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僕寺 南京太僕寺大明会典卷之二百十八太僕寺
俱有专管马政官。各府通判一员。各州判官一员。各县县丞或主簿一员。各卫指挥一员。各所千户或百户一员。弘治十三年、各卫止委指挥一员。十八年令、各州县马不及五百匹者、革去管马官。以掌印官带管
凡分管少卿、旧设二员。一员、巡视京营、及各边骑操马匹。一员、提督顺天、河间、保定三府所属寄牧马匹。俱领
敕、一年更替。正德七年、添设一员、收兑马匹。及会同科道官、兵部委官、秤收马价子粒、各营桩朋银两。隆庆三年题准、少卿一员、仍提督京边马政。二员、分管东西二路。各兼寄牧孳牧验烙巡养之事。俱领
敕、不更替。万历九年、裁革一员。十一年、復旧
凡分管寺丞。旧设十二员。以九员、分管顺天、保定、真定、河间、永平、大名、济南、兗州、东昌九府。一员、管顺德、广平二府。一员、管开封、卫辉、彰德三府各马匹。一员、管京卫孳牧骑操马匹。弘治十八年、裁革四员。正德九年、添设一员、专管寄养马匹。嘉靖八年、裁革三员。以寄养马匹、令该管地方官带管。其六员。一员、分管顺天、顺德、广平三府。并京卫孳牧骑操马匹。一员、分管真定、保定二府。一员、分管大名、永平二府。一员、分管河间、及济南府。一员、分管兗州、东昌二府。一员、分管开封、卫辉、彰德三府。俱三年更代。每岁二八月出巡。照依兵部马政事例、逐一兴举。岁终比较。遇更代之年、具所行事蹟、造册缴部查照。其山东等都司所属卫所、各从本司委官提督。遇有解到孳生马匹、照例发属寄养。隆庆三年题准、定為三员。以一员、提督库藏、兼协理京边。二员、协理东西二路。万历九年、裁革一员。寻復旧。少卿
敕内、兼载寺丞职名。遇少卿缺、则寺丞暂摄行事事例 【详见兵部车驾司】
南京太僕寺
洪武七年、设群牧监、隶本寺。二十三年、定為十四牧监、九十八群。二十八年、裁革。以其马属有司提调孳牧。今所领府卫州县、总六十七处
在京
应天府 【八县全属】
在外
江南直隶
镇江府【三县全属】寧国府【南陵一县属】
太平府【三县全属】广德州【一县属】
江北直隶
凤阳府【四县属】淮安府【二州九县全属】
扬州府 【惟海门一县不属、餘三州六县属】
庐州府 【惟英山一县不属、餘二州五县属】
滁州【二县全属】和州【一县属】
徐州【四县全属】滁州卫。
以上各属、专委管马官员、及本寺出巡交代等项、俱与太僕寺同。事例与太僕寺同者、见兵部车驾司。係本寺者、见南京兵部车驾司
鸿臚寺 南京鸿臚寺
大明会典卷之二百十九
鸿臚寺
国初置侍仪司、為从六品衙门。
译四万斤,关领支给、运送纳交,都与大官署相同。
凡是本署原定额厨役一百四十三名,女户一名。
司牲司,养户十六名,军人一百名。嘉靖十二年,奏请裁革本司,将军人二十名,改拨到珍羞署,与厨役一同兼管饲养,其余的以及养户,都发回该卫县当差。
太仆寺 南京太仆寺
大明会典卷之二百十八
太仆寺
国朝初年,设立群牧所,牧养马匹。洪武六年,始设太仆寺,是从三品衙门,设在滁州,设卿、少卿、寺丞、典簿等官,职责专管马政。洪武三十年,设置北平以及辽东、山西、陕西、甘肃等处的行太仆寺。永乐元年,将北平行太仆寺改为北京行太仆寺。永乐十八年,改称太仆寺。洪熙元年,又改称北京行太仆寺。正统六年,确定今天的名称,以原来设在滁州的,作为南京太仆寺。
凡是所属地方:永乐四年,设立北京苑马寺,统辖清河、金台等六监,常春、顺义等二十四苑。永乐十六年裁革,将其所属的马匹划归北京行太仆寺,放牧于民间。其原定额的草场,如今议定征收银两,备办草料支用【详见兵部车驾司】。
在京
(属地列名从略)
在外
(属地列名从略)
以上各所属地方,都设有专管马政的官员:各府通判一员,各州判官一员,各县县丞或主簿一员,各卫指挥一员,各所千户或百户一员。弘治十三年,各卫只委派指挥一员。弘治十八年下令,各州县马匹不满五百匹的,裁革管马官,由掌印官兼管。
凡是分管少卿:旧设二员,一员巡视京营以及各边骑操马匹,一员提督顺天、河间、保定三府所属寄牧的马匹,都领受敕书,一年更替一次。正德七年,添设一员,负责收兑马匹,以及会同科道官、兵部委派的官员,秤收马价、子粒银及各营桩朋银两。隆庆三年题准施行,少卿一员,仍旧提督京边马政;二员分管东、西二路,各自兼管寄牧、孳牧、验烙、巡养等事,都领受敕书,不再更替。万历九年,裁革一员;万历十一年,恢复旧制。
凡是分管寺丞:旧设十二员,以九员分管顺天、保定、真定、河间、永平、大名、济南、兖州、东昌九府;一员管顺德、广平二府;一员管开封、卫辉、彰德三府的马匹;一员管京卫孳牧、骑操马匹。弘治十八年,裁革四员。正德九年,添设一员,专管寄养马匹。嘉靖八年,裁革三员,将寄养马匹交由该管地方官兼管。其余六员:一员分管顺天、顺德、广平三府以及京卫孳牧骑操马匹;一员分管真定、保定二府;一员分管大名、永平二府;一员分管河间及济南府;一员分管兖州、东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