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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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礼记十二

注:溉,洗涤;写,倒器于他器。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57–59 段

赐果于君前,其有核者怀其核。御食于君,君赐余,器之溉者不写,其余皆写。

译在国君面前受赐果物,有核的怀揣其核。为君主进食,君赐余食,可洗涤的器皿不倒入他器,其余的都要倒入他器。

【注:溉,洗涤;写,倒器于他器。】

馂余不祭。父不祭子,夫不祭妻。

译吃剩余的食物不行祭。父亲不祭子,丈夫不祭妻。

御同于长者,虽贰不辞。偶坐不辞。

译与长者共用食物,虽然多给一份也不推辞。偶坐(非主客)不推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