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二 户政二十七钱币上
书地理志。俞元怀山出铜。来维从▯▯▯山出铜。后汉郡国志俞元装山出铜。贲古采山出铜锡。滇之产铜旧矣。自蒙窃据。画江为界。皆无可考。元产铜之所。曰中庆金齿临安曲靖澄江。率止一二处数处而已。及我 朝三迤郡县皆有之。凡四十余厂。宝藏之兴。盖非前朝所能伦比。而铜亦遂为滇之要政矣。各厂为出铜之区。而各厂为运铜之路。故次即列厂店建设为一门。序各厂各店所隶之地。予厂之数。岁出之额。历年铜数之升降。设厂设店。则有官有役。因纪其经费。运铜程站脚费。厂店之所交关也。因牵连而书之。亦惟经费之出于铜息者。则载于此。其它采买之程站。陆运之脚费。仍于各门纪之。以免紊乱。至管理则止纪其官。人无一定。皆不具载。其由何人经理得法。而铜获极丰。亦详其年分姓名纪之。各厂中有从前封闭后得矿复开者。故于封闭之厂考其地与封闭之年详记焉。
译《地理志》记载:俞元怀山出产铜。来维从〇〇〇山出产铜。《后汉书·郡国志》记载:俞元装山出产铜;贲古采山出产铜和锡。云南出产铜的历史很悠久。自从蒙古人占据云南,划定江界,相关记载便无从考证。元代出产铜的地方,有中庆、金齿、临安、曲靖、澄江,大抵只有一两处或几处罢了。到了本朝,云南三迤地区的郡县都有铜矿,共有四十多个铜厂。宝藏的兴盛,大概是前朝无法比拟的,铜也因此成为云南的重要政务。各厂是出产铜的地区,各厂也是运输铜的路线。因此,接下来将厂店建设列为一个门类,叙述各厂各店所属的地方,给予厂矿的数量,每年出产的额度,历年铜产量的增减情况。设立厂店,则有官员和役夫,因此记载其经费。运输铜的程站脚费,是厂店交接的关键,因此连带记载。只有经费出自铜息的部分,才记载在这里。其他采买的程站、陆运的脚费,仍然在各门类中记载,以免混乱。至于管理方面,只记载官员,人员没有固定,都不详细记载。其中由何人管理得当,使得铜产量极为丰富,也详细记载其年份和姓名。各厂中有从前封闭后来发现矿脉重新开采的,因此对于封闭的厂矿,考证其地点和封闭的年份,详细记录。
一京铜。文献通考禹铸历山之金。禹贡扬州厥贡。惟金三品。沿于江海。达于淮泗。荆州厥贡。惟金三品。浮于江沱汉。逾于洛。至于南河。输金铸钱。以济民用。自昔已然。我 皇上德协坤。维地不爱宝。滇铜之盛。古未有。因运京师以裕泉流。浮金沙江。逾江淮河。济达于河。远历万里。铜政莫大乎此。盖自雍正年间。滇铜运至湖北之汉口。江苏之镇江。应江楚各省采买。已肇购运京铜之渐。嗣复在镇铸钱运京。乾隆三年。滇厂大旺。而八省采买。尽归滇省购运。于是定各厂各路陆运之法。既而开金沙江之黄草坪。又开罗星渡盐井渡三路水运。旋复以铸钱之铜加运于京。其间令民计程受值。舟车人力。并擅其功。自四川泸州以至京师委员。受铜交铜。雇舟易舟。守风守水守冻。引挽增夫。各省起程。沉溺打捞。追赔豁免。回滇报销。已备极委曲繁重矣。挨序纪之。为购运京铜门。自泸州至京。例案皆长运官所宜遵守者。向钞一册给运官。运毕缴还。今另为一册。以便书成可以刊发共知也。
一钱法。九府圜法见于周礼。本于太公。汤铸于庄山。周景王铸于周昌。大抵古者多就铜山以铸钱。滇产铜多。而铸钱亦广。顺治十七年。云南开局铸钱。钱法实在铜政之先。自后分设于各府。或复或罢。或增或减。其议减议罢。损益因乎时。议增议复。酌剂因乎地。皆宜深加考究。故于案牍之中。检其奏议备录之。案牍中无可征者。则参诸省志以补之。分局题奏者。则以类相从。俾各有端委。不致分淆。其有奏议已见于他门者。设局增铸。则录其题定事宜于此门。裁减则于所局与炉之数节录之。以免重复。以便考证。至鼓铸余息。皆关经费。铜厂运供不前。因有参赔筹息之案。虽若无关于钱法。备录之。亦可为后此厂员垂戒。
一采买。自滇省铜盛。而外省钱法皆资挹注。初采买滇铜。止一二省。渐遂及于九省。始本暂时通融。久之遂沿为定例。成为岁额。内府外府。同关 国帑。亦铜政之未可岐视者。各省铜数不同。铜价不同。前后增减又不同。其挽运有期。迟逾有罚。差员之侵亏者予以重谴。总汇为采买门。筹其兑发。俱其度支。道路之险易远近。具见于此。
一厂欠。采矿煎铜。宜有接济。铜价不能无预支之数。久之成为逋负。因有厂欠之名。雍正二年。总督高其倬奏章中已备言之。铜价之数。皆定自数十年之前。 国家承平日久。生齿日繁。百物之价。数倍于前。而经费有定。采铜之价。不可议增。固准预支。俾其藉官项以资营运。而贫不能偿。暨逃亡者。逋负又倍多于前。究之 帑藏所关。不可不慎。经前总督奏禁厂欠。仰荷我 皇上仁覆无外。时颁 恩旨蠲免。屡次皆数十万金。穷檐感激奋兴。而获铜得以无绌。今并纪为厂欠门。
一考成。周官太宰。以八柄驳臣。曰日终考日成。月中考月要。岁终考岁会。第其上下以为黜陟。滇省铜厂。一年考成。分功过而示劝惩。即岁终考岁会之法也。年终考成之外。有获铜加多。专奏升用者。有短铜运特劾逮治者。统为考成奏销一门。其京铜陆运奏销。另附于京铜陆运。
一志余。凡条议详现在通行。虽未经奏咨。而亦为省例。均行辑入。其虽未通行。而于铜政有所考证者。亦披拣辑入。以裨采择。至铜政所重者。获铜运铜。其踹引取矿。炼矿煎铜。虽若无关于铜政。而委折多端。厂民炉户之艰难辛苦。必深知而后能悯恤之。亦不可而不讲。为志余。凡所辑录。皆纪姓名。不没其长也。
一书分八门。而各门中又各有类。门为大纲。类为条目。一切案例。皆以类篇。其奏疏部议。分门纂录。各从其类。要在有条不紊。非敢意为割裂。又或有前后援引。重出见。则芟其繁复。取便观览。然但加节删。不敢改易其文。庶无失当日立言之旨。
一采录书籍。恭阅 钦定鼓铸则例书。办运京铜及云南省鼓铸两门内。办铜运铜之序。固已大纲毕举。始终该备。今将各条于现纂书内分门录入例文。以
译一、京铜。《文献通考》记载,大禹曾铸造历山的金属。《禹贡》中扬州的贡品,只有金、银、铜三种,沿着长江、东海,直达淮河、泗水;荆州的贡品,也只有金、银、铜三种,浮于长江、沱水、汉水,越过洛水,到达南河。输送金属铸造钱币,以救济民用,自古以来就是这样。我皇上德行与大地相合,大地不吝惜宝物,云南铜矿的兴盛,古来未有。因此将铜运往京师以充裕货币流通,浮于金沙江,越过长江、淮河、黄河,济水到达黄河,远行万里,铜政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大概从雍正年间,云南铜运至湖北汉口、江苏镇江,应当由江楚各省采买,已开创了购运京铜的端倪。随后又在镇江铸钱运往京师。乾隆三年,云南铜厂大旺,而八省采买,全部归云南采买运输。于是制定了各厂各路陆运的方法。不久又开辟金沙江的黄草坪,以及罗星渡、盐井渡三路水运。随即又将铸钱的铜加运至京师。其间命令百姓按路程领取报酬,舟车人力,都发挥了功效。从四川泸州到京师,委派官员,接收铜、交付铜,雇佣船只、更换船只,等待风向、等待水位、等待冰冻,牵引增加夫役,各省起程,沉没打捞,追赔豁免,回云南报销,已经极其曲折繁重了。按顺序记录,作为“购运京铜”一门。从泸州到京师,例案都是长运官应当遵守的。向来抄写一册给运官,运完缴还。现在另成一册,以便书成可以刊印发行,使众人知晓。
一、钱法。《周礼》中记载的九府圜法,本源于太公。商汤在庄山铸钱,周景王在周昌铸钱。大抵古人多在铜山铸钱。云南产铜多,而铸钱也广。顺治十七年,云南开局铸钱,钱法实在铜政之前。此后分设在各府,有时恢复有时废止,有时增加有时减少。其议减议罢,损益因时制宜;议增议复,斟酌因地适宜。都应当深入考究。所以在案牍之中,检取奏议全部记录。案牍中无可考证的,则参考省志以补充。分局题奏的,则按类相从,使各有头绪,不至于混淆。其有奏议已见于其他门类的,如设局增铸,则在此门记录其题定事宜;裁减则于所设局与炉的数量节录,以免重复,以便考证。至于鼓铸的剩余利息,都关系到经费。铜厂运供不上,因此有参劾赔偿、筹措利息的案例。虽然似乎与钱法无关,但全部记录,也可作为后来厂员的警戒。
一、采买。自从云南铜矿兴盛,而外省的钱法都依靠调剂。起初采买云南铜,只有一二省,逐渐遍及九省。开始本是暂时通融,久而久之遂沿成为定例,成为每年的定额。内府外府,都关系到国库,也是铜政中不可区别对待的。各省铜的数量不同,铜价不同,前后增减又不同。其运输有期限,迟逾有惩罚,差员侵吞亏空的给予重谴。总汇为“采买”一门,筹划其兑发,计算其度支,道路的险易远近,都见于此。
一、厂欠。采矿煎铜,应当有接济。铜价不能没有预支的数额。久而久之成为拖欠,因此有厂欠之名。雍正二年,总督高其倬奏章中已详细陈述。铜价的数额,都定自几十年前。国家太平日久,人口日益繁多,百物价格,数倍于前,而经费有定,采铜的价格,不可商议增加,固然准许预支,使其借助官款以资营运,而贫困不能偿还,以及逃亡者,拖欠又比前更多。究其根本,关系到国库,不可不慎重。经前总督奏请禁止厂欠,仰赖我皇上仁德覆盖无外,时常颁布恩旨免除,屡次都达数十万金。穷苦百姓感激奋兴,而获铜得以不短缺。现在一并记录为“厂欠”一门。
一、考成。《周礼》太宰,以八柄驾驭臣下,说每日终考日成,每月中考月要,每年终考岁会,评定上下以决定升降。云南铜厂,一年考成,分功过以示劝惩,即是岁终考岁会的方法。年终考成之外,有获铜加多,专奏升用的;有短铜运,特劾逮治的。统为“考成奏销”一门。其京铜陆运奏销,另附于京铜陆运。
一、志余。凡条议详现在通行,虽未经奏咨,而亦为省例,均行辑入。其虽未通行,而于铜政有所考证者,也披拣辑入,以裨采择。至于铜政所重的,获铜运铜,其踏引取矿,炼矿煎铜,虽似乎与铜政无关,而委折多端,厂民炉户的艰难辛苦,必深知而后能悯恤之,也不可不讲。作为“志余”。凡所辑录,都记录姓名,不埋没其长处。
一、书分八门,而各门中又各有类。门为大纲,类为条目。一切案例,都以类篇。其奏疏部议,分门纂录,各从其类。要在有条不紊,非敢意为割裂。又或有前后援引,重复出现的,则删去其繁复,取便观览。然而只加节删,不敢改易其文,庶几无失当日立言之旨。
一、采录书籍。恭阅钦定《鼓铸则例》书,办运京铜及云南省鼓铸两门内,办铜运铜的次序,固已大纲毕举,始终该备。现在将各条于现纂书内分门录入例文,以
资援引。未敢妄加增减。又如 大清会典。云南省志。或有关于滇省铜政者。又吏部处分则例。亦闲有为铜政所引用者。皆仿鼓铸则例之法。一并纂入。所录书籍。必标书名。以便稽考。
译作为援引的依据,不敢随意增减。又如《大清会典》、《云南省志》,若有涉及云南铜政的内容,以及《吏部处分则例》中偶尔被铜政所引用的条文,都仿照《鼓铸则例》的体例,一并编纂收录。所引用的书籍,必定标明书名,以便查考。
一纂录例案之中。或于此类其议尚悬而未结。待证于他门。或大义已明。而覆咨覆奏无需纂入。则撰数语。以便翻阅核对。一览而知。如是之类。俱用谨按二字以志之。
复程晴中丞
王赠芳
承示汉回积怨情形。语语扼要。积怨必须解释。欲解释必先持平。往岁猛缅一案。回民犷悍横暴。实为祸首。汉民怨忿日深。起而攻。于是回民大被其害。亟图报复。势不能不乞援于他处。从此外匪云集。互寻仇隙。而祸急矣。阁下严禁谣言。搜捕外匪。无论汉回。一律惩办。似此大张示谕。洵足以褫豪棍之胆。而服觖望之心。闻乙巳九月二日。永郡七哨练勇乘夜入城。诛戮回民太惨。回民以报复为名。三迤响应。处处揭竿。所至杀掠。计回民被毒于城厢。汉民被厄于村野。兵火披猖。沟壑枕藉。汉回亦复相等。恤其死而安其生。非大为招抚不济。承示难回无家可归。暂令分地而居。以免聚处寻。最为周妥。惟回众心齐散者瞬当复聚。仇隙未解。势难两安。前者梓庭制军。渡台办理善后。弟尝寓书谓台郡闽粤两籍世世相▯。宜由地方官。以祸福力为解释。择两籍中绅耆之有望者。剀切开导。令其各向本籍丁壮释仇联好。除畛域。通昏姻。以保子孙。今滇中汉回。似宜昉其意。务令各悔前非。降心相从。地方官力行保甲。严密稽查。违者重惩。其外来游匪。各为助势扛帮。实则乘机抢者。立予严究驱逐。不许潜伏容隐。其羁穷流浪者。或量给盘费遣还。以净根株。似亦息争弭患之一道也。至夷地蛮触相争。事所常有。来示自固边圉不必深究。深得控驭之法。自可相安无事耳。铜务情形。弟未躬亲其事。且离滇八年。今昔互异。大约铜出于厂。厂各有额。而欲责厂额。必先裕铜本。铜本乃办铜之资。非买铜之价也。实生中丞藩滇时。卢州县侵挪铜本。掯而不发。州县未领铜本。遂不办铜。一日实翁谓弟曰。现在铜务。照盐务办法。以此厂之有余。补彼厂之不足。何如。弟答曰。盐患在有余。铜务患在不足。何可同也。不发铜本。无以责州县之铜。诸厂从此废矣。今有旺厂。尚可拨补。万一旺厂稍衰。而废厂不能复采。若将之何。实翁颇悔之。然业已行之矣。大抵此事须计久远以顾大局。产铜之地甚多。调度有方。稽察有法。本不告匮。铜不走私。则庶乎其可矣。
上王夔石中丞论采矿金书
陈宝箴
窃惟国用自嘉道以来藏实鲜河工海防二者迭为漏库帑日以匮乏咸丰军兴而后 国帑既空民财亦竭大钱钞票之法阻阏难行。而捐输厘税二端口愈加密 朝廷厚泽深仁既守永不加赋之 祖训则至今正供而外所恃以济国用之穷者亦惟此捐厘而已海内凋敝民困未苏二者已成强弩之末决不能于此外更议取民之制而今日用财之巨且急则且方兴而未已有不堪为设想者苟听其自然而不思亟为之计是处堂之智也亟为之计而仍思取之民是剜肉之谋也自来为国家计久远者必曰损上以益下而言利之臣壹意以富强为事则又必损下以益上时至今日上下皆无可损矣假令仓卒之顷 国家有缓急之备闾阎有水旱之灾不知何策以处此故善理财者在因国家已然之制而振理之因天地自然之利而裁成之今日则榷盐开矿二者其大端也盐政自有专司不敢妄议至于开矿之说人人知之人人皆能言之而卒无主持其说以收其效者则以未深究其底蕴未能折衷至是而不免为言所夺也夫开矿之非今时创举不待辨今天下所用之黄白镪未有不自开矿来者特为之有其道耳今人徒以明代曾因开矿扰民滋变未尝深求其故与其所以滋变之由但一闻大利启争易聚难散之说遂相戒不敢置议而天地仁爱日产其菁华以惠养生者一听其埋没于荒榛朽壤之中而惟苦力劳志铢积而寸累者之是求是何异闻溺而湮井焚而夷也考开矿之法始于三代盛时管子言禹汤铸历山庄山之金为币以救水旱御人事而平天下周官▯人掌金玉石锡之地而为厉禁以守之以时取之则物其地图而授之而巡其禁令此为矿金关闭禁令之始非叔季之獘政也自时厥后物产有盈
译在编纂案例的过程中,有的案件对此类问题的议论尚悬而未决,需要等待其他门类的证据来印证;有的案件大义已经明了,反复咨询和奏报无需再编纂进去,就撰写几句话,以便翻阅核对,一目了然。像这类情况,都用“谨按”二字来标记。
回复程晴中丞
王赠芳
承蒙您告知汉回积怨的情形,句句切中要害。积怨必须化解,想要化解必须先持公正。往年猛缅一案,回民粗野强悍、横行暴虐,实在是祸端的祸首。汉民怨恨日益加深,起来攻打,于是回民遭受了巨大的伤害,急切地谋求报复,势必要向其他地方乞求援助。从此外部匪徒云集,互相寻找仇隙,祸患就紧急了。阁下严禁谣言,搜捕外匪,无论汉回,一律惩办。像这样大张告示晓谕,确实足以使豪强恶棍胆寒,使不满之心信服。听说乙巳年九月二日,永郡七哨的练勇趁夜入城,诛杀回民太过残忍。回民以报复为名,云南全境响应,处处揭竿而起,所到之处杀掠。计算起来,回民在城厢遭受毒害,汉民在村野遭受困厄,兵火肆虐,尸横遍野,汉回双方也差不多。抚恤死者而安抚生者,不大力招抚是不行的。承蒙您告知难回没有家可归,暂时让他们分地居住,以免聚集一处寻衅,最为周全妥当。只是回民人心齐整,散去的人转眼就会重新聚集,仇隙未解,势难两全。先前梓庭制军渡海去台湾办理善后,我曾写信说台湾府闽粤两籍世代相争,应当由地方官以祸福之力大力化解,选择两籍中有声望的绅耆,恳切开导,让他们各自向本籍的丁壮释放仇恨、联合友好,消除界限,互通婚姻,以保全子孙。现在云南的汉回,似乎应当效法这个意思,务必让他们各自悔悟前非,降心顺从。地方官大力推行保甲制度,严密稽查,违犯者重惩。那些外来游匪,各自助势扛帮,实则是乘机抢劫的,立即严加究办驱逐,不许潜伏容隐。那些困窘流浪的人,或许酌情给予盘费遣送回去,以清除祸根,这似乎也是平息争端、消除祸患的一条途径。至于夷地蛮触相争,是常有的事。来信说巩固边防不必深究,深得控制驾驭的方法,自然可以相安无事。铜务的情形,我没有亲身参与其事,而且离开云南已经八年,今昔不同。大概铜出自矿厂,各厂有各自的定额,而想要责成厂额,必须先充裕铜本。铜本是办理铜务的资本,不是买铜的价格。实生中丞在云南任职时,卢州县侵吞挪用铜本,扣留而不发放。州县没有领到铜本,就不办理铜务。一天实翁对我说,现在的铜务,照盐务的办法办理,用这个厂的盈余,弥补那个厂的不足,怎么样?我回答说,盐务的祸患在于有余,铜务的祸患在于不足,怎么可以相同呢?不发放铜本,无法责成州县完成铜务,各厂从此就废弛了。现在有旺厂,还可以拨补,万一旺厂稍衰,而废厂不能恢复开采,那该怎么办?实翁颇为后悔,但已经实行了。大概这件事必须考虑长远以顾全大局,产铜的地方很多,调度有方,稽查有法,本来不会匮乏,铜不走私,那么差不多就可以了。
给王夔石中丞论采矿金的信
陈宝箴
我私下认为,国家用度自嘉庆、道光以来,储备实在匮乏,河工、海防两者交替成为国库的漏洞,库帑日益匮乏。咸丰军兴之后,国库既空,民财也竭尽,大钱、钞票的办法受阻难以推行,而捐输、厘税这两个端口日益加密。朝廷厚泽深仁,既然坚守永不加赋的祖训,那么至今正供之外,所依赖来救济国家用度穷困的,也只有这捐、厘而已。海内凋敝,民困未苏,这两者已成强弩之末,决不能在此之外再商议取民之制。而今日用财之巨大且紧急,而且方兴未艾,有不堪设想者。如果听其自然而不思急为之计,这是处堂之智;急为之计而仍思取之于民,这是剜肉之谋。自来为国家计久远者,必说损上以益下;而言利之臣一心以富强为事,则又必损下以益上。时至今日,上下皆无可损了。假令仓促之际,国家有缓急之备,闾阎有水旱之灾,不知何策以处此。所以善于理财者,在于因循国家已然之制而振理之,因循天地自然之利而裁成之。今日则榷盐、开矿两者是其大端。盐政自有专司,不敢妄议。至于开矿之说,人人知之,人人皆能言之,而最终没有主持其说以收其效者,是因为没有深究其底蕴,未能折衷至是,而不免为言论所动摇。开矿并非今时创举,不待辨析。今天下所用之黄白镪,没有不是自开矿而来的,只是做事有其道罢了。今人只以明代曾因开矿扰民滋变,未曾深求其故与其所以滋变之由,但一闻大利启争、易聚难散之说,遂相戒不敢置议,而天地仁爱日产其菁华以惠养生者,一听其埋没于荒榛朽壤之中,而惟苦力劳志、铢积而寸累者之是求,这何异于闻溺而湮井、焚而夷也。考开矿之法,始于三代盛时。管子言禹、汤铸历山、庄山之金为币,以救水旱、御人事而平天下。周官矿人掌金、玉、石、锡之地,而为厉禁以守之,以时取之,则物其地图而授之,而巡其禁令,此为矿金关闭禁令之始,非叔季之弊政也。自时厥后,物产有盈
虚国计有丰绌不以为常经而亦未尝废而不用唐初置诸州银冶五十八所至元和中以计臣议钱法欲重铜轻银特申封闭坑采之令宋代坑治益盛天下银冶多至八十有四皆官主之其时矿苦微歇者屡有除汰而江淮荆湖新发之矿漕司虑给本赀往往停闭至建炎七年允工部请以金银坑冶召民自备物料采取烹炼官收十分之二法始一变此皆往代开矿因革损益之明证未尝骚扰病民致滋变乱也明太祖成祖尝慎重开矿事然犹置陕西凤凰山银坑八所福建银屏山炉冶四十二座又置浙江温处诸银场局永乐时遣官赴湖广贵州采办金银其后岁入矿课递有增减至英宗始下诏封坑撤官既而奸民私开争杀严禁不能止言者请复开银场则利归于上而盗无所容乃分遣侍郎御史提督等官前往经理而奉行不善供亿烦苦开与闭两失其道自后遂属中官成化中湖广武陵等县金场得不偿费甚至武宗时听内官奏开闽浙银场无矿责银民以大扰万历二十四年内官复奏请开矿助大工于是河南山东山西诸路中使四出奸珰乘势诛索中饱者不啻倍蓰利归于下怨府于上而矿场始为獘薮此自委任阉官之失不得谓矿之必不可开不然何以不敝于洪武永乐之时与唐宋金元暨三代之世耶明自中叶以还政由官寺无一不可阶乱岂特开矿一事为然哉况其时乱民之所以日众者尤不仅在开矿也
译国家财政有丰裕与短缺,不将其视为固定不变的常例,但也未曾废弃不用。唐朝初年在各州设置了五十八处银矿冶炼所,到了唐宪宗元和年间,因为计臣议论钱法,想要重铜轻银,特别重申封闭矿坑开采的命令。宋代矿冶更加兴盛,天下的银矿冶炼所多达八十四处,都由官府主持。当时矿税微薄、歇业的情况屡有发生,常有裁撤淘汰,而江淮、荆湖新发现的矿藏,漕运司担心供给本钱,往往停止关闭。直到南宋建炎七年,批准工部请求,允许金银矿冶招募百姓自备物料进行开采冶炼,官府收取十分之二的税收,方法才发生了一次变革。这些都是前代开矿因时变革、增减损益的明显证据,未曾骚扰百姓、危害民生,导致滋生变乱。
明太祖、明成祖曾经慎重对待开矿之事,然而仍然设置了陕西凤凰山银矿八处、福建银屏山炉冶四十二座,又设置了浙江温州、处州等银场局。永乐年间派遣官员前往湖广、贵州采办金银,此后每年矿税收入逐渐有增有减。到了明英宗才开始下诏封闭矿坑、撤回官员。不久奸民私自开采,争抢杀戮,严禁也不能制止。进言的人请求重新开设银场,那么利益归于朝廷而盗贼无处容身,于是分别派遣侍郎、御史、提督等官员前往管理,但执行不善,供给繁多辛苦,开矿与闭矿都失去了正确的方法。从此以后就交给宦官负责。成化年间,湖广武陵等县的金矿得不偿失,甚至到了明武宗时听从宦官奏请开设闽浙银场,没有矿却责成缴纳银两,百姓受到极大骚扰。万历二十四年,宦官再次奏请开矿以资助大型工程,于是河南、山东、山西各路宦官四处出动,奸恶的宦官乘势诛求勒索,中饱私囊者不止数倍,利益归于下层,怨恨归于上层,而矿场才开始成为祸害的渊薮。这是委任宦官的过失,不能说矿绝对不可开采。不然为什么在洪武、永乐时期以及唐、宋、金、元乃至三代时期没有败坏呢?明朝自中期以来,政令出自宦官,没有哪件事不能导致动乱,难道仅仅是开矿这一件事如此吗?况且当时乱民之所以日益增多,尤其不仅仅在于开矿。
伏考康熙五十二年大学士九卿议奏云南等省开矿事 圣祖仁皇帝上谕有曰天地自然之利当与民共之不当以无用弃之要在地方吏处置得宜毋致生事耳乾隆三年 高宗纯皇帝谕曰两广总督鄂弥达议复提督张天骏矿山开采恐滋聚众之奏据称铜矿鼓铸所需且招募附近居民聚则为工散则耕作并无易聚难散之患地方大吏原以整顿地方岂可图便偷安置国计于不问张天骏藉安靖之名为卸责自全之地着交部议处大哉 圣谟诚析义至精推行尽利可为万世法者他如前湖南巡抚陈文恭公亦以开矿为自然之利谓地方吏畏难卸责无肯为国计民生虑者可见事理之同然矣窃见湖南醴陵郴州桂阳沅陵黔阳安化等州县皆有金银矿小民潜来往往有暴富者以执事之明达诚得倡谋开采择廉介素着综练精密之道府官绅为之主办于开采之地环以墙垣以示圈禁稍调境内防勇数百弹压巡逻谨其出入其开矿之工则募附近居民厚给廪饩稍优于无事之兵即以兵法部署使什伍相束作止齐一行列无紊或量购机器以省功力遴选廉谨官弁检察出入稽查坑冶以严防逸漏如采参之制阅四五月率一更代使不致积久生玩而致獘受代后课其效而旌之敢有侵欺者立揭无贷苟主办未得其人则姑弗举如是斯在事者无所濡染远近之民咸知地不爱宝原以资国家之用又见久经禁闭之强有力者上得而私安有启争聚众之事乎至于召募采工每所不过数百人多至千余人而止天下募勇无虑数十万皆无易聚难散之事更何有于区区之众金尽事毕则停闭而遣之受募之民囊有余赀自无不欣然复业非若听民自采或致远方无业之民闻风蚁聚有如说者之所虑也今请择一主办之人使就一产金银之地暂募数十百人试行如法采办如果得当则增工而广取之其它湖南境内凡有黄白金矿之所皆准此而力行之并请于咨部试采之后举某所陈利害之说请 旨饬下直省督抚各就产金之地一律举行以纾 国用而息民力要在当事者不存为人择事之见主办得人则行之决无他獘数年之后所获必多虽有缓急亦可恃以无恐而捐输可停厘税可减于政体民生裨益非浅矣宋太祖有言军旅饥馑国家当预为之计不可临事厚敛于民今日之事为之犹恐不及迥非预为之备可比又安有舍一上可富国下不病民之大利不思多方以求之竭力以致之而惟狃于启争难散无稽不察之言相率委弃焉良足惜也伏惟 圣祖 高宗天亶聪明如日月之无不照前明之已事岂不鉴之而 圣训煌煌惟以处置得宜为要而以卸责自全者为图便偷安置 国计于不问此其义可窥测而知者其时各省矿课有定额者有无定额者参半着于会典然视各前代多寡稍殊意者嘉道以前民物殷富公私储积粟陈贯朽百废具兴可无急急于此而权衡万物之高下以适其平特留此天地无穷之利以遗今日未可知也记曰张而不弛文武不能也弛而不张文武不为也王者张弛因时通变尽利即今日之捐输厘税亦皆推广创行之举然视自然之利则有间矣昔人谓鼓铸所出得适符其本赀即为国之大利人主以天下为家自无而有得一钱即人多一钱之用藏富于民与藏富于国无以异耳况开矿之为利且什佰千万于此亦何惮而不为也区区愚诚久怀欲吐而湖南适当其地是用冒昧渎陈仰希裁择惟鉴其心而垂察焉不胜恳切屏营之至
钱法
李[因](固)笃
愚观货币之原。王者所以驭天下之情物。而未尝专自利也。是故权操其要。以铜楮之微。可埒于金玉。而理失其平。以天子之威。不能得诸匹夫。何则。权出于上者也。上不爱其权。则利之所在。人争趋之。究之下反受其害焉。理通乎下者也。下不服其理。使利专归于上。则下有所苦而不行。究之上亦无所利焉。故其用与天下均之。而权非可旁分。其法自上制之。而理非可独擅。则利以和义而不至于滋害。此从来制钱之大经也。虽然。不揆于古。则无以折损益之宜。不谋其精。则无以立变通之会。彼夫燧人之始作。黄帝之更端。远者姑不论矣。如禹为历山之币。汤铸庄山之金。特以赡人之不足。非即以阜财也。周九府之设。命之曰圜。而外府泉府掌其
译查考康熙五十二年,大学士、九卿议奏云南等省开矿之事,圣祖仁皇帝上谕说:“天地自然之利,应当与百姓共享,不应当将其视为无用而抛弃。关键在于地方官吏处置得当,不要惹出事端罢了。”乾隆三年,高宗纯皇帝谕示说:“两广总督鄂弥达复议提督张天骏关于矿山开采恐滋生聚众之患的奏折,据称铜矿是鼓铸钱币所需,且招募附近居民,聚集时做工,散去时耕作,并没有容易聚集难以解散的祸患。地方大吏原本是为了整顿地方,岂能为了图省事、偷安,将国家生计置之不问?张天骏借安定之名作为推卸责任、保全自己的借口,着交部议处。”伟大的圣上谋略,确实剖析义理极其精微,推行尽得利益,可以作为万世的法则。其他如前湖南巡抚陈文恭公,也认为开矿是自然之利,说地方官吏畏难推卸责任,没有肯为国家生计和民生考虑的人,可见事理是相同的。我私下看到湖南醴陵、郴州、桂阳、沅陵、黔阳、安化等州县都有金银矿,小民暗中前来,往往有暴富的人。凭借执事者的明达,确实可以倡导谋划开采,选择廉洁正直、向来著称、综理干练精密的道府官绅作为主办人。在开采之地周围修筑墙垣,以示圈禁,稍微调动境内防勇数百人弹压巡逻,谨慎把守出入。开矿的工人则招募附近居民,厚给粮饷,稍优于无事之兵,就用兵法部署,使什伍相互约束,起止整齐,行列不乱。或者量购机器以节省功力,遴选廉洁谨慎的官弁检察出入,稽查坑冶,以严防逃逸泄漏,如同采参的制度。经过四五月,率令更换一次,使不至于积久生厌而导致弊端。受代后考核其功效而表彰他,敢有侵吞欺诈的人立即揭发,绝不宽贷。如果主办人未得其人,则暂且不举。像这样,那么在事者无所沾染,远近的百姓都知道大地不爱惜宝物,原本是为了资助国家之用。又见久经禁闭的强有力者,上级得以私用,哪有引发争斗、聚众之事呢?至于召募采工,每次不过数百人,多至千余人而止。天下募勇无虑数十万,都没有容易聚集难以解散之事,更何况区区之众?金矿采尽事情完毕则停闭而遣散他们,受募的百姓囊中有余资,自无不欣然复业,不像听任百姓自采,或致远方无业之民闻风蚁聚,有如说者所忧虑的那样。现在请求选择一位主办之人,使其就一处产金银之地,暂募数十百人,试行如法采办。如果得当,则增工而广取之。其他湖南境内凡有黄白金矿之所,皆准此而力行之。并请在咨部试采之后,举某所陈利害之说,请旨饬下直省督抚,各就产金之地一律举行,以纾解国用而休息民力。关键在于当事者不存有为人择事之见,主办得人则行之决无其他弊端。数年之后,所获必多,虽有缓急亦可恃以无恐,而捐输可停,厘税可减,于政体民生裨益非浅。宋太祖有言:“军旅饥馑,国家当预为之计,不可临事厚敛于民。”今日之事,为之犹恐不及,迥非预为之备可比,又哪有舍弃一上可富国、下不病民之大利,不思多方以求之、竭力以致之,而惟狃于启争难散、无稽不察之言,相率委弃的呢?实在可惜。伏惟圣祖、高宗天亶聪明,如日月之无不照,前明之已事,岂不鉴之?而圣训煌煌,惟以处置得宜为要,而以卸责自全者为图便偷安、置国计于不问,此其义可窥测而知者。其时各省矿课有定额者、无定额者参半,着于会典,然视各前代多寡稍殊。意者嘉道以前民物殷富,公私储积,粟陈贯朽,百废具兴,可无急急于此,而权衡万物之高下以适其平,特留此天地无穷之利以遗今日,未可知也。《记》曰:“张而不弛,文武不能也;弛而不张,文武不为也。”王者张弛因时通变,尽利。即今日之捐输、厘税,亦皆推广创行之举,然视自然之利则有间矣。昔人谓鼓铸所出,得适符其本赀,即为国之大利。人主以天下为家,自无而有,得一钱即人多一钱之用,藏富于民与藏富于国无以异耳。况开矿之为利,且什佰千万于此,亦何惮而不为也?区区愚诚,久怀欲吐,而湖南适当其地,是用冒昧渎陈,仰希裁择,惟鉴其心而垂察焉,不胜恳切屏营之至。
钱法
李固
我观察货币的起源,是王者用来驾驭天下情势和物资的,而未曾专门为了自身获利。因此,权柄操持其要害,以铜钱纸钞之微小,可比拟于金玉;而道理失去其平衡,以天子之威严,不能从匹夫那里得到。为什么呢?权柄出于上位者。上位者不爱惜其权柄,则利益所在,人们争相趋附,究其结果,上位者反而受害。道理通达于下位者。下位者不服从其道理,使利益专归于上位者,则下位者有所困苦而不行,究其结果,上位者也无利可图。所以其用与天下均分,而权柄不可旁落;其法由上位者制定,而道理不可独擅。则利益以和义而不至于滋生祸害,这是历来制钱的大经。虽然如此,不考察古代,则无以折中损益之宜;不谋划其精要,则无以确立变通之会。那燧人氏的始作、黄帝氏的更端,远者暂且不论了。如禹为历山之币,汤铸庄山之金,特以赡人之不足,并非即以阜财也。周九府之设,命之曰圜,而外府泉府掌其
出入。齐三币之论。命之曰衡。而上币中币。准于刀布。此则通其制用。然犹未有厉禁也。汉武帝中。始置吏领盐铁一大农务。方部郡国。令远方各以其物相灌输。称为平准。至是而利尽在官。公私之说起。良楛之形殊矣。语其重则有赤仄比。论四柱八铢。直百当千之变。语其轻。则有鹅眼綖环。榆荚荷叶。风水浮之名。而惟元狩之五铢周郭。其质令不得磨钱取镕。武德之间。通计十钱重一两。当古之七十铢。以上二者。轻重之间。为独得其中焉。历代相承不一。举其着凡有八家。管仲曰。夫币。握之非有补于暖。食之非有补于饱。而先王以守物而御人。是论其德也。孔琳曰。制无用之货。通有用之财。既无谷帛毁败之费。又省商旅转般之劳。是论其才也。单穆公曰。民患轻则母权子。作重以行之。若不堪重。则子权母。作轻以行之。亦不废重。子可废。母不可废。是论其理也。贾谊曰。事有召祸。法有起奸。令细民操造币之势。虽黥罪日报不止。是论其柄也。孔觊曰。重之患在难用。而难用为无虑。轻之患在盗铸。而盗铸为祸深。所以盗铸而严法不能禁。上惜铜而爱工也。是论其弊也。刘秩曰。物贱则伤农。钱贱则伤贾。故物重钱轻。钱轻由乎物多。多则作法收之使少。少则重。重则作法布之使轻。是论其术也。陆贽曰。广即山殖货之功。峻用铜为器之禁。是论其用也。刘陶曰。民可百年无货。不可一日有饥。是论其本也。八家之议。其在于今。或有行有不行。或有急有不急。若夫今之钱法。盖于国者未能多。施于民者未能广。传于历年者未能久。则愚尝略取而计之。得十有二事。曰庀铜。曰易旧。曰核禁。曰聚工炭。曰定直。曰疏滞。曰抵赋。曰酌省铸。曰立质。曰辨文。曰通市籴。曰治私治。
译出入。齐国关于三币的讨论。命名为衡。而上币、中币。以刀、布为基准。这就贯通了它们的制度和使用。然而当时还没有严厉的禁令。汉武帝时期。开始设置官吏统领盐铁,作为大农的主要事务。分派到各郡国。命令远方各地用各自的物产相互输送。称为平准。至此,利益全在官府。公私之争的言论兴起。良币与劣币的区别就明显了。说它的重,则有赤仄钱。讨论四柱八铢。直百、当千的变化。说它的轻。则有鹅眼钱、綖环钱。榆荚钱、荷叶钱。以及风水浮钱的名称。只有元狩年间的五铢钱,有周郭(外廓)。其质地规定不得磨钱取铜。武德年间。总计十钱重一两。相当于古代的七十铢。以上两者。在轻重之间。唯独它们恰得其宜。历代相承,情况不一。列举其著名的,共有八家。管仲说。那货币。握着它不能增加温暖。吃着它不能增加饱足。而先王用它来储备物资、驾驭人民。这是论述它的德性。孔琳说。制造无用的货物。流通有用的财物。既没有谷物丝帛毁损败坏的浪费。又节省商旅转运的辛劳。这是论述它的才能。单穆公说。百姓嫌钱轻,则母钱支配子钱。制造重钱来推行。如果百姓不堪重钱。则子钱支配母钱。制造轻钱来推行。也不废弃重钱。子钱可以废弃。母钱不可废弃。这是论述它的道理。贾谊说。事情有招致灾祸的。法令有引起奸邪的。让平民掌握铸造货币的权力。即使每天施加黥刑也不能制止。这是论述它的权柄。孔觊说。重钱的弊病在于难用。而难用是无须忧虑的。轻钱的弊病在于盗铸。而盗铸的祸患深重。所以盗铸即使严刑峻法也不能禁止。是因为朝廷爱惜铜料而吝惜人工。这是论述它的弊端。刘秩说。物价低则伤害农民。钱价低则伤害商人。所以物重钱轻。钱轻是因为物多。物多就制定法令收购它使之减少。减少就变重。重就制定法令投放它使之变轻。这是论述它的术数。陆贽说。扩大开山采货的功效。严厉禁止用铜制作器物的禁令。这是论述它的用途。刘陶说。百姓可以百年没有货币。不可一日忍受饥饿。这是论述它的根本。八家的议论。对于当今。有的可行有的不可行。有的紧迫有的不紧迫。至于现在的钱法。对于国家来说未能多利。对于百姓来说未能广施。流传历年未能长久。那么我曾粗略选取并计算。得到十二件事。曰庀铜。曰易旧。曰核禁曰聚工炭。曰定直。曰疏滞曰抵赋。曰酌省铸。曰立质曰辨文。曰通市籴。曰治 私治。
何言乎庀铜。铜者。所以为钱之具也。钱之不赡。在于铜贵。铜贵之繇。采之者众耳。夫铜以为兵。则不如铁。以为器。则不如漆。故禁之无害。官禁之。则铜无所需而益贱。贱则钱之用给矣。且铜不下布。则盗铸者无因而就。公钱不破。而人不犯死刑焉。天下出铜之山。四百六十。宋铸钱之监。二十六所。岁课至五百四十九万。贯韶永通一监。至岁八十万贯。载诸前史者可考已。何言乎易旧。旧钱者。民所自有之物。尝利其行也。而行旧百。则废新亦百。行旧千。则废新亦千。故禁之便。然徒禁之。而不知以收之。民孰肯捐其所自有者。一旦委诸沟壑。禁稍宽而旧钱将复出矣。法宜出新以易其旧。令民出旧者。十得新者六。民所得既浮于铜直。必争听命焉。责在守令。总于藩服。而国家亦可藉废铜佐鼓铸。则其用亦饶。此又与庀铜之说相权者已。何言乎核禁。禁者。禁奸民之镕钱为器也。钱苟为器。其利十倍而上。将何恃以通百货。平低昂。且镕之为器。钱虽毁而器存。若夫散而四出。转迁他国。害将有不胜计者。王安石一罢钱禁。而边关海舶。弛不复讥。卒致国用日耗。非其已事哉。自今申之。镕销为器者罪。漏出外邦者刑。为禁既严。而民晓然。知蓄钱之无用。势必乐输之官。此又与易旧之说相权者已。何言乎聚工炭。工炭者。钱之所由以成也。一钱之成。费如其体。度诸先王足民之本心。固无所惜。而当国用屡绌之秋。亦必有以权其不足。今京师楼堞之建。例由罪人。苟仿其制。择流军之有力者。令鸠工辇炭以自赎。仍下其议于直省。准而为之。严治侵入之罪。则铜不咎于铸。本旧不苦于革新。禁不苦于厉商贾。此又与上之三说相权者已。定直维何。钱与物。平则行。觭则滞。故直不可不均也。直均矣。而民仍乐蓄金。不乐蓄钱。何者。金积而伸。钱积而诎也。今且行十数年。立一新局。而前之所铸。二仅当一。更一字式而前之铸。三仅当一。民以为此旦夕事耳。孰能藏之哉。夫钱固欲其布。不欲其藏。然非有藏。者则钱之用。必不胜于金。前史所称富人之橐。类以钱计。愚又考明初洪武至成化。百年之间。仅大中洪武永乐宣德四钱。未尝更有所作。而其时亦不至乏。则今之数易者何为乎。疏滞维何。钱之用则通。狭则塞。故滞不可不开也。今以省言之。则行于北者。或不行于南。而制且互殊。以郡言之。则行于边者。或不行于腹。而估无一律。有专行新者。有新故相准而行者。有此贵而彼贱者。奸民往来货迁其中。是与朝廷争利也。夫天下之同文久矣。何独至于钱而异之。请严为令。务使勿贰。钱之地宽。而价益不摇。岂非定直相表里乎。抵赋维何。钱之出入。欲行下亦欲行上。故赋不可不明也。今官予民。则迫而受之。民还官。则拒而不纳。收之敝于无用。则予之莫肯复收。故钱之不行。自上格之也。倘议行。亦必先自上始。通计天下州县正赋。除陆路解京之外。有随地支销者。有水路可达于京者。概许纳钱。而即以此严治守令之殿最。何则。有司之取民金之耗为难知。而钱之赢为易见。故多借口不便耳。诚使民闲之钱得用于官。虽万里如属目矣。岂非与疏滞相表里乎。
酌省铸维何。钱数之取。近则易。远则难。故铸不可不增也。今尽罢各省而归之京师宝源宝泉两局。计臣之意。不过谓撤外炉以杜私铸耳。然京师铸之钱。仅用于京则可。如其自京而达之天下。则与省铸何别。故私铸之有无。系乎钱之盛衰。不系乎炉之多寡也。请详议而复之。则钱给人用而直可无低昂。省皆一式。而行可无关阂。民取诸省乃纳诸省。而赋可无匮乏。岂不与上之三说相表里乎。如所谓立质。质也者。体厚而后用宏也。夫珠玉出于天币帛成于人。钱则合天人而为之。铜出于天。吾无所吝。工出于人。吾无所惜。俾其肉好适均。轮郭正周。造一钱。费一钱。本多而工裕。然后上下之情相安。今宜仿五铢之旧。每年计用铜十五分。剉磨之余。去五存十
译为什么说准备铜料呢?铜是用来铸钱的原料。钱币供应不足,是因为铜价昂贵。铜价昂贵的缘由,在于开采的人太多罢了。铜用来做兵器,不如铁;用来做器具,不如漆。所以禁止民间使用铜是没有什么害处的。官府禁止民间用铜,那么铜就没有什么需求而价格就会更加低廉。铜价低廉,那么钱币的供应就充足了。况且铜不会像布匹那样流通,那么盗铸钱币的人就没有机会得手。官方的钱币不被毁损,百姓也就不会触犯死刑了。天下出产铜的山有四百六十座,宋代铸钱的监有二十六所,每年的课税达到五百四十九万贯。韶州、永州、通州的铸钱监,每年达到八十万贯,这些在前代史书中都可以考证。
为什么说更换旧钱呢?旧钱是百姓自己拥有的物品,曾经有利于流通。如果流通一百枚旧钱,那么废弃的新钱也就有一百枚;如果流通一千枚旧钱,那么废弃的新钱也就有一千枚。所以禁止使用旧钱是方便的。然而只是禁止而不加以回收,百姓谁肯把自己拥有的东西,一下子丢弃到沟壑中呢?禁令稍微宽松,旧钱就会再次流通。法令应当发行新钱来兑换旧钱,命令百姓交出旧钱,每十枚旧钱可以得到六枚新钱。百姓所得到的价值超过了铜的本价,一定会争相听从命令。责任在于州县长官,汇总于藩镇,而国家也可以借助废弃的铜来辅助铸钱,那么用途也就充裕了。这又是与准备铜料之说相权衡的。
为什么说核查禁令呢?禁令,是禁止奸民熔毁钱币做器具。钱币如果做成器具,其利润十倍甚至更多。将凭借什么来流通各种货物、平衡物价高低呢?况且熔毁钱币做成器具,钱币虽然毁坏了但器具还在。如果钱币散失流落到四方,辗转转移到其他国家,祸害将有不可估量的。王安石一旦废除钱币禁令,边关和海船就放松不再稽查,最终导致国家用度日益耗损,这不是已经发生的事吗?从今以后重申禁令,熔毁销铸钱币做器具的治罪,漏出外邦的判刑。禁令既然严格,而百姓清楚地知道积蓄钱币没有用处,势必乐意上缴给官府。这又是与更换旧钱之说相权衡的。
为什么说聚集工匠和炭料呢?工匠和炭料是钱币得以铸造出来的条件。铸造一枚钱币,耗费相当于其本身的价值。揣度先王使百姓富足的本心,本来是不吝惜的。但在国家用度屡次不足的时期,也一定有办法来权衡其不足。现在京城城楼城墙的建造,惯例由罪人来承担。如果仿照这种制度,挑选流放的军队中有能力的人,让他们聚集工匠、搬运炭料来自行赎罪。仍将此议下达给直隶各省,照此办理,严厉惩治侵吞罪责,那么铜料就不会因为铸造而短缺,旧钱不会因革新而困扰,禁令也不会因严厉而困扰商贾。这又是与上述三种说法相权衡的。
确定价值是怎样的呢?钱币与货物,价格平衡就流通,不平衡就停滞。所以价值不可以不均衡。价值均衡了,而百姓仍然喜欢积蓄黄金,不喜欢积蓄钱币,为什么呢?因为黄金积蓄起来会增值,钱币积蓄起来会贬值。现在且行用了十几年,设立一个新的铸钱局,而以前所铸的钱,两枚仅相当于一枚;更改一种版式,而以前所铸的钱,三枚仅相当于一枚。百姓认为这是早晚的事,谁能收藏它呢?钱币固然希望它流通,不希望它被收藏。然而如果没有人收藏,那么钱币的用途,一定不如黄金。前代史书所称富人的钱袋,大多以钱币计算。我又考证明初洪武到成化,百年之间,只有大中、洪武、永乐、宣德四种钱币,不曾再有所铸造,而那时也不至于缺乏,那么现在多次更改的是为什么呢?
疏通阻滞是怎样的呢?钱币的用途在于流通,狭窄就堵塞。所以阻滞不可以不开通。现在以省来说,流通于北方的,或许不流通于南方,而且制度互相不同;以郡来说,流通于边地的,或许不流通于腹地,而估价没有统一的标准。有专门流通新钱的,有新旧钱按一定比例流通的,有这里贵而那里贱的。奸民往来其中进行货物转运,这是与朝廷争夺利益。天下文字统一已经很久了,为什么唯独在钱币上有所不同?请求严格制定法令,务必使钱币制度不要有二致。钱币流通的地域宽广,而价格更加稳定,难道不是与确定价值之说相辅相成吗?
抵充赋税是怎样的呢?钱币的出入,希望向下流通也希望向上流通。所以赋税不可以不明确。现在官府给百姓钱,百姓被迫接受;百姓还给官府钱,官府拒绝收纳。收取钱币的弊端在于无用,那么给予钱币就没有人肯再收取。所以钱币不流通,是从上面阻碍的。如果商议实行,也必须先从上面开始。通盘计算天下州县的正税,除了陆路解送京城之外,有随地支销的,有水路可以到达京城的,一概允许缴纳钱币,并以此严格考核州县长官的政绩优劣。为什么呢?官吏向百姓征收黄金的损耗难以知晓,而钱币的盈余容易看见。所以多借口不便罢了。如果真能使民间的钱币用于官府,即使万里之遥也像在眼前一样。难道不是与疏通阻滞之说相辅相成吗?
酌情减少各省铸造是怎样的呢?钱币数量的获取,就近容易,遥远困难。所以铸造不可以不增加。现在全部罢免各省的铸造而归并于京师的宝源、宝泉两局,计臣的意思,不过是说撤除外地的炉灶以杜绝私铸罢了。然而京师铸造的钱币,仅用于京城是可以的。如果从京城流通到天下,那么与各省铸造有什么区别呢?所以私铸的有无,取决于钱币的盛衰,不取决于炉灶的多寡。请求详细商议并恢复各省铸造,那么钱币供给百姓使用而价值可以没有高低波动。各省都是一种版式,而流通可以没有阻碍。百姓从各省取钱又缴纳给各省,而赋税可以没有匮乏。难道不与上述三种说法相辅相成吗?
至于所谓确立质地,质地,是形体厚重而后用途宏大。珠玉出于天然,币帛成于人工,钱币则是结合天工与人工而制成的。铜出于天然,我们不吝惜;工匠出于人工,我们不吝惜。使钱币的内外厚度适中,轮廓方正圆整。铸造一枚钱币,耗费相当于一枚钱币的价值,本钱多而工料充裕,然后上下之情才能相安。现在适宜仿照五铢钱的旧制,每年计算使用铜料十五分,剉磨之余,去掉五分留存十分。
。轻重大小。各适其中。而行之可以不穷矣。如所谓辨文。文也者。义顺而后利施也。夫天左旋。日星顺之。地右旋。河江顺之。唐之开通元宝。其文自上而右。右而下。下而左。犹之左旋也。后人不及详考。遂讹为开元通宝。一纵一横读之。天地闲如有是成文者乎。义之不顺。而何有施。至铸钱用年号。始于刘宋之孝建。建隆以来。每更一号。必铸一钱。有一帝而九改号。十铸钱者。铜炭工作。保无厉民耶。金制一帝一钱。以未改元。故得省。然二十年之内。已再易矣。宜仿开通之旧。顺布其文。或用国号。或别制佳名。以古篆书之。轮郭之旁。周回凿为细纹。而错综得体。义伸而用乃伸。即准于立质之说。可以相资矣。如所谓通市籴。市籴也者。立法而后价平也。夫民之饥由于谷。谷之贵由于法之不详。商贩者少耳。宜定市价之令。恒以米谷为本。下之有司。在内俾坊市。按月报于朝廷。在外俾市。以旬上于邑。以月上于府。府以季上于藩服。藩服上于户部。使上知钱谷之数。验民食之足否。为通融转移之法。使钱不至于常余。谷不至于常歉。其价既平。而民不苦于饥。因是以稽差税科敛。计工役。而懋迁合义。法变而施法不变。即准于辨文之说。可以相资矣。如所云治私治。私治也者。外绝而后内专也。夫敛铜开治。非一手一足之力也。聚人既多。必不能欺闾里之耳目。而奸民往往肆行无忌。多与吏胥相比。今郡县皆有游徼之卒。宜令有司。择其敏者。专主几察。而严其责成。遇贸钱都市者。一有滥恶不堪。则境内必有盗铸之徒。民即赍钱以报有司。责游徼以奸人之主名。而务其必获。权在守令。弁员不得问。而鼓铸既清。无敢杂以铅锡。质将益固。无敢乱其字画。文将益端。无敢妄为轩轾。市籴将益明。即准于上之三说。兼可以相资矣。故庀铜以储之。易旧以敛之。核禁以藏之。聚工炭以济之。则蓄于国者。不患其不多。定直以长之。疏滞以扩之。抵赋以来之酌省铸以便之。则施于民者。不患其不广。立质以敦之。辨文以叙之。通市籴以裒益之。治私治以剔厘简贵之。则传于年者。不患其不久。利弊之端。此其大略也。
译轻重与大小,各自适中,那么推行起来就不会陷入困境了。
比如所说的“辨文”,所谓“文”,是指意义顺畅而后利益才能施行。天向左旋转,日月星辰随之顺行;地向右旋转,江河随之顺流。唐代铸造的“开通元宝”,其文字从上到右,从右到下,从下到左,犹如天体左旋一般。后人没有详细考证,于是讹传为“开元通宝”,按一纵一横的方式去读,天地之间哪有这样形成的文字呢?意义不顺,又怎能有所施行呢?至于铸钱使用年号,始于刘宋孝建年间。建隆以来,每次更改年号,必定铸造一种新钱。有的皇帝改元九次,就铸钱十种。铜料、炭火和人工,难道不会危害百姓吗?金朝的制度是一个皇帝铸一种钱,因为不再改元,所以得以节省。然而二十年之内,已经更换两次了。应当仿效“开通元宝”的旧例,顺应地排列文字,或者使用国号,或者另外制定美好的名称,用古篆书写。在钱币轮廓旁边,四周凿出细纹,错综有致,合乎法度,意义得以伸张,功用才能得以施展。这符合“立质”的说法,可以相互辅助。
比如所说的“通市籴”,所谓“市籴”,是指确立法度而后物价才能平稳。百姓饥饿是因为粮食,粮食昂贵是因为法度不详尽,商贩太少罢了。应当制定确定市场价格的法令,始终以米谷为根本,下达给有关部门。在京城内,让坊市按月向朝廷报告;在京城外,让市场每旬向县上报,每月向府上报;府每季向藩镇上报;藩镇向户部上报。让上级知道钱粮的数量,检验百姓粮食是否充足,作为调剂转移的方法。使钱财不至于经常剩余,粮食不至于经常短缺。价格既然平稳,百姓就不受饥饿之苦。借此来核查赋税征收,计算工役,使贸易符合道义。法度变化而施行的原则不变。这符合“辨文”的说法,可以相互辅助。
比如所说的“治私治”,所谓“私治”,是指外部杜绝而后内部才能专一。聚集铜料开炉铸造,不是一人之力所能完成的。聚集的人多,必然不能欺骗邻里乡亲的耳目,但奸民往往肆无忌惮,大多与官吏胥吏勾结。现在郡县都有巡捕的士卒,应当命令有关部门,挑选其中机敏的人,专门负责侦察,并严格追究责任。遇到在都市买卖钱币的人,一旦有粗劣不堪的,那么境内一定有盗铸的歹徒。百姓就带着钱向有关部门举报,责成巡捕查出奸人的主谋姓名,务必将其抓获。权力掌握在太守县令手中,其他官员不得干涉。这样鼓铸就清明了,没有人敢掺杂铅锡,质地将更加坚固;没有人敢扰乱文字笔画,文字将更加端正;没有人敢妄自增减分量,市场交易将更加透明。这符合上述三种说法,可以同时相互辅助。
所以,储备铜料以积蓄资源,回收旧钱以集中资源,严格禁令以储藏资源,聚集工匠和炭火以接济资源,那么国家储备的,就不担心不多了。确定价格以维持长久,疏通滞涩以扩大流通,抵充赋税以吸引资源,酌情减少铸造以便利百姓,那么施用于民的,就不担心不广泛了。确立质地以敦厚诚信,辨别文字以理清秩序,疏通市场以调节盈亏,治理私铸以剔除弊端、简化尊贵,那么流传于年代的,就不担心不久远了。利弊的关键,大体就是这些。
然而银禁不着。钱之积轻。不可得而振。钞法不复。钱之行远。不可得而达。愚闻国之本赋。民之贸易。其用银皆自元始。明初尝禁之。而规画未周。权宜未审。故迄不行。请稽三币之法。以银为上币。钱为下币。许公私通用。而一准于上币。每银一分易钱十文。银藏至十两以上者禁之。违者其罪流。如此则钱与银权。勿致有偏重之虑。何积轻之不振哉。愚又闻周官有传别之成。汉武有鹿皮之币。是钞之权舆也。飞钱合券委轮创于唐。交子会务称称提盛于宋。迨元而钞提遂孤行。终其世。人不知有钱之用焉。请稽三币之法。以银钱为上下币。钞为中币。中下币。公私通用。而仍准于上币。新制之钞。每钞易钱十文。当银一分。四角完而未中折者。钞五文。中折者。三文。烂而有字者一文。银之递减如之。通诏天下以为定制。民以钞易钱者听。以纳赋者听。与凡军士之颁赐。工役之稍食。盐贾纳钞于京库。盐场给钞为工本。钞关取钞为税课。明示民以津关必藉钞而通。输纳必藉钞而给。人亦晓然知收钞之即可当钱。又钱多则出钞以聚之。钞多则出钱以聚之。钱钞俱多。则出银以聚之。诏大司农。敕都税宣课二司仓。太节慎二库。制其出入。易其有无。使循环如流水。如此则钱与银钞相权。勿致有败坏之忧。何行远之不达哉。今世吏胥惟恐钱钞之法。归于画一。则侵渔易穷。相与阻坏。有司喜其利己。率乐从焉。但知有出。而不知入之为出。借口便民。而不兼用之。为便民。是在庙堂之上独断而必为之。若夫崇节俭以厚其基。重农桑以培其民。信功令以果其行。慎择有司。申明赏罚。以要其终。则凡有关于国用者。类宜加之意焉。又不独钱法一事也。
历言古今利弊源流。有今已行者。有未行者。大率皆通达无滞之论。唯易旧。核禁。聚工炭。定直。抵赋五段。凿凿可见之施行。而末段官吏不乐钱钞画一。侵渔易穷。相与阻坏。抉破此弊。令 朝廷晓然于借口。不便隐情。则善政立行。而 国必富矣。
钞币议
王[](鎏)
三[代](伐)以上。君民相通。但有足民之事。更无足君之事。必百姓足而后君足。犹子孙富而父母未有贫者也。三代以下。君民相隔。既有足君之事。又有足民之事。且必君足而后百姓足。犹父母富而子孙亦未有贫者也。夫欲足民。莫如重农务穑。而欲足君。莫如操钱币之权。然而往往不能操其权者何也。自毁钱为器。起于工匠。而利权一失矣。铅钱私铸。窃于奸民。而利权再失矣。外洋钱币。行于中国。而利权三失矣。银价低昂。操于商贾。而利权四失矣。钱票会券。出于富户。而利权五失矣。今欲操钱币之权。莫如禁银而行钞。而又尽去其弊。则国用常足。而民财同阜矣。请综钱币之源流论之。后魏高谦之曰。尧遭大水。以历山之金铸钱。汤遭大旱。以庄山之金铸钱。夫古者分国而治。资于粟帛者重。而资于钱币者轻。故非水旱要可不铸。后人或以珠玉龟贝刀布为币。未尝专以银与钱也。郑司农释诗抱布贸丝云。周人以布广二寸长二尺。凭官司印书其上。以为民闲贸易之币。此即行钞所昉。汉武帝造鹿白币。唐宪宗用飞钱。又为行钱之渐。至宋张咏始行交子。宋孝宗以内帑金帛。易楮币。藏于内库。一时楮币重于黄金。沿及金元。皆用纸钞。明初亦行宝钞。至英宗有米麦折银之令。弛用银之禁。由是有出无入。而钞遂不行。迨崇祯十六年。生员蒋臣奏行铜钞。帝意欲用纸钞。因流贼渡河。其事遂止。夫自宋迄明。凡行钞四五百年。 本朝顺治中。时亦尝兼行钞币。苟其有害无利。安能行之如是其久哉。按明户部侍郎倪元璐尝欲行钞。其时省臣条陈十便。一曰造之本省。二曰行之途广。三曰赍之也轻。四曰藏之也。五曰无成色之好丑。六曰无称兑之轻重。七曰革银匠之奸偷。八曰杜盗贼之窥伺。九曰钱不用而用钞。其铜尽铸军器。十曰钞行而银不行。其银尽实内帑。此十者。惟末二条立法尚未尽善。钞
译然而禁止使用银子的法令未能落实。铜钱因积累过多而贬值,无法使其恢复价值。纸币制度无法恢复,铜钱流通范围狭小,无法使其广泛流通。我听说国家赋税的根本,百姓贸易的媒介,使用银子都是从元代开始的。明朝初年曾禁止使用银子,但规划不周全,权宜之计不审慎,所以最终未能实行。请考察三种货币的制度,以银子为上币,铜钱为下币,允许公私通用,但统一以上币为标准。每银子一分兑换铜钱十文。藏匿银子达到十两以上的禁止,违者处以流放之罪。这样铜钱与银子的权重,就不会有偏重一方的忧虑,哪里会有铜钱贬值无法振兴的问题呢。我又听说《周官》中有“传别”的成例,汉武帝有“鹿皮币”,这是纸币的起源。唐代创立了“飞钱”和“合券”,宋代“交子”事务和“称提”制度盛行,到了元代纸币提举便独自运行,终其一代,人们不知道铜钱的用处。请考察三种货币的制度,以银子和铜钱为上币和下币,纸币为中币。中币和下币,公私通用,但仍以上币为标准。新制的纸币,每钞兑换铜钱十文,相当于银子一分。四角完整而未从中折叠的,值铜钱五文;从中折叠的,值铜钱三文;破烂但还有字样的,值铜钱一文。银子的递减标准也是如此。普遍诏告天下作为定制。百姓用纸币兑换铜钱听任其便,用纸币缴纳赋税听任其便。以及军队士兵的赏赐,工匠役夫的伙食,盐商向京城国库缴纳纸币,盐场发给纸币作为工本,钞关收取纸币作为税课。明确告知百姓津关必须依靠纸币才能通行,输纳赋税必须依靠纸币才能供给。人们也就清楚地知道收取纸币就可以当作铜钱使用。又铜钱多了就发行纸币来聚集它,纸币多了就发行铜钱来聚集它,铜钱和纸币都多了,就发行银子来聚集它。诏令大司农,敕令都税宣课二司、太仓、节慎二库,控制它们的出入,交换它们的有无,使它们循环如流水。这样铜钱、银子和纸币相互权衡,就不会有败坏的忧虑,哪里会有流通遥远无法到达的问题呢。当今世上的官吏胥吏只怕铜钱和纸币的法令归于统一,那么侵吞渔利就容易穷尽,于是相互阻挠破坏。有关部门喜欢它对自己有利,大多乐于顺从。只知道支出,不知道收入是为了支出,借口方便百姓,而不兼用铜钱和纸币,才是方便百姓。这需要在朝廷之上独断专行并坚决实施。至于崇尚节俭以厚植基础,重视农桑以培育百姓,信守法令以果断行事,慎重选择官员,申明赏罚,以达成最终目的,那么凡是与国家用度有关的事,都应当加以注意。这不仅仅局限于铜钱法令这一件事。
历述古今利弊的源流,有现在已实行的,有尚未实行的,大体都是通达无滞的议论。只有“易旧”、“核禁”、“聚工炭”、“定直”、“抵赋”这五段,是切实可见的施行措施。而末段指出官吏不乐意铜钱纸币统一,侵吞渔利容易穷尽,相互阻挠破坏,抉破了这一弊端,让朝廷清楚地了解借口不便的隐情,那么善政立即施行,国家必定富强了。
钞币议
王鎏
三代以上,君主与百姓相通,只有使百姓富足的事,没有使君主富足的事。一定是百姓富足了然后君主才富足,就像子孙富裕而父母没有贫穷的一样。三代以下,君主与百姓隔绝,既有使君主富足的事,又有使百姓富足的事,而且一定是君主富足了然后百姓才富足,就像父母富裕而子孙也没有贫穷的一样。想要使百姓富足,没有比重视农业、努力耕作更好的了;想要使君主富足,没有比掌握钱币权力更好的了。然而往往不能掌握其权力的原因是什么呢?自从毁坏铜钱制作器物,始于工匠,利权就第一次丧失了;铅钱私铸,窃于奸民,利权就第二次丧失了;外国钱币,在中国流通,利权就第三次丧失了;银价高低,操纵于商贾,利权就第四次丧失了;钱票会券,出于富户,利权就第五次丧失了。现在想要掌握钱币的权力,没有比禁止使用银子而发行纸币更好的了,而又完全去除其中的弊端,那么国家用度常常充足,而百姓财富同样丰裕了。请综合钱币的源流来论述它。后魏高谦之说:“尧遭遇大水,用历山的金子铸钱;汤遭遇大旱,用庄山的金子铸钱。”古代分国而治,依靠粟帛为重,而依靠钱币为轻,所以如果不是水旱灾害就不能铸钱。后人有时用珠玉龟贝刀布作为货币,不曾专门使用银子和铜钱。郑司农解释《诗经》“抱布贸丝”说:“周人用布,宽二寸长二尺,凭借官府印章书写在上面,作为民间贸易的货币。”这就是发行纸币的起源。汉武帝制造鹿皮币,唐宪宗使用飞钱,又是发行纸币的渐进过程。到宋代张咏才开始发行交子,宋孝宗用内库的金帛,兑换楮币,藏在内库,一时间楮币重于黄金。沿袭到金元,都使用纸钞。明朝初年也发行宝钞,到英宗有米麦折银的命令,放松使用银子的禁令,于是只有支出没有收入,纸币就不流通了。到崇祯十六年,生员蒋臣奏请发行铜钞,皇帝本想使用纸钞,因为流贼渡河,这件事就停止了。自从宋代到明代,凡是发行纸币四五百年,本朝顺治年间,当时也曾兼行纸币。如果有害无利,怎么能实行得这么久呢。查考明代户部侍郎倪元璐曾想发行纸币,当时省臣条陈十种便利:一曰造之本省,二曰行之途广,三曰赍之也轻,四曰藏之也便,五曰无成色之好丑,六曰无称兑之轻重,七曰革银匠之奸偷,八曰杜盗贼之窥伺,九曰钱不用而用钞,其铜尽铸军器,十曰钞行而银不行,其银尽实内帑。这十条中,只有最后两条立法尚未尽善。纸币
可用而钱不可废也。银虽可废。宜仍散之民间为器饰。而不宜尽实内帑也。其余皆至论名言。无可疑者。
译可以使用的(铜钱)而钱币不可废除。银子虽然可以废除,但适宜仍然散在民间作为器物装饰,而不适宜全部充实内库。其余的都是至理名言,没有可疑之处。
而蒙细推行钞之利。其实不止此。如凡以他物为币皆有尽。惟钞则无尽。造百万即百万。造千万即千万。则操不涸之财源。其大利一也。万物之利权。收之于上。布之于下。则尊国家之体统。其大利二也。外洋不得以其币行中国。则动远夷之畏服。其大利三也。奸民谋逆。类皆以财利要结人心。国家财用不竭。则消奸民之逆志。其大利四也。用银有白纹元丝洋钱之不同。行钞归于画一。则齐天下之风俗。其大利五也。钞法既行。收铜以供鼓铸。则极钱法之精好。其大利六也。钞直既有一定。商贾不得低昂之。则绝民心之诈伪。其大利七也。富家或以土窖藏银。历久不用。银益见少。今举而变之。悉出易钞。则去壅滞之恶习。其大利八也。钞式宜变。从前分为七等。大钞书孝经。其次书印先正格言。俾民识字。则寓教民之深意。其大利九也。凡漕务。河务。盐务。皆有积弊当厘人不敢议者。恐经费不足故也。若行钞无难更定章程矣。则除万事之积弊。其大利十也。国计大裕。捐例永停。即捐衔亦可无庸。则重朝廷之名器。其大利十一也。一切取民者从薄。予民者从厚。则行千载之仁政。其大利十二也。夫天下无不弊之法。而常恃有救法之人。而欲图天下之大功。必先破众人之论。人徒见宋金元明行钞。不能无弊。遂以为不可行。不知皆立法未周之故耳。今试言其弊之大略。一则单纸易坏。而不知装潢糊表也。二则式印苟简。而不知宜镂版精工也。三则钞文但书刑律。无可观玩也。四则印章不多。难于办别也。五则中统钞自二贯至十文。分为十一等。太琐屑也。六则中统钞。止于二贯。民犹不便也。七则钞直二贯者。止费钱三四文。资本太轻。纸幅狭隘。程序不精也。八则有司以出钞为利。入钞为讳也。九则民以旧钞换新钞。必增工墨费。每贯三分也。十则旧钞行用。每至简阅也。十一则钞法屡更。使民疑也。十二则不铸钱而钱日少也。十三则仍杂用银也。十四则专利于上。而不能行惠于民也。十五则虽设严刑。而未尽防伪之道也。今诚能一一悉去其弊。则行钞者宋金元明之法也。而所以行钞者。固非宋金元明之法也。岂非理财之善策哉。嘉庆年闲。翰林学士蔡之定曾奏请行钞。然徒言行钞。而不知去弊之方。则无以全收其利而不受其害。宜其议之不行也。夫自古有治人无治法。然苟有治人。必有治法。而立法之善。不过即弊法而去其弊。所谓胜者所用败者之谋也。蒙尝博观载籍。访通人。有言行钞之利者。必与之深心商搉而究其理。有言行钞之害者。必与之反复辨论而穷其故。实见钞法之行。利及百姓。而非止国家也。利及万世。而非止一时也。故为考证八。条目四十。问答二十。以破众人之论。刍荛之愚。俟有言责者择焉。
原钞之始
元何异孙曰。郑司农释诗抱布贸丝云。周人以布长二尺。凭官司即书其上。以为民间贸易之币。此用钞之始。
按司农此条。见周礼注余初得之。谓可以证钞法。后捡旧本十一经问对。则知何异孙已先我言之矣。今通志堂经解所刊十一经问对。删去此条。
汉武帝时禁苑有白鹿。乃以白鹿皮方尺。缘以藻缋。为皮币。直四十万。王侯宗室。朝觐聘享。必以皮币荐璧。然后得行。
按一皮而直四十万。其值太重。窥此意。止欲取王侯宗室之利。与民间无预也。
唐宪宗行飞钱。令商贾至京师。委钱给券。轻装趋四方。合券取之
按飞钱合券取钱。即交子之权舆。宋太祖置便钱。务许商人投牒输钱左藏库。以诸州钱给之。按此亦飞钱之意。
宋仁宗元年。置益州交子务。初张咏知益州。患蜀人铁钱重不便贸易。一交一缗。以三年为一界而换之。六十五年。为二十二界。谓之交子。使富民主之。后富民稍衰。争讼不息。转运使薛山张若谷。请置交子务。以权其出入。禁私造者。帝从其议。立务于益州界。以百二十五万六千三百缗为额。
按商贾惮于重赍。交子之设。正以便民。今民闲自行会票。则交子
译然而我细细推究推行纸币的好处,其实不止这些。比如凡是拿其他物品作为货币,都有耗尽的时候;只有纸币则没有穷尽。制造百万就是百万,制造千万就是千万,这就掌握了永不枯竭的财源,这是第一大好处。万物的利益权柄,由朝廷收取,再布施给百姓,这就尊崇了国家的体制,这是第二大好处。外国不能拿他们的货币在中国流通,这就使远方的夷狄产生畏惧和臣服之心,这是第三大好处。奸民图谋叛逆,大都是用钱财利益来拉拢人心;国家的财用不竭,就能消除奸民的叛逆之心,这是第四大好处。使用银两有白纹、元丝、洋钱等不同种类,推行纸币则能统一规格,这就统一了天下的风俗,这是第五大好处。纸币制度既已实行,回收铜材以供铸造,这就使钱法达到最精良的地步,这是第六大好处。纸币的面值既然固定,商贾就不能随意抬高或压低价格,这就断绝了民心中的欺诈虚伪,这是第七大好处。富户有时把银子埋在土窖里,长久不使用,银子就显得更加短缺;现在把它们拿出来换成纸币,这就去除了资金壅滞的恶习,这是第八大好处。纸币的样式应当有所变化,从前分为七等,大钞上书写《孝经》,其次书写先贤正人的格言,使百姓识字,这就寄托了教化百姓的深意,这是第九大好处。凡是漕运、河工、盐务,都有应当革除的积弊,人们不敢议论,是担心经费不足;如果推行纸币,就没有困难去更改章程了,这就除去了万事的积弊,这是第十大好处。国家财政大大充裕,捐纳制度永远停止,即使捐官衔也可以不用了,这就重视了朝廷的名器,这是第十一大好处。一切向百姓征收的从轻,给予百姓的从重,这就实行了千载难逢的仁政,这是第十二大好处。天下没有不产生弊端的法令,但常常依赖有补救法令的人。想要谋求天下的大功,必须先破除众人的议论。人们只看到宋、金、元、明推行纸币,不能没有弊端,就认为不可行,不知道这都是立法不周全的缘故。现在试着说说弊端的大致情况:一是单张纸容易损坏,却不知道可以装潢糊表;二是版式印章简陋,却不知道应当雕刻版模精工细作;三是纸币上的文字只写刑律,没有值得观赏玩味的内容;四是印章不多,难以辨别真伪;五是中统钞从二贯到十文,分为十一等,太琐碎;六是中统钞只到二贯,百姓仍然不便;七是面值二贯的纸币,只花费三四文钱的资本,资本太轻,纸幅狭隘,程序不精细;八是官吏把发行纸币当作获利手段,把回收纸币当作忌讳;九是百姓用旧钞换新钞,必须增加工墨费,每贯三分;十是旧钞流通使用,常常需要查验;十一是纸币法令屡次更改,使百姓产生疑虑;十二是不铸造铜钱而铜钱日益减少;十三是仍然混杂使用银两;十四是只利于朝廷,而不能惠及百姓;十五是虽然设立严刑,但没有穷尽防伪的方法。现在如果真的能一一去除这些弊端,那么推行纸币就是宋、金、元、明的方法,而推行纸币的方式,固然不是宋、金、元、明的方法。这难道不是理财的好策略吗?嘉庆年间,翰林学士蔡之定曾奏请推行纸币,然而只是说推行纸币,却不知道去除弊端的方法,就无法完全获得好处而不遭受害处,难怪他的建议没有被采纳。自古有善于治理的人,没有完美的法令;然而如果有善于治理的人,就一定有善于治理的法令。而立法的好处,不过就是针对有弊端的法令去除其弊端,所谓胜利者使用的是失败者的计谋。我曾经广泛阅读典籍,访问通达事理的人,有说推行纸币有好处的,一定与他深入商讨探究其道理;有说推行纸币有危害的,一定与他反复辩论穷究其缘故。确实看到纸币制度的推行,利益惠及百姓,而不只是国家;利益惠及万世,而不只是一时。所以考证了八条,条目四十条,问答二十条,以破除众人的议论。我这粗浅的愚见,等待有言责的人选择采纳。
原钞之始
元朝何异孙说:郑司农解释《诗经》“抱布贸丝”时说,周朝人用长二尺的布,凭借官府就在上面书写,作为民间贸易的货币。这是使用纸币的开始。
按:郑司农这条注释,见于《周礼》注。我最初得到它,认为可以证明纸币制度。后来翻阅旧本《十一经问对》,才知道何异孙已经先我说了。现在通志堂经解所刊印的《十一经问对》,删去了这条。
汉武帝时禁苑中有白鹿,于是用一尺见方的白鹿皮,边缘装饰藻纹彩画,作为皮币,价值四十万。王侯宗室,朝见聘享,必须用皮币荐献璧玉,然后才能进行。
按:一张皮价值四十万,它的价值太重。窥探这个用意,只是想夺取王侯宗室的利益,与民间无关。
唐宪宗推行飞钱,命令商贾到京城,委托钱财给凭证,轻装前往四方,凭凭证取钱。
按:飞钱凭凭证取钱,就是交子的萌芽。宋太祖设置便钱务,允许商人投牒输钱到左藏库,用各州的钱支付给他们。按:这也是飞钱的意思。
宋仁宗元年,设置益州交子务。起初张咏任益州知州,担忧蜀地人使用铁钱沉重不便贸易,一交等于一缗,以三年为一界而更换。六十五年,共二十二界,称为交子,让富户主持。后来富户逐渐衰落,争讼不息,转运使薛田、张若谷,请求设置交子务,以控制其出入,禁止私自制造。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在益州界设立交子务,以一百二十五万六千三百缗为额度。
按:商贾害怕携带沉重的财物,设置交子,正是为了便民。现在民间自行发行会票,就是交子的
造钞之法
宋史云。景定四年。以收买逾限之田。复日增印会子一十五万。咸淳四年。以近颁见钱关子贯作七百七十文。公私擅减者。官以赃论。吏则配籍五年。复申严关子减落之禁。七年以行在纸局。所造关子纸不精。命四川制使抄造输送。每岁以二千万作四纲。
宋高宗二十四年。金使置交钞库。金以铜少造钞引。一贯二贯三贯五贯十贯五等。谓之大钞。一伯二伯三伯五伯七伯五等。谓之小钞。与钱并用。以七年为限。纳旧易新。诸路置官库受之。每贯取工墨钱十五。公私便焉。宋理宗景定元年。蒙古行交钞法。王文统立十路宣抚司。示以条格。欲差发办而民不扰。盐课不失常额。交钞无致阻滞。遂行中书省造中统元宝文钞。立互市于颖州涟水光化军交钞法。自十文至二贯文。凡十等。不限年月。诸路通行。赋税并听收受。仍申严私盐酒钞曲货等禁。
按金元用钞之初。皆见其便迨。行之久而其弊渐生。于是议更造。愈更造。而弊愈生。其故有由也。金之钞初止十贯。而其后乃有二百贯至千贯者。元之钞始止二贯。迨桑哥造至元钞。自一贯至五十文。凡十有一等。一贯视中统钞。五贯文是方尺之纸。直钱五十文也。武宗造至大钞。凡十三等。每一贯准至元钞五贯。是方尺之纸。直钱五万文也。先后轻重不伦。无怪乎视为虚券。而不可行也。斯固由更法之弊。而亦创制之初。未能斟酌至精也。然则欲行钞者。必立法之始。详审精密。先求尽善。一定之后。更不改造。而后钞可永行矣。
金史云。初贞元间。既行钞引法。遂设印造钞引库及交钞库。皆设使副判各一员。都监二员。而交钞库副则专主书押搭印合同之事。 又曰交钞之制。外为阑作花纹。其上横书贯例。左曰某字料。右曰某字号。料号外篆书曰。伪造交钞者斩。告捕者赏钱三百贯。料号衡阑下曰。中都交钞库。准尚书户部符承都堂札付户部覆点勘令史姓名押字。又曰圣旨印造。逐路交钞。于某处库纳钱。更许于某处库纳钞换钱。官私同见钱流转。其钞不限年月行用。如字文故暗。或钞纸擦磨。许于所属库司纳旧换新。若到库支钱。或倒换新钞。每贯量工墨钱若干文。库掐攒司库副使各押字年月日印造钞引库库子库司副使各押字。上至尚书户部官亦押字。其搭印支钱处。合同用印依常例。
按金之制钞法亦备矣。惜其尚未知装潢精工。使不至易坏也。至于命善书者书先正格言其上。富民而兼寓教民。不尤善乎。
元史云。世祖中统元年始造交钞。以丝为本。每银五十两。易丝钞一千两诸物之直。并从丝例。是年十月又造中统元宝钞。其文以十计者四。曰一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以百计者三。曰一百文。二百文。五百文。以贯计者二。曰一贯文。二贯文。每一贯同交钞一两。两贯同白银一两。至元十二年添造厘钞。其例有三。曰二文。三文。五文。初钞印用木为板。十三年铸铜易之。(十)
元至大四年。罢行至大银钞铜钱。杨朵法曰。法有便。不当视立法之人为废。置铜钱与楮币相权。而用古之道也。何可遽废耶。言虽不用。时论是之。
按以钞为不可废。以钱钞为宜兼行。自是确论。
元顺帝十年欲更钞法。吏部尚书。偰哲笃迎合宰相脱脱意。请以钞一贯文。省权铜钱一千文。国子祭酒吕思诚曰。中统至元自有母子。岂有以故纸为母。而立铜为子者乎。又曰。钱钞用法见为一致。以虚换实也。今历代钱。与至正钱中统至元钞交钞分为五项。虑下民藏其实。而弃其虚。恐不为国家利。偰哲笃曰。至元钞多伪。故更之。思诚曰。至元钞非伪。人为伪耳。至元钞人犹识之。交钞人未之识。伪将滋多。偰哲笃曰。钱钞兼行。何如。思诚曰。钱钞兼行。轻重不伦。何者为母。何者为子。汝不通古今。徒以口舌取媚大臣乎。
按以钞为母。以钱为子。钞数多而钱数少。钞以便总统之用。钱以便零析之用。此法未尝不善。第当于立法之初。先定其规而慎守之。元世先废
译关于铸造纸币的方法:
《宋史》记载:景定四年,因收购超过期限的田地,又每日增加印制会子十五万张。咸淳四年,因近期颁布的见钱关子一贯折合七百七十文,对于私自减损面值的,官员以贪污罪论处,吏员则流放并登记入籍五年,再次申令严禁关子减损面值的禁令。七年,因行在纸局所制造的关子纸张不精良,命令四川制使抄造并输送,每年以二千万张分为四批运送。
宋高宗二十四年,金朝设立交钞库。金朝因铜少而铸造纸币,有一贯、二贯、三贯、五贯、十贯五种,称为大钞;有一百、二百、三百、五百、七百五种,称为小钞。与铜钱并行使用,以七年为期限,缴纳旧钞兑换新钞。各路设置官库接收,每贯收取工墨钱十五文,公私都感到便利。宋理宗景定元年,蒙古实行交钞法。王文统设立十路宣抚司,展示条格,想要差发办理而百姓不受骚扰,盐税不失常额,交钞不至于阻滞,于是行中书省铸造中统元宝交钞。在颍州、涟水、光化军设立互市,实行交钞法。从十文到二贯文,共十个等级。不限年月,各路通行。赋税都听凭收受,仍然申令严禁私盐、酒、钞、曲货等禁令。
按:金、元使用纸币之初,都看到它的便利。等到实行久了,弊端逐渐产生,于是商议重新铸造,越是重新铸造,弊端越是产生,这有其缘由。金朝的纸币起初只到十贯,后来却有二百贯甚至千贯的。元朝的纸币起初只到二贯,等到桑哥铸造至元钞,从一贯到五十文,共十一个等级。一贯相当于中统钞五贯文,这是一尺见方的纸,价值五十文钱。武宗铸造至大钞,共十三个等级,每一贯折合至元钞五贯,这是一尺见方的纸,价值五万文钱。先后轻重没有条理,难怪人们把它看作虚券,而无法行用。这固然由于更改法令的弊端,也是因为创制之初,未能斟酌得极其精密。那么想要行用纸币,必须在立法之初,详审精密,先求尽善,一定之后,不再改造,然后纸币可以永远行用。
《金史》记载:起初贞元年间,既然实行钞引法,就设立印造钞引库和交钞库,都设置使、副、判各一员,都监二员,而交钞库副专门主管书写、押印、搭印合同之事。又说:交钞的制度,外面作为阑边制作花纹,上面横写贯例,左边写某字料,右边写某字号,料号外篆书写道:伪造交钞者斩,告捕者赏钱三百贯。料号阑边下写道:中都交钞库,准尚书户部符承都堂札付户部复点勘令史姓名押字。又说:圣旨印造,逐路交钞,在某处库纳钱,更允许在某处库纳钞换钱,官私同见钱流转。其钞不限年月行用,如字文故暗,或钞纸擦磨,允许在所属库司纳旧换新。若到库支取铜钱,或倒换新钞,每贯量取工墨钱若干文。库掐攒、司库、副使各押字年月日,印造钞引库库子、库司副使各押字,上至尚书户部官也押字。其搭印支钱处,合同用印依常例。
按:金朝制定纸币的法度也很完备了。可惜它还不知道装潢精工,使纸币不至于容易损坏。至于命令善于书法的人在上面书写先正格言,使百姓富裕而兼寓教化百姓,不是更好吗?
《元史》记载:世祖中统元年开始铸造交钞,以丝为本,每银五十两,兑换丝钞一千两,各种物品的价值,都依照丝的例价。这年十月又铸造中统元宝钞,其面值以十计算的有四种:一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以百计算的有三种:一百文、二百文、五百文;以贯计算的有两种:一贯文、二贯文。每一贯同交钞一两,两贯同白银一两。至元十二年增添铸造厘钞,其例有三种:二文、三文、五文。起初钞印用木板,十三年铸造铜版替换它。
元至大四年,废止行用至大银钞和铜钱。杨朵法说:法令有便利之处,不应当因为制定法令的人而废弃。设置铜钱与纸币相权衡,而使用古代的道理,怎么可以立即废弃呢?话虽然不被采用,当时的舆论认为他是对的。
按:认为纸币不可废弃,认为钱钞适宜兼行,自这是确切的论断。
元顺帝十年想要更改钞法,吏部尚书偰哲笃迎合宰相脱脱的意旨,请求以钞一贯文,省权铜钱一千文。国子祭酒吕思诚实说:中统、至元自有母子关系,哪有以故纸为母,而立铜为子的呢?又说:钱钞用法现在是一致的,以虚换实。现在历代铜钱,与至正钱、中统至元钞、交钞分为五项,担心百姓收藏实物,而抛弃虚物,恐怕不对国家有利。偰哲笃说:至元钞多伪,所以更改它。思诚说:至元钞不是伪,人伪造罢了。至元钞人们还认识,交钞人们不认识,伪钞将增多。偰哲笃说:钱钞兼行,怎么样?思诚说:钱钞兼行,轻重没有条理,什么为母,什么为子?你不通古今,徒然以口舌取媚大臣吗?
按:以钞为母,以钱为子,钞数多而钱数少,钞以便总统之用,钱以便零析之用,这法度未尝不善。只应当在立法之初,先定其规而谨慎遵守。元朝世祖先废
钱不用。至顺帝时。钞法极币之世。承仁宗罢行银钞铜钱之后。而欲更法。宜其不可行也。偰哲笃诚未达时务。而吕思诚之言。亦岂极至之论耶。
译钱不再使用。到了顺帝时期,纸币制度已是弊病极深的时代,在仁宗停止发行银钞和铜钱之后,想要更改法令,自然是不行的。偰哲笃确实没有通晓时务,而吕思诚的话,又难道是极其恰当的理论呢?
陆世仪曰。古有三币。今亦有三币。古之三币。珠玉黄金刀布。今之三币。白金钱钞。古之为市者。以其所有。易其所无。皆粟与械器耳。粟与械器。持移量算。有所不便。于是乎代之以金。是金者所以通粟与器械之穷也。所以大不如小也。物有至微厘毫市易。则金又有所不便。于是乎又代之以钱。钱者。所以通金之穷也。所谓顿不如零也。千里赍持。盗贼险阻。则金与钱又有所不便。于是乎又代之以楮。楮者。如唐之飞钱。今之会票。又所以通金与钱之穷也。所谓重不如轻也。识三币之情。则知所以用三币之法矣。
按此论三币甚确。知重不如轻。则知钞之不当废矣。
高珩云。钞法亦可救急。若大粮商税。非钞不收。则钞法立行。上操利权。出不尽而用不竭。又安用朱提为乎。唐法为租为调。元明开国之初。皆以宝钞济用。不专重金银也。
究钞之法
宋史宝佑四年台臣奏川引银会之弊。皆因自印自用。有出无收。今当拘其印造之权。归之朝廷。仿十八界会之造。四川会子视淳佑之令。作七百七十陌于四川。州县公私行使。两料川引并毁。见在银会姑存。旧引既清。新会有限。则楮价不损。物价自乎。公私俱便矣。有旨从之。
宋沈括曰。钞法数易。富家不蓄钞而蓄钱。
宋徽宗改四川交子为钱引。新交子一千。当旧交子四千。交子法大坏。
金赵秉文曰。比者宝券滞塞。朝廷将议更张而已妄传不用。因之抑遏。渐至废绝。此乃权归小民也。自迁汴以来。废回易务。臣愚谓当复置令职官。通市道者掌之。
金赵伯成曰。更造之法。阴夺民利。其弊甚于征之。
*原书内容为衍文,故删。
按前朝行钞。皆在开国之初。而行钞无弊。尤在一朝极盛之时。元始祖。明太祖。皆开基之主也。宋仁宗。金世宗。皆一朝极盛之时也。宋孝宗亦南渡后之盛时。成祖亦当明之盛时。故钞法通行无弊。明庄烈帝当末年危殆之时。方思行钞。尚何及哉。所以虽有倪元路之才。终于不可行也。
本朝顺治八年。行钞贯之制。是年始造钞一十二万八千一百七十二贯有奇。自后岁以为额。至十八年即行停止。
按前朝于铜钱之外。皆兼以钞为币。 本朝始专以银为币钞。惟顺治年间曾暂行之。后以国用充余。遂行停罢。论者谓 国初制钞甚少。故暂行无弊。然苟敛散有术。制度精工。虽多造常行。亦可以有利而无弊也。
防钞之伪
宋赵开兼宣抚处置使司。疏通钱引。民以为便。宣司获伪引三十万。盗五十人。张浚欲从有司。议当以死。开白浚曰。相君误矣。使引伪加宣抚使印其上。即为真矣。黥其徒使治币。是相君一日获三十万之钱。而起五十人之死。浚称善。悉如开言。宋史
按此亦权时善处之法。然伪引加印为真。则当时立法之可见矣。固不若多为印。特造佳纸。尤使之难于作伪也。
宋孙甫监交子务。或以伪造多犯法欲不用。甫曰。交子可以伪造。铁钱可以私铸。但严治之。不当以小害废大利。
按甫之言。可谓通达国体。若因有作伪而废之。是因噎而废食也。
宋高宗三十二年立伪造会子法。犯人处斩。告者赏钱十串。不愿受者。补进义校尉。若徒中及庇匿者能告首。免罪。受赏。愿补官者听。宋史
宋史淳熙二年。宗正丞韩祥奏坏楮币者。只缘变更。救楮币者。无如收减。自去年至今。楮价粗定。不至折阅者不变更之力也。今已罢诸造纸局。及诸州科买楮皮更多方。收减则楮价有可增之理。上曰善。三年。臣僚言。今官印之数虽损。而伪造之券愈增。且以十五十六界会子言之。其所入之数。宜减于所出之数。今收换之际。原额既溢。举者未已。若非伪造。其何能致多如是。大抵前之二界。尽用川纸。物料既精。工制不苟。民欲为伪。尚或难之。迨十七界之便印。以杂用川杜之纸。至十八界。界则全用杜纸矣。纸既可以自造。价且五倍于前。故昔之为伪者难。今之为伪者易。人心循利。甚于畏法。利可立致。而刑未即加者乎。臣愚
译陆世仪说:古代有三种货币,现在也有三种货币。古代的三种货币是珠玉、黄金、刀布;现在的三种货币是白银、铜钱、纸币。古代做买卖的人,用他们拥有的东西,交换他们没有的东西,都是粮食和器械罢了。粮食和器械,在搬运、计量、计算方面,有所不便,于是就用黄金来代替。黄金是用来解决粮食和器械流通不便的问题的,也就是大宗交易不如小额交易方便。物品有极其微小的厘毫交易,那么黄金又有所不便,于是又用铜钱来代替。铜钱,是用来解决黄金流通不便的问题的,也就是整块不如零散方便。千里携带,遭遇盗贼险阻,那么黄金和铜钱又有所不便,于是又用纸币来代替。纸币,就像唐代的飞钱,现在的会票,又是用来解决黄金和铜钱流通不便的问题的,也就是沉重不如轻便方便。明白了三种货币的情况,就知道使用三种货币的方法了。
按:这个关于三种货币的论述很确切。知道沉重不如轻便,就知道纸币不应该废除。
高珩说:纸币制度也可以用来救急。如果大宗粮食和商税,不用纸币就不收,那么纸币制度就能立即推行。朝廷掌握利权,支出未尽而使用不竭,又何必用朱提(银)呢?唐代的赋税有租有调,元朝和明朝开国之初,都用宝钞来济助用度,并不专门看重金银。
探究纸币的方法
《宋史》记载,宝佑四年,台臣上奏说四川交子、银会的弊端,都是因为自行印造自行使用,只有发行没有回收。现在应当收回印造的权力,归于朝廷。仿照十八界会子的制造方法,四川的会子按照淳佑年间的法令,在四川作七百七十陌,州县公私通行使用,两料川引一并销毁,现有的银会暂且保留。旧的交子既然清理完毕,新的会子数量有限,那么纸币价格就不会受损,物价自然平稳,公私都方便了。皇帝下旨听从了这个建议。
宋代沈括说:纸币制度多次变更,富户不储藏纸币而储藏铜钱。
宋代徽宗将四川交子改为钱引,新交子一千,抵旧交子四千,交子法大坏。
金代赵秉文说:近来宝券滞塞,朝廷将要商议变革,却有人妄传不再使用,因此加以抑制,逐渐导致废弃断绝。这是权力归于小民了。自从迁都汴京以来,废除了回易务,臣愚以为应当恢复设置,让掌管市场道路的官员负责。
金代赵伯成说:重新制造纸币的方法,暗中夺取百姓的利益,其弊端比征税还严重。
*原书内容为衍文,故删。
按:前朝推行纸币,都在开国之初,而推行纸币没有弊端,尤其在一朝极盛之时。元世祖、明太祖,都是开基之主;宋仁宗、金世宗,都是一朝极盛之时;宋孝宗也是南渡后的盛世,明成祖也处于明朝的盛世。所以纸币制度通行没有弊端。明庄烈帝(崇祯帝)在末年危殆之时,才想着推行纸币,还来得及吗?所以虽然有倪元璐的才能,最终也无法推行。
本朝顺治八年,推行钞贯制度。这一年开始制造纸币一十二万八千一百七十二贯有余。从此每年以此为定额,到十八年就停止推行了。
按:前朝在铜钱之外,都兼用纸币作为货币。本朝开始专门以白银作为货币,纸币只在顺治年间曾暂时推行。后来因为国家用度充裕,就停止推行了。议论的人说,本朝初年制造纸币很少,所以暂时推行没有弊端。然而如果收敛和散发有方法,制度精工,即使大量制造长期推行,也可以有利而无弊。
防止纸币造假
宋代赵开兼任宣抚处置使司,疏通钱引,百姓认为方便。宣抚司查获伪造的交子三十万,盗贼五十人。张浚想听从有关部门的意见,判处死刑。赵开对张浚说:相君错了。如果交子伪造,加上宣抚使的印章在上面,就是真的了。刺字他们的党徒让他们管理货币,这样相君一天获得三十万的钱,而免去了五十人的死罪。张浚称赞说好,完全按照赵开的话做。《宋史》
按:这也是权宜妥善处理的办法。但是伪造的交子加上印章成为真品,那么当时立法的宽松可见一斑。这固然不如多制造印章,特别制造好纸,尤其使造假变得困难。
宋代孙甫监管交子务,有人因为伪造多犯法,想要不再使用交子。孙甫说:交子可以伪造,铁钱可以私铸,只要严厉治理,不应当因为小害而废除大利。
按:孙甫的话,可以说通达国体。如果因为有人造假就废除纸币,那是因噎废食。
宋代高宗三十二年,设立伪造会子的法律,犯人处斩,告发者赏钱十串,不愿意接受赏金的,补授进义校尉。如果徒刑中及庇护隐藏的人能告发首恶,免除罪责,接受赏金,愿意补授官职的听任。《宋史》
《宋史》记载,淳熙二年,宗正丞韩祥上奏说破坏纸币的,只因为变更;挽救纸币的,无如收减。从去年到现在,纸币价格大致稳定,不至于亏损的,是不变更的力量。现在已经罢免了各个造纸局,以及各州科买楮皮更多方。收减那么纸币价格有可以增长的道理。皇上说好。三年,臣僚说,现在官方印制的数量虽然减少,而伪造的券票却增加。而且以十五、十六界会子来说,其收入的数量,应当少于支出的数量。现在收换之际,原额既已溢出,举债未止,如果不是伪造,怎么能多到如此程度。大体上前两界,全用四川纸,物料既精良,工制不苟且,百姓想要造假,尚且困难。等到十七界方便印制,杂用四川杜纸,到十八界,则全用杜纸了。纸既可以自己制造,价格且是之前的五倍,所以过去造假困难,现在造假容易。人心趋利,甚于畏法。利益可以立即得到,而刑罚尚未立即加身呢。臣愚
以为抄撩之增添纸料。宽假工程。务极精致。使人不能为伪者上也。禁捕之法。厚为之劝。厉为之防。使人不敢为伪者次也。
译认为在抄纸时增加纸料,放宽工期,务必做到极其精致,使人们无法伪造,这是上策。禁止和抓捕的方法,给予丰厚的奖励,制定严厉的防范措施,使人们不敢伪造,这是次策。
按此论防伪之法极精切。
金史曰。高汝励言钞法务在必行。府州县镇。各籍辨钞人。给以条印。听与人辨验。随贯量给二钱贯例。虽多六钱即止。每朝官出使。则令体究通滞以通闻。
按欲防伪则必为民间立辨伪之人。此法决不可废。
元林兴祖至治中知沿山州。沿山素多伪造钞者。豪民吴友文为之魁。友文奸黠悍騺。因伪造致富。乃分遣恶少四五十人。为吏于有司。伺有欲告之者。辄先事戕之。前后杀人甚众。兴祖至官曰。此害不除。何以牧民。即张榜禁伪造者。且立赏募民首告。俄有告者至。佯以不实斥去。又有告伪造二人并赃者。乃鞫之。成。友文自至官。为之营救。兴祖命并执之。狱具。逮捕其党。悉置之法。元史
按钞之利厚。民必思伪造。虽立严刑以禁之。而伪造者。犹冀其事之不败露也。若非立赏募告。则人以为首告者损人而不利己。非素有仇怨。又谁肯为之乎。兴祖之治沿山善矣。窃以为伪造者。既重其罪。凡亲族邻里知而不举者。皆当缘坐。而首告者必予重赏。凡官长能发觉逮治者。必立予迁擢。如是则人皆畏法悦赏。而伪造之弊自绝矣。
重钞之术
宋孝宗以内帑金帛。易楮藏于内库者四百万。行于民闲者仅二百万。一时楮币重于黄金。龚茂良奏闻得商旅往来贸易。竞用会子。一为免税。二为省脚乘。三为不复折阅。以此观之。大段流通。叶衡奏今诸处会子甚难得宜。量行支降行使。上曰未可。向来止缘所出数多。致有今日之弊。今须少待徐议施行。上又曰。大凡行用会子。少则重。多则轻。山堂考索
按孝宗谓会子少则重。多则轻。是诚然矣。亦不患其出之多。而第患其入之少。苟收敛有术。则钞亦流转于上下而无穷。奚至于多而轻哉。
宋史云。高宗因论四川交子最善。沈该称提之说谓官中常有钱百万缗。如交子价减。官用钱买之。方得无弊。淳熙七年以十八界。与十七界会子。更不立限。永远行使。○十一年以会价增减。课其官吏。
金明昌三年。敕尚书省曰。民闲交钞流转。当限其数。勿令多于见钱也。
按此亦同宋孝宗之意。
明昌中。宰臣奏。民闲所以艰得钱者。以官豪家多积故也。在唐元和间。尝限富家钱过二千者死。王公重贬没入。以五之一赏告者。上令参酌定制。令官民之家。以品从物力限。见钱多不过三万贯。
按唐制过五千者死。其法太重。富家多蓄钱。罚之足矣。钞法行。恐民蓄钱。而不蓄钞。斟酌此法行之可也。
金承安二年。宰臣奏。旧立交钞法。凡以旧易新者。每贯取墨工钱十五文。至大定二十三年不拘贯例。每张收八文。既无益于官。亦妨钞法。宜从旧制便。若以钞买盐引。每贯权作一贯五十文。庶得多售。上曰。墨工钱贯可收十二文。买盐引者。每贯可权一贯一百文。
按工墨费钱愈少。则民愈便。宰臣以为有妨钞法者谬也。若一贯之钞。而权作一贯一百文。使民乐于用钞。则可行。
金高汝励曰。随处州府库内。各有辨钞库子。钞虽弊。不伪。亦可收纳。去都邑远之城邑。既有设置合同换钱。客旅经之。皆可相易。更虑无合同之地难以易者。令官库凡纳钞者。受而不支。于钞背印记官吏姓名。积半岁。赴都易新钞。如此。则钞有所归。而无滞矣。
金泰和时。从辽东按察司杨云翼言。以咸平东京两路。商旅所集。遂从都南例。一贯以上用交钞。不得用钱。
又孙铎言。民闲钞多。正宜收敛。院务税诸名钱。可尽收钞。秋夏税纳正色外。亦令收钞。不拘贯例。农民知之。则钞渐重。可以流通。
按此三说。皆所以使钞之必行。○或问行钞可决信民之乐从否。曰。可。但当图之以渐。而用之有术尔。钞之利厚。必分散于官与民。使各享其利。然后行钞可常久不废。此能使钞必行之术也。
日知录云。洪武八年三月辛酉朔。禁民间不得以金银为货交易。违者治其罪。有告发者。就以其货给之。其立法若是之严也。九年四月己丑。许民以银钞钱绢代输今年租税。
译考察这段论述防伪方法的文字,极其精当切要。
《金史》记载:高汝励说,纸币法令务必严格执行。府、州、县、镇各级,都要登记查验纸币的人员,发给条印凭证,让他们协助百姓辨别真伪。按照面值,每贯纸币发给二文作为酬劳,即使面值再多,最多也不超过六文。每当朝廷官员出使外地,就让他们考察纸币流通是否顺畅,并上报朝廷。
考察认为,要想防伪,就必须为民间设立辨别真伪的人员。这个方法绝对不能废除。
元代林兴祖在至治年间任沿山州知州。沿山州向来有很多伪造纸币的人,豪民吴友文是他们的首领。吴友文奸诈狡猾、凶悍狡黠,因为伪造纸币而致富。于是分别派遣四五十名恶少,在官府担任吏员,窥探有想要告发的人,就事先杀害他们。前后杀人很多。林兴祖到任后说:“这种祸害不铲除,怎么治理百姓?”立即张贴榜文禁止伪造纸币,并且设立奖赏招募百姓首告。不久有告发的人到来,林兴祖假装以证据不实斥退了他。又有告发两个伪造纸币者并查获赃物的人,于是审问他们,案件成立。吴友文亲自来到官府,为他营救。林兴祖命令一并逮捕他。案件审结,逮捕他的党羽,全部依法处置。(见《元史》)
考察认为,纸币的利润丰厚,百姓一定想伪造。虽然设立严刑来禁止,但伪造者仍然希望事情不暴露。如果不设立奖赏招募告发,那么人们会认为首告者是损害别人而对自己没有好处,如果不是向来有仇怨,又有谁肯这样做呢?林兴祖治理沿山州的方法很好。我私下认为,对于伪造纸币的人,既然已经加重了刑罚,凡是亲属邻里知道却不举报的,都应当连坐治罪;而首告的人一定要给予重赏。凡是官员能够发觉并逮捕治罪的,一定要立即给予升迁提拔。这样,人们都会畏惧法律、喜欢奖赏,伪造纸币的弊端自然就会断绝了。
**使纸币受重视的方法**
宋孝宗用内库的金帛,换取纸币存放在内库的有四百万贯,在民间流通的只有二百万贯。一时间纸币比黄金还贵重。龚茂良上奏说,得到商旅往来贸易,竞相使用会子,一是因为免税,二是因为节省脚力车马费,三是因为不再遭受折算亏损。由此看来,纸币大量流通。叶衡上奏说,现在各地会子很难得到,应当酌情发放使用。皇上说:“不可以。过去只因为发行的数量太多,才导致今天的弊端。现在必须稍等,慢慢商议施行。”皇上又说:“大凡使用会子,少就贵重,多就轻贱。”(见《山堂考索》)
考察认为,孝宗说会子少就贵重,多就轻贱,这确实是正确的。也不必担心它发行太多,只是担心它回收太少。如果回收有方法,那么纸币也能在上下之间流转无穷,怎么会因为多而轻贱呢?
《宋史》记载:高宗因为讨论四川交子最好,沈该称提的说法是,官府常备百万缗钱,如果交子价格下跌,官府用钱购买它,这样才没有弊端。淳熙七年,将第十八界与第十七界会子,不再设定期限,永远流通使用。○淳熙十一年,根据会子价格的增减,考核官吏。
金明昌三年,敕令尚书省说:“民间交钞流通,应当限制它的数量,不要让它多于现钱。”
考察认为,这也和宋孝宗的意思相同。
明昌年间,宰臣上奏说:“民间之所以难以得到现钱,是因为官府和豪强之家多积蓄的缘故。在唐代元和年间,曾经限制富家现钱超过二千贯的处死,王公大臣重贬并没收财产,拿出五分之一奖赏告发的人。皇上命令参酌制定制度,规定官民之家,按照品级和物力限制,现钱最多不超过三万贯。”
考察认为,唐代制度超过五千贯就处死,这个刑罚太重了。富家多积蓄现钱,惩罚他们就足够了。纸币法令施行,恐怕百姓只积蓄现钱,而不积蓄纸币,斟酌这个办法施行是可以的。
金承安二年,宰臣上奏说:“旧定的交钞法令,凡是拿旧钞换新钞的,每贯收取墨工钱十五文。到大定二十三年,不限制贯数,每张收取八文。这既对官府没有益处,也妨碍纸币法令,应当遵循旧制才方便。如果用纸币购买盐引,每贯暂且作一贯五十文,这样才能多销售。”皇上说:“墨工钱每贯可以收取十二文。购买盐引的人,每贯可以暂且作一贯一百文。”
考察认为,工墨费用越少,百姓越方便。宰臣认为这妨碍纸币法令是错误的。如果一贯的纸币,暂且作一贯一百文,使百姓乐于使用纸币,那么就可以施行。
金高汝励说:“各地州府库内,各有辨别纸币的库子。纸币虽然破旧,只要不是伪造的,也可以收纳。距离都城远的城邑,既然已经设置合同换钱,客商经过那里,都可以交换。再考虑没有合同换钱之地难以交换的情况,命令官府库凡收纳纸币的,只收不付,在纸币背面印上官吏姓名,积累半年,到都城兑换新钞。这样,纸币就有了归宿,就不会滞塞了。”
金泰和年间,听从辽东按察司杨云翼的建议,因为咸平、东京两路是商旅聚集的地方,于是依照都城南部的例子,一贯以上使用交钞,不得使用现钱。
又孙铎说:“民间纸币多,正应当回收。院务税收各种名目的钱,可以全部收取纸币。秋夏两季税收除了缴纳本色外,也允许收取纸币,不限制贯数。农民知道了,那么纸币逐渐就会贵重,可以流通。”
考察认为,这三种说法,都是为了使纸币必须流通。○有人问:推行纸币,可以决定百姓乐于服从吗?回答说:可以。但应当逐步图谋,并且使用有方法。纸币的利润丰厚,一定要分散给官府和百姓,使各自享受其利,然后推行纸币才能长久不废。这就是能使纸币必须流通的方法。
《日知录》记载:洪武八年三月辛酉初一,禁止民间不得用金银作为货物交易,违者治罪。有告发的人,就把那货物给他。他的立法如此严厉。洪武九年四月己丑,允许百姓用银、钞、钱、绢代替缴纳今年的租税。
十九年三月己巳诏。岁解税课钱钞。有道里险远难致。许易金银以进。五月己未诏。户部以今年秋粮及在仓所储通其数。除存留外。悉折收金银布绢钞定输京师。此其折变之法。虽暂行。而交易之禁。亦少弛矣。
译十九年三月己巳日,皇帝下诏。每年解送的税课钱钞,如果因为路途遥远艰险难以送达,允许兑换成金银进贡。五月己未日,皇帝下诏。户部将今年征收的秋粮以及仓库中储存的粮食统计总数,除去留存地方的部分,全部折换成金银、布绢、宝钞,确定数额后输往京师。这种折变的方法,虽然是暂时实行,但禁止民间交易的禁令,也稍微放松了一些。
按既用禁金银。所以重钞也。而未几即许民易金银以进。是自坏其法也。顾亭林先生钱粮论。谓不收钱而收银。则河北之响马必多矣。此可知用银之弊易长盗贼。钱货重实。盗贼所取无多。则因而止者多矣。若用钞则又轻而易藏。盗贼既不能知觉。又可多为标识。则窃之必易于败露。亦弭盗之善术也。夫以钞之虚为之母。以钱之质为之子。子母相权。民已甚便。又何为而必用银乎。明初觊于用银之利。故自弛其禁。而不知其长盗贼之风。启谋财害命之端。卒至开矿殃民。而国用益以不足。此计之失也。
论钞之用
金史曰。有司言交钞旧同见钱。商旅惮于致远。往往以钱买钞。公私俱便之事。岂可罢去。
金史曰。濮王守纯以下奏曰。自古军旅之费皆取于民间。朝廷以小钞殊轻权。更宝券而复禁用钱。小民浅虑。谓楮币易坏。不若钱可久。于是得钱则珍藏。而券则亟用之。唯恐破裂。而至于废也。今朝廷知支而不知收。所以钱日贵。而券日轻。然则券之轻。非民轻之。国家致之然也。不若量其所支。复敛于民。出入循环。则彼知为必用之物。而知爱重矣。今徒患轻而即欲更造。不惟信令不能。且恐新券之复同旧券也。
按量其所支。复敛于民。自是善术。第患奉行之不力耳。
金宣宗问钞法如何而通。刘炳对以敛散相权。则钞法通。
元世祖尝问太保刘秉忠钱币之法。秉忠对曰。钱用于阳。楮用于阴。华夏阳明之区。沙漠幽阴之域。今陛下龙兴沙漠。君临中夏。宜用楮币。俾子孙世守之。若用钱。不周于宜。于是绝不用钱。
按用钞自有便处。然何必废钱。刘秉忠不以正对。而为此穿凿之谈。何也。
金史云。有司乞罢七年厘革之限。交钞字方换。而收敛无术。出多入少。民寖轻之。
按出多入少。最是行钞大病。钞之所以轻也。更有出而无入耶。至于钞轻而议更造。则民病而钞益轻矣。
金宣宗贞佑三年。胥鼎上言曰。今之物重。其弊由于钞窒。有出而无入也。虽院务税增收数倍。而所纳皆十贯例大钞。此何益哉。今十贯例者。民间甚多。以无所归。故市易多用见钱。而钞每贯仅直一钱。曾不及工墨之费。臣愚谓宜权禁见钱。自是钱货不用。富家内困藏镪之限。外变交钞屡弊。皆至窘败。谓之坐化。商人往往舟运贸易于江淮。钱多入于宋矣。
按钱与钞。当相需为用。欲重钞而禁富家之多藏钱可也。竟欲禁钱不用。过矣。
金史曰。在官利于用大钞。而大钞出多。民益见轻。在私利于得小钞。而小钞入多。国亦无补。于是禁官不得用大钞。已而恐民用银。而不用钞。则又责民以钞纳官。以示必行。先造二十贯至百贯例。后造二百贯至千贯例。先后轻重不伦。民益眩惑。及不得已。则限以数年。限以地方公私受纳。限以分数。由是民疑日深。其闲易交钞为宝券。宝券未久。更作通宝。准银并用通宝。未久。复作宝泉。宝泉未久。织绫印造。名曰珍货。珍货未久。复作宝会。讫无定制。而金祚讫矣。
按金之末造。疲于用兵。虽使货财山积。亦必不足于用矣。而急急屡更其钞法。有何益哉。若以金之亡而归咎于钞法之不可行。是不揣其本而齐其末之论也。○按在官利于用大钞。在民利于用小钞。此亦金之时势使然。若天下承平。中外一家。商贾流通。则民亦甚便于用大钞也。今之会票。或万或千。何不便之有乎。
元史刘宣言原交钞所起。汉唐以来皆未尝有。宋绍兴初。军饷不继。造此以诱商旅。为沿边籴买之计。比铜钱易于赍擎。民甚便之。稍有滞碍。即用见钱。尚存古人子母相权之意。日增月益。其法寖弊。
明史云。宪宗令内外课程。钱钞兼收。官俸军饷。亦兼支钱钞。是时钱一贯不能直钱一文。而计钞征之民。则每贯征银二分五厘。民以大困。正德三年。以太仓积钱。给官俸十分为率。钱一银九。嘉靖四年。令宣课分司收税钞一贯。折银三厘。钱七文。折银一分。是时钞久不行。钱亦大壅。益专用银矣。
按宋金
译查既然禁止使用金银,是为了抬高纸币的地位。但没过多久就允许百姓用金银兑换纸币上缴,这是自己破坏自己的法令。顾亭林先生在《钱粮论》中说,如果不收铜钱而只收白银,那么河北的强盗一定会增多。由此可知,使用白银的弊端容易滋生盗贼。铜钱和货物沉重实在,盗贼所获取的并不多,因此因难以携带而停止作案的人就多了。如果使用纸币,则轻便且容易隐藏,盗贼既不易察觉,又可以大量标记,那么盗窃行为必然容易败露,这也是防止盗贼的好方法。用纸币的虚值作为母体,用铜钱的实体作为子体,母子相互权衡,百姓已经非常便利,又何必一定要使用白银呢?明初贪图使用白银的利益,所以自行放宽禁令,却不知道这会助长盗贼的风气,开启谋财害命的祸端,最终导致开矿害民,而国家用度更加不足,这是计策的失误。
论纸币的使用
《金史》说,有关部门说,交钞过去等同于现钱,商人害怕长途携带,往往用钱购买交钞,这是公私都便利的事情,怎么能废止呢?
《金史》说,濮王守纯等人上奏说,自古以来军队的费用都取自民间。朝廷认为小面额纸币特别轻贱,于是改行宝券并禁止使用铜钱。百姓见识短浅,认为纸钞容易损坏,不如铜钱可以长久保存。于是得到铜钱就珍藏起来,而得到宝券就急于使用,唯恐破裂而作废。现在朝廷只知道支出而不知道回收,所以铜钱日益昂贵,而宝券日益轻贱。那么宝券的轻贱,不是百姓轻视它,是国家造成的。不如衡量支出的数量,再从民间回收,出入循环,那么百姓知道这是必须使用的东西,就会爱惜重视了。现在只是担心纸币轻贱就想重新铸造,不仅不能取信于民,而且恐怕新券又会像旧券一样。
查衡量支出数量,再从民间回收,自然是好方法。只是担心执行不力罢了。
金宣宗问纸币法怎样才能流通,刘炳回答说,通过回收和发放相互权衡,纸币法就能流通。
元世祖曾经问太保刘秉忠关于钱币的法度,刘秉忠回答说,铜钱用于阳世,纸钞用于阴世。华夏是光明之地,沙漠是幽暗之域。现在陛下从沙漠兴起,君临中原,适宜使用纸钞,让子孙世代遵守。如果使用铜钱,就不适合时宜。于是完全不用铜钱。
查使用纸钞自有便利之处,但何必废除铜钱呢?刘秉忠不正面回答,却说出这种牵强附会的话,为什么呢?
《金史》说,有关部门请求取消七年改革期限的规定。交钞刚更换版式,而回收没有方法,支出多收入少,百姓渐渐轻视它。
查支出多收入少,是推行纸币最大的弊病,也是纸币轻贱的原因。难道还有只支出而不回收的情况吗?至于纸币轻贱而商议重新铸造,那么百姓受害而纸币更加轻贱了。
金宣宗贞佑三年,胥鼎上奏说,现在货物贵重,弊端在于纸币流通受阻,有支出而没有回收。虽然院务税收增加了几倍,但所缴纳的都是十贯的大面额交钞,这有什么好处呢?现在十贯的交钞,民间非常多,因为没有去处,所以市场交易多使用现钱,而纸币每贯只值一钱,甚至不及印刷的费用。臣愚以为应当暂时禁止使用现钱。从此铜钱不再使用,富家内部受限于藏匿大量铜钱的禁令,外部因交钞屡次贬值,都陷入困境破产,称为坐化。商人往往乘船在江淮之间贸易,铜钱大多流入宋朝了。
查铜钱和纸币,应当相互需要而使用。想要抬高纸币地位而禁止富家多藏铜钱是可以的,竟然想要禁止铜钱不使用,就过分了。
《金史》说,官府利于使用大面额纸币,而大面额纸币支出多,百姓更加轻视它。民间利于得到小面额纸币,而小面额纸币收入多,对国家也没有补益。于是禁止官府不得使用大面额纸币。不久又担心百姓使用白银而不使用纸币,于是责令百姓用纸币向官府纳税,以示必须推行。先铸造二十贯到百贯的版式,后铸造二百贯到千贯的版式,先后轻重不协调,百姓更加迷惑。等到不得已时,就限定几年,限定地方公私受纳,限定比例。由此百姓疑虑日益加深。其间将交钞改为宝券,宝券不久,又改为通宝,准用白银并通行通宝,不久又改为宝泉,宝泉不久,织绫印造,名叫珍货,珍货不久,又改为宝会,始终没有定规,而金朝也就灭亡了。
查金朝末年,疲于战争,即使财物堆积如山,也一定不够用了。而急切地屡次更改纸币法,有什么益处呢?如果把金朝的灭亡归咎于纸币法不可行,这是不揣度根本而只计较末节的言论。○查官府利于使用大面额纸币,民间利于使用小面额纸币,这也是金朝时势造成的。如果天下太平,内外一家,商贾流通,那么百姓也会很便利地使用大面额纸币。现在的会票,有的万贯有的千贯,有什么不便利的呢?
《元史》刘宣说,交钞的起源,汉唐以来都没有。宋朝绍兴初年,军饷接续不上,制造这个来诱导商旅,作为沿边购买粮食的计策。比铜钱容易携带,百姓非常便利。稍有滞碍,就用现钱,还保留着古人母子相互权衡的意思。日积月累,其法逐渐出现弊端。
《明史》说,宪宗命令内外各项税收,钱钞兼收。官俸军饷,也兼支钱钞。这时铜钱一贯不能值一文钱,而按纸币征收百姓,则每贯征收白银二分五厘,百姓因此极度困苦。正德三年,用太仓积存的铜钱,发放官俸以十分为比例,铜钱一银九。嘉靖四年,命令宣课分司收税,纸币一贯折银三厘,铜钱七文折银一分。这时纸币很久不流通,铜钱也大量壅滞,更加专用白银了。
查宋金
元用钞。皆与一代相终始。虽其间不能无弊。然未有废钞而不用者。独明至中叶。钞竟不行。何也。以银币盛用故耳。而银币所以盛。一坏于太祖立法之初。既禁用金银。而九年复许以银代输租税。所以两浙江西闽广之民重钱轻钞。至以钱百六十文折钞一贯。而物价翔贵也。再坏于英宗即位。收赋有米麦折银之令。遂减诸纳钞者。而以米银钱当钞。弛用银之禁。由是朝野率皆用银。其小者用钱。而钞壅不行也。邱浚云钞法不可行。以用之者无权也。信哉。
译元代使用纸币,都与一代王朝的始终相始终。虽然其间不能没有弊端,然而从未有过废除纸币而不使用的。唯独明朝到了中期,纸币竟然无法流通,为什么呢?是因为白银盛行使用罢了。而白银之所以盛行,第一次败坏在太祖制定法律之初,既然禁止使用金银,却在洪武九年又允许用白银代替缴纳租税,所以两浙、江西、福建、广东等地的百姓重视铜钱而轻视纸币,甚至用一百六十文铜钱折算一贯纸币,导致物价飞涨。第二次败坏在英宗即位时,征收赋税有将米麦折算成白银的命令,于是减少了缴纳纸币的人,而用米、银、铜钱来抵当纸币,放松了对使用白银的禁令。从此朝廷和民间都普遍使用白银,小额交易则使用铜钱,而纸币滞塞无法流通。邱浚说纸币制度之所以行不通,是因为使用它的人没有权柄。确实如此啊。
明史。钞法自宏正间废。天启时。给事中惠世杨复请造行。崇祯末有蒋臣者。申其说。擢为户部司务。倪元璐方掌部事。力主之。然终不可行而止。
按崇祯时国势方殆。即欲行钞。民安肯信之哉。所以当时识者。皆追咎宏正间之废钞法也。使钞法行而不以银为重。即万历时矿税之害。亦何自而兴哉。
韩文公策问曰。今天下谷愈多。而帛愈贱人愈困者。何也。耕者不多。而谷有余。蚕者不多。而帛有余。宜足而反不足。此其故又何也。
按此乃钱荒之弊。唐人用钱。其弊如此。今天下用银。能无银荒之弊乎。欲救其弊固。莫如用钞也。
日知录曰。唐宋以前。上下通行之货。一皆以钱而已。未尝用银。汉书食货志言。秦并天下币为二等。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不为币。孝武所造白金三品。寻废不行。旧唐书宪宗元和三年六月诏曰。天下有银之山。必有铜矿。铜者可资于鼓铸。银者无益于生人。其天下自五岭以北。见采银坑。并宜禁断。然考之通典。谓梁初惟京师及三吴荆郢江湘梁益用钱。其余州郡。则杂以谷帛交易。交广之域。则全以金银为货。而唐韩愈奏状亦言。五岭买卖一以银。元稹奏状言。自岭南以金银为[巳]货币。自巴以外。亦以盐帛为交易。黔巫溪用水银朱朱彩缯巾帽以相市。宋史仁宗纪景佑二年诏。诮路岁输缗钱。福建二广易以银。江东以帛。于是有以银当缗钱者矣。金史食货志。旧例银每铤五十两。其直百贯。民间或有截凿之者。其价亦随低昂。遂改铸银名承安宝货。一两至十两分五等。每两折钱二贯。公私同见钱用。又云更造兴定宝泉。每贯当通宝十五。又以绫印制元光珍货。同银钞及余钞行之。行之未久。银价日贵。宝泉日贱。民但以银论价。至元光二年。宝泉几于不用。哀宗正大间。民间但以银市易。此今日上下用银之始。
按银之用。始盛于金末。至明中叶而益盛。物莫能两大。此钞法之所以坏也。唐以前无钞。尚不用银。则既用钞用钱。又何为必用银哉。
日知录云。议者但言洪武间钞法通行。考之实录。二十七年八月丙戌。禁用铜钱矣。三十年三月甲子。禁用金银矣。三十五年十二月甲寅。命俸米折支钞者。每石增五贯为十贯。是国初造钞之后。不过数年。而其法已渐坏不行。于是有奸恶之条。充赏之格。而卒亦不能行也。烂倒换。出入之弊。必至于此。乃以钞之不利。而并钱禁之。废坚刚可久之货。而行熟易败之物。宜其弗顺于人情而卒至于滞阁。后世兴利之臣。慎无言此可矣。
按此一条。可知明初立法之未善。金银可禁。铜钱则岂可禁乎。亭林先生所以深恶钞法者。不过以其烂倒换。出入之弊耳。今若以佳纸制造大钞。选天下善书者书之。装潢糊裱。行用时以藏之。又何有烂倒换之虞乎。小钞必自二贯起。则程序亦可精工。行用者必加慎重。而烂亦少。唐宋人字画。传至今者有矣。岂以纸虞其易坏哉。又钞之暗者。准其纳钱粮。则阴用倒换之法。而无其害矣。惜乎前人造钞。见未及此。恨不起亭林先生一质斯论也。
日知录云。国初民间所纳官粮。皆米麦也。或折以钞布。百官所受俸亦米也。或折以钞。其后钞不行。而代以银。于是粮之重者愈重。而俸之轻者愈轻。其弊在于以钞折米。以米折钞。以银折米。而世莫究其源流也。
此不善用钞之弊。后人所宜鉴也。
文献通考云。历代多即坑冶附近之所置监铸钱。亦以钱之置日轻。其用日广。不容不多置监以供用。中兴以来。始转而为楮弊。夫钱重而直少。则多置监以铸之可也。楮轻而直多。则就行都印造足矣。今既有行在会子。又有川引淮引湖会各自印造。而其末也。收换不行。称提无策。何哉。直会子之初意。非即以会为钱。以茶盐钞引之属视之。而暂以权钱耳。然钞引所直者重。只令商人凭以取茶盐香货。故必须分路。会子则公私买卖。支给无往不用。且自一贯造至二百。则是明以之当现钱矣。又赍轻用重。千里之远。数万之缗一
译《明史》记载:纸币制度自弘治、正德年间废止。天启年间,给事中惠世扬再次请求制造并推行纸币。崇祯末年有个叫蒋臣的人,重申了这一主张,被提拔为户部司务。当时倪元璐掌管户部事务,极力主张推行。然而最终因不可行而作罢。
按:崇祯时期国家局势正危急,即使想要推行纸币,百姓怎会相信呢?所以当时有识之士,都追悔弘治、正德年间废止纸币制度。假使纸币制度得以推行,且不以白银为衡量标准,那么万历年间矿税之害,又从何兴起呢?
韩愈在策问中说:“如今天下粮食越来越多,丝织品越来越便宜,百姓却越来越困苦,这是什么原因?耕种的人不多,粮食却有剩余;养蚕的人不多,丝织品却有剩余。应当充足反而不足,这其中的缘故又是什么呢?”
按:这是钱荒的弊端。唐人使用铜钱,弊端竟至于此。如今天下使用白银,难道没有银荒的弊端吗?想要挽救这种弊端,固然没有比使用纸币更好的办法了。
《日知录》说:“唐宋以前,上下通行的货币,全都只用铜钱,未曾使用白银。《汉书·食货志》说,秦统一天下后,货币分为二等,而珠玉、龟贝、银锡之类作为器物而不作为货币。汉武帝所造的白金三品,不久就废止不流通了。《旧唐书》记载,宪宗元和三年六月下诏说:天下有银矿的地方,必定有铜矿。铜可以用于铸造,银对百姓生活没有益处。天下自五岭以北,凡是开采银矿的,都应禁止断绝。然而考察《通典》,说梁朝初年只有京城及三吴、荆郢、江湘、梁益地区使用铜钱,其余州郡,则混杂使用谷物和丝织品进行交易。交广地区,则完全以金银作为货币。唐代韩愈的奏状也说,五岭地区买卖一律用银。元稹的奏状说,自岭南地区以金银作为货币,自巴地以外,也以盐和丝织品进行交易。黔巫溪地区用水银、朱砂、彩色丝织品、巾帽来互相交易。《宋史·仁宗纪》景佑二年下诏,诮路每年缴纳铜钱,福建、两广地区改缴白银,江东地区改缴丝织品。于是出现了以白银抵充铜钱的情况。《金史·食货志》记载,旧例白银每锭五十两,价值一百贯。民间有人截断凿刻银锭的,其价格也随之高低波动。于是改铸银名为‘承安宝货’,一两至十两分为五等,每两折合铜钱二贯,公私交易同现钱使用。又说后来铸造‘兴定宝泉’,每贯相当于通宝十五贯。又用绫印制作‘元光珍货’,同银钞及其他钞票一起流通。流通不久,银价日益昂贵,宝泉日益贬值,百姓只以白银论价。到元光二年,宝泉几乎不再使用。哀宗正大年间,民间只以白银进行交易。这是今天上下使用白银的开始。”
按:白银的使用,始于金朝末年兴盛,到明朝中叶更加兴盛。事物不能同时占据两个极端,这就是纸币制度败坏的原因。唐代以前没有纸币,尚且不使用白银,既然使用纸币和铜钱,又何必一定要使用白银呢?
《日知录》说:“议论的人只说洪武年间纸币制度通行。考察《实录》,二十七年八月丙戌日,禁止使用铜钱了。三十年三月甲子日,禁止使用金银了。三十五年十二月甲寅日,命令俸禄折支纸币的,每石增加五贯变为十贯。由此可见,国家初年铸造纸币之后,不过几年,其制度已经逐渐败坏不能推行。于是有了惩治奸恶的条款,充赏的规格,但最终也不能推行。纸币腐烂倒换、出入的弊端,必然导致如此。因为纸币的不利,连带禁止铜钱,废弃坚硬耐久之物,而推行容易败坏之物,理应不顺乎人情而最终导致停滞。后世谋求利益的臣子,谨慎不要再说这种话了。”
按:这一条可知明朝初年立法不完善。金银可以禁止,铜钱岂能禁止吗?亭林先生深深厌恶纸币制度,不过是因为纸币腐烂倒换、出入的弊端罢了。如今如果用优质纸张制造大面额纸币,选拔天下擅长书法的人书写,精心装潢糊裱,行用时妥善收藏,又怎会有腐烂倒换的担忧呢?小面额纸币必定从二贯起,那么程序也可以精工制作,使用者必定更加慎重,腐烂也会减少。唐宋人的字画,流传至今的还有,难道因为纸张就担心它容易坏吗?另外,纸币的暗记,允许用来缴纳钱粮,那么暗中使用倒换的方法,却没有其害处了。可惜前人铸造纸币,见识没有达到这一步。恨不能起亭林先生一问此论。
《日知录》说:“国家初年民间缴纳的官粮,都是米麦。有时折换成纸币或布匹。百官所受的俸禄也是米。有时折换成纸币。后来纸币不能流通,而代之以白银。于是粮食的负担越来越重,而俸禄的价值越来越轻。弊端在于以纸币折算米,以米折算纸币,以白银折算米,而世人没有探究其源流。”
这是不善使用纸币的弊端,后人应当引以为鉴。
《文献通考》说:“历代大多在矿冶附近设置监局铸造铜钱,也是因为铜钱日益轻小,其使用日益广泛,不能不多设监局以供使用。中兴以来,才开始转变为纸币的弊端。铜钱重而价值少,多设监局铸造它是可以的。纸币轻而价值多,就在行都印造就足够了。如今既有行在会子,又有川引、淮引、湖会各自印造,而其末流,收换不能推行,称提没有对策,为什么呢?会子的初意,并非就把会子当作铜钱,而是把茶盐钞引之类视为暂时权宜的铜钱罢了。然而钞引所代表的价值重,只让商人凭此领取茶盐香货,所以必须分路发行。会子则公私买卖、支给无处不用,而且从一贯造到二百贯,这明显是把它当作现钱用了。又携带轻便而使用价值重,千里之远,数万缗钱……”
夫之力。日可到。则何必川自川。淮自淮。湖自湖。而使后来或废或用。号令反复。民听疑惑乎。
译凭借人力,太阳运行所及之处皆可到达。那么何必让黄河自是黄河,淮河自是淮河,湖泊自是湖泊,而致使后世有时废弃有时使用,政令反复无常,百姓听闻后疑惑不解呢。
按此见前人行钞分地之弊。
行钞之功
宋张壳字伯诚。高宗为兵马大元师。募诸道兵勤王飞挽踵道。建议即元帅府印给票钞。以便商旅。不阅旬。得缗钱五十万以佐军。高宗器重之。善理财。论钱谷利害。犹指诸掌。河闲府志
按此见行军时用钞之便。
宋陕西河东颗盐旧。官自搬运置务拘卖。兵部员外郎范祥始为钞法。令商人就边郡入钱售钞请盐任其私卖。得钱以实塞下。省数十郡搬运之费。衍义补
按此见行盐用钞之便。
宋高宗时。钱端礼知临安府。建言楮币已行累月。合支官钱造会子。诏入都茶场置会子务。钱端礼为六务。出纳制用皆有法。
按钞法亦在奉行之得其人。端礼亦善于立法者。
宋史嘉定五年。制臣刘光祖。乃会总所以第六界新会五万缗。令军民以旧楮二而易其一。继又令军民以一楮半而易其一。又请于朝添给新楮十万。军民赖之。
元刘肃洛水人。擢正定宣抚使。中统新钞行。罢银钞不用。正定以银钞交通于外者。凡八千余贯。公私嚣然。莫知所措。肃建二策。一曰仍旧钞。二曰新旧兼用。三曰官以新钞如数易旧。中书从其第三策。遂降钞五十万贯。
按此良吏之能惠其民者。行钞先以利民为主。其次则不累民可也。
广钞之利
金史云。大定八年。民有犯铜禁者。上曰销钱作铜。旧有禁令。然民间犹有铸镜者。非销钱而何。遂并禁之。
十二年。上曰。金银山泽之利。当以与民。惟钱不当私铸。今国家财用丰盈。若流布四方。与在官何异。
按文献通考云。上无搜铜之劳。下无犯禁之苦。亦一便也。以此为行钞之利。然行钞亦岂能全不用钱乎。既用钱。则必防私铸私毁之弊。是铜禁仍未可弛也。要之。用钞之利。岂止于此。
李绂请严铜禁疏云。钱文入铜铺之炉。即化为铜。而未化之前。原系制钱。不可得而捕也。既化之后。已成废铜。又不可得而捕也。惟禁断挞造铜器之铺。则销毁亦无所用。而销毁之弊。不禁而自除矣。今现在功令。止禁黄铜。未禁白铜与红铜也。议者以白铜非制钱所用。不知今之所谓白铜皆黄铜也。议者以红铜非制钱所化。不知今之红铜皆黄铜也。铜为锭锞。煮以药水。可为假银。岂不能为白铜。嘉兴洪炉。以药水染之。作古铜色。岂不可充红铜。故臣谓今所行红白铜。皆黄铜也。臣请自铸镜及乐器而外。一切挞造黄铜白铜红铜之铺。尽行禁绝。犯者发充边远。则国宝流通矣。
户部尚书海望奏言。钱文为民间日用所需。近年以来鼓铸无缺。价直昂贵。建议者莫不多求禁铜之法。而奉行不善。易滋弊窦。夫铜器久布民间。一旦禁之勿用。则其情不便。胥吏借此需索。刁民借此讹传。得贿则卖官法。不得则入人罪。搜括难尽。用法不均。其弊一也。民隐既难上闻。有司未必皆贤。民间交纳铜器。或有侵蚀扣克。仅得半价者。或有除去使费空手而归者。名为收铜。实为勒取。其弊二也。此等铜质。本极粗杂。加之销壤。一经钱局镕化。折耗甚多。所得不偿所失。其弊三也。又黄铜乃系红铜白铜配撘而成。是以百万斤之黄铜器皿。其中即有红铜五十六万斤。今禁黄铜而不禁红铜。是较之未禁之先铜又多费。而适以昂其价直。速其私毁。故既禁黄铜之后。白铜甚多。皆奸匠销毁制钱。搀药煮白。以成器皿。其弊四也。
按禁铜之令。自古行之。汉贾谊以为七福可致。唐刘秩有五利之说。考之前史。并申禁令。若我 朝铜产丰饶。矿治之利。自足以流转而不穷。原无藉民间所有之铜。以充鼓铸。然欲绝私铸私毁之源。不得不严铜器之禁。雍正四年。严禁造用黄铜器皿。是时每铜器百斤。官给价银十一两九钱。而赢铸钱。除工料外以每串为银一两计之。实止得八两四钱有奇。故同一禁铜也。古者专欲为利于上。而我 朝之暂行于一时者。专欲止弊于民。海望请罢铜禁。恐其扰累于民。然苟能严饬官吏。何至累民。且行之数年。铜器收毕。胥吏亦无可骚扰矣。至于黄铜能变而为白
译查考此事,可见前人推行纸币、划分地域流通的弊端。
推行纸币的功效
宋代张壳,字伯诚。宋高宗担任兵马大元帅时,招募各路军队勤王,运输粮草的士兵络绎不绝。张壳建议由元帅府直接印制发放纸币,以便商旅使用。不到十天,就筹集到五十万缗钱来资助军需。高宗对他十分器重。他善于理财,谈论钱粮利弊,如同指掌般清晰明了。(出自《河闲府志》)
查考此事,可见军队出征时使用纸币的便利。
宋代陕西、河东地区实行盐钞制度。过去,官府自行搬运盐并设置盐务机构强制售卖。兵部员外郎范祥开始推行盐钞法,命令商人到边境郡县缴纳钱款购买盐钞,凭钞领取盐后自行售卖,所得钱款用于充实边防,节省了数十个郡县搬运盐的耗费。(出自《衍义补》)
查考此事,可见实行盐政时使用纸币的便利。
宋高宗时期,钱端礼任临安府知府。他建议说,纸币已经流通数月,应当拨付官钱来印制会子。朝廷下诏在都茶场设立会子务,钱端礼设立了六个务所,收支和制度用法都有章法。
查考此事,可见纸币制度的成功在于执行得当且用人得宜。钱端礼也是善于制定法规的人。
《宋史》记载,嘉定五年,制置使刘光祖,于是汇总第六界新会子五万缗,命令军民用两张旧纸币兑换一张新纸币。接着又命令军民用一张半旧纸币兑换一张新纸币。又向朝廷请求额外增发新纸币十万缗,军民因此受益。
元代刘肃,洛水人。被提拔为正定宣抚使。中统新钞发行后,废止银钞不再使用。正定地区用银钞与外界交易的人,共有八千多贯,公私各方都喧哗不安,不知如何是好。刘肃提出三条策略:一是沿用旧钞;二是新旧钞兼用;三是官府按新钞数额兑换旧钞。中书省采纳了第三条策略,于是下发新钞五十万贯。
查考此事,可见良吏能够惠及百姓。推行纸币首先应以利民为主,其次是不连累百姓即可。
扩大纸币的利益
《金史》记载,大定八年,有百姓触犯铜禁。皇帝说:“将铜钱熔毁制成铜器,旧法已有禁令。然而民间仍有铸造铜镜的,如果不是熔毁铜钱,又是什么呢?”于是连铜镜也一并禁止。
大定十二年,皇帝说:“金银矿山的利益,应当与百姓共享。只有铜钱不应私自铸造。如今国家财用丰盈,如果让铜钱流通四方,与官府持有有何区别?”
查考《文献通考》记载:“上面没有搜刮铜料的劳苦,下面没有触犯禁令的痛苦,这也是一个便利。”以此作为推行纸币的利益。然而推行纸币难道能完全不用铜钱吗?既然使用铜钱,就必须防止私自铸造和私自熔毁的弊端。因此铜禁仍然不能放松。总之,使用纸币的利益,岂止于此。
李绂在《请严铜禁疏》中说:“铜钱进入铜铺的熔炉,立刻化为铜。而在熔化之前,原本是制钱,无法抓捕;熔化之后,已成废铜,也无法抓捕。只有禁止打造铜器的店铺,那么熔毁铜钱也就无处使用,熔毁的弊端不禁止也会自然消除。如今现行的法令,只禁止黄铜,未禁止白铜和红铜。议论者认为白铜不是制钱所用的材料,却不知道如今的所谓白铜都是黄铜;议论者认为红铜不是由制钱熔化的,却不知道如今的红铜也都是黄铜。铜制成锭块,用药水煮过,可以做成假银,难道不能做成白铜吗?嘉兴的洪炉,用药水染色,做成古铜色,难道不能充当红铜吗?所以臣认为,如今市面上流通的红铜和白铜,都是黄铜。臣请求除了铸造铜镜和乐器之外,所有打造黄铜、白铜、红铜器物的店铺,全部禁止。违者发配边远地区充军,那么国家的宝货就能流通了。”
户部尚书海望上奏说:“铜钱是民间日常所需。近年来铸造充足,价格昂贵。建议者大多多寻求禁止铜器的方法,但执行不当,容易滋生弊端。铜器长久流传于民间,一旦禁止使用,百姓心中不便。胥吏借此勒索,刁民借此讹传。得到贿赂就出卖官法,得不到贿赂就诬陷他人入罪。搜刮难以彻底,执法不均,这是弊端一。百姓的隐情难以上报,地方官未必都贤明。民间缴纳铜器,有的被侵蚀克扣,只得到半价;有的扣除使费后空手而归。名义上是收铜,实际上是勒索,这是弊端二。这些铜质,本来极其粗杂,加上熔毁,一经钱局熔炼,损耗很多,所得不抵所失,这是弊端三。又黄铜是由红铜和白铜搭配而成的,所以百万斤的黄铜器皿中,就有红铜五十六万斤。如今禁止黄铜而不禁止红铜,这比起禁止之前,铜的耗费更多,反而抬高了价格,加速了私自熔毁。所以禁止黄铜之后,白铜很多,都是奸诈工匠熔毁制钱,掺药煮白,制成器皿,这是弊端四。”
查考禁止铜器的法令,自古以来都在实行。汉代贾谊认为可以带来七种福泽,唐代刘秩有五种利益的说法。查考前代史书,都重申禁令。至于我朝铜矿丰饶,开采冶炼的利益,自然足以流转不息,原本无需借助民间所有的铜来充实铸造。然而想要断绝私自铸造和私自熔毁的源头,不得不严格禁止铜器。雍正四年,严禁制造和使用黄铜器皿。当时每百斤铜器,官府给价银十一两九钱,而铸造铜钱,除去工料外,以每串铜钱值银一两计算,实际只得到八两四钱有余。所以同样是禁止铜器,古人专门是为了利于官府,而我朝暂时实行这一措施,专门是为了制止百姓的弊端。海望请求废除铜禁,担心其扰累百姓。然而如果能够严格告诫官吏,怎么会连累百姓?况且实行几年后,铜器收齐,胥吏也就没有骚扰的机会了。至于黄铜能变成白
铜。自当并红铜白铜而禁之。不当因此而并黄铜罢之。海望李绂二疏。论者终以李疏为是。
译铜。自然应当连同红铜、白铜一并禁止,不应当因此连黄铜也一并废除。海望、李绂的两份奏疏,议论的人最终认为李绂的奏疏是正确的。
邱家穗铜钞议曰。钱法之所以壅滞不能者。非患其太而失之重。即患其过繁而失之轻也。要存权为母子之制。而简以统繁。繁以分简。俾其轻重兼行。以相为流通而已矣。今天下之钱。大率准于汉之五铢。唐之开元。而无前代甚轻甚重之患。然犹虑其势日趋于轻。而不足以为重者。以其一文仅当一厘之用。繁而不简。分而无统。而子母之制不立故也。窃见自汉武令诸王侯制白鹿皮为币。而后人易以楮。至宋元明三朝。始有交子会子宝钞之法。皆自一贯至百千贯。以代现钱之用。究其为制。不过方尺之纸。印文其上。而可以易数十百钱之物。其费省于钱十倍。而利用无疆。又不啻过之。顾楮之为弊也。用劳而易毁。质薄而难全。而其上刊有定式。专视区区之印文。以为照验。即使制造者极其工致。而传染未几。已归于断烂。而不可以复辨。上之人始不得已。屡取而更造之。而新陈出入之间。动多诈伪。抑勒不可禁止。如前明行宝钞法。每一贯准钱一千银一两。曾未及中叶而已。渐轻渐减。其后一贯之钞。不足抵一二文之用。竟以字迹漫灭。滥恶不堪而罢。以累朝数十百年之永利。而终莫之能守者。由此故也。窃谓钞法之废久矣。苟欲神明变通。而为可久之计。固不必袭纸[币](弊)之虚名。亦不当用虚薄易烂之纸。莫若取白铜之精好者。销铸为钞。如今之钱式。而稍加重大。镂以文字。面曰康熙宝钞。背曰准五准十之类。以至准百为止。而其孔中。则别之以圆。取其内外圆通。流行钱法之意。要使内局自铸。定为一式。轻重纤毫。不容增减。以杜伪造之弊。用是杂行于散钱之中。有钞为母。以统钱之繁。有钱为子。以分钞之简。既不若前明宝钞之易烂。而又可收宋元交子会子之用。其亦庶几古人作轻作重之意。而足以救古人钱法之靡也欤。
按铜钞与古人之铸大钱无异。此法非严禁铜。立造伪之赏。殆不可行也。且至于当百而止。则民犹未便。岂若纸钞之无穷乎。彼特患霉烂耳。不知易于霉烂者。因其制作苟。而行用多也。若钞值既重。则行用较少。尽可装潢成卷。藏之以函。又岂患其易弊哉。且既行纸钞。又可兼铸当百大钱也。
陆世仪曰。今朝廷用钱。每便于发。不便于收。此由纯用小钱。无子母相权之法故也。愚谓今后官民易交。势当用钱者小钱难于个数。竟用当十大钱。出入了然。无耗损兑折之弊。亦一法也。○又曰宜于各处布政司。或大府州处。设立银券司。朝廷发官。本造号券。令客商往来者。纳券取银。出入之间。量取路费微息。则客商无道路之虞。朝廷有岁收之息。似亦甚便。高珩曰。铸当十当百之钱。则可以轻赍而远行矣。
按铸大钱。设银券。皆与钞法相辅者也。若既行钞。而复铸当百之钱。则钞可自二贯起。而二贯以下。悉用大钱。百钱以下。悉用小钱。不患于零折之难矣。又造百贯以上之钞。即可当银券之用。而得古人飞钱之遗意以钞收买民间之铜。而铸钱极其工巧。则私铸者无利而自息。铸大钱者。尤必选最佳白铜。镂为龙凤文。费本与价直略相当。则私铸无利禁民。闲行用铜器。则私毁者无所售。而亦自息。此诚利国足民之要务也。财用既足。则仁政可以次第举行矣。○尝拟时务策十数篇。观者颇不以为非。后阅诸书。则前人多有先我而言者。特所论有详略耳。因不欲存。惟钞法一事。疑者十人而九。前人亦罕有论及此者。陆中丞切问斋文钞。贺方伯经世文编。仅载铜钞之说。而于纸钞之利。则未之及。故详考诸书。反复思维。求其有利无害之方。着为此编。以就正四方有道焉。
钞币条目四十
一钞分为七等。曰五千贯。曰千贯。曰五百贯。为大钞。曰百贯。曰五十贯。为中钞。曰十贯。曰二贯。为小钞。大钞中钞。当今会票之用。小钞。当今钱票之用。
一二贯以下无钞。更铸当百当十大钱。以便民用。钱为三等。
一纸类甚多。造钞务选佳纸。洁白光厚耐久者。既用造钞。即禁民间不得买卖此
译邱家穗在《铜钞议》中说:钱法之所以壅滞不通,不是担心钱币太大而失之过重,就是担心钱币过多而失之过轻。关键在于建立“母”与“子”相互权衡的制度,用简略的来统领繁多的,用繁多的来分担简略的,使轻重不同的钱币兼行并用,从而相互流通罢了。
当今天下的钱币,大抵以汉代的五铢钱、唐代的开元通宝为标准,没有前代那种极轻或极重的弊病。然而仍担忧钱币的趋势日益趋向轻小,不足以作为重钱使用,这是因为一文钱仅相当于一厘的用途,繁杂而不简略,分散而无统属,且“子母”相权的制度没有建立起来的缘故。
我私下看到,自从汉武帝命令诸侯王制作白鹿皮作为货币,后来人们改用楮树皮纸,到宋、元、明三朝,才开始有交子、会子、宝钞的法令。这些纸币从一贯到百千贯不等,用来代替现钱使用。探究它们的制度,不过是一尺见方的纸张,上面印有文字,就可以换取数十上百文钱的物品。其费用比铸钱节省十倍,而利用无穷,甚至超过铸钱。但是,纸币的弊端在于:使用劳累且容易毁坏,质地薄而难以保全,上面刻有固定的格式,专门依靠那小小的印文作为验证。即使制造者极其精工细致,但不久就会因沾染污渍而变得断烂,无法再辨认。上级官员起初不得已,屡次回收并重新制造,而在新旧纸币出入兑换之间,常常出现欺诈伪冒,强行压制也无法禁止。比如前明代实行宝钞法,每一贯准折钱一千文、银一两,还没到中叶,就已经逐渐贬值减重。后来一贯的宝钞,不足以抵偿一二文钱的用途,最终因为字迹模糊、质量低劣不堪而废止。累朝数十百年的长远利益,最终不能坚守,就是这个原因。
我认为纸币的法令废弃很久了。如果想要神妙地变通,制定长久之计,固然不必沿袭纸币的虚名,也不应当使用虚薄易烂的纸张。不如选取精好的白铜,熔铸成铜钞,如同现在的钱币样式,但稍微加重加大,刻上文字,正面写“康熙宝钞”,背面写“准五”、“准十”之类,直到“准百”为止。而在铜钞的方孔中,则用圆形来区分,取内外圆通、流行钱法的意思。要使内局自行铸造,定为一种样式,轻重毫厘,不容增减,以杜绝伪造的弊端。用这种铜钞混杂在散钱中流通,有铜钞作为“母”,来统领钱币的繁杂;有钱币作为“子”,来分担铜钞的简略。既不像前明代宝钞那样容易腐烂,又可以收得宋元交子、会子的效用。这也差不多符合古人制作轻重不同钱币的本意,足以挽救古人钱法的败坏吧?
按:铜钞与古人铸造大钱没有区别。这种方法如果不严禁铜料,设立举报伪造的奖赏,恐怕不可行。而且只到当百为止,百姓还觉得不方便,哪里比得上纸钞的无穷无尽呢?他们只是担心纸钞霉烂罢了。不知道容易霉烂,是因为制作粗劣,且行用过多。如果钞值既重,那么行用就较少,完全可以装潢成卷,用匣子收藏,又哪里担心它容易弊坏呢?况且既然行用纸钞,又可以兼铸当百的大钱。
陆世仪说:现在朝廷用钱,每每便于发放,不便于回收。这是由于纯用小钱,没有子母相权的制度造成的。我认为今后官民交易,势必要用钱,小钱难以计数,干脆使用当十大钱,出入清晰明了,没有损耗兑换折价的弊端,这也是一种方法。○又说:应当在各地布政司,或者大府州的地方,设立银券司。朝廷发放官本,制造号券,让往来的客商,缴纳号券提取银两。在出入之间,酌情收取路费微息。这样客商没有道路上的忧虑,朝廷有每年的利息收入,似乎也很便利。高珩说:铸造当十、当百的钱,就可以轻装远行了。
按:铸造大钱,设立银券,都是与钞法相辅相成的。如果已经行用铜钞,又铸造当百的大钱,那么铜钞可以从二贯起,二贯以下的,全部使用大钱;百钱以下的,全部使用小钱,就不担心零碎兑换的困难了。又制造百贯以上的铜钞,就可以当银券使用,而得到古人“飞钱”的遗意。用铜钞收买民间的铜,铸造钱币极其工巧,那么私铸者无利可图而自然停止。铸造大钱,尤其必须选择最好的白铜,刻上龙凤花纹,成本与价值大致相当,那么私铸无利可图,禁止民间行用铜器,那么私毁钱币的人无处出售,也自然停止。这确实是利国足民的要务。财用充足了,那么仁政就可以依次推行了。○曾经拟写十几篇时务策,观看的人大多不认为不对。后来阅读各种书籍,发现前人大多有比我先说的,只是论述有详略罢了。因此不想保留这些文章。只有铜钞这一件事,十个人中有九个怀疑,前人也很少论及这个。陆中丞的《切问斋文钞》、贺方伯的《经世文编》,仅记载铜钞的说法,而对于纸钞的利益,则没有提及。所以详细考证各种书籍,反复思考,寻求有利无害的方法,著成此编,以向四方有道之士请教。
钞币条目四十
一、铜钞分为七等:五千贯、千贯、五百贯,为大钞;百贯、五十贯,为中钞;十贯、二贯,为小钞。大钞和中钞,相当于当今会票的用途;小钞,相当于当今钱票的用途。
二、二贯以下没有铜钞,再铸造当百、当十的大钱,以方便民用。钱币分为三等。
一、纸张种类很多,制造铜钞务必选择佳纸,洁白、光亮、厚实、耐久的。既然用来制造铜钞,就禁止民间买卖这种纸。
一五千贯钞。用纸三丈。阔尺二寸。千贯用纸二丈五尺。五百贯用纸二丈。百贯用纸一丈五尺。五十贯用纸一丈。十贯用纸五尺。二贯用纸三尺。大钞命善书者书孝经其上。真草篆隶俱可。中钞半书半印。用先正文。如原道西铭之类。小钞用铜板印文其上。如程子四箴。朱子家训之类。务极精工。
一大钞中钞。装潢成卷。小钞亦糊裱行用。以防易坏。
一大钞中钞。行用时或以金石木革为函。小钞以绡素为函。
一以金玉水晶银铜。倩好手雕为五印。各有官掌之。又分三等。大钞用大印五。中钞用中印五。小钞用小印五。以朱砂好印色印其上。违者罪之。
一造二贯之钞。尤贵精工。必费本二百余文。铸大钱必极工巧。以防伪铸。
一行钞先从京师起。以次渐及于各省。约数期年。然后及天下。
一造钞。发于各省布政司。为印记发于各府。又为印记发于各县。又为印记发于钱庄。钱庄又为印记。然后行之民间。则易于辨伪。
一以大钞中钞。发与各银号。即禁其不得私出会票。如领一万贯钞者。半年之后。核其换银若干。如已用完。则收其银。如钞十千贯之数。以一分之利与银号。
一以小钞。及当百当十大钱。发与钱庄。即禁其私出钱票。民以银易钱。即以小钞与之。如银数不满二贯有零者。则以大钱与之。半年之后。核其所入银数。而收其十之九。以一分之利与钱庄。
一民以银易钞。在下令半年之内。准加一分之利与之。一年之内。加五厘之利与之。一年之后。照时价不加。
一民以钱易钞。以钞易钱。钱庄准取百分之一。不许多取。
一钞之出入。经吏胥之手。亦准取百分之一。但取之官。不取于民。如有勒索。严治其罪。
一随在设立辨钞之人。官给以禄。
一钞既各分省分。易于稽察。又令通衢大邑设立官局。民以他省钞至者。验明。准其换本省钞行用。
一民以钞纳钱粮及关税者。二贯之钞。准作二贯二百文用。
一小钞行用既繁。虽糊裱尚不免易于烂。但辨其非伪。许将烂之钞。纳钱粮关税。惟止作二贯用。更不加二百文。既纳之后。解部焚毁。以免倒换之弊。
一下令二年之后。钞法通行。禁民间不得以银为币。惟为器皿不禁。私以银交易者。没入其银与物。以其半赏告者。
一禁银之后。募商人领银开设官局。挞造银器。以减半之价。售于民间。使银价益贱。民以银易钞者。亦作半价。
一设立收银之局。民间有卖铜器者。官为重价收之。以供鼓铸。禁绝挞造铜器之铺。惟锁钮乐器不禁。其余铜器。不准民间买卖。胥吏不得向民间搜括旧藏铜器。以致骚扰。
一钞贯文有一定。私减钞价者有罪。
一造钞之后。必二十年然后添造新钞。
一监造官造钞时。不得刻减工费。以致不如程序。违者罪之。
一伪造者斩决枭示。出首者。赏钞百贯。更籍犯人之产予之。胥役能捕获者。亦如之。官长能发觉。立予迁秩。邻族知情不举首者同坐。如始系同谋。而能自首者。免罪受赏。
一各处官库。俱令积钱。如民闲钞多。即发钱收买。不令民间壅滞。
一小民误用伪钞。更不加罪。惟更究其伪造之人。
一民闲藏钱。非典当钱庄字号。不得过一千贯。如违禁。没入其钱十之五。即以五之半赏告者。
一行钞之初。内外官俸。各加一倍。本俸暂与以银。加俸悉给以钞。俟钞法通行后。官俸各加数倍。悉给以钞。
一书钞之人。予以重禄。如有官爵者。纪功迁秩。造钞出力者。立予议叙。
一行钞之初。必加惠于民。蠲免逋欠。优耆老。以新天下之耳目。
一地方官能奉行钞法无弊者。必予加级纪录。
一令学中稽察贫士。给钞周。
一民有鳏寡孤独。及遇水火凶荒之灾。皆发钞赈给。
一地方有水利当兴。及荒土可耕者。皆发钞修治。
一行钞之后。关税田赋盐课皆议减。
一商人与外洋交易。准以钞向沿海地方官局易银。去及还准以银易钞。出入之价如一。银器不准载入外洋。
一外蕃贡使入朝。欲市中国之货者。准以银易
译一、五千贯的钞票,用纸三丈,宽一尺二寸。一千贯的钞票用纸二丈五尺,五百贯的钞票用纸二丈,一百贯的钞票用纸一丈五尺,五十贯的钞票用纸一丈,十贯的钞票用纸五尺,二贯的钞票用纸三尺。大钞命擅长书法的人在上面书写《孝经》,真书、草书、篆书、隶书都可以。中钞一半书写一半印刷,使用韩愈《原道》、张载《西铭》等文章。小钞用铜版在上面印刷文字,如程颐《四箴》、朱熹《家训》等文章,务必极其精工。
一、大钞和中钞,装裱成卷轴。小钞也糊裱后流通使用,以防容易损坏。
一、大钞和中钞,流通使用时或用金、石、木、皮革制作函套。小钞用丝织品或素绢制作函套。
一、用金、玉、水晶、银、铜,请高手雕刻成五方印章,各有官员掌管。又分为三等,大钞用大印五方,中钞用中印五方,小钞用小印五方,用朱砂和好的印泥盖在上面。违反者治罪。
一、制造二贯的钞票,尤其贵在精工,必须花费本钱二百多文。铸造大钱务必极其工巧,以防伪造。
一、流通钞票先从京城开始,依次逐渐波及到各省,大约经过一年时间,然后遍及天下。
一、制造钞票,由各省布政使司发出,加盖印记后发到各府,又加盖印记后发到各县,又加盖印记后发到钱庄,钱庄又加盖印记,然后流通到民间,这样就容易辨别真伪。
一、将大钞和中钞,发给各银号,即禁止他们私自出具会票。如领取一万贯钞票的人,半年之后,核查他兑换了多少银子,如已用完,则收取他的银子,如钞票是一万贯的数量,以一分的利息给银号。
一、将小钞,以及当百、当十的大钱,发给钱庄,即禁止他们私自出具钱票。百姓用银子兑换钱,就用小钞给他们。如银子的数量不满二贯有零头的,就用大钱给他们。半年之后,核查他们收入的银子数量,而收取其中的十分之九,以一分的利息给钱庄。
一、百姓用银子兑换钞票,在下令半年之内,准许加一分的利息给他们。一年之内,加五厘的利息给他们。一年之后,按照时价不加利息。
一、百姓用钱兑换钞票,用钞票兑换钱,钱庄准许收取百分之一的费用,不许多取。
一、钞票的出入,经过吏胥的手,也准许收取百分之一的费用,但只向官府收取,不向百姓收取。如有勒索,严厉治罪。
一、随时随地设立辨别钞票真伪的人,官府给予俸禄。
一、钞票既然各分省份,容易稽查,又命令在交通要道和大城市设立官局,百姓拿着其他省份的钞票来到,查验明确后,准许他们兑换本省钞票流通使用。
一、百姓用钞票缴纳钱粮及关税的,二贯的钞票,准许当作二贯二百文使用。
一、小钞流通使用既多,虽然糊裱尚不免容易腐烂,但辨别其不是伪钞,允许将腐烂的钞票,用于缴纳钱粮关税,只当作二贯使用,不再加二百文。缴纳之后,解送户部焚毁,以免倒换的弊端。
一、下令两年之后,钞票法度通行,禁止民间不得用银子作为货币,只作为器皿不禁止。私自用银子交易的,没收其银子和物品,将其一半赏给告发的人。
一、禁止银子之后,招募商人领取银子开设官局,打造银器,以减半的价格,售于民间,使银价更加便宜。百姓用银子兑换钞票的,也作半价。
一、设立收取银子的机构,民间有卖铜器的,官府出高价收购,以供鼓铸。禁止打造铜器的店铺,只有锁钮、乐器不禁止。其余铜器,不准民间买卖。胥吏不得向民间搜刮旧藏的铜器,以致骚扰百姓。
一、钞票的面值有一定标准,私自降低钞票价格的有罪。
一、制造钞票之后,必须二十年然后添造新钞。
一、监造官制造钞票时,不得刻减工费,以致不符合程序,违反者治罪。
一、伪造者斩首示众,告发者,赏赐钞票一百贯,再将犯人的财产登记后给予他。胥役能捕获的,也如此。官长能发觉的,立即给予升迁。邻居族人知情不告发的同罪。如开始是同谋,而能自首的,免罪受赏。
一、各处官库,都命令积蓄铜钱。如民间钞票多,就发放铜钱收买,不让民间壅滞。
一、小民误用伪钞,不再加罪,只追究伪造的人。
一、民间藏钱,如果不是典当钱庄字号,不得超过一千贯。如违反禁令,没收其钱的十分之五,即以五分之半赏给告发的人。
一、流通钞票之初,内外官员俸禄,各加一倍。本俸暂时给予银子,加俸全部给予钞票。等钞票法度通行后,官员俸禄各加数倍,全部给予钞票。
一、书写钞票的人,给予重禄。如有官爵的,记录功劳升迁。制造钞票出力的人,立即给予议叙。
一、流通钞票之初,务必加惠于民,免除拖欠的赋税,优待老年人,以刷新天下人的耳目。
一、地方官能奉行钞票法度没有弊端的,必定给予加级记录。
一、命令学校中稽查贫困士子,给予钞票周济。
一、民间有鳏寡孤独,以及遇到水火凶荒之灾的,都发放钞票赈济。
一、地方有水利应当兴修,以及荒地可以耕种的,都发放钞票修治。
一、流通钞票之后,关税、田赋、盐课都商议减免。
一、商人与海外交易,准许用钞票向沿海地方官局兑换银子,去及回来准许用银子兑换钞票,出入的价格一样。银器不准载入海外。
一、外国贡使入朝,想要购买中国货物的,准许用银子兑换
钞行用。则外蕃亦重中国之钞矣。 耕当问奴。织当问婢。钱币当问商贾。予乡里多富商大贾。故与精于会计者。参酌事情。思其兴利防弊之法。略备于此。非敢据史册陈言。徒侈书生之论也。
译纸币得以流通使用,那么外国也会重视中国的纸币了。耕种应当询问奴仆,纺织应当询问婢女,钱币应当询问商人。我的家乡有很多富商大贾,所以我与精通会计的人,参考实际情况,思考兴利除弊的方法,大致都记录在这里。我不敢依据史册上的陈词滥调,空谈书生的理论。
附钞币问答三十
或曰。国家之成法不可改。答曰。 世祖章皇帝八年尝造钞。每岁十二万。至十八年因国用充裕停止。则用钞正所以复 祖制。何嫌于改法。且语云。利不百不变法。今行钞视用银岂止百倍之利乎。
或曰。天下方处全盛之时。若行钞则示民以贫矣。答曰。苛财匮已极之世。虽欲行钞而民不信。正惟当全盛之势。而生齿日繁。经费浩大。王制所谓积三十年之通者。不可不豫为之计耳。此乃所以开富足之源。安得谓示民以贫哉。
或曰。钞乃末世之所用。恐不可行之。答曰。宋太祖始立便钱务。至仁宗时立交子务。正宋极盛之时。金元两朝皆开国时用钞。金世宗有小尧舜之称。其时亦盛行钞。明太祖开基之主。亦造宝钞。至崇祯时欲行钞而不及行。非钞之有害于国也。而论者以为末世之政。岂不冤哉。
或曰。恐伪造者多。答曰。既特造佳纸。多为印信。钞直重者。又令善书者书之。则作伪者必先造伪纸。又刻印信。再摹字迹。有一不肖。其奸立破。较之私铸钱。伪造银。其难数倍。而又随处皆立辨钞之人。重法以诛作伪之人。重赏以奖告伪之人。则伪造自可息矣。
或曰。恐民不乐行钞。答曰。今京师民间贸易皆用钱票。远方商贾皆用会票。已不异于用钞矣。间有钱庄歇闭。而票不能取钱。则民受其害。而民终肯用钱票者。以便易故耳。况国家所用之钞。有散有收。永保无虞。钱可易钞。钞可易钱。便易之极。而民翻不乐从乎。
或曰。今钱漕一经胥吏之手。即有浮收。若行钞。则弊更不可测。答曰。钱漕所以能浮收者。以每县各分疆界也。故胥吏得以持权。若换钞则所设官局钱庄甚多。随地可以换易。胥吏安得持权。且钱漕不许包完。故胥吏得以勒制小民。若以钞纳税。尽可托绅士代纳。胥吏又安敢勒制之乎。又按钱漕之浮收也。彼亦有所借口也。曰米色之丑也。解费之重也。若行钞。彼又无所藉以为名矣。吾正恐胥吏之无可作弊。而奉行不力。故加百分之一以予之。岂惧其侵渔乎。
或曰。银与铜。乃坚刚不坏之物。而钞不可久。答曰。昔之造钞。制度苟。故易于毁坏。今之造钞。程序精工。纸料坚厚。大者装潢成卷。藏之于函。可数百年不坏。小者裱糊行用二贯以下。仍用钱。则不至于甚繁。虽小钞亦可十数年。即有坏。仍准其纳粮充税。解部焚毁。可以免倒换之累。于民无损。若虑水火之虞。则以皮木为函。可以入水不濡。以金石为函。可以入火不▯。何易坏之有。
或曰。以楮为币。是以无用为有用。近于欺民之术。答曰。铜之为物。寒不可衣。饥不可食。圣人制为钱。以奔走天下。是亦以无用为有用也。设令三代上有纸。安知圣人不以之造币乎。若必以有用为币。则有用莫如帛。然固不可以为币明也。
或曰。恐物价腾踊。答曰。物价之所以贵者。以物少而钱多也。今以钞易银。钱不为之多。而物不为之少。物价何以腾踊乎。
或曰。恐犯罪者多。答曰。伪造既难。则犯者自少。至于民之换钞。既获一分之利。彼自愿从。朝廷未尝强之使换也。立法但禁伪银。不禁藏银。何犯罪之有。且从此而铅钱伪银之弊绝。盗贼劫银之风亦绝。则狱讼可省。而论者反虑犯罪者多。谬矣。
或曰。用钞但利国耳。于民何预。答曰。国用既足。则官加俸吏增禄田。赋可减。关税可轻。鳏寡孤独皆养之由。是兴水利。垦荒田。积义仓。修学校。使将天下无一夫之不获。岂止利国已哉。
或曰。何不银钞兼用。答曰。苟欲两利而俱存之。则银与钞必互相低昂。而其价不能画一也。明之已事可征矣。明初禁银不用而钞行。其后自弛其禁。而钞渐不行。故必废银不用。而后钞重也。
或曰。何不并钱废之。答曰。既用钞。则用钱之处自少。若必并钱废之。则钞必琐屑而不可行也。
或曰。天下之银。尽收于上。民闲不虑其空乎。答曰。银既收于上。上亦无所用之。则当减价。仍散之于下。使民间得为器皿。但当严禁其为弊
译附录钞币问答三十条
有人问:国家的既定法令不可更改。回答说:世祖章皇帝八年曾发行纸币,每年十二万张,到十八年因为国家用度充裕而停止发行。那么,现在使用纸币正是为了恢复祖宗的制度,有什么可忌讳于更改法令的呢?况且古语说,利益不到百倍就不改变法令。如今推行纸币,比起使用白银,难道只有百倍的利益吗?
有人问:天下正处于全盛时期,如果发行纸币,就是向百姓显示贫穷了。回答说:只有在财力极度匮乏的时代,即使想发行纸币,百姓也不会相信。正因为处于全盛的形势,人口日益繁衍,经费浩大,《王制》所说的积蓄三十年通用的储备,不得不预先为此做打算。这乃是开辟富足之源,怎么能说是向百姓显示贫穷呢?
有人问:纸币是末世才使用的,恐怕不能推行。回答说:宋太祖开始设立便钱务,到仁宗时设立交子务,这正是宋朝极盛的时候。金、元两朝都在开国时使用纸币。金世宗有“小尧舜”的美称,当时也盛行纸币。明太祖是开国的君主,也铸造宝钞。到了崇祯年间想要推行纸币而未能实行。这不是纸币对国家有害,而是议论的人认为是末世的政令,难道不冤枉吗?
有人问:恐怕伪造的人很多。回答说:既然特意制造优质的纸张,多盖印信,面值重的纸币,又让擅长书法的人书写,那么伪造者必须先制造假纸,又刻制印信,再摹仿字迹。只要有一点不符合,其奸诈立刻就会败露。比起私铸铜钱、伪造白银,困难要成倍增加。而且到处都设立辨别纸币真伪的人,用重法诛杀伪造者,用重赏奖励告发伪造者,那么伪造自然可以止息了。
有人问:恐怕百姓不愿意使用纸币。回答说:如今京城民间贸易都使用钱票,远方的商贾都使用会票,已经和使用纸币没有区别了。偶尔有钱庄倒闭,票据不能兑换成钱,百姓遭受其害,而百姓终究愿意使用钱票,是因为方便容易的缘故。何况国家使用的纸币,有发放有回收,永远保证没有忧患。钱可以兑换纸币,纸币可以兑换钱,方便到了极点,而百姓反而不愿意顺从吗?
有人问:如今钱粮经过胥吏之手,就有额外加收。如果推行纸币,那么弊端更不可预测。回答说:钱粮之所以能够额外加收,是因为每个县各自划分疆界。所以胥吏得以掌握权力。如果兑换纸币,所设立的官局、钱庄很多,随地可以兑换,胥吏怎么能掌握权力呢?而且钱粮不允许包办完纳,所以胥吏得以胁迫小民。如果用纸币纳税,完全可以托付绅士代为缴纳,胥吏又怎么敢胁迫他们呢?又按照钱粮额外加收的情况,他们也有借口的。说是米色不好,解送费用沉重。如果推行纸币,他们又没有借口作为名义了。我正担心胥吏没有地方作弊,而执行不力,所以增加百分之一给他们,难道还害怕他们侵吞吗?
有人问:白银和铜,是坚硬不坏的东西,而纸币不能长久。回答说:以前制造纸币,制度粗疏,所以容易毁坏。如今制造纸币,程序精工,纸料坚厚,大的装潢成卷,藏在匣子里,可以数百年不坏。小的裱糊使用,二贯以下仍用铜钱,就不会过于繁琐。即使是小纸币,也可以十几年。如果有损坏,仍然允许用来缴纳粮食充当税款,解送到户部焚毁,可以免除兑换的累赘,对百姓没有损害。如果担心水火之灾,就用皮木做匣子,可以入水不湿;用金石做匣子,可以入火不坏。有什么容易坏的呢?
有人问:用楮树皮纸作为货币,是把无用的东西当作有用的,接近欺骗百姓的手段。回答说:铜这种东西,寒冷时不能穿,饥饿时不能吃,圣人制成钱币,用来奔走天下,这也是把无用的东西当作有用的。假使三代以上有纸,怎么知道圣人不用它来制造货币呢?如果一定要以有用的东西作为货币,那么有用的莫过于丝织品,然而显然不可以作为货币。
有人问:恐怕物价飞涨。回答说:物价之所以贵,是因为物品少而钱多。如今用纸币兑换白银,钱并没有因此增多,物品也没有因此减少,物价怎么会飞涨呢?
有人问:恐怕犯罪的人很多。回答说:伪造既然困难,那么犯罪的人自然少。至于百姓兑换纸币,既然获得一分的利益,他们自愿顺从,朝廷未曾强迫他们兑换。立法只禁止伪造白银,不禁止收藏白银,有什么犯罪呢?而且从此铅钱、伪银的弊端断绝,盗贼抢劫白银的风气也断绝,那么诉讼可以节省,而议论的人反而担心犯罪的人多,真是荒谬。
有人问:使用纸币只是利于国家罢了,与百姓有什么关系。回答说:国家用度既然充足,那么官员增加俸禄,官吏增加薪俸,田赋可以减免,关税可以减轻,鳏寡孤独都能得到供养,由此兴修水利,开垦荒地,积蓄义仓,修葺学校,使得天下没有一个人不得其所,难道只是利于国家而已吗?
有人问:为什么不白银和纸币兼用。回答说:如果想要两利而都保留,那么白银和纸币必定互相高低不定,而其价格不能统一。明朝的旧事可以证明。明朝初年禁止使用白银而纸币通行,后来自己放松禁令,而纸币逐渐不行。所以必须废弃白银不使用,而后纸币才贵重。
有人问:为什么不连同铜钱一起废弃。回答说:既然使用纸币,那么使用铜钱的地方自然少。如果一定要连同铜钱一起废弃,那么纸币必定琐碎而不可行。
有人问:天下的白银,全部收归上级,民间不担心空虚吗?回答说:白银既然收归上级,上级也没有用处,那么就应当减价,仍然散给下级,让民间得以制作器皿。但应当严禁其成为弊端。
耳。如是则银价必甚贱。而钞益宝贵。此本齐高帝金土同价之意。而善用之者。
译罢了。像这样,银子的价格必定会非常低廉,而纸币则更加珍贵。这正是齐高帝让黄金与泥土同等价格的用意,而善于运用这一策略的人。
或曰。宋孝宗言行用会子少则重。多则轻。今准天下银而制钞。无乃太多。答曰。以天下论银之行用。本虑其少。则以银易钞。适如其数。虽倍加之。尚未至于多而轻也。且必二十年后添造。自不患其日多也。
或曰。宋富公弼。言交子之法。必积钱为本。今行钞而不以积银为本。安在可行。答曰。此又古今时势之不同。古人以钞代钱。相辅而行。故必积钱为本。今则以钞易银。废银不用。安用积银为本哉。百姓有万亿之银。国家造万亿之钞以易之。民间所有之银。即国家用钞之本。与宋之时势异矣。
或曰。马端临言用钞则下无犯铜之禁。今何以用钞而复禁铜。答曰。必禁铜为器。方可绝私铸私毁之两弊。又不遽禁铜而以钞买之。则民亦乐从矣。较之贾谊七福之说。刘秩五利之议。更为便易。
或曰。银可分用。而钞难零折。答曰。钞既分为七等。又有钱三等以佐之。亦何事其分折乎。
或曰。恐事涉烦扰。未免骇民。答曰。今天下簿书出纳。律例科条。其事甚琐。不闻厌其烦扰。岂以操天下钱币之大权。而可虑其烦扰乎。且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民又何骇。
或曰。中国既不以银为币。银必入于外洋。答曰。外洋欲市中国之货。必先以银易钞。彼之银有尽。而吾之钞无穷。则外洋之银且入于中国。而中国之钞且行之外洋矣。岂虑银之入洋外哉。
或曰。万一国家复用银。而不用钞。岂不害民。答曰。天下既安于行钞之利。后世必无废钞之事。正不必过虑也。
或曰。国家何不径自行钞。而必易民间之银乎。答曰。以钞易银。非贪天下之银也。径自用钞。则银归无用。而富家之藏银者受其害矣。惟以银易钞。则民之贫富。适如其故。富者自不怨矣。或曰。民以钞虚银实。终藏银而不易钞。则何如。答曰。民之欲藏银者。恐钞有时不用耳。今若明示以历久不改。彼百姓安肯舍目前现用之钞。而藏不准为币之银乎。
或曰。恐富家藏钱。而钱少则如何。答曰。宋金元钞法屡更。故富家不蓄钞而蓄钱。若一定不移。则藏钱繁而藏钞。民又何乐为此乎。且国家可仿唐时设立限制。使藏钱不得过多。自不至于钱荒矣。
或曰。设民以数万之钞。尽欲易钱。则钱庄何以给之。答曰。大钞惟准易小钞。小钞方准易钱。且民间藏钱。不准过一千贯。又岂虑其难给乎。
或曰。顾氏日知录尝极言钞法不可行。通人之论。似不可违。答曰。顾氏见钞之废。以为帝王之权。有所不行。而不知特由于钱粮不收钞之故也。且顾氏所恶者。宋金元明之钞耳。今能尽举其弊而去之。虽亭林先生复生。亦必以为可行矣。
或曰。钞行而财用足。则风俗奢侈。亦一弊也。答曰。沃土之民不材。理固有之。然加之以教。既富方谷。亦易为善。岂反虑其足耶。
或曰。如此不几于聚敛乎。答曰。所恶于聚敛者。为其剥民以利国也。若钞法则并未取民分毫之利。而民反受其益。岂可与桑宏羊之平准。王安石之青苗同日语哉。
或曰。恐奉行者不皆得人。虽良法岂能无弊。答曰。天下之法皆可以生弊。然立法之初。必先求其尽善而后行。至其小小利害。又当随时变通之。而大体卒不可改。但得贤者一二人操其权。则其下奉行之人。又谁敢舞弊乎。
或曰。此外岂别无足财之策。何事行钞。答曰。天下之财。止有此数。损上则益下。损下则益上。故计臣言富国之道。未有不病民者。司马公所以言不加赋而国用足。必无之理也。惟行钞则取之不尽。而非取于民也。实为法之良者。第前人行之。尚未能尽其妙耳。
台上 四方全局筹之。洵属巨细精粗。无微不周。具见亮生先生救时善政。忠为 国谋。惜乎立说近二十年。无同心者采奏 天廷。请立见施行。则利权操自上。永不受银贵之制矣。翘足俟之。
卷五十四 礼政一礼谕
书仪礼释官后
曾国藩
侍郎胡君季临、重刻其曾祖王父朴斋先生所著仪礼释官、寄示国藩、属为识于简端、余尝从 皇清经解中得读此书、粗识崖略
译有人说:宋孝宗时期,发行会子少则币值重,多则币值轻。如今依据天下的白银来铸造钞票,恐怕数量太多了。回答说:从天下白银的流通使用来看,本来担心白银太少,那么用白银兑换钞票,恰好符合其数量,即使加倍增加,也还没有达到多而贬值的地步。况且一定要在二十年后才增造钞票,自然不用担心它日益增多。
有人说:宋代富弼曾说,交子的制度,必须积累铜钱作为本钱。如今发行钞票却不以积累白银为本,怎么能行得通呢?回答说:这又是古今时势不同的缘故。古人用钞票代替铜钱,两者相辅而行,所以必须积累铜钱作为本钱。如今则是用钞票兑换白银,废弃白银不再使用,哪里还需要积累白银作为本钱呢?百姓拥有万亿白银,国家铸造万亿钞票来兑换它,民间所有的白银,就是国家使用钞票的本钱,这与宋代的时势不同了。
有人说:马端临说使用钞票则下层百姓不会触犯铜禁,如今为什么使用钞票却又禁止铜器?回答说:必须禁止用铜制作器物,才能杜绝私铸和私毁这两种弊端。又不立刻禁止铜器而是用钞票购买它,那么百姓也乐意遵从。比起贾谊“七福”的说法、刘秩“五利”的议论,更为简便容易。
有人说:白银可以分割使用,而钞票难以零散折换。回答说:钞票既然分为七等,又有铜钱三等来辅助它,又有什么必要分割折换呢?
有人说:担心事情涉及烦扰,难免惊骇百姓。回答说:如今天下的文书出纳、律例科条,事情非常琐碎,没听说人们厌烦其烦扰,难道因为掌握天下钱币的大权,就可以担心其烦扰吗?况且顺应百姓所利的而使他们得利,百姓又怎么会惊骇呢?
有人说:中国既然不以白银为货币,白银必定流入外洋。回答说:外洋想要购买中国的货物,必须先以白银兑换钞票。他们的白银有尽,而我们的钞票无穷,那么外洋的白银将会流入中国,而中国的钞票将会行用于外洋了,哪里还担心白银流入外洋呢?
有人说:万一国家再次使用白银,而不使用钞票,岂不是害了百姓?回答说:天下既然已经安于使用钞票的利益,后世必定没有废弃钞票的事情,正不必过度忧虑。
有人说:国家为什么不直接发行钞票,而一定要兑换民间的白银呢?回答说:用钞票兑换白银,不是贪图天下的白银。如果直接使用钞票,那么白银归于无用,而藏有白银的富家就会受害。只有用白银兑换钞票,那么百姓的贫富状况,恰好与原来一样,富者自然不怨恨了。有人说:百姓认为钞票虚而白银实,最终藏白银而不兑换钞票,那怎么办?回答说:百姓想要藏白银,是担心钞票有时不被使用。如今如果明确告知长久不变,那么百姓怎肯舍弃眼前现用的钞票,而去藏匿不准作为货币的白银呢?
有人说:担心富家藏铜钱,而铜钱少了怎么办?回答说:宋、金、元钞票制度屡次变更,所以富家不储藏钞票而储藏铜钱。如果一定不移,那么储藏铜钱繁杂而储藏钞票,百姓又怎么会乐意这样做呢?况且国家可以仿效唐代设立限制,使储藏铜钱不得过多,自然不至于出现钱荒了。
有人说:假如百姓用数万钞票,都想要兑换铜钱,那么钱庄怎么供给呢?回答说:大钞票只准兑换小钞票,小钞票才准兑换铜钱。况且民间储藏铜钱,不准超过一千贯,又哪里担心其难以供给呢?
有人说:顾炎武《日知录》曾经极力说钞票制度不可行,通达之人的议论,似乎不可违背。回答说:顾氏看到钞票被废弃,认为帝王的权力,有所不能实行,却不知道特别由于钱粮不收钞票的缘故。况且顾氏所厌恶的,是宋、金、元、明的钞票罢了。如今如果能尽数列举其弊端而去除它,即使亭林先生复生,也必定认为可行。
有人说:钞票行用而财用充足,那么风俗奢侈,也是一个弊端。回答说:肥沃土地上的百姓不成材,道理本来就有。然而加以教化,既富之后才产生谷物,也容易向善,哪里反而担心其充足呢?
有人说:这样不几乎等于聚敛吗?回答说:所厌恶于聚敛的,是因为它剥削百姓以利国家。如果钞票制度并没有取百姓分毫之利,而百姓反而受益,哪里可以与桑弘羊的平准、王安石的青苗同日而语呢?
有人说:担心奉行的人不都是贤能之人,即使是良法岂能没有弊端?回答说:天下的法律都可以产生弊端。然而立法之初,必须先求其尽善而后实行。至于其小小利害,又应当随时变通。而大体终究不可改变。只要得到贤者一二人掌握其权,那么下面奉行的人,又谁敢舞弊呢?
有人说:此外难道没有别的增加财富的策略,何必要实行钞票?回答说:天下的财富,只有这个数目,损害上层则利益下层,损害下层则利益上层。所以计臣说富国的道理,没有不使百姓受病的。司马光所以说“不加赋而国用足”,必定没有这样的道理。只有实行钞票则取之不尽,而不是取之于民,实在是好的方法。只是前人实行它,还没有能尽其妙处罢了。
皇上在台上,从四方全局筹划,确实属于巨细精粗,无微不周。充分显示出亮生先生救时的善政,忠心为国谋划。可惜立说近二十年,没有同心者采纳奏请天廷,请求立即施行,那么利权操自上,永不受银贵之制了。翘首以待。
卷五十四 礼政一 礼谕
书仪礼释官后
曾国藩
侍郎胡君季临,重刻其曾祖王父朴斋先生所著的《仪礼释官》,寄示国藩,嘱托在书简开端作序。我曾经从《皇清经解》中读到这本书,粗略知晓其大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