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吏政三铨选
卷十七吏政三铨选
铨法
任源祥
方今铨政。当讲求画一以定一代之制。当随宜变通以收得人之效。何也。凡国家数世而后。贵于遵守而不贵于纷更。今虽守实创。正讲求画一之时也。凡开辟草昧之初。利用一切之法以整齐天下。而未暇揆其至当。今虽创亦守。正权宜通变之时也。尝阅邸报。于铨政中大小节目。或屡更而着为例。或采台谏议而断自 宸衷。如寄凭候选。顺治来屡变不一。今定例投供点卯。以免参差。又悯候选之苦。一议截。再议折半。所以重官守而体人情。旧例三途而外。惟生员得升正印。今更定吏员准贡监例。俱升正印。所以破资格而求异能。旧例选期错出。今更定双月授补。单月推升。所以绝那移而专视听。六部互升。官如传舍。今更定司属于本部内升转。所以习职掌而责成功。至于停荐劾。停考选。停大计。皆所以静奔竞而期实效。详慎如此。复何议哉。然亦有见于廷议而未行者。愚请得而申之。一曰科道之改授宜酌也。科道职司言路。必使品行卓荦。历时务者居之。旧例行取考选。出自 睿裁。今惟论俸。以道府之郎中挨补。非设官本意。应如台臣赵玉堂张所志疏内事理。或仍行取推知考选。推知所升之中行评博改授。庶为得体。一曰内院中书之初授宜慎也。内院中书。系贡监生员加授职衔。旧例不以别衙门升用。今定得升主事府同知。与推知所升之中书科中书无别。夫撰文典籍。诚为近侍积勤。所当优擢。然既优其擢。当慎其选。合无如台臣高而明吴愈圣疏内事理。或与中行评博一体推授。或由推知升补。庶得其平。一曰外吏宜久任也。六部久任。仍可责成。本部升转。已经允行。而有司膺民社之责,犹席不暇暖。即长才安所见乎。宜取江抚韩世琦所请留任三年之说。酌而行之。奏最必多也。一曰州县宜更调也。地方之难易不同。材力之长短迥别。用违其材则两受其弊。人地两宜则并奏其效。各省督抚郎廷佐等纷纷入告。不约而同。宜酌而从之。成效必速也。而愚则更有说焉。掣签之例。起于万历末年。当时有签部之讥。今乃以掣签为典要。非特初授掣签。候补亦掣签。推升亦掣签。堂司监掣。科道监掣。凡以远嫌疑。告无罪而已。嗟乎。朝廷所赖于冢宰者。谓其能远嫌疑告无罪已乎。冢宰之职。惟远嫌疑告无罪。遂为胜任而愉快乎。为官择人。其谁之职乎。岂知人本不可学。而冥行听数。亦有得半者乎。无已请于地类其冲者僻者。于人类其杰者庸者。分而掣之可乎。签补签升。亦于事酌其大小缓急。类而掣之可乎。语云。国尔忘家。公尔忘私。当此讲求详慎之时。任事者果不以私家为念。则嫌疑不必避。而惟以人事君之是图。上亦稍宽其文法。而一代之制可定。得人之效可矣。
职官议
任源祥
明代官制。远超汉唐宋。上仿虞周。而控之以机。驭之以权。亦因时制宜之道也。后虽有因革损益。虑无有出其范围者矣。纲纪节目。备载会典。而历朝事例参差。得失并见。窃为之拟议一二定所从焉。吏部为职官之要领。吏部之难。难于量材授任。在外取人地相宜。在内取人事相宜。知人则哲。所以难也。查类选急选拣选皆严于资格。切于比例。后因苞苴请托。乃用掣签之法以为公。顾公则公矣。而一任其冥行。能无蹶乎。查推升不待考满。有类推单推廷推。廷推出于众议。其单推类推皆由吏部。吏部虽贤。能尽天下人而周知之乎。折衷而论。注选推升。皆宜用保举之法。保举。历朝各异。总之保举者。正大之情也。人主之聪明不自用。而寄耳目于吏部。吏部之聪明有限。而寄耳目于内外百官。所难者吏部之得人耳。择任尚书。是在人主。学校所以储才。职官之根本也。教官主学校。顾以龙钟岁贡乞恩举人处之。彼既日暮途穷。甘心自弃。又安望其砥砺名节。主持风教。后世乃视为赘疣。甚非设官之初意。窃谓欲预养职官之用。当先重教官之选。非实有品行才望者。不得居此职。职在教士。士之
译卷十七 吏政三 铨选
铨法
任源祥
当今的铨选政事,应当讲求统一规范,以确立一代的制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通,以取得选拔人才的实效。为什么呢?凡是国家经过几代之后,贵在遵守旧制而不贵在频繁更改。现在虽然是沿袭前制,但实际上是初创,正是讲求统一规范的时候。凡是开创新局、草创之初,利用一切方法来整顿天下,而没有闲暇去衡量其是否最为恰当。现在虽然是初创,但也需要沿袭,正是权宜变通的时候。我曾阅览邸报,在铨选政事中的大小细节,有的屡次更改而成为定例,有的采纳台谏的议论而由皇帝亲自决断。例如寄凭候选,顺治以来屡次变更,不一而足,现在定例为投供点卯,以避免参差不齐。又怜悯候选人的困苦,一度议定截留,再议定折半,这是为了重视官职责任而体恤人情。旧例除了三条途径外,只有生员可以升任正印官,现在改定吏员准许按照贡监生的例子,都可以升任正印官,这是为了打破资历限制而寻求有特殊才能的人。旧例选官日期交错出现,现在改定为双月授补,单月推升,这是为了杜绝挪移舞弊而专一视听。六部官员互相升迁,官位如同旅馆,现在改定为司属官员在本部内升转,这是为了熟悉职掌而责求成功。至于停止荐举弹劾,停止考选,停止大计,都是为了平息奔竞之风而期望实际效果。如此详慎,还有什么可议论的呢?然而也有在朝廷议论中提出但未实行的,我请求加以申述。第一,科道官的改授应当斟酌。科道官的职责是掌管言路,必须让品行卓越、历经事务的人担任。旧例实行取考选,出自皇帝的英明裁断,现在只论资历,用道府级的郎中依次补缺,这不符合设官的本意。应当像台臣赵玉堂、张所志疏中所述的事理,或者仍然实行取考选,推知所升迁的人中实行评博改授,这样才得体。第二,内院中书官的初授应当慎重。内院中书,是贡监生员加授的职衔,旧例不让他们从其他衙门升用,现在定例可以升任主事、府同知,与推知所升迁的中书科中书没有区别。撰写文章、掌管典籍,确实是近侍积勤,应当优厚提拔。然而既然优厚提拔,就应当慎重选拔。何不按照台臣高而明、吴愈圣疏中所述的事理,或者与中行评博一体推授,或者由推知升补,这样才公平。第三,外任官吏应当长期任职。六部官员长期任职,仍然可以责成其完成任务,本部升转,已经准许实行,而有司承担治理百姓的责任,却坐不安席,即使有长才,哪里能施展呢?应当采纳江抚韩世琦所请求的留任三年之说,斟酌实行,奏报政绩优秀的必定很多。第四,州县官员应当更调。地方的难易不同,材力的长短迥别,用人违背其材力则双方都受其弊,人与地两相适宜则共同奏效。各省督抚郎廷佐等人纷纷上告,不约而同,应当斟酌采纳,成效必定迅速。而我还有话说。掣签的例子,起于万历末年,当时有讥讽签部的言论,现在却把掣签作为典要,不仅初授掣签,候补也掣签,推升也掣签,堂司监掣,科道监掣,都是为了远离嫌疑,宣告无罪罢了。唉,朝廷所依赖冢宰的,是说他能远离嫌疑、宣告无罪吗?冢宰的职责,只是远离嫌疑、宣告无罪,就认为胜任而愉快吗?为官择人,是谁的职责呢?难道知人本来不可学,而盲目行动听凭运气,也有得到一半的吗?不得已,请在地方上区分冲要、偏僻,在人才上区分杰出、平庸,分别掣签可以吗?签补签升,也根据事务的大小缓急,分类掣签可以吗?俗话说,为国事而忘家,为公事而忘私。在这讲求详慎的时候,任事者果然不以私家为念,那么嫌疑不必回避,而只图以人事君,皇上也稍微放宽文法,一代的制度就可以确定,选拔人才的实效就可以达到了。
职官议
任源祥
明代的官制,远远超过汉、唐、宋,上仿虞、周,而用机要来控制,用权术来驾驭,这也是因时制宜的道理。后来虽然有因袭变革、增减损益,考虑没有超出其范围的。纲纪细节,完备地记载在会典中,而历朝事例参差不齐,得失并见。我私下为此拟议一二,确定所遵循的。吏部是职官的要领,吏部的难,难在量材授任。在外任取人与地相宜,在内任取人与事相宜。知人则哲,所以难。查类选、急选、拣选都严于资格,切于比例,后来因为贿赂请托,于是用掣签的方法以求公平。顾公平则公平了,而一任其盲目行动,能不跌倒吗?查推升不等待考满,有类推、单推、廷推,廷推出于众议,其单推、类推都由吏部。吏部虽然贤能,能尽知天下人而周知吗?折衷而论,注选推升,都应当用保举的方法。保举,历朝各异,总之保举者,是正大之情。人主的聪明不自用,而寄耳目于吏部,吏部的聪明有限,而寄耳目于内外百官。所难的是吏部得到合适的人。选择任命尚书,在于人主。学校是用来储备人才的,是职官的根本。教官主管学校,顾以年老体衰的岁贡、乞恩举人处之,他们既已日暮途穷,甘心自弃,又怎能期望他们砥砺名节,主持风教。后世竟视为赘疣,非常不符合设官的初意。我私下认为,想要预先培养职官的效用,应当先重视教官的选拔。非实有品行才望者,不得居此职。职在教士,士之
贤否。为教官之殿最。士之保举。即以责成教官。教官得士多。即与知推一例行取。正统中。陈敬宗李时勉为两京祭酒。天下士风一变。建文初。方孝孺由汉中教授。召入为翰林学士。彼时保举虽未行。而厚其报乃所以重其责也。司马光十科取士。首推行谊纯固可为师表。师表尊而后士知所宗。诚治天下之首务也。由此言之。失职则吏部无补于治道。得职则教官有关于铨政。故论官有典。论政有要。查官员久任。隆庆二年令在京各官与衙门政体相宜。在外各官与地方人情相宜。虽资当升。照例加级。仍管原务。以后迁转即从加级扣算。此即虞廷三考之法而通之者也。后世不遵此法。官如传舍。虽贤者岂能尽其才。展实效乎。六曹政体各有相宜。隆庆事例。户刑工三部司属。无故不得轻调。窃谓礼兵亦然。即如边方有警。非习于形势。谙于兵马钱粮者。其能调拨无误。指授方而有济乎。府州县有烦简。才有攸宜。除吏部量材注选外。受事后量材改调。此抚按之责所以佐铨政之不逮也。查边缺有二。一曰戎马之地。因人之畏苦。而或听告选。或听掣签。皆非铨政之善者也。殊不思一人之苦乐犹小。而封疆民社。关系甚大。计戎马之地。当择其习于边事。才堪御侮者授之。选能而用。非以此苦之也。果着劳绩。不次优擢。嘉靖事例。边远司道知府迁转。量减年资。窃谓知府以下。皆用此例可也。瘴之地。当取其原籍附近风士相宜者而用之。习其俗而知其情。为治倍易。嘉靖事例。远方县佐及杂职员缺。将附近者铨补。窃谓除方面官外。皆用此例可也。府州县六曹之事具备。而治平之时。教养为重。乱离之后。拊循招集为先。至于催科。则为政之末端耳。后世考课有司。惟以催科为殿最。其余不过虚应故事。不仁者严加督责。以副考成。而国家之元气日以朘削。臂如剜肉充腹。待毙之道也。地方失事。固有司之责。然亦须宽其绳墨。期于弭盗而止。今但有失事。即为降罚。勒限不获。即斥逐。以致上下相蒙。隐忍而不敢报。由此酿成大祸。遂不可救也。总之。齐其末则法密而奸积。循其本则吏习而民安。教养拊循。治之本也。催科捕盗。治之未也。舍其本而务其末。欲治得乎。查布按二司。初但设本司正副官。后因事添设守巡二道。遂以为例。往往一道止实辖一府。或数道共辖一府。既有该府。又有该道。殊属赘疣。今之宦途。以此为翱翔之地。养望之区。往来迁转。如传舍然。于地方何益。窃谓一府兵事本合归重知府。而守巡道可裁也。问刑衙门。既设刑部都察院。又设大理寺。专主平反驳正。慎狱之至意也。然使不称其职。虽再设平反之官何益。刑得其平。如皋陶为士。苏公为司寇。岂有别衙门驳正乎。故大理寺可裁也。若镇抚司益不可不裁也。翰林詹事府皆备顾问。可裁并为一。宁重为官择人。毋轻为人设官礼也。中庸曰。人存政举。董子曰。正一身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经制未尝不善。而精神所贯。机权控驭。因时制宜。亦在人主之善用之耳。若乃揽要领。厚根本。综其典则而一归之礼。则当今董正之善道也。
译贤与不贤,作为教官考核的优劣标准。士人的保举,就责成教官负责。教官保举的士人越多,就按照知推一行的惯例进行选拔。正统年间,陈敬宗、李时勉担任两京国子监祭酒,天下的士风为之一变。建文初年,方孝孺由汉中教授被召入朝担任翰林学士。那时保举制度虽然尚未实行,但给予丰厚的回报,正是为了加重他们的责任。司马光提出的十科取士,首推“行谊纯固,可为师表”这一科。师表受到尊崇,士人就知道所效法的对象,这确实是治理天下的首要任务。由此说来,教官失职,吏部对治理之道就没有补益;教官尽职,教官就关系到选官政治。所以论官员有常典,论政治有要害。查考官员长期任职的规定,隆庆二年下令,在京各官与衙门政体相适宜,在外各官与地方人情相适宜,即使资历应当升迁,也照例加级,仍管理原职事务,以后的迁转就从加级中扣算。这就是《虞书》中三考之法而加以变通运用的体现。后世不遵守这种方法,官位如同旅店,即使是贤能的人,怎能竭尽他们的才能,展现实际的成效呢?六部政体各有适宜之处,隆庆年间的成例规定,户部、刑部、工部的司属官员,没有缘故不得轻易调动。我认为礼部、兵部也是如此。比如边疆有警报,如果不是熟悉形势、通晓兵马钱粮的人,怎能调拨无误、指挥得当而有所成效呢?府、州、县的政务有繁重和简略之分,人才也有适宜之处。除了吏部根据才能注选外,任职后根据才能改调,这是巡抚、巡按的责任,用来辅助选官政治的不足之处。查考边疆缺额有两种,一是戎马之地,因为人们畏惧艰苦,有时听任告老选官,有时听任抽签选官,都不是选官政治的好办法。他们全然不考虑个人的苦乐还算小事,而边疆民生社稷,关系极大。计算戎马之地,应当选择那些熟悉边务、才能足以抵御外侮的人授予职位。选拔能人而任用,并不是以此来苦待他们。如果确实建立功劳,就破格优厚提拔。嘉靖年间的成例,边远地区的司道、知府迁转,酌情减少年资限制。我认为知府以下,都采用这个例子也可以。瘴疠之地,应当选取原籍附近、风俗适宜的人来任用。熟悉那里的风俗而了解那里的民情,治理起来加倍容易。嘉靖年间的成例,远方县佐及杂职官员缺额,将附近的人选铨补。我认为除了方面官外,都采用这个例子也可以。府、州、县六部的事务齐备,而在太平时期,教化养育是重中之重;在战乱离散之后,安抚招集是首要任务。至于催征赋税,则是政务的末端罢了。后世考核地方官员,只以催征赋税作为优劣标准,其余不过是虚应故事。不仁爱的人严加督责,以符合考核要求,而国家的元气日益被削弱,好比剜肉充饥,这是等待死亡的做法。地方发生失事,固然有地方官的责任,但也必须放宽法度,以消除盗患为限度。现在只要有失事,就进行降职处罚,限期抓获不到,就斥逐,导致上下互相蒙蔽,隐忍而不敢上报,由此酿成大祸,最终不可挽救。总之,整治末端则法令严密而奸邪积聚,遵循根本则官吏习惯而百姓安定。教化养育、安抚招集,是治理的根本;催征赋税、捕拿盗贼,是治理的末端。舍弃根本而致力于末端,想要治理好国家能行吗?查考布政使司、按察使司,起初只设置本司正副官,后来因为事务增加而添设守御道、巡抚道,遂成为惯例。往往一道只实际管辖一府,或者几道共同管辖一府,既有该府,又有该道,实在属于多余。现在的仕途,把这作为游荡之地、培养声望的区域,往来迁转,如同旅店一样,对地方有什么好处。我认为一府的军事本来应该归重于知府,而守御道、巡抚道可以裁撤。问刑衙门,既然设置了刑部、都察院,又设置大理寺,专门主管平反驳正,这是慎重狱讼的至深用意。然而如果任职者不能胜任,即使再设置平反的官员有什么好处。刑罚得到公平,就像皋陶担任士师,苏公担任司寇,难道有别衙门驳正吗?所以大理寺可以裁撤。至于镇抚司更是不可不裁撤。翰林院、詹事府都是备顾问的,可以裁并为一。宁可重视为官职选择人才,不要轻率地为人才设置官职,这是礼制。《中庸》说:“人存政举。”董仲舒说:“正一身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制度未曾不善,而精神所贯通,机权控驭,因时制宜,也在于君主善于运用罢了。如果把握要领,厚植根本,综合典章法则而统一归于礼制,那么这就是当今整顿政治的善道。
铨政
储方庆
用人不可滥也。滥则爵禄不足重。而天下有侥幸功名之心。用人不可滞也。滞则激劝无所施。而天下有自甘弃废之患。二者之患则均。而所以受患者不同。要其失则一也。今铨政之患将在滞矣。说者谓富贵之途。人所奔趋。必使慎重而后迁。以明持久而难得。则人各安其分。不敢躁求。故与其失之于滥也。毋宁失之于滞。不知滞有以滞而生者。亦有以滥而生者。以滞生滞者。救滞之法不同于救滥。以滥生滞者。救滞之法即存乎救滥。以今救滞之法。不为不详且周矣。京职既改外员。科目复减旧额。补者既多。而取者复少。积薪之患或其无。而谒选之人。经年累月。守候都门。而不得一官者。比比如故。此岂法之犹未备欤。则以知滞之出于滞。而不知滞之出于滥也。以滥得滞。而不去其滥以为疏通之本。则虽日从事于改补之令。裁减之方。徒以阻天下进取之心。而滋其雍塞已耳。岂能有所裨益于选政哉。窃以天下官人之额而计之。京省大小之职。不啻二万有奇。而士之由甲榜进身者。三年之中。不过百五十人耳。以百五十人之数。任此二万有奇之官。即参之以科贡。亦当沛然有余。而今若是其雍遏者。乃他途之滥有以使之也。他途滥则正途不得不滞。不清他途之滥而徒欲减正途之额。以求通于滞之中。其可得乎。至于京职候补者。其人固已积日累功以致此一旦。今徒以缺少而概补外员。则既无以酬服官之劳。而后之为国任事者。亦无所望于超迁。而生激发之念矣。夫滥升擢之名。而滞得官之实。则何如广授任之门。而慎登进之始哉。然而议者必曰京职少而选人多。其不得不滞者势也。而他途并进之法。又所以破科目之痼疾。安得尽辟之以待天下之士乎。愚以为京职既少矣。今独以主政一官。待天下郡县吏。无乃少而益少欤。谓宜少广其途以示风厉也。至于科目之弊。患在得人之不精。而以他途混淆之。又未必其有济。何则。择人以识不以法也。识不足以知人。而曰吾有兼收之法焉。窃恐法立而人犹是矣。故夫今日之铨政。但当严核于正途之中。而不必任他途之滥。以滞正途。但当广开其候补之门。而不可任改授之滥。以滞进取。如曰救滞之法。莫善于不次用人也。则今之员多缺少。久已患之。岂可复开多门以待巧进。若巧者侵夺已甚。则拙者迫怵无聊。其滞当有更甚于今者矣。不次用人。可以救滞于滞。而不可救滞于滥。今天下之滞。以滥而滞者也。故愚愿执事之除其滥焉。
选补日知录
顾炎武
汉宣帝时盗贼并起。征张敞拜胶东相。请吏追捕。有功效者。得壹切比三辅尤异。如曰壹切权时也赵广汉奏请令长安游徼狱吏秩百石又循吏传左冯翊有二百石卒史此之谓尤异也天子许之。上名尚书调补县令者数十人。自汉时县令。多取郡吏之尤异者。是以习其事而无不胜之患。今则一以畀之初释褐之书生。其通晓吏治者。十不一二。而耎弱无能者。且居其八九矣。又不择其人之材。而以探筹投钩。为选用之法。是以百里之命。付之阘茸不材之人。既以害民。而卒至于自害。于是烦剧之区。遂为官人之陷。而年年更代。其弊益深。而不可振矣。然汉时之吏多通经术。故张敞得而举之。宣帝得而用之。今天下儒非儒。吏非吏。则吾又不识用之何从也。
南人选南。北人选北。此昔年旧例。宋政和六年诏知县注选。虽甚远。无过三十驿。三十驿者九百里也。今之选人。动涉数千里。风土不谙。语音不晓。而赴任宁家之费。复不可量。是率天下而路也。欲除铨政之弊。岂必如此而后为至公耶。夫人主苟能开诚布公。则自大臣以下。至于京朝官。无不可信之人。而铨选之处有不必在京师者。唐贞观元年。京师谷贵。始分人于雒州置选。至开耀元年。以关外道里迢递。河雒之邑。天下之中。始诏东西二曹。两都分简。留放既毕。同赴京师。谓之东选。是东都一掌选也。黔中岭南闽中官。不由吏部。委都督选择土人补授。上元高宗三年八
译铨政
储方庆
用人不可泛滥。泛滥则爵位俸禄不足以显得珍贵。而天下人便有了侥幸求得功名的心理。用人不可停滞。停滞则激励劝勉无处施展。而天下人便有自甘被弃置废用的祸患。这两种祸患程度相当。但因此遭受祸患的原因不同。追究其过失则是一样的。如今铨选制度的祸患将在于停滞了。议论的人说富贵的途径。是人们奔走趋附的。一定要使得慎重之后才升迁。以表明官职持久且难得。那么人们各自安守本分。不敢急躁谋求。所以与其过失在于泛滥。不如过失在于停滞。不知道停滞有因停滞而产生的。也有因泛滥而产生的。因停滞产生停滞的。救治停滞的方法不同于救治泛滥。因泛滥产生停滞的。救治停滞的方法就存在于救治泛滥之中。如今救治停滞的方法。不能说不详细且周到了。京官既改为外任官员。科举名额又减少了旧有的额度。补缺的人既多。而选取的人又少。积薪之患或许没有。而参加选任的人。经过年复一年。守候在京城门外。却得不到一个官职的人。比比皆是。这难道是法律还不完备吗?这是因为知道停滞源于停滞。却不知道停滞源于泛滥。因泛滥导致停滞。而不除去泛滥作为疏通的根本。那么即使每天从事于改任补缺的命令。裁减的方法。只是阻碍天下人进取的心志。而滋生其壅塞罢了。怎么能对选官制度有所裨益呢?我私下根据天下官员的名额来计算。京师各省大小职位。不少于两万多。而读书人通过科举正途进入仕途的。三年之中。不过一百五十人罢了。用一百五十人的数量。担任这两万多官员的职位。即使参杂以科举贡生。也应当充沛有余。而如今如此壅塞的原因。乃是其他途径的泛滥造成的。其他途径泛滥则正途不得不停滞。不清除其他途径的泛滥而只想要减少正途的名额。以求在停滞之中求得通达。这能做到吗?至于京师职位候补的人。这些人本来已经积累时日功劳才达到这一步。如今仅仅因为缺额少而一概补为外任官员。那么既无法酬谢他们服官的辛劳。而后来为国家任职的人。也没有对超常升迁的期望。从而产生激励奋发的心念了。空有滥升擢的名声。而停滞得到官职的实质。那么何不广泛授予任职的门路。而慎重登进的开始呢?然而议论的人必定说京职少而选任的人多。其不得不停滞是形势使然。而其他途径并进的法则。又是用来破除科举积弊的。怎么能全部废除它们来等待天下的读书人呢?我认为京职既然少了。如今只以主政一个官职。等待天下郡县的官吏。岂不是少而又少吗?我认为应当稍微拓宽其途径以表示激励。至于科举的弊端。祸患在于选拔人不精当。而用其他途径混淆进来。又未必能有什么成效。为什么呢?选拔人靠的是识见而不是法律。识见不足以了解人。却说我有兼收并蓄的法律。我恐怕法律确立了人还是老样子。所以如今的铨选制度。只应当在正途之中严格考核。而不必放任其他途径的泛滥。以致停滞正途。只应当广泛开启候补的门路。而不可放任改任的泛滥。以致停滞进取。如果说救治停滞的方法。没有比破格用人更好的了。那么如今官员多缺额少。早已以此为患。怎么可以再开设多门路来等待投机取巧的进身呢?如果投机取巧的人侵夺太过。那么笨拙的人迫促惊恐无所依托。其停滞应当有比现在更严重的了。破格用人。可以救治因停滞而产生的停滞。而不可以救治因泛滥而产生的停滞。如今天下的停滞。是因泛滥而停滞的。所以我希望当权者除去其泛滥。
选补日知录
顾炎武
汉宣帝时盗贼同时兴起。征召张敞任命为胶东相。请求官吏追捕。有功效的。得以一切比照三辅地区特别优异者。如果说“一切”是权宜之计。赵广汉奏请让长安游徼狱吏秩级百石。又《循吏传》中左冯翊有二百石卒史。这就是所谓的特别优异者。天子允许了。上报名尚书调补县令的有数十人。自从汉代以来县令。多选取郡吏中特别优异者。因此熟悉事务而没有不胜任的祸患。如今则一概交给刚脱去布衣的读书人。其中通晓吏治的。十个人中不过一两个。而柔弱无能的。反而占据了八九成。又不选择人的才能。而用抽签投钩。作为选用的方法。因此百里之地的命脉。托付给庸劣无才的人。既危害百姓。而最终导致自害。于是烦杂艰巨的地区。就成为官吏的陷阱。而年年更替。其弊端更加深重。而不可振作了。然而汉代的官吏多通晓经术。所以张敞得以举荐他们。宣帝得以任用他们。如今天下儒者不像儒者。吏员不像吏员。那么我又不晓得任用他们从何下手了。
南方人选南方。北方人选北方。这是往年的旧例。宋政和六年诏令知县注选。即使很远。不超过三十驿。三十驿是九百里。如今的选任的人。动辄涉及数千里。风土不熟悉。语音听不懂。而赴任安家之费用。又不可估量。这是率领天下人走上绝路。想要消除铨选制度的弊端。难道一定要这样才算是至公吗?君主如果能够开诚布公。那么从大臣以下。至于京朝官。没有不可信任的人。而铨选的地方有不必在京师的。唐贞观元年。京师谷价昂贵。开始分人在雒州设置选任。到开耀元年。因为关外道路遥远。河雒之邑。是天下的中心。开始诏令东西二曹。在两都分别简选。留放完毕后。一同赶赴京师。称为东选。这是东都掌管选任。黔中岭南闽中官员。不由吏部。委托都督选择本地人补授。上元高宗三年八月
月壬寅。敕自今每年遣五品已上。强明清正官。充南选使。仍令御史同往注拟。大历十四年十二月[己](巳)亥。诏专委南选使。停遣御史。是黔中岭南闽中各一掌选也。新书张九龄为桂州都督兼岭南按察选补使而九龄又即岭南之人李岘传曰。代宗即位。征岘为荆南节度。江陵尹。知江淮选补使。又曰。罢相为吏部尚书。知江淮选举。置铨于洪州。刘滋传曰。兴元元年。改吏部侍郎。往洪州知选事。时京师寇盗之后。天下旱蝗。谷价翔贵。选人不能赴调。乃命滋江南典选。以便江岭之人。是江南又一掌选也。宋神宗诏川陕福建广南八路之官。罢任迎送劳苦。命转运司立格就注。免其赴选。是亦参用唐人之法。建炎南渡始诏福建二广阙并归吏部唯四川仍旧今之议者。必曰如此多请托之门。而启受赇之径。岂唐人尽清廉。而今人皆贪浊邪。夫子之告仲弓曰。举尔所知。今之取士。礼部以糊名取之。是举其所不知也。吏部以掣签注之。是用其所不知也。是使其臣拙于知人。而巧于避事。及乎赴任之后。人与地不相宜。则吏治堕。吏治堕则百姓畔。百姓畔则干戈兴。于是乎军前除吏。而并其所为尺寸之法。亦不能守。岂若廓然大公。使人得举其所知。而明试以功。责其成效于服官之日乎。唐太宗谓侍臣曰。刺史朕当自选。县令宜诏五品以上。各举一人。元宗开元九年敕京官五品已上外官刺史四府上佐各举县令一人视其政善恶为举者赏罚有明正统元年十一月乙卯。敕在京三品以上官。各举廉洁公正明达事体。堪任御史者一人。在京四品官。及国子监翰林院堂上官。各部郎中员外郎。六科掌科给事中。各道掌道御史。各举廉慎明敏宽厚爱民。堪任知县者一人。吏部更加详察而擢用之。夫欲救今时之弊。必如此而后贤才可得。政理可兴也。
译壬寅日,皇帝下诏:从今以后,每年派遣五品以上、刚强清明、公正廉直的官员,担任南选使,并命令御史一同前往,负责注拟官职。大历十四年十二月己亥日,下诏专门委任南选使,停止派遣御史。这是黔中、岭南、闽中各有一位掌管选官的人。《新唐书》记载张九龄担任桂州都督兼岭南按察选补使,而张九龄本身就是岭南人;《李岘传》说,代宗即位,征召李岘担任荆南节度使、江陵尹,主管江淮选补使;又说,罢免宰相后担任吏部尚书,主管江淮选举,在洪州设置铨选机构。《刘滋传》说,兴元元年,改任吏部侍郎,前往洪州主管选官事务。当时京城经历寇盗之后,天下遭遇旱灾蝗灾,谷价飞涨,候选官员无法前往报到,于是命令刘滋在江南主管选官,以方便长江流域和岭南地区的人。这是江南又有一位掌管选官的人。宋神宗下诏,川陕、福建、广南八路的官员,因离任时迎送劳苦,命令转运司制定标准就地注拟,免除他们赴京选官。这也是参用唐代的方法。建炎年间南渡后,开始下诏福建、两广的官缺都归吏部管理,只有四川依旧。现在的议论者,必定说这样会增多请托的门路,而开启受贿的途径。难道唐人全都清廉,而今人全都贪婪污浊吗?孔子告诉仲弓说:“推荐你所了解的人。”现在的取士,礼部用糊名的方法录取,这是推荐他所不了解的人;吏部用抽签的方法注拟,这是任用他所不了解的人。这是使臣下拙于知人,而巧于避事。等到赴任之后,人与地方不相适宜,那么吏治就会败坏;吏治败坏,百姓就会背叛;百姓背叛,战争就会兴起。于是就在军前除授官吏,连那些细微的法律条文,也不能遵守。哪里比得上廓然大公,使人能够推荐他所了解的人,而公开试用以考察功绩,在其任职期间责求其成效呢?唐太宗对侍臣说:“刺史我应当亲自选择,县令应当诏令五品以上官员,各推荐一人,观察其政绩善恶,对推荐者赏罚分明。”元宗开元九年敕令:京官五品以上、外官刺史、四府上佐,各推荐县令一人。正统元年十一月乙卯日,敕令在京三品以上官员,各推荐廉洁公正、明达事理、堪任御史者一人;在京四品官员,以及国子监、翰林院堂上官,各部郎中、员外郎,六科掌科给事中,各道掌道御史,各推荐廉慎明敏、宽厚爱民、堪任知县者一人。吏部再加以详细考察而提拔任用。想要挽救当今的弊端,必须如此,然后贤才才能得到,政治治理才能振兴。
自南北互选之后。赴任之人。动数千里。必须举债。方得到官。而土风不谙。语言难晓。政权所寄。多在猾吏。昔唐之季世。尝暂一行之于岭南矣。文宗开成五年十一月。岭南节度使卢钧奏。伏以海峤择吏。与江淮不同。若非谙熟土风。即难搜求人瘼。且岭中往日之弊。是南选。今时之弊。是北资。臣当管二十二州。惟韶广二州官僚。每年吏部选授。若非下司贫弱令史。即是远处无能之流。比及到官。皆有积债。十中无一肯识廉耻。臣到任四年。备知情状。其潮州官吏。伏望特循往例。不令吏部注拟。且委本道求才。若摄官廉慎有闻。依前许观察使奏正。
事堪经久。法可施行。敕旨依奏。唐书韩佽元和中为桂管观察使部二十余州自参军至县令无虑三百员吏部所补纔十一余皆观察使商才补职此固昔人以为敝法而改弦者矣。处台衡者。其可不用读书人哉。
掣签之法未行。选司犹得意为注阙。虽多有为人择地。亦尚能为地择人。自新法既行。并以听之不可知之数。而繁剧之区。有累任不得贤令。相继褫斥者。夫君子之道。在乎至公。存一避嫌之心。遂至以人牧为尝试。昔唐皎为吏部侍郎。当引入铨。或云。其家在蜀。乃注与吴。复有言亲老。先任江南。即唱之陇右。史书以为讥笑。以此用人。岂能致太平之理哉。实录言。洪武四年正月壬辰。河南府知府徐麟。以母居蕲之广济。请终养。诏改麟为蕲州府知府。俾就养其母。圣主之兴。坦怀待物。其所以劝臣者至矣。
万历末。常熟顾大韶。作竹签传。其文仿毛颖传为之。谓签对主上言。上而庶吉士科道之选。下而乡会试取士。壹皆用臣。臣乃得展其材。此愤世滑稽之言。然以之晓人。可谓罕譬而喻矣。夫楚王之厌纽。盆子之探符。古人之用以立帝立王。而今日施之选人乎。
唐时所谓铨者。有留有放。唐书选举志凡取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辨正三曰书楷体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四事皆可取则先德行德均以才才均以劳得者为留不得者为放总章二年。司列少常伯裴行俭。始设长名牓。宋白曰长名牓定留放。留者入选。放者不得入选。长安志曰尚书省之南别有吏部选院谓之吏部南院选人引集之所其牓列于院外杨国忠传故事岁揭牓南院为选式是也已定注。则过门下侍中给事中按阅。有不可黜之。故放者多而留者少。景云中。以宋璟为吏部尚书。李乂卢从愿为侍郎。皆不畏强御。请谒路绝。集者万余人。留者三。铨不过二千。人服其公。宋时此法犹存。孝宗干道元年五月乙亥。诏未铨试人。毋得堂除。未有若近代之一登科而受禄如持券者也。
停年格日知录
顾炎武
今之言停年格者。皆言起于后魏崔亮。今读亮本传。而知其亦有不得已也。传曰。迁吏部尚书时。羽林新害张彝之后。灵太后令武官得依资入选。官员既少。应选者多。前尚者李韶循常擢人。众情嗟怨。亮乃奏为格制。不问贤愚。专以停解日月为断。虽复官须此人。停日后者。终于不得。庸才下品。年月久者。则先擢用。沈滞者皆称其能。亮外甥司空咨议刘景安以书规亮曰。殷周以乡塾贡士。两汉由州郡荐才。魏晋因循。又置中正。谛观在昔。莫不审举。虽未尽美。定应十收六七。而朝廷贡秀才。止用其文。不取其理。察孝廉惟论章句。不及治道。立中正。惟辨氏族。不考人才。至于取士之途不博。沙汰之理未精。而舅属当铨衡。宜改张易调。如之何反为停年格以限之。天下之士。谁复修厉名行哉。亮荅书曰。汝所言乃有深致。吾乘时徼幸。得为吏部尚书。常思同升举直。以报明主之恩。乃其本愿。昨为此格。有由而然。今已为汝所怪。千载之后。谁知我哉。古今不同。时宜须异。何者。昔有中正。品其才第。上之尚书。尚书据状。量人授职。此乃与天下贤共爵人也。吾谓当尔之时。无遗才无滥举矣。而汝犹云十收六七。况今日之选。专归尚书。以一人之鉴。照察天下。刘毅所云。一吏部两郎中。而欲究竟人物。何异以管
译自从南北互选制度实行之后,赴任官员动辄要跋涉数千里,必须举债,才能到达任所。然而他们不熟悉当地风俗,语言也难以听懂,政权的实际运作,大多寄托在狡诈的吏员手中。过去唐朝末世,曾在岭南短暂实行过这一制度。唐文宗开成五年十一月,岭南节度使卢钧上奏说:“我认为沿海边远地区选拔官吏,与江淮地区不同。如果不熟悉当地风俗,就难以探求百姓的疾苦。况且岭南过去的弊端,在于‘南选’;现在的弊端,在于‘北资’(北方官员赴任)。我管辖二十二州,只有韶州、广州两州的官僚,每年由吏部选拔任命。这些人如果不是下级衙门中贫弱无能的令史,就是来自远方没有能力的人。等到他们到任时,都背负着积欠的债务,十个人中没有一个愿意保持廉耻之心。我到任四年,完全了解这种情况。对于潮州的官吏,恳请特别遵循以往的惯例,不要让吏部注拟任命,而是委托本道自行求取人才。如果代理官员廉洁谨慎且有声誉,依照前例允许观察使奏请转正。”
此事经得起长久检验,法令可以施行,皇帝下诏依从奏请。《唐书》记载,韩佽在唐宪宗元和年间担任桂管观察使,管辖二十多个州,从参军到县令大约三百人,吏部补授的只有十余人,其余都由观察使考察才能后补任职。这本来是前人认为有弊病而加以改革的方法。身居高位的人,难道可以不用读书人吗?
在抽签法未实行之前,选官部门还能按照意愿来填补空缺。虽然很多时候是为某人选择职位,但也还能根据职位需求来选择合适的人。自从新法实行后,一切都听凭不可预知的命运,于是繁重的地区,连续几任都得不到贤能的县令,相继被罢免斥责。君子的道理,在于极度的公正。存有一丝避嫌之心,以至于把用人当作尝试。过去唐皎担任吏部侍郎,当引入铨选时,有人说他家在蜀地,于是就把他派往吴地;又有人说他父母年老,先前在江南任职,就把他派往陇右。史书对此加以讥笑。像这样用人,怎么能达到太平治世呢?《实录》记载,洪武四年正月壬辰日,河南府知府徐麟,因为母亲居住在蕲州的广济,请求终养母亲。皇帝下诏改任徐麟为蕲州府知府,让他就近奉养母亲。圣明的君主兴起,胸怀坦荡对待万物,他用来勉励臣子的做法真是到了极点。
万历末年,常熟人顾大韶写了《竹签传》,文章模仿《毛颖传》写成。文中说竹签对皇上说:“上至庶吉士、科道官的选拔,下至乡试、会试取士,全都使用我,我才能施展我的才能。”这是愤世嫉俗的滑稽之言,但用来晓谕世人,可以说是少见的比喻而能让人明白。楚王厌恶纽结,盆子探取符命,古人用来确立帝王,而今天却用来选拔人才吗?
唐朝所谓的铨选,有留任和放归两种。《唐书·选举志》说,选拔人才的方法有四种:一是身体,相貌丰伟;二是言辞,辩正清晰;三是书法,楷体遒劲美观;四是判词,文理优长。这四项都可以取用,则先考察德行,德行相同则考察才能,才能相同则考察资历,得到选中的为留,得不到的为放。总章二年,司列少常伯裴行俭,开始设立长名榜。宋白说,长名榜决定留放,留者入选,放者不得入选。《长安志》说,尚书省之南另有吏部选院,称为吏部南院,是选人集合的地方,榜文列在院外。《杨国忠传》记载,旧例每年在南院张贴榜文作为选官的格式,就是这样。已经确定注拟后,则经过门下省侍中、给事中审阅,如果有不可任用的就罢黜,所以放归的人多而留任的人少。景云年间,以宋璟为吏部尚书,李乂、卢从愿为侍郎,都不畏惧强权,请托之路断绝。集合的一万余人中,留任的只有三人,铨选不过两千人,人们佩服他们的公正。宋朝时此法尚存。孝宗乾道元年五月乙亥日,下诏未通过铨试的人,不得由堂除任命。没有像近代那样,一旦登科就受禄如同持有债券一样的。
停年格
日知录
顾炎武
现在谈论停年格的人,都说起源于后魏的崔亮。现在读崔亮的本传,才知道他也有不得已的原因。传记说:“升任吏部尚书时,羽林军新近杀害张彝之后,灵太后命令武官可以依据资历入选。官员名额既少,应选的人又多。前任尚书李韶按照常规提拔人,众人嗟叹怨恨。崔亮于是奏请制定格制,不问贤愚,专门以停职解官的时间长短为断限。即使官职需要这个人,但停职时间晚的,最终也不能得到任用。平庸才能、下等品级的人,如果年月久远的,就先提拔任用。沉滞不得志的人都称赞他的能力。崔亮的外甥司空咨议刘景安写信规劝崔亮说:‘殷周以乡塾贡举士人,两汉由州郡荐举人才,魏晋因循旧制,又设置中正。仔细观察过去,没有不审慎举荐的。虽然未尽完美,大概应该能收到六七成的效果。而朝廷贡举秀才,只使用他们的文章,不取用他们的义理;察举孝廉只论章句,不及治道;设立中正,只辨别氏族,不考察人才。至于取士的途径不广博,淘汰的道理不精当,而舅舅您正掌管铨衡,应当改弦更张。为什么反而制定停年格来限制他们?天下的士人,谁还会修习磨砺名节品行呢?’崔亮回信说:‘你所说的很有深意。我乘时侥幸,得以担任吏部尚书,常想着共同提拔正直之人,以报答明主的恩德,这是我的本愿。昨天制定这个格制,是有原因的。现在已经被你责怪,千载之后,谁还会了解我呢?古今不同,时宜必须不同。为什么呢?过去有中正品评才能等级,上报尚书,尚书根据情况,衡量人授予职位。这是与天下贤人共享爵位啊。我认为在那个时候,没有遗漏的人才,没有滥举的现象。而你却说只能收到六七成。况且今天的选拔,专门归于尚书,以一个人的鉴察,照看天下。刘毅所说的,一个吏部两个郎中,想要彻底考察人物,何异于用竹管看天
窥天。而求其博哉。今勋人甚多。又羽林入选。武夫崛起。不解书计。惟可弩前驱。指踪捕噬而已。忽令垂组乘轩。责以治效。是所谓未曾操刀而使专割。又武人至多。官员至少。设令千人共一官。犹无官可授。况一人望一官。何由不怨哉。吾近面执不宜使武人入选。请赐其爵。厚其禄。既不见从。是以权立此格。限以停年耳。昔子产铸刑书以救敝。叔向讥之以正法。何异汝以古礼难权宜哉。仲尼有言。知我者春秋。罪我者亦春秋。吾之此指。其犹是也。但令将来君子。知吾意焉。后甄琛元修义城阳王徽相继为吏部尚书。利其便己。踵而行之。自是贤愚同贯。泾渭无别。魏之失才。自亮始也。辛琡为吏部尚书上言黎元之命系于长吏若使惟取年劳不简贤否义均行雁次若贯鱼执簿呼名一吏足矣数人而用何谓铨衡书奏不报然观其荅书之指。考其时事。由羽林之变。既姑息于前。武人之除。复滥开于后。不得已而为此例。今也上无陵压之勋人。下无噪呼之叛党。何疑何惧。而不复前王之制。乃以停年为断乎。
译窥探天道,难道是为了追求它的广博吗?如今功臣非常多,又有羽林军入选,武夫纷纷崛起,他们不通晓文书和计谋,只能充当弩手在前驱驰,追踪踪迹、捕杀敌人罢了。忽然让他们佩戴印绶、乘坐高车,要求他们取得治理的成效,这就是所说的未曾拿过刀却让他独自切割。况且武人最多,官员最少,假设让一千人共用一个官职,仍然没有官职可以授予,何况是一个人期望得到一个官职,怎么会不怨恨呢?我最近当面坚持认为不应该让武人入选,请求赐予他们爵位,厚待他们的俸禄,既然不被采纳,因此才权且设立这个标准,以停年作为限制罢了。从前子产铸造刑书来挽救弊政,叔向用正法来讥讽他,这与你用古礼来责难权宜之计有什么不同呢?孔子说过:“了解我的是《春秋》,怪罪我的也是《春秋》。”我的这个用意,大概也是如此。只希望将来的君子,能了解我的意图罢了。后来甄琛、元修义、城阳王徽相继担任吏部尚书,贪图这对自己有利,沿袭这种做法。从此贤能和愚钝的人混杂在一起,泾水和渭水没有区别。魏朝失去人才,是从高亮开始的。辛琡担任吏部尚书,上书说:“百姓的性命系于地方长官,如果只取资历年限,不考察贤能与否,道理就像大雁飞行一样,次序就像穿在绳上的鱼一样,拿着名册呼唤名字,一个官吏就足够了,几个人来任用,还叫什么选拔平衡?”奏书呈上后没有回复。然而观察他答复书信的用意,考察当时的时势,由于羽林军的变故,先前已经姑息迁就,武人的授官,后来又滥开先例,不得已才制定这个条例。如今上面没有凌驾压迫的功臣,下面没有喧哗造反的叛党,有什么怀疑和恐惧,而不恢复前代君王的制度,却以停年作为断限呢?
魏书辛雄传。上疏言。自神龟末来。专以停年为选。士无善恶。岁久先。职无剧易。名到授官。执案之吏。以差次日月为功能。铨衡之人。以简用老旧为平直。且庸劣之人。莫不贪鄙。委斗筲以共治之重。托硕鼠以百里之命。皆货贿是求。肆心纵意。禁制虽烦。不胜其欲。致令徭役不均。发调违谬。箕敛盈门。囚执满道。二圣明诏。寝而不遵。画一之法。悬而不用。自此中外之民。相将为乱。由官授不得其人。百姓不堪其命故也。北齐书文襄帝纪。摄吏部尚书。魏自崔亮以后。选人常以年劳为制。文襄乃厘改前式。铨擢惟在得人。又沙汰尚书郎。妙选人地以充之。至于才名之士。咸被荐擢。过于魏制远矣。
通典。唐自高宗麟德以后。承平既久。人康俗阜。求进者众。选人渐多。总章二年。裴行俭为司列少常伯。始设长名姓历牓。引铨注之法。又定州县官资高下升降。以为故事。其后莫能革焉。至元宗开元十八年。行俭子光庭为侍中。兼吏部尚书。先是选司注官。惟视其人之能否。或不次超迁。或老于下位。有出身二十余年不得禄者。又州县亦无等级。或自大入小。或初近后远。皆无定制。光庭始奏用循资格。新唐书本传初吏部求人不以资考为限所奖拔惟其才往往得俊又任之士亦自奋其后士人猥众专务趋竞铨品枉挠光庭惩之因行俭长名牓乃为循资格凡官罢满。以若干选而集。各有差等。官高者选少。卑者选多。无问能否。选满则注。限年蹑级。不得踰越。非负谴者。皆有升无降。庸愚沈滞者皆喜。谓之圣书。虽小有常规。而抡才之方失矣。其有异才高行。听擢不次。然有其制而无其事。有司但守文奉式。循资例而已。自宋以下。年资之制。大抵皆本于光庭也。
京债日知录
顾炎武
赴铨守候。京债之累。于今为甚。旧唐书武宗纪。会昌二年二月丙寅。中书奏赴选官多京债。到任填还。致其贪求。罔不由此。今年三铨。于前件州府河东凤翔鄜坊邠宁等道得官者。许连状相保。户部各备两月加给料钱。至支时折下。所冀初官到任。不带息债。衣食稍足。可责清廉。从之。唐时有东选南选。其在京铨授者。止关内河东两道。采访使所属之官。不出一千余里之内。而犹念其举债之累。先于户部给与两月料钱。非惟恤下之仁。亦有劝廉之法。与今之职官。到任先办京债。剥下未足。而或借库银以偿之者。得失之数。较然可知已。若夫明初之所行。有超出于前代者。太祖实录。吴元年七月丙子除郡县官二百三十四人。赐知府知州知县文绮四。绢六。罗二。夏布六。父如之。母妻及长子各半。府州县佐贰官。视长官半之。父如之。母妻及长子又半之。各府经历知事。同佐贰官。州县吏目典史。视佐贰官又半之。父母妻子皆如之。其道里费。知府赐白金五十两。知州三十五两。知县三十两。同知视知府五之三。治中半之。通判推官五之二。州同知视府通判。经历及州判官。视府同知半之。县丞主簿。视知县又半之。知事吏目典史皆十两。着为令。上曰。今新授官。多出布衣。到任之初。或假贷于人。则他日不免侵渔百姓。不有以养其廉。而责之奉公。难矣。洪武初。上谓中书臣曰。官员听选之在京者。宜早与铨注。即令赴任。闻久住客邸者。日有所费。甚至空乏。假贷于人。昔元之弊政。此亦一端。其常选官淹滞在京者。资用既乏。流为医卜。使人丧其所守。实朝廷所以待之者非其道也。自今铨选之后。以品为差。皆与道里费。仍令有司给舟车送之。着为令。十七年七月癸丑。北平税课司大使熊斯铭。言仕者得禄养亲。此人子之所愿也。然有道远而不得养其父母者。乞令有司。给以舟车。俾得迎养。以尽人子之情。廷议以云南两广四川福建官员家属赴任者。官为给舟车。已有定例。自今凡一千五百里以外者。宜依例给之。制可。二十二年命故官妻子还乡者亦给车舟岂非爱民之仁。先于恤吏者乎。
居官负债。虽非君子之行。似乎不干国法。乃考之于
译《魏书·辛雄传》记载,辛雄上疏说:“自从神龟末年以來,选拔官员专门以任职年限为标准。士人不论善恶,任职时间长的就先授官;职位不论难易,名字轮到就授官。掌管文书的官吏,把按次序早晚作为功劳;负责考核选拔的人,把选用资历老旧的人作为公平正直。况且平庸低劣的人,没有不贪婪鄙陋的。把治理国家的重要职责托付给器量狭小的人,把百里之地的政令托付给贪官污吏。他们都只求贿赂,放纵心意。禁令虽然繁多,却抑制不住他们的欲望。导致徭役分配不均,征发调遣违背常理,横征暴敛的人挤满门庭,囚犯充斥道路。两位圣明的诏令,被搁置而不遵行;统一划一的法规,悬挂着而不使用。从此朝廷内外的百姓,相继作乱。这是因为官员任命不得其人,百姓无法忍受其命运的缘故。”
《北齐书·文襄帝纪》记载,文襄帝代理吏部尚书。北魏自从崔亮以后,选拔官员常常以资历年限为制度。文襄帝于是改革旧制,选拔提拔只在于得到合适的人才。又淘汰尚书郎,精心选拔出身名门的人来充任。至于有才能名声的士人,都被推荐提拔,这比北魏的制度好得远了。
《通典》记载,唐朝自从高宗麟德年间以后,太平已久,人民安康风俗富足,谋求晋升的人众多,候选官员逐渐增多。总章二年,裴行俭担任司列少常伯,开始设立长名姓历榜,推行铨注之法。又规定州县官员资历的高低升降,作为惯例。此后没有人能改变它。到玄宗开元十八年,裴行俭的儿子裴光庭担任侍中,兼任吏部尚书。在此之前,选官部门注授官职,只看人的才能与否,有的越级超迁,有的老死在下位,有出身二十多年得不到俸禄的。又州县也没有等级,有的从大地方调到小地方,有的起初在近处后来去远处,都没有定制。裴光庭开始奏请采用循资格。《新唐书》本传记载,起初吏部选拔人不以资历考核为限制,所奖拔的只在于才能,往往得到俊杰,任职的士人也自我奋发。后来士人众多,专门致力于趋附竞争,选拔评定歪曲不正,裴光庭惩治这种情况,于是采用裴行俭的长名榜,制定了循资格。凡是官员任期届满,按若干选期集合,各有差等。官职高的选期少,官职低的选期多。不问才能与否,选期满就注授官职。限定年限按级晋升,不得超越。没有受罚的人,只有晋升没有降职。平庸愚笨沉滞的人都高兴,称之为圣书。虽然小有常规,但选拔人才的方针却丧失了。那些有异才高行的,听任越级提拔,然而有这种制度却没有实行。有关部门只是遵守条文奉行格式,按资历惯例办事而已。从宋代以后,资历制度的大体都本于裴光庭。
京债日知录
顾炎武
赴选等候,京债的拖累,如今最为严重。《旧唐书·武宗纪》记载,会昌二年二月丙寅,中书省奏报赴选官员多欠京债,到任后偿还,导致他们贪婪索取,无不由此引起。今年三次铨选,在前述州府河东、凤翔、鄜坊、邠宁等道得官的人,允许联名担保,户部各预备两个月加给的料钱,到发放时扣除。希望初任官员到任,不带利息债务,衣食稍足,可以要求他们清廉。皇帝批准了。唐时有东选、南选,在京师铨授的,只有关内、河东两道。采访使所属的官员,不出千里之内,还念及他们举债的拖累,先在户部给予两个月料钱。不仅是体恤下属的仁爱,也有劝勉廉洁的方法。与如今职官到任先办京债,剥削下属还不够,有时借库银来偿还的相比,得失之数,明显可知。至于明初所行的制度,有超出前代的。《太祖实录》记载,吴元年七月丙子,任命郡县官二百三十四人,赐知府、知州、知县文绮四匹,绢六匹,罗二匹,夏布六匹,父亲同样,母亲、妻子及长子各减半。府、州、县佐贰官,比照长官减半,父亲同样,母亲、妻子及长子又减半。各府经历、知事,同佐贰官。州县吏目、典史,比照佐贰官又减半。父母妻子都同样。他们的路费,知府赐白金五十两,知州三十五两,知县三十两,同知比照知府的五分之三,治中减半,通判、推官五分之二,州同知比照府通判,经历及州判官,比照府同知减半,县丞、主簿,比照知县又减半,知事、吏目、典史都是十两,著为法令。皇上说:“如今新授官员,多出自布衣,到任之初,或向人借贷,那么日后不免侵吞百姓。不有所供养他们的廉洁,而要求他们奉公,难啊。”洪武初年,皇上对中书臣说:“官员听选在京师的,应早点铨注,立即让他们赴任。听说久住客栈的,每天有费用,甚至空乏,向人借贷。过去元朝的弊政,这也是一个方面。那些常选官员滞留京师的,资用既缺乏,流为医卜,使人丧失操守,实在是朝廷对待他们的方法不对。从今以后铨选之后,按品级为差,都给予路费,仍令有关部门提供舟车送他们,著为法令。”十七年七月癸丑,北平税课司大使熊斯铭说:“做官的人得到俸禄供养双亲,这是人子所愿的。然而有路途遥远而不能供养父母的,请求令有关部门,给予舟车,使他们得以迎养,以尽人子之情。”朝廷议论认为云南、两广、四川、福建官员家属赴任的,官府提供舟车,已有定例,从今以后凡一千五百里以外的,应依例给予。皇帝批准。二十二年命令故官妻子还乡的也给予车舟,这难道不是爱民之仁,先于体恤官吏吗?
居官负债,虽非君子之行,似乎不干国法。乃考之于
古。有以不偿债而免列侯者。汉书孝文三年。河阳侯陈信。坐不偿人债过。六月免免侯爵是也。有以不偿债而贬官者。旧唐书李晟子惎。累官至右龙武大将军。沈湎酒色。恣为豪侈。积债至数千万。其子贷回鹘钱一万余贯。不偿。为回鹘所诉。文宗怒。贬惎为定州司法参军是也。然此犹前代之事。使在今日。则回鹘当更贷之以钱。而为之营其善缺矣。
译古时候,有因为不偿还债务而被免去列侯爵位的人。《汉书》记载,孝文帝三年,河阳侯陈信,因欠他人债务过多,在六月被免去侯爵,就是这种情况。有因为不偿还债务而被贬官的人。《旧唐书》记载,李晟的儿子李惎,官职累升至右龙武大将军,沉溺于酒色,肆意挥霍奢侈,积欠债务达数千万。他的儿子向回鹘借贷一万多贯钱,不予偿还,被回鹘控告。唐文宗大怒,将李惎贬为定州司法参军,就是这种情况。然而这不过是前代的事情。如果放在今天,回鹘应当再借给他钱,并为他谋求好的官职空缺了。
出仕年齿日知录
顾炎武
记曰。四十曰强而仕。七十曰老而传。是人生服官之日。不过三十年。汉顺帝阳嘉元年。用左雄之言。令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宋文帝元嘉中。限年三十而仕。梁武帝天监四年。令九流常选年未三十。不通一经。不得解褐。今则突而弁兮。已厕银黄之列。死期将至。尚留金紫之班。何补官常。徒隳士习。宜定为中制。二十方许应试。三十方许服官。年至六十见任官听其自请致仕。实录洪武十三年命文武官年六十以上者皆听致仕给以诰敕无官之人。一切勒停。是虽蚤于古记之十年。要亦不过三十年而已。三十年之中。复有三衍年大忧及期丧不得补选之日。则其人在仕路之日少。而居林下之日多。可以消名利之心。而息营竞之俗。洪熙元年。郑府审理正俞廷辅。言近年宾兴之士。率记诵虚文。求其实才。十无二三。或有年纔二十者。未尝学问。一旦挂名科目。而使之临政治民。职事废隳。民受其弊。自今各处乡试。宜令有司先行审访。务得博古通今。行止端重。年过二十五者。许令入试。上虽嘉纳。而未果行。积习相沿。二三百载。青云之路。跬步可阶。五尺之童。便思奔竞。欲以成人材而厚风俗。难矣宋李伯玉请罢童子科意亦同此
学仕解
陈祖范
人生不出学仕两途。古之学仕。循年蹑级。无可捷速。无可侥幸。何则。中人多。上智少。颜渊子奇。不可以为例也。按礼记年二十外。博学不教。内而不出。谓专自勤学。不敢教人。存畜所学于内。而不表见于外。如是者有年。过三十博学无方。前之博学也有方。恐年少志未坚定。或杂而不醇。故必示之向方。至此则志气坚定矣。无方可也。学记云。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视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其在斯时欤。此为学之节候也。四十曰强而仕。五十命为大夫。服官政。未四十。无望仕也。未五十。无望为大夫也。古者仕于私家。仕于庶人在官。仕为闾胥党正之属。皆谓之仕。汉三老啬夫掾属之职亦然。不遽服政也。然虽小官。亦得自行其志。而无所牵制。方物出谋发虑。道合则服从。不可则去。其不可而去。想亦不俟五十。而慨然自废矣。若五十命为大夫。则必道合者也。服政二十年。己之底蕴。无所不展。国家既已尽其才。竭其力。曰吾不忍更劳子大夫。子大夫其少安。于是去位以让后来者。此古从官之节候也。呜呼。人寿几何。二十而冠。始成人。三十有室。始理男事。四十以前。皆为学之日。四十以后。或跃自试之时。至五十乃致身矣。至七十复乞身焉。天假之年。从容渐次。何其乐也。后代则不然。自六年就傅。父兄即望以仕。十余岁子弟之聪俊者。亦唯曰余仕。从事科目者。学其所学而实非学。不以科目出身者。益不识所谓学。间有自命博学者。无不好为人师。而自炫自鬻。宁有不教不出者乎。凡学官先事。士先志。故入学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十以外。犹逊友视志。今学士之志。其可问乎。仕则人人期于躐跻显要。惟智尽能索。中路差跌。斯已耳。安所谓道合不合乎。又官无大小。一入仕即去留皆不由己。官卑不肯言去。官高又不敢言去。而引年予告之义难言矣。统计一生。其未仕也。若渴若饥。若骤若驰。其既仕也。若沉若浮。若寐若迷。前瞻后顾而无所泊栖。一朝溘尽。身与名同翳如。悲夫。
明吏部权重
赵翼
明初六部。属中书省。权轻。多仰丞相意旨。洪武十三年。中书省革。部权乃专。而铨部尤要。其后制度屡创。令入觐官各举所知。自浮山李信始。朝觐官各造事迹。图画土地民人。自昆山余熂始。仿唐六典。自王府以下诸司。各编集所职为书。曰诸司职掌。定吏役考满。给由为首领官。选监生为州县官。兼除教职。自泰兴翟善始。三年一入朝。考核等第。自沂水杜泽始。此洪武中铨政大也。明吏陈修傅然虽有此等规制。而量能授职。核功过以定黜陟。则
译出仕年齿日知录
顾炎武
《礼记》说:四十岁称为“强”,可以出仕;七十岁称为“老”,应当传位给后人。因此,人担任官职的日子,不过三十年。汉顺帝阳嘉元年,采纳左雄的建议,规定孝廉年龄不满四十岁不得被察举,都要先到公府报到,儒生考核家传经法,文吏考核笺奏公文。宋文帝元嘉年间,限定年龄三十岁才能出仕。梁武帝天监四年,规定九流常选之人,年龄未满三十岁,不通晓一经,不得脱去布衣做官。如今却是刚刚戴上帽子,就已经跻身银印黄绶的行列;死期将至,还留在金印紫绶的班中。这对官常有什么补益?只是败坏了士人的风气。应当制定适中的制度,二十岁才允许应试,三十岁才允许做官。年龄到了六十岁,现任官员听任他们自己请求退休。《明实录》记载,洪武十三年命令文武官员年龄六十岁以上的都听任退休,发给诰敕,没有官职的人,一律勒令停职。这虽然比古书记载早了十年,但大体也不过三十年而已。在这三十年中,又有三年衍年、大忧以及期丧不得补选的日子,那么人在仕途的日子少,而隐居林下的日子多,可以消减追求名利的心理,而止息争名夺利的习俗。洪熙元年,郑府审理正俞廷辅说,近年参加科举的士人,大多只记诵虚文,寻求真正的人才,十人中不过两三个。有的年龄才二十岁,未曾学问,一旦挂名科目,就让他临政治民,职事废弛败坏,百姓遭受其害。从今以后,各处乡试,应当让有司先行审察访求,务必得到博古通今、行为端正庄重、年龄超过二十五岁的人,才允许入试。皇上虽然嘉奖采纳,但未能实行。积习相沿,二三百年,青云之路,几步就可以登上,五尺孩童,便想着奔走竞争。想要以此成就人才而敦厚风俗,难啊!宋代李伯玉请求废除童子科,意思也与此相同。
学仕解
陈祖范
人生不外乎求学和出仕两条途径。古代的求学和出仕,遵循年龄逐步晋升,没有捷径可走,没有侥幸可得。为什么呢?因为中等资质的人多,上等智慧的人少,颜渊、子奇这样的人,不可以作为普遍的例子。按照《礼记》,二十岁以后,博学而不教人,在内而不外出,是说专心自学勤奋,不敢教人,将所学存蓄于内,而不表现于外。像这样持续多年,过了三十岁,博学而无固定方向。之前的博学是有方向的,恐怕年少志向未坚定,或者杂乱而不纯正,所以必须给他指明方向。到了这时,志气已经坚定了,无固定方向也可以。《学记》说:七年考察论学和交友,称为小成;九年考察知类通达,坚强独立而不违背,称为大成。大概就在这个时候吧。这是求学的阶段。四十岁称为“强”而可以出仕,五十岁任命为大夫,担任官职政事。未满四十岁,不要指望出仕;未满五十岁,不要指望成为大夫。古代在私家任职,庶人在官任职,担任闾胥、党正之类,都称为出仕。汉代三老、啬夫、掾属等职位也是如此。并不立即担任政事。然而即使是小官,也能自行其志,而无所牵制。面对事物出谋划策,道义相合就服从,不合就离去。那不合而离去的情况,想必也不等到五十岁,就慨然自我废退了。如果五十岁任命为大夫,那一定是道义相合的人。担任政事二十年,自己的底蕴,无所不施展。国家已经尽其才,竭其力,说我不忍心再劳累您大夫,您大夫请稍安。于是离位以让给后来者。这是古代做官的阶段。唉!人寿几何?二十岁行冠礼,才开始成人;三十岁成家,才开始处理男子的事务。四十岁以前,都是求学的日子;四十岁以后,是跳跃自试的时候;到了五十岁才献身于国家;到了七十岁又请求退休。上天借给寿命,从容渐次,多么快乐啊!后代则不然。从六岁就学,父兄就指望他出仕,十几岁的子弟中聪明俊秀的,也只说我要出仕。从事科举的人,学的是科举所需,而实际上并非真正的学问;不以科举出身的人,更加不知道什么是学问。偶尔有自命博学的人,无不好为人师,而自我炫耀自我兜售,哪有不自教不出的人呢?凡是学官先有事,士人先有志,所以入学一年考察离经辨志,三十岁以外,还谦让朋友考察志向。如今学士的志向,哪里值得询问呢?出仕则人人都期望越级晋升显要,只有智尽能索,中途差跌,这才罢了。哪里还谈得上道义相合不相合呢?又官无大小,一入仕就留任去职都不由自己,官位低不肯说离去,官位高又不敢说离去,而引年予告的意义难以言说了。统计一生,未出仕时,像渴像饥,像骤像驰;既出仕后,像沉像浮,像寐像迷,前瞻后顾而无所停泊栖息,一朝溘然长逝,身与名一同遮蔽。悲哀啊!
明吏部权重
赵翼
明初六部,隶属于中书省,权力轻,多仰承丞相的意旨。洪武十三年,中书省被废除,六部的权力才专一,而吏部尤其重要。此后制度屡有创设,令入觐官员各举所知,从浮山李信开始;朝觐官员各造事迹,图画土地民人,从昆山余熂开始;仿照唐代《六典》,从王府以下各机构,各自编集所职为书,称为《诸司职掌》;规定吏役考满,给由为首领官,选拔监生为州县官,兼除教职,从泰兴翟善开始;三年一入朝,考核等第,从沂水杜泽开始。这是洪武年间吏政的大略。明代吏部陈修傅,虽然有这样的规制,但量能授职,核功过以定黜陟,则
惟吏部主之。永乐中郭琎为吏部尚书。请自布政使至知府。听京官三品以上荐举。既又请御史知县。皆听京官五品以上荐举。论者谓其畏怯不敢任事。转启夤缘之渐。琎传是琎以前。布政等官皆吏部选用也。宣德中。两京六部官缺。帝命廷臣推方面官堪内任者。郑辰以蹇义荐。得南京工部尚书。辰传是未有此旨以前。六部堂官亦吏部推用也。天顺中。罢廷臣荐举方面大吏。专属吏部。李贤传故事方面官敕三品京官保举贤患其营竞请令吏部每缺举二人请帝简用并推之例始此时王直为尚书。委任郎曹。抑奔竞。凡巡方御史归。即令具所属贤否以备选。直传崔恭为吏部侍郎。置劝惩簿。有所闻皆识之。尚书王翱甚倚之。恭传成化中选郎黄孔昭。留心延访人材。以册书之。除官以才高下。配地繁简。由是铨平允。尚书尹敏欲推其乡人为巡抚。孔昭不可。其人暮夜来屈膝。孔昭益鄙之。敏谓其人曰。黄君不离铨选。汝不能得也。孔昭传可见巡抚等官皆吏部所用。吏部公正。则选用得人。否则可以高下在心。予夺任意。故严嵩当国。吏兵二部选郎。各持簿任嵩填发。时称文选郎万寀为文管家。武选职方郎祁祥为武管家。于慎行笔麈至万历中孙丕扬长吏部。不得已。用掣签法。以谢诸贿属者。一时称为至公。丕扬传亦以吏部注授官职。可以上下其手。故设此法以防弊也。赵南星长吏部。搜举遗佚。布列庶位。高攀龙等皆其所推用。山西巡抚缺人。郭尚文求之。南星薄其人。独推谢应祥。可见其时虽有会推之例。然亦皆吏部主之。周延儒谓会推。名虽公。主持者止一二人。余皆不敢言。温体仁传熊开元疏。亦云督抚官缺。明日廷推。今日传单。其人姓名不列。至期。吏部出诸袖中。诸臣唯唯而已。开元传合而观之。可见有明一代。用人之权悉由吏部。吏部得人。则所用皆正人。如王恕为吏部尚书。所引荐耿裕彭韶何乔新周维李敏张悦倪岳刘大夏戴珊章懋等。皆一时耆硕。宏治二十年。众正盈朝。职业修理。号为极盛者。恕力也。其后天启初年。周嘉谟张问达赵南星先后掌吏部。起废籍诸正人。用高攀龙杨涟左光斗秉宪李腾芳陈于廷佐铨魏大中袁化中长科道郑三俊李邦华孙居相饶伸王之寀等。悉置卿贰。万历废弛之后。赖此数年。稍支倾颓。未几易以阉党。而官方不可问矣。此有明一代。吏部之大概也。
译只有吏部主管此事。永乐年间,郭琎担任吏部尚书,请求从布政使到知府,都听从京官三品以上官员的荐举。随后又请求御史、知县,也都听从京官五品以上官员的荐举。议论的人认为他畏怯不敢承担责任,反而开启了攀附权贵、投机钻营的开端。《郭琎传》记载,在郭琎之前,布政使等官员都是由吏部选用的。宣德年间,两京六部官员出现空缺,皇帝命令朝廷大臣推举方面官中适合担任京官的人选。郑辰因为蹇义的推荐,得以担任南京工部尚书。《郑辰传》记载,在这道旨意之前,六部堂官也是由吏部推举任用的。天顺年间,罢免了朝廷大臣荐举方面大吏的制度,专门归属吏部负责。《李贤传》记载,旧例方面官由三品京官保举,李贤担心人们营求竞争,请求让吏部每个空缺举荐两人,请皇帝简拔任用,并推举的惯例始于此时。王直担任尚书时,委任郎官,抑制奔竞之风。凡是巡方御史回来,就让他们列出所属地区官员的贤良与否,以备选用。《王直传》记载,崔恭担任吏部侍郎,设立劝惩簿,有所听闻都记录下来。尚书王翱非常倚重他。《崔恭传》记载,成化年间,选郎黄孔昭留心延访人才,用册子记录下来,任命官职根据才能的高低,搭配地方的繁简,因此铨选公平允当。尚书尹敏想推举他的同乡担任巡抚,黄孔昭不同意。那个人深夜来屈膝求情,黄孔昭更加鄙视他。尹敏对那个人说:“黄君不离开铨选岗位,你无法得到这个职位。”《黄孔昭传》记载,可见巡抚等官员都是由吏部任用的。吏部公正,那么选用的人都是合适的人才;否则就可以凭心意决定高低,任意予夺。所以严嵩掌权时,吏部、兵部的选郎,各自拿着簿册任由严嵩填写发放。当时称文选郎万寀为“文管家”,武选职方郎祁祥为“武管家”。于慎行《笔麈》记载,到了万历年间,孙丕扬主持吏部,不得已采用掣签法,来谢绝那些行贿请托的人。一时被称为极其公正。《孙丕扬传》记载,也是因为吏部注授官职,可以上下其手,所以设立此法来防止弊端。赵南星主持吏部,搜求举荐被遗漏的人才,布列在众官职位上,高攀龙等人都是他所推举任用的。山西巡抚空缺,郭尚文请求担任,赵南星轻视那个人,只推举谢应祥。可见当时虽然有会推的惯例,但也都由吏部主导。周延儒说会推,名义上虽然公正,主持的只有一两个人,其余的人都不敢说话。《温体仁传》记载,熊开元的奏疏也说,督抚官空缺,明天廷推,今天发传单,那人的姓名不列在其中,到了期限,吏部从袖中拿出名单,众臣只是唯唯诺诺罢了。《熊开元传》记载,综合来看,可见明朝一代,用人之权全由吏部掌握。吏部任用得人,那么所用都是正直之人。如王恕担任吏部尚书,所引荐的耿裕、彭韶、何乔新、周维、李敏、张悦、倪岳、刘大夏、戴珊、章懋等人,都是一时的德高望重之士。弘治二十年,众正盈朝,职事修治,号称极盛,这是王恕的功劳。其后天启初年,周嘉谟、张问达、赵南星先后掌管吏部,起用废黜籍没的正直之人,任用高攀龙、杨涟、左光斗、秉宪、李腾芳、陈于廷、佐铨、魏大中、袁化中,担任科道官的郑三俊、李邦华、孙居相、饶伸、王之寀等人,都安置在卿贰职位上。万历朝废弛之后,依靠这数年,稍微支撑住倾颓的局面。不久更换为阉党,而官方不可问了。这是明朝一代吏部的大概情况。
民爵论
韩菼
王者诏爵以功。故任官然后爵之。共之于朝。而或授之于太庙。示不敢专也。春秋时不更庶长。已少滥矣。商鞅修其品法为十八级。合关内侯凡二十等。错因建鬻爵之议。以实边粟。景帝复裁其价。以招民至。武帝创立武功爵。得入赀补吏。故卜式首以家财输边。超拜中郎将。至御史大夫。东都之季。其弊尤甚。有入谷而得关内侯者。有入钱买三公者。至于晋武帝之时。卖官得钱。入私门。唐至德之后。纳钱百千。赐明经。品秩耗蠹。于斯极矣。宋时鬻爵。亦间举行。入粟六百石。与补上造。出粟五千余石。赐第班行。然随举随罢。而明时纳粟。则止于监生也。间尝论之。商鞅之法。是赐爵非鬻爵也。错之议。是鬻爵非鬻官也。考鞅之二十等。一公士。二上造。三簪寰。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赐爵自公士以上。不得过公乘。余不以滥赐也。然赐爵者有罪得赎。贫者得卖与人。汉高纪诏曰。异日秦民爵公大夫以上。令丞与抗礼。然则公士等。犹夫民耳。错之卖爵六百石为上造。稍增至四千石为五大夫而已。其时虽止卖爵。而文帝时有张释之。景帝时有相如。皆以赀为郎。此特仟伯中之一二耳。安可以一二之贤才。概望之仟伯人哉。且释之为郎。十岁不得调。后以袁盎荐。相如亦病免倦游。后以杨得意荐。未尝以赀进而复以赀迁也。黄霸曾两入钱谷。时承武帝之后。法已敝矣。然仅补冯翊卒史耳。冯翊以霸入财为官。不署右职。则当时公议可知矣。而霸自以廉进至大官。曷尝三入四入钱谷哉。夫鬻爵非古。而赐爵则[已](己)旧矣。唐时谓之古爵。自干封神龙天宝大历。屡以赐民。宋端拱咸平祥符间亦然。洪武初。赐民爵里士公士。虽俱未尝鬻然。至不得已而为国家谋权宜之利。毋宁明禁鬻官。而修鬻爵之令。彼无别途之可幸也。而得高爵有令丞抗礼之荣。有赎罪之便。又得卖与人钱。故在也亦必愿者云集。而可以佐大农之财。亦何至一开鬻官。则爵为空名。不特鬻之不应。即赐之亦非其所喜。人以官为市。滔滔者遂不知极哉。又况有如晋武之世。钱入私门。则失官而复失钱。国家何利之有。尝读熙诏书曰。理财有道。均节出入足矣。安用轻官爵以益货财。贤君谊辟。于斯二者。皆非所愿行。而建议者欲取济一时。亦当考于古而权所轻重也。
选政策
陆陇其
人才不患其壅滞也。天下之才无穷。而朝廷之官有限。以有限之官。给无穷之才。前后相守。历岁月而不能即登庸者势也。是惟上之人有以鼓舞之。使已仕者乐于其职。而不见有升转之难。未仕者安于在下。而不觉其选授之迟。上之人徐择而用之。才愈多则官益得人。用之愈迟。则天下之才。益磨厉而有以效于上。故鼓舞之道得。则壅滞之端泯。善用才者。患无以鼓舞之。不患无以疏通之也。自古人才之多者。莫如三代。建官之少者。又莫如三代。然三代之时。不闻有壅滞之患者。无他。鼓舞之道得焉耳。后世之人才。非加多于三代也。建官非加少于三代也。然而常患其壅滞者。无他。鼓舞之道失焉耳。今初授者以考定先后为序。升迁者以历多俸寡为序。一出于至公矣。乃出缺有限。选途日艰。宜执事鳃鳃以壅滞为虑。而欲求疏通之法。为鼓舞之道也。然愚以为今日之选政。当以鼓舞为疏通。不必以疏通为鼓舞。鼓舞之道莫若于循格之中行破格之典。使中才不得越次而进。以守选法之常。而英流闲得超擢以登。以通选法之变。天下之士将争自磨厉。以求赴上之意。而不见有壅滞之形。窃以为凡今在籍候选之人。宜令所在督抚。每岁各以其职业考之。举其最者一人。上送吏部。使得越次而选。而郡县有司。亦令督抚岁举其最者一人。使得越次而升。越次而选者。一省不过岁一人。既无碍于选法之常。而英流之士。得以及锋而用。中才者亦将勉自涤励。而不至于委靡自弃。选授之期虽遥。而皆有旦夕可选之望。则不见其遥。升转之途虽
译民爵论
韩菼
君王依据功劳来诏令封爵。所以先任命官职,然后才授予爵位。在朝廷上共同议定,或者在太庙中授予,以示不敢独断专行。春秋时期,不更、庶长等爵位已经有些滥授了。商鞅修订爵位品级之法,定为十八级,加上关内侯,总共二十等。晁错因此提出卖爵的建议,用来充实边境的粮食储备。景帝又裁减爵位的价格,以招引百姓前往边境。武帝创立武功爵,允许通过缴纳资财来补任官吏。所以卜式首先将家财输送到边境,被破格提拔为中郎将,直至御史大夫。东汉末年,这种弊端尤其严重。有缴纳粮食而获得关内侯爵位的,有出钱购买三公职位的。到了晋武帝的时候,卖官所得的钱财,进入私人腰包。唐朝至德年间之后,缴纳一百千钱,就赐予明经出身。官阶品秩的损耗败坏,到此达到了极点。宋朝时卖爵,也偶尔实行。缴纳六百石粮食,可以补授上造爵位;缴纳五千多石粮食,赐予第班行爵位。然而随着推行随即废止。而明朝时缴纳粮食,只限于授予监生资格。
我曾经议论过:商鞅的法令,是赐爵而不是卖爵;晁错的建议,是卖爵而不是卖官。考察商鞅的二十等爵,一等公士,二等上造,三等簪袅,四等不更,五等大夫,六等官大夫,七等公大夫,八等公乘。赐爵从公士以上,不得超过公乘,其余爵位不轻易滥赐。然而赐爵的人,有罪可以赎免,贫穷的人可以卖给他人。《汉书·高帝纪》诏书说:以前秦国爵位在公大夫以上的人,县令、县丞要和他们行平等的礼节。那么公士等爵位,还只是平民罢了。晁错卖爵,六百石粮食为上造,逐渐增加到四千石为五大夫而已。当时虽然只卖爵位,但文帝时有张释之,景帝时有司马相如,都凭借资财担任郎官。这只是在千百人中的极少数罢了。怎么可以用极少数的贤才,来概括期望千百人呢?况且张释之担任郎官,十年不能调任,后来因为袁盎推荐;司马相如也因病免职厌倦游历,后来因为杨得意推荐。他们未曾因为缴纳资财而进用,又因为缴纳资财而升迁。黄霸曾经两次缴纳钱粮,当时承接武帝之后,法令已经败坏了。然而他只是补任冯翊卒史罢了。冯翊因为黄霸出钱当官,不让他担任重要职位,那么当时的公众舆论就可以知道了。而黄霸自己凭借廉洁升到大官,哪里曾三次、四次缴纳钱粮呢?
卖爵不是古制,而赐爵则是旧例了。唐朝时称为古爵,从干元、神龙、天宝、大历年间,屡次赐给百姓。宋朝端拱、咸平、祥符年间也是如此。洪武初年,赐给百姓里士、公士爵位。虽然都没有卖爵,但到了不得已而为国家谋求权宜之利时,宁可明确禁止卖官,而修定卖爵的法令。因为百姓没有别的途径可以侥幸获利,而获得高爵位有令丞抗礼的荣耀,有赎罪的便利,又可以将爵位卖给别人换钱,所以在位者也一定愿意,人们会像云一样聚集而来,这样可以辅助大农的财政。哪里至于一旦开启卖官,爵位就变成空名,不仅卖爵不应允,即使赐爵也不是他们所喜欢的。人们把官职当作市场,滔滔不绝地追求,于是不知道极限。更何况像晋武帝那样的时代,钱财进入私人腰包,失去官职又失去钱财,国家有什么利益呢?我曾读宋神宗的诏书说:理财有道理,均衡调节收支就足够了。哪里需要用轻视官爵来增加货财?贤明的君主和正直的大臣,对于这两件事,都不愿意实行。而建议的人想要救济一时的困难,也应当考察古代的做法,权衡轻重的利弊。
选政策
陆陇其
人才不担心他们被阻塞停滞。天下的才能无穷无尽,而朝廷的官职有限。用有限的官职,供给无穷的才能,前后相守,经历岁月而不能立即被任用的,这是形势使然。只有上位者有办法鼓舞他们,使已经做官的人乐于自己的职位,而不觉得升迁调任困难;没有做官的人安于在下位,而不觉得选拔授职迟缓。上位者慢慢选择而任用他们,人才越多,官职就越能得到合适的人;任用得越迟,天下的人才就越能磨砺自己,从而为上位者效力。所以鼓舞的方法得当,阻塞停滞的弊端就消除了。善于用人的人,担心的是没有方法鼓舞他们,不担心的是没有方法疏通他们。自古以来人才多的,没有比得上三代的;设立官职少的,也没有比得上三代的。然而三代的时候,没听说有阻塞停滞的忧患。没有别的原因,是因为鼓舞的方法得当罢了。后世的人才,不是比三代更多;设立的官职,不是比三代更少。然而常常担心阻塞停滞,没有别的原因,是因为鼓舞的方法失当罢了。
现在初次授职的人,以考核定先后为顺序;升迁的人,以资历多寡为顺序。一切都出于至公。然而空缺有限,选拔途径日益艰难,应当让负责此事的人担忧阻塞停滞,而寻求疏通的方法,作为鼓舞之道。然而我认为今天的选政,应当以鼓舞作为疏通,不必以疏通作为鼓舞。鼓舞的方法没有比得上在遵循常规之中实行破格的典制,使中等才能的人不能越级进用,以遵守选法的常规;而杰出的人才得以超擢登用,以通达选法的变通。天下的士人将争相磨砺自己,以求符合上位者的意愿,而看不到阻塞停滞的情形。我私下认为,凡是现在在籍候选的人,应当命令所在地的督抚,每年各自根据他们的职业考核他们,推举最优秀的一人,上报吏部,使得他可以越级选拔;而郡县官吏,也命令督抚每年推举最优秀的一人,使得他可以越级升迁。越级选拔的人,一省不过每年一人,既不妨碍选法的常规,而杰出的人才得以及时任用;中等才能的人也将勉力自我砥砺,不至于萎靡自弃。选拔授职的时期虽然遥远,但都有早晚可选的希望,那么就不觉得遥远;升迁调任的途径虽然
难。而皆有旦夕可升之望。则不见其难。如此。尚何壅滞之足虑哉。此所谓以鼓舞为疏通者也。若夫就疏通言疏通。则又有其道矣。一曰入仕之途宜清也。今夫仕途之所以壅者。以流品之太杂也。自科目而外。有任子。又有例监。有投诚。有府史杂流。此固 朝廷所以广用人之途。而不可偏废也。然其中岂无冒滥而当核者乎。宜严其例。使一才一艺。皆得踊跃于功名。而不至开侥幸之门。一曰考课之典宜严也。夫不肖者安于其位。则贤才不得上升。宜令督抚察所属。贪污者不时纠参。而考课之时。不特一二等之擢者。不得滥施。即平常留任者。亦必奉身寡过。有吏习民安之便。而后使之久于其任。一曰辟召之法宜参用也。汉法长官得自辟曹掾。一时文学才俊之士。皆出其中。宜仿其制。令天下长官。得辟有出身士人为掾吏。既可息奸猾之风。而士之未就职者。亦得少展其才。此三者。皆今日疏通选政之道也。
译困难。但都有早晚可以升迁的希望,就不觉得困难了。像这样,还有什么阻塞停滞值得忧虑的呢?这就是所说的用鼓舞来疏通。至于就疏通谈疏通,又有它的方法。第一,入仕的途径应当清明。如今仕途之所以阻塞,是因为人员类别太混杂。除了科举科目之外,有荫任子弟,又有捐纳监生,有投诚人员,有府史杂流。这本来是朝廷用来广开用人途径的,不可偏废。然而其中难道没有冒滥应当核查的吗?应当严格规定条例,使有一才一艺的人,都能踊跃追求功名,而不致开启侥幸之门。第二,考核的典章应当严格。不贤的人安于其位,那么贤才就不能上升。应当命令督抚考察所属官员,贪污的人随时纠举参劾。而在考核的时候,不仅一二等提拔的人,不能滥施恩惠,即使平常留任的人,也必须行为端正、过错少,有吏治清明、百姓安定的便利,然后才让他们长期任职。第三,征召的方法应当参用。汉朝的制度,长官可以自行征辟曹掾,当时的文学才俊之士,都出自其中。应当仿效这种制度,让天下长官,能够征辟有出身的士人担任掾吏。这既可以平息奸猾的风气,而尚未就职的士人,也能稍微施展他们的才能。这三点,都是今日疏通选官政治的方法。
答问选举
王心敬
或问选授外官之宜。答曰。自前代议法者曲生防范。设为本省人不得官本省之例。虽佐贰微员。仓巡贱职。亦不得仕于本省。其意盖谓本省官本省。地近乡迩。不特本官有私碍之情。亦事有难行之法耳。然究之所防之弊。正有出于所防之外。而中间隐伏十弊。重为国计民生士气吏治之患害者匪浅也。十弊云何。其一海内幅▯万里。以极南之人遇极北缺。极西之人遇极东缺。路途甚有在七八千里外者。纵令妻子眷数至少。亦且不下八九口十余口人。况等而上之。自二十口以至三十口者往往有之。即初 赴任而费已不赀。又无论岁中必一一探候父母顾盼全家之费矣。方其积年往来京师。非变易产业。便借贷亲知。不但科贡从寒士出身为然。即荫生捐纳。亦往往一赴远任。即债累满身矣。夫甫入仕途。而有满身之债负。虽欲廉以官。而不能自遂其本心。官一不廉。而害不且隐中于国家欤。其二吏为士民师表。首宜使之敦崇教道。作风化之倡。今有如两亲已老。更无昆弟。而一选远地。即平日至性天成之士。不能不违其本心。而离亲独往。当亦非 国家教孝之道也。其三一选远方。语言不通。官民上下之情。俱赖通于积年供役之侍吏。虽至明者。初至必受蒙笼欺诈之弊。更若书生即终一任。而上下均受其愚弄者。难以意量。是官与民俱受害也。其四南北风气殊。一选远地。往往饮食起居不宜。有去以十余口而归仅四五口。甚且有本官不免者。是害在身家也。其五则路途一远。行程必淹滞时日。即旷废职业之弊多。是害在废职旷业也。其六一选远地。新旧相接。当不能一一交手。中间必加一署事之员。即此地之百姓。隐受其弊者。其端必众。是害在百姓也。其七本官有长路跋涉之苦。是害在本官之劳于无益也。其八本衙之役胥。有远接虚耗之费。是害在本官。又被于本衙役胥也。其九则属在大吏。夫马骚扰之费。即不可言。是害在驿递也。第十则吏之能奏善治者。由于洞悉地方之利害情形耳。地境一远。一切事情。素不能知。必当官而后问以知之。问果能尽此邑之情形乎。且边缺升转。大约在三四年内。故远任之员。至有官阶已转。而尚不尽悉其州邑之情事者。此之为弊。又可胜言哉。欲变其弊。初无难事。亦祇依三单之法而善行之。即以十五省分南北中为三单。北单盛京山东山西河南陕西五省。中单江南浙江江西四川湖广五省。南单云南贵州福建广东广西五省。除督抚特差。边将重任。司道府尹大寮。但论才识。不分南北外。其余文自五品以下。武自四品以下。三单各自论俸。不得以极南人任极北缺。极北人任极南缺。惟是中单尽可通融。然通融者亦止于千五百里。甚至二千里为度。亦不可过于此限。庶几公私尽便。中间暗收无穷之利耳。且古不但不避近省。亦且不避本省。无论昔之鲁人仕鲁。齐人仕齐。古有故事。又无论昔之朱买臣张镇周皆守本郡。范文正公昔亦曾守苏州。前代更有成例。不一而足。且如 本朝北京人皆仕 王朝。各省中式武科。与行伍大小武员。本省无不任其试用。亦不闻尽属扶同徇私。情法拘碍也。即盛京而天下可推。即武员而文员可推。即前事而后事可推。况下至佐贰。不过分令长之一臂。更至仓巡。其实下同役胥里正。而必隔省除授。迁转于越省数千里外哉。故文官五品以下。武员四品以下。即不遇本省应得之缺。以千百里为衡。而佐贰以及仓巡。则应止以五六百里内外。为衡斯情理允协也。
书雷顾二给事监掣疏后
蔡方炳
掣签之法非古也。起于明万历。营私择地。属托公行。始变此法。一时之营求请托。廓然风清。沿及明季。掣签之中。弊复繁丛。 本朝遂分满汉监视。不独授权于选司。廓然风清。于斯为极矣。初犹止行于新授。今则兼行于升补。且满汉堂司监掣之不足。而益以科道之监掣。廓然风清。于斯更无遗憾矣。夫仗一竹之无知。为官员绝趋竞规避之巧。为铨衡释恩怨异
译回答关于选拔任用官员的疑问
王心敬
有人询问选拔任用地方官员的适宜做法。回答说:自从前代制定法律的人刻意产生防范心理,设立了本省人不得在本省做官的规定。即使是佐贰等微末官员,仓巡等低贱职务,也不得在本省任职。他们的用意大概是认为本省人在本省做官,距离家乡近,不仅本官有私心妨碍的情况,也有事情难以推行的法律罢了。然而探究他们所防范的弊端,恰恰有出于防范范围之外的,而其中隐含的十种弊端,严重危害国家大计、民生、士气和吏治,其损害并非浅薄。十种弊端是什么呢?
第一,天下疆域广阔万里,让最南方的人遇到最北方的空缺,最西方的人遇到最东方的空缺,路途甚至有的在七八千里之外。纵然妻子儿女眷属最少,也不下八九口或十余口人。何况往上类推,从二十口到三十口的往往也有。即使初次赴任费用已不可计数,更不用说每年必定一一探望问候父母、顾盼全家的费用了。当他们长年往来京师,不是变卖产业,就是向亲友借贷。不仅是科举贡生从寒门出身如此,即使是荫生捐纳出身,也往往一赴远任,就债累满身了。刚刚步入仕途,却满身债务,虽然想廉洁做官,却不能顺遂自己的本心。官员一旦不廉洁,祸害不就已经暗中侵害国家了吗?
第二,官吏是士人的师表,首先应当使他们崇尚教化之道,作为风俗教化的倡导者。现在如果有双亲已老,又没有兄弟,而一选到远方,即使是平日天性纯良的士人,也不能不违背自己的本心,而离开亲人独自前往。这也并非国家教导孝道的方法。
第三,一选到远方,语言不通,官员与百姓上下之间的情意,都依赖长年供职的侍吏来沟通。即使是最明察的人,初到必定遭受蒙蔽欺诈的弊端。更如果书生终了一任,而上下都被其愚弄的情况,难以估量。这是官员与百姓都受害。
第四,南北风气不同,一选到远方,往往饮食起居不适应,有去时十余口人而回来仅四五口人的,甚至本官不免于死的。这是危害身家。
第五,路途一远,行程必定延误时日,旷废职事的弊端就多。这是危害在废职旷业。
第六,一选到远方,新旧官员交接,不能一一当面交接,中间必定加派一名署理事务的官员。当地百姓暗中遭受的弊端,其头目必定众多。这是危害百姓。
第七,本官有长途跋涉的辛苦。这是危害本官在无益之事上劳累。
第八,本衙门的役吏,有远途接待虚耗的费用。这是危害本官,又加害于本衙门的役吏。
第九,属于上级大吏的马匹骚扰费用,就不必说了。这是危害驿递。
第十,官吏能够奏效善治的,是由于洞悉地方的利害情形。地域一远,一切事情,向来不能知道,必定当官后才询问得知。询问果真能完全了解这个县的情形吗?况且边远空缺升迁转调,大约在三四年内。所以远任的官员,甚至有官阶已转,而尚不完全了解其州县情事的。这种弊端,又岂能说得完呢?
想要改变这种弊端,起初没有难事,也只是依照三单的方法而妥善施行。即将十五省分为南北中为三单。北单包括盛京、山东、山西、河南、陕西五省;中单包括江南、浙江、江西、四川、湖广五省;南单包括云南、贵州、福建、广东、广西五省。除了督抚特差、边将重任、司道府尹大官,只论才识,不分南北外,其余文官五品以下,武官四品以下,三单各自论俸,不得让最南方的人任最北方的空缺,最北方的人任最南方的空缺。只是中单尽可通融,但通融的也只限于一千五百里,甚至二千里为度,也不可超过这个限度。这样公私都方便,中间暗中收取无穷的利益。
况且古代不仅不回避近省,也不回避本省。不论过去的鲁人在鲁国做官,齐人在齐国做官,古代有先例。更不论过去的朱买臣、张镇周都守本郡,范文正公也曾守苏州,前代更有成例,不胜枚举。况且本朝北京人都仕王朝,各省中式武科,与行伍大小武员,本省无不任其试用,也没听说尽属包庇徇私,情法拘碍。即使从盛京可以推及天下,即使从武员可以推及文员,即使从前事可以推及后事。何况下至佐贰,不过是分令长的一臂,更至仓巡,其实下同役吏里正,而必定隔省除授,迁转于越省数千里外呢?所以文官五品以下,武官四品以下,即使不遇到本省应得的空缺,以千百里为衡量标准,而佐贰以及仓巡,则应只以五六百里内外为衡量标准,这样情理才允当协调。
书雷顾二给事监掣疏后
蔡方炳
掣签的方法不是古法。起源于明万历年间,营私择地,请托公行,才开始改变此法。一时的营求请托,廓然风清。沿及明末,掣签之中,弊端又繁丛。本朝于是分满汉监视,不仅授权于选司,廓然风清,在此达到极点了。起初还只实行于新授,现在则兼行于升补。而且满汉堂司监掣的不足,又增加科道的监掣,廓然风清,在此更没有遗憾了。凭借一根竹签的无知,为官员杜绝趋竞规避的巧诈,为铨衡释放恩怨异
同之衅。岂不甚善。然念及为地择人。为事择才。则诚有难于举措者矣。夫满汉监掣。科道监掣。法已最密。而纠铨弊者尚累累见告。不得已。乃欲并吏部资俸之册。亦得职掌以穷其弊。以是为穷弊则可。若以是为用人之要务。即按册而稽。万无一弊。犹是宋臣所云执簿呼名。一吏已足之谓也。夫未得用人之益。且先除用人之弊。故不得不凭掣签。然以掣签为凭。岂得人人与地相宜。惟督抚于群有司明试之后。所见必真。题请调补。正宜覆允。或谓督抚所请不足信。是必其人之不足倚仗也。若果不足倚仗。即当更易其人。否则既任以一方之事。而不得更置一方之才。分猷无人。提挈不应。何从展布乎。今朝廷以为欲得其益。先除其弊。故萃精神于监掣之中。行见用人之弊绝。必将课用人之益矣。
译同之祸患。难道不是很好吗?然而考虑到为地方选择合适的人选,为事务选择有才能的人,那么确实有难以决断的地方了。满汉官员共同监督掣签,科道官员监督掣签,法令已经非常严密,但揭发选拔官吏弊端的人仍然接连不断地出现。不得已,于是想要连吏部记录资历俸禄的册籍,也让职掌官员掌握,以穷尽其中的弊端。认为这样可以穷尽弊端是可以的。如果认为这是用人的关键事务,即使按照册籍核查,万无一失,也不过是宋代臣子所说的拿着名册呼喊名字,一个吏员就足够了的意思。还没有得到用人的益处,却先要消除用人的弊端,所以不得不依赖掣签。然而如果依赖掣签,难道能使每个人与地方都相适宜吗?只有督抚在群吏经过实际考核之后,所见必定真实,上奏请求调任补缺,正应当批准。有人说督抚的请求不足信,这一定是那个人不足以倚仗。如果确实不足以倚仗,就应当更换那个人。否则既然委任他负责一方事务,却不能更换一方的人才,分担职责无人,提挈引导不应,从哪里施展抱负呢?现在朝廷认为想要得到用人的益处,先要消除用人的弊端,所以集中精神于监督掣签之中,不久将看到用人的弊端断绝,必定会考核用人的益处了。
吏治因地制宜三事疏
陶正靖
臣惟守令为亲民官。而令之于民尤亲。闾阎之疾苦。必由令而上闻。朝廷之德意。必由令而下达。其秩虽卑。其责至重。劝课之方。必须曲尽其宜。未可以苟且概施也。臣少历四方。于南北吏治之难易。有慨于中。请敬为 皇上陈之。盖北省俗醇而事简。赋少而易输。州县治事。自辰迨午。则案无牍矣。南方俗漓而事繁。赋多而易逋。讼师衙蠹。奸弊百出。自非精敏强力之吏。鲜有不困者。故近日督抚所定冲繁疲难之缺。北方之兼四项者。仅比南之兼三。北方之兼二项者。仅比南之简缺。此其大较也。若夫劝课之方。必足其财用。乃可以杜其侵渔。优其迁擢。乃可以鼓其志气。今养廉之典。卓异行取之法。固已具备。而臣窃以为尚有可得而议者。凡州县之费。莫费于延幕宾。若江浙诸剧邑。非七八人不足分办。而就中所尤倚重者。非二三百金不能延至。统而计之。已至千金之外。养廉之资罄矣。其一切日用交际舟车之费。何从出也。是养廉者其名。而养不廉者其实也。明知其不能持廉。而不得不姑听之。有发而又不得不案治之。是孟子所为罔民者罔吏也。臣以为两司以上之养廉。不无稍厚。而州县以下。未免犹薄。剧如江浙。瘠如川黔。虽多寡悬殊。其不足于用则一。原督抚定议之初。所以苟且如此者。拘于本省耗羡之常数。欲多赢余归公耳。臣恭绎 世宗宪皇帝圣谕。赢余本充地方公用。 国家初无所利于其间。督抚或误认为别储之项。以多为功。非立法之本指。至于普天率土。莫非臣子。宁以疆域之攸分。致诏糈之顿异。臣请通盘合算。裒多益寡。其或不敷。凡诸杂税似可拨支。务使经费粗足。然后绳以贪墨之法而无辞。至于盐差运使。职事本简。徒以旧为利薮。支给亦觉过多。所当一并通融定议。庶无不均之叹。此臣所请因地制宜之一端也。昔年县令行取。或擢台垣。一则取其献纳。足以周悉民情。一则奖其成劳。用以激扬吏治。今行取之制虽复。不过需次部曹。计自实授以至正郎。速者须六七年。通计出身筮仕之初。几及二十年。其由举人出身者。须四五十年之久。锐精之气已销。戒得之患垂及矣。非所以劝能吏也。台垣之任。未更民社。言及吏事。不免隔膜。又非所以周下情也。议者以县令视科道。品级相悬。多用县令。则编检部曹。不免壅滞。臣以为县令之难。视编检部曹。何啻数倍。按其品级。亦与编检相同。何至遂成悬隔。惟是事简之地。中才可以寡过。事繁之地。即长才不免受罚。故目今行取之员。多系简地。仅得中才。尚非分别劝惩之道。臣请就所为冲繁疲难。兼四兼三者约分年限。年满无过。并准行取。督抚具考语送部。 皇上亲试之。最优者置科道。次者或升外任。或除部曹。其中缺简缺行取者。仍循常例。夫冲繁疲难之地。数年而无过。其才能必有出人者矣。考试而择其最优。其经擢科道者亦少矣。此于编检部曹未至相妨。而才能之吏益知奋勉。此又因地制宜之一端也。考汉代郡县之任。或即用本地人。唐制诠除不过千里。我 世宗宪皇帝。于挑选人员。多分发附近省分。盖以至公之心待人。而亦恤其跋涉之艰也。旧例除官止避本省。其后复有五百里回避之例。夫人臣苟不能秉公执法。虽在数千里外。庸必无姻亲故旧耶。若其公正无私者。虽在本籍。又安能挠之。臣愚以为唐制所云毋过三十驿者。所当酌从。地近则到任之初。省借贷之费。或家有老亲。便于迎养。推公心以御物。而求忠臣于孝子。于是乎在。此又因地制宜之一端也。以上三条。臣非敢苟凭臆见。妄议纷更。稽之以古义。度之以时宜。于劝课之道。似为有益。
敬陈用人三事疏顺治十二年
吏部侍郎梁清标
一崇守令之任。民生休戚。全关守令。汉世特重其官。如龚遂黄霸卓茂诸人。治绩表着。或假以便宜。宽其文法。或玺书褒美。赐爵通侯。是以古今吏治。汉为独盛。今体统陵替。文法
译关于因地制宜治理官吏的三条建议疏
陶正靖
臣认为,知府和知县是亲近百姓的官员。而知县对于百姓尤其亲近。民间的疾苦,必定通过知县向上禀报;朝廷的恩德意旨,必定通过知县向下传达。他们的官阶虽然低微,但责任却极为重大。劝勉和考核的方法,必须详尽地做到适宜,不可以马虎草率地一概施行。臣年轻时游历四方,对于南北方吏治的难易,内心有所感慨。请恭敬地向皇上陈述。大概北方省份风俗淳朴而事务简单,赋税少且容易缴纳。州县处理政务,从早晨到中午,案件就没有文书积压了。南方风俗浇薄而事务繁杂,赋税多且容易拖欠。讼师和衙门中的蛀虫,奸邪弊端层出不穷。如果不是精明强干的官吏,很少有不被困窘的。所以近日督抚所确定的冲、繁、疲、难四类缺额,北方兼具四项的,仅相当于南方的兼具三项;北方兼具两项的,仅相当于南方的简缺。这是大致的情况。至于劝勉考核的方法,必须充足他们的财用,才可以杜绝他们的侵吞渔利;优厚他们的升迁提拔,才可以鼓舞他们的志气。如今养廉银的制度,卓异官员被选拔调任的办法,固然已经具备。而臣私下认为还有可以讨论的地方。凡是州县的开支,没有比聘请幕宾更费钱的。像江浙那些事务繁重的县,没有七八个人不足以分工办理。而在其中尤其倚重的,没有二三百两银子不能聘请到。总计起来,已经超过一千两银子,养廉银的资财就耗尽了。他们一切日常用度、交际、舟车等费用,从哪里出呢?这是名为养廉,实为养不廉。明知他们不能保持廉洁,却不得不姑且听任;有案发又不得不依法惩处。这就是孟子所说的“欺骗百姓的人也在欺骗官吏”。臣认为两司以上官员的养廉银,无不稍微丰厚一些,而州县以下,未免还是单薄。像江浙那样繁重的地方,像川黔那样贫瘠的地方,虽然多寡悬殊,但经费不足则是一样的。当初督抚制定议定时,之所以马虎草率如此,是拘泥于本省耗羡的常数,想要多留盈余归公罢了。臣恭敬地推演世宗宪皇帝的圣谕,盈余本来充作地方公用,国家在其中并没有获利。督抚或许误认为是另外储备的项目,以多为功,这不是立法的本意。至于普天之下,都是臣子,难道因为疆域的划分,导致俸禄突然不同吗?臣请求通盘合计,取多补少,如果仍有不足,各种杂税似乎可以拨支,务必使经费大致充足,然后用贪墨的法律来约束他们就没有借口了。至于盐差运使,职事本来简单,只是旧例成为利源,支给也觉得过多,应当一并通融定议,才没有不均的感叹。这是臣所请求因地制宜的一个方面。
往年县令被选拔调任,有时提拔到御史台,一是取用他们的进献建议,足以周知百姓的情况;二是奖赏他们的成就功劳,用来激励整顿吏治。如今选拔调任的制度虽然恢复,不过只是在部曹等待补缺。计算从正式授职到正郎,快的需要六七年,总计从出身做官之初,将近二十年。那些由举人出身的人,需要四五十年之久。锐气已经消磨,担心得利的祸患快要降临了。这不是用来鼓励能干官吏的方法。御史台的职务,没有经历民间社稷,谈到吏治事务,不免隔膜,这也不是用来周知下层情况的方法。议论的人认为县令看待科道官,品级相差悬殊,多用县令,那么编修、检讨和部曹,不免壅塞停滞。臣认为县令的艰难,比起编修、检讨和部曹,何止数倍。按照他们的品级,也与编修、检讨相同,何至于就造成悬殊隔绝。只是事务简单的地方,中等才能的人可以少犯过错;事务繁重的地方,即使长才也不免受罚。所以目前选拔调任的人员,多是简缺之地,仅得到中等才能的人,这还不是分别劝勉惩罚的方法。臣请求就所谓的冲、繁、疲、难,兼具四项和三项的大约划分年限,年满没有过错,一并准许选拔调任。督抚出具考语送交吏部,皇上亲自考试他们。最优的安置在科道,次等的或者升任外官,或者授予部曹。其中简缺选拔调任的,仍然遵循常例。那些冲、繁、疲、难之地,数年而没有过错,他们的才能必定有超出常人的。考试而选择最优的,那些被提拔到科道的也就少了。这对于编修、检讨和部曹不至于相互妨碍,而才能出众的官吏更加知道奋勉。这又是因地制宜的一个方面。
考察汉代郡县的任用,有时就使用本地人。唐代制度选拔官员不超过千里。我世宗宪皇帝,在挑选人员时,多分发到邻近省份,大概是以至公之心待人,同时也体恤他们跋涉的艰难。旧例除官只回避本省,后来又有五百里回避的条例。做臣子的如果不能秉公执法,即使在数千里之外,难道一定没有姻亲故旧吗?如果公正无私的人,即使在本籍,又怎么能扰乱他呢?臣愚昧地认为唐代制度所说的不超过三十驿的,应当酌情采纳。地近则到任之初,节省借贷的费用;或者家有老亲,便于迎养。推公心以驾驭事物,而求忠臣于孝子,就在这里。这又是因地制宜的一个方面。以上三条,臣不敢苟且凭借主观意见,妄议纷纷更改。考证古代的义理,衡量当时的适宜,对于劝勉考核的方法,似乎有益。
恭敬陈述用人三条建议疏 顺治十二年
吏部侍郎 梁清标
一、尊崇知府知县的职责。百姓生活的安危,全关乎知府知县。汉代特别重视这个官职,如龚遂、黄霸、卓茂等人,政绩显著,有的给予便宜行事之权,放宽法律条文;有的用玺书褒奖赞美,赐予爵位通侯。因此古今吏治,汉代最为兴盛。如今体制衰微,法律条文
拘牵。有司力疲于趋承。心怵于功令。稍失上官之意。诃斥频加。兵马往来。横遭侵辱。即有贤者。欲兴一利除一害。动多掣肘。何怪职业不修。治平寡效耶。臣谓欲课实功。必先一体统。请 下督抚。隆其礼文。或豪强有凌侮把持者。得以申请究治。四体宽然。庶可展布。又查明初有到任须知一书。内列规条三十一则。纲目森然。皆切民事。例于铨除之日分授选官。使知所遵守。其后渐废不行。有司且茫然不识职守为何事矣。今其书具在。亦宜重加订刻。照例分发。道揆法守。上下交修。懋赏以鼓循良。重罚以儆堕窳。其谁不自勉于吏治乎。
译拘泥牵制。官吏竭力疲于奔走迎合,心中畏惧法令。稍有不合上级心意,斥责便频繁施加。兵马往来,横遭侵凌侮辱。即使有贤能之人,想要兴办一件利事、消除一件弊害,动辄受到牵制阻碍。这怎能怪责职事不修、治理太平少有成效呢?
臣认为,想要考核实际功效,必须先统一体制。请陛下下令督抚,尊崇礼遇文辞。若有豪强凌侮把持者,允许申请追究惩治。这样四方官吏才能宽舒自在,或许可以施展抱负。
又查明初有《到任须知》一书,内列规条三十一则,纲目清晰,都切合民事。按例在任命官员之日分发给选任的官员,使他们知道所应遵守的规范。后来逐渐废弃不实行,官吏甚至茫然不知职守为何事。
如今该书尚存,也应当重新加以修订刊刻,照例分发。道德准则与法律规范,上下共同修持。用优厚的奖赏来鼓励循良官吏,用严厉的惩罚来警戒懈怠庸劣之人。这样,谁不自我勉励于吏治呢?
一重言官之选。 皇上宏开言路。以襄盛治。责言官既重。则选授不可不详。在外推官同知中经举卓异治行高等者。自当优与清华。乃俸深序及。往往升转部曹。一凭掣签。及值考选。则平平无过者。不得不一概行取。非所以奖廉能慎名器也。察职掌内旧有部郎改授之例。至 本朝亦屡行之。况其人近在目前。才品人所共知。臣愚谓宜照旧例。除臣部外。五部郎中员外主事遇考选时。许各部堂官遴选品行端方。中怀谠直者。咨送臣部。许卓异推官同知一体考授科道等官。斯台垣济济。才贤不至有沉抑之叹矣。
一严功过之衡。励世之权。存乎黜陟。贤者进之。不肖者退之。所贵乎铨衡也。今止循资俸。按籍升迁。虽殊才异能。与庸碌等。激劝无凭。治效曷。臣请于选功二司设纪功纪过二簿。令督抚察所属各官任内完赋垦荒获盗清狱。凡地方应行事宜。有能举一政者。即开实迹报部。详注于册。除不肖官员具疏纠参外。其有过可指者。亦时报部注册。臣部于升迁时考其政迹多寡。定人才短长。上者优擢。次者平升。下者左迁。在内部寺等衙门。亦各将所属功过。不时咨送。一同详注。推升分别之法亦如之。如是则循名责实。人才竞奋矣。至于屏浮议。核成功。任贤人而勿疑。信 诏令而勿变。是在 干断独操。何患积弊不除哉。
请复进士观政之例疏康熙五十六年
御史许惟模
窃思国家养士。期于有用。古者兵农礼乐。各展其能。得一材则收一材之效。虽曰功名自奋。亦因造就多方。实可见之施行。而不为空无用之学也。伏见我 皇上爱养人才。近科新中进士。又 特命词臣教习三年。实我 皇上寿考作人。训育工至意。臣以为未仕视其所学。既仕视其所为。士子读书应试。自游庠以至登第。历经考校。皆以文章分厥次第。是凡预进士之选者。不患文义不娴。患未能通知世务。经济优长耳。然则教习进士。皆当以钱谷兵刑等事课其实政。不必如教习词臣。穷经学史考校诗文以定高下也。臣伏查国初进士。原照历来旧例。发榜之后。分拨各部。观政三月。然后铨选。欲令新进之臣。晓习部务。为理繁治剧地耳。然止历一部。而各部各司之事尚未周知。臣请嗣后每科馆选之外。所余进士仍照观政之例。分派各部。每限三月。次第轮。将见行则例。俾之讲究学习。不过二年。而六部事务无不悉知。其中果有才品超卓。通达治体者。听各部满汉堂官。填注考语。破格保题引 见。遇应得知县缺出。先用以为鼓舞。其余限满报明。仍归科分挨选。则时日虽少而经练倍多。学习非虚而考校更实。将来躬膺民社。驾轻就熟。上承我 皇上教习之深恩。庶无负委任之盛意矣。
请举人分部学习疏乾隆九年
吏部尚书讷亲
窃照州县为亲民最要之官。任兼教养。督抚与之共治。一省司道府之表率纠稽。皆以牧令为政教之所由起也。一州一邑之事。官无不周知。臣此次奉差外出。于经过州县。询以地方事务。竟有茫然不晓者。问其出身。多系远科举人。或精力就衰。或见闻本陋。远科举人。需次常二十年。去拣选之日已甚久。月选后分别员缺繁简调补。督抚察其能否称职。或奏请改教。或参劾降调。然亦须待至一年半年后。始能试看得实。而此际之事务废弛已属不少。且更换一官。新旧委署之间。交代纷繁。官经数易。民不相习。均于吏治有妨。臣思姑息在一人。则贻误在一方。有不得不为筹划变通者。查从前举人有分部学习之例。后经部议。以部中事务。与外省州县不同。诸凡钱粮刑名催科听断之法。自须因地制宜。随时变通。非必在部行走。方可学习等因。停止在案。窃思部务与外省体制虽有不同。而所办即系各省之事。其理无不可通。学习人员即不能实有谙练。而出入闻见之间。自必知识渐开。举动稍娴。其于服官之资。不可谓其无益。查该员赴选之时。虽例系本省督抚验看咨部。方准以知县选用。但知县定例。不用本省。
译第一,关于言官的选拔。皇上广开言路,以辅佐盛世的治理。既然对言官的责任要求很重,那么选拔任命就不能不详细审慎。在外任推官、同知中,经过举荐卓异、治行高等的人,自然应当优先授予清要显贵的职位。然而等到俸禄资历达到标准时,往往升调至各部曹,完全凭抽签决定。等到考核选拔时,那些平庸无过的人,不得不全部被选取。这并不是奖励廉洁能干、慎重名器的方式。考察职掌内,旧例有部郎改授言官的先例,到了本朝也屡次实行。况且这些人近在眼前,才能品德众人皆知。臣愚昧地认为,应当照旧例,除了臣所在的吏部外,五部的郎中、员外郎、主事在遇到考核选拔时,允许各部堂官遴选品行端正、内心正直的人,咨送吏部。允许卓异的推官、同知一同考核授任科道等官。这样御史台人才济济,贤才就不会有沉沦压抑的叹息了。
第二,严格功过的衡量。激励世道的权柄,在于罢黜和升迁。贤能的人提拔,不贤的人退下,这是铨选衡量的可贵之处。如今只遵循资历俸禄,按名册升迁,即使有特殊才能异能的人,也与平庸无能者等同。激励劝勉没有依据,治理的成效从何而来?臣请求在选功二司设立纪功、纪过两本簿册,命令督抚考察所属各官在任内完成赋税、开垦荒地、抓获盗贼、清理狱讼,凡是地方应当办理的事务,有能推行一项政事的,就登记实际事迹上报吏部,详细注录在册。除了不贤官员由官员上疏纠举参劾外,那些有过失可指出的,也及时上报吏部注册。吏部在升迁时考核其政绩多少,评定人才长短,上等者优先提拔,中等者平级升迁,下等者降职调任。在内部寺衙等衙门,也将所属人员的功过,不时咨送吏部,一同详细注录。推举升迁分别的方法也如此。这样就能名实相符,人才竞相奋发了。至于摒弃浮泛的议论,核实成功的政绩,任用贤人而不怀疑,信任诏令而不变更,这在于皇上果断独断,还担心积弊不能消除吗?
请恢复进士观政旧例的奏疏 康熙五十六年
御史许惟模
私下思考,国家培养士人,期望他们有用。古代兵、农、礼、乐,各自施展才能,得到一个人才就收到一个人才的效用。虽然说是功名靠自己奋发,也是因为造就方法多样,确实可见于施行,而不成为空洞无用的学问。伏见皇上爱护培养人才,近科新中的进士,又特别命令词臣教习三年,这确实是皇上长寿育人、训育极致的用意。臣认为,未做官时看他的学问,做了官看他的作为。士子读书应试,从进入学校直到登科,历经考核,都以文章区分次第。因此凡是入选进士的人,不担心不熟习文义,担心的是不能通晓世务、经济才能优异罢了。那么教习进士,都应当以钱粮、军事、刑法等事务考核其实政,不必像教习词臣那样,穷究经学历史、考核诗文以定高下。臣查考国初进士,原本按照历来旧例,发榜之后,分拨到各部,观政三个月,然后铨选。想要让新进的官员,熟悉部务,以便治理繁杂剧务之地。然而只经历一部,而各部各司的事务尚未周知。臣请求以后每科馆选之外,剩余的进士仍照观政的旧例,分派到各部,每期限三个月,依次轮转。将现行的则例,让他们讲究学习。不过两年,六部的事务没有不熟知的。其中果然有才能品德超卓、通达治体的人,听任各部满汉堂官,填写考语,破格保举题奏引见。遇到应当知道县空缺时,先任用他们以作鼓舞。其余期限满后报明,仍归科分挨次选拔。那么时日虽少而历练倍多,学习不空泛而考核更实在。将来亲自承担民社重任,驾轻就熟,上承皇上教习的深恩,大概不辜负委任的盛意了。
请举人分部学习的奏疏 乾隆九年
吏部尚书讷亲
私下查照,州县是亲近百姓最重要的官员,职责兼管教化养育,督抚与他们共同治理。一省司、道、府官的表率纠察稽查,都以牧令为政教之所由起。一州一邑的事务,官员没有不周知的。臣此次奉差外出,在经过的州县,询问地方事务,竟然有茫然不知的。问他们的出身,多是远科举人。有的精力衰退,有的见闻本来浅陋。远科举人,等待补缺常达二十年,距离拣选之日已经很久。月选后分别员缺繁简调补,督抚考察他们能否称职,有的奏请改任教职,有的参劾降调。然而也必须等到一年半年后,才能试看得实。而此时的事务废弛已经不少。而且更换一个官员,新旧委署之间,交接纷繁,官员经过多次更易,百姓不相熟悉,都对吏治有妨碍。臣想,姑息一人,就贻误一方,有不得不筹划变通的。查考从前举人有分部学习的旧例,后经部议,认为部中事务,与外省州县不同,各种钱粮刑名、催科听断的方法,自须因地制宜,随时变通,不必在部行走,方可学习等原因,停止在案。私下思考,部务与外省体制虽有不同,而所办理的即是各省之事,其理没有不可通的。学习人员即使不能实有谙练,而出入闻见之间,自必知识渐开,举动稍娴,对于做官的资历,不能说没有益处。查考该员赴选之时,虽然例规是本省督抚验看咨部,才准许以知县选用,但知县定例,不用本省人。
从前督抚。多因无关所属吏治。姑为优容。且距验看之时。已经年远。未可遽为凭信。应请暂停铨选。行文各省督抚。将现在届选举人。情愿领咨赴部者。再行加意拣选。年力尚强。人才可用。方准给咨赴部。臣部覆加验看。签派各部学习行走。其已经在部投供之举人等。亦暂停铨选。令九卿验看甄别。分部学习。均于一年期满之后。如才具可用。该堂官出具堪胜县令考语具奏。仍交臣部。按其科分名次。照例选用。其有科分在前。期满在后。并科分在后。期满在前者。统归各本科挨次铨选。如遇外省需人。臣部即将项内举人。一体拣选引 见。发往该省。准其酌量题补。并请嗣后定于各省举人应选科分之前二年。臣部行文各督抚。照例陆续拣选送部分派学习。期满具奏。咨部选用。其不入拣选。不称保奏之人。俱以学正教谕铨选。有情愿告降训导者。准其告降。再查教职各官。有董率士子。整饬文教之责。其中进士拔贡等项出身者。尚多年力壮盛之人。而恩岁等贡生出身者。类皆衰老难用。应请一并酌议。何项照旧铨补。何项停其选用。并于铨选之前。作何拣选甄别。详细酌定。俾县令既各称其才能。教职亦悉尽其官守。庶牧民教士。均属得人。而 国家设官分职之意。亦尽收实济矣。
译从前督抚,多因无关所属吏治,姑且宽容。况且距离验看之时,已经年远,不可遽然凭信。应请暂停铨选,行文各省督抚,将现在届选举人,情愿领咨赴部者,再行加意拣选。年力尚强,人才可用,方准给咨赴部。臣部覆加验看,签派各部学习行走。其已经在部投供之举人,亦暂停铨选,令九卿验看甄别,分部学习。均于一年期满之后,如才具可用,该堂官出具堪胜县令考语具奏,仍交臣部,按其科分名次,照例选用。其有科分在前、期满在后,并科分在后、期满在前者,统归各本科挨次铨选。如遇外省需用人员,臣部即将项内举人,一体拣选引见,发往该省,准其酌量题补。并请嗣后定于各省举人选科分之前二年,臣部行文各督抚,照例陆续拣选送部分派学习,期满具奏,咨部选用。其不入拣选、不称保奏之人,俱以学正、教谕铨选,有情愿告降训导者,准其告降。再查教职各官,有董率士子、整饬文教之责。其中进士、拔贡等项出身者,尚多年力壮盛之人;而恩岁等贡生出身者,类皆衰老难用。应请一并酌议,何项照旧铨补,何项停其选用,并于铨选之前,作何拣选甄别,详细酌定。俾县令既各称其才能,教职亦悉尽其官守,庶牧民教士,均属得人,而国家设官分职之意,亦尽收实济矣。
实试观政疏康熙十六年
给事中徐旭龄
为图政务求实效用人贵储真才事。窃惟 朝廷会试大典。三载一行。旧例于 殿试之后。即考词林。除考中者特授庶常入馆教习外。其余无分二甲三甲。俱拨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各衙门。观政三月。然后授职。
虑诸进士甫庆释褐。骤膺民社。恐于刑名钱谷。夙未谙习。一旦执政临民。未免有美锦学制之诮。故令其先观政而后选官。立法甚善也。比年以来。渐失初意。诸进士分拨观政者。不过视为故事。方到衙门。未及数日。遂各请假回里。名为观政。不知所观何政。亦当思古人做秀才时。便欲以天下事为己任。况其身登仕籍。面受 特恩。犹因循陋习。罔臻实效。殊非我 皇上侧席求贤。励精图治之意也。臣祈 下该部。严行申饰。凡观政进士。须照拨定衙门。每日早到。立簿查核。勿令虚旷。其于各衙门一切事宜。务要悉心讨论。如在吏部则究官方黜陟之法。在户部则核会计盈缩之数。以及礼兵刑工等部。并都通大理寺等衙门。皆纪纲法度之所从出。其于有司各官。尤最为切要者。若能于此处考核详明。晓畅大义。则任之日。自不至于冒昧周章矣。
议新进士分省学习疏雍正三年
鄂尔泰
窃照广西布政使元展成。前请以分发进士派交各府知付学习一折。荷蒙 朱批。于督抚商酌为之。钦此。臣谨按前奉 上谕。以今科中式进士。分派各省藩臬衙门。令其学习三年。即于所派省分试用补授者。正以藩司衙门。为一省钱粮之总汇。臬司衙门。为一省刑名之总汇。但能用心学习三年。必有一长。于该进士大有裨益。即于该省分大有裨益也。兹据元展成奏称通省政事。虽出于藩司。要皆总揽其纲领。与州县官亲民者有别。且收放钱粮。事有成规。可无庸学习。再命盗案件。例由州县解府审详。到臬司衙门。已属成谳。即有供情未协。亦仍驳回府。其民间细事。非臬司逐一亲理。若令入藩臬署内学习。又与内幕相亲。亦恐滋弊。是分派各省进士。不如于知府衙门学习之为亲切等语。臣查一应事件。无非情理。守正持平。端视大吏。故宣化为藩。不止司钱谷。弼教为臬。不止司刑名。此外省枢纽之地。实观政者之准的也。若不令学习于藩臬。转令学习于知府。是犹使观水者舍江河而就沟渚。其能识源流者几何。臣愚以为分派学习。除藩臬衙门外。督抚粮盐道衙门。亦应酌派。总在省会。易于观摩。似不必分派各府。转不能时常接见。无以试验其优劣也。惟是有教斯有学。有传斯有习。非止于升堂片时。令其侍立静听。而即可望其知能。或间发一案。令其案批。或故作一问。令其裁答。或实指一事。令其条陈。或虚设一疑。令其剖断。或差令查勘。或委令督催。或闲论夷情。或详说地势。就其言动。观其才识。指示是非。改正错谬。如此三年。庶学习进士。或可半有成材。至于学习署内。恐于内幕相亲。将来滋弊。此事惟在本官。即如书吏。未尝不在署内。与内幕隔别。原不得相通。作弊不作弊。亦岂限于署内署外。各衙门二堂以外。仪门以内。但择闲房二三间。即可为学习之所。其日用薪水。应酌量资给。俾无窘迫。庶益奋兴。臣现于分发云南新进士九员内。将一等次等者派往抚藩各衙门学习。又次等二员。在臣衙门学习。仍不时传集。合考其所学。分别勤惰。以示劝诫。在各省各有不同。总期仰体 圣意。造就人材。可不必题请通饬。
请考试正印官疏
陈廷敬
窃谓与 国家共理此民者。外则督抚司道府州县等官。督抚司道。弹压表率以理民者也。而与民最亲者。无踰于知府知州知县者矣。臣愚谓亲民之官。其职至重。至于文移簿书期会讼狱之事。皆身自经理。不得假手胥吏。使夤缘为奸。其事又甚难也。自捐纳以来。有未经考试之人。辄授正印亲民之官者。夫古者以经术为吏治。必学古然后可以入官。今即不能尽然。而亦须略晓文义之人。委以民社之寄。臣查俊秀
译实际考察政务奏疏 康熙十六年
给事中徐旭龄
为谋求政务实效、用人贵在储备真才事。我私下认为,朝廷会试是大典,每三年举行一次。旧例在殿试之后,随即考核翰林院官员。除考核中者特别授予庶吉士入馆教习外,其余不论二甲三甲,都分配到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各衙门,观摩政务三个月,然后授予官职。
考虑到各位进士刚刚庆祝脱去布衣(即考中进士),突然承担地方治理重任,恐怕对刑法、财政等事务向来不熟悉,一旦执政治理百姓,难免有“拿着美锦却不懂裁制”的讥讽。所以让他们先观摩政务而后选任官职,立法非常完善。但近年来,逐渐失去了初衷。各位进士被分配观摩政务的,不过视为例行公事。刚到衙门,没过几天,就各自请假回乡。名义上是观摩政务,不知所观的是什么政务。也应当想想古人做秀才时,便欲以天下事为己任。况且他们已登仕籍,当面受到皇上特别恩宠,还因循陋习,达不到实际效果,实在不符合我皇上求贤若渴、励精图治的本意。臣请求下诏给相关部门,严厉申明告诫。凡观摩政务的进士,必须按照分配的衙门,每天早到,建立簿册核查,不要让空职旷工。对于各衙门的一切事务,务必悉心讨论。如在吏部,就研究官员升降黜陟的方法;在户部,就核算财政收支盈缩的数字;以及礼、兵、刑、工等部,和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都是纲纪法度产生的地方,对于地方各官,尤其最为切要。如果能在此处考核详明,通晓大义,那么任职时,自然不至于冒昧周章了。
议新进士分省学习奏疏 雍正三年
鄂尔泰
我私下查知广西布政使元展成,先前请求将分发进士派往各府知府处学习一折,承蒙皇上朱批,让督抚商酌办理。遵此。臣谨按先前奉上的谕旨,将今科中式的进士,分派到各省布政使、按察使衙门,令其学习三年,即在所派省份试用补授的,正是因为布政使衙门,是一省钱粮的总汇;按察使衙门,是一省刑法的总汇。只要能用心学习三年,必有一技之长,对该进士大有裨益,即对该省也大有裨益。现在据元展成奏称:全省政事,虽然出自布政使,但都是总揽纲领,与州县官亲近百姓不同。况且收放钱粮,事务有成规,可以不用学习。再如命盗案件,按例由州县解送府审详,到按察使衙门,已属成案。即使有供词情理不协,也仍驳回府。民间细事,并非按察使逐一亲理。若令进入布政使、按察使署内学习,又与内幕亲近,也恐怕滋生弊端。是分派各省进士,不如在知府衙门学习更为亲切等语。臣查所有事件,无非情理,守正持平,关键看大吏。所以宣化教化是布政使,不止管理钱谷;辅佐教化是按察使,不止管理刑法。此外省枢纽之地,确实是观摩政务者的标准。若不令在布政使、按察使学习,转令在知府学习,这就像让观水者舍弃江河而走向沟渠,能认识源流的能有几人。臣愚以为分派学习,除布政使、按察使衙门外,督抚、粮盐道衙门,也应酌情派遣。总在省会,易于观摩。似乎不必分派各府,转而不能时常接见,无法试验其优劣。只是有教导才有学习,有传授才有习练。不止于升堂片刻,令其侍立静听,即可望其知能。或偶尔发一案,令其批阅;或故意问一事,令其裁答;或实指一事,令其条陈;或虚设一疑,令其剖断;或差令查勘,或委令督催;或闲谈夷情,或详说地势。就其言动,观察其才识,指示是非,改正错谬。如此三年,或许学习进士,或可半有成材。至于学习署内,恐怕与内幕亲近,将来滋生弊端。此事只在于本官。就像书吏,未尝不在署内,与内幕隔别,原不得相通。作弊不作弊,又岂限于署内署外。各衙门二堂之外,仪门之内,只要选择闲房两三间,即可作为学习之所。其日用薪水,应酌情资助,使其不窘迫,或许更奋兴。臣现于分发云南新进士九人中,将一等次等的派往抚藩各衙门学习,又次等二人,在臣衙门学习。仍不时传集,合考其所学,分别勤惰,以示劝诫。在各省各有不同,总期仰体圣意,造就人才,可不必题请通饬。
请考试正印官奏疏
陈廷敬
我私下认为与国家共同治理百姓的,外则有督抚司道府州县等官。督抚司道,是弹压表率以治理百姓的。而与百姓最亲近的,没有超过知府、知州、知县的。臣愚以为亲民之官,其职责至重。至于公文往来、簿籍文书、期限集会、诉讼狱讼之事,都亲自经理,不得假手胥吏,使其攀附为奸。其事又甚难。自从捐纳以来,有未经考试之人,辄授正印亲民之官的。古代以经术为吏治,必学古然后可以入官。现在即使不能尽然,也须略晓文义之人,委以民社之寄。臣查俊秀
一项。初捐既是白身。有司曾未一试。而吏部辄与选补。则其文义通闇。何由得知。此项人若一束之高阁。则既已尝许其得官。若尽数录用。则自古未有不晓文义之人。可以为民父母者也。臣查兵部有考试武职之例。凡副将参将游击等官。单双月选补。先期考试弓箭。不合式者不准选补。下月复考。至于再四。必待其合式而后用之。武职重之如此。何况亲民之吏乎。臣又查吏部有考试招民知县之例。招民之与捐赀。事体相类。又不宜彼重而此轻也。臣愚谓知府知州知县。凡俊秀捐纳。有已经考职后捐纳者。依例选补。有未经考职遂行捐纳者。于补选之时。仍行考试。文义略晓者。即与选补。否则且令肄业。听其再试。凡考试之时。若绳以八股经义。既非其所素习。亦难以猝然而能。合无试以时务策一道。判一条。但须严加防察。毋得令其代倩。徒应虚名。如此则既不绝其功名仕进之路。亦使知有郑重名器之思。庶可以责吏治之实效也。伏祈 睿鉴。敕议施行。
译这是一项。起初捐纳官职时,这些人都是没有功名的白身,主管官员从未对他们进行过考核,而吏部却直接给予选任补缺,那么他们对于文章义理是通晓还是愚钝,从何得知呢?这类人如果将他们束之高阁,那么既然已经许诺他们可以得官;如果全部录用,那么自古以来,没有不懂文章义理的人可以做百姓的父母官的。臣查考兵部有考核武职的成例,凡是副将、参将、游击等官员,单月双月选任补缺,事先都要考核弓箭,不符合标准的,不准选任补缺,下个月重新考核,反复多次,一定要等到他们符合标准才任用他们。武职尚且如此重视,何况是亲近百姓的官吏呢?臣又查考吏部有考核招民知县的成例,招民与捐资,事情性质相似,也不应该那边重视而这边轻视。臣愚昧地认为,知府、知州、知县,凡是俊秀捐纳官职的,有已经考核任职后再捐纳的,依照成例选任补缺;有未经考核就直接捐纳的,在补缺选任的时候,仍然进行考核。文章义理略知一二的,就给予选任补缺;否则暂且让他们学习,听凭他们再次考试。凡是考试的时候,如果用八股经义来严格要求,既不是他们平时所熟悉的,也难以突然就能做到。何不试用时务策一道、判词一条,但必须严格防范监察,不要让他人代笔,徒有虚名。这样既不断绝他们功名仕进的道路,也让他们知道有重视名位器物的想法,或许可以求得吏治的实效。恳请圣明鉴察,敕令商议施行。
疏通选法疏
田从典
臣谨题。为铨政原有定例。用人必在及时。谨陈举贡壅滞亟求选法疏通事。臣闻帝王之治天下。使天下之人。皆踊跃鼓舞。自奋于功名。而国家因以收用人之效。则惟铨政之疏通使之也。夫天之生材。原足供一代之用。特是当其时而用之。虽偏长可与奇士争能。而过其时而用之。即豪杰将与庸众同伍。古之用人不拘资格。逮后世以资格用人。而先后多寡之间。乃至于壅滞。而人材遂困。然行之既久。未便骤更。按其额数。斟酌变通。不至纷更破例。而有疏通之实。我 皇上辟门吁俊。连茹汇征。而又卓异之举时闻。优者升以不次。宽大之 诏屡下。过小予以更新。至于慎捐纳必廷臣屡请。而后暂得举行。疏正途则额数较多。而又永着为例。固已人思自奋。士庆弹冠矣。而臣犹有请者。则以举贡一途。尚多壅滞。所当急议变通者也。夫往者进士尝壅滞矣。疏之而已通。举贡又壅滞矣。疏之而未即通。其故何也。今以选法论之。十七人为一班。推升捐纳。共得其七。进士举贡。共得其十。不为不多矣。然举贡以两途而得五人。不特少于进士。亦并少于推升捐纳。何也。推升捐纳。人数即多。度不至如历科拣选之举人。动以千计。其途已自相壅滞矣。而又益以历科之恩拔岁副贡生。至后之积薪者。又不可以数计。选法安得而不日滞。士气安得而不日损乎。又其甚者。举贡名为分选。而实则有停选之时。何者。今吏部选法。举贡悉依科分前后。宜矣。而于每科举人之后。附以教习贡生。举完则及于贡。贡完则再及于举。则当举人挨选之时。而贡生曾不预其一。及轮至贡生挨选之际。而下科之举人。又曾不得预其一。其间岂无非常之士。率皆坐困于闲居之岁月。而不得以自表见于 圣明之世。即幸而一绾半通。大皆迟暮之年。甚可惜也。夫士之有老与少。犹日之有朝与暮也。今乃不用其朝气。而用其暮气。人材可惜不待言也。 皇上待举贡与进士一体。而壅滞若是者。则以选法定议之时。未能仰体 上意。一通融其法耳。法不通融。则虽举人拣选之例。无论由五科减为三科。即令其一科拣选。尽如边省之例。而亦曾何与于选法之数乎。臣查旧例选法。以十三人为一班。后加至十七人。夫加则曷不可屡加也。合无量加一人。以十八人为率。使举贡共得六人。而又将举贡分而二之。使举得其四。贡得其二。无使举贡有偏枯之时。至科分挨次。悉如旧例。庶每选有举。每选有贡矣。所谓不至纷更破例。而有疏通之实者此也。或曰。班数行之已久。永为定例。今特以举贡之故而增人。若别途俱请增数。奈何。臣谓不然。夫若合举贡之人数。与别途分晰较之。虽加犹为少也。今进士推升。俱得其平。无论矣。至捐纳一途。多出势豪之家。非有才能素着。而朝出赀而暮绾绶。皓首穷经之儒。终年戚戚。即谅增其数。彼更何说乎。此断宜急变通者也。惟祈 睿鉴施行。
请速停保举永闭先用疏
陆陇其
题为请速停保举之捐。永闭先用之例。清仕途以安民生事。臣伏见臣同衙门御史陈菁疏。请停捐纳保举。而开先用之例。部覆俱无容议。奉 旨九卿詹事科道会议具奏。臣窃以为保举之捐。不可不停。而先用之例。不可开也。夫捐纳一事。原非 皇上所欲行。不过因一时军需孔亟。不得已而暂开。复恐其贤愚错杂。有害百姓。故立保举之法以防弊。为虑深远矣。近复因大同宣府运送草豆。并保举而亦许捐焉。则与正途无复分别。甚非 皇上立法防弊之初意。且保举所重。莫重于清廉。故督抚保举。必有清廉字样。方为合例。若保举可以捐纳。则是清廉二字可捐纳而得也。此亦不待辨而知其不可矣。若夫前此有捐纳先用一例。正途为之壅滞。至今尚未疏通。故 皇上灼见其弊。久经停止。虽前九卿因运送草豆。会议酌开事例。亦未及此。诚知其为选途之害。而不敢轻议也。且捐纳先用之人。大抵皆奔竞躁进之人。故
译疏通选法疏
田从典
臣恭敬地陈述。因为铨选政事原本有确定的条例,用人务必及时。谨此陈述举人、贡生积压滞涩,急切请求疏通选法一事。臣听说帝王治理天下,要使天下人都欢欣鼓舞,自发地追求功名,而国家因此能收到任用人才的成效,这全靠铨选政事的疏通来实现。上天造就人才,原本足够供给一个朝代使用,关键在于趁其时加以任用。即使是一技之长的人,也能与奇士争能;如果过了时机才任用,即使是豪杰也会与平庸之辈同列。古代用人不拘泥于资历等级,等到后世以资历等级用人,在先后多寡之间,竟然导致积压滞涩,人才于是受困。然而这种制度实行已久,不便突然更改。按照名额数量,斟酌变通,不至于频繁更改破坏成例,却能达到疏通的实际效果。我皇上广开仕途,招揽贤才,接连征召,而且卓异选拔的举措时常听闻,优秀者破格提拔,宽大的诏令屡次下达,小过错予以宽恕更新。至于慎重对待捐纳,必定是朝廷大臣屡次请求,然后才暂时允许实行;疏通正途,则名额较多,并且永远定为常例。本来已经使人思进取,士人庆贺即将做官了。但臣还有请求,是因为举人、贡生这一途径,尚有很多积压滞涩,应当紧急商议变通。过去进士曾经积压滞涩,疏通后就通了;举人、贡生又积压滞涩,疏通后却没有立即通畅。这是什么原因呢?现在从选法来看,十七人为一班,推升和捐纳共占七个名额,进士和举人、贡生共占十个名额,不能说不多了。然而举人、贡生以两条途径只得到五个名额,不仅少于进士,甚至也少于推升和捐纳。为什么呢?推升和捐纳,人数虽然多,估计不至于像历科拣选的举人那样动辄数以千计,其途径已经自身积压滞涩了。再加上历科的恩拔、岁贡、副贡生,后来堆积如柴薪的人,更是无法计算。选法怎能不日益滞涩,士气怎能不日益受损呢?更严重的是,举人、贡生名义上是分选,实际上却有停止选拔的时候。为什么呢?现在吏部的选法,举人、贡生都依据科第先后顺序,这是适宜的。但在每科举人之后,附带教习贡生,举人选完就轮到贡生,贡生选完再轮到举人。那么在举人依次选拔的时候,贡生不能参与其中;等到轮到贡生依次选拔的时候,下一科的举人又不能参与其中。这期间难道没有非常杰出的人才吗?他们大多被困于闲居的岁月,不能在圣明的时代展现自己。即使侥幸获得半通印信(指小官职),大多已是年老之时,非常可惜啊。士人的老与少,就像日子的早晨与傍晚一样。现在不用他们的朝气,而用他们的暮气,人才可惜是不用说的。皇上对待举人、贡生与进士同等,而积压滞涩如此,是因为选法定议之时,未能完全体察皇上之意,融通其法罢了。法不融通,那么即使举人拣选的条例,无论是由五科减为三科,即使令其一科拣选,完全像边省那样,对于选法的名额又有什么关系呢?臣查考旧例选法,以十三人为一班,后来增加到十七人。既然增加,为什么不能屡次增加呢?合计增加一人,以十八人为定额,使举人、贡生共得六个名额,又将举人、贡生分为两部分,使举人得四个,贡生得两个,不要让举人、贡生有偏废的时候。至于科第依次选拔,完全依照旧例,这样每次选拔都有举人,每次选拔都有贡生了。所谓不至于频繁更改破坏成例,而有疏通的实际效果,就是这个意思。有人说,班数实行已久,永远定为常例,现在特意因为举人、贡生的缘故增加人数,如果其他途径都请求增加名额,怎么办?臣认为不是这样。如果把举人、贡生的人数与其他途径分别比较,即使增加仍然偏少。现在进士、推升都得到公平,不用说了。至于捐纳这一途径,多出自权贵豪强之家,并非素有才能著称,而是早上出资晚上就佩戴印绶,那些白头穷究经书的儒生,终年忧愁,即使宽恕增加他们的名额,他们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这绝对应当紧急变通。恳请皇上明察施行。
请速停保举永闭先用疏
陆陇其
题为请求迅速停止保举的捐纳,永远关闭先用的条例,澄清仕途以安定民生一事。臣看到同衙门御史陈菁的奏疏,请求停止捐纳保举,而开启先用的条例,兵部覆奏都认为不可议,奉旨由九卿、詹事、科道会议具奏。臣私下认为保举的捐纳不可不停止,而先用的条例不可开启。捐纳一事,原本不是皇上想要实行的,只是因为一时军需紧迫,不得已暂时开放,又担心贤愚混杂,危害百姓,所以设立保举之法来防止弊端,考虑得很深远了。近来又因为大同、宣府运送草料豆饼,连同保举也允许捐纳,这就与正途没有分别了,非常不符合皇上立法防弊的初衷。况且保举所看重的,没有比清廉更重要的,所以督抚保举,必须有“清廉”字样,才符合条例。如果保举可以捐纳,那就是“清廉”二字可以用钱买得了,这不用辩驳就知道不可行了。至于此前有捐纳先用的条例,正途因此积压滞涩,至今尚未疏通,所以皇上明察其弊端,早已停止。虽然此前九卿因为运送草料豆饼,会议酌定开启事例,也未涉及这一点,确实知道这是选途的祸害,而不敢轻易议论。况且捐纳先用的人,大抵都是奔走钻营、急躁进取的人,所以
多一先用之人。即多一害民之人。此又不待辨而知其不可者矣。抑臣更有请者。臣窃见近日督抚。于捐纳之员。有迟之数年。既不保举。又不参劾者。不知此等官员。果清廉乎。非清廉乎。抑或在清浊之间。未可骤举骤劾乎。夫既以捐纳出身。又不能发愤自励。则其志趋卑陋。甘于污下可知。使之久踞民上。其荼毒小民。不知当何如。故窃以为不但保举之捐纳。急当停止。而保举之限期。更当酌定。不但目前先用之例。万不可开。而从前先用之人。不可不行稽核。伏乞敕部查一切捐纳之员。到任三年。而无保举者。即行开缺。听其休致。庶吏治可清。选途可疏。而民生可安矣。
译多一个先任用的人,就是多一个危害百姓的人。这不用辩驳就知道是不行的。况且臣还有请求。臣私下看到近日总督、巡抚,对于捐纳出身的官员,有的拖延数年,既不保举,也不参劾。不知道这些官员,究竟是清廉呢,还是不清廉呢?还是处于清廉与污浊之间,不能立即保举或参劾呢?既然以捐纳出身,又不能发愤自励,那么他们志向卑劣浅陋,甘心处于污浊低下之地,是可以知道的。让他们长期占据百姓之上的职位,他们荼毒百姓,不知道会到什么地步。所以臣私下认为,不仅保举捐纳出身的官员应当立即停止,而且保举的期限更应当斟酌确定。不仅目前先任用的惯例万万不可开启,而且从前先任用的人,不能不进行稽核。恳请皇帝命令吏部查核一切捐纳出身的官员,到任三年而没有保举的,立即免去职务,听任他们退休。这样官风可以澄清,选拔途径可以疏通,而百姓生活可以安定了。
甄捐纳以恤人材疏康熙十八年
蒋伊
臣闻三代之制。以德诏爵。以功诏禄。诚以人材不可不爱养。而名器不可不慎重也。 皇上三载一举宾兴之典。士之得列名天府者。正不知历几许寒窗辛苦矣。乃铨途壅滞。势同积薪。查康熙九年起至十八年。应选者不下二千人。每遇铨除。捐纳者居十之六。应选者居十之四。按其资次而用之。非二三十年不可。纵使青年释褐。必至白首弹冠。夫人臣进身之始。膂力方刚。莫不卓然思所表见。及至发白齿落之时。始得循资蹑级。其不为子孙计者几何哉。闲居之日长。而莅官之日短。臣恐其身家之念重。而民社之念轻矣。此臣不得不为人材惜也。从来亲民之官。莫切于县令。县令贤则一邑被其泽。推而言之。天下之民困矣。捐纳知县。原出于一时权宜之策。乃有先用。又有即用。更有小京职之一途。以为终南快捷方式。揆其欲速之心。莫非取偿之计。此辈欲望其毋侵渔百姓。岂可得乎。古称郎官上应列宿。而使仆吏厮养。暮给使令。旦拥圭符。此臣不得不为名器惜也。夫捐纳之中未必无贤能。而不可不选择。臣请将捐纳未选者。在内责成吏部。行拣选之法。身言书判。实加考验。取其文理才干。堪为民牧者。照次除授。如文义荒谬。出身下贱者。给以知县职衔。俾为佐贰以自效。其捐纳已选者。在外责成督抚。行保举之法。一年之中。试之政事以观其能。稽之操守以定其品。如果才长守慎。许该督抚保奏。不拘资格。一体升转。其贪残阘茸者。亟请罢斥。如是则铨法澄而吏治端矣。臣更有请者。现在捐纳事例。止有广西一省。而近因规避边缺。纳者寥寥。伏乞 皇上立沛纶音。将知县一项。亟行停止。其余事例。不妨暂开。以济军需。是所罢者止一时之小利。而所持者在一代之大体。垂诸史策。布诸四方。其关系非浅鲜也。
酌议捐纳官员疏
徐元文
臣窃见 皇上鼓舞吏治。加意澄清。特以军饷浩繁。民力雕敝。姑准诸臣之议。酌开事例。权宜济用。然名器既滥。吏道实伤。今幸 圣化宏敷。荡平立奏。诚董正百官。与民休息之日。臣伏察康熙十八年定例。凡捐纳授官。及捐纳复职州县。到任三年后。称职者具题升转。不称职者题参。照例议处。其官箴有玷者不时题参。是凡捐纳之人。无论称职不称职。皆当以三年为限。分别具题也。乃今各督抚具题。称职者尚不乏人。而以不称职题参。概未之见。至有受任四五年。而不纠不举。莫能辨其贤不肖者。谓非督抚之容徇不可也。臣以为督抚于三年之内。察各官治行。知之当已久熟。宜立一定限。报满之日。便须分别去留。应降应革。即行闻奏。不得迁延月日。姑留不论不议之人。以误民生而滋奸弊。至于佐贰教职等官。止须咨部汇题。所亟宜酌议者也。又如户部条例。道府以下捐银者。三年后免其具题。照常升转。夫 国家大体所关。惟贤不肖之辨而已。今吏途甚杂。所以令三年具题。欲使贤者劝而不肖者惧。若听许捐银。是金多者可与称职者同科矣。臣以为称职非可捐纳而得。且此曹以现任之官。营输入之计。势必剥民脂而长贪冒。所亟宜停止者也。岁贡一项。所谓正途。自捐纳事例渐推渐广。而生员俊秀。并得输纳。嗣又开捐纳生员之例。虽复目未识丁。而今日纳生员。他日即纳岁贡。名则清流。实多铜臭。公然冒滥。自诩正途。臣以为正途非可捐纳而得。其由捐纳岁贡得官者。仍须保举。方与正途一体升转。所当亟宜更正者也。至于诸凡捐纳事例。总属一时暂行。 皇上厘官方至意。固久欲停罢。臣愿于滇南收复之日。即 赐旨辍不行。不拘前者十二月停止之成命。则 圣政一新。人心莫不大快矣。
复黄菉园书
魏裔介
著书立说。只是一事。苟坐视生民之阽危而不能救。先圣之家法。绝不如是也。经世编他日刷印。另容寄上。大计举行。足以激浊扬清。拯救一时之困。而新抚数人。驱车就道。草木亦觉为之改色
译甄捐纳以恤人材疏 康熙十八年
蒋伊
臣听说夏商周三代的制度,凭德行授予爵位,凭功劳授予俸禄。这确实是因为人才不可不加以爱护培养,而名位和器物不可不慎重对待啊。皇上每三年举行一次选拔士人的典礼,那些得以名列朝廷的人才,不知经历了多少寒窗苦读的辛劳。然而选官的途径阻塞停滞,形势如同堆积的柴薪(后入者居上)。查考从康熙九年起至十八年,应当选授官职的人不下两千。每次遇到选官除授,捐纳出身的人占十分之六,应选出身的人占十分之四。按照他们的资历次序来任用,非二三十年不可。即使年轻时刚脱下布衣入仕,必定等到头发白了才戴上官帽。大凡臣子初入仕途,体力正旺盛,无不卓越地思有所表现。等到头发白了、牙齿脱落的时候,才得按资历逐级升迁,其中不为子孙打算的人能有几个呢?闲居的日子长,而在任的日子短。臣担心他们顾念身家的念头重,而顾念百姓社稷的念头轻了。这是臣不得不为人才感到惋惜的原因。历来亲近百姓的官员,没有比县令更切近的。县令贤能,那么一县百姓就蒙受恩泽;推而广之,天下的百姓就困苦了。捐纳知县,原本出于一时的权宜之计,却有“先用”,又有“即用”,更有小京职这一途径,作为终南捷径。揣度他们急于求成的心,无非是打算收回成本。指望这类人不侵吞掠夺百姓,怎么可能呢?古人说郎官上应列宿,却让他们像仆役厮养一样,晚上供使唤,早晨就捧着印信,这是臣不得不为名位器物感到惋惜的原因。捐纳的人中未必没有贤能,但不可不加以选择。臣请求将捐纳尚未选授的人,在京城内责成吏部,实行拣选之法,从身、言、书、判四个方面,切实加以考验,选取文理才干足以担任百姓牧守的人,按次序除授官职;如果文义荒谬、出身低贱的,给予知县职衔,让他们担任佐贰官以效力。捐纳已选授的人,在外地责成督抚,实行保举之法。一年之中,通过政务考察他们的才能,通过操守考察他们的品行。如果才能出众、操守谨慎,允许该督抚保奏,不拘资格,一体升迁调转;那些贪婪残暴、庸劣无能的人,立即请求罢免斥退。这样,选官的法度就澄清了,吏治就端正了。臣还有请求:现在捐纳的条例,只有广西一省,而近来因为规避边疆缺额,纳捐的人寥寥无几。恳请皇上立即颁布诏令,将知县这一项,赶快停止;其余的条例,不妨暂时开放,以救济军需。这样所停止的只是一时的小利,而所维护的是一代的大体。垂之于史册,布告于四方,其关系并非浅薄。
酌议捐纳官员疏
徐元文
臣私下看见皇上激励整顿吏治,特意加以澄清。只是因为军饷浩繁,民力凋敝,暂且准许众臣的建议,酌情开放捐纳事例,权宜救济用度。然而名位器物既然泛滥,吏治确实受到损害。如今幸而圣明的教化广泛传播,平定战乱迅速奏效,确实是整顿百官、让百姓休养生息的时候。臣伏察康熙十八年定下的条例,凡是捐纳授官,以及捐纳恢复州县官职的,到任三年后,称职的具题升迁调转,不称职的题参,照例议处;那些官箴有污点的随时题参。这是凡是捐纳的人,无论称职不称职,都应当以三年为限,分别具题。然而现在各督抚具题,称职的尚不乏人,而以不称职题参的,一概没有见到。甚至有受任四五年,既不纠劾也不举荐,无法辨别其贤与不贤的,这难道不是督抚的宽容徇私吗?臣认为督抚在三年之内,考察各官的治理行为,知道的应当已经很熟悉了。应当确立一定的期限,任期届满之日,就必须分别去留,应当降职或革职的,立即上奏,不得拖延时日,姑且留下不论不议的人,以误伤民生而滋生奸弊。至于佐贰官、教职等官,只需咨报吏部汇总上题,这是亟需酌情商议的。又如户部条例,道员、府尹以下捐银的,三年后免除具题,照常升迁调转。国家大体所关,只有贤与不贤的辨别罢了。现在仕途很杂,所以命令三年具题,是想让贤者受到鼓励而不肖者感到畏惧。如果听许捐银,那么钱多的就可以和称职的同列了。臣认为称职不是可以捐纳得到的,况且这类人以现任官员的身份,谋求输入钱财的计谋,势必剥削百姓脂膏而助长贪婪冒进,这是亟需停止的。岁贡这一项,所谓正途,自从捐纳事例逐渐推广,生员中的俊秀,也得以输纳;后来又开放捐纳生员的条例,虽然目不识丁,但今天纳生员,他日就纳岁贡,名义上是清流,实际多带铜臭,公然冒滥,自诩正途。臣认为正途不是可以捐纳得到的,那些由捐纳岁贡得官的人,仍须保举,才与正途一体升迁调转,这是应当亟需更正的。至于各种捐纳事例,总属一时暂行,皇上厘正官方的本意,本来久欲停罢。臣愿在滇南收复之日,就赐旨停止实行,不拘泥于先前十二月停止的成命,那么圣政一新,人心没有不大快的。
复黄菉园书
魏裔介
著书立说,只是一件事。如果坐视百姓处于危险境地而不能救助,先圣的家法,绝不像这样。《经世编》日后刷印,另当寄上。大计举行,足以激浊扬清,拯救一时的困局,而新任的几位抚官,驱车就道,草木也觉得为之改色。
矣。承教欲纠弹一二人。得其事实。生以为此不足为也。昔生在掖垣。后居宪席。从未尝攻发人之阴私。凡所论劾。皆见于章奏。有实据者。契丈欲养大臣之局度。正不必争一二人之得失。方今人才最为紧要。宾兴选试而取之。奔走道途而弃之。夫捐纳者之先用。当先用于捐纳者之本行耳。奈何将历科进士举人。 皇上临轩亲策之人而并先之也。进士为一行。举人为一行。例监捐纳为一行。丞簿捐纳为一行。教习为一行。斯可矣。天下之财。尽没于火耗。是 皇上之天下。其财半入于有司也。禁之而不得其所以禁之之方。有司火耗。收粮书役。又有使用。虽有禁约。一张亭长之壁。即高阁户书之室耳。宜令各巡抚定天平法马等子之式。发与州县。其银钱低昂多少之数。照时价征收。每季一报。知府职司钱谷。不时查核。呈报抚院。庶银钱多收之弊可革也。武备者。国之大事。把总者。兵之首领。而无功卑贱之人。贿赂滥收。剥削行伍。以媚上官。水旱之后。盗贼窃发。何以控御。宜以武举充之。如文举拣选之例。庶冒滥革而营陈壮练也。天下之事。可言者甚多。姑举思之所偶及者。可分疏言之。总一疏以陈之。若其思所未及者。尚不可胜指数也。至于纠弹。则于章奏中察其破绽。臣僚中见其奸邪。方可据实奉白简以闻。苟无其人。自可正色以待人。不必疑似冒奏。反中心悬悬数月。有误正事也。
译罢了。承蒙教诲,想要纠劾弹劾一两个人。如果掌握了他们的事实,我认为这也不值得去做。从前我在翰林院任职,后来担任御史,从未曾攻击揭发别人的隐私。凡是所论劾的,都体现在章奏之中,有实际证据的。您想要培养大臣的格局气度,正不必去争那一两个人的得失。当今人才最为紧要,通过科举选拔录取他们,让他们奔波于道路途中却被抛弃。那些捐纳出身的人先被任用,应当先用于捐纳者原本的职事上。怎么能将历科进士、举人,皇上亲临殿前亲自策问的人,也排在捐纳者之后呢?进士是一类,举人是一类,例监捐纳是一类,丞簿捐纳是一类,教习是一类,这样就可以了。天下的钱财,全部被火耗吞没,这意味着皇上的天下,其财物有一半落入了地方官吏手中。禁止它却找不到禁止的方法,地方官吏的火耗,征收粮食的书吏差役,又有额外费用。虽然有禁令约束,但就像一张亭长家的墙壁,立刻就被高高挂在户部书吏的房间里(意指禁令形同虚设)。应当命令各巡抚制定天平、法码等的标准样式,发给州县。银钱折算的多少数额,按照当时市价征收。每个季度上报一次。知府主管钱粮,不时查核,呈报给巡抚衙门。这样银钱多收的弊端就可以革除了。武备是国家的大事,把总是军队的首领,却任用无功且卑贱的人,贿赂滥收,剥削士兵,以讨好上级官员。水旱灾害之后,盗贼窃发,靠什么来控制驾驭?应当用武举人来充任,如同文举人拣选的例子。这样冒滥的现象就可以革除,军营的操练也就强壮了。天下的事情,可以谈论的很多,姑且列举我偶然想到的,可以分条上疏陈述,总括为一疏来陈说。至于我还没有想到的,更是数不胜数。至于纠劾弹劾,那么在章奏中察觉其破绽,在臣僚中看见其奸邪,才可以依据事实捧着白简上奏听闻。如果没有这样的人,自然可以正颜厉色等待别人,不必因为疑似就冒然上奏,反而心中悬念数月,耽误了正经事务。
请分繁简重名器疏
顾琮
皇上御宇以来。时时求贤。事事爱民。文教日宣。武备云集。值因逆贼犯顺。计部日以军需为急。而条议者纷纷。无不佥从。纳官之事例开矣。在内之官。始而不过中书闲曹。继而上及主事员外等项矣。在外之官。始而不过有司下僚。继而上及道府等项矣。夫援纳一项。头绪繁多。仕途混浊。难以枚举。臣姑就知府知县亲民之官言之。如知府一官。大府管三二十州县不等。钱粮数十万一二百万者。户口数百万者。不减一小省巡抚。其降级还职。犹可言也。而革职者朝而白身。暮以五千两而黄堂矣。彼既费有重资。能保其不取偿百姓乎。伏思 世祖章皇帝别开四十大府。以待贤能。今合无仍行长法。将钱粮多者定为大府。约以八十府为期。其余小府以为还职降职援纳者之缺。非苛刻之也。以五千两骤复四品大夫。专司数城。未为不得也。夫若知县。轻视之乃百里之寄耳。而不知大邑钱粮。亦有十余万二三十万不等者。土地人民。生童胥吏。听其裁成。今不问才也能也文理优通也。朝为白丁。上一千七百两而暮则堂堂县令矣。再上一千两而先用矣。再上一千两而即用矣。通计不过三千七百两。即授一小县。而火万家。司其政令。光荣极矣。岂薄待之乎。查 世祖章皇帝时招民授职。所费七八千两。甚而有万金者。尚行考试。文理通顺者为知县。不通者改授守备。部案俱在。何不举而行之乎。合无以应选县缺。通盘打算。除粮重地繁之外。分粮轻地简者十分之三以为录用。先用即用之缺。则诠补各不相妨矣。昔仲叔于奚请繁缨。孔子惜之。谓惟名与器。不可假人。夫繁缨。微物也。圣人犹重焉。况大府大县乎。今银既纳矣。无可挽矣。不得已分别繁简。以存激扬之意。如果臣言可采。伏乞 敕部议覆施行。
请禁杂流委署疏
李之芳
臣阅邸报。见直抚金具题谨陈新旧交代之益等事一疏。内称委官署印。于百姓大有不便。不如通行直省。令新旧交代。今部覆既不准行。势必照常委署。窃念委署之害不止一端。惟杂途之钻营委署其害最甚。向来吏部题定吏员委署。非督抚具题保举。不得升转正印。久有成例。乃各省委官署印。概不论出身履历。则有与定例大相剌谬者。如成都府照磨詹文通。署新都县知县。庐州府经历杨大发。署庐江县知县。布政司理问张文彬。署眉州知州。按察使经历孙良弼。署富顺县知县。又署广元县知县。以吏员委署正印者。相习为常。不可胜数。此其人各堪膺正印。该督抚岂不具题保举。以不堪保举正印之人。委署正印。则是不敢上闻于 朝廷。乃敢擅行于本属。其中微员以营干而得越俎。上官以地方而徇情面。皆不可知。虽委署之官。与实授不同。然其为正印则同。且委署之害民。大有不同于实授者。盖委署官所署之事。原非本等职掌。所署之民。原无情分相关。不过为一时润囊肥家之计。于地方之利害甘苦。固无与也。况乎么么小吏。无名节之顾惜。玩法渔民。十有八九。彼自视其身固已甚轻。而欲其重 国家民社之事。岂可得哉。臣乞 敕下该部。照保举定例。严行禁饬。凡正印偶缺。其吏员出身等项人员。一概不得滥委。庶几官方一清。地方蒙福矣。抑臣更有请者。地方之有署官。实由于选补稽迟。悬缺日久之故。吏部单月急选。双月大选。急选所余之缺。必待次月大选。然后填补。如三月内急选。悬正印三十余缺。五月内急选。悬正印二十余缺。是一缺到部。无故而耽延不选者。常至两月。不知地方已经年受署官之害矣。臣愚请除将单月之缺。照例俱尽急选外。若有余缺。宜将下月应得大选之人。即行序补。人为应选此缺之人。缺为应选此人之缺。无所容那移搀越于其间。止期于早一日除官。地方早济一日之事。少一日委署。百姓得安一日之生耳。
卷十八吏政四官制
制禄议
任源祥
有明官制。上彷成周。而俸给则大远于古。额数既少。又折支焉。
译请分繁简重名器疏
顾琮
皇上即位以来,时时求取贤才,事事爱护百姓,文教日益宣扬,武备如云聚集。恰逢逆贼犯上作乱,户部每日以军需为急务。而提出条议的人纷纷不断,无不全都顺从,于是开纳捐官的先例了。在京的官员,起初不过是中书省闲散的官职,继而上升到主事、员外郎等项官职。在外的官员,起初不过是有司的下级僚属,继而上升到道员、知府等项官职。那捐纳这一项,头绪繁多,仕途混浊,难以一一列举。臣姑且就知府、知县这些亲近百姓的官职来说。比如知府这一官职,大府管辖三二十个州县不等,钱粮有数十万到一二百万的,户口有数百万的,不亚于一个小省的巡抚。其降级后恢复原职,还可以说得过去。而被革职的人,早上还是平民百姓,晚上却用五千两银子就当了知府了。他既然花费了重金,能保他不向百姓索取补偿吗?回想世祖章皇帝特别开设四十大府,用来等待贤能之人。现在何不仍然实行长久的法度,将钱粮多的定为大府,大约以八十府为期,其余小府作为恢复原职、降级以及捐纳者的缺额。这并不是苛刻,用五千两银子骤然恢复四品大夫的职位,专门掌管几座城池,也不算过分。至于知县,轻视的人认为不过是百里之地的寄托罢了。却不知道大县的钱粮,也有十余万到二三十万不等的。土地人民,生员童生胥吏,听凭他裁度处置。现在不问是否有才能,是否文理优通,早上还是平民,上交一千七百两银子,晚上就成了堂堂的县令了。再交一千两银子就列为“先用”,再交一千两银子就列为“即用”。总计不过三千七百两银子,就授予一个小县,而万家百姓,由其掌管政令,光荣到了极点。这难道是薄待他吗?查考世祖章皇帝时招募百姓授予职衔,所花费的有七八千两银子,甚至有上万金的,尚且实行考试,文理通顺的授予知县,不通的改授守备。户部的案卷都在,为什么不举用施行呢?现在何不将应选县缺通盘打算,除了钱粮重、事务繁的之外,将钱粮轻、事务简的十分之三作为录用、先用、即用的缺额,那么甄别补充就互不干扰了。从前仲叔于奚请求使用繁缨,孔子为此惋惜,说只有名位和器物,不可以假借给人。繁缨是微小的物品,圣人尚且看重它,何况大府大县呢?现在银子既然已经缴纳,无法挽回了。不得已分别繁简,以保存激励和惩戒的意图。如果臣的话可以采纳,恳请敕令户部议复施行。
请禁杂流委署疏
李之芳
臣阅览邸报,见到直隶巡抚金具上奏《谨陈新旧交代之益等事》一疏,其中称委派官员署理印信,对百姓大有不便,不如通行直隶各省,令新旧官员当面交接。现在兵部覆奏不准施行,势必按照惯例委派署理。私下认为委派署理的害处不止一端,只有杂流钻营委派署理的害处最严重。向来吏部题定吏员委派署理,不是督抚具题保举,不得升转正印,久有成例。然而各省委派官员署理印信,一概不论出身履历,就有与定例大相违背的情况。如成都府照磨詹文通,署理新都县知县;庐州府经历杨大发,署理庐江县知县;布政司理问张文彬,署理眉州知州;按察使经历孙良弼,署理富顺县知县,又署理广元县知县。以吏员委派署理正印的,相沿成习,不可胜数。这些人各自能够胜任正印,该督抚难道不具题保举吗?以不堪保举正印的人,委派署理正印,那就是不敢上闻朝廷,却敢在本属擅自施行。其中微末官员因钻营而越权行事,上官因地方关系而徇私情面,都不可知。虽然委派署理的官员,与实授不同,但他们作为正印则相同。况且委派署理害民,大有不同于实授的地方。因为委派署理官员所署理的事务,原本不是本职职掌;所署理的百姓,原本没有情分相关。不过是为了暂时充实钱袋、肥润家计,对于地方的利害甘苦,本来无关紧要。何况那些渺小的小吏,没有名节值得顾惜,玩弄法度、残害百姓,十有八九。他们自视身份本来就很轻贱,却想让他们重视国家社稷之事,怎么可能做到呢?臣恳请敕令该部,按照保举定例,严行禁止告诫。凡是正印偶然空缺,那些吏员出身等项人员,一概不得滥加委派。这样大概官风才能清明,地方才能蒙受福泽。此外臣还有请求:地方有署理官员,实在是由于选补迟缓、空缺日久的原因。吏部单月急选,双月大选,急选所剩余的缺额,必须等待次月大选,然后填补。如三月内急选,空缺正印三十余缺;五月内急选,空缺正印二十余缺。这是一个缺额报到吏部,无故而拖延不选的,常常达到两个月。不知道地方已经长年遭受署理官员的害处了。臣愚昧地请求,除了将单月的缺额,按照惯例全部急选外,如果还有剩余缺额,应当将下月应得大选的人,立即按次序补充。人是应选此缺的人,缺是应选此人的缺,没有容许挪移越级的余地。只求早一天除授官员,地方早一天得到救济;少一天委派署理,百姓早一天安定生活罢了。
卷十八吏政四官制
制禄议
任源祥
明朝的官制,上效法周代,但俸禄供给则大大不同于古代。定额数量既少,又折价支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