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一◎论十九首
愚读《史记·商君列传》,观其改法易令,变更秦国之风俗,诛秦民之议令者以数千人,黥太子之师,杀太子之傅,而后法令大行,盖未尝不壮其勇而有决也。曰:“嗟夫,世俗之人,不可以虑始而可乐成也。使天下之人,各陈其所知而守其所学,以议天子之事,则事将有格而不得成者。
然及观三代之书,至其将有以矫拂世俗之际,则其所以告谕天下者常丁宁激切,▯▯而不倦,务使天下尽知其君之心,而又从而折其不服之意,使天下皆信以为如此而后从事。其言回曲宛转,譬如平人自相议论而诘其是非。愚始读而疑之,以为近于濡滞迂远而无决,然其使天下乐从而无黾勉不得已之意,其事既发而无纷纭异同之论,此则王者之意也。故常以为当尧舜之时,其君臣相得之心,欢然乐而无间,相与吁俞嗟叹唯诺于朝廷之中,不啻若朋友之亲。虽其有所相是非论辨以求曲直之际,当亦无足怪者。
及至汤武征伐之际,周旋反覆,自述其用兵之意,以明晓天下,此又其势然也。惟其天下既安,君民之势阔远而不同,天下有所欲为,而其匹夫匹妇私有异论于天下,以龃龉其上之画策,令之而不肯听。当此之时,刑驱而势胁之,天下夫谁敢不听从。而上之人,优游而徐譬之,使之信之而后从。此非王者之心,谁能处而待之而不倦欤?
盖盘庚之迁,天下皆咨嗟而不悦,盘庚为之称其先王盛德明圣,而犹五迁以至于今,今不承于古,恐天之断弃汝命,不救汝死。既又恐其不从也,则又曰,汝罔暨余同心,我先后将降尔罪,暨乃祖,先父亦将告我高后曰,作大戮于朕孙。盖其所以开其不悟之心,而谕之以其所以当然者,如此其详也。
若夫商君则不然,以为要使汝获其利,而何恤乎吾之所为,故无所求于众人之论,而亦无以告谕天下。然其事亦终于有成。是以后世之论,以为三代之治柔懦不决。然此乃王霸之所以为异也。
夫三代之君,惟不忍鄙其民而欺之,故天下有故,而其议及于百姓,以观其意之所向,及其不可听也,则又反覆而谕之,以穷极其说,而服其不然之心,是以其民亲而爱之。呜呼,此王霸之所为不同也哉。
【诗论】
自仲尼之亡,六经之道,遂散而不可解。盖其患在于责其义之太深,而求其法之太切。夫六经之道,惟其近于人情,是以久传而不废。而世之迂学,乃皆曲为之说,虽其义之不至于此者,必强牵合以为如此,故其论委曲而莫通也。
夫圣人之为经,惟其《礼》与《春秋》合,然后无一言之虚而莫不可考,然犹未尝不近于人情。至于《书》出于一时言语之间,而《易》之文为卜筮而作,故时亦有所不可前定之说,此其于法度已不如《春秋》之严矣。而况《诗》者,天下之人,匹夫匹妇羁臣贱隶悲忧愉佚之所为作也。夫天下之人,自伤其贫贱困苦之忧,而自述其丰美盛大之乐,上及于君臣、父子,天下兴亡、治乱之迹,而下及于饮食、床笫、昆虫、草木之类,盖其中无所不具,而尚何以绳墨法度区区而求诸其间哉!此亦足以见其志之无不通矣。夫圣人之于《诗》,以为其终要入于仁义,而不责其一言之无当,是以其意可观,而其言可通也。
今之《诗传》曰“殷其雷,在南山之阳”、“出自北门,忧心殷殷”、“扬之水,白石凿凿”、“终朝采绿,不盈一掬”、“瞻彼洛矣,维水泱泱”,若此者,皆兴也。而至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南有つ木,葛ぱ累之”、“南有乔木,不可休息”、“维鹊有巢,维鸠居之”、“▯要▯要草虫,▯▯阜螽”,若此者,又皆兴也。其意以为兴者,有所象乎天下之物,以自见其事。故凡《诗》之为此事而作,其言有及于是物者,则必强为是物之说,以求合其事,盖其为学亦已劳矣。
且彼不知夫《诗》之体固有比矣,而皆合之以为兴。夫兴之为言,犹曰其意云尔。意有所触乎当时,时已去而不可知,故其类可以意推,而不可以言解也。“殷其雷,在南山之阳”,此非有所取乎雷也,盖必其当时之所见而有动乎其意,故后之人不可以求得其说,此其所以为兴也。嗟夫,天下之人,欲观于《诗》,其必先知比、兴。若夫“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是诚有取于其挚而有别,是以谓之比而非兴也。
嗟夫,天下之人,欲观于《诗》,其必先知夫兴之不可与比同,而无强为之说,以求合其当时之事。则夫《诗》之意,庶乎可以意晓而无劳矣。
【礼论】
译我读《史记·商君列传》,看到商君改变法令、改易政令,变更秦国风俗;把议论法令的秦国百姓杀了数千人,给太子的老师施黥刑,杀死太子的师傅,然后法令才大为推行,大概没有不赞叹他的勇敢果断的。我说:“唉,世俗之人,不可以和他们谋划事情的开始,却可以和他们共同享受成功。假如天下人各自陈述自己所知道的事、固守自己所学的东西,来议论天子的事情,那么事情将会受到阻碍而不能成功。” 然而等到看三代的典籍,遇到将要纠正世俗、改变风气的时候,它们用来告诫天下人的话总是反复叮咛、激切恳切,▯▯而不知疲倦,务必使天下人完全知道君王的心意;又进一步折服那些不服从者的想法,使天下人都相信事情确实如此,然后才开始行动。它们的言辞曲折婉转,就像普通人彼此议论、追问是非一样。我起初读时对此感到疑惑,认为它近于拘泥迟滞、迂远而没有决断;然而它能使天下人乐意服从,不带有勉强和不得已的意味,事情发动之后也没有纷乱的异议,这才是王者的用心。所以我常认为,在尧舜时代,君臣彼此契合,欢然和乐而没有隔阂,彼此在朝廷中发出赞同、叹息、应答之声,不只是像朋友那样亲密。即使他们有时相互评判、辩论以求明辨曲直,也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到了汤、武征伐的时候,他们反复周旋,详细说明自己用兵的意图,用来使天下明白,这也是形势所决定的。尤其是天下已经安定以后,君民之间的地位相距遥远而彼此不同,天下人有自己想做的事,普通男女又各自对天下事务有不同意见,用来抵触上面的谋划;上面下令,他们却不肯听从。在这种时候,如果用刑罚驱使、用权势胁迫天下人,天下还有谁敢不听从?而在上面的人却从容不迫、慢慢给他们说明,使他们相信以后才服从。若不是王者的心胸,谁能这样处置并耐心等待而不厌倦呢?盘庚迁都时,天下人都叹息而不高兴,盘庚于是称说先王盛大的德行和圣明,并且说:先王尚且五次迁都才到如今;现在你们不继承古人的做法,我恐怕上天会断绝、抛弃你们的命运,不来拯救你们的死亡。后来又担心他们不听从,便说:你们若不与我同心,我的先王后将降罪于你们;你们的祖先、先父也将向我的高后报告,说要在我的后代中施行大刑。他就是这样详细地启发百姓未能觉悟的心,向他们说明事情为什么理所当然。商君却不是这样。他认为只要使你们得到利益,哪里还顾得上我采取什么做法呢?所以他不向众人寻求意见,也没有什么话来告知天下。然而他的事情最终也成功了。因此后世议论起来,认为三代的治理柔弱怯懦、缺乏决断。然而这正是王道与霸道不同的地方。三代的君主,只是不忍心轻视百姓、欺骗百姓,所以天下发生事情时,他们的议论会涉及百姓,先观察百姓意愿的趋向;等到百姓不能听从时,又反复说明,穷尽道理,使他们心中不服的地方得到折服,因此百姓亲近并爱戴他们。唉,这就是王道与霸道的不同啊!《诗论》自从仲尼去世,六经的道理便散失而难以理解。问题大概在于,人们把它的义理追究得过深,又把它的法则要求得过于严密。六经的道理,正因为接近人情,所以能够长久流传而不废弃。世上的迂腐学者却都曲意为它作解释,即使原来的意义根本没有达到那种程度,也一定强行牵合说成如此,因此他们的议论曲折繁复而无法贯通。圣人编定经书,只有把《礼》和《春秋》结合起来,才没有一句空话,而且没有什么不能考察;但即便如此,它们仍然接近人情。《书》出于一时的言语,《易》的文字是为卜筮而作,所以有时也有不能预先确定的说法,在法度上已经不如《春秋》严密了。何况《诗》是天下人中普通男女、羁旅之臣、卑贱奴隶,在悲忧、欢乐、安逸时所作的。天下人有的哀叹自己的贫贱困苦,有的述说自己的丰盛美好;内容上至君臣、父子,天下兴亡、治乱的迹象,下至饮食、床笫、昆虫、草木之类,其中几乎无所不有,又怎么能拿着狭窄的绳墨法度,专门到其中去寻求呢?这也足以看出,它所表达的心志没有什么不能贯通。圣人对《诗》的态度,是认为它最终都要归于仁义,却不苛责其中每一句都恰到好处;因此可以观察它的意旨,也可以疏通它的语言。现在的《诗传》说:“殷其雷,在南山之阳”“出自北门,忧心殷殷”“扬之水,白石凿凿”“终朝采绿,不盈一掬”“瞻彼洛矣,维水泱泱”,这些都属于兴。至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南有つ木,葛ぱ累之”“南有乔木,不可休息”“维鹊有巢,维鸠居之”“▯要▯要草虫,▯▯阜螽”,这些也都说是兴。它的意思是,所谓兴,就是看到天下万物中的某种事物,以此寄托、表现自己的事情。所以凡是《诗》因某件事而作,其中言辞涉及这种事物,解说者就一定勉强去解释这种事物,以求和诗所写的事情相合;他们做这种学问也已经很辛苦了。而且他们不知道《诗》的体例本来就有比,却都把它合并说成兴。所谓兴,意思就像是说“它的意思如此”罢了。诗人的意念受到当时某件事物的触发,但当时的情景已经过去,后人无法知道,所以只能凭同类情形推测其意,却不能用字面语言解释清楚。“殷其雷,在南山之阳”,并不是有意取雷来比拟什么,而一定是当时所见之物触动了诗人的心意,所以后人无法追求出确切的解释;这就是它属于兴的原因。唉,天下人要读《诗》,一定先要懂得比和兴。至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确实是取雎鸠亲密而有别的特点,所以说它是比而不是兴。唉,天下人要读《诗》,一定先要知道兴不能同比混为一谈,不要强行编造解释,去求它和当时的事情相合。这样,《诗》的意旨大概就可以凭意会明白,而不必费力了。《礼论》
昔者商、周之际,何其为礼之易也。其在宗庙朝廷之中,笾豆、▯簋、牛羊、酒醴之荐,交于堂上,而天子、诸侯、大夫、卿、士周旋揖让,献酬百拜,乐作于下,礼行于上,雍容和穆,终日而不乱。夫古之人何其知礼而行之不劳也?当此之时,天下之人,惟其习惯而无疑,衣服、器皿、冠冕、佩玉,皆其所常用也,是以其人入于其间,耳目聪明,而手足无所忤,其身安于礼之曲折,而其心不乱,以能深思礼乐之意,故其廉耻退让之节,▯然见于面而盎然发于其躬。夫是以能使天下观其行事,而忘其暴戾鄙野之气。
至于后世风俗变易,更数千年以至于今,天下之事已大异矣。然天下之人,尚皆记录三代礼乐之名,详其节目,而习其俯仰,冠古之冠,服古之服,而御古之器皿,伛偻拳曲劳苦于宗庙朝廷之中,区区而莫得其纪,交错纷乱而不中节,此无足怪也。其所用者,非其素所习也,而强使焉。甚矣夫,后世之好古也。
昔者上古之世,盖尝有巢居穴处,污樽А饮,燔黍捭豚,蒉桴土鼓,而以为是足以养生送死,而无以加之者矣。及其后世,圣人以为不足以大利于天下,是故易之以宫室,新之以笾豆鼎俎之器,以济天下之所不足,而尽去太古之法。惟其祭祀以交于鬼神,乃始荐其血毛,豚解而腥之,体解而▯阎之,以为是不忘本,而非以为后世之礼不足用也。是以退而体其犬豕牛羊,实其▯簋笾豆▯羹,以极今世之美,未闻其牵于上古之说,选▯Й而不决也。且方今之人,佩玉服黻冕而垂旒拱手而不知所为,而天下之人,亦且见笑之,是何所复望于其有以感发天下之心哉!且又有所大不安者,宗庙之祭,圣人所以追求先祖之神灵,庶几得而享之,以安恤孝子之志者也。是以思其平生起居饮食之际,而设其器用,荐其酒食,皆从其生,以冀其来而安之。而后世宗庙之际,皆用三代之器,则是先祖终莫得而安也。盖三代之时,席地而食,是以其器用,各因其所便,而为之高下大小之制。今世之礼,坐于床,而食于床上,是以其器不得不有所变。虽正使三代之圣人生于今而用之,亦将以为便安。
故夫三代之视上古,犹今之视三代也。三代之器,不可复用矣,而其制礼之意,尚可依仿以为法也。宗庙之祭,荐之以血毛,重之以体荐,有以存古之遗风矣。而其余者,可以易三代之器,而用今世之所便,以从鬼神之所安。惟其春秋社稷释奠释菜,凡所以享古之鬼神者,则皆从其器,盖周人之祭蜡与田祖也。吹苇龠,击土鼓,此亦各从其所安耳。
嗟夫,天下之礼宏阔而难言,自非圣人而何以处此。故夫推之而不明,讲之而不详,则愚实有罪焉。唯其近于正而易行,庶几天下安而从之,是则有取焉耳。
【春秋论】
事有以拂乎吾心,则吾言忿然而不平,有以顺适乎吾意,则吾言优柔而不怒。天下之人,其喜哀乐之情,可以一言而知也。喜之言,岂可以为怒之言耶?此天下之人,皆能辨之。而至于圣人,其言丁宁反覆,布于方册者甚多,而其喜怒好恶之所在者,又甚明而易知也。
然天下之人,常患求而得其意之所主,此其故何也?天下之人,以为圣人之文章,非复天下之言也,而求之太过。是以圣人之言,更为深远而不可晓。且天下何不以己推之也?将以喜夫其人,而加之以怒之之言,则天下且以为病狂,而圣人岂有以异乎人哉?不知其好恶之情,而不求其言之喜怒,是所谓大惑也。
昔者仲尼删《诗》于衰周之末,上自商、周之盛王,至于幽、厉失道之际,而下讫于陈灵。自诗人以来,至于仲尼之世,盖已数百余年矣。愚尝怪《大雅》、《小雅》之诗,当幽、厉之时,而称道文、武、成、康之盛德,及其终篇,又不见幽、厉之暴虐,此谁知其为幽、厉之诗而非文、武、成、康之诗者!盖察其辞气,有幽忧不乐之意,是以系之幽、厉而无疑也。
若夫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间,天下之是非,杂然而触乎其心,见恶而怒,见善而喜,则求其是非之际,又可以求诸其言之喜怒之间矣。今夫人之于事,有喜而言之者,有怒而言之者,有怨而言之者。喜而言之,则其言和而无伤。怒而言之,则其言厉而不温。怨而言之,则其言深而不泄。此其大凡也。《春秋》之于仲孙湫之来,曰“齐仲孙来”。于季友之归,曰“季子来归”。此所谓喜之之言也。于鲁、郑之易田,曰“郑伯以璧假许田”。于晋文之召王,曰“天王狩于河阳”。此所谓怒之之言也。于叔牙之杀,曰“公子牙卒”。于庆父之奔,曰“公子庆父如齐”。此所谓怨之之言也。夫喜之而和,怒之而厉,怨之而深。此三者,无以加矣。
译从前商、周交替之际,礼仪实行起来是多么容易啊!在宗庙、朝廷之中,笾豆、▯簋、牛羊、酒醴等祭品陈列、进献于堂上,天子、诸侯、大夫、卿、士往来行礼、作揖谦让,献酒酬答、拜礼多次;音乐在堂下奏起,礼仪在堂上进行,整个过程雍容和谐、肃穆融洽,一整天也不会紊乱。古人是多么懂得礼,实行礼又是多么不费力啊!当时天下人只是习惯于这些而没有疑惑,衣服、器皿、冠冕、佩玉都是平常使用的东西。因此人们置身其中,耳聪目明,手脚没有不协调,身体安适于礼仪的曲折程序,心中也不紊乱,于是能够深思礼乐的意义;所以廉耻、退让的节操,自然显现在脸上,充盈地发于自身。正因为如此,才能使天下人看到他们行事,而忘却其粗暴鄙陋的习气。到了后世,风俗发生变化,经历几千年直到今天,天下的事情已经大不相同。然而天下人还都记录三代礼乐的名目,详细说明其中的节目,学习古人的俯仰行礼;戴古代的冠,穿古代的衣服,使用古代的器皿,在宗庙、朝廷中弯腰曲身、拘谨劳苦,局促而不能掌握礼仪的条理,彼此交错纷乱而不合节度,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他们所使用的东西,本来就不是平时所熟悉的,却强迫自己去使用。后世喜好古制,真是太过分了!上古时代,曾经有巢居穴处、用污樽饮酒、烧熟黍米和掰开的猪、用草束作鼓槌敲土鼓,并认为这些已经足以养生送死,没有什么可以超过它。到了后世,圣人认为这样不足以大大有利于天下,于是用宫室取代巢居穴处,用笾豆、鼎俎等器物更新礼制,以弥补天下的不足,并完全除去太古的制度。只是祭祀用来沟通鬼神时,才开始进献血和毛,把猪分解后生祭,分割肢体后加以炙烤,认为这是不忘根本,并不是认为后世的礼器不值得使用。因此退而分割犬、豕、牛、羊,盛满▯簋、笾豆和▯羹,以尽显当世的美盛;从未听说他们被上古的说法牵制,面对选择而犹豫不决。况且如今的人佩玉、穿黻服、戴冕旒,垂手拱立却不知道该做什么,天下人也将要嘲笑他们,这样又怎能指望他们有所作为,以感发天下人的心呢?还有更大的不安:宗庙祭祀,是圣人追求先祖神灵,希望能够得到他们来享用祭品,以安慰孝子的心愿。因此要追想先祖平生起居饮食的情形,设置他们所使用的器物,进献他们所吃的酒食,一切都依照他们生前的样子,希望他们前来而获得安宁。可是后世在宗庙中全都使用三代的器物,这样先祖始终不能得到安宁。三代时,人们席地而坐、席地而食,所以器物各自根据使用方便来制作,有高低大小的制度。如今的礼制,是坐在床上、在床上进食,因此器物不能不有所改变。即使假设三代圣人生在今天而使用今天的器物,也会认为这样便利安适。所以三代看待上古,就像今天看待三代一样。三代的器物已经不能再使用了,但它们制定礼制的意旨仍然可以仿效,作为法则。宗庙祭祀时进献血和毛,以体肉作为重要祭品,这样还保存了一些古代遗风。其余礼器可以改用三代以后的器物,采用当今使用方便的东西,以顺从鬼神所安适的方式。至于春秋两季祭祀社稷、释奠、释菜,以及凡是用来享祀古代鬼神的仪式,则都依从相应的器物;大概周人祭祀蜡神和田祖时也是如此。吹苇龠、击土鼓,也都是各自依从鬼神所安适的方式罢了。唉,天下的礼制宏大深广,难以尽言,若不是圣人,又凭什么处置得当呢?所以推究它却不能阐明,讲说它却不够详细,实在是我的罪过。只要它接近正道而且容易实行,希望天下人能够安然接受并遵从,这便有可取之处了。《春秋论》事情有违背我心意的,我说话便愤怒而不平;事情有顺合我心意的,我说话便宽缓柔和而不发怒。天下人的喜、哀、乐等感情,可以从一句话中知道。表达喜悦的话,难道能当作表达愤怒的话吗?这件事天下人都能辨别。至于圣人,他的言语反复叮咛、分布在书册中的很多,而他的喜怒好恶所在之处,也十分清楚而容易知道。然而天下人常常苦于探求圣人的言辞,却不能得到圣人意旨所主宰的地方,这是什么缘故呢?天下人认为圣人的文章已经不是普通人的语言了,所以探求得太过分。因此圣人的话反而变得深远而无法理解。况且天下人为什么不拿自己的情理去推想呢?如果因为喜欢某个人,反而把愤怒的言语加在他身上,天下人一定会认为这是发疯;难道圣人会和常人有什么不同吗?不知道圣人的好恶感情,又不考察他言语中的喜怒,这就叫最大的迷惑。从前仲尼在衰微的周朝末年删定《诗》,上起商、周盛世的君王,下至幽王、厉王失道的时候,直到陈灵公。自从诗人出现直到仲尼的时代,大概已经有几百多年了。我曾经奇怪,《大雅》《小雅》的诗作于幽王、厉王时期,却称道文王、武王、成王、康王的盛德,到了篇末又看不见幽王、厉王的暴虐;谁知道它们是幽王、厉王时代的诗,而不是文王、武王、成王、康王时代的诗呢?大概仔细察看它的辞气,含有幽暗忧愁、闷闷不乐的意味,所以把它归于幽王、厉王时代,毫无疑问。至于《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间,天下的是非纷纷触动圣人的内心,看到恶事便愤怒,看到善事便喜悦;那么考察它判断是非的地方,也可以从言辞的喜怒中求得。一般人谈论事情,有因喜悦而说的,有因愤怒而说的,有因怨恨而说的。因喜悦而说,言辞平和而没有伤害;因愤怒而说,言辞严厉而不温和;因怨恨而说,言辞深沉而不宣泄。这是大体情形。《春秋》记仲孙湫来鲁,说“齐仲孙来”;记季友归来,说“季子来归”,这就是表达喜悦的言辞。鲁国、郑国交换田地,说“郑伯以璧假许田”;晋文公召周襄王,说“天王狩于河阳”,这就是表达愤怒的言辞。叔牙被杀,说“公子牙卒”;庆父出奔,说“公子庆父如齐”,这就是表达怨恨的言辞。喜悦时言辞和缓,愤怒时言辞严厉,怨恨时言辞深沉,这三种情形没有比这更明显的了。
至于《公羊》、《谷梁》之传则不然,日月土地,皆所以为训也。夫日月之不知,土地之不详,何足以为喜,而何足以为怒,此喜怒之所不在也。《春秋》书曰“戎伐凡伯于楚丘”,而以为“卫伐凡伯”,《春秋》书曰“齐仲孙来”,而以为“吴仲孙”,甚而至于变人之国。此又喜怒之所不及也。愚故曰《春秋》者,亦人之言而已,而人之言,亦观其辞气之所向而已矣。
【中庸论上】
甚矣,道之难明也。论其著者,鄙滞而不通;论其微者,汗漫不可考。其弊始于昔之儒者,求为圣人之道而无所得,于是务为不可知之文,庶几乎后世之以我为深知之也。后之儒者,见其难知,而不知其空虚无有,以为将有所深造乎道者,而自耻其不能,则从而和之曰然。相欺以为高,相习以为深,而圣人之道,日以远矣。
自子思作《中庸》,儒者皆祖之以为性命之说。嗟夫,子思者,岂亦斯人之徒欤?盖尝试论之。夫《中庸》者,孔氏之遗书而不完者也。其要有三而已矣。三者是周公、孔子之所从以为圣人,而其虚词蔓延,是儒者之所以为文也。是故去其虚词,而取其三。其始论诚明之所入,其次论圣人之道所从始,推而至于其所终极,而其卒乃始内之於《中庸》。盖以为圣人之道,略见于此矣。
《记》曰:“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夫诚者,何也?乐之之谓也。乐之则自信,故曰诚。夫明者,何也?知之之谓也。知之则达,故曰明。夫惟圣人,知之者未至,而乐之者先入,先入者为主,而待其余,则是乐之者为主也。若夫贤人,乐之者未至,而知之者先入,先入者为主,而待其余,则是知之者为主也。乐之者为主,是故有所不知,知之未尝不行。知之者为主,是故虽无所不知,而有所不能行。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知之者与乐之者,是贤人、圣人之辨也。好之者,是贤人之所由以求诚者也。君子之为学,慎乎其始。何则?其所先入者,重也。知之多而未能乐焉,则是不如不知之愈也。人之好恶,莫如好色而恶臭,是人之性也。好善如好色,恶恶如恶臭,是圣人之诚也。故曰“自诚明谓之性”。
孔了盖长而好学,适周观礼,问于老聃、师襄之徒,而后明于礼乐。五十而后读《易》,盖亦有晚而后知者。然其所先得于圣人者,是乐之而已。孔子厄于陈、蔡之间,问于子路、子贡,二子不悦,而子贡又欲少贬焉。是二子者,非不知也,其所以乐之者未至也。且夫子路能死于卫,而不能不愠于陈、蔡,是岂其知之罪耶?故夫弟子之所为从孔子游者,非专以求闻其所未闻,盖将以求乐其所有也。明而不诚,虽挟其所有,伥伥乎不知所以安之,苟不知所以安之,则是可与居安,而未可与居忧患也。夫惟忧患之至,而后诚明之辨,乃可以见。由此观之,君子安可以不诚哉!
【中庸论中】
君子之欲诚也,莫若以明。夫圣人之道,自本而观之,则皆出于人情。不循其本,而逆观之於其末,则以为圣人有所勉强力行,而非人情之所乐者。夫如是,则虽欲诚之,其道无由。故曰“莫若以明”。使吾心晓然,知其当然,而求其乐。
今夫五常之教,惟礼为若强人者。何则?人情莫不好逸豫而恶劳苦,今吾必也使之不敢箕踞,而磬折百拜以为礼;人情莫不乐富贵而羞贫贱,今吾必也使之不敢自尊,而揖让退抑以为礼;用器之为便,而祭器之为贵;亵衣之为便,而衮冕之为贵;哀欲其速已,而伸之三年;乐欲其不已,而不得终日;此礼之所以为强人而观之于其末者之过也。盍亦反其本而思之?今吾以为磬折不如立之安也,而将惟安之求,则立不如坐,坐不如箕踞,箕踞不如偃仆,偃仆而不已,则将裸袒而不顾,苟为裸袒而不顾,则吾无乃亦将病之!夫岂独吾病之,天下之匹夫匹妇,莫不病之也,苟为病之,则是其势将必至于磬折而百拜。由此言之,则是磬折而百拜者,生于不欲裸袒之间而已也。夫岂惟磬折百拜,将天下之所谓强人者,其皆必有所从生也。辨其所从生,而推之至于其所终极,是之谓明。
故《记》曰:“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有所不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虽圣人有所不能焉。”君子之道,推其所从生而言之,则其言约,约则明。推其逆而观之,故其言费,费则隐。君子欲其不隐,是故起於夫妇之有余,而推之至于圣人之所不及,举天下之至易,而通之于至难,使天下之安其至难者,与其至易,无以异也。
译至于《公羊传》《谷梁传》就不是这样了,日期、月份、土地等都被用来作训释。连日期、月份都不明白,土地也说不详细,这些有什么值得喜悦的,又有什么值得愤怒的呢?这些根本不是喜怒所在。《春秋》记载“戎伐凡伯于楚丘”,它却说成“卫伐凡伯”;《春秋》记载“齐仲孙来”,它却说成“吴仲孙”,甚至改换了人物所属的国家。这又是喜怒所不能涉及的地方。因此我说,《春秋》也不过是人的言语罢了,而理解人的言语,也只需观察其辞气所趋向的地方罢了。《中庸论上》道理难以阐明,实在太严重了!谈论它显著的方面,往往鄙陋拘滞而不通;谈论它隐微的方面,又漫无边际而无法考察。这种弊病起源于从前的儒者:他们想求得圣人的道却没有所得,于是专门写作无法理解的文章,希望后世认为自己深知大道。后来的儒者见它难以理解,却不知道其中其实空虚无物,以为作者将要在道上有深刻造诣;他们又以自己不能达到为可耻,于是随声附和说确实如此。彼此欺骗,把这当作高深;相互沿袭,把这当作深奥,而圣人的道就一天比一天远了。自从子思作《中庸》,儒者都尊奉它,把它当作性命之学。唉,子思难道也是这些人的一类吗?姑且试着评论它。《中庸》是孔氏遗留下来的著作,但已经不完整。它的要点只有三个罢了。这三个要点,是周公、孔子据以成为圣人的根本;至于那些空泛的词句蔓延铺陈,则是儒者作文的方式。所以除去空泛的词句,只取其中三个要点。开头论述由诚达到明的途径,其次论述圣人之道从哪里开始,推演到它的终极,最后才把这些归入《中庸》之中。它大概认为,圣人的道在这里已经略有显现了。《礼记》说:“由诚而明白,这叫作本性;由明白而达到诚,这叫作教化。诚就会明,明就会诚。”所谓诚,是什么呢?就是以此为乐。以此为乐便会自我确信,所以叫诚。所谓明,是什么呢?就是懂得它。懂得它便能通达,所以叫明。只有圣人,尚未达到完全知晓,便先进入以此为乐的境界;先进入的东西成为主导,其他方面都等待它来带动,于是以乐为主。至于贤人,还没有达到以此为乐的境界,却先进入知晓的境界;先进入的东西成为主导,其他方面都等待它来带动,于是以知为主。以乐为主,所以即使有不知道的地方,已经知道的却没有不实行的。以知为主,所以虽然没有不知道的事,却有不能实行的事。孔子说:‘知道它,不如喜爱它;喜爱它,不如以它为乐。’以知为主和以乐为主,是贤人与圣人的区别。所谓喜爱它,是贤人借以求得诚的途径。君子求学,必须慎重对待开始。为什么呢?因为最先进入心中的东西最重要。知道得很多却不能以此为乐,还不如不知道为好。人的好恶,没有比喜爱美色、厌恶恶臭更强烈的了,这是人的本性。喜爱善如同喜爱美色,厌恶恶如同厌恶恶臭,这就是圣人的诚。” 所以说:“由诚而明,这叫作本性。” 孔子大概年长以后才喜欢学习,曾到周地考察礼,向老聃、师襄之类的人请教,后来才通晓礼乐。他五十岁以后才读《易》,大概也有年长以后才明白的事情。然而他最先从圣人那里得到的,只是以道为乐罢了。孔子在陈、蔡之间受困时,向子路、子贡询问,二人都不高兴,子贡又想稍微贬低孔子。二人并不是不明白,而是还没有达到以道为乐的境界。况且子路能够在卫国为义而死,却不能在陈、蔡受困时不怨怒,这难道是他知道得不够的罪过吗?所以弟子们跟随孔子游学,并不只是为了听闻自己未曾听闻的东西,大概还要借此求得对自己已有道理的喜悦。只有明白而不诚实,即使掌握了自己已有的东西,也会茫然不知如何安顿自己;如果不知道如何安顿自己,就只能与他一起处在安乐中,却不能与他一起面对忧患。只有忧患到来以后,诚与明的区别才可以显现。由此看来,君子怎么可以不诚呢?《中庸论中》君子想要达到诚,没有比明白道理更好的办法。圣人的道,从根本上看,都出于人情。不遵循根本,反而从末端倒过来看,就会认为圣人是勉强用力去实行,而不是人情所乐于做的。这样一来,即使想达到诚,也没有途径。所以说“没有比明白道理更好的办法”。要使自己的心明白清楚,知道事情本来应当如此,并由此求得乐意实行的心情。五常的教化中,只有礼看起来像是在强迫人。为什么呢?人情没有不喜欢安逸、厌恶劳苦的,如今却一定要使人不敢箕踞,而弯腰曲背、行百拜之礼;人情没有不喜欢富贵、以贫贱为羞的,如今却一定要使人不敢自尊自大,而作揖谦让、退后抑制自己;日常器物使用起来方便,祭器却以尊贵为重;便服穿着方便,衮冕却以尊贵为重;悲哀希望尽快停止,却要延续三年;欢乐希望没有终止,却不能享受一整天。这就是从礼的表面看,认为礼是在强迫人的错误。为什么不返回根本来思考呢?如果我认为弯腰曲背不如站立安适,而只求安适,那么站立不如坐着,坐着不如箕踞,箕踞不如仰卧倒下;仰卧倒下还不能满足,就要裸露身体而不顾忌。假如竟然裸露身体而不顾忌,我恐怕也会厌恶这种状态吧!难道只有我厌恶它,天下的普通男女没有不厌恶它的。既然厌恶它,那么形势必然会发展到弯腰曲背、行百拜之礼。由此说来,弯腰曲背、行百拜之礼,只是产生于不愿意裸露身体之间罢了。难道不只是弯腰曲背、行百拜,天下所谓强迫人的事情,也一定都有它产生的根源。辨明它产生的根源,再推究到它最终达到的境地,这就叫明。所以《礼记》说:“君子的道广大而隐微。普通男女中愚钝的人,也可以参与知晓它;但达到它的最高境界,即使圣人也有不知道的地方。普通男女中不贤能的人,也可以努力实行它;但达到它的最高境界,即使圣人也有不能做到的地方。”君子的道,推究它产生的根源来说,言辞就简约;简约便明白。反过来推究、从末端观察,所以言辞广大;广大便显得隐微。君子希望它不隐微,因此从普通男女能够做到而且有余力的地方开始,推演到圣人也达不到的境地;把天下最容易的事和最艰难的事贯通起来,使天下人能够安然处置最艰难的事,就像对待最容易的事一样,没有区别。
孟子曰:“箪食豆羹得之则生,不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朋友妻妾之奉而为之,此之谓失其本心。且万钟之不受,是王公大人之所难,而以行道乞人之所不屑,而较其轻重,是何以异于匹夫匹妇之所能行,通而至于圣人之所不及?故凡为此说者,皆以求安其至难,而务欲诚之者也。天下之人,莫不欲诚,而不得其说,故凡此者,诚之说也。
【中庸论下】
夫君子虽能乐之,而不知中庸,则其道必穷。《记》曰:“君子遵道而行,半途而废,吾弗能已矣。”君子非其信道之不笃也,非其力行之不至也,得其偏而忘其中,不得终日安行乎通途,夫虽欲不废,其可得耶?《记》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以为过者之难欤,复之中者之难欤?宜若过者之难也。然天下有能过而未有能中,则是复之中者之难也。
《记》曰:“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既不可过,又不可不及,如斯而已乎?曰:未也。孟子曰:“执中为近。执中无权,犹执一也。”《书》曰:“不协于极,不罹于咎,皇则受之。”又曰:“会其有极,归其有极。”而《记》曰:“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皇极者,有所不极,而会于极;时中者,有所不中,而归于中。吾见中庸之至于此而尤难也,是有小人之中庸焉。有所不中,而归于中,是道也,君子之所以为时中,而小人之所以为无忌惮。《记》曰:“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
嗟夫,道之难言也,有小人焉,因其近似而窃其名,圣人忧思恐惧,是故反复而言之不厌。何则?是道也,固小人之所窃以自便者也。君子见危则能死,勉而不死,以求合于中庸。见利则能辞,勉而不辞,以求合于中庸。小人贪而苟免,而亦欲以中庸之名私自便也。此孔子、孟子之所为恶乡原也。一乡皆称原人焉,无所往而不为原人,同乎流俗,合乎▯世,曰:“古之人,行何为踽踽凉凉,生斯世也,善期可矣。”以古之人为迂,而以今世之所善为足以已矣,则是不亦近似于中庸耶?故曰:“恶紫,恐其乱朱也,恶莠,恐其乱苗也。”何则?恶其似也。
信矣中庸之难言也。君子之欲从事乎此,无循其迹而求其味,则几矣。《记》曰:“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
【论好德锡之福】
昔圣人既陈五常之道,而病天下不能万世而常行也,故为之大中之教曰:“贤者无所过,愚者无所不及。”是之谓皇极。极之于人也,犹方之有矩也,犹圆之有规也,皆有以绳乎物者也。圣人安焉而入乎其中,贤者亻免而就之,愚者▯而及之。圣人以为亻免与▯者,皆非其自然,而犹有以强之者。故于皇极之中,又为之言曰:“苟有过与不及,而要其终可以归皇极之道者,是皇极而已矣。”故《洪范》曰;“凡厥庶民,有猷有为有守,汝则念之,不协于极,不罹于咎,皇则受之。”又悲天下有为善之心而不得为善之利也,有求中之志而不知求中之道也,故又为之言曰:“而康而色,曰予攸好德,汝则锡之福,时人斯其惟皇之极。”圣人之待天下如此其广也,其诱天下之人,不忍使之至于罪戾,如此其勤且备也。天下未有好德之实,而自言曰“予攸好德”,圣人以为是亦有好德之心矣,故受而爵禄之。天下之为善而未协于中也,则受而教诲之。
又恐夫民之愚而不我从也,故逊其言卑其色以下之。如是而不从,然后知其终不可以教诲矣。故又为之言曰:“凡厥正人,既富方谷,汝弗能使有好于而家,时人斯其辜,于其无好德,汝虽锡之福,其作汝用咎。”且夫其始也,恐天下之人有可以至于皇极之道,而上之人不诱而教诲之也。故曰“予攸好德,汝则锡之福”。其终也,恐天下之以虚言而取其爵禄也。故曰“于其无好德,汝虽锡之福,其作汝用咎”。盖圣人之用心,忧其始之不幸,而惧其终之至于侥幸也。故其言如此之详备。
夫君子小人,不可以一道待也。故皇极之中,有待小人之道,不协于极,而犹受之。至于待君子之道,何其责之深也。曰:“无偏无党,无反无侧,无有作好,无有作恶,而后可以合于皇极。”然则先王御天下之术,盖用此欤?
【论郑伯克段于鄢(隐元年)】
《春秋》之所深讥、圣人之所哀伤而不忍言者三;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而父子之恩绝;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而夫妇之道丧;郑伯克段于鄢,而兄弟之义亡。此三者,天下之大戚也。夫子伤之,而思其所以至此之由,故其言尤为深且远也。
译孟子说:“一箪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得不到就会死。若带着轻蔑的口气呼喝着给他,行路的人也不会接受;若踢过去给乞丐,乞丐也不屑接受。万钟的俸禄,即使不辨别礼义也接受;万钟对我有什么益处呢?”从前宁可牺牲生命也不接受,如今却为了供养朋友的妻妾而接受,这就叫丧失了本心。万钟的俸禄不接受,是王公大人难以做到的事,却是行路之人、乞丐所不屑做的事;把它们的轻重相比较,这和普通男女所能做到的事情有什么不同,竟然还要把它贯通到圣人也达不到的境地吗?所以凡是这样说的,都是为了求得安然处置最难的事情,努力使自己达到诚。天下人没有不想达到诚的,却不知道求诚的方法;所以这些话,就是求诚的方法。《中庸论下》君子即使能够以道为乐,但不知道中庸,他的道也一定会困穷。《礼记》说:“君子遵循道而行,走到半途便停下来,我是不能停止的。”君子并不是信道不坚定,也不是努力实行得不够,而是取得了道的一偏便忘记了中道,不能整天安稳地走在通达的大路上;即使想不半途而废,难道能够做到吗?《礼记》说:“道不能实行,我知道原因了:贤者超过它,不肖者达不到它。”究竟是超过它更难,还是返回中道更难?似乎超过它更难。然而天下有人能够超过,却没有人能够处于中道,这说明返回中道更难。《礼记》说:“天下国家可以平治,爵禄可以辞让,白刃可以踩踏,中庸却不可能做到。”既不能超过,又不能达不到,难道中庸只是这样吗?回答说:还不是。孟子说:“把握中道就接近了;把握中道却不知权变,仍然等于执着于一端。”《尚书》说:“不合于至高准则,不陷于过失,君王就接受他。”又说:“会合于那个至高准则,归依于那个至高准则。”《礼记》又说:“君子的中庸,是君子能够随时处于中道。”皇极,是有些地方不能完全达到极致,却能会合于极致;随时处中,是有些地方不能完全合于中道,却能归于中道。我认为中庸达到这里,尤其困难;这也有小人的中庸。有些地方不合中道,却能归于中道,这是道,是君子所以能随时处中的原因;但对小人来说,却成了无所顾忌。《礼记》说:“小人的中庸,是小人而无所顾忌。” 唉,道理真难以说明!有小人因为它与自己的行为相近,便盗用中庸的名称;圣人忧虑、思考、恐惧,所以反复说明而不厌倦。为什么呢?因为中庸本来就是小人借来使自己方便的东西。君子见到危险就能舍生,努力做到不舍生,以求合于中庸;见到利益就能辞让,努力做到不辞让,以求合于中庸。小人贪婪而苟且求免,却也想借中庸的名义来满足私欲、使自己方便。这就是孔子、孟子厌恶的乡原。一乡人都称他为厚道的人,无论到哪里都作厚道人;他随同流俗,迎合浇薄的世风,说:“古人行事,为什么那样孤独冷清?既然生在这个时代,做到善行大概就够了。”他把古人看作迂腐,把今世所称许的事情看作足以自满,这不也近似中庸吗?所以说:“厌恶紫色,是怕它扰乱朱色;厌恶莠草,是怕它扰乱禾苗。”为什么呢?就是厌恶它们相似。中庸确实难以说明。君子想要从事于此,不要只沿循它的表面痕迹而求取它的滋味,这样就差不多了。《礼记》说:“人没有不饮食的,却很少有人能够知道其中的滋味。” 《论好德锡之福》从前圣人既然陈述了五常之道,又担心天下不能万世长久地实行它,所以制定大中之教说:“贤者没有超过中道的地方,愚者没有达不到中道的地方。”这就叫皇极。皇极对于人,就像方形有矩、圆形有规一样,都是用来衡量事物的标准。圣人安然处在其中;贤者努力趋近它;愚者勉强达到它。圣人认为,努力趋近和勉强达到都不是人的自然状态,而是还有勉强的成分。因此在皇极之中又说:“即使有超过中道或达不到中道的地方,只要最终能够归于皇极之道,就仍然是皇极。”所以《洪范》说:“凡是百姓,有谋划、有作为、有操守,你就要记念他们;即使不合于皇极,也没有陷入罪过,君王就应当接受他们。”圣人又悲悯天下有行善的心,却不能得到行善的利益;有求取中道的志向,却不知道求取中道的方法,所以又说:“你们要和颜悦色,说‘我所喜好的是美德’,君王就赐给他福禄;这样的人就是归于皇极的。”圣人对待天下是如此宽广,引导天下人,不忍心让他们陷入罪过,是如此勤勉而周备。天下人还没有真正喜好美德,却自己说“我所喜好的是美德”,圣人便认为这也算有喜好美德的心,所以接受他并授予爵禄。天下人行善而还没有完全合于中道,圣人就接受他们,并加以教诲。又担心百姓愚昧而不听从自己,所以谦逊自己的言辞,降低自己的脸色来接近他们。这样仍然不听从,才知道他们最终不可以教诲。因此又说:“凡是那些正直的人,既然富足就应当进步;如果你不能使他对你的家族产生好感,这就是他的罪过。对于没有喜好美德的人,即使你赐给他福禄,也会反过来成为你的罪。”这就是说,起初是担心天下人有可能达到皇极之道,而在上位的人却不引导、不教诲他们,所以说“我所喜好的是美德,你就赐给他福禄”。最终又担心天下人凭虚假的言语取得爵禄,所以说“对于没有喜好美德的人,即使你赐给他福禄,也会成为你的罪”。圣人的用心,是忧虑人们开始时遭遇不幸,又害怕他们最终得到侥幸,因此言辞如此详尽周备。君子和小人,不能用同一种方式对待。所以皇极之中有对待小人的方法:即使不合于中道,也仍然接受他。至于对待君子的原则,要求又是多么深啊!说:“不要偏私,不要结党;不要反常,不要邪曲;不要凭个人喜好行事,不要凭个人厌恶行事。”这样以后才可以合于皇极。那么,先王治理天下的方法,大概就是采用这个原则吧?《论郑伯克段于鄢(隐元年)》《春秋》深深讥刺、圣人感到悲哀而不忍明说的事情有三件:晋国赵鞅率军把卫国太子蒯聩送回戚地,齐国国夏、卫国石曼姑率军围攻戚地,父子之间的恩义断绝;鲁国国君与夫人姜氏一起前往齐国,夫妻之间的道义丧失;郑伯在鄢地攻克段,兄弟之间的情义灭亡。这三件事,是天下最大的悲痛。孔子为此悲伤,并思考它们所以发展到这种地步的缘由,所以他的言辞尤其深刻而久远。
且夫蒯聩之得罪于灵公,逐之可也,逐之而立其子,是召乱之道也。使辄上之不得从王父之言,下之不得从父之令者,灵公也。故书曰:“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蒯聩之不去世子者,是灵公不得乎逐之之道。灵公何以不得乎逐之之道?逐之而立其子也。鲁桓公千乘之君,而陷于一妇人之手,夫子以为文姜之不足讥,而伤乎桓公制之不以渐也,故书曰:“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言其祸自公作也。段之祸生于爱。郑庄公之爱其弟也,足以杀之耳。孟子曰:“舜封象于有庳,使之源源而来,不及以政。”孰知夫舜之受其弟之深,而郑庄公贼之也。当太叔之据京城,取廪延以为己邑,虽舜复生,不能全兄弟之好,故书曰“郑伯克段于鄢”,而不曰“郑伯杀其弟段”。以为当斯时,虽圣人亦杀之而已矣。夫妇、父子、兄弟之亲,天下之至情也,而相残之祸至如此,夫岂一日之故哉!
《谷梁》曰:“克,能也,能杀也。不言杀,见段之有徒众也。段不称弟,不称公子,贱段而甚郑伯也。于鄢,远也。犹曰取之其母之怀中而杀之云尔。甚之也。然则为郑伯宜奈何,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呜呼!以兄弟之亲,至交兵而战,固亲亲之道绝已久矣。虽缓追逸贼,而其存者几何,故曰于斯时也,虽圣人亦杀之而已矣。然而圣人固不使至此也。《公羊传》曰:“母欲立之,己杀之,如勿与而已矣。”而又区区于当国内外之言,是何思之不远也。《左氏》以为段不弟,故不称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求圣人之意,若《左氏》可以有取焉。
【论郑伯以璧假许田(桓元年)】
郑伯以璧假许田,先儒之论多矣,而未得其正也。先儒皆知夫《春秋》立法之严,而不知其甚宽且怒也;皆知其讥不义,而不知其讥不义之所由起也。
郑伯以璧假许田者,讥隐而不讥桓也。始其谋以周公之许田而易泰山之礻方者,谁也?受泰山之礻方而入之者,谁也?隐既已与人谋而易之,又受泰山之礻方而入之,然则为桓公者,不亦难乎!夫子知桓公之无以辞于郑也,故讥隐而不讥桓。何以言之?《隐·八年》书曰“郑伯使宛来归礻方”;又曰“庚寅,我入礻方”。入礻方云者,见鲁之果入泰山之礻方也。则是隐公之罪既成而不可变矣,故《桓·元年》书曰“郑伯以璧假许田”而已。夫许田之入郑,犹礻方之入鲁也。书鲁之入礻方,而不书郑之入许田,是不可以不求其说也。“郑伯使宛来归礻方”、“庚寅我入礻方”,是郑之业归,而鲁之入之也。“郑伯以璧假许田”者,见郑之来请,不见鲁之与之也。见郑之来请而不见鲁之与之者,见桓公之无以辞于郑也。呜呼,作而不义,使后世无以辞焉,则夫子之罪隐深矣。
夫善观《春秋》者,观其意之所向而得之,故虽夫子之复生,而无以易之也。《公羊》曰:“曷为系之许?近许也,讳取周田也。”《谷梁》曰:“假不言以,以,非假也。非假而曰假,讳易地也。”春秋之所为讳者三,为尊者讳故,为亲者讳败,为贤者讳过。鲁,亲者也,非败之为讳,而取易之为讳,是夫子之私鲁也。
【论取郜大鼎于宋(桓二年)】
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举三代全盛之法,以治侥幸苟且之风,而归之于至正而已矣。三代之盛时,天子秉至公之义,而制诸侯之予夺,故勇者无所加乎怯,弱者无所畏乎强,匹夫怀璧而千乘之君莫之最取焉。此王道之所由兴也。周衰,诸侯相关,而强有力者制其予夺,邾、莒、滕、薛之君,惴惴焉保其首领不暇,而齐、晋、秦、楚有吞诸侯之心。孔子慨然叹曰:“久矣,诸侯之恣行也,后世将有王者作而不遇焉,命也。”故《春秋》之法,皆所以待后世王者之作而举行之也。钟鼎龟玉,夫子之所以分诸侯,使诸侯相传而世守也。
《桓·二年》:“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太庙。”且夫鼎也,不幸使齐挈而有之,是齐鼎也,是百传而不易,未可知也。仲尼曰不然。是鼎也,何为而在鲁之太庙?曰,取之宋。宋安得之?曰,取之郜,故书曰郜鼎。郜之得是鼎也,得之天子。宋以不义取之,而又以与鲁也。后世有王者作,举《春秋》之法而行之,鲁将归之宋,宋将归之郜,而后已也。昔者子路问孔子所以为政之先?子曰:“必也正名乎!”故《春秋》之法,尤谨于正名,至于一鼎之微而不敢忽焉,圣人之用意盖深如此。
译再说,蒯聩得罪了卫灵公,驱逐他本来是可以的;但驱逐他以后又立他的儿子,这就是招致祸乱的办法。使辄上不能听从祖父的命令,下不能听从父亲的命令的,正是卫灵公。所以《春秋》记载说:“晋国赵鞅率军把卫国世子蒯聩接纳到戚地。”蒯聩之所以没有失去世子身份,是因为卫灵公没有掌握正确的驱逐之道。卫灵公为什么没有掌握正确的驱逐之道?因为驱逐蒯聩后又立了他的儿子。鲁桓公是拥有千辆兵车的大国之君,却陷于一个妇人的掌握之中。孔子认为不值得讥刺文姜,却为桓公没有逐步加以制约而痛惜,所以《春秋》记载说:“桓公和夫人姜氏于是去了齐国”,意思是说,这场祸乱是桓公自己造成的。共叔段的祸乱产生于郑庄公的溺爱。郑庄公爱他的弟弟,结果只足以杀死他。孟子说:“舜把象封在有庳,使他不断前来朝见,却不让他参与政事。”谁知道舜对弟弟的深厚恩爱,郑庄公却反而害了弟弟呢?当太叔占据京城、夺取廪延作为自己的封邑时,即使舜再生,也不能保全兄弟的友爱。所以《春秋》记载说“郑伯在鄢地战胜共叔段”,而不说“郑伯杀了他的弟弟段”。这是因为在那种时候,即使圣人也只能杀掉他罢了。夫妻、父子、兄弟之间的亲情,是天下最深厚的感情;然而相互残害的祸患竟达到这种地步,难道只是一天之内造成的吗?《谷梁传》说:“克,就是能够,能够杀死。这里不说‘杀’,是为了显示共叔段拥有徒众。不称他为弟弟,不称他为公子,是贬低共叔段而更加责备郑伯。说‘在鄢’,是因为鄢地很远。就好像说把他从母亲怀中取出来杀掉一样,是极力加重其罪。那么郑伯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怎么办呢?放慢追赶,放走这个叛贼,是亲近亲属的道义。”唉!凭兄弟的亲情,竟到了交兵作战的地步,亲亲之道本来已经断绝很久了。即使放慢追赶而放走叛贼,郑国幸存的人又能有多少呢?所以说,在这种时候,即使圣人也只能杀掉他罢了。然而,圣人本来就不会让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公羊传》说:“母亲想立他,自己却杀了他;如果不让他参与国政也就罢了。”却又拘泥于国内外的说法,这是思虑得多么不深远啊!《左氏传》认为共叔段没有尽到弟弟的责任,所以不称他为弟弟;把他们说成两个国君,所以称作“克”;称郑伯为伯,是讥刺他失去教导弟弟的责任。探求圣人的本意,《左氏传》的说法还有可取之处。【论郑伯以璧假许田(桓元年)】郑伯用玉璧借取许田,前代儒者对此议论很多,却没有得到正确的解释。前代儒者都知道《春秋》立法严厉,却不知道它其实既宽厚又愤怒;都知道《春秋》讥刺不义,却不知道它所讥刺的不义是怎样产生的。郑伯用玉璧借取许田,是在讥刺隐公,而不是讥刺桓公。当初谋划用周公的许田交换泰山之祊的,究竟是谁?接受泰山之祊并把它带入鲁国的,又是谁?隐公既然已经和别人商议交换,又接受泰山之祊并把它带入鲁国,那么作为桓公,岂不是很难办了吗?孔子知道桓公无法向郑国推辞,所以只讥刺隐公而不讥刺桓公。为什么这样说呢?《隐公八年》记载说“郑伯派宛来归还祊”;又记载说“庚寅日,我国把祊纳入”。所谓“纳入祊”,表明鲁国确实把泰山之祊纳入了本国。这样,隐公的罪过已经造成,无法改变了,所以《桓公元年》只记载“郑伯用玉璧借取许田”而已。许田进入郑国,就像祊进入鲁国一样。记载鲁国纳入祊,却不记载郑国取得许田,这一点不能不寻求解释。“郑伯派宛来归还祊”“庚寅日,我国纳入祊”,是说郑国已经把祊归还,而鲁国把它纳入了本国。“郑伯用玉璧借取许田”,是表现郑国前来请求,却不表现鲁国把许田给了郑国。表现郑国前来请求而不表现鲁国给予,是表现桓公无法向郑国推辞。唉!事情由自己发动却不合义,使后世没有办法推辞,这就是孔子深深责备隐公的原因。善于观察《春秋》的人,要从它意旨所趋向的地方来理解它;所以即使孔子再生,也无法改变这种解释。《公羊传》说:“为什么把它系属于许地?因为它接近许地,是为了避讳夺取周王的田地。”《谷梁传》说:“‘假’字不说‘以’,加上‘以’就不是借取了;明明不是借取却说成借取,是为了避讳交换土地。”《春秋》所避讳的有三种:为尊贵者避讳其过失,为亲近者避讳其失败,为贤者避讳其过错。鲁国是亲近的一方,这里不是避讳它的失败,而是避讳它夺取、交换土地;这是孔子偏爱鲁国。【论取郜大鼎于宋(桓二年)】孔子为什么要作《春秋》呢?是要举出三代全盛时期的法则,来治理侥幸苟且的风气,使一切归于最正当的原则罢了。三代盛世时,天子秉持至公的原则,决定诸侯应当得到什么、失去什么,所以勇者不能欺凌怯者,弱者也不必畏惧强者;即使平民拥有玉璧,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君也不敢强行夺取。这就是王道兴起的原因。周室衰微以后,诸侯彼此攻伐,强大有力者决定他人的得失;邾、莒、滕、薛的国君,战战兢兢地保全性命还来不及,而齐、晋、秦、楚已经有吞并诸侯的野心。孔子感慨叹息说:“诸侯任意妄行,已经很久了;后世将有王者兴起,却遇不到这样的时代,这是命运啊。”所以《春秋》的法则,都是为等待后世王者兴起后施行而制定的。钟、鼎、龟、玉,是孔子用来划分诸侯,使诸侯代代相传、世世守护的东西。《桓公二年》记载:“从宋国取来郜国的大鼎。戊申日,把它纳入太庙。”再说,这鼎如果不幸被齐国夺去而占有,那就是齐国的鼎了;它是否会世代流传而不再改变归属,就无法知道了。仲尼认为不能这样。这个鼎为什么会在鲁国太庙里?回答说,是从宋国取来的。宋国怎么得到它的?回答说,是从郜国取得的,所以记作郜鼎。郜国得到这鼎,是从天子那里得到的。宋国用不义的手段取得它,又把它送给鲁国。后世如果有王者兴起,依照《春秋》的法则施行,鲁国将把它归还宋国,宋国将把它归还郜国,然后才算了结。从前子路问孔子治理政事首先应当做什么,孔子说:“一定要先端正名分吧!”所以《春秋》的法则尤其慎重于正名,即使是一只鼎这样微小的事物,也不敢忽略。圣人的用意,大概深远到这种程度。
夫以区区之鲁无故而得器,是召天下之争也。楚王求鼎于周,王曰:“周不爱鼎,恐天下以器仇楚也。”鼎入宋而为宋,入鲁而为鲁,安知夫秦、晋、齐、楚之不动其心哉!故书曰郜鼎,明鲁之不得有以塞天下之争也。《谷梁传》曰“纳者,内弗受也。”以为周公不受也。又曰:“号从中国,名从主人。”而《左氏》记臧哀伯之谏。愚于《公羊》有取焉,曰:“器从名,地从主人。宋始以不义取之,故谓之郜鼎。至于地之与人则不然,俄而可以为其有矣。”善乎斯言,吾有取之。
【论齐侯卫侯胥命于蒲(桓三年)】
荀卿有言曰:“《春秋》善胥命。《诗》非屡盟,其心一也。”敢试论之。
谨按《桓·三年》书“齐侯、卫侯胥命于蒲”,说《春秋》者均曰近正。所谓近正者,以其近古之正也。古者相命而信,约言而退,未尝有歃血之盟也。今二国之君,诚信协同,约言而会,可谓近古之正者已。
何以言之?《春秋》之时,诸侯竞骛,争夺日寻,拂违王命,糜烂生聚,前日之和好,后日之战攻,曾何正之尚也。观二国之君胥命于蒲,自时厥后,不相侵伐,岂与夫前日之和好、后日之战攻者班也,故圣人于《春秋》止一书胥命而已。荀卿谓之善者,取诸此也。
然则齐也,卫也,圣人果善之乎?曰,非善也,直讥尔。曷讥尔?讥其非正也。《周礼》大宗伯掌六礼以诸侯见王为文,乃有春朝、夏宗、秋觐、冬遇、时会、众同之法,言诸侯非此六礼,罔得逾境而出矣。不识齐、卫之君,以春朝相命而出耶?以夏宗相命而出耶?或以秋觐相命而出耶?以冬遇相命而出耶?或以时会相命而出耶?众同相命而出耶?非春朝、夏宗、秋觐、冬遇、时会、众同而出,则私相为会耳。私相为会,匹夫之举也。以匹夫之举,而谓之正,其可得乎?宜乎圣人大一王之法而诛之也。然而圣人之意,岂独诛齐、卫之君而已哉,所以正万世也。荀卿不原圣人书经之法,而徒信传者之说,以谓“《春秋》善胥命”,失之远矣,且《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诸侯之贤者,固亦鲜矣,奚待于齐、卫之君而善其胥命耶?信斯言也,则奸人得以劝也,未尝闻圣人作《春秋》而劝奸人也。
【论▯于太庙用致夫人(僖八年)】
甚哉,去圣之久远,三《传》纷纷之不同,而莫或折之也。▯于太庙用致夫人。《左氏》曰:“▯而致哀姜,非礼出。凡夫人不薨于寝,不殡于庙,不赴于同,不▯于姑,则弗致也。”《公羊》曰:“夫人何以不氏,则以妾为妻也。盖聘于楚而协于齐,媵女之先至者也。”《谷梁》曰:“成风也。言夫人而不言氏姓,非夫人也,立妾之词,非正也。”
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乎?夫人卒葬之,我可以不卒葬之乎?一则以宗庙临之而后贬焉,一则以外之弗夫人而见正焉。三家之说,《左氏》疏矣。夫人与公,一体也。有曰公曰夫人既葬,公以谥配公,夫人以谥配氏,此其不易之例也。盖有既葬称谥,而不称夫人者矣。天王使宰▯亘来归惠公仲子之▯,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衤遂,而未有不称谥而称夫人也。《公羊》之说,又非人情,无以信于后世。以齐楚之强,齐能胁鲁使以其媵女为夫人,而楚乃肯安然使其女降为妾哉?皮甚可怪也。且夫成风之为夫人,非正也。《春秋》以为非正而不可以废焉,故与之不足之文而已矣。方其存也,不可以不称夫人而去其氏,及其没也,不可以不称谥而去其夫人。皆所以未不足于成风也。况乎▯周公而“周致”焉,则其罪固已不容于贬矣。故《公羊》曰:“用者不宜用者也,致者不宜致者也。▯用致夫人,非礼也。”
【论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文六年)】
《春秋》之文同,其所以为文异者,君子观其意之所在而已矣。先儒之“论闰月不告朔者,牵乎“犹朝于庙”之说而莫能以自解也。《春秋》之所以书“犹”者二“曰如此而犹如此者,甚之之词也。“辛巳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是也。曰不如此而犹如此者,幸之之词也。“不郊犹三望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是也。
夫子伤周道之残缺,而礼乐文章之坏也。故区区焉掇拾其遗亡,以为其全不可得而见矣,得见一二斯可矣。故书曰“犹朝于庙”者,伤其不告朔而幸其犹朝于庙也。夫子之时,告朔之礼亡矣,而有饩羊者存焉。夫子犹不忍去,以志周公之典,则其朝于庙者,乃不如饩羊之足存欤!《公羊传》曰:“曷为不言告朔?天无是月也。”《谷梁传》曰:“闰月者,附月之余日也,天子不以告朔而丧事不数也。”而皆曰:“犹者,可以已也”。是以其幸之之词而甚之之词,宜其为此异端之说也。且夫天子诸侯之所为告朔听政者,以为天欤为民欤?天无是月而民无是月欤?彼其孝子之心,不欲因闰月以废丧纪,而人君乃欲假此以废政事欤?
译凭鲁国这样一个小国,无缘无故得到一件器物,这是在招致天下人的争夺。楚王向周王求鼎,周王说:“周室并不吝惜鼎,只是担心天下人因为这件器物而仇视楚国。”鼎进入宋国就成为宋国的,进入鲁国就成为鲁国的,怎么知道秦、晋、齐、楚不会因此动心呢?所以《春秋》记作“郜鼎”,明确说明鲁国没有理由占有它,以堵塞天下争夺的口实。《谷梁传》说:“纳,是内心不接受。”认为周公不接受这鼎。又说:“称号依从中原的称呼,名称依从原主人的称呼。”《左氏传》还记载了臧哀伯的劝谏。我认为《公羊传》的说法有可取之处,它说:“器物依从名称,土地依从主人。宋国当初用不义手段取得这鼎,所以称它为郜鼎;至于土地和人却不是这样,不久之后就可以说是属于取得者了。”这话说得好,我认为很有道理。【论齐侯卫侯胥命于蒲(桓三年)】荀卿说过:“《春秋》认为诸侯相互约定是好的。《诗经》说,不是多次结盟,而是心意一致。”我试着来谈谈这个问题。谨按《桓公三年》记载“齐侯、卫侯在蒲相互约定”,解释《春秋》的人都说这接近正道。所谓接近正道,是因为它接近古代的正道。古代诸侯相互授命、彼此信守,约定言辞后就退去,从来没有歃血为盟的事情。现在齐、卫两国国君诚信相合,订立口头约定后会面,可以说接近古代的正道了。为什么这样说呢?《春秋》那个时代,诸侯争相奔驰,争夺一天比一天加剧,违抗王命,百姓流离失所;前一天还和平相处,后一天就互相攻战,哪里还崇尚什么正道呢?观察齐、卫两国国君在蒲相互约定,从这以后彼此不再侵略攻伐,难道能和那些前日和好、后日交战的诸侯相提并论吗?所以圣人在《春秋》中只记载了一次“相互约定”。荀卿认为这是好事,取意就在这里。那么,齐国和卫国,圣人果真认为它们这样做是好的吗?回答说,不是认为好,只是直接加以讥刺罢了。讥刺什么呢?讥刺它不合正道。《周礼》说,大宗伯掌管六种礼仪,以诸侯朝见天王为礼制,分别有春朝、夏宗、秋觐、冬遇、时会、众同的制度;这就是说,诸侯如果不按照这六种礼仪,就不能越过国境出行。不知道齐、卫两国国君,是因为春朝而相互约定出行吗?是因为夏宗而出行吗?或者是因为秋觐、冬遇、时会、众同而出行吗?如果不是因为春朝、夏宗、秋觐、冬遇、时会、众同而出行,那就是私下相会。私下相会,是平民的做法。凭平民的做法,却说它合乎正道,怎么可能呢?圣人遵循统一天下的王道法则来加以谴责,是理所当然的。然而圣人的用意,难道只是谴责齐、卫两国国君吗?他是要为万世端正原则。荀卿没有推究圣人书写经文的法则,只是相信传注者的说法,认为“《春秋》认为相互约定是好的”,差得太远了。而且《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诸侯中贤明的本来就很少,哪里还需要等到齐、卫两国国君,才称许他们相互约定呢?如果相信这种说法,那就会使奸邪之人得到鼓励;从来没有听说圣人作《春秋》是为了鼓励奸邪之人的。【论禘于太庙用致夫人(僖八年)】圣人离我们久远了,三家传注的说法纷纷不同,却没有人能够裁断它们。经文说“在太庙举行禘祭,并把夫人迎入”。《左氏传》说:“举行禘祭而迎入哀姜,是非礼的出例。凡是夫人,不死在正寝,不停柩于宗庙,不向同姓诸侯报丧,不附葬于舅姑,就不迎入太庙。”《公羊传》说:“为什么称夫人而不称氏?是因为把妾立为妻。大概是她聘于楚,又在齐取得同意,是陪嫁女子中先到鲁国的那一个。”《谷梁传》说:“这是成风。说夫人却不说氏姓,不是真正的夫人;这是立妾为妻的说法,不合正道。” 既然把她称作夫人,我难道可以不称她为夫人吗?既然以夫人的身份为她举行死亡和葬礼,我难道可以不这样记载吗?一方面因为宗庙的礼制而把她列为夫人,然后再加以贬抑;另一方面因为实际上不把她当作夫人,而在称谓上显示正名。三家的说法中,《左氏传》说得疏略。夫人与国君是一体的。有人说,国君称“公”、夫人称“夫人”,等到葬后,国君用谥号与公相配,夫人用谥号与氏相配,这是不可改变的惯例。不过,也有葬后称谥号而不称夫人的情况。天王派宰咺来归还惠公仲子的器物,秦国人来归还僖公成风的衣物,都没有不称谥号而称夫人的先例。《公羊传》的说法又不合人情,无法使后世信服。凭齐、楚的强大,齐国能够胁迫鲁国把自己的陪嫁女子立为夫人,楚国难道会安然接受自己的女子降为妾吗?这种说法实在非常奇怪。况且成风成为夫人,本来就不合正道。《春秋》认为她不合正道,却不能废弃她的夫人身份,所以只给她使用有所不足的称谓罢了。她在世时,不能不称夫人,却去掉她的氏;她死后,不能不称谥号,却去掉夫人的称号。这些都是为了不给成风以足够的礼遇。何况禘祭周公时又把她“迎入”,那么她的罪过本来已经大到不能再用贬抑的文字来表达了。所以《公羊传》说:“‘用’,是指本来不应该用;‘致’,是指本来不应该迎入。在禘祭时迎入夫人,是不合礼的。” 【论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文六年)】《春秋》的文字相同,但它们形成文字的用意各不相同;君子只要观察它的意旨所在就可以了。前代儒者议论闰月不告朔,总是被“仍然到宗庙朝见”的说法牵制,无法自我解释。《春秋》中使用“犹”字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本来应当这样,却仍然这样,是加重谴责的说法。“辛巳日在太庙举行祭祀,仲遂死于垂地,壬午日仍然举行绎祭”就是这样。另一种是本来不应当这样,却仍然这样,是表示庆幸的说法。“不举行郊祭,却仍然举行三望;闰月不告朔,却仍然到宗庙朝见”就是这样。孔子痛惜周道残缺、礼乐典章败坏,所以细心地拾取那些残存的遗迹,因为完整的制度已经不可能再看到了,能见到一两项也就可以了。所以经文说“仍然到宗庙朝见”,是痛惜它不告朔,同时庆幸它还到宗庙朝见。孔子生活的时代,告朔的礼仪已经消亡了,但供奉一只羊的旧例还存在。孔子尚且不忍心废去它,用来记志周公的典章;那么到宗庙朝见,难道反而还不如供奉一只羊那样值得保存吗?《公羊传》说:“为什么不说告朔?因为上天没有这个月。”《谷梁传》说:“闰月,是附在某月之后的余日;天子不在闰月告朔,也不会使丧事的日期屡次计算。”两家又都说:“‘犹’字,是说本来可以停止。”因此把“犹”解释成既表示庆幸又表示加重谴责,正是造成这种奇异说法的原因。况且天子、诸侯告朔听政,究竟是为了上天还是为了百姓?上天没有这个月,难道百姓也没有这个月吗?那些孝子的心情,不愿因为闰月而废止丧葬的纪日;人君难道反而要借这个理由废止政事吗?
夫周礼乐之衰,岂一日之故,有人焉开其端而莫之禁,故其渐逐至于扫地而不可救。《文·十六年》:“夏六月,公四不视朔。”《公羊传》曰:“公有疾也。何言乎公有疾不视朔?自是公无疾不视朔也。”故夫有疾而不视朔者,无疾而不视朔之原也。闰月而不告朔者,常月而不告朔之端也。圣人忧焉,故谨而书之,所以记礼之所由废也。
《左氏传》曰:“闰以正时,是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不告闰朔,弃时政也,何以为民?”而杜预以为虽朝于庙,则如勿朝,以释经之所书“犹”之意,是亦曲而不通矣。
【论用郊(成十七年)】
先儒之论,或曰鲁郊僭也,《春秋》讥焉,非也。鲁郊僭也,而《春秋》之所讥者,当其罪也。赐鲁以天子之礼乐者,成王也。受天子之礼乐者,伯禽也。《春秋》之讥鲁郊也,上则讥成王,次则讥伯禽。成王、伯禽不见于《春秋》,而夫子无所致其讥也。无所致其讥而不讥焉,《春秋》之所以求信天下也。夫以鲁而僭天子之郊,其罪恶如此之著也。夫子以为无所致其讥而不讥焉,则其讥之者,固天下之所用而信之也。
郊之书于《春秋》者,其类有三。书卜郊不从乃免牲者,讥卜常祀而不讥郊也。鼷鼠食郊牛角,郊牛之口伤改卜牛者,讥养牲之不谨而不讥郊也。书四月、五月、九月郊者,讥郊之不时而不讥郊也。非卜常祀、非养牲之不谨、非郊之不时则不书,不书则不讥也。▯于太庙者,为致夫人而书也。有事于太庙者,为仲遂卒而书也。《春秋》之书郊者,犹此而已。故曰不讥郊也。
郊祀者,先王之大典,而夫子不得见之于周也。故因鲁之所有天子之礼乐,而记郊之变焉耳。《成·十七年》:“九月辛丑,用郊。”《公羊传》曰:“用者,不宜用者也,九月非所用郊也。”《谷梁传》曰:“夏之始,犹可以承春。以秋之末,承春之始,盖不可矣。”且夫郊未有至九月者也。”曰“用”者,著其不时之甚也。杜预以为用郊从史文,或说用然后郊者,皆无取焉。
【论会于澶渊宋灾故(襄三十年)】
春秋之时,忠信之道缺,大国无厌而小国屡叛,朝战而夕会,夫子盖厌之矣。观周之盛时,大宗伯所制朝觐、会同之礼,各有远近之差,远不至于疏而相忘,近不至于数而相渎。春秋之际,何其乱也,故曰春秋之盟,无信盟也,春秋之会,无义会也。虽然,纷纷者,天下皆是也。夫子将讥之,而以为不可以胜讥之也,故择其甚者而讥焉。桓二年会于稷,以成宋乱。襄三十年会于澶渊,宋灾故。皆以深讥而切责之也。
《春秋》之书会多矣,书其所会而不书其所以会。书其所以会,桓之稷、襄之澶渊而已矣。宋督之乱,诸侯将讨之,桓公平之,不义孰甚焉?宋之灾,诸侯之大夫会,以谋归其财,既而无归,不信孰甚焉?非不义不信之甚,《春秋》之讥不至于此也。《左氏》之论,得其正矣。
皆诸侯之大夫,而书曰某人某人会于澶渊,宋灾故,尤之也。不书鲁大夫,讳之也。且夫见邻国之灾,匍匐而救之者,仁人君子之心也。既言而忘之,既约而背之,委巷小人之事也。故书其始之为君子仁人之心,而后可以见后之为委巷小人之事。《春秋》之意,盖明白如此。而《公羊传》曰:“会未有言其所为者,此言其所为何?录伯姬也。”且《春秋》为女子之不得其所而死,区区焉为人之死录之,是何夫子之志不广也!《谷梁》曰:“不言灾故,则无以见其为善;澶渊之会,中国不侵夷狄,夷狄不入中国,无侵伐八年,善之也,晋赵武、楚建之力也。”如《谷梁》之说,宋之盟可谓善矣,其不曰息兵故,何也?呜呼!《左氏》得其正矣。
【论黑肱以滥来奔(昭三十一年)】
诸侯之义,守先君之封土,而不敢有失也,守天子之疆界,而不敢有过也。故夫以力而相守,以兵而相侵者,《春秋》之所谓暴君也。侵之虽不以兵,夺之虽不以力,而得之不义者,《春秋》之所谓▯君也,郑伯以璧假许田,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此诸侯之以不义而取鲁田者也。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莒牟夷以防兹来奔,黑肱以滥来奔,此鲁之以不义而取诸侯之田者也。诸侯以不义而取鲁田,鲁以不义而取侯之田,皆不容于《春秋》者也。
译周代礼乐的衰败,难道是一天造成的吗?有人开启了这个端头,却没有人制止,于是逐渐发展到礼乐荡然无存、无法挽救。《文公十六年》记载:“夏六月,鲁公四次不视朔。”《公羊传》说:“鲁公是有病。为什么说鲁公有病而不视朔呢?因为从此以后,鲁公即使没有病也不视朔了。”所以,有病而不视朔,是后来无病也不视朔的开端;闰月不告朔,是平常月份不告朔的开端。圣人为此忧虑,所以谨慎地把它记载下来,用来记录礼制由此废弃的过程。《左氏传》说:“闰月是用来校正时令的,因此人们据此办事;办事是为了使生活丰厚,养育百姓的道理就在这里。不告闰月的朔日,就是抛弃时令政务,这样还凭什么治理百姓呢?”杜预却认为,即使到宗庙朝见,也如同没有朝见一样,用来解释经文中“犹”字的意思;这同样是曲解而不通达。【论用郊(成十七年)】前代儒者有的说,鲁国举行郊祭是僭越,《春秋》对此加以讥刺,这是不对的。鲁国举行郊祭确实是僭越,但《春秋》所讥刺的是它当时具体犯下的罪。把天子的礼乐赐给鲁国的是成王,接受天子礼乐的是伯禽。《春秋》讥刺鲁国郊祭,从上说是在讥刺成王,从次说是在讥刺伯禽。成王、伯禽没有出现在《春秋》中,孔子无从向他们施加讥刺;既然没有施加讥刺的对象而不讥刺,这正是《春秋》使天下信服的原因。鲁国僭用天子的郊祭,罪恶如此明显;孔子认为没有可以施加讥刺的对象,因而不直接讥刺,那么真正受到讥刺的内容,正是天下人可以采用并相信的原则。《春秋》记载郊祭,大致有三类。记载占卜郊祭不吉而免去祭牲,是讥刺占卜常祀而不是讥刺郊祭;鼷鼠咬食郊祭牲牛的角、郊祭牲牛的嘴受伤而改卜祭牛,是讥刺饲养祭牲不谨慎而不是讥刺郊祭;记载四月、五月、九月举行郊祭,是讥刺郊祭时间不合时令而不是讥刺郊祭本身。不是占卜常祀,不是饲养祭牲不谨慎,也不是郊祭时间不合时令,就不记载;不记载,也就不讥刺。太庙举行禘祭,是因为迎入夫人而记载;在太庙举行祭祀,是因为仲遂去世而记载。《春秋》记载郊祭,也不过如此。所以说,它并不讥刺郊祭本身。郊祭是先王的大典,但孔子在周王室那里已经看不到它了,所以借着鲁国所保存的天子礼乐,记录郊祭发生变化的情形罢了。《成公十七年》记载:“九月辛丑日,举行郊祭。”《公羊传》说:“‘用’,是本来不应该用;九月不是举行郊祭的时令。”《谷梁传》说:“夏季开始时,还可以承接春季;到了秋季末尾,却承接春季开始,大概就不可以了。”况且从来没有到九月才举行郊祭的。经文用“用”字,是特别显示其时间失当的严重。杜预认为“用郊”只是沿用史官原文,或者有人说先说“用”然后才举行郊祭,这些说法都没有可取之处。【论会于澶渊宋灾故(襄三十年)】《春秋》时代,忠信之道衰缺,大国贪得无厌,小国屡屡叛乱,早晨交战,晚上会盟,孔子大概已经厌恶这种现象了。观察周朝盛世,大宗伯制定朝见、会同的礼仪,根据远近各有差等;相距远的不会疏远到彼此忘却,相距近的也不会频繁到彼此轻慢。到了《春秋》时期,混乱到了什么程度啊!所以说,《春秋》时代的盟约没有守信的盟约,《春秋》时代的会见没有合义的会见。虽然如此,纷乱的事情天下到处都是。孔子想要讥刺,却认为不可能一一讥刺完,所以选择其中最严重的加以讥刺。桓公二年在稷地会见,是为了促成宋国的祸乱;襄公三十年在澶渊会见,是因为宋国发生灾害。这两件事都是用来深刻讥刺、严厉责备的。《春秋》记载诸侯会见的事情很多,记载会见地点,却不记载会见的原因。记载会见原因的,只有桓公在稷地的会见和襄公在澶渊的会见。宋国华督造成的祸乱,诸侯将要讨伐他,桓公却为他调解,还有什么比这更不合义的呢?宋国发生灾害,诸侯的大夫会集,商议把财物送还给宋国,后来却没有送还,还有什么比这更不守信的呢?如果不是不义、不信到了极点,《春秋》的讥刺不会达到这种程度。《左氏传》的议论,得到的是正确的解释。参加会见的都是诸侯的大夫,经文却写作“某人、某人在澶渊会见,因为宋国发生灾害”,这是在责备他们。不写鲁国大夫的姓名,是为鲁国避讳。况且看见邻国遭受灾害,匍匐前去救援,是仁人君子的心意;说过的话后来忘掉,订立的约定后来背弃,是街巷小人的行为。所以先记载他们开始行动时所具有的君子仁人之心,然后才可以看出后来变成街巷小人的行为。《春秋》的用意,大概明白到这种程度。可是《公羊传》说:“会见从来没有说它的原因,这次为什么说原因?是为了记录伯姬。”而《春秋》因为女子没有得到应有的归宿而死,便局促地专门为一个人的死亡作记录,这难道是孔子的志向不够广大吗?《谷梁传》说:“不说‘灾故’,就无法显示这是善举;澶渊之会,中原各国不侵扰夷狄,夷狄也不进入中原,八年没有侵伐,是在赞许这件事,都是晋国赵武、楚国公子建的力量。”如果按照《谷梁传》的说法,宋国的盟会可以说是善举了;那么它为什么不说“为了息兵”呢?唉!《左氏传》的解释才是正确的。【论黑肱以滥来奔(昭三十一年)】诸侯的道义,是守护先君所封的土地,不敢有所丧失;守护天子划定的疆界,不敢有所逾越。所以,那些凭借武力互相守卫、凭借军队互相侵略的,是《春秋》所说的暴君。侵略时虽然不用军队,夺取时虽然不用武力,但取得土地是不合义的,是《春秋》所说的〔▯君〕。郑伯用玉璧借取许田,晋侯派韩穿来宣告把汶阳之田归还齐国,这些是诸侯用不义手段取得鲁国土地的事。邾国的庶其带着漆、闾丘来投奔,莒国的牟夷带着防、兹来投奔,黑肱带着滥来投奔,这些是鲁国用不义手段取得诸侯土地的事。诸侯用不义手段取得鲁国土地,鲁国用不义手段取得诸侯土地,都是《春秋》所不能容忍的。
夫子之于庶其、牟夷、黑肱也责之薄,而于鲁也罪之深。彼其窃邑叛君为穿窬之事,市人屠沽且羞言之,而安足以重辱君子之讥哉?夫鲁,周公之后,守天子之东藩,招聚小国叛亡之臣,与之为盗窃之事,孔子非伤而悼痛之,故于三叛之人,具文直书而无隐讳之词,盖其罪鲁之深也。先儒之说,区区于叛人之过恶,其论固已狭矣。且夫《春秋》岂为穿窬窃盗之人而作哉?使天下之诸侯,皆莫肯容夫如此之人,而穿窬盗窃之事,将不禁而自绝,此《春秋》之所以用意于其本也。《左氏》曰:“或求名而不得,或欲盖而名彰。书齐豹盗,三叛人名。”而《公羊》之说,最为疏谬,以为叔术之后而通滥于天下,故不系黑肱于邾。呜呼,谁谓孔子而贤叔术耶?
盖尝论之。黑肱之不系邾也,意其若栾盈于之不系于晋欤?栾盈既奔齐,而还入曲沃以叛,故书曰“栾盈入于晋”。黑肱或者既绝于邾,而归窃其邑以叛欤?当时之简牍既亡,其详不可得而闻矣。然以类而求之,或亦然欤?《谷梁》曰:“不言邾,别乎邾也;不言滥子,非天子之所封也。”此尤迂阔而不可用矣。
【论春秋变周之文(何休解)】
三家之传,迂诞奇怪之说,《公羊》为多,而何休又从而附成之。后之言《春秋》者,黜周王鲁之学与夫谶纬之书者,皆祖《公羊》。《公羊》无明文,何休因其近似而附成之。愚以为何休,《公羊》之罪人也。凡所谓《春秋》变周之文从商之质者,皆出于何氏,愚未尝观焉。滕侯、薛侯来朝。齐侯使其弟年来聘。何休曰:质家亲亲。故先滕侯而加录齐侯之母弟。且夫亲亲者,周道也。先宗盟而后异姓者,周制也。郑忽出奔卫。《公羊传》曰:“忽何以名?春秋伯、子、男一也。词无所贬。”何休曰:“商爵三等,春秋变周五等之爵而从焉。《记》:“诸侯失地名。”而文十二年成阝伯来奔,《公羊》亦曰:“何以不名?兄弟词也。”忽之出奔,其为失国,岂不甚明,而《春秋》独无贬焉。虽然,《公羊》何为而为此说也?《春秋》未逾年之君皆称子,而忽独不然,此《公羊》之所以为此说也。且《春秋》之书,夫岂一概。卫宣未葬,而嗣子称侯以出会,书曰“及宋公卫侯燕人战”。郑忽外之抚援,内之无党,一夫作难,奔走无告,郑人贱之,故赴以名,书曰“顾忽出奔卫”。卫侯未逾年之君也,郑忽亦未逾年之君也,因其自侯之而侯之,因其自名而名之,皆所以变常而示讥也。且夫以例而求《春秋》者,乃愚儒之事也。孔子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又曰“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由此观之,夫子皆有取于三代,而周居多焉。况乎采周公之集以作《春秋》,而曰变周之文者,吾不信也。
●卷四十二
◎论十首
【宋襄公论】
鲁僖公二十二年冬十一月一日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苏子曰:“《春秋》书战,未有若此之严而尽也。宋公,天子之上公。宋,先代之后,于周为客,天子有事▯番焉,有丧拜焉,非列国诸侯之所敢敌也。而曰“及楚人战于泓。”楚,夷狄之国,人微者之称。以天子之上公,而当夷狄之微者,至于败绩,宋公之罪,盖可见矣。而《公羊传》以为文王之战不过此,学者疑焉。故不可以不辩。
宋襄公非独行仁义而不终者也。以不仁之资,盗仁者之名尔。齐宣有牵牛而过堂下者,曰:“牛何之?”曰:“将以衅钟。”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夫舍一牛,于德未有所损益者,而孟子与之以王。所谓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三代之所共也。而宋襄公执曾阝子用于次睢之社,君子杀一牛犹不忍,而宋公戕一国君若犬豕然,此而忍为之,天下孰有不忍者耶!泓之役,身败国衄,乃欲以不重伤、不禽二毛欺诸侯。人能纟▯其兄之臂以取食,而能忍饥于壶餐者,天下知其不情也。襄公能忍于曾阝子,而不忍于重伤二毛,此岂可谓其情也哉?桓文之师,存亡继绝,犹不齿于仲尼之门,况用人于夷鬼以求霸,而谓王者之师可乎?使曾阝子有罪而讨之,虽声于诸侯而戮于社,天下不以为过。若以喜怒兴师,则秦穆公获晋侯,且犹释之,而况敢用诸淫昏之鬼乎?以愚观之,宋襄公,王莽之流。襄公以诸侯为可以名得,王莽以天下为可以文取也。其得丧小大不同,其不能欺天下则同也。其不鼓不成列,不能损襄公之虐。其抱孺子而泣,不能盖王莽之篡。使莽无成则宋襄公。使襄公之得志,亦一莽也。
古人有言:“图王不成,其弊犹足以霸。”襄公行王者之师,犹足以当桓公之师,一战之余,救死扶伤不暇。此独妄庸耳。齐桓、晋文得管仲、子犯而兴,襄公有一子鱼不能用,岂可同日而语哉。自古失道之君,如是者多矣,死而论定。未有如宋襄公之欺于后世者也。
【秦始皇帝论】
译孔子对于庶其、牟夷、黑肱三人责备较轻,对于鲁国却罪责很深。他们偷窃城邑、背叛国君,做的是穿墙行窃的事情,市井屠夫和卖酒人尚且羞于谈论这种行为,又哪里值得用来加重君子所受的讥刺呢?鲁国是周公的后代,守护天子东方的屏藩,却招揽聚集小国叛逃、流亡的臣子,同他们一起做盗窃之事,孔子难道不是悲伤痛惜吗?所以对于三个叛臣,孔子完整地记载其姓名,直截了当地书写,没有隐讳的措辞,大概正是因为他深深责备鲁国。前代儒者的说法,局限在叛臣个人的罪恶上,他们的议论实在狭窄。而且《春秋》难道是为穿墙行窃的盗贼而作的吗?假使天下诸侯都不肯容纳这样的人,那么穿墙盗窃的事情就会不需禁止而自行断绝;这才是《春秋》在根本问题上用意的地方。《左氏传》说:“有的人想求取名声却没有得到,有的人想掩盖事情却反而使名声显扬。” “记载齐豹为盗,却记载三个叛臣的姓名。” 《公羊传》的说法最为疏漏荒谬,认为黑肱是叔术的后代,在天下通行滥邑,所以不把黑肱系属于邾国。唉!谁说孔子会认为叔术贤明呢?我曾经对此作过论述。黑肱不系属于邾国,我猜想这大概像栾盈不系属于晋国吧?栾盈逃奔齐国以后,又返回曲沃发动叛乱,所以经文说“栾盈进入晋国”。黑肱或者已经同邾国断绝关系,又回去窃取自己的城邑而叛乱吗?当时的简册已经亡佚,详情无法听闻了。然而按照同类事情推求,或许也是这样吧?《谷梁传》说:“不说邾,是把他同邾分开;不说滥子,是因为滥不是天子所封的土地。”这就更加迂曲疏阔,不能采用了。【论春秋变周之文(何休解)】三家传注中迂腐荒诞、奇异怪诞的说法,《公羊传》最多,而何休又顺着这些说法加以附会完成。后世谈论《春秋》、主张贬黜周王而尊崇鲁国的学说以及谶纬书籍的人,都以《公羊传》为祖源。《公羊传》没有明文,何休因其近似之处而附会成说。我认为何休是《公羊传》的罪人。凡是所谓“《春秋》改变周代的文辞而遵从商代质朴制度”的说法,都是何氏提出的,我从来没有认可过。滕侯、薛侯来朝见。齐侯派他的弟弟年来聘问。何休说:商代制度亲近亲属,所以先写滕侯,又特别记录齐侯的同母弟弟。再说,亲近亲属是周道;先写同宗盟国而后写异姓,是周代制度。郑国的忽逃奔卫国。《公羊传》说:“忽为什么直称名字?因为《春秋》中伯、子、男三等爵位相同,文字没有贬义。”何休说:“商代爵位只有三等,《春秋》改变周代五等爵位而依从商制。”《礼记》说:“诸侯失去土地就直称名字。”而《文公十二年》郕伯来投奔,《公羊传》也说:“为什么不称名字?因为是兄弟关系。”忽出奔卫国,是失去国家,难道还不明显吗?可是《春秋》唯独不加贬抑。即便如此,《公羊传》为什么要作出这种说法呢?《春秋》中没有超过即位年限的君主都称“子”,而忽唯独不是这样,这就是《公羊传》作出这种解释的原因。况且《春秋》的记载,哪里能一概而论?卫宣公尚未下葬,继位的儿子却称侯而出席会盟,经文记作“与宋公、卫侯、燕人交战”。郑国的忽,外无援助,内无党羽,一人发难,便仓皇逃走、无处申诉,郑人轻视他,所以把他的名字报告上去,经文记作“〔顾〕忽出奔卫”。卫侯是即位未满一年的君主,郑忽也是即位未满一年的君主;因卫侯自称侯,便称他为侯;因郑忽被直称名字,便也称他为名字,这都是改变常例来表示讥刺。况且按照固定条例去推求《春秋》,是愚昧儒生的做法。孔子采用夏代的历法,乘坐殷代的车,佩戴周代的礼帽,又说:“周代的礼制多么灿烂啊,我遵从周。”由此看来,孔子对三代都有取用,而对周代取用最多。何况孔子采集周公的典章来作《春秋》,却说它改变周代的文辞,我不相信。●卷四十二 ◎论十首 【宋襄公论】鲁僖公二十二年冬十一月一日己巳日为朔日,宋公与楚国人交战于泓地,宋军大败。苏轼说:“《春秋》记载战争,从来没有像这一次这样严厉而周详的。宋公是天子之下的上公;宋国是前代的后裔,在周朝属于宾客,天子有祭祀时要到宋国举行▯番礼,天子有丧事时宋国要行拜礼,不是列国诸侯敢于抗拒的对象。可是经文却说‘与楚国人交战于泓’。楚国是夷狄之国,‘人’是对地位低微者的称呼。以天子之下的上公,对抗夷狄中地位低微的人,竟至于大败,宋公的罪过由此大概可以看出来了。然而《公羊传》认为文王的战争还不如这次,学者对此产生疑问,所以不能不加以辨析。宋襄公不只是实行仁义却没有坚持到底的人,他是凭借不仁的资质窃取仁者名声的人。齐宣王曾看见有人牵牛经过堂下,问:“牛要到哪里去?”回答说:“将要用它来衅钟。”齐宣王说:“把它放了吧,我不忍心看它恐惧战栗、像没有罪一样走向死亡。”放掉一头牛,在德行上本来没有什么增损,孟子却因此许以王道。所谓凭借不忍看别人受苦的心,实行不忍让别人受苦的政事,是三代共同的原则。宋襄公却在次睢之社把曾阝子作为牺牲使用;君子连杀一头牛都不忍心,宋公却把一个国君像狗猪一样杀害。既然能忍心做这种事,天下还有什么人是他不能忍心杀害的呢?泓地之战,他本人失败、国家受辱,却想用“不使敌人受到严重创伤”“不俘获头发斑白的人”来欺骗诸侯。一个人如果能够捆住哥哥的手臂来夺取食物,却能够忍受饥饿而只吃一壶饭,天下人都知道他并非真心。宋襄公能够忍心杀曾阝子,却不能忍心让敌军受到重创、俘获白发老人,这难道可以说是他的真心吗?齐桓公、晋文公的军队,保存灭亡的国家、接续断绝的世系,尚且不被孔子认可,何况借助夷狄鬼神来求取霸业,难道能说是王者的军队吗?假使曾阝子有罪而讨伐他,即使向诸侯宣布罪状、在社坛杀掉他,天下也不会认为过分。若是因为个人喜怒而兴兵,秦穆公俘获晋侯后尚且释放了他,何况怎么敢把人用于那些淫乱昏昧的鬼神呢?在我看来,宋襄公和王莽是一类人。宋襄公认为可以凭借名义取得诸侯,王莽认为可以凭借文章名分取得天下。他们所得与所失有大小不同,但不能欺骗天下这一点相同。宋襄公不击鼓、不等敌军列好阵势再交战,并不能减轻他的暴虐;王莽抱着孺子哭泣,也不能掩盖他的篡夺。如果王莽没有成功,他就是宋襄公;如果宋襄公实现了志愿,也就是另一个王莽。古人说过:“谋求王业没有成功,留下的弊端还足以成就霸业。”宋襄公实行王者的军队,即使还足以同齐桓公的军队相比,经过一场战争后也只能忙于救治垂死者、扶助伤员。这只是狂妄而平庸罢了。齐桓公、晋文公得到管仲、子犯的辅佐而兴起,宋襄公有子鱼这样的人却不能任用,哪里能相提并论呢?自古失道的君主,这样的很多,死后评价才确定;但从来没有像宋襄公这样被后世欺骗的。【秦始皇帝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