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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大明会典一百零四

大明会典卷之一百九宾客会同馆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966–968 段

主客部官一员或主席、或分左右、随其高下序坐、以礼管待。仍令教坊司供应凡番王至京。洪武二年、令礼部官於会同馆礼待。永乐以后、四夷来朝贡者、

钦命中官与文武大臣、或学士等官待宴、不拘员数。成化初、北虏、东夷、西番、以武职大臣待。朝鲜、安南、日本等国、并土官、以礼部官待

○嘉靖三十九年、朝鲜国陪臣到京、礼部题请侍宫官、

命礼部尚书待。又泰寧等夷人头目、

命总督戎政勋臣待。自后夷使到京、俱照例

凡会同馆医生、遇四夷及伴送人等有疾、即与医药。年终、具用药若干、活人若干、开送提督主事处、核实呈部、以稽勤□、考满陞授、乃留本馆办事。其药材、太医院关给

凡两馆事务夫役。嘉靖十年、令俱属提督官管理。兵部该司不许侵挠干预。其大使等官、及别衙门、敢有占用夫役、及脱逃(巾夫)欠情弊、都听提督官查究

各国通事

洪武永乐以来、设立

御前答应大通事、有都督都指挥指挥等官、统属一十八处小通事。总理来贡四夷、并来降夷人、及走回人口。凡有一应夷情、译审奏闻。嘉靖初、革去大通事。其小通事悉属提督官。凡在馆鈐束夷人、入朝引领、回还伴送、皆通事专职

凡通事额员。成化五年奏定、小通事额数、总不过六十名。遇有病故、及為事等项革去职役者、照缺选补。若事繁去处丁忧有过三名者、量补一名

计四夷一十九处,额设通事六十员名。

朝鲜国五员名

日本国四员名

□□国二员名

安南国二员名

真腊国一员名【成化二十年添一名,后以空閒俱不补】

暹罗国三员名

占城国三员名

爪哇国二员名【后俱不补】

苏门荅刺国一员名【后不补】

满刺加国一员名

达达七员名【成化十九年添一名】

回回七员名【成化十九年添一名】

女直七员名【成化十九年添二名】

畏兀儿二员名

西番五员名【成化十九年添一名】

河西一员名【成化二十年添一名,后俱不补】

缅甸一员名 【后不补】

云南百夷等处六员名

凡食粮资格。成化七年奏准、通事、戴头巾三年、满日送部考中、预补正缺者、准支米。添设者、虽经考中、仍作不支米办事。待有正缺、方许支米

○十八年定、通事办事三年、满日、本部考中、支米。又办事三年、满日考中、送吏部冠带。又三年、满日考中、实授序班。欠通者、许习学半年、再考

○弘治六年、申明额外添设待缺通事。虽满三年六年考中、不许支米。其满九年、未得食粮者、准其食粮、协同办事

○九年奏准、通事食粮办事三年、满日考送吏部冠带。如夷语欠通、及有过名误事者、径发原籍為民

凡收充候缺。弘治八年奏准、各国世业、并土官土人子孙、情愿告充候缺通事、或边方访保生儒人等、该本部考得夷语精通、勘无诈冒者、札送鸿臚寺、收充候缺通事。

译前往检点正使、从人,确定其身份高下,安排房舍铺陈,一切处置妥当,并加以抚慰安顿,使其知晓朝廷的恩泽。

○下程:分开正使、从人的人数,札付膳部,每五日一次,照例供给酒肉茶面等饮食之物。

○管待:斟酌来使身份的轻重及应给茶饭者,拟定食品桌数,札付膳部置办。主客部官一员或主持席面、或分坐左右,依其身份高下依次就座,以礼款待,并令教坊司供应(歌舞)。

凡番王到京:洪武二年,令礼部官员在会同馆以礼款待。永乐以后,四夷来朝贡的,钦命宦官与文武大臣,或学士等官员设宴款待,不限定人数。成化初年,北虏、东夷、西番,以武职大臣款待;朝鲜、安南、日本等国以及土官,以礼部官员款待。

○嘉靖三十九年,朝鲜国陪臣到京,礼部题请侍宫官,皇帝命礼部尚书款待。又泰宁等夷人头目,命总督戎政的勋臣款待。此后夷使到京,都照此例办理。

凡会同馆医生:遇四夷及伴送人员有疾病,即予医治用药。年终,将用药若干、救活人数若干开列,送提督主事处核实呈报礼部,以稽考勤惰。考满之后升授官职,仍留本馆办事。所用药材由太医院拨给。

凡两馆的事务及夫役:嘉靖十年,令一律归提督官管理,兵部该司不得干预侵扰。其大使等官及别的衙门若有敢占用夫役以及有逃亡、欺瞒等弊情的,都听凭提督官查究。

各国通事

洪武、永乐以来,设立御前答应大通事,设都督、都指挥、指挥等官,统辖十八处小通事,总管来贡四夷以及来降夷人及逃回人口事务。凡有一切夷情,都由其译审后奏闻。嘉靖初年,革去大通事一职,其小通事都归提督官统辖。凡在馆内约束夷人、入朝引领、返回时伴送,都是通事的专职。

凡通事定额:成化五年奏定,小通事的定额总数不超过六十名。遇有病故以及因事被革去职役的,照缺额选补。若事务繁忙之处丁忧超过三名的,酌量补选一名。

计四夷共十九处,定额设通事六十员名:

朝鲜国五员名

日本国四员名

□□国二员名

安南国二员名

真腊国一员名【成化二十年增添一名,后因空闲一律不再补】

暹罗国三员名

占城国三员名

爪哇国二员名【后一律不再补】

苏门答剌国一员名【后不再补】

满剌加国一员名

达达七员名【成化十九年增添一名】

回回七员名【成化十九年增添一名】

女直七员名【成化十九年增添二名】

畏兀儿二员名

西番五员名【成化十九年增添一名】

河西一员名【成化二十年增添一名,后一律不再补】

缅甸一员名【后不再补】

云南百夷等处六员名

凡食粮资格:成化七年奏准,通事戴头巾满三年,期满经本部考中、预先补上正缺的,准予支米;添设的名额,虽经考中,仍算作不支米办事,须等有了正缺,才准予支米。

○十八年规定:通事办事满三年,期满经本部考中,支米;再办事满三年,期满考中,送吏部授予冠带;再满三年,期满考中,实授序班。夷语不通的,准许再学习半年,重新考核。

○弘治六年,申明额外添设、候缺的通事,虽满三年、六年考中,也不许支米;满九年而未得食粮的,准许其食粮,协同办事。

○九年奏准:通事食粮办事满三年,期满考核后送吏部授予冠

土官土人子孙、给与养赡食米一石。极边访保者、给食米五斗。通候有缺之日、再考题补。其出身资格、仍照旧例

○

凡各处归顺土官子孙、告充通事、补缺三年、奏准给与冠带办事。仍候三年、考满銓选

○嘉靖二十九年题准、通事遇有各馆正额名缺、将候缺通事、查係类考居一等、方与照依到馆名次、挨补。其考居二等、及季考虽居一等者、不许概称到馆在先、援比求进

凡访保。成化十八年奏准、各国通事止一名者、访保一名、不支米办事

○嘉靖元年奏准、通事丁忧、缘事未结、俱不作缺。其有见缺十人以上、及一国全缺者、照旧行各边镇巡官、访保精通夷语、身家无过、人物齐整字画端楷、语音洪亮者、每缺起送一人、前来补考

○十九年议准、通事见缺访保送部收考、转送该寺教习者、俱不得过正额之半。若本国正额止一名者、许收候缺一名。凡遇候缺既尽、正额有缺、许鸿臚寺呈部奏请访保、照例考满、不必拘见缺十人、及一国全缺之例

凡考试教习。嘉靖二十五年题准、礼部会同吏部、将在馆通事序班人员、通行考试、分為三等题请。一等照旧在馆供事。二等量加罚治、姑容习学。三等、黜退為民。其未经授职通事人等、本部仍各选委年深通事序班、题请照旧教习。每日书写番汉字语一张。每月朔朢责令该馆序班考校。月终、提督主事考校。季终本部通将各馆官员通事人等、参错出题、严加考校。如一年三次考居三等、通事人等本部即时量责。序班等官、年终类题罚治。以后通事食粮冠带授职等项、仍各案候、俱以三六九年為期、通将各馆官员人等、一併严加隔别考试。其夷语通晓者、许照例迁转留用。不通者、径自黜退為民、不许照常扣日、挨资求进

○二十八年题准、各馆中抡选年深通事晓夷语者一人、立為教师。不分有无夷人、每日黎明时、进馆督率各该通事人等、演说夷语、中有未能尽晓者、遇有该边原来伴送通事、许令教师询访、务求通晓音字。如二年之中、教习有效、候类考之时、具名奏请擢用。本部仍置卯簿一扇、行令提督主事、每五日令各馆官生画卯。如有不到者、明书於各名之下。每日朔朢、教师引领生徒、将所习音字抽试数字、夷语演说一遍。季终提督官将卯簿封呈本部、以凭季考兼论其勤怠。岁终备开考语封本部、以待三年通考其廉污。季考及三年通考之时、必合字与音、相兼考校

凡考满。成化十八年奏准、通事序班等官、三六九年满、俱礼部考过夷语精熟、查访无过、量出考语、咨送吏部。六年考察京官之期、亦从本部查访、备开揭帖、径送考功司

○嘉靖二十六年奏准、通事官生、三六九年考满、该鸿臚寺起送到部者、查无违碍、仍旧取官对考、如果夷语精通、准令给由。

译带。如果夷语不熟,以及有过失误事的,直接发回原籍为民。

凡收充候缺:弘治八年奏准,各国世业以及土官土人的子孙,情愿告请充任候缺通事的,或边地访求保荐的生员、儒士等人,经本部考核夷语精通、勘查无诈冒的,札送鸿胪寺,收作候缺通事。土官土人子孙的,给予养赡食米一石;极边访保者,给食米五斗。等候有缺之日,再考核题请补授,其出身资格仍照旧例。

凡各处归顺土官子孙告请充任通事的,补缺满三年,奏准给予冠带办事,仍再候三年,考满后铨选。

○嘉靖二十九年题准:通事遇各馆正额有缺时,将候缺的通事,查明其类考名列一等的,才依到馆的先后名次依次递补;其考列二等的,以及季考虽列一等的,不许一概自称到馆在先,援引比照以求晋升。

凡访保:成化十八年奏准,各国通事只有一名的,访保一名,不支米办事。

○嘉靖元年奏准:通事因丁忧、事故未结的,都不作为缺额;若现有空缺十人以上,以及一国全部空缺的,照旧行文各边镇巡官,访求保荐精通夷语、家世清白无过、仪表端正、字画工整、语音洪亮的人,每一缺额起送一人,前来补考。

○十九年议准:通事的现缺经访保送部收考、转送该寺教习的,一律不得超过正额的一半;若本国正额只有一名的,准许收候缺一名。凡遇候缺已满、正额又有缺的,准许鸿胪寺呈报本部奏请访保,照例考满,不必拘泥于现缺十人以及一国全缺之例。

凡考试教习:嘉靖二十五年题准,礼部会同吏部,将在馆通事、序班人员全部加以考试,分为三等题请:一等照旧留馆供职;二等酌量加以罚治,姑且容其继续学习;三等黜退为民。其中尚未授职的通事人员,本部仍各自选派资历深、通事序班经验丰富者,题请照旧教习:每日书写番汉字语一张,每月初一、十五由该馆序班考校,月终由提督主事考校,季终本部将各馆官员通事人等交错出题、严加考校。如果一年三次考列三等,通事人等本部立即酌情责罚;序班等官,年终一并题请罚治。以后通事食粮、冠带、授职等事项,仍各自等候,都以三年、六年、九年为期,将各馆官员人等一并严格分别考试。其中夷语通晓的,准许照例迁转留用;不通的,直接黜退为民,不许照常按日期挨次晋升。

○二十八年题准:从各馆中选拔资历深、通晓夷语的通事一人,立为教师,不论有无夷人,每日黎明进馆督率各该通事人等演习讲说夷语,其中有未能完全通晓的,遇有该边原来的伴送通事,准许教师前去询问访求,务必求得音字通晓。如果两年之中教习有成效,等类考之时具名奏请擢用。本部仍设置卯簿一本,令提督主事每五日让各馆官员生徒画卯,如有不到的,明白记在各人名下。每月初一、十五,教师引领生徒,将所学的音字抽取数字测试,并演说夷语一遍。季终提督官将卯簿封送本部,以凭季考并评论其勤惰;年终备录考语封送本部,以待三年通考其廉洁与否。季考及三年通考之时,必须字音兼考。

凡考满:成化十八年奏准,通事、序班等官三年、六年、九年考满,都由礼部考核其夷语是否精熟、查访有无过失,酌量拟出考

若夷语欠熟、发回习学、候三箇月再考。又不称者、径自黜退為民

○万历四年奏准、通事序班官给由、或遇公□、或发回习学补考、或候对考官、每遇季终、不拘人数多寡、礼部查明类考、咨送吏部。其缘前各项不能尽如俸满之期者、须明註咨内

凡出差。弘治九年奏准、通事出差、违限半年、照例送问、虽有公文、不与准理。违限一年、及养病服闋、二年之上作缺。待其到京、俱令守缺、不许作协同办事名色

○十一年奏准、南方海外诸国、不必差官送还。如果原来通事、别有事故、夷人奏讨不已者、礼部奏请定夺

○嘉靖二十九年题准、番僧贡回、差通事序班、给批定限、送至四川巡抚衙门交割。止许在省、守候批文、不许跟同前去

○三十三年题准、暹罗国使臣告称驛递刁难。差通事序班、给批定限、送至福建布政司交割

○三十八年题准、女直夷人贡回还、差通事序班、押送出境

○四十三年题准、通事故纵夷人、诈害驛递、改行兵部差指挥等官伴送

○万历四年题准、兵部差官、不諳夷语、致各夷沿途生事益甚。仍差通事序班押送。但有不自检飭、不能鈐束夷人、许所在官司、申呈参革凡通事违犯。成化十九年题准、通事有犯赃私、照吏典例

○弘治九年奏准、各国戴头巾通事不许遇例上纳粮草、及一应经商买卖、旷废职业、违者、参问革役

○嘉靖十七年奏准、在馆通事序班、办歷勤谨、夷语精熟者、该寺具奏、量加俸秩。如有恣肆旷废、唆诱夷人為非、受贿作弊、抗违该司提督官者、俱听礼部指名参究

○二十九年题准、通事分拨各馆之后、不许夤缘告改别馆、违者、本部参究

○三十年题准、通事今后有患病、至一年、给假违限、至六箇月、託病不考、至三次、及不赴画卯、至三箇月者、官听本部参革冠带。通事以下、听本部径自查革

○万历七年议准、各馆通伴员役、指称引领交易、替代使用名色、科歛贡夷财物者、礼部悉心体访、责令提督主事、不时呈报、轻则径自处治。重则具奏论罪

大明会典卷之一百十

给赐一

在京官员人等【公差附】

登极

凡

皇帝登极、赐在京文武群臣、及军民人等、银绢布钞。宣德十年、公、银六十两。候、□、駙马、五十两。一品、二品、四十两。三品、二十两。四品至五品、递减五两。六品至八品、递减二两。九品、四两。杂职、三两。故侯伯之家、及未承袭者、各十两。将军校尉军匠人等、各二两。优给幼官、并纪录幼军、各照本等例减半。办事官、监生、生员、人材、吏典、阴阳、医士、乐人、各绢一疋。在京厢民工匠厨役僧道人等、各布一疋。营造山陵军人、钞一百贯、乾鱼三斤。

译语,咨送吏部。六年考察京官之期,也由本部查访,备开揭帖,径送考功司。

○嘉靖二十六年奏准:通事官生三年、六年、九年考满,由鸿胪寺起送到部的,查明无违碍后,仍旧取来官员对面考核,如果夷语确实精通,准予给由;如果夷语不熟,发回学习,候三个月后再考;再不称职的,直接黜退为民。

○万历四年奏准:通事、序班官给由,或遇公务,或发回学习补考,或候对考官,每逢季终,不论人数多少,礼部查明后一并考核,咨送吏部。其中前述各项不能都如期届满俸满的,须在咨文内注明清楚。

凡出差:弘治九年奏准,通事出差违限半年的,照例送问,即使有公文,也不予准理;违限一年,以及养病、服丧期满超过二年以上的,作为空缺,等其到京后,都令其守候空缺,不许作协同办事的名义。

○十一年奏准:南方海外诸国,不必派官送还;如果原来的通事另有事故,而夷人一再奏请索要不已的,礼部奏请定夺。

○嘉靖二十九年题准:番僧贡使回程,差派通事、序班,给予批文、限定期限,送至四川巡抚衙门交割,只准在省内守候批文,不许跟随前去。

○三十三年题准:暹罗国使臣告称驿递刁难,差派通事、序班,给予批文、限定期限,送至福建布政司交割。

○三十八年题准:女直夷人贡使回还,差派通事、序班押送出境。

○四十三年题准:通事故意纵容夷人诈害驿递的,改由兵部差派指挥等官伴送。

○万历四年题准:兵部差派的官员不通晓夷语,致使各夷沿途生事更加严重,仍差派通事、序班押送;但若有不自我检点约束、不能约束夷人的,准许所在官府呈报参奏革职。

凡通事违犯:成化十九年题准,通事有犯赃私之罪的,照吏典之例处理。

○弘治九年奏准:各国戴头巾的通事,不许遇例上纳粮草以及从事一切经商买卖,荒废职业,违者参奏问罪、革除职役。

○嘉靖十七年奏准:在馆通事、序班办事经历勤谨、夷语精熟的,由该寺具奏,酌量加升俸秩;如有恣意放纵、荒废职务、唆使引诱夷人做坏事、受贿营私、抗拒违背该司提督官的,都听凭礼部指名参奏究办。

○二十九年题准:通事分拨各馆之后,不许攀附关系请求改调别馆,违者本部参奏究办。

○三十年题准:通事此后如有患病满一年的、请假违限满六个月的、假托生病不参加考核满三次的,以及不参加画卯满三个月的,官员一律由本部参奏革除冠带,通事以下由本部直接查核革除。

○万历七年议准:各馆通事、伴送人员,凡以引领交易、代为使用等名目,向进贡夷人科敛索取财物的,礼部要用心查访,责令提督主事随时呈报,轻的直接处治,重的具奏论罪。

大明会典卷之一百十

给赐一

在京官员人等【公差附】

登极

凡皇帝登极,赏赐在京文武群臣以及军民人等银、绢、布、钞。宣德十年:公,银六十两;侯、伯、驸马,五十两;一品、二品,四十两;三品,二十两;四品至五品,各递减五两;六品至八品,各递减二两;九品,四两;杂职,三两;已故侯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