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院 南京翰林院大明会典卷之二百二十一翰林院
司经局官内、具名题请。誊录、催纂、
制敕誥敕房官皆预。纂修完日进呈。其
实录草稿、会同司礼监官、於
内府烧燬
凡
玊牒。十年一次、
内阁奏请
命学士等官二员纂修
凡
皇子名。及各
王府奏请子名。
亲王、公主、
郡王、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封号。俱
内阁拟奏、请
旨点用。礼部抄出施行
凡
朝廷祭告祝文。各
王府諡册、壙誌、
諭祭文。及文武大臣
諭祭文。俱
内阁拟撰。其諡用等文、礼部抄出施行
凡
内阁拟撰文官
誥敕。正统间、以学士专管。后久不设。弘治七年、復设一员、常以尚书兼学士者為之。嘉靖二十四年裁革。以讲读编检等官五员专管
译司经局的官员在内,一起署名题请。誊录、催纂、制敕诰敕房的官员都参与其事。纂修完成之日进呈。那实录的草稿,会同司礼监的官员,在内府焚烧销毁。
凡是玉牒,十年一次,由内阁奏请,命学士等官二员纂修。
凡是皇子的名字,以及各王府奏请子女的名字、亲王、公主、郡王、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的封号,都由内阁拟定奏请,请旨点用。礼部抄录发出施行。
凡是朝廷祭告的祝文、各王府的谥册、圹志、谕祭文,以及文武大臣的谕祭文,都由内阁拟撰。那谥号所用等文字,礼部抄出施行。
凡是内阁拟撰文官的诰敕,正统年间,由学士专门管理。后来长期不再设置。弘治七年,又恢复设置一员,常由尚书兼学士的人担任。嘉靖二十四年裁撤革除,改由讲读、编修、检讨等官五员专门管理。
凡
亲王、及文武大臣
赐諡。礼部奏准、开具揭帖、送
内阁拟奏、请
旨点用。抄出施行
凡
内阁拟撰各衙门公差官员
敕书。嘉靖十年令、官员请
敕、该部照成化以前事例、应与者、奏来照旧。其餘滥行奏添者、俱革去。兵部题准、京营提督坐营、并府卫提督巡捕、及临时差遣官员、在外巡抚总兵、副参游击等官、照旧坐名请
敕。其兵备、海道抚治、捕盗、守备、备倭、领班、留守、管领达官、抚管夷人、及太僕寺管理马匹等官请
敕、不必坐定职名。新任官员、就彼交代接管具奏。
制敕房、及该部各置文簿一扇、查照登记。日后责任、与原载事体不同者、听奏换。二十六年、吏部题准、请
敕官员、惟提督京营边关马政少卿、管理寄养马匹少卿、点闸京营科道官、不坐名。餘俱坐名。今管理寄养马匹少卿仍坐名
凡
内阁所掌
制敕、詔旨、誥命、册表、
宝文、
玉牒、讲章、碑额、及题奏揭帖等项、一应机密文书、各
王府敕符底簿、
制敕房书办。文官
誥敕、及番译
敕书、并四夷来文揭帖、兵部纪功勘合底簿等项、
誥敕房书办。各用中书舍人等官、於本院、或各该衙门带俸。遇有陞迁、仍旧供职。其有勘别用者、亦从吏部推举
凡记注
起居、及编纂章奏。万历三年、
内阁题准、倣
国初起居注官遗意、令
日讲官、日轮一员、专记注
起居、录
圣諭
詔敕册文等项。其诸司章奏、另选讲读并史官六员、专管编纂、以吏户礼兵刑工分六曹、每曹一员、常川在馆供事。
圣諭詔敕等项、令两房官、录送记注。其各曹章奏、六科奉
旨发抄到部、即全录送阁、转发编纂。月终、将记注编纂等稿、送
内阁公同各官、投匱封锁、年终、并入大匱、藏之东阁左右。每常朝、
御皇极门、即轮该日记注
起居、并编纂官、共四员、列於东班各科给事中之上若午朝、
御会极门、列於
御座西稍南。及遇
郊祀、
耕耤、
幸学、
大阅诸典礼、亦令侍班随从纪录
凡
驾诣
郊坛或
巡狩、行幸、
亲征。
内阁官扈从、
制敕房官随行书办。遇有
敕旨、即时撰写
凡
内阁收贮
御製文字、实录、
玉牒副本、古今书籍、及纸札笔墨等项。典籍等官收掌。嘉靖七年、令学士一员、编纂
御札
凡
内阁拟撰各
王府册誥、及文官
誥敕、进稿毕、编类勘合。中书舍人领出书写、原稿缴纳。奏捷、并贺谢等致词。鸿臚寺领出宣念
凡两京乡试、及会试考试官。礼部奏行本院会试於大学士学士等官、乡试於春坊司经局官、及本院讲读修撰内、
内阁具名奏请
钦命。其会试同考试史官、於本院讲读官、及春坊司经局官内、与各衙门官相兼推选。
译凡是亲王以及文武大臣被赐諡号的事。礼部奏请核准后,开列揭帖,送内阁拟写奏本,请皇上圈点采用,抄出后施行。
凡是内阁拟撰各衙门出差官员的敕书。嘉靖十年下令,官员请敕,该部照成化以前的旧例,应当给予的,照旧奏请。其余滥行奏请添设的,一律革去。兵部题请核准,京营提督、坐营,以及府卫提督巡捕、临时差遣的官员,在外的巡抚、总兵、副将、参将、游击等官,照旧指名请敕。其中兵备、海道抚治、捕盗、守备、备倭、领班、留守、管领达官、抚管夷人,以及太仆寺管理马匹等官请敕,不必指定具体职名。新任官员到任交接接管时另行具奏。制敕房及该部各设文簿一册,查照登记。日后所任职责与原来登载的事务不同的,听候奏请更换。二十六年,吏部题请核准,请敕的官员,唯有提督京营边关马政少卿、管理寄养马匹少卿、点闸京营科道官不指名,其余都指名。如今管理寄养马匹少卿仍旧指名。
凡是内阁所掌管的制敕、诏旨、诰命、册表、宝文、玉牒、讲章、碑额,以及题奏揭帖等各项一应机密文书,各王府敕符底簿,由制敕房书办处理。文官诰敕,以及番译敕书,并四夷来文揭帖、兵部纪功勘合底簿等项,由诰敕房书办处理。都用中书舍人等官,在本院或各该衙门带俸办事。遇有升迁,仍旧供职。其中有需要特别甄别任用的,也由吏部推举。
凡是记注起居以及编纂章奏之事。万历三年,内阁题请核准,仿照国初起居注官的遗意,命日讲官每日轮值一员,专门记注起居,记录圣谕诏敕册文等各项。其中诸司章奏,另选讲读官及史官六员,专门负责编纂,以吏、户、礼、兵、刑、工分为六曹,每曹一员,经常在馆内供职。圣谕诏敕等项,由两房官抄录送记注官。各曹的章奏,六科奉旨发抄到部后,即全部抄录送阁,转发编纂。月底,将记注、编纂等文稿,送内阁,会同各官,投入柜中封锁,年终并入大柜,收藏在东阁左右。每逢常朝,皇帝御临皇极门,即由当日轮值的记注起居官及编纂官共四员,排列在东班各科给事中之上;如遇午朝,皇帝御临会极门,则排列在御座西侧稍南的位置。遇到郊祀、耕耤、幸学、大阅等大典礼,也命令侍班随从记录。
凡是皇帝驾临郊坛,或巡狩、行幸、亲征之时,内阁官随行扈从,制敕房官随行书办。遇有敕旨,即时撰写。
凡是内阁收藏御制文字、实录、玉牒副本、古今书籍以及纸札笔墨等各项,由典籍等官收管掌理。嘉靖七年,命学士一员编纂御札。
凡是内阁拟撰各王府的册诰以及文官诰敕,进呈稿本完毕后,编类勘合。由中书舍人领出书写,原稿缴纳。奏捷以及贺谢等致词,由鸿胪寺领出宣念。
凡两京乡试及会试的考试官。礼部奏请,本院会试用大学士、学士等官,乡试用春坊、司经局官以及本院讲读、修撰内选任,由内阁开具名单奏请皇上钦命。会试的同考试官,从本院讲读
收掌试卷、用
制敕房官一员
凡武举会试考试官。兵部奏行
内阁、於本院学士讲读修撰、及坊局官内、具名、奏请
钦命
凡
殿试读卷官。
内阁於大学士学士等官内具名、从礼部奏请、至日、与各衙门该读卷官、详定试卷。次日同诣
文华殿、
内阁官、将第一甲三卷、以次进读、俟
御笔批定、出、将二甲三甲姓名、填写黄榜。又次日早、同诣
中极殿、
内阁官进至
御座前、以次拆卷将姓名籍贯
面奏。司礼监官、授
制敕房官填榜毕。开写传臚帖子。
内阁官一员、捧榜至
皇极殿、授礼部尚书。
制敕房官、将帖子授鸿臚寺官传臚。其受卷、弥封、掌卷官。从
内阁於本院、及春坊等官、并
制敕房官内推选、与各衙门官相兼执事
凡进士登科立石题名於国子监。从礼部奏请
钦命内阁大学士一员撰文
凡颁
詔。内阁官一员、捧
詔自
皇极殿左门入。至
中极殿、候
驾兴、捧出至
皇极殿、授于礼部尚书
凡朝鲜等国、颁
詔等差。学士等官充正使、从礼部奏请
钦点
凡
东宫、及
亲王冠礼、
内阁官充宾赞。婚礼、充纳徵等使。从礼部奏请
钦命
凡
册封
亲王、郡王、本院官、及坊局等官、充正副使、从礼部奏请
钦点。其祭告祈祷、或遣学士
凡兵部清理武官贴黄。奏请
命学士等官一员、同该部及都察院堂上官、於
闕右门清理、本院官专管撰述
凡
圣节、冬至、正旦大朝贺。及颁
詔、进
实录等大礼。本院讲读编检等官四员、于
皇极殿宝座东、向西、与中书舍人对立侍班
凡
东宫千秋节、及冬至、正旦朝贺。本院修撰等官二员、於
文华殿内、与春坊司经局官对立侍班
凡
郊祀庆成等宴。本院学士侍坐殿内、在文官四品之上。正统三年、
内阁办事者、六品亦坐殿内、列学士之下。成化四年、令修撰等官、另列于
丹陛之东西稍北。其预
经筵者、与讲读官俱坐于中左门
凡
圣驾幸国子监、听讲。本院学士、侍坐于三品之次
凡本院、詹事府、春坊、司经局印信。缺官掌管、俱从
内阁题请。奉
旨、吏部补本銓注
凡每年春秋祭
文庙。传
制、专遣
内阁大学士、或礼部尚书。其分献、用本院官二员
凡庶吉士。
内阁会同吏礼二部考选、送院读书、奏请学士以上等官二员教习。本院仍行户部给灯油钱、兵部拨皂隶、刑部给纸札、工部修理房屋、具器用、顺天府给笔墨、光禄寺给酒饭。
内阁按月考试、俟有成效、奏请送吏部銓注本院、并除各衙门职事
凡礼部奏请考试岁贡生员、及乞
恩就教举人。吏部奏请考试愿就教职岁贡生员。该部官、赴
内阁领题送卷、本院官批定进呈后、送部奏请施行
凡各处儒学训导九年考满。
译官及春坊、司经局官内,与各衙门官相兼推选。收掌试卷,用制敕房官一员。
凡武举会试考试官。兵部奏请,由内阁在本院学士、讲读、修撰及坊局官内开具名单,奏请钦命。
凡殿试读卷官。内阁在大学士、学士等官内开具名单,由礼部奏请,到期与各衙门该读卷官一起详定试卷。次日一同到文华殿,内阁官将第一甲三份卷子依次进读,等候皇上御笔批定后,出殿,将二甲、三甲的姓名填写在黄榜上。又次日清晨,一同到中极殿,内阁官进至御座前,依次拆卷,将姓名籍贯当面奏报。司礼监官交付制敕房官填榜完毕,写好传胪帖子。内阁官一员捧榜到皇极殿,交给礼部尚书。制敕房官将帖子交给鸿胪寺官传胪。收卷、弥封、掌卷等官,由内阁在本院及春坊等官并制敕房官内推选,与各衙门官相兼办事。
凡进士登科在国子监立石题名之事,由礼部奏请,钦命内阁大学士一员撰文。
凡颁诏之事。内阁官一员捧诏,从皇极殿左门进入,到中极殿,等候皇上驾临,捧诏出殿到皇极殿,交给礼部尚书。
凡朝鲜等国颁诏等差使之事。学士等官充任正使,由礼部奏请钦点。
凡东宫及亲王行冠礼,内阁官充任宾赞;婚礼时充任纳徵等使,由礼部奏请钦命。
凡册封亲王、郡王,本院官及坊局等官充任正副使,由礼部奏请钦点。祭告祈祷之事,有时派遣学士。
凡兵部清理武官贴黄之事,奏请命学士等官一员,会同该部及都察院堂上官在阙右门清理,本院官专管撰述。
凡圣节、冬至、正旦大朝贺,以及颁诏、进实录等大礼,本院讲读、编检等官四员,在皇极殿宝座东侧向西,与中书舍人对立侍班。
凡东宫千秋节及冬至、正旦朝贺,本院修撰等官二员,在文华殿内与春坊、司经局官对立侍班。
凡郊祀庆成等宴,本院学士侍坐殿内,位在文官四品之上。正统三年,内阁办事的六品官也坐殿内,排在学士之下。成化四年,命修撰等官另排列在丹陛东西稍北处。参加经筵的,与讲读官一同坐在中左门。
凡皇帝驾临国子监听讲,本院学士侍坐在三品官之次。
凡本院、詹事府、春坊、司经局的印信,官员缺任时印信的掌管,都由内阁题请,奉旨后由吏部补授本官铨注。
凡每年春秋祭祀文庙,传制专门派遣内阁大学士或礼部尚书;其分献之职,用本院官二员。
凡庶吉士,由内阁会同吏、礼二部考选,送本院读书,奏请学士以上等官二员教习。本院仍行文户部给灯油钱、兵部拨给皂隶、刑部供给纸札、工部修理房屋并置办器用、顺天府供给笔墨、光禄寺供给酒饭。内阁按月考试,等到有成效后,奏请送吏部铨注,任命本院及各衙门职事。
凡礼部奏请考试岁贡生员,以及乞恩就教的举人;吏部奏请考试愿就教职的岁贡生员,该部官到内阁领取试题、送交试卷,本院官批定后进呈,再送部奏请施行。
凡各处儒学训导九年考满,吏部出题考试,密封文卷送内阁,委派本院官批定去取
吏部出题考试、印封文卷、送
内阁委本院官、批定去取、送部奏请施行
凡各处举到幼童、奉
旨送院读书习字者。月给食米。
内阁稽考课业、俟有成效、奏请擢用。其愿科举出身者听
凡四方番夷翻译文字。永乐五年、设四夷馆。内分八馆、曰韃靼、女直、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缅甸、选国子监生习译。宣德元年、兼选官民子弟、委官為教师、本院学士稽考课程。后
内阁委官提督。弘治初奏准、科目出身四品以上官二员提督。其官生公会、按月从本院印给、仍缴送稽考。及食粮授职、从吏礼二部、奏会
内阁、出题考试中否、仍从该部奏请施行。正德六年、增设八百馆。万历七年增设暹罗馆。取本国人為教师、选世业子弟习学
凡四夷馆习译监生子弟。旧例月支米一石、会官考试、一年、通习者与冠带。全不通者、黜退。正统元年奏定、考中一等者冠带、為译字官。又一年再考中、授职。弘治三年奏准、子弟不许别图出身。三年后考中食粮、月给米一石。又三年考中冠带、為译字官。又三年考中、授序班职事。初试不中者、许再试。三试不中者、黜退為民。监生初入馆、照坐监例食粮。三年考中、食粮一石、家小粮仍旧。又三年考中、冠带。又三年考中、授从八品职事。三试不中者、送回本监别用。其曾习举业者、非精通译字、不准应试。八年奏准、子弟有愿科举者、考送顺天府应试。嘉靖元年令、译字生习学三年、会考不中、径黜為民。六年不中、给与冠带。九年不中、授应得职衔。俱回籍閒住、免其杂泛差徭。其有资稟年岁相应、尚堪作养者、听翰林院酌量、许其再试。二十一年题准、译字生初试译业精通者、照例食粮、习学办事。译业粗通、资稟年岁尚堪策励者、姑送馆习学、不许食粮、候三年满日再试。其译字差谬、习学无成、畏避考试、临考不到、与未经起送、及原係纳贿夤缘者、俱革黜為民
凡该继军丁、告愿科举者。兵部奏送本院、出题考试、批定中否、送部施行 【今不行】
凡国子监监生课簿。按月送
内阁稽考
凡五府六部都察院等衙门、关给
内府精微文簿、开写日行事务、註销前件。按月奏送本院稽考、年终类送司礼监交收。万历元年题准、各部院章奏、覆奉
钦依、转行各衙门覆勘、提问、议审、催督、查覈、一应考成事件。立限造册、每月终、送
内阁註销稽考
凡会议大政事、大典礼。正统十年、令
内阁与各衙门会议。或合儒 【臣】 会议者、则本院官、詹事府坊局官、及国子监堂上官、皆预
凡各衙门领敕官员。俱赴
内阁、会有
敕书、方赴鸿臚寺报名、辞
朝领
敕。
译,送部奏请施行。
凡各处举荐来的幼童,奉旨送院读书习字的,按月供给食米,内阁考核课业,等有成效后奏请擢用。其中愿意走科举出身的,听凭其便。
凡四方番夷翻译文字之事。永乐五年设立四夷馆,内分八馆,即韃靼、女直、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缅甸,选国子监生学习翻译。宣德元年,兼选官民子弟,委派官员任教师,本院学士考核课程。此后由内阁委派官员提督。弘治初年奏请核准,由科目出身的四品以上官二员提督。官生的公会,按月由本院印发文书,仍缴送考核。至于食粮授职之事,由吏、礼二部奏请会同内阁,出题考试是否合格,仍由该部奏请施行。正德六年增设八百馆,万历七年增设暹罗馆,选取本国人任教师,选取世代从事此业的子弟学习。
凡四夷馆学习翻译的监生子弟,旧例每月供给米一石,会同官员考试,一年通晓者给予冠带,全然不通者黜退。正统元年奏定,考中一等者给冠带,任译字官;再过一年再考中者,授职。弘治三年奏请核准,子弟不许另谋出身。三年后考中给食粮,每月给米一石;再过三年考中给冠带,任译字官;再过三年考中,授序班职事。初试不中的,允许再试;三试不中的,黜退为民。监生刚入馆时,照坐监的旧例给食粮,三年考中,给食粮一石,家小的口粮仍照旧;再过三年考中,给冠带;再过三年考中,授从八品职事;三试不中的,送回本监另作他用。其中曾经研习举业的,若不是精通译字,不准应试。八年奏请核准,子弟中有愿意参加科举的,考送顺天府应试。嘉靖元年下令,译字生学习三年,会考不中的,直接黜为平民;六年不中的,给予冠带;九年不中的,授予应得职衔,都遣返原籍闲住,免除其杂泛差徭。其中资质年岁相当、尚可造就的,听凭翰林院酌量,允许其再试。二十一年题请核准,译字生初试译业精通的,照例给食粮,学习办事;译业粗通、资质年岁尚可勉励的,暂且送馆学习,不许给食粮,等三年期满再试。其中译字差错谬误、学习无成、畏避考试、临考不到,以及未经起送和原本是纳贿夤缘得来的,一律革黜为平民。
凡应当继承军籍的丁男,请求参加科举的,由兵部奏送本院,出题考试,批定是否合格,送部施行。【今不施行】
凡国子监监生的课簿,按月送内阁考核。
凡五府、六部、都察院等衙门,向内府领取精微文簿,登记每日行事事务,注销已办结的事项,按月奏送本院考核,年终归类送司礼监交收。万历元年题请核准,各部院章奏,覆奉钦依后转行各衙门覆勘、提问、议审、催督、查核等一应考成事件,立定期限造册,每月终送内阁注销考核。
凡会议大政事、大典礼之事,正统十年下令,内阁与各衙门会议,若需要合儒臣会议的,则本院官、詹事府坊局官及国子监堂上官都参与。
凡各衙门领取敕书的官
嘉靖九年、令以学士坊局等官一员、捧授 【仪见礼部朝仪下】
凡教习内官。正统初年、於
内府开设书堂、选翰林检讨等官教习。后復用修撰编修等官二员、渐增至四员
凡一应官员閒杂人等、不许擅入
内阁。违者治罪
凡习仪。宣德以后、本院官俱不习仪。成化间、学士而下、仍依常参官俱习仪。惟
内阁及两房官仍旧
凡
内阁合用笔墨、及雌黄、硃墨、俱于司礼监关给。纸札、该监及刑部都察院关给。木炭、惜薪司及工部关给。本院纸札、刑部都察院关给
凡
内阁官。光禄寺日逐支给物料、拨厨役製造酒饭。司礼监拨匠作、装製书籍纸札。工部拨轮班匠供役。本院官酒饭、俱于光禄寺支给
凡本院官吏、及带俸官俸粮。旧於礼部带支。后奏准、本院自行收支。今改禄米仓关支
凡本院公署。设
内阁公座于中堂、而掌印及学士等座俱旁列。嘉靖七年、
敕建敬一亭于公署之后、每年行顺天府、於宛平大兴二县均徭内、各拨门子二名、看守洒扫
南京翰林院
凡本院官。永乐后、止设学士等官一员掌印。员缺从
内阁推举
凡南京各衙门遇
朝廷册立大礼、及上
徽号等项、合用庆贺表笺。南京礼部行本院撰述
凡本院官吏俸粮。与翰林院同
凡本院合用匠役。於南京工部拨给
尚宝司 南京尚宝司
大明会典卷之二百二十二
尚宝司
国初设符璽郎、秩正七品。后置尚宝司、陞正三品衙门。设卿少卿、丞。职专
宝璽符牌等事。洪武元年、改正五品衙门。
皇太子宝不设官、即以本司兼管云
御宝二十四颗
旧製十七颗
皇帝奉天之宝
皇帝之宝
皇帝行宝
皇帝信宝
天子之宝
天子行宝
天子信宝
制誥之宝
敕命之宝
广运之宝
御前之宝
皇帝尊亲之宝
皇帝亲亲之宝
敬天勤民之宝
表章经史之宝
钦文之璽
丹符出验四方
嘉靖十八年、新製七颗
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
大明受命之宝
巡狩天下之宝
垂训之宝
命德之宝
讨罪安民之宝
敕正万民之宝
皇太子宝一颗
凡
誥敕等项写完、合用某宝。本司官会尚宝监官、於皇极门用
凡
诸王将军、并文武官员
誥敕写完。本司官於
御前奏请宝用
凡各衙门勘合用尽、预编完某字号勘合、并底簿、用宝讫。勘合本司收贮、底簿付尚宝监官缴进
凡吏部选过文职。贴黄、三年一次。底簿、每年一次。俱年终、奏行本司用宝。先期具手本送司、会同吏科给事中一员、於本司查对明白、本司奏请宝用
凡兵部每次选过武职、贴黄底簿。并三年一次、清理武职大小贴黄簿。俱奏行本司用宝。先期具手本送司、会同兵科给事中一员、於本司查对明白。本司奏请宝用
凡用
御宝。
译员,都到内阁领取;会有敕书之时,才到鸿胪寺报名,辞朝领敕。嘉靖九年下令,以学士、坊局等官一员捧授【仪式见礼部朝仪下】。
凡教习内官之事。正统初年,在内府开设书堂,选翰林检讨等官教习;此后又用修撰、编修等官二员,逐渐增至四员。
凡一应官员及闲杂人等,不许擅自进入内阁,违者治罪。
凡习仪之事,宣德以后本院官都不参加习仪。成化年间,学士以下的官员仍依照常参官都参加习仪,唯独内阁及两房官仍旧不参加。
凡内阁应用的笔墨以及雌黄、朱墨,都从司礼监关领;纸札,由该监及刑部、都察院关领;木炭,由惜薪司及工部关领;本院的纸札,由刑部、都察院关领。
凡内阁官员,光禄寺每日按例支给物料,拨派厨役制作酒饭;司礼监拨给匠作,装制书籍纸札;工部拨给轮班匠供役。本院官的酒饭,都在光禄寺支给。
凡本院官吏以及带俸官的俸粮,旧例在礼部带支,后来奏请核准,本院自行收支,如今改在禄米仓关支。
凡本院公署,设内阁公座于中堂,掌印官及学士等官座位都排列两旁。嘉靖七年,敕令在公署之后修建敬一亭,每年行文顺天府,在宛平、大兴二县均徭内各拨门子二名,负责看守洒扫。
南京翰林院
凡本院官员,永乐以后只设学士等官一员掌印,官员出缺由内阁推举。
凡南京各衙门遇到朝廷册立大礼以及上徽号等项,应用的庆贺表笺,由南京礼部行文本院撰述。
凡本院官吏俸粮,与翰林院相同。
凡本院应用的匠役,由南京工部拨给。
尚宝司 南京尚宝司
大明会典卷之二百二十二
尚宝司
国初设符玺郎,品秩正七品,后设置尚宝司,升为正三品衙门,设卿、少卿、丞,专职掌管宝玺符牌等事。洪武元年改为正五品衙门。皇太子宝不单设官职,即由本司兼管。
御宝共二十四颗
旧制十七颗:
皇帝奉天之宝
皇帝之宝
皇帝行宝
皇帝信宝
天子之宝
天子行宝
天子信宝
制诰之宝
敕命之宝
广运之宝
御前之宝
皇帝尊亲之宝
皇帝亲亲之宝
敬天勤民之宝
表章经史之宝
钦文之玺
丹符出验四方
嘉靖十八年新制七颗:
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
大明受命之宝
巡狩天下之宝
垂训之宝
命德之宝
讨罪安民之宝
敕正万民之宝
皇太子宝一颗
凡诰敕等项书写完毕,应用某种宝印的,本司官会同尚宝监官,在皇极门用印。
凡诸王、将军以及文武官员的诰敕书写完毕,本司官在御前奏请用宝。
凡各衙门勘合用尽,预先编好完备的某字号勘合及底簿,用宝完毕后,勘合由本司收贮,底簿交尚宝监官缴进。
凡吏部选任过的文职贴黄,三年一次;底簿每年一次,都在年终奏请行本司用宝。事先具手本送司,会同吏科给事中一员在本司查对明白,本司奏请用宝。
凡兵部每次选任过的武职贴黄底簿,以及三年一次清理武职大小贴黄簿,都奏请行本司用宝。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