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藏礼记二十四
注:祔,合葬,附葬于夫。
¶
曾子谓子思曰:"急,吾执亲之丧也,水浆不入于口者七日。"子思曰:"先王之制礼也,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跂而及之。故君子之执亲之丧也,水浆不入于口者三日,杖而后能起。"
译曾子对子思说:"急啊,我守父母之丧时,七天不进水浆。"子思说:"先王制礼,超过的,要俯就于礼;达不到的,要努力达到。所以君子守父母之丧,三天不进水浆,拄杖才能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