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卷之一百九十三军器军装二火器
小样、嘉靖七年、造四千副、发各营城堡备敌。重减大銃三分之一。八年、又造三百副。二十三年、造马上使用小佛朗机一千副。四十三年、又造一百副】
佛朗机铁銃【嘉靖四十年造】
木厢铜銃 觔缴樺皮铁銃 【上二器、俱嘉靖二十四年造】
十眼铜銃【嘉靖二十五年造】
七眼铜砲 十眼铜砲 【上二器、俱嘉靖二十八年造】
兵仗局造
四将军 五将军
九龙筒【正德十二年造】飞鎗筒。
快鎗 【上二器、俱弘治十三年造】
无敌手銃 【即神鎗、但稍长、重十六斤、嘉靖七年、用黄铜铸一百六十副、发各边式验】
鸟觜銃 【嘉靖三十七年、造一万把】
流星砲 【嘉靖七年、用黄铜铸一百六十副、发各边试验。式如佛朗机。每副砲三筒、共重五十九斤一十四两】
三出连珠砲 【式如神机。其长倍之。每桿三分之、以次实药。发亦如之。人可持放】
百出先锋砲 【式如佛朗机、损其筒十之六、纳小砲十、繫火绳於筒外、连发连纳、末有锐锋如戈形、长六寸、以代铁鎗。一人持放、马上亦可】
铁棒雷飞砲 【式如毒火飞砲、少变轻约。每砲长尺许、上广下窄。敌远用以衝击。近则挥為铁棒、连鎧甲□□之】
火兽布地雷砲 【刳木為筒、长一尺五寸、围四寸、繫火砲有机。通火线有候。略如毒火飞砲法。凡马骡一、负筒六、筒一、繫砲七、驱而放之。上四器、俱嘉靖二十五年题造、给发各边。四十三年、又造连珠砲三百桿、京营用】
虎尾铁砲 石榴砲 【上二器、俱嘉靖四十三年题准、行局查给】
龙虎砲 发(火贡)火器 【上二器、皆隆庆三年、题照浙、直军、门式样、料造各二十架、京城备用】
各边自造 【正统十四年、四川、弘治四年、湖广、广西、正德六年、青州左卫、七年、徐州、十二年、凉州、俱准自造铜将军神銃等器】
千裡銃 【式如概状、实药其中、繫於带下、卒然遇贼、举手可放。嘉靖四十四年题准、辽东自造】
毒火飞砲 【用熟铁造、似盏口将军。内装火药十两有餘。盏口内、盛生铁飞砲□筒、内装□硫毒药五两、药线总缚一处。点火、大砲先响、将飞砲打於二百步外、爆碎伤人】
连珠佛朗机砲 【用熟铁造、二管合為一柄、每管各盛小砲一箇、□二接连点放。上二器、俱嘉靖二十三年题准、山西三关自造】
火药、硫黄、遇缺召买。焰硝、每十年题派二百万斤。或缺亦如数召买。每三年、兵仗局关领一次、硫黄一万六千六百六十六斤。硝三万三千三百三十三斤
铅弹、嘉靖四十三年、令京营演放火器、改用铅弹。 【旧用泥弹】 隆庆二年、改铸铁弹。
译用黄铜铸造一百六十副,发给各边试验。样式如佛朗机,每副炮有三筒,共重五十九斤十四两】
三出连珠炮【样式如神机炮,但长度加倍。每杆分为三段,依次装药,发射也依次进行,一人可以手持发射】
百出先锋炮【样式如佛朗机,将筒身减去十分之六,装入小炮十个,把火绳系在筒外,连续发射连续装填,末端有锐利锋刃如戈形,长六寸,用来代替铁枪。一人即可持放,在马上也可以】
铁棒雷飞炮【样式如毒火飞炮,稍加改变,更轻便。每炮长约一尺,上部宽、下部窄。敌人远时用来冲击,敌人近时则挥作铁棒,连同铠甲一起□□】
火兽布地雷炮【挖木做成筒,长一尺五寸,周长四寸,系有引发机关的火炮,火线相通有一定间隔,大致与毒火飞炮的方法相似。每匹马骡负载六筒,每筒系炮七个,驱赶马骡而发射。以上四种器械,都是嘉靖二十五年题请制造,发给各边使用;四十三年,又制造连珠炮三百杆,供京营使用】
虎尾铁炮、石榴炮【以上两种器械,都是嘉靖四十三年题准,行文各局查明发给】
龙虎炮、发(火贡)火器【以上两种器械,都是隆庆三年题请,依照浙江、直隶军门的式样,各制造物料二十架,供京城备用】
各边地自行制造【正统十四年四川,弘治四年湖广、广西,正德六年青州左卫,七年徐州,十二年凉州,都获准自行制造铜将军、神铳等器械】
千里铳【样式像量米的斗概,中间装填火药,系在腰带下,仓促间遇到贼寇,举手就能发射。嘉靖四十四年题准,由辽东自行制造】
毒火飞炮【用熟铁制造,形似盏口将军炮。内装火药十两有余,盏口内装生铁飞炮□筒,筒内装□硫毒药五两,药线总系在一处。点燃后,大炮先响,将飞炮打到二百步之外,爆炸碎裂伤人】
连珠佛朗机炮【用熟铁制造,两根炮管合为一柄,每管各装小炮一个,□两管接连点放。以上两种器械,都是嘉靖二十三年题准,由山西三关自行制造】
火药所需硫磺,遇缺时招募商人购买;焰硝每十年题请摊派二百万斤,如有短缺也照数招募购买。每三年,兵仗局领取一次,硫磺一万六千六百六十六斤,硝三万三千三百三十三斤。
铅弹:嘉靖四十三年,命令京营演习发射火器时改用铅弹【原先用泥弹】。隆庆二年,改铸铁弹;五年后,又改用铅弹。每日登记损耗,操练结束后奏请补充。
凡试验军器:正统三年,命令军器局制造时,从兵仗局各取一件作为样式。制造完成后,请给事中、御史各一员,会同工部堂上官,按季试验,送库交收。凡有不合规格、以及克扣隐瞒工匠物料的,予以治罪。此后每年年终,照例请官试验。
○嘉靖二十八年题准,在靠近西安门处建造试验官厅一所。遇有各处解送到的军器、弓箭、弦等物,工部行文司官,并咨请兵部委
五年后、改铅弹。日记损失、止操奏补
凡试验军器。正统三年、令军器局成造、於兵仗局各取一件為式。造完、请给事中、御史、各一员、同工部堂上官、按季试验、送库交收。但有不如法、及剋落隐瞒匠料者治罪。以后每年终、照例请官试验
○嘉靖二十八年题准、近
西安门、建造试验官厅一所。遇有各处解到军器弓箭、弦等项、工部札行司官、及咨兵部委司官。会同试验、精美合式、给与进状呈部、札委戊字库官吏、请科道官、復行查验、照数收库。查验不堪、本部驳回陪补造解
○隆庆五年题准、军器局年例造完、开数送部、委官查验如式贮库。仍造册奏报
凡查盘军器。景泰二年奏准、各卫所季造军器、令巡按御史、同按察司官、五年一次弔卷查盘
○成化二年、令天下卫所、照依原定则例、督匠按季成造军器、完日、会同原办物料有司掌印官、查点试验、堪中、用油漆调硃、於背面书某卫、某所、某年、某季成造字样。候至五年、本部通行巡按御史查盘。敢有仍前侵欺物料、及造不如法者、指挥、千百户、各降一等叙用、不许管事。旗军人等、各发极边卫分充军
○弘治十三年、令各处巡按御史、三司守巡官、查盘军器。若卫所官旗人等、侵欺物料、那前补后、开报虚数、及三年不行造册奏缴者、官降一级带俸差操。旗军人等、发边卫充军。其各该都司、并守巡官、怠慢误事者、参究治罪
○十七年奏准、各卫所军器每三年、令刷卷御史、请
敕带管查盘、其收贮远年军器、堪中者修理。如不堪、铜铁等项、抵充年例物料
○正德十一年奏准、各处刷卷御史、或清军、巡按、兼刷卷者、各查盘该卫所军器。造册二本、一本奏缴、一本送部查考。以后刷卷之年、照例举行
○嘉靖八年奏准、盔甲厂贮库物料、差科道官、会同工部委官、并管厂内外官员、盘验过、给造军器
○十一年、令盔甲厂成造军器、於累年兑下军器内、查验应该修理若干、破坏可作废铁若干、该扣兑物料若干、开报本部施行
凡折徵军器。成化十六年、以在库弓箭弦足用、准折徵三年。每弓一张、银六钱二分。箭一枝、银三分。弦一条、银五分
○弘治十三年题准、岁造弓弦、内一半、每弦一条、折荒丝一两解部
○正德十年、免本年造解军器。料银、照彼中工价徵收。每盔、甲、弓、箭、弦、腰刀、撒袋一全副、共折银八两
○嘉靖二十年题准、每弓一张、银四钱一分。箭一枝、银一分九釐五毫。弦一条、银二分九釐八毫。此外不许滥徵工匠銼磨、及解扛脚价
凡关领军器。洪武二十五年、令官军关领军器将姓名数目、造册收贮。仍於各器上、记官军姓名、损失即令偿官
○弘治元年题准、上直官旗将军、原领盔甲□刀等件、例该三年。
译派司官,会同试验;精美合乎规格的,出具进状呈报工部,行文委派戊字库官吏,请科道官再次查验,照数收入库中。查验不合格的,本部驳回,令其赔补重造解送。
○隆庆五年题准,军器局按年例制造完毕后,开列数目送交工部,委派官员查验合格后贮存入库,仍要造册奏报。
凡查核清点军器:景泰二年奏准,各卫所按季制造的军器,命巡按御史会同按察司官,每五年调取案卷查核清点一次。
○成化二年,命令天下卫所依照原定则例,督促工匠按季制造军器,完工之日,会同原来承办物料的有司掌印官查点试验,如果合格,就用油漆调朱在背面写明某卫、某所、某年、某季制造的字样。等到满五年,本部通行巡按御史查核清点。敢有仍旧侵吞物料以及制造不合规格的,指挥、千户、百户各降一级叙用,不许管事;旗军等人各自发配到极边卫所充军。
○弘治十三年,命令各处巡按御史、三司守巡官查核清点军器。如果卫所官旗等人侵吞物料,挪前补后,虚报数目,以及三年不造册奏缴的,官员降一级带俸差操,旗军等人发配边卫充军;各该都司以及守巡官怠慢误事的,参劾追究治罪。
○弘治十七年奏准,各卫所军器每三年,命刷卷御史请旨兼管查核清点;其收贮多年的旧军器,能用的就予以修理,不能用的,其中铜铁等物料,用来抵充年例应征的物料。
○正德十一年奏准,各处刷卷御史,或清军御史、巡按御史兼管刷卷的,各自查核清点该卫所的军器,造册两本,一本奏缴,一本送部查考。此后逢刷卷之年,照例举行。
○嘉靖八年奏准,盔甲厂贮库的物料,派遣科道官会同工部委派的官员,以及管厂内外官员,清点查验后,才发给制造军器。
○嘉靖十一年,命令盔甲厂制造军器时,从历年兑换收缴的军器内,查验应该修理的有多少、损坏可作废铁的有多少、应扣抵兑换的物料有多少,开列上报工部施行。
凡折价征收军器:成化十六年,因库存弓箭弦足够使用,准许折价征收三年,每张弓折银六钱二分,每枝箭折银三分,每条弦折银五分。
○弘治十三年题准,每年制造的弓弦,其中一半,每条弦折征荒丝一两,解送工部。
○正德十年,免除当年制造解送军器,物料银两照当地工价征收,每副全套盔、甲、弓、箭、弦、腰刀、撒袋,共折银八两。
○嘉靖二十年题准,每张弓折银四钱一分,每枝箭折银一分九厘五毫,每条弦折银二分九厘八毫;此外不许滥征工匠锉磨费用以及解送扛抬脚价。
凡领取军器:洪武二十五年,命令官军领取军器时,将姓名、数目造册收存;并在各件器械上记录该官军的姓名,如有损失即令其赔偿官府。
○弘治元年题准,在皇宫上直的官旗将军,原先领取的盔甲、□刀等物件,按例三年一换;茜红毡袄等物件,按例六年一换;□刀,按例十二年一换;行文兵仗局照数兑换领取。
三年一次:
茜红毡袄等件、例该六年。□刀、例该十二年。行兵仗局照数兑领
三年一次
大汉将军二百十六员、硃红漆皮盔、青绵布弔线甲、各如数。铜爪、黑漆大刀、各四十把。腰刀一百把
大汉官四十八员、明盔、金□、各如数。明甲二十四副
旗将军八十四名、尖顶明盔、明甲、各如数。红滚刀二十八把。铜□、摩挲刀、各五十把
五军营围子手一千名、红漆皮盔、青布衬盔、青布弔线甲、各如数
神枢营红盔将军七百二十三名、红漆皮盔、及衬盔、青布絛穿甲、各如数。金□四十把。摩挲刀二十八把。鵓鸽头刀三十七把。腰刀五百五十三把。米昔刀二把。长靶黑刀三十九把
披明甲将军二百五十七名、尖顶明盔、明甲、各如数摩挲刀十三把。硃红靶滚刀二百三十七把
披大甲、带大刀大汉将军四员、尖顶明盔、明甲、金□、摩挲刀、各如数
府军前卫带刀指挥千户四十员、青紵丝弔线穿甲、摩挲刀、各如数。以上、俱兵仗局兑领
红盔将军、弓箭等件、戊字库兑领
京营弓箭手三万五千有奇、各弓箭一副、军器局兑领 【今旧□□□】
皇城四门、并红铺官军、红盔、青甲、长鎗五千八百六十件。军器局年例内兑 【不敷、行库关领】
旗手等二十卫、盔、甲、刀、鎗、军器局年例内兑 【不敷、行库关领】
六年一次
大汉官、茜红毡袄、雨帽、各二十四件
旗将军、茜红毡袄、雨帽、各八十四件
披明甲将军、茜红毡袄、雨笼、各二百五十件
披大甲、带刀大汉将军、茜红毡袄、雨盔笼各四件。以上、俱兵仗局关领。遇缺、题行南京造解
十二年一次
五军营、围子手。
译
大汉将军二百一十六员,朱红漆皮盔、青棉布吊线甲,各按数发给;铜爪、黑漆大刀,各四十把;腰刀一百把。
大汉官四十八员,明盔、金□,各按数发给;明甲二十四副。
旗将军八十四名,尖顶明盔、明甲,各按数发给;红滚刀二十八把;铜□、摩挲刀,各五十把。
五军营围子手一千名,红漆皮盔、青布衬盔、青布吊线甲,各按数发给。
神枢营红盔将军七百二十三名,红漆皮盔以及衬盔、青布绦穿甲,各按数发给;金□四十把,摩挲刀二十八把,鹁鸽头刀三十七把,腰刀五百五十三把,米昔刀二把,长柄黑刀三十九把。
披明甲将军二百五十七名,尖顶明盔、明甲,各按数发给;摩挲刀十三把,朱红柄滚刀二百三十七把。
披大甲、带大刀大汉将军四员,尖顶明盔、明甲、金□、摩挲刀,各按数发给。
府军前卫带刀指挥、千户四十员,青纻丝吊线穿甲、摩挲刀,各按数发给。以上,都由兵仗局兑换领取。
红盔将军的弓箭等物件,由戊字库兑换领取。
京营弓箭手三万五千余名,各领弓箭一副,由军器局兑换领取【如今旧□□□】。
皇城四门以及红铺官军的红盔、青甲、长枪,共五千八百六十件,在军器局年例内兑换【不够,则行文库中领取】。
旗手等二十卫的盔、甲、刀、枪,在军器局年例内兑换【不够,则行文库中领取】。
六年一次:
大汉官,茜红毡袄、雨帽,各二十四件。
旗将军,茜红毡袄、雨帽,各八十四件。
披明甲将军,茜红毡袄、雨笼,各二百五十件。
披大甲、带刀大汉将军,茜红毡袄、雨盔笼,各四件。以上,都由兵仗局领取;如遇缺少,题请行文南京制造解送。
十二年一次:
五军营围子手。
硃红漆桿步□、步刀、各五百把。兵仗局兑领
不时关领
京营春秋操演官军、每员名、各盔甲一副。鎗刀銃砲等件、俱军器局开操关领、歇操交还
京营、及巡捕官军、防春、防秋、各兵火器械、遇警、於内库关领。事毕交还
出征官军、所部参随头目人等、各一把莲明铁盔、青紵丝齐腰甲、青绵布弔线甲、倭腰刀、黑漆弓、真皮撒袋、矛鎗、行兵仗局关领。兵部应付、装载前去。事寧交还
圣驾亲郊、围坛九门、及各路摆队军、约用盔甲九万餘副、行库放给。毕日交收
亲祀
山陵、扈从官军、盔、甲、刀、鎗、毛马、响铃、顿项、臂手等件。行兵仗局关领。毕日交收
公侯伯、及锦衣卫指挥等官、遇侍卫供事奏讨
御用监盔甲腰刀。奉有
特旨、方准关给
凡关领火器。旧例、征进、每队给神鎗八把。神銃二箇。哈喇蠢袋火药全
凡九门军器。嘉靖二十一年题准、行戊字库、放弓、箭、撒袋、腰刀一万六百四十一副、给巡捕九门官军、免其交还
译朱红漆杆步箭、步刀,各五百把,由兵仗局领取。
不定期领取:
京营春秋操演的官军,每人各领盔甲一副。枪、刀、铳、炮等物件,都由军器局在开操时领取,操练结束后交还。
京营及巡捕官军,在春防、秋防时所用的各种兵器火器,遇到警情时到内库领取,事情结束后交还。
出征的官军及其所部参随头目等人,各领一把莲明铁盔、青纻丝齐腰甲、青棉布吊线甲、倭腰刀、黑漆弓、真皮撒袋、矛枪,到兵仗局领取。由兵部负责调配、装载后运出。事情平定后交还。
皇帝亲自到郊外祭祀、在圜丘及九门布防、以及各路排列队伍的军队,大约要用盔甲九万多副,由库中发给,事毕之日交回收纳。
皇帝亲自祭祀山陵时,随从的官军所用的盔、甲、刀、枪、毛马、响铃、顿项、臂手等物件,到兵仗局领取,事毕之日交回收纳。
公、侯、伯以及锦衣卫指挥等官员,遇到担任侍卫职务时,奏请领取御用监的盔甲腰刀,须奉有皇帝特旨,才准予发给。
凡是领取火器:按照旧例,出征时每队发给神枪八把、神铳两个、哈喇蠢袋、火药齐全。
凡是九门军器:嘉靖二十一年题准,行文戊字库,发放弓、箭、撒袋、腰刀一万六百四十一副,给巡捕九门的官军,免其交还。
○三十年议准、将戊字库、节年收贮长圆挨牌、共一十六万有餘、运送九门城楼堆放
○四十一年题准、将各门准放军火器械、逐一查明、分别应存、应发、并损坏短少数目、造册呈报。除该存留外、发兵仗军器等局交收
○隆庆元年议准、各门存留器械、清查修换。仍贮各门库内、责令守门指挥等官看守。置立循环簿。每年五月内、兵工二部、委官会同照册查盘、不许损失
○又以朝阳、东直、安定、德胜四门、通行要路。广渠、东便二门、切近运河。各门除原用连珠砲、快鎗、夹靶鎗外。添给中??羕铁佛朗机二十架。一窝蜂砲六位。快鎗四十桿
凡各边奏讨军器。旧例、天下卫所、岁造军器、在边镇者、留本处给军。在腹里者、解戊字库、专备京营官军领用、并无别项供应边讨之费
○正德四年、以宣府当虏要衝、奏准、给熟铁二十万斤
○嘉靖十七年议准、工部先咨取各边合用名色、行局成造。每遇造完、即开数目送部、委官查验候给
○二十二年、准发银四千两
○后令每五年、行甲字库、止关熟铁十五万斤
○四十一年题准、各边不许违例奏讨
凡各边奏讨火器。正统七年、密云奏讨数多、减半给与
○嘉靖四十三年、蓟镇奏讨火器、该局缺少、令以便利火器抵给
○隆庆五年题准、宣大每五年、例领神箭一万枝、每枝改折铅弹四箇、每箇重六钱。以后年分、给荒铅一千五百斤、送镇造用
○今例、蓟镇、三年关领火器一次。宣府、五年一次。辽东、延绥、三年关领硫黄燄硝一次。 【辽东、黄二千斤。硝三万斤。延绥、黄三千五百斤】 宣府、寧夏、甘肃、俱五年一次 【宣府、黄一万斤。硝五万斤。寧夏、甘肃、黄三千斤】
凡军器禁例。景泰五年、令各处守备官、採取杂木、製锐箭火药操演。务在密切关防、不得漏洩法式。违者从重治罪
○正德六年奏准、应禁军器、除弓箭刀鎗外。凡盔甲、旁牌、火筒、火砲、旗纛、号带、不许私家製造。有故违者、在内拏送法司在外拏送巡按御史、从重问罪
战车旗牌
凡战车。天顺八年、令造战车。制如民间小车、但前增三面木板、阔二丈二尺、高六尺、綵画飞虎兽面。上开小窗。下三面、各留銃眼
○成化二年、令每步队、造小车六辆。每辆、二人推挽、七人放銃、军装俱载其上。行则為阵止则為营。空处张掛布围、画作狮头牌状、营外每车设木桩二根、绊马索一条。又置布幕二扇、俱用旗鎗张掛、小红缨头、并生铁铃鐺
○弘治十七年奏准、造战车一百辆、送营操习
○嘉靖十二年议准、团营收贮先年战车、改造载銃手车七百辆
○二十九年奏准、造战车九百辆。
译○三十年议准、将戊字库、节年收贮长圆挨牌、共一十六万有餘、运送九门城楼堆放
○三十年经商议核准,将戊字库历年收储的长牌、圆牌,共十六万余面,运送到九门城楼堆放。
○四十一年题准、将各门准放军火器械、逐一查明、分别应存、应发、并损坏短少数目、造册呈报。除该存留外、发兵仗军器等局交收
○四十一年题请核准,将各城门准许存放的军火器械,逐一查清,分别列明应存、应发以及损坏短少的数目,造册呈报。除应留存的外,其余发交兵仗、军器等局收管。
○隆庆元年议准、各门存留器械、清查修换。仍贮各门库内、责令守门指挥等官看守。置立循环簿。每年五月内、兵工二部、委官会同照册查盘、不许损失
○隆庆元年经商议核准,各城门存留的器械,加以清查修理更换。仍贮存在各门库内,责令守门的指挥等官看守。设置循环簿。每年五月内,兵部、工部委派官员会同照册查盘,不许有所损失。
○又以朝阳、东直、安定、德胜四门、通行要路。广渠、东便二门、切近运河。各门除原用连珠砲、快鎗、夹靶鎗外。添给中??羕铁佛朗机二十架。一窝蜂砲六位。快鎗四十桿
○又因朝阳、东直、安定、德胜四门是通行要道,广渠、东便二门紧靠运河,各门除原有的连珠炮、快枪、夹靶枪外,加给中样铁佛朗机二十架、一窝蜂炮六位、快枪四十杆。
凡各边奏讨军器。旧例、天下卫所、岁造军器、在边镇者、留本处给军。在腹里者、解戊字库、专备京营官军领用、并无别项供应边讨之费
凡各边镇奏请索讨军器。按旧例,天下卫所每年制造的军器,在边镇的留在本处发给军士,在内地的解送戊字库,专备京营官军领用,并没有另外供应边镇索讨的费用。
○正德四年、以宣府当虏要衝、奏准、给熟铁二十万斤
○正德四年,因宣府正当虏寇要冲,奏请核准,拨给熟铁二十万斤。
○嘉靖十七年议准、工部先咨取各边合用名色、行局成造。每遇造完、即开数目送部、委官查验候给
○嘉靖十七年商议核准,工部先咨取各边所需的名目种类,交军器局制造。每次造完,即开列数目送部,委派官员查验后再发给。
○二十二年、准发银四千两
○二十二年,核准发银四千两。
○后令每五年、行甲字库、止关熟铁十五万斤
○后规定每五年,行文甲字库,只关领熟铁十五万斤。
○四十一年题准、各边不许违例奏讨
○四十一年题请核准,各边不许违反常例奏请索讨。
凡各边奏讨火器。正统七年、密云奏讨数多、减半给与
凡各边镇奏请索讨火器。正统七年,密云所奏讨的数量太多,减半发给。
○嘉靖四十三年、蓟镇奏讨火器、该局缺少、令以便利火器抵给
○嘉靖四十三年,蓟镇奏请索讨火器,该局所存不足,命令以便利的火器抵数发给。
○隆庆五年题准、宣大每五年、例领神箭一万枝、每枝改折铅弹四箇、每箇重六钱。以后年分、给荒铅一千五百斤、送镇造用
○隆庆五年题请核准,宣府、大同每五年,照例领神箭一万支,每支改折为铅弹四个,每个重六钱。此后各年,改给荒铅一千五百斤,送到镇上自行制造使用。
○今例、蓟镇、三年关领火器一次。宣府、五年一次。辽东、延绥、三年关领硫黄燄硝一次。 【辽东、黄二千斤。硝三万斤。延绥、黄三千五百斤】 宣府、寧夏、甘肃、俱五年一次 【宣府、黄一万斤。硝五万斤。寧夏、甘肃、黄三千斤】
○现行条例,蓟镇每三年关领火器一次,宣府每五年一次;辽东、延绥每三年关领硫磺、焰硝一次(辽东,硫磺二千斤,焰硝三万斤;延绥,硫磺三千五百斤);宣府、宁夏、甘肃都是每五年一次(宣府,硫磺一万斤,焰硝五万斤;宁夏、甘肃,硫磺三千斤)。
凡军器禁例。景泰五年、令各处守备官、採取杂木、製锐箭火药操演。务在密切关防、不得漏洩法式。违者从重治罪
凡关于军器的禁例。景泰五年,命令各处守备官,采取杂木,制作锐箭火药进行操演,务必严密防范,不得泄露制法。违者从重治罪。
○正德六年奏准、应禁军器、除弓箭刀鎗外。凡盔甲、旁牌、火筒、火砲、旗纛、号带、不许私家製造。有故违者、在内拏送法司在外拏送巡按御史、从重问罪
○正德六年奏请核准,应予禁止的军器,除弓箭刀枪外,凡盔甲、旁牌、火筒、火炮、旗纛、号带,都不许私家制造。有故意违反的,在京城的拿送法司,在外地的拿送巡按御史,从重治罪。
战车旗牌
战车旗牌
凡战车。天顺八年、令造战车。制如民间小车、但前增三面木板、阔二丈二尺、高六尺、綵画飞虎兽面。上开小窗。下三面、各留銃眼
凡战车。天顺八年,命令制造战车。形制如民间小车,但前面增加三面木板,宽二丈二尺,高六尺,彩绘飞虎兽面。上面开小窗,下面三面各留铳眼。
○成化二年、令每步队、造小车六辆。每辆、二人推挽、七人放銃、军装俱载其上。行则為阵止则為营。空处张掛布围、画作狮头牌状、营外每车设木桩二根、绊马索一条。又置布幕二扇、俱用旗鎗张掛、小红缨头、并生铁铃鐺
○成化二年,命令每支步队造小车六辆,每辆由二人推挽,七人放铳,军装都装载在车上。行进时列为阵形,停止时结为营垒。空处张挂布围,画成狮头牌的样子。营外每车设木桩二根、绊马索一条,又设布幕二扇,都用旗枪张挂,配小红缨头以及生铁铃铛。
○弘治十七年奏准、造战车一百辆、送营操习
○弘治十七年奏请核准,制造战车一百辆,送营操练演习。
○嘉靖十二年议准、团营收贮先年战车、改造载銃手车七百辆
○嘉靖十二年商议核准,将团营收贮的往年战车,改造为载铳手车七百辆。
火车五十辆。鹿角架五十副
○三十年题准、造单轮车一千辆。双轮车四百辆。单轮弩车四十辆
○四十三年题准、京营该用兵车、每营四百辆、共四千辆。每辆、前带鹿角木。上安拒马鎗、迎风牌一面。两傍偏厢牌二面。上下裹铁叶二寸。前后车板二副。竹桿鎗一根、约一丈五尺。铁锅一口。铁索一条、约一丈二尺。每辆、可容步卒五人。给神鎗夹靶鎗各二、发营教演
○万历三年奏准、造车一千二百辆。每辆、用二号佛朗机三架。鸟銃二架。地连珠二架。涌珠砲二位。快鎗一桿。大旗二面。小旗一面。木盾二面。虎□二枝。长鎗二柄。大砍刀二柄。布裙一条
凡旗牌。正统元年奏准、令旗令牌、在外不许輊造。閒常不许擅用。班师之后、照验还官
○弘治十一年奏准、成造令旗令牌三百面副。每旗用阔绢一幅、长四尺、阔一尺九寸。鎗连桿长六尺五寸、围二寸三分。每牌、连卧虎盖长八寸、厚七分。俱编令字一号起、至三百号止。火烙印记。仍置印信文簿一扇、开立前件。遇有征进、并内外镇巡等官领用、即将原领字号、逐一附写。后有事故、缴回奏换、就於前件项下、明白註销。如有损坏、或比对原号、不用者、听本部参究
○正德三年、料造三百面副。自令字三百一号起、至六百号止
○七年、料造一百面副
○嘉靖十二年、料造一百面副
○二十四年、料造三百面副
○二十九年、料造三百面副
○隆庆二年、料造三百面副。令字号数、接编如前。今至一千七百号止。俱题行军器局造、造完收库备领
○近例、关领旗牌、凡总督京营、十一面副。协理京营、并各边总督、及掛印总兵、各十面副。提督、八面副。赞理军务、六面副。总兵、副总兵、各五面副。参将、游击各三面副
军装
洪武九年、令将作局、造绵花战衣、用红紫青黄四色。江西等处造战袄、表里异色。使将士变更服之、以新军号、谓之鸳鸯战袄
○宣德十年定例、每袄、长四尺六寸、装绵花绒二斤。裤装绵花绒半斤。(革翁)鞋长九寸五分、至一尺、或一尺二分
○今例、造胖袄裤、用细密阔白绵布、染青红绿三色、俱要身袖宽长、实以真正绵花绒。(革翁)鞋亦要密衲坚完。衣里开写提调辨验官吏、缝造匠作姓名、并价直宽长尺寸斤重裙幅数目。用印鈐盖、限每年七月以前解到
国初定鍼工局造
长胖袄 袒朳裤
续定各处成造数目
浙江五千七百七十二副六分八釐、今三千七百九十七副
江西三千六百二十三副、今三千二百三十八副
河南六千七百八十副六分五釐、今六千一十五副
湖广三千六百七十七副、今三千七百七十八副
山东六千三百一十副五分、今五千八百副
山西一千七百零六副、今一千七百零四副。
译○二十九年奏准、造战车九百辆。火车五十辆。鹿角架五十副
○二十九年奏请核准,制造战车九百辆、火车五十辆、鹿角架五十副。
○三十年题准、造单轮车一千辆。双轮车四百辆。单轮弩车四十辆
○三十年题请核准,制造单轮车一千辆、双轮车四百辆、单轮弩车四十辆。
○四十三年题准、京营该用兵车、每营四百辆、共四千辆。每辆、前带鹿角木。上安拒马鎗、迎风牌一面。两傍偏厢牌二面。上下裹铁叶二寸。前后车板二副。竹桿鎗一根、约一丈五尺。铁锅一口。铁索一条、约一丈二尺。每辆、可容步卒五人。给神鎗夹靶鎗各二、发营教演
○四十三年题请核准,京营应用兵车,每营四百辆,共四千辆。每辆车前带鹿角木,上安拒马枪,迎风牌一面,两旁偏厢牌二面,上下裹铁叶二寸,前后车板二副,竹杆枪一根约一丈五尺,铁锅一口,铁索一条约一丈二尺,每辆可容步卒五人,配给神枪、夹靶枪各二支,发往各营教演。
○万历三年奏准、造车一千二百辆。每辆、用二号佛朗机三架。鸟銃二架。地连珠二架。涌珠砲二位。快鎗一桿。大旗二面。小旗一面。木盾二面。虎□二枝。长鎗二柄。大砍刀二柄。布裙一条
○万历三年奏请核准,制造车一千二百辆,每辆配用二号佛朗机三架、鸟铳二架、地连珠二架、涌珠炮二位、快枪一杆、大旗二面、小旗一面、木盾二面、虎□二支、长枪二柄、大砍刀二柄、布裙一条。
凡旗牌。正统元年奏准、令旗令牌、在外不许輊造。閒常不许擅用。班师之后、照验还官
凡旗牌。正统元年奏请核准,令旗、令牌,在外不许擅自制造,平时不许擅自使用,班师之后照数查验缴还官府。
○弘治十一年奏准、成造令旗令牌三百面副。每旗用阔绢一幅、长四尺、阔一尺九寸。鎗连桿长六尺五寸、围二寸三分。每牌、连卧虎盖长八寸、厚七分。俱编令字一号起、至三百号止。火烙印记。仍置印信文簿一扇、开立前件。遇有征进、并内外镇巡等官领用、即将原领字号、逐一附写。后有事故、缴回奏换、就於前件项下、明白註销。如有损坏、或比对原号、不用者、听本部参究
○弘治十一年奏请核准,制造令旗令牌三百面副。每面旗用阔绢一幅,长四尺,宽一尺九寸;枪连杆长六尺五寸,围二寸三分。每面牌连卧虎盖长八寸,厚七分。都编号自"令字一号"起至三百号止,用火烙上印记。仍设置印信文簿一册,开列前项。遇有出征或内外镇巡等官领用时,即将原领字号逐一附写。之后如有事故需缴回奏换的,就在前项名下明白注销。如有损坏,或对照原号发现不用的,听凭本部参究。
○正德三年、料造三百面副。自令字三百一号起、至六百号止
○正德三年,估料制造三百面副,自"令字三百一号"起至六百号止。
○七年、料造一百面副
○七年,估料制造一百面副。
○嘉靖十二年、料造一百面副
○嘉靖十二年,估料制造一百面副。
○二十四年、料造三百面副
○二十四年,估料制造三百面副。
○二十九年、料造三百面副
○二十九年,估料制造三百面副。
○隆庆二年、料造三百面副。令字号数、接编如前。今至一千七百号止。俱题行军器局造、造完收库备领
○隆庆二年,估料制造三百面副。令字号数接续编排如前,至此已编到一千七百号止。都题请交军器局制造,造完后收入库中备领。
○近例、关领旗牌、凡总督京营、十一面副。协理京营、并各边总督、及掛印总兵、各十面副。提督、八面副。赞理军务、六面副。总兵、副总兵、各五面副。参将、游击各三面副
○近来条例,关领旗牌,凡总督京营的领十一面副;协理京营及各边总督、挂印总兵,各领十面副;提督领八面副;赞理军务领六面副;总兵、副总兵各领五面副;参将、游击各领三面副。
军装
军装
洪武九年、令将作局、造绵花战衣、用红紫青黄四色。江西等处造战袄、表里异色。使将士变更服之、以新军号、谓之鸳鸯战袄
洪武九年,命令将作局制造棉花战衣,用红、紫、青、黄四色。江西等地制造战袄,表里颜色各异,使将士轮换穿着,以更新军容,称为鸳鸯战袄。
○宣德十年定例、每袄、长四尺六寸、装绵花绒二斤。裤装绵花绒半斤。(革翁)鞋长九寸五分、至一尺、或一尺二分
○宣德十年定例,每件战袄长四尺六寸,内装棉花绒二斤;裤子内装棉花绒半斤;靰鞡鞋长九寸五分至一尺,或一尺二分。
○今例、造胖袄裤、用细密阔白绵布、染青红绿三色、俱要身袖宽长、实以真正绵花绒。(革翁)鞋亦要密衲坚完。衣里开写提调辨验官吏、缝造匠作姓名、并价直宽长尺寸斤重裙幅数目。用印鈐盖、限每年七月以前解到
○现行条例,制造胖袄裤,用细密宽幅的白棉布,染成青、红、绿三色,都要衣身衣袖宽大,内实以真正棉花绒。靰鞡鞋也要密纳结实完好。衣里要写明提调、辨验的官吏和缝造匠作的姓名,以及价钱、宽长尺寸、斤重、裙幅数目,加盖印信,限每年七月以前解送到部。
国初定鍼工局造
国初规定由针工局制造。
长胖袄 袒朳裤
长胖袄 袒朳裤
续定各处成造数目
以后又规定了各处制造的数目。
浙江五千七百七十二副六分八釐、今三千七百九十七副
浙江五千七百七十二副六分八厘,现为三千七百九十七副。
江西三千六百二十三副、今三千二百三十八副
江西三千六百二十三副,现为三千二百三十八副。
河南六千七百八十副六分五釐、今六千一十五副
河南六千七百八十副六分五厘,现为六千一十五副。
湖广三千六百七十七副、今三千七百七十八副
湖广三千六百七十七副,现为三千七百七十八副。
山东六千三百一十副五分、今五千八百副
山东六千三百一十副五分,现为五千八百副。
山西一千七百零六副、今一千七百零四副。其大同、平阳、潞安、及泽、辽
其大同、平阳、潞安、及泽、辽、沁、汾、四州、俱存留本处
顺天府一千一百二十四副五分一釐五毫、今一千一百零二副
直隶永平府三百一十九副、今三百九十二副
保定府七百一十五副、今六百五十一副河间府四百零四副八釐、今四百二十四副
真定府八百一十一副二分、今八百一十副
顺德府一百七十六副半、今一百五十四副
广平府三百八十九副八分七釐五毫、今三百九十一副
大名府五百七十四副六分六釐、今五百七十三副
直隶苏州府五百副、今同
松江府三百五十副、今二百八十副
常州府三百一十二副七分五釐、今二百五十副
镇江府五百三十四副、今八百副
庐州府三百三十九副、今同
凤阳府五百副三分八釐
淮安府四百八十九副、今六百五十三副
扬州府一千五百七十九副五分六釐、今一千五百七十八副
池州府六十九副五分、今七十六副
太平府九百一八副、今同
安庆府二百八十四副一分、今少一分
广德州二百副零六分、今二百一副
徐州七百五十副、今同
和州一百四十九副零三分、今一百五十副
凡折造。宣德中题准、各处以皮张、折造衣鞋。 【例见皮张条下】 内除福建、广东、广西三省、解贮南京外。其直浙等处、共折造三万五千九百九副、解部、发乙字库收贮
○成化十八年、令山西大同、太原、平阳、并泽潞等处、岁办皮张、折造胖袄裤鞋、留贮行都司备用。甘州河桥巡检司、日税羊皮、及毛、成造皮袄、分给墩军。延绥、寧夏、岁造胖袄裤鞋、就彼贮库。其岁办皮张、造皮裤备用
○隆庆元年、以乙字库收贮(革翁)鞋数多、题准、今后各处造解、每(革翁)鞋九双、折造袄裤二件。如遇鞋缺、照旧造解
凡验收。成化十五年奏准、各处解到胖袄裤鞋俱送东西广备二库。仍差御史、及本部官、各一员、同官攒人等验收
○弘治十五年奏准、南京各库收贮胖袄裤鞋每五年一次、委官拣选三十万副、令南京兵部、差马快船、送京备用
凡折徵。弘治十一年奏准、山西大同、太原府等处胖袄、照旧徵收本色。平阳、并泽潞五州胖袄、该於本布政司寄库者、照先年例、每件折银一两五钱。候支尽之日、仍徵本色
○嘉靖中、天下各司府岁办胖袄裤鞋、自六年、至十五年止、俱折徵银一两五钱、解部。自十六年、至二十年止、各以十分為率、五分折徵、五分本色
○隆庆六年、亦准折徵
○万历五年题准、福建、两广解南京乙字库胖袄、自本年始、改徵折银、径解工部凡边军关给。弘治二年奏准、守墩架砲夜不收人等、胖袄三年一次给赏
○十八年、令给庄浪土官军胖袄裤鞋
○嘉靖二十一年奏准、大同虏中来降人口、常例月粮花布外。
译、沁、汾、四州、俱存留本处
山西一千七百零六副,现为一千七百零四副。其中大同、平阳、潞安以及泽州、辽州、沁州、汾州四州,都存留在本地。
顺天府一千一百二十四副五分一釐五毫、今一千一百零二副
顺天府一千一百二十四副五分一厘五毫,现为一千一百零二副。
直隶永平府三百一十九副、今三百九十二副
直隶永平府三百一十九副,现为三百九十二副。
保定府七百一十五副、今六百五十一副河间府四百零四副八釐、今四百二十四副
保定府七百一十五副,现为六百五十一副。河间府四百零四副八厘,现为四百二十四副。
真定府八百一十一副二分、今八百一十副
真定府八百一十一副二分,现为八百一十副。
顺德府一百七十六副半、今一百五十四副
顺德府一百七十六副半,现为一百五十四副。
广平府三百八十九副八分七釐五毫、今三百九十一副
广平府三百八十九副八分七厘五毫,现为三百九十一副。
大名府五百七十四副六分六釐、今五百七十三副
大名府五百七十四副六分六厘,现为五百七十三副。
直隶苏州府五百副、今同
直隶苏州府五百副,现今相同。
松江府三百五十副、今二百八十副
松江府三百五十副,现为二百八十副。
常州府三百一十二副七分五釐、今二百五十副
常州府三百一十二副七分五厘,现为二百五十副。
镇江府五百三十四副、今八百副
镇江府五百三十四副,现为八百副。
庐州府三百三十九副、今同
庐州府三百三十九副,现今相同。
凤阳府五百副三分八釐
凤阳府五百副三分八厘。
淮安府四百八十九副、今六百五十三副
淮安府四百八十九副,现为六百五十三副。
扬州府一千五百七十九副五分六釐、今一千五百七十八副
扬州府一千五百七十九副五分六厘,现为一千五百七十八副。
池州府六十九副五分、今七十六副
池州府六十九副五分,现为七十六副。
太平府九百一八副、今同
太平府九百一十八副,现今相同。
安庆府二百八十四副一分、今少一分
安庆府二百八十四副一分,现少一分。
广德州二百副零六分、今二百一副
广德州二百零六分副,现为二百零一副。
徐州七百五十副、今同
徐州七百五十副,现今相同。
和州一百四十九副零三分、今一百五十副
和州一百四十九零三分副,现为一百五十副。
凡折造。宣德中题准、各处以皮张、折造衣鞋。 【例见皮张条下】 内除福建、广东、广西三省、解贮南京外。其直浙等处、共折造三万五千九百九副、解部、发乙字库收贮
凡折算制造。宣德年间题请核准,各处以皮张折算制造衣鞋(条例见皮张条下)。其中除福建、广东、广西三省解送南京贮存外,直隶、浙江等地共折算制造三万五千九百零九副,解送兵部,发乙字库收贮。
○成化十八年、令山西大同、太原、平阳、并泽潞等处、岁办皮张、折造胖袄裤鞋、留贮行都司备用。甘州河桥巡检司、日税羊皮、及毛、成造皮袄、分给墩军。延绥、寧夏、岁造胖袄裤鞋、就彼贮库。其岁办皮张、造皮裤备用
○成化十八年,命令山西大同、太原、平阳以及泽州、潞州等地,每年办理的皮张折算制造胖袄裤鞋,留贮在行都司备用;甘州河桥巡检司每日征收的羊皮及羊毛,制成皮袄,分发给墩军;延绥、宁夏每年制造的胖袄裤鞋,就地贮存在库中,其每年办理的皮张,制造皮裤备用。
○隆庆元年、以乙字库收贮(革翁)鞋数多、题准、今后各处造解、每(革翁)鞋九双、折造袄裤二件。如遇鞋缺、照旧造解
○隆庆元年,因乙字库收贮的靰鞡鞋数量太多,题请核准,此后各处制造解送,每靰鞡鞋九双,折算制造袄裤二件;如遇鞋子短缺,照旧制造解送。
凡验收。成化十五年奏准、各处解到胖袄裤鞋俱送东西广备二库。仍差御史、及本部官、各一员、同官攒人等验收
凡验收。成化十五年奏请核准,各处解送到的胖袄裤鞋都送到东、西广备二库,并差派御史及本部官各一员,会同攒典等人验收。
○弘治十五年奏准、南京各库收贮胖袄裤鞋每五年一次、委官拣选三十万副、令南京兵部、差马快船、送京备用
○弘治十五年奏请核准,南京各库收贮的胖袄裤鞋每五年一次,委派官员挑选三十万副,命令南京兵部差派马快船送到京城备用。
凡折徵。弘治十一年奏准、山西大同、太原府等处胖袄、照旧徵收本色。平阳、并泽潞五州胖袄、该於本布政司寄库者、照先年例、每件折银一两五钱。候支尽之日、仍徵本色
凡折银征收。弘治十一年奏请核准,山西大同、太原府等地的胖袄,照旧征收实物;平阳以及泽、潞五州的胖袄,应寄存在本布政司库中的,照往年成例,每件折银一两五钱,等支用完的那天,仍征收实物。
○嘉靖中、天下各司府岁办胖袄裤鞋、自六年、至十五年止、俱折徵银一两五钱、解部。自十六年、至二十年止、各以十分為率、五分折徵、五分本色
○嘉靖年间,天下各布政司、府每年办理的胖袄裤鞋,自嘉靖六年至十五年止,都折银一两五钱征收,解送兵部;自十六年至二十年止,各以十分为标准,五分折银征收,五分征收实物。
○隆庆六年、亦准折徵
○隆庆六年,也准许折银征收。
○万历五年题准、福建、两广解南京乙字库胖袄、自本年始、改徵折银、径解工部凡边军关给。弘治二年奏准、守墩架砲夜不收人等、胖袄三年一次给赏
○万历五年题请核准,福建、两广解送南京乙字库的胖袄,自本年开始,改征折银,径直解送工部。凡边军关领发给。弘治二年奏请核准,守墩、架炮、夜不收等人,胖袄每三年赏给一次。
○十八年、令给庄浪土官军胖袄裤鞋
○十八年,命令发给庄浪土官军胖袄裤鞋。
○嘉靖二十一年奏准、大同虏中来降人口、常例月粮花布外。岁加
岁加布二疋、花二斤。仍比照墩军、三年一给胖袄裤鞋
各边三年一次关领
石门寨七千五百八十四副
墙子岭三千七百三十五副
居庸关三百五十八副
镇边城四百十六副
黄花镇八十九副
渤海所五百四十九副
大同二万六千一百二十七副
辽东一万三千一百一副
宣府二万五千七百十九副
凡京军关给。旧例衣鞋专备给边、其在京各役、例无支给。嘉靖七年、始令五年一次给赏京城内外巡捕官军、后上直红盔将军、披明甲军、锦衣卫大汉官旗、并府军前卫带刀官、锦衣卫巡捕旗校、并五所八所镇抚司士军、象奴围子手军、
皇城四门守卫官军、俱比例奏讨。工部以给边事重、议行户部每员名折支银七钱、与原领布花相兼自製。惟红盔将军、披明甲军、给与本色。十一年、令
皇城四门守卫官军、每二人共给本色一副。十二年、令红盔将军、披明甲军、亦行户部支与折色。十七年、始并原支折色者、俱与本色。二十一年、令巡捕官军、每二员名、给雨帽毡衫一副。计五千三百二十一副。二十二年、始给守卫恩军、撞门官军、各本色。二十七年、相沿支给。其虎賁左等卫带刀官、止於十二年、奏给一次。正阳等九门官军、止十七年、二十七年、各奏给一次。其餘年分、俱未准给
在京五年一次关领
大汉将军一千三百九十二副
巡捕官军八千七百九十五副
红盔将军一千四百九十四副
围子手,官军一千九百九十九副。
披明甲将军四百九十八副
锦衣卫旗校、象奴人等一万六千一百七十□副。
皇城四门军士七千三百九副
正阳等九门军士一千九百七十八副。
永定等七门军士一千一百十二副。
撞门军士五百四十副
恩军二百十五副
大明会典卷之一百九十四
窑冶
窑冶、旧有砖瓦石灰、今归营缮司。其烧造铸造诸器物、皆官府取用。制钱与钞、兼行民间。故详载焉。凿石取煤、具有禁令。今例於后
正统间、令都察院出榜禁约官员军民人等、不许於芦沟桥以东及西一带、凿山取石。但曾掘成坑坎者、责令填平。今后取石、俱於芦沟桥河西一带取用。还差人巡视。如有故违、仍於河东一带取石者、治以重罪
○成化元年、令都察院、申明浑河大峪山煤窑禁约。锦衣卫时常差人巡视。敢有私自开掘者、重罪不宥
○正德元年议准、浑河山场与
皇陵京师相近、恐伤风水。申严禁约、不许勋戚势要之家、凿石取煤
○嘉靖七年、以居庸关官军、无处樵採。白羊口镇煤窑、准照旧开取
陶器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烧造供用器皿等物、须要定夺样制。计算人工物料。如果数多、起取人匠赴京、置窑兴工。或数少、行移饶处等府烧造
凡在京烧造。
译布二疋、花二斤。仍比照墩军、三年一给胖袄裤鞋
○嘉靖二十一年奏请核准,大同从虏中来降的人口,在常例月粮、棉花棉布之外,每年加发布二匹、棉花二斤,仍比照墩军的例,每三年发给一次胖袄裤鞋。
各边三年一次关领
各边镇每三年关领一次:
石门寨七千五百八十四副
石门寨七千五百八十四副。
墙子岭三千七百三十五副
墙子岭三千七百三十五副。
居庸关三百五十八副
居庸关三百五十八副。
镇边城四百十六副
镇边城四百十六副。
黄花镇八十九副
黄花镇八十九副。
渤海所五百四十九副
渤海所五百四十九副。
大同二万六千一百二十七副
大同二万六千一百二十七副。
辽东一万三千一百一副
辽东一万三千一百零一副。
宣府二万五千七百十九副
宣府二万五千七百十九副。
凡京军关给。旧例衣鞋专备给边、其在京各役、例无支给。嘉靖七年、始令五年一次给赏京城内外巡捕官军、后上直红盔将军、披明甲军、锦衣卫大汉官旗、并府军前卫带刀官、锦衣卫巡捕旗校、并五所八所镇抚司士军、象奴围子手军、
凡京营军士关领发给。按旧例,衣鞋专门用来供给边镇,京城内当差的各役,照例没有支给。嘉靖七年,才开始规定每五年一次给赏京城内外巡捕官军,此后又给上直红盔将军、披明甲军、锦衣卫大汉官旗以及府军前卫带刀官、锦衣卫巡捕旗校,还有五所、八所镇抚司士军、象奴围子手军、
皇城四门守卫官军、俱比例奏讨。工部以给边事重、议行户部每员名折支银七钱、与原领布花相兼自製。惟红盔将军、披明甲军、给与本色。十一年、令
皇城四门守卫官军等,都比照惯例奏请索讨。工部因给边一事关系重大,议定行文户部,每员名折支银七钱,与原领的布、棉花相配合自行制造,只有红盔将军、披明甲军给发实物。十一年,命令
皇城四门守卫官军、每二人共给本色一副。十二年、令红盔将军、披明甲军、亦行户部支与折色。十七年、始并原支折色者、俱与本色。二十一年、令巡捕官军、每二员名、给雨帽毡衫一副。计五千三百二十一副。二十二年、始给守卫恩军、撞门官军、各本色。二十七年、相沿支给。其虎賁左等卫带刀官、止於十二年、奏给一次。正阳等九门官军、止十七年、二十七年、各奏给一次。其餘年分、俱未准给
皇城四门守卫官军,每二人共给实物一副。十二年,命令红盔将军、披明甲军,也由户部改支折银。十七年,才将原来支折银的一并改给实物。二十一年,命令巡捕官军,每二员名给雨帽毡衫一副,共计五千三百二十一副。二十二年,才开始给守卫恩军、撞门官军各给实物。二十七年,沿袭前例支给。其中虎贲左等卫带刀官,只在十二年奏请发给一次;正阳等九门官军,只在十七年、二十七年各奏请发给一次;其余年份,都没有核准发给。
在京五年一次关领
在京城每五年关领一次:
大汉将军一千三百九十二副
大汉将军一千三百九十二副。
巡捕官军八千七百九十五副
巡捕官军八千七百九十五副。
红盔将军一千四百九十四副
红盔将军一千四百九十四副。
围子手,官军一千九百九十九副。
围子手官军一千九百九十九副。
披明甲将军四百九十八副
披明甲将军四百九十八副。
锦衣卫旗校、象奴人等一万六千一百七十□副。
锦衣卫旗校、象奴人等一万六千一百七十余副。
皇城四门军士七千三百九副
皇城四门军士七千三百零九副。
正阳等九门军士一千九百七十八副。
正阳等九门军士一千九百七十八副。
永定等七门军士一千一百十二副。
永定等七门军士一千一百十二副。
撞门军士五百四十副
撞门军士五百四十副。
恩军二百十五副
恩军二百十五副。
大明会典卷之一百九十四
大明会典卷之一百九十四
窑冶
窑冶
窑冶、旧有砖瓦石灰、今归营缮司。其烧造铸造诸器物、皆官府取用。制钱与钞、兼行民间。故详载焉。凿石取煤、具有禁令。今例於后
窑冶,从前包括砖瓦石灰,现在归营缮司管辖。其烧造、铸造的各种器物,都由官府取用;制钱与钞票,则兼行于民间,所以详细记载于此。凿石取煤,都有禁令,现将条例列于后。
正统间、令都察院出榜禁约官员军民人等、不许於芦沟桥以东及西一带、凿山取石。但曾掘成坑坎者、责令填平。今后取石、俱於芦沟桥河西一带取用。还差人巡视。如有故违、仍於河东一带取石者、治以重罪
正统年间,命令都察院出榜禁止官员军民人等,不许在芦沟桥以东及以西一带凿山取石。凡曾经挖成坑坎的,责令填平。此后取石,都在芦沟桥河西一带取用,还要派人巡视,如有故意违反、仍在河东一带取石的,从重治罪。
○成化元年、令都察院、申明浑河大峪山煤窑禁约。锦衣卫时常差人巡视。敢有私自开掘者、重罪不宥
○成化元年,命令都察院重申浑河大峪山煤窑的禁令。锦衣卫时常派人巡视,如有胆敢私自开掘的,从重治罪不予宽宥。
○正德元年议准、浑河山场与
皇陵京师相近、恐伤风水。申严禁约、不许勋戚势要之家、凿石取煤
○正德元年商议核准,浑河山场与皇陵、京师相近,恐怕损伤风水,重申严格的禁令,不许勋戚势要之家凿石取煤。
○嘉靖七年、以居庸关官军、无处樵採。白羊口镇煤窑、准照旧开取
○嘉靖七年,因居庸关官军没有地方樵采,白羊口镇的煤窑,准许照旧开采。
陶器
陶器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烧造供用器皿等物、须要定夺样制。计算人工物料。如果数多、起取人匠赴京、置窑兴工。或数少、行移饶处等府烧造
洪武二十六年规定,凡烧造供用的器皿等物,须先定下样式规制,计算人工物料。如果数量多,就征调工匠到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