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卷之一百四十九驛传五符验
事完就便销缴
凡符验。洪武二十三年重造、给发各
王府、及山西、北平、山东、陜西、广东、福建、辽东、贵州、等处、都司、布政司、各六道。云南都司、布政司、陜西凉州卫、各十道。浙江、江西、湖广、四川、广西布政司、及金齿卫、各五道。都司不与。如有军务、以多桨快船飞报。
中都留守司、各道按察司、陜西寧夏卫、各四道。山海、密云、永平、河州、岷州、洮州、大理、临安、普安、松潘、建昌、茂州诸卫、各三道。毕节、乌撒、永寧、普定、平越、楚雄、曲靖、洱海、五开、镇远、兴隆诸卫、各处宣慰使司、及衍圣公、张真人、各二道。其餘衙门、及腹里军卫、运司、俱不给
○二十四年、令各处布按二司符验、各减一道。云南布政司、及凉州卫、减二道。四川都司给起马符验三道。瀘州卫原领仍许存留。衍圣公张真人停给。永乐后、增给浙江寧波卫、宣府都司、符验各一道。陜西绥德卫、二道
○宣德四年奏准、在外有符验官司、岁终具给驛起数、及所干事、造册缴部、以凭稽考
○弘治九年、申明旧例、凡
钦命文武大臣、出外公干、该请符验者、兵部具手本赴尚宝司、转行印綬监、於宝簿内填註所领官员职名、亲领应用。还日径自奏缴。本部仍用手本赴监註销。其镇巡等官、在外更调陞用者、本部即於原拟本内、将该用符验奏准、行令就彼交收、俟其回奏、復用手本、赴监对号转註
○嘉靖三十七年题准、镇巡参游等官、原领有符验、遇陞调事故等项、止许就彼交用、不必另请。其新设应有符验衙门、仍照例请给
凡南京凤阳守备内外官、并各处镇守总兵巡抚、及各守一方、不受镇守节制内外守备、并领符验奏事
凡分守协守副参游击、并内外官、受镇守等官节制者、所领符验、止许用於本境传报声息、及谢
恩一事。餘事不许
凡监鎗整飭兵备、并一城一堡守备等项官、不许关领符验
勘合 【火牌附】
凡勘合。旧例公差往回填行、会同馆起关应付。在外者皆以符验分关。嘉靖三十七年、改设内外勘合。部中给者、為内号。该应付者、兵部填给编发。南京兵部各处抚按等衙门者、為外号。各照地方大小、酌量多寡、编发收贮。遇有公差员役、及境内大小衙门差人例该应付者、许给一道。填用将尽、先期开报差人姓名、公差缘由、缴部酌量再给
○万历三年、改用大小勘合。公差官员例该。应付廩给夫马车船者、照旧填用大勘合、仍给长单。此外如齎
敕、及部差舍人、各衙门奏带书吏、与监生当该、齎奏舍人吏承、南京天文生、各
陵坟等役远方杂职等官、俱另立一式、比旧差小、不开人夫廩粮、随宜给发。
译也令巡路兵快护送出境,仍准住宿公馆,酌量供给薪水烛炭,不许办送下程、心红纸札以及折席折币礼物。
凡内外各官丁忧、起复、给由、升转、改调、到任等项,都不发给勘合,不许驰驿。
大明会典卷之一百四十九
驿传五
符验
洪武二十六年规定,凡在内公差人员,属于军情重大事务,以及奉特旨差遣发给驿站供给的,兵部填给勘合,所差人员转赴内府,领取符验,发给驿站供给前往,事情办完就地缴销。
凡符验,洪武二十三年重新铸造,发给各王府以及山西、北平、山东、陕西、广东、福建、辽东、贵州等处都司、布政司,各六道。云南都司、布政司,陕西凉州卫,各十道。浙江、江西、湖广、四川、广西布政司以及金齿卫,各五道,都司不参与。如有军务,用多桨快船飞报。
中都留守司、各道按察司、陕西宁夏卫,各四道。山海、密云、永平、河州、岷州、洮州、大理、临安、普安、松潘、建昌、茂州诸卫,各三道。毕节、乌撒、永宁、普定、平越、楚雄、曲靖、洱海、五开、镇远、兴隆诸卫,各处宣慰使司以及衍圣公、张真人,各二道。其余衙门以及内地军卫、运司,都不发给。
洪武二十四年,下令各处布政、按察二司符验各减一道,云南布政司以及凉州卫减二道,四川都司发给起马符验三道,泸州卫原有的仍准保留,衍圣公、张真人停止发给。永乐以后,增发浙江宁波卫、宣府都司符验各一道,陕西绥德卫二道。
宣德四年奏准,在外有符验的官司,年终将发给驿站供给的起数以及所办事务,造册缴送兵部,以备稽查考核。
弘治九年,重申旧例,凡钦命文武大臣出外办公,需要请领符验的,兵部出具手本送尚宝司,转行印绶监,在宝簿内登记所领官员职名,亲自领取使用,回来后径自奏缴,兵部仍用手本到印绶监注销。其中镇巡等官在外调动升用的,兵部即在原来拟定的本章内,将该用符验一并奏准,行文令其就地交接收用,等其回来奏报,再用手本到印绶监对号转注。
嘉靖三十七年题准,镇巡、参游等官,原来领有符验的,遇升迁调动、事故等项,只准就地交用,不必另行请领。其新设立应有符验的衙门,仍照例请给。
凡南京凤阳守备内外官,以及各处镇守总兵、巡抚,及各守一方、不受镇守节制的内外守备,都领符验奏事。
凡分守、协守、副、参、游击等官以及内外官受镇守等官节制的,所领符验只准用于本境传报警情以及谢恩一事,其余事情不许使用。
凡监枪、整饬兵备以及一城一堡守备等项官员,不许领用符验。
勘合【火牌附】
凡勘合,旧例公差往返填行,在会同馆起关应付,在外的都以符验分别关领。嘉靖三十七年,改设内外勘合,兵部所发的为内号,该应付的由兵部填给编发;南京兵部及各处巡抚、巡按等衙门发的为外号,各按地方大小,酌量多少,编发收贮。凡有公差员役以及境内大小衙门差人依例应供给的,准给一道。填用将尽时,预先开报差人姓名、公差缘由,缴报兵部酌量再发。
万历三年,改
俱付兵科、及经由衙门掛号外号者亦如之
○又题准、公差勘合、俱填实职实名。不许假借
○又题准、禁革假勘合。行厂卫五城、严加缉访。兵部仍悬赏格、首实者给之。復设小票、预发良乡、涿州、通州、各驛收照、比对勘合相同。如无小票、及数目不同、即将勘合缴回、以凭查究
凡关领勘合。嘉靖九年奏准、在外各衙门差来奏事进贡等项人员、赴该衙门告领印信手本
内府差遣人员、给与兵部原编送
内府兵字号半印勘合。或印信揭帖。及赴部查照应付。若奉黑字传帖、兵部遵例应付。仍具本奏缴
○三十七年题准、
王府勘合、旧例俱赴各该抚按衙门告领。今议路隔远者、
亲王不过十二道。不甚远者、及
郡王、皆止七八道。俱咨行彼处巡抚衙门、每年总给长史教授官、收贮候用
○三十九年题准、
亲王初封之国、编印勘合一百道、送长史收贮应用。完日、照例移文、另行印给
○万历二年议准、陜西行太僕寺、苑马寺、差人奏事、照管粮郎中例、每年量发勘合四道
○三年题准、分发抚按等衙门、不过二十五道。总兵等官、不过四五道其勘合行使入境、悉听抚按掛号、据法减革
凡投缴勘合。万历三年议准、在京人员、差出、给内勘合。有往回者、回日赴部投缴。到彼住起者、就便投各抚按衙门、年终类缴。其自外入京、於抚按等衙门告给外勘合者、赴部投缴。有往回者、回日换给内勘合、应付到彼、类缴。仍行抚按衙门、一应公差人员勘合、俱要查缴。其请给勘合、亦要具数具名、从实缴报、以便再给
凡勘合掛号。嘉靖十一年题准、各
王府、并边方大小有符验衙门、除机密重情、及南京内外守备、各处抚按、径自起关应付。其餘各衙门、及各
王府进贡类奏等项、应给关文者、赴巡抚都御史、无巡抚处、赴巡按御史、查例无碍、方许掛号应付。每年终、南京内外守备、及各处抚按衙门、通将本衙门差人给驛起数、及掛过各
王府镇守总兵三司等衙门、差人给驛号数、开具
御览揭帖、具本题知、另造清册、送部查考。如
王府与抚按隔远、不便掛号者、府州县查例相应、方许应付
○万历三年议准、奉差人员、经过镇城者、驛传该道查验。在直隶地方、抚按亲验。真正无偽、方准掛号应付。沿途兵备官验发、即於勘合空白处填写。不许仍用号票浮贴、以致添换
○十一年题准、抚按各官领出勘合、照例造册、年终尽数奏缴。如有见用未回者、明开册内、勿得遗漏
○十二年令、抚按官不许将勘合私给亲故。及滥给牌票、致扰驛递。违者、听本部并科道官参究
凡勘合长单。万历三年议准、大勘合外、另置长单、随同给发。
译用大小勘合。公差官员依例应供给廪给夫马车船的,照旧填用大勘合,仍附给长单。此外如齎送敕书以及兵部差遣的舍人、各衙门奏带的书吏与监生当该、齎奏舍人吏承、南京天文生、各陵坟等差役、远方杂职等官,都另立一种格式,比原来的小,不开列人夫廪粮,随实际情况发给,都交付兵科以及经由衙门挂号,外号勘合也是如此。
又题准,公差勘合都要填写实职实名,不许假借冒用。
又题准,禁革假勘合,行文厂卫、五城,严加查访。兵部仍悬赏,有据实告发的给予奖赏。又设立小票,预先发到良乡、涿州、通州各驿收存备照,与勘合核对相符。如没有小票,或数目不同,即将勘合缴回,以凭查究。
凡领取勘合。嘉靖九年奏准,在外各衙门差来奏事、进贡等项的人员,赴该衙门领取印信手本。内府差遣的人员,发给兵部原编送内府兵字号半印勘合,或印信揭帖,及赴兵部查照供给。若奉黑字传帖,兵部依例应付,仍具本奏缴。
嘉靖三十七年题准,王府勘合,旧例都到各该巡抚、巡按衙门领取。现今议定路途遥远的,亲王不超过十二道,不太远的以及郡王,都只七八道,都行文彼处巡抚衙门,每年总发给长史、教授官收贮候用。
嘉靖三十九年题准,亲王初次受封就藩,印制勘合一百道,送长史收贮应用,用完后照例移文另行印发。
万历二年议定,陕西行太仆寺、苑马寺差人奏事,照管粮郎中的先例,每年酌量发勘合四道。
万历三年题准,分发巡抚、巡按等衙门的,不超过二十五道,总兵等官不超过四五道。其勘合行用进入境内的,一律听凭巡抚、巡按挂号,依法核减。
凡投缴勘合。万历三年议定,在京人员差出,发给内勘合,有往返的,回来那天到兵部投缴;到彼处驻留的,就便投送各巡抚、巡按衙门,年终分类缴报。其中从外地入京、在巡抚、巡按等衙门领取外勘合的,赴兵部投缴,有往返的,回来那天换发内勘合,供给到彼处后分类缴报。仍行文巡抚、巡按衙门,一应公差人员的勘合都要查缴。其请领勘合的,也要具列数目姓名,据实缴报,以便再发。
凡勘合挂号。嘉靖十一年题准,各王府以及边方大小有符验的衙门,除机密重要事务以及南京内外守备、各处巡抚、巡按可径自起关应付外,其余各衙门以及各王府进贡、分类奏报等项应发给关文的,要到巡抚都御史处,没有巡抚的地方,到巡按御史处,查明例无妨碍,才准挂号应付。每年年终,南京内外守备以及各处巡抚、巡按衙门,都将本衙门差人给驿的起数,以及挂过各王府、镇守、总兵、三司等衙门差人给驿的号数,开列御览揭帖,具本题报,另造清册送兵部查考。如王府与巡抚、巡按隔得较远、不便挂号的,府州县查明例应相符,才准供给。
万历三年议定,奉差人员经过镇城的,由驿传该道查验;在直隶地方的,由巡抚、巡按亲自查验,确属真实无伪,才准挂号供给。沿途兵备官验发,就在勘合空白处填写,不许仍用号票浮贴,以致被添改调换。
万历十一年题准,巡抚、巡按
自起程至公干地方、各经过官司、填註供应数目于各项之下、用印鈐盖、送使客亲註对同二字、俟类缴之日、兵部委主事、同兵科查对。有违例者、指名参奏
凡番夷勘合。正德十二年议准、各处番夷进贡回还、兵部出给俭字勘合、付伴送人等、定与每站程、限二日、经过驛递、查同应付、不许稽迟。勘合到原差衙门交割。查验有无违限、及改添等弊。就将到彼日期、註写明白、每年终同岁用马骡文册、差人缴送本管都司、类总造册送部收查。前项有违、将伴送人提问
○又议准、今后夷人入贡、务要预呈巡抚、选差甘州左等卫汉人官舍、量数多寡、分批起送。不许错乱顶换。其批文由巡抚衙门掛号定限。若有违改添易等弊将伴送人员提问
陜西都司、陆路二千六百五十里、计四十三站、限八十六日
秦州卫、陆路三千三百二十里、计五十五站、限一百一十日
岷州卫、陆路四千一百里、计六十一站、限一百二十日
河州卫、陆路四千二百里、计六十三站、限一百二十六日
洮州卫、陆路四千二百二十里、计六十三站、限一百二十七日
阶州守御千户所、陆路三千七百里、计五十九站、限一百一十八日
文县守御千户所、陆路四千二百四十里、计六十七站、限一百三十四日
西固城、陆路四千五百里、计六十一站、限一百二十日
陜西行都司、并甘州后卫、陆路五千四百里、计八十七站、限一百七十四日
西寧卫、陆路四千五百七十里、计七十五站、限一百五十日
庄浪卫、陆路四千四百六十里、计七十站、限一百四十日
四川都司、陆路五千一百八十五里、计八十六站、限一百七十二日
松潘、陆路五千七百六十五里、计九十六站、限一百九十二日
凡湖广土夷批文。嘉靖七年题准、庆贺朝贡、俱要经由都布二司、照礼部定数、将该支廩给口粮脚力、填註原发号纸批文空閒格内。各布政司仍差承差、或有职人员一名伴送。原来通事人等、领执前批、遇到驛递、照例应付、依填印盖。到京、将批送部查收。回还、照例倒换给大批。原来伴送通事、执往前途、一体应付填註。到彼、仍送本布政司收、候年终类缴。有不该朝贡、而擅自起批来京、及假捏批文、迂途经扰腹里地方者、听其拏解。故犯夷人、分派辽东甘肃地方、永远安置种田。纵容伴送人役、一体重治
凡火票旧例用牌。万历三年议准、兵部照依牌或刊票、印发各沿边沿海总督镇巡衙门收用。专备飞报声息、爪探贼情、或三十张、或二十张、用完缴报、再发。其各衙门纸牌纸票、概不许行。有滥用者、以故违
明旨论
急递铺
洪武二十五年、令急递铺接送公文、须辨认果是前铺铺兵、方许交领。
译各官领出的勘合,照例造册,年终全数奏缴。如有正在使用尚未归还的,明白开列在册内,不得遗漏。
万历十二年下令,巡抚、巡按官不许将勘合私自发给亲友故旧,以及滥发牌票,以致骚扰驿递,违者听凭兵部及科道官参究。
凡勘合长单。万历三年议定,大勘合外,另置长单随同发给,从起程到公干地方,各经过官府在各项之下填写供应数目,用印钤盖,交使客亲自注明"对同"二字,等到分类缴报之日,兵部委派主事,会同兵科查对,有违例的,指名参奏。
凡番夷勘合。正德十二年议定,各处番夷进贡回还,兵部发给"俭"字勘合,交给伴送人等,规定每站行程限期二日,经过驿递查验相符后供给,不许拖延。勘合到原差衙门交割查验有无违限以及改添等弊,就将到彼日期注写清楚,每年终同岁用马骡文册一并派人缴送本管都司,分类总造册送兵部收查。前项若有违反,将伴送人提问。
又议定,今后夷人入贡,务必预先呈报巡抚,挑选甘州左等卫的汉人官舍,酌量人数多少,分批起送,不许错乱顶替换人。其批文由巡抚衙门挂号定限,若有违改添换等弊,将伴送人员提问。
陕西都司,陆路二千六百五十里,计四十三站,限八十六日。
秦州卫,陆路三千三百二十里,计五十五站,限一百一十日。
岷州卫,陆路四千一百里,计六十一站,限一百二十日。
河州卫,陆路四千二百里,计六十三站,限一百二十六日。
洮州卫,陆路四千二百二十里,计六十三站,限一百二十七日。
阶州守御千户所,陆路三千七百里,计五十九站,限一百一十八日。
文县守御千户所,陆路四千二百四十里,计六十七站,限一百三十四日。
西固城,陆路四千五百里,计六十一站,限一百二十日。
陕西行都司并甘州后卫,陆路五千四百里,计八十七站,限一百七十四日。
西宁卫,陆路四千五百七十里,计七十五站,限一百五十日。
庄浪卫,陆路四千四百六十里,计七十站,限一百四十日。
四川都司,陆路五千一百八十五里,计八十六站,限一百七十二日。
松潘,陆路五千七百六十五里,计九十六站,限一百九十二日。
凡湖广土夷批文。嘉靖七年题准,庆贺朝贡的,都要经由都司、布政司,按礼部规定的数目,将应支给的廪给口粮脚力,填写在原发号纸批文的空闲格内。各布政司仍派承差或有职务的人员一名伴送。原来的通事等人,领执前批,遇到驿递,照例供给,依格式填印盖章。到京后,将批文送兵部查收;回还时,照例换发大批。原来的伴送通事,执往前途,同样供给填注。到彼处后,仍送本布政司收存,等年终分类缴报。有不该朝贡而擅自起批来京的,以及假造批文、绕道经过、骚扰内地的,听凭拿获解送。故意违犯的夷人,分派到辽东、甘肃地方永远安置种田;纵容的伴送人役,一并从重治罪。
凡火票,旧例用牌。万历三年议定,兵部照牌式或刊刻票式,印发给各沿边沿海总督、镇巡衙门收用,专备飞报警情、探查贼情,或三十张,或二十张,用完缴报
但有诈冒、押解赴京
○凡在外衙门有应递公文、令铺兵当官交领。其差使人员、遇有公文、亦须经由所在官司辨验、方许入递
○凡有於中途铺分、投下公文、不係知识者、许本铺司兵、拏解赴京
○凡有司官吏、铺长、司兵、有公文不行明白辨验、轻易接递、致令别生事端者、治罪
○二十六年定、凡十里设一铺。每铺设铺长一名。铺兵、要路十名。僻路或五名。或四名。於附近有丁力田粮一石五斗之上、二石之下点充。须要少壮正身。每铺设十二时日晷一箇、以验时刻。铺门首置立牌门一座、并牌额全。常明灯烛一副。簿历二本。铺兵每名合置夹板一副。铃襻一副。缨鎗一把。棍一根。回历一本
○一、递送公文、照依古法。一昼夜通一百刻、每三刻行一铺、昼夜须行三百里。但遇公文到铺、不问角数多少、须要随即递送。无分昼夜、鸣铃走递。前铺闻铃、铺司预先出铺交收、随即於封皮格眼内、填写时刻该递铺兵姓名。速令铺兵用袱包裹夹板拴繫、齎小回历一本、急递至前铺交收、於回历上附写到铺时刻、以凭稽考。毋致停滞差迷。如是公文到来、不即递送、停积等待、因而失误事机者、问罪
○一、各州县於额设司吏内、选充铺长一名。专一巡点所辖铺分。督令各铺司兵、如法走递。亲临府州县提调官、常加检点。铺长失於整点、随即问罪。每月置立文簿、当该提调官署押。附写递过公文时刻角数、以凭稽考
○一、无印信文字、不许入递。其各衙门、但有入递公文、须要坚厚好纸封裹转递各铺、明白附历、於上开写并无破损、并不曾拆动原封。但有磨擦破坏、及拆动原封者、就将来文封皮上、写记原递铺兵姓名递发、及将递来铺兵拘捉解官、有司即為追究
○一、铺舍损坏、什物不完、铺兵数少、及有老弱之人在铺当役者、有司提调官吏、即便修理僉点补替
○正统三年奏准、各铺添设铺司一名。两京总铺添设三名。各布政司总铺添设二名。专一齎送
旨意公文。如有稽违、依律问罪
○七年议准、及铺递送簿历。该管官司、每月一次巡视刷勘。有将公文毁坏、增改沉匿者、问拟明白、发口外充军
○弘治十三年奏准、各铺司兵、若有无藉之徒、不容正身应当、用强包揽、多取工钱、致将公文稽迟沉匿等项、问罪。旗军发边卫、民并军丁人等、发附近、俱充军。其提调官、该吏、铺长、各治以罪
○万历三年议准、各衙门公文、悉照铺递之法、不得差人传送、及马上飞递、以致骚扰驛传。违者、抚按访实参革
马快船
洪武初、置江淮、济川二卫马快船。南京锦衣等卫风快船、以备水军征进之用。既建北京、逐专以运送
郊庙香帛。
译,再行发给。各衙门的纸牌纸票,一概不许通行。有滥用的,以故意违背圣旨论处。
急递铺
洪武二十五年下令,急递铺接送公文,必须辨认确实是前一铺的铺兵,才准交接领取。如有诈冒的,押解送京。
凡在外衙门有应递送的公文,命令铺兵当面向官府交领。差使人员如遇有公文,也必须经所在官府辨验,才准投入驿递。
凡有在中途铺分投下公文而不认识的人,准许本铺司兵拿获解送京城。
凡有司官吏、铺长、司兵,对公文不明白辨验、轻易接递,以致另生事端的,治罪。
洪武二十六年规定,凡十里设一铺,每铺设铺长一名,铺兵:要道十名,僻路或五名或四名,从附近有丁力、田粮一石五斗以上、二石以下的人家中挑选充任,须选少壮身强的正身。每铺设十二时辰的日晷一个,用以验看时刻。铺门首立牌门一座,附牌额齐全,常明灯烛一副,簿历二本。铺兵每名各置办夹板一副、铃襻一副、缨枪一把、棍一根、回历一本。
一、递送公文,依照古法,一昼夜共一百刻,每三刻走一铺,昼夜须行三百里。凡遇公文到铺,不问角数多少,都要随即递送,不分昼夜,摇铃奔走传递。前铺听到铃声,铺司预先出铺交收,随即在封皮格眼内填写时刻和该递铺兵姓名,速令铺兵用袱布包裹夹板系好,携带小回历一本,急递到前铺交收,在回历上附写到铺时刻,以备查考,不得使其停滞耽误。若公文送到不立即递送,停积等待,以致贻误事机的,问罪。
一、各州县从额设的司吏中挑选一名充任铺长,专门巡视点检所辖各铺,督令各铺司兵依法传递。亲临的府州县提调官要经常检查点验,铺长若失于整顿点检,随即问罪。每月设立文簿,由该管提调官署名画押,附写递过公文的时刻、角数,以备查考。
一、没有印信的文字,不许投入驿递。各衙门凡有投递的公文,须用坚厚好纸封裹转递各铺,明白附于回历,注明并无破损、并未曾拆动原封。凡有磨擦破坏以及拆动原封的,就在来文封皮上写明原递铺兵姓名并发出,同时将传递来的铺兵拘捕解官,由有司予以追究。
一、铺舍损坏、器物不齐全、铺兵人数不足以及有老弱之人在铺当差的,有司提调官吏应立即修理、挑选补替。
正统三年奏准,各铺添设铺司一名,两京总铺添设三名,各布政司总铺添设二名,专门齎送圣旨公文,如有稽延违误的,依律问罪。
正统七年议定,铺递送公文的簿历,该管官司每月巡视清核一次,有将公文毁坏、增改隐匿的,问明罪状,发配口外充军。
弘治十三年奏准,各铺司兵,若有无赖之徒不让正身应役、用强力包揽、多收工钱,以致公文迟延隐匿等情事的,问罪:旗军发边卫,民户及军丁人等发附近,都充军;其提调官、该吏、铺长,各按情节治罪。
万历三年议定,各衙门公文一律照急递铺的方法传递,不得差人传送以及马上飞递,以致骚扰驿传。违者,巡抚、巡按查访核实参处革职。
马快船
洪武初年,设置江淮、济川二卫马快船,南京锦衣等卫的风快船,用来备水军征
上供品物、军需器仗、及听候差遣。俱属南京兵部掌管、轮流差拨。遇有损坏、及夫甲在逃、行移各该衙门、勾补修造
凡马快船原额、共一千一百四十六隻。嘉靖三十七年、减去餘数、止存留一千隻。仍将水夫丁甲、通融拨补、足一千之数。外有餘剩、始编银两。其水夫、太平、寧国、安庆三府、及湖广、江西、查原编分数、以十分為率、量减一分
○万历二年议准、南京快船、止存五百隻。餘一百五十一隻、减去二十一隻、将一百三十隻、改為马船。即以见在、及添募水夫拨领撑驾、併原额马船、共四百八十隻
凡马快船差拨。正统六年、令编排各船、以五十号為一班、轮赴北京听用半年一替。合用口粮於南京仓总领。其该班船、前班以四月初到。后班以十月初到。兵部拘收勘合、发后府转发通州守备官收掌点视、限满得替、或遇差拨、仍齎勘合、赴兵部批迴
○天顺八年、令除轮班听用外、其餘有运物到京者、并将勘合投部、以听差拨。或日久无差、仍将原勘合批迴
○成化十年奏准、南京马快船到京有顺差、兵部给印信揭帖、备开船数、及小甲姓名、付与执照、预行整理河道郎中等官、督令沿途官司查帖验放。若无官帖、而擅投势豪之人坐回、及私自回者、治罪
○正德四年题准、南京差来内臣、顺押内犯回还者、一名至二名、拨快船一隻。每二名、加一隻。今后一应内外官、应付马快船隻、俱听兵部临时酌量拨给、不许滥行奏讨
○嘉靖十年议准、针工巾帽等衙门、讨要船隻、听兵部委官、查照併省贡船例、如鍼工局等料、每船定装五十五扛。巾帽局等料、每船定装四十五扛。其餘空板箱、及袍袱毡套等、不係工料、每八十扛。与船一隻。不许泛滥多讨
○二十一年议准、南京兵部差拨快船照例差官同科道官验扛。儘船装载、不许违例夹带私货。合用人夫、除冰鲜紧急等差酌量加增外。其餘一遵旧例拨给、逐项於开报箱扛咨内、填写船隻、人夫、廩给、口粮、各数目、咨兵部知会。仍填给该司印信空白勘合一纸、付该船小甲收执、自仪真起、将前单投入该县驛递、填写奉到日时、应付过廩粮人夫实数、用印鈐盖、仍付收执、沿
译战之用。到北京建都后,逐渐专门用于运送郊庙香帛、皇上供用的物品、军需器仗,以及听候差遣,都归南京兵部掌管,轮流差拨使用。凡遇损坏以及船夫、甲长逃亡的,行文各该衙门追补、修造。
凡马快船原额,共一千一百四十六只。嘉靖三十七年,减去多余的数目,只保留一千只,仍将水夫丁甲通融拨补,凑足一千之数,多余的部分开始折编为银两。其中水夫,太平、宁国、安庆三府以及湖广、江西,按原编的分数以十分为率,酌量减去一分。
万历二年议定,南京快船只保留五百只,剩下一百五十一只,减去二十一只,将一百三十只改为马船,加上现有的以及新招募水夫拨领撑驾的、并原额的马船,共四百八十只。
凡马快船的差拨。正统六年下令,编排各船,以五十号为一班,轮流赴北京听用,半年一替换,所需口粮从南京仓总领。该班船,前班以四月初到,后班以十月初到,兵部收纳勘合,发给后府转发通州守备官收掌点视,期满得以替换,或遇有差拨,仍携勘合赴兵部批回。
天顺八年下令,除轮班听用外,其余有运物到京的,都将勘合投送兵部,以听候差拨;或日久没有差事的,仍将原勘合批回。
成化十年奏准,南京马快船到京若有顺便的差事,兵部发给印信揭帖,详开船数以及小甲姓名,交付执照,预先命令整理河道的郎中等官督令沿途官司查验帖文放行。若没有官帖而擅自投靠权势豪门的人搭载回去,以及私自返回的,治罪。
正德四年题准,南京差来的内臣,顺路押送内犯回还的,一名至二名,拨快船一只,每增二名加一只。今后一应内外官应付供给的马快船,都听凭兵部临时酌量拨给,不许滥行奏讨。
嘉靖十年议定,针工局、巾帽局等衙门讨要船只的,听凭兵部委派官员查照并省贡船的先例:如针工局等物料,每船定装五十五扛;巾帽局等物料,每船定装四十五扛;其余空板箱以及袍袱毡套等不属于工料的,每八十扛给船一只,不许滥行多讨。
嘉靖二十一年议定,南京兵部差拨快船,照例差官会同科道官验扛,尽船装载,不许违例夹带私货。所需人夫,除冰鲜等紧急差事可酌量增加外,其余一律按旧例拨给,各项都要在开报箱扛的咨文中填写船只、人夫、廪给、口粮各数目,咨报兵部知会,仍填给该司印信空白勘合一纸,交该船小甲收执,从仪真起,将前单投入该县驿递,填写奉到日期时辰,应付过的廪粮人夫实数,用印钤盖,仍交其收执,沿……(原文至此中断)
途州县驛递、一体填印。到京之日、将前勘合送司查对。若有司阿諛奉承、及应付稽迟、一体究治。进贡事毕、顺差拨船回还。兵部该司仍给印信勘合、沿途填写、到彼、车驾司收查
○隆庆元年、令南京兵部遇进贡品物、兵部司官、会同科道官、查验扛柜数目、酌量拨船、儘其装载。将合用发行船隻、并
上用扛数、註定勘合、预先移文各府州县、查照上下水例夫名应付。不许听其希求、多拨船隻
译沿途各州县的驿站递运,一律填写印信勘合。到京城之日,要把先前的勘合送到司里核对。如果有关衙门阿谀奉承,以及应付供给延误的,一律追究惩治。进贡事情办完后,按顺序差派船只返回。兵部该司仍旧发给印信勘合,沿途填写,到达当地后,由车驾司收存核查。
○隆庆元年,规定南京兵部遇到进贡物品,兵部司官会同科道官,查验木箱柜子的数目,酌情拨给船只,尽量将其装载完毕。将应当使用的运货船只,以及皇上所用箱柜的数目,登记在勘合上,预先行文各府州县,按照上水下水的惯例安排夫役名额应付。不许听任其额外索求,多拨船只。
○二年题准、内外守备、并科道司官、会同查验箱扛、满装饱载。户工管仓管闸官、亦须查验、不得听其夹带客货。其杉条竹木、行令照旧找簰起夫撑运、不用快船装载。止拨马船、与内官押坐
凡马快船禁例。天顺元年令、马快船装运官物。其私载及求索之物、尽数入官
○四年、令兵部出榜禁约管船官、索要船夫银两等项。不遵者、重罪不饶
○成化四年奏准、马快船、不许附带私盐客货。若於关文外、多索一夫一军、及分关前驱、逼取钱物者、巡河御史、按察司官、将随从人役、并附船各商拏问、民解口外、军发边卫、盐货入官
○六年奏准、马快船附载私货者、本船小甲、并附船之人、俱发口外充军。其空身附搭者、以违制论
○弘治十三年题准、沿河一带、省亲、省祭、丁忧、起復、并陞除外任、及内外公差官员、若有乘坐马快船隻、兴贩私盐、起拨人夫、并带去无藉之徒、辱骂锁绑官吏、勒要银两者、巡抚、巡按、巡河、巡盐、管洪、管闸等官、就便拏问。干碍应奏官员、奏请提问。其军卫有司驛递衙门、若有惧势应付者、参究治罪
○嘉靖七年议准、马快船管押内官、敢有将船甲需索拷弔者、许南京守备官、奏闻处治。或南京科道官劾奏。其沿途科索、许被害小甲、到京奏诉
○三十七年题准、南京差拨赴京马快船、节有题准定例、遵照施行、不许紊乱。其进贡马快船、如有夹带货物人口、许经过抚按河道等官、即行拏问、照例发遣
○四十五年题准、过关不许驛所兼支。军夫止许贡船兼用。仍革赶牵马匹、官船鼓吹
凡南京快平船小甲、例於南京锦衣等四十卫所餘丁内、十年一编。隆庆六年题准、照近年差数量编。仍查歷过三年、全未出差、每年量追餘丁银六两、以為造修之费。未经出差、通融均撘定差。领船、方许关支月粮。交船截日住支
凡应付马快船。
钦差内臣公侯伯出外公干、如操江镇守之类、应从水路者
○每年
钦差公侯伯郎中等官、赴各
王府册封者
○在京大臣以礼致仕、有
旨驰驛还乡、及丁忧病故者
○袭封衍圣公、嗣教张真人、朝覲回还
○南京内外官进贡回还
○安南、日本等国使臣朝贡,回还。
凡
亲王之国、用船不过五百隻。其军校人等、自雇车辆、装至通州上船所。嘉靖三十九年题准、兵部先差官往通州、督同分守等官、整理见在听差马快船隻、如有不敷、将附近卫分、顺回粮船、及张家湾至德州、一带湾泊军民船、催来协济。军民船有五百料者、给脚价米十石。四百料者、八石。三日料者、七石。二百料者、六石。一百料者、五石。仍计程给与口粮。俱行户部、於通州直沽等仓关支
大明会典卷之一百五十
马政一
国朝马政、有太僕苑马寺专理、而统於兵部。
译○二年题准、内外守备、并科道司官、会同查验箱扛、满装饱载。户工管仓管闸官、亦须查验、不得听其夹带客货。其杉条竹木、行令照旧找簰起夫撑运、不用快船装载。止拨马船、与内官押坐
→ 二年题准:内外守备官及科道各司官员,一同查验箱笼扛载,务须装满装足。户部、工部管仓管闸的官员,也必须查验,不得听任夹带客商货物。杉木条、竹木等,仍按旧例扎成竹木排、雇夫撑运,不得用快船装载。只拨给马船,供内官押送乘坐。
凡马快船禁例。天顺元年令、马快船装运官物。其私载及求索之物、尽数入官
→ 关于马快船的禁例。天顺元年下令:马快船只准装运官府物品,其中私自装载和索求的物品,一律没收入官。
○四年、令兵部出榜禁约管船官、索要船夫银两等项。不遵者、重罪不饶
→ 四年,命兵部出榜禁止管船官员向船夫索要银两等事。不遵守的,从重治罪,决不宽饶。
○成化四年奏准、马快船、不许附带私盐客货。若於关文外、多索一夫一军、及分关前驱、逼取钱物者、巡河御史、按察司官、将随从人役、并附船各商拏问、民解口外、军发边卫、盐货入官
→ 成化四年奏准:马快船不许附带私盐及客商货物。若在公文规定之外多索取一名夫役、一名军士,或分关先行逼索钱物的,巡河御史、按察司官员应将随从人役以及附船的各商人拿问:民户发配口外,军士发往边卫充军,盐货没收入官。
○六年奏准、马快船附载私货者、本船小甲、并附船之人、俱发口外充军。其空身附搭者、以违制论
→ 六年奏准:马快船附载私货的,本船小甲及附船之人,一律发往口外充军。其中只是空身搭乘的,按违制论处。
○弘治十三年题准、沿河一带、省亲、省祭、丁忧、起復、并陞除外任、及内外公差官员、若有乘坐马快船隻、兴贩私盐、起拨人夫、并带去无藉之徒、辱骂锁绑官吏、勒要银两者、巡抚、巡按、巡河、巡盐、管洪、管闸等官、就便拏问。干碍应奏官员、奏请提问。其军卫有司驛递衙门、若有惧势应付者、参究治罪
→ 弘治十三年题准:沿河一带,凡因省亲、省祭、丁忧、起復以及升调外任和内外公差的官员,若乘坐马快船贩卖私盐、擅自征调人夫,并带去无业游民,辱骂捆绑官吏、勒索银两的,巡抚、巡按、巡河、巡盐、管洪、管闸等官员应就地拿问。若涉及应当奏报的官员,则奏请提审。军卫、有司、驿递等衙门,若有畏惧权势曲意应付的,一并参劾治罪。
○嘉靖七年议准、马快船管押内官、敢有将船甲需索拷弔者、许南京守备官、奏闻处治。或南京科道官劾奏。其沿途科索、许被害小甲、到京奏诉
→ 嘉靖七年议准:马快船的管押内官,若敢向船甲索求、拷打吊打的,准许南京守备官奏闻处治,或由南京科道官弹劾奏报。沿途科索钱物的,准许受害的小甲到京城奏诉。
○三十七年题准、南京差拨赴京马快船、节有题准定例、遵照施行、不许紊乱。其进贡马快船、如有夹带货物人口、许经过抚按河道等官、即行拏问、照例发遣
→ 三十七年题准:南京差拨赴京的马快船,历次已题准有定例,应遵照施行,不得紊乱。进贡的马快船若有夹带货物、人口的,准许所经过的抚按、河道等官立即拿问,按例发遣。
○四十五年题准、过关不许驛所兼支。军夫止许贡船兼用。仍革赶牵马匹、官船鼓吹
→ 四十五年题准:过关时不许由驿站兼支供应。军夫只准供贡船兼用。并革除赶牵马匹和官船鼓吹的旧例。
凡南京快平船小甲、例於南京锦衣等四十卫所餘丁内、十年一编。隆庆六年题准、照近年差数量编。仍查歷过三年、全未出差、每年量追餘丁银六两、以為造修之费。未经出差、通融均撘定差。领船、方许关支月粮。交船截日住支
→ 南京快船、平船的小甲,按例从南京锦衣等四十个卫所的余丁中,十年编选一次。隆庆六年题准:按近年差役数量编选。凡经查歷满三年、全未出差的,每年酌情追缴余丁银六两,作为修造船只的费用。尚未出差的,通融均摊,安排差役。领到船只后,才准支领月粮;交还船只之日截止,停止支给。
凡应付马快船。
钦差内臣公侯伯出外公干、如操江镇守之类、应从水路者
○每年
钦差公侯伯郎中等官、赴各
王府册封者
○在京大臣以礼致仕、有
旨驰驛还乡、及丁忧病故者
○袭封衍圣公、嗣教张真人、朝覲回还
○南京内外官进贡回还
○安南、日本等国使臣朝贡,回还。
→ 凡应当拨给马快船的情形:钦差内臣、公、侯、伯出京公干,如操江、镇守之类需从水路前往的;每年钦差公、侯、伯、郎中等官前往各王府册封的;在京大臣以礼致仕、奉旨驰驿还乡以及丁忧、病故的;袭封衍圣公、嗣教张真人朝觐回程的;南京内外官员进贡回程的;安南、日本等国使臣朝贡回程的。
凡
亲王之国、用船不过五百隻。其军校人等、自雇车辆、装至通州上船所。嘉靖三十九年题准、兵部先差官往通州、督同分守等官、整理见在听差马快船隻、如有不敷、将附近卫分、顺回粮船、及张家湾至德州、一带湾泊军民船、催来协济。军民船有五百料者、给脚价米十石。四百料者、八石。三日料者、七石。二百料者、六石。一百料者、五石。仍计程给与口粮。俱行户部、於通州直沽等仓关支
→ 凡亲王前往封国就藩,用船不得超过五百只。随行军校人等,自行雇用车辆,装运至通州上船之处。嘉靖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