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天监 南京钦天监大明会典卷之二百二十三钦天监
设太史令、通判太史监事、僉判太史监事、校事郎、并五官正等官。后改监為院。设院使、同知、院判、五官正、典簿、雨晹司时序郎、纪候郎等官。洪武元年、改太史院為司天监。设监令、少监、监丞、主簿、主事、五官正副、及监候、司晨、漏刻博士。又置回回司天监。设监令、少监、监丞。三年、始改钦天监、正五品衙门。四年、改监令為正仪大夫。少监、分朔大夫。五官正、司玄大夫。监丞灵臺郎。五官保章正、平秩郎。五官灵臺郎、司正郎。五官挈壶正、挈壶郎等散官。十四年、定品级员数、其散官、从文职给授。二十二年、改监令為监正、监丞為监副。三十一年、革回回监、而其历法亦隶之本监
凡本监习业者、分為四科。自五官正以下。与天文生、阴阳人、各专一科。回回官生、附隶本监、子弟仍世其业、以本国土板历、相兼推算
凡天文。如日月星辰、风云霾雾、本监各委官生、昼夜占候。或有变异、旧例自具白本占奏。正统后、始会堂上官、僉书同奏。弘治十八年、始用印信。其观象臺、分定四面、每面天文生四人专视
凡本监观星有盘、係洪武十七年造。又浑天、璿璣玊衡、简仪、俱正统四年造。十一年奏准、简仪修刻黄道等度、圭表壶漏、俱如南京旧制。又造晷影堂、以便窥测调品。景泰六年、造间仪铜壶。弘治二年奏准、浑天仪修改黄道度分。嘉靖七年奏准、立四丈木表测晷以定气朔
凡定时刻有漏、换时有牌、报更有鼓、警晨昏有鐘鼓、其器皆设於譙楼。初皆属顺天府。正统六年、改属本监。轮差漏刻博士、提调阴阳人、如法调壶换牌。其阴阳人、仍从顺天府各县僉充。鐘鼓改属旗手卫、拨军击撞
凡推算日月交食。本监先期、备开分秒时刻、并起復方位具奏、礼部通行内外诸司、临时救护。
译院,设院使、同知、院判、五官正、典簿、雨旸司时序郎、纪候郎等官。洪武元年,改太史院为司天监,设监令、少监、监丞、主簿、主事、五官正副以及监候、司晨、漏刻博士,又设置回回司天监,设监令、少监、监丞。三年,才改称钦天监,为正五品衙门。四年,改监令为正仪大夫、少监为分朔大夫、五官正为司玄大夫、监丞为灵台郎、五官保章正为平秩郎、五官灵台郎为司正郎、五官挈壶正为挈壶郎等散官。十四年,确定品级员数,其散官依从文职给授。二十二年,改监令为监正,监丞为监副。三十一年,裁革回回监,将其历法也归并入本监。
凡本监学习业务的,分为四科,从五官正以下,与天文生、阴阳人各专一科;回回官生附属隶属于本监,子弟仍世代继承其本业,用本国的土板历相互参照推算。
凡天文之事,如日月星辰、风云霾雾,本监各委派官生昼夜占候,若有异常变化,旧例由自己具白本占奏;正统以后,改为先会同堂上官佥书后共同上奏;弘治十八年才开始用印信。观象台分定四面,每面由天文生四人专门观测。
凡本监观星所用的仪器有"盘",是洪武十七年制造的;又有浑天仪、璿玑玉衡、简仪,都是正统四年制造的;十一年奏请核准,简仪修刻黄道等度数,圭表壶漏都仿照南京旧制;又建造晷影堂,以便窥测调校。景泰六年制造间仪铜壶。弘治二年奏请核准,浑天仪修改黄道度分。嘉靖七年奏请核准,立四丈木表测量日晷以确定气候节令。
凡确定时刻用漏壶,换班报时用牌,报更用鼓,警示晨昏用钟鼓,这些器具都设置在谯楼。起初都隶属顺天府,正统六年改属本监,轮流派遣漏刻博士提调阴阳人,依法调理漏壶换牌,阴阳人仍从顺天府各县佥派充任。钟鼓改属旗手卫,拨派军士负责敲击撞鸣。
凡推算日月交食之事,本监事先备好开列分秒时刻以及起复方位具本奏报,礼部通行内外各衙门,届时进行救护。
食毕、本监仍按占书具奏。如食不及一分、与回回历虽食一分以上、俱不行救护。至救护时、本监官专报时候、不随班行礼。如遇阴雨不见食、本监官候復完时、报各官行四拜礼而退
凡岁造大统历。先期二月初一日、进呈来岁历样。然后刊造一十五本、送礼部差人齎至南京并各布政司、照样刊印
凡每岁进
御览月令历、大统历、七政躔度历。洪武间、以九月初一日进。后以十一月初一日进。当日以大统历给赐百官、颁行天下。
东宫历、同日於
文华殿进。 【仪注俱见礼部祠祭司】
太皇太后、
皇太后、
中宫历、俱司礼监捧进。本监仍具本奏知
○嘉靖十九年、令以十月初一日进历、颁赐百官
凡颁历后。各
王府差人於
内府司礼监关领。其
内府各衙门、亦於司礼监给散。如琉球、占城等外国、正统以前、俱因朝贡、每国给与王历一本、民历十本。今常给者、惟朝鲜国、王历一本、民历一百本
凡造历。以洪武甲子為历元、仍依旧法推算、不用捷法。洪武二十九年、
钦定历註、永為遵守
上历註三十事
东宫亲王历同
祭祀 【祈福】
译食完之后,本监仍按占验之书具本奏报。如果食分不足一分,或者与回回历相比虽然食分在一分以上,都不举行救护。到救护的时候,本监官只负责通报时辰,不随班行礼。如果遇到阴雨天看不见交食,本监官等到复圆之后,通报各官行四拜礼后退下。
凡是每年编造大统历。事先在二月初一日,进呈来年的历样。然后刊刻印造十五本,送交礼部派人送到南京以及各布政司,照样刊印。
凡是每年进呈
御览月令历、大统历、七政躔度历。洪武年间,在九月初一日进呈。后来改为十一月初一日进呈。当天用大统历赏赐给百官,颁行天下。
东宫历,同日在
文华殿进呈。【仪注都见于礼部祠祭司】
太皇太后、
皇太后、
中宫历,都由司礼监捧进。本监仍具本奏知。
○嘉靖十九年,下令改为十月初一日进历,颁赐百官。
凡是颁历之后。各
王府派人到
内府司礼监领取。
内府各衙门,也在司礼监领取分发。如琉球、占城等外国,正统以前,都因为朝贡,每国给王历一本,民历十本。如今常年供给的,只有朝鲜国,王历一本,民历一百本。
凡是编造历法。以洪武甲子年为历元,仍依照旧法推算,不用简捷法。洪武二十九年,
钦定历注,永远遵守。
上历注三十事。
东宫、亲王历相同
祭祀【祈福】
施恩封拜【覃恩,行赏,赏劳,受封,封爵,封册,拜官,庆赐,肆赦】
上册进表章 颁詔
冠带【註:时坐向方位】行幸【註:时】
宴会 招贤
出师 【註时出某方位、选将训兵、安抚边境】
遣使 结婚姻
嫁娶【註:时】进人口【註:时纳奴婢】
沐浴 整容
剃头 整手足时
疗病【求医鍼剌】入学【註时】
安床【註时】裁製【註时】
兴造动土,竖柱上梁【註:时】
缮城郭 开渠穿井
扫舍宇 般移 【註时】
栽种 牧养
捕捉 畋猎
民历註三十二事
祭祀【求嗣求福解除】上表章。
上官【註时赴任临政亲民】结婚姻。
嫁娶【註:时】冠带【註:时坐向、方位】
会亲友 出行
入学【註时】进人口【註时】
安床【註时】裁衣【註时】
纳财 交易
开市 经络
沐浴 剃头
疗病 开渠穿井
修造动土,竖柱上梁【註:时】
动土安葬 移徙 【註时】
扫舍宇 安碓磑
栽种 牧养
伐木 捕捉
畋猎 平治道涂
破屋坏垣
永乐七年
钦定壬遁历、註六十七事
祭祀 祈福
解除,冠带【註:时坐向方位】
宴会 招贤
选将训兵 安抚边境
结婚姻 进人口 【註时】
求医疗病 入学 【註时】
兴造动土,竖柱上梁【註:时】
补垣 缮城郭
安碓磑 开市
立券 交易
沐浴 安床 【註时】
整手足甲 缓刑狱
施恩惠 恤孤惸
布政事 捕捉
施恩封拜 覃恩肆赦
颁詔 雪冤枉
赏贺 遣使
裁製 【註时】 上官赴任
般移 【註时】 开渠穿井
修置產室 纳畜
牧养 取鱼
庆赐 行幸
扫舍宇 整容
剃头 纳采问名
行惠庆 举正直
出军代征 经络
求嗣 上册进表章
修饰垣墻 纳财
栽种 临政亲民
平治道涂,出师【註:时出某方】
詔命公卿 筑隄防
宣政事 营建宫室
命将出师 嫁娶
畋猎
凡进用诸历、俱以红黑字分辨、并各有尺寸裁造。
亲王诸历、及民历、亦各依式裁造。其黄蓝綾绢、及黄纸裹造者、俱有定式
凡颁历。洪武初、有司徵歛工本钱。十四年免徵。永乐后、合用各色綾绢纸札顏料、俱先二年十二月内、会计有无闰月、合用若干、奏行山东等布政司、真定等七府、买办
凡选
郊祀时享等项日期。
译施恩封拜【覃恩,行赏,赏劳,受封,封爵,封册,拜官,庆赐,肆赦】
上册进表章 颁诏
冠带【注:择时辰、坐向、方位】 行幸【注:择时】
宴会 招贤
出师【注:择时出兵方向、选将训兵、安抚边境】
遣使 结婚姻
嫁娶【注:择时】 进人口【注:择时纳奴婢】
沐浴 整容
剃头 修剪手足指甲之时
疗病【求医针刺】 入学【注:择时】
安床【注:择时】 裁制衣服【注:择时】
兴建土木、竖柱上梁【注:择时】
修缮城郭 开渠挖井
打扫房屋 搬迁【注:择时】
栽种 牧养
捕捉 打猎
以上是民历所注三十二件事。
祭祀【求子求福、解除灾祸】 上表章。
上任官职【注:择时到任理政、亲民】 结婚姻。
嫁娶【注:择时】 冠带【注:择时辰、坐向、方位】
会亲友 出行
入学【注:择时】 纳人口【注:择时】
安床【注:择时】 裁衣【注:择时】
纳财 交易
开市 经营治理
沐浴 剃头
疗病 开渠挖井
修造动土、竖柱上梁【注:择时】
动土安葬 搬迁【注:择时】
打扫房屋 安置碓磨
栽种 牧养
伐木 捕捉
打猎 修整道路
拆毁破屋坏墙
永乐七年
钦定《壬遁历》,注明六十七件事。
祭祀 祈福
解除灾祸 冠带【注:择时辰、坐向、方位】
宴会 招贤
选将训兵 安抚边境
结婚姻 纳人口【注:择时】
求医疗病 入学【注:择时】
兴建动土、竖柱上梁【注:择时】
修补墙垣 修缮城郭
安置碓磨 开市
立契 交易
沐浴 安床【注:择时】
修剪手足甲 缓办刑狱
施恩惠 抚恤孤苦
布施政令 捕捉
施恩封拜 覃恩大赦
颁布诏令 昭雪冤枉
赏赐庆贺 派遣使者
裁制衣物【注:择时】 到任赴职
搬迁【注:择时】 开渠挖井
修建产房 纳养牲畜
牧养 取鱼
庆贺赏赐 巡幸
打扫房屋 整理仪容
剃头 纳采问名
施行恩惠庆典 举荐正直之人
出兵代为征讨 经营治理
求子嗣 上册进表章
修缮墙垣 纳财
栽种 治理亲民
修整道路,出师【注:择时出兵方向】
诏命公卿 修筑堤防
宣布政令 营建宫室
命将出征 嫁娶
打猎
凡是进呈使用的各种历书,都用红黑字加以区分,并各有规定的尺寸裁制。
亲王的各种历书,以及民历,也都各依规定式样裁制。其中用黄蓝绫绢、以及用黄纸包裹制成的,都有固定的规格。
凡是颁行历书,洪武初年,由有关衙门征收工本钱,十四年免除征收。永乐以后,所需各色绫绢纸张、颜料,都提前在两年前的十二月内,核算有无闰月、应用若干,奏请下发山东等布政司、真定等七府采买办理。
凡是选择郊祀、时享等各项祭祀的日期,每年十一月中旬
每岁十一月中、本监堂上官、择日率历科官、午后沐浴更衣、於本衙门斋宿。次日早会选、具副本请
旨、仍具例行
内府中路并设案题本、得
旨。次日早、掌印官捧正本、照例行至
奉天门案前跪进。俟
御览毕、叩头、由东门出、復班。仍具揭帖、差官齎赴礼部、太常寺、知会。嘉靖十五年、
钦改
大报等祀日册。本监於八月初旬、照旧会选。将选过祭祀日期、具印信揭帖、开送礼部登册。九月初一日、礼部奏进
凡营造出师等事、奉
旨选择年月日时方位进呈。若
陵寝、及各
王府安葬、选择吉地奏用。其差委官生、各有次第、不许紊乱
凡每岁立春。前期五日、本监官
面奏、差官二员、往顺天府候气。至日回监具呈、依书占奏
凡立春。前期、侯气官、同顺天府官、赴
东直门外、导迎芒神春牛至府
凡遇
圣节正旦、冬至、及颁
詔大礼。先期本监官
面奏、设定时鼓於
文楼。至期。定时、漏刻博士一员。报时、五官司晨一员。立
御道东。鸡唱、五官司晨一员。击鼓、漏刻博士一员。登
文楼上。候
上陞殿、鸣鞭毕。报时官、捧时牌、报卯时。鸡唱官、唱日出卯、照万方、光四表、毕、击鼓五声
凡本监人员。洪武六年令、永远不许迁动、子孙只习学天文历算、不许习他业。其不习学者、发海南充军
凡本监官陞迁。俱从礼部考选查拟、转送吏部銓注
○正德十一年奏准、各科有缺、选本科专业精通音送补
○嘉靖十一年议准、天文等科八品九品官员缺、将本科食粮十年以上、上人役考补。其职专鸡唱报时官、必选年力壮盛声音洪亮者、不在食粮十年之限。监正有缺、於监副内推补。监副有缺、於各科六品七品、及挈壶正主簿等官、歷俸年深、并考满加俸者推补。如无年深加俸官员、寧悬缺以待。各科六品七品官员缺、於八品官内考补。保章挈壶员缺、於该科司历司晨博士等官考补司历司晨博士员缺、於该科专业人役内考补
凡内灵臺教师。嘉靖三年奏准、三年教有成效、量授署职。仍於本臺教习
凡本监官生人等。嘉靖六年奏准、集体考试
凡本监官犯罪。成化十三年奏准、该当民者、本监降用。该充军者、备由奏请定夺
凡本监官生、有父母丧。例免丁忧
凡天文生、除本身外、再免一丁充当民差。阴阳人、止免本身。其各门不係应役者、不准免
凡天文生食粮、月支七斗。阴阳人、四斗。俱照医士医生例。其譙楼阴阳人、止支三斗
○隆庆四年、题定人数。历科七十五名、天文科八十名、漏刻科三十五名、譙楼四十名、回回科五十名、各食粮供事
凡天文生、止选世业子弟、立教师教习。有成、遇缺於内选补。
译,本监堂上官选择吉日,率领历科官员,午后沐浴更衣,在本衙门斋戒住宿。第二天早晨集体选择,拟具副本请旨,并按惯例在内府中路设案呈进题本,得旨。第二天早晨,掌印官捧着正本,依例行至奉天门案前跪进,等候御览完毕,叩头,从东门出,回归本班。仍须备具揭帖,派官员送往礼部、太常寺通知。嘉靖十五年,奉旨改为钦定大报等祭祀日期册,本监于八月上旬照旧集体选择,将选定的祭祀日期,备具印信揭帖,送交礼部登记入册。九月初一日,礼部奏报呈进。
凡是营造、出师等事,奉旨选择年月日时及方位后进呈。若是陵寝以及各王府安葬事宜,则选择吉地后奏请使用。所派委的官员生员,各有先后次序,不许紊乱。
凡是每年立春,提前五天,本监官员当面上奏,派遣官员二人前往顺天府候气。到日期后回监呈报,依据占书上奏。
凡是立春,提前,候气官会同顺天府官员,前往东直门外,迎接芒神春牛到府。
凡是遇到圣节、正旦、冬至,以及颁诏大礼,提前由本监官员当面上奏,在文楼设置定时鼓。到时,由定时、漏刻博士一员报时,五官司晨一员立于御道东侧。鸡唱时,由五官司晨一员唱鸣,击鼓时,由漏刻博士一员登上文楼,等候皇上升殿、鸣鞭完毕,报时官捧着时牌报卯时,鸡唱官高唱"日出卯,照万方,光四表",完毕后击鼓五声。
凡是本监的官员人役,洪武六年下令,永远不许调动,子孙只许学习天文历算,不许学习其他行业。其中不肯学习的,发配海南充军。
凡是本监官员升迁,都由礼部考选查核拟定,转送吏部铨选注授。
正德十一年奏准,各科如有缺额,选取本科专业精通、通晓音律者补授。
嘉靖十一年议准,天文等科八品九品官员如有缺额,从本科食粮十年以上、上等人役中考补。其中专司鸡唱报时的官员,必须选年富力强、声音洪亮者,不受食粮十年年限的限制。监正如有缺额,从监副中推补;监副如有缺额,从各科六品七品,以及挈壶正、主簿等官中,历俸年深、并考满加俸者推补,如无年深加俸的官员,宁可空缺以待。各科六品七品官员如有缺额,从八品官员中考补。保章、挈壶等职位空缺,从该科司历、司晨博士等官中考补;司历、司晨博士职位空缺,从该科专业人役中考补。
凡是内灵台的教师,嘉靖三年奏准,三年教学有成效者,酌量授予署理职务,仍在本台继续教习。
凡是本监的官员生员等,嘉靖六年奏准,集体考试。
凡是本监官员犯罪,成化十三年奏准,应当归入民籍的,本监降级使用;应当充军的,另行具奏请旨定夺。
凡是本监官员生员,父母去世的,按例免于丁忧。
凡是天文生,除本人外,再免除一丁充当民差;阴阳人,只免本人。其中各行业不属于当差范围的,不准免除。
凡是天文生的食粮,每月支给七斗;阴阳人,四斗;都照医士医生的规例。其中谯楼的阴阳人,只支给三斗。
隆庆四年,题准定额人数:历科七十五名,天文科八十名,漏刻科三十五名,谯楼四十名,回回科五十名,都按食粮供职
其教师亦量陞授
○弘治十一年、令访取世业原籍子孙、并山林隐逸之士、及致仕退閒等项、官吏生儒军民人等。有能精通天文历数、阴阳地理、及五星子平、遁甲大定六壬龟卜等术者、每府不过一二人、试中收充供役
○正德十四年题准、本监堂上官、从公选取官生聪俊子弟、并堪充教师人员、送礼部考选年资艺术相应者、发回本监各科、各置课簿、明立教条、按月考试。礼部仍委官一员、并本监堂上官三员、相兼提督。仍置印信文簿二本、按季考试、附写次第。一本存留备照。一本印封送部查考。每年终、连人簿送部、督同本监堂上官、出题考校、以验勤惰、定其高下。如无进益、连该科教师、亦量加责罚、以示劝惩
○隆庆四年题准、天文生有缺、候年终类考、先儘嫡男顶补。如户绝、及嫡男艺业生疏者、方将习学餘丁、照数收补、其嫡男、仍候再考定夺
凡天文生年六十以上者、嫡男许告替补。无嫡男者、族丁许告习学、仍照前例考补。如缺役数多、准以习学子弟添充、俟其考中、方与收粮。每姓册籍、止以祖户一丁為户首、其续收补、及餘丁、各附祖户之下。不许一族另立数户、一丁开写数处、希图朦朧顶补
凡天文生有犯。弘治十三年奏准、徒流、照旧例决杖一百、餘罪收赎。笞杖有力纳钞。无力的决。其犯窃盗掏摸抢夺等项、亦刺字充警。并杂犯死罪、俱做工。不在收赎之限
○十七年又奏准、天文生犯该充军、果係习业已成、能专其事者、照例问断充军、仍在本监应役。其习业未成、未能专事者、即同凡人发遣
凡天下府州县、举到阴阳人、堪任正术等官者。俱从吏部送本监考中、送回选用。不中者、发回原籍為民、原保官吏治罪
凡观象臺、譙楼、合用灯油木炭。及祭祀
斋宫、调品壶漏、亦有油炭。俱行礼部、坐派顺天府送用
凡本监合用纸札。成化间奏准、照例遇吏部送考阴阳生中式者、令其量出应用
凡本监俸粮。初於礼部支给。后从户部拨本监自行收放。今於禄米仓关支
凡观象臺观候官生。万历四年题准、每二岁、给与胖袄一次
南京钦天监
凡本监造历。每年六月内、从礼部发到历样、刊印完、给散南京各衙门、并直隶各府州县
凡本监造历纸。分派应天寧国二府、并浙江解纳。俱限六月以里至京。嘉靖二十四年奏准、本监历日、正数颁给各衙门、止该历一十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一本。有闰之年、该二裁纸九十九万四千四百四十三张半、每纸百张、价银四分、该折价银三百七十七两七钱七分七釐四毫。无闰、该二裁纸八十八万八千八百八十八张、该银三百五十五两五钱五分五釐二毫。每年不拘有无闰月、各该添工食银三十五两零三分。
译办事。
凡是天文生,只从世代从事此业的子弟中选取,设立教师教习,学有所成后,遇有缺额从中选补。其教师也酌量升授职务。
弘治十一年,命令访求世代从事此业的原籍子孙,以及山林隐逸之士,和致仕退闲等各类官吏、生员、士人、军民人等,凡有精通天文历数、阴阳地理,以及五星子平、遁甲大定、六壬龟卜等术的,每府不超过一二人,考试合格后收录充任供职。
正德十四年题准,本监堂上官秉公选取官员生员中聪明俊秀的子弟,以及能够胜任教师的人员,送礼部考选,年资技艺相符合的,发回本监各科,各设立课业簿册,明确制定教学条规,按月考试。礼部仍委派官员一人,会同本监堂上官三人,共同提督管理。仍设置印信文簿两本,按季考试,附记考试名次,一本留存备查,一本印封送部查考。每年年终,连同人员簿册一并送部,由部督同本监堂上官出题考校,以检验勤惰,评定高下。如果没有长进,连同该科教师,也酌量加以责罚,以示劝惩。
隆庆四年题准,天文生若有缺额,等到年终类考时,先尽量由嫡子顶补。如果户绝,或嫡子技艺生疏,才将学习的余丁按数量收补,其嫡子仍等候再次考试后定夺。
凡是天文生年满六十岁以上的,允许由嫡子申告顶替补缺;没有嫡子的,允许族中丁男申告学习,仍照前例考补。如果缺额人数较多,允许收纳学习中的子弟增补,等他们考中后,才给予粮饷。每姓的户籍册,只以祖户中一丁作为户首,其后陆续收补的以及余丁,都附记在祖户名下,不许一族另立数户、一丁分写数处,企图蒙混顶补。
凡是天文生有犯罪的,弘治十三年奏准,应判徒流刑的,照旧例决杖一百,余罪收赎;笞杖之罪,有钱的纳钞赎罪,无钱的照打;其中犯窃盗、掏摸、抢夺等罪的,也刺字充军警戒;并且犯杂罪该判死罪的,都罚做苦工,不在收赎之列。
十七年又奏准,天文生犯该充军之罪的,如果确实学业已经有成、能够专精本行的,照例判决充军,仍在本监供职;其学业未成、不能专精本行的,就与普通人一样发遣。
凡是天下府州县推荐上来、堪任正术等官的阴阳人,都由吏部送本监考试,考中的送回选用;不中的发回原籍为民,原保举的官吏治罪。
凡是观象台、谯楼所需的灯油木炭,以及祭祀斋宫调配香品壶漏所需的油炭,都由礼部行文,指定顺天府送来使用。
凡是本监所需的纸张,成化年间奏准,照例遇到吏部送来考试的阴阳生考中式者,命他们酌量出资供应用。
凡是本监的俸禄粮饷,起初在礼部支给,后来改由户部拨给本监自行收放,如今在禄米仓关支。
凡是观象台观测候气的官员生员,万历四年题准,每两年发给棉袄一次。
南京钦天监
凡是本监制造历书,每年六月内从礼部领到历书样本,刊印完毕后,分发给南京各衙门,以及直隶各府州县。
凡是本监制造历书所用的纸张,分派应天、宁国二府,以及浙江解送供纳,都限于六月内送到京城。嘉靖二十四年奏准,本监历书正数颁给各衙门,需历书共十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一本;有闰月的年份,需
连前纸价、照数分派浙江布政司、应天直隶寧国二府、严限徵完、依期解部。其合用黄纸等项不多、照常解纳
凡占候天象。本监自洪武以来、设观星臺於鸡鸣山上、令天文生分班昼夜观望。或有变异、开具揭帖、呈堂上官。当奏闻者、随即具奏
凡天文生。俱以世业子弟习学、考选食粮、分拨各科
凡本监造历梨板、顏料。俱上元江寧二县解纳
凡本监观星臺、每岁合用灯油木炭。俱上元江寧二县解纳。本臺官生、岁给御寒毛袄一领、从南京工部、转行
内府甲字等库关给
凡本监天文生食粮。月支米六斗、於南京礼部关支
太医院 南京太医院
大明会典卷之二百二十四
太医院
国初置医学提举司。后改太医监。又改太医院、定為正五品衙门。设院使、院判、御医、吏目等官。职专诊视疾病、修合药饵之事。而
圣济殿番直、则择术艺精通者与焉。其子弟之隶医籍者、教之、试之、黜陟之、具有事例、属礼部。而惠民有局、生药有库、亦各设大使副使、為其属云
凡本院院使、院判、御医、日於
内府御药房、分两班轮直供事。嘉靖十五年、改建
圣济殿于
文华殿后、设
御药库、本院官分班轮直
凡收受四方进贡、及储蓄
上用药品。俱於
内府收掌
凡供用药饵。
国初令医官就
内局修製。本院官诊视
御脉、御医参看校同、内臣就
内局合药。将药帖连名封记、具本开写本方药性治证之法、於日用之下、医官内臣、书名以进。置簿历、用中书省印合缝、进药奏本既具、随即附簿年月下书名、内臣收掌、以凭稽考
凡烹调
御药。本院官与内臣监视。每二服合為一服、候熟分為二器。其一器、御医先尝、次院判、次内臣。其一器、进
御
凡各
王府良医员缺。从本院推举医士、送吏部选用
凡本院习业、分為十三科。自御医以下、与医士、医生、各专一科。隆庆五年奏定、御医、吏目、共二十员。大方脉五员。伤寒科四员。小方脉、妇人科、各二员。口齿咽喉、外科、正骨、痘疹、眼科、鍼灸等七科、各一员。医士、医生、各七十餘名。大方脉、伤寒科、小方脉、妇人科、口齿咽喉外科、正骨、痘疹、眼科、鍼灸等七科、各名数不等。各官员缺及医士医生名缺、即以该科人数照例考补。如无相应人数、不必补足
凡各
王府差人请医视疾、本院奉
旨、差官或医士往视。若文武大臣、及外夷酋长有疾、亦奉
旨往视。其治疗可否、皆具本覆奏。或军中缺医、亦凭总兵巡抚官、奏请拨用
凡医士医生、俱於本院修合药饵。若医官医士、仍差委各处用药
计各处用药医官医士员名
圣济殿、即御药房。嘉靖十五年改建 【凡支杂职俸冠带医士、并冠带医士、 内殿六年、外差九年、各□日。
译二裁纸九十九万四千四百四十三张半,每百张纸价银四分,折合价银三百七十七两七钱七分七厘四毫;无闰月的年份,需二裁纸八十八万八千八百八十八张,该银三百五十五两五钱五分五厘二毫。每年不论有无闰月,各另加工食银三十五两零三分。连同前面的纸价,照数分派浙江布政司、应天直隶宁国二府,严限征收完毕,依期解送到部;其所需黄纸等项数量不多,照常解送。
凡是观测天象,本监自洪武年间以来,在鸡鸣山上设立观星台,命天文生分班昼夜观测。若有异常变化,开列揭帖,呈报堂上官,应当奏闻的,随即具奏。
凡是天文生,都以世代从事此业的子弟学习,考选合格后食粮,分拨到各科。
凡是本监制造历书所用的梨木板、颜料,都由上元、江宁二县解送供纳。
凡是本监观星台每年所需的灯油木炭,都由上元、江宁二县解送供纳。本台官员生员,每年发给御寒棉袄一件,由南京工部转行内府甲字等库领给。
凡是本监天文生的食粮,每月支米六斗,在南京礼部关支。
太医院 南京太医院
大明会典卷之二百二十四
太医院
国初设置医学提举司,后改为太医监,又改为太医院,定为正五品衙门,设院使、院判、御医、吏目等官,职责专管诊视疾病、配制药物之事。而圣济殿轮值当差,则挑选医术精通者参与。其中隶属医籍的子弟,加以教导、考试、升黜,都有具体的规章事例,隶属礼部。此外惠民药局设有分局,生药储备设有仓库,也各设大使、副使,作为其属官。
凡是本院院使、院判、御医,每天在内府御药房分两班轮流当值供职。嘉靖十五年,改建圣济殿于文华殿后,设立御药库,本院官员分班轮流值守。
凡是收受四方进贡以及储蓄供皇上使用的药品,都在内府收藏保管。
凡是供皇上使用的药物,国初命令医官在内局配制。本院官员诊视皇上脉象,御医参看核对相同后,由内臣在内局合药,将药方连同姓名封记,具本写明药方的药性和治疗依据,在当日用药之下,医官、内臣都署名进呈,设置簿册,用中书省印骑缝,进药的奏本已具备,随即在簿册当年当月下署名,由内臣收藏保管,以备查考。
凡是煎调御用药物,本院官员与内臣共同监视。每两服合为一服,等煎好后分为两份容器,其中一份,御医先尝,其次院判,其次内臣;另一份进呈皇上。
凡是各王府良医官职有缺额,从本院推举医士,送吏部选用。
凡是本院学习专业,分为十三科。从御医以下,与医士、医生,各专攻一科。隆庆五年奏定,御医、吏目共二十员:大方脉五员,伤寒科四员,小方脉、妇人科各二员,口齿咽喉、外科、正骨、痘疹、眼科、针灸等七科各一员。医士、医生各七十余名,大方脉、伤寒科、小方脉、妇人科、口齿咽喉外科、正骨、痘疹、眼科、针灸等七科,各科人数不等。各官员如有缺额,以及医士医生名额有缺,即以该科现有人数照例考补;如无相应人数,不必强行补足。
凡是各王府差人请医诊视疾病,本院奉旨,派遣官员或医士前往诊视;若是文武大臣,以及外夷酋长有疾病,也奉旨前往诊视,其能否治愈,都要写成本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