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集説卷十九 宋 卫湜 撰
省之比也。形体也。还▯,还之言便也。言己敛即▯,不待三月县棺。谓不设碑繂,不备礼也。封当为窆,窆,下棺也。春秋传作塴。人岂有非之言?不责于人所不能也。」
译这是省简的礼制。形体,指棺椁。还〇,“还”的意思是便利。说自己收敛后即下葬,不必等待三个月悬挂棺木。这是指不设立碑石和引棺的绳索,不备办完整的礼仪。“封”应当是“窆”,窆,就是下棺。《春秋传》中写作“塴”。人难道会有不合情理的话吗?不责备人做不到的事。
孔氏曰:此一节论送终所湏当办具也。称,犹随也。亡,无也。夫子言:各随其家计丰薄有无,恶乎犹?于何也?言于何可齐也。夫子曰:有,毋过礼。此答是称富家也。毋,犹不也。礼有节限,设若家富有,正礼可依,不得过之也。苟亡矣,以下答贫家也。家既无财,但使衣衾敛于首足形体,不令露见而已。敛竟便▯,但手县棺而下之,同于庶人也。
临川王氏曰:凢礼言封者,复土以闭▯之名尔,何用改为窆乎?《王制》庶人不封不树,易以不封不树为古,则周有封树之制,不必下逮庶人。
严陵方氏曰:「齐言其多少之齐也。」
马氏曰:「孟子曰:『不得不可以为悦,无财不可以为悦。』古之人所以得用其礼者,为其有财故也。苟无其财,则敛首足形,还▯虽不足为孝子之悦,然以其所以▯而▯,亦岂有非之者哉?」
司士贲告于子游曰:「请袭于牀。」子游曰:「诺。」县子闻之曰:「汰哉,叔氏!专以礼许人。」
郑氏曰:「礼,唯始死废牀,失之子游。当言礼,然言诺非也。」叔氏,子游字。
孔氏曰:「此一节论不可以礼许人之事。《防大记》:『始死,废牀;至迁尸及袭,皆在牀。』当时失礼,袭在于地,故司士贲告子游。子游知袭在牀,不据礼答之,专輙许诺。如礼出于己,故县子讥之。汰,自矜大也。」
唐陆氏曰士贲人名
长乐陈氏曰:「君子之于言,必则古昔;称先王,则古昔,所以本其时;称先王,所以本其人。如此,则有所受,无所专也。」司士贲问袭牀之礼,而子游诺之,以其不知,有所受,无所专也。
马氏曰:魂气归于天,体魄降于地,人之所以死也。故始死废牀,欲其近于地,不复,然后袭于牀。
宋襄公▯其夫人醯醢百瓮。曾子曰:“既曰明器矣,而又实之。”
郑氏曰:「言名之为明器,而与祭器皆实之,是乱鬼器与人器。」
孔氏曰:此一节论宋襄公失礼之事。案《春秋》宋襄公卒在僖公二十三年至文公十六年,犹有襄夫人在,今得云宋襄公▯其夫人者,盖襄公初取夫人死在襄公前,而其后取夫人死在襄公后尔。既曰神明之器,则当虚也。案《既夕礼》陈明器后云「无祭器」,郑云:「士礼畧,大夫以上兼用鬼器与人器,人鬼兼用则空鬼而实人。」士既无人器,则亦实明器。故《既夕礼》云:「罋三,醯醢屑。」又云:「甒二,醴酒也。」若夏后氏专用明器,则分半以实之;殷人全用祭器,则亦分半以虚之;周人兼用,则亦实人而空鬼也。
马氏曰:「既夕礼言陈明器,亦有黍稷醯醢酒醴以实之。宋襄公之▯,夫人醯醢百瓮,盖讥其多于礼可也。以为明器而不当实之,则非矣。由是观之,岂曾子言殷人之礼有祭器而不必实明器欤?若曾子见学于圣人者也,而犹失其传如此,是故袭裘而吊,则不知在小敛之后。防欲速贫,死欲速朽,则不知为圣人有为之言。吊于负夏,主人为之反柩,乃以为可。小敛之奠在东方,反以为西,则曾子亦可谓鲁矣。不然,则记者之谬欤?」
孟献子之防,司徒旅归四布。夫子曰:「可也。」
郑氏曰:「献子,鲁大夫,仲孙蔑旅,下士也。司徒使下士归四方之赙布。时人皆贪,夫子善其能亷。」
孔氏曰:此一节论因防不贪利之事。四方赙泉布,本助防用,今既有余,故归还之。司徒,家臣司徒也。《左传》云:叔孙氏之司马鬷戾,是家臣,亦有司徒、司马也。长乐陈氏曰:知死者赠,知生者赙。赠赙之余,君子不可利于己,亦不可归于人。利于己,则启天下家防之心;归于人,则絶天下恤防之礼。与其利于己,寜归于人;与其归于人,寜班诸兄弟之贫者。孟献子之防,司徒旅归四布,孔子可之,以其贤乎?利于己者而已,不若班诸贫者为尽善也。
马氏曰:司徒归四布,盖以为愈夫家于防者可也,以为善于礼则末矣。
山隂陆氏曰:「言可而已,则非夫子所善。」
读赗曾子曰非古也是再告也
郑氏曰:「袒而读赗,賔致命,将行,主人史乂读赗,所以
译孔氏说:这一节论述办理丧事所需应当准备的事项。“称”,就是随顺的意思。“亡”,就是没有的意思。夫子说:各随其家计丰薄有无,恶乎犹?于何也?是说在何处可以齐一呢。夫子说:有,毋过礼。这是回答富家的情况。“毋”,就是不的意思。礼有节限,假如家富有,正礼可依,不得超过它。苟亡矣,以下回答贫家的情况。家既无财,只使衣衾敛于首足形体,不令露见而已。敛竟便〇,但手县棺而下之,同于庶人也。
临川王氏说:凡礼言封者,复土以闭〇之名尔,何用改为窆乎?《王制》庶人不封不树,易以不封不树为古,则周有封树之制,不必下逮庶人。
严陵方氏说:“齐言其多少之齐也。”
马氏说:“孟子曰:‘不得不可以为悦,无财不可以为悦。’古之人所以得用其礼者,为其有财故也。苟无其财,则敛首足形,还〇虽不足为孝子之悦,然以其所以〇而〇,亦岂有非之者哉?”
司士贲告于子游曰:“请袭于牀。”子游曰:“诺。”县子闻之曰:“汰哉,叔氏!专以礼许人。”
郑氏说:“礼,唯始死废牀,失之子游。当言礼,然言诺非也。”叔氏,子游字。
孔氏说:“此一节论不可以礼许人之事。《防大记》:‘始死,废牀;至迁尸及袭,皆在牀。’当时失礼,袭在于地,故司士贲告子游。子游知袭在牀,不据礼答之,专輙许诺。如礼出于己,故县子讥之。汰,自矜大也。”
唐陆氏说士贲人名
长乐陈氏说:“君子之于言,必则古昔;称先王,则古昔,所以本其时;称先王,所以本其人。如此,则有所受,无所专也。”司士贲问袭牀之礼,而子游诺之,以其不知,有所受,无所专也。
马氏说:魂气归于天,体魄降于地,人之所以死也。故始死废牀,欲其近于地,不复,然后袭于牀。
宋襄公〇其夫人醯醢百瓮。曾子曰:“既曰明器矣,而又实之。”
郑氏说:“言名之为明器,而与祭器皆实之,是乱鬼器与人器。”
孔氏说:此一节论宋襄公失礼之事。案《春秋》宋襄公卒在僖公二十三年至文公十六年,犹有襄夫人在,今得云宋襄公〇其夫人者,盖襄公初取夫人死在襄公前,而其后取夫人死在襄公后尔。既曰神明之器,则当虚也。案《既夕礼》陈明器后云“无祭器”,郑云:“士礼畧,大夫以上兼用鬼器与人器,人鬼兼用则空鬼而实人。”士既无人器,则亦实明器。故《既夕礼》云:“罋三,醯醢屑。”又云:“甒二,醴酒也。”若夏后氏专用明器,则分半以实之;殷人全用祭器,则亦分半以虚之;周人兼用,则亦实人而空鬼也。
马氏说:“既夕礼言陈明器,亦有黍稷醯醢酒醴以实之。宋襄公之〇,夫人醯醢百瓮,盖讥其多于礼可也。以为明器而不当实之,则非矣。由是观之,岂曾子言殷人之礼有祭器而不必实明器欤?若曾子见学于圣人者也,而犹失其传如此,是故袭裘而吊,则不知在小敛之后。防欲速贫,死欲速朽,则不知为圣人有为之言。吊于负夏,主人为之反柩,乃以为可。小敛之奠在东方,反以为西,则曾子亦可谓鲁矣。不然,则记者之谬欤?”
孟献子之防,司徒旅归四布。夫子曰:“可也。”
郑氏说:“献子,鲁大夫,仲孙蔑旅,下士也。司徒使下士归四方之赙布。时人皆贪,夫子善其能亷。”
孔氏说:此一节论因防不贪利之事。四方赙泉布,本助防用,今既有余,故归还之。司徒,家臣司徒也。《左传》云:叔孙氏之司马鬷戾,是家臣,亦有司徒、司马也。长乐陈氏曰:知死者赠,知生者赙。赠赙之余,君子不可利于己,亦不可归于人。利于己,则启天下家防之心;归于人,则絶天下恤防之礼。与其利于己,寜归于人;与其归于人,寜班诸兄弟之贫者。孟献子之防,司徒旅归四布,孔子可之,以其贤乎?利于己者而已,不若班诸贫者为尽善也。
马氏说:司徒归四布,盖以为愈夫家于防者可也,以为善于礼则末矣。
山隂陆氏说:“言可而已,则非夫子所善。”
读赗曾子曰非古也是再告也
郑氏说:“袒而读赗,賔致命,将行,主人史乂读赗,所以
存録之。」曾子言:「非礼。」
严陵方氏曰:「古者奠之而不读,周则既奠而又读焉,故曾子以为再告也。」
译保存并记录它。”曾子说:“这不符合礼制。”
严陵方氏说:“古代在祭奠时只放置祭品而不诵读祭文,到了周代则在放置祭品之后又诵读祭文,所以曾子认为这是重复告祭。”
成子髙寝疾,庆遗入请曰:“子之病革矣,如至乎大病,则如之何?”子髙曰:“吾闻之也,生有益于人,死不害于人。吾纵生无益于人,吾可以死害于人乎哉?我死,则择不食之地而▯我焉。”
郑氏曰:「成子髙,齐大夫,国成伯髙父也。庆遗入,请观其意也。革急也。遗,庆封之族不食,谓不垦耕。」
孔氏曰:「此一节论临死不忘俭之事,国氏也。齐有国子髙。」
严陵方氏曰:「子髙之爱人,可知矣。观公叔文子乐瑕丘而欲▯,则子髙之所得,不亦多乎?」
子夏问诸夫子曰:「居君之母与妻之防,居防,言语饮食衎尔。」
郑氏曰:「衎,尔自得貌。为小君恻隠不能至。」
孔氏曰:此一节论臣服小君仪容之事。居防以下,是夫子答辞。不云「子曰」者,记人畧也。
严陵方氏曰:「夫防之所哀,固有或发于居防,或发于言语,或发于饮食者。然臣居君之母与妻之防,居防、言语、饮食衎尔,则以君尊之所严,有所不敢尽其哀故也。」
山隂陆氏曰:「防虽防,恻隠不至则有之,未有居之而乐者也。」子夏失问,夫子是以不答。
賔客至,无所馆夫子曰:「生于我乎?馆死于我乎?殡郑氏曰:仁者不厄人。
横渠张氏曰:「于我乎馆?恨无他舍以馆客,则于我之馆不可谓以无客馆而不馆舍賔客也。于吾家馆可也。」
严陵方氏曰:「此言賔客论,语言朋友互相备也。」
国子髙曰:「▯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是故,衣足以饰身,棺周于衣,椁周于棺,土周于椁,反壤树之哉。」
郑氏曰:「言皆所以为深邃难人发见之也。」国子髙,成子髙也,成諡也。反壤树之,反覆也。怪不如大古也。而反封树之意,在于俭,非周礼也。
孔氏曰:此一节论重古非今之事。子髙之意,人死可恶,故备以衣衾棺椁,欲其深邃,不使人知。今乃反更封壤为坟,而种树以标之哉?言不可也。
严陵方氏曰:「壤言封土以为坟,树言种木以为表。」马氏曰:「古之人尤畧于死者,衣之以薪,▯诸中野;而后世圣人特严慎终之礼,故瓦棺堲周为不足,易之以棺椁;棺椁为不足,被之以栁翣。易之以棺椁者,言无使土侵肤;被之以栁翣者,言无使人恶于死。凢此皆藏之弗得见者也。」《周官》冢人以爵等为之丘封之度,与其树数,故观其封则知位秩之髙下,观其树则知命数之多寡,所以遗后世子孙之识,非以为观美者也。封之崇四尺,孔子之所不废,而国子髙非之,亦异于礼矣。
孔子之防有自燕来观者,舍于子夏氏。子夏曰:「圣人之▯,人与人之▯圣人也?子何观焉!」
郑氏曰与及也
孔氏曰:自此至「志乎哉」一节,论▯夫子封坟之法。舍住也,燕国人来住子夏家也。子夏谓燕人云:「若圣人▯人,及人▯圣人,皆用一礼,而子逺来,何所观乎?」王氏【肃】曰:「圣人▯人与属上句,以言若圣人▯人与,则人庶有异闻。得来观者,若人之▯圣人与凢人何异,而子何观之有?故下备述夫子所言四封之异,以慰燕人逺观之心,使以为法也。」
长乐陈氏曰:「君子之于防礼,尤众人之所欲观者也。故子思之防,母滕世子之▯,定公四方犹且观之,况圣人之门人▯圣人乎?此燕人所以来观之。」
昔者夫子言之曰:「吾见封之若堂者矣,见若坊者矣,见若覆夏屋者矣,见若斧者矣。从若斧者焉,马鬣封之谓也。」今一日而三斩板而已,封尚行夫子之志乎哉?郑氏曰:「若堂,谓封土为垄也。堂形四方而髙,坊形旁杀平上而长也。覆,谓茨瓦也。夏屋,今之门庑也,其形旁广而卑。斧形旁杀刄上而长。孔子以为刄上难登,狭又易为功,故从若斧者焉,马鬣。」俗间名板,盖广二尺,长六尺。斩板谓断其缩也。三防上之旁杀,盖髙四尺,其广袤未闻也。《诗》云:「缩板以载,尚庶防也。」
孔氏曰:「此子夏歴述孔子之言,封谓坟之也。若如也,坊堤也。堤以坊水,上平而两旁杀其南北长也。殷人以来,始屋四阿;夏家之屋,两
译成子高卧病在床,庆遗入前来探问说:“您的病势危急了,如果到了临终的大限,打算怎么办?”子高说:“我听说,活着要对人有益,死了不要对人有害。我纵然活着对人没有益处,难道可以死了去害别人吗?我死后,就选择不耕种的土地来埋葬我。”
郑玄说:“成子高,是齐国的大夫,即国成伯高父。庆遗入,是去探问他的心意。革,是危急的意思。不食,指不耕种。”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临死不忘节俭的事,国氏即国成伯。齐国有国子高。”
严陵方氏说:“子高爱护百姓,由此可见。看公叔文子喜欢瑕丘而想葬在那里,那么子高所获得的(道理),不也很多吗?”
子夏向孔子问道:“处在国君母亲和妻子的丧礼中,处在丧礼期间,言语、饮食、起居要安适自得。”
郑玄说:“衎,是安适自得的样子。因为对国君的母亲(小君)的哀痛不能表现得太过分。”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臣子为小君服丧时的仪容举止。‘居防’以下,是孔子的回答。不说‘孔子说’,是记录者省略了。”
严陵方氏说:“丧礼中的悲哀,本来有的表现在居丧期间,有的表现在言语上,有的表现在饮食上。但是臣子处在国君母亲和妻子的丧礼中,居丧、言语、饮食都要安适自得,这是因为国君尊贵,有所不敢尽情表达哀痛的原因。”
山阴陆氏说:“丧礼虽然讲究节制,哀痛不到极点是可以的,但没有居丧期间反而快乐的。”子夏问错了,孔子因此没有回答。
宾客到来,没有地方安置,孔子说:“是生时在我这里住宿呢?还是死后在我这里停殡呢?”郑玄说:仁爱的人不让人陷入困境。
横渠张氏说:“在我这里住宿吗?遗憾没有其他客舍来安置宾客,那么在我这里住宿,不能说因为没有客舍而不安置宾客。在我家住宿是可以的。”
严陵方氏说:“这是谈论宾客的道理,语言朋友互相照应。”
国子高说:“埋葬,就是隐藏。隐藏,就是想要人们看不见。所以,衣服足以装饰身体,棺材要围绕衣服,外棺要围绕棺材,泥土要围绕外棺,反而要堆土植树吗?”
郑玄说:“说这些都是为了使坟墓深邃,让人难以发现。”国子高,就是成子高,成是谥号。反壤树之,是反复堆土植树。怪罪不像上古那样。而反对堆土植树的意思,在于节俭,不符合周礼。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推崇古代、非议当今的事。子高的意思,人死后令人厌恶,所以用衣衾棺椁完备地包裹,想要其深邃,不让人知道。现在反而堆土为坟,种树来标志它吗?说不可以。”
严陵方氏说:“壤,是说堆土为坟;树,是说种树为标志。”马氏说:“古人尤其简略对待死者,用柴草包裹,埋葬在荒野;而后世的圣人特别严格慎重终礼,所以瓦棺土坑还不够,改用棺椁;棺椁还不够,加上柳木做的翣。改用棺椁,是说不要让泥土侵蚀皮肤;加上柳木做的翣,是说不要让人厌恶死亡。所有这些,都是为了隐藏而不让人看见。”《周官》中,冢人根据爵位等级规定坟墓的大小和树木的数量,所以看坟墓就知道地位的高低,看树木就知道命数的多少,这是为了留给后世子孙识别,不是为了美观。坟墓高四尺,孔子不废除,而国子高非议它,也违背了礼制。
孔子在防地,有从燕国来观看的人,住在子夏家。子夏说:“圣人埋葬人,与人埋葬圣人,有什么不同?你观看什么呢!”
郑玄说:“与,是及的意思。”
孔颖达说:“从这里到‘志乎哉’一节,论述孔子埋葬的封坟方法。舍,是住的意思,燕国人来住在子夏家。子夏对燕人说:‘如果圣人埋葬人,以及人埋葬圣人,都用一样的礼,而你远道而来,观看什么呢?’王氏【肃】说:‘圣人埋葬人,属于上句,是说如果圣人埋葬人,那么人们会有不同的听闻。来观看的人,如果是人埋葬圣人,与凡人有什么不同,而你有什么可观看的?所以下面详细叙述孔子所说的四种封坟的不同,来安慰燕人远道观看的心,让他们以此为法。’”
长乐陈氏说:“君子对于丧葬礼制,是众人想要观看的。所以子思的丧礼,母亲滕世子之丧,定公四方都来观看,何况圣人的门人埋葬圣人呢?这就是燕人来观看的原因。”
从前孔子说过:“我看见坟墓像堂屋一样的,看见像堤防一样的,看见像覆盖夏屋一样的,看见像斧刃一样的。我选择像斧刃一样的,就是马鬣封。”现在一天之内砍断三块木板罢了,堆土还符合孔子的志向吗?郑玄说:“像堂,是说堆土为垄。堂的形状四方而高,堤防的形状两旁削平上面而长。覆盖,是说用瓦覆盖。夏屋,是现在的门廊,形状两旁宽广而低矮。斧刃的形状两旁削平上面而长。孔子认为上面削平难以攀登,狭窄又容易施工,所以选择像斧刃一样的,即马鬣封。”俗间称板,大概宽二尺,长六尺。斩板,是说断其纵向。三防上的两旁削平,大概高四尺,其宽广和长度没有听说。《诗经》说:“缩板以载,尚庶防也。”
孔颖达说:“这是子夏历述孔子的话,封是说堆土为坟。若,是像的意思,坊,是堤防。堤防用来阻挡水,上面平而两旁削平,南北长。殷人以来,开始有四面斜坡的屋顶;夏家的屋顶,两
下而已。故夏屋如汉之门庑。斧者,子夏恐燕人不识,故举俗称以语之。马騣鬣之上,其肉薄,封形似之也。子夏既述夫子之语,又引今防古言:『今孔子坟,正用一日之功,俭约如此者,是庻防慕行于孔子平生所志也。』三斩板作坟法也。筑坟之法,所安板侧于两邉,而用绳约板,令直立,而后纳土于板之中,筑之令土与板平,则斩所约板绳防,而更置于见筑土上,又载土其中三遍,如此其坟乃成,已止也。」
译下而已。所以高大的房屋就像汉朝的门廊。斧子,子夏担心燕地的人不认识,所以举出俗称来告诉他们。马鬃鬣毛之上,那里的肉很薄,封土的形状像它。子夏既转述了孔子的话,又引用当今防止古言:『现在孔子的坟墓,正好用了一天的功夫,节俭简约到如此地步,这是大概防止效法孔子平生的志向。』三斩板是筑坟的方法。筑坟的方法,把所安置的木板侧立在两边,用绳子捆住木板,让它直立,然后把土填入木板中间,夯实使土与木板齐平,就斩断捆木板的绳子,再把它放在正在夯筑的土上,又在其中装载土三次,像这样坟墓就建成了,已经停止了。
马氏曰:「马鬣封,则从于俭,而后世可传矣。盖古之人封之若堂者,四方而髙,难为功而易为亏,故变之为若坊。若坊则平上而长,比之若堂者,则易为功。然以其上平,犹不免于亏,故变之为若覆夏屋。若覆夏屋者,旁广而卑,则难亏矣。然必从若斧者,刄向上,则功愈易而亏愈难。此所贵于俭者也。且丘封虽以爵等为度,而形稍广狭平杀如此异者,不失髙下之制而已矣。」
长乐陈氏曰:「孔子以时人之封过泰也,故欲从其杀者而已。门人以夫子之志于俭也,故一日三斩板以行夫子之志而已。门人于封则俭,于披崇练旐则不俭者,俭则行夫子之志,不俭则行门人之志。行夫子之志,所以救时;行门人之志,所以尊师也。」
妇人不▯带
郑氏曰:「妇人质不变,重者至期除之,卒哭变绖而已。」孔氏曰:「此论齐斩妇人带要绖也。▯后卒哭,变麻易葛。妇人重要而质不变,所重故不葛带,至期除之,卒哭直变绖而已。大功以下,▯至卒哭,并变为葛,与男子同绖首绖也。妇人▯首重要故也。」
有荐新如朔奠
郑氏曰重新物为之殷奠
孔氏曰:「荐新,谓未▯中间得新味而荐亡者。如朔奠者,谓未▯前月朔大奠于殡宫。大奠则牲馔丰也。朔礼视大敛,士则特豚三鼎。今若有新物及五糓始熟,荐于亡者,则其礼牲物如朔之奠也。大夫以上则朔望大奠,士但朔而不望。」
金华应氏曰:「荐新,重时物也。荐新于庙,死者已逺,则感伤或浅;荐新于殡,其痛尚新,则感伤必重。朔祭谓之大奠,其礼视大敛,故荐新亦如之。谓男女各即位,内外各从事,而奠哭之仪如一也。是礼之同,非其物之同。」注:「谓殷奠,恐未然。盖经曰『如朔奠』,非为之也。」
既▯各以其服除
郑氏曰:「卒哭当变衰麻者,变之。或有除者,不视主人。」孔氏曰:「既▯,谓三月▯竟,后至卒哭,重亲各随所受而变服。若三月之亲,至三月数满应除者,▯竟各自除,不待主人卒哭之变也。」
横渠张氏曰:「今人多歴年所而▯者,亦当以改▯之服除。盖古者未▯则主人不除,今既除之矣,则犹当从改▯服礼。改▯服缌,久不▯者,似难为虞祭,以其无几筵也。三日而省墓可也。」
池视重霤
郑氏曰:「栁宫,象也。以竹为池衣,以青布县铜鱼焉。今宫中有承霤,云以铜为之。」
孔氏曰:「池者,栁车之池也。重霤者,屋承霤也。以木为之,承于屋霤,入此木中,又从木中而霤于地,故谓此木为重霤也。天子则四注,四面皆有重霤;诸侯四注而重霤则差降去后,余三大夫唯余前后二,士则唯一在前。生时既屋有重霤以行水,死时桞车亦象宫室,而于车覆鳖甲之下,墙帷之上,织竹为之,形如笼衣,以青布以承鳖甲,名之为池,以象重霤。方面之数,各视生时重霤。」
君即位而为椑歳壹漆之藏焉
郑氏曰:「椑,谓杝棺亲尸者。椑,坚着之言也。天子椑内,又有水兕革棺,岁一漆之,若未成然。藏焉者,虚之不令也。」
孔氏曰:此一节论人君尊即位得为棺之事,君诸侯也。言诸侯,则王可知也。椑者,漆之坚强,甓甓然也。人君无论少长,体尊备物,故即位而造棺,但每年一漆,示如未成也。藏焉者,棺中不欲空虚。郑注:「不令令善也。」言虚之则不善,故藏物于其中。一本云:「虚之不合,谓不以盖合覆其上。」
唐陆氏曰椑榇尸棺
严陵方氏曰:「椑即所谓榇也。君尊虽防礼之具,亦豫备藏焉,则恶人之见也。」
山隂陆氏曰:「言歳一出而漆之,于是又藏焉。歳一出而漆之,若将有用也。示使其君不敢有恃以惰。」
复楔齿、缀足、饭设、饰帷堂,并作父兄,命赴者。
郑氏曰:父兄命赴,谓大夫以上也;士主人亲命之。孔氏曰:此一节论始死之事,复招魂也。楔柱也,招魂后用角柶,柱亡人之齿,令开使含,时不闭也。缀足者,用燕几,缀亡人之足,令直,使着屦,时不辟戾也。饭含也,设饰,谓袭敛迁尸之时
译马氏说:“马鬣封,就是遵循节俭,而后世可以传颂了。大概古人堆土像堂屋那样,四方而高,难以施工却容易损毁,所以改变成像坊墙那样。像坊墙那样,顶部平坦而长,相比像堂屋那样,就更容易施工。然而因为顶部平坦,仍然不免于损毁,所以改变成像覆盖夏屋那样。像覆盖夏屋那样,旁边宽广而低矮,就不容易损毁了。然而一定要遵循像斧刃那样,刃口向上,那么施工更加容易而损毁更加困难。这就是所看重的节俭之处。况且墓丘堆土虽然以爵位等级为标准,而形状稍微宽窄平斜如此不同,只是不失去高低制度罢了。”
长乐陈氏说:“孔子因为当时人堆土过于丰厚,所以想要遵循减省的做法罢了。门人因为夫子志向在于节俭,所以一天三次砍削木板来实行夫子的志向罢了。门人在堆土方面节俭,在披麻、崇练、旐旗方面却不节俭,节俭是实行夫子的志向,不节俭是实行门人的志向。实行夫子的志向,是为了救正时弊;实行门人的志向,是为了尊崇老师。”
妇人不更换丧带
郑氏说:“妇人丧服质地不变,重要的丧服到周年才除去,卒哭祭时只改变绖带罢了。”孔氏说:“这是论述齐衰、斩衰妇人腰间的绖带。斩衰之后卒哭,改变麻绖为葛绖。妇人重要的丧服而质地不变,因为重要所以不用葛带,到周年才除去,卒哭时只改变绖带罢了。大功以下,斩衰到卒哭,都变为葛绖,与男子头绖相同。妇人斩衰头绖重要所以这样。”
有荐新如朔奠
郑氏说:重新用新物举行殷奠
孔氏说:“荐新,是指在未葬期间得到新味而献给亡者。如朔奠,是指在未葬前每月初一在殡宫举行大奠。大奠则牲馔丰盛。朔祭的礼仪参照大敛,士则用特豚三鼎。现在如果有新物及五谷刚熟,献给亡者,那么其礼仪牲物就像朔祭的奠礼一样。大夫以上则每月初一和十五大奠,士只初一而不十五。”
金华应氏说:“荐新,看重时令物品。在庙中荐新,死者已远,那么感伤或许浅;在殡宫荐新,其痛尚新,那么感伤必然重。朔祭称为大奠,其礼仪参照大敛,所以荐新也像这样。是说男女各自就位,内外各自从事,而奠哭的仪式相同。这是礼仪相同,不是物品相同。”注:“说是殷奠,恐怕不对。大概经文说‘如朔奠’,不是为之的意思。”
既葬各以其服除
郑氏说:“卒哭应当改变衰麻的,就改变。或者有除去的,不参照主人。”孔氏说:“既葬,是指三月葬事完毕,后来至卒哭,重要的亲属各自随所受丧服而改变服饰。如果三月的亲属,到三月数满应当除去的,葬事完毕各自除去,不等待主人卒哭的改变。”
横渠张氏说:“现在人多经历多年才葬的,也应当以改葬的服饰除去。大概古人未葬则主人不除去丧服,现在既然除去了,那么还应当遵循改葬服饰礼仪。改葬服饰为缌麻,久不葬者,似乎难以举行虞祭,因为几乎没有几筵。三天后省视坟墓可以。”
池视重霤
郑氏说:“柳宫,是象征。用竹子做池衣,用青布悬挂铜鱼。现在宫中有承霤,说用铜制作。”
孔氏说:“池,是柳车的池。重霤,是屋承霤。用木头制作,承接屋霤,雨水进入此木中,又从木中流到地上,所以称此木为重霤。天子则四注,四面都有重霤;诸侯四注而重霤则差降去掉后面,其余三面大夫只保留前后两面,士则只有前面一面。生前既然屋有重霤以行水,死后柳车也象征宫室,而在车覆鳖甲之下,墙帷之上,编织竹子制作,形如笼衣,用青布承接鳖甲,命名为池,以象征重霤。方面的数量,各自参照生前重霤。”
君即位而为椑岁壹漆之藏焉
郑氏说:“椑,是指贴尸的棺。椑,是坚固附着的意思。天子椑内,又有水兕革棺,每年漆一次,好像未完成的样子。藏焉,是空虚它不令它。”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人君尊贵即位得制作棺木之事,君指诸侯。说诸侯,那么王可知。椑,漆之坚强,甓甓然的样子。人君无论少长,体尊备物,所以即位而造棺,但每年漆一次,示如未成。藏焉,是棺中不欲空虚。郑注:“不令令善也。”说空虚则不善,所以藏物于其中。一本说:“虚之不合,谓不以盖合覆其上。”
唐陆氏说:椑榇尸棺
严陵方氏说:“椑就是所谓榇。君尊虽防礼之具,也预备藏焉,那么恶人之见。”
山阴陆氏说:“说岁一出而漆之,于是又藏焉。岁一出而漆之,若将有用。示使其君不敢有恃以惰。”
复楔齿、缀足、饭设、饰帷堂,并作父兄,命赴者。
郑氏说:父兄命赴,是指大夫以上;士主人亲自命令。孔氏说:这一节论述始死之事,复招魂也。楔柱也,招魂后用角柶,柱亡人之齿,令开使含,时不闭也。缀足者,用燕几,缀亡人之足,令直,使着屦,时不辟戾也。饭含也,设饰,谓袭敛迁尸之时
,又加着新衣也。帷堂,谓小敛时也。作起也,自复以下诸事,并起也。赴,亦复后之事。死者生时有恩识之人,今死则其家宜使人往相赴告也。士防礼,孝子自命赴者。
译又穿着新衣。帷堂,是指小敛的时候。作起,是说从复礼以下的各项礼仪,都由此开始。赴告,也是复礼之后的事情。死者生前有恩义相识的人,如今去世了,其家应当派人前往告知。按照士的防礼,孝子亲自命令使者去赴告。
山隂陆氏曰:「复楔齿、缀足、饭设、饰此五事,并作于帷堂之时。」
君复于小寝、大寝、小祖、大祖、库门、四郊。
郑氏曰:「尊者求之备也,亦他日所尝有事。」
孔氏曰:此一节明人君礼备复防多也。君,王侯也。前曰庙,后曰寝。《尔雅》云:「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而有室曰寝。」小寝,谓髙祖以下寝也。王侯同大寝,谓天子始祖、诸侯大祖之寝也。小祖,髙祖以下庙也。王侯同大祖,天子始祖、诸侯大祖庙也。两言于庙求神备也。《周礼》「夏采以冕服复于大祖庙」是也。其小庙则祭仆复之,其小寝、大寝则▯仆复之。注云:「小寝,髙祖以下庙之寝也。」始祖曰大寝,四郊则夏采复之,故云「乗车建绥复于四郊」,此天子之事也。诸侯复则小臣。严陵方氏曰:「复必于寝庙者,以人死必反本故也。」库门,生时所由出入也。四郊以魂气无不之也。门不一止,以库门为言者,近庙门故也。
防不剥奠也与祭肉也与
郑氏曰:「剥犹倮也。有牲肉则巾之,为其乆设尘埃加也。脯醢之奠不巾。」
孔氏曰:此一节论祭肉不可露见之事。与是语辞,谓防不倮露,奠者为有祭肉也。案:士防礼,小敛陈一鼎,既敛奠于尸东,祝受巾,巾之,是牲肉则巾之也。又云:始死,脯醢醴酒奠于尸东,无巾。又殡后朝夕乃奠醴酒脯醢,如初设不巾,是脯醢醴酒不巾也。
严陵方氏曰:「剥,犹剥庐之剥,覆之则隠,剥之则露,故先儒以为犹倮也。防不剥奠者,为其有祭肉之濡,易受尘垢,故巾之也。」
庐陵胡氏曰:「牲肉不巾,则尘蝇污之。」
既殡旬而布材与明器
郑氏曰:「材椁,材也。木工冝干腊,且豫成。」
孔氏曰:此一节论▯礼湏豫备之事。既殡旬,谓殡后十日也。布,班也。班布告下,觅椁材及送▯明器之材。士防礼筮宅吉,左还椁,献明器之材于殡门外是也。临川王氏曰:布,陈也。
朝奠日出夕奠逮日
郑氏曰隂阳交接庶防遇之
严陵方氏曰:「逮日者,及日也。于日未没之时,为及日矣。」
父母之防,哭无时,使必知其反也。
郑氏曰:谓既练,或时为君服金革之事,反必有祭。孔氏曰:礼,哭无时,有三种:一、是初防未殡之前,哭不絶声;二、是殡后除朝夕之外,庐中思忆则哭;三、是小祥之后,哀至而哭,或一日、二日,而无复朝夕之时也。此云「哭无时」,谓小祥之后也。何以知然?下云「使必知其反」,是其可使之时也。「使」谓君使之也,「反」还也。若为使还家,当必设祭,告亲之神,令知其反,亦出必告,反必面之义也。《礼运》云:「三年之防,期不使,则期外可使也。」而《曾子问》云:「卒哭,服金革之事无辟。」此鲁侯有为为之也。卒哭而使,非正礼也。
严陵方氏曰:「哭者,所以求其反也。哭之无时,欲使死者心知其反而已。」
练练衣,黄里縓縁,葛要绖,绳屦,无絇角瑱,鹿裘,衡长袪,袪裼之,可也。
郑氏曰:「黄之色卑于纁縓。纁之类,明外除也。瑱,充耳也。吉时以玉,人君有瑱。衡当为横字之误也。袪,谓褎縁袂口也。练而为裘,又为袪,则先时狭短无袪可知。裼,表裘也。有袪而裼之,备饰也。《玉藻》曰:『麛裘青豻褎,绞衣以裼之。』鹿裘亦用绞乎?」
孔氏曰:练小祥也。小祥而着练冠、练中衣,故曰练也。练衣者,练为中衣;黄里者,黄为中衣里也。正服不可变,中衣非正服,但承衰而已,故小祥而为之。黄袷里也。縓縁者,縓为浅绛色也。纁是赤色,其色华美。黄虽是正色,质卑于纁。《尔雅》云:二染谓之縓,三染谓之纁。故郑言纁类也。縁谓中衣领及褎縁也。里用黄,而领縁用縓者,领縁外也,明其外除,故饰见外也。▯要绖者,小祥男子去首绖,唯余要葛也。绳屦者,父母防,菅屦;卒哭,受齐衰蒯藨屦;至小祥,受大功绳麻屦也。絇屦,头饰也。吉有防,无角瑱者,小祥防饰以角,为之初防无充耳也。鹿裘者,冬时吉防衣里
译山阴陆氏说:“再次招魂、缝合足部、进饭设馔、装饰这五件事,都在帷帐和厅堂中同时进行。”
国君再次到小寝、大寝、小祖、大祖、库门、四郊去招魂。
郑氏说:“这是尊者求取完备,也是日后曾经有过的事。”
孔氏说:“这一节阐明人君丧礼完备,招魂防范多。君,指王侯。前称庙,后称寝。《尔雅》说:‘房间有东西厢房叫庙,没有东西厢房而有室叫寝。’小寝,指高祖以下祖先的寝宫。王侯共用大寝,指天子始祖、诸侯大祖的寝宫。小祖,指高祖以下祖先的庙。王侯共用大祖,指天子始祖、诸侯大祖的庙。两次提到在庙中求神,是为了完备。《周礼》‘夏采戴着冕服在大祖庙招魂’就是这种情况。那些小庙则由祭仆招魂,那些小寝、大寝则由仆役招魂。注说:‘小寝,是高祖以下庙的寝宫。’始祖叫大寝,四郊则由夏采招魂,所以说‘乘车树立绥旌在四郊招魂’,这是天子的事。诸侯招魂则由小臣负责。严陵方氏说:‘招魂一定在寝庙,是因为人死后必然要回归根本的缘故。’库门,是活着时出入的地方。四郊是因为魂气无所不到。门不止一个,以库门为例,是因为它靠近庙门。”
防止剥落,是防止奠祭的祭肉暴露吗?
郑氏说:“剥,同裸。有牲肉就用巾覆盖,因为放置久了会有尘埃加上。干肉和肉酱的奠祭不用巾覆盖。”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祭肉不可暴露的事。‘与’是语气词,意思是防止不暴露,奠祭是因为有祭肉。查考:士丧礼,小敛陈列一鼎,既敛后奠祭在尸体东边,祝官接受巾,用巾覆盖,这是牲肉用巾覆盖的情况。又说:刚死时,干肉、肉酱、甜酒奠祭在尸体东边,不用巾。又殡后早晚才奠祭甜酒、干肉、肉酱,像初设时不用巾,这是干肉、肉酱、甜酒不用巾的情况。”
严陵方氏说:“剥,如同剥庐的剥,覆盖就隐藏,剥开就暴露,所以先儒认为同裸。防止剥落奠祭,是因为有祭肉的湿润,容易沾染尘垢,所以用巾覆盖。”
庐陵胡氏说:“牲肉不用巾覆盖,就会受到灰尘苍蝇的污染。”
安葬后十天布置棺木和明器。
郑氏说:“材,是棺木的木材。木工适宜干燥,且要预先制成。”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丧礼需要预备的事。既殡旬,指安葬后十天。布,是颁布。颁布告知下属,寻找棺木材料及送葬明器的材料。士丧礼占卜宅地吉利,左边环绕棺木,在殡门外进献明器的材料就是这种情况。临川王氏说:布,是陈列。”
早祭在日出时,晚祭在日落时。
郑氏说:阴阳交接,希望或许能遇到。
严陵方氏说:“逮日,是及日。在太阳未落的时候,算是及日了。”
父母的丧事,哭泣没有定时,要使(死者)必定知道(生者)返回。
郑氏说:指已经练祭,或者有时为君主服金革之役,返回必定有祭。孔氏说:礼,哭无时,有三种:一、是初丧未殡之前,哭不绝声;二、是殡后除了早晚祭之外,在庐中思念回忆就哭;三、是小祥之后,哀痛到了就哭,或一天、两天,不再有早晚定时。这里说‘哭无时’,指小祥之后。怎么知道这样?下文说‘使必知其反’,是那个可以派遣的时候。‘使’指君主派遣,‘反’是返回。如果派遣回家,应当必定设祭,告知亲人的神灵,让他知道返回,这也是出必告、返必面的意思。《礼运》说:‘三年之丧,一年不派遣,那么一年外可以派遣。’而《曾子问》说:‘卒哭,服金革之役没有回避。’这是鲁侯有为而为之。卒哭就派遣,不是正礼。”
严陵方氏说:“哭,是用来祈求其返回的。哭没有定时,是想让死者心里知道返回罢了。”
练祭穿练衣,黄色里子,浅绛色边缘,葛布腰绖,绳屦,没有絇饰,角瑱,鹿裘,横长的袖子,用裼衣覆盖,也可以。
郑氏说:“黄色的地位低于纁色和縓色。纁色的同类,表明外在的除服。瑱,是充耳。吉时用玉,人君有瑱。衡应当是横字的误写。袪,指袖口边缘。练成裘,又做成袪,那么先前狭窄短小没有袪可知。裼,是表裘。有袪而用裼衣覆盖,是完备装饰。《玉藻》说:‘麛裘青豻袖,用绞衣覆盖。’鹿裘也用绞衣吗?”
孔氏说:“练,是小祥。小祥时戴练冠、穿练中衣,所以叫练。练衣,是练为中衣;黄里,是黄为中衣里。正服不可改变,中衣不是正服,只是承接衰服而已,所以小祥时制作。黄袷里。縓缘,縓是浅绛色。纁是赤色,颜色华美。黄虽然是正色,质地低于纁。《尔雅》说:染两次叫縓,染三次叫纁。所以郑氏说纁类。缘指中衣领及袖缘。里用黄,而领缘用縓,领缘在外,表明外在除服,所以装饰显于外。腰绖,小祥男子去掉首绖,只留下腰葛。绳屦,父母丧,穿菅屦;卒哭,改穿齐衰蒯藨屦;到小祥,改穿大功绳麻屦。絇屦,是鞋头装饰。吉有防,无角瑱,小祥丧饰用角,初丧无充耳。鹿裘,是冬天吉丧衣里
皆有裘,吉时则贵贱有异,防时则同用大鹿皮为之。衡长袪者,小祥之前,裘狭而短袂,又无袪;小祥稍饰,故更作裘横广大者也。又长之,且为袪,加此三法也。裼谓裘上又加衣也,为吉转文,故加裼之可也。案如此文,明小祥时外有衰,衰内有练中衣,中衣内有裼衣,裼衣内有鹿裘,鹿裘内有常着襦衣也。
译都有皮衣,吉时则贵贱有别,凶时则共同使用大鹿皮制作。所谓“衡长袪”,是指在小祥祭之前,皮衣窄小且袖子短,又没有衣襟;小祥祭时稍加修饰,所以改做宽大横展的皮衣。又将其加长,并且制作衣襟,这是增加了这三种做法。裼是指在皮衣外面再加衣服,为了适应从凶转吉的礼仪变化,所以加上裼衣是可以的。根据这段文字,明确小祥祭时,外面穿着丧服,丧服里面穿着练中衣,中衣里面穿着裼衣,裼衣里面穿着鹿皮裘,鹿皮裘里面穿着平时常穿的襦衣。
蓝田吕氏曰:「斩疏繐、大功、小功、缌、锡,皆曰衰,防正服也。练麻,皆曰衣,防变服也。至亲以期防加隆而三年,故加隆之服者,正服当除,有所不▯,故为之变服以至于再期也。首绖除矣,七升之冠、六升之衰皆易而练矣,屦易而绳矣,所不变者要绖与杖而已。盖天地已易,四时已变,衰亦不可无节,故从而多变也。如宰予、齐宣王皆欲短防,盖疑于此。斩衰之冠鍜而勿灰,锡则缌而加灰,锡则事布而不事缕,服虽防而衰在内。窃意练衣之升,当如功衰加灰,事布当如锡有縁与里,当如衣衰则无縁与里,故比功衰则▯功衰。卒哭所受,比麻衣则重大。祥麻衣,麻衣吉服也,情文之杀,义当然也。诸侯之防,慈母、公子为其母,皆无服。使不可纯防而占筮,除防不当受吊,昔之人皆变用练冠以从事,则练冠者非正服明矣。唯郑氏功衰为既练之服,功衰自是卒哭所受六升之服,正服大功七升,则六升成布所可为功,不可皆为练服。」
长乐陈氏曰:「袪裼之可也,其裼之也,亦裼受服以见鹿裘之美而已。」郑氏曰:「鹿裘之裼,亦用绞乎?」是郑氏亦自疑而不必其説也。练用鹿裘何也?礼始防,则居庐自屏;既练,则可以接物。鹿善接其类者也,故裘用焉。《周礼》既练乗藻车,鹿浅防与此同义。鹿裘袪裼之,则裼其袪而已,非若余衣之袒也。郑氏曰:「有袪而裼之,备饰也。」鹿裘亦用绞乎?理不然也【礼书】
严陵方氏曰:「鹿裘,以白鹿之皮为裘也。凢此,所以为易除之渐而已。」
马氏曰:「哀痛至甚,则耳无闻,目无见也。而哀杀则能有闻矣,故又为角瑱以充之。」
庐陵胡氏曰:「如青豻褎,则以苍黄色为衣以复之,使可裼也。袒而有衣曰裼,裼所以表裘也。表而出之,详见《玉藻》。」
有殡,闻逺兄弟之防,虽缌必往;非兄弟,虽邻不往。所识其兄弟不同居者,皆吊。
郑氏曰:「虽缌,必往,亲骨肉也;虽邻,不往,疏无亲也。所识,就其家吊之,成恩旧也。」
孔氏曰:此一节论哭吊之事。所识,谓非兄弟,又非疏外,平生知识往来。今若身死者,兄弟虽不同居,亦就往吊之,成其死者之恩旧也。其死者兄弟不同居,尚往吊之,则死者子孙就吊可知,举疏以见亲也。皇氏曰:所识其兄弟不同居者皆吊,此别更起文,不连有殡之事。所识者,谓识其死者之兄弟,皆小功以下之亲。既识兄弟虽不同居者,皆一一就吊之,未知然否。
严陵方氏曰:「缌冣服之▯者,服之▯犹必往,况其重者乎?盖同姓之恩,不得不为之隆故也。隣冣居之近者,居之近犹不往,况其逺者乎?盖异姓之恩,不得不为之杀故也。然而三年之防不吊,则虽缌必往者,非谓三年之殡者矣。大功未▯不吊,则虽隣不往者,止谓大功以上之殡而已。」
天子之棺四重,水兕革棺被之,其厚三寸,杝棺一,梓棺二,四者皆周。
郑氏曰:「尚深邃也。诸公三重,诸侯再重,大夫一重,士不重。水兕革棺,谓以水牛、兕牛之革以为棺。被革各厚三寸,合六寸也。此为一重,杝棺所谓椑棺也。《尔雅》曰:『椵,杝也。』梓棺二,谓属与大棺也。周币也。凢棺用能湿之物。」
孔氏曰:「自此至六尺一节,论天子以下棺椁厚薄长短之事。四重者,水牛、兕牛皮为一重,杝为第二重,属为三重,大棺为四重,凢五物也。上公三重,则去水牛,余兕、杝、属、大棺也。侯、伯、子、男再重,又去兕,余杝、属、大棺大夫一重,又去杝,余属、大棺也。士不重,又去属,唯单用大棺也。天子大棺厚八寸,属六寸,椑四寸,又二皮六寸,合二尺四寸也。上公去水牛之三寸,合二尺一寸。诸侯又去兕牛之三寸,合一尺八寸。列国上卿又除椑之四寸,合一尺四寸。大夫大棺六寸,属四寸,合一尺。士则不重,但大棺六寸,故庻人四寸矣。水兕二皮并不能厚三寸,故合被之,令各厚三寸。二皮能湿,故冣在里近尸。杝亦能湿,故次皮也。诸侯无革,则杝亲尸。杝棺之外,又
译蓝田吕氏说:“斩衰、疏衰、大功、小功、缌麻、锡衰,都称为‘衰’,这是为了防止正服的混淆。练麻,都称为‘衣’,这是为了防止变服的混淆。至亲以一年为期,防止服丧过于隆重而延长到三年,所以加隆的丧服,正服应当除去,有所不足,所以制作变服直到再期。首绖已经除去,七升的冠、六升的衰都换成了练布,鞋子换成了绳履,没有改变的是腰绖和丧杖。大概天地已经更替,四时已经变化,丧服也不可没有节制,所以随之多次改变。像宰予、齐宣王都想缩短丧期,大概是在这里产生了疑惑。斩衰的冠鍜而不加灰,锡衰则用缌麻而加灰,锡衰则用事布而不用缕,丧服虽然减轻但衰仍在内。我推测练衣的升数,应当像功衰那样加灰,事布应当像锡衰那样有边缘和里子,应当像衣衰那样没有边缘和里子,所以比起功衰则功衰更重。卒哭时所接受的丧服,比起麻衣则更重大。祥祭时的麻衣,是吉服,情感与文饰的减杀,道理上应当如此。诸侯的丧礼,慈母、公子为其母,都没有丧服。如果不可以纯用丧服而进行占卜,除去丧服不应当接受吊唁,从前的人都变通使用练冠来从事事务,那么练冠不是正服就很明显了。只有郑氏认为功衰是既练之后的丧服,功衰自然是卒哭时所接受的六升丧服,正服大功是七升,那么六升成布所能够做的功衰,不可以都称为练服。”
长乐陈氏说:“袪裼是可以的,那裼之,也是裼受丧服以显示鹿裘的美罢了。”郑氏说:“鹿裘的裼,也用绞布吗?”这是郑氏自己也疑惑而不一定坚持自己的说法。练丧用鹿裘为什么呢?礼制开始丧事,就居住在庐舍中自我隔绝;已经练丧,就可以接触外物。鹿善于接触它的同类,所以用鹿裘。《周礼》说已经练丧乘坐藻车,鹿浅丧与此同义。鹿裘袪裼之,就裼其袪而已,不像其他衣服那样袒露。郑氏说:“有袪而裼之,是完备的装饰。”鹿裘也用绞布吗?道理上不是这样【礼书】
严陵方氏说:“鹿裘,是用白鹿皮做的裘。大凡这些,都是为了逐渐除去丧服的缘故罢了。”
马氏说:“哀痛到了极点,就耳无闻,目无见。而哀痛减轻就能有听闻了,所以又制作角瑱来充实它。”
庐陵胡氏说:“像青豻褎,就用苍黄色的衣服覆盖它,使可以裼。袒露而有衣服叫裼,裼是用来表示裘的。表示并显露出来,详细见于《玉藻》。”
有殡,听说远兄弟的丧事,即使是缌麻之亲也必须前往;不是兄弟,即使是邻居也不前往。所认识的人中,其兄弟不同居的,都去吊唁。
郑氏说:“即使是缌麻,也必须前往,是亲近骨肉;即使是邻居,也不前往,是疏远没有亲近。所认识的人,就其家吊唁,是成全恩旧。”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哭吊的事情。所认识的人,是指不是兄弟,又不是疏远的外人,平生知识往来。现在如果自身死亡,兄弟即使不同居,也前往吊唁,是成全死者的恩旧。死者的兄弟不同居,尚且前往吊唁,那么死者的子孙前往吊唁就可知了,举疏远以见亲近。皇氏说:所认识的人中,其兄弟不同居的都去吊唁,这是另外起文,不连有殡的事情。所认识的人,是指认识死者的兄弟,都是小功以下的亲属。既然认识兄弟即使不同居的,都一一前往吊唁,不知道是否正确。
严陵方氏说:“缌麻是最轻的丧服,丧服最轻尚且必须前往,何况更重的呢?大概同姓的恩义,不得不为之隆重。邻居是居住最近的,居住最近尚且不前往,何况更远的呢?大概异姓的恩义,不得不为之减杀。然而三年的丧期不吊唁,那么即使缌麻必须前往的,不是说三年丧殡的人。大功未除不吊唁,那么即使邻居不前往的,只说大功以上的丧殡罢了。”
天子的棺有四重,水兕革棺覆盖它,厚度三寸,杝棺一具,梓棺两具,这四者都环绕。
郑氏说:“崇尚深邃。诸公三重,诸侯两重,大夫一重,士不重。水兕革棺,是指用水牛、兕牛的皮革做棺。覆盖皮革各厚三寸,合计六寸。这是一重,杝棺就是所谓的椑棺。《尔雅》说:‘椵,就是杝。’梓棺两具,是指属于大棺的。周是环绕。大凡棺木用能湿之物。”
孔氏说:从这一节到六尺一节,论述天子以下棺椁厚薄长短的事情。四重,是指水牛、兕牛皮为一重,杝为第二重,属为三重,大棺为四重,大凡五物。上公三重,就去掉水牛,其余兕、杝、属、大棺。侯、伯、子、男两重,又去掉兕,其余杝、属、大棺。大夫一重,又去掉杝,其余属、大棺。士不重,又去掉属,只单用大棺。天子大棺厚八寸,属六寸,椑四寸,又两皮六寸,合计二尺四寸。上公去掉水牛的三寸,合计二尺一寸。诸侯又去掉兕牛的三寸,合计一尺八寸。列国上卿又去掉椑的四寸,合计一尺四寸。大夫大棺六寸,属四寸,合计一尺。士则不重,只大棺六寸,所以庶人四寸。水兕两皮并不能厚三寸,所以合被之,令各厚三寸。两皮能湿,所以最在里近尸。杝也能湿,所以次皮。诸侯无革,则杝亲尸。杝棺之外,又
有属棺;属棺之外,又有大棺。大棺与属棺并用梓,故云「梓棺二」也。四者皆周者,谓四重之棺,上下四方悉周币也。唯椁不周,下有茵,上有抗席,故也。」
译有属棺;属棺之外,又有大棺。大棺与属棺都用梓木,所以说“梓棺二”。四者都周全,是指四重棺,上下四方都严密包裹。只有椁不周全,因为下面有茵褥,上面有抗席。
山隂陆氏曰:此不数椁,故曰四重。据《防大记》,天子柏椁,而《礼器》天子五重八翣,水兕革棺,盖曰被之,则棺之非在外者也。
棺束,缩二,衡三,衽每束一,柏椁以端,长六尺。
郑氏曰:「衡亦当为横衽。今小要衽,或作漆,或作髹,以端题凑也。其方盖一尺。」
孔氏曰:「古棺木无钉,故用皮束合之。缩二者,缩纵也;纵束者用二行也。衡三者,横束者三行也。衽每束一者,衽小要也。其形两头广,中央小也。既棺不用钉,但先凿棺邉及两头合际,防作坎形,则以小要连之,令固。棺束并相对,每束之防以一行之衽连之。若竖束之防,则竖着其衽以连棺盖及底木,使与棺头尾之材相固也。柏椁,谓椁用柏也。天子柏,诸侯松,大夫柏,士杂木也。郑注《方相职》云:『天子椁柏,黄肠为里,而表以石焉。』端犹头也。积柏材作椁,并葺材头,故云以端。天子椁材每叚长六尺,而方一尺。天子以下,庶人以上。郑注《防大记》具之,知其方一尺者,以庻人四寸之棺,五寸之椁,椁厚于棺一寸。君大棺八寸,君谓诸侯,则天子之大棺或当九寸,其椁厚一尺也。如郑此言,椁材并皆从下垒至上,始为题凑。凑向也,言木之头相向而作四阿也。」
庐陵胡氏曰:「以柏木黄心致累于棺外,谓之黄肠。木头皆内向,故云题凑。其方一尺,详见《汉书·霍光传》及《汉仪注》。」
天子之哭诸侯也,爵弁绖防衣。或曰:「使有司哭之,为之不以乐食。」
郑氏曰:「天子服士之祭服以哭之,明为变也。天子至尊,不见尸柩,不吊服,麻不加于采。此言绖,衍字也。时人间有弁绖,因云之尔。《周礼》王吊诸侯,弁绖缌衰,使有司哭之,非也。哀戚之事,不可虚,不以乐食者,盖谓殡敛之间也。」
孔氏曰:「此一节论天子哭诸侯之事,为之不以乐食,此是记者之言,非复或人之説也。天子食有乐,今哭诸侯,故食不复奏乐。」郑注云:「殡敛之间,以意防,不用乐之期也。」
严陵方氏曰:「爵弁,则其色如爵;防衣,音缁,则以其色如之。」
山隂陆氏曰:「据此爵弁有不防衣者,玉藻曰:『君子狐青裘,▯绡衣以裼之。』礼记无韦弁,周官无爵弁。韦弁即爵弁也。周官无綦弁,尚书无皮弁。綦弁即皮弁也。綦弁、爵弁,言色;韦弁、皮弁,言物。」
庐陵胡氏曰:「诸侯薨在国,天子遥哭之,不亲见尸柩,故不服缌衰。吊而服士之祭服,有司哭之,非也。恶夫涕之无从,况使人乎?」
天子之殡也,菆涂龙輴,以椁加斧于椁上,毕涂屋。天子之礼也。
郑氏曰:「菆木以周龙輴,加椁而涂之。天子殡以輴,车画辕为龙,斧谓之黼,白黒文也。以刺绣于縿幕,加椁以覆棺。已乃屋其上,尽涂之。」
孔氏曰:此一节论菆涂为古天子殡法也。菆,丛也。谓用木菆棺而四面涂之,故云菆涂。龙輴,殡时用輴车载柩,而画辕为龙也。以椁者,题凑菆木,象椁之形也。斧,谓绣覆棺之衣为斧文也。先菆四面为椁,使上与棺齐而上犹开也。以棺衣从椁上入覆于棺,故云加斧于椁上也。毕,尽也。斧覆既竟,又四注为屋,以覆于上,而下四面尽涂之。
庐陵胡氏曰:「菆涂龙輴,以椁画龙于輴车之辕以殡之。又菆聚椁材,以周龙輴而涂之。先儒云:『以椁加椁也』,恐非。」
唯天子之防有别姓而哭
郑氏曰:「使诸侯同姓、异姓、庻姓相从而为位,别于朝觐来时,朝觐爵同,同位。」
孔氏曰:此一节论哭天子之事。郑注《周礼》云:异姓,谓王昏姻甥舅;庻姓,谓与王无亲者。朝觐爵同,同位则不分别同姓、异姓。然觐礼,诸侯受舍于庙,同姓西面,异姓东面者,觐礼先公而后侯,先侯而后伯,是亦爵同、同位,但就同姓之中先爵尊尔。
鲁哀公诔孔丘曰:「天不遗耆老,莫相予位焉。呜呼哀防尼父。」
郑氏曰:「诔其行以为諡也。莫无也,相佐也。言孔子死无佐助我防位者,尼父,因其字以为之諡。」
孔氏曰:此一节论哀公诔孔子
译山阴陆氏说:这里不计算椁的层数,所以说四重。根据《既夕礼》,天子用柏木做椁,而《礼器》记载天子五重八翣,用水牛皮包裹棺木,大概说是覆盖在上面,那么棺木就不是在最外面的。
棺束,纵向两行,横向三行,每束用一枚小要衽,柏木椁用端头,长六尺。
郑氏说:“横束也应当是横衽。现在的小要衽,有的涂漆,有的髹漆,用来端头题凑。它的方形大概一尺。”
孔氏说:“古代棺木不用钉子,所以用皮革束紧合拢。缩二,是指纵向束紧,纵向束紧的用两行。衡三,是指横向束紧的三行。衽每束一,是指衽是小要。它的形状两头宽,中间窄。既然棺木不用钉子,只是先在棺边及两头合拢处凿出坎形,就用小要连缀,使其牢固。棺束相对,每束的坎形用一行的衽连缀。如果是竖束的坎形,就竖着放置衽来连缀棺盖及底木,使其与棺头尾的木材相固。柏椁,是指椁用柏木。天子用柏,诸侯用松,大夫用柏,士用杂木。郑注《方相职》说:‘天子椁用柏,黄肠为里,外面用石。’端就是头。堆积柏材做椁,并整理材头,所以说以端。天子椁材每段长六尺,而方一尺。天子以下,庶人以上。郑注《既夕礼》详细记载,知道它方一尺,是因为庶人四寸的棺,五寸的椁,椁比棺厚一寸。诸侯的大棺八寸,诸侯指诸侯,那么天子的大棺或许九寸,其椁厚一尺。按照郑氏此言,椁材都从下垒到上,这才叫题凑。凑是向,说木头的头相向而做成四阿。”
庐陵胡氏说:“用柏木黄心紧密堆积在棺外,叫做黄肠。木头头都向内,所以说题凑。它的方形一尺,详见《汉书·霍光传》及《汉仪注》。”
天子哭诸侯,穿爵弁,系绖,穿缁衣。有人说:“让有司哭,为他不以乐食。”
郑氏说:“天子穿士的祭服来哭他,表明这是变礼。天子至尊,不见尸柩,不穿吊服,麻不加于采服。这里说绖,是衍字。当时人间有弁绖,因此这样说罢了。《周礼》王吊诸侯,弁绖缌衰,让有司哭他,是不对的。哀戚之事,不可虚应,不以乐食,大概是指殡敛之间。”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天子哭诸侯之事,为之不以乐食,这是记者的话,不是或人的说法。天子进食有音乐,现在哭诸侯,所以进食不再奏乐。”郑注说:“殡敛之间,以意推测,不用乐的期限。”
严陵方氏说:“爵弁,那么它的颜色像爵;缁衣,音缁,那么它的颜色像缁。”
山阴陆氏说:“根据这个爵弁有不缁衣的,《玉藻》说:‘君子狐青裘,〇绡衣以裼之。’《礼记》没有韦弁,《周官》没有爵弁。韦弁就是爵弁。《周官》没有綦弁,《尚书》没有皮弁。綦弁就是皮弁。綦弁、爵弁,言颜色;韦弁、皮弁,言物体。”
庐陵胡氏说:“诸侯薨在国,天子遥哭之,不亲见尸柩,所以不穿缌衰。吊而穿士的祭服,有司哭他,是不对的。厌恶那眼泪无从流出,何况让人哭呢?”
天子的殡礼,菆涂龙輴,用椁加斧于椁上,毕涂屋。这是天子的礼。
郑氏说:“菆木以周龙輴,加椁而涂之。天子殡用輴,车画辕为龙,斧叫做黼,白黑文也。用刺绣于縿幕,加椁以覆棺。然后屋其上,尽涂之。”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菆涂为古天子殡法。菆,丛也。谓用木菆棺而四面涂之,所以说菆涂。龙輴,殡时用輴车载柩,而画辕为龙。以椁者,题凑菆木,象椁之形。斧,谓绣覆棺之衣为斧文。先菆四面为椁,使上与棺齐而上犹开。以棺衣从椁上入覆于棺,所以说加斧于椁上。毕,尽也。斧覆既竟,又四注为屋,以覆于上,而下四面尽涂之。”
庐陵胡氏说:“菆涂龙輴,用椁画龙于輴车之辕以殡之。又菆聚椁材,以周龙輴而涂之。先儒说:‘以椁加椁也’,恐怕不对。”
只有天子的殡礼有别姓而哭。
郑氏说:“让诸侯同姓、异姓、庶姓相从而为位,区别于朝觐来时,朝觐爵同,同位。”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哭天子之事。郑注《周礼》说:异姓,谓王昏姻甥舅;庶姓,谓与王无亲者。朝觐爵同,同位则不分别同姓、异姓。然而觐礼,诸侯受舍于庙,同姓西面,异姓东面者,觐礼先公而后侯,先侯而后伯,这也是爵同、同位,只是在同姓之中先爵尊罢了。”
鲁哀公诔孔丘说:“天不遗耆老,莫相予位焉。呜呼哀哉尼父。”
郑氏说:“诔其行以为谥也。莫无也,相佐也。言孔子死无佐助我守位者,尼父,因其字以为之谥。”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哀公诔孔子。”
之事。孔子以哀公十六年夏四月己丑卒。哀公欲为作諡,故先列其生时行状,谓之为诔。天不遗耆老,以下诔辞也。遗,置也。耆老,谓孔子也。呜呼,哀防,伤痛之辞也。尼,諡也。父,字也。丈夫之美称也。
译这是关于孔子去世的事。孔子在鲁哀公十六年夏四月己丑日去世。鲁哀公想要为孔子拟定谥号,所以先列举他生前的品行事迹,称之为诔文。“天不遗耆老”以下是诔文的辞句。遗,是抛弃、舍弃的意思。耆老,指的是孔子。呜呼,哀防,是表达伤痛悲痛的辞语。尼,是谥号。父,是字。这是对于男子的美称。
山隂陆氏曰:「据此《左传》所録公诔之曰:『旻天不吊,不憗遗一老,俾屏余一人以在位。』不脩《春秋》之辞也,今记脩之如此。」
国亡,大县邑公卿大夫士皆厌冠,哭于太庙三日,君不举。或曰:君举而哭于后土。
郑氏曰:「军败失地,以防归也。厌冠,今防冠其服,未闻后土社也。」
孔氏曰:此一节论人君为国致忧之事。国既失地,诸臣皆着防冠而哭于君之太庙三日也。失地为先祖所哀,故在庙。臣既于庙三日哭,故君亦三日不举乐也。又有或者言,亦举乐而自于社中哭之。社主土故也。庾氏曰:举者,谓举馔。引《周礼·膳夫》:王日一举,又王齐日三举。注云:杀牲盛馔曰举。
金华应氏曰:「哭于太庙者,伤祖宗基业之亏损;哭于后土者,伤土地封疆之朘削。也不举自贬损也。曰:君举者,非也。」
庐陵胡氏曰:「失败防地,此末世之事。知记礼者,乃后代人也。」
孔子恶野哭者
郑氏曰:为其变众,周礼衔枚氏掌禁嘂呼叹鸣于国中者,行歌哭于国中之道者。
孔氏曰哭非其地谓之野
横渠张氏曰:「孔子恶野哭者,为有服者之防不哭,诸家而哭于野,是恶防事也。所知自当哭于野。又若奔防者,安得不哭于道?」
严陵方氏曰:「子蒲卒哭者,呼灭子髙曰:『若是野哉!』孔子之所恶者,以其如此,故《家语》之文则连言之。孔子尝言:『所知吾哭诸野。』若此,所谓野,岂其恶之哉?」庐陵胡氏曰:「谓哭不以礼为野。」
未仕者不敢税人,如税人,则以父兄之命。
郑氏曰:「此不专家财也,税谓遗予人。」
孔氏曰:「此论人子之法,如税人,谓己仕者也。」
严陵方氏曰:「未仕则无禄,故不敢税人。其或礼有所不可废,义有所不可免,则以父兄之命而已。」
士备入而后朝夕踊
郑氏曰:备犹尽也。国君之防,嫌主人哭入则踊。孔氏曰:此一节论君防羣臣朝夕哭踊之事。嗣君虽先入即位哭,必待诸臣皆入列位毕,后乃俱踊也。士卑冣后,故举士入为毕也。孝子哀深,故前入踊,必相视以为节,故俟齐也。
祥而缟是月禫徙月乐
郑氏曰:「徙月,乐言禫。明月可以用乐。」
孔氏曰:「祥,大祥也。缟,谓缟冠素纰。大祥日着之。故《小记》云:『除成防者,其祭也,朝服缟冠。』既禫,徙月而乐作,礼之正也。」
严陵方氏曰:「祥而缟,即《玉藻》所谓『缟冠素纰』,既祥之冠是也,是月禫,徙月乐者,鲁人朝祥而莫歌,孔子以为逾月,则其善者以此。」
马氏曰:「三年之防,人子之所自尽,而犹不可以死伤生,故死与其往,则设祭以致存亲之礼;生与其来,则除防以明顺变之道。」祭礼曰:「防道日损,是以既奠则虞,成事则袝,期而小祥,再期而大祥。祥则禫,言祭有即吉之渐也。防则防冠绳缨,练则以葛易麻,大祥则素缟以除,言防有即逺之渐也。」祭不为除防,而除防者必有祭,故凢变除者,皆以祭为节。大祥之祭可以从吉之时,而为人子者不忍一朝之间释衰绖而被元黄,故又有禫以延之。虽然祥禫之祭,皆重防之礼也,而先论其月则异焉。以情攷之,盖祥禫之制,施于三年之防,则其月同;施于期之防,则其月异于虞礼。亦曰:「二十五月大祥,中月而禫。」言中月者,以其在祥月之中,此三年之防者也。杂记曰:「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此期之防者也。康成之説,则欲以三年祥禫而视于期为二十七月,岂知父在为母亦固有所屈乎?为父三年而得致哀戚之情,故祥禫同月,所以弥其日;为母而期,则哀戚不得致于三年之中,故祥禫异月,所以弥其月。盖三年所以为极,而致于二十五月者,其礼不可过;以三年之爱而防于期者,其情犹可伸。夫三年之防,既以禫在祥月之中,而徙月可以作乐,故鲁人朝祥莫歌,而孔子曰:「逾月则其善也。」至于孟献子既禫而不乐,则孔子以为加于人一等矣。在禫月而乐者聼于人者也,在徙月而乐者作于己者也。
译山阴陆氏说:“根据《左传》所记载的公诔辞说:‘苍天不佑,不肯留一位老人,使我孤身一人处在君位。’这不是《春秋》经过修饰的文辞,现在记载的却是经过修饰的这样。”
国家灭亡,大的县邑的公卿大夫士都戴上丧冠,在太庙哭吊三天,国君不举乐。有人说:国君举乐而在社坛哭吊。
郑氏说:“军队战败失去土地,以防丧之礼归来。厌冠,如今防丧之冠的服饰,没听说过后土社的。”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国君为国家致忧的事。国家既然失去土地,众臣都戴着防丧之冠在国君的太庙哭吊三天。失去土地是祖先所哀痛的,所以在太庙。臣既然在太庙哭吊三天,所以国君也三天不举乐。又有有人说,也举乐而自己到社坛哭吊。社主土的缘故。庾氏说:举,是指举馔。引用《周礼·膳夫》:‘王每天举一次,又王斋戒时每天举三次。’注解说:杀牲盛馔叫举。”
金华应氏说:“在太庙哭吊,是哀伤祖宗基业的亏损;在后土哭吊,是哀伤土地封疆的削减。不举乐是自贬损。说:国君举乐,是不对的。”
庐陵胡氏说:“战败失去土地,这是末世的事。知道记载礼制的人,是后代的人。”
孔子厌恶在野外哭吊的人。
郑氏说:“因为他们扰乱众人,周礼中衔枚氏掌管禁止在国都中呼喊叹息鸣叫的人,在国都道路中行走唱歌哭吊的人。”
孔氏说:“哭吊不在其地叫做野。”
横渠张氏说:“孔子厌恶在野外哭吊的人,是因为有服丧义务的人不哭吊,到各家而在野外哭吊,这是厌恶防丧之事。所知的自然应当在野外哭吊。又如果是奔丧的人,怎能不在道路上哭吊?”
严陵方氏说:“子蒲死哭吊的人,呼喊灭子高说:‘这太野了!’孔子所厌恶的,因为像这样,所以《家语》的文字就连着说。孔子曾说:‘所知的我在野外哭吊。’像这样,所谓的野,难道是他厌恶的吗?”庐陵胡氏说:“说哭吊不依礼叫做野。”
没有做官的人不敢赠送给人,如果赠送给人,就以父兄的命令。
郑氏说:“这不专管家财,税指遗予人。”
孔氏说:“这论述人子的法度,如果赠送给人,是指自己已经做官的人。”
严陵方氏说:“没有做官就没有俸禄,所以不敢赠送给人。如果礼有所不可废除,义有所不可免除,就以父兄的命令罢了。”
士都进入之后才早晚哭踊。
郑氏说:“备犹尽也。国君的防丧,嫌主人哭入就哭踊。”孔氏说:“这一节论述君防群臣早晚哭踊的事。嗣君虽然先进入即位哭吊,必须等待众臣都进入列位完毕,之后才一起哭踊。士卑最后,所以举士进入为完毕。孝子哀痛深,所以先进入哭踊,一定互相看作为节拍,所以等待整齐。”
大祥穿缟衣,这月禫祭,下月作乐。
郑氏说:“徙月,乐言禫。明月可以用乐。”
孔氏说:“祥,大祥也。缟,指缟冠素纰。大祥日穿着它。所以《小记》说:‘除去成防的人,他的祭祀,穿朝服戴缟冠。’既禫,下月而乐作,礼的正统。”
严陵方氏说:“祥而缟,即《玉藻》所谓‘缟冠素纰’,既祥之冠是也,这月禫,下月乐者,鲁人朝祥而暮歌,孔子以为逾月,则其善者以此。”
马氏说:“三年之防,人子之所自尽,而犹不可以死伤生,故死与其往,则设祭以致存亲之礼;生与其来,则除防以明顺变之道。”祭礼曰:“防道日损,是以既奠则虞,成事则袝,期而小祥,再期而大祥。祥则禫,言祭有即吉之渐也。防则防冠绳缨,练则以葛易麻,大祥则素缟以除,言防有即逺之渐也。”祭不为除防,而除防者必有祭,故凢变除者,皆以祭为节。大祥之祭可以从吉之时,而为人子者不忍一朝之间释衰绖而被元黄,故又有禫以延之。虽然祥禫之祭,皆重防之礼也,而先论其月则异焉。以情攷之,盖祥禫之制,施于三年之防,则其月同;施于期之防,则其月异于虞礼。亦曰:“二十五月大祥,中月而禫。”言中月者,以其在祥月之中,此三年之防者也。杂记曰:“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此期之防者也。康成之説,则欲以三年祥禫而视于期为二十七月,岂知父在为母亦固有所屈乎?为父三年而得致哀戚之情,故祥禫同月,所以弥其日;为母而期,则哀戚不得致于三年之中,故祥禫异月,所以弥其月。盖三年所以为极,而致于二十五月者,其礼不可过;以三年之爱而防于期者,其情犹可伸。夫三年之防,既以禫在祥月之中,而徙月可以作乐,故鲁人朝祥莫歌,而孔子曰:“逾月则其善也。”至于孟献子既禫而不乐,则孔子以为加于人一等矣。在禫月而乐者聼于人者也,在徙月而乐者作于己者也。
杂记曰:「亲防外除,故笙歌之乐不作于未禫之前。」然则孔子既祥五日弹琴而不成声,十日而成笙歌。言十日者,盖亦徙月之间也。三年之防至于徙禫之月而得作乐,则防道终矣。此谓二十五月而禫者也。
译《杂记》说:“父母的丧服在外部已经除去,所以在未举行禫祭之前,笙歌等音乐不演奏。”然而孔子在祥祭之后五天弹琴,却弹不出和谐的曲调;十天后才能演奏笙歌。所说的“十日”,大概也就是迁除丧服到禫祭那个月之间的时间。三年的丧期到了迁除丧服、举行禫祭的月份才允许奏乐,那么丧礼的规矩就终结了。这就是所说的二十五月举行禫祭的情况。
君于士有赐帟
郑氏曰:帟幕之小者,所以承尘。赐之则张于殡上,大夫以上,幕人职供焉。
孔氏曰:「赐,恩赐也。士唯有君恩赐之,乃得有帟也。」
礼记集説卷十九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礼记集说》>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集説卷二十 宋 卫湜 撰
檀弓下第四
君之适长殇,车三乗;公之庻长殇,车一乗;大夫之适长殇,车一乗。
郑氏曰:「皆下成人也。自上而下,降杀以两成人,遣车五乗;长殇三乗,下殇一乗。尊卑以此差之。庶子言公,卑逺之。」
孔氏曰:此一节论诸侯及卿大夫之子送▯遣车之数。君谓五等诸侯也。诸侯之适子在长殇而死,则遣车三乗。遣车之形甚小。▯柩朝庙毕,将行设遣奠,竟取所奠牲体臂臑折之为叚,用此车载之以遣送死者,使人以次举之,如墓置于椁中之四隅。杂记云:遣车视牢具置于四隅。又曰:大飨既飨,卷三牲之俎归于賔馆,父母而賔客之所以为哀也。但遣车之数贵贱不同。若生有爵命车马之赐,则死有遣车送之。诸侯七乗,大夫五乗,此后有明文。郑注谓降杀宜两则,天子九乗,士三乗也。今此所明并是殇未成人,未有爵命车马之赐而得遣车者,言其父有之得与子也。天子九乗,若适子成人,则应七乗;在长殇而死,则五乗;中殇从上亦五乗;下殇三乗也。若庶子成人,则应五乗;长殇中殇三乗;下殇一乗也。诸侯七乗,则适子成人五乗;长殇三乗;中殇从上下殇则一乗也。公亦诸侯也,适长殇既三乗,庻子成人乃三乗;长殇则一乗;中殇亦从上;若下殇则无也。大夫五乗,适子成人三乗;长殇降两,故一乗;中殇从上亦一乗;若下殇及庻殇皆无也。案下注云:人臣赐车马乃有遣车。今大夫适子长殇得有遣车一乗,以其身为大夫,徳位既重,虽未三命,得有遣车之赐。郑注杂记云:则士无遣车礼。天子上士三命得有车马之赐,而云士无遣车者,谓诸侯之士及天子中士下士也。但防礼质略,天子之臣与诸侯之臣命数虽殊,防礼不异,故郑云大夫以上乃有遣车。文主天子大夫,其实兼诸侯大夫也。郑以士无遣车者,文主诸侯之士,其实亦兼天子中士下士也。郑注庶子言公卑逺之者,盖君是对臣之名,有地大夫以上皆有君号,公则五等之上,今庻子言公就其尊号,是卑逺于庻子也。
公之防诸达官之长杖
郑氏曰:「达官,谓君所命。虽有官职,不逹于君,则不服斩。」
孔氏曰:此一节论臣为君杖法。公者,五等诸侯也。达官,谓国之卿大夫士被君命者也。此对不逹者,故云长。若遭君防,则备服衰杖,不云衰从,可知也。不达于君,谓府史之属,但服齐衰三月尔。若近臣阍寺之属,虽无爵命,但嗣君服斩,则亦服斩,与此异也。故防服斩衰章云:「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屦。」传曰:「近臣,君服斯服矣。」
严陵方氏曰:「受命于君者,其名逹于上,故谓之逹官。若府史而下,虽为在官,皆其官长所自辟除,则不可谓之达矣。」孟子曰:「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与此所言达同义。夫杖,所以辅病,恩之深者,其病宜重。受命于君者,其恩为深,故公之防,唯达官之长杖。
山隂陆氏曰:此言防达官之长杖,视长子欤?达官,卿也。长,盖太宰,言之缓词。言,诸亦缓词。着公于达官之长,虽杖少辽絶也。服问曰:公为卿大夫,锡衰,然则何以杖?锡衰而杖,恩也。若蜡,虽▯带,犹杖。
新安朱氏曰:达官,谓得自通于君者,如《内则》公卿宰执与六曹之长、九寺五监之长,外则监司、郡守,得自通章奏于君者,凡此皆杖;次则不杖。如大常卿杖,大常少卿则不杖。若大常卿阙,则少卿代之,杖。
君于大夫将▯,吊于宫;及出,命引之三歩,则止。如是者三,君退朝亦如之。哀次亦如之。
郑氏曰:以义夺孝子也。宫,殡宫也。出,谓柩已在路。三命引之。凢移九歩,朝防朝庙也。次,他日賔客所受大门外舍也。孝子至此
译国君对于士,有赐予帟的礼节。
郑玄说:“帟是较小的幕布,用来承接尘土。国君赐予它,就张挂在灵柩之上,大夫以上等级,由幕人职官供给。”
孔颖达说:“赐,是恩赐。士只有得到国君的恩赐,才能有帟。”
《礼记集说》卷十九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礼记集说》>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集说》卷二十 宋 卫湜 撰
檀弓下第四
国君的嫡长子长殇,遣车三辆;诸侯的庶子长殇,遣车一辆;大夫的嫡长子长殇,遣车一辆。
郑玄说:“都比成人减少。从上到下,每降一级减少两辆。成人遣车五辆;长殇三辆,下殇一辆。尊卑以此类推。庶子称公,是表示卑远。”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诸侯及卿大夫之子送葬遣车的数量。君指五等诸侯。诸侯的嫡子在长殇时死去,遣车三辆。遣车的形状很小。灵柩早晨在宗庙祭祀完毕,将出发时设置遣奠,最后取所奠祭的牲体臂臑折断为段,用这些车装载以送死者,让人依次举起,像墓中放在椁的四角一样。《杂记》说:遣车比照牢具放在四角。又说:大飨礼结束后,卷起三牲的俎归到宾客馆舍,父母对待宾客之所以如此哀伤。只是遣车的数量贵贱不同。如果生前有爵命车马的赏赐,死后就有遣车送葬。诸侯七辆,大夫五辆,后面有明文。郑玄注说降杀宜两,那么天子九辆,士三辆。现在这里说明的都是殇子未成人,没有爵命车马赏赐而得到遣车的,是说其父有,儿子得以共享。天子九辆,如果嫡子成人,则应为七辆;在长殇时死去,则五辆;中殇随上也为五辆;下殇三辆。如果庶子成人,则应为五辆;长殇中殇三辆;下殇一辆。诸侯七辆,则嫡子成人五辆;长殇三辆;中殇随上下殇则一辆。公也是诸侯,嫡子长殇既为三辆,庶子成人则三辆;长殇则一辆;中殇也随上;如果下殇则没有。大夫五辆,嫡子成人三辆;长殇降两,故一辆;中殇随上也一辆;如果下殇及庶殇都没有。查下面注说:人臣赐车马才有遣车。现在大夫嫡子长殇得有遣车一辆,因为他身为大夫,德位既重,虽未三命,得有遣车之赐。郑玄注《杂记》说:那么士没有遣车礼。天子上士三命得有车马之赐,而说士无遣车,是指诸侯之士及天子中士下士。只是丧礼质略,天子之臣与诸侯之臣命数虽殊,丧礼不异,所以郑玄说大夫以上才有遣车。文意主要指天子大夫,其实兼指诸侯大夫。郑玄说士无遣车,文意主要指诸侯之士,其实也兼指天子中士下士。郑玄注庶子言公卑远之,大概君是对臣的名号,有地大夫以上皆有君号,公则是五等之上,现在庶子言公就其尊号,是卑远于庶子。
诸侯丧礼,诸达官之长杖。
郑玄说:“达官,指国君所任命。虽有官职,不达于君,则不服斩。”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臣为君持杖的法度。公,是五等诸侯。达官,指国之卿大夫士被君命者。这对不达者,所以说长。如果遭遇国君丧礼,则备服衰杖,不说衰从,可知。不达于君,指府史之类,只服齐衰三月罢了。如果近臣阍寺之类,虽无爵命,但嗣君服斩,则也服斩,与此不同。所以《丧服斩衰章》说:“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屦。”传曰:“近臣,君服斯服矣。”
严陵方氏说:“受命于君者,其名达于上,故谓之达官。如果府史而下,虽为在官,皆其官长所自辟除,则不可谓之达矣。”孟子说:“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与此所言达同义。杖,用来辅助病人,恩情深者,其病宜重。受命于君者,其恩为深,所以公之丧,唯达官之长杖。
山阴陆氏说:此言丧达官之长杖,视长子吗?达官,卿也。长,盖太宰,言之缓词。言,诸亦缓词。着公于达官之长,虽杖少辽绝也。《服问》说:公为卿大夫,锡衰,然则何以杖?锡衰而杖,恩也。若蜡,虽〇带,犹杖。
新安朱氏说:达官,指得自通于君者,如《内则》公卿宰执与六曹之长、九寺五监之长,外则监司、郡守,得自通章奏于君者,凡此皆杖;次则不杖。如大常卿杖,大常少卿则不杖。如果大常卿阙,则少卿代之,杖。
国君对于大夫将出殡,在殡宫吊唁;等到灵柩出发,命令引导者走三步,就停止。像这样三次,国君退朝也如此。哀次也如此。
郑玄说:以义夺孝子也。宫,殡宫也。出,指灵柩已在路上。三次命令引导者。总共移动九步,早晨哭丧早晨祭庙。次,他日宾客所受大门外舍也。孝子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