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定孝经衍义卷五十二
为是,▯享时思之也,而死其亲乎?书其为行至之礼者八十有二,而余九十四无讥也。葢无从而讥也。不告于庙,则不书于防矣。虽欲讥之,何从而讥之?
译为了这个缘故,在祭祀时思念亲人,难道就要让亲人死吗?记载其合乎礼制的行为有八十二项,而其余九十四项也没有受到指责。大概是没有依据可以指责吧。如果不向宗庙报告,就不会在防地记载了。即使想要指责,又能从哪里指责呢?
春正月己卯烝【桓公八年】
公羊▯曰:「烝者,何?冬祭也。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尝,冬曰烝。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亟也。」
谷梁▯曰:「烝,冬事也。春兴之,志不时也。」
夏五月丁丑烝【桓公八年】
公羊▯曰何以书讥亟也
谷梁▯曰:烝,冬事也。春夏兴之,黩祀也。志不敬也【臣】按:祭祀之礼,既不欲疏,亦不欲数。疏固非敬,而数亦不可谓之敬。礼曰:祭过时不祭礼也。谓四时之祭,过其时则不更举。今冬祭而春始举之,是逾时而无祭也。疏则怠也。冬祭而春举之,夏又举之,不知其于春之祠、夏之礿并举与否也。春秋无书祠、礿者,必于祠、礿二祭无他故。是春而烝而祠自如,夏而烝而礿自如也。数而黩也。春而祠自如而烝,夏而礿自如而烝。春夏非烝之时,春夏非可以行烝之礼。非时也,非礼也。而既烝矣,而又烝者,程子曰:必以前烝为不备也。其黩乱甚矣。
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闵公二年】
左▯速也
公羊▯曰:「其言吉何?言吉者,未可以吉也,未三年也【臣】按:李廉曰:「春秋书禘二,此年及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太庙,用致夫人,皆失礼之中,又失礼者也。」
丁丑作僖公主【文公二年】
髙氏曰:周人卒哭而祔,祔而易主,是谓虞主。既期而练,练而易主,是谓练主。僖公薨十有五月,非虞练之时,而方作主,犹未祔庙也。犹未祔庙者,欲跻之故也。是以谨而日之。
八月丁卯,大事于太庙,跻僖公【文公二年】
左▯逆祀也
谷梁▯曰:「逆祀,则是无昭穆也。无昭穆,则是无祖也。无祖,则无天也。故曰:『文无天』。无天者,无天而行也。君子不以亲亲害尊尊,此《春秋》之义也。」
【臣】按:父子异昭穆,兄弟昭穆同,此一定不易之位也。父子之道,君臣之义,臣子一例,此一定不易之理也。为人后者为之子,此亦一定不易之理也。夫子称武王、周公之达孝曰:“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父子相继可以序昭穆,兄弟相及固不可以为昭穆也。”兄弟相及,殷礼也。太丁之弟外丙,外丙之弟仲壬,沃丁之弟太庚,雍巳之弟太戊,仲丁之弟外壬,外壬之弟河亶甲,阳甲之弟盘庚,盘庚之弟小辛,小辛之弟小乙,祖庚之弟祖甲,廪辛之弟庚丁,此则同父兄弟也。沃甲崩,立兄祖辛之子祖丁;祖丁崩,立弟沃甲之子南庚,此则同祖兄弟也。本纪又言:“自仲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是其昭穆世次将何如也?国綂▯之适子,适子死,立适孙,世适相承,是以昭穆之序可得而正也。曾巩为人后议:“大宗无后,则立亲昆弟之子;若大功、小功昆弟之子;若缌麻、袒免无服昆弟之子;凡族人之同宗者,皆可为之。”夫然而必以昆弟之子而不以昆弟者,昭穆也。周之先自后稷至文王十五世,无兄终弟及者,文、武、成、康、昭、穆、共、懿皆以生而不以及也。懿王崩,共王弟辟方立,是为孝王。孝王崩,诸侯复立懿王之太子爕,是为夷王。葢周之宗庙,文、武世室,三昭三穆,自懿王而其数始极,自孝王崩而昭穆之序始可得而议矣。孝王,懿王之叔父也;夷王,是孝王之从孙也。以叔父而继其兄之子,以从孙而继其从祖父,其世次当何如乎?若以一定之昭穆言之,文王为穆,武王为昭,成王为穆,康王为昭,昭王为穆,穆王为昭,共王为穆,懿王为昭,共王之弟孝王,是亦穆也。然岂可以穆之穆而为懿之穆乎?夷王,懿王之穆也。然岂可以懿之穆而更为孝之昭乎?然此乃武王、周公之法制所不得而及者也。如外▯宗有司之言,意者其孝王以后之令典乎?《谷梁▯范甯、何休、孔颖达之流,皆未防其原也。以宗庙言之,如从其一定不易之昭穆也,孝王当在懿王之父之班矣。如大綂何?于是时而议礼者为之説曰:「天子絶期,孝王虽叔父臣也,臣不可以先君,犹子不可以先父也。」于是以孝王继懿王为一世,夷王继孝王为一世,
译春季正月己卯日,举行烝祭【桓公八年】
《公羊传》说:“烝,是什么?是冬季的祭祀。春季叫祠,夏季叫礿,秋季叫尝,冬季叫烝。常规的事情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讥讽什么?讥讽祭祀过于频繁。”
《谷梁传》说:“烝,是冬季的祭祀。在春季举行,是记载不合时宜。”
夏季五月丁丑日,举行烝祭【桓公八年】
《公羊传》说:为什么记载?讥讽祭祀过于频繁。
《谷梁传》说:“烝,是冬季的祀事。在春、夏举行,是亵渎祭祀。记载以示不敬。”【臣】按:祭祀的礼节,既不希望疏远,也不希望频繁。疏远固然不是恭敬,而频繁也不能称为恭敬。《礼记》说:祭祀过了时节就不祭祀,这是礼制。意思是四季的祭祀,过了它的时节就不再举行。现在冬季的祭祀而在春季开始举行,这是超过了时节而没有祭祀。疏远就是懈怠。冬季的祭祀而在春季举行,夏季又举行,不知道它对于春季的祠祭、夏季的礿祭是否一并举行。《春秋》没有记载祠、礿的,一定是祠、礿两次祭祀没有其他缘故。所以春季举行烝祭而祠祭照常,夏季举行烝祭而礿祭照常。频繁就是亵渎。春季祠祭照常而举行烝祭,夏季礿祭照常而举行烝祭。春、夏不是举行烝祭的时候,春、夏不可以施行烝祭的礼节。不合时节,不合礼制。既然已经举行了烝祭,而又举行烝祭,程子说:一定是因为以前的烝祭不完备。其亵渎混乱到了极点。
夏季五月乙酉日,在庄公庙举行吉禘祭【闵公二年】
《左传》说:太急促了。
《公羊传》说:“说‘吉’是什么意思?说吉,是指不可以吉,因为还没有满三年。”【臣】按:李廉说:“《春秋》记载禘祭两次,这一年以及僖公八年秋七月在太庙举行禘祭,用来迎接夫人,都是失礼之中,又失礼的行为。”
丁丑日,制作僖公的神主【文公二年】
高氏说:周人在死者卒哭后祔祭,祔祭后更换神主,这叫虞主。满一年举行练祭,练祭后更换神主,这叫练主。僖公去世十五个月,不是虞祭、练祭的时候,却正在制作神主,还没有祔入宗庙。还没有祔入宗庙,是想提升僖公神位的原因。所以谨慎地记载了日期。
八月丁卯日,在太庙举行大祭,提升僖公的神位【文公二年】
《左传》说:这是逆祀。
《谷梁传》说:“逆祀,就是没有昭穆次序。没有昭穆次序,就是没有祖先。没有祖先,就是没有天。所以说:‘文公没有天’。没有天,就是违背天意行事。君子不因为亲近亲人而损害尊卑秩序,这是《春秋》的道义。”
【臣】按:父子分属不同的昭穆,兄弟同属一个昭穆,这是固定不变的位次。父子的道理,君臣的道义,臣子和儿子一样,这是固定不变的理则。为别人做后嗣的人就作为他的儿子,这也是固定不变的理则。孔子称赞武王、周公的大孝说:“宗庙的礼节,是用来排列昭穆次序的,父子相继可以排列昭穆,兄弟相继本来不可以作为昭穆。”兄弟相继,是殷代的礼节。太丁的弟弟外丙,外丙的弟弟仲壬,沃丁的弟弟太庚,雍巳的弟弟太戊,仲丁的弟弟外壬,外壬的弟弟河亶甲,阳甲的弟弟盘庚,盘庚的弟弟小辛,小辛的弟弟小乙,祖庚的弟弟祖甲,廪辛的弟弟庚丁,这些是同父的兄弟。沃甲去世,立哥哥祖辛的儿子祖丁;祖丁去世,立弟弟沃甲的儿子南庚,这些是同祖父的兄弟。《史记·本纪》又说:“从仲丁以来,废除嫡子而改立庶子,庶子有的争相继位,到九世时大乱。”那么他们的昭穆世次是怎样的呢?国家正统的嫡子,嫡子死了,立嫡孙,世代嫡子相承,所以昭穆的次序可以端正。曾巩在《为人后议》中说:“大宗没有后嗣,就立亲近兄弟的儿子;如果不行,就立大功、小功兄弟的儿子;如果还不行,就立缌麻、袒免无服兄弟的儿子;凡是同宗的族人,都可以为之立后。”然而一定要用兄弟的儿子而不用兄弟,是因为昭穆的关系。周朝的先祖从后稷到文王十五代,没有兄终弟及的,文、武、成、康、昭、穆、恭、懿都是因生而不因继位。懿王去世,恭王的弟弟辟方即位,这就是孝王。孝王去世,诸侯又立懿王的太子燮,这就是夷王。大概周朝的宗庙,文、武是世室,三昭三穆,从懿王开始数目才达到极限,从孝王去世开始昭穆的次序才可以议论。孝王,是懿王的叔父;夷王,是孝王的从孙。用叔父来继承哥哥的儿子,用从孙来继承从祖父,他们的世次应当怎样呢?如果用固定的昭穆来说,文王为穆,武王为昭,成王是穆,康王是昭,昭王是穆,穆王是昭,恭王是穆,懿王是昭,恭王的弟弟孝王,也是穆。然而难道可以让穆中的穆成为懿的穆吗?夷王,是懿王的穆。然而难道可以让懿的穆再成为孝的昭吗?然而这是武王、周公的法制所不能及的。如果按照外宗有司的说法,难道是孝王以后的法令吗?《谷梁传》范甯、何休、孔颖达等人,都没有防备其源头。以宗庙来说,如果按照其固定不变的昭穆,孝王应当在懿王父亲的班次上。那对于大统怎么办?于是当时议论礼制的人解释说:“天子斩衰服期,孝王虽然是叔父也是臣,臣不可以先于君,就像儿子不可以先于父亲。”于是把孝王继承懿王算作一世,夷王继承孝王算作一世,
而穆之穆降为懿之穆,而懿之穆降为孝之昭矣。周之子孙日失其序,而昭穆自此始乱也。朱子所谓「一成而不可易者」,武王、周公之正法制也。序孝王为一世者,必知变礼昉于此也。仲婴齐之后,归父为乱昭穆之序,《春秋》书之,是存礼之正经也。天子诸侯▯天下国家之重,而以君臣之义为父子之道,所▯者太祖之綂,是以从所后为昭穆。《春秋》书「跻僖公」,是以周家中叶之变礼,责末世之臣子,而无父无君,为人后而两綂二父者也。定八年书「从祀先公三▯」,皆训「从」为顺也。自此闵、僖之位次始正矣。
译于是穆之穆降为懿之穆,而懿之穆又降为孝之昭了。周朝子孙日渐失去次序,昭穆制度从此开始混乱。朱子所说的“一旦确立便不可更改”的,是武王、周公制定的正法制度。将孝王列为第一世的,必定知道变礼从这里开始。仲婴齐之后,归父扰乱了昭穆的次序,《春秋》记载此事,是为了保存礼制的正统。天子诸侯是天下国家的重要人物,以君臣之义作为父子之道,所继承的是太祖的统绪,因此跟随所过继的对象来确定昭穆。《春秋》记载“跻僖公”,是用周朝中叶变礼的情况,来责备末世的臣子,那些无父无君、为人后嗣却同时继承两个统绪、侍奉两位父亲的人。定公八年记载“从祀先公三〇”,都将“从”解释为顺从。从此闵公、僖公的位次才端正了。
世室屋坏【文公十有三年】
左▯书不共也
程颐曰:「春秋中文公事宗庙,最为不谨,遂有世室屋坏之变。天人之际,可不畏哉!」
夏,成周宣榭火【宣公十有六年】
胡安国▯曰:「宣王之庙也,何以书?以宗庙之重,书之也。」
甲子,新宫灾。三日哭【成公三年】
谷梁▯曰:「新宫者,祢宫也。三日哭,哀也。其哀礼也,迫近不敢称諡,恭也。其辞恭且哀,以成公为无讥矣。」
二月,辛巳,立武宫【成公六年】
胡安国传》曰:「武宫,武公之宫。立武宫,非礼也。丧事即逺,有进而无退;宫庙即逺,有毁而无立。」
立▯宫【定公元年】
五月辛夘,桓宫、僖宫灾【哀公三年】
杜预曰:「桓僖亲尽而庙不毁,宜为天所灾,故孔子闻火,知其必桓僖。」
【臣】按:世室屋壊,则公之不假于庙也。有司之不以时黝垩之也,大不敬也。书「宣榭火」,何也?汪氏曰:以天子宗庙之重纪之也,以责王室不谨于火备。虽人火焚之而弗能救,忽慢先祖之罪着矣。「新宫灾,三日哭,礼也。」是以书之也。武公至成公,已十一世;炀公至定公,二十一世。庙毁已久,而复立,黩而不敬。立武宫,立▯宫,其讥同也。桓至哀公,十世;僖至哀,七世。孔子对陈侯之言曰:「礼,祖有功而宗有徳,故不毁其庙焉。今桓、僖之亲尽矣,又功徳不足以存其庙,而鲁不毁,是以天灾加之。」
中庸春秋修其祖庙,陈其宗器,设其裳衣,荐其时食【臣】按:修其祖庙,即《周礼》守祧掌先王先公之庙祧,庙则有司修除,祧则守祧黝垩者也。陈其宗器,即天府所掌玉镇大寳器藏之始祖之庙,大祭则陈之以华国者也。设其裳衣,即守祧所藏大敛之余衣服,祭则授尸者也。荐其时食,即庖人春行羔豚,膳膏芗【牛脂】夏行腒【干雉】鱐【干鱼】膳膏臊【豕膏】秋行犊麛,膳膏腥【鸡膏】冬行鱻【鱼也】羽【雁也】膳膏羶【羊脂】于牲齍之外,以人道事神也。此葢四时之祭,举春秋以该冬夏,礿祫、尝祫、烝祫。故寳器藏之始祖之庙者,并得陈之也。
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也。序爵,所以辨贵贱也。序事,所以辨贤也。旅酬下为上,所以逮贱也。燕毛,所以序齿也【臣】按:此一节専论天子之大祫也。祭綂疏曰:祭太庙之时,众庙尸主皆来,及助祭之人,同宗父子皆至,则羣昭羣穆咸在。尸主既有昭穆,主人及众宾亦为昭穆,也不失伦序。盖非祫祭,则惟当庙尸主与庙所出之子孙,不得言羣昭羣穆矣。此于祭有十伦,属第五,所以明亲疏之杀也。序爵者,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相维辟公诸侯之助祭也,济济多士,诸臣之助祭也,此所以贵贵也。序事者,戒及宿之日,大史与羣执读礼而协事,而临事怠慢者有诛也,此所以尚贤也。据特牲馈食【仪礼篇名】宾弟子兄弟之子,各举觯于其长,以行旅酬于宗庙之中,以有事为荣,此所以下下也。楚茨之诗曰:皇尸载起,神保聿归。又曰:诸父兄弟,备言燕私,葢异姓之臣皆退,独燕同姓于寝也,此所以亲亲长长也。此所谓合万国之懽心,以事其先王,此所谓敬亲者,不敢慢于人,故曰孝之至也。
汉孝惠帝为东朝长乐宫【大后宫】及间往【非大朝时小谒是】数跸【止行人】烦民,乃作复道,方筑武库南。叔孙通奏事,因请间曰:“陛下何自筑复道?髙帝寝衣冠月出游髙庙【月旦出髙帝衣冠备法驾名曰游衣冠】奈何令后世子孙乗宗庙道上行哉?”帝大惧曰:“急壊之。”通曰:“人主无过举,今已作,百姓皆知之。今壊此,则示有过举。愿陛下为原庙于渭北【原重也先已有庙故云重】衣冠月出游之益广,多宗庙大孝之本也。”上乃诏有司立原庙,原庙起以复道故。
【臣】按:先儒以为宗庙之轻自此始也。有七庙,又有原庙。礼近乎防,而孝子事亲之心亦有所分而不専。而通之言曰:「益广多宗庙,大孝之本如以多也,其何极焉?」夫诚敬岂在多乎?即使其果出于事生事存之心,亦所谓「作而不
译世室屋顶损坏【文公十三年】
左氏认为:这是因为不恭敬所致。
程颐说:“春秋记载文公有关宗庙的事,最为不谨慎,于是发生了世室屋顶损坏的变故。天与人之间的感应,能不敬畏吗!”
夏季,成周宣榭发生火灾【宣公十六年】
胡安国说:“这是宣王的宗庙,为什么要记载?因为宗庙地位重要,所以记载它。”
甲子日,新宫发生火灾。哭了三天【成公三年】
谷梁传认为:“新宫,是指父亲(祢)的宗庙。哭了三天,表示哀痛。这种哀痛符合礼制,因为关系亲近不敢称谥号,这是恭敬。言辞既恭敬又哀痛,因此对成公没有讥讽。”
二月,辛巳日,建立武宫【成公六年】
胡安国《春秋传》说:“武宫,是武公的宗庙。建立武宫,不合礼制。丧事随着时间久远,只有进献而没有退减;宗庙随着时间久远,只有毁坏而没有新建。”
建立〇宫【定公元年】
五月辛卯日,桓宫、僖宫发生火灾【哀公三年】
杜预说:“桓公、僖公的亲属关系已尽,但宗庙没有毁坏,适宜被上天降灾,所以孔子听到火灾,就知道一定是桓宫、僖宫。”
臣按:世室屋顶损坏,说明国君不假借宗庙(进行祭祀),有关官员没有按时粉刷墙壁,这是极大的不敬。记载“宣榭火灾”,为什么呢?汪氏说:因为天子宗庙地位重要而记载它,以此责备王室不谨慎于防火。即使是人为火灾烧毁而无法挽救,忽视怠慢先祖的罪责也昭著了。“新宫火灾,哭了三天,符合礼制。”因此记载它。武公到成公,已经十一代;炀公到定公,二十一代。宗庙毁坏已久,又再次建立,是亵渎且不敬。建立武宫,建立〇宫,它们的讥讽意义相同。桓公到哀公,十代;僖公到哀公,七代。孔子对陈侯说的话是:“礼制,祖先有功业而宗庙有德行,所以不毁坏他们的宗庙。现在桓公、僖公的亲属关系已经尽了,又功德不足以保留他们的宗庙,而鲁国不毁坏,因此上天降灾惩罚他们。”
《中庸》说:春秋两季修缮祖先的宗庙,陈列宗庙的礼器,设置祖先的衣裳,进献当令的食物。臣按:修缮祖先的宗庙,就是《周礼》中守祧掌管先王先公的宗庙和祧庙,宗庙由有关官员修缮清除,祧庙由守祧粉刷墙壁。陈列宗庙的礼器,就是天府所掌管的玉镇和大宝器,收藏在始祖的宗庙,大祭时陈列出来以彰显国家。设置祖先的衣裳,就是守祧所收藏的大敛时剩余的衣服,祭祀时授予受祭者(尸)。进献当令的食物,就是庖人春天进献羔羊和小猪,食用香味的油脂(牛脂);夏天进献干雉和干鱼,食用臊味的油脂(猪膏);秋天进献小牛和小鹿,食用腥味的油脂(鸡膏);冬天进献鲜鱼和大雁,食用膻味的油脂(羊脂)。在牺牲和谷物之外,用对待人的方式侍奉神灵。这大概是四季的祭祀,列举春秋来概括冬夏,包括礿祭、祫祭、尝祭、烝祭。所以宝器收藏在始祖宗庙的,也都能陈列出来。
宗庙的礼制,是用来排列昭穆次序的。排列爵位,是用来辨别贵贱的。排列事务,是用来辨别贤能的。旅酬时晚辈向长辈敬酒,是用来惠及卑贱者的。燕毛,是用来排列年龄长幼的。臣按:这一节专门论述天子的大祫祭。《祭统疏》说:祭祀太庙的时候,众庙的尸和主牌都来,以及助祭的人,同宗的父子都到,那么群昭群穆都在。尸和主牌既有昭穆次序,主人和众宾客也分为昭穆,也不失伦常次序。大概如果不是祫祭,就只有当庙的尸和主牌以及该庙所出的子孙,不能说群昭群穆了。这在祭祀中有十种伦理,属于第五种,所以说明亲疏的差别。排列爵位,四海之内,各自以其职务来祭祀,维系着诸侯的助祭,济济多士,是众臣的助祭,这是尊重尊贵者。排列事务,在戒期和宿祭之日,大史与众执事读礼并协调事务,而临事怠慢的人有惩罚,这是崇尚贤能。依据《特牲馈食礼》,宾客、弟子、兄弟之子,各自向其长辈举觯,在宗庙之中进行旅酬,以参与祭祀为荣,这是使下级服从下级。《楚茨》这首诗说:皇尸起身,神保回归。又说:诸父兄弟,都谈论燕私,大概是异姓的臣子都退下,只在寝宫宴请同姓,这是亲近亲人、尊重长者。这就是所谓合万国之欢心,来侍奉先王,这就是所谓敬爱亲人者,不敢怠慢他人,所以说这是孝道的极致。
汉孝惠帝在东朝长乐宫(大后宫),以及间或前往(非大朝时的小谒见)时,多次清道止行人,烦扰百姓,于是建造复道,正在武库南面施工。叔孙通奏事,趁机请求私下进言说:“陛下为什么自己建造复道?高帝的衣冠每月出游高庙(每月初一出高帝衣冠,备法驾,名叫游衣冠),怎么能令后世子孙乘坐宗庙道路上行走呢?”皇帝非常害怕说:“赶快毁坏它。”叔孙通说:“人主没有错误的举动,现在已经建造,百姓都知道。现在毁坏它,就显示有错误的举动。希望陛下在渭北建立原庙(原,重复的意思,先前已有庙,所以说重复),衣冠每月出游,更加广泛,多建宗庙是大孝的根本。”皇上于是诏令有关官员建立原庙,原庙的建立是因为复道的缘故。
臣按:先儒认为宗庙的轻慢从此开始。有七庙,又有原庙。礼制近乎防备,而孝子侍奉亲人的心意也有所分散而不专一。而叔孙通的话说:“更加广泛多建宗庙,是大孝的根本。如果以多为好,那哪有尽头呢?”真正的诚敬难道在于多吗?即使它确实出于侍奉生者、侍奉存者的心意,也是所谓“作而不
法者」,而况徒以复道之故,欲文其过举哉?且衣冠月游,非礼也。凡此者,俱非所以敬其亲也。
译“法度”,更何况仅仅因为复道的原因,就想掩饰其不当的举措呢?况且穿着礼服每月出游,是不符合礼制的。所有这些,都不是用来尊敬父母的方式。
元帝永光四年诏议罢郡国庙,丞相韦元成等曰:"臣闻祭非自外至者也,繇中出生于心也。故惟圣人为能飨帝,孝子为能飨亲。立庙京师之居,躬亲承事;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尊亲之大义,五帝三王所共不易之道也。《诗》云:'有来雍雍,至止肃肃,相维辟公,天子穆穆。'《春秋》之义,父不祭于支庶之宅,君不祭于臣仆之家,王不祭于下土。诸侯臣等愚以为宗庙在郡国,宜无修。臣请勿复修。"
【臣】按:记言,诸侯不得祖天子,大夫不得祖诸侯,而公庙之设于私家,非礼也。自季桓子始也。葢三桓僣立桓公之庙,若鲁虽行禘礼,乃僣文王于周公之庙,而以周公配之,亦未尝立文王庙也。景帝时,令郡国诸侯各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庙,然郡国固已有髙庙也。至是从元、成等议,诏罢之,是也。
哀帝初即位,秋诏定世宗为不毁之庙。孔光、何武奏迭毁之次,当以时定,请与羣臣杂议。”皆以孝武皇帝亲尽宜毁。王舜、刘歆曰:“礼,天子七庙,七者其正法数,可常数者也。宗不在此数中,宗变也。茍有功徳则宗之,不可预为设数。臣愚以为孝武皇帝功烈如彼,孝宣皇帝崇立之如此,不宜毁。”制曰:“舜、歆议可。”
【臣】按:迭毁庙之议,七庙之数,刘歆为是,韦元成为非。当元成始议时,以为宗庙异处,昭穆不序,宜入太祖庙,而序昭穆如礼。太上皇、孝惠、孝文、孝景皆亲尽,宜毁。皇考庙亲未尽,如故。许嘉等议:孝文庙宜为帝者太宗之庙。尹忠议以为:孝武庙宜为世宗之庙。尹更始等以为:皇考庙上序于昭穆,非正礼,宜毁。于是上重其事,依违者一年,乃下诏曰:「髙皇帝为汉太祖,孝文皇帝为太宗,世世承祀,▯之无穷。」至是,孔光、何武奏言:「永光五年制书:髙皇帝为汉太祖,孝文皇帝为太宗。建昭五年制书已定,孝武皇帝为世宗。损益之数,不敢有与。」臣愚以为:迭毁之次,当以时定。舜、歆议上,制可。窃以为歆虽不若其父向之忠,独此议引经据古,优于向之复泰畤、汾隂五畤、陈寳祠也。
世祖光武皇帝建武三年,立四亲庙于洛阳,祀父南顿君,以上至舂陵节侯。
十九年春正月,尊孝宣皇帝庙为中宗。始祠元帝以上于太庙,成帝以下于长安,徙四亲庙于章陵。五官中郎将张纯与太仆朱浮奏议:「礼为人子,事大宗,降其私亲,当除。今亲庙四,以先帝四庙代之。」大司徒涉等奏立元、成、哀、平四庙。上自以昭穆次第,当为元帝后,追尊宣帝曰中宗。始祠昭帝、元帝于太庙,成帝、哀帝、平帝于长安,舂陵节侯以下于章陵。其长安、章陵皆太守令长侍祠【臣】按:光武之立南顿以上四亲庙,非悼考、共王之比也。哀、平短祚,贼臣移国,当此之时,寝殿之衣冠,都宫之钟簴,尚如故乎哉?不有再兴,离离禾黍。舂陵佳气,早着厥祥。祖髙帝而宗文武者,有天下之义;立四亲庙者,人子之情。然则西京诸帝修除黝垩,其庙祧而祠官致祭可也;髙曾祖考亲承祀事于洛阳可也。彼为人后者,恶得以之为口实哉?而张纯之议,犹以为既事大宗,则当降其私亲也。况于国嗣无寄,推求宗室以继大綂者乎?
章帝时,有司上奏曰:「孝明皇帝圣徳淳茂,劬劳日昃,至徳所感,通于神明,功烈光于四海,仁风行于千载。而深执谦谦,自称不徳,无起寝庙,扫地而祭,除日祀之法,省送终之礼,遂藏主于光烈皇后更衣室中。天下闻之,莫不凄怆。陛下至孝烝烝,奉顺圣徳,臣愚以为更衣在中门之外,处所殊别,宜尊庙曰『显宗』,其四时禘祫于光武之室,间祀悉还更衣,共进武徳之舞,如孝文皇帝祫祭髙庙故事。」制曰:「可。」
朱熹曰:「后世公私之庙,皆为同堂异室,而以西为上者,何也?」曰:「由汉明帝始也。夫汉之为礼,畧矣。然其始也,诸帝之庙,皆自营之,各为一处。虽其都宫之制,昭穆之位,不复如古,然犹不失其独専一庙之尊也。至于明帝,不知礼义之正,而务为抑损之私,遗诏藏
译元帝永光四年,下诏商议废除郡国的宗庙,丞相韦元成等人说:“臣听说祭祀不是从外部强加给人的,而是发自内心、由心中产生的。所以只有圣人才能享用对天帝的祭祀,只有孝子才能享用对亲人的祭祀。在京城建立宗庙,亲自承接侍奉;四海之内,各自按照自己的职责来协助祭祀。尊崇亲长的大义,是五帝三王共同遵循而不改变的道理。《诗经》说:‘宾客到来和乐融洽,到达时恭敬严肃,协助的是诸侯公卿,天子庄重肃穆。’《春秋》的道理是,父亲不在旁系子孙的住宅祭祀,君主不在臣仆的家宅祭祀,天子不在诸侯之地祭祀。诸侯臣等愚昧地认为,宗庙设在郡国,不应当再修缮。臣请求不再修缮。”
【臣】按:记载言论,诸侯不得以天子为祖先,大夫不得以诸侯为祖先,而在私家设立公庙,是不合礼制的。这是从季桓子开始的。大概三桓僭越设立了桓公的庙,像鲁国虽然实行禘礼,却是僭越地将文王配享于周公之庙,并没有设立文王的庙。景帝时,命令郡国诸侯各自为孝文皇帝设立太宗的庙,然而郡国本来就已经有高庙了。于是听从韦元成等人的建议,下诏废除郡国庙,这是正确的。
哀帝刚即位,秋天下诏确定世宗(汉武帝)为不毁之庙。孔光、何武上奏关于迭毁宗庙的顺序,应当及时确定,请求与群臣共同商议。”大家都认为孝武皇帝亲尽应当毁庙。王舜、刘歆说:“礼制规定,天子有七座宗庙,七是正法规定的数目,是可以常数的。宗不在这个数目之中,宗是变通。如果有功德就尊为宗,不可以预先设定数目。臣愚昧地认为孝武皇帝功业如此伟大,孝宣皇帝尊崇确立他如此隆重,不应当毁庙。”皇帝裁定说:“王舜、刘歆的意见可以。”
【臣】按:关于迭毁宗庙的议论,七庙的数目,刘歆是对的,韦元成是错的。当初韦元成提议时,认为宗庙各处分散,昭穆次序混乱,应当并入太祖庙,而按照礼制排列昭穆。太上皇、孝惠、孝文、孝景都亲尽,应当毁庙。皇考庙亲未尽,照旧。许嘉等人议论:孝文庙应当作为帝者的太宗庙。尹忠议论认为:孝武庙应当作为世宗庙。尹更始等人认为:皇考庙在昭穆中排在上面,不是正礼,应当毁庙。于是皇上重视这件事,犹豫了一年,才下诏说:‘高皇帝为汉太祖,孝文皇帝为太宗,世代继承祭祀,永远无穷。’到这时,孔光、何武上奏说:‘永光五年的诏书:高皇帝为汉太祖,孝文皇帝为太宗。建昭五年的诏书已经确定,孝武皇帝为世宗。增减的数目,不敢有所违背。’臣愚昧地认为:迭毁的顺序,应当及时确定。王舜、刘歆的意见上报,皇帝裁定可以。我私下认为刘歆虽然不如他父亲刘向忠诚,唯独这个议论引经据古,优于刘向恢复泰畤、汾阴五畤、陈宝祠的做法。
世祖光武皇帝建武三年,在洛阳设立四亲庙,祭祀父亲南顿君,向上直到舂陵节侯。
十九年春正月,尊孝宣皇帝庙为中宗。开始在太庙祭祀元帝以上的皇帝,在长安祭祀成帝以下的皇帝,将四亲庙迁移到章陵。五官中郎将张纯与太仆朱_float上奏议论:‘礼制规定,作为人子,侍奉大宗,要降低对私亲的祭祀,应当废除。现在亲庙有四座,用先帝的四座庙代替。’大司徒涉等人上奏设立元、成、哀、平四座庙。皇上自己根据昭穆次序,应当作为元帝的后嗣,追尊宣帝为中宗。开始在太庙祭祀昭帝、元帝,在长安祭祀成帝、哀帝、平帝,在章陵祭祀舂陵节侯以下。那些在长安、章陵的,都由太守令长侍奉祭祀。【臣】按:光武设立南顿以上四亲庙,不是悼考、共王那样的情况。哀帝、平帝在位时间短,贼臣转移国统,在这个时候,寝殿的衣冠,都宫的钟架,还像原来那样吗?如果没有再次复兴,就会像《诗经》中‘离离禾黍’那样凄凉。舂陵的佳气,早就显现了吉祥。祖述高帝而宗奉文武者,是有天下的义理;设立四亲庙者,是人子的情感。那么西京各位皇帝修缮粉刷,他们的庙祧而祠官致祭是可以的;高祖、曾祖、祖父、父亲亲自承祀于洛阳是可以的。那些作为人后者,怎么能拿这个作为借口呢?而张纯的议论,还认为既然侍奉大宗,就应当降低对私亲的祭祀。何况是国家嗣位没有寄托,推求宗室来继承大统的人呢?
章帝时,有关官员上奏说:‘孝明皇帝圣德深厚,辛劳至日偏西,至德所感,通达神明,功业光辉照耀四海,仁风行于千载。却深深保持谦逊,自称不德,不起建寝庙,扫地而祭,废除日祀的法度,简化送终的礼仪,于是将神主藏在光烈皇后的更衣室中。天下听说这件事,没有不悲伤的。陛下至孝,奉顺圣德,臣愚昧地认为更衣室在中门之外,地方特殊,应当尊庙号为‘显宗’,四季禘祫祭在光武的室中进行,间祀都回到更衣室,共同进献武德舞,像孝文皇帝祫祭高庙的旧例。’皇帝裁定说:‘可以。’
朱熹说:‘后世公私的宗庙,都成为同堂异室,而以西方为上,为什么呢?’回答说:‘从汉明帝开始的。汉代的礼制,粗略了。然而起初,各位皇帝的庙,都各自营建,各在一处。虽然都宫的规制,昭穆的位置,不再像古代那样,但还是不失独自专享一庙的尊严。到了明帝,不知道礼义的正道,而致力于抑损的私心,遗诏藏
主于光烈皇后更衣别室,而其臣子不敢有加焉。魏晋循之,遂不能革,而先王宗庙之礼,始尽废矣。降及近世,诸侯无国,大夫无邑,则虽同堂异室之制,犹不能备。独天子之尊,可无所不致,顾乃梏于汉明非礼之礼,而不得以致其备物之孝。葢其别为一室,则深广之度,或不足以容鼎俎;而其合为一庙,则所以尊其太祖者,既防而不严,所以事其亲庙者,又厌而不尊。是皆无以尽其事生事存之心,而当世宗庙之礼,亦为虚文矣。」
译汉光武帝在光烈皇后的更衣别室中祭祀,而他的臣子们不敢对此有所超越。魏晋沿袭这种做法,于是无法改正,先王宗庙的礼制,从此完全废除了。到了近世,诸侯没有封国,大夫没有采邑,那么即使是同堂异室的制度,也无法完备。唯独天子的尊贵,本可以无所不至,却反而被汉明帝不合礼制的做法所束缚,而不能尽到完备祭品的孝心。大概因为另设一室,那么深邃宽广的尺度,或许不足以容纳鼎俎等祭器;而如果合为一庙,那么用来尊崇太祖的方式,既受到限制而不庄严,用来侍奉亲庙的方式,又因拥挤而不被尊重。这些都是无法尽到侍奉生者、侍奉在位者的心意,而当时的宗庙礼制,也就成了虚文罢了。
【臣】按:先王之道,中而已矣。不为施之人者而加隆,不为施诸已者而加贬也。为可法也,为可▯也。自命士以上,生而父子异宫,死而祖祢异庙,而况四海之奉,神灵之主乎?茍曰吾实不徳,以自贬损也,顾吾不得専享一庙,而吾子孙其敢享一庙乎?夫为明帝之子者,不从遗命而立考庙可也,章帝则失之矣。为章帝之子者,干父之蛊,而皇考庙、考庙并作焉,亦礼之变而得其宜也。再▯而不见正焉,习而安焉也已。易代而不见正焉,以为固然也已。君子恶夫昉之者也。东都之显宗也,而壊庙制;西京之太宗也,而废丧礼。此非细故也。惜也,其皆出于轶世之贤君,而二君之子又非不肖也。朱子所以有取于五峰胡氏之论也,曰:「汉文帝之短丧,其所失不在文帝,而景帝当任其责。予于不起寝庙之诏,则以为明帝固不得为无失,然使章帝有魏颗之孝,其臣有宋仲防、楚子囊之忠,则于此必有处矣。况以一时之乱命而壊千古之常例,其事体之重,又非如三子之所正者而已耶?」
献帝时,左中郎将蔡邕议:“孝和以下庙号称‘宗’者,皆宜省去,以尊先典。”从之。
朱熹曰:「祖有功而宗有徳,是为百世不迁之庙。商六百年,只有三宗,皆以有功徳当百世祀,故其庙称宗。至后世,不闻其功徳之有亡,一例以宗称之。」
【臣】按:汉自元帝时,匡衡、贡禹始建迭毁之议。髙孝二庙,功髙徳盛,为帝者太祖,帝者太宗,此则上下臣民皆已惬志者也。孝武之称世宗,中外颇有异议。此邕之议,所谓古人据正重顺,不敢私其君,此其至也。中兴而后,显肃继世称宗,若以方周之成康,不知孰为优劣,而彼尚祧毁,此即不迁,亦未可谓得礼之宜也。况自此以后之辟王耶?由嗣帝各欲褒崇其祖考,而不知夫茍无功徳之实,则葢愆适以彰过,溢美祗惧辱亲。此邕之所以发愤于尊复古礼,以求厥中者也。夫宗之与諡,皆天下万世之公也。皆称宗矣,则一字之庙号,有不足以慊臣子之意,不容不增为十数余字之尊号,所由来矣。
魏明帝太和三年秋七月诏曰:「礼,王后无嗣,择建支子,以继太宗,则当纂正綂而奉公义,何得复顾私亲哉?汉宣继昭帝后,加悼考以皇号;哀帝以外藩援立,而董宏等称引亡秦,惑误时朝。既尊共王立庙京师,又宠藩妾,使比长信,叙昭穆于前殿,并四位于东宫,僣差无度,人神弗祐。而非罪师丹忠正之谏,用致丁、傅焚如之祸。自是之后,相踵行之。昔鲁文逆祀,罪由夏父;宋国非度,讥在华元。其令公卿有司,深以前世行事为戒。后嗣万一有由诸侯入奉大綂,则当明为人后之义。敢为佞邪导防时君,妄建非正之号,以干正綂,谓考为皇,称妣为后,则股肱大臣诛之无赦。其书之金策,藏之宗庙,着于令典。」
【臣】按魏明此诏,实天下万世之公议也。以此为防,而明世宗兴邸之议,犹有以守正斥逐,导防干进者。
齐武帝永明九年,太庙加荐防味,别祀于清溪故宅。诏太庙四时之祭,荐宣皇起麫饼鸭,【▯【音郝肉羮无菜】孝皇后笋鸭卵,髙皇帝肉脍葅羮,昭皇后茗粣【音帻粽也】炙鱼,皆所嗜也。上梦太祖谓已:“宋氏诸帝常在太庙,从我求食,可别为我致祠。”乃命豫章王妃庾氏四时祠二帝二后于清溪故居,牲牢服章皆用家人礼。
司马光曰:「昔屈到嗜芰,屈建去之,以为不可以私欲干国之典。况子为天子,而以庶人之礼祭其父,违礼者甚矣。卫成公欲祀相【相,夏启之孙】甯武子犹非之,而况降祀祖考于私室,使庶妇尸之乎?」
【臣】按:子木之不荐芰,君子所谓违而道也。省牲进齍之外,则有四时之所宜之食。祠礿尝烝之外,则有荐新寝庙之仪。然而祭有常品,不闻鼎俎笾豆之实,以一人之偏嗜为异同也。帝丘、相土,以祭法言之,相尝主此,则亦卫之所当祭也。甯武之意,岂以有其废之而莫敢举乎?且古之三恪之封,葢亦使神无废祀,则有所凭依耳。不然,而宋氏诸帝,其取精多,用物宏,何遽不若郑
译臣认为:先王的道,在于适中罢了。不因施予他人而加以推崇,不因施予自己而加以贬损。因为它是可以效法的,是可以遵循的。从命士以上,活着时父子不同宫居住,死后祖先不同庙祭祀,何况是天下所供奉、神灵所主宰的呢?如果说我确实没有德行,以此自我贬损,那么我尚且不能专享一座庙,我的子孙又怎敢专享一座庙呢?作为明帝的儿子,不遵从遗命而设立考庙是可以的,章帝就失礼了。作为章帝的儿子,纠正父亲的过失,而皇考庙、考庙都建立起来,这也是礼的变通而得其适宜。再次变通而不见纠正,是因为习以为常而安于现状了。改朝换代而不见纠正,是因为认为理所当然。君子厌恶那些开创错误先例的人。东汉的显宗,破坏了庙制;西汉的太宗,废除了丧礼。这不是小事。可惜啊,他们都出自超越世俗的贤明君主,而这两位君主的儿子也不是不肖之徒。朱熹之所以采纳五峰胡氏的议论,说:“汉文帝短丧,其过失不在文帝,而景帝应当承担责任。我对于不起寝庙的诏令,则认为明帝固然不能说是没有过失,然而如果章帝有魏颗那样的孝心,他的臣子有宋仲防、楚子囊那样的忠诚,那么对此一定会有妥善的处理。何况因为一时的乱命而破坏千古的常例,这件事体的重大,又不仅仅是像那三个人所纠正的那样而已呢?”
献帝时,左中郎将蔡邕议论说:“孝和以下庙号称‘宗’的,都应当省去,以尊崇先代的典制。”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
朱熹说:“祖有功而宗有德,这是百世不迁的庙。商朝六百年,只有三个宗,都是因为有功德应当百世祭祀,所以他们的庙称宗。到了后世,不论其功德有无,一律以宗称之。”
臣认为:汉朝自从元帝时,匡衡、贡禹才开始建立迭毁的议论。高孝二庙,功高德盛,作为帝者的太祖、帝者的太宗,这是上下臣民都感到满意的。孝武称世宗,朝廷内外颇有异议。这是蔡邕的议论,所谓古人依据正道重视顺从,不敢偏私自己的君主,这是最正确的。中兴以后,显、肃相继称宗,如果与周朝的成、康相比,不知谁优谁劣,而周朝尚且祧毁,这里却不迁,也不能说是符合礼的适宜。何况此后的帝王呢?由于嗣帝各自想要褒崇他们的祖考,而不知道如果没有功德的实质,那么过失恰好会彰显过错,溢美只怕会侮辱亲人。这是蔡邕之所以发愤于尊复古礼,以求其中道的缘故。宗与谥,都是天下万世的公论。都称宗了,那么一个字庙号,不足以满足臣子的意思,不得不增加为十多个字的尊号,就是由此而来的。
魏明帝太和三年秋七月诏书说:“礼制,王后没有子嗣,选择支子,来继承太宗,就应当继承正统而奉行公义,怎么能再顾念私亲呢?汉宣帝继承昭帝之后,加悼考以皇号;哀帝以外藩身份被拥立,而董宏等人称引亡秦,迷惑误导当时的朝廷。既尊崇共王在京师立庙,又宠幸藩妾,使她比肩长信宫,在前殿排列昭穆,在东宫并列四妃,僭越差等没有节制,人神都不保佑。而不是罪过师丹忠正的谏言,导致丁、傅如焚的灾祸。从此以后,相继沿袭实行。从前鲁文公逆祀,罪责在于夏父;宋国不合法度,讥讽在于华元。命令公卿有司,深以前世行事为警戒。后嗣万一有由诸侯入奉大统的,就应当明确为人后的道义。敢有奸邪引导逢迎时君,妄建非正的名号,以干扰正统,称考为皇,称妣为后,那么股肱大臣诛杀他们不赦免。把它写在金策上,藏在宗庙里,著于法令典章。”
臣认为魏明帝这道诏书,实为天下万世的公议。以此为防范,而明世宗兴邸的议论,还有以守正斥逐,引导逢迎干进的人。
齐武帝永明九年,太庙加荐美味,在清溪故宅别祀。诏令太庙四时祭祀,进献宣皇起麫饼鸭,孝皇后笋鸭卵,高皇帝肉脍葅羹,昭皇后茗粣炙鱼,都是他们所喜爱的。皇上梦见太祖对他说:“宋氏诸帝常在太庙,向我求食,可以另外为我致祠。”于是命令豫章王妃庾氏四时祭祀二帝二后于清溪故居,牺牲服章都用家人礼。
司马光说:“从前屈到嗜芰,屈建去掉它,认为不可以私欲干扰国家的典制。何况儿子身为天子,而以庶人的礼仪祭祀他的父亲,违背礼制很严重了。卫成公想要祭祀相,甯武子尚且非议他,何况降低祭祀祖考于私室,让庶妇主祭呢?”
臣认为:子木不荐芰,君子所说的违礼而合道。省牲进齍之外,还有四时适宜的饮食。祠礿尝烝之外,还有荐新寝庙的仪式。然而祭祀有常品,没听说鼎俎笾豆的实物,以一个人的偏嗜为异同。帝丘、相土,以祭法来说,相曾经主持这个,那么也是卫所应当祭祀的。甯武的意思,难道是因为有废弃的而没有人敢举吗?况且古代三恪的封爵,大概也是使神没有废祀,有所凭依罢了。不然,宋氏诸帝,取精多,用物宏,怎么就不如郑
伯有哉?夫不为之立主祀之人,而反为之降祀,已亲于私室,以人道言之,则亦引而避之而已。其失可胜道哉!
译伯有吗?既然不给他设立主持祭祀的人,反而降低他的祭祀规格,已经亲近于私室,从人道来说,也只是引导他避开罢了。他的过失难道说得尽吗!
御定孝经衍义卷五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
御定孝经衍义卷五十三
天子之孝
严宗庙
唐太宗贞观九年,诏礼官议庙制。谏议大夫朱子奢请立三昭三穆,而虚太祖之位。于是增脩太庙,祔▯农府君及高祖,并旧神主四,为六室。房元龄等议,以凉武昭王为始祖。于志宁以为武昭王非王业所因,不可以为始祖。上从之。
【臣】按子奢之议,以为诸侯立高祖以下,并太祖五庙,一国之贵也;天子立高祖以上,并太祖七庙,四海之尊也。降杀以两礼之正焉。前史所谓「徳厚者流光,徳薄者流卑」,此其义也。伏惟圣祖在天山陵,有日祔祖严配大事,在斯宜依七庙,用崇大礼。若亲尽之外,有王业者,如殷之▯王,周之后稷,尊为始祖,傥无其例,请三昭三穆各置神主,大祖一室。
考而虚位,将待七百之祚,逓迁方处,于是八座亦奏同子奢,其畧以为礼由人情,自非天坠,大孝莫重于尊亲,厚本莫先于严配,数尽四庙,非贵多之道,礼及七代,得加崇之心,请依晋宋故事,立亲庙六。今按唐称帝之初,立四亲庙,追尊皇高祖熙曰宣简公,皇曾祖天锡曰懿王,皇祖虎曰景皇帝,庙号太祖,皇考昞曰元皇帝,庙号世祖,妣皆为后,每嵗祀昊天上帝,皇地只,神州地只,以景帝配感生帝,明堂以元帝配。至此献陵迁祔,故令礼官详议。当时为康成之学者,实繁有徒,故子奢虽知四庙之非,而不知太庙之不可虚主,所以禘祫之议,又纷然于后代也。所谓祖有功,宗有徳,葢于昭穆迭毁之中论不迁之庙耳,非所论于太祖也。祖人之始也,自枝叶以至根榦,则必有其始矣。商之祖契,周之祖弃,葢亦以其得姓受氏之始,而契弃之功徳自在天下万世,为子孙者则称美之耳。使太祖之位而可虚也,则是不知其所始也。使贞观初従房元龄之议,以凉武昭王为太祖,揆诸人道之始发迹,可谓有据,而竟格于于志宁。其后明皇、肃宗既祔迁献、懿二主于西夹室,列太祖景皇帝正东向之位,祫祭不及二祖者,凡十八年。众议或以为宜永藏之夹室,宜毁之瘗之,宜各迁于其陵所,宜祔于兴圣庙而不禘祫,宜别立庙于京师。顔真卿以为大祫享宜奉献主东向,懿主居昭,景主居穆。韩愈着禘祫议,亦以为献祖宜居东向之位,景皇帝宜从昭穆之列,祖以孙尊,孙以祖屈,于是二祖始得与合食矣。朱子作韩文考异,称韩公礼学精深,诸儒所不及,故其所议深得夫孝子慈孙报本反始,不忘其所由生之本意,其可为万世之通法,不但可施于一时,要之可谓得礼之变。若论正义,则推而至于太祖,必是更推不去,惟有禘其所自出而不为立主,岂有太祖之上,更有二祖乎?良由立庙之始,既虚东向之位,则迁祔之时,始费讲求,而禘祫之礼遂以混淆也。循厥本始,发祥兴圣,近而有征,不以为太祖,则曰非王业所因也。尊周柱下为▯元皇帝,又尊其父为先天太皇,又尊臯陶为徳明皇帝,何其诞而不经乎?至于配天之说,大率祖郑氏,而其后反复不恒,未可据依。试举其畧则高宗朝以高祖配天五帝,太宗配人五帝。寻诏祀昊天上帝五帝,皇地祗,神州地只,并以高祖、太宗配,仍合祀昊天上帝五帝于明堂。中宗朝祀昊天上帝于明堂,以高宗配。明皇朝礼仪使张说等奏,以高祖配昊天上帝,罢三祖并配之礼。封禅则祀昊天上帝于泰山,祀五帝百神于山下之坛,祭皇地祗于社首,而以睿宗配。其后定开元新礼,则以高祖配圜丘、方丘,太宗配雩祀及神州地只,睿宗配明堂。肃宗朝则初以太祖配天地,代宗朝则礼仪使杜鸿渐奏,自今祀圜丘、方丘以太祖配,祈谷以高祖配,大雩以太宗配,明堂以肃宗配。凡此数朝天地神只人▯之祭,屡变而卒未尽合宜,良由立庙之始不正太祖之位,以致配享讫无定说。明堂之制,未知稽古而考中,独是灵符之授,封禅之仪则有信之而不惑,行之而无难者。然则唐一代祀典,概不足观,惜乎贞观全盛之日而忽之不议,议之而未审也。而所谓显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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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宗庙
唐太宗贞观九年,下诏让礼官商议宗庙制度。谏议大夫朱子奢请求设立三昭三穆,而空出太祖的位置。于是增修太庙,将〇农府君和高祖的神位附祭其中,连同旧有的四位神主,共为六室。房玄龄等人商议,主张以凉武昭王为始祖。于志宁认为武昭王并非王业的凭借,不可以作为始祖。皇上听从了于志宁的意见。
【臣】按:朱子奢的议论,认为诸侯设立高祖以下的庙,连同太祖共五庙,是一国之中最尊贵的;天子设立高祖以上的庙,连同太祖共七庙,是四海之中最尊贵的。递减两庙,这是礼制的正道。前代史书所说的“德行深厚者影响流传久远,德行浅薄者影响流传短暂”,这就是其中的道理。伏惟圣祖在天山陵,有日益附祭祖先、庄严配享的大事,在此应当依据七庙之制,以尊崇大礼。如果亲尽之外,有开创王业的人,如殷朝的〇王,周朝的后稷,尊奉为始祖;倘若没有这样的先例,请求三昭三穆各自设置神主,太祖单独一室。
考察而空出其位,将等待七百年的国运,依次迁移后才安置,于是八座大臣也上奏赞同朱子奢,其大略认为礼制源于人情,除非天降灾祸,大孝没有比尊崇亲人更重的,厚待根本没有比庄严配享更先的,庙数止于四庙,并非崇尚多数的道理,礼制涉及七代,得以表达加崇的心意,请求依照晋、宋的旧例,设立亲庙六座。现在考察唐朝称帝之初,设立四座亲庙,追尊皇高祖李熙为宣简公,皇曾祖李天锡为懿王,皇祖李虎为景皇帝,庙号太祖,皇考李昞为元皇帝,庙号世祖,配偶都称为后,每年祭祀昊天上帝、皇地祗、神州地祗,以景帝配享感生帝,在明堂以元帝配享。到了献陵迁移附祭时,所以命令礼官详细商议。当时研习郑玄学说的人,确实众多,所以朱子奢虽然知道四庙之制不对,却不知道太庙不可空出神主,因此关于禘祫的议论,又在后代纷纷扰扰。所谓祖有功,宗有德,大概是在昭穆依次毁弃之中讨论不迁移的庙,而不是用来讨论太祖的。祖是人族的开始,从枝叶追溯到根干,必定有其开始。商朝以契为祖,周朝以弃为祖,大概也是因为他们得姓受氏的开始,而契、弃的功德自在天下万世,作为子孙的只是称颂他们的美德罢了。如果太祖的位置可以空出,那就是不知道人族的开始。如果贞观初年听从房玄龄的议论,以凉武昭王为太祖,推究人道的开始发迹,可以说有依据,但最终被于志宁所阻。其后明皇、肃宗已经将献、懿二主迁移附祭到西夹室,列太祖景皇帝正东向的位置,合祭不及二祖的,共有十八年。众议有的认为应当永远藏在夹室,有的认为应当毁掉埋掉,有的认为应当各自迁移到他们的陵墓,有的认为应当附祭于兴圣庙而不举行禘祫,有的认为应当在京师另立庙。颜真卿认为大合祭应当奉献神主东向,懿主居昭位,景主居穆位。韩愈撰写禘祫议,也认为献祖应当居东向之位,景皇帝应当从昭穆之列,祖以孙尊,孙以祖卑,于是二祖才得以参与合食。朱熹作韩文考异,称赞韩公礼学精深,诸儒所不及,所以他的议论深得孝子慈孙报本反始、不忘其所由生之本意,其可以作为万世的通法,不仅仅可以施行于一时,总之可以说得到了礼制的变通。如果论及正义,那么推究到太祖,必定是再推究不下去的,只有禘祭其所自出而不为其立神主,哪有太祖之上,更有二祖的呢?实在是因为立庙之初,既空出了东向之位,那么在迁移附祭之时,才开始费心讲求,而禘祫之礼于是混淆了。遵循其根本开始,发祥兴圣,近而有据,不认为是太祖,就说不是王业的凭借。尊周柱下为〇元皇帝,又尊崇其父为先天太皇,又尊崇皋陶为德明皇帝,多么荒诞而不合常理啊?至于配天的说法,大体祖述郑氏,而其后反复无常,不可据依。试举其大略,则高宗朝以高祖配天五帝,太宗配以人五帝。不久下诏祭祀昊天上帝五帝、皇地祗、神州地祗,都以高祖、太宗配享,仍然合祀昊天上帝五帝于明堂。中宗朝祭祀昊天上帝于明堂,以高宗配享。明皇朝礼仪使张说等人上奏,以高祖配昊天上帝,废除三祖并配之礼。封禅则祭祀昊天上帝于泰山,祭祀五帝百神于山下之坛,祭祀皇地祗于社首,而以睿宗配享。其后确定开元新礼,则以高祖配圜丘、方洲,太宗配雩祀及神州地祗,睿宗配明堂。肃宗朝则起初以太祖配天地,代宗朝则礼仪使杜鸿穿上奏,从今以后祭祀圜丘、方洲以太祖配享,祈谷以高祖配享,大雩以太宗配享,明堂以肃宗配享。凡这几朝天地神祗人〇之祭,屡次变更而最终未尽合宜,实在是因为立庙之初不正太祖之位,以致配享始终没有定论。明堂之制,未知稽古而考中,唯独是灵符之授,封禅之仪则有相信而不疑惑,施行而无困难者。然而唐朝一代祀典,概不足观,可惜啊贞观全盛之日而忽视不议,议之而未审也。而所谓显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