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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集藏欧阳修集五十七

卷六十一·居士外集卷十一◎经旨十八首

集藏 · 四库别集 · 已译 · 第 189–197 段

或问曰:“王弼所用卦、爻、《彖》、《象》,其说善乎?”曰:“善矣,而未尽也。夫卦者,时也。时有治乱,卦有善恶。然以《彖》、《象》而求卦义,则虽恶卦,圣人君子无不可为之时。至其爻辞,则艰厉悔吝凶咎,虽善卦亦尝不免。是一卦之体而异用也。卦、《彖》、《象》辞常易而明,爻辞常怪而隐。是一卦之言而异体也。知此,然后知《易》矣。夫卦者,时也;爻者,各居其一位者也。圣人君子道大而智周,故时无不可为。凡卦及《彖》、《象》,统言一卦之义,为中人以上而设也。爻之为位有得失,而居之者逆顺六位,君子小人之杂居也。君子之失位,小人之得位,皆凶也。居其位而顺其理者吉,逆其理者亦凶也。六爻所以言得失顺逆,而告人以吉凶也。爻辞兼为中人以下而设也。是以论卦多言吉,考爻多凶者,由此也。卦、《彖》、《象》辞,大义也。大义简而要,故其辞易而明。爻辞,占辞也。占有刚柔进退之理,逆顺失得吉凶之象,而变动之不可常者也,必究人物之状以为言,所以告人之详也。是故穷极万物以取象,至于臀腓鼠豕,皆不遗其及于怪者,穷物而取象者也。其多隐者,究物之深情也。所以尽万物之理,而为之万事之占也。”

或曰:“《易》曰:‘君子顺天休命’又曰:‘自天▯之,吉无不利。’其《系辞》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易》之为说一本于天乎?其兼于人事乎?’”曰:“止于人事而已矣,天不与也,在诸《否》、《泰》。”“然则天地鬼神之理可以无乎?曰有而不异也,在诸《谦》。知此,然后知《易》矣。《泰》之《彖》曰:‘君子道长,小人道消。’《否》之《彖》曰:‘小人道长,君子道消。’夫君子进,小人不得不退;小人进,君子不得不退。其势然也。君子盛而小人衰,天下治于泰矣;小人盛而君子衰,天下乱于否矣。否、泰,君子小人进退之间尔,天何与焉?,”问者曰:“君子小人所以进退者,其不本于天乎?”曰:“不也。上下交而其志同,故君子进以道;上下不交而其志不通,则小人进以巧。此人事也,天何与焉?”又曰:“《泰》之《彖》不云乎‘天地交而万物通’,《否》之《彖》不云乎‘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乎?”曰:“所以云者,言天地也。其曰上下之交不交者,言人事也。呜呼!圣人之于《易》也,其意深,其言谨。《谦》之《彖》曰:‘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圣人之于事,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所以言出而万世信也。夫日中则昃之,月缺则盈之,天吾不知其心,吾见其亏盈于物者矣。物之盛者变而衰落之,下者顺而流行之,地吾不知其心,吾见其变流于物者矣。贪满者多损,谦卑者多福,鬼神吾不知其心,吾见其祸福之被人者矣。若人则可知其情者也。故天地鬼神不可知其心,而见其迹之在物者,则据其迹曰亏盈,曰变流,曰害福。若人则可知者,故直言其情曰好恶。故曰其意深而言谨也。然会而通之,天地神人无以异也。使其不与于人乎,修吾人事而已;使其有与于人乎,与人之情无以异也,亦修吾人事而已。夫专人事,则天地鬼神之道废;参焉,则人事惑。使人事修则不废天地鬼神之道者,《谦》之《彖》详矣。治乱在人而天不与者,《否》、《泰》之《彖》详矣。推是而之焉,《易》之道尽矣。”

或问曰:“今之所谓《系辞》者,果非圣人之书乎?”曰:“是讲师之传,谓之《大传》,其源盖出于孔子,而相传于易师也。其来也远,其传也多,其间转失而增加者,不足怪也。故有圣人之言焉,有非圣人之言焉。其曰‘《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其‘文王与纣之事欤?殷之末世周之盛德欤?’若此者,圣人之言也,由之可以见《易》者也。‘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幽赞神明而生蓍’,‘两仪生四象’,若此者,非圣人之言,凡学之不通者,惑此者也。知此,然后知《易》矣。”

【石▯论】

夫据天道,仍人事,笔则笔而削则削,此《春秋》之所作也。援他说,攻异端,是所是而非所非,此三《传》之所殊也。若乃上揆之天意,下质诸人情,推至隐以探万事之元,垂将来以立一王之法者,莫近于《春秋》矣。故杜预以谓经者不刊之书,范宁亦云义以必当为理。然至一经之指,三《传》殊说,是彼非此,学者疑焉。

译有人问:‘王弼所采用的卦辞、爻辞、《彖传》《象传》,他的说法好吗?’回答说:‘好,但还没有穷尽。卦,是时势。时势有治有乱,卦有善有恶。然而如果依据《彖传》《象传》来探求卦义,那么即使是不好的卦,圣人和君子也没有不能作为的时势。至于爻辞所说的艰难、危险、悔恨、忧吝、凶祸,即使是好的卦也有时不能避免。这是同一卦的整体而有不同的作用。同一卦的卦辞、《彖传》《象传》通常平易而明白,爻辞通常奇特而隐晦。这是同一卦的言辞而有不同的体制。懂得这一点,然后才懂得《易》。卦,是时势;爻,是各自处在一个位置上的情形。圣人和君子道大而智慧周全,所以没有不可作为的时势。凡是卦以及《彖传》《象传》,总说一卦的意义,是为中等资质以上的人设置的。爻所代表的位置有得有失,居于其位的人有顺有逆;六个位置中杂居着君子和小人。君子失去位置,小人取得位置,都属于凶。处在自己的位置而顺应其道理的吉,违逆其道理的也凶。六爻就是用来说明得失、顺逆,并把吉凶告知人的。爻辞也兼为中等资质以下的人设置。因此,论卦多说吉,考察爻辞多说凶,就是这个原因。’ 卦辞、《彖传》《象传》,讲的是大义。大义简约而要旨明确,所以文辞平易明白。爻辞,是占筮之辞。占筮中有刚柔、进退的道理,有顺逆、得失、吉凶的征象,也有变化流动而不能固定的情形;必须推究人物的状态来措辞,所以是为了详尽地告诫人。因此穷尽万物来取象,甚至臀部、腿部、老鼠、猪等,都没有遗漏;涉及怪异之物,是因为穷究万物来取象。它多有隐晦之处,是因为要探究万物深层的情状。这样才能穷尽万物的道理,并为各种事情作出占断。有人说:“《易》说:‘君子顺应上天所赐的美好命运。’又说:‘上天保佑他,吉祥,没有什么不利。’《系辞》说:‘上天垂示各种征象,显示吉凶,圣人便仿效这些征象。’《易》的学说,究竟根本在于天呢,还是也兼及人事呢?”回答说:“只涉及人事罢了,天并不参与其中,这一点见于《否》《泰》两卦。有人又问:‘那么天地鬼神的道理,难道可以没有吗?’回答说:‘有,但并不与人事不同,这一点见于《谦》卦。懂得这一点,才懂得《易》。《泰》卦的《彖传》说:‘君子的道路增长,小人的道路消退。’《否》卦的《彖传》说:‘小人的道路增长,君子的道路消退。’君子得势,小人就不得不退;小人得势,君子就不得不退,这是形势所决定的。君子强盛而小人衰弱,天下便处于《泰》的安定状态;小人强盛而君子衰弱,天下便处于《否》的混乱状态。《否》《泰》,不过是君子小人进退之间的情形罢了,天参与了什么呢?”问者说:“君子小人所以进退,难道不是根本由于天吗?”回答说:“不是。上下相交,志意相同,所以君子凭借正道进用;上下不相交,志意不能沟通,所以小人凭借机巧进用。这都是人事,天参与了什么呢?”又说:“《泰》卦的《彖传》不是说‘天地交合,万物通达’吗?《否》卦的《彖传》不是说‘天地不交合,万物不能通达’吗?”回答说:“这样说,是在谈天地;说上下交合或不交合,是在谈人事。唉,圣人解释《易》,用意深远,言辞谨慎。《谦》卦的《彖传》说:‘天道使盈满的亏损而使谦下的增益,地道使盈满的改变而使谦下的流行,鬼神使盈满的受祸而使谦下的受福,人道厌恶盈满而喜爱谦下。’圣人对于事物,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所以话一说出,万世都信服。太阳到了正中就向西偏,月亮亏缺了就会逐渐盈满;天的内心,我不知道,但我看见它使万物有亏有盈。万物盛极就转为衰落,处于低下的就顺势流行;地的内心,我不知道,但我看见它使万物变化流动。贪求满盈的人往往多受损,谦卑的人往往多得福;鬼神的内心,我不知道,但我看见祸福降临到人身上。至于人,就可以知道他的内心情状。因此,天地鬼神的内心不可知,但看见它们作用于万物的迹象,就根据这些迹象说它们使物有亏有盈、变化流动,使人受祸或得福。至于人是可以知道的,所以直接说出他的情状,叫作喜爱或厌恶。因此说,它的用意深远而言辞谨慎。然而会通起来看,天地、鬼神和人并没有什么不同。假如天地鬼神不参与人事,那么只需修治我们的人事;假如它们参与人事,那么它们对人的情态也没有不同,仍然只需修治我们的人事。若只专门讲人事,天地鬼神的道理就会被废弃;若把它们与人事混杂起来,人事就会受到迷惑。怎样修治人事而又不废弃天地鬼神的道理,《谦》卦的《彖传》已经讲得很详细了;治乱在于人而天不参与,《否》《泰》两卦的《彖传》已经讲得很详细了。由此推究下去,《易》的道理就完备了。” 有人问:“如今所谓《系辞》,果真不是圣人的书吗?”回答说:“这是讲《易》教师的传授,称为《大传》,它的源头大概出于孔子,后来由讲《易》的人相互传授。流传的时间很久,传抄的本子很多,其中有传失和增添,不足为怪。因此其中有圣人的话,也有不是圣人的话。比如说‘《易》的兴起,大概在中古时代吧?作《易》的人大概有忧患吧?’又说‘是文王和纣王的事情吗?是殷朝末世和周朝盛德的事情吗?’这类话,是圣人的话,依据它们可以看出《易》的意义。至于‘黄河出现图,洛水出现书’、‘圣人幽微地赞助神明而产生蓍草’、‘两仪生出四象’这一类话,不是圣人的话。凡是学《易》而不能通达的人,都是被这些说法迷惑了。懂得这一点,然后才懂得《易》。” 《石▯论》依据天道,联系人的事务,该记载的就记载,该删削的就删削,这是《春秋》创作的原则。援引其他学说,攻击异端,是正确的就肯定,错误的就否定,这是三家《传》各自不同的地方。至于向上考察天意,向下验证人情,推究最隐微的道理以探求万事的根源,垂示给后世以树立一代君王的法则,没有什么比《春秋》更接近这一点了。所以杜预认为,经是不可删改的书;范宁也说,义理以必然恰当为原则。然而对于一部经书的旨意,三家《传》却有不同说法,彼此互相非难,学者因此疑惑。

鲁僖之十六年:“陨石于宋五。六▯退飞,过宋都。”《左氏》传之曰:“石陨于宋,星也。六▯退飞,风也。”《公羊》又曰:“闻其▯真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故先言石而后言五。视之则▯,徐而视之则退飞,故先言六而后言▯。”《谷梁》之意,又谓先后之数者,聚散之辞也,石、▯犹尽其辞,而况于人乎?《左氏》则辨其物,《公》、《谷》则鉴其意。噫!岂圣人之旨不一邪?将后之学者偏见邪?何纷纷而若是也。

且《春秋》载二百年之行事,阴阳之所变见,灾异之所著闻,究其所终,各有条理。且《左氏》以石为星者,庄公七年“星陨如雨”,若以所陨者是星,则当星陨而为石,何得不言星而直曰陨石乎?夫大水、大雪,为异必书。若以小风而▯自退,非由风之力也。若大风而退之,则众鸟皆退,岂独退▯乎?成王之风有拔木之力,亦未闻退飞鸟也。若风能退▯,则是过成王之风矣,而独经不书曰大风退▯乎?以《公羊》之意,谓数石、视▯而次其言。且孔子生定、哀之间,去僖公五世矣,当石陨、▯飞之际,是宋人次于旧史,则又非仲尼之善志也。且仲尼隔数世修经,又焉及亲数石而视▯乎?《谷梁》以谓石后言五、▯先言六者,石、▯微物,圣人尚不差先后,以谨记其数,则于人之褒贬可知矣。若乃“西狩获麟”不书几麟,“鸲鹆来巢”不书几鸲鹆,岂独谨记于石、▯,而忽于麟、鸲鹆乎?如此,则仲尼之志荒矣。殊不知圣人纪灾异,著劝戒而已矣,又何区区于谨数乎?必曰谨物察数,人皆能之,非独仲尼而后可也。

噫!三者之说,一无是矣。而周内史叔兴又以谓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且天裂阳,地动阴,有阴陵阳则曰蚀,阳胜阴则岁旱。阴阳之变,出为灾祥,国之兴亡,由是而作。既曰阴阳之事,孰谓非吉凶所生哉?其不亦又甚乎!

【辨左氏】

左丘明作《春秋外传》,以记诸国之语,其记柯陵之会曰:“单襄公见晋厉公视远而步高,且告鲁成公以晋必有祸乱。成公问之曰:‘天道乎?人事也?’单子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吾见晋侯之容矣。’又曰:‘观其容,知其心。’后卒如单子之言。”甚矣,丘明之好奇,而欲不信其书以传后世也!若单子之言然,则夫单子者,未得为笃论君子也,幸其言与事会而已。不然,丘明从后书之,就其言以合其事者乎?

何以论之?观其容,虽圣人不能知人之心,知其必祸福也。夫礼之为物也,圣人之所以饰人之情而闲其邪僻之具也。其文为制度,皆因民以为节,而为之大防而已。人目好五色,为制文物采章以昭之;耳乐和声,为制金石丝竹以道之;体安尊严,为制冕弁衣裳以服之。又惧其佚而过制也,因为之节。其登车也,有和銮之节;其行步也,有佩玉之节;其环拜也,有钟鼓之节。其升降周旋,莫不有节。是故有其服,必有其容。故曰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则外闲其邪,而使非僻之心不入而已。衣冠之不正,瞻视之不尊,升降周旋之不节,不过不中礼而已,天之祸福于人也,岂由是哉?人之心又能以是而知之乎?夫喜怒哀乐之动乎中,必见乎外,推是而言犹近之。单子则不然,乃以绝义弃德因其视瞻行步以观之,又以谓不必天道止于是,而祸福于是皆可以必。此故所谓非笃论君子,而其言幸与事会者也。

《书》曰:“象恭滔天。”又曰:“巧言令色孔壬。”夫容之与心,其异如此。故曰观其容,虽圣人不能知其心。尧、舜之无后,颜回之短命,虽圣人不可必。夫君子之修身也,内正其心,外正其容而已。若曰因容以知心,遂又知其祸败,则其可乎?

【三年无改问】

译鲁僖公十六年记载:“五块陨石落在宋国,六只▯鸟倒着飞过宋国都城。”《左氏传》解释说:“落在宋国的石头其实是星星。六只▯鸟倒飞,是因为风。”《公羊传》又说:“听见它震然落下的声音,观察才知道是石头,仔细辨认才知道是五块,所以先说石头,后说五块;远看是鸟,慢慢仔细看才知道是倒飞,所以先说六只,后说鸟。”《谷梁传》的意思又认为,先后说数目,是因为事物聚集或分散的说法;对于石头、鸟尚且把言辞说尽,何况对人呢?《左氏传》是在辨明事物,《公羊传》《谷梁传》是在体察其中的意义。唉,难道圣人的旨意不一致吗?还是后世学者各执偏见呢?为什么纷纷扰扰到了这种地步呢?” 况且《春秋》记载二百年间的事迹,以及阴阳变化所显现的现象、灾异所显著流传的事情,推究它们的结果,各自都有条理。再说,《左氏传》把石头说成星星;庄公七年有“星星陨落如同下雨”的记载,如果陨落的东西是星星,那么应当说星星陨落后变成石头,怎么能不说星星而直接说陨石呢?大水、大雪,作为灾异一定要记载。假如只是小风使鸟自行倒飞,那并不是风的力量;假如是大风把鸟吹得倒飞,那么众鸟都应当倒飞,难道只有▯鸟倒飞吗?成王时代的风有拔树的力量,也没有听说能使鸟倒飞。假如风能使▯鸟倒飞,那就超过成王时代的风了;可是经文为什么只说‘大风使▯鸟倒飞’,却不记载呢?按照《公羊传》的意思,是先数石头、再观察鸟,因而安排言辞次序。况且孔子出生在定公、哀公之间,距离僖公已经五代;当时石头陨落、鸟倒飞,正是宋人编次旧史的时候,这样一来,又不是仲尼善于记载了。况且仲尼隔了几代修订经书,又怎么能亲自数石头、观察鸟呢?《谷梁传》认为,石头先说石,后说五;鸟先说六,后说鸟,是因为石头、鸟都是微小事物,圣人尚且不颠倒先后,谨慎地记载数目,那么对于人的褒贬就可想而知了。可是“西狩获麟”不记载捕获了几只麒麟,“鸲鹆来巢”不记载来了几只鸲鹆,难道偏偏谨慎记载石头和鸟的数目,却忽略麒麟和鸲鹆吗?” 如果这样说,那么仲尼的用意就荒谬了。殊不知圣人记载灾异,只是为了彰明劝善惩恶的戒意罢了,又何必拘泥于谨慎记数呢?如果一定说谨慎辨物、考察数目是圣人的用意,那么人人都能做到,并不是只有仲尼才能做到。唉,三家的说法,没有一种是正确的。周朝内史叔兴又认为,阴阳变化的事情,并不是产生吉凶的原因。天裂是阳气的表现,地震是阴气的表现;阴气压过阳气,就叫日蚀;阳气胜过阴气,年成就会干旱。阴阳的变化显现出来,就成为灾祥,国家的兴亡也由此发生。既然说是阴阳的事情,谁能说它不是产生吉凶的原因呢?他的说法不是更加荒谬吗!” 《辨左氏》左丘明作《春秋外传》,用来记载各国的话。他记载柯陵会盟时说:“单襄公看见晋厉公目光远视、步伐高迈,就告诉鲁成公说晋国一定会有祸乱。成公问他:‘这是天道吗,还是人事呢?’单子说:‘我不是盲人乐师或史官,哪里知道天道?我所看见的只是晋侯的容貌。’又说:‘观察人的容貌,就能知道他的内心。’后来事情果然像单子所说。”左丘明真是太喜欢猎奇了,竟想使人不相信他的书,还把它流传给后世!如果单子的话是对的,那么单子就不能算是持论笃实的君子,只不过幸而他的话碰巧与事情相合罢了。否则,难道是丘明事后才把这件事写下来,迁就单子的话来附会事情吗?” 凭什么这样评论呢?观察人的容貌,即使圣人也不能据此知道人的内心,更不能知道他必定会遭遇祸福。礼这种东西,是圣人用来修饰人的情感、限制邪僻行为的工具。礼的外在形式成为制度,都是顺应民情为人制定节制,只是设置大的防范罢了。人的眼睛喜爱五色,就制定文饰、器物、彩章来彰显它;耳朵喜爱和谐的声音,就制定钟、磬、琴、瑟等来引导它;身体安于尊严的姿态,就制定冠帽、衣裳来规范它。又怕人放纵而超过制度,于是又为这些规定节度。登车有和、銮铃的节度,行走有佩玉的节度,环绕行礼有钟鼓的节度;升降、周旋,没有一样没有节度。因此有了相应的服饰,就必然有相应的仪容。所以说,端正衣冠,尊重视态,使人看见后肃然畏惧,不过是从外在约束邪僻,使不正之心不能进入罢了。衣冠不端正,视态不庄重,升降周旋不合节度,不过是不合礼仪罢了,天降祸福于人,难道会由此而来吗?人的内心又怎么能由此看出来呢?喜怒哀乐从内心发动,必然会表现在外在容貌上;据此推论,还比较接近事实。单子却不是这样,竟然凭借违背礼义、抛弃道德的视态和步伐来观察,又认为不必说天道只在这些表现上,而人的祸福也都可以由此确定。这就是所谓不能算持论笃实的君子,而他的话只是幸而与事实碰巧相合。《尚书》说:“象恭敬的外表,内心却放纵到侵犯上天。”又说:“花言巧语、伪善的脸色,极其奸佞。”容貌和内心的差别竟是这样。所以说,观察人的容貌,即使圣人也不能知道他的内心。尧、舜没有贤能的后代,颜回短命,即使圣人也不能预先确定。君子修养自身,只是内在端正自己的心,外在端正自己的容貌罢了。如果说可以凭容貌知道内心,进而又能知道他的祸败,这能行吗?” 《三年无改问》

或问:“传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信乎?”曰:“是有孝子之志焉,蹈道则未也。凡子之事其亲,莫不尽其心焉尔。君子之心正,正则公。尽正心而事其亲,大舜之孝是也,盖尝不告而娶矣,岂曰不孝乎?至公之道也。惟至公,不敢私其所私,私则不正。以不正之心事其亲者,孝乎?非孝也。故事亲有三年无改者,有终身而不可改者,有不俟三年而改者,不敢私其所私也。衰麻之服,祭祀之礼,哭泣之节,哀思之心,所谓三年而无改也。世其世,奉其遗体,守其宗庙,遵其教诏,虽终身不可改也。国家之利,社稷之大计,有不俟三年而改者矣。禹承尧、舜之业,启嗣之,无改焉可也。武王继文之业,成王嗣之,无改焉可也。使舜行瞽之不善,禹行鲧之恶,曰俟三年而后改,可乎?不可也。凡为人子者,幸而伯禹、武王为其父,无改也,虽过三年,忍改之乎?不幸而瞽、鲧为其父者,虽生焉犹将正之,死可以遂而不改乎?文王生而事纣,其死也,武王不待毕丧而伐之,敢曰不孝乎?至公之道也。鲁隐让桓,欲成父志,身终以弑,《春秋》讥之,可曰孝乎?私其私者也。故曰凡子之事其亲者,尽其心焉尔。心贵正,正则不敢私,其所私者大孝之道也。”

曰:“然则言者非乎?”曰:“夫子死,门弟子记其言,门弟子死,而书写出乎人家之壁中者,果尽夫子之言乎哉?”

【诗解统序】

五经之书,世人号为难通者,《易》与《春秋》。夫岂然乎?经皆圣人之言,固无难易,系人之所得有深浅。今考于《诗》,其难亦不让二经,然世人反不难而易之,用是通者亦罕。使其存心一,则人人皆明,而经无不通矣。

大抵谓《诗》为不足通者有三:曰章句之书也,曰淫繁之辞也,曰猥细之记也。若然,孔子为泛儒矣。非唯今人易而不习之,考于先儒亦无几人。是果不足通欤?唐韩文公最为知道之笃者,然亦不过议其序之是否,岂是明圣人本意乎!《易》、《书》、《礼》、《乐》、《春秋》,道所存也。《诗》关此五者,而明圣人之用焉。习其道不知其用之与夺,犹不辨其物之曲直而欲制其方圆,是果于其成乎!故二《南》牵于圣贤,《国风》惑于先后,《豳》居变《风》之末,惑者溺于私见而谓之兼上下,二《雅》混于小、大而不明,三《颂》昧于《商》、《鲁》而无辨,此一经大概之体,皆所未正者。先儒既无所取舍,后人因不得其详,由是难易之说兴焉。毛、郑二学,其说炽辞辩固已广博,然不合于经者亦不为少,或失于疏略,或失于谬妄。盖《诗》载《关雎》,上兼商世,下及武、成、平、桓之间,君臣得失、风俗善恶之事阔广{宀遂}邈,有不失者鲜矣,是亦可疑也。予欲志郑学之妄,益毛氏疏略而不至者,合之于经,故先明其统要十篇,庶不为之芜泥云尔。

【二南为正风解】

天子诸侯当大治之世,不得有《风》,《风》之生,天下无王矣。故曰诸侯无正《风》。然则《周》、《召》可为正乎?曰:可与不可,非圣人不能断其疑。当文王与纣之时,可疑也。二《南》之诗,正、变之间可疑也。可疑之际,天下虽恶纣而主文王,然文王不得全有天下尔,亦曰服事于纣焉。则二《南》之诗作于事纣之时,号令征伐不止于受命之后尔,岂所谓周室衰而《关雎》始作乎?史氏之失也。推而别之,二十五篇之诗,在商不得为正,在周不得为变焉。上无明天子,号令由己出,其可谓之正乎?二《南》起王业,文王正天下,其可谓之变乎?此不得不疑而轻其与夺也。学《诗》者多推于周而不辨于商,故正、变不分焉。以治乱本之二《南》之诗,在商为变,而在周为正乎。或曰:未谕。曰:推治乱而迹之,当不诬矣。

【周召分圣贤解】

圣人之治无异也,一也。统天下而言之,有异焉者,非圣人之治然矣,由其民之所得有浅深焉。文王之化,出乎其心,施乎其民,岂异乎?然孔子以《周》、《召》为别者,盖上下不得兼,而民之所化有浅深尔。文王之心则一也,无异也。而说者以为由周、召圣贤之异而分之,何哉?大抵周南之民得之者深,故因周公之治而系之,岂谓周公能行圣人之化乎?召南之民得之者浅,故因召公之治而系之,岂谓召公能行圣人之化乎?殆不然矣。

译有人问:“传文说‘三年之内不改变父亲的道路,可以说是孝了’,可信吗?”回答说:“其中有孝子的心志,但实行道义还没有做到。凡是子女侍奉父母,没有不是竭尽自己的心意罢了。君子的心端正,端正就公正。竭尽端正之心来侍奉父母,大舜的孝就是这样;他曾经没有禀告父母就娶妻,难道能说不孝吗?这是至公的道理。只有极其公正,才不敢把自己所偏爱的事物当作私有;一有私心,就不正。用不正的心来侍奉父母,算孝吗?不是孝。因此,侍奉父母,有三年不改变的,有终身不能改变的,也有不等三年就必须改变的,都是因为不敢把自己偏爱的事情当作私事。穿衰麻丧服、遵行祭祀礼仪、按照节度哭泣、怀有哀痛思念之心,这就是所谓三年不改变。继承他的世业,奉守他的遗体,守护他的宗庙,遵循他的教诲,即使终身也不能改变。国家的利益、社稷的大计,有些却不能等满三年才改变。禹承继尧、舜的事业,启继承禹的事业,可以不改变;武王继承文王的事业,成王继承武王的事业,可以不改变。假如舜实行瞽叟的不善,禹实行鲧的罪恶,却说等三年以后再改,能行吗?不能。凡是做人子女的,幸而伯禹、武王是自己的父亲,父亲的事业没有错误,即使过了三年,难道忍心改变它吗?” 不幸而瞽叟、鲧是自己的父亲,即使父亲活着也将纠正他的错误,父亲死了难道就可以任其如此而不改吗?文王活着时侍奉纣王,文王死后,武王没有等到丧期结束就讨伐纣王,敢说这不孝吗?这是至公的道理。鲁隐公把君位让给桓公,想成全父亲的遗志,自己却终于被杀,《春秋》讥刺他,能说这是孝吗?这是把自己的私心当作私人的事情了。所以说,凡是子女侍奉父母,只是竭尽自己的心意罢了。心贵在端正,端正了就不敢徇私;能够不徇私于自己所偏爱的事情,才是大孝的道理。” 有人说:“那么,传这句话的人错了吗?”回答说:“孔子死后,门下弟子记载他的话;门下弟子死后,从人家墙壁中发现并抄写出来的书,果真全都是孔子的话吗?” 《诗解统序》五经之书,世人称为难以通晓的,是《易》和《春秋》。难道真是这样吗?经书都是圣人的话,本来没有难易之分,只在于人们所得的深浅不同。如今考察《诗》,它的难处也不亚于这两部经,但世人反而不认为难,轻易放过它,因此真正通晓它的人也很少。假如专心致志,人人都能明白,经书就没有不能通晓的了。大概认为《诗》不值得通晓的理由有三种:说它只是讲章句的书,说它只是淫靡繁杂的言辞,说它只是琐猥细碎的记载。如果真是这样,孔子就成了一个浮泛的儒者了。不只是如今的人把它看得容易而不学习,考察先儒,也没有几个人真正通晓它。这难道果真不值得通晓吗?唐代韩文公是最笃实通晓道的人,然而也不过议论《诗序》是否正确,难道这就是明白圣人的本意吗?《易》《书》《礼》《乐》《春秋》,是道理所寄托的地方;《诗》关联这五经,并且彰明圣人施行道理的作用。学习道理却不知道它的作用如何取舍,就像不辨别事物的曲直,却想制定方圆一样,这样难道能真正有所成就吗?因此,二《南》被周公、召公牵连解释,《国风》被篇章先后迷惑,《豳》排在变《风》的末尾,迷惑的人拘泥于私见而说它兼有上下之义;二《雅》混同于《小雅》《大雅》而不能明辨;三《颂》对《商颂》《鲁颂》含糊不清而没有分别。这部经书的大体体例,都是尚未厘正的。先儒既然没有取舍,后人便不能得到详细说明,于是难易之说兴起。毛氏、郑氏两家学说,论述繁盛、辞辩坚实,固然已经广博,但不合于经文的地方也不少,有的失于疏略,有的失于荒谬妄诞。《诗》从《关雎》开始,上接商代,下至武王、成王、平王、桓王之间,君臣得失、风俗善恶的事情广阔而遥远,能够没有失误的地方很少,这也是值得怀疑的。我想记载郑氏学说的荒谬,补充毛氏疏略而没有说到的地方,使它们与经文相合,所以先阐明《诗》的总纲十篇,希望不至于杂乱烦琐罢了。《二南为正风解》天子、诸侯处在大治之世,不应当有《风》;《风》产生,说明天下已经没有天子了。所以说,诸侯没有正《风》。那么《周南》《召南》可以算正《风》吗?回答说:可以,也可以说不可以,若不是圣人,不能断定其中的疑问。文王和纣王在位的时候,情况就值得怀疑;二《南》的诗,处在正《风》和变《风》之间,也值得怀疑。在这种可疑的时期,天下人虽然厌恶纣王而拥护文王,但文王还不能完全拥有天下,只能说仍然服事纣王。因此,二《南》的诗作于文王服事纣王的时候,号令和征伐也不只是受命以后才有,难道是所谓周王室衰微以后《关雎》才开始创作的吗?这是史官的错误。进一步分别来看,二《南》二十五篇诗,在商代不能称为正《风》,在周代也不能称为变《风》。上面没有明德的天子,号令由自己发出,怎么能称为正《风》?二《南》开始表现王业,文王使天下归正,怎么能称为变《风》?这里不能不疑惑,也不能轻易作出取舍。学习《诗》的人大多只推究周代,而不辨别商代,所以正《风》、变《风》不能分开。以治乱的根源来考察二《南》的诗,它们在商代是变《风》,在周代是正《风》吗?有人说:“还不能明白。”回答说:“推究治乱而考察其事迹,应当不会错。” 《周召分圣贤解》圣人的治理没有不同,是一致的。总括天下来说,有不同的地方,那就不是圣人的治理,而是由于百姓所得到的教化有深浅不同。文王的教化,发自他的内心,施加于他的百姓,难道会有不同吗?然而孔子把《周南》《召南》区别开来,大概是因为上下不能兼属,而百姓所受的教化有深浅罢了。文王的心是一致的,没有不同。解说者却认为这是由于周公、召公的贤圣有差别,所以分别归属,为什么呢?大概周南的百姓所得教化较深,所以因周公的治理而归属周南;难道是说周公能够实行圣人的教化吗?召南的百姓所得教化较浅,所以因召公的治理而归属召南;难道是说召公能够实行圣人的教化吗?恐怕并不是这样。

或曰:“不系于《雅》、《颂》,何也?”曰:“谓其本诸侯之诗也。”又曰:“不统于变《风》何也?”曰:“谓其周迹之始也,列于《雅》、《颂》,则终始之道混矣;杂于变《风》,则文王之迹殆矣。《雅》、《颂》焉不可混周迹之始,其将略而不具乎,圣人所以虑之也,由是假周、召而分焉,非因周、召圣贤之异而别其称号尔。盖民之得者深,故其心厚;心之感者厚,故其诗切。感之薄者亦犹其深,故其心浅;心之浅者,故其诗略。是以有异焉。非圣人私于天下,而浅深厚薄殊矣。”

“二《南》之作,当纣之中世而文王之初,是文王受命之前也。世人多谓受命之前则太姒不得有后妃之号。夫后妃之号非诗人之言,先儒序之云尔。考于其诗,惑于其序,是以异同之论争起,而圣人之意不明矣。”

【王国风解】

六经之法,所以法不法,正不正。由不法与不正,然后圣人者出,而六经之书作焉。周之衰也,始之以夷、懿,终之以平、桓,平、桓而后,不复支矣。故《书》止《文侯之命》而不复录,《春秋》起周平之年而治其事,《诗》自《黍离》之什而降于《风》。绝于《文侯之命》,谓教令不足行也;起于周平之年,谓正朔不足加也;降于《黍离》之什,谓《雅》、《颂》不足兴也。教令不行,天下无王矣;正朔不加,礼乐遍出矣;《雅》、《颂》不兴,王者之迹息矣。

《诗》、《书》贬其失,《春秋》悯其微,无异焉尔。然则诗处于《卫》后而不次于二《南》,恶其近于正而不明也;其体不加周姓而存王号,嫌其混于诸侯而无王也。近正则贬之不著矣,无王则绝之太遽矣。不著云者,《周》、《召》二《南》至正之诗也,次于至正之诗,是不得贬其微弱而无异二《南》之诗尔。若然,岂降之乎!太遽云者,《春秋》之法书王以加正月,言王人虽微必尊于上,周室虽弱不绝其王。苟绝而不与,岂尊周乎!故曰:王号之存,黜诸侯也;次《卫》之下,别正、变也。桓王而后,虽欲其正风,不可得也。《诗》不降于厉、幽之年,亦犹《春秋》之作不在惠公之世尔。《春秋》之作,伤典、诰之绝也;《黍离》之降,悯《雅》、《颂》之不复也。幽、平而后,有如宣王者出,则礼乐征伐不自诸侯,而《雅》、《颂》未可知矣,奈何推波助澜,纵风止燎乎!

【十五国次解】

《国风》之号起《周》终《豳》,皆有所次,圣人岂徒云哉!而明《诗》者,多泥于疏说而不通。或者又以为圣人之意,不在于先后之次。是皆不足为训法者。

大抵《国风》之次以两而合之,分其次以为比,则贤善者著而丑恶者明矣。或曰:“何如其谓之比乎?”曰:《周》、《召》以浅深比也,《卫》、《王》以世爵比也,《郑》、《齐》以族氏比也,《魏》、《唐》以土地比也,《陈》《秦》以祖裔比也,《桧》、《曹》以美恶比也。《豳》能终之以正,故居末焉。浅深云者,周得之深,故先于召。世爵云者,卫为纣都,而纣不能有之。周幽东迁,无异是也。加卫于先,明幽、纣之恶同,而不得近于正焉。姓族云者,周法尊其同姓,而异姓者为后。郑先于齐,其理然也。土地云者,魏本舜地,唐为尧封。以舜先尧,明晋之乱非魏褊俭之等也。祖裔云者,陈不能兴舜,而襄公能大于秦,子孙之功,陈不如矣。

穆姜卜而遇《艮》之《随》,乃引《文言》之辞以为卦说。夫穆姜始筮时,去孔子之生尚十四年尔,是《文言》先于孔子而有乎。不然,左氏不为诞妄也!推此以迹其怪,则季札观乐之次,明白可验而不足为疑矣。夫《黍离》已下,皆平王东迁、桓王失信之诗,是以列于《国风》,言其不足正也。借使周天子至甚无道,则周之乐工敢以周王之诗降同诸侯乎?是皆不近人情不可为法者。昔孔子大圣人,其作《春秋》也,既微其辞,然犹不公传于人,第口受而已,况一乐工而敢明白彰显其君之恶哉?此又可验孔子分定为信也。本其事而推之以著其妄,庶不为无据云。

【定风雅颂解】

译有人问:“为什么不把它们归入《雅》《颂》呢?”回答说:“因为它们本来是诸侯的诗。”又问:“为什么不把它们总归于变《风》呢?”回答说:“因为它们表现的是周王业的开端。列入《雅》《颂》,周王业开端和终结的道理就混杂了;杂入变《风》,文王的事迹就几乎被抹去了。不能把周王业的开端混入《雅》《颂》,难道就应当略去而不完备吗?这是圣人所忧虑的,所以借周公、召公来分别归属,并不是因为周公、召公的贤圣有差别而分别称名。大概百姓所得教化深,所以内心厚;内心感受深厚,所以诗写得真切。感受较浅,却仍然受到深厚的影响,所以他们的内心浅;内心浅,所以诗写得简略。因此才有不同,并不是圣人偏爱天下某些人,而是百姓所得有深浅、内心有厚薄。” “二《南》的创作,应当在纣王中期、文王初年,也就是文王受命以前。世人大多说,既然在受命以前,那么太姒就不能有‘后妃’的称号。其实‘后妃’的称号不是诗人说的,而是先儒为它作序时这样说的。考察诗句,却被《诗序》迷惑,因此异同的争论纷纷兴起,而圣人的用意反而不明了。” 《王国风解》六经的作用,是用来规范不合规范的,纠正不正确的。由于有不合规范和不正确的现象,圣人才出现,六经之书才写成。周朝衰微,从夷王、懿王开始,到平王、桓王结束;平王、桓王以后,周王室再也支撑不住了。所以《尚书》记载到《文侯之命》便停止,不再记录;《春秋》从周平王年间开始而治理、评议其事;《诗》从《黍离》这一组诗开始降为《风》。在《文侯之命》处停止,是说教令已不足以施行;从周平王年间开始,是说周王的正朔已经不能施加;降为《黍离》之《风》,是说《雅》《颂》已经不足以兴起。教令不能施行,天下就没有王了;正朔不能施加,礼乐就会到处由诸侯自行发出;《雅》《颂》不能兴起,王者的事迹就消失了。《诗》《书》贬斥周王室的过失,《春秋》怜悯周王室的衰微,二者没有不同。既然如此,《诗》把王国风排在《卫》之后,却不排在二《南》之后,是厌恶它接近正《风》却又不够明正;它的体例不加周姓而保存王号,是担心把它混同于诸侯而失去王者地位。接近正《风》,就不能明显贬斥它;不保存王号,又会断绝得太快。所谓不能明显贬斥,是因为《周南》《召南》是最正的诗,把王国风排在最正的诗之后,就不能贬斥它微弱而使它同二《南》没有区别。如果这样,难道还算降为《风》吗?所谓断绝得太快,是说《春秋》的法则在正月上书‘王’,以表明正朔;即便王室之人地位卑微,也一定尊奉其在上位;周王室虽然衰弱,也不能断绝其王统。假如断绝王统而不承认它,怎么能说是尊奉周王呢?所以说,保存王号,是贬抑诸侯;排在《卫》之后,是区别正《风》和变《风》。桓王以后,即使想使它成为正《风》,也不可能了。《诗》没有在厉王、幽王年间降为《风》,也正如《春秋》没有在惠公时代开始创作一样。《春秋》的创作,是为典诰断绝而伤痛;《黍离》降为《风》,是怜悯《雅》《颂》不再兴盛。幽王、平王以后,如果有像宣王那样的人出现,使礼乐、征伐不再由诸侯自行决定,那么《雅》《颂》也未必不能恢复。为什么还要推波助澜,放纵火势蔓延呢!” 《十五国次解》《国风》的编排从《周》开始,到《豳》结束,每一国都有次序,圣人难道只是随便这样安排的吗?可是阐明《诗》的人,大多拘泥于疏略的说法而不能通达。有人又认为,圣人的用意不在于篇章先后的次序。这些说法都不足以作为准则。大体说来,《国风》的次序是两国两国相合编排的,把排列次序作为比较,就能显出贤善,也能彰明丑恶。有人问:“怎样说是比较呢?”回答说:《周》《召》以所得教化的深浅相比;《卫》《王》以世代和爵位相比;《郑》《齐》以姓族相比;《魏》《唐》以土地相比;《陈》《秦》以祖先后裔相比;《桧》《曹》以美善和丑恶相比。《豳》能够以正道结束,所以排在末尾。所谓深浅,是周南百姓所得教化深,所以排在召南之前。所谓世代和爵位,是卫国曾是纣王的都城,但纣王不能真正拥有它;周幽王东迁,也与此相同。把《卫》排在前面,是说明幽王与纣王的罪恶相同,且不得接近正《风》。所谓姓族,是周朝制度尊重同姓,异姓排在后面;郑排在齐之前,道理就是如此。所谓土地,是魏本来是舜的土地,唐是尧所封之地;以舜排在尧之前,是说明晋国的祸乱不同于魏国的狭隘吝啬。所谓祖先后裔,是陈国不能使舜的事业兴盛,而秦襄公却能使秦国强大,论子孙的功业,陈国比不上秦国。穆姜占筮,得到《艮》变为《随》,于是引用《文言》的辞句来解释卦象。穆姜开始占筮时,距离孔子出生还差十四年,那么《文言》难道在孔子以前就已经有了吗?否则,左氏就是荒诞妄言了!由此推究并考察其中的怪异之处,那么季札观乐时所排列的次序,明明可以验证,也就不值得怀疑了。《黍离》以下的诗,都是周平王东迁、桓王失信时期的诗,所以列入《国风》,表示它们不足以列入正《雅》。即使周天子极其无道,周王的乐工难道敢把周王的诗降格为与诸侯相同吗?这些说法都不近人情,不能作为准则。从前孔子是大圣人,他创作《春秋》,已经把言辞写得隐微,却还不把它公开传给世人,只是口头传授罢了;何况一个乐工,怎么敢明白地彰显君主的罪恶呢?这又可以验证孔子分别编定《诗》的说法是可信的。根据事情的本末加以推究,来彰明其中的荒谬,希望不至于没有依据。” 《定风雅颂解》

《诗》之息久矣,天子诸侯莫得而自正也。古诗之作,有天下焉,有一国焉,有神明焉。观天下而成者,人不得而私也;体一国而成者,众不得而违也;会神明而成者,物不得而欺也。不私焉,《雅》著矣;不违焉,《风》一矣;不欺焉,《颂》明矣。然则《风》生于文王,而《雅》、《颂》杂于武王之间。《风》之变,自夷、懿始;《雅》之变,自厉、幽始。霸者兴,变《风》息焉;王道废,《诗》不作焉。秦、汉而后,何其灭然也?王通谓“诸侯不贡诗,天子不采风,乐官不达雅、颂,国史不明变,非民之不作也。诗出于民之情性,情性其能无哉?职诗者之罪也”。通之言,其几于圣人之心矣。或问:“成王、周公之际,《风》有变乎?”曰:《豳》是矣。幸而成王悟也,不然,则变而不能复乎!《豳》之去《雅》,一息焉,盖周公之心也,故能终之以正。

【鲁颂解】

或问:“诸侯无正风,而鲁有《颂》,何也?”曰:“非《颂》也,不得已而名之也。四篇之体,不免变《风》之例尔,何《颂》乎!《颂》惟一章,而《鲁颂》章句不等;《颂》无颂字之号,而今四篇皆有。其序曰‘季孙行父请命于周而史克作之’,亦未离乎强也。《颂》之本,一人是之,未可作焉。访于众人,众人可之,犹曰天下有非之者。又访于天下,天下之人亦曰可,然后作之无疑矣。僖公之政,国人犹未全其惠,而《春秋》之贬尚不能逃,未知其《颂》何从而兴乎!《颂》之美者不过文、武,文、武之《颂》,非当其存而作者也,皆追述也。僖公之德孰与文、武,而曰有《颂》乎!先儒谓名生于不足,宜矣。然圣人所以列为《颂》者,其说有二:贬鲁之强,一也;劝诸侯之不及,二也。请于天子,其非强乎?特取于鲁,其非劝乎?”或曰:“何谓劝?”曰:“僖公之善不过复土宇、修宫室、大牧养之法尔,圣人犹不敢遗之,使当时诸侯有过于僖公之善者,圣人忍绝去而不存之乎?故曰劝尔。而郑氏谓之备三《颂》,何哉?大抵不列于《风》而与其为《颂》者,所谓悯周之失、贬鲁之强是矣,岂郑氏之云乎?”

【商颂解】

古《诗》三百始终于周,而仲尼兼以《商颂》,岂多记而广录者哉?圣人之意,存一《颂》而有三益。大商祖之德,其益一也;予纣之不憾,其益二也;明武王、周公之心,其益三也。曷谓大商祖之德?曰:《颂》具矣。曷谓予纣之不憾?曰:悯废矣。曷谓明武王、周公之心?曰:存商矣。按《周本纪》称武王伐纣,下车而封武庚于宋,以为商后。及武庚叛,周公又以微子继之。是圣人之意,虽恶纣之暴,而不忘汤之德,故始终不绝其为后焉。或曰:《商颂》之存,岂异是乎?曰:其然也,而人莫之知矣。非仲尼、武王、周公之心殆,而成汤之德微,毒纣之恶有不得其著矣。向所谓存一《颂》而有三益焉者,岂妄云哉!

【十月之交解】

《小雅》无厉王之诗,著其恶之甚也。而郑氏自《十月之交》已下,分其篇,以为当刺厉王,又妄指毛公为诂训时移其篇第,因引前后之诗以为据。其说有三:一曰《节》刺师尹不平,此不当讥皇父擅恣。予谓非大乱之世者必不容二人之专,不然李斯、赵高不同生于秦也。其二曰《正月》恶褒姒减周,此不当疾。艳妻之说出于郑氏,非史传所闻。况褒姒之恶,天下万世皆同疾而共丑者,二篇讥之,殆岂过哉?其三曰幽王时司徒乃郑桓公友,此不当云番惟司徒。予谓《史记》所载,郑桓公在幽王八年方为司徒尔,岂止桓公哉?是三说皆不合于经,不可按法。为郑氏者独不能自信,而欲指他人之非,斯亦惑矣。今考《雨无正》已下三篇之诗,又其乱说归向,皆无刺厉王之文,不知郑氏之说何从而为据也?孟子曰:“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意。”非如是,其能通《诗》乎?

【本末论】

《关雎》、《鹊巢》,文王之诗也,不系之文王而下系之周公、召公。召公自有诗,则得列于本国。周公亦自有诗,则不得列于本国,而上系于豳。豳,太王之国也,考其诗,则周公之诗也。周、召,周公、召公之国也,考其诗,则文王之诗也。《何彼▯矣》,武王之诗也,不列于《雅》,而寓于《召南》之风。《棠棣》,周公之诗也,不列于《周南》,而寓于文王之《雅》。卫之诗,一公之诗也,或系之邶,或系之▯,或系之卫。诗述在位之君,而风系已亡之国。晋之为晋久矣,不得为晋,而谓之唐。郑去咸林而徙河南,为郑甚新,而遂得为郑。自汉以来,其说多矣。盖《诗》之类例,不一如此,宜其说者之纷然也。

译《诗》的创作停止已经很久了,天子、诸侯都不能自行端正其制度。古诗的创作,有观察天下而成的,有体察一国而成的,有会合神明而成的。观察天下而创作的,不能由个人私自决定;体察一国而创作的,众人不能违背;会合神明而创作的,万物不能欺骗。不徇私,《雅》便由此显明;不违背,《风》便由此统一;不欺骗,《颂》便由此明白。然而,《风》产生于文王时期,《雅》《颂》则夹杂在武王时期。变《风》从夷王、懿王开始,《雅》的衰变从厉王、幽王开始。霸主兴起,变《风》便停止;王道废弃,《诗》便不再创作。秦、汉以后,为什么衰灭得这样彻底呢?王通说:‘诸侯不进献诗,天子不采集风,乐官不能传达《雅》《颂》,国史不能辨明变《风》,并不是百姓不创作诗。诗出于百姓的情性,情性怎么会没有呢?这是掌管诗的人失职的罪过。’王通的话,已经接近圣人的心意了。有人问:‘成王、周公时期,《风》有变体吗?’回答说:《豳》就是。幸好成王醒悟了,否则变《风》还能恢复吗?《豳》距离《雅》只有一步之遥,大概正是周公的心意,所以能够以正道作结。《鲁颂解》有人问:“诸侯没有正《风》,而鲁国却有《颂》,为什么?”回答说:“它并不是真正的《颂》,是不得已才这样命名的。四篇的体制,不免属于变《风》的例子,哪里算得上《颂》呢?《颂》只有一章,而《鲁颂》的章句长短不一;《颂》没有以‘颂’字命名的称号,而今这四篇都有‘颂’字。它的序说‘季孙行父向周王请求命令,史克为此创作’,也没有脱离强作之意。《颂》的根本条件,是一个人认为它好,还不能创作;询问众人,众人认为可以,仍要说天下还有反对的人;再询问天下,天下人也都说可以,然后创作才没有疑问。僖公的政治,鲁国人尚且没有完全享受到他的恩惠,《春秋》的贬斥他也不能逃脱,不知他的《颂》凭什么兴起呢?《颂》中最美的不过是文王、武王的诗;文王、武王的《颂》也不是在他们当时就创作的,都是后人追述。僖公的德行怎能同文王、武王相比,却说有《颂》吗?先儒说这个名称产生于不足,确实恰当。然而圣人把它列为《颂》,有两个原因:一是贬斥鲁国的强横,二是勉励那些不如鲁国的诸侯。向天子请求命令,难道不是强横吗?” “唯独取法于鲁国,难道不是劝勉吗?”有人问:“什么叫劝勉?”回答说:“僖公的善政不过是恢复疆土、修缮宫室、整顿大规模牧养的制度罢了,圣人尚且不敢遗漏这些;假如当时有诸侯的善行超过僖公,圣人难道忍心把它废弃而不保存吗?所以说这是劝勉。郑氏却说这是为了完备三种《颂》,为什么呢?大概不把它列入《风》,而让它成为《颂》,正是所谓怜悯周王室的过失、贬斥鲁国的强横,难道是郑氏所说的完备三《颂》吗?” 《商颂解》古代《诗》三百篇始于周朝,也终于周朝,而仲尼又把《商颂》包括进去,难道只是因为他记得多、收录得广吗?圣人的用意,是保存一篇《颂》而得到三种益处。大力赞美商朝祖先的德行,这是第一种益处;使纣王不至于完全被遗忘,这是第二种益处;彰明武王、周公的心意,这是第三种益处。为什么说是大力赞美商朝祖先的德行?回答说:《商颂》已经完备地说明了。为什么说使纣王不至于完全被遗忘?回答说:是怜悯商朝的废亡。为什么说彰明武王、周公的心意?回答说:是保存商朝的后裔。按照《周本纪》的记载,武王讨伐纣王后,下车便把武庚封在宋地,使他作为商朝的后代。武庚反叛后,周公又让微子继承商的后统。可见圣人的用意,虽然厌恶纣王的暴虐,却没有忘记成汤的德行,所以始终没有断绝商朝后代的继承。有人说:“《商颂》得以保存,难道就是这个原因吗?”回答说:“确实如此,只是人们不知道罢了。若不是仲尼、武王、周公有这样的心意,成汤的德行就会被湮没,纣王罪恶的毒害也会有不能彰显的地方。前面所说保存一篇《颂》而有三种益处,难道是妄言吗!” 《十月之交解》《小雅》中没有厉王的诗,是为了彰显他的罪恶极其严重。郑氏却从《十月之交》以下,把各篇重新分配,认为它们应当是讽刺厉王的诗,又妄自指称毛公作诂训时移动了篇次,还引用前后的诗来作为依据。他的说法有三点:第一,说《节南山》讽刺师尹不公,这样就不应当讥刺皇父专横放纵。我认为,在大乱的时代之外,必定不能容许两个人专权;否则李斯和赵高就不会同时生在秦国。第二,说《正月》厌恶褒姒使周朝衰败,这样就不应当责怪她。所谓‘艳妻’的说法出自郑氏,并不是史传所记载的。况且褒姒的罪恶,是天下后世共同痛恨、共同鄙弃的;两篇诗加以讥刺,难道还算过分吗?第三,说幽王时的司徒就是郑桓公友,因此不应当说‘番惟司徒’。我认为,《史记》所记载的郑桓公在幽王八年才担任司徒,难道司徒一职只有郑桓公吗?这三种说法都不合经文,不能据此立说。为郑氏作辩护的人自己尚且不能相信郑氏,却想指出别人的错误,这也很令人迷惑。如今考察《雨无正》以下三篇诗,以及它们讽刺、叙乱的归属,全都没有讽刺厉王的文字,不知道郑氏的说法究竟从哪里取得依据。孟子说:‘解释《诗》,不能因为文字而损害辞意,也不能因为辞句而损害本意。’ 如果不是这样,怎么能够通晓《诗》呢?《本末论》《关雎》《鹊巢》是文王时期的诗,却不归于文王名下,而下系于周公、召公。召公本来有自己的诗,所以能够列在自己的国家名下;周公也有自己的诗,却不能列在自己的国家名下,而要上系于《豳》。《豳》是太王的国家,考察其中的诗,却是周公的诗。《周》《召》是周公、召公的国家,考察其中的诗,却是文王的诗。《何彼▯矣》是武王时期的诗,却不列入《雅》,而寄寓在《召南》的《风》中。《棠棣》是周公的诗,却不列在《周南》,而寄寓在文王的《雅》中。卫国的诗,本来都是一位国君的诗,却有的系于邶,有的系于▯,有的系于卫。诗歌叙述在位的国君,而《风》却归属于已经灭亡的国家。晋国成为晋已经很久,却不能称为晋,而称为唐;郑国离开咸林迁往河南,成为郑还很新,却就称为郑。自汉代以来,关于这些问题的说法很多。大概《诗》的分类体例本来就不止一种,所以解释它的人才纷纷争论。

问者曰:“然则其将奈何?”应之曰:“吾之于《诗》,有幸有不幸也。不幸者远出圣人之后,不得质吾疑也。幸者《诗》之本义在尔。《诗》之作也,触事感物,文之以言,美者美之,恶者刺之,以发其揄扬怨愤于口,道其哀乐喜怒于心,此诗人之意也。古者国有采诗之官,得而录之,以属太师,播之于乐。于是考其义类而别之以为风、雅,而比次之以藏于有司,而用之宗庙、朝廷,下至乡人聚会,此太师之职也。世久而失其传,乱其雅、颂,亡其次序,又采者积多而无所择。孔子生于周末,方修礼乐之坏,于是正其雅、颂,删其繁重,列于六经,著其善恶以为劝戒,此圣人之志也。周道既衰,学校废而异端起。及汉承秦焚书之后,诸儒讲说者整齐残缺以为之义训,耻于不知,而人人各自为说,至或迁就其事以曲成其己学,其于圣人有得有失,此经师之业也,惟是诗人之意也,太师之职也,圣人之志也,经师之业也。

今之学《诗》也,不出于此四者而罕有得焉者,何哉?劳其心而不知其要,逐其末而忘其本也。何谓本末?作此诗,述此事,善则美,恶则刺,所谓诗人之意者,本也。正其名,别其类,或系于此,或系于彼,所谓太师之职者,末也。察其美刺,知其善恶,以为劝戒,所谓圣人之志者,本也。求诗人之意,达圣人之志者,经师之本也。讲太师之职,因其失传而妄自为之说者,经师之末也。今夫学者,得其本而通其末,斯尽善矣。得其本而不通其末,阙其所疑,可也。虽其本有所不能达者,犹将阙之,况其末乎!所谓周、召、邶、▯、唐、豳之《风》,是可疑也,考之诸儒之说既不能通,欲从圣人而质焉又不可得,然皆其末也。若《诗》之所载,事之善恶,言之美刺,所谓诗人之意,幸其具在也。然颇为众说汩之,使其义不明,今去其汩乱之说,则本义粲然而出矣。今夫学者知前事之善恶,知诗人之美刺,知圣人之劝戒,是谓知学之本而得其要,其学足矣,又何求焉?其末之可疑者,阙其不知可也。盖诗人之作诗也,固不谋于太师矣。今夫学《诗》者,求诗人之意而已,太师之职有所不知,何害乎学《诗》也?若圣人之劝戒者,诗人之美刺是也,知诗人之意,则得圣人之志也。

【时世论】

按郑氏《谱》,《周南》、《召南》,言文王受命作邑于丰,乃分岐邦、周邦,周、召之邑为周公旦、召公▯之采地,使施先公太王、王季之教于己所职六州之国,其民被二公之德教尤纯。至武王灭纣,巡守天下,陈其诗以属太师,分而国之,其得圣人之化者系之周公,谓之《周南》,其得贤人之化者系之召公,谓之《召南》。今考之于诗义,皆不合,而其为说者又自相▯牾。

所谓被二公之德教者,是周公旦、召公▯所施太王、王季之德教尔。今《周》、《召》之诗二十五篇:《关雎》、《葛覃》、《卷耳》、《つ木》、《螽斯》、《桃夭》、《兔▯》、《▯苡》,皆后妃之事。《鹊巢》、《采蘩》、《小星》,皆夫人之事,夫人乃太姒也。《麟趾》、《驺虞》,皆后妃、夫人之德化之应。《草虫》、《采苹》、《殷其雷》,皆大夫妻之事。《汉广》、《汝坟》、《羔羊》、《В有梅》、《江有汜》、《野有死▯》,皆言文王之化。盖此二十二篇之诗,皆述文王、太姒之事,其余三篇,《甘棠》、《行露》言召伯听讼,《何彼▯矣》乃武王时之诗,乌有所谓二公所施先公之德教哉?此以《谱》考诗义,皆不能合者也。

《谱》言得圣人之化者,谓周公也,得贤人之化者,谓召公也,谓旦、▯共行先公之德教,而其所施自有优劣,故以圣贤别之尔。今诗所述既非先公之德教,而二《南》皆是文王、太姒之事,无所优劣,不可分其圣贤。所谓文王、太姒之事,其德教自家刑国,皆其夫妇身自行之,以化其下,久而变纣之恶俗,成周之王道,而著于歌颂尔。盖《谱》谓先公之德教者,周、召二公未尝有所施,而二《南》所载文王、太姒之化,二公亦又不得而与,然则郑《谱》之说,左右皆不能合也。

后之为郑学者,又谓《谱》言圣人之化者为文王,贤人之化者为太王、王季。然《谱》本谓二公行先公之教,初不及文王,则为郑学者又自相▯牾矣。

译问者说:“既然如此,那么应当怎么办呢?”回答说:“我研究《诗》,有幸也有不幸。不幸的是,我远在圣人之后,不能当面向圣人质疑;幸运的是,《诗》的本来意义还存在。《诗》的创作,是触及事情、感受外物,再用言辞写出来:美好的就赞美,邪恶的就讽刺,用来在口中发扬赞美或抒发怨愤,在心中表达哀乐喜怒,这就是诗人的用意。古代国家设有采诗的官,采得诗后记录下来,交给太师,用音乐演奏。太师于是考察诗的义理和类别,把它们分别编成《风》《雅》,再排列次序,收藏在官府,用于宗庙、朝廷,以及下至乡人聚会的场合;这就是太师的职责。时代久远,传授失传,打乱了《雅》《颂》,丢失了篇章次序;又因为采集的诗积累太多而没有取舍。孔子生在周朝末年,正要修整败坏的礼乐,于是厘正《雅》《颂》,删去繁复重复的部分,把它们列入六经,彰明善恶以作为劝戒;这就是圣人的志意。周朝的治道衰微以后,学校废弃,异端兴起。到了汉朝承接秦朝焚书之后,诸儒讲说,整理残缺的篇章,为它们作义理训释;他们以不知为耻,人人各自立说,甚至迁就事情来曲折成就自己的学说。他们对圣人有所得,也有所失;这就是经师的事业。总而言之,这是诗人的用意、太师的职责、圣人的志意和经师的事业。” 如今学习《诗》的人,不超出这四个方面,却很少有真正所得,为什么呢?是因为耗费心力却不知道要领,追逐末节而忘记根本。什么叫本末?创作这首诗,叙述这件事,事情善就赞美,事情恶就讽刺,这所谓诗人的用意,是根本。端正篇名,区别类别,有的归于这里,有的归于那里,这所谓太师的职责,是末节。考察诗中的赞美和讽刺,知道其中的善恶,以作为劝戒,这所谓圣人的志意,是根本。探求诗人的用意,通达圣人的志意,是经师的根本。讲说太师的职责,因为它已经失传便妄自立说,是经师的末节。如今学习的人,能够把握根本而通达末节,这就完美了;把握根本却不能通达末节,保留自己疑惑的地方,也可以。即使根本有不能通达之处,也应当暂且存疑,何况末节呢?所谓周、召、邶、▯、唐、豳各国的《风》,就是值得怀疑的地方;考察诸儒的说法,既不能通达,想跟从圣人当面质问又不可能,但这些终究都是末节。至于《诗》所记载的事情善恶、言辞赞美和讽刺,也就是诗人的用意,幸好还完整存在。只是它常常被众多说法搅乱,使意义不明;如今除去这些搅乱的说法,本来的意义就会清楚地显现出来。如今学习的人,知道前代事情的善恶,知道诗人的赞美和讽刺,知道圣人的劝戒,这就叫知道学习的根本、掌握学习的要领,他的学习已经足够了,还要求什么呢?至于末节中可以怀疑的地方,不知道就暂且存疑,也是可以的。诗人创作诗歌,本来就没有和太师商量。如今学习《诗》的人,只需探求诗人的用意;即使不知道太师的职责,又有什么妨碍学习《诗》呢?圣人的劝戒,就是诗人的赞美和讽刺;知道诗人的用意,也就得到圣人的志意了。《时世论》依据郑氏《谱》,《周南》《召南》说的是文王受命,在丰建立都邑,于是分置岐邦、周邦,把周、召的封邑作为周公旦、召公▯的采地;使他们把先公太王、王季的德教施行于自己所统辖的六州之国,那里的百姓受到二公的德教尤其纯厚。到武王灭纣,巡行天下,陈列诗歌交给太师,再分别归属各国。百姓得到圣人教化的,就归于周公,称为《周南》;得到贤人教化的,就归于召公,称为《召南》。如今考察诗的意义,完全不合;而且提出这种说法的人,自己的说法也互相矛盾。所谓受到二公德教的百姓,是说周公旦、召公▯施行了太王、王季的德教。如今《周》《召》二十五篇中,《关雎》《葛覃》《卷耳》《つ木》《螽斯》《桃夭》《兔▯》《▯苡》,都是后妃的事情;《鹊巢》《采蘩》《小星》,都是夫人的事情,夫人就是太姒;《麟趾》《驺虞》,都是后妃、夫人德化的应验;《草虫》《采苹》《殷其雷》,都是大夫妻子的事情;《汉广》《汝坟》《羔羊》《В有梅》《江有汜》《野有死▯》,都是说文王的教化。这二十二篇诗,都是叙述文王、太姒的事情。其余三篇,《甘棠》《行露》说召伯审理诉讼,《何彼▯矣》是武王时期的诗,哪里有所谓二公施行先公德教的内容呢?这就是拿《谱》来考察诗义,却完全不能相合的地方。《谱》说,得到圣人教化的是周公,得到贤人教化的是召公;这是说旦、▯共同推行先公的德教,但他们施行的成效自有优劣,所以才用“圣”“贤”来区别罢了。如今诗中所叙述的既不是先公的德教,而且《周南》《召南》都是文王、太姒的事,也没有什么优劣之分,不能把它们分别归于圣人和贤人。所谓文王、太姒的事,是说他们以德教先修治家庭,再治理国家,都是夫妻亲自实行,用来教化臣民,长久以后改变了纣王的恶俗,成就周代的王道,并把这些事写入歌咏赞颂之中。大概《谱》所谓先公的德教,周公、召公二人并没有实际施行;而《周南》《召南》所记文王、太姒的教化,二公又不能参与。这样看来,郑氏《谱》的说法从两方面都不能吻合了。后来的郑学家又说,《谱》所说的圣人之化是文王,贤人之化是太王、王季。然而《谱》原本说的是二公推行先公的教化,起初根本没有涉及文王;这样,郑学家又自相矛盾了。

今《诗》之《序》曰:“《关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风,故系之周公。《鹊巢》、《驺虞》之德,诸侯之风,故系之召公。”至于《关雎》、《鹊巢》所述,一太姒尔,何以为后妃?何以为夫人?二《南》之事,一文王尔,何以为王者?何以为诸侯?则《序》皆不通也。又不言作诗之时世,盖自孔子殁,群弟子散亡,而六经多失其旨,《诗》以讽诵相传,五方异俗、物名字训,往往不同,故于六经之失,《诗》尤甚。《诗》三百余篇,所作非一人,所作非一国,先后非一时,而世久失其传,故于《诗》之失,时世尤甚。周之德盛于文、武,其诗为《风》、为《雅》、为《颂》,《风》有《周南》、《召南》,《雅》有《大雅》、《小雅》,其义类非一,或当时所作,或后世所述,故于时世之失,周诗尤甚。自秦、汉以来,学者之说不同多矣,不独郑氏之说也。

昔孔子尝言《关雎》矣,曰“哀而不伤”,太史公又曰“周道缺,诗人本之衽席,《关雎》作”,而齐、鲁、韩三家皆以为康王政衰之诗,皆与郑氏之说其意不类。盖尝以哀伤为言,由是言之,谓《关雎》为周衰之作者近是矣。周之为周也,远自上世积德累仁,至于文王之盛,征伐诸侯之不服者,天下归者三分有二,其仁德所及,下至昆虫草木,如《灵台》、《行苇》之所述。盖其功业盛大,积累之勤,其来远矣,其盛德被天下者非一事也。太姒,贤妃,又有内助之功尔,而言《诗》者过为称述,遂以《关雎》为王化之本,以谓文王之兴,自太姒始,故于众篇所述德化之盛,皆云后妃之化所致。至于天下太平,《麟趾》与《驺虞》之瑞,亦以为后妃功化之盛效,故曰“《麟趾》,《关雎》之应”,“《驺虞》,《鹊巢》之应也”。何其过论欤?夫王者之兴,岂专由女德,惟其后世因妇人以致衰乱,则宜思其初有妇德之助以兴尔。因其所以衰,思其所以兴,此《关雎》之所以作也。其思彼之辞甚美,则哀伤之意亦深,其言缓,其意远,孔子曰“哀而不伤”,谓此也。司马迁之于学也,杂博而无所择,然其去周、秦未远,其为说必有老师宿儒之所传,其曰“周道缺而《关雎》作”,不知自何而得此言也,吾有取焉。

昔吴季札闻鲁乐之歌《小雅》也,曰:“思而不二,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焉。”而太史公亦曰:“仁义陵迟,《鹿鸣》刺焉。”然则《小雅》者,亦周衰之作也。《周颂·昊天有成命》曰:“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所谓二后者,文、武也。则成王者,成王也,犹文王之为文王,武王之为武王也。然则《昊天有成命》当是康王已后之诗,而毛、郑之说以《颂》皆是成王时作,遂以“成王”为成此王功,不敢康宁。《执竞》曰:“执竞武王,无竞维烈。不显成康,上帝是皇。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所谓成、康者,成王、康王也,犹文王、武王谓之文、武尔。然则《执竞》者,当是昭王已后之诗,而毛以为“成大功而安之”,郑以为“成安祖考之道”,皆以为武王也。据诗之文,但云“成康”尔,而毛、郑自出其意,各以增就其己说,而意又不同,使后世何所适从哉?《噫嘻》曰“噫嘻成王”者,亦成王也。而毛、郑亦皆以为武王,由信其己说以《颂》皆成王时作也。诗所谓成王者,成王也,成康者,成王、康王也,岂不简且直哉?而毛、郑之说岂不迂而曲也?以为成王、康王,则于诗文理易通,而毛、郑之说则文义不完而难通。然学者舍简而从迂,舍直而从曲,舍易通而从难通,或信焉而不知其非,或疑焉而不敢辩者,以去诗时世远,茫昧而难明也。

余于《周南》、《召南》,辩其不合,而《关雎》之作,取其近似者焉,盖其说合于孔子之言也。若《雅》也、《颂》也,则辩之而不敢必,而有待焉。夫毛、郑之失,患于自信其学而曲遂其说也。若予又将自信,则是笑奔车之覆而疾驱以追之也。然见其失不可不辩,辩而不敢必,使余之说得与毛、郑之说并立于世,以待夫明者而择焉可也。

【豳问】

译如今《诗》的《序》说:“《关雎》《麟趾》的教化,是王者的风范,所以归属于周公;《鹊巢》《驺虞》的德行,是诸侯的风范,所以归属于召公。”至于《关雎》《鹊巢》所叙述的,只是一个太姒罢了,为什么说是后妃?为什么说是夫人?《周南》《召南》的事情,只是一个文王罢了,为什么说是王者?为什么说是诸侯?这样,《序》的说法全都讲不通。它又不说明作诗的时代,大概自从孔子去世、众弟子离散之后,六经大多失去了本意。《诗》靠讽诵口传,五方风俗不同,事物名称和训释往往各异,所以六经的失真,以《诗》最为严重。《诗》三百多篇,作者不是一个人,所作不是一个国家,先后也不是同一时代,而且年代久远,传承失实,因此《诗》在时代方面的错失尤其严重。周代的德业在文王、武王时最盛,他们的诗有《风》、有《雅》、有《颂》;《风》有《周南》《召南》,《雅》有《大雅》《小雅》。这些诗的义类并不相同,有的是当时创作的,有的是后世追述的,所以在时代问题上的失误,周诗尤其严重。自秦、汉以来,学者的说法已经有很多不同,不只是郑氏一家这样说。从前孔子曾谈到《关雎》,说“哀而不伤”;太史公又说“周道衰微,诗人从闺房之事取意,《关雎》因此作成”。齐、鲁、韩三家也都认为这是康王政治衰败时的诗,意思都与郑氏的说法不同。既然曾以哀伤来说明它,那么由此说来,把《关雎》看作周代衰微时的作品,大概比较接近事实。周代之所以成为周代,是从远古以来不断积累德行仁爱,到文王时达到兴盛;他征伐不服的诸侯,天下归附的已有三分之二。他的仁德所及,下至昆虫草木,正如《灵台》《行苇》所叙述的那样。可见他的功业盛大,长期积累的辛劳由来已久;他的盛德遍及天下,也不是一件事造成的。太姒是贤德的妃子,只不过有辅助内政的功劳罢了,而谈论《诗》的人过分称颂她,于是把《关雎》说成王道教化的根本,认为文王的兴起从太姒开始,所以对于众篇所叙述的德化盛大之事,都说是后妃教化造成的。至于天下太平,《麟趾》和《驺虞》的祥瑞,也被认为是后妃功德教化盛大的结果,所以说“《麟趾》是《关雎》的应验”,“《驺虞》是《鹊巢》的应验”。这不是说得太过分了吗?王者的兴起,难道专门由女子的德行造成吗?只是因为后世往往因妇人而导致衰败祸乱,所以才应当想到当初也有妇德的辅助而兴盛。由造成衰败的原因,反过来思考造成兴盛的原因,这就是《关雎》创作的缘由。它追念那件事的言辞很美,其中哀伤的意味也很深;言语舒缓,意味深远。孔子说“哀而不伤”,说的就是这个。司马迁治学广杂而不加选择,但他距周、秦时代不远,他的说法必定有老师宿儒传授的根据。他说“周道衰微而《关雎》作”,却不知道这句话是从哪里得来的;但我对此说有所取信。从前吴国季札在鲁国听到演奏《小雅》,说:“有思念却不偏执,有怨恨却不直言,大概是周德衰微了吧?还留有先王遗民的风尚。”太史公也说:“仁义衰落,《鹿鸣》对此加以讽刺。”这样看来,《小雅》也是周代衰微时的作品。《周颂·昊天有成命》说:“文王、武王二位先王接受了天命,成王不敢安逸。”所谓“二后”,就是文王、武王。那么这里的“成王”就是成王,正如文王就是文王、武王就是武王一样。这样,《昊天有成命》应当是康王以后创作的诗;可是毛氏、郑氏认为《颂》都作于成王时期,于是把“成王”解释为成就王业,不敢安宁。《执竞》说:“威武的武王,功业无比盛大;光明的成王、康王,承受上天的尊崇;从成王、康王以来,完全拥有四方。”所谓“成、康”,就是成王、康王,正如文王、武王简称为文、武一样。这样,《执竞》应当是昭王以后创作的诗;但毛氏把“成康”解释为“成就大功而使天下安定”,郑氏解释为“成就安定祖考的道理”,都把它说成武王。根据诗中文字,只说“成康”罢了;毛、郑各自发挥自己的意思来增饰成说,而且意见又不相同,这让后世究竟听从谁呢?《噫嘻》中说“噫嘻成王”,也就是成王。可是毛氏、郑氏也都把它解释为武王,因为他们相信自己的说法,认为《颂》都作于成王时期。诗中所说的成王就是成王,成康就是成王、康王,这难道不是简明直接吗?毛、郑的说法难道不是迂曲绕远吗?把它解释为成王、康王,诗文的道理就容易通晓;而按照毛、郑的说法,文意不完整,难以讲通。然而学者舍弃简明而遵从迂曲,舍弃直截而遵从曲解,舍弃容易理解而遵从难以理解;有的相信它却不知道其错误,有的虽有疑问却不敢辩驳,是因为距离《诗》产生的时代太远,情况模糊难以弄清。我对于《周南》《召南》,辨明了它们与《序》说不相合之处;至于《关雎》的创作,只取其中较为接近事实的说法,大概因为它与孔子的话相合。至于《雅》《颂》,我虽然加以辨析,却不敢断定,还留待后人。毛、郑的错误,在于过分相信自己的学说,曲意迁就以成全自己的说法。如果我又自信己说,那就像讥笑车子翻覆,却还要加速追随它一样。然而看见他们的错误而不能不辨,辨析之后又不敢断定,使我的说法能够和毛、郑的说法一起流传于世,等待明智的人来选择,这样就可以了。《豳问》

或问:“《七月》,《豳风》也,而郑氏分为《雅》、《颂》。其诗八章,以其一章、二章为《风》,三章、四章、五章、六章之半为《雅》,又以六章之半、七章、八章为《颂》。一篇之诗别为三体,而一章之言半为《雅》而半为《颂》,诗人之意果若是乎?”应之曰:“《七月》,周公之作也。其言豳土寒暑气节、农桑之候、勤生事、男女耕织衣食之本,以见太王居豳兴起王业艰难之事,此诗之本义,毛、郑得之矣。其为《风》、为《雅》、为《颂》,吾所不知也。所谓《七月》之本义幸在者,吾既得之矣,其有所难知者,阙之可也,虽然,吾知郑氏之说,自相▯牾者矣。今《诗》之经,毛、郑所学之经也。经以为《风》,而郑氏以为《雅》、《颂》,岂不戾哉?夫一国之事谓之《风》,天下之政谓之《雅》,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谓之《颂》,此毛、郑之说也。然则《风》,诸侯之事;雅,天子之事。今所谓《七月》者,谓之《风》可矣。谓之《雅》、《颂》,则非天子之事,又非告功于神明者,此又其戾者也。《风》、《雅》、《颂》之为名未必,然则于其所自为说,有不能通也。”

问者又曰:“郑氏所以分为《雅》、《颂》者,岂非以《周礼》▯章之职,有吹豳《诗》、《雅》、《颂》之说乎?”应之曰:“今之所谓《周礼》者,不完之书也。其礼乐制度,盖有周之大法焉,至其考之于事,则繁杂而难行者多。故自汉兴,六经复出,而《周礼》独不为诸儒所取,至以为黩乱不验之书,独郑氏尤推尊之,宜其分豳之《风》为《雅》、《颂》,以合其事也。”

问者又曰:“今《豳诗》七篇,自《鸱▯》以下六篇皆非豳事,独《七月》一篇,岂足以自为一国之《风》?然则《七月》而下七篇,寓于《豳风》耳,豳其自有诗乎?《周礼》所谓《豳雅》、《豳颂》者,岂不为《七月》,而自有《豳诗》而今亡者乎?至于《七月》,亦尝亡矣,故齐、鲁、韩三家之《诗》皆无之。由是言之,豳诗其犹有亡者乎?”应之曰:“经有其文,犹有不可知者;经无其事,吾可逆意而为然乎?”

【鲁问】

或问:《鲁诗》之颂僖公盛矣,信乎?其克淮夷,伐戎狄,服荆舒,荒徐宅,至于海邦、蛮貊,莫不从命,何其盛也!《泮水》曰:“既作泮宫,淮夷攸服。矫矫武臣,在泮献馘。”又曰:“既克淮夷,孔淑不逆。”又曰:“景彼淮夷,来献其琛。”《▯宫》曰:“戎狄是膺,荆舒是惩。”又曰:“淮夷来同,鲁侯之功。”又曰:“遂荒徐宅,至于海邦,淮夷蛮貊,及彼南夷,莫不率从。”其武功之盛,威德所加,如诗所陈,五霸不及也。然鲁在春秋时,常为弱国,其与诸侯会盟、征伐见于《春秋》、《史记》者,可数也,皆无诗文所颂之事。而淮夷、戎狄、荆舒、徐人之事有见于《春秋》者,又皆与《颂》不合者何也?

按《春秋》僖公在位三十三年,其伐邾者四,败莒、灭项者各一,此鲁自用兵也。其四年伐楚、侵陈,六年伐郑,是时齐桓公方称霸,主兵率诸侯之师,而鲁亦与焉耳。二十八年,围许,是文公方称伯,主兵率诸侯,而鲁亦与焉耳。十五年,楚伐徐,鲁救徐,而徐败。十八年,宋伐齐,鲁救齐,而齐败。二十六年,齐人侵伐鲁鄙,鲁乞师于楚,楚为伐齐,取谷。《春秋》所记僖公之兵,止于是矣。其自主兵所伐邾、莒、项,皆小国,虽能减项,反见执于齐。其所伐大国,皆齐、晋主兵。其有所救者,又力不能胜而辄败。由是言之,鲁非强国可知也,焉有诗人所颂威武之功乎?

其所侵伐小国,《春秋》必书,焉有所谓克服淮夷之事乎?惟其十六年,一会齐侯于淮尔。是会也,淮夷侵曾阝,齐侯来会,谋救曾阝尔。由是言之,淮夷未尝服于鲁也。

其曰“戎狄是膺,荆舒是惩”者,郑氏以谓僖公与齐桓举义兵,北当戎与狄,南艾荆及群舒。按僖公即位之元年,齐桓二十七年也。齐桓十七年伐山戎,远在僖公未即位之前,至僖公十年,齐侯许男伐戎,鲁又不与。郑氏之说既谬,而诗所谓“戎狄是膺”者,孟子又曰“周公方且膺之”,如孟子之说,岂僖公事也?荆,楚也。僖公之元年,楚成王之十三年也。是时,楚方强盛,非鲁所能制。僖之四年,从齐桓伐楚,而齐以楚强不敢速进,乃次于陉,而楚遂与齐盟于召陵,此岂鲁僖得以为功哉?六年,楚伐许,又从齐桓救许,而力不能胜,许男卒面缚衔璧降于楚。十五年,楚伐徐,又从齐桓救徐,而力又不能胜,楚卒败徐,取其娄林之邑。舒在僖公之世,未尝与鲁通,惟三年,徐人取舒,一见尔,盖舒为徐取之矣。然则郑氏谓僖公与齐桓南艾荆及群舒者,亦谬矣。由是言之,所谓“戎狄是膺,荆舒是惩”者,皆与《春秋》不合矣。

译有人问:“《七月》是《豳风》,但郑氏却把它分为《雅》《颂》。这首诗共有八章,把第一章、第二章作为《风》,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的一半作为《雅》,又把第六章的一半、第七章、第八章作为《颂》。一篇诗分成三种体制,一章的文字一半属于《雅》、一半属于《颂》,诗人的意思果真是这样吗?”我回答说:“《七月》是周公创作的。诗中叙述豳地寒暑气候和节令、农耕蚕桑的时令、勤劳谋生的事情,以及男女耕作织布、衣食根本,用来说明太王居住在豳地、兴起王业的艰难,这就是这首诗的本来意义,毛氏、郑氏说对了。至于它为什么属于《风》、为什么属于《雅》、为什么属于《颂》,我不知道。所谓《七月》的本义幸而还存在,我已经能够了解了;对于难以知道的地方,暂且阙疑也可以。虽然如此,我却知道郑氏的说法有自相矛盾之处。如今《诗经》的经文,是毛、郑所学习的经文。经文把它列为《风》,郑氏却把它说成《雅》《颂》,难道不是相违背吗?一个国家的事情叫作《风》,天下的政事叫作《雅》,把功业成就告知神明叫作《颂》,这是毛、郑的说法。” 既然如此,《风》是诸侯的事情,《雅》是天子的事情。如今所谓《七月》,说它是《风》就可以了;说它是《雅》《颂》,它既不是天子的事情,也不是向神明告成功业的诗,这又是相违背之处。《风》《雅》《颂》这些名称未必如此;既然这样,按照它们各自所作的解释,就有不能讲通的地方。提问的人又说:“郑氏之所以把它分为《雅》《颂》,难道不是因为《周礼》记载▯章的职掌,有吹奏豳诗、《雅》《颂》的说法吗?”我回答说:“如今所谓《周礼》,是一部不完整的书。它的礼乐制度大体保存了周代的大法,但考察到具体事务时,其中繁杂而难以实行的地方很多。因此自汉代兴起、六经重新出现以来,唯独《周礼》不被儒生们采用,甚至被认为是杂乱而没有验证的书;只有郑氏特别推崇它,所以他把豳《风》分为《雅》《颂》,来迁就这件事,是很自然的。” 提问的人又说:“如今《豳诗》七篇,从《鸱鸮》以下六篇都不是豳地的事情,只有《七月》一篇,难道足以独自构成一个国家的《风》吗?那么《七月》以下七篇,只是寄寓在《豳风》之中罢了;豳地本来另有诗吗?《周礼》所谓《豳雅》《豳颂》,难道不是指《七月》,而是另有豳诗、如今已经亡佚的吗?至于《七月》,也曾经亡佚,所以齐、鲁、韩三家的《诗》都没有它。由此说来,豳诗难道还有已经亡佚的吗?”我回答说:“经书中有文字,尚且有不能知道的地方;经书中没有这件事,我难道能够逆推诗人的意思,强行认为它是这样吗?” 《鲁问》有人问:《鲁诗》赞颂僖公的诗写得很盛大,是真的吗?说他战胜淮夷,讨伐戎狄,使荆、舒归服,拓展徐地,直到海边各国和蛮貊之地,没有不听从命令的,这多么盛大啊!《泮水》说:“既已建成泮宫,淮夷便归服;勇武的臣子们在泮宫献上敌人的左耳。”又说:“既已战胜淮夷,他们非常善良,没有违抗。”又说:“那盛大的淮夷,前来献上珍宝。”《閟宫》说:“抵御戎狄,惩罚荆、舒。”又说:“淮夷前来会同,这是鲁侯的功劳。”又说:“于是拓展徐地,直到海边各国;淮夷、蛮貊,以及南方各族,没有不顺从的。”他的武功如此盛大,威望和恩德所及正如诗中所说,五霸也比不上。然而鲁国在春秋时期常常是弱国,它同诸侯会盟、征伐的事情,见于《春秋》《史记》的可以数清,都没有诗文所歌颂的那些事。至于淮夷、戎狄、荆舒、徐人的事情,见于《春秋》的也都与《颂》不合,这是什么原因呢?考察《春秋》,僖公在位三十三年,讨伐邾国四次,打败莒国、灭亡项国各一次,这些是鲁国自己出兵。僖公四年讨伐楚国、侵入陈国,六年讨伐郑国;当时齐桓公正称霸,主持军事,率领诸侯军队,鲁国也只是参加罢了。二十八年围攻许国,当时文公正称霸,主持军事、率领诸侯,鲁国也只是参加罢了。十五年楚国讨伐徐国,鲁国救徐,结果徐国失败。十八年宋国讨伐齐国,鲁国救齐,结果齐国失败。二十六年齐人侵伐鲁国边境,鲁国向楚国请求援军,楚国于是讨伐齐国,夺取谷地。《春秋》所记僖公的战事,就只有这些。他亲自主持军队所讨伐的邾、莒、项,都是小国;虽然能够灭亡项国,却反而被齐国擒获。他所讨伐的大国,都是齐、晋主持军事。至于他所救援的国家,又因力量不能取胜而总是失败。由此可知,鲁国不是强国,哪里会有诗人所歌颂的威武功业呢?” 他所侵伐的小国,《春秋》一定记载,哪里有诗中所谓战胜并使淮夷归服的事情呢?只有僖公十六年在淮地同齐侯会盟一次罢了。这次会盟,是淮夷侵扰曾国,齐侯前来会盟,商议救援曾国罢了。由此可知,淮夷从来没有服从鲁国。诗中说“抵御戎狄,惩罚荆舒”,郑氏认为僖公和齐桓公兴起义兵,北面抵御戎、狄,南面征伐荆国和群舒。考察僖公即位的第一年,是齐桓公二十七年。齐桓公十七年讨伐山戎,远在僖公即位之前;到僖公十年,齐侯与许男讨伐戎,鲁国又没有参加。郑氏的说法已经错误了。诗所谓“抵御戎狄”,孟子又说“周公正在抵御它们”;按照孟子的说法,难道是僖公的事情吗?荆,就是楚国。僖公元年,是楚成王十三年。当时楚国正强盛,不是鲁国所能制服的。僖公四年,鲁国跟随齐桓公讨伐楚国,但齐国因为楚国强大而不敢迅速进军,于是驻扎在陉地,楚国便同齐国在召陵会盟,这难道能算作鲁僖公的功劳吗?六年,楚国讨伐许国,鲁国又跟随齐桓公救许,但力量不能取胜,许男最终面缚衔璧向楚国投降。十五年,楚国讨伐徐国,鲁国又跟随齐桓公救徐,力量再次不能取胜,楚国最终打败徐国,夺取了它的娄林城邑。舒国在僖公时代从未同鲁国往来,只有僖公三年徐人夺取舒地一事,见过一次罢了,大概是舒地被徐国夺取了。这样,郑氏说僖公与齐桓公向南征伐荆国和群舒,也错了。由此说来,所谓“抵御戎狄,惩罚荆舒”,都与《春秋》不相合。

楚之伐徐,取娄林,齐人、徐人伐英氏以报之。盖徐人之有楚伐也,不求助于鲁而求助于齐以报之,以此见徐非鲁之与国也,则所谓“遂荒徐宅”者,亦不见于《春秋》矣。

《诗》,孔子所删正也;《春秋》,孔子所修也。修《诗》之言不妄,则《春秋》疏谬矣;《春秋》可信,则《诗》妄作也。其将奈何?应之曰:吾固言之矣,虽其本有所不能达者,犹将阙之是也。惟阙其不知以俟焉可也。

【序问】

或问:“《诗》之《序》,卜商作乎?卫宏作乎?非二人之作,则作者其谁乎?”应之曰:“《书》、《春秋》皆有《序》,而著其名氏,故可知其作者。《诗》之序不著其名氏,安得而知之乎?虽然,非子夏之作,则可以知也。

曰:“何以知之?”应之曰:“子夏亲受学于孔子,宜其得《诗》之大旨,其言《风》、《雅》有变、正,而论《关雎》、《鹊巢》系之周公、召公,使子夏而序《诗》,不为此言也。自圣人殁,六经多失其传,一经之学分为数家,不胜其异说也。当汉之初,《诗》之说分为齐、鲁、韩三家,晚而毛氏之《诗》始出,久之三家之学既废,而《毛诗》独行以至于今不绝。今齐、鲁之学没不复见,而《韩诗》遗说往往见于他书,至其经文亦不同,如逶迤、郁夷之类是也,然不见其终始,亦莫知其是非。自汉以来,学者多矣,其卒舍三家而从毛公者,盖以其源流所自,得圣人之旨多,与今考《毛诗》诸序与孟子说《诗》多合。故吾于《诗》,常以《序》为证也,至其时有小失,隋而正之。惟《周南》、《召南》失者类多,吾固已论之矣,学者可以察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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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二·居士外集卷十二

◎志铭六首

  【卫尉卿祁公神道碑铭〈天圣八年〉】

惟太原祁氏,其先出于黄帝之子二十五人,一食于祁,遂为氏。太原晋公盛于春秋之际,祁氏亦盛于晋。其后世远而衰,子孙散亡之他国,有居谯者,即为谯人。后几世,生公,讳某。公由曾祖以来,畜德蕴明,世不大显。公生几岁,始有贤子革。革,咸平三年以乡贡进士中第,始以禄荣其亲。后几岁,公卒。卒之岁,实景▯四年正月二十七曰,享年六十有一。革既弃官服丧于家。日月讫,如礼起复,就仕。仕又某年,始为尚书郎。然后又以爵荣之,一命赠大理评事,累升卫尉卿。夫人楚氏,某人女,其贤为公之配,后公以卒。天圣八年,始以公、夫人之丧,合葬谯县汤阴乡。将葬,乃考其世德,刻石藏墓中,又图刻于墓隧之外,以暴露显扬,孝子之心也。

初,公闲居,常命革曰:“祁氏世有仕族,名声可称闻者,比比出于时。自国家建隆以来,天子每岁下书四方,举贤能之士以官之,而四方之人摩肩争出,独祁氏无一人之迹至谯刺史廷下称应书者,岂吾门遂废乎?抑大废而后兴也?或后遂兴,兴由汝也?”于是尽出其家之有,益市群书,曰酿酒为具以待四方之宾,使与之游。每乡里大儒先生讲说授学校,子即随酒具以往,勤勤尽其欢,岁时未尝懈怠。不顾资产之有无者,惟奉其家祭祀及以礼士君子尔,由是浸渐以成人。及享子禄,不数岁乃终,人谓力劳而报约,何也?既而享名爵,登九卿,然后乡里荣之。夫享子养人之常,殁而荣不朽,顾天之报予,孰云无厚薄哉!惟公以纯笃敦实,履其身,行其家,以大其门。教其子,卒成其志,志成矣而身殁,身殁而名益荣矣。今又得显书其行,揭之金石,以彰为善之效,而以其余劝于后人,得为贤也。

噫!今有人负材与能昂立人上,与时争高下,不肯分寸屈其心,而卒困厄颠踣,怏怏不得志,欲一县佐不可得,以至穷且老殁无闻者;幸而得志,处富贵,极崇高,即死而身名俱灭,子孙至为仆隶转死沟壑者,亦不可数。用彼较此,得失孰多乎?岂负材与畜德,所享固不同邪?碑具,使来乞辞。辞具,又为之诗,以贻谯里之童子使歌之,以永公之无穷也。

衣车赫赫驰者谁?生世不闻死莫知。乡居里门乃褐衣,殁荣之存令名垂。人有不信考斯碑,乡之有碑由子为,后之父者宜所思。

【都官郎中王公墓志铭〈明道二年〉】

明道元年五月二十四日,尚书都官郎中王公,以疾终于许州私第。明年十月,其孤宗彭、宗古奉公之丧及公之先君、先夫人,俱葬于许州长社县白兔原。

译楚国讨伐徐国,夺取娄林;齐人、徐人于是讨伐英氏来报复。大概徐国遭到楚国讨伐后,不向鲁国求助,却向齐国求助来报复;由此可见徐国不是鲁国的盟国,那么所谓“于是拓展徐地”,也不见于《春秋》了。《诗》是孔子删定校正的,《春秋》是孔子修订的。如果修订《诗》的话没有错,那么《春秋》就有疏漏错误;如果《春秋》可信,那么《诗》就是虚妄创作的。这该怎么办呢?我回答说:我本来已经说过了,即使知道它的根本意义有无法通达之处,也还是应当把它存疑。只把自己不知道的地方阙置起来,等待后人考察,就可以了。《序问》有人问:“《诗》的《序》,是卜商作的吗?是卫宏作的吗?如果不是这两个人作的,那么作者究竟是谁呢?”我回答说:“《尚书》《春秋》都有《序》,并且记载了作者姓名,所以可以知道作者。《诗》的《序》没有写作者姓名,怎么能够知道呢?不过,如果不是子夏所作,这一点还是可以知道的。” 问:“凭什么知道?”我回答说:“子夏亲自从孔子那里接受学问,按理应当得到《诗》的大旨;他却说《风》《雅》有变体和正体,又评论《关雎》《鹊巢》归属于周公、召公。假如《诗序》是子夏作的,就不会说出这样的话。自从圣人去世,六经大多失去传承,一经的学问分成几家,异说多得数不清。汉代初年,《诗》的学说分为齐、鲁、韩三家;后来毛氏的《诗》才出现,时间久了,三家之学都废弃了,只有《毛诗》流传至今没有断绝。如今齐、鲁两家的学说已经湮没,不能再见;《韩诗》的遗说却常常见于其他书中,至于经文也有不同,如“逶迤”“郁夷”之类就是这样。不过这些说法没有完整的始末,也没有人知道谁是谁非。自汉代以来,学者很多,他们最终舍弃三家而遵从毛公,大概是因为考察它的源流,发现它多能得到圣人的旨意;如今考察《毛诗》的各篇《序》,又多与孟子说《诗》的话相合。所以我谈《诗》时,常常以《序》作为证据;至于其中偶尔有小的错误,就顺着文意加以订正。只有《周南》《召南》错误较多,我已经专门论述过了,学者可以自己考察。” [缺文]●卷六十二·居士外集卷十二 ◎志铭六首 【卫尉卿祁公神道碑铭〈天圣八年〉】太原祁氏的先祖出自黄帝的二十五个儿子,其中有一人受封或居食于祁地,于是便以祁为氏。春秋时期,太原晋公一族盛大,祁氏也随着晋国兴盛。后来年代久远而衰落,子孙散居到其他国家;有居住在谯地的,就成为谯人。又过了几代,生下公,名讳不详。公的家族自曾祖以来,积蓄德行、蕴藏才智,但世代没有显赫。公长到几岁,才有贤能的儿子革。革在咸平三年以乡贡进士考中,开始用俸禄使父母荣耀。又过了几年,公去世。去世之年正是景祐四年正月二十七日,享年六十一岁。革已经辞去官职,在家服丧。服丧期满,按礼制起复,重新出仕。做官又过了某年,才任尚书郎。此后又凭爵位使父亲荣耀,先追赠大理评事,后来累升为卫尉卿。夫人楚氏,是某人的女儿,以贤德成为公的配偶,后来在公去世之后去世。天圣八年,才把公与夫人的灵柩合葬在谯县汤阴乡。将要下葬时,便考察他们世代的德行,刻在石上藏入墓中,又绘图刻在墓道外面,使其德行显露、声名彰扬,这是孝子的心意。当初,公闲居在家,常常告诫革说:“祁氏世代有做官的家族,声名值得称道、闻名于世的人,接连不断地出现在当代。自国家建隆以来,天子每年向四方下诏,选举贤能之士授予官职;四方之人摩肩接踵地争相出仕,唯独祁氏没有一个人的踪迹到谯刺史的官署前应诏,难道我家就此衰败了吗?还是大为衰败之后还会复兴呢?或者以后终于兴盛,而兴盛要靠你吗?”于是公拿出家中所有财产,又增加购买群书,置办酒食器具来接待四方宾客,使革同他们交游。每逢乡里的大儒先生讲学、教授学校中的学生,革就带着酒食器具前去,殷勤尽力地使宾主尽欢,一年四时从不懈怠。他不顾家产有无,只是供奉家中祭祀以及按礼节对待士人君子,因此逐渐成长成人。等到享受儿子的俸禄,不到几年公就去世了,人们说他劳苦很多而得到的报偿很少,这是为什么呢?后来革享有声名爵位,升至九卿,乡里才因此荣耀。享受儿子的奉养,是人情常态;死后得到荣耀并且名声不朽,难道天的报答还有厚薄之分吗?公以纯厚笃实的品德立身、治家,使家门光大;教导儿子,最终成就了儿子的志愿。志愿成就而自身去世,自身去世而名声更加荣耀。如今又能够把他的事迹明白地写出来,刻在金石上,彰显行善的效果,并用余下的意义劝勉后人,使他得以成为贤者。唉!如今有人凭着才干和能力高高站在人上,不肯让自己的心志有一丝一毫屈服,最终却困顿失意、跌倒受挫,怏怏不得志,想求得一个县佐的职位也不可得,以至于穷困衰老、默默无闻地死去;也有人幸而得志,身处富贵、登上极高的地位,但一死便身名俱灭,子孙甚至沦为奴仆、相继死于沟壑之中,这样的人也数不清。拿那些人同公相比,得失哪一种更多呢?难道有才干和积德行善的人,所享有的结果本来就不同吗?碑文已经写好,有人来请求我作辞。辞写成后,又为他作诗,把诗留给谯地乡里的儿童,让他们歌唱,以使公的名声永远流传。车马华丽、声势显赫地奔驰而来的是谁?活着时世人不知,死后也无人知道。居住乡里时在里门之间只是穿粗布衣服,死后却获得荣耀,留下美名流传。有人不相信,就考察这块碑;乡里之所以有碑,是因为你的儿子所立。后世做父亲的,都应当以此为念。【都官郎中王公墓志铭〈明道二年〉】明道元年五月二十四日,尚书都官郎中王公因病死于许州的私宅。第二年十月,他的孤儿宗彭、宗古奉送公的灵柩以及公的先君、先夫人的灵柩,一同葬在许州长社县白兔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