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经世文续编卷四十八
皇朝经世文续编卷四十八
户政二十五钱币上
钞币议
王
三代以上,君民相通,但有足民之事,更无足君之事,必百姓足而后君足,犹子孙富而父母未有贫者也。三代以下,君民相隔,既有足君之事,又有足民之事,且必君足而后百姓足,犹父母富而子孙亦未有贫者也。夫欲足民,莫如重农务穑;欲足君,莫如操钱币之权。然而往往不能操其权者,何也?盖自毁钱为器,起于工匠,而利权一失矣。铅钱私铸,窃于奸民,而利权再失矣。外洋钱币行于中国,而利权三失矣。银价低昂,操于商贾,而利权四失矣。钱票会券,出于富户,而利权五失矣。今欲操钱币之权,莫如禁银而行钞,而又尽去其弊,则国用常足,而民财同阜矣。请综钱币之源流论之:后魏高谦之曰:“尧遭大水,以历山之金铸钱;汤遭大旱,以庄山之金铸钱。”夫古者分国而治,资于粟帛者重,而资于钱币者轻,故非水旱要可不铸。后人或以珠玉龟贝刀布为币,未尝专以银与钱也。郑司农释诗“抱布贸丝”,云:“周人以布,广二寸,长二尺,凭官司印书其上,以为民闲贸易之币。”此即行钞所昉。汉武帝造白鹿币,唐宪宗用飞钱,又为行钱之渐。至宋张咏始行交子,宋孝宗以内帑金帛易楮币,藏于内库,一时楮币重于黄金。沿及金元,皆用纸钞。明初亦行宝钞,至英宗有米麦折银之令,弛用银之禁,由是有出无入,而钞遂不行。迨崇祯十六年,生员蒋臣奏行铜钞,帝意欲用纸钞,因流贼渡河,其事遂止。夫自宋迄明,凡行钞四五百年。本朝顺治中,亦尝兼行钞币,苟其有害无利,安能行之如是其久哉?按明户部侍郎倪元璐尝欲行钞,其时省臣条陈十便:一曰造之本省,二曰行之途广,三曰齎之也轻,四曰藏之也简,五曰无成色之好丑,六曰无称兑之轻重,七曰革银匠之奸偷,八曰杜盗贼之窥伺,九曰钱不用而用钞,其铜尽铸军器,十曰钞行而银不行。其银尽实内帑,此十者惟末二条立法尚未尽善。盖钞可用而钱不可废也,银虽可废,宜仍散之民闲为器饰,而不宜尽实内帑也。其余皆至论名言,无可疑者。而蒙细推行钞之利,其实不止此。如凡以他物为币,皆有尽,惟钞则无尽。造百万即百万,造千万即千万,则操不涸之财源,其大利一也。万物之利,权收之于上,布之于下,则尊国家之体统,其大利二也。外洋不得以其币行中国,则动远夷之畏服,其大利三也。奸民谋逆,类皆以财利要结人心,国家财用不竭,则消奸民之逆志,其大利四也。用银有白纹、元丝、洋钱之不同,行钞归于画一,则齐天下之风俗,其大利五也。钞法既行,收铜以供鼓铸,则极钱法之精好,其大利六也。钞直既有一定,商贾不得低昂之,则绝民心之诈伪,其大利七也。富家或以土窖藏银,历久不用,银益见少,今举而变之,悉出易钞,则去壅滞之恶习,其大利八也。钞式宜变,从前分为七等,大钞书《孝经》,其次书《印先正格言》,俾民识字,则寓教民之深意,其大利九也。凡漕务、河务、盐务皆有积弊,当厘人不敢议者,恐经费不足故也。若行钞无难更定章程矣,则除万事之积弊,其大利十也。国计大裕,捐例永停,即捐衔亦可无庸,则重朝廷之名器,其大利十一也。一切取民者从薄,予民者从厚,则行千载之仁政,其大利十二也。夫天下无不弊之法,而常恃有救法之人,而欲图天下之大功,必先破众人之论。人徒见宋、金、元、明行钞不能无弊,遂以为不可行,不知皆立法未周之故耳。今言试其弊之大略,一则单纸易坏,而不知装潢糊表也;二则式印苟简,而不知宜镂版精工也;三则钞文但书刑律,无可观玩也;四则印章不多,难于辨别也;五则中统钞自二贯至十文分为十一等,太琐屑也;六则中统钞止于二贯,民犹不便也;七则钞直二贯者,止费钱三四文,资本太轻,纸幅狭隘,程式不精也。八则有司以出钞为利,入钞为讳也。九则民以旧钞换新钞,必增工墨费,每贯三
译《皇朝经世文续编》卷四十八
户政二十五 钱币上
钞币议
王
夏、商、周三代以前,君主与百姓相通,只有使百姓富足的事情,没有专门使君主富足的事情,一定是百姓富足了然后君主才富足,这就好比子孙富裕了,父母就不会贫穷。三代以后,君主与百姓隔绝,既有使君主富足的事情,又有使百姓富足的事情,而且一定是君主富足了然后百姓才富足,这就好比父母富裕了,子孙也不会贫穷。想要使百姓富足,没有比重视农业、努力耕种更好的了;想要使君主富足,没有比掌握钱币权力的更好的了。然而往往不能掌握这种权力,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从毁钱制作器物开始,源于工匠,利权第一次丧失了。铅钱私自铸造,窃取自奸民,利权第二次丧失了。外国钱币在中国流通,利权第三次丧失了。银价的涨跌,由商贾操控,利权第四次丧失了。钱票会券,出自富户,利权第五次丧失了。现在想要掌握钱币的权力,没有比禁止白银而推行纸币,并且彻底去除其弊病更好的了,这样国家用度就会经常充足,百姓财富也会共同丰裕。请综合钱币的源流来论述它:后魏高谦之说:“尧遭遇大水,用历山的金子铸钱;汤遭遇大旱,用庄山的金子铸钱。”古代分国治理,依赖粟帛的重视程度高,而依赖钱币的重视程度低,所以如果不是遇到水旱灾害,可以不铸钱。后人有时用珠玉、龟贝、刀布作为货币,不曾专门使用银和钱。郑司农解释《诗经》中“抱布贸丝”,说:“周人用布,宽二寸,长二尺,凭借官府在上面印书,作为民间贸易的货币。”这就是推行纸币的起源。汉武帝制造白鹿币,唐宪宗使用飞钱,又是推行钱币的渐近过程。到宋代张咏开始发行交子,宋孝宗用内库的金帛交换楮币,藏在内库,一时间楮币比黄金还贵重。沿袭到金、元,都使用纸钞。明朝初期也发行宝钞,到英宗时有米麦折银的命令,放宽使用白银的禁令,从此只有支出没有收入,纸币于是就不能流通。等到崇祯十六年,生员蒋臣上奏推行铜钞,皇帝心里想用纸钞,因为流寇渡河,这件事就停止了。从宋到明,凡是推行纸币,长达四五百年。本朝顺治年间,也曾兼行纸币,如果它有害无利,怎么能推行得这么久呢?查考明朝户部侍郎倪元璐曾经想推行纸币,当时各省大臣条陈十大好处:一是制造在省内,二是流通范围广,三是携带轻便,四是收藏简便,五是没有成色的好坏之分,六是没有称量兑换的轻重之别,七是革除银匠的奸诈偷盗,八是杜绝盗贼的窥伺,九是钱不用而用钞,铜全部用来铸造军器,十是钞行而银不行,银全部充实内库。这十条中只有最后两条立法尚不完善。因为纸币可以使用而铜钱不可废除,银虽然可以废除,应该仍然散在民间作为器具装饰,而不应该全部充实内库。其余的都是至理名言,无可怀疑。而我细推推行纸币的好处,其实不止这些。比如凡是其他物品作为货币,都有穷尽的时候,只有纸币没有穷尽。造百万就是百万,造千万就是千万,那么掌握不枯竭的财源,这是第一大好处。万物之利,权力收归上级,布施给下级,那么尊崇国家的体统,这是第二大好处。外国不能以其货币在中国流通,那么使远方夷人畏惧臣服,这是第三大好处。奸民谋逆,大都是以财利来笼络人心,国家财用不竭,那么消除奸民的逆志,这是第四大好处。用银有白纹、元丝、洋钱的差别,推行纸币归于统一,那么统一天下的风俗,这是第五大好处。钞法既行,收铜以供鼓铸,那么极尽钱法的精好,这是第六大好处。钞值既有一定,商贾不能操纵涨跌,那么断绝民心的诈伪,这是第七大好处。富家有时用土窖藏银,历久不用,银越发显得稀少,现在举而变之,全部拿出交换纸币,那么去除壅滞的恶习,这是第八大好处。钞式宜变,从前分为七等,大钞票上书写《孝经》,其次书写先正格言,使百姓识字,那么寓含教化百姓的深意,这是第九大好处。凡是漕务、河务、盐务都有积弊,应当整顿的人不敢议论,是担心经费不足。如果推行纸币,不难更改章程,那么去除万事的积弊,这是第十大好处。国计大裕,捐例永远停止,即使捐衔也可以不用,那么重视朝廷的名器,这是第十一大好处。一切取之于民的从薄,给予百姓的从厚,那么实行千载的仁政,这是第十二大好处。天下没有不产生弊端的法律,而常依赖有补救法律的人,而想要图谋天下的大功,必须先破除众人的议论。人们只看到宋、金、元、明推行纸币不能没有弊端,就认为不可行,不知道都是立法不周全的缘故。现在说说推行纸币弊端的大略,一是单纸容易损坏,而不知道装潢糊表;二是式印苟简,而不知道应该镂版精工;三是钞文只书写刑律,无可观玩;四是印章不多,难于辨别;五是中统钞自二贯至十文分为十一等,太过琐碎;六是中统钞止于二贯,百姓仍然不便;七是钞值二贯的,只费钱三四文,资本太轻,纸幅狭隘,程序不精;八是有司以出钞为利,以入钞为讳;九是百姓用旧钞换新钞,必须增加工墨费,每贯三
分也。十则旧钞行用,每至简阅也。十一则钞法屡更,使民疑也。十二则不铸钱,而钱日少也。十三则仍杂用银也。十四则专利于上,而不能行惠于民也。十五则虽设严刑,而未尽防伪之道也。今诚能一一悉去其弊,则行钞者,宋、金、元、明之法也;而所以行钞者,固非宋、金、元、明之法也。岂非理财之善策哉?嘉庆年闲,翰林学士蔡之定曾奏请行钞,然徒言行钞,而不知去弊之方,则无以全收其利而不受其害,宜其议之不行也。夫自古有治人,无治法;然苟有治人,必有治法,而立法之善,不过即弊法而去其弊,所谓胜者所用,败者之谋也。蒙尝博观载籍,访通人,有言行钞之利者,必与之深心商搉,而究其理;有言行钞之害者,必与之反覆辨论,而穷其故实。见钞法之行,利及百姓,而非止国家也;利及万世,而非止一时也。故为考证八条目,四十问答二十,以破众人之论,刍荛之愚,俟有言责者择焉。
译这是第十项弊端:过去的钞币仍在流通使用,每当需要清点核查时,就会造成混乱。第十一项弊端是:钞法屡次更改,使得百姓产生疑虑。第十二项弊端是:不铸造铜钱,导致铜钱日益减少。第十三项弊端是:仍然混合使用白银。第十四项弊端是:利益专归于朝廷,而不能惠及百姓。第十五项弊端是:虽然设立了严酷的刑罚,却没有完全杜绝伪造的方法。现在如果真的能够一一彻底去除这些弊端,那么发行钞币的做法,沿用的是宋、金、元、明四代的制度;而推行钞币的具体方法,却并非宋、金、元、明四代的旧法。这难道不是理财的好策略吗?嘉庆年间,翰林学士蔡之定曾上奏请求发行钞币,然而他只是空谈发行钞币,却不知道去除弊端的办法,那么就无法完全获取其利益而避免其危害,他的建议不被采纳也是理所应当的。自古以来,只有善于治理的人,没有完美无缺的法律;但是如果有善于治理的人,就一定会有好的法律,而制定法律的好处,不过就是针对有弊端的法律去除其弊端,这就是所谓战胜者所使用的,正是失败者曾经的谋略。我曾经广泛阅读典籍,拜访通达事理的人,对于谈论发行钞币有利的人,一定与他深入思考、商讨,探究其中的道理;对于谈论发行钞币有害的人,一定与他反复辩论,穷究其中的事实真相。我看到钞币制度的推行,利益惠及百姓,而不只是国家;利益惠及万世,而不只是一时。因此我考证了八条纲领,以及四十个问答中的二十条,以驳斥众人的言论,我这草野之人的愚见,等待负有言责的官员去选择采纳。
原钞之始
元何异孙曰:郑司农释《诗》“抱布贸丝”云:“周人以布长二尺,凭官司印书其上,以为民间贸易之币,此用钞之始。”
按司农此条,见《周礼注》。余初得之,谓可以证钞法。后检旧本《十一经问对》,则知何异孙已先我言之矣。今《通志堂经解》所刊《十一经问对》,删去此条。
汉武帝时,禁苑有白鹿,乃以白鹿皮方尺,缘以藻缋,为皮币,直四十万。王侯宗室朝觐聘享,必以皮币荐璧,然后得行。
按一皮而直四十万,其值太重。窥此意,止欲取王侯宗室之利,与民间无预也。
唐宪宗行飞钱令,商贾至京师,委钱给券,轻装趋四方,合券取之。
按飞钱合券取钱,即交子之权舆。
宋太祖置便钱务,许商人投牒输钱左藏库,以诸州钱给之。
按此亦飞钱之意
宋仁宗元年,置益州交子务。初,张咏知益州,患蜀人铁钱重,不便贸易。一交一缗,以三年为一界而换之。六十五年为二十二界,谓之交子。使富民主之,后富民稍衰,争讼不息。转运使薛山、张若谷请置交子务,以权其出入,禁私造者。帝从其议,立务于益州界,以百二十五万六千三百缗为额。
按商贾惮于重齎,交子之设,正以便民。今民闲自行会票,则交子之用,隐操于富户矣。
造钞之法
宋史》云:景定四年,以收买逾限之田,复日增印会子一十五万。咸四年,以近颁见钱关子,贯作七百七十文,公私擅减者,官以赃论,吏则配籍五年。复申严关子减落之禁。七年,以行在纸局所造关子纸不精,命四川制使抄造输送,每岁以二千万作四纲。
宋高宗二十四年,金使置交钞库,金以铜少,造钞引一贯、二贯、三贯、五贯、十贯五等,谓之大钞;一伯、二伯、三伯、五伯、七伯五等,谓之小钞,与钱并用,以七年为限,纳旧易新。诸路置官库受之,每贯取工墨钱十五,公私便焉。宋理宗景定元年,蒙古行交钞法,王文统立十路宣抚司,示以条格,欲差发办而民不扰,盐课不失常额,交钞无致阻滞。遂行中书省造中统元宝文钞,立互市于颍州、涟水、光化军。交钞法自十文至二贯文凡十等,不限年月,诸路通行,赋税并听收受,仍申严私盐、酒钞、麴货等禁。
按金元用钞之初,皆见其便。迨行之久,而其弊渐生,于是议更造。愈更造而弊愈生,其故有由也。金之钞初止十贯,而其后乃有二百贯至千贯者。元之钞始止二贯,迨桑哥造至元钞,自一贯至五十文,凡十有一等。每一贯视中统钞五贯文,是方尺之纸直钱五十文也。武宗造至大钞,凡十三等。每一贯准至元钞五贯,是方尺之纸直钱五万文也。先后轻重不伦,无怪乎视为虚券而不可行也。斯固由更法之弊,而亦创制之初未能斟酌至精也。然则欲行钞者,必立法之始详审精密,先求尽善,一定之后更不改造,而后钞可永行矣。
金史》云:初,贞元间,既行钞引法,遂设印造钞引库及交钞库,皆设使、副、判各一员,都监二员,而交钞库副则专主书押、搭印、合同之事。又曰:交钞之制,外为阑作花纹,其上横书贯例,左曰某字料,右曰某字号料号,外篆书曰“伪造交钞者斩,告捕者赏钱三百贯”。料号衡阑下曰“中都交钞库准尚书户部符承都堂劄付户部覆点勘令史姓名押字”。又曰:圣旨印造逐路交钞,于某处库纳钱,更许于某处库纳钞换钱,官私同见钱流转。其钞不限年月行用,如字文故暗,或钞纸擦磨,许于所属库司纳旧换新。若到库支钱,或倒换新钞,每贯量克工墨钱若干文。库搯攒司、库副使各押字年月日。印造钞引库、库子库司副使各押字,上至尚书户部官亦押字。其搭印支钱处合同用印,依常例。
按金之制钞法,亦备矣。惜其尚未知装潢精工,使不至易坏也。至于命善书者书先正格言其上,富民而兼寓教民,不尤善乎?
元史》云:世祖中统元年,始造交钞,以丝为本,每银五十两易丝钞一千两,诸物之直并从丝例。是年十月,又造中统元宝钞,其文以十计者四,曰一
译追溯纸币的起源
元代何异孙说:郑司农解释《诗经》中“抱布贸丝”一句时说:“周朝人用长二尺的布,凭借官府印章印在上面,作为民间贸易的货币,这是使用纸币的开始。”
查考郑司农这条注释,见于《周礼注》。我最初得到这条资料,认为可以用来证明纸币制度的起源。后来查阅旧版《十一经问对》,才知道何异孙已经先我说过这话了。如今《通志堂经解》所刊印的《十一经问对》,删去了这一条。
汉武帝时期,禁苑中有白鹿,于是将白鹿皮制成一尺见方的皮币,边缘饰以彩色花纹,价值四十万钱。王侯宗室朝见天子或进行聘问享礼时,必须用皮币进献玉璧,然后才能进行。
查考一张皮币价值四十万钱,其价值太重。窥探此意,只是想要夺取王侯宗室的利益,与民间无关。
唐宪宗实行飞钱制度,商人到京城,把钱委托存放并领取凭证,轻装前往各地,凭券取钱。
查考飞钱凭券取钱,就是交子的雏形。
宋太祖设立便钱务,允许商人递交文书将钱投入左藏库,用各州的钱支付给他们。
查考这也是飞钱的用意。
宋仁宗元年,设立益州交子务。起初,张咏任益州知州,担忧蜀地人使用铁钱沉重,不便贸易。一交等于一缗钱,以三年为一界进行更换。六十五年间共更换二十二界,称为交子。让富户主持此事,后来富户势力稍衰,争讼不断。转运使薛田、张若谷请求设立交子务,以控制其发行与回收,禁止私自制造。皇帝采纳了他们的建议,在益州设立交子务,以一百二十五万六千三百缗为发行额度。
查考商人畏惧携带沉重的钱财,设立交子,正是为了便民。如今民间自行发行会票,那么交子的使用权,就暗中掌握在富户手中了。
纸币的制造方法
《宋史》记载:景定四年,因购买超过期限的土地,每日增加印造会子十五万张。咸淳四年,因近期颁发的见钱关子,一贯作七百七十文,公私擅自减值的,官员以贪污论处,吏员则流放籍没五年。再次申令严禁关子减值的禁令。七年,因行在纸局所造的关子纸张不精良,命令四川制使抄造输送,每年以二千万张分为四批运送。
宋高宗二十四年,金朝设立交钞库,金朝因铜少,制造钞引一贯、二贯、三贯、五贯、五贯五等,称为大钞;一百、二百、三百、五百、七百五等,称为小钞,与铜钱并行使用,以七年为限,缴纳旧钞换发新钞。各路设立官库接收,每贯收取工墨钱十五文,公私都感到便利。宋理宗景定元年,蒙古实行交钞法,王文统设立十路宣抚司,展示条规,想要差发办理而百姓不受打扰,盐税不失常额,交钞不至于阻滞。于是行中书省制造中统元宝交钞,在颍州、涟水、光化军设立互市。交钞法从十文到二贯文共十等,不限年月,各路通行,赋税都允许收受,仍然申令严禁私盐、酒钞、麴货等禁令。
查考金元使用纸币之初,都看到其便利。等到实行久了,弊端逐渐产生,于是商议重新制造。越是重新制造弊端越产生,其原因是有缘由的。金朝的钞起初只有一贯,后来却有二百贯到一千贯的。元朝的钞起初只到二贯,等到桑哥制造至元钞,从一贯到五十文,共十有一等。每一贯相当于中统钞五贯文,这是一尺见方的纸价值五十文钱。武宗制造至大钞,共十三等。每一贯折合至元钞五贯,这是一尺见方的纸价值五万文钱。先后轻重不伦次,难怪被视为虚券而不能行用。这固然由于更改制度的弊端,也是因为创制之初未能斟酌得十分精密。那么想要实行纸币的人,必须在立法之初详细审慎精密,先求尽善,一定之后不再改造,然后纸币才可以永远行用。
《金史》记载:起初,贞元年间,既实行钞引法,于是设立印造钞引库及交钞库,都设立使、副、判各一员,都监二员。而交钞库副使则专门主管书写押印、搭印、合同之事。又说:交钞的制度,外面作为阑作花纹,上面横写贯例,左边写某字料,右边写某字号料号,外面篆书写“伪造交钞者斩,告捕者赏钱三百貫”。料号衡阑下写“中都交钞库准尚书户部符承都劄付户部覆点勘令史姓名押字。”又说:圣旨印造逐路交钞,在某处库纳钱,更允许在某处库纳钞换钱,官私同现钱流转。其钞不限年月行用,如文字故暗,或钞纸擦磨,允许在所属库司纳旧换新。若到库支取钱,或倒换新钞,每贯量扣工墨钱若干文。库搯攒司、副使各押字年月日。印造钞引库库子库司副使各押字,上到尚书户部官也押字。其搭印支钱处合同用印,依照常例。
查考金朝制定钞法,也很完备了。可惜其还不知道装潢精工,使不至于容易损坏。至于命令善于书法的人在上面书写先正格言,富民而兼寓教民,不是更好吗?
《元史》记载:世祖中统元年,开始制造交钞,以丝为本,每银五十两换丝钞一千两,诸物之价值都跟随丝例。这年十月,又制造中统元宝钞,其文字以十计者四,曰一
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以百计者三,曰一百文、二百文、五百文;以贯计者二,曰一贯文、二贯文。每一贯同交钞一两,两贯同白银一两。至元十二年,添造厘钞,其例有三,曰二文、三文、五文。初钞印用木为板,十三年铸铜易之。元至大四年,罢行至大银钞、铜钱。杨朵法曰:「法有便,不当视立法之人为废置。铜钱与楮币相权而用,古之道也,何可遽废耶?」言虽不用,时论是之。
译面值为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的纸币;以百为单位的有三种,即一百文、二百文、五百文;以贯为单位的有两种,即一贯文、二贯文。每一贯纸币等同于交钞一两,两贯纸币等同于白银一两。至元十二年,增造厘钞,其面值有三种,即二文、三文、五文。起初印制纸币使用木板,至元十三年铸成铜版来替代木板。元朝至大四年,停止行用至大银钞和铜钱。杨朵法说:“法令如果有便利之处,不应当因为制定法令的人去世或离职就废除它。铜钱与纸币相互权衡配合使用,这是自古以来的常道,怎么可以轻易废除呢?”他的言论虽然没有被采纳,但当时的舆论认为他是对的。
按:以钞为不可废,以钱钞为宜兼行,自是确论。
元顺帝十年,欲更钞法。吏部尚书偰哲笃迎合宰相脱脱意,请以钞一贯文省权铜钱一千文。国子祭酒吕思诚曰:「中统、至元自有母子,岂有以故纸为母而立铜为子者乎?」又曰:「钱钞用法,见为一致,以虚换实也。今历代钱与至正钱、中统、至元钞、交钞分为五项,虑下民藏其实而弃其虚,恐不为国家利。」偰哲笃曰:「至元钞多伪,故更之。」思诚曰:「至元钞非伪,人为伪耳。至元钞人犹识之,交钞人未之识,伪将滋多。」偰哲笃曰:「钱钞兼行何如?」思诚曰:「钱钞兼行,轻重不伦,何者为母,何者为子?汝不通古今,徒以口舌取媚大臣乎!」
按:以钞为母,以钱为子。钞数多而钱数少,钞以便总统之用,钱以便零析之用。此法未尝不善,第当于立法之初,先定其规而慎守之。元世先废钱不用,至顺帝时,钞法极弊。之世承仁宗罢行银钞、铜钱之后,而欲更法,宜其不可行也。偰哲笃诚未达时务,而吕思诚之言,亦岂极至之论耶?
陆世仪曰:「古有三币,今亦有三币。古之三币,珠玉、黄金、刀布;今之三币,白金钱、钞。古之为市者,以其所有易其所无,皆粟与械器耳。粟与械器,持移量算,有所不便,于是乎代之以金。是金者,所以通粟与器械之穷也,所谓大不如小也。物有至微,厘毫市易,则金又有所不便,于是乎又代之以钱。钱者,所以通金之穷也,所谓顿不如零也。千里齎持,盗贼险阻,则金与钱又有所不便,于是乎又代之以楮。楮者,如唐之飞钱,今之会票,又所以通金与钱之穷也,所谓重不如轻也。识三币之情,则知所以用三币之法矣。」
按此论三币甚确,知重不如轻,则知钞之不当废矣。
高珩云:「钞法亦可救急。若大粮商税,非钞不收,则钞法立行。上操利权,出不尽而用不竭,又安用朱提为乎?」唐法为租为调,元明开国之初,皆以宝钞济用,不专重金银也。
究钞之法
宋史》宝佑四年,台臣奏:“川引、银会之弊,皆因自印、自用,有出无收。今当拘其印造之权,归之朝廷,仿十八界会之造,四川会子。视佑之令,作七百七十陌,于四川州县公私行使。两料川引并毁,见在银会,姑存旧引。既清新会,有限则楮价不损,物价自平,公私俱便矣。”有旨从之。
宋沈括曰:「钞法数易,富家不蓄钞,而蓄钱。」
宋徽宗改四川交子为钱引,新交子一千,当旧交子四千,交子法大坏。
金赵秉文曰:「比者,宝券滞塞,盖朝廷将议更张而已。妄传不用,因之抑遏,渐至废绝。此乃权归小民也。自迁汴以来,废回易务,臣愚谓当复置,令职官通市道者掌之。」
金赵伯成曰:「更造之法,阴夺民利,其弊甚于征之。」
按前朝行钞,皆在开国之初,而行钞无弊,尤在一朝极盛之时。元始祖、明太祖,皆开基之主也。宋仁宗、金世宗,皆一朝极盛之时也。宋孝宗亦南渡后之盛时,成祖亦当明之盛时,故钞法通行无弊。明庄烈帝当末年危殆之时,方思行钞,尚何及哉!所以虽有倪元璐之才,终于不可行也。
本朝顺治八年,行钞贯之制。是年,始造钞一十二万八千一百七十二贯有奇。自后,岁以为额。至十八年,即行停止。
按前朝于铜钱之外,皆兼以钞为币。本朝始专以银为币,钞惟顺治年间曾暂行,之后以国用充余,遂行停罢。论者谓:「国初制钞甚少,故暂行无弊。然苟敛散有术,制度精工,虽多造常行,亦可以有利而无弊也。」
防钞之伪
宋史》赵开兼宣抚处置使司,疏通钱引,民以为便。宣司获伪引三十万,盗五十人。张浚欲从有司议,当以死。开白浚曰:“相君误矣,使引伪加宣抚使印其上,即为真矣。黥其徒使治币,是相君一日获三十万之钱,而起五十人之死。”浚称善,悉如开言。
按此,亦权时善处之法。然伪引加印为真,则当时立法之可见矣。固不若多为印特造,佳纸尤使之难于作伪也。
宋孙甫监交子务,或以伪造
译按:认为纸币不可废除,认为铜钱与纸币应当并行,这自然是确切的论断。
元顺帝十年,想要更改纸币制度。吏部尚书偰哲笃迎合宰相脱脱的心意,请求用一贯“至正宝钞”(文省)来折抵一千文铜钱。国子祭酒吕思诚说:“中统钞、至元钞自有其作为母币的地位,哪有把旧纸当作母币,而把铜钱当作子币的道理呢?”又说:“铜钱与纸币的用法,现在是一致的,都是用虚值交换实值。如今历代铜钱、至正铜钱、中统钞、至元钞、交钞分为五种,担心百姓会藏匿实值的铜钱而抛弃虚值的纸币,恐怕这对国家没有利益。”偰哲笃说:“至元钞伪币太多,所以要更改它。”吕思诚说:“至元钞本身不是伪币,是人伪造的。至元钞人们还认识,交钞人们不认识,伪币将会更加增多。”偰哲笃说:“铜钱与纸币并行怎么样?”吕思诚说:“铜钱与纸币并行,轻重没有条理,哪一个是母币,哪一个是子币?你不懂古今之理,只是用口舌去讨好大臣罢了!”
按:以纸币为母币,以铜钱为子币。纸币数量多而铜钱数量少,纸币以便于大宗支付之用,铜钱以便于零星找零之用。这种方法未尝不好,只是在制定法律之初,应当先确定规则并谨慎遵守。元朝先废除铜钱不使用,到了顺帝时,纸币制度弊端极多。顺帝在仁宗废除银钞、铜钱之后,想要更改制度,理应行不通。偰哲笃确实不通时务,而吕思诚的话,难道就是最极致的论断吗?
陆世仪说:“古代有三种货币,现在也有三种货币。古代的三种货币,是珠玉、黄金、刀布;现在的三种货币,是白银、铜钱、纸币。古代做买卖的人,用他们所有的交换所没有的,都是粮食和器械罢了。粮食和器械,搬运计量,有所不便,于是用黄金来代替。黄金,是用来解决粮食和器械流通困难的,所谓大的不如小的方便。物品有极其微小的,厘毫之间的交易,那么黄金又有所不便,于是又用铜钱来代替。铜钱,是用来解决黄金流通困难的,所谓整块的不如零散的方便。千里携带,遇到盗贼险阻,那么黄金和铜钱又有所不便,于是又用纸币来代替。纸币,就像唐代的飞钱,现在的会票,又是用来解决黄金和铜钱流通困难的,所谓重的不如轻的方便。懂得三种货币的情况,就知道使用三种货币的方法了。”
按:这个关于三种货币的论述很确切,知道重的不如轻的方便,就知道纸币不应当废除了。
高珩说:“纸币制度也可以用来救急。如果大宗粮食和商税,不用纸币就不收取,那么纸币制度立刻就能推行。朝廷掌握利权,支出未尽而使用不竭,又哪里需要朱提(指白银)呢?”唐代的赋税为租调,元朝和明朝开国之初,都用宝钞来济助用度,不专门看重金银。
探究纸币的制度
《宋史》记载,宝佑四年,台臣上奏说:“川引、银会的弊端,都是因为自行印造、自行使用,只有发行没有回收。现在应当收回印造的权力,归于朝廷,仿照十八界会子的造法,发行四川会子。按照宝佑年的法令,作七百七十陌,在四川州县公私间行使。两料川引一并销毁,现有的银会,暂且保留旧引。既然有了新的会子,有限额那么纸币价格就不会受损,物价自然平稳,公私都方便了。”有诏令听从了这个建议。
宋代沈括说:“纸币制度多次更改,富家不积蓄纸币,而积蓄铜钱。”
宋徽宗将四川交子改为钱引,新交子一千,抵旧交子四千,交子制度大坏。
金代赵秉文说:“近来,宝券滞塞,大概是朝廷将要商议更改罢了。胡乱传言不再使用,因此压制遏制,逐渐导致废绝。这是权力归于小民了。自从迁都汴京以来,废除了回易务,臣愚以为应当恢复设置,让通晓市道的主管官员掌管它。”
金代赵伯成说:“更改造币的方法,暗中夺取百姓的利益,其弊端比征税还严重。”
按:前朝推行纸币,都在开国之初,而推行纸币没有弊端,尤其在一朝极盛之时。元世祖、明太祖,都是开基之主。宋仁宗、金世宗,都是一朝极盛之时。宋孝宗也是南渡后的盛世,明成祖也处在明朝的盛世,所以纸币制度通行没有弊端。明庄烈帝处在末年危殆之时,才想着推行纸币,还来得及吗!所以虽然有倪元璐的才能,最终也无法推行。
本朝顺治八年,实行纸币贯的制度。这一年,开始造纸币十二万八千一百七十二贯有余。此后,每年以此为定额。到了十八年,就停止实行了。
按:前朝在铜钱之外,都兼用纸币作为货币。本朝开始专门用白银作为货币,纸币只在顺治年间曾暂行,之后因为国家用度充裕,就停止废除了。议论的人说:“国初制造纸币很少,所以暂行没有弊端。然而如果征收和散发有方法,制度精工,即使多造常行,也可以有利而没有弊端。”
防止纸币的伪造
《宋史》记载,赵开兼任宣抚处置使司,疏通钱引,百姓认为方便。宣抚司查获伪引三十万,盗贼五十人。张浚想听从有关部门的意见,判处死刑。赵开对张浚说:“相君错了,如果伪引上加了宣抚使的印章,就是真引了。刺字让他们的同伙去管理货币,这是相君一天获得三十万的钱,而免去了五十人的死罪。”张浚称赞很好,全部按照赵开的话去做。
按:这也是权宜善处的方法。然而伪引加印为真,就可以看出当时立法的漏洞了。本来不如多制造特制的印章,使用好纸,尤其使之难以伪造。
宋代孙甫监管交子务,有人伪造
多犯法,欲不用。甫曰:「交子可以伪造,铁钱可以私铸,但严治之,不当以小害废大利。」
译(他们)多次触犯法律,想要不再使用交子。李甫说:“交子可以被伪造,铁钱可以被私自铸造,只要严厉治理,不应当因为小害而废弃大利。”
按甫之言,可谓通达国体。若因有作伪而废之,是因噎而废食也。
宋史》高宗三十二年,立伪造会子法,犯人处斩,告者赏钱十串,不愿受者补进义校尉。若徒中及庇匿者,能告首免罪受赏,愿补官者听。
宋史·熙二年,宗正丞韩祥奏:「坏楮币者,只缘变更;救楮币者,无如收减。自去年至今,楮价粗定,不至折阅者,不变更之力也。今已罢诸造纸局及诸州科买楮皮,更多方收减,则楮价有可增之理。」上曰:「善。」三年,臣僚言:「今官印之数虽损,而伪造之券愈增。且以十五、十六界会子言之,其所入之数宜减于所出之数。今收换之际,原额既溢,举者未已,若非伪造,其何能致多如是?大抵前之二界尽用川纸,物料既精,工制不苟,民欲为伪,尚或难之。迨十七界之便,印以杂用川杜之纸;至十八界界,则全用杜纸矣。纸既可以自造,价且五倍于前,故昔之为伪者难,今之为伪者易。人心循利甚于畏法,况利可立致,而刑未即加者乎?」臣愚以为:「抄撩之增添,纸料宽假,工程务极精致,使人不能为伪者,上也;禁捕之法,厚为之,劝厉为之防,使人不敢为伪者,次也。」
按此论防伪之法极精切
金史》曰:高汝励言钞法务在必行,府、州、县、镇各籍辨钞人,给以条印,听与人辨验,随贯量给二钱,贯例虽多,六钱即止。每朝官出使,则令体究通滞,以通闻。
按:欲防伪,则必为民间立辨伪之人,此法决不可废。
元史·林兴祖,至治中,知沿山州。沿山素多伪造钞者,豪民吴友文为之魁。友文奸黠悍惊,因伪造致富,乃分遣恶少四五十人为吏于有司,伺有欲告之者,辄先事戕之。前后杀人甚众。兴祖至官曰:“此害不除,何以牧民?”即张榜禁伪造者,且立赏募民首告。俄有告者至,佯以不实斥去。又有告伪造二人并赃者,乃鞫之,款成。友文自至官为之营救,兴祖命并执之。狱具,逮捕其党,悉置之法。
按钞之利厚,民必思伪造。虽立严刑以禁之,而伪造者犹冀其事之不败露也。若非立赏募告,则人以为首告者损人而不利己,非素有仇怨,又谁肯为之乎?兴祖之治沿山善矣,窃以为伪造者既重其罪,凡亲族邻里知而不举者,皆当缘坐;而首告者必予重赏。凡官长能发觉逮治者,必立予迁擢。如是则人皆畏法悦赏,而伪造之弊自绝矣。
重钞之术
宋孝宗以内帑金帛易楮,藏于内库者四百万,行于民闲者仅二百万。一时楮币重于黄金。龚茂良奏闻:“得商旅往来贸易,竞用会子,一为免税,二为省脚乘,三为不复折阅。”以此观之,大段流通。叶衡奏:“今诸处会子甚难得,宜量行支降。”行使上曰:“未可。向来止缘所出数多,致有今日之弊。今须少待,徐议施行。”上又曰:“大凡行用会子,少则重,多则轻。”
按孝宗谓「会子少则重,多则轻」,是诚然矣。然亦不患其出之多,而第患其入之少。苟收敛有术,则钞亦流转于上下而无穷,奚至于多而轻哉?
宋史》云:高宗因论四川交子,最善沈该称提之说,谓官中常有钱百万缗,如交子价减,官用钱买之,方得无弊。熙七年,以十八界与十七界会子更不立限,永远行使。十一年,以会价增减,课其官吏。
金明昌三年敕尚书省曰:「民间交钞流转,当限其数,勿令多于见钱也。」
按此亦同宋孝宗之意
明昌中,宰臣奏:“民间所以艰得钱者,以官豪家多积故也。”在唐元和间,尝限富家过二千者死,王公重贬,没入以五之一赏告者。上令参酌定制,令官民之家以品从物力限见钱,多不过三万贯。
按唐制,过五千者死,其法太重。富家多蓄钱,罚之足矣。钞法行,恐民蓄钱而不蓄钞,斟酌此法行之可也。
金承安二年,宰臣奏:「旧立交钞法,凡以旧易新者,每贯取墨工钱十五文。至大定二十三年,不拘贯例,每张收八文。既无益于官,亦妨钞法,宜从旧制便。若以钞买盐引,每贯权作一贯五十文,庶得多售。」上曰:「墨工钱贯可收十二文
译考察吕甫的言论,可以说通晓国家体制。如果因为有人作伪就废除纸币,那是因噎废食。
《宋史》记载,高宗三十二年,制定伪造会子的法律,犯人处斩,举报者赏钱十串,不愿受赏的补授进义校尉。如果同伙及包庇隐藏者,能告发首恶可免罪受赏,愿意补授官职的听任其选择。
《宋史》记载,熙宁二年,宗正丞韩祥上奏说:“破坏纸币的原因,只在于变更;挽救纸币的方法,无过于回收减额。从去年到现在,纸币价格大致稳定,不至于亏损,这是不变更的力量。现在已罢免各造纸局及各州征收楮皮,又多方回收减额,那么纸币价格有上涨的道理。”皇上说:“好。”三年,臣僚进言:“现在官方印制的数量虽然减少,但伪造的券票却越来越多。且以十五、十六界会子来说,其收入的数量应该少于支出的数量。现在回收兑换之际,原额既已溢出,举债仍未停止,如果不是伪造,怎么能多到如此程度?大抵前两个界别全部使用川纸,物料精良,工艺不苟,百姓想造假,尚且困难。等到十七界时,便用杂用的川杜纸印刷;到了十八界,则全用杜纸了。纸既然可以自制,价格又比从前高出五倍,所以从前造假难,现在造假易。人心追逐利益甚于畏惧法律,何况利益可以立刻得到,而刑罚尚未立即施加呢?”臣愚以为:“抄撩的增添,纸料的宽裕,工程务必极其精致,使人不能造假,这是上策;禁捕的法律,厚加奖赏,劝勉厉行以防患,使人不敢造假,这是次策。”
考察这关于防伪方法的论述极其精切。
《金史》说:高汝励说钞法务必严格执行,府、州、县、镇各登记辨别钞币的人,发给条印,听任与人辨别验证,按贯量给二钱,贯例虽多,六钱为止。每当朝官出使,就令其体察通滞情况,以通报朝廷。
考察:想要防伪,就必须为民间设立辨伪之人,此法决不可废除。
《元史》记载,林兴祖,至治年间,任沿山州知州。沿山向来多有伪造钞币者,豪民吴友文是为首。友文奸诈狡猾强悍,因伪造致富,于是分派恶少四五十人做官府的小吏,窥探有想要告发的人,就事先杀害他们。前后杀人很多。兴祖到任说:“此害不除,怎么治理百姓?”立即张榜禁止伪造者,并且设立奖赏招募百姓首告。不久有告发者到来,假装以不实为由斥退。又有告发伪造二人并查获赃物者,于是审问,供词成立。友文亲自到官府为之营救,兴祖命令一并逮捕。案件审结,逮捕其党羽,全部依法处置。
考察钞币利益丰厚,百姓必定想伪造。虽然设立严刑禁止,但伪造者仍希望事情不暴露。如果不设立奖赏招募告发,那么人们认为首告者是损害他人而对自己无利,除非素有仇怨,又有谁肯做呢?兴祖治理沿山很好,我私下认为伪造者既加重其罪,凡是亲族邻里知情不举者,都应当连坐;而首告者必予重赏。凡是长官能发觉逮捕治罪的,必立即提拔。这样则人们都畏惧法律喜悦奖赏,而伪造的弊端自然断绝了。
重钞之术
宋孝宗用内库的金帛兑换楮币,藏在内库的四百万,在民间流通的仅二百万。一时间楮币比黄金还贵重。龚茂良上奏说:“得到商旅往来贸易,竞相使用会子,一是免税,二是节省脚力车马费,三是不再亏损。”由此看来,大量流通。叶衡上奏:“现在各处会子很难得到,应该酌情支取发放。”皇上说:“不可以。向来只因为所出数量多,导致今天的弊端。现在须稍等,慢慢商议施行。”皇上又说:“大凡使用会子,少则重,多则轻。”
考察孝宗说“会子少则重,多则轻”,这确实是实情。然而也不担心其支出多,只担心其收入少。如果收敛有方,那么钞币也能在上下之间流转无穷,怎么会多到贬值呢?
《宋史》说:高宗因为讨论四川交子,最赞赏沈该称提的说法,说官府常备百万缗钱,如果交子价格下跌,官府用钱购买,才能没有弊端。熙宁七年,以十八界与十七界会子不再设立期限,永远行使。十一年,以会子价格增减,考核官吏。
金明昌三年敕令尚书省说:“民间交钞流转,应当限制其数量,不要让它多于现钱。”
考察这也同宋孝宗的意思一样。
明昌年间,宰臣上奏:“民间之所以难得钱,是因为官豪之家多积蓄的缘故。”在唐元和年间,曾限制富家超过二千贯者处死,王公重贬,没收财产以五分之一赏给告发者。皇上令参酌定制,令官民之家按品级物力限制现钱,多不过三万贯。
考察唐制,超过五千贯者处死,其法太重。富家多蓄钱,惩罚就足够了。钞法实行,恐怕百姓蓄钱而不蓄钞,斟酌此法实行是可以的。
金承安二年,宰臣上奏:“旧立交钞法,凡以旧换新者,每贯取墨工钱十五文。到大定二十三年,不拘贯例,每张收八文。既然对官府无益,也妨碍钞法,应该依从旧制方便。如果用钞买盐引,每贯权作一贯五十文,或许能多售。”皇上说:“墨工钱每贯可收十二文。”
按工墨费钱愈少则民愈便,宰臣以为有妨钞法者谬也。若一贯之钞而权作一贯一百文,使民乐于用钞,则可行。
金高汝励曰:「随处州府库内,各有辨钞库。子钞虽弊不伪,亦可收纳。去都邑远之城邑,既有设置合同,换钱客旅经之,皆可相易。更虑无合同之地,难以易者,令官库凡纳缗钞者,受而不支。于钞背印记官吏姓名,积半岁赴都易新钞。如此则缗钞有所归,而无滞矣。」
金泰和时,从辽东按察司杨云翼言,以咸平、东京两路商旅所集,遂从都南例,一贯以上用交钞,不得用钱。又孙铎言,民间钞多,正宜收敛,院务税诸名钱,可尽收钞。秋夏税纳正色外,亦令收钞,不拘贯例。农民知之,则钞渐重,可以流通。
按此三说皆所以使钞之必行。或问:“行钞可决信民之乐从否?”曰:“可,但当图之以渐,而用之有术尔。盖钞之利厚,必分散于官与民,使各享其利,然后行钞可常久不废。此能使钞必行之术也。”
日知录》云:洪武八年三月辛酉朔,禁民间不得以金银为货交易,违者治其罪,有告发者就以其货给之。其立法若是之严也。九年四月己丑,许民以银、钞、钱、绢代输今年租税。十九年三月己巳,诏岁解税课钱钞,有道里险远难致,许易金银以进。五月己未,诏户部以今年秋粮及在仓所储,通其数,除存留外,悉折收金银、布绢、钞,定输京师。此其折变之法,虽暂行,而交易之禁亦少弛矣。
按既禁用金银,所以重钞也。而未几即许民易金银以进,是自坏其法也。顾亭林先生《钱粮论》谓:“不收钱而收银,则河北之响马必多矣。”此可知用银之弊,易长盗贼。盖钱货重实,盗贼所取无多,则因而止者多矣。若用钞,则又轻而易藏,盗贼既不能知觉,又可多为标识,则窃之必易于败露,亦弭盗之善术也。夫以钞之虚为之母,以钱之质为之子,子母相权,民已甚便,又何为而必用银乎?明初觊于用银之利,故自弛其禁,而不知其长盗贼之风,启谋财害命之端,卒至开矿殃民,而国用益以不足,此计之失也。
论钞之用
金史》曰:「有司言,交钞旧同见钱,商旅惮于致远,往往以钱买钞,盖公私俱便之事,岂可罢去?」
金史》曰:濮王守纯以下奏曰:「自古军旅之费,皆取于民间。朝廷以小钞殊轻,权更宝券,而复禁用钱。小民浅虑,谓楮币易坏,不若钱可久。于是得钱则珍藏,而券则亟用之,唯恐破裂而至于废也。今朝廷知支而不知收,所以钱日贵而券日轻。然则券之轻,非民轻之,国家致之然也。不若量其所支,复敛于民,出入循环,则彼知为必用之物,而知爱重矣。今徒患轻,而即欲更造,不惟信令不能,且恐新券之复同旧券也。」
按量其所支,复敛于民,自是善术。第患奉行之不力耳。
金宣宗问钞法如何而通,刘炳对以敛散相权,则钞法通。”
元世祖尝问太保刘秉忠钱币之法,秉忠对曰:「钱用于阳,楮用于阴。华夏阳明之区,沙漠幽阴之域。今陛下龙兴沙漠,君临中夏,宜用楮币,俾子孙世守之。若用钱,不合于宜。」于是绝不用钱。
按用钞自有便处,然何必废钱?刘秉忠不以正对,而为此穿凿之谈,何也?
钞币条目四十
一钞分为七等:曰五千贯,曰千贯,曰五百贯,为大钞;曰百贯,曰五十贯,为中钞;曰十贯,曰二贯,为小钞。大中钞当今会票之用,小钞当今钱票之用。
一、二贯以下无钞,更铸当百、当十大钱,以便民用。钱为三等。
一纸类甚多,造钞务选佳纸,洁白光厚,耐久者,既用造钞,即禁民间不得买卖此纸,以防作伪。窃拟高丽纸佳者即可造,其劣者听民间行用。
一五千贯钞,用纸三丈阔,尺二寸;千贯用纸二丈五尺,五百贯用纸二丈,百贯用纸一丈五尺,五十贯用纸一丈,十贯用纸五尺,二贯用纸三尺。大钞命善书者书《孝经》其上,真草篆隶俱可。中钞半书半印,用先正文,如《原道》《西铭》之类。小钞用桐板印文其上,如程子四箴、朱子家训之类,
译考察工匠和墨水的费用,花费越少百姓就越便利,宰相认为这会妨碍钞法的观点是错误的。如果一贯的钞权当一贯一百文使用,让百姓乐于使用钞,那么就可以推行。
金朝高汝励说:“各州府的仓库里,都设有辨别钞币的库。子钞虽然破旧但不伪造,也可以收纳。在远离都城的城邑,既然已经设置了合同交钞所,换钱的客商经过那里,都可以互相兑换。再考虑到没有合同交钞所的地方,难以兑换,就命令官库凡是收纳成串的钞币,只收不付。在钞背印上官吏的姓名,积累半年后到都城兑换新钞。这样成串的钞币就有了归宿,就不会滞涩了。”
金朝泰和年间,采纳了辽东按察司杨云翼的建议,因为咸平、东京两路是商旅聚集的地方,于是依照都城以南的惯例,一贯以上的交易使用交钞,不得使用铜钱。又有孙铎进言,民间钞币很多,正应该收敛,各院务征收的各种名目的钱,可以全部收取钞币。秋夏两季税收除了缴纳实物外,也命令收取钞币,不拘泥于一贯的定额。农民知道了这一点,钞币就会逐渐升值,从而可以流通。
考察这三种说法,都是为了使得钞币必然能够推行。有人问:“推行钞币,可以确信百姓乐于遵从吗?”回答说:“可以,但应当逐步谋划,并且使用得当。因为钞币的利益丰厚,必定要分散给官府和百姓,让他们各自享有利益,然后推行钞币才能长久不废止。这就是能使钞币必然推行的方法。”
《日知录》说:洪武八年三月辛酉初一,禁止民间用金银作为货物进行交易,违者治罪,有告发的人就将其货物赏赐给告发者。立法严厉到了这种程度。洪武九年四月己丑,允许百姓用银、钞、钱、绢代替缴纳今年的租税。洪武十九年三月己巳,下诏说每年解送的税课钱钞,如果路途险远难以送达,允许兑换成金银进贡。五月己未,下诏户部将今年的秋粮以及仓库中储存的粮食,统计总数,除去留存的部分,全部折收金银、布绢、钞币,确定输送到京师。这种折变的方法,虽然是暂时实行,但禁止交易的禁令也稍微松弛了。
考察既然禁止使用金银,是为了抬高钞币的价值。但不久就允许百姓兑换金银进贡,这是自己破坏自己的法令。顾亭林先生在《钱粮论》中说:“不收取铜钱而收取白银,那么河北的响马(强盗)一定会增多。”由此可知使用白银的弊端,容易滋生盗贼。因为铜钱货物沉重实在,盗贼所取得的数量不多,因此往往就此停止。如果使用钞币,那么又轻便容易隐藏,盗贼既不能察觉,又可以多加标记,那么偷窃必定容易败露,这也是消除盗贼的好方法。用虚值的钞币作为母体,用实值的铜钱作为子体,子母互相权衡,百姓已经非常便利,为什么一定要使用白银呢?明朝初期贪图使用白银的利益,所以自己松弛禁令,却不知道这会助长盗贼的风气,开启谋财害命的祸端,最终导致开矿殃及百姓,而国家用度更加不足,这是计策的失误。
论钞币的使用
《金史》说:“有关部门进言,交钞过去等同于现钱,商旅害怕长途携带,往往用钱购买钞币,这大概是公私都便利的事情,怎么可以废止呢?”
《金史》说:濮王守纯等人上奏说:“自古以来军队的费用,都取自民间。朝廷认为小面值的钞币太轻,权且更改为宝券,而又禁止使用铜钱。小百姓见识短浅,认为纸币容易损坏,不如铜钱可以长久。于是得到铜钱就珍藏起来,而宝券就急于使用,唯恐破裂而作废。现在朝廷只知道支出而不知道回收,所以铜钱日益贵重而宝券日益轻贱。那么宝券的轻贱,不是百姓轻视它,是国家导致它这样的。不如根据支出的数量,再从民间回收,出入循环,那么百姓知道这是必然要使用的物品,就会爱惜重视了。现在只是担心宝券轻贱,就想重新制造,不仅不能取信于民,而且恐怕新券又会像旧券一样。”
考察根据支出的数量,再从民间回收,自然是好方法。只是担心执行不力罢了。
金宣宗问钞法怎样才能流通,刘炳回答说通过收敛和发放互相权衡,钞法就能流通。
元世祖曾经问太保刘秉忠关于钱币的方法,秉忠回答说:“铜钱用于阳,纸钞用于阴。华夏是阳明之地,沙漠是幽阴之域。现在陛下从沙漠兴起,君临中原,适宜使用纸钞,让子孙世代遵守。如果使用铜钱,就不合时宜。”于是完全不用铜钱。
考察使用钞币自然有便利之处,但何必废除铜钱呢?刘秉忠不用正道回答,却说出这种穿凿附会的话,为什么呢?
钞币条目四十
一、钞币分为七等:五千贯、千贯、五百贯,为大钞;百贯、五十贯,为中钞;十贯、二贯,为小钞。大中钞相当于当今会票的用途,小钞相当于当今钱票的用途。
一、二贯以下没有钞币,另外铸造当百、当十的大钱,以便民用。铜钱分为三等。
一、纸张种类很多,制造钞币务必选择好纸,洁白光亮厚实,耐用的,既然用来制造钞币,就禁止民间买卖这种纸,以防伪造。私下推测高丽纸好的就可以用来制造钞币,劣质的听任民间使用。
一、五千贯的钞币,用纸三丈宽,一尺二寸长;千贯用纸二丈五尺,五百贯用纸两丈,百贯用纸一丈五尺,五十贯用纸十尺,十贯用纸五尺,二贯用纸三尺。在大钞上命令擅长书法的人书写《孝经》,真书、草书、篆书、隶书都可以。中钞一半书写一半印刷,使用先圣的文章,如《原道》《西铭》之类的。小钞用桐木板印刷文字在上面,如程子的四箴、朱子的家训之类的。
一大钞,中钞行用时,或以金石木革为函,小钞以绡素为函。
一以金玉水晶银铜倩好手雕为五印,各掌官有之。又分三等:大钞用大印五,中钞用中印五,小钞用小印五。以朱砂好印色印其上,违者罪之。
一造二贯之钞,尤贵精工,必费本二百余文。铸大钱,必极工巧,以防伪铸。
一行钞先从京师起,以次渐及于各省,约数期年,然后及天下。
一造钞,发于各省布政司,为印记;发于各府,又为印记;发于各县,又为印记;发于钱庄,钱庄又为印记,然后行之民间,则易于辨伪。
一以大钞、中钞发与各银号,即禁其不得私出会票。如领一万贯钞者,半年之后核其换银若干,如已用完,则收其银;如钞十千贯之数,以一分之利与银号。
一以小钞及当百、当十大钱发与钱庄,即禁其私出钱票。民以银易钱,即以小钞与之;如银数不满二贯有零者,则以大钱与之。半年之后,核其所入银数,而收其十之九,以一分之利与钱庄。
一民以银易钞,在下令半年之内,准加一分之利与之;一年之内,加五厘之利与之;一年之后,照时价不加。
一民以钱易钞,以钞易钱,钱庄准取百分之一,不许多取。
一钞之出入,经吏胥之手,亦准取百分之一,但取之官,不取于民,如有勒索,严治其罪。
一随在设立辨钞之人,官给以禄。
一钞既各分省分,易于稽察,又令通衢大邑设立官局,民以他省钞至者,验明准其换本省钞行用。
一民以钞纳钱粮及关税者,二贯之钞准作二贯二百文用。
一小钞行用既繁,虽糊裱尚不免易于霉烂,但辨其非伪,许将霉烂之钞纳钱粮关税,惟止作二贯用,更不加二百文。既纳之后,解部焚毁,以免倒换之弊。
一下令,二年之后,钞法通行。禁民间不得以银为币,惟为器皿不禁。私以银交易者,没入其银与物,以其半赏告者。
一禁银之后,募商人领银,开设官局,挞造银器,以减半之价售于民间,使银价益贱,民以银易钞者亦作半价。
一、设立收银之局,民间有卖铜器者,官为重价收之,以供鼓铸,禁绝挞造铜器之铺,惟锁钮乐器不禁,其余铜器不准民间买卖,胥吏不得向民间搜括旧藏铜器,以致骚扰。
一钞贯,文有一定。私减钞价者,有罪。
一造钞之后,必二十年,然后添造新钞。
一监造官钞时,不得刻减工费,以致不如程式,违者罪之。
一、伪造者斩决,枭示;出首者赏钞百贯,更籍犯人之产予之。胥役能捕获者,亦如之。官长能发觉,立予迁秩。邻族知情不举首者,同坐。如始系同谋,而能自首者,免罪受赏。
一、各处官库俱令积钱,如民闲钞多,即发钱收买,不令民间壅滞。
一小民误用伪钞,更不加罪,惟更究其伪造之人。
一民闲藏钱,非典当、钱庄、字号不得过一千贯。如违,禁没入其钱十之五,即以五之半赏告者。
一行钞之初,内外官俸各加一倍,本俸暂与以银,加俸悉给以钞。俟钞法通行后,官俸各加数倍,悉给以钞。
一书钞之人,予以重禄。如有官爵者,纪功迁秩;造钞出力者,立予议叙。
一行钞之初,必加惠于民,蠲免逋欠,优恤耆老,以新天下之耳目。
一地方官能奉行钞法无弊者,必予加级纪录。
一令学中稽察贫士给钞周恤
一民有鳏寡孤独及遇水火凶荒之灾,皆发钞赈给。
一地方有水利当兴,及荒土可耕者,皆发钞修治。
一行钞之后,关税、田赋、盐课皆议减。
一商人与外洋交易,准以钞向沿海地方官局易银。去及还,准以银易钞。出入之价,如一银器,不准载入外洋。
一外蕃贡使入朝,欲市中国之货者,准以银易钞行用,则外蕃亦重中国之钞矣。
耕当问奴,织当问婢,钱币当问商贾。予乡里多富商大贾,故与精于会计者参酌事情,思其兴利防弊之法,略备于此。非敢据史册陈言,徒侈书生之论也。
附钞币问答三十
或曰:“国家之成法,不可改。”答曰:“世祖章皇帝八年尝造钞,每岁十二万至十八年,因国用充裕,停止。则用钞,正
译一大面额钞票,中面额钞票在流通使用时,有的用金、石、木、革制作封套,小面额钞票用丝绢制作封套。
一用金、玉、水晶、银、铜,请能工巧匠雕刻成五枚印章,由主管官员分别掌管。又分为三等:大面额钞票使用大印五枚,中面额钞票使用中印五枚,小面额钞票使用小印五枚。用朱砂和上等印泥盖在钞票上,违者治罪。
一制造面值为二贯的钞票,尤其贵在精工细作,必定耗费成本二百多文。铸造大钱,必定极尽工巧,以防伪造。
一发行钞票先从京城开始,依次逐渐推广到各省,大约经过几年时间,然后推广到天下。
一制造钞票,发给各省布政使司,加盖印记;发给各府,又加盖印记;发给各县,又加盖印记;发给钱庄,钱庄又加盖印记,然后流通到民间,这样便于辨别真伪。
一将大面额、中面额钞票发给各银号,即禁止其私自发行会票。如领取一万贯钞票者,半年后核查其兑换白银多少,如已用完,则收回其白银;如钞票剩余一万贯之数,以一成的利息给银号。
一将小面额钞票及当百、当十大钱发给钱庄,即禁止其私自发行钱票。百姓用白银兑换铜钱,就用小面额钞票给他们;如白银数额不满二贯有零头者,就用大钱给他们。半年后,核查其收入白银数额,而收回其中的十分之九,以一成的利息给钱庄。
一百姓用白银兑换钞票,在下令半年之内,准许加一成的利息给他们;一年之内,加五厘的利息给他们;一年之后,按当时市价不加利息。
一百姓用铜钱兑换钞票,用钞票兑换铜钱,钱庄准许收取百分之一的费用,不许多收。
一钞票的出入,经过吏胥之手,也准许收取百分之一的费用,但向官府收取,不向百姓收取,如有勒索,严惩其罪。
一随处设立辨别钞票真伪的人员,官府供给俸禄。
一钞票既然已按各省区分,便于稽查,又令在交通要道和大城市设立官局,百姓持外省钞票前来者,查验明确后准许兑换本省钞票流通使用。
一百姓用钞票缴纳钱粮及关税者,二贯的钞票准许当作二贯二百文使用。
一小面额钞票流通使用既多,即使糊裱尚不免容易霉烂,只要辨别其非伪造,允许将霉烂的钞票用于缴纳钱粮关税,但只当作二贯使用,不再加二百文。既缴纳之后,解送户部焚毁,以免倒换之弊。
一下令,两年之后,钞票法度通行。禁止民间不得以白银作为货币,但制作器皿不禁。私自用白银交易者,没收其白银与货物,将其一半赏给告发者。
一禁止白银之后,招募商人领取白银,开设官局,打造银器,以减半的价格售于民间,使银价更加低廉,百姓用白银兑换钞票者也按半价计算。
一设立收银的机构,民间有卖铜器者,官府出高价收购,以供鼓铸,禁止打造铜器的店铺,惟锁钮、乐器不禁,其余铜器不准民间买卖,吏胥不得向民间搜刮旧藏铜器,以致骚扰。
一钞票的面值,文数有一定。私自减损钞票价值者,有罪。
一制造钞票之后,必定二十年,然后添造新钞。
一监造官钞时,不得克扣工费,以致不符合规格,违者治罪。
一伪造者斩决,枭首示众;告发者赏钞百贯,并将犯人的财产籍没给予他。吏役能捕获者,也如此。长官能发觉,立即给予升迁。邻族知情不告发者,同罪。如起初是同谋,而能自首者,免罪受赏。
一各处官库都令积蓄铜钱,如民间钞票多,就发放铜钱收买,不让民间壅滞。
一小民误用伪钞,不再加罪,只追究伪造之人。
一民间藏钱,非典当、钱庄、字号不得超过一千贯。如违,没收其钱的十分之五,即以五分之半赏给告发者。
一发行钞票之初,内外官员俸禄各加一倍,本俸暂且发给白银,加俸全部发给钞票。待钞票法度通行后,官员俸禄各加数倍,全部发给钞票。
一书写钞票的人员,给予厚禄。如有官爵者,记录功劳升迁;制造钞票出力者,立即给予评定叙用。
一发行钞票之初,必定恩惠百姓,蠲免拖欠,优抚老人,以刷新天下人的耳目。
一地方官能奉行钞票法度无弊者,必定给予加级记录。
一令学校中稽查贫士,发给钞票周济抚恤。
一百姓中有鳏寡孤独及遇水火凶荒之灾的,都发放钞票赈济。
一地方有水利应当兴修,及荒土可耕种的,都发放钞票修治。
一发行钞票之后,关税、田赋、盐课都商议减免。
一商人与外洋交易,准许用钞票向沿海地方官局兑换白银。去及返回,准许用白银兑换钞票。出入的价格,如一银器,不准载入外洋。
一外蕃贡使入朝,想购买中国货物的,准许用白银兑换钞票流通使用,那么外蕃也重视中国的钞票了。
耕种应当问奴仆,纺织应当问婢女,钱币应当问商贾。我乡里多富商大贾,所以与精于会计的人参酌事情,思考兴利防弊的方法,略备于此。不敢依据史册陈言,徒然夸饰书生的议论。
附钞币问答三十
有人说:“国家的成法,不可更改。”回答说:“世祖章皇帝八年曾制造钞票,每年十二万至十八年,因国用充裕,停止使用。那么使用钞票,正
所以复祖制,何嫌于改法?且语云:‘利不百,不变法。’今行钞视用银,岂止百倍之利乎?”
译因此恢复祖宗的制度,有什么可忌讳于改变法令呢?况且俗话说:“利益不达到百倍,就不改变法令。”如今推行纸币相比使用白银,难道只有百倍的利益吗?
或曰:「天下方处全盛之时,若行钞,则示民以贫矣。」答曰:「苟财匮已极之世,虽欲行钞,而民不信。正惟当全盛之势,而生齿日繁,经费浩大。《王制》所谓积三十年之通者,不可不豫为之计耳。此乃所以开富足之源,安得谓示民以贫哉!」
或曰:「钞乃末世之所用,恐不可行。」之答曰:「宋太祖始立便钱务,至仁宗时立交子务。正宋极盛之时,金、元两朝皆开国时用钞。金世宗有小尧舜之称,其时亦盛行钞。明太祖开基之主,亦造宝钞。至崇祯时欲行钞,而不及行。非钞之有害于国也,而论者以为末世之政,岂不冤哉!」
或曰:“恐伪造者多。”答曰:“既特造佳纸,多为印信,钞直重者,又令善书者书之,则作伪者必先造伪纸,又刻印信,再摹字迹,有一不肖,其奸立破。较之私铸钱、伪造银,其难数倍。而又随处皆立辨钞之人,重法以诛作伪之人,重赏以奖告伪之人,则伪造自可息矣。”
或曰:“恐民不乐行钞。”答曰:“今京师民间贸易,皆用钱票;远方商贾,皆用会票,已不异于用钞矣。间有钱庄歇闭,而票不能取钱,则民受其害。而民终肯用钱票者,以便易故耳。国家所用之钞,有散有收,永保无虞。钱可易钞,钞可易钱,便易之极,而民翻不乐从乎?”
或曰:「今钱漕一经胥吏之手,即有浮收。若行钞,则弊更不可测。」答曰:「钱漕所以能浮收者,以每县各分疆界也,故胥吏得以持权。若换钞,则所设官局、钱庄甚多,随地可以换易,胥吏安得持权?且钱漕不许包完,故胥吏得以勒制小民。若以钞纳税,尽可托绅士代纳,胥吏又安敢勒制之乎?又按:钱漕之浮收也,彼亦有所藉口也,曰:『米色之丑也,解费之重也。』若行钞,彼又无所藉以为名矣。吾正恐胥吏之无可作弊而奉行不力,故加百分之一以予之,岂惧其侵渔乎?」
或曰:「银与铜乃坚刚不坏之物,而钞不可久。」答曰:「昔之造钞,制度苟简,故易于毁坏;今之造钞,程式精工,纸料坚厚。大者装潢成卷,藏之于函,可数百年不坏;小者裱糊行用,二贯以下,仍用钱,则不至于甚繁。虽小钞亦可十数年,即有霉坏,仍准其纳粮充税,解部焚毁,可以免倒换之累,于民无损。若虑水火之虞,则以皮木为函,可以入水不濡;以金石为函,可以入火不热,何易坏之有?」
或曰:「以楮为币,是以无用为有用,近于欺民之术。」答曰:「铜之为物,寒不可衣,饥不可食,圣人制为钱,以奔走天下,是亦以无用为有用也。设令三代上有纸,安知圣人不以之造币乎?若必以有用为币,则有用莫如帛,然固不可以为币明也。」
或曰:“恐物价腾踊。”答曰:“物价之所以贵者,以物少而钱多也。今以钞易银,钱不为之多,而物不为之少,物价何以腾踊乎?”
或曰:“恐犯罪者多。”答曰:“伪造既难,则犯者自少。至于民之换钞,既获一分之利,彼自愿从,朝廷未尝强之使换也。盖立法但禁伪银,不禁藏银,何犯罪之有?且从此而铅钱、伪银之弊绝,盗贼劫银之风亦绝,则狱讼可省,而论者反虑犯罪者多,谬矣。”
或曰:「用钞,但利国耳,于民何预?」答曰:「国用既足,则官加俸,吏增禄,田赋可减,关税可轻,鳏寡孤独皆养之。由是兴水利,垦荒田,积义仓,修学校,使将天下无一夫之不获,岂止利国已哉!」
或曰:「何不银钞兼用?」答曰:「苟欲两利而俱存之,则银与钞必互相低昂,而其价不能画一也。」明之已事可征矣。明初禁银不用,而钞行;其后自弛其禁,而钞渐不行。故必废银不用,而后钞重也。
或曰:「何不并钱废之?」答曰:「既用钞,则用钱之处自少。若必并钱废之,则钞必琐屑而不可行也。」
或曰:「天下之银尽收于上,民闲不虑其空乎?」答曰:「银既收于上,上亦无所用之,则当减价仍散之于下,使民间得为器皿,但当严禁其为弊耳。如是则银价必甚贱,而钞益宝贵。此本齐高帝金土同价之意,而善用之者
译有人说:“天下正处于全盛时期,如果发行纸币,就等于向百姓显示国家贫困。”回答说:“假如在财力已经极度匮乏的时代,即使想发行纸币,百姓也不会信任。正因为处于全盛的形势,人口日益繁衍,经费浩大。《王制》所说的积累三十年用度的储备,不能不预先为之谋划。这正是为了开辟富足之源,怎么能说是向百姓显示贫困呢!”
有人说:“纸币是末世才使用的,恐怕不可行。”回答说:“宋太祖起初设立便钱务,到仁宗时设立交子务。这正是宋朝极盛的时候,金、元两朝都在开国时使用纸币。金世宗有‘小尧舜’的美誉,当时也盛行纸币。明太祖是开国的君主,也铸造宝钞。到了崇祯年间想要发行纸币,却没来得及实行。并不是纸币对国家有害,而是议论的人认为它是末世的政令,这难道不是冤枉吗!”
有人说:“恐怕伪造的人很多。”回答说:“既然特意制造优质纸张,多盖印信,面值较大的纸币,又让擅长书法的人书写,那么造假者必须先制造假纸,再刻制印信,再摹仿字迹,只要有一项做不好,其奸计立刻就会败露。与私铸铜钱、伪造白银相比,难度要高出数倍。而且到处都设立辨别纸币真伪的人员,用重法诛杀造假的人,用重赏奖励举报造假的人,那么伪造自然就可以止息了。”
有人说:“恐怕百姓不乐意使用纸币。”回答说:“现在京城民间贸易,都使用钱票;远方的商人,都使用会票,这已经和使用纸币没有区别了。偶尔有钱庄倒闭,票面不能兑现取钱,百姓就遭受损害。但百姓终究肯用钱票,是因为它方便易用的缘故。国家使用的纸币,有发放也有回收,永远保证没有忧患。铜钱可以兑换纸币,纸币可以兑换铜钱,方便到了极点,百姓反而不乐意遵从吗?”
有人说:“现在铜钱和漕粮一经胥吏之手,就有额外加收。如果发行纸币,弊端就更不可预测了。”回答说:“铜钱和漕粮之所以能够额外加收,是因为每个县各自划分疆界,所以胥吏得以把持权力。如果换成纸币,所设立的官局、钱庄很多,随地都可以兑换,胥吏怎么能把持权力?况且铜钱和漕粮不允许包揽完纳,所以胥吏得以胁迫小民。如果用纸币纳税,完全可以委托绅士代为缴纳,胥吏又怎么敢胁迫他们呢?又按:铜钱和漕粮的额外加收,他们也有借口,说:‘米色不好,解运费用沉重。’如果发行纸币,他们又没有什么借口作为名目了。我正是担心胥吏没有可作弊的地方而执行不力,所以增加百分之一的费用给他们,难道还怕他们侵吞渔利吗?”
有人说:“银和铜是坚硬不坏的东西,而纸币不能长久。”回答说:“以前制造纸币,制度简陋,所以容易毁坏;现在制造纸币,工艺精工,纸料坚厚。大面值的装潢成卷,收藏在匣子里,可以数百年不坏;小面值的裱糊使用,二贯以下的,仍然使用铜钱,就不会过于繁琐。即使小面值的纸币也可以使用十几年,如果有霉烂损坏,仍允许用来缴纳粮食充作税款,解送朝廷焚毁,可以免除兑换的麻烦,对百姓没有损害。如果担心水火之灾,就用皮木做匣子,可以入水不湿;用金石做匣子,可以入火不热,有什么容易坏的呢?”
有人说:“用楮树皮纸作为货币,是把无用的东西当作有用的,接近于欺骗百姓的手段。”回答说:“铜这种东西,寒冷时不能穿,饥饿时不能吃,圣人把它制成钱,用来流通天下,这也是把无用的东西当作有用的。假使三代以上有纸,怎么知道圣人不用它来制造货币呢?如果一定要以有用的东西作为货币,那么没有比丝织品更有用的了,但显然不可以作为货币,这是明白的。”
有人说:“恐怕物价飞涨。”回答说:“物价之所以昂贵,是因为物品少而钱多。现在用纸币兑换白银,钱并没有因此变多,物品也没有因此变少,物价怎么会飞涨呢?”
有人说:“恐怕犯罪的人增多。”回答说:“伪造既然困难,那么犯罪的人自然就会减少。至于百姓兑换纸币,既然获得一分利益,他们自愿遵从,朝廷并没有强迫他们兑换。大概立法只禁止伪造白银,不禁止储藏白银,有什么犯罪呢?况且从此铅钱、伪银的弊端断绝,盗贼抢劫白银的风气也断绝,那么诉讼案件可以节省,而议论的人反而担心犯罪的人增多,这是错误的。”
有人说:“使用纸币,只是利于国家罢了,与百姓有什么关系?”回答说:“国家用度充足,那么官员增加俸禄,吏员增加薪俸,田赋可以减轻,关税可以降低,鳏寡孤独都得到供养。由此兴修水利,开垦荒地,积蓄义仓,修葺学校,使得天下没有一个人不得其所,难道只是利于国家而已吗!”
有人说:“为什么不银钞兼用?”回答说:“如果想要两利而同时保留,那么银和钞必然互相涨跌,其价格就不能统一。”明朝的往事可以证明。明朝初年禁止使用白银,而纸币通行;后来自行放宽禁令,而纸币逐渐不行通。所以必须废除白银不使用,然后纸币才能贵重。
有人说:“为什么不连铜钱也废除?”回答说:“既然使用纸币,那么使用铜钱的地方自然就会减少。如果一定要连铜钱也废除,那么纸币必然琐碎而不可行。”
有人说:“天下的白银全部收归朝廷,民间不担心空虚吗?”回答说:“白银既然收归朝廷,朝廷也没有用处,那么就应当减价仍然散发给民间,让民间用来制作器皿,只应当严禁它产生弊端罢了。这样白银价格必然非常便宜,而纸币更加宝贵。这本来符合齐高帝金土同价的用意,而善于运用的人
。」
或曰:「宋孝宗言行,用会子,少则重,多则轻。今准天下银而制钞,无乃太多?」答曰:「以天下论,银之行用,本虑其少,则以银易钞,适如其数,虽倍加之,尚未至于多而轻也。且必二十年后添造,自不患其日多也。」
译有人问:“宋孝宗时期发行会子,数量少时币值就重,数量多时币值就轻。如今依据天下的银两来印制钞票,恐怕不是太多了吗?”回答说:“从天下范围来看,银两流通使用,本来担心它数量不足,那么用银两兑换钞票,正好符合其数额,即使加倍增加,也还不至于因为过多而贬值。况且一定要等到二十年后才增印钞票,自然不用担心它日益增多。”
或曰:「宋富公▯言交子之法,必积钱为本。今行钞而不以积银为本,安在可行?」答曰:「此又古今时势之不同。古人以钞代钱,相辅而行,故必积钱为本。今则以钞易银,废银不用,安用积银为本哉?百姓有万亿之银,国家造万亿之钞以易之,民间所有之银,即国家用钞之本。与宋之时势异矣。」
或曰:「马端临言,用钞则下无犯铜之禁,今何以用钞而复禁铜?」答曰:「必禁铜为器,方可绝私铸、私毁之两弊。又不遽禁铜,而以钞买之,则民亦乐从矣。较之贾谊七福之说、刘秩五利之议,更为便易。」
或曰:「银可分用,而钞难零折。」答曰:「钞既分为七等,又有钱三等以佐之,亦何事其分折乎?」
或曰:「恐事涉烦扰,未免骇民。」答曰:「今天下簿书出纳,律例科条,其事甚琐,不闻厌其烦扰。岂以操天下钱币之大权,而可虑其烦扰乎?且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民又何骇?」
或曰:「中国既不以银为币,银必入于外洋。」答曰:「外洋欲市中国之货,必先以银易钞。彼之银有尽,而吾之钞无穷,则外洋之银且入于中国,而中国之钞且行之外洋矣。岂虑银之入外洋哉!」
或曰:“万一国家复用银而不用钞,岂不害民?”答曰:“天下既安于行钞之利,后世必无废钞之事,正不必过虑也。”
或曰:「国家何不径自行钞,而必易民间之银乎?」答曰:「以钞易银,非贪天下之银也。盖径自用钞,则银归无用,而富家之藏银者受其害矣。惟以银易钞,则民之贫富适如其故,富者自不怨矣。」
或曰:「民以钞虚、银实,终藏银而不易钞,则何如?」答曰:「民之欲藏银者,恐钞有时不用耳。今若明示以历久不改,彼百姓安肯舍目前现用之钞,而藏不准为币之银乎?」
或曰:「恐富家藏钱,而钱少则如何?」答曰:「宋、金、元钞法屡更,故富家不蓄钞而蓄钱。若一定不移,则藏钱繁而藏钞简,民又何乐为此乎?且国家可仿唐时设立限制,使藏钱不得过多,自不至于钱荒矣。」
或曰:「设民以数万之钞,尽欲易钱,则钱庄何以给之?」答曰:「大钞惟准易小钞,小钞方准易钱。且民间藏钱,不准过一千贯,又岂虑其难给乎?」
或曰:「顾氏《日知录》尝极言钞法不可行,通人之论似不可违。」答曰:「顾氏见钞之废,以为帝王之权有所不行,而不知特由于钱粮不收钞之故也。且顾氏所恶者,宋、金、元、明之钞耳,今能尽举其弊而去之,虽亭林先生复生,亦必以为可行矣。」
或曰:「钞行而财用足,则风俗奢侈,亦一弊也。」答曰:「沃土之民不材,理固有之。然加之以教,既富方谷,亦易为善,岂反虑其足耶?」
或曰:「如此,不几于聚敛乎?」答曰:「所恶于聚敛者,为其剥民以利国也。若钞法则并未取民分毫之利,而民反受其益,岂可与桑弘羊之平准、王安石之青苗同日语哉!」
或曰:「恐奉行者不皆得人,虽良法,岂能无弊?」答曰:「天下之法,皆可以生弊,然立法之初,必先求其尽善,而后行。至其小小利害,又当随时变通之,而大体卒不可改。但得贤者一二人操其权,则其下奉行之人,又谁敢舞弊乎?」
或曰:“此外岂别无足财之策?何事行钞?”答曰:“天下之财,止有此数,损上则益下,损下则益上。故计臣言富国之道,未有不病民者。司马公所以言‘不加赋而国用足’,必无之理也。惟行钞则取之不尽,而非取于民也,实为法之良者。第前人行之,尚未能尽其妙耳。”
金史》云:有司乞罢七年厘革之限,交钞字昏,方换而收敛无术,出多入少,民寖轻之。
按:出多入少,最是行钞大病。钞之所以轻也,更有出而无入耶?至于钞轻而议更造,则民病而钞益轻矣。
金宣宗贞佑三年,胥鼎上言曰:“今之物重,其弊由于钞窒,有出而无入也。虽院务税增收数倍,而所纳皆十贯例大钞,此何益哉?今十贯例者,民间甚多,以无所归,故市易多用见钱,而钞每贯仅直一钱,曾不及工墨之费。臣
译有人说:“宋代富弼曾说,交子的制度,必须积累铜钱作为本钱。现在发行纸币却不以积累白银为本,怎么能够行得通呢?”回答说:“这又是古今时势不同的缘故。古人用纸币代替铜钱,两者相辅而行,所以必须积累铜钱作为本钱。现在则是用纸币兑换白银,废弃白银不再使用,哪里还需要积累白银作为本钱呢?百姓拥有万亿白银,国家制造万亿纸币来兑换它们,民间所有的白银,就是国家使用纸币的本钱。这与宋代的时势不同了。”
有人说:“马端临说,使用纸币,那么下层百姓就不会触犯禁止私铸铜钱的禁令,现在为什么使用纸币却又禁止铜器呢?”回答说:“必须禁止用铜制作器物,才能杜绝私铸和私毁这两种弊端。如果不立即禁止用铜,而是用纸币来收购铜,那么百姓也乐意顺从。这比起贾谊所说的‘七福’、刘秩所说的‘五利’,更为简便易行。”
有人说:“白银可以分割使用,而纸币难以零散兑换。”回答说:“纸币既然已经分为七个等级,又有三种铜钱作为辅助,哪里还需要分割兑换呢?”
有人说:“恐怕事情涉及繁琐扰民,难免使百姓惊骇。”回答说:“如今天下的账目收支,法律条例,事情非常琐碎,没听说人们厌烦这种繁琐。难道因为掌握天下钱币的大权,就可以担心它的繁琐吗?况且顺着百姓有利的地方让他们获利,百姓又怎么会惊骇呢?”
有人说:“中国既然不把白银作为货币,白银一定会流入外国。”回答说:“外国想要购买中国的货物,必须先拿白银兑换纸币。他们的白银是有限的,而我们的纸币是无穷的,那么外国的白银将会流入中国,而中国的纸币将会流向外洋。哪里需要担心白银流入外国呢!”
有人说:“万一国家重新使用白银而不使用纸币,难道不害民吗?”回答说:“天下既然已经安于使用纸币的利益,后世一定不会有废除纸币的事情,正不必过度忧虑。”
有人说:“国家为什么不直接发行纸币,而一定要兑换民间的白银呢?”回答说:“用纸币兑换白银,并不是贪图天下的白银。如果直接使用纸币,那么白银就归为无用,而富家藏银的人就会受到损害。只有用白银兑换纸币,那么百姓的贫富状况就保持原样,富人自然就不会怨恨了。”
有人说:“百姓认为纸币虚、白银实,最终会藏白银而不兑换纸币,那该怎么办?”回答说:“百姓想要藏白银,是担心纸币有时不被使用。现在如果明确告知长久不变,那么百姓怎肯舍弃眼前现用的纸币,而去藏匿不准作为货币的白银呢?”
有人说:“恐怕富家藏铜钱,而铜钱少了怎么办?”回答说:“宋、金、元三代纸币制度屡次更改,所以富家不积蓄纸币而积蓄铜钱。如果一定不变,那么藏铜钱繁琐而藏纸币简便,百姓又哪里乐意做这种事呢?况且国家可以仿照唐代设立限制,使藏铜钱不得过多,自然不至于出现铜钱荒了。”
有人说:“假如百姓拿着数万纸币,都想兑换铜钱,那么钱庄怎么供给得起呢?”回答说:“大面额纸币只准兑换小面额纸币,小面额纸币才准兑换铜钱。况且民间藏铜钱,不准超过一千贯,又哪里需要担心供给困难呢?”
有人说:“顾炎武的《日知录》曾经极力说纸币制度不可行,通达之人的言论似乎不可违背。”回答说:“顾炎武看到纸币被废除,认为帝王的权力有所不行,却不知道这特别是由于钱粮不收纸币的缘故。况且顾炎武所厌恶的,是宋、金、元、明的纸币罢了,现在如果能完全列举它们的弊端并去除,即使顾炎武先生复生,也一定会认为可行。”
有人说:“纸币流通而财用充足,那么风俗奢侈,也是一个弊端。”回答说:“肥沃土地上的百姓不成材,道理本来如此。但是加以教化,既然富裕了再追求粮食,也容易向善,哪里反而担心他们富裕呢?”
有人说:“这样,不几乎等于聚敛吗?”回答说:“所厌恶聚敛的,是因为它剥削百姓以利于国家。如果纸币制度并没有索取百姓分毫的利益,而百姓反而受到好处,怎么可以和桑弘羊的平准法、王安石的青苗法同日而语呢!”
有人说:“恐怕执行的人不都是贤能之士,即使是良法,难道能没有弊端吗?”回答说:“天下的法律,都可以产生弊端,然而立法之初,必须先追求尽善尽美,然后实行。至于那些小小的利害,又应当随时变通,而大体终究不可改变。只要得到贤能的一二人掌握大权,那么下面执行的人,又谁敢舞弊呢?”
有人说:“此外难道没有别的增加财力的策略?为什么要实行纸币?”回答说:“天下的财富,只有这么多,损害上面就利益下面,损害下面就利益上面。所以理财大臣谈论富国的方法,没有不损害百姓的。司马光所以说‘不加赋税而国家用度充足’,这是绝对没有的道理。只有实行纸币则取之不尽,而且不是从百姓那里索取,实在是好的方法。只是前人实行它,还没有能尽其妙处罢了。”
《金史》说:有关部门请求取消七年重新发行纸币的限制,交钞字迹模糊,刚要更换却没有收敛的办法,支出多收入少,百姓渐渐轻视它。
按:支出多收入少,是实行纸币最大的弊病。纸币之所以被轻视,还有比这更严重的支出而没有收入的情况吗?至于纸币贬值而议论重新制造,那么百姓受害而纸币更加贬值了。
金宣宗贞佑三年,胥鼎上书说:“现在物价昂贵,弊端在于纸币阻滞,有支出而没有收入。虽然院务税收增加数倍,但所缴纳的都是一贯的大面额纸币,这有什么益处呢?现在一贯的大面额纸币,民间很多,因为没有地方回收,所以市场交易多用现钱,而纸币每贯只值一钱,甚至不及工墨的费用。臣……”
愚谓宜权禁见钱,自是钱货不用,富家内困藏镪之限,外变交钞屡弊,皆至窘败,谓之坐化。商人往往舟运贸易于江淮,钱多入于宋矣。”
译我认为应当暂时禁止现钱流通,从此钱币不再使用,富户对内受限于囤积现钱的困境,对外又因交钞屡次贬值而受损,全都陷入窘迫败落,这叫做“坐化”。商人常常乘船在江淮一带进行贸易,大量的钱财都流入宋朝了。
按钱与钞当相需为用,欲重钞而禁富家之多藏钱可也,竟欲禁钱不用,过矣。
金史》曰:「在官利于用大钞,而大钞出多,民益见轻;在私利于得小钞,而小钞入多,国亦无补。于是禁官不得用大钞。已而恐民用银而不用钞,则又责民以钞纳官,以示必行。先造二十贯至百贯例,后造二百贯至千贯例,先后轻重不伦,民益眩惑。及不得已,则限以数年,限以地方,公私受纳,限以分数。由是民疑日深。其闲易交钞为宝券,宝券未久,更作通宝,准银并用。通宝未久,复作宝泉、实泉,未久,织绫印造,名曰珍货。珍货未久,复作宝会。讫无定制,而金祚讫矣。」
按金之末造,疲于用兵,虽使货财山积,亦必不足于用矣。而急急屡更其钞法,有何益哉?若以金之亡而归咎于钞之法不可行,是不揣其本而齐其末之论也。按在官利于用大钞,在民利于用小钞,此亦金之时势使然。若天下承平,中外一家,商贾流通,则民亦甚便于用大钞也。今之会票,或万或千,何不便之有乎?
元史》刘宣言原交钞所起,汉、唐以来皆未尝有。宋绍兴初,军饷不继,造此以诱商旅,为沿边籴买之计。比铜钱易于齎擎,民甚便之。稍有滞碍,即用见钱,尚存古人子母相权之意。日增月益,其法寖弊。"
明史》云:宪宗令内外课程,钱钞兼收,官俸军饷亦兼支钱钞。是时钞一贯不能直钱一文,而计钞征之民,则每贯征银二分五厘,民以大困。正德三年,以太仓积钱给官俸,十分为率,钱一银九。嘉靖四年,令宣课分司收税,钞一贯折银三厘,钱七文折银一分。是时钞久不行,钱亦大壅,益专用银矣。
按宋金元用钞皆与一代相终始,虽其间不能无弊,然未有废钞而不用者。独明至中叶,钞竟不行,何也?以银币盛用故耳。而银币所以盛,一坏于太祖立法之初,既禁用金银,而九年复许以银代输租税,所以两浙、江西、闽广之民重钱轻钞,至以钱百六十文折钞一贯,而物价翔贵也。再坏于英宗即位,收赋有米麦折银之令,遂减诸纳钞者,而以米银钱当钞,弛用银之禁,由是朝野率皆用银,其小者用钱,而钞壅不行也。邱浚云:“钞法不可行,以用之者无权也。”信哉。
明史钞法,自弘正间废,天启时给事中惠世杨复请造行,崇祯末有蒋臣者申其说,擢为户部司务,倪元璐方掌部事,力主之,然终不可行而止。
按崇祯时国势方殆,即欲行钞,民安肯信之哉?所以当时识者皆追咎弘正间之废钞法也。使钞法行而不以银为重,即万历时矿税之害,亦何自而兴哉!
韩文公策问曰:「今天下谷愈多而帛愈贱,人愈困者,何也?耕者不多而谷有余,蚕者不多而帛有余,宜足而反不足,此其故又何也?」
按此乃钱荒之弊。唐人用钱,其弊如此。今天下用银,能无银荒之弊乎?欲救其弊,固莫如用钞也。
日知录》曰:唐宋以前,上下通行之货,一皆以钱而已,未尝用银。《汉书·食货志》言:秦并天下,币为二等,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不为币。孝武所造白金三品,寻废不行。《旧唐书·宪宗元和三年六月诏曰:「天下有银之山,必有铜矿。铜者可资于鼓铸,银者无益于生人。其天下自五岭以北见采银坑,并宜禁断。」然考之《通典》谓:梁初惟京师及三吴、荆郢、江湘、梁益用钱,其余州郡则杂以谷帛交易。交广之域,则全以金银为货。而唐韩愈奏状亦言:「五岭买卖,一以银。」元稹奏状言:「自岭南以金银为货币,自巴以外亦以盐帛为交易。」黔巫溪用水银朱朱彩绘巾帽以相市。《宋史·仁宗纪》景佑二年诏:「诸路岁输缗钱,福建、二广易以银,江东以帛。」于是有以银当缗钱者矣。《金史·食货志》旧例银每铤五十两,其直百贯,民间或有截凿之者,其价亦随低昂,遂改铸银名「承安宝货」,一两至十两分五等,每两折钱二贯,公私同见钱用。又云:更造「兴定宝泉」,每贯当通宝十五,又以绫印制「元光珍货」,同银钞及余钞行之。行之未久,银价
译考察钱与钞应当互相配合使用,想要抬高钞的地位而禁止富家多储藏铜钱是可以的,竟然想要禁止铜钱不再使用,这就过分了。
《金史》说:“官府利于使用大面额钞,而大面额钞发行过多,百姓越发轻视它;民间利于得到小面额钞,而小面额钞流入官府过多,对国家也没有补益。于是禁止官府不得使用大面额钞。不久又担心百姓使用白银而不使用钞,于是又要求百姓用钞向官府纳税,以显示钞必须流通。先前铸造二十贯到百贯的钞例,后来铸造二百贯到千贯的钞例,先后轻重没有条理,百姓越发困惑迷惑。等到不得已时,就限定几年期限,限定地方范围,公私收纳税款,限定折算比例。因此百姓的疑虑日益加深。其间将交钞改为宝券,宝券不久,又改作通宝,与白银一起使用。通宝不久,又改作宝泉、实泉,不久,用绫绢印造,名叫珍货。珍货不久,又改作宝会。始终没有确定的制度,而金朝的国运也就终结了。”
考察金朝末年,疲于战争,即使让财货堆积如山,也必定不够使用了。却急急忙忙屡次更改钞法,有什么益处呢?如果把金朝的灭亡归咎于钞法不可行,这是不揣测根本而只整治末节的言论。考察官府利于使用大面额钞,民间利于使用小面额钞,这也是金朝当时的时势造成的。如果天下太平,内外如同一家人,商贾流通,那么百姓也很方便使用大面额钞。如今的会票,有的面额一万或一千,有什么不方便的呢?
《元史》说刘宣论述交钞的起源,汉、唐以来都未曾有过。宋绍兴初年,军饷接济不上,制造交钞来吸引商旅,作为沿边购买粮食的计策。比起铜钱容易携带,百姓觉得很方便。稍有阻滞,就使用现钱,还保留着古人子母相权的用意。日积月累,这种制度逐渐产生弊端。
《明史》说:宪宗命令内外各项税收,钱和钞兼收,官员俸禄和军饷也兼发钱和钞。当时一貫钞不能值一文钱,而按钞向百姓征税,则每貫征银二分五厘,百姓因此非常困苦。正德三年,用太仓积存的铜钱发放官员俸禄,以十分为比例,钱占一分,银占九分。嘉靖四年,命令宣课分司收税,一貫钞折银三厘,七文钱折银一分。当时钞很久不流通,铜钱也大量壅滞,更加专用白银了。
考察宋、金、元使用钞都与一代的始终相伴随,虽然其间不能没有弊端,然而没有废弃钞而不再使用的。唯独明朝到中期,钞竟然不流通,为什么呢?因为白银盛行使用罢了。而白银之所以盛行,第一次败坏在太祖立法之初,既禁止使用金银,而九年又允许用银代替缴纳租税,所以两浙、江西、闽广的百姓重视铜钱轻视钞,甚至用一百六十文钱折合一貫钞,而物价飞涨。第二次败坏在英宗即位,征收赋税有米麦折银的命令,于是减少缴纳钞的人,而用米、银、钱来充当钞,放松使用白银的禁令,从此朝廷和民间都使用白银,小额交易使用铜钱,而钞壅滞不流通。邱浚说:“钞法不可行,是因为使用它的人没有权力。”确实如此。
《明史》说钞法,从弘治、正德年间废弃,天启时给事中惠世扬又请求制造发行,崇祯末年有个叫蒋臣的人重申这个说法,被提拔为户部司务,倪元璐正掌管户部事务,极力主张实行,但最终不可行而停止。
考察崇祯时国势正危险,即使想要实行钞法,百姓哪里肯相信呢?所以当时有识之士都追究弘治、正德年间废弃钞法的过错。假使钞法实行而不以白银为贵重,那么万历年间矿税的危害,又从哪里兴起呢!
韩文公策问说:“如今天下粮食越多而丝织品越便宜,百姓越困苦,为什么呢?耕种的人不多而粮食有余,养蚕的人不多而丝织品有余,应当充足反而不足,这其中的缘故又是什么呢?”
考察这是钱荒的弊端。唐人使用铜钱,弊端就是这样。如今天下使用白银,能没有银荒的弊端吗?想要挽救这种弊端,固然没有比使用钞更好的了。
《日知录》说:唐宋以前,上下通行的货币,全都只用铜钱,未曾使用白银。《汉书·食货志》说:秦统一天下,货币分为二等,而珠玉龟贝银锡之类作为器饰,不作为货币。汉武帝所造的白金三品,不久就废弃不使用了。《旧唐书》宪宗元和三年六月诏书说:“天下有银矿的山,必定有铜矿。铜可以用于鼓铸,银对百姓生活没有益处。天下自五岭以北现存的采银矿坑,都应该禁止。”然而考察《通典》说:梁朝初年只有京城和三吴、荆郢、江湘、梁益地区使用铜钱,其余州郡则夹杂用谷物丝织品交易。交广地区,则完全用金银作为货币。而唐韩愈奏状也说:“五岭买卖,一律用银。”元稹奏状说:“自岭南以金银为货币,自巴地以外也用盐帛进行交易。”黔巫溪用水银朱砂彩绘巾帽来互相交易。《宋史·仁宗纪》景佑二年下诏:“各路每年缴纳铜钱,福建、两广改用银,江东改用丝织品。”于是有用银充当铜钱的了。《金史·食货志》旧例每铤银五十两,价值百貫,民间有人截凿银铤的,其价格也随之高低变化,于是改铸银名为“承安宝货”,一两至十两分五等,每两折合铜钱二貫,公私都同现钱使用。又说:又铸造“兴定宝泉”,每貫当通宝十五,又用绫绢印造“元光珍货”,同银钞及余钞一起流通。流通不久,银价
日贵,宝泉日贱,民但以银论价。至元光二年,宝泉几于不用。哀宗正大间,民间但以银市易。此今日上下用银之始。
译铜钱贵重,宝泉日益贬值,百姓只用白银来计价。到了元光二年,宝泉几乎不再使用。哀宗正大年间,民间只用白银进行交易。这就是当今上下通用白银的开始。
按银之用,始盛于金末,至明中叶而益盛。物莫能两大,此钞法之所以坏也。唐以前无钞,尚不用银;则既用钞、用钱,又何为必用银哉?
日知录》云:「议者但言洪武间钞法通行,考之实录,二十七年八月丙戌禁用铜钱矣,三十年三月甲子禁用金银矣,三十五年十二月甲寅命俸米折支钞者,每石增五贯为十贯。是国初造钞之后,不过数年,而其法已渐坏不行。于是有奸恶之条,充赏之格,而卒亦不能行也。盖昏烂倒换出入之弊,必至于此。乃以钞之不利,而并钱禁之废,坚刚可久之货,而行熟易败之物,宜其弗顺于人情,而卒至于滞阁。后世兴利之臣,慎无言此可矣。」
按此一条,可知明初立法之未善。盖金银可禁,铜钱则岂可禁乎?亭林先生所以深恶钞法者,不过以其昏烂倒换出入之弊耳。今若以佳纸制造大钞,选天下善书者书之,装潢糊裱,行用时以函藏之,又何有昏烂倒换之虞乎?小钞必自二贯起,则程式亦可精工,行用者必加慎重,而昏烂亦少。唐宋人字画传至今者有矣,岂以纸虞其易坏哉?又钞之昏暗者,准其纳钱粮,则阴用倒换之法而无其害矣。惜乎前人造钞,见未及此,恨不起亭林先生一质斯论也。
日知录》云:「国初民间所纳官粮,皆米麦也。或折以钞布,百官所受俸,亦米也。或折以钞。其后钞不行,而代以银。于是粮之重者愈重,而俸之轻者愈轻。其弊在于以钞折米,以米折钞,以银折米,而世莫究其源流也。」
此不善用钞之弊,后人所宜鉴也。
文献通考》云:历代多即坑冶附近之所置监,铸钱亦以钱之置日轻,其用日广,不容不多置监以供用。中兴以来,始转而为楮币。夫钱重而直少,则多置监以铸之可也;楮轻而直多,则就行都印造足矣。今既有行在会子,又有川引、淮引、湖会,各自印造,而其末也,收换不行,称提无策,何哉?盖直会子之初意,非即以会为钱,盖以茶盐钞引之属视之,而暂以权钱耳。然钞引所直者重,只令商人凭以取茶盐香货,故必须分路会子,则公私买卖支给无往不用。且自一贯造至二百,则是明以之当现钱矣。又齎轻用重,千里之远,数万之缗,一夫之力,克日可到,则何必川自川、淮自淮、湖自湖,而使后来或废或用,号令反覆,民听疑惑乎?
按此见前人行钞分地之弊
行钞之功
宋张悫,字伯诚。高宗为兵马大元帅,募诸道兵勤王。悫飞挽踵道,建议即元帅府印给票钞,以便商旅。不阅旬,得缗钱五十万,以佐军。高宗器重之。悫善理财,论钱谷利害,犹指诸掌。《河间府志》
按此见行军时用钞之便
宋陕西河东颗盐旧官自搬运置务拘卖,兵部员外郎范祥始为钞法,令商人就边郡入钱售钞,请盐,任其私卖,得钱以实塞下,省数十郡搬运之费,衍义补。
按此见行盐用钞之便
宋高宗时,钱端礼知临安府,建言楮币已行累月,合支官钱造会子。诏入都茶场置会子务,钱端礼为六务出纳制用,皆有法。
按钞法,亦在奉行之得其人。端礼亦善于立法者。
宋史》嘉定五年,制臣刘光祖乃会总所,以第六界新会五万缗,令军民以旧楮二而易其一;继又令军民以一楮半而易其一。又请于朝,添给新楮十万,军民赖之。
元刘肃,洛水人,擢正定宣抚使。中统新钞行,罢银钞不用。正定以银钞交通于外者凡八千余贯,公私嚣然,莫知所措。肃建三策:一曰仍旧钞,二曰新旧兼用,三曰官以新钞如数易旧。中书从其第三策,遂降钞五十万贯。
按此,良吏之能惠其民者,行钞先以利民为主,其次则不累民可也。
广钞之利
金史》云:“大定八年,民有犯铜禁者,上曰:‘销钱作铜,旧有禁令,然民间犹有铸镜者,非销钱而何?遂并禁之。’十二年,上曰:‘金银山泽之利,当以与民,惟钱不当私铸。今国家财用丰盈,若流布四方,与在官何异?’”
按《文献通考》云:「上无搜铜之劳,下无犯禁之苦,亦一便也。」以此为行钞之利。然行钞亦岂能全不用钱
译考察白银的用途,在金朝末年才开始兴盛,到明朝中期更加盛行。事物不能同时占据两个极端,这就是纸币制度败坏的原因。唐朝以前没有纸币,尚且不使用白银;既然已经使用纸币、铜钱,又为什么一定要使用白银呢?
《日知录》说:“议论的人只说洪武年间纸币通行,考察《实录》,二十七年八月丙戌日禁止使用铜钱了,三十年三月甲子日禁止使用金银了,三十五年十二月甲寅日命令俸禄折支纸币的,每石增加五贯变成十贯。这是国家初年制造纸币之后,不过几年,它的制度就已经逐渐败坏不能实行。于是有了奸恶的条款,充赏的规格,但最终也不能实行。大概是因为纸币昏烂、倒换、出入的弊端,必然导致这种地步。于是因为纸币的不利,连带禁止铜钱,废弃坚固耐久的货币,而推行容易败坏的物品,适宜它不顺从人情,而最终导致停滞。后世谋求利益的臣子,谨慎不要再说这种话了。”
考察这一条,可知明朝初年立法的不好。大概金银可以禁止,铜钱难道可以禁止吗?亭林先生深深厌恶纸币制度的原因,不过是因为它昏烂、倒换、出入的弊端罢了。现在如果用好的纸张制造大钞,挑选天下善于书法的人书写,装潢糊裱,行用时用函套收藏,又有什么昏烂倒换的担忧呢?小钞必定从二贯起,那么程式也可以精工,行用的人必定更加慎重,而昏烂也少。唐宋人的字画流传至今的有,难道因为纸张担心它容易败坏吗?又纸币昏暗的,准许它缴纳钱粮,那么暗中使用倒换的方法而没有它的害处了。可惜前人制造纸币,见识没有达到这里,恨不能起亭林先生一问这个理论。
《日知录》说:“国家初年民间缴纳的官粮,都是米麦。有时折换成纸币布匹,百官接受的俸禄,也是米。有时折换成纸币。后来纸币不能通行,而用白银代替。于是粮食重的更加重,而俸禄轻的更加轻。它的弊端在于用纸币折换米,用米折换纸币,用银折换米,而世人没有探究它的源流。”
这是不善用纸币的弊端,后人应当引以为鉴。
《文献通考》说:“历代多在矿冶附近的地方设置铸钱监,铸钱也因为钱越来越轻,它的用途越来越广,不能不多设置铸钱监来供应使用。中兴以来,才开始转变为纸币。钱重而价值少,多设置铸钱监来铸造它是可以的;纸币轻而价值多,那么在行都印造就足够了。现在既有行在会子,又有川引、淮引、湖州会子,各自印造,而到最后,收换不能通行,称提没有策略,为什么呢?大概会子的初意,不是就把会子当作钱,而是把它看作茶盐钞引之类,而暂时权且当作钱罢了。然而钞引所代表的价值重,只让商人凭它取茶盐香货,所以必须分路会子,那么公私买卖支给无处不用。而且从一贯造到二百贯,这是明显把它当作现钱了。又携带轻便使用贵重,千里之远,数万贯的钱,一个人的力量,一天就可以到达,那么何必川自川、淮自淮、湖自湖,而让后来有的废弃有的使用,号令反复,百姓疑惑呢?”
考察这一条,可见前人分地行钞的弊端。
行钞的功效
宋朝张悫,字伯诚。高宗做兵马大元帅时,招募各道军队勤王。张悫飞挽踵道,建议就在元帅府印给票钞,以便商旅。不到十天,得到五十万缗钱,来辅助军需。高宗器重他。张悫善于理财,谈论钱谷的利害,如同指着手掌一样清楚。《河间府志》
考察这一条,可见行军时使用纸币的便利。
宋朝陕西河东的颗盐,以前官府自己搬运设置盐务拘卖,兵部员外郎范祥开始实行钞法,命令商人到边郡入钱买钞,请盐,任其私卖,得到钱来充实塞下,节省数十郡搬运的费用。《衍义补》
考察这一条,可见行盐使用纸币的便利。
宋朝高宗时,钱端礼任临安府知府,建议纸币已经行用几个月,应该支取官钱制造会子。诏令入都茶场设置会子务,钱端礼为六务出纳制用都有法度。
考察纸币制度,也在于奉行的人得当。钱端礼也是善于立法的人。
《宋史》嘉定五年,制臣刘光祖在会总所,用第六界新会五万缗,命令军民用旧楮二贯换新一贯;接着又命令军民用旧楮半贯换新一贯。又请求朝廷,添给新楮十万,军民依赖它。
元朝刘肃,洛水人,提拔为正定宣抚使。中统新钞行用,罢用银钞。正定用银钞与外界交通的共有八千多贯,公私喧哗,不知道怎么办。刘肃提出三条策略:一是仍旧用旧钞,二是新旧兼用,三是官府用新钞如数换旧钞。中书省采纳他的第三条策略,于是降下新钞五十万贯。
考察这一条,良吏能够惠及百姓的,行钞首先以利民为主,其次不连累百姓就可以了。
推广纸币的利益
《金史》说:“大定八年,百姓有触犯铜禁的,皇上说:‘销钱作铜,旧有禁令,然而民间还有铸镜的,不是销钱是什么?于是连这也禁止了。’十二年,皇上说:‘金银山泽的利益,应当给百姓,只有钱不应该私铸。现在国家财用丰盈,如果流布四方,和在官府有什么不同?’”
考察《文献通考》说:“上面没有搜铜的劳苦,下面没有犯禁的痛苦,也是一个便利。”以此作为行钞的利益。然而行钞难道能完全不用钱吗?
乎?既用钱,则必防私铸、私毁之弊,是铜禁仍未可弛也。要之,用钞之利,岂止于此。
译吗?既然使用铜钱,就必然要防止私自铸造、私自销毁铜钱的弊端,因此对铜的禁令仍然不能放松。总之,使用纸币的好处,难道仅仅止于此吗?
李绂请严禁铜疏云:「钱文入铜铺之炉,即化为铜;而未化之前,原系制钱,不可得而捕也。既化之后,已成废铜,又不可得而捕也。惟禁断挞造铜器之铺,则销毁亦无所用,而销毁之弊,不禁而自除矣。今现在功令,止禁黄铜,未禁白铜与红铜也。议者以白铜非制钱所用,不知今之所谓白铜,皆黄铜也。议者以红铜非制钱所化,不知今之红铜,皆黄铜也。铜为锭锞,以药水可为假银,岂不能为白铜?嘉兴洪炉,以药水染之作古铜色,岂不可充红铜?故臣谓今所行红白铜,皆黄铜也。臣请自铸镜及乐器而外,一切挞造黄铜、白铜、红铜之铺,尽行禁绝,犯者发充边远,则国宝流通矣。」
户部尚书海望奏言:「钱文为民间日用所需,近年以来鼓铸无缺,价直昂贵。建议者莫不多求禁铜之法,而奉行不善,易滋弊窦。夫铜器久布民间,一旦禁之勿用,则其情不便,胥吏借此需索,刁民借此讹传,得贿则卖官,法不得则入人罪,搜括难尽,用法不均,其弊一也。民隐既难上闻,有司未必皆贤,民间交纳铜器,或有侵蚀扣克,仅得半价者,或有除去使费,空手而归者,名为收铜,实为勒取,其弊二也。此等铜质本极粗杂,加之销坏,一经钱局熔化,折耗甚多,所得不偿所失,其弊三也。又黄铜乃系红铜、白铜配搭而成,是以百万斤之黄铜器皿,其中即有红铜五十六万斤。今禁黄铜而不禁红铜,是较之未禁之先,铜又多费,而适以昂其价直,速其私毁。故既禁黄铜之后,白铜甚多,皆奸匠销毁制钱,搀药白以成器皿,其弊四也。」
按禁铜之令,自古行之。汉贾谊以为七福可致,唐刘秩有五利之说。考之前史,并申禁令。若我朝铜产丰饶,矿冶之利,自足以流转而不穷,原无藉民间所有之铜以充鼓铸。然欲绝私铸私毁之源,不得不严铜器之禁。雍正四年,严禁造用黄铜器皿。是时,每铜器百斤,官给价银十一两九钱而赢。铸钱除工料外,以每串为银一两计之,实止得八两四钱有奇。故同一禁铜也,古者专欲为利于上,而我朝之暂行于一时者,专欲止弊于民。海望请罢铜禁,恐其扰累于民。然苟能严饬官吏,何至累民?且行之数年,铜器收毕,胥吏亦无可骚扰矣。至于黄铜能变而为白铜,自当并红铜、白铜而禁之,不当因此而并黄铜罢之。海望、李绂二疏,论者终以李疏为是。
邱家穗《铜钞议》曰:钱法之所以壅滞不行者,非患其太简而失之重,即患其过繁而失之轻也。要存权为母子之制,而简以统繁,繁以分简,俾其轻重兼行,以相为流通而已矣。今天下之钱,大率准于汉之五铢、唐之开元,而无前代甚轻甚重之患,然犹虑其势日趋于轻,而不足以为重者,以其一文仅当一厘之用,繁而不简,分而无统,而子母之制不立故也。窃见自汉武令诸王侯制白鹿皮为币,而后人易以楮。至宋、元、明三朝始有交子、会子、宝钞之法,皆自一贯至百千贯以代现钱之用。究其为制,不过方尺之纸,印文其上,而可以易数十百钱之物,其费省于钱十倍,而利用无疆,又不啻过之。顾楮之为弊也,用劳而易毁,质薄而难全,而其上刊有定式,专视区区之印文以为照验,即使制造者极其工致,而传染未几,已归于断烂,而不可以复辨。上之人始不得已,屡取而更造之,而新陈出入之间,动多诈伪抑勒,不可禁止。如前明行宝钞法,每一贯准钱一千,银一两,曾未及中叶,而已渐轻渐减,其后一贯之钞不足低一二文之用,竟以字迹漫灭滥恶不堪而罢。盖以累朝数十百年之永利,而终莫之能守者,由此故也。窃谓钞法之废久矣,苟欲神明变通而为可久之计,固不必袭纸币之虚名,亦不当用虚薄易烂之纸。莫若取白铜之精好者,销铸为钞,如今之钱式,而稍加重大,镂以文字,面曰「康熙宝钞」,背曰「准五」「准十」之类,以至「准百」为止,而其孔中则别之以圆,取其内外圆通,流行钱法之意。要使内局自铸,定为一式,轻重纤毫不容增减,以杜伪造之弊。用是杂行于
译李绂上疏请求严禁铜器,说道:“制钱一旦投入铜铺的熔炉,就化成了铜;而在熔化之前,它原本是制钱,无法捕捉;熔化之后,已经成了废铜,也无法捕捉。只有禁止制造铜器的店铺,那么销毁制钱也就没有用处,销毁制钱的弊端,不禁止也会自然消除。如今现行的法令,只禁止黄铜,没有禁止白铜和红铜。议论的人认为白铜不是制钱所用的材料,却不知道现在所谓的白铜,都是黄铜。议论的人认为红铜不是由制钱熔化的,却不知道现在的红铜,也都是黄铜。铜铸成锭块,用药水可以做成假银,难道不能做成白铜吗?嘉兴的大熔炉,用药水染色做成古铜色,难道不能充当红铜吗?所以我认为现在流通的红铜、白铜,都是黄铜。我请求除了铸造镜子和乐器之外,所有制造黄铜、白铜、红铜的店铺,全部禁止,违犯的人发配到边远地区充军,那么国家的宝钱就能流通了。”
户部尚书海望上奏说:“制钱是民间日常所需,近年来铸造充足,价格昂贵。提出建议的人大多寻求禁止铜器的方法,但执行不好,容易滋生弊端。铜器长期在民间流通,一旦禁止使用,人们觉得不便,胥吏借此勒索,刁民借此讹传,得到贿赂就卖官,得不到贿赂就给人定罪,搜查难以彻底,执法不均,这是第一个弊端。民间的隐情难以上报,地方官员未必都是贤良,民间交纳铜器,有的被侵蚀克扣,只得到半价,有的扣除费用后空手而归,名义上是收铜,实际上是勒索,这是第二个弊端。这些铜质本来极其粗杂,加上销毁损耗,一经钱局熔化,折耗很多,所得抵不上所失,这是第三个弊端。又因为黄铜是由红铜、白铜搭配而成的,所以百万斤的黄铜器皿中,就有五十六万斤的红铜。现在禁止黄铜而不禁止红铜,这比起禁止之前,铜的耗费更多,反而抬高了铜价,加速了私自销毁。所以禁止黄铜之后,白铜很多,都是奸诈的工匠销毁制钱,掺入药水变白制成器皿,这是第四个弊端。”
按:禁止铜器的法令,自古以来就实行。汉代贾谊认为可以带来七种福气,唐代刘秩有五种利益的说法。考察前代史书,都申明了禁令。至于我们朝铜矿丰富,矿冶的利益,自然足以流转而不穷尽,原本不需要借助民间所有的铜来补充铸造。然而想要断绝私铸私毁的源头,不得不严格禁止铜器。雍正四年,严禁制造使用黄铜器皿。那时,每百斤铜器,官府给价银十一两九钱还有盈余。铸钱除去工料外,以每串为一两银子计算,实际只得到八两四钱多。所以同样是禁止铜器,古代专门是为了让上级获利,而我们朝暂时实行,专门是为了制止民间的弊端。海望请求废除铜禁,担心它扰累百姓。然而如果能够严格告诫官吏,怎么会累及百姓?况且实行几年后,铜器收完,胥吏也就没有可骚扰的了。至于黄铜能变成白铜,自然应当连同红铜、白铜一起禁止,不应当因此连黄铜也一并废除。海望、李绂两篇奏疏,议论的人最终认为李绂的奏疏是对的。
邱家穗《铜钞议》说:钱法之所以壅滞不行的原因,不是担心它太简单而失之过重,就是担心它过于繁杂而失之过轻。关键在于保存权宜的母子制度,用简单统领繁杂,用繁杂区分简单,使轻重兼行,互相流通而已。现在天下的钱,大致以汉代的五铢、唐代的开元为标准,没有前代极轻极重的问题,然而还是担心它的趋势日益趋向于轻,不足以作为重的标准,因为一文钱仅相当于一厘的用处,繁杂而不简单,分散而没有统领,而母子制度没有建立的原因。我私下看到自从汉武帝命令诸侯王制作白鹿皮作为货币,后来人们改用楮皮纸。到宋、元、明三朝才开始有交子、会子、宝钞的法令,都是从一贯到百千贯来代替现钱的使用。究其制度,不过是一尺见方的纸,在上面印上文字,就可以换取数十百文钱的物品,费用比钱节省十倍,而利用无穷,又不止超过它。然而楮纸的弊端是,使用劳累容易毁坏,质地薄难以保全,而且上面刻有定式,专门依靠小小的印文作为凭证,即使制造者极其精工,但沾染不久,已经归于断烂,不能再辨认。上面的人起初不得已,多次取来重新制造,而新旧出入之间,往往多有欺诈压制,无法禁止。如前明实行宝钞法,每一贯准钱一千,银一两,还没到中叶,就已经逐渐减轻减少,后来一贯的宝钞不足以抵一二文钱的用处,最终因为字迹模糊滥恶不堪而废止。大概因为累朝数十百年的永久利益,最终没有人能守住,就是这个原因。我私下认为钞法废弃很久了,如果想要神明变通而为长久之计,固然不必袭用纸币的虚名,也不应当使用虚薄易烂的纸。不如取白铜中精好的,熔铸成钞,像现在的钱式,而稍加重大,刻上文字,正面写“康熙宝钞”,背面写“准五”“准十”之类,直到“准百”为止,而它的孔中则用圆形来区别,取内外圆通,流行钱法的意思。要使内局自己铸造,定为一式,轻重纤毫不容增减,以防止伪造的弊端。用这个杂行于
散钱之中,有钞为母,以统钱之繁;有钱为子,以分钞之简。既不若前明宝钞之易烂,而又可收宋、元交子、会子之用,其亦庶几古人作轻作重之意,而足以救古人钱法之靡也欤?
译在散钱之中,以纸币为母,来统摄铜钱的繁杂;以铜钱为子,来分担纸币的简略。这既不像前朝明代宝钞那样容易腐烂,又能发挥宋代、元代交子、会子的作用,这大概也接近古人“作轻作重”的本意,而足以挽救古人钱法衰败的局面吧?
按铜钞与古人之铸大钱无异,此法非严禁铜、立造伪之赏,殆不可行也。且至于当百而止,则民犹未便,岂若纸钞之无穷乎?彼特患霉烂耳,不知易于霉烂者,因其制作苟简而行用多也。若钞值既重,则行用较少,尽可装潢成卷,藏之以函,又岂患其易弊哉?且既行纸钞,又可兼铸当百大钱也。
陆世仪曰:「今朝廷用钱,每便于发,不便于收。此由纯用小钱,无子母相权之法故也。愚谓今后官民交易,势当用钱者,小钱难于个数,竟用当十大钱,出入了然,无耗损兑折之弊,亦一法也。」又曰:「宜于各处布政司或大府州处设立银券司,朝廷发官本造号券,令客商往来者纳券取银,出入之间量取路费微息,则客商无道路之虞,朝廷有岁收之息,似亦甚便。」
高珩曰:「铸当十、当百之钱,则可以轻齎而远行矣。」
按铸大钱,设银券,皆与钞法相辅者也。若既行钞,而复铸当百之钱,则钞可自二贯起,而二贯以下悉用大钱,百钱以下悉用小钱,不患于零折之难矣。又造百贯以上之钞,即可当银券之用,而得古人飞钱之遗意。以钞收买民间之铜,而铸钱极其工巧,则私铸者无利而自息。铸大钱者,尤必选最佳白铜,镂为龙凤文,费本与价直略相当,则私铸无利。禁民闲行用铜器,则私毁者无所售,而亦自息。此诚利国足民之要务也。财用既足,则仁政可以次第举行矣。尝拟时务策十数篇,观者颇不以为非。后阅诸书,则前人多有先我而言者,特所论有详略耳。因不欲存,惟钞法一事,疑者十人而九,前人亦罕有论及此者。陆中丞《切问斋文钞》、贺方伯《经世文编》,仅载铜钞之说,而于纸钞之利则未之及,故详考诸书,反覆思维,求其有利无害之方,着为此编,以就正四方有道焉。
皇朝经世文续编卷四十九
户政二十六钱币下
筹议银钱出纳陕省碍难改易疏
林则徐
窃照前准部咨奉上谕:穆彰阿等奏遵旨会议御史刘良驹条奏银钱画一章程一摺。银钱并重,本系制用常经,果能随时酌核,不使轻重相悬,裕国便民两有裨益,未可辄称窒碍,不思设法变通。着该督抚等各就地方情形详细体察,悉心妥议,具奏务使法立可以推行,不致滋弊,毋得任听属员巧为推诿,稍存畏难苟安之见,仅以一奏塞责。钦此。又军机大臣会同户部议覆内阁侍读学士朱嶟条奏贵钱济银一摺,奉旨依议钦此,并抄录各原奏咨行到陕。当经前抚臣转饬司道暨各府州酌核筹议。臣到任后复经谆饬细加体察,设法变通,不许畏难推诿,去后。兹据司道汇核属禀会议具详前来。臣思银钱相辅而行,利散于民,而权操自上,果能广用钱之路,自足持银价之平。惟变通本以济时而制宜,首须因地查部议章程四条,本以陕西列入陆路六省之内,固已知其非比东南各省一苇可杭,而仍议令查明有无内河水路,原冀一处能通舟楫,即于一处先令试行。无如陕省七府五直隶州所属九十一厅州县之内,错处于南北两山者,计已五十九处,重峦叠嶂,车辙尚不能通。此外三十二处虽属平原之地,亦无内河水路可达省垣,是以行旅往来非车即驮,并有驮载亦不能通之处,则须雇夫背负,脚费愈繁。此费若出诸官,则恐滋亏空之端;若取诸民,又恐增派累之弊。是陆路之难以运钱,实系限于地势,似不能勉强而行也。且陕省银钱市价长落无常,有时竟与别省迥异,如本年七月内,臣甫到西安省城,每纹银一两可换制钱一千八百余文,迨至九十月间,每两仅换钱一千二三百文不等,较前两月顿减钱五百余文之多,众人皆以为诧异。访询其故,则佥称岁歉粮贵之时,银价必然跌落,其理亦不可解。如果此后银皆落价似亦相宜,然又忽低忽昂,不能豫料。且当陕省银贱之际,邻省银价仍昂,而未闻有市侩贩钱来陕买银以图获利者,可见陆路运费太大,不能取赢。若以市侩所不能为者,责令有司为之,其势自更不易。查内阁侍读学士朱嶟原奏,请将各属银钱视省垣时价为准。今以陕省观之,即有难
译考据铜钞与古人铸造大钱没有区别,这种方法如果不严禁铜材、设立举报伪造的奖赏,大概就无法实行。况且面值只到当百为止,百姓仍然觉得不便,哪里比得上纸钞那样无穷无尽呢?他们只是担心纸钞容易霉烂,却不知道容易霉烂是因为制作简陋且流通量大。如果纸钞价值高,那么流通量就少,完全可以装潢成卷,用匣子收藏,又怎么会担心它容易损坏呢?况且既然实行纸钞,又可以兼铸当百的大钱。
陆世仪说:“现在朝廷用钱,发放时方便,回收时不便。这是因为纯粹使用小钱,没有大小钱相互制约的方法。我认为今后官民交易,必须用钱的地方,小钱难以计数,干脆使用当十大钱,出入账目清晰,没有损耗折算的弊端,这也是一个办法。”又说:“应当在各地布政使司或大的府州设立银券司,朝廷拨出官本制造号券,让往来客商缴纳号券提取银两,在出入之间酌情收取少许路费利息,这样客商没有道路上的担忧,朝廷有每年的利息收入,似乎也很方便。”
高珩说:“铸造当十、当百的钱,就可以轻便携带而远行了。”
考据铸造大钱,设立银券,都是与钞法相辅相成的。如果既实行纸钞,又铸造当百的钱,那么纸钞可以从二贯起,二贯以下全部使用大钱,百钱以下全部使用小钱,就不必担心零散折算的困难了。又制造百贯以上的纸钞,就可以起到银券的作用,而得到古人飞钱的遗意。用纸钞收购民间的铜,铸造的钱极其精巧,那么私铸者无利可图而自然停止。铸造大钱的,尤其必须选用最好的白铜,雕刻龙凤花纹,耗费的成本与面值大致相当,那么私铸就无利可图。禁止民间使用铜器,那么私自销毁铜钱的人无处出售,也自然停止。这确实是利国富民的重要事务。财用充足了,那么仁政就可以依次推行了。曾经拟写十几篇时务策,看的人大多不认为不对。后来阅读各种书籍,发现前人大多有比我先说的,只是论述有详略罢了。因此不想保留,只有钞法这一件事,十个人中有九个怀疑,前人也很少论述到这一点。陆中丞《切问斋文钞》、贺藩伯《经世文编》,只记载了铜钞的说法,而对于纸钞的好处却没有提及,所以详细考证各种书籍,反复思考,寻求有利无害的方法,写成这本书,来向四方有道之士请教。
皇朝经世文续编卷四十九
户政二十六钱币下
筹议银钱出纳陕省碍难改易疏
林则徐
我查见先前准部咨奉上谕:穆彰阿等人奏请遵旨会议御史刘良驹条奏银钱统一章程一折。银钱并重,本来就是制用常理,如果能随时斟酌核实,不让轻重相差悬殊,对国家充裕、百姓便利都有益处,不可以随便称说有阻碍,不思考设法变通。着令该督抚等各就地方情形详细体察,尽心妥善商议,上奏务必使法令确立后可以推行,不至于滋生弊端,不得任由属员巧言推诿,稍存畏难苟安的念头,仅凭一纸奏折敷衍塞责。钦此。又军机大臣会同户部复议内阁侍读学士朱嶟条奏贵钱济银一事,奉旨依议钦此,并抄录各原始奏折咨行到陕西。当时前抚臣转饬司道及各府州斟酌核实商议。我到任后再次谆谆告诫仔细体察,设法变通,不许畏难推诿。此后。现在据司道汇总核实下属禀报会议具详前来。我认为银钱相辅而行,利益散于民间,而权柄操持于上级,如果能广泛使用钱的路径,自然足以保持银价的平稳。只是变通本来是为了顺应时势而制宜,首先必须根据地域情况。查部议章程四条,本来将陕西列入陆路六省之内,固然知道它不像东南各省那样一苇可渡,但仍然议令查明有无内河水路,原本希望一处能通舟楫,就在一处先令试行。无奈陕省七府五直隶州所属九十一厅州县的范围内,错处于南北两山的,计有五十多处,重峦叠嶂,车辙尚且不能通过。此外三十二处虽然属于平原之地,也没有内河水路可达省城,所以行旅往来非车即驮,还有驮载也不能通过的地方,就必须雇人背负,脚费更加繁多。这笔费用如果出自官府,恐怕滋生亏空的弊端;如果取自百姓,又恐怕增加摊派累民的弊端。所以陆路运输钱币的困难,实在是受限于地势,似乎不能勉强实行。况且陕省银钱市价涨跌无常,有时竟然与其他省份截然不同,如今年七月内,我刚到西安省城,每纹银一两可换制钱一万八千余文,等到九十月间,每两仅换钱一万二三百文不等,较前两月突然减少钱五千余文之多,众人都感到诧异。访询其原因,则都说岁歉粮贵之时,银价必然跌落,这个道理也无法解释。如果此后银都跌价似乎也很适宜,然而又忽低忽高,不能预料。况且当陕省银贱之际,邻省银价仍然高昂,却没听说有市侩贩钱来陕买银以谋取利润的,可见陆路运费太大,不能获取利润。如果让市侩不能做的事,责令有司去做,其形势自然更加不易。查内阁侍读学士朱嶟原奏,请求将各属银钱视省垣时价为准。现在以陕省来看,就有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