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六 内政部十 吏胥附幕友
曰:“尚书五都,职参政要,非但总理众局,亦乃方轨二丞。顷虽求才未臻妙简,可革用士流,以尽时彦。”乃以都令史视奉朝请,其重之如此。彼其所谓都令史者,犹为二百石之秩,而间用士流为之。然南齐陆慧晓为吏部郎,吏部郎令史历政以来,咨执选事。慧晓任已独行,未尝与语。帝遣人语慧晓曰:“都令史谙悉旧贯,可共参怀。”慧晓曰:“六十之年,不能复咨都令史为吏部郎也。”故当日之为吏部者,多克举用人之职。自隋以来,令史之任,文案烦屑,渐为卑冗,不参官品。至于今世,则品弥卑,权弥重。八柄诏王,乃不在官而在吏矣。
译说:“尚书五都的官员,职责参与政事要害,不仅总管各个局署,而且地位与左右丞相当。近来虽然寻求人才未能达到精妙简拔的标准,可以改革任用士人阶层,以尽用当时的俊彦。”于是让都令史以视奉朝请的身份参与朝会,他看重都令史到了如此地步。那所谓的都令史,不过是二百石的官阶,却偶尔任用士人来担任。然而南齐陆慧晓担任吏部郎时,吏部郎的令史自历代以来,都参与执掌选拔官员的事务。陆慧晓任职后独断专行,从未与令史商议。皇帝派人告诉陆慧晓说:“都令史熟悉旧例惯例,可以共同商议。”陆慧晓说:“我年已六十,不能再咨询都令史来担任吏部郎了。”所以当时担任吏部官员的人,大多能胜任举荐任用人才的职责。自从隋朝以来,令史的职务,处理文书案卷繁琐细碎,逐渐变得地位低下且冗杂,不再参与官品评定。到了当今世道,则品级更加卑微,权力却更加重大。驾驭臣下的八种权柄,竟然不在官员手中,而在吏员手中了。
金史《皇统八年》用进士为尚书省令史,正隆二年罢。世宗纪《大定二年》复,周进士为尚书省令史。二十三年,谓宰臣曰:「女真进士可依汉儿进士补省令史。夫儒者操行清洁,非礼不行。以吏出身者,自幼为吏,习其贪墨,至于为官,性不能改。政道兴废,实由于此。」章宗纪《明昌二年》诏:「御史台令史并以终场举人充。」李完传《言尚书省令史》正隆间用杂流,大定初以太师张浩奏请,始统取进士。天下以为当今,乞以三品官子孙及终场举人,委台官辟用。上纳其言。《选举志》言:「终金之代,科目得人为盛。诸宫、护卫及省、台、部、驿、史、令史、通事仕进,皆列于正班。斯则唐、宋以来之所无者,岂非因时制宜,而以汉法为依据者乎?」
天子之所恃以平治天下者,百官也。故曰:「臣作朕股肱耳目。」又曰:「天工人其代之。」今夺百官之权,而一切归之吏胥,是所谓「百官者虚名,而柄国者吏胥而已」。郭隗之告燕昭王曰:「亡国与役处,吁,其可惧乎!」秦以任刀笔之吏而亡天下,此固已事之明验也。然胥史之权所以日重而不可拔者,任法之弊使之然也。开诚布公以任大臣,疏节阔目以理庶事,则文法省而径窦清,人材庸而狐鼠退矣。
谢肇淛曰:「从来仕宦法罔之密,无如今日者。上自宰辅,下至驿递、仓巡,莫不以虚文相酬应。而京官犹可,外吏则愈甚矣。大抵官不留意政事,一切付之胥曹;而胥曹之所奉行者,不过已往之旧牍、历年之成规,不敢分毫踰越。而上之人既以是责下,则下之人亦不得不以故事虚文应之。一有不应,则上之胥曹又乘隙而绳以法矣。故郡县之吏,宵旦竭蹶,惟日不足,而吏治卒以不振者,职此之由也。明初立法太严,如户部官不许苏松、浙江人为之,以其地方赋税,恐飞诡为奸也。然弊孔蠹窦,皆由吏胥堂司官迁转不常,何知之有?今户部十三司胥算,皆绍兴人,可谓目察秋毫,而不见其睫者矣。」
额吏胥
今天下吏胥之横,何其甚也!虽少,犹当有以额之,而况其多乎?夫以吾君吾相,朝夕所讲求之法,日夜所抚循之民,厉精而施之,跂予而望其治,乃一旦蠹且坏焉,于吏胥之手。朝廷之上,大声疾呼,三令五申,遂熟视而无如之何。此其故何也?违令之诛不严,而容匿之薮不破也。苏轼曰:「天下之人,有甘于自弃,为恶甚毒而不可解者,吏胥之谓也。」古之驭吏胥也,必有选而任之之道,所谓掾属者是已。学而后入,材而后试,其贤能略与其官长等,非乡里所举者,则不得当也。故其途不杂,其数不可多设,其人亦自爱惜,勉厉于功名之路,有士君子之风。今则不然,奸猾者为之,无赖者为之,犯罪之人为之,缙绅豪强之仆,逃叛之奴为之,吏胥之子孙相沿袭,亲若友,相援引者更迭为之。凡若此者,岂复有毫末之余地哉?是以鸡鸣而起,孳孳为不善,不择人而食,不择科而犯,以是为应然也。鸣呼!吏胥之固结也,久矣!为之官长者,精明强固者少,阘茸▯利者众。初闻其害,亦未尝不惊且怒,既而翫焉,以为是固吾之左右也。浸假而备顾问,浸假而寄腹心,托爪牙,藉以营其私囊。夫且四顾踌躇,以为吾非吏胥,谁与为理?是一郡尝有数守,一县尝有数令也。既已有吏胥矣,而吏胥又各有贰有副,或一人而两役,或一役而数名,莫不亲近其官长,而以招摇于乡里曰:「我吏胥也。」县有吏胥焉,郡有吏胥焉,郡县之佐贰有吏胥焉,其郡县之人,又有丛弊于诸道而为吏胥者焉,纵横巡按之署,盘踞督抚之衙而为吏胥者焉。呜呼!天下之官冗,而吏胥日以伙,每县殆不止千人矣。以三百计,是一城社之中,而有三百狐与鼠,一郊原之中,而有三百虎与狼也。其灾焰之所及者,或代之役,代之税,或无故而鱼肉,有事而勾摄,疾首痛心者几何人?吞声饮泣者几何家?是吏胥。一而受其害者,且百也。今天下大县以十数,县吏胥三百,是千县则三十万也。一吏胥而病百人,
译《金史·皇统八年》记载,任用进士担任尚书省令史,正隆二年废除。世宗《大定二年》恢复,任用周进士为尚书省令史。二十三年,世宗对宰臣说:“女真进士可以依照汉人进士的例补任尚书省令史。儒者操守廉洁,不合礼义的事不做。由吏员出身的人,从小做吏,习染贪污,等到做官,本性不能改变。政治的兴衰,确实由此产生。”章宗《明昌二年》下诏:“御史台令史全部由终场举人充任。”李完传中谈到尚书省令史,正隆年间任用杂流,大定初年因太师张浩奏请,才开始统一选取进士。天下人认为这是当今的良法,请求任用三品官的子孙及终场举人,委托台官征辟任用。皇上采纳了他的建议。《选举志》说:“整个金代,科举选拔的人才最为兴盛。诸宫、护卫以及省、台、部、驿、史、令史、译官的仕进,都列入正式官阶。这是唐、宋以来所没有的,难道不是因时制宜,而以汉法为依据吗?”
天子所依赖来平治天下的,是百官。所以说:“臣子是我的股肱耳目。”又说:“天工之事,由人来代替。”现在剥夺百官的权力,而全部归于吏胥,这就是所谓的“百官是虚名,而执掌国政的只是吏胥罢了”。郭隗告诫燕昭王说:“亡国者与役人相处,唉,这多么可怕啊!”秦国因为任用刀笔吏而亡天下,这本来就是明显的例证。然而胥吏的权力之所以日益加重而不可拔除,是因为任用法令的弊端造成的。开诚布公地任用大臣,用简略的纲目来治理庶务,那么文书法令就会减少而旁门左道就会清除,平庸的人才就会退隐而狐鼠之徒就会消退了。
谢肇淛说:“从来仕宦法网之严密,没有像今天这样的。上自宰辅,下至驿站、仓巡,没有不以虚文互相应酬的。而京官还可以,外吏则更加严重了。大体上官员不留意政事,一切交给胥吏;而胥吏所奉行的,不过是以往的旧案、历年的成规,不敢分毫逾越。而上面的人既然以此责求下面,那么下面的人也不得不以旧例虚文应付。一旦有不应付的,那么上面的胥吏又乘隙用法律来制裁他。所以郡县的官吏,日夜奔波,惟恐时日不足,而吏治最终不能振作,原因就在于此。明初立法太严,如户部官员不许苏松、浙江人担任,因为那些地方赋税繁重,恐怕他们弄虚作假作奸犯科。然而弊端的漏洞,都是因为吏胥和堂司官员迁转不常,他们哪里知道实情呢?现在户部十三司的胥吏,都是绍兴人,可以说是目察秋毫,却看不见自己的睫毛了。”
限制吏胥
现在天下吏胥的横行,多么厉害啊!即使人数少,还应当有所限制,何况人数众多呢?我们的君主和宰相,朝夕讲求的法度,日夜安抚的百姓,励精图治地施行,踮起脚跟盼望治理好,却一旦被吏胥蛀蚀败坏。朝廷之上,大声疾呼,三令五申,却熟视无睹而无能为力。这是什么原因呢?违抗命令的惩罚不严厉,而容匿罪人的巢穴没有被打破。苏轼说:“天下的人,有甘于自弃,为恶极毒而不可解救的,说的就是吏胥。”古代驾驭吏胥,一定有选拔任用的方法,所谓掾属就是如此。学习之后才进入,有才能之后才试用,他们的贤能大致与长官相当,不是乡里推举的,就不能担任。所以他们的途径不混杂,人数不能多设,他们自己也爱惜自己,在功名之路上勉励奋发,有士君子之风。现在却不是这样,奸猾的人做,无赖的人做,犯罪的人做,缙绅豪强的仆役,逃亡叛变的奴仆做,吏胥的子孙相沿袭,亲戚朋友,互相援引更迭做。凡是像这样的人,哪里还有丝毫的余地呢?所以鸡鸣而起,勤勉地做坏事,不择人而食,不择科目而犯法,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唉!吏胥的固结,已经很久了!担任长官的,精明强干的少,庸碌贪利的多。刚听说他们的危害,也没有不震惊愤怒的,不久就玩忽了,认为这本来是我的左右亲信。渐渐地备为顾问,渐渐地寄托腹心,依托爪牙,借以经营私囊。于是四顾踌躇,认为我没有吏胥,谁与我治理呢?因此一郡曾经有几个太守,一县曾经有几个县令。既然已经有吏胥了,而吏胥又各有副手,或者一人担任两职,或者一职有数名,无不亲近长官,而在乡里招摇说:“我是吏胥。”县有吏胥,郡有吏胥,郡县的佐贰有吏胥,郡县的人,又有在各道丛集弊端而做吏胥的,纵横于巡按的衙署,盘踞于督抚的衙门而做吏胥的。唉!天下的官员冗杂,而吏胥日益增多,每县几乎不止千人。以三百计算,一座城社之中,就有三百只狐狸和老鼠,一片郊原之中,就有三百只老虎和狼。他们的灾祸所波及的,或者代替服役,代替纳税,或者无故鱼肉百姓,有事勾摄拘捕,头痛心痛的有多少人?吞声饮泣的有多少家?这是一个吏胥,而受其害的,就有上百人。现在天下大县有几十个,县吏胥三百人,那么一千个县就是三十万人。一个吏胥使百人受害,
三十万吏胥,是病三千万人也。天下幸无盗贼之扰,水旱之灾,谧宁无事,而日有三千万人不得其所,吁亦大可为寒心也哉!此皆无以额之之过也。近者数有裁革之诏,亦稍稍奉行之,然今日汰而明日复矣。巡按之署撤,而督抚取而用之矣。吏胥之有罪者,县发觉之,则入于府;府发觉之,则入于道;道发觉之,则入于院,而人不敢复问。向之所为府者、县者,转而与之抗礼;道者降而接之以温颜,是其不可向迩之势。始犹处于降杀之间,而其后乃反驱之于积重之地。彼大吏之不贤者,无论其贤者,持己有节,而御下无术,吏胥乘其峻刻之风、威猛之性,以市其权重,而取民间之则,顾有倍蓰于往昔者矣。呜呼!从来天下之乱,固气运为之,有洪水之害,有猛兽之害,有暴君之害,岂今之气运在吏胥耶?夫以朝廷之尊,立意欲革一事、去一人,易置大将如呼小儿,罢遣卿相,朝下而夕出国门,独于吏胥之至微贱额,而限之易若举手,乃若泰山之不可拔,决水之不可御。天下之患,未有壅蔽、因循、怠废不举至于此极者,此其故何也?不悉其不额之弊与必额之之法,虽欲额之而不可得也。不额之弊,在官不在吏;必额之之法,亦在官不在吏。不额之弊有三,而额之法惟一。官之不能而畏事者,以为吏胥之多,非自吾始也,吾姑仍之,且观望其它者之未尽汰焉,交相观望而吏胥卒以自若,此其弊一也。月而阅其簿,朔望而稽其名,奉令而裁之,榜而示之,阳以虚文塞责,而阴挟其金钱还之以故物,此其弊二也。去者去矣,而留者未去,彼此营护,而以浸润其官长,三窟之兔,百足之虫,必济其党与之私而后已,此其弊三也。夫朝廷而不知吏胥之弊也,倘其知之而下之,令曰:「是皆有额踰三人者,其官谪踰十人者,其官杀无赦。」彼吏胥之为恶而不顾其死者,固有之矣,亦有官代其吏死者乎?《周书》曰:「刑罚世轻世重,当其积弊,非重法无以制之。」夫杀一人焉,而举天下三千万人咸受其福,虽尧舜用心不过如此,而岂其为商韩之峻也哉!
译三十万吏胥,是祸害三千万百姓啊。天下幸好没有盗贼的骚扰、水旱的灾害,安宁无事,却每天有千万人不得其所,唉,这真令人寒心啊!这都是没有定额限制的过错。近来多次有裁减革除的诏令,也稍微奉行了一些,然而今天淘汰了明天又恢复了。巡按的官署被撤除,而督抚却取来使用。吏胥中有罪的人,县里发觉了,就逃到府里;府里发觉了,就逃到道里;道里发觉了,就逃到院里,而人们不敢再追究。以前那些做府官、县官的人,转而与他们平起平坐;道官降低身份,用温和的脸色接待他们,这是他们不可接近的态势。起初还处在降职减薪之间,后来反而把他们驱赶到积重难返的地位。那些不贤能的大官,不用说;贤能的大官,虽然自身有节操,但驾驭下属没有方法,吏胥趁着他们严厉苛刻的作风、威猛的性格,来炫耀自己的权势,从而索取民间的钱财,甚至有超过往昔数倍的。唉!从来天下的动乱,固然由气运造成,有洪水的祸害,有猛兽的祸害,有暴君的祸害,难道现在的气运在于吏胥吗?凭借朝廷的尊贵,立志要革除一件事、罢免一个人,更换大将如同呼唤小孩,罢免遣散卿相,早上下令晚上就出了城门,唯独对于吏胥这样极其微贱且有限额限制的人,限制他们容易得像举手一样,却像泰山一样不可拔除,像决堤的水一样不可阻挡。天下的祸患,没有壅塞蒙蔽、因循守旧、懈怠荒废到这种极点的,这是什么缘故呢?如果不彻底了解没有定额的弊端和必须定额的方法,虽然想要定额也不可能。没有定额的弊端,在于官员而不在于吏胥;必须定额的方法,也在于官员而不在于吏胥。没有定额的弊端有三,而定额的方法只有一个。官员不能胜任且畏惧事端的人,认为吏胥众多,不是从我开始的,我暂且沿袭旧制,并且观望其他人没有完全淘汰,互相观望而吏胥最终安然无恙,这是弊端之一。每月查阅他们的账簿,初一十五核查他们的名册,奉行命令裁减他们,张榜公示他们,表面上用虚文搪塞责任,而私下挟带金钱让他们恢复原状,这是弊端之二。离开的人离开了,而留下的人没有离开,彼此营私护短,用潜移默化的方式影响他们的长官,像有三窟的兔子、百足的虫子,一定要成全他们党羽的私利才罢休,这是弊端之三。如果朝廷不知道吏胥的弊端,倘若知道了并下达命令说:“凡是超过定额三人以上的,他们的官员贬谪超过十人的,他们的官员杀无赦。”那些吏胥作恶而不顾死的人,固然有,也有官员代替吏胥死的吗?《周书》说:“刑罚有时轻有时重,当积弊深重时,不用重法无法制约。”杀一个人,而让天下三千万人都受到福泽,即使尧舜用心也不过如此,这难道是商鞅韩非的严酷吗?
吏胥议
储方庆
今夫聚百十奸人,日夜讲究行事,而又假之以得为之势,且无所畏忌。于中则其谋事也日工,而其为毒也日甚。宜邑向有吏胥之患,然为毒未至如今日之烈者。二十年前,奸人分散于豪家,或间归于卒伍,故其恣睢害人之智,各有所出,而吏胥不至甚毒而难制。今豪家皆破败,慑于功令,而武夫之气亦少衰,独有吏胥一涂,可以凭官府之威灵,肆行其纵恣,故举一邑之奸人起而趋之。然有幸其有所畏也,则欲为而不敢为之事,庶可冀什一于千百。而邑之通显于朝者,士之强毅有志节者,鲜不摧折于吏胥之手。是以吏胥之心益无所顾忌,而惟吾之所欲为。吏胥之心既无所畏,吏胥之奸又日益多。吏胥虽万被罪,吏胥其何悔哉?独惜夫出身加民者,幸而得一官以荣其身,而不幸而至于吾邑重为吏胥之所误,以自入于罪咎而不可挽也?何则?凡人入官之始,莫不以吏胥为可恶,而及其与之久处也,则吏胥之言皆顺适吾意者。人情莫不喜顺而恶逆,故于吏胥为易亲。而士民之受吏胥之毒而赴诉之者,辄以为攻我之私人而树之敌,或至忘其身以徇吏胥,以摧抑士民之气,而后惟吏胥之言是听。吏胥之任既专,士民之情益壅,吏胥之毒益深。毒发于官长之身,而发其毒者必士民之桀黠;祸成于吏胥之手,而营其祸者又同患之吏胥。夫至与吏胥同患难而疾视士民以为仇,故虽陷于刑戮而卒莫之悟也。呜呼!亦谨之于其始矣。谨之于其始,则吏胥之说不得进于吾前以通士民之情,奚所不可?夫士民之不类,不可强也。愚懦无知之民,不能自言于守令;而士之厉廉隅,不肯与吏胥为缘者,又多落落不合,取憎于人。故夫士民之情,恐其为胥吏用,而吏胥之隐于士民者至难辨也。愚谓长吏苟有抑吏胥之心,不必尽寘之法,而但当孤其党以杀其势,求士之正直者咨之,进小民之无告者问之,使吏无所阻抑而有畏心,则吏胥之奸可渐息,而吏胥之毒不至及于吾身。其慎毋以吏胥为私人,而以士民为仇也。
驭吏论
储方庆
今天下之患,独在胥吏。吏之骄横与官长同,缙绅士大夫俛首屈志以顺从其所欲。小民之受其渔夺者,无所控诉,而转死于沟壑。怨讟之入人深矣。推其所以,则驭吏之道未得,而吏胥之心无所畏也。凡人出身为吏胥者,类皆乡里桀黠者流,不肯自安于耕凿,然后受役于官而为吏。吏之所为,固已异于常人矣。是以先王驭吏之法,倍严于驭百姓之法。今日之吏,苟犯科禁者,上而比之官长。官长有罪曰革职,吏胥有罪曰革役。夫吏胥之役,岂可与官长之职同日而语哉?官长之受职也,或承先世之勋业以袭其阴或积数十年之劳苦以得一官,取之至不易矣。不幸而至蹉跌,则前此之劳尽弃而不可复振,是以官长皆有甚惜其职之心,而朝廷亦得挟之以威天下。若吏胥之役,不过入数十金、数百金之赀于官已耳。不幸而有祸败,不过失此数十金、数百金之赀,而幸而不至于有罪,则可以横行无忌,殚百姓之脂膏以自肥其家。而其所谓祸败者,又非有不可复入之禁,如官长之除名者也。故吏胥皆有不甚爱惜其役之心,而朝廷欲以此制其为非,岂可得哉?向者朝廷亦尝患吏胥之盘踞,思有以禁之,亦既立之年限以定其供役之岁月矣。然吏胥之姓名,非若士人之登天府、列贤书者可一一稽也。朝而革,暮而复入,革于此,复移于彼,至万不得已,而又使其子弟为之。为之官长者,特取捷给可供事左右而已,固不暇考其所由来也。朝廷虽设重法纠之,而人亦重敢发其奸,故夫革役之说甚不足以慑豪吏之心也。愚以为吏胥之役既不足革,而吏胥之奸复不可止,其治之以赃罪者,又足累法司之考成,而莫为之严诘,则吏胥之心尚何所畏而不为?小民惜身家、顾妻子,惟恐触其放纵之怒,是以拱手听命之不暇。愚谓吏胥之心所畏惟有一死,其所挟以凌轹百姓者,亦谓纵犯赃罪,不能置我于死,故恣睢而无顾忌耳。朝廷欲禁其
译吏胥议
储方庆
如今聚集上百个奸邪之人,日夜谋划行事,又赋予他们得以施展的权势,且毫无畏惧顾忌。其中谋划事情日益精巧,而造成的祸害也日益严重。宜邑向来有吏胥为患,但祸害未曾像今天这样猛烈。二十年前,奸邪之人分散在豪强之家,或偶尔混入军队,所以他们肆意害人的智谋,各自有施展之处,而吏胥不至于非常毒辣而难以控制。如今豪强之家都破败了,慑服于法令,而武夫的气势也稍显衰弱,只有吏胥这一条路,可以凭借官府的威势,肆意放纵,所以全邑的奸邪之人都起来投奔他们。然而庆幸的是他们有所畏惧,那么想干却不敢干的事,或许能在千百中占得一二。而宜邑在朝廷显达的人,士人中刚毅有志节的人,很少有不被吏胥摧折的。因此吏胥的心更加无所顾忌,只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吏胥的心既无所畏惧,吏胥的奸邪又日益增多。吏胥即使万次获罪,吏胥又怎会后悔呢?只是可惜那些出身仕途治理百姓的人,有幸得到一个官职来荣耀自身,却不幸在宜邑被吏胥严重误导,从而陷入罪责而不可挽回。为什么呢?凡是人初入官场,没有不认为吏胥可恶的,但等到与他们相处久了,吏胥的话都顺从迎合我的心意。人情没有不喜好顺从而厌恶逆耳的,所以对吏胥容易亲近。而士民遭受吏胥毒害前去申诉的人,往往被当作攻击我的私敌而树立仇人,甚至有人不惜牺牲自身来迎合吏胥,以此摧抑士民的气势,而后只听信吏胥的话。吏胥的职权既然专断,士民的情况更加壅塞,吏胥的毒害更加深重。毒害发端于官长身上,而引发毒害的必定是士民中的桀骜狡黠之人;祸患成于吏胥之手,而经营祸患的又是同患难的吏胥。以至于与吏胥同患难而仇视士民,所以即使陷入刑戮最终也不醒悟。唉!也只有在开始时谨慎罢了。在开始时谨慎,那么吏胥的言论就不能进到我面前以通达士民的情况,还有什么做不到的呢?士民的情况各不相同,不能强求一致。愚懦无知的百姓,不能向太守县令自己诉说;而士人中坚守廉隅,不肯与吏胥勾结的人,又多落落不合,招人憎恨。所以士民的情况,恐怕被胥吏利用,而吏胥隐藏在士民中极难分辨。我认为长官如果有抑制吏胥的心,不必全部置于法办,但应当孤立他们的党羽以削弱他们的势力,寻求正直的士人咨询,接见无告的小民询问,使吏胥没有阻碍压抑而有畏惧之心,那么吏胥的奸邪可以逐渐平息,而吏胥的毒害不至于波及自身。务必不要将吏胥当作私人,而将士民当作仇敌。
驭吏论
储方庆
如今天下的祸患,唯独在于胥吏。吏的骄横与官长相同,缙绅士大夫低头屈志以顺从他们的欲望。小民遭受他们的掠夺,无处控诉,而转死在沟壑之中。怨恨谩骂深入人心了。推究其所以然,是因为驾驭吏胥的方法不得当,而吏胥的心无所畏惧。凡是以吏胥为业的人,大都是乡里桀骜狡黠之流,不肯安心于耕种劳作,然后受雇于官府而成为吏。吏所做的,本来就已经不同于常人了。所以先王驾驭吏胥的法度,比驾驭百姓的法度加倍严格。如今的吏,如果触犯科禁,上比之于官长。官长有罪叫革职,吏胥有罪叫革役。吏胥的役职,怎能与官长的职位同日而语呢?官长接受职位,有的继承先世的勋业以袭取荫庇,有的积累数十年的劳苦才得到一个官职,取得极其不易。不幸而跌倒,那么以前的劳苦全部废弃而不可再振兴,所以官长都有非常爱惜职位的心,而朝廷也能凭借此威吓天下。至于吏胥的役职,不过向官府投入数十金、数百金的资财罢了。不幸而有祸败,不过损失这数十金、数百金的资财,而侥幸不至于获罪,就可以横行无忌,耗尽百姓的脂膏来肥己的家。而他们所说的祸败,又没有不可再入的禁令,像官长被除名那样。所以吏胥都有不太爱惜役职的心,而朝廷想以此制约他们的为非作歹,怎么可能呢?从前朝廷也曾担忧吏胥盘踞,思考有办法禁止他们,也已经设立年限来规定他们供职的岁月了。然而吏胥的姓名,不像士人登天府、列贤书那样可以一一查考。早上革除,晚上又复入,在这里革除,又转移到那里,到了万不得已,又让他们的子弟担任。担任官长的人,只是选取敏捷可供事左右的人罢了,本来无暇考察他们的来历。朝廷虽然设立重法纠察他们,而人们也不敢揭发他们的奸邪,所以革役的说法极不足以震慑豪吏的心。我认为吏胥的役职既然不足以革除,而吏胥的奸邪又不可制止,用赃罪来惩治他们,又足以拖累法司的考核成绩,而没有人严厉诘问,那么吏胥的心还有什么畏惧而不做呢?小民爱惜身家、顾念妻子儿女,唯恐触犯他们放纵的怒气,所以拱手听命都来不及。我认为吏胥的心所畏惧的只有一死,他们所凭借来欺凌百姓的,也是认为即使犯下赃罪,也不能置我于死地,所以肆意妄为而无所顾忌。朝廷想要禁止他们
奸,当择其所畏者明示之,则彼尚存不敢之心于万一,而又不可概责之以死也。莫若恕其小过,以全小人之命,其必不可免者,置之于法,以儆其余。虽遇赦宥,而吏胥之罪不少假焉。吏胥虽无良,岂尽如盗贼之愍不畏死者哉?
译对于犯有奸罪的人,应当选择他们所畏惧的刑罚明确告知他们,这样他们心中或许还会存有一丝不敢犯法的念头,而且也不可以一概用死刑来责罚他们。不如宽恕他们的小过错,以保全这些品行不端之人的性命;对于那些罪行严重、不可宽免的人,则将其置于法律制裁之下,以警示其他人。即使遇到赦免,对于吏胥的罪责也绝不姑息。吏胥虽然大多没有良善之心,难道全都像那些凶悍不怕死的盗贼一样吗?
覆陈书役不必定额疏雍正七年。
河东总督田文镜
臣查条奏内称弭盗之法,先严窝盗之家,而窝盗之人半属挂名之役。查各省督抚司道以下,其书吏衙役皆有经制定额,不容冒滥,而有一等游手好闲无业贫人,每于额设吏役之下空挂一名,书吏则为贴写,为掌案下役,则曰帮役,曰白役。小则希免差役,大则借端生事,自恃衙门情熟,因而包揽钱粮,把持行市,寓娼窝赌,无所不至,而犹未遂其欲,每与捕役上下其手,窝顿盗贼,发踪指示,名曰放线。所获之赃,盗得其三,彼得其七,且以语言恐吓事主,令勿报官,即使事发,而州县捕役向为一线串通,或以强为窃,或故意纵放,有司为之掣肘,百姓被其扰害。请嗣后各省挂名书役严行禁革,照额设之数,每名止许添一人帮办,一正一副,可不误公。现在挂名书役悉令归农,则窝盗之人少,而盗藏身之地亦少矣等语。臣查挂名书役各处皆有,如科臣顾祖镇所奏贴写、掌案、帮役、白役等名色,则皆非挂名书役也。贴写乃甫经学习帮写文移之人,掌案则久于衙门,熟谙章程,办理稿案之人,帮役、白役即各役内之副役,跟随正役以奔走之人,皆非徒挂空名者也。所谓挂名书役者,乃足迹不至衙门,经年不见本官,不知办案为何事,按册有名,服役无人,惟津贴纸笔之费以帮办事书役,此则谓之挂名书役也。查各衙门书役,除州县书役近在本处,向不换班外,其督抚司道府书役皆散处各属,率为分上下班轮流办事。若按经制额定之数,每名再添一人,则各衙门不过寥寥数人,安能办公无误?即如臣衙门经制书吏上下两班,每班十名,共二十名,今现在办事书吏头班、二班俱有百余名,是较经制十倍有余,事务殷尚,苦赶办不及。若以一正一副计算,每班不过二十人,以百余人办理不及之事,而欲责成于一二十人,其可得乎?由此而推则各衙门书吏,以一正一副留用,乃万万不能之事。其贴写一项,跟随学习帮写,即将来办事之经承,而且书写需人,不能革除者也。经制典吏役满出缺,新募典吏何能办理文案?故必需熟谙书办职掌。稿案无掌案,则事务茫然。是又掌案之不能革除者也。至若帮役、白役,专视差遣之简,如差多事正役不能亲身出差,因有帮役、白役为之代劳。上司稽查不严,本官有意徇纵,则一票到手,便为利薮。所至之处,似狼如虎,恣意勒索,正副分肥。臣深知其弊,是以严禁司道之差,不许下府州;府州之差,不许下属县。其有万不得已之事,必须差提者,则令所差之衙门将差役姓名报臣查考。如犯有需索之弊,必痛加惩处。所以一年之内,各衙门之差提甚少。差既绝少,利何从觅?正役之盘费尚且竭蹶,何能更养副役?此又帮役、白役不禁而自除者也。至挂名书役,既不服役衙门,其所以挂此空名者,亦有故。或家有田产,藉以支持门户;或居乡被人欺凌,藉以御抵外侮。具呈投认之后,必行地方官查其身家是否殷实,有无过犯违碍,取具印甘各结,方准注册。虽人之诚伪难必,大抵皆有产业之人也。若科臣所奏,是乃市井无赖,一无恒产之穷民,不但不能卦名于官,并书役亦不肯与之为俦,又岂能把持行市,窝匿娼赌,使令盗贼,其它包揽钱粮等事,更不必言矣。要之,窝盗通盗,第一系不法捕役,其次则不肖营兵与势豪土棍。臣虽不敢谓挂名书役中必无窝盗之人,然如科臣所奏,窝盗之人半属挂名之役,去挂名之役即少,窝盗之家实非确论。臣愚以为,但当严查其行止,以分别去如平时果有生事把持等类,不但挂名书役急当革究,即现在办事之书役亦当革究。若实系安分自守,藉支门户以御外侮,虽有书役之名,实与农民无异,似可不必尽。行革除司道府衙门书吏,本无额设工食,又有纸笔等费。既将各项陋规裁革,不许受贿作弊。若并此挂名津贴亦为革除,则纸笔之费亦无从矣。况各衙门书役,实非一正一副所能办理。所有科臣顾祖镇条奏,尽除挂名之役,止一
译再次陈述书吏衙役不必限定额数的奏疏,雍正七年。
河东总督田文镜
臣查核条奏中称,杜绝盗贼的方法,首先要严厉惩处窝藏盗贼的人家,而窝藏盗贼的人有一半属于挂名的书吏衙役。查核各省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以下,其书吏衙役都有经制规定的定额,不容许冒名充数,但有一类游手好闲、没有职业的贫民,常常在定额设置的书吏衙役之下空挂一个名字,书吏则称为贴写、掌案,衙役则称为帮役、白役。小的方面是希望免除差役,大的方面是借端生事,自恃熟悉衙门情况,因而包揽钱粮,把持市场,藏匿娼妓、窝藏赌局,无所不为,然而还不满足其欲望,常常与捕役上下勾结,窝藏盗贼,发踪指示,名叫放线。所获得的赃物,盗贼得三成,他们得七成,并且用言语恐吓事主,令其不要报官,即使事发,而州县捕役向来串通一气,或者将强盗说成窃贼,或者故意纵放,主管官员被其牵制,百姓被其骚扰侵害。请求此后各省挂名的书吏衙役严格禁止革除,按照定额设置的数量,每名只允许添一人帮办,一正一副,可以不误公事。现在挂名的书吏衙役全部令其归农,那么窝藏盗贼的人就少了,而盗贼藏身之地也少了等语。臣查核挂名的书吏衙役各处都有,如科臣顾祖镇所奏的贴写、掌案、帮役、白役等名称,则都不是挂名的书吏衙役。贴写是刚刚学习帮写公文的人,掌案则是久在衙门,熟悉章程,办理稿件案卷的人,帮役、白役即是各衙役中的副役,跟随正役奔走的人,都不是徒挂空名的人。所谓挂名的书吏衙役,是足迹不到衙门,经年不见本官,不知道办案是什么事,按册有名,服役无人,只津贴纸笔的费用以帮办事的书吏衙役,这才叫做挂名的书吏衙役。查核各衙门书吏衙役,除州县书吏衙役近在本处,向来不换班外,其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道、府书吏衙役都散处各属,大都是分上下班轮流办事。如果按经制定额的数量,每名再添一人,那么各衙门不过寥寥数人,怎么能办公无误?就像臣衙门经制书吏上下两班,每班十人,共二十人,现在办事的书吏头班、二班都有百余人,是较经制十倍有余,事务繁多,苦于赶办不及。如果以一正一副计算,每班不过二十人,用百余人办理不及的事,而想要责成于一二十人,那能行得通吗?由此推论各衙门书吏,以一正一副留用,是万万不能的事。那贴写一项,跟随学习帮写,就是将来办事的经承,而且书写需要人,不能革除的。经制典吏役满出缺,新招募的典吏怎么能办理文案?所以必需熟谙书办职掌。稿件案卷没有掌案,那么事务就茫然无措。这是掌案不能革除的原因。至于帮役、白役,专看差遣的简繁,如果差多事正役不能亲身出差,因为有帮役、白役代为劳苦。上司稽查不严,本官有意徇私纵容,那么一张票到手,便成为利源。所到之处,似狼如虎,恣意勒索,正反分肥。臣深知其弊端,所以严禁司道之差,不许下到府州;府州之差,不许下到属县。有万不得已的事,必须差提的,则令所差的衙门将差役姓名报臣查考。如果犯有需索的弊端,必定痛加惩处。所以一年之内,各衙门的差提很少。差既绝少,利从哪里找?正役的盘费尚且拮据,怎么能更养副役?这是帮役、白役不禁而自除的原因。至于挂名的书吏衙役,既不在衙门服役,他们之所以挂此空名,也有缘故。或者家有田产,借此支持门户;或者居乡被人欺凌,借此抵御外侮。具呈投认之后,必定由地方官查其身家是否殷实,有无过犯违逆,取具印甘各结,才准许注册。虽然人的诚实虚伪难料,大抵都是有产业的人。如果科臣所奏,那是市井无赖,一无恒产的穷民,不但不能在官府挂名,并且书吏衙役也不肯与他们为伍,又怎么能把持市场,窝匿娼赌,使令盗贼,其他包揽钱粮等事,更不必说了。总之,窝盗通盗,第一是不法捕役,其次是不肖营兵与势豪土棍。臣虽然不敢说挂名的书吏衙役中必定没有窝盗的人,然而如科臣所奏,窝盗的人一半属于挂名的衙役,去掉挂名的衙役就少,窝盗的人家实在不是确论。臣愚以为,只应当严查其行止,以分别去留,如果平时果有生事把持等类,不但挂名的书吏衙役急当革究,即使现在办事的书吏衙役也当革究。如果实系安分自守,借此支持门户以抵御外侮,虽有书吏衙役之名,实与农民无异,似乎不必全部革除。司道府衙门书吏,本来没有定额设置工食,又有纸笔等费。既然将各项陋规裁革,不许受贿作弊。如果连这挂名的津贴也革除,那么纸笔的费用也无从有了。况且各衙门书吏衙役,实在不是一正一副所能办理的。所有科臣顾祖镇条奏,全部革除挂名的衙役,只留一
觉察奸蠹内外画一疏
李之方
臣惟吏书作弊坏法,处处皆然,实未有如在京各衙门之最甚者。故厘弊剔蠹,当先自在京各衙门始。京师之蠹消,天下之蠹亦消矣;京师之弊除,天下之弊皆除矣。无如各衙门事务殷易于丛奸滋弊。该管之官一有不察,则招摇撞骗,无所不为,且授受隐秘,难以举发。与受同罪之赃,出钱之人必不肯首告,即旁人告发,亦必不实据实供吐。其承问之官,亦不过以夹讯不服,朦胧完结。所以朝廷清厘庶政诸弊,皆易芟除,而惟此胥吏之奸,牢不可破。即如现在各衙门书吏,岂果人人奉法,而无作奸犯科之辈者?乃数年以来,未闻某衙门祛一某蠹,某衙门发一某弊,即寻常责革,亦属罕有之事。可见向来书吏作弊,皆该管司官因循容纵,置若罔闻,且以为虽事发而身不任其责故也。臣思衙役犯赃失于觉察,本官革职,煌煌功令,率土凛遵,而惟在京衙门不用此例。如往年门文秀一案,书办犯赃至数千两,该管司官竟不坐以失察,此甚非均平之法也。夫在内在外,皆朝廷法纪之地,内外官员,皆朝廷发弊之人。况部院书务关系更重,部胥作弊贿赂更多。若谓衙役犯赃难于觉察,岂外官偏有过人之精明,而京官皆当无闻无见乎?宽于内而严于外,何以压服郡县有司之心哉?臣乞部确议,嗣后在内蠹役犯赃,本官失于觉察者,一体照例处分,则在京各衙门官必自觉察其胥吏,而奸蠹敛迹,内外肃清矣。
访惩衙蠹之法疏
张惟赤
从来剥啄小民,恶莫甚于衙蠹。皇上严纶申饬,不啻再三。禁旧役,革顶首,有犯赃十两之明刑,又有犯赃一两之新令。然立法虽严,而蒙蔽之局愈不可破。究之残民肥己,盈千累百,而未尝发觉;即使发觉,又有巧术多端,打点弥缝,终成漏网。故肆意虐民,曾无顾忌。且自郡县以至督抚衙门,串成一片,互相救援。虽有三年更替之令,而移姓改名,出此入彼,引接下手,非其亲族,即其子孙。盘踞日深,线索日熟。内则伺本官之性情,窥打点之快捷方式;外则联唆讼之积棍,交不肖之绅衿。因而瞒官嚼民,无所不至。近见浙抚佟某疏,巡抚三省以来,恪遵功令,但有蠹役,凭民间告发,然后访拏。在巡臣厘剔有方,自当一清蠹。但恐此辈日在上官左右,声势赫奕。若督抚按三衙门各役,郡县尚在曲意将迎,惟恐得罪小民,安敢遽然讦告?即巡按访实拏问,既拏之后,必索于臬司;臬司转索于刑厅;刑厅无从知,必询之本厅书役。然本厅书役必与此辈向结心腹之交,因密通消息,即令本人自行造款,遂将真实恶迹,一字不提,反假无影无干之款上报塞责。夫蠹役作恶,必名闻通国,始为巡按之所访拏。在访拏之时,非不真知灼见;及至公堂质审,率多伪款,或姓名不对,或被证差讹,一无指实。无论问官庇,即执法者欲直穷到底,而其事实属无干,无从坐罪,幸免以后,招摇得意,自夸打点神通,人人畏服。故访拏一次,愈增一次之威名矣。在初访之时,非不出示令人告发;但近年巡按所访人犯,往往发下府县监禁,以致央情保放,盛服逍遥游行市上。愚民见之,谓彼虽属访拏,现在安然无事,又孰敢犯其凶锋者?惟恐补状讦告,而此辈弥缝术巧,日后仍在衙门,则借端报复,身家立破。况每见县间各蠹,访拏问革后,反买府厅顶首矣。府厅各蠹,访拏问革。后反买充道,抚按顶首矣。衙门愈大,则肆恶愈深。至于种种赃私,告出未及十之一二,而审问时且尽付子虚,或不过问成八九钱赃银而止。何则?上谕有一两籍没流徒之新例,故必不满一两之数也。上下蒙蔽,打成一片。总之,此辈之身家必不至败坏,则小民之苦必不敢自鸣。臣请饬部严行各省抚按,以后必须严拏,勿待告发。拏到之日,先责迎风,然后发下按察司监禁,不许转发府县以致保放。仍即出示招人补状,其采访各款务开实迹。若造塞责,以致审质全虚者,即追究造款之人,治以扶同党恶之罪。
译觉察奸蠹内外画一疏
李之方
臣认为,吏员书吏作弊败坏法纪,处处都是这样,但实在没有比京城各衙门更严重的了。所以整顿弊端、剔除蛀虫,应当先从京城各衙门开始。京城的蛀虫消除了,天下的蛀虫也就消除了;京城的弊端铲除了,天下的弊端也就都铲除了。无奈各衙门事务繁杂,容易滋生奸邪和弊端。主管官员一旦有所疏忽,就会招摇撞骗,无所不为,而且交接隐秘,难以揭发。与受贿同罪的赃款,出钱的人必定不肯自首告发,即使旁人告发,也必定不会如实供吐。那些负责审讯的官员,也不过以夹讯不服为由,含糊其辞地结案。所以朝廷清理各项政务的弊端,都容易铲除,唯独这胥吏的奸邪,牢固得不可打破。就像现在各衙门的书吏,难道真的个个都奉公守法,没有作奸犯科的人吗?然而数年以来,没听说哪个衙门清除过一个蛀虫,哪个衙门揭发过一种弊端,即使是平常的责罚革职,也属于罕见之事。可见向来书吏作弊,都是主管官员因循守旧、纵容放任,置若罔闻,并且认为即使事发自己也不承担责任。臣想,衙役犯赃而失于觉察,本官就要革职,这是光辉显赫的功令,全国上下都敬畏遵行,唯独京城衙门不沿用这个例子。比如往年门文秀一案,书办犯赃多达数千两,主管官员竟然不以失察定罪,这非常不符合公平的法度。无论是在内廷还是在外地,都是朝廷法纪之地;无论是内廷还是外地的官员,都是朝廷揭发弊端的人。况且部院的书办事务关系更重,部院胥吏作弊贿赂更多。如果说衙役犯赃难以觉察,难道外官偏偏有过人的精明,而京官都应当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吗?对内宽容而对外严厉,凭什么去压服郡县有司的心呢?臣请求兵部确切议定,此后在内廷的蛀役犯赃,本官失于觉察的,一律照例处分,那么京城各衙门的官员必定会自觉觉察他们的胥吏,而奸邪蛀虫收敛行迹,内外就肃清了。
访惩衙蠹之法疏
张惟赤
自古以来,欺压小民,没有比衙门蛀虫更恶劣的了。皇上严令申饬,不止再三。禁止旧役,革除顶替首犯,有犯赃十两的明确刑罚,又有犯赃一两的新法令。然而立法虽然严厉,但蒙蔽的局势却愈发不可打破。究其根本,残害百姓、中饱私囊,成千累百,却未曾发觉;即使发觉,又有多种巧妙手段,打点弥缝,最终漏网。所以肆意虐待百姓,毫无顾忌。而且从郡县到督抚衙门,串通成一片,互相救援。虽然有三年更替的法令,但改姓换名,出此入彼,引荐接手,不是他们的亲族,就是他们的子孙。盘踞日益加深,线索日益熟悉。在内则窥探本官的性情,寻找打点的捷径;在外则勾结唆讼的积惯之徒,结交不肖的绅士。因而瞒官欺民,无所不至。近日看到浙江巡抚佟某的奏疏,自巡抚三省以来,恪遵功令,只要有蛀役,凭民间告发,然后访查捉拿。对于巡抚大臣来说,清理剔除有方,自然应当一清蛀虫。但恐怕这类人常在上官左右,声势显赫。如果督抚按三衙门的各役,郡县还在曲意逢迎,唯恐得罪小民,怎敢贸然揭发告发?即使巡按访查属实捉拿审讯,捉拿之后,必定向臬司索取;臬司转而向刑厅索取;刑厅无从得知,必定询问本厅的书役。然而本厅书役必定与这类人结为心腹之交,因此秘密互通消息,即使让本人自行造报款项,也将真实恶迹一字不提,反而假造无影无据的款项上报以塞责。蛀役作恶,必定名闻全国,才会被巡按访查捉拿。在访查捉拿之时,并非不真知灼见;等到公堂质审,大多都是伪款,或者姓名不对,或者被证差讹,一无实指。无论问官庇护,即使执法者想要彻底查究,而其事实属无关,无从定罪,侥幸免罪以后,招摇得意,自夸打点神通广大,人人畏服。所以访查捉拿一次,就增加一次威名。在初访之时,并非不出示告示让人告发;但近年巡按所访查的人犯,往往发下府县监禁,以至于托情保释,盛装逍遥游逛市上。愚民看到,认为他们虽然属于访查捉拿,现在安然无事,又有谁敢触犯他们的凶锋呢?唯恐补状揭发,而这类人弥缝之术巧妙,日后仍在衙门,就会借端报复,身家立刻破败。况且常常见到县里的各蛀虫,访查捉拿问罪革职后,反而买通府厅顶替首犯。府厅各蛀虫,访查捉拿问罪革职。后反而买通道、抚、按顶替首犯。衙门越大,则肆恶越深。至于种种赃私,告发出来的不到十分之一二,而审问时且尽付子虚乌有,或者不过问成八九钱赃银而止。为什么呢?上谕有一两籍没流徒的新例,所以必定不满一两之数。上下蒙蔽,打成一片。总之,这类人的身家必定不至于败坏,那么小民的苦难必定不敢自鸣。臣请求饬令兵部严行各省抚按,以后必须严拿,不要等待告发。捉拿到的日子,先责打迎风,然后发下按察司监禁,不允许转发府县以致保释。仍然立即出示招人补状,其采访各款务必开列实迹。如果造报塞责,以致审质全虚的,就追究造款之人,治以扶同党恶的罪。
访拏衙蠹,必无滥款,赃必多,被害必众。一凭诸真款,再凭诸告发,从公严审,依律治罪。被拏之蠹,断不仍留地方,则小民知蠹役之可除,自无所顾忌而敢于伸矣。除抚按不时访拏外,大小各官更将本衙门蠹役自行觉察。其府厅县每季各造本衙门人役花名册,并并无访过再进印信甘结,移送刑官。刑官不时严察,如有犯者,立刻揭送抚按,坐本官以徇庇之罪。倘刑官隐匿不报,抚按访实题参,刑官一并治罪。倘抚按隐匿不参,科道官风闻一并参奏,治以徇纵之罪。如此积蠹可除,而民得安枕矣。
译查访捉拿衙门中的蛀虫,必定没有滥捕无辜的情况,查获的赃物一定很多,受害的百姓一定众多。首先依据真实的案情,其次依据他人的告发,秉持公心严厉审讯,依照法律定罪。被捉拿的蛀虫,决不允许继续留在当地,这样小百姓知道蛀虫般的差役可以被铲除,自然无所顾忌而敢于伸张正义了。除了巡抚、巡按不时查访捉拿之外,各级大小官员更要自行察觉本衙门中的蛀虫差役。各府、厅、县每季都要编制本衙门人役的花名册,并附上没有查访过却再次进入衙门的印信甘结,移送给刑官。刑官不时严厉督察,如果有违法者,立刻揭发并移送巡抚、巡按,判处该官员徇私包庇的罪责。倘若刑官隐瞒不报,巡抚、巡按查访属实后上奏弹劾,刑官一并治罪。倘若巡抚、巡按隐瞒不弹劾,科道官员听闻风声后一并参奏,治以徇私纵容的罪责。这样积久的蛀虫就可以铲除,百姓就能安居乐业了。
衙蠹宜剔其源疏
孙光祀
夫剔弊厘奸之典,内外官员皆有参劾,府县吏胥亦有考察,而独京师之衙蠹与外省抚按司道之衙蠹,未有一定之法可摘发其奸者,此舞文丛弊所以日甚一日也。即如各部衙役,天下官职、财用、兵刑、工役诸大事,在其掌握,倚法为奸,上下其手。外官之不肖者,夤缘钻刺,先与此辈句连通,同行贿能使仕途之功罪无凭,钱粮之多寡易混,文移之迟速由已,财用之干没不清。其术则障日蔽天,其赃则盈千踰万。该衙门官或为其朦蔽而不觉,即觉之而掩饰遮护,不肯搜求。若辈积弊相沿,益肆然无忌矣。若抚按司道之衙役,通省之事咸经其手,诈官害民,弊难悉述。下官既不敢问,上官又复护短,惟恐发觉有碍官声,是以因循容隐,愈难禁制。且此辈狡兔三窟,在州县作恶已极,则转投司道;在外省罪迹已着,则潜入京师衙门,益尊益成若辈藏奸之薮。不急为厘剔弊源,何自而清耶?伏乞自今定制,令各衙门每年自行察核,其蠹役有奸状着闻,犯赃有据者,如部司则列以呈堂,官司道则据事以报抚按,以便汇奏,不许鼠同眠曲为回护。候审实赃罪,照原定衙役例按律发遣,重者正法,庶大蠹不至漏网,而衙门难以容奸。若年终该衙门不肯开送衙蠹,即令本官注明结报,日后倘被别官指参,仍查犯事年月以徇纵追论。每岁一行如甄别之法,使巨奸易发,猾胥知儆,乱法者少,而京省内外各衙门肃然就理。其事似小,而所关实大也。
寇永修日记:「治道之衰,起于文法之盛;弊蠹之滋,殆于簿书之所谓。文法簿书者,不但经生黔首懵不见闻,即有司专职,亦未尝一检阅校勘。何者?千宗百架,鼠蠹雨浥;或一事反复异同,或一时互有可否。后欲遵守,何所适从?徒为积年老猾媒利市权之资耳。其实于事体无裨,弊蠹无损也。呜呼!百家之言不火,而道终不明;后世之文法不省,而世终不治。」
上玉抚军条议
周镐
夫书吏之弊,至今极矣。然愚以为,州县之书吏易治,而上宪之书吏难治。何也?州县之书吏,弊在虐民,富者百般勒索,贫者任意难。或勾通讼棍,借事兴波;或授意罪人,诬扳嫁祸。甚或藏匿旧案,抽换卷宗,使是非可以混淆,而本末无从考信。其弊诚不胜枚举。然州县为亲民之官,统驭少而耳目近,少则易遍,近则易知。但使为州县者,实能以民心为己心,视民事如家事,日坐大堂与民相见,表里洞达,无阻无隐。其有勒索而留难者,许民面诉,立提质究,则弊除矣。其被诬牵累者,即从所以诬牵之故讯出,勾通授意之由,立予责革,则弊除矣。且藏匿抽换,必乘新旧交代之际,或数年、数十年而后发,防范最难。然苟钤印卷宗,又令各书将经手案件登记号簿,官为用印以入交代,倘有遗失,惟最后接收之书吏是问,则其弊亦可肃清。故曰:州县之书吏易治也。若夫上宪之书吏,则鱼肉州县之书吏,而并能挟制其官。州县任先索到任陋规,其后交代有费,盘查有费,经征有费,奏销有费,滋生户有费,赋役全书有费,蠲除有费,工程有费,恩赏有费,领有领费,解有解费,划扣有划扣费。举州县毫毛之事,莫不有费。诚如宪札所云:“动笔即索,事无空过者。”稍不遂意,则驳换捺延,处分降罚,其祸立至。故州县畏之如虎,而奉之如神。州县之书吏,亦不得不多方搜索以求解免。此吏治之所以日难,而亏久之所由,日积也。且夫州县之书吏,上司得而惩治之上宪之书吏,州县不能约束之,而并不敢诵言之。譬诸城狐社鼠,灌之不可,焚之不得,稍一非议,不以为去狐鼠也,而反以为攻城社也。故曰:上宪之书吏难治也。其所以难治者,有二:一曰书缺买定也。某书管某县,某吏值某科,皆量其出息之多寡以为授受,州县特其佃户耳。买定之后,则以此缺为传家之宝官有迁调,而吏无变更,即或因事革除,而易名顶替者,仍其人也。是以州县宁隐忍以免目前,不敢触犯
译剔除衙门蛀虫应从源头疏浚
孙光祀
剔除弊端、整顿奸邪的典章制度,朝廷内外官员都有参劾,府县吏胥也有考察,唯独京师的衙门蛀虫与外省抚按司道的衙门蛀虫,没有一定的法度可以揭发他们的奸恶,这就是玩弄文字、丛聚弊端之所以日益严重的原因。就像各部衙役,天下官职、财政、兵刑、工役等大事,都掌握在他们手中,他们倚仗法律作奸犯科,上下其手。外省官员中不贤良的人,攀附钻营,先与这些人勾结沟通,共同行贿,使得仕途上的功过没有凭据,钱粮的多寡容易混淆,公文的迟速由他们决定,财政用度的侵吞不清。他们的手段遮天蔽日,他们的赃款成千上万。该衙门的官员有的被他们蒙蔽而没有察觉,即使察觉了也掩饰庇护,不肯搜求。这些人积弊相沿,更加肆无忌惮。至于抚按司道的衙役,全省的事务都经过他们的手,欺诈官员、祸害百姓,弊端难以尽述。下属官员不敢过问,上级官员又庇护短处,只恐怕发觉后影响官声,因此因循容隐,愈发难以禁制。况且这些人狡兔三窟,在州县作恶到了极点,就转投司道;在外省罪迹已经暴露,就潜入京师衙门,地位越高越成为他们藏奸的渊薮。不急于厘清剔除弊端的源头,从哪里开始澄清呢?恳请从今制定法度,令各衙门每年自行察核,那些有奸恶行为昭著、犯赃有据的蛀役,如果是部司衙门就列名呈报堂官,如果是司道衙门就据实上报抚按,以便汇总奏报,不许像老鼠同眠那样曲意庇护。等到审实赃罪,按照原定衙役条例按律发遣,重者处以死刑,这样大蛀虫不至于漏网,而衙门难以容奸。如果年终该衙门不肯开列衙门蛀虫,就让本官注明结报,日后如果被其他官员指参,仍要查究犯事年月以追究徇纵之责。每年实行一次像甄别那样的法度,使得大奸容易揭发,狡猾的胥吏知道警戒,扰乱法纪的人减少,而京省内外各衙门肃然归于治理。这件事看似微小,但关系实在重大。
寇永修日记:“治道的衰败,起于文法的兴盛;弊端的滋生,几乎在于簿书所谓的。文法簿书,不但经生百姓懵然不知,即使有司专职,也不曾一一检阅校勘。为什么呢?千宗百架,老鼠蛀蚀雨水浸湿;或者一事反复异同,或者一时互有可否。后来想要遵守,从何适从?徒然成为积年老猾谋取利益、操纵权力的资本罢了。其实对事体没有裨益,对弊端没有损害。唉!百家之言不焚毁,而道终究不明;后世之文法不省减,而世终究不治。”
上玉抚军条议
周镐
书吏的弊端,到现在已经极点了。然而我认为,州县的书吏容易治理,而上宪的书吏难以治理。为什么呢?州县的书吏,弊端在于虐待百姓,对富人百般勒索,对穷人任意刁难。或者勾结讼棍,借事兴波;或者授意罪人,诬陷嫁祸。甚至藏匿旧案,抽换卷宗,使得是非可以混淆,而本末无从考信。他们的弊端确实不胜枚举。然而州县是亲民之官,统驭少而耳目近,少就容易遍及,近就容易知晓。只要担任州县官的人,确实能以民心为己心,视民事如家事,每天坐在大堂与百姓相见,表里洞达,无阻无隐。那些勒索而留难的人,允许百姓当面诉说,立即提审追究,那么弊端就消除了。那些被诬陷牵连的人,就从诬陷牵连的原因讯问出来,勾结授意的缘由,立即责罚革职,那么弊端就消除了。况且藏匿抽换,必定趁着新旧交接之际,或者数年、数十年后才发觉,防范最难。然而如果钤印卷宗,又令各书吏将经手案件登记号簿,官员用印以入交代,倘有遗失,只追究最后接收的书吏,那么弊端也可以肃清。所以说:州县的书吏容易治理。至于上宪的书吏,则鱼肉州县的书吏,而且能挟制州县官员。州县上任先索要到任陋规,其后交代有费用,盘查有费用,经征有费用,奏销有费用,滋生户有费用,赋役全书有费用,蠲除有费用,工程有费用,恩赏有费用,领取有领取费,解送有解送费,划扣有划扣费。举凡州县毫毛之事,没有不有费用的。诚如宪札所说:“动笔即索,事无空过者。”稍微不遂意,就驳换捺延,处分降罚,祸患立至。所以州县畏惧他们如虎,而奉承他们如神。州县的书吏,也不得不多方搜索以求解免。这就是吏治之所以日益艰难,而亏空之所以日益积累的原因。况且州县的书吏,上司可以惩治;上宪的书吏,州县不能约束,而且不敢公开议论。譬如城狐社鼠,灌之不可,焚之不得,稍微非议,不认为是去除狐鼠,反而认为是攻击城社。所以说:上宪的书吏难以治理。其难以治理的原因,有二:一是书缺买定。某书吏管某县,某吏值某科,都量其出息的多寡以为授受,州县只是他们的佃户罢了。买定之后,就把这个缺位作为传家之宝,官员有迁调,而吏无变更,即使因事革除,而易名顶替者,仍是同一个人。所以州县宁愿隐忍以免目前,不敢触犯
以贻后祸。一曰权从书出也。幕宾案牍,既一切片稿,半由拟送,稍为出入,便已低昂,虽有核裁,岂无忽?诚如宪札所云,高下在心也。更有不可解者,如户口之增减,仓库之盈虚,惟州县知其确数,以为具文,则具文可也,以为实报,则实报可也。而司书则曰:「彼有程序。」所谓程序者,又不肯显颁于下,屡送屡驳,无所适从,费到而册始定,其实上下仍相蒙也。此此二弊,约有三端:一曰汰冗滥,酌公事之简,定书吏之多少,择其勤慎廉能者留房办事,其余悉裁去之,俾归民业,如敢挂名射利及私相顶替,重治其罪;一曰定额费,使各衙门之书吏开具实在必须之费,详院核定,行知州县遵为定额,上下晓然,敢有额外滥索及借事刁难倾陷者,许州县据实指禀,违则参办。又如处州于通省最为贫苦,甚有岁入不及千金者,日用尚虑不敷,何力应酬诸费?应请概予删除,而将该县应办事宜并入经管大县之书吏兼办,庶公私两无贻误;一曰颁册式,一切造册章程,县书未经目者,即请颁一样本,饬令县书如式照造,以免驳换。如是则宪书之事简,而其权亦轻,庶几无所容其奸矣。至于州县之书吏,前说已详,设有昏庸不职之令,任其舞弊者,自有宪治法之无难立断也。虽然,有治人,无治法,在上位者能正己率属,剔蠹除奸,则书吏自然敛迹,否则防一弊,又生一弊,州县且救过不暇,何敢与之争费哉?
译从而留下后患。第一点是权力从文书中产生。幕僚处理公文,既然所有的草稿,多半由拟稿人送审,稍有出入,便已高低分明,虽然有审核裁夺,难道没有疏忽吗?确实如上级公文所说,高低轻重全凭心意。更有不可理解的是,比如户口的增减、仓库的盈虚,只有州县知道确切数目,如果认为是形式上的文书,那么按形式办理也可以;如果认为是如实上报,那么如实上报也可以。而掌管文书的吏员却说:“他们有规定的程序。”所谓的程序,又不肯公开颁布给下级,屡次报送屡次被驳回,让人无所适从,等到费用耗尽,册籍才最终确定,其实上下仍然互相蒙蔽。这弊端,大约有三方面:第一是淘汰冗滥人员,根据公事的简繁,确定书吏的人数,选择那些勤勉谨慎、廉洁能干的人留在房中办事,其余的全部裁撤,让他们回归民间职业,如果敢挂名牟利以及私下顶替,要重治其罪;第二是定额费用,让各衙门的书吏开具实际必需的费用,详细呈报院司核定,通知州县遵行为定额,上下都清楚明白,如果有额外滥索以及借事刁难陷害的,允许州县据实指认禀报,违者则参劾治办。又如处州在全省最为贫苦,甚至有年收入不足千金的,日常用度尚且担心不够,哪有力气应酬各种费用?应该请求全部删除,而将该县应办的事务并入由管理大县的书吏兼办,这样公私两方面都不会造成延误;第三是颁布册籍格式,所有造册的章程,县里书吏没有亲眼见过的,就请求颁布一样本,命令县里书吏按照格式照造,以免被驳回更换。这样那么上级文书的事务就简化了,而其权力也减轻了,大概就没有地方容许他们行奸作伪了。至于州县的书吏,前面的论述已经详细,如果有昏庸不称职的县令,任由他们舞弊的,自有上级的治法,不难立即断决。虽然如此,有治理的人,没有治理的法,在高位的人如果能端正自己率领下属,剔除蛀虫铲除奸邪,那么书吏自然会收敛行迹,否则防止一个弊端,又产生一个弊端,州县尚且补救过错都来不及,哪敢与他们争夺费用呢?
请杜书吏舞文疏嘉庆六年
御史乔远煐
臣查各部办理题咨事件,惟以例案为凭,而书吏即从中勾通外省,串同舞弊。上年恭奉谕旨申严饬禁,现在内外奉公守法吏胥已不敢营私,而积习相沿,其弊或有不尽除者。缘例有明条,遵循已久,案无定准,出入多端,此由从前办理私意为高下,以致事无区分,一部而彼此两歧,一司而前后互异,因而书吏影射包苴,已遂辄援旧办准案,有意瞻撞,骗未成即援旧案办驳,多方吹索,难以明干。司员及持正堂官或多被欺蒙,亦有堂司各官意见抵牾,偏持莫决者所不免也。臣思各部率由旧章,均有则例奉行,又每届五年即将该衙门则例续纂一次,该堂官拣派熟练司员于随时修改事宜,分别增删校缮黄册,恭呈御览刊行,各直省一体遵照,立法极为详备。其已经登垂则例者,自系可以通行之案;若已经续纂不登则例者,即系不通行之案,显而易见。岂有舍定例近例不遵,而远摭十数年成案转足依据之理?况例外求案,部中或援成案议驳,而外间亦可援成案邀准,往返究诘,究致部驳无辞,违例议准,殊属不成事体。此则无论准驳,皆中猾吏舞文之弊,不可不大为之防。臣愚以为,欲绝弊源,不如明申例禁。各部既有钦颁则例,无论准驳事件,皆宜援例遵行。除无例可援者,自应由部臣随时条议请旨遵办外,其一切远年成案,凡系原刊则例及续纂则例不行采入者,概不许附会摭引,以杜书吏朦混之弊。至按款查核,因何与例相符与例不符之处,有宜明指例文者,即明指例文,毋任准驳含糊;有宜全引例文者,即全行例文,毋任节删要义。有例涉两可,宜折衷至当者,即悉心稽核,回堂禀公酌办,毋任比拟失当。更有例外苛求,至称未便仅照常例办理者,亦应概行禁止。如此详慎综核,诸事靠实用以垂定例。而昭法守,虽有猾吏取巧尝试,将无所用其伎俩,或亦剔厘积习之一端也。
亟更役法疏
傅维麟
臣以今日蠹坏而极重难反者,莫役法若。今所行者,雇役也。雇役者,周礼所谓游惰之民也。其弊无穷,数难更仆。官聪察,则借官之严以害民;官贪横,则张官之威以害民;或阴用官之能以害民,或阳窃官之权以害民;或害民以奉官,或害民以坏官。官堕其术,民受其病,役收其利,以至钱粮被其侵欺,是非由之颠倒,刑罚由之不平,讼狱为之迭变。有司数易,而朝廷之铨选滋淆,人才之摧折益甚,大率由此。苏轼云:“数十万虎狼在民间者,可不可也?”皇然赫然下明谕,蠹役计赃定拟,不许援引无禄轻条。凡情罪重大,分别绞斩,其余俱流徙,且遇赦不赦,亦可谓法严而行之断矣。然行而益者何也?他不具论,即如一流徙也,势必用两解役。无论南方数千里,即近而数百里,此两役之资斧,自备乎?需索乎?必是需索之物。此两解役又当流徙需索而不问,是纵蠹也;需索而问之,又将安所底止?况一役之工食,每年多不过十二两,或七两二钱,每日不过三二分,仅供夫妇一餐之用。古人云:“黎民一日不再食则饥。”此数十万游惰之民,肯枵腹而鹄立乎堂侧,走马于阶前乎?必不能也。穷则变,变则通,此其时矣。臣请历陈古役法:周礼小司徒之职,凡起徒役,勿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汉法二十而传给徭役。唐立租庸调法,有丁则有庸,每丁定役二十日。宋有衙前诸役,韩绛为三司使,曾言衙前之害,而王安石为新法,则更为雇役。当役者以等第出免役钱,一切如单丁、女户皆出助役钱。司马光甚以为非。是自古及宋,寔皆出于里甲,第名之不同,法之各异,然亦何尝不变革也?臣以为欲尽除蠹弊,莫如仿古典行里役之法。以一州县计之,截去冗役,惟酌其必用者存之,乃以里甲鳞次排比,自书门皂快所用,若省如以丁论,或百丁一人,或七十丁一人,如以亩论,或五百亩一人,或七百亩一人,三年一审编定,某里某人至某人出一役,或某人之亩至某人之亩出一役,临
译请杜书吏舞文疏 嘉庆六年
御史乔远煐
臣查各部委办理题奏咨报事务,只以条例成案作为依据,而书吏便借此与外省勾结,串通舞弊。上年恭敬奉到谕旨严厉申饬禁止,如今内外奉公守法的官吏胥役已不敢营私舞弊,但积习沿袭,其弊端或许还有未能彻底清除的。这是因为条例有明文规定,遵循已久,而成案没有固定标准,出入变化多端。这是由于从前办理事务时夹杂私意,随意抬高或压低,导致事务没有明确区分,同一部内彼此说法不一,同一司内前后意见相异。因而书吏借机影射、行贿,已经办成的就援引旧有成案批准,有意钻营;尚未办成的就援引旧有成案驳回,多方勒索,难以公开干预。司员及持正堂官大多被其欺骗蒙蔽,也有堂官与司官意见抵触,偏执一端无法决断的情况,这是难免的。
臣想,各部遵循旧章,都有则例奉行,又每逢五年就将该衙门的则例续纂一次,由堂官挑选熟练的司员,对随时修改的事宜,分别增删校对缮写黄册,恭敬呈送御览刊行,各直省一体遵照执行,立法极为详备。那些已经载入则例的,自然是通行的成案;如果已经续纂但未载入则例的,就是不通行的成案,显而易见。哪有舍弃定例、近例不遵,反而远取十几年前的成案作为依据的道理?况且在条例之外寻求成案,部中或许援引成案议驳,而外间也可以援引成案请求批准,往返追究诘问,最终导致部中驳斥时没有理由,违背条例予以批准,这实在不成体统。这无论批准还是驳斥,都中了狡猾书吏舞文弄法的弊端,不可不大力防范。
臣愚以为,想要杜绝弊端根源,不如明确申明条例禁令。各部既有钦颁则例,无论批准还是驳斥的事务,都应当援引条例遵照执行。除了没有条例可援引的,自然应由部臣随时条陈议奏请旨遵办外,其余一切远年成案,凡是原刊则例及续纂则例不予采纳的,一概不允许附会援引,以杜绝书吏蒙混舞弊的弊端。至于按款查核,因何与条例相符或不相符之处,有应当明确指明条例文句的,就明确指明条例文句,不允许批准驳斥含糊其辞;有应当完整引用条例文句的,就完整引用条例文句,不允许删节省略要义。有条例涉及两种可能,应当折衷至当的,就悉心稽核,回堂禀报公开斟酌办理,不允许比拟失当。更有在条例之外苛求,甚至声称不便仅按常例办理的,也应当一概禁止。如此详慎综核,诸事依靠实用以确立定例,从而昭示法度操守,即使有狡猾书吏取巧尝试,也将无所施展其伎俩,这也算是剔除整顿积习的一个方面。
亟更役法疏
傅维麟
臣认为,当今败坏严重且难以扭转的,没有比役法更甚的了。现在实行的是雇役制。雇役,就是《周礼》所说的游手好闲的百姓。其弊端无穷,列举起来难以穷尽。官员聪察,就借官员的威严来害民;官员贪婪横暴,就张扬官员的威势来害民;有的暗中利用官员的能力来害民,有的公然窃取官员的权力来害民;有的害民以奉承官员,有的害民以败坏官员。官员落入其圈套,百姓遭受其痛苦,役人获取其利益,以至于钱粮被其侵吞欺诈,是非因此颠倒,刑罚因此不平,诉讼案件因此反复变化。地方官员频繁更换,朝廷的选拔任用因此更加混乱,人才的摧折因此更加严重,大抵都是由此造成的。苏轼说:“数十万虎狼在民间,能容忍吗?”皇上赫然下达明谕,对蠹役按赃物定罪量刑,不允许援引无俸禄者从轻处理的条款。凡是情罪重大的,分别判处绞刑或斩刑,其余的都流放迁徙,而且遇到赦免也不赦免,也可以说是法律严厉且执行果断了。然而执行后弊端反而更多,为什么呢?其他的不详细论述,仅就流放迁徙而言,势必使用两名解役。无论南方数千里,即使是近处数百里,这两名解役的盘缠费用,是自备呢?还是需索呢?必定是需索百姓之物。这两名解役又应当对流放迁徙过程中的需索行为不予追究,这是纵容蠹役;如果追究需索行为,又将如何收场?况且一名役人的工食,每年最多不过十二两,或者七两二钱,每天不过三二分,只够夫妇一餐之用。古人说:“百姓一天不吃两顿饭就会饥饿。”这数十万游手好闲的百姓,肯空腹站在堂侧,在阶前奔走吗?必定不能。穷则变,变则通,现在正是变革的时候了。
臣请求逐一陈述古代的役法:《周礼》小司徒的职责,凡是征发徒役,不超过每家一人,将其余的人作为储备。汉代的办法是二十岁开始服徭役。唐代建立租庸调法,有丁口就有庸役,每丁定役二十天。宋代有衙前等役,韩绛任三司使时,曾言衙前之害,而王安石实行新法,则改为雇役。应当服役的人按等级出免役钱,一切如单丁、女户都出助役钱。司马光非常认为这不对。从古代到宋代,实际上都出自里甲,只是名称不同,方法各异,然而何尝没有变革呢?臣认为,想要彻底清除蠹弊,不如仿效古制实行里役之法。以一个州县计算,裁去冗杂的役人,只酌情保留必须使用的役人,然后以里甲顺序排列,从书吏、门子、皂隶、快班所用开始,如果按丁口计算,或许百丁出一人,或七十丁出一人;如果按田亩计算,或许五百亩出一人,或七百亩出一人,每三年审查编定一次,某里某人至某人出一役,或者某人的田亩至某人的田亩出一役,临
时其父老里长自推举,便使捡摄约束,余者每资丁一二分为日费,州县量其才授之役,岁两更大要数年用一周,督抚道府则取之州县,每州县推举量授,先拨若干为上司之役,如此则方为衙役,旋作乡民,焉敢害民?焉敢害民?虽欲其有蠹役害,不可得矣。其原设工食,除冗役扣解充饷,岁可得数十万金,而所留者仍给见役,亦聊佐司农之仰屋然朝廷又无抽扣之名,所谓上下两全之道也。其有擅用旧雇役者,官为参军役,即重治。设有起而难臣者曰:「昔乡户衙前往往破产,宋吴充言之详矣。」里役得无似乎?臣以为宋乡户典领官物,衙前部送纲运,乡户即今之收头,衙前即今之解户,今未尝无之也。里役者,第令奔走服事,又不似宋之临门籍记,何破产之有?难臣者必曰:「岁两更不滋扰乎?」臣以为今日之里长甲首率季更排年岁更,民亦不扰,何也?丁亩有一定编审,无挪移,何滋扰之有?难臣者必又曰:「宋司马光不言山野愚赣之人不能干事乎?」臣以为此为破损官物者言,若但奔走服事,何用其能干事?且今之各处衙蠹,大约皆素所称能干事者耳。又必曰:「门皂诸役可矣,书办不谙文移奈何?」臣又以为书办令纳吏及五年起送之法既行,是各衙门房科有主文移之人矣,其次不过誊写,且见在巡方皆不用旧役,既已可行,安在各衙门不可行乎?前定例书办五年起送,夫在衙五年则积蠹矣,莫若更其法为三年,每一房科当以两吏为率,旧府州县有司吏典吏之名,大衙门有掾吏都吏之名,可一一综理也。考宋之雇役,苏辙疏称:「以坊场钱雇衙前他色人役止如旧法,未尝云诸役皆雇,亦明朝之变法耳。」臣非敢强所难,行为百姓累。第以衙役之法一日不更,则衙蠹之害一日不除,致皇上勤劳宵旰,披览爰书,不胜其故。臣请皇上当此盛朝开辟之初,创制显庸,此其一端也。伏乞敕下廷臣集议,可否覆候上裁。
译当时,由父老和里长自行推举,便让他们负责检举、约束众人,其余的人每人出资一两二分作为日常费用,州县根据他们的才能分配差役,每年更换两次,大约数年轮转一周。督抚、道、府则从州县中选取,每州县推举并酌情授职,先拨出若干人充当上司的差役,这样他们时而身为衙役,时而回归乡民,怎敢害民?怎敢害民?即使想让他们中有害民的蠹役,也不可能了。原本设置的工食银,扣除冗杂差役后上缴充作军饷,每年可得到数十万两银子,而留下的人仍发给在役者,也可稍微帮助财政解决困境,况且朝廷又没有抽扣的名目,这真是上下两全的办法。如果有擅自使用旧雇役的,官员以参军役论处,立即严惩。假设有起来诘难臣的人说:“从前乡户衙前往往破产,宋朝吴充对此论述得很详细。”里役难道不类似吗?臣认为,宋朝乡户掌管官府物资,衙前负责押送纲运,乡户就是现在的收头,衙前就是现在的解户,现在并非没有这些。里役只是让他们奔走服役,又不像宋朝那样上门登记造册,怎么会有破产的事?诘难臣的人一定会说:“每年更换两次不会滋生骚扰吗?”臣认为,现在的里长、甲首大多按季度或按年轮值,百姓也不受骚扰,为什么呢?因为丁口田亩有固定的编审,没有挪移,怎么会有骚扰?诘难臣的人一定会又说:“宋朝司马光不是说山野愚笨的人不能办事吗?”臣认为,这是针对损坏官府物资的人说的,如果只是奔走服役,何必需要他们能办事?况且现在各处的衙门蠹役,大抵都是向来所称能办事的人。又一定会说:“门皂等差役可以,但书办不熟悉公文怎么办?”臣又认为,书办实行缴纳吏员及五年起送的法令既然已经施行,那么各衙门的房科就有主管公文的人了,其次不过是誊写,况且现在巡方都不使用旧役,既然已经可行,怎么各衙门不可行呢?先前规定书办五年起送,在衙门待五年就会成为积弊,不如将法令改为三年,每个房科应以两名吏员为定额,旧府州县有司吏、典吏的名目,大衙门有掾吏、都吏的名目,可以一一统理。考察宋朝的雇役,苏辙的奏疏称:“用坊场钱雇佣衙前及其他各类役人,只如旧法,未曾说所有差役都雇佣,这也是明朝变法的事。”臣不敢勉强做难行之事,使百姓受累。只是认为衙役之法一天不更改,衙蠹之害一天不消除,导致皇上日夜操劳,审阅案卷,不胜其烦。臣请求皇上趁此盛世开创之初,创立制度彰显功业,这是其中一端。恳请敕令廷臣集议,是否可行,等候皇上裁决。
胥吏论一
鲁一同
天下之断然自弃于恶,又不能不用,用之则卒有害,必无善者,在内为宦官,在外为胥吏。当宦官之横也,举下士大夫尝相与疾首痛憾,环顾而无策,而我国家二百年来弭首帖耳,周旋宫掖外廷,寂然不知谁何者,诚御之得其道也。今天下之于胥吏,亦疾首痛憾,环顾而无策矣,果不可制乎?抑御之者非乎?今之制胥吏者,曰严刑以威之,额数以裁之,二端而已。人果爱发肤顾耻辱,必不为胥吏,胥吏之不畏刑明矣。而胥吏必不可少,何也?法密也。法密,官不能尽知,必问之吏,吏安得不横?法安得不枉乎?法密何也?事多法不得不密也。事多何也?官多也。官乎?事逾多乎?天下之患,在治事之官少,治官之官多。州县长吏、丞簿尉,治事之官也。州县以上皆治官之官也。天下事无毫发不起于州县,若府、若道、若布政、按察使、若巡抚、若总督,其所治者即州县之事也。而两制之自府以上并尊且贵,事不足分州县之毫发,为州县者必以公文书达之,不合则遽委而仍属之州县,故一县之事得府道数倍,得布政按察又数倍,得巡抚总督又数倍。县令一身两手,非有奇才异能,而常身任数十倍之事,势必不给,不已,胥吏乃始攘臂纵横而出乎其间。自州县以上莫不有胥吏,凡文书皆胥吏治之。胥吏受之,非胥悍而官不勤也。吏治而吏受,州县之事已棼而不可理矣。故官多者非事之利也,胥吏之利也。自知府以上少其治官之官,自州县以下多其治事之官。治官之官少则事少,治事之官多则事皆自治。彼胥吏者能攘臂而夺之哉?如此则胥吏必大衰少,而事得理矣。
胥吏论二
鲁一同
所谓少其治官之官者也?何曰:重府之权,以统州县,而去道与按察使,布政得详察所属,专达于天子。其盐漕军政兴革之大者,设总督若巡抚一人主之,而地方之事不得挠布政使之权。布政使者亦不得越府而苛责州县,则州县之事减。夫总督、巡抚之并设,以为相制乎?以为大省事殷而分任之乎?其人果才且能,一人足以治天下;其人果不才,两人一心也,又何足以制?夫巡抚之与总督,弟之与兄也。匹夫小家,兄若弟交治之,其家必敝,权疑地逼,虽皆君子,有意见焉,况乎其不然也?故宜并去道与按察,不已甚乎?曰:以其事属之府,其以权归之布政使,布政使不已剧乎?曰:州若县治之府统之,布政使总其成,何病于剧?昔汉之盛,太守上有刺史,以六百石而刺二千石,近于小加大。今若仿州牧之法,赫然伸其方伯之权,府有不称职若不法者,升若降者皆主之。其有疑讼大狱,府所不能决,然后上之,小者勿听。为钱粮为国利所储纳之,勿改。知府不已重乎?曰:今天下之敝,在于知府拥其虚名,以容与于属吏上官之间,其实无所能为,法令之不行,吏治之不古,若此之由也。知府者,亲民之首也。诚重知府之权,以制所属长吏,又其统辖不甚辽,耳目易周,情伪已悉,赏罚与夺,朝发而暮至,门钥未峻,百姓愚民呼号而易达,佐贰丞尉详察而周知。苟得其人,委以数百里之地,即事必举,又有大吏镇抚其上,以专达于部。如此,府之去部,一阶之间耳。天子一旦下诏书,访问贤否,了然立见,无有扞格之苦,合于古重二千石之意,于法诚便,而制得其宜也。
胥吏论三
鲁一同
治官之官少,则州县不扰于无益之事,得厉精以当吾胥吏矣。然而胥吏犹未可遽减者,何也?官不亲事,事不在官也。今自县令以下,若丞、若簿、若尉者,事何事乎?催科问胥吏,刑狱问胥吏,盗贼问胥吏,今且仓监、驿递皆问胥吏矣。彼丞、若簿、尉之权,乃不如一横吏。为州县者,宁以其权与吏,不与丞、簿、尉?其意以为丞、簿、尉易掣吾肘,而胥吏惟吾欲为。丞、簿、尉者,亦自视不胥吏之若。平居相为首尾,仰面取意旨,饮食驩呼,兄事而弟畜者,比比也。百里之地,知府一人,耳目精神纷扰倥偬,
译胥吏论一
鲁一同
天下那些决然自甘堕落于恶行,却又不得不任用,任用他们最终必然有害,必定没有好处的人,在朝廷内部是宦官,在地方上是胥吏。当宦官专横的时候,天下的士大夫曾经共同对他们痛恨至极,环顾四周却无计可施;而我们国家两百年来对宦官俯首帖耳,在宫廷内外周旋应酬,静悄悄地不知道他们究竟是谁,这确实是驾驭他们的方法得当。现在天下人对胥吏,也是痛恨至极,环顾四周却无计可施,难道真的无法制服他们吗?还是驾驭他们的方法不对呢?现在制服胥吏的方法,一是用严刑来威慑他们,二是用定额来裁减他们,只有这两条罢了。人如果真的爱惜身体、顾惜耻辱,必定不会去做胥吏,胥吏不畏惧刑罚是显而易见的。而胥吏却必不可少,为什么呢?因为法令繁密。法令繁密,官员不能全部知晓,必定要询问胥吏,胥吏怎能不专横?法令怎能不歪曲呢?法令为什么繁密?因为事务繁多,法令不得不繁密。事务为什么繁多?因为官员太多。是官员多呢?还是事务更多呢?天下的祸患,在于处理具体事务的官员少,管理官员的官员多。州县的长官、县丞、主簿、县尉,是处理具体事务的官员。州县以上的官员都是管理官员的官员。天下的事务没有一丝一毫不起源于州县,像府、道、布政使、按察使、巡抚、总督,他们所处理的也就是州县的事务。而这两类官员中,从府级以上的官员地位尊贵且显赫,事务不足以分担州县的一丝一毫,州县必须通过公文上报给他们,如果不合意就立刻推辞,仍然归属州县处理,所以一个县的事务传到府、道就增加了几倍,传到布政使、按察使又增加了几倍,传到巡抚、总督又增加了几倍。县令一个人两只手,除非有奇才异能,否则常常要独自承担几十倍的事务,势必应付不过来,不止如此,胥吏才开始捋起袖子纵横其间。从州县以上没有哪个机构没有胥吏,所有文书都由胥吏处理。胥吏接受这些权力,不是因为胥吏强悍而官员不勤勉。胥吏处理事务而胥吏接受权力,州县的事务已经混乱而无法理清了。所以官员多并不是对事务有利,而是对胥吏有利。从知府以上减少管理官员的官员,从州县以下增加处理具体事务的官员。管理官员的官员少则事务少,处理具体事务的官员多则事务都能自行处理。那些胥吏还能捋起袖子来夺取权力吗?这样胥吏必定大大减少,而事务就能理清了。
胥吏论二
鲁一同
所谓减少管理官员的官员是什么意思呢?回答说:加重府的权力,来统辖州县,而废除道员和按察使,让布政使能够详细考察所属地区,直接通达于天子。对于盐政、漕运、军政等重大兴革事务,设置总督或巡抚一人主持,而地方事务不得干扰布政使的权力。布政使也不得越过府级而苛责州县,那么州县的事务就会减少。总督和巡抚同时设置,是为了相互制约吗?还是因为大事繁多而分任呢?那个人如果既有才能又能干,一人足以治理天下;那个人如果没才能,两人同心同德,又怎么能制约呢?巡抚和总督,就像弟弟和哥哥一样。平民百姓的家庭,哥哥和弟弟共同治理,这个家庭必定败坏,权力可疑、地位逼近,即使是君子,也会有意见分歧,何况不是君子呢?所以应该一并废除道员和按察使,不是太过分了吗?回答说:把事务归属给府,把权力归还给布政使,布政使的事务不是太繁重了吗?回答说:州县治理,府统辖,布政使总其成,有什么害处呢?过去汉朝兴盛时,太守上面有刺史,以六百石的俸禄去监察二千石的官员,接近于小官监察大官。现在如果仿照州牧的制度,赫然伸张方伯的权力,府中有不称职或不守法的,升迁或降职都由他决定。如果有疑难诉讼或大案,府中不能决断,然后上报,小事不要听信。对于钱粮和国家利益所储备收纳的,不要更改。知府的权力不是太重了吗?回答说:现在天下的弊病,在于知府拥有虚名,在属吏和上官之间优游度日,实际上无所作为,法令不能执行,吏治不如古时,就是由此造成的。知府是亲近百姓的首长。如果真的加重知府的权力,来制约所属的长官,又因为他的统辖范围不太辽阔,耳目容易周全,真假情况已经详尽知晓,赏罚与剥夺,早晨发出晚上就能到达,城门钥匙尚未关闭,百姓愚民的呼号就能轻易传达,佐贰官、县丞、县尉详细考察而周知。如果得到合适的人,委托他治理数百里的土地,事情必定能办好,又有大吏镇抚在他上面,直接通达于朝廷。这样,府距离朝廷,只有一阶之差罢了。天子一旦下诏书,询问贤良与否,立刻就能清楚明白,没有抵触隔阂的痛苦,符合古代重视二千石官员的本意,在法律上确实便利,而制度也适宜。
胥吏论三
鲁一同
管理官员的官员少了,那么州县就不会被无益的事务打扰,能够集中精力来应对我们的胥吏了。然而胥吏还不能立刻减少,为什么呢?因为官员不亲自处理事务,事务不在官员手中。现在从县令以下,像县丞、主簿、县尉这些人,处理什么事务呢?催缴赋税问胥吏,刑狱案件问胥吏,盗贼问题问胥吏,现在连仓库监管、驿站传递都问胥吏了。那些县丞、主簿、县尉的权力,还不如一个专横的胥吏。做州县长官的,宁愿把权力给胥吏,不给县丞、主簿、县尉?他们的想法是县丞、主簿、县尉容易牵制我的手脚,而胥吏只按我的意愿行事。县丞、主簿、县尉这些人,也自认为不像胥吏那样。平时互相勾结,仰面等待意旨,饮食欢呼,像对待兄长一样侍奉,像对待弟弟一样豢养,比比皆是。百里之地,知府一人,耳目精神纷乱匆忙,
独坐穷山,与狐为伍。莫若求二三兄弟,黾勉而共事,庶有济乎?且法令、刑名、钱谷、盗贼之大者,民辞之重者,佐贰不得一问。意将以一州县之权,不知反散其权于千百虎狼之手。为今之计,莫若州县之中,量增佐贰二三人,少分以权,左提右挈,而长吏董其成。其州县胥吏、佐贰得以指挥驱使,有不自尊重与交通者,立与镌夺。胥吏、佐事、贰如长官,呵责鞭笞,惟所欲为,上下清肃,门户洞达,官皆亲事,事皆亲官。彼州县者,上无上官驳责审覆之烦,下有丞、尉戮力同心之助,文牍少衰,综核有余,然后胥吏之数可得而减也。成周之时,闾胥、比长、酇长、里宰以及掌囚、司隶之属,皆中下士为之,举非吏也。计《周官》一书,吏之数不能十,今且千百,至于无算焉,岂不谬哉?或曰:丞、尉果必贤乎?曰:丞、尉未必贤,要为贤于胥吏。胥吏易辱而无耻,丞、尉故官也,爱名求进之心,视胥吏为重,奈何此之不为,而彼之久行?诚使一县之中,长吏以下常有十余人,亲民、听讼、侦盗、刺奸,长吏可以暇晷劝农、兴学,雍容而有余。彼胥吏者,留今日三分之一,制为定额,足以集事。如此,则有宋以来七八百年积弊纰政,一旦更易,根株绝矣。
译独自坐在穷山之中,与狐狸为伍。不如寻求两三个兄弟,勤勉努力共同做事,或许能有所成就呢?况且法令、刑名、钱粮、盗贼等重大事务,以及民众诉讼中重要的案件,副职官员不得过问。意图将一州县的权力,不知反而分散给千百个如虎狼般的人手中。现在的计策,不如在州县之中,酌情增加两三个副职官员,稍微分给他们一些权力,左右协助,而长官督促他们完成。那些州县的胥吏、副职官员得以指挥驱使,如果有不自我尊重或与胥吏勾结的,立即削职夺权。胥吏、副职官员如同长官,呵斥鞭打,随心所欲,上下清明肃穆,门户通达,官员都亲自处理事务,事务都由官员亲自处理。那些州县,上面没有上级官员驳斥、审查的烦扰,下面有丞、尉同心协力的帮助,文书减少,考核有余,然后胥吏的数量就可以减少了。成周时期,闾胥、比长、酇长、理宰以及掌囚、司隶等属官,都是由中下士担任,都不是胥吏。计算《周官》一书,胥吏的数量不超过十个,现在却有千百个,甚至无数,难道不荒谬吗?有人说:丞、尉果然一定贤能吗?回答说:丞、尉未必贤能,但毕竟比胥吏贤能。胥吏容易受辱而无耻,丞、尉是正式的官员,爱惜名声、追求晋升的心,比胥吏更重,为什么不做这个,却让那个长久实行?如果真的使一个县之中,长官以下常有十余人,亲近百姓、审理诉讼、侦查盗贼、刺探奸邪,长官可以有空闲时间劝课农桑、兴办学校,从容不迫而有余力。那些胥吏,留下今天的三分之一,制定为定额,足以处理事务。这样,那么从宋朝以来七八百年的积弊和错误政令,一旦改变,根源就断绝了。
胥吏论四
鲁一同
有官则有吏,不能相离也。多设丞簿尉,吏不逾多乎?丞之吏,令之吏,一间耳。曰不然,吏非能害人也,必假官以害人。官尊则吏横,官卑则吏弱。以今言之,州县之吏病民而止尔,司道之吏能病官,督抚之吏病大吏。去其大病,则小病易治。今夫人读书取科名,亲受天子之简擢,冢宰之铨选,寄以百里宠之章服,乃与上官之奴隶分庭而抗礼,此诚士大夫所悲愤,而庸吏所以苟且而无耻也。彼为州若县者,岂不知此之为辱?而为大吏者,曷尝不申饬而约束之哉?然而不能者,吏假官之尊,虽强令无如何也。今使督抚不制州县,而委重于布政使,布政使又不越府而苛责焉。府之权重,则上足以抗司之吏,州县去府近,必无畏其胥吏之理。且夫州县之吏与督抚司道之吏,其势必相为首尾,交通固结,姻娅而往来。故裁道与按察而减督抚之权者,非徒省官而少事也,所以掘发豪胥横吏之巢穴,使州县之吏举其失,皆所恃而后可以独断而有为。然则诚去督抚司道之吏,虽州县小丑,吾已不畏之,况乎佐贰之徒隶耶?彼丞尉者,其官甚卑,其所用吏役不过乡里愚民,欲少而易满,才猥而易制。丞得制之,尉得制之,县令得制之,府得生杀之,其能为患者亦鲜矣。十丞尉吏,不当州县一十州县吏,不当司道一尊卑之势然也。天下莫患乎以至轻之人而寄以至重之权,朝笞暮辱,颐指而气使,其人固已轻矣,而其权乃能操纵阖辟一县之事,故作奸易而畏罪难。今既设为州县佐贰胥吏多寡之多额,而其待之之方,不妨稍存宽大,无轻笞责,重其颜面,其有不道不法、罔上作奸,赫然告之太守,请于方伯,杀一二人以殉,其余则内外肃矣。
胥吏论五
鲁一同
或曰:去道与按察使,并督抚而以权与府州县为减胥吏,则得矣。如此则州县专行自恣,法令必颇,民必多。应之曰:民之所以多者,州县之乎?为大吏之乎?必曰:州县。民于州若县,则往诉之府。府仍饬县,则往诉之道司。若道若司,仍饬府,则往诉之督抚。督抚仍饬道若司,转饬之府。府乃亲提而鞫讯之,其审判必与县断略相等。民于是不得已控之部。部饬督抚,督抚者不得已,使省会州县杂治之。地方州县又先往为之地,曲徇锻炼,何所不有?之获伸者,百而一二。而当事之身家,局外之株连,证之旁逮,奔走道路,经年累月,干冒寒暑,死丧相继,财殚身痛,入心髓。故能民亦能不冤?民者,州县也。不能民亦不能雪民者,督抚也。一案下司,动费千数,转相研驳,毫发皆病。贿赂一到,纤悉▯合,徒伤吾民之肌肤,而倾州县之囊橐。囊橐一尽,又将剥其其大奸巨贼,州县畏到司之费,匿不成案,不在此数。何取上司之累累,名为详慎,实漏吞舟?且州县冤民与否,本心自然,必非大吏所能检制。太守耳目最近,喘息必闻,苟畏上司,莫此为甚。今不责之府,而责之司道,何以天下之府皆不肖,而司道皆贤?此愚所谓舛者也。诚能使一廉平公正之方伯,正身率属,府必得其人。府得其人,州县莫敢为奸。天下不过须数十辈。圣天子详察于侍从公卿之间,亲择其可信风裁素着、宽重有体者,付以一面之事,久任而责其成功。其视督抚司道丛治一方者,功相迈也。嗟乎!上寄其地方于方伯,下寄其民于州县,以知府转输其间。亲民之官多,治官之官少。胥吏之数减,长吏之权伸。彼州县者,以趋承上司之力,治吾民以申详反复之精明,治吾吏,必将公务修举,耳目清明,文法简易,然后议久任之法,复代耕之制,使民庶烝烝,三代之法不难再见,岂徒汉文景、唐贞观之间?云尔哉。
易吏胥议
冯桂芬
后世流品,莫贱于吏,至今日而等于奴隶矣。后世权势,又莫贵于吏,至今日而驾于公卿矣。《册府元龟》:唐元和中,曾任州府小吏,不得申送进士,与亏礼教,被科罚,皆谓之不入清流。《明太祖实录》:吏胥心术已坏,不许应
译胥吏论四
鲁一同
有官就有吏,二者不能分离。多设置丞、簿、尉等佐官,难道吏员就不会过多吗?丞的吏员与令的吏员,其实相差无几。有人说不是这样,吏员本身并不能害人,必定是借官的权势来害人。官位尊贵,吏就横行;官位卑微,吏就软弱。用现在的话来说,州县的吏员只是危害百姓罢了,司道的吏员能够危害官员,督抚的吏员危害大官。除去大的祸害,小的祸害就容易治理。如今人们读书考取功名,亲自接受天子的选拔,冢宰的铨选,寄托以百里之地的宠信和章服,却要与上官的奴仆分庭抗礼,这确实是士大夫所悲愤的,也是庸劣吏员之所以苟且而无耻的原因。那些做州县官的人,难道不知道这是耻辱吗?而做大官的人,何尝不曾申诫约束他们呢?然而不能做到的原因,是吏员借官的尊贵,即使强令也无能为力。现在假如督抚不直接控制州县,而将重任委托给布政使,布政使又不越过府而苛责。府的权力加重,那么对上足以抗衡司道的吏员,州县距离府近,必定没有畏惧其胥吏的道理。况且州县的吏员与督抚司道的吏员,其势必互相首尾呼应,勾结牢固,通过姻亲关系往来。所以裁撤道与按察使而减轻督抚的权力,不仅仅是为了节省官员和减少事务,而是为了挖掘豪强胥吏的巢穴,使州县的吏员暴露其过失,都依靠这个而后可以独断专行有所作为。那么如果真的去除了督抚司道的吏员,即使是州县的小丑,我已经不畏惧了,何况是佐贰的徒隶呢?那些丞尉,他们的官位很低,他们所用的吏役不过是乡里的愚民,欲望少而容易满足,才能平庸而容易控制。丞能控制他们,尉能控制他们,县令能控制他们,府能生杀他们,他们能造成祸患的也很少了。十个丞尉的吏员,抵不上州县一个吏员;十个州县的吏员,抵不上司道一个,尊卑的形势就是这样。天下没有比用地位最轻的人而寄托最重的权力更令人担忧的了,早上鞭打晚上侮辱,颐指气使,那人本来就已经轻贱了,而他的权力却能操纵开合一县的事务,所以作奸容易而畏罪难。现在既然设置了州县佐贰胥吏多寡的额外名额,而对待他们的方法,不妨稍微宽容,不要轻易鞭打责罚,重视他们的颜面,他们中有不道不法、欺上作奸的,赫然报告给太守,请示方伯,杀一二人以儆效尤,其余的则内外肃然了。
胥吏论五
鲁一同
有人说:去除了道与按察使,合并督抚而将权力交给府州县以减少胥吏,这样就对了。这样州县专行自恣,法令必定偏颇,百姓必定多有冤屈。回答说:百姓之所以多有冤屈,是因为州县吗?是因为大吏吗?必定说是州县。百姓对于州县,就去府里申诉。府仍然饬令县,就去司道申诉。如果司道仍然饬令府,就去督抚申诉。督抚仍然饬令司道,转饬府。府于是亲自提审讯问,其审判必定与县断略相等。百姓于是不得已控诉到部。部饬令督抚,督抚不得已,让省会州县杂治。地方州县又先前往铺路,曲意徇私锻炼,有什么事做不出来?得以伸冤的,百中有一二。而当事者的身家,局外者的株连,证人的旁逮,奔走道路,经年累月,冒着寒暑,死丧相继,财尽身痛,入心髓。所以能百姓能不冤吗?百姓的冤,是州县造成的。不能百姓的冤,也不能雪百姓的冤,是督抚造成的。一案下到司,动辄花费千数,转相研驳,毫发皆病。贿路一到,纤悉吻合,徒伤我百姓的肌肤,而倾州县的囊橐。囊橐一尽,又将剥削其其大奸巨贼,州县畏惧到司的费用,匿不成案,不在此数。何取上司的累累,名为详慎,实漏吞舟?况且州县冤民与否,本心自然,必定不是大吏所能检制。太守耳目最近,喘息必闻。苟畏上司,莫此为甚。现在不责之府,而责之司道,为什么天下的府都不肖,而司道都贤?这是愚者所谓舛误的。真能使一廉平公正的方伯,正身率属,府必得其人。得其人,州县莫敢为奸。天下不过需要数十辈。圣天子详察于侍从公卿之中,亲择其可信风裁素着、宽重有体的,付以一面之事,久任而责其成功其视督抚司道丛治一方的,功相迈也。嗟乎!上寄托地方于方伯,下寄托百姓于州县,以知府转输其间。亲民的官多,治官的官少。胥吏的数量减少,长吏的权力伸展。那些州县,以趋承上司的力量,治我百姓以申详反复的精明,治我吏,必将公务修举,耳目清明,文法简,然后议久任之法,复代耕之制使民庶烝烝,三代的法不难再见,岂徒汉文景、唐贞之间?云尔哉。
易吏胥议
冯桂芬
后世的流品,没有比吏更贱的,到今天等于奴隶了。后世的权势,又莫贵于吏,到今天而驾于公卿了。《册府元龟》:唐元和中,曾担任州府小吏,不得申送进士,与亏礼教的,被科罚的,都谓之不入清流。《明太祖实录》:吏胥的心术已坏,不许应
试,吏之贱旧矣。至近日,江苏州县漕书阍人更迭为之,衣冠不与齿。其贱也如彼,而权势之盛,则又莫盛于今日。州县曰可,吏曰不可,斯不可矣,犹其小者也。卿贰督抚曰可,吏部曰不可,斯不可矣,犹其小者也。天子曰可,吏部曰不可,其不可者亦半焉。于是乎其权遂出于宰相大臣之上,其贵也又如此。夫所谓可不可者,部费之到不到也。《汉书》云:“所欲生则与生比,所欲死则与死比”,专指廷尉言。今则转于吏、户、兵、工四部为甚,无他利之所在耳。每部不下千人,其渠数十人,车马宫室,衣服妻妾之奉,埒于王侯,内外交结,隐语邮书往来,旁午辇金,暮夜▯迹诡秘,莫能得其赃私都数。尝与一绍兴人拟议,吏部四司岁约三百万,兵部官少而费更巨,户部有盐漕,工部有河工,计四部岁不下千万。外省大小衙门人数尤众,婪赃更多,更不啻千万。究银所从来,国家之帑藏居其三,吾民之脂膏居其七。今天下之乱,谁为之?亦官与吏耳,而吏视官为甚。顾氏炎武谓之“养百万虎狼于民间”者是也。虎狼何知?但知搏噬,噬民不已,继以噬国,无足怪。独怪国家之必养此虎狼何居?正名定罪,非尽杀不可,然非一杀之而已。即也杀一虎狼,复养一虎狼,其噬人自若是。今之吏之不可复用也,明矣。考《周礼》:太宰陈其殷,置其辅。郑注:“殷,众也。谓众士也。辅,府史庶人在官者。”夫辅非贱简之名,又与士同列。知古不以吏为贱役。汉武帝时,卒史皆用通一艺以上者。唐高宗诏诸司令史考满者,令试一经,吏宜通经。古之道也。元时小吏可致宰执台谏,明亦有吏员累官卿贰者,况钟为郡,尤有贤名。中叶以后,始贱吏不用,非初制也。钱氏大昕曰:元时士人皆乐为吏,而吏亦知自重。自士大夫之于吏,以奴隶使之,盗贼待之,而吏遂无所用旨哉!斯言今日之用吏,殆以国计民生全付之奴隶、盗贼也可乎哉?既不能不用之,即宜有以尊之。惟今日吏之贱,中于人心,骤尊之,清流犹不就也。窃以为既如前议改例之后,案牍减大半,外官可并其事于幕府,名之曰幕职,略仿唐制,与以入仕之途,不得以游闲之人为之。由郡县学山长择诸生中有才有行而文学中平,历三试不中式者,送郡县充选,兼准应试。九年无过,叙丞簿官候选,始脱试籍。丞倅佐贰等官,于郡县分聘一人,大吏及部院皆由郡县择其尤上之。今制惟军机处不设吏,以章京治文书,苏拉仅供奔走之役,故流弊较少,亦部院可以幕职代书吏之证也。此幕职一途与科目、荐举二途并用,惟不得入翰林及为大学士,稍示区别,其余推擢无稍轩轾。又荐举可不由诸生,而幕职不得不由诸生,着为令。如此则人知自重,舞文黩货之风,庶几少衰息乎?
译吏员地位低贱,这是自古以来的旧习。到了近世,江苏州县的漕运书吏和门房更替担任此职,士大夫阶层不与他们并列。他们的地位如此低贱,然而权势之盛,却莫过于今天。州县官说可以,吏员说不可以,这事就不成了,这还算小事。尚书、总督、巡抚说可以,吏部说不可以,这事就不成了,这也还算小事。天子说可以,吏部说不可以,其中有一半也是办不成的。于是他们的权力竟然超过了宰相大臣,他们的尊贵又如此。所谓可不可,关键在于部费是否送到。《汉书》说:“想要让人活,就与主张活的人结党;想要让人死,就与主张死的人结党”,这是专门针对廷尉而言的。如今这种情况在吏、户、兵、工四部更为严重,没有其他原因,只是利益所在罢了。每个部不下千人,其中的头目有几十人,他们的车马宫室、衣服妻妾的供养,堪比王侯,内外勾结,用隐语传递书信,往来频繁,运送金银络绎不绝,深夜行动诡秘,没有人能查清他们贪污的总数。我曾与一个绍兴人商议,吏部四司每年大约贪污三百万两,兵部官员少但费用更巨大,户部有盐税漕运,工部有河工,计算四部每年贪污不下千万两。外省大小衙门人数更多,贪污更甚,更不止千万两。追究银两的来源,国家国库占三成,百姓的血汗占七成。今天下的混乱,是谁造成的?也就是官员和吏员,而吏员比官员更甚。顾炎武称之为“在民间豢养百万虎狼”,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虎狼懂得什么?只知道捕杀吞噬,吞噬百姓不止,接着就吞噬国家,这没什么可奇怪的。只奇怪国家一定要豢养这些虎狼是为什么?正名定罪,不全部杀光不行,然而也不只是杀一次就完了。即使杀了一个虎狼,又豢养了一个虎狼,他们吞噬人的本性依然如此。如今吏员不可再任用的道理,已经很明白了。考查《周礼》:太宰陈列其众多人员,设置其辅助人员。郑玄注:“殷,众多。指众多士人。辅,指在官府任职的府史庶人。”可见“辅”并非低贱简单的名称,又与士人同列。可知古人不把吏员当作低贱的差役。汉武帝时,卒史都任用通晓一门技艺以上的人。唐高宗下诏各司令史考满者,令其试经一部,吏员应当通晓经书。这是古来的道理。元代小吏可以升至宰相、台谏,明代也有吏员累官至卿贰的,况钟任郡守,尤其有贤名。明代中叶以后,才开始轻视吏员不予任用,这不是最初的制度。钱大昕说:元代士人都乐于做吏,而吏员也知道自重。自从士大夫对待吏员,像对待奴隶一样使唤,像对待盗贼一样防备,而吏员就无所顾忌了。这话妙啊!如今任用吏员,大概是将国家大计和民生完全托付给奴隶、盗贼了吗?既然不能不用他们,就应当有办法尊重他们。只是如今吏员的低贱,已深入人心,突然尊重他们,清流之士尚且不愿就任。我私下认为,既然如前议更改条例之后,案牍减少大半,外官可以将事务合并到幕府,命名为幕职,大致仿照唐代制度,给予入仕的途径,不能让游手好闲的人担任。由郡县学山长选拔诸生中有才德且文学中等、经历三次考试未中者,送往郡县充选,同时允许他们应试。九年无过失,叙任丞簿官候选,这才脱离试籍。丞倅佐贰等官,在郡县分别聘请一人,大吏及部院都由郡县选拔优秀者上报。如今制度只有军机处不设吏员,由章京处理文书,苏拉只供奔走之役,所以流弊较少,这也是部院可以用幕职代替书吏的证明。这幕职一途与科举、荐举二途并用,只是不得入翰林及为大学士,稍作区别,其余提拔没有偏颇。又荐举可以不从诸生中出,而幕职必须从诸生中出,著为法令。这样人们就知道自重,舞文弄墨、贪污受贿的风气,或许能稍微衰息吧?
致鄂垣司道言差役
胡林翼
林翼泛舟黄州,读《小宛》之五章,疑传笺释义未尽也。传曰:“交交,小貌。”应释为飞貌。笺曰:“窃脂无肉,食粟失其性,不能自活。”亦未尽当也。“交交桑廌,率场啄票。”喻今日之差役,周围民居所在,啄食之人也。“交交”喻党之义,“窃脂”喻贪朘之状。哀我填寡,岸宜狱。诗人自知孤弱,无可诉,而以岸狱为宜。其忠厚悱恻,哀而不怨,亦可伤矣。呼长上而不可伸,即卜之鬼神,亦无善兆。诗旨尤为沈痛。管见所及,录呈鉴正,或亦瞽赋蒙诵之一得乎?夫经在致用,政贵安民。乞函勉各府州县以时省览而垂戒焉,书差贪虐之风,庶几少敛,百姓受赐无穷矣。
请惩治贪残吏胥疏
游百川
臣窃惟,患莫大于营私,弊先去其太甚。国家建官立政,额设府史胥徒,藉资办公,不过取其执簿书,供奔走而已。乃自若辈盘踞把持,遂成积重难返之势。论者谓天下大权归于胥吏,此诚沈痼之疾,不能遽除,而实不可不除者也。夫自京畿以及各直省,有不营私之官,而鲜有不营私之吏。大抵上司衙门之胥吏,有病于官;庶司衙门之胥吏,有害于民。其工于取利也,率多暧昧不明;其敢于逞奸也,实为悉数难尽。即如吏部职司铨选,仕路之所赖以清也。然闻外省每有缺出,书吏即悬以饵人,或多引例案以遂其招摇,或暗致信函以行其吓诈。保举之或准或驳,处分之可重可轻,既已轩轾在心,无难上下其手。吏部如此,其它可以类推。成案既多,援引各异,书吏先深入其中以操纵之,司员始泛从其外而纠察之,已属不及之势,而况有纵之者乎?此在京各衙门胥吏舞弊之大概情形也。而外省胥吏之害,更有不可胜言者。州县为亲民之官,所用吏胥本有定额,乃或贴写,或挂名。大邑每至二三千人,次者六七百人,至少亦不下三四百人。夫此数千百人者,政之蠹,民之蟊贼也。百姓含呈诉其待长官理申,不啻赤子之依父母,而吏胥乃从而陵侮之,剥削之,逼勒之,颠倒拨弄之,以财之有无多寡为事之曲直是非。总之,吏胥视民如鱼肉,民畏吏胥如虎狼。然民且甘受搏噬而不敢告发者,当前因投鼠而生忌,既恐其力有不敌;日后或假虎以逞威,又恐其心有不甘也。臣每恭读朝廷恩诏,必曰「毋任吏胥舞弊,不得假手吏胥」,诰诫至严切矣。第恐有司奉行不力,以吏之给使令也,而恃为爪牙;以吏之工趋承也,而引为腹心;以失察吏胥有关于己之考成也,而且巧为弥缝,曲为袒护,不曰吏胥狡猾,而曰民俗刁顽,何其不仁之甚也!臣愚以为今日者,甫离兵燹之祸,民幸有其身家,若再遭吏胥之伤,何以完其生聚?相应请旨谕令中外大臣,严饬所属,振刷精神,破除弊窦。一应文案,悉心稽查,定限清厘。吏之名数过多者,务加裁汰;吏之情弊既露者,即行痛惩,开人告发之端,毋蹈徇庇之习。害政者吏也,而足以治吏者官也。官诚得人,吏自敛迹。至于家丁之串通书役,绅衿之包揽讼词,并饬地方官概行屏除,毋或宽纵。庶妨政之弊渐去,而民困可稍纾矣。
幕友论
韩振
自天子至庶人,未有不求助于人者也。上者辅德,次辅事。天子之事,谁为政?曰:二显二隐。何谓显?曰:三公统六部,六部各统其曹,是谓内之显治。以司道察守令,以督抚察司道,是谓外之显治。何谓隐?曰:内掌曹郎之事,以代六部出治者,胥吏也。外掌守令司道督抚之事,以代十七省出治者,幕友也。是皆上佐天子以治民事,而其迹不见者也。今有强有力过人之材焉,总百里之赋税、狱讼、文移、簿书、仓库、差驿,而责之一人之身。曰:顾此无失,彼详细毋略,大则目必不兼视而明,耳必不兼听而聪。于此而曰吾惟自任焉,而生民之命萃于自任中矣。而曰吾不有吏胥乎?不有仆阍乎?而生民之命萃于吏胥仆阍中矣。人有可驭不可用,有可用不可任。可任之人,必求友而得士。而第曰吾固有
译致鄂垣司道言差役
胡林翼
我泛舟于黄州,读《诗经·小宛》第五章,怀疑传笺的释义未尽妥当。《传》说:“交交,是小小的样子。”应当解释为飞翔的样子。《笺》说:“窃脂(一种鸟)不吃肉,只吃粟米,失去了它的本性,不能养活自己。”这也未尽恰当。“交交桑廌,率场啄票”,比喻今天的差役,在民居周围啄食百姓的人。“交交”比喻结党营私的意义,“窃脂”比喻贪婪剥削的状态。“哀我填寡,岸宜狱”,诗人自知孤弱,无处申诉,认为应当通过诉讼来伸冤。其忠厚悱恻,哀伤而不怨恨,也令人伤感啊。呼唤上级长官而不能伸张正义,即使占卜鬼神,也没有吉兆。诗意尤为沉痛。我浅陋的看法,记录呈上供您鉴正,或许也是盲人赋诗、蒙昧诵读中的一得之见吧?经典在于致用,政事贵在安民。恳请您函告勉令各府州县按时省览并引以为戒,遏制差役贪婪暴虐的风气,或许能稍加收敛,百姓将受无穷恩赐。
请惩治贪残吏胥疏
游百川
臣私下认为,祸患没有比营私舞弊更大的,弊端首先要去除其过于严重的部分。国家设立官职政令,定额设置府史胥徒,借以协助办公,不过是取他们掌管文书、供奔走服役罢了。然而自从这些人盘踞把持,遂成积重难返的局面。议论者说天下大权归于胥吏,这确实是沉疴痼疾,不能立即根除,但实际上不可不除啊。从京城到各直省,有不营私的官员,却很少有不经私的胥吏。大致上司衙门的胥吏,对官员有害;各职能部门衙门的胥吏,对百姓有害。他们善于谋取利益,大多暧昧不明;他们敢于逞行奸诈,实在难以悉数列举。就像吏部掌管选拔官员,仕途赖以清明的地方。然而听说外省每当有空缺出现,书吏就悬挂诱饵诱人,有的多引用旧例案例来遂其招摇撞骗,有的暗中送信来行其恐吓诈骗。保举的批准或驳回,处分的加重或减轻,既然已在心中有所偏颇,就不难上下其手。吏部如此,其他部门可以类推。成案既多,援引各异,书吏先在内部深入其中加以操纵,司员才从外部泛泛地进行纠察,已是来不及的局面,何况还有纵容他们的人呢?这是京城各衙门胥吏舞弊的大致情形。而外省胥吏的危害,更有不可胜言的。州县是亲近百姓的官员,所用的吏胥本有定额,然而有的贴写,有的挂名。大县多达二三千人,次等的六七百人,最少的也不下三四百人。这几千几百人,是政治的蛀虫,百姓的祸害。百姓含冤呈诉等待长官审理,如同婴儿依靠父母,而吏胥却趁机欺凌他们,剥削他们,逼迫勒索他们,颠倒拨弄他们,以钱财的有无多寡来决定事情的曲直是非。总之,吏胥视百姓如鱼肉,百姓畏吏胥如虎狼。然而百姓甘愿遭受吞噬而不敢告发,当前是因为投鼠忌器,既担心自己力量不敌;日后或许借虎威以逞凶,又担心他们心中不甘。臣每次恭读朝廷恩诏,必定说“不要让吏胥舞弊,不得假手于吏胥”,告诫至为严切。只是恐怕有司奉行不力,因为吏胥供给使令,就倚仗他们为爪牙;因为吏胥善于趋承,就引为腹心;因为失察吏胥关系到自己的考核成绩,而且巧加弥缝,曲加袒护,不说吏胥狡猾,却说民俗刁顽,何其不仁之甚啊!臣愚以为,今天刚脱离战乱之祸,百姓庆幸保全身家,如果再遭吏胥伤害,何以保全人口和积蓄?相应请求圣旨谕令中外大臣,严令所属,振作精神,破除弊窦。所有文案,悉心稽查,限定时间清理。吏的名数过多的,务必加以裁汰;吏的情弊既已暴露的,立即严惩,开启人们告发的途径,不要蹈袭徇私包庇的习气。危害政治的是吏,而足以治理吏的是官。官员真正得人,吏自然收敛行迹。至于家丁串通书役,绅衿包揽诉讼,一并责令地方官全部屏除,不要宽纵。这样妨害政治的弊端逐渐去除,而百姓的困苦可以稍加缓解。
幕友论
韩振
从天子到平民,没有不求助于人的。上等的人辅助德行,次等的人辅助事务。天子的事务,谁在治理?回答说:二显二隐。什么是显?回答说:三公统领六部,六部各自统领其下属,这叫内朝的显性治理。以司道监察守令,以督抚监察司道,这叫外朝的显性治理。什么是隐?回答说:在内掌管曹郎事务,代替六部治理的,是胥吏。在外掌管守令司道督抚事务,代替十七省治理的,是幕友。这些都是在上辅助天子治理民事,而踪迹不显露的人。现在有强有力超过常人的才能,总领一县的赋税、狱讼、公文往来、簿籍、仓库、差役驿站,而责成于一人之身。说:顾此不失,彼详细毋略,大的方面眼睛不能同时看而明,耳朵不能同时听而聪。在这种情况下说我只靠自己承担,而生民的命运就汇聚在我自己的承担中了。又说我没有吏胥吗?没有仆从门人吗?而生民的命运就汇聚在吏胥仆从门人中了。人有可驾驭不可任用的,有可任用不可托付的。可托付的人,必定寻求朋友而得到士人。而只说我有
幕友焉,而生民之命又萃于幕友中矣。何则?恃己而轻人,轻之中无士也。徇请而滥收,滥之中无士也。易与而便己,便之中无士也。求其人矣,得其人矣。教玉人之雕,去者半;等庸人之遇,去者半;严贞女之防,去者半。得士而不能用之,犹无士也。然而或谓知人之明不可学,则如之何?然而或谓任人易,求贤难,则如之何?曰:膻胡为而致蚁?磁胡为而引针?腐鼠其可以召凤?涸泽其可以栖鳞?有终日练事之人,而反不能晓事者耶?有洞然晓事之人,而不办孰事?治事孰不能治事者耶?部曹孜孜日治其职,而吏胥莫能为奸。监司守令孜孜日敬其业,而幕友咸竭其才。夫是以交争历难而异同不生,曰:为其求公是,而非求自是。参用亲故而旁肘不掣,曰:为其决壅蔽而去偏听。关防以全不肖,而贤者有以自安,曰:为存其意而不立其迹。岂有逆耳不闻,庶务丛脞者哉?岂有政委仆僮,权归令史者哉?故曰:取人以身,修身以勤,故明明。故知人善任,而事无不成。
译幕友啊,百姓的性命又都汇聚在幕友身上了。为什么呢?倚仗自己而轻视他人,轻视之中就没有贤士了。顺从请托而滥收幕友,滥收之中就没有贤士了。容易相处而图自己便利,便利之中就没有贤士了。寻找贤士了,得到贤士了。教导玉匠雕刻,离开的人占一半;给予庸人同等的待遇,离开的人占一半;严守贞女的防备,离开的人占一半。得到贤士却不能任用他们,就像没有贤士一样。然而有人说识人的明察无法学习,那该怎么办呢?然而有人说用人容易,求贤困难,那该怎么办呢?回答说:腥膻之物为何能招来蚂蚁?磁石为何能吸引铁针?腐烂的老鼠难道能招来凤凰吗?干涸的沼泽难道能让鱼龙栖息吗?有整天练习事务的人,反而不能明白事理吗?有透彻明白事理的人,却分不清哪件事该办吗?治理事务,谁不能治理呢?六部官员勤勉地每天处理自己的职责,而吏胥无法作奸犯科。监察御史和州县官员勤勉地每天敬重自己的职业,而幕友都竭尽他们的才能。因此即使经历争执和困难,不同的意见也不会产生,这是因为追求公正的是非,而不是追求自我的是非。参用亲戚故旧,而旁人的肘腋不会牵制,这是因为决断壅塞蔽障而去除偏听。设置关卡防备以保全不贤之人,而贤者得以自安,这是因为保存他们的意图而不留下痕迹。难道会有逆耳之言不听,各种事务杂乱无章的情况吗?难道会有政令委托给仆从,权力归于令史的情况吗?所以说:选取人才以自身为标准,修养自身以勤勉为准则,所以光明磊落。所以知人善任,而没有事情不能成功。
佐治续言
汪辉祖
关防之名,必不可受,而可以不受。关防之故,全在谨饬。朋友为五伦之一,主宾特朋友之一重。一主人而尽疏,朋友固非端人之所以自处。然因主人不我关防,而律己不严,将声名有玷,为主人轻薄,终有不得不受关防之势。故亲友往来,必须令主人知名;有事出宅门,亦须令主人确知所往。事事磊落光明,主人察其可信,自不敢露关防之。否则主人举身家以听,安能禁其不加体访?也不受关防,宜先谨饬。
吾言不合则去,非悻悻也。人之才质各有所偏,宾之于主,贵相其偏而补之。审于韦弦、水火之用,始尽佐治之任。不合云者,必公事实有不便,不可全以意气矜张。主人事方未善,分当范之于善,不能就范,则引身而退,是谓不合则去。若吾说虽正,而主人别有善念,此则必须辗转筹划以成其美,方于百姓有益。断不宜坚持不合之义,恝为舍去。即谚所云:「公门中好修行矣。」须成主人之美。
人知宾主初交不易,而不知交久更难。到馆之始,情谊未甚浃洽,尽我本分即可告无媿。若相处多年,交既投契,则议论必有裨益,事事必谋万全,任劳分谤俱义所应得。引嫌避怨,便失朋友之道。特不可恃主人倚重,挟势以济其私耳。处久交更难。
交至忘形,方为密契。独吾辈之于主人,宾主形迹断不可略。幕客之得尽其言以行其志,全在主人敬以致信。一言一动,须主人有不敢简慢之意。忘形则易狎,狎则玩心生,而言有不听者矣。余与光山刘君仙圃甚浃,仙圃令平湖时,欲联齿叙之欢,余曰:“俟去馆日如何?”同事者多笑之,予不顾也。故余赠别诗有“形存宾主分,情怀雅逼弟兄真”之句,纪实云:宾主不可忘形。
署中银钱出入,其任甚重,其事甚琐。不惟刑名幕友不可越俎,即钱谷职司会计,亦止主簿籍之成,筦赢绌之数而已。出入经手,非其分也。既经手银钱,势不得不计较节啬,其后必为怨府。况权之所归,将有伺颜色、逢意旨者,而公事多碍人品,因之易坏。且出入簿记,一时难以交卸,虽有不合,亦不能去。如之何其自立耶?不宜经手银钱。
入幕以宾为名,主人礼貌盛衰,即敬肆所别。大段仪文,何可不讲?若诚意无渝,则小节亦须从略。饮馔之类,当视主人之自奉何如?果其自奉素丰,而俭以待我,是谓不诚。若待我虽俭,而已丰于彼之自奉,即为加礼,更不宜琐琐求全。向客胡观察文伯处,因言肉败责逐庖丁,常以为悔。故后来历幕,从不以口腹责人。至主人所用仆从,大率不知大体,万不可稍假词色,或启干求之渐。若小小过失,量为包容,亦远怨之一端也。勿求全小节。
鬻文为活,非快意事,固不可有寒乞相。使主人菲薄,而本来面目郄,须时时自念。食饶粱肉,念家有应赡之妻孥,自不忍从粱肉外更计肥甘赉及优伶。念家有待济之戚友,自不暇向优伶中妄博欢笑。且客中节一钱之费,则家中赢一钱之资。家食无亏,行装可卸,又何必以衰年心力长为他人肩忧患哉!勿忘本计。
前言就馆宜慎,犹为处馆言之,实则人品成败所关尤巨。寻常友朋,鲜能经年聚处,惟幕友之与主人,朝夕相习,性情气质最易染移。所主非人,往往违离其本。曩余初入幕时,懵无知识,在外舅署二年,未甚预官事也。迨至常州主海阳胡公,举目生疏,始凛凛自励。公官太守,而自奉俭约,过于寒士,无声色嗜好,无游谈诳语。日未出先仆从起,坐书室治文书,夜必二更余方入内室,风雨寒暑无间。每办一事,必彻始终,反复办难以求其是。尝言:“心之职思,愈用愈出。‘思’字之义,心心为田,田中横竖二画,四面俱到,缺一面不可。故其于事之过去、现在、未来,无不周计也。”余司书记,而公善余持论,遇刑名、钱谷大事,必招共议,颇多刍荛之采。余是以乐为知己。用既敬公正直廉勤,又以公之生年月同先君子,仅后先君子一日,益严事之公,亦雅器重余,有国士之目,礼貌视他
译佐治续言
汪辉祖
“关防”这个名目,绝对不可以接受,但也确实可以不接受。关防的根源,全在于谨慎自律。朋友是五伦之一,主宾关系又是朋友关系中特别重要的一种。如果一个主人对宾客处处疏远防备,这本来就不是正派人应有的处世态度。然而,如果因为主人不防备我,我就放松对自己的约束,导致名声受损,被主人轻视,最终还是会落到不得不接受防备的地步。所以,亲友往来,必须让主人知道;有事走出宅门,也必须让主人确切知道去向。事事光明磊落,主人察觉到你值得信赖,自然不敢流露出防备之意。否则,主人将全家性命托付于你,怎么能禁止他不暗中考察呢?想要不受防备,应当先做到谨慎自律。
我说如果意见不合就离开,并不是意气用事。人的才能和资质各有偏颇,宾客对于主人,贵在观察其偏颇之处并加以弥补。懂得韦弦、水火互补的道理,才能尽到辅佐治理的责任。所谓“不合”,一定是公事上确实有不便之处,不能全凭意气逞强。主人做事尚有欠缺,本分上应当引导他向善,如果不能使他就范,就引身退去,这就叫“不合则去”。如果我的主张虽然正当,但主人另有善意的想法,这就必须反复筹划以成就他的美意,才对百姓有益。绝不应该坚持“不合”的原则,冷漠地舍弃离去。正如谚语所说:“公门之中好修行。”必须成就主人的美名。
人们知道宾主初交不易,却不知道交往久了更难。刚到馆舍之初,情谊尚未深厚融洽,尽到自己的本分就可以问心无愧了。如果相处多年,交情已经投契,那么议论必须有裨益,事事必须谋划周全,承担劳苦、分担谤议都是义理上应当做的。如果避嫌躲怨,就失去了朋友之道。只是不可倚仗主人的倚重,挟持权势来谋取私利罢了。相处久了,交往更难。
交往到不拘形迹,才算是亲密契合。唯独我们这类人对于主人,宾主之间的形迹断不可忽略。幕客能够充分表达意见、实现志向,全在于主人以敬重来建立信任。一言一行,必须让主人有不敢简慢怠惰的意思。不拘形迹就容易轻狎,轻狎就会产生玩忽之心,那么言语就不被听从了。我与光山刘仙圃交情很深,刘仙圃任平湖知县时,想以平辈相称来叙旧欢,我说:“等离开馆舍之日再说如何?”同事们大多嘲笑我,我不予理会。所以我赠别诗中有“形存宾主分,情怀雅逼弟兄真”的诗句,这是纪实:宾主之间不可不拘形迹。
官署中银钱的出入,责任很重,事情很琐碎。不仅是刑名幕友不可越俎代庖,即使是主管钱粮、负责会计的职官,也只是掌管账簿的完成,核算盈亏的数字罢了。经手银钱的出入,不是他们的本分。既然经手了银钱,势必不得不计较节省,日后必然成为怨恨的根源。况且权力所归之处,会有窥探脸色、迎合意旨的人,而公事多会妨碍人品,因此容易败坏。而且出入的账簿记录,一时难以交接,即使有意见不合,也不能离去。这样怎么能够自立呢?不宜经手银钱。
入幕以宾客的名义,主人礼貌的盛衰,就是恭敬与放肆的区别。大体上的礼仪,怎么能不讲求?如果诚意不变,那么小节也可以从简。饮食之类,应当看主人自己的供养如何?如果主人自己供养向来丰厚,却对我节俭,这叫不诚。如果对我虽然节俭,但比我自己的供养还要丰厚,这就是加礼,更不应该琐碎地追求完美。以前在胡文伯观察处做客,因为说肉坏了而斥退厨师,常常引以为悔。所以后来历任幕职,从不因口腹之欲责备别人。至于主人所用的仆从,大多不知大体,万不可稍微显露辞色,或者开启他们谋求私利的端倪。如果有些小过失,酌情包容,也是远离怨恨的一个方面。不要在小节上追求完美。
靠卖文为生,不是痛快的事,固然不能有寒酸乞怜的样子。如果主人菲薄,而本来面目却……(此处原文似有缺漏或语意未尽,依上下文推测意为:如果主人待遇菲薄,而自己的本来面目却……须时时自念)。吃着丰盛的粱肉,想到家里有应当赡养的妻儿,自然不忍心在粱肉之外再计较肥甘美味以及赏赐优伶。想到家中有等待救济的亲戚朋友,自然无暇向优伶中妄求欢笑。而且在客中节省一钱的费用,家中就赢得一钱的资财。家中衣食无缺,行装可以卸下,又何必以衰年的心力长期为他人承担忧患呢!不要忘记根本的打算。
前面说就职馆舍应当谨慎,这还是从在馆舍处世来说的,实际上关系到人品的成败更为重大。普通的友朋,很少能长年聚集在一起,只有幕友与主人,朝夕相处,性情气质最容易相互影响。所侍奉的不是好人,往往背离本性。从前我刚入幕时,懵懂无知,在外舅官署两年,没有太多参与官事。等到在常州侍奉海阳胡公,举目生疏,才开始警惕自励。胡公担任太守,但自己供养俭约,超过寒士,没有声色嗜好,没有游谈诳语。太阳未出就先于仆从起床,坐在书房处理文书,夜里一定要二更以后才进入内室,风雨寒暑没有间断。每办一件事,必定从头到尾,反复推敲难以求其正确。曾说:“心的职责是思考,越用越出。‘思’字的含义,心心为田,田中横竖两画,四面都要到,缺一面不可。所以对于事情的过去、现在、未来,无不周密计划。”我担任书记,而胡公赞许我的议论,遇到刑名、钱谷大事,必定召我共同商议,很多建议被采纳。我因此乐于成为他的知己。因为胡公正直廉勤,又因为胡公的生年月与先父相同,仅比先父晚一天,更加严敬地侍奉他。胡公也雅量器重我,有国士之目,礼貌视他……
友加等。故他友皆苦公琐细,不乐久居,余独相依六载,觉立制事之道,师资不少。其后择主与公异辙者,辄不就。孔子曰:“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贤者,岂可苟焉已哉?”择主人获益。
译朋友中,公的品级更为超群。因此其他朋友都苦于公的琐碎细致,不愿长久居住,唯独我与他相依相伴六年,觉得他在确立制度、处理事务方面的道理,给予我的教诲不少。此后,我选择与公行事风格不同的主人,便不再前往。孔子说:“居住在这个国家,就要侍奉其中贤良的大夫,怎么可以马虎了事呢?”选择主人从而获得益处。
余安贫自守,固禀母训,不敢陨越。然玉我于成,实有自焉,而人未之知也。往岁庚辰二月,余馆长洲,有某髯者蛊余以利,谓非此不足济贫,且诡玷前辈知名诸君以相歆动,并导余纳赂之术。余答而不答,髯意余诺也。如其术来,严斥之,增赂以复。余甚恐,拟批提主讼人。髯来谒,大诧。余谢曰:“主人意也。”遂绝之。至七月,余归应乡试,代庖者误为所惑。比余九月至馆,甫三日而事败。奉桂林中丞访究,二人仓皇窜逸。于是余私自幸,益竦然于法之不可试,利之不可近,贞初志以迄今,未尝见弃于大人先生。数十年来得力,全在怀刑二字也。玉成有自。
佐治药言
汪辉祖
士人不得以身出治,而佐人为治,势非得已然。岁修所入,实分官俸,亦在官之禄也。食人之食而谋之,不忠,天岂有以福之?且官与幕客,非尽乡里之戚,非有亲故之欢。厚廪而宾礼之,什伯于乡里亲故,谓职守之所系,倚为左右手也。而视其主人之休戚,漠然无所与于其心,纵无天谴,其免人谪乎?故佐治以尽心为本,尽心。
尽心云者,非徇主人之意而左右之也。凡居官者,其至亲骨肉未必尽明事理,而傔仆胥吏类皆颐指气使,无论利害所关,若辈不能进言,即有效忠者,或能言之,而人微言轻,必不能动其倾听。甚且逢彼之怒,谴责随之。惟幕友居宾师之分,其事之委折,既了然于心,复礼与相抗,可以剀切陈词,能辨论明确,自有导源回澜之力。故必尽心之所欲言,而后为能尽其心尽言。
嗟乎!尽言难矣哉!公事公言,其可以理争者,言犹易尽。彼方欲济其私,而吾持之以公,鲜有不龃龉者。故委蛇从事之人,动曰:「匠作主人摸,或且从而利导之。」曰:「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耳。」嗟乎!是何言哉!颠而不持,焉用彼相?利虽人所易贪,害亦人所同惧。果能据理斟情,反复于事之当然及所以然之故,抉利害而强诤之,未有不悚然悟者。且宾之与主,非有势分之临也。合则留,吾固无负于人;不合则去,吾自无疚于己。如争之以去就,而彼终不悟,是诚不可与为善者也。吾又何所爱焉?故欲尽言,非易退不可,不合则去。
或曰:「寒士以砚为田,朝得一主人焉,以言而去;暮得一主人焉,又以言而去。将安所得为之主人者?」呜呼!是又见小者之论也。幕客因人为事,无功业可见,言行则道行,惟以主人之贤否为贤否。主人不贤,则受治者无不受累。夫官之禄,民之脂膏,而幕之修出于官禄。吾恋一馆,而坐视官之虐民,忍乎?不忍!且当世固不乏贤吏矣,诚能卓然自立,声望日着,不善者之所恶,正善者之所好也。故恋栈者或穷途偃蹇,而守正者终到处钦孚,得失有数。
必得其言者,弊或流于自是,则又不可。宾主之义,全以公事为重。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况幕之智,非必定贤于官也,特官为利害所拘,不免摇于当局;幕则论理而不论势,可以不惑耳。然隔壁听声,或不如当场辨色,亦有官胜于幕者,惟是之从,原于声价无损,意在坚持,闲亦偾事。故士之伸于知己,尤不可以不虚心,虚心。
信而后谏,惟友亦然。欲主人之必用吾言,必先使主人之不疑吾行。为主人忠谋,大要顾名而不计利;而他人之效于主人者,率惟利是视,不得遂其所欲,往往易为媒。其势既孤,其间易生,稍不自检,毁谤从之。故欲行吾志者,不可不立品。立品。
幕客以力自食,名为佣书,日夕区画,皆吏胥之事,而官声之美恶系焉,民生之利害资焉,非与官民俱有宿缘,必不可久居此席者,自视不可过高,高则气质用事,亦不可过卑,卑则休戚无关,素立。
谚云:「官断十条路,幕之制事亦如之。」操三寸管,臆揣官事,得失半焉。所争者,公私之别而已。公则无心之过,终为舆论所宽;私则循例之狱,亦为天谴所及。故立心不可不正,立心要正。
正心之学,先在洁守。守之不慎,心乃以偏。吾辈从事于幕者,类
译我安于贫困并坚守节操,这固然秉承了母亲的教诲,不敢有丝毫懈怠和败坏。然而我之所以能成就德行,确实有其内在的原因,只是别人不了解罢了。
往年庚辰年二月,我在长洲担任幕友,有个满脸胡须的人用利益来诱惑我,说如果不这样做就无法救济贫困,并且诡称连前辈中知名的人士也受其玷污,以此来引诱我,还引导我接受贿赂的方法。我表面答应实则不答应,那人以为我同意了。他按照那套方法前来,我严厉斥责他,他增加贿赂再次前来。我非常恐惧,打算批示提审诉讼当事人。那人来拜见,大为惊诧。我推辞说:“这是主人的意思。”于是断绝了与他的往来。到了七月,我回家参加乡试,代理我职务的人误被那人迷惑。等到九月我回到幕府,刚过三天事情就败露了。桂林中丞下令查究,那两个人惊慌失措地逃跑了。于是我暗自庆幸,更加敬畏法律不可试探,利益不可接近,坚守最初的志向直到今天,不曾被德高望重的人所抛弃。几十年来所依靠的,全在于“怀刑”这两个字。成就德行是有其根源的。
佐治药言
汪辉祖
读书人不能亲自出来治理政事,而是辅助别人治理,这是形势所迫不得已的。每年幕友的报酬,实际上是分得官员的俸禄,也是属于官员俸禄的一部分。吃了别人的饭食却不为别人谋划,就是不忠,上天怎么会赐福给他呢?况且官员与幕友,并不都是同乡亲戚,也没有亲友故旧的欢情。丰厚的俸禄并以宾客之礼对待他们,比同乡亲友故旧厚上百倍,说是因为职责所在,倚重他们为左右手。如果对他们主人的安危祸福漠不关心,心中毫无触动,即使没有上天的谴责,难道能免除人们的指责吗?所以辅助治理要以尽心为本,尽心。
所谓尽心,并不是顺从主人的意思去左右他。凡是做官的人,他的至亲骨肉未必都通晓事理,而随从仆役和胥吏之类的人大多颐指气使,无论利害关系如何,这些人不能进言,即使有想效忠的人,或许能进言,但地位低微言论轻贱,一定不能打动主人倾听。甚至可能碰上主人的怒气,谴责随之而来。只有幕友处于宾客和老师的地位,对事情的曲折既了然于心,又依礼与主人抗衡,可以恳切地陈述意见,能够辩论明确,自然有引导源头、挽回波澜的力量。所以一定要尽自己所想说的,然后才算是能尽心尽言。
唉!尽言太难了!公事公办,那些可以用道理争辩的,言论还容易尽。对方正想满足私欲,而我用公理来坚持,很少有不相抵触的。所以那些委曲求全做事的人,动不动就说:“工匠制作要揣摩主人的心意,有时还要顺势引导。”又说:“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唉!这是什么话!人跌倒却不扶持,哪里还用得着那个相?利益虽然是人容易贪恋的,祸害也是人共同恐惧的。如果能根据情理反复论证事情应当如此以及之所以如此的原因,剖析利害并极力争辩,没有不醒悟的。况且宾客与主人,并没有权势地位的压制。合得来就留下,我本来就不辜负别人;合不来就离开,我自己也不愧疚于内心。如果以去留相争,而他始终不醒悟,这确实是不可与他一起行善的人。我又有什么可吝惜的呢?所以想要尽言,非容易退让不可,不合则离去。
有人说:“贫寒的读书人以砚台为田产,早上得到一个主人,因为进言而离开;晚上得到一个主人,又因为进言而离开。将来到哪里去找做主人的人呢?”唉!这又是目光短浅的论调。幕友依靠别人做事,没有功业可见,言行就是道行的体现,只以主人的贤与不贤来决定自己的贤与不贤。主人不贤,那么受治理的人没有不受累的。官员的俸禄,是百姓的血汗,而幕友的报酬出自官员的俸禄。我留恋一个幕职,却坐视官员虐待百姓,忍心吗?不忍心!况且当世本来不乏贤能的官吏,如果能卓然自立,声望日益显著,不善者所厌恶的,正是善者所喜爱的。所以留恋幕职的人或许困顿潦倒,而坚守正道的人终究到处受人敬信,得失自有定数。
一定要坚持自己的言论,弊端或许流于自以为是,这又不可以。宾主之间的道义,完全以公事为重。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人千虑,必有一得。况且幕友的智谋,不一定比官员贤明,只是官员被利害所拘束,不免在当局者迷中动摇;幕友则论理而不论权势,可以不迷惑罢了。然而隔墙听声,或许不如当场辨别神色,也有官员胜过幕友的时候,只听从正确的,原本是因为声望无损,意在坚持,随意附和也会败坏事情。所以读书人在知己面前伸张主张,尤其不可以不虚心,虚心。
取得信任然后进谏,只有朋友也是这样。想要主人一定采用我的言论,必须先让主人不怀疑我的品行。为主人忠诚谋划,大抵顾及名声而不计较利益;而其他人效忠于主人的,大率只看利益,不能遂其欲望,往往容易成为挑拨离间的人。形势既然孤立,其间容易产生猜忌,稍不自检,毁谤随之而来。所以想要实行我的志向,不可不树立品行,树立品行。
幕友靠力气自食其力,名义上是受雇写书,早晚筹划,都是胥吏的事情,而官员名声的好坏系于其中,百姓生活的利害取决于此,如果不是与官民都有宿缘,必定不能长久坐在这个位置上,自己看待自己不可过高,高了就会气质用事,也不可过低,低了就会与休戚无关,平时就要树立。
谚语说:“官断十条路,幕友制定事情也是如此。”拿着三寸笔,主观揣测官事,得失各半。所争的,只是公私的区别罢了。公则无心之过,终被舆论宽恕;私则循例之狱,也遭天谴所及。所以立心不可不正,立心要正。
正心的学问,先在廉洁操守。操守不慎,心就会偏颇。我们从事幕友工作的人,大抵
皆章句之儒,为童子师,岁修不过数十金。幕修所入,或数倍焉,未有不给于用者。且官有应酬之费,而幕无需索,之人犹待他求,夫何为者?昔有为余说项者曰:「此君操守可信。」余闻之怫然。客曰:「是知君语也,夫何尤?」余应之曰:「今有为淑女执柯而称其不淫,可乎?」客大笑而去。自处宜洁。
译他们都是那些只知章句训诂的儒生,担任童蒙教师,每年的俸禄不过几十两银子。而在幕府中任职所得的收入,有时是教师的几倍,没有不充裕足以应付日常开销的。况且官员有应酬的费用,而幕僚无需向外索取,这些人还等待另谋出路,那又是为什么呢?从前有人替我推荐幕僚说:“这位先生的操守可以信赖。”我听后很不高兴。那人说:“这是了解您的人说的话,您何必责怪呢?”我回答说:“现在有人为淑女做媒,却称赞她不知淫乱,可以吗?”那人笑着离开了。自己安身立命,应当保持高洁。
古也有志,俭以养廉。吾辈游幕之士,家果素封,必不忍去父母、离妻子,寄人篱下,卖文之钱,事畜资焉。或乃强效豪华,任情挥霍,炫裘马,美行已失寒士本色。甚且嬖优童,狎娼妓,一燕之费,赏亦数金,分其余赀以供家用,嗷嗷待哺,置若罔闻。当其得意之时,业为识者所鄙;或一朝失馆,典质不足,继以称贷,负累既重,受恩渐多。得馆之后,情牵势绊,欲洁其守,终难自主。习与性成,身败名裂。故吾辈丧检,非尽本怀,欲葆吾真,先宜崇俭,俭用。
身之不俭,断不能范家。家之不俭,必至于累身。寒士课徒者,数月之修,少止数金,多亦不过十数金。家之人目击其艰,是以节啬相佐。游幕之士,月修或至数十金,积数月寄归,则为数较多。家人以其得之易也,其初不甚爱惜,其后或至浪费。得馆仅足以济,失馆必至于亏。谚所谓「搁笔穷也」。故必使家之人皆知来处不易,而后可以相率于俭。彼不自爱者,其来更易,故其耗更速。非惟人事,有天道矣。范家
衙门必有六房,书吏刑名掌在刑书,钱谷掌在户书。非无谙习之人,而惟幕友是倚者。幕友之为道,所以佐官而检吏也。谚云:「清官难逃猾吏。」官统吏,而吏各以其精力相与乘官之隙。官之为事甚势,不能一一而察之。唯幕友则各有专司,可以察吏之弊。吏无禄入,其有相循陋习,资以为生者,原不必过为搜剔。若舞弊累人之事,断不可不杜其源。总之,幕之与吏,择术悬殊。吏乐百姓之扰,而后得藉以为利;幕乐百姓之和,而后能安于无事。无端而吏献一策,事若有益于民,其说往往甚正,不为彻底熟筹,轻听率行,百姓必受累无已。故约束书吏,是幕友第一要事。检点书吏。
谚云:「衙门六房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必谓官之必贪,吏之必墨也。一词准理,差役到家,则有馔赠之资;探信入城,则有舟车之费。及示审有期,而讼师、词证以及关切之亲朋,相率而前,无不取给于具呈之人。或审期更换,则费将重出。其它差房陋规,名目不一,有官法之所不能禁者,索诈之赃又无论已。余尝谓作幕者,于斩绞、流徒重罪,无不加意检点。其累人造孽,多在词讼。如乡民有田十亩,夫耕妇织,可给数口。一讼之累,费钱五千文,便须假子钱以济。不二年,必至鬻田。鬻一亩,则少一亩之入,辗转借售,不七八年而无以为生。其贫在七八年之后,而致贫之故,实在准词之初。故事非急切,宜批示开导,不宜传讯差提人;非紧要,宜随时省释,不宜信手牵连。被告多人,何妨摘唤干证,分列自可摘芟。少唤一人,即少累一人。堂上一点,殊民间千点血。下笔时多费一刻之心,涉讼者已受无穷之惠。故幕中之存心,以省事为上,省事。
听讼是主人之事,非幕友所能专主。而权事理之缓急,计道里之远近,催差集审,则幕友之责也。示审之期,最须斟酌,宜量主人之才具,使之宽然有余,而不至畏难自沮。既示有审期,两造已集,断不宜临时更改。万一届期别有他事,他事一了,即完此事,所以逾期之故,亦可晓然,使人共知。若无故更改,则两造守候一日,多一日费用荡财旷事,民怨必腾。与其准而不审,无若郑重于准理之时;与其示而改期,无若郑重于示期之始。故便民之事,莫如听讼速结,词讼速结。
词讼之应审者,什无四五。其邻里口角、骨肉参商、细故不过一时竞气、冒昧启讼,否则有不肖之人从中播弄。果能审理平情、明切譬晓其人,类能悔悟,皆可随时消释。间有准理后亲邻调处、吁请息销者,两造既归辑睦,官府当予矜全,可息便息,亦宁人之道。断不可执持成见,必使终讼,伤闾党之和,以饱差房之欲,息讼。
求生者,千古法家要诀。法在必死,国有常刑,原非幕友所敢曲纵。其介可轻可重之间者,所争止在词组,而出入甚关重大。此处非设身处地,诚求不可。诚求反复,必有一线生机可以藉手。余治刑名佐吏,凡二十六年,入于死者六人而已
译古书上记载,节俭可以培养廉洁。我们这类游幕的人,如果家里本来就很富裕,一定不忍心离开父母、抛下妻子儿女,寄人篱下,靠卖文所得的钱来供养家畜和资金。有的人却强行效仿豪华,任性挥霍,炫耀皮衣骏马,美化行为,已经失去了寒士的本色。甚至宠幸优伶童仆,亲近娼妓,一次宴饮的费用,赏赐也要几两银子,剩下的钱供给家用,家中嗷嗷待哺,却置若罔闻。当他得意的时候,已经被有识之士所鄙视;如果一旦失去幕职,典当变卖不够,接着就要借贷,负担沉重,受恩渐多。得到幕职之后,情势牵绊,想要保持操守,终究难以自主。习惯成为本性,导致身败名裂。所以我们这类人丧失检点,并非全是本意,想要保持我们的真性,首先应当崇尚节俭,节俭用度。
自身不节俭,绝对无法规范家庭。家庭不节俭,必定会拖累自身。寒士在家教书的,几个月的薪水,少的只有几两银子,多的也不过十几两银子。家人亲眼看到他的艰难,因此互相节制节省来辅助。游幕的人,每月薪水有时达到几十两银子,积累几个月寄回家,数量就比较多。家人因为觉得他赚钱容易,起初不太爱惜,后来甚至浪费。得到幕职仅仅够维持生计,失去幕职必定导致亏空。谚语说:“搁笔就穷了。”所以必须让家人都知道收入来之不易,然后才能一起走向节俭。那些不自爱的人,收入更容易,所以消耗更快。这不仅仅是人事的问题,还有天道的因素。规范家庭。
衙门一定有六房,书吏中刑名案件由刑书掌管,钱谷案件由户书掌管。并非没有熟悉业务的人,却只依赖幕友。幕友的职责,是用来辅佐官员并检束书吏的。谚语说:“清官难逃猾吏。”官员统领书吏,而书吏各自用他们的精力来利用官员的空隙。官员处理事务非常繁忙,不能一一察觉。只有幕友各有专职,可以察觉书吏的弊端。书吏没有俸禄收入,他们沿袭的陋习,作为谋生的手段,原本不必过分搜求剔除。如果是舞弊害人的事情,绝对不能不杜绝其源头。总之,幕友和书吏,选择的道路相差悬殊。书吏乐于扰民,然后借此获利;幕友乐于百姓和睦,然后才能安于无事。无缘无故书吏献上一策,事情看似对百姓有益,说法往往很正当,如果不彻底深思熟虑,轻率听从执行,百姓必定受害无穷。所以约束书吏,是幕友的第一要务。检点书吏。
谚语说:“衙门六房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一定是说官员必定贪婪,书吏必定贪污。一旦词状符合情理,差役到家,就有饮食馈赠的费用;探信入城,就有舟车费用。等到告示审判日期,讼师、证人以及关切的亲朋好友,相继前来,无不从呈状人那里索取费用。如果审判日期更换,费用将要重复支出。其他差房的陋规,名目不一,有官方法律不能禁止的,索取欺诈的赃物更不用说了。我曾经说做幕友的,对于斩绞、流徒重罪,无不加倍检点。那些累人造孽的,多在词讼之中。比如乡民有十亩田,男耕女织,可以养活几口人。一旦诉讼拖累,花费五千文钱,就必须借高利贷来救济。不到两年,必定卖田。卖一亩,就少一亩的收入,辗转借贷售卖,不到七八年就无法生存。他的贫困在七八年之后,但致贫的原因,实在在于批准词状之初。所以事情如果不急切,适宜批示开导,不宜传唤差役提人;如果不紧要,适宜随时省释,不宜信手牵连。被告多人,不妨摘取关键证人传唤,分别列案自然可以删减。少传唤一人,就少拖累一人。堂上一点,民间千点血。下笔时多花一刻心思,涉讼者已经受到无穷的好处。所以幕友中的存心,以省事为上,省事。
听讼是主人的事,不是幕友所能专断的。而权衡事理的缓急,计算道里的远近,催促差役集合审判,则是幕友的责任。告示审判日期,最须斟酌,适宜衡量主人的才能,使他宽然有余,而不致畏难自沮。既然告示有审判日期,双方已经集合,断不宜临时更改。万一到期另有他事,他事一了,就完结此事,逾期的原因,也可以明白,让人共知。如果无故更改,那么双方守候一天,多一天的费用,浪费钱财荒废事务,民怨必定沸腾。与其批准而不审判,不如在批准词状时郑重;与其告示而改期,不如在告示日期之初郑重。所以便民的事,没有比听讼速结更好的,词讼速结。
词讼中应该审判的,十中没有四五。那些邻里口角、骨肉不和、小事不过一时争气、冒昧起诉,否则有不肖之人在中间挑拨。如果能审理平情、明白切当地晓谕其人,这类人大多能悔悟,都可以随时消解。偶尔有批准词状后亲邻调处、请求息销的,双方已经回归和睦,官府应当予以保全,可以息讼便息讼,也是宁人的道理。断不可执持成见,一定要使诉讼到底,伤害乡邻的和睦,来满足差房的欲望,息讼。
求生,是千古法家的要诀。法在必死,国有常刑,原本不是幕友所敢曲意纵容的。那些介于可轻可重之间的事,所争的只是词句,但出入却关系重大。这里如果不是设身处地,真诚求索,是不行的。真诚反复求索,必定有一线生机可以凭借。我治理刑名辅佐官吏,共二十六年,判入死罪的只有六人而已。
。仁和则莫氏之因奸而谋杀亲夫者,钱塘则郑氏之谋杀一家非死罪二人者,起意及同谋加功二人,平湖犯窃而故杀其妻者有毛氏一人,窃盗临时行强而杀拒事主者有唐氏一人,其它无入情实者,皆于初报时与主人再三审慎,是以秋审之后俱得邀恩缓减。是知生固未尝不可求也,求生。
译仁和的莫氏因通奸而谋杀亲夫,钱塘的郑氏谋杀一家中非死罪的两人,起意及同谋加功的两人,平湖犯盗窃罪而故意杀害其妻的毛氏一人,盗窃时临时行强而杀害抗拒事主的唐氏一人,其他没有入情实的人,都在初次上报时与主人再三审慎,因此秋审之后都得以蒙恩缓减。由此可知,生存本来并非不可求得,求生。
狱贵初情,县中初报最关紧要。驳诘之累,官累民皆初报不慎之故。初报以简明为上,情节之无与罪名者,人证之无关出入者,皆宜详审节删。多一情节则多一疑窦,多一人证则多一抱累,何可不慎?办案之法,不唯入罪宜慎,即出罪亦甚不易。其人应抵而故为出之,则死者含余。每欲出人罪,必反复案情,设者死者相质,有词以对,始下笔办详,否则不敢草草动笔。故二十余年来,可质鬼神者,此心如一日也。慎初报。
命案出入,全在情形。情者,起之由;形者,争殴之状。畔由曲直,秋审时之为情,实为缓决,为可矜,区以别焉。争殴时所持之具,与所伤之处,可以定有心无心之分。有心者为故杀,必干情实;无心者为斗杀,可归缓决。且殴状不明,则狱情易混,此时出入最要关键。审办时必须令仵作与凶手照供比试,所叙详供宛然,有争殴之状,凿凿在目,方无游移干驳之患。命案察情形。
赃真则盗确,窃贼亦然。正盗、正窃,罪无可宽。所当慎者,在指牵之人与寄买赃物之家耳。指牵之人,固须质审,其并无实据者,亦可摘释。至不知情而买寄赃物,律本无罪,但不得不据供查吊。向尝不差捕役,止令地保传谕,檄内注明:有则交保,不须投案;无则呈剖,不许带审。亦从无匿赃不缴,自干差提者。此亦保全善类之一法。一经差提,不惟多费,且窃盗拖累,几为乡里之所不齿。以无辜之良民与盗贼庭质,非贤吏之所忍也。盗案慎株累。
吏治以安良为本,而安良莫要于去暴。里有地棍,比户为之不宁。讹借不遂,则造端讦告。其尤甚者,莫如首赌、首娼。事本无凭,可以将宿歉之家一网打尽。无论未即雪,即至审诬而破家荡产,相随属矣。惟专处原告,不提被告,则善良始有赖焉。惟是若辈倚胥吏为牙爪,胥吏倚若辈为腹心。非贤主人相信有素,上水之船未易以百丈牵矣。严治地棍。
幕客佐吏全在明习律例。律之为书,各条具有精蕴,仁至义尽,解悟不易,非就其同异之处融会贯通,鲜不失之毫厘,去之千里。夫幕客之用律,犹秀才之用四子书也。四子书解其害,止于考列下等;律文解误,其害乃至延及生灵。昔有友人办因奸拐逃之案,意在开脱奸夫,谓是奸妇在逃改嫁,并非因奸而拐。后以妇人背夫自嫁,罪干缳首,驳诘平反,大费周折,是宽奸夫之遣,而几入奸妇于死,所谓知其一不知其二也。故神明律意者,在能避律,而不仅在引律。如能引律而已,则悬律一条以比附人罪,一刑胥足矣,何藉幕为读律?
学古入官,非可贵之幕友也。然幕友佐官为治,实与主人有议论参互之任。遇疑难大事,有必须引经以断者,非读书不可。向在秀水时,有陶氏某,以长房独子出继叔父,生五子,而长子故绝,例得以次子之子为后。其三子谋以己子后其伯兄,因乘父故,伪托遗命,令仲子归嗣。本身袒次房者,谓以孙祢祖,礼难归继;袒三房者,谓本生有子而无后,于情不顺。归继之说未为不可,荐绅先生纷如聚讼。上台檄下县议,余亦无能执中。长夜求索,忽记礼经「伤与无后者祔食于祖」之文,爰佐令君持议,谓祢祖之说必不可行。陶某既出继叔后,断难以子归继本宗。本宗有子而绝,情有难安,请以其主祔食伊父,听陶某子孙奉祀,大为上台所赏。后在乌程,有冯氏子,因本宗无可序继,自抚姑孙为后。及其卒也,同姓不宗之冯氏出而争继。太守允也,余佐令君持议,据宋儒陈氏《北溪字系》义,重同宗同姓不宗,即无异姓无殊之说,绝其争端。向非旁通典籍,几何不坐困耶?每见幕中公暇,往往饮酒围棋,闲谈送日,或以稗官小说消遣自娱,究之无益身心,无关世务。何若屏除一切,读有用之书,以之制事,所裨岂浅鲜哉?读书。
提人不可不慎,固已,事涉妇女,尤宜详审,非万不得已,断断不宜轻传。对簿妇人犯罪,则坐男夫,具词则用抱告,律意何等谨严,何等矜恤!幽娴之女,全其颜面,即以保其贞操;而悍之妇,
译审理案件贵在查明初始实情,县里最初的呈报最为关键。遭受驳斥诘问的累赘,官员和百姓都因最初呈报不谨慎所致。最初呈报以简明为上,与罪名无关的情节,与案件出入无关的人证,都应当详细审查并删减。多一个情节就多一个疑点,多一个人证就多一个拖累,怎么能不谨慎呢?办案的方法,不仅定罪应当谨慎,即使出罪也非常不易。那人应当抵命却故意让他出罪,那么死者就含冤了。每当想要出入人罪,必定反复推敲案情,设想死者与之对质,如果有话可以应对,才下笔办理详文,否则不敢草率动笔。所以二十多年来,可以质问鬼神的是,这颗心始终如一。要谨慎最初呈报。
命案的出入,全在于情形。情,是起因;形,是争斗殴打的样子。起因的曲直,在秋审时作为“情”,实际是区分缓决、可矜,以此区别开来。争斗殴打时所持的器具,与所伤的部位,可以判定是有心还是无心。有心的是故杀,必定判处情实;无心的是斗杀,可以归入缓决。而且如果殴打状况不明,那么案件实情容易混淆,此时出入人罪是最关键的地方。审办时必须让仵作与凶手按照供词比试,所叙述的详细供词宛然呈现,有争斗殴打的样子,确凿地摆在眼前,才没有游移不定被驳斥的祸患。命案要察明情形。
赃物真实则盗窃确凿,窃贼也是如此。正盗、正窃,罪无可宽。应当谨慎的,在于指使牵连的人与寄卖赃物的家庭罢了。指使牵连的人,固然需要质询审问,那些没有实据的,也可以摘除释放。至于不知情而购买寄放赃物,律法本无罪,但不得不根据供词查访吊取证据。过去从不差遣捕役,只让地保传谕,檄文中注明:有赃物就交给地保,不需要投案;没有就呈报剖白,不允许带人审问。也从未有过隐匿赃物不缴纳,自己招致差役提审的。这也是保全善良百姓的一种方法。一旦被差役提审,不仅多费钱财,而且被窃盗案件拖累,几乎被乡里所不齿。让无辜的良民与盗贼在法庭对质,不是贤良官吏所忍心做的。盗案要谨慎株连累及。
吏治以安抚善良百姓为本,而安抚善良百姓没有比去除暴徒更重要的。乡里有地痞流氓,邻居家都因此不得安宁。讹诈借贷不遂,就制造事端诬告。其中尤其严重的,莫过于首告赌博、首告娼妓。事情本来没有凭据,可以将有旧怨的家庭一网打尽。无论是否立即洗雪冤屈,即使到了审明诬告的地步,破家荡产,也接踵而至了。只有专门惩处原告,不提审被告,善良百姓才有依靠。只是这类人倚仗胥吏作为爪牙,胥吏倚仗这类人作为心腹。如果不是贤明的长官与他们信任有素,逆水行舟的船不容易用百丈纤绳拉动了。要严厉治理地痞流氓。
幕僚辅佐官吏全在于明习律例。律法作为书籍,各条都有精深的意蕴,仁至义尽,理解领悟不容易,如果不就其同异之处融会贯通,很少不出现毫厘之差,却导致千里之谬。幕僚运用律法,就像秀才运用四子书一样。四子书理解错误,祸害只在于考列下等;律文理解错误,祸害甚至延及生灵。过去有位友人办理因奸拐逃的案件,意在开脱奸夫,说是奸妇在逃改嫁,并非因奸而拐骗。后来因为妇人背夫自嫁,罪当绞首,被驳斥平反,大费周折,这是宽免了奸夫的遣戍,却几乎让奸妇陷入死地,所谓知其一不知其二。所以通晓律意的人,在于能规避律法的陷阱,而不仅仅在于引用律法。如果仅仅能引用律法,那么悬挂一条律法来比附定罪,一个刑胥就足够了,哪里需要幕僚来研读律法呢?
学习古代经典进入官场,不是可贵的幕友。然而幕友辅佐官吏治理,实际上与主人有议论参互的责任。遇到疑难大事,有必须引用经典来断案的,不读书不行。过去在秀水时,有陶氏某人,以长房独子过继给叔父,生了五个儿子,而长子去世绝后,按例可以用次子的儿子作为继承人。他的三子谋划用自己的儿子继承伯兄,于是趁着父亲去世,假托遗命,让仲子归宗继承。本身袒护次房的,说用孙子祭祀祖父,礼法上难以归宗继承;袒护三房的,说本生有儿子却没有后嗣,在情理上不顺。归宗继承的说法并非不可,荐绅先生纷如聚讼。上级官府檄文下达县里商议,我也无法执中。长夜求索,忽然想起礼经中“伤与无后者祔食于祖”的文字,于是辅佐县令持议,说祢祖的说法必不可行。陶某既然过继给叔父之后,断难让儿子归宗继承本宗。本宗有儿子却绝后,情理上难以安宁,请求让他的主位附祭父亲,听任陶某子孙奉祀,大为上级官府所赏识。后来在乌程,有冯氏儿子,因为本宗无可序继,自己抚养姑母之孙作为后嗣。等到他去世,同姓不宗的冯氏出来争继。太守允许了,我辅佐县令持议,根据宋儒陈氏《北溪字义》的义理,重视同宗同姓不宗,即无异姓无别的说法,断绝了争端。过去如果不是旁通典籍,几乎就要坐困愁城了。常常见幕僚公事闲暇,往往饮酒围棋,闲谈打发日子,或者用稗官小说消遣自娱,终究对身心无益,对世务无关。不如屏除一切,读有用的书,用它来处理事务,所裨益岂是浅薄的呢?要读书。
提人不可不谨慎,固然如此,事情涉及妇女,尤其应当详细审察,非万不得已,断断不宜轻易传唤。对簿公堂妇人犯罪,则坐男夫,具词则用代告,律意何等谨严,何等矜恤啊!幽娴的女子,保全她的颜面,也就是保全她的贞操;而悍妇,
存其廉耻,亦可杜其泼横。吾师孙先生,尔周言,令吴桥时所延刑名幕客叶某者,才士也。一夕方饮酒偃仆于地,涎沫横流,气不绝如缕,历二时而苏,请还居外寓,询其故,曰:“吾八年前馆山东馆陶,有士人告恶少子调其妇者,当核稿时,欲属居停专惩恶少子,不必提妇对质。友人谢某云:‘此妇当有姿色,盍寓目也?’余以法合到官,遂唤之。已而妇投缳死,恶少子亦坐法死。”今恶少子控于冥府,谓妇不死则渠无死法,而妇之死实由内幕之传唤,馆陶城隍神关提质理。予谓妇被恶少子所调,法合,且唤妇之说起于谢某。神谓妇被调之后,夫已告官,原无意于死,及官传质审,始忿激捐生,而传质之意在窥其色。非理其念虽起于谢某,笔实主于叶某。谢已摄至,叶不容宽,余必不免矣,遂为之移寓于外。越夕而陨。夫以法所应传之妇,起念不端,尚不能幸逃阴谴,况法之可以不传者乎?妇女不可轻唤。
译保留他们的廉耻之心,也可以杜绝他们的蛮横无理。我的老师孙先生,字尔周,在担任吴桥县令时聘请的刑名幕僚叶某,是一位有才华的人。有一天晚上,他正饮酒时突然昏倒在地上,口水横流,气息微弱如游丝,过了两个时辰才苏醒过来。他请求搬回外面的寓所居住,询问他缘故,他说:“我八年前在山东馆陶县做幕僚,有一位读书人控告恶少调戏他的妻子。在审核文书时,我想让主人只惩罚恶少,不必传唤妇人当堂对质。友人谢某说:‘这妇人应当有姿色,何不顺便看看?’我认为依法应当传唤妇人到官府,于是便传唤了她。不久,妇人上吊自杀,恶少也因罪被处死。”如今恶少在阴间控告,说如果妇人不死,他就不会被判死刑,而妇人之死实际上是因为幕僚的传唤,馆陶城隍神把关审查质询。我说妇人被恶少调戏,依法应当传唤,而且传唤妇人的主意是谢某出的。神说妇人被调戏之后,丈夫已经告官,她原本没有求死之意,等到官府传唤对质时,才愤激而死,而传唤对质的意图在于窥探她的姿色。虽然这个念头起于谢某,但执笔定案的是叶某。谢某已经被拘捕,叶某不能宽恕,我也必然不能幸免,于是便搬到了外面的寓所。过了一个晚上就死了。那妇人本是依法应当传唤的,因为起念不端正,尚且不能侥幸逃脱阴间的谴责,何况是依法可以不传唤的人呢?妇女不可轻易传唤。
余族居乡僻,每见地总领差勾摄应审犯证,势如狼虎,虽在衿士,不敢与抗。遇懦弱良民,需索尤甚,拂其意则厉声呵诟,或自毁官票以拒捕禀究。人皆见而畏之,无敢公然与之相触。夫凶盗重犯,自问必死拒捕之事,间或有之。若户婚田债细故,两造平民,必无敢毁票以拒者。拒捕之禀,半由索诈而起。然一以拒捕传质,即至审虚,民不堪命矣。余在幕中,遇此等事,直将毁票存销,改差承行,止就原案办理。其果否拒捕,属主人密加确访,而改差票内不及拒捕之说,以免串诈。然其事每访辄虚,故差禀拒捕,断断不可偏听。差禀言宜察。
亲民之吏,理当与民一体。况吾辈佐吏为治,身亦民乎?尝见幕友位置过高,居然以官体自处,齿鲜衣轻,渐不知民间疾苦。一事到手,不免任意高下,甚或持论未必全是,而强词夺理,主人亦且曲意从之,恐其中作孽不少。余在幕中襄理案牍,无论事之大小,静坐片刻,为犯事者设身置想,并为其父母骨肉通盘筹划。始而怒,继而平,久乃觉其可矜,然后与主商量,细心推鞫,从不轻予夹,而真情自出,故成招之案鲜有翻案。故佐治所忌,莫大乎心躁气浮及拘泥成见,须为犯者想。
成案如程墨,然存其体裁而已,必援以为准,刻舟求剑,鲜有当者。同一贼盗,而纠伙为盗,事态多殊;同一殴而起,下手情形迥别。推此以例其它,无不皆然。人情万变,总无合辙之事,小有参差,即大费斟审。求生之道,在此;失入之故,亦在此。不此之精辨,而以成案是援,小则翻供,大则误拟,不可不慎也。勿轻引成案。
恃才之官,喜以私人为耳目,访察公事。彼所依任之人,或摇于利,或蔽于识,未必俱可深信。官之听信,原不可恃,全在幕友持正不挠,不为所夺。若官以私人为先,入幕复以浮言为确据,鲜不偾事。官之治事,妙在置身事外,故能虚心听断。一以先入之言为主,则成见在胸,动多挂碍矣。故访案慎勿轻办,访案宜慎。
办理幕务,最要在勤。一事入公门,伺候者不啻数辈,多延一刻,即多累一刻。如乡人入城探事,午前得了,便可回家;迟之午后,必须在城觅寓,不惟费钱,且废一日之事。小民以力为养,废其一日之事,即缺其一日之养。其羁管监禁者,更不堪矣。如之何勿念?况事到即办,则头绪清楚,稽查较易。一日积一事,两日便积两事,积之愈多,理之愈难,势不能不草率塞责。讼师猾吏,百弊丛生,其流毒有不可胜言者。譬舟行市河之中,来者自来,往者自往,本无壅塞之患。一舟留滞,则十百舟相继而阻,而河路有挤至终日者矣。故能勤则佐剧亦暇,暇自心清;不勤则佐简亦忙,忙先神乱。勤事。
官能予人以信,人自帖服。吾辈佐官,须先要之以信。凡批发呈状,示审词讼,其日期早晚俱有定准则,人可依期伺候,无废时失业之虑。期之速者,必致与人之诵;即克日稍缓,亦可不生怨讟。第欲官能守信,必先幕不失信。官苟失信,幕可力争;幕自失信,官或乐从。官之公事甚偶尔偷安,便踰期刻,全在幕友随时劝勉。至于幕友不能刻期,而官且援为口实,则官之不信,咎半在幕也。示民以信。
条教号令,是道齐中一事,告示原不可少。然必其事实有关系,须得指出利弊,与众共喻,或劝或戒,非托空言,方为有益。若书吏视为故纸,士民目为常谈,抄录旧,率意涂饰者,尽可不必。非惟省事,亦可积福。每见贴示之处,墙下多有阳沟及安设粪缸、溺桶之处,风吹雨打,示纸堕落秽中,亵字造孽,所损正不细耳。勿轻出告示。
广交游,通声气,世人所谓觅馆之法。然大不可恃,得一知己可以不憾,同心之友何能易得?往往所交太滥,费多力匮,致有不能自立之势。又不若硁硁自守者,转得自全。且善善恶恶,直道待人,苟律己无愧,即素不相识之人,亦未尝不交相推重也。至于寒士声名所系,原不能不藉在上位者齿牙奖借。然彼有相赏之实,自能说项如攀授,依附事终无补
译我们家族居住在偏僻的乡村,常常见到地方总领派遣差役拘捕应当受审的罪犯和证人,其气势如同狼虎一般凶恶,即使是读书人也不敢与他们对抗。遇到懦弱善良的百姓,他们的勒索尤其严重,如果违背了他们的意愿,就会厉声呵斥辱骂,甚至自己撕毁官府文书来抗拒逮捕和控告。人们都看见他们而畏惧,没有人敢公然与他们冲突。那些凶恶的盗贼和重犯,因为自知必死而抗拒逮捕的事情,偶尔会有。如果是户籍、婚姻、田产、债务等细微小事,双方都是平民,必定没有人敢撕毁文书来抗拒逮捕。关于抗拒逮捕的禀报,多半是由勒索欺诈引起的。然而一旦以抗拒逮捕为由传唤质询,即使最终查明是虚妄,百姓也受不了这种折磨了。我在幕府中任职时,遇到这类事情,直接将撕毁的文书存档注销,改派其他差役承办,只就原案办理。至于是否真的抗拒逮捕,嘱咐主人秘密确切地查访,而在改派的文书中不涉及抗拒逮捕的说法,以避免串通欺诈。然而这类事情每次查访结果都是虚妄,所以差役禀报的抗拒逮捕,绝对不可偏听。差役的禀报应当仔细考察。
亲近百姓的官吏,理当与百姓同心同德。况且我们这类辅佐官吏治理地方的人,自身也是百姓啊?曾经见过幕僚地位过高,俨然以官员的姿态自居,衣着华丽,渐渐不知道民间的疾苦。一件事到手,不免任意抬高或压低,甚至所持的观点未必完全正确,却强词夺理,主人也曲意顺从他们,恐怕其中造下的罪孽不少。我在幕府中协助处理文书,无论事情大小,先静坐片刻,为犯事者设身处地着想,并为其父母亲人通盘筹划。起初愤怒,接着平静,时间久了便觉得他们值得怜悯,然后与主人商量,细心推究审讯,从不轻易使用夹棍,而真情自然显露,所以定案的案件很少翻案。所以辅佐治理最忌讳的,没有比于心浮气躁和拘泥成见更大的了,必须为犯事者着想。
成案就像科举考试的范文,只保留其体裁而已,如果必定援引它作为标准,就像刻舟求剑一样,很少有恰当的。同样是贼盗,但纠集团伙作案,事态多有不同;同样是殴打引起,下手的情形截然不同。由此类推其他案件,无不如此。人情千变万化,总没有完全吻合的事情,稍有差异,就会大费周章地斟酌审理。求生的道理,就在这里;造成冤狱的原因,也在这里。不精于辨别这些,却援引成案,小的会导致翻供,大的会导致错误定罪,不可不慎重。不要轻易援引成案。
倚仗才干的官员,喜欢以私人为耳目,查访公事。他们所依赖的人,有的动摇于利益,有的蒙蔽于见识,未必都可以深信。官员的听信,原本不可依赖,全在于幕僚坚持正道不弯曲,不被所左右。如果官员以私人为先,入幕的幕僚又以流言作为确凿证据,很少有不败坏事情的。官员处理事务,妙在置身事外,所以能虚心听断。一旦以先入之言为主,则成见在心中,行动多有挂碍了。所以查访案件不要轻率办理,查访案件应当慎重。
办理幕府事务,最要紧的是勤勉。一件事进入公门,伺候的人不止几个,多拖延一刻,就多拖累一刻。比如乡下人进城探听事情,上午得到了消息,就可以回家;如果拖延到下午,必须在城里寻找住处,不仅费钱,而且耽误了一天的事情。小民以劳力为生,耽误了他们一天的事情,就缺少了他们一天的生计。那些被羁押监禁的人,更是受不了了。怎么能不念及呢?况且事情到了就办理,那么头绪清楚,稽查比较容易。一天积累一件事,两天就积累两件事,积累得越多,处理得越难,势必要草率塞责。讼师和狡猾的吏员,各种弊端丛生,其流毒有说不尽的。好比船在市中河流里行驶,来的自来,往的自往,本来没有堵塞的祸患。一只船滞留,那么成百上千只船相继受阻,而河路有拥挤到终日的情况了。所以能勤勉,那么辅佐繁重的事务也有闲暇,闲暇自然心境清明;不勤勉,那么辅佐简单的事务也忙碌,忙碌先使精神混乱。要勤勉办事。
官员能给予百姓信用,百姓自然顺服。我们辅佐官员,必须先要求以信用。凡是批发生呈状,告示审理诉讼,其日期的早晚都有确定的准则,人们可以按期等候,没有浪费时间、荒废生计的忧虑。日期快的,必然得到人们的称颂;即使稍微延缓,也不会产生怨恨。只是想要官员能守信,必须先幕僚不失信。官员如果失信,幕僚可以力争;幕僚自己失信,官员或许乐于顺从。官员的公事偶尔偷安,就会超过期限,全在于幕僚随时劝勉。至于幕僚不能按期,而官员且以此为借口,那么官员的不信,过错有一半在幕僚。要向百姓展示信用。
条教号令,是道德教化中的一项,告示原本不可缺少。但必须事实有关联,须得指出利弊,与众人共同明白,或者劝勉或者警戒,不是空话,才有益处。如果书吏视为旧纸,士民视为常谈,抄录旧的,随意涂饰的,尽可以不必。不仅省事,也可以积福。常常见到贴告示的地方,墙下多有阳沟以及安放粪缸、溺桶的地方,风吹雨打,告示纸落入污秽中,亵渎文字造孽,所损失的正当不小。不要轻易发布告示。
广泛交游,沟通声气,世人所说的谋求职务的方法。但不可依赖,得到一个知己可以不遗憾,同心之友怎么能轻易得到?往往所交太滥,费用多力量匮乏,导致有不能自立的趋势。还不如坚定自守的人,反而得以保全。而且善恶分明,以直道待人,如果律己无愧,即使素不相识的人,也未尝不互相推重。至于寒士声名所系,原本不能不借助在上位者的称赞提携。但如果有相赏的实情,自然能说项如攀援授受,依附终究无补
。且上位即甚虚怀下士,而公务殷,势不能悬榻倒屣,司阍者多不能仰体主人之意,怀刺投谒,徒为若辈轻薄,甚无谓也。总之,彼须用我,自能求我;我若求彼,转归无用。故吾道以自立为主,勿攀援。
译况且上位者即使非常虚心礼贤下士,但公务繁忙,客观上不可能做到悬挂床榻、倒穿鞋子那样急切地迎接宾客,守门人大多不能领会主人的心意,带着名片去拜谒,只会遭到这些人的轻慢,非常没有意义。总之,如果对方需要我,自然能来寻找我;如果我主动去求对方,反而变得没有用处。所以我们的处世之道以自立为主,不要攀附权贵。
州县幕友,其名有五:曰刑名,曰钱谷,曰书记,曰挂号,曰征比。剧者需才至十余人,简者或以二三人兼之。其事各有所司,而刑名、钱谷实总其要。官之考成倚之,民之身家、属之居是,席者直须以官事为己事,无分畛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而后可。宅门以内,职分两项;而宅门以外,官止一人。谚云:「一人之谋,不敌两人之智。」如以事非切己,坐视其失而不置一词;或以己所专司,不容旁人更参一解,皆非敬公之义也。特舍己从人,其权在我,而以局外之人效千虑之得,则或宜委婉,或宜径直,须视当局者之性情而善用之,否则贤智先人,转易激成乖剌耳。办事勿分畛域。
幕之为学,读律尚已。其运用之妙,尤在善体人情。各处风俗,往往不同,必须虚心体问,就其俗尚所宜,随时调剂,然后傅以律令,则上下相协,官声得着,幕望自隆。若一味我行我法,或且怨集谤生。古云:“利不百,不兴;弊不百,不除。”真阅历语,不可不念也。须体俗情。
余向在胡公幕中,初读律书,惴惴焉不能习。幕是虑友人骆君炳文,端方谙练,独严事之。尝语余曰:“以子之才之识,为人佐治,所谓儒学医菜作虀者,非不能之患,正恐太能耳。”余请其故,曰:“衙门中事,可结便结,情节之无大关系者,不必深求。往往恃其明察,一丝不肯放过,则枝节横生,累人无已。是谓已甚,圣贤之所戒也。”余心识之,不敢忘。数十年来,觉受此语之益甚多,戒已甚。
宾之佐主所办,无非公事。端贵和衷商酌,不可稍介以私。私之为言,非必已有不肖之心也。持论本是,而以主人意见不同,稍为迁就,便是私心用事。一存迁就之见,于事必费干旋,不能适得其平。出于此者,大概为馆所绊羁。不知吾辈处馆,非惟宾主有缘,且于所处之地,必有因果。千虑之得,有所利;千虑之失,有所累。小者尚止一家,大者或通邑。施者无恩怨之素,受者忘报复之端,所谓缘也。宿缘有在,虽甚龃龉,未必解散。至于缘尽恋,亦属无益,且负心之与失馆,轻重悬殊。何如秉正自持,不失其本心之为得乎?公事不宜迁就。
合则留,不合则去,是处馆要义。然有不能即去者,不仅恋馆之谓也。平日过受主人之情,往往一时郄情不得,岁修无论多寡,饩廪称事,总是分所应得。此外多取主人分毫,便是情分受非分之情,或不得不辨非分之事。故主宾虽甚相得,与受必须分明。即探支岁支,亦宜有节。探支过度,则遇有不合,势不得洁身而去矣。勿过受主人之情。
官之得民与否,去官日见真。幕之自爱与否,去馆日毕露。佐主人为须算到去官日,不可令恶声至耳。与主人相处须算到去馆日,不可有遗议败名。总之,官之得民,要在清勤慈惠,故苛细者与阘冗交讥。幕之自爱,要在廉慎公勤,故依回者与刚愎同病。去馆日,勿使有指摘。
幕宾之作,善作不善,各视乎其所主。宾利主之修,主利宾之才。其初本以利交,第宾主相得,未有不以道义亲者。熏莸强合,必可久?与其决绝于不合之后,不若先慎重于未就之前。彼我同心,自无掣肘之患,愈久而愈固。异己者,亦不得而间之。余自维朴戆,故就馆最慎,然从无半途割席之事。职是故也,就馆宜慎。
卷三十七 内政部十一 议院
中国宜亟设议院论
天地之间,一气之所流行也。日月得气以升恒,山川得气以渟峙,鸟兽草木得气以动植。苟气有所颇而不备,凝滞而不通,则日月即有晦蚀之形,山川或有崩竭之患,鸟兽草木亦有灾异之呈。人身一小天地也,人得天地之气以为气,其气偶有失调,将营卫之间正气亏耗,阳愆阴伏,潜藏于内,一感夫外来之疵疠,则病必猝发而不可救药。如霍乱则吐泻厥逆,中恶则昏瞀仆地,中风则痿痹不仁,皆此类也。中国为外侮所乘,期年之间,兵饷不支,遂至割地求和,赔偿巨此,犹病之猝发也。而正气之亏耗则由来已久,溯自粤匪乱后三十余年,海内升平久安无
译州县的幕僚,其名目有五种:叫刑名,叫钱谷,叫书记,叫挂号,叫征比。事务繁重的衙门需要人才多达十余人,事务简单的则有时由两三人兼任。他们各自负责不同的事务,而刑名、钱谷实际上总揽其要害。官员的考核成绩依赖他们,百姓的身家性命托付给他们。身居此位的人,必须把官方的事务当作自己的事务,不分彼此界限,知道的无不直言,说的无不详尽,这样才可以。官宅以内,职责分为两项;而官宅以外,官员只有一人。谚语说:“一个人的谋划,比不上两个人的智慧。”如果因为事情不切身,就坐视失误而一言不发;或者因为是自己专门负责的领域,就不允许旁人再发表见解,这都不是敬奉公道的义举。特别要舍弃己见听从他人,主动权在我,而以局外人的身份贡献千虑之一得,那么是应当委婉还是应当直率,必须观察当权者的性情而善于运用,否则贤能智慧先于他人,反而容易激起抵触违逆。办事不要划分界限。
幕僚的学问,研读律法已经很好了。其运用之妙,尤其在于善于体察人情。各地风俗,往往不同,必须虚心体察询问,顺应当地习俗所适宜的方式,随时进行调节,然后辅以律令,这样上下才能协调,官员的声望得以树立,幕僚的威望自然崇高。如果一味我行我素,或者甚至招致怨恨和诽谤。古人说:“利益不到百倍,不兴起;弊端不到百倍,不废除。”这是真正的阅历之语,不可不铭记。必须体察世俗人情。
我从前在胡公的幕府中,初次研读律法书籍,惶恐不安而不能熟习。幕府中的友人骆君炳文,端正方严且熟悉练达,我独自对他严加侍奉。他曾对我说:“以你的才能和见识,为人辅佐治理,所谓用儒学来医菜做酱的人,不是不能做的担忧,正恐怕太能干了。”我询问其中的缘故,他说:“衙门中的事情,可以了结的就了结,情节没有重大关系的,不必深究。往往自恃明察秋毫,一丝不肯放过,那么枝节横生,连累人没有止境。这叫做过分,是圣贤所警戒的。”我内心记取,不敢忘记。几十年来,觉得受这句话的益处很多,要警戒过分。
幕僚辅佐主人所办理的,无非是公事。端正贵在同心商酌,不可稍微夹杂私心。私心的说法,不一定是自己有不肖之心。持论本有依据,但因为主人意见不同,稍微加以迁就,便是私心用事。一旦存有迁就的念头,对事情必定耗费周旋,不能恰当地达到公平。出于此的,大概是被幕馆所牵绊。不知道我们身处幕馆,不仅是宾主有缘,而且对所处的地方,必定有因果。千虑之得,有所利益;千虑之失,有所连累。小的还只是一家,大的或许波及全邑。施予者没有恩怨的旧情,接受者忘记报复的缘由,这就是所谓的缘。宿缘存在,虽然非常抵触,未必会解散。至于缘分尽了还留恋,也属于无益,而且辜负良心与失去幕馆,轻重悬殊。哪里比得上秉持正道自我持守,不失去本心来得得当呢?公事不适宜迁就。
相合就留下,不合就离开,这是身处幕馆的要义。然而有不能立即离开的,不仅仅是留恋幕馆的意思。平日过于接受主人的情分,往往一时难以割舍,岁修无论多少,俸禄称职,总是分内应得的。此外多取主人分毫,便是情分上接受了非分之情,或者不得不辩明非分之事。所以主宾虽然非常相得,与受必须分明。即使预支岁支,也应当有节制。预支过度,那么遇到不合时,势必不能洁身而去了。不要过于接受主人的情分。
官员是否得民心,在离任那天见真章。幕僚是否自爱,在离开幕馆那天完全暴露。辅佐主人必须考虑到离任那天,不可让恶名传到耳中。与主人相处必须考虑到离开幕馆那天,不可有遗留的议论败坏名声。总之,官员得民心,关键在于清廉勤勉慈爱恩惠,所以苛刻琐碎者与庸碌冗杂者同样被讥讽。幕僚自爱,关键在于廉洁谨慎公正勤勉,所以依附回护者与刚愎自用者同病。离开幕馆那天,不要使有指摘。
幕僚的作为,善与不善,各自取决于他们所辅佐的主人。幕僚利于主人修养,主人利于幕僚才能。起初本以利相交,只是宾主相得,没有不以道义亲近的。薰莸强行结合,必定能长久吗?与其在不合之后决绝,不如在未就职之前先慎重。彼此同心,自然没有掣肘的祸患,越久越牢固。异己者,也不能离间。我自忖朴实愚直,所以就职最慎重,然而从未有半途割席之事。就是这个缘故,就职应当慎重。
卷三十七 内政部十一 议院
中国应当立即设立议院的论述
天地之间,是一气所流行的。日月得到气而升恒,山川得到气而停峙,鸟兽草木得到气而动植物。如果气有所偏颇而不完备,凝滞而不通畅,那么日月就有晦蚀的现象,山川或许有崩竭的祸患,鸟兽草木也有灾异的呈现。人身是一个小天地,人得到天地之气作为气,其气偶尔有失调,将导致营卫之间正气亏耗,阳愆阴伏潜藏于内,一旦感染外来的疵疠,那么病必定猝发而不可救药。如霍乱则吐泻昏厥,中恶则昏瞀仆地,中风则萎痹不仁,都是这类情况。中国被外侮所乘,一年之间,兵饷不支,于是到割地求和,赔偿巨大,这就像病的猝发。而正气的亏耗则由来已久,追溯自粤匪乱后三十余年,海内升平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