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藏礼记一百零四
注:锡衰,读xī,细麻之轻丧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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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妻为大夫而卒,而后其夫不为大夫,而祔于其妻,则不易牲。妻卒而后夫为大夫,而祔于其妻,则以大夫牲。
译其妻为大夫而去世,而后其夫不为大夫,祔于其妻,则不改易牲。妻去世后夫为大夫,祔于其妻,则用大夫之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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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人不为主而杖者,姑在,为夫杖,母为长子削杖。女子子在室,为父母,其主丧者不杖,则子一人杖。
译妇人不为丧主而用杖者,姑在,为夫用杖,母为长子用削杖。女子在室,为父母,其主丧者不用杖,则子一人用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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缌小功,虞,卒哭,则免。既葬而不报虞,则虽主人皆冠,及虞则皆免。为兄弟既除丧已,及其葬也,反服其服,报虞卒哭则免,如不报虞则除之。远葬者,比反哭者皆冠,及郊而后免,反哭。
译缌小功,虞、卒哭,则免。既葬而不报虞,则虽主人皆冠,到虞祭则皆免。为兄弟既除丧后,到其葬时,反穿其服,报虞卒哭则免,如不报虞则除服。远葬者,到反哭时都冠,到郊后免,然后反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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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父之丧,括发于堂上,袒,降踊,袭绖于东方。奔母之丧,不括发,袒于堂上,降踊,袭免于东方,绖即位成踊,出门,哭止。三日而五哭三袒。
译奔父之丧,括发于堂上,袒,降踊,在东方袭绖。奔母之丧,不括发,袒于堂上,降踊,在东方袭免,绖即位成踊,出门,哭止。三日五哭三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