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御定孝经衍义四十七

御定孝经衍义卷四十三

儒藏 · 语录 · 已译 · 第 387–394 段

为夜。浑天者以为地在其中,天周其外,日月初登于天,后入于地,昼则日在地上,夜则日在地下。杨子《法言》云:「或问浑天曰:『洛下闳营之,鲜于妄人度之,耿中丞象之,几乎,几乎,莫之能违也。』」闳与妄人,武帝时人;宣帝时司农中丞耿寿昌始铸铜为之象,史官施用焉。后汉张衡作《灵宪》以説其状。蔡邕、郑康成、陆绩、吴时王蕃、晋世姜岌、葛洪诸家皆论浑天之义,并以浑説为长。江南宋元嘉年,皮延宗作《是浑天论》。大史丞钱乐之铸铜作浑天仪,传于齐梁。周平江陵,迁其器于长安,今在太史矣。衡长八尺,玑经八尺,圆周二丈五尺强,转而望之,有其法也。

译夜晚。浑天说认为大地在天的中间,天包裹在大地的外面,日月最初升上天,后来进入地下,白天时太阳在地上,夜晚时太阳在地下。杨雄在《法言》中说:“有人问浑天说:‘洛下闳规划它,鲜于妄人测量它,耿中丞制作模型来模拟它,几乎完美,几乎完美,没有人能违背它。’”洛下闳和鲜于妄人是汉武帝时期的人;汉宣帝时期司农中丞耿寿昌开始铸造铜器来制作浑天仪的模型,史官便加以使用。东汉张衡撰写《灵宪》来解说浑天说的状况。蔡邕、郑玄、陆绩、三国吴国的王蕃、晋朝的姜岌、葛洪等各家都论述了浑天说的义理,并且都认为浑天说最为优越。南朝宋元嘉年间,皮延宗撰写了《是浑天论》。太史丞钱乐之铸造铜器制作浑天仪,流传到齐、梁两代。北周平定江陵后,将这件仪器迁到长安,现在存放在太史局。浑天仪长八尺,玑衡长八尺,圆周两丈五尺多,转动它并观察,就能体现其中的法则。

真德秀曰:「舜受终之初,察玑衡以揆七政之运,正如人子之事亲,伺候顔色,惟恐一毫少咈于亲心,此大舜事天之敬也。」

【臣】按:经言天子之孝,固以爱敬并举,而敬之一言,尤反覆致意。若「严父配天」一语,则又专为天子而发,非诸侯、卿大夫、士所得而与。盖以严父之心敬天,以敬天之心严父,其义一而已矣。故千万世帝王圣贤心法相传,无有外于敬者。夫子行在《孝经》,正所以祖述尧舜。夫子之作经,即删《书》,断自唐虞之防也。史臣之赞尧也,首言「钦」;赞舜也,首言「恭」。「钦」与「恭」皆「敬」也,而志其为天子之事。《尧典》则首言「钦若昊天,敬授人时」;《舜典》首言「在璿玑玉衡,以齐七政」。天人合一之理,二帝之所见者同也。古之「▯」官,即为方岳司其方,主其时,政是非独知其法,抑且知其道者也;是非独着之为则,而且施之于事者也。「厯为纪数之书,《象》为观天之器。舜承尧后,「▯」「象」未之有改,《书》即其书,器即其器也。舜所咨之四岳,即尧所咨之四岳也,官亦未之有改也。舜嗣位之始,固无所待于整齐脩治,但审察天象以叅诸天道人事。其谦让未遑之意,则德秀所云,真得圣人之心矣。

臯陶谟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畏。达于上下,敬哉有土。

孔安国传曰:「天所赏罚,惟善恶所在,不避贵贱。有土之君,不可不敬惧。」

陈经曰:「有土之君,惟敬则不忽乎民,是乃不忽乎天。不敬,则徒知天之当严,而以民为易虐,是天民有二理也。」此臯陶安民之谟,必及于此欤?

【臣】按:经言治天下者,得万国之欢心;治国者,得百姓之欢心;治家者,得人之欢心。人之所欲,天必从之。人心即天心也。所以克当天心者,固在于得人之心;而所以得人之心者,惟其不敢慢于人。所以不敢慢于人者,惟能敬其亲。敬亲即敬天也。天民无二理,敬天敬亲亦无二理。

説命「惟天聪明,惟圣时宪,惟臣钦若,惟民从乂」。

陈栎曰:「宪天聪明,则君与天一;臣民之心均此天理,自有不容违者。」

【臣】按:惟后王能宪天之聪明,以惇典庸礼,命德讨罪,则自君公以下至于大夫师长,罔不敬顺奉承。而天下之民,风靡草偃,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以经义推之,则天子既孝,而诸侯、卿大夫、士皆孝,以至于庶人尽能孝。其相承之理,则然。故曰:「所敬者少,所悦者众也。」

泰誓【周书篇名,武王伐纣誓师之辞】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臣】按:孔頴达疏释《臯陶谟》“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即引《泰誓》此文为证。然《臯陶》之言,所以终安民之谟;而武王誓辞,则以天地万物父母发端,而数商罪状,则以弗敬上天为首恶。以后言“皇天震怒”,言“肃将天威”,言“天命诛之”,言“予弗顺天,厥罪惟钧”,言“致天之罚”,言“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言“惟天惠民,惟辟奉天”,言“夏桀弗克若天,天乃佑命成汤”,言“谓已有天命”,言“天其以予乂民”,其中篇则终以此二语;又言“天有显道”,言“自絶于天”,言“恭行天罚”,反覆申明纣之凶残怠荒,自絶于天之处;而天之喜怒不可得而知,知之以民心之违顺去就,则此二句乃三篇中之枢纽,以见天讨有罪之意,故与臯陶所陈先后一揆者矣。

洪范四五纪,一曰岁,二曰月,三曰日,四曰星辰,五曰▯数。

吴澄曰:「岁自冬至至来歳冬至,凡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日行天一周也。以分至啓闭定歳之四时,是为一歳之纪。月自合朔至来月合朔,凡二十九日六辰有奇,月与日一防也。以晦朔▯望定月之大小,是为一月之纪。日自日出至来日日出,历十二辰,日绕地一匝也。以晨昏出没定昼夜长短,是为一日之纪。星谓二十八宿众经星辰,谓天之壌。因日月所防,分经星之度为十二次。观象测候,以騐天之体也,是为星辰之纪。▯谓日月五纬所历之度数,谓一二三四

译真德秀说:“舜在继承帝位的初期,观察玑衡仪器来推度七政的运行,正如同子女侍奉双亲,察言观色,唯恐有一丝一毫违背父母的心意,这就是大舜侍奉上天时的恭敬态度。”

【臣】按:经文论述天子的孝道,固然爱与敬并重,而“敬”这一概念,尤其反复强调。至于“严父配天”这句话,则是专门为天子而发的,不是诸侯、卿大夫、士所能参与的。大概是用尊敬父亲的心去敬天,用敬天的心去尊敬父亲,其道理是统一的。所以千万年来帝王圣贤的心法相传,没有超出“敬”这个范畴的。孔子在《孝经》中的行为,正是为了继承和阐述尧舜之道。孔子创作《孝经》,也就是删定《尚书》,断代始于唐尧虞舜时期。史官赞颂尧,首先提到“钦”;赞颂舜,首先提到“恭”。“钦”与“恭”都是“敬”的意思,并且表明这是天子所做的事。《尧典》首先说“钦若昊天,敬授人时”;《舜典》首先说“在璿玑玉衡,以齐七政”。天人合一的道理,两位圣帝所看到的是一样的。古代的“〇”官,即为方岳之官,主管其方位,主持其时节,他们不仅知道历法的法则,而且懂得其中的道理;他们不仅将其作为准则,而且将其施行于政事之中。“厯”是记录天数的书籍,《象》是观测天象的仪器。舜继承尧之后,“〇”官和《象》器都没有改变,《书》就是那本书,器就是那个器。舜所咨询的四岳,就是尧所咨询的四岳,官职也没有改变。舜即位之初,固然不需要等待去整顿修治,只是审察天象来参验天道与人事。他那种谦让来不及顾及的意思,正如真德秀所说,真正得到了圣人的心意。

皋陶谋划说:上天的聪明,来自百姓的聪明;上天的明察与威严,来自百姓的明察与威严。这道理通达于上下,拥有土地的君主应当恭敬啊。

孔安国传曰:“上天所赏罚的,只在于善恶所在,不避讳贵贱。拥有土地的君主,不可不恭敬畏惧。”

陈经说:“拥有土地的君主,只有恭敬才不会忽视百姓,这就是不忽视上天。如果不恭敬,就只知道上天应当严厉,而认为百姓容易虐待,这样天和民就有两种不同的道理了。”这是皋陶安定百姓的谋划,必定会涉及到这一点吧?

【臣】按:经文说治理天下的人,得到万国的欢心;治理国家的人,得到百姓的欢心;治理家庭的人,得到众人的欢心。人们所想要的,上天必定顺从。人心就是天心。所以能够顺应天心的,固然在于得到人心;而能够得人心的,在于不敢轻慢于人。所以不敢轻慢于人的,在于能够尊敬自己的亲人。尊敬亲人就是尊敬上天。天与民没有两种道理,敬天与敬亲也没有两种道理。

《说命》说:“只有上天聪明,只有圣人效法它,只有臣子恭敬顺从,只有百姓服从治理。”

陈栎说:“效法上天的聪明,那么君主与上天就合为一体;臣民的心都同样具备这天理,自然有不容违背的。”

【臣】按:只有后王能够效法上天的聪明,来敦厚常典、推行礼制,任命有德之人、讨伐有罪之人,那么从君公以下直到大夫师长,没有不恭敬顺从奉承的。而天下的百姓,像风吹草伏一样,成就其道德教化,而推行其政令。根据经义推论,那么天子既然尽孝,而诸侯、卿大夫、士也都尽孝,以至于庶人都能尽孝。这种相承的道理,就是这样的。所以说:“所尊敬的人少,所喜悦的人多。”

《泰誓》说:上天看,通过百姓的眼睛看;上天听,通过百姓的耳朵听。【臣】按:孔颖达疏解释《皋陶谟》中“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就引用《泰誓》这段话来作为证据。然而《皋陶谟》的话,是用来终结安定百姓的谋划;而武王的誓师辞,是以天地万物为父母发端,而列举商纣的罪状,则以不敬上天为首恶。后面说“皇天震怒”,说“肃将天威”,说“天命诛之”,说“我不顺从天,罪过就等同”,说“致天之罚”,说“上天怜悯百姓,百姓所想要的,上天必定顺从”,说“只有上天惠民,只有君主奉行天意”,说“夏桀不能顺从天,上天于是佑助成汤”,说“自以为有天命”,说“上天让我治理百姓”,其中篇则最终归结于这两句话;又说“天有显明的道”,说“自绝于天”,说“恭敬地执行天罚”,反复申明商纣凶残怠荒,自绝于天的地方;而上天的喜怒不可得知,通过民心违背顺从、离去或归附来知晓,那么这两句话乃是三篇中的枢纽,以显示上天讨伐有罪者的意思,所以与皋陶所陈述的先后的原则是一致的。

《洪范》五纪,一曰岁,二曰月,三曰日四曰星辰,五曰〇数。

吴澄说:“岁从冬至到下一年冬至,共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日,太阳运行天上一周。用分至启闭来确定一年的四季,这是一年的纪法。月从合朔到下一月合朔,共二十九日六辰有余,月亮与太阳一次交会。用晦朔〇望来确定月份的大小,这是一月的纪法。日从日出到次日日出,历经十二辰,太阳绕地一圈。用晨昏出没来确定昼夜长短,这是一日的纪法。星指二十八宿等众星,称为天的经度。根据日月交会之处,将经星的度数分为十二次。观察星象测候,以验证天的形体,这是星辰的纪法。〇指日月五星所经历的度数,即一二三四

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七政行度,各有盈缩疾迟。立数推筭,以步天之用也,是为▯数之纪。」

译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日月五星的运行度数,各自有盈缩疾迟的变化。确立数值进行推算,以推步天象之用,这就是〇数的纲纪。

【臣】按:畴于五纪,曰协用。盖推步占騐,以人合天,故为协也。畴▯于禹,陈于箕,访于周,三代以来之重▯法,岂少异于唐虞哉?特羲和之职,虞夏分并不同耳。皇极之要,在五事;五事之要,又在敬之一言。然则协用五纪,固根于心之至敬;而厯数之学,亦彜伦攸叙之一端也。

诗·小雅·十月之交【篇名】其一章曰:十月【纯阴之月】之交【晦朔之间】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彼月而微,此日而微,今此下民,亦孔之哀。二章曰:日月告凶,不用其行;四国无政,不用其良。彼月而食,则维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三章曰:▯▯震电,不宁不令;百川沸腾,山冢崒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哀今之人,胡憯莫惩?

【臣】按《左传》昭公七年,晋士文伯曰:“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灾。”此言不用其良,明所用者皇父诸人,而灾变皆其所召也。雷电失序,山崩川竭,既出灾异以谴告之,又出怪异以惊惧之。如此而曽无所创惩,天意必不复佑文武成康之绪,将致失坠,不亦可哀之甚乎?而追原其咎,皆由用非其良所致。以经义论之,亦所谓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也。

大雅《板【篇名】其八章曰:「敬天之怒,无敢戏豫;敬天之渝【变也】无敢驰驱。」

孔颖达疏曰:「当敬天之威怒,以自肃戒,无敢忽慢之而戏谑逸豫。又当敬天之灾变,以常战栗,无敢忽慢之而驰驱自恣也。」

【臣】按《诗序》:「板,凡伯刺厉王也。」人之起居动作,无一息而非天在,戒惧慎独之君子,知其无物之不体,故亦无一事而非仁。然当天道变怒之时,则必去乐彻膳,省咎责躬,又有特异于平日者。厉王之时,天道反常,人民尽病,王及羣臣方且欣欣然自以为适,防沓然不知所事。凡伯作诗责之甚切,戏谑逸豫,驰驱自恣,皆非礼而动,反道违天。如此者,则上天罚之,故戒王使敬天也。

云汉【篇名】其二章曰:旱既太甚,蕴隆虫虫【热气】不殄禋祀,自郊徂宫【宗庙】上【祭天】下【祭地】奠【天言奠其礼】瘗【地言瘗其物】靡神不宗。后稷不克【言欲救旱灾而不能胜】上帝不临【言能胜而不肯临我】耗斁下土,宁丁我躬【宁身当其灾】三章曰:旱既太甚,则不可推【去也】兢兢业业,如霆如雷【言畏之甚】周余黎民,靡有孑【半身也】遗。昊天上帝,则不我遗,胡不相畏,先祖于摧【灭也言先祖之祀将自灭】四章曰:旱既太甚,则不可沮【止也】赫赫炎炎,云我无所【无所容】大命近止【言死将至】靡瞻靡顾,羣公先正,则不我助,父母先祖,胡宁忍予。

朱熹集传曰:「于羣公先正,但言其不见助;至父母先祖,则以恩望之。所谓埀涕泣而道之也。」

【臣】按司马迁言:「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人穷则反本,呼昊天上帝,呼父母先祖,情切念深。于是旱既太甚,生民将尽,宗社将危。宣王乃行周官之典,索▯神而祭之,竭诚尽敬,以致其宛转告诉之词。所望者雨也,而终篇究未尝言及雨。」张子所谓「畏惧之甚,且不敢必者也」。天神地只,人▯内外上下,罔不禋祀矣。若以已之获戾,昊天上帝威怒之甚,固不可干,而望恩于父母先祖,有疾痛惨怛,穷而反本之思焉。其为侧身修行,所以消弭灾变之实,固在于言外。如曰「耗斁下土,宁丁我躬」,引咎自责,至欲以身当其灾。孰谓是诗也无自省之词哉?宣王之变,《大雅》始于是篇,盖取其兢兢业业之心,为能敬天敬亲,以勤民事,致再兴之绩云尔。

周颂·我将【篇名】我其夙夜畏天之威,于时保之。

【臣】按《西铭》言于时保之子之翼也。朱熹释之曰:「畏天以自保者,犹其敬亲之至也。」是《诗》之作,本为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之乐歌,称颂文王之徳,与天为一。故上章言「仪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但言法文王而不言其所以法天;此章言「夙夜敬天」,即不必复言其所以敬文王也。

敬之【篇名】敬之,敬之,天维显思,命不易哉

译臣认为:将五行纳入五纪之中,称为“协用”。因为通过推算历法、观测天象来验证,以人事契合天道,所以称为“协”。五行之道,由大禹陈述,由箕子阐明,由周代访求,这是三代以来重视的法则,难道与唐尧虞舜时期有什么不同吗?只是羲和所担任的官职,在虞代和夏代有所分合不同罢了。皇极的要旨,在于五事;五事的要旨,又在于“敬”这一句话。那么,协用五纪,固然根植于内心极致的恭敬;而历数之学,也是伦理秩序得以条理分明的一部分。

《诗经·小雅·十月之交》第一章说:十月之交,即纯阴之月的晦朔之间,朔日辛卯,发生日食,这真是非常丑恶。那月亮昏暗,这太阳昏暗,如今这些下民,也真是非常悲哀。第二章说:日月示警凶兆,不遵循它们的运行规律;四方国家没有政事,不任用贤良之人。那月亮发生食象,本是它的常态;这太阳发生食象,哪里是善事呢?第三章说:雷震电闪,不安宁也不顺从;百川沸腾,山岳崩塌;高岸变成深谷,深谷变成高陵。哀叹当今的人,为何竟然毫不惩戒?

臣查考《左传》昭公七年,晋国士文伯说:“国家没有政事,不任用善人,就会从日月的灾异中自取谴责。”这里说“不任用贤良”,明确指所用的是皇父等人,而灾变都是他们所招致的。雷电失序,山崩川竭,既然已经出现灾异来谴责警告,又出现怪异来惊惧震慑。像这样却仍然没有创痛惩戒,天意必定不再保佑文武成康的基业,将导致基业失坠,这难道不是非常悲哀的吗?而追溯其罪责,都是由任用非贤良之人所导致的。从经义来论,这也叫做不敬自己的亲人而敬重他人。

《大雅·板》第八章说:“敬畏天的震怒,不敢嬉戏逸乐;敬畏天的变化,不敢纵马奔驰。”

孔颖达疏解说:“应当敬畏天的威严震怒,以此自我肃戒,不敢轻慢而嬉戏逸乐。又应当敬畏天的灾变,以此常怀战栗,不敢轻慢而纵马奔驰自恣。”

臣查考《诗序》说:“《板》,是凡伯讽刺周厉王的诗。”人的起居动作,没有一息不是天在其中的,戒惧慎独的君子,知道没有事物不体现天理,所以也没有一件事不是仁。然而当天道发生变怒之时,就必定撤去音乐、减少膳食,反省罪过、责备自己,这又与平日有所不同。周厉王时期,天道反常,人民全都困苦,君王及群臣却还欣欣然自以为舒适,昏庸糊涂不知道做什么。凡伯作诗责备他们非常深切,嬉戏逸乐,纵马奔驰自恣,都是不合礼法的行为,违背天道。像这样的人,上天就会惩罚他们,所以告诫君王要敬畏上天。

《云汉》第二章说:旱灾已经太严重,热气熏蒸,不停止洁净的祭祀,从郊外到宗庙,上天祭奠其礼,地下埋藏其物,没有神灵不尊崇。后稷不能拯救,上帝不肯降临,毁灭下土,难道让我亲身承受这灾祸?第三章说:旱灾已经太严重,就无法推辞,兢兢业业,如同雷霆般畏惧,周朝剩余的百姓,没有半个遗留。昊天上帝,却不肯遗存我们,为何不相畏,先祖的祭祀将要灭绝?第四章说:旱灾已经太严重,就无法阻止,烈日炎炎,无处容身,死亡临近,不看也不顾,群公先正,却不帮助我们,父母先祖,为何忍心对待我?

朱熹集传说:“对于群公先正,只说他们不帮助;对于父母先祖,则以恩情期望他们。这就是所谓垂泪哭泣而诉说。”

臣查考司马迁说:“天是人的开始,父母是人的根本。人穷困时就回归根本,呼告昊天上帝,呼告父母先祖,情切念深。于是旱灾已经太严重,生民将尽,宗社将危。周宣王于是实行周官的典制,寻求神灵而祭祀,竭诚尽敬,以致其宛转告诉的言辞。所期望的是雨,而终篇终究未曾提及雨。”张载所说的“畏惧之甚,且不敢必得”。天神地祇,人鬼内外上下,无不洁净祭祀了。如果因为自己获罪,昊天上帝威怒之甚,固然不可冒犯,而期望父母先祖的恩惠,有疾痛惨怛,穷困而回归根本的思想。其侧身修行,所以消弭灾变的实质,固在于言外。如说“毁灭下土,难道让我亲身承受这灾祸”,引咎自责,至欲以身当其灾。谁说这首诗没有自省之词呢?宣王的变革,《大雅》始于这篇,大概取其兢兢业业之心,为能敬天敬亲,以此勤民事,导致再兴之绩罢了。

《周颂·我将》:我其夙夜敬畏天的威严,以此保全它。

臣查考《西铭》说“以此保全它”是子之翼也。朱熹解释说:“敬畏天以自保,犹如敬亲之至。”这首诗的创作,本为在明堂宗祀文王以配上帝之乐歌,称颂文王之德,与天为一。所以上章说“仪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只说法文王而不言其所以法天;此章说“夙夜敬天”,即不必复言其所以敬文王也。

《敬之》:敬之,敬之,天维显思,命不易

。无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事也】日监在兹。

译不要说上天高高在上,它升降于人间处理事务,每天都在这里监察。

陈栎曰:「告成王以天之当敬者,臣之忠也;答羣臣以未能敬者,君之谦也。忧其未能敬,而内为学于已,外求助于臣,是即求所以尽此敬也。学求于光明,而臣复示我以德之显明,则天不在高,高在上之天,而在吾心之天矣。其为敬天,孰大于是!」

【臣】按《周颂》《闵予小子》以下四篇,文势相类,俱成王嗣位时之诗也。《闵予小子》言陟降庭止,《访落》言绍庭上下,陟降厥家,此篇陟降厥士,日监在兹,盖一时之作,皆所以进戒嗣王者也。然前之二篇,曰「永世克孝」,曰「继序不忘」,曰「休矣皇考,以保明其身」,因其对越之时而告之,以着存文武之道。此篇则又称天以为戒,而终之以强勉学问,敬明其徳,羣臣之勉王,王之自勉,交得之矣。此所以为不匮之孝也。

礼记·月令》:“毋变天之道,毋絶地之理,毋乱人之纪【臣】按:《月令》虽为吕不韦之书,其亦最得古人之遗意。其曰:“毋变天之道,毋絶地之理,毋乱人之纪”,此一篇之大防也。施之不失,则三才相应;施之或失,亦三才相应。而篇中但列其失以为警省,盖亦纪灾不纪祥之义例也。大率行令失之于前,而气候应之于后。如春夏及秋施令有失,应在当年雨水不时,草木早落之类是也。冬月失令,应在来年天时雨汁▯瓠不成,蝗虫为败之类是也。此以见元亨利贞之德于总统之中,又分界限于界限之中,又相循环。圣人以此仁义礼智施政教号令于天下,而行之不爽,即谓之信。故中央戊巳之土,位于未月之末,火金之间。一歳之中,其实土于四时无乎不在。凡休咎之征,即见于木火金水,而辰戌丑未之相乘,即为中央之失令也。五行一阴阳也,阴阳一太极也。圣人之心,全体太极,知化则善述其事,穷神则善继其志矣。

礼运:「夫政必本于天殽【音效】以降命。命降于社之谓殽。」地【臣】按:「政必本于天地,即经所谓『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殽以降命,即经所谓『则天之明,因地之利,圣人之事天地』。因乎理数之自然,而不敢以一毫私意为之,亦所以为敬也。」

  祭义天子有善譲徳于天

【臣】按:天子父天,母地,其为譲善于天,亦犹士庻人有善本诸父母,存诸长老而已。天子知尊天,则诸侯、卿大夫各推本于所尊,而士庻人从化于下。譲非细故也。天实啓之,祖宗始基之。有天下者贪天之功,以为己力,而忘祖宗缔构之勤劳,固凶于德而悖于礼者矣。故譲之为道,礼之所取也。经曰:「礼者,敬而已矣。」

周礼·春官·宗伯》太史掌建邦之六典,以逆邦国之治;掌法,以逆官府之治;掌则,以逆都鄙之治。

郑康成注曰:「六典、八法、八则,冢宰所建,以治百官。太史又建焉,以为王迎受其治也。太史,日官也。《春秋》传曰:『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礼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

正歳年以序事,颁之于官府及都鄙。

郑康成注曰:「中数曰歳,朔数【节气】曰年。中朔大小不齐,正之以闰。若今时作▯日矣。定四时以次序,授民时之事。」《春秋》传曰:「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本,于是乎在。」

颁告朔于邦国,闰月诏王居门终月。

郑康成注曰:「门,谓路寝门也。」郑司农云:「月令十二月分在青阳、明堂、总章、▯堂左右之位,惟闰月无所居,居于门,故于文王在门谓之闰。」

冯【音凭】相【息亮反】氏掌十有二歳,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叙事,以防天位。

贾公彦释曰:「十有二歳者,歳谓太歳,左行于地,行于十二辰,一歳移一辰者也。云十有二月者,谓斗柄月建,一辰十二月而周,故云十有二月。云十有二辰者,谓子丑寅卯之等十有二辰也。十日者,谓甲乙丙丁之等也。云二十八星者,东方角亢氐房心尾箕,北方斗牛之等,为二十八星也。若指星体而言,谓之星,日月防于其星,即名宿,亦名辰,亦名次,亦名房。云之位者,总

译陈栎说:“向成王陈述应当敬畏上天,这是臣子的忠诚;回答群臣说自己未能做到敬畏,这是君主的谦逊。担忧自己未能做到敬畏,因而对内修养自身学问,对外求助于臣下,这就是寻求竭尽敬畏之道的方法。向光明处求学,而臣下又向我展示德行显明之处,那么天就不在遥远的高处,不在高高在上的天空,而在我们心中的天了。对于敬畏上天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更大的呢!”

【臣】按:《周颂》中《闵予小子》以下四篇,文辞气势相似,都是成王继位时的诗作。《闵予小子》说“上下于庭院”,《访落》说“继承庭院上下,上下于其家”,本篇说“上下于其士,日日监察在此”,大概都是同一时期的作品,都是为了进言规劝继位的君王。然而前两篇说“永远能够尽孝”,说“继承祖业不忘记”,说“皇考功德美好,以此保全自身光明”,是因为在君王与祖先神灵交接的时候告诫他,以彰显保存文王武王的道统。本篇则又借上天来作为警戒,最终归结于努力勉力学习,使德行恭敬明达,群臣勉励君王,君王自我勉励,两方面都达到了。这就是所谓不匮乏的孝道。

《礼记·月令》:“不要改变天的规律,不要断绝地的气机,不要扰乱人的纲纪。”【臣】按:《月令》虽然是吕不韦的书,但也最能体现古人的遗意。其中说:“不要改变天的规律,不要断绝地的气机,不要紊乱人的纲纪”,这是本篇的大纲。施行得当,则天、地、人三才相应;施行有误,三才也相应。而篇中只列举失误作为警戒反省,大概也是记载灾异而不记载祥瑞的义例。大抵政令在前失误,气候在后应验。比如春夏及秋季施令有误,应在当年雨水不时、草木早凋之类;冬季施令有误,应在来年天时雨水异常、瓜果不成、蝗虫为害之类。由此可见元亨利贞之德在总体统领之中,又在界限之中划分界限,又相互循环。圣人以此仁义礼智施政教号令天下,施行没有差错,就叫做信。所以中央戊己之土,位于未月之末,火与金之间。一年之中,实际上土在四时无处不在。凡是吉凶的征兆,就显现于木火金水,而辰戌丑未的相乘,就是中央失令的表现。五行统一于阴阳,阴阳统一于太极。圣人的心,全体都是太极,通晓变化就能善于记述其事,穷尽神妙就能善于继承其志。

《礼运》:“政事必定以天为根本,通过殽来降下天命。天命降于社稷就叫做殽。”【臣】按:“政事必定以天地为根本,就是经文所说的‘天的常道,地的义理’。通过殽来降下天命,就是经文所说的‘效法天的光明,因地之利,圣人侍奉天地’。顺应理数的自然,不敢有一丝私意掺杂其中,这也是为了表示敬畏。”

《祭义》:天子有善行,归功于天。

【臣】按:天子以天为父,以地为母,他将善行归功于天,也就像士庶人将善行归于父母,存于长老一样。天子知道尊崇天,那么诸侯、卿大夫各自推究本源于所尊崇的对象,而士庶人就在下面顺从教化。归功不是小事。天实际上开启了它,祖宗奠定了基业。拥有天下的人贪天之功,认为是自己的力量,而忘记祖宗缔造基业的勤劳,这确实是德行凶险而违背礼制的。所以归功之道,是礼所推崇的。经文说:“礼,不过是恭敬罢了。”

《周礼·春官·宗伯》:太史掌管建立国家的六典,以迎接国家的治理;掌管法,以迎接官府的治理;掌管则,以迎接都鄙的治理。

郑康成注说:“六典、八法、八则,由冢宰建立,以治理百官。太史又建立它们,作为君王迎接接受治理的依据。太史,是日官。《春秋》传说:‘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位居卿,以确立日礼。日御不失误日期,在朝堂上授予百官。’”

校正岁年以安排事务,颁布给官府及都鄙。

郑康成注说:“中数叫岁,朔数叫年。中朔大小不齐,用闰月来校正。就像现在制定历法一样。确定四时以安排次序,授予百姓农时之事。”《春秋》传说:“闰月用来校正时,时用来安排事务,事务用来丰厚民生,百姓的根本,就在这里。”

颁布告朔于邦国,闰月诏令君王居于门终月。

郑康成注说:“门,指的是路寝门。”郑司农说:“月令十二月分别位于青阳、明堂、总章、玄堂左右的位置,只有闰月没有居所,居于门,所以在文字上王在门就称为闰。”

冯相氏掌管十二岁,十二月,十二辰,十日,二十八星的位置,辨别它们叙述事务,以防备天位。

贾公彦解释说:“十二岁者,岁指太岁,在地下左行,行于十二辰,一岁移一辰。说十二月者,指斗柄月建,一辰十二月而一周,所以说十二月。说十二辰者,指子丑寅卯等十二辰。十日者,指甲乙丙丁等。说二十八星者,东方角亢氐房心尾箕、北方斗牛等,为二十八星。如果指星体而言,叫做星,日月防于其星,就叫做宿,也叫做辰,也叫做次,也叫做房。说之位者,总”

五者皆有位处也。云辨其叙事者,谓五者皆与人为候之,以为事业次叙而事得分辨,故云辨其叙事也。云以防天位者,五者在天防合而为候也。」

译这五者都有各自的位置。所谓“辨别它们的叙事”,是说这五者都与人为配合以形成气候,作为事业发展的次序,从而使事务得以分辨,所以说“辨别它们的叙事”。所谓“用来防止天位”,是说这五者在天上防止(或调节)以合成为气候。

冬夏致日,春秋致月,以辨四时之叙。

贾公彦释曰:「此经欲知人君政之得失之所致,观日月之景,以辨四时之叙。若政教得所,则四时之景依度;若依度,则四时之叙得正矣。必冬夏致日,春秋致月者,以日者实也,故于长短极时致之也;月者阙也,故于长短不极时致之也。」

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变动,以观天下之迁,辨其吉凶。

贾公彦释曰:「上冯相氏,掌日月星辰不变,依常度者。此官掌日月星辰变动,与常不同,以见吉凶之事。」

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观妖祥【星土,星所主土也;封,犹界也】

贾公彦释曰:「此经论北斗及二十八宿所主九州及诸国封域之妖祥所在之事故云以星土也。」

以十有二歳之相【息亮反,下同】观天下之妖祥。

郑康成注曰:「歳,谓太歳。歳星与日同次之月,斗所建之辰也。歳星为阳,右行于天;太歳为阴,左行于地。十二歳而小周,其妖祥之占,甘氏歳星经其遗象也。」郑司农云:「太歳所在,歳星所居。」《春秋》传曰:「越得歳而吴伐之,必受其凶之属是也。」

以五云之物辨吉凶,水旱降丰荒之祲象。

郑康成注曰:「物色也,视日旁云气之色降下也,知水旱所下之国。」郑司农云:「以二至、二分观云物,青为虫,白为防,赤为兵,黑为水,黄为丰。故《春秋》传曰:『凡分至啓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

以十有二风察天地之和,命乖别之妖祥。

郑康成注曰:「十有二辰,皆有风吹其律,以知和否。其道亡矣。」《春秋》防十八年,楚师伐郑,师旷曰:「吾骤歌北风,又歌南风,南风不竞,多死声。楚必无功。」是时楚师多冻,其命乖别【命楚师之乖别】审矣。

  凡此五物者以诏救政访序事

郑康成注曰:「访谋也。见其象,则当预为之备,以诏王救其政,且谋今年天时,占相所宜,次序其事。」

【臣】按:太史、小史,别职而同官;冯相、保章,与太史异官而联职。太史日官,下大夫也,而传言居卿,以底日,则未知其为如服防之説,以卿来摄其职?若四岳之命为羲和欤?抑如后世司▯者得兼卿寺职衔欤?郑注:冯相氏世登高台,以视天文之次序;保章氏世守天文之变。然则二氏皆世其官,而太史不言世,惟其使卿来居之,故无定官,且得叅与冢宰之六典、八法、八则也。日月星辰依其常度,乃政治之得;日月星辰不依常度,乃政治之失。冯相主其常,保章主其变,其得其失,皆当次叙救正。古圣王之重▯数如此。后世厯官之任益轻,为厯学者近于巫史卜祝之末,而不足以通乎道,施于事,而士大夫通其故者亦鲜矣。其于立法之叅错、埀象之吉凶,盖多聚讼而鲜灼见也。岂古帝王钦崇天道之意哉?

  御定孝经衍义卷四十三

<子部,儒家类,御定孝经衍义》>

  钦定四库全书

  御定孝经衍义卷四十四

  天子之孝

  事天地

春秋,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隠公三年】

朱熹曰:「王者脩德行政,用贤去奸,能使阳盛足以胜阴,阴衰不能侵阳,则日月之行虽或当食,而月常避日,故其迟速高下必有参差而不正相合者,所以当食而不食也。若国无政,则当食必食,虽曰行有常度,而实为非常之变矣。」

家铉翁曰:「自汉以来,厯家每以百七十有三日为一交防,未有频月交防者。而防二十一年九月、十月,二十四年七月、八月,频食。汉高祖即位之三年十月、十一月,频食。以后至今千有余年,未有频月频食者。故知天度有时而变其常,兹其所以为异也。」

【臣】按《春秋》记日蚀,始隠公,终哀公,凡三十有七夫。

日月以百七十三日为一交,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计八万八千三百八十余日,应得五百余交。以▯法上推,其间应入蚀限者,岂止于三十七?而春秋所书止此,何当蚀不食者若是其多耶?抑虽有而不为灾,则不书耶?盖当望而交于夜,则月蚀;当朔而交于昼,则日蚀。反是,则虽交而不见蚀。春秋特据所

译冬至夏至观测日影,春分秋分观测月影,以此来辨别四季的次序。

贾公彦解释说:“这段经文想要说明人君政治得失所导致的结果,通过观察日月影子的变化,来辨别四季的次序。如果政教得当,那么四季的影子就符合法度;如果符合法度,那么四季的次序就端正了。之所以在冬夏观测日影,在春秋观测月影,是因为日是实象,所以在昼夜长短达到极值时观测它;月是虚象,所以在昼夜长短未达到极值时观测它。”

保章氏掌管天星,用来记录星辰日月的变动,以此观察天下的变迁,辨别吉凶。

贾公彦解释说:“上文冯相氏,掌管日月星辰不变、依循常度的部分。这个官职掌管日月星辰的变动,与常度不同,以此来显现吉凶之事。”

根据星土来辨别九州之地所封的疆域,每个封域都有对应的分星,以此来观察妖异祥瑞。【星土,即星辰所主宰的土地;封,即边界】

贾公彦解释说:“这段经文论述北斗及二十八宿所主宰的九州及各国封域中妖异祥瑞所在的事情,所以说根据星土。”

根据十二年的岁星位置【“岁”读作“息亮反”,下文同】来观察天下的妖异祥瑞。

郑康成注释说:“岁,指太岁。岁星与太阳同处一个星次的月份,就是北斗所指向的时辰。岁星属阳,在天上向右运行;太岁属阴,在地上向左运行。十二年完成一个小周期,关于妖异祥瑞的占卜,甘氏《岁星经》中保留了其遗象。”郑司农说:“太岁所在之处,就是岁星所居之处。”《春秋》传中说:“越国得到岁星而吴国攻打它,必定承受凶险之类的事情就是如此。”

根据五种云气的物色来辨别吉凶,观察水旱、丰荒的灾异征象。

郑康成注释说:“物色,即颜色。观察太阳旁边云气的颜色降下,就知道水旱灾害发生在哪个国家。”郑司农说:“在二至、二分观测云气物色,青色主虫害,白色主旱灾,赤色主兵灾,黑色主水灾,黄色主丰收。所以《春秋》传中说:‘凡是分至启闭,必定记载云气物色,是为了防备的缘故。’”

根据十二风来考察天地是否和谐,判定乖离异常的妖异祥瑞。

郑康成注释说:“十二个时辰,都有风吹动律管,以此来知道是否和谐。这种方法已经失传了。”《春秋》僖公十八年,楚国军队攻打郑国,师旷说:“我接连吹奏北风,又吹奏南风,南风不强劲,多有死声。楚国必定无功而返。”当时楚国军队多受冻害,其命运乖离异常【指楚国军队的乖离异常】就很清楚了。

凡是这五种事物,用来告知补救政事,谋划安排事务。

郑康成注释说:“访,即谋划。看到这些征象,就应当预先为之防备,以此告知君王补救其政事,并且谋划当年的天时,占卜适宜的事情,按次序安排事务。”

【臣】按:太史、小史,是不同的职事但同属一个官署;冯相、保章,与太史是不同的官署但职事相连。太史是日官,官阶为下大夫,而传言中说他位居卿位,以确立日官的地位,那么不知道他是像服防所说的那样,由卿来代理其职?还是像四岳被任命为羲和那样?或者是像后世司历者得以兼任卿寺职衔那样?郑注说:冯相氏世代登高台,以观察天文的次序;保章氏世代守护天文的变化。那么这两氏都是世代承袭官职,而太史不言世代承袭,只是因为让卿来担任,所以没有固定的官职,并且得以参与冢宰的六典、八法、八则。日月星辰依循常度,是政治得当的表现;日月星辰不依循常度,是政治失当的表现。冯相主管常度,保章主管变化,其得当与否,都应当依次序补救纠正。古代圣王重视历数就是这样。后世历官的职责日益轻贱,从事历学的人接近于巫史卜祝的末流,而不能通达大道,施行于实务,而士大夫中通晓其故的也很少了。他们在立法参错、垂象吉凶方面,大多聚讼纷纭而少有灼见。这难道是古代帝王钦敬尊崇天道的本意吗?

御定孝经衍义卷四十三

<子部,儒家类,御定孝经衍义>

钦定四库全书

御定孝经衍义卷四十四

天子之孝

事奉天地

春秋,鲁隐公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发生日食。

朱熹说:“君王修德行政,任用贤人去除奸佞,能使阳气旺盛足以战胜阴气,阴气衰弱不能侵犯阳气,那么日月运行虽然有时应当发生食象,但月亮常避开太阳,所以其迟速高下必有参差而不正好相合,所以当食而不食。如果国家没有政教,那么当食必定发生食象,虽然说是运行有常度,但实际是非常之变。”

家铉翁说:“自汉代以来,历家每以一百七十又三日为一个交点,没有连续两个月发生交点的。而鲁僖公二十一年九月、十月,二十四年七月、八月,连续发生日食。汉高祖即位第三年十月、十一月,连续发生日食。此后至今一千多年,没有连续两个月连续发生日食的。所以知道天度有时而改变其常,这就是它之所以为异象的原因。”

【臣】按:《春秋》记载日食,始于隐公,终于哀公,共三十七次。

日月以一百七十三日为一个交点,春秋二百四十二年,共计八万八千三百八十多日,应当有五百多个交点。用历法向上推算,其间应当进入食限的,岂止三十七次?而《春秋》所记载的只有这些,为什么当食而不食的情况如此之多呢?还是虽然有食但不为灾,所以不记载呢?大概当望月时交于夜间,则发生月食;当朔日时交于白天,则发生日食。反之,则虽然交合而不见食象。《春秋》特别依据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