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问第三十六
传曰:有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有从重而轻,为妻之父母。有从无服而有服,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有从有服而无服,公子为其妻之父母。
译《传》说:有本应服轻服却改为服重服的,如公子的妻子为她的婆婆(皇姑)服丧。有本应服重服却改为服轻服的,如为妻之父母服丧。有本来无服却变为有服的,如公子的妻子为公子的外兄弟服丧。有本来有服却变为无服的,如公子为其妻子的父母服丧。
传曰:母出,则为继母之党服。母死,则为其母之党服。为其母之党服,则不为继母之党服。
译《传》说:母亲被休弃,就为继母的党族服丧。母亲死了,就为其母的党族服丧。为母亲的党族服丧,就不为继母的党族服丧。
三年之丧既练矣,有期之丧既葬矣,则带其故葛带,绖期之绖,服其功衰。有大功之丧,亦如之。小功无变也。麻之有本者,变三年之葛。既练,遇麻断本者,于免绖之既,免去绖。每可以绖,必绖。既绖,去之。小功不易丧之练冠。如免,则绖其缌小功之绖。因其初葛带,缌之麻不变小功之葛,小功之麻不变大功之葛。以有本为税。殇长中,变三年之葛。终殇之月,算而反三年之葛。是非重麻,为其无卒哭之税。下殇则否。
译三年之丧已经练祭之后,又遇到期年之丧已经安葬了,就系上原来的葛带,系上期年之丧的麻绖,穿着大功的丧服。有大功之丧,也是如此。小功之丧不变原来的丧服。麻绖有本根的,要变三年之丧的葛带。已经练祭后,遇到麻绖断本根的,在免冠去绖之后,去掉麻绖。每次可以系绖时,一定要系绖。系绖之后,再去掉它。小功之丧不改变练祭后的练冠。如果戴免冠,就系上缌麻或小功的麻绖。依照最初的葛带,缌麻的麻绖不改变小功的葛带,小功的麻绖不改变大功的葛带。以有本根的麻绖来改变。殇服中的长殇和中殇,要改变三年之丧的葛带。到殇服之月结束时,计算后恢复三年之丧的葛带。这不是重复服麻,因为殇服没有卒哭后的改变。下殇则不改变。
公为卿大夫锡衰以居,出亦如之,当事则弁绖。大夫相为亦然。为其妻,往则服之,出则否。
译国君为卿大夫服锡衰而居,出门也是如此,当事时就戴弁绖。大夫之间互相服丧也是如此。为他的妻子,去时就服锡衰,出门就不服了。
凡见人,无免绖。虽朝于君,无免绖。唯公门有税齐衰。传曰:君子不夺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也。
译凡见人,不除去麻绖。即使朝见国君,也不除去麻绖。只有在公门可以变更齐衰之服。《传》说:君子不剥夺别人的丧服,也不可以剥夺自己的丧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