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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皇朝经世文续编-清-葛士浚三十四

皇朝经世文续编卷二十七

史藏 · 经世文编 · 已译 · 第 467–476 段

乞人而收之?又党庠术序于郊陬野,人士女咸知学问,安所得不学之人而刑之?二国之事,犹操其末而未探其本也。然就后世而言,则可谓知本也已。今浙江等省颇有善堂、义学、义庄之设,而未制亦未尽善。他省或无之,另议推广义庄,更宜饬郡县普建善堂与义庄相辅而行。官为定制,择绅领其事,立养老室、恤嫠室、育婴室、读书室、严教室,一如义庄法,以补无力义庄之不逮。严教室教之耕田、治圃及凡技艺,严朴作教刑之法,以制其顽梗。凡民闲子弟不率教,族正不能制者,赌博、殴窃、贼初犯未入罪者,入罪而遇赦若期满回籍者,皆入焉。三年改行,族正愿保领者释之,别设化良局,专收妓女,择老妇诚朴者教之纺织,三年保释亦如之。期于境无游民、无饥民、无妓女乃已。夫民穷为匪,亦不教不养使然耳。及陷于刑辟,治之者尽法而止,不复过问,而为匪者如故也。坐窃贼以流徙,即为远地之窃贼逐娼妓,使出境,即为邻县之娼妓,何如养之教之,使不窃不妓之为尽善也?堂堂礼义文物之邦,曾夷法之不若,可慨也已。至官强民入塾,中国所难行,惟责成族正稽察族人,有十五以下不读书,十五以上不习业者,称其有无而罚之,仍令入善堂读书习业,亦善法也。或曰:「贫民且麇至,何以给之?」是不然,此举实禁锢耳,衣食之瑟缩,使令之苛暴,所不待言。其人至瑟缩苛暴之不畏,可怜悯孰甚?正仁人君子所不忍弃也。且吾知其为数之必不甚多矣。

译难道要乞讨的人来收容他们吗?又在郊野偏僻之处设立庠序学校,使男女士人都懂得学问,哪里还能找到不学习的人去惩罚呢?这两个国家的事情,只是抓住了末节而没有探究根本。然而就后世的情况来说,这可以说是知道根本了。现在浙江等省虽然设有善堂、义学、义庄,但制度尚未确立,也还不够完善。其他省份或许没有这些设施,另外商议推广义庄,更应命令郡县普遍建立善堂,与义庄相辅而行。官府制定定制,选拔乡绅主持其事,设立养老室、恤嫠室、育婴室、读书室和严教室,完全依照义庄的方法,用来弥补无力设立义庄的不足。严教室教导人们耕田、治圃以及各种技艺,用严酷的劳作和刑罚之法,来制约那些顽固不化的人。凡是民间子弟不听从教化,族正无法管制的,以及赌博、斗殴、偷窃、盗窃初犯尚未定罪的人,已经定罪但遇到赦免或刑期届满返回原籍的人,都让他们进入这里。经过三年改正行为,如果族正愿意担保并领回,就释放他们;另外设立化良局,专门收容妓女,挑选诚实朴厚的老妇教导她们纺织,三年后担保释放也照此办理。期望达到境内没有游民、没有饥民、没有妓女才停止。百姓因为贫穷而成为匪徒,也是因为不教导、不养育造成的。等到他们陷入刑罚之中,治理者只是依法处置罢了,不再过问,而做匪徒的人却依旧如故。因为偷窃而坐牢流放,不过是成为远方的窃贼;驱逐娼妓,令其出境,不过是成为邻县的娼妓,哪里比得上养育他们、教导他们,使他们不偷窃、不做妓女那样尽善尽美呢?堂堂礼义文物之邦,竟然还不如夷狄的方法,真是令人感慨啊。至于官府强迫百姓进入塾馆,在中国难以实行,只有责成族正稽查族人,有十五岁以下不读书、十五岁以上不习业的,根据其贫富予以惩罚,仍然让他们进入善堂读书习业,这也是好方法。有人说:“贫民将会大量聚集,拿什么供给他们?”这是不对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禁锢,衣食的匮乏,使唤的苛刻暴虐,是不言而喻的。那些人连匮乏和苛刻暴虐都不畏惧,还有谁比他们更可怜呢?这正是仁人君子不忍心抛弃他们的原因。况且我知道他们的人数一定不会很多。

书李寅庵大令育婴堂碑记

邓瑶

邑旧有育婴局。内江李侯春暄之来宰也,以邑多溺女,筹裕局中赀费,令民闲生女不能举者,畀局育之,意至厚。虽然,瑶以为侯兹举但能育贫家女,不能禁富家之不举女也。何以言之?贫家固多不举女,然乡俗恒自幼抱养于人,今又增育婴赀,是贫家溺女之风当少息。至富家之民,侯虽设百育婴局,无济也。富家之所以溺女者,非育之艰,乃嫁之艰耳。乡俗嫁赀日侈,从厚恒至,罄产不厚,则为夫家厌薄,且有因之弃其妇者。妇人之见,以为异日使其女不见重于夫家,或至郁郁以死,不若即死于堕地之初为尤得也。坐是相习成风,往往富家尤甚。吾故曰,侯兹举但能育贫家之女,不能禁富家之不举女也。然则如之何而后可?则惟有令富民嫁娶从俭,定以准式,使之无所踰耳。《周礼》凡嫁女娶子,八币纯帛,无过五两。宋范忠宣公娶妇赀送丰备,公命毁于庭曰:“无坏吾家法。”孙觉知福州,其俗厚于婚葬费无艺,觉裁为中法,使赀装无得过百千。令下,嫁娶以百数。夫民闲之习为奢侈,岂其本性哉?亦病于习俗相沿,不能以一人矫之耳。有贤守令循礼立制,严为之禁,无论贫富,必皆鼓舞乐从,所谓下令如流水之源,顺民心故也。侯悯吾邑溺女者众,既募赀以育贫家之女矣,诚大召邑人于庭而谕之曰:“嫁女无得过侈,且定其制为三等:稍富无得过百缗,次富无得过二百缗,极富亦不过三百缗。违令则以所过之资入书院为生徒膏火,着为例。”娶妇之家有争论资财者,乡党勿齿,讼之官罚无赦。如是则嫁娶从侈必止,而溺女恶习可不禁自息矣。不佞因李侯孜孜好善之心,推广言之以复于侯,且以谂邦人君子,庶几思所以广好生之德,而无狃于妇人女子之鄙见,因以绝其残忍之习欤。昔马融有言曰:“丧葬之礼约,则终者掩藏矣;嫁娶之礼俭,”则婚者以时矣。夫嫁娶之礼俭,岂但婚者以时哉?且以免母子相残、逆天违道之孽。居上者顾何惮而不令于下?为下者又何所忌而不从其令哉?

乡民来局求赎,酌拟情节,申请赈抚总局转饬办理,乞通饬请示由。

金福曾

窃汴城代赎局近日乡民纷纷来局求赎者甚多,拟由卑局择尤申请赈抚总局转行各地方官核办,业经面禀宪鉴在案。伏查灾荒以后,夫卖其妇,父母卖其子女者,所在皆是。如系出于彼此情愿,本无别项枝节者,断难准其回赎,致启纷更滋扰之端。惟有非本夫及父母所卖者,或被旁人拐带,或为贩棍转卖。又如逃荒窘迫,受人数斗粮食,或欠房饭未清,随将妇女扣留,一家骨肉顿作路人,饮恨吞声,仳离莫诉。更有父母年老,或孤孀无依,或贫难再娶,只生一子,饥困之余,得钱无几,将子抵卖与人。在得之者不过添一佣奴,在失之者遂致绝其宗祀,言之实可痛心。又有幼年闺女,早经许配夫家,流离颠沛之中,或以欠钱被入掯留,或因贫急将女再卖。此在主婚者原有应得之咎,其女如年长失身,自属无可追逭,倘在十四五岁以下,则异日,前夫执词具控,深恐又滋案牍之繁。以上各节,大致均遵宪颁章程“妇女不愿相从”一条为准。卑局现于乡民求赎之中,择其事理确直而情尤可悯者,逐起申请赈抚总局酌核转饬各州县办理,由局酌给该乡民等川资饭食,分赴各地方官衙门听候传讯。惟事属灾民情应轸恤,非寻常词讼可比拟,请酌定限期速讯速结,庶免乡民守候劳费之难。再现在归德、周家口两局均撤乡民求赎之案,各处皆有,倘蒙核定准行,可否乞通饬各州县遇有乡民求赎者,一体遵照参酌办理,以恤穷黎而完骨肉。

  办理收养幼孩片

山西巡抚曾国荃

晋省上年被旱成灾,哀鸿野,省垣五方杂处,饥民过众,南北关外分设饭厂三处,力图赈救。第大祲之后,疠疫盛行,染病倒毙者比屋皆然,所遗子女多失怙恃,抚育无人。如将及成丁赴厂领饭,尚能苟延残喘;而乳哺赤婴,犹可收入育婴堂抚养,不致夭殇。其年在十二

译李寅庵大令育婴堂碑记

邓瑶

本县原本设有育婴局。内江李侯春暄前来担任县令时,因为本县溺杀女婴的现象严重,便筹划充裕局中的经费,命令民间生了女儿无力抚养的人家,将孩子交给育婴局养育,他的用意非常深厚。虽然如此,我认为李侯此举只能养育贫苦人家的女儿,却无法禁止富有人家不溺杀女婴。为什么呢?贫苦人家固然多有不养育女婴的情况,但乡间习俗常常自幼将孩子抱养给别人,现在又增加了育婴的经费,那么贫苦人家溺杀女婴的风气应当会稍微平息。至于富有人家,李侯即使设立上百个育婴局,也无济于事。富有人家之所以溺杀女婴,不是因为养育艰难,而是因为嫁娶艰难。乡间习俗嫁妆日益奢侈,遵循厚葬厚嫁的风气,往往耗尽家产还不够,就会被夫家厌弃轻视,甚至有因此抛弃妻子的。妇女们的看法,认为将来让自己的女儿不被夫家看重,或者导致忧郁而死,不如在刚出生时就死去更为妥当。因此互相效仿形成风气,往往富有人家更为严重。所以我才说,李侯此举只能养育贫苦人家的女儿,无法禁止富有人家不溺杀女婴。那么怎么做才可以呢?那就只有命令富有人家嫁娶崇尚节俭,制定标准,使他们不敢逾越。《周礼》规定,凡是嫁女娶妻,八种币帛都是纯帛,不超过五两。宋代范忠宣公娶媳妇时,嫁妆丰厚完备,范公命令在庭院中毁掉,说:“不要败坏我家的家法。”孙觉任福州知州时,当地婚丧费用没有节制,孙觉裁减为中等标准,使嫁妆不得超过一百千钱。命令下达后,嫁娶费用以百千计算。民间习惯于奢侈,难道是他们的本性吗?也是苦于习俗沿袭,不能靠一个人来纠正罢了。如果有贤能的守令遵循礼制建立制度,严格禁止,无论贫富,必定都会欢欣鼓舞乐于遵从,这就是所说的“下令如流水之源”,是因为顺应民心啊。李侯怜悯本县溺杀女婴的人众多,既然已经募集资财来养育贫苦人家的女儿,果真能召集本县百姓在厅堂上晓谕他们说:“嫁女儿不得超过奢侈,并且制定标准为三等:稍富的不得超过一百缗,次富的不得超过二百缗,极富的也不过三百缗。违反命令的,就把超过部分的资财收入书院作为学生的膏火费,定为惯例。”娶媳妇的人家如果有争论资财的,乡里不再接纳,告到官府处罚绝不赦免。像这样,嫁娶奢侈必定会停止,而溺杀女婴的恶习可以不禁止就自然平息了。我不才因为李侯孜孜不倦行善的心意,推而广之陈述这些道理回复给李侯,并且用来告诫同乡的君子,希望他们思考如何推广好生之德,而不拘泥于妇女的浅陋见识,从而断绝这种残忍的习俗。从前马融曾说:“丧葬的礼仪简约,那么死者就能得到掩埋;嫁娶的礼仪节俭,”那么结婚的人就能按时婚配了。嫁娶的礼仪节俭,难道仅仅是让结婚的人按时婚配吗?而且可以避免母子相残、违背天理道义的罪孽。居上位的人还有什么顾虑而不向下面下令呢?在下面的人又有什么顾忌而不遵从命令呢?

乡民来局求赎,酌拟情节,申请赈赈抚总局转饬办理,乞通饬批示由。

金福曾

我私下查知,汴城代赎局近日乡民纷纷来到局中请求赎回亲人的非常多,打算由卑职选择特别紧急的案件申请赈抚总局转行各地方官核实办理,已经当面禀报宪台鉴察在案。伏查灾荒之后,丈夫卖妻子,父母卖子女的情况,到处都有。如果是出于双方自愿,没有其他枝节问题的,断难批准他们赎回,以致开启反复更改滋扰的端绪。只有不是本夫及父母所卖的,或者被旁人拐带,或者被贩子转卖的。又如逃荒窘迫,接受别人几斗粮食,或者欠房饭费未清,随即扣留妇女,一家骨肉顿时变成路人,饮恨吞声,离别的痛苦无处诉说。更有父母年老,或者孤寡无依,或者贫困难以再娶,只生一个儿子,饥困之余,得到很少的钱,将儿子抵卖给人。在得到的人看来不过是添一个佣奴,在失去的人看来却导致断绝宗族祭祀,说起来实在令人痛心。又有年幼的闺女,早就许配给夫家,在流离颠沛之中,或者因为欠钱被人扣留,或者因为贫困急迫将女儿再卖。这在主婚人原有应得的罪过,其女如果年长失身,自然无可逃避,倘若在十四五岁以下,那么将来,前夫执词控告,深怕又滋生案牍的繁杂。以上各节,大致都遵循宪台颁布章程中“妇女不愿相从”这一条为准。卑局现在在乡民请求赎回的人中,选择事理确凿正直而情状尤其可怜的案件,逐起申请赈抚总局斟酌核实转饬各州县办理,由局酌情给予这些乡民路费饭食,分赴各地方官衙门听候传唤审讯。只是事情属于灾民,情状应当怜悯,不能与寻常词讼相比拟,请求酌情确定限期迅速审讯迅速结案,以免乡民守候劳费之难。再现在归德、周口两局都撤销了乡民请求赎回的案件,各处都有,倘若蒙恩核定准许施行,可否乞求通饬各州县遇到乡民请求赎回的,一体遵照参酌办理,以体恤穷苦百姓而保全骨肉亲情。

办理收养幼孩片

山西巡抚曾国荃

山西省份去年遭受旱灾成灾,哀鸿遍野,省城五方杂处,饥民过多,在南北关外分别设立饭厂三处,极力图谋赈救。只是大灾之后,瘟疫盛行,染病倒毙的家家户户都是如此,所遗留的子女多失去父母,无人抚养。如果将近成年去饭厂领饭,尚能苟延残喘;而哺乳的婴儿,还可以收入育婴堂抚养,不至于夭折。那些年龄在十二

岁以下、四岁以上之男女幼孩,既不能令其赴厂就食,又不获收入育婴堂,孤苦零丁,毫无依倚,非乞食于街衢,即呻吟于破屋。目击情形,深堪悯恻。若不设法拯救,转瞬同作饿殍。现在省城设立收养公局一所,议定章程,派委候补知府谢仁溥,并遴委佐杂十员,分定段落梭织稽查。遇有此等幼孩,无论男女,凡查系父母俱亡,又无本族戚友可依者,一律询明住址,收养局内。每幼孩十名,雇派老妪一人看管,月给工赀钱一千文,日给米五合以作口食。幼孩每日给米二合五勺。以收养之多寡,酌雇饭夫专司炊爨。惟恐老妪饭夫有扣饭食情弊,添派佐杂二员,常川驻局查照定章,认真稽察,以杜弊窦而专责成。所有局中一切经费及委员薪水,均在捐输项下动用。已于七月初七日开局收养,俟年谷丰登,再行查看情形,酌请停止等情。由捐输局司道会详请奏前来,臣覆核无异。除饬该委员等认真经理,固不得膜视民依,亦不准虚糜赈款,务使实惠及民,以期仰副朝廷惠鲜保赤之至意。

译四岁以下、四岁以上的男女幼童,既不能让他们去粥厂领食,又无法收容进育婴堂,孤苦无依,毫无依靠,不是在街头乞讨,就是在破屋中呻吟。亲眼目睹这种情形,实在令人怜悯。如果不设法拯救,转眼之间就会都变成饿死的人。现在在省城设立了一所收养公局,议定了章程,委派候补知府谢仁溥,并遴选委派佐杂官员十人,划分地段,像织布一样交错巡查。遇到这类幼童,无论男女,凡是查明确实父母双亡,又没有同族亲戚朋友可以依靠的,一律问清住址,收容到局内。每十个幼童,雇佣一名老妇人看管,每月发给工钱一千文,每天发给五合米作为口粮。每个幼童每天发给二合五勺米。根据收养人数的多少,酌情雇佣炊事人员专门负责做饭。唯恐老妇人和炊事人员有克扣饭食的弊端,额外委派佐杂官员二人,长期驻扎在局内,按照既定章程认真稽查,以杜绝弊端并明确责任。局中的一切经费以及委员的薪水,都在捐输款项中支出。已于七月初七日开局收养,等到年成丰收,再查看情况,酌情请求停止等事。由捐输局司道会衔详细呈报请求上奏前来,臣复核没有差错。除了命令该委员等人认真管理,固然不能漠视百姓的依赖,也不允许虚耗赈济款项,务必使实惠惠及百姓,以期望符合朝廷体恤贫弱、保护幼童的深切旨意。

咨行沿海各省招工章程,总署王大臣。

南洋大臣咨准总理衙门咨查英法两国续增条约内均载有招工出洋一款本衙门现与英法两国驻京公使公同酌定章程二十二款均各画押盖印于同治五年正月二十六日具奏恭录 谕旨抄录原奏并附录章程二十二款咨行查照希即转行各省督抚大吏并饬各口该管各员遵照严密稽查如非通商口岸一体不准受雇出洋如有华民私诱民人逼胁承工一经查出立即正法等因查招工出洋一事现在既经续定章程应先抄录转饬南洋长江各关照办仍由江南海关将此项续定约章照会刊刻成本呈送本大臣盖印以便通行各省及分送各国领事一体遵守同治五年四月  日咨沿海各省

  第一款

一、中国通商口岸凡有商民欲请准设公所,开办招工,既拟与该工人何以立约,所内华工何以治理各等节,应将合同底稿,并在公所治理工人章程各纸,禀请领事官查阅。又因各国搭船之例不同,必有该商已经按例遵办实据,领事官始能查明。

  第二款

一、该商禀请前来,领事官查其实属殷实妥当之人,即将所呈合同章程各纸查该酌情删改,方可转移该管地方官查阅,俱属妥协,立给印牒,准设招工公所。领事官即将印牒及合同等件一并在本所抄录存案。

  第三款

一印牒既出,不能无故注销。其有故者,必须地方官与领事官会议。如果意见相同,该所方可关闭,罢招。该商自不准追请赔偿。

  第四款

一合同章程等件,该商须于招工公所门外房中书写悬挂,以便工人均可知其详细合同章程等件,及经地方官暨领事官查明准办。该商嗣欲删改,均可禀明施行,惟各该官尚未批准,不可专自擅行。至于该商或欲遣人代▯承工,准将合同章程各件抄单禀请领事官及地方官用印发给执照,方准遣人分赴该省乡镇等处代为宣布。

  第五款

一招工,各商既立合同,与该华工定议,务须按期逐款尽守。凡有负约之处,惟该商是问,俱按伊国之例传案究审。

  第六款

一招工,各商欲遣华民代觅承工,此项承遣者,必由地方官先给盖印准单,方可前往。后或干例,无论故违误犯,惟本人是问,俱归地方官传案究审。

  第七款

一、凡有招工事务,中国专派委员协同监理。华民有欲承工,任便赴所该商眼,同委员注写姓名于簿。注毕,该工任听回家,或在公所候搭便船出洋。

  第八款

一华民承工出洋,或系独身一人,或系▯同家眷。所立合同字样,必须逐款开载:一、指定何国何处承工,年限多寡;一、限满回国,计其人口,约保水路费若干;一、在彼作工,预定日期时刻;一、在彼承工,应受衣物工食,并各等利益;一、遇有疾病,医治医药,不用该人工值;一、只身出洋,或有眷口留在中华,意欲按年计月拨给养家之费,应扣若干;一、所有今定章程第八、九、十以及十四、二十二等款,尽须开列。以上七节之外,不准更加形似工人容免全行之条,倘有擅加,理应置勿庸议。

  第九款

一合同所定承工年限,不准逾于五年。期满如欲回国,彼处必将合同所注水路费若干,按数备全,交付便船送回中华。如或限满不欲回国,其法有二:一则听凭该处官宪准否留住,准时即将合同原定路费一项全数付给便用;一则听其复行承工,另立合同,即将原约所定银数付给一半,听其自用,而此次合同仍不过五年为期。期满仍照前次合同原数付船送回。设若华工至彼处后患病不能作工,该处不俟限满,先行按数给钱送回,否则准其赴官禀请申诉。

  第十款

一承工工作日期时刻定准,七日之内必得休息一日,一日之内作工不过四时六刻,即外国九点钟零二刻也。如足所定日期之数不准,强其工作过时,至于休息时日之闲,如果正工之外,该工力能别有操作,抑或另承工课,准向本主酌定酬值。惟牧畜以及日用常事,仍属正工,不必因系休息时格外议酬。

  第十一款

一华民年不及二十者,或欲承工出洋,必须取具本身父母准往凭

译总理衙门王大臣咨行沿海各省招工章程。

南洋大臣咨准总理衙门查照英法两国续增条约内均载有招工出洋一条,本衙门现与英法两国驻京公使共同酌定章程二十二款,均已画押盖印,于同治五年正月二十六日具奏,恭录谕旨,抄录原奏并附录章程二十二款,咨行查照。希即转行各省督抚大吏,并饬各口该管各员遵照,严密稽查。如非通商口岸,一律不准受雇出洋。如有华民私诱民人、逼胁承工,一经查出,立即正法。等因。查招工出洋一事,现在既经续定章程,应先抄录转饬南洋长江各关照办。仍由江南海关将此项续定约章照会,刊刻成册,呈送本大臣盖印,以便通行各省及分送各国领事,一体遵守。同治五年四月 日咨沿海各省

第一款

一、中国通商口岸,凡有商民欲请准设公所、开办招工,既拟与该工人如何立约,所内华工如何治理等节,应将合同底稿,并在公所治理工人的章程各纸,禀请领事官查阅。又因各国搭乘船只的惯例不同,必有该商已经按例遵办的实据,领事官始能查明。

第二款

一、该商禀请前来,领事官查明其确属殷实妥当之人,即将所呈合同、章程各纸酌情删改,方可转呈该管地方官查阅。俱属妥协后,发给印牒,准设招工公所。领事官即将印�及合同等件一并在本所抄录存案

第三款

一、印牒既出,不能无故注销。如有故者,必须地方官与领事官会议。如果意见相合,该所方可关闭,停止招工。该商自不准追请赔偿。

第四款

一、合同、章程等件,该商须于招工公所门外房内书写悬挂,以便工人均可知晓详细的合同、章程等件,以及经地方官暨领事官查明准办的情况。该商嗣后欲删改,均可禀明施行,惟各该官员尚未批准,不可擅自专行。至于该商或欲遣人代为承工,准将合同、章程各件抄单,禀请领事官及地方官用印发给执照,方可遣人分赴该省乡镇等处代为宣布

第五款

一、招工各商既立合同,与该华工定议,务必按期逐款遵守。凡有负约之处,只问该商,均按该国惯例传案究审

第六款

一、招工各商欲遣华民代觅承工,此项被遣者,必由地方官先给盖印的准单,方可前往。后若违犯条例,无论故意违误,只问本人,均归地方官传案究审

第七款

一、凡有招工事务,中国专派委员协同监督。华民有欲承工者,任便赴公所,该商会同委员将姓名注写于簿。注毕,该工人任听回家,或在公所等候搭乘便船出洋

第八款

一、华民承工出洋,或系独身一人,或是携带家眷。所立合同字样,必须逐款载明:一、指定何国何处承工,年限多少;一、限满回国,计算其人口,约保水路费若干;一、在那里作工,预定日期时刻;一、在那里承工,应受衣物、工食,并各等利益;一、遇有疾病医治医药,不用该人工值;一、只身出海,或有眷口留在中华,意欲按年计月拨付养家之费,应扣若干;一、所有今定的章程第八、九、十以及十四、二十二等款,全部须开列。以上七节之外,不准再增加类似工人容免全行的条款,倘有擅加,理应置之不论

第九款

一、合同所定承工年限,不准超过五年。期满如欲回国,彼处必将合同所载水路费若干,按数备齐,交付便船送回中华。如或限满不愿回国,其法有二:一则听凭该处官员准许与否,若准许留住,即将合同原定路费一项全数付给自用;一则听其再次承工,另立合同,即将原约所定银数额付给一半,听其自用,而此次合同仍以五年为期。期满仍照前次合同原数额付船送回。设若华工至彼处后生病不能作工,该处不等限满,先行按数额给钱送回,否则准其赴官禀请申诉

第十款

一、承工工作的日期时刻定准,七日之内必须休息一日,一日之内作工不过四时六刻(即外国九点钟零二刻)。如足所定日期之数不准,不准强其工作过时。至于休息时日之闲,如果正工之外,该工人力能别有操作,抑或另承工课,准许向本主酌定酬值。惟牧畜以及日常琐事,仍属正工,不必因是休息时格外议酬

第十一款

一、华民年龄不及二十者,或欲承工出洋,必须取得本人父母准许前往的凭

单,盖用地方官印信,方准承招。如或无从取其父母确据,亦应取具地方官盖印凭单,如无此单,不准前往。

译单,必须加盖地方官的印信,才准许承接招认。如果无法取得其父母的确实凭证,也应当取得加盖地方官印信的凭单,如果没有此单,不准前往。

第十二款

一所有华工姓名,既已注簿,自是日起,至少扣至四日,方准在监理委员面前将合同念与该工听明,问其是否愿往,伊实愿去,立即令其画押。

  第十三款

一合同既已画押,该工自应总由招工商人,准否离所,不能擅自出入。将次下船之日,监理委员亲至公所,各该华商当面认明画押合同是实,领事官即将合同抄存备查。该船未出口之前一日,海关监督暨领事官或行亲往,或派委员赴船,将华工按数点明核对清楚,将单缴到监督、领事官各署,分别画押抄录存案。点明以后,华工内有变约知不肯前往,即准查明住居公所之日,每日追出饭食之银一钱。如该工无款归偿,应交该管官按例治罪。

  第十四款

一华工未完之先,该商如有预交银钱,皆应以为承招赏需之用,不准追还。惟因支用安家之费,准商预支,每月扣还一元,以清欠款,其数亦不准过六月工值。此项银两,该领事官必须设法实令安家,不得别用。其余支借各项,一概不准。又以华工或在船上之时,或在彼处之后,曾借银钱等物,约明期满后作工找还,一并严禁。如至期满将欲回国之时,或有债主伸诉,藉此情节请为扣留华工,亦必不准,因此拦阻。

  第十五款

一所有招工公所,其中如何办理?领事官与地方官既经会议定章,华民承工居住,总须遵照奉行。

  第十六款

一华工居住公所,或有滋事各等情弊,立即锁禁,俟地方官委员查收,按例审办。所有商伙人等,不准擅行治办。

  第十七款

一所有该口招工公所,俱准两国委员随时任便出入传问。华工所中房间,均归该员等查管,以期分拨华工眷属人口,得以团聚,免其杂混。又以各房必须治理精洁,方足怡养精神。秉公画押合同,以及下船之时,该委员等亦当在场监视。如见所下之船似不妥协,恐碍于人,准令华工暂免下船,俟觅医生,抑或熟识船只之人勘明裁夺。船内华工内有现患传染症人,即刻令其离船上岸。

  第十八款

一华工下船,委员点明开单。该商按照所招之工,每名出银三元,交付海关银号收存,以备监理委员经费。

  第十九款

一犯法华民,或在逃,或越狱,承工地方官查出,照会领事官交出,领官事立饬移付地方官。计期该犯居住所中之日,除将每日偿银一钱,以补该商亏欠外,所有所中簿上注明付给该犯银钱衣物等项,亦应一体偿还。

  第二十款

一、各国运载客民之船,所有布置客寓、舱房、预备火食,保其整洁,俱有定例。招工之商欲将华工运往外洋,先须禀明领事官,查核实有符于定例,方准运往。惟于领事官既经批准,或有委员以该船尚有不妥情节,禀明地方官,以为不宜出口,海关暂准不发红牌,俟能确切详查,转报该国大臣会议后定夺。

  第二十一款

一华工下船点名开单,应备两本,分别存留带往。该船到前,指定某国口岸,该船主先将副本边沿注明华工在途,或已死亡、疾病各等情节,呈上伊国领事官并该处地方官等,请为分别画押,以备送回。俟该单至中国之时,招工商人必呈领事官,即令转移地方官查核。

  第二十二款

一华工出洋,到彼夫妇不能分派两处作工,幼儿不及十五岁者,不准令离父母。至于华人在彼承人招工,不分铺户、庄田,其后铺田转付他人,该工亦当奉为招主。如或原主仍在铺田,或因别故欲使另投他主,该工自愿方可,否则不准强行更换。

以上各款公同酌定之外,又经言明:除华民不待承招,自行出洋,中国官宪毫不拦阻外,若有意图招工,不遵章程,另行设法招致华民承约出洋作工,此为例所严禁,查出另行重办。更有华民不肯离国,有人▯敢私行骗往,勉强胁从,即照刑部奏定新章,立予正法。且以招工事务既经明定章程,通商各口均准设所,仍须地方官与领事官会议监理,方为按例兴办。设若某口内外名官无从会理,该商理应不准开所招工等语。以上三节核定存案,中外官民应与前

译第十二款

一、所有华工的姓名,既然已经登记在册,从登记之日起,至少扣留四天,才允许在监理委员面前将合同念给该工人听,询问其是否愿意前往。如果工人确实愿意去,立即命令其画押。

第十三款

一、合同既然已经画押,该工人应当完全由招工的商人管理,是否允许离开住所,不能擅自出入。临近下船的日子,监理委员亲自到公所,各该华商当面确认画押的合同属实,领事官随即抄录合同存档备查。在该船未出口的前一天,海关监督以及领事官,或者亲自前往,或者派遣委员到船上,将华工按人数清点核对清楚,将清单缴送到监督、领事官各署,分别画押抄录存档。清点之后,华工中有人变卦表示不肯前往,即准许查明其居住在公所的天数,每天追收饭食银一钱。如果该工人无钱偿还,应交给主管官员按律治罪。

第十四款

一、华工尚未完成招工手续之前,该商人如果有预交的银钱,都应当作为招工赏需之用,不准追回退还。只有因为支付安家费用,准许商人预支,每月扣还一元,以清偿欠款,其数额也不准超过六个月的工值。这笔银两,该领事官必须设法确实用于安家,不得挪作他用。其余各项支借,一概不准。又规定华工无论是在船上之时,还是在到达彼处之后,曾经借取银钱等物,约定期满后做工抵还的,一并严禁。如果到了期满准备回国之时,或有债主申诉,借此情节请求扣留华工,也必定不准,以此进行拦阻。

第十五款

一、所有招工公所,其中如何办理?既然领事官与地方官已经会议制定章程,华民承招工居住,总须遵照执行。

第十六款

一、华工居住在公所,如果有滋事等各种情弊,立即锁禁,等候地方官派员查收,按律审理办理。所有商伙人等,不准擅自处理。

第十七款

一、所有该口岸的招工公所,都准许两国委员随时随意出入传问。华工所中的房间,均归该委员等查管,以便分拨华工的眷属人口,得以团聚,避免混杂。又规定各房必须治理得干净整洁,才足以怡养精神。秉公画押合同,以及下船的时候,该委员等也应当在场监视。如果看见所下的船只似乎不妥当,恐怕对人有害,准许让华工暂时不下船,等候寻找医生,或者熟悉船只的人勘验后裁夺。船内华工中有人现患传染病,立即命令其离船上岸。

第十八款

一、华工下船,委员清点后开单。该商人按照所招的工人,每名出银三元,交付海关银号收存,以作为监理委员的经费。

第十九款

一、犯法的华民,无论是逃亡还是越狱,承招工的地方官查出后,照会领事官交出,领事官立即命令移交地方官。计算该犯人居住在公所的天数,除了每天偿还银一钱,以弥补该商人的亏欠外,所有公所账簿上注明付给该犯人的银钱衣物等项,也应当一并偿还。

第二十款

一、各国运载客民的船只,所有布置客寓、舱房、预备饮食,保证整洁,都有定例。招工的商人想要将华工运往外洋,必须先禀明领事官,查核实符合定例,才准许运往。只有领事官已经批准,如果有委员认为该船尚有不妥情节,禀明地方官,认为不宜出口,海关暂时准许不发红牌,等候能够确切详查,转报该国大臣会议后定夺。

第二十一款

一、华工下船点名开单,应当准备两本,分别留存并带往。该船到达指定某国口岸之前,该船主先将副本边缘注明华工在途中,或者已经死亡、疾病等各种情节,呈交给该国领事官以及该处地方官等,请求分别画押,以备送回。等到该清单到达中国之时,招工商人必须呈交领事官,立即命令转交地方官查核。

第二十二款

一、华工出洋,到达彼处后,夫妇不能分派到两处做工,幼儿不到十五岁的,不准令其离开父母。至于华人在彼处承人招工,不分铺户、庄田,后来铺田转付他人,该工人也应当奉新主为招主。如果原主仍在铺田,或者因为别故想要使工人另投他主,必须该工人自愿才可以,否则不准强行更换。

以上各款公同酌定之外,又经过言明:除了华民不等待承招,自行出洋,中国官宪毫不拦阻之外,如果有意图招工,不遵守章程,另行设法招致华民承约出洋做工,这是例所严禁的,查出另行重办。更有华民不肯离国,如果有人敢私自骗往,勉强胁迫从命,即按照刑部奏定的新章,立即正法。况且招工事务既然已经明定章程,通商各口都准许设所,仍然须要地方官与领事官会议监理,才算是按例兴办。假使某口岸内外官员无从会理,该商人理应不准开所招工等语。以上三节核定存档,中外官民应与前

项二十二条同一遵守奉行。今于同治五年正月十九日,将章程等件各缮三分,盖印画押,以昭信守。再查澳门一处,多有内地奸民拐骗抑勒承工,沿海附近民人深受其害。该处现在尚未设有中国官员驻扎,实属无人照料。所有澳门一处未便遽准华民由彼承工出海,应请贵大臣于转谕各商,此件章程一并谕知各商,不准在彼承工,并贵国商船亦不准在彼装载承工华民出洋,以期周密,是为至要。

译第二十二项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奉行。如今在同治五年正月十九日,将章程等文件各抄写三份,加盖印章并画押,以表明诚信守约。另外查得澳门一地,常有内地奸民拐骗、胁迫他人承揽工作,沿海附近的百姓深受其害。该地目前尚未设有中国官员驻扎,确实无人照料。因此,澳门一处不便立即准许华民从那里承揽工作出海,应请贵大臣在转告各商人的同时,将此章程一并告知各商人,不准在澳门承揽工作,并且贵国商船也不准在澳门装载承揽工作的华民出洋,以求周全严密,这是极其重要的。

戒粤民出洋谋生示

两广总督张树声

照得粤省贫民多有搭船出洋,自谋生业,如果本人情愿出外,并无别情,原可听其自便。但定章民人出洋必须自备川资者,其中用意,民间未必深知,今特为尔等一详言之。查民人由粤出洋,道途窵远,盘川在所必需。现在每有华商洋船搭客至檀香山埠,凡华商租船之费用,即出自搭客之川资。若尔等果能将应给川资备足交清,然后上船出外,则抵埠后,我朝设有领事官,一切下情不难赴愬,即佣趁营生,均可自由己便,不致受制于人。倘不能自备川资,因向租船之华商立单借贷,约期以偿,在尔等以为到埠后设法图维即可清还借项,不思尔等在中国梓桑之地尚无力自备川资,岂远涉外洋数万里之遥,人地生疏,转能筹偿欠项?势必受人挟制,逼令当工写立合同,分年还欠,又将人作押转揭银两扣还所借川资。尔等远适异邦,身难自主,或听其转卖他处,或被其勒当苦工,虽有中国领事官,无从查悉,必将异地稽留,痛室家之远隔,甚且终身沦落,归乡国以无期,去就死生皆难逆料矣。是以定章民人出洋川资必须自备者,职是故也。近日省城有等奸商租赁外国船只搭客出洋,往往借与川资,议立期单,于到埠后当工偿欠,又虑稽查委员查询究出弊端,则诱令搭客混认川资系由自备。愚民无识,往往堕其术中。该奸商等譸张狡谲,各搭客因为所欺,即外国洋船之船主人等,亦只知其租船搭客,不知其以搭客影射招工。此等奸商设陷愚民,实属罪无可逭。本部堂已札饬地方官严拿究办,以警将来。至华民出洋,向章应由各铺户出具保结,声明各搭客均系自备川资,并无被人拐骗情事,并不许滥保匪人。各该铺户人等,如果访查明确,各搭客委系自备川资,情愿前往,并非被人招诱拐骗,平日亦属安分之人,自可仍照向章出具保结,不致无端波累、受株连。倘该铺户等并未查明,辄将借贷川资之搭客及不安分之匪人率行滥保,一经告发或被查出,定即一并查究,决不姑宽。

酌裁糯米杂粮厘捐片,光绪元年。

江苏巡抚吴元炳

地方兵燹之余,以培养民气为要。臣察看江苏各州县凋敝太甚,户鲜盖藏,肃清已逾十年,而元气未能尽复。推原其故,良以厘金之重,甲于他省,物用无不翔贵,民间生计因此日艰。但筹饷抽厘,事非得已,目前支应浩繁,岂能骤然易辙?惟有酌量裁停,以冀稍纾民力。查百货厘金内,籼米谷业经前抚臣张树声奏明停收卡捐在案。臣思民为国本,食为民天,籼既已停捐,而糯米杂粮同关民食,为数究属不多,且杂粮各种,又系穷苦小民凑饱充饥之需。若仍照常抽取,未免偏枯。臣与厘局司道通盘筹计,内惟黄豆一项,本省所产无几,大半运至关东、山东,专为碾取豆油之用,其豆饼亦系培壅种植所需,似与民食关系稍轻,而捐数较钜,仍令暂行照章办理外,其余糯米杂粮每年所入本非大宗,自应援案一律停免,以昭平允。此外厘捐各项,臣当督饬在局承办之员,随事随时核实抽收,悉心厘剔,总期宽纾一分民力,即培养一分民气,以仰副圣主子惠元元之至意。除将前项停捐日期檄饬苏沪两厘局通行,苏松常镇太仓五府州属各局卡一体遵照外,理合附片具陈。

津郡创设广仁堂,收恤妇孺,分别教养疏。光绪八年

直隶总督李鸿章

窃天津河间等属地瘠民贫,迭遭灾歉,孤儿嫠妇往往无以自存,情甚可悯,必须创设善堂,兼筹教养。前于光绪四年旱灾后,据南省劝赈绅士,前署陕西藩司王承基,候选道郑官应,主事经元善等,集捐洋银一万元。经臣商属前督办河间赈务,今太仆寺卿吴大澂,候选知府李金镛,先于津郡东门外南斜街暂设广仁堂,收养天津河间两府属遗弃子女、贫苦节妇。一面倡劝捐资,多多益善,饬道员盛宣怀等督同绅董筹经久之策。嗣因经费集有成数,遂于西门外太平庄卜地建堂,共盖屋二百八十余间,将南斜街原收妇孺归并太平庄于堂中,分设六所:一曰

译告诫广东百姓出洋谋生的告示

两广总督张树声

据查,广东省的贫民多有搭船出洋,自行谋求生计。如果本人自愿出外,并无其他隐情,原本可以听任他们自便。但是,规定百姓出洋必须自备路费,其中的用意,民间未必深知,现在特为你们详细解说。查访得知,百姓从广东出洋,路途遥远,盘缠费用是必需的。现在常有华商洋船搭载客人前往檀香山,凡是华商租船的费用,都出自搭载客人的路费之中。如果你们确实能将应给的路费备足交清,然后上船出外,那么到达港口后,我国设有领事官,一切下情不难申诉,即使受雇谋生,都可以自由方便,不至于受制于人。倘若不能自备路费,因而向租船的华商立单借贷,约定期限偿还,在你们看来,以为到港后设法筹措即可还清借款,却不考虑你们在中国故乡之地尚且无力自备路费,难道远涉数万里之遥的外洋,人地生疏,反而能筹措偿还欠款?势必受人挟制,逼迫当工并写立合同,分年偿还欠款,又将人作为抵押转借银两,扣除所借的路费。你们远适异邦,身不由己,或者听任其转卖他处,或者被其强迫当苦工,虽有中国领事官,也无法查悉,必将滞留异地,痛苦于与家人远隔,甚至终身沦落,归乡无期,去留生死都难以预料。因此,规定百姓出洋路费必须自备,就是这个缘故。近日省城有一些奸商租赁外国船只搭载客人出洋,往往借给路费,议定期限单据,约定到港后当工偿还欠款,又担心稽查委员查询究出弊端,便诱骗搭载客人混认路费是由自备。愚民无知,往往落入其圈套。这些奸商造谣欺诈,各搭载客人因为受其欺骗,连外国洋船的船主人等,也只知其租船搭载客人,不知其以搭载客人影射招工。这些奸商设陷愚民,实属罪不可赦。本总督已札饬地方官严拿究办,以警示将来。至于华民出洋,按照旧例应由各铺户出具保结,声明各搭载客人均系自备路费,并无被人拐骗情事,并且不许滥保匪人。各该铺户等人,如果访查明确,各搭载客人确系自备路费,情愿前往,并非被人招诱拐骗,平日也属安分之人,自然可以仍照旧例出具保结,不至于无端受牵连、遭株连。倘若该铺户等并未查明,便将借贷路费的搭载客人及不安分的匪人率行滥保,一经告发或被查出,一定一并查究,决不姑息宽纵。

酌裁糯米杂粮厘捐片,光绪元年

江苏巡抚吴元炳

地方经历战乱之后,以培养民气为要务。臣察看江苏各州县凋敝太过严重,家家户户鲜有积蓄,虽然肃清已逾十年,但元气未能完全恢复。推究其根源,实在是因为厘金之重,居他省之首,物品无不昂贵,民间生计因此日益艰难。但是筹措军饷抽取厘金,事出无奈,目前开支浩繁,岂能骤然改变做法?只有酌情裁减停征,以希望稍缓民力。查百货厘金中,籼米谷业已经由前任巡抚张树声奏明停收卡捐。臣认为,百姓是国家的根本,粮食是百姓的天命,籼米既然已经停捐,而糯米杂粮同样关乎百姓饮食,数额终究不多,而且杂粮各种,又是穷苦小民凑饱充饥所需。如果仍照常抽取,未免偏枯不公。臣与厘局司道通盘筹划,其中只有黄豆一项,本省所产无几,大半运往关东、山东,专为碾取豆油之用,其豆屑也是培壅种植所需,似乎与百姓饮食关系稍轻,而捐数较大,仍令暂行照章办理外,其余糯米杂粮每年的收入本非大宗,自应援引先例一律停免,以显示公平。此外厘捐各项,臣当督饬在局承办的官员,随事随时核实抽收,悉心清理剔除,总期望宽缓一分民力,即培养一分民气,以符合圣上体恤百姓的至意。除将前项停捐日期檄文饬令苏沪两厘局通行,苏松常镇太仓五府的各局卡一体遵照外,理合附片陈述。

津郡创设广仁堂,收恤妇孺,分设教养疏。光绪八年

直隶总督李鸿章

天津、河间等地土地贫瘠百姓贫困,接连遭受灾荒歉收,孤儿寡妇往往无法自存,情状甚为可怜,必须创设善堂,兼顾救济与教养。此前在光绪四年旱灾后,据南省劝赈的绅士,前署陕西布政使王承基,候选道郑官应,主事经云善等人,集捐洋银一万元。经臣商议嘱托前督办河间赈务,今太仆寺卿王澂,候选知府李金镛,先在天津城东门外南斜街暂设广仁堂,收养天津、河间两府属遗弃的子女、贫苦节妇。一方面倡导劝捐,多多益善,饬令道员盛宣怀等督同绅士董事筹划长久之策。后来因为经费筹集有成数,遂在西门外太平庄选址建堂,共盖房二百八十余间,将南斜街原收的妇孺归并太平庄于堂中,分设为六所:一是

慈幼所,收养男孩,初收则为涤拆治病,继则分拨各所授事;二曰蒙养所,设义塾,整齐择聪俊者,延师课读;三曰力田所,于堂之左右购置地亩,种植木棉、稻黍、菜蔬,择麤笨者,雇老农教习;四曰工艺所,择不能耕读者,令习编藤织蓆、刻字印书,俟年长业成,听其出堂自谋衣食;五曰敬节所,收养青年节妇及无依幼女无家可归,俟长成为之择配;六曰戒烟所,广延良医,妥置方药,疗治鸦片瘾病,俾吸烟者有自新之路,庶烟禁不致徒设。各所均派诚实司事专管,其敬节所系妇女终日扃锁,以慎关防,饭食等项悉由转桶出入,公举年高有德之节妇在内管束,俟守节年例相符,由在堂绅董出结移县转请旌表。现计开办三年,屋宇一律竣工,章程亦皆妥定,耕读纺织成效昭然,而戒烟除瘾者亦有二千余人,实于风俗人心大有裨助。嗣后应责成绅董遵照定章,实心经理,以垂永久。溯查道光年闲,保定省城创设全节堂,其时只收养妇女五十名,今津郡广仁堂宅额七百五十名之多,各所收养穷民亦众,岁需教养费用生息之款无几,诚恐未能持久,除督官绅随时设法幕捐接济。外查上年京城仿照津章新设广仁堂,经顺天府尹奏奉谕旨,每年赏给米三百石,钦遵在案。津郡创设广仁堂,实为北省赈抚善后一大义举,与京城善堂情事相同,相应奏明部立案,并援案吁恳天恩,准自本年起每年赏给南米三百石,于江苏海运漕粮项下在津就近拨领,以广皇仁。

译慈幼所,收养男孩,刚收养时为他们清洗衣物、拆洗被褥并治病,随后分配到其他各所学习技能;第二是蒙养所,设立义塾,挑选其中聪明俊秀的孩童,聘请老师教导读书;第三是力田所,在堂屋左右购置田地,种植木棉、稻黍和蔬菜,挑选那些粗笨的人,雇佣老农教他们耕作;第四是工艺所,挑选那些不能耕种读书的人,让他们学习编藤、织席、刻字印书,等到年纪大了技艺成熟,允许他们离开堂屋自谋衣食;第五是敬节所,收养年轻的节妇以及无依无靠、无家可归的幼女,等到她们长大成人后为她们择配婚嫁;第六是戒烟所,广泛聘请良医,妥善准备药方药物,治疗鸦片瘾病,使吸烟者有改过自新的途径,从而使禁烟法令不至于流于形式。各所都派遣诚实的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其中敬节所因为是妇女,终日关锁门户,以谨慎防范,饭菜等物品全部通过转桶进出,公推年高有德的节妇在内部管束,等到守节年限符合规定,由在堂的绅士董事出具证明,移送县衙转请朝廷旌表。目前计算开办三年,房屋一律竣工,章程也都妥善制定,耕读纺织成效显著,而戒烟除瘾的也有两千多人,确实对风俗人心大有裨益。此后应责成绅士董事遵照既定章程,实心管理,以垂范永久。追溯查考道光年间,保定省城创设全节堂,当时只收养妇女五十名,如今天津广仁堂定额多达七百五十名,各所收养的穷民也很多,每年所需的教养费用,生息之款很少,恐怕难以持久,除了督促官员绅士随时设法募捐接济外,查考上年京城仿照天津章程新设广仁堂,经顺天府尹上奏奉到谕旨,每年赏给米三百石,遵照执行在案。天津创设广仁堂,实为北方省份赈济安抚善后的一大义举,与京城善堂情况相同,相应奏明部里立案,并援引先例恳请天恩,准许从本年起每年赏给南米三百石,在江苏海运漕粮项下在天津就近拨领,以广皇恩。

请严禁种植莺粟片光绪八年

山西巡抚张之洞

晋民好种莺粟,最盛者二十余厅州县,其余多少不等,几于无县无之,旷土伤农,以致亩无栖粮,家无储粟。丁戊奇荒,其祸实中于此。然而覆辙相寻,不知迷复,议者或持不宜禁之说,大率一由见小,一由畏难。然臣谓以地以时,有不可不禁者四:晋地硗瘠,产粮无多,早年本恃外省接济,自为莺粟所夺,盖藏益空。即如前此大祲,垣曲产烟最多,饿毙亦最众。近日种烟之利,以交城为最盛,而粮价亦以交城为最昂,贼民害稼,确有明证。此时若再不遏其流,设有偏灾,岂堪设想?此必禁者一也。晋省山农多,水利少,种植莺粟之功倍于蔬卉,偶有山溪水浒可资灌溉,悉以归之莺粟。此物最耗地力,数年之后更种他谷,亦且不蕃。仅有此区区难得之水利,而养此毒民之物,此必禁者二也。晋省吸烟之癖,官吏士民、弁兵胥役以及妇人女子,虽皆沾染,大率乡僻居其十之六,城市居其十之八。人人羸,家家晏起,怠惰颓靡,毫无朝气。在官者不修其职,食力者不勤其业。循此不已,贫者益贫,弱者益弱,数十年后,晋其危乎?惟种之多者,故吸之便,此必禁者三也。洋药税为海关大宗,今日方议重征,藉禁外贩,以为坊民正俗之谋。若内地不禁,听其蕃滋,何以关远人之口?此必禁者四也。查晋省莺粟之所以不能禁者,一由于上官之禁弛,不一朝令夕改;一由于官吏之视为利源,图收亩税。祛此二弊,必有成效可观。臣愚以为禁之有方,行之有渐,先膏谀而后硗硝,先腹地而后边厅,责之于乡保,母徒付之于吏胥,遏之于播种之先,毋徒毁之于扬华之后。力禁苛扰,严定考成,感民以诚,未有不动。虽不能遽绝根株,而少一畦之莺粟,即多一口之余粮矣。至于官生将卒,臣已多方劝戒,现仿李鸿章天津所设之戒烟局,延医购药,以冀广起沉属。官中有嗜好废事,分别撤任,停委,勒限戒断,许令自新。弁勇勒限戒断,不悛者汰黜。学校诸生,由学臣随时董戒,冀以渐摩观感,徐收移风易俗之功。

皇朝经世文续编卷二十八

 户政五疆域上

  兴安州升府疏

毕沅

奏为陕省兴汉二属暨终南山一带地方险要,请改设官属,以资控制,以重稽防事。窃照陕西兴安直隶州,滨临汉水,背负终南,为秦属之关键,亦荆襄之门户,万山重叠,实系四塞奥区,形势最为险要。该州管辖平利、洵阳、白河、紫阳、石泉、汉阴六县,通计地方四千余里。从前俱是荒山僻壤,土着无多。自干隆三十七、八年以后,因川、楚间有歉收处所,穷民就食前来,旋即栖谷依崖,开垦度日;而河南、江西安徽等处贫民,亦多▯带家室来此认地开荒,络绎不绝。是以近年户口骤增至十数余万,五方杂处,良莠错居。迩来风俗刁悍,讼狱繁兴,命盗案件甲于通省。兼有外来无业匪徒,因地方僻远,易于匿迹潜踪,出没无定。兼之该州向有总兵同城驻劄,近复添设重兵,号为钜镇,兵民交错,庶务殷繁。旧设知州一员,臣细察情形,并与司道等详加商酌,该州品秩稍卑,办理恐形掣肘。必须将兴安州升为兴安府治,改设知府,方足以资弹压。至现有之州吏目,即改为府照磨,兼管司狱事务。原设州学正改为府教授,训导改为府训导。又府城内应设知县一员,即将州属之汉阴县改为附府首县。查兴安系古安康郡地,应请即名为安康县,将州辖地方归并管理。其原设汉阴县典史,移为安康县典史;原设汉阴训导,改为安康教谕。至汉阴旧治在兴安迤西一百八十里,未便乏员,应另设兴安府通判一员,驻劄其地,专司捕盗缉匪及查拏地方私贩盐茶、私宰、私烧、赌博、挞降等事。再兴安境内西南平地方,距州二百四十里,楚蜀人民杂处,实为要隘。此地将来归并安康首县管辖,应另设分防县丞一员。又兴安所属紫阳县西南之二州,距县一百八十里,与川省太平县连界;平利县东南之镇坪,距县四百八十里,与川省太

译请求严禁种植罂粟片 光绪八年 山西巡抚张之洞

山西百姓喜好种植罂粟,最盛行的有二十多个厅、州、县,其余地区多少不等,几乎到了没有哪个县不种的地步。荒芜土地伤害农业,导致每亩没有存粮,每家没有储备的粮食。丁戊年间的特大饥荒,灾祸实际上就源于此。然而重蹈覆辙,不知悔改,议论的人有的主张不应该禁止,大体上要么是因为目光短浅,要么是因为畏惧困难。然而臣认为根据土地和时势,有四个理由不能不禁止:山西土地贫瘠,粮食产量不多,早年本来依赖外省接济,自从被罂粟侵占土地后,储备更加空虚。就像此前的大饥荒,垣曲县产鸦片最多,饿死的人也最多。近来种鸦片的利润,以交城县最盛,而粮价也以交城县最高,祸害百姓、损害庄稼,确有确凿的证据。此时如果再不遏制这股潮流,假如发生局部灾害,岂能设想后果?这是必须禁止的第一条理由。山西山区农民多,水利设施少,种植罂粟的劳力耗费是种植蔬菜花卉的数倍,偶尔有山溪水边可以灌溉的地方,全部用于种植罂粟。这种作物最消耗地力,几年之后再种其他谷物,也不会茂盛。仅有这区区难得的水利资源,却用来养育这种毒害百姓的东西,这是必须禁止的第二条理由。山西吸食鸦片的恶习,官吏、士人、百姓、军官、士兵、差役以及妇女,虽然都沾染,但大体上乡村偏僻地区占十分之六,城市地区占十分之八。人人瘦弱,家家晚起,怠惰颓废,毫无朝气。做官的不尽职守,靠力气谋生的人不勤奋工作。照这样下去不停止,贫穷的人更加贫穷,软弱的人更加软弱,几十年后,山西岂不危险吗?正因为种植的多,所以吸食方便,这是必须禁止的第三条理由。洋药税是海关的大宗收入,今天正商议加重征收,借此禁止外国商贩,作为匡正民风、端正习俗的谋划。如果内地不禁止,听任其滋生蔓延,怎么堵住外国人的嘴?这是必须禁止的第四条理由。查访山西罂粟之所以不能禁止,一是因为上级官员禁令松弛,朝令夕改;二是因为官吏将其视为利源,企图征收亩税。消除这两大弊端,必定会有可观的成效。臣愚以为禁止要有方法,实行要有步骤,先肥沃之地后贫瘠之地,先腹地后边远厅县,责任落实到乡保,不要仅仅交给吏胥,遏制在播种之前,不要仅仅毁掉在开花之后。尽力禁止苛扰,严格规定考核标准,以诚意感动百姓,没有不感动的。虽然不能立刻断绝根源,但少一畦罂粟,就多一口的余粮。至于官员、学生、将领、士兵,臣已多方劝诫,现在仿照李鸿章在天津设立的戒烟局,聘请医生购买药物,希望广泛救治沉沦者。官员中有嗜好而荒废事务的,分别撤职、停止委任,限期戒断,允许他们自新。军官士兵限期戒断,不悔改的淘汰罢黜。学校里的学生,由学政随时督促告诫,希望逐渐熏陶感化,慢慢收到移风易俗的功效。

皇朝经世文续编卷二十八 户政五疆域上

请求将兴安州升格为府的奏疏 毕沅

奏报陕西兴安、汉中两个辖区以及终南山一带地方险要,请求改设官属,以便控制,以加强稽查防范的事。据查陕西兴安直隶州,濒临汉水,背靠终南山,是陕西辖区的关键,也是荆襄的门户,万山重叠,实在是四面险阻的深奥地区,形势最为险要。该州管辖平利、旬阳、白河、紫阳、石泉、汉阴六个县,总计地方四千多里。从前都是荒山僻壤,本地居民不多。自从乾隆三十七、八年以后,因为四川、湖北之间有歉收的地方,穷苦百姓来此谋生,随即依山傍谷,开垦度日;而河南、江西、安徽等地的贫民,也多带着家眷来此认地开荒,络绎不绝。因此近年户口骤增到十几万,各方人士杂居,良莠不齐。近来风俗刁蛮强悍,诉讼案件繁多,命案盗案数量居全省之首。兼有外来无业匪徒,因为地方偏僻,容易隐藏踪迹,出没无常。加之该州向来有总兵同城驻扎,近来又增添重兵,号称重镇,兵民交错,事务繁杂。旧设知州一名,臣仔细察访情况,并与司道等详细商议,该州品级稍低,办理事务恐怕会受制于人。必须将兴安州升为兴安府治所,改设知府,才足以资以弹压。至于现有的州吏目,即改为府照磨,兼管监狱事务。原设州学正改为府教授,训导改任府训导。又府城内应设知县一名,即将州属的汉阴县改为附府首县。查兴安是古安康郡地,应请求即命名为安康县,将州辖地方归并管理。原设汉阴县典史,移任安康县典史;原设汉阴训导,改任安康教谕。至于汉阴旧治所在兴安向西一百八十里,不便缺乏官员,应另设兴安府通判一名,驻扎在那里,专门负责捕盗缉匪以及查拿地方私贩盐茶、私宰、私烧、赌博等事。再兴安境内西南平地方,距离州城二百四十里,楚蜀人民杂居,实为要隘。此地将来归并安康首县管理,应另设分防县丞一名。又兴安所属紫阳县西南的二州,距离县城一百八十里,与四川太平县交界;平利县东南的镇坪,距离县城四百八十里,与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