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礼记集説》卷一百四十一宋卫湜撰
所从违。如此而欲人心之孚,天下向风,难矣。」《缁衣》,美郑武公之诗也。父子并为周司徒,善于其职,国人宜之。《缁衣》者,武公所为周家卿士之服也。武公之为卿士,国人宜之,其爱之之深,欲武公长为卿士,虽衣见其敝,我将改为,馆之食之,唯恐其去,好贤之至者也。《巷伯》,寺人伤于谗之诗,恶恶之至者也。好贤必如《缁衣》之笃,则人知上之人诚好贤矣,不必爵命之数劝,而民必起愿心以敬上矣。故曰:「爵不渎,而民作愿。」恶恶必如《巷伯》之深,则人知上之人诚恶恶矣,不必刑罚之施,而民畏服矣。故曰:「刑不试,而民咸服。」《大雅》曰:「仪刑文王,万国作孚。」盖文王之徳,好恶得其正,而一出乎诚心,故为天下之所仪刑,徳之所以孚于下也。
译顺从或违背。像这样却希望人心信服,天下归向,是困难的。」《缁衣》是赞美郑武公的诗。郑武公父子都担任周朝的司徒,在职位上做得很好,国人都认为合适。《缁衣》是武公为周朝卿士制作的官服。武公担任卿士,国人都认为合适,他们爱戴他极深,希望武公长久担任卿士,即使衣服穿破了,我也要更换新的,供他住宿、给他饮食,唯恐他离去,这是喜爱贤人的极致。《巷伯》是宦官因谗言受害的诗,厌恶邪恶到了极点。喜爱贤人一定要像《缁衣》那样专一,那么人们就知道在上位的人确实喜爱贤人,不一定需要用爵位和命令来多次劝勉,百姓一定会产生向善之心来尊敬上位者。所以说:“爵位不滥用,百姓就会向善。”厌恶邪恶一定要像《巷伯》那样深刻,那么人们就知道在上位的人确实厌恶邪恶,不一定需要施行刑罚,百姓就会畏惧服从。所以说:“刑罚不施行,百姓都会服从。”《大雅》说:“效法文王,万国信服。”大概是因为文王的德行,好恶合乎正道,而且都出于诚心,所以成为天下人效法的榜样,这就是德行能够取信于下的原因。
严陵方氏曰:「若卷阿之求贤,则好贤非不诚矣;巧言之伤谗,则恶恶非不至矣。此止言缁衣之好贤,特诸侯尔。以诸侯好贤若是之诚,况于王天下乎?巷伯之恶恶,特寺人尔。以寺人之小臣恶恶若是之至,况于卿大夫乎?此所以特引二诗而明之也。」观《缁衣》之诗,始言「敝予又改」,为中言「又改作」,卒言「又改造」,盖其好贤之礼有隆而无杀也。兹非好贤之诚乎?《巷伯》之诗,先之以「投畀▯虎」,继之以「有北」,终之以「有昊」,盖其恶恶之心有加而无己也。兹非恶恶之至乎?好贤必人人而爵之,则爵有所不胜劝;恶恶必人人而刑之,则刑有所不胜威。唯如《缁衣》之好贤,爵虽不渎,而足以使之作愿;如《巷伯》之恶恶,刑虽不试,而足以使之咸服。不渎者,未至于不试也。盖爵所以劝,特在乎无所渎而已;刑所以畏,必期乎无所用焉。作愿则其愿由好贤之所兴,咸服则其服由恶恶之所感。作犹诗「作人」之「作」,咸犹《易·咸亨》之「咸」。
马氏曰:「爵,所以致好,而使民迁善之具;刑,所以致恶,而使民逺罪之具。好贤之至,则致好之具亡,而民自迁于善矣;恶恶之至,则致恶之具亡,而民自逺于罪矣。」
石林叶氏曰:「缁衣好贤之至也。好之至,则民自劝而爵不渎。巷伯恶恶之至也。恶之至,则民自惩而刑不试。然孔子尝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此言作愿者,盖季康子所问者,民服而已。此别而言之。『作愿者』,言其劝之于内也。」
庐陵胡氏曰:「人莫不有好恶也,而好恶得其正者寡矣。缁衣好,得其正;巷伯恶,得其正。故举《大雅》仪刑文王为言,文王好仁,而仁兴,克明徳,慎罚,其好恶之正如此。」
子曰:「夫民,教之以徳,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遯心。故君民者,子以爱之,则民亲之;信以结之,则民不倍;恭以涖之,则民有孙心。《甫刑》曰:『苗民匪用命,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是以民有恶徳而遂絶其世也。』」
郑氏曰:「格,来也;遯,逃也;涖,临也;孙,顺也;甫,刑,尚书篇名。匪,非也。命,谓政令也。髙辛氏之末,诸侯有三苗者作乱,其治民不用政令,专制御以严刑,乃作五虐蚩尤之刑,以是为法,于是民皆为恶,起倍畔也。三苗由此见灭,无后世,由不任徳。」
孔氏曰:此一节,明教民以徳不以刑也。《论语》云:「有耻且格」,甫刑即吕刑也。《春秋》有吕国,而无甫侯,吕即甫也。
蓝田吕氏曰:徳以道其心,使知有理义存焉;礼以正其外,使知有所尊敬而已。知有理义,知所尊敬,则知所以为善为不善。然后其心知止于是,而不欲畔而之他也。不善之名,虽愚不肖者耻之。如使民心知所以为善不善,则畔而之他者,众人之所耻。众人之所耻,虽愚不肖者亦将不欲为矣。此孔子所谓有耻且格,格者正也。政者所以禁民为非,刑者所以惩民之为非。禁也者,非能使之知不善而不为,亦强制之而已。惩也者,非能使之知耻,使之知畏而已。故民非心悦而诚服,欲逃其上而不可得。此所以有遯心。孔子所谓免而无耻者也。徳礼所以正其本,本立则末不足治。政刑所以齐其末,茍无其本,则法不足以胜奸。我待之以爱,则彼必亲;我待之以信,则彼必不倍;我待之以恭,则彼必能逊。此人情之常然,况君民之间乎?故子爱恭信,亦以徳示之而已。恭以涖之,亦以礼先之而已。甫刑曰:「苗民匪用命,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盖髙辛氏之末,诸侯之国有三苗者,民不用上之命,君无徳以教之,惟制以刑。作五虐之刑,谓杀戮及劓刵椓黥也。民愈为恶,徳不可止,遂至于絶其世。书所谓「民兴胥渐,泯泯棼棼,罔中于信,以覆诅盟」。又曰:「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报虐以威,遏絶苗民无世在下。」是也。
马氏曰:徳者,所以养人于中;而在外有不正,则又以礼齐之。此顺其性命之理,而善养人也。故民有格心。政者
译严陵方氏说:“像《卷阿》那样求取贤才,那么喜爱贤才的诚意并非不真诚;像《巧言》那样痛恨谗言,那么厌恶恶人的态度并非不彻底。这里只是说《缁衣》中喜爱贤才,仅仅是诸侯罢了。诸侯喜爱贤才尚且如此真诚,何况是统治天下的君王呢?《巷伯》中厌恶恶人,仅仅是寺人(宦官)罢了。寺人作为小臣厌恶恶人尚且如此彻底,何况是卿大夫呢?这就是特别引用这两首诗来阐明道理的原因。”观察《缁衣》这首诗,开头说“敝予又改”,中间说“又改作”,结尾说“又改造”,大概是因为它喜爱贤才的礼节只有隆重而没有减损。这难道不是喜爱贤才的真诚吗?《巷伯》这首诗,先说“投畀豺虎”,接着说“有北”,最后说“有昊”,大概是因为它厌恶恶人的心情只有增加而没有停止。这难道不是厌恶恶人的彻底吗?喜爱贤才如果一定要给每个人封爵位,那么爵位就不足以鼓励人们向善;厌恶恶人如果一定要给每个人施加刑罚,那么刑罚就不足以威慑人们。只有像《缁衣》那样喜爱贤才,爵位虽然不滥授,却足以使人们产生向善的愿望;像《巷伯》那样厌恶恶人,刑罚虽然不轻易使用,却足以使人们全都信服。不滥授,还没有达到不使用的程度。大概爵位用来鼓励人,关键在于不滥授罢了;刑罚用来使人畏惧,必定期望达到不使用的地步。产生向善的愿望,那么这种愿望是由喜爱贤才所激发的;全都信服,那么这种信服是由厌恶恶人所感化的。“作”如同诗中“作人”的“作”,“咸”如同《易经·咸卦》中“咸亨”的“咸”。
马氏说:“爵位,是用来表达喜爱,并使百姓迁善的工具;刑罚,是用来表达厌恶,并使百姓远离罪过的工具。喜爱贤才达到极致,那么表达喜爱的工具就可以废弃,百姓自然会迁善;厌恶恶人达到极致,那么表达厌恶的工具就可以废弃,百姓自然会远离罪过。”
石林叶氏说:“《缁衣》是喜爱贤才达到极致的表现。喜爱达到极致,那么百姓自然受到鼓励,爵位就不会滥授。《巷伯》是厌恶恶人达到极致的表现。厌恶达到极致,那么百姓自然受到惩戒,刑罚就不会轻易使用。然而孔子曾经说:‘提拔正直的人,安置在邪曲的人之上,百姓就会信服。’这里所说的‘作愿’,大概是季康子所问的,只是让百姓信服罢了。这里另外加以说明。‘作愿’,是说从内心鼓励他们向善。”
庐陵胡氏说:“人没有不有好恶的,但好恶符合正道的人很少。《缁衣》的喜爱,符合正道;《巷伯》的厌恶,符合正道。所以举出《大雅》中‘效法文王’的话来说,文王喜爱仁德,于是仁德兴起,能够彰明德行,慎重刑罚,他好恶的正道就是这样。”
孔子说:“对于百姓,用道德来教导他们,用礼制来规范他们,那么百姓就会有归顺之心;用政令来教导他们,用刑罚来规范他们,那么百姓就会有逃避之心。所以统治百姓的人,用爱心来对待他们,那么百姓就会亲近他;用诚信来联结他们,那么百姓就不会背叛;用恭敬来治理他们,那么百姓就会有顺从之心。《甫刑》说:‘三苗的百姓不服从政令,就用刑罚来制约,制定了五种残酷的刑罚叫做法律,因此百姓产生了恶德,于是断绝了他们的世代。’”
郑氏说:“格,是来的意思;遯,是逃跑的意思;涖,是临视的意思;孙,是顺从的意思;甫刑,是《尚书》的篇名。匪,是否的意思。命,是指政令。高辛氏末期,诸侯中有三苗作乱,他们治理百姓不使用政令,专门用严酷的刑罚来驾驭,于是制定了五种残酷的蚩尤之刑,把它当作法律,于是百姓都变得邪恶,起来背叛。三苗因此被消灭,没有后代,是因为不任用道德。”
孔氏说:“这一节,阐明用道德教化百姓而不使用刑罚。《论语》说:‘有羞耻心并且归顺’,甫刑就是吕刑。《春秋》中有吕国,而没有甫侯,吕就是甫。”
蓝田吕氏说:“道德用来引导人的内心,使人知道有理义存在;礼制用来端正人的外在,使人知道有所尊敬。知道有理义,知道有所尊敬,就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然后他的心知道止步于此,而不想背叛去追求其他。不善的名声,即使是愚笨不肖的人也感到羞耻。如果使百姓的心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那么背叛去追求其他的人,就是众人所羞耻的。众人所羞耻的,即使是愚笨不肖的人也将不想做了。这就是孔子所说的‘有羞耻心并且归顺’,格就是正的意思。政令是用来禁止百姓做坏事,刑罚是用来惩罚百姓做坏事。禁止,并不能使他们知道不善而不做,只是强制他们罢了。惩罚,并不能使他们知道羞耻,只是使他们知道畏惧罢了。所以百姓不是心悦诚服,想要逃避他们的统治者却做不到。这就是有逃避之心的原因。孔子所说的‘免于刑罚但没有羞耻心’就是这样。道德和礼制用来端正根本,根本确立了,末节就不值得治理了。政令和刑罚用来规范末节,如果没有根本,那么法律不足以制服奸邪。我用爱心对待他们,那么他们必定亲近;我用诚信对待他们,那么他们必定不背叛;我用恭敬对待他们,那么他们必定能谦逊。这是人情的常态,何况是君民之间呢?所以子爱恭信,也是用道德来示现罢了。恭敬地治理他们,也是用礼制来先行罢了。《甫刑》说:‘三苗的百姓不服从政令,就用刑罚来制约,制定了五种残酷的刑罚叫做法律。’大概高辛氏末期,诸侯国有三苗,百姓不服从上面的命令,君主没有道德来教导他们,只用刑罚来制约。制定五种残酷的刑罚,是指杀戮以及割鼻、割耳、宫刑、墨刑。百姓更加作恶,道德无法制止,于是到了断绝他们世代的地步。《尚书》所说的‘百姓互相沾染,混乱不堪,没有诚信,违背盟誓’。又说:‘上帝哀怜无辜被杀戮的人,用威严报复暴虐,遏止断绝三苗,使他们不再存在于世间。’就是这个意思。”
马氏说:“道德,是用来在内心养育人的;如果在外面有不正,就用礼制来规范他们。这是顺应性命之理,而善于养育人的。所以百姓有归顺之心。政令,
,所以率人于外;而内有不从,则又以刑齐之。此逆其性命之理,而以力服人也。故民有遯心。先王之为治,亦未尝废其刑政者,盖有徳礼以为本,而以刑政为之助。故子以爱之,则民亲之。言爱之如子,则民亲之如父母矣。信以结之,则民不倍;恭以涖之,则民有逊心。者与夫上好信,则民用情;上好礼,则民易使,同意也。
译(礼乐教化)是用来引导百姓在外行为的;而内部若有不服从的,就再用刑罚来使他们整齐划一。这是违背人的本性天理,而用强力来使人屈服。所以百姓有逃避之心。先王治理天下,也并非废弃刑罚政令,大概是因为以德礼为根本,而以刑罚政令作为辅助。所以像对待子女一样爱护百姓,百姓就会亲近他。意思是说,像爱子女一样爱护百姓,百姓就会像亲近父母一样亲近他。用诚信来团结百姓,百姓就不会背叛;用恭敬来治理百姓,百姓就会有谦让之心。这与“君主崇尚诚信,百姓就会真诚相待;君主崇尚礼制,百姓就容易驱使”的道理是一致的。
石林叶氏曰:「徳礼者,化民之本也。使其自服,故有格心格言,其至也。刑政者,治民之末也。强其必从,故有遯心遯言,其藏也。心藏于内,而外服之,迫之以刑政之严而已。仁以爱之,信以结之,所谓教之以徳也。恭以涖之,所谓齐之以礼也。徳不止于一,故有仁有信;礼则恭而已矣。」
严陵方氏曰:「子以爱之性也,信以结之情也,恭以涖之行也。」
金华应氏曰:「书云『苗民弗用灵』,灵善法也。今引『弗用命』,『命』当作『灵』。」
子曰:「下之事上,也不从其所令,从其所行。上好是物,下必有甚者矣。故上之所好恶,不可不愼也。是民之表也。」子曰:「禹立三年,百姓以仁遂焉,岂必尽仁?《诗》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甫刑》曰:『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大雅》曰:『成王之孚,下土之式。』」
郑氏曰:「不从其令,言民化行不拘于言,甚者甚于君也。民之从君,如景逐表,遂犹达也。言百姓效禹为仁,非本性能仁也。孚信也,式法也,皆言化君也。」
孔氏曰:「此一节中,明上文君为民表,不可不愼。上有其善,则下赖之。百姓以仁,遂言仁道达于内外。禹之百姓,岂必本性尽有仁道?由禹之所化也。引《小雅·节南山》之诗,以证民之法则于上;引《甫刑》,以证上有善行,赖及于下;引《大雅·下武》之诗,证君有善,与下为法式也。」
蓝田吕氏曰:国之风俗,一出于上之好恶。好恶之发,其端甚微;其风之行,或至于不可止;其俗之成,或至于不可败。此不可不愼也。季康子患盗,孔子曰:「茍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盖上之所好利,必从之;上所不好害,必随之。盗虽小人,未有舍其所利而趋其所害。故上有好货之君,则下必有盗贿货之民,其势然也。君者,民之表也。文武兴,则民好善;幽厉兴,则民好暴。非他,唯上所好而已。故禹立三年,百姓以仁遂焉。非百姓之尽仁,以禹好仁,故民从而仁尔。「赫赫师尹,民具尔瞻」者,言民无恒心,瞻视上之所为,以为之法而已。一人有庆,兆民赖之者,上好善则民皆蒙赖其善也。成王之孚,下土之式,成就王道,所以信于天下,则天下莫敢不信,以为法也。三者引取《诗》《书》之言,皆以证上之人所好,下视之以为法,不可不愼也。
严陵方氏曰:「论语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此从其所行之谓也。孟子曰:『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上好是物,下必有甚焉。』之谓也。禹欲百姓之仁而已,及百姓之兴仁,亦遂上之所欲而已,故以遂言之也。」
焉氏曰:「令者,令之于民;行者,行之于己。其所行者若此,其所令者如彼。民不从其若彼之令,而从若此之行。则是上之好恶,下之所取以为正,而不可以不愼也。故曰:是民之表。令民而使作愿,则民未必作愿;令民而使之服,则民未必咸服。唯好贤如缁衣,则爵不渎而民作愿;恶恶如巷伯,则刑不试而民咸服。所谓从其所行,而不从其所令也。」
石林叶氏曰:「王者必世而后仁,为继乱言之也。禹立三年,百姓以仁遂焉,为继治言之也。继治而化之者易,非必尽仁,则亦鲜而已。民具尔瞻,言其位也;兆民赖之,言其徳也;下土之式,言其化也。居其位而有其徳,则民之化之,孰有不遂于仁乎?」
长乐陈氏曰:「言之化人也浅,故不从其所令;行之感人也深,故从其所行。故好恶出于正,则彼皆从而正;好恶出于非,则彼皆从而非。犹表端而影端,表枉而影枉也。故谓民之表。」又曰:「禹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所以仁鬼神;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所以仁天下。故其立也,止于三年之一变,百姓皆以仁遂焉。然岂必尽仁道哉?特效上为仁而已。」
子曰:「上好仁,则下之为仁争先人。故长民者,章志贞教,尊仁以子爱百姓,民致行已以説其上矣。」《诗》云:「有梏徳行,四国顺之。」
郑氏曰:章明也,贞正也
译石林叶氏说:“德与礼,是教化百姓的根本。使百姓内心信服,所以有‘格心格言’,这是极致的境界。刑与政,是治理百姓的末节。强迫百姓必须服从,所以有‘遁心遁言’,这是隐藏真实想法。内心隐藏,外表顺从,只是用严酷的刑罚政令来逼迫罢了。用仁爱来爱护百姓,用诚信来团结百姓,这就是所说的用道德来教化。用恭敬来治理百姓,这就是所说的用礼仪来整肃。道德不止一个方面,所以有仁爱有诚信;礼仪则只是恭敬罢了。”
严陵方氏说:“用仁爱来爱护百姓,这是顺应本性;用诚信来团结百姓,这是契合情感;用恭敬来治理百姓,这是规范行为。”
金华应氏说:“《尚书》说‘苗民弗用灵’,‘灵’指善法。现在引用‘弗用命’,‘命’字应当是‘灵’字。”
孔子说:“下级侍奉上级,不听从上级发布的命令,而效法上级自身的行为。上级喜好某种事物,下级必定会有更过分的行为。所以上级的喜好与厌恶,不可不慎重。这是百姓的表率。”孔子说:“禹即位三年,百姓因仁德而通达,难道百姓本性都具备仁德吗?《诗经》说:‘显赫的太师尹氏,百姓都注视着你。’《甫刑》说:‘一人有善庆,亿万百姓都依赖他。’《大雅》说:‘成王的诚信,是天下人的法式。’”
郑氏说:“不听从命令,是说百姓受教化影响,不拘泥于言语,甚至超过君主。百姓跟随君主,如同影子跟随标杆,‘遂’是通达的意思。说百姓效法禹行仁德,并非他们本性就能仁德。‘孚’是诚信,‘式’是法式,都是说感化君主。”
孔氏说:“这一节中,阐明上文君主是百姓的表率,不可不慎重。上级有善行,下级就依赖它。百姓因仁德而通达,是说仁道通达于内外。禹治下的百姓,难道本性都具备仁德吗?是因为禹的感化。引用《小雅·节南山》的诗句,来证明百姓以上级为法则;引用《甫刑》,来证明上级有善行,恩惠及于下级;引用《大雅·下武》的诗句,证明君主有善行,成为下级的法式。”
蓝田吕氏说:“国家的风俗,完全取决于上级的喜好与厌恶。喜好与厌恶的萌发,其端倪很细微;风俗的形成,有时到了不可阻止的地步;习俗的养成,有时到了不可败坏的地步。这不可不慎重。季康子担忧盗贼,孔子说:‘如果你自己不贪求,即使奖赏他们,他们也不会偷窃。’因为上级所喜好利禄的,下级必定跟随;上级所厌恶祸害的,下级必定避免。盗贼虽然是小人,没有舍弃利益而趋向祸害的。所以上级有贪好货财的君主,下级必定有盗窃贿赂的百姓,这是形势使然。君主是百姓的表率。文王武王兴起,百姓就喜好善行;幽王厉王兴起,百姓就喜好暴虐。没有其他原因,只是取决于上级的好恶罢了。所以禹即位三年,百姓因仁德而通达。并非百姓都具备仁德,而是因为禹喜好仁德,所以百姓跟随而仁德。‘赫赫师尹,民具尔瞻’,是说百姓没有恒心,观察上级所做的,以此作为法则。‘一人有庆,兆民赖之’,是说上级喜好善行,百姓都蒙受其善恩。‘成王之孚,下土之式’,是说成就王道,所以取信于天下,天下没有人不敢相信,以此作为法则。这三者引用《诗》《书》的话,都是为了证明上级的好恶,下级视之为法则,不可不慎重。”
严陵方氏说:“《论语》说:‘自身正直,不发布命令也能推行;自身不正直,即使发布命令也不服从。’这就是所说的效法上级行为的意思。《孟子》说:‘上级有喜好,下级必定有更过分的;上级喜好某种事物,下级必定有更过分的。’这就是所说的意思。禹希望百姓行仁德罢了,等到百姓兴起仁德,也实现了上级的愿望,所以用‘遂’字来说。”
焉氏说:“命令,是向百姓发布的;行为,是自身践行的。自身的行为如此,发布的命令如彼。百姓不听从如彼的命令,而效法如此的行为。这就是说上级的好恶,下级取以为正,不可不慎重。所以说:这是百姓的表率。命令百姓让他们诚实,百姓未必诚实;命令百姓让他们顺服,百姓未必都顺服。只有像《缁衣》所说那样喜好贤人,爵位不滥授而百姓诚实;像《巷伯》所说那样厌恶恶人,刑罚不施用而百姓都顺服。这就是所说的效法上级行为,而不听从上级命令。”
石林叶氏说:“王者必须经过一代人之后才能施行仁政,这是针对继承乱世而言的。禹即位三年,百姓因仁德而通达,这是针对继承治世而言的。继承治世而教化百姓容易,并非百姓都具备仁德,只是很少罢了。‘民具尔瞻’,是说他的地位;‘兆民赖之’,是说他的德行;‘下土之式’,是说他的教化。居于其位而有其德行,那么百姓受其感化,谁有不通达于仁德的呢?”
长乐陈氏说:“言语感化人浅,所以不听从命令;行为感化人深,所以效法行为。所以好恶出于正道,那么他们都跟随正道;好恶出于邪道,那么他们都跟随邪道。就像标杆端正影子就端正,标杆歪斜影子就歪斜一样。所以称为百姓的表率。”又说:“禹饮食菲薄,而对鬼神尽孝;衣服粗劣,而对礼服华美,以此来仁待鬼神;宫室低矮,而尽力于水利,以此来仁待天下。所以他即位,只经过三年的变化,百姓都因仁德而通达。然而难道都具备仁德吗?只是效法上级行仁罢了。”
孔子说:“上级喜好仁德,那么下级行仁德就会争先恐后。所以治理百姓的人,彰明志向,端正教化,尊崇仁德以像父母一样爱护百姓,百姓就会尽力行善来取悦上级。”《诗经》说:“有约束德行的,四方国家都顺从。”
郑氏说:“章是彰明,贞是端正。”
孔氏曰:「此一节赞结上经,在上行仁之事。上好仁,则下皆为仁,争欲先他人。为君者当章明已志,为贞正之教,尊敬仁道,以子爱百姓,则民致尽行仁之意,以説乐其上矣。」所引《诗·大雅·抑》刺厉王之诗,证上有其徳,下所从也。
蓝田吕氏曰:「仁者之于天下,无一物非吾体,则无一物忘吾爱。故好仁者,子爱百姓,不足道也。茍有是心,则防怛之爱,结于民心,如草上之风,必偃其从之也轻矣。所谓为仁争先人者,得其良心之所同然,靡然向风,日用而不知者尔。章志者,明吾好恶以示之;贞教者,立不可易之道以教。之所示所教者,尊仁而已。好仁,恶不仁,吾所以示之也。明人伦于上,教之使顺,不使之不顺,此吾所以教之也。所谓民致行己以悦其上,如子从父母之命,尽心力以奉之,不忍违也。」《诗》云:「有梏徳行,四国顺之。」梏字如桎梏,其音为觉。《诗》大雅之文,则正为觉,盖假借之文也。觉,明也。明吾徳以示之,教之,此四国所以顺也。觉之为义,有所悟之谓,如先觉后觉悟,则明矣,故可训为明。先儒训「大」也,直也,未详其义。
长乐陈氏曰:「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上诚好仁以表之矣,则下之人各勉其性之所有,而争先人以为仁。谓之争先人者,以言其敏于为仁故也。长民者,在我之志章而不匿,在人之教贞而不囘。章志贞教,而所主在于尊仁。以子爱百姓,民懐其仁,故近者讴歌而乐,逺者竭蹶而趋。其致行己之志以説其上者,宜矣。觉出于性而非伪,故觉为直。有觉徳行而四国顺之,则民致行己以説上之意也。谓之好仁,又谓之尊仁者,好出于中心,尊则因仁之尊爵而尊之上好仁,则下之为仁争先人。言下效上以其仁也。尊仁以子爱百姓,民致行己以説其上。言下归上以其仁也。」
马氏曰:「争先人而谓之仁者,盖当仁不让于师也。」严陵方氏曰:「章志贞,教尊人以子爱百姓,兹非上好仁乎?民致行己以説其上者,兹非下之为仁争先人乎?」梏当作觉。
子曰:「王言如丝,其出如纶;王言如纶,其出如綍。故大人不倡游言。可言也不可行,君子弗言也;可行也不可言,君子弗行也。则民言不危行,而行不危言矣。」《诗》云:「淑愼尔止,不諐于仪。」
郑氏曰:纶,今有秩啬夫所佩也。綍,引棺索也。游,犹浮也。不可用之言也。危,髙也。言不髙于行,行不髙于言,言行相应也。淑,善也。諐,过也。言善,愼女之容止,不可过于礼之威仪也。
孔氏曰:「此一节明王者出言,下所效之,其事渐大,不可不愼。意与前经同也。」纶麤于丝,綍麤于纶。乡置有秩,乡小置啬夫。有秩、啬夫职同,但随乡大小,故名异耳。所佩则同。张华云:「纶如宛转绳,尊大之人不可倡道此浮游虚漫之言,恐人依象之。」
蓝田吕氏曰: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茍而已矣,况于天子者乎?生于心则形于言,形于言则发于政。所出之言仁矣,则发为仁政也,天下被其泽矣;所出之言暴矣,则发为暴政也,天下受其▯矣。所谓如丝如纶如綍,言其端甚微,其末甚大也。纶,绶也,大于丝矣;綍,大索也,大于纶矣。大人者,王公之谓也。游言者,无根不定之言也。《易·系辞》曰:「诬善之人,其辞游。」诬罔善人,举非其实,所以无根不定也。为人上者,倡之以诚慤笃实之言,天下犹有奸欺以罔上者;茍以无根不实之言倡之,则天下荡然虚浮之风作矣,可不愼乎?可言而不可行,过言也;可行而不可言,过行也。过言者,穷髙极深,絶类离伦,自以为髙明博大,然人伦不察,庶物不明,要之卒不可行于世,无用之空言而已,此君子所以弗言也。过行者,可行之一时,不可以有继;可行之于己,不可达之于天下。如曽子执亲之丧,水浆不入口七日;墨子生不欲,死不哭,要之不可言之以为法于后世,独行之髙行而已,此君子所以弗行也。如此则言行不越乎中,民将效之,
译孔氏说:“这一节是赞颂并总结上文关于在上位者施行仁政的内容。在上位者喜好仁德,那么在下位的人就都实行仁德,争着想要先于他人。做君主的应当彰显自己的志向,确立端正的教化,尊敬仁道,像爱护子女一样爱护百姓,那么百姓就会竭尽实行仁德的心意,以此来取悦他们的君主。”所引用的《诗经·大雅·抑》中讽刺周厉王的诗句,证明在上位者有其德行,在下位者就会跟随。
蓝田吕氏说:“仁者对于天下万物,没有一样不是自己的肢体,那么就没有一样会忘记去爱。所以喜好仁德的人,像爱护子女一样爱护百姓,这不足为奇。如果有这样的心,那么悲悯爱护之情,就会凝聚在百姓心中,就像风吹过草上,草必然随风倒伏,百姓顺从也就很容易了。所谓实行仁德争着先于他人,是因为顺应了良心所共同认可的,大家顺从教化,在日常生活中不知不觉地做到。彰显志向,是明确自己的好恶来展示给百姓;确立端正的教化,是建立不可改变的道理来教导百姓。所展示和所教导的,只是尊崇仁德罢了。喜好仁德,厌恶不仁,这是我展示给百姓的。在上位者阐明人伦关系,教导百姓使之顺从,不让他们不顺从,这是我教导百姓的方法。所谓百姓竭尽实行仁德的心意来取悦他们的君主,就像子女顺从父母的命令,尽心竭力来侍奉,不忍心违背一样。”《诗经》说:“有觉悟的德行,四方国家都顺从它。”“梏”字如同桎梏,读音为“觉”。《诗经·大雅》中的文字,原本就是“觉”,大概是假借字。觉,就是明的意思。彰显我的德行来展示给百姓,教导他们,这就是四方国家顺从的原因。“觉”的含义,是有领悟的意思,比如先觉后觉,那么就是明白了,所以可以解释为“明”。以前的儒者解释为“大”、“直”,没有详细探究其含义。
长乐陈氏说:“恻隐之心,人人都有。在上位者真诚地喜好仁德并作为表率,那么在下的百姓各自勉力发挥本性中所有的善端,争着先于他人去实行仁德。说争着先于他人,是说他们实行仁德很敏捷。治理百姓的人,自己的志向彰显而不隐藏,对百姓的教化端正而不歪曲。彰显志向、端正教化,而所主张的核心在于尊崇仁德。像爱护子女一样爱护百姓,百姓感念他的仁德,所以近处的人歌唱欢乐,远处的人努力奔赴。他们竭尽实行仁德的心意来取悦在上位者,是理所当然的。“觉”出于本性而不是虚伪,所以“觉”就是直。有觉悟的德行而四方国家顺从它,这就是百姓竭尽实行仁德来取悦在上位者的意思。说喜好仁德,又说尊崇仁德,喜好出于内心,尊崇则是因为仁德是尊贵的爵位而在上位者尊崇它。在上位者喜好仁德,那么在下的百姓实行仁德就争着先于他人。这是说在下位者效法在上位者以实行仁德。尊崇仁德并像爱护子女一样爱护百姓,百姓就竭尽实行仁德来取悦在上位者。这是说在下位者归附在上位者以实行仁德。”
马氏说:“争着先于他人而称之为仁,大概是因为面对仁德时不谦让于老师。”严陵方氏说:“彰显志向、端正教化、尊崇仁德、像爱护子女一样爱护百姓,这不是在上位者喜好仁德吗?百姓竭尽实行仁德来取悦在上位者,这不是在下位者实行仁德争着先于他人吗?”“梏”应当是“觉”。
孔子说:“君王的言语像丝线那样细微,传出去却像绶带那样粗大;君王的言语像绶带那样粗大,传出去却像牵引棺材的绳索那样巨大。所以地位高的人不倡导无根虚浮的言论。可以说但不能实行的,君子不说;可以实行但不能说的,君子不做。这样百姓的言语就不会超越行为,行为也不会超越言语了。”《诗经》说:“好好谨慎你的举止,不要违背礼仪的规范。”
郑氏说:“纶,是现在有秩、啬夫所佩戴的绶带。綍,是牵引棺材的绳索。游,就是浮的意思,指不可用的言论。危,是高。言语不高过行为,行为不高过言语,言行相符合。淑,是善。諐,是过。说好好谨慎你的容貌举止,不可超过礼仪的威仪。”
孔氏说:“这一节阐明君王发出言论,在下位者效法它,事情逐渐扩大,不可不谨慎。意思与前文相同。”纶比丝粗,綍比纶粗。乡设置官职,大的乡设置啬夫,小的乡设置啬夫。有秩、啬夫职务相同,只是根据乡的大小,所以名称不同罢了。所佩戴的绶带是相同的。张华说:“纶像宛转的绳子,地位尊贵的人不可倡导这种浮游虚漫的言论,恐怕人们会模仿它。”
蓝田吕氏说:“君子命名事物必定可以说得通,说了必定可以实行。君子对于自己的言论没有苟且罢了,何况是天子呢?产生于心就表现在言语上,表现在言语上就施行于政令上。发出的言论是仁爱的,就施行为仁政,天下蒙受其恩泽;发出的言论是残暴的,就施行为暴政,天下承受其祸害。所谓像丝、像纶、像綍,是说开端非常细微,末端非常巨大。纶,是绶带,比丝粗;綍,是大绳索,比纶粗。大人,是指王公。游言,是没有根基不确定的言论。《易经·系辞》说:“诬陷善良的人,他的言辞浮游。”诬罔善良的人,列举的不是事实,所以没有根基不确定。作为在上位的人,用诚实笃实的言论倡导,天下还有奸诈欺骗来蒙蔽君主的人;如果用没有根基不实的言论倡导,那么天下就会荡然无存,虚浮的风气就会兴起,能不谨慎吗?可以说但不能实行,是过度的言论;可以实行但不能说,是过度的行为。过度的言论,追求高深极致,脱离同类伦常,自以为高明博大,然而人伦不清晰,万物不明白,总之最终不能在世上实行,只是无用的空言罢了,所以君子不说。过度的行为,一时可以实行,不可以有后续;对自己可以实行,不可以推广到天下。比如曾子为父母守丧,七天不喝水浆;墨子活着时不追求欲望,死后不哭泣,总之不可以说作为后世的法则,只是独自实行的高尚行为罢了,所以君子不做。这样言行就不超越中道,百姓将效法他们,
言不敢髙于行,言之必可行也;行不敢髙于言,必为可继之道也。《诗》云:「淑愼尔止,不諐于仪。」为人上者,当善愼其容止,不过于先王《曲礼》之仪,引以证言行之不可过也。
译言语不敢超越行为,是因为所说的话一定能够实行;行为不敢超越言语,是因为所做的事一定是可以继承的道理。《诗经》说:“美好谨慎你的举止,不要违背礼仪。”作为上位者,应当善于谨慎自己的仪容举止,不要超过先王《曲礼》中的礼仪规范,以此证明言语和行为都不应过度。
长乐陈氏曰:「物之在天下,始于微而必大者,皆然。惟丝有衣被人之功,而王之言足以衣被万物,而经纶天下之道在是焉。故以丝言之,游则无所归也。」与《易》所谓「诬善之人,其辞游」同。言欲当实而已,况大人而可以倡游言乎?或言「王」,或言「大人」,皆以业言之也。可言而不可行,非所谓顾行之言也,无稽之言而已。故君子弗言。可行而不可言,非所谓顾言之行也,茍难之行而已。故君子弗行。君子之言行,适于中,民皆效之。故言当于行,而无过髙之言,是以言不危行;行当于言,而无过髙之行,是以行不危言。凡物非中而过髙则危,故危之为义如此。淑谨尔止,不諐于仪;善谨尔之容止,而不过于仪,则性行之意也。
严陵方氏曰:「王以位言,大人以道言。其出如纶,则有位者之事,故曰『王』。不倡游言,非有道者则不能也,故曰『大人』。下又言君子弗言弗行者,以见在上在下皆当如此也。君子则兼上下言之,可言不可行,即游言也;可行不可言者,亦过行也。」
马氏曰:「夫可言不可行,君子不言也,则民言顾行,而言不危行矣;可行不可言,君子弗行也,则民行顾言,而行不危言矣。」
子曰:「君子道人以言,而禁人以行。故言必虑其所终,而行必稽其所敝,则民谨于言而愼于行。」《诗》云:「愼尔出话,敬尔威仪。」《大雅》曰:「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
郑氏曰:禁,犹谨也;稽,犹考也,议也;话,善言也;缉熙,皆明也。
孔氏曰:此一节亦赞明前经言行之事,所引《诗》《大雅》《抑》之篇,刺厉王也。言谨愼尔之所出,善言以为政教,恭敬尔之威仪,此引证言虑其所终也。又引《大雅》《文王》之篇,言穆穆然美者,乃是文王于谓,呜呼言徳,呜呼光明乎,又敬其容止,此引证在上当敬其言行也。横渠张氏曰:君子于民,导使为徳而禁其为非,不大望于愚者之道与礼,谓道民以言,禁民以行,斯之谓尔。
蓝田吕氏曰:非理则不言,所以导民,使之循理也;非法则不行,所以禁民,使之行法也。孟子曰:人之易其言也,无责尔矣。如必责其言之所终,则安敢易乎?故进取于善者,考其行而不掩,犹不免于狂;况不在于善者乎?故曰:言必虑其所终。墨氏兼爱,杨氏为我,原其设心之初,以为道在乎是,天下之善无以易此,岂欲为无父无君之行哉?然卒至于无父无君者,积靡其敝,不至于是则不止也。伯夷之清,栁下惠之和,皆合于圣人,其风之末,犹为隘与不恭,则立心之端,差之毫厘,缪以千里,可不愼哉?故曰:行必稽其所敝。言必虑终,行必稽敝,上之人所以导民禁民者也。谨于言而愼于行,民之所以从上者也。《诗》云:愼尔出话,敬尔威仪,言上之言行不可不愼也。《大雅》曰: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言文王之盛徳,亦不越敬其容止而已矣。
长乐陈氏曰:「言以明理,所以通彼此之情而达之也。故道人以言,行出于正而率以正,则彼莫敢为非也。故禁人以行。孔子于空空之鄙夫,则叩两端而竭焉,所谓道人以言也。为鲁司防而公谨氏出其妻,愼溃氏逾竟而徙,所谓禁人以行也。君子道人以言,故言必虑其所终;禁人以行,故行必稽其所敝。言矢于口,易为口祸,故欲虑,虑者防患之思也。行本于人为,而有美有恶,故欲稽,稽者疑而考之也。言以应物,终而始,始而终,故言虑其所终;行涉于迹,乆必稽其所敝。民是以知言之为可谨而不敢纵,行之为可谨而不敢忽也。」《诗》曰:「谨尔出话,虑其所终。」之意也。穆穆,敬也,美也,天子之容也。缉而熙之,使乆;续而广之,使逺。则文王以徳为行故也。
严陵方氏曰:「书曰:『王言惟作命,不言臣下,罔攸禀令。』道人以言之谓也。《孝经》曰:『示之好恶,而民知禁。』禁人以行之谓也。」
马氏曰:「民之愚,君子则以言道之,使之知所向;民之肆,君子则以行禁之,使之知所止。道人以言,故言必虑其
译长乐陈氏说:“天下万物,从微小开始而必然变得巨大的,都是如此。只有丝有制成衣物覆盖人体的功效,而君王的话语足以覆盖万物,治理天下的道理就在这里。所以从丝来说,游荡就没有归宿。”这与《易经》所说的“诬陷善良的人,他的言辞游荡”相同。说话想要恰当真实罢了,何况是大人物怎么能倡导游荡的言论呢?有的说“王”,有的说“大人”,都是从事业的角度来说的。可以说但不能做,不是所谓顾及行动的言论,只是没有根据的言论罢了。所以君子不说。可以做但不能说,不是所谓顾及言论的行动,只是苟且难以实行的行动罢了。所以君子不做。君子的言行,符合中道,百姓都效仿他。所以言论应当符合行动,而没有过高的言论,因此言论不危及行动;行动应当符合言论,而没有过高的行动,因此行动不危及言论。凡是事物不符合中道而过高就会危险,所以“危”的意义就是这样。美好地谨慎你的举止,不违背礼仪;善加谨慎你的容貌举止,而不超过礼仪,这就是性情的含义。
严陵方氏说:“王从地位来说,大人从道来说。其出来像丝线一样,是有地位者的事,所以说‘王’。不倡导游荡的言论,不是有道的人就不能做到,所以说‘大人’。下面又说君子不说不做,是为了表明在上位和在下位的人都应当这样。君子则兼上下位来说,可以说但不能做的,就是游荡的言论;可以做但不能说的,也是过分的行动。”
马氏说:“可以说但不能做,君子不说,那么百姓说话顾及行动,言论就不危及行动了;可以做但不能说,君子不做,那么百姓行动顾及言论,行动就不危及言论了。”
孔子说:“君子用言论引导人,用行动禁止人。所以言论一定要考虑它的最终结果,行动一定要考察它的弊端,那么百姓就会谨慎言论而慎重行动。”《诗经》说:“谨慎你发出的话语,恭敬你的威仪。”《大雅》说:“穆穆文王,啊,光明啊,恭敬地止息。”
郑氏说:禁,就是谨慎的意思;稽,就是考察、议论的意思;话,就是善言的意思;缉熙,都是光明的意思。
孔氏说:这一节也赞颂阐明前面经文关于言行的事,所引用的《诗经》《大雅》《抑》篇,是讽刺厉王的。说谨慎你发出的,用善言作为政教,恭敬你的威仪,这是引用证明言论要考虑它的最终结果。又引用《大雅》《文王》篇,说穆穆然美好的,乃是文王所说的,啊,说德行,啊,光明啊,又恭敬他的容貌举止,这是引用证明在上位的人应当恭敬他的言行。横渠张氏说:君子对百姓,引导他们做德行而禁止他们做坏事,不对愚者期望过高,说用言论引导百姓,用行动禁止百姓,就是这个意思。
蓝田吕氏说:不符合道理就不说,用来引导百姓,使他们遵循道理;不符合法度就不做,用来禁止百姓,使他们实行法度。孟子说:人轻易说话,没有责任罢了。如果一定要追究他言论的最终结果,那么怎么敢轻易呢?所以进取于善的人,考察他的行动而不掩盖,还难免狂妄;何况不在善的人呢?所以说:言论一定要考虑它的最终结果。墨家兼爱,杨朱为我,推究他们设心的初衷,认为道在这里,天下的善没有可以替代的,难道想做无父无君的行为吗?但最终到了无父无君的地步,积累败坏,不到这里不停止。伯夷的清高,柳下惠的和顺,都符合圣人,他们的风气末流,还成为狭隘和不恭敬,那么立心的端正,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能不谨慎吗?所以说:行动一定要考察它的弊端。言论一定要考虑最终结果,行动一定要考察弊端,这是上位者用来引导百姓禁止百姓的。谨慎言论而慎重行动,这是百姓用来顺从上位者的。《诗经》说:“谨慎你发出的话语,恭敬你的威仪”,是说上位者的言行不能不谨慎。《大雅》说:“穆穆文王,啊,光明啊,恭敬地止息”,是说文王的盛德,也不过是恭敬他的容貌举止罢了。
长乐陈氏说:“言论用来阐明道理,所以沟通彼此的情意而传达它。所以用言论引导人,行动出于正道而率领以正道,那么他们就不敢做坏事了。所以用行动禁止人。孔子对于空空如也的鄙夫,就叩问两端而穷尽,这就是所谓用言论引导人。做鲁国司寇而公谨氏休妻,慎溃氏越过国境而迁徙,这就是所谓用行动禁止人。君子用言论引导人,所以言论一定要考虑它的最终结果;用行动禁止人,所以行动一定要考察它的弊端。言论出于口,容易成为口祸,所以要考虑,考虑是防患的思考。行动本于人为,有美有恶,所以要考察,考察是怀疑而考察它。言论应对事物,终而复始,始而复终,所以言论考虑它的最终结果;行动涉及痕迹,久必考察它的弊端。百姓因此知道言论是可以谨慎而不敢放纵,行动是可以谨慎而不敢忽视。”《诗经》说:“谨慎你发出的话语,考虑它的最终结果。”就是这个意思。穆穆,是恭敬、美好,是天子的容貌。缉而熙之,使它长久;续而广之,使它深远。这是文王以德为行的缘故。
严陵方氏说:“《尚书》说:‘王的言论就是命令,不说,臣下就没有所禀受的命令。’这就是所谓用言论引导人。《孝经》说:‘显示好恶,百姓就知道禁止。’这就是所谓用行动禁止人。”
马氏说:“百姓愚昧,君子就用言论引导他们,使他们知道方向;百姓放肆,君子就用行动禁止他们,使他们知道停止。用言论引导人,所以言论一定要考虑它
所终;禁人以行,故行必稽其所敝。盖因其发言之始而虑其所终,当其制行之新而必考其所敝。言由中出,故言虑;行自外作,故言稽。」
译(考察)其最终的结果;禁止人们的行为,所以行为必定要考察其弊端。大抵是顺着其发言的初始而思虑其最终的结果,当其制定行为准则之初而必定考察其弊端。言语由内心发出,所以言语需要思虑;行为从外部产生,所以言语需要考察。
石林叶氏曰:「言以开示天下,故道人行以率励天下,故禁人。可行于己,不可达于人,则有穷,故虑其所终,则民亦谨于言。可行于今,不可传于后,则有偏,故稽其所敝,则民亦愼于行。」
建安眞氏曰:道人以言者,谓以言辞命令开导而诱掖之也。然言可以导人之善,而不能禁人之不善。禁人之不善,其必以行乎?盖天下之理,有诸己而后可以非诸人。已无不善之行,虽不禁,人人自从之;已有不善之行,虽欲禁,人人必违之。故空言不可以禁人,惟实行乃足以禁人也。夫言出于口,至易也;然不虑其所终,则一言之过,贻患将不胜救。行出于身,亦至易也;然不稽其所敝,则一行之差,流祸或至于无穷。不善者固不足言善矣,而虑之不深,稽之不逺未有不反而为不善者也。老庄非善言乎?其终为浮虚之害;夷惠非善行乎?其▯有隘不恭之失。况尊居人上,言行所关,安危自出,故必谨之审之而不敢苟,则民亦从其化而不苟于言行矣。
子曰:「长民者,衣服不贰,从容有常,以齐其民,则民徳壹。」《诗》云:「彼都人士,狐裘黄黄,其容不改,出言有章,行归于周,万民所望。」
郑氏曰:「贰,不壹也。章,文章也。忠信,为周。」
孔氏曰:「从容有常,谓举动有常度。壹,谓齐一不参差。引诗《小雅·都人士》,刺幽王之诗。君臣衣服无常。诗人引彼明王之时,都邑之人有士行者,服此狐裘黄黄然,行归忠信。万民所以瞻望以法则之。」
蓝田吕氏曰:「此章明言长民者,言容止,民所观望,则而象之。惟其不贰有常,则民心不疑,而徳归于一矣。周人衣服无常,此《都人士》之诗所以刺也。」
严陵方氏曰:「君子服其服,则文以君子之容,故其效至于民徳归一也。」
马氏曰:长民者,言处于人之上也。处人之上,不唯其行不可以无常,而其形于衣服容貌之际,亦不可以无常。然后民望其容貌而其徳归于一。彼都人士,狐裘黄黄,服其服也。其容不改,文以君子之容也。出言有章,遂以君子之辞也。行归于周,万民所望,实以君子之徳也。
长乐陈氏曰:「民徳之不纯,常生于竒衺;而竒衺之作,常兆于衣服之不一。长民所以率民而先之也。衣服不贰,从容有常,以齐其民徳。由之而一也。都人,古之长民者也;士则长民所齐而成之者也。狐裘燕居之服也。狐之为物,利以止,不利于有为。狐裘用之以燕居,黄黄言其色也。燕居之服,犹且致一如此,则其出而齐民可知矣。此民徳归一,独在于此。」
子曰:「为上可望而知也,为下可述而志也。则君不疑于其臣,而臣不惑于其君矣。」尹吉曰:「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徳。」《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
郑氏曰:志,犹知也。吉,当为告,古文诰字之误也。咸,皆也。君臣皆有一徳不贰,则无疑惑也。
孔氏曰:「可望而知,谓貌不藏情,望见其貌,则知其情;可述而志,谓臣下率诚奉上,其行可述叙而知。伊尹告太甲,故称《尹告》;《咸有一徳》篇是也。」引以证君臣不相疑惑。《曹风·鸤鸠》刺曹君之诗,言善人君子,其仪不有差忒,引以证一徳之义。
蓝田吕氏曰:可望而知,可述而志,皆谓徳归于一而无二三也。所谓一者,理义而已,人心之所同然者也。为君则仁,为臣则忠,为子则孝,为父则慈,与人交则信,乃所谓一。是故君臣之所为虽不同,同归于是理,故可望而知,可述而志。可望而知者,不言而喻也;可述而志者,可称述而志之于书也。若上有深阻难测之意,则虽言而未喻;下有隐匿不忠之情,则虽言不可信,况于志乎?此君臣上下所以交相疑惑,欲同心于为治,难矣。尹吉曰:惟尹躬及汤,咸有一徳。言君臣之徳皆一也。其仪不忒,亦言归于无差忒也。
长乐陈氏曰:「上以情待下,故为上可望而知;下以情事上,故为下可述而志。谓之望而知者,望其趋舍而足以知其情也;谓之述而志者,述其功业而足以志其情也。为上可望而知,
译石林叶氏说:“用言语来开导昭示天下,所以有道之人用行为来表率激励天下,从而禁止人们的恶行。如果对自己可行,却无法推及他人,就会陷入困窘,所以要考虑其最终结果,百姓也会谨慎言语。如果当今可行,却无法传之后世,就会产生偏颇,所以要考察其弊端,百姓也会谨慎行为。”
建安真氏说:“有道之人用言语,是指用言辞命令来开导并辅助诱导人们。然而言语可以引导人的善行,却不能禁止人的恶行。要禁止人的恶行,难道一定要靠行为吗?大概天下的道理,自己具备了某种德行,然后才能指责别人没有这种德行。自己如果没有不善的行为,即使不禁止,人人也会自然跟随;自己如果有不善的行为,即使想要禁止,人人也必定违背。所以空谈不能禁止人,只有切实的行为才足以禁止人。言语从口中说出,非常容易;然而如果不考虑其最终结果,那么一句言语的过失,留下的祸患将不胜补救。行为从身上发出,也非常容易;然而如果不考察其弊端,那么一个行为的差错,流下的祸害或许会无穷无尽。不善的人固然不值得说善了,而考虑得不深远,考察得不长远,没有不反而成为不善的。老子和庄子难道不善言辞吗?他们的最终结果造成了虚浮空泛的危害;伯夷和柳下惠难道不善行为吗?他们终究有狭隘和不恭敬的过失。何况尊贵地居于人之上,言行所关联的,安危由此产生,所以必须谨慎审慎而不敢苟且,那么百姓也会顺从这种教化而在言行上不敢苟且了。”
孔子说:“治理百姓的人,衣着没有两样,举止从容有常度,以此来使百姓整齐划一,那么百姓的德行就会专一。”《诗经》说:“那都城里的士人,穿着黄色的狐裘,他们的仪容不改,说话有条理,行为归于忠信,是万民所仰望的。”
郑氏说:“贰,就是不专一。章,就是条理。忠信,就是周。”
孔氏说:“从容有常,是指举动有固定的法度。壹,是指整齐划一不参差。引用《诗经·小雅·都人士》,这是讽刺周幽王的诗。当时君臣衣着没有常度。诗人引用古代明王之时,都城里有士德的人,穿着这黄色的狐裘,行为归于忠信。万民之所以瞻望并效法他们,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蓝田吕氏说:“这一章阐明治理百姓的人,言语仪容举止,是百姓观望效法的对象。只有他不二致且有常度,民心才不会疑惑,而德行归于专一了。周人衣着没有常度,这正是《都人士》这首诗之所以讽刺的原因。”
严陵方氏说:“君子穿着符合身份的服饰,就用君子的仪容来文饰,所以其效果达到百姓德行归于专一。”
马氏说:“长民者,是说居于人之上的人。居于人之上,不仅其行为不可以没有常度,而且表现在衣服容貌方面,也不可以没有常度。然后百姓仰望他的容貌,而他的德行归于专一。那都城里的士人,穿着黄色的狐裘,这是穿着符合身份的服饰。他们的仪容不改,这是用君子的仪容来文饰。说话有条理,这是用君子的言辞。行为归于忠信,万民所仰望,这是用君子的德行。”
长乐陈氏说:“百姓德行不纯正,常常产生于奇异邪僻;而奇异邪僻的发生,常常征兆于衣着的不统一。治理百姓的人之所以率领百姓并率先垂范,是因为衣着不两样,举止从容有常度,以此来使百姓德行整齐。由此而达到专一。都人,是古代治理百姓的人;士则是治理百姓的人所整齐教化而成的人。狐裘是闲居时的服饰。狐狸这种动物,利于静止,不利于有所作为。狐裘用于闲居,黄黄是说它的颜色。闲居时的服饰,尚且专一如此,那么他出来治理百姓就可以知道了。百姓德行归于专一,唯独在于此。”
孔子说:“居于上位的人,可以观望而知晓;居于下位的人,可以陈述而记述。那么君主就不会怀疑他的臣子,而臣子也不会迷惑于君主了。”尹吉说:“只有尹躬和成汤,都具有专一的德行。”《诗经》说:“善人君子,他们的仪容没有差错。”
郑氏说:“志,就是知道。吉,应当是告,是古文诰字的错误。咸,就是皆。君臣都具有专一的德行而不二致,那么就没有疑惑了。”
孔氏说:“可望而知,是指面貌不隐藏真情,望见他的面貌,就知道他的真情;可述而志,是指臣下率真诚意侍奉君主,其行为可以陈述叙述而知道。伊尹告诫太甲,所以称为《尹告》;《咸有一德》篇就是。”引用它来证明君臣不相疑惑。《曹风·鸤鸠》是讽刺曹君的诗,说善人君子,他们的仪容没有差错,引用它来证明专一德行的意义。
蓝田吕氏说:“可望而知,可述而志,都是说德行归于专一而没有二三心。所谓专一,就是理义而已,是人心所共同认可的。做君主就仁爱,做臣子就忠诚,做儿子就孝顺,做父亲就慈爱,与人交往就守信,这就是所谓的专一。所以君臣所做的虽然不同,但都归于这个理义,因此可望而知,可述而志。可望而知,是指不言而喻;可述而志,是指可以称述并记录在书上。如果上位者有深藏难测的心意,那么即使说了也不明白;下位者有隐匿不忠的情意,那么即使说了也不可信,何况记录呢?这就是君臣上下互相疑惑的原因,想要同心协力治理天下,就很难了。尹吉说:只有尹躬和成汤,都具有专一的德行。这是说君臣的德行都专一。其仪不忒,也是说归于没有差错。”
长乐陈氏说:“上位者以真情对待下位者,所以居于上位的人可以观望而知晓;下位者以真情侍奉上位者,所以居于下位的人可以陈述而记述。所谓望而知,是望他的趋向取舍而足以知道他的真情;所谓述而志,是陈述他的功业而足以记述他的真情。居于上位的人可以观望而知晓,
则君之于臣,无可疑之行,故君不见疑于其臣;为下可述而志,则臣之于君,无可惑之事,故臣不见惑于其君。」郑氏以「吉」为告,盖伊尹告汤之辞,以为伊尹之与汤皆有一徳而无异情。君臣有一徳,此君所以不疑于其臣,而臣不惑于其君也。淑人君子,其仪不忒,则亦一徳之意也。
译那么君主对于臣下,没有令人怀疑的行为,所以君主不被他的臣下怀疑;处于下位者可以陈述而意志坚定,那么臣下对于君主,没有令人困惑的事情,所以臣下不被他的君主困惑。」郑氏将“吉”解释为告祭,这大概是伊尹向商汤告祭的言辞,认为伊尹与商汤都具有一致的德行而没有不同的情感。君臣具有一致的德行,这就是君主不怀疑臣下,而臣下不困惑于君主的原因。善良的人、高尚的君子,他们的法度没有差错,这也是“一德”的意思。
马氏曰:「为上可望而知者,盖上以诚而接下;为下可述而志者,盖下以诚而事上。上以使下,下以事上,皆以诚则君臣之间有同而无异,故君不疑于其臣,臣不惑于其君,而其徳一也。」
山隂陆氏曰:「可望而知,言表里如一;可述而志,言先后如一。」
子曰:有国家者,章善▯恶,以示民厚,则民情不贰。诗云:靖共尔位,好是正直。子曰:上人疑,则百姓惑;下难知,则君长劳。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愼恶以御民之淫,则民不惑矣。臣仪行不重,辞不援其所不及,不烦其所不知,则君不劳矣。诗云:上帝板板,下民卒▯。小雅曰:匪其止共,惟王之卭。
郑氏曰:章明也。▯病也。难知有奸心也。淫贪侈也。《孝经》曰: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仪。当为义言,臣义事则行也。重,犹尚也。援,犹引也。引君所不及,谓必使其君如尧舜。烦所不知,谓必使其知虑如圣人也。上帝,喻君也。板板,辟也。卒,尽也。▯病也。此君使民惑之。《诗》匪非也。卭,劳也。言臣不止于恭敬其职,唯使王之劳。此臣使君劳之《诗》也。
孔氏曰:此明君臣各以情相示,则各得其所有善以赏章明之,有恶以刑▯病之。引《诗·小雅·小明》刺幽王之诗,证民情不贰为正直之行。君上多疑贰,则百姓疑惑;下懐欺诈,则在上治之劳苦也。不重辞,不尚虚辞也。臣下不援引其君行所不能及之事,不烦乱君所不知之事,则君不劳苦。《上帝板板》,《大雅》刺厉王之诗;《匪其止共》,《小雅·巧言》刺幽王之诗也。
蓝田吕氏曰:合于理则为善,不合于理则为恶。明之斯好之矣,▯之斯恶之矣。善居其厚,恶居其薄。此所以示民厚也。好善恶恶,则民一归于理义,此民情所以不贰也。靖共尔位,好是正直。此言居位者惟正直是好,则所好出于理义,民徳所以壹也。此篇之首曰:「为上易事,也为下易知也,则刑不烦矣。」又曰:「为上可望而知,也为下可述而志也。」此文云:「上人疑则百姓惑,下难知则君长劳。」反覆言此者,盖君臣上下之际,茍非同心同徳,一归于理义,则上下暌乖,欲政行而事治,未之有也。故极言上之好恶言行所以示其下者,一徳而已。章好者,明吾所好唯礼义而已,非他好也。愼恶者,愼吾所恶唯非理非义而已,非他恶也。所好未必理义,则君好可疑,欲以化民成俗,难矣。所恶未必非理非义,则君恶可疑,欲民之不淫,难矣。使民惑上之好恶而莫知所从,非所以示民也。臣之事上,非礼不行,故曰「仪行」。所行一出于礼义,非有隐匿诈伪之情,故曰「不重辞」。「不重辞」者,理直而不必多言以自解之也。以君之力所不能及而援其君,则君难从;以君之智所不能知而烦其君,则君难听。徒为难从难听,劳其君而无益,非所以事君也。上帝板板,下民卒▯板板反也。上帝以况王者也。王者反覆二三其徳,则民莫知所从而病矣。此证上人疑则百姓惑也。匪其止共,惟王之卭卭病也。为臣者事君不止于恭敬,而援其所不及,使君病其不能;烦其所不知,使君病其不知。此证下难知则君长劳也。
长乐陈氏曰:惟民生厚,则性之本未常不善也。因物有迁,而习于恶,则恶者其伪也。有国者知民性之有善,而移于所习,然后为恶,故为善则章之,使民知善之可为;为恶则▯之,使民知恶之可避。以示民有生厚之善,则民致一于善而归厚矣。是以民情不贰,靖共尔位,好是正直,则章善之谓也。疑则不明矣。上之人明道以示民,然后民知所视效。今则疑而不明,民何所视效乎?此百姓以之惑难。知则隐矣。下之人竭情事上而无隐,然后君逸于听察。今则隐而难知,君安能逸于听察乎?此君所以劳也。
严陵方氏曰:章善而着之恶者,耻其不若,则恶者病矣。夫不待刑罚而能使恶者知耻,则为上者之用心厚矣。则民其有携贰之情乎?示民不以信,则为上之人可疑;百姓其有不惑乎?事君不以忠,则为下之人难知;君长其有不劳
译马氏说:“居上位者让人望其外表就能知晓其内心,是因为居上位者以诚心对待下属;居下位者让人陈述其言行就能了解其志向,是因为居下位者以诚心侍奉君主。居上位者役使下属,居下位者侍奉君主,都凭借诚心,那么君臣之间就同心同德而没有差异,所以君主不怀疑他的臣子,臣子不困惑于他的君主,他们的德行是一致的。”
山阴陆氏说:“望其外表就能知晓,是说表里如一;陈述其言行就能了解其志向,是说前后如一。”
孔子说:“拥有国家的君主,表彰善行,惩处恶行,以此向百姓展示宽厚,那么百姓的民心就不会有二心。《诗经》说:‘恭敬地守好你的职位,喜好那些正直的人。’孔子说:‘居上位者如果多疑,百姓就会困惑;居下位者如果难以了解,君主就会辛劳。所以统治百姓的人,彰显喜好来引导百姓的风俗,慎重地厌恶来防止百姓的放纵,那么百姓就不会困惑了。臣子行事合乎道义而不尚虚辞,不援引君主所不能及的事情,不烦扰君主所不知道的事情,那么君主就不会辛劳了。《诗经》说:‘上帝反复无常,百姓全都困苦。’《小雅》说:‘并非他们不恭敬,只是让君王辛劳。’”
郑氏说:“章,是彰显的意思。〇,是病苦的意思。难知,是有奸诈之心。淫,是贪婪奢侈。《孝经》说:‘向百姓展示喜好与厌恶,百姓就知道禁令。仪,应当解释为义,臣子合乎道义地行事。重,是尚的意思。援,是引的意思。引君所不及,是说一定要让君主像尧舜那样。烦所不知,是说一定要让君主的智虑像圣人那样。上帝,是比喻君主。板板,是邪僻的意思。卒,是尽的意思。〇,是病苦的意思。这是说君主使百姓困惑。《诗》中的‘匪’,是非的意思。卭,是辛劳的意思。是说臣子不止于恭敬地履行职守,只是让君王辛劳。这是说臣子使君主辛劳的《诗》。”
孔氏说:“这是阐明君臣各自以真情相示,那么各自得到他们所有的善行就赏赐彰显,有恶行就刑罚惩处。引用《诗·小雅·小明》讽刺周幽王的诗,来证明民心不二就是正直的行为。君主多疑,百姓就疑惑;下属怀有欺诈,那么在上的君主治理起来就劳苦。不尚虚辞,是不崇尚空话。臣子不援引君主行所不能及之事,不烦扰君主所不知之事,那么君主就不劳苦。《上帝板板》,是《大雅》讽刺周厉王的诗;《匪其止共》,是《小雅·巧言》讽刺周幽王的诗。”
蓝田吕氏说:“合乎理的就是善,不合乎理的就是恶。彰显它,人们就喜好它;惩处它,人们就厌恶它。善居于厚道,恶居于薄情。这就是用来向百姓展示宽厚的原因。喜好善厌恶恶,那么百姓就一心归于理义,这就是民心不二的原因。‘恭敬地守好你的职位,喜好那些正直的人。’这是说居位者只喜好正直,那么所喜好的就出于理义,百姓的德行因此专一。本篇开头说:‘居上位者容易侍奉,居下位者容易了解,那么刑罚就不烦扰了。’又说:‘居上位者让人望其外表就能知晓,居下位者让人陈述其言行就能了解其志向。’这里说:‘居上位者多疑,百姓就困惑;居下位者难以了解,君主就辛劳。’反复说这些,是因为君臣上下之间,如果不是同心同德,一心归于理义,那么上下背离,想要政令施行、事务治理好,是没有的。所以极力说明居上位者的喜好、厌恶、言行用来向下属展示的,只是一个德行罢了。彰显喜好,是明白我所喜好的只有礼义,没有其他喜好。慎重厌恶,是慎重我所厌恶的只有非理非义,没有其他厌恶。所喜好的如果不是理义,那么君主的喜好就值得怀疑,想要教化百姓形成风俗,就难了。所厌恶的如果不是非理非义,那么君主的厌恶就值得怀疑,想要百姓不放纵,就难了。让百姓困惑于君主的喜好厌恶而不知道跟随谁,这不是用来向百姓展示的方法。臣子侍奉君主,不合礼义就不行动,所以说‘仪行’。所行动的一出于礼义,没有隐匿诈伪的心思,所以说‘不重辞’。‘不重辞’,是理直而不必多言来为自己辩解。用君主力量所不能及的事来援引君主,那么君主难以听从;用君主智慧所不能知的事来烦扰君主,那么君主难以听信。徒然做难以听从的事,使君主辛劳而没有益处,这不是侍奉君主的方法。‘上帝板板,下民卒〇’,板板是反复无常。上帝是比喻王者。王者反复无常、三心二意,那么百姓不知道跟随谁而困苦了。这是证明居上位者多疑百姓就困惑。‘匪其止共,惟王之卭’,卭是病苦。做臣子的侍奉君主不止于恭敬,却援引君主所不能及的事,使君主苦于不能;烦扰君主所不知的事,使君主苦于不知。这是证明居下位者难以了解君主就辛劳。”
长乐陈氏说:“只有百姓生活宽厚,那么本性原本不曾不善。因为外物而有变迁,习惯于恶,那么恶就是虚伪的。拥有国家的人知道百姓本性有善,却因习染而变为恶,所以对善行就彰显它,让百姓知道善是可以做的;对恶行就惩处它,让百姓知道恶是可以避免的。以此向百姓展示生来就有的厚道之善,那么百姓就专一于善而回归厚道了。因此民心不二,‘恭敬地守好你的职位,喜好那些正直的人’,这就是彰显善行的意思。多疑就不明察了。居上位的人阐明道来向百姓展示,然后百姓才知道效仿。现在却多疑而不明察,百姓效仿什么呢?这就是百姓困惑的原因。难以了解就是隐藏了。居下位的人竭尽真情侍奉君主而没有隐藏,然后君主就能安逸于听察。现在却隐藏而难以了解,君主怎么能安逸于听察呢?这就是君主辛劳的原因。”
严陵方氏说:“彰显善行而揭露恶行,是让恶人感到不如人的羞耻,那么恶人就感到病苦了。不用刑罚就能让恶人知道羞耻,那么居上位者的用心就宽厚了。那么百姓会有二心吗?向百姓展示不诚信,那么居上位者就值得怀疑;百姓能不困惑吗?侍奉君主不忠诚,那么居下位者就难以了解;君主能不辛劳吗?”
乎?章其所好之善,故足以示民而成俗;愼其所恶之恶,故足以御民而不淫。若是,则上无可疑而民不惑矣。臣有可仪之行,而所重者不在乎辞。君之所及者道,而所不及者事;故于所不及者,则不援之使及。君之所知者本,而所不知者末;于所不知者,则不烦之使知。若是,则下无难知,君不劳矣。
译吗?彰显君主所喜好的善行,因此足以向百姓展示并形成良好的风俗;慎重对待君主所厌恶的恶行,因此足以约束百姓而不使其放纵。像这样,那么上级就没有值得怀疑的地方,百姓也不会迷惑了。臣子有值得效法的行为,而所看重的不在于言辞。君主所能够把握的是大道,所不能直接处理的是具体事务;所以对于君主所不能直接处理的事务,就不强行要求君主去干预。君主所了解的是根本,所不了解的是枝节;对于君主所不了解的枝节,就不烦扰君主去知晓。像这样,那么下级就没有难以理解的事情,君主也就不会劳累了。
马氏曰:「好是正直者章善之谓也。君徳之不一,故曰『上人疑』。上人疑,则非所谓可望而知也,故百姓惑。臣徳之不一,故曰『下难知』。下难知,则非所谓可述而志也,故君长劳。主道利宣不利周,利明不利幽。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使天下之人晓然知吾之所好在善,而迁善以成俗,愼恶以御民之淫,使天下之人晓然知吾之所恶在恶,而淫僻之行有所不敢为,故民不惑矣。」臣仪行言,当其义而行,不重辞者,不以浮华之辞为尚。盖君子先行其言,而后从之也。
石林叶氏曰:「善者蔽,恶者进,则民疑。故有国以示民,厚者异于此。上以诚示人,则百姓虽贱,可以无惑;下以奸罔上,则君长虽尊,亦必至于劳。示之以好恶,而使知禁,则民无惑矣。以行为法,而不重辞,则君不劳矣。」
庐陵胡氏曰:「上懐疑,则民惑于好恶;下不易知,则君劳于听察。故君当明好恶以示民,臣不可强君以所难知、难行之事。郑谓不援所不及,不必使其君所行如尧舜也。孟子曰:『我非尧舜之道,不敢以陈于王前。』又曰:『人皆可以为尧舜。』谓尧舜为不可及,不可也;谓不必使其君如尧舜,亦不可也。郑氏误矣。」
黄氏曰:「臣仪行不重辞,君上能章好愼恶,则臣下仪象其上,崇贵徳行而不重辞华也。不援其所不及者,谓贤者在位,皆守亷让,不贪禄竞位,无躁求之义也。不烦其所不知者,谓各司其职而思不出其位之义也。臣下如此,则君上不劳而治矣。」
山隂陆氏曰:「行不重辞,礼辞而已。礼辞,臣之仪也。即应,固辞;固辞,然后为义。」
子曰:政之不行也,教之不成也。爵禄不足劝也,刑罚不足耻也。故上不可以防刑而轻爵。《康诰》曰:「敬明乃罚。」《甫刑》曰:「播刑之不迪。」
郑氏曰:「言政教所以明赏罚,康康叔也。作诰,康诰、甫刑,皆《尚书》篇名也。播,犹施也。不,衍字。迪,道也。言施刑之道。」
孔氏曰:此一篇明愼赏罚之事。赏罚不中,则劝惩失所。君上不可轻防之。周公作诰告康叔云:「女所施刑罚,必敬而明之。」甫刑,穆王戒羣臣言。所为监者,皆是伯夷布刑之道。引之者,证重刑之义。案皇氏曰:「言在上政令所以不行,教化所以不成者,秪由君上爵禄加于小人,不足劝人为善;刑罚加于无罪之人,不足耻其为恶。赏罚失所,故政不行,教不成也。」
蓝田吕氏曰:「爵禄不足劝善,刑罚不足耻小人,此之谓防刑轻爵,失君人之道矣。」上言好恶,此言爵禄刑罚,盖好恶本诸心,爵禄刑罚施于政,心术不正,则政刑从之,不可不愼也。敬明乃罚,播刑之不迪,言用罚不可不敬,施刑不可不循其道也。
马氏曰:政教者,爵禄刑罚之本;爵禄刑罚者,政教之一端。政已行,教已成,则期命辨説之已乆,天下晓然知善恶之所在,故加之爵禄,晓然知善之可勉;加之刑罚,晓然知恶之可耻。世衰道微,政教不立,虽加以爵赏而不足劝,加以刑罚而不足耻,盖不知善恶之所在故也。当此之时,为上者不可以防刑而轻爵,当以政教先之也。敬明乃罚,言先敬明其徳,而后乃罚之。赏罚者,古人有之,而非所以先之也。古人有之,故三代之赏罚未尝废;非所以先之,故九变而后赏罚可言。
长乐陈氏曰:政之不行,教之不成,则上失其本,而区区于爵禄刑罚之末,则人将有不从者矣。故虽爵禄之荣,人情所甚欲也,且不足以劝其为善;刑罚之威,人情所甚恶也,且不足以耻其为恶。爵禄不足劝,则轻爵以予人,犹无益也,故上不可以轻爵;刑罚不足耻,则防刑以加物,犹不足禁也,故上不可以防刑。敬明乃罚者,敬以致其谨,明以致其察,则不可防刑之意也。播刑之不迪,书以为播刑之迪,迪之为言道也。先王之于人,道之而弗率,然后加刑焉。是则用刑也者,必不在于政之行,教之成也。政不行,教不成,而防刑,则所谓播刑之不迪。
石林叶氏曰:「政以养民者也,教以率民者也。养之备,教
译马氏说:“‘好是正直’是指彰明善行。君主的德行不专一,所以说‘上位者令人疑惑’。上位者令人疑惑,就不是那种可以仰望而知晓的,所以百姓感到困惑。臣下的德行不专一,所以说‘下位者难以了解’。下位者难以了解,就不是那种可以记述而铭记的,所以君主长久辛劳。君主的原则有利于宣扬而不利于周全,有利于光明而不利于幽暗。所以统治君民的人,要彰明喜好来昭示民俗,使天下的人清楚地知道我的喜好在于善,从而迁善以形成风俗;谨慎厌恶来遏制百姓的淫邪,使天下的人清楚地知道我的厌恶在于恶,从而淫邪乖僻的行为有所不敢做,所以百姓就不困惑了。”臣下以行为为准则,言语符合道义而行事,不看重言辞,是不以浮华的言辞为崇尚。因为君子先践行他的言语,然后才跟随他。
石林叶氏说:“善行被遮蔽,恶行得进用,那么百姓就会疑惑。所以有国君用来昭示百姓,厚道的人与此不同。上位者以真诚昭示人,那么百姓虽然低贱,也可以没有疑惑;下位者以奸诈欺瞒上位者,那么君主虽然尊贵,也必然导致辛劳。昭示他们喜好与厌恶,使他们知道禁令,那么百姓就没有疑惑了。以行为作为法则,而不看重言辞,那么君主就不辛劳了。”
庐陵胡氏说:“上位者心怀疑惑,那么百姓在喜好与厌恶上就会困惑;下位者不容易了解,那么君主在听察上就会辛劳。所以君主应当明确喜好与厌恶来昭示百姓,臣下不可以强迫君主去做难以了解、难以实行的事。郑玄认为不援引那些做不到的,不必使他们的君主像尧舜那样。孟子说:‘我不是尧舜之道,不敢在君王面前陈述。’又说:‘人都可以成为尧舜。’说尧舜是达不到的,是不对的;说不必使他们的君主像尧舜,也是不对的。郑玄错了。”
黄氏说:“臣下以行为为准则而不看重言辞,君主能够彰明喜好、谨慎厌恶,那么臣下就会效法君主,崇尚德行而不看重辞藻。不援引那些做不到的,是指贤人在位,都坚守廉洁谦让,不贪图禄位竞争职位,没有急躁求取的意思。不烦扰那些不知道的,是指各司其职而思虑不出其位的意思。臣下如此,那么君主就不辛劳而能治理了。”
山阴陆氏说:“行事不看重言辞,只是礼仪上的言辞罢了。礼仪言辞,是臣下的仪态。立即答应,坚决推辞;坚决推辞,然后才合乎道义。”
孔子说:政令不能推行,教化不能成功。爵位俸禄不足以劝勉人,刑罚不足以使人感到羞耻。所以上位者不可以严酷刑罚而轻视爵位。《康诰》说:“恭敬地明确你的刑罚。”《甫刑》说:“施行刑罚不遵循正道。”
郑氏说:“这是说政教之所以要明赏罚,是告诫康叔的。作诰,康诰、甫刑,都是《尚书》的篇名。播,就是施行的意思。不,是衍字。迪,就是道的意思。是说施行刑罚的道。”
孔氏说:这一篇阐明谨慎赏罚的事。赏罚不恰当,那么劝勉惩戒就失去了所在。君主不可以轻率严酷。周公作诰告诫康叔说:“你所施行的刑罚,必须恭敬而明确。”甫刑,是穆王告诫群臣的话。所说的监,都是伯夷布刑的道。引用它,是为了证明重视刑罚的意义。查皇氏说:“说在上政令之所以不行,教化之所以不成,只是因为君主爵禄加于小人,不足以劝勉人向善;刑罚加于无罪之人,不足以使人羞耻其恶。赏罚失当,所以政令不行,教化不成。”
蓝田吕氏说:“爵禄不足以劝勉善行,刑罚不足以使小人感到羞耻,这就叫做严酷刑罚轻视爵位,失去了统治人的道理了。”上文说喜好厌恶,这里说爵禄刑罚,大概喜好厌恶本于内心,爵禄刑罚施于政事,心术不正,那么政事刑罚就会随之,不可不谨慎。敬明乃罚,播刑之不迪,是说用罚不可不恭敬,施刑不可不遵循其道。
马氏说:政教是爵禄刑罚的根本;爵禄刑罚是政教的一个方面。政令已经推行,教化已经成功,那么期命辩说已经很久,天下清楚地知道善恶的所在,所以加上爵禄,清楚地知道善是可以勉力的;加上刑罚,清楚地知道恶是可以羞耻的。世道衰微,政教不立,虽然加上爵赏而不足以劝勉,加上刑罚而不足以使人羞耻,大概是因为不知道善恶的所在。在这个时候,在上位者不可以严酷刑罚而轻视爵位,应当以政教为先。敬明乃罚,是说先恭敬明确其德行,然后才惩罚他。赏罚,古人有,但不是用来作为先行的。古人有,所以三代的赏罚未曾废弃;不是用来作为先行的,所以经过九变之后赏罚才可以言说。
长乐陈氏说:政令不能推行,教化不能成功,那么上位者就失去了根本,而在爵禄刑罚的末节上区区计较,那么人将有不服从的了。所以虽然爵禄的荣耀,是人心非常想要的,而且不足以劝勉他向善;刑罚的威严,是人心非常厌恶的,而且不足以使他羞耻其恶。爵禄不足以劝勉,那么轻视爵位给予人,还是无益的,所以上位者不可以轻视爵位;刑罚不足以使人羞耻,那么严酷刑罚加于事物,还是不足以禁止的,所以上位者不可以严酷刑罚。敬明乃罚,是说恭敬以达到谨慎,明确以达到明察,这就是不可以严酷刑罚的意思。播刑之不迪,书认为是播刑之迪,迪的意思是道。先王对于人,引导他而不顺从,然后才加刑罚。这就是用刑,必然不在于政令的推行,教化的成功。政令不推行,教化不成功,而严酷刑罚,就是所说的播刑之不迪。
石林叶氏说:“政是用来养育百姓的,教是用来率领百姓的。养育完备,教化”
之详,然后爵禄以劝善,刑罚以惩恶,则民孰不劝且耻乎?不先于教,民劝且耻,则刑之用也,防爵之用也,轻。」
译如此详尽,然后用爵位俸禄来鼓励善行,用刑罚来惩治恶行,那么百姓谁不受到鼓励并感到羞耻呢?如果不先进行教化,百姓却受到鼓励并感到羞耻,那么刑罚的作用,防止爵位滥用的作用,就显得轻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