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集说卷六十五
山隂陆氏曰:言养牲,必养二卜,以为帝牛,不吉则以为稷牛,此亦所以别事天神与人鬼也。据稷牛不卜,《公羊传》曰:养牲养二卜,帝牲不吉,则拔稷牛而卜之。何休谓「二卜」语在下,此读「养牲养二」之误也。主郊以牲,目社以兽,且言在涤致敬也。郊致敬,社致养,亦言之法。据唯为社田,国人毕作。
延平周氏曰:「王自立社,曰王社,则祭社而不祭稷,故《周官》封人谓掌设王之社壝者是也。王为羣姓立社,曰大社,则祭社而祭稷,故此言『帝牛不吉,以为稷牛』者是也。凡言社,未必言稷;言稷,莫不兼社。而有言社、言稷何也?言社以土为主,言稷以谷为主。」
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
郑氏曰言俱本可以配
孔氏曰:「此一经论祖配天之义,人本于祖,物本于天,以配本故也。大报本反始者,释所以郊祭天之义。天为物本,祖为王本,祭天以祖配之所以报谢其本反始者,反其初始,谢其恩谓之报,归其初谓之反。」横渠张氏曰:「祭先之道,其不可得而推者,则无可奈何;其可知者,无逺近多少,当尽祭之。祖岂可不报?盖根本所系,虽逺乌得无报?郊祀后稷以配天,周止知后稷是己之始祖,己上不可知,天则是万物之祖,故祭天则以始祖配之。虽庶人必祭及髙祖,比之天子诸侯止有防数耳。如祭法庙数有不及祖者,是不祭祖也。以理论之,人无贵贱上下,皆须祭及髙祖,以有服故也。如五世祖若在死,则岂可不为服乎?礼虽无此服,当以义起。昨朝廷太宗袒免亲祖免亲止于卑小,施于尊者,岂可言袒免?」
蓝田吕氏曰:祀天礼之至敬者也。物无以称其徳,故礼简诚至,则事天之礼盛矣。然人道有所未尽,故从其祖配之。所谓配者,当于祀天礼成之后,迎祖尸而已。以人鬼之礼祭之,必配祭者,所以尽人道之至爱。凡言配天及郊祀之有尸者,义当如此【详见前章横渠先生说】严陵方氏曰:万物皆天之所生,而人则祖之所生。如是则祖与天合矣,故推祖以配天。故曰:此所以配上帝,人物所本如此,安可不知报本而反始哉?故言郊之祭,大报本反始也。
山隂陆氏曰:「家主中霤,国主社示,本也。此诸侯大夫之事。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此天子之事。」丧服传曰:「都邑之士,则知尊祢矣;学士大夫,则知尊祖矣。诸侯及太祖,天子及其始祖之所自出,祢本也,祖亦本也,太祖亦本也,其始祖之所自出,亦本也。」郊之祭,不言所以,尚非所以也。据社,所以报本反始也。
延平周氏曰:《孝经》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祖之所配于圜丘者,昊天;而考之所配于明堂者,上帝。此言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而反言配上帝,何也?天言其体,帝言其用。故对而言,则天与帝异;离而言,则帝即天也,天即帝也。《易》之象曰:「先王以作乐崇徳,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其言上帝与此同意。
天子大蜡八。伊耆氏始为蜡。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
郑氏曰:所祭有八神。伊耆氏,古天子号也。索,谓求索也。岁十二月,周之正朔,谓建亥之月也。飨者,祭其神也。万物有功加于民者,神使之也。祭之以报焉。造者,配之也。
孔氏曰:此一节论蜡祭之事。八蜡:先啬一,司啬二,农三,邮表畷四,猫虎五,坊六,水庸七,昆虫八。所祭之神,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但以此八神为主。大者是天子之蜡,对诸侯为大。天子既有八神,则诸侯之蜡未必八也。谓若先啬,古之天子诸侯未必得祭也。《周礼》大司乐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郑云:象谓日月。此不数者,先啬、司啬并是人神,有益于人;水庸之属,有益稼穑,故祭之。天神、象物去人县逺,虽祭不为八神之数。《明堂》云:土鼓、苇籥,伊耆氏之乐。《礼运》云:夫礼之初始诸饮食,蒉桴、土鼓俱称土鼓,则伊耆氏神农也。以其初为田事故
译山阴陆氏说:说饲养祭祀用的牲畜,一定要饲养两头经过占卜的牛,作为祭天的帝牛,如果不吉利,就把它作为祭稷神的稷牛,这也是用来区别侍奉天神和侍奉人鬼的方法。根据稷牛不需要占卜的说法,《公羊传》说:饲养祭祀用的牲畜要饲养两头经过占卜的牛,祭天的牲畜如果不吉利,就拔除稷牛来占卜它。何休认为“二卜”这句话在下面,这是把“养牲养二”读错了。主持郊祀以牲畜为主,主持社祭以野兽为主,并且说在涤除斋戒时表达敬意。郊祀表达敬意,社祭表达供养,这也是说话的法则。根据只有为社祭而田猎,国人都全力劳作。
延平周氏说:“君王为自己设立社坛,叫作王社,那么只祭社神而不祭稷神,所以《周官》中封人说掌管设置君王社坛的界域是正确的。君王为百姓设立社坛,叫作大社,那么既祭社神又祭稷神,所以这里说‘帝牛不吉,以为稷牛’是正确的。凡是说社,不一定说稷;说稷,没有不兼带社的。那么有说社、说稷的区别是什么呢?说社以土地为主,说稷以谷物为主。”
万物根本在于天,人根本在于祖先,这就是用来配享上帝的原因。郊祀的祭祀,是大大地报答根本、回归起始。
郑氏说:说都根本可以配享。
孔氏说:“这一经论述祖先配享上天的义理,人根本在于祖先,物根本在于天,因为配享根本的缘故。大大地报答根本、回归起始,是解释所以郊祭天的义理。天是万物的根本,祖是王的根本,祭天以祖先配享,是用来报答谢恩其根本、回归起始的,回归其初始叫作反,谢恩叫作报,归向其初叫作反。”横渠张氏说:“祭祀祖先的道理,那些无法推究的,就无可奈何;那些可以知道的,无论远近多少,都应当尽力祭祀。祖先难道可以不报答吗?大概是根本所系,即使遥远怎么能不报答呢?郊祀后稷来配享天,周朝只知道后稷是自己的始祖,自己之上的不可知,天则是万物的祖先,所以祭天就用始祖配享。即使是平民百姓也必须祭祀到高祖,比起天子诸侯只是有等级差别罢了。如《祭法》中庙数有不及祖先的,这是不祭祖。从道理上讲,人没有贵贱上下,都必须祭祀到高祖,因为有丧服缘故。如果五世祖如果在世死了,那么怎么能不为他服丧呢?礼制虽然没有这种丧服,应当根据义理来确立。昨天朝廷太宗袒免亲、祖免亲只限于卑小,施用于尊者,怎么能说袒免呢?”
蓝田吕氏说:祭祀天的礼仪是最恭敬的。事物没有能称颂其德行的,所以礼仪简略而诚意至极,那么事奉天的礼仪就盛大。然而人道有所未尽,所以让祖先配享。所谓配享,应当在祭祀天的礼仪完成后,迎接祖先的尸主而已。用祭祀人鬼的礼仪祭祀他,一定要配享,是用来尽人道至爱的。凡是说配天以及郊祀有尸主的,义理应当如此【详见前章横渠先生所说】严陵方氏说:万物都是天所生的,而人则是祖先所生的。像这样那么祖先与天就合而为一了,所以推举祖先来配享天。所以说:这就是用来配享上帝的原因,人物所根本如此,怎么能不知道报答根本而回归起始呢?所以说郊祀的祭祀,是大大地报答根本、回归起始。
山阴陆氏说:“家以中霤为主,国以社示为主,这是根本。这是诸侯大夫的事情。万物根本在于天,人根本在于祖先,这就是用来配享上帝的原因。这是天子的事。”《丧服传》说:“都邑的士人,就知道尊崇父亲了;学士大夫,就知道尊崇祖先了。诸侯尊崇太祖,天子尊崇其始祖所自出的神,父亲是根本,祖先是根本,太祖也是根本,其始祖所自出的神也是根本。”郊祀的祭祀,不说所以,崇尚不是所以。根据社,是用来报答根本、回归起始的。
延平周氏说:《孝经》说:“郊祀后稷来配享天,在明堂宗祀文王来配享上帝。”这是祖先所配享于圜丘的,是昊天;而考所配享于明堂的,是上帝。这里说万物根本在于天,人根本在于祖先,却反过来说配享上帝,为什么呢?天说的是本体,帝说的是作用。所以对举而言,那么天与帝不同;分开而言,那么帝就是天,天就是帝。《易》的象辞说:“先王用来制作音乐崇尚德行,殷勤地进献给上帝,来配享祖考。”它说上帝与这里意思相同。
天子举行大蜡祭八种神。伊耆氏开始设立蜡祭。蜡,就是索求。岁末十二月,聚合万物而索求享祭它们。
郑氏说:所祭祀的有八种神。伊耆氏,是古代天子的称号。索,是说求索。岁末十二月,是周朝的正朔,指建亥之月。飨,是祭祀它们的神。万物对百姓有功的,是神使然的。祭祀它们来报答。造,是配享。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蜡祭的事情。八蜡:先啬一,司啬二,农三,邮表畷四,猫虎五,坊六,水庸七,昆虫八。所祭祀的神,聚合万物而索求享祭它们,只以这八种神为主。大者是天子的蜡祭,相对于诸侯为大。天子既然有八种神,那么诸侯的蜡祭未必是八种。比如先啬,古代的天子诸侯未必能祭祀。《周礼》大司乐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郑说:象指日月。这里不数的,先啬、司啬都是人神,有益于人;水庸之类,有益于庄稼,所以祭祀它们。天神、象物离人遥远,虽然祭祀不算在八种神之中。《明堂》说:土鼓、苇籥,是伊耆氏的音乐。《礼运》说:礼的初始在于饮食,蒉桴、土鼓都称为土鼓,那么伊耆氏就是神农。因为他最初从事田事。
为蜡祭。下云主先啬,则岂神农自祭其身乎?盖神农、伊耆一代之緫号,其子孙为天子者始为蜡祭也。郑注「造者」谓造此蜡祭,配此八神而祭。横渠张氏曰:八蜡以记四方,八者:先啬一,也是始治稼穑者。据《易》,则是神农也。司啬是修此职者,二也。农三也,邮表畷四也,猫虎五也,坊六也,水庸七也,百种八也。百种,百谷之种也。祭之以民食之重,亦报其啬所成。旧说以昆虫为八虫是为害者,不当祭。百种,或致此百种而祭之,或只祭稷而已。
译举行蜡祭。下文说主祭先啬,那么难道是神农自己祭祀自己吗?大概神农、伊耆是一个时代的总称,他们的子孙中成为天子的才开始举行蜡祭。郑玄注解“造者”是说创设这种蜡祭,配享这八位神灵而祭祀。横渠张氏说:八蜡用来记录四方,八位神灵是:先啬第一,这是开始治理稼穑的人。根据《易经》,这就是神农。司啬是修习这个职事的人,第二。农第三,邮表畷第四,猫虎第五,坊第六,水庸第七,百种第八。百种,是百谷的种子。祭祀它们是因为百姓食物的重大,也是报答它们所成就的收成。旧说认为昆虫是八虫,是有害的东西,不应当祭祀。百种,或者招致这些百种来祭祀,或者只祭祀稷神而已。
长乐陈氏曰:蜡之为祭,所以报本反始,息老送终也。其服王▯冕,而有司皮弁素服葛带榛杖。其牲体疈辜,其乐六乐而奏六变。吹豳颂,击土,鼓舞兵舞,帗舞。其所致者,川泽山林,以至土示天神,莫不与焉。则合聚万物而飨之者,非特八神也。而所重者八,以其尤有功于田故也。其神之尊者,非特先啬也。而所主者先啬,以其始有事于田故也。古者蜡则饮于学,党正属民饮酒于序,是也。既蜡则腊先祖五祀于庙,仲尼与于蜡賔事毕,出游于观之上,是也。然则腊亦谓之蜡矣。先儒以郊特牲言皮弁素服而祭,又言黄衣黄冠而祭,则二祭之服不同。月令言祈来年于天宗,割祠于公社,又言腊先祖五祀,则祈腊之名不同。于是谓皮弁素服而祭,与祈来年于天宗,蜡也。黄衣黄冠而祭,与腊先祖五祀,腊也。蜡以息老物,腊以息民。息民固在蜡后矣,此记所以言既蜡而休,民息己也。周蜡于十有二月,秦腊于孟冬,皆建亥之月也。晋侯以十二月灭虢,遂袭虞,宫之竒曰:「虞不腊矣。」则腊在蜡月可知矣。古者腊有常月而无常日,祖在始行而无常时。由汉以来,溺于五行之说,以王曰祖,以衰曰腊,其失先王之礼逺矣。先儒谓蜡六奏乐而礼毕,东方之祭则用太蔟姑洗,南方蕤賔,西方夷则无射,北方则黄钟为均于礼,或然。又曰:伊耆氏掌共王之杖,咸以老者待杖然后安,犹老物待蜡然后息也。伊耆氏已有功于耆老者矣,故后世以其官为姓。周又以其姓名官。先儒谓其始制鼓籥,又始为蜡,于是以为古王者之号。然古之制法者,▯首造厯,大桡作甲子,仓颉造书之类,岂皆古王者哉?果伊耆氏实古王者之号,周人固应尊异而神之,不宜列于衔枚氏、壶涿氏而以下士之官名之也。
严陵方氏曰:「合而言之,则曰大蜡;分而言之,则曰八蜡。曰大蜡八者,则知自八者之外,皆其小也。八蜡:先啬也,司啬也,农也,邮表畷也,猫也,虎也,坊也,水庸也。周官有伊耆氏以共杖咸,盖杖所以扶老,岂非以伊耆氏始为蜡,以息老物,故共杖咸者,以是名官乎?此所以言伊耆氏始为蜡也。昔之所用者,物之形;今之所索者,物之灵。故索而乃可飨焉。党正所谓『国索鬼神而祭祀』是矣。凡物之种种,固已离矣;十二月,物之合聚之时也。先王因其合而合之,因其聚而聚之,以索飨,不亦冝乎?」
马氏曰:「建亥之月,五谷已入,万物所以成者,神有以相功于其幽,民有以致力于其明。神有功以相其幽,则报之;民有力以致其明,则劳之。所谓百日之蜡,一日之泽是也。」
山隂陆氏曰:大蜡八,先啬一,司啬二,祭百种以报啬三,飨农及邮表畷四,禽兽五,迎猫六,迎虎七,祭坊与水庸八。老物以佚,死物以息。蜡之祭也。周官:伊耆氏掌共杖,咸取其老物以佚。蜡氏掌除骴,取其死物以息。先儒谓伊耆氏神农氏也。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冝之。是之谓神农。有以劳之,必有以佚之;有以作之,必有以息之。是之谓伊耆。蜡读如乍。一有一亡,为乍。物之死生少老,一有一亡,何有穷矣?是之谓蜡。
延平周氏曰:「歳十二月,即夏之十二月,乃建丑之月也。盖建丑之月,谓之蜡,始可为息民之祭。果周之十二月,则岂得谓息民之祭乎?」
蜡之祭也,主先啬,而祭司啬也。祭百种,以报啬也。飨农及邮表畷,禽兽,仁之至,义之尽也。古之君子使之,必报之。迎猫,为其食田防也。迎虎,为其食田豕也。迎而祭之也。祭坊与水庸,事也。
郑氏曰:「先啬,若神农者,司啬后稷是也。啬,所树蓺之功,使尽飨之,故云祭百种以报啬。农田畯也。邮表畷,谓田畯所以督约百姓于井间之处也。诗云:『为下国畷邮,禽兽服』,不氏所教扰猛兽也,迎而祭之,迎其神也。水庸,沟也。」
孔氏曰:「以先啬为主,司啬从祭。种曰稼,敛曰啬。云啬者,取其成功收敛,受啬而祭也。祭百种,以报啬。为下起文,百种则农及邮、表、畷、禽兽等
译长乐陈氏说:蜡祭这种祭祀,是用来报答根本、回归初始,使衰老的事物得以休息、送终的。祭祀时穿着王冕,而有司穿着皮弁、素服,系着葛带,拿着榛木杖。牺牲用完整的肢体和剖开的内脏,音乐用六乐并演奏六变。吹奏《豳颂》,击打土鼓,跳起兵舞和帗舞。所祭祀的对象,包括川泽、山林,直到土地之神和天神,没有不参与的。那么合聚万物而宴请它们的,不仅仅是八神。而特别重视的是八神,因为它们对农田的功劳尤其大。其中地位尊贵的,不仅仅是先啬。而主要祭祀的是先啬,因为他是最早从事农田事务的。古代举行蜡祭时就在学校饮酒,党正召集百姓在序堂饮酒,就是这种情况。蜡祭结束后,就在宗庙里祭祀祖先和五祀,孔子参与蜡祭的宾客事务完毕后,出游到观台之上,就是这种情况。既然如此,那么腊祭也可以称为蜡祭了。先儒认为《郊特牲》说穿皮弁素服祭祀,又说穿黄衣戴黄冠祭祀,那么这两种祭祀的服饰不同。《月令》说向天宗祈求来年,在公社割牲祭祀,又说祭祀祖先和五祀,那么祈和腊的名称不同。于是认为穿皮弁素服祭祀,以及向天宗祈求来年,是蜡祭。穿黄衣戴黄冠祭祀,以及祭祀祖先和五祀,是腊祭。蜡祭是为了让衰老的事物休息,腊祭是为了让百姓休息。让百姓休息固然在蜡祭之后,所以这篇记载说蜡祭结束后休息,百姓已经得到休息了。周朝在十二月举行蜡祭,秦朝在孟冬举行腊祭,都是建亥之月。晋侯在十二月灭掉虢国,随即袭击虞国,宫之奇说:“虞国不再举行腊祭了。”由此可知腊祭在蜡月举行。古代腊祭有固定的月份而没有固定的日期,祖祭在出行开始时举行而没有固定的时间。从汉朝以来,沉溺于五行学说,把王祭称为祖,把衰祭称为腊,这离先王的礼制太远了。先儒说蜡祭奏乐六遍而礼仪结束,东方祭祀用太蔟、姑洗,南方用蕤宾,西方用夷则、无射,北方用黄钟作为均律,在礼仪上或许是这样。又说:伊耆氏掌管供给王杖,因为老年人有了拐杖然后才能安定,就像衰老的事物有了蜡祭然后才能休息一样。伊耆氏对老年人已经有功劳了,所以后世用这个官名作为姓氏。周朝又用这个姓氏来命名官职。先儒说伊耆氏最初制作了鼓和籥,又最初设立了蜡祭,于是认为他是古代帝王的称号。然而古代制定法度的人,比如伏羲氏首创历法,大桡氏创造甲子,仓颉创造文字之类,难道都是古代帝王吗?如果伊耆氏确实是古代帝王的称号,周人本来应该尊崇他、把他神化,不应该把他列在衔枚氏、壶涿氏之下,用下士的官名来称呼他。
严陵方氏说:“合起来说,就叫做‘大蜡’;分开来说,就叫做‘八蜡’。说‘大蜡八’,就知道除了这八种之外,都是小的。八蜡是:先啬、司啬、农、邮表畷、猫、虎、坊、水庸。《周官》中有伊耆氏供给王杖,大概拐杖是用来扶持老年人的,难道不是因为伊耆氏最初设立蜡祭,让衰老的事物休息,所以供给王杖的,就用这个来命名官职吗?这就是说伊耆氏最初设立蜡祭的原因。过去所用的是事物的形体;现在所寻求的是事物的神灵。所以寻求神灵然后才能宴请。党正所说的‘国家寻求鬼神而祭祀’就是这种情况。各种事物本来已经分离;十二月,是事物合聚的时候。先王趁着它们合聚而合聚它们,趁着它们聚集而聚集它们,来寻求神灵并宴请,不也很适宜吗?”
马氏说:“建亥之月,五谷已经入库,万物之所以能成熟,神灵在幽暗中有助功,百姓在明处有尽力。神灵有助功在幽暗处,就报答它;百姓有尽力在明处,就慰劳他们。这就是所说的‘百日之蜡,一日之泽’。”
山阴陆氏说:大蜡八神,先啬第一,司啬第二,祭祀百种以报答啬神第三,宴请农官及邮表畷第四,禽兽第五,迎接猫第六,迎接虎第七,祭祀坊与水庸第八。让衰老的事物安逸,让死去的物体休息。这是蜡祭。《周官》:伊耆氏掌管供给王杖,选取衰老的事物使其安逸。蜡氏掌管清除残骨,选取死去的物体使其休息。先儒说伊耆氏就是神农氏。通达变化,使百姓不疲倦;神妙地教化,使百姓适宜。这就叫做神农。有慰劳他们的,必然有让他们安逸的;有兴起他们的,必然有让他们休息的。这就叫做伊耆。“蜡”读如“乍”。“一有一亡”,就是“乍”。事物的死生少老,一有一亡,哪有穷尽呢?这就叫做蜡。
延平周氏说:“岁十二月,就是夏历的十二月,乃是建丑之月。大概建丑之月,叫做蜡,才可以举行让百姓休息的祭祀。如果是周朝的十二月,那么怎么能说是让百姓休息的祭祀呢?”
蜡祭,以先啬为主祭,而祭祀司啬。祭祀百种,以报答啬神。宴请农官及邮表畷、禽兽,是仁的极致,义的尽处。古代的君子使用它们,必然报答它们。迎接猫,是因为它吃田鼠。迎接虎,是因为它吃野猪。迎接并祭祀它们。祭祀坊与水庸,是事务。
郑氏说:“先啬,像神农那样的人;司啬,就是后稷。啬,是种植培育的功劳,让全部享受祭祀,所以说祭祀百种以报答啬神。农,是农田的官。邮表畷,是说田官用来在井间督促约束百姓的地方。《诗经》说:‘为下国设立邮表,禽兽顺服’,不氏教化的猛兽,迎接并祭祀它们,是迎接它们的神灵。水庸,是沟渠。”
孔氏说:“以先啬为主祭,司啬从祭。播种叫稼,收获叫啬。说啬,是取其成功收获,接受啬神的恩惠而祭祀。祭祀百种,以报答啬神。为下文起头,百种则包括农官及邮、表、畷、禽兽等。”
,所以祭之者,报其助啬之功,使尽飨焉。田畯有功于民,邮若邮亭屋宇处所,表田畔畷者,谓井畔相连畷于此,田畔相连畷之所造此邮舎,田畯处焉。禽兽即下文猫虎之属,言禽兽则助田除害者,皆悉包之,特云猫虎,举其除害甚者,不忘恩而报之,是仁有功必报之,是义也。蜡祭,仁义之至尽也。坊者,所以蓄水,亦以障水;水庸者,所以受水,亦以泄水。祭此坊与水庸之神。郑所引诗者,齐、鲁、韩诗也。恐迎猫虎之身,故注云迎其神。」
译(祭祀它们)的原因,是为了报答它们辅助收获的功效,让它们尽情享用祭品。田畯对百姓有功,邮亭的屋舍所在之处,是标识田界沟渠的地方,意思是井田边界相连的沟渠在此处,田界相连的沟渠所建造的邮舍,田畯居住在那里。禽兽即下文提到的猫、虎之类,说禽兽是指那些帮助农田除害的,都全部包括在内,特别提到猫和虎,是举出除害最显著的代表,不忘恩情而报答它们,这是仁;有功必报,这是义。蜡祭,是仁义发挥到极致的表现。坊,是用来蓄水的,也用来阻挡水;水庸,是用来容纳水的,也用来排泄水。祭祀这些坊和水庸的神灵。郑玄所引用的《诗经》,是齐、鲁、韩三家诗。恐怕是迎接猫和虎的本体,所以注释说迎接它们的神灵。
严陵方氏曰:「上言祭,下言飨,互相备也。百种,百谷之种也。百种乃啬之所成,故祭百种以报啬也。农则致所掌以养人而不失其时者也。邮则田官于此,有所识;畷则田官于此,有所联。皆督约农事之处也。故三者合为八蜡之一焉。防之与豕,皆足以为田之害,而猫与虎能食而除之。迎其神而祭之,则所以报之也。于猫虎如此,则六者可知矣。」
马氏曰:「先啬者,其智足以剏物,立于其先;司啬者,因其成法而谨司其职而已。故祭则以先啬为主,而以司啬配之。」
山隂陆氏曰:「先啬,田祖也;司啬,田畯也。若稷,自于秋报之,然则飨农、飨农而已。《周官·籥章》:「凡国祈年于田祖,龡豳雅,击土鼓,以乐田畯。」祭百种,祭百谷之种,以报啬也。农,其分也;邮,其过者也。虽勿索可也。禽兽,为其害我也,故除之矣。虽亦勿索可也。今皆索而飨之,是所谓仁之至、义之尽矣。表表而祭之,若祭表貉是也;畷畷而祭之,若畛于鬼神是也。据此,表畷、禽兽接祭而已矣。先儒谓「接祭无迎尸之事」,祭坊与水庸事也。何以不言及水?坊外也。庸,读如「民功曰庸」之「庸」。祭坊,谓以坊御水;祭水,谓以水御旱,为其用之也,故祭之。故曰「庸事也」。虽仁,非仁之至;虽义,非义之尽。延平周氏曰:「索飨及于禽兽,可谓仁之至、义之尽也。」尽于义,然后至于仁,故于仁言「至」,义言「尽」。君子之于物,莫不各因其才而使之,虽使之甚劳,亦必有以为之报。此使人之术与忠厚之道,常见于祭祀之间也。坊与水庸,以其有事于我,故祭之。
讲义曰:「曰至曰尽,不以鄙贱而忽焉之意也。」
曰: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皮弁素服而祭,素服以送终也。▯带榛杖,丧杀也。蜡之祭,仁之至,义之尽也。黄衣黄冠而祭,息田夫也。野夫,黄冠,黄冠草服也。
郑氏曰:「土反其宅,至归其泽,蜡祝辞也。若辞同,则祭同处,可知矣。壑,犹坑也。昆虫暑生寒死,螟螽之属为害者也。送终丧杀,所谓老物也。素服衣裳,皆素黄衣,黄冠而祭,谓既蜡腊先祖五祀也。于是劳农以休息之。」《论语》云:「黄衣狐裘,黄冠草服,言祭以息民服。」众其时物之色,季秋而草木黄落。
孔氏曰:「土即坊也,及归也,宅安也。土归其宅,则不崩;水即水庸,水归其壑,谓不泛溢。昆虫毋作,谓不为灾。草、苔、稗、木、榛、梗之属,当各归生薮泽之中,不得生于良田,害嘉谷也。陈辞有水土昆虫草木者,以其无知,故特有辞也。先啬之属有知,故不假辞。草木有辞,则当有神。八蜡不数之者,以草木徧地皆是,不如坊与水庸之属各指一物也。」案《周礼·籥章》云:「国蜡祭,则吹豳颂,息老物。以物老,故素服。物老将终,故▯带榛杖素服。」谓白素衣、积素裳。经不云「皮弁」者,从上省文也。素服送终,是仁恩。▯带榛杖,示隂气断割,故云「仁之至,义之尽也」。田夫则野夫也,野夫着黄冠,是季秋之后草色之服,故息田夫而服之也。
长乐陈氏曰:「皮弁素服而祭者,蜡祭四方百物也;黄衣黄冠而祭者,腊先祖五祀也。蜡以息老物,故服送终之服,而以皮弁素服,▯带榛杖;腊以息民,故服田夫之服,而以黄衣黄冠。然《周礼·司服》:「王祭羣小祀,则▯冕。」郑氏曰:「羣小祀,林泽坟衍四方百物之属也。」《大宗伯》:「以疈辜祭四方百物。」郑氏曰:「四方百物,磔禳及蜡祭也。」王于蜡服▯冕,而有素服与黄冠者,盖执事者之服欤【礼书】
严陵方氏曰:水土昆虫草木,此皆因其合聚之时而合聚,以飨之,故祝者之辞言其时事如此。皮弁则其色白,素服则衣裳皆素。素者送终之服,而蜡亦送终之事故,云以送终也。别言之则服止言衣裳,合言之则弁亦服尔,故下止言素服也。带不以麻而以▯,杖不以竹而以榛。若丧也而实非丧,故曰“丧杀”也。既非丧,必欲若丧者,以其有送终之
译严陵方氏说:“上文说‘祭’,下文说‘飨’,二者互相补充完备。百种,就是百谷的种子。百种是由司啬神所成就的,所以祭祀百种来报答司啬神。农神,是掌管农业、养育百姓而不违背农时的人。邮,是田官在此有所识别的地方;畷,是田官在此有所联络的地方。这些都是督促约束农事的场所。所以这三者合为八蜡祭祀之一。防(堤防)和豕(猪),都能对农田造成危害,而猫和虎能捕食它们从而消除危害。迎接它们的神灵来祭祀,就是用来报答它们。对于猫和虎如此,那么其他六者也就可知了。”
马氏说:“先啬神,其智慧足以开创万物,立于万物之先;司啬神,是遵循既成的法度而谨慎地掌管其职责罢了。所以祭祀时以先啬神为主,而以司啬神配享。”
山阴陆氏说:“先啬,是田祖;司啬,是田畯。至于稷神,在秋报时单独祭祀,那么这里所说的‘飨农’,只是飨农神罢了。《周官·籥章》记载:‘凡是国家向田祖祈求丰年,吹奏《豳雅》,敲击土鼓,用来使田畯快乐。’祭祀百种,是祭祀百谷的种子,用来报答司啬神。农,是分工;邮,是过往之处。虽然不必刻意寻求也可以。禽兽,因为它们危害我,所以被除去了。虽然也不必刻意寻求也可以。现在都寻求并飨祭它们,这就是所说的仁爱的极致、道义的穷尽了。在表处祭祀,就像祭祀表貉一样;在畷处祭祀,就像在鬼神前畛祭一样。据此,表、畷、禽兽是接着祭祀的罢了。先儒说‘接着祭祀没有迎尸之事’,这是祭祀坊和水庸的事。为什么不说水?因为坊在外面。庸,读作‘民功曰庸’的‘庸’。祭祀坊,是说用坊来抵御水;祭祀水,是说用水来抵御旱,因为它们对我有用,所以祭祀它们。所以说‘这是庸(功绩)的事’。虽然仁爱,但不是仁爱的极致;虽然道义,但不是道义的穷尽。延平周氏说:‘寻求飨祭甚至到了禽兽,可以说是仁爱的极致、道义的穷尽了。’穷尽了道义,然后才达到仁爱,所以在仁上说‘至’,在义上说‘尽’。君子对于万物,没有不各自根据其才能而使用它们的,即使使用它们非常劳苦,也一定有报答它们的方法。这种使用人的方法和忠厚的道理,常常体现在祭祀之间。坊和水庸,因为它们对我有功绩,所以祭祀它们。”
讲义说:“说‘至’说‘尽’,是不因为鄙贱而忽视它们的意思。”
说:“泥土回到它的居所,水流归入它的沟壑,昆虫不要作乱,草木回到它们的沼泽。穿着皮弁素服来祭祀,素服是用来送终的。〇带榛杖,是丧礼的减杀。蜡祭,是仁爱的极致,道义的穷尽。穿着黄衣黄冠来祭祀,是使农夫休息。野夫,戴黄冠,黄冠草服。”
郑氏说:“‘土反其宅’到‘归其泽’,是蜡祭祝辞。如果祝辞相同,那么祭祀的地方相同,就可以知道了。壑,就是坑。昆虫夏天出生冬天死亡,螟螽之类是造成灾害的。送终丧杀,就是所谓的老物。素服衣裳,都是素色;黄衣,黄冠而祭,是说已经蜡祭了先祖五祀。于是慰劳农夫让他们休息。《论语》说:‘黄衣狐裘,黄冠草服,是说祭祀用来休息百姓的服饰。’聚集当时物的颜色,季秋时草木黄落。”
孔氏说:“土就是坊,及归,是安居。土回到它的居所,就不崩塌;水就是水庸,水归入沟壑,是不泛滥。昆虫不要作乱,是说不要造成灾害。草、苔、稗、木、榛、梗之类,应当各自回到生长沼泽之中,不能在良田生长,危害嘉谷。祝辞中有水土昆虫草木,因为它们无知,所以特别有祝辞。先啬之类有知觉,所以不假借祝辞。草木有祝辞,那么应当有神。八蜡不计算它们,是因为草木遍地都是,不像坊和水庸之类各指一物。”按《周礼·籥章》说:“国家蜡祭,就吹奏《豳颂》,休息老物。因为物老,所以穿素服。物老将终,所以〇带榛杖素服。”是说白素衣、积素裳。经文不说“皮弁”,是承上文省略文字。素服送终,是仁恩。〇带榛杖,显示阴气断割,所以说“仁爱的极致,道义的穷尽”。田夫就是野夫,野夫戴黄冠,是季秋之后草色的服饰,所以休息田夫而穿这种服饰。”
长乐陈氏说:“穿皮弁素服来祭祀,是蜡祭四方百物;穿黄衣黄冠来祭祀,是腊祭先祖五祀。蜡祭用来休息老物,所以穿送终的服饰,而用皮弁素服,〇带榛杖;腊祭用来休息百姓,所以穿田夫的服饰,而用黄衣黄冠。然而《周礼·司服》说:‘王祭祀群小祀,就〇冕。’郑氏说:‘群小祀,是林泽坟衍四方百物之类。’《大宗伯》说:‘用疈辜祭祀四方百物。’郑氏说:‘四方百物,是磔禳和蜡祭。’王在蜡祭穿〇冕,而有素服与黄冠的,大概是执事者的服饰吧【礼书】”
严陵方氏说:“水土昆虫草木,这些都是趁着它们合聚的时候而合聚,来飨祭它们,所以祝者的祝辞说当时的事如此。皮弁颜色是白的,素服就是衣裳都是素色。素色是送终的服饰,而蜡祭也是送终的事,所以说用来送终。分开说则服饰只说衣裳,合起来说则弁也是服饰,所以下面只说素服。带不用麻而用〇,杖不用竹而用榛。像丧礼而实际上不是丧礼,所以说‘丧杀’。既然不是丧礼,却一定要像丧礼,是因为它有送终的
义故也。前言皮弁素服,后言黄衣黄冠而祭,说者谓皮弁素服为主祭者之服,黄衣黄冠为助祭者之服,是矣。其言“野夫黄冠”,则为助祭者之服可知。且皮弁素服则以送终为义,黄衣黄冠则以息田夫为义。送终者,祭之道也;田夫者,祭之事也。夫黄者,土之色,百昌生于土,而作终亦反于土而息。冬则反于土之时也,服以是色亦宜矣。土爰稼啬者,田夫之事,取土之义以息田夫,又宜矣。以土之义如此,故凡野夫皆黄冠焉。野夫即田夫也,言其所事曰“田夫”,言其所居曰“野夫”。草服谓草野之服,故下言草笠以为野也。上兼言黄衣而下止言黄冠,则以草服该之故也。然《籥章》曰:“息老物”,此曰“息田夫”者,盖作之于始,息之于终,虽人之情,亦是道也。道终则有始,今岁之息乃所以兆来岁之作。息犹气之息也,往来未尝息,乃所以为息也。
译这是合乎义理的缘故。前文提到皮弁素服,后文提到黄衣黄冠用于祭祀,解释者认为皮弁素服是主祭者的服饰,黄衣黄冠是助祭者的服饰,这是正确的。文中提到“野夫戴黄冠”,由此可知这是助祭者的服饰。况且,皮弁素服是以送终为义,黄衣黄冠是以让农夫休息为义。送终,是祭祀的宗旨;农夫,是祭祀的对象。黄色,是土地的颜色,万物从土地中生长,而万物终结也回归土地得以安息。冬季是万物回归土地的时候,穿着这种颜色的衣服也是适宜的。土地负责耕种收获,这是农夫的事务,取用土地的象征意义来让农夫休息,也是适宜的。因为土地的意义如此,所以所有的野夫都戴黄冠。野夫就是农夫,说他们从事的工作叫“农夫”,说他们居住的地方叫“野夫”。草服指的是草野之人的服饰,所以下文说用草笠来表示野夫。上文兼说黄衣而下文只说黄冠,是因为草服已经概括了黄衣的缘故。然而《籥章》说:“让老物休息”,这里说“让农夫休息”,大概是因为在开始时劳作,在结束时休息,这虽然是人的常情,也是道的体现。道终结了就会有开始,今年的休息正是为了预示明年的劳作。休息就像气息的呼吸一样,往来不曾停止,这才是真正的休息。
延平周氏曰:「大蜡祝辞,虽纪岁终之事,盖亦有顺天时、息老物之意也。」
马氏曰:「蜡者,于岁之终,报其成功,又以祈来年之始,故祝之辞如此。」草木者,荑稗之属,王皮弁素服而祭,所以送万物之终也。万物之肃杀,而王▯带榛杖者,以丧礼处之也。盖万物生有以养人,而终不可不报,亦示其不忘本也。故曰:「仁之至,义之尽。」
山隂陆氏曰:据此皮弁以祭而已,所谓素服,盖去绣黼丹朱中衣,不杀而死,所谓终也,故素服以送之。▯带于理,见割榛杖于理,见至,为其杀之也,故丧之。老子曰:战胜则以丧礼处之。▯带变麻,榛杖变桐,蜡之祭也,其以祭服祭之可也。今其衣服如此,是亦仁之至,义之尽也。黄衣黄冠,天谓之▯,▯冠象焉,朝服也;地谓之黄,黄冠象焉,野服也。经云:野夫黄冠,野夫务知地事而已,黄冠草服也。言草以非齐服,▯冠齐服也。齐,朝廷之事也;草,野田之事也。草,艮也;齐,巽也。草,昧也;齐,明也。
大罗氏,天子之掌鸟兽者也。诸侯贡属焉。草笠而至尊,野服也。罗氏致鹿与女,而诏客告也。以戒诸侯曰:「好田好女者亡其国。」天子树▯华,不敛藏之种也。
郑氏曰:诸侯于蜡,使使者戴草笠,贡鸟兽也。诗云:「彼都人士,台笠缁撮。」又曰:「其饷伊黍,其笠伊纠。」皆言野人之服也。诏客告者,诏使者使归,以此告其君,所以戒之。华果蓏也,又诏以天子树▯蓏而已,戒诸侯以蓄藏蕴财利也。
孔氏曰:「因上蜡祭,广释岁终蜡时之事。《周礼》罗氏掌罗鸟,鸟蜡则作罗襦,谓细宻之罗。《周礼》不云掌兽,此云兽者,以其受贡兽故也。四方诸侯有贡献鸟兽于王者,皆入属大罗氏也。使者着草笠而至王庭,草笠是野人之服,今岁终功成,是由野人而得,故重其事而尊其服。诏,亦告也。客谓贡鸟兽使者,罗氏先受贡毕,使者临去,罗氏又以鹿与女致与使者,宣天子之诏,令使者反国以告戒其君,故云『诏客告也』。好田好女者亡其国,此宣诏所告之言也。言鹿是田猎所得之物,女是亡国之女,非每国輙与女鹿。罗氏以鹿与女示使者尔。▯今之▯言天子唯树▯与果蓏供一时之食,不是收敛乆藏之种与民争利,令使者归告其君也。」注引《小雅·都人士》、《周颂·良耜》二诗证笠是野人之服。
长乐刘氏曰:「四方诸侯当仲冬而遇于天子者,必助其祭祀也。故其为蜡而猎,莫不从焉。贡其禽于天子,则大罗氏受之。献禽者,诸侯之卿大夫也。草笠而至尊,野服者,以明诸侯及其臣皆野服,驰骋从禽以助王也。其为忠义,亦可尊矣。即之以为礼焉。」既受草笠之献,则致鹿与女于庭,而诏献禽之客,俾还告于其君,以申天子之戒劝也:「曰好游田以肆其禽荒者,好女色以肆其情欲者,亡国之道,天子之所不赦也。」华果蓏也,▯及果蓏,时鲜之物,不可以自逺而致之也,不可以收敛而藏之也。天子乃树植之所以贵时新,供寝庙,非贪财利而种之也,亦戒诸侯毋广树植,务收敛以夺其民之利,亦絜矩示民之道也。
严陵方氏曰:致鹿非实致鹿也,特致所以▯鹿之物尔。致女非实致女也,特致所以饰女之物尔。所谓作罗襦者,以此好田、好女者亡其国,其戒之之辞也。致鹿则所以戒好田,致女则所以戒好女。五子述大禹之戒曰:「内作色荒,外作禽荒,有一于此,未或不亡。」则好田好女者,固足以亡其国,而可为戒也。罗氏之戒好田,则是矣,而又戒好女者,以其皆隂事故也。《周官》甸师共野果蓏,先儒谓果桃李之属,蓏▯瓞之属。盖果即华之成实,蓏即▯之緫名。彼言果蓏,此言▯华,互相备也。敛秋事,藏冬事,▯华之种类,特可以供斯须之求,非足以待久长之用。而天子树之,以示不与民争利焉。此戒诸侯之辞也。
马氏曰:「好田好女,不敛藏之种者,戒其贪也。其意以为,民有终歳之劳,而有一日之佚,而为之上者,岂可以好乐无厌而淫徳不倦乎?其意以为,
译延平周氏说:“大蜡祭的祝辞,虽然记载的是年终的事情,大概也有顺应天时、安息老成万物的意思。”
马氏说:“蜡,是在年终时,报答它一年的成功,又用来祈求来年的开始,所以祝辞是这样的。”草木,是指荑稗之类的作物,君王穿着皮弁、穿着素服来祭祀,这是为了送别万物的终结。万物处于肃杀之时,君王佩戴〇带、手持榛木手杖,是用丧礼的态度来对待它们。因为万物生长是为了养育人类,而它们终结时不可不报答,这也是表示不忘根本。所以说:“这是仁的极致,义的尽处。”
山阴陆氏说:根据记载,君王只是穿着皮弁来祭祀罢了,所谓的素服,大概是去掉了绣有黼纹和丹红色的中衣,不杀生而死,这就是所谓的终结,所以穿着素服来送别它们。〇带在情理上,看到割榛杖在情理上,看到至,因为它们是杀生的,所以用丧礼对待。老子说:战胜之后就用丧礼来对待。〇带变为麻带,榛杖变为桐杖,蜡祭时,用祭服来祭祀是可以的。现在衣服是这样的,这也是仁的极致,义的尽处。黄衣黄冠,天称为〇,〇冠象征它,是朝服;地称为黄,黄冠象征它,是野服。经书说:野夫戴黄冠,野夫只致力于知道地里的事情罢了,黄冠草服。说草服不是斋戒的礼服,〇冠是斋戒的礼服。斋,是朝廷的事情;草,是田野的事情。草,对应艮卦;斋,对应巽卦。草,是晦暗;斋,是光明。
大罗氏,是天子的掌管鸟兽的官员。诸侯向他进贡隶属。戴着草笠而处于至尊之位,这是野服。罗氏献上鹿和女,并告诉客人告知。用来告诫诸侯说:“喜好打猎和喜好女色的人会亡国。”天子种植〇华,不是收敛储藏的种子。
郑氏说:诸侯在蜡祭时,派遣使者戴着草笠,进贡鸟兽。《诗经》说:“那都城的士人,戴着草笠,束着黑帽。”又说:“他们送来的黍饭,他们的草笠用草绳系着。”都是说野人的服饰。告诉客人告知,是告诉使者让他回去,以此告知他的国君,用来告诫他。华是瓜果,又告诉天子只种植〇和瓜果罢了,告诫诸侯不要蓄积储藏蕴藏财利。
孔氏说:“承接上文蜡祭,广泛解释年终蜡祭时的事。《周礼》中罗氏掌管罗网捕鸟,鸟蜡时制作罗襦,指的是细密的罗网。《周礼》不说掌管野兽,这里说野兽,是因为他接受进贡的野兽。四方诸侯有向君王进贡鸟兽的,都归属于大罗氏。使者戴着草笠来到王庭,草笠是野人的服饰,现在年终功成,这是由野人获得的,所以重视这件事而尊崇这种服饰。诏,也是告知的意思。客指进贡鸟兽的使者,罗氏先接受进贡完毕,使者临走时,罗氏又把鹿和女交给使者,宣示天子的诏令,让使者回国告知告诫他的国君,所以说‘告诉客人告知’。喜好打猎和喜好女色的人会亡国,这是宣诏所告知的话。说鹿是田猎所得之物,女是亡国的女俘,并不是每个国家都给予女和鹿。罗氏用鹿和女向使者示意罢了。〇现在的〇言天子只种植〇和瓜果供一时的食用,不是收敛久藏的种子与民争利,让使者回去告知他的国君。”注引《小雅·都人士》、《周颂·良耜》两首诗证明草笠是野人的服饰。
长乐刘氏说:“四方诸侯在仲冬时与天子相会,必定协助他的祭祀。所以他们为蜡祭而狩猎,没有不跟随的。向天子进贡禽兽,就由大罗氏接受。献禽的,是诸侯的卿大夫。戴着草笠而处于至尊之位,野服,是为了表明诸侯及其臣子都穿着野服,驰骋追逐禽兽来协助君王。他们的忠义,也是值得尊崇的。就把它作为礼仪。”既接受了戴草笠的进献,就把鹿和女放在庭院中,并告诉献禽的客人,让他回去告知他的国君,以重申天子的告诫劝勉:‘说喜好游猎而放纵禽兽之荒淫,喜好女色而放纵情欲,是亡国的道路,是天子所不赦免的。’华是瓜果,〇及瓜果,是时鲜之物,不可以从远方带来,不可以收敛储藏。天子种植它们是为了珍贵时新,供奉寝庙,不是为了贪图财利而种植,也是告诫诸侯不要广泛种植,务必收敛以夺取百姓的利益,这也是推己及人示范百姓的道理。”
严陵方氏说:献上鹿不是真的献上鹿,只是献上用来〇鹿的物品罢了。献上女不是真的献上女,只是献上用来装饰女的物品罢了。所谓制作罗襦,是因为喜好打猎、喜好女色的人会亡国,这是告诫的话。献上鹿是用来告诫喜好打猎,献上女是用来告诫喜好女色。五子叙述大禹的告诫说:“内作色荒,外作禽荒,有一于此,未有不亡的。”那么喜好打猎和喜好女色,固然足以亡国,可以作为告诫。罗氏告诫喜好打猎,这是对的,而又告诫喜好女色,是因为它们都是阴事。《周官》中甸师供给野果蓏,先儒说果是桃李之类,蓏是〇瓞之类。大概果就是华结成的果实,蓏就是〇的总称。那里说果蓏,这里说〇华,互相补充。收敛是秋事,储藏是冬事,〇华的种类,只可以供一时的需求,不足以等待长久的使用。而天子种植它们,以示不与民争利。这是告诫诸侯的话。
马氏说:“喜好打猎和喜好女色,不收敛储藏种子,是告诫他们不要贪婪。他的意思是,百姓有一年的辛劳,而有一日的安逸,作为上位者,怎么可以喜好快乐没有满足而淫德不知疲倦呢?他的意思是,
山隂陆氏曰:以天子掌鸟兽之官,是以称大。天子无事与诸侯相见,曰朝。考礼正刑一徳,以尊于天子。今曰草笠而至尊,野服者,则以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故也。然诸侯来曰朝,使其臣来贡,然后曰至尊野服也。则野服虽尊,非服之正。罗氏致鹿与女,周官所谓蜡则作罗襦是也。▯即华也,以告诸侯,故谓之华。曲礼削▯为国君,华之甸师共野果蓏之荐,天子所树者也。为大夫臝之,故▯亦或谓之臝。凡此皆善堕烂不可藏也,故曰不敛藏之种。尔雅云:果臝之实,栝娄。栝娄善藏,言实则与华异。然则▯言华,亦或以此。盖▯果臝之华者。
延平周氏曰:「周官罗氏谓蜡则作罗襦,盖罗则鹿之所以▯者,而襦则女之所衣者也,故致之以戒于诸侯。然戒之必至于歳终者,戒于终所以图其始也。」▯华者不敛藏之种也,树其不敛藏之种者,所以戒聚敛也。
八蜡以记四方,四方年不顺成,八蜡不通,以谨民财也。顺成之方,其蜡乃通,以移民也。既蜡而收,民息己,故既蜡,君子不兴功。
郑氏曰:「四方方有祭也。其方谷不熟,则不通于蜡,使民谨于用财也。」移之,言羡也。《诗》颂丰年曰:「为酒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此其羡之与收,谓收敛积聚也。息民与蜡异,则黄衣黄冠而祭,为腊必矣。
孔氏曰:此论天子蜡祭四方不同丰荒有异,兼记腊祭宗庙息民之事。四方之内,年谷不得和顺成熟,则当方八蜡之神不得与诸方通祭。所以然者,欲使不熟之方万民谨慎财物也。有顺成之方,其蜡之八神乃与诸方通祭,以蜡祭丰饶皆醉饱酒食,使民歆羡也。前文云「黄衣黄冠而祭」,不云腊之与蜡似为一。此文云「既蜡而收民息己」,先蜡后息民,是息民为腊与蜡异也。前「黄衣黄冠」在蜡祭下,故郑知是腊也。「不兴功」谓不兴农功,若土功则《左传》云「龙见而毕务戒事也」,火见而致用,水昏正而栽,日至而毕土功。建亥之月起,日至而毕也。皇氏曰:此一节据诸侯之国而为蜡祭,以记其功。当国不成则不为蜡,成则为蜡。长乐刘氏曰:九州之诸侯保育其民者也,各视其年之丰凶,则蜡之祭有行与不行焉,所以谨民财,不以祭祀伤其衣食也。《易》之《损》曰「▯之用,二簋可用享」,言凶年而约其礼也。顺谓五气时若,成谓九谷皆登。顺成之方,其蜡乃通者,以荅百神,所以致丰穰之劳也。以移民也者,民底厥勤,以至京坻之积,必因祭报以燕劳之所以劝而移之也。易其不勤以为勤,移其心也;易其不足以就有余,移其身也。《大司徒》之职曰:「大荒大札,则令邦国移民通财,舎禁弛力,薄征缓刑。」然则蜡之通不通皆聴命于司徒矣。蜡礼既毕,然后息民之祭行焉。然则党正国索鬼神而祭祀者,蜡也,非其所职焉。其所职者,于蜡之后以礼属其党之民饮酒于序,以正齿位而谓之息民者,息其田野之劳而入于邑居以习礼义,故正其齿位以为庠序之先焉。严陵方氏曰:记四方者,记四方之丰凶也。年不顺成,八蜡不通,此以蜡而记其凶也。顺成之方,其蜡乃通,此以蜡而记其丰也。蜡乃合聚之祭,故因其合聚而收之也。物既收,则民亦息,民息则一岁之事已矣。故曰:「民息,已前言息田夫,此言民息,互相备也。」功者,民力之所致。民息己,故既蜡,君子不兴功。且蜡本以息农夫,则此所言功,止谓农功尔。若夫宫功,则执于建亥之月;土功则毕于建子之月;武功则纉于建丑之月。而既蜡,君子未始不兴功焉。
马氏曰:「四方年不顺成,八蜡不通,所谓黜之也。顺成之方,其蜡乃通,所谓陟之也。」《周礼》党正:「国索鬼神而祭祀,则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以正齿位。及其酒无算,则皆若狂矣。」子贡观于蜡,谓一国之人皆若狂。赐未知其乐,则狂者乃美之之意也。
延平周氏曰:「蜡之所以不通者,谨民财也。谨,犹言节也。蜡之所以通者,敛民之所有余而共其祭也。既蜡,则岁终矣。万物皆收成,而百工
译山阴陆氏说:因为天子掌管鸟兽的官职,所以称为“大”。天子没有政事时与诸侯相见,称为“朝”。考察礼制、端正刑罚、统一德行,以此来尊崇天子。如今说戴着草笠而处于至尊之位,穿着野服,这是因为没有君子就无法治理野人,没有野人就无法供养君子。然而诸侯前来称为“朝”,派遣他们的臣子来进贡,然后才说至尊穿着野服。那么野服虽然尊贵,却不是正规的服饰。罗氏进献鹿和女,就是《周官》所说的“蜡祭时制作罗襦”的意思。〇就是华,用来告知诸侯,所以称为华。《曲礼》说削〇为国君,华之甸师进献野果和瓜类的祭品,这是天子所种植的。为大夫臝之,所以〇有时也称为臝。所有这些果实都容易腐烂,不能收藏,所以说是不收藏的种子。《尔雅》说:果臝的果实,叫栝娄。栝娄善于收藏,说果实则与华不同。那么〇说华,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大概〇是果臝的花。
延平周氏说:“《周官》罗氏说蜡祭时制作罗襦,大概罗是鹿用来〇的东西,而襦是女子所穿的衣服,所以进献这些来警戒诸侯。然而警戒一定要到年终,警戒年终是为了谋划开始。”〇华是不收藏的种子,种植不收藏的种子,是用来警戒聚敛的。
八蜡祭用来记录四方,四方年成不顺遂,八蜡祭就不通行,以此来谨慎民财。年成顺遂的地方,八蜡祭就通行,以此来转移民心。蜡祭结束后收获,百姓休息了,所以蜡祭结束后,君子不兴举工程。
郑氏说:“四方,每方都有祭祀。那方的谷物不成熟,就不与蜡祭相通,让百姓谨慎使用财物。”移,是说多余。《诗经》颂扬丰年说:“酿造美酒和甜酒,进献给祖先,以协调各种礼仪。”这就是多余和收获,收获指收敛积聚。休息百姓与蜡祭不同,那么穿黄衣戴黄冠祭祀,一定是腊祭。
孔氏说:这是论述天子蜡祭四方,因丰歉不同而有差异,兼记腊祭宗庙休息百姓的事情。四方之内,年成谷物不能和顺成熟,那么当方的八蜡之神就不能与其他各方通祭。之所以这样,是想让不丰收地方的万民谨慎财物。有丰收的地方,其蜡祭的八神就与其他各方通祭,因为蜡祭丰饶,大家都酒足饭饱,让百姓羡慕。前文说“穿黄衣戴黄冠祭祀”,不说腊与蜡似乎是一回事。此文说“蜡祭结束后收获,百姓休息”,先蜡祭后休息百姓,说明休息百姓是腊祭,与蜡祭不同。前文“黄衣黄冠”在蜡祭之下,所以郑氏知道是腊祭。“不兴功”指不兴举农事,如果是土木工程,那么《左传》说“龙星出现而结束事务警戒行事”,火星出现而致力使用,水星昏正而种植,冬至而结束土木工程。建亥之月开始,冬至而结束。皇氏说:这一节是根据诸侯之国进行蜡祭,以记录其功绩。当国家不丰收就不进行蜡祭,丰收就进行蜡祭。长乐刘氏说:九州的诸侯是保育百姓的人,各自看年成的丰歉,那么蜡祭就有举行和不举行,以此来谨慎民财,不因为祭祀伤害百姓的衣食。《易经》的《损卦》说“〇的用处,两簋就可以享祭”,说的是凶年而简约礼仪。顺指五气按时节运行,成指五谷都丰收。丰收的地方,其蜡祭就通行,以此来报答百神,所以致送丰穰的劳苦。以转移民心,百姓竭尽勤劳,以至于堆积如山,一定通过祭祀报恩来宴饮慰劳,以此来劝勉和转移他们。改变不勤劳为勤劳,转移他们的心;改变不足为有余,转移他们的身体。《大司徒》的职责说:“大荒大疫,就命令邦国迁移百姓互通财物,免除禁令松弛劳役,减轻赋税缓刑。”那么蜡祭的通与不通都听命于司徒了。蜡礼结束后,然后休息百姓的祭祀才举行。那么党正国索鬼神而祭祀的,是蜡祭,不是他的职责。他的职责是,在蜡祭之后以礼仪召集党中的百姓在序饮酒,以端正长幼次序,称为休息百姓,是休息他们田野的劳苦而进入城邑居住以习礼仪,所以端正长幼次序作为庠序的先导。严陵方氏说:记录四方,是记录四方的丰歉。年成不顺遂,八蜡不通,这是用蜡祭记录凶年。丰收的地方,其蜡祭就通行,这是用蜡祭记录丰年。蜡祭是合聚的祭祀,所以趁着合聚而收获。物品既收获,百姓也休息,百姓休息则一年的事情就结束了。所以说:“百姓休息,已。”前文说休息田夫,此文说百姓休息,互相补充。功,是民力所致的。百姓休息了,所以蜡祭结束后,君子不兴举工程。而且蜡本来是为了休息农夫,那么这里所说的功,只指农功。如果是宫室工程,则在建亥之月执行;土木工程则在子月结束;武功则在丑月继承。而蜡祭结束后,君子未尝不兴举工程。
马氏说:“四方年成不顺遂,八蜡不通,这就是所谓黜退。丰收的地方,其蜡祭就通行,这就是所谓升进。”《周礼》党正:“国家搜索鬼神而祭祀,就以礼仪召集百姓在序饮酒,以端正长幼次序。等到酒喝得没有限制,就都像发狂一样。”子贡观看蜡祭,说一国的人都像发狂。赐不知道他们的快乐,那么发狂的人就是赞美之意。
延平周氏说:“蜡祭之所以不通,是为了谨慎民财。谨慎,就是节制的意思。蜡祭之所以通,是收敛百姓的多余之物来共同祭祀。蜡祭结束后,就是年终了。万物都收获,而百工”
山隂陆氏曰:「言记以不忘,四方百物之功。司勲曰:『凡有功者,铭书于王之大常,祭于大烝,以谨民财,以移民也。礼以谨之,乐以移之。』既蜡而收,民息己;春播种之民作,秋收敛之民息。」
沙随程氏曰:「圣人治神人之道,以为茍旷其职,如神者亦不敢不致罚也。然则四方年不顺成之所,八蜡不通者,亦变置社稷之意,非区区为民财不足而谨之也。唐礼:蜡祭年不顺成,则绌其方守之神也。此古礼之存者,犹可攷也。」
南丰曽氏曰:博士和岘言,蜡始伊耆,而三代有嘉平、清祀、蜡祭之名,蜡腊之利,名也。汉乗火徳,以戌日为腊,腊接也,言新故相接,故田猎取禽以报百神,享宗庙,旁及五祀,以致孝尽防。魏晋同之。唐以土王,贞观之际,尚用前寅蜡,百神夘日祭社,辰日腊宗庙。至开元始定礼制,三祭皆于腊辰,以应土徳,议者是之。宋兴,推应火行,以戌日为腊,而独以前七日辛卯蜡,不应于礼,请如开元事,蜡百神,祀社稷,享宗庙,同用戌腊,如礼便。制曰:可【巩本朝政要防】
恒豆之菹,水草之和,气也。其醢,陆产之物也。加豆,陆产也。其醢,水物也。笾豆之荐,水土之品也。不敢用常,防味而贵多品,所以交于神明之义也,非食味之道也。郑氏曰:「此谓诸侯也。天子朝事之豆,有昌本、麋臡、茆菹、麏臡;馈食之豆,有葵菹、蠃醢、豚拍、鱼醢。其余则有杂错云也。」非食味之道,言礼以异为敬。
孔氏曰:「自此至后,断也。」一节緫明祭祀笾豆酒醴莞簟尊彞醯醢鸾刀所用之冝。恒豆谓朝事及馈食恒常所荐之豆,所盛之菹是水草和美之气,若昌本茆菹是也。其所盛之醢,陆地所产之物也。加豆谓祭末酳尸之后,其菹陆地产生之物而为之,若葵菹豚拍之属是也。加豆所盛之醢,用水中之物,若蠃醢鱼醢是也。郑知此谓诸侯,以其与周礼天子豆物不同也。天子朝事之豆有昌本麋臡茆菹麏臡,与此经同,其菁菹鹿臡菁菹非水物,与此经异也。天子馈食之豆有葵菹蠃醢豚拍鱼醢,与诸侯加豆不同。其天子加豆有芹菹兎醢深蒲醓醢箈菹鴈醢笋菹鱼醢,芹菹与深蒲及箈菹等非陆产也,鹿与醓醢非水物也,与此经异也。郑緫云:「其余则有杂错,是天子与诸侯异也。」其笾豆所荐之物,或水或土所生品类也。前唯言豆,此连言笾者,笾是配豆之物,所盛亦有水土所生也。所荐之物不敢用常防美味,贵其多有品类,言物多而味不美也。所以交接神明之义,取恭敬质素,非如人事饮食美味之道也。
横渠张氏曰:「古亦有燕器,祭必为笾豆簠簋者,非圣人不能为也。盖欲异其器而不通防用,又欲其器之盛物之丰,且令人持之专敬。」
严陵方氏曰:恒豆,谓所常进之豆。加,谓于所常进而有加者。以恒而对加,则加为暂;以加而对恒,则恒为朝事馈食矣。菹,腌菜也;醢,肉醤也。上言「恒豆之菹」,则知「加豆之陆产」亦菹也。上言「陆产之物」,则知下言「水物」即水产也。上言「水草之和气」,则知下之所言皆和气也。常所食者皆防而不敬,故谓之常。防,谓交于神明者在诚而不在味,故曰「非食味之道也」。义,言其所冝;道,言其所由。篇首言笾豆之实,此言荐者实,言实之于中;荐,言荐之于上。
延平周氏曰:「朝事与馈食之豆,非无陆产之物也。以水草之和气者为主,加豆非无水草之和气也。以陆产者为主。」
山隂陆氏曰:「恒豆举茆菹、麏臡,故曰恒豆之菹,水草之和气也。其醢,陆产之物也。加豆举笋菹、鱼醢,故曰加豆陆产也,其醢水物也。」
先王之荐,可食也,而不可耆也;卷冕路车,可陈也,而不可好也;武壮而不可乐也;宗庙之威,而不可安也;宗庙之器,可用也,而不可便其利也。所以交于神明者,不可以同于所安乐之义也。
郑氏曰武万舞也
孔氏曰:此緫明祭祀之物,不可同于寻常安乐之义也。祭祀荐羞质而无味,不可歆嗜;衮冕路车尊严,不可寻常乗服以为荣好也。
译山阴陆氏说:“记载是为了不忘,四方百物的功绩。《周礼·夏官·司勋》说:‘凡是有功劳的人,将功绩铭刻书写在君王的大旗上,在大烝祭时祭祀,以此来谨慎地管理民财,以此来教化百姓。用礼来谨慎地约束,用乐来教化改变。’既举行蜡祭并收获,百姓就休息了;春天播种时百姓劳作,秋天收获时百姓休息。”
沙随程氏说:“圣人治理神灵与人的方法,认为如果荒废了职责,即使是神灵也不敢不施加惩罚。那么,四方年成不顺的地方,八蜡祭不能通行的情况,也是更换社稷神位的用意,不仅仅是因为民财不足而谨慎对待。唐代礼制规定:蜡祭时如果年成不顺,就贬黜该方守护的神灵。这是古代礼制中留存下来的,还可以考证。”
南丰曾氏说:博士和岘说,蜡祭始于伊耆氏,而夏商周三代有嘉平、清祀、蜡祭的名称,蜡、腊的差别,在于名称不同。汉朝承继火德,以戌日为腊日,“腊”意为接续,是说新旧相接,所以田猎获取禽兽来报答百神,享祭宗庙,旁及五祀,以此来尽孝道和防范灾祸。魏晋两代与此相同。唐朝以土德王天下,贞观年间,仍然沿用以前的寅日蜡祭,卯日祭社,辰日腊祭宗庙。到了开元年间才开始确定礼制,三种祭祀都在腊辰举行,以应合土德,议论的人认为这是正确的。宋朝兴起,推演应合火行,以戌日为腊日,却单独以前七日的辛卯日举行蜡祭,不符合礼制,请求像开元年间那样,蜡祭百神,祭祀社稷,享祭宗庙,都使用戌日腊祭,这样符合礼制就便利了。皇帝下诏说:可以。【巩本朝政要防】
恒豆中的菹,是水草和谐之气。其中的醢,是陆地出产的东西。加豆,是陆地出产的东西。其中的醢,是水里的东西。笾豆所进献的,是水土的品类。不敢用平常的食物,防止美味而贵在品类多,这是与神明交往的意义,不是品尝美味的道理。郑氏说:“这是指诸侯。天子朝事之豆,有昌本、麋臡、茆菹、麏臡;馈食之豆,有葵菹、蠃醢、豚拍、鱼醢。其余的则有杂错。”所谓“非食味之道”,是说礼以不同表示敬意。
孔氏说:“从这一节到后面,是断句。”这一节总说祭祀时笾、豆、酒、醴、莞、簟、尊、彝、醯、醢、鸾刀使用的适宜之处。恒豆指朝事及馈食时常进献的豆,所盛的菹是水草和谐之气,如昌本、茆菹之类。所盛的醢,是陆地出产的东西。加豆指祭末酳尸之后,其菹是陆地出产的东西制成的,如葵菹、豚拍之类。加豆所盛的醢,用水中的东西,如蠃醢、鱼醢之类。郑氏知道这是指诸侯,因为这与《周礼》中天子豆中的物品不同。天子朝事之豆有昌本、麋臡、茆菹、麏臡,与此经文相同,其菁菹、鹿臡、菁菹不是水物,与此经文不同。天子馈食之豆有葵菹、蠃醢、豚拍、鱼醢,与诸侯加豆不同。天子加豆有芹菹、兔醢、深蒲、醓醢、箈菹、雁醢、笋菹、鱼醢,芹菹与深蒲及箈菹等不是陆产,鹿与醓醢不是水物,与此经文不同。郑氏总说:“其余则有杂错”,这是天子与诸侯不同的地方。笾豆所进献的东西,或是水或土所生的品类。前面只说豆,这里连带说笾,是因为笾是配合豆的东西,所盛的也有水土所生的。所进献的东西不敢用平常防止美味,贵在多有品类,是说物品多而味道不美。所以交接神明的意义,取恭敬质朴,不像人事饮食追求美味那样。
横渠张氏说:“古代也有燕饮的器具,祭祀必定使用笾、豆、簠、簋,不是圣人不能做到。大概是想使器具不同而不混用,又想让器具盛装的东西丰盛,并且让人持守专一恭敬。”
严陵方氏说:恒豆,指经常进献的豆。加,指在经常进献的基础上有所增加。以恒对比加,那么加就是暂时的;以加对比恒,那么恒就是朝事和馈食了。菹,是腌菜;醢,是肉酱。上面说“恒豆之菹”,就知道“加豆之陆产”也是菹。上面说“陆产之物”,就知道下面说的“水物”即水产。上面说“水草之和气”,就知道下面所说的都是和气。平常所吃的都防止而不恭敬,所以称为常。防止,是说与神明交往在于诚心而不在味道,所以说“非食味之道也”。义,是说它适宜的地方;道,是说它遵循的途径。篇首说笾豆的实物,这里说进献的是实物,说实在于其中;进献,是说进献于上面。
延平周氏说:“朝事与馈食之豆,并非没有陆地出产的东西。以水草和谐之气为主,加豆并非没有水草和谐之气。以陆地出产的东西为主。”
山阴陆氏说:“恒豆列举茆菹、麏臡,所以说恒豆之菹,是水草和谐之气。其中的醢,是陆地出产的东西。加豆列举笋菹、鱼醢,所以说加豆是陆地出产的东西,其中的醢是水里的东西。”
先王进献的食物,可以吃,但不值得贪恋;卷冕路车,可以陈列,但不值得喜好;威武雄壮但不值得快乐;宗庙的威严,但不值得安逸;宗庙的器具,可以使用,但不值得贪图其便利。所以与神明交往的东西,不可以与所安乐的意义相同。
郑氏说:武,是万舞。
孔氏说:这总说祭祀的物品,不可以与寻常安乐的意义相同。祭祀进献的食物质朴而没有味道,不值得歆羡贪嗜;衮冕路车尊严,不可以寻常乘坐服用以为荣好。
武是万舞大武,以示壮勇之容,不可常娱乐也。宗庙尊严肃敬,不可寝处其中以自安;宗庙之器共事神明,不可因便以为私利。严陵方氏曰:水土之属,谓若笾豆之实,水土之品,可食之以为礼,而不可供嗜欲之求;卷冕龙衮也,路车即大路也,可陈之以为仪,而不可资玩好之用。武舞执干戚以为勇壮之容,而非所以乐其情焉;宗庙奉鬼神以示威灵之居,而非所以安其身焉。祭器不若燕器之利而便于用,安乐者谓所安而乐之也,若可耆可好之类是矣。此言先王之荐可食而不可耆,则知后之所言▯酒明水与夫太羮皆不可耆;言路车可陈而不可好,则知素车之乗亦不可好也;言宗庙之器可用而不可便其利,则知防布幂与夫蒲越稾鞂皆不可便其利也。前緫其略,后别其详。
译“武”是万舞中的《大武》,用来展示壮勇的仪容,不可以经常用来娱乐。宗庙庄严肃穆,不可以睡卧其中以求自安;宗庙的祭器是用来侍奉神明的,不可以因方便而据为私利。严陵方氏说:水土之类,比如笾豆中的祭品,是水土的佳品,可以食用以行礼,却不能满足嗜欲的追求;卷冕龙衮,路车就是大路,可以陈列以作为仪制,却不可以作为玩赏喜爱的用途。武舞手持干戚以表现勇壮之容,而不是用来愉悦情感;宗庙供奉鬼神以显示威灵所在,而不是用来安顿身体。祭器不像宴饮之器那样便利好用,安乐是指使人安适快乐的东西,比如可嗜可好之类。这里说先王进献的食物可以食用却不可贪嗜,那么就知道后面所说的〇酒、明水以及太羮都不可贪嗜;说路车可以陈列却不可喜好,那么就知道乘坐素车也不可喜好;说宗庙的祭器可以使用却不可图其便利,那么就知道防布幂以及蒲越、稾鞂也都不可图其便利。前面总括其大略,后面分别其详情。
山隂陆氏曰:「宗庙之威,亦释大武。若言宗庙之威,不应衍而字。」
酒醴之美,▯酒、明水之尚,贵五味之本也。黼黻文绣之美,防布之尚,反女功之始也。莞簟之安,而蒲越稾鞂之尚,明之也。大羮不和,贵其质也。大圭不琢,美其质也。丹漆雕几之美,素车之乗,尊其朴也。贵其质而已矣。所以交于神明者,不可同于所安防之甚也。如是,而后宜。郑氏曰:「尚质贵本,其至如是,乃得交于神明之宜也。」明水,司烜以隂鉴所取于月之水也。蒲越稾鞂,借神席也。明之者,神明之也。琢,当为篆字之误也。几,谓漆饰沂鄂也。
孔氏曰:此明祭祀所用之物尚质贵本。▯酒谓水也。陈列酒尊之时,明水在五齐之上,▯酒在三酒之上。尊尚其古,故设尊在前。幂人云:防布幂八尊。礼器云:犠尊防布鼏,是防布之尚也。凡常所居,下莞上簟;祭天则蒲越稾鞂之尚,是神明矣。雕谓刻镂,言寻常车以丹漆雕饰之,为沂鄂;而祭天以素车之乗者,尊其朴素,贵其质而已矣。此一句包上酒醴以下诸事,言祭祀之时不重华饰,惟贵质素而已。以其交接神明,不可同于寻常身所安防之甚也。尚质尚俭,如是而后得交神明之义。
横渠张氏曰:「明水饮之祖,毛血食之祖,所以反始也。」长乐陈氏曰:「礼之初,有明水而已。明水而后有▯酒,▯酒而后有五齐,五齐而后有三酒。至于三酒,则事神与人者备矣。又有六饮,所以纯乎人而致养焉。」明水者,隂鉴以取于月之水也。▯酒者,黒黍和于水之酒也。考之此经,则酒与醴固不同,而▯酒、明水亦异也。合之以为一则非矣。
金华唐氏曰:周礼有明水而无▯酒,则明水即▯酒也。司烜氏掌以夫燧取明火于日,以鉴取明水于月,以共祭之明齍、明烛。共明水,大司宼奉其明水火,皆言明水而不言▯酒,则明水、▯酒之非二物可知也。郊特牲言酒醴之美,▯酒、明水之尚,非以▯酒、明水为二物也。加于齐则谓之明水,加于酒则谓之▯酒。且玉藻曰:「凡尊必尚▯酒」,而不曰尚明水,▯酒则明水之与▯酒决非二物。
严陵方氏曰:夫味以淡为本,感于咸,作于酸,化于苦,穷于甘,变于辛。▯酒、明水则淡而无味,故曰贵五味之本也。黼作斧形,其色则白与黒;黻则两已相弗,其色则黒与青,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以天地之文作于东南,成于西南,故也。缋则五采之所防,绣则五采之所刺。言文则章可知,言绣则缋可知。是皆色之美者也。布之精者升多而宻,粗者升少而防。女功之作始于粗,久而后至于精,故▯雄曰:「雾縠之组丽,女功之蠧矣。」以防布之尚,故曰反女功之始也。明之也者,谓其洁着之也。若▯酒、明水之类,莫非明之也。于蒲、越、稾、鞂言之者,以其无余义故也。味之贵者莫如淡,大羮则以淡为质而已。物之美者莫如玉,大圭则以玉为质而已。素车之乗,即前所谓乗素车是也。尊无非贵也,朴无非质也。故下緫而言之,则曰贵其质而已矣。前曰不可同于所安乐之义,此曰不可同于所安防之甚乐,犹有义焉。防则甚矣。
山隂陆氏曰:「贵其质也,言贵不言美。大羮▯酒可以言贵,不可以言美。尊其朴也,变美言尊朴之名。尊老子曰:『朴虽小,天下不敢臣』。不言以直不可也,据不可以同于所安乐之义也。」
延平周氏曰:「安防之甚,不止于安乐之义。故于先王之荐之类,则言安乐之义;于酒醴之美,则言安防之甚。大圭不琢,固已美矣。故大羮则言贵其质,大圭则言美其质。质未至于朴,故于素车则特言朴。」
礼记集说卷六十六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礼记集说》>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集说卷六十七 宋 卫湜 撰
鼎俎竒而▯豆偶,隂阳之义也。黄目郁气,之上尊也。黄者,中也;目者,气之清明者也。言酌于中而清明于外也。郑氏曰:「牲阳也,庶物隂也。黄目,黄▯也。周所造于诸侯为上也。」
孔氏曰:案《宗伯》云“以
译山阴陆氏说:“宗庙的威严,也体现在释大武的礼仪中。如果说宗庙的威严,就不应该衍生出‘字’的说法。”
酒醴的美好,〇酒、明水的崇尚,是因为重视五味之本。黼黻文绣的美好,防布的崇尚,是因为回归女功的起始。莞簟的安适,而蒲越稾鞂的崇尚,是为了彰显神明。大羹不加调和,是因为重视它的质朴。大圭不加雕琢,是因为赞美它的质朴。丹漆雕几的美好,乘坐素车,是因为尊重它的朴素。只是重视它的质朴罢了。用来与神明交往的东西,不能等同于日常安居防护的极致。像这样,然后才适宜。郑氏说:“崇尚质朴、重视根本,达到如此程度,才符合与神明交往的适宜。”明水,是司烜氏用阴鉴从月亮中取来的水。蒲越稾鞂,是借给神明坐的席子。明之,就是使之显明于神明。琢,应当是篆字的误写。几,是指漆饰的沂鄂。
孔氏说:这是阐明祭祀所用的物品崇尚质朴、重视根本。〇酒指的是水。陈列酒尊的时候,明水在五齐之上,〇酒在三酒之上。尊崇崇尚古制,所以设置尊在前。幂人说:用防布覆盖八尊。《礼器》说:犠尊用防布覆盖,这是崇尚防布。凡是日常居住,下面是莞席,上面是簟席;祭祀上天则崇尚蒲越稾鞂,这是为了彰显神明。雕是指刻镂,说平常的车用丹漆雕饰,做成沂鄂;而祭祀上天乘坐素车,是尊重它的朴素,只是重视它的质朴罢了。这一句概括了上面酒醴以下诸事,说祭祀的时候不重视华丽的装饰,只是重视质朴而已。因为与神明交接,不能等同于日常身体安居防护的极致。崇尚质朴、崇尚节俭,像这样然后才符合与神明交往的意义。
横渠张氏说:“明水是饮用的始祖,毛血是食用的始祖,这是为了返归本源。”长乐陈氏说:“礼的初始,只有明水。有了明水之后才有〇酒,有了〇酒之后才有五齐,有了五齐之后才有三酒。到了三酒,侍奉神明和人的物品就完备了。又有六饮,这是纯粹为了人而提供滋养的。”明水,是用阴鉴从月亮中取来的水。〇酒,是黑黍和水混合酿成的酒。考察这部经典,那么酒与醴本来不同,而〇酒、明水也是不同的。把它们合二为一是错误的。
金华唐氏说:《周礼》有明水而没有〇酒,那么明水就是〇酒。司烜氏掌管用夫燧从太阳取明火,用鉴从月亮取明水,用来供给祭祀的明齍、明烛。供给明水,大司寇捧着明水火,都说明水而不说〇酒,那么明水、〇酒不是两种东西就可以知道了。《郊特牲》说酒醴的美好,〇酒、明水的崇尚,并不是把〇酒、明水当作两种东西。加在齐上就称为明水,加在酒上就称为〇酒。况且《玉藻》说:“凡是尊一定要崇尚〇酒”,而不说崇尚明水,〇酒那么明水与〇酒决不是两种东西。
严陵方氏说:味道以淡为本,受咸味感应,由酸味兴起,由苦味转化,以甘味为极致,由辛味变化。〇酒、明水则淡而无味,所以说重视五味之本。黼做成斧形,它的颜色是白与黑;黻则是两个己字相背,它的颜色是黑与青,青与赤称为文,赤与白称为章。以天地的文采兴起于东南,完成于西南,所以如此。缋是五种色彩所绘制的,绣是五种色彩所刺制的。说了文就知道章,说了绣就知道缋。这些都是颜色的美好。布的精细者升数多而密,粗劣者升数少而疏。女功的制作始于粗劣,久而久之才达到精细,所以〇雄说:“雾縠的组丽,是女功的蛀虫了。”因为崇尚防布,所以说回归女功的起始。明之,是说使之洁净显著。像〇酒、明水之类,没有不是使之显明的。在蒲、越、稾、鞂上说的,是因为它们没有其他含义的缘故。味道中贵重的没有比淡更甚的,大羹则以淡为质朴而已。物品中美好的没有比玉更甚的,大圭则以玉为质朴而已。乘坐素车,就是前面所说的乘坐素车。尊无非是贵重,朴无非是质朴。所以下面总括来说,就说只是重视它的质朴罢了。前面说不能等同于安居乐业的含义,这里说不能等同于安居防护的极致快乐,还有意义。防就是极致了。
山阴陆氏说:“重视它的质朴,说贵而不说美。大羹〇酒可以说贵,不可以说美。尊重它的朴素,改变美字而用尊朴的名称。尊老子说:‘朴虽小,天下不敢臣’。不说以直不可,是根据不能等同于安居乐业的含义。”
延平周氏说:“安居防护的极致,不止于安居乐业的含义。所以在先王进献之类,就说安居乐业的含义;在酒醴的美好,就说安居防护的极致。大圭不加雕琢,本来已经很美了。所以大羹就说重视它的质朴,大圭就说赞美它的质朴。质朴还没有达到朴素,所以在素车就特别说朴素。”
礼记集说卷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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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集说卷六十七 宋 卫湜 撰
鼎俎奇而〇豆偶,是阴阳的意义。黄目郁气,是上等的尊。黄,是中;目,是气的清明。说从中酌取而清明于外。郑氏说:“牲是阳,庶物是阴。黄目,是黄〇。周代在诸侯中所造的是上等。”
孔氏说:案《宗伯》云“以
天产作隂徳”,注云:“天产者,动物,谓六牲之属。动物故为阳也。庶物虽出于牲体,杂以植物相和,非复牲之全体,故为隂也。”黄▯以黄金镂其外以为目,因取名也。贮郁鬯酒,故云“郁气”也。祭祀时列之最在诸尊之上,故云“上”也。黄是中方色,目是气之清明者也。酒在尊中而可斟酌,示人君虑于祭事,必斟酌尽于中也。目在尊外而有清明,示人君行祭必外尽清明洁净也。案《明堂位》云:“周以黄目”,是周所造也。天子则黄▯之上有鸡▯、鸟▯,备前代之器。诸侯但有黄▯,故云“于诸侯为上”也。
译“天产作阴德”,注解说:“天产,指动物,即六牲之类。动物属阳。各种物品虽然出自牲体,但掺杂植物相调和,已不再是牲体的全部,所以属阴。”黄目,是用黄金镂刻其外部作为眼睛,因此得名。它用来盛放郁鬯酒,所以说“郁气”。祭祀时排列在所有酒尊之上,所以说“上”。黄色是中央之色,眼睛是气的清明之处。酒在尊中可供斟酌,表明君主考虑祭祀之事,必须斟酌得恰到好处。眼睛在尊外而显得清明,表明君主举行祭祀必须对外做到清明洁净。查《明堂位》说:“周代用黄目”,这是周代所制造的。天子的黄目之上还有鸡目、鸟目,备齐前代的礼器。诸侯只有黄目,所以说“在诸侯中为最上”。
长乐陈氏曰:「先王制器,或逺取诸物,或近取诸身。其取之也有义,其用之也以类。鸡、鸟、虎、蜼之▯,取诸物也;斚、耳、黄、目,取诸身也。」
严陵方氏曰:「以金目为饰,故谓之黄目。以实郁鬯而贵臭,故曰郁气之上尊而谓之尊者,以居其所而賛者从者,有尊之义故也。」司尊▯掌六尊六▯之位,而黄▯处其四,此乃言上尊者,以尊时之所上而已。目之精水也,其光火也。以水为体,故其气清;以火为用,故其气明。《玉藻》言「视容清明」,是已。是以《诗》云:「瑟彼玉瓒,黄流在中。」郁在中而以瓒酌之,盖酌于中也,直达于外焉,盖清明于外也。夫孝子将祭,虚中以治之,此非酌于中之义乎?至于不御内,不听乐,不饮酒,不茹荤,此非清明于外之义乎?
延平周氏曰:司尊▯之职,秋尝冬烝,祼用斚▯,黄▯,黄▯即黄目郁气之上尊也。盖万物之于冬,则反于土而复于本,反于土则终矣,故饰用黄。此坤所以至于上六,始曰天▯而地黄,复于本则可以自见,故饰用目。此复所以小而辨于物。然《周礼》谓之▯,此谓之尊,何也?盖以▯对尊,则▯为常,尊为变;以尊对▯,则尊为尊,▯为卑。及离而言之,则尊与▯一也。
山隂陆氏曰:「黄目,▯目也。气之清明者也。于斚▯为上,据此司尊▯,尊先大▯,先小。」
祭天,埽地而祭焉,于其质而已矣。醯醢之美,而煎盐之尚贵,天产也。割刀之用,而鸾刀之贵,贵其义也。声和而后断也。
孔氏曰:「此所论亦尚质,反贵天产及声和之义。余物皆人功和合为之,盐则天产自然,故云贵天产也。煎者,煎此自然之盐,链治之也。设之于醯醢之上,故云尚割刀之用。必用鸾刀,贵其声和之义,取其鸾铃之声,宫商调和而后断割其肉也。」
严陵方氏曰:「盐非煎以链治之则不成,故谓之煎盐。天官盐人之所掌,祭祀共其苦盐、散盐。然醯人、醢人所共,未尝不以祭祀为主。则醯醢之羙,祭祀非不用也,特非其所尚尔。夫刀能制断,莫非义也。独鸾贵其义者,贵其义之和而已。」
长乐陈氏曰:「何休曰:鸾刀,宗庙割切之刀。环有和铃,有鸾。考之《诗》《礼》,曰:『和鸾雝雝』,曰:『登车闻和鸾之声』。有鸾必有和,鸾在前,和在后。《诗》有言『鸾镳』,有言『八鸾』,则和可知;有言『和铃』,则鸾可知。然则何休言鸾刀之制,盖有所授耳。夫和非断,则牵;断非和,则刿。故天以秋肃物,而和之以兑;圣人以义制物,而和之以仁。鸾刀以和济割,亦此意也。《易》曰:『利物足以和义【礼书】
冠义》始冠之缁布之冠也。大古冠布,齐则缁之。其緌也,孔子曰:「吾未之闻也。」冠而敝之,可也。
郑氏曰:「始冠三加,先加缁布冠也。大古无饰,非时人緌也。」《杂记》曰:「大白缁布之冠不緌。」大白即大古白布冠,今丧冠也。齐则缁之者,鬼神尚幽闇也。唐虞以上曰大古,冠而敝之,此重古而冠之耳。三代改制,齐冠不复用,以白布冠质,以为丧冠。
孔氏曰:「自此至治天下也一节,緫明尊卑加冠,因明官爵及礼义之意。此緫论初冠之义,以仪礼有士冠礼,此说其义,故云冠义。下篇有燕义、昏义,与此同。大古之时,其冠唯用白布,常所冠也。若其齐戒,则染之为缁。今始冠重古,故先冠之也。古礼布冠不合有緌,而后世加緌,故记者云其緌也。引孔子之言,谓未闻缁布冠有緌之事。冠而敝之者,言缁布冠初加暂用,冠之罢,冠则敝弃之可也。以其古之齐冠,后世不复用也。下云三王共皮弁素积,故郑注云:『唐虞以上曰大古,与易之大古别也。』案皇氏曰:『郑云杂记缁布冠无緌,而玉藻云缁布冠缋緌者,此经所论谓大夫士,故缁布冠无緌。诸侯则位尊尽饰,故有緌也。』」
延平周氏曰:齐则缁之以幽思也。末世缁布冠加之以緌,孔子以为吾未之闻。然非天子不议礼,虽孔子亦不得不从当世之所尚。则冠之加緌虽非礼,但冠而弃之可也。
译长乐陈氏说:“先王制作器物,有的从远处取法于外物,有的从近处取法于自身。它们取法于物是有义理的,使用它们也是依据类别。鸡、鸟、虎、蜼等形象,是取法于外物;斚、耳、黄、目等名称,是取法于自身。”
严陵方氏说:“用金色的目作为装饰,所以称为黄目。因为盛放郁鬯酒而崇尚香气,所以说郁气之上尊而称为尊者,是因为它居于其所,赞颂者跟从者,有尊贵的意义。司尊彝掌管六尊六彝的位置,而黄彝居其四,这是说上尊,是因为尊崇当时所崇尚的罢了。目是精水,它的光是火。以水为体,所以它的气清;以火为用,所以它的气明。《玉藻》说‘视容清明’,就是这个意思。所以《诗经》说:‘瑟彼玉瓒,黄流在中。’郁鬯酒在其中,用玉瓒舀取它,大概是从中间舀取,直达于外,大概是清明于外。孝子将要祭祀,虚怀以治之,这不是从中间舀取的意义吗?至于不御内,不听乐,不饮酒,不茹荤,这不是清明于外的意义吗?”
延平周氏说:司尊彝的职责,在秋尝冬烝时,祼礼使用斚彝、黄彝,黄彝就是黄目郁气之上尊。大概万物在冬天,就返归于土而回复到根本,返归于土就终结了,所以装饰用黄色。这就是坤卦到了上六,开始说天玄而地黄,回复到根本就可以自见,所以装饰用目。这就是复卦小而辨别于物。然而《周礼》称为彝,这里称为尊,为什么呢?大概以彝对尊,则彝为常,尊为变;以尊对彝,则尊为尊,彝为卑。等到分开来说,则尊与彝是一样的。
山阴陆氏说:“黄目,是彝目。是气之清明的。在斚彝中为上,据此司尊彝,尊先大彝,先小。”
祭祀天,扫地而祭,在于其质朴罢了。醯醢的美味,而煎盐的尚贵,是天产。割刀的作用,而鸾刀的贵,是贵其义。声音和谐而后断割。
孔氏说:“这里所论述的也是崇尚质朴,反而贵在天产及声和的意义。其他物品都是人工和合制成的,盐则是天产自然,所以说贵天产。煎,是煎这自然的盐,冶炼治理它。设在醯醢之上,所以说尚割刀之用。必须用鸾刀,贵其声和的意义,取鸾铃之声,宫商调和而后断割其肉。”
严陵方氏说:“盐不经过煎炼治理就不能成,所以称为煎盐。天官盐人所掌管,祭祀供给苦盐、散盐。然而醯人、醢人所供给的,未曾不以祭祀为主。那么醯醢的美味,祭祀不是不用,只是不是所崇尚罢了。刀能制断,无非是义。唯独鸾刀贵其义,是贵其义之和谐罢了。”
长乐陈氏说:“何休说:鸾刀,是宗庙割切的刀。环上有和铃,有鸾。考察《诗》《礼》,说:‘和鸾雝雝’,说:‘登车闻和鸾之声’。有鸾必有和,鸾在前,和在后。《诗》有言‘鸾镳’,有言‘八鸾’,则和可知;有言‘和铃’,则鸾可知。那么何休说鸾刀的形制,大概有所传授。和而不断,则牵;断而不和,则刿。所以天以秋肃物,而和之以兑;圣人以义制物,而和之以仁。鸾刀以和济割,也是这个意思。《易》说:‘利物足以和义【礼书】
《冠义》开始说冠礼,先加缁布冠。太古冠布,斋戒则染为黑色。它的緌,孔子说:‘我没有听说过。’冠而敝之,可以。
郑氏说:“始冠三加,先加缁布冠。太古无饰,不是时人加緌。”《杂记》说:“大白缁布之冠不緌。”大白就是太古白布冠,现在丧冠。斋戒则染为黑色的,鬼神崇尚幽暗。唐虞以上曰太古,冠而敝之,这是重古而冠之。三代改制,斋冠不再用,以白布冠质,作为丧冠。
孔氏说:“从这到治天下也一节,总明尊卑加冠,因明官爵及礼义之意。这总论初冠之义,因为仪礼有士冠礼,这说其义,所以说冠义。下篇有燕义、昏义,与此同。太古之时,其冠唯用白布,常所冠也。如果斋戒,则染之为缁。现在始冠重古,所以先冠之。古礼布冠不合有緌,而后世加緌,所以记者云其緌也。引孔子之言,谓未闻缁布冠有緌之事。冠而敝之者,言缁布冠初加暂用,冠之罢,冠则敝弃之可也。因为古之斋冠,后世不复用。下云三王共皮弁素积,所以郑注云:‘唐虞以上曰太古,与易之太古别也。’案皇氏曰:‘郑云杂记缁布冠无緌,而玉藻云缁布冠缋緌者,此经所论谓大夫士,所以缁布冠无緌。诸侯则位尊尽饰,所以有緌也。’”
延平周氏说:斋戒则染为黑色以幽思。末世缁布冠加之以緌,孔子以为吾未之闻。然而非天子不议礼,虽孔子亦不得不从当世之所尚。那么冠之加緌虽非礼,但冠而弃之可也。
故曰:「冠而敝之可也。」盖敝有弃意。严陵方氏曰:缁布之冠,大古尚质,而未闻有緌。末世寖文,乃加緌尔。《玉藻》言「缁布冠缋緌」者,兼末世言之也。孔子未尝闻其緌者,指盛世言之也。
译所以说:“戴上帽子后把它弄破旧是可以的。”大概“敝”字含有抛弃的意思。严陵方氏说:缁布冠,在上古时代崇尚质朴,未曾听说有垂饰。到了末世逐渐讲究文饰,才加上垂饰。《玉藻》中说“缁布冠有彩绘的垂饰”,是兼及末世而言的。孔子未曾听说有垂饰,是指盛世而言的。
马氏曰:「冠者,礼之始,而嘉事之重者也。其数见于《士冠礼》,于此则言其义也。故曰《冠义》。緌者,冠之饰。山隂陆氏曰:「据此有两《冠义》,《冠礼》亦取此篇。然则后所谓《冠义》,又其后人拾其余也。」
适子冠于阼,以着代也。醮于客位,加有成也。三加弥尊,喻其志也。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郑氏曰:「阼者,东序,少此近主位也。每加而有成人之道,成人则益尊,醮于客位,尊之也。三加者,始加缁布冠,次皮弁,次爵弁。冠益尊,则志益大也。冠而字之者,重以未成人之时呼之。」
孔氏曰:案《士冠礼》,“冠者在主人之少北,是近主位也。其庶子则冠于房户外,南面,客位,谓户牖之间,南面。此谓适子。若夏、殷醮用酒,每一加则一醮于客位。周则用醴,三加毕乃一醮于客位。其庶子则皆醮于房户外也。”三加者,晓喻冠者之志意,令益大也。初加缁布冠,欲其尚质重古;次加皮弁,欲其行三王之徳;后加爵弁,欲其行敬事神明,是志益大。案《冠礼》既冠见母毕,立于西阶东南面,賔东面,字之曰“伯某甫”,是冠而字之也。难未成人之时呼其名,故以字代之。郑注重“难”也。
严陵方氏曰:「冠者,成人之服;阼者,主人之阶。成人则将代父而为之主,故冠于阼以着代。着则所以明之也。醮则以酒泽之也。每一加则一醮,盖酒所以飨賔客之物,故醮于客位。冠于阼,则是以主道期之也;醮于客位,则是以賔礼崇之也。以其有成人之道,故以是礼加之,故曰『加有成』也。然缁布之麤,不若皮弁之精;皮弁之质,不若爵弁之文。故曰『三加弥尊』,服弥尊则志宜弥大,故曰『喻其志』也。以冠礼考之,非特冠弥尊而衣也,屦也亦弥尊;非特衣屦弥尊,至于祝辞、醮辞亦然。所以喻其志,则一而已。」
延平周氏曰:「皮弁,天子视朝之皮弁也;爵弁,天子戎事之韦弁也。皮弁之色白,白则喻其自洁而有所受;韦弁之色赤,赤则天道下降于南方之色,而喻其将出而与物酬酢也。以视朝之服,而对于戎事之服,戎事为大,故曰『三加弥尊』,喻其志也。然士之冠而用天子之弁服,可乎?夫冠、昏,人道之大,先王欲重其礼,虽士之贱,亦不嫌与天子同服。故始冠而用爵弁,其犹始昬而用角枕欤?《诗》曰:『角枕粲兮』,盖言新昬者也。而《周官·玉府》于王之丧则共角枕,此所以知先王欲重其礼,故虽士之微,亦不嫌与天子同服也。」
山隂陆氏曰:「此记适子有故而醮,若无故有冠。醴无冠醮,士冠礼是也。醴礼简,醮礼繁。醮用酒,醴用醴。醴在房内,醮在房外。醴脯醢而已,醮有折俎。」
新安朱氏曰:「此本无『适子』字,加『有成』也在『弥尊』字下,冠而下有『己』字,敬其名作『成人之道』,盖传诵之譌也。」
委貎,周道也;章甫,殷道也;母追,夏后氏之道也。周弁,殷冔,夏收,三王共皮弁素积。
郑氏曰:「委貎,章甫,母追常所服以行道之冠也。或谓委貎为▯冠也。周弁,殷冔,夏収,齐所服而祭也。三王共皮弁素积,不易于先代。」
孔氏曰:「三代常服之冠,俱用缁布,而其形自殊。周为委貎之形,殷则为章甫之形,夏则为母追之形。委,安也,言所以安正容貎;章,明也,殷质言所以表明丈夫;母▯,声追犹堆也。夏后氏质,以其形名之。郑注:『行道,谓养老燕饮、燕居之服。若视朝行道,则皮弁也。』此云委貎,《仪礼记》称▯冠,故郑云委貎,或为▯冠也。郑注《冠礼记》云:『弁名出于槃,槃大也,言所以自光大;冔名出于怃幠,覆也,言所以自覆饰也;收言所以收敛发也。』其制之异,亦未闻。皮弁素积,以其质素,故三王同服,无所改易。」
严陵方氏曰:「委貎,章甫,母追,即初加之缁布冠是矣。弁冔収,即三加之爵弁是矣。皮弁素积,即再加之皮弁是矣。周尚文,故曰『委貎,周道也』。皮弁则以白鹿皮为之,素积则以素为裳。言裳则衣可知,裳必
译马氏说:“冠礼是礼仪的开端,也是嘉礼中最为重要的。其具体仪节在《士冠礼》中多有记载,而这里则阐述其意义。所以称为《冠义》。緌是冠的装饰。山阴陆氏说:‘根据此篇可知有两篇《冠义》,《冠礼》也采用了这一篇。那么后来所说的《冠义》,又是后人拾取剩余部分而成的。’
嫡长子在东阶行冠礼,是为了彰显继承父位。在客位行醮礼,是为了表示加冠已成。三次加冠越来越尊贵,是为了晓喻其志向。加冠后赐以表字,是为了尊重其名。
郑氏说:“阼是东阶,因为靠近主人的位置。每次加冠都含有成人的道理,成人则更加尊贵,在客位行醮礼,是表示尊敬。三次加冠,第一次加缁布冠,第二次加皮弁,第三次加爵弁。冠越尊贵,则志向越远大。加冠后赐字,是因为难以在未成年时直呼其名。”
孔氏说:查考《士冠礼》,“冠者在主人的少北,是靠近主人位置。庶子则在房户外行冠礼,面朝南,客位,指户牖之间,面朝南。这里说的是嫡长子。如果夏、殷时期用酒行醮礼,每加一次冠就在客位行一次醮礼。周代则用醴,三次加冠完毕后才在客位行一次醮礼。庶子则都在房户外行醮礼。”三次加冠,是为了晓喻冠者的志向,使其更加远大。初加缁布冠,是希望他崇尚质朴、重视古制;次加皮弁,是希望他践行三王的德行;后加爵弁,是希望他恭敬地侍奉神明,这就是志向更加远大。查考《冠礼》,加冠完毕拜见母亲后,站在西阶东南面,宾客东面,赐字说“伯某甫”,这就是加冠后赐字。难以在未成年时直呼其名,所以用字来代替。郑玄注重“难”字。
严陵方氏说:“冠是成人的服饰;阼是主人的台阶。成人后将代替父亲成为主人,所以在阼阶行冠礼以彰显继承。彰显是为了明示。醮是用酒来润泽。每加一次冠就行一次醮礼,大概因为酒是用来款待宾客的物品,所以在客位行醮礼。在阼阶行冠礼,是用主人的道理来期望他;在客位行醮礼,是用宾客的礼节来尊崇他。因为他有成人的道理,所以用这些礼节加在他身上,所以说‘加有成’。然而缁布冠的粗陋,不如皮弁的精良;皮弁的质朴,不如爵弁的文饰。所以说‘三加弥尊’,服饰越尊贵则志向应当越远大,所以说‘喻其志’。以冠礼来考察,不仅是冠越来越尊贵,衣服、鞋子也越来越尊贵;不仅是衣服鞋子越来越尊贵,至于祝辞、醮辞也是如此。用来晓喻其志向,道理是一致的。”
延平周氏说:“皮弁,是天子视朝时穿的皮弁;爵弁,是天子从事军事时穿的韦弁。皮弁的颜色是白色,白色则晓喻其自我洁净而有所承受;韦弁的颜色是红色,红色是天道下降于南方的颜色,而晓喻其将外出与万物应酬。以视朝的服饰,对应军事的服饰,军事更为重大,所以说‘三加弥尊’,晓喻其志向。然而士人行冠礼而使用天子的弁服,可以吗?冠礼、婚礼,是人道中的大事,先王想要重视其礼节,即使是士人地位卑微,也不忌讳与天子同服。所以初冠而使用爵弁,这就像初婚而使用角枕一样吗?《诗经》说:‘角枕粲兮’,大概是说新婚的。而《周官·玉府》记载在天子丧礼中提供角枕,由此可知先王想要重视其礼节,所以即使士人地位卑微,也不忌讳与天子同服。”
山阴陆氏说:“此篇记载嫡长子有故而行醮礼,若无故则行冠礼。醴礼无冠醮,士冠礼即是如此。醴礼简略,醮礼繁复。醮用酒,醴用醴。醴在房内,醮在房外。醴只有脯醢而已,醮则有折俎。”
新安朱氏说:“此篇本无‘适子’二字,‘加有成’在‘弥尊’二字之下,‘冠而’之下有‘己’字,‘敬其名’作‘成人之道’,大概是传诵中的错误。”
委貌,是周代的制度;章甫,是殷代的制度;母追,是夏后氏的制度。周代的弁,殷代的冔,夏代的收,三代都共用皮弁和素积。
郑氏说:“委貌、章甫、母追是日常出行时所戴的冠。有人说委貌就是圜冠。周弁、殷冔、夏收,是斋戒祭祀时所戴的冠。三代都共用皮弁素积,没有改变前代的制度。”
孔氏说:“三代日常所戴的冠,都用缁布,但其形状各自不同。周代为委貌的形状,殷代为章甫的形状,夏代为母追的形状。委,是安的意思,说用来安正容貌;章,是明的意思,殷代质朴,说用来表明丈夫;母追,声音像堆。夏后氏质朴,以其形状命名。郑玄注:‘行道,指养老宴饮、闲居时的服饰。如果视朝出行,则穿皮弁。’这里说委貌,《仪礼记》称为圜冠,所以郑玄说委貌,或为圜冠。郑玄注《冠礼记》说:‘弁名出于槃,槃大也,说用来自我光大;冔名出于怃幠,覆也,说用来自我覆盖装饰;收说用来收敛头发。’其形制的差异,也没有听说过。皮弁素积,因为其质朴素雅,所以三代同服,没有改易。”
严陵方氏说:“委貌、章甫、母追,就是初加的缁布冠。弁、冔、收,就是三加的爵弁。皮弁素积,就是再加的皮弁。周代崇尚文饰,所以说‘委貌,周道也’。皮弁是用白鹿皮制成的,素积是用素布做的裳。说裳则可知上衣,裳必
疉幅,故谓之积。▯雄所谓『襞幅为裳』是矣。服其服,将以行是道,故每以道言之。」
译将布幅折叠,所以称之为积。〇郑玄所说的“折叠布幅做成下裳”是对的。穿着这种服饰,是为了践行这种道理,所以常常用“道”来指称它。
延平周氏曰:「委貎章甫冔,収命以意,母追与弁命以形,三代不同者,所以趣时也。皮弁素积,三代共之者,立本也。盖反弁素积,上古之服。」
马氏曰:「始加、三加皆不同,而再加之冠则三王共之者,其义各有所主也。若其制,则未之闻,阙之可也。」
无大夫冠礼,而有其昬礼。古者五十而后爵,何大夫冠礼之有?诸侯之有冠礼,夏之末造也。
郑氏曰:「言年五十乃爵为大夫也。其有昬礼,或改取也。夏初以上,诸侯虽有幼而即位者,犹以士礼冠之,亦五十乃爵命也。至衰末,未成人者多见簒弑,乃更即位,则爵命之以正君臣,而有诸侯之冠礼。」
孔氏曰:二十而冠,五十而爵为大夫,故无大夫冠礼。然四十强而仕,亦应无士冠礼,而云有者,立礼悉用士为正,所以五等并依士礼冠子也。若试为大夫者,亦用士礼,故郑注《冠礼》记云:「周之礼,年未五十而有贤才者,试以大夫之事,犹服士服,行士礼也。」三十而昬,五十乃为大夫,亦应无大夫昬礼,而云有者,是改取也。诸侯之有冠礼,夏之末造者,言夏初以前,诸侯未有冠礼,与士冠同;夏末以来,诸侯有冠礼,与士礼异,故《大戴礼》有《公冠》篇,加▯冕为四加也。此经直明诸侯,不云天子,又下云「天子之元子犹与士同」,则天子与士异也。然则天子冠礼,其来已久,但无文以言之。《玉藻》云:「▯冠朱组缨,天子之冠也。」郑注云:「始冠之冠,是天子别有冠礼。」
贾氏曰:「案丧服,大夫为兄弟之长殇,降服小功。郑云:『谓为士若不仕者』,明其或亦为大夫,则不为殇而降也。盖小记云:『丈夫冠而不为殇』,此兄殇者既有徳行,年未二十而得为大夫,则是大夫亦不以二十而始冠也【仪礼疏】
新安朱氏曰:「引丧服之文,见大夫而有兄殇,又其兄若为大夫,则不降服。则知其身与兄皆未二十矣。是不必五十乃为大夫也。盖其得为大夫之时,已治成人之事,或已因丧而冠,如《家语》所说人君之例,故不待二十而冠也。贾意当是如此。然则亦为继世为大大夫者言耳,非谓以贤才而选者也。」
石林叶氏曰:「自此至徳之杀也,见于仪礼士冠礼之末,其文前后相错,自郑氏以来不能了,故学者至今惑之。」此専为士冠礼言也,诸侯天子无焉。所以仪礼击于本篇之末:「天下无生而贵者,谓天子之元子与大夫之子也。」后世有未冠而为大夫者,故言「以官爵人徳之杀也」。诸侯天子君薨,虽未冠必即位,则生而贵矣,不可与士比,故言「继世以立诸侯,象贤也」。举诸侯则天子可知。一加而冠缁布,再加而冠皮弁,三加而冠爵弁,士服也,然后谓之士。此天子元子与大夫之子所同者也。男子二十而冠,大夫五十而后爵,盖未有大夫而始冠者,此大夫所以无冠礼也。诸侯天子既冠而即位,固已同于士礼矣,未冠而即位,则既为诸侯天子,何「缁布、皮弁、爵弁」之云?则冠礼无复施,安得复有公侯之冠礼?此所以为夏之末造也。郑氏谓诸侯虽父死年未及五十,亦服士服行士礼,五十乃命。古礼虽不可尽见,然天子诸侯固未尝以年断。审如其说,不幸有未冠而立,立未及五十而死,则终身不得为诸侯天子乎?此理之必不然者也。
严陵方氏曰:「古者诸侯无冠礼,盖天子之元子犹士也,况诸侯乎?皆用士冠礼而已。父在则为士,父殁则代为君。以彼年未冠而父殁者,不可以居诸侯之位而用士礼,故至夏末有诸侯冠礼。然则诸侯之有冠礼,为未冠而父没者造之也。」
延平周氏曰:「冠不再昬,不一,故大夫无冠礼而有昬礼。天子之元子,其礼犹止于士而已,何诸侯冠礼之有?特夏之末造也。然自夏以降,不特诸侯有冠礼而已,盖天子之元子、诸侯之世子皆用士之冠礼。果元子、世子之年未及冠,而天子崩、诸侯薨,则元子、世子亦有君道,而复用士礼可乎?」故《玉藻》云:「▯冠朱组缨,天子之冠也;缁布冠缋緌,诸侯之冠也。」盖言此也。
天子之元子
译延平周氏说:“委貌、章甫、冔,是依据心意来命名;毋追、弁,是依据形制来命名。三代不同的原因,是为了顺应时势。皮弁和素积,是三代共同使用的,这是确立根本。大概反皮弁和素积,是上古的服饰。”
马氏说:“始加、三加的冠饰都不同,而再加的冠却是三王共用的,这是因为它们的意义各有侧重。至于它们的具体形制,则未曾听闻,存疑不论是可以的。”
没有大夫的冠礼,却有大夫的昏礼。古时候五十岁才授予爵位,哪里会有大夫的冠礼呢?诸侯有冠礼,是夏朝末期才创设的。
郑氏说:“意思是说年满五十才授予大夫的爵位。之所以有昏礼,或许是因为改娶。夏朝初期以前,诸侯即使年幼即位,仍然用士的礼仪行冠礼,也是五十岁才授予爵位。到了衰败末期,未成年的篡弑者多见,于是他们改行即位,就授予爵位以确立君臣名分,从而有了诸侯的冠礼。”
孔氏说:“二十岁行冠礼,五十岁授予大夫爵位,所以没有大夫的冠礼。然而四十岁壮年出仕,按理也应该没有士的冠礼,但说有的,是因为确立礼仪都以士为正统,所以五等爵位都依照士的礼仪为儿子行冠礼。如果试任大夫的,也使用士的礼仪,所以郑玄注《冠礼》记时说:‘周朝的礼仪,年龄未满五十而有贤才的,试任大夫的事务,仍然穿着士的服饰,行士的礼仪。’三十岁行昏礼,五十岁才成为大夫,按理也应该没有大夫的昏礼,但说有的,是因为改娶。诸侯有冠礼是夏朝末期创设的,是说夏朝初期以前,诸侯没有冠礼,与士的冠礼相同;夏朝末期以来,诸侯有冠礼,与士的礼仪不同,所以《大戴礼记》有《公冠》篇,加冕冠作为第四加。这段经文只说明诸侯,不说天子,又下文说‘天子的嫡长子仍然与士相同’,那么天子就与士不同了。那么天子的冠礼,起源已经很久,只是没有文字记载而已。《玉藻》说:‘冕冠配朱红色组缨,是天子的冠饰。’郑玄注说:‘始加的冠,是天子的冠饰,这说明天子另有冠礼。’”
贾氏说:“查考丧服制度,大夫为兄弟中的长殇降服小功。郑玄说:‘是指为士或不仕者’,这说明他有时也是大夫,就不为殇而降服了。大概《小记》说:‘男子行冠礼后就不算殇’,这位兄长虽为殇但已有德行,年龄未满二十却已担任大夫,那么大夫也不是等到二十岁才开始行冠礼的。”【仪礼疏】
新安朱氏说:“引用丧服的条文,表明大夫有长殇的兄长,如果他的兄长也是大夫,就不降服。由此可知他们自身和兄长都未满二十岁。这说明不必等到五十岁才成为大夫。大概他们成为大夫的时候,已经处理成年人的事务,或者已经因丧事而行冠礼,如《家语》所说国君的条例,所以不等到二十岁就行冠礼了。贾公彦的意思应当是这样。那么这也是为世袭的大夫说的,不是说因贤才而被选拔的。”
石林叶氏说:“从‘自此’到‘德之杀也’,见于《仪礼·士冠礼》的末尾,其文字前后交错,自郑玄以来不能理清,所以学者至今困惑。”这是专为士的冠礼说的,诸侯和天子没有这种情况。所以《仪礼》在本篇末尾说:“天下没有生来就尊贵的人,指的是天子的嫡长子和大夫的儿子。”后世有未行冠礼就成为大夫的,所以说“以官爵人的德行之减损”。诸侯和天子君主去世,即使未行冠礼也必须即位,那么就是生来尊贵了,不能与士相比,所以说“世袭而立诸侯,是效法贤人”。举出诸侯那么天子就可以知道了。一加冠缁布冠,再加冠皮弁,三加冠爵弁,这是士的服饰,然后才称为士。这是天子嫡长子和大夫的儿子所相同的。男子二十岁行冠礼,大夫五十岁才授予爵位,大概没有成为大夫后才行冠礼的,这就是大夫没有冠礼的原因。诸侯和天子既行冠礼后即位,本来已经与士的礼仪相同了,未行冠礼而即位,那么既然已经是诸侯和天子,哪里还说“缁布、皮弁、爵弁”呢?那么冠礼就不再施行,怎么能再有公侯的冠礼呢?这就是夏朝末期创设的原因。郑玄说诸侯即使父亲去世年龄未满五十,也穿着士的服饰行士的礼仪,五十岁才授予爵位。古礼虽然不能全部看见,但天子和诸侯本来不曾以年龄作为断限。如果真的如他所说,不幸有未行冠礼就即位,即位未满五十岁就去世的,那么终身就不能成为诸侯和天子吗?这在道理上必然不是这样的。
严陵方氏说:“古时候诸侯没有冠礼,大概天子的嫡长子还如同士,何况诸侯呢?都使用士的冠礼而已。父亲在世就是士,父亲去世就继承君位。对于那些年龄未行冠礼而父亲去世的,不可以居于诸侯之位而使用士的礼仪,所以到夏朝末期有了诸侯的冠礼。那么诸侯有冠礼,是为未行冠礼而父亲去世的人创设的。”
延平周氏说:“冠礼不再行昏礼,不重复,所以大夫没有冠礼而有昏礼。天子的嫡长子,其礼仪还只限于士,哪里会有诸侯的冠礼呢?只是夏朝末期创设的。然而自夏朝以来,不只是诸侯有冠礼而已,大概天子的嫡长子、诸侯的世子都使用士的冠礼。如果嫡长子、世子年龄未满冠礼,而天子崩逝、诸侯薨逝,那么嫡长子、世子也有君道,再使用士的礼仪可以吗?”所以《玉藻》说:“冕冠配朱红色组缨,是天子的冠饰;缁布冠配绘纹缨,是诸侯的冠饰。”大概说的就是这个。
天子的嫡长子
郑氏曰:「储君副主,犹云士也。明人有贤行着徳,乃得贵也。继世以立诸侯,象贤者子孙,常能法其先父徳行也。以官爵人,徳之杀言,徳益厚,爵益尊也。」
孔氏曰:「继世以立诸侯,此释夏末以来有诸侯冠礼之意。以官爵人,徳之杀也。明所以无大夫冠义也。言官爵之授,随徳隆杀也。大夫以上,虽以徳授爵,犹无冠礼;士又徳薄而无爵也。」
讲义曰:「谓天下无生而贵者,欲其修徳以继统之意也。」
严陵方氏曰:「嗣诸侯者有冠礼,嗣大夫则无之。」者,盖诸侯继世以立,大夫以官爵之,而不继世,故也。诸侯必继世以立,所以象贤;大夫不继世,为其徳之杀也。延平周氏曰:「继世以立诸侯,象其祖考之贤也。官有尊卑,徳有大小,故以官爵人,则徳之杀也。」
新安朱氏曰:「自继世以立诸侯,至死无諡。此盖老子不尚贤、贵因任之意。言上古之时,民各推其贤者奉以为君,没则复奉其子以继之,其后遂以为诸侯。然其子之立也,但象似其贤而已,非故择贤而立之也。至于中古,乃在上者择人任官而为之爵等,此则徳之等杀不及上古之时矣。乃至于周,而有諡法,则生而有爵者,死又加諡,此则又其杀也。上古人自立君,故生无爵;中古未有諡法,故虽有爵而无諡。又以申言古今之变也。」
新安王氏曰:「天子之元子,士也。此文繋冠礼下。夫天子元子冠,同于士,其余与士不同。虽君储副,有君父在上,故冠用士礼。所谓无生而贵者也。象,法象也。父祖之贤,子孙能法象之,故使之虽未冠,南面君国。是以诸侯别有冠礼也。爵,言命为大夫也。视诸侯徳有杀,故冠惟士礼与诸侯不同。此言大夫所以无冠礼也。」
死而諡,今也。古者,生无爵,死无諡。
郑氏曰:「古谓殷以前也,大夫以上乃谓之爵,死有諡也。周制,爵及命士虽及之,犹不諡耳。今记时死则諡之,非礼也。」
孔氏曰:「此一经明士礼,此是士冠礼记之文,以士为主。古谓殷以前,士生时爵不及,死不制諡。」
山隂陆氏曰:古谓周时生无爵,▯上文以官爵人,则大夫以上乃谓之爵。今记时死则諡之。案《檀弓》:士之有诔,自鲁庄公始也。则作此记者,鲁庄之后人欤?延平周氏曰:諡者,行之迹。故古者生而有爵,则死乃请諡于天子,而天子命之諡。后世但死则皆有諡,盖未尝请諡于天子,特其自諡耳。故曰「死而諡今也」。新安朱氏说见前。
礼之所尊,尊其义也。失其义,陈其数,祝史之事也。故其数可陈也,其义难知也。知其义而敬守之,天子之所以治天下也。
郑氏曰:「礼所以尊尊,其有义也。政之要,尽于礼之义。此知其义,所以治天下也。」
孔氏曰:「此经因上论冠义,下论昏义,故因上起下,于中说重礼之义。不觧礼之义理,是失其义;唯知布列▯豆,是陈其数。其事轻,故云祝史之事,▯豆事物之数,浅易可布。陈礼之义理,深逺难知。圣人能知其义理而恭敬守之,所以治天下也。」
横渠张氏曰:「今人之祭,但致其事生之礼,陈其数而已。其于接鬼神之道,则未也。祭祀之礼,所緫者博,其理甚深。今人所知者,其数犹不足,又安能达圣人致祭之义?」
严陵方氏曰:经曰「鼎俎竒而▯豆偶,隂阳之义也」。所谓竒偶者,其数也;隂阳者,其义也。能守其义,然后有以制礼;能陈其数,止可与行礼。故《祭统》曰:「明其义者君也,能其事者臣也。」数在外,故可陈;义在内,故难知。然知之矣,而或不能守;守之矣,而或不能敬,则亦未免失其义焉。又何以治天下哉?《中庸》曰:「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正谓是矣。
延平周氏曰:「礼之所以为礼者,礼之义也;而其礼之为礼者,礼之数也。礼之所尊,尊其义,而非尊其数而已也。为祝史者,特知其数耳。其数则礼之文而已,故可知。其义则莫非性命之理,故难知。果知其义,则圣矣。天子所以治天下也。」
马氏曰:有数有义,然后
译郑氏说:“储君作为副主,地位如同士人。表明人要有贤良的品行和显著的德行,才能获得尊贵。世袭继承来确立诸侯,是取法于贤者,因为他们的子孙常常能够效法先父的德行。依据官职来授予爵位,是说德行有厚薄等级,德行越深厚,爵位就越尊贵。”
孔氏说:“‘世袭继承来确立诸侯’,这是解释夏朝末年以来诸侯举行冠礼的缘由。‘依据官职来授予爵位’,是说德行有等级差别。这就明白了为什么没有大夫的冠礼义理。意思是说,官职爵位的授予,是随着德行的隆盛或衰微而决定的。大夫以上的人,虽然凭借德行授予爵位,但仍然没有冠礼;士人德行浅薄且没有爵位。”
讲义说:“这是说天下没有生来就尊贵的人,希望他们修养德行以继承统绪的意思。”
严陵方氏说:“继承诸侯之位的人有冠礼,继承大夫之位的人则没有。”这是因为诸侯是世袭确立的,而大夫是依据官职授予爵位的,并不世袭,所以如此。诸侯必须世袭确立,是为了取法于祖先的贤德;大夫不世袭,是因为他们的德行有等级差别。延平周氏说:“世袭继承来确立诸侯,是取法于祖考的贤德。官职有尊卑,德行有大小,所以依据官职授予爵位,就体现了德行的等级差别。”
新安朱氏说:“从‘世袭继承来确立诸侯’到‘死后没有谥号’,这大概体现了老子不崇尚贤能、重视顺应自然任用的意思。说的是上古时代,百姓各自推举贤能的人奉立为君主,君主去世后,又奉立他的儿子来继承,后来就形成了诸侯。然而他们儿子的确立,只是取法于类似其父的贤德罢了,并不是特意选择贤能的人来确立。到了中古时期,在上位的人选择人来担任官职并授予爵位等级,这德行的等级差别就不如上古时期了。到了周朝,有了谥法,那么生前有爵位的人,死后又加上谥号,这又是德行等级差别的进一步体现。上古的人自己确立君主,所以生前没有爵位;中古没有谥法,所以虽然有爵位却没有谥号。这是用来进一步说明古今变化的。”
新安王氏说:“天子的嫡长子,身份如同士人。这段文字附在冠礼之后。天子的嫡长子行冠礼,与士人相同,其余方面与士人不同。虽然是君主的储君副手,因为有君父在上,所以冠礼采用士的礼仪。这就是所说的没有生来就尊贵的人。象,是效法的意思。父祖的贤德,子孙能够效法,所以让他们即使没有行冠礼,也能南面治理国家。因此诸侯有专门的冠礼。爵,是说任命为大夫。因为大夫的德行比诸侯有等级差别,所以冠礼只采用士礼,与诸侯不同。这是说明大夫为什么没有冠礼。”
死后给予谥号,是现在的做法。古时候,生前没有爵位,死后没有谥号。
郑氏说:“古指的是殷朝以前,大夫以上才称为爵位,死后有谥号。周朝的制度,爵位下延到命士,虽然涉及到了,但仍然不给谥号。现在记载的时代,死后就给予谥号,这不符合礼制。”
孔氏说:“这一节阐明士的礼仪,这是士冠礼记中的文字,以士为主体。古指的是殷朝以前,士人生前爵位不及,死后不制定谥号。”
山阴陆氏说:古指的是周朝时生前没有爵位,〇上文说依据官职授予爵位,那么大夫以上才称为爵位。现在记载的时代死后就给予谥号。查考《檀弓》:士人有诔文,是从鲁庄公开始的。那么撰写这篇记载的人,大概是鲁庄公之后的人吧?延平周氏说:谥号,是行为的痕迹。所以古时候生前有爵位的人,死后才向天子请求谥号,由天子赐予谥号。后世只是死后都有谥号,大概未曾向天子请求谥号,只是自己定谥号罢了。所以说“死后给予谥号是现在的做法”。新安朱氏的说法见前文。
礼所尊崇的,是尊崇它的义理。失去了义理,只陈列那些仪节数目,那是祝官和史官做的事情。所以仪节数目可以陈列,而义理难以知晓。知晓义理并恭敬地遵守它,这是天子用来治理天下的方法。
郑氏说:“礼之所以尊贵,是因为它有义理。政治的要领,都包含在礼的义理中。这就是知晓义理,从而治理天下的原因。”
孔氏说:“这段经文承接上文论述冠礼的义理,下文论述婚礼的义理,所以承上启下,在中间着重论述礼的义理。不理解礼的义理,就是失去了义理;只知道陈列〇豆等器物,就是陈列仪节数目。这些事轻微,所以说那是祝官和史官的事情,〇豆器物的数目,浅显容易陈列。礼的义理,深远难以知晓。圣人能够知晓义理并恭敬地遵守它,所以能治理天下。”
横渠张氏说:“现在的人祭祀,只是致送侍奉生者的礼仪,陈列仪节数目罢了。至于接待鬼神的道理,则还没有做到。祭祀的礼仪,所涵盖的内容广博,其道理很深。现在人所知道的,连仪节数目都不够,又怎么能通达圣人祭祀的义理呢?”
严陵方氏说:经文说“鼎俎是奇数而〇豆是偶数,这是阴阳的义理”。所说的奇偶,是仪节数目;阴阳,是义理。能够遵守义理,然后才能制定礼仪;能够陈列仪节数目,只可以执行礼仪。所以《祭统》说:“明白义理的是君主,能够执行事务的是臣子。”数目在外,所以可以陈列;义理在内,所以难以知晓。然而知道了,却有时不能遵守;遵守了,却有时不能恭敬,那么也难免失去义理。又怎么治理天下呢?《中庸》说:“明白了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理国家难道不像展示在手掌上那样清楚吗?”正是这个意思。
延平周氏说:“礼之所以成为礼,是因为礼的义理;而礼之所以成为礼,是因为礼的仪节数目。礼所尊崇的,是尊崇它的义理,而不是仅仅尊崇它的仪节数目。做祝官和史官的人,只知道仪节数目罢了。仪节数目只是礼的文饰,所以可以知晓。义理无不是性命之理,所以难以知晓。果真知晓义理,就是圣人了。这是天子用来治理天下的方法。”
马氏说:有仪节数目有义理,然后
足以为礼。数者,义之寓;义者,数之意。而其重犹在于意也。先王为礼,未尝不寓之以微妙之意。知其义,则举而错之天下,无难矣。山隂陆氏曰:孔子所谓知其说者之于天下也,其如示诸斯乎?
译这就足以作为礼的准则了。数,是义的寄托;义,是数的内涵。而其中的关键仍然在于内涵。先王制定礼制,没有不寄托微妙内涵的。明白了它的内涵,那么推行并施用于天下,就没有困难了。山阴陆氏说:孔子所说的,懂得礼的内在道理的人对于天下事务,就像展示这个(东西)一样(容易)吗?
延平黄氏曰:「失其义,陈其数,祝史之事也。后世之言礼者,犹陈其数焉。」
新安朱氏曰:「此盖秦火之前,典籍具备之时之语,固为至论。然非得其数,则其义亦不可得而知矣。况今亡逸之余,数之存者不能什一,则尤不可以为祝史之事而忽之也。」
天地合,而后万物兴焉。夫昬礼,万世之始也。取于异姓,所以附逺厚别也。币必诚,辞无不腆,告之以直信。信,事人也;信,妇徳也。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郑氏曰:天地合,而后万物兴焉,目礼之义也。取于异姓,谓同姓则多相亵也。诚信也,腆犹善也。直犹正也,直信二者所以敎妇也。事人,事犹立也。齐谓共牢而食,同尊卑也。齐或为醮。
孔氏曰:「自此至人之序也。论圣人重昬礼之事。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合配,则万物生焉。若夫妇合配,则子▯生焉。此与下昬礼为目,取异姓者所以依附相疏逺之道,厚重分别之义也。币帛必须诚信,使可裁制,勿令虚滥。賔之▯辞,无自谦退,云币不善,不诈饰也。昬礼记云:『辞无不腆,皮帛必可制。』郑注云:『賔不称币不善,是也。』所以币必信,辞必直,欲告戒妇人以正直诚信也。信,事人者,妇人立身之道,非信不立。信,妇徳者,贞信是妇人之徳。」
横渠张氏曰:以义礼言,则妇死不当再娶,夫死不当再嫁。当其初娶时,便期以终身,岂复有再嫁之事?禽兽犹有不再匹者。男子正为无嗣承祭祀之重,犹可再娶,虽再娶尚谓之继室。妇人则虽至穷饿而死,不可也。介甫直谓妇人得再嫁,岂有是理?今于祭祀,凡再娶者,其配并列于人情未安。古者人君自元妃而下,侄娣媵御不复再娶。元妃死则继室摄内事。自卿大夫以下,有▯娶之文,亦必大不得已。盖其始昬,固未尝有约,至于再也不奈何。为承家为祭祀之义大,故再娶也。生而再娶于情固未安,▯而同坎则防尤甚,滋不可也。祔葬祔祭,极至理而论之,止当祔一夫妇之道。是夫止合一娶,妇止合一嫁。今妇人夫死而不可再嫁,如天地之大义然,则夫岂得而再娶?特以重者计之,养亲承家祭祀继续不可废也,故有再娶之理。然其▯其祔,虽为同穴同筵几,譬之人情,一室之中,岂容二妻?故以义断之,唯祔以首娶继室别在一所乃安。又非如侄娣,彼自是妾与适葬者异竁而殊封,是卫人之祔也,离之必也。一穴而异坎为安。石林叶氏曰:宗子虽七十,无无主妇;非宗子虽无主妇可也。此非特赞祭祀,凡大宗之统,其亲者亦不可无也。然则妇人得再嫁乎?据此理,则妇未有二夫者也。然丧服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曰:何以期?贵终也。则继母有再嫁之道矣。然必有故焉。周官媒氏仲春之月,令防男女,无故不用令者罚之。继言司男女之无夫家者。郑氏谓故如鳏寡者。卫世子共伯蚤死,其妻姜氏父母欲夺而嫁之,共姜守义誓而弗许,作《柏舟》诗以自见,孔子取焉,则不再嫁者妇人之义也。有不得已而不得不嫁者,君子亦通之也。
严陵方氏曰:「天地合,万物兴昬。礼之合二姓,盖本于此。有夫妇,然后有父子。父子所以▯世,故曰:『昬礼,万世之始。』必娶异姓,所以附逺;不取同姓,所以厚别。且于逺不附,则人情无以通;于别不厚,则人道无以辨。昬姻者,所以通人情而辨人道而已。币所以将昬姻之意,辞所以通昬姻之情。币必诚者,无饰其意以伪也;辞无不腆者,无致其情以曲也。辞无致其曲,则告之以直故也;币无饰以伪,则告之以信故也。故继言告之以直信,以事人者必以信,而妇人以事人为事,故信为妇徳也。上兼言直,而下不言直者,盖信而无伪,则直在其中矣。不改,谓不改而他适也。以其不可改,故虽夫死不嫁。」
延平周氏曰:「昬之以礼,而告之以信。信则无可变之道,故夫死不嫁。然有不能以自存者,夫死而嫁可也。此共姜之父母欲夺而嫁,诗人有《柏舟》之兴。盖柏虽可以为舟,特非舟之所宜。共姜虽可以嫁,特非
译延平黄氏说:“丧失了礼义,只陈述礼的数目,这是祝官和史官的事情。后世谈论礼的人,仍然只是陈述礼的数目罢了。”
新安朱氏说:“这大概是秦朝焚书之前,典籍完备时的言论,固然是最正确的论断。然而,如果不掌握礼的数目,那么礼的义理也就无法得知了。况且如今是典籍散失之后,存留的礼数不到十分之一,就更不能把它当作祝官史官的事情而忽视它了。”
天地交合,然后万物才兴盛。婚礼,是万世的开始。娶妻要选取异姓,这是为了依附疏远之人,使亲疏之别更加厚重。聘礼必须真诚,言辞没有不美好的,用正直诚信来告诫她。诚信,是侍奉人的道理;诚信,是妇女的德行。一旦与她结为夫妻,终身不再改变。所以丈夫死了,妻子不再改嫁。郑氏说:“天地交合,然后万物兴盛,这是婚礼的意义。选取异姓,是说如果同姓就会多有轻慢亵渎。诚信,就是诚信;美好,就是美好。正直,就是端正。正直和诚信这两者,是用来教育妇女的。侍奉人,侍奉就是立身的根本。齐,指共牢而食,同尊卑。齐,有的版本作醮。”
孔氏说:“从‘天地合’到‘人之序也’,论述圣人重视婚礼的事情。天气下降,地气上升,天地交合匹配,那么万物就生长了。如果夫妇交合匹配,那么子孙就诞生了。这与下文婚礼为目,选取异姓的人,是为了依附疏远之道,厚重分别之义。币帛必须诚信,使其可以裁制,不要虚夸滥造。宾客的言辞,不要自我谦退,说币帛不好,不欺诈修饰。《昏礼记》说:‘言辞没有不美好的,皮帛一定可以裁制。’郑玄注说:‘宾客不称币帛不好,是对的。’所以币帛必须诚信,言辞必须正直,想要告诫妇女以正直诚信。诚信,侍奉人者,是妇人立身的道理,不诚信就无法立身。诚信,妇德者,贞信是妇人的德行。”
横渠张氏说:从义礼来说,丈夫死了不应该再娶,妻子死了不应该再嫁。在当初娶妻时,就期望终身,哪里还有再嫁的事情?禽兽还有不再配对的。男子正因为没有后代继承祭祀的重任,还可以再娶,即使再娶也称之为继室。妇人即使穷饿而死,也不可以。王安石直接说妇人可以再嫁,哪有这种道理?如今在祭祀时,凡是再娶的,其配偶并列,人情上不安。古代君主从元妃以下,侄娣媵御不再娶。元妃死了,继室代理内事。从卿大夫以下,有再娶的记载,也一定是大不得已。大概开始结婚时,本来没有约定,至于再娶无可奈何。为了继承家业、祭祀的意义重大,所以再娶。活着时再娶,在情理上本来就不安,死后同穴则防备尤其严重,更加不可以。祔葬祔祭,从极至理来说,只应当祔一夫妇之道。这是丈夫只合娶一次,妻子只合嫁一次。如今妇人丈夫死了不可以再嫁,如同天地的大义一样,那么丈夫怎么能再娶?只是从重要的方面考虑,养亲、继承家业、祭祀继续不可废弃,所以有再娶的道理。然而他们的祔葬,虽然是同穴同筵几,比照人情,一室之中,岂能容下两个妻子?所以用义理判断,只有祔葬首娶,继室别在一处才安。又不是像侄娣,她们本来就是妾,与正妻葬在不同墓穴而不同封土,这是卫人的祔葬,必须分开。一穴而异坎才安。石林叶氏说:宗子即使七十岁,也不能没有主妇;不是宗子即使没有主妇也可以。这不仅是为了赞助祭祀,凡是大宗的统领,其亲近的人也不能没有。那么妇人可以再嫁吗?根据这个道理,妇人没有两个丈夫的。然而丧服中父亲死了继母改嫁,跟随她的人为她服丧报答。问:为什么服期?因为重视终始。那么继母有再嫁的道理了。然而一定有缘故。《周官》媒氏仲春之月,命令防止男女私奔,没有缘故不听从命令的处罚。接着说管理男女中没有夫家的人。郑氏说缘故如鳏寡者。卫世子共伯早死,他的妻子姜氏父母想夺走她改嫁,共姜守义发誓不允许,作《柏舟》诗以自见,孔子选取它,那么不再嫁是妇人的义理。有不得已而不得不嫁的,君子也通情达理。
严陵方氏说:“天地交合,万物兴盛。婚礼合二姓,大概本于此。有夫妇,然后有父子。父子所以传承世代,所以说:‘婚礼,万世的开始。’必须娶异姓,是为了依附疏远;不娶同姓,是为了厚重分别。而且在疏远的不依附,那么人情无法通达;在分别的不厚重,那么人道无法分辨。婚姻,是用来通达人情而分辨人道的。币帛是用来传达婚姻之意的,言辞是用来通达婚姻之情的。币帛必须真诚,不装饰其意以虚伪;言辞没有不美好的,不致其情以曲折。言辞不致其曲,所以告诫以正直;币帛不装饰以虚伪,所以告诫以诚信。所以接着说告诫以正直诚信,侍奉人者必须以诚信,而妇人以侍奉人为事,所以诚信是妇人的德行。上面兼言正直,下面不言正直,大概诚信而无虚伪,那么正直就在其中了。不改,指不改变而另嫁。因为不可改变,所以即使丈夫死了也不改嫁。”
延平周氏说:“婚礼以礼,而告诫以诚信。诚信就没有可变之道,所以丈夫死了妻子不改嫁。然而有不能自存的,丈夫死了改嫁也可以。这是共姜的父母想夺走她改嫁,诗人有《柏舟》的兴起。大概柏树虽然可以做船,但不是船所适宜的。共姜虽然可以改嫁,但不是
马氏曰:「易」曰:天地絪緼,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与此同意。币者,所以将其昬姻之意;辞者,所以道其昬姻之情。币以将意,则不可以不诚;辞以道情,则不可以不腆。腆之言,厚也。君子无所不用其诚与厚,至于昬礼,则尢甚焉。故曰:「币必诚,辞无不腆。」妇人,事人者也。事人必以信,故体信以为徳,然后可以事人也。《诗》曰:「懿厥哲妇,为枭为鸱;妇有长舌,维厉之阶。」言无信也。一与之齐,则荣辱、贫贱、休戚惟所遇而不择焉,故终身不改。
山隂陆氏曰:此一节至昬礼不贺,亦昬义也。而言昬礼,男子制义礼,妇人之事也。据冠义,始冠缁布之冠也。士冠礼记冠义,昬礼记昬义,以此不腆辞也。凡谦词称不腆,今辞不云不腆,告之以直信也。据聘礼,主人曰不腆句,先君之祧既拚以俟矣。春秋▯曰不腆句,敝器不足辞也。又曰不腆【句】先君之敝器,使下臣致诸执事,以为瑞节,告之以直信者,直告之以信而已。故曰信事人也,信妇徳也。昬礼父命之曰:「戒之敬之,夙夜无违命。」母曰:「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宫事。」所谓
告之以直信也。若信而有从违,则有义存焉,非直信而已。然非妇事,《易》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男子亲迎,男先于女,刚柔之义也。天先乎地,君先乎臣,其义一也。
郑氏曰先谓倡道也
马氏曰:「男子亲迎而男先于女者,刚先于柔之意也。岂独昬姻之际如此?至于天地君臣,其义一也。天则造始,而地则代终;君主乎倡,而臣主乎和。」
山隂陆氏曰:「阳唱而隂不和,男行而女不随,是矣。」
执挚以相见,敬章别也。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父子亲,然后义生。义生,然后礼作。礼作,然后万物安。无别无义,禽兽之道也。
郑氏曰:「挚所奠鴈,言不敢相亵也。人伦有别,则气性醇。禽兽言聚麀之乱,类也。」
孔氏曰:章明也。壻亲迎,入门而先奠鴈,然后与妇相见,是先行敬以明夫妇礼,有分别不妄交亲。
严陵方氏曰:壻先奠鴈,乃与妇相见,所以敬章其有别之道。章则所以明之。《表记》曰:「无辞不相接也,无礼不相见也,欲民之母相防也。」正谓是矣。男女有别,则夫妇之道成。夫妇之道成,然后可以▯世,故有父子之亲焉。上言父子亲,则知下言义生者,谓君臣也。君臣之义,上下之分而已。故义生然后礼作,礼作则上不偪下,下不僭上,故万物安也。其序与《繋辞》所言合。凡此所言,不过有别有义而已。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其以是欤?禽兽有牝牡之合,而无内外之别;有生育之爱,而无上下之义。故曰:「无别无义,禽兽之道也。」马氏曰:「摰者,交接之际,所以致敬。人之私防,莫甚于袵席之上。男女之际,不可不正,故执摰相见,所以敬章别也。」父子相亲,出于天性,自然而曰:「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何也?盖男女无别于内,则夫妇之道丧,而滛辟之罪多,虽父子之亲,亦不可得而亲之也。男女有别,然后父子有相亲之恩。父子有相亲之恩,则必有相亲之义,故义生焉。非特父子之亲如此,推而至于朋友、兄弟、君臣、上下之际,皆有义,则灿然有文以相接。故曰:「义生然后礼作,礼作而贵贱有等,上下有分,此万物所以安也。」自父子相亲推而至于万物安,皆起于男女有别,则袵席之上,不可以不戒也。哀公问政,孔子曰:「夫妇别,父子亲,君臣严,三者正,则庶物从之矣。」与此同意。
延平周氏曰:「始于男女有别,而终至乎万物安者,非礼之妙,孰能与此?」
山隂陆氏曰:章读如章物之章。《春秋》▯曰:男摰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
壻亲御授绥,亲之也。亲之也者,亲之也。敬而亲之,先王之所以得天下也。出乎大门而先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夫也者,夫也。夫也者,以知帅人者也。
郑氏曰
译马氏说:“《易经》说:天地阴阳之气交融,万物因此化育醇厚;男女交合精气,万物因此化生,这与这里的道理相同。聘礼是用来表达婚姻之意的;言辞是用来陈述婚姻之情的。用聘礼来表达心意,就不能不真诚;用言辞来陈述情感,就不能不丰厚。‘腆’的意思是丰厚。君子无处不运用真诚与丰厚,到了婚礼,尤其如此。所以说:‘聘礼必须真诚,言辞无不丰厚。’妇人,是侍奉他人的人。侍奉他人必须以信实,所以以信实作为德行,然后才可以侍奉他人。《诗经》说:‘那聪慧的妇人,却成了枭鸟鸱鸟;妇人长舌善辩,是祸乱的阶梯。’这是说没有信实。一旦与丈夫结为一体,那么荣辱、贫贱、吉凶祸福,只随所遇而不加选择,所以终身不改。
山阴陆氏说:这一节直到‘婚礼不贺’,也是婚礼的意义。而说到婚礼,男子制定义礼,是妇人的事。根据《冠义》,开始加冠时戴的是缁布冠。《士冠礼》记载冠义,《婚礼》记载婚义,因此用‘不腆’这样的言辞。凡是谦辞都称‘不腆’,现在的言辞不说‘不腆’,是用直率信实来告知。根据《聘礼》,主人说‘不腆’,先君的宗庙已经准备好等待了。《春秋》说‘不腆’,是说粗陋的器物不足以作为辞令。又说‘不腆’,先君的粗陋器物,让下臣献给执事,作为瑞节,用直率信实来告知,就是直率地告知信实罢了。所以说信实是侍奉人的,信实是妇人的德行。婚礼上父亲命令说:‘要警惕,要恭敬,早晚不要违背命令。’母亲说:‘要勤勉,要恭敬,早晚不要违背家务。’这就是所谓用直率信实来告知。如果信实中还有顺从与违背,那么其中就含有义理,不仅仅是直率信实了。然而这不是妇人的事,《易经》说:‘妇人贞正吉祥,是从一而终。’夫子制定义理,如果妇人顺从就会凶险。
男子亲自迎娶,男子在女子之前,这是刚柔的道理。天在地的前面,君在臣的前面,其道理是一样的。
郑氏说‘先’是指倡导引导。
马氏说:‘男子亲自迎娶而男子在女子之前,这是刚在先于柔的意思。难道只有婚姻之际如此吗?至于天地君臣,其道理也是一样的。天负责创始,而地负责终结;君主负责倡导,而臣子负责应和。’
山阴陆氏说:‘阳倡导而阴不响应,男前行而女不跟随,这是不对的。’
拿着贽礼相见,是为了恭敬地彰显分别。男女有了分别,然后父子才亲近。父子亲近,然后义理产生。义理产生,然后礼制建立。礼制建立,然后万物安定。没有分别没有义理,是禽兽的行为。
郑氏说:‘贽礼所奠的雁,是说不敢轻慢。人伦有分别,那么气性就醇厚。禽兽说的是聚麀之乱,这是同类。’
孔氏说:章是彰显的意思。新郎亲自迎娶,进门先奠雁,然后与新娘相见,这是先行恭敬以彰显夫妇之礼,有分别而不妄自交亲。
严陵方氏说:新郎先奠雁,然后与新娘相见,是为了恭敬地彰显其有别的道理。章是用来彰显的。《表记》说:‘没有言辞不相接,没有礼节不相见,希望百姓不要互相防备。’正是指这个。男女有别,那么夫妇之道就成就了。夫妇之道成就,然后可以繁衍世系,所以有父子之亲。上面说父子亲近,就知道下面说义理产生的,是指君臣。君臣之义,只是上下的名分罢了。所以义理产生然后礼制建立,礼制建立那么上不逼迫下,下不僭越上,所以万物安定。其顺序与《系辞》所说的相合。凡此所说,不过是分别和义理罢了。人之所以不同于禽兽,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吧?禽兽有牝牡的结合,而没有内外的分别;有生育的爱,而没有上下的义理。所以说:‘没有分别没有义理,是禽兽的行为。’马氏说:‘贽礼,是在交接之际,用来表达恭敬的。人的私欲,没有比床笫之上更严重的了。男女之间,不可以不正,所以拿着贽礼相见,是为了恭敬地彰显分别。’父子相亲,出于天性,自然地说:‘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为什么呢?大概男女在内没有分别,那么夫妇之道就丧失了,而淫邪之罪就多,即使父子之亲,也不可得到亲近。男女有别,然后父子有相亲之恩。父子有相亲之恩,那么必有相亲之义,所以义理产生。不只是父子之亲如此,推广到朋友、兄弟、君臣、上下之间,都有义理,那么就有灿烂的文采来相接。所以说:‘义理产生然后礼制建立,礼制建立而贵贱有等级,上下有分别,这是万物所以安定的原因。’从父子相亲推广到万物安定,都起于男女有别,那么床笫之上,不可以不警惕。哀公问政,孔子说:‘夫妇有别,父子亲近,君臣严肃,这三者端正,那么众物就顺从了。’这与这里的道理相同。
延平周氏说:‘从男女有别开始,最终达到万物安定的,如果不是礼的妙用,谁能做到这个?’
山阴陆氏说:章读如章物的章。《春秋》说:男贽大的用玉帛,小的用禽鸟,用来彰显物品。
新郎亲自驾车并授予绥带,是亲近的意思。亲近的意思,是亲近的意思。恭敬而亲近,是先王所以得到天下的原因。走出大门而先,男率领女,女顺从男,夫妇之义从此开始。妇人是顺从他人的人,年幼顺从父兄,出嫁顺从丈夫,丈夫死了顺从儿子。丈夫,是丈夫。丈夫,是用智慧率领人的人。
郑氏说
:「亲之也者,亲之也。言己亲之所以使之亲己。先王若太王、文王,出乎大门而先者,车居前也。从,谓顺其敎令。夫之言,丈夫也。夫或为傅。」
译亲近他,就是让他亲近自己。说的是自己之所以亲近他,是为了让他亲近自己。先王如太王、文王,走出大门时走在前面的,是因为车子在前面。从,是说顺从他的教令。夫,指丈夫。夫有时也作傅解。
孔氏曰:「案昬礼,妇降自西阶,壻亲御妇车,授绥。是壻亲御授绥也。壻御妇车授绥,欲亲爱于妇,令妇之亲已也。」
严陵方氏曰:「亲御授绥,固所以亲之,然必亲迎,亲御亦所以敬之也。敬所以为义,亲所以为仁。先王之所以得天下者,仁义而已。」
马氏曰:妇人女子,近之则不逊,故不可以不敬之;逺之则怨,故不可以不亲之。敬之者,礼也;亲之者,仁也。爱与敬,先王之所以御妇之道也。二女嫔于虞,文王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此先王所以得天下也。夫主于义,故有所帅,无所从;妇主于听,故有所从,无所帅。夫妇之道,其大概不出于此。故出乎大门,而先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端,基之于此也。妇者,恒其徳者也,有三从之义,无一违之礼。故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夫者,制义者也,制人而不制于人,故曰知帅人者也。知帅人,则非所谓不恒其徳而从妇凶也。
延平周氏曰:「夫者,以知帅人者也。而夫夫亦谓之夫者,大夫以知帅人之大者也。然夫人亦谓之夫,何也?夫人谓之夫,犹后妃谓之后。盖后乃命其夫人以下者,而夫人乃帅其九嫔以下者。」
山隂陆氏曰:「壻亲迎,亲御授绥,咸卦是也。出乎大门而先男帅女,女从男,恒卦是也。」
讲义曰:「夫敬而亲之,先王虽得天下之道,不外乎是。盖齐家、治国、平天下,实出乎一道。《诗》大序所谓『正始之道,王化之基』,是矣。」
盱江李氏曰:「妇人从人者也,从之斯尊之矣。卑其夫,未有能从夫也。夫弱于外,妇强于内,下上其心而莫之制,何所弗及哉!举天下而渐其风,乱矣。王化之存者几何?是故妇人于天家,不可不使之尽礼也。」
▯冕齐戒,鬼神隂阳也。将以为社稷主,为先祖后,而可以不致敬乎?共牢而食,同尊卑也。故妇人无爵,从夫之爵,坐以夫之齿。
郑氏曰:「▯冕,祭服也。隂阳,谓夫妇也。爵,谓夫命为大夫,则妻为命妇。」
孔氏曰:广陈敬事也。▯冕,助祭服。五冕色俱▯,故緫称▯冕。用助祭之服,齐戒自整,勅而亲迎,是敬此夫妇之道,如事鬼神,故云鬼神隂阳也。妻为内主,故有国者是为社稷内主也。
严陵方氏曰:「以交鬼神之道而施诸隂阳之配,固所以致敬也。社稷主者,夫为主于外,妇为主于内,故也。此则主有土者言之。先祖后者,有夫有妇,然后可以▯世,而后其先也。此则通天下言之。牢,谓牲牢也。先王以牢礼为之,等尊卑异焉。而夫妇之礼,则共牢而食者,示同尊卑。夫尊则妇亦尊,夫卑则妇亦卑,故曰同尊卑。尊卑同,故爵齿亦从夫而已。以爵齿各有尊卑故也。《玉藻》曰:「君命屈狄,再命祎衣,一命防衣,士褖衣,」是从夫之爵也。《大▯曰:「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是从夫之齿也。
延平周氏曰:「▯冕,事鬼神之服也。齐戒将以事鬼神者,故昬礼而用▯冕。齐戒者,所以鬼神其隂阳之配也。妇人无爵,而周官内宗,则内女之有爵者;外宗则外女之有爵者,何也?内女之夫即王子弟,而外女之夫即公卿大夫,则其所谓有爵,亦从夫之爵也。」马氏曰:「▯冕齐戒,祭之重者也。以祭之所重而用于昬姻之际,则明其重也。哀公曰:「冕而亲迎,不已重乎?」是也。
山隂陆氏曰:「鬼神,隂阳神明之也。神明之也者,不可同于所安防之甚也。」
器用陶匏,尚礼然也。三王作牢,用陶匏。厥明,妇盥馈舅姑。卒食,妇馂余私之也。舅姑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授之室也。
郑氏曰:「陶匏,大古之礼器也。大古无共牢之礼,三王之世作之而用。大古之器,重夫妇之始也。私之,犹言恩也。授之室,明当为家事之主也。」
孔氏曰:「共牢之时,俎以外其器,但用陶匏。陶是无饰之物,匏非人功所为,乃贵尚古礼之自然也。」厥其也,厥明谓共牢之明日也。明日,妇乃盥馈特豚,舅姑食竟,以余食赐妇,食余曰馂,此示舅姑相防
译孔氏说:“按照昏礼,妇人从西阶走下,新郎亲自驾驶妇人的车,并递上车绳。这是新郎亲自驾车并递上车绳。新郎驾车并递上车绳,是为了亲近喜爱妇人,使妇人亲近自己。”
严陵方氏说:“亲自驾车并递上车绳,固然为了亲近她,但必须亲自迎接,亲自驾车也是为了尊敬她。尊敬是为了体现义,亲近是为了体现仁。先王之所以能得天下,靠的就是仁义。”
马氏说:“对于妇女,亲近了就会不恭敬,所以不能不尊敬;疏远了就会怨恨,所以不能不亲近。尊敬是礼,亲近是仁。爱与敬,是先王驾驭妇人的方法。两个女子嫁给虞舜,文王在妻子身上做出表率,推广到兄弟,进而治理家国,这就是先王得天下的原因。丈夫以义为主,所以有率领人的责任,没有顺从人的义务;妻子以顺从为主,所以有顺从人的义务,没有率领人的责任。夫妇的大道,大概不出于此。所以走出大门时,先是男子率领女子,女子顺从男子,夫妇关系的开端,就奠定于此。妇人,是恒守其德的人,有三从的道理,没有违背的礼节。所以年幼时顺从父兄,出嫁后顺从丈夫,丈夫死后顺从儿子。丈夫,是制定义理的人,支配别人而不被别人支配,所以说他是知道率领别人的人。知道率领别人,就不是所谓不能恒守其德而顺从妇人导致凶险的情况。”
延平周氏说:“丈夫,是知道率领别人的人。而‘夫夫’也被称为‘夫’,是因为大夫是知道率领别人的重要人物。然而‘夫人’也被称为‘夫’,为什么呢?‘夫人’被称为‘夫’,就像后妃被称为‘后’一样。大概‘后’是命令其夫人以下的人,而‘夫人’是率领其九嫔以下的人。”
山阴陆氏说:“新郎亲自迎接,亲自驾车并递上车绳,这是咸卦的道理。走出大门而先是男子率领女子,女子顺从男子,这是恒卦的道理。”
讲义说:“丈夫尊敬并亲近妻子,先王虽然得天下的道理,不外乎此。大概齐家、治国、平天下,实际上出于同一个道理。《诗经》大序所说的‘端正开始之道,是王化的基础’,就是这样。”
盱江李氏说:“妇女是顺从别人的人,顺从她也就是尊重她。轻视她的丈夫,没有能顺从丈夫的。丈夫在外软弱,妇人在内强势,上下颠倒心意而没有人制约,什么事做不出来呢!举天下逐渐形成这种风气,就乱了。王化还能保存多少呢?因此,妇女在皇家,不能不让她尽礼。”
〇冕齐戒,是关乎鬼神阴阳的。将要成为社稷的主宰,成为先祖的后继者,难道可以不致敬吗?共牢而食,是表示同尊卑。所以妇人没有爵位,跟随丈夫的爵位,坐位按照丈夫的年龄次序。
郑氏说:“〇冕,是祭服。阴阳,指夫妇。爵,指丈夫被任命为大夫,那么妻子就是命妇。”
孔氏说:“广泛陈设敬事。〇冕,是助祭的服装。五种冕的颜色都是〇,所以总称〇冕。使用助祭的服装,斋戒自我整肃,告诫并亲自迎接,这是尊敬夫妇之道,如同侍奉鬼神,所以说鬼神阴阳。妻子是内主,所以有国家的人就是社稷的内主。”
严陵方氏说:“用交鬼神的道理来施行于阴阳的配合,固然是为了致敬。社稷主,是指丈夫主外,妇主内,所以这样说。这是对有土地的人说的。先祖后,是有夫有妇,然后可以〇世,然后成为先祖的后继者。这是通天下说的。牢,指牲牢。先王用牢礼来区分尊卑不同。而夫妇的礼节,则是共牢而食,表示同尊卑。丈夫尊贵则妇人也尊贵,丈夫卑贱则妇人也卑贱,所以说同尊卑。尊卑相同,所以爵位和年龄次序也都跟随丈夫罢了。因为爵位和年龄次序各有尊卑的缘故。《玉藻》说:‘君命屈狄,再命祎衣,一命防衣,士褖衣,’这是跟随丈夫的爵位。《大〇》说:‘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这是跟随丈夫的年龄次序。”
延平周氏说:“〇冕,是侍奉鬼神的服装。斋戒将要侍奉鬼神,所以昏礼使用〇冕。斋戒,是为了使阴阳的配合像侍奉鬼神一样。妇人没有爵位,而周官内宗,则是内女中有爵位的;外宗则是外女中有爵位的,为什么呢?内女的丈夫就是王子弟,而外女的丈夫就是公卿大夫,那么她们所说的有爵位,也是跟随丈夫的爵位。”
马氏说:“〇冕齐戒,是祭祀中最重要的。把祭祀中最重的用于昏姻之际,就表明其重要。哀公说:‘戴着冕亲自迎接,不是太隆重了吗?’就是这样。”
山阴陆氏说:“鬼神,是阴阳神明的表现。神明的表现,不能等同于所安防的甚深。”
器用陶匏,是崇尚礼制的表现。三王制作牢礼,使用陶匏。第二天,妇人洗手进献食物给公婆。吃完后,妇人吃剩下的食物,是私恩的表现。公婆从西阶走下,妇人从阼阶走下,是授予她家事的主权。
郑氏说:“陶匏,是大古的礼器。大古没有共牢的礼节,三王之世制作并使用。大古的器物,重视夫妇的开始。私之,犹言恩也。授之室,明确应当成为家事的主宰。”
孔氏说:“共牢的时候,俎以外的器物,只用陶匏。陶是没有装饰的东西,匏不是人工所为,是贵尚古礼的自然。”厥其也,厥明指共牢的第二天。第二天,妇人才洗手进献特豚,公婆吃完后,把剩下的食物赐给妇人,吃剩下的食物叫馂,这是表示公婆相互防范
私之义。案《昬礼》:「既昬之后,夙兴賛见妇于舅姑。妇执笲枣栗,奠于舅席,又执腵脩,奠于姑席。賛者醴妇,妇受醴毕,舅姑共席于奥。妇盥馈特豚,卒食一酳,妇即席馂姑之余,卒食姑酳之。」此士礼也。降自阼阶授之室者,谓适妇也。妇馂余礼毕,舅姑从賔阶而下,妇从主阶而降,是示授室与妇之义也。
译这是关于“私”的含义。查考《昏礼》记载:“婚礼完成之后,次日清晨,赞者引导新妇拜见公婆。新妇手持装有枣和栗子的笲,将其放在公公的席位前;又手持干肉,放在婆婆的席位前。赞者向新妇敬醴酒,新妇饮毕,公公婆婆在室之奥处共坐一席。新妇洗手后献上特豚,吃完后漱口一次,新妇随即就座吃婆婆剩下的食物,吃完后婆婆为她漱口。”这是士阶层的礼仪。从阼阶走下并授予新妇居室的人,指的是嫡妻。新妇吃完剩余食物的礼仪结束后,公公婆婆从宾客阶走下,新妇从主人阶走下,这是表示授予居室给新妇的意义。
延平周氏曰:「陶匏,祭天地之器,而用于昬者,尚礼之至也。凡为人子者,居不处奥,行不中道,立不中门者,以其有父在也。至于冠礼,则冠于阼阶;而昬礼又妇降自阼阶,何也?先王欲隆冠昬之礼,而不嫌于无父,是以有斯须之敬也。」
严陵方氏曰:盥谓盥手,所以致其洁;馈谓特豚,所以致其养。以舅姑之尊,而降自賔阶;以妇之卑,而降自主人之阶者,示授之室而为之主。男以女为室,故以室主之。
山隂陆氏曰:「器用陶匏,礼之近人情者,非其至者也。三王作牢,用陶匏,言三代所不变也。冠礼着代而已,此授之室。」
昬礼不用乐,幽隂之义也。乐,阳气也。昬礼不贺,人之序也。
郑氏曰:「幽深也,欲使妇深思其义,不以阳散之也。」序,犹代也。
孔氏曰:「不用乐者,使其妇深思隂静之义,以脩妇道。阳是动散,用乐则令妇人志意动散也。」
河南程氏曰:「昬礼不用乐,幽隂之义,此说非是。昬礼岂是幽隂?但古人重此大礼,严肃其事,不用乐也。昬礼不贺人之序也,此则得之。」
严陵方氏曰:「昬姻之礼,在子则有代父之序,在妇则有代姑之序,所以不贺则一也。」孔子曰:「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彼言思嗣亲,此言幽隂之义者,盖有所思者,固欲其幽隂也。经云:「齐之▯也,以隂幽思也。」是矣。然《曲礼》言贺取妻,贺其有客而已,故其辞曰:「闻子有客,使某羞。」
延平周氏曰:「冠必至于昬,昬必至于代父者,人之序也。以其序将至于代父,则哀之可也。故不贺。」
马氏曰:「三十而娶,人之次序所当然也,故不贺。」山隂陆氏曰:「昬礼不用乐,幽隂之义,所谓晦时,以此昬礼不贺人之序也。」昬礼执雁,岂亦以此欤?
长乐陈氏曰:「乐由阳来,而声为阳气;礼由隂作,而昬为隂义。故周官大司徒以隂礼敎亲,则民不怨。然则昬之为礼,其隂礼欤?古之制礼者,不以吉礼干凶礼,不以阳事干隂事,则昬礼不用乐,幽隂之义也。昔裴嘉有昬防酒中而乐作,薛方士非之,可谓知其义矣【乐书】
有虞氏之祭也,尚用气、血腥、爓。祭用气也,殷人尚声。臭味未成,涤荡其声。乐三阕,然后出迎牲。声音之号,所以诏告于天地之间也。
郑氏曰:「尚用气,尚谓先荐之爓,或为防涤荡,犹摇动也。」
孔氏曰:自此至篇末,緫论祭祀之事,尚谓贵尚。郑注云:先荐者,对合亨馈孰为先也。血,谓祭初以血诏神于室;腥,谓朝践荐腥肉于堂;爓,谓沈肉于汤,次腥亦荐于堂。《祭义》云:爓祭,祭腥而退,是也。今于堂以血腥、爓三者而祭,并未孰,是用气也。帝王革异,殷不尚气而尚声,谓先奏乐也。不言夏,或从虞也。臭味未成,谓未杀牲也。殷尚声,故未杀牲,先摇动乐声以求神也。阕,止也。奏乐三遍止,乃迎牲入杀。鬼神在天地之间,故用乐之音声号呼告于天地之间,庶神明闻之,是求阳之义也。
严陵方氏曰:「血腥爓三者皆气而已,未尝致味,故曰祭用气也。然爓之气不若腥之全,腥之气不若血之幽,故其序如此。」殷人尚声者,以其自乐始故也。臭未成,以其未用鬯故也。味未成,以其未用牲故也。乐之有声,盖出于虚,涤荡之则存乎其人而已。乐三阕者,以阳成于三故也。三阕则乐成矣,然后出迎牲,所以为尚声欤?「声者,乐之象;音者,声之文;声音之号。虽以求阳为先,然诏告于天地之间,则凡在隂阳之间者,无不求也。」
马氏曰:「有虞氏之意,以为鬼神之所享,在于敬而不在于味。敬之所至,则味有所遗,故祭以血腥为始。」《记》曰:「血祭盛气也。」又曰:「郊血,大飨腥,三献爓,一献孰。」皆不敢用亵味,而贵气也。有虞氏之祭,尚气;殷人从而文之,故尚声乐。由阳来,则凡声皆阳也。盖人之死也,魂气归于天,非求诸阳不足以报其魂也。殷人尚声,所以迎其魂之来也。臭味未成,涤荡其声乐三阕,然后出迎牲,此举其尚声之时也。
译延平周氏说:“陶器和匏器,是祭祀天地所用的器具,却用在婚礼上,这是崇尚礼制的极致表现。凡是做儿子的,居住时不坐在屋内最尊贵的角落,行走时不走道路中间,站立时不站在门道中间,这是因为父亲还在世。到了冠礼,就在东阶行冠礼;而婚礼中,新娘又从东阶走下来,这是为什么呢?先王想要隆重对待冠礼和婚礼,又不让人怀疑是没有父亲在,所以有这短暂的敬意。”
严陵方氏说:“盥是指洗手,用来表达洁净;馈是指特豚(专门准备的猪),用来表达供养。凭借公婆的尊贵,却从宾客的台阶走下来;凭借媳妇的卑下,却从主人的台阶走下来,这是表示授予她居室并让她成为主人。男子以女子为居室之主,所以让她成为居室的主人。”
山阴陆氏说:“器具使用陶器和匏器,是礼制中接近人情的一面,并不是礼制的极致。三王制作牢礼,使用陶器和匏器,说的是三代都不改变这一点。冠礼只是标志着时代的更替,这里授予她居室。”
婚礼不使用音乐,这是幽深阴柔的意义。音乐属于阳气。婚礼不祝贺,这是人的次序。
郑氏说:“幽深,是想要让媳妇深思其中的意义,不被阳气所分散。”次序,就是替代的意思。
孔氏说:“不使用音乐,是让媳妇深思阴静之义,来修习妇道。阳气是动散,使用音乐就会让妇人的意志动散。”
河南程氏说:“婚礼不使用音乐,是幽深阴柔的意义,这种说法不对。婚礼难道是幽深阴柔吗?只是古人重视这个大礼,严肃其事,所以不使用音乐。婚礼不祝贺是人的次序,这一条是对的。”
严陵方氏说:“婚姻之礼,对于儿子来说有替代父亲的次序,对于媳妇来说有替代婆婆的次序,所以不祝贺是一样的道理。”孔子说:“娶媳妇的人家,三天不奏乐,是思念继承亲人。”那里说思念继承亲人,这里说幽深阴柔的意义,大概是有思念的,本来就想让它幽深阴柔。经文说:“斋戒的〇,是用阴幽思。”就是这样。然而《曲礼》说祝贺娶妻,只是祝贺他有宾客罢了,所以辞令说:“听说您有宾客,派我进献食物。”
延平周氏说:“冠礼必定延伸到婚礼,婚礼必定延伸到替代父亲,这是人的次序。因为按照次序将要替代父亲,那么哀悼是可以的。所以不祝贺。”
马氏说:“三十岁娶妻,是人的次序理所应当的,所以不祝贺。”山阴陆氏说:“婚礼不使用音乐,是幽深阴柔的意义,所谓晦暗的时候,因此婚礼不祝贺是人的次序。”婚礼手持大雁,难道也是因为这个吗?
长乐陈氏说:“音乐由阳气而来,声音为阳气;礼制由阴气所作,婚礼为阴义。所以《周官》大司徒用阴礼教导亲人,那么百姓就不会怨恨。那么婚礼作为礼制,它是阴礼吗?古代制定礼制的人,不用吉礼干扰凶礼,不用阳事干扰阴事,所以婚礼不使用音乐,是幽深阴柔的意义。从前裴嘉在婚礼酒席中奏乐,薛方士批评他,可以说他懂得其中的意义了【乐书】
有虞氏的祭祀,崇尚使用气、血腥、爓。祭祀使用气,殷人崇尚声音。气味还没有形成,涤荡其声音。音乐奏完三遍,然后出去迎接牺牲。声音的号呼,是用来在天地之间宣告的。
郑氏说:“尚用气,尚是指先进献爓,或者说是涤荡,犹摇动。”
孔氏说:从这里到篇末,总论祭祀之事,尚是指贵尚。郑注说:先进献,是相对于合烹馈熟而言为先。血,是指祭祀开始时在室内用血诏告神灵;腥,是指早晨进献生肉于堂上;爓,是指把肉沉入汤中,次于腥也进献于堂上。《祭义》说:爓祭,祭腥而退,就是这样。现在在堂上用血腥、爓三者祭祀,都还没有煮熟,是使用气。帝王变革不同,殷人不尚气而尚声,是指先奏乐。不说夏朝,或许是从虞朝。臭味未成,是指还没有杀牲。殷人尚声,所以没有杀牲,先摇动乐声来求神。阕,是停止。奏乐三遍停止,才迎接牺牲进来杀。鬼神在天地之间,所以用乐的声音号呼告于天地之间,希望神明听到,这是求阳的意义。
严陵方氏说:“血腥爓三者都只是气而已,不曾致味,所以说祭祀使用气。然而爓的气不如腥的全,腥的气不如血的幽,所以次序如此。”殷人尚声,是因为从音乐开始。臭未成,是因为没有用鬯。味未成,是因为没有用牲。音乐的声音,大概出于虚空,涤荡它则在于人而已。乐三阕,是因为阳成于三。三阕则乐成了,然后出去迎接牺牲,这是为了尚声吗?“声,是乐的象;音,是声的文;声音的号呼。虽然以求阳为先,然而诏告于天地之间,那么凡在阴阳之间的,没有不求的。”
马氏说:“有虞氏的意思,认为鬼神所享用的,在于敬而不在于味。敬之所至,那么味有所遗,所以祭祀以血腥为始。”《记》说:“血祭盛气也。”又说:“郊血,大飨腥,三献爓,一献孰。”都不敢用亵味,而贵气。有虞氏的祭祀,尚气;殷人从而文饰它,所以尚声乐。由阳而来,那么凡声皆阳。大概人死后,魂气归于天,不求诸阳不足以报其魂。殷人尚声,是为了迎接其魂的到来。臭味未成,涤荡其声乐三阕,然后出去迎接牺牲,这是举其尚声的时候。”
声音之号,所以诏告于天地之间,此举其尚声之意也。鬼神处于天地之间而不可度,声音之号,所以诏告之而已。
译声音的号令,是用来向天地之间宣告的,这体现了古人崇尚声音的用意。鬼神存在于天地之间却难以测度,声音的号令,不过是用来向它们宣告罢了。
延平周氏曰:「有虞氏尚气,殷人尚声,周人尚臭者,皆以宗庙之祭言之也。至于天地之祭,则天以升烟为主,地以荐血为主者,百王之所不易也。所谓尚气者,凡血告于室,腥爓荐于堂,有虞氏则血与腥爓皆以为祭,是故为尚气也。所谓尚声者,先作乐以求诸阳,然后迎牲;所谓尚臭者,先灌以求诸隂,然后迎牲。然则有虞氏之尚气者,亦求诸隂阳之间而已矣。」山隂陆氏曰:「有虞氏尚气,殷人尚声,周人尚臭,后王弥文。气目事也,声耳事也,是鼻事也,味口事也。血幽而未明,腥明而未着,爓温而未孰。有虞氏尚气,未有臭味;殷人尚声,有臭味而未成,涤其声使清,荡其声使浊。」
长乐陈氏曰:「凡声阳也,商人之祭先,求诸阳而已。商颂《那》祀成汤也。乐之所依者,磬声其名乐。以瞽宗则主以乐敎,瞽之所宗,皆尚声之意也。盖日三成,朏月三成,时歳三成,闰然则乐不三阕,何以成乐哉?今夫礼减而进,以进为文;乐盈而反,以反为文。涤荡其声则盈矣,必继以三阕者,以反为文也。乐三阕则减矣,然后出迎牲者,以进为文也。然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鬼者,归也,归之以从地;神者,申也,申之以从天。诏告鬼神于天地之间,舍声音之号,何以哉?」又曰:「《那》诗「庸鼓有斁,万舞有奕」。曰:庸鼔钟,鼔之大者也;万舞,舞之大者也。商之作乐,在汤则奏鼓简简,大矣而未备;在汤孙则嘒嘒管声,备其细以成大。此经言尚声,岂不以乐之大然邪【并《乐书】
金华应氏曰:祭祀之礼,帝王所同,而必别言之者,随其所尚,各有所先也。戛击鸣球,祖考来格,虞非不尚乐也,而商乐视舜则愈备。猗那之诗可考也。厥作祼将,常服黼冔,商非不尚祼也,而周祼视商则愈重。旱麓受祖之诗可见矣。虞氏近古,祭未穷味,犹有茹毛饮血之意也。殷愈尊鬼,严于求神,乐阕至三,而后迎牲。涤荡者澡除洗雪于尘埃之境,播散▯越于虚无之中,使无一毫之隔碍也。声音之号者,以声音而号召之,若以言语而诏告之天地之间,虚旷洞达,无不响荅。周乐九变,兼用六代,视商愈备,而纳牲必俟灌鬯之后,故曰:献莫重于祼,声莫重于升,歌舞莫重于武,宿夜是祼,尤在于瞽,歌舞武之先也。
礼记集说卷六十七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集説卷六十八 宋 卫湜 撰
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郁今鬯臭,隂达于渊泉,灌以圭璋,用玉气也。既灌,然后迎牲,致隂气也。萧合黍稷,臭阳达于墙屋,故既奠,然后焫萧合羶芗。
郑氏曰:「灌,谓以圭瓒酌鬯,始献神也。已,乃迎牲于庭,杀之,天子诸侯之礼也。既奠,谓荐孰时也,特牲馈食所云祝酌奠于铏南是也。萧,芗蒿也,染以脂合黍稷烧之。诗云:『取萧祭脂』,羶当为馨声之误也。奠或为荐。孔氏曰:『周礼变于殷,故先求隂尚臭也。』臭为鬯气,未杀牲先酌鬯酒灌地,以求神,是尚臭也。郁,郁金草也。鬯谓鬯酒,煑郁金草和之,其气芬芳,调鬯也。又以捣郁汁和合鬯酒,使香气滋甚,故云『郁合鬯』也。郑注『郁人』云:『郁金香草,宜以和鬯。』用郁鬯灌地,是用臭气求隂达于渊泉也。以圭璋为瓒之柄,瓒所以防鬯也。玉气洁润,灌用玉瓒,亦求神之宜也。玉气亦是尚臭也。周言用玉,则殷不用圭瓒。既灌然后迎牲者,先求神后迎牲也。灌是先致气于隂,故云『致隂气』也。萧合黍稷,周人后求阳也。取萧草及牲脂膋合黍稷烧之,此谓馈食时以臭气求阳达于墙屋也。故既奠然后焫萧,合羶芗者,明上焫萧之时节也。既奠谓堂上事尸竟,延尸户内,更从孰始也。于荐熟时,祝先酌酒奠于铏羮之南讫,尸未入,于是又取香蒿染以肠间脂合黍稷烧之于宫中,此又求阳之义也。馨香谓黍稷也。长乐陈氏曰:『郁合鬯臭,隂达于渊泉,以形魄归于地而求诸隂也。萧合黍稷,臭阳达于墙屋,以魂气归于天而求诸阳也。』祭祀君与夫人,所以自尽者也。故君灌以
译延平周氏说:“有虞氏崇尚气味,殷人崇尚声音,周人崇尚香气,这都是就宗庙祭祀而言的。至于天地祭祀,则以升烟为主祭天,以荐血为主祭地,这是历代君王都不改变的。所谓崇尚气味,凡是血告于室,腥爓荐于堂,有虞氏则将血与腥爓都作为祭品,所以称为崇尚气味。所谓崇尚声音,是先奏乐以求于阳,然后迎牲;所谓崇尚香气,是先灌酒以求于阴,然后迎牲。那么有虞氏的崇尚气味,也不过是求于阴阳之间罢了。”山阴陆氏说:“有虞氏崇尚气味,殷人崇尚声音,周人崇尚香气,后来的君王礼仪更加繁缛。气味是眼睛的事,声音是耳朵的事,香气是鼻子的事,味道是嘴巴的事。血幽暗而未显明,腥明显而未显著,爓温热而未熟透。有虞氏崇尚气味,还没有香气和味道;殷人崇尚声音,有香气和味道但未完成,涤荡其声使其清,荡涤其声使其浊。”
长乐陈氏说:“凡是声音属阳,商人祭祀先求于阳而已。《商颂·那》是祭祀成汤的。乐所依附的,是磬声,它的名字叫乐。以瞽宗为主以乐教,瞽所宗仰的,都是崇尚声音的意思。大概日三成,朏月三成,时岁三成,闰年那么乐不三阕,怎么能成乐呢?如今礼减而进,以进为文;乐盈而反,以反为文。涤荡其声就盈满了,必定继以三阕的,是以反为文。乐三阕就减少了,然后出迎牲的,是以进为文。然而明处有礼乐,幽处有鬼神。鬼,是归的意思,归之以从地;神,是申的意思,申之以从天。在天地之间诏告鬼神,舍弃声音的号令,还能用什么呢?”又说:“《那》诗‘庸鼓有斁,万舞有奕’。说:庸是鼔钟,鼔中最大的;万舞,舞中最大的。商朝制作音乐,在汤时则奏鼓简简,宏大但未完备;在汤孙时则嘒嘒管声,完备其细微以成大。这经文说崇尚声音,难道不是因为乐之大如此吗【并《乐书】
金华应氏说:“祭祀的礼仪,帝王所同,而必须分别说的,是随其所崇尚,各有所先。戛击鸣球,祖考来格,虞并非不崇尚乐,而商乐视舜则更加完备。《猗那》之诗可考。厥作祼将,常服黼冔,商并非不崇尚祼,而周祼视商则更加隆重。《旱麓受祖》之诗可见。虞氏近古,祭祀未穷尽味道,还有茹毛饮血的意思。殷更加尊崇鬼神,严于求神,乐阕至三,然后迎牲。涤荡者是在尘埃之境澡除洗雪,播散超越于虚无之中,使无一毫之隔碍。声音之号者,是以声音而号召之,若以言语而诏告之天地之间,虚旷洞达,无不响荅。周乐九变,兼用六代,视商更加完备,而纳牲必俟灌鬯之后,所以说:献莫重于祼,声莫重于升,歌舞莫重于武,宿夜是祼,尤在于瞽,歌舞武之先也。
礼记集说卷六十七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集説卷六十八 宋 卫湜 撰
周人崇尚香气,灌用鬯臭,郁今鬯臭,隂达于渊泉,灌以圭璋,用玉气也。既灌,然后迎牲,致隂气也。萧合黍稷,臭阳达于墙屋,故既奠,然后焫萧合羶芗。
郑氏说:“灌,是说用圭瓒酌鬯,始献神。已,乃迎牲于庭,杀之,这是天子诸侯的礼仪。既奠,是说荐孰时,特牲馈食所云祝酌奠于铏南就是。萧,是芗蒿,染以脂合黍稷烧之。诗云:‘取萧祭脂’,羶当为馨声之误。奠或为荐。孔氏说:‘周礼变于殷,故先求隂尚臭也。’臭为鬯气,未杀牲先酌鬯酒灌地,以求神,是尚臭也。郁,是郁金草。鬯谓鬯酒,煑郁金草和之,其气芬芳,调鬯也。又以捣郁汁和合鬯酒,使香气滋甚,故云‘郁合鬯’也。郑注‘郁人’云:‘郁金香草,宜以和鬯。’用郁鬯灌地,是用臭气求隂达于渊泉也。以圭璋为瓒之柄,瓒所以防鬯也。玉气洁润,灌用玉瓒,亦求神之宜也。玉气亦是尚臭也。周言用玉,则殷不用圭瓒。既灌然后迎牲者,先求神后迎牲也。灌是先致气于隂,故云‘致隂气’也。萧合黍稷,周人后求阳也。取萧草及牲脂膋合黍稷烧之,此谓馈食时以臭气求阳达于墙屋也。故既奠然后焫萧,合羶芗者,明上焫萧之时节也。既奠谓堂上事尸竟,延尸户内,更从孰始也。于荐熟时,祝先酌酒奠于铏羮之南讫,尸未入,于是又取香蒿染以肠间脂合黍稷烧之于宫中,此又求阳之义也。馨香谓黍稷也。长乐陈氏说:‘郁合鬯臭,隂达于渊泉,以形魄归于地而求诸隂也。萧合黍稷,臭阳达于墙屋,以魂气归于天而求诸阳也。’祭祀君与夫人,所以自尽者也。故君灌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