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地舆部八 田制
力端力于此,不治他事而后可成。”井田成,民之死骨已朽矣。余谓民即不劳、不死,其势亦断不可行。何也?古者王畿方千里,公卿大夫元士采邑毕在其中,公侯伯子男附庸皆方百里、七十里、五十里(不能五十里)不等。有卿、有大夫、有上士、中士、下士,其所食之田不过如今之村堡,民之力穑以奉其上,略如今富民之佃,而又大半世禄,高曾祖父与民相依为命,地狭则措理易周,情亲则甘苦不忍以自私。又择民之耆德为比长、闾师、里宰、党正,岁时简稼器,趋耕耨,无异父兄之督率子弟,故上以诚爱下。噫嘻之诗曰:“骏发尔私,终三十里。”下以诚戴上,大田之诗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上下乐而颂声作,故可行也。自秦并天下,罢侯王,置郡守、州县之大者兼古方伯连帅之封,小者亦在五等之列,令之不常如传舍,吏胥士人耻为民之狡滑、嗜利者应役。是时而行井田,地既辽难周令,与民情又而不亲,约一县之众不下数十万户,民之二十受田、六十还田者,日可数百人,令之精神不足以给,必假手于吏胥,财多者得肥饶,财少者得硗薄,舞文弄法,讼狱繁兴。从殷之助则防民之自私其力,从周之彻则遗秉穗皆干罪戾矣,岂不殆哉?且夫蚩蚩之氓,日尽力乎南亩,一闻官府之命则骇汗不知所为者,此后世之民情也。悍吏之催科,嚣奔逐而民犹有恃者,国家一定之赋,纵浮收倍取,民犹得食其所入之余也。若井田行,则民之有田无田,皆悬诸令与胥吏之手,民不得而自主之矣,如何其可行也?张子欲买一方之田,画为数井,上不失公家之赋役,退以其私,正经界,分宅里,重本抑末,以示可行。夫张子井一方之田则可,如合通邑大都之田而井之,欲保弊之不丛生,虽张子不能。何者?井田第可施于私土子民之世,封建废而井田断不能复矣。如曰复封建以复井田,而国家之治乱又不在乎此,故君子勿取于泥古也。
译力量专一于此,不处理其他事情,然后才能成功。”等到井田制建立起来,百姓的尸骨都已经腐朽了。我认为,即使百姓不劳累、不死亡,这种制度在形势上也绝对不可行。为什么呢?古代王畿方圆千里,公卿大夫元士的采邑全部包含在其中,公侯伯子男及附庸国的封地都是方圆百里、七十里、五十里(不能少于五十里)不等。有卿、有大夫、有上士、中士、下士,他们所食邑的田地不过像现在的村落堡寨,百姓出力耕种来奉养上级,大致像现在富人的佃户,而且大半是世袭俸禄,高祖曾祖与百姓相依为命,地域狭小则治理容易周全,感情亲近则甘苦与共不忍心自私。又选拔百姓中有德行年长的人担任比长、闾师、里宰、党正等职,每年按时检查农具,督促耕种除草,没有不同于是父兄督促子弟,所以上级以真诚爱护下级。《噫嘻》这首诗说:“迅速开发你们的私田,直到三十里远。”下级以真诚拥戴上级,《大田》这首诗说:“雨水先滋润公田,随后才惠及私田。”上下和睦快乐,颂歌兴起,所以(井田制)可以实行。自从秦朝统一天下,废除诸侯王,设置郡守,州县中大的兼有古代方伯连帅的封地,小的也在五等爵位之列,县令像传舍一样不常任职,吏胥士人认为替百姓做事是可耻的,狡猾、嗜利的人应役。这时实行井田制,地域辽阔难以周全政令,与百姓感情又不亲近,大约一个县的百姓不下数十万户,百姓二十岁授田、六十岁还田的人,每天可达数百人,县令的精力不足以供给,必然要假手于吏胥,财产多的得到肥沃的土地,财产少的得到贫瘠的土地,玩弄法律条文,诉讼案件大量兴起。如果采用殷代的助法,则防止百姓自私其力;如果采用周代的彻法,则遗留的禾把禾穗都构成罪过了,难道不危险吗?况且那些愚昧的百姓,每天尽力于田间,一听到官府的命令就吓得出汗不知所措,这是后世的民情。凶悍的官吏催缴赋税,喧闹奔走追逐,百姓还有依靠的,是国家固定的赋税,即使多收加倍索取,百姓还能吃到收入剩余的部分。如果实行井田制,那么百姓有田无田,都悬于县令与胥吏之手,百姓不能自主了,怎么可以实行呢?张载想要购买一方土地,划分为数块井田,向上不失去国家的赋役,退而用他的私田,整顿田界,分配住宅里巷,重视农业抑制商业,以显示可以实行。张载在一方土地上实行井田制是可以的,如果把整个邑都的土地都实行井田制,想要保证弊端不丛生,即使是张载也不能做到。为什么呢?井田制只可以施行于私有土地和子民的世代,封建制废除后井田制就绝对不能恢复了。如果说恢复封建制来恢复井田制,而国家的治乱又不在于此,所以君子不取泥古不化。
限田论汉史亿
哀帝初行限田之制,王侯以下至庶人占田不得过三十顷,过科者没入县官。此其议本于董仲舒,欲以抑豪强,塞兼并,少近古井田之意,为论甚美,而卒难施行者,以远于人情也。盖上世朴未散,万法相维,故其君可以众建而不争,其民可以耦耕而不乱。至周衰霸起,而古法已尽废矣。又数百年,欲则古昔而为治,固未有万法俱废而一法独立者也。且如天壤之间,山高泽深,二气之能,水寒火热,一人之身,股长指短,万象之表,鹄白[乌](鸟)黔,极其不齐之数,至于倍蓰无算,固孟子所谓物情者也。今夫生民之有豪强贫弱,亦如是焉矣。天地得其理,则纷纭万感而胥育;王者平其政,则参差品而皆安。故夏殷之末造,井田无改,而桀纣之民贫;汉之初兴,阡陌亦无改,而文景之民富,在所以抚驭之者而已,固不必其齐同也。当军旅灾祲之余,民有非业之作,野有不耕之田,欲驱天下而归农,苟有辟草莱以赡国赋者,惟恨其少。及其易世,各有分土蒙业而安,遂欲裁多就寡,摧强为弱,为此纷纷者,贫者固怀非望,富者亦有何辜?非王政之本也。夫人情骤见倾夺,必不甘弃其所有,此不肯瓜分移寄,徒应空名,则必有攘夺矫虔,适资暴吏,而民始胶胶然乱于下矣。夫为治不本人情,而好为高论,动以法古为名,甚则为王莽,不甚则王安石,祗以厉民而已,曷足尚哉!
书王荆公文集后
荆公上仁宗书:通识治体,几乎王佐之才,何以新法一行,天下大病?读其度支厅壁记,而后叹其心术之谬也。夫财者,先王以之养人、聚人,而非以之制人也。今其言曰:“苟不理财,则闾巷之贱人皆可以擅取与之利,以与人主争黔首,而放其无穷之欲。”然则荆公之所以理财者,其意不过夺贱人取与之权,与之争黔首,而非为养人聚人计也。是乃商贾角富之见,心术先乖,其作用安得不悖?三代圣人无理财之官,但求足民,不求足国。其时黔首熙熙,一心归附,譬之臧获婢妾,仰食于家主。然所以畜之者,恃有恩意德教维系其间,不徒恃财以相制也。后世秦、隋两朝,专求足国,不求足民,卒之与争黔首者,陈涉、窦建德之流,贫民乎?富民乎?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民之有贫富,犹寿之有长短,造物亦无如何。先王因物付物,使之强不凌弱,众不暴寡而已。春秋时,阡陌未开,豪强未并,孔门弟子业已富者自富,贫者自贫,而圣人身为之师,亦不闻裒多益寡,损子贡以助颜渊,劝子华使养原宪者何也?宋室之贫,在纳币、郊费、冗员诸病,荆公不揣其本弊,弊然以赊贷取赢。考其所获,不逮桑、孔,而民怨则过之。以利为利,不以义为利,争黔首,反失黔首矣。悲夫!
论田
凡手创基业,必从勤俭而得。其置买田产也,饶沃之处,须四五十千文一亩;中等须三四十千文一亩;其瘠薄者,亦须二十千文左右。即百亩之家,或其田皆饶沃者,其纳税而外,又须加中人之费,约计一亩有千文之费矣。收科入册,其户书又须有收册立名等费,虽曰不多,亦必每亩五六十文。由是而田始归于得主,待至来岁可收租,或自种以出熟矣。即以自种论,而春夏下壅之费,秋冬刈获之费,粪土雇工,合计一亩所入,已先销耗其半。迨成熟而钱粮漕白,又不得不向此中求之,且又有保正贴役、做寿诸项开销,则一亩中分摊计数,又须一千余文。夫一亩中之所入有几?即年谷丰登,收得每亩二石,核价去其赢余,祇得一十文以内矣。使百亩之家,而一年祇有百数千文钱,乌足以仰事俯畜,撑持一家哉?此小民之所以易贫而难富也。至收租之家,每亩只收一石,倘年岁不登,有减至五六成、七八成。即以七八而论,其千亩之家,一年所入可得七八百石糙米。计宗钱漕,须每亩七百余文,统计一千亩之糙米抵白米,须除去三百余石,即八百石之所入,亦祇剩四百余石矣。复有里长诸项开销之费,一年亦须钱百余千,则四百余石只可作四百石算矣
译关于限田的议论 汉史 亿
汉哀帝初年实行限田制度,规定王侯以下直至平民百姓,占有田地不得超过三十顷,超过规定数额的田地没收归官府所有。这一提议本源于董仲舒,旨在抑制豪强,堵塞土地兼并,稍微接近古代井田制的意图,议论非常美好,但最终难以施行,是因为它违背了人之常情。大概上古时代淳朴之风尚未散失,各种制度相互维系,所以君主可以广建诸侯而不相争夺,百姓可以两人合作耕作而不混乱。到了周朝衰微、霸主兴起,古代的法度已经全部废除了。又过了几百年,想要效法古代来治理国家,本来就没有各种法度都已废除而唯独一种法度能独立存在的情况。况且天地之间,山有高低,泽有深浅,阴阳二气的作用,水寒火热,一个人的身体,大腿长手指短,万事万物的表象,天鹅白乌鸦黑,极其不整齐的数量,达到倍数甚至无数倍,这本来就是孟子所说的万物本性。现在百姓中有豪强和贫弱之分,也是这样。天地顺应其理,那么纷繁复杂的万物都能共同养育;君王公平其政令,那么参差不齐的百姓都能安居。所以夏商末年,井田制没有改变,但夏桀商纣的百姓贫穷;汉朝初兴,阡陌制度也没有改变,但文帝景帝时期的百姓富裕,关键在于安抚驾驭百姓的方法罢了,本来不必强求整齐划一。当战争灾祸之后,百姓有从事非农行业的人,田野有未耕种的田地,想要驱使天下人都回归农业,如果有开垦荒地来供给国家赋税的人,只恨这样的人太少。等到改朝换代,百姓各自拥有分得的土地和继承的产业而安居,于是想要削减多的凑给少的,削弱强大的使其变弱,为此搞得纷纷扰扰,贫穷的人固然怀有非分之想,富有的人又有什么罪过?这不是王政的根本。人之常情突然遭遇剥夺,一定不甘心放弃自己所有的财产,这种不肯瓜分转移寄托、只应承空名的做法,必然导致抢夺欺诈,正好助长了暴虐官吏的气焰,百姓才开始在下面纷乱不安。治理国家不依据人之常情,却喜好发表高论,动不动以效法古代为名,严重的如王莽,不严重的如王安石,只是残害百姓罢了,哪里值得推崇呢!
读王安石文集后
王安石给仁宗皇帝的上书:通晓治理国家的体统,几乎具备辅佐君王的才能,为什么新法一推行,天下就深受其害?读了他的度支厅壁记,才感叹他心术的谬误。财富,是先王用来养育百姓、聚集百姓的,而不是用来控制百姓的。现在他说:“如果不理财,那么街巷中的卑贱之人就可以擅自掌握取予之利,与君主争夺百姓,放纵他们无穷的欲望。”那么王安石之所以理财,他的意图不过是剥夺卑贱之人取予的权力,与他们争夺百姓,而不是为了养育百姓、聚集百姓打算。这是商人竞争财富的看法,心术首先就错了,他的作为怎能不违背常理?三代圣人没有理财的官员,只求百姓富足,不求国家富足。那时百姓和乐,一心归附,好比奴仆婢妾,依靠主人供养。然而用来蓄养他们的,依靠的是恩德教化维系其中,不仅仅依靠财富来相互控制。后世秦、隋两朝,专门追求国家富足,不追求百姓富足,最终与君主争夺百姓的,陈胜、窦建德这类人,是贫民呢?还是富民呢?万物不整齐,是万物的本性。百姓有贫富,就像寿命有长短,造物主也无法改变。先王顺应万物本性,只是让强者不欺凌弱者,多数人不暴虐少数人罢了。春秋时期,阡陌尚未开辟,豪强尚未兼并,孔子门下的弟子已经富者自富,贫者自贫,而圣人亲自做他们的老师,也没听说削减富人的来补助穷人的,比如削减子贡的财富来资助颜渊,劝子华供养原宪,这是为什么呢?宋朝的贫困,在于纳币、郊祀费用、冗员等弊病,王安石不考察根本弊端,竟然通过借贷取利。考察他的所得,不如桑弘羊、孔仅,而百姓的怨恨却超过他们。以利益为利益,不以道义为利益,争夺百姓,反而失去了百姓。可悲啊!
论田
凡是亲手创立基业,必定是从勤俭中得来的。购买田产,肥沃的地方,需要四五十千文钱一亩;中等地,需要三四十千文钱一亩;贫瘠薄的土地,也需要二十千文钱左右。即使是百亩的家庭,如果田地都是肥沃的,除了纳税之外,又需要加上中等费用的开支,大约计算一亩有一千文钱的开销。登记入册,户书又需要有收册立名等费用,虽然说不多,也必然每亩五六十文。由此田地才归到主人手中,等到明年可以收租,或者自己种植产出粮食了。即使以自种为例,春夏施肥的费用,秋冬收割的费用,买粪土雇工,合计一亩的收入,已经先消耗了一半。等到成熟后缴纳钱粮漕运,又不得不从这里面扣除,而且还有保正贴役、做寿等各项开销,那么一亩中分摊计算,又需要一千多文钱。一亩中的收入有多少?即使年成丰收,每亩收两石,核算价格去掉盈余,只得到十文钱以内。让百亩的家庭,一年只有一百多千文钱,怎么足以侍奉父母、养育妻儿,支撑一个家庭呢?这就是小民容易贫穷而难以富有的原因。至于收租的家庭,每亩只收一石,如果年成不好,有减少到五六成、七八成的。就以七八成而论,千亩的家庭,一年收入可得七八百石糙米。计算宗钱漕运,需要每亩七百多文,统计一千亩的糙米抵白米,需要除去三百多石,那么八百石的收入,也只剩下四百多石了。再有里长等各项开销的费用,一年也需要钱一百多千,那么四百多石只能算作四百石了。
。由是而仰事俯育,除一年桥捐、庙捐、善捐及食用外,即有一千亩之家,亦不过可以接济一年不至馁饿而已。千亩之家更不多得乎?农夫之富不易,农夫之贫甚易。故孔子适卫,叹曰:“庶矣哉!”原欲于庶民使之富而加之教也。及冉有问之,而即以得于心者应于口,不待拟议,而王道之要倍具于此,可知使民足用,圣人且然,且不敢必其能富,徒想其象,而于卫民之多,一发其悲天悯人之念。此圣人之素志,亦圣人之不轻视富也。江浙肃清以来,已历十余年,而田之荒芜者尚不多,即垦种者亦无大丰熟之岁,不过稍可敷衍,即称丰岁。今年夏秋以来,屡发大水,禾稻木棉之属被灾者,所在皆有,即收获亦不过十分之四五,初难以言丰岁也。而各家各项开销之费,断难减免,以难减之开销,而当此被荒之岁,富户或可支持以待来年成熟,其小户除完▯完租开销外,断无盈余,既鲜盈余,则何以卒岁,安得不枯思极索寻一生路哉?故凡每至年底,有向前所买户作悔加叹计者,有书情借票者,有央人作抵借票者,有将祖遗田亩绝卖于人者,有检点衣裳向典中押钱者,种种求生之计,皆不得已之所为。所以聂夷中诗云:「医得眼前疮,剜心头肉。」斯言也为贫民道出无数肺肠,真千古不磨之论也。然此犹为稍有凭借者言耳。至赤贫之民,平日惟藉工度日,冀得工钱以为食,当此被荒之岁,工亦稀有,主顾无所为食,安得不铤而走险,作无耻之流如乞丐等,以灰浆染面作跳廿四之举,或奔走他方,向秘鲁、古巴或旧金山作佣工之计,以求苟活于一时哉?
译由此向上奉养父母,向下养育子女,除去一年的桥梁捐、庙宇捐、慈善捐以及日常食用外,即使拥有一千亩田产的人家,也不过只能勉强维持一年不至于饿死罢了。拥有一千亩田产的人家难道还多吗?农夫致富很难,农夫变穷却很容易。所以孔子到卫国时,感叹道:“人口真多啊!”原本是想让众多百姓富裕起来,然后对他们进行教化。等到冉有询问时,孔子便把心中所想的直接说出口,不需要斟酌考虑,王道的重要原则就完全体现在这里了。由此可见,让百姓衣食充足,圣人尚且如此,而且不敢肯定百姓一定能富裕,只是设想其景象,面对卫国人口众多,便触发了他悲天悯人的情怀。这是圣人平素的志向,也是圣人不轻视财富的表现。江浙地区平定以来,已经过了十多年,但田地荒芜的情况仍然不少,即使开垦耕种的年份也没有大幅丰收的时候,不过稍微能够应付过去,就称为丰收之年。今年夏秋以来,多次发生大水灾,禾稻、棉花等作物受灾的地方随处可见,即使有收获也不过只有十分之四五,起初很难说是丰收之年。而各家各项开销的费用,绝对难以减免,用难以减免的开销,来应对这遭受灾荒的年份,富户或许还能支撑着等待来年庄稼成熟,那些小户人家除了缴纳租税和开销外,绝对没有盈余,既然很少有余钱,那么靠什么度过年终呢?怎么能不绞尽脑汁地寻找一条生路呢?所以每到年底,有人向先前卖地的买家表示后悔并叹息,有人写信说明情况借取票据,有人央求别人作保借取票据,有人将祖传的田地彻底卖给别人,有人清点衣物到当铺典当换钱,种种求生的计策,都是迫不得已的行为。所以聂夷中的诗说:“治好眼前的疮,却挖去心头的肉。”这句话为贫民道出了无数内心的痛苦,真是千古不朽的言论。然而这还是针对稍微有些依靠的人而言的。至于赤贫的百姓,平时只靠做工度日,希望得到工钱作为食物,在这遭受灾荒的年份,工作也很少,雇主没有东西吃,怎么能不铤而走险,做出无耻的行为如当乞丐等,用石灰浆涂抹面部进行“跳廿四”的表演,或者奔走他乡,去秘鲁、古巴或旧金山做佣工,以求暂时苟活呢?
至于老弱不任事,既无奔走之力,又乏求乞之力,出门惘惘,举足不前,虽匍匐以行,终若蚁行于道,安得济事?此民贫之无告,言之如在目中也。纵有力之家,或散给棉衣,或量输米票,无如待哺者众,不能给,犹子产之乘舆济人,焉得人人而济?故皇者博施济众,犹觉其难处。今日而言贫,贫固不可言矣,然处今日而不言贫,贫将谁为恤乎?商贾之地,致富最易,试观今之商者,其贫者有几?若上海繁华之地,谁复知有贫之一字?然贫者去矣,是以不见有贫人,惟不贫,是以能通商于市。岂知沪上之人,其皆富者乎?非也。招牌悬列,帐柜鳞排,倘试问今年利息若何,未有不摇头而对,谓出息不如往年者。夫街市之间,往来呼号亦甚不少,虽有施粥施衣之处,而敝椽蜷足着地过夜,以延残喘之流氓,何可计数?由是贫民多而富户少,欲求人人富足也,不亦难乎?故今之既富者,当节俭省用,以为守富之地,然犹当体恤贫民,量为施给,以全天地好生之德,慎毋作守财虏而盖藏是谨,亦慎毋作散财星而一掷百万,惟用得其当,惠得其宜,斯为执中之道耳。凡为不逞之徒,皆缘贫而无耻所致。至人而有耻,未有不忍死而安分守己者。农工士商之流,所以贵夫读书知礼,有书礼以镇其心,断不作无耻之事故。孟子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僻邪侈,无不为已。”呜呼!使民而放僻邪侈也,皆无恒产之咎也。士无恒产,以诗书为恒产,故不至剽掠;商无恒产,以贸易货物为恒产,故不至丐乞;若农工之流,既无恒产,将衣食从何而出?逢今年大水灾及各处贫富均受其困,具此情形,夫能不蒿目民生而悠然兴念为之绘图以告也。
田制考
井田之制起于周乎?曰:画于黄帝而大备于周也。井田之制坏于秦乎?曰:废于战国而极坏于秦也。盖井田之制维持甚周,纤悉毕备,其成非一日,其坏亦非一日。方其田制之始创也,经土设井,立步制亩,其成岂一日耶?周公因上世帝王之规,立一代太平之制。自五家为比,积而为乡;自五家为邻,积而为遂。相友于烹葵剥枣之业,自得于衣帛食肉之余。此所以大备于周也。及其坏也,贡助莫闻其详,井田姑举大略。其坏又岂一日耶?至商鞅乘经界不正之后,为阡陌裂之制,富则跨邑,贫无立锥,逐逐于争夺之场,汲汲于兼并之利。此所以大坏于秦也。自秦变周之后,其田又不知几变?曰:代田、曰限田、曰均田、曰永业之制、曰司均之官、曰口分世业之法。代田之制起于赵过,一亩三甽,岁代其处,善田者令学养苗之状,亡牛者教以人耕之法,命卒于官而教民于边郡。此代田之制,汉武行之也。限田之议出于石苞,谓王公以国为家,不宜复有田宅,今可限之。自国公侯以至于丁男丁女,皆有降差。此限田之制,晋武行之也。均田之法,男子四十亩,妇人二十亩,户绝者以为公田。刺史十五顷,县令以下六顷,其田则更代相付。此李安仁之议,而行于后魏孝文之时也。永业之制,男子十五皆有田亩,妇人十五皆有营业,又令男子十八而受田,六十而免役。此北齐考成之制,而行之于河清之时也。后周伯政之初,置司均之官,掌田里之政令。凡人口十以上,宅五亩;口七以上,宅四亩;口五以下,宅三亩。有室者田百四十亩,无室者百亩,是之谓均田。至正观之始,度田以步亩百为顷,男年十八以上受田一顷,八十亩为口分,二十亩为世业。贫无以葬,得鬻世业;自狭乡徒宽者,并得鬻口分。已鬻者不复受,夫是之谓口分世业。宋初亦行均田之制,绍兴初复行。经界之法,今则人自为制,家自为田,富民为主,贫民为佃,朝廷但收贡法而已。虽然,井田之不可复者,势也,亦理也。说者谓汉高之际,天下初定,土旷人稀,可以复行古人援田居民之法,失此不为,复遂无及。岂知古者万夫之地,三十二理有半,而其间为川为路者一,为浍为道者九,为洫为涂者
译至于老弱不能从事劳作,既没有奔走劳碌的体力,又缺乏乞讨求食的力气,出门时茫然无措,抬脚却迈不开,即使匍匐前行,终究像蚂蚁在道路上爬行一样缓慢,怎么能办成事情呢?这是百姓贫困而无告的惨状,说起来仿佛就在眼前。纵然有富有力量的家庭,有的散发棉衣,有的酌情发放米票,无奈等待救济的人太多,无法满足,就像子产乘坐车轿去救济百姓一样,怎么能救济到每一个人呢?所以即使是帝王想要广施恩惠、救济大众,也觉得难以处理。如今谈论贫困,贫困固然无法尽述,但身处今日而不谈论贫困,贫困将由谁来体恤呢?在商业之地,致富最容易,试看现在的商人,其中贫困的有几个?如果像上海这样繁华的地方,谁还会知道“贫”这个字呢?然而贫困的人离开了,所以看不到贫困的人,正因为不贫困,所以能在市场上通商。哪里知道上海的人,都是富人呢?不是的。招牌悬挂排列,账柜鳞次栉比,倘若试着询问今年的利息如何,没有不摇头回答说,收益不如往年。街市之间,往来呼号的人也不少,虽然有施粥施衣的地方,但那些破旧屋檐下蜷缩着双脚着地过夜、苟延残喘的流氓,哪里能数得清呢?因此贫困的百姓多而富裕的户少,想要人人富足,不也很难吗?所以如今已经富裕的人,应当节俭省用,作为守住财富的基础,但仍然应当体恤贫困的百姓,酌情施舍给予,以保全天地好生之德,千万不要做守财奴那样只知谨慎储藏,也不要像散财星那样一掷百万,只有用度得当,恩惠适宜,这才是执守中道的做法。凡是那些为非作歹的人,都是因为贫困且不知羞耻所致。至于人如果有羞耻心,没有不忍死而安分守己的。农、工、士、商这些人,之所以重视读书知礼,是因为有书礼来镇住他们的心,断然不会做不知羞耻的事。孟子说:“没有固定产业却有固定道德信念的,只有士人能做到。至于百姓,如果没有固定产业,因而就没有固定道德信念,如果没有固定道德信念,就会放纵邪僻、为非作歹,没有什么事做不出来。”唉!让百姓放纵邪僻、为非作歹,都是因为没有固定产业的过错。士人没有固定产业,以诗书作为固定产业,所以不至于抢劫掠夺;商人没有固定产业,以贸易货物作为固定产业,所以不至于乞讨;至于农工这类人,既然没有固定产业,衣食将从哪里来呢?遭遇今年大水灾以及各处贫富都受到困扰,具备这样的状况,怎能不忧心民生而悠然兴起念头,为此绘图来告知世人呢。
田制考
井田制度起源于周朝吗?回答说:始于黄帝而完备于周朝。井田制度败坏于秦朝吗?回答说:废弃于战国而极度败坏于秦朝。大概井田制度维持得很周密,细节完备,它的形成不是一天的事,它的败坏也不是一天的事。当田制刚开始创立时,划分土地设立井田,确立步亩制度,它的形成难道是一天的事吗?周公依据上古帝王的规矩,确立一代太平的制度。从五家为比,积累而成乡;从五家为邻,积累而成遂。在烹葵剥枣的劳作中互相友爱,在衣帛食肉的剩余中自得其乐。这就是为什么在周朝完备的原因。等到它败坏时,贡赋和助法听不到详情,井田只举出大概。它的败坏难道是一天的事吗?到了商鞅趁着经界不正之后,实行阡陌分割的制度,富人跨越邑地,穷人没有立锥之地,在争夺的场地上追逐,在兼并的利益中急切。这就是为什么在秦朝极度败坏的原因。自从秦朝改变周朝之后,田制又不知道变化了多少次?有代田、限田、均田、永业制度、司均官员、口分世业之法。代田制度起源于赵过,一亩三沟,每年更换位置,善于种田的人让学习养苗的方法,没有牛的人教以人耕的方法,命令士兵在官府服役而在边郡教导百姓。这是汉武帝实行的代田制度。限田的议论出于石苞,说王公以国家为家,不应该再有田宅,现在可以限制他们。从国公侯一直到成年男女,都有等级差别。这是晋武帝实行的限田制度。均田之法,男子四十亩,妇女二十亩,绝户的土地作为公田。刺史十五顷,县令以下六顷,田地更替交付。这是李安仁的议论,而在后魏孝文帝时实行。永业制度,男子十五岁都有田亩,妇女十五岁都有产业,又规定男子十八岁受田,六十岁免除役务。这是北齐考成的制度,而在河清年间实行。后周伯政之初,设置司均官员,掌管田里政令。凡是人口十人以上,住宅五亩;人口七人以上,住宅四亩;人口五人以下,住宅三亩。有家庭的田地一百四十亩,无家庭的一百亩,这叫做均田。到了贞观初年,丈量田地以百步为一亩,男子十八岁以上受田一顷,八十亩为口分田,二十亩为世业田。贫穷无法安葬的,可以出卖世业田;从狭乡迁徙到宽乡的,都可以出卖口分田。已经出卖的不再受田,这叫做口分世业。宋朝初年也实行均田制度,绍兴初年又实行。经界之法,现在则是人自为制,家自为田,富人为地主,穷人为佃户,朝廷只收取贡赋罢了。虽然如此,井田制度不能恢复,是形势使然,也是道理使然。有人说汉高祖时期,天下初定,土地广阔人口稀少,可以恢复古人援助田土安置居民的方法,失去这个机会不做,后来就再也来不及了。哪里知道古代万夫之地,三十二理有半,其中作为河流道路的占一,作为浍道占九,作为洫涂占
百,为沟为畛者千,为遂为径者万。此数者,非塞溪壁,平涧谷,夷邱陵,坏庐舍,徙城邑不可为也。纵能尽得平旷之地,行之亦当驱天下之人,竭天下之粮,穷数十百年之力而后可。然则井田之制,使百姓无不均之业,官吏无隐慝之欺,劝之农桑,导其树畜,安见后世之治不可比隆于三代者哉?
译一百步见方,作为沟和畛的有一千,作为遂和径的有一万。这些工程,如果不堵塞溪流、修筑堤岸,填平山涧峡谷,铲平丘陵,毁坏房舍,迁移城邑,是办不到的。即使能够全部得到平坦开阔的土地,实行起来也应当驱赶天下的人,耗尽天下的粮食,用尽几十上百年的力量才能完成。既然如此,那么井田制度,能让百姓没有不均等的产业,官吏没有隐瞒欺诈的行为,鼓励从事农桑,引导种植畜牧,怎么见得后世的治理不能与夏商周三代同样兴盛呢?
论南北田制
南北民风,彼此各异,故其畏官守法,耐苦安贫,北人较能胜于南人。彼其土产之物,人力所耕,北地反不及乎南地。故当国家定鼎之初,制定赋税,亦令北轻南重,其所以示体者,不可谓不至矣。然国家虽如此定制,而有司之奉行者,又各异焉。盖南赋虽重,除地丁漕米之外,一切无定制者,官既不能征,民亦不愿纳;而北赋虽轻,每岁例需之差徭艹料,与各官署之日用各物,及遇有格外大差,一切需用,官皆取给于民,民皆尽供于官。统数合算,国家之定制虽轻,各官之征收仍重,较之南方之赋,所争者亦不相上下也。惟是耕种各粮,以及栽植各物,均须上得天时,下得地利,中得人和,而后可得利益。南方多水,种植较易为力,所畏者惟大水之患耳。然低洼之地,水大被淹,而高原之区,水大亦尚有收;若遇亢旱之年,高原无望,而低洼又可倍获,仅农夫之力作,较更辛苦。至北方则不然,遇大水之年,凡有濒水之区,均行在水中央,此犹与南方相似;遇大旱之年,每致赤地不止千里,此固与南方各殊,而且农夫惮于力作,每年犁田下种之后,及收获日方有事于西畴,余则未见有人再往陇亩也。至于沟洫其制,久废亦皆平为种植之区,故均无人言及此事者,又安望有人兴办此事也?至于河道水利,本属公家之物,均更听其淤塞,愈无人筹划及此者,故平时无取水之方,至亢旱并无致水之处矣。盖由于南人之力农者,必须天时地利人和三者各尽其道,而北人之力农者,仅恃天时地利,而人和未尽得宜焉。必俟为民上者有以提唱而举行,方可望有成效也。予昔年在直隶时,见涿州之绍村一区,尽开水田,当三时农作之日,其法均作南方之式,所有取水车亦与南方相同。后讷近堂节相,又颁给南方用牛取水之车一具,令民仿造,民更便之故,他处之杂粮常遭亢旱槁死,而绍村之禾苗仍然青可爱。推求其故,闻此处居民多系绍兴农民之后裔,因见其村多水,故均开作水田,诸事仍用南方之法,每年浚深水池,令可多蓄积水以供车用,而取出之淤泥肥者用以培地,瘠者用以筑塍,故能水池不淤,可以御旱,岁有丰收,人无饥饿。究其水源不甚广远,故仅能敷一村之用,他村不能效法,此予所目见者也。玉田、丰润、雄县、赵北口等处均有南方景象,惜一过未能详询其底细也。后出居庸关至张家口,沿途均有明代巡道王公德政碑,询诸士人,皆云此公居官时引桑干之水,仿照南方之法以兴水田之利,民至今犹赖之。第彼时秋收已毕,未见田间景物,难述其详,惟见萝卜、蔓青等物,每枚有至数十斤者,亦可见其地土之肥美矣。北方之水如桑干者不可多得,如绍村者谅不少有,安得上有王观察,下有绍兴人,为民大兴水利,永免旱灾也。
限田末议
驱忍饥枵腹之民,而使之持挺而斗,力不胜也。故足兵,必先足食。粟红乎君之仓廪,贯朽乎君之府库,而民未得家给而人足焉,是弃有用之货物于无用之地也。故富国不若富民。上焉者,度支绌;下焉者,脂膏竭,而中饱于夫己氏之囊橐。将民贫而国亦困焉。故保富莫如均富。均富之法,则限田其要务已。中国四民之目,农次乎士,而工商后焉。是以古之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所谓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也。井田始于黄帝,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君取于民,以什一为最善;制民之产,以一夫百亩为最善。今国家田赋之制,取民不及什一,而民忧贫困者,盖因田产不均,无限之之法故也。孟子有言:「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者,井田之成法,一夫百亩之定制也。」古法不尽可泥,而古意自可仿行。慨自秦用商鞅,阡陌开,井田废,三代之善政,历二千余年而不可复。即古时之善俗,愈远而愈不可追,风俗益污,人心益薄,内忧未已,外患迭乘,岌岌乎几不可以终日。处今日而筹时事,欲攘外,先安内;而安内之规,莫亟于教养。未言
译论南北田制
南北方的民风彼此不同,因此,在畏惧官府、遵守法律、忍受困苦、安于贫困方面,北方人比南方人更能胜任。然而,土地所产出的物产,以及人力耕作的成果,北方反而不及南方。所以,当国家刚刚建立之初,制定赋税时,也规定北方轻、南方重,以此来体现体恤百姓的用心,可以说是非常周到了。但是,虽然国家如此定下制度,而执行这些制度的官吏,做法却又各不相同。大抵南方的赋税虽然沉重,除了地丁银和漕粮之外,其余没有固定规定的杂税,官府既然不能征收,百姓也不愿意缴纳;而北方的赋税虽然较轻,但每年例行的差役、草料,以及各官府日常所需的各类物品,如果遇到额外的大差役,所有需要的物资,官府都从百姓那里索取,百姓也都全部供给官府。总计核算,国家规定的赋税虽然轻,但各官府实际征收的仍然很重,与南方的赋税相比,相差无几。
只是耕种各种粮食以及栽植各类作物,都必须上得天时,下得地利,中得人和,然后才能获得利益。南方多水,种植比较容易出力,所畏惧的只有大水灾罢了。然而,低洼之地水大时被淹没,而高亢之地水大时仍有收成;如果遇到大旱之年,高亢之地无望收成,而低洼之地却可以加倍收获,仅仅依靠农夫的辛勤劳作,反而更加辛苦。至于北方则不然,遇到大水之年,凡是临近水边的地区,都淹没在水中,这还与南方相似;遇到大旱之年,常常导致千里赤地,这固然与南方不同,而且农夫害怕辛勤劳作,每年犁田下种之后,以及收获时节才去田间忙碌,其余时间则没见有人再去田里。至于沟渠的制度,早已废弃,也都平整成了种植区,所以都没有人提及此事,又怎能指望有人兴办此事呢?至于河道水利,本属于公家之物,都听任其淤塞,更没有人筹划此事,所以平时没有取水的方法,到了大旱之年也没有引水的地方了。这是因为南方从事农业的人,必须天时、地利、人和三者各尽其道,而北方从事农业的人,仅依赖天时地利,而人和未能得当。必须等待在上位的人有所提倡并推行,才可以期望有成效。
我前年在直隶时,见到涿州的绍村一处,全部开垦为水田,在农忙时节,其耕作方法都采用南方的样式,所有取水的车也与南方相同。后来讷近堂节相,又颁发了一具南方用牛取水的车,命令百姓仿造,百姓觉得更方便,所以,其他地方杂粮常因大旱枯死,而绍村的禾苗仍然青翠可爱。推究其原因,听说这里居民多是绍兴农民的后裔,因为看见村里水多,所以都开垦为水田,各种事情仍沿用南方的方法,每年浚深水池,以便多蓄积水供取水车使用,而取出的淤泥,肥沃的用来培土,贫瘠的用来修筑田埂,所以能够水池不淤,可以抵御旱灾,年年丰收,百姓没有饥饿。究其水源并不广阔深远,所以只能满足一个村子的使用,其他村子不能效仿,这是我亲眼所见的。玉田、丰润、雄县、赵北口等地都有南方的景象,可惜路过未能详细询问其详情。后来出居庸关到张家口,沿途都有明代巡道王公的德政碑,询问当地士人,都说这位王公在任时,引来桑干河水,仿照南方的方法兴修水田之利,百姓至今还依赖它。只是当时秋收已经结束,没见到田间的景象,难以详述,只见到萝卜、蔓菁等作物,每颗有重达几十斤的,也可以看出那地方土壤的肥沃了。北方像桑干河这样的水不可多得,像绍村这样的地方想必不少,怎能希望上有王观察那样的官员,下有绍兴人那样的百姓,为民大兴水利,永远免除旱灾呢。
限田末议
驱使忍饥挨饿、腹中空空的人,让他们拿着棍棒去搏斗,力量是不胜任的。所以,要使军队充足,必须先使粮食充足。粮食堆满君王的仓库,铜钱穿钱的绳子都朽烂在君王的府库中,而百姓未能家家丰足、人人充裕,这是把有用的货物丢弃在无用的地方啊。所以,使国家富强不如使百姓富裕。上面财政匮乏,下面民力枯竭,而中间饱食终日的是那些贪官污吏的私囊。这样百姓贫困,国家也陷入困境。所以,保护财富不如平均财富。平均财富的方法,那么限制土地占有就是最重要的任务了。中国四民的分类,农夫仅次于士人,而工匠和商人在其后。因此,古代贤明的君主,重视五谷而轻视金玉。所谓国家以百姓为根本,百姓以粮食为天。井田制始于黄帝,夏代五十亩而贡赋,殷代七十亩而助耕,周代百亩而彻税,其实都是十分之一的税率。君王从百姓那里取用,以十分之一为最好;规定百姓的产业,以一夫百亩为最好。现在国家田赋的制度,取用百姓不到十分之一,而百姓忧虑贫困,大概是因为田产不均,没有限制的办法的缘故。孟子说过:“实行仁政一定要从划定田界开始。划定田界,是井田制的成法,是一夫百亩的定制。”古代的制度不一定完全拘泥,但古代的精神自然可以仿效推行。感慨自从秦国采用商鞅变法,阡陌开辟,井田制废除,三代的美好政治,历经两千多年而不能恢复。即使古代的良好风俗,越久越不可追寻,风俗更加污浊,人心更加淡薄,内忧未止,外患接连不断,危殆得几乎无法度过每一天。处在今天而筹划时事,想要抵御外侮,先要安定内部;而安定内部的规划,没有比教育养育更紧迫的。
教,先言养;而言养之序,莫要于限田。或者谓周官遗制,三代下固有行之者矣。新莽以之乱,汉荆公以之祸宋,至贾似道创公田之议,而宋室遂亡,则以三代下而言井田,其效可今之所论,无乃唾余?噫,为此言者,殆因噎废食之见也。孔子不云乎:「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是则法古而能损益,固无时而不宜。徒法不能自行,视行之者其人何如耳。新莽奸邪,荆公执拗,其人岂能行古法者?西汉、北宋,并未闻限田之说。若贾似道之公田,假公济私,其意去古甚远,其法如何可行?
译教化,首先要谈养育;而谈论养育的次序,没有比限制土地占有更重要的了。或许有人会说,周代官制的遗存,在三代之后确实有过实行的例子。王莽凭借它导致动乱,王安石凭借它祸害宋朝,等到贾似道创立公田的议论,宋朝朝廷于是灭亡,那么如果在三代之后谈论井田制,其效果可见一斑。如今所讨论的,难道不是前人咀嚼过的残渣吗?唉,说这种话的人,大概是因噎废食的看法吧。孔子不说过吗:“殷朝沿袭夏朝的礼制,所增减的内容可以知道;周朝沿袭殷朝的礼制,所增减的内容可以知道。如果有继承周朝的,即使经过百代也可以预知。”这就是说,效法古代而能够有所增减,本来在任何时候都是适宜的。单靠法令不能自行实施,要看执行法令的人是什么样的人罢了。王莽奸诈邪恶,王安石固执偏激,这些人哪里是能实行古代法度的人呢?西汉、北宋,并没有听说有限制土地占有的说法。至于贾似道的公田,是假借公事来谋取私利,他的意图与古代相差甚远,他的法度怎么能行得通呢?
今天子圣明,百僚尽职,复古制以行新政,而且随时地以变通,安在其为汉宋之续者?约而拟之,制不必方里而井也,沟洫畎浍略存古意,居不必八家同井也,乡堡村落就近联络,田不必一夫百亩也,古时地广人稀,今则四百兆之民,人给百亩,数必不敷,廿二布政使司所属州郡可耕之田,总计不越十分之三分,计则多寡相去甚远,法宜先核各属户口及田数,均分匀派,其分派之法,绅士受田,大率一夫不及百亩,圭田余夫数亦递减,农民受田,一夫不及五十亩,工商受不受田,其市之值与农田相准,分派既定,四民各以分内所余之田产缴官,官即以之分授,所不足者,仍令各按田产时值之价,限于三年内分偿原主,此外不得私相售买抵押,身死则田归于官,其妻子由官判善堂养赡,以余夫受田之岁为限,无子之寡养以终身,官所收管之田号曰公田,凡公田之佃与夫绅士之佃,由客民及一切游民承充,民无土著,虽绅士不得受田,受若能捐例停罢,官皆实职幕仆以僚役分充,后凡游民既无候补幕游谋事诸名目,其工无艺,商无货,佃无力者,皆勒限各归原籍安业,有逗遛不归者罪之,民各限以中人之产,又严定绅商士庶吉凶诸礼暨宫室器用服物一切制度,计其所入足敷所用,民无贫富之别,又各藏其余财余粟以为兵荒疫疠之备,昔宰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此仿其意,以上所拟各条似乎烦冗,然成大事者不存畏难之见,且所缴田产既得归价,人情当亦乐从,至于游民以次归籍,则游勇会匪之患可以潜消,主客既分,即保甲亦易举行,而盗贼之绝,田产既定,即豪强无所兼并,而狱讼之源清乎,守望相助,不啻寓兵于农,农功大兴,水利自应整顿,虽西北各省山乡瘠土皆可化为膏腴,此法行而中国可大治矣,所患者,捐例不停,仕途不清,虽有良规举行,无自然则,欲筹教养,必先澄官方,斯则本原中之本原,而以限田一法视之,犹其末矣,故曰末议。
清丈议
田为赋役之所自出,欲定赋役,必自经界始。东南沃壤,甲于天下,比固寇患,率多抛荒,间有招集拊循,稍稍复业者,而积弊既深,新模甫创,其事尤不易易。盖人户之消长不同,田亩之盈缩亦异,自非力为整顿,则富者曷免免脱之弊,贫者保无▯负之忧。故清丈之议,实为当今之要务也。按明初定制,以版籍覆天下之丁男,以垦田定天下之赋税。户部籍天下之户口,置户籍,户各具其姓名、年岁、贯址、夫家之数为帖已之籍,编勘合州县半印钤记之籍,上公府而帖给之民,令有司以时清核。天下府州县十年一造黄册,编审更定,以一百一十户为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十甲,二十户名全图,其不能十户名半图。城中曰坊,近城曰厢,乡都曰里。里各编一册,册首为总图,其人户诸丁口、塘山、地畜产,悉各以其实自占,而官为核定之。茕独不任役者,则系于百一十户之外之图尾,名畸零带管。册既具,州县府司递为磨算,而上之部。于是又令所在履亩丈量,图其田之方圆曲直、美恶宽狭各丈尺,书主名及田四至,如鱼鳞相比次,汇为册,谓之鱼鳞图册。盖鱼鳞图册以田为主,田各归其都图;黄册以户为主,田各归其户,户以总田,田以系户,而赋役之法因亏。自鱼鳞册以浸漶至亡失不可问,而田得买卖,粮得过都图,赋役册独以田从户,其豪猾置买田产,遇造册贿重书有飞洒、鬼寄、花分、畸零、留割、包纳、悬挂、掏回、暗袭、寄庄种种诸弊。于是户籍虚损,粮差无归,则又分派赔补,而逃亡者遂已相踵,甚可畏也。今能厘从前之夙弊,立永久之成规,则必申戒亭耆,使之步尺不得出入;责成保正,使之争畔不得袒庇;修筑田埂,使之同沟不得侵占;谕饬绅富,使之占产不得影藏;而又准之以图,按之以册,务使受田之人甲与乙易核[受](爱)役之数,轻与重,易裁轻重之额,定而以人实之,主可也,客亦可也。甲乙之名定,而赋役随之。一人而十役可也,十人
译当今天子圣明,百官尽职,恢复古制以推行新政,并且根据时地变化而变通,哪里还拘泥于汉宋的旧法呢?大致拟议如下:田制不必严格遵循方里为井,沟渠畎浍略存古意即可;居住不必八家同井,乡堡村落就近联络;田地不必一夫百亩,古时地广人稀,如今有四亿民众,每人分给百亩,数量必定不够,二十二布政使司所属州郡可耕之田,总共不超过十分之三,计算下来多寡相差甚远,方法应当先核实各属户口及田数,均匀分配,其分配之法,绅士受田,大抵一夫不及百亩,圭田及余夫数也递减,农民受田,一夫不及五十亩,工商业者受不受田,其市场价值与农田相当,分配既定,四民各自将分内剩余的田产上缴官府,官府即用其分授,不足的,仍令各按田产时值的价格,限于三年内分期偿还原主,此外不得私自买卖抵押,身死则田归于官,其妻儿由官府判给善堂养赡,以余夫受田的年限为限,无子的寡妇养赡终身,官府所收管之田称为公田,凡是公田的佃户及绅士的佃户,由客民及一切游民充任,民众无土著,即使绅士也不得受田,受若能捐例停罢,官员皆实职幕仆以僚役充任,后来凡是游民既无候补幕游谋事等名目,其工无技艺,商无货物,佃无能力者,皆勒令限期各归原籍安业,有逗留不归者治罪,民众各限定以中人之产,又严定绅商士庶吉凶等礼仪以及宫室器用服物一切制度,计算其收入足以敷用,民众无贫富之别,又各自储藏其余财余粟作为兵荒疫疠之备,昔日宰相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此仿其意,上述所拟各条似乎烦冗,然而成大事者不存畏难之见,况且所缴田产既得归价,人情应当也乐于顺从,至于游民依次归籍,则游勇会匪之患可以暗中消除,主客既分,即使保甲也易于举行,而盗贼断绝,田产既定,即使豪强无所兼并,而狱讼之源清澈吗,守望相助,不啻寓兵于农,农业大兴,水利自然应当整顿,即使西北各省山乡瘠土皆可化为膏腴之地,此法实行而中国可大治了,所担忧的是,捐例不停,仕途不清,即使有良规举行,无自然则,想要筹划教养,必须先澄清官方,这是本原中之本原,而以限田一法来看,还是末节了,所以称为末议。
清丈议
田地是赋役的来源,想要确定赋役,必须从经界开始。东南肥沃的土地,冠绝天下,近来固然是寇患,大多抛荒,间有招集安抚,稍稍恢复业者,而积弊既深,新法刚创,其事尤其不容易。大概人户的消长不同,田亩的盈缩也异,如果不是大力整顿,那么富者怎能免除脱漏的弊端,贫者怎保无拖欠的忧患。所以清丈的议论,实为当今的要务。按照明初定制,以版籍覆盖天下的丁男,以垦田确定天下的赋税。户部登记天下的户口,设置户籍,每户各自具其姓名、年岁、籍贯住址、夫家之数为帖已之籍,编勘合并州县半印钤记之籍,上报公府而帖给民众,令有司按时清核。天下府州县十年造一次黄册,编审更定,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举丁粮多的十户为长,其余百户为十甲,二十户名为全图,其不能十户名为半图。城中曰坊,近城曰厢,乡下曰里。里各编一册,册首为总总图,其人户诸丁口、塘山、地产,悉各以其实自占,而官府为核定之。孤寡不任役者,则系于百一十户之外的图尾,名畸零带管。册具后,州县府司递为磨算,而上报户部。于是又令所在履亩丈量,画出田的方圆曲直、美恶宽狭各丈尺,书写主名及田四至,如鱼鳞相比次,汇总为册,称为鱼鳞图册。大概鱼鳞图册以田为主,田各归其都图,黄册以户为主,田各归其户,户总田,田系户,而赋役之法因此确立。自从鱼鳞册因浸漶至亡失不可问,而田可买卖,粮可过都图,赋役册独以田从户,那些豪猾置买田产,遇造册贿赂重书有飞洒、鬼寄、花分、畸灵、留割、包纳、悬挂、掏回、暗习、寄庄种种弊端。于是户籍虚损,粮差无归,又分派赔补,而逃亡者遂已接踵,甚可畏也。今能厘清从前之夙弊,确立永久之成规,则必须申戒亭耆,使之步尺不得出入,责成保正,使之争畔不得袒庇,修筑田埂,使之同沟不得侵占,谕饬绅富,使之占产不得影蔽,而又准之以图,按之以册,务必使受田之人甲与乙易核受役之数,轻与重,易裁轻重之额,确定而以人实之,主可也,客亦可也,甲乙之名定,而赋役随之,一人而十役可也,十人
而一役可也。总之,户有入田,必无出入可来役,必不可往,则豪民疲于奔命,必约而定于一方。单户穷于分析,将各自守其陇亩,不井田而民自安于乡,不限田而民自甘于节制矣。
译只需一次征发即可。总之,如果每户都有固定的入田,必然没有可以随意出入来服役的情况,也必然不会随意前往他处,那么豪强之民就会因疲于奔命而不得不约定并定居在一方。单户人家因分家析产而陷入贫困,将会各自坚守自己的田地,即使不实行井田制,百姓也会自然安于乡土;即使不限制田产,百姓也会自然满足于节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