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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格物通三十五

格物通卷三十一

儒藏 · 语录 · 已译 · 第 228–229 段

通卷三十一

<子部,儒家类,格物通>

译格物通卷三十一

子部,儒家类,格物通

钦定四库全书

  格物通卷三十二    明 湛若水 撰

  正嫡庻上

易·序卦传》主器者,莫若长子,故受之以震。」

臣若水通曰:「器谓鼎也。鼎之用,亨之以享上帝、宗庙、社稷,大亨以养圣贤。铸之以定九州天下国家之重器也。主之者君,继君以主重器者,长子也。立嫡以长,所以重重器也。后世之君,溺于私爱,而嫡庻易位,鼎之安危系于此矣。故继鼎以震,震于乾坤,乃长子也。圣人序卦之意,防矣哉!」

诗·小雅·小弁》何辜于天?我罪伊何?心之忧矣。云如之何?臣若水通曰:申后,幽王正后,生宜臼。宜臼已立为太子,幽王惑于褒姒,遂黜申后而废太子,使之怨慕。其傅为作此诗,以发其忧抑之情。言我何以得罪于天?而我之罪何在邪?求得罪于天之故,而无得,徒使我心之忧闷,将如之何哉?幽王乱嫡庻之大分,而使天性之恩怨慕迫切如此,若罔闻知。此心之天理不复有矣,祸乱之作,岂不宜哉?后之人君,溺于袵席之私,有废后易嫡之失者,宜鉴幽王之祸云。

春秋桓公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

臣若水通曰:「同庄公名桓之长子也。同生,何以书?明嫡也,正国本也。书『子同生』,则嫡明而储嗣之分定,将为土地、人民、社稷之主,而国本立矣。故书『子同生』,所以明父子嫡庻之定分。不书『世子』,未有王命之誓,所以明君臣上下之大义。父子亲,而后君臣定。嫡庻之义所系,岂小也哉!」

桓公十一年,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郑忽出奔卫。臣若水通曰:「此三事也,而同书者何?同讥也。祭仲见执而屈于宋,故宋得以归突于郑。突归而忽出,事之相因也。祭仲,郑相也,宋人执之,盖欲胁之以废忽而立突尔。夫突,庻忽,嫡。大义昭然于天下,使仲正色直词,力辨其非,以死继之,则宋不得逞卿之职也,而不能焉,甘就束缚,无可否于废立之大变,则仲亦簒君之贼也。故书之所以大仲之罪也。突者,郑庄之庶子也,借宋以簒国,突不称公子,絶之也;不以突系之郑者,明不当有郑也。书「归」者,言宋归之也,正逆党之罪也。忽者,庄之嫡子,书其国氏,正也;出奔而名之,罪不能守社稷也。夫传子以嫡,天地之常经也。失之于父,得之于子;失之于君,得之于臣,可也。庄公不能正其始,祭仲不能守其终,突庻而簒,忽嫡而弱,至使嫡庻之名分为之荡然,其咎将安归哉?盖自庄公克叚于鄢,既有以开其簒逆之源,弧矢既悬,又不能早定国本,卒致身没未防,庻孽交争。《诗》曰:「谁生厉阶,至今为梗。」庄之谓矣。

昭公二十二年,刘子、单子以王猛居于皇。二十三年,天王居于狄泉,尹氏立王子朝。

臣若水通曰:刘蚠单旗,王之卿士。尹氏,亦卿士也。皇与狄泉,皆地名。景王三子:猛、匄、朝。胡安国云:王猛当立而未能立,故称大臣以之,而不言立。敬王当立,又能立矣,故直称居于狄泉,而不言立。子朝,庻孽,夺正,以贱妨贵,基乱周室,不当立者也,故特称立,而目尹氏。臣谓:公正者,人君立皇极,正纲常之本也。景王宠爱子朝,疎薄猛匄,其心偏私已甚矣,故死未几,嫡庻纷乱,纲常不正,皇极不立,偏之为害也。《春秋》书「刘子、单子以王猛居皇」,讥其不能立也;书「天王居狄泉」,正名分也;书「尹氏立王子朝」,讥助逆也。然则有天下者,可不以公正存心,早定国本乎?

礼记·曲礼》: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臣若水通曰:「后一而已,下而夫人,而世妇,而嫔,而妻,而妾,皆三以参之。而嫡庻之分严矣。何以皆奇也?以事一人,则偶矣。古之圣王所以备内政,有夙夜之贤,无宴安之习也。」

  曲礼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

臣若水通曰:支子、庻子,也不祭者,以已非正体,故不敢也。明其宗也,祭必告于宗子者,支子为大夫而有祭,告必告于宗子,以主之所以明其宗也。故曰:家无二主,尊无二上。茍庻子而祭

译钦定四库全书

格物通卷三十二 明 湛若水 撰

正嫡庶上

《易·序卦传》说:“主持宗庙重器的人,没有比长子更合适的了,所以接着是震卦。”

臣湛若水通论说:“器指的是鼎。鼎的用途,是用来烹煮祭品以祭祀上帝、宗庙、社稷,盛大亨通以供养圣贤。铸造它,是为了确立九州天下国家的重器。主持它的是君主,继承君主来主持重器的是长子。确立嫡子以长子为尊,是为了看重重器。后世的君主,沉溺于私爱,导致嫡庶地位互换,鼎的安危就系于此了。所以继鼎之后是震卦,震在乾坤之中,代表长子。圣人编排卦序的用意,真是防患于未然啊!”

《诗·小雅·小弁》说:“我对上天有什么罪过?我的罪过在哪里?心中忧愁啊。该怎么办呢?”

臣湛若水通论说:申后是周幽王的正妻,生下了宜臼。宜臼已经被立为太子,周幽王被褒姒迷惑,于是废黜申后并废掉太子,使他怨恨思慕。太子的师傅为他作了这首诗,来抒发他忧愤压抑的情感。说:我凭什么得罪了上天?我的罪过究竟在哪里?寻求得罪上天的原因,却找不到,只是让我心中忧愁烦闷,该怎么办呢?周幽王乱了嫡庶的大分,使得天性中的恩怨思慕如此迫切,他却像没听见没看见一样。这心中的天理已经不复存在了,祸乱的发生,难道不是理所当然吗?后来的君主,沉溺于床笫之间的私情,有废后换嫡的过失,应当以周幽王的祸乱为鉴。

春秋桓公六年九月丁卯,公子同出生。

臣湛若水通论说:“同是鲁庄公的名字,是桓公的长子。同出生,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明确嫡子,端正国家的根本。记载‘公子同出生’,那么嫡子的身份就明确了,储君继承人的名分就确定了,他将成为土地、人民、社稷的主人,国家的根本就确立了。所以记载‘公子同出生’,是为了明确父子嫡庶的确定名分。不记载‘世子’,是因为还没有王命的誓约,这是为了明确君臣上下的大义。父子亲情确立了,然后君臣关系才能安定。嫡庶的名分所关系到的,难道是小事情吗!”

桓公十一年,宋国人抓住了郑国的祭仲,公子突回到郑国,郑忽出逃到卫国。

臣湛若水通论说:“这三件事,为什么一起记载?是因为同样受到讥讽。祭仲被抓住而屈服于宋国,所以宋国得以让公子突回到郑国。公子突回来而郑忽出逃,事情是相互关联的。祭仲是郑国的相国,宋国人抓他,大概是想胁迫他废掉郑忽而立公子突。公子突是庶子,郑忽是嫡子,大义在天下昭然若揭,如果祭仲能神色庄重、言辞正直,极力辩驳其非,并以死相谏,那么宋国就不能得逞,相国的职责也就尽到了,但他做不到,甘愿受缚,在废立的大变面前没有可否的态度,那么祭仲也是篡位的贼子。所以记载这件事,是为了加重祭仲的罪责。公子突是郑庄公的庶子,借助宋国来篡夺国家,公子突不称公子,是断绝他;不把公子突系于郑国,是明确他不应当拥有郑国。记载‘归’,是说宋国送他回去,是为了纠正逆党的罪过。郑忽是庄公的嫡子,记载他的国氏,是正当的;出逃而直呼其名,是罪责他不能守护社稷。传位给嫡子,是天地的常理。父亲失之,儿子得之;君主失之,臣子得之,是可以的。庄公不能端正开始,祭仲不能守住终局,公子突是庶子却篡位,郑忽是嫡子却软弱,以至于嫡庶的名分荡然无存,这罪责将归咎于谁呢?大概从庄公在鄢地打败共叔段开始,就已经开启了篡逆的源头,弓箭已经悬挂,又不能早点确定国家的根本,最终导致死后不久,庶孽交相争斗。《诗经》说:‘谁制造了祸乱的阶梯,至今成为障碍。’说的就是庄公啊。

昭公二十二年,刘子、单子带着王子猛住在皇地。二十三年,天王住在狄泉,尹氏立王子朝为王。

臣湛若水通论说:刘蚠、单旗,是周王的卿士。尹氏,也是卿士。皇和狄泉,都是地名。周景王有三个儿子:猛、匄、朝。胡安国说:王子猛应当被立却没能被立,所以称大臣带着他,而不说‘立’。敬王应当被立,而且能够被立了,所以直接称住在狄泉,而不说‘立’。王子朝,是庶孽,夺取正位,以贱妨贵,是周室动乱的根基,不应当被立的,所以特别称‘立’,并指明是尹氏。我认为:公正,是君主确立最高准则、端正纲常的根本。景王宠爱王子朝,疏远轻慢王子猛和王子匄,他的心偏私已经太严重了,所以死后不久,嫡庶纷乱,纲常不正,最高准则不能确立,偏私的危害就是这样。《春秋》记载‘刘子、单子带着王子猛住在皇’,讥讽他们不能拥立他;记载‘天王住在狄泉’,是端正名分;记载‘尹氏立王子朝’,讥讽他帮助逆党。那么拥有天下的人,能不心存公正,早点确定国家的根本吗?

《礼记·曲礼》说: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嬪,有妻,有妾。

臣湛若水通论说:“后只有一个,往下是夫人,是世妇,是嬪,是妻,是妾,都是三个三个地配备。这样嫡庶的分野就严格了。为什么都是奇数呢?因为侍奉一个人,就成双了。古代的圣王用来完备内政,有早晚勤勉的贤德,没有宴乐安逸的习气。”

《曲礼》说:支子不祭祀,祭祀必须告知宗子。

臣湛若水通论说:支子、庶子,不祭祀,是因为自己不是正统,所以不敢。明确他的宗主,祭祀必须告知宗子,是因为支子作为大夫而有祭祀权,告知必须告知宗子,以主持祭祀来明确他的宗主。所以说:家里没有两个主人,尊贵没有两个至上。如果庶子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