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卷六十七
贞观七年。魏王泰移居武德殿院。太子太师魏征谏曰。此殿在内。处所宽闲。参候往来。极为近便。但魏王既是爱子。陛下常欲其安全。每事抑其骄奢。不处嫌疑之地。今移此殿。便在东宫之西。海陵昔居。时人以为不可。虽时移事异。犹恐人之多言。又王之本心。亦不安息。既能以宠为惧。伏愿成其美。
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诞皇太孙。太子宴宫寮于宏教殿。太宗幸东宫。自殿北门入。谓宫臣曰。顷来生业稍可。非乏酒食。而唐突公等宴会。朕有甲馆之庆。故就公为乐耳。谓太子曰。尔国之储贰。府藏是同。金玉绮罗。不足为赐。但先王典籍。可鉴诫耳。因赐尚书毛诗孝经各部。太子太傅萧瑀曰。今所赐书。请陈其要。上许之。瑀乃先说孝经。次述尚书。末叙毛诗。咸举其要旨。申明义趣。可为深诫者。皆委曲言之。上大悦。以为师傅得人。
开成二年。宰臣郑覃。兼太子太师。欲于尚书省上事。太子詹事冯定奏曰。据太子太师隶詹事府。不合于都省上事。乃诏于本府上事。
左春坊
本门下坊。龙朔二年。改为左春坊。咸亨元年。复为门下坊。景云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改为左春坊。
左右庶子。 龙朔二年。改为左右中护。咸亨元年。复为庶子。
长安二年正月。太子左庶子王方庆上言。谨按典籍所载。人臣与人主言。及上表。未可称皇太子名者。为太子皇储。其名尊重。不可指斥。所以不言。晋尚书仆射山涛启事。称皇太子而不言名。涛当朝名士。必稽典故。其不称名。应有凭准。朝臣尚犹如此。宫臣讳则不疑。今东宫殿及门名。皆有触犯。临时谕启。回避甚难。孝敬皇帝为太子。改宏教门为崇教门。沛王为太子。改崇贤馆为崇文馆。皆避名讳。以尊典礼。此则成例。并为模范。伏望天恩。因循旧式。付所司改。从之。
贞元元年七月。敕左右庶子。准天宝三载敕。合在左右丞侍郎之下。诸司四品官之上。今在少卿之下。非也。宜改正。
太和四年十一月。左庶子孙革奏。当司典膳等五局郎。伏以青宫列局。护翼元良。必用卿相子弟。先择文学端士。国朝不忘慎选。冀得其人。或扬历清资。或致位丞相。今以年月浸久。渐至讹替。缘其俸禄稍厚。近年时有流外出身者。侥求授任。稽诸故事。未尝闻流外得厕此官。若不约绝。实玷流品。当司有司经局校书正字。品秩至卑。而文学之人。竞趋求者。盖以必取其人。无有尘杂故也。今五局郎资序。本是清品。若使流外不已。则此司官属。渐成芜蔓。伏请自今以后。吏部不得更注拟流外人。其见任官中有流外者。许臣具名衔牒吏部。至注官日注替。敕旨。宜依。其见任官是流外出身授者。
译酒食,而是要打扰诸位参加宴会。朕有添丁进口的喜庆,所以借诸位共同欢乐。"又对太子说:"你是国家的储君,府库财物与朝廷相通,金玉绮罗,不值得作为赏赐;只有先王典籍,可供借鉴警诫。"于是赏赐《尚书》《毛诗》《孝经》各一部。太子太傅萧瑀说:"如今所赏赐的典籍,请让臣陈述其要旨。"皇上允许了。萧瑀便先讲说《孝经》,其次讲述《尚书》,最后讲解《毛诗》,都举出其中要旨,阐明义理旨趣,凡可作为深切警诫的道理,都详尽陈说。皇上十分高兴,认为选任师傅得到了合适的人才。
开成二年,宰相郑覃兼任太子太师,想要在尚书省举行上任仪式。太子詹事冯定上奏说:"按太子太师隶属詹事府,不宜在尚书都省举行上任仪式。"于是诏令改在詹事府本府举行上任仪式。
**左春坊**
原名门下坊。龙朔二年,改称左春坊。咸亨元年,复称门下坊。景云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改称左春坊。
**左右庶子**——龙朔二年,改称左右中护。咸亨元年,复称庶子。
长安二年正月,太子左庶子王方庆上言:"谨按典籍记载,臣子与君主言谈以及上表时,不可直称皇太子的名讳。因为太子是国家储君,名讳尊贵重要,不可指名道姓,所以不予提及。晋朝尚书仆射山涛在启事中,只称皇太子而不称其名,山涛是当朝名士,必然是稽考了典章旧例,其不直呼名讳,应当是有所依据的。朝廷大臣尚且如此,宫中臣属避讳就更不应有疑问了。如今东宫殿宇及宫门名称,都有触犯太子名讳之处,临时告知回避十分困难。孝敬皇帝为太子时,将宏教门改为崇教门;沛王为太子时,将崇贤馆改为崇文馆,都是为了避讳而尊崇典章礼制。这些都已成为先例,可作为效法的准则。恳请皇恩依照旧例,交付有关部门加以改定。"皇帝准许了。
贞元元年七月敕令:左右庶子,按天宝三载敕令,应位列左右丞、侍郎之下,各司四品官之上。如今却排在少卿之下,这是不对的,应予改正。
太和四年十一月,左庶子孙革上奏:本司典膳等五局郎官,臣认为东宫诸局,辅佐护卫太子,必须任用公卿宰相的子弟,先要选拔文学修养、品行端正的士人。本朝一向不忘慎重选拔,期望得到合适的人才,有的历任清要之职,有的官至丞相。如今由于年代久远,渐渐产生讹误替代之弊,因其俸禄颇为丰厚,近年时有出身流外官的人,侥幸谋求授任此职。考核旧例典章,从未听说流外官出身能够忝居此职。若不加以约束禁止,实在有损官品清正。本司所属司经局校书郎、正字,品秩虽极低微,然而擅长文学的人却争相求任,正是因为必定选用得当之人,没有杂流混入的缘故。如今五局郎官的资历品秩,本属清要官品,如果任由流外官人不断进入,那么本司官员职位,将渐渐芜杂败坏。恳请自今以后,吏部不得再注拟流外官出身的人担任此职;现任官员中如有流外官出身的,允许臣开具姓名衔位牒送吏部,待到注拟官职之日予以替换。"
敕旨:可以照办。现任官员中如属流外官出身而获授此职的,等其考核任期届满,自今以后,吏部不得再予注拟。
**中允**——武德初年称内允。武德三年三月十日,改称中允,又隶属门下坊。永徽三年八月二十日,又因避皇太子名讳,改称内允,中舍人改称内舍人。显庆元年,太子被废,复称中允。龙朔二年,改称左赞善大夫。咸亨年间,又改回中允。
**司议郎**——贞观十八年十月四日,皇太子上表说:"臣听说《汉书》记载,太子既已行冠礼成年,便设有记录过失的史官。如今臣冒昧陈奏,是想遵循这一旧例,
待终考秩。自今以后。吏部更不得注拟。
中允。 武德初为内允。三年三月十日。改中允。又隶门下坊。永徽三年八月二十日。又避皇太子讳改为内允。中舍人改为内舍人。显庆元年。太子废。复为中允。龙朔二年。改为左赞善大夫。咸亨年改复为中允。
司议郎。 贞观十八年十月四日。皇太子上表曰。臣闻汉书曰。太子既冠成人。乃有纪过之史。今所以冒敢陈闻。请遵故实。愿置史职。用为箴诫。于是门下坊置司议郎四员。正六品上。掌侍奉规谏。驳正启奏。并录东宫记注。分判坊事。以敬播来济为之。马周叹曰。所恨资品妄高。不得历居此职。不无恨焉。
仪凤四年五月。皇太子贤颇迩声色。司议郎韦承庆上书谏曰。臣闻太子者。君之贰。国之本也。所以承宗庙之重。系亿兆之心。万国以贞。四海属望。况殿下有少阳之位。有天挺之姿。片善而天下必闻。小能而天下咸服。岂可不为尽善尽美之事。以取可久可大之名哉。伏愿博览群书。以广其德。屏退声色。以抑其情。为上嗣之首称。奉圣人之洪业。
左右谕德。 龙朔二年。置左右谕德各一人。
左右赞善大夫。 龙朔二年。改中允为赞善大夫。至咸亨元年。复为中允。仪凤四年二月十一日。别置左右赞善大夫。各十员。以授诸王之子。景云二年二月五日。始兼用庶姓。开元七年。各省五员。
贞元十六年五月。以崔芊为右赞善大夫。充太子侍直。新名也。
司经局。 龙朔二年二月九日。改为桂坊。罢隶左春坊。管崇贤馆。仍置太子文学四员。司直三员。咸亨年改为司经局。仍依旧隶左春坊。其崇贤馆及司直。并依旧。
洗马。 龙朔二年。改为司经大夫。三年三月九日。改为桂坊大夫。咸亨元年复旧。
典设局。 武德令为济司局。典设郎为太子斋郎。
咸亨元年。皇太子久在内不出。稀与宫臣接见。典膳丞邢文伟请减膳。上启曰。窃见礼大戴记曰。太子既冠成人。免于保傅之严。则有司过之史。亏膳之宰。史之义不得不书过。不书则死之。宰之义不得不彻膳。不彻则死之。近者以来。未甚延纳。谈义不接。谒见尚稀。参朝之后。但与内人独居。何由发挥圣智。使浚哲文明者乎。今史虽阙官。宰当奉职。忝备所司。不敢逃死。谨守礼经。遽申减膳。其年。右史员阙。宰臣进拟数人。上曰。邢文伟嫌我儿不读书。不肯与肉吃。此人甚正。宜可为右史。遂拜。
右春坊
武德初。因隋旧。号典书坊。龙朔二年。改为右春坊。咸亨元年。又改为典书坊。景龙元年。改为右春坊。
舍人。 龙朔年改为右司议。咸亨元年复旧。
家令寺
龙朔二年。改为宫府寺。家令为宫府大夫。
译愿意设置史官之职,作为警诫箴规之用。"于是门下坊设置司议郎四员,正六品上,掌管侍奉规谏之事,驳正启奏文书,并记录东宫日常事务,分管坊内诸事,任用敬播、来济担任此职。马周感叹说:"遗憾的是自己资历品秩过高,不能得以担任此职,不无遗憾之感。"
仪凤四年五月,皇太子李贤颇为耽溺声色,司议郎韦承庆上书进谏说:"臣听说太子是国君的副贰,国家的根本,是承继宗庙重任、维系亿万百姓民心所系之人,四方以此为准则,四海对此寄予厚望。况且殿下身居储君之位,具有天赋卓越的资质,一件善事天下必定传闻,一点才能天下都会信服,怎能不追求尽善尽美的作为,来求取长久宏大的美名呢?恳请殿下广泛阅览群书,来扩充自己的德行;屏退声色享乐,来抑制自己的情欲,成为储君之首的典范,秉承圣人开创的宏大基业。"
**左右谕德**——龙朔二年,设置左右谕德各一人。
**左右赞善大夫**——龙朔二年,改中允为赞善大夫。到咸亨元年,复称中允。仪凤四年二月十一日,另设左右赞善大夫,各十员,授予诸王之子担任。景云二年二月五日,开始兼用非皇族的士人。开元七年,各减省五员。
贞元十六年五月,任命崔芊为右赞善大夫,充任太子侍直,这是新设的官名。
**司经局**——龙朔二年二月九日,改称桂坊,脱离左春坊管辖,统辖崇贤馆,仍设置太子文学四员、司直三员。咸亨年间改称司经局,仍依旧隶属左春坊,其崇贤馆及司直,也依旧不变。
**洗马**——龙朔二年,改称司经大夫。三年三月九日,改称桂坊大夫。咸亨元年恢复旧称。
**典设局**——武德年间令典称为济司局,典设郎称为太子斋郎。
咸亨元年,皇太子长久居于宫内不出,很少与东宫臣属接见。典膳丞邢文伟请求减膳,上启说:"臣私下见《礼记·大戴礼》记载:太子既已行冠礼成年,免除保傅的严格管教,就设有记录过失的史官、削减膳食的宰官。史官的职责,遇有过失不能不记,不记录就是失职当死;宰官的职责,遇有过失不能不撤膳,不撤膳就是失职当死。近来以来,殿下不太延请接见臣属,谈论议事很少接触,谒见也十分稀少。上朝之后,只与内宫之人独居,如何能够发挥圣明智慧,成为通达睿智、文采斐然之人呢?如今史官职位虽然空缺,宰官应当奉行职责,臣忝任此职,不敢逃避责任,谨遵礼经旧制,特此申请减膳。"当年,右史职位出缺,宰相进呈拟任人选数人,皇上说:"邢文伟嫌我儿子不读书,不肯给他吃肉,此人十分正直,应当担任右史。"于是任命他。
**右春坊**
武德初年,沿袭隋朝旧制,称典书坊。龙朔二年,改称右春坊。咸亨元年,又改称典书坊。景龙元年,改称右春坊。
**舍人**——龙朔年间改称右司议,咸亨元年恢复旧称。
**家令寺**
龙朔二年,改称宫府寺,家令改称宫府大夫。咸亨元年,复称家令寺。
**率更令**
龙朔二年,改称司更寺,令改称司更大夫。咸亨元年,复称率更令。
**太子仆寺**
龙朔二年,改称驭仆寺,仆改称驭仆大夫。咸亨元年,复称仆寺。
**太子千牛**——龙朔年间,改称左右奉裕。咸亨年间恢复旧称。
**王府官**
武德年间令典规定:设师一人。景云二年十一月十九日,改称傅。开元二年九月六日裁省,此后又恢复设置。
武德年间令典还有王国常侍、郎、舍人等官职,开元初年制定令典时,一并予以裁撤。宝历三年六月,琼王府长史裴简永上状说:"请求为诸王共同设置一处王府所在地。臣
咸亨元年。复为家令寺。
率更令
龙朔二年。改为司更寺。令为司更大夫。咸亨元年。复为率更令。
太子仆寺
龙朔二年。改为驭仆寺。仆为驭仆大夫。咸亨元年。复为仆寺。
太子千牛。 龙朔年。改为左右奉裕。咸亨年复旧。
王府官
武德令。师一人。景云二年十一月十九日。改为傅。开元二年九月六日省。已后复置。
武德年令。又有王国常侍郎舍人等官。开元初定令。并除之。宝历三年六月。琼王府长史裴简永状。请与诸王共置王府一所。伏见诸王府本在宣平坊东南角。摧毁多年。因循不修。至元和十三年七月十三日。庄宅使收管。其年八月二十五日。卖与邠宁节度使高霞宇。伏以在城百官。皆有曹局。惟王府寮吏。独无公署。每圣恩除授。无处礼上。胥徒散居。难于管辖。遂使下吏因兹弛慢。王官为众所轻。虽蒙列在官班。皆为偷安散秩。伏以府因王制。官列府中。府既不存。官司虚设。伏乞赐官宅一区。俾诸府合而共局。庶寮会而异处。如此则人吏可令衙集。案牍可见存亡。都城无废阙之曹。道路息是非之论。敕旨。宜赐延康坊阎令琬宅一所。仍令所司检计。与量修改。及逐要量约什物。
二年十月。改诸卫及率府王府等司。应无厨给朝官等。自今以后。每放寺观行香。及有期集。宜令依廊下料。各与饭一餐仍令所由与京兆府计会。行香即就寺观。别有期集。即于侧近店舍。并委京兆府。据人数。使取当处幕次床榻铛釜供借。如行香分在两处以上。准随中书门下一处。即勒廊下所由勾当。他处即京兆府使与本料。与勾当造食。
太和六年。上以鲁王永年渐长。择名儒为其府属。用户部侍郎庾敬休兼王傅。户部郎中李践方兼司马。太常少卿郑肃兼长史。其年。鲁王为太子。以郑肃尝侍鲁王。言论典正。复令为吏部侍郎兼太子宾客。东宫受经。既而太子母妃失宠。上有废斥意。肃兼长史。因召见。深陈邦国大本。君臣父子之意。上改容嘉之。然太子竟以得罪废。
致仕官
旧制。年七十以上应致仕。若齿力未衰。亦听厘务。凡请致仕。五品以上奏闻。六品以下由尚书省录奏。
贞观二年九月一日诏。内外文武群官。年老致仕。抗表去职者。朝参之班。宜在本品见任之上。
显庆元年四月制。文武官五品以上。老及病不因罪解。并五品以上散官。以礼停任者。听同致仕。
开元五年十月十四日敕。致仕官应物。令所由送至宅。三品以上。并听朝朔望。
其年十一月。致仕官子弟无京官者。其在外者。听一人停官侍养。
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敕。曾任高品官。不缘贬责为卑品官者。致仕身亡。并听同高品例。
译见诸王府原本在宣平坊东南角,已经损毁多年,因循未加修葺。到元和十三年七月十三日,被庄宅使收管;当年八月二十五日,又卖给邠宁节度使高霞宇。臣认为,京城中在职百官都各有官署办公之所,唯独王府僚属官吏,独独没有公署衙门,每逢圣恩除授官职,无处行礼上任,属吏胥役分散居住,难以统一管辖,致使下属官吏因此懈怠散漫,王府官员被众人轻视。虽然名列朝廷官班之中,都被视作苟且偷安的闲散官职。臣认为,王府衙署本因诸王而设置,官员依附王府而设立,如今王府既已不存,官署也就形同虚设。恳请赐予官宅一处,使各王府合并共用一处官署,各府僚属虽会集一处而分处办公。如此则官吏可以统一集中管理,文书档案可以查验存亡,京城中不再有荒废的官署,道路上也可平息是非的议论。"
敕旨:可以将延康坊阎令琬的宅第一所赐予作为王府官署,仍令有关部门核实测算,酌情予以修缮改建,并按所需酌量置办器物用具。
宝历三年十月,改革诸卫及率府、王府等衙署中没有厨房供给的朝官等待遇。自今以后,每逢在寺观举行行香活动,以及有集会期会时,应准照廊下待遇发给,各给一餐饭食,仍令有关部门与京兆府商议协调。行香活动就在寺观举行,如另有集会期会,就在附近的店铺房舍举行,都委托京兆府按人数发给当地所需的帐幕、床榻、锅釜等物;如果行香活动分布在两处以上,依照惯例随中书门下所在的一处,即命令廊下有关部门负责料理,其他处所则由京兆府发给应有待遇,并负责安排造食。
太和六年,皇上因为鲁王李永渐渐年长,选拔名儒担任其王府属官,任用户部侍郎庾敬休兼任王傅,户部郎中李践方兼任司马,太常少卿郑肃兼任长史。当年,鲁王被立为太子,因为郑肃曾侍奉鲁王,言谈议论中正得体,又命他担任吏部侍郎兼太子宾客,在东宫为太子讲授经书。不久太子生母失宠,皇上有废黜太子之意。郑肃以长史身份,趁被召见的机会,深切陈说邦国根本大计、君臣父子之义,皇上为之动容嘉许。然而太子最终仍因获罪而被废黜。
**致仕官**
旧制规定,年满七十岁以上应当退休致仕;如果精力体力尚未衰退,也允许继续处理政务。凡请求致仕的,五品以上官员由朝廷直接奏闻,六品以下由尚书省登记上奏。
贞观二年九月一日诏令:内外文武百官中,因年老致仕、上表请求辞去职务的,其朝参班次,应排在本品现任官员之上。
显庆元年四月制令:文武官五品以上,因年老或患病而非因罪解职的,以及五品以上散官因礼制而辞任的,都准许同致仕官对待。
开元五年十月十四日敕令:致仕官应享用的物品,令有关部门送到宅第。三品以上官员,并准许参加朔望朝会。
当年十一月又规定:致仕官子弟中没有京官的,若在外地,允许一人停官在家侍奉赡养。
开元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敕令:凡曾任高品官、非因获罪贬责而降为低品官的,致仕身亡后,都准照高品官的先例对待。
开元二十年正月七日制令:曾任五品以上清要官职、因理由正当而去职的,由有关部门具列名单奏报;年老患病不能处理政务的,准予致仕。
天宝九载三月二十三日敕令:听闻六品以下致仕官,四年之后,按规定一律停发俸禄。念及他们年老衰迈,理应予以安抚存养,岂能因为品级高低不同,恩遇待遇便有差别。凡五品以下致仕官,都应终身供养,并永远作为定制。
建中三年九月十二日敕令:致仕官所领取的半俸及所赐财物等,都应从敕令颁布之日起,在本籍或寄住地的州府支给。到贞元四年四月
二十年正月七日制。曾任五品以上清资官。以理去职者。所司具录名奏。老病不堪厘务者。与致仕。
天宝九载三月二十三日敕。如闻六品以下致仕官。四载之后。准各并停。念其衰老。必藉安存。岂限其高卑。而恩有差降。应五品下致仕官。并终其余年。仍永为例程。
建中三年九月十二日敕。致仕官所请半禄料。及赐物等。并宜从敕出日。于本贯及寄住处州府支给。至贞元四年四月二十三日。致仕官给半禄料。其朝会及朔望朝参。并依例程。自今以后。宜准此。
贞元四年四月。以前左散骑常侍致仕邱为复旧官。初。为致仕还卿。特给禄俸之半。既丁母丧。苏州疑所给。请于观察使韩滉。以为授官致仕。令不理务。特给禄俸。惠养老臣也。不可以在丧为异。命仍旧给之。唯春秋二时羊酒之直则不给。虽程序无文。见称折衷。及是为服除。乃复之。
五年三月。以太子少傅兼吏部尚书萧昕为太子少师。右武卫上将军鲍防为工部尚书。前太子詹事韦建为秘书监。并致仕。仍给半禄及赐帛。其俸料悉绝。上念旧老。特命赐其半焉。致仕官给半禄料。自昕等始也。
九年八月。以太子右庶子史馆修撰孔述睿为太子宾客。赐紫金鱼袋。致仕。述睿年未七十。以疾免。累表方许。赐帛五十疋。衣一袭。故事。致仕还乡。不给公乘。上宠儒者。命给公乘遣之。
长庆三年四月敕。尚书左丞孔戣。可守礼部尚书。致仕。仍委所在长吏。岁时亲自存问。兼致羊酒。如至都。其刍米什器之类。委河南尹量事供送。务从优礼。筋力未衰。坚请休退。故示优礼。
太和元年四月。检校右仆射兼太子少傅杨于陵。以左仆射致仕。特恩令全给俸料。上疏云。臣以年力衰退。陈乞休闲。伏蒙圣恩。特赐矜免。授尚书左仆射。致仕。全给俸料。臣伏以朝廷致禄。本为职劳。衰病乞闲。自宜家食。而半给之俸。近古所行。义诚属于优贤。事亦兼于养老。以臣慵耄。敢当料程。伏以思维。已为过幸。今若又踰常制。重启殊恩。锡端寮之厚俸。为朽质之私费。循理抚事。情所不安。招损害盈。臣所深惧。伏乞俯回圣睠。再敕有司。得从半禄之文。斯乃残年之幸。敕批云。卿早更委任。每着声猷。累闻告老之辞。勉遂悬车之请。故优廪禄。示以宠劳。谦光有终。虽君子之贞吉。当仁不让。亦先哲之格言。宜体至怀。即断来表。明日。又更让。从之。
其年九月敕。请致仕官。近日不限品秩高卑。一例致仕。酌法循旧。颇越典章。自今以后。常参官五品。外官四品者。然后许致仕。余停。
三年四月。右庶子致仕滕▯奏。伏蒙天恩致仕。今欲归家。乡在浙东。道途遥远。
译二十三日,致仕官仍发给半俸,其朝会及朔望朝参,都依照旧例,自今以后应依此办理。
贞元四年四月,恢复前左散骑常侍致仕官邱为的原有官职。当初,邱为致仕还乡,特别给予半俸;后来遭遇母丧,苏州官府对是否应发放俸禄有所疑虑,就此询问观察使韩滉。韩滉认为,授予官职而致仕,是让其不再理事,特别发给俸禄,是为了体恤养老之臣,不应因居丧而有所不同,命令仍照旧发给,唯有春秋两季的羊酒赏赐则不予发给。虽然于成文规定无据可循,但当时人称之为折中稳妥之法。等到邱为服丧期满,便恢复了原来的待遇。
贞元五年三月,任命太子少傅兼吏部尚书萧昕为太子少师,右武卫上将军鲍防为工部尚书,前太子詹事韦建为秘书监,都以致仕对待,仍发给半俸及赏赐布帛,其正俸全部停发。皇上念及他们是旧日老臣,特别命令赐给半俸,致仕官发给半俸的做法,就是从萧昕等人开始的。
贞元九年八月,任命太子右庶子、史馆修撰孔述睿为太子宾客,赐紫金鱼袋,准予致仕。孔述睿年纪不到七十岁,因病请求免职,多次上表才获准许,赐布帛五十匹、衣物一套。按旧例,致仕官还乡,不供给公家车马,皇上因宠爱这位儒者,特命供给公家车马送他回乡。
长庆三年四月敕令:尚书左丞孔戣,可改任礼部尚书,准予致仕,仍委托当地长官,按时亲自慰问,并致送羊酒;如到京城,其草料粮米及日用器具之类,委托河南尹酌情供给护送,务必从优礼遇。孔戣体力尚未衰退,坚决请求退休,所以特示优礼。
太和元年四月,检校右仆射兼太子少傅杨于陵,以左仆射身份致仕,特恩全额发给俸禄。杨于陵上疏说:"臣因年迈体衰,恳请退休闲居,蒙受圣恩体恤怜悯,授予尚书左仆射一职致仕,全额发给俸禄。臣认为,朝廷给予的俸禄,本是为了酬劳职务上的辛劳,如今臣因年老多病请求闲退,理应在家自食其力。而致仕官发给半俸,是近代所行的惯例,其用意确实体现了朝廷优待贤才、养老敬老的双重深意。以臣的庸碌衰迈,怎敢领受全额俸禄,臣反复思量,仅得半俸已是过分的恩遇,如今若再逾越常制,重新蒙受特殊恩宠,赐给闲散官员的丰厚俸禄,用作衰朽之身的私人费用,按理度事,臣心实感不安,招致损害、导致盈满招灾,是臣所深深忧惧的。恳请陛下俯允收回圣恩,再次敕令有关部门,依照发给半俸的旧例办理,这才是臣残年最大的幸事。"敕令批复说:"爱卿早年身负重任,屡建功业声名。多次听闻你请求告老还乡的言辞,特此顺遂你辞官归隐的请求,所以特优待俸禄,以示对你辛劳的褒奖。谦让恭谨、善始善终,虽是君子坚守正道的美德;但当仁不让,也是先贤留下的至理名言,望能体谅朕的深切心意,就此打消辞让之表。"次日,杨于陵又再次辞让,皇上便准许了。
当年九月敕令:请求致仕的官员,近来不论品秩高低,一律准予致仕,这既不合法度也悖离旧制,颇为逾越典章制度。自今以后,常参官须五品以上、外任官须四品以上,才允许准予致仕,其余一概停止。
太和三年四月,右庶子致仕官滕某上奏:"臣蒙受天恩准予致仕,如今想要返归故里,家乡在浙东,路途遥远,臣官至四品,恳请特别给予直到婺州的公家车马凭证,以便使年老体衰之身获得安顿,也为乡里增添光彩。"
敕旨:滕某致仕还乡,家境贫寒、路途遥远,应准许给予公家车马,允准他的请求。自今以后,再有此类情形的,便以此为定例。
**员外官**
员外官及试官等,设置官职、分派职务,是为了统领事务、安排
官参四品。伏乞特给婺州已来券。庶使衰羸获安。光荣乡里。敕旨。滕▯致仕还乡。家贫路远。宜假公乘。允其所请。自今以后。更有此类。便为定例。
员外官
员外官及试官等。夫设官分职。董事置吏。得人则天下自治。尚书犹云。官不必备。惟其人。则员外官之设可知也。员外及检校试官斜封官。皆神龙以后有之。开元大革前事。多已除去。唯皇亲战功之外。不复除授。今则贬责者。然后以员外官处之。
永徽五年八月。蒋孝璋除尚药奉御。员外特置。仍同正员。员外官自此始也。又显庆五年五月。授廖绍文检校书郎员外。置同正员。又云。员外官自此始。未知孰是也。
神龙元年五月三日敕。内外员外官。及检校试官。宜令本司长官。量闲剧取资历。请与旧人分判曹事。自外并不在判事之限。其长官副贰官。不在此限。
景龙二年。长宁。宜城。定安。新都。金城等公主。及皇后陆氏妹郕国夫人。冯氏妹崇国夫人。并昭容上官氏。与其母沛国夫人郑氏。尚宫柴氏。贺娄氏女夫弟五英儿。陇西夫人赵氏。咸树朋党。降墨敕斜封以授官。
其年十月。侍中苏瑰上封事曰。臣闻萧何载其清净。歌以画一。汉文垂拱无为。几致刑措。光武吏员并合。务在省官。此即省事清心。实裨政要。关辅菽粟非贱。又戍役烦数。州县先有定科。官寮禄俸不加。公廨利钱。更令分给员外。若妻子不赡。理即侵渔。望请省员。以救时弊。委巡察使及州正员。有犯咸殿勘问。伏以所在员外。资次相当。简公方清干者。使即替授讫申闻。正员惧替。不敢僭违。员外希迁。自能励勖。将停员外。渐得省官。酸枣县尉袁楚客。奏记于中书令魏元忠曰。官者将以治人。非以乱人。将以利人。非以害人。今天下困穷。海内衰秏。伏以州牧县宰。选授多不得人。自余寮佐。鲜有称职。不务公谨。专于刻剥。比之马也。必除其害牧。况之羊也。必去其乱群。此道尚有所阙。而反更员外置官。所谓助桀为虐。适足以速祸也。斯辈自知员外。恐人之不畏。必峻法以惧之。恐财之不积。必枉道以夺之。以有限之物。供无厌之用。欲其不乱。岂可得哉。古人有言曰。十羊九牧。羊既不得食。人亦不得息。书曰。官不必备。惟其人。孔子讥管仲曰。官事不摄。焉得称俭。据此正员之官。犹不欲其备。况正员之外。更置员外乎。此则朝廷之失。君侯不正。谁正之哉。中书侍郎萧至忠上疏曰。臣闻官爵者。公器也。恩幸者。私惠也。只可金帛富之。粱肉食之。以存私泽也。若以公器而为私用。则公义不行。而劳人解体
译官吏,得到合适的人才,天下自然大治。《尚书》尚且说:"官不必备,惟其人。"由此可知设置员外官的用意所在。员外官及检校、试官、斜封官,都是神龙年间以后才有的。开元年间大力革除前朝弊政,多已废除,唯有皇亲及有战功之人以外,不再另外除授;如今则是遭到贬责的官员,才以员外官身份安置处理。
永徽五年八月,蒋孝璋被授任尚药奉御,特别设置员外官,仍与正员待遇相同,员外官便是从此开始的。又据记载,显庆五年五月,授予廖绍文检校书郎员外官,与正员同等待遇,又说员外官从此开始,不知哪个说法正确。
神龙元年五月三日敕令:内外员外官及检校、试官,应令本司长官,酌量事务闲忙,选取有资历的人,与原有正员分掌曹务;其余的一律不在参与处理政务之列,各司长官及副贰长官不受此限。
景龙二年,长宁、宜城、定安、新都、金城等公主,以及皇后的妹妹郕国夫人陆氏、崇国夫人冯氏,还有昭容上官氏与其母沛国夫人郑氏、尚宫柴氏,贺娄氏的女婿弟弟五英儿、陇西夫人赵氏等人,都结党营私,用未经正规程序的墨敕斜封方式授予官职。
当年十月,侍中苏瑰上密封奏疏说:"臣听说萧何治国崇尚清静无为,被歌颂为'画一'之政;汉文帝垂拱而治、无为而治,几乎达到刑罚废置不用的境地;光武帝合并官员编制,务求精简官吏。这正是省事清心、切实有益于治国要务的表现。如今关中地区粮食并不便宜,加之戍守徭役频繁,各州县本有既定的员额,官吏俸禄却没有增加,公廨利钱又被要求分给员外官,如果官吏妻儿家小得不到供养,事理上势必导致侵夺盘剥百姓。恳请裁减员外官员额,以挽救时弊。委托巡察使及各州正员官员,凡有违犯者一并检举查处。臣认为,各地员外官凡资历相当、选出公正清廉能干的人才,应当立即予以替补授任,替补完毕后上报朝廷;正员官因惧怕被替代而不敢逾矩妄为,员外官因渴望迁升而自我勉励勤勉,如此逐渐停罢员外官,便能渐渐达到精简官吏的目的。"酸枣县尉袁楚客,也曾致信中书令魏元忠说:"设官的目的是治理百姓,不是扰乱百姓;是造福百姓,不是危害百姓。如今天下困顿穷苦,四海之内衰败凋敝,正是因为州牧、县令的选任,大多用非其人,其余的僚属佐官,也很少有称职的,不致力于公正勤勉政务,专事苛刻盘剥百姓。譬如养马,必须除去害马之患;譬如牧羊,必须驱除扰乱羊群之敌。此道尚且存在这些弊病,反而还要增设员外官,这真是助纣为虐,恰恰足以加速祸患的到来。这些员外官深知自己身份特殊,唯恐别人不畏惧自己,必定用严酷的法令来使人恐惧;唯恐财物聚敛不够,必定枉法巧取豪夺。以有限的民力财物,供应无穷的贪欲索求,想要不引发祸乱,怎么可能做到呢?古人有句话说:'十羊九牧',羊群既得不到充足的食料,人也得不到安息喘气的机会。《尚书》说:'官不必备,惟其人。'孔子曾讥讽管仲说:'官事不摄,焉得称俭。'依据这个道理,正员官员尚且不希望其冗滥,何况在正员之外,又再增设员外官呢?这就是朝廷的过失所在,明公若不加以匡正,还有谁能匡正它呢?"中书侍郎萧至忠也上疏说:"臣听闻官爵是国家的公器,恩宠是君主的私恩。私恩只可用金帛使人富足、用酒肉款待供养,以此表达君主的私人恩泽;如果把国家公器当作私人恩惠随意施用,那么公正的道义就无法推行,百姓也会因辛劳而离心离德。"
。以私惠而妨至公。则私谒门开。而正言路塞。昔汉馆陶公主为子求郎。明帝谓曰。郎官上应列宿。苟非其人。则民受其殃。赐钱十万而已。此则至公之道不亏。恩私之情无替。当今列位已广。冗员倍多。希求无厌。日月增数。陛下降不次之泽。近戚有无涯之请。卖官利己。鬻法徇私。台寺之内。朱紫盈满。官秩益轻。恩赏不贵。才者莫用。用者不才。二事相形。十中有五。故人不效力。而官为匪人。欲求其治。实亦难遂。伏愿审量材职。官无虚授。私不害公。情无挠法。天下幸甚。兵部尚书韦嗣立上疏曰。设官分职。量事置吏。官得其人。天下自治。古者取人。必须采乡曲之誉。然后辟于州郡。州郡有声。然后辟于五府。才着五府。然后升之天朝。此则用一人。所择者甚悉。擢一士。所历者甚深。用得其才则治。用非其才则乱。治乱所系。焉可不深择之哉。今之取人。有异此道。多未甚试效。官则顿至迁擢。夫趋竞者。人之常情。侥幸者。人之所趣。而今务进不避侥幸者。接踵比肩。布于文武之列。补授无限。员阙不供。遂至员外置官。数倍正阙。官署典吏。困于祗承。府库仓储。竭于资奉。国家大事。岂甚于此。古者悬爵待士。唯有才者得之。若任以无才。则有才之路塞。贤人君子。所以遁迹消声怀叹恨也。御史中丞卢怀慎上疏曰。臣闻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夏商官倍。亦克用乂。此省官之义也。又云。官不必备。惟其人。又云。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此为官择人之义也。臣窃见京诸司员外官。委积多者数十倍。近古以来。未之有也。官不必备。此则有余。人代天工。多不厘务。广有除拜。无所裨益。俸禄之费。岁巨亿万。空竭府藏而已。岂致治之具哉。方今仓库空虚。百姓雕弊。傥炎旱成灾。租赋减入。水衡无贯朽之蓄。京庾阙流衍之储。陛下将何以济之乎。员外官中。或簪裾雅望。或台阁旧人。或明习宪章。或素娴政要。皆一时之良干。而乃不司案牍。空尸禄位。滞其才而不展其用。尊其位而不尽其力。周称多士。汉曰得人。岂其然与。臣望请员外官中。有才能器识。众共闻知。堪为州牧县宰以上者。并请选擢。使宣力四方。申其智效。若有老病。及不堪厘务者。咸从省废。使贤不肖较然殊贯。此当今之切务也。安可谓之难哉。左台殿中侍御史崔莅。太子中允薛昭讽上疏曰。先朝所授斜封官。恩命已布。而姚元之宋璟等。沮先帝之明。归怨陛下。道路谤讟。天下称冤。柰何与万人为仇敌。恐有非常之变。上以为然。乃下诏曰。诸缘斜封别敕授官。先令停任。宜并量材叙用姚元之宋璟毕先奏。各赐物一百段。监察御史柳泽谏曰。窃见神龙以来。群邪作孽。法网不振。纲维大紊。实由内宠专命。外嬖擅权。因贵凭宠。卖官鬻爵。朱紫之荣。出于仆妾之口。赏罚之用。乖于章程之典。妃主之门。有同商贾。选举之署。实均阛阓。屠贩之子。悉由邪而谬官。降黜之人。咸因奸而冒进。天下愈乱。而社稷几危。赖陛下聪明神武。拯之将坠。此陛下耳目之所亲击。固可永为鉴诫者也。岂不为宠授谬误。亲习请谒之所致焉。可不哀哉。又如斜封授官。皆是仆妾汲引。迷误先帝。昧自前朝。岂是孝和皇帝情之所怜。心之所爱。陛下初即位之时。纳姚元之宋璟之计。所以咸令黜退。顷日以来。又令收之。将为斜封之人。不忍弃也。以为先帝之意。不可违也。若斜封之人不忍弃也。是韦月将燕钦融之流。亦不可褒赠也。李多祚郑克义之徒。亦不可清雪也。陛下何不能忍于此。而独能忍于彼。使善恶不定。反复相攻。是陛下政令不一也。又斜封之官。不求殊泽。得免罪戾。已沐恩私。旬月之中。频繁降旨。前敕则令至冬处分。后敕又令替人却停。柰何导人以为非。劝人以为僻。将何以惩风俗。将何以正奸邪。今海内咸称太平公主令胡僧惠范曲引此辈。将有误于陛下。故语曰。姚宋为相。邪不如正。太平用事。正不如邪。陛下岂不征覆车之诫。而欲遵覆车之轨。惟陛下熟思之。
译汉馆陶公主为儿子求郎官之职,明帝对她说:郎官上应天上星宿,如果不是合适的人选,百姓就要受害。于是只赐给她十万钱作罢。这就是至公之道毫不亏损、恩私之情也不废弃的做法。如今在位官员已经很多,冗员加倍,索求无厌,日益增加。陛下降下不合常规的恩泽,近亲外戚提出没有止境的请求,卖官谋利,枉法徇私。台省寺监之内,穿朱佩紫的官员满满当当,官职品秩因此更加轻贱,恩赏不再贵重。有才能的人不被任用,被任用的人没有才能,这两种情况相比,十有五成如此。所以人们不肯效力,而在职的多是不称职之人。想要求得天下大治,实在也难以实现。恳请陛下审慎衡量才能与职位,官职不要虚授于人,不要因私情妨害公事,不要因私情扰乱法度,那么天下就非常幸运了。
兵部尚书韦嗣立上疏说:设置官职、分派职守,要根据事务的多少来安排官吏,官职任用得人,天下自然大治。古时候选拔人才,必须先采集乡里的名声评价,然后才征召到州郡任职;在州郡有了声望,然后才征召到中央五府;才能在五府中显现出来,然后才升迁到朝廷。这样任用一个人,所考察选择的极为周详;提拔一个士人,所经历的考验极为深入。任用得当就能治理好,任用不当就会致乱,治乱所系,怎能不深加选择呢?现在的选人用人,与这种做法不同,大多没有经过认真的考验试用,官职就骤然升迁提拔。趋炎附势、争相求进,是人之常情;心存侥幸,也是人们所追逐的。如今那些一心求进、不避侥幸的人,接踵比肩,遍布于文武百官的行列之中,补授官职没有限度,官员的空缺不够分配,于是就设置员外官,人数数倍于正额官员的空缺。官署的属吏被应付这些人搞得疲惫不堪,府库仓储被供养这些人耗竭一空。国家大事,还有比这更重要的吗?古时候设立爵位等待贤士,只有有才能的人才能得到它。如果任用没有才能的人,那么有才能之人的晋升之路就被堵塞了,这正是贤人君子隐匿踪迹、消声敛迹、心怀叹恨的原因。
御史中丞卢怀慎上疏说:臣听说唐尧虞舜考察古制,设立官职只有一百个;夏商时官职加倍,也能够治理得当,这是精简官员的道理。又说:官职不必求全求备,只要用对了人;又说:不要使各种官职空缺,上天的职事要靠人来代行,这是为官职选择人才的道理。臣私下看到京城各官署中的员外官,积累多的达到正额的数十倍,这是近古以来从未有过的。官职不必求全求备,如今却是绰绰有余;人代行天工,大多数人却不理事务,广泛地授官任职,却没有什么益处。俸禄的花费,每年多达巨亿万,只是白白耗尽国库罢了,这难道是致治的办法吗?如今仓库空虚,百姓困苦凋敝,倘若炎旱成灾,租赋减少收入,国家的水衡府库没有陈年腐朽的积蓄,京城的粮仓也缺乏充裕的储备,陛下将靠什么来救济呢?员外官中,有的是衣冠望族、有清雅的名望,有的是台阁旧臣,有的通晓熟悉典章制度,有的一向熟悉政务要领,都是一时的良才干吏,却不让他们掌管文书政务,白白占据俸禄职位,埋没他们的才能而不施展他们的用处,尊崇他们的地位而不竭尽他们的力量。周朝号称人才众多,汉朝称为得人善任,难道是这样的吗?臣希望在员外官中,凡是有才能识见、为众人所共知,能够胜任州牧、县令以上职务的人,都请加以选拔提升,让他们到各地施展才干效力,申展他们的智慧才能;如果有年老多病、以及不能胜任政务处理的人,都一并加以裁减罢黜,使贤能与不肖之人区分清楚、判然有别,这是当今最为紧要的事务,怎么能说难以做到呢?
左台殿中侍御史崔莅、太子中允薛昭讽上疏说:先朝所授予的斜封官,恩命已经颁布,可是姚元之、宋璟等人,败坏了先帝的圣明,把怨恨归咎于陛下,路人纷纷诽谤怨言,天下人都称冤。为何要与万人结为仇敌呢?恐怕会因此发生非常之变。皇上认为有道理,于是下诏说:凡是依照斜封、别敕所授予的官职,先前已下令停任的,应当一并酌量才能予以叙用。姚元之、宋璟一并上奏之后,各自被赐予布帛一百段。
监察御史柳泽进谏说:臣私下看到自神龙年间以来,群邪作乱,法网不能振举,纲纪极为紊乱,实在是由于宫内的宠妃专擅命令、外戚宠臣擅权专断,凭借尊贵、依仗恩宠,买卖官职爵位,穿朱佩紫的荣耀,竟出自奴仆婢妾之口;赏罚的施行,违背了典章制度的规定。妃嫔公主的门第,如同商贾之家;选拔举荐的官署,实际等同于市集。屠户商贩之子,都因邪门歪道而谬得官职;被贬黜之人,都因奸邪之术而冒滥晋升。天下越发混乱,社稷几近危亡。幸赖陛下聪明神武,将天下从将要倾覆之中挽救过来,这是陛下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事,本可以永远作为鉴戒的。这难道不是恩宠授官的谬误、亲近宠信、听信请托所导致的吗?岂能不令人哀叹!又比如斜封授官之事,都是由奴仆婢妾引荐推动的,蒙蔽误导了先帝,从前朝就已经这样了,这难道是孝和皇帝内心所怜爱、心中所喜爱的吗?陛下当初即位之时,采纳姚元之、宋璟的建议,因而将这些人全都罢黜;近来又下令重新收录他们,这是把斜封之人当作不忍舍弃的人吗?还是认为这是先帝的意愿,不可违背呢?如果说斜封之人不忍舍弃,那么韦月将、燕钦融这类人,也就不应当追加褒奖赠官;李多祚、郑克义这些人,也就不应当予以昭雪。陛下为何不能对这些人容忍,却唯独能对那些人容忍呢?这使得善恶不能确定,反复相互抵触,这是陛下政令不统一的表现啊。再说斜封之官,本不指望特殊的恩泽,能免除罪责已是蒙受恩私了;十天半月之内,屡次颁下诏旨,前一道敕令说要等到冬天再作处分,后一道敕令又说要更换他人立即停任。为何要引导人们去做不正当的事,鼓励人们去走邪僻的道路呢?这将拿什么来惩戒风俗、拿什么来纠正奸邪呢?如今海内都在说,太平公主让胡僧惠范曲意引荐这些人,将会贻误陛下。所以有话说:姚崇、宋璟为相之时,邪不能胜正;太平公主用事之时,正不能胜邪。陛下难道不该以前车之覆为戒,却还想要沿着倾覆的车辙前行吗?希望陛下深思熟虑此事。
开元二年五月三日敕。诸色员外试检校官。除皇亲及诸亲五品以上。并战阵要籍内侍省以外。一切总停。至冬放选。量状迹书判正员官。起今以后。战攻以外。非别敕。不得辄注拟员外官。
十九年正月十九日。京兆尹裴次元奏曰。神州务剧。官僚先多。更置员外试官。于事颇为繁。京县近有此色。天恩已令即停。犹恐选曹。更有注拟。望请当府及京畿等县。自今以后。一切不置员外试官。
二十二年二月十六日敕。应员外官所司注拟。上州不得过四人。中州三人。下州及上县各二人。中县下县各一人。
天宝六载六月二十四日。御史中丞萧谅奏。近缘有劳人等。兼授员外官。多分判曹务。颇多烦扰。前件官伏望一切不许知事。如正员官总阙。其长官简清干者权判。并本官到日停。敕旨。依奏。
七载正月二十二日敕。内外六品以下员外官。至考满日。一切并停。各依选例。自今以后。更不得注拟。其皇亲幼小。及诸色承优授官。军功。伎术。内侍省。左右龙武军。并诸蕃官等。不在此例。
干元二年九月二十三日诏。州县员外。并任其所适。计考满后。各与成资。仍于本色内减一两选与留。如员外官中。有材识清干。曾经任使。州县所资者。亦量留。每上州不得过五人。中州不得过四人。上县不得过三人。中县以下不得过二人。
贞元四年正月一日敕。自今以后。额内官如有阙。中书门下及吏部。更不须注拟。见任者三考后勒停。
试及邪滥官
天授二年二月十五日。十道使举人石艾县令王山辉等六十一人。并授拾遗补阙。怀州录事参军霍献可等二十四人。并授侍御史。并州录事参军徐昕等二十四人。授著作郎。魏州内黄县尉崔宣道等二十三人。授卫佐校书。盖天后收人望也。故当时谚曰。补阙连车载。拾遗平斗量。把椎侍御史。腕脱校书郎。试官自此始也。
其年十二月。怀州获嘉县主簿刘知几上疏曰。昔有唐御历。列职命官。国多刓印之讥。人有积薪之叹。自陛下临朝。顿革此风。然矫枉过正。亦为甚矣。至如六品以下职事清官。遂乃方之土芥。比之沙砾。其有行无闻于十室。即厕朝流。识不反于三隅。俄登仕伍。斯固比肩咸是。举目皆然。罕闻翘楚之歌。唯见伐檀之刺。今尸禄谬官。其流非一。若遂不加沙汰。臣恐有累皇风。
神龙元年四月一日。太白山人郑普思。以方术除秘书监。左拾遗李邕上疏谏曰。盖闻人有感一餐之惠。殒七尺之躯。况臣为陛下官。受陛下禄。岂得目有所见。口不言之。陛下亲政日近。复在九重。所以未闻。在外群下窃议。道路籍籍。皆云普思多行诡惑。妄说妖祥。唯陛下不知。尚见驱使。
译开元二年五月三日敕令:各类员外试检校官,除皇亲以及各类五品以上亲属,以及战阵中需要的重要职位、内侍省以外的官员,一律全部停止设置。到冬季选官时,酌情根据其才能政绩、文书判词,授予正员官。从今以后,除了战功以外,若非另有特敕,不得擅自任命员外官。
开元十九年正月十九日,京兆尹裴次元上奏说:京畿地区事务繁剧,官员本来就已很多,又设置员外试官,处理起来颇为繁琐。京畿各县近来出现这种情况,皇上恩旨已下令立即停止,但仍恐怕吏部选官部门再有任命。希望请求京兆府及京畿各县,从今以后,一律不再设置员外试官。
开元二十二年二月十六日敕令:凡各处员外官的任命,由主管部门负责,上州不得超过四人,中州三人,下州及上县各二人,中县下县各一人。
天宝六载六月二十四日,御史中丞萧谅上奏:近来因有功劳之人等,兼授员外官,大多分管曹务,颇多烦扰。以上这类官员,恳请一律不许其参与政事。如果正员官全部空缺,则由清正干练的长官暂代处理,等正员官到任之日即停止其职务。敕旨:依所奏施行。
天宝七载正月二十二日敕令:内外六品以下的员外官,到考核期满之日,一律全部停止其职,各自依照选官旧例处理。从今以后,不得再任命员外官。其中皇亲中年幼者,以及各类因蒙受优待而授官者、有军功者、有技艺方术者,以及内侍省、左右龙武军、各蕃属官员等,不在此例之内。
干元二年九月二十三日诏令:州县员外官,都听任其自行安排,等到考核期满后,各自给予正式官资。仍从本类官员名额中减去一两个名额留给他们。如果员外官中有才识清正干练、曾经受任使用、为州县所倚重的,也酌情留用。每州上州不得超过五人,中州不得超过四人,上县不得超过三人,中县以下不得超过二人。
贞元四年正月一日敕令:从今以后,编制内官员如有空缺,中书门下及吏部不须再任命员外官补充。现任的员外官,三次考核之后一律勒令停职。
试及邪滥官
天授二年二月十五日,十道使所举荐的人员石艾县令王山辉等六十一人,全都授予拾遗、补阙之职;怀州录事参军霍献可等二十四人,全都授予侍御史;并州录事参军徐昕等二十四人,授予著作郎;魏州内黄县尉崔宣道等二十三人,授予卫佐、校书之职。这是武后借以收拢人心之举。所以当时民间谚语说:"补阙连车装载,拾遗用斗来量。手握椎的是侍御史,腕上脱皮的是校书郎。"试官制度就是从此开始的。
同年十二月,怀州获嘉县主簿刘知几上疏说:从前大唐承受天命,设官任职,国家多有滥刻官印的讥讽,人们多有堆积柴薪、居于人后的感叹。自从陛下临朝以来,顿时革除了这种风气。然而矫枉过正,也未免太过分了。至于六品以下的清要职事官,竟被视同草芥,比作沙砾。有的人德行连十户人家都不曾传闻,就已跻身朝廷之列;见识连一隅之理都不能推知,转眼间已登上仕途。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触目皆然。很少听到赞誉贤才的歌颂,只见到讽刺伐檀无功受禄的诗句。如今尸位素餐、滥授官职的现象,种类不止一种。若始终不加以淘汰整顿,臣恐怕会累及陛下的政教风化。
神龙元年四月一日,太白山人郑普思凭借方术被任命为秘书监。左拾遗李邕上疏进谏说:臣听说,人尚且会因感念一餐之恩而不惜舍身相报,何况臣身为陛下的官员,领受陛下的俸禄,怎能眼中看到却不用口说出来呢?陛下亲政的时日尚短,又深居九重宫禁之中,所以没有听闻此事。在外的群臣
此道若行。必挠乱朝政。孔子云。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陛下若以普思有奇术。可致长生久视之道。则爽鸠氏久应得之。永有天下。非陛下今日可得而求。若以普思可致仙方。则秦皇汉武应得之。永有天下。亦非陛下今日可得而求。若以普思可致佛法。则汉明梁武久应得之。永有天下。亦非陛下今日可得而求。若以普思可致鬼道。则墨翟干宝。各献于至尊。而二主得之。永有天下。亦非陛下今日可得而求。此皆事涉虚妄。历代无效。臣愚不愿陛下复行之于明时。唯尧舜二帝。自古称圣。臣观所行。固在人事。敦睦九族。平章百姓。不闻以鬼神之道。听治天下。伏愿陛下察之。则天下幸甚。
其年六月。又除方术人叶静能为国子祭酒。侍中桓彦范上疏曰。陛下自龙飞宝位。遽下制云。军国政化。皆依贞观故事。昔贞观中。尝以魏征。虞世南。颜师古。为秘书监。孔颖达为国子祭酒。至于普思等。是方伎庸流。岂足比踪前烈。臣恐物议。谓陛下官不择人。滥以天秩。加以私爱。惟陛下少加慎择。左卫骑曹参军宋务光上疏曰。夫爵赏者。君子重柄。传曰。惟名与器。不可以假人。自顷官赏。颇示乖谬。大勋未满于人听。高秩已越于朝伦。贪天之功。以为己力。秘书监郑普思。国子祭酒叶静能。或挟小道。以登朱紫。或因浅术。以取银黄。既亏国经。实悖天道。书曰。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此诚治乱安危之秋也。伏愿钦祖宗之丕烈。惕王业之艰难。远佞人。亲有德。乳保之母。妃主之家。以时接见。无令媟渎。酸枣县尉袁楚客。奏记于中书令魏元忠曰。以正道事君者。将以安天下也。以非道事君者。所以危天下也。若有危天下之臣。不可不逐之。今国子祭酒叶静能。秘书监郑普思等。不修忠正以事君。妄引鬼神而惑主。然鬼神之事。冥冥难知。故左道之人。因此自致其诈。售其赂通。必据非材之位。必食非德之禄。此国贼也。传曰。国之将兴。听于人。将亡。听于神。岂近是乎。此朝廷之失。君侯不正。谁正之哉。
元和七年七月敕。入蕃使不得与私觌正员官告。量别支给。以充私觌。旧例。使绝域者。许卖正员官取赀员官。以备私觌。虽优假远使。殊非典法。故革之。
十二年六月诏。以淮西河北用兵。募人入粟受官。及咸选超资。
十五年二月敕。其入回鹘使。宜仍旧与私觌正员官十三员。入吐蕃使与八员。
伎术官
故事。伎术官皆本司定。送吏部附申。谓秘书。殿中。太常。左春坊。太仆等伎术之官。唯得本司选转。不得外叙。若本司无缺。听授散官。有缺先授。若再经考满者。听外叙。
神功元年十月三日敕。
译私下议论,道路上流言纷纷,都说郑普思常常施行诡诈迷惑之术,胡乱宣扬妖异祥瑞之说,唯独陛下不知情,仍旧任用差遣他。这种做法如果推行下去,必定会扰乱朝政。孔子说过:"《诗经》三百篇,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思想纯正无邪'。"陛下如果认为郑普思有奇异的法术,能够带来长生久视之道,那么爽鸠氏早就应当得到它,永远拥有天下,就不是陛下今日才能求得的了。如果认为郑普思能带来成仙之方,那么秦始皇、汉武帝早就应当得到,永远拥有天下,也不是陛下今日才能求得的。如果认为郑普思能带来佛法,那么汉明帝、梁武帝早就应当得到,永远拥有天下,也不是陛下今日才能求得的。如果认为郑普思能通鬼神之道,那么墨翟、干宝各自都曾进献给至尊之人,而当时的两位君主得到了,永远拥有天下,也不是陛下今日才能求得的。这些事都涉及虚妄之说,历代都没有成效。臣愚昧,不愿陛下在这清明盛世再度施行此类事。只有尧舜二帝,自古以来被称为圣人,臣观察他们所行之事,本来就在于人事:使九族敦厚和睦,使百姓政事清明,没有听说是靠鬼神之道来治理天下的。恳请陛下明察此事,那么天下将十分幸运。
同年六月,又任命方术之人叶静能为国子祭酒。侍中桓彦范上疏说:陛下自登基以来,立即下达制令说,军国政务教化,都依照贞观旧例。从前贞观年间,曾以魏征、虞世南、颜师古担任秘书监,以孔颖达担任国子祭酒。至于郑普思等人,不过是方术技艺的庸碌之流,怎能与前代贤臣相比并列。臣恐怕物议纷纷,说陛下选官不择人才,滥授官职品秩,加以私人偏爱。恳请陛下稍加谨慎选择。左卫骑曹参军宋务光上疏说:爵位赏赐,是君主执掌的重要权柄。古书上说:"唯有名位与器物,不可轻易借给他人。"近来官职赏赐,颇显得乖谬失当。大功未能满足众人的舆论期望,高位却已越过朝廷官员的常规品级。这是贪夺上天之功,据为己有。秘书监郑普思、国子祭酒叶静能,有的凭借小术登上朱紫高位,有的靠浅薄之术取得银青光禄大夫之类的高官厚禄。既亏损了国家的常法,实在违背了天道。《尚书》说:"在未乱之时就制定治理之策,在未危之时就保全国家。"这确实是治乱安危的关键时刻。恳请陛下敬承祖宗的丰功伟业,警惕王业的艰难,疏远奸佞之人,亲近有德之人,对乳母、保姆及妃嫔公主之家,按时接见,不要让他们轻慢亵渎朝纲。酸枣县尉袁楚客给中书令魏元忠写信说:"以正道侍奉君主的人,是要使天下安定;以邪道侍奉君主的人,就会使天下危亡。如果有危害天下的臣子,不能不将其斥退。如今国子祭酒叶静能、秘书监郑普思等人,不以忠正之道侍奉君主,反而妄引鬼神之说来迷惑君主。然而鬼神之事幽深难以知晓,所以邪道之人便借此来实施其欺诈行径,出售其贿赂交结的门路,必定占据非其才能所配的职位,必定享受非其德行所配的俸禄,这就是国家的祸害。古书说:"国家将要兴盛,就听从于民众;国家将要衰亡,就听从于鬼神。"难道现在不正是近似这种情况吗?这是朝廷的失误,君侯如果不予以纠正,还有谁来纠正呢?"
元和七年七月敕令:出使外藩的使者,不得同时私自领取正员官员的告身作为馈赠礼物,酌情另外支给,用以充作私人馈赠之用。按旧例,出使绝远之地的使者,允许出售正员官职,取得赀财以充当员外官经费,用以准备私人馈赠。这样虽是优待远行的使者,但实在不合法度,所以予以革除。
元和十二年六月诏令:因淮
自今以后。本色出身。解天文者。进官不得过太史令。音乐者。不得过太乐鼓吹署令。医术者。不得过尚药奉御。阴阳卜筮者。不得过太卜令。解造食者。不得过司膳署令。有从勋官品子。流外国官。参佐亲品等出身者。自今以后。不得任京清要着望等官。若累阶应至三品者。不须阶进。每一阶。酬勋两转。
垂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敕。三辅及四大都督。并冲要当路。及四万户以上州市令。并长安等六县录事。并宜省补充。
开元七年八月十五日敕。出身非伎术。而以能任伎术官者。听量与员外官。其选叙考劳。不须拘伎术例。
天宝十三载五月。吏部奏。准格。伎术官各于当色本局署员外置。不得同正员之数。从之。
太和五年七月敕。诸色艺能授官。今后如有罪犯停职者。委本日牒报吏部。不在叙用限。
留守
贞观十七年。太宗亲征辽东。令太子太傅房元龄充京城留守。诏曰。公当萧何之任。朕无西顾之忧矣。军戎器械。战士粮廪。并委卿处分发遣。东都留守。以萧瑀为之。
咸亨二年正月七日。高宗幸洛阳。以雍州长史李晦为西京留守。顾谓曰。关中之事。一以付卿。但令式局人。不可以成官政。令式之外。有利于人者。随即行。不须闻奏。
仪凤元年十一月四日。司农卿韦宏机为东都留守。时有道士朱钦遂。为中官所使至都。所为横恣。宏机执而囚之。奏曰。道士假称中官驱使。依倚形势。臣恐亏损皇明。为祸患之渐。高宗特发中官。赐书慰谕。仍曰。不须漏泄。
垂拱三年。文昌右丞相苏良嗣为西京留守。时尚方监裴匪躬检校京苑。将乘之至鬻苑中果菜。以收其利。良嗣驳之曰。昔公仪相鲁。犹能拔葵去织。未闻万乘之主。鬻其果菜。以与下人争利也。
景龙二年三月。侍中苏瑰充西京留守。时秘书监郑普思谋为妖逆。雍岐二州妖党大发。收普思系狱。考讯之。普思妻第五氏。以鬼道为韦庶人所宠。居止禁中。由是。中宗特敕慰谕。令瑰释普思之罪。瑰上言。普思幻惑。罪当不赦。尚书左仆射魏元忠奏曰。苏瑰长者。其忠恳如此。愿陛下察之。遂配流普思于岭外。
开元十一年正月二十八日敕。太原尹为留守。少尹为副留守。七月五日敕。三都留守。两京每月一日起居。北都每季一起居。并遣使。行幸未有处。其三都留守三日一起居。暂出行幸发处。留守亦准此递表。
元和三年五月敕。承前东都留守。无防御使名。往因权宜。遂有制置。俾从省便。以复旧章。其东都畿汝州都防御使。及副使。宜停。所管将士六千七百三十八人。数内见所管将士都防镇。及宫苑中。营田。河阴。阳翟。偃师等县镇遏使。共四千六百三十人。
译西、河北用兵,招募人员纳粮受官,以及全都选拔越级授官。
十五年二月敕令:出使回鹘的使者,仍旧照旧例授给私人馈赠所用的正员官十三员;出使吐蕃的使者授予八员。
伎术官
按旧例,伎术官都由本部门确定人选,报送吏部备案。所谓伎术官,是指秘书省、殿中省、太常寺、左春坊、太仆寺等掌管伎术之官职,只能由本部门选拔迁转,不得外调任职于其他部门。若本部门没有空缺,允许授予散官;若有空缺,则优先授予。若又经过一次考核期满的,允许外调任职。
神功元年十月三日敕令:从今以后,凡由本类出身、通晓天文的人员,升迁官职不得超过太史令;通晓音乐的,不得超过太乐署、鼓吹署令;通晓医术的,不得超过尚药奉御;通晓阴阳卜筮的,不得超过太卜令;通晓烹饪的,不得超过司膳署令。凡是从勋官子弟、流外国官、参佐亲属品级等出身而入仕的人,从今以后,不得担任京城清要显赫的重要官职。若累积官阶应当升至三品的,不须再进升官阶,每升一阶,以两转勋官作为酬劳。
垂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敕令:三辅地区及四大都督府,以及地理冲要、位于交通要道的地方,以及四万户以上的州市令,以及长安等六县的录事,都应当加以精简补充。
开元七年八月十五日敕令:出身并非伎术,但有能力担任伎术官职的人,允许酌情授予员外官。他们选拔任用、考核功劳,不须拘泥于伎术官的常例。
天宝十三载五月,吏部上奏:按照规定,伎术官各在本类本局署设置员外官,不得与正员官人数相同。皇上依从其请。
太和五年七月敕令:各类才艺技能授官的人,此后如有因罪被革职停任的,责令当日移文通报吏部,不在再度叙用之列。
留守
贞观十七年,太宗亲自出征辽东,命太子太傅房玄龄兼任京城留守。诏书说:"您承担着如同萧何一样的重任,朕再无西顾之忧了。军队武器装备、将士粮饷,都委托给您来处置发遣。"东都留守,由萧瑀担任。
咸亨二年正月七日,高宗巡幸洛阳,任命雍州长史李晦为西京留守,回头对他说:"关中之事,一律托付给您。只是让照章办事的官吏,不能仅靠成规来治理政务。凡是律令条式之外,有利于百姓的事情,都可随即施行,不须上奏禀报。"
仪凤元年十一月四日,司农卿韦弘机担任东都留守。当时有道士朱钦遂,被宦官派遣到东都,行事横行不法。韦弘机将其逮捕囚禁,并上奏说:"道士假借宦官驱使的名义,倚仗权势胡作非为,臣恐怕会损害皇上的圣明,成为祸患的先兆。"高宗特意派遣宦官,赐书慰劳晓谕,并说:"此事不须张扬泄露。"
垂拱三年,文昌右丞相苏良嗣担任西京留守。当时尚方监裴匪躬负责监管皇家苑囿,打算趁机在苑中贩卖果菜,以牟取利益。苏良嗣驳斥他说:"从前公仪休担任鲁国国相时,尚且能够拔掉自家园中的葵菜、辞退织布的家人,从未听说过身为天子的人,贩卖果菜与百姓争利的。"
景龙二年三月,侍中苏瑰兼任西京留守。当时秘书监郑普思图谋妖言逆乱,雍州、岐州两地妖党大肆兴起,官府将郑普思逮捕下狱审讯。郑普思的妻子第五氏,凭借鬼神方术得到韦皇后的宠信,居住在宫禁之中。因此中宗特别下敕慰劳晓谕,命苏瑰赦免郑普思的罪行。苏瑰上奏说:"郑普思迷惑众人,罪不可赦。"尚书左仆射魏元忠上奏说:"苏瑰是位忠厚长者,他的忠诚恳切竟到如此地步,愿陛下明察此事。"于是将郑普思流放到岭南以外。
开元十一年正月二十八日敕令:太原尹兼任留守,少尹兼任副留守。七
委留守收管。襄城。叶县镇遏使。共二千一百人。委汝州防御使收管。其年七月。复置东都留守防御兵士七百人。
九年十月。敕东都留守。创立新军。所召将士。切资精选。要得府县共详簿书。况分正副留守。抑惟旧典。宜令河南尹裴次元以本官充东都副留守。其月。以尚书左丞吕元膺为检校工部尚书。充东都留守。旧例。留守必赐旗甲。与方镇略同。及元膺受任。竟无所赐。朝论以东有寇虞。特用元膺。尤不当削其仪。以沮威望。谏官上疏。援华汝寿三州例。赐戎械。居守之重。固宜宠借。上曰。此数处并不当与。其后遂皆停。
十年十二月。东都防御使吕元膺。请募置山棚子弟。以卫宫城。东都西南联邓虢。山谷旷远。多麋鹿猛兽。人习射猎。不务耕稼。春夏以其族党迁徙无常。俗呼为山棚。前留守权德舆。知其可縻而用。将请之。会诏征。故元膺继请焉。
长庆二年七月。以前义武军节度使陈楚。为东都留守。判尚书省事。东畿汝州防御使。故事。东都留守。罕用武臣。今用楚。以李扰汴宋也。
开元三年九月。东都留守牛僧孺。征拜左仆射。上令左军副使王元直。赍告身宣赐。旧例。留守入朝。无中使赐诏例。上特宠异之。
京兆尹
义宁元年五月十五日。改隋京兆郡为雍州。以别驾领州事。以韦让为之。
贞观二十三年七月三日。改别驾为长史。领州事。以高履行为之。
开元元年十二月三日。改为京兆府。称西京长史。以张暐为之。
少尹。 武德元年。改隋京兆郡丞为治中。以襄邑王神符为之。
贞观二十三年。改为司马。以刘翁孺为之。开元元年改为少尹。以韦维为之。本一员。大足元年七月二十日。加一员。分左右司马。旧为左。新为右。以杨宏冑为之。元年建寅月。敕京尹府县官。多避诸司奏请。避难就易。殊非奉公。自今以后。诸使诸司诸州。改官充判官支使。随身驱使等。准旧敕不得放去。
广德三年三月十一日敕。中书门下及两省五品以上。诸王驸马期周以上亲。及女婿外甥。不得任京兆府判司。畿令。赤县丞簿尉。
大历三年。李勉为京兆尹。宦官鱼朝恩为观军容使。仍知国子监事。前尹黎干。求媚于朝恩。每候其将至监。则盛设供具。酒馔丰洁。为百人之饩。倾府之吏以办之。及勉莅职旬月。朝恩入监。府吏莫至。先置者请于勉。勉曰。军容使判国子监事。勉候于太学。军容固宜厚其主礼。勉官参京兆尹。军容傥恩顾至府。岂敢不饬蔬馔乎。朝恩深衔之。自是。不复至太学。
贞元十四年。夏旱谷贵。人多流亡。京兆尹韩皋。以政事不治黜之。上召右金吾卫大将军吴凑。面授京兆尹。即日令视事。
译月五日敕令:三都留守,两京每月初一朝觐问候起居;北都每季一次朝觐问候起居,并派遣使者。若皇帝巡幸尚未确定行处,则三都留守每三日一次派人问候起居;若皇帝暂时出行到达的地方,留守也照此例递上表章。
元和三年五月敕令:此前东都留守,没有防御使的名号,以前是因权宜之计而设置的,是为了图省事方便。现在为恢复旧有制度,其东都畿、汝州都防御使及副使,应予停罢。所统辖的将士六千七百三十八人,其中原本统管的都防镇将士,以及宫苑、营田、河阴、阳翟、偃师等县镇遏使所辖,共四千六百三十人,委托留守统一管理;襄城、叶县镇遏使所辖共二千一百人,委托汝州防御使统一管理。同年七月,又重新设置东都留守防御兵士七百人。
元和九年十月,敕令东都留守新设立军队,所招募将士,务必精心选拔,需要府县共同详加登记造册。况且分设正、副留守,也应遵循旧有典章制度。命河南尹裴次元以本官兼任东都副留守。同月,任命尚书左丞吕元膺为检校工部尚书,兼任东都留守。按旧例,留守必定赐予旌旗铠甲,与方镇节度使大致相同。但等到吕元膺受任时,竟然没有得到任何赏赐。朝廷议论认为东部有寇患忧虑,特意任用吕元膺,尤其不应削减他的仪制,以致挫伤威望。谏官上疏,援引华州、汝州、寿州三州的先例,请求赐予武器装备,认为留守这一重任,本应予以宠信资助。皇上说:"这几处都不应当给予。"此事其后就都停止了。
元和十年十二月,东都防御使吕元膺,请求招募设置山棚子弟,以护卫宫城。东都西南连接邓州、虢州一带,山谷辽阔遥远,多有麋鹿猛兽,当地人习惯于射猎,不从事耕种农业,春夏之季随其族人部落迁徙无常,民间俗称为"山棚"。前任留守权德舆,知道这些人可以笼络任用,正准备上奏请求,恰逢朝廷下诏征召,所以吕元膺继续上奏此事。
长庆二年七月,任命前义武军节度使陈楚为东都留守,兼判尚书省事,兼任东畿、汝州防御使。按旧例,东都留守很少任用武将,如今任用陈楚,是用来威慑汴州、宋州一带。
开元三年(当为"长庆三年"或相近,原文如此)九月,东都留守牛僧孺,被征召拜授左仆射。皇上命令左军副使王元直,携带告身宣旨赐予。按旧例,留守入朝,没有由宫中使者赐予诏书的先例,皇上此次特意予以宠遇优待。
京兆尹
义宁元年五月十五日,改隋朝京兆郡为雍州,以别驾统领州事,任命韦让担任此职。
贞观二十三年七月三日,改别驾为长史,统领州事,任命高履行担任此职。
开元元年十二月三日,改雍州为京兆府,称西京长史,任命张暐担任此职。
少尹。武德元年,改隋朝京兆郡丞为治中,任命襄邑王李神符担任此职。
贞观二十三年,改治中为司马,任命刘翁孺担任此职。开元元年改司马为少尹,任命韦维担任此职。原本设一员。大足元年七月二十日,增加一员,分设左右司马,原设为左,新增为右,任命杨宏胄担任此职。开元元年建寅月(即正月),敕令京兆府县官员多有借故躲避各部门差遣征召,避难就易,实非奉公之道。从今以后,各使职、各部门、各州,改任官员充当判官、支使、随身驱使等职者,依照旧敕不得放行离任。
广德三年三月十一日敕令:中书门下及两省五品以上官员、诸王驸马期亲以上及女婿外甥,不得担任京兆府判司,畿县县令、赤县丞、主簿、县尉等职。
大历三年,李勉担任京兆尹。宦官鱼朝恩担任观军容使,兼掌国子监事务。前任京兆尹黎干,为讨好鱼朝恩
经宿方下制。逾月。凑论奏掌内厩。骑。飞龙。内园。芙蓉园。及禁军诸司等使。杂供手力资课太多。量宜减省。从之。
元和四年九月。许孟容为京兆尹。有左神策军吏李昱。假长安富人钱八千贯。三岁不偿。孟容遣吏收捕。械系。克日命还之。且曰。不及期当死。自兴元以后。禁军中有功军士益横。府县不能制。孟容刚正不惧。以法绳之。一军尽惊。冤诉于上。上命中使宣旨。令送本军。孟容系之不遣。中使再至。乃执奏云。臣诚知不奉诏当诛。然臣职司辇毂。合为陛下弹抑豪强。钱未尽输。昱不可得。上嘉其意。乃许之。自此豪右敛迹。
十三年正月。京兆少尹知府事崔元略奏。诸司诸军诸使。追府县人吏所由。及百姓等。比来府县除贼盗外。所有推勘公事相关者。皆行公牒。近日多不行文牒。率自擒捉。禁系之后。府县方知。其中人吏所由。亦有奸猾。为无凭据。妄生推枉。又难辨明。其百姓等听被追捕。缘无公牒。多加恐动。致有逃匿。今后望降敕旨。应请诸军诸使要追府县人吏百姓等。非盗贼外。并令行移文牒。所冀官曹免相侵扰。从之。
长庆元年七月敕节文。京兆府百姓属诸军诸使者。宜令具挟名。敕下。一户之内。除已属诸军诸使。其余及父兄子弟。据令式。年几合入色役者。明立簿籍。同百姓例差遣。
二年闰十月。中书门下奏。伏以所立堤防。止缘权要。今一概防闲。事诚太过。今后请应宰臣。左右仆射。御史大夫。中丞。给事舍人。左右丞。诸司尚书。侍郎。度支。与盐铁使在城者。并诸王驸马期周以上亲并女婿外甥。请准前后敕。不得在京兆府判司次。畿令赤县簿尉。其余官不在此限。从之。
三年四月敕。京兆尹兼御史大夫韩愈。特放台参。以后不得为例。时议以为宪司之临府县。着自甲令。苟害于理。自当革之。暂便一人。不得为例。深非立制垂久之道也。
开成二年。崔珙为京兆尹。京畿旱。奏浐水入内者。十分请减九分。赐贫民溉田。从之。
三年正月。盗发亲仁里。欲杀宰相李石。其贼出于禁军。珙捕之不获。坐夺俸。
会昌三年五月。京兆府奏。两坊市闲行不事家业。黥刺身上。屠宰猪狗。酗酒斗打。及僦构关节。下脱钱物。摴蒱赌钱人等。伏乞今后如有犯者。许臣追捉。若是百姓。当时处置。如属诸军诸使禁司。奏闻。从之。
大中三年九月。中书门下奏。京兆府判司。及两县簿尉带诸司职事。伏以列官分职。各有司存。苟或侵踰。则乖彝宪。近日判府司及两县簿尉。多系诸司职掌。遂使额外假称。一人兼判数曹。易为因循。难以责办。臣等商量。自今以后。诸司职掌。改集贤馆宏文馆。
译,每当侦知他将要到国子监,就盛设供帐器具,酒馔丰盛精洁,能供百人食用,倾尽府库财物、动用全部吏员来操办。等到李勉到任一月有余,鱼朝恩来到国子监,府中官吏竟无人前往。先前置办供帐的人向李勉请示,李勉说:"观军容使兼判国子监事,我理当在太学恭候。军容使既然到访国子监,自然应当以厚礼待之;但军容使若是恩顾光临京兆府,本官岂敢不备些粗淡饭食呢?"鱼朝恩因此深深怀恨在心。从此,他再也没有到过太学。
贞元十四年,天旱谷贵,百姓大多流亡。京兆尹韩皋,因政事治理不善而被罢黜。皇上召见右金吾卫大将军吴凑,当面授予京兆尹之职,当日就令他到任视事,过了一夜才正式下达制书。过了一个月,吴凑上奏论及掌管内厩、骑兵、飞龙、内园、芙蓉园及禁军各司等使职,其额外供给的人力物资费用过多,应酌情减省。皇上依从其请。
元和四年九月,许孟容担任京兆尹。有左神策军军吏李昱,向长安一位富人借钱八千贯,三年未还。许孟容派吏员将他逮捕拘押,用刑具拘系,限期命令他偿还,并说:"若不能按期偿还,就要处死。"自兴元年间以后,禁军中有战功的军士愈发骄横,府县不能加以制约。许孟容刚正不惧,依法惩处,全军因此震惊,向皇上申诉冤情。皇上命宫中使者传达旨意,命令将李昱送回本军。许孟容将其继续拘留而不放行,宫中使者再度前来,许孟容才上奏说:"臣确实知道不遵旨意应当处死,然而臣职掌京畿要地,理应替陛下抑制豪强势力。钱款没有全部偿清,李昱不能放走。"皇上嘉许他的用意,于是准许了他的做法。从此豪强势力才有所收敛。
元和十三年正月,京兆少尹主管府事的崔元略上奏说:各官司、各军队、各使职,追捕京兆府县的吏员差役以及百姓等,以往府县除了盗贼案件外,凡有推问审勘相关公事的,都用公文行知。近来大多不再行文照会,径自擅自抓捕,拘禁之后,府县方才知晓。其中有的吏员差役也有奸猾狡诈之人,因无凭据可查,便妄自捏造罪名冤枉他人,又难以辨明真相。百姓等人若听闻被追捕,因没有公文凭证,往往因此受到恐吓惊扰,以致有人逃亡藏匿。恳请今后颁降敕旨:凡各军各使需要追捕府县吏员百姓等人,除盗贼之外,一律应当行文照会,以期使官府部门之间免于相互侵扰。皇上依从其请。
长庆元年七月敕令节文:京兆府百姓中隶属于各军各使的,应当命令具报姓名,敕令下达后,一户之内,除已隶属各军各使的本人外,其余父兄子弟,依据法令,凡年龄符合应当承担色役的,明确登记造册,与普通百姓一同差遣服役。
长庆二年闰十月,中书门下上奏:所设立的种种防范限制,本来只是针对权贵要人而设,如今一概加以防范限制,实在是太过分了。今后请规定:凡宰相、左右仆射、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给事中、中书舍人、左右丞、诸司尚书、侍郎、度支使、盐铁使中在京城任职者,以及诸王驸马期亲以上、女婿外甥等,请依照前后敕令,不得担任京兆府判司之职,以及畿县县令、赤县主簿、县尉等职,其余官员不受此限制。皇上依从其请。
长庆三年四月敕令:京兆尹兼御史大夫韩愈,特许免除台参之礼,此后不得援引为常例。当时议论认为,御史台监临府县,本已载于法令,如有妨害治理,理应予以革除;现今只是暂时便宜一人而已,不得作为常例,这实在不是订立长久制度的正道。
开成二年,崔珙担任京兆尹。京畿一带天旱,他上奏请求将引入宫内的浐水,十分之中减去九分,赐给
并不得带府判司及两县簿尉。集贤馆宏文馆。仍每司不得过一员。见在诸司充职者。请勒归本司。敕旨。依奏。
唐会要卷六十八
河南尹
武德四年。平王世充。废东都。置总管府。以淮阳王道元为之。其年十一月十一日。置洛州大行台。改为东都。六年九月二十六日。改东都为洛州。九年六月十三日。废行台。置都督府。以屈突通为之。贞观十一年三月十日。改为洛阳宫。十七年五月十三日。废都督府。复为洛阳州。以裴怀节为长史。
显庆二年六月五日敕。洛阳州及河南洛阳二县官。同京官。以段宝元为长史。其年十二月十三日敕。宜改洛阳州官为东都州县官员。阶品并准雍州。光宅元年九月五日。改为神州都。神龙元年二月五日复为东都。开元元年十二月一日。改为河南府。以李杰为尹。天宝元年二月二十日。改为东京。上元元年九月二十日。停东京之号。元年建卯月。改为中都。
少尹。 显庆二年置司马。以许力士为之。大足元年。加一员。分为左右司马。以孟诜为之。开元元年。改为少尹。以刘迪为之。
开成五年四月。东都奏。河南尹高铢。与知台御史卢罕街衢相逢。高铢乘肩舆。无所避。二人各引所见。台府喧竞。上乃下诏曰。尹正官重。台宪地高。道路相逢。仪制不定。各执词理。每有纷争。胜负取决于一时。参详未申于久制。委有司斟酌典故闻奏。都省议。台府相避。本无明令。按前后例。知杂御史与京兆尹相逢。京尹回避。今东都知台御史即一员。兼得行中丞公事。若不少加严重。即恐人不禀承。今据东台所由状。从前河南尹皆回避。请依上都知杂御史例为制。其上都御史。人数稍众。若令京兆尹悉皆回避。事恐难行请自今已后。京兆尹若逢御史。即下路驻马。其随从人亦皆留止。待御史过。任前进。其东都知台御史亦请准此为例。其京兆尹若趋朝及遇宣朝。不可留滞。即任分路前进。制可。
诸府尹
太原尹。 武德元年五月二十六日。并州置总管府。以窦静为长史。七年二月十七日。改为大都督府。以齐王元吉为之。贞观二年十月。去大字。为都督府。以李宏节为之。龙朔二年二月十六日。又加大字。长寿元年九月七日。置北都。改为太原府。都督为长史。以崔神庆为之。神龙元年二月四日。罢为大都督府。以宋璟为之。开元十一年正月二十日。置北都。以韦凑为尹。天宝元年正月二十日。改为北京。上元二年九月二十一日。停北京之号。寻却复为北京。
少尹。 开元已前为司马。与诸府同。开元十一年正月。改为少尹。以游子骞为之。
成都府。 武德三年四月九日。置益州行台。以魏王泰为之。
译贫困百姓灌溉农田。皇上依从其请。
开成三年正月,有盗贼在亲仁里作案,图谋刺杀宰相李石,贼人出自禁军之中。崔珙未能将其捕获,因此获罪被削减俸禄。
会昌三年五月,京兆府上奏:两坊市中有游手好闲、不事家业之人,在身上刺字纹身,私自屠宰猪狗,酗酒斗殴,以及以牵线撮合谋利、诈骗财物、聚众赌博等事者。恳请今后如有此类犯法之人,允许臣府追捕拿获。若是普通百姓,当即予以处置;若隶属各军各使或宫禁部门,则奏报朝廷处理。皇上依从其请。
大中三年九月,中书门下上奏:京兆府判司以及两县主簿、县尉兼带诸司职事之事。设官分职,各有专司,如有相互侵越,便违背了朝廷法度。近来京兆府判司及两县主簿、县尉,多兼任诸司职务,以致有额外冒称职衔者,一人身兼数职曹务,容易导致因循懈怠,难以责成办理实务。臣等商议,从今以后,诸司职掌,改隶集贤殿书院、宏文馆的,一律不得再兼带京兆府判司及两县主簿、县尉之职;集贤殿书院、宏文馆,各司也不得超过一人。现任诸司职掌者,请责令归还本司任职。敕旨:依所奏施行。
唐会要卷六十八
河南尹
武德四年,平定王世充之乱,废除东都之称,设置总管府,任命淮阳王李道玄担任此职。同年十一月十一日,设置洛州大行台,改称东都。武德六年九月二十六日,改东都为洛州。武德九年六月十三日,废除行台,设置都督府,任命屈突通担任此职。贞观十一年三月十日,改为洛阳宫。贞观十七年五月十三日,废除都督府,重新改为洛阳州,任命裴怀节为长史。
显庆二年六月五日敕令:洛阳州以及河南、洛阳二县的官员,比照京官对待,任命段宝元为长史。同年十二月十三日敕令:应将洛阳州官职改为东都州县官员,其品阶一律比照雍州。光宅元年九月五日,改称神州都。神龙元年二月五日,恢复为东都。开元元年十二月一日,改为河南府,任命李杰为府尹。天宝元年二月二十日,改为东京。上元元年九月二十日,废止东京的名号。建卯月(即正月),改称中都。
少尹。显庆二年设置司马,任命许力士担任此职。大足元年,增加一员,分设左右司马,任命孟诜担任此职。开元元年,改称少尹,任命刘迪担任此职。
开成五年四月,东都上奏:河南尹高铢,与主管台务的知台御史卢罕在街道上相遇,高铢乘坐肩舆而行,没有回避,二人各自坚持自己的看法,御史台与河南府因此争执不休。皇上于是下诏说:"京尹职任重要,御史台地位崇高,二者道路相逢,礼仪规制未有明确规定,各执一词,屡有纷争,胜负仅凭一时决断,未曾就此明确制定长久规章。着令有关部门斟酌旧有典故,上奏朝廷。"尚书省议论认为:御史台与府衙相遇回避与否,本无明文规定。按前后旧例,知杂御史与京兆尹相遇,向来是京兆尹回避。如今东都知台御史仅有一员,兼行中丞职权,若不稍加严明尊重,恐怕人们不肯服从。现依据东都御史台所呈报的情况,此前历任河南尹都曾回避,请依照京城知杂御史的旧例制定规章。至于京城御史,人数较多,若命京兆尹一律回避,恐怕难以施行。请规定从今以后,京兆尹若遇到御史,即下车驻马让路,随从人等也一并停留在旁,等御史通过后,方可继续前行。东都知台御史也请依此例施行。至于京兆尹若是赶赴朝会或遇到宣召,则不可耽误停留,可各自分路前行。皇上批准施行。
诸府尹
太原尹。武德元年五月二十六日,并州设置总管府,任命窦静为长史。武德七年二月十七日,改为大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