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定孝经衍义卷三十三
粟之値愈贱矣。收其菽粟,既可以实近畿之地,亦所以贵谷重农,此政之善经也。
译粮食的价格更加便宜了。征收豆类与谷物,既可以充实京城附近地区的储备,也是用来抬高谷物价值、重视农业,这是治理国家的良法。
元平元年春二月,诏减口赋钱什三。
宣帝五鳯三年二月,减天下口钱。
甘露二年春,正月赦,减民算三十。
师古曰:「一算减钱三十也。」汉律:人出一算,算百二十钱。
【臣】按:口赋算钱,即周之九赋,亦即所谓里之布也。在平民则据乡大夫所登夫家众寡之数,既授之田,始有赋也。其山泽币余,以抑末作,而特増其赋。郑注所谓汉法贾人倍算者也。鲁哀公以口率出泉,未足复计田而赋,则是农夫倍算而商贾幸免也。后世取民之制,因革不常。大约杨炎两税之后,即口赋亦并在其中,则商贾末作与闾巷穷民俱邀寛大,是口赋去而田赋存矣。文景务在劝农重谷,故租田可除而口算不减。至于昭宣之世,民知务本矣,减算之意,正一张一弛欤?在元平之所减者其三,乃武帝所増五鳯,不言减数,而甘露言减三十,则是一算止九十文矣。迨成帝建始二年,复减天下赋钱算四十,则是一算止五十文也。然则口赋一事,律之自重而之轻者也。
光武建武六年冬十二月,复田租旧制。
诏曰:「顷者师旅未解,用度不足,故行什一之税。今军士屯田,粮储差积,其令郡国收见田租三十而税,一如旧制。」
【臣】按:王莽之末,天下旱蝗,粟斛至黄金一斤。东京再造,一二年间,野谷旅生,野蚕成茧,被于山阜,人收其利。至五年而田亩益广,其明年遂有是诏。夫什一而税,先王之制也。而汉文帝尽除之,至景帝始复三十税一。读此诏,则相沿为定例矣。武帝之巧立名色,朘剥其民,而田租未尝征也。光武用兵平防乱,累岁师旅,而止于什一,天下甫定,不数年而复旧制。此虽天祚有德,丰年降康,原其所以然者,军士屯田,粮储差积,见于诏防,孰谓屯田为迂濶之计哉!
唐髙祖武德二年,初定租庸调法。每丁,租二石,绢二匹,绵三两。
武德七年初定均田租庸调法
丁中之民,给田一顷,笃疾减十之六,寡妻妾减七,皆以什之二为世业,八为口分。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随土地所宜,绫绢絁【丝经枲纬曰絁,音始移反】布。岁役二旬,不役则收其佣,日三尺。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其调。三旬,租调俱免。水旱虫霜为灾,什损四以上,免租;损六以上,免调;损七以上,课役俱免。
代宗广德二年税天下青苗钱
【臣】按青苗钱者,每亩十五文,以国用急,不及待西成之候,苗方青则征之也。又有所谓地头钱者,每亩二十五文。大歴五年五月,诏自今以后,宜一切以青苗为名,每亩减五文,征三十五文,随征夏税时,据数征纳。此一项,实代宗作俑,开后世预征撮借之▯。政为之者,其説不美;书之者,其失自见。其后杨炎之定两税,量出为入,古制大壊。然曰夏输无过六月,秋输无过十一月,则青苗钱在所厘革矣。后世若确守六月、十一月之限,与两税外輙率一钱,以枉法论之条,民间自可少为休息。窃恐有司奉行渐失其故,屡当事变,权宜设法,无青苗之名,而不能掩青苗之实。尔此又仍宜追咎于作俑之代宗,而定两税者不任其咎也。
德宗建中元年,始用杨炎议,命黜陟使与观察刺史约百姓丁产,定等级,改作两税法。比来新旧征科色目,一切罢之。二税外,輙率一钱者,以枉法论。唐初赋敛之法,曰租庸调,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宗之末,版籍浸壊,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所在赋敛迫趣,取办无复常凖。赋敛之司増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増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劳。吏因缘蚕食,旬输月送,不胜困▯,率皆逃徙为浮户,其土著百无四五。至是,炎建议作两税法,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使与居者均,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其租庸调杂徭悉省,皆总统于度支。上用
译元平元年春季二月,下诏减少口赋钱的十分之三。
宣帝五凤三年二月,减少天下的口钱。
甘露二年春季,正月大赦,减少民算三十钱。
颜师古说:“一算减少三十钱。”汉代法律:每人出一算,一算为一百二十钱。
【臣】按:口赋算钱,就是周代的九赋,也就是所谓的里布。对于平民,根据乡大夫所登记的家庭人口多少,既然授予了田地,才开始征收赋税。那些山泽的额外收入,用来抑制工商业,而特别增加他们的赋税。郑玄注所说的汉代法律中商人加倍征收算赋,就是这种情况。鲁哀公按人口征收货币,不足以再计算田地来征税,那么就是农夫加倍征收算赋而商贾侥幸免除了。后世征收百姓赋税的制度,因袭和变革不固定。大致在杨炎实行两税法之后,口赋也合并其中,那么商贾末作与闾巷穷民都得到宽大,这是口赋废除而田赋保留。文景时期致力于劝课农桑、重视粮食,所以田租可以免除而口算不减少。到了昭宣时期,百姓知道务本了,减少算赋的意思,正是一张一弛吧?在元平所减少的是十分之三,乃是武帝所增加的;五凤年间,不说减少的数量,而甘露年间说减少三十,那么一算只剩九十文了。等到成帝建始二年,又减少天下赋钱算四十,那么一算只剩五十文了。那么口赋这一项,是从重到轻的。
光武帝建武六年冬季十二月,恢复田租旧制。
下诏说:“近来军队未解散,用度不足,所以实行十分之一的税率。现在军士屯田,粮食储备稍有积蓄,命令郡国收取现田租,三十税一,完全依照旧制。”
【臣】按:王莽末年,天下旱蝗,一斛粟值黄金一斤。东汉初建,一两年间,野谷自然生长,野蚕结成茧,遍布山阜,人们收取其利。到五年田地更加广阔,第二年就有这道诏书。十分之一的税率,是先王的制度。而汉文帝全部废除,到景帝才恢复三十税一。读这道诏书,就知道沿袭成为定例了。武帝巧立名目,剥削百姓,但田租未曾征收。光武帝用兵平定祸乱,连年征战,却只实行十分之一的税率,天下刚安定,没过几年就恢复旧制。这虽然是上天赐福有德之人,丰年降下安康,推究其所以然的原因,军士屯田,粮食储备稍有积蓄,见于诏书之中,谁说屯田是迂阔的计策呢!
唐高祖武德二年,初次制定租庸调法。每个成年男子,租二石,绢二匹,绵三两。
武德七年初次制定均田租庸调法
成年的百姓,授田一顷,重病残疾减少十分之六,寡妇妾室减少十分之七,都以十分之二作为世业田,十分之八作为口分田。每个成年男子每年缴纳租粟二石,调随土地适宜,缴纳绫、绢、絁(丝经枲纬曰絁,音始移)或布。每年服役二十天,不服役则收取其佣钱,每天三尺。有事而增加役期的,超过十五天,免除调;超过三十天,租调都免除。水旱虫霜为灾,损失十分之四以上,免除租;损失十分之六以上,免除调;损失十分之七以上,课役都免除。
代宗广德二年征收天下青苗钱
【臣】按:青苗钱,每亩十五文,因为国家用度紧急,等不到秋收的时候,苗刚青就征收了。又有所谓地头钱,每亩二十五文。大历五年五月,下诏从今以后,应当一律以青苗为名,每亩减少五文,征收三十五文,随夏税征收时,按数额征纳。这一项,实际上是代宗开端,开启后世预征撮借的弊端。执政者,其说法不美;记录者,其过失自然显现。后来杨炎制定两税法,量出为入,古制大大破坏。然而说夏输不超过六月,秋输不超过十一月,那么青苗钱就在所革除了。后世如果确实遵守六月、十一月的期限,与两税之外擅自征收一文钱,以枉法论处的条款,民间自然可以稍微休息。恐怕有关部门奉行逐渐失去原意,屡次遇到事变,权宜设法,没有青苗之名,却不能掩盖青苗之实。因此又应当归咎于开端的代宗,而制定两税法的人不承担其罪责。
德宗建中元年,开始采用杨炎的建议,命令黜陟使与观察刺史约定百姓丁产,确定等级,改作两税法。近来新旧征收项目的名目,全部废除。两税之外,擅自征收一文钱的,以枉法论处。唐初赋敛的方法,叫租庸调,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力役),有户则有调。玄宗末年,户籍逐渐败坏,多不符合实际。等到至德年间战乱兴起,各地赋敛紧迫,办理没有固定标准。赋敛的官员增加数额,而没有相互统摄,各自随意增加税目,自立名目,新旧相承,不知极限。百姓富裕的丁口多,往往做官或做僧人来免除课役;而贫穷的丁口多,无处隐藏,所以上户优厚而下户劳苦。官吏趁机蚕食,十天输送,一月缴纳,不堪困苦,大多逃徙成为浮户,土著百姓百无四五。到这时,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先计算州县每年应有的费用及上供的数额,而赋税于民,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之分,以现居地为簿籍;人无丁中之分,以贫富为差别。行商者,在所在州县税三十之一,使与居者均等,没有侥幸获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其租庸调杂徭全部省去,都统归于度支。皇上采纳
其言,因赦令行之。
【臣】按:阡陌开而井田废,两税行而租庸调之法亡。论者或以杨炎甚于商鞅,则过矣。唐之口分、世业,逺祖董仲舒之遗议,近踵晋、魏、齐、周、隋之陈迹,少为润色变通。然所以行之不久而法遂▯者,古者比闾、族党积一而五,则有长矣。非三年大比,则不得而徙也。自此之彼,从而受之,皆为地着。百里数十里,即谓他乡异国,非旌节不行,安得而有所谓逃亡之民、浮客之户哉?説者谓三晋地狭民贫,故商鞅开阡陌,令民自占,所以诱致三晋之民而倾夺之,固也。既已罢侯置守,天下一家,则安能节节而封域之,使出乡无导,遂内之圜土哉?天下之田,或在官,或在民,又不得而不听其卖买,则亦安能寸寸而疆理之,使地与民必无参错哉?宜乎宇文融之括隐户、收羡田,为敛怨之术也。然非隐户必不可括,羡田必不可収也。但以急于用度而迫脇州县,则有貎阅之烦、虚张之数耳。融之后,继之以王鉷;天寳之后,承之以至德。古法大壊,口丁田亩,至于不可简稽,于是乎杨炎两税之法兴焉。盖亦勇于革▯,务为一切简径易明。所失者于诸额外之征,如青苗钱、地头钱之数,不闻有所厘革,悉以并入两税之中。在当时,非不严切禁饬,于后之人妄有増加也。而行之未几,聚敛之臣又巧立名色,以掊克于民。行之既久,而君若相忘其为前此有归并之事,又从而权宜设法,取济一时,而民愈以困矣。此所以不得而不咎炎也。
译那些言论,是依据赦令来推行的。
【臣】认为:阡陌被开辟而井田制被废除,两税法实行而租庸调之法消亡。评论的人有人认为杨炎比商鞅更过分,这就错了。唐朝的口分田、世业田制度,远承董仲舒遗留的议论,近继晋、魏、齐、周、隋的旧例,只是稍加润色变通罢了。然而之所以实行不久法律就废弛了,是因为古代比、闾、族、党层层累积,每五家为一比,设有比长;如果不是三年一次的大比,百姓就不能迁移。从这一处到那一处,跟随户籍接受管理,都成为固定在地上的居民。百里或数十里之外,就被称为他乡异国,没有符节凭证就不能通行,哪里会有所谓的逃亡百姓、浮客住户呢?有人说三晋之地狭小、百姓贫困,所以商鞅开辟阡陌,让百姓自行申报占有土地,以此来诱引三晋的百姓来争夺土地,这固然有道理。既然已经废除诸侯、设置郡守,天下一统,又怎么能层层划定封域,使得百姓出乡没有向导,就把他们关进监狱呢?天下的田地,有的在官府,有的在民间,又不能不听从百姓买卖,又怎么能一寸寸地划定疆界,使得土地与百姓必然没有交错混杂呢?难怪宇文融清查隐户、没收多余田地,成为招致怨恨的手段了。然而并不是隐户必然不可清查,多余田地必然不可没收。只是因为急于满足财政需求而胁迫州县,才出现了表面审查的烦扰、虚报数字的情况罢了。宇文融之后,接着是王鉷;天宝之后,接着是至德年间。古法大大破坏,人口、丁口、田亩,到了无法查核的地步,于是杨炎的两税法就兴起了。这大概也是勇于改革,务必追求一切简便直接、容易明白。所缺失的是对于各种额外征收,如青苗钱、地头钱之类,没有听说有所整顿改革,全部并入两税之中。在当时,并非不严厉禁止告诫,防止后来的人随意增加。但实行不久,聚敛的臣子又巧立名目,对百姓进行搜刮。实行久了,君主和宰相忘记了之前有归并税目的事情,又从而权宜设立办法,以解决一时的财政困难,而百姓更加困苦了。这就是不能不归咎于杨炎的原因。
陆贽请均节财赋,凡六条。其一论两税之▯,其略曰:建中之初,更租庸调法,分遣使者摉擿都邑,校騐簿书,每州取大歴中一年科率最多者以为两税定额。夫财之所生,必因人力,故先王之制,赋人必以丁夫为本,不以务穑増其税,不以辍稼减其租,则播种多;不以殖产厚其征,不以流寓免其调,则地着固;不以饬励重其役,不以窳怠蠲其庸,则功力勤。如是故人安其居,尽其力矣。两税之立,惟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曽不寤资产之中,有藏于襟懐囊箧,物虽贵而人莫能窥;其积于塲圃囷仓,直虽轻而众以为富有;流通蕃息之货,数虽寡而计日收赢;有庐舍器用之资,价虽髙而终岁无利。如此之比,其流实繁。一概计占算缗,宜其失平长伪。由是务轻资而乐转徙者,恒脱于徭税;敦本业而树居产者,每困于征求。此乃诱之为奸,驱之避役,力用不得不弛,赋入不得不阙。复以创制之首,不务齐平,供应有烦简之殊,牧守有能否之异,所在徭赋轻重相悬,所遣使臣意见各异,计奏一定,有加无除。又大歴中供军进奉之类,既收入两税,今于两税之外复又并存。望稍行均减,以救凋残。
其二,请二税以布帛为额,不计钱数。其略曰:凡国之赋税,必量人之力,任土之宜,故所入者惟布、麻、缯、纩与百谷而已。先王惧物之贵贱失平,而人之交易难凖,又定泉布之法,以节轻重之宜。敛散弛张,必由于是。然则谷帛者,人之所为也;钱货者,官之所为也。是以国朝着令,租出谷,庸出绢,调出缯纩、布、麻,曷尝有禁人铸钱而以钱为赋者也?今之两税独异旧章,但估资产为差,便以钱谷定税,临时折征杂物,每岁色目颇殊。惟计求得之利,冝靡论供办之难易,所征非所业,所业非所征,遂或増价以买其所无,减价以卖其所有,一増一减,耗损已多。望勘防诸州初纳两税年绢布定估,比类当今时价,加贱减贵,酌取其中,总计合税之钱,折为布帛之数【臣】按:法有初变之为甚可惜,既变之乃不可复者,租庸调是也。当陆贽之为相时,其行两税未甚乆也,而贽极论其弊,称旧制之善,然卒以为望稍行均减,以救凋残而已,亦未敢任为租庸调之制必可复也。吕祖谦极诋杨炎,而马端临又以为得救时之策,要非笃论也。谓有司奉行之过,而炎变法而人安之,固端临之偏见。谓两税之法立古制然后扫地,必寓兵于农赋役方始定者,抑又祖谦泥古之説,不足以罪炎也。炎之罪在量出为入及不除非法之税,不能任土所宜,槩计估算緍耳?何也?古者冡宰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量入以为出,什一古之中正,轻之不可,重之不可。今炎乃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明言量出以制入,已兆不足,则更取之端矣。按大歴五年诏,并地头钱一以青苗钱为名,每亩征三十五文,八年每亩率十五文,此等额外横征,炎未能白去,混编两税。今贽乃言供军进奉之类皆收拾两税之中,明是不一而足矣。当变法之始,自当一概革除,纵不能去寜另存款项,布告中外,以军兴权冝事,平一无所取,虽未必果去,必不致于税外并存。今乃务在简明,不虞后▯,致使供军进奉重复科征,而借商间架陌头之苛政滋起,是亦作法于贪矣。古之贡篚,各以其方贿九赋之言,敛财贿亦以钱谷及他财物,惟民所便耳。岂有以一岁之物价为率,而勒令其必出泉为赋哉?凡炎之所以变法者,本忧国用之不足,而不虑民力之难堪。夫亦笑前人之已拙,忘已事之未工者也。然而在后世则更无以易两税之法也。当位以节,中正以通,有蠲除于常赋之中,无増加于正额之外,比类时价,酌取其中,则贽所望于当日者不过如此矣。人主诚能体孔氏节用爱人之言,思孟子用一缓二之説,何必言复古哉?由授田还田之弊,则有豪强兼并;由租庸调之弊,则有隐丁羡田。今者尺寸之地,皆民间之自为卖买者也。虽有贫弱之人操劵而守其业,必无有横夺之者也。有田则有户,有戸则有丁,户口之数
译陆贽请求均衡调节财政赋税,共提出六条建议。第一条是论述两税法的弊端,其大略说:建初初年,更改租庸调法,分别派遣使者搜罗查核各州郡,校验账簿文书,每个州选取大历年间一年中征收额度最多的一年,作为两税的定额。财富的产生,必定依靠人力,所以先王的制度,征收赋税必定以成年男子为本,不因为从事农耕就增加他的税赋,不因为停止耕作就减少他的租税,这样播种就会多;不因为积累财产就加重他的征敛,不因为流离寄居就免除他的调役,这样土地依附就会稳固;不因为勤勉努力就加重他的徭役,不因为懒惰懈怠就免除他的庸役,这样劳力就会勤奋。像这样,所以百姓安居乐业,竭尽他们的劳力了。两税法确立后,只以资产为标准,不以成年男子为本。竟然没有觉悟到,在资产之中,有藏在衣襟怀抱、口袋箱笼里的,物品虽然贵重但别人无法窥见;那些堆积在场院、仓库里的,价值虽然低廉但众人认为富有;流通增殖的货物,数量虽然少但每天都能计算收益;有房屋器具的资财,价格虽然高但终年没有利润。像这样的例子,其类别实际上很多。一概计算占有、核算丝钱,应当会导致失去公平、助长虚伪。因此,致力于减轻资产而乐于迁徙的人,常常逃脱徭役赋税;坚守本业而建立家业的人,每每困于征敛索取。这简直是诱导他们做奸邪之事,驱使他们逃避徭役,劳力不得不松弛,赋税收入不得不短缺。再加上创制之初,不致力于公平,供应有繁琐简略的不同,地方长官有能干无能的区别,各地的徭役赋税轻重相差悬殊,所派遣的使臣意见各异,计奏确定后,只有增加没有削减。又大历年间供军、进奉之类的费用,既然已经收入两税之中,现在在两税之外又同时存在。希望稍加均衡削减,来挽救凋敝残破的局面。
第二条,请求两税以布帛为定额,不计算钱数。其大略说:大凡国家的赋税,必定要衡量人的能力,顺应土地的适宜,所以征收的只有布、麻、缯、纩和百谷而已。先王担心物品贵贱失去平衡,而人们的交易难以准确,又制定货币之法,来调节轻重适宜。征收与散出、松弛与紧张,必定由此决定。然而谷物布帛,是百姓所生产的;钱币货物,是官府所发行的。所以朝廷过去的法令,租缴纳谷物,庸缴纳绢,调缴纳缯纩、布、麻,何曾有禁止百姓铸钱而用钱币作为赋税的呢?现在的两税唯独与旧制不同,只是估算资产作为差别,就用钱谷确定税赋,临时折算征收杂物,每年的名目颇为不同。只计算求得利益,适宜地不论供应办理的难易,所征收的不是所从事的,所从事的不是所征收的,于是有时增加价格去买自己没有的,减少价格去卖自己所有的,一增一减,损耗已经很多。希望核查各州最初缴纳两税那年绢布确定的估价,比较当今的市场价格,压低贱价、抬高贵价,酌取其中间值,总计应缴税赋的钱数,折算为布帛的数量。
臣按:法令有起初改变时非常可惜,既已改变便不可恢复的,租庸调就是如此。当陆贽担任宰相时,实行两税不久,而陆贽极力论述其弊端,称颂旧制的好处,然而最终只希望稍加均衡削减,来挽救凋敝残局罢了,也不敢断定租庸调的制度必定可以恢复。吕祖谦极力诋毁杨炎,而马端临又认为这是救时的策略,这都不是确切的论断。说有关部门执行有过错,而杨炎变法后百姓安居,这固然是马端临的偏见。说两税法确立后古制便扫地以去,必定寓兵于农、赋役方才安定,这又是吕祖谦拘泥古说的见解,不足以归罪于杨炎。杨炎的罪过在于量出为入以及不废除非法的税赋,不能顺应土地适宜,一概计算估算丝钱罢了?为什么呢?古时冡宰以三十年的通例制定国家用度,量入为出,十分取一是古时的中正之道,减轻不可,加重也不可。现在杨炎却先计算州县每年应有的费用及上缴朝廷的数量,然后向百姓征收,明确说是量出以制入,已经显露出不足的征兆,这就开启了额外索取的端绪。查大历五年诏书,将地头钱一律改名为青苗钱,每亩征收三十五文,八年每亩征收十五文,这些额外横征,杨炎未能彻底去除,混编进两税之中。现在陆贽说供军进奉之类都收纳在两税之中,明显是不止一次就满足了。在变法之初,自当一概革除,纵然不能去除,宁可另设款项,布告中外,以军事兴起权宜行事,平时无所索取,虽未必真的去除,必定不至于在税外并存。现在却只务求简明,不预料后患,致使供军进奉重复科征,而借着商税、间架税、陌头税等苛政滋生兴起,这也是作法于贪了。古代的贡篚,各自以其方物的贿赂,九赋的说法,征收财货也以钱谷及其他财物,只以百姓便利为准。哪有以一年的物价为比率,而勒令百姓必须出钱币作为赋税的呢?凡是杨炎之所以变法,本担心国家用度不足,而不顾虑民力难以承受。这也算是嘲笑前人已拙,忘记自己事情未工了。然而在后世则更没有可以替代两税法的方法了。在位者以节制为度,中正以通达为用,在常赋之中有蠲除,在正额之外无增加,比较时价,酌取其中,那么陆贽在当时所希望的不过如此罢了。君主如果真能体会孔子节用爱人的言论,思考孟子用一缓二的学说,何必说复古呢?由于授田还田的弊端,则有豪强兼并;由于租庸调的弊端,则有隐匿丁口、羡余田地。现在尺寸之地,都是民间自行买卖的。虽然有贫弱之人持券守护其产业,必定没有横夺的人了。有田则有户,有户则有丁,户口之数
新故相除,众寡正等,虽余夫羡卒或有未登其数,然天子既无土地以任之,则包涵徧覆,令其生息长养于天地之中,固不必屑屑焉为料民之举也。故长民者有寛恤其民之心,则民之受福孔多矣。毋事动言兴革也。
译新旧更替,人数多少原本相等,虽然多余的男丁和士兵或许没有全部计入统计,但既然天子没有土地来安置他们,那么包容覆盖,让他们在天地之间生存繁衍,本来就不必斤斤计较地去进行清点人口的工作。所以,治理百姓的人如果有宽厚体恤百姓的心意,那么百姓受到的福泽就很多了。不必动不动就谈论兴办或变革政事。
其四,论税限迫促,其略曰:蚕事方兴,已输缣税;农功未艾,遽敛谷租。上司之绳责既严,下吏之威防愈促。有者急卖而耗其半,直无者求假而费其倍。酬望更详定征税期限。
【臣】按:两税之法,夏输无过六月,秋输无过十一月。盖茧丝既登,而后可以征缣;税禾稼既纳,而后可以收谷租。断未有先事而求,非时而供者也。贽所欲更定徴税限期,乃尚以杨炎所定为迫促耳。据聂夷中诗所云:“五月卖新丝,十月粜新谷,医得眼下疮,剜却心头肉。”者,乃在唐之末造,何尝于五月、十月之前而输丝谷之税哉?贽乃甚言之,以为此乃方兴未艾之时云尔。若果不待蚕事既毕,农功告成,而督促其输之官府,则是国家无一年之蓄,而民间反有经岁之储,两税之谓何?而变为预征也!此又杨炎之所不为也。
贞元三年秋七月,以元友直为诸道句勘两税钱帛使。四年秋七月,罢句检诸道税外物。
元友直句检诸道税外物,悉输户部,遂为定制。岁输百余万緍斛,民不堪命。诸道多自诉于上,上意寤,乃诏已在官者输京师,未入者悉以与民。明年以后悉免,于是东南之民复安其业。
尹起莘曰:「作法于凉,其▯犹贪,此固古今之通患也。」前书以元友直为诸道校勘两税钱帛使,初未尝有税外之文,考之分注及前史,亦皆无之。今友直乃校勘诸道税外物,悉输户部,至于民不堪命,是岂非奸吏并缘之弊乎?夫明使之检校两税,而遂及于格外,万一使之督责税外,则其弊又将何如哉?德宗寤而罢之,直书于册。虽曰幸之,盖亦伤之也。
【臣】按:句勘之初,本自李泌发策,然不过曰:「可征者徴之,难徴者释之,敢有沦没者罪之而已。」臣犹以为此泌之过也。泌若曰:「两税钱帛,自法应留州之外,悉输京师,其税外科取一钱,并令还给与民,必无是弊矣。」原其所以建策,本为防秋兵大集,国用不充之故,是乃利其税外聚敛之资,而巧为免罪乐输之説尔。官为句校两税钱帛,使其意实在于税外,不在税内也。可徴者徴之,仍是徴其税外之逋;可释者释之,非是释其税内之逋也。尹氏但责奸吏并缘之弊,而臣之説以诛建策者之心,虽贤如李泌,不得而少贷也。
懿宗咸通元年,禁州县税外科率。
左拾遗薛调言:「兵兴以来,赋敛无度,所在羣盗,半是逃户,固须剪灭,亦可闵伤。」望敕州县,税外无得科率,从之。
尹起莘曰:「自徳宗好聚敛,于是进奉羡余之弊接踵而兴。后嗣继之,日増月益,掊敛椎剥,民不聊生。其极至于盗贼蜂起,国遂以亡。纲目至是始书禁税外科率。事有因褒而见贬者,此类是也。」
【臣】按尹氏之追咎于徳宗是也。自元友直之句校两税钱帛,而藩鎭州县之税外科率不可问矣。若曰科率之罪赦不问矣,科率之物悉以输京师,毋有匿也。是教之以偷也。观此年之书禁,则贞元四年之罢终不罢矣。朝廷罢之,而藩镇州县不罢矣。所有进奉羡余,讵是从留使留州额内节省?明知故纵,方且嘉其献纳。驱吾赤子而为盗贼者,谁使然哉?禁之于咸通之元,所谓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岂直因褒而见贬哉?
僖宗干符元年,翰林学士卢携上言:“以为陛下初临大寳,宜深念黎元。国家之有百姓,如草木之有根柢,若秋冬培溉,则春夏滋荣。臣窃见关东去年旱灾,自虢至海,麦才半收,秋稼几无,冬菜至少,贫者硙蓬实为面,蓄槐叶为虀,或更衰羸,亦难收拾。当年不稔,则散之邻境,今所在皆饥,无所依投,坐守乡闾,待尽沟壑。其蠲免余税,实无可征,而州县以有上供及三司钱督趣甚急,动加捶挞,虽撤屋伐木,雇妻鬻子,止可供所由酒食之费,未得至于府库也。或租税之外,更有他徭。朝廷傥不抚存百姓,实无生计。乞敕州县,应所欠残税,并一切停征,以俟蚕麦,仍发所在义仓,亟加赈给。至深春之后,有菜叶木芽,继以桑椹,渐有可食,在今数月之间,尤为窘急,行之不可稽缓。”敕从其言,而有司竟不能行,徒为空
译第四,论述征税期限紧迫,其大略说:养蚕之事刚刚兴起,就已经缴纳丝绢税;农事尚未结束,就急忙征收谷物租税。上级官员的责罚既严厉,下级官吏的威逼防范更加急促。有粮食的人急于变卖而损耗了一半,没有粮食的人借贷而花费加倍。请求重新详细审定征税的期限。
臣认为:两税的法令,夏税缴纳不超过六月,秋税缴纳不超过十一月。这是因为茧丝已经收获,然后才可以征收丝绢;税用的禾稼已经缴纳,然后才可以收取谷物租税。决没有事先索取、违背时节供给的道理。李贽想要重新审定征税限期,是因为还认为杨炎所定的期限紧迫。根据聂夷中诗中所说:“五月卖新丝,十月粜新谷,治好了眼前的疮,却挖掉了心头的肉。”这是在唐朝末期,何曾在五月、十月之前缴纳丝谷之税呢?李贽却夸大其词,认为这是农事方兴未艾的时候。如果真的不等待蚕事结束、农功告成,就督促百姓向官府缴纳,那就是国家没有一年的积蓄,而民间反而有经年的储备,两税的意义何在?这就变成了预征!这又是杨炎所不会做的。
贞元三年秋七月,任命元友直为诸道句勘两税钱帛使者。四年秋七月,罢免句检诸道税外物品。
元友直句检诸道税外物品,全部输送到户部,于是成为定制。每年输送一百多万缗斛,百姓不堪忍受。各道多自行向皇上申诉,皇上醒悟,于是下诏已在官府的输送到京师,未入官府的全部归还给百姓。明年以后全部免除,于是东南的百姓又安居乐业。
尹起莘说:“制定法律时如果宽松,后来执行的人仍然贪婪,这固然是古今的通病。”前面的史书以元友直为诸道校勘两税钱�帛使,起初没有税外征收的条文,考察分注及前史,也都没有。现在元友直却校勘诸道税外物品,全部输送到户部,以至于百姓不堪忍受,这难道不是奸吏趁机作恶的弊端吗?既然明确命令他检校两税,却波及到法外,万一命令他督责税外征收,那么弊端又会怎样呢?德宗醒悟而罢免他,直书于史册。虽然说是幸运,大概也是悲伤吧。
臣认为:句勘之初,本自李泌提出策略,然而不过说:“可以征收的征收,难以征收的免除,敢有隐匿不缴的治罪罢了。”臣还认为这是李泌的过错。李泌如果说:“两税钱帛,自法令规定应留在州县之外,全部输送到京师,其税外多收一文钱,一并令还给予百姓,必定没有这种弊端了。”推究他提出策略的原因,本是为了防备秋季军队大集结,国家用度不足的缘故,这是贪图税外聚敛的资金,而巧妙编造免罪乐输的说法罢了。官府句校两税钱帛,使他的心意实在在于税外,不在于税内。可以征收的征收,仍然是征收其税外拖欠的;可以免除的免除,并不是免除其税内拖欠的。尹氏只指责奸吏趁机作恶的弊端,而臣的说法要诛杀提出策略者的心,即使贤如李泌,也不能稍微宽贷。
懿宗咸通元年,禁止州县税外征收。
左拾遗薛调说:“自从战争兴起以来,赋税征收没有节制,所在之处群盗,一半是逃户,固然必须剪灭,也可以怜悯悲伤。”希望敕令州县,税外不得征收,皇上听从了他的建议。
尹起莘说:“自从德宗喜好聚敛,于是进奉羡余的弊端接踵而起。后代继承他,日益增加,搜刮剥削,百姓无法生活。其极端以至于盗贼蜂起,国家于是灭亡。《纲目》至此开始记载禁止税外征收。事情有因为褒扬而显现贬斥的,这类就是。”
臣认为尹氏追究德宗的过错是对的。自从元友直句校两税钱帛,藩镇州县的税外征收不可问了。如果说征收的罪过赦免不问了,征收的物品全部输送到京师,没有隐匿的。这是教他们偷窃。看这一年的记载禁止,那么贞元四年的罢免终究没有罢免。朝廷罢免了,而藩镇州县没有罢免。所有的进奉羡余,难道是从留使留州额度内节省的吗?明知故纵,反而嘉奖他们的献纳。驱使我们百姓成为盗贼的,是谁造成的呢?在咸通元年禁止,所谓即使有善于治理的人,也无能为力了。岂止是因为褒扬而显现贬斥呢?
僖宗干符元年,翰林学士卢携上书说:“认为陛下刚登上大宝,应该深切思念百姓。国家有百姓,如同草木有根底,如果秋冬培土灌溉,那么春夏就会茂盛。臣私下看见关东去年旱灾,从虢州到海边,麦子才收获一半,秋粮几乎没有,冬菜很少,贫穷的人磨蓬草籽做面,储存槐叶做酱,或者更加衰弱瘦损,也难以收拾。当年收成不好,就分散到邻境,现在到处都饥饿,没有依靠投靠,坐在家乡,等待死在沟壑。那些免除的剩余税赋,实在没有可征收的,而州县因为有上供及三司钱督促非常紧急,动不动就加鞭打,即使拆屋伐木,雇妻卖子,只够供给差役的酒食费用,未能到达府库。或者租税之外,更有其他徭役。朝廷如果不安抚存恤百姓,实在没有生计。请求敕令州县,所有拖欠的残税,并全部停止征收,以等待蚕麦收获,仍然发放所在义仓,赶快加以赈济。到了深春之后,有菜叶木芽,接着有桑椹,渐渐有可吃的,在这几个月之间,尤其窘迫紧急,实行不可迟缓。”敕令听从他的话,而有司竟然不能实行,徒为空
文而已。
【臣】按:取民之制,从下言之,则曰贡,曰献;自上言之,则曰借,曰通。皆极诚尽爱,欢然相奉,无所勉强之词。故三代之时,君民相亲,虽疆场之▯,馌耘之食,小民得而进御,天子可以攘尝也。譬诸子妇,私财同居,不内息而已,岂有所谓追呼敲扑者哉?后世人主,深居九重,玉食万方,人间颠连疾苦之状,固有不得而尽知也。司农以心计为称职,外吏以催科为课最,符檄所至,必不虚归,捶楚之余,反遭横索。至于撤屋伐木,嫁妻卖子,固已欲去不可,求死不能矣。于胥▯袛供醉饱,于府藏无益分毫。朝廷赦之,而司牧不赦;诏令缓之,而簿责不缓。天下事尚可为哉?乌在其为民父母也?
译文辞罢了。
臣认为:征收百姓赋税的制度,从百姓的角度来说,叫做贡、叫做献;从朝廷的角度来说,叫做借、叫做通。这都是极其真诚、充满关爱,双方欢快地相互奉承,没有任何强迫的言辞。所以夏、商、周三代的时候,君主与百姓关系亲密,即使是边境的物资,田间送去的饭食,普通百姓也能进献给朝廷,天子也可以亲自品尝。这就好比儿子和儿媳,私有财产共同居住使用,只是内部没有嫌隙罢了,哪里有所谓的追逼呼喝、拷打责罚呢?
后世的君主,深居皇宫九重,享用天下的美食,民间百姓困苦不堪、疾病交加的状况,本来就无法完全知晓。主管财政的官员把精于算计当作称职,地方官吏把催缴赋税当作政绩最优,公文命令所到之处,必定不会空手而归,鞭打拷问之后,反而遭受额外的勒索。以至于拆毁房屋、砍伐树木,嫁妻卖子,本来已经想要离开却不可能,想死也死不成。胥吏们只满足于酒足饭饱,对国库毫无益处。朝廷下令赦免,而地方官不赦免;诏令要求缓征,而账目责罚不延缓。天下的事情还能治理好吗?他们哪里配得上做百姓的父母呢?
后唐荘宗同光二年八月,以孔谦为租庸使。
自是重敛急征,以充唐主之欲,民不聊生。赐号「丰财赡国功臣」,天平节度使。
三年闰月诏罢折纳纽配法
唐主以军储不足,谋于羣臣。吏部尚书李琪上疏以六军方阙,未可轻徭。两税之余,犹须重敛。但不以折纳为事,一切以本色输官。又不以纽配为名,止以正税加纳,天下幸甚。”唐主即敕有司从之,然竟不能行。尹起莘曰:“黄放【诏赦】白催【吏徴】之弊,其来久矣。”此书诏罢折纳、纽配法,其文甚美,然竟不能有所施行。纲目大书以着其虚文也。
四年二月豫借河南夏秋税
唐主以军食不足,敕河南尹豫借夏秋税,民不聊生。租庸使以仓储不足,颇朘【音宣蹇缩也】刻【剥也】军粮,军士流言益甚。宰相惧,率百官上表,请出内库之财以给诸军。唐主欲从之,刘后曰:“吾夫妇君临万国,虽借武功,亦由天命。命既在天,人如我何?”宰相又于便殿论之后,属耳于屏风后。须臾,出妆具及三银盆,皇防子三人于外曰:“四方贡献,随以给赐,所余止此耳。请鬻以赡军。”宰相惶惧而退。
尹起莘曰:「荘宗乱亡之事,非一,而贪吝之祸尤深。既以朘削失军心,又以掊敛失民心。夫平时正税,尚欲捐以予民,忍复先期而取,强以豫借名之乎?况是时人心已离,虽尽出内帑,痛自改厉,尚恐不及,矧又以贪吝趣之哉!」
【臣】按荘宗之事,盖不足道也。然而理乱兴亡,较然可睹。未有循此而不乱亡者也。大凡贪者必富,富则逾吝。当此财用告匮,军民胥怨之时,惟有开仓廪以赈贫民,出金帛以励将士,或者尚可挽回。而牝鸡司晨,将多藏厚殖以自封也。不知夫天命已去,四海之富尚属他人,而区区蓄积,将焉用之?诚哉乱亡之事非一,而贪吝之祸尤深也。
明宗天成二年,免三司逋负二百万緍。
胡氏曰:「明宗不事华侈,故除省耗,絶进奉。今又蠲逋负,近二百万緍。一人寡欲,受赐者不知其几何人矣。」尹起莘曰:「蠲免逋负,此俭徳之效也。然逋在三司,民何预焉?虽不及民,而三司将何所取?必取之于民矣。故免三司,所以免民也。」
【臣】按此条,尹氏发明最为深切。世儒所见者,近谓欠在民者可赦,已徴在官不得赦。三覆斯言,知贪墨之吏既已犯侵冐之恶,名势必将移其实祸于民,重复科徴也。免三司所以免民,尤确不可易之论。故凡蠲逋税者,应在民、在官一体赦免,庶无黄放白催之弊。
以上薄税敛
御定孝经衍义卷三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御定孝经衍义卷三十四
天子之孝
薄税敛
周显徳三年,立二税起徴限。世宗谓侍臣:“近朝徴敛谷帛,多不俟收获纺绩之毕。”乃诏三司:“自今夏麦以六月,秋税以十月起徴。”民间便之。
【臣】按此诏比视两税令甲旧文,夏输同以六月,秋输彼以十一月。一则曰「不得过则刻期取必」,始合令甲;一则曰「起徴则经始勿亟」,乃称诏防。此陆贽之所不能得之于君者,而世宗行之,可谓善矣。然又不若输之迟速,俟收成早暮而寛为之期,夏有至十月,秋有至明年二月者,所以纾民力,尤为通融款曲也。
宋太祖令诸州受民租籍,不得称分毫、合勺、铢、厘、丝、忽,钱必成文,绢帛成尺,粟成升,丝绵成两,薪蒿成束,金银。
成钱
【臣】按宋主此令最得大体。天子富有天下,而与民较锱铢,此在心计之臣,以为积少致多之术,而不知吏缘为奸,正以是故。甚者桀黠欺防,有变易畸零足成整数,谓之卷尾者。后世若依此令从事,于核算之劳、簿书之费,当省十之六七,亦以示薄物细故捐以予民,遗秉滞穗不尽其利。于防计亦简防易知,毋所容奸,自无有缘分毫合勺铢厘丝忽之误,遂挂负租之籍也。
真宗咸平元年,遣使按诸路逋负,除天下逋负一千余万,释系狱者三千余人,用三司判官王钦若之言也。咸平四年,释逋负官物者二千六百余人,蠲逋负物一百六十余万,已纳而
译后唐庄宗同光二年八月,任命孔谦为租庸使。
从此以后,加重赋税、急迫征收,以满足唐庄宗的欲望,百姓无法生存。孔谦被赐号“丰财赡国功臣”,并担任天平节度使。
三年闰月,下诏废除折纳和纽配法。
唐庄宗因为军需储备不足,向群臣征求意见。吏部尚书李琪上疏说:“六军正缺粮草,不可以轻易增加徭役。两税之外,还需要加重征收。只要不把折纳当作正事,一切按实物缴纳给官府。又不以纽配为名目,只按正税额外加征,天下百姓就幸运了。”唐庄宗立即命令有关部门照此执行,但最终没能实行。尹起莘说:“黄放白催的弊端,由来已久。”这里记载下诏废除折纳、纽配法,文辞很美,但最终没能施行。《纲目》大书特书,是为了彰显其只是虚文。
四年二月,预先借取河南夏秋税。
唐庄宗因为军粮不足,命令河南尹预先借取夏秋税,百姓无法生存。租庸使因为仓库储备不足,大肆克扣军粮,军士的流言更加严重。宰相害怕,率领百官上表,请求拿出内库的钱财来供给各军。唐庄宗想听从,刘皇后说:“我们夫妇统治万国,虽然凭借武功,也是由于天命。天命既然在天上,人们能把我怎么样?”宰相又在便殿向唐庄宗陈述后,刘皇后在屏风后偷听。一会儿,拿出梳妆用具和三只银盆,对在外面的三个皇子说:“四方进贡的钱财,随即用来赏赐,剩下的只有这些。请卖掉它们来供养军队。”宰相惶恐畏惧地退下。
尹起莘说:“庄宗动乱灭亡的事情,不止一件,而贪婪吝啬的祸患尤其深重。既然因为克扣失去了军心,又因为搜刮失去了民心。平时正常的赋税,尚且想要舍弃给百姓,怎么忍心提前索取,强行以预先借取的名义呢?况且这时人心已经背离,即使全部拿出内库的钱财,痛下决心改正,恐怕还来不及,何况又用贪婪吝啬来催促呢!”
臣按:庄宗的事情,大概不值得多说。然而治乱兴亡的道理,明显可见。没有遵循这种做法而不导致动乱灭亡的。大凡贪婪的人必定富有,富有就会更加吝啬。当这时财物匮乏,军民都怨恨的时候,只有打开粮仓赈济贫民,拿出金帛激励将士,或许还可以挽回。而母鸡司晨(比喻女人专权),将要大量积聚财富来自我封闭。不知道天命已经离去,天下的财富尚且属于他人,而这点积蓄,将有什么用呢?确实,动乱灭亡的事情不止一件,而贪婪吝啬的祸患尤其深重啊。
后唐明宗天成二年,免除三司拖欠的赋税二百万缗。
胡氏说:“明宗不追求华丽奢侈,所以废除省耗,断绝进奉。现在又免除拖欠的赋税,将近二百万缗。君主欲望少,受恩惠的人不知有多少了。”尹起莘说:“免除拖欠的赋税,这是节俭德行的效果。然而拖欠在三司,百姓有什么关系呢?虽然没直接惠及百姓,但三司将向哪里索取呢?必定向百姓索取了。所以免除三司的债务,就是为了免除百姓的负担。”
臣按:这一条,尹氏的阐发最为深刻。世俗儒者所看到的,认为欠在百姓那里的可以赦免,已经征收在官府那里的不能赦免。反复思考这句话,知道贪婪的官吏既然已经犯了侵吞的罪恶,名义上必将把实际的祸害转嫁给百姓,重复征收。免除三司的债务就是为了免除百姓的负担,这是尤其确切不可改变的道理。所以凡是免除拖欠的赋税,应该在百姓那里的和在官府那里的一体赦免,才没有黄放白催的弊端。
以上关于减轻赋税
御定孝经衍义卷三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御定孝经衍义卷三十四
天子之孝
减轻赋税
后周显德三年,确立两税开始征收的期限。世宗对侍臣说:“近来朝廷征收谷物布帛,大多不等待收获纺织完毕。”于是下诏三司:“从今以后,夏麦在六月,秋税在十月开始征收。”民间对此感到便利。
臣按:这道诏书比起两税令甲的旧文,夏税缴纳同样在六月,秋税缴纳那边在十一月。一个说“不得超过期限刻期取必”,开始符合令甲;一个说“开始征收则刚开始不要急迫”,才符合诏书的用意。这是陆贽所不能从君主那里得到的,而世宗实行了,可以说是很好了。然而还不如根据缴纳的迟速,等待收成早晚而宽缓地规定期限,夏税有到十月的,秋税有到第二年二月的,用来缓解民力,尤其通融细致。
宋太祖命令各州接受百姓租税登记,不得称分毫、合勺、铢、厘、毫、忽,钱必须成文,绢帛成尺,粟米成升,丝绵成两,柴草成束,金银。
成钱
臣按:宋太祖这道命令最得大体。天子富有天下,却与百姓计较锱铢,这是在心计之臣看来,是积少成多的方法,却不知道官吏借此作奸犯科,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更甚者狡猾欺骗,有改变零碎凑成整数的,叫做卷尾的。后世如果依照这道命令行事,在核算的劳累、簿书的费用上,应当节省十之六七,也用来表示把细微之物舍弃给百姓,遗留的禾把和散穗不尽其利。在会计上也简单容易知道,没有容许奸邪的地方,自然没有因为分毫合勺铢厘毫忽的错误,就挂在拖欠租税的名册上的情况。
宋真宗咸平元年,派遣使者查核各路拖欠的赋税,免除天下拖欠的赋税一千余万,释放关押在监狱的人三千余人,是采用了三司判官王钦若的建议。咸平四年,免除拖欠官物的人二千六百余人,免除拖欠的物资一百六十余万,已经缴纳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