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卷三十六
条流不次。乃删其所说。以类相从。为五十篇。合二十卷。上善之。赐物一千段。
十五年正月三日。魏王泰上括地志五十卷。上嘉之。赐物一万段。其书宣付秘阁。初。泰好学。爱文章。司马苏勖劝泰表请修撰。诏许之。于是大开馆宇。广召时俊。遂奏引著作郎萧德言。秘书郎顾允。记室参军蒋亚卿。功曹参军谢偃等。人物辐辏。门庭若市。泰稍悟过盛。欲其速成。于是分道诸州。披检疏录。凡四年而成。其年四月十六日。太常博士吕才。及诸阴阳学者十余人。撰阴阳书凡五十三卷。并旧书行者四十七卷。诏颁下之。太宗以阴阳书行之日久。近代以来。渐至讹伪。穿凿既甚。拘忌亦多。遂命有司。总令修撰。其妄穿凿拘忌者。才驳之曰。易曰。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盖取诸大壮。逮于殷周之际。乃有卜宅之文。故诗称相其阴阳。书云卜惟洛食。此则卜宅吉凶。其来尚矣。至于近代师巫。更加五姓之说。言五姓者。谓宫商角征羽等。天下万物。悉配属之。行事吉凶。依此为法。至于张王等为商。武庾等为羽。欲以同韵相求。及其以柳为宫。以赵为角。又非四声相管。其间亦有同是一姓。分属宫商。复有复姓数字。征羽不别。验于经典。本无斯说。即阴阳书亦无此语。直是野俗口传。竟无所出之处。惟按堪舆经云。黄帝对于天老。乃有百姓之言。且黄帝之时。不过姬姜数姓。暨于后代。赐族者多。至如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并是姬姓子孙。孔殷宋华向萧毫皇甫。并是子姓苗裔。自余诸国。推例皆然。因邑因官。分枝布叶。未知此等诸姓。是谁配属宫商。又检春秋。以陈卫及秦。并同水族。齐郑及宋。皆为火姓。或承所出之祖。或系所属之星。或取所居之地。亦非宫商角征羽。共相管摄。此则事不稽古。义理乖僻者也。又叙禄命曰。谨按史记。贾谊宋忠司马季主云。夫卜筮者。高谈禄命。以悦人心。矫言祸福。以尽人财。又按王充论衡云。见骨体而知禄命,见禄命而知骨体。此则禄命之书。行之久矣。言多或中。人乃信之。今更研寻。本非实录。但以积善余庆。不假建禄之吉。积恶余殃。岂由劫杀之。皇天无亲。常与善人。福之所应。其犹影响。故有夏多罪。天命剿绝。宋景修德。妖孛夜移。学也禄在。岂待生当建王。忧勤损寿。不关月值空亡。长平坑卒。未闻共犯三刑。南阳贵士。何必俱当六合。历阳成湖。非独河魁之上。蜀郡炎燎。岂由灾厄之下。今时有同建同禄。而贵贱悬殊。共命共胎。而夭寿更异。按春秋鲁桓公六年九月。鲁庄公生。今检长历。庄公生当乙亥之岁。建申之月。以此推之。
译五十三卷,加上原有已经通行的旧书四十七卷,下诏颁行天下。太宗因为阴阳之书通行已久,近代以来渐渐讹误失真,穿凿附会的说法太多,忌讳拘泥的地方也不少,于是命有关部门统一加以修撰。对那些荒谬穿凿、拘泥忌讳的说法,吕才加以驳斥说:《易经》说,上古时人们住在洞穴、生活在野外,后世圣人改用宫室居住,这是取法于"大壮"卦。到了殷周之际,才有了占卜宅第的文字记载,所以《诗经》中说要观察宅地的阴阳向背,《尚书》说占卜结果适合定都洛邑,这说明占卜宅第吉凶的做法,由来已经很久了。至于近代的巫师,又增加了"五姓"的说法,所谓五姓,是指宫、商、角、徵、羽等音律,说天下万物都可以配属这些音律,行事的吉凶就依此为准则。至于把张、王等姓归为商音,武、庾等姓归为羽音,是想用同韵来牵强附会;而把柳姓归为宫音,把赵姓归为角音,又不是按四声来统摄。其中也有同是一个姓,却被分属于宫、商不同音律的,还有复姓多字,徵音羽音无从分辨的。考核经典,本来没有这种说法,即使是阴阳之书中也没有这样的话,这只是乡野的口头相传,最终也找不出它的出处。只按《堪舆经》说,黄帝向天老请教,才有了百姓的说法,况且黄帝的时候,不过姬、姜几个姓氏,等到后代,赐姓封族的人多了,比如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都是姬姓的子孙;孔、殷、宋、华、向、萧、亳、皇甫,都是子姓的后裔。其余各国,依此类推,都是这样,或因封邑或因官职而分枝散叶,不知道这些姓氏,究竟应当归属宫、商中的哪一个。又查考《春秋》,把陈、卫及秦都归为水族,把齐、郑及宋都归为火姓,有的是承袭所出祖先的姓氏,有的是依附所属的星宿,有的是取自所居住的地方,也不是用宫、商、角、徵、羽来统摄归类的。这就说明这种说法不符合古制,道理也是错谬乖张的。又叙述"禄命"之说:谨按《史记》记载,贾谊、宋忠、司马季主曾说,那些占卜算命的人,高谈禄命之说来取悦人心,用谎称祸福来骗取别人的钱财。又按王充《论衡》说:"见骨体而知禄命,见禄命而知骨体。"这说明禄命之书流传已经很久了,说的话大多有时应验,人们便相信了。如今再深入研究,其实本来就不是真实的记录。只因积善之家自然多余庆,不必倚仗建禄的吉利;积恶之家自然多余殃,又岂是由于劫杀的凶险。上天没有偏私,常常眷顾善人,福报的应验,就好像影随形、声随响一样确切。所以夏桀多行不义,被上天剪除断绝;宋景公修养德行,妖星孛星在夜里移位避开。可见学问深厚自然禄位随之而来,何必要等到出生时正逢"建王"之相;忧劳勤勉自然会损伤寿命,与出生月份是否"空亡"并无关系。长平坑杀四十万降卒,未曾听说他们都同时犯了"三刑";南阳众多贵人显达,何必都恰好符合"六合"之数。历阳城陷落变成湖泊,并非只因为地处"河魁"方位之上;蜀郡遭遇炎火烧灼,又岂是因为正处灾厄之下。如今有人同样是"建禄"之命,而贵贱却相差悬殊;同样的命格同样的胎相,而寿命长短却大不相同。按《春秋》记载,鲁桓公六年九月,鲁庄公出生,如今核对历法,庄公出生正当乙亥年建申之月。按此推算,庄公正好命逢"空亡",依照禄命之书,理应贫贱;又犯了"勾绞""六害",命逢"背驿马"出生,本身又刻犯"驿马""三刑"。凡是遇到这种命格出生的人,都不该有官爵,火命七月生,正当"病乡",为人应当瘦弱,身形理应丑陋矮小。如今按《诗经·齐风》讥讽庄公的诗句:"猗嗟昌兮,颀而长兮,美目扬兮,巧趋跄兮",可见庄公身材魁梧俊美,与禄命推算完全不符。只有关于寿数的一条推算,说他
庄公乃当禄之空亡。依禄命书。法合贫贱。又犯勾绞六空。背驿马生。身刻驿马。驿马三刑。当此生者。并无官爵。火命七月。生当病乡。为人尪弱。身合矬陋。今按齐诗讥庄公。猗嗟昌兮。颀而长兮。美目扬兮。巧趋跄兮。惟有问命一条。法当长寿。依检春秋。庄公薨时。计年四十五矣。此禄命不验一也。又按史记。秦庄襄王四十八年。始皇帝生。宋忠注云。因正月生。为此命政。依检襄王四十八年。岁在壬寅。此年正月生者。命当背禄。法无官爵。假得禄合。奴婢尚少。始皇又当破驿马生。驿马三刑。身刻驿马。法当望官不到。金命正月。生当绝下。为人无始有终而弥吉。今检史记。始皇乃是有始无终。老更弥凶。唯建命生法合长寿。计其崩时。不过五十。禄命不验二也。检汉武故事。武帝以乙酉岁七月七日平旦时。亦当禄空亡下。法无官爵。虽向驿马。尚隔四辰。依禄命法。少无官荣。老而方盛。今验汉书。武帝即位。年始十六。末年以后。户口减半。禄命不验三也。又检后魏书云。高祖孝文皇帝皇兴元年八月生。今按长历。其年岁在丁未。以此推之。孝文皇帝背禄背命。并驿马三刑。身刻驿马。依禄命书。法无官爵。当父死中生。法当生不见父。今检魏书。孝文皇帝身受其父之禅。礼云。嗣主位定。在于初丧踰年之后。方始正号。是以天子无父。事三老也。孝文受禅。异于常礼。躬为天子。以事其亲。而禄命倒云不合识父。禄命不验四也。又按沈约宋书云。宋高祖癸亥三月生。依此推禄与命。并当空亡。依禄命书。法无官爵。又当子墓中生。惟宜嫡子。假有次子。法当早卒。今据宋书。高祖长子先被篡弒。次子义隆。享国多年。高祖又当禄祖下生。法得嫡孙财禄。今检宋书。其孙刘劭刘浚。并为篡宋。几失宗祧。禄命不验五也。叙葬书曰。易曰。古之葬者。厚衣以薪。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礼云。葬者藏也。欲人之不见也。然孝经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以其复土事毕。长为感慕之所。窀穸礼终。永作魂神之宅。朝市迁变。岂得先测于将来。泉石交侵。不可先知于地下。是以谋及龟筮。庶无后艰。斯乃备于慎终之礼。曾无吉凶之义。暨于近世已来。加之阴阳葬法。或选年月便利。或量墓田远近。一事失所。祸及死生。巫者利其货贿。莫不擅加妨害。遂令葬书一术。乃有百二十家。各说吉凶。拘而多忌。且天覆地载。乾坤之理备焉。一刚一柔。消息之义详矣。或成昼夜之道。感于男女之化。三光运于上。四气通于下。斯乃阴阳之大经。不可失于斯须也。至于丧葬之吉凶。乃附此为妖妄。
译命当长寿,倒是应验了;查考《春秋》,庄公去世时,算来已经四十五岁了。这是禄命之说不应验的第一个例子。又按《史记》记载,秦庄襄王四十八年,秦始皇出生,宋忠注解说是因为正月出生,所以定这个命格为"政"(始皇名)。查考庄襄王四十八年,岁在壬寅,这年正月出生的人,命当"背禄",依法不该有官爵;即使勉强算有禄,命中的奴婢也应当很少。始皇又正当"破驿马"出生,命犯"驿马三刑",本身又刻犯"驿马",依法应当有官职之望而不能得到;金命正月出生,命当"绝"于命下,为人应当有始无终而最终吉祥。如今查考《史记》,秦始皇却是有始无终,年纪越大越是凶暴,只有"建命"出生一条推算他命当长寿,倒是应验了;算他驾崩的年龄,也不过五十岁。这是禄命之说不应验的第二个例子。查考《汉武故事》,汉武帝是乙酉年七月七日平旦时出生,也正当命逢"禄空亡"之下,依法不该有官爵;虽然靠近"驿马",但还相隔四辰,依照禄命之法,应当年少时没有官运荣显,年老才转为兴盛。如今考证《汉书》,汉武帝即位时年仅十六岁,晚年以后,户口反而减少了一半。这是禄命之说不应验的第三个例子。又查考《后魏书》记载,高祖孝文皇帝是皇兴元年八月出生,如今按历法核算,那年岁次丁未,据此推算,孝文皇帝命犯"背禄""背命",又兼犯"驿马三刑",本身又刻犯"驿马"。依照禄命之书,理应没有官爵,又当在父亲去世期间出生,依法应当出生后见不到父亲。如今查考《魏书》,孝文皇帝是亲身接受了父亲的禅让,按礼制,继位的君主,要等到先君去世满一年之后,才正式称帝即位,这是因为天子登基之后不再事奉三老(不再有需侍奉的尊长)。孝文帝接受禅位,不同于寻常礼制,是亲身作为天子来侍奉父亲,可是禄命之说却颠倒说他命中不该见到父亲。这是禄命之说不应验的第四个例子。又按沈约《宋书》记载,宋高祖是癸亥年三月出生,据此推算他的禄和命,都正当"空亡",依照禄命之书,理应没有官爵;又正当"子墓"中出生,只适宜嫡长子,假如是次子,依法应当早亡。如今据《宋书》记载,宋高祖的长子后来被篡弑,次子刘义隆却在位多年。宋高祖又正当"禄祖"之下出生,依法应当子孙享有财禄;如今查考《宋书》,他的孙子刘劭、刘浚,却都篡逆宋室,几乎使宗庙断绝。这是禄命之说不应验的第五个例子。(吕才)又叙述葬书说:《易经》说,古人埋葬死者,只是用柴薪厚厚地包裹,不筑坟不种树,服丧的期限也没有定数,后世圣人改用棺椁下葬,这是取法于"大过"卦。《礼记》说,"葬"就是"藏"的意思,是想让人看不见。然而《孝经》说,要占卜墓地的吉凶来安葬先人,因为一旦封土完毕,就长久成为寄托哀思的地方,墓穴礼仪终结之后,就永远作为魂魄安息的居所。人世的朝廷市井会变迁,怎能预先测知将来的情形;泉水岩石会侵蚀,也不能预先知道地下的状况。所以要用占卜筮问来谋划,希望以后不出祸患,这是完备慎终追远的礼节,本来并没有吉凶祸福的含义。到了近世以来,又加上了阴阳葬法的说法,有的选择年月是否便利,有的衡量墓田距离远近,一旦有一件事没有做妥当,祸患就会牵连生者死者。巫师们贪图这其中的钱财,无不擅自增添种种妨害禁忌,于是葬书这一门学问,竟有一百二十家之多,各自宣称有吉凶之说,拘泥忌讳很多。况且天覆盖着地,地承载着天,乾坤的道理已经完备了;一刚一柔,消长变化的意义也已经详尽了。有的形成昼夜交替的规律,有的感应男女生育变化,日月星三光运行在上,四时之气流通在下,这是阴阳变化的根本大道,一刻也不可以偏离。至于丧葬的吉凶,却是附会上去的荒诞妄说
传云。王者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经时而葬。士逾月而葬。此贵贱不同。礼亦异数。欲使同盟同轨。赴吊有期。量事制宜。遂为例程。法既一定。不得违之也。故先期而葬。谓之不怀。后期而不葬。讥之殆礼。此则葬有定期。不择年月。其义一也。春秋又云。丁巳。葬定公。雨不克葬。至戊午襄事。礼经善之。礼记云。卜葬先远日。盖选月终之日。所以避不怀也。今检葬书。以己亥之日。用葬最凶。谨按春秋之际。此日葬者。凡有二十余件。此则葬不择日。其义二也。礼记云。周尚赤。大事用平旦。殷尚白。大事用日中。夏尚黑。大事用昏时。郑元注云。大事者何。谓丧葬也。此则直取当代所尚。不择时之早晚。春秋又云。郑卿子产及子太叔葬郑简公。于时司墓大夫室当葬路。若坏其室。即平旦而堋。不坏其室。即日中而堋。子产不欲坏室。而待日中。子太叔云。若至日中而堋。恐久劳诸侯大夫来会葬者。然子产既云博物君子。太叔乃为诸侯之选。国之大事。无过丧葬。必是义有吉凶。斯等岂得不用。今乃不问时之得失。惟论人事可否。曾子问云。葬逢日蚀。舍其路左。待明而行。所以备非常也。若依葬书。多用干艮二时。并起半夜。此即文与礼违。今检礼传。葬不择时。其义三也。葬书云。富贵官品。皆由安葬所致。年命延促。亦由坟垄所招。然孝经云。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易曰。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是以日慎一日。则泽及于无疆。有德不建。而人无援。此则非由安葬吉凶。而论福祚延促。臧孙有后于鲁。不关葬得吉日。若敖绝祀于荆。不由迁厝失所。此则安葬吉凶。不可信用。其义四也。今之丧葬吉凶。皆依五姓便利。古之葬者。并在国都之北。兆域既有常所。何取姓墓之义。赵氏之葬。并在九原。汉之山陵。散在诸处。上利下利。蔑尔不论。大墓小墓。其义安在。及其子孙。富贵不绝。或与三代同风。或分六国而王。此则五姓之义。大无稽考。吉凶之理。何从而生。其义五也。且人臣名位。进退何常。亦有初贱而后贵。亦有始泰而终否。是以子文三已令尹。展禽三黜士师。卜葬一定。更不回改。冢墓既成。曾不革易。何因名位。无时蹔安。故知官爵。宏之在人。不由安葬所致。其义六也。野俗无识。皆信葬书。巫者诳其吉凶。愚人因此侥幸。遂使擗踊之际。择葬地而希官品。荼毒之秋。选葬时以觊财禄。或云辰日不宜哭泣。遂莞尔而受吊问。或云同属忌于临圹。乃吉服而不送其亲。圣人设教。岂其然也。葬书败俗。一至于斯。其义七也。
苏氏曰。今世之人。
译。古书记载:天子七天入殓,七个月安葬;诸侯五天入殓,五个月安葬;大夫经过一段时间安葬;士人过一个月安葬。这是因为贵贱身份不同,礼节也有不同的规定,是想让同盟同轨的诸侯,能够按期前来吊唁会葬,衡量事情而制定适宜的规矩,于是成为定制,法度既然已经确定,就不能违背。所以提前安葬,被称为不怀念亡者;推迟安葬而不下葬,则被讥讽为怠慢礼制。这说明安葬有固定的期限,并不需要选择年月,这是第一点道理。《春秋》又记载:丁巳日,安葬鲁定公,因为下雨没能安葬成,到戊午日才完成葬礼,《礼记》对此加以赞许。《礼记》说,占卜安葬的日子要先选较远的日子,大概是选在月末,为的是避免有不怀念亡者的嫌疑。如今查考葬书,说己亥这一天下葬最为凶险,可是仔细查考《春秋》时期,在这一天下葬的,一共有二十多件事例。这说明安葬不需要选择日子,这是第二点道理。《礼记》说,周朝崇尚赤色,办理大事在清晨;殷朝崇尚白色,办理大事在中午;夏朝崇尚黑色,办理大事在黄昏。郑玄注解说,所谓大事,指的就是丧葬之事。这说明只是依照当代所崇尚的时辰,并不选择时辰的早晚。《春秋》又记载:郑国的卿大夫子产和子太叔安葬郑简公时,当时守墓大夫的房屋正好挡在下葬的路上,如果拆毁他的房屋,就能在清晨下葬;如果不拆毁房屋,就要到中午才能下葬。子产不愿意拆毁房屋,宁愿等到中午;子太叔却说,如果等到中午下葬,恐怕会让前来会葬的诸侯大夫们久等辛劳。既然子产是公认的博学明理的君子,子太叔又是诸侯中的杰出人才,国家的大事,没有比丧葬更重大的了,如果一定有吉凶之说,这些贤人怎么会不采用呢?如今却完全不问时辰的吉凶好坏,只讨论人情事理是否可行。曾子问篇记载:安葬时遇到日食,就在路的左边停下来,等天亮再继续前行,这是为了防备意外的变故。如果依照葬书的说法,大多要用干时、艮时下葬,都是从半夜开始,这就与礼制的记载相违背了。如今查考礼书的记载,安葬不选择时辰,这是第三点道理。葬书说,富贵官位,都是由安葬所导致的;寿命长短,也是由坟墓的方位所招致的。然而《孝经》说,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来彰显父母的光荣。《易经》说,圣人最大的珍宝是权位,用什么来守住权位呢,是用仁德。所以每天谨慎行事,恩泽就能延及无穷;如果没有德行的建树,别人就不会来帮助扶持。这说明并非由于安葬的吉凶,而决定了福祚的延续或断绝。臧孙氏在鲁国有后代延续,并非因为坟葬得了吉日;若敖氏在楚国断绝了祭祀,也不是因为迁葬失去了适宜之处。这说明安葬吉凶之说不可信用,这是第四点道理。如今的丧葬吉凶,都依照"五姓"是否便利来判断,古代安葬死者,都是在国都的北面,墓地既然有固定的地方,哪里还谈得上按姓氏选墓的道理?赵氏的坟墓,都葬在九原;汉代的皇陵,也散布在各处;所谓上等吉利下等吉利之说,都从未被提及讨论。可是这些大墓小墓中,安葬所在的道理又在哪里呢?等到他们的子孙,富贵不绝,有的与三代同样兴盛,有的分割六国而称王。这说明"五姓"的说法,实在是毫无根据可考,吉凶的道理,又从哪里产生呢?这是第五点道理。况且做臣子的名位,进退哪有一定的?也有起初卑贱而后来显贵的,也有起初通达而最终困顿的,所以令尹子文三次被罢免又三次复任,士师展禽也三次被贬黜,可是他们下葬时占卜确定的墓地,从来没有回头改变过,坟墓建成之后,也从未变更迁移,为什么名位却常常没有安定的时候?由此可知,官爵的兴衰,全在于人事,并不是由安葬所决定的,这是第六点道理。乡野俗人没有见识,都相信葬书之说,巫师用吉凶来诓骗他们,
正惑于此。故载吕才驳议。用矫正之。庶乎惑者少悟也。
其年十月二十五日。尚书左仆射申国公士廉等。撰文思博要成凡一千二百卷。诏藏之秘府。同撰人。特进魏征。中书令杨师道。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颜相时。国子司业朱子奢。给事中许敬宗。国子博士刘伯庄。太常博士吕才。秘书监房元龄。太学博士马嘉运。起居舍人褚遂良。晋王友姚思廉。太子舍人司马宅相。秘书郎宋正人。
二十三年正月二十日。太宗撰帝范十三篇。赐皇太子。顾谓王公曰。圣躬阐政之道。备在其中矣。
永徽三年三月三日。符玺郎颜扬庭。上其父师古所撰匡谬正俗八卷。令付秘阁。
显庆元年十月。诏礼部尚书宏文馆学士许敬宗等。修东殿新书。上曰。略看数卷。全不如抄撮文书。又日月复浅。岂不是卿等用意至此。因亲制序四百八十字。
二年六月。上制元首前星维城股肱论。令敬宗等注释。名曰天训。至三年正月五日。修新礼成。一百三十卷。颁于天下。其年五月九日。以西域平。遣使分往康国及吐火罗等国。访其风俗物产。及古今废置。画图以进。令史官撰西域图志六十卷。许敬宗监领之。书成。学者称其博焉。十月二日。许敬宗修文馆词林一千卷。上之。
六年正月二十七日。右内率府录事参军崇贤馆直学士李善。上注文选六十卷。藏于秘府。
龙朔元年六月二十六日。许敬宗等撰累璧六百三十卷。上之。
三年十月二日。皇太子宏遣司元太常伯窦德元。进所撰瑶山玉彩五百卷上之。诏藏书府。
仪凤元年十二月二日。皇太子贤。上所注后汉书。初。太子右庶子张太安。洗马刘讷言。洛州司户参军格希元。学士许叔牙。成元一。史藏诸。周宝宁等。同注范晔后汉书。诏付秘书省。
调露二年二月一日。诏故符玺郎李延寿。撰政典一部。写两本。一本付秘书省。一本赐皇太子。
永隆元年十二月。太史李淳风。进注释五曹孙子等十部算经。分为二十卷。
垂拱二年四月七日。太后撰百寮新诫。及兆人本业记。颁朝集使。
大足元年十一月十二日。麟台监张昌宗。撰三教珠英一千三百卷成。上之。初。圣历中。以上御览及文思博要等书。聚事多未周备。遂令张昌宗召李峤。阎朝隐。徐彦伯。薛曜。员半千。魏知古。于季子。王无竞。沈佺期。王适。徐坚。尹元凯。张说。马吉甫。元希声。李处正。高备。刘知几。房元阳。宋之问。崔湜。常元旦。杨齐哲。富嘉。蒋凤等二十六人同撰。于旧书外。更加佛道二教。及亲属姓名方城等部。
开元七年五月左庶子刘子元上议。今之所注老子。是河上公注。
译愚昧的人因此心存侥幸,于是在捶胸顿足哀痛之际,却要挑选葬地来希求官爵;在悲痛万分的时候,却要选择安葬的时辰来图谋财禄。有的说辰日不宜哭泣,于是就欣然接受吊唁问候;有的说与死者同属相的人忌讳靠近墓穴,就穿着吉服而不去送别自己的亲人。圣人设立教化,难道是这样的吗?葬书败坏风俗,竟到了如此地步,这是第七点道理。
苏氏说:如今世上的人,正是被这些说法所迷惑,所以特意记载吕才的驳议,用来矫正这种风气,希望能让被迷惑的人稍微醒悟一些。
那年十月二十五日,尚书左仆射申国公高士廉等人,撰成《文思博要》共一千二百卷,下诏收藏在秘府。共同撰写的人有:特进魏征,中书令杨师道,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颜相时,国子司业朱子奢,给事中许敬宗,国子博士刘伯庄,太常博士吕才,秘书监房玄龄,太学博士马嘉运,起居舍人褚遂良,晋王友姚思廉,太子舍人司马宅相,秘书郎宋正人。
贞观二十三年正月二十日,太宗撰成《帝范》十三篇,赐给皇太子,回头对众位王公说:"朕阐明治国理政之道,都完备地记载在这里面了。"
永徽三年三月三日,符玺郎颜扬庭进献他父亲颜师古所撰的《匡谬正俗》八卷,命交付秘阁收藏。
显庆元年十月,诏令礼部尚书、宏文馆学士许敬宗等人编修《东殿新书》,皇上说:"我大略看了几卷,完全比不上一般抄录汇编的文书。而且时日尚浅,难道不是因为诸位爱卿用心到了这般地步吗?"于是亲自撰写序文四百八十字。
显庆二年六月,皇上撰写《元首前星维城股肱论》,命许敬宗等人加以注释,取名为《天训》。到显庆三年正月五日,新修的《礼》编成,共一百三十卷,颁行天下。这年五月九日,因为西域已经平定,派遣使者分别前往康国及吐火罗等国,探访他们的风俗物产,以及古今设置废止建置的沿革,绘制图画进献朝廷,命史官撰写《西域图志》六十卷,由许敬宗监督领导编纂,书成之后,学者们都称赞它博大精深。十月二日,许敬宗编成《文馆词林》一千卷,进献朝廷。
显庆六年正月二十七日,右内率府录事参军、崇贤馆直学士李善,进献他所注的《文选》六十卷,收藏在秘府。
龙朔元年六月二十六日,许敬宗等人撰成《累璧》六百三十卷,进献朝廷。
龙朔三年十月二日,皇太子李弘派司元太常伯窦德元,进献他所撰的《瑶山玉彩》五百卷,进呈朝廷,诏令收藏在书府。
仪凤元年十二月二日,皇太子李贤进献他所注的《后汉书》。当初,太子右庶子张大安,洗马刘讷言,洛州司户参军格希元,学士许叔牙、成玄一、史藏诸、周宝宁等人,共同注释范晔的《后汉书》,诏令交付秘书省收藏。
调露二年二月一日,诏令已故符玺郎李延寿,撰成《政典》一部,抄写两本,一本交付秘书省,一本赐给皇太子。
永隆元年十二月,太史李淳风,进献他注释的《五曹》《孙子》等十部算经,分为二十卷。
垂拱二年四月七日,太后撰成《百寮新诫》以及《兆人本业记》,颁发给各地朝集使。
大足元年十一月十二日,麟台监张昌宗撰成《三教珠英》一千三百卷,进献朝廷。当初,圣历年间,因为《御览》及《文思博要》等书,收录事项大多不够周全完备,于是命张昌宗召集李峤、阎朝隐、徐彦伯、薛曜、员半千、魏知古、于季子、王无竞、沈佺期、王适、徐坚、尹元凯、张说、马吉甫、元希声、李处正、高备、刘知几、房元阳、宋之问、崔湜、常元旦、杨齐哲、富嘉谟、蒋凤等二十六人一同编撰,在旧书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佛道二教,以及亲属姓名、方城等部类。
开元七年五月,左庶子刘子玄上疏议论说:如今所注的《老子》,是河上公的注本。
其序云。河上公者。是汉文帝时人。结草庵于河曲。因以为号。以所注老子授文帝。因冲空上天。此乃不经之鄙言。流俗之虚语。汉书艺文志。注老子者有三家。河上所释。无处闻焉。王弼义旨为优。请黜河上公。升辅嗣所注。司马贞亦注云。汉史实无其人。然所注以养神为宗。以无为为体。请河王注令学者俱行。从之。
译其序言说:河上公是汉文帝时期的人。在河边弯曲处结草庐居住,因此以此为号。他把自己所注的《老子》献给汉文帝,随后腾空飞升上天。这乃是荒诞不经的鄙陋之言,是世俗流传的虚妄之语。《汉书·艺文志》记载,注解《老子》的有三家,河上公的注解在其中并无记载。王弼的义理更为优胜,因此有人奏请废黜河上公的注本,推崇王弼(字辅嗣)的注本。司马贞也注解说,汉代史书中确实没有这个人。然而河上公的注解以养神为宗旨,以无为为主体,因此又有人奏请河上公注与王弼注一并施行,令学者都能研习。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
九年十一月十三日。左散骑常侍元行冲。上群书四部录二百卷。藏之内府。凡二千六百五十五部。四万八千一百六十九卷。分为经史子集四部。经库是殷践猷。王恢编。史库韦述。余钦。子库毋照。刘彦直。集库王湾。刘仲。其序例。韦述撰。其后毋照又略为四十卷。为古今书录。
十年六月二日。上注孝经。颁于天下及国子学。至天宝二年五月二十二日。上重注。亦颁于天下。
十三年。诏康子元等。注解东封仪注以进。
十五年五月一日。集贤学士徐坚等。纂经史文章之要。以类相从。上制名曰初学记。至是上之。欲令皇太子及诸王。检事缀文。
十七年九月十一日。上令左丞相张说。修八阵图十卷。及经二卷成。
十九年二月。礼部员外郎徐安贞等。撰文府二十卷。上之。十二月十一日。侍中裴光庭。上瑶山往则。维城前轨各一卷。上以赐皇太子及庆王。
二十三年正月。敕中书令张九龄。光禄卿韦绦。与礼官就集贤院撰耤田仪注。
其年三月二十七日。上注老子。并修疏义八卷。并制开元文字音义三十卷。颁示公卿。
二十七年二月。中书令张九龄等。撰六典三十卷成。上之。百官称贺。
天宝十四载四月。内出御撰韵英五卷。付集贤院行用。
其年十月八日。颁御注道德经并疏义。分示十道。各令巡内传写。以付宫观。
干元二年十一月。四明山人沈若。进广孝经十卷。制授秘书郎集贤院待诏。
大历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刑部尚书颜真卿。撰韵海镜原三百六十卷。表献之。诏付集贤院。
建中元年十月。濠州刺史张镒。撰五经微旨十四卷。孟子音义三卷。上之。
贞元十一年八月。国子司业裴澄。撰乘舆月令十二卷。上之。
十二年二月。夏州节度使韩潭。进统载四十卷。十月。昭义节度判官贺兰正九。进用人权衡。辅佐记。各十卷。举选衡镜三卷。
十四年十月。左仆射平章事贾耽。撰郡国别录六卷。通录四卷。上之。十一月。西川节度使韦皋。进开复西南夷事状十卷。
十七年七月。太常寺进大唐贞元新集开元复礼二十卷。十月。宰臣贾耽。撰海内华夷图一轴。并序古今郡国县道四夷述四十卷。上之。耽好地理学。四方之使。自蕃方来者。必问其土地山川之所终始。凡三十年。问既备。因撰海内华夷图。广三丈。纵三丈二尺。率以一寸折一百里。人有披图以问其郡人者。皆得其实。无虚词焉。
十九年二月。淮南节度使杜佑。撰通典二百卷上之。其书凡九门。取食货十二篇。选举六篇。职官二十二篇。礼一百篇。乐七篇。兵六篇。刑十七篇。州郡十四篇。边防十六篇。佑多该涉。尤精历代之要。修通典。识者知其必登公辅之位。
译望他们的学业重于千金,才能如美玉经过雕琢,德行日日增进,使国家世代不缺贤才。其中如果本身已有官职,而想要附学读书的,也听凭其请求。至于学官,则委托中书门下挑选特别精通学问、堪为师表的人担任。学生员额的多少、所学经业的科目、考试的等第,以及供给的粮料,还有校舍修缮等事宜,都各自委托相关部门,拟定条例上奏。"
开成元年六月,敕令新罗在朝宿卫的王子金义宗等人所请求留住的学生员额,应准照旧例留下二人,衣物粮食按照旧例发放。
二年三月,渤海国随同贺正使入朝的王子大俊明,连同入朝学生,共十六人。敕令:渤海国所请求学习的生徒,应命青州观察使放行六人前往上都,其余十人勒令返回。又,新罗派遣入朝宿卫的王子,也依照旧例,划留学习经业的学生,连同先前留住的学生等,共二百一十六人,请求按季发给时服和粮料。又请求原先留住学习的学生,放还本国。敕令:新罗学生之中,准许七人依照去年八月敕令处置,其余人所请的马匹、畜产、粮料等,既然不是旧例所有,一律勒令返回本国。
唐会要卷三十七
五礼篇目
武德初年,朝廷刚刚建立,还来不及制作礼典,郊祀、祭享、宴会等,都沿用隋代的旧制度。到贞观初年,诏令中书令房玄龄、秘书监魏征及礼官学士,全面考订旧礼,撰成吉礼六十一篇、宾
其书既出。遂行于时。又杭州刺史苏弁。撰会要四十卷。弁与兄冕。缵国朝故事为是书。弁先聚书至二万卷。皆手自刊正。今言苏氏书。次于集贤芸合焉。给事中陆贽。着集注春秋二十卷。君臣图翼三十五卷。上之。元和二年十二月。李吉甫等。撰元和年国计簿十卷。上之。总计天下方镇。凡四十八道。管州府二百九十五。镇县一千四百五十三。见定户二百四十四万二百五十四。其凤翔。麟坊。邠宁。振武。泾原。银夏。灵盐。河东。易定。魏镇。冀。范阳。沧州。淮西。淄青等一十五道。合七十一州。并不申户口数目。
四年四月。给事中冯伉。着三传异同三卷。
其年七月。制君臣事迹十四篇。上以天下无事。留意典文。每览前代兴亡得失之事。皆三复其言。又读贞观开元实录。见太宗撰金镜书。及帝范上下篇。元宗撰开元训诫。思维前躅。遂采尚书。春秋后传。史记。班范汉书。三国志。晏子春秋。吴越春秋。新序。说苑等书。君臣行事可为龟鉴者。集成十四篇。一曰君臣道合二曰辨邪正。三曰诫权诤。四曰戒微行。五曰任贤臣。六曰纳忠谏。七曰慎征伐。八曰慎刑法。九曰去奢泰。十曰崇节俭。十一曰奖忠直。十二曰修政教。十三曰谏畋猎。十四曰录勋贤。分为上下卷。上自制其序曰。前代君臣事迹。至是以其书写于屏风。列之御座之右。书屏风六扇于中书。宣示宰臣李藩裴洎曰。朕近撰此屏风。亲所观览。故令示卿。藩等进表称贺。
八年二月。宰臣李吉甫。撰元和州县郡国图三十卷。百司举要一卷成。上之。吉甫又常缀录东汉魏晋元魏周隋故事。记其成败损益。因为六代略。凡三十卷。分天下诸镇绝域。山川险易故事。各写其图于篇首。为五十四卷。号为元和郡国图。
九年四月。检校左拾遗李渤。撰御戎新录二十卷。上之。
十二年十二月。翰林学士沈传师等。奏元和辨谤略两部。各十卷。一部进上。一部请付史馆。从之。
其年。处州刺史马总。进武德至贞元年奏议二十卷。
十三年六月。宰臣袁滋。撰云南纪五卷上之。八月。洛阳尉礼院检讨官王彦威。撰元和曲台新礼三十卷上之。自开元二十一年。至元和十三年正月已前。新撰定礼典。旧仪不同者。谨备集录。并礼勒成三十卷。
其年十二月。秘书少监史馆修撰马宇。撰凤池录五十卷成。上之。
长庆元年十一月。商州刺史王公亮。进新撰兵书一十八卷。
二年四月。翰林侍讲学士韦处厚。路随。撰六经法言三十卷成。上之。
宝历元年三月。翰林侍讲学士崔郾。与高重进纂要十卷。
二年五月。秘书省著作郎韦公肃。注太宗文皇帝帝范一十二篇。上之。
太和元年六月。
译礼四篇、军礼二十篇、嘉礼四十二篇、凶礼六篇、国恤礼五篇,总计一百三十八篇,分为一百卷。当初,房玄龄与礼官建议,认为《月令》所载蜡祭之法,本应只祭祀天宗,即日月以下诸神,而近代的蜡祭,兼祭五天帝、五人帝、五地祇,都不合古制,如今一并革除。神州之地,是国家所依托的根本,其余八州则道理上与祭祀无关,近代通祭九州,如今只祭祀皇地祇及神州,以纠正祭祀的典章。此外,皇太子入学、太常主持山陵之事、天子大射礼与合朔之礼、在太社陈列五兵、农闲时讲习武事、纳皇后行六礼、四孟月宣读时令、天子谒陵朝庙、以及在辟雍养老之礼,都是周、隋旧礼所欠缺的,此次总共增加了二十九条,其余都依照古礼。七年正月二十四日,进献此书,皇上诏令颁行使用。
苏氏评议说:五礼等第威仪,历经三代沿革变化,大凡上古圣人有所创制,情理上必定要在吉凶诸礼上都齐备完足,后世遵照施行,事理岂能因文饰或质朴的不同而有所改变呢?水源清澈则水流长远,根基端正则苗木生长。我大唐奠基之初,刊定礼乐,革除了灭亡的隋朝那些繁杂之制,兼备了前代古礼的典雅纯正,制定万代之法,成就四海之仪,弘扬帝王的宏图大略,永固大唐的帝业。然而修礼的官员未能通达圣上的旨意,拘泥忌讳、固步自封,把凶礼移到了末篇,这实在是荒谬
国子直讲徐郿。上周易新义三卷。
八年四月。集贤学士裴潾。撰通选三十卷。
其年九月。宰相李德裕进御臣要略。次柳氏旧史。
九年五月。御集春秋左氏列国经传三十卷。
其年。宰臣兼集贤大学士李宗闵。准宣与校理修撰等。撰五常传二十卷并目录一卷。进上。
开元二年二月。户部侍郎王彦威。以所撰唐典七十卷。上之。起武德终永贞。
其年十月。敕改天后朝所撰三教珠英为海内珠英。
三年八月。右拾遗韦筹进唐书唐史解表共五通。
会昌二年七月。宰臣德裕。进异域归忠传两卷。
大中五年十一月。太子詹事姚思廉。撰通史三百卷上之。通史。自开辟至隋末。编年纂帝王美政善事。诏令可利于时者。必载于时政。盐铁筦榷。和籴赈贷。钱陌。兵数虚实。贮粮。用兵利害。边事戎狄。无不备载。下至释道烧炼。妄求无验。皆叙之矣。十二月。又撰帝王政统十卷。上之。
七年十月。尚书左仆射门下侍郎平章事崔铉。上续会要四十卷。修撰官杨绍复。崔瑑。薛逢。郑言等。赐物有差。
氏族
氏族者。古史官所记。故官有世冑。谱有世官。过江则有侨姓。王谢袁萧为大。东南则有吴姓。朱张顾陆为大山东则有郡姓。王崔卢李郑为大。关中亦号郡姓。韦裴柳薛杨杜为大。代北则有虏姓。元长孙宇文于陆源窦为大。各于其地。自尚其姓为四姓。今流俗相传。独以崔卢李郑为四姓。加太原王氏为五姓。盖不经之甚也。
武德元年。高祖尝谓内史令窦威曰。昔周朝有八柱国之贵。吾与公家。咸登此职。今我已为天子。公为内史令。本同末异。无乃不可乎。威曰。臣家昔在汉朝。再为外戚。至于后魏。三处外家。今陛下龙兴。复出皇后。臣又阶缘戚里。位忝凤池。自惟叨滥。晓夕兢惧。高祖笑曰。比见关东人崔卢为婚。犹自矜伐。公世为帝戚。不亦贵乎。
三年。高祖尝从容谓尚书右仆射裴寂曰。我李氏昔在陇西。富有龟玉。降及祖祢。姻娅帝王。及举义兵。四海云集。纔涉数月。升为天子。至如前代皇王。多起微贱。劬劳行阵。下不聊生。公复世冑名家。历职清要。岂若萧何曹参。起自刀笔吏也。惟我与公。千载之后。无愧前修矣。
苏氏议曰。创业君臣。俱是贵族。三代以后。无如我唐。高祖八柱国唐公之孙。周明懿隋元真二皇后外戚。娶周太师窦毅女。毅则周太祖之婿也。宰相萧瑀。陈叔达。梁陈帝王之子。裴矩。宇文士及。齐隋驸马都尉。窦威。杨恭仁。封德彝。窦抗。并前朝师保之裔。其将相裴寂。唐俭。长孙顺德。屈突通。刘政会。窦轨。窦琮。柴绍。殷开山。李靖等。并是贵冑子弟。比夫汉祖萧曹韩彭门第。
译之举。房玄龄、魏征二位公卿,日理万机、事务繁殷,一人的心力毕竟有限,虽然统领此事,却没有余暇详加参详,被礼官所耽误,不然的话,这部礼典本应像白玉一样没有瑕疵。到了永徽初年,再次修订典礼,竟然删去了国恤礼,认为预先谈论凶事,不是臣子所应当说的话,这又是错误的。况且礼制中原本就有天子即位便预制棺椁、每年上一次漆而藏之的做法;汉代更是将赋税分为三份,其中一份专供陵寝之用。周、汉两代的制度,难道是荒谬失误的吗?这才是正确的礼制。况且东园秘器(皇帝的葬具),从未在有关官署中被废止不用,而国恤的礼文,却被说成是预先涉及凶事,这是何等重视耳闻之说、轻视实际之事,背离实情而趋从虚声,由此可见许敬宗、李义府的极大荒谬啊。
永徽二年,议论者认为贞观年间的礼典还不够完备,朝廷又诏令太尉长孙无忌、中书令杜正伦、中书侍郎李义府、中书侍郎李友益、黄门侍郎刘祥道、许圉师、太子宾客许敬宗、太常少卿韦琨、太学博士史道元、符玺郎孔志约、太常博士萧楚材、孙自觉、贺纪等人,重新加以编纂订定,编成一百三十卷、二百二十九篇。到显庆三年正月五日,奏进上呈,高宗亲自为此书撰写序言,诏令朝廷内外颁行。当初,五礼的仪注,自前代相沿传承,吉礼凶礼都完备齐全,萧楚材、孔志约认为
岂有等级以计言乎。
武德中。李守素与虞世南论及氏族。初言江左。世南独相酬对。及言北地诸姓。次第如流。陈其事业。皆有援证。世南但抚手而已。不复能答。叹曰。肉谱实可畏。许敬宗曰。肉谱非雅名也。世南曰。昔任彦升善谈经籍。梁代称为五经笥。今日号仓曹为人物笥矣。守素以谙时氏族。时人谓之肉谱。
贞观十二年正月十五日。修氏族志一百卷成。上之。先是。山东士人。好自矜夸。以婚姻相尚。太宗恶之。以为甚伤教义。乃诏礼部尚书高士廉。御史大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棻。及四方士大夫谙练族姓者。普索天下谱谍。约诸史传。考其真伪。以为氏族志。以崔干为第一等。书成。太宗谓曰。我与山东崔卢家。岂有旧嫌也。为其世代衰微。全无官宦人物。贩鬻婚姻。是无礼也。依托富贵。是无耻也。我不解人间何为重之。我今定氏族者。欲崇我唐朝人物冠冕。垂之不朽。何因崔干为一等。列为第三等。合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五十一家。分为九等。颁于天下。
显庆四年九月五日。诏改氏族志为姓录。上亲制序。仍自裁其类例。凡二百四十五姓。二百八十七家。以皇后四家。酅公。介公。赠台司。太子三师。开府仪同三司。仆射。为第一等。文武二品。及知政事者三品。为第二等。各以品位为等第。凡为九等。并取其身及后裔。若亲兄弟。量计相从。自余枝属。一不得同谱。初。贞观氏族志。称为详练。至是。许敬宗以其书不叙明皇后武氏本望。李义府又耻其家无名。乃奏改之。于是委礼部侍郎孔志约。著作郎扬仁卿。太子洗马史元道。太常丞吕才等十二人。商量编录。遂立格。以皇朝得五品者。书入族谱。入谱者。缙绅士大夫。咸以为耻。议者号其书为勋桂。李义府又奏收贞观氏族志焚之。
长安四年。凤阁舍人刘知几。撰刘氏三卷。推汉氏为陆终苗裔。非尧之后。彭城丛亭里诸刘。出自宣帝子楚孝王嚣曾孙司徒居巢侯刘恺之后。不承楚元王交。皆按据明白。前代所误。虽为流俗所讥。学者服其该博。
神龙元年五月十八日。左散骑常侍柳冲上表曰。臣闻姓氏之初。世本着其义。昭穆之序。周谱列其风。汉晋之年。应挚明宗系之说。齐梁之际。王贾述衣冠之源。使夫士庶区分。惩劝攸寄。昭之后世。实为盛典。臣今愿叙唐朝之崇。修氏族之谱。使九围仰止。百代承风。岂不大哉。上从之。遂令尚书左仆射魏元忠。工部尚书张锡。礼部侍郎萧至忠。岑羲。兵部侍郎崔湜。刑部侍郎徐坚。工部侍郎刘宪。左补阙吴兢等重修。至先天二年三月。柳冲奏。所备姓族录成。上之。凡二百卷。又于今判定至开元二年七月二十一日毕。
译国恤礼是预先谈论凶事,不是臣子所应说的话,许敬宗、李义府都深表赞同,于是将其删除并加以订定。当时因为许敬宗、李义府当权用事,他们对礼典的增删损益,大多涉及迎合上意,学者纷纷议论,认为此礼不如贞观礼典完备。到上元三年二月,敕令五礼施行已久,一律依照贞观年间的礼典为准。到仪凤二年八月,又下诏说,显庆年间以来新修订的礼典,大多不遵循古制,五礼一律应依照《周礼》来施行。从此以后,礼官更加无所依凭,每逢大事,都要参酌汇合古今的礼文,临时撰定礼仪。
开元十年,诏令国子司业韦绦担任礼仪使,专门掌管五礼之事。十四年,通事舍人王岩上疏,请求重新撰写《礼记》,删除旧有文字,而用当今之事重新编纂。皇上诏令交付集贤院学士详加议论。右丞相张说上奏说:"《礼记》,是汉朝所编纂的,于是成为历代不可更改的经典。如今距离圣人的时代已经久远,恐怕难以随意改动。至于当今的五礼仪注,是贞观、显庆两朝先后所修订的,前后颇有不同之处,其中或许有未能折中妥当的地方,希望能与学士等人重新讨论古今礼制,加以删改后颁行使用。"皇上下制准许了这一建议。起初命学士右散骑常侍徐坚、左拾遗李锐、太常博士施敬本等人检校撰写,历经数年都未能完成。张说去世后,萧嵩接替担任集贤学士,才奏请起居舍人王邱
上之。
上元二年九月二十一日敕文。其氏族并得之久远。有余俗讳及僻疾同声者。宜改与本族望所出大姓。任自遂便稳。其时。桓彦范孙改姓姜氏。
干元元年。著作郎贾至撰。百家类例十卷。其序旨曰。以其婚姻承家。冠冕备尽。则存谱。大谱所纪者。唯尊官清职。传记本原。分为十卷。爰列百氏。其中须有部折。各于当族注之。通为百氏。以陇西李氏为第一。至贞元中。左司郎中柳芳论氏族。序四姓。则分甲乙丙丁。颁之四海。世族则先山东。载在唐历。
永泰二年十月七日。宗正卿吴王祇。奏修史馆太常博士柳芳撰皇室永泰谱二十卷。上之。
大历三年正月二十四日。太子中允李良佐。及诸房谱。依旧姓独孤氏。从之。
元和七年七月。尚书兵部员外郎知制诰王涯。撰姓纂十卷。上之。
开成四年正月。敕大理寺少卿李衢。修撰皇后谱谍。
其年闰正月。敕翰林学士柳璟。修续皇室永泰新谱。以永泰初。璟祖考为史官。尝撰皇家永泰谱二十卷成。上之。至是。复令璟修续其书焉。
大中六年十二月。宗正寺奏。得当司修图谱官李宏简。伏以德明皇帝之后。兴圣皇帝以来。宗祊有序。昭穆无差。近日修撰。率多紊乱。遂使冠履僭仪。元黄失位。数从之内。昭序便乖。今请宗子自常参官并诸州府及县官等。各具始封建诸王。及五代祖。及见在子孙。录一家状。送图谱院。仍每房纳。于官取高。处昭穆取尊。即转送至本寺所司磨勘属籍。稍获精详。依奏。
蕃夷请经史
垂拱二年二月十四日。新罗王金政明。遣使请礼记一部。并杂文章。令所司写吉凶要礼。并文馆词林。采其词涉规诫者。勒成五十卷。赐之。
开元十九年正月二十四日。命有司写毛诗礼记左传文选各一部。以赐金城公主。从其请也。秘书正字于休烈上表。投招谏匦言曰。臣闻戎狄。国之寇也。经籍。国之典也。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昔东平王求史记诸子。汉朝不与。盖以史记多兵谋。诸子杂诡术。夫以东平帝之懿戚。尚不欲示征战之书。况西戎国之远蕃。曷可贻经典之事。且鲁秉周礼。齐不加兵。吴获乘车。楚属奔命。传曰。惟名与器。不可以假人。必不得已。请去春秋。当周德既衰。诸侯强盛。则有以臣召君之事。取威定霸之谋。若与此书。国之患也。表入。敕下中书门下议。侍中裴光庭等曰。西戎不识礼经。心昧德义。频负明约。孤背国恩。今所请诗书。随时给与。庶使渐陶声教。混一车书。文轨大同。斯可使也。休烈虽见情伪变诈于是乎生。而不知忠信节义于是乎在。上曰。善。乃以经书赐与之。
二十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渤海遣使求写唐礼及三国志晋书三十六国春秋。
译负责,撰成一百五十卷,命名为《大唐开元礼》。二十九年九月,颁发给相关部门施行使用。
元和十三年八月,礼官王彦威汇集开元二十一年以后直到元和十三年间五礼裁定制订的敕格,编成《曲台新礼》。他上疏说:"臣听说礼制的起源,以及历代增删损益的文字,都记载于前代的典籍之中,不敢一一详述。开元年间,朝廷命礼官大臣改撰新的礼典,五礼的仪制才算完备。又考察自开元二十一年以后,直到圣朝当今,已经历经九十余年了,法度贯通古今、随时沿革,礼制也有废止有兴起的情况,有的是后来的敕令已经重新裁定成文,有的是本寺另外禀承诏命,都是贵在权宜应变,以求切合时宜。此外,国家每逢有礼仪大事,就命礼官博士,参照旧制加以增删损益,修撰仪注,以合乎时代的变化,然后才加以颁布施行。因此臣如今所汇集的开元以后到元和十三年间朝廷奏定的仪制,不仅与古礼有所差异,与《开元礼》的仪制本身也已经不同了。此外,臣考察修礼官员的旧例,每当详细审定仪制完毕之后,就要撮其要领编成'礼科',以此明确责成各有关部门;又要约略规定各项供给准备,然后礼仪之事才能全部完备施行。所谓'礼科',就是名目数目的总汇,是与仪注相辅相成、并行不悖的东西,二者缺一不可。臣如今所汇集的内容,齐备了礼科的详略繁简,具列了
许之。
附学读书
神龙元年九月二十一日。敕吐蕃王及可汗子孙。欲习学经业。宜附国子学读书。
永泰二年正月十四日。国子祭酒萧昕上言。请崇儒学。以正风教。其月二十九日。敕曰。顷以戎狄方虞。急于经略。太学空设。诸生益寡。弦诵之地。寂寥无声。函丈之间。殆将不埽。念每及此。甚用悯焉。其诸道节度观察都团防御使等。朕之腹心。各镇方面。诫兹子弟。各奉义方。并宰相朝官。及神策六军子弟。欲习业者。自今已后。并令补国学生。欲其业重籯金。器成琢玉。日新厥德。世不乏贤。其中身虽有官。欲附学读书者。听。其学官。委中书门下拣择尤精。堪为师范者。充学生员数多少。所习经业。考试第等。并所供粮料。及缘修理。各委本司。作条件闻奏。
开成元年六月。敕新罗宿卫生王子金义宗等。所请留住学生员。仰准旧例留二人。衣粮准例支给。
二年三月。渤海国随贺正王子大俊明。并入朝学生。共一十六人。敕。渤海所请生徒习学。宜令青州观察使放六人到上都。余十人勒回。又新罗差入朝宿卫王子。并准旧例。割留习业学生。并及先住学生等。共二百十六人。请时服粮料。又请旧住学习业者。放还本国。敕。新罗学生内。许七人。准去年八月敕处分。余时十马畜粮料等。既非旧例。并勒还蕃。
唐会要卷三十七
五礼篇目
武德初。朝廷草创。未遑制作。郊祀享宴。悉用隋代旧制。至贞观初。诏中书令房元龄。秘书监魏征。礼官学士。备考旧礼。着吉礼六十一篇。宾礼四篇。军礼二十篇。嘉礼四十二篇。凶礼六篇。国恤礼五篇。总一百三十八篇。分为一百卷。初。元龄与礼官建议。以为月令蜡法。唯祭天宗。谓日月已下。近代蜡。五天帝。五人帝。五地祇。皆非古典。今并除之。神州者。国之所托。余八州则义不相及。近代通祭九州岛。今唯祭皇地祇及神州。以正祀典。又皇太子入学。及太常行山陵。天子大射合朔。陈五兵于太社。农隙讲武。纳皇后行六礼。四孟月读时令。天子上陵朝庙。养老于辟雍之礼。皆周隋所阙。凡增二十九条。余并依古礼。七年正月二十四日。献之。诏行用焉。
苏氏曰。五礼等威。三代沿革。盖上圣有作。情必备于吉凶。后世遵行。事岂变于文质。源清则流永。根正则苗长。我唐始基。刊定礼乐。去亡隋之繁杂。备前古之雅正。作万代法。成四海仪。光阐皇猷。永固帝业。而修礼官不达睿旨。坐守拘忌。近移凶礼。寘于末篇。斯为妄矣。房梁公魏郑公。庶务自殷。一心有限。虽统其事。无暇参详。为礼官所误。不然者。白圭无斯玷矣。暨乎永徽之初。再修典礼。
译各项供给的所属官司,是想要使得谒者、赞引一类的执事人员,以及各级官长征辟任用的属吏,一打开书卷便一目了然,按照文字就容易查证核实。其余五礼的仪式,有的是旧仪所未记载、而与新近创制的内容有所不同的,也都一一按次序编录在内。臣私下认为,本朝的典章礼制,在元和年间加以汇集编录;又因'曲台'本是礼学义疏的代称,所以将此书命名为《元和曲台新礼》,连同目录编成三十卷。谨在光顺门奉上表章,恭请陛下裁决颁行。"皇上准许了他的请求。
礼仪使
高祖受禅代隋之际,温大雅与窦威、陈叔达参与议定礼仪之事。自此以后直到开元初年,凡参与议定礼仪的官员,都不列入正式官衔之中,因而无从查考叙述。
开元九年正月,韦绦被授任国子司业,仍旧兼管太常礼仪之事。到二十三年二月,共经历四次改任官职,直到任太常卿,一直都兼带礼仪之职。
又直到天宝九载正月,被授任太子少师,才罢去礼仪之职。
天宝九载正月,设置礼仪使一职,以太子左庶子韦述担任此职,直到十五载六月,都未曾更换。
至德二载闰八月二十九日,御史中丞崔器被授任兼户部侍郎,掌管礼仪之事。到乾元元年四月,太常少卿王玙兼管礼仪之事,这个月十八日,被授任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任礼仪祠祭等使。二年九月七日,太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