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集説卷四十七 宋 卫湜 撰
目録云,以曽子所问多明于礼,故着姓名以显之。曽子,孔子弟子曽参,此于别録属防服。」
译目录上说,因为曾子所问的问题大多阐明礼制,所以著录姓名以彰显他。曾子,即孔子弟子曾参,这部书在别录中归属于丧服类。
曽子问曰:「君薨而世子生,如之何?」孔子曰:「卿大夫士从摄主,北面于西阶南。大祝裨冕,执束帛,升自西阶尽等不升堂。命毋哭。祝声三告曰:『某之子生,敢告。』升奠币于殡东儿上,哭。降众主人,卿大夫士房中皆哭,不踊,尽一哀,反位。遂朝奠。小宰升举币
郑氏曰:「从摄主北面于西阶南,变于朝夕哭位也。摄主,上卿代君听国政者也。裨冕者,接神则祭服也。诸侯之卿大夫所服,裨冕、絺冕也,▯冕也。士服爵弁服,大祝裨冕,则大夫也。命毋哭,将有事,宜清静。祝声三声,噫歆,警神也。某夫人之氏也。几筵于殡东,明继体也。众主人,君之亲也。房中,妇人也。反位,反朝夕哭位。举币,举而下埋之阶间。」
孔氏曰:此一节论君薨而世子生告殡之事。《公羊》云:「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此既君薨,仍称世子者,以其别于庶子,又用世子之礼告殡,异于《春秋》之例。案《丧大记》:「士丧礼,朝夕内外哭位皆在东方。」今乃从摄主北面于西阶南,故郑云:「变于朝夕哭位也。」必于西阶南者,以近殡位故也。大祝裨冕,衣裨衣而冠冕也。裨之为言埤也。天子六服,大裘为上,其余为裨。言裨者,取其缋绣。孤卿则絺冕,三命再命,卿大夫服▯冕。经云「大祝裨冕」,则于时卿大夫士等皆衣衰服,可知。大祝将告神,故执束帛,执持也。束帛十端也,以丈八尺为端。鬼神之道,隂阳不测,故用隂阳之数。求之一丈象阳,八尺法隂,十端六▯四纁,五两三▯二纁。纁是地色,▯是天色。告殡若于堂下则太逺,堂上则太近殡,故升阶尽等级。古人▯声多云噫。凡祭祀神之所飨谓之歆,今祝作声欲令神歆飨,故郑云:「歆警神也。」告殡竟执束帛者,升堂奠置所执之币于殡东几筵上毕,遂哭。哭竟而降阶也。案《丧大记》云:「君将大敛,父兄堂下北面。」父兄即君之亲。又云:「外宗房中南面。」故云房中妇人也。案《士丧礼》每旦于朝夕哭位,先哭而后行朝奠。朝奠了又哭。今因西阶前哭毕,反哭位即行朝奠,故经云「遂朝奠也」。币是小宰所主。《周礼》小宰职云:「凡祭祀賛玉币爵之事,丧荒受其含襚币玉之事。」下文云:「敛币玉藏诸两阶之间。」案熊氏曰:「经称奠币于殡东,则告世子生,谓既殡以后。若未殡之前,则世子生亦不告也。」殡东几盖于常几筵之外,别特设之。天子诸侯在殡宫有几筵,为朝夕之奠,常在不去。大夫士大敛有席,虞始有几。今以世子继体之贵,故特设几也。
严陵方氏曰:「君薨,凶事也。凶事,人之所哀。世子生,吉事也。吉事,人之所乐。君子行礼于此,可不慎哉!」是以裨冕,吉服也;衰杖,则凶服也。毋哭,吉礼也;稽颡,则凶礼也。于是,则或裨冕,或衰杖,或命毋哭,或拜稽颡。岂非防之以吉凶之间也?
山隂陆氏曰:「君薨,子恃以立,士大夫也。古之人,植遗腹,朝委裘,而天下不乱,用此道也。事变时移,汉始垂▯矣。」
三日,众主人、卿大夫、士如初位,北面。大宰、大宗、大祝皆裨冕,少师奉子以衰。祝先子从,宰宗人从。入门哭者止。子升自西阶,殡前北面。祝立于殡东南隅。祝声三曰:「某之子某,从执事敢见。」子拜稽颡哭。祝、宰、宗人、众主人、卿大夫、士哭踊,三者三。降东反位,皆袒。子踊,房中亦踊,三者三。袭衰杖,奠出。大宰命祝史以名徧告于五祀山川。郑氏曰:「三日,▯子日也。如初,谓如告生时,宰宗人賛君事者。子拜稽颡哭,奉子者拜哭也。踊、袭衰杖,成子礼也。奠出,亦谓朝奠,因负子名之丧于礼略也。」孔氏曰:「此一节论世子生己三日名之,以名见于殡之礼。三日之朝,自众主人以下悉到西阶下列位,如初。日子生之仪,子自为主,故不云从摄主。案《内则》云:「国君世子生,告于君。三日卜士负之。」此亦生则告君,三日负之。子至三月为名,始见君。今丧礼畧于负子之时则见也。不用束帛者,
译曾子问道:“国君去世而世子出生,该怎么办?”孔子说:“卿、大夫、士跟随摄政的主持人,在西阶南面面向北站立。大祝穿着裨冕,手持束帛,从西阶登上,走到台阶尽头但不进入厅堂。他命令众人不要哭泣。大祝高声三次宣告说:‘某位夫人的儿子出生了,冒昧地来禀告。’然后登上厅堂,将束帛奠放在灵柩东侧的几案上,接着哭泣。走下台阶,众主人、卿、大夫、士在房中也都哭泣,但不跳跃顿足,尽一次哀痛之情,便回到原位。随后举行早晨的奠礼。小宰登上台阶,举起束帛。”
郑玄说:“跟随摄政主持人在西阶南面面向北站立,这是改变了平时早晚哭泣的位置。摄政主持人,是上卿代替国君处理国家政务的人。裨冕,是接待神灵时穿的祭服。诸侯的卿大夫所穿的,是裨冕、絺冕,以及〇冕。士穿爵弁服,大祝穿裨冕,说明他是大夫身份。命令不要哭泣,是因为将有祭祀之事,应当保持清静。祝声三次,发出‘噫歆’的声音,是为了警示神灵。‘某’是夫人的姓氏。几案设在灵柩东侧,是为了表明继承君位的意思。众主人,是国君的亲属。房中,是指妇女。反位,是回到早晚哭泣的位置。举币,是举起束帛然后埋在西阶和东阶之间。”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国君去世而世子出生,向灵柩禀告的事情。《公羊传》说:‘国君在世时称世子,国君去世称子某。’这里国君已经去世,仍然称世子,是为了区别于庶子,并且用世子的礼仪向灵柩禀告,这与《春秋》的体例不同。查考《丧大记》:‘士的丧礼,早晚内外哭泣的位置都在东方。’现在却跟随摄政主持人在西阶南面面向北站立,所以郑玄说:‘这是改变了早晚哭泣的位置。’一定在西阶南面,是因为靠近灵柩的位置。大祝穿裨冕,是身穿裨衣头戴冕冠。‘裨’的意思是‘埤’(辅助)。天子有六种礼服,大裘最尊贵,其余称为裨。称‘裨’,是取其绘绣之意。孤卿穿絺冕,三命、再命的卿大夫穿〇冕。经文说‘大祝裨冕’,那么当时卿、大夫、士等都穿着丧服,是可以推知的。大祝将要向神灵禀告,所以手持束帛,‘执’是持握的意思。束帛是十端,以丈八尺为一端。鬼神之道,阴阳变化莫测,所以使用阴阳的数字。求取一丈象征阳,八尺效法阴,十端共六〇四纁,五两共三〇二纁。纁是地色,〇是天色。向灵柩禀告如果在堂下则太远,在堂上则离灵柩太近,所以登上台阶走到尽头。古人发声多带‘噫’音。凡是祭祀,神灵所享用称为‘歆’,现在祝官发声想让神灵歆享,所以郑玄说:‘歆警神也。’禀告完毕手持束帛,是登上厅堂将所执的币帛奠放在灵柩东侧的几案上完毕后,接着哭泣。哭完后走下台阶。查考《丧大记》说:‘国君将要大敛,父兄在堂下面向北站立。’父兄就是国君的亲属。又说:‘外宗在房中面向南站立。’所以说房中是妇女。查考《士丧礼》,每天早晚在哭泣的位置,先哭然后进行朝奠。朝奠完了又哭。现在因为在西阶前哭完,回到哭泣的位置就进行朝奠,所以经文说‘遂朝奠’。币帛是小宰主管的。《周礼》小宰的职责说:‘凡是祭祀,协助玉、币、爵之事,丧荒时接受含玉、赠衣、币帛、玉器之事。’下文说:‘将币帛玉器收敛藏在两阶之间。’查考熊氏说:‘经文说将币帛奠放在灵柩东侧,说明禀告世子出生,是在殡后。如果在殡前,那么世子出生也不禀告。’灵柩东侧的几案,是在平常几案之外,特别设置的。天子诸侯在殡宫有几案,为了早晚的奠礼,常在不去。大夫士大敛时有席,虞祭时才有几。现在因为世子继承君位的尊贵,所以特别设置几案。”
严陵方氏说:“国君去世,是凶事。凶事,是人们悲哀的。世子出生,是吉事。吉事,是人们喜悦的。君子在此行礼,能不谨慎吗!”因此,裨冕是吉服;丧服和手杖,则是凶服。命令不要哭泣,是吉礼;叩头至地,则是凶礼。在这里,有时穿裨冕,有时穿丧服手持手杖,有时命令不要哭泣,有时拜叩至地。这难道不是为了防止吉凶之间的混淆吗?
山阴陆氏说:“国君去世,儿子依靠他而立,是士大夫。古人,树立遗腹,早晨委托皮衣,而天下不乱,就是用的这个道理。世事变迁,汉朝开始垂〇了。”
三天后,众主人、卿、大夫、士像当初一样就位,面向北站立。大宰、大宗、大祝都穿着裨冕,少师捧着世子穿着丧服。祝官走在世子前面,大宰、宗人跟在后面。进门哭泣的人停止哭泣。世子从西阶登上,在灵柩前面向北站立。祝官站在灵柩的东南角。祝官高声三次说:“某位夫人的儿子某,跟随执事的人冒昧地来拜见。”世子拜叩至地哭泣。祝官、大宰、宗人、众主人、卿、大夫、士哭泣跳跃顿足,三次。走下台阶向东回到原位,都袒露左臂。世子跳跃顿足,房中的妇女也跳跃顿足,三次。穿上丧服手持手杖,奠礼结束后退出。大宰命令祝官和史官用世子的名字遍告于五祀和山川。
郑玄说:“三天,是〇子的日子。如初,是说像禀告出生时一样,大宰、宗人协助国君事务的人。世子拜叩至地哭泣,是捧着世子的人拜哭。跳跃顿足、穿上丧服手持手杖,是完成世子的礼仪。奠出,也是指朝奠,因为带着世子的丧礼略去了一些。”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世子出生三天后命名,以名字在灵柩前拜见的礼仪。第三天的早晨,从众主人以下都到西阶下列位,像当初一样。因为世子出生的仪式,世子自己为主,所以不说跟随摄政主持人。查考《内则》说:‘国君世子出生,禀告国君。三天后占卜士来背负他。’这也是出生就禀告国君,三天后背负他。世子到三个月命名,才拜见国君。现在丧礼在背负世子的时候略去,所以拜见。不用束帛的原因,”
告生时已用也。大宰是教令之官,大宗是主宗庙之官,初不裨冕,今裨冕者,以奉子接神故服祭服。此大宰、大宗、大祝亦从子升堂,经文不具耳。少师主养子之官,又奉子,故与子皆着衰。祝主接神,故先进少师奉子,次从祝也。以其告神同吉祭礼,若凶祭则主人前祝在主人后也。世子不忍从阼阶升,故由西阶。于时大宰、大宗及祝亦升,不言从者,以子为主。祝在子之西而北面,当殡东南,故云殡东南隅。祝声三者,亦谓警神也。前告主哀甚,故尽阶。此见子须近殡,故进立于殡东南隅。既警神后,祝乃告曰:「夫人某氏之子某,从执事,宰宗人等敢见。」告讫,奉子之人拜而稽颡,乃哭,不踊者未即位故也。祝、宰、宗人在堂上北面,众主人、卿大夫、士在西阶下北面。以子稽颡哭,故亦哭为踊,毎踊三度为一节,如此者三,故云三者三也。降东反位者,堂上皆降反东,在下者皆东反朝夕哭位,初堂上堂。下之哭,非正位,故不袒;今反哭位,故皆袒。子至此,乃踊;房中亦踊。明祝、宰、宗人以下反位,亦踊也。当踊必袒,故郑注云:“踊袭衰杖,成子礼也。”既云袭,明初时袒也。郑知奠出,亦朝奠者,以在殡无特告奠之法。
译告知生子时所用的礼仪已经施行。大宰是发布教令的官员,大宗是主管宗庙的官员,起初他们不穿裨冕,现在穿裨冕,是因为要奉迎世子、接待神灵,所以穿着祭服。这里大宰、大宗、大祝也跟随世子登上堂屋,只是经文没有详细记载罢了。少师是主管养育世子的官员,又奉迎世子,所以与世子都穿着丧服。祝官主管接待神灵,所以先进入的是少师奉迎世子,随后跟随的是祝官。因为告知神灵的礼仪与吉祭相同,如果是凶祭,那么主人走在前面,祝官在主人后面。世子不忍心从东阶(阼阶)上升,所以从西阶上升。此时大宰、大宗以及祝官也登上堂屋,不说他们跟随,是因为世子是主位。祝官在世子的西边而面向北,正对着灵柩的东南角,所以说是在灵柩的东南角。祝官高声呼叫三次,也是用来警示神灵。先前告知神灵时哀痛至极,所以走完了台阶。这表明世子需要靠近灵柩,所以前进站立在灵柩的东南角。警示神灵之后,祝官才禀告说:“夫人某氏的儿子某,跟随执事人员,大宰、宗人等冒昧前来拜见。”禀告完毕,奉迎世子的人行拜礼并叩头至地,然后哭泣,不跳跃是因为还没有就位。祝官、大宰、宗人在堂上面向北,众主人、卿大夫、士在西阶下面面向北。因为世子叩头哭泣,所以他们也都哭泣并跳跃,每跳跃三次为一节,像这样做了三节,所以说“三者三也”。走下堂屋回到东边位置,是指堂上的人都走下堂屋回到东边,在下面的人都向东回到朝夕哭位,起初堂上堂下的哭泣,不是正式位置,所以不袒露左臂;现在回到哭位,所以都袒露左臂。世子到这里,才开始跳跃;房中的人也跳跃。这说明祝官、大宰、宗人以下回到位置,也跳跃。应当跳跃时必须袒露左臂,所以郑玄注解说:“跳跃、穿好丧服、拿着丧杖,是完成世子的礼仪。”既然说穿好丧服,说明起初是袒露左臂的。郑玄知道奠礼出自朝奠,是因为在灵柩旁没有单独告知奠礼的方法。
山隂陆氏曰:「如初位则北面,可知又言北面着子,虽幼莫不臣也。少师奉子,言师着一日不敢,无师傅也。不言大师奉子,以衰嫌防。」
曽子问曰:「如已葬而世子生,则如之何?」孔子曰:「大宰、大宗从大祝而告于祢。三月乃名于祢,以名徧告及社稷、宗庙山川。」
郑氏曰:告于穪,告生也。丧在殡,告五祀山川耳。五祀,殡宫之五祀;山川,国镇之重,不可不告,故越社稷告之。既葬而世子生,三月而名。葬后三月,于礼已祔庙,故告可及庙。庙与社稷相连,不得不告社稷也。孔氏曰:此一节因前论君未葬而世子生,今更问葬后世子生之礼。祢,父殡宫之主也。既葬,殡无尸柩,唯有主在,故告于主。渐神事之也。同庙主之名,故曰祢。然直云三人告祢,不云摄主者,葬时摄主已弁绖葛以交神明,葬竟又服,受服丧之大事既毕,故子生则摄主不服,与羣臣列位西阶下,自依大宰之礼,与大宗从大祝裨冕而告殡宫中主也。不言裨冕束帛尽阶不升,及某之子生敢告者,从可知也。葬后神事之,故依常礼三月,因见乃名也。
山隂陆氏曰:「徧告,徧告,同盟诸侯知然者,以言及社稷宗庙山川知之也。上于诸侯,非不告也;下于诸侯,非不告也。其主言者,同盟诸侯尔。」
孔子曰:「诸侯适天子,必告于祖,奠于祢,冕而出,视朝,命祝史告于社稷宗庙山川,乃命国家五官,而后行。道而出,告者五日而徧。过是非礼也。凡告用牲币,反亦如之。」郑氏曰:「祖祢皆奠币以告之,告奠互文也。视朝,聴国事也。诸侯朝天子,必裨冕,爲将庙受也。裨冕,公衮,侯伯鷩,子男毳也。临行徧告宗庙,孝敬之心也。五官,五大夫典事者,命者敕之以其职。道而出者,祖道也。《聘礼》曰:「出祖释軷,祭酒脯也。」既告,不敢乆留,故五日而徧。牲币当爲制币,一丈八尺。
孔氏曰:此一节论诸侯朝觐天子将出之礼,不云曽子问,直云孔子曰者,因上起文也。篇内时有如此。诸侯视朝,当用▯冠缁衣素裳,今服禆冕者,案觐礼,侯氏裨冕,天子受之于庙,今诸侯往朝天子,爲天子将欲于庙受己之礼,故豫敬之以冕服视朝,故郑云:爲将庙受也。上文已告于祖,奠于祢,下又告于宗庙山川,是后再告言徧,则五庙皆告也。诸侯有三卿,五大夫,经云五官,故知五大夫,大夫数多,直言五者,据典国事者言之,不云命卿者,或从君出行,或在国留守,緫主羣吏,如三公然。既命五大夫,亦命三公,可知经言道而出,明诸侯将行,祖祭道神而后出行。案聘礼注云:祖始也,行出国门,止陈车▯,释酒脯之奠于軷,为行始也。春秋传曰:軷渉山川,軷山行之名,道路以险阻为难,是以委土为山,或伏牲其上,使者为軷祭酒脯祈告也。礼毕然后乘车轹之而遂行,其牲犬羊可也。此城外軷祭山川与道路之神,其五祀行神则在宫内祭之,其名未闻,其位在庙门外西方,丧礼毁宗躐行是也。軷亦有尸,故诗生民云:取羝以軷,注:燔烈其肉为尸羞是也。告者以五日为限,近者就告,逺者望告,所以尔者,先以告庙,载迁主,若乆留不去,则非礼。按熊氏曰:此为诸侯礼,不应用牲,故郑此注云:牲当为制,天子则当用牲,故郑注周礼大祝职引此文云:告用牲币是也。
长乐陈氏曰:「后言天子诸侯将出,必以币帛皮圭告于祖祢。所告葢有用牲者矣。其言止于币帛皮圭者,以其无迁主而奉此以出也。」肆师凡师甸用牲于社宗,则为位;则不用牲者,肆师不为位也。盖道或有逺近,礼或有轻重,故告有特用币,有兼牲币,非一端也。大祝大师冝于社,造于祖;大防同造于庙,冝于社;过大山川用事焉,反行释奠。郑氏引曽子问曰:「凡告必用牲币。」又释曽子问,则改牲币为制币,是自惑也。孔颖达云:「天子诸侯出入有告有祭,故告用制币;卿大夫唯入祭而已,故聘礼既使而反祭用牲也。」然礼凡告朔告至,必用牲也。孰谓天子诸侯之告不皆用牲邪?皇氏、
译山阴陆氏说:“如果按照初位,就面向北,由此可知又说面向北对着太子,即使是年幼的,也没有不称臣的。少师侍奉太子,说‘师’这一职位,一天也不敢没有师傅。不说是大师侍奉太子,是因为丧服有嫌疑需要防备。”
曾子问道:“如果已经安葬而太子出生,该怎么办?”孔子说:“大宰、大宗跟随大祝向父庙之神位报告。三个月后才在父庙命名,用名字普遍报告到社稷、宗庙和山川。”
郑氏说:“向父庙之神位报告,是报告出生。丧事还在殡宫时,只报告五祀和山川。五祀,是殡宫中的五祀;山川,是国家镇守的重地,不可不报告,所以越过社稷先报告它们。安葬后太子出生,三个月后命名。安葬后三个月,按礼制已经附祭于宗庙,所以报告可以涉及宗庙。宗庙与社稷相连,不得不报告社稷。”孔氏说:“这一节是因为前面论述了君主未安葬而太子出生的情况,现在又问安葬后太子出生的礼仪。祢,是父亲殡宫中的神位。安葬后,殡宫中没有尸体和棺柩,只有神位在,所以向神位报告。逐渐以神事对待它。与宗庙神位名称相同,所以称为祢。然而只说三人报告祢,不说摄主,是因为安葬时摄主已经穿戴弁绖葛服以交接神明,安葬结束后又换服,接受丧服的重大事情已经完毕,所以太子出生时摄主不再穿丧服,与群臣列位在西阶下,自然依照大宰的礼仪,与大宗跟随大祝穿着裨冕向殡宫中的神位报告。不说穿着裨冕、束帛、尽阶不升,以及‘某之子生敢告’的话,是因为这些可以从已知中推断。安葬后以神事对待,所以依照常礼三个月,因为看见太子才命名。”
山阴陆氏说:“普遍报告,普遍报告,同盟诸侯知道是这样的,因为说到涉及社稷宗庙山川就知道了。对上位的诸侯,不是不报告;对下位的诸侯,也不是不报告。主要说的是同盟诸侯。”
孔子说:“诸侯前往天子处,一定要向祖庙报告,在父庙设奠,戴着冕出去,临朝听政,命令祝史向社稷宗庙山川报告,然后命令国家五官,这才出行。在路上出行,报告者五天普遍报告完毕。超过五天是不合礼的。凡是报告都用牺牲和币帛,返回时也是如此。”郑氏说:“祖庙和父庙都设奠币帛来报告,报告和设奠是互文见义。临朝听政,是听取国家事务。诸侯朝见天子,一定要穿裨冕,是为了将在宗庙接受天子接见。裨冕,公爵穿衮服,侯伯穿鷩服,子男穿毳服。临行前普遍报告宗庙,是孝敬之心。五官,是五大夫中掌管事务的人,命令他们是告诫他们各自的职责。在路上出行,是祖道祭祀。《聘礼》说:‘出祖释軷,祭酒脯也。’已经报告后,不敢久留,所以五天普遍报告完毕。牺牲币帛应当是制币,一丈八尺。”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诸侯朝觐天子将要出行的礼仪,不说曾子问,直接说孔子说,是因为承接上文。篇内有时如此。诸侯临朝听政,应当用皮弁冠、缁衣素裳,现在穿裨冕,按照《觐礼》,侯氏穿裨冕,天子在宗庙接受,现在诸侯前往朝见天子,为了天子将在宗庙接受自己的礼仪,所以预先恭敬地穿着冕服临朝听政,所以郑氏说:是为了将在宗庙接受。上文已经报告了祖庙,在父庙设奠,下面又报告宗庙山川,是再次报告说普遍,那么五庙都报告了。诸侯有三卿,五大夫,经文说五官,所以知道是五大夫,大夫数量多,只说五,是依据掌管国家事务的人说的,不说命令卿,是因为有的跟随君主出行,有的在国留守,总领群吏,如同三公一样。已经命令五大夫,也命令三公,可以知道经文说在路上出行,明确诸侯将要出行,祖祭道神然后出行。按照《聘礼》注说:祖是开始,出行出城门,停止陈列车马,释酒脯之奠于軷,作为出行的开始。《春秋传》说:軷涉山川,軷是山行的名称,道路以险阻为难,所以堆土为山,或者伏牲其上,使者为軷祭酒脯祈告。礼毕然后乘车轹之而遂行,其牲犬羊可也。这是城外軷祭山川与道路之神,其五祀行神则在宫内祭之,其名未闻,其位在庙门外西方,丧礼毁宗躐行是也。軷亦有尸,所以《诗·生民》说:取羝以軷,注:燔烈其肉为尸羞是也。报告者以五日为限,近者就告,远者望告,所以如此,先以告庙,载迁主,如果久留不去,则非礼。按熊氏说:这是诸侯礼,不应用牲,所以郑此注云:牲当为制,天子则当用牲,所以郑注《周礼》大祝职引此文云:告用牲币是也。”
长乐陈氏说:“后文说天子诸侯将要出行,一定用币帛皮圭向祖祢报告。所报告的大概有用牺牲的了。其言止于币帛皮圭,是因为没有迁主而奉此以出。肆师凡师甸用牲于社宗,则为位;则不用牲者,肆师不为位也。大概道有远近,礼有轻重,所以告有特用币,有兼牲币,非一端也。大祝大师宜于社,造于祖;大防同造于庙,宜于社;过大山川用事焉,反行释奠。郑氏引《曾子问》说:‘凡告必用牲币。’又解释《曾子问》,则改牲币为制币,是自惑也。孔颖达说:‘天子诸侯出入有告有祭,故告用制币;卿大夫唯入祭而已,故《聘礼》既使而反祭用牲也。’然而礼凡告朔告至,必用牲也。孰谓天子诸侯之告不皆用牲邪?皇氏、”
熊氏谓天子告用牲,诸侯不用牲,此尤无据。告虽或用牲,而其它不用牲者多矣。若国大贞,则奉玉帛而诏号。《春秋传》曰:「凡天灾,有币无牲。」《月令》仲春之月祀不用牺牲,用圭璧更皮币,以至晋侯谋以息民,魏绛请祈以币;更齐饥,孔子请祈以币。玉凡此视其事与特而已。
译熊氏说天子祷告用牺牲,诸侯不用牺牲,这尤其没有根据。祷告虽然有时用牺牲,但其他不用牺牲的情况却很多。如果是国家举行大贞之礼,就捧着玉帛来宣告号令。《春秋传》说:“凡是天灾,只用币帛而不用牺牲。”《月令》记载仲春之月祭祀不用牺牲,改用圭璧代替皮币,甚至晋侯为了休养生息,魏绛请求用币帛来祈祷;齐国遭遇饥荒,孔子也请求用币帛来祈祷。大凡这些,都是根据事情的轻重和具体情况来决定的罢了。
严陵方氏曰:「曲礼曰:『夫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诸侯之出,必告于祖,奠于祢;反亦如之。』盖事死如事生也。而又及于社稷山川者,推事亲之道以事神也。然于适天子,则其礼详;与诸侯相见,则其礼略。岂非所见之人有轻重,故其礼不能无隆杀欤?」「五官,即《王制》『下大夫五人』是也。五庙,即《王制》『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是也。」
山隂陆氏曰:祖言告祢,言奠尊祖而亲祢也。言命五官,其一官盖从行矣。此主二王之后言之。《春秋传》曰:六卿和公室,宋也。二王之后,六官备欤?
诸侯相见,必告于祢。朝服而出,视朝。命祝史告于五庙,所过山川,亦命国家五官道而出。反必亲告于祖祢,乃命祝史告至于前所告者,而后听朝而入。
郑氏曰:「道近,或可以不亲告祖,故告于祢。朝服为事故也。山川所不过,则不告。贬于适天子也。反必亲告,祖祢同出入礼。」
孔氏曰:「上文诸侯朝天子,故着冕服出视朝;诸侯相朝,降下天子,唯着临朝听事之服,故云朝服为事故也。」案熊氏曰:「此朝服谓皮弁服,以天子用以视朝,故谓之朝服。《论语》云:『吉月必朝服而朝』,注云:『皮弁服是也。』《聘礼》诸侯相聘皮弁服,明相朝亦皮弁服。」
曽子问曰:「并有丧如之何?何先?何后孔子曰:「葬,先轻而后重。其奠也,先重而后轻礼也。自啓及葬,不奠;行葬,不哀。次反葬,奠而后辞于殡遂脩葬事。其虞也,先重而后轻礼也。」
郑氏曰:「并谓父母若亲同者,同月死,自啓及葬,不奠,务于当葬者不哀,次轻于在殡者。殡,当为賔,声之误也。辞于賔,谓告将葬,启期也。」
孔氏曰:此一节论并有丧葬之事,并谓父母也。亲同者,祖父母及世叔兄弟。既父丧在殡,先葬母。从啓母殡至葬,唯设母啓殡之奠、朝庙之奠及祖奠、遣奠而已,不于殡宫为父设奠。故云「自啓及葬不奠」,谓不奠父也。不奠者,不朝夕更改新奠,仍有旧奠存也。不哀次者,次谓大门外之右,平生待賔之防。柩车出门至次防,孝子悲哀。柩车暂停,今以父丧在殡爲重,若于此悲哀,是轻于在殡者,故孝子不得爲母伸哀于所次之防,出门外遂行而言。反▯奠者,谓▯母还反于父殡宫而设奠。奠父之后,孝子告语于賔,以明日啓父殡。告賔之后,遂脩营▯父之事。案《既夕礼》:主人请啓期,告于賔之后,即陈丧事故。郑知殡爲賔也。虞是奠之类,故亦先重后轻,以礼结之,故云「礼也」。虞当异日。案皇氏曰:▯是夺情,故从轻者爲首。奠是奉飬,故令重者居先。
横渠张氏曰:「葬先轻,奠先重。古者掘圹而葬,既并有丧,则先葬者必不复土,以待后葬者之入。相去日近,故也。葬先轻,而后重。礼成于重者。」
蓝田吕氏曰:「古之并有丧,各行葬虞之礼,不相合,所以致其哀。所谓葬先轻后重,直谓自家遣而行之,既葬,然后再举后丧耳。今必不能然,则在量宜防之。或以先丧前期而葬,亦可行之,次序自当尊卑有序。世俗之议,无义不可取。」
马氏曰:「▯者,送终之道也。人子之心,所弗忍也。君子于其弗忍也,所以先轻而后重。奠者,求神之道也。人子之心,所至切也。君子于其至切也,所以先重而后轻。故孝爱之心,常在所重。唯其不欲遽于送终,故既封主人赠祝而先归。唯其欲速于求神,故反哭则主人与有司视虞牲。」
孔子曰:「宗子虽七十,无无主妇;非宗子虽无主妇,可也。」郑氏曰:「族人之妇不可无统。」
孔氏曰:此一节论宗子立后之事。宗子,大宗子也。凡人年六十无妻者,不复娶,以阳道絶故也。宗子领宗男于外,宗妇领宗女于内。昭穆事重,不可废阙,故虽年七十犹娶。故云“无无主妇”,言必须有也。然此谓无子孙及有子而年幼小者,若有子孙,则传家事于子孙,《曲礼》“七十老而传”是也。
山隂陆氏曰:「子曰:『参也鲁,爲其鲁也有至诚焉,故孔子有虽不问而告之者矣
译严陵方氏说:“《曲礼》说:‘作为人子,出门一定要告知,回家一定要拜见。诸侯出门,一定要在祖庙禀告,在父庙献祭;回家也这样做。’这是因为侍奉死者如同侍奉生者一样。进而推及社稷山川,是将侍奉亲人的道理推广到侍奉神灵。然而对于朝见天子,礼仪就详细;与诸侯相见,礼仪就简略。难道不是因为所见的人有尊卑轻重,所以礼仪不能没有隆盛与减杀的区别吗?‘五官’,就是《王制》中‘下大夫五人’的意思。‘五庙’,就是《王制》中‘两个昭庙、两个穆庙加上太祖庙共五座’的意思。”
山阴陆氏说:“祖庙用‘告’,父庙用‘奠’,是尊崇祖先而亲近父亲。说到命令五官,其中一位官大概随行去了。这是针对二王之后而言的。《春秋传》说:‘六卿调和公室’,这是宋国。二王之后,六官都具备吗?”
诸侯相见,一定要在父庙禀告。穿着朝服出门,上朝处理政务。命令祝官和史官在五座宗庙禀告,所经过的山川,也命令国家的五官引导而出。返回时一定亲自禀告祖庙和父庙,然后命令祝官和史官禀告到先前禀告过的地方,之后才上朝听政并进入内室。
郑氏说:“路途近,或许可以不亲自禀告祖庙,所以只禀告父庙。穿朝服是因为有公务。山川如果不过去,就不禀告。这比朝见天子的礼仪要简略。返回时一定亲自禀告,祖庙和父庙的出入礼仪相同。”
孔氏说:“上文讲诸侯朝见天子,所以戴着冕服出门上朝;诸侯互相朝见,地位低于天子,只穿临朝听政的服装,所以说穿朝服是因为有公务。”按熊氏说:“这朝服指的是皮弁服,因为天子用来上朝,所以称为朝服。《论语》说:‘吉月一定穿朝服上朝’,注解说:‘就是皮弁服。’《聘礼》中诸侯互相聘问穿皮弁服,明确说明互相朝见也穿皮弁服。”
曾子问:“同时遇到丧事怎么办?先做什么?后做什么?”孔子说:“下葬,先轻后重。祭奠,先重后轻,这是礼。从启殡到下葬,不设祭奠;举行葬礼,不表达悲哀。在次舍,返回后下葬,设祭奠然后向殡宫告辞,接着办理下葬事宜。虞祭,先重后轻,这是礼。”
郑氏说:“‘并’指父母或亲属同等的人,同月去世。从启殡到下葬,不设祭奠,致力于应当下葬的人。不表达悲哀,是因为次舍中较轻的丧事相对于在殡宫中的重丧。‘殡’,应当是‘宾’,是声音的误写。向宾客告辞,是说告知将要下葬,确定启殡的日期。”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同时遇到丧葬的事情,‘并’指父母。‘亲同’指祖父母以及世叔兄弟。既然父亲的丧事在殡宫,先下葬母亲。从启母殡到下葬,只设母亲启殡的祭奠、朝庙的祭奠以及祖奠、遣奠而已,不在殡宫为父亲设祭奠。所以说‘从启殡到下葬不设祭奠’,是指不为父亲设祭奠。不设祭奠,是不早晚更换新的祭奠,仍有旧的祭奠存在。不表达悲哀,‘次’指大门外的右侧,平生接待宾客的地方。灵车出门到次舍,孝子悲哀。灵车暂停,现在因为父亲的丧事在殡宫为重,如果在这里悲哀,就是轻视在殡宫中的重丧,所以孝子不得在次舍为母亲伸张悲哀,出门外就前行说话。返回设祭奠,是指母亲灵柩返回父亲殡宫而设祭奠。祭奠父亲之后,孝子告诉宾客,明天启父亲的殡。告诉宾客之后,接着办理营葬父亲的事情。按《既夕礼》:主人请求确定启殡日期,告诉宾客之后,就陈列丧事。郑氏知道‘殡’是‘宾’。虞祭是祭奠的一类,所以也先重后轻,以礼来结束,所以说‘这是礼’。虞祭应当在另一天。按皇氏说:‘下葬是夺情,所以从轻的开始。祭奠是奉养,所以让重的居先。’”
横渠张氏说:“下葬先轻,祭奠先重。古人挖掘墓穴而下葬,既然同时有丧事,那么先下葬的一定不覆土,以等待后下葬的人进入。因为相隔日子近,所以如此。下葬先轻,后重。礼在重者身上完成。”
蓝田吕氏说:“古人同时有丧事,各自举行下葬和虞祭的礼仪,不相合并,以此来表达悲哀。所谓下葬先轻后重,只是说从自家遣送而出发,下葬之后,然后再举后丧。现在一定不能这样,就在量宜的地方进行。或者以先丧提前下葬,也可以实行,次序自然应当尊卑有序。世俗的议论,没有义理不可取。”
马氏说:“下葬,是送终的道理。人子的心,所不忍心的。君子对于他所不忍心的,所以先轻后重。祭奠,是求神的道理。人子的心,所最迫切的。君子对于他所最迫切的,所以先重后轻。所以孝爱的心,常在所重的地方。只是他不想急于送终,所以封土后主人赠送祝官就先回去。只是他想急于求神,所以反哭时主人与有司查看虞祭的牺牲。”
孔子说:“宗子即使七十岁,也不能没有主妇;不是宗子即使没有主妇,也可以。”郑氏说:“族人的妇女不可没有统领。”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宗子立后的事情。宗子,是大宗子。一般人年六十没有妻子的,不再娶,因为阳道断绝的缘故。宗子统领宗族男子在外,宗妇统领宗族女子在内。昭穆事务重要,不可废缺,所以即使年七十还娶。所以说‘无无主妇’,是说必须有。然而这是指没有子孙以及有子但年幼小的情况,如果有子孙,就传家事给子孙,《曲礼》‘七十老而传’就是这个意思。”
山阴陆氏说:“孔子说:‘参也鲁钝,因为他鲁钝也有至诚,所以孔子有虽然不问也告诉他的时候。’”
。』若此是也。」
河南程氏曰:「宗子虽七十,无无主妇,此谓承祭祀也。然亦不当道七十,只道虽老,无无主妇便得。」
译。』像这样就是正确的。」
河南程氏说:「宗子即使七十岁了,也不能没有主妇,这是指继承祭祀而言。然而也不应当说七十岁,只说即使年老,也不能没有主妇就可以了。」
严陵方氏曰:「爲庶子之宗者,谓之宗子;爲庶妇之主者,谓之主妇。宗子承家,主祭于外,而主妇则助之于内者也。故宗子虽七十,不可以无主妇。」
曽子问曰:「将冠子,冠者至,揖让而入。闻齐衰大功之丧如之何?」孔子曰:「内丧则废外丧则冠而不醴,彻馔而埽,即位而哭。如冠者未至,则废如将冠子而未及期日,而有齐衰大功小功之丧则因丧服而冠。」
郑氏曰:「冠者,谓賔及赞者。内丧,同门也。不醴,不醴子也。废吉礼而因丧,冠俱成人之服。」
孔氏曰:「自此至飨冠者,论冠子逢丧之事。加冠在庙,庙则在大门之内,吉凶不可同处,故内丧则废。外丧谓大门外之丧,丧在他处,犹可以加冠也。但吉时三加之后,设醴以礼冠者,今既有丧,故三加而已,不醴之也。初欲迎賔,未知有丧,醴及馔具既已陈设,今忽闻丧,故彻去醴与馔具,又埽除冠之旧位,令使清洁,乃即位而哭。如賔及賛者未至,则废而不冠也。未及期日而遭丧,言冠日尚逺,不可以吉加冠,故废其吉礼,因成服而加丧冠也。吉冠是吉时成人之服,丧冠是丧时成人之服,故郑云『俱成人之服』。」
严陵方氏曰:「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恩。礼所以行义而已。故冠礼,内丧则废,以其义有所屈故也;外丧则冠,以其义有所伸故也。然而虽冠,而不醴,以其变常而为之杀也。」
除丧不改冠乎?孔子曰:天子赐诸侯大夫冕弁服于大庙,归设奠服赐服于斯乎?有冠醮,无冠醴。父没而冠,则已冠埽地而祭于祢,已祭而见伯父叔父,而后飨冠者。郑氏曰:酒为醮,冠礼醴重而醮轻,此服赐服,酌用酒尊赐也,不醴,明不为改冠。改冠当醴之,飨谓礼之也。孔氏曰:曽子仍疑而▯问云:此人因丧服而冠,徐丧之后不更行吉冠之礼乎?孔子引类答曾子,谓诸侯幼弱未冠緫角从事,至当冠之年,因朝天子,天子赐诸侯大夫或弁或冕之服于天子大庙中,荣君之赐,归设奠祭于己宗庙,此时身服所赐之服,更不改冠也。唯行醮以相燕饮,不用醴以礼受服者,所以然者,改冠则当用醴,今既受服于天子,不可归更爲初冠礼。然则因丧而冠除丧不可改冠也。酌而无酬酢曰醮,醴亦无酬酢,醮之所以异于醴者,醴则三加之后緫一醴之,醮则毎一加而行一醮,凡三醮也。案士冠礼,适子醴于客位,庶子冠于房外,遂醮焉。醴是古之酒,故爲重,酒是后代之法,故爲轻也。又士冠礼云:不醴则醮用酒,谓国有旧俗,圣人不改者。孔子既答其问,又以父没而冠之礼告之。
曾子问曰:「祭如之何则不行旅酬之事矣?」孔子曰:「闻之,小祥者,主人练祭而不旅,奠酬于賔,賔弗举礼也。昔者鲁昭公练而举酬,行旅非礼也;孝公大祥,奠酬弗举,亦非礼也。」
郑氏曰:「奠无尸,虞不致爵;小祥不旅酬,大祥无无筭爵,弥吉也。」孝公、隠公之祖父。
孔氏曰:此一节论丧祭简略之事,练、小祥祭也。旅,谓旅酬。小祥弥吉,但致爵于賔,而不行旅酬于礼未备,故也。奠所以无尸者,奠是未葬之前,形体尚在,未忍立尸。虞是葬后,形体已去,鬼神事之,故立尸以象神。案《士虞礼》:賔三献,尸尸卒爵,礼毕,无致爵以下之事,所谓虞不致爵也。案《特牲》又云:尸止爵之后,主妇致爵于主人,次主人致爵于主妇,尸致爵于主人,主妇、主人酬賔,及献长兄弟、众兄弟、内兄弟于房中,賔酬长兄弟,长兄弟酬众賔,众賔酬众兄弟,所谓旅酬也。小祥不旅酬,谓奠酬于主人,主人酬于賔,賔不举主人所酬之觯也。旅酬之后,賔弟子、兄弟弟子各酌于其尊,举觯各于其长,賔取觯酬兄弟之党,长兄弟取觯酬賔之党,所谓无筭爵。大祥乃得行旅酬,而不得行此无筭爵之事,以渐备礼,故云弥吉。
严陵方氏曰:「昭公未可爲而爲之,则于礼爲不及;孝公可以爲而不爲,则于礼爲过。过犹不及,故皆以爲非礼也。然而不及于礼爲近于薄,过于礼爲近于厚。故于昭公则言非礼,于
译严陵方氏说:“作为庶子的宗族首领,称为宗子;作为庶妇的主管者,称为主妇。宗子继承家业,在外部主持祭祀,而主妇则在内部辅助他。所以宗子即使七十岁了,也不可以没有主妇。”
曾子问道:“将要给儿子行冠礼,宾客到了,作揖谦让后进入。这时听到齐衰、大功的丧事,该怎么办?”孔子说:“如果是门内的丧事,就废除冠礼;如果是门外的丧事,就举行冠礼但不行醴礼,撤去酒食,清扫场地,就位哭泣。如果宾客还没有到,就废除冠礼。如果将要给儿子行冠礼,但还没到约定的日期,就遇到了齐衰、大功、小功的丧事,就穿着丧服行冠礼。”
郑氏说:“冠者,指的是宾客和赞者。内丧,指同门的丧事。不醴,指不对儿子行醴礼。废除吉礼而顺应丧事,冠礼都是成人的服饰。”
孔氏说:“从这一节到‘飨冠者’,论述的是行冠礼时遇到丧事的情况。加冠在宗庙进行,宗庙在大门之内,吉凶不能共处,所以门内的丧事就废除冠礼。外丧指大门外的丧事,丧事在其他地方,仍然可以加冠。但在吉时三加之后,设置醴酒以礼待冠者,现在既然有丧事,所以只进行三加,不行醴礼。起初想要迎接宾客,不知道有丧事,醴酒和酒食已经陈设,现在忽然听到丧事,所以撤去醴酒和酒食,又清扫加冠的旧位,使其清洁,然后就位哭泣。如果宾客和赞者还没到,就废除而不行冠礼。没到约定的日期就遭遇丧事,意思是冠礼的日子还远,不可以用吉礼加冠,所以废除吉礼,趁着成服时加丧冠。吉冠是吉时成人的服饰,丧冠是丧时成人的服饰,所以郑氏说‘都是成人的服饰’。”
严陵方氏说:“门内的治理,恩情掩盖道义;门外的治理,道义断绝恩情。礼的作用就是推行道义。所以冠礼,门内的丧事就废除,因为道义有所屈从;门外的丧事就举行冠礼,因为道义有所伸张。然而虽然行冠礼,但不行醴礼,因为改变了常规而有所减杀。”
除去丧事不改变冠饰吗?孔子说:“天子在大庙赐给诸侯、大夫冕弁之服,回来后设奠祭,穿着赐服,在这里吗?有冠醮,没有冠醴。父亲去世后才行冠礼,那么已经加冠,清扫地面在祢庙祭祀,祭祀后拜见伯父、叔父,然后宴请冠者。”郑氏说:“酒称为醮,冠礼中醴重而醮轻,这里穿着赐服,酌酒用酒尊赐予,不行醴礼,表明不改变冠饰。改变冠饰应当行醴礼,飨指以礼相待。”孔氏说:“曾子仍然疑惑,于是问:这个人因为丧服而行冠礼,除去丧事后不再举行吉冠之礼吗?孔子举类回答曾子,说诸侯年幼未冠,总角从事,到了该冠的年龄,因为朝见天子,天子在宗庙赐给诸侯、大夫或弁或冕之服,荣耀君主的赐予,回来后在自家宗庙设奠祭,这时身穿所赐之服,不再改变冠饰。只行醮礼以相宴饮,不用醴礼以礼待受服者,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改变冠饰就应当用醴礼,现在既然受服于天子,不可以回来后再次举行初冠礼。那么因为丧事而行冠礼,除去丧事不可以改变冠饰。酌酒而没有酬酢称为醮,醴也没有酬酢,醮之所以不同于醴,是因为醴在三加之后总行一次醴礼,醮则在每一加时行一次醮礼,共三次醮礼。查《士冠礼》,嫡子在客位行醴礼,庶子在房外加冠,然后行醮礼。醴是古时的酒,所以为重,酒是后代的法度,所以为轻。又《士冠礼》说:不行醴礼就用酒行醮礼,指国家有旧俗,圣人不改变的。孔子回答了这个问题,又用父亲去世后才行冠礼的礼节告诉他。”
曾子问道:“祭祀怎样就不行旅酬之事了呢?”孔子说:“我听说,小祥祭时,主人行练祭而不行旅酬,向宾客奠酬,宾客不举起酒杯行礼。从前鲁昭公在小祥祭时举起酒杯,行旅酬,是不合礼的;孝公在大祥祭时,奠酬不举起酒杯,也是不合礼的。”
郑氏说:“奠祭没有尸,虞祭不致爵;小祥祭不行旅酬,大祥祭没有无算爵,越来越吉利。”孝公、隐公的祖父。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丧祭简略之事,练祭、小祥祭。旅,指旅酬。小祥祭越来越吉利,只向宾客致爵,而不行旅酬,因为礼制尚未完备。奠祭之所以没有尸,是因为奠祭在未葬之前,形体尚在,不忍立尸。虞祭在葬后,形体已去,以鬼神之事对待,所以立尸以象征神。查《士虞礼》:宾客三次献酒,尸卒爵,礼毕,没有致爵以下的事,这就是所谓的虞祭不致爵。查《特牲馈食礼》又说:尸止爵之后,主妇向主人致爵,接着主人向主妇致爵,尸向主人致爵,主妇、主人酬宾客,以及向长兄弟、众兄弟、内兄弟在房中献酒,宾客酬长兄弟,长兄弟酬众宾客,众宾客酬众兄弟,这就是所谓的旅酬。小祥祭不行旅酬,指奠酬于主人,主人酬于宾客,宾客不举起主人所酬之觯。旅酬之后,宾客弟子、兄弟弟子各自在其尊中酌酒,举觯各自向其长辈,宾客取觯酬兄弟之党,长兄弟取觯酬宾客之党,这就是所谓的无算爵。大祥祭才能行旅酬,而不能行此无算爵之事,因为逐渐完备礼制,所以说越来越吉利。”
严陵方氏说:“昭公不可为而为之,那么在礼上就是不及;孝公可以为而不为,那么在礼上就是过度。过犹不及,所以都认为是不合礼。然而不及于礼接近于薄,过于礼接近于厚。所以对昭公说非礼,对孝公说
曾子问曰:「大功之丧,可以与于馈奠之事乎?」孔子曰:「岂大功耳?自斩衰以下皆可礼也。」曽子曰:「不以轻服而重相爲乎?」孔子曰:「非此之谓也。天子诸侯之丧,斩衰者奠;大夫齐衰者奠;士则朋友奠;不足则取于大功以下者,不足则反之。」曾子问曰:「小功可以与于祭乎?」孔子曰:「何必小功耳?自斩衰以下与祭礼也。」曾子曰:「不以轻丧而重祭乎?」孔子曰:「天子诸侯之丧祭也,不斩衰者不与祭;大夫齐衰者与祭;士祭不足,则取于兄弟大功以下者。」郑氏曰:「馈奠在殡时也。天子诸侯斩衰者奠,爲君服者皆斩衰也,唯主人不奠;大夫服斩衰者不奠,辟正君也;齐衰者其兄弟,士服齐衰者不奠,辟大夫也。言不足者,谓殷奠时;祭谓虞卒哭时。轻丧重祭,怪使重者执事也。」
孔氏曰:此一节论爲死者服,还得爲死者馈奠之事。曽子之意云:「已有大功丧,可与他人馈奠乎?」孔子不解,问防谓曾子所问,已有大功之丧,得爲大功者馈奠以否,故答云:「斩衰以下皆可。」言身有斩衰所爲者斩衰,身有齐衰所爲者齐衰,皆可与于馈奠,故云礼也。孔子据所服者言之。曽子又不解,谓爲他人,故更问云:「若爲他人,不以轻己丧服而重他人相爲馈奠乎?」孔子乃言:「据所爲服者馈奠,非爲他人也。」以下乃论所爲馈奠之事。大夫之防,子及家臣虽服斩衰,不得馈奠,辟天子诸侯之正君故。郑知齐衰唯兄弟也。殷奠谓月朔之奠,有牲牢黍稷,用人多盛于常奠,执事之人不足,则反取前人执事者充之。天子斩衰者奠,大夫用齐衰,士应先取大功,以位卑不嫌敌君,故遣朋友也。案《士虞礼》祝免藻▯绖带,郑云:「治▯以爲首绖及带,接神宜变也。」然则士之属官为其长吊服加麻矣,祝则僚属也,加麻则朋友也。郑知与祭为虞卒哭时,非练祥者,以士练祥之祭大功之服已除,不得云取于兄弟大功以下者。其天子诸侯则得兼练祥,以其时犹斩衰与祭也。
严陵方氏曰:「与祭,盖丧祭尔,非吉祭也。故自斩衰以下,皆与以服重者与祭,乃所以重其丧也。曽子反以为轻丧,盖失之矣。」
曽子问曰:「相识有丧服,可以与于祭乎?」孔子曰:「缌不祭,又何助于人?」
郑氏曰:「问已有丧服,可以助所识者祭否?」
孔氏曰:此一节论身有丧服,不得助他人祭事。孔子言:身有缌服,尚不得自祭宗庙,何得助他人祭?而熊氏谓:身有缌服,则不得自为父母虞祔卒哭祭。此谓同宫缌,士为妾有子及大夫为贵妾是也。若大夫士有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同宫,则亦不祭;若异宫,则殡后得祭。故《杂记》云:「父母之丧,将祭而昆弟死,既殡而祭。若同宫,则虽臣妾▯而后祭,虞祔亦然。天子诸侯臣妾死于宫中,虽无服,亦不得为父母虞祔卒哭祭也。天子诸侯适子死,斩衰,既练乃祭;天子诸侯为适孙、适妇,则既殡乃祭,以异宫故也。」
横渠张氏曰:「缌不祭,礼也。所祭于死者无服,则祭以其己之私丧也。此谓簠簋既陈,笾豆既设,而有丧也。若未陈设,亦未必祭也。古缌不祭,而今在丧不欲废祭。人事之重,莫甚于哀死。故有丧者之毁,如不欲生。大功之丧业,犹可废丧不贰事如此。则祭虽至重,亦有所不可行。盖祭而诚至,则哀亡矣。祭而诚不至,不如不祭之为愈。后世哀死不如古人之隆,故多疑如此。」
严陵方氏曰:「此所谓祭,盖吉祭也。故虽缌麻之轻,亦不与。」
山隂陆氏曰:「据上应云相识之丧缌,可与于祭乎?今云丧服嫌缌,已轻有不必问也。」
曽子问曰:「废丧服可以与于馈奠之事乎?」孔子曰:「説衰与奠,非礼也;以摈相可也。」
郑氏曰:「废丧服,谓新除丧服也。孔子曰:『非礼,为执事于人之神,忘哀疾也。』」
孔氏曰:此一节论大祥除服,不得即与他人馈奠之事。废犹除也,不问可与吉祭,而问与馈奠者,以己新説丧服,吉祭决不可。此谓他人在殡,馈奠之事,是他人之重者
译曾子问道:“穿着大功丧服,可以参与馈奠的礼仪吗?”孔子说:“岂止是大功丧服呢?从斩衰以下都可以合乎礼制。”曾子说:“不是因为穿着较轻的丧服,却为重丧者去做事吗?”孔子说:“不是这个意思。天子、诸侯的丧事,由穿斩衰的人来奠;大夫的丧事,由穿齐衰的人来奠;士的丧事,则由朋友来奠;如果人手不够,就从穿大功及以下丧服的人中选取;如果还不够,就反过来让之前奠过的人再次参与。”曾子问道:“穿着小功丧服可以参与祭祀吗?”孔子说:“岂止是小功丧服呢?从斩衰以下都可以合乎礼制参与祭祀。”曾子说:“不是因为穿着较轻的丧服,却为重祭者去做事吗?”孔子说:“天子、诸侯的丧祭,不穿斩衰的人不参与祭祀;大夫的丧祭,穿齐衰的人参与祭祀;士的祭祀如果人手不够,就从兄弟中穿大功及以下丧服的人里选取。”郑玄说:“馈奠是在停灵期间进行的。天子、诸侯的丧事,穿斩衰的人来奠,因为为君主服丧的人都穿斩衰,只有主人自己不奠;大夫的丧事,穿斩衰的人不奠,是为了避开天子、诸侯的正君之礼;穿齐衰的是他的兄弟,士穿齐衰的人不奠,是为了避开大夫之礼。说人手不够,是指殷奠的时候;祭祀是指虞祭和卒哭的时候。轻丧重祭,奇怪的是让服重丧的人来执事。”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为死者服丧,还能否为死者做馈奠的事。曾子的意思是:‘自己已有大功丧,可以与他人一起馈奠吗?’孔子不理解,问曾子所问的是:自己已有大功之丧,能否为穿大功丧服的人馈奠,所以回答说:‘斩衰以下皆可。’意思是身上有斩衰所服的人穿斩衰,身上有齐衰所服的人穿齐衰,都可以参与馈奠,所以说合乎礼。孔子是根据所服丧的对象来说的。曾子又不理解,认为是为他人,所以又问:‘如果是为他人,不是因为轻自己的丧服而重他人的相为馈奠吗?’孔子才说:‘是根据所服丧的对象来馈奠,不是为他人。’以下论述所服丧的对象馈奠的事。大夫的丧事,儿子及家臣虽然服斩衰,不得馈奠,是为了避开天子、诸侯的正君之故。郑玄知道齐衰只有兄弟。殷奠是指月朔的奠,有牲牢黍稷,用人多盛于常奠,执事的人不足,就反取前人执事者充数。天子穿斩衰的人奠,大夫用齐衰,士应先取大功,因为位卑不嫌敌君,所以派遣朋友。查《士虞礼》祝免藻〇绖带,郑玄说:‘治〇以为首绖及带,接神宜变也。’那么士的属官为其长吊服加麻了,祝则是僚属,加麻则是朋友。郑玄知道与祭为虞卒哭时,不是练祥者,因为士练祥之祭大功之服已除,不得说取于兄弟大功以下者。那天子诸侯则得兼练祥,因为那时犹斩衰与祭也。”
严陵方氏说:“与祭,大概是丧祭,不是吉祭。所以从斩衰以下,都参与以服重者与祭,这才是重视其丧。曾子反以为是轻丧,大概失之矣。”
曾子问道:“相识的人有丧服,可以参与祭祀吗?”孔子说:“缌麻不祭,又怎么帮助他人?”
郑玄说:“问自己已有丧服,可以助所识者祭否?”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身有丧服,不得助他人祭事。孔子说:身有缌服,尚不得自祭宗庙,何得助他人祭?而熊氏谓:身有缌服,则不得自为父母虞祔卒哭祭。此谓同宫缌,士为妾有子及大夫为贵妾是也。若大夫士有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同宫,则亦不祭;若异宫,则殡后得祭。故《杂记》云:‘父母之丧,将祭而昆弟死,既殡而祭。若同宫,则虽臣妾〇而后祭,虞祔亦然。天子诸侯臣妾死于宫中,虽无服,亦不得为父母虞祔卒哭祭也。天子诸侯适子死,斩衰,既练乃祭;天子诸侯为适孙、适妇,则既殡乃祭,以异宫故也。’”
横渠张氏说:“缌不祭,礼也。所祭于死者无服,则祭以其己之私丧也。此谓簠簋既陈,笾豆既设,而有丧也。若未陈设,亦未必祭也。古缌不祭,而今在丧不欲废祭。人事之重,莫甚于哀死。故有丧者之毁,如不欲生。大功之丧业,犹可废丧不贰事如此。则祭虽至重,亦有所不可行。盖祭而诚至,则哀亡矣。祭而诚不至,不如不祭之为愈。后世哀死不如古人之隆,故多疑如此。”
严陵方氏说:“此所谓祭,盖吉祭也。故虽缌麻之轻,亦不与。”
山隂陆氏说:“据上应云相识之丧缌,可与于祭乎?今云丧服嫌缌,已轻有不必问也。”
曾子问道:“废除丧服可以参与馈奠的事吗?”孔子说:“脱去丧服参与奠,非礼也;以摈相可也。”
郑玄说:“废丧服,谓新除丧服也。孔子曰:‘非礼,为执事于人之神,忘哀疾也。’”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大祥除服,不得即与他人馈奠之事。废犹除也,不问可与吉祭,而问与馈奠者,以己新説丧服,吉祭决不可。此谓他人在殡,馈奠之事,是他人之重者”
,己新説衰,凶事相因,疑得助奠,故问之也。横渠张氏曰:有丧而祭,是不诚也。脱衰着吉,以临祭事,此心如何?
译自己刚换上丧服,凶事接连发生,怀疑得到了助祭的奠礼,所以询问这件事。横渠张氏说:有丧事却去祭祀,这是不诚敬的表现。脱下丧服换上吉服,去参加祭祀,这种心态如何呢?
严陵方氏曰:「馈奠虽凶事,然非己丧也,故説衰而与奠为非礼。若夫以摈相,则非行事之正,故于礼或可。」山隂陆氏曰:「丧服盖亦言缌废犹脱也,为馈奠而脱之,是之谓废。故下文云」
曽子问曰:「昏礼既纳币有吉日,女之父母死,则如之何?」孔子曰:「壻使人吊,如壻之父母死,则女之家亦使人吊。父丧称父母丧称母」,父母不在则称伯父世母」。壻已葬,壻之伯父致命女氏曰:「某之子有父母之丧不得嗣为兄弟,使某致命。」女氏许诺而弗敢嫁,礼也。壻免丧女之父母使人请壻,弗取,而后嫁之,礼也。女之父母死,壻亦如之。
郑氏曰:「吉日,取女之吉日也。必使人吊者,未成兄弟,父丧称父母,丧称母,礼冝各以其敌者也。父使人吊之辞云:『某子闻某之丧,某子使某如何不淑。』母则若云:『宋荡伯姬闻姜氏之丧,伯姬使某如何不淑。』凡吊辞一耳。父母不在,称伯父世母,吊礼不可废也。伯父母又不在,则称叔父母。已葬必致命者,不敢以累年之丧使人失嘉防之时也。使人请,请成昏也。女免丧,壻之父母亦使人请,其已葬时亦致命。」
孔氏曰:此一节论昏娶遭丧之事,礼各冝以敌。若彼父死,则此当称父遣使;彼母死,则此称母遣使吊也。吊辞云:「某子」,谓此父姓位;「某之丧」,谓彼家死者;「使某者」,是使者之名,淑善也。注引宋荡伯姬、郑假説为文也。男吊女家,女吊男家,皆云「如何不淑」,是吊辞一也。壻已葬,哀情稍杀,故致命女氏。夫妇有兄弟之义,壻免丧后则应迎妇,必须女之父母请者,以壻家前已致命;壻既免丧,所以须请也。女之父母死,亦▯后致命男氏,许诺而不敢娶。女免丧,壻父母亦使人请女家,不许壻而后别娶,礼也。阳唱隂和,壻之父母使人请昏,而女家得有不许者,亦以彼初▯讫致命于己,故也。
严陵方氏曰:「夫唱而妇和,兄先而弟后,则夫妇固有兄弟之义,故此言不得嗣为兄弟也。」《诗》不云乎:「宴尔新昏,如兄如弟。」以是而已。
曾子问曰:「亲迎,女在涂,而壻之父母死,如之何?」孔子曰:「女改服布深衣,缟总以趋丧。女在涂,而女之父母死,则女反。」
郑氏曰:「布深衣,缟緫,妇人治丧未成服之服。女在涂,父母死,则反奔丧,服期。」
孔氏曰:「女在涂,闻舅姑丧,即改嫁。时衣服,嫁服者,士妻褖衣,大夫妻展衣,卿妻则鞠衣。士昏礼云:『女次纯衣』,纯衣即褖衣也。深衣,谓衣裳相连,前后深邃,故曰深衣。缟白绢也,緫束髪也。长八寸。士丧礼注:『始死至将敛,皆不云缟緫』,文不备也。丧服:女子子在室,为父箭筓髽衰,三年;父卒为母,亦三年。今既在涂,非复在室,故为父母皆期。于时女亦改服布深衣,缟緫反而奔丧。」
严陵方氏曰:「丧者,人之所自尽,故不可以昏姻之礼废。」
山隂陆氏曰:「女改服布深衣,言布不言麻,深衣之麤者也。」
如壻亲迎,女未至,而有齐衰大功之丧,则如之何?孔子曰:「男不入,改服于外次;女入,改服于内次。」然后即位而哭。曾子问曰:「除丧,则不复昏礼乎?」孔子曰:「祭过时不祭,礼也。」又何反于初?
郑氏曰:「不闻丧,即改服者,昏礼重于齐衰以下,复犹偿也。过时不祭,以重喻轻也。反于初,谓同牢及馈飨,相饮食之道。」
孔氏曰:「女既未至,闻壻家有齐衰大功之丧,则废其昏礼。男谓壻也,不入大门,改其亲迎之服,服深衣于门外之次;女谓妇也,入大门,改其嫁服,亦服深衣于门内之次。男女俱改服毕,然后就壻家为位而哭。」曽子不问小功者,以小功轻,不废昏礼,待昏礼毕乃哭耳。故《杂记》云:「小功可以冠子,取妇。」上文「闻父母丧,在涂即改服」,今「入门始改服者」,案《礼运》云:「三年之丧,与新有昏者期,不使。」又《王制》云:「齐衰大功三月不从政。」是昏礼重于齐衰以下也。此谓在涂闻齐衰大功乃废昏礼,约上冠礼
译严陵方氏说:“馈奠虽然是凶事,但这并不是自己的丧事,所以穿着丧服去参与馈奠是不合礼的。至于让摈相(司仪)来主持,这并非行事之正道,所以在礼法上或许是可以的。”山阴陆氏说:“丧服大概也是说缌麻之服废弃,犹如脱去一样,为了馈奠而脱去它,这就叫做废弃。所以下文说:”
曾子问道:“婚礼已经纳币并选定了吉日,这时女方的父母去世了,该怎么办?”孔子说:“男方派人去吊唁,就像男方父母去世时,女方家也派人去吊唁一样。如果是父亲去世,就称父母;如果是母亲去世,就称母亲;如果父母都不在,就称伯父和世母(伯母)。”男方安葬了亲人后,男方的伯父向女方家传达话说:“我的儿子因为父母去世,不能继续作为兄弟(指完成婚礼成为姻亲),派我来传达这个意思。”女方家答应但不敢再嫁女儿,这是合乎礼的。男方除去丧服后,女方的父母派人去请男方,如果男方不娶,然后才嫁女儿,这是合乎礼的。如果是女方的父母去世,男方也这样做。
郑氏说:“吉日,是娶女方的吉日。一定要派人去吊唁,是因为还没有成为兄弟,父亲去世称父母,母亲去世称母亲,礼法上应该各自以地位相当的人去吊唁。父亲派人去吊唁的话说:‘某子听说某家有人去世,某子派某来,为何如此不幸。’母亲的话则像说:‘宋荡伯姬听说姜氏家有人去世,伯姬派某来,为何如此不幸。’所有的吊唁辞都是一样的。父母不在,就称伯父和世母,吊唁的礼法不可废弃。如果伯父母也不在,就称叔父母。安葬后一定要传达话,是不敢因为多年的丧事让人失去美好的婚期。派人去请,是请求完成婚礼。女方除去丧服后,男方的父母也派人去请,在安葬时也要传达话。”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婚礼遭遇丧事的情况,礼法上应该各自以地位相当的人去应对。如果那边父亲去世,这边就应当称父亲派遣使者;那边母亲去世,这边就称母亲派遣使者去吊唁。吊唁辞说:‘某子’,是指这边父亲的姓氏和地位;‘某之丧’,是指那边去世的人;‘使某者’,是使者的名字,淑是善的意思。注中引用宋荡伯姬、郑假的话作为文辞。男方吊唁女方家,女方吊唁男方家,都说‘为何如此不幸’,这是吊唁辞是一样的。男方安葬了亲人,哀伤之情稍减,所以向女方家传达话。夫妇有兄弟的情义,男方除去丧服后本应迎接妻子,必须女方的父母来请,是因为男方家之前已经传达过话;男方既然除去丧服,所以需要请。女方的父母去世,也应当在安葬后向男方家传达话,男方答应但不敢娶。女方除去丧服后,男方的父母也派人去请女方家,如果女方家不许男方娶,然后男方再娶别人,这是合乎礼的。阳唱阴和,男方的父母派人去请婚,而女方家可以不许,也是因为男方起初已经传达过话的缘故。”
严陵方氏说:“夫唱妇和,兄先弟后,那么夫妇本来就有兄弟的情义,所以这里说不能继续作为兄弟。”《诗经》不也说:“新婚燕尔,如兄如弟。”就是这样而已。
曾子问道:“亲迎时,女方在路上,而男方的父母去世了,该怎么办?”孔子说:“女方改穿布制的深衣,用白绢束发,快步去奔丧。女方在路上,而女方的父母去世了,那么女方返回。”
郑氏说:“布深衣,白绢束发,是妇人治丧尚未正式穿丧服的服饰。女方在路上,父母去世,就返回奔丧,服丧一年。”
孔氏说:“女方在路上,听说公婆去世,就改穿嫁时的衣服。当时的衣服,嫁服是,士的妻子穿褖衣,大夫的妻子穿展衣,卿的妻子穿鞠衣。《士昏礼》说:‘女次纯衣’,纯衣就是褖衣。深衣,是指衣裳相连,前后深邃,所以叫深衣。缟是白绢,总束发,长八寸。《士丧礼》注说:‘始死至将敛,都不说缟总’,文字不完备。《丧服》规定:女子在室,为父亲服箭笄髽衰,三年;父亲去世后为母亲,也服三年。现在既然在路上,不再是在室之女,所以为父母都服一年。这时女方也改穿布深衣,白绢束发,返回奔丧。”
严陵方氏说:“丧事,是人自我尽孝的地方,所以不可以因为婚礼而废弃。”
山阴陆氏说:“女方改穿布深衣,说布不说麻,是深衣中粗糙的一种。”
如果男方亲迎,女方还没到,而有齐衰、大功的丧事,该怎么办?孔子说:“男方不进门,在门外的次舍改换衣服;女方进门,在门内的次舍改换衣服。”然后就位哭泣。曾子问道:“除去丧服后,不恢复婚礼了吗?”孔子说:“祭祀过了时节就不祭祀,这是合乎礼的。”又何必回到最初的状态呢?
郑氏说:“没听说丧事,就改换衣服,是因为婚礼重于齐衰以下的丧服,复犹偿也。过了时节不祭祀,是用重事来比喻轻事。回到最初,是指同牢及馈飨,互相饮食的礼仪。”
孔氏说:“女方既然还没到,听说男方家有齐衰、大功的丧事,就废弃婚礼。男指男方,不进入大门,改换亲迎的衣服,在门外的次舍穿深衣;女指女方,进入大门,改换嫁服,也在门内的次舍穿深衣。男女都改换衣服完毕后,然后在男方家就位哭泣。”曾子不问小功的情况,是因为小功较轻,不废弃婚礼,等婚礼完毕再哭泣。所以《杂记》说:“小功可以冠子,娶妇。”上文“听说父母去世,在路上就改换衣服”,现在“进门才开始改换衣服”,根据《礼运》说:“三年之丧,与新有婚者期,不使。”又《王制》说:“齐衰大功三月不从政。”这是婚礼重于齐衰以下的丧服。这里说的是在路上听说齐衰、大功的丧事就废弃婚礼,约略参照上面的冠礼
之文。若妇已揖譲入门,内丧则废,外丧则行昏礼。然昏礼重于冠,故《杂记》云:「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小功之末可以娶妻也。」曽子以初昏遭丧不成礼,疑除丧更为昏礼。孔子谓祭祀是奉事鬼神,昏礼是生人燕饮,祭重而昏轻,重者过时尚废,轻者不复可知。案皇氏曰:「即位而哭,就丧家为位哭也。若女家齐衰大功之丧,女不反归,其改服即位与男家亲同也。」熊氏曰:「过时不祭,谓四时常祭。若丧祭及禘祫祭,虽过时犹追而祭之。故《禘祫志》云:昭十一年齐归薨,十三年防于平丘,冬公如晋不得祫至,十四年乃追而祫之,十五年乃禘也。」又《僖公》八年春当禘,以正月防王人于洮,故七月而禘。故《杂记》云:「三年之丧,既顈其练祥,皆行。」是追行前练祥祭也。
译关于婚礼的礼制。如果新娘已经行揖让之礼进入夫家大门,此时若夫家发生丧事,婚礼便废止;若娘家发生丧事,则婚礼照常进行。然而婚礼比冠礼更为重要,所以《杂记》中说:“大功丧期结束时可以举行冠礼,小功丧期结束时可以娶妻。”曾子因在婚礼刚开始时遭遇丧事,未能完成婚礼,怀疑除去丧服后是否应重新举行婚礼。孔子认为,祭祀是侍奉鬼神,婚礼是生人宴饮,祭祀为重而婚礼为轻,重要的祭祀在丧期过后尚且废止,轻的婚礼不再举行也就可想而知了。考察皇氏说:“即位而哭,是指在丧家确定位置哭泣。如果是女方家中遭遇齐衰或大功之丧,新娘不返回娘家,其更换丧服并确定哭位与男方亲属相同。”熊氏说:“过时不祭,指的是四季常祭。如果是丧祭以及禘祫大祭,即使过了时节仍然追补举行。所以《禘祫志》说:昭公十一年齐归去世,十三年在平丘会盟,冬天鲁公前往晋国未能举行祫祭,直到十四年才追补举行祫祭,十五年才举行禘祭。”又如《僖公》八年春季应当举行禘祭,因为正月在洮地会见周王使者,所以直到七月才举行禘祭。因此《杂记》说:“三年之丧,在除服之后,其练祭和祥祭,都要举行。”这是指追补举行之前的练祭和祥祭。
临川王氏曰:「正义引『期不使三月不从政』为据,以此论昏▯,不幸而过时,虽齐衰之末,以昏▯,不亦可欤?昏礼重于冠,大功之末可冠,小功之末可娶。通典引郑义云:『已许嫁,使降从大功,理或然也。』」
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择日而祭于祢,成妇之义也。」
郑氏曰:不息烛,亲骨肉也;不举乐,重世变也。庙见,谓舅姑没者,祭于祢。以妇有共养之礼,犹舅姑存时盥馈,特豚于室。
孔氏曰:不举乐者,思己之娶妻嗣续其亲,是亲之代谢,感世之改变也。若舅姑存者,于当夕同牢之后,明日妇执枣栗腵脩,见于舅姑。见讫,舅姑醴妇。醴妇讫,妇以特豚盥馈舅姑。盥馈讫,舅姑飨妇,更无庙见之事。若舅姑既没,至三月之后,于庙中以礼见于舅姑。其祝辞告神,称来妇选择吉日,妇亲自执馔,以祭于祢庙,以成盥馈之义。昏礼云:「妇入三月乃奠菜」,是也。庙见奠菜,祭祢同是一事。若舅姑偏有没者,厥明妇盥馈于其存者,三月庙见于其亡者。此盥馈庙见,皆谓适妇。其庶妇,案《士昏礼》,庶妇则使人醮之,妇不馈。注云:「使人醮之,不飨,也不馈者,共养统于适也。」以此言之,则庶妇不庙见也。昏礼唯云「不馈」,不云「不见」,则庶妇亦以枣栗腵脩见舅姑也。庙见必待三月,一时天气改变,乃可以事神也。熊氏云:如郑义,则从天子以下至于士,皆当夕成昏。舅姑没者,三月庙见,故《成九年》季文子如宋致女。郑云:「致之使孝,非是始致于夫妇也。」又《▯八年》郑公子忽先配而后祖,郑以祖为祖道之祭,应先为祖道然后配合,今乃先配合后祖祭。如郑此言,皆当夕成昏也。若贾服之义,大夫以上无问舅姑在否,皆三月见祖庙之后,乃始成昏,故讥公子忽先为配匹乃见祖庙。故服防注云:「季文子如宋致女,谓成昏是三月始成昏,与郑义异也。」
横渠张氏曰:「古者妇三月而后庙见,女家马亦不去,必三月而后反。此则慎重服事祖考,可以事宗庙,不可以事宗庙,于此时决之,女家然后反马。」
严陵方氏曰:「不息烛则不寝,故也;不举乐则不乐,故也。夜而不寝,则相离之时,无时而懈;日而不乐,则嗣亲之思,无时而散。妇人谓嫁曰归,故于庙见称来妇。士昏礼所谓『某氏来妇』是矣。祭于祢,以成妇之义。言祢,则皇姑从可知。」
礼记集说卷四十七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集説卷四十八 宋 卫湜 撰
曽子问曰:「女未庙见而死,则如之何?」孔子曰:「不迁于祖,不祔于皇姑壻,不杖,不菲,不次,归葬于女氏之党示未成妇也。」
郑氏曰:迁朝庙也。壻虽不备丧礼,犹为服齐衰。孔氏曰:妇既死于己寝,将反葬于女氏之党,故其柩不迁移朝于壻之祖庙。祔祭之时,不得祔于皇姑庙。皇大也,君也,称皇者尊之也。凡人为妻,齐衰杖而菲屦。今壻不杖,不菲,不次菲草屦也。不次,谓不别处止哀次也。唯服齐衰而已。女之父母则为之降服大功,以其非在家壻已服齐衰期,非无主也。归葬女氏,以未庙见,不得舅姑之命,实已成妇,示之未成妇礼,见其不敢自专也。
曾子问曰:「取女有吉日,而女死,如之何?」孔子曰:「壻齐衰而吊,既葬而除之。夫死亦如之。」
郑氏曰:「未有期三年之恩也,女服斩衰。」
孔氏曰:「既葬,除者壻于女未有期之恩,女于壻未有三年之恩,以壻服齐衰,故知女服斩衰。」
严陵方氏曰:「以其尝请期,故齐衰而吊;然未成妇也,故既葬而除之。」
曾子问曰:「丧有二孤,庙有二主,礼与?」孔子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尝禘郊社,尊无二上,未知其为礼也。昔者齐桓公亟举兵,作伪主以行,及反,藏诸祖庙,庙有二主,自桓公始也。丧之二孤,则昔者卫灵公适鲁,遭季桓子之丧,卫君请吊,哀公辞,不得命,公为主,客入吊,康子立于门
译临川王氏说:“《正义》引用‘期不使三月不从政’作为依据,以此来讨论婚嫁之事,如果不幸超过了规定的时限,即使在齐衰丧服的末期,以此办理婚嫁,不也可以吗?婚礼比冠礼更为重要,大功丧服的末期可以行冠礼,小功丧服的末期可以娶妻。《通典》引用郑玄的解释说:‘已经许配人家,使得丧服降等为大功,道理或许就是这样。’”
孔子说:“嫁女儿的人家,三夜不熄灭蜡烛,是思念骨肉分离;娶媳妇的人家,三天不奏乐,是思念继承祖先。三个月后在宗庙拜见公婆,称为‘来妇’;选择吉日在父庙祭祀,是成就媳妇的道义。”
郑玄说:“不熄灭蜡烛,是亲近骨肉;不奏乐,是重视世代的更替。庙见,是指公婆已经去世的情况,在父庙祭祀。因为媳妇有共同奉养公婆的礼仪,就像公婆在世时,媳妇洗手进献食物,在室内用特豚祭祀一样。”
孔颖达说:“不奏乐,是思念自己娶妻来继承祖先,这是亲人的更替,感慨世代的改变。如果公婆在世,在婚礼当晚同牢礼之后,第二天媳妇手持枣、栗、腵脩,拜见公婆。拜见完毕,公婆用甜酒礼敬媳妇。礼敬媳妇完毕,媳妇用特豚洗手进献食物给公婆。进献完毕,公婆宴请媳妇,就没有庙见的事了。如果公婆已经去世,到了三个月之后,在宗庙中依礼拜见公婆。祝辞向神灵禀告,称‘来妇’,选择吉日,媳妇亲自持祭品,在父庙祭祀,以成就进献食物的道义。《昏礼》说:‘媳妇进门三个月才奠菜’,就是这样。庙见奠菜,祭祀父庙,是同一件事。如果公婆只有一方去世,第二天媳妇向在世的公婆进献食物,三个月后在宗庙拜见去世的一方。这进献食物和庙见,都是指正妻。至于庶妻,查考《士昏礼》,庶妻则由人代行礼敬,媳妇不进献食物。注解说:‘让人代行礼敬,不宴请,也不进献食物,是因为奉养统归于正妻。’由此说来,庶妻就不庙见了。《昏礼》只说‘不进献食物’,没说‘不拜见’,那么庶妻也是用枣、栗、腵脩拜见公婆的。庙见必须等待三个月,是因为一时的天气改变,才可以侍奉神灵。熊氏说:按照郑玄的解释,从天子以下直到士,都应当在当晚完成婚礼。公婆去世的,三个月后庙见,所以《成公九年》季文子到宋国送女儿。郑玄说:‘送她去是为了尽孝,不是开始确立夫妇关系。’又《僖八年》郑公子忽先配婚而后祭祖,郑玄认为祭祖是祖道之祭,应当先举行祖道祭然后配婚,现在却是先配婚后祭祖。按照郑玄这话,都应当在当晚完成婚礼。如果按照贾逵、服虔的解释,大夫以上无论公婆是否在,都要在三个月后拜见祖庙,才开始完成婚礼,所以讥讽公子忽先配婚而后拜见祖庙。所以服虔《丧服传》注说:‘季文子到宋国送女儿,是说完成婚礼,是三个月后才完成婚礼,这与郑玄的解释不同。’”
横渠张氏说:“古时候媳妇三个月后才庙见,女方家的马也不离开,一定要三个月后才返回。这就是慎重地侍奉祖先,可以侍奉宗庙,还是不可以侍奉宗庙,在这个时候决定,女方家然后才返回马匹。”
严陵方氏说:“不熄灭蜡烛就不睡觉,所以(思念);不奏乐就不快乐,所以(思念)。夜里不睡觉,那么分离之时,没有片刻懈怠;白天不快乐,那么继承祖先的思念,没有片刻消散。妇人称出嫁为归,所以在庙见时称为‘来妇’。《士昏礼》所说的‘某氏来妇’就是这样。在父庙祭祀,以成就媳妇的道义。说到父庙,那么公婆跟随可知。”
礼记集说卷四十七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集说卷四十八 宋 卫湜 撰
曾子问道:“女子没有庙见就死了,该怎么办?”孔子说:“不迁移到祖庙,不附祭于皇姑,丈夫不持丧杖,不穿菲草鞋,不设专门的哀次,归葬于女方家族,以示没有成为媳妇。”
郑玄说:“迁,是迁移到朝庙。丈夫虽然不备办丧礼,仍然为她服齐衰。孔颖达说:媳妇既然死在自己的寝宫,将要反葬于女方家族,所以她的灵柩不迁移到丈夫的祖庙朝见。附祭的时候,不得附祭于皇姑的庙。皇,是大,是君,称皇是尊称。一般人做妻子,服齐衰持杖而穿菲草鞋。现在丈夫不持杖,不穿菲草鞋,不设哀次。菲草鞋,是草鞋。不设哀次,是指不另设处所止息哀痛。只服齐衰而已。女子的父母则为她降服大功,因为她不在家,丈夫已服齐衰期年,并非没有主丧之人。归葬于女方家族,因为未庙见,没有得到公婆的命令,实际上已成为媳妇,以示没有完成媳妇的礼仪,表现她不敢自作主张。”
曾子问道:“娶女子有吉日,而女子死了,该怎么办?”孔子说:“丈夫服齐衰而吊唁,葬后除服。丈夫死了也是这样。”
郑玄说:“还没有期年三年的恩情,女子服斩衰。”
孔颖达说:“葬后除服,是因为丈夫对女子没有期年的恩情,女子对丈夫没有三年的恩情,因为丈夫服齐衰,所以知道女子服斩衰。”
严陵方氏说:“因为曾经请期,所以服齐衰而吊唁;然而没有成为媳妇,所以葬后除服。”
曾子问道:“丧事有两个孤儿,宗庙有两个主牌,合乎礼吗?”孔子说:“天没有两个太阳,土没有两个王,尝、禘、郊、社,尊位没有两个至上,不知道这合乎礼。从前齐桓公屡次出兵,制作伪主牌带着走,回来,藏在祖庙,宗庙有两个主牌,是从桓公开始的。丧事的两个孤儿,则是从前卫灵公到鲁国,遭遇季桓子的丧事,卫君请求吊唁,哀公推辞,没有得到命令,卫君做主人,客人入内吊唁,康子站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