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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唐会要七十七

唐会要卷七十四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772–784 段

二十年。黄门侍郎褚遂良上表曰。贞观初。杜淹为御史大夫。检校选事。此人至诚在公。实称所使。凡所采访七十余人。比并闻其嘉声。积久研覆。一人之身。或经百问。知其器能。以此进举。身既染疾。伏枕经年。将临属纩。犹进名不已。陛下悉擢用之。并有清廉干用。为众所钦望。大唐得人。于斯为美。陛下任一杜淹。得七十余人。天下称之。此则偏委忠良。不必众举之明效也。

显庆二年。黄门侍郎知吏部选事刘祥道上疏曰。今之选司取士。伤多且滥。每年入流。数过一千四百人。是伤多也。杂色入流。不加铨简。是伤滥也。古之选者。不闻为官择人。取人多而官员少也。今官员有数。而入流无限。以有数供无限。遂令九流繁总。人随岁积。谨约准所须人。量支年别入流者。令内外文武官一品以下。九品以上。一万三千四百六十五员。举大数当一万四千人。壮室而任。耳顺而退。取其中数。不过支三十年。此则一万四千人。支三十年而略尽。若年别入流者五百人。三十年便得一万五千人定数。顷者一万三千四百六十五人。足充所须之数。况三十年之外。在官者犹多。此便有余。不虑其少。今年当入流者。遂踰一千四百。计应须数外。常余两倍。又常选者仍停六七千人。更复年别新加。实非处置之法。望请厘革稍清其选中书令杜正伦亦言。入流者多。为政之弊。公卿以下。惮于改作。事竟不行。

 苏氏议曰。冕每读国史。未尝不废卷叹息。况今河西陇右。虏盗其境。河北河南关中。止计官员大数。比天宝中。三分减一。入流之人。比天宝中。三分加一。自然须作法造令。增选加考。设格检勘。选司试能。嗟乎。士子三年守官。十年待选。欲吏有善称。野无遗贤。不可得也。若比祥道所述。岂只十倍。不更弊乎。

开耀元年四月十一日敕。吏部兵部选人渐多。及其铨量。十放六七。既疲于来往。又虚费资粮。宜付尚书省。集京官九品已上详议。崇文馆直学士崔融议曰。今皇家两曹妙选。三官备设。收其杞梓。搴其萧稂。其有疾状犯赃私罪当惩贬者。此等既未合得。伏望许同选例。录以选劳。又选人每年长名。常至正月半后。伏望速加铨简。促以程期。因其物情。亦何疲于来往。顺其人欲。亦何费于资粮。又所铨简。以德行为上。功状次之。折衷之方。庶几此道。尚书右仆射刘仁轨奏曰。谨详众议。条目虽广。其大略不越数途。多欲使常选之流。及负谴之类。递立年限。如令赴集。便是拥自新之路。塞取进之门。或请增置具僚。广授官之数。加习艺业。峻入仕之途。亦恐非劝奖之通规。乖省员之茂躅。徒云变更。实恐纷扰。

译官职挑人,而是选取的人多而官员的名额少。如今官员有定额,而进入官员行列的人却没有限制,用有限的名额供给无限的人数,于是使得九流杂役繁多冗滥,人数随着年份不断累积。我谨慎地估算所需的人数,衡量每年入流人数的比例:让内外文武官一品以下、九品以上,共一万三千四百六十五个名额,取整数算作一万四千人。壮年时任职,六十岁退休,取其平均年数,不过任职三十年。这样,一万四千人经过三十年就大致更替完毕。如果每年入流的人是五百人,三十年便得到一万五千人的定数。近来一万三千四百六十五人,已足够供应所需的数目,何况三十年之后,仍在任的人还有很多,这样便是有余,不必担心人数不够。如今每年应当入流的人,却超过一千四百,按应有的人数计算,经常多出两倍,加上现在候选的还滞留着六七千人,再加上每年新增的,实在不是妥善处理之法,希望能加以整顿,使选官制度稍加清明。中书令杜正伦也说入流的人太多,是为政的弊病,公卿以下都害怕改动旧制,这件事最终没有实行。

苏氏评论说:我冕每次读到这段国史,未尝不放下书卷叹息。何况如今河西、陇右一带被贼寇侵占,河北、河南、关中,只计算官员的大概数目,比起天宝年间,已经减少了三分之一,而入流的人数,比起天宝年间,却增加了三分之一。自然必须制定法令,增加选官考核,设立标准检验,让选官部门考核才能。唉,士人三年守着官职,十年等待选官,想要让官吏中有称职的美誉,民间没有遗漏的贤才,这是不可能做到的。如果比照刘祥道所说的情况,弊病岂止多十倍,难道不会更加严重吗?

开耀元年四月十一日敕令:吏部、兵部候选的人渐渐增多,等到铨选衡量的时候,十个人中要淘汰六七个,既让人疲于往返奔波,又白白耗费钱粮资费,应当交付尚书省,召集京官九品以上详细商议。崇文馆直学士崔融建议说:如今皇家两个部门精心选拔,三种官职完备设立,收纳其中的栋梁之才,剔除其中的杂草劣质之人。其中有因病、或犯有贪赃私罪应当受到惩罚贬黜的人,这些人既然不该被录用,希望允许他们同等参与选拔,记录他们的选任功劳。又选官人员每年的长名榜,常常延迟到正月半以后才公布,希望能加快铨选简择,缩短办理的期限,顺应人情事理,这样又怎会让人疲于往返呢?顺应人们的愿望,又怎会耗费钱粮资费呢?此外,铨选简择应以德行为首要标准,功绩状况次之,这是折衷的办法,大概接近这个道理了。尚书右仆射刘仁轨上奏说:我仔细审阅了众人的议论,条目虽然广泛,但大略不超出几种途径:大多是想让常选之人及有过失被谴责的人,依次设立年限,如同规定重新赴集,这样便是堵塞了他们自新的道路,关闭了他们进取的门径;或是请求增设更多的官员名额,扩大授官的数量,或是加强技艺学业的学习,提高入仕的门槛,这些做法恐怕也不是奖励劝勉的正常规则,也违背了节省官员编制的良好做法。徒然说要变更旧制,实际上恐怕会造成纷扰。只是太平日子已久,人口物产日益增多,脱离平民身份从政为官的人,确实增多了,近年以来,按照官员名额有多少空缺来看,临时虽然有代理摄职的办法,终究不能完全补足。希望请尚书、侍郎,依照官员名额补足人员,高品和低品,按照惯例分别铨选。分别铨选,则留任或放归可以尽快确定;限定得快,则公私两方面都不会耽搁滞留。应选之人短暂集合,远近的人都不用有积粮久候的辛劳;应当退归的人早日回归,京城就没有索求粮米的弊病。这样既遵循旧的规章制度,又顺应人情事理。如果还有不便之处,随事加以改革。至于那些落选的人、初次候选的人,以及资历尚浅、自知不能得官的人等,如果愿意不参加集会,就应当与选部曹司商量,希望能得到长久安稳的办法。

垂拱元年七月,鸾台侍郎兼天官侍郎魏元同,因为吏部选举人才不得当,上表说:汉朝诸侯可以自行任命四百石以下的官吏,至于他们的太傅、国相等大官,则由汉朝朝廷任命;州郡的掾吏、督

但升平日久。人物滋殖。解巾从事。抑有多人。顷岁以来。据员多阙。临时虽有权摄。终是不能总备。望请尚书侍郎。依员补足。高班卑品。准式分铨。分铨则留放速了。限速则公私无滞。应选者暂集。远近无聚粮之劳。合退者早归。京师无索米之弊。既循旧规。且顺人情。如更有不便。随事厘革。其殿员及初选。及选浅自知未合得官者等色。情愿不集。即同选部曹司商量。望得久长安稳。

垂拱元年七月。鸾台侍郎兼天官侍郎魏元同。以吏部选举不得其人。上表曰。汉诸侯得自置吏四百石以下。其傅相大官。则汉为之置。州郡掾吏督邮从事。悉任之牧守。爰自魏晋。始归吏部。递相祖袭。以迄于今。用刀笔以量才。案簿书而察行。法令之弊。由来久矣。盖君子重因循而惮改作。有不得已者。亦当运独见之明。定卓然之议。如今选司所行者。非上皇之令典。乃近代之权道。所宜迁革。实为至要。且天下之大。士人之众。而可委之数人之手乎。假如平如权衡。明如水镜。力有所极。照有所穷。铨综既多。紊失斯广。又以比居此任。时有非人。情故既行。何所不至。悠悠风尘。此焉奔竞。扰扰游宦。同乎市井。加以厚貌深衷。险如溪壑。择言观行。犹惧不胜。今使考行究能。折衷于一面。百寮庶职。专断于一司。不亦难乎。况今诸色入流。岁有千计。群司列位。无复新加。官有常员。人无定限。选集之始。雾积云屯。擢叙于终。十不收一。淄渑既混。玉石难分。用舍去就。得失相半。周穆王以伯冏为太仆正。命之曰。慎简乃寮。无以巧言乱色。便僻侧媚。其唯吉士。此则命其自择下吏之文也。太仆正。中大夫耳。尚以寮属委之。则三公九卿。亦必然矣。夫委任责成。君之体也。所委者众。所用者精。故能得济济之多士。盛芃芃之棫朴。裴子野有言曰。官人之难。先王言之尚矣。居家观其孝友。乡党取其诚信。出入观其志义。忧难取其知谋。烦之以事。以观其能。临之以义。以察其度。始于学校。抡于州里。告诸六事。而后贡之于王庭。其在汉家。尚犹然矣。州郡积其功能。而为五府所辟。五府举其掾属。而升于朝廷。三公得参除署尚书。奏之天子。一人之身。所关者众。一贤之进。其课也详。故能官得其人。鲜有败事。晋魏反是。所失宏多。子野所论。盖区区之宋耳。犹谓不胜其弊。而况于当今乎。今不待州县之举。直取于书判。恐非先德行而后言语之意也。臣又闻汉书。张耳陈余之宾客厮役。皆天下俊杰。彼之蕞尔。犹能若斯。况以今国家而不建长久之策。为无穷之根。尽得贤取士之术。而但顾望魏晋之遗风。留意周隋之末事。臣窃惑之。

译邮、从事,全都由州牧郡守自行委任。到了魏晋,才开始归吏部管辖,此后相继沿袭,一直到现在。用文书笔墨来衡量才能,依据簿册文书来考察品行,这种法令的弊病,由来已久了。大概是因为君子重视因循守旧而害怕改革,如果有不得已的情况,也应当运用独到的见识,制定卓越的决议。像如今选官部门所施行的做法,并不是先代圣王的正统法典,而是近代的权宜之计,应当加以变革,这实在是最紧要的事。况且天下如此之大,士人如此众多,怎能委托给几个人来处理呢?假设铨选的人平正如同秤杆秤锤,明察如同水中镜子,但人的能力有限度,明察也有穷尽的地方,铨选综核的事务既然繁多,出现的紊乱失误也就广泛了。再加上近来担任此职的人,有时并非合适的人选,若有私情故意行事,又会到什么地步呢?世间悠悠风尘,奔走钻营的人都往这里聚集,纷纷扰扰谋求官职的人,如同市井之徒一般。加上有些人外表厚道、内心深沉,险恶如同深谷沟壑,选择言辞、观察品行,尚且担心不能胜任分辨,如今却要考察品行、探究才能,在片面的接触中作出判断,百官各种职位,专断于一个官署来决定,这不也太难了吗?何况如今各种出身进入官员行列的人,每年数以千计,各官署职位,并没有增加新的名额,官职有固定的编制,而人却没有一定的限额。选拔集会之初,人如云雾般聚集屯集,到最后擢升叙职的,十个人中选不出一个。清水与浊水既然混杂在一起,美玉与石头就难以分辨,任用或舍弃、去留取舍,得当与失当各占一半。周穆王任命伯冏为太仆正,命令他说:"谨慎选择你的属官,不要任用巧言令色、谄媚逢迎之人,只要用善良正直的人。"这就是命令他自己选择下属官吏的文字记载。太仆正不过是中大夫罢了,尚且把僚属的选择委任给他,那么三公九卿,也一定应该如此了。委任责成,是君主治国的根本之道。所委任的人越多,所任用的人才越精,所以才能得到济济一堂的众多贤才,兴盛如同茂密的棫朴一样的人才。裴子野曾说过:"选拔官吏的困难,先王早就说过了。在家中观察其孝顺友爱,在乡里选取其诚实守信,在外出入观察其志向道义,在忧患危难中考验其智谋,用事务烦扰他,来观察他的能力,用道义面对他,来考察他的度量,从学校开始培养,在州里加以选拔,向朝廷各部门告知情况,然后才推荐给朝廷。这在汉朝时,尚且如此。州郡积累考核其功绩才能,然后被五府征召辟用,五府举荐其属官,然后升入朝廷,三公得以参与授职任命,并上奏天子。一个人的任用,牵涉到很多环节,一个贤才的进用,考核也十分详尽,所以能够做到用人得当,很少有败坏的事情。晋朝、魏朝与此相反,所失误的地方很多。"裴子野所论述的,还只是狭小的南朝宋而已,尚且认为难以承受这种弊病,何况是当今呢?如今不等待州县的推举,直接依据文章判词来选取人才,恐怕不符合先重德行而后重言语的用意。臣又听说《汉书》记载,张耳、陈余的宾客仆役,都是天下的俊杰之士,他们二人不过是些微小的人物,尚且能够做到这样,何况凭借如今国家的实力,却不建立长久的策略,作为无穷的根本,竭尽全力得到贤才、选拔士人的方法,反而只顾念魏晋遗留下来的风气,留意周朝、隋朝末年的旧事,臣私下对此感到困惑。恳请依照周汉的规制,来分掌吏部的选任之权,这样才有望使任用之人精细审慎,很少出现差错。秘书省正字陈子昂上疏说:臣看到陛下忧心勤于治理国政,却没有把刺史、县令放在心上。臣是怎么知道陛下没有把刺史、县令放在心上呢?我看到吏部选拔人员,补任县令,就如同补任一个县尉一样,只按照资历次序和考核等第,凭做官经历依次递补,不论其贤能与德行,怎么能用这样的人来教化百姓呢?而破格提拔的人才,即使吏部侍郎有时知道这种弊病,想要越级用人,那么天下的小人,就已经喧闹起来相互诽谤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习惯于常规做法罢了。所以天下平庸之流,都被任命为县令,庸才一旦混杂进来,贤能与不肖就

伏愿依周汉之规。以分吏部之选。即望所用精详。鲜于差失。秘书省正字陈子昂上疏曰。臣伏见陛下忧勤政治。而未以刺史县令为念。臣何以知陛下未以刺史县令为念。窃见吏部选人。补县令。如补一县尉耳。但以资次考第。从官洊历即补之。不论贤良德行。何能以化民。而拔擢见补者。纵使吏部侍郎时有知此弊。而欲超越用人。则天下小人。已嚣然相谤矣。所以然者。习于常也。所以天下庸流。皆任县令。庸流一杂。贤不肖莫分。但以资次为选。不以才能得职。所以天下凌迟。百姓无由知陛下圣德勤劳夙夜之念。但以愁怨。以为天子之令使如是也。自有国以来。此弊最深。而未能除也。神龙元年。李峤韦嗣立同居选部。多引用权势。求取声望。因请置员外官一千余员。由是侥幸者趋进。其员外官悉依形势。与正官争事。百司纷竞。至有相殴击者。及峤复入相。乃深悟之。见朝野喧议。乃上疏曰。自宝命中兴。鸿恩溥被。唯以爵赏为惠。不择才能任官。授职加阶。朝迁夕改。正阙不足。加以员外。非复求贤助治。多是为人择官。接武随肩。填曹溢府。无益政化。虚请俸禄。在京则府库为之殚竭。在外则黎庶被其侵渔。伏愿微惜班荣。稍减除授。使匪服之议。不兴于圣朝。能官之谣。复光于曩载。

上元元年。刘峣上疏曰。臣闻论语有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岂有使父养子。而忧不得所者哉。今国家以吏部为铨衡。以侍郎为藻鉴。镜所鉴者貌也。妍媸可知。衡所平者法也。年劳可验。至于心之善恶。何以取之。取之不精。必贻后患。今选曹以检勘为公道。以书判为得人。夫书判者。以观其智也。知及之。仁不能守之。可使从政者欤。不可使之而或任之。是贻患于天下也。如有德行侔于甲科。书判不能中的。其可舍之乎。况于书判。借人者众矣。求士本于乡闾者。可谓至矣。且人不孝于其亲者。岂有忠于君乎。不友于兄弟者。岂肯顺于长乎。不恤于孤遗者。岂肯恤百姓乎。不义而取财者。岂有不犯赃乎。不直而好讼者。岂肯守恒乎。强悖而任气者。其肯惠和乎。博奕而畋游者。其肯贞廉乎。不以辱为辱者。其肯敬慎乎。荐士无此病。则可任之以官也。

开元三年。左拾遗张九龄上疏曰。古之选用。取其声称。或遥闻辟召。或一见任之。是以士修素行。而流品不杂。臣以为吏部始造簿书。以备人之遗忘。今反求精于案牍。不急于人才。亦何异遗剑中流。而刻舟以记。去之弥远。可为伤心。凡有称吏部之能者。则曰从县尉于主簿。从主簿于县丞。斯选曹执文而善知官次者也。唯论合与不合。不论贤与不贤。

译难以分辨,只按照资历次序来选拔,而不按才能来任职,所以天下政事日渐衰败,百姓无从知晓陛下圣明勤劳、日夜操劳的心意,只感到愁苦怨恨,认为天子的政令本来就是这样。自立国以来,这种弊病最为深重,却一直未能革除。神龙元年,李峤、韦嗣立一同在吏部任职,大多引用有权势的人,谋求声望,因此请求设置员外官一千多员,由此侥幸钻营的人纷纷奔走求进,那些员外官全都依附权贵势力,与正官争夺职权,百官纷纷竞逐,甚至发生互相殴打的事情。等到李峤后来再度入朝为相,才深深醒悟,看到朝野议论纷纷,于是上疏说:自从国运复兴以来,皇恩广布,只用爵位赏赐作为恩惠,不选择有才能的人来任官,授予官职、加封品阶,早晨迁调、傍晚更改,正官的名额还不够用,又加上员外官,这已经不是求贤辅助治理国家的做法了,大多是为了给人安排官职,接连不断,填塞满了各个官署,对政治教化没有益处,白白耗费俸禄,在京城则府库因此耗竭,在外地则百姓遭受侵扰盘剥。恳请稍微爱惜官爵的荣耀,逐渐减少官职的授予,使名不副实的议论,不在圣朝兴起,使能够胜任官职的美名,重新在当今显现光彩。

上元元年,刘峣上疏说:臣听说《论语》说:"为政以德,就好比北极星一样。"《诗经》说:"和乐平易的君子,是百姓的父母。"哪有做父母养育子女,而忧虑子女得不到照顾的道理呢?如今国家以吏部为衡量官员的准绳,以侍郎为鉴别人才的镜鉴。镜子所照见的是外貌,美丑可以看出;衡器所权衡的是法度,年资劳绩可以验证。至于内心的善恶,用什么来判断呢?如果判断不精确,必定留下后患。如今选官部门以核查勘验作为公正的标准,以文章判词作为得人的凭据。文章判词,是用来观察其智慧的,明白了道理却不能坚守仁德,这样的人可以让他从政吗?不可以让他从政却勉强任用了他,这是给天下留下祸患啊。如果有人德行能与科举甲科相比,而文章判词不能达到标准,难道就可以舍弃他吗?何况文章判词方面,借他人代笔的人很多。求取士人本应从乡里访察起,这可以说是最恰当的方法了。况且一个人如果对自己的双亲不孝顺,难道会对君主忠诚吗?对兄弟不友爱的人,难道肯顺从年长者吗?不体恤孤儿遗孀的人,难道肯体恤百姓吗?用不义手段谋取钱财的人,难道不会触犯贪赃之罪吗?为人不正直而喜好诉讼的人,难道肯坚守常规吗?强悍蛮横、意气用事的人,难道肯施行仁惠与和睦吗?喜好博弈、田猎游玩的人,难道肯坚守清廉正直吗?不把耻辱当作耻辱的人,难道肯恭敬谨慎吗?举荐的士人如果没有这些毛病,就可以任命他做官了。

开元三年,左拾遗张九龄上疏说:古代选拔任用人才,选取其声誉名望,有的从远方听闻其名而征召,有的见一面就任用,因此士人注重修养自己的平素品行,而流品也不混杂。臣认为吏部最初制作簿册文书,是用来防备遗忘人才的,如今反而在文书档案上求精细,却不急于选拔真正的人才,这与丢了剑却在船上刻记号来寻找有什么区别呢?离目标越来越远,实在令人痛心。凡是称赞吏部能干的人,就说"从县尉升到主簿,又从主簿升到县丞",这是选官部门执掌文书、善于按官职次序办事的做法罢了。只讨论是否符合规定,不讨论是否贤能,大体上都是如此,难道不荒谬吗?臣认为选官部门的弊病,在于不改变旧法,而改变旧法的容易之处,就在于陛下痛快地推行它。凭一篇诗、一篇判词,就来决定一个人的优劣,这恰恰使贤能君子从此被遗漏埋没,这也是清明时代政治的缺失,是有识之士为之叹息的事情。

十三年十二月,泰山封禅回来后,因为选拔的期限逐渐迫近,宇文融献上策略,请求吏部设置十铨,礼部尚书苏颋、刑部尚书韦抗、工部尚书卢从愿、右散骑常侍徐坚、御史中丞宇文融、朝集使蒲州刺史崔琳、魏州刺史崔沔、荆州长史韦虚心、郑州刺史贾曾、怀州刺史王邱等十人负责。当时有牓文诗说:"员外官反倒在铨选榜上题名,尚书却不能算在其中分权。"尚书是

大略如此。岂不谬哉。臣以为选部之弊。在不变法。变法之易。在陛下涣然行之。夫以一诗一判。定其是非。适使贤人君子。从此遗逸。斯亦明代之阙政。有识者之所叹息也。

十三年十二月。封岳回。以选限渐迫。宇文融上策。请吏部置十铨。礼部尚书苏颋。刑部尚书韦抗。工部尚书卢从愿。右散骑常侍徐坚。御史中丞宇文融。朝集使蒲州刺史崔林。魏州刺崔沔、荆州长史韦虚心。郑州刺史贾曾。怀州刺史王邱等十人。当时牓诗云。员外却题铨里牓。尚书不得数中分。尚书裴漼。员外郎张均。其年。太子左庶子吴兢上表谏曰。臣闻易称君子思不出其位。言各止其所。不侵官也。此实百王准的。伏见敕旨。令刑部尚书韦抗等十人。分掌吏部铨选。及试判将毕。遽召入禁中决定。虽有吏部尚书及侍郎。皆不得参议其事。议者皆以陛下曲受谗言。不信于有司也。然则居上临民之道。经邦纬俗之规。必在推诚。方能感物。抑又闻欲用天下之智力者。莫若使天下信之也。故汉光武置赤心于人腹。良有旨哉。昔魏明帝尝卒至尚书省。尚书令陈矫跪问曰。陛下欲何之。帝曰。欲案行省司文簿。矫曰。此是臣之职分。非陛下所宜临。若臣不称职。则宜就黜退。陛下宜还宫。帝惭。回车而反。又陈平丙吉者。汉家之宰相。尚不对钱谷之数。不问路死之人。故知自天子至于卿士。守其职分。而不可侵越也。况我大唐万乘之君。卓绝千古之上。岂得下行选曹之事。顿取怪于朝野乎。凡是选人书判。并请委之有司。仍停此十铨分选。依旧以三铨为定。

天宝十载。吏部选才多滥。选人刘乃献议于知铨舍人宋昱曰。虞书称知人则哲。能官人则巍巍。唐虞举以为难。今夫吏部既始之以抡才。终之以授位。是则知人官人。斯为重任。昔在禹稷皋陶之众圣。犹曰载采采有九德。考绩以九载。近代主司。独委一二小冢宰。察言于一幅之判。观行于一揖之内。古今迟速。何不侔之甚哉。夫判者。以狭辞短韵。语有定规为体。犹以一小冶而鼓众金。虽欲为鼎为镛。不可得也。故曰。判之在文。至局促者。夫铨者。必以崇文冠首。媒耀为贤。斯固士之丑行。君子所病。若引周公尼父于铨庭。则虽图书易象之大训。以判体措之。曾不及徐庾。虽有渊默罕言之至德。以喋喋取之。曾不若啬夫。呜呼。彼干霄蔽日。诚巨树也。当求尺寸之材。必后于椽杙。龙吟虎啸。诚希声也。若尚颊舌之感。必下于¨黾。观察之际。能不悲夫。执事虑过龟策。文含雅诰。岂拘以琐琐故事。曲折因循哉。诚能先咨以政事。次征以文学。退观其治家。进察其临节。则庞鸿深沈之士。亦可以窥其门户矣。

译裴漼,员外郎是张均。这一年,太子左庶子吴兢上表劝谏说:臣听说《易经》说"君子考虑事情不超出自己的职责范围",说的是各人只管好自己分内的事,不侵犯别人的职权,这实在是历代君王的准则。臣看到敕令旨意,命令刑部尚书韦抗等十人,分别掌管吏部的铨选事务,等到考试判词将要完成时,突然召入宫禁之中裁决决定,即使有吏部尚书及侍郎,都不能参与商议此事,议论的人都认为陛下轻易听信了谗言,不信任主管的官署。然而,居于上位统治百姓的道理,治理国家、匡正风俗的规范,必定在于推诚相待,才能感动人心。臣又听说,想要用尽天下人的智慧才力的君主,不如让天下人都信任他。所以汉光武帝把赤诚之心放在别人的腹中,确实有道理啊。从前魏明帝曾经突然驾临尚书省,尚书令陈矫跪下问道:"陛下要去哪里?"明帝说:"想去查看省中官署的文书簿册。"陈矫说:"这是臣的职责本分,不是陛下所应亲临的事,如果臣不称职,就应当罢黜臣,陛下应该回宫。"明帝感到惭愧,掉转车驾回去了。又如陈平、丙吉,是汉朝的宰相,尚且不回答钱粮的数目,不过问路上死人的事,由此可知,从天子到卿士,各自恪守本分职责,而不可互相侵越。何况我大唐是拥有万乘之尊的君主,超绝千古之上,怎能屈尊亲自处理选官部门的事务,一下子在朝野招来非议呢?凡是候选人的文章判词,一并请委托给主管官署,仍旧停止这个十铨分别选拔的做法,依照旧制以三铨为准。

天宝十载,吏部选拔人才多有滥竽充数的情况,候选人刘乃向知铨舍人宋昱提出建议说:《尚书》说"知人则称得上明智","能够善于用人则功业巍然",唐尧虞舜尚且以举荐人才为难事。如今吏部既然一开始就要选拔人才,最终要授予官职,那么了解人、任用人,就是重大的责任。从前大禹、后稷、皋陶这些圣人,尚且说要"考察各方面的表现",考核政绩要经过九年,近代主管选官的人,却只委托一两个小官,通过一张纸的判词来观察其言辞,通过一次作揖的时间来观察其行为举止,古今选拔人才的迟速差异,何等悬殊啊!判词,是用简短的文辞、有限定的韵脚为体裁写成的,好比用一个小熔炉去冶炼众多的金属,即使想要铸成鼎或钟这样的大器,也是不可能的。所以说,判词讲究文采,是最局促狭隘的一种文体。至于铨选者,一定要以擅长文采为首要标准,以卖弄才华作为贤能的表现,这本来就是士人的丑陋行为,也是君子所诟病的。如果把周公、孔子请到铨选的庭堂上,那么即使有《易经》图书这样的大道理,用判词的体裁来衡量,恐怕还比不上徐陵、庾信;即使有沉默寡言的至高德行,用喋喋不休的言辞来评判取人,恐怕还比不上低贱的小吏。唉,那高耸入云、遮天蔽日的,确实是巨树啊,但如果要寻求尺寸大小的木材,就一定要用椽子、木橛来代替它了。龙吟虎啸,确实是稀有的声音啊,如果崇尚口舌之辩,那一定还比不上蛙鸣蝉噪。观察选拔人才的时候,能不令人悲哀吗?您考虑问题比龟策占卜还要深远,文章蕴含着典雅的教诲,怎么会拘泥于琐碎的旧例,曲意迁就因循守旧的做法呢?如果真能先用政事来咨询他,再用文学来考察他,然后观察他退朝回家治理家庭的情况,进而考察他在朝为官时坚守节操的情况,那么才华深厚、品性沉稳的人才,也就可以从他的家门中窥见一二了。

贞元四年八月,吏部上奏:自从艰难以来,年月已经积累很久,两都的士人,分散在远方各地,三库的敕甲档案,又经历了散失遗漏,因此很多人蒙混作假,官吏有的欺诈舞弊,冒用尚在世者官籍的,称为"擘名";冒袭已死之人官籍的,称为"接脚";甚至连制敕、旨甲这些文书,都被改动、篡改、撕毁,这类情况相当多。近来因循苟且,于是使这种风气滋长蔓延,所以选拔集会的人越来越多,真假混杂不清,实在需要核查追责,用以辨别真伪。我谨慎地拟定了履历状文的样式如前所述,恳请委托各州府县,对辖区内所有具备出身资格以上的人,就命令他们按照样式呈报状

贞元四年八月。吏部奏。伏以艰难以来。年月积久。两都士类。散在远方。三库敕甲。又经失坠。因此人多罔冒。吏或诈欺。分见官者。谓之擘名。承已死者。谓之接脚。乃至制敕旨甲。皆被改张毁裂。如此之色。其类颇多。比来因循。遂使滋长。所以选集加众。真伪混然。实资检责。用甄泾渭。谨具由历状样如前。伏望委诸州府县。于界内应有出身以上。便令依样通状。限敕牒到一月内毕。务令尽出。不得遗漏。其敕令度支急递送付州府。州司待纳状毕。以州印印状尾。表缝相连。星夜送观察使。使司定判官一人。专使勾当都封印。差官给驿递驴送省。至上都五百里内。十二月上旬到。千里外。中旬到。每远校一千里外。即加一旬。虽五千里外。一切正月下旬到。尽黔中岭南。应不合北选人。不纳文状限。其状直送吏曹。不用都司发。人到日。所司造姓攒勘合。即奸伪必露。冤抑可明。如须盘问。即下所在州府责状。其隐漏未尽。及在远不及期限者。亦任续通。依前观察使与送所在勘责。必有灼然踰滥。事迹着明。据轻重作条件商量闻奏。庶稍澄流品。永息踰滥。敕旨。依奏。

六年二月诏。吏部续流选人新授官者。至来年二月之任。初。吏部侍郎刘滋李纾。以去冬选人无缺员。乃奏请代贞元五年授官计日成考者。三百五十员。令至今年八月之任。议者非之。于是谏议大夫韩章抗疏曰。窃见去年选授官者。多以六月七月方至任所。扶老携幼。不远数千里。以就一官。到纔经年。遂见停替。又见在留中人多者。有注贞元四年阙者。准格。至来年正月赴任。其续流人注五年缺者。遽以今年八月便任。一等用阙。两等授官。五年阙者授替在前。四年阙者授仍在后。事皆非允。理实可矜。今制命已行。难于改易。其所授官人。请令至来年二月赴任。从之。

元和八年十二月。吏部奏。比远州县官。请量减选。四选五选六选。请减一选。七选八选。请减两选。十选十一选十二选。各请减三选。伏以比远处都七十五州。选人试后。惧不及限者。即状请注拟。虽有此例。每年不过一百余人。其比远州县。皆是开元天宝中仁风乐土。今者或以俸钱减少。或以地在远方。凡是平流。从前不注。至若劝课耕种。归怀逃亡。其所择才。急于近地。有司若不注授。所在唯闻假摄。编甿益困。田土益荒。请减前件选。敕旨。宜依。

十一年九月。中书门下奏。字人之官。从古所重。遂许闻荐。冀得循良。其或不依节文。虚指事迹。既开缪举之路。是扇幸求之风。望自今已后。所举人事迹与节文不同。及检勘无据。并到官后不称职。及有负犯等事。并请量轻重坐其举主。

译文,限定在敕牒到达后一个月之内完成,务必让所有人都申报,不得有遗漏。这道命令要用度支的紧急驿递送到州府,州府等到收纳状文完毕后,用州印盖在状文末尾,缝隙处相连,星夜派人送到观察使处,由使司确定一名判官,专门负责统一密封盖印,派遣官员乘驿马、驴子送到尚书省。到达京城五百里以内的,十二月上旬送到;一千里以外的,中旬送到;每远一千里,就增加十天期限;即使是五千里以外的,一律最迟正月下旬送到;至于黔中、岭南地区,那些不需要在北方(吏部)选官的人,不受呈报状文期限的限制,他们的状文直接送到吏部曹司,不需要经过都司转发。人员到达后,由主管部门制作姓名清册加以核对,这样奸伪之事必定会暴露,冤枉委屈的事也能得以澄清。如果需要盘问核实的,就下令所在州府责令其呈报状文。其中隐瞒遗漏尚未上报完全的,以及路途遥远来不及在期限内呈报的,也允许继续申报,依照前例由观察使转送到当地核实追究,如果确实发现有明显逾越法度、行为滥竽充数的情况,事迹十分明显,就依据情节轻重拟定处理条款,上奏朝廷,以期能够稍微澄清官员的流品,永久平息逾越滥竽充数的现象。皇帝敕旨批复:依照所奏执行。

贞元六年二月诏令:吏部续补候选官员新授职的人,到明年二月才去赴任。当初,吏部侍郎刘滋、李纾,因为去年冬天候选人没有空缺官职,就上奏请求代替贞元五年授官,已经按日计算满足考核年限的三百五十人,命令他们到今年八月赴任,议论的人对此表示反对。于是谏议大夫韩章上疏抗议说:我私下看到去年选授官职的人,大多要到六七月才到达任所,扶老携幼,不远数千里,来就任一个官职,到任才刚满一年,就遭到停职替换。又见留在候选之列的人当中,人数多的,有些注定了贞元四年才有空缺的,按照规定,要到明年正月才赴任;那些续补候选的人被注定填补五年空缺的,却匆忙让他们在今年八月就去赴任。这样,同样是补一个空缺,却分作两个等级授官,五年的空缺替补的人先赴任,四年的空缺替补的人反而在后,事情都不公允,道理上实在值得同情。如今诏令已经颁布施行,难以更改,(但)对于那些被授官的人,请命令他们到明年二月赴任。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元和八年十二月,吏部上奏:对于偏僻遥远的州县官员,请求酌情减少选任的年限:四选、五选、六选的,请求减少一选;七选、八选的,请求减少两选;十选、十一选、十二选的,各请求减少三选。查考偏僻遥远的地方共有七十五个州,候选人考试后,担心赶不上期限的,就可以呈状请求注拟任职,虽然有这个先例,但每年不超过一百多人。这些偏远州县,都是开元、天宝年间的富庶乐土,如今有的因为俸禄减少,有的因为地处偏远,凡是正常轮到的官员任用,从前都不愿去注任。至于像劝课农桑耕种、招抚安顿逃亡百姓这样的事,这方面所选拔的人才,比就近地区更加急需。如果主管部门不加以注授官职,各地就只听闻有代理摄职的情况,百姓更加困苦,田地更加荒芜。恳请减少前述这些选任年限。敕旨批复:应当依照所请执行。

十一年九月,中书门下上奏:治理百姓的官员职位,自古以来就受到重视,因此允许公开举荐,希望能得到德才兼备的良吏。但如果不依照条文规定,虚报事迹,这既开了荒谬举荐的先例,又助长了侥幸钻营的风气。希望从今以后,凡是被举荐人的事迹与条文规定不符,以及经检查核实没有依据的,以及到任以后不称职、及有过失罪责等情况的,一律请酌情按轻重情节追究举荐人的责任。轻的削夺其官职,重的贬谪。我认为前后的敕令文书,虽然已有相关的约束条款,但近来铨选核查,大多因循旧例、敷衍了事。如今重新申明这一点,是为了统一标准。凡是被举荐人到达尚书省后,由主管部门加以检查核实,如果与条文规定不符,就将具体情由连同举荐人的姓名职衔一并上报中书门下;如果主管部门粗疏草率,就轻易判定为合格,事后察觉情况有违反规定的,就让主管部门与举荐人一同承担责任

轻则削夺。重则贬谪。伏以前后敕文。虽有条约。比来铨核。多务因循。今重申明。所期画一。其举人到省后。所司检勘。如与节文不同。仰具事由并举主名衔申中书门下。如所司卤莽。便与判成。察知事状违越。则所司与举主同坐。从之。

宝历二年十二月。吏部奏。伏以吏部每年集人。及定留放。至于注拟。皆约阙员。近者入仕岁增。申阙日少。实由诸道州府所奏悉行。致令选司士子无阙。贫弱者冻馁滋甚。留滞者喧诉益繁。至有待选十余年。裹粮千余里。累驳之后。方敢望官。注拟之时。别遇敕授。私惠行于外府。怨谤归于有司。特望明立节文。令自今以后。诸司诸使天下州府。选限内不得奏六品以下官。敕旨。依奏。

太和七年五月敕节文。县令。录事。参军。如在任绩效明着。兼得上下考及清白状陟状者。许非时放选。仍优与处分。其余官见任。得上下考。与减三选。如本官两选以下者同。非时人例处分。

开成二年四月。中书门下奏。天下之治。在能官人。古今以还。委重吏部。自循资授任。衡镜失权。立格去留。簿书得计。比缘今年三月。选事方毕。四月已后。方修来年格文。五月颁下。及到远地。已及秋期。今请起今月与下长定格。所在府州。榜门晓示。其前资官。取本任解黄衣。本贯解一千里内。三月十日解到省。二千里三千里递加十日。并本州岛赍送。选人发解讫。任各归家。其年七月十五日。齐于所住府。看吏部长榜。定留放。其得留人。并限其年十二月十日齐到省试注唱。正月内。铨门开。永为定例。如其年合用阙少。选人文书无违犯可较。则于本色阙内。先集选深人年长人。其余既无缺可集。南曹但为判成榜。示所住州府。许次年取本住州府公验。便依限赴集。更不重取本住本贯解。旧格已久。不便更改。事遂不行。

四年四月敕。吏部去冬粟错。及长名驳放选人等。如闻经冬在京。穷悴颇甚。街衢接诉。有可哀矜。宜委吏部检勘。条流钤辖。如非踰滥。正身不到。欠考欠选。大段瑕病之外。即与重收。以比远残阙注拟。不得用平留阙。如员阙不相当。不唱不伏官者。便任冬集。不复更论诉限。如未经中书门下陈状。敕下后。不得续收。今冬已后。不得以为例。

会昌六年五月赦书节文。吏部三铨选士。祇凭资考。多匪实才。许观察使刺史。有奇绩异政之士。闻荐试用。

大中六年五月敕。大功以上亲。连任停解。如已得资者。依本官选数集。如未得资。及未上并同非时人例放选。

天佑二年四月敕。应天下府州令录。并委吏部三铨注拟。自四月十一日

译。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宝历二年十二月,吏部上奏:吏部每年集合候选人才,决定留任或放归,至于注拟官职,都要依据空缺的官员名额。近来入仕的人数一年比一年增多,而申报的空缺却越来越少,实在是因为各道州府所上奏的(人事)请求全都被批准执行,导致选官部门的士子没有空缺可补,贫弱的人日益受冻挨饿,滞留候选的人喧闹诉苦的情况也越来越多,甚至有等待选任十几年的,携带口粮走上千里路来应选,经过多次驳回落选之后,才敢期望得到官职。等到正要注拟授官的时候,却又碰上另有敕令授官,私下的恩惠施行于外地官府,怨恨诽谤却都归于主管部门。特此恳请明确制定条文规定,命令从今以后,各司、各使及天下州府,在选任期限内不得奏请任命六品以下的官员。敕旨批复:依照所奏执行。

太和七年五月敕令节文:县令、录事、参军,如果在任职期间政绩显著,并且得到"上下"考等以及清白状、政绩优异状的,允许不受时限限制随时改选,并加以优厚待遇。其余官员在任职期间得到"上下"考等的,可以减少三个选限;如果本官任职已满两选以下的,同样按照不受时限限制人员的先例处理。

开成二年四月,中书门下上奏:天下的治理,在于能够善用人才,自古以来直到今天,都倚重吏部。但自从按照资历授予官职以来,衡量选拔的权柄逐渐丧失,设立规则来决定去留,却只按照簿册文书上的记载来计算。近来因为今年三月,选任事务刚办完,四月以后,才开始修订来年的选任标准文书,五月才颁布下达,等到传达到偏远地区,已经到了秋季。如今请求从这个月起,就制定下一个长期固定的标准,所在府州公开张榜晓谕。前任官员,从他的原任所解除官职(获得黄衣文书证明),离本贯一千里以内的,三月十日之前把文书送到尚书省;两千里、三千里以外的,各递增十天;并由本州岛负责递送。候选人办完解职手续后,可以各自回家。到当年七月十五日,齐集到所居住的府中,查看吏部张贴的长榜,确定留任或放归。得到留用资格的人,一律限定当年十二月十日以前齐集到尚书省,参加考试、注拟、唱名。正月内,铨选的门槛开放,永远作为固定的成例。如果那年所需要补充的空缺较少,候选人的文书档案没有违犯规定可加以指责的,就在本类别的空缺内,优先集合选任资历深、年纪大的人。其余的人既然没有空缺可以集合参选,南曹只需制作判定名单,公示给他们所居住的州府知道,允许他们次年拿本住州府的证明文书,依照期限直接赴集,不必再重新取得本住本贯的解职文书。旧制度已经沿用很久,不方便再作更改,此事最终没有实行。

开成四年四月敕令:吏部去年冬天在文书上出现差错,加上根据长名榜被驳回落选的候选人等,听说他们在京城过冬,穷困潦倒得很严重,在街头巷尾诉苦申冤,情况值得怜悯同情。应当委托吏部详细检查核实,制定条例加以管理约束。如果不是逾越法度的滥竽充数之人,本人也确实到场,没有欠考、欠选,以及重大瑕疵弊病等情况的,就重新收录他们,用偏远残缺的空缺来注拟安置,不得使用平常留用的空缺。如果空缺的名额与人数不相匹配,出现唱名却没有人应答受官的情况,就任由他们参加冬季集会,不再另行按超过期限来论处。如果没有经过中书门下呈报陈情的,在敕令下达之后,就不得再继续收录,今年冬天以后,不得以此为惯例。

会昌六年五月赦书节文:吏部三铨选拔士人,只凭资历考核年限,大多并非真正有才能的人。允许观察使、刺史,如果发现有政绩卓异的士人,可以推荐试用。

大中六年五月敕令:服丧期在大功以上的亲属,连续在任而停职守丧的,如果已经获得资历的,依照原官职的选数集合参选;如果尚未获得资历,以及尚未到任的,一律按照不受时限限制人员的先例放选。

天佑二年四月敕令:凡是天下府州的县令、录事,一律委托吏部三铨注拟安排。自四月十一日(起)。

以后。中书并不除授。或诸道荐奏量留。即度可否施行。

  掌选善恶

贞观元年。温彦博为吏部郎中。知选事。意在沙汰。多所摈抑。而退者不伏。嚣讼盈庭。彦博唯骋辞办。与之相诘。终日喧扰。颇为识者所嗤。

译以后,中书省就不再任命授官了。有的是各道推荐上奏,酌量留用,就由皇帝裁定可否施行。

  主管选官的好坏

贞观元年,温彦博任吏部郎中,主管选官之事,意在淘汰不称职者,对许多人加以摈斥压制。而被黜退的人不服气,喧嚣争讼之声充满朝堂。温彦博只是逞口舌之能,与他们互相诘辩,整日喧闹纷扰,很被有见识的人所讥笑。

四年。杜如晦临终。请委选举于民部尚书戴冑。遂以检校吏部尚书。及在铨衡。抑文雅而奖法吏。不适输辕之用。物议以为刻。

五年。杨铨为吏部侍郎。铨叙人伦。称为允当。然而抑文雅。进黠吏。观时任数。颇为时论所讥。

八年十一月。唐皎除吏部侍郎。尝引人铨问何方便稳。或云。其家在蜀。乃注与吴。复有云。亲老先任江南。即唱之陇右。论者莫能测其意。

十七年。杨师道为吏部尚书。师道贵公之子。四海人物。未能委练。所署用多非其才。而深抑势贵。及其亲党。将以避嫌。时论讥之。又其年。吏部尚书高季辅知选。凡所铨综。时称允协。十八年。于东都独知选事。太宗赐金背镜一面。以表其清鉴焉。

龙朔二年。司列少常伯杨思元。恃外戚之贵。待选流多不以礼。而排斥之。为选者夏侯彪所讼。而御史中丞郎余庆弹奏免官。中书令许敬宗曰。固知杨吏部之败。或问之。敬宗曰。一彪一狼。共着一羊。不败何待。

总章二年。司列少常伯李敬元。典选累年。铨综有序。天下称其能。参选者岁有万人。每于街衢见之。莫不知其姓名。其被放有诉者。即陈其书判错失。及身曾负殿。略无差舛。时人服其强记。莫之敢欺。

宏道元年十二月。吏部侍郎魏克己。铨综人毕。放长榜遂出得留人名。于是衢路諠哗。大为冬集人援引指擿。贬为太子中允。遂以中书舍人邓元挺替焉。元挺无藻鉴之目。又患消渴。选人因号为邓渴。

如意元年九月。天官郎中李至远知侍郎。时有选人姓刁。又有王元忠并被放。乃密与令史相知。减其点画。刁改为丁。王元忠改为士元中。拟授官后。即加文字。至远一览便觉曰。今年铨覆数万人。总识记姓名。安有丁士者。此刁某王某也。遽穷其奸。登时承服。省中以为神明。

长寿二年九月。许子儒除吏部侍郎。性无藻鉴。所视铨综。皆委令史纵直。谓直曰。汝平配也。

久视元年七月。顾琮除吏部侍郎。时多权幸。好行嘱托。琮性公方。不堪其弊。尝因官斋至寺。见壁上画地狱变相。指示同行曰。此亦称君所为。何不画天官掌选耶。

景龙三年。郑愔与崔湜同执铨管。数外倍留人。及授拟不遍。即探用三考。二百日阙。夏不行。又用两考。二百日阙。朝注夕改。无复准定。选人得官。乃有三考不得上者。有一人索远。得校书郎。其或未能处置者。即给公验。谓之比冬。故选司纲维紊乱。以崔郑为口实。自后颇难纲纪。

景云元年。卢从愿为吏部侍郎。精心条理。大称平允。其冒名伪选。及虚增功状之类。皆能擿发其事。典选六年。颇有声称。时人云。前有裴马。后有卢李。谓裴行俭。马戴。李朝隐。

译四年,杜如晦临终前,请求把选举之事委托给民部尚书戴胄,于是任命他为检校吏部尚书。等到他掌管铨选大权,压抑文雅之士而奖掖执法的官吏,不适合驾驭大局的需要,舆论认为他苛刻。

五年,杨铨担任吏部侍郎,铨叙人才等级,被称为恰当允正。然而他压抑文雅之士,提拔狡黠的官吏,善于观察时势、玩弄权术,很被当时的舆论讥讽。

八年十一月,唐皎被任命为吏部侍郎。他曾经引见候选人询问到哪里任职方便安稳,有人说他家在蜀地,他就把此人注授到吴地;又有人说自己父母年迈原先在江南任职,他就把此人调到陇右。议论的人都不能揣测他的用意。

十七年,杨师道担任吏部尚书。杨师道是权贵之子,对四海人才尚不能熟悉了解,他所任用的人多非其才,而又极力压制权贵及其亲党,是想借此避嫌,当时的舆论讥讽他。又这一年,吏部尚书高季辅主持选官事务,凡是他所铨选综理的,当时人称为公允恰当。十八年,他在东都独自主持选官事务,太宗赐给他一面金背镜,以表彰他清明的鉴识。

龙朔二年,司列少常伯杨思元,依仗外戚的尊贵,对待候选人多不以礼相待,并加以排斥,被候选人夏侯彪所控告,御史中丞郎余庆弹劾奏报,将他免官。中书令许敬宗说:早就知道杨吏部要失败。有人问他缘故,许敬宗说:一个彪(虎),一个狼,共同盯着一只羊,不失败还等什么。

总章二年,司列少常伯李敬元主持选官事务多年,铨选综理有条不紊,天下人都称赞他有才能。每年参加铨选的人有上万人,每当在街巷中见到他们,没有不知道他们姓名的。有被淘汰而提出申诉的人,他立即陈述其考卷、判词的错误失当之处,以及此人以前曾有过失,一点也不差错。当时的人都佩服他记忆力强,没有人敢欺骗他。

宏道元年十二月,吏部侍郎魏克己,铨选综理完毕,放出长榜,公布留用的人名,于是街巷喧哗议论,被参加冬集的人大加指摘攻讦,因此贬为太子中允,于是让中书舍人邓元挺接替他。邓元挺没有鉴识人才的名声,又患有消渴病,候选人因此称他为邓渴。

如意元年九月,天官郎中李至远主持侍郎之职。当时有个候选人姓刁,又有个叫王元忠的,都被淘汰。他们暗中与令史勾结,减省笔画,把"刁"改为"丁",把"王元忠"改为"士元中",打算授官之后再添上文字。李至远看了一眼就察觉说:今年铨选审核了几万人,我全都记得他们的姓名,哪里有姓"丁"名"士"的人?这是刁某、王某。当即追究他们的奸弊,他们立刻招认。省中的人认为他神明。

长寿二年九月,许子儒被任命为吏部侍郎。他生性没有鉴识人才的能力,所审察的铨选事务,都委托令史随意处置,他对令史说:你替我均衡安排就是了。

久视元年七月,顾琮被任命为吏部侍郎。当时权贵幸臣很多,喜好托人求情。顾琮性情公正方直,忍受不了这种弊端,他曾经因斋戒之事到寺庙中,看见墙壁上画着地狱变相图,指给同行的人看说:这也可以称为诸君所作所为,为什么不画一幅天官掌管选官的图呢?

景龙三年,郑愔与崔湜共同执掌铨选之事,比额定名额多留数倍候选人,等到授官安排不能周遍,就借用三考、二百日的官缺,夏季不施行,又借用两考、二百日的官缺,早上注拟晚上就改,没有一定的标准,候选人得官,竟有三考都不能补上的。有一人要求边远之地,只得到校书郎之职。其中有不能安置的人,就给予公验证明,称之为"比冬"。因此选司的纲纪紊乱,人们都把崔郑二人作为话柄,此后选司的纲纪很难整顿。

景云元年,卢从愿担任吏部侍郎,精心处理条理,很受人称赞公平公正。凡是冒名伪造资历以及虚报增加功绩的情况,他都能揭发出来。他主持选

开元十一年十二月。吏部侍郎崔林。以旧例有远恶官六七百员。常不用。此冬因选深人。以此阙铨。日对面注。各得稳便。不入长名。用此远阙都尽。

十八年。苏晋为吏部侍郎。而侍郎裴光庭每过官应批退者。但对众披簿。以朱笔点头而已。晋遂榜选院云。门下点头者。更引注拟。光庭以为侮己。不悦。时有门下主事阎麟之为光庭心腹。专知吏部过官。每麟之裁定。光庭随口下笔。时人语曰。麟之手。光庭口。

天宝元年冬选。六十四人判入等。时御史中丞张倚男奭判入高等。有下第者尝为蓟令。以其事白于安禄山。禄山遂奏之。至来年正月二十一日。遂于勤政楼下。上亲自重试。惟二十人比类稍优。余并下第。张奭不措一词。时人谓之曳白。吏部侍郎宋遥。贬武当郡太守。苗晋卿贬安康郡太守。考官礼部郎中裴朏。起居舍人张炟。监察御史宋昱。左拾遗孟国朝。并贬官。

十一载十一月。杨国忠为右相。兼吏部尚书。奏请两京选人。铨日便定留放。无长名。于宅中引注。虢国垂帘观之。或有老病丑陋者。皆指名以笑。虽士大夫亦遭诟耻。故事。兵部注官讫。于门下过。侍中给事中省不过者。谓之退量。国忠注官。呼左相陈希烈于坐隅。给事中列于前曰。既对注拟。即是过门下了。希烈等腹非而已。侍郎韦见素张倚。皆见衣紫。与本曹郎官。藩屏外排比案牍。趋走谘事。乃谓帘中杨氏曰。两个紫袍主事何如。杨乃大噱。选人郑昂等。附会其旨焉。二十余年。人率铨于勤政楼设斋帘。为国忠立牌于尚书省南。所注吏部三铨选人。务专鞅掌。不能躬亲。皆委与令史及孔目官为之。国忠但押一字。犹不可遍。

贞元九年正月。御史中丞韦贞伯劾奏。称吏部贞元七年冬以京兆府踰滥解送之人。已授官总六十六人。或有不到京铨试。悬授官告。文按选格铨状。选人自书。试日书迹不同。即驳放殿选违格文者。皆不覆验。及降资不尽。或与注官。伏以承前选曹乖误。未有如此。遂使衣冠以贫乏待缺。奸滥以贿赂成名。非陛下求才审官之意。由是。刑部尚书刘滋以前吏部尚书。及吏部侍郎杜黄裳。皆坐削阶。

太和二年三月。都省奏。落下吏部三铨注今春二月旨甲内超资官洪师敏等六十七人。敕。都省所执是格。铨司所引是例。互相陈列。颇似纷纭。所贵清而能通。亦由议事以制。今选已满。方此争论。选人可哀。难更停滞。其三铨已授官。都省落下者。并依旧注。重与团奏。仍限五日内毕。其如官超一资半资。以今授稍优者。至后选日。量事降折。尚书侍郎注拟不一。致令省都以此兴词。郑絪丁公着。宜罚一季俸。东铨所落人数较少。杨嗣复罚两月俸。

译官事务六年,颇有声誉,当时的人说:前有裴马,后有卢李,指的是裴行俭、马戴、李朝隐。

开元十一年十二月,吏部侍郎崔琳,按照旧例有六七百个偏远恶劣的官职,常常没人愿去。这年冬天因为选拔了资历深的人,用这些官缺来铨选,每天当面注拟,各自都得到方便妥当的安排,不必列入长名榜,因此这些偏远的官缺全都用完了。

十八年,苏晋担任吏部侍郎,而侍郎裴光庭每次审核官员应当批退的,只是对着众人翻阅簿册,用朱笔点头示意而已。苏晋于是在选院张榜说:门下点头的,再引来重新铨注拟定。裴光庭认为这是在侮辱自己,很不高兴。当时有个门下省主事阎麟之是裴光庭的心腹,专门负责吏部审核官员之事,每次由阎麟之裁定,裴光庭就随口下笔批准。当时人说:麟之的手,光庭的口。

天宝元年冬选,六十四人判定入等。当时御史中丞张倚的儿子张奭判定入高等,有落第的人曾经做过蓟令,把这件事禀告安禄山,安禄山于是上奏此事。到第二年正月二十一日,在勤政楼下,皇上亲自重新考试,只有二十人比较优秀,其余全部落第。张奭一个字也答不出,当时人称之为"曳白"。吏部侍郎宋遥,被贬为武当郡太守,苗晋卿被贬为安康郡太守。考官礼部郎中裴朏、起居舍人张埁、监察御史宋昱、左拾遗孟国朝,都被贬官。

十一载十一月,杨国忠担任右相,兼任吏部尚书,奏请两京候选人,铨选当天就确定留用或放弃,不再列长名榜,在自己家中主持铨注拟定。虢国夫人垂帘观看,有的人年老病弱、相貌丑陋,她们就指名嘲笑,即使是士大夫也遭到羞辱。按照旧例,兵部注拟官职之后,要经过门下省审核,侍中、给事中不通过的,称为"退量"。杨国忠注拟官员时,把左相陈希烈叫来坐在旁边,给事中排列在前,说:既然当面注拟,就算是经过门下省审核了。陈希烈等人心里不满却也无可奈何。侍郎韦见素、张倚,都身穿紫袍,与本曹郎官在屏风外面排列文案,跑来跑去禀报事情。杨国忠对帘中的杨氏(虢国夫人)说:这两个紫袍主事怎么样?杨氏于是大笑。候选人郑昂等人,都附和迎合他的意旨。二十多年间,人们大多在勤政楼设帐帘铨选,为杨国忠在尚书省南面立牌。他所注拟的吏部三铨候选人,事务繁多,不能亲自处理,都委托给令史和孔目官去办理,杨国忠只是签押一个字,尚且不能全部处理完。

贞元九年正月,御史中丞韦贞伯弹劾奏报,称吏部在贞元七年冬天把京兆府超额违规送来的人,已经授官的共六十六人,有的人没有到京城参加铨选考试,就凭空授予官告,按照文书档案选格铨状,候选人自己书写,考试当天笔迹不同,就应当驳回落选、违反格式的人,都没有核查,以及降低资格没有降到位的,有的仍然给予注官。臣认为以前的选官事务出现的错误,从没有像这样严重的。以致使有才学之士因贫困而等待官缺,而奸邪之徒靠贿赂获得功名,这不是陛下求才审慎选官的本意。因此,刑部尚书刘滋以前吏部尚书的身份,以及吏部侍郎杜黄裳,都因此获罪被削去官阶。

太和二年三月,尚书都省上奏,撤销吏部三铨在今年二月旨甲中超越资历授官的洪师敏等六十七人。敕令:都省所依据的是格式,铨选司所援引的是惯例,双方互相陈述,看似纷争不休。可贵的是既要公正又要通达,也要根据事理来制定制度。现在选官已经结束,此时才争论,候选人很可怜,难以再拖延停滞。那三铨已经授官、被都省撤销的,都仍按原来的注拟,重新汇总上奏,仍限五日内办完。那些官职超越一资半资、按照现在授官情况稍显优厚的,等到以后选官之日,酌情降级折算。尚书、侍郎注拟不一致,导致都省因此发生争执,郑絪、丁公着,应当罚一季俸禄。东铨所撤

其今年选格。仍分明标出近例。冀绝徼求。时尚书左丞崔宏景。以吏部注拟。多不守文。选人中侥幸者众。纠案其事。落下甲敕。选人辈惜已成之官。经宰相喧诉。故特降此勒。

  吏曹条例

总章二年四月一日。司列少常伯裴行俭。始设长名牓。引铨注期限等法。又定州县升降官资高下。以为故事。仍撰谱十卷。

其年十一月。吏部侍郎李敬元。委事于员外郎张仁祎。仁祎有识略吏干。始造姓历。改修状样铨历等程序。敬元用仁祎之法。铨综式序。仁祎感国士见委。竟以心劳呕血而死。

开元十八年四月十一日。侍中兼吏部尚书裴光庭奏。用循资格。至二十一年。光庭薨。中书令萧嵩与光庭不协。以循资格取士不广。因奏事言之。六月二十八日诏。古者。诸侯举士。必本于乡曲。府庭署吏。亦先于行能。所以人自检修。官无败政。及乎魏承汉弊。权立九品。今之吏部。用是因循。入仕寖多。为法转密。然于济治求才。未闻深识。持衡处事。徒具繁文。朕寤寐永怀。每以惆怅。夫琴瑟不调者。改而更张。法令不便者。义复何异。顷者。有司限数。及拘守循资。遂令铨衡。不得拣拔天下贤俊。屈滞颇多。凡人三十始可出身。四十乃得从事。更造格限。分品为差。若如所制之文。六十尚不离一尉。有材能者。始得如此。稍敦朴者。遂以终身。由是取人。岂为明恕。自今以后。选人每年。总令赴集。依旧以三月三十日为限。其中有才优业异。操行可明者。一委吏部临时擢用。贵于取实。何限常科。虽远郡下寮。名迹稍着。亦须甄拔。令其劝勉。俾人思为善之利。俗知进取之途。朕所责成。实在吏部。可举其大略。令有所依。比者。流外奏甲。仍引过门下。簿书堆盈于琐闼。胥吏填委于掖垣。岂是合宜。过为烦碎。自今以后。亦宜依旧。

二十八年八月。以考功贡院地置吏部南院。以置选人文书。或谓之选院。其选院本铨之内。至是移出之。东都至二十一年七月。以太常园置之。

二十二年七月六日。吏部尚书李嵩奏曰。伏见告身印与曹印文同。行用参杂。难以区分。望请准司勋兵部印文。加告身两字。从之。

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敕。王子未出合者。侍讲。侍读。侍文。侍书。并取见任官充。经三周年放选。与处分。习艺馆诸色内教。通取前资及常选人充。经二年已上。选日。各于本色量减两选与处分。左右卫三卫及五品以上子弟。经七年。杂卫三卫经八年。勋官经九年。并放选。与处分。

贞元二年三月。吏部奏。伏准今年二月十三日敕。除台省常参官。余六品已下。并准旧例。都付本司处分者。其六品以下选人中。有人才书判。

译销的人数较少,杨嗣复罚两个月俸禄。今年的选格,仍要明确标出近来的成例,希望杜绝侥幸求取的现象。当时尚书左丞崔弘礼,因为吏部注拟大多不遵守条文,候选人中侥幸得官的人很多,就纠察此事。撤销甲敕之后,候选人们爱惜已经得到的官职,经宰相喧闹申诉,所以特地降下这道敕令加以约束。

吏曹条例

总章二年四月一日,司列少常伯裴行俭,开始设立长名榜,制定铨选注拟的期限等法规,又规定州县官职升降的资历高低,以此作为定例,并且撰写了十卷谱籍。

这一年十一月,吏部侍郎李敬元,把事务委托给员外郎张仁祎。张仁祎有见识谋略和吏事才干,开始创造姓历,改进修订状样、铨历等程序。李敬元采用张仁祎的方法,铨选综理有条不紊。张仁祎感激国士被委任重用,竟因为操劳过度呕血而死。

开元十八年四月十一日,侍中兼吏部尚书裴光庭上奏,采用循资格选官。到二十一年,裴光庭去世,中书令萧嵩与裴光庭素来不和,认为循资格取士范围不广,就借上奏之机提出这个问题。六月二十八日下诏说:古代诸侯举荐士人,一定根据乡里的评议;官府任用属吏,也先考察其品行才能,所以人人自我检点修养,官府没有失败的政事。等到魏朝承接汉朝的弊端,专权设立九品中正制。如今吏部沿用这种做法,入仕的人日渐增多,法令也变得越来越繁密,但对于治理国家、求取人才,却没听说有深刻的见识;执掌大权处理事务,只是徒具繁琐的文书。朕日夜思念,常常为此惆怅。琴瑟如果音调不协调,就要改弦更张;法令如果不便利,道理又有什么不同呢?近来,有关部门限定名额,又拘泥恪守循资格,于是使铨选大权,不能选拔天下贤才俊杰,屈才滞留的情况很多。凡人三十岁才可以出仕,四十岁才能任职,又制定新的资格限制,按品级划分差等。如果按照所制定的条文,六十岁还离不开一个县尉之职,有才能的人才能做到这样,稍微朴实一点的人,就终身如此了。像这样选拔人才,难道称得上明智宽厚吗?从今以后,候选人每年,一律命令赴京集合,仍旧以三月三十日为期限。其中有才能优异、品行卓著的人,一律委托吏部随时选拔任用,重在取得实效,何必限于常规科目。即使是边远州郡的下级官员,如果名声政绩显著,也必须予以提拔,以此鼓励他们,使人们思考行善的好处,懂得进取的途径。朕所期望达成的,实际就在吏部。可以举出大要,让大家有所依循。近来,流外官员奏报名册,仍要送到门下省审核,簿册文书堆满了宫门,胥吏挤满了宫墙,这难道合适吗?实在是过于繁琐。从今以后,也应当依照旧例(改为不必送门下省审核)。

二十八年八月,把考功贡院的地方设置为吏部南院,用来存放候选人的文书,有人也称之为选院。这个选院本来在铨选机构之内,到这时才迁移出来。东都到二十一年七月,把太常园设置为南院。

二十二年七月六日,吏部尚书李嵩上奏说:臣发现告身的印和本曹的印文字相同,通用起来相互混杂,难以区分。希望依照司勋、兵部印文的做法,在告身上加"告身"两字。皇上采纳了这个建议。

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敕令:亲王未出阁的,其侍讲、侍读、侍文、侍书,都从现任官员中选取充任,任满三周年放选,予以适当处置。习艺馆各种内教官,一律从前资官及常选人中选取充任,任满二年以上,选官之日,各自在本科减去两个铨选年限,予以处置。左右卫三卫以及五品以上官员的子弟,任满七年,其他各卫三卫任满八年,勋官任满九年,都放选,予以处置。

贞元二年三月,吏部上奏:谨依照今年二月十三日敕令,除台省常参官以外,其余六品以下官员,都按照旧例,一律交给本司处置。那六

无阙相当。承前准格。皆送中书门下。又立功状奏请。要有褒扬等令。并委本司注拟。即不同常格选人。若无阙相当。一一令待续阙。事即停滞。必招喧诉。应缘功状。及非时与官。合授正员额。并选限内无阙注拟者。伏请量事计日。用成三考阙。如临时人数稍多。注拟不足。灼然须处置发遣。即请兼用两考以上得资阙。并量人才资序注拟讫。准敕送中书门下详定可否。其六品以下。有官资稍高。合入五品。纵非五品。亦请依前送名。敕旨。两考阙不在用限。其三考阙。如非当年准格令用。除别敕授官人外。亦不在用限。如阙员不足选人。事须处分者。临时奏听进止。余例依。其年三月敕旨。五品官。准式不合选补。使注拟。宜付吏部检勘讫。送中书门下。其据资叙。却合授六品已下官。任便处分。

其年五月。吏部奏。伏准贞元元年七月二十五日敕。诸州府及京五品已上官停。使下郎官御史等。宜付所司。作条件闻奏者。缘诸色功优。非时授官。阙员稍多。请作节限许集。上州刺史。两府少尹。四赤令。停替后。请许一月内于都省陈牒纳文状毕。检勘同具由历。每至月终。送名中书门下。仍请不试。太原。河中。凤翔。江陵。成都。兴元府少尹赤令。及京兆鴘赤令。中下州刺史。诸使下停减郎官御史等停官。当年并听集。六品以下常参官。以理去任者。当年听集。具员官京兆府先申中书门下省。检勘未成失文历者。其中先东西在远。不及选集。并请依后件合集人限。所在陈牒。随例赴集。选人有明经。进士。道举。明法出身。无出身人有经制举。宏词拔萃及第。判入等清白状。并有上下考校奏成。及孝义名闻。制及敕褒奖者。或曾任郎官。御史。起居。补阙。拾遗。太常博士。两府判司。两府畿赤官。使下郎官。观察使。节府。都团练。都防御。度支。水陆运盐铁使。留守判官。支使推官。书记等。制敕分明。贞元元年十二月已前离任者。一切听集。并六府少尹鴘赤令。并不在试例。应未及一考已下。被替丁忧服满。废省。患解侍亲。并隔绝不上州府县升降等官。并听当集。缘未得资望。准六品已下选人例。所试状纵入下等。望临时据人材定留放。其违程不上人。经免殿者。听集。仍却还本道本色官。应准格未合集人。其中有文词宏赡。学术精通。灼然为人所知。亦任于所在府州陈状。本州岛长官。精加选择。堪奖拔者。具解申送。依例赴集。至省审加考核。有才实相副。别状送名。如有踰滥。其本州岛署申解牒本判官。量事科罚。四品官中。有衰疾情愿任致仕官者。但是正员官。不限考数。任于所在州府陈牒。依合集人状样通由历。

译品以下候选人中,有才学出众、判词优异,而没有相当官缺的人,按照以前的成例,都要送到中书门下,又有立下功绩、上奏请求,需要给予褒奖的人,也都要委托本司注拟,就不同于常规候选人。如果没有相当的官缺,一一命令等待续补空缺,事情就会停滞,必然招致喧闹申诉。凡是因功绩、或非按时授官的人,应当授予正员官职、并且在选限之内没有相当官缺可以注拟的,请求酌情计算日期,用满三考的官缺补授。如果一时人数较多,注拟名额不够,确实需要处置发遣的,就请求兼用两考以上得资的官缺,并酌情按人才资历排序注拟完毕,依敕令送中书门下详细核定是否可行。那些六品以下、官阶资历较高、应当进入五品的人,即使不是五品,也请求按照以前的做法送交名册。敕令批示:两考的官缺不受此限制。三考的官缺,如果不是当年按格式应当使用的,除另有敕令授官的人以外,也不受此限制。如果官缺不够候选人使用,需要处置的,随时上奏请示。其余按照旧例执行。这年三月敕令批示:五品官,按照制度不应当选补,如果要注拟任用,应当交给吏部核查完毕,送中书门下。若依据资历应当授予六品以下官职的,任由自行处置。

这年五月,吏部上奏:谨依照贞元元年七月二十五日敕令,各州府以及京城五品以上官员停任、使府属下的郎官、御史等,应当交给有关部门,制定条例上奏。因为各类有功绩优异的人,非按时授官,官缺渐多,请求设立期限限制准许集合。上州刺史、两府少尹、四赤县令,停职卸任后,请求允许在一个月内到都省呈递文状,核查完毕,一并附上履历文书。每到月底,把名册送到中书门下,仍请求不再考试。太原、河中、凤翔、江陵、成都、兴元府少尹、赤县令,以及京兆府赤县令,中下州刺史,各使府属下停减的郎官、御史等停职官员,当年一律听任集合。六品以下常参官,因故去职的,当年听任集合,具列官员履历,京兆府先申报中书门下省,核查尚未办成、遗失文书档案的,那些先前在远方的、来不及赶来选集的人,一并请求依照后面所列的合集人限,在所在地呈递文状,随例赴集。候选人中有明经、进士、道举、明法出身的,以及没有出身、经制举考试及第的,或宏词、拔萃科及第的,判词入等清白无过的,以及有上下考核评定成绩的,以及以孝义闻名、经诏敕褒奖的,或曾经担任过郎官、御史、起居、补阙、拾遗、太常博士、两府判司、两府畿赤官、使府属下郎官、观察使、节度府、都团练、都防御、度支、水陆运盐铁使、留守判官、支使、推官、书记等职,敕令文书明确、贞元元年十二月以前离任的,一律听任集合,并且六府少尹、赤县令,都不在考试之列。凡是任职不满一考、被替换、丁忧服满、因废置省并官署而解职、因病或侍奉双亲而解职的,以及被隔绝在边远不上州府县、升降等官职的,都听任当年集合。因为还没有得到资望,按照六品以下候选人的成例,即使所试的判词入下等,也希望临时依据人才决定去留。那些违反期限没有赴任的人,经过赦免降罪的,听任集合,仍然退还本道本色官职。按照规定还不够条件集合的人,其中有文辞宏大丰赡、学术精深、显然为人所知的,也任凭在所在府州陈述申报,本州岛长官精心加以选择,堪称可以提拔的,具文申报,依例赴集,到吏部审查核实,如果确实才实相符,另行造册送名。如果有虚假滥竽充数的,其所在本州长官呈递申报文书的判官,酌情予以处罚。四品官员中,有年老多病、自愿担任致仕官的,只要是正员官,不限考核次数,可以在所在州府呈递文状,按照集合人的文状格式一并附上履历,依照前例送本道观察使呈报省里,不必亲自到礼部,附学的先

准前送本道察观察使上省。不用身到礼部。附学官先及第人荐关吏部者。并听集。准例试状定留放。应集合试官。并望准旧例状一道。仍准建中二年格例。及大历十一年六月敕。请条委左右仆射兵部尚书侍郎同考试。其状考入上等。具名所试状。依限送中书门下。其考入下等者。任还。

十一年十月。罢吏部兵部司封司勋写急获告身。凡九十员。

二十三年五月。齐抗以太常卿代郑余庆为中书侍郎平章事。先时。每岁吏部选人试判。别奏官考覆。第其上下。既考。中书门下覆奏。择官覆定。寖以为例。抗为相。乃奏言吏部尚书已是朝廷精选。不宜别差考官重复。其年他官考判讫。俾吏部侍郎自覆。明年。遂不置考判官。盖因抗所论奏也。

太和六年八月敕旨。凡权知授官。皆缘本资稍优。未合便得藉才。不遽擢用。故且权知。若通计五考。即便同正授。极为侥幸。自今以后。应请州府五品长马权知正授。通计六考满停。其勒留官如有未满六考。停给课料者。便准此却与支给。

四年五月。中书门下奏。准太和元年九月敕。厘革两畿及诸州县官。唯山剑三川峡内。及诸州比远。许奏县令录事参军。其余并停。自敕下以来。诸道并有奏请。如沧景德棣。敕后已三数员。伏以敕令颁行。不合违越。苟有便宜。则须改张。自今以后。山剑三川峡内。及诸道比远州县官。出身及前资正员官人中。每道除令录事外。望各许奏三数员。如河北诸道沧景德棣之类。经破荡之后。及灵夏邠宁麟坊等州。全无俸料。有出身及正员官。悉不肯去。吏部从前多不注拟。如假摄有劳。望许于诸色人中。量事奏三数员。其余勒约及期限。并请依太和元年九月十九日敕处分。从之。

其年七月。吏部应远道州县课料钱元额。计料支给。不得更欠折。当司据料前钱定数。牒示选人使知委。敕旨。宜依。

五年六月敕。南曹检勘。废置详断。选人傥有屈事。足以往覆辨明。近年以来。不问有理无理。多经中书门下接诉。致令有司失职。莫知所守。选人踰分。唯望哀矜。若无条约。恐更滋甚。起今以后。其被驳选人。若已依期限。经废置详断不成。自谓有屈。任经中书门下陈状。状到吏部后。铨曹及废置之吏。更为详断。审其事理。可收即收。如数至三人已上。废置郎官请牒都省罚直。如至十人已上。具事状申中书门下处分。如未经废置详断。公然越诉。或有已经详断不错。辄更有投论者。选人量殿两选。当日具格文榜示。冀无冤滥。亦免幸求。

八年正月敕。吏部疏理诸色入仕人等。令勘会诸司流外令史。府史。掌固。礼生。楷书。医工。及诸司流外令史等。总一千九百七十二员。

译前及第、由学官推荐给吏部的人,也听任集合,按照惯例考试评定去留。凡是应当集合参加考试的官员,都希望按照旧例呈报一份文状,仍旧依照建中二年的规格成例,以及大历十一年六月的敕令,请求委托左右仆射、兵部尚书、侍郎共同主持考试,考试成绩评定入上等的,具列姓名与所试文状,依限送中书门下,考入下等的,任其返回。

十一年十月,撤销吏部、兵部、司封、司勋撰写紧急发放告身的官吏,共九十员。

二十三年五月,齐抗以太常卿的身份代替郑余庆担任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此前,每年吏部候选人考试判词,另外派官员考核,评定优劣等第,考完之后,中书门下再复核上奏,选派官员再次核定,逐渐成为惯例。齐抗担任宰相后,就上奏说吏部尚书已经是朝廷精心选拔的,不应当另外派遣考官重复考核。这一年由其他官员考核判词完毕后,让吏部侍郎自己复核,第二年,就不再设置考判官,这都是因为齐抗的建议奏请所致。

太和六年八月敕令批示:凡是权知授官的,都因为本身资历稍微优秀,还不足以凭借才能被立即提拔重用,所以暂且权知代理。如果通计满五考,就等同于正式授官,这实在是极大的侥幸。从今以后,凡是请求担任州府五品长官、司马权知正授的,通计满六考才停止。那些勒令留任的官员如果尚未满六考,被停发俸禄的,就依此规定恢复发给。

四年五月,中书门下上奏:谨依太和元年九月的敕令,整顿两京畿内及各州县官职,只有山南、剑南、三川峡内以及各州比较边远的地方,才允许自行奏请任命县令、录事参军,其余的一律停止。自敕令颁布以来,各道都有奏请,例如沧、景、德、棣等州,敕令颁布后已经多次奏请了三数员。臣认为敕令既已颁行,不应当违背逾越,但如果确有便利的地方,就必须加以变通。从今以后,山南、剑南、三川峡内以及各道边远州县的官职,从出身及前资正员官人中,每道除了令、录事以外,希望各自允许奏请三数员。像河北各道沧、景、德、棣之类的地方,经过战乱破坏之后,以及灵、夏、邠、宁、麟、坊等州,完全没有俸禄,有出身及正员的官员,都不肯前去,吏部以前大多不予注拟。如果是代理摄职有功劳的,希望允许从各类人员中,酌情奏请三数员。其余的约束限制及期限,都请依照太和元年九月十九日的敕令处置。皇上采纳了这个建议。

这年七月,吏部凡是边远州县课料钱的原定数额,按照原定数目支给,不得再有短缺折损。本司依据以前的钱数确定数目,行文告知候选人,让他们知晓。敕令批示:应当依照执行。

五年六月敕令:南曹核查勘验,废置详细断定的规定,候选人如果有委屈之事,足以来回申辩说明。近年以来,不论有理无理,大多经过中书门下接受申诉,导致有关部门失去职责,不知该如何遵循。候选人越权行事,只希望得到怜悯。如果没有条例约束,恐怕情况会更加严重。从今以后,凡是被驳回的候选人,如果已经依照期限,经过废置详断而仍未成功,自认为受了委屈,任凭到中书门下陈述申状,申状到吏部之后,铨选机构和负责废置事务的官吏,再作详细断定,审察其中的道理,可以受理的就受理。如果人数达到三人以上,负责废置的郎官请求由都省罚俸。如果达到十人以上,具列事情原委申报中书门下处置。如果没有经过废置详断,就随意越级申诉,或者已经经过详断没有错误,却又有人再次投诉的,候选人酌情罚扣两个选限,当天就具列条文张榜公示,希望没有冤枉遗漏之事,也避免有人心存侥幸妄求。

八年正月敕令:吏部梳理各类入仕人员,命令核查各司流外令史、府史、掌固、礼生、楷书、医工,以及各司流外令史等,总共一千九百七十二员,六百五十七员

六百五十七员请权停。一千三百一十五员。请令诸司守缺。除见在外。以后不得更置。委御史台察访。

开成二年六月。吏部南曹奏。准今年五月敕。长定选格。加置南曹郎一人。别制印一面。敕旨。依奏。

会昌五年七月敕。应在京百司官典优成授官人等。既云趋吏执举。簿书优成。命官须居散秩。近日僭越殊甚。条紊旧规。累资或至于登朝。班序岂容于杂类。自今以后。如有改转官。宜止于中下州长史司马。但不令登朝。事贵得体。永为例程。

天佑三年四月十九日。吏部奏。今后选人。如是格式申送员阙。任其稳便去处请官。不得妄指射诸道。假满抛官不到任。停留官元阙。及违程不上月限等阙。从之。

唐会要卷七十五

 选部下

  选限

武德初。因隋旧制。以十一月起选。至春即停。至贞观二年。刘林甫为吏部侍郎。以选限既促。选司多不究悉。遂奏四时听选。随到注拟。当时以为便。

贞观十九年十一月。马周为吏部尚书。以吏部四时持衡。略无暇休。遂奏请取所由文解。十月一日赴省。三月三十日铨毕。按工部侍郎韦述唐书云。贞观八年。唐皎为吏部侍郎。以选集无限。随到补职。时渐太平。选人稍众。请以冬初。一时大集。终季春而毕。至今行用之。诸史天云是马周。未知孰是。两存焉。

开元二十年正月二十二日。吏部尚书裴光庭奏。文武选人。承前三月三十日始毕。比团甲已至夏末。自今已后。并正月三十日内团甲。二月内毕。至二十一年六月二十八日。萧嵩奏。吏部选人。请准旧例。至三月三十日团甲毕。

贞元八年春。中书侍郎平章事陆贽。始复令吏部每年集选人。旧事。吏部常每年集人。其后遂三数年一置选。选人并至。文书多。不可寻勘。真伪纷杂。吏因得大为奸巧。选人一蹉跌。或十年不得官。而官之阙者。或累岁无人。贽令吏部分内外官为三分。计阙集人。岁以为常。其弊十去七八。天下称之。

十五年六月敕。吏部奏。选人依前三月三十日已前团奏毕。其流外兵部礼部举人等。专委郎官。恐不详审。共为取舍。适表公平。每至流放之时。皆尚书侍郎对定。既上下检察。务在得人。

元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敕。今后宗正寺修选图谱官。知匦使判官。至考满日。各宜减两选也。

  藻鉴非因铨选。藻鉴附。

武德七年。高祖谓吏部侍郎张锐曰。今年选人之内。岂无才用者。卿可简试。将来欲縻之好爵。于是遂以张行成张知运等数人应命。时以为知人。裴行俭为吏部侍郎。时李敬元盛称王勃。杨炯。卢照邻。骆宾王等。为之延誉。引以示裴行俭。行俭曰。才名有之。爵禄盖寡。杨应至令长。

译请求暂时停止,一千三百一十五员,请求命令各司保留原有名额,除了现在在职的以外,以后不得再增设,委托御史台监察访查。

开成二年六月,吏部南曹上奏:谨依今年五月的敕令,长期确定选官格式,增设南曹郎一人,另外制作一枚印章。敕令批示:依照奏请办理。

会昌五年七月敕令:凡是在京各衙门中官典因优异成绩而被授官的人,既然称为趋从吏事、执掌举荐,簿书处理优异,那么授予官职就应当从担任散秩官职开始。近来这种做法过于逾越僭越,扰乱了原有的规矩,积累资历有的甚至升到朝官,官员的班次序列怎能容纳这种杂色出身的人?从今以后,如果有转任官职的,应当止于中下州的长史、司马,只是不让他们担任朝官,这样处理才合适得体,永远作为定例。

天佑三年四月十九日,吏部上奏:今后候选人,如果是按照格式呈报的官缺,任凭他们方便的地方请求任官,不得随意指定各道官职。假期已满而抛弃官职不到任的,停留的官员,原有的官缺,以及违反期限没有到任的月限等官缺,皇上采纳了这个建议。

唐会要卷七十五

选部下

选限

武德初年,沿袭隋朝旧制,以十一月开始选官,到春天就停止。到贞观二年,刘林甫担任吏部侍郎,因为选限太紧促,选官部门大多不能详细审察,于是奏请四季都听任选官,随到随注拟,当时认为很方便。

贞观十九年十一月,马周担任吏部尚书,因为吏部四季都要主持铨选事务,几乎没有休息的时候,于是上奏请求收取所辖州县的文书解状,十月一日到吏部报到,三月三十日铨选完毕。按工部侍郎韦述所著《唐书》说,贞观八年,唐皎担任吏部侍郎,因为选官集合没有期限,随到随补职,当时天下渐渐太平,候选人渐渐增多,请求在冬初,一次大规模集合,到春末季结束,至今沿用此制。各史书记载有说是马周提出的,不知哪个说法正确,两种说法都保留下来。

开元二十年正月二十二日,吏部尚书裴光庭上奏:文武候选人,以前是三月三十日才结束选官,等到汇总甲历时已经到了夏末。从今以后,一律在正月三十日之内汇总甲历,二月之内结束选官。到二十一年六月二十八日,萧嵩上奏:吏部选官人,请求依照旧例,到三月三十日汇总甲历完毕。

贞元八年春,中书侍郎、同平章事陆贽,开始恢复命令吏部每年集合候选人。按照旧例,吏部本来每年集合候选人,后来就变成三数年才集合一次选官,候选人一齐到来,文书繁多,无法一一核查,真假混杂,官吏因此得以大肆营私舞弊,候选人一旦出现差错,有的十年得不到官职,而有官缺的地方,有的连续几年都没有人补任。陆贽命令吏部把内外官分为三部分,按照官缺集合候选人,每年成为常例,弊端消除了十分之七八,天下人都称赞他。

十五年六月敕令:吏部上奏:候选人依照以前在三月三十日以前汇总奏报完毕。其中流外的兵部、礼部举人等,专门委托郎官负责,恐怕不够详细审慎,共同决定取舍,恰恰体现公平。每到放榜确定去留的时候,都由尚书、侍郎当面核定,既有上下检查核察,务必要选拔到合适的人才。

元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敕令:从今以后,宗正寺负责修撰皇族谱系图谱的官员,以及知匦使判官,到考核期满之日,各自减去两个选限。

藻鉴(非因铨选,藻鉴附)

武德七年,高祖对吏部侍郎张锐说:今年候选人之中,难道没有有才能的人吗?你可以简选考察,将来打算给予他们美好的官爵。于是就任用了张行成、张知运等几人应命任职,当时人认为他很有知人之明。裴行俭担任吏部侍郎时,当时李敬元极力称赞王勃、杨炯、卢照邻、骆宾王等人,为他们延誉宣扬,把他们引见给裴行俭看。裴行俭说:他们才名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