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史藏皇朝经世文编六十三

卷五十四礼政一礼论

史藏 · 经世文编 · 已译 · 第 1330–1358 段

之当亲也。则为醴醮祝字之文以达焉。其礼非士冠可赅也。而于士冠焉始之。知君臣之当义也。则为堂廉拜稽之文以达焉。其礼非聘觐可赅也。而于聘觐焉始之。知夫妇之当别也。则为笄次帨鞶之文以达焉。其礼非士昏可赅也。而于士昏焉始之。知长幼之当序也。则为盥洗酬酢之文以达焉。其礼非乡饮酒可赅也。而于乡饮酒焉始之。知朋友之当信也。则为雉腒奠授之文以达焉。其礼非士相见可赅也。而于士相见焉始之。记曰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其事盖不仅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也。即其大者而推之。而百行举不外乎是矣。其篇亦不仅士冠聘觐士昏乡饮酒士相见也。即其存者而推之。而五礼举不外乎是矣。良金之在丱也。非筑氏之镕铸不能为削焉。非氏之模范不能为量焉。良材之在山也。非轮人之规矩不能为毂焉。非辀人之绳墨不能为辕焉。礼之于性也。亦犹是而已矣。如曰舍礼而可以复性也。是金之为削为量。不必待镕铸模范也。材之为毂为辕。不必待规矩绳墨也。如曰舍礼而可以复性也。必如释氏之幽深微眇而后可。若犹是圣人之道也。则舍礼奚由哉。性至隐也。而礼则见焉者也。性至微也。而礼则显焉者也。故曰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三代盛王之时。上以礼为教也。下以礼为学也。君子学士冠之礼。自三加以至于受醴。而父子之亲油然矣。学聘觐之礼。自受玉以至于亲劳。而君臣之义秩然矣。学士昏之礼。自亲迎以至于彻馔成礼。而夫妇之别判然矣。学乡饮酒之礼。自始献以至于无算爵。而长幼之序井然矣。学士相见之礼。自初见执贽。以至于既见还贽。而朋友之信昭然矣。盖至天下无一人不囿于礼。无一事不依于礼。循循焉日以复其性于礼而不自知也。刘康公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故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夫其所谓教者。礼也。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是也。故曰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

译知道父子之间应当相亲,就通过醴酒、醮礼、祝辞、取字等礼仪来体现这种关系。这种礼仪并非士冠礼所能完全涵盖,却从士冠礼开始确立。知道君臣之间应当合乎道义,就通过堂上、阶下、拜揖、稽首等礼仪来体现这种关系。这种礼仪并非聘礼、觐礼所能完全涵盖,却从聘礼、觐礼开始确立。知道夫妇之间应当有别,就通过笄礼、次位、佩巾、大带等礼仪来体现这种关系。这种礼仪并非士婚礼所能完全涵盖,却从士婚礼开始确立。知道长幼之间应当有序,就通过盥洗、酬酢等礼仪来体现这种关系。这种礼仪并非乡饮酒礼所能完全涵盖,却从乡饮酒礼开始确立。知道朋友之间应当守信,就通过赠送雉鸟、干肉、奠酒、授受等礼仪来体现这种关系。这种礼仪并非士相见礼所能完全涵盖,却从士相见礼开始确立。《礼记》说:“礼仪有三百种,威仪有三千种。”这些事项大概不仅仅局限于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这五种关系。即使就其中最重要的方面来推演,所有的德行也都离不开这些了。这些篇章也不仅仅局限于士冠礼、聘觐礼、士婚礼、乡饮酒礼、士相见礼。即使就现存的篇章来推演,所有的五礼也都离不开这些了。优质的金属在矿中时,没有筑氏的熔铸就不能制成刀削,没有氏的模范就不能制成量器。优质的木材在山中时,没有轮人的圆规曲尺就不能制成车毂,没有辀人的墨线就不能制成车辕。礼对于人的本性,也就是这样的道理。如果说舍弃礼就可以恢复本性,那就像说金属制成刀削和量器,不必等待熔铸和模范;木材制成车毂和车辕,不必等待圆规曲尺和墨线一样。如果说舍弃礼就可以恢复本性,那一定要像佛教那样幽深微妙才行。如果还是遵循圣人的大道,那么舍弃礼又从何入手呢?本性是最隐蔽的,而礼则是显现出来的;本性是最细微的,而礼则是显著出来的。所以说:“没有什么比隐蔽之处更能显现真相,没有什么比细微之处更能彰显本质。”所以君子在独处时也谨慎小心。夏商周三代圣王兴盛的时候,在上位的人用礼来教化,在下位的人用礼来学习。君子学习士冠礼,从三次加冠一直到接受醴酒,父子之间的亲情就自然而然地确立了。学习聘觐礼,从接受玉帛一直到亲自慰劳,君臣之间的道义就井然有序地确立了。学习士婚礼,从亲迎一直到撤去酒食完成礼仪,夫妇之间的区别就清清楚楚地确立了。学习乡饮酒礼,从初献一直到不限次数的饮酒,长幼之间的次序就井井有条地确立了。学习士相见礼,从初次见面拿着礼物,一直到见面后归还礼物,朋友之间的信用就鲜明地确立了。大概到了天下没有一个人不被礼所约束,没有一件事不依据礼而行,人们循循善诱,日复一日地在礼中恢复本性而自己却不知不觉。刘康公说:“百姓承受天地的中正之气而生,这就是所谓的命。因此有动作、礼义、威仪的准则,用来安定性命。”所以说:“上天赋予人的叫做性,遵循本性行事的叫做道,修养正道叫做教。”那所谓的教,就是礼。也就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些内容。所以说学习是三代共同推崇的,都是为了阐明人伦关系。

横渠张子之学。以知礼成性。变化气质为先。此二篇可谓见其大意者。

  复礼中篇

凌廷堪

记曰。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此仁与义不易之解也。又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此道与德不易之解也。夫人之所以为人者。仁已矣。凡天属之亲则亲之。从其本也。故曰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亦有非天属之亲。而其人为贤者则尊之。从其宜也。故曰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以丧服之制论之。昆弟亲也。从父昆弟则次之。从祖昆弟又次之。故昆弟之服。则疏衰裳齐期。从父昆弟之服则大功布衰裳九月。从祖昆弟之服。则小功布衰裳五月。所谓亲亲之杀也。以乡饮酒之制论之。其宾贤也。其介则次之。其众宾又次之。故献宾则分阶。其用肩。献介则共阶。其用肫胳。献众宾则其长升受。有荐而无俎。所谓尊贤之等也。皆圣人所制之礼也。故曰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亲亲之杀。仁中之义也。尊贤之等。义中之义也。是故义因仁而后生。礼因义而后生。故曰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礼运曰。礼也者。义之实也。协诸义而协。则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也。郊特牲曰。父子亲。然后义生。义生。然后礼作。董子曰。渐民以仁。摩民以义。节民以礼。然则礼也者。所以制仁义之中也。故至亲可以揜义。而大义亦可以灭亲。后儒不知。往往于仁外求义。复于义外求礼。是不识仁。且不识义矣。乌先生制礼之大原哉。是故以昆弟之服服从父昆弟。从祖昆弟。以献宾之礼献介。献众宾。则谓之过。以从祖昆弟从父昆弟之服服昆弟以献介献众宾之礼献宾。则谓之不及。圣人制之而执其中。君子行之而协于中。庶几无过不及之差焉。夫圣人之制礼也。本于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五者皆为斯人所共由。故曰道者。所由适于治之路也。天下之达道是也。若舍礼而别求所谓道者。则杳渺而不可凭矣。而君子之行礼也。本之知仁勇三者。皆为斯人所同得。故曰德者得也。天下之达德是也。若舍礼而别求所谓德者。则虚悬而无所薄矣。道无迹也。必缘礼而着见。而制礼者以之。德无象也。必藉礼为依归。而行礼者以之。故曰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焉。是故礼也者。不独大经大法。悉本夫天命民彝而出之。即一器数之微。一仪节之细。莫不各有精义弥纶于其间。所谓物有本末。事有终始是也。格物格此也。礼器一篇。皆格物之学也。若泛指天下之物。有终身不能尽识者矣。必先习其器数仪节。然后知礼之原于性。所谓致知也。知其原于性。然后行之出于诚。所谓诚意也。若舍礼而言诚意。则正心不当在诚意之后矣。记曰。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又曰。非礼不动。所以修身也。又曰。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即就仁义而申言之曰礼所生也。是道实礼也。然则修身为本者。礼而已矣。盖修身为平天下之本。而礼又为修身之本也。后儒置子思之言不问。乃别求所谓仁义道德者。于礼则视为末务。而临时以一理衡量之。则所言所行。不失其中者鲜矣。曲礼曰。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此之谓也。是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温故而知新。敦厚以崇礼。

  原治

张惠言

古之治天下者。上不急乎其下。而下无所拂乎其上。政不令而成。狱不省而措。其逸也如此。其政之施于民者。不过岁时读法而已。是亦今有司之所奉行者也。其刑罚之条。止于三千五百。而以待狱讼常有余。岂今之有司常愚。而古之有司常智欤。其民与下相接者。饮酒习射吹笙击鼓以为乐。而知仁圣义中和之德。孝友睦任之行。礼乐射御书数之事。皆后之学士大夫所习焉而难成。成焉而可贵者。乡党州闾之子弟。常出于其间。其化之而俗之懋也又如此。先王之制礼也。原情而为之节。因事而为之

译横渠张子的学问,以知礼成性、变化气质为优先。这两篇文章可以说揭示了它的大意。

复礼中篇

凌廷堪

《礼记》说:“仁就是人,以亲爱亲人为最大;义就是适宜,以尊重贤人为最大。亲爱亲人的差等,尊重贤人的等级,是礼产生的根源。”这是仁与义不变的解说。又说:“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之间的交往,这五者是天下通行的道理;智、仁、勇三者,是天下通行的品德。”这是道与德不变的解说。人之所以成为人的原因,就在于仁罢了。凡是天然血缘关系的亲人就亲爱他们,这是顺从本性,所以说“仁就是人,以亲爱亲人为最大”。也有不是天然血缘关系的亲人,但那个人是贤者就尊重他,这是顺从适宜,所以说“义就是适宜,以尊重贤人为最大”。用丧服的制度来论述,兄弟是亲人,堂兄弟就次一等,族兄弟又次一等。所以兄弟的丧服,是疏衰裳齐期;堂兄弟的丧服是大功布衰裳九月;族兄弟的丧服,是小功布衰裳五月。这就是所说的亲爱亲人的差等。用乡饮酒的礼制来论述,宾客是贤人,介宾就次一等,众宾又次一等。所以向宾客献酒则分开台阶,使用肩肉;向介宾献酒则共用台阶,使用肫胳;向众宾献酒则由长者登阶接受,有荐菜而没有俎肉。这就是所说的尊重贤人的等级。这些都是圣人制定的礼。所以说“亲爱亲人的差等,尊重贤人的等级,是礼产生根源”。亲爱亲人的差等,是仁中的义;尊重贤人的等级,是义中的义。因此义因仁而后产生,礼因义而后产生。所以说君子以义为根本,用礼来实行,用谦逊来表现,用诚信来完成。《礼运》说:“礼,是义的实质。”与义相协调,那么即使先王没有的礼,也可以根据义来创设。《郊特牲》说:“父子亲爱,然后义产生;义产生,然后礼制定。”董仲舒说:“用仁来诱导百姓,用义来磨砺百姓,用礼来节制百姓。”那么礼,是用来制定仁义中道的。所以极度的亲爱可以掩盖义,而大义也可以灭除亲情。后儒不知道这一点,往往在仁之外寻求义,又在义之外寻求礼,这是不认识仁,而且也不认识义了,哪里懂得圣人制定礼的根本原则呢?因此,用兄弟的丧服去服堂兄弟、族兄弟,用献宾客的礼节去献介宾、众宾,就叫做过分;用族兄弟、堂兄弟的丧服去服兄弟,用献介宾、众宾的礼节去献宾客,就叫做不足。圣人制定礼而执守中道,君子实行礼而符合中道,差不多就没有过分和不足的偏差了。圣人制定礼,基于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这五者都是世人共同遵循的,所以说“道,是通往治理的道路”,天下的通行道理就是这样。如果舍弃礼而另外寻求所谓的道,那就渺茫而不可凭信了。而君子实行礼,基于智、仁、勇三者,都是世人共同具备的,所以说“德,是获得”,天下的通行品德就是这样。如果舍弃礼而另外寻求所谓的德,那就空虚悬设而无所依托了。道没有形迹,一定要依托礼才能显现,而制定礼的人凭借它;德没有形象,一定要借助礼作为依归,而实行礼的人凭借它。所以说“如果没有极致的德,极致的道就不会凝聚”。因此礼,不仅大经大法,都完全本于天命民彝而产生,即使是一器一数的细微,一仪一节的琐碎,无不各有精义贯穿其中。这就是所说的“物有本末,事有终始”。格物就是格这个。《礼器》一篇,都是格物的学问。如果泛泛地指天下的事物,有终身不能穷尽认识的。一定要先习熟器数仪节,然后知道礼源于本性,这就是所谓的致知。知道它源于本性,然后实行它出于真诚,这就是所谓的诚意。如果舍弃礼而言诚意,那么正心就不应该在诚意之后了。《礼记》说:“从天子直到庶人,一概都以修身为根本。”又说:“非礼不动,是用来修身的。”又说:“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就仁义进一步阐述说“礼是产生的根源”,这就是道其实是礼。那么修身为根本,就是礼罢了。大概修身是平治天下的根本,而礼又是修身的根本。后儒置子思的话不问,却另外寻求所谓的仁义道德,对于礼则视为末务,而临时用一个理来衡量,那么所言所行,不失去中道的很少了。《曲礼》说:“道德仁义,非礼不成。”说的就是这个。因此君子尊崇德性,而讲求学问;达到广大,而穷尽精微;达到极高明,而践行中庸;温习旧知而知道新理,敦厚朴实以崇尚礼。

原治

张惠言

古代治理天下的人,上面不急于要求下面,而下面没有违背上面的。政令不强制就能成功,案件不审察就能搁置。他们的安逸就是这样。他们施于百姓的政治,不过是岁时宣读法律罢了。这也是现在官吏所奉行的。他们的刑罚条款,止于三千五百条,而用来应对狱讼常常有余。难道现在的官吏常常愚蠢,而古代的官吏常常智慧吗?百姓与下级接触的人,饮酒、习射、吹笙、击鼓以为娱乐,而懂得仁、圣、义、中、和的品德,孝、友、睦、任的行为,礼、乐、射、御、书、数的事务,都是后来的学士大夫所学习而难以成就,成就了而可贵的。乡党州闾的子弟,常常出自其中。他们的教化而风俗的兴盛又如此。先王制定礼,推究情理而为之节制,因应事务而为之

防。民之生。固有喜怒哀乐之情。即有饮食男女声色安逸之欲。而亦有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故为之婚姻冠笄丧服祭祀宾乡相见之礼。因以制上下之礼。分亲疏之等。贵贱长幼之序。进退揖让升降之数。使之情有以自达。欲有以自遂。而仁义礼智之心。油然以生。而邪气不得接焉。民自日用饮食。知能所及。思虑所造。皆有以范之。而不知其所以然。故其入之也深。而服之也易。夫蛮粤之人。生而侏离。闻中国之音。则骇而视。被发文身之俗。资章甫而无所售。彼其习于鄙陋者犹如此。而况习于礼教者。其有奇袤放恣之民生其闲。有不怪且骇。屏之而无所容者乎。故先王所以能一道德。同风俗。至于数十百年而不迁者。非其民独厚。其理自然也。是故先王之制礼也甚繁。而其行之也甚易。其操之也甚简。而施之也甚博。政也者。正此者也。刑也者。型此者也。乐也者。乐此者也。是故君者。制礼以为天下法。因身率而先之者也。百官有司者。奉礼以章其教。而布之民者也。度礼之所宜而申之。民所常习。故政不烦也。权礼之所禁而轻重之。以绳不合者。故刑不扰也。民习于礼。故知有是非。有是非。然后有羞恶。是故赏罚可得而用也。民习于礼。故知有父子君臣长幼上下。知父子君臣长幼上下。然后有孝弟忠信。是故军旅田役之事。可得而使也。民习于礼。故有孝友睦任。有孝友睦任。然后有知仁圣义中和。是故其人材成者。可得而用也。故曰礼止乱之所由生。犹防止水之所自来也。坏国破家亡人。必先去其礼。礼不去。而风俗隳国家败者。未之有也。后之君子则不然。不治其情而罪其欲也。不制其心而恶其事也。令之以政而不知其所由然也。施之以禁而不知其所以失也。行而无所循习。动而无所法守。不胜其欲而各以知求之。知上之有以禁我也。则各以诈相遁。有司见其然。于是多为刑辟以束缚之。条律之烦。至不可胜数。以治其不幸而不能逃者。其幸而能逃不抵于法则又莫之问也。虽其不能逃而抵于法吏。当之死而不敢怨。而其所以然者。岂非其人之大不幸欤。此三代以下所以小治不数见。而大乱不止者也。

译防备。百姓的生活,本来就有喜怒哀乐的情感,就有饮食男女、声色安逸的欲望,也有恻隐、羞恶、辞让、是非的本心。所以为他们制定婚姻、冠笄、丧服、祭祀、宾乡、相见等礼仪,借此来确立上下的礼节,区分亲疏的等级,明确贵贱长幼的次序,规定进退揖让升降的度数,使得情感有途径得以表达,欲望有途径得以满足,而仁义礼智的本心自然产生,邪气便无法侵扰。百姓从日常饮食起居,到知识能力所及、思虑所至,都有规范加以约束,却不知其所以然。因此,礼教渗入人心很深,百姓顺从也就容易。那些蛮夷粤地的人,生来语言不通,听到中原的声音就惊骇注视;披头散发、身上刺青的习俗,即使给他们戴上礼帽也卖不出去。他们习惯于鄙陋尚且如此,何况习惯于礼教的人呢?如果其中有奇异放纵的百姓产生,难道不感到奇怪且惊骇,被排斥而无处容身吗?所以先王能够统一道德,同化风俗,历经数十百年而不改变,并不是百姓特别淳厚,而是道理自然如此。因此先王制定的礼仪非常繁复,但实行起来却很容易;掌握的原则非常简明,而推行的范围非常广大。政令,就是端正这些的;刑罚,就是塑造这些的;音乐,就是使人们乐于这些的。所以君主,制定礼仪作为天下的法则,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百官有司,奉行礼仪以彰明教化,并颁布给百姓。衡量礼仪的适宜之处而加以申明,因为这是百姓常习的,所以政令不烦琐;权衡礼仪所禁止之事而区分轻重,用来约束不合礼仪的人,所以刑罚不扰民。百姓习惯于礼仪,所以知道有是非;知道有是非,然后才有羞恶之心。因此赏罚可以施用。百姓习惯于礼仪,所以知道有父子、君臣、长幼、上下的关系;知道有父子、君臣、长幼、上下的关系,然后才有孝悌忠信。因此军旅田役之事可以役使。百姓习惯于礼仪,所以有孝友睦任;有孝友睦任,然后才有仁、圣、义、中和。因此成材的人可以任用。所以说,礼仪制止混乱的产生,就像堤坝防止水的来源一样。败坏国家、毁灭家族、使人灭亡,必定先抛弃礼仪;礼仪不抛弃,而风俗败坏、国家衰亡的,从未有过。后来的君子却不是这样。不治理百姓的情感却归罪于欲望,不制约百姓的本心却厌恶其行为。用政令命令他们,却不让他们知道原因;施加禁令,却不让他们知道为何犯错。行动没有遵循的习惯,举动没有效法的准则。无法克制欲望,各自凭智巧去追求;知道上面有人禁止自己,就各自用欺诈来逃避。有司看到这种情况,于是制定很多刑法来束缚他们,条律烦琐,多到数不过来,用来惩治那些不幸而无法逃避的人;那些侥幸能逃避、不触犯法律的人,又没有人过问。虽然那些无法逃避而触犯法律的人,被判死刑也不敢怨恨,但他们之所以如此,难道不是他们的大不幸吗?这就是夏商周三代以后,小治不常见,而大乱不止的原因。

行俭论

陈斌

欲天下足食则勤耕。欲天下足用则行俭。劝耕之要。余有量行沟浍之说矣。若用绌而国不俭。则劳费日烦。末作日众。人民之归农者日少。将用不足而食益不足也。饥盗乘之。遂不可支。然则天下长久之脉。在行俭而已矣。行俭之实在止欲。在去饰。在禁糜。而不在于吝出内裁正费也。出内吝。则无以使人。正费裁。则无以供事。此敛怨之由。而非谨身节用之实政也。今观乡鄙细人之欲。饱暖而已。麤衣粝食。一金之资。可以给一人。若进而求美好。则用倍之。进而求丰余。则又倍之。又进而求鲜异。则更倍之矣。而所见巨商豪吏。一宴而必数缗。袭衣而必百贯。一衣食之费。平人且终岁而耗千金。而又欲美其宫室。饰其器用。侈其一切。养生送死之具。而又有声色之娱。狗马畋游戏玩之好。数倍于常用。吾以知人之欲至无穷。而其害亦至无穷也。而况于卿士大夫之有家。而况于后王君公之有国与天下者。其导欲非一人。其从欲非一事。起于至微至近之间。而渐至于屈四海之力而撊然不觉。岂不可为寒心者耶。若一日止而绝之。以宽于民。以补于财用。则朝廷上下即传为盛德。不数年而天下成为风俗。广为教化。则公卿守法。士大夫上廉。农民安处而尽其力。吾知任事之臣。不必为铢两出入之计。而天下之用渐足矣。天下习俗之陋。莫甚于去实务尚虚美。施施然惟粉饰之事。自知其力之既屈而犹侈其外观。则立敝之道也。故吾谓欲行俭者又在去饰。夫饰非一端也。有罄其力而饰者。有力不足而愈饰者。罄其力而饰者。其室空。力不足而愈饰者。其业败。奚以明其然也。今有一日用之器。亦取用而足矣。而或饰以刻镂。刻镂不足。又饰以丹采矣。丹采不足。又饰以金玉矣。而凡服御饰于身。陈设饰于家。妾婢饰于内。仆从饰于门。鞍马轺舟饰于路。非礼体所系。而必为是者。以为外观之不可已耳。此犹罄其力而饰者。然出广而入有数。富室必落。中产必贫。若其已贫。而勉循富者之为。无所入。而不塞出者之窦。牵庸人之议。以示观美于俗目。而不顾其后。则日虚月耗。而不可救矣。圣人有言曰。有国有家者。不患贫而患不安。贫不可讳。俭则可安。后世患贫而又不能俭者。粉饰之言误之也。况胥天下而尚粉饰。则人无诚朴之意。事无经久之计。其害至大。又不特俭之不能行也。至一切无名费用。即豪家大族。其房户庖厨▯苑之间。与夫节赏年例寺观香火之类。靡所不有。而况于有国家乎。故古今丰大之朝。事多用广。费有所因。遂历久不革。则且视为常款。沿为定额。曾不知其岁岁而虚糜也。滥觞之始放为长流。大壑之泽竭于漏。故禁糜者又行俭之一事也。或曰。人主患不广大。度支出入岁巨万。而惟俭之行。是示人以不广大也。奈何。曰。人主谨身节用。以一人之俭。养给天下之众。则正广大之至也。唐尧土簋而称圣帝。夏禹恶衣而冠三王。孝文以弋绨为汉太宗。宪宗以一肉兴唐中叶。而于丰亨裕大之时。进惟王不会之说者。未有不误人家国者也。故一人行俭。即为教化。天下行俭。即为风俗。俭则食用不侈而物价平。技巧不作而农力尽。由撙节之后可以蕃生殖。由生殖之后可以备积储。有积储而可以馈兵。可以御荒。而天下之用恒足矣。夫岂纤悉之务哉。曰国俭而不能举礼。又奈何。曰三代而上。布衣而朝。陶匏而祭。再进以俭。故不能举礼。今之俭犹古之奢。窃谓必行俭而后可以求礼意也。汉明帝曰。吾子岂得与先帝子比。此为知国计者。若唐之嫁公主。宋之郊。明季之封藩。则自罢其国耳。何礼之举。而又何俭之能行哉。

  叔孙通论

赵进美

人主之治天下。举一世而整齐约束之。而人不敢贰。无异术也。礼与兵二者而已。二者其功相辅。不可偏废。然人主之用。必有所独重。而世亦因之以为治乱。不可不慎也。故礼不足则任法。法不足则恃兵。兵者。礼之穷而法之变也。兵可止乱。亦可生乱。以生乱

译行俭论

陈斌

想要天下粮食充足,就要勤于耕种。想要天下物资充足,就要实行节俭。劝勉耕种的关键,我已有度量开凿沟渠的论述了。如果物资短缺而国家不节俭,那么劳役耗费日益繁多,非农业的生产日益众多,回归农业的人民日益减少,将会导致物资不足而粮食更加不足。饥荒和盗贼乘虚而入,国家就支撑不住了。那么,天下长治久安的根本,就在于实行节俭罢了。实行节俭的实际在于遏制欲望,在于去除装饰,在于禁止浪费,而不在于吝啬支出、裁减正当的费用。吝啬支出,就无法役使百姓;裁减正当的费用,就无法供给事务。这是招致怨恨的原因,而不是修身节用的实际政令。现在看乡野平民的欲望,吃饱穿暖罢了。粗布衣服、粗粮食物,一钱的资本,就能供养一个人。如果进而追求美好,花费就加倍;进而追求丰裕,花费又加倍;再进而追求新奇,花费就更加倍了。而看那些大商人、大官吏,一次宴会必定花费数缗,一套衣服必定花费百贯,仅仅衣食的费用,普通人一年就要耗费千金。他们还想要美化宫室,装饰器物,奢侈一切生活起居和丧葬的器具,又有声色娱乐,以及养狗、骑马、打猎、游戏、玩赏的爱好,这些花费是日常用度的数倍。我由此知道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其危害也是无穷无尽的。何况那些卿士大夫拥有家业的人,何况那些后王君公拥有国家和天下的人。他们引导欲望的不仅仅是一人,顺从欲望的不仅仅是一事,起源于极细微、极近便的地方,而逐渐发展到耗尽四海的力量却浑然不觉,这难道不让人寒心吗?如果有一天停止并断绝这些欲望,以宽待百姓,以补充财用,那么朝廷上下就会传颂为盛德,不出几年天下就会形成节俭的风俗。广泛推行教化,那么公卿遵守法度,士大夫崇尚廉洁,农民安居乐业并竭尽力量。我知道执政的大臣,不必为锱铢两的收支精打细算,而天下的用度就逐渐充足了。天下习俗的陋劣,没有比舍弃实务而崇尚虚浮的美更严重的了。洋洋自得地只从事粉饰的事情,自己知道力量已经枯竭却还要夸大外表,这是导致败坏的道路。所以我认为想要实行节俭,又在于去除装饰。装饰并非只有一种,有用尽力量去装饰的,有力不足却更加装饰的。用尽力量去装饰的,家室会空虚;力不足却更加装饰的,家业会败落。凭什么说明是这样呢?现在有一件日常使用的器物,取用足够就可以了。却有人用雕刻来装饰它,雕刻不够,又用丹漆彩绘来装饰;丹漆彩绘不够,又用金玉来装饰。而凡是服饰装饰在身上,摆设装饰在家里,妾婢装饰在内室,仆从装饰在门口,鞍马车辆船只装饰在路上,这些都不是礼仪体制所要求的,却一定要这样做,是因为认为外表的装饰不可停止罢了。这还算是用尽力量去装饰的情况。然而支出广阔而收入有限,富户必定败落,中产必定贫困。如果已经贫困,却勉强遵循富人的做法,没有收入来源,却不堵塞支出的漏洞,牵强附会庸人的议论,向世俗展示美观,而不顾后果,那么就会每日空虚、每月消耗,而不可救药了。圣人有话说:“拥有国家和家业的人,不担心贫穷而担心不安定。”贫穷不可隐瞒,节俭却可以安定。后世担心贫穷却又不能节俭的人,是被粉饰的言论误导了。何况如果天下都崇尚粉饰,那么人就没有诚实朴厚的意念,事就没有长远的计划,其危害极大,又不只是节俭不能实行了。至于一切没有名目的费用,即使是豪强大族,他们的房舍、厨房、园林之间,以及节日赏赐、年度惯例、寺庙道观香火之类,无所不有,何况拥有国家的人呢?所以古今兴盛宏大的朝代,事务多而用度广,费用有所沿袭,于是长久不改革,就把它视为常规款项,沿袭为定额,竟然不知道每年都在虚耗。滥觞之始放任成为长流,大壑的泽水因渗漏而枯竭。所以禁止浪费又是实行节俭的一件事。有人说:“君主担心不够宏大,年度支出收入数以万计,如果只实行节俭,这是向人显示不宏大,怎么办?”回答说:“君主修身节用,以一个人的节俭,供养天下的众人,这正是宏大的极致。唐尧使用土制的食器而被称为圣帝,夏禹厌恶华丽的衣服而冠绝三王,汉文帝以弋绨为衣而成为汉太宗,唐宪宗以一块肉兴起唐中叶。而在丰裕亨通、宏大之时,进献‘王者不会’之说的人,没有不误导人家国的。所以一个人实行节俭,就是教化;天下实行节俭,就是风俗。节俭那么食用不奢侈而物价平稳,技巧不兴起而农业力量竭尽。从节约之后可以繁衍生殖,从生殖之后可以储备积蓄。有积蓄就可以供给军队,可以抵御荒年,而天下的用度就永远充足了。这难道是琐碎的事务吗?”有人说:“国家节俭而不能举行礼仪,又怎么办?”回答说:“夏商周三代以前,穿着布衣上朝,用陶器祭器祭祀,再进一步以节俭为尚,所以不能举行礼仪。现在的节俭相当于古代的奢侈,我私下认为必须实行节俭然后才可以追求礼仪的本意。汉明帝说:‘我的儿子怎么能与先帝的儿子相比?’这是懂得国家大计的人。如果像唐朝嫁公主,宋朝郊祀,明朝末年封藩王,那是自己罢黜国家罢了,还谈什么礼仪,又怎么能实行节俭呢?”

叔孙通论

赵进美

君主治理天下,用一整代人的时间来整齐约束,而人们不敢有二心,没有别的办法,只有礼和兵这两者罢了。这两者的功效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然而君主的运用,必定有所侧重,而世人也因此判断治乱,不可不慎重。所以礼不足就任用刑法,刑法不足就依赖军队。军队,是礼的穷尽和法的变通。军队可以制止混乱,也可以产生混乱。以产生混乱

者止乱。是取黄良乌喙之效。愈而不已。其病将大于未愈也。己强而欲人之弱。己暴而欲人之仁。己猜而欲人之愚。是皆恃兵之弊。而秦之所以亡也。孔子曰。以礼让为国乎何有。古之治居其功。而乱不居其弊者。其惟礼乎。礼之说微矣。其最着而易见者。别亲疏。分贵贱。严进退。谨取与。忠孝所由出。而廉耻所由生。人道之所赖以立也。三代之时。上下前后。截然而不相踰。衣服起居。秩然而不相乱。其人主垂裳正绅。不深求天下。而世已循循称治焉。秦之无礼也。自商鞅始矣。至李斯之徒。又从而甚之。奸而获利。猾而避法。薄亲让而仇名义。相为贤智。世溺而不返。赵高所云。时不师文而决以武力。贫者富之。贱者贵之。远者近之。是固商鞅李斯之遗意。而高袭取之耳。夫礼犹饮食菽粟也。今使人日绝其饮食。而又加之黄良乌喙之药。未有不殆者矣。秦之亡也。岂徒赵高之罪哉。秦亡。汉帝以布衣取天下。时未能偃兵。而幸有叔孙通者起而救之以礼。至为绵蕞野外习之。其心岌岌矣。汉不危于鸿门荥阳。而危于拔剑击柱之时。通之功岂可与绛灌并论哉。若鲁二生者。必俟百年积德而后起。是不知礼之为饮食菽粟。而宜乎求即效者之以黄良乌喙杂然而并进也。

译制止动乱,这就像服用黄良、乌喙这类猛药的效果。病虽痊愈却不停止用药,病情将会比未痊愈时更严重。自己强大却希望别人弱小,自己残暴却希望别人仁爱,自己多疑却希望别人愚笨,这些都是依赖武力的弊端,也是秦朝灭亡的原因。孔子说:“用礼让来治理国家,有什么困难呢?”古代治理国家取得功绩,而混乱不留下弊端,大概只有礼吧。礼的道理微妙,其中最显著且容易看到的,是区分亲疏,划分贵贱,严肃进退的礼节,谨慎取舍给予。忠孝由此产生,廉耻由此生成,这是人伦道德赖以确立的基础。夏商周三代的时候,上下前后界限分明,互不逾越;衣服起居井然有序,互不混乱。君主垂衣正带,不深究天下事务,而世间已经井然有序,被称为治世。秦朝没有礼制,是从商鞅开始的。到了李斯这些人,又进一步加剧了这种状况。奸诈而获利,狡猾而避法,轻视亲情谦让而仇视名义,互相标榜为贤智,世人沉溺其中而不能回头。赵高所说的“时不师文而决以武力”,让贫穷的人富裕,低贱的人尊贵,疏远的人亲近,这本来就是商鞅、李斯的遗留思想,而赵高只是沿袭采纳罢了。礼就像饮食豆粟一样必要。现在让人每天断绝饮食,却又给他服用黄良、乌喙这类猛药,没有不危险的。秦朝的灭亡,难道仅仅是赵高的罪过吗?秦朝灭亡后,汉高祖以平民身份取得天下,当时还未能停止战争,幸好有叔孙通起来用礼来补救。甚至在野外设置标记练习礼仪,他的心情是何等危急啊。汉朝没有在鸿门、荥阳陷入危险,却在拔剑击柱的时候面临危机。叔孙通的功劳难道可以和周勃、灌婴相提并论吗?至于鲁地的两位儒生,一定要等到百年积德之后才肯出山,这是不知道礼就像饮食豆粟一样不可或缺,而适合那些追求立即见效的人把黄良、乌喙等猛药杂乱地一起使用。

礼论绿野斋文集

刘鸿翱

自三代后唐虞夏商周之典章文物。徒为学者考古之资。而帝王之治天下。不获其用。其弊一在于趋时者之灭古。一在于矫时者之泥古。灭古者习为刑名法律之术。以轻简便易率天下。谓先王之委曲繁重。乃厌苦斯人之具。一切扫除而更张之。秦之所以为二帝三王之罪人也。而拘牵之士。曲曲拾灰烬之余。必尺寸争古人。不辨真伪传闻之迹。其有扞格难通。则强为之解。此执一说。彼又执一说。致世主有聚讼之叹。呜呼。古道之不可复。岂尽在趋时者之灭古与。孔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圣人之所谓因。乃君臣父子年妇昆弟朋友之伦。 亲义序别信之道。天之经。地之义。人之纪。虽更衰乱。犹相与维持而不敢尽泯者。至于郊庙朝廷享祭燕会之度。宫室车旗服物采章之制。升降拜跪周旋裼袭之文。虽夏之礼不尽可用于殷。殷之礼不尽可用于周。故必损之益之。而后一代之制定焉。今儒者生秦汉以后。必尽执夏殷周之仪文。谓毫厘不可复议。亦已惑矣。且夫周官之为害于天下也。论者谓新室之所增益也。若仪礼。乃周公之遗。孔子所叹为郁郁者。在圣人当时。未尝不起以义。而在后世。未必尽顺乎情。善哉郝敬之言曰。仪礼有不宜于今日者。如士冠礼。不论有爵无爵。辄用命服。今可乎。士婚礼。女子既许嫁。笄矣。出教于宗室三月。今可乎。士相见。宾五请。始得主人一出。又不升堂。止于大门外一拜。今可乎。臣侍食于君。不待君命。先饭。尝饮食。今可乎。古人无纸笔。故书必刀。文必篆。册必竹简木板。古人无棹椅。席地而坐。故食必用用豆用鼎。祭祀之孙为祖尸。父拜其子也。丧纪之父在母丧与妻同服也。庶子后父为其母缌也。此皆礼之难用者也。夫尧舜禹汤文武之盛。固非后世所及。然即圣人复生。古礼之宜于今者。圣人复之。其为众之所不安者。圣人亦必不尽复也。今礼之为有道君子所病者。圣人去之。其乖于人情而或大害于义者。圣人去之。其适于人情而无大害于义者。圣人亦必不去也。颜渊问为邦。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此四者。岂足备为邦之制哉。四者之外。圣人之创造岂少哉。然则如之何。曰圣人一以酌古。一以准今。

  请修礼书疏康熙二十六年

御史陈紫芝

伏闻经世安民。莫大乎礼。历代人君。每当功成治定之后。必命儒臣详定典礼。专辑成书。以纲纪四方。而昭垂万世。如周有周礼仪礼。至今奉之为经。是后两汉叔孙通曹褒之礼。不传于世。他如唐之最备者开元礼。宋之最备者政和五礼。明之最备者集礼。其书皆流传至今。条目卷帙。凿凿可据者也。我 朝今日海宇荡平。车书万里。正当治定制礼。功成作乐之盛世。而恭值  皇上千古制作之圣君。伏读数番  上谕。祀事必极诚敬。朝仪必期整肃。民用必归节俭。天下万世。咸仰我  皇上之神明斋戒。恭己正人。事事以典礼为念矣。至所行   郊   庙 宫 朝之仪制。八旗满汉人等服用之式。与婚丧之礼。固本   祖宗家法。节经酌定。见入会典。而特未有专辑之礼书。且我 朝开局纂修。无书不备。独此典礼大节。尚少一书。传之万世。似为阙事。虽会典总括六部。为 本朝法度之书。而未可为礼书。如明时亦有会典。唐宋有六典会要。而礼书皆在其外。再即今日吏部有品级考。户部有赋役全书。兵部有中枢政考。刑部有大清律。皆在会典之外。合而观之。有会典又不可无礼书也明矣。查康熙二十三年间。部覆原任刑部尚书魏象枢疏。俟会典成后。择礼制之关官民者。另编简明一书。颁刻民间在案。此只就晓谕民间而言也。若为万世垂示。终须汇集通辑。方号全书。况就会典所载。止见行礼制。大纲固已毕举。细目未必悉张。非专辑而详定之。何能一一无遗耶。如前五月二十日。  皇上躬亲求雨。万姓欢呼。固

译《礼论》出自《绿野斋文集》

刘鸿翱

自夏、商、周三代之后,唐尧、虞舜、夏禹、商汤、周文王武王的典章制度与礼乐文物,仅仅成为学者考据古事的资料,而帝王治理天下却无法加以运用。其弊端一方面在于迎合时势者抹杀古制,另一方面在于矫饰时弊者拘泥古法。抹杀古制的人习惯于运用刑名法律的手段,以轻便简易的方式来统治天下,认为先王那些曲折繁重的制度,是使人厌恶痛苦的器具,于是全部扫除并加以变革。这就是秦朝之所以成为二帝三王罪人的原因。而拘泥牵强的人,细细捡拾灰烬中的残余,必定在尺寸上与古人争论,不辨别真伪传闻的痕迹;如果有抵触难通之处,就强行加以解释。这一派坚持一种说法,那一派又坚持另一种说法,致使当世的君主发出聚讼纷纭的叹息。唉!古道之所以不能恢复,难道全在于迎合时势者抹杀古制吗?孔子说:“殷朝沿袭夏朝的礼制,所增减的内容是可以知道的;周朝沿袭殷朝的礼制,所增减的内容是可以知道的。如果有继承周朝的,即使经过百代也是可以预知的。”圣人所说的沿袭,是指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之间的伦理,亲、义、序、别、信的道理,这是天的常道,地的义理,人的纲纪。即使经历衰败动乱,人们仍然相互维持而不敢完全泯灭。至于郊祀、宗庙、朝廷、享祭、宴会的法度,宫室、车马、旗帜、服饰、器物、色彩、纹章的制度,升降、拜跪、周旋、袒露、袭衣的仪节,虽然夏朝的礼制不能全部适用于殷朝,殷朝的礼制不能全部适用于周朝,所以必须有所减损和增益,然后一代的制度才确定下来。现在的儒者生活在秦汉以后,必定完全执守夏、殷、周的仪节文辞,认为毫厘之间都不能再议,这也太糊涂了。况且《周官》对天下造成的危害,议论者认为是王莽新朝所增益的。至于《仪礼》,乃是周公的遗存,孔子赞叹其郁郁文哉的典籍,在圣人当时,未曾不依据义理来兴起;而在后世,未必完全顺乎人情。郝敬的话说得好:“《仪礼》中有不适合今日的内容,比如《士冠礼》,不论有无爵位,就使用命服,现在可以吗?《士婚礼》,女子已经许配,行笄礼了,出嫁前在宗室接受教育三个月,现在可以吗?《士相见礼》,客人五次请求,才得到主人出来一次,又不升堂,只在大门外拜一次,现在可以吗?臣子侍奉君主进食,不等君主命令,先吃饭,品尝饮食,现在可以吗?古人没有纸笔,所以写字必定用刀刻,文字必定用篆书,书册必定用竹简木板;古人没有桌椅,席地而坐,所以进食必定用簋、豆、鼎;祭祀时孙子作为祖父的尸(代表受祭者),父亲拜儿子;丧礼中父亲在母亲丧期与妻子穿同样的丧服;庶子在其父死后为其母服缌麻。这些都是礼制中难以施行的。”尧、舜、禹、汤、文王、武王的盛世,固然不是后世所能企及的。然而即使圣人再生,古礼中适合今天的,圣人会恢复;那些众人感到不安的,圣人也必定不会全部恢复。现在礼制中被有道君子所诟病的,圣人会去除;那些违背人情且对大义有重大损害的,圣人会去除;那些顺乎人情且对大义没有重大损害的,圣人也必定不会去除。颜渊问如何治理国家,孔子说:“实行夏朝的历法,乘坐殷朝的车子,穿戴周朝的礼帽,音乐则用韶舞。”这四样,难道足以完备治理国家的制度吗?在这四样之外,圣人的创造难道少吗?那么该怎么办呢?回答说:圣人一方面斟酌古制,一方面以当今为标准。

《请修礼书疏》康熙二十六年

御史陈紫芝

我私下听说,治理世事、安定百姓,没有比礼更重要的了。历代的君主,每当功业完成、天下安定之后,必定命令儒臣详细审定典礼,专门辑录成书,用来纲纪四方,而昭示垂范万世。比如周朝有《周礼》《仪礼》,至今被奉为经典。此后两汉叔孙通、曹褒的礼制,没有流传于世。其他如唐朝最完备的是《开元礼》,宋朝最完备的是《政和五礼》,明朝最完备的是《集礼》,这些书都流传至今,条目卷帙,确凿有据。我朝如今海内平定,车同轨、书同文达万里,正当治理安定、制定礼乐、功业完成、制作音乐的盛世,而恭敬地正值皇上这位千古制作的圣君。我阅读多道上谕,祭祀之事务必极尽诚敬,朝堂仪制务必期望整肃,民用务必归于节俭,天下万世,都仰慕皇上神明的斋戒,恭敬自身以端正他人,事事以典礼为念。至于所实行的郊祀、宗庙、皇宫、朝廷的仪制,八旗满汉等人的服饰用品样式,以及婚丧之礼,固然本于祖宗家法,经过斟酌确定,现已载入《会典》,但特别缺少专门辑录的礼书。况且我朝开局纂修,无书不备,唯独这典礼大节,尚缺一书,传之万世,似乎是缺憾之事。虽然《会典》总括六部,是本朝的法度之书,但不能作为礼书。比如明朝也有《会典》,唐宋有《六典》《会要》,而礼书都在其外。再如今天吏部有《品级考》,户部有《赋役全书》,兵部有《中枢政考》,刑部有《大清律》,都在《会典》之外。综合来看,有《会典》又不可无礼书,这是明显的。查康熙二十三年间,部覆原任刑部尚书魏象枢的奏疏,俟《会典》完成后,择取关乎官民的礼制,另编简明一书,颁刻民间,已有案可查。这只是就晓谕民间而言。如果要为万世垂示,终究须要汇集通辑,才称得上全书。况且就《会典》所载,只见行礼的大纲,固然已经全部列举,细目未必完全展开。不专门辑录而详细审定,怎么能一无遗漏呢?比如前五月二十日,皇上亲自求雨,万民欢呼,固然

系常祀而外。为民祈   天之旷典。诸臣未深明雩礼。以致清道陪祀。举措多愆。则他礼之或阙。可类而推矣。查唐宋明礼书。大同小异。皆分吉凶宾军嘉五礼名色。而益以冠服仪仗卤簿乐歌等项。合无请于今八月间。会典告成。进呈 鉴定后。特选老成宿学熟于典故者。专修 皇清典礼。仍仿历朝体式。分项成编。以会典已定者为主。有未定者增之。其已定而尚未详明者。稍加修饰之。至民间则仿明书参用文公家礼之意。撮其大纲。略为厘定。务使贵贱咸守。小大皆由。既以制礼作乐。示一代之典章。亦以止僭防侈正四方之风化。将 本朝制度。上与周礼仪礼垂。非汉唐宋明可同日语矣。

译除了常设的祭祀之外,为百姓向天祈雨的典礼,是上天施予的宏大典制。各位大臣未能深入理解求雨之礼,以至于在清扫道路、陪同祭祀时,举措多有失误。那么其他礼仪中可能存在的缺失,也可以由此类推而知了。

查阅唐、宋、明三代的礼书,大体相同而细节略有差异,都将礼仪分为吉、凶、宾、军、嘉五类名目,并增加了冠服、仪仗、卤簿、乐歌等项目。

是否可以在今年八月间,当《会典》编纂完成,进呈御前鉴定之后,特别选拔年老成德、学识渊博且熟悉典故的人,专门修撰《皇清典礼》。仍然仿照历代朝代的体例,分门别类编撰成书。以《会典》中已确定的内容为主,对于尚未确定的加以增补,对于已确定但尚不详尽的稍加修饰完善。

至于民间,则仿照明代礼书,参酌朱熹《家礼》的宗旨,提取其大纲,略作整理规定。务必使无论贵贱都共同遵守,无论大小事务都依循而行。

这样既通过制礼作乐,展示本朝代的典章制度,也通过制止僭越、防止奢侈来端正天下的风俗教化。将使本朝的制度,上与周代的《仪礼》相媲美,绝非汉、唐、宋、明各代所能同日而语的。

请厘定制度疏康熙 年

胡煦

伏见我  皇上自御极以来。凡一切利民之事。罔不兴举。一切病民之事。罔不剔除。业已周详尽善。毫无渗漏。臣蓬蔀庸才。学识短浅。乌能仰佐高深。第念古之帝王。称盛治致隆理者。莫不奉道以为枢衡。故其创制立法。亦皆有深意存乎其中。今观三重之道。以考礼制度为先。而万国遵行。惟一道同风为盛。故成周初政。遂有谨权量审法度之文。而月令所颁。亦明着角斗甬正斛之事。法度不一。则商贾或迷于所往。而奸人罔法。皆得显然各遂其私。恐非使之必尊必信必从之深意也。臣谨按各省之斗斛。有以十二筩为一斗者。有以十三四筩。十七八筩。及三十六筩。而始为一斗者。是多寡之在各省。原不一其量也。又按各省之戥秤。有苏法广法之不同。其秤亦有十四两。十六两。十八两。二十四两之不同。是轻重之在各省。原不一其衡也。又按各省之尺度。有以两手为一尺者。有以三手为一尺者。又有以一度为一尺者。又有直立于此。伸手挈布疋而上之。俟其下垂至地。始为一尺者。是长短之在各省。原不一其制也。且非特省殊制异也。即在一省。已先不能齐而一之。臣思法制不彰。恐非所以立无外之模。示建中之极。将愚贱之信从。亦无自而定矣。请  下该部。酌量多寡轻重长短大小之宜。定为一成不易之制。颁发直省。务使家守其程。户遵其度。薄海内外。罔不倾心慑志于 国家之盛制。于以鼓守典奉法之心。启一道同风之盛。将遵王之道。顺帝之则。未必不由制器尚象中。振兴而激劝之也。

  定制崇俭疏

陈廷敬

窃惟 国家久安长治之计。关于风俗。风俗盛衰之故。系乎人心。正人心厚风俗之机。存乎教化。故品节度数。必有定制。所以辨上下定民志。使天下移风易俗。回心向道。尤教化之急务也。洪惟  皇下尧仁舜哲。禹俭汤勤。总揽天下之大权。先教化而后刑罚。谓礼义廉耻。国之四维。而宏奖官方。廉为尤重。臣愚谓贪廉者。治理之大关。奢俭者。贪廉之根柢。欲教以廉。当先使俭。然而不能遽致者。则积习使之然也。臣伏见我  皇上盛德渊纯。躬先节俭。御服无奇丽之观。尚膳鲜兼珍之味。早朝晏罢。谨小慎微。与中外臣民。共登古之风。一时公卿大夫。是则是效。宜蒸蒸有丕变之机矣。臣谓风俗未能尽俭者。盖古者衣冠舆马服饰器用之具。婚丧之礼。贱不得踰贵。小不得加大。今或等威未别。因而奢僭之习未尽化也。百金中人之产。一裘之费。奚啻百金。绮纨之服。机丝所织。花草虫鱼。时新日异。旧者犹新。新者已旧。贫者循旧而见嗤。富者即新而无厌。转相慕效。积以成风。外官之任者。或拥傔从数十百人。衣轻策肥。车马阗咽。震惊道路。泥沙之用不惜。贪饕之行易成。由是则富者黩货无已。贫者耻其不如。冒利触禁。妄冀苟免。幸不罹于法。则以高赀夸耀闾里。愚民无知。见其如此游末趋利。多离南亩。弃其本业。贾谊所谓一人耕之。十人聚而食之。欲天下无饥。不可得也。百人织之。不能衣一人。欲天下无寒。不可得也。其始由于不俭。其继至于不廉。其卒至于天下饥寒。饥寒切于其身。奸宄因之而起。此所以刑罚未能衰止也。然则风俗何以厚之。亦曰正人心而已。夫好尚嗜欲之中于人心。犹水之失堤防也。是教化之所宜先务矣。伏祈 敕下廷臣。博考旧章。详议定制。  御赐之衣物。许其服用。及近御之人。照常不议外。官员士庶。冠服衣裘饰用之制。婚丧之礼。有宜更定者。斟酌损益。务合于中。其浅近易行。如貂猞猁狲。昔有官品之分。今则庶人服之矣。如缎绸。昔有官民之别。今则杂然无辨矣。并宜厘正。使永远遵行。至若外任官舆马仆从。不得过侈。制度既定。罔敢陵越。则节俭之风可以渐致。工者不必矜能于无用。商者不必通货于难得。奇技淫巧弃本趋末之民。将转而缘南亩。田畴辟则民无饥寒。民无饥寒然后可以兴于礼义廉耻。而国之四

译请求厘定制度的奏疏 康熙年间 胡煦

臣谨奏:皇上自登基以来,凡是利于百姓的事情,无不兴办;凡是害于百姓的事情,无不剔除,已经周全详尽、完美无缺,毫无疏漏。臣是平庸之才,学识短浅,哪里能辅佐皇上高深的治国之道。只是想到古代的帝王,那些被称为盛世、治理隆盛的,无不以道作为权衡的标准,所以他们创制立法,其中都有深意。现在看三重之道,以考察礼制制度为首要,而万国遵行,只有“一道同风”(制度统一、风俗相同)最为兴盛。所以周朝初年的政令,就有谨慎权衡度量、审察法度的记载;而《月令》所颁布的,也明确记载了校正斗甬、正定斛量的事情。法度不统一,那么商人或许会迷失方向,而奸诈之人钻法律空子,都能公然各自谋取私利,恐怕这不符合让百姓必须尊崇、必须信任、必须遵从的深意。臣谨查各省的斗斛,有以十二个筩为一斗的,有以十三四个筩、十七八个筩,乃至三十六个筩才为一斗的,这是各省的多寡原本就不统一。又查各省的戥秤,有苏法、广法的不同,秤也有十四两、十六两、十八两、二十四两的不同,这是各省的轻重原本就不统一。又查各省的尺度,有以两手为一尺的,有以三手为一尺的,又有以一度为一尺的,还有直立在此,伸手提起布匹向上,等它下垂到地面才为一尺的,这是各省的长短原本就不统一。而且不只是各省制度不同,即使在一省内,也早已不能整齐划一。臣认为法制不彰明,恐怕不能树立无所不包的规范,展示中正的标准,那么愚贱百姓的信任遵从,也就没有依据了。请求皇上命令有关部门,斟酌多寡、轻重、长短、大小的适宜标准,定为固定不变的法度,颁发给各直省,务必使每家遵守其标准,每户遵从其尺度,使海内外无不倾心慑服于国家的盛制,以此来鼓舞遵守典章、奉行法度的心意,开启一道同风的盛世,那么遵循王道、顺应帝则,未必不是从制器尚象中振兴并激励劝勉而来的。

定制崇俭的奏疏 陈廷敬

臣私下认为,国家长久安定、长治久安的计划,关乎风俗;风俗盛衰的原因,系于人心;端正人心、淳厚风俗的关键,在于教化。所以品级节度,必须有固定的制度,用来辨别上下、安定民心,使天下移风易俗,回心向道,这更是教化的急务。仰赖皇上具有尧的仁德、舜的睿智、禹的节俭、汤的勤勉,总揽天下大权,先教化而后刑罚,认为礼义廉耻是国家的四维,而大力奖赏官场,尤其重视廉洁。臣愚昧地认为,贪与廉是治理的大关键,奢与俭是贪与廉的根本,想要教导廉洁,应当先使百姓节俭。然而不能立刻达到的,是因为积习使然。臣看到皇上盛德渊深纯厚,亲自带头节俭,御用服饰没有奇丽的外观,膳食少有兼珍的味道,早朝晏罢,谨小慎微,与中外臣民共同登上古风,一时公卿大夫以此为准则效仿,应当有蒸蒸日上、巨大变化的契机了。臣认为风俗未能完全节俭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古代衣冠、车马、服饰、器用的器具,婚丧的礼仪,贱不得超越贵,小不得加大,现在或许等级威严未加区别,因而奢侈僭越的习气未能完全转化。百金是中产之家的财产,一件皮裘的费用,何止百金;绮纨的服饰,由机丝织造,花草虫鱼图案,时新日异,旧的还像新的,新的已经变旧,穷人循旧而被嘲笑,富人追求新而无厌,互相羡慕效仿,积久成风。外任官员,有的带着数十上百人的随从,穿轻暖的衣服,骑肥壮的马,车马拥堵,震惊道路,不惜泥沙之用,贪饕之行容易形成。由此富人贪财无度,穷人耻于不如,冒险触犯禁令,妄图侥幸免罪,幸而不犯法,就用巨额财富在乡里夸耀,愚民无知,见他们这样游手好闲、趋利逐末,多离开农田,放弃本业,贾谊所说的“一人耕种,十人聚集而食,想要天下无饥,不可能;百人织造,不能穿一人,想要天下无寒,不可能”,起初由于不节俭,继而导致不廉洁,最终导致天下饥寒,饥寒切身,奸盗因此而起,这就是刑罚未能减少停止的原因。那么风俗如何使之淳厚?也只是端正人心罢了。喜好和嗜欲侵入人心,就像水失去了堤防,这是教化应当首先致力于的。恳请皇上命令朝廷大臣,广泛考察旧章,详细议定制度,御赐的衣物,允许服用,以及近侍之人,照常不议外,官员士庶的冠服、衣裘、饰用制度,婚丧礼仪,有应当更改的,斟酌损益,务必合乎中道。那些浅近易行的,如貂、猞猁狲,过去有官品之分,现在庶人也服用了;如缎绸,过去有官民之别,现在混杂无辨,都应当厘正,使永远遵行。至于外任官员的车马仆从,不得过于奢侈,制度既定,无人敢逾越,那么节俭之风可以逐渐形成,工匠不必在无用的地方炫耀技能,商人不必流通难得的货物,奇技淫巧、弃本趋末的百姓,将转而从事农田,田地开垦则百姓无饥寒,百姓无饥寒然后可以兴起礼义廉耻,而国家的四维

维以张。太平无疆之盛治端在于此。又岂惟劝廉吏而已。

译用此来彰明。太平无边的盛世治道,其开端就在于此。这又岂止是劝勉廉洁的官吏罢了。

请禁宴会疏顺治四年

给事中杨时化

臣闻乱亡之祸。多滥觞于荒淫。创垂之猷。必作法于劝俭。未有革命维新之世。犹仍敝朝侈靡之旧。而加甚焉如今日者也。即如宴会一节。自恒情视之。不过往来之常。纵极暴殄。有何关系。不知废职诲贪。养交乱政。此为厉阶。岂徒糜费货财。败伤朴已耶。请为我  皇上备陈之。明季万历天启之际。海内富庶。盛极而衰。浸淫奢靡。固其宜也。尔时虽朝夕过从。觞筹交错。一席之费。未满一金。而有识者。已预忧夫官邪赂彰。民穷财尽。既而果然。今海内幸蒙  圣武底定。然疮痍未起。闾里萧条。此正君臣吁咈相戒。殷鉴不远之时。而诸臣年来日从事于宴会。笾醢之费。三倍于昔。加以优伶戏剧。五倍于昔。俸入几何。堪此淫纵。臣不知于何得此财。而于何偿此费也。欲其饬簠簋而禁苞苴。不可得也。且臣子朝干夕惕。犹虑旷官。今纔出公署。即赴宾筵。甚有一日几家征召者。人止有此精神。精神既疲于宴会矣。欲其勤于政事。无尸厥官亦不可得也。孟子所谓流连荒亡。乃见于  圣作物睹之际。岂翼为明听之英。所宜有耶。  圣天子在上。三尺森严。万万不敢淫朋比德。第当丝竹迭奏。优伶献笑之时。欲其言必及义。思切赞襄。商政事之得失。问民生之利病。有此迂腐不近情之事乎。臣故曰。废职诲贪。养交乱政。此为厉阶也。覆辙在前。势所必至。非敢过为不必然之虑。妄渎  圣聪也。伏望我  皇上鉴前警后。崇俭退奢。塞贪墨之原。革偷惰之习。  下礼部严为申饬。制之度数。庶人知廉勤。风还朴矣。

  请酌定家礼颁行疏

甘汝来

窃惟礼者。天下之大本。而王道之大原也。易曰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书曰天秩有礼。礼经曰修六礼以节民性。考自上古以迄成周。其制大备。仪礼一书。备载士大夫所行之礼。俾习其升降揖让之文。各安其服饰车舆之度。此民志之所以定。而民性之所以和也。汉唐以后。代有典章。大约详于朝庙。而略于闾里。宋儒司马光朱熹。明儒邱浚等。所撰家礼一书。简易可法。然仅私家用之。即其乡人。有不能尽化者。此由于教条不出于上。而无讲明切究。以为董率者之故也。我 国家纂修  大清会典一书。法周礼之六官。而仪文更备。综百王之制度。而节目倍详。中外臣民。孰不争自濯磨。以奋兴于明备之世。顾窃有虑者。五方风气异宜。其朴率者固多。而侈靡者正复不少。本年五月内。伏读  上谕。厚生之道。在于务本而节用。节用之道。在于崇实而去华。朕闻晋豫民俗。多从俭朴。而户有藏。惟江苏两浙之地。俗尚侈靡。往往家无斗储。而被服必极华鲜。饮食靡甘淡泊。兼之井里之间。茶坊酒肆。星列碁置。少年无知。游荡失业。彼处地狭民稠。方以衣食难充为虑。何堪习俗如此。生民安得不愈艰难。朕轸念黎元。期其富庶。已将历年各项积欠。尽数蠲除。小民乘此手足宽然之时。正当各勤职业。尚朴去奢。以防匮乏。岂可习于侈靡。转相仿效。日甚一日。积为风俗之忧。地方大吏。及守令有临民之责者。皆当力行化导。宣朕德音。缙绅之家。宜躬行节俭。以率先之。布帛可安。不必文绮也。麤粝可食。不必珍羞也。物力可惜。毋滋浪费。终身宜计。毋快目前。以俭素相先。以撙节相尚。必能渐还朴。改去积习。庶几唐魏之风焉。钦此。仰见我  皇上诱掖斯民。移易风俗之至意。臣愚以为欲袪其积习。惟在齐之以礼。若明示之以日用易行之书。复令司教者讲明而约束之。则其教易行而其事为可久。查前代虽有仪礼家礼等书。然仪节繁委。字句琐。且时代异制。服用不尽相符。至 本朝会典。及政治全书。虽开载详明。无关士庶之礼。且卷帙繁多。民间难以购藏。合无仰请  圣裁。抡选廷臣。检集前代礼书。并 本朝会典政治全书内。摘取汇集。编定一书。凡冠婚丧祭一切仪制。斟酌损益。务期明白简易。士民易于遵

译请禁宴会疏 顺治四年

给事中杨时化

臣听说导致国家混乱灭亡的祸患,大多起源于荒淫无度;开创基业、垂范后世的谋略,必定以倡导节俭为准则。从未有过在改朝换代、革新政治的时代,仍然沿袭前朝奢侈浪费的旧习,并且比前朝更加严重的,像今天这样。就拿宴会这一项来说,从常人的感情来看,不过是人际交往的常规,即使极度挥霍浪费,又有什么关系呢?却不知道废弃职守、诱导贪婪、结交私党、扰乱朝政,这才是祸乱的根源,难道仅仅是浪费钱财、败坏淳朴的民风吗?请让我为皇上详细陈述。明朝末年万历、天启年间,天下富庶,盛极而衰,逐渐陷入奢侈靡费,本是情理之中。那时虽然早晚互相往来,酒杯酒筹交错,一桌宴席的费用,还不足一两银子,但有见识的人,已经预先担忧官场邪气、贿赂公行,百姓穷困、财力枯竭。后来果然如此。如今天下有幸蒙受圣武平定,然而创伤尚未恢复,乡里萧条冷清,这正是君臣应当互相告诫、以史为鉴的时候。可是各位大臣近年来天天忙于宴会,果品腌肉的开销,是过去的三倍;加上优伶戏剧的费用,是过去的五倍。俸禄收入有多少,能经得起这样的放纵?臣不知道这些钱财从哪里得来,又从哪里偿还这些费用。想要他们整顿祭祀用品、禁止贿赂,是做不到的。况且臣子早晨上朝、晚上警惕,还担心荒废官职,现在刚走出官府,就奔赴宾客宴席,甚至有一天被好几家征召的。人的精力只有这么多,精力既然在宴会上耗尽了,想要他们勤于政事,不尸位素餐,也是做不到的。孟子所说的沉湎酒色、荒废政事,竟然出现在圣明君主在位、万物昭彰的时候,这难道是期望成为英明君主所应有的吗?圣明天子在上,法律森严,万万不敢结党营私、比附德行,只是在丝竹音乐交替演奏、优伶献媚取笑的时候,想要他们说话必定合乎道义,思考深切地辅佐朝政,商议政事的得失,询问民生的利弊,有这样的迂腐不合情理的事情吗?臣所以说,废弃职守、诱导贪婪、结交私党、扰乱朝政的祸根,就在于此。前车之鉴就在眼前,势所必然,不是臣敢对未必发生的事过度忧虑,胡乱冒犯圣聪。恳请皇上以前事为鉴、以后事为戒,崇尚节俭、摒弃奢侈,堵塞贪婪腐败的源头,革除偷懒懈怠的习气,命令礼部严厉申诫,制定制度规范,希望人们知道廉洁勤勉,风气回归淳朴。

请酌定家礼颁行疏

甘汝来

私下认为,礼是天下的大根本,也是王道的大本源。《易经》说:“上天下泽,是履卦。君子因此辨别上下,安定民心。”《尚书》说:“上天有秩序,体现在礼上。”《礼经》说:“修习六礼来节制民性。”考察从上古到周朝,礼制大体完备。《仪礼》一书,详细记载了士大夫所行的礼仪,使他们熟悉升降揖让的礼节,各自安守服饰车舆的规格,这就是民心得以安定、民性得以和谐的原因。汉朝唐朝以后,历代都有典章制度,大抵对朝廷宗庙的礼仪详细,而对民间乡里的礼仪简略。宋朝儒者司马光、朱熹,明朝儒者邱浚等人,所撰写的《家礼》一书,简易可行,可以作为法则。然而仅用于私家,即使是同乡的人,也不能完全被教化。这是因为教条不是出自朝廷,也没有人讲解明白、切实研究,作为督促率领的缘故。我们国家编纂《大清会典》一书,效法《周礼》的六官,礼仪更加完备;综合百王的制度,细节更加详尽。中外臣民,谁不争相磨砺自己,以在明备的时代奋发兴起?但我私下有所担忧,各地风俗不同,朴实率直的人固然很多,但奢侈浪费的人也不少。今年五月,恭读皇上谕旨:“厚养百姓的方法,在于务本和节用;节用的方法,在于崇尚实质、去除浮华。朕听说山西、河南的民俗,多从俭朴,所以家家户户有积蓄。只有江苏、两浙的地方,风俗崇尚奢侈,往往家里没有一斗粮食的储备,但穿戴必定极其华丽鲜艳,饮食不满足于清淡,加上乡里之间,茶坊酒肆,像星星一样罗列,像棋子一样布置,少年无知,游荡失业。那里土地狭小、人口稠密,正为衣食难以充足而忧虑,怎么能忍受习俗如此?百姓怎么能不更加艰难?朕怜悯百姓,期望他们富庶,已经将历年各项积欠,全部免除。小民趁着这时手脚宽裕,正当各自勤奋职业,崇尚朴实、摒弃奢侈,以防备匮乏。怎么能习惯于奢侈浪费,互相仿效,一天比一天严重,积累成为风俗的忧患?地方大吏,以及有治理百姓责任的守令,都应当努力教化引导,宣扬朕的德音。士绅之家,应当亲身实行节俭,以率先垂范。布帛可以安身,不必追求华丽的丝绸;粗粮可以充饥,不必追求珍美的食物。物力值得爱惜,不要滋生浪费;终身应当计划,不要只顾眼前痛快。以俭朴互相争先,以节约互相崇尚,必定能逐渐回归淳朴,改掉积习,差不多能达到唐魏的风气。”钦此。仰见皇上诱导百姓、移风易俗的深切用意。臣愚以为,想要消除积习,只有用礼来统一他们。如果明确指示给他们日常容易实行的书籍,再让负责教化的人讲解明白并约束他们,那么教化就容易实行,事情就能长久。查前代虽然有《仪礼》《家礼》等书,但礼仪繁琐,字句琐碎,而且时代不同制度不同,服饰用品不尽相符。至于本朝《会典》及《政治全书》,虽然记载详细明白,但与士庶的礼仪无关,而且卷帙繁多,民间难以购买收藏。恳请圣裁,选拔朝廷大臣,检集前代礼书,以及本朝《会典》《政治全书》中,摘取汇集,编定一书。凡是冠婚丧祭一切仪制,斟酌增减,务必明白简易,士民容易遵守

守。书成之日。进呈  御鉴。仰请  钦定佳名。颁发直省府州县学各一部。颁发到日。该府州县转行刊刻。布散绅衿士庶人等。务令家喻户晓。虽穷乡僻壤。无不周知。俾得是训是行。一遵矩矱。夫条教出于上。则风俗成于下。而僭越侈靡之习。不禁而自消。故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此之谓也。嗣后倘有越礼犯分。豪侈无节者。即以违制律。分别治罪。地方有司及教官等。不能倡导化诲。该上司查参。交部议处。其部颁各学之成书。造入交盘册内。毋致遗失。以期永远。如此则化导有方。率循尤易。五方习俗。自蒸然丕变。奢者知俭。俭者知礼。骎骎乎普天率土。一道同风。比唐虞而超三代矣。

译守。书成之日。进呈御鉴。仰请钦定佳名。颁发直省府州县学各一本。颁发到日。该府州县转行刊印。布散给绅士、百姓等人。务必使家家户户都知道。即使是穷乡僻壤。也没有不周知的人。使他们能够遵循并践行这些训诫。完全遵守规矩法度。因为条令教化出自上面。那么风俗就会在下面形成。而僭越、奢侈、浪费的习气。不用禁止也会自然消失。所以说安定上级、治理百姓。没有比礼更好的了。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此后如果有超越礼制、冒犯本分。豪奢奢侈没有节制的人。就按照违反制度的法律。分别定罪惩处。地方官员以及教官等人。如果不能倡导教化训诲。由上级官员查访弹劾。交给吏部议处。那部颁给各学校的成书。要登记在交接盘查的册子里。不要导致遗失。以期永远流传。这样那么教化引导就有方法。遵循顺从就更容易。各地的习俗。自然会盛大而显著地改变。奢侈的人知道节俭。节俭的人知道礼法。渐渐地普天之下。统一风俗。比起唐尧虞舜而超越夏商周三代了。

定经制以节民用疏乾隆十六年

御史孙宗溥

伏惟我  皇上宵旰图维。民依念切。本年  巡幸江浙。因地方习尚纷华。藏未裕。迭蒙  谕旨。饬励臣民。凡欲使易俗移风。共臻仁寿之治。此教养斯民之至意也。窃思风俗之奢靡。其致之也。必以其渐。则更化之道。固非刑驱势迫之所可强制。亦非家喻户说之所能遽晓。即在守土之臣。如郡县吏与民最亲。有化导之责。然使任以经画民间日用之事。而漫无绳尺可守。非因循而任其自然。则苛细而近于纷扰。究无济于转移风俗之实。是必酌定章程。为之限制。使有司得所依据。士民知所适从。然后返朴还。可以归之画一。夫食时用礼。圣人治世之大经也。记曰。国奢则示之以俭。国俭则示之以礼。由俭而流于奢。民所自为也。由奢而返于俭。则民不能自主。在立度数以节之。臣尝熟察今日之民情。不患其好侈而不节。正患其欲俭而不能。何者。渐染已深。势难骤改。即如江浙人稠居密。生齿无穷。物产有限。衣食之计。亦甚艰矣。其中殷实之家。豪华自喜。藉以夸耀乡邻者。固不乏人。至于勉强徇俗。剜肉成痏。而黯然不乐者甚多。其心实不愿奢。亦且其力万不能奢。而随俗波靡。不得独俭。如婚礼不奢。人以为薄于戚。丧事不奢。人以为薄于父母。宴会不奢。人以为薄于宾客。一家为之。则邻里窃议矣。一人为之。则入室交诟矣。然则俗何由变。用何由节。而财更何以丰乎。是非奉 朝廷之法制以均节之。则其拘挛困苦于徇俗之情。终不得解。康熙年间。抚臣朱轼任浙时。凡民间婚丧二礼。及祭享宴会。皆为略定规模。其一切无益之费。概行禁止。士民翕然从之。颇为称便。此其明也。臣请 下各该督抚。转饬州县官。各条举其土俗糜费之甚。灼然在所宜禁防者某事。汇之督抚。督抚为之裁议妥协。均立规条。恭呈  睿鉴。而后下之有司。首禁其非礼之费。如聚众迎神。科钱演戏之类。次禁其托于礼而实为无益之费。如婚丧竞侈。贵贱无等之类。于教化之中。立制防之限。所谓因其势而利导之也。又凡所立限制。只须治去太甚疏节阔目。使之截然可行。原无事委琐细碎。烦苛滋扰。如此则人情胥协。教令易从。富者有节。贫者无愧。风俗可以渐。藏可以日裕。似于教养斯民之道。不无稍有裨益尔。

  杜奢疏

高珩

伏念民生之日困也。以其财少。财用之不充也。以其费多。费于所当费为礼。礼者。用之经也。可已而不已为奢。奢者。家之蠹也。相煽不止。遂为风俗其害。有不止蠹于家者。常人之情。稍见饶余。辄思华美。日复一日。妄费愈增。人复一人。摹仿务过。见人朴俭。则笑以为不才。视家清素。则歉以为深耻。其于古先典训。食时用礼。与奢宁俭之经。亦已拂矣。且也一夫终岁勤动。收获之值。不过数金。一官终岁俸薪。诏禄有经。何堪百孔浪费。侈靡日盛。不可复裁。一身冠服。动辄百金。鞍马饮食。众皆称是。不继妄取。必多攫金。名义尽丧。廉耻不闻。贪冒之行。日滋无已。然此犹一人一家之事也。至于侈靡既久。僭越亦忘。上下无章。贵贱莫辨。贾谊之所蒿目。习俗以为平常。越分恣睢。有伤至治。昔汉之文帝。宋之仁宗。皆四海九州岛守文圣主也。而一惜露台百金之费。一斥妃嫔珠玑之饰。夫以万乘之君。犹节约若此。凡所以重天物而念民艰。崇俭德以砥靡俗也。而况区区士民。乃纵欲荡检。无所不至乎。自古一代之圣王。必悬一代之典章。以垂治安之谋。以寡臣民之过。虽其损益不同。要使子孙共守。如会典所载。贵贱了然。居食有章。被服有制。班班可考可遵也。而典章虽备。实未饬行。僭越之徒。无所忌惮。夫京师者四海所取。则八旗者尤都人所步趋者也。伏乞  皇上下礼臣。衷古今之式。定贵贱之经。  颁示内外。务期遵守。违者题参。定行惩治。旗下则责诸统驭。阙文严行申饬。俾令率先遵行。为四方倡。庶制度有定式。而奢靡可立革

译制定经制以节制民用疏 乾隆十六年 御史孙宗溥

我想,我们皇上日夜操劳,谋划治国。深切念及百姓赖以生存的根本。今年皇上巡幸江浙,因为当地习俗崇尚繁华,积蓄未能充裕,多次蒙受皇上谕旨,告诫勉励臣民。凡是想要改变风俗,共同达到仁政长寿的治理境界,这是教化养育百姓的至深用意。我私下思考,风俗的奢侈靡费,它的形成,一定是逐渐造成的。那么改变风俗的方法,固然不是靠刑罚驱使、权势压迫所能强制的,也不是靠家家户户解说就能立刻明白的。即使在地方任职的官员,如郡县官吏与百姓最亲近,负有教化引导的责任。然而如果让他们去规划民间日常用度之事,却漫无准则可依循,不是因循守旧听任自然,就是苛细琐碎近乎纷扰,终究无助于转移风俗的实际效果。因此必须斟酌制定章程,加以限制,使地方官员有所依据,士人百姓知道如何遵从,然后返璞归真,才能归于统一。饮食起居合乎礼制,是圣人治理天下的大法。《礼记》说:“国家奢侈就展示节俭,国家节俭就展示礼制。”由节俭流于奢侈,是百姓自己造成的;由奢侈返归节俭,百姓就不能自主,在于设立法度来节制他们。我曾仔细观察当今的民情,不担心他们喜好奢侈而不节制,正担心他们想节俭而不能。为什么呢?因为浸染已深,势难骤然改变。就像江浙人口稠密,人口繁衍无穷,物产有限,衣食生计,也非常艰难了。其中殷实人家,以豪华自喜,借此夸耀乡邻的,固然不乏其人。至于勉强顺从习俗,割肉成疮,因而黯然不乐的,非常多。他们内心实在不愿奢侈,而且财力万万不能奢侈,却随波逐流,不能独自节俭。如婚礼不奢侈,人们认为对亲戚淡薄;丧事不奢侈,人们认为对父母淡薄;宴会不奢侈,人们认为对宾客淡薄。一家这样做,邻里就私下议论了;一人这样做,进门就遭到责骂了。那么风俗怎么改变?用度怎么节制?而财物又怎么丰裕呢?如果不是奉行朝廷的法度来均衡节制,那么他们因顺从习俗而受到的拘束困苦,终究无法解脱。康熙年间,巡抚朱轼在浙江任职时,凡是民间婚丧二礼,以及祭祀宴饮,都大致确定了规模,一切无益的费用,一概禁止。士人百姓欣然遵从,颇为称便。这是明显的例证。臣请求皇上下达各该督抚,转饬州县官,各自列举当地习俗中糜费最严重的,明显应当禁止防范的事项,汇总给督抚,督抚加以裁议妥协,统一制定规条,恭敬呈报皇上圣鉴,然后下达给地方官员。首先禁止非礼的费用,如聚众迎神、摊派钱财演戏之类;其次禁止借礼之名实则无益的费用,如婚丧竞逐奢侈、贵贱无等之类。在教化之中,设立制度的界限,这就是所谓顺应形势而加以引导。又凡是所立的限制,只需去除太过分之处,放宽条目,使之截然可行,原本无需委琐细碎,烦苛滋扰。这样则人情都协调,教令容易遵从,富人有所节制,穷人没有愧疚,风俗可以逐渐改变,积蓄可以日渐丰裕,似乎对教化养育百姓之道,不无稍有裨益。

杜奢疏 高珩

我想,百姓生活日益困顿,是因为财物少;财物用度不充足,是因为费用多。花在应当花的地方叫作礼,礼,是使用的常道;可以停止却不停止叫作奢,奢,是家庭的蛀虫。互相煽动不止,就形成风俗,其危害,不止蛀蚀家庭。常人的情性,稍见宽裕,就想华美。日复一日,浪费日益增加。一人效仿一人,模仿务必超过。见到别人朴俭,就嘲笑认为无能;看到家庭清素,就歉疚认为深耻。对于古先的典章训诫,饮食起居合乎礼制,与其奢侈宁可节俭的常道,也已经违背了。况且一个农夫终年辛勤劳作,收获的产值,不过几两银子;一个官员终年俸薪,诏令规定的俸禄有定数,哪能承受百孔千疮的浪费?奢侈靡费日益兴盛,不可再裁减。一身冠服,动辄花费百金;鞍马饮食,众人都称赞同。不继续妄取,必然多攫取金银。名义尽丧,廉耻不闻,贪婪冒进的行为,日益滋长没有止息。然而这还只是一人一家之事。至于奢侈靡费久了,僭越礼制也忘记了,上下没有章法,贵贱无法分辨。贾谊所担忧的,习俗却以为平常。超越本分恣意妄为,有损于完美的治理。从前汉文帝、宋仁宗,都是四海九州遵守文治的圣明君主。一个爱惜露台百金的费用,一个斥责妃嫔珠玑的装饰。身为万乘之君,尚且节约如此,这都是为了重视天物而念及百姓艰难,崇尚节俭美德以抵制靡费风俗。何况区区士人百姓,竟然纵欲荡检,无所不至呢?自古一代的圣王,必定确立一代的典章,以垂示治安的谋略,以减少臣民的过失。虽然其损益不同,但要使子孙共同遵守。如《会典》所载,贵贱分明,居食有章法,服饰有制度,历历可考可遵。然而典章虽然完备,实际上并未严格执行,僭越礼制的人,无所忌惮。京师是四海所取之地,那么八旗更是都城人所效法的。恳请皇上命令礼部大臣,综合古今的样式,确定贵贱的常法,颁示内外,务必期望遵守。违者题奏参劾,定行惩治。旗下则责成统驭官员,缺漏之处严行申饬,使他们率先遵行,为四方倡导。庶几制度有定式,而奢靡可以立即革除。

矣。

  力行节俭疏康熙十六年

译了。

  关于大力推行节俭的奏疏 康熙十六年

给事中徐旭龄

近以亢旱修省。仰见我  皇上敬天勤民至矣。日者雨泽虽降。而旱魃既久。难免灾荒。臣思古之圣君贤相。一食而思天下之饥。一衣而思天下之寒。故能上下一德。而天休协应。今  皇上轸念民艰。躬崇简朴。而大小臣工。未能仰体。尚竞为奢华。横取罔用。全不思西北亢旱。东南水灾。天下百姓。方有饥寒穷苦之患。臣愚以今日戒饬诸臣。共图安治者。无如节俭。夫八旗者 国家之根本也。披甲穷丁。衣食不给。而大家巨族。婚娶则多用锦绣金珠。死丧则烧毁珍宝车马。嫁一女而可破中人数十家之产。送一死而可罄生人数十年之用。暴殄天物。莫可计算。至若汉官谒选。则揭债京师。莅任又馈遗督抚。鲜衣怒马。华侈相高。舞女歌儿。奢淫相尚。未到地方。先筹利薮。以充官用。固成必贪之势。试观今日之池馆园亭歌舞宴会。视顺治初年不止十倍。此等财力。从何得来。非舞弄 国法。而多纳赃私。即酷虐小民。而巧通贿赂。一家之锦衣玉食。一路之卖男鬻女也。虽惩贪罪在不赦。而彼迫于费用。走死地如鹜矣。近者会议官员服饰。奉有禁止太过之  旨。在  皇上宽于用法。无非使人易遵之意。实则奢靡已沦于骨髓。僭越反视为故常。若非严立法程。谁肯改易弦辙。伏祈 下诸王大臣。再加酌议。凡官员有房舍踰制者。严以没入之条。服饰僭拟者。处以降革之例。一切婚葬。皆严限等级。不许过度。如此。则官省一分之费用。民即省一分之诛求。 朝廷即存一分之法度矣。如各处镇守王公将军。 朝廷之心膂也。建牙树纛。岁费饷银。不下千有余万。往者酌行节省。或议兵屯。或议裁汰。究竟兵难多裁。屯难骤举。协饷稍迟。即忧兵匮。惟有各藩镇力行俭约。俾营伍充实。兵力有余。始克建威销萌。乃王公将军势处崇高。靡费难省。而子弟亲属。竞尚豪华。或广集优伶。或多置台树。用尤不赀。论催饷则似甚穷。而视靡费又似甚富。臣思各藩镇额设俸禄有限。近又不许与民争利。禁止贸易。财用益无所出。若再多侈费。则将军之甲第珍奇。皆士卒之刍粮膏血也。藩镇为勋旧老成。当以封疆为休戚。与其以财而徒纵子弟之淫乐。何如以财而厚资士马之饱腾。伏祈  敕下各省王公将军。凡车服宅舍。各遵规制。一切优妓亭台。采买各省。置造别地者。严行查禁。不惟克己厚军。可与士卒同甘苦。抑且养廉率属。可为 国家杜浮冒矣。今天下大患。实由于文臣剥民以奉己。武臣克兵以肥家。故莫如严立制防。尽归朴俭。图治之源。无切于此。抑臣又有请焉。古之圣王。卑官室。恶衣服。所以身示撙节。感动臣民也。况今水旱洊臻。臣愿  皇上益修恭俭。为天下先。减畋猎之费。酌土木之工。江浙三织造量行归并。期于省事省官。内库各项本色。量行改折。归于缓征缓解。一切度支。力追   祖宗朴之风。俾天下晓然知  皇上节用爱人至意。大小臣工。痛加改悔。以奢侈为耻。不烦刑制法禁。而回心向道。将见治唐虞。 而嘉祥可立致也。

  请颁礼制书疏

魏象枢

臣惟教化为 朝廷之先务。礼制为教化之大端。必 昭代之礼制。汇有成书。斯 朝廷之教化。行于天下。我  皇上稽古右文。制礼作乐。纪纲法度。次第修明。独有礼制之书。尚未颁布。未免为 国家三十年来之缺事。夫礼者。所以辨上下。定民志也。卿士大夫颇重名义。军民人等惟守科条。如房屋舆马衣服器具婚娶死丧祭葬宴饮之类。各有礼制。各有禁约。凡部臣之题请。与言官之条陈。或经议覆。或经会议。事事奉  旨。何尝不曰遵行在案。通行晓谕乎。然而该部除在内行入旗五城外。在外不过行之督抚。督抚行之布政。布政行之道府州县。止有告示一张。挂于署门。遵依一纸。报于上司。州县奉行之事毕矣。原非家喻而户晓也。未几而告示损坏。案卷残缺。官员迁谪。父老凋谢。三十年中之禁约。后生子弟。谁能记忆为何事。有厌常

译给事中徐旭龄上疏说:

近来因久旱不雨,朝廷修省反省,仰见皇上敬天勤民之心达到了极致。日前虽然降下甘霖,但旱灾为时已久,难免发生灾荒。臣想到古代的圣君贤相,吃一顿饭就想到天下人的饥饿,穿一件衣就想到天下人的寒冷,所以上下一心,上天降下福祉与之相应。如今皇上体恤百姓艰难,亲身崇尚简朴,而大小臣工却不能仰体圣意,仍然竞相追求奢华,横征暴敛,胡乱花费,完全不顾念西北大旱、东南水灾,天下百姓正遭受饥寒穷困之苦。臣愚以为,今日告诫约束各位大臣,共同谋求安定治理的方法,没有比节俭更重要的了。

八旗是国家根本,披甲穷困的士兵衣食尚且不足,而豪门大族,婚嫁时多用锦绣金珠,丧葬时烧毁珍宝车马,嫁一个女儿可以耗尽中产几十家的家产,送葬一次可以花光生者几十年的积蓄,糟蹋浪费天物,无法计算。至于汉官候补选官,则在京城举债,到任后又贿赂督抚,穿着华丽衣服,骑着骏马,以奢华相高,以奢淫相尚,未到地方,先筹谋牟利之处,以充作官用,这固然形成了必然贪婪的局面。试看今天的池馆园亭、歌舞宴会,比起顺治初年不止增加了十倍。这些财力从何而来?不是玩弄国法,多纳赃私,就是残酷虐待小民,巧通贿赂。一家的锦衣玉食,就是一路的卖儿鬻女。虽然惩治贪污的罪责不可赦免,但他们迫于费用,像鸭子一样奔向死地。

近来会议官员服饰,奉有禁止太过之旨,在于皇上宽于用法,无非是使人容易遵行的意思。但实际上奢靡之风已深入骨髓,僭越行为反被视为平常。如果不严格确立法度规程,谁肯改变方向?恳请下诏诸王大臣,再次斟酌商议。凡是官员房舍超过规制的,严格按没收条款处理;服饰僭越拟制的,按降职革职条例处罚;一切婚丧事宜,都严格限定等级,不允许过度。这样,官员节省一分费用,百姓就少一分被搜刮,朝廷就保留一分法度。

至于各处镇守的王公将军,是朝廷的心腹骨干,建立军营,每年耗费饷银,不下千万两。过去曾斟酌实行节省,或议设兵屯,或议裁汰军队,究竟军队难以多裁,屯田难以骤行,协饷稍有延迟,就担忧军需匮乏。只有各藩镇大力实行节俭,使营伍充实,兵力有余,才能建立威信,消除祸患。然而王公将军地位崇高,靡费难以节省,而子弟亲属竞相崇尚豪华,有的广聚优伶,有的多置亭台,花费尤其巨大。论催缴饷银则似乎很穷,而看靡费又似乎很富。臣想到各藩镇额定俸禄有限,近来又不许与民争利,禁止贸易,财用更加无处来源。如果再多奢侈花费,那么将军的豪宅珍奇,都是士卒的粮草膏血。藩镇作为勋旧老成,应当以封疆安危为休戚,与其用钱财徒然纵容子弟的淫乐,何如用钱财厚待士马,使其饱腾?恳请敕令各省王公将军,凡是车马服饰宅舍,各自遵守规制;一切优妓亭台,以及采买各省、在别处置造者,严行查禁。这不仅能克制自己、厚待军队,与士卒同甘共苦,而且能培养廉洁、率领下属,为国家杜绝浮滥冒领。

今天下的大患,实在由于文臣剥削百姓以奉养自己,武臣克扣军饷以肥私囊,所以不如严格确立制度防范,全部归于朴实节俭,图治的根源,没有比这更迫切的了。

另外臣还有请求:古代的圣王,降低宫室规格,厌恶华丽衣服,所以亲身示范节约,感动臣民。况且如今水旱灾害接连发生,臣愿皇上更加修持恭俭,为天下表率,减少畋猎的费用,斟酌土木工程的规模,江浙三织造酌情归并,以期省事省官;内库各项实物税,酌情改征折色,归于缓征缓解;一切财政支出,极力追效祖宗朴实之风,使天下明白知道皇上节用爱民的至意,大小臣工痛加改悔,以奢侈为耻,不烦刑罚法制禁令,而回心向道,将看到治理达到唐尧虞舜的境界,吉祥征兆可以立刻实现。

魏象枢上疏请求颁布礼制书:

臣认为教化为朝廷的首要任务,礼制为教化的重大方面。必须使盛世礼制,汇编成书,这样朝廷的教化才能行于天下。我皇上考察古代、崇尚文治,制礼作乐,纪纲法度,依次修明,唯独礼制之书,尚未颁布,未免成为国家三十年来缺失的大事。礼,是用来辨别上下、安定民心的。卿士大夫颇重名义,军民人等只守科条。如房屋、车马、衣服、器具、婚娶、死丧、祭葬、宴饮之类,各有礼制,各有禁约。凡是部臣的题请,与言官的条陈,或经议覆,或经会议,事事奉旨,何尝不说遵行在案,通行晓谕呢?然而该部除在京城五城实行外,在外不过实行于督抚,督抚实行于布政使,布政使实行于道府州县,只有一张告示,挂在衙门门口,一纸遵依,报给上司,州县奉行此事就完了。原本不是家喻户晓。不久告示损坏,案卷残缺,官员迁谪,父老凋谢,三十年中的禁约,后生子弟,谁能记忆是什么事?有厌常

喜新而干禁者。亦有愚昧无知而犯法者。贵贱尊卑之等差。动辄紊乱。淫巧诈伪之行径。日见萌生。即直省官员之衙署执事。犹有僭越。而况绅士军民。房屋车马衣服器具之过分。婚娶死丧祭葬宴饮之妄费。尚能家娴礼制。人遵禁约乎。此 朝廷之教化虽行于天下。而未尝实行于天下也。何也。有文告而无成书故也。臣请  敕下礼部。详查汉唐宋元所颁礼书。及朱子家礼。并故明初年礼仪定式。稽古定制。礼制集要。教民榜文等书。何书简要。略仿体裁。为崇俭去奢移风易俗之准。品官与士庶。务辨等威。吉礼与凶礼。各分门类。将屡年题定奉  旨一切礼制禁约。集成一书缕板颁行。并许坊间重刻广布。俾通都大邑。无不见闻。穷乡下里。尽知遵守。凡有故违者治以法。数年之间。道德一而风俗同。文告之繁。条议之多。俱可省矣。按周礼。大司徒以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孔子云。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此之谓也。方今纂修会典。屡奉  严纶。则煌煌礼制。不先着之为集。何以会之为典乎。礼臣典礼而外。教化为重。我  皇上宵旰图治之至意。亟当仰体之矣。

译喜好新奇而触犯禁令的人,也有愚昧无知而违法的人。贵贱尊卑的等级差别,动不动就遭到扰乱;淫巧诈伪的行为,日益滋生。即使是直省官员衙门中的办事人员,尚且有僭越礼制的行为,更何况是绅士、军卒和百姓呢?他们在房屋、车马、衣服、器具方面过分奢华,在婚娶、丧葬、祭祀、宴饮方面胡乱耗费,还能让每家都熟习礼制、人人都遵守禁令吗?这就是朝廷的教化虽然推行于天下,却未曾真正落实于天下的原因。为什么呢?因为有文告却没有成书的缘故。臣请求敕令礼部,详细查考汉、唐、宋、元所颁布的礼书,以及《朱子家礼》,还有明朝初年的礼仪定式、《稽古定制》、《礼制集要》、《教民榜文》等书,看哪本书简明扼要,略仿其体裁,作为崇尚节俭、去除奢侈、移风易俗的标准。品官与士庶,务必辨别等级威严;吉礼与凶礼,各自分类编排。将历年题奏确定并奉旨施行的一切礼制禁令,汇编成一部书,刻板颁行,并允许书坊重刻广泛传播,使大城市中没有不闻不见的,穷乡僻壤中全都知晓并遵守。凡有故意违犯者,依法惩处。几年之间,道德统一而风俗相同,文告的繁杂、条议的众多,都可以省去了。按照《周礼》,大司徒用五礼来防止万民的虚伪,并教导他们合乎中道。孔子说:“用道德引导他们,用礼制约束他们,他们就会有羞耻心并且归服。”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如今编纂《会典》,屡次奉到严旨,那么辉煌的礼制,如果不先编撰成集,怎么能够汇总成典呢?礼部大臣除了掌管典礼之外,教化更为重要。我皇上日夜操劳、谋求治国的深切用意,应当尽快体察并奉行。

仪礼郑注句读序

张尔岐

在昔周公制礼。用致太平。据当时施于朝廷乡国者。勒为典籍。与天下共守之。其大体为周官。其详节备文则为仪礼。周德既衰。列国异政。典籍散亡。独鲁号秉礼。遗文尚在。孔子以大圣生乎其地。得其书而学焉。与门弟子修其仪。定其文。无所失墬。子思曰。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孔子亦自谓曰。吾学周礼。今用之吾从周。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并谓此也。秦氏任刑废礼。此书遂熄。汉初高堂生传仪礼十七篇。武帝时有李氏得周官五篇。河间献王以考工补冬官。共成六篇奏之。后复得古经五十六篇。于鲁淹中。其中十七篇。与高堂生所传同。余三十九篇。无师说。后遂逸。汉志所载传礼者十三家。其所发明。皆周官及此十七篇之旨也。十三家独小戴大显。近代列于经以取士。而二礼反日微。盖先儒于周官。疑信及半。而仪礼则苦其难读故也。夫疑周官者。尚以新莽荆国为口实。仪礼则周公之所定。孔子之所述。当时圣君贤相。士君子之所遵行。可断然不疑者。而以难读废。可乎。愚三十许时。以其周孔手泽。慕而欲读之。读莫能通。旁无师友可以质问。偶于众中言及。或阻且笑之。闻有朱子经传通解。无从得其传本。坊刻考批注诂之类。皆无所是正。且多谬误。所守者唯郑注贾疏而已。注文古质。而疏说又漫衍。皆不易了。读不数翻。辄罢去。至庚戌岁。愚年五十九矣。勉读六阅月。乃克卒业焉。于是取经与注章分之。定其句读。疏则节录其要。取足明注而止。或偶有一得。亦附于末。以便省览。且欲公之同志。俾世之读是书者。或少省心目之力。不至如愚之屡读屡止。久而始通也。因自叹曰。方愚之初读之也。遥望光气。以为非周孔莫为为已耳。莫测其所言者何等也。及其矻矻乎读之。读已又默存而心历之。而后其俯仰揖逊之容如可睹也。忠厚蔼恻之情如将遇也。周文郁郁。其斯为郁郁矣。君子彬彬。其斯为彬彬矣。虽不可施之行事。时一神往焉。彷佛戴弁垂绅。从事乎其间。忘其身之乔野鄙僿。无所肖似也。使当时遇难而止。止而竟止。不几于望辟雝之威仪。而却步不前者乎。噫。愚则幸矣。愿世之读是书者。勿徒惮其难也。

  仪礼郑注句读序

顾炎武

记曰。优优大哉。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礼者。本于人心之节文以为自治治人之具。是以孔子之圣。犹问礼于老聃。而其与弟子答问之言。虽节目之微。无不备悉。语其子伯鱼曰。不学礼。无以立。乡党一篇。皆动容周旋中礼之效。然则周公之所以为治。孔子之所以为教。舍礼其何以焉。刘康公有言。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仪威仪之则。以定命也。三代之礼。其存于后世而无疵者。独有仪礼一经。汉郑康成为之注。魏晋已下。至唐宋通经之士。无不讲求于此。自熙宁中。王安石变乱旧制。始罢仪礼。不立学官。而此经遂废。此新法之为经害者一也。南渡已后。二陆起于金溪。其说以德性为宗。学者便其简易。然趋之。而于制度文为一切鄙为末事。赖有朱子正言力辩。欲修三礼之书而卒不能胜。夫空虚妙悟之学。此新说之为经害者二也。沿至于今。有坐皋比称讲师。门徒数百。自拟濂洛。而终身未读此经一者。若天下之书。皆出于国子监所颁。以为定本。而此经误文最多。至脱一简一句。非唐石经之尚存于关中。则后儒无繇以得之矣。济阳张处士稷若。笃志好学。不应科名。录仪礼郑氏注。而采贾氏吴氏之说。略以己意断之。名曰仪礼郑注句读。又参定监本脱误凡二百余字。并考石经脱误凡五十余字。作正误二篇。附于其后。藏诸家塾。时方多故。无能板行之者。后之君子。因句读以辨其文。因文以识其义。因其义以通制作之原。则夫子所谓以承天之道而治人之情者。可以追三代之英。而礼亡之叹不发于伊川矣。如稷若者。其将为后世太平之先倡乎。若乃据石经。刊监本。复立之学官以习士子。而姑劝之以禄利。使

译《仪礼郑注句读序》

张尔岐

从前周公制定礼制,用来实现天下太平。依据当时施行于朝廷、乡邑的制度,编定为典籍,与天下人共同遵守。其大体框架是《周官》,其详细节次和完备文辞则是《仪礼》。周朝德政衰微后,各国政令不同,典籍散失亡佚,唯独鲁国号称恪守礼制,遗留的文章尚存。孔子作为大圣人生在鲁地,得到这些书籍并学习它们,与门徒弟子修习其仪节,确定其文辞,没有遗漏错失。子思说:“仲尼效法尧舜,以文武二王为法度。”孔子也自称说:“我学习周礼,现在使用的,我遵从周礼。”又说:“文王去世后,文化不在我这里吗?”说的都是这个意思。秦朝崇尚刑罚废除礼制,这本书于是沉寂。汉初高堂生传授《仪礼》十七篇。武帝时有李氏得到《周官》五篇,河间献王用《考工记》补入冬官,共成六篇上奏。后来又在鲁国淹中得到了古经五十六篇,其中十七篇与高堂生所传相同,其余三十九篇没有师承解说,后来就散失了。《汉书·艺文志》记载传授礼经的有十三家,他们所阐发的,都是《周官》及这十七篇的宗旨。十三家中只有小戴(戴圣)特别显赫,近代将其列入经书用来选拔士人,而《周礼》《仪礼》反而日益衰微。大概是因为前代儒者对《周官》半信半疑,而对《仪礼》则苦于难以阅读的缘故。那些怀疑《周官》的人,尚且以新莽、王莽篡国为借口;而《仪礼》是周公所制定、孔子所记述的,当时圣君贤相、士人君子所遵行的,可以断然无疑,却因为难读就废弃它,可以吗?我三十多岁时,因为这是周公、孔子的手泽,仰慕而想阅读它,读却不通,旁边没有师友可以请教。偶然在众人中提及,有人阻止并嘲笑我。听说有朱子的《经传通解》,无法得到传本。坊间刻印的考据、批注、训诂之类,都没有正确的标准,而且多有误谬。我所坚守的只有郑玄注和贾公彦疏而已。注文古奥质朴,而疏解又漫衍冗长,都不容易理解。读不了几遍,就停止不读了。到了庚戌年,我五十九岁了,勉强读了六个月,才完成学业。于是将经文与注文按章节分开,确定其句读,疏解则节录其要点,取足以阐明注文的为止。偶尔有一点心得,也附在后面,以便省览。并且想公之于同道,使世上读这本书的人,稍微节省心力,不至于像我那样屡读屡止,很久才通晓。于是自叹道:当初我读这本书时,远远望见其光辉气象,以为非周公、孔子不能做到罢了,无法测知它所说的内容是什么。等到我勤勉地阅读,读后又默默存想并在心中经历一遍,然后那些俯仰揖让的仪容仿佛可以看见,忠厚和蔼的情意仿佛将要遇到。周代的文治郁郁葱葱,这就是所谓的郁郁葱葱吧;君子文质彬彬,这就是所谓的文质彬彬吧。虽然不能施行于行事,但时常神往其间,仿佛戴着礼帽、垂着绅带,从事于其中,忘记了自己身处荒野鄙陋之地,毫无相似之处。假使当时因难而停止,停止后就一直停止,岂不是望着辟雍的威仪而退步不前吗?唉,我是幸运的。愿世上读这本书的人,不要仅仅畏惧它的难懂。

《仪礼郑注句读序》

顾炎武

《礼记》说:“优游广大啊,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礼,是本着人心的节度文饰,作为自我修养和治理他人的工具。因此孔子如此圣明,还向老聃问礼,而他与弟子问答的话,即使是细微的节目,无不详尽完备。对他的儿子伯鱼说:“不学礼,无以立。”《乡党》一篇,都是动容周旋合乎礼制的表现。那么周公用来治理天下、孔子用来教化世人,除了礼还能用什么呢?刘康公有话说:“人承受天地的中正之气而生,这就是所谓的命。因此有动作、礼仪、威仪的准则,用来安定天命。”三代的礼,留存于后世而没有瑕疵的,只有《仪礼》这一部经。汉代的郑康成为它作注,魏晋以下,直到唐宋通晓经学的人士,无不在此讲求。自从熙宁年间,王安石变乱旧制,开始废止《仪礼》,不设立学官,而这部经于是被废弃。这是新法对经学造成的危害之一。南宋南渡以后,陆九渊、陆九龄起于金溪,他们的学说以德性为宗旨,学者觉得它简易,于是趋向它,而对于制度文辞一概鄙视为末节小事。幸亏有朱子正言力辩,想要修撰三礼之书但最终未能成功。这是空虚妙悟之学对经学造成的危害之二。沿袭至今,有坐在虎皮上自称讲师,门徒数百,自比于周敦颐、程颢、程颐,而终身未读这部经书一字的人。如果天下的书都出自国子监颁布,作为定本,而这部经的错误文字最多,甚至脱漏一简一句,如果不是唐代的石经尚存于关中,后来的儒者就没有办法得到它了。济阳处士张稷若,笃志好学,不应科举功名,抄录《仪礼》郑氏注,而采纳贾氏、吴氏的说法,略以自己的意见断句,命名为《仪礼郑注句读》。又参校审定监本脱误共二百余字,并考订石经脱误共五十余字,作《正误》两篇,附在后面,藏于家塾。当时正值多事之秋,没有能力刊刻发行的人。后来的君子,通过句读来辨别其文辞,通过文辞来认识其义理,通过义理来通晓制作的渊源,那么孔子所说的“用来承奉天道而治理人情”的,就可以追慕三代的英明,而礼亡的叹息就不会从程颐口中发出了。像稷若这样的人,大概将成为后世太平的先声吧。至于依据石经,刊刻监本,重新设立学官让士子学习,并且姑且用禄利来劝勉他们,使

毋失其传。此又有天下者之责也。

译不要使其传承中断。这又是拥有天下者的责任啊。

乡饮礼仪序贵州通志

卫既齐

余以辛未十一月。至黔视事。阅一月而改岁。则周礼乡大夫受法司徒饮酒尚德时也。黔中脱兵燹未久。此典阙而有待。乃集僚属。按 国家律令。稽诸仪礼礼记。酌为仪节。令师儒讲习于阳明书院。至再至三。始多格格。既而娴熟有仪。遂俾新贵令行之。宾僎介众宾各执事。择人维谨。及是日严严翼翼。黔人士以为创观。夫古今异宜。言礼家又人人殊。然而言淆乱折诸圣。凡孔子之所明言者。则皆万世所宜行者也。其节目之大者有五。一曰祭。祭脯醢也。祭肺也。祭酒也。所谓报本返始以致敬也。一曰。宾僎之肩也。主人之臂也。介之胳也。所谓贵骨贱骨以致辨也。一曰拜。拜至也。拜洗也。拜送也。拜受也。拜既也。礼毕而拜送也。所谓自卑以相尊让也。一曰于席末哜肺也。啐酒也。告旨也。皆不当席。所谓为行礼不专为饮食也。一曰献酬。主人献宾也。宾酢主人也。主人又自饮而酬宾也。主人酬介。介酬众宾。众宾又自相酬。以及于沃洗者也。所谓逮贱也。以仪礼之节。证诸记所载。孔子观于乡之言。呜呼。至矣哉。不可易矣。行礼之始。例应读律。礼毕。例应谢 恩。余酌于读律时兼读孔子之言。欲尊 王章。明圣道。俾斯民知尊让洁敬。先礼后刑以向化成俗而已矣。其间升降兴坐。简于仪礼者十之二三。僭窃之罪。知无所辞。庶几人之易从。而毋以繁苦视也。昔者季氏逮闇而祭。日不足继之以烛。有司之强力者。亦跛倚而倦。及子路与。质明而始行事。晏朝而罢。而孔子以为知礼。谁谓礼必委曲繁重。不近人情者哉。既行于省。将颁其仪节于各郡县也。爰论其梗而为之序。

  礼记手钞序

黎士宏

黎士宏曰。夫国家治乱兴亡之故。岂不在礼乐哉。原其所以久安而长治者。则莫不迂阔而多事。其所以速亡而易乱者。则莫不直致而径情。昔者三代之治。惟周情文备至。情文者。礼乐事也。故自唐虞以至三代。惟周之得年最长。秦之兴也。以法吏为师。薄儒者。焚书记。可谓简易无事矣。历数汉魏以来。以兵力取天下而不能守者。亦惟秦之得祸最烈。是非周民之而秦民之弊也。譬之若饮食焉。将专与人以粱肉。而食者未必欢。加之为燔炙。为酒醴。而食者恒意满。夫燔炙酒醴。非必异粱肉也。其喜怒不同者。耳目隘则计较生。曲折多则意致尽也。周则不惟食之以燔炙酒醴。而益之以豆。秦则不惟不与粱肉。而又剪其嘉种焉。周安得而不治。秦安得而不亡哉。或者曰。汉何以不亡也。当高帝起自田间。不十年而定天下。自谓得之马上。安事诗书为。至其后稍厌烦苦。而叔孙制礼。遂为一代典章。文景以来。相沿不废。则是汉方兴而能变。秦至乱而不知也。夫有礼则安。无礼则危。如得食则生。不得则死。今必曰礼乐待百年而后兴。是犹谓饥渴者曰。俟禾熟食尔。俟雨降饮尔。吾恐禾不时熟。雨不时降。饥渴者且枕藉于前。而不可支矣。礼书者。固已饥之糇粮。而止渴之浆露也。始于郊庙。达于妻子。及于童仆。被于蛰虫先王。曰天下有履蛰虫而不忍伤。待童仆而不敢无礼。吾又何忧君父哉。昔唐开元之间。通事舍人王岩上疏。欲删去礼记旧文。而宋儒又谓其多出汉人附会。附会与不附会不可知。但使迂阔足以救亡。直情足以速乱。则君子何为惜一迂阔之名。以苟延百姓之命。而必欲径情而直致。徒苦天下父老。使兵革相循。纷纷不已。蹈亡秦之故辙而后已也。

  三礼议

韩菼

礼之亡。亡于周衰。诸侯踰法度。恶害己。皆灭去其籍。至秦益大坏。汉兴。六经之文皆未出。最先议礼。则叔孙通取合当世。参酌秦法。沿袭施行。遂为故事。终西京之世。贾谊董仲舒王吉刘向之徒。所以发愤太息而不能已也。章和时曹褒被诏。条正礼仪。撰次天子至于庶人冠婚吉凶始终制度。百五十篇。仍杂以五经纤记之文。寻寝不行。唐初魏征等为贞观礼。李义府许敬宗增之为显庆礼。萧嵩等复折衷之为开元礼

译乡饮礼仪序 贵州通志

卫既齐

我在辛未年十一月到达贵州处理政务。经过一个月便改换年岁,这正是《周礼》中乡大夫接受司徒的法度,举行饮酒礼以崇尚德行的时候。贵州地区摆脱战火不久,这一典礼缺失而有待恢复。于是召集僚属,依据国家律令,查考《仪礼》《礼记》,斟酌制定仪节。命令师儒在阳明书院讲习,反复多次,起初大多抵触不顺,后来熟练而有章法,于是让新任知府推行。宾、僎、介、众宾及各执事人员,选择人选非常谨慎。到了那天,严肃恭敬。贵州人士认为是前所未有的景象。古今适宜不同,谈论礼制的各家又人人不同,然而言论混乱就折中于圣人。凡是孔子所明确指出的,都是万世应当实行的。其中主要的节目有五项:一是祭祀,祭祀脯醢,祭祀肺,祭祀酒,所谓报答根本、回归初始以表达敬意;二是宾、僎的肩部,主人的手臂,介的胳膊,所谓重视骨节以辨别尊卑;三是拜,拜迎,拜洗,拜送,拜受,拜既,礼毕后拜送,所谓自我谦卑以相互尊重谦让;四是在席末尝肺,尝酒,报告味道,都不正坐于席上,所谓为了行礼而不专为饮食;五是献酬,主人向宾献酒,宾回敬主人,主人又自饮而酬宾,主人酬介,介酬众宾,众宾又相互酬酢,直到沃洗的人,所谓恩及卑贱。用《仪礼》的节次,印证《礼记》所载孔子观乡射礼的话,唉,达到极点了,不可改变了。行礼之初,按例应宣读律令,礼毕,按例应谢恩。我斟酌在宣读律令时兼读孔子的话,想要尊崇王章,阐明圣道,使百姓知道尊重谦让、洁净恭敬,先礼后刑以趋向教化、形成风俗罢了。其中升降起坐,比《仪礼》简略的十分之二三,僭越窃取的罪责,知道无法推辞,希望人们容易遵从,而不把繁琐痛苦视为畏途。从前季氏在天黑时祭祀,白天不够就接着点蜡烛,有司中强力的人,也跛倚着疲倦。等到子路主持,天大亮才开始行事,晚朝才结束,而孔子认为他懂礼。谁说礼一定委曲繁重、不近人情呢?已在省城施行,将要把仪节颁布到各郡县,于是论述其梗概而作序。

礼记手钞序

黎士宏

黎士宏说:国家治乱兴亡的原因,难道不在礼乐吗?推究其所以长久安定而长治久安的原因,没有不是迂阔而多事的;其所以迅速灭亡而容易动乱的原因,没有不是直率而顺从情欲的。从前三代的治理,只有周朝情文完备。情文,就是礼乐的事。所以从唐虞到三代,只有周朝享国最长久。秦朝的兴起,以法吏为师,轻视儒者,焚烧书籍,可谓简易无事了。历数汉魏以来,以兵力夺取天下而不能守住的,也只有秦朝遭祸最猛烈。这不是周朝百姓的长处而秦朝百姓的短处。譬如饮食,如果只给人粱肉,吃的人未必高兴,加上燔炙、酒醴,吃的人常常心意满足。燔炙酒醴,并非一定不同于粱肉,喜怒不同的原因,是耳目狭隘则计较产生,曲折多则意致尽善。周朝不仅用燔炙酒醴给人吃,而且增加豆器;秦朝不仅不给粱肉,而且剪除嘉种。周朝怎能不安定,秦朝怎能不灭亡呢?有人说:汉朝为什么不灭亡呢?当高帝起于田间,不到十年而定天下,自认为得之于马上,何必从事诗书。等到后来稍厌烦苦,叔孙通制定礼制,遂成为一代典章。文景以来,沿袭不废。这是汉朝方兴而能改变,秦朝至乱而不知。有礼则安,无礼则危,如同得到食物则生,得不到则死。现在如果说礼乐要等待百年后才兴起,这就像对饥渴的人说,等禾熟再吃,等雨降再喝。我担心禾不时熟,雨不时降,饥渴的人将倒卧在前,而不可支撑了。礼书,本来就是饥饿时的干粮,而止渴的浆露。始于郊庙,达于妻子,及于童仆,被于蛰虫。先王说:天下有践踏蛰虫而不忍伤害,对待童仆而不敢无礼。我又何必担忧君父呢?从前唐开元年间,通事舍人王岩上疏,想要删去《礼记》旧文,而宋儒又说其多出汉人附会。附会与不附会不可知道,但只要迂阔足以救亡,直情足以速乱,那么君子为何吝惜一个迂阔的名声,以苟延百姓之命,而一定要径情直致,徒然苦天下父老,使兵革相循,纷纷不已,蹈亡秦之故辙而后已呢?

三礼议

韩菼

礼的消亡,消亡于周朝衰微。诸侯超越法度,厌恶危害自己,都灭去其典籍。到秦朝更加大坏。汉朝兴起,六经的文字都未出现。最先议礼,则是叔孙通取合当世,参酌秦法,沿袭施行,遂成为故事。终西京之世,贾谊、董仲舒、王吉、刘向之类,所以发愤太息而不能停止。章和时曹褒被诏,条正礼仪,撰次天子至于庶人冠婚吉凶始终制度,百五十篇,仍杂以五经纤记之文,不久寝而不行。唐初魏征等为《贞观礼》,李义府、许敬宗增之为《显庆礼》,萧嵩等复折衷之为《开元礼》

。宋初开宝通礼。亦本开元礼增损之。信斋杨氏所谓士大夫好古者。止知有开元以后之礼者也。夫自叔孙通坏弃古礼。而高堂生十七篇者虽寻出。第列于学官。而不足以宏助国家之制作。欧阳文忠云。三代以后治出于二。而礼乐为虚名。岂惟治出于二哉。礼与礼亦为二。而朝廷所施。博士所藏。讫不能相明也。惟有周礼一书。刘歆发明之。王莽行之。而遂以大乱。重以王安石之纷更制度。托于周官。而世儒遂疑此非周公之书。出歆莽之伪为。抑又过也。夫古礼十七篇。高堂生所传。与淹中所出不殊。其为古书无疑。朱子谓仪礼是经。礼记是解。如仪礼有冠礼。礼记便有冠义。仪礼有昏礼。礼记便有昏义。燕射礼皆然。其说为至明确。朱子晚年所以亟欲论定。而又以属黄干终之也。周礼虽苦繁碎。而广大精密。非周公不能作。独戴记之传。试去大学中庸二书。则其粹然者无几。而今列于学官者顾独小戴所删。学者以非功令所习。周礼仪礼。浸庋高阁。是古礼之仅存者。幸经宋诸大儒之发明。而又将复久蚀于后。诚可痛也。往者有请以仪礼周礼列学官试弟子员者。议格不行。愚窃谓诚能如朱子之意。令习礼家一以仪礼为宗。而辅以周礼礼记。使学者勿忽于其所难读。而深求古礼之意。以佐 国家制作度越前代之盛。而自叔孙以来议礼因循苟简之失。庶乎可以渐革矣。

译宋代初年制定的《开宝通礼》,也是依据《开元礼》进行增删损益而成的。信斋杨氏所说的士大夫中喜好古礼的人,只知道有《开元礼》以后的礼制罢了。自从叔孙通破坏废弃了古代礼制,虽然高堂生所传的《仪礼》十七篇后来被寻获,但仅仅列入学官作为教材,不足以宏大助益国家的礼制建设。欧阳修曾说,夏商周三代以后,政治教化分为两途,而礼乐成了虚名。难道只是政治教化分为两途吗?礼与礼也分为两途,朝廷所施行的礼制与博士所收藏的古礼,终究不能相互阐明。只有《周礼》这一部书,刘歆阐发其义,王莽推行其制,却因此导致天下大乱。再加上王安石纷乱更改制度,假托《周官》之名,于是世俗儒者就怀疑这不是周公所作的书,而是刘歆、王莽伪造的,这又太过分了。那古代礼制十七篇,高堂生所传授的,与淹中所出的版本没有不同,它是古书无疑。朱熹认为《仪礼》是经文,《礼记》是解说。比如《仪礼》中有冠礼,《礼记》中就有《冠义》;《仪礼》中有昏礼,《礼记》中就有《昏义》;燕礼、射礼都是如此。他的说法最为明确。朱熹晚年之所以急切想要论定礼制,而又嘱托黄干最终完成此事。《周礼》虽然繁琐细碎,但内容广大精密,不是周公不能作。唯独《戴记》的流传,试着去掉《大学》《中庸》两书,那么其中纯粹精粹的内容就无几了。而现在列入学官的,偏偏只是小戴删节后的版本。学者因为这不是科举考试所习的内容,便将《周礼》《仪礼》渐渐束之高阁。这是古代礼制仅存的部分,幸好经过宋代各位大儒的阐发,却又将要再次长久地被后人蒙蔽侵蚀,实在令人痛心。过去有人请求将《仪礼》《周礼》列入学官,作为考核弟子员的科目,但议定后未能实行。我私下认为,如果真能按照朱熹的意思,让研习礼制的人以《仪礼》为宗旨,而以《周礼》《礼记》为辅,使学者不忽视那些难以阅读的内容,而深入探求古代礼制的意义,以辅助国家制定礼制,超越前代的盛况,那么自从叔孙通以来议礼因循苟简的弊病,或许可以逐渐革除了。

答顾复初司业论五礼通考书

秦蕙田

承谕。拙著五礼通考。系绝大著作。不宜速成。务宜折衷至当。为千古定论。足征诲我之深。唯是尚有所疑。不得不胪列就正。来札有云。前书欲使经文之疑处都破。百家之障碍扫除。而又欲编辑汉以后之史册。及稗官小说。罔有缺漏。但恐疑处障碍。即在此二项中。正宜斩断。不使漫为牵引。致碔砆与美玉杂揉。汉以后之君相。俱系无识人。岂可与先圣制作列一处。反致眼目不清。所宜破除者即此云云。窃谓礼为经世巨典。非可托之空言。正欲见之行事。传曰。礼以义起。又曰。三王不相袭礼。程子谓圣人复出。必用今之衣冠器用而为之节文。其所谓贵本而亲用者。亦在时王斟酌之耳。行礼不可全泥古。须当视时之风气。朱子曰。圣人有作。古礼未必尽用。须且是理会本原。二先生之言。深合礼以义起之义。非可谓古则是而后则非也。且古礼之存者寡矣。即仅有存者。残编断简。乃千百之什一。其不可行也久矣。众说纷纭。触手障碍。正须钩摘而扫除之。则云雾拨而青天出。若一切斩断。概置不录。则疑处何由而破。障碍何由而扫。先圣制作何由而明也。且汉唐以来之礼。即孔子所谓百世可知之礼。皆有天下者议礼制度考文之实。而为当代礼典所由出。特其沿革损益不能尽合。古人者有之。而其不合之处。正宜搜罗详述。考订折衷。以定其是非。此而不录。则世儒议礼所为损益可知者。从何处下手。虽欲为叔孙通之绵蕞而不可得矣。况尊谕又云。即如周公制礼。后世不必沿袭者尽多。禘礼及大飨明堂。乃周公特创。从前部议俱已停止。何况汉以后之制作耶。如原庙及汾阴泰畤河东后土。宜另立一项。别为非礼之礼。又有三代正礼而近世难行者。如九庙昭穆。明见于经文。自汉明帝遗诏藏主光武室中。后世遂为同堂异室。明世宗欲立九庙。礼官以为基地窄狭难容。勉强立之。及祭日。止诣太祖及兴献二庙。不能遍行礼。踰年遂毁于火。此等处宜详列原委。另着议论。夫禘礼明堂大飨。及九庙之不可行良是。但禘礼明堂大飨九庙皆先圣制作也。同堂异室。及停止禘祭大飨。后世之礼也。今既欲专载先圣制作。而谓汉以后之君相。不可列一处。乃又谓详列原委。另着议论。细绎来书。不几前后矛盾而大相剌谬乎。不识使之何所适从也。尊谕又谓此书切忌援引多而断制少。典故多而发明少。如礼书总帐簿。读者漫无别择。甚无谓也。东海通考。最无遗议。然尚嫌其太多。贪多务得。细大不捐。作文且不可。况礼书大制作耶。窃谓著述详约。各有体裁。约者宜精。不精则不成其为约矣。详者宜不漏。漏则不成其为详矣。著书大忌。不详不约。犹之作文者。不古不今。最为害事。如尊见削去百家之言。及后代事。止载经文。是经解之五礼汇纂。如现成之仪礼经传通解是也。此书原属未成。而朱子之本意。正不止是。宋史礼志。载朱子尝欲取仪礼周官二戴记为本。复编次朝廷公卿大夫士民之礼。尽取汉晋而下及唐诸儒之说。考订辨正。以为当代之典志。所言不为无据。蕙何人斯。敢儗此例。惟是杜氏马氏曾为之矣。窃仿其意。名曰通考。

通考者。考三代以上之经文以立其本原。考三代以后之事迹而正其得失。本原者。得失之度量权衡也。得失者。本原之滥觞流极也。本原之不立。坏于注疏百家之穿凿附会。故积疑生障。必穷搜之。明辨之。得失之不正。紊于后代之私心杜撰。便利自私。至障锢成疑。必备载之。极论之。是故援引者。断制之所从出。断制者。援引之归宿也。苟不援引。何从断制。善援引者。正即援引而成断制。非两事也。孔子曰。礼失而求诸野。稗官小说。亦取其言之是而助吾之断制者耳。即不然。亦显著其谬。明斥其非。不使如隐慝之潜滋。阴流其毒以惑后世。而潜害吾之断制者耳。如此则援引愈多。典故愈多。而发明断制亦因以详备。然后疑处可破。障碍可除。先圣之制作乃独伸其是。

译回复顾复初司业讨论《五礼通考》的信

秦蕙田

承蒙教诲。我的拙作《五礼通考》,属于极宏大的著作,不宜急于求成,务必应当折中调和,达到最恰当的境界,成为千古定论,足以证明您对我的教诲非常深切。只是我仍有疑惑之处,不得不列举出来向您请教。您的来信中说:“前书想要使经文中的疑难之处全部破解,扫除百家的障碍,同时又想要编录汉以后的史册以及稗官小说,毫无遗漏。只怕疑难和障碍,就在这两项之中,正应当斩断,不要随意牵强附会,导致碔砆(似玉的美石)与美玉混杂。汉以后的君臣,都是没有见识的人,怎能与先圣的制作并列一处,反而导致眼目不清。应当破除的就是这些。”

我认为,礼是治理天下的重大典章,不能寄托于空谈,正是要体现在实际行事中。《传》说:“礼是根据义理而产生的。”又说:“三代圣王不沿袭彼此的礼制。”程子说,圣人如果再次出现,必定使用当时的衣冠器用,并为之制定节度文饰。所谓重视根本而亲近实用,也在于当时的王者斟酌罢了。行礼不能完全拘泥于古制,必须观察时代的风气。朱子说:“圣人有作为,古礼未必全部采用,必须先理清根本原理。”两位先生的言论,深深契合“礼以义起”的道理,不能说古代的就是对的,后来的就是错的。况且古代礼制留存下来的很少,即使仅有存留的,也是残篇断简,不过是千百分之一,它们不可实行已经很久了。众说纷纭,处处都是障碍,正需要钩稽摘取并扫除它们,才能拨开云雾见青天。如果一切斩断,一概不收录,那么疑难如何破解?障碍如何扫除?先圣的制作如何彰显呢?

况且汉唐以来的礼制,就是孔子所说的“百世可知”的礼,都是有天下的人议定礼制、制度、考订文物的实际成果,是当代礼典的源头。只是它们的沿革损益不能完全符合古人的地方是有的,而这些不符合的地方,正应当搜罗详细叙述,考订折中,以判定其是非。如果不收录这些,那么世儒议礼时所做的损益,从哪里着手呢?即使想效仿叔孙通制定礼仪,也不可能做到了。况且您的教诲又说:“就像周公制礼,后世不必沿袭的很多。禘礼及大飨、明堂,是周公特别创立的,从前部议都已经停止,何况汉以后的制作呢?如原庙及汾阴泰畤、河东后土,应当另立一项,别列为非礼之礼。又有三代正礼而近代难以实行的,如九庙昭穆,明见于经文。自从汉明帝遗诏将神主藏于光武帝室中,后世就变成同堂异室。明世宗想要建立九庙,礼官认为基地狭小难以容纳,勉强建立后,到祭祀之日,只去太祖及兴献二庙,不能遍行礼仪,过了一年就毁于火灾。这些地方应当详细列出原委,另外著文议论。”

禘礼、明堂、大飨以及九庙不可实行,确实是对的。但禘礼、明堂、大飨、九庙都是先圣的制作。同堂异室,以及停止禘祭、大飨,是后世的礼制。现在既然想要专门记载先圣的制作,却说汉以后的君臣不可并列一处,却又说详细列出原委,另外著文议论。仔细推敲您的来信,不几乎前后矛盾而大相违背吗?不知道让人该听从哪一边。

您的教诲又说:“此书切忌援引多而断制少,典故多而发明少,如同礼书的总账簿,读者漫无选择,非常没有意义。《东海通考》最没有遗议,然而尚且嫌其太多。贪多务得,细大不捐,写文章尚且不可以,何况礼书这样的大制作呢?”

我认为著述的详略,各有体裁。略的应当精,不精就不能成为略;详的应当不漏,漏就不能成为详。著书的大忌,是不详不略,就像写文章不古不今,最为害事。如果按照您的意见,削去百家之言以及后代的事,只记载经文,那就是经解类的《五礼汇纂》,如同现成的《仪礼经传通解》一样。这本书原本就没有完成,而朱子的本意,正不止于此。《宋史·礼志》记载,朱子曾经想要以《仪礼》、《周官》、二戴记为本,再编次朝廷公卿大夫士民的礼制,全部取用汉晋以下及唐代诸儒的说法,考订辨正,作为当代的典志。所说的并非没有依据。我秦蕙田是什么人,敢比拟这个例子?只是杜佑、马端临曾经做过这类事了,我私下模仿他们的意思,命名为《通考》。

所谓《通考》,是考订三代以上的经文以确立其根本原理,考订三代以后的事迹以端正其得失。根本原理,是衡量得失的度量衡;得失,是根本原理的源头和流弊。根本原理不确立,败坏于注疏百家穿凿附会,所以积疑生障,必须穷尽搜求,明辨是非;得失不端正,紊乱于后代的私心杜撰、便利自私,以至于障碍固结成疑,必须全部记载,极力议论。因此,援引是断制产生的来源,断制是援引的归宿。如果不援引,从哪里产生断制呢?善于援引的人,正是通过援引来形成断制,这不是两件事。孔子说:“礼失而求诸野。”稗官小说,也是取其言论正确而辅助我的断制罢了。即使不然,也显著其谬误,明确斥责其非,不使像隐藏的恶习那样暗中滋生,阴流其毒以迷惑后世,从而暗中损害我的断制罢了。这样,援引越多,典故越多,而发明断制也因此详细完备,然后疑难可以破解,障碍可以消除,先圣的制作才能独自伸张其正确。

而尊于百世之上。岂漫无别择而牵引之哉。夫议礼之宗。每代难得一二人。而朝廷掌故。每代难得一二书。竭力搜罗。尚恐阙漏。矧可削之耶。若使希图省事。但摘一二大端以为口实。其余并皆斩断。则源流本末。罔然不知。即有所谓断制者。亦必凭私忖度。罅隙百出。动辄罣碍而不足信。孔子曰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中庸曰无征不信。征者。援引也。典故也。先生何反言之耶。孟子曰。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说约也。贪多务得。细大不捐。不可以行文。而可以征礼。或有然矣。古云。议礼如聚讼。如欲听讼。由堂上而观堂下。必使两造具备。师听五辞。五辞简孚。而后正于五罚。若不听其辞。穷其变态。得其真情。而遽以己意断之。吾未见其明允也。此书头绪既多。必须通贯全书。心细如发。方可着眼。否则一部十七史。从何说起。今所托校雠者。惟淮阴吴山夫一人。幸麤▯俱已就理。而抄胥仅有三人。不能多写。乘此暇隙。依序详校。讨论删润。尽心而已。敢云著作哉。但恨卷帙大。道途远。无由质证耳。

译而尊崇于百代之上。难道是漫无选择地牵强附会吗?制定礼仪的宗师,每个朝代难得有一两个人;而朝廷的典章制度,每个朝代难得有一两本书。竭尽全力搜罗,尚且担心有缺失遗漏,何况可以删减呢?如果为了贪图省事,只摘取一两个大要点作为借口,其余的全部切断,那么源流本末,就茫然不知了。即使有所谓的裁断,也必定是凭私意揣测,漏洞百出,动辄牵涉障碍而不足以取信。孔子说:“是因为文献不足啊。如果充足,我就能验证它。”《中庸》说:“没有验证就不令人信服。”验证,就是援引、典故。先生为什么反而这样说呢?孟子说:“广泛学习并详细解说,是为了最终归结到简约。”贪多务得,大小不丢弃,不可以用来行文,但可以用来验证礼仪,或许是这样吧。古人说:讨论礼仪就像聚集诉讼。如果要审理诉讼,从堂上观看堂下,必须让双方都具备,法官听取五种供词。五种供词简明可信,然后才能用五种刑罚来纠正。如果不听取他们的供词,穷究其变化,得到真情,就匆忙用自己的意思来裁断,我没见过这样公正合理的。这本书头绪繁多,必须贯通全书,心思细如发丝,才能着手。否则,一部十七史,从何说起呢?现在所托付校对的,只有淮阴的吴山夫一人。幸好粗略的校对都已经整理完毕,而抄写员只有三人,不能多写。趁着这个空闲,依照顺序详细校对,讨论删改润色,尽心而已。敢说是著作吗?只是遗憾卷帙浩大,路途遥远,没有办法当面质证罢了。

家礼纂要序

叶燮

惟先王之制礼。合家与国。其礼有五。紫阳以世俗通行。始于有家。尤为严切。于五礼之中。采吉凶二礼而为家礼。后人祖述而行之久矣。兹者程梓园侍御删烦就简。又就家而言。谓吉礼固当严矣。而生人大事。莫大于送死。于是独酌凶礼而着之。以致其兢兢。凶礼之目。曰丧。曰葬。曰祭。昔先王顺乎人之情以制礼。而本乎性以坊之。故于丧则致其哀。于葬则极其慎。于祭则尽其诚。本乎内者有其质。而后通乎外者有其度数。精麤巨细烦简先后。一一揆其所宜。以为如是则生人之心安。惟其能体乎死者之心安。而后生人之心乃得其安也。使不知死者之心之安与否。又遑问己心之为诚与妄乎。其失也有二。一曰弇陋。一曰夸大。弇陋之失。原于鄙吝。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彼陋者无所不用其俭。丧则含殓服制。不备不诚。苟焉从事。葬则久淹亲柩。非曰力不能。则曰无吉壤。祭则不时不物。数疏。如是夷其亲于路人矣。夸大之失。大约是僭。庶人之丧。往往用卿大夫之礼。葬则僭土石之制。祭则侈列方丈。什之百之。无不援下以陵上。徒令观者侈其盛而叹其美。是陷其亲于非礼矣。由是言之。俗礼之失也。百无一得也。原制礼之初心。于一事一物一时一会。孰先孰后。拳曲跪拜。升降度数。莫不以至情而行其至性。为事理之所不能踰。以为非如是则死者之心不安。而吾心庸讵得安乎。侍御于此。不胜世道人心之忧。故于习俗之所溺者。务拯而出之。习俗之所忘者。务提而明之。不过求尽乎此心之安。返之心而无不安。措诸世而益无不安矣。于以发明三代礼意之原。岂特为紫阳之一大功臣已哉。

  家礼非朱子书考

王懋竑

家礼非朱子书也。家礼载于行状。其序载于文集。其成书之岁月。载于年谱。其书亡而复得之由。载于家礼附录。自宋以来。遵而用之。其为朱子之书。几无可疑者。乃今反复考之。而知决非朱子之书也。李公晦叙年谱。家礼成于庚寅。居祝孺人丧时。文集序。不纪年月。而序中绝不及居丧事。与年谱所述。略不相应。其疑一也。家礼附录。陈安卿述朱敬之语。以为此往年僧寺所亡本。有士人录得。会先生葬日携来因得之。其录得携来。不言何人。亦不言得之何所也。黄勉斋作行状。但云所辑家礼。世所遵用。其后多有损益。未及更定。既不言成于居母丧时。亦不言其亡而复得。其书家礼后亦然。敬之。朱子季子。而公晦勉斋安卿。皆朱子高弟。乃其言参错。不可考据如此。其疑二也。朱子文集答汪尚书书。与张敬夫书。与吕伯恭书。其论祭仪祭说甚详。汪吕书在壬辰癸巳。张书不详其年。计亦略相前后。壬辰癸巳距庚寅仅二三年。家礼既有成书。何为绝不之及。而仅以祭仪祭说为言耶。陈安卿录云。向作祭仪祭说。甚简而易晓。今已亡之矣。则是所亡者。乃祭仪祭说。而非家礼也明矣。其疑三也。文集语录。自家礼序外。无一语及家礼者。惟与蔡季通书。有已取家礼四卷。已附疏者一卷纳一哥之语。此仪礼经传通解中家礼六卷之四。而非今所传之家礼也。甲寅八月跋三家礼范后云。尝欲因司马氏之书。参考诸家。裁订增损。举纲张目以附其后。顾以衰病不能及已。后之君子。必有以成吾志也。甲寅距庚寅二十年。庚寅已有成书。朱子虽耄老。岂尽忘之。何至是而乃为是语耶。窃尝推求其故。此必有因三家礼范跋语。而依仿以成之者。自附于后之君子。而传者遂以托之朱子所自作。其序文亦依仿礼范跋语。而于家礼反有不合。家礼重宗法。此程张司马氏所未及。而序中绝不言之。以跋语所未有也。其疑四也。年谱所云。居母丧时作。乃或者以意附益之。敬之但据所传。不加深考。此如司马季思刻温公书之比。公晦从游在戊申后。其于早年固所不详。只序所闻以为谱。而勉斋行状之作。在朱子没后二十余年。其时家礼已盛行。又为敬之所传录。故不欲公言其非。但其词略而不尽。其书家礼后。

译家礼纂要序

叶燮

只有先王制定的礼制,将家庭与国家合为一体。礼有五种,朱熹认为世俗通行的礼,从有家庭开始,尤其严格切要。他在五礼之中,选取吉礼和凶礼编成《家礼》,后人沿袭并实行它已经很久了。现在程梓园侍御史删减繁杂、取用简略,又专门就家庭而言,说吉礼固然应当严格,但人生大事,没有比送死更大的了,于是独自斟酌凶礼而著录下来,以表达他的谨慎小心。凶礼的项目,有丧、葬、祭。从前先王顺应人的情感来制定礼制,并根据本性来防范过失,所以在丧礼中表达哀痛,在葬礼中极尽谨慎,在祭礼中竭尽诚心。根植于内心的有实质,然后通达于外部的才有法度。精粗巨细、烦简先后,一一衡量其适宜之处,认为这样活着的人内心才能安宁。只有能体察死者内心的安宁,然后活着的人内心才能得到安宁。如果不知道死者内心是否安宁,又哪里还顾得上问自己内心是真诚还是虚妄呢?其中的过失有两种,一是狭隘鄙陋,二是夸大僭越。狭隘鄙陋的过失,源于鄙陋吝啬,君子不会因为天下人而对自己的亲人吝啬,那些鄙陋的人无处不用吝啬,丧礼中口含殓衣服制,不完备不诚心,敷衍了事;葬礼中长久停放亲人棺木,不是说力量不够,就是说没有吉地;祭礼中不按时节不用祭品,次数稀疏,这样就把亲人等同于路人了。夸大僭越的过失,大抵是僭越,平民的丧礼,往往使用卿大夫的礼制,葬礼中僭越土石规制,祭礼中奢侈陈列满桌,十倍百倍,无不援引下级凌驾上级,只让观看的人夸耀其盛大而赞叹其美好,这是使亲人陷入不合礼制的境地。由此说来,世俗礼制的过失,百中无一得当。推究制定礼制的初心,对于一事一物一时一会,孰先孰后,拳曲跪拜,升降法度,没有不是以至情行其至性,为事理所不能超越的,认为不这样死者的内心就不安宁,而我们的内心又怎么能安宁呢?侍御史对此,不胜世道人心的忧虑,所以对于习俗所沉溺的,务必拯救并使其脱离,习俗所遗忘的,务必提举并使其明白,不过是为了求得此心的安宁,返归内心而没有不安,施行于世而更加没有不安了。以此来阐发三代礼制的原意,难道只是朱熹的一大功臣而已吗?

家礼非朱子书考

王懋竑

《家礼》不是朱熹的书。《家礼》记载在行状中,其序言记载在文集中,其成书的年月,记载在年谱中,其书失而复得的缘由,记载在《家礼》附录中。自宋代以来,遵循并采用它,它是朱熹的书,几乎没有什么可疑的。如今反复考证,才知道决不是朱熹的书。李公晦叙述年谱,说《家礼》成于庚寅年,即居祝孺人丧期间。文集序言,不记载年月,而序言中绝口不提居丧之事,与年谱所述,完全不相应合,这是第一个疑点。《家礼》附录,陈安卿叙述朱敬之的话,认为这是往年僧寺所丢失的本子,有士人抄录得到,恰逢先生下葬那天携带来因而得到它。那抄录得到并携带来的人,不说是何人,也不说从哪里得到的。黄勉斋作行状,只说所辑《家礼》,世人所遵循采用,其后多有增删,未及更定。既不说成于居母丧时,也不说其失而复得,他在《家礼》后所写的书也是如此。朱敬之,是朱熹的小儿子,而李公晦、黄勉斋、陈安卿,都是朱熹的高徒,他们的说法参差错杂,不可考证到如此地步,这是第二个疑点。朱熹文集答汪尚书书,与张敬夫书,与吕伯恭书,论述祭仪祭说很详细。汪、吕的书在壬辰、癸巳年,张的书不详其年,计算也大致前后相近。壬辰、癸巳距离庚寅仅二三年,《家礼》既有成书,为何绝口不提,而仅以祭仪祭说为言呢?陈安卿记录说,以前作祭仪祭说,很简略而易懂,现在已经丢失了。那么所丢失的,乃是祭仪祭说,而不是《家礼》,这很明显了,这是第三个疑点。文集语录,除《家礼》序言外,没有一句话提及《家礼》的。只有与蔡季通的信,有“已取《家礼》四卷,已附疏者一卷纳一哥”的话。这是《仪礼经传通解》中《家礼》六卷的四卷,而不是现在所传的《家礼》。甲寅八月跋《三家礼范》后说,曾经想依据司马氏的书,参考诸家,裁订增损,举纲张目附在其后,但因衰病未能做到,后来的君子,必定能完成我的志向。甲寅距离庚寅二十年,庚寅已有成书,朱熹虽然年老,岂能完全忘记,为何到这时才说这样的话呢?我私下推求其原因,这必定是因《三家礼范》跋语,而依仿写成的人,自附于后来的君子,而传抄者就把它托名于朱熹所作。其序言也依仿《礼范》跋语,而与《家礼》反而有不合之处。《家礼》重视宗法,这是程、张、司马氏所未涉及的,而序言中绝口不提,因为跋语中没有。这是第四个疑点。年谱所说,居母丧时所作,乃是有人凭意思附益的。朱敬之只依据所传,不加深考,这如同司马季思刻温公书之比。李公晦从游在戊申年后,对于早年固然不详,只序录所闻以为谱。而黄勉斋行状之作,在朱熹死后二十余年,那时《家礼》已盛行,又为朱敬之所传录,所以不想公开说它不是,但他的言辞简略而不详尽。他在《家礼》后所写的书也是如此。

谓经传通解未成。为百世之遗恨。则其微意可见矣。后之人以朱子家季子所传。又见行状年谱所载。廖子晦陈安卿皆为刊刻。三山杨氏。上饶周氏。复为之考订。尊而用之。不敢少致其疑。然虽云尊用其书。实未有能行者。故于其中谬误。亦不及察。徒口相传以熟曰。文公家礼云尔。惟元应氏作家礼辨。其文亦不传。仅见于明邱仲深浚所刻家礼中。其辨专据三家礼范跋。语多疏略。未有以解世人之惑。仲深亦不然之。故予今考年谱行状。及朱子语录文集所载。俱附于后。而应氏邱氏语亦并附焉。其它所摘谬误。亦数十条。庶来者有以知家礼决非朱子之书。而予亦得免于凿空妄言之罪也夫。

译说《经传通解》未能完成,是百世的遗恨,那么他细微的心意就可以看出来了。后来的人因为朱子家季子所传,又看到行状、年谱的记载,廖子晦、陈安卿都为之刊刻,三山杨氏、上饶周氏又为之考订,尊崇并采用它,不敢稍微表示怀疑。然而虽然说是尊崇采用这本书,实际上却没有能够实行的人,所以对于其中的谬误,也不及考察,只是口头相传,熟记说:“文公《家礼》是这样说的。”只有元应氏写了《家礼辨》,他的文章也没有流传,仅见于明代邱仲深浚所刻的《家礼》中。他的辨析专门依据《三家礼范》的跋文,言语多有疏漏简略,未能解除世人的疑惑。邱仲深也不以为然。所以我现在考证年谱、行状,以及朱子语录、文集所载的内容,都附在后面,而应氏、邱氏的话也一并附上。其他摘出的谬误,也有数十条,希望后来的人由此知道《家礼》决不是朱子的书,而我也得以免除凭空妄说的罪过了。

祠堂考误四则

王懋竑

家礼。为四龛以奉先世神主。注云。非嫡长子则不敢祭其父。若与嫡长同居。则死而后其子孙为立祠堂于私室。且随所继世数为龛。俟其出而异居。乃备其制。按此据支子不祭之文。然谓死而后其子孙为立祠堂于私室。则有不可行者。假令支子有四五人而同居。则将立四五祠堂乎。不知何地可以容之。是亦各祭于寝。俟其出而异居。始备祠堂之制可矣。又云生而异居。则预于其地立斋以居。如祠堂之制。死则以为祠堂。此非人情。乃生而自为祠堂也。若其子为父立之。则尤不可。凡此。于古无所据。而以今推之。又有不可通者。若朱子所著之书。恐不必尔也。

家礼。置祭田。注云。初立祠堂。则计见田。每龛取其二十之一以为祭田。亲尽则以为墓田。后凡正位祔位皆仿此。宗子主之。以给祭用。上世初未置田。则合墓下子孙之田。计数而割之。皆立约闻官。不得典卖。按此有三可疑。初立祠堂。置祭田。自为义举以合族可矣。乃计见田。每龛割其二十之一。宗子主之。以为祭用。是宗子得分割族人之田。以为己用。可乎不可乎。且每龛之子孙。多寡不一。贫富不齐。何以总计而分割之乎。又谓亲尽则以为墓田。是每龛各有一定之数。不知又如何区之也。其可疑一也。又曰上世初未置墓田。则合墓下子孙之田。计数而割之。今世士大夫家。远墓有七八世者。有十余世者。墓下子孙。有不相往来者矣。孰得而割其田。又孰有听其割者。又谓立约闻官。不得典卖。是徒启无穷之争。而卒亦不可行也。其可疑二也。且祭田必继高祖之宗主之矣。自高祖以下。有继曾祖之宗若而人。有继祖之宗若而人。有继祢之宗若而人。各有祠堂。则各有祭。其置祭田乎。抑不置而使继高祖之宗分给之乎。不知何说以处此也。其可疑三也。其或初立祠堂之人。自计其田。而割若干以为祭用。命其后子孙世世仿此。则尚有可行者。若立祠堂而割族人之田。是万万不可行之事。曾谓朱子所著之书。而妄为此虚谈也。

家礼。旁亲之无后者。以其班祔。注云。主椟如正位。又引程子无服之殇不祭。下殇中殇长殇。及成人无后者。皆祭而各有所终之说。按大传曰。大宗者。收族者也。不可以绝。故族人以支子为之后。其非大宗则未有立后者。又庶子不祭殇。是以殇与无后者。从祖祔食。若后世则鲜有不立后者。又殇多自祭。或不祭。故书仪无祔食之礼。今家礼据古礼增入旁亲之无后者。以其班祔是矣。但礼言殇与无后者。从祖祔食。此乃但言旁亲无后。不言殇。而注附程子说。则又有殇祭也。皇氏谓殇与无后。只祔与除服二祭。庾氏谓亦有四时之祭。孔疏如庾氏说。则其祭自何时止。今注载程子说。则殇与无后之祭。有时止也。但谓主皆如正位。略无减杀。得无太过。又不分别言之。则三殇亦皆有主也。凡此三端。皆所谓疏略抵牾者。亦不胜其辨矣。

家礼云。主人晨谒于大门之内。出入必告。正至朔望则参。注云。正至朔望。每龛设茶果。出诸考诸妣神主。次出祔主亦如之。又有事之告亦然。按书仪家各有影堂。皆及曾祖。故谒告参见。于影堂行之。今家礼以宗法为主。则家不得皆有高祖之祠堂矣。注主人谓主此堂者。亦统以各祠堂言之。而不专主于继高祖之宗也。但谒告则于各祠堂亦可矣。若正至朔望。参祢而不及祖。参祖而不及曾祖。参曾祖而不及高祖。则皆有所不可者。此其疏略之一失也。又张子言祔位当有减杀。此于义宜然。今正至朔望祔位。亦出主设茶果。何以别于正位。又有事之告。祔位亦出主设茶果。则愈过矣。此亦其疏略之一失也。

  冠礼考误五则

王懋竑

家礼云。前期三日。主人告于祠堂。注云。主人谓冠者之祖父。自为继高祖之宗子者。若非宗子。则必继先祖之宗子主之。有故。则命其次宗子。若其父自主之。若族人以宗子之命自冠其子。其祝版亦以宗子为主。曰。使介子某。又主人以下序立。注云。若非

译祠堂考误四则

王懋竑

《家礼》说:设置四个龛位来供奉祖先的神主。注释说:如果不是嫡长子,就不敢祭祀他的父亲。如果与嫡长子同居,那么死后他的子孙在私室中为他设立祠堂,并且根据所继承的世数来设置龛位,等到他分家另居时,才完备祠堂的规制。考察这条规定,是依据支子不祭祀的条文。然而说死后他的子孙在私室中为他设立祠堂,就有不可行的地方。假如支子有四五个而共同居住,难道要设立四五个祠堂吗?不知道什么地方可以容纳它们。这也应该是各自在寝室内祭祀,等到他们分家另居时,才开始完备祠堂的规制就可以了。又说:生前就分家另居的,就预先在那块地方建立斋室来居住,如同祠堂的规制,死后就把它作为祠堂。这不符合人情,这是生前自己为自己建立祠堂。如果是他的儿子为父亲建立,那就更加不可行了。所有这些,在古代都没有依据,而用今天的情况来推想,又有不通之处。如果是朱熹所写的书,恐怕不会是这样吧。

《家礼》说:设置祭田。注释说:初次建立祠堂时,就计算现有的田地,每个龛位取二十分之一作为祭田。亲属关系疏远后,就把它作为墓田。后来凡是正位、附祭位都仿照这个做法。由宗子主持,用来供给祭祀的费用。如果祖先起初没有设置祭田,就合并墓下子孙的田地,计算数目后分割出来,都立下契约并告知官府,不得典当或买卖。考察这条规定,有三点可疑。初次建立祠堂,设置祭田,作为义举来联合族人是可以的。然而计算现有田地,每个龛位割取二十分之一,由宗子主持,作为祭祀费用。这是宗子可以分割族人的田地,作为自己的使用,可以吗?不可以吗?况且每个龛位的子孙,多少不一,贫富不齐,凭什么总计并分割他们的田地呢?又说亲属关系疏远后就作为墓田,这是每个龛位都有一定的数目,不知道又如何区分呢。这是第一点可疑。又说祖先起初没有设置墓田,就合并墓下子孙的田地,计算数目而分割。现在的士大夫家庭,远离墓地有七八代的,有十代以上的,墓下的子孙,有互不往来的了。谁能去分割他们的田地?又有谁肯听任分割呢?又说立下契约告知官府,不得典当买卖,这只会引发无穷的争端,而最终也是不可行的。这是第二点可疑。况且祭田必定是由继承高祖的宗子主持了。从高祖以下,有继承曾祖的宗子若干人,有继承祖父的宗子若干人,有继承父亲的宗子若干人,各自有祠堂,那么各自有祭祀。他们设置祭田呢?还是不设置而让继承高祖的宗子分配供给呢?不知道用什么说法来处理这种情况。这是第三点可疑。或许初次建立祠堂的人,自己计算自己的田地,而割取若干作为祭祀费用,命令后代子孙世代仿照这样做,那还有可行的地方。如果建立祠堂而分割族人的田地,这是万万不可行的事情。难道朱熹所写的书,会胡乱说这种空话吗。

《家礼》说:旁系亲属中没有后代的,按照他的辈分附祭。注释说:神主匣如同正位。又引用程子关于无服制的殇者不祭祀的说法,下殇、中殇、长殇,以及成年但没有后代的,都祭祀而各自有终止的说法。考察《大传》说:大宗,是收聚族人的人,不可以断绝。所以族人用支子作为后嗣。如果不是大宗,就没有立后嗣的。又说庶子不祭祀殇者,因此殇者与没有后嗣的,跟随祖父附祭。如果是后世,很少有立后嗣的。又殇者多自行祭祀,或者不祭祀,所以《书仪》没有附祭的礼节。现在《家礼》依据古礼增入旁系亲属中没有后代的,按照辈分附祭,这是对的。但礼制说殇者与没有后嗣的,跟随祖父附祭,这里只说旁系亲属没有后嗣,不说殇者,而注释附带程子的说法,那么又有殇者祭祀了。皇氏说殇者与没有后嗣的,只附祭与除服两次祭祀。庾氏说也有四季的祭祀。孔颖达的疏如同庾氏的说法,那么他们的祭祀从什么时候停止呢?现在注释记载程子的说法,那么殇者与没有后嗣的祭祀,是有时候停止的。但说神主都如同正位,完全没有减损,难道不是太过分了吗?又不分别说明,那么三种殇者也都有神主了。这三方面,都是所说的疏略矛盾的地方,也说不完其中的辨析了。

《家礼》说:主人在清晨在大门内谒见。出入一定要禀告。冬至、夏至、初一、十五则参拜。注释说:冬至、夏至、初一、十五,每个龛位设置茶果,拿出父亲、母亲的神主,接着拿出附祭的神主也这样。有事禀告也这样。考察《书仪》说各家都有影堂,都到曾祖,所以谒见、禀告、参拜,在影堂中进行。现在《家礼》以宗法为主,那么各家不一定都有高祖的祠堂了。注释说主人指主持这个祠堂的人,也是统括各祠堂来说,而不专门指继承高祖的宗子。但谒见、禀告在各祠堂进行也可以。如果是冬至、夏至、初一、十五,参拜父亲而不到祖父,参拜祖父而不到曾祖,参拜曾祖而不到高祖,那么都有不可行的地方。这是它疏略的一个失误。又张载说附祭位应当有减损,这在道理上是适宜的。现在冬至、夏至、初一、十五附祭位,也拿出神主设置茶果,凭什么区别于正位?又有事禀告,附祭位也拿出神主设置茶果,那就更加过分了。这也是它疏略的一个失误。

冠礼考误五则

王懋竑

《家礼》说:提前三天,主人在祠堂禀告。注释说:主人指冠者的祖父,自己是继承高祖的宗子。如果不是宗子,那么必定是继承先祖的宗子主持。有原因,就命令其次的宗子,或者他的父亲自己主持。如果族人奉宗子的命令自己为儿子行冠礼,他的祝版也以宗子为主,说:派遣介子某。又主人以下依次站立。注释说:如果不是

宗子之子。则其父立于主人之右。尊则少进。卑则少退。按此数条多不合礼。请皆辨之。士冠礼郑注云。庙为祢庙。主人将冠者之父兄。冠于祢庙。故以亲父兄主之。贾疏云。家事统于尊。祖在则祖为冠主。以父言。则祖为祢庙。以祖言。则曾祖为祢庙矣。又经云。若孤子则父兄戒宿。郑注。父兄谓诸父诸兄。贾疏。非己之亲父兄也。此孤子无亲父兄。故诸父诸兄为之戒宿。亦不为主人。冠者自为主人也。据上二说。是冠必于祢庙。而将冠者之亲父兄为主人。若祖父在。则祖父为主人。注疏之说。最分明易了矣。书仪。主人将冠者之祖父若父及诸父诸兄。凡男子之为家长者皆可。虽不分别言之。而自不失礼意。其冠不于庙而于外厅。孤子不自为主。而以诸父诸兄为主人。则酌以时势。而别言其故。亦无碍于理也。今家礼改以继高祖之宗子为主。其非宗子之子。则冠不于祢之祠堂。而于高祖之祠堂。而主人亦非将冠者之亲父兄矣。又祖在则祖父为冠主。此贾疏郑注之意。虽经文所未言。而实大义所系。故书仪首言将冠者之祖父。今家礼止有冠者之祖父一语。其后皆以父言之。而不及祖。若祖在遂不与于冠事乎。此两节其为背谬显然。不特舛误而已也。曾谓朱子所著之书而若是乎。此当辨者一也。又家礼云。宗子有故。则命其次宗子若其父主之。其次宗子则继曾祖之宗也。如将冠者为继曾祖之宗则可矣。若继祖之宗。继祢之宗。亦不必舍己所宗。而宗继曾祖之宗也。何不竟命其父主之。而为此纷纷也。此当辨者二也。又家礼云。族人以宗子之命自冠其子。其祝版亦以宗子为主。曰使介子某。按礼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故祝辞曰。孝子某。使介子某。荐其常事。皆为祭祢而言。若家礼以继高祖之宗为主人。则当称孝元孙。而将冠者之父行辈不同。焉得以使介子某为例也。此当辨者三也。又家礼云。若非宗子之子。则其父立于宗子之右。尊则少进。卑则少退。夫继高祖之宗。嫡长相承至于四世。则年高而分益卑矣。将冠者之父。为其叔伯祖行者有之。即为兄弟。亦必长于宗子者也。乃令其仆仆焉随宗子之后。而竟不得以父之尊命其子乎。又有所不得通矣。此当辨者四也。

译宗子之子,则其父立于主人之右。尊则稍进,卑则稍退。按这几条多不合于礼,请都加以辨析。

《士冠礼》郑玄注说:“庙”是指祢庙。主人是将要加冠者的父亲或兄长。在祢庙加冠,所以由亲近的父亲或兄长做主人。贾公彦疏说:“家事统属于尊长。祖父在世,则祖父做加冠的主人。从父亲的角度说,祖父是祢庙;从祖父的角度说,曾祖父才是祢庙。”

又经文说:“如果是孤子,则由父兄进行戒宿。”郑玄注:“父兄是指诸父诸兄。”贾公彦疏:“不是自己的亲生父兄。这孤子没有亲生父兄,所以由叔伯父、叔伯兄为他戒宿。他们也不做主人,加冠者自己做主人。”

根据上面两种说法,可知加冠必定在祢庙进行,而由将要加冠者的亲生父兄做主人。如果祖父在世,则祖父做主人。注疏的说法,最为分明易懂。

《书仪》说:“主人是将要加冠者的祖父、父亲以及诸父诸兄,凡是做家长的男子都可以。”虽然没有分别详述,但自然不违背礼意。加冠不在庙里而在外厅,孤子不自为主人,而以诸父诸兄做主人,这是斟酌时势而另外说明原因,于理也无妨碍。

现在《家礼》改为以继承高祖的宗子做主人。如果不是宗子之子,则加冠不在祢的祠堂,而在高祖的祠堂,主人也不是将要加冠者的亲生父兄了。

又说祖父在世则祖父做加冠的主人,这是贾疏郑注的意思。虽然经文没有明说,但实系大义所在。所以《书仪》首先提到将要加冠者的祖父。现在《家礼》只有“加冠者的祖父”一语,后面都只提父亲,而不提祖父。如果祖父在世,难道就不参与加冠之事吗?这两处违背谬误显然,不只是错乱失误而已。

难道朱子所著的书会是这样吗?这是应当辨析的第一点。

又《家礼》说:“宗子有故,则命令其次宗子或其父做主人。”其次宗子是指继承曾祖的宗子。如果将要加冠者是继承曾祖的宗子,那还可以。如果是继承祖父的宗子、继承祢的宗子,也不必舍弃自己所宗奉的,而去宗奉继承曾祖的宗子。为什么不干脆命令其父做主人,而要这样纷纷扰扰呢?这是应当辨析的第二点。

又《家礼》说:“族人凭宗子的命令自己给儿子加冠。祝版也以宗子为主,说‘使介子某’。”按礼制,支子不祭祀,祭祀必定要告知宗子。所以祝辞说:“孝子某,使介子某,荐其常事。”这都是为祭祀祢而言。如果《家礼》以继承高祖的宗子做主人,则应当称“孝元孙”,而将要加冠者的父亲辈分不同,怎么能以“使介子某”为例呢?这是应当辨析的第三点。

又《家礼》说:“如果不是宗子之子,则其父立于宗子之右。尊则稍进,卑则稍退。”继承高祖的宗子,嫡长世代相承直到四世,则年纪虽高但名分更卑了。将要加冠者的父亲,有做其叔伯祖辈的,即使是兄弟,也必定比宗子年长。却让他忙碌地跟随在宗子之后,竟然不能以父亲的尊长身份命令自己的儿子吗?这又有所不通了。这是应当辨析的第四点。

家礼云。冠礼必父母无期以上丧。始可行之。大功未葬。亦不可行。案此语本之书仪。而书仪取之杂记。杂记言父不言母。而书仪并及之。但二书皆谓父主冠礼。故云然耳。今家礼既改用继高祖之宗子。以例言之。必宗子无期以上丧而后可行。乃仍袭书仪必父母无期以上丧之语。是所谓抵牾不合矣。

家礼云。主人以冠者见于祠堂。注云。若冠者私室。有曾祖祖以下祠堂。则各因其宗子而见。自为继曾祖以下之宗。则自见。又云。冠者见于尊长。注云。非宗子之子。则先见宗子及诸尊于父者于堂。乃就私室。见于父母及余亲。案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冠于庙而不见于庙也。曾子问云。父殁而冠。已冠。扫地而祭于祢。此为孤子言之。故书仪亦无见影堂之文。但附孤子冠明日见于影堂。则非孤子者不皆见也。今家礼改作主人以冠者见于祠堂。此一条是其与古异者也。又云。若冠者私室有曾祖祖以下祠堂云云。颇为周悉。但不知前者主人告于祠堂。止告于高祖之祠堂乎。抑告乎。此一条则其说之不可通者也。又按仪礼宾醮冠者。冠者即自西阶适东壁。北面见于母。而后宾字冠者。宾出就次。冠者见于兄弟。入见姑姊。其序如此。疏云。不言见父与宾者。冠毕则已见可知也。书仪同之。但增诸父诸兄为少异。今家礼去先见于母一节。见于祠堂。后乃见父母。若非宗子之子。则先见宗子及诸尊于父者于堂。而后就私室见于父母。夫先祠堂而后父母。犹之可也。若先宗子及诸尊于父者。而后父母。不亦颠倒之甚乎。此一条则又于情理未合者也。

家礼云。厥明夙兴陈冠服。注云。长子则布席于阼阶上之东。少北西向。众子则少西南向。又乃醮下注云。长子则傧者改席于堂中间。少西南向。众子则仍故席。按此二条皆较书仪为疏略也。士冠礼。庶子冠于房外南面遂醮焉。注云。在尊东。不于阼阶着代也。书仪。众子则布席于房户之西南向。阼阶在房户之东。切近东序。相去差远。家礼但云少西。而不云房户之西。则似亦在阼阶。但比嫡子少西耳。是前一条之疏略矣。又士冠礼。庶子冠于房外南面遂醮之外无他文。而书仪则众子立于席西东向云云。其位甚详。所谓礼以义起也。家礼皆略之。惟醮仍书仪云。长子则改席于堂中间。少西南向。众子如故席。以此推之。则众子冠席在堂中间少东。既不在阼阶。亦不在客位。家礼少西二字。殊欠分别。是后一条之疏略矣。

仪礼将冠者即筵坐。宾坐正纚。又立祝坐加冠。书仪。将冠者即席西向坐。与仪礼同。惟其后宾跪为之加巾。又宾揖之即席跪。二跪字误。当作坐。观下三加。仍云即席坐可见矣。古者即地而坐。坐与跪一。但少异耳。书仪一依古礼。而家礼皆改坐为跪。非也。又书仪一加服四●衫。家礼一加释四●衫。此或其时之服制不同。不可考。

  昏礼考误五则

王懋竑

家礼。于昏礼。亦以宗子为主。然多舛误不可通者。案书仪。于冠礼云。必父母无期以上丧。于昏礼云。身及主昏者无期以上丧。主昏者父母也。冠不言身。昏不言父母。此互文也。家礼一本书仪。而于昏礼注云。主昏如冠礼主人之法。则是以继高祖之宗子为主昏。必宗子无期以上丧。而父母有所不与矣。且与冠礼必父母句。亦自相抵牾而不可通也。此其舛误者一也。士昏礼。记云。宗子无父。母命之。亲皆殁。己躬命之。注命之。命使者。记又云。支子则称其宗。弟则称其兄。注支子。庶昆弟也。弟宗子母弟。疏称其宗者。谓命使者。当称宗子以命之也。小宗亦然。支子谓庶昆弟。故知此弟。宗子同母弟也。按昏礼。专以亲父兄为主昏者。记之言最为明白。其支子弟若无兄。则亦自命之而已。记虽不言。可以互见也。书仪若无祖父父。则以即日男家长为之。如家长为其嫡长兄。则于礼合矣。若诸父诸兄。则于礼亦少有不协者。然父殁而使家长代之。犹自不失礼意也。今家礼一以继高祖之宗子为主。则父在而不得自主其子之昏矣。此

译《家礼》说:冠礼必须在父母没有齐衰以上丧事时,才可以举行;如果大功之亲尚未安葬,也不可以举行。查考这句话本于《书仪》,而《书仪》又取自《杂记》。《杂记》只提到父亲,没有提到母亲,而《书仪》则两者都提到了。但这两本书都认为父亲是冠礼的主持者,所以这样说罢了。如今《家礼》既然改由继承高祖的宗子来主持,按照类推的原则,必须是宗子没有齐衰以上丧事才可以举行。然而仍然沿袭《书仪》中“必须父母没有齐衰以上丧事”的说法,这就是所说的前后矛盾、不合逻辑了。

《家礼》说:主人带领行冠礼的人去祠堂拜见。注解说:如果行冠礼的人私宅中有曾祖、祖父以下的祠堂,那么就各自跟随他们的宗子去拜见;如果是自己作为继承曾祖以下宗祧的宗子,就自己去拜见。又说:行冠礼的人拜见尊长。注解说:如果不是宗子的儿子,就先在厅堂上拜见宗子以及比父亲更尊长的人,然后回到私宅拜见父母及其他亲属。查考男子行冠礼,是由父亲下令的,在宗庙行冠礼却不在宗庙拜见。《曾子问》说:父亲去世而行冠礼,冠礼完成后,扫地在父庙祭祀。这是为孤子说的,所以《书仪》也没有拜见影堂的文字。只是附带说孤子行冠礼的第二天拜见影堂,那么非孤子就不都拜见影堂。如今《家礼》改为“主人带领行冠礼的人拜见祠堂”,这一条是它与古礼不同的地方。又说:如果行冠礼的人私宅中有曾祖、祖以下的祠堂等等,颇为周全细致。但不知道前面主人告于祠堂,是只告于高祖的祠堂呢,还是也告于其他祠堂?这一条则是其说法不通之处。又查考《仪礼》中宾客醮冠者后,冠者就从西阶走到东壁,面朝北拜见母亲,然后宾客给冠者取字,宾客退出到休息处,冠者拜见兄弟,进入内室拜见姑母和姐姐,其顺序如此。疏解说:不说拜见父亲和宾客,是因为冠礼结束后自然已经拜见过了,这是显而易见的。《书仪》与此相同,只是增加了伯父、叔父和兄长,稍有不同。如今《家礼》去掉了先拜见母亲这一节,改为先拜见祠堂,然后才拜见父母。如果不是宗子的儿子,就先在厅堂拜见宗子及比父亲更尊长的人,然后才到私宅拜见父母。先拜祠堂后拜父母,还可以说得过去;但如果先拜宗子及比父亲更尊长的人,后拜父母,岂不是颠倒得太厉害了吗?这一条又是于情理不合的。

《家礼》说:第二天清晨起床陈列冠服。注解说:长子则在阼阶东侧稍北的地方铺设席子,面朝西;众子则稍南,面朝西。又在醮礼之下注解说:长子则由傧者将席子改铺在厅堂中间,稍南,面朝西;众子则仍用原来的席子。查考这两条都比《书仪》粗略简略。《士冠礼》说:庶子在南面房外行冠礼,随即行醮礼。注解说:在尊者东侧,不在阼阶,因为不代替主人之位。《书仪》说:众子则在房户西侧铺设席子,面朝西。阼阶在房户东侧,紧靠东墙,相距稍远。《家礼》只说稍西,而不说房户之西,那么似乎也在阼阶,只是比嫡子稍西而已。这是前一条的粗略简略之处。又《士冠礼》说:庶子在南面房外观礼,随即行醮礼,之外没有其他文字。而《书仪》则说众子站在席子西侧,面朝东等等,其位置非常详细。所谓礼因义而兴起。《家礼》都省略了这些。只有醮礼仍沿用《书仪》的说法:长子则改席于厅堂中间,稍南,面朝西;众子如故席。由此推断,那么众子的冠席在厅堂中间稍东,既不在阼阶,也不在客位。《家礼》“稍西”二字,实在缺乏区分。这是后一条的粗略简略之处。

《仪礼》中行冠礼的人就席而坐,宾客坐下整理纚巾;又站立,祝坐下加冠。《书仪》说:行冠礼的人就席面朝西坐下,与《仪礼》相同。只是其后宾客跪下为他加巾,又宾客作揖让他就席跪下,这两个“跪”字错了,应当作“坐”。看下面三加,仍然说“就席坐”,就可以知道了。古人就地而坐,坐与跪是一样的,只是稍有差异罢了。《书仪》完全遵循古礼,而《家礼》都将“坐”改为“跪”,这是不对的。又《书仪》一加时穿四开衩衫,《家礼》一加时脱去四开衩衫。这可能是当时服制不同,无法考证。

昏礼考误五则

王懋竑

《家礼》在昏礼中,也以宗子为主人。然而多有错误不通之处。查考《书仪》,在冠礼中说:必须父母没有齐衰以上丧事;在昏礼中说:本人及主昏者没有齐衰以上丧事。主昏者是父母。冠礼不说本人,昏礼不说父母,这是互文见义。《家礼》一本于《书仪》,而在昏礼注中说:主昏如同冠礼主人的法则。那么就是以继承高祖的宗子为主昏,必须宗子没有齐衰以上丧事,而父母就不参与了。而且与冠礼中“必须父母”一句,也自相矛盾而不可通。这是其错误之一。《士昏礼》记说:宗子没有父亲,由母亲下令;双亲都去世,自己亲自下令。注解说:下令,是命令使者。记又说:支子则称其宗,弟弟则称其兄。注解说:支子,是庶出的兄弟;弟弟,是宗子的同母弟。疏解说:称其宗,是说命令使者时,应当称宗子来命令他。小宗也是如此。支子是指庶出的兄弟,所以知道这个弟弟,是宗子的同母弟。查考昏礼,专门以亲生父亲或兄长为主昏者,记中的话最为明白。那些支子弟如果没有兄长,也就自己下令罢了。记虽然没有明说,可以互相推知。《书仪》说如果没有祖父、父亲,就由当天的男家长担任。如果家长是他的嫡长兄,那就符合礼制了。如果是伯父、叔父或兄长,那么在礼制上也稍有不相合之处。然而父亲去世而让家长代替,还不至于失去礼意。如今《家礼》一概以继承高祖的宗子为主人,那么父亲在世却不能自主儿子的昏礼了。这是

其舛误者二也。至父醮子亦自知其不可。为改此例。然必云宗子告于祠堂。不知醮固未尝告也。此其舛误者三也。书仪。父醮子而命之迎。注。若祖父在。则祖父命之。此本士冠礼贾疏之言。疏于昏礼不言者。已见于士冠礼也。母醮女。书仪亦注云。若祖父母在。则祖母命之。仿此意。今家礼于主人告于祠堂后。继以遂醮其子而命之迎。注云。再拜进诣父母前东向跪。父命之。既以主人为宗子。而又云父命之。是二句抵牾不合。且删去若祖父在一语。不知有祖父在。将在他所而不与乎。抑亲见其子妇之命之也。此其舛误者四也。又家礼云。宗子自昏。则族人之长为主。其后告于祠堂。却云宗子自昏则自告。是惟遣使具书。族人之长主之也。与宗子为主例不合。此宗子。指继高祖之宗子。若继曾祖之宗以下。皆以此宗子为主矣。不别白言之。安知其为继高祖之宗子乎。此其舛误者五也。承我宗事。注。宗事。宗庙之事也。支子不祭。而未尝不与于祭。则亦有宗庙之事焉。支子之子。又别为继祢之宗。于宗事非无所与者矣。今认为宗子之宗。而改曰家事。此其舛误者六也。昏礼。主人不降送。注。礼不参。疏。礼宾主宜各一人。今妇既送。故主人不参也。今家礼。若族人之女。则其父从主人出迎。立于其右。是有两主人矣。殊乖礼不参之义。是皆不考于礼。而漫以意言之也。此其舛误者七也。

译其中的错误有二。至于父亲给儿子斟酒,也自知这样不合适,所以修改了这个条例。然而必定要说宗子向祠堂禀告,殊不知斟酒本来就不曾禀告。这是其中的错误之三。《书仪》记载:父亲给儿子斟酒并命令他去迎亲。注释说:如果祖父在世,则由祖父命令。这原本出自《士冠礼》贾公彦疏的话。疏文中在婚礼部分没有提及,是因为已经在《士冠礼》中见过了。母亲给女儿斟酒,《书仪》也注释说:如果祖父母在世,则由祖母命令,是仿照这个意思。如今《家礼》在主人向祠堂禀告之后,接着说于是给儿子斟酒并命令他去迎亲,注释说:再拜后进到父母面前,面向东跪下。父亲命令他。既然已经把主人定为宗子,却又说父亲命令他,这两句话互相矛盾,不能吻合。而且删去了“如果祖父在世”这一语,不知道是有祖父在世,却在他处而不参与呢,还是亲自看见儿子命令儿媳呢?这是其中的错误之四。又《家礼》说:宗子自己娶妻,则由族人的长辈做主人。其后向祠堂禀告,却说宗子自己娶妻就自己禀告。这样看来,只有派遣使者拿着文书,由族人的长辈做主人。这与宗子做主人的条例不合。这里的宗子,是指继承高祖的宗子。如果是继承曾祖的宗子以下,都以此宗子做主人了。如果不明确说明,怎么知道他是继承高祖的宗子呢?这是其中的错误之五。承担我宗族的事务。注释说:宗事,就是宗庙的事务。支子不主持祭祀,但未曾不参与祭祀,那么也有宗庙的事务。支子的儿子,又另外成为继承父亲神主的宗子,对于宗事并非没有参与。如今认为是宗子的宗族,而改为家事。这是其中的错误之六。婚礼,主人不降阶送客。注释说:礼制不参杂。疏文说:礼制中宾客和主人应当各只有一人。现在新娘已经送行,所以主人不参杂。如今《家礼》说:如果是族人的女儿,那么她的父亲跟随主人出来迎接,站在主人的右边。这样就有两个主人了。完全违背了礼制不参杂的意义。这都是不考察礼制,而随意凭心意说的。这是其中的错误之七。

昏礼。妇见舅姑。其礼綦重。而家礼之失有四。家礼云。非宗子之子。而与宗子同居。则既受礼。诣其堂上拜之。如舅姑礼。按宗子行辈不同。有为伯叔祖父行者。有为伯叔父行者。有为兄弟行者。有为从子行者。何以概云如舅姑礼也。即为尊行拜之。与舅姑亦有降杀。不得云如舅姑礼矣。杂记。妇见舅姑。兄弟姑姊妹。皆立于堂下。西面北上。是见已。见诸父各就其寝。注曰。妇来为供养也。其见主于尊者。兄弟以下在位。是为已见。不得特见。疏曰。诸父谓夫之伯叔也。既其旁尊。则妇于明日。乃各往其寝而见之。不与舅姑同日也。夫叔嫂不通问。兄公与弟妇。亦无相见之礼。故止于其前一过。不更特见。至见诸父。亦不与舅姑同日。其辨别如此。书仪。妇拜长属。其幼属相拜。有尊属。即日往拜于其室。已少异于古礼。然亦云拜长属尊属如舅姑礼也。家礼。同居有尊于舅姑者。则舅姑以妇见于其室。如见舅姑之礼。还拜尊长于两序。小郎小姑皆相拜。舅姑以妇见于其室。如见舅姑礼。以此事祖父母宜也。今云同居有尊于舅姑者。则是伯叔祖伯叔父。虽曰尊属。亦恶得如舅姑礼以见之乎。至于见宗子如舅姑礼。尤为舛误之极。此其失之者一也。礼。妇见舅姑。贽用枣栗腶脯修。书仪同。家礼改用贽币。礼。庶妇则使人醮之。妇不馈。注曰。庶妇庶子之妇。使人醮之不飨也。嫡妇酌之以醴。尊之。庶妇醮之以酒。卑之。其仪则同。不馈者。供养统于嫡也。疏曰。庶妇但不馈耳。亦以枣栗腶修见舅姑也。书仪云。馈主供养。虽庶妇不可缺也。故亦有馈有飨。但于庶妇舅姑不降。妇降自西阶。今家礼从仪礼。然当云嫡妇。不当依书仪仍云冢妇也。此其失之者二也。仪礼。若舅姑既殁。则妇入三月乃奠菜。疏曰。此谓舅姑俱殁者。若舅殁姑存。则当时见姑。三月亦庙见舅。若舅存姑殁。妇人无庙可见。或更有继姑。自然如常礼也。曾子问。疏曰。若舅姑偏有殁者。庾公云。昏夕厥明。盥馈于其存者。至三月。不须庙见亡者。崔氏云。厥明。盥馈于其存者。三月又庙见于其亡者。未知孰是。按两疏不同。古人言礼之详如此。书仪无庙见。亦云若舅姑止一人。则舅坐于东序。姑坐于西序。席。妇于姑坐之北。亦及此。今家礼俱削去。凡有舅姑偏殁者。何所据以行礼乎。朱子仪礼经传通解。详载两疏语。而于家礼乃尽削之。此其失之者三也。妇盥馈主于供养。故先食而后酒。昏礼。妇赞成祭。卒食一酳。无从酳。以酒洁口也。书仪。荐馔在前。斟酒在食毕后。与仪礼同。家礼乃改斟酒在前。荐馔在后。此其失之者四也。即此四失观之。虽有未能详其义者。要皆与仪礼书仪相抵牾也。固知家礼非朱子之书也。

昏礼。有纳采问名纳吉请期纳征亲迎六礼。书仪一用古礼。但改纳征为纳币。避仁宗嫌名也。家礼去问名纳吉。止用纳采纳币。以从简便。而忘请期一节。杨氏附注。谓请期有不可得而略者。当补入。而周氏又谓杨氏于家礼。往往多所不满。欲从仪礼书仪之详。非文公略浮文。务本实。以自附于孔子从先进之意。愚按周说固属附会。而杨氏亦殊不悟家礼非朱子之书也。仪礼。媵御沃盥交注。媵。送也。谓女从者也。御。迎也。谓从者也。贾疏云。女从者。侄娣也。从者。以其妇人为盥。非男子之事。谓夫家之贱者也。书仪。从者。各以其家之女仆为之。本贾疏之意。今家礼删此语。则似男从者。乃男仆矣。大全小注。乃附载书仪语。是也。

昏礼。六礼皆于庙。而无告庙之文。书仪。纳采告于影堂。纳吉纳币请期。皆如其礼。则皆告庙也。惟亲迎。妇入见于影堂。家礼。纳采告于祠堂。而纳币不告。未详其义。至亲迎则先告于祠堂。而妇入则不见祠堂。与书仪不同。此则疑家礼为得之。按昏礼记。凡行事必用昏昕受诸祢庙。女家于庙。经有明文。至家经所不言。注疏谓使者行事于庙中。则亦在祢庙也。亲迎在寝。经明云寝门。犹父醮子而命之迎。此

译昏礼中,新妇拜见公婆,其礼仪极为隆重。然而《家礼》在此处有四处失误。《家礼》说:“如果不是宗子之子,却与宗子同居,那么在受礼之后,前往堂上拜见,如同拜见公婆的礼仪。”按宗子的辈分不同,有作为伯叔祖父辈的,有作为伯叔父辈的,有作为兄弟辈的,有作为侄子辈的。怎么能一概说如同拜见公婆的礼仪呢?即使是拜见尊长,与拜见公婆也有降等差别,不能说如同拜见公婆的礼仪了。《杂记》说:“新妇拜见公婆,兄弟、姑母、姐妹都站在堂下,面向西,以北为上。”这是拜见公婆时的情形;拜见诸父则各自前往他们的寝室。注解说:“新妇来是为了供养,拜见的重点在于尊者,兄弟以下的人在位,这是为了已经拜见公婆,不得单独拜见。”疏解说:“诸父是指丈夫的伯叔。既然他们是旁系尊长,那么新妇在第二天,才各自前往他们的寝室拜见,不与公婆同一天。丈夫的叔父与嫂子不通问讯,伯父与弟媳也没有相见的礼仪,所以只在其面前过一下,不再单独拜见。至于拜见诸父,也不与公婆同一天,其辨别就是这样。”《书仪》说:“新妇拜见长辈亲属,年幼的亲属互相拜见。如果有尊长亲属,当天就去他们的房间拜见。”这已经与古礼稍有不同,然而也说拜见长辈尊长如同拜见公婆的礼仪。《家礼》说:“同居中有比公婆更尊贵的人,那么公婆带着新妇去他们的房间拜见,如同拜见公婆的礼仪。回来后再在两序拜见尊长,小郎、小姑都互相拜见。公婆带着新妇去他们的房间拜见,如同拜见新妇拜见公婆的礼仪。”用这件事来祭祀祖父母是适宜的。现在说同居中有比公婆更尊贵的人,那就是伯叔祖、伯叔父,虽然说是尊长亲属,又怎么能用如同拜见公婆的礼仪去拜见他们呢?至于拜见宗子如同拜见公婆的礼仪,更是错误到了极点。这是它的第一个失误。

礼制规定,新妇拜见公婆,礼物用枣、栗、腶脯、修肉。《书仪》相同。《家礼》改为用币帛作为礼物。礼制规定,庶妇则由人向她敬酒,新妇不进食。注解说:“庶妇是庶子的妻子,让人向她敬酒而不设宴款待。嫡妇用醴酒向她敬酒,表示尊贵;庶妇用酒向她敬酒,表示卑下。其仪式则相同。不进食,是因为供养统归于嫡妇。”疏解说:“庶妇只是不进食罢了,也用枣、栗、腶脯、修肉拜见公婆。”《书仪》说:“进食主于供养,即使是庶妇也不可缺少。所以也有进食和款待。只是在庶妇拜见公婆时,公婆不降阶,新妇从西阶降下。”现在《家礼》遵循《仪礼》,但应当说嫡妇,不应当依从《书仪》仍然称冢妇。这是它的第二个失误。

《仪礼》规定,如果公婆都已去世,那么新妇进门三个月后才奠菜。疏解说:“这是指公婆都去世的情况。如果公公去世婆婆还在,那么当时就拜见婆婆,三个月后也在宗庙拜见公公。如果公公在婆婆去世,妇人没有宗庙可以拜见,或者再有继母,自然按常礼办理。”《曾子问》疏解说:“如果公婆有一方去世,庾公说,婚礼当晚的第二天,洗漱后进食给活着的一方,到三个月时,不需要在宗庙拜见去世的一方。崔氏说,第二天,洗漱后进食给活着的一方,三个月后又在宗庙拜见去世的一方。不知道谁是对的。”按两疏说法不同,古人论礼如此详细。《书仪》没有庙见之礼,也说如果公婆只有一人,那么公公坐在东序,婆婆坐在西序,设席,新妇在婆婆坐位的北面,也涉及这一点。现在《家礼》全部删去,凡是有公婆一方去世的情况,凭什么依据来行礼呢?朱熹的《仪礼经传通解》详细记载了两疏的话,而在《家礼》中却全部删去。这是它的第三个失误。

新妇洗漱后进食,主于供养,所以先吃饭而后喝酒。昏礼中,新妇助成祭祀,吃完饭后喝一口酒漱口,没有再次喝漱口的酒,是用酒洁口。《书仪》说,进献食物在前,斟酒在吃完饭后,与《仪礼》相同。《家礼》却改为斟酒在前,进献食物在后。这是它的第四个失误。

从这四个失误来看,虽然有不详尽其义的地方,但大体都与《仪礼》《书仪》相抵触。因此知道《家礼》不是朱熹的书。

昏礼有纳采、问名、纳吉、请期、纳征、亲迎六礼。《书仪》全用古礼,只是把纳征改为纳币,是为了避宋仁宗赵祯的名讳。《家礼》去掉了问名、纳吉,只用了纳采、纳币,以求简便,却忘记了请期这一节。杨氏附注说,请期有不可省略的,应当补入。而周氏又说杨氏对《家礼》往往多有不满,想要遵循《仪礼》《书仪》的详细,不符合朱文公略去浮文、务求本实、以自附于孔子从先进之意的做法。我认为周氏的说法固然属于牵强附会,而杨氏也实在没有觉悟到《家礼》不是朱熹的书。《仪礼》说,媵、御、沃、盥、交注。媵,送也,指跟随新娘的女子;御,迎也,指跟随新郎的男子。贾疏说,跟随新娘的女子是侄娣,跟随新郎的男子,因为让妇女洗漱不是男子的事,是指夫家的贱役。《书仪》说,跟随的人,各自用他们家的女仆担任。本于贾疏的意思。现在《家礼》删去这话,那么似乎跟随新郎的男子就是男仆了。《大全》小注附载《书仪》的话,是对的。

昏礼六礼都在宗庙进行,而没有告庙的文字。《书仪》说,纳采告于影堂,纳吉、纳币、请期都依此礼,那么都是告庙。只有亲迎,新妇进门拜见影堂。《家礼》说,纳采告于祠堂,而纳币不告,未详其义。至于亲迎则先告于祠堂,而新妇进门却不拜见祠堂,与《书仪》不同。这则怀疑《家礼》是对的。按《昏礼记》说,凡行事必用黄昏或清晨,在祢庙接受命令。女家在庙,经文有明文。至于男家,经文没有说,注疏说使者行事于庙中,那么也在祢庙。亲迎在寝,经文明说寝门,犹如父亲醮子而命令他迎亲。

当在庙。而疏言在寝。此恐疏误。母醮女在庙。则父醮子亦当在庙。疏分别言。似非是。书仪皆于外厅。不于影堂。纳采阖影堂门。乃命使者。可见家礼亦不别自言之也。

译婚礼应当在宗庙举行。而注疏却说在寝宫。这恐怕是注疏有误。母亲在宗庙为女儿行醮礼,那么父亲为儿子行醮礼也应当在宗庙。注疏分别陈述,似乎是不对的。《书仪》都在外厅举行,不在影堂。纳采时关闭影堂的门,才命令使者,可见《家礼》也没有另外特别说明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