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卷之一百二丧礼七丧服
大功
為同堂兄弟、及姊妹在室者
為姑、及姊妹、及兄弟之女出嫁者
父母為眾子妇
為女之出嫁者
祖為眾孙 【女在室同】
為兄弟之子之妇【即姪妇】
妇人為夫之祖父母【即夫之公婆】
妇人為夫之伯叔父母【即夫之伯伯姆姆叔叔婶婶】
妇人為夫之兄弟之子妇【即姪妇】
妇人為夫兄弟之女嫁人者
女出嫁為本宗伯叔父母【即伯伯姆姆叔叔婶婶】
女出嫁,為本宗兄弟及兄弟之子。
女出嫁為本宗姑姊妹、及兄弟之女在室者
為人后者為其兄弟、及姑姊妹在室者
夫為人后者其妻為夫本生父母。
為兄弟之子為人后者
小功
為伯叔祖父母 【谓祖之兄弟、即伯公伯婆叔公叔婆】
為同堂伯叔父母【谓父之伯叔兄弟】
為再从兄弟、及再从姊妹在室者 【谓同□祖兄弟、即父伯叔兄弟之子女】
為同堂兄弟之子【即堂姪】
為从祖祖姑在室者 【谓祖之亲姊妹、即姑婆】
為从祖姑在室者 【即堂姑、是父之同堂伯叔姊妹】
為同堂兄弟之女在室者【即堂姪女】
為兄弟之妻
為人后者為其姑姊妹适人者
為嫡孙妇
為同堂姊妹之嫁者
為孙女适人者
為兄弟之孙、及兄弟之孙女在室者 【即姪孙】
為外祖父母【即外公外婆】
為母之兄弟姊妹【即舅舅姨姨】
為同母异父之兄弟姊妹
為姊妹之子 【即甥】
為夫之姑、及夫之姊妹 【在室出嫁同】
為夫之兄弟、及夫兄弟之妻
為夫兄弟之孙、及夫兄弟之孙女在室者
為夫同堂兄弟之子、及夫同堂兄弟之女在室者
母出、為继母之父母兄弟姊妹
庶子為嫡母之父母兄弟姊妹【母死则不服】
緦麻
為族曾祖父母 【谓曾祖之兄弟及妻、即太伯公伯婆叔公叔婆】
為族伯叔祖父母 【谓祖之同堂兄弟及妻、即堂伯公伯婆叔公叔婆】
為族父母 【谓父之再从兄弟同曾祖者、即族伯伯姆姆叔叔婶婶】
為族兄弟、及族姊妹在室者 【谓三从兄弟姊妹同高祖者】
為族曾祖姑在室者 【谓曾祖之姊妹、即太姑婆】
為族祖姑在室者 【即祖之同堂姊妹、即堂姑婆】
為族姑在室者 【谓父之再从姊妹、即族姑】
為兄弟之曾孙 【女在室同、即曾姪孙】
為曾孙玄孙
為同堂兄弟之孙 【女在室同、出嫁则无服】
為再从兄弟之子 【女在室同、即同曾祖兄弟之子】
為从祖祖姑、及从祖姑、及从祖姊妹之出嫁者 【从祖祖姑、谓祖之亲姊妹。从祖姑、父之同堂姊妹。从祖姊妹、已身再从姊妹】
為兄弟之孙女出嫁者
為同堂兄弟之女出嫁者【堂姪女】
為乳母
為舅之子
為姑之子
為两姨兄弟
為外孙 【男女同】
為妻之父母 【妻亡而别娶亦同。妻之亲母、虽嫁出犹服】
為婿
為兄弟孙之妇
為同堂兄弟子之妇
為同堂兄弟之妻
為外孙妇
為甥妇
妇人為夫之曾祖高祖父母
為夫之从祖祖父母【即夫之祖亲兄弟伯公伯婆叔公叔婆】
為夫之从祖父母【夫之堂伯叔】
為夫兄弟之曾孙
為夫之同堂兄弟
為夫同堂兄弟之孙【孙女同】
為夫再从兄弟之子
為夫兄弟孙之妇
為夫同堂兄弟子之妇
為夫同堂兄弟之妻
為夫同堂姊妹【在室出嫁同】
為夫之外祖父母
為夫之舅、及夫之姨
為夫之从祖祖姑、及从祖姑在室者 【从祖祖姑、是夫之姑婆。
译侄(缌麻)、再从侄之妻(无服)(指再从兄弟之子,即同曾祖兄弟之子);
族伯叔祖父母(缌麻)(指祖父的同堂兄弟及其妻,即祖父的伯叔兄弟)、堂伯叔父母(小功)(指父亲的伯叔兄弟及其妻)、堂兄弟(大功)、堂兄弟之妻(缌麻)(指同祖的伯叔兄弟)、堂侄(小功)、堂侄之妻(缌麻)(指同祖伯叔兄弟之子)、堂侄孙(缌麻)、堂侄孙之妻(无服)(指同祖伯叔兄弟之孙);
族曾祖父母(缌麻)(指曾祖的兄弟及其妻,即太伯公、太伯婆、太叔公、太叔婆)、伯叔祖父母(小功)(指祖父的亲兄弟及其妻,即伯公、伯婆、叔公、叔婆)、伯叔父母(一年)(指父亲的亲兄弟及其妻,即伯伯、姆姆、叔叔、婶婶)、兄弟(一年)、兄弟之妻(小功)(指自己的亲兄弟)、侄(一年)、侄妇(大功)(指兄弟之子)、侄孙(小功)、侄孙之妻(缌麻)(指兄弟之孙)、曾侄孙(缌麻)、曾侄孙之妻(无服)(指兄弟之曾孙);
高祖父母(即太太公婆,齐衰三月)、曾祖父母(即太公太婆,齐衰三月)、祖父母(即公婆,齐衰不杖期)、父(斩衰)、母(三年)、自己;
长子(一年)、长子之妻(一年)、众子(一年)、众子之妻(大功)、嫡孙(一年)、嫡孙之妻(小功)、众孙(大功)、众孙之妻(缌麻)、曾孙(缌麻)、曾孙之妻(指孙之子的妻子,无服)、玄孙(缌麻)、玄孙之妻(指曾孙之子的妻子,无服);
族曾祖姑(指曾祖的姊妹,即太姑婆,未嫁缌麻,已嫁无服)、从祖祖姑(指祖父的亲姊妹,即姑婆,未嫁小功,已嫁缌麻)、姑(指父亲的亲姊妹,未嫁一年,已嫁大功)、姊妹(指自己的亲姊妹,未嫁一年,已嫁大功)、侄女(指兄弟之女,未嫁一年,已嫁大功)、侄孙女(指兄弟之孙女,未嫁小功,已嫁缌麻)、侄曾孙女(指兄弟的曾孙女,未嫁缌麻,已嫁无服);
族祖姑(指祖父的同堂姊妹,即祖父的伯叔姊妹,未嫁缌麻,已嫁无服)、堂姑(指父亲的伯叔姊妹,未嫁小功,已嫁缌麻)、堂姊妹(指同祖伯叔姊妹,未嫁大功,已嫁小功)、堂侄女(指同祖伯叔兄弟之女,未嫁小功,已嫁缌麻)、堂侄孙女(指同祖伯叔兄弟之孙女,未嫁缌麻,已嫁无服);
族姑(指父亲的再从姊妹,即父亲同曾祖的姊妹,未嫁缌麻,已嫁无服)、再从姊妹(指父亲伯叔兄弟之女,即同曾祖的姊妹,未嫁小功,已嫁缌麻)、再从侄女(指再从兄弟之女,即同曾祖兄弟之女,未嫁缌麻,已嫁无服);
族姊妹(指三从姊妹,即同高祖的姊妹,未嫁缌麻,已嫁无服)。
(以上图表见原文)
凡姑、姊妹、女儿及孙女未嫁在家的,或已嫁被休归家的,服制都与男子相同。已出嫁而无夫无子者,为兄弟姊妹及侄辈都服不杖期。
凡同出五世祖、亲属关系已在缌麻服之外的,都是袒免亲,遇丧葬时穿素服、用一尺布缠头。
从祖姑、是夫之堂姑】
女出嫁為本宗从祖祖父母【即伯公伯婆,叔公叔婆】
女出嫁,為本宗从祖父母【即堂伯、堂叔】
女出嫁為本宗同堂兄弟之子女【即堂姪堂姪女】
女出嫁為本宗从祖祖姑、及从祖姑在室者 【从祖祖姑、即姑婆。从祖姑、即堂姑】
女出嫁,為本宗同堂姊妹之出嫁者。
為人后者為本生外祖父母
【古礼有三殤、年十九至十六為长殤、十五至十二為中殤、十一至八岁為下殤、长殤中殤降正服一等、下殤降长殤中殤一等、即生三岁至七岁者、為无服之殤。其已娶已嫁、则服之如成人。具载大明令。今省】
丧服总图
用至麤麻布為之,不缝下边。斩衰【三年】
用稍麤麻布為之,缝下边。齐衰三年,齐衰杖期【即一年】齐衰不杖期【亦一年】齐衰五月,齐衰三月。
用麤熟布為之,大功【九月】
用稍麤熟布為之,小功【五月】
用稍细熟布為之,緦麻【三月】
本宗九族五服正服之图
凡嫡孙父卒為祖父母承重、服斩衰三年。若為曾高祖父母承重服亦同。祖在為祖母止服杖期
凡男為人后者為本生亲属孝服皆降一等。惟本生父母降服不杖期。父母报服同
族兄弟【緦麻】族兄弟妻【无服】【谓主从兄弟,即同高祖兄弟】
族伯叔父母【緦麻】【谓祖之再从兄弟及妻,即父同曾祖兄弟】再从兄弟【小功】再从兄弟妻【无服】【谓父伯叔兄弟之子,即同曾祖兄弟】再从姪【緦麻】再从姪妇【无服】【谓再从兄弟之子,即同曾祖兄弟之子】
族伯叔祖父母【緦麻】【谓祖之同堂兄弟及妻即公之伯叔兄弟】堂伯叔父母【小功】【谓父之伯叔兄弟及妻】堂兄弟【大功】堂兄弟妻【緦麻】【谓同祖伯叔兄弟】堂姪【小功】堂姪妇【緦麻】【谓同祖伯叔兄弟之子】堂姪孙【緦麻】堂姪孙妇【无服】【谓同祖伯叔兄弟之孙】
族曾祖父母【緦麻】【谓曾祖之兄弟及妻,即太伯公、太伯婆、太叔公、太叔婆】伯叔祖父母【小功】【谓祖之亲兄弟及妻,即伯公、伯婆、叔公、叔婆】伯叔父母【期年】【谓公之亲兄弟及妻,即伯伯、姆姆、叔叔、婶婶】兄弟【期年】兄弟妻【小功】【谓巳之亲兄弟】姪【期年】姪妇【大功】【谓兄弟之子】姪孙【小功】姪孙妇【緦麻】【谓兄弟之孙】曾姪孙【緦麻】曾姪孙妇【无服】【谓兄弟之曾孙】
高祖父母【即太太公婆齐衰三月】曾祖父母【即太公太婆齐衰三月】祖父母【即公婆齐衰不杖期】父【斩衰】母【三年】巳身。
长子【期年】长子妇【期年】眾子【期年】眾子妇【大功】嫡孙【期年】嫡孙妇【小功】眾孙【大功】眾孙妇【緦麻】曾孙【緦麻】曾孙妇【谓孙之子无服】玄孙【緦麻】玄孙妇【谓曾孙之子无服】
族曾祖姑【谓曾祖之姊妹,即太姑婆,在室緦麻,出嫁无服】从祖祖姑【谓祖之亲姊妹,即姑婆,在室小功,出嫁緦麻】姑【谓父之亲姊妹,在室期年,出嫁大功】姊□【谓己之亲姊妹,在室期年,出嫁大功】姪女【谓兄弟之女,在室期年,出嫁大功】姪孙女【谓兄弟之孙女,在室小功,出嫁緦麻】姪曾孙女【谓兄弟之曾孙女,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族祖姑【谓祖之同堂姊妹,即公之伯叔姊妹在室緦麻,出嫁无服】堂姑【谓父之伯叔姊妹在室小功,出嫁緦麻】堂姊妹【谓同祖伯叔姊妹在室大功,出嫁小功】堂姪女【谓同祖伯叔兄弟之女在室小功,出嫁緦麻】堂姪孙女【谓同祖伯叔兄弟之孙女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族姑【谓父之再从姊妹,即父同曾祖姊妹,在室緦麻,出嫁无服】再从姊妹【谓父之伯叔兄弟之女,即同曾祖姊妹,在室小功,出嫁緦麻】再从姪女【谓再从兄弟之女,即同曾祖兄弟之女,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族姊妹【谓三从姊妹,即同高祖姊妹,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以上图表见word]
凡姑姊妹女及孙女在室、或已嫁被出而归、服并与男子同。
译【妻为夫族服图】
丈夫为祖父母及曾祖、高祖父母承重的,妻子都随丈夫服。
夫族兄弟(无服);
夫族伯叔父母(无服)、夫再从兄弟(无服)、夫再从侄(缌麻);
夫族伯叔祖父母(无服)、夫堂伯叔父母(缌麻)、夫堂兄弟及其妻(缌麻)、夫堂侄、夫堂侄之妻(小功、缌麻)、夫堂侄孙(缌麻);
夫族曾祖父母(无服)、夫伯叔祖父母(即丈夫的伯公伯婆叔公叔婆,缌麻)、夫伯叔父母(即丈夫的伯伯姆姆叔叔婶婶,大功)、夫兄弟及其妻(丈夫的哥哥称伯、弟弟称叔,小功)、夫侄、夫侄之妻(一年、大功)、夫侄孙、夫侄孙之妻(小功、缌麻)、夫曾侄孙(缌麻);
夫高祖父母(缌麻)、夫曾祖父母(缌麻)、夫祖父母(即丈夫的公婆,大功)、舅姑(即公婆,斩衰三年)、妻为夫(斩衰三年)、夫为妻(齐衰杖期,父母在世则不杖)、长子(一年)、长子之妻(一年)、众子(一年)、众子之妻(大功)、孙(大功)、孙之妻(缌麻)、曾孙(缌麻)、玄孙(缌麻);
夫曾祖姑(无服)、夫祖姑(即丈夫的姑婆,未嫁缌麻,已嫁无服)、夫亲姑(即丈夫的姑母,小功)、夫姊妹(即小姑,小功)、夫侄女(未嫁一年,已嫁大功)、夫侄孙女(未嫁小功,已嫁缌麻)、夫曾侄孙女(缌麻);
夫堂祖姑(无服)、夫堂姑(未嫁缌麻,已嫁无服)、夫堂姊妹(缌麻)、夫堂侄女(未嫁小功,已嫁缌麻)、夫堂侄孙女(缌麻);
夫族姑(无服)、夫再从姊妹(无服)、夫再从侄女(未嫁缌麻,已嫁无服);
夫族姊妹(无服)。
(以上图表见原文)
丈夫过继为他人后者,其妻为丈夫的本生舅姑服大功。
【妾为家长族服之图】
家长父母(一年)、家长(斩衰三年)、家长长子(一年);
正妻(一年)、家长众子(一年);
为自己所生之子(一年)。
(以上图表见原文)
【出嫁女为本宗降服之图】
父之堂兄弟(即父亲的伯叔兄弟,缌麻)、堂兄弟(即同祖的伯叔兄弟,小功)、堂侄(即同祖伯叔兄弟之子,缌麻);
祖之兄弟(即伯公叔公,缌麻)、伯叔父母(即伯伯姆姆叔叔婶婶,大功)、兄弟(大功)、兄弟之子(即侄,大功);
高祖父母(即太太公婆,齐衰三月)、曾祖父母(即太公太婆,齐衰五月)、祖父母(即公婆,一年)、父母(一年)、自己;
祖之姊妹(即姑婆,未嫁缌麻,已嫁无服)、父之姊妹(即姑母,大功)、姊妹(大功)、兄弟之女(即侄女,大功);
父之堂姊妹(即父亲的伯叔姊妹,未嫁缌麻,已嫁无服)、堂姊妹(即同祖伯叔姊妹,未嫁小功,已嫁缌麻)、堂侄女(即同祖伯叔兄弟之女,缌麻)。
(以上图表见原文)
【外亲服图】
堂舅之子(无服);
母之兄弟(即舅父,小功)、舅之子(称为内兄弟,即姑舅兄弟,缌麻)、舅之孙(无服);
母之祖父母(即母亲的公婆,无服)、外祖父母(大功)、自己;
姑之子(称为表兄弟,即姑舅兄弟,缌麻)、姑之孙(无服);
母之姊妹(即姨母,小功)、两姨兄弟(缌麻)、姨之孙(无服);
堂姨之子(无服)。
(以上图表见原文)
【妻亲服图】
妻之外祖父母(无服);
妻之伯叔(无服)、妻之兄弟及其妻(即内兄、内嫂,无服);
妻之祖父母(即妻的公婆,无服)、妻之父母(即岳父岳母,缌麻)、自己(缌麻)、女儿之子(外孙,缌麻)、女儿之孙(
出嫁而无夫与子者為兄弟姊妹及姪皆不杖期。
凡同五世祖族属在緦麻绝服之外、皆為袒免亲。遇丧葬则服素服尺布缠头
妻為夫族服图
夫為祖父母及曾高祖父母承重者、并从夫服
夫族兄弟 【无服】
夫族伯叔父母【无服】夫再从兄弟【无服】夫再从姪【緦麻】
夫族伯叔祖父母【无服】夫堂伯叔父母【緦麻】夫堂兄弟及妻【緦麻】夫堂姪,夫堂姪妇【小功緦麻】夫堂姪孙【緦麻】
夫族曾祖父母【无服】夫伯叔祖父母【即夫之伯公伯婆叔公叔婆緦麻】夫伯叔父母【即夫之伯伯姆姆叔叔婶婶大功】夫兄弟及妻【即夫兄曰伯夫弟曰叔小功】夫姪夫姪妇【期年大功】夫姪孙夫姪孙妇【小功緦麻】夫曾姪孙【緦麻】
夫高祖父母【緦麻】夫曾祖父母【緦麻】夫祖父母【即夫之公婆大功】舅姑【斩衰】【三年】【即公即婆】妻為夫【斩衰三年】夫為妻【齐衰杖期父母在不杖】长子【期年】长子妇【期年】眾子【期年】眾子妇【大功】孙【大功】孙妇【緦麻】曾孙【緦麻】玄孙【緦麻】
夫曾祖姑【无服】夫祖姑【即夫之姑婆,在室緦麻,出嫁无服】夫亲姑【即夫之姑,小功】夫姊妹【即姑,小功】夫姪女【在室期年,出嫁大功】夫姪孙女【在室小功,出嫁緦麻】夫曾姪孙女【緦麻】
夫堂祖姑【无服】夫堂姑【在室緦麻,出嫁无服】夫堂姊妹【緦麻】夫堂姪女【在室小功,出嫁緦麻】夫堂姪孙女【緦麻】
夫族姑【无服】夫再从姊妹【无服】夫再从姪女【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夫族姊妹 【无服】
[以上图表见word]
夫為人后其妻為本生舅姑服大功。
妾為家长族服之图
家长父母【期年】家长【斩衰三年】家长长子【期年】
正妻【期年】家长眾子【期年】
為其子 【期年】
[以上图表见word]
出嫁女為本宗降服之图
父堂兄弟【即父之伯叔兄弟緦麻】堂兄弟【即同祖伯叔兄弟小功】堂姪【即同祖伯叔兄弟之子緦麻】
祖兄弟【即伯公叔公緦麻】伯叔父母【即伯伯姆姆叔叔婶婶大功】兄弟【大功】兄弟子【即姪大功】
高祖公母【即太太公婆齐衰三月】曾祖父母【即太公太婆齐衰五月】祖父母【即公婆期年】父母【期年】己身。
祖姊妹【即姑婆在室緦麻出嫁无服】父姊妹【即姑大功】姊妹【大功】兄弟女【即姪女大功】
父堂姊妹【即父之伯叔姊妹在室緦麻,出嫁无服】堂姊妹【即同祖伯叔姊妹在室小功,出嫁緦麻】堂姪女【即同祖伯叔兄弟之女緦麻】
[以上图表见word]
外亲服图
堂舅之子 【无服】
母之兄弟【即舅小功】舅之子【谓之内兄弟,即姑舅兄弟緦麻】舅之孙【无服】
母祖父母【即母之公婆无服】外祖父母【即外公外婆大功】己身。
译无服);
妻之姑(无服)、妻之姊妹(即姨,无服)、妻姊妹之子(无服)。
(以上图表见原文)
【三父八母之图】
养母(指自幼过继给他人者,斩衰三年);
同居继父(若两家都无大功以上亲属,指继父无子、自己也无伯叔兄弟之类,服一年;若两家都有大功以上亲属,指继父有子孙、自己也有伯叔兄弟之类,服齐衰三月)、不同居继父(原先曾与继父同居、如今不同居的,齐衰三月;从未随母亲与继父同居过的,无服)、嫡母(指妾所生之子对父亲正妻的称呼,斩衰三年)、嫁母(指亲生母亲因父亲去世而改嫁他人,齐衰杖期)、庶母(指父亲有子的妾,嫡子、众子为其服齐衰杖期;其亲生之子则服斩衰三年);
从继母嫁者(指父亲去世后继母改嫁他人、自己随她而去者,齐衰杖期)、继母(指父亲续娶的妻子,斩衰三年)、出母(指亲生母亲被父亲休弃,齐衰杖期)、乳母(指父亲的妾中曾哺乳自己的,即乳娘,缌麻);
慈母(指亲生母亲去世后,父亲命另一妾抚育自己者,斩衰三年)。
(以上图表见原文)
大明会典卷之一百三
历日
国家修订历法、以明确时令,用以颁赐百官、颁行天下。此事由钦天监官员负责推算,而政务上隶属于祠祭司。每年二月初一,钦天监奏进次年历法的样式,预先送各布政司刊印发布。照例在九月初一进呈颁赐。嘉靖十九年,改为十月初一。
洪武二十六年,制定了进呈颁赐历日的仪式:
提前一天,尚宝司在奉天殿(今称皇极殿)设置御座,教坊司在殿内设中和乐。当日的陈设如平常仪式。仪礼司在殿中设御历案,在丹陛正中的通道设历案,在丹陛下设百官历案。头通鼓响,引礼官引导文武官员及进历官进入、就立位;三通鼓响,执事的文武官员前往华盖殿(今称中极殿),行五拜三叩头礼。礼毕,传制及受历的侍从等官各就其位。
皇帝身穿皮弁服出来,奏乐,升座,卷帘,乐止,鸣鞭完毕。引礼官引导进历官就位,赞礼官唱"鞠躬",奏乐,唱"四拜"、"平身",乐止。典仪官唱"进历"。引礼官引导进历官从东阶登上、到丹陛案前,唱"跪",进历官将笏板插入腰带,取历本从殿东门靠东侧进入,到殿中。内赞官唱"跪",外赞官唱"众官皆跪",唱"进历",监官将历本放置于案上。内赞官唱"出笏"、"俯伏"、"兴",外赞官也唱"俯伏"、"兴"、"平身",内赞官唱"复
姑之子【谓之表兄弟,即姑舅兄弟緦麻】姑之孙【无服】
母之姊妹【即姨小功】两姨之子【即两姨兄弟緦麻】姨之孙【无服】
堂姨之子 【无服】
[以上图表见word]
妻亲服图
妻外祖父母【即妻外公外婆,无服】
妻伯叔【无服】妻兄弟及妇【即舅即姆,无服】
妻祖父母【即妻之公婆无服】妻父母【即丈人丈母緦麻】己身【為?緦麻】女之子【外孙緦麻】女之孙【无服】
妻之姑【无服】妻之姊妹【即姨无服】妻姊妹子【无服】
[以上图表见word]
三父八母之图
养母【谓自幼过房与人斩衰三年】
同居继父【两无大功亲,谓继父无子,己身亦无伯叔兄弟之类,期年;两有大功亲,谓继父有子孙,自己亦有伯叔兄弟之类,齐衰三月】不同居继父【先曾与继父同居,今不同居,齐衰三月;自来不曾随母与继父同居,无服】嫡母【谓妾生子称父之正妻,斩衰三年】嫁母【谓亲母因父死再嫁他人,齐衰杖期】庶母【谓父有子妾嫡子眾子,齐衰杖期;所生子,斩衰三年】
从继母嫁【谓父死继母再嫁他人随去者齐衰杖期】继母【谓父娶后妻斩衰三年】出母【谓亲母被父出齐衰杖期】乳母【谓父妾乳哺者即你母緦麻】
慈母【谓所生母死,父令别妾抚育者,斩衰三年】[以上图表见word]
大明会典卷之一百三
历日
国家治历明时、以
赐百官、颁行天下。属钦天监官推算、而事隶於祠部。每岁二月朔、钦天监奏进明年历式、预行各布政司刊布。例以九月朔进呈颁
赐。嘉靖十九年、改用十月朔
洪武二十六年定进颁历日仪
前期一日、尚宝设
御座于奉天殿。 【今為皇极殿】 教坊司设中和乐于殿内。其日陈设如常仪。仪礼司设
御历案于殿中。设历案于
丹陛中道。设百官历案于
丹陛下。鼓初严、引礼引文武官进历官入诣□立位。鼓三严、执事文武官诣
华盖殿。 【今為中极殿】 行五拜三叩头礼。毕、传
制受历侍。从等官各就位。
皇帝服皮弁服出。乐作。陞座。捲帘。乐止。鸣鞭讫。引礼引进历官就位。赞礼唱鞠躬。乐作。赞四拜。平身。乐止。典仪唱进历。引礼引进历官由东阶陞诣
丹陛案前。赞跪。搢笏。取历由殿东门靠东入、至殿中。内赞唱跪。外赞唱眾官皆跪。唱进历。监官以历置于案。内赞唱出笏。俯伏、兴。外赞亦唱俯伏、兴、平身。内赞唱復位。引礼引进历官由百官门出。乐作。引至拜位。乐止。赞礼唱鞠躬。乐作。四拜。平身。乐止。进历官退。执事举百官历案于丹墀中道。鸣赞唱排班。班齐。鞠躬。乐作。赞四拜。平身。乐止。传制官诣
御前跪奏传
制。俯伏、兴。
译位"。引礼官引导进历官从百官门出去,奏乐,引至拜位,乐止。赞礼官唱"鞠躬",奏乐,"四拜"、"平身",乐止,进历官退下。
执事将百官历案抬到丹墀正中通道。鸣赞官唱"排班",班列整齐后,唱"鞠躬",奏乐,唱"四拜"、"平身",乐止。传制官到御前跪奏将要传制,俯伏、起身,从殿东门靠东侧出去,到丹陛东侧面向西站立,宣称"有制"。赞礼官唱"跪",众官都跪下。宣读制词说:"钦天监进呈某年大统历,赐予百官,颁行天下。"赞礼官唱"俯伏"、"兴",奏乐,唱"四拜"、"平身",唱"颁历"。颁历官取历本分发给百官,分发完毕,皇帝起驾回宫,百官依次退出。
【东宫进历仪】
钦天监官员捧着历本在左顺门等候,等奉天殿的仪式结束后,从文华殿左门进入,在殿东门外面向西站立,等候太子升座。鸿胪官唱"四拜",引导钦天监正官登上、到文华殿外,将笏板插入腰带,捧历本从东门进入,到殿中,唱"跪",唱"进历"。监正官启奏:"钦天监进呈某年大统历。"启奏完毕,放置于案上,取出笏板,俯伏、起身,仍由人引导退出到拜位,唱"四拜",起身,退立于侍班中,等候百官排班行礼完毕。嘉靖十八年以后,都改为钦天监官员将历本捧到文华殿左门,由司礼监官员捧入,不再行礼。
凡颁行历日:洪武十三年令,各王府及在京文武百官、直隶的府州,都由钦天监印制颁给;十二布政司,则由钦天监预先将历本样式及印版分授给他们,让他们刊印后授予府县,再颁行到民间。
○嘉靖七年,令各布政司按照历年解送京城的历本数量,酌情将其中的四分之二解送礼部,其中一分送各衙门分给官吏,一分发给顺天府及各卫分给军民;其余削减的两份,全部发给各府州县,颁给百姓。
祥异
祖宗谨慎敬畏天意示警,重视灾异而不急于祥瑞。洪武元年,敕令天下有司,凡遇灾异,须据实奏闻;二年,令灾异即时奏报,不论大小;四年,又令天下不要奏报祥瑞;二十六年,遂定为法令:凡各地进献的祥瑞,礼部准予收下备案;如有非按时发生的灾异,须立即奏闻;若遇日食月食,须预先由相关部门举行救护仪式。
洪武二十六年,制定了日食救护的仪式:提前一天,在礼部仪门及正堂张结彩饰,在露台上设香案面向太阳,在仪门内两侧设置金鼓,在露台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