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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皇朝经世文续编-清-葛士浚六十

皇朝经世文续编卷六十二

史藏 · 经世文编 · 已译 · 第 1011–1041 段

以前,由陕甘两省陆续移驻,至四十三年始改为携眷者。此各营官兵先后驻防之大亩也。

译在此之前,官兵是从陕甘两省陆续移驻过来的,直到光绪四十三年才改为允许携带家属。这就是各营官兵先后驻防的大致情况。

附官制兵额

南北路疆域底定,参赞大臣阿桂于干隆二十五年,由南路带兵至伊犁镇守,开屯为办事大臣。

二十七年,设伊犁将军,总统新疆南北两路。

二十八年,设领队大臣一员,管理察哈尔营官兵事务。

二十九年,设领队大臣一员,管理索伦营官兵事务。

三十年设领队大臣一员,管理厄鲁特营官兵事务。

将军统辖外夷,设营务处,派协领、佐领等官总理其事。沿边卡伦,严禁私行出入。如本管某营领队大臣巡查所管卡伦,由某卡至某卡,各该卡伦侍卫随时具报营务处,禀知将军。虽领队大臣,亦不得擅出卡伦。凡应出卡伦公干者,俱由营务处请示将军,传檄为凭。除照例贸易者外,如有外来夷众,卡伦侍卫立即具报营务处,禀知将军定夺。至各营官兵缺出,其应选者,营务处查其功过,禀知将军拣选挑补。所有将军阅操一切事务,俱隶营务处。

满营档房派协领、佐领等官,总司八旗官兵一切事务。印房掌关防司员一员,帮办一员,专管一切日行事件。及吏、兵各部应行咨覆者,俱由印房承办。稿案内由京派来司员一员,本处保陞主事职衔一员。

摺奏处印房兼管,派本处协领及保陞主事职衔,并笔帖式等专司其事。

功过处印房兼办专管八旗官员功过登记档案。

粮饷处掌关防司员一员,帮办三员,专管钱粮支发文案及年终造册报销,并关涉户、工二部事件。一切稿案俱由粮饷处承办。内由京派来司员一员,由京废员赏给职衔派来者二员,本处保陞主事职衔一员。

驼马处掌关防司员一员,帮办一员,专管各部落牧放孳生牛马册籍及哈萨克贸易牲等事。由京废员赏给职衔派来一员,本处保陞主事职衔一员。

管仓粮员四员,分驻惠甯、城固、尔札、绥定、城塔尔奇城四处,专司各仓收放粮石。或请由京废员赏衔派来更换,或由现任伊犁粮饷、驼马等处当差之已赏职衔废员内奏请调补遗缺。仍请由京补派,以上共十二员。由京派来者九员,年满时请派京员更换。本处保陞者三员,缺出仍与本处笔帖式拣选奏请补用。本处如不得人,仍请京员。

管粮同知一员,由陕甘同知官内调取,管理仓库钱粮绸缎布疋各项收放等事,三年更换。

笔帖式四员,内印房二员,粮饷处一员,驼马处一员,俱由本处笔帖式内挑补。三年期满,愿进京者以部缺用,愿留本处者以骁骑校用。如本处笔帖式内保陞主事职衔,委署章京及七年期满,愿进京者引见,以部缺用,愿留本处者以防御用。其由主事职衔保陞本处同知者,七年期满送部引见,开缺另行奏补。

委笔帖式八员,内营务处二员,满营档房二员,印房二员,粮饷处一员,驼马处一员,南北台站七员,俱由本处满兵帖写内挑补,报部准戴六品顶,五年期满,保列一等者以骁骑校用,二等者撤回本营当差。

卡伦侍卫十五员,除在城营务处酌留一二员,余俱分拨卡伦,即带各营官兵驻守,俱系由京侍卫章京派来,三年更换。

抚民同知一员,管理九城牲畜煤税赋,并房租地租钱局厂工,及一切商民绿营命盗词讼案件。

理事同知一员,管理两城满营各部落回子等一切命盗脱逃各案,及旗民交涉事件。

巡检四员,内惠远城一员,专司监狱;惠甯、绥定、霍尔果斯三城各一员,俱由陕甘现任内调补。三年俸满,调员更换,俟新任到后,协办半年,回至本地候陞。

干隆二十九年起,三十一年止,调热河、凉州、庄浪满兵、蒙古官兵携眷移驻惠远城。

协领八员,佐领四十员,防御四十名,骁骑校四十员。内空蓝翎八员。

世袭恩骑尉二员,催总四十员,领催一百二十名,前锋三百二十名。内委金顶蓝翎前锋校四十名,小旗四十名。另由佐领内选委前锋翼长二员,以为前锋统辖。又由佐领、防御内选委前锋章京八员,各管一旗。前锋马甲二千八百名,内八旗共委前锋二百名,炮手四十名,步甲六百名,匠役八十名,养育兵二百四十名。五十五年,将军保甯奏明添鸟枪步甲四百名。

干隆三十五年

译附官制兵额

南北路疆域平定之后,参赞大臣阿桂于乾隆二十五年,从南路带兵抵达伊犁镇守,开垦屯田,担任办事大臣。

乾隆二十七年,设立伊犁将军,统辖新疆南北两路。

乾隆二十八年,设立领队大臣一员,管理察哈尔营官兵的事务。

乾隆二十九年,设立领队大臣一员,管理索伦营官兵的事务。

乾隆三十年,设立领队大臣一员,管理厄鲁特营官兵的事务。

将军统辖外族,设立营务处,派遣协领、佐领等官员总领其事。沿边的卡伦(哨所),严禁私自出入。如果某营的领队大臣巡查其所管辖的卡伦,从某卡伦到某卡伦,各该卡伦的侍卫随时向营务处报告,禀知将军。即使是领队大臣,也不得擅自离开卡伦。凡是因公需要出卡伦的,都必须由营务处请示将军,以传发的檄文作为凭证。除了按照惯例进行贸易的人之外,如果有外来的外族众人,卡伦侍卫立即向营务处报告,禀知将军定夺。至于各营官兵出现空缺,应当选拔的人员,由营务处查核其功过,禀知将军挑选补任。所有将军检阅操练的一切事务,都隶属于营务处。

满营档房派遣协领、佐领等官员,总司八旗官兵的一切事务。印房设掌关防司员一员,帮办一员,专门管理日常事务。以及吏部、兵部应当行文回复的事项,都由印房承办。稿案方面,由京城派遣来的司员一员,本处保举升任主事职衔的一员。

摺奏处由印房兼管,派遣本处协领及保举升任主事职衔的人员,以及笔帖式等专门负责此事。

功过处由印房兼办,专门管理八旗官员功过的登记档案。

粮饷处设掌关防司员一员,帮办三员,专门管理钱粮支发的文案以及年终造册报销,并涉及户部、工部的事务。一切稿案都由粮饷处承办。其中由京城派遣来的司员一员,由京城罢免官员中赏给职衔派遣来的二员,本处保举升任主事职衔的有一员。

驼马处设掌关防司员一员,帮办一员专门管理各部落牧放孳生牛马的册籍以及哈萨克贸易牲畜等事务。由京城罢免官员中赏给职衔派遣来的一员,本处保举升任主事职衔有一员。

管理仓库粮食的官员四员,分别驻守在惠宁、城固、尔札、绥定、塔尔奇城四处,专门负责各仓库粮食的收放。或者请求从京城罢免官员中赏给职衔的人员中派遣来更换,或者从现任伊犁粮饷、驼马等处当差的已赏职衔的罢免官员中奏请调补空缺。仍请求从京城补派,以上共十二员。由京城派遣来的有九员,任期届满时请求派遣京城官员更换。本处保举升任的有三员,出现空缺时仍从本处笔帖式中挑选奏请补用。本处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仍请求京城官员。

管粮同知一员,从陕甘同知官员中调取,管理仓库钱粮、绸缎布匹等各项收放等事务,三年更换一次。

笔帖式四员,其中印房二员,粮饷处一员,驼马车一员,都由本处笔帖式中挑选补任。三年期满,愿意进京的以部缺任用,愿意留在本处的以骁骑校任用。如果本处笔帖式中保举升任主事职衔,委署章京以及七年任期届满,愿意进京的引见,以部缺任用,愿意留在本处的以防御任用。那些由主事职衔保举升任本处同知的,七年任期届满送部引见,开缺另行奏请补任。

委笔帖式八员,其中营务处二员,满营档房二员,引房二员,粮饷处一员,驼车处一员,南北台站七员,都由本处满兵帖写中挑选补任,报部准许佩戴六品顶戴,五年任期届满,保举列一等者以骁骑校任用,二等者撤回本营当差。

卡伦侍卫十五员,除在城营务处酌情留用一二员外,其余全部分拨到卡伦,即带领各营官兵驻守,都是由京城侍卫章京派遣来的,三年更换一次。

抚民同知一员,管理九城的牲畜、煤税赋,以及房租、地租、钱局、厂工,以及一切商民、绿营的命盗词讼案件。

理事同知一员,管理两城满营、各部落回子等一切命盗、脱逃各案,以及旗民交涉事件。

巡检四员,其中惠远城一员,专门负责监狱;惠宁、绥定、霍尔果斯三城各一员,都由陕甘现任官员中调补。三年俸满,调员更换,等新任到后,协办半年,回到本地候升。

乾隆二十九年起,至三十一年止,调遣热河、凉州、庄浪的满兵、蒙古官兵携眷移驻惠远城

协领八员,佐领四十员,防御四十员,骁骑校四十员。其中空蓝翎八员。

世袭恩骑尉二员,催总四十员领催一百二十名,前锋三百二十名。其中委金顶蓝翎前锋校四十名,小旗四十员。另由佐领中选拔委前锋翼长二员,作为前锋的统辖。又由佐领、防御中选拔委前锋章京八员,各管一旗前锋马甲二千八百名,其中八旗共委前锋二百名,炮手四十员,步甲六百名,匠役八十员,养育兵二百四十员。五十五年,将军保宁奏明增添鸟枪步甲四百名。

乾隆三十五年

起,三十六年止,调西安满洲蒙古官兵携眷移驻惠甯城,设领队大臣一员,专管。

译起于三十六年止,调遣西安满洲、蒙古官兵携眷属移驻惠甯城,设置领队大臣一员,专门管理。

协领四员,佐领十六员,防御十六员,骁骑校十六员。内空蓝翎四员。

世袭恩骑尉三员,委笔帖式二员,催总十六名,领催六十四名,前锋一百六十名内,委金顶蓝翎前锋校十六名,小旗十六名,由佐领选委前锋翼长一员,以为前锋统辖。又由佐领防御内选委前锋章京四员,每员专管两旗。前锋马甲一千四百五十六名内,八旗共委前锋四十名,炮手十六名,匠役四十八名,养育兵六十四名。

干隆三十年,自盛京调锡伯营官兵一千户,移驻设领队大臣一员,专管。

总管一员,副总管一员,佐领八员,骁骑校八员,委蓝翎侍卫四员,由领催披甲内挑补轮住卡伦,委笔帖式二员,领催三十二名,兵九百六十八名。

以上锡伯营官兵,现在伊犁河南驻牧屯种,自食,随时操演鸟枪骑射。

干隆二十九年,调黑龙江索伦、达虎尔官兵一千户,移驻设领队大臣一员,专管。

总管一员,副总管一员,佐领八员,骁骑校八员,委蓝翎侍卫四员,由前锋领催内挑补轮住卡伦,委笔帖式二员,前锋校四名,前锋三十六名,领催三十二名,兵九百六十八名,养育兵二百名。

以上索伦官兵在奎屯、萨玛尔地方游牧种地自食,达虎尔官兵在霍果尔斯科河一带建盖房屋居,种地自食,随时操演鸟枪骑射。

干隆二十九年,自张家口外移驻察哈尔八旗官兵一千八百户。三十二年,将军阿桂奏明,分八旗左右翼,每翼九百员名,设领队大臣一员,专管。

左翼

总管一员,副总管一员,佐领八员,骁骑校八员,委蓝翎侍卫三员,由领催披甲内挑补轮住卡伦,委笔帖式一员,领催三十二名,兵八百六十八名。

右翼

总管一员,副总管一员,佐领八员,骁骑校八员,委蓝翎侍卫三员,由领催披甲内挑补轮住卡伦,委笔帖式一员,领催三十二名,兵八百六十八名。

前因该营闲散幼丁甚少,不敷挑补甲缺,于干隆三十八、四十四、五十五等年奏明,由厄鲁特营闲散内三次拨入察哈尔营四百二十户。

以上察哈尔左右两翼官兵,现在博罗塔拉、哈布塔海、赛里木、淖尔一带地方游牧种地,自食并分司官马牛羊牧厂,随时操演矛杆、鸟枪,闲习骑射。

干隆二十九年,自热河携眷移驻达什达瓦厄鲁特官兵五百员名,编为左翼。除设总管、佐领、骁骑校等官,原设领催、兵丁五百名。

干隆二十五年起,陆续招抚厄鲁特及由哈萨克、布鲁特陆续投出厄鲁特,编为右翼。除设总管、佐领、骁骑校等官,原设领催、兵丁七百名。

干隆三十三年,将军阿桂奏明:左翼列为上三旗,右翼列为下五旗。各总管一员,副总管一员。每旗佐领一员,骁骑校一员,管辖。自二十九年移驻热河厄鲁特后,三十年设领队大臣一员,专管。

干隆三十七年,将军舒赫海奏言:「投诚土尔扈特内安插伊犁之沙毕纳尔人等,共八百六十七名,归入下五旗厄鲁特,添设副总管、佐领、骁骑校等官管束,钦奉」。

恩旨:伊犁厄鲁特生齿日繁,又有随土尔扈特投来沙毕纳尔人等着加恩给赏钱粮,以资养赡等因,钦此。经将军舒赫德奏明,上三旗添给五钱钱粮一百九十六分,下五旗添给五钱钱粮二百三十八分,沙毕纳尔添给五钱钱粮二百六十七分。

干隆六十年,将军保甯因伊犁厄鲁特闲散人等出差鞍马等项俱系自备,不能官为办给,奏奉谕旨:上三旗加添钱粮四百六十八分,下五旗加添钱粮七百六十分,沙毕纳尔加添钱粮三百零四分。

上三旗

总管一员,副总管一员,佐领六员,骁骑校六员,委蓝翎侍卫三员。此缺在兵数内,食二两领催二十四名,食一两五钱披甲三名,食一两披甲四百七十三名,食五钱披甲六百六十四名。领催披甲共一千一百六十四名,内有笔帖式一员,又世袭云骑尉三员,头等台吉一员,四等台吉三员。

下五旗

总管一员,副总管一员,佐总十员,骁骑校十员,委蓝翎侍卫三员。此缺在兵数:食二两领催四十名,食一两披甲五百名,食五钱披甲一千零七十七名。领催披甲共一千六百

译协领四名,佐领十六名,防御十六名,骁骑校十六名。其中空额蓝翎四名。

世袭恩骑尉三名,委笔帖式二名,催总十六名,领催六十四名。前锋一百六十名中,委派金顶蓝翎前锋校十六名,小旗十六名;从佐领中选派委派前锋翼长一名,作为前锋的统辖。又从佐领、防御中选派委派前锋章京四名,每人专门管辖两旗。前锋马甲一千四百五十六名中,八旗共委派前锋四十名,炮手十六名,工匠役夫四十八名,养育兵六十四名。

乾隆三十年,从盛京调来锡伯营官兵一千户,移驻此地,设立领队大臣一名,专门管理。

总管一名,副总管一名,佐领八名,骁骑校八名,委派蓝翎侍卫四名,从领催披甲中挑选补充轮流驻守卡伦,委派笔帖式二名,领催三十二名,士兵九百六十八名。

上述锡伯营官兵,现在伊犁河南岸驻牧屯田,自给自足,随时操练鸟枪骑射。

乾隆二十九年,调来黑龙江索伦、达斡尔官兵一千户,移驻此地,设立领队大臣一名,专管。

总管一名,副总管一名,佐领八名,骁校八名,委派蓝翎侍卫四名,从前锋领催中挑选补充轮流驻守卡伦,委派笔帖二名,前锋校四名,前锋三十六名,领催三十三名,士兵九百六十八名,养育兵二百名。

上述索伦官兵在奎屯、萨玛尔地方游牧耕种,自给自足;达斡尔官兵在霍果尔斯科河一带建造房屋居住,耕种自给,随时操练鸟枪骑射。

乾隆二十九年,从张家口外移驻察哈尔八旗官兵一千八百户。乾隆三十二年,将军阿桂奏明,分为八旗左右翼,每翼九百员名,设立领队大臣一名,专管。

左翼

总管一名,副总管一名,佐领八名,骁骑兵校八名,委派蓝翎侍卫三名,从领催披甲中挑选补充轮流驻守卡轮,委派笔帖式一名,领催三十二名,士兵八百六十八名。

右翼

总管一名,副总管一名,佐领八名,骑兵校八名,委派蓝翎侍卫三名,从领甲中挑选补充轮流驻守卡伦,委派笔式一名,领催三十二名,士兵八百八名。

先前因该营闲散幼丁很少,不足以填补甲缺,在乾隆三十八年、四十四年、五十五年等年份奏明,从厄鲁特营闲散中三次拨入察哈尔营四百二十户。

上述察哈尔左右两翼官兵,现在博罗塔拉哈布塔海、赛里木淖尔一带地方游牧耕种,自给自足,并分别掌管官马牛羊牧厂,随时操练矛杆、鸟枪,闲暇时练习骑射。

乾隆二十九年,从热河携眷移驻达什达瓦厄鲁官兵五百员名,编为左翼。除设立总管、佐领、骁骑校等官外,原设领催、兵丁五百名。

乾隆二十五年起,陆续招抚厄鲁特以及从哈萨克、布鲁特陆续投出的厄鲁特,编为右翼。除设立总管、佐领、骁骑校外,原设领催、兵丁七百名。

乾隆三十三年,将军阿桂奏明:左列为上三旗,右列为下五旗。各设总管一名,副总管一名。每旗佐领一名,骁骑校一名,管辖。自二十九年移驻热河厄鲁后,三十年设领队大臣一名,专管。

乾隆三十七年,将军舒赫海奏称:“投诚土尔扈特内安插伊犁的沙毕纳尔人等,共八百六十七名,并入下五旗厄鲁特,添设副总管、骁骑校等官管束,钦奉。”

恩旨:“伊犁厄鲁特人口日益增多,又有随土尔扈特投来的沙毕纳尔人等,着加恩给赏钱粮,以资养赡”等因,钦此。经将军舒赫德奏,上三旗添给五钱钱粮一百九分,下五旗添给五钱粮二百三十八分,沙毕纳尔添五钱粮二百六十七分。

乾隆六十年,将军保甯因伊犁厄鲁闲散人等出差鞍马等项俱系自备不能官为办给,奏奉谕旨:三旗加添钱粮四百六十八分,五旗加添钱粮七百六十分,沙纳尔加添钱粮三百零四分。

上三旗

总管一名,副总管一名,佐领六名,骁骑校六名,委派蓝翎侍卫三名。此缺在兵数内,食二两银领催二十四名,食一两五钱银披甲三名,食一两银披甲四百七十三名,食五钱银披甲六百六十四名。领催披甲共计一千一百六十四名,内有笔帖式一名,又世袭云骑尉三名,头等台吉一名,四等台吉三名。

下五旗

总管一名,副总管一名,佐领十名,骁骑校十名,委派蓝翎侍卫三名。此缺在兵:食二两银领催四十名,食一两银披甲五百名,食五钱银披甲一千零七十七名。领催披甲共计一千六百

一十七名。

又世袭云骑尉二员,现存拜唐阿二名。

沙毕纳尔营,此项官兵俱属下五旗总管、副总管所辖。

译共十七名。

又有世袭云骑尉两名,现存拜唐阿两名。

沙毕纳尔营,此项官兵均属下五旗总管、副总管所辖。

副总管一员,佐领四员,骁骑校四员,食二两领催十六名,食一两委领催十六名,食五钱披甲五百七十一名,领催披甲共六百零三名,又土尔扈特三等台吉一员。

以上厄鲁特官兵,上三旗在特克斯、察林、塔玛哈一带地方游牧种地,自食;下五旗在霍诺海、崆吉斯一带地方种地,自食,并分司官马、牛、羊、驼只牧厂,随时操演矛杆、鸟枪,闲习骑射。

干隆二十五年起陆续调拨绿营兵三千名驻守伊犁屯田,按期更换。四十三年,将军伊勒图奏明,将屯田兵改为携眷移驻,额缺三千名,以一千八百名种地,一千二百名当差,随时操演,设屯镇总兵管辖。

总兵一员,专理屯田及兵丁操防等事。

中营驻绥定城

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经制外委六员,额设外委六员,马步兵各三百名。

左营驻广仁城

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经制外委六员,额设外委六员,马步兵各三百名。

右营驻瞻德城

都司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经制外委六员,额设外委六员,马步兵各三百名。

霍尔果斯营驻拱宸城

参将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经制外委六员,额设外委六员,马步兵各三百五十名。

巴彦岱营驻熙春城

都司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经制外委三员,额设外委三员,马步兵各一百五十名。

塔尔奇营驻塔尔奇城,霍尔斯果营参将兼辖。

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一员,经制外委二员,额设外委二员,马步兵各一百名。

干隆五十五年,署将军永保奏准设北关汛,稽查盗贼,派拨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外委二员,兵丁一百名,驻北关汛地。

嘉庆十年,将军松筠奏:「明惠远城北关汛原派兵一百名,不足以资巡防,请于中、左右等六营抽拨差兵一百,移赴北关汛一同驻守。原设守备员弁照料难周,并请于镇标左右营内添拨把总一员,经制外委额设外委各一员,移驻弹压。」奉朱批:「知道了。」钦此。

附额设兵书,向例由凉州、西甯各镇选派,三年期满咨调更换。其办事奋勉者,再留一年,移咨陕督,以经制外委补用。嗣经将军伊勒图奏明,准照部院繁缺书吏年满免考,以各项微员选用。嘉庆五年接准部咨,准照新疆书吏五年役满咨部掣签未入流职衔,发给执照令其承领。如遇该书吏办事勤谨,留驻二年,于年满时出具考语,咨部请照新疆议叙书吏年满之例,归于双月陞选十缺之后选用驻册。若再留二年,始终奋勉,期满咨部照例即选。嘉庆五年将军保甯奏明,伊犁印房、粮、驼、马三处原设额缺书识十四名,向例由内地凉州、西甯二镇营调派六名作为三年更换,其余八名俱在伊犁屯田兵丁内挑派顶补。伊犁自干隆四十四、五等年移驻镇标携眷兵丁以来,迄今二十余年,该营幼丁习学文字者日渐增多,书算颇不乏人。况由内地拨书识,自本营起程例得骡价安家等项银两,及至出口又须乘骑台马,支食盐菜口粮殊多糜费。今本处兵丁既书算得人,其内由内地调拨书识六名似可停其咨调,以节糜费。倘日久遇有缺出,伊犁一时实在顶补乏人,再为照例由内地调派等因,遵行在案。

  八旗兵制考

姚文栋

国家龙兴之初,初立八旗,八旗兵凡六万人,合满洲、蒙古、汉军为一。天聪间,分蒙古为八旗,兵万六千八百四十。崇德间,又分汉军为八旗,兵二万四千五十。自后归附日众,生齿日繁,兵亦日增,无定额。顺治元年,世祖章皇帝定都燕京,各八旗兵从龙入关者不下二十万。其时都统准塔征山东,英王征陕西,豫王征江淮,每路兵各五六万,而京师宿卫之兵及内大臣和洛辉留守盛京者,亦各数万,盖不啻再倍于从前矣。天下既定,乃别八旗之色,而定其方位于所胜之方:正黄、镶黄位北方,正白、镶白位东方,正红、镶红位西方,正蓝、镶蓝位南方。位蓝于南方者,以蓝代黑故也。今考干隆、嘉庆来八旗之兵制,大略有二端,曰禁旅,曰驻防

译副总管一人,佐领四人,骁骑校四人,食二两银的领催十六人,食一两银的委领催十六人,食五钱银的披甲五百七十一人,领催与披甲共计六百零三人,另有土尔扈特三等台吉一人。

以上厄鲁特官兵,上三旗在特克斯、查林、塔玛哈一带地方游牧耕种,自给自足;下五旗在霍诺海、崆吉斯一带耕种,自给自足,并分别掌管官有的马、牛、羊、骆驼牧场,随时操练矛杆、鸟枪,闲暇时练习骑射。

乾隆二十五年起,陆续调拨绿营兵三千名驻守伊犁屯垦,按期轮换。四十三年,将军伊勒图奏报朝廷,将屯田兵改为携带家眷移驻,定额三千名,其中一千八百名耕种,一千二百名当差,随时操练,设立屯镇总兵管辖。

总兵一人,专门管理屯田及士兵操练防守等事务。

中营驻绥定城

游击一人,守备一人,千总二人,把总四人,经制外委六人,额设外委六人,马兵步兵各三百名。

左营驻广仁城

游击一人,守备一人,千总二人,把总五人,经制外委六人,额设外委六名,马兵步兵各三百名。

右营驻瞻德城

都司一人,守备一人,千总二人,把总四名,经制外委六人,额设外委四人,马兵步兵各三百名。

霍尔果斯营驻拱宸城

参将一人,守备一人,千总二人,把总四员,经制外委六人,额设外委四员,马兵步兵各三百五十名。

巴彦岱营驻熙春城

都司一人,千总一人,把总二人,经制外委三人,额设外委三人,马兵步兵各一百五十名。

塔尔奇营驻塔尔奇城,由霍尔果斯营参将兼辖。

守备一人,千总一人,把总一人,经制外委二人,额设外委二人,马兵步兵各一百名。

乾隆五十五年,署理将军永保奏请设立北关汛,稽查盗贼,派拨守备一人,把总一人,外委二人,兵丁一百名,驻扎北关汛地。

嘉庆十年,将军松筠奏称:“明惠远城北关汛原派兵一百名,不足资巡防,请于中、左右等六营抽调差兵一百名,移赴北关汛一同驻守。原设的守备员弁照料难以周全,并请于镇标左右营内增拨把总一人,经制外委、额设外委各一人,移驻弹压。”奉朱批:“知道了。”钦此。

附额设兵书,向来惯例由凉州、西宁各镇选派,三年期满咨文调回更换。其中办事勤勉者,再留一年,移咨陕西总督,以经制外委补用。后来经将军伊勒图奏明,准许按照部院繁缺书吏年满免考的规定,以各项微员选用。嘉庆五年接到部文,准许按照新疆书吏五年服役期满咨部掣签未入流职衔的规定,发给执照令其承领。如果该书吏办事勤谨,留驻二年,在年满时出具考语,咨部请求按照新疆议叙书吏年满的惯例,归于双月升选十缺之后选用驻册。若再留任二年,始终勤勉,期满咨部照例即选。嘉庆五年,将军保宁奏明,伊犁印房、粮、驼、马三个部门原设额缺书识十四名,向来惯例由内地凉州、西宁二镇营调派六名作为三年轮换,其余八名都在伊犁屯田兵丁内挑派顶补。伊犁自从乾隆四十四、五等年移驻镇标携眷士兵以来,迄今二十余年,该营幼丁学习文字者日渐增多,擅长书写计算的人颇不乏人。况且由内地调拨书识,自本营起程按规定可得骡价安家等项银两,等到出口又须乘骑台马,支取盐菜口粮,耗费甚多。如今本地兵丁既然在书写计算方面得人,那由内地调拨的六名书识似乎可以停止咨调,以节省耗费。倘若日久遇到缺额,伊犁一时实在顶补乏人,再照例由内地调派等因,遵行在案

八旗兵制考

姚文栋

国家兴起之初,初立八旗,八旗兵共六万人,将满洲、蒙古、汉军合为一旗。天聪年间,将蒙古分为八旗,兵一万六千八百四十人。崇德年间,又将汉军分为八旗,兵二万四千五十人。此后归附的人日益增多,人口日益繁衍,兵力也日益增加,没有定额。顺治元年,世祖章皇帝定都北京,各八旗兵跟随皇帝入关的不下一二十万。当时都统准塔征讨山东,英王征讨陕西,豫王征讨江淮,每路兵各五六万,而京师的宿卫之兵及内大臣和洛辉留守盛京的,也各数万,大概不止从前的一倍了。天下平定后,于是区分八旗的颜色,并确定其方位于所胜之方:正黄、镶黄位于北方,正白、镶白位于东方,正红、镶红位于西方,正蓝、镶蓝位于南方。将蓝色置于南方,是因为蓝色代替黑色。现在考察乾隆、嘉庆以来八旗的兵制,大致有两类,叫做禁旅,叫做驻防

。京师禁旅分隶于八都统,八都统者,八旗各一满、蒙、汉都统所统,曰骁骑营。其隶骁骑营者,曰马甲,马甲之优者选以司档册俸饷,曰领催。领催、马甲之外,掌治军器者,曰匠役。凡满、蒙、汉领催、马甲共三万四千六百二十七,匠役名目不一,有弓匠、铁匠、鞍匠、锬匠、铜匠及箭匠、骹头匠之别,共千三百九十一,皆属于八都统。其不属八都统者,曰前锋营,曰护军营,又有圆明园护军,别为营,曰火器营,曰健锐营,各隶于统领及总统大臣与领侍卫内大臣所属之亲军,皆司宿卫扈警跸焉。前锋、护军八旗之精锐,亲军惟上三旗有之。健锐即云梯兵,亦为前锋。火器亦即护军所属,有甲有鸟枪。护军统计亲军、前锋各千七百七十,护军万五千四十五,健锐二千,甲、鸟枪护军六千一百九十五之万七千七百十人者,皆满洲、蒙古兵,汉军不得与。而汉军骁骑营所附设之甲三百二十人,藤牌兵八百人,舁鹿角兵二千一百六十八人,亦满洲、蒙古骁骑营所无。惟步军营领催、步军二万一千一百五十人,则合满、蒙、汉以为。营与骁骑营同,而别隶于统领。他如虎枪营兵六百人,善扑营勇士三百人,各简大臣以统之。此八旗禁旅之大略也。八旗兵之驻防在外者,其制与禁旅不同。禁旅满、蒙、汉各为营,而驻防则合满、蒙、汉以为营也。驻防之地,畿辅凡二十五,东三省各城凡四十四,各省凡二十,新疆等处凡八,大抵受治于城守尉、防守尉而统之。将军、都统及副都统,其新疆之伊犁、乌噜木齐则以领队大臣治之,如城守尉、防守尉之制。东三省盛京、吉林、黑龙江,以及福州、广州、乍浦,皆于骑步外别设水师营。吉林、黑龙江又有火器,亦别为营。凡驻防畿辅兵八千七百五十八,新疆兵万五千一百四十,东三省兵三万五千三百六十,各省兵四万五千五百四十。此外则有守陵寝、守围场、守边门之兵二千九百七十,总计边腹地驻防兵十万七百有奇,与禁旅数略相同焉。若夫打牲、游牧之隶八旗者,除吉林三姓城打牲壮丁不编佐领外,黑龙江打牲九十七佐领,及察哈尔、呼伦贝尔游牧诸旗百七十佐领,共兵万五千有奇。此八旗驻防之大略也。夫开国以来,涵濡休养者二百余年,八旗佐领丁壮当愈增,而兵则有定额。故嘉庆来会典所载,京师满洲佐领六百八十一,蒙古佐领二百有四,汉军佐领二百六十六,驻防佐领八百四十,共二千佐领之数,当有壮丁三十万。驻防佐领之外,又有防御所辖者,亦不下数万,而中外禁旅、驻防额兵常不过二十万人。此外惟养育兵二万七千有奇着有定额,计旗人闲散无口粮者,尚不啻十万有余。其人不能为农工商贾,而朝廷又无以给其欲而遂其求,则其事育无资,俯仰皆窘,固可见当事者所当量为变通而汲汲然为谋生计也。若夫八旗左右翼之界限,上下包衣之次序不详着云。按魏源撰《圣武记》在道光季年。述称八旗兵二十万,而咸丰元年曾文正疏言八旗兵三十五万。两人时代甚近,所言各殊。意曾据佐领数言之,而魏举兵额实数也。

译京师的禁军分属八位都统管辖。这八位都统,是八旗中每一旗各设一名满洲、蒙古、汉军都统所统领,称为骁骑营。隶属于骁骑营的士兵,称为马甲;其中表现优秀的马甲,被选拔来掌管档案册籍和俸禄饷银,称为领催。除了领催和马甲之外,掌管制造军械的,称为匠役。凡是满洲、蒙古、汉军的领催和马甲,共计三万四千六百二十七人;匠役的名目不一,有弓匠、铁匠、鞍匠锬匠、铜匠以及箭匠、骹头匠的区别,共计一千三百九十一人,都隶属于八都统。那些不隶属于八都统的,有前锋营、护军营,另外还有圆明园护军,单独编为营;还有火器营、健锐营,各自隶属于统领及总统大臣,以及领侍卫内大臣所属的亲军,都负责宿卫和护卫警戒。前锋和护军是八旗中的精锐部队,亲军只有上三旗才有。健锐营即云梯兵,也属于前锋。火器营也属于护军管辖,有披甲兵和鸟枪兵。护军总计亲军、前锋各一千七百七十人,护军一万五千四十五人,健锐营两千,披甲和鸟枪护军六千一百九十五人,合计一万七千七百一十人,都是满洲、蒙古兵,汉军不得参与。而汉军骁骑营所附设的披甲兵三百二十人,藤牌兵八百人,抬鹿角兵两千一百六十八人,也是满洲、蒙古骁骑营所没有的。只有步军营的领催和步军共两万一千一百五十人,则是混合满洲、蒙古、汉军组成的。步军营与骁骑营相同,但单独隶属于统领。其他如虎枪营士兵六百人,善扑营勇士三百人,各自简选大臣来统领。这就是八旗禁军的大致情况。

八旗兵驻防在外的,其制度与禁军不同。禁军中满洲、蒙古、汉军各自编为营,而驻防则是混合满洲、蒙古、汉军编为营。驻防的地方,京城附近共有二十五处,东三省各城共有四十四处,各省共有二十处,新疆等地共有八处,大体上受城守尉、防守尉管辖,由将军、都统及副都统统领;新疆的伊犁、乌鲁木齐则由领队大臣治理,如同城守尉、防守尉的制度。东三省的盛京、吉林、黑龙江,以及福州、广州、乍普,都在骑兵和步兵之外另外设立水师营。吉林、黑龙江还有火器营,也单独编为营。凡是驻防京城附近的士兵八千七百五十八人,新疆士兵一万五千一百四十人,东三省士兵三万五千三百六十人,各省士兵四万五千五百四十人。此外还有守卫陵寝、守卫围场、守卫边门的士兵两千九百七十人,总计边疆和腹地的驻防士兵十万七百余人,与禁军的人数大致相同。至于隶属八旗的打牲、游牧人员,除吉林三姓城的打牲壮丁不编入佐领外,黑龙江打牲九十七个佐领,以及察哈尔、呼伦贝尔游牧各旗一百七十佐领,共有士兵一万五千余人。这就是八旗驻防的大致情况。

自从开国以来,经过二百多年的休养生息,八旗佐领下的壮丁应当更加增多,但士兵却有定额。所以嘉庆年间《会典》所载,京师满洲佐领六百八十一,蒙古佐领两百零四,汉军佐领二百六十六,驻防佐领八百四十,共两千佐领的数量,应当有壮丁三十万。驻防佐领之外,还有防御所管辖的,也不下数万人,而内外禁军、驻防的定额士兵常不过二十万人。此外只有养育兵两万七千余人有定额,计算旗人中闲散没有口粮的,尚不止十万余人。这些人不能从事农工商贾,而朝廷又无法供给他们的欲望并满足他们的需求,那么他们养育子女没有资财,生活处处窘迫,固然可以看出当事者应当酌情变通,急切地为他们的生计谋划。至于八旗左右翼的界限,上下包衣的次序,不详述。查魏源撰写《圣武记》在道光末年。书中称八旗兵二十万,而咸丰元年曾国藩上疏说八旗兵三十五万。两人时代很近,所说的却不同。推测曾国藩是根据佐领数量而言,而魏源列举的是士兵定额的实际数量。

简练军实疏咸丰元年

曾国藩

臣窃维天下之大患盖有二端,一曰国用不足,一曰兵伍不精。兵伍之情状,各省不一。漳泉悍卒以千百械为常,黔蜀冗兵以勾结盗贼为业。其他吸食鸦片,聚开赌场,各省皆然。大抵无事则游手恣睢,有事则雇无赖之人代充,见贼则望风奔溃,贼去则杀民以邀功。章奏屡陈,谕旨屡饬,不能稍变锢习。至于财用之不足,内外臣工人人忧虑。自庚子以至甲辰五年之间,一耗于夷务,再耗于库案,三耗于河决,固已不胜其浩繁矣。乙巳以后,奏豫两年之旱,东南六省之水,计每岁歉收恒在千万以外,又发帑数百万以赈救之,天下财产安得不绌?宣宗成皇帝每与臣下言及开捐一事,未尝不咨嗟太息,憾宦途之滥杂,悔取财之非计也。臣尝即国家岁入之数与岁出之数而通筹之,一岁本可余二三百万,然水旱偏灾,尧汤不免。以去年之丰稔而江浙以大风而灾,广西以兵事而缓,计额内之歉收已不下百余万,设更有额外之浮出,其将何以待之?今虽捐例暂停,而不别筹一久远之策,恐将来仍不免于开捐。以天下之大而无三年之蓄,汲汲乎惟朝夕之图,而贻君父之忧,此亦为臣子者所深耻也。当此之时,欲于岁入常额之外别求生财之道,则搜括一分,民受一分之害,诚不可以妄议矣。至于岁出之数,兵饷为一大宗。臣尝考本朝绿营之兵制,窃见干隆四十七年增兵之案,实为兵饷赢绌一大转关,请即为我皇上陈之。自康熙以来,武官即有空名坐粮,雍正八年因定为例,提督空名粮八十分,总兵六十分,副将而下以次而减,下至千总五分,把总四分,各有名粮。又修制军械,有所谓公费银者,红白各事有所谓赏银者,亦皆取给于名粮。故自雍正至干隆四十五年以前,绿营兵数虽名为六十四万,而其实缺额常六七万至。四十六年,增兵之议起,武职坐粮另行添设养廉公费赏,另行开销正项,向之所谓空名者,悉令挑补实额,一举而添兵六万有奇,于是费银每年二百余万,此臣所谓饷项赢绌一大转关者也。是时海内殷实,兵革不作,普免天下钱粮已经四次,而户部尚余银七千八百万。高宗规模闳远,不惜散财以增兵力,其时大学士阿桂即上疏陈论,以为「国家经费骤加,不觉其多,岁支则难为继,此项新添兵饷,岁近三百万,统计二十余年,即须用七千万,请毋庸增」。旋以廷臣议驳,卒从增设。至嘉庆十九年,仁宗帑藏之大绌,思阿桂之远虑,慨增兵之仍无实效,特诏裁汰,于是各省次第裁兵一万四千有奇。宣宗即位,又诏抽裁冗兵,于是又裁二千有奇。干隆之增兵,一举而加六万五千;嘉庆、道光之减兵,两次仅一万六千。国家经费耗之如彼,其多且易也;节之如此,其少且难也。臣今冒昧之见,欲请汰兵五万,仍复干隆四十六年以前之旧。骤而裁之,或恐生变,惟缺出而不募补,则可,徐徐行之而万无一失。医者之治疮痈,甚者必剜其腐肉而生其新肉,今日之劣弁赢兵,盖亦当量为简汰,以剜其腐者,痛加训练,以生其新者,不循此二道,则武备之弛,殆不知所底止。自古开国之初,恒兵少而国强,其后兵愈多则力愈弱,饷愈多则国愈贫。北宋中叶,兵常百二十五万,南渡以后,养兵百六十万,而军益不竞。明代养兵百三十万,末年又加练兵十八万,而孱弱日甚。我朝神武开国,本不藉绿营之力,康熙以后,绿营屡立战功,然如三藩、准部之大勋,回疆、金川之殊烈,皆在四十六年以前。至四十七年增兵以后,如川楚之师、英夷之役,兵力反远逊于前,则兵贵精而不贵多,尤为明效大验也。

八旗劲旅,古无敌,然其额数常不过二十五万,以强半翊京师,以少半驻防天下,而山海要隘,往往布满。国初至今,未尝增加,今即汰绿营五万,尚存汉兵五十余万,较之八旗,且将两倍,权衡乎本末,较量乎古今,诚不知其不可也。近者广西军兴,纷纷征调外兵,该省额兵二万三千,土兵一万四千,闻竟无一人足用者,

译简练军实疏 咸丰元年

曾国藩

臣私下认为,天下的大患大概有两方面:一是国家用度不足,二是军队不精锐。军队的情形,各省并不相同。漳州、泉州的悍勇士兵,动辄以千百人持械闹事为常态;贵州、四川的冗杂士兵,以勾结盗贼为职业。其他如吸食鸦片、聚集开设赌场等恶习,各省都是如此。大体上,平时则游手好闲、放纵妄为,战时则雇佣无赖之人顶替充数,见到贼寇便望风溃逃,贼寇离去后则杀害百姓以邀功请赏。奏章屡次陈述,圣旨屡次训诫,却不能稍微改变这种积习。至于财政用度的不足,朝廷内外的臣工人人忧虑。从庚子年到甲辰年这五年之间,一次耗费于夷务,二次耗费于库案,三次耗费于黄河决口,本来就已经不堪其繁重了。乙巳年以后,又遭遇豫省两年的旱灾,东南六省的水灾,估计每年歉收的数额常在千万以上,又拨出数百万两库银来赈济救助,天下的财产怎能不匮乏?宣宗成皇帝每当与臣下谈到开捐一事,没有不叹息感慨的,遗憾仕途的滥杂,后悔取财并非良策。臣曾经就国家每年的收入与支出进行统筹计算,一年本可结余二三百万两,然而水旱偏灾,即使是尧、汤那样的盛世也无法避免。以去年江浙丰收却因大风成灾,广西因战事而缓征为例,计算定额内的歉收已不下百余万两,假如再有额外的额外支出,又将如何应对呢?如今虽然暂停捐例,如果不另外筹划一个长久之策,恐怕将来仍不免于开捐。以天下之大,却没有三年的积蓄,汲汲于只图朝夕之需,从而给君主带来忧虑,这也是臣子所深感耻辱的。在这个时候,想要在国家岁入常额之外另求生财之道,那么搜刮一分,百姓就受一分害,确实不可以妄加议论了。至于岁出的数额,兵饷是其中最大的一笔。臣曾经考察本朝绿营的兵制,私下发现乾隆四十七年增兵的案例,实在是兵饷盈亏的一个重大转折点,请让我向皇上陈述此事。自康熙以来,武官就有空名坐粮,雍正八年定为常例,提督空名粮八十分,总兵六十份,副将以下依次递减,下至千总五分,把总四分,各自有名粮。又修理制造军械,有所谓公费银的,红白喜事有所谓赏银的,也都取自名粮。所以从雍正到乾隆四十五年以前,绿营兵数虽然名义上是六十四万,但实际缺额常常达到六七万。四十六年,增兵的议论兴起,武职坐粮另行添设养廉、公费、赏银,另行开销正项,以前所谓的空名,全部令其挑补实额,一举增添士兵六万有余,于是每年耗费银两二百余万,这就是臣所说的兵饷盈亏的重大转折点。当时国内殷实,战争不起,普免天下钱粮已经四次,而户部还剩余银两七千八百万。高宗规模宏大深远,不惜散财以增加兵力,当时大学士阿桂就上疏陈述议论,认为“国家经费骤然增加,不觉其多,但每年支出则难以持续,这项新添的兵饷,每年接近三百万,总计二十多年,就需要用七千万,请求不要增加”。随即因为廷臣议论驳斥,最终听从增设。到嘉庆十九年,仁宗国库大幅亏空,想起阿桂的远见,感慨增兵仍然没有实效,特别下诏裁汰,于是各省依次裁兵一万四千有余。宣宗即位,又下诏抽裁冗兵,于是又裁二千有余。乾隆增兵,一举增加六万五千;嘉庆、道光减兵,两次仅减一万六千。国家经费耗费如此之多且容易;节省如此之少且困难。臣现在冒昧地提出意见,请求裁汰士兵五万,恢复乾隆四十六年以前的旧制。骤然裁汰,或许担心生变,只有出现空缺而不招募补充,才可以,慢慢推行而万无一失。医生治疗疮痈,严重的必须挖去腐肉而生出新肉,今天的劣等军官和瘦弱士兵,大概也应当酌情简汰,以挖去腐坏的部分,痛加训练,以生出新生的力量,不遵循这两条道路,那么武备的松弛,大概不知道会走到什么地步。自古开国之初,常常兵少而国力强盛,其后兵越多则力量越弱,兵饷越多则国家越贫穷。北宋中叶,士兵常常有一百二十五万,南渡以后,养兵一百六十万,而军队更加不济。明代养兵一百三十万,末年又增加练兵十八万,而孱弱日益严重。我朝神武开国,本来不依靠绿营的力量,康熙以后,绿营屡次建立战功,然而如平定三藩、准噶尔的大功勋,平定回疆、金川的殊烈,都在四十六年以前。到四十七年增兵以后,如川楚之战、英夷之役,兵力反而远远不如从前,那么兵贵精而不贵多,尤为明显的效验。

八旗劲旅,古代无敌,然而其额定人数常不超过二十五万,以大半护卫京师,以小半驻防天下,而山海要隘,往往布满兵力。国初至今,未曾增加,现在即使裁汰绿营五万,尚存汉兵五十多万,较之八旗,将要两倍,权衡本末,较量古今,确实不知道有什么不可行的。近来广西军兴,纷纷征调外地士兵,该省额定士兵二万三千,土兵一万四千,听说竟然没有一人足以任用的,

粤省如此,他省可知。言念及此,可胜长虑。臣闻各省之兵,稍有名者,如湖南之镇筸,江南之寿春,浙江之处州,天下不过数镇。裁汰之法,或精强之镇不动,而多裁劣营;或边要之区不动,而多裁腹地;或营制太破,归而并之;或汛防太散,撤而聚之,是在兵部之精审,督抚之体察,未可卤莽以从事耳。诚使行臣之说,缺出不补,不过六年,五万可以裁毕,以一马二步计之,每年可省饷银一百二十万,十年以外,于经费大有裨益。此项银两,不轻动用,督抚岁终奏解户部,另行封存,专备救荒之款,永塞开捐之路,养兵为民也,备荒亦为民也,塞捐以清仕途,尤爱民之大者也。一分一毫,天子无所私,利于其间,岂非三代公心,贤于后世搜括之术万万者哉?若夫训练之道,则全视乎皇上精神之所属。臣考本朝以来,大阅之典举行凡二十余次,或于南苑,或于西厂,或于芦沟桥、玉泉山,天弧亲御外藩从观,军容一肃,藩部破胆。自嘉庆十七年至今,不举大阅者四十年矣。凡兵以劳而强,以逸而弱,承平日久,京营之兵既不经战陈之事,又不见蒐狩之典,筋力日懈,势所必然。伏求皇上于三年之后行大阅之礼,明降谕旨,早示定期,练习三年,京营必大有起色,外省营伍势难遽求。皇上先注意数处,物色将才,分布天下要害之地,但使七十一镇之中,有十余镇可为腹心,五十余万之中,有十余万可为长城,则缓急之际,隐然。可恃,天子之精神一振,山泽之猛士云兴,在我皇上加意而已。昔宋臣庞籍汰庆历兵八万人,遂以大苏边储;明臣戚继光练金华兵三千人,遂以荡平倭寇。臣书生愚见,以为今日论兵,正宜法此二事。谨抄录干隆增兵、嘉庆道光减兵三案进呈,伏乞饬下九卿科道详议。斯道甚大臣鲜阅历,不胜悚惶,待命之至。

译广东的情况如此,其他省份的情形就可以推知了。想到这些,令人深感忧虑。臣听说各省军队中,稍微有名气的,比如湖南的镇筸、江南的寿春、浙江的处州,天下不过这几支劲旅。裁汰军队的方法,要么是不动精锐强盛的部队,而多裁汰劣质营伍;要么是不动边防要地,而多裁汰内地部队;要么是营制过于破碎,就合并归并;要么是汛防过于分散,就撤除并集中。这关键在于兵部精心审慎,督抚仔细体察,不可草率行事。如果真能实行臣的建议,空缺不再补充,不过六年,五万军队就可以裁减完毕。按一匹战马配两名步兵计算,每年可节省军饷一百二十万两,十年以后,对国家经费大有裨益。这笔银两,不要轻易动用,由督抚每年年底奏报解送户部,另行封存,专门作为救灾的款项,永远堵塞开捐纳官的道路。养兵是为了百姓,备荒也是为了百姓,堵塞捐纳以澄清仕途,更是爱护百姓的大举。每一分每一毫,天子都不私占,从中获利,这难道不是比三代圣王的公心,胜过后世搜刮民财的手段万万倍吗?至于训练军队的方法,则完全取决于皇上精力的关注所在。臣考察本朝以来,大阅兵的典礼举行过二十多次,有时在南苑,有时在西厂,有时在芦沟桥、玉泉山,天子亲自拉弓射箭,外藩首领随从观看,军容严肃,藩属部族胆寒。自从嘉庆十七年至今,已经四十年没有举行大阅兵了。大凡军队因操劳而强大,因安逸而衰弱,太平日子久了,京营士兵既不经战阵之事,又不见狩猎之典,体力日渐懈怠,这是必然的趋势。恳请皇上在三年之后举行大阅兵的礼仪,明确颁布谕旨,早日确定日期,练习三年,京营军队必定大有起色,外省部队难以立刻要求见效。皇上先关注几处,物色将才,分布到天下要害之地,只要使七十一镇之中,有十几镇可以成为心腹,五十多万军队之中,有十几万可以成为长城,那么在紧急时刻,就有隐然可依靠的力量。天子的精神一振,山泽间的猛士就会云集兴起,这全在于皇上加以重视罢了。从前宋朝大臣庞籍裁汰庆历年间的八万军队,于是大大缓解了边防储备的压力;明朝大臣戚继光训练金华三千士兵,于是荡平了倭寇。臣书生愚见,认为今日谈论军事,正应该效法这两件事。谨抄录乾隆增兵、嘉庆道光减兵的三个案例进呈,恳请皇上命令九卿科道详细商议。这件事关系重大,臣缺乏阅历,不胜惶恐,恭候圣命。

论直隶添设六军疏稿

倭仁

前闻户部尚书罗惇衍以直隶添设六军有十可虑一疏奉旨交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王大臣妥议具奏,臣不知该衙门如何议覆。惟事关军国大计,虽不与议,不能默默。窃以直隶练兵以扞卫京师,诚至计也。然利与害相权,与其藉外援以资声势,而流弊滋多,不如练京兵以固本根,而缓急可恃。练京兵约有数利,请为我皇上陈之:军兴以来,饷糈折减,旗兵艰苦异常,若月益五万之饷,得资养赡,不至流为盗贼,利一。加惠旗仆,可以固结其心,益知亲上之义,利二。近在辇毂之下,仓卒有事,一呼可至,利三。旗兵各有身家,不比招募游民,易聚难散,利四。按期操演之外,仍可在家休息,别作生理,并非长年戍守,或扰居民,利五。外省拨项或有缺乏,亦可轮流操练,不至恃众鼓噪,别滋事端,利六。强干弱支,无尾大不掉之患,利七。京师岁得数十万饷银,既可以实库储,兼可以济民生,利八。至于兵得实用,饷不虚糜,要在乎得人而理,否则有练兵之名,无练兵之实。折冲御侮,仍不足恃。京师与直隶,其弊一也。

  答刘霞仙茂才书

江忠源

兵政二兵制中

会议长江水师营制疏,同治四年。

曾国藩

窃臣曾国藩同治元年二月覆奏安徽省城仍建安庆案内请设长江水师堤督及总兵以下各官,奉旨交军机大臣会同该部议奏。旋经吏部等于五月二十三日定议具奏,准其设立长江水师,而于总兵、副参以至千把应设几缺暨分汛、修舰各事宜,令臣体察情形再行详核议奏。三年四月奉旨,以淮扬镇总兵黄翼升补授长江提督之缺。六月克复金陵,滨江五省战事大定,即应将前募之水勇改为经制之水兵,核定章程会议具奏。特以勇丁之口粮较多,额兵之口粮极少,相去悬绝,难于酌中定议,展转筹思,是以覆奏稍迟。臣曾国藩于咸丰二年冬初招乡勇,维时长沙甫经解围,各路兵勇往来湖南络绎不绝。臣查向章参差不齐,惟张国梁之勇每月五两四钱,江忠源之勇每月四两五钱,该两军最为有名。于时逮三年夏间,胜保奏请招募陆勇月饷四两五钱,户部议准,江南大营循而行之,遂定为报销之常例。臣于三年冬间招募水陆两军,陆勇酌减为每月四两四钱,而亲兵什长稍有增加;水勇酌减为每月三两六钱,而手舵工稍有增加。厥后银价日贱,米价日昂,咸丰十一年杨载福等请将水勇每月加为三两九钱,至今未改。臣复详加询访,除山东、河南饷章渐少外,其余楚、闽、浙等十省勇饷均系四两有奇。目下各路招募陆勇纷纷未已,若将军饷骤为大减,则人皆去为陆勇,谁愿复充水兵?故臣所议章程于兵饷一案暂从其优,俟军务告竣再行酌量核减。审时度势,有不能不出于此者,非敢与陆勇战守粮额故示悬殊也。自古养兵本无善政,南宋之招财,晚明之增饷,皆为兵多所累,识者病之。我朝绿营兵丁五十余万,较之宋明已极少,然干隆四十六年议增缺额名粮,大学士阿桂曾上疏力争。臣国藩亦于咸丰元年疏请裁兵五万户部初未议准后乃通行各省酌办。溯自洪杨倡乱,捻回继变,军兴十余年,惟向荣、和春大营用兵稍多,其余皆倚勇丁以集事。国家养兵之费,岁逾二十万,当此多事之秋,乃未闻绿营立一奇功,出一良将。今各省勇丁合计约在三十万以外,而昔年经制之兵仍未能议裁减,且守战各兵在营之坐粮虽少,而出征外省,加以盐折、夫价、余丁等款,每兵一名月支亦在五两上下。平日有粮少之名,临事无省费之实。百年受养兵之累,临急无破寇之效,统筹全局,殊非长策。臣愚以为军务全竣后,仍当综核名实,裁减陆兵,其必不可裁者,即当增加口粮,此又因今日设立水营,而即预为异日陆营之地也。谨议事宜三十条,营制二十四条,分缮二摺恭呈御览。计战船七百七十四号,除提督已颁关防外,新设总兵四员,拨出兼隶之总兵一员,副参游三项营官二十四员,都守、千把、外委

译关于直隶增设六军的奏疏草稿

倭仁

先前听说户部尚书罗惇衍因直隶增设六军一事,上奏疏列举十项可虑之处,奉旨交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王大臣妥善商议后具奏,臣不知该衙门是如何议覆的。只是此事关乎军国大计,虽然我不参与商议,也不能保持沉默。我认为直隶练兵以扞卫京师,确实是最好的计策。然而权衡利弊,与其借助外援来壮大声势,却导致弊端滋生,不如训练京兵以巩固根本,这样在紧急或缓急之时都可以依靠。训练京兵大约有几项好处,请让我向皇上陈述:自战事兴起以来,军饷折减,旗兵处境异常艰苦,如果每月增加五万两军饷,得以资助供养,不至于流落成为盗贼,这是第一利。恩惠加于旗人仆役,可以巩固他们的忠心,更加懂得亲近上级的道义,这是第二利。近在京城之下,仓促间有事,一呼即可赶到,这是第三利。旗兵各有家庭产业,不同于招募的游民,容易聚集却难以遣散,这是第四利。除了按期操练之外,仍可以在家休息,另谋生计,并非长年戍守,或者骚扰居民,这是第五利。外省拨给的钱款若有缺乏,也可以轮流操练,不至于依仗人多而鼓噪生事,引发其他事端,这是第六利。强干弱枝,没有尾大不掉的祸患,这是第七利。京师每年得到数十万两军饷银,既可以充实国库储备,又可以救济民生,这是第八利。至于士兵得到实际效用,军饷不白白浪费,关键在于用人得当并加以管理,否则只有练兵的名声,没有练兵的实效。抵御外侮,仍然不足以依靠。京师与直隶,弊端是一样的。

答刘霞仙秀才书

江忠源

兵政二·兵制中

关于会议长江水师营制的奏疏,同治四年。

曾国藩

臣曾国藩在同治元年二月覆奏安徽省城仍建在安庆一案中,请求设立长江水师提督及总兵以下各官,奉旨交由军机大臣会同相关部门议奏。随后吏部等于五月二十三日定议具奏,准许设立长江水师,而对于总兵、副将、参将直至千总、把总应设多少缺额,以及分汛、修造舰船等各项事宜,令臣体察情况后再详细核查议奏。同治三年四月奉旨,任命淮扬镇总兵黄翼升补授长江提督缺额。六月攻克收复金陵,沿江五省战事大体平定,就应当将先前招募的水勇改为正式编制的水兵,核定章程会议具奏。只是因为勇丁的口粮较多,额兵的口粮极少,相差悬殊,难以适中定议,反复筹思,所以覆奏稍迟。臣曾国藩在咸丰二年冬初招募乡勇,当时长沙刚刚解围,各路兵勇往来湖南络绎不绝。臣查阅旧例参差不齐,只有张国梁的勇丁每月五两四钱,江忠源的勇丁每月四两五钱,这两支军队最为有名。当时到三年夏天,胜保奏请招募陆勇月饷四两四钱,户部议准,江南大营沿袭执行,遂定为报销的常例。臣在三年冬天招募水陆两军,陆勇酌情减为每月四两四钱,而亲兵、什长稍有增加;水勇酌情减为每月三两六钱,而手舵、工匠稍有增加。此后银价日益下跌,米价日益昂贵,咸丰十一年杨载福等人请求将水勇每月加为三两九钱,至今未改。我又详细询访,除山东、河南饷章逐渐减少外,其余楚、闽、浙等十省勇丁军饷均是四两有余。目前各路招募陆勇纷纷未止,如果将军饷骤然大幅削减,那么人们都会去当陆勇,谁还愿意再充当水兵?所以臣所议章程在兵饷一案暂时从优,等军务结束后再酌情核减。审时度势,不得不如此,并非敢与陆勇战守粮额故意显示悬殊。自古养兵本无善政,南宋的招财,晚明的增饷,都因为兵多所累,有见识的人对此感到忧虑。我朝绿营兵丁五十多万,较之宋明已经极少,然而乾隆四十六年议增缺额名粮,大学士阿曾上疏力争。臣曾国藩也在咸丰元年上疏请求裁兵五万,户部起初未议准,后来才通行各省酌情办理。追溯自洪秀全、杨秀清倡乱,捻军、回民相继变乱,军兴十余年,只有向荣、和春大营用兵稍多,其余都依靠勇丁来成事。国家养兵的费用,每年超过二十万,在这多事之秋,却没听说绿营立下一项奇功,出一位良将。如今各省勇丁合计约在三十万以上,而昔年正式编制的兵员仍未能议定裁减,而且守战各兵在营的坐粮虽少,但出征外省,加上盐折、夫价、余丁等款项,每名兵每月支出也在五两上下。平日有粮少的名声,临事没有省费的实质。百年受养兵的拖累,临急没有破敌的效果,统筹全局,绝非长策。臣愚以为军务全部结束后,仍当综核名实,裁减陆兵,那些必不可裁的,就应当增加口粮,这又是因今日设立水营,而预先为日后陆营做打算。谨议事宜三十条,营制二十四条,分别誊写两折恭呈御览。计战船七百七十四艘,除提督已颁关防外,新设总四员,拨出兼隶之总兵一员,副总参游三项营官二十四员,都司、守备、千总、把总、外委

等哨官七十四员,兵数一万二千余人。兵饷、船价、廉俸、杂费、修舰之费,约计每月五万有余。凡选将、练兵、饷项、捕务暨考核、教演之设,莫不严定章程,冀垂令典。请旨饬下军机大臣会同吏、户、兵、工等部暨总理衙门核议施行。所有会议长江水师营制事宜缘由,谨会同漕运督臣吴棠,护江苏巡抚臣刘郇膏,安徽巡抚臣乔松年,江西巡抚臣刘坤一,湖北巡抚臣郑敦谨,湖南巡抚臣李瀚章恭摺由驿具奏。

译哨官等共七十四员,兵员一万二千余人。兵饷、船价、俸禄、杂费以及修造舰船的费用,大约每月五万有余。凡是选拔将领、训练士兵、军饷款项、缉捕事务以及考核、教演等制度的设立,无不严格制定章程,希望成为永久的典范。恳请圣旨命令军机大臣会同吏部、户部、兵部、工部以及总理衙门审核议定后施行。所有关于商议长江水师营制事宜的缘由,谨会同漕运总督吴棠、护理江苏巡抚刘郇膏、安徽巡抚乔松年、江西巡抚刘坤一、湖北巡抚郑敦谨、湖南巡抚李瀚章,恭敬地通过驿站呈递奏折上奏。

长江水师事宜三十条

曾国藩

第一条提督建衙芜湖

长江水师提督驻扎原议在于芜湖建立衙署,查芜湖内河甚小,冬令水涸,不能安泊战舰;若泊大江之中,则洪涛巨浸,其患莫测。查江南太平府河,外通江,内通湖,可扎战船数十营,右达皖南甯国府南漪、固城诸湖,左达江苏高溧水两县石臼、丹阳诸湖,兼可扼东坝之要隘。拟以提督驻扎太平府,设立衙署。

第二条提督立行署于岳州

长江水师提督管辖之地,上自荆州、岳州,下至江苏崇明,两岸支河内湖,均归统辖,计程近五千余里,分列五省。若仅驻扎太平府,恐其照料难周,拟于岳州府设立行署,该提督分月轮驻,以半年驻下江太平府,以半年驻上江岳州府,每年周历巡查。驻上江则巡阅至洞庭湖、荆州止;驻下江则巡阅至狼山止。

第三条提督单衔奏事

长江水师提督统辖较远,责任甚重,拟请单衔奏事,以专责成。如遇有与各省地方公事及陆营交涉之件,则会商该省督抚,分别奏咨办理。如地方公事及陆营有与水师交涉之件,该省督抚亦会商长江提督,分别奏咨办理。提督之官,其初本系文职,明末李如松始以武臣而为提督,初尚文武兼用,后乃专用武职,惟九门提督一缺,尚是文臣兼领。江、皖、晋、豫等省提督之缺,尚以巡抚兼领,略存旧制。今长江提督一缺,拟请文武兼用,盖缘长江通商,处处与外国交接,朝夕相见,必须提督平日稍有威权,乃足以资弹压。该提督仍归两江总督、湖广总督节制。

第四条长江共立六标

长江水师共立六标,提督驻扎太平府,所辖提标五营;岳州设一总兵,所辖镇标四营;汉阳设一总兵,所辖镇标四营;湖口设一总兵,所辖镇标五营;瓜洲设一总兵,所辖镇标四营;狼山镇总兵兼隶长江,所辖镇标二营。通共二十四营。

第五条长江与各省水面分界

长江水师与各省河湖交界之处,应即画分界限,各有汛地,以专责成。湖北除江面千余里全归长江提督外,其自荆州以上泝江至宜昌、巴东,汉阳以上泝汉至襄阳、郧阳及各支河湖汊,应由湖北另行设防,归湖广总督、湖北提督统辖。湖南除江面及洞庭湖归长江提督外,其湘、沅二水应由湖南另行设防,归湖南巡抚、湖南提督统辖。江西除江面及鄱阳湖归长江提督外,其吴城以上省河及东西支河,应由江西另行设防,归江西巡抚统辖。安徽除江面与傍江之湖归长江提督外,其淮河自正阳关以下至洪泽湖止,并接连苏属之支河湖荡,应另设淮扬水师,归淮扬镇总兵统带,两江总督、漕运总督、安徽巡抚兼辖。江苏除江面归长江提督外,其自镇江以东凡江南之支河湖荡,应另设太湖水师,归两江总督、江苏巡抚、江南提督统辖。其旧设海口之狼山、福山、苏松二镇,除福山、苏松二镇悉仍其旧外,拟以狼山镇兼隶长江提督标下,仍听两江总督、江南提督节制。

第六条副参游沿江建衙

副将、参将、游击各有专营,自应设立衙署。惟长江水师营汛,其责任专重在水面,并无防守城池、弹压市镇之责。其立汛建署,须择有港汊内河可收泊战舰者,庶免风涛覆溺之患。虽孤洲野岸,亦可修造衙署,宜距城市稍远,乃为妥善。

第七条都司以下不立衙署

水师官兵皆宜以船为家,不准登岸居住。如违例住岸上者,官即革职,兵即革粮。自都司以下皆系哨官,即以哨船为办公之所,不准建衙陆居。至长江提镇,除例给坐船外,各给督阵舢板二号。每船额设守备哨官一员,兵二十名,内柁兵一名,头兵一名,兵二名,桨兵十六名。凡提镇衙门巡捕跟丁执事人等,皆轮流派此船之人值班听差,下班仍以船为家,不准在岸居住。副参游督阵舢板各一号,悉如之。

第八条营制船数

副将营制战船四十三号,内长龙船二号,舢板船四十号,督阵大舢板船一号。参将营制战船三十三号,内长龙船二号,舢板船三十号,督阵大舢板船一号。游击营制战船二十三号,内长龙船二号,舢板船二十号,督阵大

译长江水师事宜三十条

曾国藩

第一条 提督在芜湖建立衙署

长江水师提督驻扎地,原议是在芜湖建立衙署。查得芜湖内河非常狭窄,冬季水枯,不能停泊战舰;若停泊在大江之中,则洪涛巨浪,其祸患难以预测。查得江南太平府河道,外通长江,内通湖泊,可驻扎战船数十营,向右可达皖南宁国府的南漪、固城等湖,向左可达江苏高淳、溧水两县的石臼、丹阳等湖,兼可扼守东坝的要隘。拟定将提督驻扎在太平府,设立衙署。

第二条 提督在岳州设立行署

长江水师提督管辖的地区,上自荆州、岳州,下至江苏崇明县,两岸支流内湖,均归其统辖,计算路程将近五千余里,分列五个省份。如果仅驻扎在太平府,恐怕难以周全照料,拟定在岳州府设立行署,该提督按月轮流驻扎,以半年驻扎在下江的太平府,以半年驻扎在上江的岳州府,每年周遍巡查。驻扎上江时,则巡视检阅至洞庭湖、荆州为止;驻扎下江时,则巡视检阅至狼山为止。

第三条 提督单独署名上奏

长江水师提督统辖范围较远,责任非常重大,拟定请求允许其单独署名上奏,以专一责成。如果遇到与各省地方公事及陆营交涉的事务,则会同该省督抚,分别上奏或发函办理。如果地方公事及陆营有与水师交涉的事务,该省督抚也会同长江提督,分别上奏或发函办理。提督这一官职,起初本是文职,明末李如松才以武臣担任提督,起初尚且文武兼用,后来才专用武职,只有九门提督这一缺,还是由文臣兼任。江、皖、晋、豫等省的提督缺额,尚且由巡抚兼任,略存旧制。如今长江提督这一缺额,拟定请求文武兼用,这是因为长江通商,处处与外国交接,朝夕相见,必须由提督平日稍有威权,才足以资于弹压。该提督仍归两江总督、湖广督节制。

第四条 长江共设立六标

长江水师共设立六标,提督驻扎太平府,所辖提督标下五营;岳州设一总兵,所辖总兵标下四营;汉阳设一总兵,所辖总兵标下四营;湖口设一总兵,所辖总兵标下五营;瓜洲设一总兵,所辖总兵标下四营;狼山镇总兵兼隶长江水师,所辖总兵标下二营。总共二十四营。

第五条 长江与各省水面划分界限

长江水师与各省河湖交界之处,应当立即划分界限,各有防区,以专一责成。湖北除江面一千余里全归长江提督外,其余自荆州以上溯江至宜昌、巴东,汉阳以上溯汉水至襄阳、郧阳及各支流河湖汊道,应由湖北另行设防,归湖广总督、湖北总兵统辖。湖南除江面及洞庭湖归长江总兵外,其余湘、沅二水应由湖南另行设防,由湖南巡抚、湖南总兵统辖。江西除江面及鄱阳湖由长江提督外,其余吴城以上省河及东西支流,应由江西另行设防,归江西巡抚统辖安徽除江面与傍江之湖由长江提督外,其余淮河自正阳关以下至洪泽湖止,以及接连江苏所属的支流河湖荡,应另设淮扬水师,由淮扬镇总兵统带,两江总督、漕督总督、安徽巡抚兼辖。江苏除江面由长江提督外,其余自镇江以东凡江南的支流河湖荡,应另设太湖水师,由两江总督、江苏巡抚、江南总兵统辖。其旧设海口的狼山、福山、苏松二镇,除了福山、苏松二镇全部仍其旧制外,拟定将狼山镇兼隶长江提督标下,仍听从两江总督、江南总兵节制。

第六条 副将、参将、游击沿江建立衙署

副将、参将、游击各有专营,自然应当设立衙署。只是长江水师营汛,其责任专重在水面,并没有防守城池、弹压市镇的职责。其设立汛地建立衙署,须选择有港汊内河可停泊战舰的地方,以免除风涛覆溺的祸患。即使是孤洲野岸,也可修造衙署,适宜距离城市稍远,才为妥善。

第七条 都司以下不立衙署

水师官兵都应以船为家,不准登岸居住。如果违例住在岸上者,官员即革职,士兵即革除粮饷。自都司以下都是哨官,即以哨船为办公之所,不准建立衙署在陆地居住。至于长江提督、总兵,除按规定配给坐船外,各配给督阵舢板二号。每船额定设置守备哨官一员,士兵二十名,其中舵兵一名,头兵一名,普通士兵二名,桨兵十六名。凡是提督、总兵衙门的巡捕、跟丁、执事人等,都轮流派此船之人值班听差,下班后仍以船为家,不准在岸居住。副将、参将、游击的督阵舢板各一号,全都如此。

第八条 营制船数

副将营制战船四十三号,其中长龙船二号,舢板船四十号,督政大舢板船一号。参将营制战船三十号,其中长龙船二号,舢板船三十号,总督大舢板船一号。游击营制战船二十三号,其中长龙船二号,舢板船二十号,总督大

舢板船一号。其虽系游击营制,而用船三十三号者,惟岳州、汉阳二营。凡专立之营,皆以都司二员管驾,长龙为领哨。其各散哨员弁,均受约束。左领哨专管本营钱粮,右领哨专管本营船军装及一切差遣巡查诸务。其舢板之以守备充哨官者,为副领哨,每守备率领船十号。

译舢板船一号。它虽然属于游击营的编制,但使用三十三号船的,只有岳州、汉阳两营。凡是专门设立的营,都由两名都司负责管驾,长龙船担任领哨。其他各散哨的军官和士兵,都受其约束。左领哨专门管理本营的钱粮,右领哨专门管理本营的船只、军需装备以及一切差遣、巡查等事务。那些由守备担任哨官的舢板,作为副领哨,每位守备率领十号船。

第九条战船人数

长江水师额兵,副将营督阵舢板船一号,兵二十名;长龙船二号,每船二十五人,共兵五十名;舢板船四十号,每船十四人,共兵五百六十名;稿书书识十四名,共额兵六百三十名,共哨官四十三员。参将营督阵舢板船一号,兵二十名;长龙船二号,每船二十五人,共兵五十名;舢板船三十号,每船十四人,共兵四百二十名,共额兵四百九十名,共哨官三十三员。游击营督阵舢板船一号,兵二十名;长龙船二号,每船二十五人,共兵五十名;舢板船二十号,每船十四人,共兵二百八十名,共额兵三百五十名,共哨官二十三员。其游击营亦有用三十三船者,全仿参将营之例,稿书书识均不在内。

第十条都司于本船之外另有打仗舢板

领哨都司除长龙战船一号有兵外,另给无兵之舢板船一号。如遇出兵入小河港汊,恐长龙迟滞,则由长龙拨兵归此舢板乘坐,领哨出队,以期便捷。

第十一条设立书吏

长江水师提督用稿书四名,书识八名;总兵用稿书二名,书识六名;副参游皆用稿书二名,书识四名;都司用稿书一名,书识二名;守备用书识二名;千把各用书识一名。

第十二条兵丁粮额

咸丰四年初立水师之时,较陆军勇粮稍减。桨手每月三两六钱,柁工四两五钱,头工四两二钱不等。厥后因银价日贱,米价日贵,桨手加为三两九钱。今将水勇改为额兵,而各处陆营纷纷招勇。若遽将水兵口粮太减,则人皆去为陆勇,谁复肯当水兵?自应酌量暂从其优。长龙战船额设兵二十五名内,柁工兵一名,每月给银三两六钱,每日一钱二分。管辖兵一名,头工兵一名,手兵四名,每月给银三两,每日一钱。桨手兵十八名,每月给银二两七钱,每日九分。舢板战船额设兵十四名内,柁工兵一名,头工兵一名,手兵二名,桨手兵十名。督阵大舢板额设兵二十名内,柁工兵一名,头工兵一名,手兵二名,桨手兵十六名。月饷均与长龙战船同。稿书与柁粮同,月支三两六钱。书识与桨粮同,月支二两七钱。俟军务大定,各路并无招勇之事,再由长江提督、江楚总督专案具奏,议将口粮酌减乃为定额,亦须优于陆兵,庶不至似今日绿营之废弛。

第十三条哨官额缺

长江水师副将营协标哨官额缺,应设都司二缺,守备三缺,千总十缺,把总十二缺,外委十六缺。参将营哨官额缺,应设都司二缺,守备二缺,千总八缺,把总九缺,外委十二缺。游击营哨官额缺,应设都司二缺,守备一缺,千总四缺,把总六缺,外委十缺。以上各营哨官,皆以各员所管之船为缺,不设衙署。

第十四条另给座船

长江水师提督给座船四号,总兵给座船三号,副参游给座船二号。各营哨官、都司、守备以下直至外委,皆无衙署。每哨各给座船一号,以抵陆营衙署马匹之费。提督每座船月支价银十六两,总兵、副参游每座船支价银十四两,都守以下每座船月支价银十二两。

第十五条出缺遴补

长江水师哨官缺出,都守、千、把、外委五项,应全归长江提督主政,即就长江水师中遴员题补。其营官缺出,副、参、游三项,拟以七成归长江水师中题补,以三成由兵部就各省水师中推补。至总兵缺出,由长江提督、两江总督、湖广总督三人各保堪胜人员,平日开单保奏,届时恭候特旨简放。

第十六条饷项出入报销

长江水师上下五千里,分防五省。若向五处藩库领饷,分归五省报销,殊觉散漫无纪,户部难于稽考。而各省入款出款俱有常额,若添此项兵饷,殊觉别筹维艰。查沿江厘卡,皆系水师恢复之地,水军历年口粮多取诸此。今长江既立经制,水师酌定永远章程,凡俸廉粮饷、船子药一切费用,应酌留厘卡数处,在两江境内者,归江甯盐道经收;在两湖境内者,归武昌盐道经收。每年届发饷之时,其在楚境各营,造册呈明湖广总督、长江提督,赴武昌盐道库支领;其在江境各营,造册呈明两江总督、长江提督,赴江甯盐道库支领。江、楚两总督,每年各自具本题销,

译第九条 战船人数

长江水师额定兵员,副将营督阵舢板船一艘,兵二十名;长龙船两艘,每船二十五人,共兵五十名;舢版船四十艘,每船十四人,共兵五百六十名;抄写文书的书吏十四名,共计额定兵员六百三十名,共计哨官四十三员。参将营督阵舢版船一艘,兵二十名;长龙船两艘,每项二十五人,共兵五十名;舢板船三十艘,每船十四人,共兵四百二十名,共计额定兵员四百九十名,共计哨官三十三员。游击营督阵舢版船一艘,兵二十名;龙船两艘,每船二十五人,共五十名;舢板船二十艘,每船十四人,共二百八十名,共计额定兵员三百五十名,共计哨官二十三员。其中游击营也有使用三十三艘船的,完全仿照参将营的规制,抄写文书的书吏均不在内。

第十条 都司于本船之外另有打仗舢版

领哨都司除了长龙战船一艘有兵员外,另外配给无兵员的舢版船一艘。如果遇到出兵进入小河港汊,担心长龙船行动迟缓,则由长龙船拨兵员归此舢版船乘坐,领哨出队,以求便捷。

第十一条 设立书吏

长江水师提督用抄写文书的书吏四名,书识八名;总兵用抄写文书的书吏二名,书识六名;副将、参将、游击皆用抄写文书的书吏二名,书识四名;都司用抄写文书的书吏一名,书识二名;守备用书识二名:千总、把总各用书识一名。

第十二条 兵丁粮额

咸丰四年初建水师之时,较陆军勇粮稍减。桨工每月三两六钱,舵工四两五钱,头工四两二钱等不等。后来因为银价日贱,米价日贵,桨工加为三两九钱。今将水勇改为额定兵员,而各处陆营纷纷招募勇丁。如果骤然将水兵口粮减得太少,则人皆去当陆勇,谁还肯当水兵?自应酌情暂时从优。长龙战船额定二十五名兵员内,舵工兵一名,每月给银三两六钱,每日一钱二分。管辖兵一名,头工兵一名,水兵四名,每月给银三两,每日一钱。桨工兵十八名,每月给银二两七钱,每曰九分。舢板战船额定十四名兵员内,舵工兵一名,头工兵一名,水兵二名,桨工兵十名。督阵大舢版额定二十名兵员内,舵工兵一名,头工工一名,水兵二名,桨工兵十六名。月饷均与长龙战相同。抄写文书的书吏与舵工粮相同,月支三两六钱。书识与桨工粮相同,月支二两七钱。等到军务大定,各路并无招募勇丁之事,再由长江提督、江楚总督专案上奏,议将口粮酌情减乃为定额,也须优于陆兵,才不至于像今日绿营那样废弛。

第十三条 哨官额缺

长江水师副将营协标哨官额定缺额,应设都司二缺,守备三缺。千总十缺,把总十二缺,外委十缺。参将营哨官额定缺额,应设都司二缺。守备二缺,千总八缺,把总缺,外委十二缺。游击营哨官额定缺额,应设都司二,守备一缺,千总四缺,把六缺,外委十缺。以上各营哨,皆以各员所管之船为缺额,不设衙署。

第十四条 另给座船

长江水师提督给座船四艘,总兵给座船三艘,副将、参将、游击给座船两艘。各营哨官、都司、守备以下直到外委,皆无衙署。每哨各给坐船一艘,以抵陆营衙署马匹之费用。提督每座船月支价银十六两。总兵、副将、参将、游击每座船支价银十四两,都司、守备以下每座船月支价银十二两。

第十五条 出缺遴补

长江水师哨官缺出,都司、守备、千总、把总、外委五项,应全归长江提督主管,即在长江水师中遴选人员题补。其营官缺出,副将、参将、游击三项,拟以七成归长江水师中题补。以三成由兵部从各省水师中推补。至于总兵缺出,由长江提督、两江总督,湖广总督三人各保堪胜人员,平日列单保奏,届时恭候特旨简放。

第十六条 饷项出入报销

长江水师上下五千里,分防五省。如果向五处藩库领饷,分归五省销,殊觉散漫无纪,户部难以稽考。而各省入款出款都有常额,如果增添此项兵饷,殊觉另筹维艰。查沿江厘卡,都是水师恢复之地,水军历年口粮多取自于此。今长江既立经制,水师酌定永久章程,凡俸禄廉银粮饷、船只火药一切费用,应酌留厘卡数处。在两江境内者,归江宁盐道经收;在两湖境内者,归武昌道经收。每年到发饷之时,其在楚境各营,造呈明湖广总督、长江提督,赴武昌道库支领;其在江境各营,造呈明两江总督、长江提督,赴江宁盐道库支领。江、楚两总督。每年各自具本题销,

不汇入各省藩库奏销案内,以免牵混。

译不将其并入各省藩库的奏销案件之中,以避免混淆牵连。

第十七条三处设药弹局

长江水师位大者千余斤,次者亦数百斤,所需子药最多,须常设子药局以资操演而备不虞。查湖北省城、安徽省城造药均有牛碾,最为稳便,该二省应各设火药局,常川制造。江苏、江西应办硝斤,协济安徽药局;湖南应办硝斤,协济湖北药局。至生铁产于湖南,应在长沙设立子弹局,常川制造。封门大子、熟铁子分解,湖北、安徽两省所有楚境各营均赴武昌请领子药,江境各营均赴安庆请领子药。至三局造办子药之费,由武昌、江甯两盐道库于厘金项下拨给。

第十八条三处设立船厂

长江战船大炮震惊最易朽壤,议定每届三年修理一次,十二年即行更换。应于湖北之汉阳、江西之吴城、江南之草鞋夹三处各设船厂,排定子、丑、寅、卯等年,某年应修整某营某哨之船,某年应更换某营某哨之船,轮流兴工。江境两厂由两江总督暨长江提督委员监修,楚境一厂由湖广总督暨长江提督委员监修。所有船厂经费,亦由江甯盐道、武昌盐道两库拨给。其风篷一件,三年即须更换一次,杆索缆纤等物,每届修整之年亦须酌量添换,均准在于船厂请领。

第十九条雨篷旗帜等费

长江战船并无竹篷木舿,惟以布棚遮避雨露霜雪,名曰雨棚,最易朽腐。又如锚、本脑索绳、旗帜、红油、白油等项,均须时常修换,不能待三年之期,亦不能赴船厂请领。此五者名曰杂费,酌定长龙战船每年发银六十两,舢板战船每年发银四十两,交该哨官采办修饰,以壮军容。江境之船由江甯盐道发给,楚境之船由武昌盐道发给。

第二十条廉俸兵米

长江水师提督现拟文武兼用,其养廉应即加重,每年支银八千两。其余俸薪、疏菜、烛炭、心红、纸张等项,均照陆营提督之例支给。自总兵以下直至千把,凡养廉、俸薪、蔬菜、烛炭、心红、纸张等项,均照陆营之例发给。外委准食柁粮双分,仍每年支养廉银十八两。惟陆营之例马,改为水师之座船。其水师官兵应领之米,照各省绿营陆兵定例,每人日支八合,亦由江甯盐道、武昌盐道两衙门于厘卡项下购米,按季支发。以上子药局、船厂、杂费、廉俸、兵米四条,均汇入正饷案内题销。

第二十一条禁约三事

长江水师旧日营规甚严,近来日就松懈。今立为经制水师,应申明定规三条,决不可犯者:一曰,不许登岸居住;二曰,不许吸食洋烟;三曰,不许赌博。如有登岸居住、吸食洋烟者,官则革职,兵则革粮;有犯赌者,由该管将领察核情节,禀明严办。

第二十二条防处分

现在发逆肃清,长江水师各分汛地,专以驱逐游匪,严防劫盗为重。倘有水盗划船劫抢巨案,逾限不获,由长江提督专案参劾,不得以陆营尚未开参,文员尚未开参,稍涉推诿迟延,以重江防而绝盗风。

第二十三条已保官阶大者借补小缺

长江水师设立营汛,待部议覆准后,即须补放实缺。查军兴十余载,水师员弁所保官阶,提镇居多,副参游亦不少。所设营缺有限,应以保举较大之阶借补较小之缺,由臣等会同长江提督开单奏补。其现在勇丁营制,俟部议覆准后,应即陆续遣撤。一俟勇营撤毕,即照新定兵丁饷章发给。

第二十四条不准私借战船

长江水师各有汛地,不得私离。且长龙、舢板均系官物,非同私物可以借用。凡各省文武出差人员,虽有紧急公务,非奉有长江提督及五省督抚专札,派坐战船者,不得私借战船乘坐,以图便易。违者照不应驰驿、妄行驰驿例议处。各营哨官,非奉有专札,而以战船私借客官及朋友乘坐者,照私离汛地例议处。

第二十五条船式炮数

长江水师修造战船式样:长龙,底长四丈一尺,底中宽五尺四寸;舢板,底长二丈九尺,底中宽三尺二寸。督阵舢板略加长大。长龙设大炮前后左右六位;舢板设大炮前后两位,左右设车转小炮两位,小枪、短刀、长矛、喷筒随宜配用。

第二十六条海口添造大船

狼山镇总兵现改归长江提督管辖。该处江宽百余里,洪涛浩瀚,海风不测。长龙舢

译第十七条 三处设立火药子弹局

长江水师的大炮,最大的重达千余斤,次等的也有数百斤,所需的火药子弹最多,必须常设火药子弹局,以供操练演习并防备意外。查访得知,湖北省城和安徽省城制造火药都使用牛力碾磨,最为稳妥便利,这两省应当各自设立火药局,常年制造。江苏、江西两省应负责采购硝石,协助供给安徽火药局;湖南应负责采购硝石,协助供给湖北火药局。至于生铁产于湖南,应在长沙设立子弹局,常年制造。封门大炮弹丸、熟铁炮弹丸分别制造,湖北、安徽两省所有楚地境内的各营,都前往武昌请领火药子弹;江地境内的各营,都前往安庆请领火药子弹。至于三局制造火药子弹的费用,由武昌、江宁两个盐道库从厘金款项中拨付。

第十八条 三处设立船厂

长江战船和大炮最容易因震动而腐朽损坏,议定每三年修理一次,十二年即行更换。应当在湖北的汉阳、江西的吴城、江南的草鞋夹这三处各设船厂,排定子、丑、寅、卯等年份,某年应修整某营某哨的船只,某年应更换某营某哨的船只,轮流施工。江地境内的两个船厂由两江总督和长江提督委派官员监修,楚地境内的一个船厂由湖广总督和长江提督委派官员监修。所有船厂经费,也由江宁盐道、武昌盐道两个库从款项中拨付。其中风帆篷帐这一项,三年就必须更换一次,桅杆、绳索、缆绳、纤绳等物,每逢修理的年份也必须酌情添置更换,都允许在船厂请领。

第十九条 雨篷旗帜等费用

长江战船没有竹篷木舱,只用布棚遮挡雨露霜雪,名叫雨棚,最容易腐朽。又如锚、本脑索绳、旗帜、红油漆、白油漆等项,都必须时常修理更换,不能等到三年之期,也不能去船厂请领。这五项名叫杂费,酌定长龙战船每年发给银六十两,舢板战船每年发给银四十两,交给该哨官采购办理修饰,以壮大军容。江地境内的船只由江宁盐道发给,楚地境内的船只由武昌盐道发给。

第二十条 廉俸兵米

长江水师提督现拟文武兼用,他的养廉银应当加重,每年支取银八千两。其余的俸薪、蔬菜、烛炭、心红(朱砂)、纸张等项,都按照陆路营提督的例支给。自总兵以下直到千总、把总,凡是养廉、俸薪、蔬菜、烛炭、心红的纸张等项,都按照陆路营的例发给。外委准许食用双份舵粮,仍每年支取养廉银十八两。只有陆路营例中的马匹,改为水师的座船。水师官兵应领的米,按照各省绿营陆兵的定例,每人每天支取八合,也由江宁盐道、武昌盐道两衙门从厘卡款项中购米,按季度支发。以上火药子弹局、船厂、杂费、廉俸、兵米的四条,都汇入正饷案内题报销算。

第二十一条 禁约三事

长江水师旧日的营规很严,近来日渐松懈。现在设立为经制水师,应当申明定规三条,决不可触犯:一是不许登岸居住;二是不许吸食鸦片;三是不许赌博。如果有登岸居住、吸食鸦片的,军官则革职,士兵则革除口粮;有犯赌博的,由该管将领察核情节,禀报上级严厉办理。

第二十二条 防止处分

现在太平军已肃清,长江水师各分防区,专以驱逐流窜匪徒、严防劫盗为重。倘有水盗划船抢劫的大案,超过期限未能抓获,由长江提督专案参劾,不得因为陆路营尚未开参、文员尚未开参,稍涉推诿迟延,以此加重江防并杜绝盗风。

第二十三条 已保官阶大者借补小缺

长江水师设立营汛,待兵部议覆批准后,即须补放实缺。查访得知,军兴十余年,水师员弁所保举的官阶,提督、总兵居多,副将、参将、游击也不少。所设的营缺有限,应当以保举较大之阶借补较小之缺,由我们会同长江提督开单奏请补放。其现在勇丁的营制,待兵部议覆批准后,应当陆续遣散撤除。一俟勇营撤毕,即按照新定的兵丁饷章发给。

第二十四条 不准私借战船

长江水师各有防区,不得私自离开。且长龙、舢板都是官物,不同于私物可以借用。凡是各省文武出差人员,虽有紧急公务,如果没有长江提督及五省督抚的专门札文,派坐战船的,不得私自借用战船乘坐,以求便利。违者按照不应驰驿、妄行驰驿的条例议处。各营哨官,如果没有专门札文,而将战船私自借给客官及朋友乘坐的,按照私自离开防区的条例议处。

第二十五条 船式炮数

长江水师修造战船的式样:长龙,底长四丈一尺,底部中间宽五尺四寸;舢板,底长二仗九尺,底部中间宽三尺二寸。督阵舢板略微加长加大。长龙设置大炮前后左右六位;舢板设置大炮前后两位,左右设置车转小炮两位,小枪、短刀、长茅、喷筒随宜配用。

第二十六条 海口添造大船

狼山镇总兵现改归长江提督管辖。那里江面宽百余里,洪涛浩瀚,海风莫测。长龙、舢

板船身太小,有风即不能出港。狼镇所辖均系洋面,近来甯钓沙船带有炮位枪械,每以捕盗为名,趁风行劫。拟每营造大舢板二十号,并造大船数号,如红单、拖罟式样,多安炮位,巡缉内洋,以壮声威。又拟造轮船数号,分布狼山、崇明等处,于江海防务更资得力。

译板船船身太小,一有风便无法出港。狼山镇管辖的区域全是外海,近来宁波的钓沙船都配备了火炮和枪械,常常以抓捕盗贼为名,趁着风势进行抢劫。计划每营建造大舢板二十艘,并建造几艘大船,如红单船、拖罟船的样式,多安装火炮,在内部海域巡逻缉查,以壮大声威。又计划建造几艘轮船,分布在狼山、崇明等地,这样江海防务将更加得力。

第二十七条不准私设船亦不许水师干预盐务

船为江中利器,然可以御暴,亦可以为暴。如准商民私造船,则强盗亦可造船以行劫,盐枭亦可造船以护私,假名伪旗,万难稽查。此后既立长江经制水师,应将民间私造船一概禁革,虽文武官员亦不准私设船,以杜奸民影射,难于查察。如有私立船不立时禀报者,惟该汛之水师是问。至巡缉私盐,本以船为最便,然亦只准于瓜洲、汉阳两镇标下奏派战船若干号巡缉某处,其未经奏派之战船,概不准干预盐务,尤不准包庇私盐。如有包庇者,由两江总督、湖广总督严行参办。

第二十八条建衙经费

长江水师提镇暨副参游驻扎之处,均须设立衙署、军装局,其经费即取诸酌留厘卡。一俟部议覆准,即由臣等会同江、楚总督、长江提督派员勘估,次第建造,事竣核实报销。

第二十九条沿江旧日水师改隶长江提督

江南之京口、狼山等营,江西之湖口营,湖北之汉阳营,湖南之岳州等营,凡向有水师之名而无船之实者,令各该处均立标营,改从新章,应悉归长江水师提督节制,以昭画一。其向无水师名目者,不必更改。

第三十条考粮考缺操演章程

水师以使船为第一义,善放次之。凡考桨粮,须令一人驾一小划渡江一两次。凡考粮,须令连放五,无走火、迟钝等弊。凡考应升应补之缺,须令数船于无风之日荡桨逆行三十里,验其迟速。其哨官仍考试技艺,以定等差。至校各镇之优劣,每年春季,长江提督会同两湖总督,调集岳州、汉阳二标,在于武昌江面或武汉各湖简阅一次。秋季会同两江总督,调集湖口、太平、瓜洲、狼山四标,在于黄天荡等处简阅一次。阅毕会摺具奏,优者酌量保奖,劣者分别参办。

  长江水师营制二十四条

曾国藩

一、岳州设立总兵,设中军中营游击,用船三十三号,仿参将营之例,分防自陈陵矶起至鹿角、垒石、泸陵、潭湘阴一带。

一沅江设立参将,属岳州镇左营分防,君山、西湖及常德、龙阳、华容等河出湖之处,但不进防内河,其沅、湘等水应由湖南另行设防。

一荆州设立副将,属岳州镇后营分防,自荆州以下江面,石首、监利一带,至荆河口止。

一、陆溪口设立游击,属岳州镇前营分防;自荆河口以下江面、螺山新堤及倒口以内之黄湖。

一簰洲设立参将,属汉阳镇后营分防,自倒口以下江面,至沌口止,兼防金口以内之斧头湖。

一、汉阳设立总兵,设中军中营游击,用船三十三号,仿参将营之例,分防自沌口以下江面,至团风止,并防省城两岸、后湖、青林等湖。其汉水上通樊城一千余里,及各支河汊湖,应由湖北另行设防。

一巴河设立游击,属汉阳镇右营分防。自团风以下江面,黄州、兰溪至道士洑止,并防樊口以内之梁子湖。

一田家镇设立副将,属汉阳镇前营分防。自道士洑以下江面,湋源口、蕲州、武穴至陆家嘴止,并防湋源口及隆坪以内之湖。

一湖口设立总兵,设中军中营游击,分防自陆家嘴以下江面,九江十八号至老洲头止。

一、吴城设立参将,属湖口镇左营分防,自湖口以内,姑塘、南康、渚矶一带。

一、饶州设立参将,属湖口镇后营分防,都昌、鄱阳、康山一带。其彭蠡湖东,通广信、乐平、浮梁各河;南通省城赣江,均由江西另行设防。

一华阳镇设立游击,属湖口镇右营分防。自老洲头以下彭泽香口至东流止,并防吉水沟以内各湖。

一、安庆府设立副将,属湖口镇前营,分防自东流以下江面、黄石矶、李阳河一带,至枞阳止,并防北岸盐河及枞阳以内之湖南岸通殷家汇之河。

一、大通设立参将,属提标后营,分防自枞阳以下江面、池州土桥一带,至荻港止。

一、芜湖设立游击,属提标右营,分防自荻港以下江面,至裕溪口止,并防湾沚、清戈、江等内河。

一、裕溪口设立参将,属提标左营,分防江面,东西梁山至金柱关止,并防运漕、巢县、无为州各内河及巢湖百余里。

一、太平府设立提

译第二十七条 禁止私设战船,亦不许水师干预盐务

战船是江中的利器,然而既可以用来抵御暴乱,也可以用来施行暴行。如果允许商民私自建造战船,那么强盗也可以造船用来打劫,私盐贩子也可以造船用来护卫私盐,他们假借名义、伪造旗帜,极难稽查。此后既然设立了长江经制水师,应当将民间私自建造的战船一概禁止革除,即使是文武官员也不准私自设立战船,以杜绝奸民借机影射,导致难以查察。如果有私自设立战船而不立即上报的,只追究该汛区水师的责任。至于巡查缉捕私盐,本来以战船最为便利,但也只允许在瓜洲、汉阳两镇标下,奏请派遣若干号战船去巡查某处,那些未经奏请派遣的战船,一概不准干预盐务,尤其不准包庇私盐。如果有包庇私盐的,由两江总督、湖广总督严厉参劾查办。

第二十八条 建造衙署的经费

长江水师提督、总兵以及副将、参将、游击驻扎的地方,都必须设立衙署、军装局,其经费就从酌量保留的厘金关卡收入中支取。一旦户部议定批复批准,就由臣等会同两江总督、湖广总督、长江提督派遣人员勘察估算,依次建造,事情完毕后核实报销。

第二十九条 沿江旧有水师改隶长江提督

江南的京口、狼山等营,江西的湖口营,湖北的汉阳营,湖南的岳州等营,凡是向来有水师之名而没有战船之实的,命令各该处都设立标营,改从新章,应当全部归长江水师提督节制,以显示统一。那些向来没有水师名目的,不必更改。

第三十条 考核粮饷、考核缺额及操演章程

水师以驾驶战船为第一要务,善于放炮次之。凡是考核桨手粮饷,必须让一个人驾驶一艘小划子渡江一两次。凡是考核炮手粮饷,必须让他连续发射五炮,没有走火、迟钝等弊端。凡是考核应当升迁、应当补缺的职位,必须让几艘船在无风的日子划桨逆流而上三十里,检验其快慢。那些哨官仍然考试技艺,以此确定等级差别。至于考核各镇优劣,每年春季,长江提督会同两湖总督,调动岳州、汉阳两标,在武昌江面或武汉各湖简阅一次。秋季,长江提督会同两江总督,调动湖口、太平、瓜洲、狼山四标,在黄天荡等处简阅一次。简阅完毕后联合上奏,优秀的酌情保举奖励,劣等的分别参劾查办。

长江水师营制二十四条

曾国藩

一、在岳州设立总兵,设置中军、中营游击,使用战船三十三号,仿照参将营的条例,分防从陈陵矶起至鹿角、垒石、泸陵,以及湘潭、湘阴一带。

一、在沅江设立参将,隶属岳州镇左营分防,负责君山、西湖以及常德、龙阳、华容等河流出湖之处,但不进入内河防守,其沅水、湘水等水域应由湖南另行设防。

一、在荆州设立副将,隶属岳州镇后营分防,负责从荆州以下江面,石首、监利一带,直至荆河口为止。

一、在陆溪口设立游击,隶属岳州镇前营分防;负责从荆河口以下江面、螺山新堤以及倒口以内的黄湖。

一、在簰洲设立参将,隶属汉阳镇后营分防,负责从倒口以下江面,直至沌口为止,兼防金口以内的斧头湖。

一、在汉阳设立总兵,设置中军、中营游击,使用船三十三号,仿照参将营之例,分防从沌口以下江面,直至团风为止,并防守省城两岸、后湖、青林等湖。其中汉水上通樊城一千多里,以及各支河汊湖,应由湖北另行设防。

一、在巴河设立游击,隶属汉阳镇右营分防。负责从团风以下江面,黄州、兰溪直至道士洑为止,并防守樊口以内的梁子湖。

一、在田家镇设立副将,隶属汉阳镇前营分防。负责从道士洑以下江面,湋源口、蕅州、武穴直至陆家嘴为止,并防守湋源口及隆坪以内的湖泊。

一、在湖口设立总兵,设置中军、中营游击,分防从陆家嘴以下江面,九江十八号直至老洲头为止。

一、在吴城设立参将,隶属湖口镇左营分防,负责从湖口以内,姑塘、南康、渚矶等一带。

一、在饶州设立参将,隶属湖口镇后营分防,负责都昌、鄱阳、康山等一带。其中彭蠡湖以东,通往广信、乐平、浮梁的各河;向南通往省城赣江,均由江西另行设防。

一、在华阳镇设立游击,隶属湖口镇右营分防。负责从老洲头以下彭泽香口直至东流为止,并防守吉水沟以内的各湖。

一、在安庆府设立副将,隶属湖口镇前营,分防从东流以下江面、黄石矶、李阳河等一带,直至枞阳为止,并防守北岸盐河及枞阳以内湖南岸通往殷家汇的河流。

一、在大通设立参将,隶属提标后营,分防从枞阳以下江面、池州土桥等一带,直至荻港为止。

一、在芜湖设立游击,隶属提标右营,分防从荻港以下江面,直至裕溪口为止,并防守湾沚、清戈、江等内河。

一、在裕溪口设立参将,隶属提标左营,分防江面,从东西梁山直至金柱关为止,并防守运漕、巢县、无为州各内河以及巢湖百余里。

一、在太平府设立提

督衙署,设中军中营副将,分防金柱关以下江面,至乌江止。

译督抚衙署,设置中军中营副将,分别防守金柱关以下的江面,直到乌江为止。

一、金陵草鞋夹设立参将,属提标前营,分防自乌江以下江面,至通江集止,并防江浦、六合之内河。

一瓜洲设立总兵,设中军中营游击,分防自通江集以下江面至焦山止,并防内河至扬州止;自扬州以上,高邮、宝应诸湖,应由淮扬镇总兵另行设防。

一、孟河口设立游击,属瓜洲镇右营,分防南岸各夹江,自焦山起至江阴口止。其南岸各内河,应由松江提标另行设防。

一三江营设立游击,属瓜洲镇左营,分防北岸各夹江,自焦山起至靖江口止。其北岸各内河,应由淮扬镇标另行设防。

一江阴设立副将,属瓜洲镇前营分防,自江阴口以下江面至鹿苑港止,及常阴、寿兴等沙,其鹿苑港以下由福山镇标接防。

一狼山镇总兵,即旧日所设者,应添设两营水师,兼隶长江水师提督管辖。查狼山镇原统中、左右三营,盐捕扬州、三江、泰州、泰兴、掘港六营,共九营。今拟一切悉仍其旧,惟于通州设一游击,名曰绥通营,分防自靖江八围港以下江面至通州止。其船用长龙二号,督阵舢板一号,二十人之大舢板十号,十四人之舢板十号,仍酌添红单、拖罟等船。

一海门厅设立副将,名曰绥海营,分防由狼山至海门一带北岸江口海汊。其船只用长龙二号,督阵舢板二号,大舢板二十号,仍酌添火轮船并红单拖罟等船。至崇明一带南岸海汊,则归江南提督分防。

以上新设岳州镇标四营,汉阳镇标四营,湖口镇标五营,提标五营,瓜洲镇标四营,添设狼山镇标二营,共二十四营。内副将六营,参将七营,游击十一营。

续陈长江水师未尽事宜疏,附拟大衔借补小缺片,并未尽事宜十条。

曾国藩

窃长江水师营制事宜,臣等会同定议,于同治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具奏。钦奉谕旨,敕下军机大臣会同该衙门妥议具奏。嗣于五年八月初七日,准兵部咨开逐条会议具奏。奉旨允准。又于六年十一月初十日,接准兵部咨催:长江所设各缺,均未奏补,有人饬令迅速拣员请补,以专责成而符定制等因。先后行文到臣。查各路水师,以臣玉麟所部内江水师及前陕甘督臣杨岳斌所部外江水师,阅时最久,人数最多。杨岳斌赴陕甘之任,将水军调改陆路者居其大半,留江人员为数已减。此外又有黄翼升所部淮扬水师,李朝斌所部太湖水师,而江西、湖南、湖北三省水师中,亦各有资格较深、功绩较着之员。臣等公同商酌,以各军立营之先后分此次得缺之多寡,遵照奏定章程,以大衔借补小缺,各加遴选,开单咨送臣国藩、臣玉麟复加稽核。其岳州、汉阳、湖口、瓜洲四镇总兵,择其劳绩最着、足膺阃寄者,拟定四员,请旨简放。其副参游三项营官二十四缺,都守、千把、外委七百七十四缺,拟定员名,分析开单,恭呈御览。伏查定例,武职自守备以上选补各缺,均须引见补授。此次设立长江水师,百事创始,分防汛地,严定营规,虽以久募之勇改为经制之兵,似若易于就绪,而裁撤各军以此营而归并彼营,配补各缺以江境而互调楚境,实觉头绪繁多,非数月半年所能定局。相应奏明,请旨暂缓引见,敕部先行颁给劄付,以昭信守。仍俟立营停妥,各归本汛后,由部中分年分起调取引见,乃可从容料理。原奏所议事宜三十条,经部臣核复允行,立法已属周密。惟创立水师,造端宏大,不厌详求。兹将未尽事宜续议十条,另开清单,恭求训诲。溯查咸丰三年衡州试办水师之始,初非有旧例之可循,亦非能一办而即妥大。抵屡试屡变,渐推渐广。前月所立之法,后月觉其不备,而又增之。今岁所行之事,明岁觉其不便,而又改之。即如因船中无主,而始设哨官;因栖止不便,而始加雨篷;因巨艇不甚灵活,而全用舢板;因弁勇不可陆居,而另给座船。若此之类,皆履之而后知,试之而后改。逮规模之粗定,遂习惯而成常。新旧所拟事宜四十条,皆就习惯者而着为令典。在目下已不敢为立法之善,将来时移事异,更恐有窒碍难行之处。且法待人而后举,苟非其人,则虽

译一、在金陵草鞋夹设立参将,隶属于提督标下的前营,负责分防从乌江以下至通江集止的江面,并防守江浦、六合境内的内河。

一、在瓜洲设立总兵,设置中军和中营游击,负责分防从通江集以下至焦山止的江面,并防守内河至扬州止;从扬州以上的高邮、宝应等湖泊,应由淮扬镇总兵另行设置防务。

一、在孟河口设立游击,隶属于瓜洲镇右营,负责分防南岸各夹江,从焦山起至江阴口止。南岸各内河,应由松江提督标下另行设置防务。

一、在三江营设立游击,隶属于瓜洲镇左营,负责分防北岸各夹江,从焦山起至靖江口止。北岸各内河,应由淮扬镇标下另行设置防务。

一、在江阴设立副将,隶属于瓜洲镇前营分防,负责从江阴口以下至鹿苑港止的江面,以及常阴、寿兴等沙洲,鹿苑港以下由福山镇标下接防。

一、狼山镇总兵,即昔日所设者,应增设两营水师,同时隶属于长江水师提督管辖。查考狼山镇原本统辖中、左、右三营,以及盐捕扬州、三江、泰州、泰兴、掘港等六营,共九营。现在拟定一切仍沿袭旧制,只在通州设立一名游击,名为绥通营,负责分防从靖江八围港以下至通州止的江面。其船只使用长龙二号,督阵舢板一号,二十人的大舢板十号,十四人的舢板十号,仍酌情增配红单、拖罟等船。

一、在海门厅设立副将,名为绥海营,负责分防从狼山至海门一带北岸江口及海汊。其船只使用长龙二号,督阵舢板二号,大舢船二十号,仍酌情增配火轮船及红单、拖罟等船。至于崇明一带南岸的海汊,则归江南提督分防。

以上新设岳州镇标下四营,汉阳镇标下四营,湖口镇标下五营,提督标下五营,瓜洲镇标下四营,增设狼山镇标下二营,共计二十四营。其中副将六营,参将七营,游击十一营。(此处原文似有遗漏,按常理应有都司、守备等职,但依原文直译)

续陈长江水师未尽事宜疏,附拟以高级官衔借补低级缺额片,并未尽事宜十条。

曾国藩

长江水师的营制事宜,臣等会同商定,于同治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具表上奏。钦奉谕旨,敕令军机大臣会同相关部门妥善商议后上奏。随后于五年八月初七日,接到兵部咨文,逐条会议后上奏。奉旨允准。又于六年十一月初十日接到兵部催办咨文:长江所设各官缺,均未奏请补授,有人饬令迅速挑选人员请补,以明确责任并符合定制等因。先后行文到达臣处。查考各路水师,以臣彭玉麟所部内江水师及前陕甘总督杨岳斌所部外江水师,历时最久,人数最多。杨岳斌赴任陕甘,将水军调改为陆路的占其大半,留在江防的人员数量已减少。此外还有黄翼升所部淮扬水师,李朝斌部太湖水师,而江西、湖南、湖北三省的师中,也各有资历较深、功绩较著的官员。臣等共同商议,以各军建立营伍的先后次序,决定此次获得官缺的多寡,遵照奏定章程,以高级官衔借补低级缺额,各自加以遴选,开列名单咨送臣曾国藩、臣彭玉麟复核稽核。其中岳州、汉阳、湖口、瓜洲四个镇的总兵,选择劳绩最著、足以担当重任者,拟定四人,请旨简放。其余副将、参将、游击三项营官二十四缺,都司、守备、千总、把总、外委七百七十四缺,拟定人员名单,分类开列清单,恭敬呈请御览。查考定例,武职自守备以上选补各官缺,均须引见补授。此次设立长江水军,百事初创,分防汛地,严定营规,虽然是以久募的勇丁改为经制之兵,似乎易于就绪,但裁撤各军以此营归并彼营,配补各缺以江防境域互调楚地境域,实觉头绪繁多,非数月或半年所能定局。相应奏明,请旨暂缓引見,敕令兵部先行颁给札付,以昭示信守。仍待营伍设立稳妥,各归本汛后,由兵部分年分起调取引见,方可从容料理。原奏所议事宜三十条,经兵部核复允行,立法已属周密。只是创立水师,开端宏大,不厌详求。现将未尽事宜续议十条,另开清单,恭敬请求训诲。追溯咸丰三年在衡州试办水师之初,起初并非有旧例可循,也并非能一办就妥当。大致是屡试屡变,渐推渐广。上月所立之法,下月觉得其不备,而又增补。今年所行之事,明年觉得其不便,而又更改。比如因船中无主,而始设哨官;因栖息不便,而始加雨篷;因巨艇不太灵活,而全用舢板;因军官勇丁不可陆居,而另给座船。像这类情况,都是实践之后才知道,试验之后才更改。等到规模粗略确定,遂习惯而成常例。新旧所拟事宜四十条,都是就习惯者而著为法令。在眼下已不敢说是立法的善策,将来时移事异,更恐怕有窒碍难行之处。而且法待人而后举,如果不是合适的人选,那么即使

前贤良法,犹或易启弊端。况臣等才智短浅,创议新章,深虑弊窦之丛生,致烦后人之讥议。夙夜兢兢,不胜祗惧。所愿数十年后,滨江之督抚提镇,随时损益,以补今日之阙;遇事讲求,以冀将材之辈出。庶几有举不废,历久常新,则臣等所祷祀以求者也。其请铸关防清单,请裁各缺清单,一并开例,恭呈御览,请旨敕下各衙门议复施行。所有拟补长江水师各缺,并续陈未尽事宜缘由,谨会同湖广总督臣李鸿章、漕运总督臣张之万、江苏巡抚臣丁日昌、署安徽巡抚臣吴坤修、江西巡抚臣刘坤一、护理湖北巡抚臣何璟、湖南巡抚臣刘崑、长江提督臣黄翼升恭摺具奏。

译前代贤臣制定的良法,尚且容易引发弊端。何况臣等才智短浅,创立新的章程,深深担忧弊病丛生,招致后人的讥讽议论。臣等日夜小心谨慎,不胜敬畏恐惧。臣等所愿的是,数十年之后,驻守沿江的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等人,能根据时势随时增减调整,以弥补今天的疏漏;遇到事务时深入探究讲求,以期望将帅之才辈出。这样或许能做到举措不废,历久常新,这正是臣等祈祷所求的。关于请求铸造关防的清单、请求裁撤各官缺的清单,一并开列条目,恭敬呈上供皇上阅览,请旨敕令各衙门议复施行。所有拟补长江水师各项官缺,以及继续陈述未尽事宜的原因,谨会同湖广总督李鸿章、漕运总督张之万、江苏巡抚丁日昌、署理安徽巡抚吴坤修、江西巡抚刘坤一、护理湖北巡抚何璟、湖南巡抚刘崑、长江提督黄翼升,恭敬上奏。

再武职各官大衔借补小缺,臣于六年五月十五日具奏,钦奉谕旨允准在案。嗣准部咨,以同一军营出力,官职大者补缺之途太广,官职小者补缺反致无期,不足以服军心而作士气,仍应照章议驳等因,咨会前来。臣等此次奏补长江水师各缺,甚至以提督之衔而借补千把之缺,未免骇人听闻。然勇丁出身入营之资格极久,列保之次数较多,而家中贫寒如故,情愿补一小缺为终身衣食之资,此亦人之常情。臣等既不忍拂其意,而又取其入伍多年,可收驾轻就熟之效。伏乞皇上敕下该部议准,以从众愿,仍遵照兵部原议,将来此项人员用竣,不准再行借补,以示限制。至陆营人员,臣近来奏咨大衔借补小缺者,均经兵部议驳。在兵部之意,一则恐衔缺悬殊,名实不符,或有碍于体制;一则恐千把微员永无升阶,或屈抑乎人才。此等苦心,臣亦能曲体而深亮之。惟查军兴十余年,凡绿营弁兵略有才力胆识,无不奋迹行间,但有侥幸优保者,断无屈抑未保者。是人才本无沉沦之患。若虑末弁永无升阶,则请暂于此二十年内,准以大衔借补小缺,截至同治二十七年为止。以后仍照旧例按班序补,亦即兵部所云此项人员用竣不再借补之意也。至于名实不符,有碍体制之说,查崇阶而退居小缺,在补缺者已觉得不偿失,在奖功者尚恐赏不酬劳,上下虽不满意,究无损于政体。若崇阶而永无补期,则功绩最浅者转得各占实缺,劳苦最久者反致长抱虚荣,是觖望更深,所损更大矣。统计各省军营保至武职三品以上者,不下数万人。将来军事大定,各路撤兵,此项有阶无缺之员,难保不滋生事端。同治三年,沈葆桢奏请安置此项人员,自提镇至都守,均照实缺之例,给予俸银米石,谕旨颇以为然,饬令臣等核议。臣以糜费太钜未经议准,若大衔借补小缺,则毫无糜费,虽不能安置多员,而要可略安望缺者之心。相应奏明,请旨,将陆营借补小缺一案一并饬部核议。如蒙议准,臣等仍随时察看,或每年将借补者酌补六七成,序补者酌补三四成,总期众志交孚,不虞偏废。

谨将长江水师前奏未尽事宜续行定拟,开单恭呈御览

第一条颁发关防条记

一,请铸关防于官衔上,均冠“长江水师”字样。如四镇总兵:岳州镇曰“长江水师岳州镇总兵官关防”,汉阳镇曰“长江水师汉阳镇总兵官关防”,湖口镇曰“长江水师湖口镇总兵官关防”,瓜洲镇曰“长江水师瓜洲镇总兵官关防”,狼山镇仍循其旧。副参游都守等官,请铸关防条记字样,另开详细清单进呈。御览各营,均用本汛地之名,如荆州则曰“荆州营”,陆溪口则曰“陆溪营”,皆就府县口岸之名以为营名。其草鞋夹地名太俗,改名曰“金陵营”。惟提标中营不刻汛地之名。至原奏所拟之绥通营、绥海营,兹亦改名曰“通州营”、“海门营”,使人易晓。其千把外委等官,即由外刊刻钤记,以昭信守。

第二条酌留厘卡充饷

一原奏第十六条内,户部议酌留沿江厘卡,供给水师制造军火器械船。以各处商货畅滞,时地不同,经收数目难以悬定,多则中饱,少则贻误饷需,不可不豫杜其弊。应如何酌盈剂虚,俾垂久远,妥筹章程,奏明办理等因。臣等查长江水师兼辖五省,所需饷项,合之则见多,分之则见少。应于五省各留厘卡一处,湖南即留岳州一卡,湖北即留汉口一卡,江西即留湖口一卡,安徽即留大通一卡,江苏即留瓜洲一卡。岳州、汉口两卡所收之厘,每年每卡各提十余万两,解交湖北盐道衙门,供支水师之用,其余入款仍归两湖藩司收用。湖口、大通、瓜洲三卡所收之厘,每年每卡各提十余万两,解交江甯盐道衙门,供支水师之用,其余入款仍归三江藩司收用。归水师用者,由江楚总督报销;归藩司用者,由该省巡抚报销。俟水勇裁撤完毕,经制水师立定之后,此五处卡员即由江鄂两盐道会同该省藩司委员经收。自此五卡之外,各省厘卡,俟军务大定,本应全行裁撤,倘有愿留一二卡添补永远经费者,由

译再次,武职各官以高官衔借补低级缺额一事,臣于六年五月十五日曾具折奏报,钦奉谕旨允准,已有案可查。随后接到兵部咨文,认为同一军营中出力者,官职高的补缺途径太广,官职低的补缺反而遥遥无期,不足以服众心而振士气,仍应按原章议驳等语,咨会前来。臣等此次奏请补授长江水师各缺额,甚至出现以提督的高衔借补千总、把总之低缺的情况,未免令人震惊。然而,这些勇丁出身入营资历极深,获保举的次数较多,但家中依然贫寒,情愿补授一个小缺作为终身衣食之资,这也是人之常情。臣等既不忍违背他们的意愿,又考虑到他们入伍多年,可收驾轻就熟之效。恳请皇上敕令兵部议准,以顺从众愿,但仍遵照兵部原议,将来此项人员任用完毕,不准再行借补,以示限制。至于陆营人员,臣近来奏请以大衔借补小缺者,均经兵部议驳回。兵部的用意,一是担心衔缺悬殊,名实不符,或有碍于朝廷体制;二是担心千总、把总等微员永远没有升迁机会,或许会压抑人才。这种苦心,臣也能体谅并深知。只是查考军兴十余年来,凡绿营弁兵略有才力胆识的,无不奋起于行间,只要有侥幸获优保的,断无被压抑而未获保举的。因此,人才本无沉沦之患。如果担心末等武官永远没有升迁机会,那么请暂准在这二十年内,以大衔借补小缺,截至同治二十七年止。以后仍照旧例按班次序补,这也即兵部所说此项人员用竣不再借补之意。至于名实不符、有碍体制的说法,查考身居高位而退居小缺,对于补缺者已觉得得不偿失,对于奖功者尚恐赏赐不足以酬劳,上下虽不满意,终究无损于政体。如果身居高位而永远没有补缺之期,那么功绩最浅者反而能各占实缺,劳苦最久者反倒长期空有虚名,这样失望更深,损害更大了。统计各省军营保至武职三品以上的人员,不下数万人。将来军事大定,各路撤军,这些有官阶而无实缺的人员,难保不滋生事端。同治三年,沈保桢奏请安置此项人员,自提督、总兵至都司、守备,均照实缺之例,给予俸银和米石,谕旨颇以为然,敕令臣等核议。臣因耗费太大未经议准,若以大衔借补小缺,则毫无耗费,虽不能安置多员,但可略微安抚那些渴望实缺者的心。相应奏明,请旨,将陆营借补大衔小缺一案一并敕令兵部核议。如蒙议准,臣等仍会随时察看,或每年将借补者酌量补授六七成,按班次序补者酌量补授三四成,总期使众心信服,不致偏废。

谨将长江水师前奏未尽事宜续行拟定,开单恭呈御览:

第一条 颁发关防条记

一、请铸造关防,在官衔上均冠以“长江水师”字样。如四镇总兵官:岳州镇曰“长江水师岳州镇总兵王关防”,汉阳镇曰“长江水师汉阳总兵官关防”,湖口镇曰“长江水师胡口镇总兵官关防”,瓜洲镇曰“长江瓜洲镇总兵官关防”,狼山镇仍沿其旧。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等官,请铸造关防条记字样,另开详细清单进呈御览。各营均用本汛地之名,如荆州则曰“荆洲营”,陆溪口则曰“陆溪营”,都就府县口岸之名以为营名。那草鞋夹地名太俗,改名曰“金陵营”,惟提标中营不刻汛地之名。至于原奏所拟之绥通营、绥海营,现在也改名曰“通州营”、“海门营”,使人容易明白。其千总、把总、外委等官,即由外刊刻钤印,以昭信守。

第二条 酌留厘卡充饷

一、原奏第十六条内,户部议酌留沿江厘金卡口,供给水师制造军火器械船只。因各处商货畅滞,时地不同,经收数额难以预先确定,多则中饱私囊,少则贻误饷需,不可不预先杜绝其弊。应如何酌盈剂虚,使垂久远,妥筹章程,奏明办理等语。臣等查长江水师兼辖五省,所需的饷项,合起来看则多,分来看则少。应在五省各留厘金卡口一处,湖南即留岳州一卡,湖北即留汉阳一卡,江西即留湖口一卡,安徽留大通一卡,江苏留瓜洲一卡。岳州、汉阳两卡所收之厘金,每年每卡各提十余万两,解交湖广盐道衙门,供支水师之用,其余收入仍归两湖藩司收用。湖口、大、瓜洲三卡所收之厘金,每年每卡各提十万余两,解交江宁盐道衙门,供支水师之用,其余收仍归三江藩司收用。归水师用的,由江楚总督报销;归藩司用的,由该省巡抚报销。待水勇裁撤完毕,经制水师确立之后,这五处卡员即由江鄂两盐道会同各省藩司委员经收。自此五卡之外,各省卡口,待军务大定,本应全行裁撤,如有愿留一二卡添补永远经费者,由……

各督抚体察,专案奏办。

译各总督、巡抚应体察实情,单独列案上奏办理。

第三条裁撤水勇日期

一、原奏第二十三条内,户部议江南军务大定,所有各营勇丁自当陆续遣撤,酌留水勇改为经制水师,应令将遣撤勇丁数目、何时撤尽、粮额何时起支,一并奏报等因。臣等查长江水勇向分内江、外江两军,除留补缺额外,所有内江一军水勇已经臣彭玉麟陆续遣撤,其数目业经咨报兵部在案。其外江水勇此次奏定补缺一案,即将勇目次第裁撤,俟撤尽再行咨报。此外尚有淮扬水勇一军、太湖水勇一军,原议第五条内另设淮扬经制水师、太湖经制水师,现已将大概规模议定,臣国藩拟于一两月内会奏定案。俟经制水兵之案奏定后,即将淮扬水勇、太湖水勇遣撤,陆续具报。

第四条派船巡查私盐

一原奏第二十七条内,户部议:船为长江利器,以之巡缉私盐,固最便利,而包庇私盐实难稽查。若不严定章程,将来弊窦丛生,鹾政因此而坏,营制即因此而弛,关系实大。应令提督会同江、楚总督公同遴选师船,奏派若干只,另立旗帜字号,仍令两淮盐运使及湖北盐道会同各营严密查访。其未经奏派之哨船,不准干预盐务。如有包庇私盐,官则参办,兵则比照寻常私枭加等治罪。其如何明定官兵处分罪名,应令悉心酌拟,奏明定案等因。查前奏由汉阳、瓜洲两镇标派船巡缉私盐,兹定瓜洲镇派巡盐船三号,一年一换,归运司暨瓜栈委员稽查,其饷即由瓜栈支发;汉阳镇派巡盐船三号,一年一换,归湖北盐道暨督销局稽查,其饷即由督销局支发。所巡不过上下四十里,不准太远,以防流弊。此外战船一概不准干预盐务。至弁兵包庇私盐,或失察,或知情,或受贿,或通同兴贩,各有本例,将来应按照情节问拟,毋庸另立处分罪名,转启迁避之渐。

第五条酌定械旗帜

一、原奏第七条内,工部议战船应配旗帜位等项,应令查明各船应配何项位旗帜器械若干,即将名目件数造册送部查核等因。查长龙战船头二位系洋庄,各重八百斤、一千斤不等;边四位洋庄,各重七百斤;梢一位洋庄,重七百斤。舢板战船头一位洋庄,重七百斤、八百斤不等;梢一位洋庄,重六百斤、七百斤不等;两边转珠小二位,重四五十斤不等。此外,洋枪、鸟枪、刀、矛之类,随宜分配。至战船旗帜,悉以桅旗并梢旗为主。凡桅上用方旗,长龙船桅旗长一丈二尺,宽七尺;舢板战船桅旗长九尺,宽六尺。上半节俱用红色,下半节俱用白色,或画北斗,或画太极图,或画如意之类,提镇各标各画一样,以示区别。船梢用尖角旗,长龙梢旗长一丈一尺,宽九尺;舢板梢旗长九尺,宽七尺,均写明某标、某营、某哨字样。此外,各标、各营、哨或桅上添一小旗,或船头设一立旗,或写姓号为记,颜色制度各听其便。

第六条更换缺额官阶

一、岳州、汉阳、湖口、瓜洲四镇中军游击营制,惟岳州、汉阳两镇用船三十三号,其湖口、瓜洲两镇中军,仅用船二十三号。该两营地当冲要,不敷分布。瓜洲又有应派巡盐之船,尤嫌其少。查原奏第七条,长江提镇例给座船外,各给督阵舢板二号。以守备为哨官,本应设立守备十二缺,兹将此十二缺裁去,拨六缺归湖口中军营,拨六缺归瓜洲中军营,改为守备各一缺,千总各二缺,把总各三缺,共成十二缺之数,与原奏七百七十四哨总数相符,而四镇中军船数亦不致多寡悬殊。所有提镇督阵舢板之兵丁,由中军派员管辖。

第七条议裁旧日额缺

一原奏第二十九条,京口、狼山、湖口、汉阳、岳州等营,凡向有水师之名而无船之实者,今各该处均立标营,应改从新章,悉归长江水师提督节制,以昭画一。其向无水师名目者,不必更改等语。查原议之意,滨江旧设之水师仍不裁革,不过改归长江提督节制而已。近来细加讲求,旧营断不能与新营相合。旧制虽名水师,而无船、无官员、各有衙署;新章则水师专以船为主,自都司以下即无衙署,以船只为办公之所。旧制水兵口粮不过月支一两至二两为止;新章则水兵口粮月支二两

译第三条 裁撤水勇的日期

一、原奏第二十三条中,户部议定:江南军务大局已定,所有各营勇丁自然应当陆续遣散撤除,酌情保留部分水勇改为正式编制的水师,应当命令将遣撤勇丁的数量、何时全部撤完、粮饷从何时开始支发,一并上奏报告等语。臣等查考,长江水勇向来分为内江、外江两军,除了保留补缺的名额外,所有内江一军的水勇已经由臣彭玉麟陆续遣撤,其数量已经咨文报告兵部备案。至于外江水勇,此次奏定补缺一案,即将勇目依次裁撤,等撤完后再次咨文报告。此外还有淮扬水勇一军、太湖水勇一军,原来议定第五条中另设淮扬正式编制水师、太湖正式编制水师,现在已将大概规模议定,臣曾国藩拟在一两个月内会同上奏定案。等正式编制水兵的案子上奏定案后,即将淮扬水勇、太湖水勇遣散撤除,陆续具文报告。

第四条 派船巡查私盐

一、原奏第二十七条中,户部议定:战船是长江的利器,用它来巡缉私盐,固然最为便利,但包庇私盐确实难以稽查。如果不严格制定章程,将来弊端丛生,盐政因此败坏,军营制度因此松弛,关系实在重大。应当命令提督会同江、楚总督共同遴选师船,上奏派遣若干只,另立旗帜字号,仍然命令两淮盐运使及湖北盐道会同各营严密封查暗访。那些未经上奏派遣的哨船,不准干预盐务。如果有包庇私盐的行为,官员则参劾治罪,士兵则比照寻常私盐贩子加重治罪。至于如何明确官兵处分的罪名,应当命令仔细斟酌拟定,上奏明确定案等语。查考前次上奏由汉阳、瓜洲两镇标兵派船巡缉私盐,现在定下瓜洲镇派巡盐船三只,一年更换一次,归盐运使及瓜洲盐栈委员稽查,其军饷即由瓜洲盐栈支发;汉阳镇派巡盐船三只,一年更换一次,归湖北盐道及督销局稽查,其军饷即由督销局支发。所巡查的范围不过上下四十里,不准太远,以防产生流弊。此外战船一概不准干预盐务。至于弁兵包庇私盐,或是失于觉察,或是知情不报,或是收受贿赂,或是串通贩卖,各有本来的律例,将来应当按照情节审问拟罪,不必另外设立处分罪名,反而开启规避责任的先例。

第五条 酌定器械旗帜

一、原奏第七条中,工部议定:战船应当配备旗帜、位等项,应当命令查明各船应当配备何种位、旗帜、器械多少,即将名目件数造册送部查核等语。查考长龙战船头两位是洋庄,各重八百斤、一千斤不等;两边四位洋庄,各重七百斤;船尾一位洋庄,重七百斤。舢板战船头部一位洋庄,重七百斤、八百斤不等;船尾一位洋庄,重六百斤、七百斤不等;两边的转珠小二位,重四五十斤不等。此外,如洋枪、鸟枪、刀、矛之类,随意分配。至于战船旗帜,都以桅旗和梢旗为主。凡桅杆上用方旗,长龙船桅旗长一丈二寸,宽七尺;舢板战船桅旗长九十寸,宽六尺。上半截都用红色,下半截都用白色,或者画北斗,或者画太极图,或者画如意之类,提督、镇守各标兵各画一样,以示区别。船尾用尖角旗,长龙梢旗长一丈一寸,宽九尺;舢板梢旗长九十寸,宽七尺,均写明某标兵、某营、某哨字样。此外,各标兵、各营、哨或在桅杆上添一小旗,或在船头设一立旗,或写姓名为记,颜色制度各听其便。

第六条 更换缺额官阶

一、岳州、汉阳、湖口、瓜洲四个镇的中军游击营制,只有岳州、汉阳两镇用船三十三只,那湖口、瓜洲两镇的中军,仅用船二十三只。这两个营地地处冲要,船只不够分布。瓜洲又有应当派遣巡盐的船只,尤其嫌少。查考原奏第七条,长江提督、镇守例给座船外,各给督阵舢板两只。以守备为哨官,本应设立十二个守备缺,现在将这十二个缺裁去,拨六个缺归湖口中军营,拨六个缺归瓜洲中军营,改为各设守备一个缺,千总各两个缺,把总各三个缺,共成十二个缺的数量,与原奏七百七十四哨的总数相符,而四个镇中军的船只数量也不致多寡悬殊。所有提督、镇守督阵舢板的士兵,由中军派员管辖。

第七条 议裁旧日额缺

一、原奏第二十九条,京口、狼山、湖口汉阳、岳州等营,凡向来有水师之名而无船之实的,现在各该处均设立标兵营,应当改从新章,全部归长江水师提督节制,以显示统一。那些向来无水师名目的,不必更改等语。查考原议的意思,沿江旧设的水师仍然不裁革,不过改归长江提督节制罢了。近来仔细讲求,旧营断不能与新营相合。旧制度虽然名叫水师,但没有船、没有官员、各有衙署;新章则水师专门以船为主,自从都司以下就没有衙署,以船只作为办公之所。旧制度水兵口粮不过每月支一两至二两为止;新章则水兵

七钱,而官员之俸薪养廉、船价亦与旧制迥别。旧营水兵不习使船放等事;新章则专重使船放。若将旧营与新营并存,则规制悬殊,必生觖望。若令旧官补新营之缺,则舟居不惯,必难得力。再四筹思,迄无善策。惟有将滨江旧日水师酌量裁去,如湖北原设之荆州参将营、汉阳副将营,湖南原设之洞庭水师营、岳州水师营,江西原设之鄱湖、南湖、九江水师营,均应裁去。所裁之缺,副将、参将、游击、都司等,均请兵部另行调补陆营实缺;守备、千把、外委等,均由该省督抚另行调补陆营实缺。其未经调补以前,仍在原省支食本缺廉俸;其兵丁则竟行裁去,无庸另募。兹将应裁各缺开单进呈御览。至长江水师西至荆州为止,其自荆州以上泝江至宜昌、巴东,原奏事宜第五条声明另由湖北设防,所有宜昌镇标水师三营应仍其旧,但归湖北督抚提督统辖,不归长江提督节制。又如江南旧有京口水师副将三营及狼山以东各水师旧营,现议将江苏水师认真整理,或裁或改,由臣国藩另案奏办。

译七钱,而官员的俸禄薪饷、养廉银以及船只价格也与旧制截然不同。旧营水兵不擅长驾船、放炮等事务;新章则专门重视驾船、放炮。如果将旧营与新营并存,那么体制规格悬殊,必定产生不满。如果让旧官填补新营的空缺,那么他们不习惯水上生活,必定难以得力。反复筹划思考,始终没有好办法。只有将沿江旧日的水师酌情裁撤,如湖北原设的荆州参将营、汉阳副将营,湖南原設的洞庭水师营、岳州水师营,江西原設的鄱湖、南湖、九江水师营,都应当裁撤。所裁撤的空缺,副将、参将、游击、都司等人选,都请求兵部另行调补陆营实缺;守备、千百总、外委等人选,都由该省督抚另行调补陆营实缺。那些尚未调补以前,仍在原省支领本缺的廉俸;那些兵丁则直接裁撤,无需另行招募。现将应裁撤的各空缺列单呈进供御览。至于长江水师西至荆州为止,其从荆州以上逆流而上至宜昌、巴东,原奏事宜第五条声明另行由湖北设防,所有宜昌镇标水师三个营应仍保留旧制,但归湖北督抚提督统辖,不归长江水师提督节制。又如江南旧有京口水师副将三个营以及狼山以东各水师旧营,现商议将江苏水师认真整顿,或裁或改,由臣国藩另行奏办。

第八条各省督抚节制

一、长江水师虽以提督为主,而在五省境内,应各归五省督抚节制调遣,副参游以下归本境巡抚节制,总兵并归总督节制。即以湖南而论,去太平府提督衙门甚远,若该省有土匪窃发,须用战船剿办者,即由湖南巡抚檄调境内水师往剿,岳州镇总兵接到咨檄,立即发兵,不可等候长江提督回文,致误军机。湖北、江西、苏、皖四省巡抚皆然。至总督调度辖境水营,尤属通行之旧例。平日无事之际,督抚偶调水营操演,一接檄文,立即前往应操,不可藉口等候长江提督回文,致误操期。盖立法虽密,设或长江提督不得其人,则法皆不行。口粮既恐虚糜,船亦恐废坏。若督抚中有一省认真者,则一省之水军不致废弛;有两省勤操者,则两省不致废弛。自调兵、调操两事而外,凡水营政务,各督抚仍商之长江提督,听候主持。

第九条核定防处分

一原奏第二十二条,遇有劫盗案件,即由长江提督专案参办,而未将处分详细声明。查武职防抢劫案件,向例查明离汛里数,分别参处,有五里以内、五里以外之分,又有专汛、协防、兼辖、统辖之别。今长江水师分布江面,自都司、守备以下,即以座船为衙署,本应随时上下梭巡,不能指定汛地五里之起讫,确在在何处。拟以哨官为专汛之官,营官为本辖之官,遇有抢劫案件,专汛哨官系何职名,应由该营官指出。初参仍照定例四月限满题参,防专汛官住俸,本辖官罚俸六月。二、三、四等参向例一年限期者,酌量加重,改为各予限八月。二参限满,专汛官降一级留任,本辖官罚俸一年。三参限满,专汛官加重降二级留任。四参限满,专汛官加重降二级调用,不准抵销。如汛守内有一夜连劫数次情事,仍照旧例,俟三月限满,犯无弋获,即将专汛官降二级调用,本辖官降二级留任。无庸立协防外委名目,亦毋庸议统辖官之处分。倘能于限内获犯过半,兼获盗首,均准免其参处。遵照原奏,由提督查明,随时专案参办,如提督迟不开参,即由督抚参奏,以示江面劫案较陆路尤为慎重。又有应酌议者,水师处分既已加重,则江中渔船应概归水师稽查管辖。向来江中水盗均以渔船为窝藏出没之所,嗣后鱼税仍归州县经收,渔船则归水师编查,以清盗源而一事权。

第十条各营轮流更调

一水师所重者,以船为家,不准登岸居住。若永远驻扎一处,则经年累月,战船全不移动,必至废弛朽坏。相率私造屋宇,弃舟楫而住,室庐不可不防其渐。兹定江、楚各营,每逢半年更调一次,副将与副将之营互调,参将与参将之营互调,游击与游击之营互调。每营调居客汛,二次驻扎一年,又准调回本汛,一次驻扎半年。其互调之,或远或近,听提督随时斟酌,总不令其废弛安逸,依恋陆居而已。惟哨官之有防处分者,不准调动,以杜规避。

酌议江苏水师事宜疏,同治七年。

曾国藩

窃臣拟酌改江南外海水师营制,业于本年四月初七日附片陈奏,大概在案。伏思厘定新章,必须参稽旧制。查中枢政考所载,江南水师向分外海、内河两支,外海兵六千七百七十六名,官一百一十八员;内河兵八千零二十一名,官一百三十三员。其船数则无可稽考。道光二十四年,前督臣璧昌奏称江南旧例营船二百七十五只,业已破废不堪,另造舢板船一百三十五号,大▯船十二号等语。约而计之,其船不过装载二千数百人,额定之兵尚有万余人,无船可载,有水师之名,无舟楫之实,不能不大为变通,讲求实际。窃谓水师之多少,宜以船只之多少为断。无船则兵无用武之地,官为虚设之员。欲定水兵之额数,必先筹口粮之入款,兼筹修船之经费。即如外海船只须用广艇、红单、拖罟之类,每造一号,动费数千金,夹底者或万余金,加以大小修整,绳索、摃具、子药、械所费更为不赀。上而火轮兵船用款尤钜,下而舢板小艇需费亦繁。竭江苏之物力,不过办船百余号,装兵三千余人而止。其不能不大裁旧制之兵,酌减旧

译第八条 各省督抚对水师的节制

一、长江水师虽然以提督为首领,但在五省境内,应当分别归五省的总督、巡抚节制和调遣,副将、参将、游击以下官员归当地巡抚节制,总兵则归总督节制。以湖南为例,距离太平府的提督衙门很远,如果该省发生土匪叛乱,需要动用战船进行剿灭,就由湖南巡抚发文调遣境内的水师前往剿灭,岳州镇总兵接到公文后,立即发兵,不可等待长江提督的回文,以免贻误军机。湖北、江西、江苏、安徽四省的巡抚也是如此。至于总督调度辖区内的水营,更是通行的旧例。平时无事时,督抚偶尔调用水营进行操练,一接到公文,立即前往应操,不可借口等待长江提督的回文,以免耽误操练期限。因为法律虽然严密,但如果长江提督人选不当,那么法律都无法执行。军饷恐怕会虚耗,船只恐怕会废弃损坏。如果督抚中有一省认真办事,那么这一省的水军就不会废弛;有两省勤于操练,那么这两省就不会废弛。除了调兵、调操这两件事之外,凡是水营的政务,各督抚仍然要商议长江提督,听候他主持。

第九条 核定防区处分

一、原奏第二十二条规定,遇到抢劫案件,即由长江提督专案参劾办理,但没有详细声明处分办法。查考武职防区发生抢劫案件,向来例规是查明距离汛地里的数目,分别参劾处分,有五里以内、五里以外的区别,又有专汛、协防、兼辖、统辖的区别。现在长江水师分布在江面上,从都司、守备以下,就以坐船作为衙署,本应随时上下巡逻,不能指定汛地五里的起止点,确切在哪里。拟定以哨官作为专汛的官员,营官作为本辖区的官员,遇到抢劫案件,专汛哨官是什么职名,应由该营官指出。初次参劾仍照定例,四个月期限届满题参,专汛官停发俸禄,本辖官罚俸六个月。第二、三、四次参劾,向来例规是一年期限的,酌情加重,改为各给予八个月期限。第二次参劾期限届满,专汛官降一级留任,本辖官罚�一年。第三次参劾期限届满,专汛官加重降二级留任。第四次参劾期限届满,专汛官加重降二级调用,不准抵消。如果汛守内有一夜连续抢劫数次的情事,仍照旧例,等待三个月期限届满,罪犯没有抓获,即将专汛官降二级调用,本辖官降一级留任。不必设立协防外委的名目,也不必议定统辖官的处分。如果能在期限内抓获过半罪犯,并且抓获盗首,都准许免除参劾处分。遵照原奏,由提督查明,随时专案参劾办理,如果提督迟迟不发起参劾,即由督抚参奏,以显示江面抢劫案件比陆路更为慎重。又有应当酌情商议的,水师处分既然已经加重,那么江中的渔船应当全部归水师稽查管辖。向来江中的水盗都以渔船作为窝藏出没的地方,此后鱼税仍然归州县征收,渔船则归水师编查,以清除盗源而统一事权。

第十条 各营轮流更调

一、水师所重视的,是以船为家,不准登岸居住。如果永远驻扎在一个地方,那么经年累月,战船全不移动,必然导致废弛朽坏。相继私自建造房屋,抛弃船只而居住,房屋不可不防止其逐渐形成。现在规定江苏、湖北各营,每逢半年更调一次,副将与副将领辖的营互调,参将与参将领辖的营互调,游击与游击领辖的营互调。每营调往客汛驻扎,两次驻扎一年,又准许调回本汛,一次驻扎半年。那些互调的,或远或近,听凭提督随时斟酌,总不让他们废弛安逸,依恋陆地居住而已。只有有防区处分责任的哨官,不准调动,以杜绝规避。

酌议江苏水师事宜疏,同治七年

曾国藩

臣私下打算酌情更改江南外海水师的营制,已于本年四月初七日附片陈奏,大概情况已在案。伏想厘定新章,必须参考旧制。查考中枢政考所载,江南水师向来分为外海、内河两支,外海士兵六千七百七十六名,官员一百一十八员;内河士兵八千零二十一名,官员一百三十三员。其船只数量则无法查考。道光二十四年,前任督臣璧昌上奏称江南旧例营船二百七十五只,已经破败废弃不堪,另外建造舢板船一百三十五号,大船十二号等语。大约计算,其船只不过能装载二千数百人,额定士兵还有万余人,没有船只可载,有水师之名,没有舟楫之实,不能不大为变通,讲究实际。臣私下认为水师的多少,应当以船只的多少为断。没有船只则士兵没有用武之地,官员成为虚设之员。想要确定水兵的数额,必须先筹划军饷的收入款项,兼筹修船的经费。就像外海船只须用广艇、红单、拖网之类,每造一艘,动辄花费数千金,夹底的甚至万余金,加上大小修整,绳索、篙具、火药、器械所费更为不赀。上至火轮兵船用款尤其巨大,下至舢板小艇需费也繁多。竭尽江苏的物力,不过能办船百余号,装兵三千余人而止。那些不能不大裁旧制的士兵,酌情减少旧

设之官者,势也。至于养兵之饷,旧制水师亦照绿营之例,有马粮、战粮、守粮等名目。平日或小贸营生,或手艺餬口,尚不足以自存。今既责令常住船上,不得不稍从优厚。故长江章程,兵粮月支二两七钱或三两不等,较战粮已加一倍,较守粮几加二倍。今议江苏水师亦宜仿照长江之例,外海则尚须略增。自军兴以来,绿营之兵无功,各省之勇着绩,兵丁亦颇以平素饷薄为辞。今欲一兵收一兵之用,不能不酌增口分者,亦势也。惟既增出款,即须筹画入款。长江之饷,五省各留厘卡一处,系出于常赋之外,臣尚以太多为虑。江苏水师则经费出自司库,断不能于正额之外添出无着之饷,尤不可狃抽厘之说,留一永。远之卡溯查干隆四十七年增兵六万有奇,其时大学士阿桂上疏陈论,以为国家经费骤加,不觉其多,岁支则难为继。臣国藩于咸丰元年在侍郎任内奏请裁兵,即引伸其言,叹为远虑。今日整理水师,岂肯尽背前言?江苏水师,嘉庆道光年间每岁用银若干,苏省无案可稽,此时约略计算,总不欲使新章之银浮于旧制之外。如其不敷,更须酌裁陆兵以补救之。不独江苏为然也,即沿海各省整顿水师,均须核算饷项。如使新饷果浮于原数,即应兼裁陆兵以酌济水饷。盖水师久无战船,非修造两三年不能集事;陆路纵缺额兵,苟募勇两三月即可成军。陆路则有事招勇,无事裁撤;水路则制器于多年,取用于一旦。权衡缓急,海疆似以水营为重。其他省之但有陆兵并无水师者,纵不遽议裁撤,趁此中原大定之际,亦可将出缺之弁兵缓至二十年后再议募补。将来重募之日,尽可仿浙江之例,大减额兵,酌加口粮。此又因节省经费而兼筹陆营之计也。谨议江苏水师事宜十四条,营制十六条,缮具清摺恭呈御览,伏乞敕下各衙门详细会议,归于至当。凡疆臣奏事,每畏部臣驳诘,亦古来之恒情。独至此等大政,则不畏驳诘,且惟恐其不驳,惟恐其少驳。目前多一诘难,日后少一愆尤。不特求部臣再三驳诘,即江苏前后各任,如协办大学士湖广督臣李鸿章,在苏省用兵最久,洞悉水陆情形;两江督臣马新贻,在浙江办理减兵事件,讲求已熟;江苏抚臣丁日昌,素有扞御外洋之志。并请下李鸿章、马新贻、丁日昌各抒所见,将江苏水师船政妥为核议,务使外防与内盗并谋,旧制与新章并顾。臣虽离两江,傥有所见,仍当续行陈议,期于利多弊少。不特江苏为然,即长江水师亦乞敕下沿江五省督抚,随时察看,如有不妥之处,三年以内尽可奏明斟酌损益,臣断不因系初议之人稍存迥护之见。臣之微意,不过欲使中国兵勇以舟楫为室家,以海洋为坦道,庶几事以屡试而渐精,人以押水而渐壮。至于船式如何而后善,营制如何而后强,自当博采言,不敢略执成见也。一俟江苏水师定章后,沿海闽粤各省均可参酌办理,大局幸甚。所有酌议江苏水师事宜缘由,谨会同两江督臣马新贻、江苏抚臣丁日昌恭摺具奏。

译设置官职,是出于形势的需要。至于供养军队的饷银,旧制中水师也依照绿营的条例,有马粮、战粮、守粮等名目。(水兵)平日或做小买卖谋生,或靠手艺糊口,尚且不足以维持生计。现在既然责令他们常年驻扎在船上,不得不稍微给予优厚的待遇。所以长江水师的章程,兵粮每月支给二两七钱或三两不等,比战粮增加了一倍,比守粮几乎增加了两倍。现在商议江苏水师也应当仿照长江的条例,外海水师则还需要略微增加。自从战争兴起以来,绿营的士兵没有功劳,各省的勇营建立了功绩,兵丁也常常以平时饷银微薄为借口。现在想要让一个士兵发挥一个士兵的作用,不能不酌情增加口粮,这也是形势使然。只是既然增加了支出,就必须筹划收入。长江水师的饷银,五省各自保留一处厘金卡口,这是出自常规赋税之外的,我尚且担心数量太多。江苏水师的经费出自省库,决不能在正额之外增添没有着落的饷银,尤其不可拘泥于抽取厘金的说法,留下一个永久的卡口。追溯查询乾隆四十七年增兵六万余人,当时大学士阿桂上疏陈述议论,认为国家经费突然增加,当时不觉得多,但每年支出则难以持续。我在咸丰元年担任侍郎时奏请裁减兵员,就是引申他的话,赞叹这是长远的考虑。今天整顿水师,怎么肯完全违背以前的言论?江苏水师,嘉庆、道光年间每年用银多少,江苏省没有档案可查,此时大约计算,总不希望新章程的银两超过旧制的范围。如果不够,更需要酌情裁减陆路兵员来补救。不只是江苏如此,即使沿海各省整顿水师,都必须核算饷银。如果新饷确实超过原来的数额,就应当同时裁减陆路兵员来酌情接济水师饷银。因为水师长久没有战船,不经过两三年的修造不能完成;陆路即使缺少定额兵员,只要招募勇营两三个月就可以成军。陆路有事时招募勇营,无事时裁撤;水路则多年制造器械,一旦需要时取用。权衡缓急,海防似乎以水师为重。其他只有陆路兵而没有水师的省份,纵然不立即商议裁撤,趁此中原大局平定之际,也可以将空缺的军官和士兵延缓到二十年后再商议招募补充。将来重新招募的时候,完全可以仿照浙江的条例,大幅减少定额兵员,酌情增加口粮。这又是因节省经费而兼顾陆路军营的计策。恭敬地商议江苏水师事宜十四条,营制十六条,抄写清楚呈上供皇上阅览,恳请命令各衙门详细商议,归于最恰当的处理。凡是地方大员上奏事务,常常害怕部院大臣的驳斥诘问,这也是自古以来的常情。唯独对于这样重大的政事,就不害怕驳斥诘问,而且只怕他们不驳斥,只怕驳斥得少。现在多一次诘难,日后少一次过失。不仅请求部院大臣再三驳斥,即使江苏前后历任官员,如协办大学士湖广总督李鸿章,在江苏用兵时间最长,透彻了解水陆情况;两江总督马新贻,在浙江办理减兵事务,讲求已经熟练;江苏巡抚丁日昌,一向有抵御外洋的志向。并请命令李鸿章、马新贻、丁日昌各自陈述见解,将江苏水师船政妥善核实商议,务必使对外防御与对内防盗兼顾,旧制度与新章程并顾。我虽然离开了两江总督的职位,如果有见解,仍然应当继续陈述议论,期望利多弊少。不只是江苏如此,即使长江水师也恳请命令沿江五省督抚,随时察看,如果有不妥之处,三年以内完全可以奏明斟酌增减,我决不会因为自己是最初提议的人而稍存袒护之见。我的本意,不过是想要使中国的兵勇以船只作为家室,以海洋作为平坦的大道,大概事情经过多次试验而逐渐精通,人因为熟悉水战而逐渐强壮。至于船式怎样才好,营制怎样才强,自然应当广泛采纳言论,不敢稍微固执成见。一旦江苏水师定下章程后,沿海福建、广东等省都可以参考办理,大局幸运。所有商议江苏水师事宜的缘由,恭敬地会同两江总督马新贻、江苏巡抚丁日昌上奏。

酌议长江水师事宜疏

彭玉麟

窃臣奉命查阅长江水师所有参劾各员及应补各缺,业经会同各督抚随时具奏。外臣戆直愚昧,以一介书生随同前大学士臣曾国藩从事戎行,十有余年。自维才识迂疏,生平未尝学问于古人驭将治兵之道,未能窥见一二,徒恃一味朴诚激励士卒,以此稍得其力,幸立战功。兹奉简命查阅长江,仰维圣虑,实属整顿江防为东南久远之计。而臣智虑短浅,深恐无以上副圣怀。伏查长江,上自荆湘,下讫海澨。以南北论之,则天堑之险也;以东西计之,又建瓴之势也。而水师一军,据其要害,可左顾右盼,雄视四方。惟是地面辽阔,将卒贤否不齐,为统帅者非有深沈大略,而又出以兢业小心忠诚为国,则一时之利或为异时之害。是以曾国藩无恙时,每与臣论及水师,即谓宜随时变通以防流弊,不可株守成法,实系确有所见。臣此次简阅所至,窃见此军改归经制甫及五年,而弊端已伏,不可不急谋整顿,俾无失设军初义,以仰副圣上顾虑东南之至意。管见所及,约有四条,用敢分晰胪举为皇太后皇上陈之。

一曰将才宜慎选也。长江水师管辖五千余里,而提督一人为之统帅,必其精神智力无所不及,而刑赏号令实有不出户庭坐制远近之势,乃为胜任,非徒一年一巡循行故事而已也。故将材极难,其人臣窃谓能当其任者约有三等:智识洪远,天资忠亮,其上也;秉性刚方,威克厥爱,其次也;操守清廉,敬慎畏法,又其次也。前明武臣中如戚继光,文臣中如王守仁者,不独水师可用,而实水师之奇才。至技艺之精练,情形之熟悉,则微末而不足道矣。此等人才若不预储于无事之时,而仓卒以求之,则必至于偾事;卤莽以用之,殆无异于弃师,深可虑也。今自军兴以来,谋臣猛将以及中外文武大臣才守兼优,为皇上所真知灼见者自不乏人,发纵指使惟上所用,而臣以为尤宜责成统兵大臣及各省贤明督抚随时保举将才,无论其现为将帅,现为偏稗,但视其志趣才略果与前三项略能相应,即行密疏保奏皇上再博加询问,或遇事饬令来京召见,果其所举不诬,随时不次擢用,而又假之以便宜之柄,临之以不测之威,务使有才者得以自尽其用,不才者不得承乏其闲。择将御将道无过此。至于各营弁勇,如有心地朴实,智虑过人者,即责成各镇将随时甄录上之,提督及该管各督抚亦即随时察看,视其可用者次第擢用,以储异时统帅之材,庶几人材日出,而折冲御侮可以惟我指挥矣。

一曰积习宜力除也。国家设立水师各营,所为者杀伐之事,所恃者勇敢之气,所服者劳苦之役。使其无勇而畏劳,则将何以行杀伐乎?臣每见前史所载,凡在开创之初,用兵不多,战功独伟;至于承平既久,兵日益增,而益不可用。故粤逆之变,至舍兵募勇者,岂兵独弱而勇独强哉?兵有习气,而勇无习气。故臣与曾国藩初起义旅,湘军所向有功。其时自将弁以至士卒,大抵非书生即农夫,也不知有衣服玩好之娱,不知有功名势位之乐,不知有趋跄应对之文。当时湘军所以胜人,不过两端,曰朴,曰勤。乃十数年来,时事渐平,镇将则狃于富贵,士卒则习为恬嬉。于是朴者以渐而浇,勤者以渐而惰。是今日之勇,又将化为昔日之兵矣,岂不可虑?然则居今而欲整顿水师,亦在统帅之先,去积习而已。臣查阅所至所见,镇将以下朴实者尚不乏人,而亦有修饰厨传,讲究应酬者,均经臣随时戒饬,甚者至于参劾。颇闻每届巡阅议节繁缛,沿途迎接开放大,甚至合队排如攻大敌,是但知声威之壮,而不顾火药之虚糜矣。业已由臣通饬禁止,所到马头支搭五色棚帐、鼓亭、铙吹、仪仗甚都,是徒饰观瞻之美,而不知摊派之难支也。且此习一开,则儇巧者必因此而见长,椎鲁者必因此而见绌,喜怒爱憎随之而转移,即是非赏罚随之而颠倒。其与承平年间绿营习气,又何以异乎?臣于摊派一节,业已严札申禁,其各营红白庆吊及祭祀祷赛时,有万不得已

译酌议长江水师事宜疏

彭玉麟

臣私下禀告:臣奉命查核长江水师所有被参劾的官员以及应当补授的缺额,已经会同各总督、巡抚随时上奏。臣性格愚钝直率,以一介书生跟随前大学士曾国藩投身军旅,已有十多年。自忖才识迂阔疏浅,生平未曾向古人学习驾驭将领、治理军队的方法,未能窥见一二,只是凭借一味朴实诚恳来激励士卒,因此稍微得到他们的效力,侥幸立下战功。如今奉命简阅长江水师,仰体圣上深虑,实在是为了整顿江防,作为东南长治久安的大计。而臣智虑短浅,深怕无法向上符合圣上的心意。

查考长江,上起荆湘,下至海边。从南北方向看,它是天堑险阻;从东西方向看,又具有居高临下的态势。而水师这一支军队,占据其要害之地,可以左顾右盼,雄视四方。只是地域辽阔,将领和士兵贤良与否参差不齐,作为统帅如果没有深谋远虑,又不能以兢兢业业、小心谨慎、忠诚为国之心行事,那么一时的利益或许会成为日后的祸害。因此曾国藩健在时,每次与臣谈论水师,就说应当随时变通以防流弊,不可拘守成法,这确实是确有见识。臣此次简阅所到之处,私下看到这支军队改归经制编制才五年,弊端已经潜伏,不能不急于谋划整顿,以免失去设立军队的初衷,以仰副圣上顾虑东南的深切之意。臣管见所及,大约有四条,冒昧分条列举向皇太后、皇上陈述。

第一条是将才应当慎重选拔。长江水师管辖五千多里,而提督一人作为统帅,必须他的精神智力无所不及,而刑罚奖赏号令确实有不出户庭就能坐制远近的态势,才算胜任,不仅仅是每年巡视一次、沿袭旧例而已。所以将才极难,臣私下认为能担当此任的大约有三种:智识宏远,天资忠正光明,这是上等;秉性刚正,威严胜过仁爱,这是次等;操守清廉,恭敬谨慎畏惧法律,这是再次等。前明武臣中如戚继光,文臣如王守仁,不仅水师可以用,实在是水师的奇才。至于技艺的精练、情形的熟悉,则是细微末节不足道了。这样的人才如果不事先在无事时储备,而在仓促时去寻求,必然导致事情败坏;鲁莽地任用他们,几乎无异于抛弃军队,非常值得忧虑。如今自战事兴起以来,谋臣猛将以及中外文武大臣中才德兼优、被皇上真知灼见的人自然不乏,发号施令只由皇上任用,而臣认为尤其应当责成统兵大臣及各省贤明的督抚随时保举将才,无论他现在是主将还是偏将,只要看他的志趣才略确实与前三种略能相应,就立即秘密上疏保奏,皇上再广泛询问,或者遇到事情命令来京召见,如果所举荐的人没有虚假,随时破格提拔任用,又给予他灵活处置的权力,用不可测度的威严对待他,务必使有才能的人得以充分发挥作用,没有才能的人不得充数其间。选择将领、驾驭将领的道理没有超过这一点的。至于各营的军官和士兵,如果有心地朴实、智虑过人者,就责成各镇将随时甄别录用上报,提督及该管各督抚也立即随时考察,看其可用者依次提拔任用,以储备将来统帅的人才,这样人才就会源源不断出现,而抵御外侮就可以由我指挥了。

第二条是积习应当尽力革除。国家设立水师各营,所从事的是杀伐之事,所依靠的是勇敢之气,所承担的是劳苦之役。如果他们没有勇气而畏惧劳苦,那么凭什么去执行杀伐呢?臣常看到前史所载,凡是开创之初,用兵不多,战功却特别伟大;至于太平日久,士兵日益增多,却越发不可用。所以粤逆之变,以至于舍弃士兵招募勇丁,难道士兵单独弱小而勇丁单独强大吗?士兵有习气,而勇丁没有习气。所以臣与曾国藩初起义军时,湘军所向有功。那时从将弁到士卒,大抵不是书生就是农夫,也不知道有衣服玩好之乐,不知道有功名势位之乐,不知道有趋跄应对之文。当时湘军之所以胜过别人,不过两点,一是朴实,二是勤奋。然而十多年来,时事逐渐太平,镇将则习惯于富贵,士卒则习惯于安逸嬉戏。于是朴实的逐渐变得浮薄,勤奋的逐渐变得懒惰。这是今天的勇丁,又将化为昔日的士兵了,难道不值得忧虑吗?那么处在今天想要整顿水师,也在于统帅首先去除积习罢了。臣查核所到之处所见,镇将以下朴实的人尚不乏人,但也有修饰厨房、讲究应酬的人,都经过臣随时告诫,严重的甚至参劾。颇闻每逢巡阅议节繁缛,沿途迎接排场盛大,甚至合队排列如同攻打大敌,这是只知道声威之壮,而不顾火药之虚耗。已经由臣通令禁止,所到码头支搭五色棚帐、鼓亭、铙钹吹奏、仪仗甚多,这是徒饰观瞻之美,而不知摊派之难以支撑。况且这种习气一开,则巧滑者必因此而显得能干,朴拙者必因此而显得无能,喜怒爱憎随之而转移,是非赏罚随之而颠倒。这与承平年间绿营的习气,又有什么不同呢?臣对于摊派这一节,已经严令申禁,各营红白庆吊及祭祀祷赛时

之需,商之湖广、两江督臣,略筹闲款,俾资办公。此后再有摊派名目,应即照克扣军饷例从严参办。所有无名费用,徒饰外观而有损军实者,应请严旨饬下,悬为厉禁,务使上行下效,无失朴诚之旧,以养勇敢之风,庶水师可以久远无弊。

译对于所需经费,由湖广、两江的总督大臣略微筹措一些闲散款项,以供办公使用。此后若再有摊派的名目,应当立即按照克扣军饷的条例从严参奏查办。所有没有名目的费用,如果只是粉饰外表而损害军队实际实力的,应当请求皇帝颁发严厉旨意,明确禁止,务必使上级带头、下级效仿,不丧失朴实诚信的旧风,以培养勇敢的风气,这样水师才能长久没有弊端。

一曰军政宜实讲也。臣所拟慎选将材,既可以收贤者之用力,除积习,又可以儆不肖者之心。而镇将以下,中材居多,则利弊所在,必恃有成法以制之,此军政之所以宜讲也。查水师定例用人甚严,原以风水沙线、舟楫器械,非熟悉江海情形,难期得力。长江水师原奏第十五条,兵部议定水师缺出,不得搀用别项水师人员,是长江用人之法,必须长江水师人员方可补用。自曾国藩创立水师以来,十有八年,除已充营哨官外,其勇目以战功保至参游都守千把外委者,人数甚众。现议改为经制额缺,则该参游以下,名虽为兵,其实皆候补人员也。臣前与提臣再三定议,即以此等兵中之官作为水师候补,遇有缺出,择其人材可用者,酌量拔补,不得滥收外来人员。乃此次查阅各营,提标中军所收外来候补人员至二百七十余员之多,各镇标或三四十员,或五六十员。询其来由,在提标者皆曰自各处荐引,在镇标者皆云由提督饬送。迨按册点名,则有向在水师各营因事撤革者,有向在陆营仅于履历中声明曾在某水师效力者,并有仅于册上注一衔名,并无出身履历,而点阅之时并无其人者,可谓冒滥已极。而一经收标,即须津贴薪水,糜费尤甚。日复一日,数年之后,长江水师必尽杂出不伦,而营制不可问矣。惟此项人员收标既久,一时难以尽遣,臣拟限以定制,提标只准留三四十员,各镇只准留一二十员。其有不安本分或别有嗜好者,随时严加沙汰。此次严定额数,俟随时用竣以后,即不准再收候补人员,如有出缺,专于长江水兵中拔补,以免外来别项人员紊乱,务使水师人材总归水师拔取,以符定制。其各营额兵以前类多游勇,查各省水师兵丁向由本地招募,实以生长其土,情形较熟。今拟凡在水师地面渔户水勇人等如,有才力精壮、心地朴实、谙悉风水沙线者,皆可酌量募补。且使湘军、土军主客并用,以杜勾结妄为之弊,于军政亦有裨益。至原奏二十七条,不准私设船所虑最为深远。而近来民间位未能禁断其行劫巨案,往往有假冒船之事。长江各营船但有旗号,并未援照沙船、漕船定例,于船梢两旁大书深刻标列字号,盗船、私船无可分别,以致营船之揽私闯卡,匪船之假冒行劫,漫无稽查,官民均被其害。应饬令各营所有船,均于船梢两旁大书「某营某哨第几号船」,务使旗帜收卷之时,犹可一目了然。遇有揽私滋事,即可按号查究,则营船不敢妄为,而盗船亦无从混迹矣。

一曰体制宜复旧也。查水陆各营设提督为总辖,即设总兵为分辖。提督固有节制各镇之权,而总兵即有操纵一镇之责。是以定制,提镇相见,用宾主礼,文移往来,一切平行。盖重总兵,即所以辅提督也。兹查水师提督与所辖各镇公牍,初拟用札,既而改用照会,经臣再三商论,始用咨。至各镇之于提督,则用申文,实非国家旧制。至提督出巡,所到各总兵必须迎送出境,挂刀谒见,尤为礼所未见。虽苟自卑屈,类出于不肖之逢迎,而妄为贵倨,亦何以存方面之体统?提督之体愈尊,则总兵之权愈夺。遇有大事,能望其引义以诤乎?用人失当,能望其秉公弗阿乎?又长江水师原奏十五条,哨官出缺,都守、千把、外委五项,应全归提督主政,原以专一事权,委署一层未及分别声叙。长沙分汛地段,每哨所管汛地或二十里,或三十里不等。该汛官遇有事故出缺,若必由提督委署,则如湖南岳州镇标出缺,提督适在江南太平;江南瓜州镇标出缺,提督适在湖南岳州。上下数千里悬缺久待,往返需时。万一本汛出案,势必无所责成;邻汛出案,亦将巧为诿卸,关系军机,实非浅鲜。提镇皆系统兵大臣,即皆有用人责任。总兵用人失当,提督秉公参劾可也,岂宜总兵竟不预闻?若补缺既由提督主政,而总兵不得委署一缺,则轻重过甚,流弊颇多,且亦非提督一人精力所及,于营务尤有窒▯。应请饬下提镇体制,仍遵国家定例,一切平行。其各镇将弁出缺,即由该总兵就近委署,再

译第一条,军政应当切实讲求。臣所拟定的慎重选拔将才的措施,既能收揽贤能之士效力,革除积弊,又能警戒不肖之徒的心。然而镇将以下,中等才能的人居多,那么利弊所在,必定要依靠成法来制约,这就是军政应当讲求的原因。查得水师定例用人非常严格,原本是因为风水沙线、舟船器械,如果不熟悉江海情况,难以期望得力。长江水师原奏第十五条,兵部议定的水师缺出,不得搀杂任用其他项水师人员,这是长江用人的方法,必须长江水师人员方可补用。自从曾国藩创立水师以来,十八年间,除已充任营哨官外,那些勇目因战功保举至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外委的,人数很多。现在议定改为经制额缺,那么这些参将以下的人,名义上虽然是兵,实际上都是候补人员。臣先前与提督再三商定,就以此等兵中的官作为水师候补,遇有缺出,选择人材可用者,酌情提拔补用,不得滥收外来人员。然而此次查阅各营,提标中军所收的外来候补人员多达二百七十余人,各镇标有的三四十人,有的五六十人。询问其来源,在提标的都说由各处荐引,在镇标的都说由提督饬送。等到按册点名,则有先前在水师各营因事被撤革的,有先前在陆营仅在履历中声明曾在某水师效力的,还有仅在册上注一个衔名,并无出身履历,而点阅时并无此人的,可谓冒滥到了极点。而一经收编入标,就必须津贴薪水,耗费尤其严重。日复一日,数年之后,长江水师必定尽杂不伦不类之人,而营制就不可问了。只是此项人员收编既久,一时难以全部遣散,臣拟定限制以定例,提标只准留三四十人,各镇只准留一二十人。其中有不安本分或别有嗜好的,随时严加淘汰。此次严格定额数,待随时用完后,即不准再收候补人员,如有缺出,专门从长江水兵中提拔补用,以免外来别项人员扰乱,务必使水师人材总归水师选拔,以符合定例。各营额兵以前大多为游勇,查各省水师兵丁向来由本地招募,实在是因为生长在当地,情形较熟。现在拟定凡在水师地面渔户水勇等人,如有才力精壮、心地朴实、熟悉风水沙线的,都可酌情募补。并且使湘军、土军主客并用,以杜绝勾结妄为之弊,对军政也有裨益。至于原奏第二十七条,不准私设船所,顾虑最为深远。而近来民间未能禁断其行劫巨案,往往有假冒官船之事。长江各营船只有旗号,并未参照沙船、漕船定例,在船梢两旁大书深刻标列字号,盗船、 私船无可分别,以致营船揽私闯卡,匪船假冒行劫,漫无稽查,官民均受其害。应饬令各营所有船只,均在船梢两旁大书“某营某哨第几号船”,务必使旗帜收卷之时,仍可一目了然。遇有揽私滋事,即可按号查究。那么营船不敢妄为,而盗船也无从混迹了。

第二条,体制应当恢复旧制。查得水陆各营设提督为总辖,即设总兵的为分辖。提督固然有节制各镇之权,而总兵就有操纵一镇之责。因此定制,提督与总兵相见,用宾主礼,公文往来,一切平行。大概重视总兵,就是用来辅佐提督。现在查得水师提督与所辖各镇公牍,起初拟定用札,后来改用照会,经臣再三商论,才开始用咨。至于各镇对于提督,则用申文,实在不是国家旧制。至于提督出巡,所到各总兵必须迎送到出境,挂刀谒见,尤为礼法所未见。虽然苟且自卑屈,多出于不肖之逢迎,而妄为尊贵倨傲,又何以保存方面之体统?提督之体统愈尊,那么总兵之权愈被剥夺。遇有大事,能指望他们引义争辩吗?用人失当,能指望他们秉公不阿吗?又长江水师原奏第十五条,哨官出缺,都司、守备、千总、把总、外委员五项,应全归提督主政,原本是为了专一事权,委署一层未及分别陈述。长沙分汛地段,每哨所管汛地有的二十里,有的三十里不等。该汛官遇有事故出缺。如果必须由提督委署,那么如湖南岳州镇标出缺,提督恰在江南太平;江南瓜州镇标出缺,提盾恰在湖南岳州。上下数千里悬缺久等,往返需时。万一本汛出案,势必无人负责;邻汛出案,也将巧言推卸,关系军机,实在不浅。提督、总兵皆系统兵大臣,即都有用人责任。总兵用人失当,提督秉公弹劾即可,岂宜总兵竟不预闻?如果补缺既由提督主政,而总兵不能委署一缺,那么轻重过甚,流弊颇多,而且也不是提督一人精力所及,对营务尤其有阻碍。应请饬下提镇体制,仍遵守国家定例,一切平行。各镇将弁出缺,即由该总兵就近委

行咨明提督请补。其提督叙补非人,各总兵即行咨明更正,则提镇有相维之势,即提镇有相济之功矣。右臣所陈四条,系就今日水师已见之弊而言,而其弊之未形者,防微杜渐,尤赖随时整顿。臣与曾国藩创立长江水师之意,原以十数年苦战,赖此一军,夺据长江。之险,俾贼束手待毙;而百战之士弃之可惜。且东南有此军,居腹心要害之地,一旦有事,可以无腹背受敌、首尾损决之虞。此微意之所在也。

译行文咨告明提督,请予补授。若提督所叙补之人不当,各总兵应立即行文咨告予以更正,这样提督与总兵之间便有了相互制约的态势,也就有了相互辅佐的功效了。右臣所陈述的四条意见,是针对当前水师已经显现的弊端而言的;而对于那些尚未显露的弊端,防微杜渐,尤其依赖随时进行整顿。臣与曾国藩创立长江水师的初衷,原本是因为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征战,依靠这一支军队,夺取并占据了长江的险要地势,使贼寇束手就擒、坐以待毙;而那些身经百战的将士,舍弃他们实在可惜。况且东南地区拥有这支军队,驻扎在腹心要害之地,一旦有事,就可以免除腹背受敌、首尾受损决裂的忧患。这正是臣的微小用意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