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一户政十六荒政一
三等之熟而为之备。五曰申明遏籴之禁。六曰宽弛抑籴之令。七曰计州用之盈虚。八曰察县吏之能否。九曰委诸县各条赈济之方。十曰因民情各施赈济之术。十一曰差官祷祈。十二曰存恤流民。十三曰早检放以安人情。十四曰预措备以宽州用。十五曰因所利以济民饥。十六曰散药饵以救民疾。 牧令当行二十条。一曰方旱则诚心祈祷。二曰已旱则一面申州。三曰告县不可邀阻。四曰检旱不可后时。五曰申上司乞常平以赈粜。六曰申上司发义仓以赈济。七曰劝富室之发廪。八曰诱富民之兴贩。九曰防渗漏之奸。十曰戢虚文之弊。十一曰听客人之粜籴。十二曰任米价之低昂。十三曰请提督。十四曰择监视。十五曰参考是非。十六曰激劝功劳。十七曰旌赏孝弟以励俗。十八曰散施药饵以救民。十九曰宽征催。二十曰除盗贼。
译根据粮食成熟程度的不同等级来做好相应的准备。第五,重申禁止囤积居奇的禁令。第六,放宽限制粮食收购的命令。第七,核算各州财政收支的盈余与亏空。第八,考察县级官吏的才能与品行。第九,委托各县分别制定赈济的具体方案。第十,顺应民心分别施行赈济的方法。第十一,派遣官员进行祈祷。第十二,抚恤流离失所的灾民。第十三,尽早查验灾情并减免赋税以安定人心。第十四,提前筹措储备以缓解州府的财政压力。第十五,利用有利条件来救济百姓的饥荒。第十六,分发药物以救治百姓的疾病。地方长官应当执行的二十条措施:第一,刚发生旱灾时就要诚心祈祷。第二,旱灾已成就要立即向州府申报。第三,上报旱情时不可故意阻挠。第四,查验旱情不可延误时机。第五,向上级申报请求动用常平仓粮进行平价出售。第六,向上级申报请求发放义仓粮食进行赈济。第七,劝导富裕人家开仓放粮。第八,诱导富裕商人开展粮食贩运。第九,防止偷漏粮食的奸诈行为。第十,遏制虚报文牍的弊端。第十一,允许客商自由买卖粮食。第十二,任由米价自然高低波动。第十三,请求提督官员介入。第十四,挑选监督人员。第十五,参考各方意见判断是非。第十六,激励和劝勉有功人员。第十七,表彰孝悌之人以激励风俗。第十八,施药以救治百姓。第十九,放宽赋税催缴。第二十,清除盗贼。
宋元佑初河东京东淮南灾伤。监察御史上官均言赈恤有五术。一曰施与得实。二曰移粟就民。三曰随厚薄施散。四曰择用官吏。五曰告谕免纳夏秋二税。
明嘉靖八年。山西大饥。参政王尚絅上救荒八议。一曰愍饥馑。乞遣使行部。问民疾苦。二曰恤暴露。乞有司祭瘗。消释厉气。三曰救贫民。乞支散庾积。秋成补还。四曰停征敛。乞截留住征以俟丰年。五曰信告令。乞劝分菽粟。六曰推籴买。乞令无闭遏。七曰谨预备。乞申旧例。措处积贮。勿使廪庾空虚。八曰恤流亡。乞所过州县加意存恤。勿使聚思乱。
明佥事林希元疏云。救荒有二难。曰得人难。审户难。有三便。曰极贫民便赈米。次贫民便赈钱。稍贫民便赈贷。有六急。曰垂死贫民急饘粥。疾病贫民急医药。病起贫民急汤米。既死贫民急募瘗。遗弃小儿急收养。轻重系囚急宽恤。有三权。曰借官钱以粜籴。兴工作以助赈。贷牛种以通变。有六禁。曰禁侵渔。禁攘盗。禁遏籴。禁抑价。禁宰牛。禁度僧。有三戒。曰戒迟缓。戒拘文。戒遣使。
明周文襄忱救荒。有六先。曰先示谕。先请蠲。先处费。先择人。先编保甲。先查贫户。有八宜。曰次贫之民宜赈粜。极贫之民宜赈济。远地之民宜赈银。垂死之民宜赈粥。疾病之人宜救药。罪系之人宜哀矜。既死之人宜埋瘗。务农之人宜贷种。有四权。曰奖尚义之人。绥四境之内。兴聚众之工。除入粟之罪。有五禁。曰禁侵欺。禁寇盗。禁抑价。禁溺女。禁宰牛。有三戒。曰戒后时。戒拘文。戒忘备。其纲有五。其目二十有六。
颜茂猷曰。正策有五。一曰开仓赈贷。二曰截留上供米以赈贷。三曰自出米。及劝籴富民赈贷。四曰借库银循环粜籴赈贷。五曰兴修水利补辑桥道赈贷。令饥民佣工得食。而官府富民得集事也。
备荒管见
鲁仕骥
备荒莫先于重农事。重农事之目。一曰爱农民。春耕夏耘秋获冬敛。农民终岁勤动。无一日之暇也。功令农忙停讼。固所以恤农矣。然富室呈禀佃户。每在农忙之时。国课攸关。岂能不一为之清理。但速以结之。俾其不至旷废时日。至于他时农家涉讼。并速为完结。亦庶几寓我爱农之心焉耳。一曰筹水利。两山之间。必有水焉。大者为溪。小者为。旱则可资以灌溉。而潦足为田害。畜之泄之。陂塘沟甽。其不可忽者也。凡行部所至。问民疾苦。必详询其地方山溪若何。有无陂塘沟甽。已坏者修之。废者复之。如或地势低洼。常虞泛溢为患。则筑堤捍御。当与地方有识者。谘诹而慎行之。一曰培山林。山多田少之地。其田多硗。夫山无林木。濯濯成童山。则山中之泉脉不旺。而雨潦时降。泥沙石块。与之俱下。则田益硗矣。必也使民樵采以时。而广畜巨木。郁为茂林。则上承雨露。下滋泉脉。雨潦时降。甘泉奔注。而田以肥美矣。一曰养地力。人皆知尽地力。而不知养地力。夫斯民智虑日出。今之地力。无有不尽者矣。地力益尽。而五谷益少。其结实者鲜也。古者有不易之地。一易之地。再易之地。不易之地岁可种谷。最上者也。其次则休一岁乃种。谓之一易。其次休二岁乃种。谓之再易。汉赵过作代田法。犹祖此意。总欲使地力宽然有余耳。今纵不能如古之更易代种。然朱虚侯所谓深根溉种。立苗欲疏。非其种者。锄而去之。亦所以稍养其地力也。立苗疏。则地力厚。而一种入土。结实百倍。且精气充足。其为谷尤养人也。至办具粪种。亦有剂量。凡畏旱之田。粪宜淡宜少。而多畜水以济之。则虫不为灾。畏潦之田。粪宜燥宜厚。而深浚沟甽以泄之。则水不能淹。总之宜以地气为主。地气七分。粪三分。调剂以生谷。则其谷结实大而多矣。一曰多谷种。古者谷种入土。必杂五种。以备灾害。今闽中多种地瓜。过于五谷。几若食味之正。然此外如粟麦黍稷。南方不恒种者。山薮水涯。稍有隙土。即教民求其种而种之。虽地气不齐。未必广有收获。然多为之备。亦或薄有所得也。若草废田荒谷。所当厉为
译宋元佑初年,河东、京东、淮南发生灾荒。监察御史上官均进言,赈济抚恤有五种方法:一是施舍救济要落到实处;二是运粮到灾民所在地;三是根据灾情轻重厚薄进行施散;四是选拔任用官吏;五是宣告免除夏秋两税。
明嘉靖八年,山西发生大饥荒。参政王尚絅提出救荒八条建议:一是怜悯饥荒,请求派遣使者巡视各道,询问百姓疾苦;二是体恤暴露于外的死者,请求有关部门祭祀掩埋,消除疫气;三是救济贫民,请求发放官仓积粮,待秋收后补还;四是停止征收赋税,请求截留应上缴的税款,等待丰年再征;五是信守并宣告政令,请求劝谕富户分粮;六是推广粮食买卖,请求令各地不要阻遏流通;七是谨慎预备,请求重申旧例,筹措储备,不要使粮仓空虚;八是体恤流亡者,请求所经州县加倍抚恤,不要使他们聚集生乱。
明佥事林希元上疏说:救荒有两个难点,即选拔人才难、核查户口难;有三个便利之处,即极贫者适合赈米,次贫者适合赈钱,稍贫者适合赈贷;有六个紧急事项,即垂死的贫民急需稀粥,患病的贫民急需医药,病愈的贫民急需汤米,已死的贫民急需募人掩埋,被遗弃的幼儿急需收养,轻重不同的囚犯急需宽恤;有三个权宜之计,即借官钱用于平粜,兴办工程以辅助赈济,借贷牛种以通应变;有六项禁令,即禁止侵吞渔利,禁止抢劫盗窃,禁止阻遏粮食流通,禁止压低粮价,禁止宰杀耕牛,禁止度人为僧;有三项戒律,即戒除迟缓,戒除拘泥文法,戒除派遣使者。
明周忱救荒,有六个优先事项:即先示谕,先请求蠲免,先筹措费用,先选拔人才,先编组保甲,先核查贫户;有八个适宜措施:即次贫者宜赈粜,极贫者宜赈济,远地者宜赈银,垂死者宜赈粥,患病者宜救药,罪囚者宜哀矜,死者宜掩埋,务农者宜贷种;有四个权宜之计:即奖赏尚义之人,安抚四境之内,兴办聚集众人的工程,免除纳粮赎罪之罪;有五项禁令:即禁止侵欺,禁止寇盗,禁止压低粮价,禁止溺杀女婴,禁止宰杀耕牛;有三项戒律:即戒除过时,戒除拘泥文法,戒除忘记预备。其纲领有五条,条目有二十六条。
颜茂猷说:正经的对策有五条:一是开仓赈贷;二是截留上缴朝廷的米粮用于赈贷;三是官府自出米粮,以及劝谕富民赈贷;四是借库银循环平粜赈贷;五是兴修水利、修补桥梁道路以赈贷,使饥民做工得食,而官府和富民也能集事。
备荒管见
鲁仕骥
防备荒年没有比重视农事更优先的了。重视农事的条目:一是爱护农民。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农民终年勤劳,没有一天闲暇。法令规定农忙时停止诉讼,固然是为了体恤农民。但是富户呈报佃户的事,往往发生在农忙之时,关乎国家赋税,怎能不一一清理。但应迅速结案,使其不至于荒废时日。至于其他时候农家涉讼,也应迅速完结,这也大致寄托了我爱护农民的心意。二是筹划水利。两山之间,必有水流。大的称为溪,小的称为涧。旱时可以用来灌溉,涝时足以成为农田害处。蓄积或宣泄,依靠陂塘沟渠,这些是不可忽视的。凡是巡视所到之处,询问百姓疾苦,必定详细询问当地山溪情况,有无陂塘沟渠。已损坏的修复,废弃的恢复。如果地势低洼,常担心泛溢成灾,则筑堤防御,应当与地方有识之士,商议并慎重施行。三是培育山林。山多田少的地方,其田地大多贫瘠。如果山上没有林木,光秃秃成为童山,则山中的泉脉不旺盛,而雨水时常降落,泥沙石块随之俱下,田地就更加贫瘠了。必须让百姓按时砍柴,广泛蓄积大树,郁然成茂林,则上面承接雨露,下面滋润泉脉,雨水时常降落,甘泉奔流注入,田地因此肥沃。四是养护地力。人们都知道竭尽地力,却不知养护地力。如今百姓智虑日益增长,现在的地力,没有不竭尽的了。地力越竭尽,五谷就越少,结实者就少了。古代有不易之地、一易之地、再易之地。不易之地每年可种谷物,是最好的。其次休耕一年才种,称为一易。其次休耕两年才种,称为再易。汉代赵过作代田法,还遵循这个意思。总之是想使地力宽裕有余。现在纵然不能像古代那样轮作代种,但朱虚侯所说的深根灌溉,立苗稀疏,不是该种的,锄掉除去,也是用来稍微养护地力的。立苗稀疏,则地力深厚,一种入土,结实百倍。而且精气充足,其谷物尤其养人。至于准备粪种,也有剂量。凡是怕旱的田地,粪宜淡宜少,而多蓄水以救济,则虫不为灾。怕涝的田地,粪宜燥宜厚,而深挖沟渠以宣泄,则水不能淹没。总之应以地气为主,地气占七分,粪占三分,调剂以生谷物,则其谷物结实大而多。五是多种谷种。古代谷种入土,必杂五种,以备灾害。现在福建多种地瓜,超过五谷,几乎成为主食。但此外如粟、麦、黍、稷,南方不常种的,在山林水边,稍有隙土,就教百姓求其种子而种植。虽然地气不齐,未必广有收获,但多做准备,或许也能薄有所得。如果草废田荒谷物,应当严厉禁止
之禁。一曰禁私宰。农人以牛为产业。私宰盛。则不独盗牛者多。而牛疫滋起。尤必厉禁之。凡此皆所以重农事也。其次则当安富。富民者。贫民之母也。平日有事相见。宜接待以礼。而恳恳恻恻。劝其崇节俭。广蓄积。省浮华侈靡之费。敦睦姻任恤之行。不独所以周贫。正所以安其富也。至如广作室庐。斩木不时。伐石过度。皆足以丧地气。败坏田畴。使五谷不实。亦宜劝之朴素是尚。安静是守。毋擅兴土木。又次即当安顿游民。游民者。民之蠹也。平日既无恒产。惟酗酒赌博为事。趋而日下。遂至流为盗贼。为乞丐。三五成。百十为党。虽在丰年。此辈大为地方之害。不幸而遇饥馑。抢夺掠。将无所不至矣。是宜设法以安顿之。或有山薮水涯弃地。募之使耕。或劝富室多设闲役。如夜巡之类。藉以养之。俾之散其党与。渐归于正。其中鳏寡孤独废疾之人。又多方以廪给之。此皆备荒之要务也。其尤要者。必先清心寡欲。时以畏天恤民为心。敦教化。清讼狱。慎刑罚。深念一民或冤。一物不得其所。皆足上干天和。而致水旱之灾。兢竞业业。夙兴夜寐。靡敢或懈。如此。则备荒之政举矣。
译这是禁令。第一是禁止私自宰杀耕牛。农民以牛作为产业。如果私自宰杀之风盛行,那么不仅盗牛的人多,而且牛疫也会滋生蔓延,尤其必须严厉禁止。所有这些,都是为了重视农事。其次应当安抚富人。富人,是贫民的母亲。平时有事相见,应该以礼接待,并且恳切地同情他们,劝勉他们崇尚节俭,广泛积蓄,节省浮华奢侈的费用,敦厚和睦姻亲、任恤孤弱的行为。这不仅是用来周济贫民,正是用来安抚他们的财富。至于广泛建造房屋,不合时宜地砍伐树木,过度地开采石头,都足以丧失地气,败坏田地,使五谷不结实,也应该劝勉他们崇尚朴素,坚守安静,不要擅自兴修土木工程。再其次就应当安置游民。游民,是百姓中的蛀虫。平时既没有固定的产业,只以酗酒赌博为事,趋向日益堕落,于是流落成为盗贼、乞丐。三五成群,百十结党,即使在丰年,这类人也是地方的大害。不幸遇到饥荒,抢夺掠夺,将无所不至了。因此应该设法来安置他们。如果有山林水边废弃的土地,招募他们去耕种;或者劝勉富人多设置闲职,如夜间巡逻之类,借以养活他们,使他们解散党羽,逐渐回归正道。其中鳏夫、寡妇、孤儿、独老、残疾之人,又多方面给予粮食供给。这些都是防备荒年的要务。其中尤其重要的,必须先清心寡欲,时常怀着敬畏上天、体恤百姓的心情,敦厚教化,清理诉讼案件,慎重使用刑罚,深切考虑一个百姓受冤屈,一个事物不得其所,都足以冒犯上天的和气,而导致水旱灾害。兢兢业业,早起晚睡,不敢有丝毫懈怠。这样,防备荒年的政令就推行了。
荒政
惠士奇
荒政之弊有四。一曰劝分。二曰抑价。三曰遏籴。四曰行粥。古者千室之邑藏千锺。万室之邑藏万锺。是以劝富分贫。而食自给。且贮米于囷。一岁而陈。藏谷于廥。十年不败。吴民争旦夕之利。惟恐不及。而莫有为十年之计者。故江南无藏谷之家。有田数十顷。米数十囷。仅数万家之一。分一家无以给数万家。而一家先受其弊。富民。贫之母也。病其母而不能活其子。亦何利之有焉。此荒政之弊一也。凡物多则轻。少则重。是以古之为国者。多则敛之使重。少则散之使轻。未闻有抑价者。良以价不可抑而平也。江南既无藏谷。数十州之众。咸仰食于商。则米商实为民之司命。彼价重则坌集。价轻则转而之他。视利用趋。四方无择也。抑价之令下。则米商以折阅而不至。吾恐米益乏。价益腾跃。将使菽粟如珠玉。其谁能抑之。且抑之是教民争也。桀黠之徒。必有挟持宪令。起而强籴者。奸宄亦将啸聚饥民。乘时攘夺。则盗贼四出而不可御。此荒政之弊二也。菽粟之流于天下。犹血脉之流于一身。流则通。遏则壅。其理易晓。况一郡之储有限。而天下之积无穷。不能通无穷之积。而徒遏有限之储。其罄也可立而待。或曰遏籴所以防海也。防海之法。常闻之矣。今不思所以防之之法。而遏籴是闻。吾恐海人之籴者自如。而徒使平民摇手触禁也。此荒政之弊三也。先王行糜粥以顺时令。而非以救荒。东汉尝行之。而民多饿死。良以胥吏干没。赈恤多虚。撩以石灰。揉以糠核。名为活人。其实杀之。又壮者得歠而不能及于细弱羸老之民。近者得餔。而不能于深谷穷岩之域。活者二三。而死者十七八矣。且率数千人而行粥于市。则气之所蒸。将成疠疫。众之所聚。必有奸偷。其患不细。惟闾里长厚者可施之一乡。而非有司之所宜行也。此荒政之弊四也。畲以为劝分不若开渠。抑价不若通商。遏籴不若广籴。行粥不若厘户。宋汪纲知兰溪县。会岁旱。躬劝富民浚堰筑塘。大兴水利。饥者得食其力。全活甚众。此开渠之法也。浙东饥。宰相王淮荐朱熹为提举常平事以振之。始拜命。即移书他郡。募米商。蠲其征。及至。则客舟之米已辐辏。民用不饥。此通商之法也。江石饥。辛弃疾榜通衢曰。闭籴者配。强籴者斩。召官吏儒生商贾。各举有干实者。贷以官钱。蠲其息。俾出籴他郡。期终月至城下发粜。由是连樯而至。米价自平。此广籴之法也。江东旱。提刑使弥巩以为赈荒在得人。俾厘户为五等。甲赈乙粜。丙为自给。丁籴而戊济。此厘户之法也。顾在于今则犹有难行者。常平废而广籴无本钱。关税重而通商无厚利。厘户则胥吏上下其手而贫富不均。开渠则富民靳固其财而怨咨或作。惟损益古人之法而裁取其中。商榷今日之宜而务先其急。则四者皆可行也。江南素称泽国。环三江。跨五湖。横为塘。纵为浦。支为泾为荡为泺。所以引灌溉也。堰以潴之。堤以束之。▯以时而启闭之。所以节水旱也。今堰▯不修。而支渠浅淀。水至无以泄横流之溃。水退无以溉高仰之田。故雨则溢而旱则涸。当劝富民计亩出钱。以给下户。俾废者修。浅者浚而益深焉。则贫富两以为便。救一时之患。而成数百年莫大之功。则开渠之法可行也。今山东丰而荆湖熟。江南赤地千里。贵者金。贱者土。则灌输之利。权在米商。或不能蠲其征。当半减以招之。则楚帆湘柁。衔尾而来。大艑高樯。泊于水市者相望也。物聚价轻。又焉用抑。则通商之法可行也。广籴之法。当聚耆老及乡先生。举富商之谨愿者。假官钱为本。而使出籴荆湖。籴十而粜二则有二分息。粜三则有三分息。以本还官。剖其息而中分之。半赈饥。半予商。而稍优其直。其余则略仿真德秀之治潭。而立惠民仓。辛弃疾之治福。而置备安库。以为水旱盗贼之防。此广籴法可行也。厘户之法。当仿韩琦河北救灾政。而择甲户之以赀为官者。宪司礼请之。属以计口均户。而分三等。每县若干都。每都五
译荒政
惠士奇
荒政的弊端有四种。第一种是劝谕富人分粮。第二种是压制粮价。第三种是禁止粮食外运。第四种是施舍粥食。古代千户人家的城邑储存千钟粮食,万户人家的城邑储存万钟粮食。因此劝谕富人分粮给穷人,粮食自然充足。况且将米储存在圆仓中,一年就会陈化;将谷物储存在方仓中,十年也不会腐烂。吴地百姓争着追求眼前的利益,唯恐赶不上,却没有人做十年的长远打算。所以江南没有储存粮食的人家。拥有几十顷田地、几十仓米的,不过是数万家中的一家。让这一家分粮给数万家,无法供给,而这一家首先遭受损害。富人是穷人的母亲,损害了母亲却不能养活孩子,这有什么利益呢?这是荒政的第一种弊端。
凡是物品多了就便宜,少了就昂贵。因此古代治理国家的人,物品多时就收购使其变贵,物品少时就散发使其变便宜。从未听说过压制粮价的。确实因为粮价不可压制而能持平。江南既然没有储存的粮食,几十个州县的民众,都依赖商人供应粮食,那么米商实际上是民众的生命主宰。他们看到粮价高就聚集而来,粮价低就转而前往他处,根据利益趋向行动,对四方没有偏好。如果下达压制粮价的命令,米商就会因为亏损而不来。我担心粮食更加缺乏,粮价更加飞涨,将使豆类和粮食像珍珠玉石一样珍贵,谁能压制得住呢?况且压制粮价是教唆百姓争夺。狡猾奸诈之徒,必定会挟持法令,起来强行买粮。盗贼也将聚集饥民,趁时抢夺。那么盗贼四处出现而无法抵御。这是荒政的第二种弊端。
豆类和粮食流遍天下,就像血液流遍全身。流动就通畅,阻塞就淤塞。这个道理容易明白。何况一个郡的储备有限,而天下的积蓄无穷。不能打通无穷的积蓄,却只遏制有限的储备,其耗尽是可以立刻等待的。有人说禁止粮食外运是为了防备海寇。防备海寇的方法,常常听说了。现在不考虑防备的方法,只听说禁止粮食外运。我担心海寇买粮依然如故,只是让平民举手触犯禁令罢了。这是荒政的第三种弊端。
先王施舍糜粥是为了顺应时令,而不是为了救济荒年。东汉曾经实行过,但百姓大多饿死。确实因为官吏侵吞,赈济大多虚假。掺入石灰,揉入糠壳,名义上是救人,实际上是杀人。又加上强壮的人喝到了粥,却轮不到瘦弱老迈的百姓;近处的人吃到了饭,却轮不到深谷穷岩地区的百姓。活下来的只有两三个,而死亡的有十七八个。况且率领数千人到市场上施粥,那么气息蒸腾,将形成瘟疫。众人聚集,必定有奸盗。其祸患不小。只有在乡里中宽厚的人可以施行于一乡,而不是官府所适宜实行的。这是荒政的第四种弊端。
我认为劝谕分粮不如开凿渠道,压制粮价不如疏通商业,禁止粮食外运不如广泛买粮,施舍粥食不如按户分类救济。宋代汪纲担任兰溪县知县,恰逢年成干旱,亲自劝谕富人疏浚堰塘,大兴水利。饥民得以靠劳力获得食物,保全活命的人很多。这是开渠的方法。浙东发生饥荒,宰相王淮推荐朱熹担任提举常平事来赈济。朱熹刚接受任命,就写信给其他郡县,招募米商,免除他们的赋税。等到他到达时,客船运来的米已经聚集,百姓没有挨饿。这是通商的方法。江石发生饥荒,辛弃疾在通衢大道张贴榜文说:“禁止粮食外运的人发配,强行买粮的人斩首。”召集官吏、儒生、商贾,各自推举有才干诚实的人,借给官钱,免除利息,让他们到其他郡县买粮,约定月底在城下出售。因此船只接连而至,米价自然平稳。这是广籴的方法。江东发生旱灾,提刑使弥巩认为赈济荒年在于用人,于是将户口分为五等,甲户赈济乙户,乙户出售粮食,丙户自给自足,丁户买粮,戊户救济。这是厘户的方法。
但是在今日还有难以实行的地方。常平仓废除了,广泛买粮没有本钱;关税沉重,疏通商业没有厚利;按户分类救济则官吏上下其手,贫富不均;开凿渠道则富人吝惜钱财,怨恨抱怨或许产生。只有增减古人的方法而裁取其中,商讨今日的适宜而务必先处理紧急的,那么这四种方法都可以实行。江南素来被称为泽国,环绕三江,跨越五湖,横向为塘,纵向为浦,分支为泾、荡、泺,用来引导灌溉。用堰来蓄水,用堤来约束,用闸按时启闭,用来调节水旱。现在堰闸不修,而支渠浅淀,水来时无法排泄横流的溃水,水退时无法灌溉高仰的田地。所以雨多则泛滥,干旱则枯竭。应当劝谕富人按亩出钱,供给下户,使废弃的修复,浅的疏浚而加深。那么贫富双方都以为便利。救济一时的祸患,而成就数百年莫大的功业,那么开渠的方法可以实行。
现在山东丰收而荆湖成熟,江南千里赤地,贵的像金子,贱的像泥土。那么运输粮食的利益,权力在米商手中。如果不能免除他们的赋税,应当减半征收以招引他们。那么楚地的帆船、湘地的船桨,首尾相接而来,大船高桅,停泊在水市的相望可见。物品聚集价格就便宜,又何必压制呢?那么通商的方法可以实行。广泛买粮的方法,应当聚集乡老及乡先生,推举谨慎忠厚的富商,借给官钱作为本钱,让他们到荆湖买粮。买十卖二则有二分利息,卖三则有三分利息,将本钱归还官府,剖分利息而平分,一半赈济饥民,一半给予商人,而稍微优待他们的价格。其余则略仿照真德秀治理潭州,而设立惠民仓;辛弃疾治理福州,而设置备安库,作为水旱盗贼的防备。这是广籴法可以实行。按户分类救济的方法,应当仿照韩琦河北救灾政,而选择以资财为官的甲户,宪司以礼聘请他们,委托他们按口均分户口,而分为三等。每县若干都,每都五
人。视民居稀稠。而增减其数。复授之粟而属以亲至某乡。聚民均给。人日一升。幼小半之。十日一周。终而复始。至麦熟止。仍分粜粟之所。给粟之所。俾均主之。而有司总其成。如此则以户均户。以民振民。既不侵牟。亦无掣顿。且人情各爱其乡。而又恐负宪司之意。必相与怂恿从事。而惟恐不均。则厘户之法可行也。荒政大略如此。若夫以实心行实政。则存乎其人。
译考察百姓居住地的稀疏与稠密,从而增减救济的人数。再发放粮食,并嘱咐他们亲自到某个乡里,聚集百姓平均发放。每人每天一升,年幼体弱者减半。每十天为一个周期,循环往复,直到麦子成熟时停止。仍然分别指定卖粮的地点和发粮的地点,让当地主管官员分别负责,由上级官府总领其事。这样就能以每户救济每户,以百姓救助百姓,既不会有人侵吞牟利,也不会出现拖延阻挠。况且人们都爱护自己的家乡,又恐怕辜负官府的意思,必定会互相鼓励督促去执行,并且唯恐分配不均,那么按户救济的方法就可以实行了。荒年救济的大致方略就是这样。至于是否以真诚之心推行切实的政策,那就取决于具体的人了。
救荒策
魏禧
天灾莫过于荒。天灾之可以人事救之。亦莫过于荒。古之行荒政言荒策者不一。有永利者。有利用一时不可再用者。有可行者。有言之足听行之不必效者。要或散见诸记籍中。未有统要。余摭所见闻。择其可常行无弊者条之。救荒之策先事为上。当事次之。事后为下。先事者。米价未贵。百姓未饥。吾有策以经之。四境安饱。而吾无救荒之名。所谓美利不言是也。当事者。米贵而未尽。民饥而未死。有策以济。而民无所重困。所谓急则治标是也。事后者。米已乏竭。民多殍死。迁就支吾。少有所全活。所谓择害莫若轻是也。凡先事之策八。当事之策二十有八。事后之策三。
先事之策
一曰重农。农者粟之本。或兴屯田。或修水利。或赈贷牛种。或亲行田野劝相。或分督里役地方。谪举游惰。或开垦荒之法。而首在不以工役妨农时。不以讼狱扰农家。如此则农事举矣。
一曰立义仓。贫民富民。多不相得。富者欺贫。贫者忌富。一迫饥馑。初犹抢米。再之富。再之公然啸聚为贼。富民目前受贫民之害。贫民日后受官府之刑。真贫富两不得益也。所以朱子修举社仓。不特救一时饿殍。实所以保富全贫。护人身家。养人廉耻。为法至善。今师其意而少损益之。凡每坊设立义仓。不必分派若干家。若干人。随其相附近处。择便为之。听民自议自行。先集父老士民。恳切开谕以义仓之利。身先捐俸。以劝富室。然后出示远近。令十日内报命。凡报命者。合坊具连名呈一纸。举值事者一正二副。某人。造册二本。一丁册。一义谷出入册。凡丁册。不论男妇贫富贵贱皆载之。官皆用印。旋给本坊收掌。其官所助谷若干。照各坊丁数多少。派贮仓内。其富豪悭吝不肯助义者。许本坊呈官。视所应出者加罚三等。所举值事之人。有不法不公者。本坊呈官重罚。公举他人代之。其呈仍用印付还。或坊中事繁。三人不能理。许值事人随签几人佐之。本坊俱要酌处公费。以酬其劳。至义谷出入之数。官府不预。只于当发粜时。先期出示。令各坊清核丁数。定于某日粜米。官府时行巡访。于当收籴之时。先期出示。以某日起籴谷至某日报完。踰期不完者。以欠谷多少议罚。凡坊内与籴者。设签写户首姓名。下注几口。籴米时。左设一人散签。右设二三人量米。来籴者。先将名下应籴米钱若干。来左人领签。即将签投右人。照签领米。散米已完。右人缴签。交左人收明。日如之。富室及僮婢皆许与籴。凡粜米。如原价每升一分。今价三分。则取分六厘。二分则取分四厘。分半则取分二厘。分二厘则取一分。升一分则不出陈矣。酌取余息。以供耗折。及修仓杂用诸费也。凡石斛升斗之类。皆一听官造。日久弃坏。许如法私造。仍送官验押。以赏罚之权归于官。则人知所畏。以出入之数归于民。则官无可私。所谓官民相制。其法无弊者也。○造仓之法。如系五间。只以四间贮谷。空闲一间以便搬移仓谷。防整仓及新谷发热等事。法详治谱。可按而行之。
汤念平先生劝积义谷序曰。民穷日甚。借贷无门。一有灾荒。坐而待毙。昔朱文公社仓一法。最为尽善。然时诎举赢。实为难事。宜师其意而力行之。为积义谷法。每坊造一木柜。置本坊神庙。每月朔望。谒庙者各持义谷少许。或一角。或半升。或一升。至小斗而止。勿得过多。不愿助者听。随其意而因其力。不相强也。数少而不欲多者。相形则意沮。力轻则可久也。共推一端谨者司登记。虽一角半升。必纪其名。以彰好义。推一稍有恒产而素行忠信者司出入。每朔望迄晚。即将贮柜者登仓。次年春夏。推陈出新。因子多寡。贷与农人。息取加二。小荒则以贷诸贫人。而减其息。必公议而酌行之。若大荒则尽捐以赈困穷。必计众而均分之。先其老弱之无告。及孝子节妇之贫者。是举也。专以备荒而利农。他虽公事急需。不得轻移。以致耗散。有恃强而索者。众共持之。不听则控诸官。庶几可久
译救荒策
魏禧
天灾没有比饥荒更严重的。天灾中可以用人为措施来挽救的,也没有比饥荒更迫切的。古代施行荒政、谈论救荒策略的人很多。有的策略具有永久利益,有的只适合一时使用而不能再次使用,有的可以实行,有的听起来令人信服但实行起来未必有效。这些策略大多散见于各种记载中,没有系统总结。我搜集所见所闻,选择那些可以长期实行且没有弊端的策略,分条列出。救荒的策略,事先预防为上策,灾时救济为中策,灾后补救为下策。事先预防,是指米价尚未上涨,百姓尚未挨饿,我有策略来经营筹划,使四方边境安宁饱足,而我却没有救荒的名声,这就是所谓“美好的利益不须张扬”。灾时救济,是指米价昂贵但尚未耗尽,百姓饥饿但尚未死亡,有策略来救济,使百姓不再遭受严重困苦,这就是所谓“紧急时治疗标症”。灾后补救,是指米粮已经匮乏枯竭,百姓多有饿死,勉强应付,稍微保全活命一些人,这就是所谓“选择危害不如选择较轻的”。凡是事先预防的策略有八条,灾时救济的策略有二十八条,灾后补救的策略有三条。
事先预防的策略
第一条是重视农业。农业是粮食的根本。或者兴办屯田,或者修筑水利,或者赈济借贷牛只和种子,或者亲自到田野间劝勉互助,或者分别督促里役和地方官,贬斥举荐游手好闲懒惰的人,或者推行开垦荒地的方法。而首要的是不因为工程劳役妨碍农时,不因为诉讼案件扰乱农家。这样农业事务就能兴办起来了。
第二条是设立义仓。贫民和富民,大多不能和睦相处。富人欺压穷人,穷人忌恨富人。一旦遭遇饥荒,起初还只是抢夺米粮,再后来富人受害,再后来穷人公然聚集成为盗贼。富民眼前遭受贫民的祸害,贫民日后遭受官府的刑罚,真是贫富双方都得不到好处。所以朱子修举社仓,不仅仅是为了救济一时的饿殍,实际上是为了保护富人保全穷人,保护人身家性命,培养人的廉耻之心,这种方法非常完善。现在效法他的意图而稍作增减。凡是每个坊里设立义仓,不必分配多少家、多少人,根据相互邻近的地方,选择方便之处设立。听任百姓自己商议自行实施。先召集父老士民,恳切开导晓谕义仓的好处,自己首先捐出俸禄,来劝勉富室。然后出示远近,令十天内上报。凡是上报的,全坊具名呈递一张纸,推举管事的人一正二副,某人。造册两本,一本丁册,一本义谷出入册。凡是丁册,不论男女贫富贵贱都记载在内,官府都加盖印章,随即发给本坊收掌。官府所资助的谷若干,按照各坊丁口数量的多少,派发给仓内储存。那些富豪吝啬不肯资助义仓的,允许本坊呈报官府,视其应出的数量加罚三等。所推举的管事之人,有不守法或不公正的,本坊呈报官府重罚,公举他人代替。那呈报的文书仍加盖印章付还。或者坊中事务繁杂,三人不能料理,允许管事人随签几人辅助。本坊都要酌情处理公费,以酬谢他们的辛劳。至于义谷出入的数量,官府不干预。只在应当发售米粮时,提前出示,令各坊清查丁口数量,定于某日发售米粮。官府时常巡视查访。在应当收购谷物的时候,提前出示,从某日起收购谷物到某日报完,超过期限不完事的,根据欠谷多少议定处罚。凡是坊内参与收购的,设置签条写上户首姓名,下面注明几口人。收购米粮时,左边设一人发放签条,右边设二三人量米。来收购的人,先将名下应收购米粮的钱若干,到左边的人那里领取签条,即将签条投给右边的人,照签领取米粮。发放米粮完毕,右边的人缴回签条,交给左边的人收清。每天如此。富室以及僮仆婢女都允许参与收购。凡是发售米粮,如果原价每升一分,现在价格三分,则收取六厘;二分则收取四厘;一分半则收取二厘;二分则收取一分;一升一分则不出陈米了。酌情收取余息,用来供给损耗折耗,以及修仓杂用等各种费用。凡是石、斛、升、斗之类的量器,都听任官府制造。日久废弃损坏,允许如法私自制造,仍送官府检验加盖印章,以赏罚的权力归于官府,则人们知道畏惧;以出入的数量归于百姓,则官府没有可私吞的地方。所谓官民相互制约,这种方法没有弊端。○建造仓库的方法,如果是五间,只用四间储存谷物,空闲一间以便搬移仓谷,防止整仓及新谷发热等事情。方法详细记载于《治谱》,可以依照执行。
汤念平先生劝积义谷序说:百姓贫困日益严重,借贷无门,一旦有灾荒,坐以待毙。从前朱文公的社仓之法,最为完善。然而时运不济而强行举事,实在是难事。应该效法他的意图而努力实行,制定积义谷的方法。每个坊里制造一个木柜,放在本坊的神庙里。每月初一、十五,拜庙的人各自携带少许义谷,或一角,或半升,或一升,到小斗为止,不要过多。不愿意资助的听任其便,随其心意而因其能力,不勉强。数量少而不想要多的,相比则意气沮丧,力量轻则可以长久。共同推举一个端谨的人负责登记,即使一角半升,必定记录其名,以表彰好义。推举一个稍有恒产而向来行为忠信的人负责出入。每个初一、十五直到晚上,即将储存在柜里的谷物登记入仓。次年春夏,推陈出新,根据利息多少,借贷给农人,利息收取加二。小荒年则借贷给贫人,而减少利息,必须公议而酌情实行。如果大荒年则全部捐献以赈济困穷,必须计算众人而平均分配,先照顾老弱无告之人,以及孝子节妇中的贫穷者。这项举措,专门为了防备荒年而利于农业,其他虽然公事急需,不得轻易挪用,以致耗散。有恃强索取的,众人共同抵制,不听则控告官府,或许可以长久。
行而不废。夫为数甚少。则人皆乐助。日月积之。岁岁行之。斯可无大饥之患矣。噫。省目前宴饮之费。即可苏异日数人之命。减一月鸡鹅之粟。即可救他年同类之生。独何惮而不为哉。○又募义谷疏云。里中亲友寿诞称觞。当共计其费出义谷。欲为人称觞者。亦计其费出之。或宴会有不可已者。则薄其费而以义谷补之。夫省酒食之浮费。以利济饥贫。此祝寿之上术也。又有疾病及一切祈求。亦于神庙发愿出义谷若干。夫省斋醮之虚文。以利济饥贫。此祈神之上术也。天地鬼神。原以爱人为心。能爱人者。则彼亦爱之。以此祝寿寿必永。以此祈福病必愈。以此祈名利子息。名利子息必得矣。○按二条法最简妙。能济义仓之穷。故备记之。
译行动而不废弃。因为所需数量很少,人们都乐意捐助。日积月累,年年实行,这样就可以没有大饥荒的祸患了。唉,节省眼前宴饮的费用,就能在日后救活几个人的性命;减少一个月鸡鹅的饲料,就能在他年拯救同类生物的生命。为什么还要犹豫而不去做呢?
又有人募集义谷的疏文说:乡里亲友生日祝寿,应当共同计算费用,拿出义谷;想要为别人祝寿的人,也计算费用拿出义谷。或者有些宴会不可省略,那就减少费用,用义谷来弥补。节省酒食的多余花费,用来救济饥寒贫困的人,这是祝寿的上等办法。又有生病以及一切祈求之事,也在神庙发愿拿出若干义谷。节省斋醮的虚文,用来救济饥寒贫困的人,这是祈求神灵的上等办法。天地鬼神,原本以爱护人为心。能够爱护别人的人,神灵也会爱护他。用这种方法祝寿,寿命必定长久;用这种方法祈福,疾病必定痊愈;用这种方法祈求名利子嗣,名利子嗣必定能得到。
按:这两条方法最为简便精妙,能够补救义仓的不足,所以详细记载下来。
一曰设砦堡。义仓之法。仍当劝谕乡落行之。或一乡自建一所。或数乡共建一所。其事听之乡人。而官府第颁式劝成而已。但乡落中无城郭足恃。或有兵寇骚扰。则义谷荡耗。断难复聚。当令各乡于附近之山。有险足恃者。因以为砦。无砦者为堡。而置义仓其中。有急则并妇女牲畜衣服器用。徒居之。砦堡之设可以固生聚。可以保义仓。可以行清野之法以困敌。所谓一举而三善备者也。
一曰酌远粜之禁。本地产谷。有足支数年者。以远方籴运过多。遂致产谷之地。顿成饿殍。然禁远粜。则一方粟死。一方金死。交困之道也。当于收成时。出示谕民。凡收谷者。自计两年口食以外。每谷十石。粜五石支用。存五石备荒。又为酌视时价贵贱。以为启闭。如仅满地方常价。听其搬粜。过常价三分之一外。则不得粜远。违者籍谷入官。分给义仓。至新谷收成已完。则旧谷任粜矣。
一曰严游民之禁。百姓不谋生业者。宜置常罚。令乡耆里。时简举之。游手好闲之人。如米中蠹虫。饥馑之时。死亡尤甚。多至为盗贼者。若督令务生。则自可生财。有养身之具矣。然欲耆里简举而不实心行乡约保甲之法未易办也。
一曰制谷赎罪。凡有罪犯情理可原者。一照买谷备赈银数输谷。不令输银。其谷分寄各坊义仓。值事者具领状交官。俟赈粜时。如数取出。以施最穷苦无告之人。或米或粥。视米多少可也。义仓虽以周贫。然须有籴米本钱。则鳏寡孤独。一文不办者。尽饿死矣。但施米仍当责成各坊值事。每早粜米。饭后施米。仍效义仓领签例。令各来报名。每人写一票给之为据。但不须交钱耳。事归一人。则坊人姓名已熟。虚实尽知。自不至于混领。若以事归官府。另签胥吏行之。为弊不可胜言。
一曰豫籴。凡地方遇有水旱。便当实稽境内人丁。核境内谷粟。扣筭缺少若干。则多方筹划。遗富商豫往谷多处买之。有水旱。则必有饥荒。若临饥方议他籴。便难措手。且米价亦必踊贵也。
一曰教别种。地方遇有水旱。种植必不得时。即须先察地利。如水多害禾。则急以不忌水者种之。旱久害禾。则急以不畏旱者种之。失彼得此。尚可支持其半。大抵以先时急备为胜着也。
当事之策
一曰留请上供之米。地方大饥。或有本地应解粮米。及他处经过米船。不妨权留赈济。然后申报。秋熟即行籴偿。在朝廷不过缓数月之粮。在百姓即活数十万人之命。虽以专制贾罪。又何伤哉。
一曰借库银转籴。地方大饥。欲他买又苦无银。 不妨那借库中钱粮籴赈。从容设处以偿。择诚实能干百姓任其事。或仍劝富民自贩。开以薄利。使之乐趋。
一曰权折纳之宜。时当凶灾。择荒熟相应处。以荒处折纳之价。于熟处和籴。则荒处不至太贵。熟处不至太贱。两利之道也。○凡为守令权不自主者。则申请上司行之。他准此。
一曰捐俸劝赈。地方大饥。有司当以至诚开谕。劝富民赈济。或减价出粜。或竟行施予。然本官须先捐俸倡义。庶几不令而行。
一曰重赈谷之劝。饥馑时。有能大出粟以赈者。或闻于朝廷。加以官号。或请于上司。给以冠带扁额。以示酬劝。
一曰兴作利民之务。地方大饥。穷民多无生业。此时或修桥路。或浚水利。种种必不得已之务。当为修理。穷民借力作以资生。而我又因以兴利。一举两得之道也。
一曰劝富室兴士木举庶礼。地方大饥。宜劝富室营造土木。及一切当行之礼。使贫民得以资生。损富而富实未损。益贫而贫不虚益。劝谕时。当以三利歆动之。一则成吾欲为之事。一则借此赈贫。有大阴德。一则贫民乐业。不至为盗。富室所益更多矣。
一曰均籴。米价既贵。富者得以多籴。则贫者益少。每日市籴。当依每家之丁口为准。人口少者。不得多籴。则米谷均矣。
一曰严闭籴之法。富民拥有多粟。除本家口食外。余至百石以上。闭籴专利者。许人告发。官府尽籍谷赈贫。告虚者反坐。其闭籴者鲜矣。○温伯芳曰。吾邑荒少。而谷常踊贵
译第一,设立寨堡。义仓的制度,仍应当劝谕乡间村落推行。有的一个乡自建一座,有的几个乡共建一座。这件事听任乡人自行决定,官府只是颁布格式、劝勉促成罢了。但是乡间村落没有城墙可以依靠,如果有兵寇骚扰,那么义仓的粮食就会消耗殆尽,断难重新聚集。应当命令各乡在附近山势险要、足以依靠的地方,凭借险势建立寨子;没有寨子的地方就建立堡垒,并在其中设置义仓。遇到紧急情况,就连同妇女、牲畜、衣物、器具一起迁入居住。设立寨堡,可以巩固人口聚集,可以保护义仓,可以实行坚壁清野的策略来困住敌人。这就是一举而具备三种好处。
第二,斟酌禁止向远方卖粮的法令。本地出产粮食,有足以支撑几年的,因为向远方贩运过多,导致产粮的地方顿时出现饿死的人。然而禁止向远方卖粮,那么一方因粮食短缺而死,一方因粮食滞销而死,这是互相困苦的途径。应当在收成时,出示告示晓谕百姓:凡是收粮的人,自己计算两年口粮之外,每十石粮食,卖出五石用于开支,储存五石以备荒年。又根据时价的贵贱,作为开启或禁止的标准。如果价格仅达到当地常价,听任其搬运售卖;超过常价三分之一以上,则不得向远方售卖。违者将粮食没收归公,分给义仓。等到新粮收成完毕,旧粮就任其售卖了。
第三,严格禁止游民。百姓不谋求生计的,应当设立常规的惩罚,命令乡里的长老及时检举。游手好闲的人,就像米里的蛀虫,饥荒之时,死亡尤其严重,大多成为盗贼。如果督促他们务必谋生,自然可以创造财富,有养活自身的工具了。然而想要乡里长老检举,如果不真心推行乡约保甲的法令,是不容易办到的。
第四,制定以粮食赎罪的法令。凡是有罪犯但情理上可以原谅的,一律按照购买粮食备赈的银两数额缴纳粮食,不让他们缴纳银两。这些粮食分别寄存在各坊的义仓,管事的人开具领状交给官府。等到赈济售卖时,按数取出,用来施舍给最穷苦无助的人。或者给米或者施粥,视米的多少而定。义仓虽然用来周济穷人,但必须有买米的本钱,那么鳏寡孤独、一文不名的人,就会全部饿死了。但是施米仍应当责成各坊的管事,每天早晨售卖米,饭后施舍米。仍效仿义仓领取签牌的例子,让各人来报名,每人写一张票子作为凭证。只是不需要交钱罢了。事情归一人负责,那么坊里人的姓名已经熟悉,虚实全都知道,自然不至于混领。如果将事情归官府,另外派胥吏执行,弊端就说不尽了。
第五,预先购粮。凡是地方遇到水旱灾害,就应当详细核查境内的人口,核算境内的粮食,计算缺少多少,就多方筹划,派遣富商预先前往粮食多的地方购买。有水旱灾害,就一定会有饥荒。如果临到饥荒才商议去别处购粮,就难以着手,而且米价也一定会暴涨。
第六,教导种植其他作物。地方遇到水旱灾害,种植一定不合时宜,就应当先考察地利。如果水多危害庄稼,就急忙种植不忌水的作物;旱久危害庄稼,就急忙种植不畏旱的作物。失去那样得到这样,还可以支撑一半。大体上以事先紧急准备为上策。
当权者的策略
第一,留下请求上供的米。地方大饥荒,或者有本地应当解送的粮米,以及从他处经过的米船,不妨暂时留下用于赈济,然后申报。秋天庄稼成熟时就购买偿还。在朝廷不过是延缓几个月的粮食,在百姓就能活数十万人的性命。即使以专断获罪,又有什么妨碍呢?
第二,借用库银转购粮食。地方大饥荒,想要去别处购买又苦于没有银两,不妨挪用借用库中的钱粮购买赈济,从容设法偿还。选择诚实能干的百姓负责此事,或者仍劝勉富民自行贩运,给予微薄的利润,使他们乐于从事。
第三,权宜折纳的适宜做法。时值凶灾,选择荒年和熟年相应的地方,以荒年折纳的价格,在熟年地方平价购买,那么荒年地方不至于太贵,熟年地方不至于太贱,这是两利的方法。凡是作为守令权力不自主的,就申请上司执行。其他情况以此类推。
第四,捐出俸禄劝勉赈济。地方大饥荒,有司应当以至诚开导晓谕,劝勉富民赈济。或者减价出卖,或者干脆施舍。然而本官必须首先捐出俸禄倡导义举,这样大概不用命令就能行得通。
第五,重视对赈济粮食的劝勉。饥荒时,有能大量拿出粮食赈济的人,或者上报朝廷,加封官号;或者请求上司,给予冠带匾额,以示酬谢劝勉。
第六,兴办利民的事务。地方大饥荒,穷人多无生计。此时或者修桥铺路,或者疏浚水利,种种不得不做的事,应当进行修理。穷民借劳作来谋生,而我又借此兴办利事,这是一举两得的方法。
第七,劝勉富户兴办土木及各项礼仪。地方大饥荒,应当劝勉富户营造土木工程,以及一切应当推行的礼仪,使贫民得以谋生。损害富人而富人实际未受损,增益穷人而穷人并非虚得。劝谕时,应当以三种利益诱惑他们:一是成就他们想要做的事,二是借此赈济穷人,有大阴德,三是贫民安居乐业,不至于成为盗贼,富户所获利益更多了。
第八,平均购粮。米价既然昂贵,富人得以多买,那么穷人就更少。每天在市场上购粮,应当依据每家的丁口为准。人口少的,不得多买,那么米谷就平均了。
第九,严格禁止囤积居奇的方法。富民拥有大量粮食,除本家口粮外,剩余达到百石以上,囤积居奇牟取私利的,允许人们告发。官府全部没收粮食赈济穷人。告发不实的人反坐其罪。那么囤积居奇的人就很少了。温伯芳说:我们县荒年少,但粮食常常暴涨。
。弊不在富户。而在铺户。铺户闭粜而后价忽高。铺户得高价。富户之价愈高。总之宁民家无杵臼。皆籴于市。铺户遂操其重。昔叶令公名向荣金华人处之极善。每早巡行各街。米户不出粜者。杖数十。于是铺户欲高其价不得。而富户知市价如常。各竞出粜矣。公稔知此时非有水旱兵凶之灾。客岁之入如常。何以来岁之供不足。不过雨旸偶愆。何至旧谷顿尽。至于闭市乎。○按此须实知境内谷多乃可行。不可执为定法。
译弊端不在富户,而在米铺。米铺停止卖米,米价便突然高涨;米铺获得高价,富户的米价也跟着更高。总之,宁可让百姓家中没有舂米的器具,都到市场上买米,米铺于是掌握了主动权。以前叶县令,名叫向荣,是金华人,处理这件事极其得当。他每天早晨巡视各条街道,米铺不卖米的,杖打几十下。于是米铺想抬高米价也做不到,而富户知道市场价格如常,便争相卖米了。叶公深知此时并没有水灾、旱灾、战乱、饥荒等灾难,去年的收成如常,为什么明年的供给会不足?不过是阴晴偶尔失调,怎么会致使旧粮突然耗尽,以至于关闭市场呢?○按:这必须确实知道境内粮食充足才能施行,不可将其当作固定的法则。
一曰重强籴之刑。时方大饥。民易生乱。若纵其强籴。则有谷者愈不肯粜。四方客粟。闻风不来。立饿死矣。且强籴不禁。势必抢夺。抢夺势必掳杀。当着为令曰。有不依时价强籴一升者。即行枭首。其强籴者鲜矣。○或谓闭籴自百石以上。强籴自一升以上。闭籴者止于籍谷。而强籴者遂至杀身。轻重不太悬乎。曰闭籴之人虽不仁。犹不过专自有之利。强籴则是妄取他人。罪自不同。闭籴者少。强籴者多乎。○彭躬庵曰。此法须不动声色。使百姓晓然知杀一人乃可以生众人。始不激变。
一曰不降米谷之价。米方大贵。有司乐于市恩。动降减米价。以博小民一时欢心。不知米价减。则富户不乐粜。而四方客米亦不来矣。惟当听民间自消自长。粟贵金贱。人争趋金。米价不降自减也。○或谓古人有遇饥增米价而米贱者。其法可行乎。曰此非一定可行之法也。万一我增米价。而客米一时不来。彼贫民能当许久重价乎。大抵地方富饶。所欠止在于食。则不妨增价以招客粟。若地多贫民。此法恐不可行。止一不降米价。尚为稳着。
一曰核户口。时当饥荒。须先详核户口若干。扣筭赈粜之谷若干。赈济之谷若干。每丁应得若干。先有定局。则无不均之患。而设处之方可早谋矣。
一曰无失期。不论赈粜赈施。俱当先期四处张示。的于某时起行。不可迟失期。有辜人心。且虚劳小民奔走。一曰定乡城分给之法。凡赈粜赈施。每日一给则太烦。而小民易荒生业。至乡落尤难行矣。当先定为令曰。凡城市每给五日。乡落三十里内者。每给十日。三十里外者。每给半月。或谓乡落路远。当每给两月。曰每给两月。为数太多。小民不知远计。多谷在手。便不撙节。甚至以易酒肉者有之。到瓮尽杯干时。不束手待毙。又邪思生乱矣。○或谓贫民无赀。必待每曰生理。方可得籴。此条只可行于赈施。不可行于赈粜。当酌其无弊可也。
一曰多置给米之地。给米须多设处所。泒定某关某处给。某关某处给。则不至捱挤失序。
一曰编户丁牌。领米最易争挤。多至混数。若仿义仓领签。又人多难行。当照户编牌。如考试例。循次领给。则诸弊俱无矣。其牌每户止写丁首一人。
一曰慎择给米之人。主管给米。最要得人。须平日实访其人公平廉能者。方可属事。每处择一善耆主之。又听其各择一二人为副。必不可令衙役与事也。
一曰不时巡访。任纵得人。未必一一皆当。有司于给米时。当不时出访。或东或西。或详或。或随手取米以验美恶。或随唤领米人验减与否。至于出访。或轻车。或缓步。不可盛列驺从。使人得为备
一曰别赏罚。不时巡访。则任事者之贤否见。而赏罚可行矣。有公平廉能者。则重赏之。或优以冠带。或旌以财帛。随其功之大小可也。有奸贪私者则重罚之。或加刑。或罚谷。随其罪之轻重可也。至于无他罪犯。止是才力不济。不能处分条理者。则无赏无罚。下次不复签用而已。
一曰暂省衙门役期。时方大饥。衙役工食。多不足赡。此时当减其半役。使之营生。如旧例一月供役十日。今止取五日。
一曰清狱。饥馑时。平民已难治生。狱囚死者八九矣。清狱宜分三等。轻者竟释之。次者限亲邻保结。俟谷熟时再拘。大罪重犯。囚而少赈之。
一曰禁讼。大荒之时。治生不暇。况治讼乎。凡除人命贼情抢掳外。一切财产婚姻等讼。不准告。已告者。停不行。
一曰弛税禁。山泽市货等利。法有禁者。此时宜暂弛税弛禁。广其营生之路。至谷熟时复旧。
一曰修街道。街道污秽。易生疾病。荒疫相因。尤不可不慎。故当修洁街道。以防其渐。
一曰收弃子。饥民有弃置子女道路者。许人收养。凡收养者。具呈至官。云某年某月某曰于某处收得子女几人。归家抚养。官为用印给之。太平长大。一听收主照管。本生父母不得争执。其收主愿赎者听。或能收养自几人以上者。官府为立赏格劝之。
一曰赎重罪。重罪无赎之理。然能多出谷救荒。则虽枉法以生
译第一条是加重强买粮食的刑罚。当时正值大饥荒,百姓容易生乱。如果纵容他们强行购买粮食,那么有粮食的人就越不愿意卖出。各地的外地粮食,听到风声就不会运来,人们立刻就会饿死。况且如果不禁止强买,势必会演变成抢夺;抢夺势必会演变成抢劫杀人。应当颁布法令说:凡是不按照当时市价强买一升粮食的,立即斩首示众。这样强买粮食的人就很少了。○有人问:禁止卖粮是从一百石以上开始处罚,强买粮食是从一升以上开始处罚。禁止卖粮的人只限于登记粮食,而强买粮食的人却至于杀身,轻重差异不是太大吗?回答说:禁止卖粮的人虽然不仁义,但也不过是独占自己的利益;强买粮食则是妄取他人的财物,罪行自然不同。禁止卖粮的人少,强买粮食的人多吗?○彭躬庵说:这个办法必须不动声色,让百姓清楚地知道杀一个人可以救活众人,才开始不会激起变乱。
第二条是不降低米谷的价格。米价正非常昂贵,官吏乐于施恩,动不动就降低米价,以博取小民一时的欢心。不知道米价降低,富户就不愿意卖出,而各地的外地米也不会运来了。只应当听任民间自行调节,粮食贵金钱贱,人们争相追求金钱,米价不降低也会自然减少。○有人问:古人有遇到饥荒增加米价反而使米价变贱的,这个办法可行吗?回答说:这不是一定可行的办法。万一我增加米价,而外地米一时不来,那些贫民能承受这么久的重价吗?大抵地方富饶,所缺的只是粮食,那么不妨增加价格来招引外地粮食;如果地方贫民多,这个办法恐怕不可行。只有一条不降低米价,还算稳妥。
第三条是核查户口。当时正值饥荒,必须先详细核查户口有多少,计算赈济出售的粮食有多少,直接赈济的粮食有多少,每个成年男子应得多少,先有定数,就没有分配不均的祸患,而筹办的方法也可以早作谋划了。
第四条是不失期限。不论是赈济出售还是直接赈济,都应当提前四处张贴告示,确切在某时开始施行,不可迟到失期,辜负人心,而且白白让小民奔波劳累。第五条是确定乡村和城市分发粮食的方法。凡是赈济出售或直接赈济,每天发放一次则太繁琐,而小民容易荒废生计,到了乡村尤其难以施行。应当先颁布法令说:凡是城市每五天发放一次,乡村三十里以内的每十天发放一次,三十里以外的每半个月发放一次。有人说乡村路途遥远,应当每两个月发放一次。回答说每两个月发放一次,数量太多,小民不知道长远打算,多粮在手,就不加节制,甚至有人用来换酒肉的。等到粮尽酒干时,不束手待毙,又会产生邪念作乱。○有人说贫民没有资金,必须每天谋生,才能得到粮食购买。这条规定只适用于直接赈济,不适用于赈济出售,应当斟酌使其没有弊端才好。
第六条是多设置发放粮食的地方。发放粮食必须多设处所,分配确定某关卡某处发放,某关卡某处发放,就不会拥挤失序。
第七条是编制户口丁牌。领取粮食最容易争抢拥挤,人多容易混淆数目。如果仿照义仓领取签条,又因人多难以施行。应当按照户口编制牌子,像考试一样,依次领取发放,那么各种弊端都没有了。牌子每户只写户主一人。
第八条是慎重选择发放粮食的人。主管发放粮食,最要紧的是得到合适的人。必须平时实地访查那些公平廉洁能干的人,才可以托付事务。每处选择一个善耆主持,又听任他们各自选择一两个人做副手,决不可让衙役参与此事。
第九条是不时巡视查访。即使任用的人得当,未必个个都合适。官吏在发放粮食时,应当不时出去查访,或东或西,或详细或简略,或随手取米来检验好坏,或随叫领米人来检验是否克扣。至于出去查访,或轻车简从,或缓步而行,不可盛大排列随从,让人得以防备。
第十条是区别赏罚。不时巡视查访,那么办事人的贤能与否就显现出来了,赏罚就可以施行了。有公平廉洁能干的,就重重赏赐他,或者优待以冠带,或者表彰以财物,随其功劳大小而定。有奸贪私利的就重重惩罚他,或者加刑,或者罚粮,随其罪行轻重而定。至于没有其他罪行,只是才力不够,不能条理分明处理的,就不赏不罚,下次不再签用罢了。
第十一条是暂时减少衙门役期。当时正值大饥荒,衙役的工食,大多不足以赡养。此时应当减少他们一半的役期,让他们谋生。如旧例一个月供役十日,现在只取五日。
第十二条是清理监狱。饥荒时,平民已经难以谋生,狱囚死去的有八九成。清理监狱应当分三等,轻罪的干脆释放,次等的限定亲属邻里担保,等粮食成熟时再拘捕。大罪重犯,囚禁而稍微赈济他们。
第十三条是禁止诉讼。大荒之时,谋生尚且来不及,何况打官司呢。凡是除人命、贼情、抢劫外,一切财产、婚姻等诉讼,不准起诉。已经起诉的,停止不审理。
第十四条是放宽税收禁令。山泽、市货等利益,法律有禁止的,此时应当暂时放宽税收、放宽禁令,扩大他们谋生的道路。到粮食成熟时恢复旧制。
第十五条是修缮街道。街道污秽,容易滋生疾病。荒年和瘟疫相互因循,尤其不可不慎重。所以应当修缮清洁街道,以防患于未然。
第十六条是收养弃子。饥民有丢弃子女在道路上的,允许别人收养。凡是收养的人,呈报官府,说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处收得子女几人,带回家抚养。官府为他们用印发给凭证。太平长大后,任凭收主照管,亲生父母不得争执。收主愿意赎回的听任。或者能收养几人以上的,官府设立赏格劝勉他们。
第十七条是赎重罪。重罪没有赎免的道理,然而如果能多出粮食救荒,那么即使枉法以生
一人。而实救数千百人之死。亦权道也。○重罪如泛常人命事。则许赎。若杀真贼。及人伦大变之犯。则不可赎。更旧冬以前人命可赎。本年所犯。则不可赎。恐富人乘机报复故也。
译一个人。而实际上挽救了成百上千人的性命。这也是权宜之计。○重罪如一般杀人案件。允许赎罪。如果是杀死真正的盗贼。以及严重违背人伦道德的犯罪。则不允许赎罪。在旧历冬季以前所犯的人命案可以赎罪。今年所犯的。则不允许赎罪。这是担心富人趁机报复的缘故。
一曰收买民间草薪衣服器用。饥荒之时。贫民多卖衣服器用以给食。而富民乘人之急。甚至损价十之九者。此时官府。宜那移钱粮。设人收买。使贫民不至大亏。则谋生之路宽矣。秋冬间仍行发卖。便可补码。至于草薪之类。亦当于此时收买。俟寒雨卖之。仍可得利。此古人已行之效。
一曰多置空所以处流民而严其法。大荒之时。有他郡流民走徙就食者。若处之不得其道。则流民立死。且或生乱。有司当择寺观公廨。一切空所。分别安插。每处设一人管其事。立法以绳之。诸如卧所有定。出入有时。领米有。若乱法者。初犯三日不给粮。再犯逐出境外。其有休养壮健者。则令执工役之事。或雇募民间。便不许坐食矣。
事后之策
一曰施粥。饥荒已极。不能赈米。当设法施粥。施粥须因里设厂。若劳其远行。恐半途仆毙。又须立人监理。令饥民至者。随其先后。来一人则坐一人。后至者坐先至之下。已坐者不许再起。一行坐尽。又坐一行。以面相对。以背相倚。空其中路。可令担粥人行走。坐至正午。击梆一通。高唱给第一次食。令人次序轮散。有快餐先毕者。不得混与。一次散讫。然后击梆二通。高唱给第二次食。如前法。共三次即止。久饥之人。肠骨枯细。骤饱即死。惟饥民中称有父母妻子卧病在家者。量行给与携归。处分已讫。方令散去。散去之法。令后至坐外者先行。挨次出厂。庶不拥挤践踏。又多人聚。易于秽染生病。须多置苍朮醋碗。熏烧以逐瘟气。又不时察验。严禁管粥者米。将生水搀稀。食者暴死。其碗箸各令饥民自备。○按米多亦不得施饭。久饥食饭。有立死者
一曰施药。赈粥或不能多。服药亦可免死。当多合救饥丸。以周给之。亦不得已之极思也。诸经验奇方另载。
一曰葬殍。饿殍载涂。秽戾之气。易生疾病。当随时收葬。或为大坑丛埋。亦补救之一端也。
禧按古称救荒无奇策。要凡天下之策未有奇者。因时制事。世人不能行。而独行之。则谓之奇耳。是编多辑古人成法。间以意损益之。然一人耳目有尽。心思有所不及。又或自拟良法行之不能无弊者。增美去恶。以成万世万民之利。是在后之君子矣。
救荒事宜十条
张伯行
赈济
极贫赈济。或散米。或粥。无容赘矣。然赈法须公。今查饥民。止委乡保地方。此辈多奸猾作弊之人。或借名造册。或敛钱始得入册。而真饥者反不得入。此查饥之弊。不可不知也。宜令乡地既报之后。于绅衿中择其品望公正者。加以隆礼。使之查核。必令得实。然后有济。然饥民又不可一概定也。或有此月饥。而下月可以存活者。则去之。或有此月犹可存活。而下月饥馁。则增之。务使人人得生。不至饥死而后已。现今养济之令。自今年十月养至明年七月。共十个月为止。此十个月之中。若限定数目。分定月分。所养之人反少。若不限定数目。惟以每月之饥不饥为凭。则十二月正月不妨多养。至五六七月可以少养。则所活者实多。林希元荒政丛言。陈三难二便。而终之以戒拘文者。此也。
赈粜
次贫赈粜。即今之各州县。减价平粜者是也。然其中亦有当审慎者。须是查明真系次贫之民。方许籴减价之米。若无论贫富。人人得籴。富者或得贱买而贵卖。而贫人之受惠者少矣。宜照赈济之法。每家若干口。每月需米若干斗。每月止许籴减价之米若干。富民不许概籴。而次贫之民亦不许多籴。如是则沾惠得均。庶免诈冒假托之弊矣。
赈贷
稍贫之民宜赈贷。即今各州县之借用仓谷是也。而亦有当酌者。每见绅衿大户。及豪强有力之徒。平日结交官吏。官吏等或喜其附[己](已)。或力不能制。一遇借谷之时。巧为夤缘。有借三五石者。有借至三五十石者。且有借至三五百石者。展转粜卖。止图一己之利。罔恤百姓之苦。多一继富之谷。即少一周急之谷。此稍贫之民。不可不力为查核也。宜令计口受谷。每户若干口。每曰需谷若干斗。每月亦止许
译第一条是收买民间的草料、薪柴、衣物和器具。在饥荒时期,贫民大多出售衣物和器具来换取食物,而富人趁人之危,甚至压低九成以上的价格。这时官府应当挪移钱粮,派人收购,使贫民不至于遭受巨大损失,那么谋生的道路就宽广了。到秋冬季节再将这些物品卖出,就可以弥补亏损。至于草料薪柴之类,也应当在此时收购,等到寒冷多雨时卖出,仍然可以获得利润。这是古人已经实行并证明有效的方法。
第二条是多准备空房来安置流民,并严格制定法规。在大灾荒时,有其他郡县的流民迁徙来此寻求食物,如果安置他们不得当,流民就会立即死亡,甚至可能引发骚乱。有关部门应当选择寺庙、道观、官署等一切空房,分别安置流民。每处安排一人管理此事,制定法规来约束他们。比如睡觉的地方有规定,出入有时间限制,领取口粮有定数。如果违反法规,初次犯者三天不给口粮,再次犯者驱逐出境。其中身体健壮的人,就让他们从事劳役,或者雇佣给民间,就不允许他们坐吃白食了。
事后补救的措施:
第一条是施粥。饥荒已经极其严重,无法发放粮食时,应当设法施粥。施粥必须按里坊设立粥厂,如果让饥民走远路,恐怕会在半路上倒下死去。又必须派人监理,让饥民到了之后,按照先后顺序,来一个人就坐一个人,后到的人坐在先到的人下面,已经坐下的人不允许再站起来。一排坐满后,再坐下一排,面对面坐,背靠背倚,中间留出通道,可以让挑粥的人行走。坐到正午,敲一次梆子,高声宣布发放第一次食物,让饥民按次序轮流领取。有吃得快先吃完的人,不得混入下一轮。一次发放完毕,然后敲两次梆子,高声宣布发放第二次食物,依照前面的方法。总共三次就停止。长期饥饿的人,肠胃骨骼枯细,突然吃饱就会死亡。只有饥民中声称有父母妻子卧病在家的,酌情给予他们带回去。安排妥当后,才让他们散去。散去的方法,是让后到坐在外面的人先走,依次走出粥厂,以免拥挤践踏。又因为人多聚集,容易因污秽感染生病,必须多放置苍术和醋碗,熏烧以驱除瘟疫之气。又不时检查,严禁管粥的人将生水掺入米中稀释,导致食用者突然死亡。碗筷等器具各令饥民自备。按:即使米多也不得施饭,长期饥饿的人吃米饭,有立即死亡的。
第二条是施药。施粥或许不能很多,服药也可以免于死亡。应当多配制救饥丸,普遍发放。这也是不得已的极端办法。各种经验奇方另载。
第三条是埋葬饿殍。饿死的人遍布道路,污秽邪气容易引发疾病,应当随时收葬,或者挖大坑集中埋葬,这也是补救的一个方面。
禧按:古人说救荒没有奇特的策略,大凡天下的策略没有奇特的,顺应时势制定措施,世人不能实行,而唯独实行,就称之为奇特罢了。这本书大多辑录古人的成法,偶尔根据自己的意思增减。然而一个人的耳目有限,心思有所达不到,又或许自己认为良法实行后不能没有弊端。增加美好的,去除邪恶的,以成就万世万民的利益,这在于后来的君子了。
救荒事宜十条
张伯行
赈济
极贫者赈济,或者散米,或者施粥,无需赘述。然而赈济的方法必须公正。现在查访饥民,只委托乡保和地方人员,这些人多是奸猾作弊之徒,或者借名造册,或者勒索钱财才肯入册,而真正的饥民反而不能入册。这是查访饥民的弊端,不可不知。应当命令乡地报告之后,在绅士中挑选品行声望公正的人,加以隆重的礼节,让他们查核,务必查得实情,然后才有赈济。然而饥民又不可一概而论。有的这个月饥饿,下个月可以存活,就将其除去;有的这个月还可以存活,下个月饥饿,就将其增加。务必使人人得以生存,不至于饿死才停止。现今养济的命令,从今年十月养到明年七月,共十个月为止。这十个月中,如果限定数目,分定月份,所养的人反而少。如果不限定数目,只以每月是否饥饿为依据,那么十二月、正月不妨多养,到五、六、七月可以少养,那么所救活的人实际上就多。林希元《荒政丛言》中陈述三难二便,最终告诫拘泥文法的人,就是这个意思。
赈粜
次贫者赈粜,就是现在各州县减价平粜的做法。然而其中也有应当审慎的地方。必须查明确实是次贫的百姓,才允许购买减价的米。如果不论贫富,人人都能购买,富人或许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而贫民受到的恩惠就少了。应当照赈济的方法,每家多少口人,每月需要米多少斗,每月只允许购买减价米若干。富人不允许一概购买,而次贫的百姓也不允许多买。这样恩惠就能均匀,大概可以避免欺诈冒领的弊端了。
赈贷
稍贫的百姓适宜赈贷,就是现在各州县借用仓谷的做法。但也有应当斟酌的地方。每见绅士大户,以及豪强有力之徒,平日结交官吏,官吏等或者喜欢他们依附自己,或者力量不能制约。一遇到借谷的时候,巧于攀附,有借三五石的,有借到三五十石的,甚至有借到三五百石的。辗转转卖,只求一己之利,不顾百姓之苦。多一个继富的谷,就少一个周济急难的谷。这稍贫的百姓,不可不力行查核。应当命令按人口受谷,每户多少口人,每天需要谷多少斗,每月也只允许
照数领借。不许多支。亦给印票。执票赴领。仍劝谕蓄积之家。许行出利借贷与人。候丰熟之日。令其偿还。如有奸猾之人。不肯偿还者。州县官为理索追比。不令逋欠。则人之借贷者多穷乏之。活者必众矣。
译按照数额领取借贷,不得多支取。也发给印信票证,持票前往领取。同时劝谕有积蓄的人家,允许他们放贷取息给他人。等到丰收成熟之时,令其偿还。如果有奸猾之人不肯偿还的,由州县官员代为追索,不得拖欠。那么,借贷的人中,那些贫穷困乏得以活命的,必定很多了。
担粥法
极贫之人宜赈粥。然赈粥惟官长行之。而绅衿富户。鲜有行之者。非尽无恻隐之心也。有所畏而势不能为耳。施粥之名一出。人来必众。此人得食。而彼人不得。则彼人怨。今日得食。而明日不得。则明日怨。本月得食。而下月不得。则下月怨。恩未结而怨已随之。所以虽有其心。而不敢见之施行也。然则随力赈粥。使人感恩而不怨者。岂无道乎。今设为担粥之法。富家有力愿施粥者。每遇风雪寒冷难以求食之日。粥一担。令人肩挑粥担。随处给食。食毕则已。明日再。陆续挑给。担粥者众。则全活者多。且无敛怨争挤之患矣。又风雪之日。饥民不能出门户。每人量给粥一顿。俟天气和暖。方能出门营求。此在富者所费有限。而贫者续命已多。若给食至于数十户者。地方官亦即申报。酌行奖励。
劝捐
一立奖励之法。地方虽有富户。未必人人好义乐施。必得上人奖励劝勉。则有所慕而为善益力。宜谕富户。各量力捐施。有捐之极多者。为一等尚义之民。抚台给匾旌奖。有司宜加隆重。次者为二等尚义之民。知府给匾旌奖。再次为三等尚义之民。州务给匾旌奖。若有破格多捐。为人所不能为者。则申详抚院。具题旌奖。
安流民一流民当互相养济也。每十人为一排。或多一二人。或少一二人。亦可立一排头。来者即令着落排头。如来者多。再分排头。令聚一处。昼则各出分路求食。夜仍聚会一处。或庵观寺院。令排头代为料理。而以僧人董之。恐流来人多。或有死亡拐带盗窃争事故。有此着落。如佃户之依里主。行旅之依店主。自帖然得安。至于男女。尤当分别。寺院有男僧者。令其收养流来之男人无妻女者。庵观之有女尼者。令其收养流来之女人无男夫者。如一家有男女数口者。不得分别拆离。或于寺观。或于各乡村处所。查设空闲房屋以处之。以耆老乡约主其事。然流民又宜各州县均为安插也。使此处安插。彼处或不安插。则此处之聚积必多。必有不能周全之虞。惟各处均为安插。则养济自易。而人亦无拥挤之患矣。
稽察
人之饥饿而死者。必数日不得食而后死。断无一二日不得食。即饿死之理。宜令流民头。或僧人稽察。有一二日不得食者。即为禀官。给粥一顿。使能行走。再令出门求食。若居民。则令耆老公正者。会同乡地。不时稽察一二日不得食者。即令报所在官长。令给粥一顿。至风雪之日。寒冷不能出门求食者。尤宜稽察。报明官长。或量给米升合。或量给钱数十文。或用担粥法。以食之。但要每日留心。如有冻饿而死者。即报明官长。捐棺木以埋之。如先不禀明几日不得食。而即禀报饿死者。严加治罪。如地方官冻饿死人不行申报者。以匿灾论。如有隆冬真正无衣者。令耆老会同乡地查明。报所在空长。捐给棉衣。流民亦如之。或耆老确查明白。禀所在官长。设法捐给。或劝谕绅衿富户。酌量多少捐给。如此则所费者少。而所活者多矣。
收养
一鬻卖子女者。原非得已。举家饥饿。束手就毙。不如割爱以苏旦夕之命也。且买者必有粮之家。卖者必得食矣。今凡卖子女者。责今地方官捐俸。代为回赎。此虽轸念贫民。曲为完聚之法。但富室有力之家。不肯再买。而灾黎穷困之极。必有遗弃道路。而冻饿以死者。今宜令如有穷苦零丁。不能自存者。许令亲戚收养。如无亲戚者。里养之。或所至之处有愿收留者。任其收留。役使与雇卖人同。而人多不肯收养者。诚恐岁歉代为收养。至年丰伊又将竟回本家。不为使令。故不肯收养耳。今宜官给之券。听其自定限期。以若干为满。其有遗弃孤儿。人家收养长大者。即拜所养为父母。丰年不得归还本家。着为定例。父母生之而不能养。此能养之。即亦父母矣。则人之收养者自多。而孤儿庶免冻饿而死。此两全之道也。
掩埋
一骸骨不可不急为掩埋也。昔文王泽及枯骨。况现经饥饿而死者乎。每见有抛弃骸骨。日色暴露。甚为可惨。宜
译担粥法
极度贫困的人适合施粥救济。然而施粥只有官员去做,而士绅富豪很少去做。并非他们完全没有怜悯之心,而是有所畏惧,情势上不能去做罢了。施粥的名声一传出,来的人一定很多。这个人得到了食物,而那个人没得到,那么那个人就会怨恨;今天得到了食物,而明天没得到,那么明天就会怨恨;这个月得到了食物,而下个月没得到,那么下个月就会怨恨。恩情尚未结下,怨恨已经随之而来。所以虽然他们有救济的心,却不敢付诸实施。那么,量力施粥,使人感恩而不怨恨的方法,难道没有吗?现在设立担粥的方法:富家有力愿意施粥的人,每逢风雪寒冷难以谋食的日子,挑一担粥,让人肩挑粥担,随处发放食物,吃完就停止,明天再挑,陆续挑给。担粥的人多,那么救活的人就多,而且没有聚集怨恨、争抢拥挤的祸患了。又在风雪之日,饥民不能出门,每人酌情给一顿粥,等到天气暖和,才能出门谋生。这在富人方面花费有限,而穷人因此延续生命已很多。如果施食达到数十户的,地方官也立即申报,酌情给予奖励。
劝捐
一、设立奖励的方法。地方上虽然有富户,未必人人都喜好道义乐于施舍。必须得到上级官员的奖励劝勉,才会有所仰慕而更加尽力行善。应当晓谕富户,各自量力捐施。有捐得极多的,作为一等尚义之民,巡抚给予匾额表彰奖励,地方官应当加以隆重对待;次一等的作为二等尚义之民,知府给予匾额表彰奖励;再次一等的作为三等尚义之民,州县给予匾额表彰奖励。如果有打破常规捐得极多,为人所不能做到的,就申报巡抚,具文上奏表彰奖励。
安流民
一、流民应当互相供养救济。每十个人编为一排,或多一二人,或少一二人,也可以立一个排头。来的人就让他归入排头,如果来的人多,再分排头,命令聚集在一处。白天各自分路谋食,晚上仍然聚会在一处。或者在庵观寺院,让排头代为料理,而由僧人监督。恐怕流来的人多,或者有死亡、拐带、盗窃、争执等事故,有了这样的归属,就像佃户依附里主,行旅依附店主,自然安然自得。至于男女,尤其应当分别。寺院有男僧的,让他们收养流来的没有妻女的男人;庵观有女尼的,让他们收养流来的没有丈夫的女人。如果一家有男女几口人的,不得分别拆散。或者在寺观,或者在各乡村处所,查设空闲房屋来安置他们,由乡老乡约主持其事。然而流民又应当各州县都均匀安置。如果这里安置,那里不安置,那么这里的聚集一定很多,必定有不能周全的担忧。只有各处都均匀安置,那么供养救济自然容易,而人们也没有拥挤的祸患了。
稽察
人的饥饿而死,一定是几天得不到食物然后才死,断没有一两天得不到食物就饿死的道理。应当命令流民头目,或者僧人稽查,有一两天得不到食物的,就立即报告官府,给一顿粥,使他能够行走,再让他出门谋食。如果是居民,就命令公正的乡老,会同乡地,不时稽查一两天得不到食物的人,就命令报告所在地的官长,让他给一顿粥。至于风雪之日,寒冷不能出门谋食的,尤其应当稽查,报告官长,或者酌情给米几升几合,或者酌情给钱几十文,或者用担粥法来喂饱他们。但要每日留心,如果有冻饿而死的人,就报告官长,捐出棺木来埋葬。如果事先不报告几天没吃到食物,而立即报告饿死人的,严加治罪。如果地方官对冻饿死人不予申报的,以隐瞒灾荒论处。如果有隆冬真正没有衣服的,命令乡老会同乡地查明,报告所在地的官长,捐给棉衣。流民也这样处理。或者乡老确切查明,禀报所在地的官长,设法捐给。或者劝谕士绅富户,酌情多少捐给。这样那么花费的少,而救活的人多了。
收养
一、卖子女的人,原本是被迫无奈。全家饥饿,束手等死,不如忍痛割爱来挽救旦夕的生命。而且买的人一定是家有粮食的,卖的人一定得到食物了。现在凡是卖子女的,责令地方官捐出俸禄,代为赎回。这虽然是怜悯贫民,曲意保全家庭的方法,但富室有力之家,不肯再买,而灾民穷困到了极点,必定有遗弃在道路上,冻饿而死的人。现在应当命令如果有穷苦孤零,不能自存的,允许亲戚收养。如果没有亲戚的,由邻里收养。或者所到之处有愿意收留的,任其收留,役使与雇卖的人相同。而人多不肯收养的原因,确实是担心年成歉收代为收养,等到年成丰饶时他又将回到本家,不再供使唤,所以不肯收养罢了。现在应当官府发给凭证,听任他们自己定下期限,以多少时间为满。那些遗弃的孤儿,人家收养长大的,就拜养父母为父母,丰年不得归还本家,定为常例。父母生了他们却不能养活,这些人能养活他们,也就是父母了。那么人们收养的就自然多了,而孤儿或许能免于冻饿而死。这是两全其美的办法。
掩埋
一、骸骨不可不急忙掩埋。从前周文王的恩泽遍及枯骨,何况现在因饥饿而死的人呢。每看见有抛弃骸骨,日晒暴露,非常惨痛。应当
严饬城关各乡约地人等。凡街市道路田间。有抛弃骸骨。俱令掩埋。以顺生气。灾祲之后。每多疫疾。皆因饥死人多。疠气熏蒸所致也。一经掩埋。不惟死者得安。而生者亦免灾沴之祲矣。
译严厉告诫城关各乡的乡约及地方人士。凡是街市、道路、田间,有抛弃尸骨的,都命令掩埋,以顺应生机。灾祸之后,往往多发生疫病,都是因为饿死的人多,疫病之气熏蒸所致。一旦掩埋,不仅死者得以安息,生者也能免除灾祸疫气的侵害了。
禁戏
周礼以十二荒政聚万民。九曰蕃乐。注曰。闭止乐奏也。饥馑洊臻之时。流离满道。何必乐此乎。是以严加禁止。人方愁苦衣食之不暇。我乃演戏以取乐。无论向隅者所不愿闻。恐天地神明。亦必不佑矣。何如省其费以济民之为得乎。自禁之后。如有搭台及燕宾仍前演戏者。每日罚谷十石。计日增加。立比入仓。赈济饥民。既可化无用为有用。亦可变游惰为劝慎矣。
赈纪十五条
方观承
核户之法。始于宋苏次参。家各书其大小口数应请米若干于门。而余童则第上中下为三等。李珏为四等。林希元为六等。法犹未尽也。今窃谓民当六七月。灾象已形。宜及早以安之。于是颁规条。格式分员履勘。概限八月初旬等差厘举。急请普赈。夫既众着于得食之有期。而加赈又相继也。斯有所系恋而无去志。其法圭撮必谨。主于无滥。不夺饥者之食。以实不饥之腹。自无所遗。故义以裁制之。而仁术不虚耳。是年有刁民屡赴都院告赈。勾验红册。悉注去留增减之故咨覆。民卒无言。惟其立于可信之地。以有此依据也。虽然。力行保甲。尤为先务。阳明先生之抚豫也。下令家置小牌。丁若干口。习某技业。有无残疾及田粮等项。编排的实。为牧令者。于一州一县中。如指诸掌。一遇灾赈。按籍处分。百不失一。朱子分都支给之法。胥由是也。然则临期核户。又其后焉者矣。
右核户
查赈先在勘准地亩。灾分轻重。轻重一错。后来核办户口。剧难调剂。然九十分重灾易勘。而七八分与六分递轻之等。所辨已微。至六分与五分。赈否攸关。尤当审慎。大旨与其畸轻毋宁畸重。重则可于核户时伸缩之。轻则无挽补法矣。今岁成灾州县。九十分者居多。所报六七分灾者。似亦拘于成例。若报灾不可少二层焉者。其实收成。未必果有三分四分也。幸蒙 天恩优厚。凡六七八分灾村。比较常年九十分灾民。得食还多。否则其时六分之极贫。七八分之次贫。止食一赈。民其不支矣。此事责成。全在地方官。其勘报轻重之间。不惟核赈以此为根据。即钱粮之蠲缓分数亦因之。诚为办赈第一要义也。至于委员不过临时一过。取其白地而十分九分之。视其苗之长短密。而七八分之。五六分之。岂知十日半月之后之一槁而同归于尽也。反是者。则前无雨而后忽有雨。此有雨而彼仍无雨。局已大变。而泥于委员报文之已上。不为更正。则错到底矣。故及灾册未经达部以前。地方官不妨具结申请。即使驳查覆勘。而其言果验。自当俯从。慎勿护前反贻后咎也。
右勘灾
诫委员。必曰无滥无遗。然才说无滥。弊已在遗。才说无遗。弊又在滥。故不得已而曰宁滥无遗。至于本处胥役。惟委员随一二名以供缮写使令。不许干预核户之事。如此则户口无从弊混。民沾实惠。而官亦鲜后患矣。再此时即应飞檄各州县。督令该管乡地。先按村按户按口。开造草册。无许遗漏。届期移送委员。察其应赈者。填入格册。其不应赈与外出之户。俱就草册内注明。以草册为赈册之根。又以本有之门牌为草册之根。
右造册
田禾灾而赈行。赈所以救农也。农民终岁劝苦。力出于己。赋效于公。凡夫国家府库仓廪之积。皆农力之所入也。出其所入于丰年者而以赈其凶灾。 德意无穷而恩施有自。有不同于幸邀者矣。司赈者先视田亩被灾轻重。复审其居处器用牛具之有无存弃。以别极贫次贫。其不因灾而贫者则非农也。佣工之农。耰锄辍而饥饿随之。极贫者为多。此与佣食于主家者有别也。孟子曰。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农民之待赈为切。而急赈加赈之泽为甚厚也。不因灾而贫者亦赈。误以赈为博施之举也。不必皆贫而衰老者亦赈。误以赈为养老之典也。乞丐得饱于凶年。将无启其乐祸之心乎。佣人安坐而得食。将无堕其四体之劝乎。夫农饥则四民皆饥。谷贵则百物皆贵。推广 恩泽而及之耳。非赈政之本意也。观于给贫生。则用存公余。给旗庄。则用井田官谷
译禁止演戏
《周礼》用十二种荒政来聚集万民。第九条叫“蕃乐”。注解说:“禁止演奏音乐。”在饥荒接连发生的时候,流离失所的人布满道路,何必还要以音乐为乐呢?因此要严加禁止。人们正愁苦于衣食不济,我却演戏来取乐,无论那些伤心的人不愿听,恐怕天地神明也一定不保佑了。不如省下这笔费用来救济百姓,这才是得体的做法。自从禁止之后,如果有搭台以及宴请宾客仍像以前一样演戏的,每天罚谷十石,按日增加,立即折算入库,用来赈济饥民。这样既可以把无用的花费变为有用的救济,也可以把游手好闲变为勤勉谨慎。
赈济条例十五条
方观承
核查户口的办法,始于宋朝的苏次参。各家在门上写明大小人口数,应领米若干,而余童则分为上中下三等。李珏分为四等。林希元分为六等。这些办法都还不够完善。现在我私下认为,百姓在六七月间,灾象已经显现,应当及早安抚他们。于是颁布规条,制定格式,分派官员实地勘察,一律限定在八月初旬按等级厘定并举报,紧急请求普遍赈济。既然大家已经知道有期限可以得到食物,而加赈又相继进行,这样百姓有所眷恋而没有离开的念头。这种方法对每一粒米都谨慎对待,主要在于没有滥发,不夺取饥饿者的食物去填饱不饥饿者的肚子,自然没有遗漏。所以用义理来裁制,而仁爱的手段就不会落空了。这一年有刁民多次到都察院告状要求赈济,查验红册,都注明了去留增减的原因并回复,百姓最终无言以对。只有站在可信的立场上,才有这样的依据。虽然如此,大力推行保甲制度,更是首要任务。阳明先生安抚河南时,下令每家放置小牌,写明有多少丁口,从事什么技艺,有无残疾以及田粮等项,编排得确实无误。作为地方长官,在一个州县中,就像指着手掌一样清楚。一旦遇到灾荒赈济,按照名册处理,百无一失。朱熹分都支给的办法,都是由此而来。那么,临期核查户口,就是后面的事情了。
右核户
查赈先在勘定地亩,灾害分轻重。轻重一旦搞错,后来核查办理户口,就极难调剂。然而九分重灾容易勘察,而七八分与六分逐渐减轻的等级,所辨别的已经很细微。至于六分与五分,关系到是否赈济,尤其应当审慎。大旨是与其偏轻不如偏重。重了可以在核查户口时伸缩调整,轻了就没有补救的办法了。今年成灾的州县,九分灾的居多,所报六七分灾的,似乎也是拘泥于成例,认为报灾不可少于两层。其实收成,未必真的有三分四分。幸好蒙受天恩优厚,凡是六七八分灾的村庄,比较常年九分灾的灾民,得到的食物还多。否则那时六分的极贫、七八分的次贫,只吃一次赈济,百姓就支撑不住了。这件事的责任,全在地方官。他们在勘察上报轻重之间,不仅核查赈济以此为依据,即使钱粮减免缓征的分数也由此而定。这确实是办理赈济的第一要义。至于委员不过是临时经过,看白地而定为十分九分,看苗的高低密疏而定为七八分、五六分,哪里知道十天半月之后全部枯死而同归于尽呢。相反的情况,则是前面没雨而后突然有雨,这里有雨而那里仍然没雨,局势已经大变,却拘泥于委员上报的文书已经呈上,不加以更正,那就错到底了。所以在灾册没有送达兵部以前,地方官不妨具结申请,即使驳查覆勘,而他的话果然应验,自然应当顺从。千万不要维护前面的错误反而留下后面的罪责。
右勘灾
告诫委员,一定说无滥无遗。然而刚说无滥,弊端就在遗漏;刚说无遗,弊端又在滥发。所以不得已而说宁滥无遗。至于本地的胥吏差役,只允许委员带上一两名以供缮写使令,不许干预核查户口的事。这样户口就无法舞弊混淆,百姓沾受实惠,而官员也很少有后患了。再此时就应当飞速发檄文给各州县,督令该管乡地,先按村按户按口,开造草册,不许遗漏。到期移送委员,察明应赈的,填入格册。那些不应赈济与外出的户,都在草册内注明。以草册作为赈册的根本,又以本有的门牌作为草册的根本。
右造册
田禾受灾而赈济施行,赈济是用来救农民的。农民终年勤勉辛苦,力气出于自己,赋税效用于公家。凡是国家府库仓廪的积蓄,都是农民劳力的收入。拿出丰年所收入的来赈济凶灾,德意无穷而恩惠有来源,不同于侥幸求得的了。主管赈济的人先看田亩受灾轻重,再审查其居处器用牛具的有无存弃,以区别极贫次贫。那些不因灾而贫的就不是农民。受雇做工的农民,农具停止而饥饿随之而来,极贫的为多。这与受雇吃主人家饭的有别。孟子说:“好年景终身困苦,坏年景不免于死亡。”这是农民等待赈济迫切,而急赈加赈的恩泽非常深厚。不因灾而贫的也赈济,是误把赈济当作博施的举动。不必都是贫者而衰老者也赈济,是误把赈济当作养老的典礼。乞丐在凶年得到饱食,将不启发他们乐祸之心吗?佣人安坐而得到食物,将不堕落他们四肢的勤勉吗?农民饥饿则四民都饥饿,谷物贵则百物都贵,推广恩泽而波及他们罢了,这不是赈政的本意。看给贫生,就用存公余;给旗庄,就用井田官谷。
。知灾赈之大发正帑。首重救农。其余乏食之民。不过为区别斯可矣。未可与农民并论也。
译知道在大规模开拨国库赈灾时,首要重视的是救济农民。其余缺粮的百姓,只要加以区分对待就可以了,不能与农民相提并论。
右农
水旱间作。而饥口待食于官。尝至数十百万之众。孰应给。孰应减。按例依期。汤年一溉。为枯渴之所必争。恶其争不以道。而法随之。亦不得巳之为也。盖当此之际。亲履穷檐。悲闵衔恤。父母之心也。镇以高严。惩其顽抗。师帅之职也。外肃中慈。所向皆办。傥惟煦煦姑息。堕威启玩。其争转多。是陷之罪矣。又尝见急民之灾。虽有多官而民所壹意谨奉者惟牧令也。救其死亡。全其室家。当扼之施。主恩为大。次则牧令宜有其美。让之不可夺之。使百姓知感。而疾痛相依。有言共信。则争无由起。并受其福矣。此又为大吏者所宜知也。
右严法
村民当领赈时。急于得饱。非立法大为之防。则诸患生焉。道里不均。有往返之劳。场宇不宽。有拥挤之虑。时曰不定。有守候之苦。称较有低昂。桶概有盈缩。荐少而米虞蒸湿。校贯差而钱或短少。外出户口之遗漏重冒者。保邻亲属之扶同捏饰者。皆为患所宜防。议行条规十则。期于弊除而利可溥。惟当局者先期筹划。身之所不至而心至之。心之所不至而法已至之。庶几弊无萌生。泽可下究耳。
右防弊
加赈之月。丁口有病故者。例应按数裁减。所以稽实也。然念死者敛埋需费。况在凶年。虽积一口累月之粮。犹不足以偿。奈何减之。亦有隐匿不报者。乡地从而挤分之。是徒夺其半口之食而于公无益也。用是明着为令。凡赈户死口。不核减。悉依户口原数报销可也。
右死
散赈定例。州县本城设厂。四乡各于适中处所设厂。俾一日可以往返。倘一乡一厂。相距仍远。天寒日短。领赈男妇。栖托无地。地方官宜勿拘成例。勿惜小费。更多设一二厂以便贫民。如景州设有七厂。乃为因地制宜之道。今核各属所报赈厂。有已筹度得宜者。有地面不皆适中者。并有祇设一二厂者。冬月大赈在迩。亟饬办。未足数者。速即补设。已分设者。再加详度。村庄有远在三十里外者。即添设一二处。务使妇女老弱。辰出晚归。毋致寒天竭。露宿单行。不但累民。复恐滋事。监赈官务须前夕就厂住宿。及早开放。不得任情自便。致累守候。仍将设厂处所。各距村庄远近里数。列册报道查核。
右增厂
八月普赈之后。按成灾分数。以定加赈月分。次贫视极贫递减。常例也。即不拘常例。亦无分极次。一再加赈而止。今岁以九十两月。茕独老疾之不自存也。按日以给。是名续赈。更有急不能待者。则立给钱米以救之。是名摘赈。其不成灾之区。有蠲无赈。以其毗连灾村。亦波及之。是名抽赈。城关亦然。又念次贫者。更数月后即无异极贫。概从优厚。赈已告竣。逆虑其去麦秋尚远。取二三四五月。有加无已。统名之曰展赈。自古及今。得未尝有。故灾地袤延。曾无一人转沟壑者。今续赈已成例案。告灾之地。皆仿而行之。茕独老疾之养。尤加意于荒年。此圣人之政。虽百世不易可也。
右展赈
案乾隆元年。例载流民一口。日给银六分。五年改定制钱二十文。小口半之。是年八月。准台臣奏。仍照元年例行。夫国家施布恩泽。以恤民瘼。更在明立限制。以定民志。若流移所至。较本籍所得。食赢数倍。于是不成灾之地。亦皆伪为携负。相率而路。风声所树。何异悬赏格以为招哉。嗣于十月停止是令。转徒顿息。今奉 旨令督抚随宜安插。不必拘定资送。遏其冀幸之路。是即所以还定安集之也。宋元佑中。监司搜长安。得二人。曰流民毕伸游阅。实皆逐利者。明周祭酒洪谟。着流民说。听近附籍。编甲里。安生理。民便之。然则推广 圣人德意。惟奉行者。与时咸宜焉斯可耳。
右止流民
昨京师两次人来。皆云途中并未见有北去流民。又云京中流民。却不为少。竟未知由何路潜往。细思此事。与其沿途禁制难周。不若本地稽查易办。州县官总以丰年亦有外出之说。存据胸中。未一经心。即以为必难查禁。今惟立法责成。断然行之。以定民志。庶为约而可守。拟于各州县每一村庄。选乡地
译右农
水旱灾害交替发生,饥饿的百姓依赖官府供给食物,有时多达数百万人。谁该供给,谁该减少,都需按照条例、依据期限来定。大旱之年,一次灌溉,是枯渴之人必然争夺的。厌恶他们争抢不合道义,因而制定法规随之约束,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大概在这种时候,亲身走访穷困的屋檐下,悲悯哀痛,这是父母般的心肠;用崇高威严来镇服,惩罚他们的顽抗,这是师帅的职责。外表严肃内心慈爱,所到之处都能办理妥当。如果只是温和地姑息迁就,败坏威严、开启轻慢之心,他们的争抢反而更多,这是陷他们于罪过。又曾看到救济灾民时,虽然有很多官员,但百姓一心谨慎服从的只有地方长官。拯救他们免于死亡,保全他们的家庭,应当把握关键措施,皇上的恩德最为重大,其次地方长官也应享有美名,不可推让也不可强夺,使百姓知道感激,在疾苦中相互依赖,有言语共同信任,那么争抢就没有由头产生,大家都能受到福泽了。这又是上级官员所应当知道的。
右严法
村民在领取赈济时,急于得到食物吃饱,如果不制定严密的法规来防范,那么各种祸患就会产生。路途远近不均,有往返的劳苦;场地不宽敞,有拥挤的担忧;时间不固定,有等候的痛苦;称量有高低,斗斛有盈缩;垫席少而米粮担心蒸湿,校核串数有误差而钱款或许短少。外出人口遗漏和重报的,保甲邻居亲属互相包庇捏造虚饰的,都是应当防范的祸患。商议实行十条规约,期望弊端消除而利益能普及。只有当权者事先筹划,身体虽未到达但心意已至,心意虽未到达但法规已至,或许弊端就不会萌发,恩泽就能下达到底了。
右防弊
加发赈济的月份,人口中有病死的人,按规定应按人数裁减,这是为了核查实情。然而想到死者收敛埋葬需要费用,况且在灾年,即使积累一个人几个月的口粮,还不足以抵偿,怎么能减少呢?也有隐瞒不报的,乡里地保从而分摊他们的份额,这仅仅是夺去他们半个人的口粮而对公家没有益处。因此明确颁布命令,凡是赈济户中死亡的人口,不核减,全部依照户口原数报销也可以。
右死
散发赈济的定例,州县在本城设立赈厂,四乡各自在适中地点设立赈厂,使得一天可以往返。倘若一乡一个厂,距离仍然遥远,天寒日短,领取赈济的男女无处栖身,地方官员不应拘泥于成例,不应吝惜小费,多设立一两个厂以便贫民。如景州设立了七个厂,这是因地制宜的方法。现在核查各属上报的赈厂,有已经筹划得宜的,有地点不都适中的,并且有只设立一两个厂的。冬季大规模赈济临近,紧急命令办理,不足数量的,迅速补设;已经分设的,再详细考量。村庄有远在三十里外的,就添设一两个地方,务必使妇女老弱,早晨出发晚上归来,不要导致在寒天中力竭、露宿独行。这不仅累及百姓,又恐怕滋生事端。监赈官员务必在前一晚就在赈厂住宿,及早开放,不得任凭个人意愿,导致累及等候的人。仍将设立赈厂的地点,各距村庄远近的里数,列册上报查核。
右增厂
八月普遍赈济之后,按照受灾程度,来确定加发赈济的月份,次贫比极贫递减,这是常例。即使不拘常例,也不分极贫次贫,一再加发赈济就停止了。今年因为九、十月,孤独老病无法自存的人,按日供给,这叫做续赈。更有紧急不能等待的,就立即给予钱米来救济,这叫做摘赈。那些没有受灾的地区,有减免赋税但没有赈济,因为毗邻受灾村庄,也波及到他们,这叫做抽赈。城关也是这样。又想到次贫的人,再过几个月后就无异于极贫,一概从优厚对待,赈济已经结束,预料距离麦秋尚远,取二、三、四、五月,有加无已,统称为展赈。从古至今,未曾有过。所以灾区绵延,没有一个人转死于沟壑。现在续赈已成为成例,告灾的地方,都仿效实行。对孤独老病的供养,在荒年尤其加意,这是圣人的政令,即使百世不变也可以。
右展赈
查乾隆元年,条例记载流民一人,每日给银六分。五年改定制钱二十文,小口减半。那年八月,批准台臣奏请,仍照元年条例执行。国家施布恩泽,以体恤民间疾苦,更在于明确设立限制,以安定民心。如果流民所到之处,比本籍所得,食物多出数倍,于是没有受灾的地方,也都假装携带行李,相率上路。风声所树立的,何异于悬赏格来招引呢?随后在十月停止此令,流徙顿时平息。现在奉旨令督抚随宜安插,不必拘定资送,遏止他们希冀侥幸的路径,这就是用来安定聚集他们的。宋元祐年间,监司搜查长安,得到两个人,说是流民毕伸游阅,实际上都是追逐利益的人。明代周祭酒洪谟,著《流民说》,听任就近附籍,编入甲里,安顿生计,百姓觉得便利。那么推广圣人的德意,只有奉行的人,与时宜相合就可以了。
右止流民
昨天京师两次派人来,都说途中并未见到北去的流民。又说京中的流民,却不少。竟不知道从哪条路偷偷前往。仔细思考这件事,与其沿途禁制难以周全,不如本地稽查容易办理。州县官总以丰年也有外出之说,存于心中,未曾经心,就认为必然难以查禁。现在只立法责成,断然实行,以安定民心,或许简约而可以遵守。拟在各州县每一村庄,选拔乡地
可用者一二人。明示赏罚。责令宣布条约。稽查劝谕。其村庄内。如果冬春无全户外出之人。加以奖赏。倘有游手无赖之徒。诱惑乡愚成出走。势难阻止者。即访明去路报官。查明为首号召之人。重处枷示。扶同不报。一例究治。或其人实因漏赈而出。禀明地方官。立即补给。毋许回护。致有向隅。即以冬春有无外出之户口。定各牧令考成之优劣。再于此次查赈熟谙之佐贰教职内。选其老成才干者数员。分定州县指授明悉。派令前往。同地方官商酌。携带查户原册。历村庄。环察看。既以劝谕安业。又以体验民情。领赈之后。有无妄出。回籍之民。有无漏赈。凡村庄道路各情形。俱令随时禀报。有关外出户口事宜者。即会同地方官禀闻办理。余无干预。但使十月以内。人情安帖。则向后严寒。虽至愚顽。谅不别生希冀。冒昧远走矣。
译可任用的人选只有一两人。明确颁布赏罚规定。责令他们宣布条约。稽查并劝谕百姓。村庄内,如果冬春两季没有整户外出的人,就给予奖赏。如果有游手好闲的无赖之徒,诱惑乡间愚民结伴出走,且势难阻止的,就查明其去向报告官府。查清为首号召的人,从重处以枷号示众。包庇纵容而不报告的,一律追究治罪。或者那人确实是因为遗漏赈济而出走的,禀明地方官,立即补给赈粮。不允许徇私庇护,导致有人失望。就以冬春两季有无外出户口的情况,来评定各地方长官考核成绩的优劣。再从此次查赈中熟悉情况的佐贰官和教职官员中,挑选几位年长有才干的人,分别指定州县,使其清楚明白。派遣他们前往,与地方官商议,携带查户的原册,走遍村庄,环绕察看。既用来劝谕百姓安心务农,又用来体察民情。领取赈济之后,有无无故外出的人;回乡的百姓,有无遗漏赈济的情况。凡是村庄道路的各种情形,都让他们随时禀报。有关外出户口的事宜,就会同地方官禀报上级办理。其余事务不予干预。只要使十月以内,人心安定,那么往后严寒时节,即使是愚昧顽固的人,想必也不会再生出非分之想,轻率地远走他乡了。
右劝安业
因灾出粜。仍限以粜三成例者。为留米备赈也。其时米少价昂。不得不借此少平市价。以系民心。究之能籴者。尚非极贫。极贫者无钱可籴。故亦不须多粜也。其轻灾僻邑。及歉后米少价昂。行之为有实益。然祇在城设厂。村民既难往返于数十里之外。而老弱妇女。常有持钱终日。空守至暮者。故必四乡分厂择适中之地。使四面相距十余里。村庄环而相赴。又分村分日。先期出示。明白传谕。庶可及而无余弊。
右粜米
此时督劝乡农。广种宿麦。其有关于来春生计者不小。因灾贷种。上 宸衷。屡烦宪檄。州县办此。必须稽查详密。使所借确皆种有麦地。则民沾实惠。而官亦免贻后累。乃愚民贪借。几无剩亩。州县亦据以转请。殊不知直隶地土。非尽宜麦。民间亦不常餐。非豫东两省可比。即豫东田亩。种麦者。亦不过十居六七。直隶尚不及半。是以行令查明有地百亩者。许借种三十亩。以为限制。过此即知为冒借非实也。讵州县又执定三十亩之说。凡借者。皆按地给以十分之三。又属错误。前本道示内。有查明地亩是否宜麦。或数亩或数十亩之语。之析甚明。初非不问宜麦与否。概照十之三出借也。如无宜麦之地。则一亩亦不应借。如数十亩实皆宜麦。即不妨按亩全借。惟至百亩以上。则以十之三为之限制耳。倘不核实办理。先即拘定成数。转恐虚冒不少。再民间有留麦地。麦后不种秋禾。大概皆力能办种之人。其于秋禾旱后。趁种荞麦小豆。希冀薄收者。目今尚未登场。此与留麦地相较。其为无力可知。是力能早种者。无藉于借。晚种者。未必皆蓄有种。并应借助。此又州县当加体察。随宜酌办者也。又若避出借之繁难。虑将来之赔累。惟从己便。罔恤民艰。计较多而实心少。则隐微之间。更有愧于父母斯民之责矣。此番核造户口。委员专办。正为州县借种等事。有关本计。俾得亲历村庄。专心察勘。若仍潦草塞责。应借者不借。有误贫民种植。而冒借者无麦。宁不转滋日后追呼。至于胥役串合冒领之弊。尤当立法察禁。以劝课之劝惰。定居官之优劣。已奉督宪再三申谕矣。
右借种
无衣无褐。何以卒岁。人未有饥而不寒者也。百谷聿既不登。则来年麰麦。急有厚望。然无牛何以。无草何以牧。无柴薪何以爨。无屋何以栖止。厥惟富有力者噢咻之。赈所不继者。兴工以代之。刁民之强项者。从而禁制之。古人言救荒无奇策。果能周知利病。参用刚柔。折中于道。人视之平平无奇。斯奇之至矣。
右推广惠政
是岁被灾州县。三十有七。皆在畿南。既各按其灾之轻重。就地赈恤之矣。复恐轻去其乡者之转而流亡。且窜入都市也。更于近京州县。多为邀食之所。西自良乡。而固安。而永清。而武清转安。东至于通州。其中若霸州若文安。又在固永迤南。皆流民北来必经之路。所在设厂赈。俾安食以度三冬。无有越志。到次年二月。畿南普雨。归及春耕。依然庆乐土焉。夫办员固视其才之何若。又当察其性情之宽严而器使之。使宽厚者当重灾。则虽滥而不至伤惠。刻核者当轻灾。则虽遗而不至屯膏。反是则交失之矣。
右用人
荒政辑要附论六条
汪志伊
按周礼荒政十二。其中如散财。薄征。缓刑。弛力。实为备荒诸政之祖。自两汉而降。言荒政者。史不绝书矣。然古今异宜。南北殊尚。有如汲长孺之发粟。施之后世则为擅。而谒者之令。有所不行。范希文之增价。行之薄俗则为舛。而求粜之民。必且生谤。他如伐蛟之说。于宣歙之地为宜。与河朔之民言之。弗信也。捕蝗诸具。为兖豫梁宋之地所必备。执闽广吴越之民谋之。必笑且走矣。然则执一者不化。而泥古者鲜通。岂惟荒政然哉。观朱子社仓诸记。及各规约法。可谓备矣。然变通亦在其人。随其时地之宜而用之。未可执一也。按黄震通判广德军时。社仓大弊。众以始自文公。不敢他议。震曰。法出于圣人。犹有通变。安有先儒为法。遂不得救其弊
译右劝安业
因灾荒而出售粮食,仍然限制按三成比例出售,是为了留下米粮以备赈济。当时米粮稀少、价格高昂,不得不借此稍微平抑米价,以维系民心。究其根本,能够买米的人,还不是极度贫困的;极度贫困的人没有钱买米,所以也不需要大量出售。对于受灾较轻的偏远县邑,以及歉收后米少价高的情况,这样做确实有实际益处。然而只在城里设厂,村民难以往返于几十里之外,而且老弱妇女,常常拿着钱整天空等到傍晚。因此必须在四乡分设厂点,选择适中的地点,使四面相距十几里,村庄环绕着前往。又分村分日,提前出示告示,明白传达谕令,这样才可以惠及百姓而没有多余的弊端。
右粜米
此时督促劝勉乡间农民,广泛种植越冬小麦,这对来春的生计关系不小。因灾荒借贷种子,是皇上深切的关怀,屡次烦劳上级公文指示。州县办理此事,必须稽查详细严密,使所借出的种子确实都用于种植有麦地的农户,那么百姓能沾受实惠,而官员也能避免留下后患。然而愚昧的百姓贪图借贷,几乎没有什么剩余的土地。州县也据此转请上级批准。殊不知直隶的土地,并非全都适宜种麦,民间也不常以麦为主食,不能与河南、山东两省相比。即使是河南、山东的田地,种麦的也不过占十分之六七,直隶还不到一半。因此下令查明拥有百亩土地的人,允许借贷三十亩的种子,以此作为限制。超过这个比例就知道是冒领而非实情了。岂料州县又拘泥于三十亩的说法,凡是借贷的,都按土地给予十分之三,这又属于错误。先前本道台的告示中,有查明地亩是否适宜种麦,或几亩或几十亩的话,分析得很明白。起初并不是不问是否适宜种麦,一概按十分之三出借。如果没有适宜种麦的土地,那么一亩也不应借贷;如果几十亩确实都适宜种麦,就不妨按亩全部借贷。只有达到百亩以上,才以十分之三作为限制。如果不核实办理,先就拘泥于固定的比例,反而恐怕虚报冒领不少。再说民间有预留麦地,麦收后不种秋季作物的,大概都是有力气办理种子的人。他们在秋禾旱灾后,趁种荞麦、小豆,希望获得微薄收成的人,目前尚未收获。这与预留麦地的人相比,其无力程度可想而知。所以有力气早种的人,不需要借贷;晚种的人,未必都存有种子,也应该借助借贷。这又是州县应当加以体察,因地制宜酌情办理的。又如为了避免出借的繁琐,担心将来的赔累,只图自己方便,不顾百姓艰难,计较多而实心少,那么在细微之处,更愧对养育百姓的责任了。这次核查造册户口,委派专员办理,正是为了州县借贷种子等事,关系到根本生计,使他们得以亲自到村庄,专心察勘。如果仍然潦草塞责,该借的不借,耽误贫民种植,而冒借的人没有麦种,难道不会反而滋长日后的追讨吗?至于胥吏串通冒领的弊端,尤其应当立法察禁,以劝课勤勉来劝勉懒惰,以此评定官员的优劣,已经奉到督宪再三申谕了。
右借种
没有衣服穿,怎么度过这一年?人没有挨饿而不受冻的。百谷既然都不丰收,那么来年的小麦,就急切地寄予厚望。然而没有牛怎么耕作?没有草怎么放牧?没有柴薪怎么做饭?没有房屋怎么栖身?只有富有力量的人抚慰他们,赈济所不能接续的,就兴办工程来代替;刁民中强硬不服的,就加以禁制。古人说救荒没有奇特的策略,果真能周知利弊,参用刚柔手段,折中于正道,人们看它平平无奇,这才是最奇特的。
右推广惠政
这一年受灾的州县有三十七个,都在京城以南。已经各自按照灾情的轻重,就地赈恤了。又担心轻灾地区离开家乡的人转而流亡,并且窜入都市,所以在靠近京城的州县,多设置供食的地方。西起良乡,到固安,到永清,到武清,到安次,东到通州,其中如霸州、文安,又在固安、永清以南,都是流民北来必经之路,所在之处设厂赈济,使他们安心吃饭度过三个冬天,没有越轨的念头。到次年二月,京城以南普降甘雨,回归春耕,依然庆幸是安乐之地。办理人员固然要看他的才能如何,又应当察看他性情的宽严而量才使用。使宽厚的人负责重灾区,那么虽然滥发也不会伤害恩惠;苛刻严谨的人负责轻灾区,那么虽然遗漏也不会囤积恩惠。反之就两败俱伤了。
右用人
荒政辑要附论六条
汪志伊
查考《周礼》中的荒政十二条,其中如散财、薄征、缓刑、弛力,确实是备荒各项政事的源头。自从两汉以来,谈论荒政的,史书不断记载。然而古今适宜不同,南北风尚殊异。比如汲黯发放粟米,施行于后世就是擅权,而谒者的命令,有所不能执行。范仲淹增加米价,施行于浅薄世俗就是错乱,而求买米的百姓,必定会产生诽谤。其他如捕杀蛟龙的言论,在宣州、歙州之地适宜,对河朔的百姓说,他们不相信。捕蝗的各种器具,是兖州、豫州、梁州、宋州之地所必备,拿着这些去谋划闽广吴越的百姓,必定会嘲笑并逃跑。那么固执一法的人不能变通,拘泥古法的人很少通达,难道只有荒政是这样吗?看朱熹的社仓诸记,以及各种规约法,可以说完备了。然而变通也在于人,随着当时当地的适宜而使用,不可固执一法。查考黄震任广德军通判时,社仓弊病很大,众人认为始于朱文公,不敢另议。黄震说:“法出于圣人,尚且有通变,哪有先儒制定的法,就不得救其弊病呢?”
哉。即别买田六百亩。以其租代社仓息。非凶年不得贷。贷不取息。此可谓善于法朱子者矣。
译啊。随即另外购买了六百亩田地。用这些田地的租税来代替社仓的利息。如果不是灾荒之年,不得借贷。借贷时不收取利息。这可以说是善于效法朱熹的人了。
宋范文正公仲淹知杭州。二浙阻饥。谷价方踊。每斗一百二十文。公增至一百八十文。众不知所为。仍多出榜文。具述杭饥。及米价所增之数。于是商贾争先。惟恐其后。米既辐辏。价亦随减。按范公仁智兼全。行之固极其善。后世法令。不可造次。须要揆时度势。假如杭州米贵。增价之榜文。必须预先差人于产米地方张挂。约其已到之后。我处方增其价。不然彼处米商未知。而我先增其价。贫民何堪久食贵米。但增价告示。切不可令一人知之。恐俱待增价而后卖。则民愈苦矣。
宋范忠宣公纯仁。在襄城时。久旱不雨。公度来岁必阙食。遂尽籍境内客舟。召其主而谕之曰。民将无食。尔等商贩。唯以五谷贮于佛寺中。候缺食时。吾为汝主粜。众贾从命。运贩不停。以至春首。所蓄无虑十数万。诸县饥。独境内之民不知也。又宋绍兴五年。行至斗米千钱。时留守参政孟庾。户部尚书章谊。不抑价。惟大出陈廪。每升止粜二十五文。仅得时价四之一耳。民赖以济。二事相类。皆可行之。米价太贵。民虽卖妻鬻女。总救不得数旬之苦。何也。米贵则人贱。所得无几耳。二公大出陈廪。减价救民。秋成仍可贱籴。非仁智两全之道欤。故虑米贵者出天庾而贱粜。一也。借国帑以兴贩。二也。王侯贵戚大小臣工军民人等。有米照时价出粜。视其多寡。递加恩奖。三也。责重有司。广贷牛种。课民春耕。因其劝惰。定以黜陟。四也。朝廷重农抑末。优恤穷甿。五也。
乾隆丁未夏。山西大同郡旱饥。郡中多关中直隶陕西来就工作之民。粮腾踊。工不通。民往无食。归无资。辄百十辈之富家横索。至攫饮食财物。而土著之隐民。无所取食者随之。▯屯蚁聚。城乡被扰。号禀者日数十。总镇沐公派弁兵巡卫。太守文公议逐之。时予知霍州。奉委赴大同谳案。行至雁门关。得悉其状。念大同客民半非土著。大同虽歉。本籍固丰。官为资送。民自乐从。因由急递禀抚军。飞饬地方官招集流民。查明籍贯。分别四路造册。每名站给钱百文。拨役护送。凡过州县亦如之。客民既散。而后专赈本籍。郡遂以宁。此亦因地制宜之一法也。
林希元荒政。首言得人难。审户难。谓审户不清。各弊端从兹而起。故为荒政中最难事。然未有不得人而能清理者也。在院司当牧令是求。在州县宜衿耆是选。务在得人。方能济事。而得人审户之方。吾谓当行保甲之法。何也。保甲不立。烟户不清。则衿耆之贤否无别。何能得人以分任其劳。闾阎之贫富不分。安得审户而悉除其弊。况保甲之法。平日为弭盗而行。则官畏烦难。而民亦嫌其扰累。此时为蠲赈而行。则官甚便宜。而民亦乐于从事。而盗贼奸宄无所容。更不待言矣。是一举而无善不备焉。若逢灾象已成。诚于此卷成规。不畏其难。斟酌而力行之。则其余皆易为力矣。
或曰务安辑。赎鬻子。信赏罚。三事洵善后之政也。而水利农桑仓储节俭风俗数大端。当先事而预为有备之计者。今反置为后图。何也。不知此数大端者。我 国家已讲之素而谋之精矣。特因地方官日久懈生。丁宁于无事之曰。辄视为老生常谈。申明于既荒之后。创巨痛深。言易入而行必果也。虽然亦有说。夫燃眉则急。痛定则忘。人情大抵皆然。而办灾为尤甚。或请蠲缓以纾民力。或加赈以救民穷。地方官辄以为尽力尽心。事堪告竣矣。而不知饥馑余生。疮痍未起。试为之四顾闾阎。居有定所乎。人皆完聚乎。食能果腹乎。田不荒芜乎。业不怠惰乎。一有不然。民情即为之不安。为民父母者。独能晏然不为甫能一饱之民。画长久之计乎。故必虑终如始。一劳永逸。而后荒政全也。更有一法。可乘此而行者。预令饥民能书字者皆得进见。人具一纸。勿书姓名。各将所当兴当革者。及官吏豪猾横行侵刻者。一一开列。散布于地。择其众论佥同者而察之。如果得实。立即施行。尤遇灾求言以通下情之要策也。
勘灾筹济编
杨景仁
谷梁传。一谷不升谓之嗛。二
译宋代范文正公范仲淹任杭州知州。两浙地区遭遇饥荒。谷价正高涨。每斗一百二十文。范公将价格增至一百八十文。众人不知他为何这样做。他仍然大量张贴告示。详细陈述杭州饥荒的情况。以及米价增加的数量。于是商人们争先恐后。唯恐落后。米粮既已大量聚集。价格也随之下降。考察范公仁德与智慧兼备。实行起来固然极其完善。后世的法令。不可轻率行事。必须估量时势。假如杭州米价昂贵。增加价格的告示。必须预先派人到产米的地方张贴。约定他们到达之后。我方才增加价格。否则那里的米商不知道。而我先增加价格。贫民哪里能承受长期食用高价米。但是增加价格的告示。切不可让一个人知道。恐怕他们都等待涨价后再卖。那么百姓更加困苦了。
宋代范忠宣公范纯仁。在襄城任职时。长时间干旱不下雨。范公估计来年必定缺乏粮食。于是全部登记境内的客船。召集船主并告谕他们说。百姓将要没有粮食。你们这些商贩。只把五谷储存在佛寺中。等到缺乏粮食时。我为你们主持出售。众商人听从命令。运输贩卖不停。直到春季初。所积蓄的粮食不少于十数万。各县发生饥荒。唯独境内的百姓不知道。又宋代绍兴五年。米价涨到每斗千钱。当时留守参政孟庾。户部尚书章谊。不加压价格。只大量出售陈粮。每升只卖二十五文。仅得到当时价格的四分之一罢了。百姓依靠此得以救济。这两件事相似。都可以实行。米价太贵。百姓即使卖妻卖女。总共也救不了几十天的困苦。为什么呢。米贵则人贱。所得的钱很少罢了。两位公卿大量出售陈粮。减价救民。秋收后仍可低价买入。这不是仁德与智慧两全的方法吗。所以考虑米价昂贵时,拿出国家粮仓的粮食低价出售。这是第一点。借国库资金来兴办贩运。这是第二点。王侯贵戚大小臣工军民人等。有米的按照时价出售。看其数量多少。依次给予恩赏奖励。这是第三点。责成地方官员。广泛借贷牛只和种子。督促百姓春耕。根据他们劝勉懒惰者的情况。决定升降黜免。这是第四点。朝廷重视农业抑制商业。优厚体恤穷苦百姓。这是第五点。
乾隆丁未年夏天。山西大同郡旱灾饥荒。郡中有很多从关中、直隶、陕西来做工的百姓。粮食价格飞涨。做工不通畅。百姓去无食物。回无路费。往往成百上千地到富人家强行索要。甚至抢夺饮食财物。而本地没有食物来源的隐民跟随其后。像屯集的蚂蚁一样聚集。城乡受到骚扰。呼号禀报的每天有几十起。总镇沐公派遣官兵巡逻保卫。太守文公商议驱逐他们。当时我任霍州知州。奉命赴大同审理案件。走到雁门关。得知这种情况。想到大同的客民一半不是本地人。大同虽然歉收。本地原本丰收。官府资助送他们回去。百姓自然乐意听从。于是通过急递禀报抚军。飞速命令地方官招集流民。查明籍贯。分四路造册。每名发给一百文钱作为路费。拨派差役护送。凡是经过的州县也这样做。客民既已散去。然后专门赈济本地人。郡县于是得以安宁。这也是因地制宜的一种方法。
林希元的荒政。首先说得到合适的人难。审查户口难。说审查户口不清晰。各种弊端从此产生。所以是荒政中最难的事。然而没有不得到合适的人而能清理清楚的。在院司应当寻求牧令。在州县应当选择生员和乡绅。务必得到合适的人。才能成事。而得到合适的人审查户口的办法。我认为应当实行保甲法。为什么呢。保甲不建立。烟户不清晰。那么生员和乡绅的贤与不贤无法区别。怎么能得到人来分担劳苦。民间的贫富不分。怎么能审查户口而彻底消除弊端。况且保甲法。平时为了防盗而实行。那么官员畏惧麻烦困难。百姓也嫌其骚扰拖累。此时为了减免赈济而实行。那么官员很方便。百姓也乐于从事。而盗贼奸邪无处容身。更不用说了。这是一举而无不善不备的。如果遭遇灾象已成。确实对此现成的规制。不畏惧其困难。斟酌而大力实行。那么其余的都容易用力了。
有人说务必安抚辑睦。赎回被卖的孩子。信守赏罚。这三件事确实是善后的政令。而水利、农桑、仓储、节俭、风俗这几大项。应当在事前预先做有准备的计策。现在反而放在后面考虑。为什么呢。不知道这几大项。我国家已经平时讲求而谋划精详了。只是因地方官日久懈怠。在无事之日反复叮咛。往往视为老生常谈。在荒年之后申明。创伤巨大痛苦深重。言语容易听进去而行动必定果断。虽然如此也有说法。燃眉之急则紧急。痛定之后则忘记。人情大抵都是这样。而办理灾荒尤为严重。有的请求减免缓征以舒缓民力。有的增加赈济以救济民穷。地方官往往认为尽力尽心。事情可以告竣了。而不知道饥馑余生。创伤未愈。试着为他们四处看看民间。居住有固定场所吗。人都团聚了吗。食物能吃饱肚子吗。田地不荒芜吗。事业不怠惰吗。一旦有不这样。民情就为之不安。作为百姓的父母官。难道能安然不为刚刚能吃饱的百姓。谋划长久之计吗。所以必须考虑始终如一。一劳永逸。然后荒政才完备。还有一个方法。可以趁此时实行。预先命令饥民中能写字的都能进见。每人写一张纸。不写姓名。各自将应当兴办应当革除的。以及官吏豪强横行侵刻的。一一开列。散布在地上。选择众人舆论一致的而考察。如果确实属实。立即施行。更是遇到灾荒求取言论以通达下情的关键策略。
勘灾筹济编
杨景仁
《谷梁传》。一种谷物不丰收叫做嗛。两种
谷不升谓之饥。三谷不升谓之馑。四谷不升谓之荒。五谷不升谓之大祲。古者以五谷不登之多寡。别灾伤之名目。后世灾伤之等。则履亩各有轻重。周官不着省灾之文。然乡师司救巡国。及野司稼巡野。遂师巡稼穑。无不周知其数。是以均人。有丰年中年无年凶札之别。当必几经审察。而后行司徒之荒政也。夫夏灾秋灾。轻重不齐。非亲至田亩。无由定其分数。其勘报轻重之闲。不惟核赈以此为根据。即钱粮蠲缓之等差所由判焉。患辨之不早辨也。康熙三十三年。河南灾。阁臣议遣官往勘。内阁学士汤文正公斌曰。无益也。使者所至。苛扰实甚。州县一闻遣使。辄辍耕以待勘。是再荒也。不如令有司自勘良便。即使者不苛扰。亦多增一供亿之烦。是以 盛世偶一行之。原为慎重灾伤起见。而不可着为例也。大抵勘灾之弊。半由于书吏需索牵混。往往以熟作荒。以荒作熟。以轻为重。以重为轻。预征纳条漕。办理蠲缓舞币图利之地。富者出钱买荒。冀免输纳。贫者无钱注荒。转受比追。而江苏所属州县。办粮有不归版图而名顺庄者。田在甲图。粮在乙图。每遇灾荒。被灾之图。与办粮之图。纷纭轇轕。检核为难。滋弊尤甚。此又在清其源以去其弊者也。夫灾有所隐。害在民生。灾有所饰。亏在国计。司牧者可不躬亲履勘。杜绝弊端。以尽康济之实也哉。
译粮食歉收称为饥。三种粮食歉收称为馑。四种粮食歉收称为荒。五种粮食歉收称为大祲。古人根据五谷歉收程度的多寡,来区分灾害的名称。后世的灾害等级,则是根据实地踏勘每亩土地的受灾情况,各有轻重之分。《周官》中没有记载减免灾害的条文,但是乡师主管救灾巡视国都,野司稼巡视郊野,遂师巡视庄稼,没有不详细知晓受灾数量的。因此均人官有丰年、中年、无年、凶年、札年的区别,这必定是经过多次审察,然后才执行司徒的荒政。夏季的灾害和秋季的灾害,轻重不一,如果不亲自到田间地头,就无法确定受灾的比例。在勘验上报灾害轻重的过程中,不仅核实赈济以此为依据,就连钱粮减免缓征的等级差别也是由此判定的。担心的是不能尽早辨别清楚。康熙三十三年,河南发生灾荒,内阁大臣商议派遣官员前往勘验。内阁学士汤斌说:“这样做没有益处。使者所到之处,苛扰百姓实在严重。州县官员一听说派遣使者,就停止耕作等待勘验,这是造成第二次荒年。不如命令地方官员自行勘验更为便利。即使使者不苛扰百姓,也会增加许多供应接待的烦扰。因此盛世偶尔实行一次,原本是为了慎重对待灾害,但不能将其定为常例。大体上勘验灾害的弊端,有一半是由于书吏勒索牵混造成的,往往把丰收说成荒年,把荒年说成丰收,把轻灾说成重灾,把重灾说成轻灾。在预先征收田赋漕粮、办理减免缓征时,这是舞文弄法谋取利益的地方。富人出钱买通申报荒灾,希望免除赋税;穷人没钱申报荒灾,反而遭受催逼追缴。而江苏所属州县,办理田粮有不归入正式版图而称为顺庄的,田地在甲图,赋税却在乙图。每逢灾荒,受灾的图与办理赋税的图,错综复杂,核查困难,滋生的弊端尤其严重。这又在于清理源头以去除弊端。灾害有所隐瞒,危害在于民生;灾害有所粉饰,亏损在于国家财政。地方长官能不亲自踏勘,杜绝弊端,以切实达到救济百姓的目的吗?
报灾筹济编
杨景仁
地方遇灾不报。则民隐不上闻。膏泽无由下究。以致道殣相望。盗贼伺目。往往酿成事端。而。朝近不知。迨知之而百方绥辑。已无及矣。是讳灾者。 国家之大患也。即经奏报。而稍涉迁延。嗷嗷者待命须臾。辗转间已足残害生灵。亏损元气。此迟延之与讳饰。其害虽有重轻。皆足以殃民而蠹国也。顺治十七年。覆准直省灾伤。先以情形入奏。夏灾限六月终旬。秋灾限七月终旬。仍扣去程途日期。如详报到省在限外。而计算应扣之程途。亦已逾限者。参处。州县官迟报逾限一月以内者。罚俸六月。一月以外者。降一级调用。二月以外者。降二级调用。三月以外革职。抚司道府等官。以州县报到之日起算。逾限一例处分。迨后定例。夏灾仍以六月为限。秋限以九月终旬。诚以报灾逾限。缓不及事。而秋收则恐临时或有变更。故稍宽其期也。十八年覆准州县官不将民生苦情。详报上司。使民无处可诉。革职永不用。若州县官详报。上司不接准题达者。将上司亦革职。康熙七年。题准各旗灾地。远近不一。准宽至八月初十日。逾期不准。十五年议准被灾地方。迟报逾限半月以内者。罚俸六月。一月以内。罚俸一年。一月以外。仍照前例议处。雍正六年议准。一月内造报被灾分数。为时太迫。嗣后勘灾。宽以十日。察覆上司。宽以五日。总以四十五日为限。七年议准。甘省地处极边。河西一带。山高气冷。收成更晚。受灾之田。兼有冰雹风沙虫蚀雪霜之患。于定例外稍加变通。河东巩昌兰州二府。河西宁夏西宁甘州凉州直隶肃州。并口外安西靖逆二属。倘夏秋二禾。于六九两月被灾。仍照定限申报。其有六九月田禾本属青葱。此后忽被灾伤者。准各展限半月。夏灾不出七月中。秋灾不出十月中。即为勘明申报。仍将被灾日期。于题疏内详悉声明。以便察核。十二年议准。州县勘报续被灾伤分数。其续报被霜被风被水之灾较重。距原报情形之日。未过十五日。不准展限。统于正限内查勘请题。十五日以外者。准于正限外展限二十日。如已过正限。均准另起限期勘报。历来报灾之例至后而益加详密如此。恭查乾隆六年 土谕。向来各省报灾。原有定期。若先期题报。便不合例。朕思按期题报者。乃指其本而言。至于水旱情形。为督抚者察其端倪。早为区画。随时密奏。则朕可倍加修省。而人事得以有备。若过拘成例。则未免后时矣。至于督抚报灾。有故为掩饰。不肯奏出实情者。亦有好行其德。希冀取悦地方者。惟公正之大臣。既不肯匿灾以病民。亦不肯违道以干誉。外此不能无过不及之失。朕恫瘝在抱。再四思惟。匿灾者使百姓受流离之苦。其害甚大。违道干誉。虽非正理。以二者较之。究竟此善于彼。宁使国家多费帑金。断不可令闾阎一夫失所。钦此。大哉 皇言。于臣工之过不及。权衡至当。宽干誉之过。正以甚匿灾之罪也。守土者可勿凛诸。稽古荩臣秉钧常以灾祲上陈。奉使辄以饥荒入告。所以动人主。勤天戒。畏民碞之心者。虑至深远。不以非[己](已)专责惧上厌闻而安于简默也。况守土之吏亲民之官乎。
煮赈筹济编
杨景仁
吕东莱论救荒以设糜粥为下。惠仲孺亦谓荒政之弊四。而行粥居第一。良以行粥之举。壮者得歠。而不能及幼孤老病之人。近者获餔。而不能周僻壤深山之境。且萃数千饥馁疲民于一厂中。气蒸而疫疠易染。众聚而奸盗易萌。强者数次重餐。弱者后时空返。即其得食者。仰给一盂。奔驰数里。晨往夕还。冲风冒雪。得毋惫甚。况重以吏胥侵蚀。撩以石灰。杂以糠。嗟尔嗷鸿。活者二三。而死者十六七矣。然此法之弊也。究非法之弊也。乃行法者之弊也。夫苟行之而不善。虽良法皆成弊薮。苟行之而善。虽常法可绝弊端。窃以为灾黎未赈之先待哺不迫。既赈之后续命犹难。惟施粥以调剂其间。则费易办而事易集。又如外之流民。户口难稽。人数无定。非粥曷济乎。此不独富
译报灾筹济编
杨景仁
地方遭遇灾荒却不上报,那么民间的隐情就无法上达天听,朝廷的恩泽也就无从下及百姓,以至于道路上饿死的人相望,盗贼伺机而动,往往酿成事端。而朝廷近臣却不知情,等到知道时,虽多方安抚辑宁,也已经来不及了。所以,隐瞒灾情的,是国家的大患。即使已经奏报,但稍有拖延,哀号待救的百姓等待救命只争片刻,辗转之间就已经足以残害生灵,亏损国家元气。这种拖延与隐瞒粉饰,其危害虽有轻重之分,但都足以祸害百姓、蛀蚀国家。
顺治十七年,覆准直省灾伤,先以情形入奏。夏灾限定六月终旬,秋灾限定七月终旬,仍扣除路途日期。如果详报到省在限外,而计算应扣的路途时间也已逾限的,予以参劾处分。州县官迟报逾限一月以内的,罚俸六月;一月以外的,降一级调用;二月以外的,降二级调用;三月以外的,革职。抚司道府等官,以州县报到之日起算,逾限一例处分。后来定例,夏灾仍以六月为限,秋灾限定九月终旬。实在是因为报灾逾限,缓不及事,而秋收则恐怕临时或有变更,所以稍微放宽期限。
十八年覆准,州县官不将民生苦情详报上司,使百姓无处可诉的,革职永不录用。如果州县官详报,上司不接准题达的,将上司也革职。康熙七年,题准各旗灾地,远近不一,准宽至八月初十日,逾期不准。十五年议准,被灾地方,迟报逾限半月以内的,罚俸六月;一月以内的,罚俸一年;一月以外的,仍照前例议处。雍正六年议准,一月内造报被灾分数,为时太迫,嗣后勘灾,宽以十日,察覆上司,宽以五日,总以四十五日为限。七年议准,甘肃地处极边,河西一带,山高气冷,收成更晚,受灾之田,兼有冰雹风沙虫蚀雪霜之患,于定例外稍加变通。河东巩昌、兰州二府,河西宁夏、西宁、甘州、凉州直隶、肃州,并口外安西、靖逆二属,倘夏秋二禾,于六、九两月被灾,仍照定限申报。其有六、九月田禾本属青葱,此后忽被灾伤的,准各展限半月,夏灾不出七月中,秋灾不出十月中,即为勘明申报,仍将被灾日期,于题疏内详悉声明,以便察核。十二年议准,州县勘报续被灾伤分数,其续报被霜、被风、被水之灾较重,距原报情形之日,未过十五日,不准展限,统于正限内查勘请题;十五日以外者,准于正限外展限二十日。如已过正均,均准另起限期勘报。历来报灾的条例,至此而更加详密如此。
恭查乾隆六年上谕:“向来各省报灾,原有定期,若先期题报,便不合例。朕思按期题报者,乃指其本而言。至于水旱情形,为督抚者察其端倪,早为区画,随时密奏,则朕可倍加修省,而人事得以有备。若过拘成例,则未免后时矣。至于督抚报灾,有故为掩饰,不肯奏出实情者,亦有好行其德,希冀取悦地方者。惟公正之大臣,既不肯匿灾以病民,亦不肯违道以干誉。外此不能无过、不及之失。朕恫瘝在抱,再四思惟,匿灾者使百姓受流离之苦,其害甚大;违道干誉,虽非正理,以二者较之,究竟此善于彼。宁使国家多费帑金,断不可令闾阎一夫失所。”钦此。
伟大的皇言,对于臣工的过与不及,权衡至当。宽容干名求誉之过,正是为了严惩匿灾之罪。守土之官能不敬畏吗?考察古代忠臣执掌国政,常以灾异上陈,奉命出使辄以饥荒入告,所以能打动君主,勤勉天戒,畏惧民怨之心,考虑得极为深远,不因为非己专责而惧怕皇上厌闻,从而安于简略沉默。何况是守土之吏、亲民之官呢?
煮赈筹济编
杨景仁
吕东莱论救荒,以设糜粥为下策;惠仲孺也说荒政的弊端有四,而行粥居第一。实在是因为行粥之举,壮者得以喝粥,而不能顾及幼孤老病之人;近处的人获得食物,而不能周济僻壤深山之境。况且聚集数千饥馁疲弱的百姓于一厂中,热气蒸腾而疫病易染,众人聚集而奸盗易生。强者数次重餐,弱者后时空返。即使那些得到食物的人,仰赖一盂粥,奔驰数里,晨往夕还,冲风冒雪,难道不疲惫至极吗?何况加上吏胥侵蚀,掺入石灰,混杂糠秕,唉,那些哀号待救的百姓,活下来的只有二三成,而死者有十六七成。然而这是此法的弊端,终究不是此法本身的弊端,而是执行此法者的弊端。如果执行不善,即使良法也会成为弊端丛生的渊薮;如果执行得当,即使常法也能杜绝弊端。我私下认为,灾民未赈之前,待哺不迫;既赈之后,续命犹难。只有施粥以调剂其间,则费用易办而事情易集。又如外来的流民,户口难以稽查,人数没有定数,不施粥又怎能救济呢?这不仅仅是富
厚耆硕宜行之乡里。即有司亦当行之郡邑。而不可废也。前代糜粥之设。历有良规。国朝偶逢歉岁。轸恤多方。而赈之典。未尝偏废。爰采辑良法。着其利弊。贤司牧及乡里耆硕有志振穷者。知其弊而杜之。散其利而普之。虽谓赈为尽善之仁术可也。
译年高德劭、德高望重的长者应当在乡里推行这些措施。地方官员也应当在郡县推行这些措施。这是不可废弃的。前代施舍糜粥的举措,历来都有良好的规制。本朝偶尔遇到灾荒歉收的年份,朝廷多方关怀体恤百姓。而赈济的典章制度,从未被偏废。于是采集编录这些良法,阐明其中的利弊。贤明的地方官以及乡里中德高望重、有志于救济穷困者的长者,了解其中的弊端并加以杜绝,推广其中的益处使其普及。虽然将赈济称为尽善尽美的仁爱之术,也是可以的。
通商筹济编
杨景仁
谨按歉岁民无籴所。则无所得食而夺兴。贤司牧料其必然而危之。及其未然而弭之。则通商以裕食。洵赈济之余事。而平粜之先声也。大抵商之不通也有故。遏籴者。借口本境之粮。不知米侩益昂其价。而兴贩莫来。抑价者。命意惠艰食之众。不知囤户暗售他方。而贸迁莫至。毋遏籴而籴广。不抑价而价平。而复无暴关以因之。商民有不奔走偕来者乎。查雍正三年。直隶天津等处被水。米价甚昂。行文将军府尹等。将盛京粮米十万石。由海运至天津新仓。有 旨令商民自海运米者。不必禁止。听其运至天津贸易。四年。以山东登青莱连年丰稔。 谕抚臣动帑采买。分贮济南等属米少之州县。再劝谕各商贩运。八年议准。行令盛京将军奉天府尹。转饬守口官弁。如有商民贩运米谷者。听其出口。该管州县。给与商民船票。十年奏准。凡有商贾贩运米谷。至山东直隶粜卖者。米船一到。即便放行。其临清淮扬等关。将梁头米税。自五月至七月。暂行宽免。秋收之后。再行征收。乾隆元年议准。行令督抚。转饬管理关务各官。凡有米船过关。询明各商如果前往被灾各邑粜卖者。免税。给与印票。责令到境之日。呈送该地方官钤印信。以便回空核销。如有免税米船。偷运到省。并未到被灾地方先行粜卖者。将宽免之税。加倍追出。仍照违禁例治罪。十三年 谕以地方偶有偏灾。即将该处关口应征米豆税。加恩宽免。则估舶闻风云集。市直自平。驵侩不得居奇。穷黎均沾实惠。转得权操自上等因。自后每遇灾年。米商应征关税。非免则减。几为常例。湛恩汪濊如此。甚至各关米税之免。将届停止。复行展期。所以鼓舞招徕之者甚至。二十五年。畿辅左近。谷价未能大减。 派侍郎给事中。会同直隶总督。至德州沿河一带察看。务令舟车无阻。恐临河州县因粮艘需备驳运。或藉名多封船车。以致商人挽运滞。
睿虑精详。无微不烛焉。而且 恩施逾格。既屡宽关市之征。复暂弛海运之禁。乾隆元年。 谕近年以来。直隶收成歉薄。民食艰难。从前议开海运。以资接济。续经盛京将军奏称锦州等处。米价加贵。请永禁海运。朕谕以今岁直隶收获平常。俟明岁再加将军等所请行。朕闻秋冬收获之后。各商民携带资本。前赴海城平等处采买杂粮。止因时届隆冬。海风劲烈。舟楫难行。已将所买米粮收贮各店。春融装运。该商民惟恐地方有司。遵照明年停运之议。闭遏难。甚为惶惧。朕思商民此粮购买在先。暂行存贮各店。不应在明年禁止之内。且奉天素称产米之乡。虽因贩运过多。价值视昔加贵。然较之直隶歉收之地。待粟而炊。其情形缓急。实相径庭。着俟明年内地麦熟之后。再将海运禁止。四年。因京师雨泽未降。上年海运弛禁之期已满。奉 旨复宽一年之禁。嗣迭奉 恩纶。凡灾年海禁之弛。行之直隶山东者非一次。为民谋口食者綦详矣。乃外省以及外国产米之区。间亦有权宜海运者。乾隆十二年奏准。福建台湾。虽隔重洋。与漳泉二府同隶一省。商船往来如织。原不在禁例。即如江南崇明县。向有给照赴内地买米载回之例。嗣后如遇台郡稔年。应听漳泉二府商贾。及在台二府民人。自十月至次年二月。于地方官处请照买运。又议准暹罗国产米甚多。如商民愿往买米。造船运回者。给牌以便验放无阻。仍严饬兵役。无得需索扰累。若商民无粮米载回。只载货归者。倍罚船税。以示惩儆。此虽一时权宜之事。而念民食艰难。多方筹划。使商贩往来接济。不惜破格之施。诚非苟而已也。有子民之责者。知歉岁以通商为要图。航海尚弛其禁。而内地之过分畛域者可愧矣。关津并免其征。而城市之借端勒索者可诛矣。无使贾利者转而贾害。庶几利商者即以利民乎。
辑流移筹济篇
杨景仁
谨按流民者饥民也。与其辑之于既流之后。不如抚之于未流之先。然饥馑荐臻。本乡无可觅食。有不得不转徒他方者
译通商筹济编
杨景仁
谨按:灾荒之年,百姓没有买粮的地方,就会无粮可吃而引发祸乱。贤能的长官预料到这种必然结果并对此感到担忧,便在祸乱发生之前加以消除,那么通过通商来充裕粮食,确实是赈济的辅助措施,也是平粜的先声。大体上,商业不通畅是有原因的。禁止外地粮食进入的人,借口是本地的粮食,却不知道米商因此抬高价格,而外地商贩不再前来;压低粮价的人,本意是惠及缺粮的民众,却不知道囤粮大户暗中将粮食卖往他方,而贸易往来无法到达。不禁止外地粮食进入,买粮的来源就广;不压低粮价,价格自然平稳;再加上没有粗暴的关卡来阻碍,商人百姓难道不会奔走前来吗?查雍正三年,直隶天津等地遭受水灾,米价非常昂贵。行文给将军、府尹等,将盛京的粮米十万石,由海运至天津新仓。有圣旨令:商人百姓自行海运米粮的,不必禁止,听任他们运到天津贸易。四年,因为山东登州、青州、莱州连年丰收,圣旨谕令巡抚动用国库资金采购,分别储存在济南等缺粮的州县,再劝谕各商贩运输。八年议定,命令盛京将军、奉天府尹,转告守口官员,如果有商人百姓贩运米谷的,听任他们出口,该管州县发给商人百姓船票。十年奏准,凡有商贾贩运米谷到山东、直隶卖粮的,米船一到,就立即放行。临清、淮扬等关卡,将梁头米税,从五月到七月,暂时宽免,秋收之后,再行征收。乾隆元年议定,命令督抚,转告管理关务的各官员,凡有米船过关,询问各商如果前往受灾各县卖粮的,免税,发给印票,责令到达当地之日,呈送该地方官盖章确认,以便回空核销。如果有免税米船,偷运到省城,并未到受灾地方先行卖粮的,将宽免的税加倍追出,仍照违禁条例治罪。十三年,圣旨谕令:地方偶尔有局部灾害,就将该处关口应征的米豆税,加恩宽免,那么船只闻风云集,市价自然平稳,奸商不能囤积居奇,穷苦百姓都能沾到实惠,反而使得权柄操持在上等,因此,此后每逢灾年,米商应征的关税,不是免除就是减免,几乎成为常例。皇恩深厚如此,甚至各关米税的免除,将到期停止,又再次延期,所以鼓舞招徕的措施非常周到。二十五年,京城附近,谷价未能大幅降低,派遣侍郎、给事中,会同直隶总督,到德州沿河一带察看,务必让舟车无阻,担心临河州县因为粮船需要驳运,或者藉名多封船车,导致商人运输停滞。
圣虑精详,没有细微之处不被洞察。而且皇恩超过常规,既多次宽免关市税收,又暂时放松海运禁令。乾隆元年,圣旨谕令:近年以来,直隶收成歉薄,百姓吃饭艰难。从前议定开放海运,以资接济。后来盛京将军奏称锦州等地米价加贵,请求永远禁止海运。朕谕令:今年直隶收获平常,等明年再执行将军等人的请求。朕听说秋冬收获之后,各商民携带资本,前赴海城平等处采购杂粮,只因为时届隆冬,海风劲烈,船只难以航行,已将所买米粮收贮各店,待春融装运。该商民惟恐地方官员遵照明年停运的提议,封闭阻碍,非常惶恐。朕想商民这些粮食购买在先,暂时存贮各店,不应在明年禁止之列。而且奉天素来称为产米之乡,虽因贩运过多,价值比过去加贵,然而比起直隶歉收之地,等待粮食做饭,其情形缓急,实在大不相同。着等明年内地麦熟之后,再将海运禁止。四年,因为京师雨水未降,上年海运放松禁令的期限已满,奉圣旨又放宽一年禁令。随后多次奉到恩旨,凡灾年放松海禁,在直隶、山东实行的不止一次,为百姓谋求口粮非常详细。于是外省以及外国产米的地区,偶尔也有权宜开放海运的。乾隆十二年奏准,福建台湾,虽然隔着重洋,与漳州、泉州二府同属一省,商船往来如织,原本不在禁令之列。就像江南崇明县,向来有给执照赴内地买米载回的惯例。此后如遇台郡丰收之年,应听任漳州、泉州二府商贾,以及在台的二府百姓,从十月到次年二月,在地方官处请执照买运。又议定暹罗国产米甚多,如商民愿意前往买米,造船运回的,给牌以便验放无阻,仍严饬兵役,不得需索扰累。如果商民没有粮米载回,只载货归的,加倍处罚船税,以示惩戒。这虽然是一时的权宜之计,但念及百姓吃饭艰难,多方筹划,使商贩往来接济,不惜打破常规的措施,确实不是苟且而已。有养育百姓责任的官员,知道灾荒之年以通商为重要图谋,航海尚且放松禁令,而内地过分划分界限的可以惭愧了。关卡渡口都免除税收,而城市借端勒索的可以诛杀了。不要让谋利者转而谋害,大概利于商人的就是利于百姓吧。
辑流移筹济篇
杨景仁
谨按:流民就是饥民。与其在流离之后去安抚,不如在流离之前去抚慰。然而饥荒接连发生,本乡无处觅食,有不得不迁徙他方的
。琐尾流离。困踣狼狈。不早为之所。弱者阽于危亡。强者转为盗贼。可虑也。前代如汉如隋如唐。移民就食。是民之迁流。转出自在上之意。战国梁惠王曾行之。虽沿周官大司徒移民通财。廪人移民就谷之制。祗一时权宜之计耳。其余因时补救。具有良规。国朝尤为详尽。而资送养之法。或行或不行。则变通而与时宜之。期于实惠及民而已。查康熙三十一年。陕西流民。在襄阳等处地方。得 旨有情愿运送潼关米石者。即给价令其运送。此令流民就佣以济转输。顺便俾之回籍者。四十三年。山东流民流入京城。 命大臣官员设饭厂数十处。分行赈。嗣直隶河间等府百姓。来赴赈厂者甚众。有 旨将东省直隶流民。遣官领送回籍。仍捐给籽粒。俾得耕田亩。雍正元年。 谕直隶山东河南流民。有就食京师者。着五城御史察询口数。量给盘费。送回本籍等因。钦此。遵 旨议定每口每程给银六分。老病不能行走者。加给三分。为脚力费。委官护送。地方官逐程出具收结。转送至原籍。中途患病者。令地方官养医治。病痊日。再行转送。此资送流民路费之始。九年议准。直隶山东河南穷民。渡河而南。以图就食。令沿河州县。于各渡口详察。有力不能自达者。量给路费。如有依亲佣工易食者听。其乞食者。用载漕米粮照例计口赈给。其欲回本籍者。资给遣回。不愿即归者。于来春耕种之候。仍皆给以资粮。令其回籍。凡资给之费。动用存公项。造册送部。八年。凡外出穷民。有应冬月养者。 谕令动用常平仓谷。大口日给一小升。小口五合。按日动支。乾隆初。议准嗣后送流民路费。每大口日给制钱二十文。小口减半。老病者照例给脚力三分。水程。照大小口应给之数。减半给与船价。奉 旨依议速行。与前此定为每口每程给银六分之例殊。前例以程计。一程约计百里。流民徒步。一日岂能走及一程。若以所过州县为程。相去或六七十里。四五十里。流民过一州县。即给银六分。又不分大口小口。一日所得。不特倍逾于赈给之数。且较民间营趁为生者更裕。愚顽将转以流移为利。不思复业。是故改以日计并分别大小口较为尽善也。七年。 谕各省督抚严饬有司。凡遇江南灾民所到之地。即随地安顿养。或借寺庙。或棚厂。使有栖止之所。动用该处常平仓谷。计口授粮。据实报销。并训谕约束。不得藉端滋事。至于灾民聚集众多之处。更委道府大员。专行督察。及冬月水消。春初耕种之时。有愿归本乡者。即资送回籍。给以麦种。其不愿回籍者。亦不必强等因。 圣主为流民通盘筹划者。如是之无微不至也。顾资送之例不皆有益。而间或滋弊。无业愚民惰游幸泽。挈家结队。仰给在官。或甫送归籍。仍复重来。未副 朝近安辑之德意。转滋闾阎贪诈之浇风。政体所关。防维宜亟。是以八年 谕河间天津等处。来京就食之民。日益众多。因愚民无知。见京师既设饭厂。又有资送盘费。是以本地虽有赈济。伊等仍轻去其乡而不顾。且有已去而复来者。不但抛荒本业。即京师饭厂。聚人太多。春暖恐染时气。亦属未便。着高斌设法安插。妥协办理。钦此。旋经大学士等。议于通州良乡二处添设饭厂席棚。以赡续至之流民。又经直隶总督饬属固安永清东安武清霸州文安。设粥赈。俾北来流民。随在就食。愿回籍者。资给路费。仍令本籍查明补赈。自此流民不致复聚京师矣。自时厥后。则斟酌出之。而不拘成例。
译形体瘦小,流离失所。困顿跌倒,狼狈不堪。如果不尽早为他们安置妥当,弱者将濒临危亡,强者则会沦为盗贼,这是值得忧虑的。前代如汉、隋、唐,移民就食,这种民众的迁徙流动,完全出于上位者的意愿。战国时梁惠王曾实行过,虽然沿袭了周代《大司徒》中移民通财、《廪人》中移民就谷的制度,但这只是一时的权宜之计罢了。其余因时制宜的补救措施,都有良好的规制。本朝尤为详尽,而资助送返、收养的方法,有时实行有时不实行,则是根据时势变通以适宜之,旨在让实惠真正惠及百姓罢了。
查康熙三十一年,陕西流民在襄阳等地,奉旨有情愿运送潼关米石的,就给予价款让他们运送。这是让流民通过受雇来救济转运,顺便使他们返回原籍。四十三年,山东流民流入京城,命大臣官员设立饭厂数十处,分别进行赈济。随后直隶河间等府的百姓,前往赈济厂的人很多,奉旨将山东、直隶的流民,派遣官员带领送回原籍,仍然捐助给籽粒,使他们能够耕种田地。雍正元年,谕令直隶、山东、河南的流民,有到京城就食的,着五城御史查问人数,酌情给予盘费,送回本籍等因。钦此。遵照旨意议定,每人每程给银六分,老病不能行走的,加给三分作为脚力费。委派官员护送,地方官逐程出具收据结报,转送至原籍。中途患病的,令地方官供养医治,病愈之日,再行转送。这是资助送返流民路费制度的开始。
九年议准,直隶、山东、河南的穷民,渡河向南以图就食,令沿河州县,在各渡口详细察访,有力气但不能自己到达的,酌情给予路费。如果有依靠亲属、受雇做工以换取食物的,听任其自便;那些乞讨食物的,按照载运漕粮的惯例,按人口赈给;想要返回本籍的,资助遣回;不愿立即回去的,等到来年春耕种的时候,仍然都给予资粮,令其回籍。凡是资助的费用,动用存公款项,造册送交户部。八年,凡是外出的穷民,有应当在冬月收养的,谕令动用常平仓谷,大口每天给一小升,小口五合,按日支取。
乾隆初年,议准此后送流民路费,每大口每天给制钱二十文,小口减半,老病者照例给脚力三分。水路行程,按照大小口应给的数量,减半给予船价。奉旨依议速行。这与以前定为每人每程给银六分的旧例不同。旧例以行程计算,一程大约一百里,流民徒步,一天怎么能走完一程?如果以所经过的州县作为一程,相距有的六七十里,有的四五十里,流民经过一个州县,就给银六分,又不区分大口小口,一天所得,不仅超过赈济数量的两倍,而且比民间营生谋食的人更加宽裕。愚昧的人将会转而把流移当作获利之事,不想再恢复本业。所以改为按日计算,并分别大口小口,这样才较为完善。
七年,谕令各省督抚严饬地方官,凡是遇到江南灾民所到之地,就随地安顿收养,或者借用寺庙,或者搭建棚厂,使他们有栖身之所,动用该处的常平仓谷,按人口发放粮食,据实报销,并训诫约束,不得借端滋事。至于灾民聚集众多的地方,更委派道府大员,专门督察。等到冬月水退,春初耕种之时,有愿意归回本乡的,就资助送回原籍,给予麦种;那些不愿回籍的,也不必强迫等因。圣主为流民通盘筹划,如此无微不至。
然而资助送返的旧例并非都有益处,有时反而滋生弊端。无业的愚民懒惰游荡,侥幸获取恩泽,带着家人结队而行,仰赖官府供给。有的刚被送回原籍,又再次前来,不符合朝廷就近安顿安抚的德意,反而滋长了民间贪婪欺诈的坏风气,关系到政体,防范维系应当急切。因此八年谕令,河间、天津等处,来京就食的百姓,日益众多,因为愚民无知,见京城既设饭厂,又有资助盘费,所以本地虽有赈济,他们仍然轻易离开家乡而不顾,而且有已经离开又回来的。这不但抛荒了本业,即使京城的饭厂,聚集的人太多,春暖时恐怕感染时疫,也不合适。着高斌设法安插,妥善办理。钦此。
随即经大学士等议定,在通州、良乡两处添设饭厂席棚,以赡养陆续到来的流民。又经直隶总督饬令下属固安、永清、东安、武清、霸州、文安,设粥赈济,使北来的流民,随处就食。愿意回籍的,资助路费,仍令本籍查明补发赈济。从此流民不再聚集于京城了。自那以后,就斟酌处理,而不拘泥于成例。
十三年。 谕向来外省有资送流民之例。用意良厚。然至饥馑洊臻。本处米粮乏绝。而邻封尚可觅食。若必驱还故乡。岂能坐以待毙。势又将转而之他。南北东西。辗转资送。在邻省既不胜其烦劳。而于灾民转益流离失所。朕思灾轻之地。不可令其抛弃失业。自当照例资送回籍。倘遇积歉之年。本处无以餬口。转徒他乡。或倚托亲旧。以济其乏。或佣工种佃。以食其力。且其中有极无倚赖者。国家复有养之例。地方官悯其流离。无分畛域。随宜安插。俟灾氛平复。本地可耕。然后使回故里。亦未始非权宜之道。惟在权其轻重。相其缓急。斟酌办理。不可执一而论。应令地方有司。酌量妥办。不必拘定成例等因。十八年 谕御史奏请敕谕江南邻省督抚。照旧例养流民。春融资送回籍等语。养流民之法。前曾行之。有名无实。转滋多事。且于灾民实无裨益。导之使轻去其乡耳。近日巡抚已经具奏。故未准行。与其养于异方。何如厚加赈恤。使不流移转徒之为愈。今年淮徐等处被水。朕迭次筹济。不惜数百万帑金。以养资送之费计之。何啻百分之一二。岂有爱焉。若以养资送所需。增为本地赈济。岂不更沾实惠乎。夫以灾地专委多员。挨户察赈。尚恐不能一无遗漏。邻省州县。各有应办事务。又何从辨其灾黎。徒滋奸民在本地则乘机溷冒。及资送则聚众强抢。去而复返。日不暇给。而实在被灾流民。或依傍亲属。或佣工餬口。又必逐一稽安插。于伊等生理。益致拘碍。故停止此例等因。二十八年。 谕御史奏资送贫民回籍议覆一折。以此例一开。恐致无业之徒。混冒虚糜。于灾黎无益。是仅推其流弊。而未深究夫有名无实之本原。无识者。将未免仍疑为节省帑项起见。朕因直属两年秋霖过多。加恩蠲赈。不啻再三。即费正供巨万。无所靳惜。又何有于区区资送一节。然已洞悉其一无实济。而犹曲徇陈言。矫情示惠。必不出此也。且流民故乡既无生计。四出佣趁。即揆之古人无常职转移执事之条。未始不可俾之并生育。又何至束缚驰骤。强以势所不能。朕以为与其资送无实济。不如加赈济之期。俾民获实惠为愈也。救荒无奇策。惟以体恤民隐为要。设令被灾至重。甚至有田之户。亦概远徒。则所以筹抚绥。必更有大设施者。又岂恃此资送虚文。所能济其万一哉。将此通谕中外。使明知朕意。钦此。历观停止资送养之 谕。可谓深切着明。大抵法积久而生弊。道与时为变通。是以 圣谕一则曰增为本地赈济。再则曰不如加赈济之期。良以辑之于既流之后。不如抚之于未流之先。帑不患其多糜。惠必施于实获。又云设令被灾至重。必更有大设施者。想见神明化裁。包括无数经纶。而不沾沾于一时一事也。至于流民之归。既无庸资送。亦无庸差送焉。嘉庆七年。 谕万凝等。以现在清苑等县。有差人领回本处贫民。辄欲令各州县仿照办理。势不能不佥派差役。纷纷押送。竟与递解人犯无异。是驱之转于沟壑矣。且各州县所差人役。岂能于本处饥民。概行指识。彼此认领。徒滋纷扰。此事断不可行。钦此。此外出趁食之民。当听其自归。不必官差认领也。职司民牧。偶逢灾祲。预料民或流移。先期出示各乡村。谕以即有赈恤。令其静候。毋得远离。一面设粥平粜。以定民志。其有迫不及待。挈家四出者。查户时即为登记。以待闻赈归来。补行赈济。归来贷与牛种。以资生理。其流民所至之境。不分此疆尔界。加意拊循。善为措置。则民虽撄荡析离居之苦。而得劳来还定之方矣。
备杂粮筹济编
杨景仁
王制民无菜色。注谓无食菜之饥色。诚以耕九余三。虽逢水旱。而饔常继。斯菜色不形。然菜不熟曰馑。次于谷不熟曰饥。是其资乎民食。裨益非浅。其在丰年。犹藉以辅谷。况值大祲。或荐饥。粒米如珠。嗷嗷待命。既难谋乎麤粝。复告匮于糟糠。纵在上者赈恤百方。而恩不及周。力难为继。当一饱之无时。愿少缓须臾毋死。非有杂粮。
译乾隆十三年。谕示:向来外省有资助流民回乡的先例,用意确实深厚。然而到了饥荒接连发生的时候,本地米粮匮乏断绝,而邻近地区尚可觅得食物。如果一定要驱赶他们返回故乡,难道能让他们坐以待毙吗?形势又将迫使他们转而投奔其他地方。南北东西,辗转资助送回,对于邻省来说既不胜其烦劳,而对于灾民来说反而更加流离失所。朕考虑,灾情较轻的地方,不可让他们抛弃家业,自然应当照例资助送回原籍。倘若遇到连年歉收的年份,本地无法糊口,转而流徙他乡,有的依靠亲旧来救济匮乏,有的佣工耕种来维持生计。况且其中有些极度无依无靠的人,国家又有收养的惯例。地方官员怜悯他们流离失所,不分地域界限,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置,等到灾祸平息、本地可以耕种时,然后再让他们返回故里,也未尝不是一种权宜之计。关键在于权衡轻重,审察缓急,斟酌办理,不可拘泥于一种说法。应命令地方官员酌情妥善办理,不必拘守既定成例等因。
乾隆十八年。谕示:御史奏请敕谕江南邻近省份的督抚,按照旧例收养流民,春季资助送回原籍等语。收养流民的方法,以前曾经实行过,有名无实,反而滋生许多事端,而且对灾民实际上没有益处,只是诱导他们轻易离开家乡罢了。近日巡抚已经上奏,所以没有批准实行。与其在异地收养,不如厚加赈济,使他们不流移转徙,这样更好。今年淮徐等地遭受水灾,朕多次筹划救济,不惜花费数百万两国库银两,以资助送的费用来计算,何止百分之一二,难道是因为吝啬吗?如果把资助送的费用,增加到本地赈济中,岂不是更能让百姓沾受实惠呢?灾地专门委派多名官员,挨户查赈,尚且担心不能毫无遗漏,邻省州县各有应办的事务,又从哪里辨别灾民呢?徒然滋生奸民在本地趁机混冒,等到资助送时聚众强抢,去了又返回,日不暇给。而实在受灾的流民,有的依靠亲属,有的佣工糊口,又必须逐一稽查安插,对他们的生计更加造成阻碍。所以停止此例等因。
乾隆二十八年。谕示:御史奏请资助送贫民回籍议覆一折,认为这一惯例一旦开启,恐怕会导致无业之徒混冒虚耗,对灾民没有益处。这只是推究其流弊,而没有深究有名无实的原因。无知的人,将不免仍然怀疑是为了节省国库银两。朕因为直属地区两年秋雨过多,加恩蠲免赈济,不止一次两次,即使耗费巨额赋税,也不吝惜,又怎么会吝惜区区资助送这一节呢?然而已经洞悉其毫无实际救济,却还曲意顺从陈言,矫情示惠,必定不会这样做。况且流民故乡既然没有生计,四处佣工谋生,即使参照古人无常职、转移执事的条例,未尝不可以让他们同时获得生计,又何至于束缚驰骤,强迫他们做力不能及的事呢?朕认为与其资助送而无实际救济,不如增加赈济的期限,使百姓获得实惠更好。救荒没有奇策,只以体恤民间疾苦为要。假设灾情严重到极点,甚至有田的农户也全部远徙,那么用来筹划安抚的措施,必定会有更大的举措,又岂是依靠这资助送的虚文所能救济万一的呢?将此通谕中外,使大家明白朕的意思,钦此。
纵观停止资助送收养的谕旨,可谓深切明确。大抵法令积久而生弊,道理随时代而变通。因此圣谕一则说增加到本地赈济,再则说不如增加赈济的期限,实在是因为安抚已经流离的人,不如在尚未流离之前抚慰他们。国库银两不担心多耗费,恩惠必须施予实际获得的地方。又说假设灾情严重到极点,必定会有更大的举措,可见神明化裁,包含无数经纶,而不拘泥于一时一事。至于流民回归,既然无需资助送,也无需差遣押送。
嘉庆七年。谕示万凝等人:现在清苑等县,有差人领回本地贫民,就想让各州县仿照办理,势必不得不征派差役,纷纷押送,竟与递解人犯无异,这是驱使他们转而陷入沟壑啊。况且各州县所差的役人,难道能对本地的饥民全部指认,彼此认领吗?徒然滋生纷扰。此事断不可行,钦此。此外出谋食的人,应当听任他们自行回归,不必官府差遣认领。
主管民政的官员,偶尔遇到灾荒,预料百姓可能流移,提前出示告示各乡村,告知即将有赈济,令他们安静等候,不要远离。一方面设粥平粜,以安定民心。那些迫不及待,举家四处出走的人,在查户时即为登记,等待他们闻讯赈济归来,补行赈济。归来后贷与牛种,以资助生计。流民所到的地方,不分此疆尔界,加意抚慰,妥善处置,那么百姓虽然遭受荡析离居的痛苦,但能得到劳来还定的方法了。
备杂粮筹济编
杨景仁
《王制》说百姓没有菜色,注解说没有吃菜的饥色。确实因为耕九余三,即使遇到水旱,饭食常能接续,所以菜色不显现。然而菜不熟叫馑,次于谷不熟叫饥,可见杂粮对于百姓饮食,裨益非浅。在丰年,还借以辅助谷物,何况正值大灾,或连年饥荒,粒米如珠,嗷嗷待命。既然难以谋求粗粝,又告匮于糟糠,纵然在上位者赈济百方,而恩惠不能周遍,力量难以持续。当一饱无时的时候,希望稍微延缓片刻不死,非要有杂粮不可。
曷充枵腹。而杂粮非可取办于临时也。有备无患。济荒者筹之熟矣。恭读雍正二年 上谕。舍旁田畔。及荒山不可耕耘之处。度量土宜。种植树木。桑柘可以饲蚕。枣栗可以佐食。柏桐可以资用。即榛楛杂木。亦足以供炊爨。其令有司课种植。乾隆七年。 上谕如果园圃虞衡薮牧之藏。以次修举。于民生日用。不无裨益。我国家生齿日繁。凡资生养赡之源。不可不为急讲。钦此。仰见 睿虑周详。虽民间琐务。靡不殚心。课农之余。并及果木。为闾阎佐食用。即以备饥荒。计至深远也。古来循吏究图民事。固期米谷充盈。然亦未尝不加意于菜果之植焉。夫人情一日不食则饥。当此急勿能择。乞命于草根树皮。温凉莫辨其性。蒸莫识其方。得一物而皇然下咽。冀以实饥肠。延残喘。讵知不谙物性。訾昌阳而进豨苓。以虺而代蘼芜。欲丐余生。而或转促其生者多矣。然则上古食草木之实。近世效之。亦足疗饥。特须办其可食者而食之。且须知其可食而早植之。而豫蓄之。明永乐时。周宪王作救荒本草。有图以肖其形。有说以着其用。首言产生之壤。同异之名。次言寒热之性。甘苦之味。淘浸烹煮。蒸洒调和之法。共草木米谷果菜。凡四百十四种。其可食者。为叶为花为实为根为为皮为茎。各有几种。一种而或叶与实皆可食。或根与叶皆可食。或花叶与实皆可食。条分缕晰。汇次成书。嘉靖四年。巡抚毕蒙斋以为有裨荒政。下令重刊。正德间。王西楼盘作野菜谱。因江淮饥民。采摘野菜充食。恐其误食伤生。历览详询。得六十余种。每种图其象而系以诗。采风者诵之。怦然感民生之艰苦焉。此二书皆精于格致。而切于恫瘝者也。惟是救荒本草中。如黄耆桔梗之类。半系药物。则于旧本草。其新增者。如竹节菜出新郑。紫云菜生密县。因周王备藩河南。当时植于圃者。多系中州产。他处未必尽有之。至如百合石榴柿梨梅杏等物。乃寻常果品。人尽知食之。今择其可磨作饼蒸食者。登载较详。至野菜谱。如丝屩屩板荞荞之属。世不尽识。今检其村野所恒有。而便于采捋者。载之。以补救荒本草所未备。近世吴氏仪洛辑本草从新。所收救荒之品。较易取求。而前明徐宗伯光启农政全书。所载食草木叶法。与辟谷等方。亦附录焉。屠隆荒政考云。灾伤之处。杂置豆粟薷▯麦荞蕨粉之类。皆足充饥。今据诸书所志。酌录而汇存之。世有心民瘼。知其可食而早植之而豫蓄之。俾得补五榖之缺。而无伤生之嗟。岂非救荒之一助哉。噫嘻。观于此者。小民艰食之情可以恻然而悲矣。仁人君子所由访沟洫之遗模。讲积贮之成法。竞竞焉防于未荒之前。稽平粜之旧制。循散赈之良规。肫肫焉援于既荒之后。思其艰以图其易。惟兹杂粮藉以辅谷。而不恃为延命之资。固有备无患者之上愿也。
译如何填补空虚的肚子?而杂粮并非能在灾荒临时到来时立刻筹备到的。有准备才能无患,救济灾荒的人对此早已深思熟虑。恭敬地阅读雍正二年的皇帝谕旨:“房舍旁边的田地、田埂,以及荒山等无法耕种的地方,要衡量土壤的适宜性,种植树木。桑树和柘树可以用来养蚕,枣和栗可以用来辅助饮食,柏树和桐树可以提供实用材料。即使是榛、楛等杂木,也足以供烧火做饭。命令地方官员督促种植。”乾隆七年,皇帝谕旨:“如果园林、虞衡(掌管山泽鸟兽的官职)、薮牧(沼泽牧场)的储备,能够依次修举,对于百姓的日常生活,无疑会有益处。我们国家人口日益繁多,凡是关乎生存供养的资源,不能不紧急讲求。”钦此。由此可以看出皇帝思虑周全,即使是民间琐碎的事务,也无不尽心尽力。在督促农业之余,还顾及果木种植,为百姓辅助食用,甚至用来防备饥荒,谋划得极为深远。
自古以来,循良的官吏研究谋划民生事务,固然期望米谷充盈,但也未曾不留意蔬菜果实的种植。人之常情,一天不吃饭就会饥饿,在紧急时刻无法挑剔,只能向草根树皮乞求生机,分不清它们的寒凉温热性质,也不懂得蒸煮的方法,得到一样东西就慌忙吞咽,希望以此充实饥饿的肠胃,延续残喘的生命。哪里知道如果不了解物性,把昌阳当作豨苓来吃,用毒蛇代替蘼芜,本想乞求残生,反而加速死亡的例子太多了。
那么,上古时代吃草木的果实,近世效仿这种做法,也足以疗饥。只是必须辨别出可吃的才吃,而且要知道哪些可吃并提前种植,预先储备。明永乐年间,周宪王撰写《救荒本草》,有图画描绘其形状,有文字说明其用途。首先讲述生长的土壤、名称的同异,其次讲述寒热的性质、甘苦的味道,以及淘洗、浸泡、烹煮、蒸晒、调和的方法。包括草木、米谷、果菜,共四百一十四种。其中可食用的,有的是叶子,有的是花,有的是果实,有的是根,有的是皮,有的是茎,各有几种。一种植物中,有的叶子和果实都可吃,有的根和叶子都可吃,有的花、叶子和果实都可吃,条理清晰,汇编成书。嘉靖四年,巡抚毕蒙斋认为这本书对荒政有益,下令重印。正德年间,王西楼编写《野菜谱》,因为江淮地区的饥民采摘野菜充饥,担心他们误食伤身,他广泛阅览、详细询问,得到六十多种野菜,每种都画了图像并配上诗歌,采风的人诵读它,不禁为百姓生活的艰苦而触动。这两本书都精通格物致知,且切合百姓疾苦。
只是《救荒本草》中,如黄芪、桔梗之类,一半是药物,那么在旧本草中,新增的如竹节菜出自新郑,紫云菜生长在密县,因为周王在河南就藩,当时种植在园圃里的,多是中原地区的产物,其他地方未必都有。至于百合、石榴、柿、梨、梅、杏等物,是寻常果品,人人都知道吃,现在挑选那些可以磨成饼或蒸食的,记载得较为详细。至于《野菜谱》,如丝屩、屩板、荞荞之类,世人并不全认识,现在检查那些村野常有的、便于采摘的,载入其中,以补救《救荒本草》所未能完备之处。近世吴仪洛编纂《本草从新》,所收录的救荒品种,较为容易获取;而前明徐光启《农政全书》所载食用草木叶的方法,以及辟谷等方剂,也附录其中。屠隆《荒政考》说:“受灾的地方,混杂放置豆、粟、薷、麦、荞、蕨粉之类,都足以充饥。”现在根据各书记载,斟酌摘录并汇存。世上关心百姓疾苦的人,知道这些可食用,就提前种植并预先储备,使它们能弥补五谷的不足,而没有伤生的叹息,岂不是救荒的一个助力呢?
唉!看到这些,百姓艰难求食的情形令人悲伤怜悯。仁人君子因此探访沟洫的遗留模式,讲求积贮的成法,在灾荒未发生前谨慎预防;考察平粜的旧制,遵循散赈的良规,在灾荒发生后真诚援助。思考艰难以谋求简易,只有这些杂粮借以辅助谷物,而不依赖它们作为延续生命的唯一资源,这才是有备无患的上等愿望啊。
兴工筹济编
杨景仁
荒岁役民。出于不得已。而未始非良法也。浚河筑堤诸务。受其直。救目前之饥荒。藉其劳。救将来之水旱。他如修城垣。葺学校。皆工程之大者。即缮完寺观。似非急务。而用财者无虚糜之费。就佣者无素食之。劳民而便民。非良法乎。查康熙五十二年覆准。令陕西各州县修城。俾穷民得佣工度日。雍正四年。 谕朕轸念东省被水穷民。粒食惟艰。特允山东巡抚之请。于大清河兴疏浚之工。令乏食小民。得力役之资。为餬口之计。今天气和暖。土▯松润。正当畚锸之时。去秋该抚奏请设厂赈济。今赴工者众。粥厂可以停止。但念此就食小民。其中岂无老弱残疾。不能赴工者。赈既停。麦秋之期尚远。此辈穷无所归之人。或仍致失所。朕心深为悯焉。着山东巡抚。将不能赴工之穷民。察明若干。每口仍给与升合之资。候至秋收后停止。所用银均作正项开销。该抚严饬各州县官。务实心奉行。以副朕养育百姓之至意。钦此。 圣主怜悯饥民。使壮丁就役。而又念及不能赴工之老弱残疾。予以口食。德至渥矣。而工程之修举。在先事豫筹。别其缓急轻重。则遇灾欲办工赈。无难次第举行。乾隆二年 谕。今年春夏之交。直隶山东两省。雨泽愆期。二麦歉收。朕已多方筹划。接济民食。且令直隶总督。有应兴工作。以次举行。俾小民得藉营缮。以餬其口。今思山东百姓。多仗二麦度日。今岁麦收既薄。虽屡降谕旨。蠲赈平粜。仍恐闾阎尚有艰食之虞。着该抚悉心计议。如开渠筑堤修葺城垣等事。酌量举行。使贫民佣工就食。兼赡家口。庶可免于流离失所也。再年岁丰歉。难以悬定。而工程之应修理者。必先有成局。然后可以随时兴举。一省之中。工程之大者。莫如城郭。而地方何处为最要。要地又以何处为最先。应令各省督抚一一确查。分别缓急。豫为估计。造册报部。将来如水旱不齐之时。欲以工代赈。即可按籍而稽。速为办理。不致迟滞。于民生殊有裨益。钦此仰见 圣主子惠困穷。精神贯彻乎事前事后。思患而防。事豫则立也。乾隆八年奏准。直隶河津两郡旱灾。将沧州改筑土城。景州土城。亦于开春修筑残缺。灾民俱得佣▯自给。十三年。山东修沂河两岸堤工。部议照以工代赈之例。土方工价。准给一半。 上念东省被灾甚重。民情艰窘。非他处可比。将土方工价。按数全给。此又破例之 殊恩也。二十五年。直属有应修河道沟渠等工。将上年截北仓漕米。所存十万石。作为修浚河渠以工代赈之用。二十七年。 敕令步军统领。派员修治德胜门外。至清沙一带石道。其余各门有未平坦处。并令查勘酌辨。奉有多兴土功。亦所以养穷民之 谕。四十七年。豫省青龙冈堵筑漫口。下游居民。经黄水淹浸。民食维艰。另筹开挑引河。改建堤岸。俾江南山东两省附近灾黎。赴工授食。五十七年。直隶被旱。 敕令保定天津河间。以及顺广大等府城垣。乘此兴修。并查明各该州县城工。如有应行急修之处。赶紧勘估。奏明办理。此乾隆年间工赈之大略也。嘉庆元年。 谕本年湖北各属。因汉江涨发。猝被水淹。荆门灾形较重。该处堤工。原系百姓自卫田庐。例应官督民修。第念楚省教匪滋事之处。既被扰累。其未经被贼地方。又复猝遇水灾。殊为可悯。着加恩将此次堤工。官为修理。又 谕救荒之策。莫善于以工代赈。因思附近城河等处。久未挑浚。多有淤滞。以致骤雨不能消涸。着通行查勘。将应行疏浚之处。雇集附近穷民。兴工挑挖。于工赈两有裨益。钦此。 圣恩高厚。以民修之项作官修。体恤百姓者既至。而以工赈为救荒之善策。洵万世不刊之训也。六年。京师右安永定各门被水。将永定河东西两岸决口堵筑。有 旨令官给佣资。俾被水难民。赴工帮同力作。以充口食。十三年。以上年直隶通州等处被淹。凡坐落永定河西岸。并切近大道之宛平良乡等十余州县。有应疏浚牧牛河淤浅
译兴工筹济编
杨景仁
荒年役使百姓,是出于不得已,但并非不是好的方法。疏浚河道、修筑堤坝等事务,支付他们工钱,可以救济眼前的饥荒;借助他们的劳力,可以预防将来的水旱灾害。其他如修缮城墙、整修学校,都是重大的工程。即使是修缮寺庙道观,似乎不是紧急事务,但使用钱财没有虚耗浪费,受雇的人也没有白吃干饭的劳苦。役使百姓却便利百姓,难道不是好的方法吗?
查考康熙五十二年覆准,命令陕西各州县修缮城墙,使穷苦百姓得以受雇做工度日。雍正四年,皇上谕示:“朕怜悯山东被水灾的穷苦百姓,粮食极为艰难,特别批准山东巡抚的请求,在大清河兴修疏浚工程,让缺粮的百姓,获得做工的报酬,作为糊口的生计。”
如今天气和暖,土壤松软湿润,正是使用畚箕铁锹施工的时候。去年秋天该巡抚奏请设立粥厂赈济,现在去工地的人众多,粥厂可以停止。但考虑到这些来领救济粮的百姓,其中难道没有老弱残疾、不能去工地的人吗?赈济既然停止,麦收的季节尚远,这些人穷困无处可归,或许仍然会导致流离失所,朕心中深深怜悯。着令山东巡抚,将不能去工地做工的穷苦百姓,查明有多少人,每人仍给予升合之数的资助,等到秋收后停止。所用的银两均作为正项开销。该巡抚严令各州县官员,务必实心奉行,以符合朕养育百姓的至意。钦此。
圣主怜悯饥民,让壮丁去服役,又考虑到不能去工地做工的老弱残疾,给予他们口粮,恩德极为深厚。而工程的兴修,在于事先筹划,区分缓急轻重,那么遇到灾荒想要办理工赈,就没有困难可以依次举行。
乾隆二年,皇上谕示:“今年春夏之交,直隶、山东两省,雨水延迟,小麦歉收,朕已多方筹划,接济百姓粮食,并且命令直隶总督,有应该兴修的工程,依次举行,使小百姓得以借助营建修缮,来糊口。现在想到山东百姓,多依靠小麦度日,今年麦收既少,虽然屡次降下谕旨,减免赈济平价卖粮,仍恐怕民间还有缺粮的忧虑。着令该巡抚悉心计议,如开渠筑堤、修缮城墙等事,酌情举行,使贫民受雇做工领食,同时赡养家口,或许可以避免流离失所。”
“再则,年成丰歉,难以预先确定,而应该修理的工程,必须先有规划,然后可以随时兴修。一省之中,重大的工程,莫过于城墙,而地方何处最为重要,重要之地又以何处为先,应命令各省督抚一一确切查访,分别缓急,预先估算,造册上报兵部。将来如水旱灾害不时发生时,想要以工代赈,就可以按照册籍查考,迅速办理,不至于迟滞,对民生特别有益。”钦此。
仰见圣主施恩惠于困穷,精神贯彻于事前事后,思患预防,事先准备则事情能成功。
乾隆八年奏准,直隶河津两郡旱灾,将沧州改筑土城,景州土城,也在开春时修筑残缺部分,灾民都得以受雇做工自给。十三年,山东修筑沂河两岸堤工,部议按照以工代赈的惯例,土方工价,准许给一半。皇上考虑到山东受灾严重,民情艰难窘迫,不同于其他地方,将土方工价,按数全额给予,这又是破例的特殊恩惠。二十五年,直隶有应该修缮的河道沟渠等工程,将上年截留北仓漕米,所存的十万石,作为修浚河渠以工代赈的用途。二十七年,敕令步军统领,派员修治德胜门外至清沙一带石道,其余各门有未平坦处,并令查勘酌情办理,奉有“多兴土木工程,也是为了养活穷苦百姓”的谕旨。四十七年,河南青龙冈堵筑漫口,下游居民,经过黄水淹浸,粮食艰难,另外筹划开挑引河,改建堤岸,使江南、山东两省附近灾民,去工地做工领食。五十七年,直隶遭受旱灾,敕令保定、天津、河间,以及顺天、广大等府城墙,趁此时兴修,并查明各该州县城墙工程,如有应该紧急修缮之处,赶紧勘估,奏明办理。这是乾隆年间工赈的大略。
嘉庆元年,皇上谕示:“今年湖北各属,因汉江涨水,突然被水淹,荆门灾情较重,该处堤工,原本是百姓自卫田庐,按规定应由官府监督百姓修筑。但考虑到楚省教匪滋事的地方,既被扰累,那些未经受贼寇的地方,又突然遭遇水灾,实在可怜。着加恩将此次堤工,由官府修理。”
又谕示:“救荒的策略,没有比以工代赈更好的。因此想到附近城池河道等处,很久没有疏浚,多有淤塞,以致骤雨不能消退干涸。着令通行查勘,将应该疏浚的地方,雇佣附近穷苦百姓,兴工挑挖,对工程和赈济都有益处。”钦此。
圣恩高厚,将百姓修筑的费用改为官府修筑,体恤百姓已经至极,而以工赈作为救荒的好策略,确实是万世不可更改的训诫。六年,京师右安、永定各门被水淹,将永定河东西两岸决口堵筑,有旨令官府给予工钱,使被水淹的难民,去工地帮助用力劳作,以充口粮。十三年,因上年直隶通州等处被淹,凡坐落在永定河西岸,并靠近大道的宛平、良乡等十余州县,有应该疏浚的牧牛河淤浅
。及挑挖大路两旁沟渠等工。动用赈余银两。以工代赈。十五年。甘肃被旱。 俞督臣之请。于来春开冻后。即赶修皋兰固原等处城工。俾贫民得资餬口。此嘉庆以来工赈之大略也。司牧者善为经理。工鸠而民庶有鸠。力食。而农堪代食。沐膏泽而勤苦。不亦康乎。
译等到挑挖大路两旁的沟渠等工程,动用赈灾剩余的银两,实行以工代赈。十五年,甘肃遭遇旱灾,俞督臣请求,在来年春天冰层融化后,立即抢修皋兰、固原等地的城墙工程,使贫民得以获得糊口的资财。这就是嘉庆以来以工代赈的大致情况。地方官吏善于经营管理,工程聚集而民众得以聚集,出力谋食而农民能够替代粮食救济,沐浴恩泽而勤劳刻苦,不也很安康吗?
安富以救贫说筹济编
杨景仁
按保息六条。终于安富。注平其繇役。不专取。则安富固有道焉。昔周武王之民。有粟至百鼓。而戍避重泉。齐桓公之民。成囷者二家。而聘隆式璧。此人主藏富于民之至计。即重农积谷之微权也。顾三代以上。画井授田。富之之权操于上。其时无甚贫之民。亦无甚富之民。井田既废。民间生计。一听民之自为谋。而其所谓富者。半由货殖。不尽出于农田。史记所以有本富末富之辨也。近世生齿日繁。惰游日众。裒多益寡。则本富固可恃。而末富亦可资。乃官吏日从而侵侮之。日削月脧。不久而富者亦贫矣。富者不安。而日流于凋敝。设令饥馑荐臻。库帑不散擅动。常平社仓米谷之发。又复不敷。将何所取资。以活环而待哺之穷黎耶。惟培养富户于平时。而后临事得藉其力。平时轻徭薄赋。加意护持。临时如平粜施粥助赈贷种诸务。皆取给焉。而未可抑勒也。诱掖有方。奖励有法。足谷翁虽甚俭啬。见守土者从容开导。加以优礼。咸以为荣。而踊跃听命矣。雍正二年。 谕社仓之设。原以备荒歉不时之需。朕以为劝谕百姓。听民便自为之。而不当以官法绳之等因。钦此。夫社仓米谷。小民不过斗斛之益。而 圣心体恤如此。深虑有司行之不善。致滋烦扰也。而凡劝分之资乎富民者。安可以官法相绳。涉于派累哉。即令急公爱民。而理谕势禁。强以必从。或不孚以情。而操之太蹙。或不量其力。而索之太奢。窃恐志在救贫。而弊先扰富也。夫周贫者之急。不可以扰富。富者之余。斯可以救贫。司牧者绎周官保息安富之义。为我 国家培养元气。俾缓急可恃。贫富相维。则几矣。
卷四十二户政十七荒政二
救荒贵得人疏康熙十八年
蒋伊
臣惟救荒之法一在奖良吏。吏之于民。休戚利病。刻刻相关者。莫如守令。如其不廉不能。坐视其民之死而不救。一旦盗贼▯起。民亦疾视其长上而莫肯效命。如其果贤且能。民信之既深。有所劝谕。必能乐助。有所委任。必能尽力。其于民之顽良。必能洞悉。民之肥瘠。必能周知。其于给散之际。必能核出纳之奸。必能杜侵渔之弊。转徙者可望其招徕。抛荒者可望其开垦。故天下无救荒之奇策。而有救荒之良吏。然择良吏必不可拘成格。盖不专其职。则吏无以行其志。不厚其赏。则吏未必尽其心。臣愚以为被灾地方。全恃守令。平日果能清廉洁[己](已)。守绝一尘。赈济之时。又能清查口数。按人给发。实惠均沾。不致克减。恤灾捍患。多方措画。使数十万户口。室虽悬磬。而人庆更生。许该督抚题请。廷臣公同核实。不拘钱粮盗案。 特准即升。则廉吏益知所勉矣。夫天下之最可怜者。莫如饥民。而天下之最可虑者。亦莫如饥民。盖济饥民。正所以弭盗贼也。如实能全活数万人之命。而地土不致荒芜。户口不致耗散。真可谓循吏矣。而犹复以考成之法限之。其何以劝天下哉。一在专责成。赈济固赖守令。然守令之廉能者不多觏。而贪残者比比皆是。捐瘠满沟。啼呼满路。守令不问也。上有赈贷之恩膏。欲知饥民实数。而守令素不知究也。委之胥吏。则所赈者又非真实无告也。欲 特遣使臣察勘灾伤。则徒滋骚扰之弊。且民情不相通。而侵渔如故也。然则所谓赈济者。不过公文行下。造册报上。曰赈过若干而已。其生与死。固不得而知也。臣请 敕下该督抚。于监司府厅中荐举二三廉干官员。总理荒政。分地任事。如虚报宜禁。扣克宜禁。闭籴宜禁。攘夺宜禁。宰牛宜禁。皆其职也。令各州县确勘饥民实数。一面赈济。不得迟缓。一面报明册籍。总理官据册按数。不时亲行察访。如至某里某村。而无其人。是混开也。有其人。而给散不以时。不以实。是冒侵也。即行揭参。以为不能抚字者之戒。如总理官不能承上恤下。反掣良吏之肘。该督抚即行指参。务俾地方各官实心任事。朝夕经营。视为万命生死所关。凡束手待毙者。皆令全活而后已。庶
译安富以救贫说 筹济编
杨景仁
考察保息六条,最终归结于安富。注释说平定徭役,不专门征取,那么安富确实有方法。从前周武王的百姓,有粮食达到百鼓的,却去戍守以躲避重泉之祸;齐桓公的百姓,有建成粮囤两家的,却去聘问以隆重的玉璧。这是君主将财富藏于百姓之中的最佳计策,也就是重视农业、积蓄粮食的微妙权柄。然而三代以上,划分井田、授予田地,使百姓富裕的权力掌握在上层手中,那个时代没有特别贫穷的百姓,也没有特别富裕的百姓。井田制废除后,民间的生计,完全听任百姓自己谋划,而他们所说的富人,一半来自商业经营,不完全出自农田。所以《史记》有根本之富与末节之富的辨析。近代人口日益繁多,游手好闲的人日益众多,取多补少,那么根本之富固然可以依赖,而末节之富也可以借助。于是官吏每天跟随着侵凌侮辱他们,日削月割,不久富人也就变穷了。富人不安心,而日益流于凋敝。假如饥荒接连到来,国库不擅自动用,常平仓、社仓的米谷发放,又再次不够,将凭借什么来养活环绕等待哺食的穷苦百姓呢?只有平时培养富户,然后临事才能借助他们的力量。平时减轻徭役赋税,用心保护扶持,临时如平抑物价、施粥、助赈、贷种等事务,都从他们那里获取供给,而不可以压制勒索。引导劝勉有方法,奖励有法规,足谷翁虽然非常吝啬,见到地方官从容开导,加以优厚礼遇,都以此为荣耀,而踊跃听从命令了。雍正二年,皇帝谕令:社仓的设立,原本是为了防备荒年歉收不时之需。我认为劝谕百姓,听任百姓方便自行办理,而不应当用官方法度来约束他们等因。钦此。社仓的米谷,小民不过得到斗斛的益处,而圣心体恤如此,深深忧虑有司执行不好,导致滋生烦扰。而凡是劝分所依靠的富民,怎么可以用官方法度来约束,涉及摊派累及呢?即使他们急公好义、爱护百姓,但道理劝谕、形势禁止,强迫他们必须服从,或者不信任以情,而操之过急,或者不衡量他们的能力,而索取过于奢侈,私下担心志向在于救贫,而弊端先在于扰乱富人。周济穷人的急难,不可以扰乱富人。富人的余财,这才可以救贫。地方官推演《周官》保息安富的意义,为我国家培养元气,使缓急可以依赖,贫富相互维系,那就差不多了。
卷四十二 户政十七 荒政二
救荒贵得人疏 康熙十八年
蒋伊
臣认为救荒的方法,一在于奖励良吏。官吏对于百姓,休戚利病,时刻相关的,没有比得上守令的。如果他们不廉洁、无才能,坐视百姓死亡而不救助,一旦盗贼兴起,百姓也会痛恨他们的上级而没有人愿意效命。如果他们确实贤良且有才能,百姓信任他们既深,有所劝谕,一定乐意帮助;有所委任,一定尽力。他们对百姓的顽劣善良,一定能洞察;百姓的贫富,一定能周知。他们在发放赈济时,一定能核查出纳的奸弊,一定能杜绝侵吞渔利的弊端。流离失所的人可以指望他们招徕,抛荒的土地可以指望他们开垦。所以天下没有救荒的奇策,而有救荒的良吏。然而选择良吏绝对不可以拘泥于成规。不专门赋予职权,那么官吏无法施行他们的志向;不厚加赏赐,那么官吏未必竭尽心力。臣愚以为受灾地方,全靠守令。平时如果能清廉自守,杜绝一尘不染,赈济之时,又能清查人口数量,按人发放,实惠均沾,不至于克扣减损,体恤灾患,多方筹划,使数十万户口,家中虽然空无一物,而人们庆幸获得新生。允许该督抚题请,朝廷大臣共同核实,不拘泥于钱粮盗案,特别准许立即升迁,那么廉吏更加知道努力了。天下最可怜的人,没有比得上饥民的;而天下最可忧虑的人,也没有比得上饥民的。因为救济饥民,正是为了平息盗贼。如果确实能保全数万人的性命,而土地不至于荒芜,户口不至于耗散,真可以说是循吏了。却还用考成之法限制他们,这怎么能劝勉天下呢?一在于专责成。赈济固然依赖守令,然而守令中廉洁有才能的不多见,而贪婪残忍的比比皆是。饿死的人填满沟壑,啼哭呼喊的人布满道路,守令不闻不问。上面有赈贷的恩膏,想了解饥民的实际数量,而守令向来不究查。委托给胥吏,那么所赈济的又不是真实无告的人。想要特别派遣使臣察勘灾伤,却徒然滋生骚扰的弊端,而且民情不相通,而侵吞渔利如故。那么所谓的赈济,不过是公文下达,造册上报,说赈济过若干而已。他们的生与死,本来不得而知。臣请求敕令该督抚,在监司府厅中荐举两三个廉洁干练的官员,总理荒政,分地任事。如虚报应当禁止,扣克应当禁止,闭籴应当禁止,攘夺应当禁止,宰牛应当禁止,都是他们的职责。命令各州县确勘饥民实际数量,一面赈济,不得迟缓,一面报明册籍。总理官根据册籍按数,不时亲自察访。如果到某里某村,而没有其人,这是混开;有其人,而发放不及时、不真实,这是冒侵。立即揭发参劾,作为不能抚恤百姓者的警戒。如果总理官不能承上恤下,反而掣肘良吏,该督抚立即指参。务必使地方各官实心任事,朝夕经营,视为万命生死所关,凡束手待毙者,都令全活而后已,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