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服小记第十五
斩衰括发以麻,为母括发以麻,免而以布,齐衰恶笄以终丧。男子冠而妇人笄,男子免而妇人髽。其义:为男子则免,为妇人则髽。
译斩衰用麻束发,为母也用麻束发,后用布免。齐衰用恶笄直到丧期结束。男子用冠而妇人用笄,男子用免而妇人用髽。其义:为男子则用免,为妇人则用髽。
【注:斩衰,最重丧服;括发,束发;免,读wèn,以布覆顶;齐衰,次重丧服;恶笄,读jī,榛木为笄;髽,读zhuā,妇人去笄而露髻。】
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
译亲爱亲属从三代扩展到五代,从五代扩展到九代,上杀减、下杀减、旁杀减而亲属关系尽了。
【注:三,父、己、子;五,祖、父、己、子、孙;九,高祖、曾祖、祖、父、己、子、孙、曾孙、玄孙;杀,读shài,减降。】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祢也。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
译别子为祖,继承别子者为大宗。继承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是继承高祖者,所以祖迁于上,宗改于下。尊祖所以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祢。庶子不祭祖,是明其宗。
【注:别子,诸侯之庶子;宗,宗族大宗;祢,读nǐ,父庙;小宗,五世则迁之宗。】
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则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父为天子诸侯,子为士,祭以士,其尸服以士服。
译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则祭用天子诸侯之礼,其尸穿士服。父为天子诸侯,子为士,祭用士礼,其尸穿士服。
妇当丧而出,则除之。为父母丧,未练而出,则三年。既练而出则已,未练而反则期,既练而反则遂之。
译妇人当丧时被休出,就除服。为父母丧,未练就被休出,则服三年。既练被休出就除服,未练而返回则服期,既练而返回就继续服满。
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二年也。九月七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故期而祭,礼也。期而除丧,道也。祭不为除丧也。
译再期之丧,是三年。期之丧,是二年。九月七月之丧,是三时。五月之丧,是二时。三月之丧,是一时。所以期而祭,是礼。期而除丧,是道。祭不是为了除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