导致军需供应短缺的,请求停发其俸禄。敕令:照准。

其年八月,宰相杨炎上奏议论说:"财赋是国家的根本,是百姓的性命所系,天下治乱的轻重程度,都由此决定。因此前代历来都挑选重臣来主管此事,尚且担心难以办好,往往还会遭致失败。国家的重大计划一旦失误,天下就会动荡不安。先朝出于权宜之制,让宦官掌管这一职务,凭借区区身材矮小的宦官,掌握国家的根本命脉,财政的丰足或匮乏、盈余或空虚,即使是大臣也无从得知,也就无法筹划天下的利害得失。臣愚昧无能,忝居宰辅之位,陛下有至高的德行,一心体恤百姓,仔细考核各种弊病,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请求将此事移出宫禁,归还有关部门主管,这样以后才可以商议国家政事。"皇上认为他说得对,下诏从今以后,财赋都归入国库,完全依照旧有的规制,每年酌量进献三五十万贯钱入大盈库,但度支司要

复为户部尚书。

武德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民部尚书裴矩奏。突厥残暴之处。户请给绢一疋。太宗谓曰。朕于天下。惟诚与信。不欲空有存恤之名。而无其实。但户有大小。各须存济。给物雷同。岂公思之未至也。治书侍御史孙伏伽进曰。裴矩受国恩赏。未闻陈议救恤百姓。则欲苟钓虚名。用心若此。岂当朝寄。请鞫其罪。太宗从之。其后计口为率。贫民赖焉。

开元六年五月四日敕。诸州每年应输庸调资课租。及诸色钱物等。令尚书省本司豫印纸送部。每年通为一处。每州作一簿。预皆量留空纸。有色数。并于脚下具书纲典姓名。郎官印置。如替代。其簿递相分付。

二十四年敕。以每年租税杂支。轻重不类。令户部修长行旨条五卷。诸州刺史县令替日。并合令递相交付。省司每年但据应支物数进画颁行。附驿递送。其支配处分。并依旨文为定。

元和五年二月。户部尚书李仁素。准元和四年五月敕。厘革诸道州府应征留使留州钱物色目。并带使州合送省钱。便充留州给用等。据诸道申报。除与敕文相当外。或称土宜不同。须重类会起置者。诸州府先配供军钱。回充送省。带使州府。先配送省钱。便留供军。则供军见钱。尽在带使州府。事颇偏并。宜令于管内州。据都征钱数。逐贯均配。其先不征见钱州郡。不在分配限。如坊郭户配见钱须多。乡村户配见钱须少。即但都配定见钱。一州数。任刺史于数内看百姓稳便处置。其敕文不加减者。即准州所申为定额。如于敕额见钱外。辄擅配一钱。及纳物不依送省中估。刺史县令录事参军。节级科贬焉。

  户部侍郎改复名号。与尚书同。

旧制本一员。垂拱四年四月十一日。加一员。以武攸宁为之。

 苏氏驳曰。故事。度支案。郎中判入。员外郎判出。侍郎总统押案而已。官衔不言专判度支。至干元元年十月。第五琦改户部侍郎。带专判度支。自后遂为故事。至今不改。若别官来判度支。即云知度支事。或云专判度支。

贞元四年二月。上以度支自有两税及盐铁榷酒钱物。以充经费。遂令收除陌钱。及阙官料。并外官阙官职田。及减员官诸料。令户部侍郎窦参专掌。以给京文武官员料钱。及百司纸笔等用。至今行之。

元和六年四月。户部奏。请置巡官二人。从之。其年七月。户部请减使及判案郎官每月杂给钱。从之。

八月。户部侍郎李绛奏。请诸州府阙官职田禄米。及见任官抽一分职田。所在收贮。以备水旱。从之。

十二年十二月。户部奏。淮西夷虺蜴攸居。历年贡赋不入。有司羞之。今则化被齐民。便为善地。其申光蔡等州。令所貢鸂綾生石斛等。并同日到。其诸道贡物旧例。

译先将全部数目上奏。

起初,国家的旧制度,天下的财赋,都缴纳到左藏库,太府寺每季度向朝廷奏报,尚书省比部核查其收支情况,上下相互制约监督,没有太大的失误。到第五琦担任度支盐铁使时,当时京城有很多豪横的将领,索求财物毫无节制,第五琦无法禁止,于是把全部租赋都送入大盈内库,由宦官掌管。天子认为这样取用方便,所以就不再拿出来。因此天下的公共赋税,变成了君主的私人积蓄,有关部门无从了解它的多少,国家用度也无法计算它的盈余亏空。到了二十年间,宦官凭借虚设的官名、执掌簿册文书主管这件事的,多达三百人,都在闲散的职位上领取俸禄,彼此勾结、根基牢固,难以撼动。等到杨炎担任宰相,几句话就恢复了旧制,朝廷内外都称赞这件事办得好。

贞元初年,度支使杜佑,辞让钱谷方面的职务,推荐李巽代替自己。在此之前,度支司因为要节制用度、爱惜费用,逐渐揽夺了各官署的职权,广泛设置吏员,事务繁杂难以治理。杜佑开始奏请把营造修缮的事务归还将作监,木炭事务归还司农寺,染织事务归还少府监,条理纲纪颇为整肃,舆论大多称赞他这样做。

二年十二月,度支司上奏,请求在京城及京畿各县实行榷酒专卖法,每斗酒征税一百五十文,从事酿酒的酒户一并免除杂役。皇上依从了这个请求。

永贞元年八月,度支使上奏:本司设有"别贮库",往年裴延龄执掌使职事务时才奏请设立的,只是把正库的物资减出一部分充作别贮库的储备,这只是虚有其名,并没有实际的益

至今月十五日已进纳讫。臣今便欲取申光蔡贡物。以元日陈于乐悬之南。示中外。礼毕。请准式送纳。从之。

十三年十月。中书门下奏。户部度支盐铁三司钱物。皆系国用。至于给纳。事合分明。比来因循。都不剖析。岁终会计。无以准绳。盖缘根本未有纲条。所以名数易为盈缩。伏请起自今以后。每年终。各令具本司每年正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日所入钱数。及所用数。分为两状。入来年二月内闻奏。并牒中书门下。其钱如用不尽。须具言用外余若干见在。如用尽。及侵用来年钱。并收阙。并须一一具言。其盐铁使所收。议列具一年都收数。并已支用。及送到左藏库欠钱数。其所欠亦具监院额缘某事欠未送到。户部出纳。亦约此为例。条制既定。亦绝隐欺。如可施行。望为常典。从之。

宝历二年正月。户部侍郎崔元略奏。准赋役。今内外六品以下官。及京司诸色职掌人。合免课役。请自今以后。应诸司见任官。及准式合蠲免职掌人等。并先于本司陈牒责保。待本司牒到。然后与给符。其前资官。即请于都省陈状。准前勘责事。若不实。准诈伪律论。其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及割股奉亲。比来州府免课役。不由所司。今后请应有此色。敕下后。亦须先牒当司。如不承户部文符。其课役不在免限。从之。

开成元年。湖南观察使卢周仁进羡余钱十万贯。户部侍郎归融奏曰。天下一家。何非君土。中外财赋。皆陛下府库也。周仁辄陈小利。妄说异端。言南方火灾。恐成灰烬。进于京国。如徇私恩。臣恐天下仿效。以羡余为名。刻剥生民。其所进钱。请还湖南。代贫户租税。

三年四月敕。户部侍郎两员。自今已后。先授上者。宜令便判钱谷。如带平章事。及判盐铁度支。兼中丞翰林学士。即不在此限。仍为永例。

五年三月。户部侍郎崔蠡奏。天下州府。应合管系户部诸色斛斗。自今已后。刺史观察使除授到任交割后。并须分析闻奏。敕旨。宜依。

大中二年十一月。兵部侍郎判户部魏扶奏。下州应管当司诸色钱物斛斗等。前件钱物斛斗。散在天下州府。缘当司无巡院觉察。多被官史专擅破除。岁久之后。即推在所腹内。徒烦勘诘。终无可征。今后诸州府钱物斛斗文案。委司录事参军专判。仍与长史通判。每至交替。各具申奏。并无悬欠。至考满日。递相交割。请准常平义仓斛斗例。与减选。仍每月量支纸笔钱。若盗使官钱。及将借贷与人。并请准元敕。以赃论。如征收欠折。及违限省条。并请量加惩殿。如缺司录即请令选诸强干官员专知。不得令假摄官权判。从之。

咸通四年六月。河南江淮等道分巡院。荆襄江西道分巡院。并宜敕停。

译处。而且又新设置了掌管官吏看守等,还不免要额外增加他们的俸粮开支。恳请将别贮库并入正库,这样事情省便,费用也能节省。皇上依从了这个请求。

元和十四年六月,代理度支事务的皇甫镈上奏:各道州府监院,每年送到京城的两税、榷酒、盐利、支付的米价等所折算的绢帛,要提高估价、确定数额。皇上依从了这个建议。给事中崔植上疏坚决反对,认为用兵已经多年,百姓困弊凋敝,以往即使估价高于实际价值,也不能再追加了。他的奏疏没有被采纳。

长庆二年三月,任命鸿胪卿、代理度支事务的张平叔为户部侍郎,仍旧代理度支事务。当时幽州、镇州行营的各军,需要出境作战、依靠度支司供给的,有十五万余人;魏博、沧景的军队,也都压制在敌境边境驻扎,同样按兵员数目征调物资。度支司拨给的物资,从河北设置供军院起,那些布帛衣物赏赐往往还没送到供军院,就被各军强行截留驱使、夺走了,那些悬军在前线作战的部队反而得不到供给。负责馈运粮饷的主管官吏,因此获罪的前后接连不断。张平叔知道国家用度空虚匮乏,于是用歪门邪道的计策,得以掌管国家的财赋,到这时又受到皇上的宠信,加授九卿之位,然而始终没有办法弥补财政的亏空,却骤然登上显要的官阶,人们都归罪于他。不久,他又上言说度支司所主管的榷盐旧法弊病已经很深,建议改为由官府直接卖盐的办法,可以富国强兵、劝勉农事、积蓄财货。他条陈利弊十八条,皇上下诏把他的奏疏交付,命公卿们商议。中书舍人韦处厚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