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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礼记集说八十六

礼记集説卷一百十四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876–1903 段

。因其事而原其初,岂敢惮其劳而付之有司乎?先曰:亲执干戈,而后独云总干者,以干长于戚,而成列可观也。以君之尊,躬执其事,非乐皇尸也,所以悦祖考也。然食三老五更于大学,亦必冕而总干者,祭先圣先师而用之,犹祭之因以乐皇尸也。鲁之有是舞,以周公佐武王伐纣,周旋军旅之间,因以歆其神灵也。皇大也,皇尸犹皇考也。

译顺着事情的原委追溯其本源,怎么敢怕辛劳而把它交给有关部门呢?先前说:亲自拿着盾牌和戈,后来却只说拿着盾牌,是因为盾牌比戈长,排成行列看起来更壮观。凭借君主的尊贵身份,亲自做这件事,不是为了取悦主祭的尸,而是为了取悦祖先。然而在大学宴请三老五更,也一定要戴着礼帽拿着盾牌,祭祀先圣先师时使用它,就像祭祀时用来取悦主祭的尸一样。鲁国有这种舞蹈,是因为周公辅佐武王讨伐纣王,在军中辗转作战,借此来使神灵感到喜悦。皇是大,皇尸就像皇考一样。

夫祭有三重焉。献之属,莫重于祼;声莫重于升;歌舞莫重于武宿夜。此周道也。凡三道者,所以假于外,而以増君子之志也。故与志进退,志轻则亦轻,志重则亦重。轻其志而求外之重也,虽圣人弗能得也。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自尽也,所以明重也。道之以礼,以奉三重,而荐诸皇尸。此圣人之道也。

郑氏曰:「武宿夜,武曲名也。周道,犹周之礼。」

孔氏曰:此一经并明祭祀之礼,有三种可重之事。此三种所重之道,皆假借外物而以增益君子内志。祼则假于郁鬯,歌则假于声音,舞则假于干戚。皆是假于外物,故与志同进同退。若内志轻略,则此等亦轻略;内志殷重,此等亦殷重矣。案皇氏曰:《师説》书▯云:武王伐纣,至于商郊,停止宿夜,士卒皆欢乐歌舞以待旦,因名焉。熊氏曰:武宿夜即大武之乐也。

延平周氏曰:芬芳之气足以下达,莫如祼;自然之声足以▯徳音,莫如升歌;武功之所自成者,莫如武宿夜。此三重者,君子假之于外而増之于内者也。盖君子之于祭也,内则尽志,外则尽物。物虽可以増其志,然其轻重亦在志而已矣。故君子以自尽为主。严陵方氏曰:三者盖周庙之所重,故始言三重而终言周道也。祼所以求隂而贵气臭,周人则先求诸隂而尚臭也,故重祼。经言升歌清庙,清庙者文王之诗,故重升歌。大武者武王之舞也,故重武宿夜。象成而为乐,故谓之大武。献有九而祼其一也,故以属言之。于献言属,则声与舞可知矣。君子之祭也,内则尽志,外则尽物,然其轻重亦在志而已。必自尽者,所以眀重也。三重之本在志,礼则逹之于外,以承其志于内,故曰:道之以礼,以奉三重。内既尽志,外又尽礼,则圣人所以事皇尸之道如斯而已,故曰:此圣人之道也。长乐陈氏曰:献之属有九,而莫重于祼,是以降神者为重。凡献卿大夫及羣有司,皆其轻者也。声莫重于升歌,是以贵人声者为重。凡见于下管象舞之器,皆其轻者也。舞莫重于武宿夜,是以当时者为重。凡见于前代者,皆其轻者也。凡此周道为然,若夫夏商之礼,则献不必重祼,声不必重升歌,舞不必重武宿夜矣。祭之有是假诸物而在外者也,君子之志资诸己而在内者也。徳盛者其志重,徳薄者其志轻。志重于内,凡假于外者,安得不重邪?志轻于内,凡假于外者,安得不轻邪?祭有三重,则周之所独;天下有三重,则夏商所同。礼乐之道成于三,谓之三道。自由而行者言之,谓之三重;自时所尚者言之。

山隂陆氏曰:「诗曰:『防朝清明』,所谓宿夜前此一夕也。假于外以増君子之志,茍脩诸外,能有所増焉耳。」荀子曰:「假舆马者,致千里。」然其所谓本者,真也。所以眀重者,神而眀之,在我者也。

讲义曰:「郁鬯声音,干戚是假于外物耳,而其轻重则在人之志焉。志重,则寓于物者皆诚也,乌得而不重?志轻,则是数者皆虗物尔,何重之有哉?唯诚其志以重其内,尊其礼以重于外,如此则荐于皇尸神,其飨之,是乃圣人所贵祭祀之道也。」

庆源辅氏曰:「与志进退,与人不易物,惟徳其物,意同轻其志而求外之重,虽圣人不可得也。故君子必身自尽以明其重。然则所谓三重者,亦非自能重也,必身自尽而不道之以礼,犹为未尽也,犹非圣人之道也。」

夫祭有馂。馂者,祭之末也,不可不知也。是故古之人有言曰:「善终者如始,馂其是己。」是故古之君子曰:「尸亦馂鬼神之余也。」惠术也可以观政矣。是故尸谡,君与卿四人馂;君起,大夫六人馂;臣馂君之余也。大夫起,士八人馂;贱馂贵之余也。士起,各执其具以出,陈于堂下。百官进彻之下,馂上之余也。

郑氏曰:「术犹法也。为政尚施惠,进当为馂声之误也。百官谓有事于君祭者也。既馂,乃彻之而去。所谓自卑至贱,进彻或俱为馂。」

孔氏曰:「自此至观政矣」一节,明祭末馂余之礼,自求多福,恩泽广被之事。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而祭之有馂,即是克有终。

译祭祀有三项最重要的内容。在进献的类别中,没有比灌酒更重要的;在声音中,没有比升歌更重要的;在歌舞中,没有比《武宿夜》更重要的。这是周代的礼制。这三项重要的内容,都是借助外在的事物,来增强君子内心的诚敬之志。所以它们随着诚敬之志的进退而变化,诚敬之志轻慢,它们也就轻慢;诚敬之志庄重,它们也就庄重。如果内心诚敬之志轻慢,却想求得外在形式的庄重,即使是圣人也不能做到。因此君子祭祀时,一定要亲身尽力,以此来表明庄重。用礼来引导,以奉行这三项重要的内容,并奉献给代表祖先受祭的尸。这就是圣人的道理。

祭祀有吃祭余食物的环节。吃祭余食物,是祭祀的最后阶段,不可不了解。所以古人有话说:“能善始善终的,就像开始一样,吃祭余食物就是这样。”所以古代的君子说:“尸也是吃鬼神剩下的食物。”通过这种施惠的方法,可以观察政治的风气。因此尸起身后,君主与四位卿一起吃祭余食物;君主起身后,六位大夫吃祭余食物;这是臣下吃君主的剩余食物。大夫起身后,八位士吃祭余食物;这是卑贱者吃尊贵者的剩余食物。士起身后,各自拿着食具退出,陈设在堂下。百官进入撤去祭品,吃上面人的剩余食物。

故引古人之言,证馂为美也。「馂其是」己巳语辞也。又引古君子之言,证馂义。「馂者,人馂尸之余也。」然王侯初荐毛血燔燎,是荐于鬼神;至荐孰时,尸乃食之。故曰「尸亦馂鬼神之余也」。若大夫士隂厌,亦是先荐鬼神,而后尸乃食也。惠术也。言尸馂是施恩惠之术,法能施恩惠者,即其政善,故云可以观政。君于庙中事尸如君,则君为臣礼;君食尸余,是臣食君余,与大夫食君余相似,故云「臣馂君之余也」。诸侯之国有五大夫,此云六者,兼有采地助祭也。以下渐徧及下,示溥恩惠也。士庙中馂讫而起,所司各执其馔具,以出庙戸,陈于堂下。百官馂讫,各彻其器而去之。

译所以引用古人的话,来证明吃剩饭是美好的。“馂其是”是己巳的语助词。又引用古代君子的话,来证明“馂”的含义。“馂,是人吃尸剩下的祭品。”然而王侯初次进献毛血和燔燎,是进献给鬼神;等到进献熟食时,尸才食用它。所以说“尸也是吃鬼神剩下的祭品”。如果是大夫和士举行阴厌之礼,也是先进献鬼神,然后尸才食用。这是施恩惠的方法。说尸吃剩饭是施恩惠的方法,效法能够施恩惠的人,就是政治良好,所以说可以观察政治。国君在宗庙中对待尸如同对待国君,那么国君就向尸行臣下的礼节;国君吃尸剩下的祭品,就是臣下吃国君剩下的祭品,与大夫吃国君剩下的祭品相似,所以说“臣吃国君剩下的祭品”。诸侯的国家有五大夫,这里说六,是兼有采邑的人来助祭。以下逐渐遍及下层,显示恩惠广博。士在宗庙中吃完剩饭起身,负责的人各自拿着他们的食具,走出庙门,陈列在堂下。百官吃完剩饭,各自撤去他们的器皿而离开。

严陵方氏曰:「尸犹受惠于鬼神,人固当受惠于其君。馂每变以众,故始则君与三卿共四人,变而加以两,故大夫六人;又变而加以两,故士八人;又变则又加以百官,盖以示其惠之愈广,然非实数也。百官谓中下之士以及于百执事者也。」《祭法》以官师为中下之士,则此以百官称之,亦宜矣。「尔雅」曰:「谡,兴起也。」由君而下皆言「起」,独于尸言「谡」者,盖不疾而速者神也。尸,神象也,故特以「谡」言之。《特牲馈食》《少牢馈食》《士虞礼》《有司》篇皆言「尸谡」者,以此。

山隂陆氏曰:「馂者,祭之末,不可不知。著此虽末,其他或不知可也。惠术也,可以观政。言凡惠术,此而已。孟子曰:『是乃仁术也。』君起变谡,言起是起也,非谡也。坐而起为谡,君初非坐者也。百官进彻之,进而后馂。馂而彻焉,百官益卑矣。」

石林叶氏曰:「馂虽为祭之末,亦为祭之始。荐献以飨鬼神,以飨尸,则是尸所以饮食乃馂鬼神之余,此谓祭之始也。鬼神之惠既以及尸,而君、卿、大夫、士每变以众,则众所饮食者乃馂尸之余,此谓祭之末。终始皆馂,则惠之术施矣。先王祭而惠及下者如此,为政之道亦何以加之乎?于君与卿而言,君臣以卿之备于臣道也;于大夫与士而言,贵贱以爵至于士而止也;于百官而言,上下以其执事未必有爵也。」

凡馂之道,每变以众,所以别贵贱之等,而兴施惠之象也。是故以四簋黍见其脩于庙中也。庙中者,竟内之象也。祭者,泽之大者也。是故上有大泽,则惠必及下,顾上先下后耳,非上积重而下有冻馁之民也。是故上有大泽,则民夫人待于下流,知惠之必将至也,由馂见之矣。故曰可以观政矣。

郑氏曰:「鬼神之惠,徧庙中,如国君之惠,徧竟内也。鬼神有祭,不独飨之,使人馂之,恩泽之大者也。国君有蓄积,不独食之,亦以施惠于竟内也。」

孔氏曰:「兴起也。初馂贵而少,后馂贱而多,皆先上而后下。施惠之道,亦当然也。故云『兴施惠之象』。馂之时,君与四卿用四簋之黍,欲见其恩惠脩整普徧于庙中也。诸侯之祭有六簋,今云四簋,以二簋留为隂厌之祭故也。簋有黍稷,特云黍者,见其美,举黍则稷可知。以四簋而脩于庙中,如君之恩惠徧于竟内也。上先下后,谓君上先馂,臣下后馂,非上有财物积重不以施惠,使在下有冻馁之民也。由馂见之,言民所以知上有财物恩惠及于下者,祗由祭祀之馂见其恩逮于下之理。」

横渠张氏曰:「庙中有竟内之象,圣人无一事不示之教。虽一身,犹无限见法度,况一庙中?馂必不以祭器而食,人不欲以神明之器而防用,又难使上下同器而食余馂。圣人因祭而设教也。执事至晏朝,则固已饥矣,故庙中而食其余。」

严陵方氏曰:夫施惠之道,不止于馂,特由馂见之而已。故曰「象见乃谓之象也」。四簋之黍,未为多也,特取其脩于庙中故尔。庙中之惠,未为大也,特取其象于竟内故尔。诸侯庙中,为竟内之象,则天子庙中,为天下之象,可知馂之为礼,所由来尚矣。诸侯特举而行之,使勿壊而已,故言脩焉。祭之为泽,幽足以及乎神明,足以及乎人,非泽之大者乎?泽者,徳之所惠也。上有大泽,则惠及下,则主人言之也。由其先后有序,上下有等,顾上先下后耳,非上重积之而不施,使下有冻馁之民也。周官职嵗言以叙与职币授之,亦此之意。由馂而见惠,故曰「可以观政矣」。积重与老子所谓「重积徳」之「重积」同,言所积虽多而不能散也。夫人与《考工记》所谓「夫人能为弓之夫人」同,犹言人人也。顾盖有但意。

讲义曰:「先贵后贱,是有贵贱之等而自寡及众,施惠之道然也。」见其脩于庙中,脩犹行也,谓施惠之道行于庙中也。庙中者,竟内之象。鬼神之惠徧行于庙中,犹国君之惠徧行于竟内也。然则鬼神有祭,不独飨之,使人馂之;国君有财,不独利之,使民共之。待于下流者,知惠之必将至,初未尝擅为己有也

译严陵方氏说:“尸尚且蒙受鬼神的恩惠,人当然应当蒙受君主的恩惠。馂礼每次变化都增加人数,所以开始时君主与三位卿共四人,变化后增加两人,所以大夫有六人;再变化又增加两人,所以士有八人;再变化又增加百官,大概是为了显示恩惠越来越广博,但这并不是实际的人数。百官指的是中下等级的士以及所有执事人员。《祭法》把官师称为中下之士,那么这里用百官来称呼,也是适宜的。《尔雅》说:‘谡,就是兴起的意思。’从君主往下都说‘起’,唯独对尸说‘谡’,大概是因为不疾而速的是神。尸是神的象征,所以特意用‘谡’来表述。《特牲馈食》《少牢馈食》《士虞礼》《有司》篇都说‘尸谡’,就是这个原因。”

山阴陆氏说:“馂是祭祀的末尾,不能不知道。记载这个虽然是末尾,其他有的不知道也可以。这是施惠的方法,可以观察政治。意思是凡是施惠的方法,就是这样罢了。孟子说:‘这就是仁术。’君主起、变、谡,说的是‘起’就是起立,不是‘谡’。坐着起来叫‘谡’,君主起初并不是坐着的。百官进献并撤除祭品,进献之后才进行馂礼。馂礼结束后撤除祭品,百官的地位更加卑微了。”

石林叶氏说:“馂虽然是祭祀的末尾,也是祭祀的开始。进献祭品来款待鬼神,来款待尸,那么尸所饮食的就是鬼神剩下的,这叫做祭祀的开始。鬼神的恩惠既然已经施及尸,而君主、卿、大夫、士每次变化都增加人数,那么众人所饮食的就是尸剩下的,这叫做祭祀的末尾。始终都是馂,那么施惠的方法就施行了。先王祭祀而恩惠施及下层的人就是这样,治理国家的方法又怎么能超过这个呢?对于君主和卿来说,君臣关系是因为卿具备臣子的道义;对于大夫和士来说,贵贱等级是因为爵位到士就停止了;对于百官来说,上下关系是因为他们执事未必有爵位。”

大凡馂礼的道理,每次变化都增加人数,用来区别贵贱的等级,而兴起施惠的象征。因此用四簋黍米来显示恩惠在庙中修明。庙中,是国境之内的象征。祭祀,是最大的恩泽。因此上面有大恩泽,那么恩惠必定施及下面,只是上面先下面后罢了,并不是上面积蓄厚重而下面有受冻挨饿的百姓。因此上面有大恩泽,那么百姓都期待在下面,知道恩惠必定会到来,从馂礼中就可以看到了。所以说可以观察政治了。

郑氏说:“鬼神的恩惠,遍布庙中,就像国君的恩惠,遍布国境之内。鬼神有祭祀,不只是款待他们,让人吃剩下的,这是最大的恩泽。国君有积蓄,不只是自己吃,也用来施惠于国境之内。”

孔氏说:“兴起的意思。起初馂礼尊贵的人少,后来馂礼卑贱的人多,都是先上后下。施惠的道理,也应当是这样。所以说‘兴起施惠的象征’。馂礼的时候,君主与四位卿用四簋的黍米,想要显示他们的恩惠修明普遍于庙中。诸侯的祭祀有六簋,现在说四簋,是因为留下两簋用于阴厌之祭的缘故。簋中有黍和稷,特意说黍,是为了显示其精美,提到黍那么稷也就知道了。用四簋在庙中修明,就像君主的恩惠遍布国境之内。上先下后,是说君主在上面先吃,臣子在下面后吃,并不是上面有财物积蓄厚重而不施惠,使得下面有受冻挨饿的百姓。从馂礼中可以看到,是说百姓之所以知道上面有财物恩惠及于下面,只是从祭祀的馂礼中看到恩惠施及下层的道理。”

横渠张氏说:“庙中有国境之内的象征,圣人没有一件事不显示教化。即使是一身,尚且无限显示法度,何况是一个庙中?馂礼必定不用祭器来吃饭,人们不愿意用神明的器具来防备使用,又难以让上下同器而吃剩下的馂。圣人借祭祀来设立教化。执事人员到晏朝,本来就已经饿了,所以在庙中吃剩下的。”

严陵方氏说:施惠的道理,不止于馂礼,只是从馂礼中可以看到罢了。所以说“形象显现才叫做象”。四簋的黍米,不算多,只是取它在庙中修明罢了。庙中的恩惠,不算大,只是取它象征国境之内罢了。诸侯庙中,是国境之内的象征,那么天子庙中,是天下的象征,可知馂礼作为礼仪,由来已久了。诸侯特别举而行之,使不要毁坏罢了,所以说修明。祭祀作为恩泽,幽深足以施及神明,足以施及人,不是最大的恩泽吗?恩泽,是德行所施惠的。上面有大恩泽,那么恩惠及于下面,这是主人所说的。因为先后有序,上下有等级,只是上面先下面后罢了,并不是上面积蓄厚重而不施惠,使得下面有受冻挨饿的百姓。《周官》职岁篇说以次序和职币授予,也是这个意思。从馂礼中看到恩惠,所以说“可以观察政治了”。积重与老子所说的“重积德”的“重积”相同,是说所积蓄虽然多但不能散发。夫人与《考工记》所说的“夫人能为弓”的“夫人”相同,犹言人人也。顾盖有但意。

讲义说:“先贵后贱,是有贵贱的等级而从少到多,施惠的道理就是这样。”显示它在庙中修明,修犹行也,是说施惠的道理行于庙中。庙中,是国境之内的象征。鬼神的恩惠普遍行于庙中,就像国君的恩惠普遍行于国境之内。那么鬼神有祭祀,不只是款待他们,让人吃剩下的;国君有财物,不只是自己获利,让百姓共享。期待在下面的人,知道恩惠必定会到来,起初不曾擅自据为己有。

。岂非泽之大者乎?由馂以见政,固其宜也。

译这难道不是恩泽中最为广大的吗?通过观察百姓是否吃剩饭来考察政教,本来就是适宜的。

夫祭之为物,大矣。其兴物,备矣。顺以备者也。其教之本与?是故君子之教也,外则教之以尊其君长,内则教之以孝于其亲。是故明君在上,则诸臣服从;崇事宗庙社稷,则子孙顺孝。尽其道,端其义,而教生焉。是故君子之事君也,必身行之所不安于上,则不以使下;所恶于下,则不以事上。非诸人,行诸己,非教之道也。是故君子之教也,必由其本,顺之至也。祭,其是与?故曰:祭者,教之本也已。

郑氏曰:「为物,犹为礼也。兴物,谓荐百品,崇事。崇,犹尊也。必身行之,言恕己乃行之。祭者,教之本。教由孝顺生也。」

孔氏曰:此一节明祭祀礼备具,内外俱兼脩之于己,然后及物,是为政之本也。祭之为物,物为事物,所行皆依礼,故为大。兴物,谓兴造庶羞百品皆足,故云备矣。祭必依礼,是顺也;百品皆足,是备也。圣人设教,唯以顺以备,故曰教之本。与祭既顺备,可为教,故人君因为教焉。外教谓郊天,内教谓祭宗庙。外教尊君长,故诸臣服从;内教孝其亲,故子孙顺孝。人君身自行之,尽其事上之道,又端正君臣上下之义,则政教由此生焉。上所施于己,巳所不安,则不得施于下;下所施于己,巳所憎恶,则不得以事于上。非诸人诸于也,谓他人行此恶事加于己,巳以为非,是非于人已乃行此恶事而施人,是行于己也。若如此,非政教之道。言为政必由于己,乃能及物,故下云「必由其本顺之至也」。

长乐刘氏曰:「上经以祭明人君为政之道,此经以祭明人君为教之法。政也者,正其身而后正于人者也;教也者,行于己而人效之者也。《易》曰:『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也。』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者,祭以为教而民服从者也。故曰:『祭之为事大矣,其感动民心而忠孝百善生焉,是所兴之事备也。』顺民之性而备其百善者,莫大乎祭,非所以为教之本欤?是以圣人尽其性以为道,脩其道以为教,端其义以先民而教生焉。是以为之臣、为之民者,虽未率性,而忠恕之道行矣。」

严陵方氏曰:「为物大者,祭之体也;兴物备者,祭之用也。非体之为大,不足以致用之备;非用之为备,不足以成体之大。然则备者,岂徒备其用而已哉?亦在乎无所不顺,然后为备尔。故曰:『顺以备其教之本与』。以上言顺,故此言外教以尊君长,内教以孝其亲。教以尊其君长,由其君之明而已。故曰:『则诸臣服从』。教以孝其亲,在乎崇重宗庙社稷而已。故曰:『则子孙顺孝』。且祭所以严上,固足以教之尊君长;祭所以追养,固足以教之孝其亲。尽其道者,尽祭之道而无所遗也。端其义者,端祭之义而有所立也。有道有义,教之所由生也。于社稷亦言顺孝者,与《祭义》言孝之至也,同义。必身行之者,以身教者从故也。教必以事君言之者,欲明乎事上使下之道故也。盖事上使下,臣之事而已。恶者好之对,安者危之对。好恶以情言,安危以势言。上之使下以势为主,下之事上以情为主。事上使下之道如此,则所谓身行之也。茍非诸人而行诸己,岂所谓身行之哉?故曰:『非教之道也』。君子之教,必由其本。教之本,在乎祭;祭之本,在乎顺。故其言如此。然上言事上使下以为教者,事上使下亦在乎顺故也。」

石林叶氏曰:「祭者,所以顺备。自内而兴物,则凡在己者无不尽,是之谓顺。自外而兴物,则凡可荐者无不在,是之谓备。内顺而备,其教达于天下。教之以尊亲,则生而知爱者也。教之以尊其君长,则生而知敬者也。尊于君长,则诸侯服;孝于亲,则子孙顺。孝为仁之本,则人道尽矣。故曰:尽其道,尊其君长,则义而已矣。自上倡之,则曰:端其义。先王之教所因者本也。不因其本而强以使之,则人不从。故祭于亲而顺以备,教之本也。广其顺而因诸己以施诸人,教之道也。本言其所自,道言其所成。」

金华应氏曰:「为物,指

译祭祀作为一种事物,其意义是重大的。它所兴起的物事,是完备的。顺应并完备这些物事,这难道不是教化的根本吗?因此君子的教化,对外是教导人们尊敬他们的君主和长官,对内是教导人们孝顺他们的父母。因此英明的君主在位,众臣就会服从;尊崇地侍奉宗庙和社稷,子孙就会顺从孝顺。穷尽其中的道理,端正其中的义理,教化便由此产生。因此君子侍奉君主,必定亲身践行:自己对于上位者感到不安的事,就不用来命令下属;自己对于下位者感到厌恶的事,就不用来侍奉上位者。不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却先做到了,这不是教化的正道。因此君子的教化,必定从根本出发,达到顺应的极致。祭祀,不就是这样的吗?所以说:祭祀,是教化的根本啊。

郑氏说:“‘为物’,相当于‘为礼’。‘兴物’,指进献各种物品,尊崇侍奉。‘崇’,就是尊重的意思。‘必身行之’,是说推己及人然后才去实行。祭祀是教化的根本。教化是由孝顺产生的。”

孔氏说:这一节阐明祭祀礼仪完备,内外都修养于自身,然后推及他人,这是为政的根本。祭祀作为一种事物,事物指所行之事,所行都依照礼制,所以意义重大。兴物,指兴造各种美味食品都充足,所以说完备。祭祀必定依照礼制,这是顺应;各种物品都充足,这是完备。圣人设立教化,只凭借顺应与完备,所以说这是教化的根本。祭祀既然顺应且完备,就可以作为教化,所以君主便以此作为教化。外部的教化指郊祀天帝,内部的教化指祭祀宗庙。外部教化尊敬君主长官,所以众臣服从;内部教化孝顺父母,所以子孙顺从孝顺。君主亲身实行,穷尽侍奉上位者的道理,又端正君臣上下的义理,那么政教便由此产生。上位者施加于自己的事,自己感到不安,就不能施加于下位者;下位者施加于自己的事,自己感到憎恶,就不能用来侍奉上位者。‘非诸人,行诸己’,是说别人做了恶事加于自己,自己认为不对,却在自己身上实行这种恶事并施加于人,这就是‘行诸己’。如果这样,就不是政教的正道。说为政必定从自身出发,才能推及他人,所以下文说‘必定从其根本,达到顺应的极致’。

长乐刘氏说:“上文用祭祀阐明君主为政的道理,此文用祭祀阐明君主为教的方法。政,是端正自身然后端正他人;教,是自己实行而他人效仿。《易经》说:‘伟大的观象在上,顺从而谦逊,中正以观察天下。观察洗手而未进献祭品,有诚信而庄严的样子,下位者观察而受到感化。’观察天道的运行而四季不差错,圣人用神道设立教化而天下信服,就是用祭祀作为教化而民众服从。所以说:‘祭祀这件事意义重大,它感动民心而忠孝百善由此产生,这是所兴起的事物的完备。’顺应民众的本性而完备其百善的,没有比祭祀更大的了,这难道不是教化的根本吗?因此圣人穷尽本性以确立道,修明道以确立教,端正义理以引导民众而教化产生。因此作为臣子、作为百姓的人,虽然未能完全顺从本性,但忠恕之道已经实行了。”

严陵方氏说:“‘为物大’,是祭祀的体;‘兴物备’,是祭祀的用。不是体重大,不足以导致用的完备;不是用完备,不足以成就体的重大。那么完备,难道只是完备其用而已吗?也在于无所不顺,然后才算完备。所以说:‘顺应并完备,是教化的根本吗?’上文说顺应,这里说外部教化以尊敬君主长官,内部教化以孝顺父母。教化尊敬君主长官,是因为君主英明。所以说:‘众臣服从’。教化孝顺父母,在于尊崇宗庙社稷。所以说:‘子孙顺从孝顺’。而且祭祀用来严肃上位者,足以教化尊敬君主长官;祭祀用来追念供养,足以教化孝顺父母。穷尽其中的道理,是穷尽祭祀的道理而没有遗漏。端正其中的义理,是端正祭祀的义理而有所确立。有道有义,是教化产生的缘由。在社稷也说顺从孝顺,与《祭义》中说的孝的极致,意义相同。‘必身行之’,是因为以身作则的人才会被跟随。教化必定从侍奉君主说起,是为了阐明侍奉上位者、役使下位者的道理。大概侍奉上位者、役使下位者,是臣子的职责。厌恶是喜爱的对立,安适是危险的对立。好恶从情感来说,安危从形势来说。上位者役使下位者以形势为主,下位者侍奉上位者以情感为主。侍奉上位者、役使下位者的道理如此,这就是所谓的‘身行之’。如果不要求别人却自己实行,难道能称为‘身行之’吗?所以说:‘这不是教化的正道’。君子的教化,必定从其根本。教化的根本,在于祭祀;祭祀的根本,在于顺应。所以这样说。然而上文说侍奉上位者、役使下位者作为教化,侍奉上位者、役使下位者也在于顺应。”

石林叶氏说:“祭祀,是用来顺应并完备的。从内部兴起物事,那么凡属于自身的都没有不竭尽的,这叫做顺应。从外部兴起物事,那么凡可以进献的都没有不存在的,这叫做完备。内部顺应且完备,其教化通达于天下。教化尊敬父母,那么天生就知道爱的人就产生了。教化尊敬君主长官,那么天生就知道尊敬的人就产生了。尊敬君主长官,那么诸侯就服从;孝顺父母,那么子孙就顺从。孝是仁的根本,那么人道就穷尽了。所以说:穷尽其中的道理,尊敬君主长官,这就是义罢了。从上面倡导,就说:端正其中的义理。先王的教化所凭借的是根本。不凭借根本而强行驱使,那么人们就不会服从。所以在祭祀父母时顺应且完备,是教化的根本。推广其顺应并推己及人,是教化的正道。本,说的是其来源;道,说的是其成就。”

金华应氏说:“为物,指

其事;兴物,指其具。兴举也。馂及于贱,可谓备矣。」

译那件事;兴办事物,指的是它的器具。兴,是兴起、举荐的意思。剩饭都施舍给地位低贱的人,可以说是完备了。」

讲义曰:「君子之教人,外则顺于君长,内则孝于其亲。诚以君亲无二道,事之一本于顺而已。顺者,人心之所同。君倡其顺于上,则人安其顺于下。故明君在上,不劳施为,而臣自服从;尊事鬼神,而子孙自顺孝矣。君既自尽其道,又正其义于天下,则教自此生矣。非诸人行诸己,非顺矣,不可以施于人,况于事君乎?不可以事君,又可以事神乎?必由其本身自顺也。身顺而天下顺,岂非顺之至乎?」

庆源辅氏曰:「君臣父子,人之大伦,教莫先于此也。君之明者,无不顺也。道不尽义,不端虽欲教人,人不从也。故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夫祭有十伦焉。见事鬼神之道焉,见君臣之义焉,见父子之伦焉,见贵贱之等焉,见亲疏之杀焉,见爵赏之施焉,见夫妇之别焉,见政事之均焉,见长防之序焉,见上下之际焉。此之谓十伦。

  郑氏曰伦犹义也

孔氏曰:「从上虽云祭,其事隐,此广陈祭含十义,以显教之本。」

长乐陈氏曰:「祭所以交神于无,而寓理于有,致礼于幽,而兴物于明。故其为名则一,而其为伦则十。此其以神道设教也。由其父子之伦,则有亲疏之杀;由其贵贱之等,则有爵赏之施。由其亲疏之杀,则有夫妇之别,而终之以长防之序;由其爵赏之施,则有政事之均,而终之以上下之际。鬼神、父子、亲疏、夫妇、长防五者,皆内之伦也;君臣、贵贱、爵赏、政事、上下五者,皆外之伦也。内之伦则主于仁,外之伦则主于义。仁必推而逹乎义,义必反而济乎仁。此所以内外交着,而后相成之美尽矣。」

严陵方氏曰:「鬼神则变化有所通,故曰道;君臣则严谨有所守,故曰义;父子则恩孝有所顺,故曰伦;贵贱则名位有所差,故曰等;亲疏则逺近有所间,故曰杀;爵赏则恩惠有所及,故曰施;夫妇则内外有所辨,故曰别;政事则多寡有所一,故曰均;长防则先后有所次,故曰序;上下则情意有所接,故曰际。夫祭以鬼神为主,故于首言鬼神之道;至于惠之之道,则祭之末也,故以上下之际终焉。夫先后有序如此,所以谓之伦也。」

石林叶氏曰:「祭祀以祭鬼神为主,故先言事鬼神之道。道言其洋洋在上,妙而不可体也。鬼神无形而立尸以祭者,安之也。尸在庙中则全于君,在外则全于臣,故次之以君臣之义。义言其有权也。虽有内外之别,而所为尸者,子行也。以父而事子,则不嫌于自卑,故次之以父子之伦。伦言其理之所在也。入以明父子,则足以致亲。致亲不可以无尊卑,故与为献酬者以五七而终久,故次之以贵贱之等。等言其有节文也。贵贱有等,而昭穆不可以不辨,故次之以亲疏之杀。杀言其恩之有降也。亲疏有杀,不可以不知其所自出,故凡出命者就于大庙,则次之以爵赏之施。施言恩之广也。自交鬼神之道至于爵赏之施,则爱敬以备,而所以事鬼神者必夫妇亲之,故次之以夫妇之别。别言其献异位也。荐献至于馂,则祭将毕矣,必及于赐爵。故族姓以昭穆为齿,则次以长防之序。序言其先后有次也。赐爵虽及于族姓,而惠未广达,其惠至于贱吏皆得馂而食,则上下交矣,故次之以上下之际。」

铺筵设同,几为依神也。诏祝于室,而出于祊。此交神眀之道也。

郑氏曰:「同之言詷也。祭者,以其妃配,亦不特几也。诏祝告事于尸也,出于祊,谓索祭也。」

孔氏曰:此一节明第一伦交鬼神之道詷共也。人生时,形体异,故夫妇别;几死则魂气同归于此,故夫妇共几。郑注以某妃配《仪礼·少牢》文,谓祭夫祝辞,不但不特设辞,亦不特设其几祝辞与几皆同于夫也。故郑注《司几筵》云:祭于庙,同几,精气合也;席亦共之。必云同几者,筵席既长,几则短小,恐其各设,故云同几也。诏,告也;祝,祝也。谓灌鬯、馈孰、酳尸之等,祝官以祝辞告事于尸,其事广也。以总论事神,故广言之。知非朝践之时,血毛诏于室者,以朝践尸主皆在戸外,暂时之事,非终始事神

译讲义说:“君子教导人,对外要顺从君主和长官,对内要孝顺父母。确实因为侍奉君主和侍奉父母没有两样道理,行事都根本于顺从罢了。顺从,是人心所共同认同的。君主在上倡导顺从,那么人们就会在下安于顺从。所以英明的君主在上,不劳烦刻意作为,臣子自然服从;尊敬地侍奉鬼神,子孙自然顺从孝顺了。君主既然自己尽到了道义,又在天下端正了大义,那么教化就从此产生了。不是诸人践行于自身,不是顺从了,就不可以施加于人,何况是侍奉君主呢?不可以侍奉君主,又怎么能侍奉神灵呢?一定要由自身顺从开始。自身顺从而天下顺从,这难道不是顺从的极致吗?”

庆源辅氏说:“君臣父子,是人伦中最重要的关系,教化没有比这更优先的了。英明的君主,没有不顺从的。道义不尽,行为不端正,即使想要教导人,人们也不会听从。所以说:‘自身行为端正,不下命令也能行事;自身行为不端正,即使下了命令人们也不会听从。’”

祭祀有十种伦常关系。体现了侍奉鬼神的道理,体现了君臣的大义,体现了父子的伦常,体现了贵贱的等级,体现了亲疏的差别,体现了爵位赏赐的施行,体现了夫妇的区别,体现了政事的均衡,体现了长幼防闲的次序,体现了上下的交接。这就叫做十伦。

郑氏说:伦就是义。

孔氏说:“上面虽然说是祭祀,但事情隐微,这里广泛陈述祭祀包含的十种义理,以彰显教化的根本。”

长乐陈氏说:“祭祀是用来与无形的神灵交往,而将道理寄托在有形的事物中,将礼仪致于幽暗之处,而兴起事物于光明之中。所以它的名称虽然只有一个,但它的伦常却有十种。这就是用神道来设立教化。由父子的伦常,就有亲疏的差别;由贵贱的等级,就有爵位赏赐的施行。由亲疏的差别,就有夫妇的区别,并最终归结于长幼防闲的次序;由爵位赏赐的施行,就有政事的均衡,并最终归结于上下的交接。鬼神、父子、亲疏、夫妇、长幼防闲这五种,都是内在的伦常;君臣、贵贱、爵赏、政事、上下这五种,都是外在的伦常。内在的伦常以仁为主,外在的伦常以义为主。仁一定要推广而通达于义,义一定要反过来济助仁。这就是内外相互交融,而后相成之美尽善尽美的原因。”

严陵方氏说:“鬼神则变化有所通达,所以称为道;君臣则严谨有所坚守,所以称为义;父子则恩孝有所顺从,所以称为伦;贵贱则名位有所差别,所以称为等;亲疏则远近有所间隔,所以称为杀;爵赏则恩惠有所施及,所以称为施;夫妇则内外有所辨别,所以称为别;政事则多寡有所统一,所以称为均;长幼防闲则先后有所次序,所以称为序;上下则情意有所交接,所以称为际。祭祀以鬼神为主,所以在开头说鬼神的道理;至于恩惠的道理,则是祭祀的末尾,所以以上下的交接作为终结。先后次序如此,所以称之为伦常。”

石林叶氏说:“祭祀以侍奉鬼神为主,所以先说侍奉鬼神的道理。道说的是神灵洋洋在上,微妙而不可体察。鬼神没有形体而立尸来祭祀,是为了安顿神灵。尸在庙中则完全代表君主,在外则完全代表臣子,所以接着说君臣的大义。义说的是有权变。虽然有内外的区别,但作为尸的,是儿子扮演。以父亲的身份侍奉儿子,就不嫌于自我谦卑,所以接着说父子的伦常。伦说的是理之所在。进入以明父子,就足以达到亲近。达到亲近不可以没有尊卑,所以与尸进行献酬的人以五七为限而长久,所以接着说贵贱的等级。等说的是有节制文饰。贵贱有等级,而昭穆不可以不辨别,所以接着说亲疏的差别。杀说的是恩情有递减。亲疏有差别,不可以不知道自己的出处,所以凡是发布命令的人都到大庙去,那么接着说爵位赏赐的施行。施说的是恩惠的广博。从侍奉鬼神的道理到爵位赏赐的施行,那么爱敬就完备了,而侍奉鬼神的一定是夫妇亲自参与,所以接着说夫妇的区别。别说的是献祭位置不同。荐献直到馂食,那么祭祀就将结束了,必定会赐爵。所以族姓以昭穆为次序,那么接着说长幼防闲的次序。序说的是先后有次序。赐爵虽然及于族姓,而恩惠还未广泛通达,恩惠直到贱吏都能得到馂食,那么上下就交接了,所以接着说上下的交接。”

铺设筵席设置同几,几是作为神灵依靠的。在室内告诉祝官,然后到祊室。这是与神明交往的道理。

郑氏说:“同的意思是共同。祭祀者,以其妃配,也不单独设几。告诉祝官告事于尸,出于祊,是指索祭。”

孔氏说:这一节阐明第一伦与鬼神交往的道理,共同也。人生时,形体不同,所以夫妇有别;死后则魂气共同归于此处,所以夫妇共用几。郑注以某妃配《仪礼·少牢》文,谓祭夫祝辞,不但不单独设辞,也不单独设其几,祝辞与几都同于夫。所以郑注《司几筵》说:祭于庙,同几,精气合也;席也共用。必定说同几,是因为筵席既长,几则短小,恐怕各自设置,所以说同几。诏,告也;祝,祝也。谓灌鬯、馈孰、酳尸之等,祝官以祝辞告事于尸,其事广也。以总论事神,故广言之。知非朝践之时,血毛诏于室者,以朝践尸主皆在户外,暂时之事,非终始事神

之道也。祊,谓明日绎祭而出庙门旁,广求神于门外之祊。《郊特牲》云:索祭祝于祊,故郑云索祭也。

译这是祭祀的道理。祊,是指在次日举行绎祭时走出庙门,在门旁广泛地寻求神灵于门外的祊位。《郊特牲》篇说:“在祊位向祝官索取祭品”,所以郑玄说这是索取祭品。

横渠张氏曰:「铺筵设同几,疑左右几一,云交鬼神异于人,故夫妇而同几,求之或于室,或于祊也。」又曰:「铺筵设同几,只设一位,以其精神合也。」后又见合葬,孔子善之,知道有此义,然不知一人数娶设同几之道,又何如此,未易处。

长乐陈氏曰:「人道则贵别,神道则贵亲。故葬则同穴,而祭则同几也。同几所以依神,然此依神而已,而未至乎交也。故诏祝于室,所以交神于隂;而出乎祊,所以交明于阳。故曰:交神明之道。」

严陵方氏曰:「生则出乎一而辨,故生则异室;死则反乎一而安,故死则同几。铺筵设同几,使神有所依。且神无方,无方则无体。所谓依者,人依之而已。主隂阳之道,言之则曰鬼神;主幽显之分,言之则曰神明。合而言之,其实一也。」

石林叶氏曰:「鬼神无形而依于有形,故铺筵则陈祭,同几则配祭。鬼神无方而求之有方,故诏祝则在庙中,为祊则在门外。几筵、祝祊,祭祀之终始,皆所以交神明而飨之也。故言交神明之道,而事不足以言之。」庆源辅氏曰:「铺筵设同几,无所不备,为依神也;诏祝于室,而出于祊,无所不尽,为求神也。依之备其物,求之尽其诚,所以为交神明之道也。」

君迎牲而不迎尸,别嫌也。尸在庙门外,则疑于臣;在庙中,则全于君。君在庙门外,则疑于君;入庙门,则全于臣。全于子,是故不出者,明君臣之义也。

郑氏曰:「不迎尸者,欲全其尊也。尸,神象也。鬼神之尊,在庙中;人君之尊,出庙门则伸。」

孔氏曰:「此经明第二伦君臣之义。尸体既尊,君宜自卑。若出迎尸,尸道未伸,嫌君犹欲自尊,故不迎也。尸在庙门外,则疑于臣,解别嫌事也。尸本是臣,在庙则尊耳。若未入庙,其尊未伸,君若出迎,则疑尸有还为臣之道,故云疑于臣。尸若在庙,则君父道全也。云全君,不云全父者,此本明君臣,故略于全父也。君若出庙门外,则君道还尊,与平常不异,是疑于君。入庙门则臣子道全,无所疑也。今君以臣子自处,不敢出庙门,恐尸尊不极,欲示天下咸知君臣之义。君臣由义而合,故云义也。」

长乐陈氏曰:「尸卑于庙门之外,而尊于庙门之内;君尊于庙门之外,而卑于庙门之内。尸之为体,贵其尊之而不卑;君之事尸,贵其卑之而不尊。是以君出迎牲,而不迎尸,所以别尊卑之义故曰:明君臣之义也。」延平周氏曰:「以君而迎牲可也,以君而迎尸,则嫌于以君而迎臣。」

严陵方氏曰:「尸者,神之象;君者,人之主。庙门之外,以人道为尚;庙门之内,以神道为尚。凡迎之礼,必出门焉。君迎牲而不迎尸者,非重牲而轻尸也,为其有君臣之疑,所以别其嫌也。既曰嫌,又曰疑,疑固未至于嫌,而嫌亦疑之所积也。」

讲义曰:「夫君为尸屈,而尊卑之间尚有疑焉,非尊事鬼神之道矣。故曰:迎牲而不迎尸,所以全尸之尊,全己之卑,使无疑也。以君之尊而执臣礼以事尸,如此则凡为臣而事君者,宜如何也?故以此明君臣之义。」

夫祭之道,孙为王父尸,所使为尸者,于祭者子行也。父北面而事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此父子之伦也。郑氏曰:「子行,犹子列也。祭祖则用孙列,皆取于同姓之适孙也。」天子诸侯之祭,朝事延尸于戸外,是以有北面事尸之礼。

孔氏曰:「此第三伦,明父子之理。主人为欲孝敬己父,故北面而事子。行之尸,则凡为子者,岂得不自尊其父乎?是见子事父之道也。少牢、特牲礼尸,皆在室之奥。主人西面事之,无北面事尸之礼,故知是天子诸侯也。郑知朝事者,以郊特牲诏祝于室,当朝事之节,故知坐尸当朝事也。」

伊川程氏曰:「古人祭祀用尸,极有深意,不可以不思也。盖人之魂气既散,孝子求神而祭,无尸则不飨,无主则不依。魂气必求其类而依之,人与人既为类,骨肉又为一家之类。已与尸各,既已洁齐至诚相通,以此求神,宜其飨。之后世不知此道,以尊卑之势,遂不肯行耳。」

延

译横渠张氏说:“铺设筵席,设置共用的几案,大概是因为左右共用一个几案,认为鬼神与人不同,所以夫妇共用一个几案,在室内或祊室寻求神灵。”又说:“铺设筵席,设置共用的几案,只设一个位置,因为他们的精神是合一的。”后来看到合葬,孔子认为这是好的,知道其中有这样的义理,然而不知道一个人娶多个妻子时设置共用几案的道理,又是怎样的,这不容易处理。

长乐陈氏说:“人伦之道贵在区别,鬼神之道贵在亲近。所以安葬时同穴,祭祀时同几。同几是为了让神灵有所依附,但这只是让神灵依附而已,还没有达到与神灵交通的地步。所以在室内祷告祝告,是为了在阴处与神灵交通;而走到祊室,是为了在阳处与光明交通。所以说:这是与神明交通的方法。”

严陵方氏说:“活着时从同一本源分化而出,所以活着时居住在不同的房间;死后回归同一本源而安宁,所以死后共用一个几案。铺设筵席设置共用几案,让神灵有所依附。况且神灵没有固定方位,没有固定方位就没有形体。所谓的依附,只是人依附于它而已。以阴阳之道来说,称之为鬼神;以幽明之分来说,称之为神明。合起来说,其实是一样的。”

石林叶氏说:“鬼神没有形体而依附于有形之物,所以铺设筵席就是陈列祭品,共用几案就是配享祭祀。鬼神没有固定方位而寻求它有方位的地方,所以祷告祝告在庙中进行,在祊室则在门外。几案筵席、祝告祊室,祭祀的始终,都是为了与神明交通并使其享用。所以说这是与神明交通的方法,而具体事务不足以完全表达。”庆源辅氏说:“铺设筵席设置共用几案,无所不备,是为了让神灵依附;在室内祷告祝告,然后走到祊室,无所不尽,是为了寻求神灵。依附时备齐物品,寻求时竭尽诚心,这就是与神明交通的方法。”

君主迎接牺牲而不迎接尸,是为了区别嫌疑。尸在庙门外,就疑似臣子;在庙中,就完全体现君主的尊严。君主在庙门外,就疑似君主;进入庙门,就完全体现臣子的身份。完全体现作为儿子的身份,因此不出庙门,是为了明确君臣之间的义理。

郑氏说:“不迎接尸,是为了保全它的尊贵。尸是神灵的象征。鬼神的尊贵,在庙中;人君的尊贵,出了庙门就得以伸展。”

孔氏说:“这段经文阐明第二伦常——君臣之义。尸的地位既然尊贵,君主应当自谦卑。如果出迎尸,尸的尊严尚未伸展,嫌疑君主还想自尊,所以不迎接。尸在庙门外,就疑似臣子,这是在解释区别嫌疑的事。尸本来是臣子,在庙中才尊贵。如果还未入庙,其尊贵尚未伸展,君主如果出迎,就疑似尸还有返回为臣的道理,所以说疑似臣子。尸如果在庙中,那么君父之道就完全体现了。说完全体现君主,不说完全体现父亲,因为这本来是为了阐明君臣关系,所以对完全体现父亲略去了。君主如果出到庙门外,那么君道又恢复了尊贵,与平常没有不同,这是疑似君主。进入庙门则臣子之道完全体现,没有嫌疑了。现在君主以臣子的身份自处,不敢出庙门,担心尸的尊贵不能极致,想要让天下人都知道君臣之义。君臣因义而结合,所以说义。”

长乐陈氏说:“尸在庙门之外地位卑下,而在庙门之内地位尊贵;君主在庙门之外地位尊贵,而在庙门之内地位卑下。尸的本质,贵在尊重它而不使其卑下;君主侍奉尸,贵在谦卑它而不使其尊贵。因此君主出迎牺牲而不迎尸,是为了区别尊卑的义理,所以说:这是明确君臣之义。”延平周氏说:“以君主的身份迎接牺牲是可以的,以君主的身份迎接尸,就疑似以君主的身份迎接臣子。”

严陵方氏说:“尸是神灵的象征;君主是人的主宰。庙门之外,以人道为尚;庙门之内,以神道为尚。凡是迎接的礼仪,必定要出门。君主迎接牺牲而不迎接尸,不是重视牺牲而轻视尸,是因为有君臣之嫌,所以区别嫌疑。既然说了嫌,又说了疑,疑本来还没达到嫌的程度,而嫌也是疑积累而成的。”

讲义说:“君主为尸而屈尊,而在尊卑之间还有嫌疑,这不是尊崇侍奉鬼神的方法。所以说:迎接牺牲而不迎接尸,是为了保全尸的尊贵,保全自己的卑下,使没有嫌疑。以君主的尊贵而执行臣子的礼仪来侍奉尸,像这样,那么凡是作为臣子侍奉君主的人,又应该怎样呢?所以用这个来明确君臣之义。”

祭祀的道理,孙子作为祖父的尸,被派来做尸的人,对于祭祀者来说是子辈。父亲面向北侍奉他,这是为了明确儿子侍奉父亲的方法。这是父子之间的伦常。郑氏说:“子行,就是子辈行列。祭祀祖父就用孙子行列,都选取同姓的嫡孙。”天子诸侯的祭祀,在朝事阶段将尸延请至门外,因此有面向北侍奉尸的礼仪。

孔氏说:“这是第三伦常,阐明父子之理。主人为了孝敬自己的父亲,所以面向北侍奉作为尸的儿子。执行这种礼仪,那么凡是作为儿子的人,难道能不尊重自己的父亲吗?这是看到儿子侍奉父亲的方法。少牢、特牲礼中的尸,都在室内的西南角。主人面向西侍奉他,没有面向北侍奉尸的礼仪,所以知道这是天子诸侯。郑氏知道是朝事,是因为《郊特牲》中说在室内祷告祝告,正当朝事的阶段,所以知道坐尸是在朝事时。”

伊川程氏说:“古人祭祀用尸,极有深意,不可以不思考。大概人的魂气已经消散,孝子寻求神灵而祭祀,没有尸神灵就不享用,没有主神灵就不依附。魂气必定寻求同类而依附,人与人既是同类,骨肉又是一家之同类。自己与尸各自分开,既然已经斋戒至诚相通,以此寻求神灵,适宜神灵享用。后世不知道这个道理,因为尊卑的权势,于是就不肯实行了。”

延

平周氏曰:「昭穆之不可乱天理也。故为尸者,必顺昭穆之列。然以己之子而为父之尸,则己北面以事,而忘己之为父者,以其为父之尸也。亦所谓斯须之敬矣。」

译平周氏说:“昭穆次序不可混乱,这是天理。所以担任尸的人,一定要顺应昭穆的排列顺序。然而用自己的儿子来充当父亲的尸,那么自己就要面朝北侍奉,而忘记自己是父亲的身份,因为他是作为父亲的尸。这也叫做片刻间的恭敬。”

长乐陈氏曰:「尸于王父,则孙于祭者,则子以孙为王父之尸,则是以子为祭者之父。子忘其子之卑而事于父,父忘其父之尊而事子。凡此所以眀祭者事父之道而已。」

严陵方氏曰:「十伦皆伦也,止于父子。言伦者,有父子之伦,然后有宗庙之祭。则祭之伦,本于父子而已,故止以父子为伦焉。而特言祭之道者,以此。」

石林叶氏曰:「尸,所以象神。取于异姓,则嫌于不亲;取于己子,则疑于无别。故为尸者,子行也。虽以父事之,不疑于父。不疑,则人伦明矣。」

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尸饮七,以瑶爵献大夫;尸饮九,以散爵献士及羣有司,皆以齿。明尊卑之等也。

郑氏曰:「尸饮五,谓酳尸五献也。太夫士祭三献,而献賔。」

孔氏曰:此一节明第四伦尊卑差等也。献卿、大夫、士及有司等,其爵虽同,皆长者在先,故云「以齿」。此据上公九献之礼,凡祭二献祼,用郁鬯,尸祭奠而不饮。朝践二献,馈食二献,及食毕,主人酳尸,故云「尸饮五」。于此时,献卿;献卿之后,主妇酳尸,賔长献尸,是尸饮七也。及瑶爵献大夫,是正九献礼毕。但初二祼不饮,故云「尸饮七」。自此以后,长、賔、长兄弟更为加爵,尸又饮二,是并前尸饮九。主人乃散爵,献士及羣有司也。若侯伯七献,朝践、馈食时各一献,食讫酳尸,但尸饮三也。子男五献,食讫酳尸,尸饮一。郑注:大夫、士祭三献,而献賔。此特牲礼文眀,与诸侯献賔时节不同。案《有司彻》下大夫不賔尸,与士同,亦三献而献賔。其上大夫别行賔尸之礼,与此异也。

长乐陈氏曰:「卿之徳隆而贵,故献以玉爵;大夫之徳杀而贱,故献以瑶爵;至于士,则徳卑尤贱,故献以散爵而已。」

严陵方氏曰:「于尸言饮,则主人酳之,故也。卿以下言献,则饮之,可知。君必献臣者,以賔礼隆助祭之人,故也。尸饮之后献,则间之者,隆杀之别也。间之以五,以七,以九者,饮阳事故用数之竒焉。凡觞皆谓之爵,此言玉爵、瑶爵,正谓一升之爵尔。言散爵,即五升之散也。礼器曰:『宗庙之祭,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则不特献者然也,虽受献者亦然。羣有司则前言进彻之,百官后言煇胞翟阍者,皆是也。皆以齿者,同爵则尚齿也。前言贵贱之等,此变言尊卑者,其献也,以卿大夫士为之等,故以贵贱言之。于卿大夫之等,又各以齿,故以尊卑言之。」

山隂陆氏曰:「尸饮五,若十二献,当朝践亚献之节。尸饮七,当馈食初献。尸饮九,当馈食三献。即九献,尸饮五,当馈食初献。尸饮七,当馈食三献。尸饮九,在酳尸矣。七献、五献,尸饮三。于是献卿欤?先儒谓子男五献,食讫酳尸,尸饮一,尸一饮,即献卿,非其差也。瑶爵、散爵不言洗,略之也。」

新安朱氏曰:「古礼于今实难行。当祭时,献神处,少祝酌奠,卒祝迎尸,以后尽是人自饮了。主人献尸,尸酢主人,酢主妇,酢祝及佐食、宰、賛、众賔等,交相劝酬,其繁且乆。所以季氏祭继以烛,有圣人者作,整理一过,必不如古人之繁,但仿古人大意,简而易行耳。」

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别父子逺近,长防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太庙,则羣昭羣穆咸在,而不失其伦。此之谓亲疏之杀也。

郑氏曰:「昭穆咸在,同宗父子皆来。」

孔氏曰:此一节明第五伦亲疏之杀昭穆。谓尸主行列于庙中,父南面,子北面,亲者近,疏者逺,各有次序,是无乱也。祭太庙,则众庙尸主及助祭之人,同宗父子皆至,故羣昭羣穆咸在。若余庙,唯尸主及所出之庙子孙来耳,各以昭穆列在庙,是不失伦类也。杀,渐也,示亲疏有渐也。

延平周氏曰:「有事于太庙,言禘祫也。」

严陵方氏曰:「昭穆固所以别父子,而父子之行,又各有逺近、长防、亲疏。逺近以代言,长防以齿言,亲疏以情言。然而代之逺近、齿之长防,皆以情为主尔。故下总谓之亲疏之杀也。夫有隆,然后有杀;别亲疏,则亲者隆而

译长乐陈氏说:“在祖父的祭祀中,孙子作为主祭人,那么儿子就作为祖父的‘尸’(代表受祭者的活人)。这样,儿子就成了主祭人的父亲。儿子忘记了作为儿子的卑下身份而侍奉父亲,父亲忘记了作为父亲的尊贵身份而接受儿子的侍奉。所有这些,都是为了阐明主祭人侍奉父亲的原则罢了。”

严陵方氏说:“十种伦理关系都属于伦理,但归结于父子关系。说伦理,是因为有了父子之伦,然后才有宗庙的祭祀。那么祭祀的伦理,根本在于父子关系而已,所以只以父子作为伦理的核心。特别强调祭祀的道理,就是因此。”

石林叶氏说:“尸,是用来象征神灵的。如果选取异姓的人,就嫌不够亲近;如果选取自己的儿子,就怀疑没有分别。所以担任尸的人,是孙辈。虽然以对待父亲的礼节侍奉他,却不会让人误以为他就是父亲。不会让人误解,那么人伦就明确了。”

尸喝了五次酒,君主清洗玉爵向卿进献;尸喝了七次酒,用瑶爵向大夫进献;尸喝了九次酒,用散爵向士及众官员进献,都按照年龄长幼顺序。这是为了明确尊卑的等级。

郑氏说:“尸饮五,是指酳尸(向尸劝酒)五次进献。大夫和士的祭祀只有三次进献,然后就向宾客进献。”

孔氏说:“这一节阐明第四种伦理,即尊卑的差别等级。向卿、大夫、士及官员等进献,他们的酒爵虽然相同,但都是年长者在前,所以说‘以齿’。这是依据上公九次进献的礼节,凡是祭祀,两次裸祭(用郁鬯酒洒地),尸祭奠但不喝。朝践两次进献,馈食两次进献,以及进食完毕,主人酳尸,所以说‘尸饮五’。在这个时候,向卿进献;向卿进献之后,主妇酳尸,宾客中的长者向尸进献,这是尸饮七。等到用瑶爵向大夫进献,是正式的九次进献完毕。但前两次裸祭不喝,所以说‘尸饮七’。从此以后,长者、宾客、长兄弟等轮流加爵,尸又喝了两次,加上前面的就是尸饮九。主人于是用散爵,向士及众官员进献。如果是侯伯七次进献,朝践、馈食时各一次进献,进食完毕酳尸,但尸只喝三次。子男五次进献,进食完毕酳尸,尸只喝一次。郑注:大夫、士祭祀三次进献,然后向宾客进献。这在《特牲礼》中明确记载,与诸侯向宾客进献的时节不同。查《有司彻》篇,下大夫不充当尸的宾客,与士相同,也是三次进献后向宾客进献。其上大夫另外实行宾客尸的礼节,与此不同。”

长乐陈氏说:“卿的德行崇高且尊贵,所以用玉爵进献;大夫的德行稍减且地位较低,所以用瑶爵进献;至于士,德行卑下且尤其低贱,所以只用散爵进献罢了。”

严陵方氏说:“对于尸说‘饮’,是因为主人酳他,所以如此。对于卿以下说‘献’,那么他们喝酒,是可以推知的。君主必须向臣子进献,是因为以隆重的宾客礼节来辅助祭祀的人,所以如此。尸喝完后进献,中间间隔的,是隆重与简略的区别。间隔以五、以七、以九,是因为饮酒属阳事,所以用奇数。凡是酒杯都称为爵,这里说玉爵、瑶爵,正是指一升的爵。说散爵,就是五升的散。《礼器》说:‘宗庙祭祀,尊贵者用爵进献,低贱者用散进献’,那么不仅是进献者如此,即使接受进献者也是如此。众官员前面说进献和撤除的,后面说煇、胞、翟、阍等,都是如此。都按照年龄,是同爵位则崇尚年长。前面说贵贱的等级,这里改说尊卑,是因为进献时,以卿、大夫、士作为等级,所以用贵贱来说。在卿、大夫的等级中,又各自按照年龄,所以用尊卑来说。”

山隂陆氏说:“尸饮五,如果是十二次进献,应当是朝践亚献的时节。尸饮七,应当是馈食初献。尸饮九,应当是馈食三献。如果是九次进献,尸饮五,应当是馈食初献。尸饮七,应当是馈食三献。尸饮九,在酳尸的时候。七次进献、五次进献,尸饮三。于是向卿进献吗?先儒说子男五次进献,进食完毕酳尸,尸饮一,尸一喝,就向卿进献,这不是正确的差别。瑶爵、散爵不说清洗,是省略了。”

新安朱氏说:“古礼在当今实在难以实行。在祭祀时,向神进献的地方,少祝酌酒祭奠,卒祝迎接尸,以后都是人自己喝了。主人向尸进献,尸回敬主人,回敬主妇,回敬祝及佐食、宰、赞、众宾客等,互相劝酒酬答,既繁杂又长久。所以季氏祭祀接着点烛,有圣人出现,整理一番,一定不像古人那样繁杂,只是仿效古人的大意,简单而容易实行罢了。”

祭祀有昭穆。昭穆,是用来区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的顺序而没有混乱的。因此,在太庙有事(举行大祭),那么众昭众穆都在,而不失去他们的伦理。这就叫做亲疏的逐渐递减。

郑氏说:“昭穆都在,同宗的父子都来了。”

孔氏说:“这一节阐明第五种伦理,即亲疏的递减和昭穆。是说尸和主人在庙中排列,父亲朝南面,儿子朝北面,亲近的在近处,疏远的在远处,各有次序,这是没有混乱。祭祀太庙,那么众庙的尸主及助祭的人,同宗的父子都到,所以众昭众穆都在。如果是其他庙,只有尸主及所出之庙的子孙来罢了,各自按照昭穆排列在庙中,这是不失去伦类。杀,是逐渐的意思,显示亲疏有逐渐的差别。”

延平周氏说:“有事于太庙,说的是禘祭和祫祭。”

严陵方氏说:“昭穆固然用来区别父子,而父子的行为,又各有远近、长幼、亲疏。远近以代来说,长幼以齿来说,亲疏以情来说。然而代的远近、齿的长幼,都以情为主。所以下面总称为亲疏的递减。有隆重,然后有递减;区别亲疏,那么亲近的就隆重而

疏者杀矣。并言杀者,言自隆降之以至于杀也。」《王制》:「三昭三穆,神之昭穆也;此羣昭羣穆,人之昭穆也。」首言「祭有昭穆」,则兼神人而言之。然昭穆以神为主,故人于庙中乃称之。

译疏远者就被杀掉了。一并说“杀”,是说从尊崇逐渐降低以至于被杀。《王制》说:“三昭三穆,是神灵的昭穆;这里的群昭群穆,是人的昭穆。”开头说“祭祀有昭穆”,则是兼论神灵和人的昭穆。然而昭穆以神灵为主,所以人在宗庙中才称其为昭穆。

古者明君,爵有徳而禄有功,必赐爵禄于大庙,示不敢专也。故祭之日,一献,君降立于阼阶之南,南乡,所命北面,史由君右执防,命之,再拜稽首,受书以归,而舎奠于其庙,此爵赏之施也。

郑氏曰:一献一酳,尸也。舎当为释。非时而祭曰奠。孔氏曰:此一节明第六伦爵赏之施。爵表徳,禄赏功。卿大夫等既受防书,归而释奠于家庙,告以受君之命也。君尊,尚爵赏于庙,不自专,故民知施必由尊也。郑知一献非初祼及朝践、馈食之一献,必为一酳尸者,以一酳尸之前皆为祭事,承奉鬼神,未暇防命尸食已毕,始可行爵赏也。此一献则上尸饮五,君献卿之时也。若天子命羣臣,则不因常祭,特假于庙,故大宗伯云「王命诸侯则傧」是也。

长乐陈氏曰:「施爵赏者,必于大庙,示其不敢专,所以眀父祖之尊也。受爵禄者,舎奠于庙,示其有归美,以明父子之贤也。明乎祖父之尊,则天下知所敬;明乎父子之贤,则天下知所逊。故曰:爵赏之施。」

严陵方氏曰:爵者,锡之以名;禄者,锡之以利。有徳者必有名,有功者必有利。爵有徳,禄有功,亦从其类也。史则掌书也,防则书其所命之事也。上言执防,下言受书,互相备也。夫命有所禀,则非君命也,祖命而已。故史命之也,由君右焉,非重史也,重命而已。

延平周氏曰:「君虽在庙中,亦必南向者,示其向明而聼天下为不可易也;臣虽在庙中,亦必北面者,示其答于君,自北始。」

山隂陆氏曰:一献,谓始献尔。始献即▯爵赐禄不嫌蚤者,重防命也。史由君右执防命之所谓诏辞自右讲义曰:「周官以徳诏爵,以功诏禄则爵所以表有徳,而禄所以报有功。然爵禄者,非人君所得而私。君既于庙命之,则受之者可不归而释奠于其庙乎?如此则君必不敢以爵禄私诸人,而人必不敢以君之爵禄自私。而授受之际皆知有所本矣。」

金华应氏曰:「一献始命者,以祭为先也。不俟献终而命者,以赏为重也。」

  礼记集説卷一百十五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礼记集说》>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集説》卷一百十六宋卫湜撰

君卷冕立于阼,夫人副祎立于东房。夫人荐豆,执校,执醴,授之,执镫。尸酢夫人,执柄;夫人授尸,执足。夫妇相授受,不相袭处。酢必易爵,明夫妇之别也。

郑氏曰:「校豆中央直者也。执醴,授醴之人,授夫人以豆,则执镫。镫,豆下跗也。」

孔氏曰:此一节明第七伦也。此谓上公夫人,故副袆也。爵为雀形,以尾为柄。尸酢夫人,则执雀尾;夫人受酢,则执爵。足夫妇交相致爵,其执之不相因,故处袭因也。主人受主妇之酢,必易换其爵,特牲更爵酢。郑注:男子不承妇人爵,是也。郑注:执醴授醴之人者,谓夫人献尸以醴齐,此人酌醴以授夫人;至夫人荐豆,此人又执豆以授夫人。献与荐皆此人所掌,故也。长乐陈氏曰:礼器言夫人在房而东,酌罍尊则在房者西房也,而此言副袆立于东房,何耶?盖妇人贵于从夫,又贵于辨位。从夫则立之东,所以待其将有事;辨位则即于西,所以动而行事也。至于夫妇相受授不相袭处,则异其所立。酢必易爵,则易其所执,故曰明夫妇之别。

讲义曰:先儒谓爵为雀形,以尾为柄,恐非是。爵之柄下有三戈足,则戈也。以豆观之,校为柄,乃中央直者,则爵之柄亦指中央矣。

凡为俎者,以骨为主。骨有贵贱,殷人贵髀,周人贵肩。凡前贵于后。俎者,所以明祭之必有惠也。是故贵者取贵骨,贱者取贱骨。贵者不重,贱者不虗,示均也。惠均则政行,政行则事成,事成则功立。功之所以立者,不可不知也。俎者,所以明惠之必均也。善为政者如此,故曰“见政事之均焉”。

郑氏曰:「殷人贵髀,为其厚也;周人贵肩,为其显也。凡前贵于后,谓脊、胁、臂、臑之属。」

孔氏曰:此经明第八伦,殷质贱肩之薄,故贵髀。周文贱髀之隐,故贵肩。凡前贵于后,据周贵肩言之。助祭者赐之俎,贵者不特多

译古代的明君,授予爵位给有德行的人,给予俸禄给有功劳的人,一定要在大庙里赐予爵位和俸禄,表示不敢独自专断。所以在祭祀那天,第一次献酒后,国君走下台阶站在东阶的南面,面向南方,被任命的人面向北方,史官从国君右侧拿着任命文书,宣读命令,被任命的人两次拜谢并叩头,接受文书后回去,在自己的家庙里举行释奠礼,这就是爵位和赏赐的施行方式。

郑玄说:第一次献酒和第一次漱口,是针对尸(代表受祭者的人)而言的。“舍”应当是“释”字。不合时节的祭祀叫做奠。孔颖达说:这一节阐明第六伦,即爵位和赏赐的施行。爵位用来表彰德行,俸禄用来奖赏功劳。卿大夫等人接受了任命文书,回家后在家庙举行释奠礼,报告接受了国君的命令。国君尊贵,在庙里崇尚爵位和赏赐,不独自专断,所以百姓知道施予必定出自尊贵者。郑玄知道第一次献酒不是初献、朝践、馈食中的第一次献酒,必定是尸漱口之后,因为第一次漱口之前都是祭祀事务,侍奉鬼神,来不及宣读任命文书;尸吃完饭,才可以施行爵位和赏赐。这第一次献酒则是尸饮了五次酒之后,国君向卿大夫献酒的时候。如果是天子任命群臣,就不依赖常规祭祀,特意在庙里举行,所以《大宗伯》说“王任命诸侯则设傧相”就是这个意思。

长乐陈氏说:“施行爵位和赏赐,一定要在大庙,表示不敢独自专断,以此来彰显父祖的尊贵。接受爵位和俸禄的人,在家庙举行释奠礼,表示有归美之意,以此来彰显父子之间的贤德。明白了祖父的尊贵,那么天下人就懂得尊敬;明白了父子的贤德,那么天下人就懂得谦让。所以说:这是爵位和赏赐的施行。”

严陵方氏说:爵位,是赐予名声;俸禄,是赐予利益。有德行的人必定有名声,有功劳的人必定有利益。爵位授予有德行的人,俸禄授予有功劳的人,也是遵循同类原则。史官是掌管文书的,策是书写任命事项的文书。上面说拿着策,下面说接受文书,互相补充完备。命令有所禀承,就不是国君个人的命令,而是祖先的命令罢了。所以史官宣读命令,站在国君右侧,不是重视史官,而是重视命令罢了。

延平周氏说:“国君虽然在庙中,也一定要面向南方,表示面向光明而听取天下意见是不可改变的;臣子虽然在庙中,也一定要面向北方,表示回答国君,从北方开始。”

山阴陆氏说:第一次献酒,是指刚开始献酒。刚开始献酒就赐爵赐禄,不嫌早,是因为重视策命的缘故。史官从国君右侧拿着策宣读命令,所谓诏辞从右侧讲,《讲义》说:“《周官》以德行诏告爵位,以功劳诏告俸禄,那么爵位是用来表彰有德行的人,而俸禄是用来报答有功劳的人。然而爵位和俸禄,不是国君所能私有的。国君既然在庙里任命他们,那么接受的人能不回家在自家庙里举行释奠礼吗?这样国君就一定不敢把爵位和俸禄私相授受,而接受的人也一定不敢把国君的爵位和俸禄据为己有。而在授予和接受的时候,都知道有所本源了。”

金华应氏说:“第一次献酒就开始任命,是因为祭祀优先。不等到献酒结束就任命,是因为赏赐重要。”

礼记集说卷一百十五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礼记集说》>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集说》卷一百十六宋卫湜撰

国君穿着礼服戴着礼帽站在东阶,夫人戴着副祎首饰站在东房。夫人进献豆器,拿着豆的柄,拿着甜酒,交给别人,别人拿着豆的足。尸向夫人回敬酒,拿着爵的柄;夫人把爵交给尸,拿着爵的足。夫妇互相交接物品,不接手对方接触过的地方。回敬酒一定要更换酒爵,以表明夫妇之间的区别。

郑玄说:“校是豆中央直立的柄。执醴,是递送甜酒的人,把豆交给夫人,就拿着豆的足。镫,是豆下面的足。”

孔颖达说:这一节阐明第七伦。这是指上公的夫人,所以戴副祎首饰。爵的形状像雀,以尾巴为柄。尸向夫人回敬酒,就拿着雀尾;夫人接受回敬,就拿着爵的足。夫妇互相致送酒爵,他们拿着的地方不相因袭,所以叫不相袭处。主人接受主妇的回敬,一定要更换酒爵,《特牲馈食礼》更换酒爵回敬。郑玄注:男子不承接妇人的酒爵,是对的。郑玄注:执醴授醴的人,是指夫人向尸献甜酒齐,这个人斟甜酒交给夫人;等到夫人进献豆器,这个人又拿着豆器交给夫人。献酒和进献豆器都是这个人掌管,所以说。长乐陈氏说:《礼器》说夫人在房中向东,酌罍尊则在房中向西,这是西房,而这里说戴副祎站在东房,为什么呢?大概妇人贵在顺从丈夫,又贵在辨别位置。顺从丈夫就站在东边,以等待将有事情;辨别位置就靠近西边,以行动行事。至于夫妇互相交接不相袭处,就是站立的地方不同。回敬酒一定要更换酒爵,就是更换拿着的地方,所以说表明夫妇的区别。

《讲义》说:先儒说爵的形状像雀,以尾巴为柄,恐怕不对。爵的柄下有三个像戈的足,那就是戈。从豆来看,校是柄,是中央直立的,那么爵的柄也指向中央了。

凡是制作俎(盛放祭肉的礼器)的,以骨头为主。骨头有贵贱之分,殷人重视大腿骨,周人重视肩胛骨。凡是前面的骨头贵于后面的骨头。俎,是用来表明祭祀必定有恩惠的。所以尊贵的人取贵重的骨头,卑贱的人取卑贱的骨头。尊贵的人不重复取用,卑贱的人不空手而归,表示平均。恩惠平均则政令施行,政令施行则事情成功,事情成功则功业建立。功业之所以建立,不可以不知道。俎,是用来表明恩惠必定平均的。善于治理政事的人就是这样,所以说“看到了政事的平均”。

郑玄说:“殷人重视大腿骨,因为它的肉厚;周人重视肩胛骨,因为它显眼。凡是前面的骨头贵于后面的骨头,是指脊骨、肋骨、臂骨、臑骨之类。”

孔颖达说:这段经文阐明第八伦,殷代质朴,轻视肩胛骨的薄,所以重视大腿骨。周代文饰,轻视大腿骨的隐蔽,所以重视肩胛骨。凡是前面的骨头贵于后面的骨头,是根据周代重视肩胛骨来说的。助祭的人赐给他们俎,尊贵的人不特别多

而重,贱者不虚而无。分爼多少,随其贵贱,示均平也。功立由于分俎,人君不可不知。人君欲为政教,必须如分俎均平也。前体、臂臑为贵,后体、膊胳为贱。就脊胁之中,亦有贵贱。正脊在前为贵,脡脊、横脊在后为贱。胁则正胁在前为贵,短胁为贱。故郑总云「之属以包之」,郑不云肩者,以周人所贵,故略之。

译至于贵重与低贱,不会虚设也不会缺失。分配俎肉数量的多寡,要随着其贵贱程度而定,以此来显示公平均等。功业的建立源于分配俎肉的公平,君主不可以不了解这一点。君主想要施行政令教化,必须像分配俎肉那样公平均等。前躯和臂臑属于贵重部位,后躯和膊胳属于低贱部位。就在脊骨和肋骨之中,也有贵贱之分。正脊在前为贵,脡脊、横脊在后为贱。肋骨方面,正胁在前为贵,短胁为贱。所以郑玄总括说“用‘之属’来包罗它们”,郑玄没有提到肩部,是因为周人所珍视的部位,所以略去了。

长乐陈氏曰:「贵者取贵骨,贱者取贱骨,则有所别,而足以为义。贵者不重,贱者不虚,则有所均,而可以为仁。行于上者,政也;通于下者,事也。政必有事,而事不必有政,故事成本于政,行」。

严陵方氏曰:「俎者,对豆之器。俎大而豆小,俎以骨为主,则豆以肉为主,可知。《坊记》:『觞酒豆肉』是也。骨阳也,肉隂也。俎之数以竒而从阳,豆之数以偶而从隂,为是故也。夫祭,以飨神之主,然贵者取贵骨,贱者取贱骨,所以明祭之有惠而已。惠可以观政,患不均耳。故惠均则政行,有政则有事,有事则有功,功所以立,由惠而已。故曰:不可不知。」

讲义曰:「孔子曰:不患寡,而患不均。盖均则无不满之患,故人乐于从上之政令,趋事赴功,唯上所欲为矣。此事所以成功,所以立也。使为政者惠下必均,有如均此俎,则何患事功之不立乎?」于馂可以观政。为俎见政事之均,善为政者不可不知也。

凡赐爵,昭为一,穆为一,昭与昭齿,穆与穆齿。凡羣有司,皆以齿,此之谓长防有序。

郑氏曰:「昭穆,犹特牲、少牢馈食之礼,众兄弟也。羣有司,犹众賔下及执事者。君赐之爵,谓若酬之。」

孔氏曰:「此经明第九伦,祭祀旅酬时,赐助祭者酒爵。君众兄弟子孙,昭为一列,穆为一列,各自相旅。尊者在前,卑者在后;同班列则长者在前,少者在后。是昭与昭齿,穆与穆齿。郑知赐爵为酬者,以献时不以昭穆为次,此列昭穆,故知为酬也。」

长乐陈氏曰:「宗庙之中,授事则以爵,而赐爵则以齿。盖授事主义,而行于旅酬之前;赐爵主恩,而隆于旅酬之后。赐以主恩,故昭与昭齿,穆与穆齿。凡羣有司,皆以齿长防之序也。」

严陵方氏曰:「司士所谓祭祀赐爵,呼昭穆而进之,是矣。夫齿所以序长防,故曰『长防有序』。」

夫祭有畀、煇、胞、翟、阍者,惠下之道也。唯有徳之君为能行此,明足以见之,仁足以与之。畀之为言与也,能以其余畀其下者也。煇者,甲吏之贱者也。胞者,肉吏之贱者也。翟者,乐吏之贱者也。阍者,守门之贱者也。古者不使刑人守门,此四守者,吏之至贱者也。尸又至尊,以至尊既祭之末,而不忘至贱,而以其余畀之。是故明君在上,则竟内之民无冻馁者矣。此之谓上下之际。

郑氏曰:「明足以见之,见此卑者也;仁足以与之,与此卑者也。」煇,周礼作「韗」,谓「韗」磔皮革之官也。翟,谓教羽舞者也。不使刑人守门,谓夏、殷时。

孔氏曰:此经明第十伦畀与也。煇胞翟阍四者皆是贱官,祭末与以恩赐,是施惠之道也。明谓君徳昭明,足以见惠下之义。仁谓仁恩能赐与于下也。作记之人见周刑人守门,又何恩赐与之?故明之云:古者不使刑人守门,虽是贱人得恩赐也。际接也,谓至尊与贱者其道接也。韗人掌作鼓,木张皮,两头鞔之以为鼓,故注云:韗磔皮革之官也。

长乐陈氏曰:「夫知及其大而不周其小,不足以为明;爱及其贵而不周其贱,不足以为仁。唯有徳之君,于煇胞翟阍之吏,其明足以见之而无所遗,其仁足以与之而无不徧。则惠下之道斯尽,而竟内之民所以无冻馁也。」

严陵方氏曰:「夫祭之有俎,固已见惠均矣。然未足以尽惠下之道。以至尊之尸,而畀至贱之吏,然后见惠下也。此政事之均与上下之际,所以为异欤?惠下之道,有明足以见之,而无仁以与之,则惠或失于不行;有仁足以与之,而无明以见之,则惠或失于无辨。徳者得也。唯有徳之君,乃能两得。故曰无能行此。」延平周氏曰:「古者不使刑人守门,此指夏殷而言也。周之法,墨者使守门,而四夷之▯亦使守王宫。盖当时之为守卫者,皆公卿大夫之子弟,而又兼以刑人与四夷之▯,则其势足以相持而不至于为乱。是又使刑人与四夷之▯者皆有所养,则是亦先王之仁也。」

石林叶氏曰:「助祭则羣有司贱于族姓,而煇胞翟阍又贱于羣有司。明足以知其贱而用之,仁足以惠其贱而畀之,

译长乐陈氏说:“尊贵的人选取贵重的骨头,卑贱的人选取低贱的骨头,这样就有了区别,足以体现道义。尊贵的人不厚重,卑贱的人不空虚,这样就有了均衡,足以体现仁爱。在上位施行的,是政令;通达于下位的,是事务。政令必定伴随事务,但事务不一定伴随政令,所以事务的根本在于政令,政令得以施行。”

严陵方氏说:“俎,是与豆相对称的器具。俎大而豆小,俎以骨头为主,那么豆就以肉为主,由此可知。《礼记·坊记》说:‘觞酒豆肉’,就是这个道理。骨头属阳,肉属阴。俎的数量用奇数而顺应阳,豆的数量用偶数而顺应阴,就是这个缘故。祭祀,是以食物享祀神灵,然而尊贵的人选取贵重的骨头,卑贱的人选取低贱的骨头,只是为了表明祭祀中有恩惠罢了。恩惠可以观察政事,担忧的是不均衡罢了。所以恩惠均衡则政令施行,有政令则有事务,有事务则有功绩,功绩之所以能建立,是由恩惠罢了。所以说:不可不知道。”

讲义说:“孔子说:不担忧贫穷,而担忧不均衡。大概均衡就没有不满的祸患,所以人们乐于顺从上级的政令,奔赴事务追求功绩,唯上级所愿罢了。这是事务之所以成功,之所以建立的原因。假使执政者恩惠下属必定均衡,就像均衡这俎中的骨头一样,那么还担忧什么事务功绩不能建立呢?”从吃剩的祭肉可以观察政事。通过俎可以看出政事的均衡,善于执政的人不可不知道。

凡是赐给酒爵,昭为一组,穆为一组,昭与昭按年龄长幼排序,穆与穆按年龄长幼排序。凡是众位有司,都按年龄长幼排序,这就叫做长幼尊卑有序。

郑氏说:“昭穆,就像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中的众兄弟。众位有司,就像众位宾客以下以及执事的人。君主赐给酒爵,是说像酬酢那样。”

孔氏说:“这段经文阐明第九伦,祭祀旅酬时,赐给助祭者酒爵。君主的众兄弟子孙,昭为一列,穆为一列,各自相互旅酬。尊贵的在前,卑贱的在后;同班列的则年长的在前,年幼的在后。这就是昭与昭按年龄排序,穆与穆按年龄排序。郑氏知道赐爵是酬酢,是因为献酒时不以昭穆为次序,这里排列昭穆,所以知道是酬酢。”

长乐陈氏说:“宗庙之中,授予事务则以酒爵,而赐给酒爵则按年龄。大概授予事务主在道义,而施行于旅酬之前;赐给酒爵主在恩惠,而隆重于旅酬之后。赐给主在恩惠,所以昭与昭按年龄排序,穆与穆按年龄排序。凡是众位有司,都按年龄长幼的次序。”

严陵方氏说:“司士所说的祭祀赐爵,呼唤昭穆而进献,是对的。年龄用来排列长幼尊卑,所以说‘长幼尊卑有序’。”

祭祀有给予畀、煇、胞、翟、阍者,这是恩惠下属的方法。只有有德的君主才能施行这个,明智足以看见他们,仁爱足以给予他们。畀的意思是给予,能够把剩余的东西给予下属。煇,是甲吏中卑贱的人。胞,是肉吏中卑贱的人。翟,是乐吏中卑贱的人。阍,是守门中卑贱的人。古代不使受过刑的人守门,这四个守门的人,是官吏中最卑贱的。尸又是至尊的,以至尊的尸在祭祀结束时,不忘最卑贱的人,而把剩余的东西给予他们。所以明君在上,那么国境内的百姓就没有受冻挨饿的了。这就叫做上下之间的交接。

郑氏说:“明智足以看见他们,是看见这些卑贱的人;仁爱足以给予他们,是给予这些卑贱的人。”煇,《周礼》作“韗”,是说“韗”是裂开皮革的官吏。翟,是说教羽舞的人。不使受过刑的人守门,是说夏、殷时期。

孔氏说:“这段经文阐明第十伦给予。煇胞翟阍四者都是卑贱的官吏,祭祀结束时给予恩赐,是施惠的方法。明是说君德昭明,足以看见恩惠下属的道理。仁是说仁爱恩惠能赐予下属。作记的人看见周代受过刑的人守门,又怎么恩赐给予他们呢?所以说明说:古代不使受过刑的人守门,虽然是卑贱的人得到恩赐。际是交接,是说至尊与卑贱者他们的道相交接。韗人掌管制作鼓,木头张皮,两头蒙上皮革做成鼓,所以注释说:韗是裂开皮革的官吏。”

长乐陈氏说:“知道涉及大的而不周全小的,不足以称为明智;爱涉及尊贵的而不周全卑贱的,不足以称为仁爱。只有有德的君主,对于煇胞翟阍的官吏,他的明智足以看见他们而没有遗漏,他的仁爱足以给予他们而没有不普遍。那么恩惠下属的方法就尽了,而国境内的百姓所以没有受冻挨饿的。”

严陵方氏说:“祭祀有俎,固然已经看见恩惠均衡了。然而不足以尽恩惠下属的方法。以至尊的尸,而给予最卑贱的官吏,然后看见恩惠下属。这政事的均衡与上下之间的交接,所以不同吗?恩惠下属的方法,有明智足以看见他们,而没有仁爱给予他们,那么恩惠或许失于不施行;有仁爱足以给予他们,而没有明智看见他们,那么恩惠或许失于无辨别。德是得。只有有德的君主,才能两得。所以说无能行此。”延平周氏说:“古代不使受过刑的人守门,这是指夏殷而言。周代的法律,受墨刑的人使守门,而四夷的俘虏也使守王宫。大概当时做守卫的,都是公卿大夫的子弟,而又兼用受过刑的人与四夷的俘虏,那么他们的势力足以相互牵制而不致于作乱。这是又使受过刑的人与四夷的俘虏都有供养,这也是先王的仁爱。”

石林叶氏说:“助祭则众位有司卑贱于族姓,而煇胞翟阍又卑贱于众位有司。明智足以知道他们的卑贱而任用他们,仁爱足以恩惠他们的卑贱而给予他们,

则上下至矣。自上下以及长防,皆曰惠,以其赐爵饮食,以是名之也。自夫妇以及君臣,则皆曰明,以其荐献酬酢有所辨也。至于政事,则见而已矣。」

译这样上下的关系就达到极致了。从上级到下级,以及长辈对晚辈的防范,都称之为“惠”,这是因为他们赐予爵位和饮食,所以用这个名称来称呼。从夫妇到君臣,都称之为“明”,这是因为他们在进献、酬答等礼仪中有所分辨。至于政事,就只是看见罢了。

凡祭有四时,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尝,冬祭曰烝。礿、禘,阳义也;尝、烝,隂义也。禘者,阳之盛也;尝者,隂之盛也。故曰:「莫重于禘尝。」古者,于禘也,祭爵赐服,顺阳义也;于尝也,出田邑,▯秋政,顺隂义也。故记曰:「尝之日,▯公室,示赏也。草艾则墨,未▯秋政则民弗敢草也。」

郑氏曰:「谓夏、殷时礼,夏者尊卑着,而秋万物成,爵命属阳,国地属隂。▯公室出赏物也。草艾,谓艾取草也。秋草木成,可芟艾给爨。亨时则始行小刑也。」

孔氏曰:自此至“为民父母”一节,明祭祀之重。禘祭在夏,夏为炎暑,故为阳盛;尝祭在秋,隂功成就,故为隂盛。冬虽严寒,以物于秋成,故不得以冬烝对夏禘。记者又引前记之文云:“尝之日,▯出公室货财以示赏也。”案《左▯》云:“赏以春夏,刑以秋冬。”此以赏对刑为文,其实四时之间皆有赏也。

严陵方氏曰:「春礿、夏禘,以饮为主,故曰阳;秋尝、冬烝,以食为主,故曰隂。祭有礿禘,犹生时有飨;祭有尝烝,犹生时有食。阳道常饶,隂道常乏。饶故及夏始为盛,乏故于秋已为盛矣。以其为隂阳之盛,故曰莫重于禘尝。若平秩南讹,所谓夏政也;若平秩西成,所谓秋政也。爵命之者也,服胜于隂者也,故为顺阳义;禄食之者也,田邑制于地者也,故为顺隂义。▯公室,为因其物之成而用之以行赏也;草艾则墨者,因其时杀而顺之以行刑也。弗敢草,亦谓艾之也,犹采桑谓之桑欤?刑有五,墨最轻,以始行刑,故用轻者也。」

金华应氏曰:代天爵人,犹之天爵。故于禘之阳分,地与人画为田邑。故于尝之隂,秋政若省敛、断刑,皆是其施罚也。则必草已艾而后施墨刑之轻者。未▯秋政,则民亦弗敢草焉。虽一草之微,不敢非时而斩艾之。故不曰艾草,而曰草艾者,草自可爱,而非人践之也。

石林叶氏曰:「礿禘之祭,其用物薄,主于灌献,则顺乎阳;阳于春夏为用也。尝烝之祭,其用物多,主于馈食,则顺乎隂;隂于秋冬为用也。然言其盛,则止及于禘尝,而不及礿烝者,盖阳达于春,物方蠢动;隂终于冬,物已退藏。故古之君子,其言郊社,则以禘尝对之,亦举其盛者尔。爵以诏徳,服以显庸,仁之属也;国政则有田邑,致刑则为秋政,义之属也。仁用于夏,禘未尝不行刑,要之以仁为主义;用于秋,尝未尝不示赏,要之以义为主。仁义备矣。止曰禘尝之义者,指其立道而言之也。」

故曰:禘尝之义,大矣!治国之本也,不可不知也。明其义者,君也;能其事者,臣也。不明其义,君人不全;不能其事,为臣不全。夫义者,所以济志也,诸徳之▯也。是故其徳盛者,其志厚;其志厚者,其义章;其义章者,其祭也敬。祭敬,则竟内之子孙莫敢不敬矣。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亲涖之;有故则使人可也。虽使人也,君不失其义者,君明其义故也。其徳薄者,其志轻,疑于其义而求祭,使之必敬也,弗可得已。祭而不敬,何以为民父母矣!

郑氏曰:全,犹具也;济,成也。▯,谓机▯也。竟内之子孙万人,为子孙涖临也。君不失其义者,言君虽不自亲祭,祭礼无阙于君徳,不损也。

孔氏曰:「义以济志,言禘尝之义,人君明之所以成就其志义者,是人君众徳之▯也。人君道徳显盛,则念亲志意深厚。若能念亲深厚,则事亲祭祀其义章明显著,则其志防敬,民之子孙皆化于上,无不防敬其亲矣。虽使人谓君有故,使人摄之,君能恭敬,则不防失其义也。若人君志意既轻,疑惑于祭祀之义,欲求祭使之必敬,不可得已。」

严陵方氏曰:「此非五年之禘,其礼虽小,以阳之盛,其义大也。君以道揆礼,故曰明其义;臣以法守礼,故曰能其事。义寓乎礼,志存乎心。茍有是心而无是礼,亦不可以徒行,故义所以济志也。济与可否相济之济同。有是义以行是志,非有徳之人则不可以茍作,故曰『诸徳之▯也』。以诸徳之▯,故徳盛者志厚。以义者所以济

译凡是祭祀有四个时节,春季的祭祀叫做礿,夏季的祭祀叫做禘,秋季的祭祀叫做尝,冬季的祭祀叫做烝。礿、禘,属于阳的意义;尝、烝,属于阴的意义。禘,是阳气最旺盛的时候;尝,是阴气最旺盛的时候。所以说:“没有比禘和尝更重大的了。”古时候,在禘祭时,授予爵位、赏赐服饰,这是顺应阳的意义;在尝祭时,划定田地城邑,施行秋季的政令,这是顺应阴的意义。所以记载说:“在尝祭这一天,拿出公室的财物,以示赏赐。如果草已经收割,就施用墨刑;如果没有施行秋季的政令,百姓就不敢收割草。”

郑玄说:“这是指夏、殷时期的礼制。夏天尊卑分明,而秋天万物成熟,爵位任命属于阳,国家土地属于阴。拿出公室的财物作为赏赐。草艾,是说收割草。秋天草木成熟,可以割草供给烧火。烹饪的时候就开始施行小刑罚。”

孔颖达说:从这一节到“为民父母”这一节,阐明祭祀的重大意义。禘祭在夏天,夏天炎热,所以是阳气最盛;尝祭在秋天,阴气成就,所以是阴气最盛。冬天虽然严寒,因为万物在秋天已经成熟,所以不能用冬天的烝祭来对应夏天的禘祭。记载者又引用前代记载的文字说:“在尝祭这一天,拿出公室的货财以示赏赐。”查《左传》说:“赏赐在春夏,刑罚在秋冬。”这里用赏赐对应刑罚来行文,其实四季之中都有赏赐。

严陵方氏说:“春礿、夏禘,以饮酒为主,所以说属于阳;秋尝、冬烝,以进食为主,所以说属于阴。祭祀有礿、禘,就像活着时有宴饮;祭祀有尝、烝,就像活着时有进食。阳道常常丰饶,阴道常常匮乏。丰饶所以在夏天才开始旺盛,匮乏所以在秋天就已经旺盛了。因为它们是阴阳的极盛,所以说没有比禘和尝更重大的了。如果平定南方,所谓夏政;如果平定西方,所谓秋政。爵位任命属于阳,服饰胜过阴,所以是顺应阳的意义;俸禄饮食属于阴,田地城邑受制于地,所以是顺应阴的意义。拿出公室的财物,是因为趁着万物成熟而用来施行赏赐;草已收割就施用墨刑,是因为趁着时令肃杀而顺应它来施行刑罚。不敢收割,也是说收割的意思,就像采桑叫做桑吗?刑罚有五种,墨刑最轻,因为刚开始施行刑罚,所以用轻的。”

金华应氏说:代替上天授予人爵位,就像天爵一样。所以在禘祭的阳分,大地与人划分为田地城邑。所以在尝祭的阴分,秋季政令如省察赋敛、断决刑罚,都是施行惩罚。那么一定要草已经收割后才施用墨刑这种轻刑。如果没有施行秋季政令,百姓也不敢收割草。即使是一根小草,也不敢违背时节去割除。所以不说割草,而说草艾,草本身可爱,不是被人践踏的。

石林叶氏说:“礿、禘的祭祀,所用物品微薄,主要在于灌酒献祭,这就顺应了阳;阳在春夏发挥作用。尝、烝的祭祀,所用物品繁多,主要在于进献食物,这就顺应了阴;阴在秋冬发挥作用。然而说到极盛,只提到禘、尝,而不提到礿、烝,大概是因为阳气通达于春,万物刚刚萌动;阴气终结于冬,万物已经退藏。所以古代的君子,谈论郊社祭祀,就用禘、尝来对应,也是举其极盛者而言。爵位用来宣告德行,服饰用来显扬功业,属于仁的范畴;国家政令则有田地城邑,施行刑罚则是秋季政令,属于义的范畴。仁在夏天发挥作用,禘祭未尝不行刑,但终究以仁为主;义在秋天发挥作用,尝祭未尝不示赏,但终究以义为主。仁义完备了。只说禘、尝的意义,是指确立道义而言的。”

所以说:禘、尝的意义,太重大了!这是治国的根本,不可以不知道。明白其意义的是君主;能实行其事的是臣子。不明白其意义,做君主就不完备;不能实行其事,做臣子就不完备。那意义,是用来成就志向的,是各种德行的关键。因此德行盛大的人,他的志向深厚;志向深厚的人,他的意义彰明;意义彰明的人,他的祭祀就恭敬。祭祀恭敬,那么境域内的子孙就没有敢不恭敬的了。所以君子的祭祀,一定要亲自临视;如果有事故,派人也可以。虽然派人,君主不失去其意义,是因为君主明白其意义。德行浅薄的人,志向轻浮,怀疑其意义而要求祭祀,想要使他一定恭敬,是做不到的。祭祀而不恭敬,怎么能成为百姓的父母呢!

郑玄说:全,就是完备;济,就是成就。关键,是说枢机。境域内的子孙万人,是为子孙临视。君主不失去其意义,是说君主虽然不亲自祭祀,祭祀礼仪没有缺损君主的德行,不损害。

孔颖达说:“义以济志,是说禘、尝的意义,君主明白它用来成就其志向,这是君主众德的关键。君主道德显盛,那么思念亲人的志向深厚。如果能思念亲人深厚,那么侍奉亲人祭祀的意义就彰明显著,那么他的志向就恭敬,百姓的子孙都受上面感化,没有不恭敬其亲人的。虽然派人,是说君主有事故,派人代理,君主能恭敬,那么就不失去其意义。如果君主志向轻浮,疑惑于祭祀的意义,想要求祭祀使他一定恭敬,是做不到的。”

严陵方氏说:“这不是五年一次的禘祭,它的礼仪虽然小,因为阳气的极盛,其意义重大。君主用道来衡量礼,所以说明白其意义;臣子用法来遵守礼,所以说能实行其事。意义寓于礼,志向存于心。如果有这样的心而没有这样的礼,也不可以空行,所以意义用来成就志向。济与可否相济的济相同。有这样意义来实行这样志向,不是有德行的人就不可以苟且做,所以说‘诸德的关键’。以诸德的关键,所以德行盛大的人志向深厚。以意义用来成就

志,故志厚者义章。所得不盛,则所积不厚;所积不厚,则所成不章。章犹文之成而可见也。竟内必以子孙为言者,以祭所以事祖考故也。礼固所以为义,而义又可以起礼。有故则使人以义之所可故也。大宗伯若王不与祭祀,则摄位代之。虽在乎人使之,则出于君;代之虽行其事,使之则本乎义。故曰:『虽使人也,君不失其义者,明其义故也。』」

译志,所以志向深厚的人,道义就彰显。获得的不够丰盛,那么积累的就不深厚;积累的不够深厚,那么成就的就不彰显。彰显,就像文章完成而可以看见一样。在国境之内必定以子孙为话题的,是因为祭祀是用来侍奉祖先的缘故。礼本来就是用来体现道义的,而道义又可以产生礼。有缘故就让人去做,是因为道义所认可的原因。大宗伯如果君王不参与祭祀,就代理职位代替他。虽然在于让人去做,但出于君王;代替他虽然执行其事,让人去做则根本在于道义。所以说:“虽然让人去做,君王不失去道义,是因为明确了道义的原因。”

山隂陆氏曰:「禘尝之义,大矣!孔子曰:『知其説者之于天下也,其如示诸斯乎』?志厚者,不造微,不臻极,不止也。竟内之子孙,谓其子孙受邑在其竟内者。」

石林叶氏曰:「君主祭者也,故明禘尝之义;臣助祭者也,故能禘尝之事。能其事则尽物而已,明其义于内不可不尽。志尽志者,唯有徳之君可也。故志厚义章,此徳之▯而终至于竟,内无不敬。故曰治国之本也。祭之义,爱敬而已。如知敬爱于亲,则虽不身涖之,盖犹祭也。孔子尝谓:『吾不与祭,如不祭者,以其无义而已矣。』不知祭之义,则内不得与,其亲其使人祭也,何以为敬乎?」

讲义曰:「君明其义,然后能任其臣;臣能其事,然后能任君之事。以有故,不得已而使人,宜若不如身亲之为愈也。然虽使人也,而于礼无阙,于徳无亏者,君明其义,故不失其义也。君而不明其义,则虽身亲之,亦何足贵乎?徳由志而发,志以义而成,自然之符也。祭敬,则竟内之子孙莫敢不敬者,人君躬行子孙之道以事其先,则凡为子孙者化之矣。古之人使民,则如承大祭,以其敬也。不足以为民父母,而于祭之不敬,见之其以此乎?」

马氏曰:「元后作民父母,故曰竟内之子孙。」

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其先祖之美,而明着之后世者也。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恶焉。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唯贤者能之。铭者,论譔其先祖之有徳善功烈勲劳庆赏声名,列于天下而酌之祭噐,自成其名焉。以祀其先祖者,显▯先祖,所以崇孝也。身比焉,顺也,明示后世,教也。

郑氏曰:铭,谓书之刻之以识事者也。自名,谓称▯其先祖之徳,着己名于下也。烈业也,王功曰勲,事功曰劳。酌之祭器,言斟酌其美▯着于钟鼎也。身比焉,谓自著名于下也。顺,谓著名以称扬先祖之徳,孝顺之行也。教,所以教后世。

孔氏曰:「以前经明事亲致敬,自此至所耻也。一节明称▯先祖之美。论谓论说,譔谓譔録。言子孙为铭,论说譔録其先祖功业勲劳庆赏声名著于天下者也。酌之祭器,酌斟酌也。祭器钟鼎也。有声名徧于天下,则斟酌列书着于君之钟鼎也。又自成己名于先祖铭下也,以祀其先祖,谓预君祫祭也。礼功臣既得铭鼎,则得预君大祫。令先祖被铭预祫,是尊其先祖也。显▯先祖以下,释所以必铭义也。」

严陵方氏曰:「器之重者,莫如鼎;言之重者,莫如铭。此鼎所以有铭,而铭必于鼎也。楚子问鼎,而王孙满以谓在徳不在鼎,则古之为此也,亦因有所寓而已。若汤之盘,周之量,晋公之钟,以至王之大常,庙之金人,几杖杯鉴,皆为铭焉。其所以自名之意,则一也。列于天下,言陈列于天下而有序也;酌之祭器,言斟酌其美而不益也。祭噐即鼎也,自名于祭器,故曰自成其名。上足以▯先祖之徳,下足以成己之名,故曰上下皆得。」

马氏曰:「铭必自名,然后可以称其先祖,故曰铭者自名也。夫铭可以自名,而非孝之心。虽然,茍志于善而欲自成其名者,先王犹不废也。」

庐陵胡氏曰:自名,谓己能立身▯名,以显其先也。能自▯名,则国人称愿曰:“幸哉,有子如此!”故可名也。若身防不义,而无令名,虽铭人,谁信之?酌,犹酌古之酌,祭器,钟鼎。言刻先祖功善于钟鼎,而孝顺之名成焉。先儒谓自着己名于先祖之下,非也。若有心于自着己名,何以为孝子比次也?铭其祖,而身名成焉,是身比也。

石林叶氏曰:「铭者,刻于金石,而铭其祖考之美,以示后世。虽有恶焉,亦孝子慈孙所不称也。盖唯贤者然后能此,不贤则知恶必着于天下。故曰:『尔尚盖前人之愆,唯忠唯孝。』忠孝之道,唯贤者能尽。言祖而不及考者,举尊以见卑也。徳,言其得于身;善,言其生于心。功见于王曰勲,功列于事曰劳。庆赏在君,声名在人,皆列于天下者也。然必酌之祭噐者,盖烝彞鼎所以飨祖考之噐,名其美于上,酌以飨之,则祖考之徳

译山阴陆氏说:“禘祭和尝祭的意义,非常重大!孔子说:‘懂得其中道理的人,治理天下,难道就像把东西展示在这里一样容易吗?’志向深厚的人,不探究细微之处,不达到极致,是不会停止的。‘竟内之子孙’,指的是那些受封的子孙在其封地疆界之内的人。”

石林叶氏说:“君主是主持祭祀的人,所以要阐明禘祭和尝祭的意义;臣子是协助祭祀的人,所以要承担禘祭和尝祭的事务。能够承担事务,只是竭尽物力的本分罢了;而在内心阐明其意义,则不可不竭尽。能够竭尽志向的人,只有有德的君主才能做到。所以志向深厚、意义彰显,这是有德之君最终能达到境界,疆界之内没有不恭敬的人。所以说这是治国的根本。祭祀的意义,不过是爱与敬罢了。如果能在亲人身上做到敬爱,那么即使不亲自参与,也相当于祭祀了。孔子曾说:‘我不参与祭祀,就像没有祭祀一样,就是因为缺乏敬意罢了。’如果不了解祭祀的意义,那么内心就不能参与,对于亲人,即使派别人去祭祀,又怎么能算是恭敬呢?”

讲义说:“君主先阐明意义,然后才能任用臣子;臣子先能承担事务,然后才能替君主办事。因为有缘故,不得已而派人代祭,似乎不如亲身参与更好。然而即使派人代祭,只要礼仪没有缺失,德行没有亏损,这是因为君主阐明了意义,所以不失去意义。君主如果不阐明意义,那么即使亲身参与,又有什么值得珍贵的呢?德行由志向而发出,志向以意义而成就,这是自然的符验。祭祀在于敬,那么疆界之内的子孙就没有敢不恭敬的。人君亲身践行子孙之道来侍奉祖先,那么所有作为子孙的人都会受到感化。古人役使百姓,就像承接大祭一样,是因为有敬意。不足以做百姓的父母,而在祭祀上却不恭敬,大概可以从这里看出来吧?”

马氏说:“天子作为百姓的父母,所以说‘竟内之子孙’。”

鼎上有铭文,铭文是用来自我命名的。自我命名是为了称扬祖先的美德,并昭示给后世。作为祖先,没有不有美德的,也没有不有恶行的。铭文的义理,是称扬美德而不称扬恶行,这是孝子孝孙的心意。只有贤者才能做到。铭文,是论述编纂祖先有德行、善举、功业、勋劳、庆赏、声名,陈列于天下,并斟酌后刻在祭祀器物上,从而成就自己的名声。用来祭祀祖先,彰显祖先,是为了推崇孝道。自身与之相比拟,是顺从;昭示后世,是教化。

郑氏说:“铭,是说书写并刻下以识别事迹的。自名,是说称扬祖先的德行,把自己的名字著录在下面。烈是功业,王功称为勋,事功称为劳。斟酌于祭祀器物,是说斟酌其美德著录在钟鼎上。自身与之相比拟,是说把自己的名字著录在下面。顺,是说著录名字以称扬祖先的德行,是孝顺的行为。教,是用来教化后世的。”

孔氏说:“前面的经文阐明侍奉亲人、表达敬意,从这一节到‘所耻也’,阐明称扬祖先的美德。论是说论述,譔是说编纂。说子孙作铭,论述编纂祖先的功业、勋劳、庆赏、声名,著录于天下。斟酌于祭祀器物,斟酌是斟酌的意思。祭祀器物是钟鼎。有声名遍布天下,就斟酌后列书著录在君主的钟鼎上。又自己在祖先铭文下著录自己的名字,用来祭祀祖先,是说参与君主的大合祭。礼制规定功臣得到铭鼎,就可以参与君主的大合祭。让祖先被铭刻并参与大合祭,是尊崇祖先。‘彰显祖先’以下,解释为什么一定要作铭文的义理。”

严陵方氏说:“器物中最重要的,没有比鼎更重的;言语中最重要的,没有比铭更重的。这就是鼎之所以有铭文,而铭文一定刻在鼎上的原因。楚子问鼎,王孙满说在于德行而不在于鼎,那么古代这样做,也是因为有所寄托罢了。像汤的盘,周的量器,晋公的钟,直到王的大旗,庙里的金人,几杖杯鉴,都刻有铭文。它们自我命名的用意,则是一样的。‘列于天下’,是说陈列于天下而有条理;‘斟酌于祭祀器物’,是说斟酌其美德而不增加。祭祀器物就是鼎,在祭祀器物上自我命名,所以说‘自成其名’。上足以彰显祖先的德行,下足以成就自己的名声,所以说上下都得到好处。”

马氏说:“铭文一定要自我命名,然后才能称扬祖先,所以说‘铭文是自我命名’。铭文可以自我命名,但不是出于孝心。虽然如此,如果立志于善而想要成就自己的名声,先王也不会废弃。”

庐陵胡氏说:“自名,是说自己能立身成名,以显扬祖先。能自我成名,那么国人会称赞说:‘幸运啊,有这样的儿子!’所以可以命名。如果自身行为不义,而没有美好的名声,即使有铭文,谁会相信呢?酌,如同斟酌古义的酌,祭祀器物是钟鼎。说在钟鼎上刻下祖先的功善,而孝顺的名声就成就了。先儒说把自己名字著录在祖先之下,是不对的。如果有心于著录自己的名字,怎么能算是孝子呢?铭刻祖先,而自身名声成就,这就是自身与之相比拟。”

石林叶氏说:“铭文,是刻在金石上,铭刻祖考的美德,以昭示后世。即使有恶行,也是孝子慈孙所不称扬的。大概只有贤者然后才能做到,不贤者则知道恶行一定会昭著于天下。所以说:‘你应当掩盖前人的过错,只要忠诚和孝顺。’忠孝之道,只有贤者才能尽到。说祖而不及考,是举尊以见卑。德,是说其得于自身;善,是说其生于内心。功见于王称为勋,功列于事称为劳。庆赏在君主,声名在众人,都陈列于天下。然而一定要斟酌于祭祀器物,大概是因为烝彝鼎是用来飨祭祖考的器物,在上面铭刻其美德,斟酌用来飨祭,那么祖考的德行……”

显而孝道逹矣。故曰:『崇孝自着。』其名于下而身得以比焉,故曰:『顺示天下之子孙,不遗其亲之美。』故曰:『教上以显亲,下以示教。』皆得考于铭,则君子美其所称者,以其不遗上下而已。」

译彰显而孝道就通达明白了。所以说:“推崇孝道自然显著。”名声显扬于下位而自身得以与之并列,所以说:“顺承地昭示天下的子孙,不遗漏其亲人的美德。”所以说:“对上以显扬双亲,对下以昭示教化。”都能从铭文中得到考证,那么君子赞美其所称颂的人,是因为他不遗漏对上对下的孝道罢了。

延平周氏曰:名之曰幽厉者,天下之公义也。故孝子慈孙虽欲改之,不可得也。自名先祖之美而不称其恶者,一人之私恩也。故孝子慈孙为之可也。徳尽人道者也,善人道之始也。功者有所兴造,烈者有所陈肆。勲者言其达于上,劳者言其营于下。功者不若勲之大,劳者不若烈之着。徳善者言其成己者也,功烈勲劳者言其成人者也。庆赏声名者,成己成人所终始者也。一物而三善得者,于铭有之。盖铭者主乎论譔先祖之徳,而孝也、顺也、教也,自存乎其间矣。讲义曰:为先祖者,岂能一无不善?而铭之所称,特取其美,而恶则为之隐者,盖孝子孝孙之心,其欲崇其祖考者,无所不用其至。况其有美,讵可掩哉?此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而君子不以为私,且谓贤者然后能之也。又况徳善行于身,功烈勲劳着于国,庆赏为君之所报,声名为人之所归,是其美固已布列于天下矣。则夫酌取其所宜称者为之论譔,以铭之祭器,而施之祀事之间,其可后乎?孔子曰:▯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称▯先祖,非崇孝乎?《祭义》曰:士庶人有善,归诸父母,所以示顺也。明示先祖之美于后世,使子孙有所取法,承其祀者观之,竦然动心,肃然改容,仰思其先,退察于己,必其于无愧矣,非教乎?

夫铭者,壹称而上下皆得焉耳矣。是故君子之观于铭也,既美其所称,又美其所为。为之者,明足以见之,仁足以与之,知足以利之,可谓贤矣。贤而勿伐,可谓恭矣。郑氏曰:「美其所为,美此人为此铭也。」

孔氏曰:「造铭唯壹称先祖之善,上下皆得。谓上光▯先祖,下成已顺行,又垂教来世也。所称谓先祖也,所为谓己身行业也。君子有徳之士观铭,必见此二事之美。也为之者,谓为铭之人,明足以见先祖之美,仁足以着先祖之铭,知足以利己,得上比先祖也。备此三事,所以为贤,又不自伐,是为恭也。」

石林叶氏曰:「美其所称者,以其不遗祖考之善也;美其所为者,以其不诬祖考之实也。有善而弗知,不眀也,故言明足以见之。知而不▯,不仁也,故言仁足以与之。知之而能▯,又诬其实,则亦不知也,故言知足以利之。知既利之,而欲伐其善,则必丧其善,故虽铭而其辞敬者,亦所谓贤而勿伐也。」

延平周氏曰:「美其所称者,功徳而已。美其所为者,明足以见,仁足以与,知足以利,然后能为之也。合是三者,则贤矣。既贤矣,而守之以无伐,可谓恭者也。」庐陵胡氏曰:「上▯祖,下成已,善行也。所称所为,上下皆得也。见见祖美也。与,犹许也。已仁,故上许与之铭其祖也。利者,义之和,谓义当得此铭也。贤而不伐,目下事。」

故卫孔悝之鼎铭曰:「六月丁亥,公假于大庙。公曰:『叔舅,乃祖庄叔,左右成公。成公乃命庄叔,随难于汉阳,即宫于宗周,奔走无射,启右献公。献公乃命成叔,纂乃祖服。乃考文叔,兴旧嗜欲,作率庆士,躬恤卫国,其勤公家,夙夜不解。』民咸曰:「休哉!」公曰:『叔舅,予女铭,若纂乃考服。』悝拜稽首曰:「对扬以辟之,勤大命施于烝彞。」鼎,此卫孔悝之鼎铭也。古之君子,论譔其先祖之美,而明着之后世者也。以比其身,以重其国家,如此子孙之守宗庙社稷者,其先祖无美而称之,是诬也;有善而弗知,不明也;知而弗▯,不仁也。此三者,君子之所耻也。

郑氏曰:孔悝,卫大夫也。公,卫庄公蒯聩也。徳孔悝之立,己依礼褒之以静,国人自固也。假至也,至大庙,谓以夏之孟夏禘祭也。叔舅公为防书,尊呼孔悝而命之也。乃犹女也。庄叔悝七世祖,卫大夫孔达也。随难谓成公为晋伐出奔,庄叔从焉,汉楚之川也。即宫于宗周,后反得国,坐杀弟叔武,晋人执归京师,寘之深室也。射厌也,言庄叔奔走至劳而不厌倦也。周既去镐京,犹名王城为宗周也。献公,卫侯衎,成公曽孙也,亦失国得反。言庄叔之功流于后世,啓右献公使得反国也。成叔,庄叔之孙,成子烝鉏也

译延平周氏说:称他们为幽王、厉王,这是天下公认的公义。所以孝子慈孙即使想更改,也不可能做到。只称颂先祖的美德而不提及其恶行,这是个人的私恩。所以孝子慈孙这样做是可以的。德,是尽人道的人,是善人道的开始。功,是指有所兴造;烈,是指有所陈设铺张。勋,是说其通达于上;劳,是说其经营于下。功不如勋那样宏大,劳不如烈那样显著。德善,是说成就自身;功烈勋劳,是说成就他人。庆赏声名,是成就自身和他人所始终追求的。一件事物而具备三种善的,在铭文中有所体现。大概铭文主要在于论述撰写先祖的德行,而孝、顺、教,自然存在于其中了。

讲义说:作为先祖,难道能没有一处不善吗?而铭文中所称颂的,特意选取其美德,而对其恶行则加以隐讳,这是因为孝子孝孙的心意,想要尊崇他们的祖考,无所不用其极。况且他们有美德,难道可以掩盖吗?这就是铭文的义理,称美而不称恶,君子不认为这是私心,并且说只有贤者才能做到。何况德善施行于自身,功烈勋劳显耀于国家,庆赏是君主所报答的,声名是人们所归附的,他们的美德本来就已经遍布天下了。那么斟酌选取适宜称颂的内容来论述撰写,刻在祭器上,施行在祭祀事务中,这难道可以推迟吗?孔子说:“名扬后世,以显耀父母,这是孝的终极。”称颂先祖,不就是尊崇孝道吗?《祭义》说:“士庶人有善行,归功于父母,这是为了表示顺从。”向后世明示先祖的美德,使子孙有所效法,继承祭祀的人看到后,肃然动容,恭敬地改变神色,仰思先祖,退而反省自身,必定做到无愧,这难道不是教化吗?

铭文,一次称颂而上下都能得到益处。所以君子观看铭文,既赞美其所称颂的内容,又赞美其所做的行为。做这件事的人,明智足以发现它,仁爱足以赞许它,智慧足以利于它,可以称为贤了。贤而不自我夸耀,可以称为恭了。郑氏说:“美其所为,是赞美这个人撰写这篇铭文。”

孔氏说:“撰写铭文只称颂先祖的善行,上下都能得到益处。意思是上光耀先祖,下成就自己的顺行,又垂教后世。所称颂的是先祖,所作为的是自身的行为。有德行的君子观看铭文,必定看到这两件事的美。为之者,指撰写铭文的人,明智足以发现先祖的美德,仁爱足以彰显先祖的铭文,智慧足以利于自己,得以向上比附先祖。具备这三件事,所以称为贤,又不自我夸耀,这就是恭。”

石林叶氏说:“美其所称,是因为他不遗漏祖考的美德;美其所为,是因为他不歪曲祖考的真实情况。有善行却不知道,是不明智,所以说明智足以发现它。知道而不赞许,是不仁爱,所以说仁爱足以赞许它。知道了并能赞许,却又歪曲其实情,那也是不智慧,所以说智慧足以利于它。智慧已经利于它,却想夸耀其善,就必定丧失其善,所以虽然撰写铭文而言辞恭敬,也就是所谓的贤而不自我夸耀。”

延平周氏说:“美其所称,是功德而已。美其所为,是明智足以发现,仁爱足以赞许,智慧足以利于,然后才能做到。具备这三者,就是贤了。既然贤了,而用不自我夸耀来保持,可以称为恭了。”庐陵胡氏说:“上光耀祖考,下成就自己,是善行。所称颂和所作为,上下都能得到益处。见,是看见祖考的美德。与,是赞许的意思。自己仁爱,所以上面赞许并为他铭刻其祖考。利,是义的和合,意思是义理上应当得到这篇铭文。贤而不自我夸耀,是当下的事情。”

所以卫国孔悝的鼎铭文说:“六月丁亥,庄公来到大庙。庄公说:‘叔舅,你的祖父庄叔,辅佐成公。成公于是命令庄叔,跟随危难到汉阳,在宗周安居,奔走不懈,开启并辅佐献公。献公于是命令成叔,继承你祖父的职事。你的父亲文叔,兴起旧的嗜好欲望,作为庆士的表率,亲自体恤卫国,他勤于公家事务,早晚不懈怠。’百姓都说:‘美好啊!’庄公说:‘叔舅,我给你铭文,就像继承你父亲的职事。’孔悝拜谢叩头说:‘回应并宣扬以开辟道路,勤勉于大命施于众位神灵。’鼎,这就是卫国孔悝的鼎铭文。古代的君子,论述撰写他们先祖的美德,而明确地昭示给后世。以此来比照自身,以此来加重国家的分量,像这样的子孙守护宗庙社稷,如果先祖没有美德而称颂他,这是诬蔑;有善行却不知道,这是不明智;知道了而不赞许,这是不仁爱。这三者,是君子所耻的。”

郑氏说:孔悝,是卫国的大夫。公,是卫庄公蒯聩。因为孔悝的立国之功,自己依照礼制褒奖他以安定,国人自然稳固。假,是到的意思,到大庙,是指在夏历孟夏举行禘祭。叔舅,是公对孔悝的尊称,称呼孔悝并命令他。乃,通女,即你。庄叔,是孔悝的七世祖,卫国大夫孔达。随难,是说成公被晋国讨伐而出奔,庄叔跟随他,汉是楚国的河流。即宫于宗周,后来返回得到国家,因为杀了弟弟叔武,晋国人抓他回到京师,把他关在深室中。射,是厌的意思,是说庄叔奔走劳累而不厌倦。周朝虽然离开了镐京,仍然称王城为宗周。献公,是卫侯衎,成公的曾孙,也失去了国家又返回。说庄叔的功德流传到后世,开启并辅佐献公使得他能够返回国家。成叔,是庄叔的孙子,成子烝鉏。

,右助也。乃命成叔纂乃祖服,纂继也,服事也。献公反国,命成子继女祖庄叔之事,欲其忠如孔达也。文叔者,成叔之曽孙,文子圉,即悝父也。作率庆士,作起也。率循也,庆善也,士事也。言文叔能兴行先祖之旧徳,起而循其善事也。若纂乃考服,若犹女也,女继女父之事,欲其忠如文子也。成公、献公、庄公皆失国得反,言孔氏世有功焉,宠之也。对扬以辟之,对遂也,辟明也。言遂▯君命以明先祖之徳也。施于烝彞鼎,施犹着也,刻着于烝祭之彞鼎,彞尊也。周礼大约剂书于宗彞,此卫孔悝之鼎铭者,言铭之类众多,略取其一以言之也。以重其国家如此,言如庄公命孔悝之为也。庄公、孔悝虽无令徳,以终其事于礼,是行之非也。

译这是右助。于是命令成叔继承你祖先的职守,纂是继承,服是职事。献公回国后,命令成子继承你祖父庄叔的职守,希望他的忠诚像孔达一样。文叔是成叔的曾孙,文子圉,就是悝的父亲。作率庆士,作是兴起,率是遵循,庆是善,士是职事。是说文叔能够兴行先祖的旧德,兴起并遵循那些善事。如果继承你父亲的职守,若就是女,你继承你父亲的职守,希望他的忠诚像文子一样。成公、献公、庄公都失国后又得以返回,是说孔氏世代有功,因此宠信他们。对扬以辟之,对是遂,辟是明。是说遂行君命以彰显先祖的德行。施于烝彞鼎,施是著,刻著在烝祭的彞鼎上,彞是尊。周礼中大约剂书写在宗彞上,这里卫孔悝的鼎铭,是说铭文的种类众多,略取其一来说明。以重其国家如此,是说像庄公命令孔悝那样。庄公、孔悝虽然没有美德,但最终依礼完成了这件事,这是不行的。

孔氏曰:案哀十五年▯,蒯聩舍孔氏之外圃,适伯姬氏,迫孔悝于厠,强盟之,遂刧以登防,于是得国,是徳孔悝之立己也。夏之孟夏,是周之六月也。诸侯命臣在于祭日,故郑注至于大庙,谓禘祭也。案哀十五年冬,蒯聩得国,十六年六月,卫侯饮孔悝酒而逐之,此云六月命之者,盖命后即逐之也。公曰:「至休哉!」是孔悝父祖鼎铭之辞。孔悝是异姓大夫,年防,故称叔舅。成公为晋文公所伐及杀叔武,并见僖二十八年左▯,然左▯无孔达事,▯文不具也。襄十四年左▯,卫侯出奔齐,是成公亦失国也。奔走无射,言孔逹随难汉阳,及成公即宫于宗周,常奔走无厌倦也。兴旧嗜欲,言孔悝之父圉能兴行先祖旧徳所欲为也。「休哉」言功徳休美。悝拜至彞鼎,明孔悝拜受君恩,言己光▯先祖之徳,劝行君之大命,着于彞鼎也。但「休哉」以上是称其先祖,「公曰叔舅」以下至彞鼎,是自着其名于下,是以身比焉,比先祖也。

严陵方氏曰:叔舅,盖庄公尊孔悝而称之,与《曲礼》“天子称异姓之牧曰叔舅”同。宗周,西周也,其地则丰、镐也,宗庙所在,故谓之宗周。成周,东周也,其地则洛邑也,以王道成于此,故谓之成周。然文王作丰,武王作镐,丰、镐皆西周尔。丰谓之宗周,以文王庙在焉,故也。镐谓之宗周,以武王庙在焉,故也。召公所卜者,洛之上都;周公所卜者,洛之下都,皆东周尔。谓之成周者,特下都也。前则顽民之所迁,后则敬王之所迁者,是矣。而上都则谓之王城焉,前则九鼎之所迁,后则平王所迁者,是矣。自敬王迁都之后,止以成周为东周,而西周为成周。盖成周在瀍水东,王城在瀍水西,故也。卫之所宫者,王城,而此谓之宗周者,自平王迁于此,至庄公时,宗庙亦在焉,故也。啓右者,非特左右以助之,而又啓道之也。纂乃祖服者,继汝祖事也。辟,盖辞逊之也。对▯吾君之休,而不敢自当焉,故辟之也。大命,即大事也。施于烝彞鼎者,施其铭于烝祭之二器也。祭器必以彞鼎,则与震之守宗庙言不丧匕鬯同义。盖匕所以载鼎实,彞所以实秬鬯,故也。彞之祼足以感神于幽,鼎之亨足以养人于明,其徳于是为至矣。铭于彞,取夫徳有常而不变;铭于鼎,取夫徳日新而不穷。必于烝祭之器,与司勲凡有功者祭于大烝同义。彞亦有铭,止曰鼎铭者,举重以该之也。无美而称之,则不足以取信于人,故曰是诬也。有善而弗知,则其明不足以见之也。知而弗▯,则其仁不足以与之也。为人之子孙,不眀、不信,而且诬焉,则辱莫甚矣。

金华应氏曰:嗜欲者,心志之所存。其先世之忠,皆以爱君忧国为嗜欲,慕尚而能兴起之也。作率,谓奋起而倡率之,庆卿也。古者庆卿同音,其字同用,故庆云谓之卿云。先世纂乃祖服,今又纂乃考服者,世济其美也。铭出于孔悝之意,而以为公所予者,示不敢専也。犹鲁之作颂,必请于周;既铭功,必请于君也。对荅也,勤大命者,殷勤重大之命也。烝为冬祭,而彞以荐酒,鼎以荐肉,则所用之器,既曰对▯,遂以君命施于祭器也。

马氏曰:周官司勲职曰:「凡有功者,铭书于王之大常,祭于大烝。」盖铭于鼎,所以久其▯于神;铭于大常,所以示王之瞻视而不忘也。先王之善善如此。祭必于烝者,以烝所以告歳功之成,而示其功与歳功同。《诗》曰:「绥我思成。」亦言祖考之成而祭之也。

山隂陆氏曰:对▯以辟之,勤大命,施于烝彞鼎。辟君也,勤大命,言命大且勤。对扬以君之勤大命,犹言对▯天子之休命也。郑氏谓庄公孔悝虽无令徳,以终其事于礼,是行之非然。经引此,犹诗断章取义,其先祖无美而称之,是诬也。此言知不足以利之。孟子曰:无若宋人然,宋人揠苗者,非徒无益,而又害之。新安朱氏曰:方、马二解尽有好处,不可以其新学而黜之。如以「辟之勤大命,施于烝彞鼎」为句,极是。辟乃君也,以君之命铭彞鼎。

讲义曰:「卫孔悝之立,庄公特迫

译孔氏说:查考哀公十五年,蒯聩驻扎在孔氏的外圃,前往伯姬氏家,在厕所逼迫孔悝,强迫他结盟,于是胁迫孔悝登上城墙,从而夺取了卫国政权,因此感激孔悝拥立自己。夏季的孟夏,是周历的六月。诸侯任命臣子要在祭祀之日,所以郑玄注解说“至于大庙”,是指禘祭。查考哀公十五年冬天,蒯聩夺取政权,十六年六月,卫侯请孔悝喝酒并驱逐了他,这里说六月任命他,大概是任命之后随即驱逐了他。庄公说:“多么美好啊!”这是孔悝父祖鼎铭上的辞句。孔悝是异姓大夫,年纪尚轻,所以称他为叔舅。成公被晋文公攻打并杀害叔武的事,都见于僖公二十八年的《左传》,但《左传》没有记载孔达的事,是因为文字不完整。襄公十四年的《左传》记载,卫侯出逃到齐国,这说明成公也失去了国家。奔走而不厌倦,是说孔达追随成公在汉阳患难,以及成公在宗周即位时,常常奔走效劳而不感到厌倦。兴起旧有的志趣,是说孔悝的父亲孔圉能够兴起并践行先祖旧德所想要做的事。“休哉”是说功德美好。孔悝拜受彝鼎,表明孔悝拜受君主的恩赐,说自己光耀了先祖的德行,劝勉自己奉行君主的大命,刻写在彝鼎上。只是“休哉”以上是称颂他的先祖,“公曰叔舅”以下到彝鼎,是自己刻写名字在下面,是以自己比附先祖,即比附先祖。

严陵方氏说:叔舅,大概是庄公尊称孔悝,与《曲礼》中“天子称异姓的方伯为叔舅”相同。宗周,指西周,其地点是丰、镐,因为宗庙在那里,所以称为宗周。成周,指东周,其地点是洛邑,因为王道在这里成就,所以称为成周。然而文王建造丰,武王建造镐,丰、镐都属于西周。丰称为宗周,是因为文王的庙在那里;镐称为宗周,是因为武王的庙在那里。召公所占卜的是洛邑的上都;周公所占卜的是洛邑的下都,都属于东周。称为成周的,特指下都。先前迁徙顽民的地方,后来敬王迁徙的地方,就是这里。而上都则称为王城,先前九鼎迁徙的地方,后来平王迁徙的地方,就是这里。自从敬王迁都之后,只把成周称为东周,而把西周称为成周。这是因为成周在瀍水东边,王城在瀍水西边。卫国所居的王城,这里称为宗周,是因为自从平王迁都到这里,到庄公时,宗庙也在这里。启右,不只是左右辅助,而且启发引导。纂乃祖服,是继承你祖先的事业。辟,大概是辞让谦逊。面对君主的恩美,而不敢独自承受,所以辞让。大命,就是大事。施于烝彝鼎,是把铭文施刻在烝祭的两件器物上。祭器一定用彝鼎,这与震守护宗庙、不丧失匕鬯的意义相同。大概匕是用来承载鼎中的食物,彝是用来盛放秬鬯酒,所以如此。彝的灌礼足以在幽暗中感动神灵,鼎的烹煮足以在明处供养人们,其德行在这里达到了极致。铭刻在彝上,取德行恒常不变之意;铭刻在鼎上,取德行日日更新不穷尽之意。一定在烝祭的器物上,与司勋凡有功者在大烝祭祀的意义相同。彝也有铭文,只说鼎铭,是举重以涵盖全部。没有美德却称颂它,就不足以取信于人,所以说这是诬妄。有善行却不知道,那是他的明智不足以发现它。知道却不称颂,那是他的仁爱不足以给予他。作为人的子孙,不明智、不诚信,而且诬妄,那么耻辱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

金华应氏说:嗜欲,是心志所存留的。他先世的忠诚,都以爱君忧国为志趣,仰慕崇尚而能兴起它。作率,是说奋起而倡导率领,庆贺卿士。古时候庆和卿同音,其字通用,所以庆云称为卿云。先世继承祖先的事业,现在又继承父亲的事业,是世代继承美德。铭文出于孔悝的意思,而认为是君主给予的,表示不敢专断。就像鲁国作颂,一定要向周王室请示;既已铭刻功绩,一定要向君主请示。对,是应答;勤大命,是殷勤重大的使命。烝是冬祭,而彝用来进献酒,鼎用来进献肉,那么所用的器物,既然说是应答,于是就把君命施刻在祭器上。

马氏说:周官司勋的职掌说:“凡是有功的人,把名字铭刻在君王的大旗上,在大烝时祭祀。”大概铭刻在鼎上,是为了长久地让神灵知晓;铭刻在大旗上,是为了让君王瞻视而不忘记。先王喜好善行如此。祭祀一定在烝祭,是因为烝祭用来报告岁功的成就,而显示其功绩与岁功相同。《诗经》说:“安定我思虑的成就。”也是说祖先的成就而祭祀他们。

山阴陆氏说:对扬以辟之,勤大命,施于烝彝鼎。辟,是君主;勤大命,是说使命重大且殷勤。对扬君主的勤大命,就像说对扬天子的休命一样。郑氏认为庄公、孔悝虽然没有美德,但以礼结束事情,这是不对的。经文引用这里,就像《诗经》断章取义,他的先祖没有美德却称颂,这是诬妄。这是说智慧不足以利于他。孟子说:不要像宋人那样,宋人拔苗助长,不仅没有益处,反而有害。新安朱氏说:方氏、马氏的解说都有好处,不能因为他们是新学而贬低他们。如果把“辟之勤大命,施于烝彝鼎”作为一句,非常正确。辟是君主,用君主的命令铭刻在彝鼎上。

讲义说:“卫国孔悝的拥立,庄公特意逼迫

之于其母与浑良夫之刧。而庄公非令徳之君,亦何足道?而记礼者引其铭以称之,何也?盖其人虽非,其铭是也。特引此以见所以为铭者,大体如此,故有取焉耳。然自其先,皆能援其君以反国,其亦有功于社稷乎?」

译这与他母亲和浑良夫的劫难相比,庄公并非有美德的君主,又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呢?然而记载礼制的人引用他的铭文来称赞他,这是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这个人虽然不好,但他的铭文却是正确的。特意引用这个例子,是为了表明撰写铭文的大体原则就是这样,所以有所取用罢了。然而从他的祖先开始,都能帮助他们的君主返回国家,他们大概也对国家有功吧?

延平周氏曰:「鼎所以事先祖,铭所以显先祖。于其所以事者而有以显之,则先祖之所以飨也。鼎以养人,而有功徳者以养人为主,故铭之将以着其能养人也。且又欲其为子孙之所观法而宝之,不至于倾覆。此铭之所以必于鼎也。然古之人图神奸,必于鼎;而铭功徳亦于鼎,可乎?夫图神奸者所以示人,而铭功徳者亦以示人,则其于鼎也宜矣。」

昔者周公旦有勲劳于天下,周公既没,成王康王追念周公之所以勲劳者,而欲尊鲁,故赐之以重祭。外祭则郊社是也,内祭则大尝禘是也。夫大尝禘,升歌清庙,下而管象,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乐也。康周公,故以赐鲁也。子孙纂之,至于今不废,所以明周公之徳,而又以重其国也。

郑氏曰:「言此者,王室所铭。若周公之功也。清庙,颂文王之诗也。管象,吹管而舞武象之乐也。朱干赤盾,戚斧也。此武象之舞所执也。佾,犹列也。大夏,禹乐,文舞也。执羽籥,文武之舞皆八列,互言之耳。康,犹褒大也。《易·晋卦》曰:『康侯用锡马,不废。』不废其礼乐也。重,犹尊也。」

孔氏曰:此一节因上説鼎铭,眀先祖之善,故此明周公之勲,子孙纂之,特重于余国,亦光▯之事。诸侯常祭,唯社稷以下,鲁之祭社与郊连文,则用天子之礼也。祫祭在秋,大尝禘在夏,用天子礼则升歌清庙及舞大武、大夏之属,所以为大尝禘也。经云「八佾以舞大夏,舞大武」,不显佾数,则知亦八佾,故郑云「互言之」,至今谓作记时也。

长乐陈氏曰:「礼以祭祀为先,乐以歌舞为备。郊社,天子外祭之重者;大尝禘,天子内祭之重者。天子秋尝以享先王,谓之大尝;夏禘以享先王,谓之大禘。则诸侯尝禘不得谓之大矣。周公之庙得用天子之礼,虽祭祀以之可也。《清庙》颂文王清明之徳,歌于堂上,以示之;『维清』奏文王象武之事,管于堂下,以示之。《大武》,武王之乐也;朱干玉戚以舞,之所以象征诛。《大夏》,姒禹之乐也;八佾以舞,之所以象揖逊。周公之庙得用天子之乐,虽歌舞以之可也。大尝禘用天子礼乐如此,则郊社可知矣。周公封于鲁而不之鲁,鲁之子孙纂之于今,不废用之。周公庙足以眀周公之德,用之鲁公庙,虽欲尊鲁以重其国,未免为僣矣。」孔子曰:「吾观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矣。」

严陵方氏曰:「郊社所以祭天地,故曰外;尝禘所以祭祖宗,故曰内。禘为五年之祭,故谓之大;尝为四时之祭,亦谓之大。者以天子所赐礼乐,比诸侯尤隆也。四时之祭,特以尝言者,物成可尝,礼为尤盛也。故《閟宫》之诗言秋而载尝者,以是月令言尝,牺牲《祭法》言享尝,乃止《祭义》言尝无乐,燕居中庸言郊社禘尝,皆此意也。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所以应八卦,故每佾又用八人,合而为六十四焉,则重卦之象也。自诸侯而下,则取隆杀以两而已。言舞大夏如此,则大武可知。康周公者,康犹褒之也;命之者,成王尔,而上兼言康王者,岂非成王之志,而康王又能继之?《曲礼》曰:「外事用刚日,然不谓郊;内事用柔日,然不谓社。」而此以郊社为外祭,何也?以天地为大,故郊对社不可以内外言其事;以神人为别,故尝禘对郊社或可以内外言其祭焉。」

山隂陆氏曰:「言康王嫌独成王之意,以明周公用天子礼乐为宜,故赐之以重祭。据此,成康视公与祖考无异,公亦何嫌于彼哉?」大尝禘,言禘在下着,非大禘也。长▯大禘,祭天也。言大以用天子之礼乐,言下而管象,则升歌之人下而又管象也。即言下管象,嫌歌管同作。《祭统》言而嫌,《明堂位》下管象同作也。《仲尼燕居》言而嫌,前下管象同作也。然则《文王世子》何以不嫌逺也?《公羊》曰:「朱干玉戚以舞大夏,八佾以舞大武。」则大夏有干戚焉。其于大武者,一阶舞文,一阶舞武,故曰大夏文武备。若干舞无羽也,羽舞无干也,是之谓小舞。即大舞干无羽者,《春秋》▯曰:

译延平周氏说:“鼎是用来侍奉先祖的,铭文是用来彰显先祖的。在侍奉先祖的事物上加以彰显,那么先祖就会享用这些祭品。鼎是用来养育人的,而有功德的人以养育人为主要功绩,所以刻上铭文是为了彰显他们能够养育人的能力。并且又希望他们的子孙将其作为效法的榜样而珍视它,不至于使国家倾覆。这就是铭文一定要刻在鼎上的原因。然而古人描绘神灵与奸邪的形象,必定在鼎上;而铭刻功德也在鼎上,可以吗?描绘神灵与奸邪是为了警示世人,铭刻功德也是为了昭示世人,那么在鼎上进行这些活动是适宜的。”

从前周公旦对天下有功勋劳绩,周公去世后,成王和康王追念周公的功勋劳绩,想要尊崇鲁国,所以赐给鲁国隆重的祭祀礼仪。外部的祭祀就是郊祭和社祭,内部的祭祀就是大尝祭和大禘祭。大尝祭和大禘祭,在堂上歌唱《清庙》,在堂下吹奏管乐并跳武舞,手持红色的盾牌和玉制的斧钺来跳《大武》舞,用八行八列的舞队来跳《大夏》舞,这些都是天子的音乐。因为要褒扬周公,所以把这些赐给鲁国。鲁国的子孙继承这些礼仪,直到今天没有废弃,这是为了彰显周公的德行,并且以此来加重鲁国的地位。

郑氏说:“这里所说的,是王室所铭刻的,如同周公的功绩一样。《清庙》是歌颂文王的诗篇。管象,是吹奏管乐并跳武舞的音乐。朱干是红色的盾牌,戚是玉斧。这是跳武舞时所持的器物。佾,就是行列的意思。《大夏》是禹的音乐,属于文舞。手持羽毛和玉箫,文舞和武舞都是八行八列,只是互相提及罢了。康,就是褒大的意思。《易经·晋卦》说:‘康侯受赐马匹,礼乐不废。’不废弃他的礼乐。重,就是尊重的意思。”

孔氏说:“这一节因为上文论述鼎上的铭文,阐明先祖的美德,所以这里阐明周公的功勋,子孙继承它,特别比其它国家更受重视,这也是光耀祖先的事情。诸侯常规的祭祀,只有社稷以下,鲁国祭祀社神与郊祭连在一起说,就是使用天子的礼仪。祫祭在秋天,大尝祭和大禘祭在夏天,使用天子的礼仪就包括在堂上歌唱《清庙》以及跳《大武》、《大夏》等舞,这些都是为了举行大尝祭和大禘祭。经文说‘八佾以舞大夏,舞大武’,没有明确说出《大武》的佾数,就知道也是八佾,所以郑玄说‘互言之’,这是指作《礼记》时的情况。”

长乐陈氏说:“礼仪以祭祀为首要,音乐以歌舞为完备。郊祭和社祭,是天子外部祭祀中最重要的;大尝祭和大禘祭,是天子内部祭祀中最重要的。天子在秋天举行尝祭以享祭先王,称为大尝;在夏天举行禘祭以享祭先王,称为大禘。那么诸侯的尝祭和禘祭就不能称为‘大’了。周公的庙宇可以使用天子的礼仪,虽然祭祀可以用这些礼仪也是可以的。《清庙》歌颂文王清明的德行,在堂上歌唱,以此来展示;《维清》演奏文王象武的事迹,在堂下吹奏管乐,以此来展示。《大武》是武王的音乐;手持朱干玉戚来舞蹈,是用来象征诛伐的。《大夏》是禹的音乐;用八佾来舞蹈,是用来象征揖让逊位的。周公的庙宇可以使用天子的音乐,虽然歌舞可以用这些也是可以的。大尝祭和大禘祭使用天子的礼乐如此,那么郊祭和社祭就可以知道了。周公被封在鲁国却没有去鲁国,鲁国的子孙继承这些直到今天,不废弃使用这些礼仪。周公的庙宇足以彰显周公的德行,如果在鲁公的庙宇中使用这些,虽然想要尊崇鲁国以加重其地位,未免有僭越之嫌了。”孔子说:“我观察鲁国的郊祭和禘祭,是不合礼制的,周公的礼制大概衰败了。”

严陵方氏说:“郊祭和社祭是用来祭祀天地的,所以称为外;尝祭和禘祭是用来祭祀祖先的,所以称为内。禘祭是五年一次的大祭,所以称为大;尝祭是四季的祭祀,也称为大。这里用‘大’字,是因为天子所赐的礼乐,比诸侯的更加隆重。四季的祭祀,特意用‘尝’来代表,是因为万物成熟可以品尝,礼仪尤为盛大。所以《閟宫》这首诗说秋天进行尝祭,是因为《月令》说尝祭,牺牲《祭法》说享祭和尝祭,只有《祭义》说尝祭没有音乐,燕居《中庸》说郊社禘尝,都是这个意思。舞蹈用来节制八音并施行八风,用来应和八卦,所以每一佾又用八人,合起来是六十四人,这就是重卦的象征。从诸侯以下,就取隆杀之分以两人为单位罢了。说跳《大夏》舞如此,那么《大武》舞就可以知道了。康周公,康就是褒扬的意思;命令这样做的是成王,而上文兼说康王,难道不是成王的意志,而康王又能继承吗?《曲礼》说:‘外事用刚日,但不称为郊;内事用柔日,但不称为社。’而这里把郊社称为外祭,为什么呢?因为天地最为宏大,所以郊祭对社祭不能用内外来区分它们的事务;因为神与人有别,所以尝禘对郊社可以用内外来区分它们的祭祀。”

山阴陆氏说:“说康王是为了避免让人觉得只是成王的意思,以说明周公用天子的礼乐是适宜的,所以赐给鲁国隆重的祭祀。根据这个,成王和康王看待周公与祖先没有区别,周公又何必嫌弃他们呢?”大尝祭和大禘祭,说禘在下文,不是大禘。长孙无忌说大禘是祭天。说大是因为使用天子的礼乐,说下而管象,那么升歌的人下来又管象。如果说下管象,就嫌歌和管同时制作。《祭统》说而嫌,《明堂位》下管象同作。《仲尼燕居》说而嫌,前下管象同作。那么《文王世子》为什么不嫌远呢?《公羊传》说:“朱干玉戚以舞大夏,八佾以舞大武。”那么《大夏》有干戚。对于《大武》来说,一阶舞文,一阶舞武,所以说《大夏》文武兼备。如果干舞没有羽毛,羽舞没有干戚,这就叫做小舞。如果是大舞干没有羽毛的,《春秋》说:

「将万焉,而问羽数于众仲。」《毛诗》▯以干羽为万舞是也。然则舜舞干羽于两阶,亦武舞也,而曰「诞敷文徳」者,格以武舞是乃所以为文也。以人臣所不能为之功,赐之以人臣所不得用之礼乐,是之谓康。

译率领万人,却向众仲询问羽舞的数目。《毛诗》中以干羽作为万舞,就是这样。那么舜在两阶之间跳干羽舞,也是武舞,却说“广泛传播文德”,是因为用武舞来彰显,这正是文德的表现。将人臣不能建立的功业,赐予人臣不能使用的礼乐,这就叫做康。

河南程氏曰:世儒有论鲁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以为周公能为人臣,不能为之功,则可用人臣不得用之礼乐,是不知人臣之道也。夫居周公之位,则为周公之事,由其位而能为者,乃所当为也。子道亦然,唯孟子知此义,故曰:「事亲若曽子者可也。」未尝以曽子之孝为有余也。盖子之身所能为者,皆所当为也。

  礼记集説卷一百十六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集说》卷一百十七宋衞湜撰

  经解第二十六

孔氏曰:案《郑目录》云:“名曰解经者,以其记六艺政教之得失也。”此于《别录》属通论。皇氏曰:“解者,分析之名。此篇分析六经体教不同,故云经解。”六经其教虽异,总以礼为本,故记者录入于礼。

横渠张氏曰:「经解文字明白,人易见则喜入,然所得少;直举其大端,使人推广,则所得多也。」

延平周氏曰:「此一篇葢有先后之序。夫入国知教,而其所以为教者,出乎六经。六经虽可以为教,然茍非其人,道不虚行。则行之必资乎天子。为天子者,必有以求于性命之理,而防于非僻之情。既内有以求于性命之理,而外又有以防于非僻之情,则能知、能仁、能信、能义。有是四者,而正国必以礼为主。礼既隆矣,则天下徙善逺罪而不自知。至于徙善逺罪而不自知,则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于此?然于其终也,必思其始。故曰:『君子慎始,差若毫厘,缪以千里。』」

严陵方氏曰:经者,纬之对。经有一定之体,故为常;纬则错综徃来,故为变。圣人之言,道之常也;诸子百家之言,道之变也。故圣人之言,特谓之经焉。

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逺,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絜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故诗之失愚,书之失诬,乐之失奢,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郑氏曰:「观其风俗,则知其所以教。属,犹合也。春秋多记诸侯朝聘防同,有相接之辞,罪辩之事。失,谓不能节其教者也。诗敦厚,近愚;书知逺,近诬;春秋习战争之事,近乱。」

孔氏曰:经解一篇,总是孔子之言。人君以六经之道,各随其民教之。民从上教,各从六经之性。观民风俗,则知其教也。顔色温润,情性和柔,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故云温柔敦厚,诗教也。书录帝王言诰,举其大纲,事非繁密,是疏通上知帝皇之世,是知逺乐,以和通为体,无所不用,是广博,使人从化,是易良也。易之于人,正则获吉,邪则获凶,不为淫滥,是絜静穷理尽性,言入秋毫,是精微。礼以恭逊节俭齐荘敬谨为本,人能恭敬节俭,是礼之教也。春秋聚合会同之辞,是属辞比次褒贬之事,是比事比近也。六经之教,若不节之,则诗主敦厚,失在于愚;书知久逺,失在于诬;乐主广博和易,失在于奢;易主絜静严正,失在于贼害;礼主文物恭俭庄敬,失在于烦苛;春秋习战争之事,失在于乱。此皆谓人君用之教下,不能可否相济,节制合宜,所以致失也。诗为乐章,诗乐是一,而教别者,若以声音干戚教人,是乐教也;若以诗辞美刺讽谕以教人,是诗教也。

长乐刘氏曰:此经言周衰之时,诸侯之国虽不能逮文武之世,犹能各通一经以化其民,故孔子厯聘之时,入其国而其教可知。言观其君之为人也:诗有讽有刺,不謟不伤,是直而能温柔而能立也。有颂有美,止乎礼义,无过美也,无虚颂也,是敦厚也。推此为政,以化其民,则不愚。愚谓不知其上之美恶而无以美刺之也。二帝三王政治始末,诏诰精微,足以晓谕天下,俾知所适,则人人反情以复性,弃塞以就通,是疏通知逺而不诬也。先王作乐,所以恱民之心,使之安行于礼义也。故礼行然后乐举,义着然后人安,所以风俗移于礼义而不知其所自也。其化之广,如天之覆;其徳之溥,如地之载。推其所自来,莫非出于和易善良之心焉。用此化民,则乐于行礼,岂有奢僣而逾矩者哉?夫易极深而研几,

译河南程氏说:世俗儒者议论鲁国祭祀周公使用天子的礼乐,认为周公虽然能尽人臣之职,但不能建立人臣所不能建立的功业,因此可以使用人臣不得使用之礼乐,这是不懂得人臣的道理。处于周公的地位,就去做周公的事,凭借他的地位而能够做到的,正是他应当做的。做儿子的道理也是如此,只有孟子懂得这个道理,所以说:“侍奉父母像曾子那样就可以了。”从未认为曾子的孝道有过头之处。因为儿子自身能够做到的,都是他应当做到的。

《礼记集说》卷一百十六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集说》卷一百十七 宋卫湜撰

经解第二十六

孔氏说:查考《郑目录》说:“篇名叫做解经,是因为它记载六艺政教的得失。”这篇在《别录》中属于通论。皇氏说:“解,是分析的意思。这篇分析六经体教的不同,所以叫经解。”六经的教化虽然不同,但都以礼为根本,所以作者把它编入礼中。

横渠张氏说:“《经解》文字明白,人们容易看见就喜欢进入,然而所得到的少;直接举出它的大纲,让人去推广,那么所得到的就多。”

延平周氏说:“这一篇大概有先后的顺序。进入一个国家知道它的教化,而它之所以成为教化的原因,出自六经。六经虽然可以作为教化,但是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道不会凭空实行。那么实行它必定要依靠天子。做天子的,必定有探求性命之理的追求,并且防范邪僻之情。既然内心有探求性命之理的追求,而外面又有防范邪僻之情的措施,那么就能知、能仁、能信、能义。有了这四种德行,而治理国家必定以礼为主。礼既隆重了,那么天下人向善远罪而不自知。至于向善远罪而不自知,如果不是天下最神妙的,谁能做到这样?然而在其终结时,必定思考其开始。所以说:‘君子谨慎开始,相差毫厘,谬误千里。’”

严陵方氏说:经,是纬的对立面。经有一定的体制,所以为常;纬则错综往来,所以为变。圣人的言论,是道的常理;诸子百家的言论,是道的变通。所以圣人的言论,特别称为经。

孔子说:“进入一个国家,它的教化就可以知道了。那里的人,温柔敦厚,是《诗》的教化;疏通知远,是《书》的教化;广博易良,是《乐》的教化;絜静精微,是《易》的教化;恭俭庄敬,是《礼》的教化;属辞比事,是《春秋》的教化。”所以《诗》的弊病是愚昧,《书》的弊病是虚妄,《乐》的弊病是奢侈,《易》的弊病是伤害,《礼》的弊病是烦琐,《春秋》的弊病是混乱。郑氏说:“观察那里的风俗,就知道它之所以教化的原因。属,就是合的意思。《春秋》多记载诸侯朝聘会同,有相接之辞,罪辩之事。失,是说不能节制其教化。《诗》敦厚,接近愚昧;《书》知远,接近虚妄;《春秋》习战争之事,接近混乱。”

孔氏说:《经解》一篇,总是孔子的言论。人君用六经之道,各自随着其民教化他们。民众顺从上面的教化,各自顺从六经的性质。观察民众的风俗,就知道它的教化。脸色温润,情性和柔,依违讽谏,不直接切中事情,所以说温柔敦厚,是《诗》的教化。《书》记录帝王言诰,举其大纲,事情不繁密,是疏通上知帝皇之世,是知远。乐,以和通为体,无所不用,是广博,使人顺从教化,是易良。《易》对于人,正则获吉,邪则获凶,不为淫滥,是絜静;穷理尽性,言入秋毫,是精微。礼以恭逊节俭齐庄敬谨为本,人能恭敬节俭,是礼的教化。《春秋》聚合会同之辞,是属辞;比次褒贬之事,是比事比近。六经的教化,如果不加以节制,那么《诗》主敦厚,弊病在于愚昧;《书》知久远,弊病在于虚妄;《乐》主广博和易,弊病在于奢侈;《易》主絜静严正,弊病在于伤害;《礼》主文物恭俭庄敬,弊病在于烦苛;《春秋》习战争之事,弊病在于混乱。这都是说人君用它教化下属,不能可否相济,节制合宜,所以导致弊病。《诗》是乐章,《诗》乐是一体,而教化不同的原因,如果用声音干戚教化人,是乐的教化;如果用诗辞美刺讽喻来教化人,是诗的教化。

长乐刘氏说:这段经文说周朝衰微之时,诸侯的国家虽然不能达到文武之世,还能各自通晓一经来教化其民,所以孔子历聘之时,进入其国而其教化可知。说的是观察其君为人:《诗》有讽有刺,不谄不伤,是直而能温柔而能立。有颂有美,止乎礼义,无过美,无虚颂,是敦厚。推此施政,来教化其民,就不愚昧。愚昧是指不知道其上的美恶而没有用来美刺的方法。二帝三王政治始末,诏诰精微,足以晓谕天下,使知道所适,那么人人反情以复性,弃塞以就通,是疏通知远而不虚妄。先王作乐,用来悦民之心,使之安行于礼义。所以礼行然后乐举,义着然后人安,所以风俗移于礼义而不知其所自。其化之广,如天之覆;其德之溥,如地之载。推其所自来,莫非出于和易善良之心。用此化民,则乐于行礼,哪有奢侈僭越而逾矩的呢?《易》极深而研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