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定孝经衍义卷三十五
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民【星名】之日,献其数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府,内史司防,冢宰贰之,以赞三治。
郑康成注曰:「司民,轩辕角也。天府,主宗庙之藏者,赞佐也。三官以贰佐王治者,当以民多少黜陟主民之吏。」
贾公彦疏曰:「司寇于孟冬祭祀司民星之日,献其民数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府者,重此民数,民为邦本故也。」内史掌八柄,司防掌天下大计,冢宰贰王治事,皆掌大事故,皆写一通副贰民数藏之,所以赞助王之治也。主民之吏,即六乡六遂大夫、公邑大夫、采地之主,皆是也。
【臣】按小司徒三年大比,则受邦国之比要,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数。郑司农云:五家为比,故以比为名。要谓其簿也。然则圣人之意,盖谓天下犹一家也。天子之尊,亦天之宗子也。夫然后王之与众庶兆民,联合顺聚,如共邻比,不待数计而周知。故郊内则比、闾、族、党、州、乡;郊外则邻里、酂、鄙、县、遂。其夫家之众寡,四时稽校而登之。其于受田、还田、军旅、田役、追胥、贡赋,所以致民财用、民力者,必无有遗漏之弊、偏重之累矣。而于司寇之属,特设司民一官,然后知圣王爱民之心,天地父母之心也。由后世之法,所谓丁口老小,但主于赋之而已,役之而已。由先王之法则,所谓六尺以上、七尺以上者,将以养之、教之也。天下固有避赋役而为隐丁逃户者矣,未闻有避教养而为隐丁逃户者也。乃先王设司民之官,又不止于此也。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人君体元者也。生生者,天地之大德也。然而嵗行之有防札,天地犹憾;兵刑之惨,贪墨之残,人主所忧。自生齿以上皆书,而又以去其死者。由其生者之众,则知其隂阳和而政理平也;由其死者之众,则知其不免于饥馑、天札与夫断肢体而伤肌肤也。此参天地赞化育之义也。且也岂弟君子,民之父母。父母之心,孰不欲其子孙之众多者乎?大君宗子,民吾同胞。上祀轩辕,拜登天府,亦犹緜緜▯瓞,诜诜螽羽,芣苢赋其和平,椒聊喻其繁衍。此则室家祚裔之义也。古者有分土无分民,无罪而欲去其乡者,当以节导之,行盖不得而禁也。又因以民之多少,黜陟主民之吏矣。先王之登民数,仁人事天、孝子事亲之心也。以教养之为己后矣,岂直为赋役哉?
国语·周语》宣王料民于太原,仲山甫谏曰:“民不可料也。夫古者不料民而知其多少,司民协孤【无父曰孤】终【死也】司商协名姓【赐族受姓】司徒协旅【师旅之众】司寇协奸【奸民死刑之数】牧协职【掌牧养牺牲合物色之数】工协革【工百工之官革更也更制度者合其数】▯协入【掌▯委积之珍物敛而藏之】廪协出【廪人掌九谷出用之数】是则少多死生出入往来者皆可知也。于是乎又审之以事,王治农于借,搜于农隙,耨获亦于借,狝【息浅切】于既蒸,狩于毕时,是皆习民于数者也,又何料焉?不谓其少而大料之,是示少而恶事也。临政示少,诸侯避之;治民恶事,无以赋令。且无故而料民,天之所恶也。”
【臣】按古今户口之数杂见▯记,盖成周极盛之时,与唐虞略相当也。宋苏轼以为古者以民之多寡为国之贫富,臣以为非直贫富也,其国之废兴可知矣。有邰家室,周人之始,其后失官窜徙,盖虽一旅之众,不可得矣。而公刘迁豳,其丁夫适满三军之数,则三万七千五百家,必有余夫及妇女老弱。诗人歌之曰:“止基乃理,爰众爰有。”郑笺以为疆理其田野,校其夫家人数,日益多矣。及古公迁岐,而漆沮之众归之如市,契▯周原百堵,同时皆作,立冢土而用大众,盖弃土地得人民,所以肇基王迹也。至于文王,而四方之众来就有德,地隘人多,其灌翳之地竞刋除之以为居。武王卒其功伐,故作邑于丰,则四方攸同;徙都于镐,则无思不服。盖先公先王之所生聚长育之者乆矣。周公之辅成王,恒举祖宗之事,及商家百亿之子孙以为法戒,成王故能常念
译等到三年举行大比(统计户口),将万民的数目告知司寇。司寇在孟冬祭祀司民星的日子,向王呈献这个数目,王拜受,将其登记在天府,内史和司防掌管,冢宰作为副手,以此来辅助治理国家。
郑康成注说:“司民,是轩辕角星。天府,是主管宗庙储藏的机构,赞是辅助的意思。三官以副手身份辅助王治理国家,应当根据民数的多少来升降主管民政的官吏。”
贾公彦疏说:“司寇在孟冬祭祀司民星的日子,将民数呈献给王,王拜受,登记在天府,这是重视民数,因为百姓是国家的根本。”内史掌管八种权柄,司防掌管天下的大计,冢宰辅佐王处理政务,都掌管大事,所以都抄录一份副本保存民数,用来辅助王的治理。主管民政的官吏,就是六乡六遂的大夫、公邑大夫、采邑的主人,都是这类人。
【臣】按小司徒三年大比,就接受各邦国的统计概要,均平土地以核查人口,从而周详地知道数目。郑司农说:五家为一比,所以用“比”命名。要,是指簿册。那么圣人的意思,大概是说天下就像一家一样。天子的尊贵,也是天的宗子。这样之后,王与广大民众,联合顺从聚集,如同共同的邻里,不需要统计就能周详知晓。所以郊内则有比、闾、族、党、州、乡的组织;郊外则有邻里、酂、鄙、县、遂的组织。那夫家的多少,四季核查登记。那在授田、还田、军旅、田役、追捕逃犯、贡赋方面,用来获取民财民用、民力的,必定没有遗漏的弊端、偏重的累赘了。而在司寇的属官中,特别设置司民这一官职,然后才知道圣王爱民之心,如同天地父母之心一样。从后世的法律来看,所谓的丁口老小,只是用于征收赋税、征发徭役罢了。从先王的法则来看,所谓的六尺以上、七尺以上的人,是用来养育、教育他们的。天下固然有逃避赋役而成为隐丁逃户的人,没听说过有逃避教养而成为隐丁逃户的人。于是先王设置司民之官,又不止于此。伟大啊乾元,万物赖以开始;至善啊坤元,万物赖以生长。人君体现元德。生生不息,是天地的最大德行。然而岁运运行中有灾荒疫病,天地尚且遗憾;兵刑的惨烈,贪官污吏的残暴,是人主所忧虑的。从出生长牙以上的人都登记,而又去掉死去的人。由活着的人众多,就知道阴阳调和而政治清明;由死去的人众多,就知道难免饥荒、天灾疫病以及断肢体伤肌肤的刑罚。这是参赞天地化育的意义。况且和乐平易的君子,是百姓的父母。父母的心,谁不希望子孙众多呢?大君是宗子,百姓是我的同胞。上祭轩辕,拜登天府,也如同绵绵瓜瓞,诜诜螽羽,《芣苢》赋其和平,《椒聊》喻其繁衍。这是室家福泽后代的意义。古代有分封土地不分封百姓,无罪而想离开家乡的人,应当用符节引导他,出行大概不能禁止。又根据民数的多少,升降主管民政的官吏。先王登记民数,是仁人侍奉上天、孝子侍奉双亲的心意。以教养为根本,难道只是为了赋役吗?
《国语·周语》记载,宣王在太原统计人口,仲山甫劝谏说:“百姓不可以统计。古代不统计百姓也知道多少,司民协调孤老终丧,司商协调名姓,司徒协调师旅,司寇协调奸民死刑,牧协调职事,工协调变革,廪协调出入,这样少多死生出入往来的人都可以知道了。于是又用事务来审察,王在借地耕种时治理农事,在农闲时搜捕,锄草收获也在借地,在既蒸时狝猎,在毕时狩猎,这都是让百姓习惯于统计,又何必统计呢?不认为百姓少而大规模统计,是显示少而厌恶事务。临政显示少,诸侯会避开;治民厌恶事务,无法征收赋令。况且无故统计百姓,是上天所厌恶的。”
【臣】按古今户口数目杂见于记载,大概成周极盛之时,与唐虞大致相当。宋苏轼认为古代以百姓的多少作为国家的贫富,我认为不只是贫富,国家的废兴也可以知道了。有邰家室,是周人的开始,后来失官流徙,大概即使一旅之众,也得不到了。而公刘迁往豳地,那丁夫恰好满三军之数,即三万七千五百家,必定有余夫及妇女老弱。诗人歌颂说:“止基乃理,爰众爰有。”《郑笺》认为疆理田野,核查夫家人数,日益增多。等到古公迁往岐山,漆水沮水一带的民众归附他如同赶集,契阔周原百堵,同时建造,立冢土而使用大众,大概是舍弃土地得到人民,所以开创王业。到了文王,四方民众来归附有德之人,地狭人多,那些灌翳之地竞相开垦作为居所。武王完成他的功伐,所以在丰建立城邑,则四方归同;迁都于镐,则无思不服。大概是先公先王所生聚长育的时间久了。周公辅佐成王,常举祖宗之事,以及商家百亿子孙作为法戒,成王所以能常念
孝思,保爱其民,渐摩之以仁义,涵濡之以礼乐。其户口之盛,虽十七王之所致,而持盈守成之美,归于成焉。宣王承厉王之乱,能劳来还定,安集其人民,故斯干之诗于其安寝,即祝其梦熊罴蛇虺为生男女之祥,而民间亦以旐旟聚众,征男女众多之象,宜乎知重民数而固邦本。亡何而有“我行其野,依其昏姻,而不见收恤者”,民之离散,岂待姜氏之役【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哉?其贤臣仲山甫尚在,料民之举,虽谏之而不从。计此时周官之法度废弛,司民之版,其死生不可问,而乡遂之吏,其众寡不可稽矣。然则自始基而层累之,至于极盛,其难如此。以宣之初政而弗克有终,其凋耗如彼,户口之聚散不常,岂不可畏哉?以臣观后世之户口,未有不料其民者也。隋文帝之大索貌阅,则其丁口之蕃息,以其道得之乎?宇文融之括籍外逃户多,张虚数,果能増数百万缗钱乎?当口筭之,或轻,则吏以伪増邀赏,避征徭之太重,则民以隠漏偷安。即大料之,岂能周知其数哉?昔孔子式负版者,《大学》▯有德此有人。”诚重之,必思所以聚之。则虽不料其多少,而天地之间,熙熙皥皥,耕凿饮食之民,谁非吾之赤子哉?夫当其盛,则有持盈守成之戒;际其衰,则有劳来安集之方。则唐虞成康之世,未甞不可复也。
译孝思,保护并爱护他的百姓,用仁义逐渐教化他们,用礼乐深深浸润他们。百姓人口繁盛,虽然是由十七位君王共同促成的,但保持兴盛、守住基业的美德,归功于周成王。周宣王继承了周厉王造成的动乱,能够辛劳地招抚流离失所的人,安定并聚集他的百姓,所以《斯干》这首诗在他安睡时,就祝愿他梦见熊罴蛇虺作为生男或生女的吉兆,而民间也用旐旟聚集众人,征召男女众多的象征,因此知道重视人口数量来巩固国家的根本。不久就出现了“我行走在田野,依靠着姻亲,却得不到收留和体恤”的情况,百姓的离散,难道要等到姜氏之役【在千亩作战,王师败给姜氏之戎】才发生吗?那时贤臣仲山甫还在,统计人口的举措,虽然劝谏他却不听从。估计此时周朝的官制法度已经废弛,掌管人口的名册,死生无法查问,而乡遂的官吏,人数的多少也无法核查了。既然如此,那么从创业开始层层积累,达到极盛,其艰难程度就像这样。以宣王初期的政绩却不能善终,其凋敝损耗就像那样,人口的聚集与离散不固定,难道不可怕吗?以我看来后世的人口,没有不统计百姓的。隋文帝的大索貌阅,那么他丁口繁衍,是用这种方法得到的吗?宇文融括收籍外逃户很多,虚张数字,果真能增加数百万缗钱吗?当征收口算税时,或许较轻,那么官吏就用虚增人口来邀功求赏;逃避赋税徭役太重,那么百姓就用隐瞒漏报来偷安。即使大规模统计,难道能完全知晓其数目吗?从前孔子对背着户籍版的人表示敬意,《大学》说“有德行就有百姓”。确实重视人口,必定思考聚集他们的方法。那么即使不统计人口的多少,而天地之间,和乐融洽,耕种凿井饮食的百姓,谁不是我的子民呢?当人口兴盛时,就有保持盈满、守住成业的告诫;当人口衰微时,就有招抚安定、聚集百姓的方法。那么唐尧虞舜成王康王的盛世,未曾不可以恢复。
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诏除两浙、福建、荆南、广南旧输身丁钱,凡四十五万四百贯。
【臣】按:身丁钱即古之里布,亦谓之九赋,今之丁银是也。古者山泽币余之赋,特重于平民;而汉制则贾人倍筭。其于间民,则又特以是困苦之,驱之使为农矣。为此者,五亩之宅,百亩之田,悬而待其耕桑,而其人故为闲游末作,此亦不得不重为之禁矣。今之民皆自谋其居,自择其业,则其为商贾、百工伎艺与闲民之为人转移职事者,亦贸迁通易,有无相济之道也。其于关征、盐防,皆非古之制矣,固不必以口赋抑之也。至于平民,又岂可以是重困之哉?方租庸调之时,有田则有租,有丁则有庸,有户则有调,既并入两税之中,而安得复输身丁哉?所谓丁口之赋,乃五代时之横征,而真宗除之。当时三司使丁谓,犹恐有司经费不给,执不可。真宗曰:“国家所务,正为泽及下民,但敦本抑末,节用度自然当足。”竟除之。先是徐知诰甞从宋齐丘之言,蠲丁口钱矣。伪朝之令所及者少,至是吴、楚、闽、粤皆沾寛大之泽矣。据《文献通考》所载《朝野杂记》《宋朝丁钱本末》,则浙路身丁钱至开禧元年降御笔,始永与除免,则不知何时甞复征之?岂亦有祖丁谓之故説而耸动人主者欤?此聚敛之小人所为病民而害国也。
以上薄税敛【户口附】
职役附
周礼》教官之属:大司徒,卿一人;小司徒,中大夫二人;乡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郑康成注曰:「师长也。司徒掌六乡,乡师分而治之。二人者共三乡之事,相左右也。」
乡老,二乡则公一人;乡大夫,每乡卿一人;州长,每州中大夫一人;党正,每党下大夫一人;族师,每族上士一人;闾胥,每闾中士一人;比长,五家下士一人。
郑康成注曰:「三公者,内与王论道,中参六官之事,外与六乡之教,其要为民,是以属之乡焉。」州党族闾比乡之属,别正师胥皆长也。正之言政也,师之言师也,胥有才知之称。
载师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遂人中大夫二人,遂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遂大夫每遂中大夫一人,县正每县下大夫一人,鄙师每鄙上士一人,酂长每酂中士一人,里宰每里下士一人,邻长五家则一人。
郑康成注曰:「县鄙酂里邻遂之属,别也。」
大司徒之职,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
郑康成注曰:「此所以劝民者也。使之者,皆谓立其长而教令使之。保,犹任也。救,救凶灾也。宾,宾客其贤者。受者,宅舍有故相受寄托也。赒者,谓祀物不备,相给足也。」
遂人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皆有地域沟树之,使各掌其政令刑禁,以嵗时稽其人民,而授之田野,简其兵器,敎之稼穑。郑康成注曰:「邻里酂鄙县遂,犹郊内比闾族党州乡也,异其名者,示相变耳。」遂之军法,追胥起徒役,如六乡。
【臣】按职役之制,为民病乆矣。考之于经,若似乎不可以已者,何哉?曰:是在先王之世,皆官也。论其德行道艺,大者所管之人众,小者所管之人寡。出使长之,入使治之。以至庶人在官者,皆有常职,以食于上,受其禄,斯尽其职矣。后世之禄,既不能下逮比邻之长,而其督责窘辱之状,大异于古焉。由后世之制,官俸役食日削月减,百里之宰不能得古之上农夫百亩之所获,而谓更当制禄以食比邻之长,则必不能,而遂废之则可乎?先王以是兴教化,美风俗,非是则无以相亲相恤。天下之大,亦将涣散而不可收拾。齐管仲小变其説而为内政军令,秦商鞅大反其意而为连坐告奸,则胥
译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下诏免除两浙、福建、荆南、广南地区旧有的身丁钱,共计四十五万四百贯。
【臣】按:身丁钱就是古代的里布,也称为九赋,也就是现在的丁银。古代对于山泽出产的赋税,特别加重平民的负担;而汉代的制度则对商人加倍征收算赋。对于闲散百姓,又特意用这种手段使他们困苦,驱使他们去务农。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五亩的住宅、百亩的田地,悬在那里等待他们耕种桑麻,而这些人却原本从事游手好闲或工商业,所以不得不严厉禁止。现在的百姓都自己谋求居住,自己选择职业,那么他们从事商业、各种工匠技艺以及闲散百姓转换职业的人,也是贸易流通、互通有无的办法。对于关卡征税、盐业专卖,都已经不是古代的制度了,本来就不必用口赋来压制他们。至于平民,又怎么能因此让他们深受困顿呢?在租庸调时期,有田地就缴纳租,有丁口就缴纳庸,有户就缴纳调,既然已经合并到两税之中,又怎么能再缴纳身丁钱呢?所谓的丁口赋,是五代时期的横征暴敛,真宗将其废除。当时三司使丁谓,还担心有关部门经费不足,坚持认为不可废除。真宗说:“国家所致力于的,正是为了使恩泽惠及下层百姓,只要敦厚根本、抑制末节,节省用度,自然应当充足。”最终还是废除了。在此之前,徐知诰曾经听从宋齐丘的建议,免除了丁口钱。伪朝的法令所波及的范围较少,到了这时,吴、楚、闽、粤等地都蒙受了宽大的恩泽。根据《文献通考》所记载的《朝野杂记》《宋朝丁钱本末》来看,两浙路的身丁钱直到开禧元年才降下御笔,永久免除,那么不知道什么时候曾经再次征收过?难道也有祖述丁谓旧说而惊动君主的人吗?这是聚敛之徒为了祸害百姓、损害国家所做的坏事。
以上关于减轻赋税【附户口】
附职役
《周礼》教官类属:大司徒,卿一人;小司徒,中大夫两人;乡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旅下士,三十二人;府,六人;史,十二人;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
郑康成注说:“这是长官。司徒掌管六乡,乡师分别治理。两人共同负责三乡的事务,互相辅佐。”
乡老,每两乡设公一人;乡大夫,每乡设卿一人;州长,每州设中大夫一人;党正,每党设下大夫一人;族师,每族设上士一人;闾胥,每闾设中士一人;比长,每五家设下士一人。
郑康成注说:“三公,在内与君王讨论治国大道,在中参与六官的事务,在外负责六乡的教育,其核心在于为民,所以归属于乡官。”州、党、族、闾、比这些乡属的官员,分别称为正、师、胥,都是长官的意思。正,就是行政的意思;师,就是教导的意思;胥,是有才智的称呼。
载师上士两人,中士四人,府两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遂人中大夫两人,遂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十六人,旅下士三十二人,府四人,史十二人,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
遂大夫每遂设中大夫一人,县正每县设下大夫一人,鄙师每鄙设上士一人,酂长每酂设中士一人,里宰每里设下大夫一人,邻长每五家设一人。
郑康成注说:“县、鄙、酂、里、邻、遂这些属官,是分别设置的。”
大司徒的职责,命令五家组成一比,让他们互相担保;五个比组成一闾,让他们互相接纳;四个闾组成一族,让他们互相安葬;五个族组成一党,让他们互相救助;五个党组成一州,让他们互相救济;五个州组成一乡,让他们互相以礼相待。
郑康成注说:“这是用来鼓励百姓的方法。命令他们,都是指设立长官并教导命令他们。保,就是担保的意思。救,是救助凶灾。宾,是对贤者以宾客之礼相待。受,是住宅有变故时互相接纳寄托。赒,是说祭祀物品不齐全时,互相供给补足。”
遂人规定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五�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都有地域、沟渠、树木的划分,让他们各自掌管政令刑禁,在岁时稽查人口,授予他们田地,检阅兵器,教导他们耕种。郑康成注说:“邻、里、�、鄙、县、遂,就像郊内的比、闾、族、党、州、乡一样,名称不同,是为了显示有所变化罢了。”遂的军法,追捕逃犯、征发徭役,如同六乡一样。
【臣】按:职役的制度,使百姓受苦很久了。考察经典,似乎不能废止,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是因为在先王时代,这些都是官职。论其德行、道义、才艺,大的所管辖的人多,小的所管辖的人少。出外让他们做长官,入内让他们治理事务。以至于庶人在官的,都有固定的职务,靠上级供养,接受俸禄,这样就能尽到职责了。后世的俸禄,既然不能下达到比邻的长官,而且督责窘迫侮辱的情况,与古代大不相同。按照后世的制度,官俸役食日益削减,百里之地的长官不能得到古代上农夫百亩田地的收获,却说更应当制定俸禄来供养比邻的长官,这必定做不到,那么就此废除可以吗?先王用这个来兴办教化,美化风俗,不这样就不能使百姓相亲相恤。天下如此之大,也将涣散而不可收拾。齐国的管仲稍微改变其说法而实行内政军令,秦国的商鞅完全违背其本意而实行连坐告奸,那么胥吏
失之矣。汉于亭长、三老、啬夫、游徼之外,特置孝弟力田之官,稍为近古,然其秩尊而于民未亲也。至于里正、衙前之法,主典府库、辇运百物,则诚厉民而以自养,而差役、雇役、义役之论纷纷矣。虽百变其法,犹不得当也。虽严饬治民之吏,贤者少,不贤者多,未见其不以扰民也。明季之弊不逺,盖可覩矣。惟有尽举主典府库、辇运百物之类,归之官吏,而但属以教化风俗、饮射读法之事,庶几相亲爱之中,即有相纠察之道,不必告奸而奸无所容,不烦徼巡而盗无所伏。其乡约、里正以至保甲长,宜皆以绅士为之,但有教劝之责,而无供役之困。为贱为贵,自分而合,天下之势如千条万派归于一原,千枝万叶统于一本。然则显比之吉,大有之众,同人之亲,其始于比邻也夫?抑六乡、六遂家数同,田制亦同,所以起军旅、作田役,比追胥令贡赋者无不同也。惟六乡上剂致民,六遂下剂致▯。六乡上地无莱【诗田卒污莱注髙者莱下者污是莱为休不耕者也】六遂上地有莱,是其稍异也。于六乡之民则重言礼事教治,于六遂之民则専言稼器女功,正以彼此相如。互见其义。郑氏以为六乡之教,其要为民;其实六遂之教,其要亦为民也。盖取有才智之人而师帅表正,主宰其事,所以百姓亲五品,逊其人,皆分领司徒之教职者耳。至于师田行役之事,即所谓庸调之征,自两税之役已徴其税也,而又使之主典府库,辇运百物,则是以庸调之役重科于职役矣,非立法之初防也。载考周之九赋,即里之布,即布缕之征;若汉之筭钱,要之为后世之丁钱也。故庐陵李如圭以为,以此区域之征,备马牛车辇之属,临事而授之民,则百姓但任其劳而不任其费。任其劳者,于一甸之中而调七十五人为士徒也。既征其调,则并不当任其劳矣。至于国家营造用物,则归之职币;督取乡遂之赋贡,则有闾师、旅师;徴贡则入于大府,敛谷则入于仓。人亦未甞使乡遂之属主典府库也。又遗人以供馈遗,委人以供刍薪;其平治城郭、宫室、沟渠、道路,则以近民役多而特轻其税。凡后世所谓差役者,皆上古之所无,则安得泛然援据经文而责民以趋事劝功之义也?
译错了。汉代在亭长、三老、啬夫、游徼这些基层官吏之外,特别设置了孝弟力田的官职,稍微接近古制,然而他们的地位尊贵,与百姓并不亲近。至于里正、衙前这类制度,让百姓掌管府库、搬运各种物资,这确实是残害百姓来供养自己,于是关于差役、雇役、义役的议论纷纷扰扰。虽然法令变化多端,仍然不得当。即使严厉告诫治理百姓的官吏,贤能的人少,不贤能的人多,没有见到他们不骚扰百姓的。明代末年的弊端不远,大概可以看到了。只有将掌管府库、搬运物资之类的事务,全部交给官吏,而只让基层负责教化风俗、饮酒射箭、宣读法律等事务,这样在相亲相爱之中,就有互相纠察的途径,不必告发奸恶,奸恶就没有容身之地;不必频繁巡查,盗贼就没有藏身之所。那些乡约、里正乃至保甲长,都应当由绅士担任,他们只有教化的责任,而没有服役的困苦。无论地位高低,各自分明又合为一体,天下的形势就像千条万派汇归于一个源头,千枝万叶统属于一个根本。那么《易经》中“比”卦的吉祥、“大有”卦的众多、“同人”卦的亲近,大概就是从邻里之间开始吧?况且六乡、六遂的家庭数量相同,田制也相同,所以征发军队、从事农役,以及督促追捕、征收贡赋等方面都没有不同。只是六乡用上等标准来治理百姓,六遂用下等标准来治理百姓。六乡的上等地没有休耕的田地,六遂的上等地有休耕的田地,这是它们稍有不同之处。对于六乡的百姓,着重强调礼制、事务、教化、治理;对于六遂的百姓,专门强调耕作、器具、女工,正是为了彼此相互参照,互相体现其意义。郑玄认为六乡的教化,其要点在于百姓;其实六遂的教化,其要点也在于百姓。大概是选取有才智的人作为师帅,树立榜样,主宰这些事,所以百姓亲近五种品行,谦逊对待其人,这些都是分别统领司徒教化职责的人罢了。至于师田行役之类的事务,也就是所谓的庸调征收,自从两税法实施以来,已经征收了税款,却又让他们掌管府库、搬运各种物资,这是将庸调的劳役叠加在职役之上,不是立法的初衷。再考察周代的九赋,也就是里的布,也就是布缕的征收;如果像汉代的算钱,终究是后世的丁钱。所以庐陵李如圭认为,用这种按区域征收的赋税,来准备马牛车辇之类,临事时交给百姓,那么百姓只承担劳役而不承担费用。承担劳役的,是在一个甸中调派七十五人作为士徒。既然征收了调赋,就不应当再让他们承担劳役了。至于国家营造所用的物资,则归职币管理;督取乡遂的赋贡,则有闾师、旅师负责;征收贡赋则进入大府,征收谷物则进入仓库。人们也没有曾经让乡遂的属官掌管府库。又派遣人供给馈赠,委派人供给柴草;那些平整城郭、宫室、沟渠、道路的事务,因为靠近百姓、役使众多,所以特别减轻他们的赋税。凡是后世所说的差役,都是上古所没有的,怎么能随意援引经文来要求百姓履行趋事劝功的道义呢?
汉章帝元和二年,帝耕于定陶,诏曰:“三老,年尊也;孝弟,淑行也;力田,勤劳也。国家甚休之。其赐帛,人一匹,勉率农功。”
【臣】按:汉时乡亭之制,皆仍秦旧。髙帝马上得天下,不事书诗,而置三老,以主教化。髙后女主,而置孝弟力田,以劝导乡里,助成风化。盖去古未逺,先王之余泽遗风,犹可彷佛也。读章帝元和二年诏书,知当时之为乡官者,有金帛爵级之荣,而无诛求追取之累矣。
宋朝凡众役多以厢军给之,罕调丁男。真宗大中祥符五年,提防府界段惟几发中牟县夫修马监仓,羣牧制置使以廐卒代焉,因下诏禁之。真宗天禧元年,又诏治河勿调丁夫,以役充。
【臣】按此即古之公旬三日者也。有丁则有庸,宜其平治城郭、宫室、沟渠、道涂之役矣。然所谓庸者,变三日为二十日,嵗闰又加二日,以四鬴之嵗论之,犹七倍于古也。不役则计其日为绢三尺,古之所无也。古者嵗不过三日,则有不必三日者也。不役则已矣,而令其出绢三尺,其细已甚矣。租庸调并为两税,则嵗无丰俭,率科其二十日之庸钱也,而又收其身丁钱矣。岂可复以之充修仓、治河之役乎?禁之诚是也。
马端临曰:「差役,古法也。其弊也,差役不公,渔取无艺,故转而为雇役。雇役,熙宁之法也。其弊也,庸钱白输,苦役如故,故转而为义役。义役,中兴以来,江浙诸郡民户自相讲究之法也。其弊也,豪强専制,寡弱受凌,故复反而为差。盖以事体之便民者观之,雇便于差,义便于雇。至于义而复有弊,则末如之何已。」窃甞论之:「古人所谓役者,或以起军旅,则执干戈,冒锋镝,然后谓之役;或以营土木,则亲畚锸,疲筋力,然后谓之役。夫子所谓使民以时,王制所谓嵗不过三日者,皆此役也。至于乡有长,里有正,则非役也。」栁子厚言:「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然则天子之与里胥,其贵贱虽不侔,而其任长人之责则一也。」其在成周,则五家设比长,二十五家设里宰,皆下士也。等而上之,则曰闾胥,曰酂长,皆中士也;曰族师,曰鄙师,皆上士也;曰党正,曰县正,皆下大夫也;曰州长,则中大夫也。周时邻里乡党之士,皆以官主之。至汉时,乡亭之任,则每乡有三老、孝弟力田,掌劝导乡里,助成风俗;每亭有亭长、啬夫,掌听狱讼,收赋税;又有游徼,掌巡禁盗贼,皆有禄秩。而三老、孝弟力田为尊,可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繇戍,常以嵗十月赐酒肉,或赐民爵一级,则三老、孝弟力田必二级;赐民帛一匹,则三老、孝弟力田必三匹或五匹。其尊之也至矣。故戾太子得罪,而壶关三老得以言其寃;王尊为郡东郡三老,得以奏其治状。至于张敞、朱博、鲍宣、仇香之徒,为显宦有声名,然其猷为材望,亦皆见于为亭长、啬夫之时。盖上之人爱之重之,未甞有诛求无艺、迫胁不堪之举;下之人亦自爱自重,未甞有顽钝无耻、畏避茍免之事故。自汉以来,虽叔季昏乱之世,亦未闻有以任乡亭之职为苦者也。隋时苏威奏置五百家乡正,令理人间词讼,而李德林以为本废乡官判事,为其里闾亲识,剖断不平,今令乡正専理五百家,恐为害更甚。诏集议,而多是德林,遂废不置。然则隋时乡职或设或废,本无关于理乱之故,而其所以废之者,盖上之人重其事而不轻置,非下之人畏其事而不肯充也。至唐睿宗时,观监察御史韩琬之疏,知乡职之不愿为,故有避免之人。宣宗时,观大中九年之诏,知乡职之不易为,故有轮差之举。自后所谓乡亭之职,至困至贱,贪官污吏,非理徴求,极意凌蔑,故虽足迹不离里闾之间,奉行不过文书之事,而期防追呼笞棰比较,其困踣无聊之状,则与以身任军旅土木之繇役者无以异。而至于破家荡产,不能自保,则繇役之祸反不至此也。然则差役之名,差后世以其困苦卑贱同于徭役而称之,非古人所以置比闾族党之官之本意
译汉章帝元和二年,皇帝在定陶举行耕籍礼,下诏说:“三老,是年高德劭的人;孝弟,是品行善良的人;力田,是勤劳耕作的人。国家非常敬重他们。现赐给每人一匹帛,勉励他们率领百姓做好农事。”
【臣】按:汉代乡亭的制度,都沿袭秦朝的旧制。汉高祖凭借武力取得天下,不重视诗书教化,却设置三老,来主管教化。汉高后身为女主干政,却设置孝弟力田的职位,用来劝导乡里,辅助成就风俗教化。这是因为距离古代不远,先王留下的恩泽和风气,还依稀可见。阅读章帝元和二年的诏书,可知当时担任乡官的人,享有金钱、布帛和爵位的荣耀,而没有苛索追讨的累赘。
宋朝各种杂役大多由厢军承担,很少征调成年男子。真宗大中祥符五年,提点府界段惟几征发中牟县的民夫修建马监仓库,群牧制置使用马厩卒代替民夫,因此下诏禁止这种做法。真宗天禧元年,又下诏治理黄河不要征调民夫,用服役的军卒充数。
【臣】按:这就是古代的“公旬三日”制度。有成年男子就有劳役,适宜于平整城郭、宫室、沟渠、道路等工程。然而所谓的“庸”,是将三天的劳役变为二十天,闰年又增加两天,以四年一个闰年计算,还是古代的七倍。如果不服役,就计算天数折纳三尺绢,这是古代所没有的。古代每年不超过三天,甚至还有不必服满三天的情况。如果不服役就算了,却命令他们缴纳三尺绢,这已经过分苛细了。租庸调合并为两税,那么无论年成好坏,都一律征收二十天劳役的庸钱,而且又征收身丁钱。怎么可以再拿这些钱来充抵修仓、治河的劳役呢?禁止这种做法确实是正确的。
马端临说:“差役,是古代的制度。它的弊端是,差役分配不公,搜刮无度,所以转而实行雇役。雇役,是熙宁年间的制度。它的弊端是,庸钱白白缴纳,劳役之苦依旧,所以转而实行义役。义役,是南宋中兴以来,江浙各郡民户自行商议的办法。它的弊端是,豪强专断,孤弱受欺,所以又反过来实行差役。大概从便民的角度来看,雇役比差役便利,义役比雇役便利。至于义役又有弊端,那就无可奈何了。”我私下曾经论述过:“古人所说的劳役,有的是征发军队,那么手持兵器,冒着箭矢,这才叫劳役;有的是营造土木工程,那么亲自拿着箕锹,耗尽筋骨力气,这才叫劳役。孔子所说的‘使民以时’,《王制》所说的‘每年不超过三天’,都是指这种劳役。至于乡有乡长,里有里正,那就不是劳役了。”柳宗元说:“有了里胥,然后才有县大夫;有了县大夫,然后才有诸侯;有了诸侯,然后才有方伯连帅;有了方伯连帅,然后才有天子。那么天子与里胥,虽然贵贱不同,但承担治理百姓的责任则是一样的。”在周朝,五家设比长,二十五家设里宰,都是下士。依次往上,有闾胥、酂长,都是中士;有族师、鄙师,都是上士;有党正、县正,都是下大夫;有州长,则是中大夫。周朝邻里乡党的官员,都由朝廷任命。到了汉代,乡亭的职务,每乡有三老、孝弟力田,掌管劝导乡里,辅助成就风俗;每亭有亭长、啬夫,掌管审理诉讼,征收赋税;又有游徼,掌管巡逻禁止盗贼,都有俸禄秩级。而三老、孝弟力田最为尊贵,可以与县令、县丞、县尉以公事相商,免除徭役戍边,常在每年十月赐给酒肉,有时赐给百姓爵位一级,那么三老、孝弟力田必定赐二级;赐给百姓布帛一匹,那么三老、孝弟力田必定赐三匹或五匹。对他们的尊崇到了极点。所以戾太子获罪,壶关三老得以为他申冤;王尊担任东郡三老,得以奏报他的政绩。至于张敞、朱博、鲍宣、仇良等人,成为显赫的宦官且有声誉,然而他们的谋略和声望,也都体现在担任亭长、啬夫的时候。这是因为上级爱护重视他们,不曾有苛索无度、逼迫胁迫不堪的行为;下级也自爱自重,不曾有愚钝无耻、畏惧逃避苟且求免的事情。自从汉代以来,即使是衰败混乱的时代,也没听说有人以担任乡亭职务为苦。隋朝时苏威奏请设置五百家乡正,令其处理民间诉讼,而李德林认为本来废除乡官判案,是因为他们与邻里亲识,断案不公,现在让乡正专门管理五百家,恐怕危害更甚。皇帝召集议论,大多赞同李德林,于是废除不置。那么隋朝乡职有时设置有时废除,本来与治乱无关,而之所以废除,是因为上级重视这件事而不轻易设置,并不是下级畏惧这件事而不肯充任。到了唐睿宗时,看监察御史韩琬的奏疏,知道乡职不愿担任,所以有逃避的人。宣宗时,看大中九年的诏书,知道乡职不易担任,所以有轮差的做法。此后所谓的乡亭职务,变得极其困顿卑贱,贪官污吏,无理征收,极力凌辱蔑视,所以虽然足迹不离乡里之间,奉行不过是文书之事,但期限催促、追呼鞭打、比较考核,其困顿潦倒、无可奈何的样子,则与亲身承担军旅土木徭役的人没有什么不同。以至于破家荡产,不能自保,那么徭役的祸害反而不到这种地步。那么差役之名,是后世因为其困苦卑贱等同于徭役而称之,并非古人设置比闾族党官员的本意。
也。王安石谓免役之法,合于周官所谓府史胥徒,王制所谓庶人在官者,然不知周官之府史胥徒,盖服役于比闾族党之官者也。苏文忠公谓自杨炎定两税之后,租调与庸两税既兼之矣,今两税如故,奈何复欲取庸钱?然不知唐之所谓庸,乃征徭之身役,而非乡职之谓也。二公盖亦习闻当时差役之名,但见当时差役之贱,故立论如此,然实则误举以为比也。上之人贱其职,故叱之如奴▯,待之如罪囚;下之人复自贱其身,故或倚法以为奸,或匿赋以规免,皆非古义也。成周之事逺矣,汉之所以待三老啬夫亭长者,亦难望于后世。近代则役法愈弊,役议愈详,元祐间讲明差雇二法,为一大议论,然大概役之所以不可为者,费重破家耳。苏辙言:市井之人应募充役,家力既非富厚,生长习见官司官吏,虽欲侵渔,无所措手;耕稼之民,性如麋鹿,一入州县,已自慑怖,而况家有田业,求无不应。自非亷吏,谁不动心?凡百侵扰,当复如故。以是言之,则其所以必行雇役者,盖虽不能使充役之无费,然官自任雇募之责,则其役与民不同,而横费可省。虽不能使官吏之不贪,然民既出雇募之费,则其身与官无预,而贪毒无所施。此其相与防闲之术,虽去古义逺甚,然救时之良策,亦不容不如此。然熙丰间言其不便者,则谓差役有休息之时,而雇役则年年出费;差役有不及之户,而雇役则户户徴钱。至有不愿输钱而情愿执役者,盖当时破家者皆愚懦畏事之人,而桀黠之徒自能支吾,而费用少者反以出钱雇役为不便。又当时各州县所徴雇役钱,除募人应役之外,又以其余者充典吏俸给之用,又有寛剰钱可以备凶旱赈救,可以见当时充役之费本不甚重,故雇役之钱可以备此三项支用也。若夫一承职役,羁身官府,则左支右吾,尽所取办,倾囷倒廪,不足陪偿。役未满而家已罄,事体如此,则雇役之法岂复可行?雇役之金岂复能了?然则此法所以行之熙丰而民便之,元祐诸君子皆以为善者,亦以当时执役之费本少故也。礼义消亡,贪饕成俗,为吏者以狐兎视其民,睥睨朶颐,惟恐堕穽之不早;为民者以寇戎视其吏,潜形匿影,日虞怀璧之为殃。上下狙伺,巧相计度,州县専以户役之贫富为宦况之丰杀,百姓亦専以役籍之系否騐家道之兴衰。于是民间视乡亭之职役如蹈汤火,官又以复除之説要市于民,以取其赀。其在复除之科者,茍延嵗月;而在职役之列者,立见虚耗。虽有智者,不能为之谋矣。所谓正本澄源之论,必也朝廷以四维厉士大夫,饩廪称事,无俾有多藏之恶;士大夫以四维自厉,力行好事,稍能以泽物存心,然后锄奸贪之胥吏,以去其蠧害;削靡泛之支备,以养其事力;赋敛之簿书必覈,无使代逋欠之输勾。呼之期防,必明,毋使受稽慢之罚。夫然,故役人者,如父母之令其子弟,恩爱素孚;役于人者,如臂指之防其心腹。劬劳不惮,既无困苦之忧,不作避役之念,则按籍召而役之可矣。奚必曰雇曰义之纷纷哉?不然,举三代以来比闾族党之所以聨属其民,上下相维者,反借以为厉民之一大事。愚不知其説矣。
译罢了。王安石认为免役法符合《周官》所说的府、史、胥、徒,以及《王制》所说的在官府服役的庶人,但他不知道《周官》中的府、史、胥、徒,实际上是服役于比、闾、族、党等基层官吏的人。苏东坡认为自从杨炎制定两税法之后,租、调与庸已经合并到两税中了,现在两税依旧,为什么还要再征收庸钱呢?但他不知道唐代所说的庸,是指征发徭役的人身劳役,而不是指乡职的意思。这两位公卿大概也是熟闻当时差役的名称,只看到当时差役地位低贱,所以这样立论,但实际上是错误地拿它作为类比。上级官员轻视这些职务,所以像奴仆一样呵斥他们,像囚犯一样对待他们;下级百姓又轻视自己,所以有的倚仗法律做奸邪之事,有的隐瞒赋税以图免除差役,这都不符合古代的制度。成周时期的事情太遥远了,汉代对待三老、啬夫、亭长的方式,后世也难以企及。近代以来役法更加弊病,关于役法的议论更加详细,元祐年间阐明差役和雇役两种方法,成为一大争论,但大抵役法之所以难以推行,是因为费用沉重导致破家。苏辙说:市井之人应募充役,家境既非富裕,又从小习惯见到官府官吏,即使想侵吞渔利,也没有下手的地方;耕种的农民,性情像麋鹿一样,一旦进入州县,就已经恐惧害怕,何况家中拥有田产,官吏要求没有不应办的。如果不是廉洁的官吏,谁不动心呢?各种侵扰,恐怕又会像以前一样。由此说来,那么必然推行雇役的原因,大概虽然不能使充役没有费用,但官府自己承担雇募的责任,那么这种役与百姓不同,而额外的费用可以节省。虽然不能使官吏不贪婪,但百姓既然出了雇募的费用,那么他们的人身与官府没有关联,而贪婪毒害便无处施展。这种互相防范的方法,虽然与古代的制度相差甚远,但作为救时的良策,也不得不如此。然而熙宁、丰年间说它不便的人,则认为差役有休息的时候,而雇役则年年出钱;差役有轮不到的户,而雇役则户户征钱。甚至有不愿出钱而情愿服役的人,大概当时破家的都是愚懦畏事的人,而狡猾之徒自然能应付,而费用少的反而认为出钱雇役不便。又当时各州县所征的雇役钱,除了募人应役之外,又把剩余的钱用来充当典吏的俸禄,还有宽剩钱可以备凶旱赈救,可以看出当时充役的费用本来不重,所以雇役的钱可以备此三项支用。如果一旦承担职役,被束缚在官府,左支右绌,尽力筹措,倾尽家产,不足以赔偿。役期未满而家已空,情况如此,那么雇役的法令岂能再行?雇役的钱岂能再够?然而这种方法之所以在熙宁、丰年间推行而百姓觉得便利,元祐诸君子都认为好的,也是因为当时服役的费用本来较少。礼义消亡,贪婪成为习俗,做官吏的把百姓看作狐兔,斜视鼓腮,只怕落入陷阱不够早;做百姓的把官吏看作寇敌,隐藏身形,每天担心怀璧其罪。上下互相窥伺,巧妙算计,州县专门以户役的贫富作为官况的丰俭,百姓也专门以役籍的系否来验证家道的兴衰。于是民间把乡亭的职役看作如蹈汤火,官府又用复除的说法要挟市侩于民,以获取他们的资财。那些在复除科目中的,苟延岁月;而在职役行列中的,立刻见到虚耗。即使有智者,也不能为他们谋划了。所谓正本清源的议论,必须朝廷以四维来激励士大夫,俸禄与事相称,不让他们有多藏之恶;士大夫以四维自我激励,努力做好事,稍微能以泽物存心,然后铲除奸贪的胥吏,以去除其蠧害;削减靡费泛滥的支备,以养其财力;赋敛的簿书必须核实,不使代逋欠之输勾。呼唤的期限,必须明确,不使受稽慢之罚。这样,役人者,如父母命令其子弟,恩爱素孚;役于人者,如手臂手指听命于心腹。劬劳不惮,既无困苦之忧,也不作避役之念,那么按籍召而役之可矣。何必说雇役、义役的纷纷扰扰呢?不然,举三代以来比闾族党所以联属其民,上下相维的,反而借以为厉民之一大事。愚不知其说矣。
【臣】按宋初之制,衙前以主管官物,里正、户长、乡书手以课督赋税。承平既乆,而里正衙前主运官物,陪偿折耗,往往倾家。于是罢里正衙前,而以五则法差乡户衙前,以户长代里正督租赋,从韩琦、韩绛、蔡襄等之议也。然罢里正衙前而差乡户衙前,不过番休递役,少纾向日之里正,而乡户之赀髙者,人人有里正衙前之害也。以户长而代里正督租,则户长皆为里正也,未见变法之善也。其后差役之弊,戕贼农民尤甚。神宗因阅内藏库奏,有衙前千里输金七钱,库吏邀乞逾年不得还者,重伤之,乃诏制置条例司讲立役法。于是免役、助役出钱雇募之法兴焉,此于旧制视为少便矣。乃更于中给胥吏之禄,而有寛剩钱之名,则其不能制节谨度而轻用其民甚矣。时人多言其不利者,而王安石既力任行之,吕惠卿复献手实之议。其法使人户自占家业输钱助役,有隠落者许告,有实三分以一充赏,大率如汉武之筭缗、告缗矣。元祐改元,司马光欲罢一切免役钱,而行熙宁以前旧法,苏轼兄弟、范纯仁等皆以为不当罢。轼至争于政事堂,而光执益坚,凡诸新法悉属刬除,而免役之法与焉。光于英宗时固常有募人充衙前之论,而此力持不可者,激于新法之苛刻,而惟恐去之不速也。绍圣初政,寻复悉如元丰条约。其后役钱之在官者竟供他用,而雇役之值或给或否,则又大失立法之初意矣。建炎南渡,更立差役之法,则有保正副之名。其始定条例,但主一都盗贼烟火之事,不承引帖、催二税,而以户长催纳。其后州县违法驱督保正之费,至于数百千,而士民醵钱给费,名为义役,此有心者所深长太息,而无如之何也【臣】观马端临《文献通孝》所论职役始末,详哉其言之矣,其亦自谓端本澄源矣。然而尚有可商者,差役之不如雇。役则言之,雇役之不如义役,则未之及也。臣窃观朱子提举浙东常平所论山隂县义役法云:「臣昨见山隂县见行义役,只是本县人户各出义田,均给保正户长,各有畆数,具载砧基。其保正户长依旧只从本县定差,更不别置役首,亦不先排役次。而其当役之户既有义田可收,自然乐于充应。」臣今以此▯校明季排年之利弊,大率正身不愿充役者,雇人自代,其雇钱多少,任其私下商量。若所雇逃亡,即勒正身别雇陪填,此即司马光之説。而臣亲见代役之人,无事则受其雇直,有事仍推正身料理,甚有破冒官物而潜逃者。惟有义设役田处所,则正身亦可支吾,或于十排之中,众举一谙练世务者,常年收租承应,大故不致差错。此可以知雇不如义之説也。然而臣又有所不足于端临之説者,端临所论职役非身丁之役,固为有见。但督促赋税,古之职役所无,而主运官物,则何异古之出车辇给徭役乎?当时自以身丁之役待职役,而苏氏两税如故,复取庸钱之説未为误也。谓熙宁间募人应役之外,又以其余充典吏俸给,乃是所征雇役之钱重,所以有不便于人。端临反谓当时充役之费轻,则非也。臣以为差役一事,有直截了当便于民之法。夫百姓亲五品逊,相受相纠,此职役之事也。令士大夫之居于乡者为之可也。辇运官物,主典府库,非职役之事,责之官吏可也。至于复除者,周礼所谓贵者、贤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病者皆舍。及王制「升于司徒者不征于乡,升于学者不征于司徒」,皆谓舍其繇役也。今既编入两税之中,则就中优免此一项有差,正合古意。所费于县官者少,而所以培养士大夫之体,以厉其庑隅者为已多也。臣故因马氏借复除以要市于民之説,而并及之。
以上薄税敛【职役附】
御定孝经衍义卷三十五
<子部,儒家类,御定孝经衍义》>
钦定四库全书
御定孝经衍义卷三十六
天子之孝
备凶荒
【臣】按:嵗之有饥穰,天行也。凡厥庶民,用天道矣,而不免于水旱疾疫。虽欲养其父母,不可得也。王者则天之明,因而为之补救,亦所以博爱也。其备之也,宜豫述备凶荒。
诗》王风《
译臣查考宋初的制度,衙前负责主管官府物资,里正、户长、乡书手负责督促征收赋税。太平日子久了,里正和衙前主管运输官府物资,因赔偿损耗,往往倾家荡产。于是废除里正和衙前,改用五则法差派乡户担任衙前,由户长代替里正督促租赋,这是采纳了韩琦、韩绛、蔡襄等人的建议。然而废除里正和衙前而差派乡户担任衙前,不过是轮流休息、交替服役,稍微缓解了往日里正的负担,但乡户中资产高的人,人人都遭受里正和衙前的祸害。由户长代替里正督促租赋,那么户长都成了里正,没见变法的好处。后来差役的弊端,残害农民尤其严重。神宗因为阅览内藏库的奏报,有衙前从千里之外运送七钱金子,库吏勒索乞求,超过一年还不能归还的情况,对此深感痛惜,于是下诏让制置条例司研究建立役法。于是免役、助役出钱雇佣招募的方法兴起了,这相对于旧制度来说稍微便利了一些。于是又在中间给予胥吏俸禄,有了“宽剩钱”的名称,那么他们不能节制谨慎度用而轻易役使百姓就非常严重了。当时很多人说这不利,王安石既然极力推行,吕惠卿又献上“手实”的建议。这方法让人户自己申报家业出钱助役,有隐瞒漏报的允许告发,有实据的拿出三分之一作为赏赐,大体上像汉武帝的算缗、告缗一样。元祐改元,司马光想废除一切免役钱,实行熙宁以前的旧法,苏轼兄弟、范纯仁等都认为不应该废除。苏轼甚至在政事堂争辩,而司马光坚持更坚决,所有新法都一律铲除,免役法也在其中。司马光在英宗时本来常有招募人充任衙前的言论,而这时极力坚持不可,是被新法的苛刻所激怒,只怕废除得不够快。绍圣初年执政,不久又全都恢复元丰条约。后来官府中的役钱最终被用于其他用途,而雇佣役人的费用有时给有时不给,这就大大违背了立法的初衷了。建炎年间南渡,重新建立差役法,就有了保正副的名称。起初制定条例,只负责一都的盗贼、烟火之事,不承担引帖、催征二税,而由户长催纳。后来州县违法驱赶督促保正的费用,高达数百千,士民凑钱供给费用,名为义役,这是有心之人深深叹息,却无可奈何的。臣看马端临《文献通考》所论述的职役始末,说得非常详细,他也自称是正本清源了。然而还有可以商讨的,差役不如雇役则说了,雇役不如义役,则没有提及。臣私下看朱子提举浙东常平所论述的山阴县义役法说:“臣昨天看到山阴县现行义役,只是本县人户各自拿出义田,平均分给保正户长,各有亩数,详细记载在砧基簿上。那保正户长依旧只从本县定差,不再另外设置役首,也不预先排定役次。而那应当服役的人户既然有义田可以收取,自然乐于充任。”臣现在用这个来比较明朝末年排年法的利弊,大体上正身不愿充役的,雇人自己代替,那雇钱多少,任其私下商量。如果所雇的人逃亡,就勒令正身另外雇人填补,这就是司马光的说法。而臣亲眼见到代役的人,没事时接受雇资,有事时仍然推给正身料理,甚至有侵吞官府物资而潜逃的。只有设置义役田的地方,正身也可以应付,或者在十排之中,众人推举一个熟悉世事的人,常年收租承应,大错不至于发生。这可以知道雇不如义的说法。然而臣又对端临的说法有所不足,端临所论述的职役不是身丁之役,固然有见识。但督促赋税,古代职役所没有,而主管运输官府物资,那与古代出车辇给徭役有什么不同呢?当时自然以身丁之役对待职役,而苏氏两税如故,再取庸钱的说法不算错误。说熙宁年间招募人应役之外,又用其余充任典吏俸给,乃是所征雇役的钱重,所以不便于人。端临反而说当时充役的费用轻,那就错了。臣认为差役一事,有直截了当便于百姓的方法。百姓亲近五品逊,相受相纠,这是职役的事。让居住在乡里的士大夫来做是可以的。运输官府物资,主管府库,不是职役的事,责成官吏是可以的。至于免除的,是《周礼》所说的贵者、贤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病者都免除。以及《王制》“升于司徒者不征于乡,升于学者不征司徒”,都是说免除他们的徭役。现在既然编入两税之中,那么就在其中优免这一项有差别,正符合古意。耗费于县官的少,而用来培养士大夫的体统,以激励他们廉隅的已经很多了。臣所以因为马氏借复除以要市于民的说法,而一并提及。
以上薄税敛【职役附】
御定孝经衍义卷三十五
<子部,儒家类,御定孝经衍义>
钦定四库全书
御定孝经衍义卷三十六
天子之孝
备凶荒
臣查考:年成有饥荒和丰收,是天道的运行。所有百姓,顺应天道,却难免遭受水旱疾疫。即使想赡养父母,也做不到。王者效法天的光明,因而为之补救,这也是博爱。那防备凶荒,应当预先陈述。
《诗》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