歴代名贤确论卷十四
用天子礼乐
髙郢曰:周公居摄七年,致政而殁。成王、康王追思其德,命鲁侯代之祀,以天子礼乐。鲁君得乗大辂,建太常。外祭郊社,内祭尝禘。虞、夏、商、周之服器与官兼而用之,以广鲁于天下。郢窃谓:自天子至于庶人,尊卑贵贱待礼而别。丰者不可杀,杀者不可丰。成康过赐,非礼也。鲁君受赐,亦非礼也。何则?郢闻:有位而后行典礼。仲尼不臣门人,非君也。季札不嗣吴爵,非长也。周公不王,而以礼乐王者,是以非礼诬周公也。设欲诬周公以非礼,曾谓昊天上帝亦可诬乎?奈何使鲁人郊!昔孔子愤叹于衰周,而欲求礼于鲁。及覩其僭,乃言曰:「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矣。」鲁用天子礼乐者,本以郊上帝,既非声名文物之不当用,可知矣。又恐来者以杞、宋用王礼为后,因言:「杞之郊也,禹也。宋之郊也,契也。」是天子之事,守也。杞、宋二王后得守先祖礼乐,鲁何守而用之耶?犹惧其未能,又言曰:「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祝嘏莫敢易其常故,是谓大嘏。」此乃申言名位不同,礼亦异数之定分也。夫子之言昭昭如掲日月,而学者或以为事,使圣人未闻可否,难措辞于鲁。议者于谦黙之道则可矣,于发挥之义,恐未尽也。《诗》曰:「尔之教矣,人胥効矣。」鲁侯用王礼,其臣亦用侯之礼,故季氏舞八佾,旅泰山,设公庙,歌雍,彻。嗟乎!礼之不早辨也,如此。古者父为天子诸侯,子为士,祭礼从子,不得从其父。晋应武王之穆,得用备物,享武王乎?若享非礼之祭,是周公不得为圣也。知其不享,是成康秪以王者礼乐馁周公于鲁矣,安在其广乎?且周公之绩,孰与伊尹佐商?成康之明,孰与太戊崇异?伊尹不过号为保衡,至于沃丁、太戊,亦不加以王礼。或谓周公叔父也,于伊尹而为亲,故尊而异之。夫太伯、太王之元子,三以天下让于王季,王季得之,以传祚于文、武,故孔子曰:「太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及武王克纣,追王太王、王季、文王,而不追王太伯,岂武王忘太伯之德而不亲乎?盖以等威之礼,名分之别,为万代之凖,不为一人私也。夫人情无常,以礼为常,以礼从情,动则有悖。且如王者祖有功而宗有德,祖宗之庙,代代不毁。大凡继体之君,皆欲祖宗其父。至于功德未着,不敢妄加庙称者,情非不欲,限礼而已矣。故礼之行于宗庙,父子不得遂其私,而况成康又得以天地之公器、大典独私于周公乎?周公有大勲于周,土田附庸以益之,则可;秬鬯圭瓒以赐之,则可。若天子礼乐,成康所恃以为尊也,胡可以假人?成康虽欲尊于周公、伯禽,其忍受之以出僭其君、入陷其父乎?若周公躬制礼乐,坟土未干,而子孙不克负荷,乱王者之度。孔子称其衰,不亦宜乎?
译使用天子的礼乐。高郢说:周公摄政七年,交还政权后去世。成王、康王追念他的德行,命令鲁侯代替周公祭祀,使用天子的礼乐。鲁君可以乘坐大辂,树立太常旗;对外祭祀郊社,对内祭祀尝禘;虞、夏、商、周四代的服饰、器物和官职,也兼而使用,以此扩大鲁国在天下的地位。我私下认为:从天子到庶人,尊卑贵贱要依靠礼来区别。礼制隆盛的不可减损,礼制减损的不可增益。成王、康王过分赏赐,是不合礼的;鲁君接受赏赐,也是不合礼的。为什么呢?我听说:有了相应的名位之后,才能实行相应的典礼。仲尼不把门人当作臣子,因为他们不是君主;季札没有继承吴国的爵位,因为他不是嫡长子。周公没有称王,却用天子的礼乐来行使王者的礼制,这是用不合礼的做法诬蔑周公。假如竟想用不合礼的行为诬蔑周公,难道还能诬蔑昊天上帝吗?为什么要让鲁人举行郊祭呢?从前孔子对衰微的周朝愤懑叹息,想在鲁国寻求礼制。等到看见鲁国僭越,便说:‘鲁国举行郊祭和禘祭,是不合礼的。周公的礼制大概已经衰败了。’鲁国使用天子礼乐,本来是为了郊祭上帝;既然郊祭上帝本身就不当,可知其他声名文物也不应当使用。又恐怕后人以杞、宋使用王礼为依据,于是说:‘杞国的郊祭,是祭禹;宋国的郊祭,是祭契。’ 这些都是天子的事情,是天子所守的礼制。杞、宋作为二王之后,可以守护先祖的礼乐,鲁国凭什么也守护并使用它们呢?孔子还担心这层意思不够明确,又说:‘天子祭祀天地,诸侯祭祀社稷;祝辞和嘏辞都不敢改变常规,所以叫作大嘏。’这就是进一步说明名位不同,礼制的等级也有各自确定的差别。孔子的话明白得如同揭示日月,但学者有时只把它当作一般事实,使圣人未能听到人们的是非判断,也难以对鲁国下断语。议论者对于保持谦抑沉默的道理,或许可以这样;但对于阐发义理的要求,恐怕还没有做到尽善。《诗》说:‘你的教导啊,人们都相互效法。’鲁侯使用王礼,他的臣下也使用诸侯之礼,所以季氏舞八佾,旅祭泰山,设置公庙,歌唱《雍》,举行撤祭。唉!礼制没有及早辨明,竟到了这种地步。古代父亲是天子、诸侯,儿子是士,祭祀礼制按照儿子的身份,不能按照父亲的身份。晋国是应武王的穆,难道能使用完备的祭祀器物来祭享武王吗?如果祭享这种不合礼的祭祀,周公就不能算圣人了;知道他不会享用这种祭祀,那么成王、康王只是把王者的礼乐带到鲁国,使周公挨饿罢了,哪里谈得上扩大鲁国的地位呢?况且周公的功绩,谁能和伊尹辅佐商相比?成王、康王的明察,谁能和太戊尊崇异人相比?伊尹不过被称为保衡,至于沃丁、太戊,也没有给他们加用王礼。有人说:周公是成王、康王的叔父,对于伊尹来说是亲属,所以尊崇他而给予不同待遇。太伯是太王的长子,三次把天下让给王季;王季得到天下,后来传给文王、武王,所以孔子说:‘太伯大概可以称得上最高的德行了。’等到武王战胜纣王,追尊太王、王季、文王为王,却没有追尊太伯,难道是武王忘记了太伯的德行而且不亲近他吗?这是因为等级尊卑的礼制、名分的区别,是为万代制定的准则,不是为一个人的私情而定的。人的感情本来没有常规,只有礼才是常规;如果依从感情而改变礼,行动就会违背正道。比如天子对有功者称祖、有德者称宗,祖宗的庙代代不毁。大凡继承帝位的君主,都想尊自己的父亲为祖、为宗;但功德还不显著,不敢随便给他增加庙号,这不是感情上不想,而是受到礼制限制罢了。所以礼行于宗庙,父子不能任意满足自己的私情,何况成王、康王又怎能把天地所公有的礼器、大典,单独私用于周公呢?周公对周朝有大功,增加他的土地和附庸,可以;赏赐他秬鬯和圭瓒,也可以。至于天子的礼乐,那是成王、康王凭借来显示尊贵的东西,怎么可以借给别人?成王、康王即使想尊崇周公、伯禽,难道忍心接受这种做法,使自己对外僭越君主、对内陷父亲于过错吗?” 如果周公亲自制定礼乐,坟土还没有干,子孙却不能承担它,反而扰乱王者的法度,孔子称这种情形为衰败,不也是恰当的吗?
摄位六一曰:孔子何为而修《春秋》?正名以定分,求情而责实,别是非,明善恶。此《春秋》之所以作也。自周衰以来,臣弑君子弑父,诸侯之国相屠戮而争为君者,天下皆是也。当是之时,有一人焉,能好亷而知让,立乎争国之乱世,而怀让国之髙节。孔子得之于经,宜如何而别白之?宜如何而褒显之?其肯没其摄位之实,而雷同众君,诬以为公乎?所谓摄者,臣行君事之名也。伊尹、周公,共知之臣尝摄矣,不闻商、周之人谓之王也。使息姑实摄,而称号无异于正君,则名分不正,而是非不别。夫摄者,心不欲为君,而身假行君之事,虽行君事,而其实非君也。今书曰「公」,则是息姑心不欲之实,不为之,而孔子加之,失其本心,诬以虚名,而没其实。善夫!不求其情,不责其实,而善恶不明,如此则孔子之意踈,而《春秋》缪矣。《春秋》辞有同异,尤谨严而简约,所以别嫌明微,慎重而取信。其于是非善恶难明之际,圣人所尽心也。息姑之摄也,会盟征伐,赏刑祭祀,皆出于己,举鲁之人,皆听命于已,其不为正君者,几何?惟不有其名尔。使其名实皆在已,则何从而知其摄也?故息姑之摄与不摄,惟在为公与不为公,别嫌明微,系此而已。且其有让桓之志,未及行而见杀,其生也,志不克伸;其死也,被虚名而违本意,则息姑之恨,何伸于后世乎?其甚髙之节,难明之善,亦何望于《春秋》乎?今说《春秋》者,皆以名字氏族与夺为轻重,故曰「一字为褒贬」。且「公」之为一字,岂不重于名字氏族乎?孔子于名字氏族,不妄以加人,其肯以「公」妄加于人,而没其实乎?以此而言,隐实为摄,则孔子决不书曰「公」。孔子书为「公」,则隐决非摄。难者曰:「然则何为不书即位?」曰:「惠公之终不见其事,则隐之始立,亦不可知。孔子从二百年后得其遗书而修之,阙其所不知,所以传信也。」难者又曰:「谓为摄者,左氏尔。」公羊、谷梁皆以为假立以待桓也,故得以假称公。予曰:“凡鲁之事,出于已,举鲁之人,听于已。生称曰公,死称曰薨。何从而知其假?”东坡曰:鲁隐公元年不书即位,摄也。公子翚请杀桓公,公曰:「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使营莬裘,吾将老焉。翚惧,反谮公于桓,而使贼杀公。欧阳子曰:隐公非摄也。使隐果摄,则春秋不书为公。春秋书为公,则隐公非摄无疑也。苏子曰:非也。春秋,孔子信史也。隐摄而桓弑,着于史也,详矣。周公摄而克复子者也,以周公薨故不称王。隐公摄而不克复子者也,以鲁公薨故称公。史有谥,国有庙,春秋独不得称公乎?然则隐公之摄也,礼欤?曰:礼也。何自闻之?曰:闻之孔子。曽子问曰:「君薨而世子生,如之何?」孔子曰:「卿大夫士从摄主,北面而西阶南。」何谓摄主?曰:古者天子诸侯卿大夫之世子未生而死,则其弟若兄弟之子以当立者,摄主。子生而女也,则摄主立;男也,则摄主退。此之谓摄主。古之人有为之者,季康子是也。季桓子且死,命其臣正常曰:「南孺子之子,男也,则以告而立之;女也,则肥也。」可桓子卒,康子即位,既葬,康子在朝,南氏生男,正常载以如朝,告曰:「夫子有遗言,命其圉臣曰:『南氏生男,则以告于君与大夫而立之。』今生矣,男也,敢告。」康子请退。康子之谓摄主,古之道也。孔子行之,自秦汉以来不修是礼,而以母后摄。孔子曰:「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使与闻外事,且不可。」曰:「牝鸡之晨,惟家之索,而况可使摄位而临天下乎?」女子为政而国安,惟齐之君王后,吾宋之曹髙后也,盖亦千一矣。自东汉马邓不能无讥,而汉吕后、魏胡武灵、唐武后之流,盖不胜其乱。王莽、杨坚遂因以易姓。由是观之,岂若摄主之庶几乎?使母后而可信,则摄主亦可信也。若均之不可信,则摄主取之,犹吾先君之子孙也,不犹愈于异姓之取哉?或曰:君薨而百官总已以听于冡宰三年,安用摄主?曰:非此之谓也。嗣天子长矣,宅忧而未出令,则以礼设冡宰。若太子未生,生而弱未能君也,则三代之礼,孔子之学,决不以天下付异姓。其付之摄主也,夫岂非礼而周公行之欤?故隐公亦摄主也。郑玄,儒之陋者也。其传“摄主”也,曰:“上卿代君听政者也。”使子生而女,则上卿岂继世者乎?苏子曰:“摄主,先君之令典,孔子之法也。而世不知,习见母后之摄也,而以为当然,故吾不可不论,以待后之君子。”又曰:“公子翚请杀桓公以求太宰,隐公曰:‘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使营菟裘,吾将老焉。’翚惧,反谮公于桓公而杀之。”苏子曰:“盗以兵拟人,人必杀之。夫岂独其所拟,涂之人皆捕系之矣。
译摄位。六一说:孔子为什么要编修《春秋》?是为了端正名分、确定等级,探求实情、考察实际,辨别是非,彰明善恶。这就是《春秋》创作的原因。自周朝衰微以来,臣子杀害君主,儿子杀害父亲,诸侯各国互相残杀,争相做君主,天下到处都是这种情况。在这个时候,有一个人,能够喜好廉洁、懂得谦让,处在争夺国位的乱世,却怀有让国的高尚节操。孔子从经书中发现了他,应该怎样辨明并彰显他呢?难道会隐没他摄位的事实,与众多君主一概而论,诬称他为公吗?所谓摄,是臣下代行君主之事的名称。伊尹、周公,都是天下共知的贤臣,曾经摄政,却没有听说商、周之人称他们为王。假如息姑确实摄位,而称号却与正式君主没有区别,那么名分就不正,是非也无法辨别。所谓摄,是内心不想做君主,而自身暂时代行君主之事;虽然行使君主的职权,实际上却不是君主。如今经书称他为“公”,那么息姑内心不愿为君的事实,就被孔子抹去了;孔子替他加上虚假的名号,隐没了实际情况,也违背了他的本心。这样一来,不探求实情,不考察事实,善恶就不能彰明;如果是这样,孔子的用意就疏失了,《春秋》也就错误了。” 《春秋》的用辞有同有异,尤其谨慎严密而简约,用来辨别容易混淆之处、彰明隐微之理,慎重取信。这正是在是非善恶难以辨明的时候,圣人用尽心力的地方。息姑摄位时,会盟、征伐、赏赐、刑罚、祭祀,都出自他本人;鲁国的人,全都听从他的命令,他和正式君主不相同的地方还有多少呢?只是没有占有君主的名号罢了。假如名和实都归于他一人,又从哪里知道他是摄位呢?所以息姑是否摄位,关键只在于称不称“公”;辨别嫌疑、彰明隐微,全系于此。况且他有让位给桓公的志向,还没有来得及实行就被杀了;他活着时,志向没有实现;死后又被加上违背本意的虚假名号,那么息姑的遗恨,如何能向后世申明?他极高的节操和难以彰明的善行,又怎能寄望于《春秋》来显明呢?如今解释《春秋》的人,都把名字、氏族的取舍当作轻重的依据,所以说“一字就能决定褒贬”。况且“公”这个字,难道不比名字、氏族更重要吗?孔子对于名字、氏族尚且不随意加给别人,难道会把“公”字随意加给别人,而隐没他的实际身份吗?由此而言,隐公实际是摄位,那么孔子一定不会写作“公”;孔子既然写作“公”,隐公就一定不是摄位。诘难者说:“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记载他即位呢?”我说:“惠公去世时没有留下有关此事的记载,那么隐公开始即位的情况也就无法知道。孔子在二百年以后得到先前遗留下来的书籍来编修《春秋》,对于不知道的事情便缺而不书,这是为了流传可信的史实。”诘难者又说:“说他是摄位的,只是左氏的说法。公羊氏、谷梁氏都认为他是假立为君,以等待桓公,所以可以假称为公。”我说:“鲁国的一切事务,都由他本人决定;鲁国的人,全都听命于他。他活着时称为公,死后称为薨。从哪里知道这只是暂时的假称呢?” 东坡说:鲁隐公元年没有记载即位,这是因为他是摄政。公子翚请求杀死桓公,隐公说:“因为他年幼,所以这样;我将把君位交给他。”于是派人营建菟裘,我准备在那里养老。翚害怕了,反过来在桓公面前诬陷隐公,并派刺客杀死了隐公。欧阳先生说:隐公不是摄政。假如隐公果真是摄政,那么《春秋》就不该称他为公。《春秋》既然称他为公,那么隐公不是摄政无疑。苏先生说:不是这样。《春秋》是孔子的信史。隐公摄政而桓公弑杀他,这件事在史书上记载得很详细。周公摄政,后来能够恢复成王的君位;因为周公去世,所以不称王。隐公摄政,后来不能恢复嗣子的君位;因为鲁公去世,所以称公。史书有谥号,国家有宗庙,难道《春秋》唯独不能称他为公吗?既然如此,隐公摄政合乎礼吗?回答说:合乎礼。怎么知道的?回答说:从孔子那里听到的。曾子问:“国君去世而世子尚未出生,该怎么办?”孔子说:“卿、大夫、士跟随摄政的主人,面向北站在西阶的南面。”什么叫摄主?回答说:古代天子、诸侯、卿、大夫的世子尚未出生便去世,那么由他的弟弟,或者兄弟的儿子中应当继立的人,担任摄主。后来生的是女儿,摄主就正式即位;生的是男孩,摄主就退位。这就叫摄主。古代有人这样做,季康子就是这种情况。季桓子将要去世时,命令他的臣子正常说:“南孺子所生的孩子,如果是男孩,就把这件事告诉你们并立他为君;如果是女孩,就立肥。”可是季桓子去世后,康子即位。安葬完毕,康子在朝廷上,南氏生了男孩,正常把孩子带到朝廷,禀告说:“先君有遗言,命令他的圉臣说:‘南氏生男孩,就把这件事告诉国君和大夫们,并立他为君。’现在已经生下来了,是男孩,谨此禀告。”康子请求退位。康子这种做法,就是摄主,合乎古代的道理。孔子实行过这种制度;秦、汉以来不再遵行这种礼制,却让母后摄政。孔子说:“只有女子和小人难以相处;假如让他们参与听闻外部政事,尚且不可以。”又说:“母鸡在早晨打鸣,只会使家庭败落,何况能让她摄位而统治天下吗?”女子执政而国家安定的,只有齐国的君王后和我们宋朝的曹高后,大概也是千人中才有一个。自东汉的马后、邓后尚且不能没有讥议,而汉代吕后、魏代胡武灵、唐代武后这一类人造成的混乱,简直数不胜数。王莽、杨坚最终还因此改易了国姓。由此看来,哪里比得上摄主或许更可靠呢?假如母后可以信任,那么摄主也可以信任。如果两者同样都不值得信任,那么由摄主来承继,毕竟还是先君的子孙,难道不仍然胜过异姓取得君位吗?有人说:国君去世后,百官总摄政务,听命于冢宰三年,哪里还用得着摄主?回答说:说的不是这种情况。嗣天子已经成年,居丧而尚未发布政令,才依礼设置冢宰。如果太子尚未出生,或者虽已出生却年幼无力主持国政,那么三代的礼制、孔子的学说,决不会把天下交给异姓,而是交给摄主。这难道不是合乎礼制、而且周公曾经实行过的吗?所以隐公也是摄主。郑玄是儒者中见识浅陋的人。他解释“摄主”时说:“是上卿代替国君处理政务。”假如后来生的是女孩,那么上卿难道就是可以继承世系的人吗?苏先生说:“摄主,是先君规定的典章,是孔子的法则。但世人不了解,只因习惯看到母后摄政,便认为理所当然;所以我不能不加以论述,以等待后世的君子。”又说:“公子翚请求杀死桓公,以此求取太宰之位。隐公说:‘因为他年幼,所以如此;我将把君位交给他,让他营建菟裘,我准备在那里养老。’翚害怕了,反过来在桓公面前诬陷隐公,杀死了隐公。”苏先生说:“盗贼拿兵器逼近人,人一定会杀他。难道只有被他逼近的人会这样,路上的行人也都会逮捕捆绑他。
涂之人与盗非仇也,以谓不系,则盗且幷杀已也。隐公之智,曾不若是涂之人也。哀哉!”隐公,惠公继室之子也,为其非嫡,与桓均尔,而长于桓。隐公追先公之志而授国焉,可不谓仁乎?惜乎其不敏于智也。使隐公诛翚而让桓,虽夷齐何以尚兹?骊姬欲杀申生而难里克,则施优来之;二世欲杀扶苏而难李斯,则赵髙来之。此二人之智,若出一人,而其受祸亦不少异。里克不免于惠公之诛,李斯不免于二世之虐,皆无足哀者。吾独表而出之,以为后世戒。君子之为仁义也,非有计于利害然,君子所为,义利常兼,而小人反是。李斯听赵髙之谋,非其本意,独畏蒙氏之夺其位,故勉而听髙使斯闻髙之言,则召百官,陈六师而斩之,其德于扶苏,岂有既乎?何蒙氏之足忧,释此不为,而具五刑于市,非下愚而何?呜呼!乱臣贼子,犹蝮蛇也,其所螫草木,犹足以杀人,况其所噬囓者耶?郑小同为髙贵乡公侍中,尝诣司马师,师有密疏未屏也。如厕还,问小同曰:“见吾疏乎?”曰:“不见。”师曰:“宁我负卿,无卿负我。”遂酖之。王允之从王敦夜饮,辞醉先寝。敦与钱鳯谋逆,允之已醒,悉闻其言,虑敦疑已,遂大吐,衣面皆污。敦果照视之,见允之卧吐中,乃已。哀哉!小同殆哉!岌岌乎允。之也。孔子曰:「危邦不入,乱邦不居。」有以也夫!吾读史,得鲁隐公、晋里克、秦李斯、郑小同、王允之五人,感其所遇祸福如此,故特书其事。后之君子,可以览观焉。
郑伯以璧假许田
东坡曰:郑伯以璧假许田,先儒之论多矣,而未得其正也。先儒皆知夫《春秋》立法之严,而不知其甚寛且恕也;皆知其讥不义,而不知其讥不义之所由起也。郑伯以璧假许田者,讥隐而不讥桓也。始其谋以周公之许田而易泰山之祊者,谁也?受泰山之祊而入之者,谁也?隐既已与人谋而易之,又受泰山之祊而入之,然则为桓公者,不亦难乎?夫子知桓公之无以辞于郑也,故讥隐而不讥桓。何以言之?隐八年书曰:「郑伯使宛来归祊」,又曰:「庚寅我入祊」。入祊云者,见鲁之果入泰山之祊也。则是隐公之罪既成而不可变矣,故桓元年书曰:「郑伯以璧假许田而已」。夫许田之入郑,犹祊之入鲁也。书鲁之入祊而不书郑之入许田,是不可以不求其说也。郑伯使宛来归祊,庚寅我入祊,见郑之来归而鲁之入之也。郑伯以璧假许田者,见郑之来请,不见鲁之与之也。则郑之来请而不见鲁之与之者,见桓公之无以辞于郑也。呜呼!作而不义,使后世无以辞焉,则夫子之罪隐深矣。夫善观《春秋》者,观其意之所向而得之,故虽夫子之复生而无以易之也。《公羊》曰:「曷为系之许?近许也。讳取周田也。」《谷梁》曰:「假不言以,言以非假也。非假而曰假,讳易地也。」《春秋》之所为讳之者三:为尊者讳敌,为亲者讳败,为贤者讳过。鲁,亲者也,非败之为讳,而取易之为讳,是夫子之私鲁也。
译路上的行人本来同盗贼没有仇,却认为如果不把他捆绑起来,盗贼将会把自己也一并杀掉。隐公的智慧,竟然还不如这样的路人。可悲啊!”隐公是惠公继室所生的儿子,因为不是嫡子,他与桓公地位相同,但年长于桓公。隐公追随先君的意愿,准备把国君之位交给桓公,难道不能说是仁吗?可惜他在智慧方面不够敏锐。假如隐公诛杀公子翚而把君位让给桓公,即使伯夷、叔齐又凭什么能超过这种行为呢?骊姬想杀申生,却忌惮里克,于是施优来替她办这件事;二世想杀扶苏,却忌惮李斯,于是赵高来替他办这件事。这两个人的智谋,好像出自同一个人;而他们所遭受的祸害也没有多少不同。里克不能免于惠公的诛杀,李斯不能免于二世的虐害,他们都没有什么值得哀怜的。我唯独把他们的事迹表彰并写出来,用来作为后世的警戒。君子施行仁义,并不是预先谋算利害;君子所做的事,义与利通常可以兼得,而小人正好相反。李斯听从赵高的谋划,并非他的本意,只是害怕蒙氏夺走自己的地位,所以勉强听从。假如李斯听到赵高的话后,召集百官,陈列六师把赵高斩杀,那么他对扶苏所积的德,哪里会有尽头呢?哪里还值得忧虑蒙氏?放弃这种做法不做,反而在市上备受五刑,不是极端愚蠢又是什么?唉!乱臣贼子,就像蝮蛇;它所螫伤的草木,尚且足以使人死亡,何况它所吞咬的人呢?郑小同任高贵乡公的侍中,曾经到司马师那里去。当时司马师有一封密奏还没有收起来。郑小同上厕所回来,司马师问他:“你看见我的密奏了吗?”郑小同说:“没有看见。”司马师说:“宁可我辜负你,也不能让你辜负我。”于是毒死了他。王允之随王敦夜间饮酒,推辞说醉了,先去睡觉。王敦和钱凤谋划叛逆,王允之已经醒来,把他们的话全听见了。他担心王敦怀疑自己,于是大吐起来,衣服和脸都弄脏了。王敦果然来察看他,见王允之躺在呕吐物中,这才作罢。可悲啊!郑小同真危险啊!王允之也真是岌岌可危啊。孔子说:“危险的国家不要进入,动乱的国家不要居住。”这话是有道理的啊!我读史,看到鲁隐公、晋国里克、秦国李斯、郑小同、王允之五个人遭遇祸福竟如此不同,因此特意记下他们的事情。后世的君子可以读来借鉴。郑伯用玉璧借取许田。东坡说:关于郑伯用玉璧借取许田,先儒的议论很多,却没有得到正确的解释。先儒都知道《春秋》立法严明,却不知道它其实十分宽厚而且体恤;都知道《春秋》讥刺不义,却不知道它所讥刺的不义是怎样产生的。郑伯用玉璧借取许田,是讥刺隐公,而不是讥刺桓公。当初谋划用周公的许田交换泰山脚下的祊地,是谁?接受泰山脚下的祊地并把它纳入鲁国的,又是谁?隐公既然已经同别人谋划交换,又接受泰山脚下的祊地并把它纳入鲁国,那么作为桓公,岂不是很难办了吗?孔子知道桓公没有办法向郑国推辞,所以讥刺隐公而不讥刺桓公。怎么知道呢?隐公八年记载说:“郑伯派宛来归还祊地。”又说:“庚寅日,我们把祊地纳入了鲁国。”说“纳入祊地”,表明鲁国确实把泰山脚下的祊地收进来了。这样,隐公的罪行已经造成而无法改变,所以桓公元年记载说:“郑伯用玉璧借取许田而已。”许田被纳入郑国,就像祊地被纳入鲁国一样。记载鲁国纳入祊地,却不记载郑国纳入许田,这一点不能不寻求其中的道理。郑伯派宛来归还祊地,庚寅日我们纳入祊地,表明是郑国来归还,而鲁国把它纳入。郑伯用玉璧借取许田,表明是郑国来请求,却不表明鲁国把它给了郑国。那么,只写郑国来请求,而不见鲁国把它给出,是为了表明桓公没有办法向郑国推辞。唉!做了不义之事,使后世没有办法替自己辩解,那么孔子对隐公的罪责就深了。善于观察《春秋》的人,应当观察它意旨所指向的地方来理解它,所以即使孔子再生,也没有办法改变这种解释。《公羊传》说:“为什么把它系在许地?因为它靠近许地。这是在避讳夺取周王的田地。”《谷梁传》说:“‘假’字不说‘以’,说‘以’就不是借取。明明不是借取却说是借取,是避讳交换土地。”《春秋》所避讳的事情有三种:为尊长避讳敌对,为亲近者避讳失败,为贤者避讳过错。鲁国是亲近者,不是为失败避讳,而是为夺取和交换土地避讳,这正是孔子偏爱鲁国。
取郜大鼎于宋
东坡曰:「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举三代全盛之法以治侥幸茍且之风,而归之于至正而已矣。三代之盛时,天子秉至公之义而制诸侯之予夺,故勇者无所加乎怯,弱者无所畏乎强,匹夫怀璧而千乗之君莫之敢取焉,此王道之所由兴也。周衰诸侯相幷,而强有力者制其予夺,邾、莒、滕、薛之君惴惴焉保其首领之不暇,而齐、晋、秦、楚有吞诸侯之心。孔子嘅然叹曰:『久矣诸侯之恣行也,后世将有王者作而不遇焉,命也。』故《春秋》之法,皆所以待后世王者之作而举行之也。钟鼎龟玉,天子之所以分诸侯,使诸侯所以相传而世守也。桓二年,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太庙。且夫鼎也,在鲁之太庙,则是鲁鼎也;不幸使齐人挈而有之,是齐鼎也。是百传而百易,未可知也。仲尼曰:「不然,是鼎也,何为而在鲁之太庙?」曰:「取之宋。」宋安得之?曰:「取之郜。」故书曰「郜鼎」。郜之得是鼎也,得之天子;宋以不义取之,而又以与鲁也。后世有王者作,举《春秋》之法而行之,鲁将归之宋,宋将归之郜,而后已也。昔者子路问孔子所以为政之先,子曰:「必也正名乎。」故《春秋》之法尤谨于正名,至于一鼎之微而不敢忽焉,圣人之用意盖深如此。夫以区区之鲁无故而得器,是召天下之争也。楚昭襄王求鼎于周,周武公曰:「周不爱鼎,恐天下以器雠楚也。」鼎入宋而为宋,入鲁而为鲁,安知夫秦、晋、齐、楚之不动其心哉?故书曰「郜鼎」,明鲁之不得有,以塞天下之争也。《谷梁传》曰:「纳者,内弗受也,以为周公不受也。」又曰:「号从中国,名从主人。」而左氏记臧哀伯之谏,愚于《公羊》有取焉,曰:「器从名,地从主人。」器之在人,非有即尔。宋始以不义取之,故谓之「郜鼎」。至于地之与人,则不然,俄而可以为其有矣。善乎斯言,吾有取之。」
曹刿长勺之战
栁州曰:长勺之役,曹刿问所以战于严公,云云。公曰:「小大之狱,必以情断之。」刿曰:「可以一战。」栁子曰:「刿之问,洎严公之对,皆庶乎知战之本矣。而曰:『夫神求优裕于飨,不优神不福也。』是大不可。方鬬二国之存亡,以决民命,不务乎实,而神道焉,是问则事几殆矣。既问公之言狱也,则率然曰:「可以一战。」亦问略之尤公也。茍公之德可怀诸侯,而不事乎战,则已耳。既至于战矣,徒以断狱为战之具,则吾未之信也。刿之辞宜曰:「君之臣谋而可制敌者谁也?将而死国难者几何人?士卒之熟练者众寡?器械之坚利者何若?趋地形得上游以延敌者何所?然后可以言战。」若独用公之言,而恃以战,则其不误国之社稷无几矣。申包胥之言战得之,语在《吴篇》中。
禘于太庙用致夫人
东坡曰:「甚哉,去圣之久逺,三传纷纷之不同,而莫或折之也。」禘于太庙,用致夫人。左氏曰:「禘而致哀姜,非礼也。凡夫人不薨于寝,不殡于庙,不赴于同盟,不祔于姑,则弗致也。」公羊曰:「夫人何以不氏?讥以妾为妻也。盖聘于楚而胁于齐,媵女之先至者也。」谷梁曰:「成风也。言夫人而不言氏姓,非夫人也。立妾之词,非正也。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乎?夫人卒葬之,我可以不卒葬之乎?一则以宗庙临之,而后贬焉;一则以外之弗夫人而见正焉。」三家之说,左氏疎矣。夫人与公一体也。存曰公曰夫人,既葬公以谥配公,夫人以谥配氏,此其不易之例也。盖有既葬称谥而不称夫人者矣。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而未有不称谥而称夫人者也。公羊之说又非人情,无以信于后世。以齐楚之强,齐能胁鲁使以其媵女为夫人,而楚乃肯安然使其女降为妾哉?此甚可怪也。且夫成风之为夫人,非正也。春秋以为非正,而不可以废焉,故与之不足之文而已矣。方其存也,不可以不称夫人而去其氏;及其没也,不可以不称谥而去其夫人,皆所以示不足于成风也。况乎禘周公而致用焉,则其罪固已不容于贬矣。故公羊曰:「用者不宜用者也,致者不宜致者也。禘用致夫人,非礼也。」
译从宋国取得郜国的大鼎。东坡说:“孔子为什么要作《春秋》呢?是要举出三代全盛时期的法则,来治理侥幸苟且的风气,使一切归于最公正的原则罢了。三代盛世时,天子秉持最公正的道义,决定诸侯土地和财物的给予、剥夺,所以勇者不能欺凌怯者,弱者不必畏惧强者,即使平民拥有玉璧,千乘之国的国君也不敢强行夺取;王道就是由此兴起的。周室衰微后,诸侯互相吞并,强大有力者决定土地和财物的给予、剥夺,邾、莒、滕、薛的国君惶惶不安,连保全性命都来不及,而齐、晋、秦、楚都有吞并诸侯的野心。孔子感慨叹息说:‘诸侯任意妄行,已经很久了;后世将有王者兴起,却不能遇到这样的时代,是命运啊。’所以《春秋》的法则,都是为了等待后世王者兴起后施行。钟、鼎、龟、玉,是天子用来分封诸侯的器物,也是诸侯相互传承、世代守护的器物。桓公二年,从宋国取得郜国的大鼎,戊申日把它放进太庙。再说,鼎在鲁国太庙里,就是鲁国的鼎;假如不幸被齐人扛走据为己有,就是齐国的鼎。这样传了一百代、换了一百个主人,也未可知。仲尼说:‘不对,这只鼎为什么会在鲁国太庙里呢?’ 回答说:“是从宋国取得的。”宋国怎么得到它的?回答说:“是从郜国取得的。”所以史书写作“郜鼎”。郜国得到这只鼎,是从天子那里得到的;宋国用不义的手段取得它,又把它送给鲁国。后世如果有王者兴起,按照《春秋》的法则施行,鲁国将把它归还给宋国,宋国将把它归还给郜国,这件事才算完。过去子路问孔子治理政事首先要做什么,孔子说:“一定要先端正名分吧。”所以《春秋》的法则尤其慎重于辨正名分,即使细小到一只鼎,也不敢忽略;圣人的用意大概深远到这种程度。像鲁国这样一个小国,无缘无故得到器物,就是招致天下争夺。楚昭襄王向周王求取九鼎,周武公说:“周国并不是吝惜鼎,只是担心天下人会因为这件器物而与楚国争斗。”鼎进入宋国就成为宋国的鼎,进入鲁国就成为鲁国的鼎,怎么知道秦、晋、齐、楚不会因此动起争夺之心呢?所以史书写作“郜鼎”,明确鲁国不应占有它,以堵塞天下争夺的借口。《谷梁传》说:“‘纳’的意思是,内部并不接受它,意在说周公不接受它。”又说:“称号依从中国的称呼,名称依从原主人的称呼。”而《左氏传》记载臧哀伯的劝谏,在这一点上比《公羊传》还要明白,我认为其中有可取之处。它说:“器物依从名称,土地依从主人。” 器物到了谁手里,并不因此就属于谁。宋国起初用不义的手段取得它,所以称它为“郜鼎”。至于土地归属于人,却不是这样;土地转眼之间就可以成为某人的所有。这个说法很好,我认为它有可取之处。” 曹刿在长勺之战中的事迹。柳州说:长勺之战时,曹刿向庄公询问凭什么作战,诸如此类。庄公说:“大小案件,都一定根据实情来判决。”曹刿说:“可以凭此打一仗。”柳子说:“曹刿的询问以及庄公的回答,都差不多触及了作战的根本。然而庄公又说:‘神灵在享祭时求取丰厚的供品,供品不丰厚,神灵就不会降福。’这就大错特错了。正当两国以存亡相争、决定百姓命运之际,不致力于实际准备,却去求助于神灵,这样询问下去,事情几乎危险了。曹刿既然询问庄公关于案件的回答,却轻率地说‘可以打一仗’,这也是在询问策略方面过于迁就庄公。假如庄公的德行足以使诸侯归附,而不必进行战争,那也就罢了。既然已经到了交战的地步,只把审理案件作为作战的条件,我实在不能相信。曹刿应该这样说:‘您的臣子中,能够谋划并制服敌人的有谁?将领中愿意为国难而死的有多少人?训练熟练的士卒有多少?坚固锋利的武器装备怎么样?寻找有利地形、占据上游以阻滞敌人的地方在哪里?’然后才可以谈论作战。如果只采用庄公的说法,凭这个去作战,那么不使国家社稷遭到误害就没有几率了。申包胥关于作战的言论才是正确的,记载在《吴篇》中。” 在太庙举行禘祭,使用禘祭把夫人迎入。东坡说:“离开圣人的时代太久远了,三传的说法纷纷不同,却没有人能够加以辨析。”在太庙举行禘祭,用禘祭把夫人迎入。左氏说:“举行禘祭而迎入哀姜,是不合礼的。凡是夫人,不死在正寝,不停柩于宗庙,不向同盟国报丧,不祔祭于姑,那么就不能迎入。”《公羊传》说:“夫人为什么不称氏?是讥刺把妾立为妻。大概是她受聘于楚国,却被齐国胁迫;她是媵女中最先到达的那一个。”《谷梁传》说:“这是成风。称夫人却不称氏姓,她并不是正式的夫人。这是立妾为夫人的说法,不合正道。既然她作为夫人属于鲁国,难道可以不把她当作夫人吗?夫人去世,鲁国为她办理丧葬,难道可以不为她办理丧葬吗?一种情况是以宗庙的身份使她成为夫人,然后再加以贬斥;另一种情况是把她排除在夫人之外,以此显示正道。”三家的说法中,左氏的说法疏略了。夫人与国君是一体的。她在世时,称国君为公,称其妻为夫人;国君安葬后,用谥号与公相配,夫人用谥号与氏相配,这是不可改变的通例。大概有安葬后称谥号而不称夫人的情况,却没有不称谥号而称夫人的情况。天王派宰咺来归还惠公、仲子的赗,秦人来归还僖公、成风的襚,都称谥号而不称夫人。公羊的说法又不合人情,没有办法使后世信服。以齐国、楚国的强大,齐国能够胁迫鲁国把自己的媵女立为夫人,楚国却怎么会甘心让自己的女儿降为妾呢?这实在很奇怪。况且成风成为夫人,本来就不合正道。《春秋》认为她不是正夫人,却不能废除这一事实,所以只是用文字表示对她有所不足罢了。她在世时,不能不称她为夫人,却去掉她的氏;她死后,不能不称她的谥号,却去掉“夫人”二字,都是为了显示成风身份上的不足。何况禘祭周公时竟使用这种禘祭把她迎入,那么她的罪过本来就已经大到不能再用贬词表示了。所以《公羊传》说:“所谓‘用’,是说不应当使用;所谓‘致’,是说不应当迎入。在禘祭中用它迎入夫人,是不合礼的。”
五石六鹢
六一曰:鲁僖公之十六年,陨石于宋,五六鹢退飞过宋都。左氏传之曰:「石陨于宋,星也;六鹢退飞,风也。」公羊又曰:「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故先言石而后言五;视之则鹢,徐而视之则退飞,故先言六而后言鹢。」谷梁之意,又谓先后之数有聚散之辞也。石、鹢犹尽其辞,而况于人乎?左氏则辨其物,公谷则鉴其意。噫!岂圣人之旨不一耶?将后之学者偏见耶?何纷纷而若是也?且《春秋》载二百年之行事,阴阳之所变,见灾异之所著,闻究其所终,各有条理。且左氏以石为星者,庄公七年,星陨如雨。若以所陨者是星,则当星陨而为石,何得不言星而直曰陨石乎?夫大水、大雪为异,必书。若以小风而鹢自退,非由风之力也;若大风而退之,则众鸟皆退,岂独退鹢乎?成王之风有拔禾之力,亦未闻退飞鸟也。若风能退鹢,则是过成王之风矣,而经独不书曰「大风退鹢」乎?以公羊之意,谓数石视鹢而次其言。且孔子生定、哀之间,去僖公五世矣,当石陨、鹢飞之际,是宋人次于旧史,则又非仲尼之善志也。且仲尼隔数世修经,又焉及亲数石而视鹢乎?榖梁以谓石后言五,鹢先言六者,石、鹢微物,圣人尚不差先后以谨记其数,则于人之褒贬可知矣。若乃西狩获麟,不书几麟;鸜鹆来巢,不书几鸜鹆。岂独谨记于石、鹢而忽于麟、鸜鹆乎?如此则仲尼之志荒矣。殊不知圣人纪灾异,着劝戒而已,又何区区于谨数乎?必曰谨物察数,人皆能之,非独仲尼而后可也。噫!三者之说,一无是矣。而周内史叔兴又以谓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且天裂阳,地动阴,有阴凌阳则日蚀,阳胜阴则岁旱。阴阳之变出为灾祥,国之兴亡由是而作。既曰阴阳之事,孰谓非吉凶所生哉?其失不亦又甚乎?
鲁颂
郑獬曰:「颂,天子事也。鲁安得有之?鲁诗,变风也。其体与商、周固殊矣。『清庙』,文王之德也;『那』,髙宗之祀也;『駉』之马,牧于此,概可见矣。指之颂,天子尊尊之义也。或以用天子礼乐,岂其然耶?旨哉!鲁国之恶,旁见齐诗矣。」春秋之法,常事不书,不常则书。故禘未踰丧则书,郊伤牛则书,搜狩失时则书,庙逆祭则书,纳币于丧则书。季孙之聘,盖岁聘其常也,不得书,宜矣。或曰:「季孙盖微者也。」又曰:「以其颂请,盖僭也。」伯禽固贤于僖,而当成王时,天下一政,岂国有变风而为美哉?僖见于春秋者,是圣人公天下是非,其将何逃焉?
歴代名贤确论卷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歴代名贤确论卷十五
文公
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东坡】
宣公
初税亩【东坡】
成公
作丘甲【东坡】
襄公
会于澶渊宋灾故【东坡】
昭公
黑肱以滥来犇【东坡】
孟僖子知孔子【东坡】
定公
孔子为政【东坡】
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
东坡曰:春秋之文,同其所以为文,异者,君子观其意之所在而已矣。先儒之论闰月不告朔者,牵乎犹朝于庙之说,而莫能以自解也。春秋之所以书“犹”者二:曰“如此而犹如此”,者甚之之词也辛巳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是也;曰“不如此而犹如此”,者幸之之词也。不郊犹三望,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是也。夫子伤周道之残缺,而礼乐文章之坏也,故区区焉掇拾其遗亡,以为其全不可得而见矣,得见一二,斯可矣。故书曰“犹朝于庙”者,伤其不告朔,而幸其犹朝于庙也。夫子之时,告朔之礼亡矣,而饩有羊者存焉。夫子犹不忍去,以志周公之典,则其朝于庙者,乃不如饩羊之足存欤?《公羊传》曰:“曷为不言告朔?天无是月也。”《谷梁传》曰:“闰月者,附月之余日也。天子不以告朔,而丧事不数也。”而皆曰“犹”者,可以已也。是其以幸之之词而为甚之之词,宜其为此异端之说也。且夫天子诸侯之所为告朔听政者,以为为天欤?为民欤?天无是月,而民无是月欤?彼其孝子之心,不欲因闰月以废丧纪,而人君乃欲假此以废政事欤?夫周礼乐之衰,岂一日之故?有人焉,开其端,而莫之禁,故其渐遂至于扫地而不可救。文十六年夏六月,公四不视朔。《公羊传》曰:“公有疾也。何言乎公有疾不视朔?自是公无疾不视朔也。”故夫有疾而不视朔者,无疾而不视朔之原也。闰月而不告朔者,常月而不告朔之端也。圣人忧焉,故谨而书之,所以记礼之所由废也。《左氏传》曰:“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政也。何以为民?而杜预以为虽朝于庙,则如勿朝,以释经之所书“犹”之意,是亦曲而不通矣。
译五块陨石,六只鹢鸟。六一说:鲁僖公十六年,宋国有陨石落下,五只鹢鸟倒退着飞过宋国都城。《左氏传》解释说:“落在宋国的石头,是星星;六只鹢鸟倒退着飞,是风造成的。”《公羊传》又说:“先听到石头坠落的声音,看到时是石头,仔细察看是五块,所以先说石头,后说五块;看到时是鹢鸟,慢慢察看才知道是倒退着飞,所以先说六只,后说鹢鸟。”《谷梁传》的意思,又是说先后次序和数量有聚集、分散的说法。对石头、鹢鸟尚且把文辞说尽,何况对人呢?左氏辨明事物,公羊、谷梁考察其中的意义。唉!难道圣人的旨意不一致吗?还是后世学者各有偏见呢?为什么纷纷扰扰到了这种地步?况且《春秋》记载二百年间的事迹,以及阴阳变化所造成的灾异,听闻并考察它们的结果,各自都有条理。再说,左氏把石头说成星星;庄公七年有“星星像下雨一样陨落”的记载。如果陨落的东西是星星,那么应当是星星陨落后成为石头,怎么能不说星星陨落而直接说陨石呢?大水、大雪属于灾异,必定会记载。假如只是小风使鹢鸟自行倒退,那就不是风力造成的;假如是大风使它们倒退,那么各种鸟都会倒退,难道只有鹢鸟倒退吗?成王时的大风具有拔起禾苗的力量,也没有听说能使鸟倒退飞行。假如风能够使鹢鸟倒退飞行,那就是超过成王时的大风了;经文为什么唯独不记载“大风使鹢鸟倒退飞行”呢?按照《公羊传》的意思,是因为先数石头、观察鹢鸟,然后才安排文辞次序。况且孔子出生在定公、哀公年间,距离僖公已经五代;在石头陨落、鹢鸟飞行之时,是宋国人整理旧史时安排了记载次序,那么这又不是仲尼善于记事了。况且仲尼隔了几代修订经书,又怎么能亲自数石头、观察鹢鸟呢?《谷梁传》认为,石头后面说“五”,鹢鸟前面说“六”,是说石头、鹢鸟这样的微小事物,圣人尚且不颠倒先后而谨慎记录数量,那么对于人的褒贬就可以知道了。可是,西狩捕获麒麟时,并没有记载捕获了几只麒麟;鸜鹆来筑巢时,也没有记载有几只鸜鹆。难道唯独对石头、鹢鸟谨慎记数,却对麒麟、鸜鹆忽略吗?如果这样,仲尼的意旨就荒谬了。却不知道圣人记载灾异,只是为了彰明劝诫罢了,又何必拘泥于精确记数呢?如果一定说要谨慎辨物、考察数量,这种事人人都能做到,并非一定要仲尼才能做到。唉!三家的说法,没有一种是正确的。然而周朝内史叔兴又认为,阴阳的变化,与吉凶的产生无关;而且天开裂属于阳,地震属于阴,阴气侵犯阳气就发生日食,阳气胜过阴气就造成旱灾。阴阳的变化表现为灾异和祥瑞,国家的兴亡也由此产生。既然说是阴阳的变化,谁能说它不是吉凶产生的原因呢?他的错误不也更加严重了吗?《鲁颂》郑獬说:“《颂》是天子的事,鲁国怎么会有《颂》呢?鲁诗属于变风,其体制本来就和商、周不同。《清庙》歌颂文王的德行,《那》是祭祀高宗的乐歌;《駉》中所说的马在这里放牧,这些都可以看出来。把它称为《颂》,是因为它体现了尊崇天子的意义。有人认为这是使用了天子的礼乐,难道真是这样吗?意义深远啊!鲁国的罪恶,还可以从《齐诗》中旁证出来。”《春秋》的书法是:通常的事情不记载,不寻常的事情才记载。所以,禘祭没有超过丧期却记载了,郊祭因牛受伤而记载了,搜狩失去时令而记载了,宗庙祭祀颠倒次序而记载了,在丧期纳币而记载了。季孙出聘,大概是每年出聘的惯例,本来不应记载,这是合理的。有人说:“季孙大概只是卑微的使者。”又有人说:“因为他请求使用《颂》,大概是僭越。”伯禽本来就比僖公贤,而在成王时期,天下政令统一,鲁国怎么会有变风而且还能成为美诗呢?僖公的事迹见于《春秋》,这是圣人把天下的是非公正地评定,他将能逃脱什么责难呢?” 《历代名贤确论》卷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历代名贤确论》卷十五 文公 闰月不告朔,却仍然到宗庙朝拜【东坡】宣公 开始按田亩征税【东坡】成公 设置丘甲【东坡】襄公 在澶渊会见诸侯,原因是宋国发生灾害【东坡】昭公 黑肱带着滥邑来投奔鲁国【东坡】孟僖子了解孔子【东坡】定公 孔子执掌政事【东坡】闰月不告朔,却仍然到宗庙朝拜 源文标点缺失,所引“辛巳有事于太庙……”等语的分句层次据现有文字直译。但两处都说“犹”,这是本来可以不做却仍然做了。因此,他们把表示庆幸的“犹”解释成表示责备的“犹”,难怪会产生这种异端说法。况且,天子、诸侯举行告朔、听政,究竟是为了上天,还是为了百姓?上天没有这个月份,难道百姓也没有这个月份吗?那些孝子的心情,是不愿因为闰月而废止丧事的纪念,而人君难道却想借此废止政事吗?周代礼乐的衰败,难道是一天造成的吗?有人开启了这个端头,却没有人加以禁止,所以逐渐发展到礼制荡然无存而无法挽救。文公十六年夏六月,鲁公第四次不亲临视朔。《公羊传》说:“鲁公有病。为什么说鲁公有病而不视朔?这是因为从此以后鲁公即使没有病也不视朔了。”所以,有病而不视朔,是后来无病也不视朔的开端;闰月不告朔,是平常月份不告朔的开端。圣人为此忧虑,所以谨慎地记载下来,用来记明礼制由此废弛的缘由。《左氏传》说:“闰月用来校正时令,时令用来安排事务,事务用来使百姓生活富足,使民众得以生存的道理,就在这里。”不告闰月之朔,就是放弃按时令处理政事,怎么能说是为了百姓呢?杜预认为,虽然到宗庙朝拜,却等于没有朝拜,用来解释经文“犹”字的含义,这也只是曲解而不通达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