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史藏大明会典一百八十八

大明会典卷之二百三山陵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1720–1725 段

 永陵重簷七间、配殿各九间。 各陵俱殿五间、配殿各五间。】

神库 【或二座、或一座、惟 献陵无神库】

神厨

宰牲亭

碑亭 【长陵神功圣德碑、在 神道正南、近 红门、 各陵碑、俱就近安设】

神道

石桥

石像生十八对 【统於 长陵神道、 各陵无】

坐立狮子二对   坐立兽二对

立卧骆驼二对   立卧象二对

立卧麒麟二对   立卧马二对

带刀执□盔甲将军二对

朝衣冠文像二对,朝衣冠武像二对。

擎天柱四

石望柱二

红门

石牌坊 【木柱五架】

时陟殿 【在 红门内、為 车驾更衣之所】

感思殿 【在 永陵稍东、驻蹕之所】

凡

陵工兴建。

敕武职大臣一员、工部堂上官一员、总督工程。礼部堂上官一员、总拟规制。兵部堂上官一员、总督官军。科道官各一员监视。仍於各卫门选取才干官一员、协同工部堂上官、兼理工程。又请

敕内官监官二三员、提督工程。嘉靖中、乃

命阁臣知建造事。取石採木、各

敕大臣。其分管工程、司属十六员。外差、司属官四员

○十五年、重修

长陵等七陵、始用石砌

神道。其石像生等项、各护以石臺

兴都

显陵

嘉靖六年、特

敕修理、各项规制、俱照

天寿山。添设石像生碑亭。八年、工完。十年、以

香殿煖阁渗漏、重修。十八年、

玄宫改卜、议扣户工二部。及派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河南等处、两淮、两浙盐运司、共银四十七万五千八百餘两。二十年、工完。三十五年、

(祀去巳改夌)恩殿重簷,殿宇工完。

坟塋

礼部职掌、丧葬项内、有咨工部造坟安葬之条。而本部所载、职官坟塋、止开武职。今具列

王府制度於前。而以职官事例、附见於后

王府坟塋

凡

王府造坟。永乐八年定、

亲王坟塋、享堂七间、广十丈九尺五寸、高二丈九尺、深四丈三尺五寸。中门三间、广四丈五尺八寸、高二丈一尺、深二丈五尺五寸。外门三间、广四丈一尺九寸、高深与中门同。神厨五间、广六丈七尺五寸、高一丈六尺二寸五分、深二丈一尺五寸。神库同。东西厢、及宰牲房、各三间、广四丈一尺二寸、高深与神厨同。焚帛亭一、方七尺、高一丈一尺。祭器亭一、方八尺、高与焚帛亭同。碑亭一、方二丈一尺、高三丈四尺五寸。周围墻二百九十丈。墻外、為奉祠等房十二间

○正统十三年定、

亲王坟塋、地五十亩、房十五间。

郡王地三十亩、房九间。

郡王之子地二十亩、房三间。

郡主县主地十亩、房三间

○天顺二年奏准、

亲王以下、依文武大臣例、或

王、或妃、有先故者、并造其壙。后葬者、止令所在官司、起倩夫匠、开壙安葬。

译殿宇工程完工。

坟茔

礼部职掌中,丧葬项目内,有咨行工部造坟安葬的条款。而本部所记载的,官员坟茔,只列出了武职官员的规定。现将王府制度列于前,而将职官的相关事例,附在后面。

王府坟茔

凡是王府建造坟墓:永乐八年规定,亲王坟茔,享堂七间,宽十丈九尺五寸,高二丈九尺,深四丈三尺五寸。中门三间,宽四丈五尺八寸,高二丈一尺,深二丈五尺五寸。外门三间,宽四丈一尺九寸,高深与中门相同。神厨五间,宽六丈七尺五寸,高一丈六尺二寸五分,深二丈一尺五寸。神库规格相同。东西厢房,以及宰牲房,各三间,宽四丈一尺二寸,高深与神厨相同。焚帛亭一座,方七尺,高一丈一尺。祭器亭一座,方八尺,高与焚帛亭相同。碑亭一座,方二丈一尺,高三丈四尺五寸。周围围墙二百九十丈。墙外,设奉祠等房共十二间。

○正统十三年规定:亲王坟茔,占地五十亩,房十五间。郡王占地三十亩,房九间。郡王之子占地二十亩,房三间。郡主、县主占地十亩,房三间。

○天顺二年奏准:亲王以下,依照文武大臣的例子,无论是王还是妃先去世的,都一并建造其墓穴。后去世的一方,只命所在地官府雇请工匠,开挖墓穴安葬。继妃的,则附葬在旁边,共用同一座享堂,不许另建。

○成化十三年规定:亲王和妃,仍旧派官员开挖墓穴。郡王以下,只命所在官府酌量筹备工料开挖墓穴。

○十八年下令:王府擅自奏请重修坟茔的,先将辅导官参奏问罪。

○弘治五年,命令亲王、郡王、镇国将军,各自在始封的父祖坟茔旁,按昭穆次序安葬。郡主、县主等,在仪宾父祖坟茢中安葬。

凡是王府造坟的工价:成化十八年规定,郡王及妃三百五十两。镇国将军及夫人二百四十五两。辅国将军及夫人、郡主,各二百二十五两。县主二百一十五两。郡君一百九十六两。县君一百八十五两。分摊派给有司,办纳后自行建造。

○十九年规定:将军以下造坟价银。奉国将军一百四十七两一钱二厘二毫。中尉一百二十三两七钱二分五厘八毫。郡王及妃的冥器八十两。郡主六十两。

○二十一年规定:郡王及妃开挖墓穴,价银一百两。镇国将军及夫人八十两。辅国将军及夫人七十两,自行开挖安葬。

○弘治六年,命令郡王以下建造坟墓、开挖墓穴,一律照修建王府的事例,价银减半发给使用。

○十四年奏准:郡王开挖墓穴,价银五十两,只发给四十两。其余的都依次递减。镇国将军以下的坟茔,仍按房

继妃、则附葬其傍。同一享堂、不许另造

○成化十三年、令

亲王、并妃、照旧差官开壙。

郡王以下、止令所在官司、量备工料开壙

○十八年令、

王府擅奏重修坟塋者、先将辅导官、参奏

○弘治五年、令

亲王、

郡王、镇国将军、各於始封父祖塋、序昭穆葬。郡县等主、於仪寡父祖塋安葬

凡

王府造坟工价。成化十八年定

郡王并妃三百五十两。镇国将军并夫人二百四十五两。辅国将军并夫人郡主、各二百二十五两。县主二百一十五两。郡君一百九十六两。县君一百八十五两。分派有司、办纳自造

○十九年定、将军以下、造坟价银。奉国将军一百四十七两一钱二釐二毫。中尉一百二十三两七钱二分五釐八毫。

郡王并妃冥器八十两。郡主六十两

○二十一年定、

郡王并妃开壙、价银一百两。镇国将军并夫人八十两。辅国将军并夫人七十两自开安葬

○弘治六年、令

郡王以下、造坟、并开壙、悉照修府事例、价银减半送用

○十四年奏准、

郡王开壙、价银五十两、止送四十两。餘皆递减。其镇国将军以下坟塋、仍照房价事例、行勘明白、方许请给。

亲王、及

世子、

郡王、镇国将军、至

郡王长子、斋粮麻布俱革免

○正德十一年奏准、各

王府乡君病故、准照奉国中尉事例、减半造葬

○嘉靖四年奏准、镇国将军以下病故、行该布政司、查勘年月日期、夫妻有无见在先故缘由、与

王奏相同、照见行递减则例、径自派办价银、给付该府、令自造坟开壙安葬。勘有违碍、具奏定夺

○二十八年题准、

亲王并妃、造坟开壙、行该省都布二司、派办夫匠、木石砖灰等料、合用冥器丧仪、一併造完送用。其铭旌紵丝、金箔龙凤鉤、工部行文思院等衙门成造、候便领送

○四十四年定、

郡王、将军、中尉、郡县主君坟价、一概免给。惟

郡王及妃、并郡主、铭旌紵丝、金箔龙凤鉤、工部行文思院成造候领。合用冥器丧仪等项、行该省照依递减事例、给银自造

○万历十年议准、

郡王初封、係

帝孙者、身后坟价、照例全给。其餘

郡王、量给一半。开壙合葬者、免给。

世子坟价、与

郡王同。将军以下、一概停免

职官坟塋

文武官员造坟总例

洪武元年定、坟塋石兽

职官一品、塋地九十步、坟高一丈八尺。二品、塋地八十步、坟高一丈四尺。三品、塋地七十步、坟高一丈二尺。以上、石兽并六。四品、五品、塋地六十步、坟高八尺。以上、石兽并四。六品、塋地四十步。七品以下、二十步。坟高六尺。以上步法、皆从塋心、各数至边。五品以上、许用

碑、龟跌、螭首。六品以下、许用碣、方跌、圆首 【庶人塋地九步、穿心一十八步、止用壙誌】

○二十九年定

坟塋

公侯、塋地周围一百步、坟高二丈、围墻高一丈。

译价的事例,行文查勘清楚,才许可请领。亲王、以及世子、郡王、镇国将军,直到郡王长子,斋粮麻布都一律革除免征。

○正德十一年奏准:各王府的乡君病故,准照奉国中尉的事例,减半建造安葬。

○嘉靖四年奏准:镇国将军以下病故的,行文该布政司,查勘年月日期,夫妻是否有在世或先故的缘由,与向王奏报的情形相同,照现行的递减则例,直接派办价银,发给该府,命其自行建造坟墓、开挖墓穴安葬。查勘有违碍之处的,具文奏请裁定。

○二十八年题准:亲王及妃建造坟墓、开挖墓穴,行文该省都、布两司,派办工匠、木石砖灰等物料,所需的冥器丧仪,一并建造完备后送用。铭旌所用的紵丝、金箔龙凤钩,由工部行文思院等衙门制造,等候便利时领取送去。

○四十四年规定:郡王、将军、中尉、郡县主君的坟价,一概免于发给。只有郡王及妃,以及郡主的铭旌紵丝、金箔龙凤钩,由工部行文思院制造,等候领取。所需的冥器丧仪等项目,行文该省照依递减的事例,发银自行建造。

○万历十年议准:郡王初封时若是皇帝的孙子,其身后坟价,照例全额发给。其余郡王,酌量发给一半。若开挖墓穴合葬的,免于发给。世子的坟价,与郡王相同。将军以下的,一概停止免除。

职官坟茔

文武官员建造坟墓的总例

洪武元年规定:坟茔、石兽的规格:官员一品,坟地九十步,坟高一丈八尺。二品,坟地八十步,坟高一丈四尺。三品,坟地七十步,坟高一丈二尺。以上等级,石兽都设六只。四品、五品,坟地六十步,坟高八尺。以上等级,石兽都设四只。六品,坟地四十步。七品以下,坟地二十步。坟高六尺。以上的丈量方法,都从坟茔中心算起,各数到边界为止。五品以上,许用碑、龟趺、螭首。六品以下,许用碣、方趺、圆首。【平民坟地九步,穿心十八步,只用墓志】

○二十九年规定坟茔:

公侯,坟地周围一百步,坟高二丈,围墙高一丈。一品,坟地周围九十步,坟高一丈八尺,围墙高九尺。二品,坟地周围八十步,坟高一丈六尺,围墙高八尺。三品,坟地周围七十步,坟高一丈四尺,围墙高七尺。四品,坟地周围六十步,坟高一丈二尺,围墙高六尺。五品,坟地周围五十步,坟高一丈,围墙高四尺。六品,坟地周围四十步,坟高八尺。七品以下,坟地周围三十步,坟高六尺。

碑碣石兽:

公侯石碑,螭首高三尺二寸。碑身高九尺,宽三尺六寸。龟趺高三尺八寸。

石人二     石马二

石羊二     石虎二

石望柱二

一品石碑,螭首高三尺。碑身高八尺五寸,宽三尺四寸

一品、塋地周围九十步、坟高一丈八尺、围墻高九尺。二品、塋地周围八十步、坟高一丈六尺、围墻高八尺。三品、塋地周围七十步、坟高一丈四尺、围墻高七尺。四品、塋地周围六十步、坟高一丈二尺、围墻高六尺。五品、塋地周围五十步、坟高一丈、围墻高四尺。六品、塋地周围四十步、坟高八尺。七品以下、塋地周围三十步、坟高六尺

碑碣石兽

公侯石碑、螭首高三尺二寸。碑身高九尺、阔三尺六寸。龟趺高三尺八寸

石人二     石马二

石羊二     石虎二

石望柱二

一品石碑、螭首高三尺。碑身高八尺五寸、阔三尺四寸。龟趺高三尺六寸

石人二     石马二

石羊二     石虎二

石望柱二

二品石碑、盖用麒麟、高二尺八寸。碑身高八尺、阔三尺二寸。龟趺高三尺二寸

石人二     石虎二

石羊二     石马二

石望柱二

三品石碑、盖用天禄辟邪、高二尺六寸。碑身高七尺五寸、阔三尺。龟趺高三尺二寸

石虎二     石羊二

石马二     石望柱二

四品石碑、圆首高二尺四寸。碑身高七尺、阔二尺八寸。方趺高三尺

石虎二     石马二

石望柱二

五品石碑、圆首高二尺二寸。碑身高六尺五寸、阔二尺六寸。方趺高二尺八寸

石羊二     石马二

石望柱二

六品石碑、圆首高二尺。碑身高六尺、阔二尺四寸。方趺高二尺六寸

七品石碑、圆首高一尺八寸。碑身高五尺五寸、阔二尺二寸。方趺高二尺四寸

天顺二年奏准、文武大臣、官為造坟者、夫故在前、併造妻壙。妻故在前、併造夫壙。后葬者、止令所在官司、起倩夫匠、开壙安葬。继室、则附葬其旁、同一享堂。不许另造

○成化十三年奏准、令本家自行开壙附葬

○弘治十年、仍令有司开壙

凡功臣武官造坟。洪武三年定、功臣守墓人户、各以封爵官品之差等给之。其合用石碑石兽之类、亦令有司、俱依品秩成造

○二十六年

詔、自今凡功臣故、不建享堂。其坟塋葬具、皆令自备。惟歿於战阵者、官给

○又定、凡武职官员、或歿於矢石。或死於任所。先由礼部定夺、应合造坟者、移咨知会。仍审安葬去处、若在京者、与择坟地、会计工程、照例应拨囚徒砖灰造坟。中间有公候伯、合用硃红槨、冥器、誌石、砖灰、人工、别无定例、度量支拨。其槨具、冥器、行下宝源、军器、营缮、鍼工、鞍轡局所、依例料造应付。若有

旨、许令祖坟或就任所安葬、及造享堂者、临期定夺施行

造槨并冥器砖灰

公       侯

伯

造槨无冥器

都督同知僉事  指挥使

红漆槨     誌石

砖四千五百箇,石灰四千五百斤。

译。龟趺高三尺六寸。

石人二     石马二

石羊二     石虎二

石望柱二

二品石碑,碑盖用麒麟,高二尺八寸。碑身高八尺,宽三尺二寸。龟趺高三尺二寸。

石人二     石虎二

石羊二     石马二

石望柱二

三品石碑,碑盖用天禄辟邪,高二尺六寸。碑身高七尺五寸,宽三尺。龟趺高三尺二寸。

石虎二     石羊二

石马二     石望柱二

四品石碑,圆首高二尺四寸。碑身高七尺,宽二尺八寸。方趺高三尺。

石虎二     石马二

石望柱二

五品石碑,圆首高二尺二寸。碑身高六尺五寸,宽二尺六寸。方趺高二尺八寸。

石羊二     石马二

石望柱二

六品石碑,圆首高二尺。碑身高六尺,宽二尺四寸。方趺高二尺六寸。

七品石碑,圆首高一尺八寸。碑身高五尺五寸,宽二尺二寸。方趺高二尺四寸。

天顺二年奏准:文武大臣由官府造坟的,丈夫先去世的,一并造妻子的墓穴。妻子先去世的,一并造丈夫的墓穴。后去世的一方,只命所在官府雇请工匠,开挖墓穴安葬。继室的,则附葬在旁边,共用同一座享堂,不许另建。

○成化十三年奏准:命本家自行开挖墓穴附葬。

○弘治十年,仍旧命有司开挖墓穴。

凡是功臣武官造坟:洪武三年规定,功臣的守墓人户,各依照封爵官品等级的差别给予。所需用的石碑石兽之类,也命令有司都依照品秩制造。

○二十六年下诏:从今以后,凡是功臣去世,不再建造享堂。坟墓和葬具,都命令自行准备。只有战死于阵前的,由官府供给。

○又规定:凡是武职官员,或战死于矢石之下,或死于任所,先由礼部议定,凡应当建造坟墓的,转咨知会。仍要审察安葬的地点,如果是在京城的,就为其选择坟地,核算工程,照例应拨给囚徒烧制砖灰建造坟墓。其中若有公侯伯,所需用的朱红棺椁、冥器、志石、砖灰、人工等,另无定例的,酌量支拨。棺椁等器具,冥器,行文下达宝源、军器、营缮、针工、鞍辔等局所,依例料理制造,供给应用。若有圣旨,许可在祖坟或就任所安葬,以及建造享堂的,等到临期再定夺施行。

制造棺椁并冥器砖灰:

公       侯       伯(造棺椁不给冥器)

都督同知、佥事、指挥使:

红漆棺椁    志石

砖四千五百个,石灰四千五百斤。

囚徒五十名

指挥同知、佥事:

黑漆棺椁    志石

砖三千四百五十个

石灰三千四百五十斤

囚徒二十名

正副致仕千户、

囚五十名

指挥同知僉事

黑漆槨     誌石

砖三千四百五十箇

石灰三千四百五十斤

囚二十名

正副致仕千户卫镇抚

砖一千五百箇,石灰一千五百斤。

囚一十二名

百户所镇抚

砖二百四十箇,石灰二百四十斤。

囚六名

千百户所镇抚骨殖安葬、砖灰囚减半

宝源局造

公侯伯都督冥器内用

小铜釜一面   小铜灶一箇

小火箸一双   小铜火盆一箇

槨誌事件

铁束二道    铁鋦二箇

两尖钉二百箇(金殳)鐶一副。

军器局锡造

水盆一     臺盏一

杓一      壶瓶一

酒瓮一     唾盂一

水罐一     香炉一

香合一     烛臺一对

香匙箸连瓶一副

茶钟一     茶盏一

碗二      橐二

灯臺盏一副   碟十二

油瓶一     匙箸连瓶一副

营缮所木造

牙仗二     骨朵三

交椅一     脚踏一

交床一     马杌一

诞马二     仓卓一

香卓一     床一

?杖一     箱一

凳一      枕一

挥一      清道一对

乐人八     控

译卫镇抚:

砖一千五百个,石灰一千五百斤。

囚徒一十二名

百户所镇抚:

砖二百四十个,石灰二百四十斤。

囚徒六名

千百户所镇抚骨殖安葬的,砖灰和囚徒数目减半。

宝源局制造:

公侯伯都督冥器内使用:

小铜釜一面   小铜灶一个

小火箸一双   小铜火盆一个

棺椁志石所用物件:

铁束二道    铁鋦二个

两尖钉二百个  金环一副

军器局用锡制造:

水盆一     台盏一

杓一      壶瓶一

酒瓮一     唾盂一

水罐一     香炉一

香盒一     烛台一对

香匙箸连瓶一副

茶钟一     茶盏一

碗二      橐二

灯台盏一副   碟十二

油瓶一     匙箸连瓶一副

营缮所用木制造:

牙仗二     骨朵三

交椅一     脚踏一

交床一     马杌一

诞马二     仓桌一

香桌一     床一

杖一      箱一

凳一      枕一

挥一      清道一对

乐人八     控(原文缺)

士二

门神二     仪仗人十二

女使八     武士四

翣六      五榖仓一

凉浆瓶二    鎗二

斧二      班剑一

红旗二     金一

鼓一      箭三

弓一      甲一

盔一      弩一

锅灶一副    火炉一

鍼工局造

青罗槨罩一   红紵丝煖帐一

红销金纱厨一  茶褐罗伞一

红绢旗二    枕头一

红紵丝绵被一  红绢夹被一

绵布卧单一   紵丝褥一

布手巾一    衿一

鞶一

鞍轡局造

小鞍笼一    小弓箭袋一副

今例、公侯伯造坟合用

黄麻一百二十斤

白麻一百二十斤【俱丁字库支】

石灰七千五百斤【马鞍山支】

芦席四百领【营缮司支】揪棍三百根【大峪厂支】

沙板砖三千箇【通积抽分竹木局支】

松木长柴一百根

把柴一百五十根【俱卢沟抽分竹木局支】

棺槨一副【通州抽分竹木局支】

糯米一石五斗 【户部支】

夫匠三十二名 【内后军都督府二十名、每名银一两。顺天府十二名、每名□两伍钱】

开壙合葬、减半 【都督等官同】

都督都督同知僉事造坟合用

黄麻一百斤   白麻一百斤

石灰五千斤   芦席三百领

译士二人

门神二个    仪仗人十二个

女使八个    武士四个

翣六把     五谷仓一座

凉浆瓶二个   鎗二支

斧二把     班剑一把

红旗二面    金一面

鼓一面     箭三支

弓一张     甲一副

盔一顶     弩一张

锅灶一副    火炉一个

鍼工局制造

青罗槨罩一件  红紵丝煖帐一顶

红销金纱厨一顶 茶褐罗伞一把

红绢旗二面   枕头一个

红紵丝绵被一床 红绢夹被一床

绵布卧单一床  紵丝褥一床

布手巾一条   衿一件

鞶带一条

鞍轡局制造

小鞍笼一个   小弓箭袋一副

按现行成例,公、侯、伯营造坟墓应当使用的物料如下

黄麻一百二十斤

白麻一百二十斤【均由丁字库支给】

石灰七千五百斤【由马鞍山支给】

芦席四百领【由营缮司支给】揪棍三百根【由大峪厂支给】

沙板砖三千个【由通积抽分竹木局支给】

松木长柴一百根

把柴一百五十根【均由卢沟抽分竹木局支给】

棺槨一副【由通州抽分竹木局支给】

糯米一石五斗【由户部支给】

夫匠三十二名【内后军都督府出二十名,每名给银一两;顺天府出十二名,每名给银□两五钱】

若开挖墓穴合葬,数量减半【都督等官员的情形相同】

都督、都督同知、僉事营造坟墓应当使用的物料如下

黄麻一百斤   白麻一百斤

石灰五千斤   芦席三百领

楸棍三百根   沙板砖二千箇

松木长柴一百根 棺槨一副

糯米一石

夫匠二十名 【内后军都督府十二名。顺天府八名。各银数、如前】

凡文官造坟。嘉靖六年奏准、一品、二品、三品。未经考满者、价银夫匠、减半给领。问壙者、不分品级崇卑、止与夫匠五十名。如有一府一州、一时造坟数处。在各省者、听本布政司官、在直隶者、听抚按官、酌派邻近府州、通融区画。病故大臣、果有功德昭彰、闻望表著、公私无过者、礼部拟奏、差官造葬、以示优崇

○二十七年奏准、今后大臣病故、例该造葬者、其奏讨差官查果合例、方与题请。如或例有未合、止行各司府委官、照依品级造葬

○近例、文官父母妻故、例应造坟、及开壙合葬者、俱照受封品级崇卑数目派给

嘉靖初定文官造坟料价

一品、料价银三百两。夫匠二百名 【每名银一两。下司】

二品、料价银二百五十两。夫匠一百五十名

三品、料价银二百两。夫匠一百名

续定

四品、五品官、

特恩赐葬者、料价银八十两。夫匠三十名

凡内臣病故乞葬。正德十二年奏准、务查本官歷年深浅、有无勤劳、应该造坟、或盖享堂碑亭者、定与等第、照例奏请。不许一概妄行比乞

凡衍圣公及夫人造葬开壙、行山东布政司、照例、措办砖灰夫匠物料、及棺槨一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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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会典卷之二百四

抽分

客商兴贩竹木、设抽分之例、各有分数、以资工用、亦以防过取。今备载於后

洪武十三年、罢天下抽分竹木坊

○二十六年定、凡龙江、大胜港、俱设立抽分竹木局。及令军卫、自设场分、收贮柴薪、按月给与禁军孤老等烧用。竹木等物、推垛在场、令各局按旬奏申知数、遇有用庶以凭计料、拣定数目、度量关填勘合支拨。如营造数多、抽分不敷、奏闻给价收买。或差人砍办

三分取一

芦柴      茅草

稻草      茭苗草

蔂草

三十分取一

杉木      软篾

棕毛      黄籐

白籐

十分取二

松木      松板

杉篙      杉板

檀木      黄杨

梨木      杂木

簷柸      锄头柄

竹扫帚     茭苗苕帚

猫竹      水竹

杂竹      木炭

煤炭      竹交椅

筀竹      黄籐鞭桿

木柴      箭竹

永乐六年、设通州、白河、卢沟、通积、广积抽分五局。十三年、令照例抽分

三十分取六

松木      柏木

椵柴      椵木

长柴      把柴

杂木块柴    鞭桿

松木板     煤炸

木炭      檀木

片柴      杉木板

猫竹      水竹

筀竹      杉木篙

车轴      车輞

车辐      杂竹

箭竹      黄籐鞭桿

杂木簷板    茭苗苕帚

竹扫帚     芒苗苕帚

石竹篾     稍柴

三十分取三

稯毛      蒿柴

豆楷      蜀秸秆

三十分取二

石灰      石炭

杉木      砖瓦

黄籐      白籐

软竹篾     黄杨木

三十分取一

茅草      稻草

蔂草      茭草

榖草      杂草

杂柴

三十分取五

芦苇

三十分取十五

芦苇柴

凡通州等五处抽分竹木局。

译楸木棍三百根   沙板砖二千块

松木长柴一百根  棺椁一副

糯米一石

夫匠二十名【其中后军都督府十二名,顺天府八名,各自的银两数目如前】

凡是文官营造坟墓,嘉靖六年奏准:一品、二品、三品官,尚未考满的,价银与夫匠数目减半发给。负责查勘墓穴的,不分品级高低,只给夫匠五十名。如果一府一州同时要营造几处坟墓,属各省的,听凭本布政司官调度,属直隶的,听凭巡抚巡按官调度,酌情调派邻近府州人力物力,通融安排。病故大臣,确实功德昭著、声望突出、公私无过者,礼部拟奏,派官营葬,以示优厚尊崇。

○二十七年奏准:此后大臣病故,按例应当营葬的,奏请派官时须查明确实合乎条例,才准予题请。如有不合条例的,只由各司府委派官员,按品级营葬。

○近例:文官父母妻子病故,按例应当造坟,以及开穴合葬的,都按其受封品级高低数目发给。

嘉靖初年制定文官造坟料价:

一品,料价银三百两,夫匠二百名【每名银一两,以下同】

二品,料价银二百五十两,夫匠一百五十名

三品,料价银二百两,夫匠一百名

续定:

四品、五品官,蒙特恩赐葬的,料价银八十两,夫匠三十名。

凡内臣病故请求营葬,正德十二年奏准:务必查明该官任职年限深浅、有无勤劳功绩,应当造坟或建享堂碑亭的,定出等第,照例奏请,不许一概妄自比照请求。

凡衍圣公及夫人营葬开穴,行文山东布政司,照例筹办砖灰夫匠物料,及棺椁一副。

大明会典卷之二百四

抽分

客商贩运竹木,设立抽分的条例,各有分成比例,用以供应工程所需,也用来防止过度征取。现将详情记载于后。

洪武十三年,罢废天下抽分竹木坊。

○二十六年规定:凡龙江、大胜港,都设立抽分竹木局,并命令军卫自设场所,收贮柴薪,按月发给禁军孤老等人烧用。竹木等物堆垛在场,命各局按旬奏报数目,遇有需用时以便计算用料,选定数目,度量后填写勘合支拨。如营造数量多、抽分不敷使用,奏闻朝廷拨款收买,或派人砍伐置办。

三分取一:

芦柴      茅草

稻草      茭苗草

蔂草

三十分取一:

杉木      软篾

棕毛      黄藤

白藤

十分取二:

松木      松板

杉篙      杉板

檀木      黄杨

梨木      杂木

簷柸      锄头柄

竹扫帚     茭苗苕帚

猫竹      水竹

杂竹      木炭

煤炭      竹交椅

筀竹      黄藤鞭杆

木柴      箭竹

永乐六年,设立通州、白河、卢沟、通积、广积五处抽分局。十三年,命照例抽分。

三十分取六:

松木      柏木

椵柴      椵木

长柴      把柴

杂木块柴    鞭杆

松木板     煤炸

木炭      檀木

片柴      杉木板

猫竹      水竹

筀竹      杉木篙

车轴      车輞

车辐      杂竹

箭竹      黄藤鞭杆

杂木簷板    茭苗苕帚

竹扫帚     芒苗苕帚

石竹篾     稍柴

三十分取三:

稯毛      蒿柴

豆楷      蜀秸秆

三十分取二:

石灰      石炭

杉木      砖瓦

黄藤      白藤

软竹篾     黄杨木

三十分取一:

茅草      稻草

蔂草      茭草

榖草      杂草

杂柴

三十分取五:

芦苇

三十分取十五:

芦苇柴

凡通州等五处抽分竹木局,成化六年,命每处派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