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九 理财部四 钱币
用赤金二万五千斤。天安中,天官寺造释迦立像,高四十三尺,用赤金十万斤,黄金六百斤。《齐书·东昏侯本纪》:后宫服御极选珍奇,府库旧物不复周用,贵市民间金银宝物价皆数倍,京邑酒租皆折使输金,以为金涂犹不能足。《唐书·敬宗纪》:诏度支进铜三千斤,金薄(即箔字)十万,翻修清思院新殿及升阳殿图障。《五代史·闽世家》:王昶起三清台三层,以黄金数千斤铸宝皇及元始天尊、太上老君像。《宋真宗》作玉清昭应宫,甍栱栾楹全以金饰,所费巨亿万,虽用金之数亦不能全计。《金史·海陵本纪》:宫殿之饰传黄金,而后间以五采,金屑飞空如落雪。《元史·世祖本纪》:建大圣寿万安寺,佛像及窗壁皆金饰之,凡费金五百四十两有奇,水银二百四十斤。又言缮写金字藏经,凡糜金二千二百四十四两。《吴澄传》言:粉黄金为泥,写浮屠藏经。《泰定帝纪》:泰定二年,以国用不足,罢书金字藏经,时于云南立造卖金箔规措所,此皆耗金之繇也。杜镐之言颇为不妄。《草木子》云:金一为箔,无复再还。元矣,故《南齐书·武帝纪》:禁不得以金银为箔。《宋史·真宗纪》:大中祥符元年,申明不许以金银为箔之制。《仁宗纪》:康定元年,禁金箔饰佛像。《哲宗纪》:元佑二年,禁私造金箔。《刘庠传》:仁宗外家李珣犯销金法,庠奏言:法行当自贵近始,从之。《金史·世宗纪》:大定七年,禁服用金丝,其织卖者皆抵罪。《元史·仁宗纪》:至大四年,禁民间制金箔、销金及织金。而《太祖实录》言:上出黄金一锭示近臣曰:此表笺袱盘龙金也,令宫人洗涤销镕得之。呜呼,俭德之风远矣!
译使用赤金二万五千斤。天安年间,天官寺铸造释迦牟尼立像,高四十三尺,使用赤金十万斤,黄金六百斤。《南齐书·东昏侯本纪》记载:后宫服饰器物极力挑选珍奇之物,府库旧有的财物不再够用,导致民间金银珠宝的价格都上涨数倍,京城酒税都折算成黄金缴纳,即便如此,用于金涂饰的费用仍然不足。《唐书·敬宗纪》记载:下诏让度支进献铜三千斤,金箔十万张,用来翻修清思院新殿及升阳殿的壁画屏风。《五代史·闽世家》记载:王昶建造三清台三层,用数千斤黄金铸造宝皇以及元始天尊、太上老君的塑像。《宋真宗》建造玉清昭应宫,屋脊、斗拱、梁柱全部用黄金装饰,耗费数以亿计,即使使用的黄金数量也无法完全统计。《金史·海陵本纪》记载:宫殿装饰铺满黄金,之后间杂五彩,金屑飞扬空中如同落雪。《元史·世祖本纪》记载:建造大圣寿万安寺,佛像及窗户墙壁都用黄金装饰,总共耗费黄金五百四十两有余,水银二百四十斤。又说缮写金字藏经,总共耗费黄金二千二百四十四两。《吴澄传》说:将黄金磨成粉末做成金泥,用来抄写佛教藏经。《泰定帝纪》记载:泰定二年,因为国家用度不足,停止抄写金字藏经,当时在云南设立制造和销售金箔的筹措机构,这些都是耗费黄金的原因。杜镐的话颇为不假。《草木子》说:黄金一旦制成金箔,就无法再恢复原状。元代如此,所以《南齐书·武帝纪》记载:禁止不得用金银制作金箔。《宋史·真宗纪》记载:大中祥符元年,重申不许用金银制作金箔的法令。《仁宗纪》记载:康定元年,禁止用金箔装饰佛像。《哲宗纪》记载:元佑二年,禁止私自制造金箔。《刘庠传》记载:仁宗外戚李珣触犯销金法,刘庠上奏说:法令执行应当从权贵近臣开始,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金史·世宗纪》记载:大定七年,禁止服用金丝,那些织造贩卖的人都被治罪。《元史·仁宗纪》记载:至大四年,禁止民间制造金箔、销金以及织金。而《太祖实录》说:皇上拿出一锭黄金给近臣看,说:这是表笺包袱上的盘龙金,让宫人洗涤熔化后得到的。唉,节俭的德行真是深远啊!
银日知录
顾炎武
唐宋以前上下通行之货,一皆以钱而已,未尝用银。《汉书·食货志》言:“秦并天下,币为二等,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孝武始造白金三品,寻废不行。谢肇淛曰:“汉银八两直钱一千,当时银贱而钱贵,今银一两即直千钱矣。”《旧唐书·宪宗元和三年诏曰:“天下有银之山,必有铜,铜者可资于鼓铸,银者无益于生人。其天下自五岭以北见采银坑,宜禁断。”李德裕为浙西观察使,奏云:“去二月中奉宣令进彔▯皿子,计用银九千四百余两,其时贮备都无二三百两。”然考之《通典》谓:“梁初唯京师及三吴、荆、郢、江、湘、梁、益用钱,其余州郡则杂以谷帛交易,交广之域则全以金银为货。”而唐韩愈奏状亦言:“五岭买卖,一以银。”元稹奏状言:“自岭已南以金银为货币,自巴已外以盐帛为交易,黔巫溪峡用水银、朱砂、绘彩巾帽以相市。”杜氏《通典》载:“唐度支岁计之数,粟则二千五百余万石,布绢绵则二千七百余万端屯疋,钱则二百余万贯,未尝有银。”其土贡则贵州贡银百两,鄂、新、党三州各贡银五十两,贺州贡银三十两,邵、端、昭、潘、辨、高、龚、浔、严、封、春、罗、牢、窦、横、象、泷、藤、平、琴、廉、义、柳、勤、康、恩、崖、万安二十七州各贡银二十两。是唐人以银为贡,而不以为赋也。《宋史·仁宗纪》景佑二年诏:“诸路岁输缗钱,福建、二广易以银,江东以帛。”于是有以银当缗钱者矣。《金史·食货志》旧例银每铤五十两,其直百贯。《旧唐书·哀帝纪》内库出方圆银二千一百七十二两,充见任文武常参官救接。是知前代银皆是铸成者也。民间或有截凿之者,其价亦随低昂,遂改铸银名“承安宝货”,一两至十两分五等,每两折钱二贯,公私同见钱用。又云:“更造兴定宝泉,每贯当通宝五十,又以绫印制元光珍货,同银钞及余钞行之。”行之未久,银价日贵,宝泉日贱,民但以银论价。至元光二年。宝泉几于不用。哀宗正大间,民间但以银市易,此今日上下用银之始。今民间输官之物皆用银,而犹谓之钱粮,承宋代之名。当时上下皆用钱也。然明初所收天下田赋,未尝用银,惟坑冶之课有银。实录于每年之终,记所入之数。而洪武二十四年,但有银二万四千七百四十两。至宣德五年,则三十二万二百九十七两。岁办视此为率。按宋苏辙《元佑会计录》,岁入银止五万七千两。《元史·成宗纪》:右丞相完泽言,岁入银止六万两。而宣德五年奏,温、处二府,平阳、丽水等五县银额至八万七千八百两。所开坑冶渐多。当日国家固不恃银以为用也。至正统三年,以采办扰民,始罢银课,封闭坑穴,而岁入之数不过五千有余。九年复开福建、浙江银场,是年采纳已六万七千一百八十两。乃仓粮折输,变卖无不以银,后遂以为常。货市舶之来多矣。
太祖《实录》:洪武八年,禁民间不得以金银为货交易,违者治其罪,有告发者就以其物给之。其立法若是之严也。九年,许民以银钞钱绢代输今年租税。十九年,诏岁解税课钱钞,有道里险远难致者,许易金银以进。五月,诏户部以今年秋粮及在仓所储通会,其数除存留外,悉折收金银布绢纱定输京师。自是交易之禁少弛。正统元年,命江南租税折收金帛。先是,副都御史周铨奏:行在各卫官员俸粮在南京者,差官支给,本为便利。但差来者将各官俸米贸易物货,贵买贱酬,十不及一,朝廷虚费禄,各官不得实惠。请令该部会议岁禄之数,于浙江江西湖广南直隶不通舟楫之处,各随土产折收布绢白金赴京充俸。巡抚江西侍郎赵新亦言:江西属县有僻居深山不通舟楫者,岁赍金帛于通津之处易米上纳南京。设遇米贵,其费不赀。今行在官员俸禄于南京支给,往返劳费,不得实用。请令江西属县量收布绢或白金,类销成锭,运赴京师以准官员俸禄。户部尚书黄福亦有是请。至是,行在户部复
译日知录
顾炎武
唐宋以前,上下通行的货币,全都只用铜钱,未曾使用白银。《汉书·食货志》说:“秦统一天下后,货币分为二等,而珠玉、龟贝、银、锡之类作为器物装饰和宝藏,不作为货币。”汉武帝开始铸造白金三品,不久就废止不再实行。谢肇淛说:“汉代白银八两价值铜钱一千,当时银贱而钱贵,现在白银一两就价值铜钱一千了。”《旧唐书》宪宗元和三年诏书说:“天下有银矿的山,必定有铜矿,铜矿可以用于鼓铸钱币,银矿对百姓生活没有益处。那天下自五岭以北现开采的银矿,应当禁止。”李德裕担任浙西观察使时,上奏说:“去年二月奉旨令进献录子,计算用银九千四百余两,当时储备都没有二三百两。”然而考察《通典》说:“梁朝初年只有京师以及三吴、荆、郢、江、湘、梁益地区使用铜钱,其余州郡则混杂使用谷物布帛进行交易,交广地区则完全用金银作为货币。”而唐代韩愈的奏状也说:“五岭以南的买卖,一律用银。”元稹的奏状说:“自岭以南用金银作为货币,自巴以外用盐帛进行交易,黔巫溪峡用水银、朱砂、彩绘巾帽互相交易。”杜佑《通典》记载:“唐代度支每年的财政预算,粟米为二千五百余万石,布绢绵为二千七百余万端屯匹,铜钱为二百余万贯,未曾有白银。”其土贡方面,贵州贡银一百两,鄂、新、党三州各贡银五十量,贺州贡银三十两,邵、端、昭等二十七州各贡银二十两。这是唐人将银作为贡品,而不作为赋税。《宋史·仁宗纪》景佑二年下诏:“各路每年输送铜钱,福建、两广改用白银,江东改用布帛。”于是有了用银抵充铜钱的情况。《金史·食货志》旧例白银每铤五十两,价值一百贯。《旧唐书·哀帝纪》宫内库拿出方圆银二千一百七十二两,供给现任文武常参官救济接济。由此可知前代的银都是铸造成型的。民间或许有截凿的,其价格也随之高低变化,于是改铸银名为“承安宝货”,一两至十两分为五等,每两折铜钱二贯,公私都同现钱使用。又说:“又铸造兴定宝泉,每贯当通宝五十,又用绫印制元光珍货,同银钞及其他钞票一起流通。”流通不久,银价日益昂贵,宝泉日益贬值,百姓只以银论价。到元光二年,宝泉几乎不再使用。哀宗正大年间,民间只以银进行交易,这是今天上下使用白银的开始。现在民间缴纳给官府的物品都用银,却还称之为钱粮,是承袭宋代的名称。当时上下都用铜钱。然而明初征收天下田赋,未曾使用银,只有矿冶的税课有银。实录在每年年终,记录收入的数量。而洪武二十四年,只有银二万四千七百四十两。到宣德五年,则是三十二万二百九十七两。每年办理以此率为标准。按宋代苏辙《元佑会计录》,每年收入银仅五万七千两。《元史·成宗纪:右丞相完泽说,每年收入银仅六万两。而宣德五年上奏,温、处二府,平阳、丽水等五县的银额达到八万七千八百两。所开的矿冶逐渐增多。当时国家固然不依赖银作为用度。到正统三年,因采办扰民,开始罢免银课,封闭矿穴,而每年收入的数量不过五千有余。九年重新开放福建、浙江银场,这一年采纳已六万七千一百八十两。于是仓粮折输,变卖无不以银,后来遂成为常例。货物市舶来的多了。
太祖《实录》:洪武八年,禁止民间不得以金银作为货物交易,违者治其罪,有告发的就以其物给予告发者。其立法如此严格。九年,允许百姓以银钞钱绢代输今年租税。十九年下诏每年解送税课钱钞,有道里险远难以送达的,允许兑换金银进献。五月,下诏户部将今年秋粮及在仓所储存的汇总,其数量除存留外,全部折收金银布绢纱定输往京师。从此交易之禁稍为松弛。正统元年,命令江南租税折收金帛。在此之前,副都御史周铨上奏:行在各卫官员俸粮在南京的,派官支给,本为便利。但派来的人将各官俸米贸易物货,高价买低价卖,十不及一,朝廷虚费俸禄,各官不得实惠。请求令有关部门会议岁禄之数,在浙江、江西、湖广、南直隶不通舟楫之处,各随土产折算收取布绢白金赴京充俸。巡抚江西的侍郎赵新也说:江西属县有僻居深山不通舟楫的,每年携带金帛到通津之处换米上纳南京。若遇米贵,其费用不可计量。现在行在官员俸禄在南京支给,往返劳费,不得实用。请求令江西属县量收布绢或白金,熔铸成锭,运往京师以抵充官员俸禄。户部尚书黄福也有此请求。到这时,行在户部又
申前议。上曰:「祖宗尝行之否?」尚书胡等对曰:「太祖皇帝尝行于陕西,每钞二贯五百文折米一石,黄金一两折二十石,白金一两折四石,绢一匹折一石二斗,布一疋折一石,各随所产,民以为便。后又行于浙江,民亦便之。」上遂从所请,每米麦一石折银二钱五分,远近称便。然自是仓之积少矣。二年,命两广福建当输南京税粮悉纳白金,有愿纳布绢者听。于是,巡抚南直隶行在工部侍郎周忱奏:官仓储积有余,遣行在通政司右通政李畛往苏松常三府,将存留仓粮七十二万九千三百石有卖银准折官军俸粮。三年,命籴广西云南四川浙江陈积仓粮,遂令军民无挽运之劳,而囷庾免陈红之患,皆一时之便计耳。
译重申先前的建议。皇上问:“祖宗曾经实行过吗?”尚书胡等人回答说:“太祖皇帝曾在陕西实行过,每钞二贯五百文折抵米一石,黄金一两折抵二十石,白银一两折抵四石,绢一匹折抵一石二斗,布一匹折抵一石,各自根据当地所产折算,百姓认为便利。后来又在浙江实行,百姓也认为便利。”皇上于是采纳了他们的请求,每米麦一石折银二钱五分,无论远近都称其便利。然而从此以后,粮仓的积蓄就减少了。洪武二年,命令两广、福建应当输送到南京的税粮全部缴纳白银,有愿意缴纳布绢的听任其便。于是,巡抚南直隶行在的工部侍郎周忱上奏说:官仓积蓄有余,派遣行在通政司右通政李畛前往苏州、松江、常州三府,将存留的仓粮七十二万九千三百石出售,用所得银两折抵官军的俸粮。洪武三年,命令收购广西、云南、四川、浙江陈积的仓粮,于是让军民没有转运的劳苦,而粮仓也免除了粮食陈腐变质的祸患,这都是一时的便利之计罢了。
自折银之后,不二三年,频有水旱之灾,而设法劝借至千石以上,以赈凶荒者,谓之义民,诏复其家。至景泰间,纳粟之例纷纷四出,相传至今,而国家所收之银,不复知其为米矣。《唐书》言天宝中,海内丰炽,州县粟帛举巨万,杨国忠判度支,因言古者二十七年耕,余九年食,今天下太平,请在所出滞积,变轻赍内富京师,又悉天下义仓及丁租地课易布帛,以充天子禁藏。当日诸侯之议,有类于此,踵事而行,不免太过,相沿日久,内实外虚。至崇祯十三年,郡国大祲,仓无见粟,民思从乱,遂以亡国,岂非百世之鉴欤?正统十一年,巡抚直隶工部左侍郎周忱言:「各处被灾,恐预备仓储赈济不敷,请以折银粮税悉征本色,于各仓收贮,俟青黄不接之际,出粜于民,以所得银上纳京库,则官既不捐,民亦得济。」从之,此文襄权宜变通之法,所以为一代能臣也。
铜日知录
顾炎武
乏铜之患,前代已言之。江淹谓古剑多用铜,如昆吾、欧冶之类,皆铜也。楚子赐郑伯金,盟曰:“无以铸兵”,故以铸三钟。杜氏注:“古者以铜为兵。”《汉书·食货志》贾谊言:“收铜勿令市,以作兵器。”《韩延寿传》:“为东郡太守,取官铜物,候月蚀,铸作刀剑钩镡,放效尚方事。”古金三品:黑金是铁,赤金是铜,黄金是金。夏后之时,九牧贡金,乃铸鼎于荆山之下。董安于之治晋阳公宫,令舍之堂,皆以炼铜为柱质。荆轲之击秦王,中铜柱,而始皇收天下之兵,铸金人十二,即铜人也。《三辅旧事》曰:“聚天下兵器,铸铜人十二,各重二十四万斤。”汉世在长乐宫门。《魏志》云:“董皁坏以铸小钱。”吴门阖闾家铜椁三重,秦始皇冢亦以铜为椁。战国至秦,攻争纷乱,铜不充用,故以铁足之。铸铜既难求,铁甚易,是故铜兵转少,铁兵转多。年甚一年,岁甚一岁,渐染流迁,遂成风俗。所以铁工比肩,而铜工销绝。二汉之世,愈见其微。建安二十四年,魏太子铸三宝刀、二匕首,天下百炼之精利,而悉是铸铁,不能复铸铜矣。考之于史,自汉以后,铜器绝少。惟魏明帝铸铜人二,号曰翁仲,又铸黄龙、凤凰各一。而武后铸铜为九州岛鼎,用铜五十六万七百一十二斤。唐韩滉为镇海军节度,以佛寺铜钟铸弩牙兵器。自此之外,寂尔无闻,止有铜马、铜驼、铜匦之属。昭烈入蜀,仅铸铁钱,而见存于今者,如真定之佛、蒲州之牛、沧州之狮,无非黑金者矣。
唐开元中,刘秩上议曰:“夫铸钱用不赡者,在乎铜贵。铜贵则采用者,夫铜以为兵,则不如铁;以为器,则不如漆。禁之无害,陛下何不禁人?于人禁于人,则铜无所用。铜益贱,则钱之用给矣。”《旧唐书·食货志》:“文宗御紫宸殿,谓宰臣曰:‘物轻钱重,如何?’杨嗣复对以当禁铜器。’”《文宗纪》。考禁铜之令,古人有行之者。宋孝武帝孝建三年,禁人车及酒肆器用铜。《南史》:“唐元宗开元十七年,禁私卖铜铅锡及以铜为器。代宗大历七年,禁铸铜器。德宗贞元九年,禁卖剑铜器。天下有铜山,任人采取,其铜官买,除铸镜外,不得造铸。宪宗元和元年,禁用铜器。”《各本纪》:“晋高祖天福三年,禁民作铜器。”《通鉴》:“宋高宗绍兴二十八年,命取公私铜器,悉付铸钱司,民间不输者罪之。”《宋史·本纪》:“然今日行之,不免更为罔民之事。惟有销钱铸钱,上下相蒙,而此日之钱,固无长存之术矣。”
南齐书·刘悛传:永明八年,悛启世祖曰:「南广郡界蒙山下有城,名蒙城,可二顷地,有烧炉四所。从蒙城渡水南百许步,平地掘土深二尺得铜,有古掘铜坑并居宅处犹存。邓通,南安人,汉文帝赐通严道县铜山铸钱。今蒙山在青衣水南,故秦之严地道。蒙山去南安二百里,此必是通所铸,甚可经略。」并献蒙山铜一片,又铜石一片,平州铸铁刀一口。上从之,遣使入蜀铸钱。《魏书·食货志》:熙平二年,尚书崔亮奏:「恒农郡铜青谷
译自从实行折银制度之后,不过两三年,便频繁发生水旱灾害,而设法劝借达到千石以上,用来赈济灾荒的人,被称为义民,朝廷下诏免除其家庭的赋役。到了景泰年间,纳粟授官的条例纷纷出台,一直流传至今,而国家所征收的银两,不再知道它原本是粮食了。《唐书》记载天宝年间,天下富足,州县的粮食布帛动辄数以万计,杨国忠掌管度支,于是说古代耕种二十七年,剩余九年的粮食,如今天下太平,请将在各地积压的物资,换成轻便的资财充实京师,又命令将天下的义仓以及丁租地课都换成布帛,来充实天子的内库。当时诸侯的议论,与此类似,沿袭旧事而行,不免做得太过,沿袭日久,导致内部空虚而外表虚华。到了崇祯十三年,各地发生大饥荒,仓库里没有现存的粮食,百姓想要跟随叛乱,于是导致国家灭亡,这难道不是百世的鉴戒吗?正统十一年,巡抚直隶的工部左侍郎周忱说:“各地遭受灾害,恐怕预备仓储赈济不够,请将折银的粮税全部征收实物,在各仓收贮,等到青黄不接的时候,卖给百姓,用所得的银两上缴京库,这样官府既不损失,百姓也能得到救济。”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这是周文襄权宜变通的方法,所以他成为一代能臣。
《日知录》
顾炎武
铜材匮乏的祸患,前代已经说过。江淹说古剑多用铜,像昆吾、欧冶之类,都是铜。楚子赐给郑伯金,盟誓说:“不要用来铸造兵器”,所以用来铸造三口钟。杜氏注解说:“古代用铜做兵器。”《汉书·食货志》中贾谊说:“收铜不要让它在市场上流通,用来制作兵器。”《韩延寿传》记载:“他担任东郡太守时,取用官府的铜材,等待月食时,铸造刀剑钩镡,仿效尚方署的做法。”古代金属有三类:黑金是铁,赤金是铜,黄金是金子。夏朝时,九州牧守进贡金属,在荆山下铸造九鼎。董安于治理晋阳公宫,命令宫室堂屋,都用炼铜做柱基。荆轲刺杀秦王,击中铜柱,而秦始皇收缴天下的兵器,铸造十二个金人,就是铜人。《三辅旧事》说:“聚集天下的兵器,铸造铜人十二个,每个重二十四万斤。”汉代时在长乐宫门。《魏志》说:“董皁毁坏它们来铸造小钱。”吴国阖闾家的铜椁有三层,秦始皇的坟墓也用铜做椁。战国到秦代,攻战纷争混乱,铜材不够用,所以用铁来补充。铸造铜器既然难以求得,铁很容易得到,因此铜兵器逐渐减少,铁兵器逐渐增多。一年比一年严重,一年比一年厉害,逐渐形成风气,于是成为风俗。所以铁匠比肩而立,而铜匠消亡绝迹。两汉时期,铜器更加稀少。建安二十四年,魏太子铸造三宝刀、二匕首,是天下百炼的精良利器,而全部是铸铁,不能再铸造铜器了。考察史书,自汉代以后,铜器极少。只有魏明帝铸造铜人两个,号称翁仲,又铸造黄龙、凤凰各一个。而武则天铸造铜为九州鼎,用铜五十六万七百一十二斤。唐代韩滉担任镇海军节度使,用佛寺铜钟铸造弩牙兵器。除此之外,寂静无闻,只有铜马、铜驼、铜匦之类。昭烈帝进入蜀地,只铸造铁钱,而现存于今天的,如真定的佛像、蒲州的牛、沧州的狮子,没有不是铁的了。
唐代开元年间,刘秩上奏说:“铸造钱币用铜不足的原因,在于铜价昂贵。铜价昂贵则采用铜的人,如果用铜做兵器,不如铁;如果用铜做器具,不如漆。禁止它没有害处,陛下为什么不禁止人们使用铜?在人身上禁止,铜就没有用处。铜更加便宜,那么钱币的供应就充足了。”《旧唐书·食货志》记载:“唐文宗在紫宸殿,对宰臣说:‘物价低廉钱价昂贵,怎么办?’杨嗣复回答说应当禁止铜器。”《文宗纪》。考察禁止铜器的法令,古人有实行的。宋孝武帝孝建三年,禁止人们车马及酒肆器具使用铜。《南史》记载:“唐玄宗开元十七年,禁止私卖铜铅锡以及用铜做器具。代宗大历七年,禁止铸造铜器。德宗贞元九年,禁止买卖剑和铜器。天下有铜山,任凭人们开采,铜由官府购买,除了铸造镜子外,不得制造铸造。宪宗元和元年,禁止使用铜器。”《各本纪》记载:“晋高祖天福三年,禁止百姓制作铜器。”《通鉴》记载:“宋高宗绍兴二十八年,命令取用公私铜器,全部交给铸钱司,民间不缴纳的治罪。”《宋史·本纪》记载:“然而今天实行这些法令,不免更加成为欺骗百姓的事情。只有销毁钱币铸造钱币,上下互相蒙骗,而今天的钱币,本来就没有长久保存的方法了。”
《南齐书·刘悛传》记载:永明八年,刘悛启奏世祖说:“南广郡界蒙山下有座城,名叫蒙城,约两顷地,有烧炉四座。从蒙城渡水向南百余步,平地掘土深两尺得到铜,有古代掘铜的坑和居住的地方仍然存在。邓通,南安人,汉文帝赐给邓通严道县的铜山铸造钱币。现在蒙山在青衣水南,所以是秦代的严道县。蒙山距离南安二百里,这一定是邓通所铸造的地方,很值得经营谋划。”并献上蒙山铜一片,又铜石一片,平州铸造的铁刀一口。皇上听从了他的建议,派遣使者入蜀铸造钱币。《魏书·食货志》记载:熙平二年,尚书崔亮上奏:“恒农郡铜青谷
有铜,计一斗得铜五两四铢;苇池谷计一斗得铜五两;鸾帐山计一斗得铜四两;河南郡王屋山计一斗得铜八两;南青州苑烛山、齐州商山,是往者铜官旧既有冶,利所宜开铸。」从之。《旧唐书·韩洄传》:为户部侍郎判度支,上言:「商州有红崖冶出铜,又有洛源监久废不理,请凿山取铜,置十炉铸铁而罢江淮七监。」从之。《册府元龟》:元和初,盐铁使李巽上言:「郴州平阳、高亭两县界有平阳冶及马迹、曲木等古铜坑,约二百八十余,并请于郴州旧桂阳监置炉两所,采铜铸钱。」宋史·食货志》:旧饶州永平监岁铸钱六万贯,平江南增为七万贯,而铜、铅、锡常不给。转运使张齐贤访求得南唐承旨丁钊,能知饶、信等州山谷产铜、铅、锡,乃便宜调民采取,且询旧铸法。惟永平用唐开元钱料最善,即诣阙面陈。诏增市铅、锡、炭价,于是得铜八十一万斤,铅二十六万斤,锡十六万斤,岁铸钱三十万贯。此皆前代开采之也。
译有铜矿,计算一斗矿石可得铜五两四铢;苇池谷计算一斗可得铜五两;鸾帐山计算一斗可得铜四两;河南郡王屋山计算一斗可得铜八两;南青州苑烛山、齐州商山的铜矿,是过去铜官署原本就设有冶炼厂,应当开采铸造以获取利益。」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旧唐书·韩洄传》记载:韩洄任户部侍郎兼判度支时,上奏说:「商州有红崖冶出产铜,又有洛源监长期废弃无人管理,请求开凿山岩开采铜矿,设置十座炉子铸造铁器,并撤销江淮地区的七座铸钱监。」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册府元龟》记载:元和初年,盐铁使李巽上奏说:「郴州平阳、高亭两县交界地带,有平阳冶以及马迹、曲木等古铜矿坑,大约二百八十多处,一并请求在郴州原有的桂阳监设置两座炉子,开采铜矿铸造钱币。」《宋史·食货志》记载:过去饶州永平监每年铸造钱币六万贯,平定江南后增加到七万贯,但是铜、铅、锡常常供应不足。转运使张齐贤访求得南唐的承旨丁钊,他了解饶州、信州等州山谷中铜、铅、锡的产地,于是酌情调动百姓开采,并且询问过去的铸造方法。只有永平监使用唐代开元钱的标准用料最为适宜,张齐贤便前往京城当面向皇帝陈述。皇帝下诏增加收购铅、锡、炭的价格,于是得到铜八十一万斤,铅二十六万斤,锡十六斤,每年铸造钱币三十万贯。这些都是前代开采矿产的例子。
论钱币
陆世仪
古有三币,今亦有三币。古之三币,珠玉、黄金、刀布;今之三币,白金、钱、钞。古之为市者,以其所有易其所无,皆粟与械器耳。粟与械器,持移量算有所不便,则于是乎代之以金。金者,所以通粟与械器之穷也,所谓大不如小也。物有至微,毫厘市易,则金又有所不便,于是乎又代之以钱。钱者,所以通金之穷也,所谓顿不如零也。千里赍持,盗贼险阻,则金与钱又俱有所不便,于是乎又代之以楮。楮者,如唐之飞钱,今之会票,又所以通金与钱之穷也,所谓重不如轻也。识三币之情,则知所以用三币之法矣。
钱之重轻,自当以一钱为率。钱之价值,断当以每一文准银一厘为率。若钱太轻,则铜不敌银;铜不敌银,则多费。钱太重,则银不敌铜;银不敌铜,则难用。今之薄小低钱,固非法矣。至京师黄钱,每六文准银一分,亦未为得也。
今朝廷用钱,每便于发,不便于收;每便于下,不便于上。此由纯用小钱,无子母相权之法故也。天启时,尝铸当十钱,每大钱一,当小钱十,其重以一两为率。愚谓今后凡遇官民交易,势当用钱者,小钱难于个数,竟用当十大钱,出入了然,无耗损兑折之币,亦一法也。
自古三币皆用金若铜,未有用楮者。唐宪宗时,令商贾至京师,委钱诸路进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曰飞钱,此楮法所由起也。然此特以楮券钱,而非即以楮为钱。宋张咏镇蜀,患蜀人铁钱重,不便贸易,设质剂之法,谓之交子。高宗时又有会子,始以楮为钱,然犹用官钱为本。至金元之钞,则直取料于民,不复用官钱为本。其所费之值不过三五钱,而欲售人千钱之物,民虽愚,岂为所欺哉?且钞易昏烂,不久仍废,则楮币之无用可知矣。必欲行楮币之法,须如唐飞钱之制,然后可。今人家多有移重赀至京师者,以道路不便,委钱于京师富商之家,取票至京师取值,谓之会票,此即飞钱之遗意。宜于各处布政司或大府去处设立银券司,朝廷发官本造号券,令客商往来者纳银取券,合券取银,出入之间量取路费微息,则客商无道路之虞,朝廷有岁收之息,似亦甚便。
铜政议上
王太岳
窃见滇南地处荒裔,言政者必以铜政为先。然自官置厂以来,未六十年而官民交病,进退两穷。或比之捄荒无奇策,何也?今日铜政之难,其在采办者四,而在输运者一。一曰官给之价难再议加也。乾隆十九年前,巡抚爱必达以汤丹铜价实少八钱有奇,奏蒙恩许半给,则加四钱二分三厘六毫。越二年前,巡抚郭一裕请以东川铸息充补铜本,则又加四钱二分三厘六毫。越六年前,总督吴达善通筹各局加铸,再请增给铜价,则又逢特旨加银四钱。又越六年前,巡抚鄂宁遵旨陈请,则又暂加六钱。越三年始停暂加之价,于是汤丹大水、碌碌、茂麓等厂遂以六两四钱为定价。而青龙山等二十余小厂旧时定价三两八九钱、四两一二钱者,亦于乾隆二十四年前,巡抚刘藻奏奉谕旨,既照汤丹旧例,每铜百斤定以五两一钱五分有奇收买,即金钗最劣之铜亦以四两之旧价加银六钱。朝廷之德意至为厚矣,然行之数年以困敝告,岂尽人情之无厌哉?限于旧定之价过少,虽累加而莫能偿也。夫粤、蜀与滇比邻,而四川之铜以九两、十两买百斤,广西以十三两买百斤,何以云南独有节缩乎?江阴杨文定公名时抚滇,奏陈铜厂利弊疏云:「各厂工本多寡不一,牵配合计,每百斤价银九两二钱。其后凡有计息议赔,莫不以此为常率。至买铜则定以四两以至六两,然且课铜出其中,养廉公费出其中,转运耗损出其中,捐输金江修费出其中。即其所谓六两者,实得五两一钱有奇。非惟较蜀粤之价几减其半,即按之云南本价亦特十六七耳。」皆由旧定之价过少也。然在当时莫有异辞,而今乃病其少者,何也?旧时滇铜听人取携,自康熙四十四年始请官为经理,岁有常课。既而官给工本逋欠稍多,则又收铜归
译论钱币
陆世仪
古代有三种货币,现在也有三种货币。古代的三种货币是珠玉、黄金、刀布;现在的三种货币是白银、铜钱、纸币。古代进行市场交易的人,用自己所拥有的东西交换所没有的东西,都是粮食和器械罢了。粮食和器械,在携带转移、计量计算方面有所不便,于是就用黄金来代替。黄金,是用来解决粮食和器械流通困厄的,这就是所谓的大宗不如小额方便。物品有极其微小的,毫厘之间的交易,那么黄金又有所不便,于是又用铜钱来代替。铜钱,是用来解决黄金流通困厄的,这就是所谓的大额不如零散方便。千里迢迢携带,遇到盗贼和险阻,那么黄金和铜钱都同样有所不便,于是又用纸币来代替。纸币,就像唐代的飞钱,现在的会票,又是用来解决黄金和铜钱流通困厄的,这就是所谓的重物不如轻物方便。明白了三种货币的情况,就知道使用三种货币的方法了。
铜钱的轻重,自然应当以一钱为标准。铜钱的价值,断然应当以每一文折合白银一厘为标准。如果铜钱太轻,那么铜的价值抵不上白银;铜的价值抵不上白银,就会多耗费成本。如果铜钱太重,那么白银的价值抵不上铜;白银的价值抵不上铜,就难以使用。现在那些薄小劣质的铜钱,固然不符合法度。至于京师的黄铜钱,每六文折合白银一分,也没有得当。
现在朝廷使用铜钱,往往便于发放,却不便于回收;往往便于向下流通,却不便于向上缴纳。这是因为纯粹使用小钱,没有大小钱相互权宜调节的方法的缘故。天启年间,曾经铸造当十钱,每一个大钱,相当于十个铜钱,其重量以一兩为标准。我认为今后凡是遇到官民交易,势必要用铜钱的时候,小钱难以清点个数,干脆使用当十的大钱,出入账目清晰明了,没有损耗兑换折算的弊端,也是一种方法。
自古以来三种货币都使用金或铜,没有使用纸币的。唐宪宗时,命令商人到京师,把钱委托给各路进奏院以及各军各使的富户,以便轻装前往四方,凭券取钱,叫做飞钱,这是纸币制度由此起源。然而这只是用纸币代替钱,而不是直接把纸币当作钱。宋代张咏镇守蜀地,担心蜀地人使用的铁钱沉重,不便贸易,设立质剂之法,叫做交子。高宗时又有会子,开始把纸币当作钱,但仍然用官方的铜钱作为准备金。到了金元时期的纸币,就直接向百姓收取物料,不再用官方的铜钱作为准备金。它所花费的成本不过三五钱,却想让人家购买价值千钱的东西,百姓虽然愚昧,难道会被欺骗吗?况且纸币容易模糊破烂,不久就废弃了,那么纸币的无用就可以知道了。一定要推行纸币的制度,必须像唐代飞钱的制度那样,然后才可以。现在人家多有携带重金到京师的,因为道路不便,把钱委托给京师的富商家,取票到京师取钱,叫做会票,这就是飞钱的遗意。应当在各地布政司或大府的地方设立银券司,朝廷拨发官本制造号券,让往来客商缴纳白银领取号券,凭号券领取白银,在出入之间收取少量的路费利息,那么客商没有道路的忧患,朝廷有每年的利息收入,似乎也很方便。
铜政议上
王太岳
我私下看到滇南地处荒远边陲,谈论政事的人必定把铜政放在首位。然而自从官府设置铜厂以来,不到六十年,官府和百姓都遭受痛苦,进退两难。有人把它比作救荒没有奇策,为什么呢?今天铜政的困难,在于采办方面有四点,在于运输方面有一点。第一是官府给定的价格难以再商议增加。乾隆十九年之前,巡抚爱必达因为汤丹铜价实际少了八钱有余,上奏蒙受恩准半额给予,于是增加了四钱二分三厘六毫。过了两年,巡抚郭一裕请求用东川铸息的盈余来充补铜本,于是又增加了四钱二分三厘六毫。过了六年,总督吴达善统筹各局增加铸造,再次请求增加铜价,于是又逢特旨增加白银四钱。又过了六年,巡抚鄂宁遵旨陈请,于是又暂时增加六钱。过了三年才停止暂时增加的价格,于是汤丹大水、碌碌、茂麓等铜厂就以六两四钱作为定价。而青龙山等二十多个小厂,旧时定价三两八九钱、四两一二钱的,也在乾隆二十四年之前,巡抚刘藻上奏奉谕旨,既然按照汤丹旧例,每铜百斤定为五两一钱五分有余收买,即使是金钗最劣质的铜,也以四两的旧价增加白银六钱。朝廷的恩德心意非常深厚了,然而实行几年就以困顿疲敝报告,难道完全是人情不知满足吗?是因为旧定的价格过少,虽然多次增加也不能补偿。广东、四川与云南毗邻,而四川的铜以九两、十两购买百斤,广西以十三两购买百斤,为什么唯独云南有节制缩减呢?江阴杨文定公名时担任云南巡抚,上奏陈述铜厂利弊的疏中说:“各厂工本多少不一,牵配合计,每百斤价银九两二分。其后凡有计算利息商议赔偿,无不以此为常规标准。至于买铜则定为四两到六两,然而还要从中扣除铜税,养廉公费从中扣除,转运耗损从中扣除,捐输金江修费从中扣除。即使所谓六两,实际得到的只有五两一钱有余。不仅比较四川广东的价格几乎减少了一半,即使按照云南本地价格也特别只有十六七。”这都是因为旧定的价格过少。然而在当时没有人有异议,现在却抱怨它少,为什么呢?旧时滇铜听任人们取携,自从康熙四十四年开始请求官府经营管理,每年有固定的赋税。不久官府给定的工本拖欠稍多,于是又收铜归
本,官自售至。雍正之初始议开鼓铸莲京局,以疏销积铜。其实岁收之铜不过八九十万,又后数年亦不过二三百万。比于今日十纔二三。是名为归官,而厂民之私以为利者,犹且八九。官价之多寡固不较也。自后讲求益详,综核益密,向之隐盗者至是而厘剔毕尽。于是厂民无复纤毫之赢溢,而官价之不足始无所以取偿。是其所以病也。兹硐路已深,近山林未已尽。夫工炭价一皆数倍于前,而又益以课长之掊克,地保之科派,官役之往来供亿。于是向之所谓本息课运役食杂用,以及厂次路耗,计其中而后又有九两二钱之实值者,今则专计工本而已。几于此厂民实受价六两四钱之外,尚须贴费一两八九钱而后足。问所从出,不过移后补前,支左而绌右。他日之累有不可胜言者矣。夫铜价之不足,厂民之困惫至于如此,然而未有以加价请者,何也?诚知度支之籍制有经,非可以发棠之请,数相尝试也。且虽加以四钱六钱之价,而积困犹未遽苏也。故曰官给之价难议加也。采办之难,此其一也。
译铜本,由官方自行售卖而来。雍正初年,开始商议开设鼓铸莲京局,以疏通销售积压的铜。实际上每年征收的铜不过八九十万斤,又过了几年也不过二三百万斤。与今天相比,才只有十分之二三。这名义上归官,而厂民私下牟利的,仍然占十分之八九。官价的多寡本来就不计较了。此后讲求更加详细,综核更加严密,以前暗中盗窃的人到这时被彻底清理剔除。于是厂民不再有丝毫的盈余,而官价不足的部分开始没有来源可以补偿。这就是它造成弊病的原因。现在矿洞已经挖得很深,靠近山林的地方尚未完全开采。人工和炭价全都比从前贵了好几倍,再加上课长的搜刮,地保的摊派,官吏差役往来的供给。于是以前所说的本金、利息、课税、运费、役食、杂用,以及厂次路途损耗,计算其中之后还有九两二钱实际价值的,现在则只计算工本而已。几乎在这厂民实际收到的六两四钱之外,尚须贴补一两八九钱才够。问这些钱从哪里出,不过是挪后补前,支左绌右。日后的积弊有不可胜言的了。铜价不足,厂民困顿疲惫到了如此地步,然而没有人请求加价,为什么呢?确实知道度支的账籍制度有定规,不可以像请求开仓赈济那样,屡次试探。况且即使加上四钱六钱的价格,积久的困顿仍然不能立刻缓解。所以说官方给定的价格难以商议增加。采办的困难,这是其一。
一曰取用之数,不能议减也。滇铜之供运京外者,亦尝一一议减矣。乾隆三十二年,云南抚巡鄂宁以各厂采铜纔得五百余万,不能复供诸路之买,咨请自为区画。淮户部议,是年加运之京铜及明年头纲铜,以及诸路买铸。于是云南减运二百六十余万斤。后三年,云贵总督明德又以去年获铜虽几千万,然自运供京局及滇鼓铸外,仅余铜一百三十万斤,以偿连年积逋九百二十余万,犹且不足,难复遍应八路之求,因请概停各路采买。准户部议奏,许缓补解京铜,酌停江南、江西两道采买。于是云南减买五十余万斤。后半年前,巡抚明德又以各路委官在滇候领铜四百一十余万,以去年滇铜所余一百余万计之,四年乃可足给。此四年之中,非特截留及缺交京铜不能补运,而各省岁买滇铜二百余万,积之数载将有八九百万,愈难为计。因请裁减云南铸钱及各路买铜之数。准户部议奏,许停云南之临安、大理、顺宁、广四府并东川新设各局铸钱,又暂减陕西、广西、贵州、湖北买铜六十三万斤。于是云南得减办二百余万斤,通计前后缓减五百余万,厂民之气力乃稍舒矣。夫滇铜之始归官买也,岁供本路铸钱九万余千,及运湖广、江西钱四万串,计纔需用一百一万斤耳。至雍正五年,滇厂获铜三百数十万斤,始议发运镇江、汉口各一百余万,听江南、湖南、湖北受买。至雍正十年,发运广西钱六万二千余串,亦仅需铜四十余万。其明年钦奉世宗宪皇帝谕旨,议于广西府设局开铸,岁运京钱三十四万四千六十二串,计亦止需铜一百六十六万三千余斤。乾隆二年,总督尹文端公继善又以浙江承买洋铜逋欠滋积,京局岁需洋铜、滇铜率四百万斤,请敕江浙赴滇买铜二百万斤。云南依准部文解运京钱之外,仍解京。钱三十余万,以足二百万之数。而直隶总督李卫,又以他处远买滇铜转解。孰与云南径运京局?由是各省供京之正铜及加耗,悉归云南办解。然尚止于四百四十万也。未几而议以停运京钱之正耗铜,改为加运京铜一百八十九万余斤矣。又未几而福建采买二十余万斤矣。湖北采买五十余万斤矣。浙江采买二十余万斤矣。贵州采买四十八万余斤矣。既而广西以盐易铜十六万余斤矣。既而陕西罢买川铜,改买滇铜三十五万,寻又增为四十万觔矣。于是云南岁需备铜九百余万,而后足供京外之取,而滇局鼓铸尚不与焉。夫天地之产,常须有余以待滋息。独滇铜率以一年之入给一年之用,比于竭流而渔,鲜能继矣。又一年之用几溢于一年之入,凶年取盈之术也,皆由取给之数过多也。尝稽滇铜之产,其初之一二百万斤者,不论矣。自乾隆四五年以来,大抵岁产六七百万耳,多者八九百万耳,其最多者千有余万,至于一千二三百万止矣。今乾隆三十八年、三十九年,皆以一千二百数十万告,此滇铜极盛之时,未尝减于他日耳。然而不能给者,惟取之者多也。向时江安、闽浙买滇铜以代洋铜,议者以滇铜衰盛靡常,当多为之备,仍责江浙官收商买洋铜,以冀充裕。及请滇铜径运京师,以其余溢湖广开铸,而商办洋铜则听江浙收买铸钱。议者又以滇铜虽有余,尚须筹备以供京局,若遽留楚供铸,设令将来京铜有缺,所关不细。又议浙江收买洋铜,亦须存贮滇铜,或缺仍可运京接济。即近岁截京铜部议,亦以滇铜实有缺乏情形,当即通筹酌剂。是皆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为天下计,非独为滇计也。至于今日,而京师之运额既无可缺,而自江南、江西以外,尚有浙、闽、黔、粤、秦、楚诸路开铸纷纶。举一则曰:此民之用也,饟钱也不可。少也再则曰:「炉且停矣,待铸极矣,不可迟也。」而滇之铜政,骚然矣。夫以云南之产,不能供云南之用,而裁铸钱以畀诸路,诸路之用铜者均被其利,而产铜之云南独受其害。其产愈多,则求之益而责之益急,然则云南之铜何时足乎?故曰:「取用之数,不能议减也。」供办之难,此其二也。
一曰大厂之逋累积重莫苏也。谨按杨文定公奏陈
译第一条是取用的数量,无法商议减少。云南铜矿供应京城及外地的铜,也曾一一商议过减少。乾隆三十二年,云南巡抚鄂宁因为各矿开采的铜仅得五百多万斤,不能再供应各路的采买,上奏请求自行筹划。户部议定,这一年加运到京城的铜以及明年头纲的铜,以及各路的采买铸造。于是云南减少了二百六十多万斤的运量。三年后,云贵总督明德又因为去年获得的铜虽然接近千万斤,但除去运往京城局库及云南本地铸造外,仅剩余铜一百三十万斤,用来偿还连年积累的欠款九百二十多万斤,仍然不足,难以再普遍满足八路的需求,因此请求全面停止各路的采买。户部议奏批准,允许暂缓补解京铜,酌情停止江南、江西两道的采买。于是云南减少了五十多万斤的采买。半年前,巡抚明德又因为各路委派官员在云南等候领取铜四百一十余万斤,以去年云南铜剩余一百多万斤计算,需要四年才能足够供给。在这四年之中,不仅截留及短缺的京铜无法补运,而且各省每年采买云南铜二百多万斤,积累数年将达到八九百万斤,更加难以筹划。因此请求裁减云南铸钱及各路采买铜的数量。户部议奏批准,允许停止云南临安、大理、顺宁、广南四府以及东川新设各局的铸钱,又暂时减少陕西、广西、贵州、湖北采买铜六十三万斤。于是云南得以减少办理二百多万斤,总计前后暂缓减少五百多万斤,矿民的气力才稍微舒缓。当初云南铜归官府采买时,每年供应本路铸钱九万余千,以及运往湖广、江西的钱四万串,计算下来仅需铜一百多万斤罢了。到雍正五年,云南矿厂获得铜三百多万斤,才开始商议发运到镇江、汉口各一百多万斤,听任江南、湖南、湖北采买。到雍正十年,发运广西钱六万二千多串,也仅需铜四十多万斤。第二年钦奉世宗宪皇帝谕旨,商议在广西府设局开铸,每年运往京城钱三十四万四千六十二串,计算也只需铜一百六十六万三千多斤。乾隆二年,总督尹文端公尹继善又因为浙江承买洋铜拖欠积累,京城局库每年需要洋铜、滇铜共四百万斤,请求敕令江浙赴云南采买铜二百万斤。云南依照户部文书,在解运京城钱之外,仍解送京城钱三十多万,以凑足二百万的数量。而直隶总督李卫,又因为其他地方远购云南铜转解,哪里比得上云南直接运往京城局库?由此各省供应京城的正铜及加耗,全部归云南办理解运。然而尚且只限于四百四十万斤。不久又商议将停运京城钱的正耗铜,改为加运京城铜一百八十九万多斤。又不久福建采买二十多万斤,湖北采买五十多万斤,浙江采买二十多万斤,贵州采买四十八万多斤。接着广西以盐换铜十六万多斤。接着陕西停止采买四川铜,改采买云南铜三十五万斤,不久又增加到四十万斤。于是云南每年需要备铜九百多万斤,然后才足够供应京城及外地的取用,而云南局库的鼓铸还不包括在内。天地的物产,常须有剩余以等待滋生繁衍。唯独云南铜率用一年的收入供给一年的使用,好比竭泽而渔,很少能持续。而且一年的使用几乎超过一年的收入,这是凶年取盈的方法,都是因为取用的数量过多。曾经考察云南铜的产量,起初的一二百万斤,不论了。自乾隆四五年以来,大抵每年产量六七百万斤,多的八九百万斤,最多的一千多万斤,到一千二三百万斤为止。现在乾隆三十八年、三十九年,都以一千二百多万斤上报,这是云南铜极盛的时候,未曾少于往日。然而不能供给的,只是因为取用的人多。从前江安、闽浙采买云南铜以代替洋铜,议论者认为云南铜衰盛无常,应当多做准备,仍然责成江浙官员收购商人购买的洋铜,以期望充裕。等到请求云南铜直接运往京师,将剩余部分溢出到湖广开铸,而商人办理的洋铜则听任江浙收购铸钱。议论者又认为云南铜虽然有余,尚须筹备以供应京城局库,如果立刻留在楚地供应铸造,假使将来京城铜有短缺,关系不小。又商议浙江收购洋铜,也须存贮云南铜,若有短缺仍可运往京城接济。即使近年截留京城铜的部议,也因为云南铜确实有缺乏的情形,当即通盘筹划酌情调剂。这都是以三十年通制国用来为天下考虑,并非只为云南考虑。至于今天,京师的运额既然无可短缺,而自江南、江西以外,还有浙、闽、黔、粤、秦、楚各路开铸纷繁。举一例说:这是民用的,饷钱也不可少。再举例说:“炉子将要停了,等待铸造到了极点,不可迟缓。”于是云南的铜政,骚然不安了。以云南的产量,不能供应云南的使用,而裁减铸钱以供给各路,各路使用铜的都蒙受其利,而产铜的云南独自遭受其害。产量越多,则求取越甚而责求越急,那么云南的铜何时才足够呢?所以说:“取用的数量,无法商议减少。”供应办理的困难,这是第二条。
第二条是大矿的拖欠积累沉重无法复苏。谨按杨文定公奏陈
铜政利弊疏云:运户多出夷猓,或山行野宿,中道被窃,或马牛病死,弃铜而走,或奸民盗买,无可追偿。又硐民皆五方无业之人,领本到手,往往私费无力开采,亦有开硐无成,虚费工本。更或采铜既有而偷卖私销,贫乏逃亡,悬项累累,名曰厂欠。由此观之,自有官厂,即有厂欠,非一日矣。然其时凡有无追之厂欠,得乞恩贷免,故岁岁采铜数倍于前,而厂民之逋欠亦复数倍。司厂之员惧遭苛谴,少其数以报上官,而每至数年有巨万之积欠,则有不可以豁除请者矣。上官以其实欠而莫能豁也,于是委曲迁就以姑补其阙。乾隆二十三年奏请预备汤丹等厂工本银十二万五千两,所以偿厂欠也。三十三年逮治综理铜政及司厂之员,着赔银七万五千余两,所以厘厂欠也。三十七年除豁免之令,而于发价时每以百两收银一两,大约岁发七十万两,可收七千余两,藉而贮之以备逃亡,亦所以减厂欠也。至于开采之远,工费之多,官本之不足,则莫有为之计者,故不数年而厂欠又复如旧。三十七年冬钩考厂库以稽厂欠,前后厂官赔补码万斤外,仍有民欠十三万余两。重蒙皇恩特下指挥,俾筹利便,然后厂铜得以十一通商,而以铸息代之偿欠,今之东川局加铸是也。然加铸之息悉以偿厂欠,通商之铜又以输局供铸,至于未足之工本,依然无措也。是以旧逋方去,新欠已来,两年间又不可訾算矣。自顷定议,每以岁终责取无欠结状,由所隶上司加之保结,由是连岁无厂欠之名。然工本之不足,厂民不能徒手枵腹而致采也,则为之量借油米炉炭以资工作,而责其输铜于官,以此羁縻厂民曰:「尔第力采,我能尔济。」厂民亦以此饵其上曰:「官幸活我,我且力采以赎前负。」上下相蒙不过觊幸于万有一遇之堂,矿是虽讳避厂欠,而积其欠借不归之油米炉炭,亦复不下巨万之值,要之皆出公帑也。蚩蚩之氓何知大义?彼其所以俯首受役,敝形体而不辞者,孳孳为利耳。至于利之莫图,而官帑之逋负且日迫,其后而厂民始无望矣。夫厂以出铜,民以厂为业,民无所望,厂何有焉?区区三五官吏之讲求,其于铜政庸有济乎?故曰:大厂之逋累积重,莫苏也。采办之难,此其三也。一曰小厂之收买涣散,万纪也。云南矿厂其旧且大者,汤丹、碌碌、大水、茂麓为最,而宁台、金钗、义都次之;新厂之大者,狮子山、大功为最,而发古山、九度、万象诸厂次之。至如青龙山日见汛、凤凰坡、红日岩、大风岭诸厂,处僻远,矿硐深窅,常在丛山乱箐之间;而如大屯、白凹、人老、箭竹、金沙、小岩又皆界连黔蜀,径路杂出,奸顽无藉,贪利细民往往潜伏其间,盗采盗铸,选踞高冈深林,预为走路。一遇地方兵役纵迹勾捕,则纷然骇散,莫可追寻。其在厂地采矿,又皆游惰穷民,苟图谋食,既无赀力深开远入,仅就山肤寻苗而取矿,经采之处,比之鸡窝采获之矿,谓之草皮菜石。▯荒是虽名为采铜,实皆侥幸尝试,一引既断,又觅他引,一处不获,又易他处,往来纷藉,莫知定方。是故一厂之所而采者,动有数十区,地之相去近者数里,远者一二十里,或数十里,虽官吏之善察者,固有不能周尽矣。加以此曹不领官本,无所统一,其自为计也,本出无聊,既非恒业,何所顾惜?有则取之,无则去之,便于就则取之,不便于就则去之。如是而绳以官法,课以常科,则有散而走耳,何能縻乎?官厂者见其然也,故常莫可谁何,而惟一二客长、锡头是倚。厂民得矿,皆由客长平其多寡而输之锡头炉房,因其矿质几锻几揭而成铜焉。每以一炉之铜纳官二三十斤,酬客长锡头几。斤余则听其怀携,远贾地方,核其实数,曾不及汤丹厂之百一。夫以滇南矿厂之多,诸路取求之广,而惟二三大厂是资,其余小厂环布森列,以几十数,而合计几十厂之铜,比之二三大厂不能半焉,则大厂安得不困?故曰:小厂之收买涣散莫纪也。采办之难,此其四也。
译《铜政利弊疏》中说:运输铜料的户民大多来自夷族和猓族,他们有时在山中行走、野外露宿,在半路上被盗窃;有时马牛病死,便抛弃铜料逃跑;有时奸民盗买铜料,无法追偿损失。此外,矿洞里的百姓都是来自各地的无业游民,领到官本后,往往私自花费,无力开采;也有开挖矿洞却无成果,白白浪费工本的情况。更有甚者,采到铜后偷卖私销,因贫困而逃亡,欠债累累,这被称为“厂欠”。由此看来,自从有了官办矿厂,就有厂欠的问题,这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然而当时凡是无法追回的厂欠,可以请求恩赐免除,所以每年采铜的数量比从前增加了好几倍,而厂民的拖欠也增加了好几倍。管理矿厂的官员害怕遭受严厉的谴责,便少报数字上报给上级,而每过几年就有数以万计的积欠,这时就无法请求豁免了。上级官员因为实际欠款无法豁免,于是采取变通迁就的方法来弥补缺口。乾隆二十三年奏请预备汤丹等矿厂的工本银十二万五千两,用来偿还厂欠。三十三年逮捕治罪管理铜政及矿厂的官员,责令赔偿银七万五千余两,用来清理厂欠。三十七年废除豁免的命令,而在发放工本银时,每发一百两收取一两,大约每年发放七十万两,可收取七千余两,借此储存起来以备逃亡之需,这也是为了减少厂欠。至于开采地点遥远、工费繁多、官本不足,则没有人想办法解决,所以没过几年厂欠又恢复原状。三十七年冬天核查矿厂库藏以稽查厂欠,前后矿厂官员赔偿补交数万斤铜之外,仍有民欠十三万余两。再次蒙受皇恩特别下达指令,让筹划有利便捷的方法,然后矿铜得以十分之一通商,用铸币的利息代替偿还欠款,现在的东川局加铸就是如此。然而加铸的利息全部用来偿还厂欠,通商的铜又输送到铸币局供铸造使用,至于不足的工本,依然没有办法解决。因此旧的拖欠刚去掉,新的拖欠又来了,两年间又不可胜数了。自从最近定下章程,每年年终要求出具无欠结状,由所属上级加以保结,因此连年没有厂欠的名目。然而工本不足,厂民不能徒手空腹去采矿,于是为他们量借油米炉炭以资助工作,并责令他们向官府缴纳铜,以此来笼络厂民,说:“你们只管尽力开采,我能救济你们。”厂民也以此引诱上级说:“官府幸好养活我,我将尽力开采以赎前债。”上下互相欺骗,不过是侥幸期待万一遇到恩赦,虽然忌讳回避厂欠,但积累未归还的油米炉炭借款,价值也不下数万,总之都出自公款。愚昧的百姓哪里懂得大义?他们之所以低头服役,劳损身体也不推辞,只是孜孜不倦地追求利益罢了。至于利益无法图谋,而公款的拖欠又日益紧迫,后来厂民才开始绝望。矿厂靠出产铜,百姓靠矿厂谋生,百姓无所指望,矿厂还有什么呢?区区三五个官吏的讲求,对于铜政有什么帮助呢?所以说:大厂的拖欠累积沉重,无法复苏。采办的困难,这是第三点。一是小厂的收买涣散,无法统纪。云南矿厂中旧且大的,汤丹、碌碌、大水、茂麓最为著名,而宁台、金钗、义都次之。新厂中大的,狮子山、大功最为著名,而发古山、九度、万象等厂次之。至于青龙山日见汛、凤凰坡、红日岩、大凤岭等厂,地处偏远,矿洞深邃,常在丛山乱箐之间;而大屯、白凹、人老、箭竹、金沙小岩等厂又都连接黔蜀,道路杂乱,奸顽无赖、贪图小利的百姓往往潜伏其间,盗采盗铸,占据高冈深林,预先准备逃跑路线。一旦地方兵役追踪勾捕,就纷纷惊散,无法追寻。在矿地采矿的,也都是游手好闲的穷民,只求谋食,既无财力深开远入,只在山表寻找矿苗取矿,经过开采的地方,相比鸡窝采获的矿,称为草皮菜石。虽然名为采铜,实际上都是侥幸尝试,一处矿脉断了,又寻找别处,一处没收获,又换别处,往来纷杂,没有固定方向。因此一个矿厂所开采的地方,动辄有数十处,地方相距近的几里,远的一二十里,或几十里,即使是善于察访的官吏,本来也不能周遍尽知。加上这些人不领官本,没有统一指挥,他们自己打算,出于无聊,既非恒业,有什么顾惜?有就取,无就走,方便的就取,不方便的就走。这样用官法约束,用常规考核,只会分散逃跑,怎么能束缚他们呢?官厂的人看到这种情况,所以常常无可奈何,只依赖一二个客长、锡头。厂民得到矿,都由客长评定多寡后输送给锡头炉房,根据矿质经过几锻几揭而成铜。每用一炉铜缴纳官府二三十斤,酬谢客长锡头几斤,剩下的任凭他们携带,远行到地方贩卖,核算实际数量,还不及汤丹厂的百分之一。以滇南矿厂之多,各路取求之广,只依靠二三大厂,其余小厂环绕分布,以几十计,而合计几十厂的铜,相比二三大厂不能达到一半,那么大厂怎么能不困顿呢?所以说:小厂的收买涣散无法统纪。采办的困难,这是第四点。
若夫转运之难,又可略言矣。夫滇僻壤也,着籍之户纔四十万,其畜马牛者十一二耳。此四十万户分隶八十七郡邑,其在通途而为转运所必由者十二三耳。由此言之,滇之马牛不过六七万,而运铜之马牛不过二三万,其大较矣。滇既有岁运京铜六百三十万,又益诸路之采买与滇之鼓铸,岁运铜千二百万。计马牛之所任,牛可载八十斤,马力倍之。一千余万之铜,非十万匹头不办矣。然民间马牛止供田作,不能多畜以待应官,岁一受雇可运铜三四百万,其余八九百万斤者,尚须马牛七八万,而滇固已穷矣。乾隆三年,廷议广西府局发运京钱陆用牛一万四千头,马九千匹,水用船三千只。念其雇集不易,恐更扰民,辄许停铸。是年云南奏言,滇铜运京事在经始,江安闽浙之二百万未能一时发运,准户部议运京许至明年。而江浙诸路之铜且需后命,凡以规时审势,不欲强以所必不能也。又前件议云,户部有现铜三百万,工部稍不足,可且借拨。又乾隆三十五年议云,户工两局库有现铜四百五十万,云南尚有两年运铜计可衔接抵局者,仍八百余万。自后滇之发运源源无绝,以供京局铸钱有盈无绌。其截发挂欠铜三百五十余万,均可着缓补解。此其为滇之官民计者,持论何恕;而其为国用计者,论事又何详也!今则不然,户局有铜二百五十万,合工部之铜三四百万,滇铜之发运在道岁内均可继至者,千有余万。其视往时略无所减,而议者且切切焉有不继之忧。于是云南岁又加运旧欠铜八十万斤,通前为七百一十余万,而滇益困矣。且夫转运之法,着令固已甚详矣。初时京铜改由滇运,起运之日必咨经过地方,令防卫催稽,守风守水守冻,又令所在官司核实转报咨部。其后以运官或有买货重载淹迟,迟兼责沿途官。弁驱促遄行,徇隐有罚。其后又以纳铜不如本数,议请申用雍正二年采办洋铜之例,运不依限者褫职载罪。管运委解之上官夺其官,领职如故。其有盗卖诸弊,本官按治如律,责上官分赔。又改定运限:自永宁至通州,限以九月;其在汉口、仪征换篓换船,限以六十日。自守冻外、守风阻水之限不复计。除运铜入境,由所在官弁依期申报奏闻,而滇蜀亦复会商:以永宁、泸州搬铜打包,限五十五日。其由永宁抵合江,由重庆府抵江津,听所在镇道稽查委官催督。或有无故逗遛,地方官弁匿不实报者,予纠劾。其后以铜船停泊阻塞挽漕,又议缘江道路,委游击、都司押运。自仪征以下,听巡漕御史催赶。运官虽欲饰诈迁延,固不得矣。又积疲之后,户部方日月考课,于是巡抚与布政使躬历诸厂,以求采运之宜,而责巡道周环按视,以课转运之勤怠,而察其停寄、盗匿。其自守丞以下州县之长与簿尉、巡检之官往来相属,符檄交驰,弁役四出。所在官吏日惴惴焉,捄过之不暇,而厨传骚然矣。尝考乾隆二年,滇有余铜三百七十四万,故能筹洋铜之停买。十七年有积铜一千八九百余万,故能给诸路之取求。二十四年以后,有大兴、大铜二厂,骤增铜四百余万,故能贴运京钱,岁无缺滞。此如水利,其积不厚而日疏抉之,则涸可立待,势固然也。今司运之官惧罹罪责,既皆增价雇募,然犹不免以人易畜。官司责之吏役,吏役责之乡保里民,每籯数日之粮以应一日之役。中间科索抑派,重为民扰。喜事之吏驱率老幼,横施鞭打,瘁民生而亏政体,非小故也。故曰转运之难,此其五也。
铜政议下
王太岳
具此五难,是以滇之铜政有“救荒无奇策”之喻。虽然荒固不可不救,而铜固不可不办,不可不运也。窃尝求前人之论议,厝注得失之所由,其有已效于昔而可试行于今日者:曰多筹钱息以益铜价也,通计有无以限买铜也,稍宽考成以舒厂困也,实给工本以广开采也,预备雇值以集牛马也。云南之铜,供户工二部,供浙闽诸路,供本路州郡饩饷,其为用也大矣。故铜政之要,必宽给价。给价足,而后厂集;厂集,而后开采广。广采则铜多,
译至于转运的艰难,也可以略加说明了。云南是偏僻的边远之地,登记在册的户口才四十万,其中饲养马牛的不过十分之一二罢了。这四十万户分属八十七个郡县,而在交通要道上、作为转运必经之路的,不过十分之二三罢了。由此说来,云南的马牛不过六七万头,而用于运铜的马牛不过二三万头,这是大概的情况。云南既有每年运往京城的铜六百三十万斤,再加上各路采买的铜和云南本地铸造所需的铜,每年运铜达一千二百万斤。计算马牛的承载能力,牛能载八十斤,马的力气是牛的两倍。一千多万斤的铜,没有十万匹马牛是办不到的。然而民间的马牛只供农田耕作,不能多养来等待官府征用,每年受雇运铜不过三四百万斤,其余八九百万斤的铜,还需要七八万匹马牛,而云南本来就已经穷困了。乾隆三年,朝廷商议广西府局发运京城铸钱用的铜,陆路用牛一万四千头,马九千匹,水路用船三千只。考虑到征集不易,恐怕更加扰民,就允许停止铸造。这一年云南上奏说,云南铜运往京城的事正在开始,江安、福建、浙江两地的二百万斤铜不能一时发运,批准户部的意见,运往京城的铜允许推迟到明年。而江浙等路的铜还需等待后续命令,这都是为了审时度势,不想勉强去做必然做不到的事。又之前的奏议说,户部有现铜三百万斤,工部稍显不足,可以暂且借拨。又乾隆三十五年的议定说,户部、工部两局库中有现铜四百五十万斤,云南还有两年运铜的额度,预计可以衔接抵补局库的,仍有八百多万斤。此后云南的发运源源不断,以供京城铸钱,有余而不足的情况没有发生。那些截留未发的、拖欠的铜三百五十多万斤,都可以着令缓期补解。这为云南的官民考虑,议论是多么宽厚;而为国家用度考虑,论事又是多么详尽啊!现在却不是这样,户部局库有铜二百五十万斤,加上工部的铜三四百万斤,云南铜的发运在途中、年内都可以相继到达的,有一千多万斤。比起以往略微没有减少,而议论的人却深切地担忧铜源不继。于是云南每年又增加运送旧欠铜八十万斤,连同以前的共七百一十余万斤,而云南更加困顿了。况且转运的方法,法令本来已经非常详尽了。起初京城用铜改由云南运送,起运之日必定咨文经过的地方,令其防卫催督稽查,守风、守水、守冻,又令所在官府核实转报咨文户部。后来因为运官有时买货重载而淹留迟滞,迟滞也连坐沿途官员。军官驱策催促快速行进,徇私隐瞒的有罚。后来又因为交纳的铜不如原定数量,议请沿用雍正二年采办洋铜的例子,运铜不依期限的免职定罪。管运委解的上官剥夺官职,领职如故。如果有盗卖等弊端,本官按律治罪,责成上官分担赔偿。又改定运限:从永宁到通州,限以九月;在汉口、仪征换篓换船,限以六十天。除了守冻、守风、阻水的期限不再计算。除了运铜入境,由所在官弁按期申报奏闻,而云南、四川也再次会商:以永宁、泸州搬铜打包,限以五十五天。从永宁到合江,从重庆府到江津,听任所在镇道稽查委官催督。如果有无故逗留,地方官弁隐瞒不实报的,予以纠劾。后来因为铜船停泊阻塞漕运,又议定沿江道路,委派游击、都司押运。从仪征以下,听任巡漕御史催赶。运官即使想掩饰欺诈拖延,本来也不能做到了。又在积弊疲敝之后,户部正按日按月考核,于是巡抚与布政使亲自巡视各厂,以求采运的适宜,而责成巡道周环巡视,以考核转运的勤怠,并察其停寄、盗匿。从守丞以下州县的长官与簿尉、巡检之官往来相继,符檄交驰,军官役卒四处出动。所在官吏日夜恐惧,补救过错尚且来不及,而驿站骚然了。曾考查乾隆二年,云南有余铜三百七十四万斤,所以能筹划停止购买洋铜。十七年有积铜一千八九百万斤,所以能满足各路的取求。二十四年以后,有大兴、大铜两厂,骤然增加铜四百多万斤,所以能贴补运往京城铸钱,每年没有缺滞。这就像水利,积蓄不厚而日日疏浚挖掘,那么干涸可以立刻等待,形势本来就是这样。现在主管转运的官员害怕遭受罪责,都已经增价雇募,然而还是不免用人代替牲畜。官府责成吏役,吏役责成乡保里民,每用数日的粮食来应付一日的役使。中间科索抑派,严重扰民。好事的官吏驱赶老幼,横施鞭打,摧残民生而亏损政体,不是小事啊。所以说转运的艰难,这是第五点。
铜政议下
王太岳
具备这五种艰难,所以云南的铜政有“救荒无奇策”的比喻。虽然荒年固然不可不救,而铜固然不可不办,不可不运。我私下曾寻求前人的论议,安置得失的原因,其中有已在过去有效而可以试行于今天的:说多筹钱息以增加铜价,通计有无以限制买铜,稍宽考核以舒缓厂矿的困顿,实给工本以扩大开采,预备雇值以聚集牛马。云南的铜,供给户部、工部两部门,供给浙江、福建等路,供给本路州郡的饷银,它的用途很大了。所以铜政的要务,必定宽给价格。给价充足,而后厂矿聚集;厂矿聚集,而后开采广泛。广泛开采则铜多,
铜多则用裕。前巡抚爱必达疏云:“汤丹大小等厂,开采之初,办铜无多,迨后岁办铜六七百万,及八九百万。今几三十年,课耗余息不下数百万金。近年矿砂渐薄,窝路日远,近厂柴薪伐尽,炭价倍增,聚集人多,油米益贵。每年京外鼓铸需铜一千万余斤,炉民工本不敷,岁出之铜势必日减。洋铜既难采办,滇铜倘复缺少,京外鼓铸何所取资?”前巡抚刘藻以汤丹、大碌不敷工本,两经奏允加价,厂民感奋。大铜厂本年办铜六十万,大兴厂夏秋雨集停工,尚有铜三百七八十万,各厂总计共铜一千二百余万,历岁办铜之多,无逾于此,实蒙特允初未见有不许也。今之去昔,近者十年,远者二十余年,所云硐日远、改采日难者,又益甚矣。而顾云“发棠之请不可数尝”者,何也?有铜本斯有铜息,有铸钱斯有铸息,故曰“有益下而不损上者,不可不讲也”。按乾隆十八年,东川增设新局五十座,加铸钱二十二万余千,备给银铅工本之外,岁赢息银四万三千余两,九年之间遂有积息四十余万。自是以后,云南始有公贮之钱,而铜本不足,亦稍稍知有取给矣。二十二年,东川加半卯之铸,岁收息银三万七千余两,以补汤丹、大水四厂工本之不足。二十五年,以东川铸息不敷加价,又请于会城、临安两局各加铸半卯二。十八年,再请加给铜价,则又于东川新旧局冬季三月旬加半卯。三十年,又以铜厂采获加多,东川铸息尚少,则又请每月每旬各加铸半卯,以加汤丹诸厂之铜价。而大理亦开钱局,岁获息八千余两,以资大兴、大铜、义都三厂之戽水采铜。先后十二年间,加铸增局至五六而未已。滇之钱法与铜政相为表里已久矣。以厂民之铜铸钱,即以铸钱之息与厂费不他筹,泽不泛及。而此数十厂,百千万皆有以苏困穷而谋饱暖,积其欢呼翔踊之气。铜即不增,亦断无减,于以维持铜政,绵衍泉流。所谓多铸息钱以益铜本者,此也。
译铜矿丰富,则用度充裕。前任巡抚爱必达上疏说:“汤丹等大小各厂,在开采初期,所产铜不多,后来每年产铜六七百万斤,甚至八九百万斤。到现在将近三十年,扣除课税损耗后的盈余不下数百万两银子。近年来矿砂逐渐变薄,矿洞道路日益深远,靠近矿厂的柴薪砍伐殆尽,木炭价格翻倍,聚集的人多,油米更加昂贵。每年京城和各省铸钱需要铜一千多万斤,炉工和资本不足,每年产出的铜势必日渐减少。洋铜既然难以采办,云南的铜如果再短缺,京城和各省铸钱从哪里获取原料?”前任巡抚刘藻因为汤丹、大碌两厂不足以支付工本,两次上奏请求加价,都获批准,矿民感激振奋。大铜厂今年产铜六十万斤,大兴厂因夏秋雨水集中停工,还有铜三百七八十万斤,各厂总计产铜一千二百多万斤,历年产铜之多,没有超过这一年的,实在蒙受特别恩准,起初并没有不允许的情况。现在与过去相比,近的十年,远的二十多年,所说的矿洞日益深远、改采日益困难的情况,又更加严重了。然而却说“请求发放棠邑之粟的请求不能屡次尝试”,这是为什么呢?有铜本才有铜息,有铸钱才有铸息,所以说“对下有益而对上不损害的事情,不可不加以讲求”。查乾隆十八年,东川增设新铸钱局五十座,加铸钱二十二万余串,在备给银铅工本之外,每年盈余利息银四万三千余两,九年之间于是积累利息四十余万两。从此以后,云南才开始有公存的铸钱利息,而铜本不足,也稍稍知道从中取给。二十二年,东川增加半卯的铸钱量,每年收利息银三万七千余两,用来弥补汤丹、大水四厂工本的不足。二十五年,因为东川铸钱利息不足以支付加价,又请求在会城、临安两局各加铸半卯两次。十八年,再次请求增加铜价,于是又在东川新旧局冬季三个月,每旬加铸半卯。三十年,又因为铜厂采获增多,东川铸钱利息尚少,于是又请求每月每旬各加铸半卯,以增加汤丹等厂的铜价。而大理也开设铸钱局,每年获利息八千余两,用来资助大兴、大铜、义都三厂排水采铜。先后十二年间,加铸增设铸局达到五六次而没有停止。云南的铸钱法与铜政互为表里已经很久了。用矿民的铜来铸钱,就用铸钱的利息来支付矿厂费用,不再另筹他款,恩泽不泛泛而及。而这几十个矿厂,无论规模大小,都有办法缓解困穷而谋求温饱,积累他们欢呼雀跃的气氛。铜即使不增加,也绝不会减少,以此来维持铜政,延续钱币流通。所谓多铸利息钱以增加铜本的,就是这个道理。
取给之数,诚不可议减矣。诸路之所自有,与其缓急之实,不可不察也。往者江南、江西、浙江、福建、陕西、湖北、广东、广西、贵州九路之铜,皆买诸滇,沓至迭来,滇是以日不暇给。夫圣朝天下一家,其在诸路者与在滇之备贮,固无异也。窃见去年陕西奏开宁羌矿硐,越两月余,已获现铜二千四百斤,仍有生砂,又可炼铜五六千斤,由此追凿深入,真脉显露,久大可期。又湖北奏开咸丰、宣恩两县矿厂,先后炼铜已得一万五千余斤,将来获利必倍。见之邮报者如此,今秦、楚开采皆年余矣,其获铜也少,亦当有数万,而采买之滇铜如故,必核其自有之数,则此二邦者固可减买也。贵州本设二十炉,继而减铸二十三卯,采买滇铜亦减十万。顷岁又减五炉,议以铜四十四万七千斤岁为常率,而滇铜仍实买三十九万六百六十斤,至于黔铜则减七万,将以易且安者自千,而劳且费者予滇,非平情之论也。是故黔之采买亦可减也。又今年陕西奏言局铜现有二十五万一千四百余觔,加以商运洋铜五万,当有三十余万矣。委官领买之滇铜六十二万六千二百觔,且当继至,以此计之,是陕西已有铜九十余万,而又有新开之矿厂产铜方未可量,此一路之采买非惟可减,抑亦可停矣。又闽、浙、湖北及江南、江西旧买洋铜,每百斤价皆十七两五钱,而滇铜价止十一两,较少六两五钱,其改买宜矣。然此诸路者,其运费杂支每铜百斤例销之银亦且五六两,合之买价常有十六七两,其视洋铜之价未见大有多寡,加以各路运官贴费自一二千至五六千,则已与洋铜等价矣。以此相权,滇铜实不如洋铜之便,则此数路者可停买也。诚使核其实用,则岁可减拨百数十万,而滇铜必日裕矣。所谓通计有无以限买铜者,此也。
厂欠之实,见杨文定公始筹厂务之年后,乃日加无已。逮其积欠已多,始以例请放免。其放免者,又特逃亡物故之民,而身有厂欠,受现价采现铜而纳不及数者不与焉。是故放免常少,而通欠常多。乾隆十六年,议以官发铜本,依经征盐课例,以完欠分数考课厂官,堕征之罚止于夺俸,厂官尚得藉其实欠之数,以要一岁之收于采,固无害也。其后以厂欠积至十三万,而督理之官自监司以下,并皆逮治追偿。寻以铜少不能给诸路之采买,遂以借拨运京之额铜二百六十几万者,计其虚值,而议以实罚于诸厂之官,罚金至十有四万。寻以需铜日急,严责厂官限数办铜,其限多而获少者,既予削夺,或乃惧罹纠劾,多报铜斤,则又以虚出通关,按治如律,罪至于死,斯诚铜厂之厄会矣。夫大小诸厂炉户砂丁之属,至千万所,恃以调其甘苦,时其缓急者,惟厂官耳。顾且使之进退狼狈,莫所适从,至于如此,铜政尚可望乎?由今计之,将欲慎核名实,规图久远,蕲以兴铜政,裨国计,则非宽厂官之考成不可。何也?近岁之法,既以岁终取其所欠结状,而所辖之上司,又复月计而季汇之,厂官不敢复多发价,必按其纳铜之多寡,一如预给之数而后给价,继采是诚可以杜厂欠矣。然而采铜之费,每百斤实少一两八九钱者,顾安出乎?给之不足,则民力不支,将散而罢采;欲足给之,而欠仍无已,必不见许于上官,是又一厄也。然则今之岁有铜千百万者,何恃乎?预借之底本与所谓接济之油米,固所赖以赡厂民之匮乏,而通厂政之穷者也。谨按乾隆二十三年,预借汤丹厂工本银五万两,以五年限完;又借大水碌碌厂工本银七万五千两,以十年限完,皆于季发铜本之外,特又加借,使厂民气力宽舒,从容攻采,故能多得铜以偿夙逋也。三十六年又请借发特奉谕旨,以从前借多扣少,厂民宽裕。今借数既少,扣数转多,且分限三年,较前加迫,恐承领之户畏难观望,日后借口迁延,更所不免。仰见圣明如神,坐照万里,而当时又以日久逋逃,新旧更易为虑,不敢宽期,多发仅借两月底本银七万数千两,而以四年限完。厂民本价之外,得此补助,虽其宽裕之气不及前借,而犹
译所需铜数的供给,确实不可商议减少了。各路的自有储备及其缓急的实际状况,不可不加以考察。过去江南、江西、浙江、福建、陕西、湖北、广东广西、贵州这九路的铜,都从云南购买,接连不断地到来,因此云南日益供应不及。圣朝天下本是一体,各路储备与云南储备,本来没有区别。我私下看到去年陕西奏请开采宁羌矿硐,过了两个多月,已获得现铜二千四百斤,仍有生砂,还可炼铜五六千斤,由此继续深入开凿,真正的矿脉显露,长久的大丰收可以期待。又湖北奏请开采咸丰、宣恩两县的矿厂,先后炼铜已得一万五千多斤,将来获利必定加倍。从邮报上看到的如此情况,如今陕西、湖北开采都已一年多了,其获得的铜虽然少,也应当有数万斤,而向云南采购的铜却依旧,如果核算其自有的数量,那么这两地本来就可以减少购买。贵州原本设有二十座炉,后来减少铸造二十三卯,向云南采购的铜也减少了十万斤。近年又减少了五座炉,议定每年以铜四十四万七千斤为常规定额,而云南的铜仍然实际购买三十九万六百六十斤,至于贵州本地的铜则减少了七万斤,将安逸且方便的留给自己,而将劳苦且耗费的分给云南,这不是公平合理的议论。因此贵州的采购也可以减少。又今年陕西奏报局中现有铜二十五万一千四百多斤,加上商人运来的洋铜五万斤,应当有三十多万斤了。委派官员领买的云南铜六十二万六千二百斤,且将陆续到达,以此计算,陕西已有铜九十多斤,又有新开的矿厂产铜正不可限量,这一路的采购不仅可减少,甚至可以停止。又福建、浙江、湖北以及江南、江西旧时购买洋铜,每百斤价格都是十七两五钱,而云南铜价格只有十一两,少六两五钱,改买云南铜是适宜的。然而这些路,其运费杂支每百斤铜按规定消耗的银也达五六两,合计买价常有十六七两,与洋铜的价格相比未见有很大差别,加上各路运官贴费自一二千到五六千,那么已与洋铜等价了。以此权衡,云南铜实在不如洋铜便利,那么这几路可以停止购买。如果确实核算其实际用量,那么每年可减少拨给一百多万斤,而云南铜必定日益充裕。所谓通盘计算有无以限制购买铜的,就是这个意思。
厂欠的实际状况,从杨文定公开始筹划厂务的年份之后,便日益增加不止。等到积欠已经很多,才依照惯例请求免除。那被免除的,又只是逃亡死去的百姓,而身上有厂欠,领取现钱采购现铜却缴纳不足数额的人不在免除之列。因此免除的常常很少,而总欠常常很多。乾隆十六年,议定由官府发放铜本,依照征收盐课的惯例,以完成欠款的分数考核厂官,怠惰征收的惩罚只限于扣除俸禄,厂官尚能凭借实际欠款的数额,来要求一年的收入用于采购,本来没有害处。后来因为厂欠积累到十三万,而督理的官员自监司以下,都被逮捕治罪追偿。不久因为铜少不能供给各路的采购,于是借用拨运进京的定额铜二百六十多万斤,计算其虚值,而议定对诸厂官员实际罚款,罚金多达十四万。不久因为急需铜,严厉责令厂官限期办理铜,其限期多而获得少的,既给予削职夺官,有的甚至因害怕遭受纠劾,多报铜斤,那么又因虚报通关,按律治罪,罪至于死,这确实是铜厂的厄运了。大小诸厂炉户砂丁之类,多达千万人,依靠他们来调节其甘苦,把握其缓急的,只有厂官罢了。况且让他们进退狼狈,无所适从,到了如此地步,铜政还值得期望吗?从现在计算,想要谨慎核实名实,规划长远,希望振兴铜政,裨益国家大计,那么不放宽对厂官的考核就不行。为什么呢?近年的法令,既在年终索取其所欠的结状,而所辖的上司,又按月计算并季度汇总,厂官不敢再多发钱,必定按照缴纳铜的多寡,一如预先给予的数额而后给钱,接着采购,这确实可以杜绝厂欠了。然而采购铜的费用,每百斤实际少一两八九钱,这钱从哪里出呢?给予不足,那么民力不能支撑,将离散而停止开采;想要充足给予,而欠款仍然不止,必定不被上官允许,这是又一个困境了。那么现在每年有铜千万斤的,依靠什么呢?预先借给的底本与所谓接济的油米,本来是依靠它们来供给厂民的匮乏,而疏通厂政的困窘的。谨查乾隆二十三年,预先借给汤丹厂工本银五万两,以五年限完;又借大水碌碌厂工本银七万五千元,以十年限完,都在季度发放铜本之外,特别又加借,使厂民气力宽裕,从容开采,所以能多得铜以偿还旧债。三十六年又请求借发特奉谕旨,认为从前借多扣少,厂民宽裕。现在借数既少,扣数转多,而且分限三年,较前更加紧迫,恐怕承领的户畏难观望,日后借口拖延,更是难免。仰见圣明如神,坐照万里,当时又以日久逋逃,新旧更易为虑,不敢放宽期限,多发仅借两月底本银七万数千两,而由四年限完。厂民本价之外,得到此补助,虽其宽裕之气不及前借,但还
倚以支延,且三四载,此预借底本之效也。又自三十四年、三十七年先后陈请借贮油米炭薪,以资厂民,厂民乃能尽以月受铜价,雇募砂丁,而以官贷之油米资其日用,故无惰采,斯又所谓接济者之效也。今月扣之借本消除且尽,独油米之货当以铜价计偿,而迟久未能者,犹且仍岁加积,继此不已,万一上官不谅,而责以逋慢,坐以亏挪,则厂官何所逃罪?是又他日无穷之祸,而为今日之隐忧者也。前岁云南新开七厂,条具四事,户部议曰:「炉户砂丁类皆贫民,不能自措工本,赖有预领官银资其攻采硐▯,赢绌不齐,不能绝无逃欠。若令经放之员依数完偿,恐预余地惮于给发,转妨铜政。」信哉斯言,可谓通达大计者矣。今诚宽厂官之考成,俾得以时贷借油米,而无他日亏缺之诛,又仿二十三年预借之法,多其数而宽以岁时,则厂官无迫挟畏阻之心,而厂民有日月舒长之适,上下相乐以毕力于矿厂,而铜政不振起,采办不加多者未之有也。所谓宽考成以舒厂困者,此也。
译依靠预借的本钱来维持延续,已经三四年了,这是预借底本的功效。又自乾隆三十四年、三十七年先后上奏请求借给储存的油、米、炭、薪,用来资助厂民,厂民于是能够把每月领取的铜价全部用来雇佣砂丁,而用官府借贷的油米来供给日常使用,所以没有懈怠开采,这又是所谓接济的功效。如今每月扣除的借本几乎消除殆尽,唯独油米的货款应当用铜价来偿还,却迟迟未能做到,反而逐年累积,如果这样下去不停止,万一上级官员不理解,指责我们拖欠怠慢,判我们亏空挪用的罪名,那么厂官如何能逃避罪责?这又是日后无穷的祸患,也是今日的隐忧。前年云南新开设七座铜厂,分条陈述了四件事,户部议论说:“炉户和砂丁大都是贫民,无法自行筹措工本,依赖预领官银来资助他们开采矿洞,盈亏不均,不可能完全没有逃跑欠账的情况。如果让发放银两的官员按数完全偿还,恐怕预支银两的官员会害怕发放,反而妨碍铜政。”这话确实可信,可以说是通晓大局的人所说的。现在如果放宽对厂官的考核标准,使他们能够随时借贷油米,而没有日后因亏缺而受罚的担忧,又仿照二十三年预借的方法,增加借贷数额并放宽偿还期限,那么厂官就没有被迫挟持、畏惧阻挠的心理,厂民也有日子宽裕舒适的感受,上下同心协力致力于矿厂开采,铜政不振兴、采办不增加的情况是没有的。所谓放宽考核以缓解厂矿困境的,就是这个意思。
小厂之开,涣散莫纪矣。求所以统一之、整齐之者,不可不亟也。窃见乾隆二十五年,前巡抚刘藻奏言:「中外鼓铸,取给汤丹、大碌者,十八九至余诸小厂,奇零凑集,不过十之一二。然土中求矿,衰盛靡常,自须开采新预为之计,庶几此缩彼盈,源源不匮。」今各小厂旁近之地,非无引苗,惟以开挖大矿,类须经年累月,厂民十百为通力合作,借垫之费极为繁巨。幸而获矿,炼铜输官,乃给价甚微,不惟无利可图,且不免于耗本,断难竭蹶从事。又奏云:「青龙等厂,乾隆二十四年连闰十有三月,共获铜四十八万;自二十五年二月奉旨加价,至二十六年三月初旬,亦阅十有三月,共获铜一百余万。所获余息加给铜价之外,实存银二万九千数百两,较二十四年多息银一万有奇,而各厂民亦多得价银一万二千余两,感戴圣恩,洵为惠而不费。」又三十三年,前巡抚明德奏明言:「云南山高脉厚,到处出产矿砂,但能经理得宜,非惟益铜务,而数千万谋食穷民,亦得藉以资生。」由此观之,小厂非无利也。诚使加以人力,穿峡成堂,则初辟之矿入必不深,而工不必费。又其地僻人少,林木蔚萃,采伐既便,炭亦易得,较大厂攻采之费,当有事半而功倍者,尤不可不亟图也。今厂民既皆徒手掠取,而一出于侥幸尝试之为,而为厂官者,徒于坐守抽分之课外,此已无他求。是故诸小厂非无矿也,货弃于地,莫为惜也。又盗卖、盗铸,其为漏又不知几何哉?小厂之铜,岁不及汤丹、大水诸大厂之十一者,实由于此。诚于厂之近邑,招徕土著之民,联以什伍之籍,又择其愿朴持重者为之长,于是假之以底本,益之以油米薪炭,则涣散之皆有所系属,久且倚为恒业,虽驱之犹不去也。然后示以约束,董以课程,作其方振之气,厚其已集之力,使皆穿石破峡以求进山。之矿而无半途之废,虽有不成者寡矣。若更开曲靖、广西之铸局,而以息钱加铜价,则宣威、沾益诸山之铜不复走黔路,南建水、蒙自诸山之铜无复走粤,安见小厂不可转为大也?所谓实给工本以广开采者,此也。
滇之牛马诚少矣,滇之所储备又虚矣,而部局犹以待铸为言,移牒趣运,急于星火,殆未权于缓急之实者也。铜运之在滇境者,后先踵接,依次抵泸,既以乙岁之铜补甲岁之运,又将以乙岁之运待丙岁之铜,而泸州之旋收旋兑者,亦略不停息,则又终无储备之日矣。夫惟宽以半岁之期会,然后泸州有三四百万之储,储之既多,则兑者方去而运者既来,是常有余贮也。如是而凡运官之至者,皆可以时兑发,次第启行,在泸既无坐守之劳,在途亦有催督之令,运何为而迟哉?若夫筹运之法,固非可以滇少马牛自谢也,则尝窃取往籍而考之。始云南之铸钱运京也,由广西府陆运以达广南之板蜂,舟行以达粤西之百色,而后迤逦入汉,而广西广南之间,经由十九厅州县,各以地之远近大小雇牛递运,少者数十头,多者三五百至一千二百,以先期给价雇募,每至夏秋,触冒瘴雾,人牛皆病,故常畏阻不前。既又官买马牛,制车设传,以马五百八十八匹分设七驿,又以牛三百七十八头,车三百七十八辆分设九驿,递供转运。会部议改运滇铜,乃停广西之铜,而以江安、浙、闽及湖北、湖南、广东之额铜停买归滇运京,于是滇之征耗四百四十余万,悉由东川径运永宁。其后以寻甸、威宁亦可达永宁也,乃分二百二十万由寻甸转运,而东川之由招通、镇雄以达永宁者尚二百二十万。其后又以广西停铸之钱合其正耗余铜,通计一百八十九万一千四百四十斤,令依数解京,是为加运之铜,亦由东川、寻甸分运。至乾隆七年,而昭通之盐井渡始通,则东川之运铜半由水运以抵泸州,半由陆运以抵永宁。十年,威宁之罗星渡又通,则寻甸陆运之铜既过威宁,又可舟行以抵泸州矣。十四年,金沙江以迄工告,而永善、黄草坪以下之水亦堪通运于。是东川达于昭通之铜,皆分出于盐井、黄草坪之二水,与寻甸之运
译小矿厂的开采,已经涣散得没有条理了。寻求统一、整顿的方法,不能不紧急进行。我私下看到乾隆二十五年,前任巡抚刘藻上奏说:“朝廷内外铸钱所需的铜,从汤丹、大碌两厂取得的,占十分之八九;其余各小矿厂零星凑集,不过占十分之一二。然而地下矿脉的兴衰没有定规,必须开采新矿作为预备,这样才能做到此处缩减彼处充盈,源源不断而不匮乏。”如今各小矿厂附近的地方,并非没有矿苗,只是因为开挖大矿,通常需要经年累月,矿民们需要成百上千地通力合作,借垫的费用极为庞大。侥幸获得了矿,炼成铜输送给官府,所给的铜价却很低,不仅无利可图,而且不免损耗本金,实在难以竭尽全力去从事。又上奏说:“青龙等矿厂,乾隆二十四年连闰共十三个月,共获得铜四十八万斤;自二十五年二月奉旨加价,到二十六年三月初旬,也经历了十三个月,共获得铜一百多万斤。所获得的额外收益在加给铜价之外,实际存留银二万九千多两,比二十四年多出利息银一万多两,而各矿厂的矿民也多得了价银一万二千多两,感激皇恩,这确实是施惠而不耗费。”又三十三年,前任巡抚明德上奏明确说:“云南山高脉厚,到处出产矿砂,只要管理得当,不仅有利于铜务,而且数百万谋生的穷苦百姓,也能借此维持生计。”由此看来,小矿厂并非没有利益。如果确实投入人力,开凿峡谷建成矿堂,那么新开辟的矿洞入口必然不深,而工程也不必耗费太多。而且那里地处偏僻人烟稀少,树木茂盛,采伐方便,木炭也容易得到,与大厂开采的费用相比,应当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尤其不能不紧急谋划。现在矿民既然都是徒手掠夺式地开采,而完全出于侥幸尝试的做法,而作为矿厂官员的人,除了在坐守抽税之外,对此已没有其他要求。因此,各小矿厂并非没有矿,而是货物被丢弃在地上,没有人惋惜。又有盗卖、盗铸的情况,其造成的流失又不知有多少呢?小矿厂的铜,每年不及汤丹、大水等大矿厂的十分之一,实际上是由于这个原因。如果确实在矿厂附近的县邑,招徕当地居民,编入什伍户籍,又选择其中质朴稳重的人作为头领,于是借给他们本金,增加供给油米薪炭,那么涣散的人就都有了归属,久而久之就会将其作为恒久的职业,即使驱赶他们也不愿离开。然后向他们展示约束,督促他们完成定额,激发他们刚振作起来的气势,厚待他们已经聚集的力量,使他们都能穿石破峡以求深入山中开采矿藏,而没有半途而废的情况,即使有不成者也是少数。如果再开设曲靖、广西的铸钱局,并用利息钱增加铜价,那么宣威、沾益等山的铜就不再走贵州的路,南边建水、蒙自等山的铜也不再走广东的路,怎么见得小矿厂不能转变为大矿厂呢?所谓实际供给工本以扩大开采的,就是这个意思。
云南的牛马确实少了,云南的储备又空虚了,而户部尚且以等待铸钱为由,发公文催促运输,急如星火,大概没有权衡缓急的实际状况吧。铜运在云南境内,前后相继,依次抵达泸州,既用乙年的铜弥补甲年的运输,又将用乙年的运输等待丙年的铜,而泸州那边随收随兑的,也几乎没有停息,那么最终就没有储备的日子了。只有放宽半年的期限,然后泸州才有三四百万斤的储备,储备多了,那么兑铜的人刚走而运铜的人已经来了,这是经常有剩余存储。像这样凡是运铜官员到来的,都可以按时兑发,依次启程,在泸州没有坐守的劳累,在途中也有催督的命令,运输怎么会迟缓呢?至于筹划运输的方法,固然不能以云南缺少马牛来自我推脱,那么我曾私下查阅过往典籍来考察。起初云南铸钱运往京城,由广西府陆运到达广南的板蜂,水路行船到达粤西的百色,然后蜿蜒进入汉水,而广西广南之间,经过十九个厅州县,各自根据地势的远近大小雇佣牛只递运,少的几十头,多的三五百到一千二百头,以预先给价雇佣招募,每到夏秋,触冒瘴气迷雾,人和牛都生病,所以常常畏惧阻碍不前。后来官府购买马牛,制造车辆设立驿站,用马五百八十八匹分设七个驿站,又用牛三百七十八头,车三百七十八辆分设九个驿站,递供转运。恰逢户部商议改运滇铜,于是停止广西的铜,而将江安、浙江、福建以及湖北、湖南、广东的定额铜停止购买归入云南运往京城,于是云南征收的耗铜四百四十多万斤,全部由东川直接运往永宁。后来因为寻甸、威宁也可以到达永宁,于是分二百二十万斤由寻甸转运,而东川由昭通、镇雄到达永宁的还有二百二十万斤。后来又将广西停铸的钱合其正耗余铜,总共一百八十九万一千四百四十斤,命令按数解往京城,这是加运的铜,也由东川、寻甸分运。到乾隆七年,昭通的盐井渡才开始通航,那么东川的运铜一半由水路运抵泸州,一半由陆路运抵永宁。十年,威宁的罗星渡又通航,那么寻甸陆运的铜既已过威宁,又可以水路行船运抵泸州了。十四年,金沙江工程完工,而永善、黄草坪以下的水路也适合运输。于是东川到达昭通的铜,都分出于盐井、黄草坪这两条水路,与寻甸的运输
铜得径抵泸州矣。然东川、昭通之马牛,亦非尽出所治,黔蜀之马与旁近郡县之牛,常居其大半。雇募之法,先由官验马牛,烙以火印,借以买价,每以马一匹借银七两,牛四头、车一辆借以六两。比其载运,则半给官价,而扣存其半以销前借。扣销既尽,则又借之,往来周旋如环无端。故其受雇皆有熟户,领运皆有恒期,互保皆有恒侣,经纪皆有定规。日月既久,官民相习,虽有空乏,而无逋逃,亦雇运之一策也。今宣威既踵此而试行之矣,使寻甸及在威宁之司运者皆行此法,以岁领之运价,申明上官,预借运户多买马牛,常使供运,滇产虽之,庶有济乎?然犹有难焉者,诸路之采买雇运常迟也。顷岁定议,滇铜每以冬夏之秒计数分拨,大小之厂各以地之远近、铜之多寡而拨之。采买委官远至东驰西逐,废旷时月,是以今年始议得胜、日见、白羊诸远厂之铜,皆自本厂运至下关,由大理府转发,黔、粤之买铜者鲜远涉矣。而义都、青龙诸近厂与云南府以下之厂,犹须诸路委官就往买铜,自雇自运,咸会百色,然后登舟。主客之势呼应既难,又以农事、牛马无暇,夏秋瘴盛,更多间阻。是故部牒数下,而云南之报出境者常虑迟也。往时临安、路南之铜皆运弥勒县之竹园村,以待诸路委官之买运,其后以委官之守候历时,爰有赴厂领运之议。然其时实以云南缺铜不能以时给买,非运贮竹园村之失也。诚使减诸路之采买,而尽运迤西诸厂之铜,贮之云南府,以知府综其发运,又运临安、路南之铜尽贮之竹园村,以收发责之巡检,如是则诸路委官至辙买运去耳,岂复有奔走旷废之时哉?若更依仿运钱之制,以诸路陆运之价分发,缘路郡县各募运户,借以官本多买马牛,按站接运比于置邮,夏秋尽撤马牛归农,停运则人马无瘴疠之忧,委官有安闲之乐。于其暇时,又分寻甸运铜之半,由广西广南达于百色,如运钱之旧。即运京之铜,亦且加速,一举而三善备焉矣。惟择其可采而纳焉。
译铜就可以直接运抵泸州了。然而东川、昭通的马牛,也并非全部出自其辖区,贵州、四川的马以及邻近郡县的牛,常常占其中的大半。雇募的方法是,先由官府查验马牛,烙上火印,借给买价,每匹马借银七两,四头牛、一辆车借银六两。等到它们载运货物时,就支付一半的官方运费,而扣留另一半来抵销之前的借款。扣销完毕后,又再借给,如此往来循环,像圆环一样没有尽头。因此,受雇的都是熟识的户主,领受运输任务都有固定的期限,互相担保都有固定的同伴,经纪交易都有固定的规矩。时间久了,官府和百姓彼此熟悉,虽然有时资金匮乏,却没有拖欠逃跑的现象,这也是雇运的一种策略。现在宣威已经沿袭这种方法试行了,如果让寻甸以及在威宁负责运输的部门都实行这种方法,用每年领取的运费,向上级官员申明,预先借给运户资金多买马牛,常使它们供应运输,即使云南产的铜少,大概也能有所补救吧?然而还有困难的地方,就是各路采买雇运常常迟缓。前年定下的议定,滇铜每到冬夏交替时计数分拨,大小各厂根据距离的远近、铜产量的多少来分配。采买委派的官员远至东奔西跑,荒废耽误了数月,因此今年才议定得胜、日见、白羊等远厂的铜,都从本厂运到下关,由大理府转发,贵州、广东买铜的人很少再长途跋涉了。而义都、青龙等近厂以及云南府以下的各厂,仍然需要各路委派的官员前往买铜,自己雇人自己运输,全都汇集到百色,然后上船。主客双方呼应困难,又因为农事、牛马无暇,夏秋季节瘴气盛行,更多阻隔。所以部里的公文多次下达,而云南上报铜出境的情况常常担心迟缓。过去临安、路南的铜都运到弥勒县的竹园村,等待各路委派的官员买运,后来因为委派的官员等待时间过长,于是有了赴厂领运的提议。然而当时实在是因为云南缺铜不能按时供给购买,并不是运贮竹园村的失误。如果真的减少各路的采买,而把迤西各厂的铜全部运到云南府,由知府总括发运,又把临安、路南的铜全部运到竹园村贮存,把收发责任交给巡检,这样各路委派的官员到了就买运离开,哪里还会有奔走荒废的时间呢?如果再仿照运钱的制度,把各路陆运的费用分发,沿途郡县各自招募运户,借给官本多买马牛,按驿站接运,好比设置邮驿,夏秋季节全部撤去马牛归农,停止运输则人马没有瘴疠的担忧,委派的官员有安闲的快乐。在空闲时,又分寻甸运铜的一半,由广西广南到达百色,像运钱的老办法。即使运往京城的铜,也将加速,一举而三善具备。只选择可以采纳的意见而采纳它。
复当事论厂务书
倪蜕
凡采取五金之处,古俱曰冶场,今音讹曰厂。按《周礼》司徒职,矿人掌金玉锡石之地,而为之厉禁以守之。若以时取之,则物其地图而授之,巡其禁令。此古冶场之所自始,而今矿厂之所由名。然今天下之厂,于云南为最多。五金而外,尚有白铜、朱砂、水银、乌铅、底母、硝磺等厂,大小不止百余处也。今请言银厂。历考载籍,云南之厂肇自明时,管理者为镇守太监,其贴差小阉皆分行知厂。今迤西南北衙厂,尚其遗也。初亦不立课额,以渐增至三万有余。逮硐老山空,矿脉全断,凶阉以此课款迫令摊于民田,厂俱封闭。以后或开或闭,听民为之。至康熙二十一年,滇省荡平,厂遂旺盛。嗜利之徒、游手之辈,具呈地方官,查明无碍,即准开采。由布政司给与印牌,谓之厂官,繁缨垫坐,先马执殳,居然官矣。于是择日出示,开炉试煎。每用矿砂,不计多寡,煎罩之际,厂官、课长、硐领各私投块银于内,以取厚汁之名。因即宰牛祀山,申文报旺。此名一传,挟赀与分者,远近纷来,是为米分厂客。或独一人,或合数人,认定峒口,日需峒丁若干,进采每日应用油米盐菜若干,按数供支。得获银两,除上课外,分作十分:镶头、铜领共得一分,峒丁无定数,共得三分,厂客则得六分。若遇大矿,则厂客之获利甚丰。然亦有矿薄而仅足抵油米者,亦有全无矿砂,竟至家破人亡者。此关乎时命,亦不可必得之数也。至上课之法,则品定矿斤入炉煎罩成汁,较定三拍,以铁为之,如戥盘而有柄。上拍可两许,此为解上官课;中拍可五钱,是厂官养廉;下拍可二钱,系课长及诸役分支。商民所开之厂,大概如是。至于踹获大厂,非常人之所能开者,则院、司、道、提镇衙门差委亲信人,拥赀前去,招集硐丁,屏辞米分,独建其功,不旁贷。虽获万两,亦与商民无与。然有本有利,诸无怨辞,当其时厂。未升课又极兴隆,是丝丝入扣,官民皆优裕有余资矣。及康熙四十七八年,贝制军始报课二万七八千两,至今二十余年,陆续增至七万两。先以年多缺额之故,裁去厂官,分属府厅州县管理,以便参处。嗣有存库公银一项,年年拨出补额,已数载于兹。云南银厂始末颇尽于此。然云南之厂,云南之害也。厂分既多,不耕而食者约有十万余人,日縻谷二千余石,年消八十余万石。又系舟车不通之地,小薄其收,每忧饥殍,金生粟死,可胜浩叹。故唐宪宗诏曰:“铜可资于鼓铸,银无益于民生,天下见采银坑,并宜禁断。”亦见及乎此已。且近厂之地,食物必贵,盗贼必多,鸡犬不宁,虀盐告匮,此则民之害也。煎炼之炉,萎黄菽豆;洗矿之溪,水削损田苗,此又民之害也。有矿之山,概无草木;开厂之处,例伐山,此又民之害也。藏亡纳叛,不问来踪,大慝巨凶,因之匿此,又民之害也。舍其本业,走厂为非,翦绺赌钱,诈骗无忌,此又民之害也。流亡日集,奸匪日滋,杀勾连附,彝索保,此又民之害也。至若邮递厂文,供亿厂役,种种难罄,亦无一而非为民害者。是资于课者无多,而害于民者实甚。而谓百姓乐于地方有厂者,岂其然乎?今承下问,谨将悉知之利害具陈,惟鉴照而加之意焉。
与云南李参政论铜务书
李绂
盐政已详前幅,更有渎者。滇中之弊,莫甚于盐;而滇中之利,莫大于铜。当日滇中铜斤与钱法,实分为二。目今特奉新纶,命滇鼓铸。则滇中之铜斤,产于滇者十之五六,产他省者十之三四。当未开洋时,天下铜斤大半仰给于滇,而铜斤足用,宝泉、宝源未闻缺额。目今开洋采买,而铜斤反致缺额者,以滇铜不出故也。铜乌乎不出?自滇省设立官铜店,而滇铜遂不出矣。矿民入山采铜,每百斤官必预发价银四两五钱。至铜砂煎出时,抽去国课二十斤,秤头加长三十斤,共交一百五十斤。此无本之矿民所由困也。其有不愿官价,自备工本入山开采者,至铜砂煎出时,令矿民自
译再次呈上关于矿厂事务的奏疏
倪蜕
凡是开采五金的地方,古代都称为冶场,现在读音讹误称为厂。查考《周礼》中司徒的职掌,矿人掌管出产金、玉、锡、石的地区,并设立严厉的禁令来守卫它们。如果按时令开采,就核实其地图并授予开采权,巡视其禁令的执行情况。这就是古代冶场的起源,也是现今矿厂名称的由来。然而当今天下的矿厂,以云南为最多。除了五金之外,还有白铜、朱砂、水银、乌铅、锡母、硝磺等矿厂,大小不止一百多处。现在请谈谈银矿厂。历考记载,云南的矿厂始于明代,管理者是镇守太监,其贴差的小太监都分别负责知晓各厂情况。如今迤西、南北衙的矿厂,还是其遗留。起初也不设立税额,逐渐增加到三万多两。等到矿洞老化、山体空虚,矿脉完全断绝,凶恶的太监因此将税款逼迫摊派到民田上,矿厂都封闭了。此后有时开放有时封闭,听任百姓自行决定。到康熙二十一年,云南全省平定,矿厂于是兴盛。贪图利益的人、游手好闲之辈,向地方官呈报,查明没有妨碍,就准许开采。由布政司发给印牌,称为厂官,佩戴繁缨、垫坐高椅,前有马匹引导,手持殳杖,俨然像官员一样。于是选择吉日出示告示,开炉试煎。每次使用矿砂,不计多少,在煎炼覆盖的时候,厂官、课长、硐领各自私自投入块银在里面,以获取厚汁的名义。于是随即宰牛祭祀山神,上文书报告矿旺。这个名声一传开,带着资财来分红的,远近纷纷而来,这就是米分厂的客商。有的独自一人,有的联合数人,认定矿洞入口,每天需要硐丁若干,进入开采每天应用的油、米、盐、菜若干,按数供给支取。获得银两,除了缴纳官课外,分成十分:镶头、铜领共得一分,硐丁没有定数,共得三分,厂客则得六分如果遇到大矿,那么厂客的获利非常丰厚。然而也有矿质贫薄而仅够抵消油米成本的,也有完全没有矿砂,竟然导致家破人亡的。这关乎时运命数,也不是必定能得到的。至于缴纳官课的方法,则是评定矿斤入炉煎炼成汁,比较定出三拍,用铁制成,像戥盘而有柄。上拍约一两,这是解送上官的官课;中拍约五钱,这是厂官的养廉银;下拍约二钱,是课长及众役分支。商民所开的矿厂,大概都是这样。至于踏勘获得大厂,不是普通人所能开采的,则由院、司、道、提镇衙门差遣亲信的人,带着资财前去,招集硐丁,拒绝米分,独自建立功劳,不旁贷于人。即使获得万两银子,也与商民无关。然而有本钱就有利润,众人没有怨言,当那时矿厂。未增加税额又极兴盛,是丝丝入扣,官民都优裕有余资了。到康熙四十七八年,贝制军开始上报官课二万七八千两,至今二十多年,陆续增加到七万两。先前因为多年缺额的原因,裁去厂官,分属府、厅、州、县管理,以便参劾处置。后来有存库公银一项,年年拨出补足额度,已经数年于此。云南银矿厂的始末大概都在这里了。然而云南的矿厂,是云南的祸害。矿厂分设既多,不耕而食的人约有十万余人,每天耗费粮食二千多石,一年消耗八十多万石。又是舟车不通的地方,稍微收成不好,就担忧饥荒饿死,金生粟死,可胜浩叹。所以唐宪宗下诏说:“铜可以用于鼓铸,银对民生没有益处,天下现开采的银坑,都应禁止。”也是看到这一点罢了。况且靠近矿厂的地方,食物一定昂贵,盗贼一定多,鸡犬不宁,酱盐匮乏,这是百姓的祸害。煎炼的炉火,使黄菽豆枯萎;洗矿的溪流,水冲刷损害田苗,这又是百姓的祸害。有矿的山,一概没有草木;开厂的地方,惯例砍伐山林,这又是百姓的祸害。藏匿亡命之徒,接纳叛乱之人,不问来历,大恶巨凶,因此隐匿于此,这又是百姓的祸害。舍弃本业,跑到矿厂做坏事,剪绺赌钱,诈骗无忌,这又是百姓的祸害。流亡之人日益聚集,奸匪日益滋生,杀勾连附,彝索保,这又是百姓的祸害。至于传递矿厂文书,供应矿厂役使,种种难以尽述,也没有一样不是对百姓有害的。这样依靠官课的没有多少,而对百姓有害的实在严重。却说百姓乐于地方有矿厂,难道是这样吗?现在承蒙下问,谨将所知道的利害详细陈述,希望鉴照并加以注意。
与云南李参政论铜务书
李绂
盐政已在前面详细论述,还有冒昧进言的。云南的弊端,没有比盐更严重的;而云南的利益,没有比铜更大的。当时云南的铜斤与钱法,实际上分为两件事。如今特别奉上新旨,命令云南鼓铸钱币。那么云南的铜斤,产于云南的占十之五六,产于其他省份的占十之三四。在没有开放海禁时,天下的铜斤大半依赖云南供给,而铜斤充足,宝泉局、宝源局未曾听说缺额。如今开放海禁采买,而铜斤反而导致缺额,是因为云南铜不出产的缘故。铜为什么不出产?自从云南设立官铜店,云南铜就不出产了。矿民入山采铜,每百斤官府必须预先发放价银四两五钱。到铜砂煎出时,抽取国课二十斤,秤头加长三十斤,总共交一百五十斤。这是无本的矿民所以困顿的原因。那些不愿接受官价,自备工本入山开采的,到铜砂煎出时,让矿民自
备脚力驼至省店领银,每百五十斤给银五两。又旷日持久不能支领,于是有本之矿民亦困。其有私相买卖者,谓之私铜,将铜入官,复坐以罚。夫矿民开采铜斤,其费甚大,有油米之费,有锤凿之费,有炉火之费。其运至省店也,有脚价之费,所费甚大,而官价不足以偿之,所以矿民每有硐老山空之请托之以逃耳。硐实未尝老,而山未尝空也。夫山海之利,公之于人,则普而多;私之于官,则专而少。公之于人,则可以富国而裕民;私之于官,则至于害民而病国。至民逃铜乏,而官课亦亏,专利之弊,反至于无利,往往然也。今滇省开局鼓铸,需铜之时势,不能不设官店。但官店可设,而官价必不可发。若能出示晓谕,除无干田园庐墓外,招民肆行开采,照市价发给矿民,则利之所在,人争趋之。铜斤所出自必数倍于寻常矣。上可以佐朝廷鼓铸之用,既有益于钱法,而铜斤既多,抽收必广,又有益于课银;下可使穷苦之民入山采铜,得铜获银,食天地自然大利。既有益于民,而铜斤多出,办铜官员不受缺额之罚,又有利于官。铜斤既多,则买铜之银归之滇省,有益于游食。刁悍之徒聚之矿地,使得衣食,渐知自爱,盗贼鲜少,讼狱衰息,风俗政治,咸受其益。公利之利,无往不利,此亦必然之势,当事者所宜急加之意也。夫铜斤者,钱法之源;钱法者,铜斤之流。其源既开,其流易杂。滇省鼓铸,其弊有三:私铸行则病公而害民,官钱轻则私铸之官役可以盗铜而肥己,搀铅多则暗中省铜而钱易于坏。诚能并杜此三弊,则源广而流亦清矣。故曰:铜斤与钱法,实合而为一者也。
译负责运输铜料的脚夫将铜驼运至省城官店领取银两,每五百五十斤发给银五两。又因旷日持久无法支领银两,于是那些自带本钱的矿民也陷入困境。那些私下买卖铜料的人,被称为私铜,将铜料上缴官府后,反而被定罪处罚。矿民开采铜料,费用极大,有油米之费,有锤凿之费,还有炉火之费。将铜运至省城官店,又有脚力之费,所费甚大,而官定价格不足以补偿成本,所以矿民常常以矿洞老化、矿山枯竭为借口请求逃避开采。实际上矿洞并未老化,矿山也未枯竭。山海之利,若公之于民,则普及而丰厚;若私归于官,则专断而微薄。公之于民,则可以富国而裕民;私归于官,则会导致害民而病国。等到百姓逃亡、铜料匮乏,官府的税课也亏损,专营之弊,反而导致无利可图,往往如此。如今云南开炉铸钱,需要铜料的时势,不得不设立官店。但官店可以设立,而官定价格却绝对不能发放。若能发布告示晓谕,除了无关田园庐墓的地方外,招募百姓任意开采,按照市场价格发给矿民,那么利益所在,人们就会争相前往。铜料的产出必定比平常增加数倍。对上可以辅助朝廷铸钱之用,既有利于钱法,而铜料既多,抽收必定广泛,又有利于税银;对下可以使穷苦百姓入山采铜,得铜获银,享受天地自然的大利。既有利于百姓,而铜料多出,办理铜务的官员不受缺额之罚,又有利于官员。铜料既多,则购买铜料的银两留在云南,有利于游食之人。刁悍之徒聚集在矿地,得以衣食,逐渐懂得自爱,盗贼减少,诉讼案件衰息,风俗政治,都受到其益处。公利之利,无往不利,这也是必然的趋势,是当事者应当急忙加以注意的。铜料是钱法的源头;钱法是铜料的流向。源头既已开辟,流向容易混杂。云南铸钱,弊端有三:私铸流行则损害公家而害民,官钱重量轻则私铸的官役可以盗取铜料而中饱私囊,搀铅多则暗中节省铜料而钱币容易损坏。如果能一并杜绝这三种弊端,那么源头广阔而流向也清澈了。所以说:铜料与钱法,实际上是合而为一的。
重铜运以杜弊累疏
严烺
臣伏查滇省岁运京铜六百余万斤,向由滇省委员解运户工二局。嗣经云南巡抚奏请分省递运,准行在案。本年二月复奉上谕,三省递运一事势属难行,照部议仍循旧定章程,滇省委员径送进京,以归简易。钦此。臣窃以为滇省运员之累有二,其一在滇,其一在京。在滇者往往运铜多委亏空之员,希图当下扣其运费以补亏。夫州县有亏原宜因时题参,而运费之应领于滇者不下六七千,一经扣抵难以敷用。此泸州领铜时即有卖铜之弊,又不敷用复有沿途盗卖之弊也。其不肖州县或缺分本无亏空,一闻委运之信,即将官项入橐,装点亏空,明求藩司扣其运费,而一路卖铜为费者亦时有之。种种积弊皆宜急除,应请旨敕下云南巡抚,于每岁派员解运时查其本任亏欠在一千两以内者,立即追完方准发给运费,饬催起行;数至一千两以外者,即行指名题参,另换他员解运。至于滇省应领运费,毋得丝毫扣抵,庶运员长途有资各顾考成,不至盗卖官铜自取罪戾矣。至于在京之累则户工两局胥吏需索是也。前年童焕曾破案之后,奸胥稍知敛迹,然法以防小人则防维不厌其密。闻铜运抵大通桥时,运员即与户工两局书吏往来关说,使费议定交贿后始能进局,否则百般刁难,必致兑收无日。臣查江南道御史有稽查户局之责,陕西道御史有稽查工局之责,每月到局监放饷钱。应请嗣后于铜运抵大通桥时,令大通桥监督报明两道御史,酌限十日或十五日即令起运进局,仍户工两局知照两道御史,统于十日内传该运员眼同兑收,以杜胥吏任意需索累月搁压之弊。至交收明白,仍将有无亏短挂欠、曾否依限兑收知照两道御史查核。且恐兑收时胥吏等上下其手,运员无可如何,除户工两部管理钱法堂。侍郎不时到局查验,外应请照御史监放饷钱之例,饬令满汉科道每月轮流一人监兑,庶胥吏等有所警畏,运员不受需索抑勒。如运员有亏短铜斤过多者,即将其亏短实数先行奏闻,再听户部照例核参。如此办理,不惟胥吏无所售其奸,即运员亦不敢盗卖短少,似属两有裨益,庶以仰副我皇上慎重铜运、体恤运员之心于万一矣。
请开矿铸钱疏雍正六年
广东布政使王士俊
窃广东各属山场,所在皆产铜铁。铁炉现在开煽,输税未奉停止。惟铜矿久经封禁,但粤省田少人稠,民无常业。自铜矿奉禁以来,附近居民仍复聚偷挖。在地方文武各官,视铜矿为小民衣食之地,明知偷挖,不行拦阻。督抚提镇知有矿徒聚集,虽檄饬官弁驱逐,无如伊等声息甚通,官弁未到之先,则已另往他处。官弁既去之后,旋回垄口挖砂。其实矿徒究未尝一日逃散也。臣查肇、高、雷等府,民间贸易行使,悉系唐宋旧钱;广、韶等府,俱用低薄砂钱。相隔一二百里之间,钱有行使不行使之别。故钱法之坏,莫甚于粤东。倘蒙敕令督抚勘明各属山场,照云南、湖广之例,一体开矿采铜,并历年收买之铜器,设局鼓铸。所有唐宋旧钱及低薄砂钱,令各州县于收买铜器处所发价收买,新铸制钱分运各府换银行使支放兵饷,搭定银七钱三。将见旧钱、砂钱自然无适于用,而现在偷挖之矿徒,转为开采鼓铸之夫役。国宝流通于薄海,黎食力于铜砂,是诚一举而两得也。或以开采铜,疑夫役易聚难散。但铜矿与铁厂无异,今铁厂所需夫役颇多,取结互保,并无难散之虑。铜矿夫役照铁厂一例编查,止用附近居民,不许外人溷入,聚固甚易,散亦不难,又何有意外之虑耶?臣从钱法起见,因敢敬陈刍荛之言,伏乞皇上睿鉴。
汴宋历朝钱文轻重记
顾栋高
乾隆四年,余就九江榷使幕设馆大孤山塘。西去府治德化县四十里,又东十里为青山,俱滨鄱阳湖,为设税口岸。十月水涸,有客舟青山下,移舟举碇,重踰常,悉力举之,则累然有物,发视之,皆古钱也。居民闻之,竞来取,日集三四十小舟,凡得钱数十百万。往日运钱曾覆舟于此,积水中六
译重铜运以杜弊累疏
严烺
臣仔细查考,云南省每年运往京城的铜六百余万斤,向来由云南省委派官员解运至户部、工部两局。后来经云南巡抚奏请,改为分省接力运输,朝廷已批准执行在案。今年二月又奉皇上谕旨,三省接力运输一事实在难以施行,按照户部的意见,仍遵循旧定的章程,由云南省委派官员直接送进京,以归于简便。钦此。臣私下认为,云南省运铜官员的困累有两处,一处在云南,一处在京城。在云南的困累,往往是运铜多委派有亏空的官员,企图当下扣除他们的运费来弥补亏空。州县有亏空原本应当及时题奏参劾,而运费中应在云南领取的部分不下六七千两,一经扣抵就难以敷用。这就导致在泸州领取铜时就有卖铜的弊端,又因经费不足,沿途盗卖铜的弊端也出现了。那些不肖的州县官员,有的本来并无亏空,一听说被委派运铜,就把公款装入私囊,装作有亏空,公然请求藩司扣除他们的运费,而一路上卖铜作为费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种种积弊都应当紧急清除,应请旨敕令云南巡抚,在每年派员解运时,查核其本任亏欠在一千两以内的,立即追完才准发给运费,催促起程;亏欠达到一千两以上的,立即指名题奏参劾,另换其他官员解运。至于云南省应领取的运费,不得丝毫扣抵,这样运员在长途跋涉中有资金,各自顾全考核成绩,不至于盗卖官铜自取罪责了。至于在京城方面的困累,则是户部、工部两局的胥吏勒索所致。前年童焕案件破获之后,奸猾的胥吏稍知收敛,但法律用来防范小人,防范的措施越严密越好。听说铜运抵达大通桥时,运员就与户部、工部两局的书吏往来疏通关系,费用议定、交贿之后才能进入局库,否则百般刁难,必然导致兑换接收无期。臣查江南道御史有稽查户部的责任,陕西道御史有稽查工部的责任,每月到局监督发放饷银。应请此后在铜运抵达大通桥时,令大通桥监督报告两道御史,酌情限定十日或十五日即令起运进入局库,仍由户部、工部两局知会两道御史,统一在十日内传唤该运员当面共同兑换接收,以杜绝胥吏任意勒索、累月搁置积压的弊端。等到交收清楚后,仍将有无亏短挂欠、是否依限兑换接收的情况知会两道御史查核。况且担心兑换接收时胥吏等上下其手,运员无可奈何,除了户部、工部管理钱法的堂官、侍郎不时到局查验外,应请照御史监督发放饷银的先例,敕令满汉科道官员每月轮流一人监督兑换,这样胥吏等有所警戒畏惧,运员不受勒索压制。如果运员有亏短铜斤过多的,即将其亏短的实际数目先行奏闻,再听候户部照例核议参劾。如此办理,不仅胥吏无法施展奸计,即使运员也不敢盗卖短少,似乎对双方都有益处,这样才能稍微符合我皇上慎重铜运、体恤运员的心意。
请开矿铸钱疏 雍正六年
广东布政使王士俊
私下查考广东各属地方的矿山,到处都出产铜铁。铁炉现在正在开采冶炼,缴纳赋税未曾奉命停止。只有铜矿长久以来被封禁,但广东省田地少人口稠密,百姓没有固定的职业。自从铜矿奉命封禁以来,附近居民仍然聚集偷挖。地方的文武官员,把铜矿视为小民衣食的来源,明知偷挖,也不加拦阻。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知道有矿徒聚集,虽然发檄文命令官员士兵驱逐,无奈他们消息非常灵通,官员士兵未到之前,他们已经另往他处去了。官员士兵离开之后,又回到矿口挖砂。其实矿徒终究没有一天逃散。臣查考肇庆、高州、雷州等府,民间贸易使用的,全是唐宋旧钱;广州、韶州等府,都使用低薄的砂钱。相隔一二百里之间,钱币有能流通和不能流通的区别。所以钱法败坏,没有比粤东更严重的了。倘若蒙皇上敕令总督、巡抚勘明各属地方的矿山,照云南、湖广的先例,一体开矿采铜,并将历年收买的铜器,设立局所鼓铸。所有唐宋旧钱及低薄的砂钱,令各州县在收买铜器的地方出钱收买,新铸的制钱分运各府兑换银两流通使用,支放兵饷,规定银七钱三的比例。将会看到旧钱、砂钱自然无处使用,而现在偷挖的矿徒,转变为开采鼓铸的夫役。国家的宝钱流通于四海,百姓在铜砂中出力谋生,这确实是一举两得。有人或许担心开采铜矿,夫役容易聚集难以解散。但铜矿与铁厂没有不同,现在铁厂所需的夫役很多,采取取结互保的方式,并没有难以解散的担忧。铜矿夫役照铁厂一例编查登记,只使用附近居民,不许外人混入,聚集固然很容易,解散也不难,又何必有意外之虑呢?臣从钱法方面考虑,因此敢恭敬地陈述浅陋的意见,乞求皇上明察。
汴宋历朝钱文轻重记
顾栋高
乾隆四年,我担任九江榷使幕僚,在大孤山塘设馆。向西距离府治德化县四十里,再向东十里是青山,都濒临鄱阳湖,是设置税收的口岸。十月水枯,有客船在青山下,移船起锚,重量超过平常,尽力举起它,则累赘地有东西,打开查看,都是古钱。居民听说后,争相来取,每天聚集三四十艘小船,总共得到钱数十百万。往日运钱曾在此翻船,积水中六
百余年矣。钱皆宋时物,杂出唐开通钱一二文,兼用八分篆隶。余取其轻重,一一较之。唐开通元宝重一钱,开通系武德四年铸,每十钱重一两,历代遵为定式,世目为开元通宝者,读误也。余较其轻重,果信。又有唐国通宝,重一钱一分,南唐李氏所铸。宋太宗时始用纪元铸钱,曰太平通宝,其轻重一准唐开通,重一钱或钱二分不等。真宗朝天禧重一钱二分,咸平重一钱,祥符重一钱一分或九分半不等。景德重一钱三分或一钱。仁宗朝嘉佑及至和俱重一钱一分,景佑一钱二分,天圣一钱五分,庆历一钱八分。又有皇宋通宝及圣宋通宝,俱重一钱一分。《文献通考》云:“国朝钱文皆用通宝,而冠以年号及改号。宝元文当曰宝元元宝,诏学士议,因请改曰丰济元宝。”仁宗时命以皇宋通宝为文,庆历以后乃复冠以年号。神宗朝熙宁重二钱四分或一钱不等,元丰二钱或一钱八分。哲宗朝元佑一钱一分,绍圣二钱一分或九分不等。徽宗朝元符二钱二分或一钱一分,大观三钱,崇宁三钱二分。余所见钱文之重,无逾于此,且铜质润泽坚厚,轮郭端好,钱文堆起如金剜成。宣和二钱,政和七钱二分。自是汴宋亡矣。自熙宁而后,钱重者文俱云重宝。高宗朝建炎一钱七分,绍兴一钱六分。南宋钱止此两年号,余之所见止此。余维自古铸钱,通物以前,民用钱之关于民也,大而轻重之际,治乱因之。周景王铸大钱,单穆公争之。汉桓帝时有议改铸大钱者,刘陶言其不便乃止,以货重则物壅,令数易则豪强易以为奸,故也。自古称得轻重大小之中者,汉五铢而后,莫如唐开通。故宋初因之。今观前所列者,凡系太平有道之世,钱俱不甚相远;至浊乱奸佞之朝,则重逾常格,此非其明效大验欤?庆历之钱特重者,以是时方有事元昊,而乏军需,用张奎、范雍言铸大钱与小钱兼行,寻至盗铸数起,为公私患。自是仁宗之弊政,其余熙宁之钱重,由于安石;绍圣之钱重,由于惇、卞;崇宁、大观、政和之钱重,由于蔡京。元佑司马一出当国,而钱复其旧。统前后观之,其故了然矣。余读《文献通考》,至钱币名臣论列,凿凿而莫有详其轻重铢两者。今于六百年后,而得悉有宋一代钱文之轻重,与马氏之说相表里,而治乱得失于此可想见,不可谓非读史之一助。爰泚笔而记之。
译一百多年了。这些钱币都是宋朝的物品,其中夹杂着几枚唐朝的开元通宝,同时使用了八分、篆书和隶书字体。我选取它们的重量,逐一进行比对。唐朝的开元通宝重一钱,开元是唐高祖武德四年铸造的,每十枚重一两,历代都遵循这个标准,世人称之为开元通宝,这是读错了。我通过比对它们的重量,果然证实了这一点。还有唐朝的国通宝,重一钱一分,是南唐李氏铸造的。宋太宗时期才开始使用年号铸造钱币,称为太平通宝,其重量完全符合唐朝开元的标准,重一钱或一钱二分不等。真宗朝的天禧重一钱二分,咸平重一钱,大中祥符重一钱一分或九分半不等。景德重一钱三分或一钱。仁宗朝的嘉祐和至和都重一钱一分,景祐重一钱二分,天圣重一钱五分,庆历重一钱八分。还有皇宋通宝和圣宋通宝,都重一钱一分。《文献通考》记载:“本朝钱币文字都用通宝,并在前面加上年号或改号。宝元年的钱币文字应当叫宝元元宝,皇帝下诏让学士们商议,于是请求改为丰济元宝。”仁宗时命令使用皇宋通宝作为钱币文字,庆历以后才恢复在前面加上年号。神宗朝的熙宁重二钱四分或一钱不等,元豊重二钱或一钱八分。哲宗朝的元祐重一钱一分,绍圣重二钱一分或九分不等。徽宗朝的元符重二钱二分或一钱一分,大观重三钱,崇宁重三钱二分。我所见到的钱币文字中,重量没有超过这个的,而且铜质润泽坚厚,轮廓端正美好,钱币文字凸起如同用金刀雕刻而成。宣和重二钱,政和重七钱二分。从此北宋灭亡了。从熙宁以后,重量大的钱币文字都称为重宝。高宗朝建炎重一钱七分,绍兴重一钱六分。南宋的钱币只有这两个年号,我所见到的也仅限于此。我认为自古以来铸造钱币,在流通货物之前,民间使用钱币关乎民生,而在轻重之间,治乱由此产生。周景王铸造大钱,单穆公反对他。汉桓帝时有议论改铸大钱的,刘陶说不方便于是停止,因为货币重则货物滞销,法令频繁变更则豪强容易借此作奸犯科,所以如此。自古以来称得到轻重大小适中者,汉五铢之后,没有比得上唐朝开元的。所以宋朝初期沿袭它。现在看前面所列的,凡是太平有道的时代,钱币重量都不相差太远;到了浊乱奸佞的朝廷,则重量超过常规,这不是明显的效果和大验证吗?庆历的钱特别重,是因为这时正有事于元昊,而缺乏军需,采用张奎、范雍的建议铸造大钱与小钱并行,不久盗铸屡次发生,成为公私的祸患。从此仁宗的弊政,其余熙宁的钱重,是由于王安石;绍圣的钱重,是由于章惇、蔡卞;崇宁、大观、政和的钱重,是由于蔡京。元祐年间司马光一出任执政,钱币就恢复原样。统观前后,其中的缘故就清楚了。我读《文献通考》,读到钱币名臣的论述,确凿而没有详细记载其轻重铢两的。现在在六百年后,得以详细知道宋朝一代钱币文字的轻重,与马氏的说法相互印证,而治乱得失由此可以想见,不能说不算是读史的一个帮助。于是提笔记录它。
又曰:“大观钱文书法端好,系徽宗亲书。蔡京当国时也。蔡绦《国史补》曰:‘国朝铸钱,沿袭五代及南唐故事,岁铸之额日增,庆历、元丰间为最盛,铜铁岁无虑三百余万贯。及元佑、绍圣而废弛,崇宁初已不及祖宗之数多矣。’鲁公秉政,政和二年徙封关中,思复旧额,以铜少终不能得,乃考古人子母相权之说,因作大钱以一当十。至大观上,又为亲书钱文焉。昔者鼓冶,凡物料火工之费率,铸十钱得息者一二,而赡官吏、运铜铁悉在外也。苟稍加工,则费一钱之用始能成一钱,而当十钱者其重三钱,加以铸三钱之费,则制作极精妙,已得大钱一,是十得息四矣,始得通流。又以其精致,人爱重之。然利之所在,故多有盗铸,如东南盗铸其私钱,既锲薄且制作麤恶,遂以猥多成弊。大观三年,鲁公罢政,朝议改为当三,当三则折阅倍焉,虽县官亦不能铸矣,而大钱遂废。”案绦此条于当十钱源委利害了如指掌,亲见其父建置,惟思图利殃民而不顾国家之祸,使人主屈万乘之尊为钱文书字,其钱流布四出,卒成播迁,为殂落五国城之谶,此真罪不容诛,然其言可备故实,聊附识于此。《宋史·蔡京传》:“京自崇宁、大观、宣和、政和凡四居相位,四变封国。自崇宁二年即创为当十大钱以图利,至宣和六年复相,目昏眊不能事事,悉决于季子绦。绦恣为奸利,长子以绦钟爱于京,数白徽宗请杀之,则当十钱之说即出绦之规画可知矣。观其所书利害明析,真所谓如贾三倍,君子是识者,而其言正可借鉴。利之所在,虽刑戮不能禁,有国家者慎无与小民争利哉!”
滇系论钱法
师范
钱前也,所以前民用也,又全也。非是则缺而不全也。然置金于两戈之旁,其势亦险矣。太昊氏、高阳氏谓之金,有熊氏、高辛氏谓之货,陶唐氏谓之泉,商人、齐人谓之布,齐人、莒人谓之刀。金之品有三,而其用也,或以钱,或以布,或以刀,或以龟贝。太公立九府圜法,轻重以铢。黄金方寸重一斤,布广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疋。故货宝于金,利于刀,流于泉,布于布,束于帛。周理财之官甚多,唯外府掌赍赐之出入,泉府主买卖之出入于钱币之职为最专。景王铸十二铸钱,而国用匮。楚庄改轻币,而民人怨。大小失宜,自周已不免。秦铸半两,汉病其重,而改为榆荚。然高后二年所行之八铢,即半两之遗制。既改八铢而废榆荚,然六年所行之五分,即榆荚之旧钱。钱制未定,迁移有不能自主也。文帝铸四铢,文重半两。至武帝建元元年改为三铢,五年复罢三铢而行半两。半两者,即前四铢也,与秦制不同。有司以盗磨钱质而取镕钱,益轻薄,乃消半两更铸三铢。三铢轻而奸伪易作,于是更请郡国铸五铢,周郭其质,令不得消镕,而钱制遂定。然犹以郡国不无奸铸,故令京师铸官赤仄一当五,赋行之。二年稍贱,而民以巧法用之,故卒不便而废。天子乃悉禁郡国铸钱,而专其事于三官。自三官之钱既行天下,非此莫用。向之郡国所铸,皆消为铜以输入于官,而民间盗铸私积之患渐息。先是朝廷乏用,造鹿币与白金重其直以舒急。及官铸赤仄、白金不贵,民弗之宝。唯元狩所铸五铢,其为用甚广,其历时最久。迄孝平时,已成二百八十亿万焉。自是以后,五铢之行益利于民。有变其制而大之者,王莽之十二铢,陈宣帝之六铢,东魏、梁末之四柱、两柱,孙权之一当千、一当五百,后周之五行大布、永通万国,唐肃宗之干元重宝、重轮干元,李后主之永通泉货是。也有变其制而小之者,汉董卓,晋沈充,宋孝武之孝建二铢,前废帝之重铸二铢,舆夫、来子、荇叶、鹅眼、綖环是也。有变其制而能得轻重大小之中者,唐高祖武德时之开通元宝,千重六斤四两者是也。若夫不变五铢之制而遵用不移者,则唯东汉之世祖,西晋之诸帝,北魏之孝文,隋代之文帝,前之张轨而已。然王莽之作大钱、契刀、错刀,必与五铢并行,谓之四品。蜀先主造直
译又说道:“大观钱的文字书法端正美好,是宋徽宗亲自书写的。这是蔡京掌权时的事情。蔡绦在《国史补》中说:‘本朝铸造钱币,沿袭五代及南唐的旧例,每年铸造的额度日益增加,庆历、元丰年间最为兴盛,铜铁钱每年大概有三百多万贯。到了元佑、绍圣年间则废弛,崇宁初年已经远远不及祖宗时期的数量了。’蔡京执政,政和二年改封关中,想要恢复旧有的铸造额度,因为铜料不足最终未能实现,于是考证古人关于货币轻重相权的说法,因而铸造大钱,一枚当十枚使用。到了大观年间,宋徽宗又亲自为钱文题字。过去鼓风冶炼,凡是物料火工的费用,铸造十枚钱能得到一二枚的利息,而供养官吏、运输铜铁的费用都在此之外。如果稍微增加加工,那么花费一枚钱的成本才能制成一枚钱,而一枚当十钱的大钱重量是三枚普通钱,加上铸造三枚钱的工费,那么制作极其精妙,已经得到一枚大钱,这是十枚钱中得到了四枚的利息,开始得以流通。又因为钱币精致,人们喜爱珍视它。然而利益所在,所以多有盗铸,比如东南地区盗铸私钱,既轻薄又制作粗劣,于是因数量众多造成弊端。大观三年,蔡京罢免政事,朝廷商议改为当三,当三则亏损加倍,即使官府也不能铸造了,于是大钱制度就废除了。”按:蔡绦这条记载对于当十钱的源流利弊了如指掌,亲眼见到他父亲设立这一制度,只想着谋取私利祸害百姓而不顾国家的灾祸,让君主屈尊万乘之尊为钱币题写文字,那钱币流布四方,最终导致国家迁徙流离,成为在五国城死去的谶语,这真是罪不容诛,然而他的话可以备查典故,姑且附记在这里。《宋史·蔡京传》记载:“蔡京从崇宁、大观、宣和、政和年间共四次担任宰相,四次改变封国。从崇宁二年就开始创设当十大钱以谋取私利,到宣和六年再次拜相,眼睛昏花不能处理事务,全部由小儿子蔡绦决断。蔡绦肆意谋取奸利,长子蔡攸因为蔡绦深受蔡京钟爱,多次向宋徽宗请求杀了他,那么当十钱的说法出自蔡绦的谋划就可知了。看他所陈述的利弊分析明确,真可以说是像贾谊那样善于分析,君子应当明白,而他的言论正好可以作为借鉴。利益所在,即使刑罚杀戮也不能禁止,拥有国家的人千万不要与小民争利啊!”
滇系论钱法
师范
钱就是前,用来让民用先行,又意味着全。如果不是这样就会缺失而不完整。然而把金放在两个戈的旁边,其形势也很险恶了。太昊氏、高阳氏称之为金,有熊氏、高辛氏称之为货,陶唐氏称之为泉,商人、齐人称之为布,齐人、莒人称之为刀。金的品类有三种,而它的使用,有的用钱,有的用布,有的用刀,有的用龟贝。姜太公设立九府圜法,轻重以铢计算。黄金方寸重一斤,布幅宽二尺二寸,长四丈为一匹。所以货宝在于金,利于刀,流通在于泉,散布在于布,束结在于帛。周朝理财的官员很多,只有外府掌管赏赐的出入,泉府主管买卖的出入,在钱币方面的职责最为专一。周景王铸造十二铸钱,而国家用度匮乏。楚庄王改变轻币,而百姓怨恨。大小失当,从周朝起就已经不能避免。秦朝铸造半两钱,汉朝嫌它太重,而改为榆荚钱。然而高后二年所推行的八铢钱,就是半两钱的遗制。既然改行八铢而废除了榆荚钱,然而六年所推行的五分钱,就是榆荚钱的旧制。钱制未定,迁移变化不能自主。汉文帝铸造四铢钱,文字重半两。到汉武帝建元元年改为三铢钱,五年又废除三铢钱而推行半两钱。半两钱,就是之前的四铢钱,与秦制不同。有关部门因为有人盗磨钱币质地而取熔铜,使得钱币更加轻薄,于是销毁半两钱重新铸造三铢钱。三铢钱太轻而奸伪容易制作,于是又请求郡国铸造五铢钱,周围加郭以固定质地,令不得销毁熔化,而钱制于是确定。然而仍然因为郡国不无奸铸,所以命令京师铸官铸造赤仄钱一枚当五枚,在赋税中推行。两年后稍微贬值,而百姓用巧法使用它,所以最终不便而废除。天子于是全部禁止郡国铸钱,而专由三官负责此事。自从三官的钱在天下推行,非此莫用。之前郡国所铸的钱,都销毁为铜输入官府,而民间盗铸私积的祸患逐渐平息。在此之前朝廷缺乏用度,制造鹿币与白金加重其价值以缓解急迫。等到官铸赤仄钱、白金不贵重,百姓不把它当作宝物。只有元狩年间所铸的五铢钱,它的使用非常广泛,它经历的时间最久。到汉平帝时,已经积累了二百八十亿万。从此以后,五铢钱的推行更加利于百姓。有改变其制度而使其变大的,王莽的十二铢,陈宣帝的六铢,东魏、梁末的四柱、两柱,孙权的一当千、一当五百,后周的五行大布、永通万国,唐肃宗的干元重宝、重轮干元,李后主的永通泉货就是。有改变其制度而使其变小的,汉董卓,晋沈充,宋孝武的孝建二铢,前废帝的重铸二铢,舆夫、来子、莒叶、鹅眼、綖环就是。有改变其制度而能得轻重大小之中的,唐高祖武德年间的开通元宝,千枚重六斤四两就是。至于不变五铢之制而遵用不移的,则只有东汉的世祖,西晋的诸帝,北魏的孝文帝,隋代的文帝,之前的张轨而已。然而王莽制作大钱、契刀、错刀,必定与五铢钱并行,称为四品。蜀先主铸造直
百钱,亦勒为五铢。后周宣帝铸永通万国钱,必合五行大布及五铢并用,谓之三品。是变易五铢之制者,亦未尝尽废五铢而不使之兼用也。汉桓帝欲改大钱,以刘陶之言而止。灵帝更铸四出钱文,而卒兆后日之乱,故行之及身而废。魏文改用绢帛,至明帝又立五铢。北齐高帝因孔觊请铸五铢,乃使诸州市铜,惜身殁而志不遂。陈宣帝改用六铢,身后而复为五。由是观之,所谓不朽之良规者,即五铢也。夫事有异而同,有同而异。宋元嘉铸四铢钱,形铸与古五铢一价,百姓不资,盗铸无五铢之名而有五铢之实。魏孝庄时所用五铢,薄于榆荚,迄北齐神武霸政之初,犹沿永安之旧。自是钱日细薄,有五铢之名而无五铢之实。然则名孚于实,重如其文者,其文宣之常平五铢乎?而梁武帝所铸内好周郭,则又名实俱混,均此五铸之文也。而或重四铢,或重三铢,或重五铢,或重八铢,或重三铢半,或名曰女钱,或名曰男钱,或名曰稚钱,或名曰对文钱。凡钱之用,有通塞,有升降,各随其时以权之。故自唐显庆之以一善钱售五恶钱也,而恶钱之禁以弛。自干封之改铸泉宝,而不能久也,而开通元宝以之再行。自宋璟之请禁恶钱而不果也,而二铢、四参以之终废。夫行废者,岂钱之所自为耶?亦其时为之。是故肃宗之干元重宝一当十者也,至代宗而以一当二,重轮干元一当五。十者也,至上元而减为三十,至代宗而一以当三,且三日后而大小诸钱皆一以当一。其始也,人铸铜为钱以取赢,改钱为钱以获利;其卒也,人销钱为铜以增直,化钱为器以便用。贞元元年,申销钱之禁;至后唐天成,而其弊难除。十四年,弛见钱出界之禁;至天成,而仍限五百以上。宋时则出界皆置重罪,故虽王安石之愎,亦只除于一时,而不能止其禁于后者,以与契丹邻境,恐钱出之资敌也。
译一百文钱,也强制铸成五铢钱。后周宣帝铸造永通万国钱,规定必须与五行大布钱及五铢钱同时流通,称为三品。由此可见,改变五铢钱制度的人,也没有完全废除五铢钱而不让它与其他钱币兼用。汉桓帝想要改铸大钱,因为刘陶的劝谏而作罢。汉灵帝改铸四出文钱,最终引发了后来的动乱,所以这种钱在他在位时就废除了。魏文帝改用绢帛作为货币,到魏明帝时又恢复使用五铢钱。北齐高帝因为孔觊请求铸造五铢钱,于是命令各州郡收购铜料,可惜他去世而愿望未能实现。陈宣帝改用六铢钱,他死后又恢复为五铢钱。由此看来,所谓不朽的良法,就是五铢钱。事物有表面不同而实质相同的,也有表面相同而实质不同的。宋元嘉年间铸造四铢钱,形状和铸造工艺与古代五铢钱一样,面值也相同,百姓不认可,盗铸者没有五铢钱的名义却有五铢钱的实质。魏孝庄帝时使用的五铢钱,比榆荚还薄,直到北齐神武帝掌权初期,仍然沿袭永安年间的旧制。从此钱币日益细薄,有五铢钱的名义却没有五铢钱的实质。那么,名义符合实际,重量符合铭文规定的,难道是北齐文宣帝时的常平五铢吗?而梁武帝所铸的内廓周郭的钱,则是名义和实际都混乱,虽然都是五铢钱的铭文。有的重四铢,有的重三铢,有的重五铢,有的重八铢,有的重三铢半,有的叫女钱,有的叫男钱,有的叫稚钱,有的叫对文钱。凡是钱币的使用,有通畅和阻塞,有升值和贬值,各自根据时势来权衡。所以自从唐显庆年间用一枚好钱兑换五枚劣钱,劣钱的禁令就松弛了。自从干封年间改铸泉宝钱,却不能长久,开通元宝钱因此再次流通。自从宋璟请求禁止劣钱而没有成功,二铢钱、四参钱因此最终被废除。钱币的通行与废止,难道是钱币自己决定的吗?也是时势造成的。所以肃宗时的干元重宝钱一枚当十枚,到代宗时一枚当二枚,重轮干元钱一枚当五枚。十枚当一枚的,到上元年间减为三十枚当一枚,到代宗时一枚当三枚,而且三天后大小各种钱币都一律一枚当一枚。起初,人们铸造铜钱来牟利,改铸钱币来获取利润;最终,人们熔化钱币为铜来增加价值,将钱币化为器物以便使用。贞元元年,重申禁止熔化钱币的法令;到后唐天成年间,这种弊端难以消除。十四年,放宽现钱出境的禁令;到天成年间,仍然限制五百文以上不得出境。宋朝时则对出境钱币都处以重罪,所以即使王安石那样固执,也只在一时废除了禁令,而不能阻止后来重新禁止,是因为与契丹接壤,担心钱币流出资助敌人。
晋天福二年,铸二铢四参之钱,文以国号与唐之开通无别。唐穆宗禁销钱造物,而周世宗则毁佛像以铸钱,事有不同,利民之心则一也。唐宪宗以钱币不充,运用不便,于是始制为飞券、钞引,以通商贾之厚赍。贸易者,其法执券取钱,非以券为钱也。自宋庆历后,局中始有交子。建炎以来,东南始有会子。交会既行,天下直以楮为钱矣。大抵宋初诸钱,或为元宝,或为通宝,人间有铁镴者,悉以送官,莫不以铜为适用。其后国帑渐匮,杂用大小铁钱,铁钱之官愈多,而用愈不足。加以交会之法,既有行在会子,又有川引、淮交、湖会,各自印造,而卒至收换不行,称提无策。元时天下皆通用银,唯武宗尝一铸钱,其外皆银与钞。明初禁银钱,而专用钞,然而钞卒不克行,迄化治以后,糜烂殆尽,而钱法之坏极矣。铁钱初起于公孙述,至光武而罢。继起于梁普通中,至陈而罢。迄南唐时,韩熙载铸之,李氏行之,诸国相承用之。始犹以铜铁相权而行,干德以后,只持铁钱而已,可贸易矣。宋祥符后,铜坑多不发,天禧以降,以铸铁为急务,张咏、黄观实董其役,相与度其大小,量其轻重,而每岁所铸二十万余贯焉。夹锡钱,崇宁二年所作,因二虏以中国铁钱为兵器,惟杂以锡铅,则桑不可用,而敌资于是乎寡。锡钱起,唐河东自元和四年,河东节度王锷置炉距马河水铸钱,以剌史李听为使,于是月铸钱三十万,而河东之锡钱皆废。后太和八年,锡钱复起,以蔚州所铸之钱,岁不满十万缗也。嗟乎!钱之变至为锡铁,九府之制大坏,世变亦因以随之。而后周时,河西诸郡又有用西域之钱者,其钱乃以银为之,与今粤地之洋钱同制,然所行不广。自货币之兴,惟钱之行可久,钱之用最利,而贡禹、桓元乃以为不便于民,而欲废之。五铢之行,马援、孔觊、任城王澄皆善其通。易无滞,而陈高谏之,乃以为不利于国,而欲以三铢易之,岂人之意见有不可强同者耶?夫钱之置监,着于隋,盛于唐,最者莫如宋。总计诸路所置,共二十六监,而铜居十七,铁居其九,夹锡之钱则附于铁监焉。宋铸钱之剂,八十两可得一千三分,其剂六为铜,而三为铅锡,皆有奇嬴。凡钱输官之数,其号为百者,或八十,或八十五,而天下私用则有以七十为百,以四十八为百,且有以三十五为百者。钱愈杂而数愈淆,是故论钱之重,以千钱计之,则齐十一斤以上,隋文帝之四斤二两,唐六斤四两,宋五斤。齐与隋乃同,以五铢而分量不一。夫太公立钱法以利后世,由周以至两汉,由六朝以至唐宋,沿革之制,变通之用,马端临考之甚详,而谓晋用魏五铢钱,不闻有所更创,则其晋事也,稍失之疏。按前凉太府参军索辅言于张轨曰:「晋秦始中,河西荒废,遂不用钱,裂匹以为段数,缣布既坏,市易又难,弊之甚也。今中州虽乱,此方安全,宜复五铢,以济通变之会。」由此言推之,则晋泰始时,中州皆用帛而不用钱。马氏于魏文之改用绢帛则特为书之,而此不详,何也?我国家承明之后,设局户工二部,而滇为产铜之区,云南临安、大理、沾益四处皆有铸局,其后罢举不一,近惟云南、东川二府委官监铸,省局统于藩臬两司,东川统于知府。每千钱铜六,铅四,约重七斤半。立法之善,实迈往古。乾隆五十五六年间,私铸充斥,每银一两易钱至十千文纯庙命福公康安来滇经理,立将匪徒搜擒正法,并设局收买小钱,积弊始清。大抵私铸之弊,必先清局;私铜之弊,必先清厂。尤在奉行者有皭然之操、确然之志,庶于钱法可无更变焉。
禁私销议
乔光烈
窃惟钱文为民生利用之资,我国家轸恤民隐,自京师以及外省各设炉座,广为鼓铸,宜钱文日裕,民用益饶。乃近年以来,钱未见足,价值不平,奸黠之徒罔利私销,致妨民用,亟宜生法严诘,以杜其弊。然禁私销之法更难于私铸,私铸者虽藏匿僻地,必须设以炉座,加以匠工,为时既久,尚易败露。惟私
译晋天福二年,铸造二铢四参的铜钱,钱文以国号与唐朝的“开通”钱没有区别。唐穆宗禁止销毁铜钱来制造器物,而周世宗则毁坏佛像来铸造铜钱,事情虽然不同,但利于百姓的心意则是一样的。唐宪宗因为钱币不足,使用不便,于是开始制作飞券、钞引,用来疏通商贾携带大量资财的困难。进行贸易时,其方法是拿着券去取钱,并不是把券当作钱使用。自从宋朝庆历年间以后,官局中才开始有交子。建炎年间以来,东南地区才开始有会子。交子和会子既然通行,天下就直接把纸钞当作钱了。大体上宋朝初期的各种钱币,有的叫元宝,有的叫通宝,民间有铁镴的,都送到官府,没有不以铜钱为适用的。后来国家财政逐渐匮乏,混杂使用大小铁钱,铁钱的官铸越来越多,而使用却越来越不足。加上交会的制度,既有行在会子,又有川引、淮交湖会,各自印造,最终导致收换不通,调控无策。元朝时天下都通用白银,只有武宗曾经一次铸造铜钱,其他都是银和钞。明朝初期禁止银钱流通,而专用纸钞,然而纸钞最终没能通行,直到化治以后,腐烂殆尽,钱法败坏到了极点。铁钱起初由公孙述开始,到光武帝时废止。接着在梁朝普通年间兴起,到陈朝时废止。直到南唐时,韩熙载铸造,李氏推行,各国相继沿用。起初还是用铜铁权衡搭配使用,干德年以后,只持有铁钱而已,可以贸易了。宋朝祥符年间以后,铜矿大多不开采,天禧年间以后,把铸造铁钱作为急务,张咏、黄观实主管这项工程,共同规划其大小,衡量其轻重,每年铸造二十多万贯。夹锡钱,是崇宁二年制作的,因为两个敌国把中国的铁钱当作兵器,只有混杂锡铅,那么桑木就不能使用,而敌人的资财于是减少。锡钱兴起,唐朝河东从元和四年开始,河东节度使王锷在马河水边设置炉灶铸钱,以刺史李听为使,于是每月铸钱三十万,而河东的锡钱都废止了。后来太和八年,锡钱再次兴起,因为蔚州所铸的钱,每年不满十万缗。唉!钱币的变化到了用锡铁的地步,九府的制度大大败坏,世道变迁也因此随之而来。而后周时,河西各郡又有使用西域钱币的,那钱币是用银做的,与现在广东地区的洋钱制度相同,然而流通不广。自从货币兴起以来,只有铜钱的流通可以长久,铜钱的使用最便利,而贡禹、桓元却认为不利于百姓,想要废除它。五铢钱的流通,马援、孔觊、任城王澄都称赞它通达。容易没有滞碍,而陈高劝谏他,认为不利于国家,想要用三铢钱替换它,难道人的意见有不可强求相同的吗?钱币设置铸钱监,始于隋朝,兴盛于唐朝,最多的莫过于宋朝。总计各路所设置的铸钱监,共二十六监,其中铜钱占十七监,铁钱占九监,夹锡钱则附属于铁钱监。宋朝铸钱的配方,八十两可以得到一千三分,其中配方六份是铜,三份是铅锡,都有盈余。凡是钱币上缴官府的数量,号称一百的,有的八十,有的八十五,而天下私下使用则有以七十为一百,以四十八为一百,甚至有以三十五为一百的。钱币越混杂,数量越混乱,所以论钱币的重量,以一千钱计算,那么齐朝十一斤以上,隋文帝四斤二两,唐朝六斤四两,宋朝五斤。齐朝与隋朝相同,用五铢钱但分量不一。太公制定钱法以利后世,从周朝到两汉,从六朝到唐宋,沿革的制度,变通的用途,马端临考证得很详细,而说晋朝使用魏朝的五铢钱,没听说有什么更改创新,那么关于晋朝的事,稍微失之粗略。查前凉太府参军索辅对张轨说:“晋秦始年间,河西荒废,于是不用钱币,撕裂布匹作为段数,缣布既坏,市场交易又难,弊端太严重了。现在中原虽然混乱,这里安全,应该恢复五铢钱,以济通变之会。”由此话推断,那么晋朝泰始年间,中原都用布帛而不用钱币。马氏对于魏文帝改用绢帛特别记载,而这里不详细,为什么呢?我国家继承明朝之后,设立户部、工部两个部门,而云南是产铜的地区,云南临安、大理、沾益四处都有铸钱局,后来废止不一,近来只有云南、东川两府委派官员监铸,省局统属于藩臬两司,东川统属于知府。每千钱铜六,铅四,大约重七斤半。立法的善巧,实在超越古代。乾隆五十五六年间,私铸充斥,每一两银兑换铜钱多达十千文,纯庙命令福公康安来云南经理,立即将匪徒搜捕正法,并设局收买小钱,积存的弊端才清除。大体上私铸的弊端,必须先清理铸钱局;私铜的弊端,必须先清理铜厂。尤其在于执行者有清白的操守、坚定的意志,或许对于钱法可以不更变了。
禁止私销议
乔光烈
我私下认为钱币是民生利用的资财,我国家体恤百姓疾苦,从京师到外省各设炉座,广泛铸造,应当钱币日益充裕,民用更加丰饶。然而近年来,钱币未见充足,价值不平,奸诈狡猾之徒牟利私销,致使妨碍民用,亟需制定法律严厉查究,以杜绝弊端。然而禁止私销的方法比禁止私铸更难,私铸者虽然藏匿在偏僻之地,必须设置炉座,加上工匠,时间既久,尚易败露。只有私
销者可以镕化,无随时随地,最易藏奸,是以法禁虽严,终于百无一获也。夫欲绝其弊,必先清其源,防其弊于已然,不如杜其弊于未然。小民趋利若骛,大抵钱质重则盗销者多,钱质轻则盗销者寡,此自然之理也。考古太府圜法,以铜为钱,或为半两,或为榆荚,或为八铢、四铢,或为赤仄、鹅眼,或为綖环、荇叶,惟汉之五铢为得其中。五铢以后,唯唐之开通元宝纲目载称,每钱径八分,重二铢四絫,积十钱重一两,积一千重六斤四两,较之五铢轻重大小最为折衷。有明邱文庄公曰:“钱质如开元至今存焉”,其说有本也。我朝定制,每钱一文重一钱四分、一钱二分五厘不等,唯康熙二十三年管理钱法侍郎佛伦等奏,将钱一文改铸一钱,至康熙四十一年复改铸,每钱一文重一钱四分。今现行钱文如顺治、康熙青钱,质重一钱四分者,每百中仅见一二文;康熙钱重一钱者,每百中常居十之三四。历考成书,征诸时事,唯钱质止重一钱者可以行之久远而无弊耳。今应请仿照康熙二十三年之例,将现在鼓铸钱文,每钱一文题请改铸一钱,每钱千文共重六斤四两,较现行制钱每千重七斤八两,计减用铜铅一斤四两。选匠精造,务使轮廓周正,字迹显朗,既于国体毫无关碍,而盗销者照现在制钱价,每银一两二钱五分易钱一千文,止得黄铜六斤四两,即改造器皿所得价值不过在一两以内,奸徒无利可图,毁销之弊似可不禁而自除矣。又定例鼓铸钱文,铜铅各半,每铜铅百斤,如入点铜三斤,其质柔,不能打造响铜器皿,立法已属周详。但不能为打铜,尚可为铸铜,如铜镜、乐器以及箱柜事件等碎小器皿,均可私销改造。而碎小器皿加以手工,往往不计分两取值,每易子倍于母,是以铜少之区,虽钱质甚轻,而仍不免有私销之弊。夫铜镜等物,为民间日用所必需,若因私销而复严禁锢之例,又属繁重难行。唯一州一县之中,铜匠不过数户,尚易稽考。应饬地方官稽考铜匠共有炉座若干,每月收买铜斤系何来历,务须确有根据,并令邻甲人等具结保任,仍不许纵役需索。如此立禁严密,民知畏惧,似亦杜绝私销之一法也。
译销毁钱币可以熔化成铜,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最容易藏匿奸邪,因此虽然法律禁令严厉,最终却几乎无法查获。要想杜绝这种弊端,必须先清除其源头,在弊端已经发生后去防范,不如在弊端发生前就将其杜绝。平民百姓追逐利益如同奔跑,大体上钱币质地沉重,盗销的人就多;钱币质地轻,盗销的人就少,这是自然的道理。考察古代太府制定的货币制度,用铜铸钱,有的重半两,有的像榆荚,有的重八铢、四铢,有的叫赤仄、鹅眼,有的叫綖环、荇叶,只有汉代的五铢钱最为适中。五铢钱之后,只有唐代的开元通宝,《纲目》记载称,每枚钱币直径八分,重二铢四絫,十枚钱币重一两,一千枚重六斤四两,与五铢钱相比,轻重大小最为折中。明代邱濬说:“钱币质地像开元通宝那样,至今仍然存在”,他的说法是有根据的。我朝定制,每枚钱币重一钱四分、一钱二分五厘不等,只有康熙二十三年管理钱法的侍郎佛伦等人上奏,将每枚钱币改铸为一钱,到康熙四十一年又改铸,每枚钱币重一钱四分。现在流通的钱币,如顺治、康熙时期的青钱,质地重一钱四分的,每百枚中仅见一二枚;康熙时期重一钱的,每百枚中常占三四成。历考成书,验证时事,只有钱币质地只重一钱的,才可以长久推行而没有弊端。现在应当请求仿照康熙二十三年的例子,将现在鼓铸的钱币,每枚题请改铸为一钱,每千枚钱币共重六斤四两,比现行制钱每千枚重七斤八两,计算下来减少用铜铅一斤四两。选派工匠精心制造,务必使轮廓周正,字迹清晰,这既对国家体制毫无妨碍,而盗销者按照现在制钱的价格,每银一两二钱五分兑换一千枚钱币,只能得到黄铜六斤四两,即使改造成器皿所得价值不过在一两以内,奸徒无利可谋,毁销的弊端似乎可以不禁止而自然消除。又规定鼓铸钱币,铜铅各占一半,每百斤铜铅,如果加入三斤点铜,其质地柔软,不能打造响铜器皿,立法已经相当周详。但不能打造铜器,尚可以铸造铜器,如铜镜、乐器以及箱柜等碎小器皿,都可以私自熔销改造。而碎小器皿加上手工费,往往不计重量取值,每兑换的倍数高于本金,因此铜少的地区,虽然钱币质地很轻,但仍然不免有私销的弊端。铜镜等物,是民间日常所需,如果因为私销而重新严禁锢之例,又显得繁重难以实行。只有一个州县之中,铜匠不过几户,尚容易稽查考核。应当命令地方官稽查考核铜匠共有炉座多少,每月收买的铜斤是什么来历,务必确有根据,并命令邻里保甲等人具结担保,仍不许纵容差役需索。这样设立禁令严密,百姓知道畏惧,似乎也是杜绝私销的一种方法。
钱法议
葛祖亮
钱法在今宜亟议矣。十数年来,国家欲为钱法去弊兴利,内外诸臣多方筹划,求一当者,几不遗余议矣。而犹有所未尽,何也?愚以为,去弊者必深悉夫弊之何以不去,何以弊一去而即无不尽去;兴利者必深悉夫利之何以不兴,何以利一兴而即无不尽兴,且将日出不穷,而永无患于弊之复作也。源源本本,是必有其所以然,讲之者亦惟清其源,握其本而已矣。从来钱法有二患,曰盗铸,曰私销。盗铸之在今日,民无力以办,可不必言。所重患惟私销耳。我国家自定鼎以来,凡历四朝,使无私销之人,则四朝之钱可以充满于宇宙之间,而宝源、宝泉二局几可虚设不用。今试问,顺治、康熙之钱,其存于民间者有几也?不但顺治、康熙之钱仅有,即雍正之钱,其存于民间者有几也?则私销之为弊也,彰彰矣。论者亦无不识其为私销也。是以往者曾有禁铜之令,继以为钱值仍昂,而铜禁之不便也,复弛其令。而岂知钱值之不昂,断在铜禁之必严乎?何者?往者禁铜之令是矣,而徒禁于其大,不禁于其小,以为销毁者在大而不在小也。不知大物之销毁有限,而小物之销毁无穷。大贾所鬻之器,非富贵之家不能有;小物则无人不可用,无地不可行,视之不啻分厘,而合计则至于百千亿万而不可穷。且大物之销毁为钱必多,其销之也有器,而人之伺之也亦易。业此者其本或万或千,少亦不下数百金,苟非贪惑之极,亦不肯舍己所有而以身试法。惟小物之需钱无多,可以随用随销,销之器不必钳炉,且一镕即化,无可执,虽有明知之者,而无可如何。始起于一二奸民,今乃蔓延至于无可纪极。议者往往以其本小物微而不深察其弊之流害无穷,但以为此经纪之把持也,铺户之拥钱不售也,出京师者之车载马驮而虚其贮也,乡土之豪。防盗贼之攫银,易攫钱难,因之多畜以自封也。夫此数者,固钱法之弊之所有也。今亦既知之而严禁之矣,而钱之昂也,仍然,则可知其弊之深。患不在此也。近又销钱不以铸器,而以卖铜,计一千之钱易若干之银,今卖铜浮于易钱之银,遂销钱卖铜以为市,此奸民之尤黠者。且他省交易多以银,而北人习于钝拙,交易以钱;南人虽数分犹用银,北人虽五十百金犹用钱。近省亦多效尤。尝过福建等省,偶市器物,竟通市无称等按翦之用。夫自制币以来,金银以济谷帛之不及,而钱则因日用零杂,不可以银行者,乃以钱便其流通,而岂多多者之犹需钱为直乎?顷者皇上深烛其情,令多者之直以银而不复以钱,诚为至当不易之理,而进言者犹有他议,非也。但此亦其弊之一端,而销毁不绝,则铸者日多而销者日甚,欲钱值之勿昂,不可得也。
夫天下之利权,人主之所操也。今人主不能操,奸民得以挟持之,而至于无可如何,非令也。设官局以平之,似与民争市,非与民平直之体也。圣人治天下,使有菽粟如水火,则亦当使泉货如水火。夫将何道而臻此?曰:其道有二:一在去其弊之源而浚之使清,一在兴其利之本而守之使固。何为去其弊之源而浚之使清?经纪之把持也,铺户之拥钱不售也,出京者之多载而虚其贮也,乡土之豪多积钱以自封也,交易之大且多者,令以银而勿复以钱也。此皆洞悉其弊而不可以易者,今俱宜勿之弛也。铜店之移于内城而察之綦严者,今亦知其无销毁之弊而听之自便。夫岂谓竟无销毁者乎?则小物销毁与销钱卖铜之深弊,隐入于不觉而为害最巨者,其奸断不可容。今欲治之,无他法,惟有禁铜而已矣。禁铜不惟严于大,而更严于其小。民间已有之铜器,不必令其交官以滋扰,惟市肆之间,大小铜器俱使不得鬻,毋为姑息之令而限以岁年。令出三月之后,俱不许有铜器在市。或有恶铜货之弃于家而愿交官者,听量其值厚偿之,勿使亏折。严官吏抑勒之令,将市无铜器可鬻,民虽欲销毁,无所用之,而销钱卖铜之弊不禁而自除。此仿禁赌之法,专禁赌具而赌自息,所谓去弊之源
译关于钱币制度的讨论,如今应当急切地加以商议了。十多年来,国家想要为钱币制度去除弊端、兴办利益,朝廷内外的各位大臣多方筹划,寻求一个恰当的方案,几乎把能说的意见都讲尽了。然而仍然有所未尽,为什么呢?我认为,去除弊端的人必须深知弊端为何不能去除,为何弊端一旦去除就能彻底清除;兴办利益的人必须深知利益为何不能兴起,为何利益一旦兴起就能全面兴起,并且将层出不穷,永远不用担心弊端再次发生。追根溯源,这必然有其必然的道理,讲求的人只需理清源头,抓住根本罢了。
历来钱币制度有两大祸患,一是盗铸,二是私销。盗铸在当今,百姓没有能力办理,可以不谈。所严重担忧的只有私销罢了。我们国家自从定都以来,历经四朝,如果没有私销钱币的人,那么四朝的钱币可以充满天下,宝源、宝泉两个铸钱局几乎可以虚设不用。现在试问,顺治、康熙年间的钱币,存在民间的有多少呢?不但顺治、康熙的钱币寥寥无几,就是雍正年间的钱币,存在民间的又有多少呢?那么私销造成的弊端,就非常明显了。议论的人也没有不认识这是私销造成的。因此过去曾有禁止铜器的法令,后来认为钱币价值仍然高昂,而禁止铜器不便,于是又放松了禁令。哪里知道钱币价值不高昂,断定在于禁止铜器必须严格呢?为什么呢?过去禁止铜器的法令是对的,但只禁止大的,不禁止小的,认为销毁钱币的是大件物品而不是小件物品。不知道大件物品的销毁有限,而小件物品的销毁无穷无尽。大商人所售卖的器物,不是富贵人家不能拥有;小件物品则无人不可用,无处不可行,看它似乎只值分厘,但合计起来却达到百千亿万而不可穷尽。而且大件物品的销毁所得钱币必然很多,其销毁时有器具,而人们监视它也容易。从事这个行业的人,本钱有的上万或上千,少的也不下数百金,如果不是极度贪婪迷惑,也不肯舍弃自己所有的钱财而以身试法。只有小件物品所需钱币不多,可以随用随销,销毁的器具不必是钳炉,而且一熔化就化开,无可捉摸,虽然有明知的人,却无可奈何。起初起于一两个奸民,如今蔓延到无法估量的程度。议论的人往往因为本钱小、物品微而不深入考察其弊端的流害无穷,只认为这是经纪人的把持,铺户的囤积钱币不卖,出京的人车载马驮而空虚了储备,乡土的豪强防盗贼抢掠银子,抢掠钱币难,因此多积蓄钱币来自我封闭。这几条,固然也是钱币制度弊端的所在。如今既然已经知道并严禁了,而钱币的高昂仍然如此,那么可知其弊端的深患不在此处。
近来又出现销毁钱币不用于铸造器物,而是用来卖铜的情况,计算一千文钱币能换多少银子,如今卖铜所得高于换钱币所得的银子,于是销毁钱币卖铜作为市场交易,这是奸民中尤其狡猾的。而且其他省份交易多用银子,而北方人习惯于迟钝笨拙,交易用钱;南方人虽然几分钱还用银子,北方人虽然五十百金还用钱。邻近省份也多效仿。曾经路过福建等省,偶尔购买器物,竟然整个市场没有称量剪切的用途。自从制造货币以来,金银用来弥补谷物布帛的不足,而钱币则因为日用零碎杂项,不可以用银行(大额货币)支付的,于是用钱方便其流通,哪里是多多者还需要用钱作为价值标准呢?近来皇上深刻洞察这种情况,命令大额交易用银子而不再用钱,确实是至当不易的道理,而进言的人还有别的议论,是不对的。但这只是弊端的一个方面,而销毁不绝,那么铸造的人日益增多而销毁的人日益严重,想要钱币价值不高昂,是不可能的。
天下的利益权柄,是君主所掌握的。如今君主不能掌握,奸民得以挟持它,以至于无可奈何,这不是法令的问题。设立官局来平抑它,似乎与民争利,不符合与民公平的原则。圣人治理天下,使有粮食像水火一样充足,那么也应当使货币像水火一样充足。那么用什么方法达到这个境界呢?回答说:方法有二:一在于去除弊端的源头而疏通它使其清澈,一在于兴办利益的根本而守护它使其稳固。什么是去除弊端的源头而疏通它使其清澈?经纪人的把持,铺户的囤积钱币不卖,离京的人多载而空虚储备,乡土的豪强多积钱来自我封闭,交易的大额且多的,命令用银子而不再用钱。这些都是洞察其弊端而不可以改变的,如今都应当不要放松。铜店移到内城而监察极其严格的,如今也知其没有销毁的弊端而听任其自便。难道说竟然没有销毁的人吗?那么小件物品销毁与销钱卖铜的深弊,隐入于不觉而为害最大,其奸诈断不可容忍。如今想要治理它,没有其他方法,只有禁止铜器罢了。禁止铜器不仅严格于大件,而且更严格于小件。民间已有的铜器,不必命令其交给官府以滋扰百姓,只让市场之间,大小铜器都不得售卖,不要为姑息之令而限制年限。法令颁布三个月之后,都不允许有铜器在市场。或者有厌恶铜货废弃在家而愿意交给官府的,听任衡量其价值厚厚地偿还,不要使其亏损。严格官吏抑勒的法令,将市场没有铜器可卖,百姓虽然想要销毁,无所用之,而销钱卖铜的弊端不禁止而自然消除。这是仿照禁止赌博的方法,专门禁止赌具而赌博自然平息,所谓去除弊端的源头。
而浚之使清者也。而愚尤有请者,宜仿国初各省铸钱之法:江宁则曰宁,浙江则曰浙,山东则曰东,河南则曰河,福建则曰福,云南则曰云,山陕川广诸省莫不皆然。而一省只供一省之用,勿许出境。将不数年,而各省之钱皆满。宝源、宝泉但铸京钱,供畿辅之用,虽载出他省,但可传观为京师之国宝,不必需之以流通。如当年顺治、康熙之时,各省用各省之钱,京师则用京钱,其制小于各省,而各省未尝待用京师之钱。即今京师之民犹呼大钱五十为一百一。百则曰二百,其遗意犹然可想。且此法行,而经纪铺户一切诸弊皆绝,并各省盗铸之患亦永永无有矣。且国初盗铸之民所在甚多,其时铜禁未严,销毁既多而盗铸亦滋,故其时钱日益多而铜日益少,为累于办铜之官者至久未息。若今之法行,数年之间,各省之钱皆满,可俱罢铸。京师之钱不取用于四方,宝源、宝泉亦可虚设国家经费节省无穷,钱铸不销而钱且日贱,铜器不鬻而铜可不问,人主之利权不分,国家之体制俱严,历年办铜之官皆得息肩而无累,民用不挠,民心自定。凡多方筹划者俱可无庸矣。所谓兴其利之本而守之使固者也,此当今钱法之亟务也。
译而疏通它使之清澈的。而我尤其有请求,应当仿效建国初期各省铸造钱币的方法:江宁的钱称为“宁”,浙江的钱称为“浙”,山东的钱称为“东”,河南的钱称为“河”,福建的钱称为“福”,云南的钱称为“云”,山西、陕西、四川、广东等各省没有不是这样的。而一省的钱只供一省使用,不允许出境。这样不出几年,各省的钱都会充足。宝源局、宝泉局只铸造京钱,供京城及周边地区使用,即使运出到其他省份,也只能作为京师的国宝供人传看,不必一定需要它来流通。就像当年顺治、康熙时期,各省使用各省的钱,京城则使用京钱,京钱的形制比各省的小,而各省未曾依赖使用京城的钱。即使现在京城的百姓仍然把五十个大钱当作一百个用,一百个则称为二百,这种遗留的意趣仍然可以想象。况且这种方法实行后,中间商和店铺的一切弊端都会断绝,并且各省盗铸钱币的祸患也永远没有了。况且建国初期盗铸钱币的百姓所在之处很多,那时铜禁不严,销毁的多而盗铸的也多,所以那时钱日益增多而铜日益减少,给负责办理铜料的官员带来累赘直到很久才平息。如果现在的方法实行,几年之间,各省的钱都充足,可以全部停止铸造。京城的钱不取自四方,宝源局、宝泉局也可以虚设,国家经费节省无穷无尽,钱币铸造后不销毁而钱价且日益低廉,铜器不售卖而铜料可以不问,君主的利权不分散,国家的体制都严谨,历年负责办理铜料的官员都能卸下重担而没有累赘,民用不受到干扰,民心自然安定。凡是多方筹划的方法都可以不用了。这就是所谓兴起利益的根本而坚守它使之稳固,这是当今钱法的急务。
开铜源节铜流疏乾隆九年
晏斯盛
臣惟钱币,国家大政也。民生日用急需也。常苦于钱之少,而钱亦日铸而不敷,价遂日昂。臣尝计划此事,未有成局,不敢上闻。而我皇上念及钱艰,不便兵民,楚北尤甚。臣愚以为,先当广铜之源,尤当节铜之流,钱斯日盈而不竭也。《禹贡》荆州之地,厥贡惟金三品,则铜固其所自有。第恐其地有妨于庐墓,有荒于田亩,或舍本趋末,招流集匪,易聚难散,是以守土者虽有其地,不敢轻言是矣。然而深山大陆,无关庐墓之气脉,无致田亩之荒废,而就其本地之民,百十里之内,有户可稽其丁壮之夫,耕作而外,许其赴厂,足沾余利,所得之铜亦足供本地鼓铸而止,不许售卖别用,则聚人不至过多,倘矿竭而散,亦不过百十里内户中相识之人,仍有家可归,有业可作,无虑其哗聚而滋事也。查范毓所办洋铜,足供六年之用,而其间或有缓急之需,则本地所产实为近便。上年十一月内,郧阳府民人陈尔言等呈称,竹山县枫树垭地方铜线甚旺可采,又房县、郧西县地方亦产铜矿,均可开试。经臣准行郧阳府,令该县雇倩匠工确行采试,并行安襄郧道督试在案。如果矿旺可采,即议立章程,规其久远,似可举行,以裕铜源。虽然以采铜为源,或有旺不旺之分,而使已去之钱皆返而为铜,则节铜之流,而源可自裕而不匮,尤要务也。今宝泉、宝源之钱行久矣,然自京师及畿辅近省而外,至于湖广南北稍远之省,制钱之重一钱二分者,既不多见,惟康熙年间重八九分、一钱之小钱,通照大制钱行使,中间杂以剪边、锤扁、沙板及铅锡各种在内,而钱之滥极矣。夫制钱行将十年,而千百中仅见一二,雍正钱距今二十余年,康熙大制钱距今百年,而千百中存者亦仅一二,其见且存者又多剪去其边、锤扁其质,则人情惟铜之为利,而销毁之形亦大可。见矣,是何不禁之早哉?或曰:民间目前惟有此钱,禁之将尽困,而钱恐更致大贵,殊为未便。非也!因循久之,日铸日销,何所底止?且禁之有渐,何至重困哉?请先行出示,限三月内将沙板、剪边、锤扁、铅钱、古钱一切缴地方官,归局仍给与铜价。其康熙年间小制钱不关销毁,亦平减其价,不得与现行大制钱等。如此则钱之流稍清,而不至以官钱为弊薮也。虽然,此犹急则治标之一端也。考太公始立九府圜法,函方轻重以铢,即《周礼》地官泉府之制所由行也。夫圜者,均而通之之谓,轻重以铢,即均之之用也。又周景王欲铸十二铢钱,单穆公以为废轻作重,民失其资,且曰:「民患轻则为作重币以行,于是乎有母权子而行,民皆得焉。若不堪重,则多作轻而行之,亦不废重,于是有子权母而行,大小利之。」是固权时轻重而均之之遗意。自秦以下,如半两、五铢、四铢、三铢、八铢、五分、赤仄、两柱、榆荚、荇叶、鹅眼、綖环,皆旋行旋改。大约本重则销毁多而患钱少,本轻则私铸多而患钱滥,其势然也。我朝顺治元年钱重一钱,二年改铸一钱二分,十四年加至一钱四分。康熙二十三年以销毁弊多,仍改铸一钱。嗣又虑滋私铸,四十一年仍复一钱四分。雍正元年以后,钱文精致,工本愈重,行之稍久,虑滋销毁,改照顺治二年每文重一钱二分。然钱质仍重,销毁犹然有利,也是以康熙年间小制钱尚存,而年年鼓铸之大制钱远省遂不多见。莫若将制钱再轻二分,改照顺治元年每文以一钱为准,而与康熙年间小制钱行,则销毁无利,钱可广而不匮也。或曰:今钱加用点锡,不能销毁,毋庸改作是矣。然臣闻铜匠有分金炉一项,能使五金判质,是钱之加点锡、黑白铅者,仍可销为净铜。也是钱莫若再轻之,使销之无利而自止也。康熙年间小制钱至今尚存,前效。可睹矣。
杜制钱销毁之弊疏
陈廷敬
窃惟铜铅之微物,制为钱货之重宝。愚民牟利,法久弊滋,所贵因时制宜,务在便民裕国。自古铸钱,时轻时重,治平之世,未有数十年而不
译开铜源节铜流疏 乾隆九年
晏斯盛
臣认为,钱币是国家的大政,也是百姓日常生活急需的物品。人们常苦于钱币短缺,而钱币虽然每日铸造却仍不敷使用,导致价格日益昂贵。臣曾筹划此事,但未形成定局,不敢上报。如今皇上念及钱荒,不便兵民,楚北地区尤其严重。臣愚以为,首先应当扩大铜的来源,尤其应当节制铜的流失,这样钱币才会日益充盈而不枯竭。《禹贡》记载荆州之地,进贡的只有金、银、铜三品,那么铜本来就是当地所固有的。只是担心开采铜矿会妨碍百姓安葬祖先,或导致田地荒芜,或者使人舍本逐末,招引流民聚集匪类,容易聚拢难以分散,因此地方官员虽然拥有这样的资源,也不敢轻易提议开采。然而,如果在深山旷野开采,不损害陵墓的气脉,不致使田地荒芜,并且只招募本地百姓,在百里范围之内,有户籍可查的丁壮男子,在耕作之余,允许他们去矿厂工作,足以分享剩余的利益,所获得的铜也仅够本地铸造钱币使用,不允许售卖作其他用途,那么聚集的人就不会过多。倘若矿源枯竭而解散,也不过是百里之内户籍中相识的人,仍然有家可归,有业可做,不用担心他们喧哗聚集而滋事。查范毓所办理的洋铜,足够供应六年之用,而其间若有紧急需求,那么本地所产的铜确实更为便捷。去年十一月,郧阳府百姓陈尔言等人呈报说,竹山县枫树垭地方铜矿脉旺盛可以开采,另外房县、郧西县地方也出产铜矿,都可以开矿试采。经臣批准由郧阳府执行,命令该县雇佣工匠确切地进行开采试验,并行文安襄郧道监督试验,已有案可查。如果矿脉旺盛可以开采,就商议订立章程,规范其长远发展,似乎可以施行,以充裕铜的来源。虽然以开采铜矿作为来源,或许有旺盛或不旺盛的区别,但如果让已经流出的钱币都返回变成铜,那么节制铜的流失,而来源自然充裕而不匮乏,这是更为紧要的事务。现在宝泉局、宝源局铸造的钱币流通已久,然而从京师及畿辅近省以外,至于湖广南北稍远的省份,重一钱二分的制钱,已经不多见,只有康熙年间重八九分、一钱的小钱,普遍按照大制钱行使,中间混杂着剪边、锤扁、沙板以及铅锡等各种劣质钱币,而钱币的泛滥达到了极点。制钱流通将近十年,而千百枚中仅见一二枚,雍正钱距今二十余年,康熙大制钱距今一百年,而千百枚中保存下来的也仅一二枚,那些见到且保存下来的又多被剪去边缘、锤扁质地,那么人心只看重铜的利益,而销毁钱币的情形也显而易见,为什么不早点禁止呢?有人说:民间目前只有这些钱币,禁止它们将使百姓陷入困境,而钱币恐怕会更加昂贵,实在不便。不对!因循拖延久了,每日铸造每日销毁,何时才能停止?况且禁止是逐步进行的,怎么会严重困扰百姓呢?请先行出示告示,限定三个月内将沙板、剪边、锤扁、铅质、古旧等一切劣质钱币缴给地方官,归入钱局仍给予铜价。那些康熙年间的小制钱不涉及销毁,也平价收购,不得与现行大制钱等同。这样那么钱币的流失稍微澄清,而不至于让官钱成为弊端的渊薮。虽然如此,这还只是急则治标的一个方面。考察姜太公最初设立九府圜法,方圆轻重以铢来衡量,这就是《周礼》地官泉府制度的由来。所谓圜,就是均匀流通的意思,轻重以铢来衡量,就是均匀使用的效用。又周景王想要铸造十二铢的钱,单穆公认为废除轻钱铸造重钱,百姓会失去资财,并且说:“百姓苦于钱轻,就铸造重币来流通,于是有母权子而行,百姓都能获利。如果不堪重负,就多铸造轻钱来流通,也不废除重钱,于是有子权母而行,大小都便利。”这本来就是权衡时势轻重而使之均匀的遗意。自秦朝以后,如半两、五铢、四铢、三等、八铢、五分、赤仄、两柱、蒲荚、荇叶、鹅眼、綖环等,都是刚流通不久就更改。大抵本体重则销毁多而患钱少,本体轻则私铸多而患钱滥,这是必然的趋势。我朝顺治元年钱币重一钱,二年改铸一钱二分,十四年增加到一钱四分。康熙二十三年因为销毁弊端多,仍改铸一钱。后来又担心滋生私铸,四十一年仍恢复一钱四分。雍正元年以后,钱币文字精致,工本愈重,流通稍久,担心滋生销毁,改照顺治二年每文重一钱二分的标准。然而钱币质地仍然重,销毁仍然有利,因此康熙年间的小制钱尚存,而年年鼓铸的大制钱在远方省份遂不多见。不如将制钱再减轻二分,改照顺治元年每文以一钱为标准,而与康熙年间的小制钱一起流通,那么销毁无利,钱币可以广泛流通而不匮乏。有人说:现在钱币加用点锡,不能销毁,无需改作这样了。然而臣听说铜匠有分金炉一项,能使五种金属分辨质地,那么钱币加点锡、黑白铅的,仍可销熔为净铜。因此钱币不如再减轻,使销毁无利而自然停止。康熙年间的小制钱至今尚存,前例可见。
杜制钱销毁之弊疏
陈廷敬
私下认为,铜铅是微小的物品,制成钱币却是珍贵的宝物。愚昧的百姓谋取利益,法令长久弊端滋生,所贵在因时制宜,务必便利百姓充裕国家。自古铸造钱币,有时轻有时重,太平治世,没有几十年而不
改易者。前请核减耗铜,节省工料等项,业经奉旨会议允行。臣更有请者,今日民间所不便者,莫过于钱价甚贵。定制每钱一千直银一两,今则每银一两仅得钱八九百文。其故由于制钱之少。夫国家岁岁制钱,宜乎钱日多而贱,今乃日少而贵者,因奸宄不法,毁钱作铜,以牟厚利之所致耳。夫销毁制钱,着之律令,其罪至重,然而不能禁止者,厚利之所在故也。今铜价每斤直银一钱四五分,计银一两仅买铜七斤有余,而毁钱一千得铜八斤十二两,即以今日极贵之钱,用银一两换钱八九百文,毁之为铜,可得七斤七八两,尚浮于买铜之所得。何钱价贱时,用银一两所换之钱可毁铜至十余斤者乎?铜价既贵,奸人争毁制钱,以为射利之快捷方式。鼓铸之数有限,销毁之途无穷,钱安得不日少而日贵乎?苟不因时变通,其弊将无所底止矣。若夫除毁钱之弊,求制钱之多,莫若鼓铸稍轻之钱。察康熙十九年钱价甚贵,以致民间苦累皇上特谕,令一文重一钱,九卿议以为顺治钱重一钱,因顺治十年旧钱壅滞,改铸新钱重一钱二分五厘,十七年因钱价贱,又改铸新钱重一钱四分。前有废轻而改为重者,未有舍重而从轻者。如钱轻少则有私铸,以此未经施行。臣窃思国家之法,本以便民,苟有利于民,即于国无利,犹当行之。行之利于国而亦利于民乎?夫向之改轻为重,为便民也,今民既不便矣,自应改重为轻。今若改铸重一钱之钱,毁钱为铜既无厚利,则毁钱之弊将不禁而自绝矣。钱不毁而日多,则钱价平而有利于民矣。总计宝泉、宝源二局,每年各关动支税银二十五万三千两办解铜。三百八十九万二千三百零七斤十一两,内除耗铜三十五万三百零七斤十一两,净铜三百五十四万二千斤。现行例鼓铸钱四十万零四千八百串,直银四十万零四千八百两。今若改重一钱,仍每串作银一两计,每年多鼓铸钱十六万一千九百二十串,直银一十六万一千九百二十两。臣所谓利于民而亦利于国者也。再察前经户部等衙门议覆,钱法侍郎田六善条奏,令天下产铜铅地方听民开实行。令直省督抚于产铜铅处,令道官总理,府佐官分管,州县官专责税其二分,分别纪录加级。至今开采寥寥,皆因地方官征收其税滋为弊端,以至徒为收税之名,而无开采之实。此后应一切停税,听民自行开采,则铜日多,而钱价亦因可以得平也。
译关于更改币制一事。此前曾请求核查并减少耗铜,节省工料等项,已经奉旨会议准许实行。臣还有请求:如今民间最感到不便的,莫过于铜钱价格过于昂贵。原定制度是一千文铜钱兑换银一两,现在却是银一两只能换到八九百文铜钱。其原因在于制钱数量太少。国家年年铸造铜钱,按理应当是铜钱日益增多而贬值,如今却是日益减少而升值,这是因为不法之徒毁坏铜钱熔成铜块,以谋取厚利所导致的。销毁制钱,律令规定其罪极重,然而不能禁止,是因为厚利所在的原因。如今铜价每斤值银一钱四五分,计算起来,银一两仅能购买铜七斤有余,而毁坏一千文铜钱可得铜八斤十二两,即使以如今最贵的铜钱价格,用银一两换到铜钱八九百文,将其毁坏成铜,可得七斤七八两,仍比直接购买铜所得要多。何况在铜钱价格低廉时,用银一两所换得的铜钱,毁坏后可得铜十余斤呢?铜价既然昂贵,奸人争相毁坏制钱,以此作为谋取利益的捷径。铸造的数量有限,销毁的途径无穷,铜钱怎能不日益减少而日益昂贵呢?如果不因时制宜进行变通,其弊端将没有尽头。至于消除毁坏铜钱的弊端,寻求增加制钱数量,没有比铸造稍轻的铜钱更好的办法了。查康熙十九年铜钱价格昂贵,致使民间困苦,皇上特别谕令,规定一文铜钱重一钱,九卿议论认为顺治年间铜钱重一钱,因顺治十年旧铜钱流通阻滞,改铸新铜钱重一钱二分五厘,十七年因铜钱价格低廉,又改铸新铜钱重一钱四分。以前有废除轻钱而改为重钱的,没有舍弃重钱而从轻钱的。如果铜钱轻小则有私铸,因此未曾施行。臣私下认为,国家的法律,本是为了便利百姓,如果对百姓有利,即使对国家无利,也应当施行。施行后对国家有利而对百姓也有利吗?从前改轻为重,是为了便利百姓,如今百姓已经不便,自然应当改重为轻。如今如果改铸重一钱的铜钱,毁坏铜钱为铜既无厚利,那么毁坏铜钱的弊端将不禁止而自然断绝。铜钱不被毁坏而日益增多,那么铜钱价格平稳而对百姓有利了。总计宝泉、宝源两局,每年各关动用税银二十五万三千两办理解送铜。三百八十九万二千三百零七斤十一两铜,内扣除耗铜三十五万三百零七斤十一两,得净铜三百五十四万二千斤。按现行条例鼓铸铜钱四十万零四千八百串,值银四十万零四千八百两。如今如果改铸重一钱的铜钱,仍按每串作银一两计算,每年多鼓铸铜钱十六万一千九百二十串,值银十六万一千九百二十两。臣所说的对百姓有利而对国家也有利,就是指此。再查此前户部等衙门议复,钱法侍郎田六善条奏,令天下出产铜铅的地方允许百姓开采实行。令直省督抚在出产铜铅处,令道官总理,府佐官分管州县官专责,征收其税的二分,分别记录加级。至今开采寥寥无几,都是因为地方官征收其税滋生弊端,以至于徒有收税之名,而无开采之实。此后应当一切停税,听任百姓自行开采,那么铜日益增多,而铜钱价格也因此可以平稳了。
钱法之更日知录
顾炎武
洪武《实录》岁辛丑,二月置宝源局于应天府,铸大中通宝钱,与历代之钱相兼行使。至嘉靖所铸之钱,最为精工。隆庆、万历加重半铢,而前代之钱通行不废。予幼时见市钱多南宋年号,后至北方见多汴宋年号,真行草字体皆备,间有一二唐钱。自天启、崇祯广置钱局,括古钱以充废铜,于是市人皆摈古钱弗用。崇祯初,上御平台,给事黄承昊疏中有「销古钱不用」语,合臣刘鸿训奏:「今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皆用古钱,若骤废之于民不便,此乃书生之见。」上曰:「卿言是,而新铸之钱弥多弥恶,旋铸旋销。」宝源、宝泉二从来泉货之利,自古及今,行之最久,闻患其少而不足,未闻患其滞而不行也。若钱法不行,止用白镪,勿怪乎白镪日贵。幸而米盐丝布价值不昂,倘遇岁时荒歉,闾阎穷黎将以何物易米而饱,何物易衣而暖乎?臣以为可佐白镪之不足,莫如鼓铸犹可行也。虽国家理财大事,开之有源,节之有委,原不在区区鼓铸之末。若以其所有易其所无,通缓急而便日用,舍鼓铸又不能济民之急。年来开铸停铸,议论不一,钱率不行矣。钱患其铸不如式则不行,故今日之钱体质未尝不坚好,轮郭未尝不周固也。钱又患私铸日多则不行,故今日之钱非有风飘眼之可溷,公私不辨之可欺也。夫钱既无轻重,而又无盗铸,然犹壅滞而不通者,其故安在?臣以为行于近而未行于远,责下效而未责上行也。今若使外省收铜开铸,端官督理,一准宝泉、宝源铸造之法,稍不如式,或失之轻,或失之重,或失之厚,或失之薄,或形色参错,或势体渗漏,或孔方不方,或轮圆不圆,有一于此,即治鼓铸官之罪。然后立法通行,可行于京师者必可行于外省,可行于江淮者必可行于闽浙。去其各省分铸之名,省名去而以天下之钱供天下之用,何有江淮自江淮浙。自浙闽,自闽之异乎?由此推之,钱既一律流通天下,穷民百姓在城可易市井之杂货,在乡可易村镇之谷帛。通邑大郡,山乡水曲,富贫贵贱,莫不知钱为通宝,则钱法行矣。若通于此而不通于彼,通于本省而不通于别省,何以谓之通宝耶?臣所谓从前钱法不行,诚行于近,未行于远也。立法又贵久而无弊,官有出而必有收,民可领而必可纳。由此推之,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如征收钱粮,除协饷、部饷起解正款稽算明白,照数纳银外,其余若存若杂税,以银七钱三而收;若兵饷、若俸工,亦以银七钱三而放。收纳之际,银过七钱,不及三者,仍令民补交不足之钱,收回多纳之银;支放之时,钱过三,银不及七者,仍于官库找给不足之银,收回多搭之钱。不然,散给兵役则以钱充饷,征收税粮则不以钱,钱法尚能行乎?惟出入均平,收放画一,民皆知钱为有用矣。钱有用,则钱不贱矣。钱不贱,而银尚独贵乎?臣所谓从前钱法不行,诚上不行而下不效也。苟行之得法,又何患钱不流通哉?职身任外吏,目击市之萧条,井庐之荒凉,千室之村无百金之家,则赤白金之流贯闾阎者,亦既鲜矣。今若以有余之铜补不足之银,钱可济银,银亦可易钱。有银之家则用银,无银之家即用钱。银即是钱,钱亦是银。故岁增万金之钱,所铸愈多,则增银愈多,此藏富之道,补国用而济民穷,未必非生财之一端也。
钞币议
王
三代以上,君民相通,但有足民之事,更无足君之事,必百姓足而后君足,犹子孙富而父母未尝贫者也。三代以下,君民相隔,既有足君之事,又有足民之事,且必君足而后百姓足,犹父母富而子孙亦未有贫者也。夫欲足民,莫如重农务穑;欲足君,莫如操钱币之权。然而往往不能操其权者,何也?自毁钱为器,起于工匠,而利权一失矣;铅钱私铸,窃于奸民,而利权再失矣;外洋钱币行于中国,而利权三失矣;银价低昂,操于商贾,而利权四失矣;钱票会券出于富户,而利权五失矣。今欲操钱币之权,莫如禁银而行钞,而
译《日知录》中关于更改钱法的记载:
顾炎武
洪武《实录》记载,辛丑年二月,在应天府设立宝源局,铸造大中通宝钱,与历代的钱币兼行使用。到了嘉靖年间所铸的钱币,最为精工细作。隆庆、万历年间增加了半铢的重量,而前代的钱币依然通行而不废弃。我小时候看见市场上的钱币多是南宋年号的,后来到了北方看见多是北宋年号的,真、行、草各种字体都具备,偶尔有一两枚唐代的钱币。自从天启、崇祯年间广泛设立铸钱局,搜括古钱来充当废铜,于是市井百姓都摒弃古钱不再使用。崇祯初年,皇上在平台召见大臣,给事中黄承昊的奏疏中有“销毁古钱不再使用”的话,合臣刘鸿训上奏说:“如今河南、山东、山西、陕西都使用古钱,如果突然废止对百姓不便,这是书生的见解。”皇上说:“你的话是对的,但是新铸的钱币越多越劣质,刚铸出来就熔毁了。”宝源、宝泉两局历来是货币的利益所在,从古至今,实行得最长久,只听说担心钱币少而不够用,没听说担心钱币滞涩而不流通的。如果钱法不能推行,只使用白银,不要奇怪白银日益昂贵。幸好米、盐、丝、布的价格还不高,倘若遇到年成荒歉,穷苦的百姓将用什么换取米来吃饱,用什么换取衣物来保暖呢?臣认为可以辅助白银不足的方法,没有比鼓铸钱币更可行的了。虽然国家理财是大事,开辟财源有源头,节省开支有末端,原本不在于区区鼓铸钱币这一末节。但如果用拥有的东西交换没有的东西,疏通缓急以方便日常使用,除了鼓铸钱币又不能救济百姓的急难。近年来开铸与停铸,议论不一,钱币大都不能流通。钱币担心铸造不符合标准就不能流通,所以今天的钱币质地未曾不坚固完好,轮廓未曾不周全牢固。钱币又担心私铸日益增多就不能流通,所以今天的钱币没有那种像风飘眼一样可以混淆的,公私不分可以欺骗的。既然钱币既没有轻重不均,又没有盗铸,然而仍然壅滞不通,其原因在哪里?臣认为是在近处流通而在远处不流通,要求下级效仿而没有要求上级先行。现在如果让外省收铜开铸,委派官员督理,一律按照宝泉、宝源局的铸造方法,稍微不符合标准,或者失之过轻,或者失之过重,或者失之过厚,或者失之过薄,或者形色参差错乱,或者势体渗漏,或者方孔不方,或者轮郭不圆,只要有其中一种情况,就治鼓铸官员的罪。然后立法推行,能在京师通行的必定能在外省通行,能在江淮通行的必定能在闽浙通行。去掉各省分铸的名义,省名去掉而用天下的钱币供给天下的使用,哪里会有江淮自成一派,闽浙自成一派,闽浙之间又各自不同的情况呢?由此推论,钱币既然一律流通天下,穷苦百姓在城里可以换取市井的杂货,在乡村可以换取村镇的谷物布帛。通邑大郡,山乡水边,富贵贫贱,没有不知道钱币是通宝的,那么钱法就推行了。如果在这里通而在彼处不通,在本省通而在别省不通,怎么能称之为通宝呢?臣所说的从前钱法不能推行,确实是只在近处流通而没有在远处流通。立法又贵在长久而没有弊端,官府有支出就必定有收入,百姓可以领取就必定可以缴纳。由此推论,上面有好尚的,下面必定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比如征收钱粮,除了协饷、部饷起解的正款计算明白,按数缴纳白银外,其余如存留、杂税,以银七钱三分来征收;如兵饷、俸禄工钱,也以银七钱三分来发放。收纳的时候,白银超过七钱,不足三分的,仍令百姓补交不足的钱币,收回多缴纳的白银;支放的时候,钱币超过三分,白银不足七分的,仍从官库找给不足的白银,收回多搭发的钱币。不然,散给兵役则以钱币充饷,征收税粮则不用钱币,钱法还能推行吗?只有出入均平,收放统一,百姓都知道钱币是有用的了。钱币有用,那么钱币就不贱了。钱币不贱,而白银还能独自昂贵吗?臣所说的从前钱法不能推行,确实是上面不推行而下级不效仿。如果推行得法,又何必担心钱币不流通呢?我身任外吏,亲眼目睹市场的萧条,井邑庐舍的荒凉,千户之村没有百金之家,那么赤白金(金银)在民间流通的,也已经很少了。现在如果用多余的铜来补充不足的银,钱币可以救济白银,白银也可以兑换钱币。有银的家庭就用银,无银的家庭就用钱。银就是钱,钱也是银。所以每年增加万金的钱币,铸造得越多,增加的银也就越多,这是储藏财富的方法,补充国家用度而救济百姓贫困,未必不是生财的一个途径。
《钞币议》
王
夏商周三代以上,君主与百姓相通,只有使百姓富足的事情,没有专门使君主富足的事情,必定是百姓富足了而后君主才富足,就像子孙富裕而父母未曾贫穷一样。三代以下,君主与百姓隔绝,既有使君主富足的事情,又有使百姓富足的事情,而且必定是君主富足了而后百姓才富足,就像父母富裕而子孙也没有贫穷的一样。想要使百姓富足,没有比重视农业、努力耕种更好的了;想要使君主富足,没有比掌握钱币权力更好的了。然而往往不能掌握这种权力的,为什么呢?自从毁钱制作器物,始于工匠,利权就第一次丧失了;铅钱私铸,窃取于奸民,利权就第二次丧失了;外国钱币在中国流通,利权就第三次丧失了;银价高低,操纵于商贾,利权就第四次丧失了;钱票会券出自富户,利权就第五次丧失了。现在想要掌握钱币的权力,没有比禁止白银而推行纸币更好的了,而
又尽去其弊,则国用常足,而民财同阜矣。请综钱币之源流论之:后魏高谦之曰:“尧遭大水,以历山之金铸钱;汤遭大旱,以庄山之金铸钱。”夫古者分国而治,资于粟帛者重,而资于钱币者轻,故非水旱要可不铸。后人或以珠玉龟贝刀布为币,未尝专以银与钱也。郑司农释诗“抱布贸丝”云:“周人以布,广二寸,长二尺,凭官司印书其上,以为民间贸易之币。”此即行钞所昉。汉武帝造白鹿币,唐宪宗用飞钱,又为行钱之渐。至宋张咏始行交子,宋孝宗以内帑金帛易褚币,藏于内库,一时楮币重于黄金。沿及金元,皆用纸钞。明初亦行宝钞,至英宗有米麦折银之令,地用银之禁,由是有出无入,而钞遂不行。迨崇祯十六年,生员蒋臣奏行铜钞,帝意欲用纸钞,因流贼渡河,其事遂止。夫自宋迄明,凡行钞四五百年。本朝顺治中,亦尝兼行钞币,苟其有害无利,安能行之如是其久哉?按明户部侍郎倪比璐尝欲行钞,其时省臣条陈十便:一曰造之本省,二曰行之途广,三曰赍之也轻,四曰藏之也简,五曰无成色之好丑,六曰无称兑之轻重,七曰革银匠之奸偷,八曰杜盗贼之窥伺,九曰钱不用而用钞,其铜尽铸军器,十曰钞行而银不行,其银尽实内帑,此十者惟末二条立法尚未尽善。钞可用而钱不可废也,银虽可废,宜仍散之民间为器饰,而不宜尽实内帑也。其余皆至论名言,无可疑者。而蒙细推行钞之利,其实不止此。如凡以他物为币,皆有尽,惟钞则无尽,造百万即百万,造千万即千万,则操不涸之财源,其大利一也。万物之利权收之于上,布之于下,则尊国家之体统,其大利二也。外洋不得以其币行中国,则动远夷之畏服,其大利三也。奸民谋逆,类皆以财利要结人心,国家财用不竭,则消奸民之逆志,其大利四也。用银有白纹、元丝、洋钱之不同,行钞归于画一,则齐天下之风俗,其大利五也。钞法既行,收铜以供鼓铸,则极钱法之精好,其大利六也。钞直既有一定,商贾不得低昂之,则绝民心之诈伪,其大利七也。富家或以土窖藏银,历久不用,银益见少,今举而变之,悉出易钞,则去壅滞之恶习,其大利八也。钞式宜变,从前分为七等,大钞书《孝经》,其次书《印先止格言》,俾民识字,则寓教民之深意,其大利九也。凡漕务、河务、盐务皆有积弊,当厘人不敢议者,恐经费不足故也。若行钞无难更定章程矣,则除万事之积弊,其大利十也。国计大裕,捐例永停,即捐衔亦可无庸,则重朝廷之名器,其大利十一也。一切取民者从薄,予民者从厚,则行千载之仁政,其大利十二也。
译如果彻底革除其中的弊端,那么国家财政就会经常充足,百姓的财富也会一同丰裕。请综合钱币的源流来论述:后魏高谦之说:“尧遭遇大水,用历山的金子铸钱;汤遭遇大旱,用庄山的金子铸钱。”古代分封诸侯治理国家,重视粟米布帛,而轻视钱币,所以除非遇到水旱灾荒,否则不会铸钱。后来的人有时用珠玉、龟甲、贝壳、刀布作为货币,并不曾专门使用银和铜钱。郑司农解释《诗经》中“抱布贸丝”一句说:“周朝人用布,宽二寸,长二尺,凭借官府在布上盖印书写,作为民间贸易的货币。”这就是发行纸币的起源。汉武帝制造白鹿币,唐宪宗使用飞钱,又是发行纸币的渐进过程。到了宋朝张咏才开始发行交子,宋孝宗用内库的金帛兑换纸币,收藏在内库中,一时间纸币比黄金还贵重。沿袭到金朝和元朝,都使用纸钞。明朝初期也发行宝钞,到了英宗时期有米麦折银的命令,禁止地方使用银两,于是宝钞只有支出没有收入,从而不再流通。等到崇祯十六年,生员蒋臣上奏请求发行铜钞,皇帝本意想用纸钞,因为流寇渡河,这件事就停止了。自从宋朝到明朝,凡是发行纸币长达四五百年。本朝顺治年间,也曾兼行纸币,如果纸币有害无利,怎么能实行这么久呢?查考明朝户部侍郎倪比璐曾经想要发行纸币,当时的省臣条陈了十个好处:一是铸造成本在省,二是流通范围广,三是携带轻便,四是收藏简易,五是没有成色的好坏之分,六是没有称量兑换的轻重之弊,七是革除银匠的奸诈偷盗,八是杜绝盗贼的窥伺,九是钱不用而用钞,铜全部用来铸造军器,十是钞行而银不行,银全部充实内库。这十条中只有最后两条立法尚未尽善。纸币可以使用而铜钱不可废除,银虽然可以废除,但适宜仍然散在民间作为器物装饰,而不适宜全部充实内库。其余的都是至理名言,无可怀疑。而细细推究发行纸币的利益,其实不止这些。比如凡是其他物品作为货币,都有穷尽的时候,只有纸币没有穷尽,造百万就是百万,造千万就是千万,这就掌握了永不枯竭的财源,这是第一大利益。万物的利益权柄收归朝廷,布施给百姓,这就尊崇了国家的体统,这是第二大利益。外国不能用它们的货币在中国流通,这就使远方的夷狄畏惧臣服,这是第三大利益。奸民谋反,大抵都是用财利来笼络人心,国家财用不竭,就能消除奸民的逆反之心,这是第四大利益。使用银两有白纹、元丝、洋钱的不同,发行纸币归于统一,这就使天下的风俗整齐划一,这是第五大利益。纸币制度实行后,回收铜来供应铸币,这就使钱法达到精好,这是第六大利益。纸币价值既已确定,商贾不能抬高或压低,这就断绝了民心的欺诈虚伪,这是第七大利益。富家有时用土窖藏银,长久不用,银就显得更少,现在全部拿出来换成纸币,这就去除了壅滞的恶习,这是第八大利益。纸币样式适宜改变,从前分为七等,大钞书写《孝经》,其次书写《印先止格言》,使百姓识字,这就寓含了教化百姓的深意,这是第九大利益。凡是漕运、河工、盐务都有积弊,应当整顿却没人敢议论,是担心经费不足。如果发行纸币,就不难更改章程了,这就除去了万事的积弊,这是第十大利益。国家财政大大充裕,捐纳制度永远停止,即使捐官也可以不用,这就重视了朝廷的名器,这是第十一大利益。一切向百姓征收的从薄,给予百姓的从厚,这就实行了千载的仁政,这是第十二大利益。
夫天下无不弊之法,而常恃有救法之人。而欲图天下之大功,必先破人之论。人徒见宋、金、元、明行钞不能无弊,遂以为不可行,不知皆立法未周之故耳。今试言其弊之大略:一则单纸易坏,而不知装潢糊表也;二则式印苟简,而不知宜镂版精工也;三则钞文但书刑律,无可观玩也;四则印章不多,难于辨别也;五则中统钞自二贯至十文,分为十一等,太琐屑也;六则中统钞止于二贯,民犹不便也;七则钞直二贯者,止费钱三四文,资本太轻,纸幅狭隘,程序不精也;八则有司以出钞为利,入钞为讳也;九则民以旧钞换新钞,必增工墨费,每贯三分也;十则旧钞行用,每至简阅也;十一则钞法屡更,使民疑也;十二则不铸钱,而钱日少也;十三则仍杂用银也;十四则专利于上,而不能行惠于民也;十五则虽设严刑,而未尽防伪之道也。今试能一一悉去其弊,则行钞者,宋、金、元、明之法也;而所以行钞者,固非宋、金、元、明之法也。岂非理财之善策哉?嘉庆年间翰林学士蔡之定曾奏请行钞,然徒言行钞,而不知去弊之方,则无以全收其利而不受其害,宜其议之不行也。夫自古有治人,无治法;然苟有治人,必有治法,而立法之善,不过即弊法而去其弊,所谓胜者所用,败者之谋也。蒙尝博观载籍,访通人,有言行钞之利者,必与之深心商搉,而究其理;有言行钞之害者,必与之反复辨论,而穷其故。实见钞法之行,利及百姓,而非止国家也;利及万世,而非止一时也。故为考证八条目四十问答三十,以破人之论,刍荛之愚,俟有言责者择焉。
原钞之始
元何异孙曰:郑司农释《诗》“抱布贸丝”,云:“周人以布长二尺,凭官司印书其上,以为民间贸易之币,此用钞之始。”
按司农此条,见《周礼注》。余初得之,谓可以证钞法。后检旧本《十一经问对》,则知何异孙已先我言之矣。今《通志堂经解》所刊《十一经问对》,删去此条。
汉武帝时,禁苑有白鹿,乃以白鹿皮方尺,缘以藻缋,为皮币,直四十万。王侯宗室朝觐聘享,必以皮币荐璧,然后得行。
按一皮而直四十万,其值太重。窥此意,止欲取王侯宗室之利,与民间无预也。
唐宪宗行飞钱令,商贾至京师,委钱给券,轻装趋四方,合券取之。
按飞钱合券取钱,即交子之权舆。宋太祖置便钱务,许商人投牒输钱左藏库,以诸州钱给之。
按此亦飞钱之意
宋仁宗元年,置益州交子务。初,张咏知益州,患蜀人铁钱重,不便贸易。一交一缗,以三年为一界而换之。六十五年为二十二界,谓之交子。使富民主之,后富民稍衰,争讼不息。转运使薛山、张若谷请置交子务,以权其出入,禁私造者。帝从其议,立务于益州界,以百二十五万六千三百缗为额。
按商贾惮于重赍,交子之设,正以便民。今民间自行会票,则交子之用,隐操于富户矣。
造钞之法
宋史》云:景定四年,以收买逾限之田,复日增印会子一十五万。咸四年,以近颁见钱关子,贯作七百七十文,公私擅减者,官以赃论,吏则配籍五年。复申严关子减落之禁。七年,以行在纸局所造关子纸不精,命四川制使抄造输送,每岁以二千万作四纲。
宋高宗二十四年,金使置交钞库,金以铜少,造钞引一贯、二贯、三贯、五贯、十贯五等,谓之大钞;一伯、二伯、三伯、五伯、七伯五等,谓之小钞,与钱并用,以七年为限,纳旧易新。诸路置官库受之,每贯取工墨钱十五,公私便焉。宋理宗景定元年,蒙古行交钞法,王文统立十路宣抚司,示以条格,欲差发办而民不扰,盐课不失常额,交钞无致阻滞。遂行中书省造中统元宝文钞,立互市于颍州、涟水、光化军。交钞法自十文至二贯文凡十等,不限年月,诸路通行,赋税并听收受,仍申严私盐、酒钞、曲货等禁。
按金元用钞之初,皆见其便。迨行之久,而其弊渐生,于是议更造。愈更造而弊愈生,其故有由也。金之钞初止十贯,而其后仍有二百
译天下没有不会产生弊端的法令,而常常依赖有补救法令的人。想要谋求天下的大功业,必须先破除人们的议论。人们只看到宋、金、元、明发行纸币不能没有弊端,就认为不可行,不知道这都是因为立法不周全的缘故罢了。现在试着说说其弊端的大概:一是纸张单薄容易损坏,却不知道可以加以装潢糊表;二是版式印刷苟且简略,却不知道应该镂刻版模精工细作;三是纸币上的文字只写刑罚律令,没有什么可观可玩的;四是印章不多,难以辨别真伪;五是中统钞从二贯到十文,分为十一等,太琐碎;六是中统钞最高只到二贯,百姓仍然感到不便;七是面值二贯的纸币,只花费铜钱三四文,资本太轻,纸张幅面狭隘,制作程序不精细;八是官吏把发行纸币当作牟利的手段,把回收纸币当作忌讳;九是百姓用旧钞换新钞,必须增加工墨费用,每贯三分;十是旧钞流通使用,每次都要查验;十一是钞法屡次更改,使百姓产生疑虑;十二是不铸造铜钱,而铜钱日益减少;十三是仍然混杂使用白银;十四是专利归于朝廷,而不能施惠于百姓;十五是虽然设立严刑,却没有穷尽防伪的方法。现在如果能一一彻底去除这些弊端,那么发行纸币,就是宋、金、元、明的做法;而所以能发行纸币的原因,固然不是宋、金、元、明的做法。这难道不是理财的好策略吗?嘉庆年间翰林学士蔡之定曾上奏请求发行纸币,然而只是说发行纸币,却不知道去除弊端的方法,那么就无法完全获得其利益而不遭受其害处,适宜他的建议不被实行。自古以来有善于治理的人,没有完美无缺的法令;然而如果有善于治理的人,就一定有善于治理的法令,而立法的好,不过就是针对有弊端的法令而去除其弊端,所谓胜利者所用的,正是失败者的计谋。我曾经广泛阅览典籍,拜访通达事理的人,有说发行纸币有利的人,一定与他深入商讨,探究其道理;有说发行纸币有害的人,一定与他反复辩论,穷究其缘故。确实看到纸币制度的实行,利益惠及百姓,而不只是国家;利益惠及万世,而不只是一时。所以考证了八条目四十问答三十,以破除人们的议论,我这草野之人的愚见,等待有言论责任的人选择。
原钞之始
元代何异孙说:郑司农解释《诗经》中的“抱布贸丝”,说:“周朝人用长二尺的布,凭借官府在上面印书,作为民间贸易的货币,这是使用纸币的开始。”
查考司农这条注释,见于《周礼注》。我最初得到它,认为可以证明纸币制度。后来检阅旧版《十一经问对》,才知道何异孙已经先我说了。现在《通志堂经解》所刊印的《十一经问对》,删去了这条。
汉武帝时,禁苑中有白鹿,于是用白鹿皮一平方尺,边缘装饰以藻缋,作为皮币,价值四十万。王侯宗室朝见聘享,必须用皮币荐璧,然后才能进行。
查考一张皮币价值四十万,其价值太重。窥探此意,只想夺取王侯宗室的利益,与民间无关。
唐宪宗实行飞钱令,商贾到京师,委托钱财给券,轻装前往四方,合券取钱。
查考飞钱合券取钱,就是交子的雏形。宋太祖设置便钱务,允许商人投牒输钱到左藏库,用各州的钱支付。
查考这也是飞钱的意思。
宋仁宗元年,设置益州交子务。起初,张咏任益州知州,担忧蜀人铁钱沉重,不便贸易。一交一缗,以三年为一个界限而更换。六十五年共二十二界,称为交子。让富户主持,后来富户稍衰,争讼不息。转运使薛田、张若谷请求设置交子务,以控制其出入,禁止私自制造。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在益州界设立交子务,以一百二十五万六千三百缗为额度。
查考商贾畏惧携带重金,交子的设置,正是为了便民。现在民间自行发行会票,那么交子的作用,就暗中掌握在富户手中了。
造钞之法
《宋史》说:景定四年,因为收买超过期限的田地,又每天增加印造会子十五万。咸淳四年,因为最近颁布的见钱关子,一贯作七百七十文,公私擅自减值的,官员以赃罪论处,吏员则配籍五年。又重申严禁关子减值的禁令。七年,因为行在纸局所造的关子纸不精细,命令四川制使抄造输送,每年以二千万作四纲。
宋高宗二十四年,金使设置交钞库,金朝因为铜少,造钞引一贯、二贯、三贯五贯十贯五等,称为大钞;一伯、二伯、三伯五伯七伯五等,称为小钞,与铜钱并用,以七年为限,缴纳旧钞更换新钞。各路设置官库接收,每贯收取工墨钱十五,公私都感到便利。宋理宗景定元年,蒙古实行交钞法,王文统设立十路宣抚司,展示条格,想要差发办而百姓不扰,盐课不失常额,交钞不致阻滞。于是行中书省造中统元宝文钞,在颍州、涟水、光化军设立互市。交钞法从十文到二贯文共十等,不限年月,各路通行,赋税都听任收受,仍重申严禁私盐、酒钞、曲货等禁令。
查考金元使用纸币之初,都看到其便利。等到实行久了,而其弊端逐渐产生,于是商议更造。愈更造而弊端愈多,其缘故是有原因的。金的纸币最初只到十贯,而其后仍有二百
贯至千贯者。元之钞始止二贯,迨桑哥造至元钞,自一贯至五十文,凡十有一等。每一贯视中统钞五贯文,是方尺之纸直钱五十文也。武宗造至大钞,凡十三等。每一贯准至元钞五贯,是方尺之纸直钱五万文也。先后轻重不伦,无怪乎视为虚券而不可行也。斯固由更法之弊,而亦创制之初未能斟酌至精也。然则欲行钞者,必立法之始详审精密,先求尽善,一定之后更不改造,而后钞可永行矣。
译一贯到一千贯的都有。元朝初期的纸币最初只发行到二贯,等到桑哥铸造至元钞时,从一贯到五十文,共分为十一个等级。每一贯至元钞相当于中统钞五贯,这意味着一平方尺的纸张价值五十文钱。武宗时期铸造至大钞,共分为十三个等级。每一贯至大钞折合至元钞五贯,这意味着一平方尺的纸张价值五万文钱。先后发行的纸币轻重价值混乱无序,难怪人们将其视为空头凭证而无法流通。这固然由于更改法度的弊端,也是因为创制之初未能斟酌得极为精密。那么,想要推行纸币,必须在立法之初就详审精密,先力求完美,一旦确定之后就不再改造,这样纸币才能永远行用。
金史》云:初,贞元间,既行钞引法,遂设印造钞引库及交钞库,皆设使、副、判各一员,都监二员,而交钞库副则专主书押、搭印、合同之事。又曰:交钞之制,外为阑作花纹,其上横书贯例,左曰某字料,右曰某字号料号,外篆书曰“伪造交钞者斩,告捕者赏钱三百贯”。料号衡阑下曰“中都交钞库”,淮尚书户部符承都堂札付户部覆点勘令史姓名押字。又曰:圣旨印造逐路交钞,于某处库纳钱,更许于某处库纳钞换钱,官私同见钱流转。其钞不限年月行用,如字文故暗,或钞纸擦磨,许于所属库司纳旧换新。若到库支钱,或倒换新钞,每贯量克工墨钱若干文。库搯攒司、库副史各押字年月日。印造钞引库、库子库司副使各押字,上至尚书户部官亦押字。其搭印支钱处合同用印,依常例。
按金之制钞法,亦备矣。惜其尚未知装潢精工,使不至易坏也。至于命书者书先正格言其上,富民而兼寓教民,不尤善乎?
元史》云:世祖中统元年,始造交钞,以丝为本,每银五十两易丝钞一千两,诸物之直并从丝例。是年十月,又造中统元宝钞,其文以十计者四,曰一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以百计者三,曰一百文、二百文、五百文;以贯计者二,曰一贯文、二贯文。每一贯同交钞一两,两贯同白银一两。至元十二年,添造厘钞,其例有三,曰二文、三文、五文。初钞印以木为板,十三年铸铜易之。元至大四年,罢行至大银钞、铜钱。杨朵法曰:「法有便,不当视立法之人为废置。铜钱与楮币相权而用,古之道也。何用遽废耶?」言虽不用,时论是之。
按:以钞为不废,以钱钞为宜,兼行自是确论。
元顺帝十年,欲更钞法。吏部尚书偰哲笃迎合宰相脱脱意,请以钞一贯文省权铜钱一千文。国子祭酒吕思诚曰:「中统、至元自有母子,岂有以故纸为母而立铜为子者乎?」又曰:「钱钞用法,见为一致,以虚换实也。今历代钱与至正钱、中统、至元钞、交钞分为五项,虑下民藏其实而弃其虚,恐不为国家利。」偰哲笃曰:「至元钞多伪,故更之。」思诚曰:「至元钞非伪,人为伪耳。至元钞人犹识之,交钞人未之识,伪将滋多。」偰哲笃曰:「钱钞兼行何如?」思诚曰:「钱钞兼行,轻重不伦,何者为母,何者为子?汝不通古今,徒以口舌取媚大臣乎!」
按:以钞为母,以钱为子。钞数多而钱数少,钞以便总统之用,钱以便零析之用。此法未尝不善,第当于立法之初,先定其规而慎守之。元世先废钱不用,至顺帝时,钞法极弊。之世承仁宗罢行银钞、铜钱之后,而欲更法,宜其不可行也。偰哲笃诚未达时务,而吕思诚之言,亦岂极至之论耶?
陆世仪曰:「古有三币,今亦有三币。古之三币,珠玉、黄金、刀布;今之三币,白金钱、钞。古之为市者,以其所有易其所无,皆粟与械器耳。粟与械器,持移量算,有所不便,于是乎代之以金。是金者,所以通粟与器械之穷也,所谓大不如小也。物有至微,厘毫市易,则金又有所不便,于是乎又代之以钱。钱者,所以通金之穷也,所谓顿不如零也。千里赍持,盗贼险阻,则金与钱又有所不便,于是乎又代之以楮。楮者,如唐之飞钱,今之会票,又所以通金与钱之穷也,所谓重不如轻也。识三币之情,则知所以用三币之法矣。」
按此论三币甚确,知重不如轻,则知钞之不当废矣。
高珩云:「钞法亦可救急。若大粮商税,非钞不收,则钞法立行。上操利权,出不尽而用不竭,又安用朱提为乎?」唐法为租为调,元明开国之初,皆以宝钞济用,不专重金银也。
究钞之法
宋史·宝佑四年,台臣奏:“川引、银会之弊,皆因自印、自用,有出无收。今当拘其印造之权,归之朝廷,仿十八界会之造,四川会子视佑之令,作七百七十陌,于四川州县公私行使。两料川引并毁,见在银会姑存旧引,既清新会有限,则楮价不损,物价自平,公私俱便矣。”有旨从之。
宋沈括曰:「钞法数易,富
译《金史》记载:起初,在贞元年间,既然实行了钞引制度,于是设立了印造钞引库和交钞库,都设置使、副、判各一人,都监二人,而交钞库的副使则专门主管书写签押、加盖印章、核对合同等事务。又说:交钞的形制,外部刻有花纹,上面横写着面值,左边写着某字料,右边写着某字号料号,外部篆书写着“伪造交钞者斩,告发捕获者赏钱三百贯”。料号横栏下方写着“中都交钞库”,以及尚书户部符承都堂札付户部复核点勘令史的姓名和签押。又说:圣旨命令印造各路交钞,在某处库缴纳钱,又允许在某处库缴纳钞兑换钱,官私都视同现钱流通。其交钞不限年月使用,如果字迹模糊,或者钞纸磨损,允许在所属库司缴纳旧钞换新钞。如果到库支取钱,或者兑换新钞,每贯酌情扣除工墨钱若干文。库司的攒司、库副史各自签押年月日。印造钞引库、库子、库司副使各自签押,上至尚书户部的官员也签押。其加盖印章、支取钱款的合同用印,依照常例。
按:金朝制定钞法的制度,也很完备了。可惜当时还不知道装潢工艺要精工,使交钞不至于容易损坏。至于命令书写者在上面书写先圣的格言,既使百姓富裕又寓含教化百姓,不更是好吗?
《元史》记载:世祖中统元年,开始制造交钞,以丝为本位,每五十两白银兑换一千两丝钞,各种物品的价值都跟随丝的比率。这一年十月,又制造中统元宝钞,其面值以十计数的有四种,即一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面以百计数的有三种,即一百文、二百文、五百文;面以贯计数的有两种,即一贯文、二贯文。每一贯等同于交钞一两,两贯等同于白银一两。至元十二年,增造厘钞,其比率有三种,即二文、三文、五文。起初钞印用木板制作,十三年铸造铜版替换它。元至大四年,停止行用至大银钞、铜钱。杨朵法说:“法令有便利之处,不应当因为制定法令的人而废除或保留。铜钱与纸币相互权衡使用,是古来的道理。为什么急于废除呢?”他的话虽然没被采纳,但当时的舆论认为他是对的。
按:认为纸币不应废除,认为钱钞并行适宜,兼行自然是确切的论断。
元顺帝十年,想要更改钞法。吏部尚书偰哲笃迎合宰相脱脫的意思,请求用一贯文省纸币权当铜钱一千文。国子祭酒吕思诚说:“中统、至元钞自有母子关系,哪有把旧纸当作母币而把铜钱当作子币的呢?”又说:“钱钞的使用法则,现在是一致的,是用虚换实。现在历代铜钱与至正钱、中统、至元钞、新交钞分为五项,担心百姓收藏实物而抛弃虚币,恐怕对国家不利。”偰哲笃说:“至元钞伪币多,所以要更改。”吕思诚说:“至元钞不是伪币,是人伪造的。至元钞人们还认识,新交钞人们不认识,伪币将会更多。”偰哲笃说:“钱钞兼行怎么样?”吕思诚说:“钱钞兼行,轻重不伦,哪个是母币,哪个是子币?你不懂古今,只是用口舌取媚大臣吗!”
按:以纸币为母币,以铜钱为子币。纸币数量多而铜钱数量少,纸币以便于统领使用,铜钱以便于零碎使用。这个方法未尝不好,只应当在立法之初,先确定其规则并谨慎遵守。元朝世祖先废除铜钱不用,到顺帝时,钞法极其弊病。顺帝在仁宗废除银钞、铜钱之后,想要更改法令,理应不可行。偰哲笃确实不通时务,而吕思诚的话,难道就是极至的论断吗?
陆世仪说:“古代有三种货币,现在也有三种货币。古代的三种货币,是珠玉、黄金、刀布;现在的三种货币,是白银、铜钱、纸币。古代做买卖的人,用他们所有的交换他们没有的,都是粮食和器械罢了。粮食和器械,携带、移动、计量、计算,有所不便,于是用黄金来代替。黄金,是用来疏通粮食和器械流通困境的,所谓大的不如小的。物品有极其微小的,厘毫之间的交易,则黄金又有所不便,于是又用铜钱来代替。铜钱,是用来疏通黄金流通困境的,所谓整块的不如零碎的。千里携带,盗贼险阻,则黄金和铜钱又有所不便,于是又用纸币来代替。纸币,如唐代的飞钱,现在的会票,又是用来疏通黄金和铜钱流通困境的,所谓重的不如轻的。认识三种货币的情理,就知道使用三种货币的方法了。”
按:这个论述三种货币很确切,知道重的不如轻的,就知道纸币不应当废除了。
高珩说:“钞法也可以救急。如果大宗粮食、商税,不用纸币不收,那么钞法就立即行得通。上面掌握利权,出不尽而用不竭,又哪里需要用白银呢?”唐代的赋税为租为调,元明开国之初,都用宝钞济用,不专门重视金银。
究察钞法
《宋史》宝佑四年,台臣上奏:“川引、银会的弊端,都是因为自行印造、自行使用,只有支出没有回收。现在应当收回其印造之权,归于朝廷,仿照十八界会子的制造,四川会子视佑之令,作七百七十文,在四川州县公私行使。两料川引一并销毁,现有的银会暂且保留旧引,既然新会有限,那么纸币价格不损,物价自然平稳,公私都便利了。”有旨意听从他。
宋沈括说:“钞法多次更改,富
家不蓄钞,而蓄钱。」
宋徽宗改四川交子为钱引,新交子一千,当旧交子四千,交子法大坏。
译家里不储存纸币,而储存铜钱。”
宋徽宗将四川的交子改为钱引,新交子一千,相当于旧交子四千,交子的制度遭到严重破坏。
金赵秉文曰:「比者,宝券滞塞,盖朝廷将议更张而已。妄传不用,因至抑遏,渐至废绝。此乃权归小民也。自迁汴以来,废回易务。臣愚谓,当复置,令职官通市道者掌之。」
金赵伯成曰:「更造之法,阴夺民利,其弊甚于征之。」
按前朝行钞,皆在开国之初,而行钞无弊,尤在一朝极盛之时。元始祖、明太祖,皆开基之主也。宋仁宗、金世宗,皆一朝极盛之时也。宋孝宗亦南渡后之盛时,成祖亦当明之盛时,故钞法通行无弊。明庄烈帝当末年危殆之时,方思行钞,尚何及哉!所以虽有倪元璐之才,终于不可行也。
本朝顺治八年,行钞贯之制。是年,始造钞一十二万八千一百七十二贯有奇。自后,岁以为额。至十八年,即行停止。
按前朝于铜钱之外,皆兼以钞为币。本朝始专以银为币,钞惟顺治年间曾暂行,之后以国用充余,遂行停罢。论者谓:「国初制钞甚少,故暂行无弊。然苟敛散有术,制度精工,虽多造常行,亦可以有利而无弊也。」
防钞之伪
宋史》赵开兼宣抚处置使司,疏通钱引,民以为便。宣司获伪引三十万,盗五十人。张浚欲从有司议,当以死。开白浚曰:“相君误矣,使引伪加宣抚使印其上,即为真矣。黥其徒,使治币,是相君一日获三十万之钱,而起五十人之死。”浚称善,悉如开言。
按此,亦权时善处之法。然伪引加印为真,则当时立法之可见矣。固不若多为印特造佳纸,尤使之难于作伪也。
宋孙甫监交子务,或以伪造多犯法,欲不用。甫曰:「交子可以伪造,铁钱可以私铸,但严治之,不当以小害废大利。」
按甫之言,可谓通达国体。若因有作伪而废之,是因噎而废食也。
宋史》高宗三十二年,立伪造会子法,犯人处斩,告者赏钱十串,不愿受者补进义校尉。若徒中及庇匿者,能告首免罪受赏,愿补官者听。
宋史·熙二年,宗正丞韩祥奏:「坏楮币者,只缘变更;救楮币者,无如收减。自去年至今,楮价粗定,不至折阅者,不变更之力也。今已罢诸造纸局及诸州科买楮皮,更多方收减,则楮价有可增之理。」上曰:「善。」三年,臣僚言:「今官印之数虽损,而伪造之券愈增。且以十五、十六界会子言之,其所入之数宜减于所出之数。今收换之际,原额既溢,举者未已,若非伪造,其何能致多如是?大抵前之二界尽用川纸,物料既精,工制不苟,民欲为伪,尚或难之。迨十七界之便,印以杂用川杜之纸;至十八界界,则全用杜纸矣。纸既可以自造,价且五倍于前,故昔之为伪者难,今之为伪者易。人心循利甚于畏法,况利可立致,而刑未即加者乎?」臣愚以为:「抄撩之增添纸料,假工程务极精致,使人不能为伪者,上也;禁捕之法,厚为之,劝厉为之防,使人不敢为伪者,次也。」
按此论防伪之法极精切
金史》曰:高汝励言钞法务在必行,府州县镇各籍辨钞人,给以条印,听与人辨验,随贯量给二钱,贯例虽多六钱即止,每朝官出使,则令体究通滞以通闻。
按:欲防伪,则必为民间立辨伪之人,此法决不可废。
元史·林兴祖,至治中知沿山州。沿山素多伪造钞者,豪民吴友文为之魁。友文奸黠悍鸷,因伪造致富,乃分遣恶少四五十人为吏于有司,伺有欲告之者,辄先事戕之。前后杀人甚。兴祖至官曰:“此害不除,何以牧民?”即张榜禁伪造者,且立赏募民首告。俄有告者至,佯以不实斥去。又有告伪造二人并赃者,乃鞫之,款成。友文自至官为之营救,兴祖命并执之。狱具,逮捕其党,悉置之法。
按钞之利厚,民必思伪造。虽立严刑以禁之,而伪造者犹冀其事之不败露也。若非立赏募告,则人以为首告者损人而不利己,非素有仇怨,又谁肯告之乎?兴祖之治沿山善矣,窃以为伪造者既重其罪,凡亲族邻里知而不举者皆当缘坐,而首告者必予重赏。凡官长能发觉逮治者,必立予迁擢。如是则人皆畏法悦赏,而伪造之弊自绝矣。
重钞之术
宋孝宗以内帑金帛易楮,
译金朝赵秉文说:“近来宝券流通阻滞,大概是朝廷打算商议改革罢了。错误地传言不再使用,因而遭到压制,逐渐走向废止。这是权力落入小民手中的表现。自从迁都汴京以来,废除了回易务。臣愚昧地认为,应当恢复设置,让主管市场事务的职官来掌管。”
金朝赵伯成说:“更改造钞的法令,暗中夺取百姓的利益,其弊端比征税还要严重。”
考察前朝发行纸币,都在开国之初,而发行纸币没有弊端,尤其在于王朝极盛之时。元世祖、明太祖,都是开基立业的君主。宋仁宗、金世宗,都是一朝极盛时期的君主。宋孝宗也是南渡后的盛世,明成祖也处于明朝的盛世,所以钞法通行没有弊端。明思宗在末年危殆之时,才想着发行纸币,还来得及吗!所以即使有倪元璐的才能,最终也无法推行。
本朝顺治八年,实行钞贯的制度。这一年,开始铸造钞一十二万八千一百七十二贯有余。此后,每年以此为定额。到十八年,就停止发行了。
考察前朝在铜钱之外,都兼用纸币作为货币。本朝起初专门以白银作为货币,纸币只在顺治年间曾暂时发行,之后因为国家用度充裕,于是停止发行。议论的人说:“建国初期制造的纸币很少,所以暂时发行没有弊端。然而如果征收和发放有方法,制度精工,即使大量制造长期发行,也可以有利而无弊。”
防止纸币伪造
《宋史》记载,赵开兼任宣抚处置使司,疏通钱引,百姓认为便利。宣抚司查获伪造的钱引三十万,盗贼五十人。张浚想听从有关部门的建议,判处死刑。赵开对张浚说:“相君错了,如果钱引上加盖宣抚使的印,就是真的了。给那些盗贼刺字,让他们管理货币,这样相君一天获得三十万的钱,又免除了五十人的死罪。”张浚称赞他说得好,完全按照赵开的话去做。
考察这件事,也是权宜善处的方法。然而伪造的钱引加盖印章成为真钞,由此可以看出当时的立法情况。这固然不如多制造印章、特造优质纸张,尤其使伪造变得困难。
宋代孙甫监管交子务,有人因为伪造交子犯法,想要不再使用交子。孙甫说:“交子可以伪造,铁钱可以私铸,只要严厉治理,不应当因为小害而废弃大利。”
考察孙甫的话,可以说通达国家体制。如果因为有人伪造就废除交子,那是因噎废食。
《宋史》记载,高宗三十二年,设立伪造会子的法令,犯人处斩,告发者赏钱十串,不愿接受赏赐的补授进义校尉。如果是囚犯以及包庇隐藏者,能够告发自首的免罪受赏,愿意补授官职的听任。
《宋史》记载,熙宁二年,宗正丞韩祥上奏:“破坏纸币的,只因为变更;挽救纸币的,没有比收减更好的。从去年到现在,纸币价格大致稳定,不至于亏损的,是不变更的力量。现在已罢免各造纸局及各州征收购买楮皮,又多方收减,那么纸币价格有上涨的道理。”皇上说:“好。”三年,臣僚说:“现在官印的数量虽然减少,而伪造的券却越来越多。且以十五、十六界会子来说,其收入的数量应该少于支出的数量。现在收换之际,原额已经溢出,举债未止,如果不是伪造,怎么能多到如此程度?大致前两个界全部使用川纸,物料精良,工制不苟,百姓想要伪造,尚且困难。等到十七界,便用杂用川杜的纸;到十八界,则全用杜纸了。纸既可以自己制造,价格且是之前的五倍,所以过去伪造困难,现在伪造容易。人心追求利益甚于畏惧法律,况且利益可以立刻得到,而刑罚尚未立即加身呢?”臣愚昧地认为:“增加纸料,假借工程务求极精致,使人不能伪造的,是上策;禁止捕拿的法令,厚加奖赏,劝勉厉行防备,使人不敢伪造的,是次策。”
考察这个论述防伪的方法极精切
《金史》说:高汝励说钞法务必推行,府州县镇各登记辨别钞票的人,给予条印,听任与人辨别验证,随贯量给二钱,贯例虽多,六钱即止,每朝官出使,就命令体察通滞以通报。
考察:想要防止伪造,就必须为民间设立辨别真伪的人,此法决不可废除。
《元史》记载,林兴祖,至治年间任沿山州知州。沿山向来多有伪造钞票的人,豪民吴友文是他们的首领。吴友文奸诈狡猾悍勇,因为伪造钞票致富,于是分派恶少四五十人作为官吏在官府,伺机有想要告发的人,就事先杀害他们。前后杀人很多。林兴祖到任说:“此害不除,怎么治理百姓?”立即张贴榜文禁止伪造者,并且设立赏格招募百姓首告。不久有告发的人到来,假装以不实为由斥退。又有告发伪造二人并赃的,于是审问,供词成立。吴友文亲自到官府为他营救,林兴祖命令一并逮捕他。案件审结,逮捕他的党羽,全部依法处置。
考察钞票的利益丰厚,百姓必然想伪造。虽然设立严刑禁止,而伪造者还希望事情不暴露。如果不设立赏格招募告发,那么人们认为首告者损害他人而不利于自己,不是素有仇怨,又有谁肯告发呢?林兴祖治理沿山很好,我私下认为伪造者既加重其罪,凡是亲族邻里知道而不举报的都应当连坐,而首告者必定给予重赏。凡是官长能够发觉逮捕治罪的,必定立即给予升迁。这样人们都畏惧法律喜悦赏赐,而伪造的弊端自然断绝了。
重视钞票的方法
宋孝宗用内帑的金帛交换楮币,
藏于内库者四百万,行于民间者仅二百万。一时楮币重于黄金。龚茂良奏闻:“得商旅往来贸易,竞用会子,一为免税,二为省乘,三为不复折阅。”以此观之,大段流通。叶衡奏:“今诸处会子甚难得,宜量行支降。”行使上曰:“未可。向来止缘所出数多,致有今日之弊。今须少待,徐议施行。”上又曰:“大凡行用会子,少则重,多则轻。”
译存放在内库的有四百万,流通在民间的只有二百万。一时间纸币比黄金还贵重。龚茂良上奏说:“因为商旅往来贸易,竞相使用会子,一是为了免除税赋,二是为了节省运输劳力,三是不再遭受折算的亏损。”由此看来,纸币大量流通。叶衡上奏说:“如今各地会子非常难得到,应当酌情发放。”皇帝说:“不可以。过去只因为发行的数量太多,才导致今天的弊端。现在必须稍等,慢慢商议施行。”皇帝又说:“大凡发行会子,数量少就贵重,数量多就轻贱。”
按孝宗谓会子少则重,多则轻,是诚然矣。然亦不患其出之多,而第患其入之少。苟收敛有术,则钞亦流转于上下而无穷,奚至于多而轻哉?
宋史》云:高宗因论四川交子,最善沈该称提之说,谓官中常有钱百万缗,如交子价减,官用钱买之,方得无弊。熙七年,以十八界与十七界会子更不立限,永远行使。十一年,以会价增减,课其官吏。
金明昌三年,敕尚书省曰:「民间交钞流转,当限其数,勿令多于见钱也。」
按此亦同宋孝宗之意
明昌中,宰臣奏:“民间所以艰得钱者,以官豪家多积故也。”在唐元和间,尝限富家过二千者死,王公重贬,没入以五之一赏告者。上令参酌定制,令官民之家以品从物力限见钱,多不过三万贯。
按唐制,过五千者死,其法太重。富家多蓄钱,罚之足矣。钞法行,恐民蓄钱而不蓄钞,斟酌此法行之可也。
金承安二年,宰臣奏:「旧立交钞法,凡以旧易新者,每贯取墨工钱十五文。至大定二十三年,不拘贯例,每张收八文。既无益于官,亦妨钞法,宜从旧制便。若以钞买盐引,每贯权作一贯五十文,庶得多售。」上曰:「墨工钱贯可收十二文,买盐引者每贯可权作一百一十文。」
按工墨费钱愈少则民愈便,宰臣以为有妨钞法者谬也。若一贯之钞而权作一贯一百文,使民乐于用钞,则可行。
金高汝励曰:「随处州府库内,各有辨钞库。子钞虽弊不伪,亦可收纳。去都邑远之城邑,既有设置合同,换钱客旅经之,皆可相易。更虑无合同之地,难以易者,令官库凡纳缗钞者,受而不支。于钞背印记官吏姓名,积半岁赴都易新钞。如此则缗钞有所归,而无滞矣。」
金泰和时,从辽东按察司杨云翼言,以咸平、东京两路商旅所集,遂从都南例,一贯以上用交钞,不得用钱。
又孙铎言:民间钞多,正宜收敛。院务税诸名钱,可尽收钞。秋夏税纳正色外,亦令收钞,不拘贯例。农民知之,则钞渐重,可以流通。
按此三说,皆所以使钞之必行。或问:“行钞可决信民之乐从否?”曰:“可,但当图之以渐,而用之有术尔。盖钞之利厚,必分散于官与民,使各享其利,然后行钞可常久不废。此能使钞必行之术也。”
日知录》云:洪武八年三月辛酉朔,禁民间不得以金银为货交易,违者治其罪,有告发者就以其货给之。其立法若是之严也。九年四月己丑,许民以银、钞、钱、绢代输今年租税。十九年三月己巳,诏岁解税课钱钞,有道里险远难致,许易金银以进。五月己未,诏户部以今年秋粮及在仓所储,通其数,除存留外,悉折收金银、布绢、钞,定输京师。此其折变之法,虽暂行而交易之禁亦少弛矣。
按既禁用金银,所以重钞也。而未几即许民易金银以进,是自坏其法也。顾亭林先生《钱粮论》谓:“不收钱而收银,则河北之响马必多矣。”此可知用银之弊,易长盗贼。盖钱货重实,盗贼所取无多,则因而止者多矣。若用钞,则又轻而易藏,盗贼既不能知觉,又可多为标识,则窃之必易于败露,亦弭盗之善术也。夫以钞之虚为之母,以钱之质为之子,子母相权,民已甚便,又何为而必用银乎?明初觊于用银之利,故自弛其禁,而不知其长盗贼之风,启谋财害命之端,卒至开矿殃民,而国用益以不足,此计之失也。
论钞之用
金史》曰:有司言,交钞旧同见钱,商旅惮于致远,往往以钱买钞,盖公私俱便之事,岂可罢去?
金史》曰:濮王守纯以下奏曰:「自古军旅之费,皆取于民间。朝廷以小钞殊轻,权更宝券,而复禁用钱。小民浅虑,谓楮币易坏,不若钱可久。于是得钱则珍藏,而券则亟用之,唯恐破裂而至于废也。今朝廷知支而不知收,所以钱日贵而券日轻。然则券之轻,非民轻之,国家致之然也。不若量其所支,复敛于民,出入循环,则彼知为必用之物而知爱重矣。今徒患轻而即欲更造,不惟信令不能,且恐新券之复同旧券也。」
按量其所支,复敛于民,自是善术。第患奉行之不
译查考孝宗说会子少则贵重,多则轻贱,这确实是正确的。然而,问题不在于发行过多,而在于回收过少。如果回收有方法,那么纸币也能在上下之间流转不息,怎么会因为多而轻贱呢?
《宋史》记载:高宗在讨论四川交子时,最赞赏沈该关于“称提”的说法,认为官府常备百万缗钱,如果交子贬值,官府就用钱购买,这样就没有弊端了。绍兴七年,规定第十八界与第十七界会子不再设定期限,永远流通。绍兴十一年,根据会子价格的增减来考核官吏。
金明昌三年,皇帝敕令尚书省说:“民间交钞的流通,应当限制数量,不要让它多于现钱。”
查考这也与宋孝宗的意思相同。
明昌年间,宰臣上奏说:“民间之所以难以得到现钱,是因为官府和豪强之家大量囤积的缘故。”在唐代元和年间,曾经规定富家囤积现钱超过二千贯的处死,王公大臣重贬,没收其财产的十分之一赏给告发者。皇上命令参酌制定制度,规定官民之家根据品级和财力限制现钱持有量,最多不超过三万贯。
查考唐代的制度,超过五千贯就处死,这种刑罚太重了。富家大量囤积现钱,加以惩罚就足够了。纸币制度实行后,恐怕百姓只囤积现钱而不囤积纸币,斟酌采用这种办法实行是可以的。
金承安二年,宰臣上奏说:“旧定的交钞法,凡是旧钞换新钞的,每贯收取墨工钱十五文。到大定二十三年,不论贯数,每张收取八文。这既对官府没有益处,也妨碍钞法,应该恢复旧制才方便。如果用纸币购买盐引,每贯暂且算作一贯五十文,以便多销售。”皇上说:“墨工钱每贯可以收取十二文,购买盐引的每贯可以暂且算作一百一十文。”
查考工墨费用越少,百姓越方便,宰臣认为这会妨碍钞法是错误的。如果一贯的纸币暂且算作一贯一百文,使百姓乐于使用纸币,那么就可以实行。
金高汝励说:“各地州府库内,各自设有辨钞库。子钞虽然破旧但不伪造,也可以收纳。远离都城的城邑,既然已经设置了合同,换钱的旅客经过那里,都可以互相兑换。再考虑到没有合同的地方,难以兑换的,命令官库凡是收纳纸币的,只收不发。在纸币背面印上官吏姓名,积累半年后到都城兑换新钞。这样纸币就有去处,而不会滞留在民间了。”
金泰和年间,采纳辽东按察司杨云翼的建议,因为咸平、东京两路是商旅聚集的地方,于是依照都城南边的例子,一贯以上的交易使用交钞,不得使用现钱。
又有孙铎说:民间纸币过多,正应该回收。院务税等各种名目的钱,可以全部收取纸币。秋夏税缴纳正色之外,也命令收取纸币,不论贯数。农民知道了,那么纸币逐渐就会贵重,可以流通。
查考这三种说法,都是为了使纸币必然流通。有人问:“推行纸币可以确信百姓乐于遵从吗?”回答说:“可以,但应当逐步谋划,并且使用有方法。大概纸币的利益丰厚,必须分散给官府和百姓,使各自享受其利,然后推行纸币才能长久不废。这是使纸币必然流通的方法。”
《日知录》说:洪武八年三月辛酉初一,禁止民间不得用金银作为货物交易,违者治罪,有告发的就把他的货物赏给告发者。其立法如此严厉。洪武九年四月己丑,允许百姓用银、钞、钱、绢代替缴纳今年的租税。洪武十九年三月己巳,下诏说每年解送的税课钱钞,如果道路险远难以送达,允许兑换金银进贡。五月己未,下诏户部将今年秋粮及仓库所储存的,统计总数,除留存外,全部折收金银、布绢、钞,确定输往京师。这种折变的方法,虽然是暂时实行,但交易金银的禁令也稍微松弛了。
查考既然禁止使用金银,是为了抬高纸币的价值。但不久就允许百姓兑换金银进贡,这是自己破坏自己的法令。顾亭林先生《钱粮论》说:“不收现钱而收白银,那么河北的响马贼必然多了。”由此可知使用白银的弊端,容易滋生盗贼。因为现钱货物沉重实在,盗贼所取不多,因此停止犯罪的就多。如果使用纸币,那么又轻便容易隐藏,盗贼既不能察觉,又可以多做标记,那么盗窃必然容易败露,这也是消除盗贼的好方法。用纸币的虚值作为母,用现钱的实质作为子,母子相互权衡,百姓已经非常便利,又为什么一定要用白银呢?明初贪图使用白银的利益,所以自己松弛禁令,却不知道这助长了盗贼的风气,开启了谋财害命的端绪,最终导致开矿殃及百姓,而国家用度更加不足,这是计策的失误。
论纸币的使用
《金史》说:有关部门说,交钞旧时同现钱一样,商旅害怕长途运输,往往用现钱购买纸币,这大概是公私都便利的事情,怎么可以废除呢?
《金史》说:濮王守纯等人上奏说:“自古军队的费用,都取自民间。朝廷因为小面额纸币特别轻贱,权且更换宝券,又禁止使用现钱。小民见识浅陋,认为纸币容易损坏,不如现钱可以长久。于是得到现钱就珍藏,而纸币就急于使用,唯恐破裂而作废。现在朝廷只知道支出而不知道回收,所以现钱日益贵重而纸币日益轻贱。那么纸币的轻贱,不是百姓轻视它,是国家导致这样的。不如衡量支出的数量,再从民间回收,出入循环,那么他们就知道这是必然使用的东西而知道爱惜重视了。现在只是担心轻贱就想更换制造,不仅不能取信于民,而且恐怕新纸币又会像旧纸币一样。”
查考衡量支出的数量,再从民间回收,自然是好方法。只是担心执行
元世祖尝问太保刘秉忠钱币之法,秉忠对曰:「钱用于阳,楮用于阴。华夏阳明之区,沙漠幽阴之域。今陛下龙兴于沙漠,君临中夏,宜用楮币,俾子孙世守之。若用钱,不合于宜。」于是绝不用钱。
按用钞自有便处,然何必废钱?刘秉忠不以正对,而为此穿凿之谈,何也?
钞币条目四十
一钞分为七等:曰五千贯,曰千贯,曰五百贯,为大钞;曰百贯,曰五十贯,为中钞;曰十贯,曰二贯,为小钞。大中钞当今会票之用[小](少)钞当今钱票之用。
一二贯以下无钞,更铸当百、当十大钱,以便民用。钱为三等。
一纸类甚多,造钞务选佳纸,洁白光厚,耐久者,既用造钞,即禁民间不得买卖此纸,以防作伪。窃拟高丽纸佳者即可造,其劣者听民间行用。
一五千贯,用纸三丈阔,尺二寸;千贯,用纸二丈五尺;五百贯,则用纸二丈;百贯,用纸一丈五尺;五十贯,用纸一丈;十贯,用纸五尺;二贯,用纸三尺。大钞命善书者书《孝经》其上,真草篆隶俱可。中钞半书半印,用先正文,如《原道》《西铭》之类。小钞用桐板印文其上,如程子四箴、朱子家训之类,务极精工。
一大钞、中钞装潢成卷,小钞亦糊裱行用,以防易坏。
一大钞,中钞行用时,或以金石木革为函,小钞以绡素为函。
一以金玉水晶银铜倩好手雕为五印,各掌官有之。又分三等:大钞用大印五,中钞用中印五,小钞用小印五。以朱砂好印色印其上,违者罪之。
一造二贯之钞,尤贵精工,必费本二百余文。铸大钱,必极工巧,以防伪铸。
一行钞先从京师起,以次渐及于各省,约数期年,然后及天下。
一造钞法,于各省布政司为印记,发于各府;又为印记,发于各县;又为印记,发于钱庄。钱庄又为印记,然后行之民间,则易于辨伪。
一以大钞、中钞发与各银号,即禁其不得私出会票。如领一万贯钞者,半年之后核其换银若干,如已用完,则收其银;如钞十千贯之数,以一分之利与银号。
一以小钞及当百、当十大钱发与钱庄,即禁其私出钱票。民以银易钱,即以小钞与之;如银数不满二贯有零者,则以大钱与之。半年之后,核其所入银数,而收其十之九,以一分之利与钱庄。
一民以银易钞,在下令半年之内,准加一分之利与之;一年之内,加五厘之利与之;一年之后,照时价不加。
一民以钱易钞,以钞易钱,钱庄准取百分之一,不许多取。
一钞之出入,经吏胥之手,亦准取百分之一,但取之官,不取于民,如有勒索,严治其罪。
一随在设立辨钞之人,官给以禄。
一钞既各分省分易,于稽察,又令通衢大邑设立官局,民以他省钞至者,验明,准其换本省钞行用。
一民以钞纳钱粮及关税者,二贯之钞准作二贯二百文用。
一小钞行用既繁,虽糊裱尚不免易于霉烂,但辨其非伪,许将霉烂之钞纳钱粮、关税,惟止作二贯用,更不加二百文。既纳之后,解部焚毁,以免倒换之弊。
一下令,二年之复钞法通行。禁民间不得以银为币,惟为器皿不禁。私以银交易者,没入其银与物,以其半赏告者。
一禁银之后,募商人领银,开设官局,挞造银器,以减半之价售于民间,使银价益贱,民以银易钞者亦作半价。
一、设立收银之局,民间有卖铜器者,官为重价收之,以供鼓铸,禁绝挞造铜器之铺,惟锁钮乐器不禁,其余铜器不准民间买卖,胥吏不得向民间搜括旧藏铜器,以致骚扰。
一钞贯文,有一定私减钞价者,罪。
一造钞之后,必二十年,然后添造新钞。
一监造官钞时,不得刻减工费,以致不如程序,违者罪之。
一、伪造者斩决,枭示;出首者赏钞百贯,更籍犯人之产予之。胥役能捕获者,亦如之。官长能发觉,立予迁秩。邻族知情不举首者,同坐。如始系同谋,而能自首者,免罪受赏。
一、各处官库俱令积钱,如民间钞多,即发钱收买,不令民间壅滞。
一小民误用伪钞,更不加罪,惟更究其伪造之人。
一民间藏钱,非典当
译元世祖曾经向太保刘秉忠询问钱币的制度,刘秉忠回答说:“钱币用于阳,纸币用于阴。华夏是阳明之地,沙漠是幽阴之域。如今陛下从沙漠兴起,君临中原,适宜使用纸币,让子孙世代遵守。如果使用钱币,就不合时宜。”于是朝廷完全不再使用钱币。
按:使用纸币自然有便利之处,但何必废除钱币呢?刘秉忠不用正道回答,却说出这种牵强附会的言论,为什么呢?
钞币条目四十条:
一、将一钞分为七个等级:五千贯、一千贯、五百贯,称为大钞;一百贯、五十贯,称为中钞;十贯、二贯,称为小钞。大钞和中钞相当于当今会票的作用,小钞相当于当今钱票的作用。
一、二贯以下没有纸币,另外铸造当百、当十的大钱,以方便民用。钱币分为三个等级。
一、纸张种类很多,制造纸币务必选择优质纸张,要求洁白光亮厚实,经久耐用。一旦用于制造纸币,就禁止民间买卖这种纸张,以防止伪造。我私下认为高丽纸中优质的即可用来制造纸币,劣质的听任民间流通使用。
一、五千贯的纸币,用纸三丈宽,一尺二寸;一千贯的纸币,用纸二丈五尺;五百贯的纸币,用纸二丈;一百贯的纸币,用纸一丈五尺;五十贯的纸币,用纸一丈;十贯的纸币,用纸五尺;二贯的纸币,用纸三尺。大钞命擅长书法的人在上面书写《孝经》,真书、草书、篆书、隶书都可以。中钞一半书写一半印刷,使用先圣的文章,如《原道》《西铭》之类的。小钞用桐木板印刷文字在上面,如程子的四箴、朱子的家训之类的,务必极其精工。
一、大钞、中钞装潢成卷轴,小钞也糊裱后流通使用,以防止容易损坏。
一、大钞、中钞流通使用时,有的用金石木革制作函套,小钞用丝织品制作函套。
一、用金玉水晶银铜请高手雕刻成五方印章,由各主管官员掌管。又分为三个等级:大钞用大印五方,中钞用中印五方,小钞用小印五方。用朱砂和好的印泥盖在上面,违反者治罪。
一、制造二贯的纸币,尤其贵在精工,必定花费成本二百多文。铸造大钱,务必极其工巧,以防止伪造。
一、流通纸币先从京城开始,依次逐渐推广到各省,大约经过几年时间,然后推广到天下。
一、制造纸币的方法,在各省布政司加盖印记,发放到各府;又加盖印记,发放到各县;又加盖印记,发放到钱庄。钱庄又加盖印记,然后流通到民间,这样就容易辨别真伪。
一、将大钞、中钞发放给各银号,就禁止他们私自发行会票。如果领取一万贯纸币的人,半年之后核查他兑换了多少银子,如果已经用完,就收回他的银子;如果纸币剩余一万贯的数量,就按一分的利息支付给银号。
一、将小钞以及当百、当十大钱发放给钱庄,就禁止他们私自发行钱票。百姓用银子兑换钱币,就给他们小钞;如果银子数额不满二贯有余数的,就给他们大钱。半年之后,核查他们收入的银两数额,而收回其中的十分之九,按一分的利息支付给钱庄。
一、百姓用银子兑换纸币,在下令后的半年之内,允许加一分的利息给他们;一年之内,加五厘的利息给他们;一年之后,按照时价不加利息。
一、百姓用钱兑换纸币,用纸币兑换钱,钱庄允许收取百分之一的费用,不许多收。
一、纸币的出入,经过吏胥之手,也允许收取百分之一的费用,但只向官府收取,不向百姓收取,如果有勒索行为,严厉治罪。
一、随处设立辨别纸币真伪的人员,官府给予俸禄。
一、纸币既然各分省兑换,便于稽查,又命令在通衢大邑设立官局,百姓拿着其他省的纸币来到,查验明白后,允许他们兑换本省的纸币流通使用。
一、百姓用纸币缴纳钱粮及关税的,二贯的纸币允许当作二贯二百文使用。
一、小钞流通使用既多,虽然糊裱尚不免容易霉烂,只要辨别出不是伪造的,允许将霉烂的纸币用于缴纳钱粮、关税,但只当作二贯使用,不再加二百文。缴纳之后,解送户部焚毁,以避免倒换的弊端。
一、下令,两年之后纸币制度通行。禁止民间不得用银子作为货币,但作为器皿不禁止。私自用银子交易的,没收其银子和物品,将其一半赏给告发者。
一、禁止银子之后,招募商人领取银子,开设官局,打造银器,以减半的价格卖给民间,使银价更加便宜,百姓用银子兑换纸币的也按半价计算。
一、设立收银的局,民间有卖铜器的,官府出高价收购,以供铸造,禁止打造铜器的店铺,只有锁钮乐器不禁止,其余铜器不准民间买卖,吏胥不得向民间搜刮旧藏的铜器,以致骚扰百姓。
一、纸币的贯文,有固定标准,私自减损纸币价值的,治罪。
一、制造纸币之后,必须二十年,然后才添造新纸币。
一、监造官办纸币时,不得克扣工费,以致不符合规范,违反者治罪。
一、伪造者斩决,枭首示众;告发者赏赐纸币一百贯,并将犯人的财产籍没给予他。吏役能捕获的,也这样。长官能发觉的,立即给予升迁。邻族知情不告发的,同罪。如果起初是同谋,但能自首的,免罪并受赏。
一、各处官库都命令积蓄钱币,如果民间纸币多,就发放钱币收买,不让民间壅滞。
一、小民误用伪钞,不再加罪,只追究伪造的人。
一、民间藏钱,非用于典当
一行钞之初,内外官俸各加一倍,本俸暂与以银,加俸悉给以钞。俟钞法通行后,官俸各加数倍,悉给以钞。
一书钞之人,予以重禄。如有官爵者,纪功迁秩;造钞出力者,立予议。
一行钞之初,必加惠于民,蠲免逋欠,优耆老,以新天下之耳目。
一地方官能奉行钞法无弊者,必予加级纪录。
一令学中稽查贫士给钞周
一民有鳏寡孤独及遇水火凶荒之灾,皆发钞赈给。
一地方有水利当兴,及荒土可耕者,皆发钞修治。
一行钞之后,关税、田赋、盐课皆议减。
一商人与外洋交易,准以钞向沿海地方官局易银。去及还,准以银易钞。出入之价,如一银器,不准载入外洋。
一外蕃贡使入朝,欲市中国之货者,准以银易钞行用,则外蕃亦重中国之钞矣。
耕当问奴,织当问婢,钱币当问商贾。予乡里多富商大贾,故与精于会计者参酌事情,思其兴利防弊之法,略备于此。非敢据史册陈言,徒侈书生之论也。
附钞币问答三十
或曰:“国家之成法,不可改。”答曰:“世祖章皇帝八年尝造钞,每岁十二万至十八年,因国用充裕,停止。则用钞,正所以复祖制,何嫌于改法?且语云:‘利不百,不变法。’今行钞视用银,岂止百倍之利乎?”
或曰:「天下方处全盛之时,若行钞,则示民以贫矣。」答曰:「苟财匮已极之世,虽欲行钞,而民不信。正惟当全盛之势,而生齿日繁,经费浩大。《王制》所谓积三十年之通者,不可不豫为之计耳。此乃所以开富足之源,安得谓示民以贫哉!」
或曰:「钞乃末世之所用,恐不可行。」之答曰:「宋太祖始立便钱务,至仁宗时立交子务。正宋极盛之时,金、元两朝皆开国时用钞。金世宗有小尧舜之称,其时亦盛行钞。明太祖开基之主,亦造宝钞。至崇祯时欲行钞,而不及行。非钞之有害于国也,而论者以为末世之政,岂不哉!」
或曰:“恐伪造者多。”答曰:“既特造佳纸,多为印信钞,直重者,又令善书者书之,则作伪者必先造伪纸,又刻印信,再摹字迹,有一不肖,其奸立破。较之私铸钱、伪造银,其难数倍。而又随处皆立辨钞之人,重法以诛作伪之人,重赏以奖告伪之人,则伪造自可息矣。”
或曰:“恐民不乐行钞。”答曰:“今京师民间贸易,皆用钱票;远方商贾,皆用会票,已不异于用钞矣。间有钱庄歇闭,而票不能取钱,则民受其害。而民终肯用钱票者,以便易故耳。国家所用之钞,有散有收,永保无虞。钱可易钞,钞可易钱,便易之极,而民翻不乐从乎?”
或曰:「今钱漕一经胥吏之手,即有浮收。若行钞,则弊更不可测。」答曰:「钱漕所以能浮收者,以每县各分疆界也,故胥吏得以持权。若换钞,则所设官局、钱庄甚多,随地可以换易,胥吏安得持权?且钱漕不许包完,故胥吏得以勒制小民。若以钞纳税,尽可托绅士代纳,胥吏又安敢勒制之乎?又按:钱漕之浮收也,彼亦有所借口也,曰:『米色之丑也,解费之重也。』若行钞,彼又无所藉以为名矣。吾正恐胥吏之无可作弊而奉行不力,故加百分之一以予之,岂惧其侵渔乎?」
或曰:「银与铜乃坚刚不坏之物,而钞不可久。」答曰:「昔之造钞,制度苟简,故易于毁坏;今之造钞,程序精工,纸料坚厚。大者装潢成卷,藏之于函,可数百年不坏;小者糊裱行用,二贯以下,仍用钱,则不至于甚繁。虽小钞亦可十数年,即有霉坏,仍准其纳粮充税,解部焚毁,可以免倒换之累,于民无损。若虑水火之虞,则以皮木为函,可以入水不濡;以金石为函,可以入火不热,何易坏之有?」
或曰:「以楮为币,是以无用为有用,近于欺民之术。」答曰:「铜之为物,寒不可衣,饥不可食,圣人制为钱,以奔走天下,是亦以无用为有用也。设令三代上有纸,安知圣人不以之造币乎?若必以有用为币,则有用莫如帛,然固不可以为币明也。」
或曰:“恐物价腾踊。”答曰:“物价之所以贵者,以物少而钱多也。今以钞
译推行纸币之初,内外官员的俸禄各增加一倍,原本的俸禄暂时发给银两,增加的俸禄全部发给纸币。等到纸币流通顺畅后,官员俸禄再增加数倍,全部发给纸币。
从事纸币发行工作的人,给予优厚的俸禄。如果有官爵的人,记录功劳提升官阶;在造钞工作中出力的人,立即给予评议奖赏。
推行纸币之初,一定要给百姓恩惠,免除拖欠的赋税,优待老年人,以刷新天下人的耳目。
地方官员能够严格执行纸币制度而没有弊端的,一定给予提升官阶和记录功劳的奖励。
命令学校稽查贫困的士人,发放纸币予以周济。
百姓中有鳏夫、寡妇、孤儿、独居老人,以及遭遇水火、凶荒灾害的,都发放纸币进行赈济。
地方上有应当兴修的水利,以及可以耕种的荒地,都发放纸币进行修治。
推行纸币之后,关税、田赋、盐税都商议减免。
商人与海外交易,允许用纸币向沿海地方的官局兑换银两。出海及返回时,允许用银两兑换纸币。出入的价格,如一银器,不准载入海外。
外国使节入朝,想要购买中国货物的,允许用银两兑换纸币使用,这样外国也会重视中国的纸币了。
耕种应当询问奴仆,纺织应当询问婢女,钱币应当询问商人。我家乡有很多富商大贾,所以与精通会计的人商量事情,思考兴利除弊的方法,大致都记录在这里。不敢依据史册陈说旧论,只是空谈书生之见罢了。
附:关于纸币的问答三十条
有人问:“国家的既定法规,不可更改。”回答说:“世祖章皇帝八年曾经造纸币,每年十二万,到十八年,因为国家用度充裕,停止使用。那么使用纸币,正是为了恢复祖制,有什么忌讳于更改法规呢?况且俗话说:‘利益不到百倍,不改变法规。’现在推行纸币相比使用银两,难道只有百倍的利益吗?”
有人问:“天下正处于全盛时期,如果推行纸币,就是向百姓显示贫穷了。”回答说:“如果是财力极度匮乏的时代,即使想推行纸币,百姓也不会相信。正因为处于全盛的态势,而人口日益繁多,经费浩大。《王制》所说的积蓄三十年通用的储备,不得不预先谋划。这正是为了开辟富足的源泉,怎么能说是向百姓显示贫穷呢!”
有人问:“纸币是末世所用的,恐怕不可推行。”回答说:“宋太祖开始设立便钱务,到仁宗时设立交子务。正是宋朝极盛的时候,金、元两朝都在开国时使用纸币。金世宗有小尧舜之称,当时也盛行纸币。明太祖是开国之主,也造宝钞。到崇祯时想推行纸币,却没来得及推行。不是纸币对国家有害,而是议论的人认为是末世的政令,难道不对吗!”
有人问:“恐怕伪造的人多。”回答说:“既然特意制造好纸,多盖印信,面额重的,又让擅长书法的人书写,那么造假的人必须先造假纸,又刻印信,再模仿字迹,有一项不肖,奸计立即败露。相比私铸铜钱、伪造银两,困难要数倍。而且随处都设立辨别纸币的人,用重法诛杀造假的人,用重赏奖励告发造假的人,那么伪造自然可以平息了。”
有人问:“恐怕百姓不乐意使用纸币。”回答说:“现在京城民间贸易,都用钱票;远方的商人,都用会票,已经和使用纸币没有区别了。偶尔有钱庄倒闭,而票据不能取钱,百姓就受害。但百姓终究肯用钱票,是因为方便易用的缘故。国家使用的纸币,有发放有回收,永远保证没有忧患。钱可以换纸币,纸币可以换钱,方便到了极点,而百姓反而不乐意听从吗?”
有人问:“现在钱粮经过胥吏之手,就有浮收。如果推行纸币,弊端更不可预测。”回答说:“钱粮之所以能浮收,是因为每个县各自划分疆界,所以胥吏得以持权。如果换成纸币,所设的官局、钱庄很多,随地可以兑换,胥吏怎么能持权?而且钱粮不许包办完纳,所以胥吏得以勒制小民。如果用纸币纳税,完全可以委托绅士代纳,胥吏又怎么敢勒制呢?又按:钱粮的浮收,他们也有借口,说:‘米色不好,解送费用重。’如果推行纸币,他们又没有什么借口了。我正担心胥吏没有可作弊的地方而奉行不力,所以增加百分之一给他们,难道还怕他们侵吞吗?”
有人问:“银和铜是坚硬不坏的东西,而纸币不能长久。”回答说:“以前造纸币,制度简陋,所以容易毁坏;现在造纸币,程序精工,纸料坚厚。大的装潢成卷,藏在盒子里,可以数百年不坏;小的糊裱使用,二贯以下,仍然用钱,不至于太繁琐。虽然小纸币也可以十几年,即使有霉坏,仍允许用来纳粮充税,解送户部焚毁,可以避免倒换的累赘,对百姓没有损害。如果担心水火的危险,就用皮木做盒子,可以入水不湿;用金石做盒子,可以入火不热,有什么容易坏的呢?”
有人问:“用楮纸做货币,是以无用为有用,接近欺骗百姓的手段。”回答说:“铜这种东西,寒冷时不能穿,饥饿时不能吃,圣人制成钱,用来奔走天下,这也是以无用为有用。假使三代以上有纸,怎么知道圣人不用它造币呢?如果一定要以有用之物做货币,那么没有比帛更有用的了,但帛本来不可以做货币是明显的。”
有人问:“恐怕物价飞涨。”回答说:“物价之所以贵,是因为物少而钱多。现在用纸币
易银,钱不为之多,而物不为之少,物价何以腾踊乎?”或曰:“恐犯罪者多。”答曰:“伪造既难,则犯者自少。至于民之换钞,既获一分之利,彼自愿从,朝廷未尝强之使换也。盖立法但禁伪银,不禁藏银,何犯罪之有?且从此而铅钱、伪银之弊绝,盗贼劫银之风亦绝,则狱讼可省,而论者反虑犯罪者多,谬矣。”
译用易银,钱不会因此增多,物也不会因此减少,物价为何会暴涨呢?”有人说:“恐怕犯罪的人会很多。”回答说:“既然伪造困难,那么犯罪的人自然就会少。至于百姓兑换钞票,既然能获得一分的利润,他们自愿听从,朝廷并没有强迫他们兑换。大抵立法只禁止伪银,不禁止藏银,有什么犯罪呢?而且从此铅钱、伪银的弊端断绝,盗贼抢劫银子的风气也断绝,那么诉讼案件可以节省,而议论的人反而担忧犯罪的人多,是错误的。”
或曰:「用钞,但利国耳,于民何预?」答曰:「国用既足,则官加俸,吏增禄,田赋可减,关税可轻,鳏寡孤独皆养之。由是兴水利,垦荒田,积义仓,修学校,使将天下无一夫之不获,岂止利国已哉!」
或曰:「何不银钞兼用?」答曰:「苟欲两利而俱存之,则银与钞必互相低昂,而其价不能画一也。」明之已事可征矣。明初禁银不用,而钞行;其后自弛其禁,而钞渐不行。故必废银不用,而后钞重也。
或曰:「何不并钱废之?」答曰:「既用钞,则用钱之处自少。若必并钱废之,则钞必琐屑而不可行也。」
或曰:「天下之银尽收于上,民间不虑其空乎?」答曰:「银既收于上,上亦无所用之,则当减价仍散之于下,使民间得为器皿,但当严禁其为币耳。如是则银价必甚贱,而钞益宝贵。此本齐高帝金土同价之意,而善用之者。」
或曰:「宋孝宗言行,用会子,少则重,多则轻。今准天下银而制钞,无乃太多?」答曰:「以天下论,银之行用,本虑其少,则以银易钞,适如其数,虽倍加之,尚未至于多而轻也。且必二十年后添造,自不患其日多也。」
或曰:「宋富公弼言交子之法,必积钱为本。今行钞而不以积银为本,安在可行?」答曰:「此又古今时势之不同。古人以钞代钱,相辅而行,故必积钱为本。今则以钞易银,废银不用,安用积银为本哉?百姓有万亿之银,国家造万亿之钞以易之,民间所有之银,即国家用钞之本。与宋之时势异矣。」
或曰:「马端临言,用钞则下无犯铜之禁,今何以用钞而复禁铜?」答曰:「必禁铜为器,方可绝私铸、私毁之两弊。又不遽禁铜,而以钞买之,则民亦乐从矣。较之贾谊七福之说、刘秩五利之议,更为便易。」
或曰:「银可分用,而钞难零折。」答曰:「钞既分为七等,又有钱三等以佐之,亦何事其分折乎?」
或曰:「恐事涉烦扰,未免骇民。」答曰:「今天下簿书出纳,律例科条,其事甚琐,不闻厌其烦扰。岂以操天下钱币之大权,而可虑其烦扰乎?且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民又何骇?」
或曰:「中国既不以银为币,银必入于外洋。」答曰:「外洋欲市中国之货,必先以银易钞。彼之银有尽,而吾之钞无穷,则外洋之银且入于中国,而中国之钞且行之外洋矣。岂虑银之入外洋哉!」
或曰:「万一国家复用银而不用钞,岂不害民?」答曰:「天下既安于行钞之利,后世必无废钞之事,正不必过虑也。」
或曰:「国家何不径自行钞,而必易民间之银乎?」答曰:「以钞易银,非贪天下之银也。盖径自用钞,则银归无用,而富家之藏银者受其害矣。惟以银易钞,则民之贫富适如其故,富者自不怨矣。」
或曰:「民以钞虚、银实,终藏银而不易钞,则如何?」答曰:「民之欲藏银者,恐钞有时不用耳。今若明示以历久不改,彼百姓安肯舍目前现用之钞,而藏不准为弊之银乎?」
或曰:「恐富家藏钱,而钱少,则如何?」答曰:「宋金元钞法屡更,故富家不蓄钞而蓄钱。若一定不移,则藏钱繁而藏钞简,民又何乐为此乎?且国家可仿唐时设立限制,使藏钱不得过多,自不至于钱荒矣。」
或曰:「设民以数万之钞,尽欲易钱,则钱庄何以给之?」答曰:「大钞惟准易小钞,小钞方准易钱。且民间藏钱,不准过一千贯,又岂虑其难给乎?」
或曰:「顾氏《日知录》尝极言钞法不可行,通人之论似不可违。」答曰:「顾氏见钞之废,以为帝王之权有所不行,而不知特由于钱粮不收钞之故也。且顾氏所恶者,宋、金、元、明之钞耳,今能尽举其弊而去之,虽亭林先生复生,亦必以为可行矣。」
或曰:「钞行而财用足,则风俗奢侈,亦一弊也。」答曰:「沃土之民不材,理固有之。然加之以教,既富方谷,亦易为善,岂反虑其足耶?」
或曰:「如此,不几于聚敛乎?」答曰:「所恶于聚敛者,为其剥民以利国也。若钞法则并未取民分毫之利,而民反受其益,岂可与桑弘羊之平准
译有人说:“使用纸币,只是对国家有利,与百姓有什么关系?”回答说:“国家用度既已充足,那么官员的俸禄可以增加,官吏的薪俸可以提高,田赋可以减免,关税可以减轻,鳏夫、寡妇、孤儿、独老都能得到供养。由此兴修水利,开垦荒地,积蓄义仓,修建学校,使得天下没有一个人得不到供养,这难道仅仅是利于国家吗!”
有人说:“为什么不银钞兼用呢?”回答说:“如果想要两者都利于国家而同时存在,那么银和钞必然互相涨跌,它们的价值就不能统一了。”明朝的往事可以证明这一点。明朝初年禁止使用白银,纸币得以流通;后来自己放松禁令,纸币逐渐不能流通。所以必须废除白银不用,纸币才能贵重。
有人说:“为什么不连同铜钱一起废除呢?”回答说:“既然使用纸币,那么使用铜钱的地方自然减少。如果一定要连同铜钱一起废除,那么纸币就会琐碎不堪而无法流通。”
有人说:“天下的白银全部收归朝廷,民间不担心空虚吗?”回答说:“白银既然收归朝廷,朝廷也没有用处,那么就应当减价仍然散发给民间,让民间用来制作器皿,只是应当严禁它作为货币使用罢了。这样白银的价格必然非常低廉,而纸币更加宝贵。这本来是齐高帝金土同价的意思,而善于运用它的人。”
有人说:“宋孝宗说,使用会子,少则贵重,多则轻贱。现在按照天下的白银来制造纸币,恐怕太多了吧?”回答说:“从天下来看,白银的流通使用,本来担心它少,那么用白银兑换纸币,正好符合它的数量,即使加倍增加,还没有达到多而轻贱的地步。而且一定要二十年后才添造,自然不担心它日益增多。”
有人说:“宋富弼说交子的方法,必须积蓄铜钱作为本钱。现在发行纸币而不以积蓄白银为本,怎么可行呢?”回答说:“这又是古今时势的不同。古人用纸币代替铜钱,相辅而行,所以必须积蓄铜钱作为本钱。现在则用纸币兑换白银,废除白银不用,哪里用得着积蓄白银作为本钱呢?百姓有万亿的白银,国家制造万亿的纸币来兑换它,民间所有的白银,就是国家使用纸币的本钱。这与宋朝的时势不同了。”
有人说:“马端临说,使用纸币则下面没有人触犯铜禁,现在为什么使用纸币而又禁止铜呢?”回答说:“必须禁止铜制作器皿,才可以杜绝私铸、私毁的两种弊端。又不立刻禁止铜,而用纸币购买它,那么百姓也乐意顺从了。比起贾谊七福的说法、刘秩五利的议论,更为便利。”
有人说:“白银可以分用,而纸币难以零折。”回答说:“纸币既然分为七等,又有铜钱三等来辅助它,哪里还需要分折呢?”
有人说:“恐怕事情涉及烦扰,不免惊骇百姓。”回答说:“现在天下文书出纳,律例科条,事情非常琐碎,没听说厌烦其烦扰。难道因为掌握天下钱币的大权,就可以担心其烦扰吗?而且顺着百姓所利的而利之,百姓又哪里会惊骇呢?”
有人说:“中国既然不以白银为货币,白银必然流入外洋。”回答说:“外洋想要购买中国的货物,必须先以白银兑换纸币。他们的白银有尽,而我们的纸币无穷,那么外洋的白银且流入中国,而中国的纸币且行于外洋了。哪里担心白银流入外洋呢!”
有人说:“万一国家再用白银而不用纸币,难道不害民吗?”回答说:“天下既然安于使用纸币的利益,后世必然没有废除纸币的事情,正不必过度忧虑。”
有人说:“国家为什么不直接发行纸币,而一定要兑换民间的白银呢?”回答说:“用纸币兑换白银,不是贪图天下的白银。大概直接自己使用纸币,那么白银归于无用,而富家藏银的人受其害了。只有用白银兑换纸币,那么百姓的贫富适如其故,富者自然不怨恨了。”
有人说:“百姓认为纸币虚、白银实,终究藏白银而不兑换纸币,那么怎么办?”回答说:“百姓想要藏白银,是担心纸币有时不用。现在如果明示历久不改,那么百姓哪里肯舍弃目前现用的纸币,而藏不准为弊的白银呢?”
有人说:“恐怕富家藏铜钱,而铜钱少,那么怎么办?”回答说:“宋金元钞法屡更,所以富家不蓄纸币而蓄铜钱。如果一定不移,那么藏铜钱繁杂而藏纸币简便,百姓又哪里乐意做这个呢?而且国家可以仿效唐朝设立限制,使藏铜钱不得过多,自然不至于铜钱荒缺了。”
有人说:“假如百姓用数万纸币,全部想要兑换铜钱,那么钱庄怎么供给呢?”回答说:“大纸币只准兑换小纸币,小纸币才准兑换铜钱。而且民间藏铜钱,不准超过一千贯,又哪里担心其难以供给呢?”
有人说:“顾氏《日知录》曾经极力说钞法不可行,通人之论似乎不可违背。”回答说:“顾氏看到纸币的废除,以为帝王之权有所不行,而不知道特别由于钱粮不收纸币的缘故。而且顾氏所厌恶的,是宋、金、元、明的纸币,现在能尽举其弊而去之,即使亭林先生复生,也必然认为可行了。”
有人说:“纸币流通而财用充足,那么风俗奢侈,也是一弊。”回答说:“沃土之民不材,道理本来有之。然而加之以教化,既富方谷,也容易为善,哪里反而担心其充足呢?”
有人说:“这样,不几乎于聚敛吗?”回答说:“所厌恶于聚敛的,是因为它剥民以利国。如果钞法则并未取民分毫之利,而百姓反而受其益,哪里可以与桑弘羊之平准
、王安石之青苗同日语哉!」
或曰:「恐奉行者不皆得人,虽良法,岂能无弊?」答曰:「天下之法,皆可以生弊,然立法之初,必先求其尽善,而后行。至其小小利害,又当随时变通之,而大体卒不可改。但得贤者一二人操其权,则其下奉行之人,又谁敢舞弊乎?」
译怎么能和王安石的青苗法同日而语呢!」
有人说:「恐怕执行的人不都能选得合适,即使是好法,难道能没有弊端吗?」回答说:「天下的法令,都可能产生弊端,然而制定法令之初,必须首先追求它尽善尽美,然后才去推行。至于那些细微的利害关系,又应当随时加以变通,但大体终究不可更改。只要得到贤能的一两个人掌握权柄,那么下面执行的人,又有谁敢舞弊呢?」
或曰:“此外岂别无足财之策?何事行钞?”答曰:“天下之财,止有此数,损上则益下,损下则益上。故计臣言富国之道,未有不病民者。司马公所以言‘不加赋而国用足’,必无之理也。惟行钞则取之不尽,而非取于民也,实为法之良者。第前人行之,尚未能尽其妙耳。”
金史》云:有司乞罢七年厘革之限,交钞字昏,方换而收敛无术,出多入少,民寖轻之。
按:出多入少,最是行钞大病。钞之所以轻也,更有出而无入耶?至于钞轻而议更造,则民病而钞益轻矣。
金宣宗贞佑三年,胥鼎上言曰:“今之物重,其弊由于钞窒,有出而无入也。虽院务税增收数倍,而所纳皆十贯例大钞,此何益哉?今十贯例者,民间甚多,以无所归,故市易多用见钱,而钞每贯仅直一钱,曾不及工墨之费。臣愚谓宜权禁见钱,自是钱货不用,富家内困藏镪之限,外变交钞屡弊,皆至窘败,谓之坐化。商人往往舟运贸易于江淮,钱多入于宋矣。”
按钱与钞当相需为用,欲重钞而禁富家之多藏钱可也,竟欲禁钱不用,过矣。
金史》曰:「在官利于用大钞,而大钞出多,民益见轻;在私利于得小钞,而小钞入多,国亦无补。于是禁官不得用大钞。已而恐民用银而不用钞,则又责民以钞纳官,以示必行。先造二十贯至百贯例,后造二百贯至千贯例,先后轻重不伦,民益眩惑。及不得已,则限以数年,限以地方,公私受纳,限以分数。由是民疑日深。其间易交钞为宝券,宝券未久,更作通宝,准银并用。通宝未久,复作宝泉,宝泉未久,织绫印造,名曰珍货。珍货未久,复作宝会。讫无定制,而金祚讫矣。」
按金之末造,疲于用兵,虽使货财山积,亦必不足于用矣。而急急屡更其钞法,有何益哉?若以金之亡而归咎于钞之法不可行,是不揣其本而齐其末之论也。按在官利于用大钞,在民利于用小钞,此亦金之时势使然。若天下承平,中外一家,商贾流通,则民亦甚便于用大钞也。今之会票,或万或千,何不便之有乎?
元史·刘宣言原交钞所起,汉、唐以来皆未尝有。宋绍兴初,军饷不继,造此以诱商旅,为沿边籴买之计。比铜钱易于赍擎,民甚便之。稍有滞碍,即用见钱,尚存古人子母相权之意。日增月益,其法寖弊。」
明史》云:宪宗令内外课程,钱钞兼收,官俸军饷亦兼支钱钞。是时钞一贯不能直钱一文,而计钞征之民,则每贯征银二分五厘,民以大困。正德三年,以太仓积钱给官俸,十分为率,钱一银九。嘉靖四年,令宣课分司收税,钞一贯折银三厘,钱七文折银一分。是时钞久不行,钱亦大壅,益专用银矣。
按宋金元用钞皆与一代相终始,虽其间不能无弊,然未有废钞而不用者。独明至中叶,钞竟不行,何也?以银币盛用故耳。而银币所以盛,一坏于太祖立法之初,既禁用金银,而九年复许以银代输租税,所以两浙、江西、闽广之民重钱轻钞,至以钱百六十文折钞一贯,而物价翔贵也。再坏于英宗即位,收赋有米麦折银之令,遂减诸纳钞者,而以米银钱当钞,弛用银之禁,由是朝野率皆用银,其小者用钱,而钞壅不行也。邱浚云:“钞法不可行,以用之者无权也。”信哉。
明吏钞法,自弘正间废。天启时,给事中惠世杨复请造行。崇祯末,有蒋臣者申其说,擢为户部司务。倪元璐方掌部事,力主之,然终不可行而止。
按崇祯时,国势方殆,即欲行钞,民安肯信之哉?所以当时识者皆追咎弘正间之废钞法也。使钞法行,而不以银为重,即万历时矿税之害,亦何自而兴哉?
韩文公策问曰:「今天下谷愈多而帛愈贱,人愈困者,何也?耕者不多而谷有余,蚕者不多而帛有余,宜足而反不足,此其故又何也?」
按此乃钱荒之弊。唐人用钱,其弊如此。今天下用银,能无银荒之弊乎?欲救其弊,固莫如用钞也。
日知录》曰:唐宋以前,上下通行之货,一皆以钱而已,未尝用银。《汉书·食货志》言:秦并天下,币为二等,而珠玉龟贝银锡之
译有人说:“这之外难道没有别的足以增加财富的办法吗?为什么一定要发行纸币?”回答说:“天下的财富,总数是固定的,损害上层就使下层受益,损害下层就使上层受益。所以理财大臣所说的富国之道,没有不使百姓受苦的。司马光之所以说‘不增加赋税而国家用度充足’,这是绝对不可能的道理。只有发行纸币,取之不尽,而且不是从百姓那里索取,确实是好的办法。只是前人实行它,还没有能充分发挥它的妙处罢了。”
《金史》说:有关部门请求取消七年重新整顿的限制,纸币字迹模糊,刚要兑换却缺乏回收的手段,支出多收入少,百姓渐渐轻视它。
按:支出多收入少,是发行纸币最大的弊病。纸币之所以被轻视,难道还有只支出而不回收的吗?至于纸币贬值而议论重新铸造,百姓受苦而纸币更加贬值了。
金宣宗贞佑三年,胥鼎上书说:“现在物价高企,弊病在于纸币流通受阻,只有支出而没有回收。虽然官府税务征收增加了数倍,但缴纳的都是一十贯的大额纸币,这有什么益处呢?现在一十贯的大额纸币,民间很多,因为无处回收,所以市场交易多用现钱,而纸币每一贯只值一钱,甚至不及印刷的成本。我认为应当暂时禁止使用现钱,从此钱币不再使用,富人家内部受限于藏钱的限制,外部因纸币屡次贬值而陷入困境,都到了窘迫失败的地步,称为坐化。商人往往乘船在江淮之间贸易,钱币大多流入宋朝了。”
按:钱币和纸币应当相互需要而使用,想要提高纸币价值而禁止富人多藏钱币是可以的,竟然想要禁止钱币不使用,就过分了。
《金史》说:“官府利于使用大额纸币,而大额纸币支出多,百姓更加轻视它;私民利于得到小额纸币,而小额纸币回收多,对国家也没有补益。于是禁止官府不得使用大额纸币。不久又担心百姓使用白银而不使用纸币,就又责令百姓用纸币缴纳官税,以显示必须实行。先铸造二十贯到一百贯的大额纸币,后铸造二百贯到一千贯的大额纸币,先后轻重没有条理,百姓更加困惑。等到不得已,就限制以几年为限,限制以地方为限,公私收税,限制以比例为限。从此百姓疑虑日益加深。其间将交钞改为宝券,宝券不久,又改作通宝,准折白银一起使用。通宝不久,又改作宝泉,宝泉不久,织绫印造,名叫珍货。珍货不久,又改作宝会。始终没有定规,而金朝也就灭亡了。”
按:金朝末年,疲于战争,即使财物堆积如山,也一定不够用了。而急切地屡次更改纸币制度,有什么益处呢?如果将金朝的灭亡归咎于纸币制度不可行,这是不揣度根本而只计较末节的言论。按:官府利于使用大额纸币,百姓利于使用小额纸币,这也是金朝时势造成的。如果天下太平,内外一家,商贾流通,那么百姓也很方便使用大额纸币。现在的会票,有的上万有的上千,有什么不方便的呢?
《元史·刘宣言》说:原来交钞的起源,汉、唐以来都没有过。宋绍兴初年,军饷接济不上,制造这个来引诱商旅,作为沿边购买粮食的计划。比起铜钱容易携带,百姓觉得很方便。稍有阻碍,就用现钱,还保留着古人子母相权的意思。日积月累,它的制度渐渐有了弊病。”
《明史》说:宪宗命令内外各项税收,钱和纸币兼收,官员俸禄和军饷也兼发钱和纸币。这时纸币一贯不能值钱一文,而按纸币征收百姓,则每一贯征收银二分五厘,百姓因此非常困苦。正德三年,用太仓积存的钱发放官员俸禄,以十分为比率,钱一银九。嘉靖四年,命令宣课分司收税,纸币一贯折银三厘,钱七文折银一分。这时纸币长期不行,钱也大量壅滞,更加专用白银了。
按:宋、金、元使用纸币都与一代相始终,虽然其间不能没有弊病,但没有废弃纸币而不用的。唯独明朝到了中期,纸币竟然不行,为什么呢?因为白银盛行使用罢了。而白银之所以盛行,第一次败坏在太祖立法之初,既禁止使用金银,而九年又允许用银代替缴纳租税,所以两浙、江西、福建广东的百姓重钱轻纸币,甚至用一百六十文钱折合一贯纸币,而物价飞涨。第二次败坏在英宗即位,征收赋税有米麦折银的命令,于是减少那些缴纳纸币的人,而用米、银、钱当纸币,放松使用白银的禁令,从此朝廷和民间都使用白银,小额的使用钱,而纸币壅滞不行。邱浚说:“纸币制度不可行,是因为使用它的人没有权力。”确实如此。
明朝纸币制度,自弘治、正德年间废弃。天启时,给事中惠世扬又请求制造发行。崇祯末年,有个叫蒋臣的人重申这个说法,被提拔为户部司务。倪元璐正掌管户部事务,极力主张,但最终不可行而停止。
按:崇祯时,国家局势正危险,即使想要发行纸币,百姓怎么肯相信呢?所以当时有见识的人都追悔弘治、正德年间废弃纸币制度。如果纸币制度实行,而不以白银为重,那么万历年间矿税的祸害,又从哪里兴起呢?
韩愈在策问中说:“现在天下粮食越多而丝织品越便宜,百姓越困苦,为什么呢?耕种的人不多而粮食有余,养蚕的人不多而丝织品有余,应该充足反而不足,这其中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按:这是钱荒的弊病。唐人用钱,弊病如此。现在天下用银,能没有银荒的弊病吗?想要挽救这个弊病,固然没有比使用纸币更好的了。
《日知录》说:唐宋以前,上下通行的货币,一律都是钱而已,不曾使用白银。《汉书·食货志》说:秦统一天下,货币分为二等,而珠玉龟贝银锡之
属为器饰,不为币。孝武所造白金三品,寻废不行。《旧唐书·宪宗元和三年六月诏曰:「天下有银之山,必有铜矿。铜者可资于鼓铸,银者无益于生人。其天下自五岭以北见采银坑,并宜禁断。」然考之《通典》谓:梁初惟京师及三吴、荆郢、江湘、梁益用钱,其余州郡则杂以谷帛交易。交广之域,则全以金银为货。而唐韩愈奏状亦言:「五岭买卖,一以银。」元稹奏状言:「自岭南以金银为货币,自巴以外亦以盐帛为交易,黔巫溪以水银、朱砂、彩缯、巾帽以相市。」《宋史·仁宗纪》景佑二年诏:「诸路岁输缗钱,福建、二广易以银,江东以帛。」于是有以银当缗钱者矣。《金史·食货志》旧例:银每铤五十两,其直百贯。民间或有截凿之者,其价亦随低昂。遂改铸银名「承安宝货」,一两至十两分五等,每两折钱二贯,公私同见钱用。又云:更造「兴定宝泉」,每贯当通宝十五,又以绫印制「元光珍货」,同银钞及余钞行之。行之未久,银价日贵,宝泉日贱,民但以银论价。至元光二年,宝泉几于不用。哀宗正大间,民间但以银市易。此今日上下用银之始。
译银器属于器物装饰,不作为货币使用。汉武帝所制造的三种白金,不久就被废止不再流通。《旧唐书》记载,唐宪宗元和三年六月下诏说:“天下有银山的地方,必定有铜矿。铜可以用于铸造钱币,银对百姓生活没有益处。天下自五岭以北现正在开采的银矿,都应禁止。”然而考察《通典》则说:梁朝初年,只有京城以及三吴、荆郢、江湘、梁益地区使用铜钱,其余州郡则混杂使用谷物和布帛进行交易。交州、广州一带,则完全使用金银作为货币。而唐代韩愈的奏状也说:“五岭地区的买卖,一律使用银。”元稹的奏状说:“自岭南地区以金银作为货币,自巴地以外也以盐和布帛进行交易,黔巫溪地区则用水银、朱砂、彩色丝织品、巾帽互相交易。”《宋史·仁宗纪》记载,景佑二年下诏:“各路每年缴纳的铜钱,福建、两广地区改用银,江东地区改用布帛。”于是出现了用银来折算铜钱的情况。《金史·食货志》记载旧例:银每锭五十两,价值一百贯。民间有时有人截断凿刻银锭,其价格也随之高低波动。于是改铸银名为“承安宝货”,一两至十两分为五个等级,每两折钱两贯,公私交易都视同现钱使用。又说:又铸造“兴定宝泉”,每贯相当于通宝钱十五贯,又用绫纸印制“元光珍货”,与银钞及其他纸币一起流通。流通不久,银价日益昂贵,宝泉日益贬值,百姓只以银来论价。到元光二年,宝泉几乎不再使用。金哀宗正大年间,民间只以银进行买卖。这就是今天上下通用银子的开端。
按银之用,始盛于金末,至明中叶而益盛。物莫能两大,此钞法之所以坏也。唐以前无钞,尚不用银;则既用钞、用钱,又何为必用银哉?
日知录》云:「议者但言洪武间钞法通行,考之实录,二十七年八月丙戌禁用铜钱矣,三十年三月甲子禁用金银矣,三十五年十二月甲寅命俸米折支钞者,每石增五贯为十贯。是国初造钞之后,不过数年,而其法已渐坏不行。于是有奸恶之条,充赏之格,而卒亦不能行也。盖昏烂倒换出入之弊,必至于此。乃以钞之不利,而并钱禁之废,坚刚可久之货,而行熟易败之物,宜其弗顺于人情,而卒至于滞。合后世兴利之臣,慎无言此可矣。」
按此一条,可知明初立法之未善。盖金银可禁,铜钱则岂可禁乎?亭林先生所以深恶钞法者,不过以其昏烂倒换出入之弊耳。今若以佳纸制造大钞,选天下善书者书之,装潢糊裱,行用时以函藏之,又何有昏烂倒换之虞乎?小钞必自二贯起,则程序亦可精工,行用者必加慎重,而昏烂亦少。唐宋人字画传至今者有矣,岂以纸虞其易坏哉?又钞之昏暗者,准其纳钱粮,则阴用倒换之法而无其害矣。惜乎前人造钞,见未及此,恨不起亭林先生一质斯论也。
日知录》云:「国初民间所纳官粮,皆米麦也。或折以钞布,百官所受俸,亦米也。或折以钞。其后钞不行,而代以银。于是粮之重者愈重,而俸之轻者愈轻。其弊在于以钞折米,以米折钞,以银折米,而世莫究其源流也。」
此不善用钞之弊,后人所宜鉴也。
文献通考》云:历代多即坑冶附近之所置监,铸钱亦以钱之置日轻,其用日广,不容不多置监以供用。中兴以来,始转而为楮币。夫钱重而直少,则多置监以铸之可也;楮轻而直多,则就行都印造足矣。今既有行在会子,又有川引、淮引、湖会,各自印造;而其末也,收换不行,称提无策,何哉?盖直会子之初意,非即以会为钱,盖以茶盐钞引之属视之,而暂以权钱耳。然钞引所直者重,只令商人凭以取茶盐香货,故必须分路会子,则公私买卖支给无往不用。且自一贯造至二百,则是明以之当现钱矣。又赍轻用重,千里之远,数万之缗,一夫之力,克日可到,则何必川自川、淮自淮、湖自湖,而使后来或废或用,号令反复,民听疑惑乎?
按此见前人行钞分地之弊
行钞之功
宋张悫,字伯诚。高宗为兵马大元帅,募诸道兵勤王。悫飞挽踵道,建议即元帅府印给票钞,以便商旅。不阅旬,得缗钱五十万,以佐军。高宗器重之。悫善理财,论钱谷利害,犹指诸掌。《河间府志》
按此见行军时用钞之便
宋陕西河东颗盐旧官自搬运置务拘卖,兵部员外郎范祥始为钞法,令商人就边郡入钱售钞,请盐,任其私卖,得钱以实塞下,省数十郡搬运之费,衍义补。
按此见行盐用钞之便
宋高宗时,钱端礼知临安府,建言楮币已行累月,合支官钱造会子。诏入都茶场置会子务,钱端礼为六务出纳制用,皆有法。
按钞法,亦在奉行之得其人。端礼亦善于立法者。
宋史》嘉定五年,制臣刘光祖乃会总所,以第六界新会五万缗,令军民以旧楮二而易其一;继又令军民以一椿半而易其一。又请于朝,添给新楮十万,军民赖之。
元刘肃,洛水人,擢正定宣抚使。中统新钞行,罢银钞不用。正定以银钞交通于外者凡八千余贯,公私嚣然,莫知所措。肃建三策:一曰仍旧钞,二曰新旧兼用,三曰官以新钞如数易旧。中书从其第三策,遂降钞五十万贯。
按此,良吏之能惠其民者,行钞先以利民为主,其次则不累民可也。
广钞之利
金史》云:大定八年,民有犯铜禁者,上曰:“销钱作铜,旧有禁令,然民间犹有铸镜者,非销钱而何?遂并禁之。”十二年,上曰:“金银山泽之利,当以与民,惟钱不当私铸。今国家财用丰盈,若流布四方,与在官何异?”
按《文献通考》云:「上无搜铜之劳,下无犯禁之苦,亦一便也。」以此为行钞之利。然行钞亦岂能全不用钱
译考察白银的用途,始于金朝末年兴盛,到了明朝中期更加盛行。事物不能同时占据两个极端,这就是纸币制度败坏的原因。唐代以前没有纸币,尚且不用白银;既然已经使用纸币、铜钱,又为什么一定要使用白银呢?
《日知录》说:“议论的人只说洪武年间纸币通行,查考《实录》,二十七年八月丙戌日禁止使用铜钱了,三十年三月甲子日禁止使用金银了,三十五年十二月甲寅日命令俸禄米折成纸币发放的,每石增加五贯变成十贯。这是国家初年铸造纸币之后,不过几年,而它的制度已经逐渐败坏不能实行。于是有奸恶的条例,充赏的规格,而最终也不能实行。大概因为纸币昏烂倒换出入的弊端,必然导致这样。于是因为纸币的不利,而连铜钱也禁止废弃,坚硬耐久可以长久的货物,却推行容易败坏的物品,适宜它不顺乎人情,而最终导致停滞。结合后世兴利之臣,慎重不要再说这种话就可以了。”
考察这一条,可知明朝初年立法的不完善。大概金银可以禁止,铜钱难道可以禁止吗?亭林先生之所以深恶纸币制度,不过是因为它昏烂倒换出入的弊端罢了。现在如果用好的纸张制造大钞,选拔天下善于书写的人书写它,装潢糊裱,行用时用函套收藏它,又有什么昏烂倒换的担忧呢?小钞必定从二贯起,那么程序也可以精工,行用的人必定更加慎重,而昏烂也少。唐宋人的字画流传至今的有了,难道因为纸张担心它容易败坏吗?又纸币昏暗的,准许它缴纳钱粮,那么暗中使用倒换的方法而没有它的害处了。可惜前人铸造纸币,见解没有达到这里,遗憾不能使亭林先生起来质问这个论断。
《日知录》说:“国家初年民间所缴纳的官粮,都是米麦。有的折成纸币布匹,百官所受的俸禄,也是米。有的折成纸币。后来纸币不能通行,而代替以白银。于是粮食的重者更加重,而俸禄的轻者更加轻。它的弊端在于用纸币折米,用米折纸币,用银折米,而世人没有探究它的源流。”
这是不善用纸币的弊端,后人应该引以为鉴。
《文献通考》说:历代多在坑冶附近的地方设置监,铸钱也因为钱的设置日益轻,它的用途日益广泛,不能不多设置监来供应使用。中兴以来,开始转而使用纸币。大概钱重而价值少,那么多设置监来铸造它也可以;纸币轻而价值多,那么在行都印造就足够了。现在既有行在会子,又有川引、淮引、会子,各自印造;而它的末端,收换不能通行,称提没有策略,为什么呢?大概会子的初意,不是就把会子当作钱,大概把茶盐钞引之类看待,而暂时用来权宜代替钱罢了。然而钞引所代表的价值重,只令商人凭借它取茶盐香货,所以必须分路会子,那么公私买卖支给没有不用的。而且从一贯造到二百,这是明确把它当作现钱了。又携带轻便使用重,千里之远,数万之缗,一个男子的力量,几天就可以到达,那么何必川自川、淮自淮、湖自湖,而让后来有的废弃有的使用,号令反复,百姓听闻疑惑呢?
考察这一条,可见前人实行纸币分地的弊端。
考察实行纸币的功效。
宋张悫,字伯诚。高宗做兵马大元帅,招募各道士兵勤王。张悫飞挽接踵,建议就在元帅府印给票钞,以便商旅。不超过十天,得到缗钱五十万,来辅助军队。高宗器重他。张悫善于理财,谈论钱谷利害,如同指着手掌。《河间府志》
考察这一条,可见行军时使用纸币的便利。
宋陕西河东颗盐旧时官府自己搬运设置务拘卖,兵部员外郎范祥开始实行钞法,命令商人到边郡入钱售钞,请盐,任由他们私卖,得到钱来充实塞下,节省数十郡搬运的费用,《衍义补》。
考察这一条,可见行盐使用纸币的便利。
宋高宗时,钱端礼任临安府知府,建言纸币已经行用几个月,应该支取官钱制造会子。诏令入都茶场设置会子务,钱端礼为六务出纳制用都有法度。
考察纸币制度,也在于奉行的人得当。钱端礼也是善于立法的人。
《宋史》嘉定五年,制臣刘光祖在会总所,用第六界新会五万缗,命令军民用旧楮二换其一;接着又命令军民用一椿半换其一。又请求朝廷,添给新楮十万,军民依赖它。
元刘肃,洛水人,提拔为正定宣抚使。中统新钞行用,罢银钞不用。正定用银钞交通于外的共有八千余贯,公私喧哗,不知道怎么办。刘肃建立三策:一曰仍旧钞,二曰新旧兼用三曰官府用新钞如数换旧钞。中书听从他的第三策,于是降钞五十万贯。
考察这一条,良吏能惠及他的百姓,实行纸币先以利民为主,其次不连累百姓也可以。
推广纸币的利益。
《金史》说:大定八年,百姓有犯铜禁的,皇上说:“销钱作铜,旧有禁令,然而民间还有铸镜的,不是销钱是什么?于是连这也禁止。”十二年,皇上说:“金银山泽的利益,应当给予百姓,只有钱不应当私铸。现在国家财用丰盈,如果流布四方,和在官府有什么不同?”
考察《文献通考》说:“上面没有搜铜的劳苦,下面没有犯禁的痛苦,也是一个便利。”以此作为实行纸币的利益。然而实行纸币难道能全不用钱吗?
乎?既用钱,则必防私铸、私毁之弊,是铜禁仍未可弛也。要之,用钞之利,岂止于此。
译吗?既然使用钱币,就必然要防止私自铸造、私自销毁的弊端,因此对铜的禁令仍然不能放松。总之,使用纸币的好处,难道仅仅在于此吗?
李绂请严禁铜疏云:「钱文入铜铺之炉,即化为铜;而未化之前,原系制钱,不可得而捕也。既化之后,已成废铜,又不可得而捕也。惟禁断挞造铜器之铺,则销毁亦无所用,而销毁之弊,不禁而自除矣。今现在功令,止禁黄铜,未禁白铜与红铜也。议者以白铜非制钱所用,不知今之所谓白铜,皆黄铜也。议者以红铜非制钱所化,不知今之红铜,皆黄铜也。铜为锭锞,以药水可为假银,岂不能为白铜?嘉兴洪炉,以药水染之作古铜色,岂不可充红铜?故臣谓今所行红白铜,皆黄铜也。臣请自铸镜及乐器而外,一切挞造黄铜、白铜、红铜之铺,尽行禁绝,犯者发充边远,则国宝流通矣。」
户部尚书海望奏言:「钱文为民间日用所需,近年以来鼓铸无缺,价直昂贵。建议者莫不多求禁铜之法,而奉行不善,易滋弊窦。夫铜器久布民间,一旦禁之勿用,则其情不便。胥吏假此需索,刁民借此讹传,得伪则卖,官法不得则入人罪,搜括难尽,用法不均,其弊一也。民隐既难上闻,有司未必皆贤,民间交纳铜器,或有侵蚀扣克,仅得半价者,或有除去使费,空手而归者,名为收铜,实为勒取,其弊二也。此等铜质本极粗杂,加之销坏,一经钱局镕化,折耗甚多,所得不偿所失,其弊三也。又黄铜乃系白铜、红铜配搭而成,是以百万斤之黄铜器皿,其中即有红铜五十六万斤。今禁黄铜而不禁红铜,是较之未铜之先,铜又多费,而适以昂其价值,速其私毁。故既禁黄铜之后,白铜甚多,皆奸匠销毁制钱,搀药白以成器皿,其弊四也。」
按禁铜之令,自古行之。汉贾谊以为七福可致,唐刘秩有五利之说。考之前史,并申禁令。若我朝铜产丰饶,矿冶之利,自足以流转而不穷,原无藉民间所有之铜以充鼓铸。然欲绝私铸私毁之源,不得不严铜器之禁。雍正四年严禁造用黄铜器皿,是时每铜器百斤,官给价银十一两九钱而赢。铸钱除工料外,以每串为银一两计之,实止得八两四钱有奇。故同一禁铜也,古者专欲为利于上,而我朝之暂行于一时者,专欲止弊于民。海望请罢铜禁,恐其扰累于民,然苟能严饬官吏,何至累民?且行之数年,铜器收毕,胥吏亦无可骚扰矣。至于黄铜能变而为白铜,自当并红铜、白铜而禁之,不当因此而并黄铜罢之。海望、李绂二疏,论者终以李疏为是。
邱家穗《铜钞议》曰:钱法之所以壅滞不行者,非患其太简而失之重,即患其过繁而失之轻也。要存权为母子之制,而简以统繁,繁以分简,俾其轻重兼行,以相为流通而已矣。今天下之钱,大率准于汉之五铢、唐之开元,而无前代甚轻甚重之患,然犹虑其势日趋于轻,而不足以为重者,以其一文仅当一厘之用,繁而不简,分而无统,而子母之制不立故也。窃见自汉武令诸王侯制白鹿皮为币,而后人易以楮。至宋、元、明三朝始有交子、会子、宝钞之法,皆自一贯至百千贯以代现钱之用。究其为制,不过方尺之纸,印文其上,而可以易数十百钱之物,其费省于钱十倍,而利用无疆,又不啻过之。顾楮之为币也,用劳而易毁,质薄而难全,而其上刊有定式,专视区区之印文以为照验,即使制造者极其工致,而传染未几,已归于断烂,而不可以复辨。上之人始不得已,屡取而更造之,而新陈出入之间,动多诈伪,抑勒不可禁止。如前明行宝钞法,每一贯准钱一千,银一两,曾未及中叶,而已渐轻渐减,其后一贯之钞不足抵一二文之用,竟以字迹漫灭,滥恶不堪而罢。盖以累朝数十百年之永利,而终莫之能守者,由此故也。窃谓钞法之废久矣,苟欲神明变通而为可久之计,固不必袭纸币之虚名,亦不当用虚薄易烂之纸。莫若取白铜之精好者,销铸为钞,如今之钱式,而稍加重大,镂以文字,面曰「康熙宝钞」,背曰「准五」「准十」之类,以至「准百」为止,而其孔中则别之以圆,取其内外圆通,流行钱法之意。要使内局自铸,定为一式,轻重纤毫不容增减,以杜伪造之弊,用是杂行于散
译李绂上疏请求严禁铜器,说道:“制钱投入铜铺的熔炉,立刻就会化成铜;而在熔化之前,原本就是制钱,无法抓捕;既已熔化之后,已经变成废铜,也无法抓捕。只有禁止打造铜器的店铺,那么销毁制钱也就没有用处,销毁的弊端,不用禁止自然就会消除。如今现行的法令,只禁止黄铜,没有禁止白铜和红铜。议论的人认为白铜不是制钱所用的材料,却不知道现在所谓的白铜,都是黄铜。议论的人认为红铜不是由制钱熔化的,却不知道现在的红铜,也都是黄铜。铜铸成锭块,用药水可以做成假银,难道不能做成白铜吗?嘉兴的大炉,用药水染成古铜色,难道不可以充当红铜吗?所以臣认为现在流通的红铜和白铜,都是黄铜。臣请求除了铸造镜子和乐器之外,一切打造黄铜、白铜、红铜的店铺,全部禁止,违犯者发配到边远地区充军,那么国家的货币就能流通了。”
户部尚书海望上奏说:“制钱是民间日常所需,近年来铸造充足,价格昂贵。提出建议的人大多寻求禁止铜器的方法,但执行不好,容易滋生弊端。铜器长久以来遍布民间,一旦禁止使用,那么民情就会不便。胥吏借此勒索,刁民借此讹传,得到伪铜就卖掉,官府查不到就给人定罪,搜刮难以彻底,用法不均,这是弊端一。民间的隐情难以上报,地方官员未必都贤能,民间交纳铜器,有的被侵蚀克扣,只得到半价,有的扣除使费,空手而归,名义上是收铜,实际上是勒索,这是弊端二。这些铜质本来极其粗杂,加上销毁,一经钱局熔化,折耗很多,所得不抵所失,这是弊端三。又黄铜是由白铜、红铜搭配而成的,所以百万斤的黄铜器皿,其中就有红铜五十六万斤。现在禁止黄铜而不禁止红铜,这比起未禁止铜之前,铜的耗费更多,反而抬高它的价值,加速私毁。所以禁止黄铜之后,白铜很多,都是奸诈的工匠销毁制钱,掺入药粉做成白铜器皿,这是弊端四。”
按:禁止铜器的法令,自古以来就实行。汉代贾谊认为可以带来七种福分,唐代刘秩有五种利益的说法。考察前代史书,都重申禁令。如果像我们朝这样铜产丰饶,矿冶的利益,自然足以流转而不穷尽,原本不需要借助民间所有的铜来补充铸造。然而想要断绝私铸私毁的根源,不得不严格禁止铜器。雍正四年严禁制造使用黄铜器皿,当时每百斤铜器,官府给价银十一两九钱还有盈余。铸钱除去工料外,以每串银一两计算,实际只得到八两四钱多一点。所以同样是禁止铜器,古人专门想要利于朝廷,而我们朝暂时实行于一时的,专门想要制止民间的弊端。海望请求废除铜禁,担心扰累百姓,但假如能严格告诫官吏,怎么会扰累百姓?况且实行几年,铜器收齐,胥吏也就没有可骚扰的了。至于黄铜能变成白铜,自然应当连同红铜、白铜一起禁止,不应当因此就一并废除对黄铜的禁令。海望、李绂两篇奏疏,议论的人最终认为李绂的奏疏是对的。
邱家穗《铜钞议》说:“钱法之所以壅滞不能通行,不是担心它太简单而失之过重,就是担心它过于繁杂而失之过轻。关键在于保存权重的母子制度,用简单来统率繁杂,用繁杂来区分简单,使轻重兼行,互相流通罢了。现在天下的钱,大致符合汉代的五铢、唐代的开元,没有前代极轻极重的祸患,但还是担心它的趋势日益趋向轻,不足以作为重的标准,因为一文钱仅相当于一厘的用处,繁杂而不简单,分散而没有统领,而母子制度没有建立的原因。我私下看到自从汉武帝命令诸侯王制作白鹿皮作为币,后来人们改用楮纸。到宋、元、明三朝才开始有交子、会子、宝钞的法令,都是从一贯到百千贯来代替现钱的用处。探究它们的制度,不过是一尺见方的纸,在上面印上文字,就可以交换数十百钱的东西,费用比钱节省十倍,而利用无穷,又不止超过它。但是楮纸作为货币,使用劳累容易毁坏,质地薄难以保全,而且上面刻有定式,专门看那小小的印文作为验证,即使制造者极其工整,但沾染不久,就已经归于断烂,不能再辨认。上面的人开始不得已,屡次取来重新制造,而新旧出入之间,动不动多有诈伪,压制禁止不了。如前明实行宝钞法,每一贯准钱一千,银一两,还没到中叶,就已经逐渐变轻变减,后来一贯的钞票不足以抵一二文的用处,竟然因为字迹模糊,滥恶不堪而废止。大概因为累朝数十百年的永久利益,而最终不能坚守,就是这个原因。我私下认为钞法废除很久了,如果想要神明变通而做长久之计,固然不必袭用纸币的虚名,也不应当使用虚薄易烂的纸。不如取白铜中精好的,销铸为钞,像现在的钱式,而稍微加重加大,刻上文字,正面写‘康熙宝钞’,背面写‘准五’‘准十’之类,直到‘准百’为止,而它的孔中则用圆形来区别,取内外圆通,流行钱法的意思。要使内局自己铸造,定为一种样式,轻重纤毫不容增减,以杜绝伪造的弊端,用它混合流通于散
钱之中,有钞为母,以统钱之繁,有钱为子,以分钞之简。既不若前明宝钞之易烂,而又可收宋、元交子、会子之用,其亦庶几古人作轻作重之意,而足以救古人钱法之靡也欤。
译在货币体系中,以纸币为母体,来统领铜钱的繁杂;以铜钱为子体,来分担纸币的简约。它既不像前朝明代宝钞那样容易腐烂,又能发挥宋代、元代交子、会子的作用,这大概接近古人“作轻作重”(调节货币轻重)的本意,足以挽救古人钱法中耗散败坏的弊端吧。
按铜钞与古人之铸大钱无异,此法非严禁铜、立造伪之赏,殆不可行也。且至于当百而止,则民犹未便,岂若纸钞之无穷乎?彼特患霉烂耳,不知易于霉烂者,因其制作苟简而行用多也。若钞值既重,则行用较少,尽可装潢成卷,藏之以函,又岂患其易弊哉?且既行纸钞,又可兼铸当百大钱也。
陆世仪曰:「今朝廷用钱,每便于发,不便于收。此由纯用小钱,无子母相权之法故也。愚谓今后官民交易,势当用钱者,小钱难于个数,竟用当十大钱,出入了然,无耗损兑折之弊,亦一法也。」又曰:「宜于各处布政司或大府州处设立银券司,朝廷发官本造号券,令客商往来者纳券取银,出入之间量取路费微息,则客商无道路之虞,朝廷有岁收之息,似亦甚便。」
高珩曰:「铸当十、当百之钱,则可以轻赍而远行矣。」
按铸大钱,设银券,皆与钞法相辅者也。若既行钞,而复铸当百之钱,则钞可自二贯起,而二贯以下悉用大钱,百钱以下悉用小钱,不患于零折之难矣。又造百贯以上之钞,即可当银券之用,而得古人飞钱之遗意。以钞收买民间之铜,而铸钱极其工巧,则私铸者无利而自息。铸大钱者,尤必选最佳白铜,镂为龙凤文,费本与价直略相当,则私铸无利。禁民间行用铜器,则私毁者无所售,而亦自息。此诚利国足民之要务也。财用既足,则仁政可以次第举行矣。尝拟时务策十数篇,观者颇不以为非。后阅诸书,则前人多有先我而言者,特所论有详略耳。因不欲存,惟钞法一事,疑者十人而九,前人亦罕有论及此者。陆中丞《切问斋文钞》,贺方伯《经世文编》,仅载铜钞之说,而于纸钞之利则未之及,故详考诸书,反复思维,求其有利无害之方,着为此编,以就正四方有道焉。
筹议银钱出纳陕省碍难改易疏
林则徐
窃照前准部咨奉上谕:穆彰阿等奏遵旨会议御史刘良驹条奏银钱画一章程一折,银钱并重,本系制用常经,果能随时酌核,不使轻重相悬,裕国便民两有裨益,未可辄称窒碍,不思设法变通,着该督抚等各就地方情形详细体察,悉心悉议,具奏务使法立可以推行,不致滋弊,毋得听任属员巧为推诿,稍存畏难苟安之见,仅以一奏塞责。钦此。又军机大臣会同户部议覆内阁侍读学士朱嶟条奏贵钱济银一折,奉旨依议。钦此,并抄录各原奏咨行到陕,当经前抚臣转饬司道暨各府州酌核筹议。臣到任后,复经谆饬细加体察,设法变通,不许畏难推诿。去后,兹据司道汇核属禀会议具详前来。臣思银钱相辅而行,利散于民,而权操自上,果能广用钱之路,自足持银价之平。惟变通本以济时而制宜,首须因地查部议章程四条,本以陕西列入陆路六省之内,固已知其非比东南各省一苇可杭,而仍议令查明有无内河水路,原冀一处能通舟楫,即于一处先令试行。无如陕省七府五直隶州所属九十一厅州县之内,错处于东南两山者,计已五十九处,重峦嶂车辙尚不能通,此外三十二处虽属平原之地,亦无内河水路可达省垣,是以行旅往来非车即驮,并有驮载亦不能通之处,则须雇夫背负,费愈繁。此费若出诸官,则恐滋亏空之端;若取诸民,又恐增派累之弊。是陆路之难以运钱,实系限于地势,似不能勉强而行也。且陕省银钱市价长落无常,有时竟与别省迥异,如本年七月内,臣甫到西安省城,每纹银一两可换制钱一千八百余文,迨至九十月间,每两仅换钱一千二三百文不等,较前两月顿减钱五百余文之多,人皆以为诧异。访询其故,则佥称岁歉粮贵之时,银价必然跌落,其理亦不可解。如果此后银皆落价,似亦相宜,然又忽低忽高,势难豫料。且当陕省银贱之时,邻省银价仍昂,而未闻有市侩贩钱来陕买银以图获利者,可见陆路运费太大,不能取赢。若以市侩所不能为者,责令有司为之,其势自更不易。查内阁侍读学士朱嶟原奏,请将各属银钱视省垣时价为准。今以陕省观之,即有难以作准者。如省城现在银贱,而各属之银偏贵,则领
译考察铜钞与古人铸造大钱没有区别,这种方法如果不严禁铜材、设立举报伪造者的奖赏,大概就无法实行。况且面值只到当百为止,百姓仍然觉得不便,哪里比得上纸钞的无限供应呢?他们只是担心纸钞容易霉烂罢了,不知道容易霉烂的原因,是因为制作简陋且流通量大。如果纸钞的价值较高,那么流通量就会较少,完全可以装订成卷,用函套收藏,又怎么会担心它容易破损呢?况且既然实行纸钞,又可以同时铸造当百的大钱。
陆世仪说:“现在朝廷用钱,发放时方便,回收时不便。这是因为只使用小钱,没有母子钱相互制约的方法。我认为今后官民交易,必须用钱的时候,小钱难以清点个数,干脆使用当十大钱,收支清晰明了,没有损耗和折算的弊端,这也是一个办法。”又说:“应当在各地的布政司或大的府州设立银券司,朝廷拨出官本制造号券,让来往的客商缴纳号券换取银两,在出入之间收取少量的路费利息,这样客商没有路途上的担忧,朝廷有每年的利息收入,似乎也很便利。”
高珩说:“铸造当十、当百的钱,就可以轻便携带而远行了。”
考察铸造大钱、设立银券,都是与钞法相辅相成的。如果既实行纸钞,又铸造当百的钱,那么纸钞可以从二贯起步,二贯以下全部使用大钱,百钱以下全部使用小钱,就不必担心零碎折算的困难了。再制造百贯以上的纸钞,就可以起到银券的作用,而得到古人飞钱的遗意。用纸钞收购民间的铜,铸造的钱币极其精巧,那么私铸者无利可图而自然停止。铸造大钱的,尤其一定要选用最好的白铜,雕刻龙凤花纹,成本与面值大致相当,那么私铸者无利可图。禁止民间使用铜器,那么私自销毁钱币的人无处出售,也会自然停止。这确实是利国便民的重要事务。财政用度充足了,那么仁政就可以依次推行了。曾经拟写十几篇关于时务的策论,观看的人大多不认为不对。后来阅读各种书籍,发现前人大多有比我先说的,只是论述有详略不同罢了。因此不想保留,只有纸钞这一件事,十个人中有九个怀疑,前人也很少论述到这个,所以详细考察各种书籍,反复思考,寻求有利无害的方法,写成这本书,以向四方有道德学问的人请教。
《筹议银钱出纳陕省碍难改易疏》
林则徐
我查见先前接到部里的咨文,奉上谕:穆彰阿等上奏遵旨会议御史刘良驹条奏银钱统一章程一折,银钱并重,本来就是制用常法,如果能随时斟酌核实,不使轻重相差悬殊,对国家充裕、对百姓方便都有益处,不可以就说有阻碍,不想办法变通,着令各督抚等就地方情形详细体察,悉心商议,上奏务必使法令确立后可以推行,不至于滋生弊端,不得听任属员巧言推诿,稍存畏难苟安的念头,仅凭一纸奏折敷衍塞责。钦此。又军机大臣会同户部复议内阁侍读学士朱嶟条奏贵钱济银的一折,奉旨依议。钦此,并将各原奏抄录咨行到陕西,当时前任巡抚大臣转饬司道以及各府州斟酌核实商议。我到任后,又反复叮嘱仔细体察,设法变通,不许畏难推诿。(时间)过去后,现在据司道汇总核实下属禀报会议具详前来。我认为银钱相辅而行,利益散于民间,而权力操持在朝廷,如果能广泛开辟用钱的路径,自然足以维持银价的平稳。只是变通本来是为了顺应时势而制宜,首先必须因地制宜。查部议章程四条,本来将陕西列入陆路六省之内,固然知道它不像东南各省那样一苇可航,但仍然议令查明有无内河水路,原本希望一处能通舟楫,就在一处先令试行。无奈陕西七府五直隶州所属九十一厅州县之中,交错处于东南两山之间的,计算已有五十九处,重峦叠嶂连车辙尚且不能通过,此外三十二处虽然属于平原之地,也没有内河水路可达省城,因此行旅往来非车即驮,还有连驮载也不能通过的地方,就必须雇人背负,费用更加繁多。这些费用如果出自官府,则恐怕滋生亏空的弊端;如果取自百姓,又恐怕增加摊派累民的弊病。所以陆路运输钱币的困难,实在是受限于地势,似乎不能勉强实行。况且陕西银钱市价涨跌无常,有时竟然与其他省份截然不同,如今年七月内,我刚到西安省城,每纹银一两可换制钱一万八千余文,等到九十月间,每两仅换钱一万二三百文不等,较前两月突然减少钱五千余文之多,人们都感到诧异。访询其原因,则都说年成歉收粮食昂贵的时候,银价必然跌落,其道理也不可解释。如果此后银价都跌落,似乎也很适宜,然而又忽低忽高,难以预料。况且当陕西银价低廉的时候,邻省银价仍然高昂,而没有听说有市侩贩钱来陕西买银以图获利的,可见陆路运费太大,不能获取利润。如果让市侩不能做的事,责令有司去做,其形势自然更加困难。查内阁侍读学士朱嶟原奏,请求将各属银钱视省城时价为准。现在以陕西来看,就有难以作为标准的。如省城现在银价低廉,而各属的银价偏偏昂贵,那么领
钱而回者不能兴,该处银价相敌,州县不甘赔累,即难强以遵行。且缺分冲僻不同,钱粮多寡亦异,有此属之所解,而为彼属之所领者,领钱之人非即解钱之人,稍有参差,遂滋争执,似亦非上司所能强制。若论当年税课,原可银钱并收,但查陕省额征商筏税,以及地畜牙当、盐茶磨铁各课,每年共银六万八千五百余两,内除盐课项下支给西安将军养廉银一千六百两外,其余皆应报部候拨,此正部议所云「拨解之款应照旧征银,不能改议者也」。以工程言之,近年应修各工,概因经费短绌,奉文停止,即闲有刻不可缓、奏准办理之工,亦系为数不多,通年无几,或因本有息款始准支销,与其改用钱文,仍不如加意撙节之为有益也。惟陕省留支项下,有可以变通用钱之处,如文武各官养廉、公费,并各属额支夫马工料及各关局额支收税书役口食等款,俱可搭放钱文。查道光二十三年覆奏陕局减卯开铸案内,即已议准,凡养廉等项,每领银一两内搭钱一百文,抵作银一钱,每年共搭钱三万六百四十三串三百六文,共扣回库银三万六百四十三两三钱六厘,按季报部,现仍遵行无异,是变通用钱之议,陕省所办已在他省之先。其未经搭钱者,现扣六分平头,计每年扣银亦在二万两以上,若再加搭钱文,则减平一项转觉扣不如数,且即使此等内再令减银添钱,亦不过杯水车薪,于大局似仍无济至。兵饷项下,未便再搭钱文。则前抚臣李星沅,先已奏荷恩俞,自毋庸议。当此权衡制用,上廑宵旰畴咨,臣但有一得之愚,断不敢存苟安之见。惟就陕局情形,细加体察,实有难以改易者,亦有业已变通者。应请仍循旧章,庶免转生窒碍。
译钱价回升者无法振兴,该处银价相当,州县不愿承担赔累,便难以强制其遵行。况且各缺分有的冲要、有的偏僻不同,钱粮数额多寡也各异,有此地解送而彼地领取的情况,领钱的人并非解钱的人,稍有差错,便滋生争执,这似乎也不是上司所能强制的。若论当年的税课,原本可以银钱兼收,但查陕西定额征收的商筏税,以及地畜、牙当、盐茶、磨铁等各项税课,每年共计银六万八千五百余两,其中除去盐课项下支给西安将军养廉银一千六百两者外,其余都应上报户部等待拨用,这正是部议中所说“拨解之款应照旧征银,不能更改议定”的。以工程来说,近年应修的各项工程,都因经费短缺,奉文停止,即使偶有刻不容缓、奏准办理的工程,也是为数不多,全年无几,或因原本有息款才准许支销,与其改用铜钱,仍不如加意节省更为有益。只有陕西留支项下,有可以变通用铜钱的地方,如文武各官的养廉银、公费,以及各属定额支用的夫马工料和各关局定额支用的收税书役口粮等款,都可以搭放铜钱。查道光二十三年覆奏陕西钱局减卯开铸案中,就已议定,凡养廉等项,每领取银一两内搭钱一百文,抵作银一钱(即一钱银子),每年共搭钱三万六百四十三串三百零六文,共扣回库银三万六百四十三两三钱六分,按季报部,现在仍遵照执行无异,可见变通用钱的提议,陕西所办的已在其他省份之前。那些未经搭钱的项目,现在扣除六分平头,计算每年扣银也在二万两以上,如果再增加搭放铜钱,那么减平这一项反而觉得扣除不如数,况且即使在此类项目中再令减银添钱,也不过是杯水车薪,对大局似乎仍然无济于事。至于兵饷项下,不便再搭放铜钱,前抚臣李星沅先前已奏请并获得恩准,自无须再议。当此权衡制用,皇上日夜忧虑咨询之时,臣只有一点愚见,断不敢存有苟且安适的看法。只是就陕西钱局的情形,仔细体察,实在有难以改易的,也有已经变通的。应请仍循旧章,以免反而产生阻碍。
用银利弊论
姚文
古之为市者,以其所有易其所无,皆粟与器械而已。上之取于民,亦粟米布缕而已。至不得已,而后以钱权之,而又未尝专用钱也。降及后世,钱货交易,因时递变,而日趋于难。至今日之用银而极矣。盖尝论之,银之为用,行之一方,则可以之通行;天下则不可。行之一时,则可行之;以为久远之计,则不可。听民之自为交易,则犹可;征收支给,上下通行,则大不可。何言之?唐时岭南买卖,一以银见。韩愈、元稹奏状,《通典》亦载,梁初交广之域,全以金银为货。盖地濒南海,坑冶多而海舶利也。宋仁宗时,诏诸路岁输缗钱,福建、二广易以银,盖亦因之。此则行之一方,有余而无不足者也。夏有水患,禹发历山之金作币,以救民;商有旱灾,汤发庄山之金作币,以救民。此行之一时,有利而无弊者也。自元以来,银竟通行,寖不可救。至明初,禁用甚严,乃未几而通行如故。渐至赋税俸工,无一不银,积重之势极矣。当时议者极陈用银之便,行之既久,吏民亦尚相安。然而征收支给,上下通用,行之天下,垂之久远,愚终以为大不可者,何也?夫人心风俗,国家之元气也。食货者,天下之元气,而国与民之所赖也。银既通行,则银贵而粟贱,粟贱而田轻,于是天下皆弃本而逐末。夫务本则安于朴厚,逐末则习为黠诈,其势然也。民务本,则田野日辟,食货日饶,而人皆饱暖;民逐末,则田多抛荒,食货日绌,而人受饥寒,又其势然也。黠诈之甚,流为奸恶;饥寒之极,归于盗贼。而银者轻而易赍,又适足以便奸恶之侵欺,而使盗贼有所劝,于是循环相生,世变日增,而靡所底止。天下之元气,日耗一日,此其不可者一也。古者民有恒产,朝廷制之,故天下之利权皆归于上。后世井田既废,寖不可问,然钱之行也,犹足以权食货之轻重。至上下通行,一皆以银,则粟帛贱而民困,制钱滞而国困独所谓黠诈之民,逐末致富,起而为豪商巨贾者,称贷则重利剥民,居奇则厚赀积滞,银钱轻重之权出其操纵,官民拱手而听之。夫朝野交困,而豪猾擅其利,已不可言;朝野交困,而豪猾擅其权,尚可言乎?此其不可者二也。银之出也,非由于滇之各厂,即来自番舶。然银厂之设,不耕而食者约有十万余人。汉贡禹所谓一岁受饥且七十万人者,昔人指为根本切实之论,银厂之置何以异此?且近厂之地,食货必贵,盗贼必多,又煎炼之炉烟萎黄菽豆,洗矿之溪水损削田苗。至若供亿一切,尤种种难罄。是资于课者无多,而害于民者实甚,非计之得者也。若专恃番舶,则弃国中本有之货,而转仰给于外番,常变既不可知,漏已所难塞。抑尤谋国者之所宜深念者矣。此其不可者三也。银者,饥不可食,寒不可衣,平时视为至宝,设遇干戈水旱而粟帛无可得易,银亦废物而已。故征给用银,无论逋赋愈多,度支愈绌也。即能府库充盈,亦非至计。前明正统间,以官仓储积有余,令所在出积滞变轻赍,乃自折银之后,不二三年,水旱频仍,设法劝借至千石以上,以赈凶荒者谓之义民,诏复其家。然空虚已见,而相沿用银仍未议改。既而郡国大祲,食无见粟,民思从乱,国随以亡。岂非百世之鉴欤?此其不可者四也。夫合此四者言之,则是银之通行,授权豪猾,日耗元气于不知,且所出之途隘而积之府库又缓急不足恃。然而数百年来,征收支给,上下通行,用之天下,垂之久远,而未尝废然返者,何也?曰:用银则军民省挽运之劳,仓庾免红朽之患,其为利也显。而四不可者,害虽中于本原,其为害也隐。显者其利浅,隐者其害深。庸人见其显,不见其隐;见其浅,不见其深。是以数百年来,官民受困数倍于前,而不知其由于用银也。即有一二见及者,又畏难苟安,一误再误,可胜叹乎?夫物极则变,变则通用。银至今日,可谓极矣。前此竟未议改,或者变通之举,将留以有待于今日。诚能详考昔人之言,赫然改法,征
译用银利弊论
姚文
古代设立市场的人,用自己所拥有的东西交换所没有的东西,都只是粮食和器械罢了。上级向百姓征收的,也只是粮食、布匹而已。到了不得已的时候,才用钱币来衡量价值,而且从未专门只使用钱币。降及后世,钱币货物的交易,随着时代逐渐变化,而日益趋向困难。到今天使用白银,达到了极点。我曾经论述过,白银的用途,在一个地方流行,就可以通行;在全国流行,就不可以。在一个时期流行,就可以实行;作为长远的计划,就不可以。听任百姓自行交易,还可以;征收赋税、支付俸禄,上下通行,就大大不可以。为什么这样说呢?唐朝时岭南买卖,一律以白银结算。韩愈、元稹的奏状,《通典》也有记载,梁朝初年交广地区,完全以金银作为货币。大概是因为地处南海之滨,矿冶众多而海船贸易有利。宋仁宗时,下诏各路每年缴纳铜钱,福建、两广地区改以白银缴纳,大概也是沿袭这个做法。这就是在一个地方流行,有余而不会不足的情况。夏朝有水灾,大禹开采历山的金属制作货币,来救济百姓;商朝有旱灾,商汤开采庄山的金属制作货币,来救济百姓。这就是在一个时期流行,有利而没有弊端的情况。自从元朝以来,白银竟然通行全国,逐渐不可挽救。到了明朝初年,禁止使用非常严格,然而不久又恢复通行如故。逐渐发展到赋税俸禄,没有一样不用白银,积重难返的形势达到了极点。当时的议论者极力陈述使用白银的便利,实行既久,官吏百姓也尚且相安无事。然而征收支付,上下通用,在全国流行,长久持续,我始终认为大大不可以,为什么呢?人心风俗,是国家的元气。粮食货物,是天下的元气,是国家与百姓所依赖的。白银既然通行,那么白银昂贵而粮食便宜,粮食便宜而土地轻贱,于是天下人都放弃根本而追逐末节。从事根本则安于朴实厚道,追逐末节则习以为奸诈,这是必然的趋势。百姓从事根本,那么田野日益开垦,粮食货物日益丰饶,而人们都吃饱穿暖;百姓追逐末节,那么田地多被抛荒,粮食货物日益匮乏,而人们遭受饥寒,这也是必然的趋势。奸诈到了极点,流变为奸恶;饥寒到了极点,归于盗贼。而白银轻便容易携带,又恰好足以便利奸恶之人的侵吞欺诈,并使盗贼有所怂恿,于是循环相生,世道变化日益增加,而没有止境。天下的元气,一天比一天消耗,这是不可以的第一个原因。古代百姓有固定的产业,朝廷制定制度,所以天下的利益权柄都归于上级。后世井田制已经废除,逐渐不可查问,然而钱币的流通,还足以衡量粮食货物的轻重。到了上下通行,一律使用白银,那么粮食布匹便宜而百姓困顿,制钱滞销而国家困顿,唯独那些奸诈的百姓,追逐末节致富,兴起成为豪商巨贾的人,放贷则重利剥削百姓,囤积居奇则厚积资本造成滞销,银钱轻重的权柄出自他们的操纵,官吏百姓拱手听从。朝廷和民间都陷入困境,而豪强狡猾之人独占利益,已经不可言说;朝廷和民间都陷入困境,而豪强狡猾之人独揽权柄,还能说吗?这是不可以的第二个原因。白银的产出,不是来自云南的各矿厂,就是来自外国船只。然而矿厂的设立,不耕而食的人大约有十多万。汉代贡禹所说的“一年受饥荒的将近七十万人”,前人指为根本切实的言论,矿厂的设置与此有什么不同?况且靠近矿厂的地方,粮食货物必定昂贵,盗贼必定众多,又冶炼的炉烟熏黄豆苗,洗矿的溪水损害田苗。至于供应一切,尤其种种难以尽述。这样依靠税赋的收入不多,而危害百姓的确实严重,不是正确的计策。如果专门依赖外国船只,那么舍弃国内本来有的货物,而转而仰赖外国供给,常态和变故都不可知,漏洞已经难以堵塞。这更是谋划国家的人所应该深深思考的。这是不可以的第三个原因。白银,饿了不能吃,冷了不能穿,平时视为至宝,假如遇到战争水旱而粮食布匹无法交换,白银也只是废物罢了。所以征收支付使用白银,无论拖欠的赋税越来越多,财政支出越来越匮乏。即使府库充盈,也不是最好的计策。前朝正统年间,因为官仓储备有余,命令各地拿出积滞的物资变卖为轻便的携带物,然而自从折换白银之后,不到两三年,水旱灾害频繁,设法劝借达到千石以上,用来赈济灾荒的称为义民,下诏恢复其家业。然而空虚已经显现,而沿袭使用白银仍未商议改变。不久郡国大灾,没有现存的粮食,百姓想跟随作乱,国家随之灭亡。难道不是百世的鉴戒吗?这是不可以的第四个原因。综合这四点来说,那么白银的通行,授权给豪强狡猾之人,在不知不觉中日益消耗元气,而且产出的途径狭窄而积蓄在府库又缓急不可依赖。然而数百年来,征收支付,上下通行,在全国使用,长久持续,而没有废然而返的,为什么呢?回答说:使用白银则军民节省搬运的劳苦,仓库免除霉烂的祸患,它的利益明显。而四个不可以的,危害虽然中于根本,它的危害隐蔽。明显的利益浅,隐蔽的危害深。庸人看见明显的,不看见隐蔽的;看见浅的,不看见深的。因此数百年来,官吏百姓受困数倍于前,而不知道这是由于使用白银。即使有一两个见到这一点的,又畏难苟安,一错再错,可叹啊!事物到了极点就会变化,变化就会通用。白银到今天,可以说到了极点。以前竟然没有商议改变,或许变通的举措,将留待今天。如果真的能详细考察古人的言论,赫然改变法令,征收
收支给,概不用银,使制钱流通,食货饶裕,俾天下后世知盛朝之所为,超出常万万也,岂不盛哉!
译收支供给,一概不使用白银,使得制钱得以流通,物资丰饶充足,让天下后世的人知道盛朝的做法,超出寻常万万倍,这难道不是非常兴盛吗!
请变通鼓铸疏光绪十一年
两广总督张之洞
黔省宝黔局鼓铸事宜,向系在于贵阳、大定两府设局兴办。军兴后,因工本无出,停炉略已二十余年。其京铅一项,陆续运存四川永、泸两局,积至二千余万斤。虽奏明变价济饷,而销路沮滞,计先后委员运销不过百余万斤,迄今未经售竣。现并除去拨滇之铅斤,所余尚多。臣嗣以需费愈繁,军事甚棘,协饷不至,罗网俱穷,艰窘情形至斯而极。当万无可筹之中,为琐屑权宜之计,舍销铅并无生财良策。第卖铅必须与铸钱相辅而行,而铸钱又非宽筹工本不可。当兹库储如洗之时,万难有此巨款。因查前云南抚臣林鸿年前因滇省铜厂久废,奏请在于东川府属招商垫本开厂办铜,钦奉旨允准在案。黔省与滇省同一艰难,采铜既可招商,铸钱自可兴办。溯自雍正年间,滇省运钱赴汉口交易,曾经办有成案。兹值黔饷支绌,似亦可仿照变通办理。且设官局之贵阳、大定两府,贼氛未靖,道途多阻,亦非商民所乐趋。臣与军需局司道悉心筹议,查得仁怀厅界连川省,商贾辐辏,舟楫可通,买铜运铅较为便捷。当将铸钱章程、买铅价值妥议条款,委员前赴该厅相度地势,设立鼓铸局,出示晓谕,招集殷富商民,由永、泸两局领买官铅赴局兴办。凡建造炉房、雇觅工匠及制造一切器具之资,皆归商民垫本措办。实铸钱一钏,完纳厘金钱一百文。其钱质之轻重,乃销路之通塞所关,即成本之盈亏所系,听该商因地制宜酌量配铸,亦不限以制钱成法。该商所领官铅并铸出钱,均准其运往川省等广为销售。铅斤仍照旧章按例价缴银,水陆运资概不另作开销。所有应缴钱厘、铅价,责成委员随时稽查催收,汇总解省以济军饷,不得任其拖延。现在各商集均照遵行,布置已有端倪,不日即可开办。仰恳天恩俯准兴办,俾借商本以铸钱,即用铸钱以销铅,非惟成法不致久废于厘军需,亦均不无补助。臣并咨云南、四川、湖南、湖北各督抚臣,查明通饬各属,遇有商民买运铜铅及领办钱文过境,一体验明放行,免其完纳厘税,勿得留拦阻滞。外臣为筹饷起见,是否有当?理合附片具奏。
请开炉铸钱疏光绪十一年
闽浙总督杨昌浚
窃查关省市廛制钱缺乏,各钱铺尽出钱帖,零星以小钱搀杂行用。虽迭赴江浙购钱接济,价固多亏折,而且杯水车薪,随散随尽。上年海防吃紧,钱帖更难取信,几致纷扰。曾经奏明提动公款,暂借各钱铺以银折支,始获绥定。是闽省钱法关系甚巨,不能不急筹鼓铸也。查钱文轻重本无一定,大约钱重则私毁必多,钱少则盗铸更炽,补偏救弊,贵乎因时损益。伏考《大清会典》,顺治年间初铸每文一钱,嗣加铸一钱二分至一钱四分。康熙年间考铸一钱,嗣又铸一钱四分。雍正年间改铸一钱二分,乾隆以后皆以一钱二分为则,迄今制钱日见其少。由于旧钱铜质较重,私毁盗铸逐渐消磨,欲除其弊,莫若轻货使毁之无利可图,不禁自止,否则法律虽严,仍难禁绝。是议办鼓铸不能不酌改铢锱也。省垣原设宝福局,本归藩司粮道会同管理,需用铜铅,委员分赴滇黔办运,遵照部颁钱模按卯开铸,工本尚须筹贴。自咸丰年间改铸铁钱、钞钱之后停办已二十余年,工匠流散,炉座倾圮,所剩屋宇改储军装,欲循旧制骤难规复。是鼓铸之地又不能不变通另筹也。同治四年间,前督臣左宗棠在闽奏请制造轮船,声明轮机来后兼可铸钱,因创造之初赶办船工,一时不能兼顾。现在钱价日昂,百物因之俱贵。窃思船政厂屋有余,添炉调匠,无须另行建盖,船料出洋采购,顺途附运铜铅亦较便捷。在厂员绅本以考工为事,并讲求算学、化学,兼司监铸测算尤精,厂员之上设有提调,就近督率稽查,自无流弊。通盘筹划,较之城内专设一局办理尤称简易,经费亦可节省。至摊铸钱文,必须先计工本,官办无亏,私毁无利,方能垂诸久远。据船政后学堂监督、刑部主事锺大焜确切校核,以红铜、
译关于变通鼓铸事宜的奏疏 光绪十一年
两广总督 张之洞
贵州省宝黔局鼓铸钱币的事务,向来是在贵阳、大定两府设立局所兴办。战争爆发后,因为工本没有来源,停炉已有二十多年。其中京铅这一项,陆续运存在四川永宁、泸州两局,积累达到两千多万斤。虽然已奏明变价以资助军饷,但销路阻滞,计算先后委派官员运销不过一百多万斤,到现在还没有销售完毕。现在即使除去拨给云南的铅斤,剩余的仍然很多。臣随后因为所需费用越来越多,军事非常棘手,协饷不到,各种困难都到了极点,艰难窘迫的情形到了这种地步。在万无可筹之中,采取琐碎权宜之计,除了销售铅斤并没有生财的良策。只是卖铅必须与铸钱相辅而行,而铸钱又不是宽裕筹措工本不可。在现在库藏像洗过一样空虚的时候,万难有这笔巨款。于是查访到前任云南巡抚林鸿年以前因为滇省铜厂久已废弃,奏请在东川府属招商垫本开厂办铜,奉旨允准在案。黔省与滇省同样艰难,采铜既然可以招商,铸钱自然可以兴办。追溯自雍正年间,滇省运钱到汉口交易,曾经办有成例。现在正值黔省军饷支绌,似乎也可以仿照变通办理。况且在贵阳、大定两府设立官局,贼寇气息未平,道路多有阻碍,也不是商民所乐意前往的。臣与军需局司道悉心筹议,查到仁怀厅界连接四川,商贾聚集,舟船可以通行,买铜运铅较为便捷。于是将铸钱章程、买铅价值妥善商议条款,委派官员前往该厅相度地势,设立鼓铸局,出告示晓谕,招集殷实富有的商民,从永宁、泸州两局领买官铅赴局兴办。凡是建造炉房、雇佣工匠以及制造一切器具的费用,都由商民垫本筹措办理。实际铸钱一钏,完纳厘金钱一百文。钱的轻重,关系到销路的通塞,也就是成本的盈亏,听任该商因地制宜酌量配铸,也不限制以制钱的成法。该商所领的官铅以及铸出的钱,都准许运往四川等广大地区销售。铅斤仍然照旧章按例价缴银,水陆运输费用一概不再另作开销。所有应缴的钱厘、铅价,责成委员随时稽查催收,汇总结解到省以资助军饷,不得任其拖延。现在各商聚集都遵照执行,布置已有头绪,不久即可开办。恳请天恩俯准兴办,借商本以铸钱,即用铸钱来销铅,不仅成法不至于久废,对军需也有补助。臣并咨会云南、四川、湖南、湖北各督抚,查明通饬各属,遇到商民买运铜铅及领办钱文过境,一经查验明白就放行,免除完纳厘税,不得留拦阻滞。外臣为了筹饷起见,是否有当?理合附片奏闻。
关于开炉铸钱的奏疏 光绪十一年
闽浙总督 杨昌浚
私下查访关省市廛制钱缺乏,各钱铺都发出钱帖,零星以小钱搀杂使用。虽然多次到江浙购买钱币接济,价格固然多亏折,而且杯水车薪,刚散尽就没了。上年海防吃紧,钱帖更难取信于民,几乎导致纷扰。曾经奏明提动公款,暂时借给各钱铺以银折支,才获得安定。因此闽省钱法关系重大,不能不急筹鼓铸。查钱币轻重本无一定,大约钱重则私毁必然多,钱轻则盗铸更炽,补救偏弊,贵在因时损益。伏查《大清会典》,顺治年间初铸每文重一钱,随后加铸一钱二分至一钱四分。康熙年间改铸一钱,随后又铸一钱四分。雍正年间改铸一钱二分乾隆以后都以一钱二分为标准,到现在制钱日渐减少。由于旧钱铜质较重,私毁盗铸逐渐消耗,要除去这种弊端,不如减轻钱币重量使私毁无利可图,不禁止也会自行停止,否则法律虽然严厉,仍然难以禁绝。因此议办鼓铸不能不酌改重量。省城原设宝福局,本归藩司、粮道会同管理,需用铜铅,委派官员分赴滇黔办运,遵照部颁钱模按时开铸,工本尚须筹贴。自从咸丰年间改铸铁钱、钞钱之后停办已有二十多年,工匠流散,炉座倾圮,剩余屋宇改储军装,想循旧制骤然难以恢复。因此鼓铸之地又不能不变通另筹。同治四年间,前任督臣左宗棠在闽奏请制造轮船,说明轮机来后兼可铸钱,因为创造之初赶办船工,一时不能兼顾。现在钱币价格日昂,百物因此都贵。私下考虑船政厂屋有余,添炉调匠,无须另外建盖,船料出洋采购,顺路附运铜铅也较便捷。在厂员绅本以考工为职事,并讲求算学、化学,兼司监铸,测算尤其精当,厂员之上设有提调,就近督率稽查,自然没有流弊。通盘筹划,比在城内专设一局办理尤其简易,经费也可节省。至于摊铸钱币,必须先计算工本,官办无亏,私毁无利,才能长久施行。据船政后学堂监督、刑部主事钟大焜确切校核,以红铜、
白铅各重一百斤入炉,一五火耗应除三十斤,可铸成钱。一百七十斤,以枚计之,得三十二千文。东洋红铜每百斤连运,共合钱一十八千二百六十文。白铅每百斤连运,共合钱七千三百四十文。工炭每千需钱二百文,共应钱六千四百文。与铸出新钱数目相准。试铸之钱,每文重八分五厘,民间堪以行用。似此变通办理,系为严杜私毁,利益民用起见。据福建布政使沈保靖会同兼署按察使督粮道刘瑞麒善后局司道详请奏明,请旨。如蒙恩准,即在办防经费内筹银二三万两,作为成本,在船厂设炉,募匠照此鼓铸。按月将出铸新钱照价发卖,换回银两,再购铜铅辘轳周转,毋使间断,毋使亏耗。其应行酌贴厂绅丁役薪资及制办模范自定局费二百两,另于外销款内筹支,以免侵用成本等情前来。臣等窃维历代钱文法,以汉之五铢、唐之开元为最善。昔贾谊有言,钱重则利深,盗铸云起重刑不足以禁之。前明谭纶谓国家铸钱以济银之不及,就使鼓铸之费与银相当,而多铸一万金之钱,即多增一万金之钱,流布海内,是藏富之术也。近来各国通商,金银流出外洋,每岁以千万计,各直省利源渐竭,惟有推行钱法,尚可补民用之不足。闽省民贫土瘠,地不产铜,一纸相沿,历年已久。去岁马江失事,各钱铺支取为难,绅民始知鼓铸之益。若因其势而利导之,便民之政,莫大乎是。据呈钱样轮廓颇似开元,虽分径差小,而体质殊厚。经臣访诸绅耆,均称尚可适用。惟事关更改旧制,钱法处分綦重,臣等未敢擅便,合无仰恳天恩,俯念闽省制钱缺乏,民用维艰,准予筹款变通鼓铸,以杜流弊而浚利源,地方幸甚。再现钱轻重既与旧制略殊,铅铜耗三项价目亦合例价,稍有未符,惟科本铸钱并无赔贴之处,应许免其核计,合并声明。除咨部外,谨会同署理船政大臣裴荫森恭折具奏。
译白铅各重一百斤投入炉中,按照一五火耗应扣除三十斤,可铸造成钱一百七十斤,按枚计算,可得三十二千文。东洋红铜每百斤连同运费,共折合钱一十八千二百六十文。白铅每百斤连同运费,共折合钱七千三百四十文。工炭每千需要钱二百文,总共需要钱六千四百文。这与铸出新钱的数目相当。试铸的钱,每文重八分五厘,民间可以流通使用。像这样变通办理,是为了严格杜绝私毁钱币、有利于民用而考虑的。福建布政使沈保靖会同兼署按察使、督粮道刘瑞麒及善后局司道详细陈述请求奏明,请旨。如果蒙恩准,就在办防经费内筹措银二三万两,作为成本,在船厂设立炉灶,招募工匠照此鼓铸。每月将铸出的新钱按价发售,换回银两,再购买铜铅循环周转,不要间断,不要亏耗。其中应当酌情补贴厂绅丁役的薪资以及制作模范、自定局费二百两,另外从外销款项内筹措支付,以免侵用成本等情由前来。臣等私下认为历代钱文制度,以汉代的五铢、唐代的开元为最好。过去贾谊曾说,钱重则利厚,盗铸之风兴起,即使处以重刑也不能禁止。前明谭纶说国家铸钱是为了弥补银两的不足,即使鼓铸的费用与银两相当,而多铸一万金的钱,就多增加一万金的钱,流布海内,这是储藏财富的方法。近来各国通商,金银流出外洋,每年以千万计,各直省利源逐渐枯竭,只有推行钱法,还可以补充民用的不足。福建民贫土瘠,地不产铜,沿袭旧制,历年已久。去年马江失事,各钱铺支取困难,绅民才知道鼓铸的好处。如果顺势引导,便民的政策,没有比这更大的了。据呈报钱样轮廓颇似开元,虽然直径稍小,但质地特别厚。经臣询问绅耆,都说还可以适用。只是事关更改旧制,钱法处分非常严厉,臣等不敢擅自决定,恳请天恩,俯念福建制钱缺乏,民用艰难,准予筹款变通鼓铸,以杜绝流弊而疏通利源,地方幸甚。再呈钱轻重既与旧制略有不同,铅铜耗三项价目也符合例价,稍有不符合,只是科本铸钱并没有赔贴之处,应允许免除核计,合并声明。除了咨报兵部外,谨会同署理船政大臣裴荫森恭敬地折子具奏。
币制论
日人阙名附
古今东西各国欲更革币制者甚矣。其在金币国,则不堪金本位之多弊,而更革币制之论兴。欲济以金银两本位制;其在金银两本位国,则为两本位之多损失,故欲以金为单行本位而免其厄。论者亦分其流派,较量二者之利害,各不相下。顾金银币制之得失利害,互有长短,杂然混淆,不可方物焉。纵各国任意更革币制,又使论者相辨难,讲究至百年,亦安能定其美善之归哉?抑货币者,犹尺度耳,非通天下万国一其标准,则其用必不得完也。及人文进步,四方交通日盛一日,货币之用至普于环球,而其性质亦将渐彰明也。然则今日宇内万国币制,不可不出于画一之途,固无论矣。今夫金币国病于金,银币国苦于银,金银两币国厌两币,本非用金、用银与合用金银两物之罪也,而其病根实在万国币制不一也。世俗纷纷不察其病所由来,徒观一时情形以立是非之论,虽千更币制,百重论难,将何所得哉?
日本国以明治四年制定货币条例,立金币本位之制。又别铸银元,流行各公开埠头。及明治十一年发布告第十二号,以银币为国中常用之币,而日国之法度遂为金银两本位制矣。先是明治九年发布告第二十七号,定金银币比例率为金一银十六强,而金之真价渐有腾贵。及明治十七年发布告第十八号,兑换银行券条例,定为兑换券能交换银币之制度。明治十八年更发布告第十四号,定政府所发行之纸币将渐渐交换银币。考其实际,盖又改为行银币本位制矣。呜呼!维新以来,仅三十年而已,然三更货币本位,岂不频繁乎?论者动辄谓我国币制所损者寡,而所益者多。近年以来,金银差异甚远,欧洲诸国皆鲜不陷困厄者,然我国为银币贱落,故得莫大之利,以长进贸易之兴盛于其间,盖由我为银币国故也。近时松方内阁将改币制而为金币本位制。议夫币制者,国运民命所系,内之则为国家之命脉,外之则为万国所关系,岂容为区区事情而更革之哉?昔者法皇非立路伯儿为处理国债,故更革币制,以苦其民于涂炭,于是国民怨望,呼法皇曰「铸钱奴」,诗人坛的作地狱诗曰「彼应为野死」。松方内阁欲更革币制,岂亦不类于此乎?然吾亦非以更革币制为非也,虽吾亦实知今所行之币制日间必当更革。今宇内强国多为金币本位制,虽间有行两本位制国,而有将渐变金本位制之风。夫与我邦贸易交通之国,行金币本位制者十之七矣,则更革今日之币制,与此等诸国同其法度,实为进境之一端也。或曰今日诸国现行金币本位制而不堪其多弊,乃相与讲救济之道,遂有宜行金银两本位制说。然则我日本须存今日之银本位制,以为异日行两本位制之地,若其不然,则今日当断行两本位制而制日后之先矣。虽其论非不可行,而究不能指示诸国何时同行两本位制。是此论动辄与实际差异也。要之,今日之关系,不须区区商量金银币之利害孰在。若能统一宇内币制,使其归一,则天下必无复生纷纭也。吾人赞成更革币制之议,盖为此耳。若夫雷同附和,勋助政治家一时之策,苟且姑息,欲论断此大事,岂吾人之事哉!
未更革币制之前,须先稽查要务。其目有四:曰宜先设稽查币制委员,曰宜开国际交涉,曰宜整理公债,曰宜稽金银价之差异不定。查此四者,所以慎重其设施也。请申论之:曰宜设稽查币制委员,固无论已。初伊藤为相时,尝欲深考币制,在明治二十六年,以令第百十三号始置稽查币制会,招集农工商业家、银行家、政治家、学人,并在事官吏等,稽查审议,开大会七次,开委员会四十一次,阅时二十二月,至明治二十八年七月具报其颠末焉。当时咸不知宜更币制之要,惟论异日宜行金本位制耳。故以为宜更币制者有一人焉,以为宜行两本位制者有数人焉。忖当时之大势,咸以为未可知也。迩来既阅廿余月,世情有所遽变,而其情形宜稽查者亦杂然有所加增,于是乃知须设该会之要。若其联合之法,职掌之权,不必
译论货币制度
日本人无名氏附
古今中外各国想要改革货币制度的,实在太多了。在实行金本位的国家,因为无法忍受金本位的诸多弊端,于是兴起了改革货币制度的议论,想要用金银复本位制来补救;在实行金银复本位的国家,因为复本位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所以想要实行单一的金本位制,以摆脱困境。议论的人也因此分为不同的流派,比较两者的利害得失,互不相让。然而金银货币制度的得失利害,各有长短,混杂混淆,难以分辨。即使各国随意改革货币制度,又让议论的人互相辩驳,研究探讨上百年,又怎能确定哪种制度才是完美善治的呢?况且货币就像尺度一样,如果不使天下万国统一标准,那么它的作用就一定不能完善。等到人类文明进步,四方交通日益兴盛,货币的使用普及到全球,它的性质也将逐渐彰显明白。那么当今世界各国的货币制度,不可不走向统一,这是毫无疑问的。现在,金本位国家苦于金价波动,银本位国家苦于银价波动,金银复本位国家厌恶两种货币并存,这本来不是使用金、使用银以及同时使用金银两物的过错,而病根实在在于各国货币制度不统一。世俗之人纷纷不明病因所在,只是根据一时的情形来确立是非的议论,即使千次改革货币制度,百次辩论驳难,又能得到什么呢?
日本国在明治四年制定货币条例,确立金本位制。又另外铸造银元,在开放的港口流通。到了明治十一年发布第十二号告示,将银币定为国内常用的货币,于是日本的制度就成了金银复本位制。在此之前,明治九年发布第二十七号告示,规定金银币的比例率为金一银十六强,而金的真实价值逐渐上涨。到了明治十七年发布第十八号告示,颁布兑换银行券条例,规定兑换券可以兑换银币的制度。明治十八年又发布第十四号告示,规定政府发行的纸币将逐渐兑换银币。考察实际情况,这大概是又改行了银本位制。唉!维新以来,仅仅三十年而已,然而三次更改货币本位,难道不频繁吗?议论的人动不动就说我国货币制度损失少而收益多。近年来,金银价差很大,欧洲各国几乎没有不陷入困境的,然而我国因为银币贬值,所以获得了巨大的利益,从而促进了贸易的兴盛,这大概是因为我们是银本位国家的原因。近来松方内阁打算改革货币制度,改为金本位制。议论货币制度,关系到国运和民生,对内是国家命脉,对外关系到万国,怎么可以因为区区小事就改革它呢?从前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为了处理国债,改革货币制度,使百姓陷入困苦,于是国民怨恨,称拿破仑为“铸钱奴”,诗人泰德写地狱诗说“他应死于荒野”。松方内阁想要改革货币制度,难道不与此类似吗?然而我也并非认为改革货币制度是错误的,虽然我也确实知道现在实行的货币制度迟早必须改革。现在世界强国大多实行金本位制,虽然偶尔有实行复本位制的国家,但有逐渐变为金本位制的趋势。那些与我们国家贸易往来的国家,实行金本位制的占十分之七,那么改革今天的货币制度,与这些国家统一制度,实在是进步的一个方面。有人说,现在各国实行金本位制而不能忍受其诸多弊端,于是共同商讨救济之道,于是有应当实行金银复本位制的说法。那么日本必须保留今天的银本位制,作为将来实行复本位制的基础,如果不这样,那么今天应当断然实行复本位制,为日后制定先例。虽然这种议论并非不可行,但最终不能指出各国何时共同实行复本位制。因此这种议论往往与实际不符。总之,现在的关系,不需要细细商量金银货币的利害谁占上风。如果能够统一世界货币制度,使其归一,那么天下必定不会再产生纷争。我们赞成改革货币制度的议论,就是为此。至于随声附和,帮助政治家一时的策略,苟且偷安,想要论断这件大事,难道是我们该做的事吗!
在改革货币制度之前,必须先稽查重要事务。项目有四项:一是应当先设立稽查货币制度的委员会,二是应当开展国际交涉,三是应当整理公债,四是应当稽查金银价格差异不定的情况。稽查这四项,是为了慎重实施改革。请让我详细论述:说应当设立稽查货币制度的委员会,这是毫无疑问的。起初伊藤博文担任首相时,曾经想要深入考察货币制度,在明治二十六年,以第一百十三号法令开始设立稽查货币制度委员会,召集农工商业家、银行家、政治家、学者,以及在任官吏等,进行稽查审议,召开大会七次,召开委员会四十一次,历时二十二月,到明治二十八年七月报告了始末。当时大家都不知道改革货币制度的重要性,只是议论将来应当实行金本位制而已。所以认为应当改革货币制度的有一人,认为应当实行复本位制的有数人。揣度当时的大势,大家都认为不可知。近来已经过了二十多个月,世情发生了急剧变化,而需要稽查的情况也混杂地有所增加,于是才认识到设立该委员会的重要性。至于其联合的方法,职掌的权力,不必
蹈袭前例也。松方内阁本有好容纳人言之称,则似宜谘问农工商会之议,并宜速开设稽查币制会。夫更改官制虽在小事,而犹设稽查政务会,是为绝大关系,其轻重大小不较昭然乎?苟松方内阁真重视国民志意,而不敢苟且以治国务,则宜速设此会使委员稽查审议焉。曰开交涉于各国,亦为急务,而其目有二:曰交涉东洋诸国也,曰交涉欧美诸国也。夫日本欲独立金币本位制,而东洋诸国不同出此途,则虽更改制度,恐得利甚小。在东洋则日本与中国贸易交通之利害最为关系,其它朝鲜、南洋、印度及海峡殖民地等,亦与我国利益相关。今若骤更我国币制,是睽隔此等诸地而立异制也。一旦失我利益所在之地,而欲扶殖新制于将来,盖亦颇难也。故今欲更革币制,则宜纠合东洋诸国以结币制同盟,庶可使诸国之币制不难与我相同也。是虽非容易之事,然非为此则日后将不堪其弊。诸国旦夕间。亦必可至此境地也。则于今日指示奖劝,使迁变于至善,岂非当然之务乎?吾故曰:欲更我国币制,则须先告东洋诸国,宜采用金币本制,而与我同其币制之原由,是诚币制之一进境也。若夫交涉欧美诸国,甚易易耳。何则?币制之当出于画一,固彼都人士所夙称,其币制同盟之兴,盖为此也。我进而加订此盟,持是以问欧美诸国之欲改币制者,亦当谓为然也。异日列国必有此议,则我吐露所见,实亦不难。若夫袖手观望,任他人所为,必将受制于他国,岂我所敢忍为哉?曰:宜整理公债,是为更革币制前之要务。何则?今欲更革币制,以为金币本位,则金币赀本流进于我国无疑矣。而我国公债亦必上外国市场,多入外人之手。我国公债利息甚重,在诸国中未有伦比。外赀之入,虽似可喜,而需纳昂贵利息,实不合算。是宜于既发之诸公债,设整理之法,而立节制之道矣。将来欲募集公债,则宜大减利率,以保国家之利,是为切要也。今试观诸国公债利息,如中国现募集公债于中俄银行,其利息四分。如土耳其及加拿大亦能募集公债,其利息三分半。则我国岂有出五分重息而求赀本于外人之理哉?且夫募集公债重其利息,则易于募集而难于清偿。重息之公债多归外人之手,则开国家交涉之衅,所在必多,岂可不慎哉?曰:稽查金银价之差异变通,亦为至要。在千八百七十三年,伦敦市场金银比例率以金一比银十五零六七。及德国采金本位制,则比例率变为金一银十六以上。明年罗马同盟国除补助币外,禁铸银币。及千八百七十五年,和兰国采金币本位制,金价又高腾。千八百七十八年,罗马同盟国废铸银币。明年奥国亦废自由铸银之制,于是金银比例率又一变,定价为金一银十八以上。及千八百八十九年,为金一银二十二奇零一及千八百九十年,美国发行购银条例,复降为金一银十九奇零七六。千八百九十三年,印度废铸银币,美国废购银条例,俄国亦禁自由铸银,并禁输进银币。于是乎比例率又一变为金一银三十四以上。迩来虽升降无常,约在金一银三十一二之间。有此等变异,皆国际之关系,因而上下其比例率矣。故今宇内财务家忧金银比例率有大差异,多方挽回,冀异日得立救济之策,列国协商,则金银之差应不如今日也。今夫欲定国家大事,漫据计数表所列之旧说,与外国所尝试验者以定所举措,甚矣其不慎重也。欲更革币制,直采变动无常之时价以定比例之率,岂非无谋之极乎?比闻政府按今日之时价,金一银三十一,将定比例率为金一银三十二,非倒行逆施而何也?何则?是直欲使值九百十二三圆之金顿增为值二百圆也,使本位币无其真价也。是岂币制之本原规则哉?苟如此,则自今以往,我国财务商家等每有金银出入,即一喜一忧,遂至如千八百七十七年德国上下蒙难,困于财务之例,亦未可知焉。呜呼!今日之急,在诋斥杜撰架空之论,而设施合宜之方。夫金银比价之变动,本有出于自然者,又有由于人为者,则宜研究二者之显象,考
译这是沿袭前例的做法。松方内阁原本就有乐于采纳舆论的美名,那么似乎应当咨询农工商会的意见,并且应当迅速设立稽查币制会。更改官制虽然是小事,尚且设立稽查政务会,这关系到极大的利害,其轻重缓急难道不是很明显吗?如果松方内阁真正重视国民的意志,而不敢在治理国务上苟且敷衍,那么就应当迅速设立这个机构,派遣委员进行稽查和审议。
再说与各国开展外交交涉,也是紧急的事务,其目标有两个:一是与东洋各国交涉,二是与欧美各国交涉。日本想要实行独立的金币本位制,而东洋各国并不走这条路,那么即使更改制度,恐怕所得的利益也很小。在东洋地区,日本与中国贸易往来的利害最为相关,其他如朝鲜、南洋、印度及海峡殖民地等,也与我国利益息息相关。现在如果突然更改我国的币制,就是与这些地方隔绝而设立不同的制度。一旦失去我们利益所在的地方,而想在将来扶持新制度,大概也是非常困难的。所以现在想要改革币制,就应当联合东洋各国结成币制同盟,这样才能使各国的币制不难与我们相同。这虽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如果不这样做,日后将难以承受其弊端。各国早晚也一定会达到这种境地。那么在今天加以引导和鼓励,使其向最完善的方向转变,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务吗?所以我说道:想要更改我国的币制,就必须先告知东洋各国,应当采用金币本位制,并说明与我们实行相同币制的原因,这确实是币制进步的一步。
至于与欧美各国交涉,非常容易。为什么呢?币制应当统一,本来就是那里的人士向来称道的,币制同盟的兴起,大概就是为了这个原因。我们进而加入这个同盟,拿着这个理由去询问那些想要改革币制的欧美各国,他们也应当认为是对的。将来列国必定会有这样的提议,那么我们发表自己的见解,实际上也不难。如果袖手旁观,任他人行事,必将受制于他国,这难道是我们敢忍受的吗?
再说,应当整理公债,这是改革币制之前的重要事务。为什么呢?现在想要改革币制,实行金币本位,那么金币资本流入我国是毫无疑问的。而我国的公债也必然会上到外国市场,大量落入外人之手。我国公债利息非常高,在各国中没有可比拟的。外资的流入,虽然看似可喜,但需要支付高昂的利息,实际上不合算。因此,对于已经发行的各种公债,应当设立整理的方法,并建立节制的途径。将来想要募集公债,就应当大幅降低利率,以保全国家的利益,这是非常紧要的。现在试看各国公债的利息,如中国现在在中俄银行募集公债,其利息为四分。如土耳其及加拿大也能募集公债,其利息为三分半。那么我国哪有以五分的高息向外国人寻求资本的道理呢?况且募集公债如果利息高,虽然容易募集却难以清偿。高息的公债大多落入外人之手,就会开启国家外交的争端,所在之处必定很多,难道可以不谨慎吗?
再说,稽查金银价格的差异并加以变通,也是极其重要的。在1873年,伦敦市场金银比例率为金一比银十五点零六七。等到德国采用金本位制,比例率变为金一银十六以上。第二年罗马同盟国除了补助币外,禁止铸造银币。等到1875年,荷兰采用金币本位制,金价又大幅上涨。1878年,罗马同盟国废除铸造银币。第二年奥地利也废除了自由铸银的制度,于是金银比例率又发生变化,定价为金一银十八以上。等到1889年,变为金一银二十二点零一;1890年,美国发行购银条例,又降为金一银十九点零七六。1893年,印度废除铸造银币,美国废除购银条例,俄国也禁止自由铸银,并禁止输入银币。于是比例率又变为金一银三十四以上。近来虽然升降无常,大约在金一银三十一二之间。有这些变化,都是国际关系所致,因而使比例率上下波动。所以现在天下财务家担忧金银比例率有很大差异,多方挽回,希望将来能确立救济的策略,列国协商,那么金银的差距应当不会像今天这样大。现在想要决定国家大事,随意依据统计表所列的旧说,以及外国曾经试验过的做法来确定举措,这是非常不慎重啊。想要改革币制,直接采用变动无常的时价来确定比例率,难道不是极无谋略吗?近来听说政府按照今天的时价,金一银三十一,将确定比例率为金一银三十二,这不是倒行逆施又是什么呢?为什么呢?这简直是想让价值九百十二三圆的黄金突然增加为价值二百圆,使本位币没有其真实价值。这难道是币制的根本规则吗?如果这样,那么从今以后,我国财务商家每当有金银出入,就会一喜一忧,以至于像1877年德国上下遭受苦难,困于财务危机的例子,也未可知啊。唉!今天的紧急事务,在于驳斥杜撰空泛的言论,而施行合宜的方法。金银比价的变动,本来有出于自然的,又有由于人为的,就应当研究这两者的现象,考察
此等四事实更革币制必讲究之要旨。俗吏庸流不解事体轻重,又不知时务缓急,徒立架空之妄论,谓更革币制为易事,亦不思之甚也。若不慎重于今日而轻举妄作,则我国将蒙所生于金本位制各种之利,而失所生于银本位制各种之利,则举国财务紊矣,岂不岌岌乎危哉!
论金银涨落之由
日人高桥氏附
近时美国金币支绌,银币低落之原,实因该国主金党欲牵制主银党之势力,故为是权术以挫抑之也。美国将届选举民主之期,当日共和合二党,又分为主金、主银二党。主银党之气焰甚炽,几有鼓动舆情之势。以人数多寡计之,主金党固在下风。然主银党中类皆中下等之人,名望不甚隆,智识不甚饶,赀产亦不甚厚,时不免有粗陋之徒,辞气鄙倍。较之主金党以东部诸州为中坚,赀财饶多,名望智识并高,固非可同日论矣。主银党以西部诸州为根据,其垄断银币全赖该地方银行为接济,而该银行等赀财多薄,又实仰给于东州诸部之银行。东部诸州积金家习知其故,意欲抑制主银党之势力,使彼等知铸造银币之不得畅行,故遂将借给于西部诸银行之本赀锐意收回。西部诸银行被其逼索,自非收回所借出之赀财,几不知所措,由是主银党大为所窘,别无周转之法,且并其所垄断蓄积之银币,亦不得不抑价以求销路,此银币市场所由败坏也。且东部地方积金之家知九月间为美国输出农产物之期,将来输出之货必超于输进之上,故此时姑防止金币之流出,不久而出货既多,自见金币之流进,故不以金币支绌为惧也。惟因防止金币流出之故,金币利息遂▯增。查最近电音云,英美间之汇票行情四元八十五仙二分之一。按英美间现划货币之法,四元九十仙为自美国现划金币于欧洲之数,又四元八十四仙二分之一则为欧洲现划金币于美国之数。若按今日之汇票行情而论之,欧洲金币之权利殆几为所把持矣。由此以观,即知今日银币低落皆主金党所为,冀以抑制主银党而自伸其用金之权也。按以上所论虽皆推测之词,然颇得其梗概,大约银币行情之低落尚未有已时矣。
银价贱落之由
日人阙名附
日本将行金币本位制,而地球银价之贱落极甚,其故何也?请尝试论之。盖金银价所以见有大差,不独银价贱落,金价亦实涨贵也。何则?近时金价所以涨贵之故,厥有数端:比年俄国频购金蓄藏国库,其深意所存,旁观未可以骤测。或曰俄亦拟更革币制也。虽然,俄国购金之多,决不止如或者所说也。现自本年一月以来,俄国托德商购金极多,现查其所贮藏于国库之数为一亿一千万磅,即当我十一万万圆也。地球贮金之多,当以俄国为第一。顾俄国行使纸币,即银票,不过十万万圆左右,而现贮藏如此之多金,且其购之尚未有已,则其志所在,非为拟更革币制,而拟准备于战时之用,昭昭明如观火矣。意者异时俄国与他国从事于干戈戎马之间,其所贮藏之金,即为支应四方之用,源源不断,必至如千八百五十年之交大发金矿于趷里咈儿亚及澳洲等时也。由是观之,近时金价之涨贵,俄国购金之多,先为其第一因也。又奥国亦顷来购金,拟以安固其币制之基本,所购之金亦极不是,亦金价涨贵之第二因也。我政府既取中国偿金于伦敦,又命正金银行购金于伦敦,现自本年一月至五月所购之数为六千万余圆,悉送回本国,嗣后尚且购金不已,盖亦为第三因也。凡此三因,是即使伦敦金价涨贵也。虽然,果何以知其事之不差乎[曰](日)观自南非洲及澳洲地方等输进英京伦敦之金,藏在英兰银行者,即英国枢要银行也,随纳随出,不稍暂留,即输入日俄奥等诸国,试考查此中实情,即思过半矣。金价涨贵既如此,而银价之贱落,理有固然,非不得已也。又有银价当贱落之三理在焉:一曰顷来日本政府不复购银,又有将卖所贮藏银之意外,商见商机极敏,故致银价贱落也。二曰印度政府近亦废购银铸币,之事,又美国有开银矿人等,近来
译这四项事实,是改革币制时必须讲究的要旨。那些庸碌的官吏和浅薄的人,不懂得事情轻重缓急,又不知时务的紧迫,只是凭空提出荒谬的议论,认为改革币制是容易的事,这也是太不深思了。如果不慎重对待今日之事而轻举妄动,那么我国将失去金本位制带来的各种利益,而失去银本位制带来的各种利益,那么全国的财政就会混乱,难道不是岌岌可危吗!
论金银涨落的原因
日本人高桥氏附
近来美国金币短缺,银币低落的原因,实际上是因为该国主张金本位的党派想要牵制主张银本位的党派势力,所以采用这种权术来挫败压制他们。美国即将临近选举总统的时期,当时的共和、民主两党,又分为主金、主银两党。主银党的气势非常旺盛,几乎有鼓动舆论的趋势。以人数多少来计算,主金党固然处于下风。然而主银党中大多是中下层的人,名望不显赫,知识不丰富,财产也不丰厚,时常不免有粗陋之人,言辞鄙陋悖逆。与主金党以东部各州为中坚,财产丰富,名望和知识都高相比,固然不可同日而语了。主银党以西部各州为根据地,他们垄断银币全靠该地方的银行接济,而那些银行财产大多薄弱,又实际上依赖东部各州的银行。东部各州的囤积黄金者熟知这一情况,想要抑制主银党的势力,让他们知道铸造银币不能畅行,所以就将借给西部各银行的本金坚决收回。西部各银行被他们逼迫索取,如果不收回所借出的财产,几乎不知所措,因此主银党大为窘迫,别无周转的办法,并且把他们所垄断积蓄的银币,也不得不压低价格以求销路,这就是银币市场败坏的原因。而且东部地方囤积黄金的人知道九月间是美国输出农产品的时期,将来输出的货物必然超过输入的货物,所以此时姑且防止金币流出,不久出货既多,自然会见金币流入,所以不以金币短缺为惧。只是因为防止金币流出的缘故,金币利息于是增加。查最近的电报消息说,英美之间的汇票行情是四元八十五仙二分之一。按照英美之间现行划付货币的方法,四元九十仙是从美国现划金币到欧洲的数量,而四元八十四仙二分之一则是从欧洲现划金币到美国的数量。如果按照今日的汇票行情来推论,欧洲金币的权利几乎被他们把持了。由此看来,就知道今日银币低落都是主金党所为,希望以此抑制主银党而伸展自己使用黄金的权力。以上所论虽然都是推测之词,但大体上得其梗概,大概银币行情的低落还没有停止的时候。
银价贱落的原因
日本人阙名附
日本将要实行金币本位制,而地球上银价贱落极其严重,这是什么缘故呢?请尝试论述一下。金银价格之所以出现巨大差异,不仅仅是银价贱落,金价也确实涨贵了。为什么呢?近来金价涨贵的原因,有几点:近年俄国频繁购买黄金储藏在国库,其深意所在,旁观者不能迅速测知。有人说俄国也打算改革币制。虽然如此,俄国购买黄金之多,决不止如有人所说的那样。现在自从今年一月以来,俄国委托德国商人购买黄金极多,现查其储藏在国库的数量为一亿一千万磅,即相当于我国十一万万圆。地球贮藏黄金之多,应当以俄国为第一。然而俄国行使纸币,即银票,不过十万万圆左右而现在贮藏如此多的黄金,并且其购买还没有停止,那么其志向所在,不是为了打算改革币制,而是为了准备战时之用,这昭昭明显如同看火一样。意谓将来俄国与其他国家从事战争,其所贮藏的黄金,就是用来支应四方之用,源源不断,必定达到像一千八百五十年在加利福尼亚及澳洲等地大发金矿时的情况。由此看来,近来金价涨贵,俄国购买黄金之多,先是其第一原因。又奥地利近来也购买黄金,打算以此稳固其币制的基础,所购买的黄金也极多,这是金价涨贵的第二原因。我国政府既从伦敦收取中国的赔款,又命令正金银行在伦敦购买黄金,现自从今年一月至五月所购买的数量为六千万余圆,全部送回本国,此后尚且购买黄金不止,这也是第三原因。凡此三个原因,是即使伦敦金价涨贵。虽然如此,果真怎么知道此事不错呢?看自从南非及澳洲地方等输入英国伦敦的黄金,储存在英格兰银行者,即英国中央银行也,随纳随出,不稍暂留,就输入日本、俄国、奥地利等各国,试考查此中实情,就思过半矣。金价涨贵既然如此,而银价贱落,理有固然,非不得已也。又有银应当贱落的三个道理在:一曰近来日本政府不再购买白银,又有将卖出所贮藏白银的意外,商人见商机极敏锐,所以导致银价贱落。二曰印度政府近来也废除购买白银铸币之事,又美国有开采银矿的人等,近来
各各遽卖银于市场,虽其意所在未可验知,盖必有所见于商机也。往时美国度支大臣来满,奚氏因市情不振,拟设法挽回,屡演说于各地方,中有言及币制之事,银矿家等乃察金本位制,谓必能行于旦夕,故遂计及此也。三曰,顷来中国输进银极有减色,亦为银价贱落之一因也。要之,需金愈多,即价涨愈贵,而欲银之渐减,即亦贱落其价,乃至成为金一银三十六之比例,盖为古今未曾有之比例差也。意者银价将来之情形,恐不能复涨贵也。
译众人纷纷急忙在市场上抛售白银,虽然他们内心的真实意图尚无法确知,但大概必定是察觉到了某种商业机会。此前美国财政部长访问满洲时,奚氏因为市场行情低迷,打算设法扭转局势,曾在各地多次发表演说,其中谈及了货币制度的问题。银矿商人们于是观察到金本位制的趋势,认为它必定会在不久后实施,因此便有了这样的打算。第三点,近来中国输入的白银数量大幅减少,这也是导致银价下跌的原因之一。总之,对黄金的需求越多,金价就涨得越贵;而白银的需求逐渐减少,其价格也就随之下跌,甚至达到了金一银三十六的比例,这大概是古今未曾有过的巨大比例差距。看来,银价未来的走势,恐怕难以再回升上涨了。
中外金银涨落说
英人李提摩太附
今夫利之源,犹水之源也。黄河之水,虽发源星宿,其流终达于中国。今中外商务既通,则利源亦如河源,倘有遏阻,不有受亏者乎?天地储精,已日出以予人,而物产即因所出之多寡,以为价值之低昂,此古今不易之理也。然又在人力之精营,人心之筹算,以为富饶之本,此中有权衡焉,不可不知也。如欧洲前四百年,全土所产之金,止值银五十万两,而所有之银,一万一千二百万,较金多两倍余。其时每金一两值银十两。迨欧人得亚美利加洲以后,三百年内淘挖之金银,有四千八百兆,较欧洲所有者加三倍。印度国又买欧洲金银一千三百六十二兆,此利源渐开渐盛之机也。今泰西各国矿局,在光绪十四年统计,一年所入共一百二十一兆。又美国矿局统计,一年入四十五兆,独占三分之一,故银价顿减,每金一两值银十五两五钱,非银多而价落之明效与又加以各国变易新章,独操胜算,独握利权,稍不留心,盈亏立见,如对敌然,非知此知彼,不能以相抗也。如英国以金为主,而银则等诸货物,凡夫交易,均以金计,用银不过十两余,则尽以金焉。德人以银为主,金亦以为货物,在十九年前,德相俾思麦思欲变法学英人,专用金,乃尽出其银以售于他国,而银价顿落,凡专用银者均亏矣。中国、印度亦均以银为主,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瑞士、希腊五国,金银并用,然皆以金计,每金一两合银十五两半,一定之价,或以金或以银,均按数以计之。然自德相俾思麦一经变法,而此五国者亦受亏矣。美国前十二年定新章,每月铸银三万余元以交易,而银价大落,凡专用银之国所亏不知其几千万亿也。近来电音云,美国又改新章,每月由外买银四百五十兆,要其银价之必变可知。由是观之,金银价虽一定,而一经变易章程,各处即有亏有盈若是其所关,岂浅鲜哉?中土商贾独惜其囿于近地之识见,以为涨落;殊不知中外苟未通商则可,今既通商,彼此交易,而乃识见不能及远,将见权利倒操,中土不益困乎?所望富商大贾,其务思源流本通于遐迩,利权互擅于中西,勿拘己见以为盈亏,勿囿偏隅以为涨落,庶不致自塞其源以坐困也。书此以告世之操权利者。
论金银涨落极有关系
英人李提摩太附
本年六月间,本馆曾将金银涨落情形译登报端,固预知银价从此日涨,深冀有心人早自图维。今已果如所言,日见增涨,其所关系者甚大,请得而再论之。考元初中统造元宝钞,每钞一贯折银一两,每钞四贯易赤金一两,当银四两。洪武十八年,令凡折收税粮,金每两准米十石,银每两准米二石,是金一两当银五两也。永乐十一年,令金每两准米三十石,则当银七两五钱矣。又令交址召商中盐,金一两给盐三十引,则当银十两矣。至本朝专以银为币,金值愈贵。嘉道以前,每赤金一两不过值银十四两,嗣后十五六两,极昂时,每金一两竟至二十两矣。合三朝计之,金银之值何以贵贱悬殊,一至于此哉?顾说者谓自佛法入中国,而佞佛者用赤金以饰佛像,又缮写金字藏经,天下因此争造金为箔,故金耗而价昂。又或谓中国赤金外洋采买最盛,故金价亦日贵。不知此皆谰语也。查中国银坑向来禁止开采,天下五大洲,惟亚美利加金银矿最多,亦最讲求开采。于四百年前,欧罗巴洲人初到彼处通商,运金银回本国及分销亚细亚洲等处,由此天下金银数大增。亚美利加人当日甚有用银制为器具者,足见产银之多。夫金少而银多,故金值日昂,银值日贱,此自然之理也。即以近日产银之数计之,光绪四年,美国出银三千四百余万两,其余各国出银三千八百余万两;光绪十五年,美国出银五千万两,其余各国出银七千六百万两,每年均添银一万二千余万两。且不特银一种已也,即五金之产亦莫不较前多至数倍。如茶为中国交易之大宗,在当年平常之茶,每斤不过值钱四十文,递至今日,每斤则须
译中外金银涨落说
英国人李提摩太附
如今利益的来源,就像水的源头一样。黄河的水,虽然发源于星宿海,但其水流最终能到达中国。现在中外商务既然已经互通,那么利益的来源也如同黄河的源头,如果有所阻挡,难道不会有遭受亏损的人吗?天地蕴藏精华,已经每日产出给予人类,而物产就根据产出的多寡,来决定价值的低昂,这是古今不变的道理。然而又在于人力的精心经营,人心的筹划计算,作为富饶的根本,这其中有权衡之道,不可以不知道。比如欧洲前四百年,全土所产的金子,只值银五十万两,而所有的银子有一万一千二百万两,比金子多两倍多。那时每金一两值银十两。等到欧洲人发现美洲以后,在三百年内淘挖的金银有四千八百兆,比欧洲原有的增加了三倍。印度国又购买欧洲金银一千三百六十二兆,这是利益来源逐渐开拓、逐渐兴盛的机会。现在泰西各国矿局,在光绪十四年统计,一年的收入共一百二十一兆。又美国矿局统计,一年的收入四十五兆,独占三分之一,所以银价顿时下跌,每金一两值银十五两五钱,这不是银多而价跌的明显效果吗?又加上各国变更新法,独自掌握胜算,独自掌控利益权力,稍不留心,盈亏立刻显现,就像面对敌人一样,不了解对方也不了解自己,就不能与之抗衡。比如英国以金为主,而银则等同于货物,凡是交易,都用金子计算,使用银子不过十两多,就全部用金子。德国人以银为主,金子也当作货物,在十九年前,德国宰相俾斯麦想要变法学习英国人,专用金子,于是把他们的银子全部卖给其他国家,而银价顿时下跌,凡是专用银子的国家都亏损了。中国、印度也都以银为主,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瑞士、希腊五个国家,金银并用,然而都按金子计算,每金一两合银十五两半,这是固定的价格,无论是用金子还是用银子,都按数量来计算。然而自从德国宰相俾斯麦一变法,而这五个国家也遭受亏损了。美国前十二年制定新法,每月铸银三万余两用于交易,而银价大跌,凡是专用银子的国家所亏损的不知有几千万亿。最近电报消息说,美国又改了新法,每月从国外购买银子四百五十兆,由此可知银价必然变化。由此看来,金银价格虽然一定,但一经变更章程,各处就有亏损有盈余,像这样所关系到的,难道轻微吗?中国商人唯独可惜他们局限于近处的见识,认为这是涨落;殊不知中外如果尚未通商还可以,现在既然通商,彼此交易,而见识不能及远,将看到权利颠倒掌握,中国不更加困窘吗?希望富商大贾,务必思考水源流通于远近,利益权力互相掌控于中西,不要拘泥于自己的见解来判断盈亏,不要局限于偏狭的一隅来认定涨落,才不至于自己堵塞源头而坐困。写下这些来告诉世间掌握权利的人。
论金银涨落极有关系
英国人李提摩太附
今年六月间,本馆曾将金银涨落的情形翻译刊登在报端,本来预知银价从此日渐上涨,深切希望有心的人早作谋划。现在已经果然如所说,日渐上涨,它所关系到的很大,请让我再论述一下。考察元朝初年中统年间制造元宝钞,每钞一贯折合银一两,每钞四贯兑换赤金一两,相当于银四两。洪武十八年,命令凡是折算征收税粮,金子每两准米十石,银子每两准米二石,这是金一两当银五两。永乐十一年,命令金子每两准米三十石,则相当于银七两五钱了。又命令交趾召商中盐,金一两给盐三十引,则相当于银十两了。到本朝专门以银为货币,金子的价值更加昂贵。嘉靖、道光以前,每赤金一两不过值银十四两,此后十五六两,最高昂时,每金一两竟至二十两了。合计三个朝代来看,金银的价值为什么贵贱悬殊,到了这个地步呢?然而有人说自从佛法传入中国,而迷信佛教的人用赤金来装饰佛像,又缮写金字藏经,天下因此争相制造金箔,所以金子消耗而价格昂贵。又有人说中国赤金在外洋采买最盛,所以金价也日渐昂贵。不知道这些都是无稽之谈。查中国银矿向来禁止开采,天下五大洲,只有美洲金银矿最多,也最讲究开采。在四百年前,欧洲人初到那里通商,运金银回本国及分销亚洲等地,由此天下金银数量大增。美洲人当时很有用银子制成器具的,足以见出产银子的多。金子少而银子多,所以金子价值日渐昂贵,银子价值日渐低廉,这是自然的道理。就用近日出产银子的数量计算,光绪四年,美国出产银子三千四百余万两,其余各国出产银子三千八百余万两;光绪十五年,美国出产银子五千万两,其余各国出产银子七千六百万两,每年均增加银子一万二千余万两。而且不只是银子一种而已,即使五金的出产也没有不比以前多至数倍的。比如茶是中国交易的大宗,在当年平常的茶,每斤不过值钱四十文,递至今日,
二百文矣。此外各物无不由此类推,故以昔较今,物价均约加多五倍,可见五金之产亦较前多出五倍也。夫利权之操不在于我而在于人。古者中国闭关自守,天下一家,百姓足,君孰与不足?故王者不尚言利之臣。自海禁大开,西洋各国联袂来华,变四千年未有之局。是利权所在,彼与我共之。彼之利厚,而我之利薄矣;彼之利盈,而我之利绌矣。如近来美国每月买银四百五十万两,一月间各海口银涨七分之一。倘有人于此买银七千万两,即赔银一千万两;若卖银七千万两,即可余银一千万两。一进出间,即有二千万两之多。一国如此,合各国之数,当更有不可胜计者。一月如斯,安知将来之不涨?月复一月,年复一年,何堪设想?诚以利之所在,小之关市面之盛衰,大之关国家之强弱。故西洋各国官商一体,相辅而行。商力所不足者,官有以助之;官用所不给者,商有以贷之。且各国均有公家银行,官商均有股分,以收利权。今中国为亚细亚洲大国,自通商以后,断难拘执成法。若不择善而从,预为筹划,操胜算于几先,一旦巨亏,耗元气,暗伤,较之兵戎之祸,有过之无不及焉。近来粤东虽有自铸银洋之令,而其事尚小,无裨大局。总之银数消长之机,所关非浅。果何以收我利权,富我商民,固我邦本?是不可不早为变计矣。窃愿当轴者起而图之。
译已达二百文了。此外各种物品的价格无不由此类推,所以拿过去与现在相比,物价大约都增加了五倍,可见金银铜铁锡等金属的产量也比以前多出了五倍。然而经济利益的掌控权不在我们手中,而在别人那里。古代中国闭关自守,天下如同一家,百姓富足,君主怎么会不富足呢?所以君王不崇尚谈论利益的臣子。自从海禁大开,西洋各国结伴来到中国,改变了四千年来未曾有过的局面。于是经济利益所在之处,他们与我们共同享有。他们的利益丰厚,而我们的利益微薄;他们的利益充盈,而我们的利益匮乏。比如近来美国每月购买白银四百五十万两,一个月内各海口银价上涨七分之一。假如有人在此时购买白银七千万两,即使亏损白银一千万两;如果卖出白银七千万两,就能盈余白银一千万两。一进一出之间,就有二千万两之多。一个国家如此,合计各国的数量,应当更有不可胜数者。一个月尚且如此,怎能知道将来不会继续上涨?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后果不堪设想。确实因为利益所在,小则关系到市场商业的盛衰,大则关系到国家的强弱。所以西洋各国官员与商人一体,相互辅助而行。商人的力量不足时,官府予以资助;官府的用度不够时,商人予以借贷。而且各国都有国家银行,官商都拥有股份,以收回经济利益。如今中国是亚洲的大国,自从通商以来,断难拘泥于旧有的成法。如果不择善而从,预先筹划,在事情发生前就掌握胜算,一旦遭受巨大亏损,损耗元气,暗中受伤,比起战争的祸患,有过之而无不及。近来广东虽然有自行铸造银元的命令,但此事规模尚小,对大局没有益处。总之,白银数量增减的机制,关系非同浅显。究竟怎样才能收回我们的经济利益,使我们的商民富裕,巩固我们的国家根本?这是不能不早做变革计划的。私下希望当权者起来谋划此事。
论各国行用金币附表
阙名附
英国商务之盛,或谓以改用金币之故。普法战法,德国见英国用金有效,即以法国所偿兵费尽铸金币,以步其后尘。嗣欧洲各国复效英德二国所为,改用金币。兹得欧洲各国用金年表,特附于后,阅之亦可见圜法之变有由来矣。今年日本亦将改用金币。第用金之国日多一日,则用银之国日少一日。用银之国日少,则银之去路日狭。而美国之银矿如河方决,如川方溃,倘非设一限制之法,将何以善其后?美国议院前者尝欲思补救之策,而卒无成议,以致银多而益贱。欧洲各国皆不能行用,无已,即以价贱之银购货于东方,用银之国觉贸易往来倍盛于昔,以为此中利益可以日富千金。讵货积过多,无处可售,销路转为之大滞。溯至一千八百九十年至九十五年,此五年中欧洲改用金币者四国。印度向时销银最广,是时以银价日减,银圆即行停铸。俄国则鼓铸金卢布无算。欧洲各国商务之在东方用银各国者如此。美国之银又如河决川溃,不可防遏,无怪银价之贱日甚一日也。使英德各国迄今尚未改用金铸,不知天下之财政若何?使彼时用金之国无如是之多,则不知今日之财政又若何?断不至一敝至此。盖用金之国继起不止,即用银之国受患不已,诚有岌岌不能自立之势。恐他日者必尽天下用银之国易而用金而后已。日本今亦将改用金币,其日后之得失未可逆料。苟能讲求工作,不遗余力,使出口货之数溢于进口货之数,则庶几有恃无恐。否则如目下进口者多,出口者少,利尽外溢,日本安有多金以应付耶?如是大有损于日本而无益于银,且使东方用银诸国见其亏耗,必无敢蹈其覆辙而改用金币者。吾知财政终有大乱之一日,非急为设法重行整顿,重立章程不可救矣。
财政报载,有欧洲各国行用金币之年表,故余特着为论说,以发明之,并附录其表于后,以资考证。
一千八百七十一年,德国行用金币。
一千八百七十三年,比利时、荷兰二国银圆暂行停铸。
一千八百七十三年,瑙威、瑞典及丹国行用金币。
一千八百七十三年,德国废银圆。
一千八百七十四年,法、比、意大利、瑞士四国限铸银圆之数。四国于一千八百六十八年立约,同用一种钱币,四国皆可通行。西人名此四国曰「腊丁国」,会因其文字皆根腊丁也。
一千八百七十五年,意大利国银圆又暂行停铸。
一千八百七十五年,荷兰国各属地银圆暂行停铸。
一千八百七十六年,瑞士国银圆停铸。
一千八百七十六年,法国银圆暂行停铸。
一千八百七十七年,芬兰行用金币。
一千八百七十八年,法、比、意大利、瑞士四国均暂行停铸银圆,祇铸小银圆。
一千八百七十八年,西班牙国暂行鼓铸银圆。
一千八百七十九年,奥斯马加恒加利国暂停鼓铸银圆。
一千八百八十五年,埃及国行用金币。
一千八百九十年,绿马尼亚国专用金币。
一千八百九十一年,土泥斯在地中海滨行,用金币。
一千八百九十二年,奥斯马加恒加利国行用金币。
一千八百九十三年,印度银圆局停铸银圆。
一千八百九十三年,俄国鼓铸金卢布一百兆圆。
一千八百九十五年,智利国行用金币。
一千八百九十六年,考斯他立楷国,南美洲民主之国,行用金币。
一千八百九十七年,日本国行用金币。
通用金镑说
陈炽
裹粮以适千里,载十斛粟与十千钱,孰便?则必曰钱便也。铜钱十千与银钱十元,孰便?则必曰银钱便也。银钱十元与金钱一元,孰便?则必曰银钱便,金钱尤便也。虽然,此犹千里、数千里之遥耳。若远而至万里、数万里,则舟车屡易,行李多虞。银钱至数千元、数万元、数十万元、数百万元,其累重与铜钱等。水有风涛之险,火有回禄之殃,盗贼有掠货伤人之惨。金钱则以一值十万,一有事,银钱须十人担负而逃者,金钱则可以一人荷之而逸。其便利何如乎?古之时,民情浑朴,九州岛画井地,限中原粟布交易而
译论各国行用金币附表
佚名附
英国的商务之所以兴盛,有人说是因为改用了金币的缘故。普法战争期间,德国看到英国使用金币有效,便将法国所赔偿的军费全部铸造成金币,以效仿英国。此后欧洲各国又效仿英德两国的做法,改用了金币。现在获得了欧洲各国使用金币的年份表,特意附在后面,阅读它也可以看出货币制度的变革是有其缘由的。今年日本也将改用金币。只是使用金币的国家一天比一天多,那么使用白银的国家就一天比一天少。使用白银的国家减少,那么白银的出路就日益狭窄。而美国的银矿如同河水决堤、川流溃决一般,如果不设立一种限制的方法,将拿什么来妥善处理后事呢?美国议院先前曾想谋求补救的策略,但最终没有达成决议,导致白银越多反而越便宜。欧洲各国都不能使用(白银),没有办法,就用价格低廉的白银在东方购买货物,使用白银的国家觉得贸易往来比过去更加兴盛,认为其中的利益可以每天增加千金。哪里想到货物积压过多,无处销售,销路反而大大停滞。追溯到一千八百九十年至一千八百九十五年,这五年中欧洲改用金币的有四个国家。印度向来是消耗白银最多的地方,这时因为银价日益下跌,银圆就停止铸造了。俄国则大量铸造金卢布。欧洲各国在东方使用白银的各国的商务情况就是这样。美国的白银又如同河水决堤、川流溃决,无法防范遏制,难怪银价一天天更加便宜了。假如英德各国到现在还没有改用金铸,不知道天下的财政会是什么样子?假如当时使用金币的国家没有这么多,那么不知道今日的财政又会是什么样子?绝不会败坏到这种地步。因为使用金币的国家相继兴起不止,那么使用白银的国家受害就不止,确实有岌岌可危、不能自立的气势。恐怕将来必定要让天下所有使用白银的国家都改而使用金币才会停止。日本现在也将改用金币,其日后的得失难以预料。如果能够讲求工业制造,不遗余力,使得出口货物的数量超过进口货物的数量,那么大概就可以有恃无恐了。否则像目前这样进口多、出口少,利益全部外流,日本哪里有多余的黄金来应付呢?这样对日本大有损害而对白银没有益处,而且使得东方使用白银的各国看到其亏损消耗,必定没有敢重蹈覆辙而改用金币的。我知道财政终有一天会大乱,如果不急忙设法重新整顿,重新建立章程,就无法挽救了。
《财政报》上刊登有欧洲各国行用金币的年份表,所以我特意撰写这篇论说,来阐明它,并附录其表于后,以供考证。
一千八百七十一年,德国行用金币。
一千八百七十三年,比利时、荷兰两国银圆暂时停止铸造。
一千八百七十三年,挪威、瑞典及丹麦行用金币。
一千八百七十三年,德国废除银圆。
一千八百七十四年,法国、比利时、意大利、瑞士四国限制铸造银圆的数量。四国在一千八百六十八年订立条约,共同使用一种钱币,四国都可以通行。西方人把这四国称为“拉丁国”,是因为它们的文字都源于拉丁文。
一千八百七十五年,意大利国银圆又暂时停止铸造。
一千八百七十五年,荷兰国各属地银圆暂时停止铸造。
一千八百七十六年,瑞士国银圆停止铸造。
一千八百七十六年,法国银圆暂时停止铸造。
一千八百七十七年,芬兰行用金币。
一千八百七十八年,法国、比利时、意大利、瑞士四国均暂时停止铸造银圆,只铸造小银圆。
一千八百七十八年,西班牙国暂时鼓铸银圆。
一千八百七十九年,奥斯马加恒加利国(奥地利加利西亚)暂停鼓铸银圆。
一千八百八十五年,埃及国行用金币。
一千八百九十年,绿马尼亚国(罗马尼亚)专用金币。
一千八百九十一年,土泥斯(突尼斯)在地中海滨行用金币。
一千八百九十二年,奥斯马加恒加利国(奥地利加利西亚)行用金币。
一千八百九十三年,印度银圆局停止铸造银圆。
一千八百九十三年,俄国鼓铸金卢布一百亿圆。
一千八百九十五年,智利国行用金币。
一千八百九十六年,考斯他立楷国(哥斯达黎加),南美洲民主之国,行用金币。
一千八百九十七年,日本国行用金币。
通用金镑说
陈炽
带着干粮去千里之外,携带十斛粟米与十千钱,哪个方便?那必定说钱方便。铜钱十千与银钱十元,哪个方便?那必定说银钱方便。银钱十元与金钱一元,哪个方便?那必定说银钱方便,金钱尤其方便。虽然如此,这还只是千里、几千里的遥远距离罢了。如果远到万里、几万里,那么舟车多次更换,行李多有忧患。银钱达到数千元、数万元、数十万元、数百万元时,其累赘沉重与铜钱相等。水路有风涛的危险,火路有火灾的灾祸,盗贼有抢劫货物伤害人的惨状。金钱则是一枚价值十万,一旦有事,银钱需要十个人背负逃跑,金钱则可以一个人扛着逃跑。它的便利程度如何呢?古代的时候,民风淳朴,九州划分井田,限制中原的粟布交易而
可矣。屡朝拓地日广,民用日繁,乃采铜铸钱以通贸易。虽有黄金,仅贵者赠问之仪,不为币也。嗣后钱法世轻世重,黄金渐少,白金渐多。唐宋以来,遂开银冶。至有明嘉靖之世,西人探获美国墨西哥银矿之旺,冠绝寰瀛,遂由粤海通市之区,浸淫内地。维时中国之银二两易黄金一两,金不贵而银亦不贱也。而地丁钱粮改折银两,上兑中国之需银日多,外国之来银日广。彼以银易货,我以货得银,尚无所谓亏损也。英人商务兴于国初,其本国出金素多,又得新旧金山两金穴,乃用金以笼天下之利,广铸金钱,名之曰镑。金钱一值小银钱二十,所谓先令者也。乾隆时,美人自立为国,然举国皆英人,其用金镑如故。而美墨二国金渐少,银益多,专用银者独中国、印度岁岁载银入口,易我之货与金由是,中国金日贵,物日贵,而银独日贱。旧有之铜钱亦随之而贱。二贵二贱,是生四弊。黄金者,国之宝也。彼不惜购以重值,中国富商贵人争售之以要目前之利,而举国无盖藏,设有不虞,何以备之?是贫中国之富人也。弊一。饮食日用之物,生人之所必需,今使之无一不贵,怀宝啼饥,而万姓无安乐,铤而走险,何以御之?是贫中国之穷人也。弊二。内外各官之廉俸,自有明以迄本朝,本无所为不足,银贵故也。今使之陡贱,至十余倍,而贵至将相封疆,贱而兵勇吏役,旧有之俸薪工食,皆不足以餬口而养身。上既不能议增,不得不取之于下,贪官蠹吏接迹于时,虽有刑诛,不能复禁,是坏中国之吏治也。弊三。四裔诸国,向不铸钱,惟中国独有。得钱则珍如拱璧耳。今各国皆有钱,其金钱一文,较铜钱贵至一万二千倍,华钱之太贱可知。钱既贱矣,而又太重,且内含银质,概目以铜。中国之私铸者,因其重也,以一文化两文,犹倍利耳。外国之私销者,因其有银也,以汞引之,每铜钱一千,可提银数两、十数两、廿余两不等,遂有数十倍之利,而安可以严法禁之?故中国之铜钱不尽不止,是绝中国之民生也。弊四。
译可以了。屡次朝拜开拓疆土日益广阔,民用日益繁多,于是采集铜矿铸造钱币以流通贸易。虽然有黄金,但仅是尊贵者馈赠问候的礼仪用品,不作为货币使用。此后钱法时而轻时而重,黄金逐渐减少,白银逐渐增多。唐宋以来,于是开设银矿冶炼。到了明朝嘉靖年间,西方人探获美国墨西哥银矿的丰饶,冠绝天下,于是由广东沿海通商口岸,逐渐渗入内地。当时中国的白银二两兑换黄金一两,黄金不贵而白银也不贱。而地丁钱粮改折为银两,上缴中国的需银日益增多,外国流入的白银日益广泛。他们用白银交换货物,我们用货物获得白银,尚无所谓亏损。英国人的商务兴起于清朝初年,其本国出产黄金素来很多,又得到新旧金山两个金矿,于是用黄金来笼络天下的利益,广泛铸造金钱,称之为镑。金钱一单位值小银钱二十,即所谓先令。乾隆时,美国人自立为国,然而举国都是英国人,其使用金镑如故。而美国墨西哥两国黄金逐渐减少,白银更加增多,专用白银的只有中国和印度,年年载银入口,交换我们的货物与黄金,从此,中国黄金日益昂贵,物品日益昂贵,而白银独自日益贬值。原有的铜钱也随之贬值。两贵两贱,由此产生四种弊端。黄金是国家的宝物。他们不惜以高价购买,中国富商贵人争相出售以谋求眼前的利益,而举国没有储备,如果有意外,拿什么来防备?这是使中国的富人变穷。弊端一。饮食日用之物,是百姓生存所必需的,现在让它们无一不贵,怀抱宝物却啼饥号寒,而万民没有安乐,铤而走险,拿什么来抵御?这是使中国的穷人变穷。弊端二。内外各官的廉俸,自明朝以来直到本朝,本来没有什么不足,是因为白银贵。现在让它突然贬值,达到十余倍,而贵至将相封疆大吏,贱至兵勇吏役,原有的俸薪工食,都不足以糊口养身。上级既然不能商议增加,不得不从下级索取,贪官污吏接踵而至,虽然有刑罚诛杀,不能再次禁止,这是败坏中国的吏治。弊端三。四方蛮夷各国,向来不铸钱,只有中国独有。得到钱就珍视如拱璧。现在各国都有钱,其金钱一文,比铜钱贵至一万二千倍,华钱的太贱可知。钱既然贱了,而又太重,且内含银质,一概视为铜。中国的私铸者,因为它重,以一钱铸两钱,还有加倍的利益。外国的私销者,因为它有银,用汞提取,每铜钱一千,可提银数两、十几两、二十多两不等,于是有数十倍的利益,又怎么能用严法禁止?所以中国的铜钱不耗尽不止,这是断绝中国的民生。弊端四。
中国此后果自问,能闭关绝市,则不铸金钱,我行我法,焉亦可矣。如不能禁西商入口,又不能禁华货出洋,则彼之钱皆贵,我之钱皆贱,非彼富而我贫乎?彼之物皆贱,我之物皆贵,非彼通而我塞乎?彼富我贫,则日仰人之鼻息,而中国无富商矣。彼通我塞,则日予彼以奇赢,而中国且将无贫商矣。通商六七十载,轮舶飞行,而印度、越南、缅甸诸邦,无一商运货自通中国者。利权一授他人,则贫苦艰难,永作终身之奴隶耳。呜呼,可胜叹哉!欲收利权,欲兴商务,非自铸金钱不可。金钱之轻重,非仿用英镑不可。英国出金最多,故欲以金钱为准比。来美国银矿大旺,故欲参用银准。而英尼之何?则金多之国利用金银多之国利用银,故也。英之尼之者,亦所以固守利权也。中国产金最多,产银最少,而自明以降,官民上下通用纹银,固已不识外情,受人盘剥矣。各省金银诸矿,相沿至今,一律封禁,又且不知内事,启彼觊觎矣。泰西各国咸谓金价太昂,金产太少,不敷全地球万国通商之用。惟中国金矿闭置未开,必须开中国之金,始足给生民之欲。故英之窥川藏也,金也;法之窥滇桂也,金也;俄之窥东省也,金也;日之窥高丽、台湾也,金也。蕴利生孽,有齿焚身,中国以此区区将为射之的,何如速开金矿,自铸金钱,使天下利权仍归于己乎?宜购铸钱机器,专铸金钱,饬各省矿金一律归官采买,鼓铸私售者重治其罪。民间旧有金器,亦按时价收之。所铸之钱,款式用龙文,分两同英镑,金钱一抵银钱十,永着为例。各省关均颁一分,成色一律,而中国通行矣。各国均赠一分,并知照各金银之会,成色一律,而外国通行矣。如是则四弊可除,乃兴四利。金叶金惟巨富者始得藏之耳。铸以为钱,则贫苦食力之民,亦思人庋一二枚以防意外,则国宝不流,而一弊除。彼之持我贵贱者以金镑耳。今我自有金镑,又能广辟利源,中西之货贵贱相等,则民用可足,而二弊除。京官之俸以银一两折金钱一,外官之廉俸,旗绿兵勇之俸饷,吏役人等之工食,均以银二两折金钱一。裁额而加俸,则贪吏皆成廉吏,而[三](其)弊除。中国既自铸金钱,又复广铸银钱及当五当十之银铜钱,以贵权贱,以大权小,以少权多,即使旧钱尽销而已敷周转,则无钱忽变有钱,而四弊除。海关进出口税皆以英镑金钱通用,中人西人买货卖货亦以英镑金钱通用,皆免以镑折银暗受亏损。利一:国家购船购拨还洋款,或他日息借洋,皆可以金钱抵英镑,免致买镑卖镑出入参差。利二:中国金钱轻重与英国之金镑同,中国银钱轻重与美墨之银圆同,则彼之金镑银圆均可通行于中国。中国大开地利以货易之,则彼钱皆我钱也。利三:中国产金之富久为各国垂涎,今金矿自开,金钱自铸,权操于我,利漙于人,则边隙渐消,戎心渐息,民生日富,国势日强。利四:此一事者不止为商务言之,而其利益于商务固无穷也。且必自有金钱而后可言商务也。使当十年以前早明于中外权衡之故,出我之美利以利四海之人,则百废俱兴,已成天下第一富国。而惜乎觉悟之已迟也,门户已开,藩篱皆撤,人皆下手,我始留心,及今而为之,其难有十倍于当日者。然及今而不为之,则亦更无能为之日矣。印度、越南、朝鲜、缅甸,其前车也。
铸银条陈
陈炽
呈为敬陈管见,仰恳据情代奏事。窃维《夏书·禹贡》惟金三品,三品者何?金银铜也。周兴以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恐上币太贵,下币太贱,乃高下其中币以制上下之用,故曰“黄金者用之量也”。盖天下之财币,惟贵能制贱,惟重能制轻,非三品兼权不足济生人之日用。三代以前,圣神相继,自黄帝以下,莫盛于成周。而文武当日理财,实以黄金为准,遂以车书一轨,九译来庭。固由德化之覃敷,亦制驭之得其道耳。明初纹银之贵与黄金等,故俸饷、地丁概以纹银出入,岁仅三百余万,而民间仍用铜钱,
译中国此后应当自我反省,如果能闭关锁国、断绝贸易,那么就不铸造金币,我行我素,也就可以了。如果不能禁止西方商人进入中国,又不能禁止中国货物出口海外,那么他们的钱币都值钱,我们的钱币都贬值,这不是他们富裕而我们贫穷吗?他们的货物都便宜,我们的货物都昂贵,这不是他们流通而我们阻塞吗?他们富裕我们贫穷,就会天天仰人鼻息,中国就没有富商了。他们流通我们阻塞,就会天天给他们巨大的利润,中国甚至将没有贫商了。通商六七十年来,轮船飞机往来,而印度、越南、缅甸等国家,没有一个商人运货来与中国通商。利权一旦授予他人,就会贫苦艰难,永远做终身的奴隶。唉,这真是令人感叹啊!想要收回利权,想要振兴商务,非自己铸造金币不可。金币的轻重标准,非仿照英镑不可。英国出产黄金最多,所以想用金币作为标准;美国银矿大旺,所以想参用银本位。而英国为什么这样呢?是因为金多的国家利用金银,银多的国家利用银,所以如此。英国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固守利权。中国出产黄金最多,出产白银最少,而从明朝以来,官民上下通用纹银,本来就不了解外部情况,受人盘剥。各省的金银矿藏,沿袭至今,一律封禁,又不知道内部情况,引起他们的觊觎。西方各国都说金价太高,金产太少,不够全世界各国通商使用。只有中国的金矿封闭未开,必须开采中国的金矿,才能满足百姓的需求。所以英国窥视川藏,是为了金;法国窥视滇桂,是为了金;俄国窥视东三省,是为了金;日本窥视高丽、台湾,也是为了金。蕴藏的利益会滋生祸患,有牙齿会烧身,中国因为这点小利将成为别人射杀的靶子,何不赶快开采金矿,自己铸造金币,使天下的利权仍然归于自己呢?应当购买铸币机器,专门铸造金币,命令各省的金矿一律归官府采买,私自铸造售卖的人要重治其罪。民间原有的金器,也按时价收购。所铸的钱币,款式用龙纹,重量与英镑相同,一枚金币抵十枚银钱,永远作为定例。各省关都颁发一份,成色统一,那么中国就通行无阻了。各国都赠送一份,并通知各金银公会,成色统一,那么外国也通行无阻了。这样四种弊端就可以消除,从而兴起四种利益。金叶金只有巨富者才能收藏。铸成钱币,那么贫苦劳作的百姓,也会想收藏一两枚以防意外,那么国宝就不会流失,第一种弊端就消除了。他们控制我们贵贱的是金镑。现在我们自有金镑,又能广泛开辟利源,中西货物的贵贱相等,那么民用就可以充足,第二种弊端就消除了。京官的俸禄以银一两折算金币一枚,外官的廉俸,旗绿兵勇的俸饷,吏役等人的工食,都以银二两折算金币一枚。裁减名额而增加俸禄,那么贪官都会变成廉吏,第三种弊端就消除了。中国既然自己铸造金币,又大量铸造银钱以及当五当十的银铜钱,以贵制贱,以大制小,以少制多,即使旧钱全部销熔也足够周转,那么没有钱忽然变成有钱,第四种弊端就消除了。海关进出口税都以英镑金币通用,中西人买卖货物也以英镑金币通用,都免去以英镑折算白银暗中受亏损。利益一:国家购买船只、归还洋款,或者日后借洋债,都可以用金币抵英镑,避免买镑卖镑出入参差。利益二:中国金币的轻重与英国的金镑相同,中国银钱的轻重与美墨的银圆相同,那么他们的金镑银圆都可以在中国通行。中国大力开发地利以货物交换,那么他们的钱都变成我们的钱。利益三:中国产金丰富久为各国垂涎,现在金矿自己开采,金币自己铸造,权柄掌握在我们手中,利益惠及他人,那么边境争端逐渐消除,侵略之心逐渐平息,民生日益富裕,国势日益强大。利益四:这件事不仅是为了商务而言,而且对商务的利益无穷无尽。而且必须自有金币然后才能谈商务。如果在十年前就明白中外权衡的道理,拿出我们的美利来惠及四海之人,那么百废俱兴,已经成为天下第一富国。可惜觉悟得太晚了,门户已经打开,藩篱都已撤除,别人都已经下手,我们才开始留心,到现在才做,困难比当时大了十倍。然而现在不做,那么也就更没有能作为的日子了。印度、越南、朝鲜、缅甸,就是前车之鉴。
铸银条陈
陈炽
呈为敬陈管见,仰恳据情代奏的事。私下认为《夏书·禹贡》中只有金三品,三品是什么?是金银铜。周朝兴起时以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表币。担心上币太贵,下币太贱,于是抬高或降低中币来制约上下币的使用,所以说“黄金是用量的标准”。大概天下的财币,只有贵的能制约贱的,只有重的能制约轻的,不是三品兼权不足以济助百姓的日常使用。三代以前,圣神相继,从黄帝以下,没有比成周更盛的了。而文武当时理财,实际上以黄金为标准,于是车书一轨,九译来庭。固然由于德化广布,也是因为制驭得当。明朝初年纹银的贵贱与黄金相等,所以俸饷、地丁概以纹银收支,每年仅三百多万,而民间仍用铜钱,
即以贵制贱,以重制轻之义也。万历以后,美国银矿大开,运入中国。本朝沿明旧制,仍用纹银,年复一年,度支渐以不敷,俸饷皆难自给。上既病国,下复病官病民,何则?纹银之价日贱日轻,不足以制物价之贵重也。英吉利既得新旧金山,自铸金钱,名之曰镑,每镑重二钱二分五厘,持以与各国通商,无能敌者。盖闇合周法,得贵贱轻重相制之道,故能纵横四海,独擅利权,各国隐受其亏,不能不谋自立。美洲分国亦铸金钱,式与英等,嗣而法效之矣,德效之矣,俄效之矣,奥、日、意、比效之矣。今日本亦效之矣。其与英镑同者十之七分,不同者十之二三。盖人贵我贱,人重我轻,必为人制;我贵人贱,我重人轻,必为制;人人贵我亦贵,人重我亦重,则虽不能制人,而亦可以自立,此必然之理也。各国制度不必仿英,而不能不仿英之铸钱者,非有金钱一通商,即为人所制也。今各国皆有金钱,而中国独不用不铸,受害之巨,悉数难终,约略言之,厥有四弊:一曰国债。中国前时所借洋债尚少,然拨还期近,镑价必抬,以十成计之,辄亏至二三成以上。今岁拨三千万,岁亏二成,即多出银数百万两。至于购购船、一切海防之费,无一物不买镑,即无一事不受亏,若自镑金银钱入之,金银之会,以镑还镑,彼自无辞,一也。二曰商务通商,各口买卖货物,均须以镑合银,彼有千镑之金钱,即可作万金之贸易,我轻而彼重,即彼富而我贫。中国之汇号、银号、典肆、钱庄,无不仰洋商之鼻息,以金镑易纹银,易以纹银易金镑难。是彼以一金镑奔走华洋,华人已暗听指挥,相率入牢笼之内,而平日出入亏累,所不必言。六十年来,中国商务所以永无起色,驯至今日,海疆各埠无一富商,即偶有之,亦必倚洋商通缓急者,职此故也。自铸金钱通用金镑,彼此之势始可持平,二也。中国开银行以后,将与洋行通往来乎?抑不通往来乎?如通往来,必须金可通,银可通,票亦可通,方无窒碍。否则买镑卖镑,必致受亏,亦与国债相等。如不通往来,其局面仅一汇票庄、官钱局耳。国家万一忽有急需,岂能自坚其说?则千日积之,一朝散之,反聚敛中国之现银以输之外国矣。惟铸用金银钱,银行钞票亦以金银钱为数,则四通八达,若网在纲,三也。中国既开金矿,又不禁金出洋,是为授人利器;既不铸金钱,又不用金镑,是为自室来源。今日银贱于金三十余倍,铜钱贱于金钱一万余倍。他日将金收尽,低昂其价值以盘算中国之银,则中国银根立时短绌,市面立见摇动,生人养命之源悬于人手。盖贵能御贱,重能御轻,而轻断不能御重,贱断不能御贵,此一定之理,虽圣王复起,无可如何也。惟铸用金银钱,则大局挽回,在此一举,四也。
译这是用贵重压制卑贱、用沉重压制轻浮的道理。万历以后,美国银矿大规模开采,白银运入中国。本朝沿袭明朝旧制,仍然使用纹银,年复一年,国家财政逐渐不够用,官员俸禄和军队军饷都难以自给。上则危害国家,下则危害官员和百姓,为什么呢?因为纹银的价格日益低廉、分量日益轻贱,不足以制约物价的贵重。英国在获得新旧金山(加利福尼亚)后,自行铸造金币,称之为“镑”,每镑重二钱二分五厘,拿着它与其他国家通商,没有谁能抵挡。这大概暗合了周代的法则,掌握了贵贱轻重相互制约的道理,所以能够纵横四海,独揽利权,各国暗中遭受损失,不得不谋求自立。美洲各国也铸造金币,样式与英国相同,随后法国效仿它,德国效仿它,俄国效仿它,奥地利、日本、意大利、比利时也效仿它。如今日本也效仿它了。它们与英镑相同的占十分之七,不同的占十分之二三。大概别人贵重我卑贱,别人沉重我轻浮,必然被别人控制;我贵重别人卑贱,我沉重别人轻浮,必然能控制别人;别人贵重我也贵重,别人沉重我也沉重,那么虽然不能控制别人,但也能够自立,这是必然的道理。各国的制度不必完全模仿英国,但不能不模仿英国铸造金币,是因为如果没有金币用于通商,就会被人控制。如今各国都有金币,而中国唯独不使用、不铸造,遭受的巨大祸害,难以全部列举,大致来说,有四种弊端:一是国债。中国以前所借的外国债务还比较少,然而偿还期限临近,英镑价格必然上涨,以十成计算,亏损达到两三成以上。今年拨款三千万,每年亏损两成,即多支出白银数百万两。至于购买军舰、一切海防费用,没有一样不买英镑,即没有一件事不受亏损,如果从英镑兑换金银钱入手,金银的会通,用英镑偿还英镑,对方自然没有借口,这是第一点。二是商务。通商口岸买卖货物,都必须用英镑折合白银,对方有千镑的金币,就可以做万金的贸易,我轻而彼重,即彼富而我穷。中国的汇号、银号、当铺、钱庄,无不仰仗洋商的鼻息,用金镑换纹银容易,用纹银换金镑困难。于是对方凭着一金镑在华洋之间奔走,华人已经暗中听从指挥,相继陷入牢笼之中,而平日出入的亏损拖累,就不必再说了。六十年来,中国商务之所以永远没有起色,以至于今天,沿海各埠没有一个富商,即使偶尔有,也必定依靠洋商来缓解急难,就是这个缘故。自行铸造金币通用金镑,彼此的地位才能持平,这是第二点。中国开设银行以后,将与洋行通往来吗?还是不往来呢?如果通往来,必须金可以通,银可以通,票据也可以通,才没有阻碍。否则买镑卖镑,必然导致亏损,也与国债相等。如果不通往来,其局面仅仅是一个汇票庄、官钱局罢了。国家万一突然有急需,难道能坚持自己的说法吗?那么千日积累,一朝散尽,反而聚集中国的现银输送到外国去了。只有铸造使用金银钱,银行钞票也以金银钱为数额,那么四通八达,如同网在纲上,这是第三点。中国既然开采金矿,又不禁止黄金出口,这是授予别人利器;既然不铸造金币,又不使用金镑,这是自己堵塞财源。如今白银比黄金贱三十多倍,铜钱比金币贱一万多倍。将来把黄金收尽,抬高或压低其价值来算计中国的白银,那么中国银根立刻短缺,市场立刻动摇,百姓养命的来源悬于他人之手。大概贵重能抵御卑贱,沉重能抵御轻浮,而轻浮绝对不能抵御沉重,卑贱绝对不能抵御贵重,这是一定的道理,即使圣王复起,也无能为力。只有铸造使用金银钱,大局才能挽回,关键在于这一举动,这是第四点。
或曰:「中国官民上下所通用者银耳,只须银多,何患金少?此在通商以前可也,通商以后则不可。此后不通商可也,此后仍通商则不可。何以言之?今综计天下厘金、关税、盐课税,出于内地之商者约二千余万两,岁有所短;各海关洋税、药厘税,出于海疆各商者亦二千余万两,岁有所增。是海疆之贸易已与内地相等,内地可以银计,海口必以镑计。内地之现银少,海口之现银多。频年海溢川流,彼已将利权操之掌握。此后金银价值高下由人,尚能保此银之长在中国乎?惟金银并用,乃可轻重相权,且金钱轻便,所值较多人,可收藏一二文以防不测。是铸用金钱,即藏富于民之上策也。」或又曰:「中国金矿甫开,奈黄金不敷鼓何?而无虑也。各国之铸钱者,非皆自有金矿也,按时价购金铸钱,已能敷用。中国自古至今,称黄金最多之国,只须铸广开金矿,并由银行、金店按市价买金,断无不足。现在情形可考而知者,海关出口黄金之数,岁值银三千七百万两,计重一百余万两,按照英镑之重,可铸金钱七百万元。漠河一处出金,岁亦在十万两内外。此外吉林、奉天、四川、云南等处,岁岁增多。外国铸钱之机,皆金银并铸,惟钢模不同。金重于银一倍,金钱虽小,而分两转多也。故金多则铸金钱,金少则铸银钱,从无停机待铸之患。」总之,铸金钱所以御外,铸银钱所以安内。多铸一金钱,即外国免一分盘剥;多铸一银钱,即内地免一分拮据。而以贵贱轻重之理及现在情势言之,则铸银钱犹缓,而铸金钱乃弥急也。请言自铸金钱之利,天下各国所用之金,惟中国赤金系十成足色,标金则九八也。各国所用器饰、钱币之金,自六成及九六而止,无有能及标金者。因炼金无须化学,愈锻愈纯,故中国独居上上耳。各国铸钱之金,大略以八四为率,因成色低。则行用不便,成色高则资太多。当日英镑通行,即系八四,他国仿英而铸,亦以八四为衡,本不必十成足色也。汇丰、马加利等银行专做中国金银交易,运金出口并无税厘,以彼八四之金钱抵我十成之金价,是每金百万两显亏十六万两矣。今我取以铸钱,则每金百万两即可净赢十六万两,合纹银五百万两,其利之大如此。故铸铜钱仅敷成本而已,铸银钱为国大利,铸金钱则大利之尤。此项利源理宜归国,并应奏定程序颁行,以重其事,则源源运铸,美利开矣。请言通用外国金镑金钱之利。英镑盛行,而后各国相率铸钱,此国之金钱不得通行于彼国,出入亏折,仍属不便于民。惟中国自道光以来,外国之银钱销流于海疆内地,中国行所无事,亦竟无弊端。盖天下之钱本供天下人之用,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则钱币之流行天壤者亦然,此天下之公义也。银钱如此,金钱可知。今自铸金银钱,而外国之金银钱与中国分两成色相同者,均准通用,则彼钱皆我钱也。在我振兴商务,以货易之而已。
夫天下万事万物,各有一至当不易之道,无中外古今一也。自开辟以来五千余年,天下铸钱之多,莫多于今日者,各国钱法之乱,亦莫乱于今日者,而有不多不乱者,存于何?验之,验于天下人之便不便而已矣。便不便于何?验之,验于通行之广不广而已矣。今英国之金镑通行已地球,美国、墨西哥鹰洋所行,亦占地球之大半。粤、鄂仿铸,分两相同,得其要矣。中国铜钱虽仅行本国,而以御小物畸零分算,大益民生。此三者皆天下之至便,贵贱轻重,适得其权衡度量之所宜,然固圜法中至当不易之大道也。然天道后起者胜利弊之故,历久而始明。中国当此之时会,逢其适,实富贫强弱之一大转机。天佑国家,时不可失,应请宸断,毅然厘定圜法,饬下英、美出使大臣购买鼓铸金银钱机器一副来京,即于京师设立钱局。机器之大小,以每月能铸金钱百万元、银钱三百万元为度。明降谕旨,定圜法为三品:金钱为上品,成色轻重同英镑而龙文式如银钱,每金钱一枚权纹银七两,银钱十枚铜钱十千
译有人说:“中国官民上下通用的是银两,只要银两充足,何必担心黄金短缺?这在通商之前还可以,通商之后就不行了。此后不通商还可以,此后仍然通商就不行了。为什么呢?现在总计天下的厘金、关税、盐税,来自内地商人的大约两千多万两,每年还有短缺;各海关的洋税、药厘税,来自沿海各地商人的也两千多万两,每年却有增加。这样看来,沿海的贸易已经和内地相当,内地可以用银两计算,海口必须用金镑计算。内地的现银少,海口的现银多。近年来资金如海溢川流般涌入,他们已经将利权掌握在手中。此后金银价值的高低由人操纵,还能保证银两长久在中国吗?只有金银并用,才能轻重相权,而且金钱轻便,所值较多,可以收藏一二枚以防不测。因此铸造使用金钱,就是藏富于民的上策。”
又有人说:“中国的金矿刚刚开采,无奈黄金不足以供应铸造怎么办?不必担心。各国铸造钱币,并非都有自有的金矿,按照时价购买黄金来铸造钱币,已经能够足够使用。中国从古至今,号称黄金最多的国家,只要广泛开采金矿,并由银行、金店按市价购买黄金,断无不足之患。现在的情形可以考察而知:海关出口黄金的数量,每年价值银三千七百万两,计重一百多万两,按照英镑的重量,可以铸造金钱七百万元。漠河一处产金,每年也在十万两左右。此外吉林、奉天、四川、云南等地,年年增多。外国铸造钱币的机器,都是金银并铸,只是钢模不同。金比银重一倍,金钱虽然小,但重量反而多。所以金多就铸造金钱,金少就铸造银钱,从来没有停机等待铸造的忧患。”
总之,铸造金钱是为了抵御外侮,铸造银钱是为了安定内政。多铸造一枚金钱,外国就少一分盘剥;多铸造一枚银钱,内地就少一分拮据。而从贵贱轻重的道理以及现在的情势来说,铸造银钱还算是缓急,铸造金钱则更加紧急。
请说说自铸金钱的好处:天下各国所用的黄金,只有中国的赤金是十成足色,标金则是九八成。各国所用的器饰、钱币的黄金,从六成到九六成为止,没有能赶上标金的。因为炼金不需要化学,越锻造越纯,所以中国独居上上之位。各国铸造钱币的黄金,大致以八四成为标准,因为成色低则行用不便,成色高则成本太高。当时英镑通行,就是八四成,其他国家仿效英国铸造,也以八四成为衡量标准,本来不必十成足色。汇丰、马加利等银行专门做中国金银交易,运金出口没有税厘,用他们八四成的金钱抵换我们十成的金价,这样每百万两黄金就明显亏损十六万两。现在如果我们拿来铸造钱币,那么每百万两黄金就可以净赚十六万两,折合纹银五百万两,利益之大如此。所以铸造铜钱仅仅够成本而已,铸造银钱对国家大有利,铸造金钱则是大利中的尤利。这项利源理应归国家所有,并且应该奏定程序颁行,以重视这件事,那么源源不断地运铸,美好的利益就开启了。
请说说通用外国金镑金钱的好处:英镑盛行之后,各国相继铸造钱币,这个国家的金钱不能在那个国家通行,出入亏折,仍然对百姓不便。只有中国自从道光以来,外国的银钱销流于海疆内地,中国安然无事,竟然没有弊端。大概天下的钱币本来供天下人使用,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那么钱币在天地间流行也是如此,这是天下的公义。银钱如此,金钱可想而知。现在自铸金银钱,而外国的金银钱与中国分两成色相同的,都准许通用,那么那些钱都是我们的钱。在我们振兴商务,用货物交换而已。
天下万事万物,各有一个至当不易的道理,无中外古今都是一样的。自从开辟以来五千多年,天下铸造钱币之多,没有比今天更多的;各国钱法的混乱,也没有比今天更乱的。然而有不乱不多者,存在于何处?检验它,检验于天下人的便利不便利而已。便利不便利在何处?检验它,检验于通行的广泛不广泛而已。现在英国的金镑通行于全球,美国、墨西哥的鹰洋所行,也占地球的大半。广东、湖北仿铸,分两相同,得其要领了。中国的铜钱虽然仅行本国,但用来应对小物畸零分算,大益民生。这三者都是天下的至便,贵贱轻重,适得其权衡度量之所宜。这固然是圜法中至当不易的大道。然而天道后起者胜,利弊之故,历久而始明。中国在这个时候,逢其适,实为富贫强弱的一大转机。天佑国家,时不可失,应请圣断,毅然厘定圜法,命令英、美出使大臣购买鼓铸金银钱的机器一副来京,就在京师设立钱局。机器的大小,以每月能铸造金钱百万元、银钱三百万元为标准。明确颁布谕旨,定圜法为三品:金钱为上乘,成色轻重同英镑而龙纹样式如银钱,每枚金钱权纹银七两,银钱十枚,铜钱十千
。外国金镑金钱与中国分两成色相同者,亦准通用。银钱为中品,成色分两式均照粤、鄂奏定之章,每银钱一枚权纹银七钱,铜钱一千五角,小银钱二枚二角,小银钱五枚一角,小银钱十枚五分,小银钱二十枚。外国银钱与中国分两成色相近者,均准通用。铜钱为下品,各省照旧鼓铸,轻重以七分为率,适敷其成本而止,出入一律概以银钞各半为衡。明定火耗公费章程,由内外官吏自行酌定,请旨遵行,以资津贴,布告中外,咸使闻知。嗣后有阻挠圜法、挑剔留难者,以违旨论。京师钱局及粤、鄂各省铸银钱局,并请皇上准今酌古赏赐嘉名,以着一朝济变之经开,万世同文之轨,提纲絜领,操矩持衡,万化之原,权舆于此,伊古。以来,安有堂堂大国,亿万人民,而日鳃鳃然患寡患贫者?徒以钞币未定,民用不敷,物重钱轻,致成贫弱。以自铸金钱,立其本;以参用钞票,畅其流;以广铸银钱、铜钱,宏其用;以开矿、务农、惠工、通商诸事,收其利而保其权。若网在纲,如金受范,远师夏后,继美周京。然而不强不富者,未之有也。管蠡之见,是否有当?伏乞据情代奏,请旨施行。无任悚惶激切,待命之至。
译外国金镑、金钱与中国分两、成色相同的,也准许通用。银钱属于中品,其成色、分两均按照广东、湖北奏定的章程,每枚银钱折合纹银七钱,铜钱一千枚折合五角,小银钱两枚折合二角,小银钱五枚折合一角,小银钱十枚折合五分,小银钱二十枚(折合二分五厘)。外国银钱与中国分两、成色相近的,均准许通用。铜钱属于下品,各省照旧铸造,轻重以七分为标准,刚好足以覆盖成本即可,收支一律以银钞各半作为衡量标准。明确制定火耗公费的章程,由内外官吏自行斟酌确定,请求圣旨批准遵行,以作为津贴,向中外公布,使大家都知晓。此后若有阻挠货币制度、挑剔刁难的人,以违抗圣旨论处。京师钱局以及广东、湖北等省铸造银钱的局,也请求皇上准许参照古代制度赐予嘉名,以彰显一朝济变的经济纲领,开启万世统一货币的规范,提纲挈领,掌握准则,万物变化的根源,由此开始。自古以来,哪有堂堂大国,拥有亿万人民,却天天担忧人口少、财富贫乏的呢?只是因为钞票未定,民用不足,物价高而钱价低,导致国家贫弱。用自铸金钱来确立根本;用参用钞票来畅通流通;用广泛铸造银钱、铜钱来扩大用途;用开矿、务农、惠工、通商等事务,来收取利益并保障主权。就像网有了纲绳,如同金属接受了模具,远师夏禹,继承周朝的美德。然而不强大不富足的,是没有的。管窥蠡测的见解,是否得当?恳请据实代为上奏,请求圣旨施行。不胜惶恐急切,等待命令的心情到了极点。
论金银涨落
梁启超读杨通政请仿造金银钱折,以问于求在我者曰:「其何如?」求在我者曰:「其所忧者是也,其所以忧之者则犹未也。」原议以生银铸成,先令样式,此议之可行与否,应以铸成后外国能否一律通用为断。查欧美各国皆有自定圜法,通外行本国。同治五年,法、比、意、瑞四国以本国圜法,其成色、式样、轻重、大小无不一一相等,因立公会议定,四国铸成金银钱,彼此国库皆准抵用,而收付银钱则以一百佛郎为限。是则四国所铸金银,其分两、成式、色样原无出入,而非预联公会,彼此仍难抵用者明矣。今中国而按照外洋分两、成色、式样仿造金银钱,若不先与会议,其难以抵用者亦明矣。即使先与会议,彼此抵用,则通用银钱亦有限制,而金贵银贱之弊亦难补救。何则?议者以为英国先令只重一钱五分,而足抵四钱四分生银之用,我亦可以一钱五分之生银铸成,与英先同式等重之华先,购船械还借,以抵四钱四分之价。不知英先以见钱收付,只限十九枚,其二十枚以外则用金镑。是则我以生银铸成华先,即能抵用,而于购械还债亦只可以权巨之尾数,限以十数枚而止,而应付巨款,仍宜以时价极贱之生银购回极贵之金镑以偿之。然则自铸先令也,于银贱金贵之极弊何补?至如总署复片谓:「由官定价,每一华先合银四钱四分,着为令,务使通行国中。」则外国即不肯抵用,而以我金银钱易得之生银与之,其数亦适相准。又云:「或疑以钱五分之华先收闾阎四钱有奇之生银,损下益上,势必不行。」要之,国币者,非论分两也,乃凭据也,信票也。民间行店以银易京蚨数千至百两千两之纸票,何以流通?国家以银钱为票,出入相准,以示信,尚何损益之有?云云。其说似甚辨,不知彼之以英先重一钱五分,而可抵四钱四分之用,佛郎重一钱有零而可抵四钱之用者,非其国之威令能迫其民必遵行也。盖彼国以金为正币,若夫非金之品,若银、若铜、若镍,因以子母其金钱者,亦必以金抵之。故于铸金钱流通外,凡铸银钱若干枚流用民间,即提若干重金,适当银钱所值之数,另存以待取。故民虽手持不足价之银钱,而信其可以换等价之金也,故用之而不疑。泰西诸国有纯用金者,英、美诸国是也;有金银并用者,法、比、瑞诸国是也。日本号之为单本位、两本位。纯用金者,先令等银币只可兑金两镑,过此只照银价论。金银并用者,自五佛郎银币起,至数千万皆可向库兑金钱。纯用金则金之磨耗必巨,并用银则提存之金亦不菲。而要之,无论纯用、并用之国,凡每铸银钱若干,必提等价之金若干存于库中,此是定例。《时务报》第二十册载日本改定圜法章程第十云:日本银行应设法将库中所存之银尽行换金。第十一云:新定圜法施行之前,须先贮新铸金圆合一万万圆,即其例也。日本现章盖犹金银并用之国也。然则中国而欲铸华先以与抵用,以通行于民间也,亦应于生银铸钱外,更提存相当银价之金以备焉。非是而彼必不信用也。譬之钞币之制,必有银一万圆而行一万圆之钞,则相与安之。若欲以银五千圆而行一万圆之钞,则必大乱。外国之银行、中国之票号、钱庄,莫不皆然。彼之用银,其例亦犹是也。用钞者非用钞也,用其所代之银也;用银者非用银也,用其所权之金也。今若铸银先令而不提存金也,吾见其不数月而弊滋起,也是宋元交子、钞引之虐政也。若提存金也,则议者欲少还金而多铸银,今转以用银而多备金,失算甚矣。
曰:“若是乎?银币之不可铸也。”曰:“恶!是何言也?凡天下之币,必经铸造,有成色、分两者,乃可谓之币。譬如千钱之重为六斤四两,而凡言钱币者,必举其若干枚之数,而必不能举其若干斤之数,此至浅之理也。今中国之银钱以每两计,是何异于铜钱之以每斤计也?有以铜六斤四两为言者,则笑之;有以铜六两四钱为言者,则习之。噫!是直无圜法而已,无圜法,非国也。是
译论金银涨落
梁启超阅读了杨通政请求仿造金银钱的奏折,以此询问求在我者说:“这件事怎么样?”求在我者回答说:“他所担忧的是对的,但他担忧的原因则还不够透彻。”
原议是将生银铸造成钱币,先确定样式,这个提议可行与否,应当以铸成后外国能否一律通用作为判断标准。查考欧美各国都有自己确定的货币制度,对外通行本国的货币。同治五年,法国、比利时、意大利、瑞士四国因为本国货币的成色、式样、轻重、大小完全相等,因此成立公会议定,四国铸造的金银钱,彼此国库都准许抵用,而收付银钱则以一百法郎为限。由此可见,四国所铸造的金银,其重量、成色、式样原本没有出入,但如果没有预先联合公会议定,彼此仍然难以抵用,这是显而易见的。现在中国如果按照外国的重量、成色、式样仿造金银钱,如果不先与各国会议,其难以抵用也是显而易见的。即使先与各国会议,彼此抵用,那么通用的银钱也有限制,而金贵银贱的弊端也难以补救。为什么呢?
议论的人认为英国先令只重一钱五分,却足以抵用四钱四分生银的价值,我们也可以将一钱五分的生银铸造成与英先令同式等重的华先令,用来购买船械偿还借款,以抵偿四钱四分的价值。却不知道英先令以现钱收付,只限于十九枚,超过二十枚则使用金镑。因此,我将生银铸造成华先令,即使能够抵用,而在购买器械偿还债务时,也只能用来权算巨额款项的尾数,限制在十几枚为止,而应付巨额款项,仍然适宜用当时极贱的生银购回极贵的金镑来偿还。那么,自己铸造先令,对于银贱金贵的极大弊端有什么补益呢?
至于总署的复片说:“由官府定价,每一华先令折合银四钱四分,颁布法令,务必使其在国内通行。”那么外国即使不肯抵用,而用我容易得到的金银钱换取生银给他们,其数量也恰好相当。又说:“有人怀疑用价值五分的华先令收取民间四钱多的生银,损害百姓利益而增益官府,势必行不通。”总之,国家货币,不是论重量,而是凭据,是信用票据。民间商行用银换取数千至百两千两的京蚨纸票,为什么能够流通?国家以银钱作为票据,收支相抵,以示信用,还有什么损益可言呢?等等。
这种说法似乎很有辩才,却不知道他们之所以认为英先令重一钱五分,却可抵用四钱四分,法郎重一钱多却可抵用四钱,并不是因为国家的威令能迫使百姓必须遵行。大概那些国家以黄金作为正币,至于非黄金的品类,如银、如铜、如镍,因为作为黄金的辅币,也必定以黄金来抵偿。所以在铸造黄金流通之外,凡是铸造银钱若干枚在民间流用,就提取若干重量的黄金,相当于银钱所值的数额,另外储存以备提取。所以百姓虽然手持不足价的银钱,但相信可以兑换等价的黄金,所以使用而不怀疑。
西方各国有的纯粹使用黄金,英国、美国就是如此;有的金银并用,法国、比利时、瑞士就是如此。日本称之为单本位、双本位。纯粹使用黄金的,先令等银币只可兑换两镑黄金,超过这个数额只按银价计算。金银并用的,从五法郎银币起,到数千万都可以向国库兑换黄金。纯粹使用黄金则黄金的磨损必定巨大,并用银则提取储存的黄金也不菲。但总之,无论纯粹使用还是并用的国家,凡是每铸造银钱若干,必定提取等价的黄金若干储存于国库中,这是定例。《时务报》第二十册记载日本改定货币章程第十条说:日本银行应设法将库中所存的银全部换成黄金。第十一条说:新定货币制度施行之前,须先储存新铸金圆合计一亿圆,就是其例证。日本现在的章程大概还是金银并用的国家。那么中国如果想要铸造华先令以与外国抵用,以在民间通行,也应当在生银铸钱之外,更提取相当于银价的黄金以备焉。不是这样,他们必定不会信用。譬如钞票制度,必定有一万圆银两才发行一万圆的钞票,人们才安心。如果想要用五千圆银两发行一万圆的钞票,必定大乱。外国的银行、中国的票号、钱庄,没有不是这样的。他们使用银两,其例证也是如此。使用钞票的人不是使用钞票,而是使用它所替代的银两;使用银两的人不是使用银两,而是使用它所衡量的黄金。现在如果铸造银先令而不提取储存黄金,我预见不出几个月弊端就会滋生,这就是宋元交子、钞引的虐政。如果提取储存黄金,那么议论的人想要少还黄金而多铸造银钱,现在反而因为使用银钱而多准备黄金,失算太严重了。
有人说:“是这样吗?银币不可以铸造了。”回答说:“唉!这是什么话!天下所有的货币,必须经过铸造,有成色、重量的,才能称为货币。譬如一千枚铜钱的重量是六斤四两,而凡是谈论钱币的,必定列举其若干枚的数量,而不能列举其若干斤的重量,这是极浅显的道理。现在中国的银钱以每两计算,这与铜钱以每斤计算有什么不同?有人说铜六斤四两,人们就嘲笑他;有人说铜六两四钱,人们就习惯它。唉!这简直是没有货币制度罢了,没有货币制度,就不是国家。
以洋银入口,已得藉以持我生银价值之涨落,不待金矣。故铸银,今之急务也。而特不能持一先令抵四钱四分之说,以病我民。所谓‘离则双美,合则两伤’者也。”
译用洋银作为进口货币,已经能够借此控制我国生银价值的涨跌,不再需要依赖黄金了。所以,铸造银元,是当今的紧急事务。但特别不能坚持“一先令兑换四钱四分”的说法,从而损害我国百姓的利益。这就是所谓的“分开则双方都受益,合并则双方都受损”的道理。
梁启超曰:金银价值涨落,为今日地球第一大事。五洲之商贾焉,屏营忧慹,惊骇喘汗,以趋避之。五洲之士夫焉,比较测营,目抵掌以论议之。五洲之政府焉,变革迁就,左右轻重,以维持之。然而金币国病于金银,币国苦于银,金银两币国厌两币,使全球十四万万人莫不心如悬旌,儳然有不可终日之势。此其故何欤?非用金、用银与合用金银之为害,而天下各国或用金,或用银,或合用金银,各不相通之为害,以致此盈则彼绌,甲喜则乙忧,一发牵而全身动,铜山崩而洛钟应。天下商务之不均,其原皆起于此。今地球文治日进,交通之势日盛,舟通车通,邮通电通,士通工通,商通物产通,语言通,文字通,其率极速,其力极大,其不能不趋于一,昭昭然矣。而所谓币制者,犹界以国,犹域以地,以不通之事行于大通之世,是以万变而万不当也。孟子曰:天下恶乎定?定于一。故非一币制不能平天下。然今日有币之国,为金也,为银也,为金银并也,各有得失,各有利害,其将一于谁氏乎?曰:天下公理,由质而进于文,由贱而进于贵。故最初有币也,用粟帛,以其所有易其所无,秸秷而献焉,尺寸而剪裁焉。久之苦其重赘也,而用铁,而用铜,犹苦其重赘也,而用银,犹苦其重赘也,而用金。今夫币也者,饥不可食,寒不可衣,要之持之可以得衣食,实为衣食之代数而已。人人共享之代数,斯为真数焉。夫代数者,必务极其简易轻便,则于人之性也愈益顺。钞币者,又代数之代数也。故地球币制不一则已,苟其一之,必一于金,此事理之无可如何者也。今者欧美各国虽未画一,然大率皆以金为正位,即金银并用之国,亦仍是以金为正位。其美国合主银党,必欲持平酌剂,定为金一银十六之比例者,虽争论甚切,然其势必不行,盖地球自然之变率,非人之所能遏。也然则一于金币之时局,实已将及。凡用两本位之国,尚有不能自持之势,而我中国之以银为正位者乎?而我中国之号称以银为正位而实以铜为正位者乎?中国铜钱有圜法,银钱尚未有圜法,仅以几两几钱计,然则中国直以铜为正位耳。与银币之国尚隔一层,痛哉!○以春秋三世言之,铜为据乱世之币,银为升平世之币,金为太平世之币。○又凡必有圜法者,乃可谓之币制。故中国秦汉之间虽用金,而必不能指为金币之国。故即靡论他事,即以国体论之,亦必宜由铜而进于银,由银而进于金,乃足以列于文明诸大国之数,至易明矣。故今日铸金之当急,有不待辨而决者。虽然,既已铸金,则必以金为正币,而成一金银共享之国。考日本此次新例第十一,新定圜法施行之前,须先贮存新铸金圆合一万万圆。盖既为正位之币流通于国,则一切银钞皆视之为主率。故必所贮之金足以为流通一国之用,然后可无窒也。故俄国将改行金币,而贮藏国库之金至一亿一千万镑;日本将改行金币,而自本年一月至五月由正金银行购金于伦敦者六千余万圆;奥国近年所购之金亦极不故,必得多金而后可用金,此定理也。中国虽以多金闻于天下,而一切矿苗开采未能如法。今即严申金矿出口之禁,而计每年所出口不过合金磅二百余万镑之数;即尽收妇女簪珥之饰,充其量亦不过数万镑。以日本区区小国行用金币,犹且先贮一万万圆;中国人数十倍日本为流通行用,计当贮日圆十万万圆,约一万万镑之数。即以工艺未兴,人尚简省,通用之币额可节减以折半计之,亦当先贮存金镑五千万镑乃可以。今日中国所出之金计之,尚未敷是额也。若如奥、日、俄诸国之例,更购金于泰西,是益增金价之飞涨,而我国受银贱之大累者,将又添一途,此则必不可也。故不开金矿,不能言行金币。此吾所谓一变,一切变。将欲变甲,必先变乙;及其变乙,又当先变丙。惟万弩齐发,斯百废具张。愿我政府勿更以弥缝补苴之术行之,学邯郸未就,而先失其故步也。
曰:金贵银贱之为大害于中国,夫人而知之矣。敢问亦
译梁启超说:金银价值的涨落,是当今世界头等大事。五大洲的商人们,为此焦虑忧愁,惊恐喘息,争相趋避。五大洲的士大夫们,比较测算,摩拳擦掌地议论纷纷。五大洲的政府们,变革妥协,权衡轻重,以维持稳定。然而,金币国家苦于金银比价波动,银币国家苦于银价下跌,金银复本位国家厌恶两种货币的并存,致使全球十四亿人无不心如悬旌,惶恐不安,有不可终日之势。这是什么原因呢?不是因为单独使用金、单独使用银或同时使用金银有害,而是因为天下各国有的用金,有的用银,有的金银并用,彼此不相贯通,导致这边盈余那边短缺,甲国欢喜乙国担忧,一处牵动全身震动,如同铜山崩塌而洛阳的钟随之共鸣。天下商务的不均衡,其根源都在于此。如今地球文明治理日益进步,交通形势日益兴盛,舟车相通,邮电相通,士人相通,工匠相通,商贾相通,物产相通,语言相通,文字相通,其速度极快,其力量极大,其必然趋向统一,是显而易见的。然而所谓的币制,仍然以国界为限,以地域为域,在高度通达的时代推行不通畅的制度,因此变化万千却处处不当。孟子说:天下怎样才能安定?安定在于统一。所以,不统一币制就不能使天下太平。那么,当今有货币的国家,是用金呢,用银呢,还是金银并用呢?各有得失,各有利害,将统一于哪一种呢?回答说:天下的公理,由质朴进化到文明,由低贱进化到高贵。所以最初有货币时,使用粟米和布帛,用自己所拥有的交换所没有的,捆扎禾束进献,裁剪尺寸制作。久了苦于其笨重累赘,于是使用铁,使用铜,仍然苦于其笨重累赘,于是使用银,仍然苦于其笨重累赘,于是使用金。如今货币这种东西,饿了不能吃,冷了不能穿,总之持有它可以获得衣食,实际上是衣食的替代符号而已。人人共享的替代符号,这才是真正的货币。替代符号,务必追求极其简易轻便,才更符合人的本性。纸币,又是替代符号的替代符号。所以地球币制不统一也就罢了,如果要统一,必然统一于金,这是事理上无可奈何的。现在欧美各国虽然尚未统一,但大体都以金为正位,即使是金银并用的国家,仍然以金为正位。美国支持银本位的党派,一定要持平调和,定为金一银十六的比例,虽然争论激烈,但势必行不通,因为地球自然的变化规律,不是人力所能遏制的。那么,统一于金币的时局,实际上已经临近。凡是使用双本位的国家,尚有不能自持的趋势,何况中国以银为正位呢?何况中国号称以银为正位而实际上以铜为正位呢?中国铜钱有法定标准,银钱还没有法定标准,仅以几两几钱计算,那么中国实际上是直接以铜为正位。与银币国家尚隔一层,可悲啊!○用春秋三世说来,铜是据乱世的货币,银是升平世的货币,金是太平世的货币。○又凡是必须有法定标准的,才能称为币制。所以中国秦汉之间虽然用金,但必然不能指为金币国家。所以即使不论其他事情,仅从国家体制论,也必然适宜由铜进化到银,由银进化到金,才足以列入文明大国的行列,这是非常明显的。所以今日铸造金币的紧迫性,是不待辩驳而决断的。虽然如此,既然已经铸造金币,就必须以金为正币,成为金银共享的国家。考察日本此次新例第十一条,新定法定标准施行之前,须先贮存新铸金圆合计一亿圆。因为既然作为正位货币流通于国内,那么一切银钞都视其为基准。所以必须所贮存的黄金足以供一国流通之用,然后才可无阻碍。所以俄国将改行金币,而贮藏国库的黄金达一亿一千万镑;日本将改行金币,而从本年一月至五月由正金银行在伦敦购买黄金六千余万圆;奥地利近年所购黄金也极多,必然要得到多量黄金然后才能使用金本位,这是定理。中国虽然以多金闻名于天下,而一切矿苗开采未能依法进行。现在即使严申禁止金矿出口,而计算每年出口不过合金二百余万磅;即使尽收妇女簪珥首饰,充其量也不过数万磅。以日本区区小国行用金币,尚且先贮存一亿圆;中国人数十倍于日本,为流通行用,计算应当贮存日圆十亿圆,约一亿磅之数。即使工艺未兴,人尚简省,通用货币额可减半计算,也应当先贮存金镑五千万磅才可以。今日中国所产黄金计算,还不足以达到这个数额。如果像奥、日、俄诸国那样,更向西方购买黄金,这是增加金价飞涨,而我国遭受银贱大累者,将又添一条途径,这是绝对不可的。所以不开金矿,不能实行金币。这就是我所谓一变,一切变。想要变甲,必须先变乙;等到变乙,又应当先变丙。只有万弩齐发,才能百废俱兴。希望我国政府不要再以敷衍修补的方法推行,学习邯郸步法未成,而先失去自己的步法。
说:金贵银贱对中国的大害,人人都知道了。请问也
有为利于中国者乎?曰:有。以银贱之故,中国出口货可以畅销。何以言之?如十年前丝价每石值银四百两,其时金价每镑值银四两,故四百两之丝价在洋商值一百镑。今日丝价仍值四百两,而每镑已值八两,则洋商只出五十镑可得丝一石。在华商之丝价未减,而洋商计之已减至半价矣。于是法丝、意丝、倭丝,以金价之贵而价昂,价昂则难与华丝争,故华丝出口加多矣。丝已然,其它出口货亦莫不然。使吾稍讲农学,荣其物产,虽物质稍次,而西人制造家必以其廉而争购之,是不啻环立用金之国为我作渊鱼丛爵也。又以银贱之故,外国进口货转使之滞销。何以言之?如十年前洋布一疋,在英值金半镑,其时金镑值银四两,半镑价之洋布售于中国只值二两。今则洋布犹是也,布价如故也,然每镑已值八两,则半价之布在华应售四两。华民昔以二两购之者,今忽贵至一倍,必少购,少购则进口之布少销,而兑出之金少,则金价亦可渐贱矣。洋布且然,其它进口货亦莫不皆然。使吾及是时也,取凡向所仰给于西货者,皆由中国立厂自行仿造,则工料皆偿以银,而所出之货较之外国以金偿其工料者,其价必倍贱。于是外洋进口货来路可以尽绝。如此则银贱匪惟不能困我,反足以利我。昔日本是已,日本至今用金之事已定,而犹有待异议者,以谓三十年来坐它国用金、本国用银,得以增进输出之额,而阻阏输入之额,而商务受非常之益。计光绪四年银价每圆值英金四先令,是年商务仅五十八兆五十万圆;至光绪二十二年银价降低其半,而商务增至二百八十九兆五千万圆,十八年间骤增五倍,盖半受银贱之赐也。今若骤变,恐失此利,今日人之持此论者尚呶呶也。上海字林西报译日本某报云:我国若依旧用银,则用金各国购货于我者必纷至沓来;倘用金币,则反是。何也?金贵银必贱,以金购货于我,其利倍蓰。利之所在,人人趋之。一旦易用银而用金,彼无利可图,势不能不舍。是他求向之购货于我国者,悉改而就中国及他用银之国,而我之销路岂不大滞?不宁惟是,同是用金,无所亏耗,而我国民转因其无所亏耗,争购货于彼,日益见输币外国,胡所底止?见《时务报》三十九册。又《京津西报》云:日本改用金后,进口货多,出口货少。若不设法整顿,恐大有损于日本,而无益于银。同上。由日本之言以反比例求之,则吾乘此举天下用银之时,岿然以用银之一国独立其间,加以日本新变偪处,相形其于加增出口货而阻绝进口货之道,可以事半功倍。白圭之言理财也曰:趋时若鸷鸟猛兽之发。吾以为中国而不欲富强,斯已耳。中国而犹欲富强也,此亦千载一时矣。自未末有不讲商务而能立国者,亦未有不讲物产工艺而能通商者。公例有然而今日之中国,又时之不可失者也。若犹是苟且敷衍,推诱涂饬辄以兹事体大,望洋而叹,是则以一事不办为宗旨,以坐视不救为要策,斯亦已矣。又何必更铸金银钱之仆仆为哉?
译有没有对中国有利的情况呢?回答说:有。因为银价低廉,中国的出口货物得以畅销。为什么说呢?比如十年前,丝价每石值银四百两,那时金价每镑值银四两,所以四百两的丝价在洋商那里值一百镑。如今丝价仍值四百两,而每镑已值银八两,那么洋商只需出五十镑就能得到一石丝。在华商看来丝价没有减少,但在洋商计算中已减至半价了。于是法国丝、意大利丝、日本丝,因为金价昂贵而价格高昂,价格高昂就难以与中国丝竞争,所以中国丝的出口增加了。丝是这样,其他出口货物也没有不是这样的。如果我们稍微讲究农学,使物产繁荣,即使物质稍次,西方制造家也一定会因为其便宜而争相购买,这无异于让周围使用金本位的国家为我们充当聚集鱼鸟的渊薮。又因为银价低廉,外国进口货物反而使其滞销。为什么说呢?比如十年前,洋布一匹,在英国值金半镑,那时金镑值银四两,半镑价格的洋布在中国只值二两。如今洋布还是那样,布价如故,然而每镑已值银八两,那么半价之布在中国应售四两。中国百姓过去用二两购买,现在突然贵了一倍,必定减少购买,减少购买则进口的布销售减少,而兑换出去的金减少,那么金价也可以逐渐变贱了。洋布尚且如此,其他进口货物也没有不是这样的。如果我们趁此时机,把凡是向来依赖西方货物的,都由中国设立工厂自行仿造,那么人工材料都用银支付,而所出的货物与外国用金支付人工材料的相比,价格必定便宜一倍。于是外洋进口货物的来源可以完全断绝。这样银价低廉不仅不能困住我们,反而足以有利于我们。过去日本就是这样,日本至今用金之事已定,却还有持异议的人,认为三十年来坐视他国用金、本国用银,得以增加输出额,而阻止输入额,商务受到非常大的益处。计算光绪四年银价每圆值英金四先令,那年商务仅五十八兆五十万圆;到光绪二十二年银价降低一半,而商务增至二百八十九兆五千万圆,十八年突然增加五倍,大概有一半是受银价低廉的恩赐。现在如果突然改变,恐怕失去这个利益,今天日本人持此论调的还喋喋不休。上海《字林西报》翻译日本某报纸说:我国如果依旧用银,那么用金各国来我国购买货物必定纷至沓来;倘若改用金币,则相反。为什么呢?金贵银必贱,用金来我国购买货物,其利润加倍。利益所在,人人趋之。一旦改易用银而用金,他们无利可图,势必不能舍弃。那么他们原本来我国购买货物的,全都改而前往中国及其他使用银的国家,那么我国的销路岂不大为停滞?不仅如此,同样使用金本位,没有亏损,而我国百姓反而因为(他们)没有亏损,争相在他们那里购买货物,日益导致货币流向外国,哪里会有尽头?见《时务报》第三十九册。又《京津西报》说:日本改用金本位后,进口货物多,出口货物少。如果不设法整顿,恐怕对日本大有损害,而对银本位无益。同上。从日本的话以反比例推求,那么我们乘着这天下用银的时机,巍然以使用银本位的一国独立其中,加上日本新变迫近,相比之下,在增加出口货物而阻断进口货物的方面,可以事半功倍。白圭谈论理财说:把握时机像鸷鸟猛兽发起攻击那样迅猛。我认为中国如果不想要富强,罢了。中国如果还想要富强,这也是千载一时的机会了。自古以来没有不讲商务而能立国的,也没有不讲物产工艺而能通商的。公理如此,而今日的中国,又是时不可失的时候。如果还是苟且敷衍,推诿掩饰,动辄说这件事体重大,望洋兴叹,这是以一事不办为宗旨,以坐视不救为重要策略,那也就罢了。又何必再为铸造金银钱币而奔波劳碌呢?
要之,今日之中国,能开金矿,则用金,莫大之利也;能兴工艺,则用银,亦莫大之利也。苟不兴工艺,则用银可以贫中国;苟不开金矿,则用金亦可以贫中国。西人惟百废具举,商务极盛,各不相让,故于金银权衡一转移间,而非常之利害见焉。中国则此事非不为利害也,然有存乎此事之先者,必彼之既变,然后此之可图。孟子曰:「善推其所为而已。」今我政府既采通政之议,鉴于金贵银贱之敝,而思所以捄之,则亦何不念金贵银贱之利,而思所以用之也?虽然,今之谈洋务者,方且日言购船、购枪之不暇,必欲自煎其膏、自枯其髓,以与敌人而后为快,而于国之工商,匪惟不教之,且又朘之、削之、压之、虐之,则无惑乎只受其害,而终不一受其利也。
卷六十 理财部五 蚕桑
蚕桑说
福州知府李拔
圣天子加意农桑,每岁必亲蚕,收入供御。蚕桑之利遍于天下,闽中天气和暖,理宜蚕桑,徒以难于创始,大利遂秘予蜀人也。习蚕利来闽,历守二郡,曾于署内试养,良丝厚茧俱有成效,信乎闽之宜蚕也。顾欲养蚕,必先树桑。桑之种类不一,一名压桑,春初取桑枝大者,长二三尺许,取压土中,上掩肥土约厚二寸,半月后萌芽渐长,三四月后可四五尺,次年立春前后翦开移于他处,二三年即成拱叶,可饲蚕矣。一名子桑,乃桑椹所种,四月取黑桑葚揉碎,用粪灰和土种入地寸许,一月发芽,三四月可长二尺许,再逾年种种四五年始成树,仍结子,惟叶稍薄,然任斫伐枝可为薪,取叶又甚易,养蚕者利之。而吴越之间,每取压桑条移接子桑,其叶更美。一名花桑,亦由种子而成,其叶与压桑相似,但有花无实,与子桑异,不可多得。湖州所种皆小桑,蜀中多大桑,此种桑之异法也。养蚕之法,立春日取蚕种置地上或草间,使受春气,随置温暖处,日以为常,越十余日自出小蚕如蚁蠕动,视其多寡,用鸡翎扫下,每日一次,各为一处,以免参差。初生盛以筐,藉以纸,先以柘叶食之,如无柘用桑亦可,每日喂三次。天气晴暖约七日即当初眠,眠则蚕不食,渐藏叶下,视眠者过半即暂停无与食,伺蚕蜕大半起即与食之。初与食不可多多,则伤食病死。渐长渐多,筐不能容,移于曲箔,蜀中呼为簟,二三日一次摊开令稀,扫去蚕粪以利其气。蚕性喜温暖,宜向阳洁净,毋使近阴暗及污秽恶臭,犯则蚕瘟,故蚕妇不近丧门,不食蒜韭,良有由也。初眠后约七日而再眠,又七日而三眠,停食俱如初眠时。三眠蚕长寸许,蜀中呼为大眠,谓过此则不复眠也。蚕既三眠,食叶有声如雨,投之立尽,每日三食,夜则燃灯照之,蜀中名曰催老,蚕则举家忙也,约食二十三四次蚕。即老不复食,置蔟上,令作茧渐多,不胜摘,则多置叶其上,而覆以草,如鞠、梗、竹枝之类。蚕老者次第而上,其前后亦不甚相远。如遇天冷,下置火温之。四五日便成黄、白二茧,各取归筐中。黄者缫为黄丝,白者缫为白丝。缫丝之法,大釜沸水,入茧一升,搅出丝头,置一木长径釜上,立三柱,置二小车,长五寸,径二寸,下钻竹管各一,抽丝头由竹管出,绕小车周匝,而后引出大车。车制宽尺六寸,径四尺五寸,前轾后轩。后二柱架车,前二小柱作机,纳丝二竹下分为二行,上大车。每运车则机随车往来,疾徐如意。每抽茧丝尽则蛹出,不尽者则搅而抽之。有不上头者,名水茧,去之。破头者入水即沈,镇以石,毋令再起乱丝。每次添茧半斤,佳者茧三斗可得丝二斤,即宜下架轴作一束,如绳挽其末如髻,即可贸川中。每斤价自八九钱至壹两不等,惟其时耳。川中又有水丝,取法与火丝略同,惟煮茧取头后即下冷水盆中缫之,与火丝少异,色光而细,可作绫经线。然取之较少,故价稍贵。闻湖州蚕丝皆火丝,每年桑重生复养蚕,故有头蚕、二蚕之别,此乃蜀中所无也。蜀中墙下树桑,宅内养蚕以为常业。蚕初生,每重二钱,长大可满一簟。簟长丈二,宽
译总之,如今的中國,若能開採金礦,則使用金幣,是莫大的利益;若能興辦工藝,則使用銀幣,也是莫大的利益。如果不興辦工藝,那麼使用銀幣會使中國貧困;如果不開採金礦,那麼使用金幣也會使中國貧困。西方人因為各種廢弛的事務都重新興辦,商業極度繁盛,各方互不相讓,所以在金銀權衡之間發生轉移時,極大的利害關係便顯現出來。中國並非這件事不帶來利害,然而有先於這件事的因素存在,必須等到那方面的變化已經發生,然後這方面才可以圖謀。孟子說:「善於推究他所做的事而已。」如今我國政府既然採納通政的建議,鑑於金貴銀賤的弊端,而思考救濟的方法,那麼為什麼不考慮金貴銀賤的利益,而思考利用它的方法呢?雖然如此,如今談論洋務的人,正忙於每天說購買船艦、購買槍炮來不及,一定想要自己煎熬油脂、自己枯竭骨髓,用來與敵人對抗然後才痛快,對於國家的工商業,不僅不教導他們,而且又剝削他們、削減他們、壓迫他們、虐待他們,那麼無怪乎只承受它的危害,而始終不曾承受它的一點利益了。
卷六十 理財部五 蠶桑
蠶桑說
福州知府李拔
聖明的天子重視農桑,每年必定親自養蠶,收入供皇帝使用。蠶桑的利益遍布天下,福建地區天氣和暖,按理適合蠶桑,只是因為難以開創,巨大的利益於是秘密給予了蜀地的人。我學習蠶桑的利益來到福建,歷任兩個郡的太守,曾經在官署內試養,優良的絲和厚實的蠶繭都有成效,確實福建適合養蠶啊。但是想要養蠶,必須先種桑樹。桑樹的種類不一,一種叫壓桑,春初取粗大的桑枝,長二三尺左右,取來壓在土中,上面覆蓋約二寸厚的肥沃土壤,半個月後萌芽逐漸長出,三四月後可長到四五尺,次年立春前後剪開移到別處,二三年就長成拱形的葉子,可以飼養蠶了。一種叫子桑,是用桑椹種植的,四月取黑色的桑葚揉碎,用糞灰和土混合種入地下約一寸深,一個月發芽,三四月可長到二尺左右,再過一年種植,四五年才長成樹,仍然結種子,只是葉子稍薄,但是隨意砍伐枝條可以做柴火,取葉子又非常容易,養蠶的人認為有利。而吳越之間,常常取壓桑條嫁接在子桑上,它的葉子更美。一種叫花桑,也是由種子長成的,它的葉子與壓桑相似,但有花沒有果實,與子桑不同,不可多得。湖州種植的都是小桑,蜀地大多是大桑,這是桑樹種植的不同方法。養蠶的方法,立春日取蠶種放在地上或草間,讓它接受春氣,隨即放在溫暖的地方,每天如此,過了十幾天自然孵出像螞蟻一樣蠕動的小蠶,看它的多少,用雞翎掃下,每天一次,各為一處,以免參差不齊。剛孵出時裝在筐裡,墊上紙,先用柘葉餵食,如果沒有柘葉用桑葉也可以,每天餵三次。天氣晴朗溫暖大約七天就進入第一次眠期,眠期蠶不吃東西,逐漸藏在葉子下面,看眠的超過一半就暫停餵食,等蠶蜕皮大半起來就餵食。剛餵食時不可太多,否則會傷食病死。逐漸長大逐漸增多,筐容不下,移到曲箔上,蜀地稱為簟,二三天一次攤開讓它稀疏,掃去蠶糞以利通氣。蠶喜歡溫暖,適合向陽潔淨,不要讓它靠近陰暗以及污穢惡臭的地方,違犯就會蠶瘟,所以養蠶婦女不靠近喪門,不吃蒜韭,確實有原因。第一次眠後大約七天進入第二次眠,又七天進入第三次眠,停止餵食都像第一次眠時一樣。第三次眠的蠶長約一寸,蜀地稱為大眠,說過了這就不眠了。蠶已經三次眠後,吃葉子有聲音像下雨,投給它立刻吃完,每天吃三次,晚上就點燈照著,蜀地名叫催老,蠶則全家忙碌,大約吃二十三四次蠶。就老了不再吃,放在蔟上,讓它作繭逐漸增多,來不及摘,就多放葉子在它上面,而覆蓋上草,像鞠、梗、竹枝之類。蠶老了依次而上,前後也不相差太遠。如果遇到天氣冷,下面放火溫熱它。四五天就變成黃、白兩種繭,各自取回筐中。黃的抽絲為黃絲,白的抽絲為白絲。抽絲的方法,大鍋沸水,放入一升繭,攪動抽出絲頭,放一根木長徑在鍋上,立三根柱子,放兩輛小車,長五寸,徑二寸,下面鑽一根竹管各一,抽絲頭從竹管出,繞小車一圈,然後引出大車。車製寬一尺六寸,徑四尺五寸,前低後高。後兩根柱子架車,前兩根小柱子作機,納絲二竹下分為兩行,上大車。每轉動車則機隨車往來,快慢如意。每抽繭絲盡則蛹出來,不盡的則攪動而抽出。有不上頭的,名叫水繭,去掉它。破頭的入水就沉,用石頭鎮住,不要讓它再起亂絲。每次添加繭半斤,好的三斗繭可得二斤絲,就應該下架軸作一束,像繩子挽它的末端像髮髻,就可以賣到四川。每斤價格自八九錢到一兩不等,取決於當時。四川又有水絲,取法與火絲略同,只是煮繭取頭後就下到冷水盆中抽絲,與火絲稍有不同,色澤光亮而細,可做綾的經線。然而取得的較少,所以價格稍貴。聽說湖州蠶絲都是火絲,每年桑重生重複養蠶,所以有頭蠶、二蠶的區別,這是蜀地所沒有的。蜀地牆下種桑,宅內養蠶作為常業。蠶剛生時,每重二錢,長大可滿一簟。簟長一丈二,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