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大明会典[明]李东阳等纂
目录
序一
序二
序三
敕喻一
敕諭二
敕諭三
会典书名
会典文册衙门
文职衙门
武职衙门
会典凡例
续纂凡例
重修题本
重修凡例
重修表
重修职名
文职衙门
宗人府 南京宗人府
卷之一
宗人府
南京宗人府
吏部
文选清吏司
卷之二
官制一
京官
卷之三
官制二
南京官
卷之四
官制三
外官
卷之五
选官
推陞
保举
改调[降调附]
开设裁併官员
还职官员
给假
验封清吏司
卷之六
功臣封爵
功臣推封
功臣袭封[衍圣公袭封附]
土官承袭
文官封赠
廕叙
誥敕
散官
卷之七
吏员
在京衙门
南京
在外衙门
卷之八
吏役参拨
卷之九
行移勘合
关给须知
到任须知一
祀神
恤孤
狱囚
田粮
制书榜文
吏典
吏典不许那移
承行事务
印信衙门
仓库
所属仓场库务
系官头匹
会计粮储
各色课程
鱼湖
金银场
窑冶
盐场
公廨
系官房屋
书生员数
耆宿
孝子顺孙义夫节妇
官户
境内儒者
起灭词讼
好閒不务生理
祗禁弓兵
犯法官吏
犯法民户
警跡人
到任须知二
吏房
各房合设吏典
所属印信衙门
未完事件
户房
户口
田粮
仓库
税课司局
鱼湖
盐场
金银场
各色课程
农桑蓝靛
会计粮储
係官房屋几所
乡都几处
未完事件
礼房
祭祀坛场
存恤孤老
制书榜文
孝子顺孙义夫节妇
境内儒者
耆宿几名
未完事件
兵房
刑房
见禁罪囚
境内警跡人
未完事件
刑房
境内起灭词讼之人
境内為官犯法被刑
断发他所工役迁徙安置
犯死罪家小见存
境内民人犯法被诛者几名
工房
公厅间数
公用什物
岁造(土商)疋
轮班人匠几千几百几名
铁冶几处
未完事件
稽勋清吏司
卷之十
勋级
资格
卷之十一
贴黄
丁忧
侍亲
更名復姓
杂行
考功清吏司
卷十二
考覈一
官员
京官
在外司府州县官[王府官附]
教官
杂职官入流,仓官[收粮经歷等官附]
考覈通例
考覈二
吏员[承差知印附]
责任条例
卷十三上
朝覲考察
京官考察[王府官附]
举劾
致仕
事故
访举
南京吏部
卷之十三下
文选清吏司
验封清吏司
稽勋清吏司
考功清吏司
户部
卷之十四
十三司职掌
浙江清吏司
江西清吏司
湖广清吏司
福建清吏司
山东清吏司
山西清吏司
河南清吏司
陕西清吏司
四川清吏司
广东清吏司
广西清吏司
云南清吏司
贵州清吏司
卷之十五
州县一
卷之十六
州县二
卷之十七
田土
给赐
农桑
灾伤
卷之十八
在京「锦衣等五十四卫,并后军督府」。
译《大明会典》[明代]李东阳等编纂。
目录
序一
序二
序三
敕谕一
敕谕二
敕谕三
会典书名
会典文册衙门
文职衙门
武职衙门
会典凡例
续纂凡例
重修题本
重修凡例
重修表
重修职名
文职衙门
宗人府 南京宗人府
卷一
宗人府
南京宗人府
吏部
文选清吏司
卷二
官制一
京官
卷三
官制二
南京的官
卷四
官制三
外地的官
卷五
选官
推举升迁
保举
改任调职[附降职调任]
裁并已开设的官职衙门
留任待职的官员
请假
验封清吏司
卷六
功臣封爵
功臣推恩加封
功臣袭封[附衍圣公袭封]
土官承袭
文官的封赠
恩荫叙用
诰命敕命
散官
卷七
吏员
在京城的衙门
南京
在外地的衙门
卷八
吏役的差派拨用
卷九
公文行移与勘合
关领凭证须知
到任须知一
祭祀神明
救济孤苦
狱中囚犯
田地钱粮
制书榜文
吏典
吏典不得挪移职守
承办公事
有印信的衙门
仓库
所属仓场库务
官府名下的牲畜
会计粮食储备
各类课税
鱼塘湖泊
金银矿场
窑冶
盐场
公廨
官府名下的房屋
在册生员人数
年高有德之人
孝子顺孙义夫节妇
官宦人家
境内的儒者
挑起诉讼者
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人
把守禁地的弓兵
犯法的官吏
犯法的百姓
有前科行迹可疑之人
到任须知二
吏房
各房应设置的吏典
所属有印信的衙门
未办完的事项
户房
户口
田地钱粮
仓库
税课司局
鱼塘湖泊
盐场
金银矿场
各类课税
农桑蓝靛
会计粮食储备
官府名下房屋若干处
乡都若干处
未办完的事项
礼房
祭祀坛场
存恤孤苦老人
制书榜文
孝子顺孙义夫节妇
境内的儒者
年高有德之人若干名
未办完的事项
兵房
刑房
在押罪囚
境内有前科行迹可疑之人
未办完的事项
刑房
境内挑起诉讼的人
境内为官犯法而被处刑的人
断发流放他处服役、迁徙安置的人
犯死罪者家中现存的家属
境内百姓犯法被处死者若干名
工房
公厅房屋间数
公用器物
每年制作的(土产)布匹
轮班服役的工匠若干千百名
铁冶炉若干处
未办完的事项
稽勋清吏司
卷十
勋级
资格
卷十一
贴黄
丁忧
侍奉双亲
更名复姓
杂项事务
考功清吏司
卷十二
考核一
官员
京官
在外地任职的司、府、州、县官[附王府官]
教官
杂职官入流品,仓官[附收粮经历等官]
考核通例
考核二
吏员[附承差、知印]
责任条例
卷十三上
朝觐考察
京官考察[附王府官]
举荐弹劾
致仕
事故
访察举荐
南京吏部
卷十三下
文选清吏司
验封清吏司
稽勋清吏司
考功清吏司
户部
卷十四
十三司职掌
浙江清吏司
江西清吏司
湖广清吏司
福建清吏司
山东清吏司
山西清吏司
河南清吏司
陕西清吏司
四川清吏司
广东清吏司
广西清吏司
北直隶各卫所
南京锦衣等四十二卫
南直隶各卫所
浙江都司
江西都司
湖广都司并留守司行都司
福建都司并行都司
山东都司
河南都司
广东都司
广西都司
四川都司并行都司
山西都司
山西行都司
万全都司
陕西都司并行都司
云南都司
贵州都司
辽东都司
卷之十九
户口一
户口总数
富户
逃户
流民
附籍人户
卷之二十
户口二
黄册
赋役
婚姻
读法
卷之二十一
仓庾一
京仓[永次仓附]
两直隶府州县都司卫仓
卷之二十二
仓庾二
各司府州县卫所仓
浙江布政使司
江西布政使司
湖广布政使司
福建布政使司
山东布政使司
山西布政使司
河南布政使司
陕西布政使司
四川布政使司
广东布政使司
广西布政使司
云南布政使司
贵州布政使司
内外各仓通例
预备仓
卷之二十三
仓庾三
马房等仓[草场附]
二十三:马房仓,并象房、牛羊房仓。
京草场五处
边草场六处
马房牧地
马房仓场通例
盘拨粮斛
卷之二十四
会计一上
税粮一
洪武二十六年,实徵夏税、秋粮总数。
浙江布政司
北平布政司
江西布政司
湖广布政司
福建布政司
山东布政司
山西布政司
河南布政司
陕西布政司
四川布政司
广东布政司
广西布政司
云南布政司
应天府
苏州府
松江府
常州府
镇江府
庐州府
凤阳府
淮安府
扬州府
徽州府
寧国府
池州府
太平府
安庆府
广德州
徐州
滁州
和州
弘治十五年实徵夏税秋粮总数。
浙江布政司
江西布政司
湖广布政司
福建布政司
山东布政司
山西布政司
河南布政司
陕西布政司
四川布政司
广东布政司
广西布政司
云南布政司
贵州布政司
顺天府
永平府
保定府
河间府
真定府
顺德府
广平府
大名府
隆庆州
保安州
应天府
苏州府
松江府
常州府
镇江府
庐州府
凤阳府
淮安府
扬州府
徽州府
寧国府
池州府
太平府
安庆府
广德州
徐州
滁州
和州
卷之二十五
会计一下
税粮二
万历六年实徵夏税秋粮总数
浙江布政司
江西布政司
湖广布政司
福建布政司
山东布政司
山西布政司
河南布政司
陕西布政司
四川布政司
广东布政司
广西布政司
云南布政司
贵州布政司
顺天府
永平府
保定府
河间府
真定府
顺德府
广平府
大名府
延庆州
保定州
应天府
苏州府
松江府
常州府
镇江府
庐州府
凤阳府
淮安府
扬州府
徽州府
寧国府
池州府
太平府
安徽府
广德州
徐州
滁州
和州
草料[秋青草附]
弘治十五年、
译云南清吏司
贵州清吏司
卷十五
州县一
卷十六
州县二
卷十七
田土
给赐
农桑
灾害损伤
卷十八
在京城的「锦衣卫等五十四个卫,以及后军都督府」。
北直隶各卫所
南京锦衣卫等四十二个卫
南直隶各卫所
浙江都司
江西都司
湖广都司及留守司、行都司
福建都司及行都司
山东都司
河南都司
广东都司
广西都司
四川都司及行都司
山西都司
山西行都司
万全都司
陕西都司及行都司
云南都司
贵州都司
辽东都司
卷十九
户口一
户口总数
富户
逃亡人户
流民
附籍人户
卷二十
户口二
黄册
赋役
婚姻
宣讲法令
卷二十一
仓庾一
京仓[附永次仓]
两直隶府州县都司卫仓
卷二十二
仓庾二
各司府州县卫所仓
浙江布政使司
江西布政使司
湖广布政使司
福建布政使司
山东布政使司
山西布政使司
河南布政使司
陕西布政使司
四川布政使司
广东布政使司
广西布政使司
云南布政使司
贵州布政使司
内外各仓通例
预备仓
卷二十三
仓庾三
马房等仓[附草场]
卷二十三:马房仓,以及象房、牛羊房仓。
京城草场五处
边境草场六处
马房放牧的地方
马房仓场通例
盘点转拨粮食
卷二十四
会计一上
税粮一
洪武二十六年实际征收的夏税、秋粮总数。
浙江布政司
北平布政司
江西布政司
湖广布政司
福建布政司
山东布政司
山西布政司
河南布政司
陕西布政司
四川布政司
广东布政司
广西布政司
云南布政司
应天府
苏州府
松江府
常州府
镇江府
庐州府
凤阳府
淮安府
扬州府
徽州府
宁国府
池州府
太平府
安庆府
广德州
徐州
滁州
和州
弘治十五年实际征收的夏税秋粮总数。
浙江布政司
江西布政司
湖广布政司
福建布政司
山东布政司
山西布政司
河南布政司
陕西布政司
四川布政司
广东布政司
广西布政司
云南布政司
贵州布政司
顺天府
永平府
保定府
河间府
真定府
顺德府
广平府
大名府
隆庆州
保安州
应天府
苏州府
松江府
常州府
镇江府
庐州府
凤阳府
淮安府
扬州府
徽州府
宁国府
池州府
太平府
安庆府
广德州
徐州
滁州
和州
卷二十五
会计一下
税粮二
万历六年实际征收的夏税秋粮总数
浙江布政司
江西布政司
湖广布政司
福建布政司
山东布政司
山西布政司
河南布政司
陕西布政司
四川布政司
广东布政司
广西布政司
云南布政司
贵州布政司
顺天府
永平府
保定府
河间府
真定府
顺德府
广平府
大名府
延庆州
保定州
应天府
苏州府
松江府
常州府
镇江府
庐州府
凤阳府
淮安府
扬州府
徽州府
宁国府
池州府
太平府
安徽府
广德州
徐州
滁州
和州
草料[附秋青草]
各司府州实徵马草数
万历六年、各司府州实徵马草数
秋青草
卷之二十六
会计二
起运
弘治十五年起运数目
浙江布政司
江西布政司
湖广布政司
福建布政司
山东布政司
山西布政司
河南布政司
广东布政司
顺天府
永平府
保定府
河间府
真定府
顺德府
广平府
大名府
应天府
苏州府
松江府
常州府
镇江府
庐州府
凤阳府
淮安府
扬州府
安庆府
徽州府
寧国府
池州府
太平府
广德州
滁州
徐州
和州
万历六年起运数目
浙江布政司
江西布政司
湖广布政司
福建布政司
山东布政司
山西布政司
河南布政司
广东布政司
顺天府
永平府
保定府
河间府
真定府
顺德府
广平府
大名府
应天府
苏州府
松江府
常州府
镇江府
庐州府
凤阳府
淮安府
扬州府
安庆府
徽州府
寧国府
池州府
太平府
广德州
滁州
徐州
和州
卷之二十七
会计三
漕运
运粮官军
漕运总数
脚耗轻齎
漕规
漕船
漕禁
民运
穵运
卷之二十八
会计四
京粮
边粮
蓟州
永平
密云
昌平
易州
井陘
辽东
宣府
大同
山西
延绥
寧夏
甘肃
固原
卷之二十九
徵收
卷之三十
库藏一
内府库
内承运库
承运库
供用库
甲字库
丙字库
丁字库
广惠库
天财库
赃罚库
内官监
尚膳监
酒醋麵局
司苑局
惜薪司
宝钞司
太仓库
在外诸司库
赃罚
卷之三十一
库藏二
钞法
钱法
卷之三十二
课程一
盐法一
两淮
盐课数目
行盐地方
两浙
盐课数目
行盐地方
长芦
盐课数目
行盐地方
山东
卷之三十三
课程二
盐法二
福建
盐课数目
行盐地方
河东
盐课数目
行盐地方
陕西
盐课数目
行盐地方
广东
盐课数目
行盐地方
四川
盐课数目
行盐地方
云南
盐课数目
行盐地方
卷之三十四
课程三
盐法三
盐法通例
盐引式
卷之三十五
课程四
钞关
设处所
船钞商税
商税
税课司局
各司局衙门
见设司局衙门
裁革司局衙门
税课数
卷之三十六
课程五
鱼课
河泊所
各河泊衙门
见设河泊衙门
裁革河泊衙门
鱼课数
卷之三十七
课程六
茶课
茶课数
各处茶课钞数
金银诸课
权量
时估
卷之三十八
廩禄一
宗藩禄米
禄米额数
禄米本折
公侯駙马伯禄米
卷之三十九
廩禄二
俸给
廩给
行粮马草
卷之四十
经费一
赏赐
卷之四十一
经费二
月粮[月盐附]
月盐
官民户口盐钞
盐钞起存数目
杂支
勘合
南京户部
卷之四十二
十三司职掌
浙江清吏司
江西清吏司
湖广清吏司
福建清吏司
山东清吏司
山西清吏司
河南清吏司
陕西清吏司
四川清吏司
广东清吏司
广西清吏司
云南清吏司
贵州清吏司
黄册
差役
屯田
各卫屯粮数目
仓庾
粮储
各处起运数目
浙江布政司
江西布政司
福建布政司
湖广布政司
应天府
苏州府
松江府
常州府
镇江府
庐州府
凤阳府
淮安府
扬州府
徽州府
寧国府
池州府
太平府
安庆府
广德州
徐州
和州
南京锦衣卫驯象千户所
粮长勘合
草场
草料
银库
派纳绢布
内库课钞
盐政
铺行
官吏俸给
官军匠役俸粮
赏赐
礼部
仪制清吏司
卷之四十三
朝贺
正旦冬至百官朝贺仪
冬至大礼庆成仪
万寿圣节百官朝贺仪
中宫正旦冬至命妇朝贺仪
中宫千秋节命妇朝贺仪
太皇太后、
译弘治十五年各司府州实际征收的马草数目
万历六年各司府州实际征收的马草数目
秋季的青草
卷二十六
会计二
起运
弘治十五年起运的数目
浙江布政司
江西布政司
湖广布政司
福建布政司
山东布政司
山西布政司
河南布政司
广东布政司
顺天府
永平府
保定府
河间府
真定府
顺德府
广平府
大名府
应天府
苏州府
松江府
常州府
镇江府
庐州府
凤阳府
淮安府
扬州府
安庆府
徽州府
宁国府
池州府
太平府
广德州
滁州
徐州
和州
万历六年起运的数目
浙江布政司
江西布政司
湖广布政司
福建布政司
山东布政司
山西布政司
河南布政司
广东布政司
顺天府
永平府
保定府
河间府
真定府
顺德府
广平府
大名府
应天府
苏州府
松江府
常州府
镇江府
庐州府
凤阳府
淮安府
扬州府
安庆府
徽州府
宁国府
池州府
太平府
广德州
滁州
徐州
和州
卷二十七
会计三
漕运
运粮的官军
漕运总数
路上损耗与轻赍银
漕运规章
漕船
漕运禁令
民间运粮
挖运
卷二十八
会计四
京城的粮食
边境的粮食
蓟州
永平
密云
昌平
易州
井陉
辽东
宣府
大同
山西
延绥
宁夏
甘肃
固原
卷二十九
征收
卷三十
库藏一
内府库
内承运库
承运库
供用库
甲字库
丙字库
丁字库
广惠库
天财库
赃罚库
内官监
尚膳监
酒醋面局
司苑局
惜薪司
宝钞司
太仓库
在外地各司的库
赃罚
卷三十一
库藏二
钞法
钱法
卷三十二
课程一
盐法一
两淮
盐课数目
行盐的地方
两浙
盐课数目
行盐的地方
长芦
盐课数目
行盐的地方
山东
卷三十三
课程二
盐法二
福建
盐课数目
行盐的地方
河东
盐课数目
行盐的地方
陕西
盐课数目
行盐的地方
广东
盐课数目
行盐的地方
四川
盐课数目
行盐的地方
云南
盐课数目
行盐的地方
卷三十四
课程三
盐法三
盐法通例
盐引式样
卷三十五
课程四
钞关
设置的处所
船钞商税
商税
税课司局
各司局衙门
现今设置的司局衙门
已裁撤的司局衙门
税课数目
卷三十六
课程五
鱼课
河泊所
各河泊衙门
现今设置的河泊衙门
已裁撤的河泊衙门
鱼课数目
卷三十七
课程六
茶课
茶课数目
各处茶课钞数
金银等各类课税
权量
时价估算
卷三十八
廪禄一
宗藩禄米
禄米额数
禄米本色折色
公侯驸马伯的禄米
卷三十九
廪禄二
俸给
廪给
行粮马草
卷四十
经费一
赏赐
卷四十一
经费二
月粮[附月盐]
月盐
官民户口盐钞
盐钞起存的数目
杂项支出
勘合
南京户部
卷四十二
十三司职掌
浙江清吏司
江西清吏司
湖广清吏司
福建清吏司
山东清吏司
山西清吏司
河南清吏司
陕西清吏司
四川清吏司
广东清吏司
广西清吏司
云南清吏司
贵州清吏司
黄册
差役
屯田
各卫屯粮数目
仓庾
粮食储备
各处起运的数目
浙江布政司
江西布政司
福建布政司
湖广布政司
应天府
苏州府
松江府
常州府
镇江府
庐州府
凤阳府
淮安府
扬州府
徽州府
宁国府
池州府
太平府
安庆府
广德州
徐州
和州
南京锦衣卫驯象千户所
粮长勘合
草场
草料
银库
分派缴纳的绢布
内库课税钞银
盐政
铺行
官吏俸给
官军匠役俸粮
赏赐
礼部
仪制清吏司
卷四十三
朝贺
正旦冬至百官朝贺的仪式
冬至大礼庆成的仪式
万寿圣节百官朝贺的仪式
中宫正旦冬至命妇朝贺的仪式
中宫千秋节命妇朝贺的仪式
太皇太后、皇太后圣旦、正旦、冬至时命妇朝贺的仪式。
东宫、亲王及王妃在正旦、冬至时于宫中朝贺
东宫亲王并妃正旦冬至宫中朝贺仪》
东宫亲王并妃正旦冬至朝贺太后仪》
东宫正旦冬至百官朝贺仪
东宫千秋节百官朝贺仪
东宫妃正旦冬至命妇朝贺仪
圣节正旦冬至王府庆祝仪
圣节,正旦,冬至,天下司、府、州、县庆祝仪。
卷之四十四
朝仪
朔朢朝仪
常朝御殿仪
常朝御门仪
午朝仪
忌辰朝仪
輟朝仪
诸王朝见仪
外戚朝见仪
百官朝见仪[出入等仪附]
诸司奏事仪
五军都督府合奏啟
吏部合奏啟
户部合奏啟
礼部合奏啟
兵部合奏啟
刑部合奏啟
工部合奏啟
都察院合奏啟
大理寺合奏啟
五军断事官合奏啟
十二卫合奏啟
诸司朝覲仪
入朝门禁
东宫朝仪
卷之四十五
登极仪
卷之四十六
册立一
皇后册立仪
遣使册立
受册受贺
百官称贺上表笺
謁庙
皇妃册立仪
皇嬪册立仪
卷之四十七
册立二
皇太子册立仪
册立颁绍
皇太子朝谢中宫
诸王贺东宫
诸王贺中宫
百官进庆贺表笺
百官进庆贺东宫笺
内外命妇庆贺中宫
謁庙
皇太子妃册立仪
卷之四十八
册立三
亲王册立仪
亲王年幼受册宝仪
朝谢中宫
谢东宫
亲王自行贺及百官贺诸王
东宫及百官称贺上表笺
东宫贺中宫
中宫受内外命妇贺
东宫受百官贺
亲王妃册立仪
公主册立仪
卷之四十九
皇子诞生仪
皇子命名仪
皇女诞生仪
皇女命名仪
卷之五十
上尊号
皇太后上尊号仪
告祭
上册宝
謁谢
庆贺
太皇太后上尊号仪
皇太后上徽号仪
告祭
上册宝
謁告
受贺
卷之五十一
耕耤[西苑耕歛附]
謁谢
庆贺
西苑耕歛
视学
乐章
还宫奏万岁乐
大射礼
策士
殿试仪
读卷仪
传臚仪
状元率诸进士上表谢恩仪
亲蚕
卷之五十二
经筵[日讲并讲《大学衍义》等□附]
日讲仪
午讲仪
讲大学衍义仪
无逸殿讲仪
东宫出閤讲学仪
初出閤仪
每日讲读仪
诸王讲书仪
卷之五十三
巡狩
亲征
论功行赏仪
献俘[宣捷附]
宣捷
卷之五十四
东宫监国
皇太孙监国
卷之五十五
王国礼一
封爵
奏报格式
玉牒册式
奏请格式
卷之五十六
王国礼二
之国
庆贺
朝见
庆祝[表笺进贡附]
表笺
进贡
迎詔[迎祭受历附]
迎祭
受历
来朝
奏事
祭祀
筵宴
乐
卷之五十七
王国礼三
婚姻[仪演婚配及奏式附]
请婚格式
奏请格式 选娶继妃
奏选格式 选娶妾媵
妾媵册式
仪宾婚配
奏请格式
宗学[书院附]
书院
府第
内官内使[厨校及收买子女物件附]
厨校
收买子女并物件
奖諭
过犯[禁例附]
禁例
卷之五十八
蕃国礼
蕃王来朝仪[蕃国遣使进表朝贡仪附]
蕃国遣使进表
蕃使进贡
圣节,正旦,冬至,蕃国圣闕庆祝仪。
译时朝贺太后的仪式
东宫正旦冬至百官朝贺的仪式
东宫千秋节百官朝贺的仪式
东宫妃正旦冬至命妇朝贺的仪式
圣节、正旦、冬至时王府庆祝的仪式
圣节、正旦、冬至时,天下各司、府、州、县的庆祝仪式。
卷四十四
朝仪
朔望朝仪
常朝御殿的仪式
常朝御门的仪式
午朝的仪式
忌辰朝仪
辍朝的仪式
诸王朝见的仪式
外戚朝见的仪式
百官朝见的仪式[附出入等仪式]
诸司奏事的仪式
五军都督府共同上奏
吏部共同上奏
户部共同上奏
礼部共同上奏
兵部共同上奏
刑部共同上奏
工部共同上奏
都察院共同上奏
大理寺共同上奏
五军断事官共同上奏
十二卫共同上奏
诸司朝觐的仪式
入朝的门禁
东宫朝仪
卷四十五
登极的仪式
卷四十六
册立一
皇后册立的仪式
派遣使者册立
接受册命受贺
百官称贺呈上表笺
拜谒祖庙
皇妃册立的仪式
皇嫔册立的仪式
卷四十七
册立二
皇太子册立的仪式
册立后颁布诏书
皇太子朝谢中宫
诸王向东宫祝贺
诸王向中宫祝贺
百官进呈庆贺表笺
百官进呈庆贺东宫笺文
内外命妇庆贺中宫
拜谒祖庙
皇太子妃册立的仪式
卷四十八
册立三
亲王册立的仪式
亲王年幼时受册宝的仪式
朝谢中宫
拜谢东宫
亲王自行祝贺以及百官祝贺诸王
东宫及百官称贺呈上表笺
东宫祝贺中宫
中宫接受内外命妇祝贺
东宫接受百官祝贺
亲王妃册立的仪式
公主册立的仪式
卷四十九
皇子诞生的仪式
皇子命名的仪式
皇女诞生的仪式
皇女命名的仪式
卷五十
上尊号
皇太后上尊号的仪式
告祭
呈上册宝
拜谒谢恩
庆贺
太皇太后上尊号的仪式
皇太后上徽号的仪式
告祭
呈上册宝
拜谒禀告
接受祝贺
卷五十一
耕耤[附西苑耕敛]
拜谒谢恩
庆贺
西苑耕敛
视察学校
乐章
返回宫中演奏万岁乐
大射礼
策问士人
殿试的仪式
读卷的仪式
传胪的仪式
状元率领众进士上表谢恩的仪式
亲蚕
卷五十二
经筵[附日讲以及讲《大学衍义》等]
日讲的仪式
午讲的仪式
讲《大学衍义》的仪式
无逸殿讲学的仪式
东宫出阁讲学的仪式
初次出阁的仪式
每日讲读的仪式
诸王讲书的仪式
卷五十三
巡狩
亲征
论功行赏的仪式
献俘[附宣捷]
宣捷
卷五十四
东宫监国
皇太孙监国
卷五十五
王国礼一
封爵
奏报的格式
玉牒册的格式
奏请的格式
卷五十六
王国礼二
就藩
庆贺
朝见
庆祝[附表笺进贡]
表笺
进贡
迎接诏书[附迎祭受历]
迎祭
接受历书
来朝
奏事
祭祀
筵宴
乐
卷五十七
王国礼三
婚姻[附仪式演习婚配及奏本格式]
请婚的格式
奏请的格式 选娶继妃
奏选的格式 选娶妾媵
妾媵册的格式
仪宾婚配
奏请的格式
宗学[附书院]
书院
府第
内官内使[附厨役校尉以及收买子女物件]
厨役校尉
收买子女以及物件
奖谕
过错[附禁例]
禁例
卷五十八
蕃国迎詔仪[受印物仪附]
蕃国受印物
卷之五十九
官员礼
庶人礼
卷之六十
冠服一
皇帝冕服
袞冕
皮弁服
常服
武弁服
燕弁冠服
皇后冠服[册宝附]
礼服
常服
册宝
皇妃冠服[册印附]
礼服
常服
册印
皇嬪冠服[册附]
册
内命妇冠服
皇太子冠服[册宝附]
袞冕
皮弁服
常服
册宝
皇太子妃冠服
礼服
常服
亲王冠服[册宝附]
袞冕
皮弁服
常服
保和冠服
册宝
亲王妃冠服
礼服
常服
公主冠服
册印
世子冠服
袞冕
皮弁服
常服
保和冠服
世子妃冠服
郡王冠服
袞服
皮弁服
常服
保和冠服
郡王妃冠服
长子冠服
朝服
公服
常服
保和冠服
郡主冠服
长子夫人冠服
镇国将军冠服
镇国将军夫人冠服
辅国将军冠服
辅国将军夫人冠服
奉国将军冠服
奉国将军淑人冠服
镇国中尉冠服
镇国中尉恭人冠服
辅国中尉冠服
辅国中尉宜人冠服
奉国中尉冠服
奉国中尉安人冠服
县主冠服
郡君冠服
县君冠服
乡君冠服
大明会典[明]李东阳等纂。目录。2
卷之六十一
冠服二
文武官冠才
朝服
祭服
公服
常服
忠静冠服
仪宾冠服
命妇冠服
礼服
常服
进士巾服
状元冠服
生员巾服
吏员巾服
士庶巾服[公使人等附]
士庶妻冠服[婢使人等附]
教坊司冠巾服
卷之六十二
房屋器用等第
卷之六十三
冠礼一
皇帝冠礼
卷之六十四
冠礼二
皇太子冠礼
卷之六十五
冠礼三
皇太孙冠礼
亲王冠礼
卷之六十六
冠礼四
品官冠礼
士庶冠礼
卷之六十七
婚礼一
皇帝纳后仪
纳采问名
制词
附荅辞
纳采问名礼物
开合
纳吉纳徵期
制词
纳吉纳徵告期礼物
开合
发册奉迎
发册奉迎礼物
庙见
合巹
朝见两宫
谢恩
受贺
盥馈
选用宫人
卷之六十八
婚礼二
皇太子纳妃仪
纳采问名
纳采问名礼物
媒人
开合
纳徵告期册封
纳徵礼物
开合
媒人
发册礼物
催妆礼物
醮戒
妃受醮戒
亲迎
亲迎礼物
合巹
供用器皿
朝见两宫
盥馈
庙见
庆贺
卷之六十九
婚礼三
亲王婚礼
洪武二十六年定
纳徵
定亲礼物
媒人
开合
纳徵礼物
媒人
开合
发册命使
册至妃家
发册礼物
催妆礼物
铺房
醮戒
妃家醮戒
亲迎
庙见
合巹
朝见
盥馈
王与妃见东宫
回门
回门礼物
供用器皿
纳徵发册催妆
妃家受聘
二十六年弘治中续定
纳徵
王受醮戒
朝见
盥馈
卷之七十
婚礼四
公主婚礼[选择駙马,教习駙马,附]
謁庙
公主受醮戒
駙马受醮戒
亲迎
謁祠堂
合巹
见舅姑
赐駙马冠带衣服
选择駙马
教习駙马
卷之七十一
婚礼五
品官纳妇
纳采
纳吉
纳徵
请期
亲迎
同牢
庙见
见舅姑
盥馈
舅饗丈夫送者
姑饗妇人送者
庶人纳妇
纳采
纳币请期
亲迎
见舅姑
见祖禰
婿见妇之父母
饗送者,其礼如品官饗送者之仪。
译
藩国礼
藩王来朝的仪式[附藩国遣使进表朝贡的仪式]
藩国遣使进表
藩使进贡
圣节、正旦、冬至时,藩国在圣阙前庆祝的仪式。
藩国迎接诏书的仪式[附接受印信物品的仪式]
藩国接受印信物品
卷五十九
官员的礼制
庶人的礼制
卷六十
冠服一
皇帝冕服
衮冕
皮弁服
常服
武弁服
燕弁冠服
皇后冠服[附册宝]
礼服
常服
册宝
皇妃冠服[附册印]
礼服
常服
册印
皇嫔冠服[附册]
册
内命妇冠服
皇太子冠服[附册宝]
衮冕
皮弁服
常服
册宝
皇太子妃冠服
礼服
常服
亲王冠服[附册宝]
衮冕
皮弁服
常服
保和冠服
册宝
亲王妃冠服
礼服
常服
公主冠服
册印
世子冠服
衮冕
皮弁服
常服
保和冠服
世子妃冠服
郡王冠服
衮服
皮弁服
常服
保和冠服
郡王妃冠服
长子冠服
朝服
公服
常服
保和冠服
郡主冠服
长子夫人冠服
镇国将军冠服
镇国将军夫人冠服
辅国将军冠服
辅国将军夫人冠服
奉国将军冠服
奉国将军淑人冠服
镇国中尉冠服
镇国中尉恭人冠服
辅国中尉冠服
辅国中尉宜人冠服
奉国中尉冠服
奉国中尉安人冠服
县主冠服
郡君冠服
县君冠服
乡君冠服
《大明会典》[明代]李东阳等编纂。目录。第二页。
卷六十一
冠服二
文武官冠服
朝服
祭服
公服
常服
忠静冠服
仪宾冠服
命妇冠服
礼服
常服
进士巾服
状元冠服
生员巾服
吏员巾服
士庶巾服[附公使人等]
士庶妻冠服[附婢使人等]
教坊司冠巾服
卷六十二
房屋器用等第
卷六十三
冠礼一
皇帝的冠礼
卷六十四
冠礼二
皇太子的冠礼
卷六十五
冠礼三
皇太孙的冠礼
亲王的冠礼
卷六十六
冠礼四
品官的冠礼
士庶的冠礼
卷六十七
婚礼一
皇帝纳后的仪式
纳采问名
制词
附答辞
纳采问名的礼物
开合
纳吉纳征的日期
制词
纳吉纳征告期的礼物
开合
发册奉迎
发册奉迎的礼物
庙见
合卺
朝见两宫
谢恩
接受祝贺
盥馈
选用宫人
卷六十八
婚礼二
皇太子纳妃的仪式
纳采问名
纳采问名的礼物
媒人
开合
纳征告期册封
纳征的礼物
开合
媒人
发册的礼物
催妆的礼物
醮戒
妃接受醮戒
亲迎
亲迎的礼物
合卺
供用的器皿
朝见两宫
盥馈
庙见
庆贺
卷六十九
婚礼三
亲王婚礼
洪武二十六年所定
纳征
定亲的礼物
媒人
开合
纳征的礼物
媒人
开合
发册命使
册书送至妃家
发册的礼物
催妆的礼物
铺房
醮戒
妃家的醮戒
亲迎
庙见
合卺
朝见
盥馈
王与妃拜见东宫
回门
回门的礼物
供用的器皿
纳征发册催妆
妃家接受聘礼
二十六年及弘治年间续定的规矩
纳征
王接受醮戒
朝见
盥馈
卷七十
婚礼四
公主婚礼[附选择驸马、教习驸马]
拜谒祖庙
公主接受醮戒
驸马接受醮戒
亲迎
拜谒祠堂
合卺
拜见公婆
赐驸马冠带衣服
选择驸马
教习驸马
卷七十一
婚礼五
品官纳妇
纳采
纳吉
纳征
请期
亲迎
同牢
庙见
拜见公婆
盥馈
公公宴请送行的男子
婆婆宴请送行的妇人
庶人纳妇
纳采
纳币请期
亲迎
卷之七十二
宴礼
大宴礼[中宴常宴附]
中宴常宴
诸宴通例
卷之七十三
大宴乐
洪武间定
殿内侑食乐
乐器
乐章
一奏炎精开运之曲
二奏皇风之曲
三奏眷皇明之曲
四奏天道传之曲
五奏振皇纲之曲
六奏金陵之曲
七奏长杨之曲
八奏芳醴之曲
九奏贺六龙之曲
进膳乐
乐器
乐章
水龙吟
太平清乐
乐器
乐章
太清歌
上清歌
开天门
设立大乐
乐器
乐章
迎膳乐
乐器
乐章
水龙吟
永乐间定
殿内侑食乐
乐器
乐章
一奏上万寿之曲
二奏仰天恩之曲
三奏感地德之曲
四奏民乐生之曲
五奏感皇恩之曲
六奏庆丰年之曲
七奏集禎应之曲
八奏永皇图之曲
九奏乐太平之曲
丹陛大乐
乐器
乐章
导膳乐
乐器
乐章
水龙吟
迎膳乐
乐器
乐章
进膳乐
乐器
乐章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一奏上万岁之曲
二奏仰天恩之曲
三奏感昊德之曲
四奏民乐生之曲
五奏感皇恩之曲
六奏庆丰年之曲
七奏集禎应之曲
八奏永皇图之曲
九奏乐太平之曲
小宴乐
永乐间定
侑食乐
乐器
乐章
一奏本太初之曲
二奏仰大明之曲
三奏民初生之曲
四奏品物亨之曲
五奏御六龙之曲
六奏泰阶平之曲
七奏君德成之曲
八奏圣道行之曲
九奏乐清寧之曲
设立大乐
乐器
乐章
嘉靖间仁寿宫落成宴乐章
侑食
一奏本太初之曲
二奏仰大明之曲
三奏民初生之曲
四奏品物亨之曲
五奏御六龙之曲
进膳
豳风亭宴讲官乐章
侑食
一奏本太初之曲
二奏仰大明之曲
三奏民初生之曲
四奏品物亨之曲
五奏御六龙之曲
进膳
皇后亲蚕宴内外命妇乐章
陞座
进膳
回宫
东宫宴乐
乐器
乐章
一奏喜千春之曲
二奏永南山之曲
三奏桂枝香之曲
四奏初春晓之曲
五奏乾坤泰之曲
六奏昌运颂之曲
七奏泰道开之曲
迎膳乐
乐器
乐章
卷之七十四
传制仪
誓戒仪
遣祭仪
传制乐
进春礼[有司鞭春仪附]
有司鞭春仪
颁誥敕[官员受誥封赠,并焚黄仪附]
官员受誥封赠并焚黄仪
祝文式
开读仪[迎接詔赦等仪附]
迎接詔赦仪
迎接敕符制论仪
进书仪
进实录仪
进重书训录仪
进玉牒仪
纂修书籍进呈仪
卷之七十五
表笺仪式
进表笺仪
表笺式
圣节正旦冬至亲王上表
太皇太后寿旦、正旦、冬至,亲王上表。
皇太后寿旦,正旦,冬至,亲王上表。
圣节正旦冬至群臣上表
太皇太后寿旦,正旦,冬至,群臣上表。
群臣谢恩表
中宫寿旦正旦冬至亲王上笺
东宫、千秋节、正旦、冬至,亲王上笺。
东宫千秋节,正旦,冬至,群臣上笺。
译拜见公婆
拜见祖先
女婿拜见妻子的父母
宴请送行的人,其礼节如同品官宴请送行者的仪式一样。
卷七十二
宴礼
大宴礼[附中宴常宴]
中宴常宴
诸宴的通例
卷七十三
大宴乐
洪武年间所定
殿内侑食乐
乐器
乐章
一奏炎精开运之曲
二奏皇风之曲
三奏眷皇明之曲
四奏天道传之曲
五奏振皇纲之曲
六奏金陵之曲
七奏长杨之曲
八奏芳醴之曲
九奏贺六龙之曲
进膳乐
乐器
乐章
水龙吟
太平清乐
乐器
乐章
太清歌
上清歌
开天门
设立大乐
乐器
乐章
迎膳乐
乐器
乐章
水龙吟
永乐年间所定
殿内侑食乐
乐器
乐章
一奏上万寿之曲
二奏仰天恩之曲
三奏感地德之曲
四奏民乐生之曲
五奏感皇恩之曲
六奏庆丰年之曲
七奏集祯应之曲
八奏永皇图之曲
九奏乐太平之曲
丹陛大乐
乐器
乐章
导膳乐
乐器
乐章
水龙吟
迎膳乐
乐器
乐章
进膳乐
乐器
乐章
嘉靖年间续定的庆成宴乐章
一奏上万岁之曲
二奏仰天恩之曲
三奏感昊德之曲
四奏民乐生之曲
五奏感皇恩之曲
六奏庆丰年之曲
七奏集祯应之曲
八奏永皇图之曲
九奏乐太平之曲
小宴乐
永乐年间所定
侑食乐
乐器
乐章
一奏本太初之曲
二奏仰大明之曲
三奏民初生之曲
四奏品物亨之曲
五奏御六龙之曲
六奏泰阶平之曲
七奏君德成之曲
八奏圣道行之曲
九奏乐清宁之曲
设立大乐
乐器
乐章
嘉靖年间仁寿宫落成宴的乐章
侑食
一奏本太初之曲
二奏仰大明之曲
三奏民初生之曲
四奏品物亨之曲
五奏御六龙之曲
进膳
豳风亭宴请讲官的乐章
侑食
一奏本太初之曲
二奏仰大明之曲
三奏民初生之曲
四奏品物亨之曲
五奏御六龙之曲
进膳
皇后亲蚕宴请内外命妇的乐章
升座
进膳
回宫
东宫宴乐
乐器
乐章
一奏喜千春之曲
二奏永南山之曲
三奏桂枝香之曲
四奏初春晓之曲
五奏乾坤泰之曲
六奏昌运颂之曲
七奏泰道开之曲
迎膳乐
乐器
乐章
卷七十四
传制的仪式
誓戒的仪式
遣祭的仪式
传制乐
进春礼[附有司鞭春的仪式]
有司鞭春的仪式
颁发诰敕[附官员接受诰命封赠以及焚黄的仪式]
官员接受诰封赠及焚黄的仪式
祝文的格式
开读的仪式[附迎接诏赦等仪式]
迎接诏赦的仪式
迎接敕符制谕的仪式
进书的仪式
进呈实录的仪式
进呈重修书训录的仪式
进呈玉牒的仪式
纂修书籍进呈的仪式
卷七十五
表笺仪式
进呈表笺的仪式
表笺的格式
圣节正旦冬至亲王呈上表文
太皇太后寿旦、正旦、冬至,亲王呈上表文。
皇太后寿旦、正旦、冬至,亲王呈上表文。
圣节正旦冬至群臣呈上表文
太皇太后寿旦、正旦、冬至,群臣呈上表文。
群臣谢恩的表文
中宫寿旦正旦冬至亲王呈上笺文
东宫千秋
卷之七十六
奏啟题本格式
奏本式
题本式
行移署押体式
在京
在外
照会式
咨呈式
平咨式
札付式
呈状式
申状式
平关式
牒呈式
平牒式
牒上式
右牒上
故牒式
下帖式
卷之七十七
贡举
岁贡
科举
科举通例
乡试
会试
殿试
卷之七十八
学校
儒学
选补生员
学规
廩饌
考法
风宪官提督
社学
卷之七十九
乡饮酒礼
旌表
印信
印信制度
卷之八十
建言
会议
节假
养老
恤孤贫
自宫禁例
祠祭清吏司
卷之八十一
祭祀通例
郊祀一[合祀]
卷之八十二
郊祀二
圜丘
卷之八十三
郊祀三
方泽
朝日坛
夕月坛
卷之八十四
郊祀四
祈穀
大享
雩祀
节拜
卷之八十五
社稷等祀
太社稷
帝社稷
神祇
太岁月将
卷之八十六
庙祀一
庙号
时享
卷之八十七
庙祀二
祫祭
奉祧
升祔
大禘
卷之八十八
庙祀三
荐諡号
卷之八十九
庙祀四
奉先殿[崇先殿附]
忌辰
荐新品物
奉慈殿[弘孝殿神霄殿附]
景神殿[玉芝宫附]
庆源殿
卷之九十
陵坟等祀
陵寝[后妃、太子、诸王、公主坟附]
国初追封诸王坟
外戚王者坟
卷之九十一
群祀一
歷代帝王
先圣先明
先师孔子[释菜啟圣祠附]
月朔释菜仪
啟圣祠祭仪
卷之九十二
群祀二
先农
先蚕
先医
旗纛[冯祭及祭所过山川祭神旗附]
禡祭、及祭所过山川仪
仲秋祭仪
岁暮祭仪
朔朢日祭神旗仪
五祀
卷之九十三
群祀三
京都祀典
京师
南京
有司祀典上
岳镇海瀆
帝王陵寝
卷之九十四
群祀四
有司祀典下
社稷
仪注
祝文
风云雷雨山川城隍之神
祝文
岳镇海瀆帝王陵庙
祝文
旗纛
祝文
祭厉
仪注
祭文
告城隍文
里社
仪注
祝文
乡厉
祭文
祭告城隍文
卷之九十五
群祀五
品官家庙
祠堂制度
时祭仪节
卜日
斋戒
陈设
省饌
行事
参神
降神
进饌
酌献
侑食
闔门
啟门
受胙
辞神
纳主
彻
餕
卷之九十六
丧礼一
大丧礼
卷之九十七
丧礼二
皇太后
皇后
卷之九十八
丧礼三
皇妃
皇太子
亲王[世子世孙附]
亲王妃[郡王妃、世子、世孙妃附]
公主
郡王[长子附]
卷之九十九
丧礼四
品官
初终
小殮
大殮
成服
弔奠賻
择地 祭后土
葬
虞
卒哭
祔
小祥
大祥
禫
闻丧 奔丧
改葬
卷之一百
丧礼五
庶人
初终
小殮
大殮
成服
弔奠賻
择地 祭后土
祭
虞
卒哭
祔
小祥
大祥
禫
奔丧 改葬
卷之一百一
丧礼六
恩卹
卷之一百二
丧礼七
丧服
斩衰三年
齐衰杖期
齐衰不杖期
齐衰五月
齐衰三月
大功
小功
緦麻
卷之一百三
历日
东宫进历仪
祥异
卷之一百四
艺术
僧道
教坊司承应乐舞
主客清吏司
卷之一百五
朝贡一
东南夷上
朝鲜国
日本国
琉球国
安南国
真腊国
暹罗国
占城国
爪哇国
彭亨国
百花国
三佛齐国
浡泥国
须文达那国
苏门荅剌国
西洋琐里国
琐里国
览邦国
淡巴国
卷之一百六
朝贡二
东南夷下
苏禄国
古麻剌国
古里国
满剌加国
娑罗国
阿鲁国
小葛兰国
榜葛剌国
锡兰山国
□纳扑儿国
拂菻国
柯枝国
麻林国
吕宋国
卷之一百七
朝贡三
北狄
迤北小王子 瓦剌三王
顺义王
朵顏卫 福餘卫 泰寧卫
东北夷
海西 建州
西戎上
哈密[畏兀儿附]
安定卫
罕东卫 亦斤蒙古
曲先卫
哈烈等西域三十八国
土鲁番 火州 柳陈城
撒马儿罕
鲁迷
天方国
默德那国
于闐国
卷之一百八
朝贡四
西戎下
乌思藏
长河西鱼通寧远等处[杂道长官司附]
朵甘思[朵甘直管招讨司附]
董卜韩胡[别思寨安抚司」,加渴瓦寺
译节、正旦、冬至,亲王呈上笺文。
东宫千秋节、正旦、冬至,群臣呈上笺文。
卷七十六
奏本题本的格式
奏本的格式
题本的格式
公文行移署名画押的格式
在京城
在外地
照会的格式
咨呈的格式
平咨的格式
札付的格式
呈状的格式
申状的格式
平关的格式
牒呈的格式
平牒的格式
牒上的格式
右牒上
故牒的格式
下帖的格式
卷七十七
贡举
岁贡
科举
科举通例
乡试
会试
殿试
卷七十八
学校
儒学
选补生员
学规
廪饌
考核的方法
风宪官提督
社学
卷七十九
乡饮酒礼
旌表
印信
印信的制度
卷八十
建言
会议
节假
养老
救济孤苦贫困之人
自宫的禁例
祠祭清吏司
卷八十一
祭祀通例
郊祀一[合祀]
卷八十二
郊祀二
圜丘
卷八十三
郊祀三
方泽
朝日坛
夕月坛
卷八十四
郊祀四
祈谷
大享
雩祀
节拜
卷八十五
社稷等祭祀
太社稷
帝社稷
神祇
太岁月将
卷八十六
庙祀一
庙号
时享
卷八十七
庙祀二
祫祭
奉祧
升祔
大禘
卷八十八
庙祀三
进呈谥号
卷八十九
庙祀四
奉先殿[附崇先殿]
忌辰
荐新物品
奉慈殿[附弘孝殿、神霄殿]
景神殿[附玉芝宫]
庆源殿
卷九十
陵坟等祭祀
陵寝[附后妃、太子、诸王、公主的坟墓]
国初追封诸王的坟墓
外戚封王者的坟墓
卷九十一
群祀一
历代帝王
先圣先明
先师孔子[附释菜、启圣祠]
每月初一释菜的仪式
启圣祠祭祀的仪式
卷九十二
群祀二
先农
先蚕
先医
旗纛[附祃祭以及祭祀所经过的山川祭神旗]
祃祭以及祭祀所经过山川的仪式
仲秋祭祀的仪式
岁暮祭祀的仪式
朔望日祭神旗的仪式
五祀
卷九十三
群祀三
京都祀典
京师
南京
有司祀典上
岳镇海渎
帝王陵寝
卷九十四
群祀四
有司祀典下
社稷
仪注
祝文
风云雷雨山川城隍之神
祝文
岳镇海渎帝王陵庙
祝文
旗纛
祝文
祭厉
仪注
祭文
告城隍文
里社
仪注
祝文
乡厉
祭文
祭告城隍文
卷九十五
群祀五
品官家庙
祠堂的制度
时祭的仪节
选定日期
斋戒
陈设
省馔
行事
参神
降神
进馔
酌献
侑食
阖门
启门
受胙
辞神
安放神主
撤席
分食祭馀
卷九十六
丧礼一
大丧礼
卷九十七
丧礼二
皇太后
皇后
卷九十八
丧礼三
皇妃
皇太子
亲王[附世子、世孙]
亲王妃[附郡王妃、世子妃、世孙妃]
公主
郡王[附长子]
卷九十九
丧礼四
品官
初终
小殓
大殓
成服
吊唁奠祭赙赠
选择墓地 祭祀后土
下葬
虞祭
卒哭
祔祭
小祥
大祥
禫祭
闻丧 奔丧
改葬
卷一百
丧礼五
庶人
初终
小殓
大殓
成服
吊唁奠祭赙赠
选择墓地 祭祀后土
祭祀
虞祭
卒哭
祔祭
小祥
大祥
禫祭
奔丧 改葬
卷一百一
丧礼六
恩恤
卷一百二
丧礼七
丧服
斩衰三年
齐衰杖期
齐衰不杖期
齐衰五月
齐衰三月
大功
小功
缌麻
卷一百三
历日
东宫进呈历书的仪式
祥瑞灾异
卷一百四
艺术
僧道
教坊司承应的乐舞
主客清吏司
卷一百五
朝贡一
东南夷上
朝鲜国
日本国
琉球国
安南国
真腊国
暹罗国
占城国
爪哇国
彭亨国
百花国
三佛齐国
浡泥国
须文达那国
苏门荅剌国
西洋琐里国
琐里国
览邦国
淡巴国
卷一百六
朝贡二
东南夷下
苏禄国
古麻剌国
古里国
满剌加国
娑罗国
阿鲁国
小葛兰国
榜葛剌国
锡兰山国
□纳扑儿国
拂菻国
柯枝国
麻林国
吕宋国
卷一百七
朝贡三
北狄
迤北小王子 瓦剌三王
顺义王
朵颜卫 福余卫 泰宁卫
东北夷
海西 建州
西戎上
哈密[附畏兀儿]
安定卫
罕东卫 亦斤蒙古
曲先卫
哈烈等西域三十八国
土鲁番 火州 柳陈城
撒马儿罕
鲁迷
天方国
默德那国
于阗国
卷一百八
朝贡四
西戎下
乌思藏
长河西鱼通宁远等处[附杂道长官司]
朵甘思[附朵甘直管招讨司]
董卜韩胡[别思寨安抚司」,加渴瓦寺
附]
金川寺番僧
杂谷安抚司
打喇儿寨
达思蛮长官司
长寧安抚司 韩胡碉怯列寺
洮岷等处番僧
洮岷等处番族
土官
朝贡通例
卷之一百九
宾客
会同馆
各国通事
卷之一百十
给赐一
在京官员人等[公差附]
登极
纂修
经筵
视学
耕耤
大阅[遣阅营操附]
册立东宫
节令[时鲜附]
庆贺
陪祭扈从
大臣特赐
给假
公差
功赏
杂给
王府[回赐附]
卷之一百十一
给赐二
外夷上
卷之一百十二
给赐三
外夷下
卷之一百十三
给赐四
土官
给赐番夷通例
岁进
精膳清吏司
卷之一百十四
膳羞一
筵宴
郊祀庆成
圣节
正旦节
冬至节
皇太后圣旦节 皇后令旦节
东宫千秋节
立春节
元宵节
四月八节
端午节
重阳节
腊八节
祭 太庙享胙
祭社稷享胙
祭 先农享胙
太祀 圜丘文武百官汤饭
孟春祈穀,夏至方泽,春分朝日,秋分夕月。祭毕,内外官酒饭。
耕厝三公九卿执事等官酒饭
蚕坛酒饭
驾幸太学筵宴
进士恩荣宴
纂修宴 武举宴
经筵酒饭
日讲酒饭
殿试酒饭
文华殿读卷官宴
吏部兵部选官酒饭
朝贡见辞酒饭
管待番夷土官筵宴
筵宴番夷土官卓面
番夷人等朔朢朝及见辞酒饭
番夷人等领宴
卷之一百十五
膳羞五
下程
王国下程
衍圣公张真人下程
番夷土官使臣下程
常例下程
钦赐下程
卷之一百十六
厨役[王府典膳厨役附]
光禄寺厨役
太常寺厨役
二寺厨役通例
王府典膳厨役
牲口
藏冰
器皿
行移
南京礼部
卷之一百十七
仪制清吏司
祠祭清吏司
主客清吏司
精膳清吏司
行人司
南京行人司
兵部
武选清吏司
卷之一百十八
銓选一
官制[资格附]
勋禄
陞除
卷之一百十九
銓选二
推举
考选
降调[立功為民充军附]
卷之一百二十
銓选三
武职袭替
大明会典[明]李东阳等纂。目录。3。
卷之一百二十一
銓选四
官舍比试
旗役陞用[併鎗附]
土夷袭替
卷之一百二十二
优给[优养附]
贴黄
誥敕
卷之一百二十三
军务
功次
达贼功次[辽东女直附]
番贼功次[苗蛮倭贼附]
反贼功次[流贼附]
功次通例
赏格
给赏
加赏
量赏
职方清吏司
卷之一百二十四
城隍一
都司卫所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在外
浙江都司
山东都司
辽东都司
右军都督府
在京
在外
直隶
陕西都司
陕西行都司
四川都司
四川行都司
广西都司
云南都司
贵州都司
中军都督府
在京
在外
直隶
河南都司
前军都督府
在京
在外
直隶
湖广都司
湖广行都司
福建都司
福建行都司
江西都司
广东都司
后军都督府
在京
在外
直隶
大寧都司
万全都司
山西都司
山西行都司
南京五军都督府所属
南京左军都督府
南京右军都督府
南京中军都督府
南京前军都督府
南京后军都督府
卷之一百二十五
城隍二
属夷
东北诸夷
都司一
卫三百八十四
所二十四
站七
地面七
寨一
西北诸夷
卫六
属番
都指挥使司二
指挥使司一
宣慰使司三
招讨司六
万户府四
千户所十七
卷之一百二十六
镇戍一
将领上
蓟州镇
昌平镇
辽东
保定镇
宣府
大同
山西
延绥
寧夏
甘肃
陕西
卷之一百二十七
镇戍二
将领下
四川
云南
贵州
广西
湖广
广东
南直隶
浙江
福建
河南
山东
卷之一百二十八
镇戍三
督抚兵备
卷之一百二十九
镇戍四
各镇分例一
蓟镇
辽东
保定
卷之一百三十
镇戍五
各镇分例二
宣府
大同
山西
延绥
寧夏
固原
甘肃
卷之一百三十一
镇戍六
各镇分例三
四川
云南
贵州
广西
湖广
广东
南直隶
浙江
江西
福建
山东
河南
卷之一百三十二
镇戍七
各镇通例
卷之一百三十三
镇戍八
图本
卷之一百三十四
营操
京营
旧三大营制
旧团营制
令定京营制
营政通例
将军营
四卫营
卷之一百三十五
大阅
武举
举用将材
卷之一百三十六
巡捕
在京
在外
赏罚
卷之一百三十七
军役
收补
重役
冒名
老疾
存恤
僉充民壮[机兵附]
卷之一百三十八
关津一
卷之一百三十九
关津二
车驾清吏司
卷之一百四十
卤簿
大驾卤簿
洪武二十六年
永乐三年
丹陛驾
武陈驾
太皇太后卤簿
皇太后 中宫卤簿
羽仪
卷之一百四十一
仪仗
东宫仪仗
洪武二十六年
永乐三年
亲王仪仗
洪武二十六年
永乐三年
郡王仪仗
皇妃仪仗
东宫妃仪仗
亲王妃仪仗
郡王妃仪仗
郡主仪仗
卷之一百四十二
侍卫
东宫侍卫
卷之一百四十三
守卫[食钱牌面附]
卷之一百四十四
力士校尉[王府校尉附]
卷之一百四十五
驛传一
会同馆
水马驛上
卷之一百四十六
驛传二
水马驛下
卷之一百四十七
驛运三
递运所
卷之一百四十八
译附:
金川寺番族僧人
杂谷安抚司
打喇儿寨
达思蛮长官司
长宁安抚司 韩胡碉怯列寺
洮州、岷州等地番族僧人
洮州、岷州等地番族
土官
朝贡通行惯例
卷一百零九
宾客
会同馆
各国译员
卷一百一十
赏赐(一)
在京官员及各类人员(附公差)
登基
编纂修书
经筵
视察学校
亲耕籍田
大规模阅兵(附派员检阅军营操练)
册立太子
节令(附时鲜进献)
庆贺
陪祭与扈从
对大臣的特别赏赐
给假
公差
论功行赏
各类杂项赏给
王府(附回赐)
卷一百一十一
赏赐(二)
外邦异族(上)
卷一百一十二
赏赐(三)
外邦异族(下)
卷一百一十三
赏赐(四)
土官
赏赐番族夷人的通行惯例
每年进献
精膳清吏司
卷一百一十四
膳食(一)
筵席宴会
郊祀礼成庆贺
圣节
正月元旦节
冬至节
皇太后诞辰节 皇后诞辰节
太子千秋节
立春节
元宵节
四月初八节
端午节
重阳节
腊八节
祭太庙分食祭肉
祭社稷分食祭肉
祭先农分食祭肉
太祀圜丘文武百官汤饭
孟春祈谷、夏至祭方泽、春分朝日、秋分夕月,祭祀完毕后内外官员的酒饭。
耕耤礼三公九卿及执事等官员的酒饭
蚕坛酒饭
皇帝驾临太学的筵宴
进士恩荣宴
纂修宴 武举宴
经筵酒饭
日讲酒饭
殿试酒饭
文华殿读卷官宴
吏部兵部选官酒饭
朝贡使者觐见辞行的酒饭
接待番夷土官的筵宴
宴请番夷土官的席面
番夷人等朔望朝见及觐见辞行的酒饭
番夷人等领受的宴席
卷一百一十五
膳食(五)
下程
藩国下程
衍圣公、张真人下程
番夷土官使臣下程
常规下程
皇帝钦赐下程
卷一百一十六
厨役(附王府典膳厨役)
光禄寺厨役
太常寺厨役
两寺厨役通行惯例
王府典膳厨役
牲畜
藏冰
器皿
公文往来
南京礼部
卷一百一十七
仪制清吏司
祠祭清吏司
主客清吏司
精膳清吏司
行人司
南京行人司
兵部
武选清吏司
卷一百一十八
铨选(一)
官制(附资格)
勋禄
升迁除授
卷一百一十九
铨选(二)
推举
考选
降职调用(附立功赎罪、革职为民、充军)
卷一百二十
铨选(三)
武职世袭替补
《大明会典》,明代李东阳等编纂。目录(三)。
卷一百二十一
铨选(四)
官舍子弟比武考核
旗役升用(附并枪)
土司夷人世袭替补
卷一百二十二
优厚给赐(附优养)
贴黄
诰命敕令
卷一百二十三
军务
军功等第
讨伐鞑靼贼寇的功次(附辽东女真)
讨伐番族贼寇的功次(附苗蛮、倭寇)
讨伐反贼的功次(附流贼)
军功等第的通行惯例
赏格
给赏
加赏
量赏
职方清吏司
卷一百二十四
城隍(一)
都司卫所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在外
浙江都司
山东都司
辽东都司
右军都督府
在京
在外
直隶
陕西都司
陕西行都司
四川都司
四川行都司
广西都司
云南都司
贵州都司
中军都督府
在京
在外
直隶
河南都司
前军都督府
在京
在外
直隶
湖广都司
湖广行都司
福建都司
福建行都司
江西都司
广东都司
后军都督府
在京
在外
直隶
大宁都司
万全都司
山西都司
山西行都司
南京五军都督府所属
南京左军都督府
南京右军都督府
南京中军都督府
南京前军都督府
南京后军都督府
卷一百二十五
城隍(二)
归附的夷族
东北各夷族
都司一处
卫三百八十四个
所二十四个
站七处
地面七处
寨一座
西北各夷族
卫六个
归附的番族
都指挥使司二处
指挥使司一处
宣慰使司三处
招讨司六处
万户府四处
千户所十七处
卷一百二十六
镇戍(一)
将领(上)
蓟州镇
昌平镇
辽东
保定镇
宣府
大同
山西
延绥
宁夏
甘肃
陕西
卷一百二十七
镇戍(二)
将领(下)
四川
云南
贵州
广西
湖广
广东
南直隶
浙江
福建
河南
山东
卷一百二十八
镇戍(三)
总督、巡抚、兵备道
卷一百二十九
镇戍(四)
各镇分例(一)
蓟镇
辽东
保定
卷一百三十
镇戍(五)
各镇分例(二)
宣府
大同
山西
延绥
宁夏
固原
甘肃
卷一百三十一
镇戍(六)
各镇分例(三)
四川
云南
贵州
广西
湖广
广东
南直隶
浙江
江西
福建
山东
河南
卷一百三十二
镇戍(七)
各镇通行惯例
卷一百三十三
镇戍(八)
图本
卷一百三十四
营中操练
京营
旧三大营制度
旧团营制度
现今规定的京营制度
营中政务通行惯例
将军营
四卫营
卷一百三十五
大规模阅兵
武举
选拔任用将才
卷一百三十六
巡捕
在京
在外
赏罚
卷一百三十七
军役
收补
重役
冒名
年老患病
存恤
佥派充任民壮(附机兵)
卷一百三十八
关津(一)
卷一百三十九
关津(二)
车驾清吏司
卷一百四十
卤簿
大驾卤簿
洪武二十六年
永乐三年
丹陛驾
武陈驾
太皇太后卤簿
皇太后、中宫卤簿
羽仪
卷一百四十一
仪仗
东宫仪仗
洪武二十六年
永乐三年
亲王仪仗
洪武二十六年
永乐三年
郡王仪仗
皇妃仪仗
东宫妃仪仗
亲王妃仪仗
郡王妃仪仗
郡主仪仗
卷一百四十二
侍卫
东宫侍卫
卷一百四十三
守卫(附食钱牌面)
卷一百四十四
力士校尉(附王府校尉)
卷一百四十五
驿传(一)
会同馆
水马驿(上)
卷一百四十六
驿传(二)
水马驿(下)
卷一百四十七
驿运(三)
递运所
卷一百四十八
驛传四
驛递事例
应付通例
卷之一百四十九
驛传五
符验
勘合[火牌附]
急递铺
马快船
卷之一百五十
马政一
民间孳牧
军卫孳牧
京府寄牧
卷之一百五十一
马政二
营卫放牧
牧马草场
南京太僕寺所属孳草场
太僕寺所属孳牧草场
营卫放牧草场
在京各营卫
在外直隶卫分
山东卫分
各边草场
卷之一百五十二
马政三
起解
印俵
关换
买补
禁约
卷之一百五十三
马政四
比较
收买[贡马附]
内府供应
武库清吏司
卷之一百五十四
军政一
根捕
勾补
编发
卷之一百五十五
军政二
起解
清理
册单[事產户籍附]
禁令
卷之一百五十六
武学
考覈
军器
勘合
给聚
柴炭
卷之一百五十七
皂隶
军士盐粮[布花附]
拘收皮张
南京兵部
卷之一百五十八
武选清吏司
职方清吏司
车驾清吏司
武库清吏司
刑部
卷之一百五十九
十三司职掌
浙江清吏司
江西清吏司
福建清吏司
山东清吏司
四川清吏司
山西清吏司
湖广清吏司
广东清吏司
广西清吏司
河南清吏司
陕西清吏司
云南清吏司
贵州清吏司
卷之一百六十
律例一
名例上
五刑
十恶
八议
应议者犯罪
职官有犯
军官有犯
文武官犯公罪
文武官犯私罪
应议者之祖父有犯
卷之一百六十一
律例二
名例下
军官军人犯罪免徒流
犯罪得累减
以理去官
无官犯罪
除名当差
流囚家属
常赦所不原
徒流人在道会赦
犯罪存留养亲
工乐户及妇人犯罪
徒流人又犯罪
老小废疾收赎
犯罪时未老疾
给没赃物
犯罪自首
二罪俱发以重论
犯罪共逃
同僚犯公罪
公事失错
共犯罪分首从
犯罪事发在逃
亲属相為容隐
吏卒犯死罪
处决叛军
杀害军人
在京犯罪军民
化外人有犯
本条别有罪名
加减罪例
称乘舆车驾
称期亲祖父母
称与同罪
称监临主守
称日者以百刻
称道士女冠
断罪依亲颁律
断罪无正条
徒流迁徒地方
卷之一百六十二
律例三[吏律]
职制
选用军职
大臣专擅选官
文官不许封公侯
官员袭廕
滥设官吏
贡举非其人
举用有过官吏
擅离职役
官员赴任过限
无故不朝参公座
擅勾属官
官吏给由
姦党
交结近侍官员
上言大臣德政
公式
讲读律令
制书有违
弃毁制书印信
上书奏事犯讳
事应奏不奏
出使不復命
漏泄军情大事
官文书稽程
照刷文卷
磨勘卷宗
同僚代判署文案
增减官文书
封掌印信
漏使印信
漏用钞印
擅用调兵印信
信牌
卷之一百六十三
律例四[户律一]
户役
脱漏户口
人户以籍為定
私刱菴院及私度僧道
立嫡子违法
收留迷失子女
赋役不均
丁夫差遣不平
隐蔽差役
禁革主保里长
逃避差役
点差狱卒
私役部民夫匠
别籍异财
卑幼私擅用财
收养孤老
田宅
欺隐田粮
检踏灾伤田粮
功臣田土
盗卖田宅
任所置买田宅
典买田宅
盗耕种官民田
荒芜田地
弃毁器物稼穡等
擅食田园□果
私借官车船
婚姻
男女婚姻
典雇妻女
妻妾失序
逐婿嫁女
居丧嫁娶
父母囚禁嫁娶
同姓為婚
尊卑為婚
娶亲属妻妾
娶部民妇女為妻妾
娶逃走妇女
强占良家妻女
娶乐人為妻妾
僧道娶妻
良贱為婚姻
蒙古色目人婚姻
出妻
嫁娶违律主婚媒人罪
卷之一百六十四
律例五[户律二]
仓库
钞法
钱法
收粮违限
多收税粮斛面
隐匿费用税粮课物
揽纳税粮
处出通关硃钞
附餘钱粮私下补数
私借钱粮
私借官物
那移出纳
库秤雇役侵欺
冒支官粮
钱粮互相觉察
仓库不觉被盗
守支钱粮及擅开官封
出纳官物有违
收支留难
起解金银足色
损坏仓库财物
转解官物
拟断赃罚不当
守掌在官财物
隐瞒入官家產
课程
盐法
监临势要中盐
阻坏盐法
私茶
私矾
匿税
舶商匿货
人户亏兑课程
钱债
违禁取利
费用受寄财產
得遗失物
市廛
私充牙行埠头
市司评物价
把持行市
私造斛斗秤尺
器用布绢不如法
卷之一百六十五
律例六[礼律]
祭祀
祭享
毁大祀丘坛
致祭祀典神祇
歷代帝王陵寝
褻瀆神明
禁止师武邪术
仪制
合和御药
乘舆服御物
收藏禁书及私习天文
御赐衣物
失误朝贺
失仪
奏对失序
朝见留难
上书陈言
见任官輒自立碑
禁止迎送
公差人员欺凌长官
服舍违式
僧道拜父母
失占天象
术士妄言祸福
匿父母夫丧
弃亲之任
丧葬
乡饮酒礼
卷之一百六十六
律例七[兵律一]
宫卫
太庙门擅入
宫殿门擅入
宿卫守卫人私自代替
从驾稽违
直行御道
内府工作人匠替役
宫殿造作罢不出
輒出入宫殿门
关防内使出入
向宫殿射箭
宿卫人兵仗
禁经断人充宿卫
衝突仪仗
行宫营门
越城
门禁锁钥
悬带关防牌面
军政
擅调官军
申报军务
飞报军情
边境申索军需
失误军机
从征违期
军人替役
主将不固守
纵军虏掠
不操练军士
激变良民
私卖战马
私卖军器
毁弃军器
私藏应禁军器
纵放军人歇役
强占良家妻女
娶乐人為妻妾
僧道娶妻
良贱為婚姻
蒙古色目人婚姻
出妻
从征守御官军逃
优恤军属
夜禁
卷之一百六十七
律例八[兵律二]
关津
私越冒度关津
诈
译象所
旗手卫
金吾前卫
金吾后卫
羽林左卫
羽林右卫
府军卫
府军左卫
府军右卫
府军前卫
府军后卫
虎贲左卫
金吾左卫
金吾右卫
羽林前卫
燕山左卫
燕山右卫
燕山前卫
大兴左卫
济阳卫
济州卫
通州卫
各卫通行事例
南京锦衣卫
《大明会典》,明代李东阳等编纂。皇帝御制《大明会典》序。
御制大明会典序
朕想,自古以来帝王统治天下,必定有一代的典章制度,用以成就天下的太平之治。虽然其间有所增减变革,难免存在差异,但归根结底都不超出天理所寄寓的范围。纯粹依循天理,就能垂范万世而没有弊病;掺杂人为的私意,即使施行于一时,也难免会有违背之处,这是不可改变的道理。唐尧虞舜之时,尧舜是至圣之人,才开始依据具体事务制定法度,凡是礼仪文采、制度法度之间,天理应当如此之处无处不在,所以积累起来就博大深厚,发挥出来就高明卓越,巍然焕然,无以复加。夏商周三代的圣王禹、汤、文王、武王,与尧舜相比固然不能没有差距,但典章制度逐渐完备,纯粹依循这一天理则是相同的,因此雍容和穆、国泰民安的盛世,都同样归于大治,这不是后世所能赶得上的。自秦朝以下,世人称道治世的,有汉、有唐、有宋,这中间贤明的君主屡次出现,也号称小康之世,但典章制度的施行,因循简陋,掺杂人为私意,未能尽合天理,所以宋代儒者欧阳修说他们的治理出于两途,不能像古代那样纯粹,这难道没有原因吗?追想我太祖高皇帝,凭至圣的德行,驱逐胡元而拥有天下,凡是一项政令的推行、一条法令的施行,必定召集众儒臣商议,遵循古
冒给路引
关津留难
递送逃军妻女出城
盘詰姦细
私出外境及违禁下海
私役弓兵
厩牧
牧养畜產不如法
孳生马匹
验畜產不以实
养疗瘦病畜產不如法
乘官畜脊破领穿
官马不调习
宰杀马牛
畜產咬踢人
隐匿孳生官畜產
私借官畜產
公使人等索借马匹
邮驛
递送公文
邀取实封公文
铺舍损坏
私役铺兵
驛使稽程
多乘驛马
多支廩给
文书应给驛而不给
公事应行稽程
占宿驛舍上房
乘驛马齎私物
私役民夫抬轿
病故官家属还乡
承差转雇寄人
乘官畜產车船附私物
私借驛马
卷之一百六十八
律例九[刑律一]
贼盗
谋反大逆
谋叛
造妖书妖言
盗大祀神御物
盗制书
盗印信
盗内府财物
盗城门钥
盗军器
盗园陵树木
监守自盗仓库钱粮
常人盗仓库钱粮
强盗
劫囚
白昼抢夺
窃盗
盗马牛畜產
盗田野穀麦
亲属相盗
恐吓取财
诈欺官私取财
略人略卖人
发塚
夜无故入人家
盗贼窝主
共谋為盗
公取窃取皆為盗
起除剌字
人命
谋杀
谋杀制使及本管长官
谋杀祖父母父母
杀死姦夫
谋杀故夫父母
杀一家三人
採生拆割人
造畜蛊毒杀人
▯殴及故杀人
屏去人服食
戏杀误杀过失杀伤人
夫殴死有罪妻妾
杀子孙及奴婢图赖人
弓箭伤人
车马杀伤人
庸医杀伤人
窝弓杀伤人
威逼人致死
尊长為人杀私和
同行知有谋害
卷之一百六十九
律例十[刑律二]
斗殴
斗殴
保辜限期
宫内忿争
皇家袒免以上亲被殴
殴制使及本管长官
佐职统属殴长官
上司官与统属相殴
九品以上官殴长官
拒殴追摄人
殴受业师
威力制縳人
良贱相殴
奴婢殴家长
妻妾殴夫
同姓亲属相殴
殴大功以下尊长
殴期亲尊长
殴祖父母父母
妻妾与夫亲属相殴
殴妻前夫之子
妻妾殴故夫父母
父祖被殴
骂詈
骂人
骂制使及本管长官
佐职统属骂长官
奴婢骂家长
骂尊长
骂祖父母父母
妻妾骂夫期亲尊长
妻妾骂故夫父母
诉讼
越诉
投匿名文书告人罪
告状不受理
听讼回避
诬告
干名犯义
子孙违犯教令
见禁囚不得告举他事
教唆词讼
军民约会词讼
官吏词讼家人诉
诬告充军及迁徙
卷之一百七十
律例十一[刑律三]
受赃
官吏受财
坐赃致罪
事后受财
有事以财请求
在官求索借贷人财物
家人求索
风宪官吏犯赃
因公擅科歛
私受公侯财物
剋留盗赃
官吏听许财物
诈偽
诈為制书
诈传詔旨
对制上书诈不以实
偽造印信历日等
偽造宝钞
私铸铜钱
诈假官
诈称内使等官
近侍诈称私行
诈為瑞应
诈病死伤避事
诈教诱人犯法
犯姦
犯姦
纵容妻妾犯姦
亲属相姦
诬执翁姦
奴及雇工人姦家长妻
姦部民妻女
居丧及僧道犯姦
良贱相姦
官吏宿娼
买良為娼
杂犯
拆毁申明亭
夫匠军士病给医药
赌博
阉割火者
嘱託公事
私和公事
失火
放火故烧人房屋
搬做杂剧
违令
不应為
卷之一百七十一
律例十二[刑律四]
捕亡
应捕人追捕罪人
罪人拒捕
狱囚脱监及反狱在逃
徒流人逃
稽留囚徒
主守不觉失囚
知情藏匿罪人
盗贼捕限
断狱
囚应禁而不禁
故禁故勘平人
淹禁
凌虐罪囚
与囚金刃解脱
主守教囚反异
狱囚衣粮
功臣应禁亲人入视
死囚令人自杀
老幼不拷讯
鞫狱停囚待对
依告状鞫狱
原告人事毕不放回
狱囚诬指平人
官司出入人罪
辩明冤枉
有司决囚等第
检验尸伤不以实
决罚不如法
长官使人有犯
断罪引律令
狱囚取服辩
赦前断罪不当
闻有恩赦而故犯
徒囚不应役
妇人犯罪
死囚覆奏待报
断罪不当
吏典代写招草
卷之一百七十二
律例十三[工律]
营造
擅造作
虚费工力採取不堪用
造作不如法
冒破物料
带造(土商)疋
织造违禁龙凤文(土商)疋
造作过限
修理仓库
有司官吏不住公廨
河防
盗决河防
失时不修隄防
侵占街道
修理桥梁道路
卷之一百七十三
罪名一
洪武初定
真犯死罪
律令
大誥
杂犯死罪
律令
大誥
洪武三十年定
决不待时
秋后处决
工役终身
永乐元年定
迁发种田
卷之一百七十四
罪名二
弘治十年定
真犯死罪决不待时
凌迟处死
斩罪
绞罪
真犯死罪秋后处决
斩罪
绞罪
杂犯死罪
斩罪
绞罪
嘉靖二十九年定
真犯死罪
斩罪
绞罪
万历十三年定
真犯死罪
斩罪
绞罪
卷之一百七十五
罪名三
充军
洪武二十六年定
嘉靖二十九年定
万历十三年定
编发囚军
卷之一百七十六
五刑赎罪
拘役囚人
卷之一百七十七
问拟刑名
详拟罪名
朝审
热审
决囚
恤刑
卷之一百七十八
伸冤
检尸
打断
相视
提牢
狱具
勘事
抄札
献俘
卷之一百七十九
岁报罪囚
计赃时估
类进赃物
类填勘合
收买纸札
申明诫諭
官吏过名
朝覲纠劾
漕运理刑
南京刑部
卷之一百八十
十三司带管衙门
浙江清吏司
江西清吏司
福建清吏司
山东清吏司
四川清吏司
山西清吏司
湖广清吏司
广东清吏司
广西清吏司
河南清吏司
陕西清吏司
贵州清吏司
云南清吏司
工部
营缮清吏司
卷之一百八十一
营造一
内府
王府
亲王府制
郡王府制
给价则例
山西
湖
译代法度,斟酌当时的时宜,有所减省、有所增益,灿然彰显天理的布施,神机圣断,高出千古,近代积久成弊的陋习被一洗而空。我太宗文皇帝、仁宗昭皇帝、宣宗章皇帝、英宗睿皇帝、宪宗纯皇帝,历代圣主相承,前后同心一意,虽然依据时势有所损益,却都遵循这一大道,百余年的太平盛世,正是由此而来。朕恭敬地承接天命的次序,即位以来,日夜勤勉不懈,想要仰承先辈的功业,然而历朝的典章制度,散见于各处、层叠交出,未曾汇合为一,于是敕令儒臣,取出宫中秘藏的《诸司职掌》等各种典籍,参照有司的簿册文籍,凡是关涉礼仪法度的事项,都分别设馆编辑整理,各衙门各官署依照次序排列,各官分领其所属,各项事务都归于其职责,命名为《大明会典》,编辑完成后进呈,总共一百八十卷。朕抽空阅览,提纲挈领,分条析目,如同日月悬挂天空,群星随之罗列。我列祖列宗百余年间的典章制度,斟酌古今、足以效法万世的内容,都汇集其中而无所遗漏。特命工匠刊刻印刷,颁行天下内外,使从此世代遵守,不为异说所动摇,不急于眼前的利益。从朝廷到天下,各项举措,无论大小精粗,都能合乎道理而得其恰当。积累既深,持守既久,那么我朝博大深厚、高明卓越的伟业,雍容和穆、国泰民安的治世,就可以与唐尧虞舜并列,超越夏商周三代,而流传于无穷,这一切必将有赖于此书。于是写下这篇序文。
弘治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御制大明会典序
朕想,古代统治天下的君主,有的开创基业、制定法度,有的依据时势、制定相宜的制度,都有典册簿籍,用以流传久远。见于典籍的,
广
陕西
河南
山东
江西
四川
广西
卷之一百八十二
营造二
仪仗二
大驾卤簿
卷之一百八十三
营造三上
仪仗二
皇后卤簿
太皇太后卤簿 皇太后卤簿
乐器制度
卷之一百八十四
营造三下
仪仗三
东宫仪仗
卷之一百八十五
营造四上
仪仗四
亲王仪仗
世子仪仗同
郡王仪仗
卷之一百八十六
营造四下
仪仗五
皇妃仪仗
东宫妃仪仗
亲王妃仪仗
公主仪仗 世子妃仪仗
郡王妃仪仗
郡主仪仗
卷之一百八十七
营造五
城垣
皇城
京城
坛场
庙宇
公廨
文职公廨
武职公廨
仓库
京仓
通仓
营房
狱具
卷之一百八十八
工匠一
准工则例
囚徒该拨厂分
卷之一百八十九
工匠二
卷之一百九十
物料
砖瓦
石灰
木植
(荣去木改林)麻
苇课
虞衡清吏司
卷之一百九十一
採补
野味
皮张
翎毛[牛觔角附]
禁令
卷之一百九十二
军器军装一
军器
在京成造衙门
在外成造衙门
卷之一百九十三
军器军装二
火器
战车旗牌
军装
卷之一百九十四
窑冶
陶器
铸器
铸钱
冶课
卷之一百九十五
顏料
纸札
都水清吏司
卷之一百九十六
河渠一
运道一[海道附]
大通河
白河
卫河
会通河
汶河
洸河
沂河
泗河
济河
沁河
南阳新河
黄河[徐吕二洋羊山新河附]
淮安运道
扬州高宝运道
仪真□洲运道
海道
卷之一百九十七
河渠二
运道二
湖泉
闸坝
卷之一百九十八
河渠三
运道三
夫役
运河钱粮
黄河钱粮
卷之一百九十九
河渠四
水利
卢沟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胡良河 琉璃河
蓟州河
昌平河
密云河
天津海口新河
浙西诸水
卷之二百
河渠五
桥道
船隻[河泊麻铁课附]
黄船
马船
快船
海运船
供应船
后湖船
备倭船
战船
粮船
河泊麻铁等课
车辆
卷之二百一
织造
(土商)疋
制帛
誥敕[铁卷附]
冠服
器用
斛斗秤尺[法马附]
天平法马
屯田清吏司
卷之二百二
屯种
开垦
农具
牛隻
卷之二百三
山陵
坟塋
王府坟塋
职官坟塋
卷之二百四
抽分
卷之二百五
柴炭
卷之二百六
夫役
砍柴夫
抬柴夫
杂行
卷之二百七
四司经费
四司岁额
营缮司
虞衡司
都水司
屯田司
内府题办
营缮司
虞衡司
都水司
屯田司
南京工部
卷之二百八
营缮清吏司
虞衡清吏司
都水清吏司
屯田清吏司
都察院
卷之二百九
风宪总例
督抚建置
各道分隶
纠劾官邪
考覈百官
急快选用[考授附]
卷之二百十
奏请点差[各差附]
巡按 刷卷
提学
巡京营
印马
屯田
清军
巡盐[巡河附]
儹运
巡仓
巡茶马
巡关
巡视光禄寺
巡青
巡库[内府监局附]
巡视皇城
巡视五城
监课
监试
杂差
出巡事宜
照刷文卷
在京十三道照刷卷宗衙门
在外各处按察分司
卷之二百十一之一
回道考察
问拟刑名
追问公事[伸冤附]
审录罪囚[审决附]
监礼纠仪
抚按通例
南京都察院
卷之二百十一之二
通政使司,
译像唐尧虞舜之世,就有《典》《谟》;夏代有典则;商代有谟言;周代的礼制,号称最为完备;往下到汉、唐、宋,都有《会要》,而唐代的《六典》尤其详尽周备。我太祖高皇帝考察古制、创立法度,分设六部,著成《诸司职掌》,提纲挈领,条理分明,实在可以作为亿万年的根本大法。只是这部书编成于洪武年间的中期,晚年续加订定的部分,虽然官署名称职务,其间偶有更改。历代圣主相承,随时势与事务的变化而有所因革损益,各代情况各不相同,但都不违背太祖皇帝的本意,因此政令教化广泛推行,太平盛世累积深厚,是前代所不能比及的。然而岁月既久,簿籍档案愈加繁多,各曹各署分列,有的已经不能全部阅览、尽数了解;下到边远偏僻之地、乡野百姓,更有依据这些制度行事却不明其详的。到我英宗睿皇帝复辟之时,曾命内阁儒臣纂辑条格,续在《职掌》之后,但未能完成。先父孝宗敬皇帝,继承先志、完成此
卷之二百十二
通政使司
士纳帝命
通达下情
开拆实封
关防公文勘合
月奏
杂行
南京通政使司
中书舍人
南京中书舍人
六科 南京六科
卷之二百十三
六科
吏科
户科
礼科
兵科
刑科
工科
南京六科
南京吏科
南京户科
南京礼科
南京兵部
南京刑科
南京工科
大理寺 南京大理寺
卷之二百十四
大理寺
二寺分属
审录不详
请旨发落[奉旨推问附]
详拟罪名
月报囚数
类奏南京罪囚
处决重囚
审录在外罪囚
南京大理寺
太常寺 南京太常寺
卷之二百十五
太常寺
南京太常寺
詹事府,左右春坊,司经局,南京詹事府,南京左右春坊,南京司经局,顺天府,应天府。
卷之二百十六
詹事府
左春坊 右春坊 司经局
南京詹事府
南京左春坊,南京右春坊,南京司经局。
顺天府
应天府
光禄寺 南京光禄寺
卷之二百十七
光禄寺
大官署
珍羞署
良酝署
掌酝署
司牲司
南京光禄寺
大官署
珍羞署
良酝署
掌酝署
太僕寺 南京太僕寺
卷之二百十八
太僕寺
南京太僕寺
鸿臚寺 南京鸿臚寺
卷之二百十九
鸿臚寺
南京鸿臚寺
国子监 南京国子监
卷之二百二十
国子监
监规
洪武十五年定
十六年定
二十年定
生员入监
课试
廩饌
给赐
给假
依亲
拨歷
考选
禁令
膳夫[庙户等役附]
勋戚习学
南京国子监
翰林院 南京翰林院
卷之二百二十一
翰林院
南京翰林院
尚宝司 南京尚宝司
卷之二百二十二
尚宝司
南京尚宝司
钦天监 南京钦天监
卷之二百二十三
钦天监
南京钦天监
太医院 南京太医院
卷之二百二十四
太医院
南京太医院
上林苑监,五城兵马指挥司,南京五城兵马指挥司。
卷之二百二十五
上林苑监
蕃育署
嘉蔬署
良牧署
林衡署
五城兵马指挥司
南京五城兵马指挥司
僧录司,南京僧录司,道录司,南京道录司,神乐观,南京神乐观。
卷之二百二十六
僧录司
南京僧录司
道录司
南京道录司
神乐观
南京神乐观
武职衙门
五军都督府 南京五军都督府
大明会典卷之二百二十七
五军都督府
中军都督府
左军都督府
右军都督府
前军都督府
后军都督府
五府通行事例
五军都督府经歷司
南京五军都督府
南京中军都督府
南京左军都督府,南京右军都督府,南京前军都督府,南京后军都督府。
上二十二卫
卷之二百二十八
锦衣卫
经歷司
镇抚司
亲军所
驯象所
旗手卫
金吾前卫
金吾后卫
羽林左卫
羽林右卫
府军卫
府军左卫
府军右卫
府军前卫
府军后卫
虎賁左卫
金吾左卫
金吾右卫
羽林前卫
燕山左卫
燕山右卫
燕山前卫
大兴左卫
济阳卫
济州卫
通州卫
各卫通行事例
南京锦衣卫
大明会典[明]李东阳等纂。
译书局,纂辑成书,编为一百八十卷,其体例始终以《职掌》为主,分类附以历年颁行的各种典籍,并附以历年的事例,使官员各领其职事,事务各归于其职责,以此完备一代的制度,并且会同各府、部、院、寺,大小各衙门,当面相互核订,进呈于朝廷,正要颁布天下,不久先帝就驾崩了。朕即位的第四年,是正德四年(己巳年),检阅前面编成的书稿,不能没有文字讹误,于是又命内阁重新加以参校,补正遗漏和缺失,又过了几个月才完成。仰思历代圣祖列宗宏大的谋略、盛大的功业,实在不能尽述;其中重大而可见的,大略都在这部书中,国家的根本所在、治理教化的彰显,都系于此书。朕正当励精图治、推行新政之时,在批阅奏章之余,特地敕令司礼监,命工匠刊刻印刷,使朝廷内的各衙门、朝廷外的各级官员,考求古制的人有所依据,办理政务的人有所师
御製大明会典序。
御製大明会典序
朕惟自古帝王君临天下、必有一代之典、以成四海之治。虽其间损益沿革、未免或异、要之不越乎一天理之所寓也。纯乎天理、则垂之万世而无弊。杂以人為、虽施之一时而有违。盖有不可易焉者。唐虞之时、尧舜至圣、始因事制法。凡仪文数度之间、天理之当然、无乎不在。故积之而博厚。发之而高明。巍然焕然、不可尚已。三王之圣、禹汤文武、视尧舜固不能无间。而典制寖备、纯乎是理则同。是以雍熙泰和之盛、同归於治、非后世之所能及也。自秦而下、世之称治者、曰汉、曰唐、曰宋。其间贤君屡作、亦号小康。但典制之行、因陋就简、杂以人為、而未尽天理。故宋儒欧阳氏谓其治出於二。其不能古若也、夫岂无所自哉。洪惟我
太祖高皇帝、以至圣之德、驱胡元而有天下。凡一政之举、一令之行、必集群儒而议之。遵古法、酌时宜、或损或益、灿然天理之敷布。
神謨圣断、高出千古。近代积习之陋、一洗而尽焉。我
太宗文皇帝、
仁宗昭皇帝、
宣宗章皇帝、
英宗睿皇帝、
宪宗纯皇帝、
圣圣相承、先后一心。虽因时损益、而率由是道。百。有餘年之太平、端有在矣。朕祗承天序。即位以来、蚤夜孜孜、欲仰绍
先烈、而
累朝典制、散见叠出、未会於一。乃敕儒臣、发中祕所藏诸司职掌等诸书、参以有司之籍册、凡事关礼度者、悉分馆编辑之。百司庶府、以序而列。官各领其属、而事皆归於职。名曰大明会典。辑成来进。总一百八十卷。朕间阅之。提纲挈领、分条析目、如日月之丽天、而群星随布。我
圣祖
神宗百。有餘年之典制、斟酌古今、足法万世者、会(禾卒)无遗矣。特命工鋟梓、以颁示中外、俾自是而世守之。不迁於异说。不急於近利。由朝廷以及天下、诸凡举措、无巨细精粗、咸当乎理而得其宜。积之既深、持之既久、则我国家博厚高明之业、雍熙泰和之治、可以并唐虞、軼三代、而垂之无穷。必将有赖於是焉。遂书以為序
弘治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御製大明会典序
朕惟古之君天下者、或创业立法。或因时制宜。皆有册籍、以垂久远。其、见於书、若唐虞之世、则有典謨。夏有典则。商有謨言。周之礼制、号称大备。下及汉唐宋、皆有会要。而唐之六典、尤详且悉。我
太祖高皇帝、稽古创制、分任六卿。著為诸司职掌。提挈纲领、布列条贯、诚可為亿万年之大法也。顾其為书、作於洪武之中岁。晚年续定者、虽官署名职、间有更。易。
列圣相承。随时与事、因革损益、代各不同、而皆不失乎
皇祖之意。是以政化旁行、重熙累洽、有前代所不及。
译法,由此纲举目张,政务办成、教化融洽,使这个太平盛世得以保持而没有穷尽,这难道只是小小的补益吗?于是叙述本书编纂始末,标注在卷首,列于先父御制序文之后,也希望以此完成先父的遗志。
正德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御制重修大明会典序
朕想,自古以来帝王的兴起,必定要创立法度,以此留传万世;而继承基业、恪守成法的君主,顺承先前的基业,润饰太平之治,有时也会变通制度以适应治理的需要。所以前代君主所认为正确的,著录为律;后代君主所认为正确的,疏解为令。虽然各自依据时势制定相宜的制度,但与治国之道是一致的,比较起来如同划一。朕即位以来,早起晚睡、勤勉不懈,想要继承发扬先前圣主的功业,只以祖宗的成法为鉴戒、为准则。我孝宗皇帝,曾经命儒臣纂修《
然岁月既积、簿籍愈繁。分曹列署、或不能遍观尽识。下至遐方僻壤、閭阎草野之民、盖有由之而不知者。迨我
英宗睿皇帝復辟之时、尝命内阁儒臣、纂辑条格、以续职掌之后、未底於成。
皇考孝宗敬皇帝、继志述事。命官开局、纂辑成编、釐為百八十卷。其义一以职掌為主。类以颁降群书。附以歷年事例。使官领其事、事归於职、以备一代之制。仍会府部院寺、大
小诸司、面相质订。登进於
廷。将欲布之天下。未几而
龙驭上宾矣。朕嗣位之四年、為正德已巳。检阅前帙、不能无鲁鱼亥豕之误。復命内阁、重加参校、补正遗闕。又数月而成。仰惟
圣祖
神宗、鸿猷盛烈、不能尽述。其大而可见者、略在此书。国是所存、治化所著、皆於此乎係。比方励精新政。乙览之餘、特敕司礼监、命工刻梓。俾内而诸司、外而群服、考古者有所依据。建事者有所师法。由是而纲举目张、政成化洽、保斯世於无疆。夫岂曰小补之哉。爰序始末、标之简端、以列於
皇考御製之次。亦庶以成
先志云尔
正德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御製重修大明会典序
朕惟自古帝王之兴、必创制立法、以貽万世。而继体守文之主、骏惠先业、润色太平、时或变通以适於治。故前主所是著為律。后主所是疏為令。虽各因时制宜、而与治同道、则较若画一焉。朕践阼以来、夙兴夜寐、思绍休圣绪。惟
祖宗成宪是鉴是式。盖我
孝宗皇帝。尝命儒臣纂述大明会典。辑
累朝之法令。定一代之章程。鸿纲纤目、灿然具备。逮我
世宗皇帝入承天序、时歷四纪。而因革损益。代有异同。乃復下詔重修。续自弘治壬戌、迄嘉靖已酉。载在祕府、未及颁行。盖至於今、又三十八年矣。岁歷绵远。条例益繁。好事者喜纷更。建议者昧体要。甚则弄智舞文。奇请他比。自明习者、莫知所从。小吏浅闻、何由究宣。朕甚閔焉。赖
天之灵、
译大明会典》,汇集历代的法令,制定一代的章程,纲领宏大、条目细密,灿然完备。到我世宗皇帝入继大统,历时四十八年,其间因革损益,各代情况不尽相同,于是又下诏重新修订,续修自弘治壬戌年,直到嘉靖己酉年,藏在宫中秘府,未曾颁行天下。到如今,又过了三十八年了。年代久远,条例愈加繁多,好事之人喜欢纷纷更改,建议的人不明白其中要旨,甚者玩弄智巧、舞文弄墨,故意曲解比附,连熟悉此道的人都不知该如何遵从,小吏见闻浅陋,又怎能推究阐明?朕对此深感忧虑。仰赖上天的神灵、
社稷之福。国家閒暇、得及时而明政刑。乃命儒臣、重加修辑。芟繁正讹、益以见行事例而折衷之。盖阅十有二载、其书始成。於戏、礼乐百年而后兴。制作累世而大备。书不云乎、丕显哉文王謨。丕承哉武王烈。佑啟我后人、咸以正罔缺。夫文謨武烈、既显且承矣。必歷成及康、覲光扬烈。至穆王之世、乃称咸正罔缺。盖制作若斯之难也。国朝
二祖开基。
列圣绍述。歷百五十年、而我
肃祖中兴、享国长久、礼文制度、於斯大备。上自
郊庙宫朝、下及车旗服色、靡不创自
神衷、卓越千古、焕然与周道并隆。岂非万世一时哉。朕陟降
祖考、寤寐羔?天墙。凡一政一令、罔敢猒纵其耳目心志、以乱法度。惟是内外臣工、展采错事、务壹稟於成宪。执此之政、坚如金石。行此之令、信如四时。庶几哉百度惟贞。四方丕式。俾万世子孙、皆得蒙业而安、柞流罔极。可不谓善始善终哉。因序简端、以明
祖烈。且令后世有考焉
万历十五年二月十六日
皇帝敕諭内阁
朕嗣承丕绪、以君万邦。远稽古典。近守
祖宗成法。夙夜祗惧、罔敢违越。惟我
太祖高皇帝、创业定制、所以為子孙计者至矣。
御製诸书连篇累帙。宏纲眾目、极大而精。随制随改、靡有寧岁。后所施行、未尽更定。迨我
太宗文皇帝、继正大统、益弘远图。
列圣相承、至於
皇考、皆因时制宜、或损或益、盖有不得不然者、期不失乎
圣祖之意而巳。顾其条贯、散见於简册卷牘之间。凡百有司、艰於考据。下至閭里、或未悉知。
皇祖英宗睿皇帝、尝有志纂述、事弗克竟、以遗朕躬。是不可缓。兹欲仰遵
圣製。遍稽国史。以本朝官职制度為纲。事物名数仪文等级為目。一以
祖宗旧制為主、而凡损益同异、据事繫年、汇列於后、(禾卒)而為书、以成一代之典。俾天下臣民、咸得披诵。庶几会极归极、底於泰和。(狂去王改才)等其各殫心力、详录而谨书之。务使文质适中、事理兼备、行诸今而无弊、传诸后而可徵、以称朕法
祖图治之意。其钦承之。故諭
弘治十年三月初六日
内阁题奉
圣旨、书名做大明会典。钦此
弘治十年三月初八日
司礼监太监张永等传奉
圣旨、大明会典一书、乃
皇考敕令纂修。朕今命儒臣再加参校重进、以备一代制度、有益治道。司礼监便命工刊印、颁赐群臣、传行天下、以称朕继
志图治之意。该衙门知道
正德六年四月初十日
皇帝敕諭内阁
朕躬承
天命、入继
祖宗大统、君临天下。凡致治保邦之道、远稽古典。近守
祖宗成法。夙夜祗慎、罔敢违越。仰惟我
皇伯考孝宗皇帝、命儒臣纂修
大明会典一书。我
圣祖
神宗、累朝以来、创业垂统、守成致治、凡官职制度、事物名数、仪文等级、宏纲眾目、本末备书。因时修改、损益具载。大要以
祖宗旧制為主。节年事例、附书於后。我
皇兄武宗皇帝、又命儒臣再加参校重进、然后刊印颁行。朕万机之暇、时取展阅。或因裁决政务、检寻事始。每见其间、纪载失真、文辞牴牾者、比比有之。朕惟此
一代通典、百司之所遵行、后世以之為据、岂宜有此错误。彼时纂修者、既失於精详、总裁者、又不能订正、均难辞责。然亦因举行稍迟、
译这是国家社稷的福气。国家安定无事,得以及时修明政令刑法。于是命令儒臣,重新加以修订编纂。删繁就简、纠正讹误,并增补现行的事例加以折衷取舍。前后历经十二年,这部书才终于编成。啊,礼乐制度要经过百年才能兴起。典章制度要经历几代人才能大备。《尚书》不是说过吗:文王的谋略多么显赫,武王的功业多么能够承继。保佑启迪我们后人,都能使之端正而没有缺失。文王的谋略、武王的功业,既已显赫又已被继承了。但还必须经历成王、康王的时代,才能光大发扬这份功业。到穆王之世,才称得上都端正而没有缺失。可见典章制度的创制是如此艰难。本朝太祖、太宗二祖开创基业,历代圣主相继遵循传述。经历一百五十年,到我肃祖中兴,在位长久,礼仪文物制度,至此大为完备。上自郊祀宗庙宫廷朝会,下至车驾旗帜服饰颜色,无不出自圣心独创,卓越超越千古,光辉灿烂与周朝之道一同兴隆。这难道不是万世难逢的时机吗。朕思念祖考的音容,日夜思慕,仿佛他们的英灵时刻在身边环绕。凡是每一项政令,都不敢放纵自己的耳目心志,因而扰乱法度。只希望朝廷内外的臣工,施展才干办理政事,务必一律遵照既定的典章法令。执行这样的政务,要坚定如同金石。推行这样的法令,要守信如同四季运行。但愿各项制度都能端正不移,四方都以此为大的法式。使万世子孙,都能承蒙这份基业而安享太平,福泽流传没有穷尽。这难道不可称作善始善终吗。因此在书首作序,来彰明祖宗的功业,并使后世有所考证。
万历十五年二月十六日
皇帝敕谕内阁
朕继承宏大的基业,统治天下万邦。远则考求古代典章,近则遵守祖宗现成的法度。日夜恭敬戒惧,不敢有所违越。念我太祖高皇帝,开创基业制定制度,为子孙所作的谋划可谓周到至极。御制的各种书籍连篇累牍,宏大的纲领与众多的条目,既极其宏大又极其精细。随时制定又随时修改,没有安宁的年岁。后来所施行的,尚未全部重新厘定。到我太宗文皇帝,继承端正大统,更加弘扬深远的谋略。历代圣主相继传承,直到皇考,都能因时制宜,或有减省或有增益,这都是有不得不如此的缘由,目的只是不违背圣祖的本意罢了。只是这些条例脉络,分散见于各种典籍卷册文书之间。各级有司衙门,考查引证都感到困难。下至乡里百姓,有的还不完全知晓。皇祖英宗睿皇帝,曾经有志编纂撰述,但事情未能完成,就留给了朕来做。这件事不可再拖延了。现在想要仰承遵循列圣的制度,遍查国家史籍,以本朝的官职制度为纲,各种事物的名称数目、礼仪文饰的等级为目。一律以祖宗旧制为主,凡是有所增减异同之处,都根据事实系于年代之下,汇集列于其后,编纂成书,以成就一代的典章。使天下臣民,都能够披阅诵读。或许能够会合归极,达到太平和谐的境地。(某)等人应各自竭尽心力,详细记录并谨慎撰写。务必使文采与质实恰到好处,事实与道理兼备齐全,施行于当今没有弊病,流传给后世可以作为凭证,以符合朕效法祖宗、图谋治理天下的心意。望其恭敬承行。特此谕示。
弘治十年三月初六日
内阁题奏,奉圣旨:此书定名为《大明会典》。钦此。
弘治十年三月初八日
司礼监太监张永等传达奉行圣旨:《大明会典》这部书,是皇考敕令编纂修订的。朕如今命令儒臣再加以参订校对、重新进呈,用以完备一代的制度,有益于治国之道。司礼监就命工匠刊刻印刷,颁赐给群臣,传行天下,以符合朕继承先志、图谋治理的心意。该衙门知悉。
正德六年四月初十日
皇帝敕谕内阁
朕亲身承受天命,入继祖宗大统,统治天下。凡是招致太平、保守邦国的道理,远则考求古代典章,近则遵守祖宗现成的法度。日夜恭敬谨慎,不敢有所违越。恭念我皇伯考孝宗皇帝,命令儒臣编纂修订《大明会典》一书。我历代圣祖以来,代代相承,开创基业垂示统绪,守成治理天下,凡是官职制度、事物名数、仪文等级、宏大的纲领与众多的条目,本末原委都完备地记载于书中。根据时势加以修改,增减之处一一记载。大体以祖宗旧制为主,历年的事例,附录在书后。我皇兄武宗皇帝,又命令儒臣再加以参订校对、重新进呈,然后刊印颁行。朕在处理繁忙政务的空闲之时,时常取来展阅。有时因裁决政务,需要检寻事情的原委。常常发现其中记载失实、文辞前后矛盾之处,到处都是。朕想,这是本朝一代的通用典章,是百司所遵照施行的依据,后世也要以此为凭据,怎么应该有这样的错误呢。当时编纂修订的人,既未能做到精细详审,总裁的人,又不能加以订正,都难以推卸责任。然而这也是因为编纂着手稍迟、
先朝之事、故老凋丧、案卷磨灭、典籍无考、致有前失。及今修改、犹或可及。不然、岁復一岁、愈远愈忘、终难考订。且自弘治十五年纂修之后、至今二十。有八年、典礼之因革、事例之增损、又復烦多。恐数十年之后、卷册浩穰、条贯繁琐、失真之弊、又或如前。已纳卿等之言、先令六部、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等衙门、各委属官、将所载各司事例、再行检查校勘。若有差错、备细贴注明白、送史馆改正。仍将弘治十五年以后、至嘉靖七年续定事例、照前列查出纂集、校勘停当写成上进、续修附入。今闻纂集将完、特命卿等择日开馆。仍催促各该衙门责限完进。卿等分俵各馆、命官纂修。其体例一遵旧典、不必立异更张。但要正其差讹。补其脱漏。其修书后、二十八年之事、务要悉心考究。凡损益同异、具事繫年、条分类列、通前(禾卒)為一书、以成一代完典。使天下臣民、知所趋向、同归皇极。卿等其督率各官、各供乃职。勤乃事。所贵文质得中、事理兼备。失之前者、得正之於后。行诸后者、可质之於今。斯副朕法祖图治之意。毋或承讹就简、以蹈前愆。又或玩时愒日、以招后议。皆非朕所望焉。其总裁、副总裁、纂修等官职名、并合行事宜、陆续开具来闻。(猖去昌改才)等钦哉、钦哉。故諭
嘉靖八年四月初六日
皇帝敕諭内阁
朕仰承
祖宗列圣之鸿庥、获纘丕绪。夙夜祗惧、图惟治理。则亦惟我
祖宗之旧章成宪、是守是遵。仰惟
皇曾伯祖孝宗皇帝、命儒臣所纂
大明会典一书。其於我
祖宗列圣创业垂统、典章法度之详、通变宜民、因革损益之跡、固已纲目具存、足垂彝宪。第简编浩穰、精覈实难。我
皇祖世宗皇帝、尝见其一二舛误、申命儒臣、重加校辑。比及进览、讫未颁行、似於
圣心犹有未当。仰成
先志、有待后人。且自嘉请已酉而来、又歷二十餘载。中间事体、亦復繁多。好事者喜於纷更。建议者鲜諳国体。法令数易。条例纷紜。甲乙互乖。援附靡準。我
祖宗之良法美意几於沦失矣。今特命卿等查照弘治年间创修、及我
皇祖敕諭重修事理、择日开馆、分局纂修。校订差讹补辑缺漏。其近年六部等衙门见行事例、各令选委司属官、遵照体例、分类编集、审订折衷、开具送馆。卿等督率各官、悉心考究。务令诸司一体、前后相贯、用不失我
祖宗立法初意、以成一代画一经常之典、昭示无极。庶副朕法
祖图治至意。其总裁副总裁及纂修等官职名、并合行事宜、陆续开具来闻。钦哉。故諭
万历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纂辑诸书
诸司职掌
皇明祖训
大誥
大明令
大明集礼
洪武礼制
礼仪定式
稽古定制
孝慈录
教民榜文
大明律
军法定律
宪纲
会典文册衙门
武职衙门
中军都督府
南京中军都督府
左军都督府
南京左军都督府
右军都督府
南京右军都督府
前军都督府
南京前军都督府
后军都督府
南京后军都督府
锦衣等二十二卫
会典凡例
弘治间凡例
一、会典之作、一遵
敕旨。
译典章旧事、老臣先后凋零,案卷磨损佚失,典籍无从查考,以致前代已有失误。若趁现在修改,尚且来得及;若不然,年复一年,时间越远越容易遗忘,最终就难以考订清楚了。况且自弘治十五年纂修以来,到如今已有二十八年,典礼的沿革变化、事例的增添削减,又已经十分繁多。恐怕再过几十年,卷册愈发浩繁,条目愈发繁琐,失真的弊病,又或许会像以前一样重演。已经采纳了你们的意见,先命六部、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等衙门,各自委派属官,将本衙门所记载的各项事例,重新加以检查校勘。若有差错,要详细批注清楚,送交史馆改正。同时把弘治十五年以后、直到嘉靖七年续定的事例,依照以前的条目查出、纂集,校勘妥当后写成呈上,续修附入。如今听说纂集将要完成,特命你们择日开馆。仍要催促各有关衙门限期完成呈进。你们分派各馆,任命官员纂修。体例一律遵照旧典,不必标新立异、更改章法。只是要纠正其中的差错,补上其中的脱漏。修书之后,这二十八年间的事,务必要用心考究。凡是有所增减异同的地方,都要按事系年,分条分类排列,将前后合并为一部书,以成就一代完备的典籍。使天下臣民,知道该遵循的方向,共同归于中正之道。你们要督促率领各官员,各自尽好自己的职责,勤于办事。所贵重的是文采与质朴恰到好处,事理兼备。以前有失误的地方,在此后加以纠正;此后要施行的,可以在今天得到印证。这样才符合朕效法祖宗、图谋治理的心意。不要因循错误、草率了事,重蹈以前的过失;也不要拖延时日、贪图安逸,以致招来后人的非议。这些都不是朕所希望看到的。总裁、副总裁、纂修等官的职名,以及应当施行的相关事宜,要陆续开列上报。(猖字去昌改才)等要恭敬啊,恭敬啊。特此谕示。
嘉靖八年四月初六日
皇帝敕谕内阁:
朕仰承祖宗历代圣君的洪福,得以继承宏大的基业,日夜恭敬戒惧,谋划治理之道,因而也只有遵守、遵循我祖宗的旧有章程和既定法度。仰念皇曾伯祖孝宗皇帝,曾命儒臣纂修《大明会典》一书。这部书对于我祖宗历代圣君创立基业、传承统绪,典章法度的详备,因时变通、顺应民情,沿革增减的痕迹,本已纲目齐全,足以垂范于后世法典。只是篇幅浩繁,精审核实实在困难。我皇祖世宗皇帝,曾发现其中一两处错误,重新命令儒臣,再加校订编辑。等到进呈御览之时,终究未曾颁行,似乎在圣心中仍觉得未尽妥当,只好仰赖成就先人的志向、留待后人完成。而且自嘉靖己酉年以来,又经过了二十多年。这期间事务也已十分繁多,喜好多事的人乐于纷纷更改,提议的人少有通晓国家体制的。法令屡次更改,条例纷乱不一,前后互相矛盾,援引附会没有准则。我祖宗的良法美意几乎因此而丧失了。如今特命你们查照弘治年间创修,以及我皇祖敕谕重修的事理,择日开馆,分设局所纂修,校订差错、补辑缺漏。近年来六部等衙门现行的事例,各自命令选派委任的司属官员,遵照体例,分类编集,审订折衷,开列后送交史馆。你们要督促率领各官员,用心考究,务必使各部门体例一致,前后贯通一致,以不失我祖宗立法的最初本意,从而成就一代统一完备的常行典章,昭示于无穷。这样才能符合朕效法祖宗、图谋治理的至深心意。总裁、副总裁以及纂修等官的职名,以及应当施行的相关事宜,要陆续开列上报。恭敬啊。特此谕示。
万历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纂辑诸书
《诸司职掌》《皇明祖训》《大诰》《大明令》《大明集礼》《洪武礼制》《礼仪定式》《稽古定制》《孝慈录》《教民榜文》《大明律》《军法定律》《宪纲》
会典文册衙门
武职衙门:中军都督府、南
以
本朝官职制度為纲。事物名数仪文等级為目。凡有籍册可据者、先后具载。其因革损益、间与见行不同者、亦存其旧 【如五军都督府断事官之类】
一、
本朝旧籍、惟诸司职掌、见今各衙门遵照行事。故会典本职掌而作。凡旧文皆全录、而诸书所载、事有相关者、亦并录之。若
大明律已通行天下、尤当遵奉。故於刑部、照职掌律令条下、分类备载。而限制图、则附於礼部一、凡事有纲有目。於目之中、又有分类。多不能悉举、则各以类书、而总注其后曰、已上某事。 【如已上支给之类】 或注於本目之下曰、某事附。 【如铁券附之类】 其类注有不尽者、依诸司职掌例、各注於本条之下
一、事类纲目、一依诸司职掌。其后所增益、职掌所未载者、则增立之。随事比类、各附於本条之次 【如改调之类】
一、凡纂辑诸书、各以书名冠於本文之上。采辑各衙门造报文册、及杂考故实、则总名之曰事例、而以年月先后次第书之。或岁久卷籍不存、不能详考者、则止书年号。 【如洪武初之类】 又不能详、则止书曰初、曰后。洪武初、草创未定、及吴元年以前者、则总书曰
国初。其无所考见者、不敢臆说、寧闕而不备
一、事例出
朝廷所降、则书曰
詔、曰
敕。臣下所奏、则书曰奏准、曰议准、曰奏定、曰议定。或总书曰令。或有增革减罢者、则直书之。若常行而无所考据者、则指事分款、以凡字别之。其事繫於年、或年繫於事者、则连书之。繁琐不能悉载者、则略之
一、
本朝设官、大抵用周制。虽文武并置、而政事皆归文职、故诸司职掌所载衙门、惟六部、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及五军都督府断事官。其文武官制、则分见於吏兵二部。今会典义当从备。故文武衙门各有职掌者、遂另开具、 【文职如宗人府之类武职如五军都督府之类】 叙其建置沿革、及所掌职事、而事必归之六部
一、衙门官职品级、有定於诸司职掌之后者、今仍书职掌旧文、而各注其下曰、后改為某衙门。 【如太常司后改為太常寺之类】 某官 【如仪礼司正后改為鸿臚寺卿之类】 其另开衙门、则直书后所定名、而注其下曰、旧為某衙门。 【如鸿臚寺旧為仪礼司之类】 官职有增添改革者皆备见。品级资格、并存其旧、而增书后所定於本品之下 【如都给事中增於正七品之类】
一、六部分职、而体统本同。故於吏部、总书建置沿革。各衙门有沿革同者、则书曰诸衙门悉同。其各部诸司建置同者、止书於吏部文选司之下、更不复出
一、五军都督府、及六科、体统皆同、而分掌有异。故於中府、吏科、总书建置沿革。
译京中军都督府、左军都督府、南京左军都督府、右军都督府、南京右军都督府、前军都督府、南京前军都督府、后军都督府、南京后军都督府、锦衣等二十二卫
会典凡例
弘治间凡例
一、《会典》的编纂,一律遵照敕旨,以本朝的官职制度为纲,以事物的名称数目、礼仪等级为目。凡是有簿册可以依据的,都按先后一一记载。其中有沿革增减、与现行制度不同的地方,也保留其旧貌(例如五军都督府断事官之类)。
一、本朝旧有的典籍,只有《诸司职掌》是如今各衙门遵照施行的依据,所以《会典》本着《职掌》来编写。凡是旧文都全部收录,而其他书中所记载的、与之相关的事项,也一并收录。至于《大明律》已通行天下,尤其应当遵奉,所以在刑部条下,按照《职掌》律令的条目,分类详备记载;而限制图,则附在礼部之下。
一、凡是事项有纲有目,在目之中,又有分类,多得不能一一列举的,就各自按类别汇总书写,在末尾总注为"以上某事"(例如"以上支给"之类),或注在本目之下为"某事附"(例如"铁券附"之类)。其中类注不够周全的,就依照《诸司职掌》的体例,各自注在本条之下。
一、事类的纲目,一律依照《诸司职掌》。此后有所增益、《职掌》中未曾记载的,就增设新目。按事项比照分类,各自附在本条之后(例如"改调"之类)。
一、凡是纂辑各种书籍,都各以书名冠在正文之上。采辑各衙门造报的文册,以及杂考的故实,就统称为"事例",按年月先后依次记载。有的因年代久远、卷籍不存,无法详加考订的,就只写年号(例如"洪武初"之类);又不能详考的,就只写"初"、"后"。洪武初年,草创未定,以及吴元年以前的,就统称为"国初"。凡无从查考的,不敢臆测妄说,宁可空缺而不求完备。
一、事例出自朝廷所颁降的,就写"诏"、写"敕";臣下所奏请的,就写"奏准"、"议准"、"奏定"、"议定";有的统称为"令";有增加、改革、削减、废止的,就直接如实记载。若是常行而无从查考依据的,就分事项分条款,用"凡"字加以区别。事项系于年份,或年份系于事项的,就连贯书写;繁琐不能全部记载的,就加以省略。
一、本朝设官,大抵沿用周朝制度。虽然文武官并设,但政务都归文职,所以《诸司职掌》所记载的衙门,只有六部、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以及五军都督府断事官。其文武官制,分别见于吏部、兵部两部。如今《会典》理应力求完备,所以文武衙门各有职掌的,就另外开列(文职如宗人府之类,武职如五军都督府之类),叙述其建置沿革,以及所掌管的职事,而具体事务必归属于六部。
一、衙门官职品级,有在《诸司职掌》之后另定的,如今仍照写《职掌》旧文,而各自在其下注明"后改为某衙门"(例如太常司后改为太常寺之类)、"某官"(例如仪礼司正后改为鸿胪寺卿之类)。其中另立衙门的,就直接写后来所定的名称,而在下面注明"旧为某衙门"(例如鸿胪寺旧为仪礼司之类)。官职有增添改革的都一一列出。品级资格,都保留旧制,而将后来所定的增写在本品之下(例如都给事中增于正七品之类)。
一、六部分职,而体制原本相同,所
其职掌之异者、分书於各府各科之下。同者、则总书於后
一、官制衙门、诸司职掌所载、具有次第、今另开衙门、以此為準。惟詹事府、职掌未载、后因左右春坊司经局无所统属而设。故增於三品之列、而以坊局系之。礼仪司已改鸿臚寺、陞四品衙门、添设官属、故於礼部存其旧、而另开於四品之列。上林苑监职掌亦未载、今增於五品之列一、诸司职掌所开衙门、皆今之南京。后两京并置。以北京為政令所出、故事例悉载於是。而南京衙门各开於后。其见行事例有不同者、则另书之
一、衙门官职各有统属者、皆互见。 【如都司卫所互见兵部五府之类】 其文移有互相管摄者、各分书其带管衙门。 【如户部十三司带管衙门之类】 后又更易不同者、各列於后 【如见今带管衙门之类】
一、各衙门事有相关者、皆互见。惟举其重者详书。其餘则略。不必互见者、止书曰见某衙门。 【如致仕条下事例见考功司之类】 其目同而事异者、则各书之 【如户部兵部皆有赏赐之类】
一、事有各司掌行与旧不同者、今仍据诸司职掌书、而注曰今归某司。 【如文选司吏条下旧隶本司掌行今归验封司之类】 於本司、则增立条目、而注曰今归本司 【如验封司吏条下旧隶文选司掌行今归本司之类】
一、户口赋税等项数目则例、诸司职掌所载、后有增减不同者、各书於原数之后
一、仪注依诸司职掌例、各具於本事之下。惟先定者备书。间有损益、止书所损益者於后。 【如朝贺条下洪武三年奏更之类】 其同少而异多者、则别书之
一、
郊社等项图式、诸司职掌所载、皆存其旧。有未备者、则补之。 【如在京大祀殿之类】 若冠服花样等项、散见於律例榜册者、皆具列、以示一代之制 【如文武品官冠服之类】
一、在外衙门、布政使司及府州县、列於户部图志条下。按察司统於都察院、故列於本院刷卷条下。寺监及仓场驛递巡检河泊等衙门名目、各以类附列。 【如行太僕寺苑马寺附兵部马政条下仓场见户部仓科条下之类】 其名目皆同者。不復备列 【如儒学阴阳医学之类】
一、土官衙门属吏部者、列於府州县之次。属兵部者、列於卫所之次
一、
詔敕誥旨等文、不能悉载、止书其事。惟
制辞冠辞致词乐章等项、常行而旧所未载者、依诸司职掌例书之
一、凡各衙门职掌事重、及新增者、於纲目之下、略叙大意、以见始末
一、会典文字、王於行事、务从质实。凡有司行移字样、悉因其旧。其籍册纪述曾经润饰者、亦用本色字样易之、以便遵行
一、会典成於弘治十五年。凡事例年月制度数目等项、皆以本年為止。
译以在吏部条下,总述建置沿革。各衙门中沿革相同的,就写"诸衙门悉同"。各部所属诸司建置相同的,只写在吏部文选司之下,不再重复列出。
一、五军都督府以及六科,体制都相同,而分掌的事务有所不同,所以在中军都督府、吏科条下,总述建置沿革;其中职掌不同的,分别写在各府各科之下;相同的,就统一写在后面。
一、官制衙门,《诸司职掌》所记载的,都有次第,如今另立衙门,以此为准。只有詹事府,《职掌》中未曾记载,是后来因左右春坊、司经局无所统属而设立的,所以增列在三品之列,而以坊局隶属于它。礼仪司已改为鸿胪寺,升为四品衙门,添设官属,所以在礼部条下保留其旧貌,而另外开列在四品之列。上林苑监的职掌《职掌》中也未曾记载,如今增列在五品之列。
一、《诸司职掌》所列的衙门,都是当今的南京衙门。后来两京并立设置,以北京为政令发出之地,所以事例都记载在北京条下,而南京衙门各自开列在后面;其中现行事例有不同的,就另外记载。
一、衙门官职各有统属的,都互相参见(例如都司卫所互见于兵部、五府之类)。其中公文往来有互相管辖的,各自分别写明其带管衙门(例如户部十三司带管衙门之类);后来又有变更不同的,各自列在后面(例如现今带管衙门之类)。
一、各衙门事务有相关的,都互相参见,只详细记载其中较重要的,其余的从略,不必互相参见的,只写"见某衙门"(例如致仕条下事例见考功司之类);其中目录相同而事情不同的,就分别记载(例如户部、兵部都有赏赐之类)。
一、事务有各司掌管施行、与旧制不同的,如今仍依据《诸司职掌》记载,而注明"今归某司"(例如文选司吏条下旧隶属本司掌行、如今归验封司之类);在本司条下,则增立条目,而注明"今归本司"(例如验封司吏条下旧隶属文选司掌行、如今归本司之类)。
一、户口赋税等项的数目则例,《诸司职掌》所记载的,后来有增减不同的,各自记在原数之后。
一、仪注依照《诸司职掌》的体例,各自记在本事之下,只有最初制定的详细记载,其间有所增减的,只记载所增减的部分在后面(例如朝贺条下洪武三年奏更之类);其中相同之处少、不同之处多的,就另外记载。
一、郊社等项的图式,《诸司职掌》所记载的,都保留旧貌,有不完备的,就加以补充(例如在京大祀殿之类)。至于冠服花样等项,散见于律例、榜文、册籍中的,都一一列出,以显示一代的制度(例如文武品官冠服之类)。
一、在外的衙门,布政使司以及府州县,列在户部图志条下;按察司统属于都察院,所以列在本院刷卷条下;寺监以及仓场、驿递、巡检、河泊等衙门名目,各按类别附列(例如行太仆寺、苑马寺附在兵部马政条下,仓场见户部仓科条下之类);其中名目都相同的,不再重复列出(例如儒学、阴阳学、医学之类)。
一、土官衙门属于吏部的,列在府州县之后;属于兵部的,列在卫所之后。
一、诏敕诰旨等文书,不能全部记载,只记载其事;只有制辞、冠辞、致词、乐章等项,属常行而旧制未曾记载的,依照《诸司职掌》的体例记载。
一、凡各衙门职掌事务重要、以及新增的,在纲目之下,简
今奉
旨重校、并不增入
续纂凡例
嘉靖间续纂凡例
一、会典续纂、钦奉
敕諭、体例一遵旧典。但正其差讹。补其脱漏。及将弘治十六年以后事例、随类附入
一、旧所立事目、有宜分而合者、 【如审决恤刑之类】 有宜合而分者、 【如河渠闸坝之类】 有类次未当者、 【如以殿试次有司科举之类】 有增立未尽者、 【如庆成仪文臣总督之类】 所载之事有未详者、 【如漕运盐法之类】 有详而失实者、 【如东官朝仪之类】 俱查补改正。其旧有目、而今无其事者、削其目、而附。见於别目之下。 【如奉慈殿附奉先殿之类】 若文义讹漏、而载籍案卷无可考者、姑从旧文
一、旧分类总注、有前后互异者、 【如曰右某事、曰已上某事】 通為小目、移置各事例之前、以一体例
一、
郊
庙等项礼仪、凡奉
今上增定者、以新仪立目。更定者、各载於旧仪之次
一、
坛
庙冠服仪仗等项制度、凡奉
钦定而旧所未有者、各画為图、随类附入
一、
今上御製册告等文、依旧载
制词例备录
一、官制、殿阁大学士、旧载国子监之后、今以其与师傅、同為大臣兼官、不隶衙门、移列师傅之次
一、南京各衙门事例、有混载於北者、悉更正之
重修题本
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臣张居正等谨题。為重修
大明会典事。准礼部手本该礼科给事中林景暘等题為
泰道方亨。
国家閒暇。恳乞
圣明及时修辑
成宪、以垂永图、以光
继述大孝事。要将弘治十五年以后事例、
命官编辑、增入
会典等因。该本部覆称
大明会典一书、即唐宋六典会要之遗意。以昭一代之章程、垂万年之成宪、至精且当。顾其為书、成於弘治之末年。至今代更
四圣。岁踰六纪。典章法度、不无损益异同。其条贯散见於简册卷牘之间、凡百有司、艰於考据。诸所援附、鲜有定画。以致论议烦滋。法令数易。吏不知所守。民不知所从。甚非所以定国是而一人心也。嘉靖年间、
世宗皇帝尝命儒臣续修
会典、自弘治十五年、至嘉靖二十八年而止。已经进呈、未蒙刊布。隆庆二年、都御史孙应鰲、亦尝奏
请汇辑嘉靖事例、附入
会典。今给事中林景晹等、復申前
请、委於政理有裨。但今
两朝实录、尚未告成。披阅校正、日不暇给。若復兼修会典、未免顾此失彼。合行翰林院候
实录进呈毕日、另行题
请开馆、抡选儒臣、分局纂修。仍先行文各该衙门、选委司属官、将节年题准见行事例、分类编集、呈送堂上官校勘明白。候开馆之日、送入
史馆、以备采择等因。万历二年五月初六日、奉
圣旨是。钦此钦遵、手本到阁。
译略叙述大意,以显示始末。
一、《会典》的文字,对于所记载的事情,务求质朴切实;凡有司行文的字样,都因循其旧;其中簿册记述曾经润色修饰的,也用本色字样替换,以便遵照施行。
一、《会典》成书于弘治十五年,凡是事例、年月、制度、数目等项,都以该年为截止。如今奉旨重新校订,并不增添新内容。
续纂凡例
嘉靖间续纂凡例
一、《会典》续纂,恭奉敕谕,体例一律遵照旧典,只是纠正其中的差错,补上其中的脱漏,以及将弘治十六年以后的事例,按类别附入。
一、旧有设立的事目,有应当分开而合并在一起的(例如审决、恤刑之类),有应当合并而分开的(例如河渠、闸坝之类),有分类次第不妥当的(例如把殿试排在有司科举之后之类),有增设不够完备的(例如庆成仪、文臣总督之类),有所记载的事情不够详尽的(例如漕运、盐法之类),有虽详细却与事实不符的(例如东宫朝仪之类),都一一查核补充改正。其中旧有条目而如今已无其事的,删去其条目,而附列在别的条目之下(例如奉慈殿附在奉先殿之类)。至于文字义理有讹误脱漏、而典籍案卷无从查考的,姑且依从旧文。
一、旧有的分类总注,有前后互相矛盾的(例如有的称"右某事",有的称"以上某事"),统一改为小目,移放在各事例之前,以求体例一致。
一、郊祀、宗庙等项礼仪,凡是奉今上增定的,就以新仪立目;有所更定的,各自记载在旧仪之后。
一、坛庙、冠服、仪仗等项制度,凡是奉钦定而旧制所没有的,各画为图,按类附入。
一、今上御制的册文、告文等,依照旧例,按"制词"体例详备收录。
一、官制方面,殿阁大学士,旧时记载在国子监之后,如今因其与师、傅同为大臣兼官、不隶属于哪个衙门,移列在师、傅之后。
一、南京各衙门的事例,有混杂记载在北京衙门条下的,一律加以更正。
重修题本
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臣张居正等谨题:为重修《大明会典》事。据礼部手本,该礼科给事中林景旸等题为"泰道方亨,国家闲暇,恳乞圣明及时修辑成宪,以垂永图,以光继述大孝"事,要求将弘治十五年以后的事例,命官编辑,增入《会典》等等。该部覆议称:《大明会典》一书,即是唐宋《六典》《会要》的遗意,用以昭示一代的章程,垂范万年的成宪,极为精当。只是这部书成于弘治末年,至今已历经四位皇帝,年岁已超过六纪,典章法度不无增减异同,其条例散见于简册卷牍之间,各衙门有司难以查考依据,各种援引附会,很少有确定的准则,以致议论纷纭滋生,法令屡次更改,官吏不知所应遵守,百姓不知所应遵从,这很不利于确定国是、统一人心。嘉靖年间,世宗皇帝曾命儒臣续修《会典》,从弘治十五年到嘉靖二十八年为止,已经进呈,但未曾颁布。隆庆二年,都御史孙应鳌,也曾奏请汇辑嘉靖年间的事例,附入《会典》。如今给事中林景旸等,又重申前请,认为对于治理国政确有裨益。但如今两朝实录尚未完成,披阅校正,日不暇给,若再兼修《会典》,难免顾此失彼。应当责令翰林院,等实录进呈完毕之日,另行题请开馆,选拔儒臣,分局纂修。同时先行文各有关衙门,选派委任司属官员,将
臣等恭照
会典一书、於
昭代之典章法度、纲目毕举。经
列圣之因革损益、美善兼该。比之周官唐典、信為超軼矣。顾其书创修於弘治之壬戌、后乃闕如。续编於嘉靖之己酉、未经颁布。又近年以来、好事者喜於纷更。建议者鲜諳国体。条例纷紜、自相牴牾。耳目淆惑、莫知适从。我
祖宗之良法美意几於沦失矣。今幸
圣明御极、百度维新。委宜及今编辑成书、以定一代之章程、垂万世之典则。先该科臣建议、该部题覆、此时委因
两朝实录未成、势难兼理。今
穆宗皇帝实录、
进呈已久。
世宗皇帝实录、编纂已完。
【臣】
等删润、功亦将毕。催督缮写、计岁终可以
进呈。所有编纂诸臣、在馆稍暇。前项钦奉
明旨续修
会典一节、相应及时举行。合候
命下、查照弘治嘉靖年间事例、择日开馆、
命官纂辑。仍乞
敕下礼部、照依先题事理、行催各该衙门将见行事例、选委司属官素有文学者、分类编辑、送馆备用其一。应纂修事宜、及合用官员职名、容臣等陆续开具奏
闻。谨题请
旨
万历四年六月十六日,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臣张居正。
少保兼太子太保,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臣吕调阳。
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臣张四维。
重修凡例
一、会典重修、遵奉
敕諭、将弘治嘉靖
两朝旧本、校订补辑。及嘉靖己酉以后、六部等衙门见行事例、分类编集、审订折衷。但年岁久远。条件繁多。体例宜有变通。事目不无增损。务期考究详确、不失
敕旨折衷之意。其册籍散亡、无可考据者或闕疑、或从旧、不敢臆说
一、会典旧列诸司职掌於前、歷年事例於后。然职掌定於洪武二十六年、而洪武事例、有在二十六年之前者、不无先后失序。今皆类事编年。凡职掌旧文、俱称洪武二十六年定。其弘治旧本所载、有凡字而无年分者、则称弘治间定
一、颁降群书、俱准职掌例。如
大明令、则称洪武元年令。
大誥、则称洪武十二年誥。及
大明集礼、
洪武礼制等书、皆称年分、不用书名
一、文武衙门官职、节年有因事添设者、 【如蓟辽总督四川总兵之类】 有事已改罢者、 【如浙直总督屯盐都御史之类】 有原设已革而又復者、 【如顺天郧阳都御史之类】 皆备书之。而注其下曰、某年设。某年罢。某年復。有兼衔两属者、则互载之。 【如督抚既载兵部仍载都察院之类】 有职事改併、而衙门裁革者、则两存之。 【如税课司河泊所前书兜设衙门后书裁革衙门之类】 若官职俱废者、止於小序中及之、而不载其目。 【如五军都督府断事官之类】 其年久革绝者、则削之 【如南京刑部载有公主郡主府之类】
一、户口赋税等项则例、首载洪武间数、以纪其始。
译历年题准施行的现行事例,分类编集,呈送堂上官校勘明白,等到开馆之日,送入史馆,以备采择等等。万历二年五月初六日,奉圣旨:"是。"钦此钦遵,手本送到内阁。臣等恭敬地考虑,《会典》一书,对于当朝的典章法度,纲目齐备;经历代圣君的沿革增减,美善兼备,比之《周官》《唐典》,实在更为超越。只是这部书创修于弘治壬戌年,此后就付之阙如;续编于嘉靖己酉年,未曾颁布。而且近年以来,喜好多事的人乐于纷纷更改,提议的人少有通晓国家体制的,条例纷乱不一,自相矛盾,令人耳目混淆,不知该遵从什么。我祖宗的良法美意几乎因此丧失了。如今幸逢圣明在位,百般革新,理应趁此时编辑成书,用以确定一代的章程,垂范万世的典则。此前科臣提议,本部题覆,当时确因两朝实录未完成,势必难以兼理。如今《穆宗皇帝实录》,进呈已久;《世宗皇帝实录》,编纂已经完成,臣等删改润色的工作也将完毕,正在催督缮写,估计年终可以进呈。所有编纂的诸位官员,在馆中略有闲暇,此前钦奉圣明谕旨续修《会典》一事,理应及时举行。恳请等待圣命下达后,查照弘治、嘉靖年间的事例,择日开馆,任命官员纂辑;同时恳请敕令礼部,依照先前题奏的事理,行文催促各有关衙门,将现行事例,选派素有文学修养的司属官员,分类编辑,送馆备用。至于应当纂修的事宜,以及应当任用的官员职名,容臣等陆续开列奏闻。谨此题请圣旨。
万历四年六月十六日,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臣张居正;
少保兼太子太保、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臣吕调阳;
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臣张四维。
重修凡例
一、《会典》重修,遵奉敕谕,将弘治、嘉靖两朝的旧本,校订补辑,以及嘉靖己酉年以后,六部等衙门现行的事例,分类编集,审订折衷。但因年代久远,条目繁多,体例应当有所变通,事目不免有所增减,务求考究详确,不违背敕旨折衷的本意。其中册籍散佚,无从查考依据的,有的存疑,有的依从旧文,不敢臆测妄说。
一、《会典》旧本将诸司职掌列在前面,历年事例列在后面。然而《职掌》定于洪武二十六年,而洪武年间的事例,有在二十六年之前的,不免先后失去次序。如今都按事项分类、按年编排。凡是《职掌》的旧文,都称"洪武二十六年定";弘治旧本所记载的,有用"凡"字而无年分的,就称"弘治间定"。
一、颁降的各种书籍,都依照《职掌》的体例,例如《大明令》,就称"洪武元年令";《大诰》,就称"洪武十二年诰";以及《大明集礼》《洪武礼制》等书,都只称年分,不用书名。
一、文武衙门官职,历年有因事添设的(例如蓟辽总督、四川总兵之类),有事情已经改罢的(例如浙直总督屯盐都御史之类),有原设已经废除而又恢复的(例如顺天、郧阳都御史之类),都一一详备记载,而在下面注明"某年设"、"某年罢"、"某年复"。有兼衔而两属的,就互相记载(例如督抚既载于兵部、仍载于都察院之类)。有职事改并、而衙门被裁革的,就两处都保留(例如税课司、河泊所,前面写创设衙门,后面写裁革衙门之类)。若是官职都已经废止的,只在小序中提及,而不列其条目(例如五军都督府断事官之类);其中年代久远已经废绝的,就予以删削(例如南京刑部所载有公主、郡主
次载弘治间数、以纪其中。次载万历六年会计之数、以别登耗。其嘉靖所载、添减无几、则省之、以免繁复。若各边餉、年例浩繁、多係嘉靖己酉以后增加之数、今备书之一、户部、刑部、旧照诸司职掌、户部分民度。金仓、刑部分宪比司门都官、各四科。但二部已定為十三清吏司、宜以见行為準。今各载十三司职掌於前、叙列事例於后、不分四科。其所辖衙门、有带管而无本管者、皆补书之
一、礼仪以
国初典制為定、后有损益者、节书之。或止分注其下。 【如大丧礼之类】 其仪注同少异多者、则别书之曰某年更定。或曰某年以后续定。 【如正旦冬至朝贺仪视学仪之类】 若
郊祀等礼、嘉靖中虽已更定、仍载於旧仪之次。 【如合祀分祀之类】 有创举者、以新仪立目。 【如大褅大享之类】 后已釐正者、仍载其仪、而注其下曰今罢。或曰后罢
一、宗藩卹典各条例、屡经酌议题准。或仍旧、或从新、多不能悉载。今以近年题议者為主。其仍旧者、则注曰某年例、不復详载原文
一、兵部镇戍、旧本纪载甚略、而别有文臣总督之目。然巡抚兵备官、皆有兵戎之寄。而九边各镇要害、节年经理、事例甚繁、皆宜备录。今以督抚兵备、列於将领之次。各镇则有分例、有通例、凡边海防御事宜可考据者、皆书之。若各省直地方有未详者、姑闕以俟后。其九边仍括為图、列於图本之下、以备参考。其文臣总督旧目、则删之
一、三大营、係嘉靖二十九年更定。
大阅、係隆庆三年创行。规制仪节、皆备书
一、
大明律、乃颁降全书。而律所未备者、
累朝以来、復有问刑条例。旧以律文分载四科、而条例俱载问拟刑名之下、割裂参差。今以律例总载於前。例用近年议定题奉
钦依者。次则总括所犯罪名、又次则事例、以类列焉
一、
内府营造、不载
宫殿门楼、似為闕漏。今补书之。河渠以运道為重。故凡泉湖闸坝、夫役钱粮、备载运道之下。而水利则别书之。其工部四司料价、及
内府题办、虽係见行、多非旧制者、则总附於末
一、会典事例、旧惟编年。条件繁多、不便观览。今从事分类、从类分年、而以凡字冠於事类之首。各年俱以圈隔之。其本年事例开款、各有凡字一字者、以小圈隔之。若序中文义联属者不用。其近年见行事例、无可考证者。或云近例。或云又例。或以凡字别书之
一、会典款目事件、有遗漏当补者、 【如常朝无御门仪之类】 有重复当併者、 【如粮储税粮草料芻草之类】 有次第未当者、 【如官制列选官后之类】 有增目未尽者、 【如马政军政之类】 有合提纲而列為目者、 【如推陞列选官下之类】 有应立目而止附载者、 【如官捨比试之类】 有应合而分者、 【如朝覲考察水马驛之类】 有应两载而未备者、 【如殿试附科举之后而策士另载之类】 今皆增补釐正。
译府之类)。
一、户口赋税等项的则例,首先记载洪武年间的数目,以标记其起始;其次记载弘治年间的数目,以标记其中期;再次记载万历六年会计的数目,以区别增减损耗。其中嘉靖年间所记载的,增减不多,就加以省略,以免繁复。至于各边的军饷,历年惯例浩繁,多是嘉靖己酉年以后增加的数目,如今详备记载。
一、户部、刑部,旧照《诸司职掌》,户部分为民、度、金、仓四科,刑部分为宪、比、司门、都官四科。但如今这两部已定为十三个清吏司,应当以现行制度为准。如今各自记载十三司的职掌在前,叙列事例在后,不再按四科分类。其中所辖衙门,有带管而无本管的,都一并补充记载。
一、礼仪以国初的典制为准,此后有增减的,简要记载,或者只是分注在其下(例如大丧礼之类);其中仪注相同之处少、不同之处多的,就另外记载,称"某年更定",或称"某年以后续定"(例如正旦、冬至朝贺仪、视学仪之类)。至于郊祀等礼,嘉靖年间虽已更定,仍记载在旧仪之后(例如合祀、分祀之类);有新创立的,就以新仪立目(例如大禘、大享之类);此后已经厘正的,仍记载其仪,而在下面注明"今罢",或称"后罢"。
一、宗藩恤典各项条例,屡次经过斟酌议定题准,有的仍照旧制,有的改从新制,大多不能全部记载,如今以近年题议的为主,其中仍照旧制的,就注明"某年例",不再详细记载原文。
一、兵部镇戍,旧本记载十分简略,而另外有"文臣总督"的条目。然而巡抚、兵备官,都负有军事职责,而九边各镇的要害之处,历年经营治理,事例十分繁多,都应当详备收录。如今将督抚、兵备,列在将领条目之后;各镇则有分例、有通例,凡是边海防御的事宜可以查考依据的,都加以记载;若各省直地方有未详尽的,姑且空缺,等待后人补充。九边仍旧概括为图,列在图本之下,以备参考;文臣总督的旧条目,则删去。
一、三大营,是嘉靖二十九年更定的;大阅,是隆庆三年创行的;其规制仪节,都详备记载。
一、《大明律》,是颁降的全书,而律文所未涉及的,历代以来又有问刑条例。旧本把律文分别记载在四科之下,而条例都记载在问拟刑名之下,割裂参差不齐。如今把律例统一记载在前面,条例采用近年议定、题奉钦依的;其次总括所犯的罪名,再次是事例,按类别列出。
一、内府营造,未曾记载宫殿门楼,似有遗漏,如今补充记载。河渠以运道为重,所以凡是泉湖、闸坝、夫役、钱粮,都详备记载在运道条下,而水利则另外记载。其中工部四司的料价,以及内府题办的事项,虽是现行制度,但多非旧有制度的,就统一附在末尾。
一、《会典》的事例,旧本只按年编排,条目繁多,不便于阅览。如今按事项分类,按类别分年,而以"凡"字冠在事类之首,各年都用圈号隔开;本年的事例开列条款的,各用"凡"字,一字的用小圈隔开;如果序文文义相连贯的,就不使用。其中近年现行的事例,无从查考证实的,有的称"近例",有的称"又例",或者用"凡"字另外记载。
一、《会典》的条目事项,有遗漏应当补充的(例如常朝没有御门仪之类),有重复应当合并的(例如粮储、税粮、草料、刍草之类),有次第不妥当的(例如官制排在选官之后之类),有增设条目不够完备的(例如马政、军政之类),有应当提炼纲要而变成条目的(例如推升列在选官之下之类),有应当立目而只是附带记载的(例如官舍比试之类),有应当合并的却分开了
其有字义未妥者、皆更之 【如吏部贡举改為访举诸司职掌改為责任条例之类】
一、 重修会典、稿成於万历乙酉。以后復有建设者、俱不及载
重修表
进重修
大明会典表
特进光禄大夫柱国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臣申时行,光禄大夫柱国少傅兼太子太傅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臣许国,资善大夫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臣王锡爵等,诚惶诚恐,稽首顿首。
上言。伏以
鸿謨啟佑、貽万年定保之徵。
鉅典裁成、备一代经纶之跡。述作兼资乎
明圣。信从允协於臣民。克绍前休。永垂后法。粤自
高皇肇造、陈纪立纲。暨夫
列圣嗣兴、覲光杨烈。盖歷承□之百载。始成
会典之一编。远倣虞书、列九官而亮采。近参周礼、标六职以提衡。政刑明张弛之宜。文武揭修攘之要。图籍藏诸
天府。章程播在人寰。顾脱稿於弘治壬戌之冬、嗣后科条未备。迨续编於嘉靖已酉之夏、於时刊布未遑。忽阅
三朝。遂更四纪。岁月既久、议论渐以繁多。法令滋章、推行因之牴牾。事或承讹而袭敝、寖失源流。吏多逞智以舞文、未諳体要。自非酌从违以定国是。何以折淆乱而一人心。文其在兹。时如有待。此盖伏遇
皇帝陛下。
睿明日丽。
刚健天行。
躬亲万几。动每咨於故实。
总揽群策、言必準诸典刑。当访落之初殷。肆陈常於时夏。谓治国犹张琴瑟、和调无俟於解絃。而承家若作梓材、朴斲尚资於涂臒。聿开馆局。申
命编摩。立例发凡、意义惟仍乎旧贯。纪年繫事、规条间出於新裁。是非则审订以折衷。同异则参稽而画一。
颁降之书咸载、存其实、不著其名。散亡之牘可收、举其大、不遗其细。象令适成於岁始。
龙章特冠於简端。主职要、臣职详、若网在纲而不紊。朝信道、工信度、如车合辙以共由。允為
昭代之全书。式副
先朝之夙志。臣等识惭管。豹学愧醯鸡。詎通左史之
训词。粗习
中朝之掌故。草创讨论润色、敢云献技於三长。议礼制度考文、尚俟取裁於
独断。伏愿
缉熙
圣学。恢阐
皇猷。敕
天而惟时惟几、益谨无虞之戒。法
祖而善继善述、丕延有道之长。 【臣】 等无任瞻
天仰
圣、激切屏营之至。谨以重修
大明会典二百二十八卷、合凡例目录共一百四十册、随
表上
进以
闻
万历十五年二月十六日,特进光禄大夫柱国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臣申时行等,谨上表。
重修职名
奉
敕重修
大明会典官员职名
总裁
特进,光禄大夫,柱国,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臣申时行。
光禄大夫,柱国,少傅兼太子太傅,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臣许国。
译的(例如朝觐、考察、水马驿之类),有应当合并记载而未完备的(例如殿试附在科举之后而策士另外记载之类),如今都加以增补厘正;其中字义不够妥当的,都加以更改(例如吏部"贡举"改为"访举",《诸司职掌》改为"责任条例"之类)。
一、重修《会典》,稿本完成于万历乙酉年,此后又有新建置的事项,都来不及记载。
重修表
进重修《大明会典》表
特进光禄大夫、柱国、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臣申时行,光禄大夫、柱国、少傅兼太子太傅、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臣许国,资善大夫、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臣王锡爵等,诚惶诚恐,稽首叩头。
上言:伏念宏大的谋略庇佑天下,带来万年安定的吉兆;重大的典籍裁定成书,具备一代经纶的痕迹。撰述编纂兼资于圣明之君,信从遵行协和于臣民百姓。能够继承前人的美业,永远垂范后世的法则。自从高皇帝开创基业、陈设纲纪以来,直到历代圣君相继兴起、光大伟业,历经百年相承,才终于成就《会典》这一部书。远仿《虞书》,罗列九官而各展才能;近参《周礼》,标举六职以提纲挈领。政令刑罚彰明了宽严适宜的原则,文事武备揭示了修明整饬的要旨。图籍收藏在朝廷的府库,章程颁布在天下的人间。只可惜脱稿于弘治壬戌年之冬,此后的科条尚未完备;等到续编于嘉靖己酉年之夏,当时又来不及刊布。忽然间历经三朝,于是又过了四纪。岁月既已长久,议论逐渐繁多;法令日益繁密,推行因此互相矛盾。事情有的沿袭讹误、承接弊病,渐渐失去了本源;官吏多凭机巧舞弄文法,未能通晓要领。若不是斟酌取舍来确定国是,又怎能判断混乱而统一人心?这正是当今需要做的,时机也已到来。
这实在是恭逢皇帝陛下:睿智圣明如日之光照,刚健有为如天道运行;亲自处理万般政务,动辄咨询旧有的成例;总揽群臣的谋略,言论必定依准典章法度。当访求先王遗风之初,便陈述常道于当今之世。认为治理国家犹如调理琴瑟,调和音律无需解开琴弦;而承继家业如同制作栋梁之材,粗坯的加工仍需依赖细致的雕琢。于是开设馆局,命令编纂。制定体例、发凡起例,意义仍旧依循旧有的传统;按年记事,条例规章之间又有新的裁定。是非经审订而折衷,异同经参酌而统一。颁降的书籍都加以收录,保存其实质内容,而不特意标注书名;散佚的文牍能够收集的,撮取其大要,而不遗漏细节。历法恰好在岁首制定完成,御制的文章特别冠于卷首简端。主管的职责扼要、经办的官员详尽,如同网在纲上而不紊乱;朝廷信守正道、工匠遵循法度,如同车辆合乎轨辙而共同遵行。这实在堪称当代的完备之书,也正符合先朝的夙愿。
臣等见识浅薄如管窥豹,学问浅陋如醯瓮中的小虫,怎敢通晓左史记言记事的训词?只是粗略熟悉本朝的典章故实。草创、讨论、润色这几道工序,岂敢自称在三长(才、学、识)上有所贡献;至于议定礼制、考订文辞,还有待圣上独断裁决。伏愿陛下继续钻研光大圣学,恢弘阐发帝王的谋略;敬奉天命而时时警惕、事事谨慎,更加谨守居安思危的告诫;效法祖宗而善于继承、善于阐述,使有道之治绵延久长。臣等无限瞻仰天恩圣德,激动惶恐至极。谨将重修的《大明
资善大夫,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臣王锡爵。
副总裁
资善大夫,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臣沉鲤。
嘉议大夫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臣沉一贯
通议大夫,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臣朱賡
嘉议大夫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臣王弘诲
嘉议大夫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臣张位
臣於慎行
嘉议大夫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掌院事臣徐显卿
纂修
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读臣赵用贤
左春坊左諭德兼翰林院侍读臣刘虞夔
右春坊右諭德兼翰林院侍读臣刘元震
臣孙继皋
翰林院侍读臣黄洪宪
翰林院侍讲臣曾朝节
翰林院修撰臣刘楚先
臣张应元
翰林院编修臣陆可教
臣杨起元
臣杨德政
臣冯琦
臣庄履丰
臣萧良有
臣王庭譔
翰林院检讨臣余继登
臣沉自邠
催纂
太僕寺少卿兼司经局正字臣徐继申
光禄寺少卿兼司经局正字臣马继文。
工部虞衡清吏司郎中兼司经局正字臣成揖。
誊录
山东布政司参议臣刘大武
大理寺右寺右寺正臣顾祖源
大理寺右寺右评事臣包渐林
臣汪民敬
中书舍人臣李傅
臣赵应宿
臣孙说
光禄寺大官署署丞臣汤应龙
臣吴子像
通政使司经歷司知事臣沉云庆
鸿臚寺主簿臣章如鋌
臣李尚珍
臣张大续
臣方崙
鸿臚寺署丞臣孙承爵
臣章伯辉
鸿臚寺序班臣鲍佐
臣丘登
四夷馆译字官臣刘尚宾
臣徐可行
臣李宪
臣李怀珍
臣成九皋
冠带儒士臣包容
监生臣孙胤奇
臣吴驰
臣许立纲
臣王国栋
臣潘云驥
臣王益
臣程啟元
臣张思学
儒士臣吴子敬
臣罗万英
臣史鑑
臣刘世隆
收掌
礼部主客清吏司郎中臣陈珩
管典籍事,大理寺右寺,右寺正兼司经局正字,臣何初。
管典籍事,大理寺右寺,右寺正臣吴果。
中书舍人臣王佩
文职衙门
宗人府 南京宗人府
大明会典卷之一
宗人府
国
译会典》二百二十八卷,连同凡例、目录共一百四十册,随表进呈奏闻。
万历十五年二月十六日,特进光禄大夫、柱国、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臣申时行等,谨上表。
重修职名
奉敕重修《大明会典》官员职名
总裁:
特进光禄大夫、柱国、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臣申时行
光禄大夫、柱国、少傅兼太子太傅、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臣许国
资善大夫、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臣王锡爵
副总裁:
资善大夫、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臣沈鲤
嘉议大夫、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臣沈一贯
通议大夫、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臣朱赓
嘉议大夫、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臣王弘诲
嘉议大夫、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臣张位
臣于慎行
嘉议大夫、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掌院事臣徐显卿
纂修:
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读臣赵用贤
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侍读臣刘虞夔
右春坊右谕德兼翰林院侍读臣刘元震
臣孙继皋
翰林院侍读臣黄洪宪
翰林院侍讲臣曾朝节
翰林院修撰臣刘楚先
臣张应元
翰林院编修臣陆可教
臣杨起元
臣杨德政
臣冯琦
臣庄履丰
臣萧良有
臣王庭譔
翰林院检讨臣余继登
臣沈自邠
催纂:
太仆寺少卿兼司经局正字臣徐继申
光禄寺少卿兼司经局正字臣马继文
工部虞衡清吏司郎中兼司经局正字臣成揖
誊录:
山东布政司参议臣刘大武
大理寺右寺右寺正臣顾祖源
大理寺右寺右评事臣包渐林
臣汪民敬
中书舍人臣李傅
臣赵应宿
臣孙说
光禄寺大官署署丞臣汤应龙
臣吴子像
通政使司经历司知事臣沈云庆
鸿胪寺主簿臣章如鋌
臣李尚珍
臣张大续
臣方崙
鸿胪寺署丞臣孙承爵
臣章伯辉
鸿胪寺序班臣鲍佐
臣丘登
四夷馆译字官臣刘尚宾
臣徐可行
臣李宪
臣李怀珍
臣成九皋
冠带儒士臣包容
监生臣孙胤奇
臣吴驰
臣许立纲
臣王国栋
臣潘云骥
臣王益
臣程启元
臣张思学
儒士臣吴子敬
臣罗万英
臣史鑑
臣刘世隆
收掌:
礼部主客清吏司郎中臣陈珩
管典籍事、大理寺右寺右寺正兼司经局正字臣何初
管典籍事、大理寺右寺右寺正臣吴果
中书舍人臣王佩
文职衙门
宗人府 南京宗人府
《大明会典》卷之一
宗人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