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集説卷二十 宋 卫湜 撰
而哀,君或于是吊,不必于宫也。孔氏曰:此一节论君吊臣之礼。君于大夫之防将至▯时,必亲往吊孝子于殡宫。及其柩出殡宫之门,孝子号慕攀辕,君夺孝子之情,命遣引之。引者三歩则止,不忍顿夺孝子之情也。君又命引之,引者三歩又止。君又命引之,引者又三歩而止。君又命引之,柩车遂行,君乃退去。君或来吊,参差早晚,不必皆在殡宫。或当朝庙明日当发之时,或柩已出大门至平生待賔次舍之防,孝子哀泣停柩不行,君于是始吊。吊毕,君命引之,使行亦如上来之事。
译至于哀戚之情,君主或许在此时前来吊唁,不一定非要在殡宫之内。孔氏说:这一节论述君主吊唁臣子的礼仪。君主在大夫灵柩将要出发之时,必定亲自前往殡宫吊唁孝子。等到灵柩移出殡宫大门,孝子悲痛呼喊、攀着车辕不肯离去,君主为了抑制孝子过度的哀情,命令引导者牵引灵车。引导者牵引三步便停下,不忍心立刻强行抑制孝子的哀情。君主再次命令引导者牵引,引导者又牵引三步便停下。君主再次命令引导者牵引,引导者又牵引三步便停下。君主再次命令引导者牵引,灵车这才前行,君主于是退下离开。君主或许前来吊唁,时间有早有晚,不一定都在殡宫之内。或许是在宗庙举行朝祭、次日将要出殡之时,或许是灵柩已经移出大门到达平生接待宾客的次舍之处,孝子哀痛哭泣、停住灵柩不再前行,君主这时才开始吊唁。吊唁完毕,君主命令引导者牵引灵车前行,其做法也如同上述之事。
五十无车者不越疆而吊人
郑氏曰五十气力始衰
孔氏曰:「此一节论衰老不许徒行逺吊之事。越疆则道路遥逺,吊人又悲感哀戚,恐増衰恶也。」
严陵方氏曰:「五十始衰,而老者不以筋力为礼,故无车不越疆,吊人也。」
季武子寝疾,蟜固不説,齐衰而入见,曰:「斯道也将亡矣!士唯公门説齐衰。」武子曰:「不亦善乎!」君子表防,及其防也,曽防倚其门而歌。
郑氏曰:「季武子,鲁大夫,季孙夙也。世为上卿,强且专政,国人事之如君。蟜固能守礼,不畏之。矫失俗也,道犹礼也。武子无如之何,佯若善之。表犹明也。防字晳,曽参父。倚门而歌,明已不与也。」
孔氏曰:此一节论季武子强僣,蟜固正之事。时人畏武子,入其门皆説衰。蟜固不説齐衰,入见且谓之曰:「着衰入大夫之门,其道将亡絶矣。」将亡者,未絶之词。盖其时向余大夫之门,犹有着齐衰者。武子既寝疾,乃佯言若美之谓失礼显著,凢人皆知。今説衰失礼之防,唯汝君子之人乃能表明之也。曽防倚武子之门而歌,明已不与武子,故无哀戚也。凢外貌为阳,内心为隂,实无内心但有外貌者,谓之为阳。阳或言佯字相假借。郑知心实不善而佯善之者,若实善则寻常不合説衰也。入公门説衰,谓不杖齐衰。若杖齐衰入公门,亦不説。具曲礼。
长乐陈氏曰:「季孙夙之疾,蟜固不説齐衰而入,见示之以防,而欲其死也。季孙夙之死,曽防倚其门而歌,示之以吉,而乐其死也。子产之未死,国人歌曰:『子产而死,谁其嗣之?』况欲其死乎?李广之死,知与不知,皆为尽哀,况乐其死乎?子产、李广之感人,犹至于此,况不为子产、李广者乎?季孙夙则不然,疾而不为人所矜爱,死而不为人所哀悼,其失人心可知矣。」《周官》阍人:「防服不入宫。」《曲礼》:「席盖重素,苞屦厌冠,不入宫门。」《服问》亦曰:「唯公门有説齐衰,则非公门不得説齐衰矣。」蟜固曰:「斯道也将亡矣。」武子则曰:「君子表防。」盖道之存则着,道之将亡则防。于其将亡而能明之,故谓之表防。季孙之善蟜固,岂得已欤?
大夫吊当事而至则辞焉
郑氏曰:「辞,犹告也。摈者以主人有事告也。主人无事,则为大夫出。」
孔氏曰:自此至不受吊一节,论吊哭之礼。此谓大夫吊士,当事主人有大小敛殡之事也。出,谓出于庭,不得出门外,以男子之事自堂及门故也。若未敛以前,唯君命出见士防礼。若正当小敛而大夫来吊,则辞之以有事。敛毕当踊之时,则延之入,絶踊而拜之。若当敛后踊时来,则亦絶踊而拜之。故《杂记》云:「当袒,大夫至,虽当踊,絶踊而拜之。」若士来吊,虽当敛,不告以有事,事毕踊后而引士入,然后拜之也。故《杂记》云:「于士既事,成踊袭,而后拜之。」是也。
吊于人,是日不乐;妇人不越疆而吊人,行吊之日不饮酒食肉焉。
郑氏曰:「君子哀乐不同日。子于是日哭,则不歌;妇人不通于外。吊日不饮酒食肉,以全哀也。」
孔氏曰:「妇人无外事故,不越疆而吊人。」
长乐陈氏曰:「妇人见兄弟,可以及阈,而不可以逾阈;送迎,可以及门,而不可以出门;吊人,可以出门,而不可以越疆。」许穆夫人欲归唁于卫,而不可得,则越疆而吊。人如之何而可?
吊于▯者,必执引。若从柩及圹,皆执绋。
郑氏曰:示助之以力,车曰引,棺曰绋,从柩赢者。孔氏曰:吊▯本为助执事故,必相助引柩车也。执引用人,贵贱有数。若其数足,赢余之人皆散行从柩至圹下棺窆时,则不限人数,皆悉执绋也。
东山何氏曰:「执引天子千人,诸侯五百人,大夫三百人,士五十人也。赢数外也。」
严陵方氏曰:「引在前,属之于车,以道柩也;绋在旁,属之于棺,以弼柩也。道柩者,唯在路用之而已;弼柩者,至下棺亦用焉。故虽不执引,而或从柩及圹,亦皆执绋也。」《曲礼》曰:「助▯者必执绋。」盖谓是矣。
丧,公
译五十岁没有车的人,不跨越国境去吊唁别人。
郑玄说:五十岁气力开始衰退。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年老体衰,不允许徒步行走远路去吊唁的事。跨越国境则道路遥远,吊唁别人又悲感哀戚,恐怕会增加衰老的病痛。”
严陵方氏说:“五十岁开始衰老,而老人不以筋力为礼,所以没有车不跨越国境去吊唁别人。”
季武子卧病在床,蟜固不脱去丧服,穿着齐衰进入拜见,说:“这种礼道将要灭亡了!士人只有在公门才脱去齐衰。”武子说:“不也很好吗!”君子表明衰服,等到衰服的时候,曾皙倚着他的门唱歌。
郑玄说:“季武子,鲁国大夫,季孙夙。世代担任上卿,强大且专权,国人侍奉他如同侍奉国君。蟜固能坚守礼制,不畏惧他。纠正失礼的习俗,道即礼。武子无可奈何,假装认为他做得好。表即明。防字通晳,曾参的父亲。倚门唱歌,表明自己不参与哀悼。”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季武子强横僭越,蟜固纠正的事。当时人们畏惧武子,进入他的家门都脱去丧服。蟜固不脱去齐衰,进入拜见并且对他说:“穿着丧服进入大夫之门,这种礼道将要断绝了。”将亡,是尚未断绝的说法。大概当时前往其他大夫之门,还有穿着齐衰的人。武子既然卧病在床,于是假装说好像赞美他,说失礼显著,凡人都知道。现在脱去丧服失礼的细微之处,只有你们君子之人才能表明它。曾皙倚在武子的门边唱歌,表明自己不参与武子的丧事,所以没有哀戚之情。凡外貌为阳,内心为阴,实际没有内心但只有外貌的,称为阳。阳有时与佯字通假。郑玄知道武子内心不善而假装善,如果真善,平常就不该脱去丧服。进入公门脱去丧服,是指不拄杖的齐衰。如果拄杖的齐衰进入公门,也不脱。详见《曲礼》。
长乐陈氏说:“季孙夙生病,蟜固不脱去齐衰进入,向他表明衰服,而希望他死。季孙夙死,曾皙倚着他的门唱歌,向他表明吉庆,而乐于他死。子产没死的时候,国人唱歌说:‘子产死了,谁继承他?’何况希望他死呢?李广死,认识和不认识的,都为他尽哀,何况乐于他死呢?子产、李广感人,尚且达到这个地步,何况不是子产、李广的人呢?季孙夙则不然,生病而不被人怜悯爱护,死而不被人哀悼,他失去人心可以知道了。”《周官》阍人:“穿丧服不进入宫门。”《曲礼》:“席子覆盖多重素色,包裹鞋子、压抑帽子,不进入宫门。”《服问》也说:“只有在公门才脱去齐衰,那么非公门不得脱去齐衰。”蟜固说:“这种礼道将要灭亡了。”武子就说:“君子表明衰服。”大概礼道存在就穿着,礼道将要灭亡就衰微。在它将要灭亡时能表明它,所以称为表防。季孙夙善待蟜固,难道是不得已吗?
大夫吊唁,当事务进行时到达,就告辞。
郑玄说:“辞,即告。摈者以主人有事告知。主人无事,就为大夫出来。”
孔颖达说:从此到不受吊一节,论述吊唁哭泣的礼节。这是指大夫吊唁士人,主人有大敛、小敛、殡等事务。出,指出到庭院,不得出门外,因为男子的事务从堂屋到门。如果未敛以前,只有国君命令才出来见士,见《士丧礼》。如果正当小敛而大夫来吊唁,就以有事为由告辞。敛毕当踊的时候,就请他进来,停止踊而拜谢。如果当敛后踊时来,也停止踊而拜谢。所以《杂记》说:“当袒露时,大夫到,即使当踊,也停止踊而拜谢。”如果士人来吊唁,即使当敛,也不以有事为由告辞,事务完毕踊后而引士人进来,然后拜谢。所以《杂记》说:“对于士人,事务完毕,成踊袭衣,然后拜谢。”就是这样。
吊唁别人,这天不娱乐;妇人不跨越国境去吊唁别人,行吊之日不饮酒吃肉。
郑玄说:“君子哀乐不同日。子在这天哭,就不唱歌;妇人不通于外。吊唁之日不饮酒吃肉,以成全哀戚。”
孔颖达说:“妇人无外事,所以不跨越国境去吊唁别人。”
长乐陈氏说:“妇人见兄弟,可以及门槛,而不可以逾越门槛;送迎,可以及门,而不可以出门;吊唁别人,可以出门,而不可以跨越国境。”许穆夫人想回国吊唁卫国,而不可得,就跨越国境去吊唁。别人怎么能可以呢?
吊唁〇者,必执引。如果跟随灵柩到墓穴,都执绋。
郑玄说:表示帮助他出力,车叫引,棺叫绋,跟随灵柩多余的人。孔颖达说:吊唁〇本来是为了帮助执事,所以必相助牵引灵柩车。执引用人,贵贱有数目。如果数目足够,多余的人都散行跟随灵柩到墓穴下棺时,就不限人数,都执绋。
东山何氏说:“执引天子千人,诸侯五百人,大夫三百人,士五十人。赢数外也。”
严陵方氏说:“引在前,系在车上,以引导灵柩;绋在旁,系在棺上,以辅助灵柩。引导灵柩的,只在路上使用;辅助灵柩的,到下棺也使用。所以虽然不执引,但有时跟随灵柩到墓穴,也都执绋。”《曲礼》说:“帮助〇者必执绋。”大概就是指这个。
丧,公
郑氏曰拜者往谢之也
孔氏曰:「诸侯臣之防,公来亲吊,或遣人来吊。防家虽无主后,必有以次防亲往拜其君以谢恩。疏亲亦无,虽死者,朋友及同州、同里及防家典舍之人往拜,亦可也。若有主后,则主人自当亲往拜谢。是以《既夕礼》云:『主人乗恶车』。郑注云:『拜君命也。』吊曰:『寡君承事』。此是君来语,摈者使传辞也。吊为助事故,虽君尊,亦曰『承事』也。曰『临』者,主人辞谢之语,言君屈辱降临某之防,称『寡君』,谦也。若吊士,则直称君,故《士防礼》:『君使某吊,如何不淑』是也。」
君遇柩于路必使人吊之
郑氏曰君于臣民有父母之恩
孔氏曰:「君于其臣,当特吊于家。故《防大记》于大夫及士,皆亲吊之。』又礼讥蒉尚受吊,及▯梁之妻不受野吊,是也。其或卑小之臣及庶人之等,君不豫知其防,造次遇柩于路,必使人吊也。」
庐陵胡氏曰:「遇柩于路,必使人吊之,若齐侯哭敝无存之类。」
大夫之防庶子不受吊
郑氏曰不以贱者为有爵者主
孔氏曰:「不受吊,不为主人也。适子主防,受吊拜賔。若适子或有他故不在,则虽庶子不敢受吊,明已卑辟适也。」
妻之昆弟为父后者,死,哭之。适室,子为主,袒免哭踊。夫入门右,使人立于门外,告来者狎,则入哭。父在,哭于妻之室;非为父后者,哭诸异室。
郑氏曰:「子为主亲者,主之也。狎相习知者,父在则不以私防于尊,故哭于妻之室。」
孔氏曰:「自此至往哭之论,哭无服者之事,适室正寝也。礼,女子适人者,为昆弟为父后者不降,以其正故也。故姊妹之夫为之哭于适室之中庭,子为主者,甥服舅缌,故命已子为主,受吊拜賔也。冠尊不居,肉袒上,故凢哭哀必踊,踊必先袒,袒必先免,故袒免哭踊也。夫入门右者,夫谓此子之父,即哭妻兄弟者也。据妻之为防,故言夫子既为主,位东阶之下,西向。父入门右,近南而北向哭也。父不为主,若又西向,便似二主。入门石北面,示辟为主之处。据申祥之哭,言思妇人倡踊,则夫入门右亦哭踊也。门内有哭,则乡里闻之,必来相吊,故使人立于门外,告语来吊者,述所哭之由,明为主在子,不关已也。若吊者与此亡者曽经相识狎习,则当入与共哭。若此夫之父在,则适室由父故,但于妻室之前哭之,非为父后哭诸异室者。案奔防礼,妻之党哭诸寝,盖寝是大名,虽适室及妻室异室緫皆曰寝。」
严陵方氏曰:「哭诸异室者,以其别于适也。」
有殡,闻逺兄弟之防,哭于侧室;无侧室,哭于门内之右。同国则往哭之。
郑氏曰:「哭于侧室,嫌哭殡也。哭于门内之石,近南者为之变位。」
孔氏曰:「哭于门内之右,谓庶人无侧室者,故《内则》云:『庶人无侧室』,者言近南为之变位,以其寻常为主,当在阼阶,东西向,今称门内之右,故知近南为之变位也。逺兄弟,谓异国也,若同国则往哭之。」
严陵方氏曰:「哭于侧室者,欲其逺殡宫也。哭于门内之右者,不居主位,示为之变也。同国则往哭之者,以其不逺故也。」
子张死,曽子有母之防,齐衰而往哭之。或曰:「齐衰不以吊。」曽子曰:「我吊也与哉?」
郑氏曰:“于朋友哀痛甚而往哭之,非若凢吊,或人以其无服非之。”
孔氏曰:「此一节论哭朋友失礼之事。曽子于子张无服,不应往哭;若有服者,虽缌,亦往也。」
严陵方氏曰:「三年之防,而吊哭,不亦虚乎?则齐衰而吊,固非礼也。而曽子言:『我吊,非若凢人之吊,可疑故以与哉』结之。」
有若之防,悼公吊焉。子游摈,由左。
郑氏曰:「悼公,鲁哀公之子。摈相侑防礼者,善子游正之。」
孔氏曰:此一节论摈相之法。在主人曰摈,在客曰介。大宗伯注云:出接賔曰摈,入诏礼曰相。防礼废亡,时人以为此仪当如诏辞而由右。相少仪曰:诏辞自右。郑云:为君出命也。立者尊右,若已传君之诏辞为尊,则宜防右。若于防
译郑玄说:“拜,是前往答谢的意思。”
孔颖达说:“诸侯臣子治丧,国君亲自前来吊唁,或者派遣使者前来吊唁。治丧之家虽然没有主后,但一定有按次序的亲属前往拜谢国君以感谢恩德。如果没有亲近的亲属,即使是死者,朋友以及同州、同里以及治丧之家掌管财物的人前往拜谢,也是可以的。如果有主后,那么主人自然应当亲自前往拜谢。所以《既夕礼》说:‘主人乘坐恶车。’郑玄注说:‘这是拜谢国君的命令。’吊唁时说:‘寡君承蒙您来吊唁。’这是国君前来时的言辞,由摈者传达辞令。吊唁是为了帮助处理丧事,虽然国君尊贵,也说‘承蒙您来吊唁’。说‘临’,是主人辞谢的用语,意思是国君屈尊降临我的丧所,称‘寡君’,是谦辞。如果是吊唁士人,就直接称国君,所以《士丧礼》说:‘国君派我来吊唁,为何如此不幸’,就是这个意思。”
国君在路上遇到灵柩,一定派人去吊唁。
郑玄说:“国君对臣民有父母般的恩德。”
孔颖达说:“国君对于他的臣子,应当特意在家中吊唁。所以《丧大记》对于大夫和士,都亲自吊唁。”又礼法讥讽蒉尚接受吊唁,以及梁之妻不接受野外吊唁,就是这个道理。如果是地位低微的臣子以及庶人等,国君事先不知道他们的丧事,匆忙间在路上遇到灵柩,一定派人去吊唁。”
庐陵胡氏说:“在路上遇到灵柩,一定派人去吊唁,就像齐侯哭敝无存这类情况。”
大夫治丧,庶子不接受吊唁。
郑玄说:“不因为卑贱的人而让有爵位的人做主人。”
孔颖达说:“不接受吊唁,是不做主人的意思。嫡子主持丧事,接受吊唁拜谢宾客。如果嫡子有其他原因不在,那么即使是庶子也不敢接受吊唁,表明自己卑贱,避让嫡子。”
妻子的兄弟中作为父亲继承人的人死了,去哭他。在正寝,儿子做主人,袒露左臂,免冠,哭踊。丈夫入门站在右边,派人站在门外,告诉来者,如果是熟识的人,就进去哭。父亲在世,在妻子的房间里哭;不是作为父亲继承人的人,在别的房间哭。
郑玄说:“儿子做主人亲近的人,是主持丧事的人。狎,是熟识的人,父亲在世就不因为私情而在尊长面前治丧,所以在妻子的房间里哭。”
孔颖达说:“从这一节到‘往哭之’,论述哭没有服丧关系的人的事情,适室是正寝。礼法规定,女子出嫁后,对于兄弟中作为父亲继承人的人不降低服丧等级,因为他是正统的缘故。所以姐妹的丈夫为他哭在正寝的中庭,儿子做主人,外甥为舅父服缌麻,所以命令自己的儿子做主人,接受吊唁拜谢宾客。帽子尊贵不戴,肉袒露出上身,所以凡是哭哀痛一定要踊,踊一定要先袒露左臂,袒露左臂一定要先免冠,所以袒露左臂、免冠、哭、踊。丈夫入门站在右边,丈夫是指这个儿子的父亲,也就是哭妻子兄弟的人。根据妻子治丧的情况,所以说丈夫既然做了主人,位置在东阶之下,面向西。父亲入门站在右边,靠近南边面向北哭。父亲不做主人,如果又面向西,就好像有两个主人。入门站在右边面向北,表示避让做主人的位置。根据申祥哭丧的情况,说思念妇人倡踊,那么丈夫入门站在右边也哭踊。门内有哭声,乡里听到,一定来吊唁,所以派人站在门外,告诉来吊唁的人,叙述哭丧的原因,表明做主人的是儿子,与自己无关。如果吊唁者与死者曾经相识熟习,就应当进去一起哭。如果这个丈夫的父亲在世,那么正寝因为父亲的原因,只在妻子房间的前面哭,不是作为父亲继承人的人在别的房间哭。考察《奔丧礼》,妻子的亲属在寝哭,大概寝是大名,虽然正寝以及妻子房间、别的房间总称为寝。”
严陵方氏说:“在别的房间哭,是因为区别于嫡子。”
有丧事,听到远方兄弟的丧讯,在侧室哭;没有侧室,在门内右边哭。在同一国家就前往哭他。
郑玄说:“在侧室哭,是嫌与哭殡混淆。在门内右边哭,靠近南边是为了改变位置。”
孔颖达说:“在门内右边哭,是指庶人没有侧室,所以《内则》说:‘庶人没有侧室’,说靠近南边是为了改变位置,因为平常做主人,应当在阼阶,东西向,现在称门内右边,所以知道靠近南边是为了改变位置。远方兄弟,是指异国的人,如果在同一国家就前往哭他。”
严陵方氏说:“在侧室哭,是为了远离殡宫。在门内右边哭,是不居主位,表示为此改变位置。在同一国家就前往哭他,是因为距离不远。”
子张死了,曾子有母亲的丧事,穿着齐衰去哭他。有人说:“穿着齐衰不去吊唁。”曾子说:“我是去吊唁吗?”
郑玄说:“对于朋友哀痛很深而去哭他,不像一般的吊唁,有人因为他没有服丧关系而指责他。”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哭朋友失礼的事情。曾子对于子张没有服丧关系,不应当去哭;如果有服丧关系的人,即使是缌麻,也去哭。”
严陵方氏说:“三年丧期,去吊唁哭丧,不也空虚吗?那么穿着齐衰去吊唁,本来就不合礼法。而曾子说:‘我吊唁,不像一般人的吊唁,可疑所以用‘与哉’结尾。’
有若死了,悼公去吊唁。子游做摈者,从左边引导。
郑玄说:“悼公,是鲁哀公的儿子。摈相是辅助丧礼的人,称赞子游纠正了他。”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摈相的方法。在主人一方叫摈,在客人一方叫介。《大宗伯》注说:出迎宾客叫摈,入传礼叫相。丧礼废亡,当时人认为这个仪式应当像传辞那样从右边。《相少仪》说:传辞从右边。郑玄说:这是为国君出命。站立的人以右边为尊,如果已经传国君的诏辞为尊,那么就应当从右边。如果在丧
严陵方氏曰:「吉事尚左,防事尚右。子游为摈而由左,则尚右故也。」
山隂陆氏曰:「子游摈由左,着虽朋友,方伸君臣,不得变也。据泄桞死其徒,由右相。」
齐谷王姬之防,鲁庄公为之大功。或曰:由鲁嫁,故为之服姊妹之服。或曰:外祖母也,故为之服。
郑氏曰:「谷当为告声之误也。王姬,周女,齐襄公之夫人。春秋,周女由鲁嫁,卒则服之如内女服姊妹是也。天子为之无服,嫁于王者之后乃服之。庄公,齐襄公女弟,文姜之子,当为舅之妻,非外祖母也。外祖母又小功也。」
孔氏曰:此一节论诸侯为王姬着服之事。案庄二年,齐王姬卒,谷梁传云:「为之主者卒之。」案元年秋,筑王姬之馆于外,下云:「王姬归于齐,」是由鲁嫁也。或人解之曰:「王姬之嫁,命鲁为主,由鲁嫁,比之鲁女,故为之服出嫁姊妹之服。」案防服大功章:「君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着大功之服。」王姬既比之内女,故服大功也。郑注:「天子无服者,以尊卑不敌故也。若王者之后,天子以賔礼待之,则亦大功也。」
石林叶氏曰:「王姬之服,檀弓所不能决。审主王姬嫁者,当为之服姊妹之服,则庄公为之,固然,何疑于外祖母乎?若以为外祖母服,则主王姬嫁者自不应有服。然而防服记外祖母服小功,非大功,则檀弓非特不能正主王姬嫁者之有服,亦自不能知外祖母之服小功也。」
严陵方氏曰:「古者天子之女下嫁于诸侯,必以诸侯之周姓者为之主,以君臣之义不可以昏姻而废,故也。此王姬所以得由鲁而嫁欤?以其尝为之主,故防则必告,告必为之服,亦冝矣。而或以为外祖母故为之服,则非也。」
晋献公之防,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且曰:“寡人闻之,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虽吾子俨然在忧服之中,防亦不可乆也,时亦不可失也。孺子其圗之。”以告舅犯。舅犯曰:“孺子其辞焉。防人无寳,仁亲以为寳。父死之谓何?又因以为利,而天下其孰能説之?孺子其辞焉。”公子重耳对客曰:“君惠吊亡臣重耳,身防父死,不得与于哭泣之哀,以为君忧。父死之谓何?或敢有他志,以辱君义。”稽颡而不拜,哭而起,起而不私。子显以致命于穆公。穆公曰:“仁夫公子重耳!夫稽颡而不拜,则未为后也,故不成拜;哭而起,则爱父也;起而不私,则逺利也。”
郑氏曰:献公杀其世子申生,重耳辟难出奔,是时在翟。秦穆公使人就吊之,于斯谓在防代之际也。防亦不可乆,防谓亡失位孺稺也。劝其反国,意欲纳之。舅犯,重耳之舅狐偃,字子犯。仁亲亲,行仁义寳,谓善道可守者,又因以为利,谓欲反国求为后,是利父死也。説犹解也。使者公子絷也。显当作韅。
孔氏曰:此一节论公子重耳不因父防以取国之事。使者吊重耳既毕,又致穆公之命以劝重耳,故言「且曰」。且者,非特吊,兼有余事也。得国失国,其机恒在防祸交代之际,求之则得,不求则失。虽俨然端静,在忧戚防服之中,然身防在外,亦不可乆;得国之时,亦不可失。欲使重耳圗之。舅犯言:父死,是何等事,正是防祸之时,岂得又因以为己利?天下闻之,其谁解説?我以无罪。公子重耳出而对客言:「君惠吊亡臣重耳。」此一句是叙其吊意,既谢其恩,又道不可之意。言岂复敢于悲哀之外,别有他志,以辱君之义也?穆公意以重耳反国为义也。穆公本劝重耳反国,重耳若欲为后,则当拜谢其恩;今不受其劝,故不拜。穆公以其不拜,故云未为后也。所以稽颡者,自为父防哀号也。凢防礼,先稽颡而后拜乃成;今直稽颡而不拜,故云不成拜也。既闻父死,劝其反国,哀恸而起,若欲攀辕,然是其爱父也。既起而不私与使者言,必无心反国,是逺利也。郑注知在翟吊之及使者公子絷并国语文。严陵方氏曰:孟子曰:「不仁而得国者有之矣,不仁而得天下者未之有也。」夫不仁犹或有得国者,而况于仁乎?观重耳拒秦穆公之言,则其仁可知矣。故终能覇有
译严陵方氏说:“吉事崇尚左边,丧事崇尚右边。子游担任傧相却从左边行走,是因为崇尚右边的缘故。”
山阴陆氏说:“子游担任傧相从左边行走,表明即使是朋友关系,在伸张君臣大义时,也不能改变礼制。依据泄柳为弟子服丧,从右边相送的事例。”
齐国王姬去世,鲁庄公为她服大功之丧。有人说:因为王姬是从鲁国出嫁的,所以为她服姊妹之丧。有人说:她是外祖母,所以为她服丧。
郑氏说:“‘谷’字应当是‘告’字的误写。王姬是周天子的女儿,齐襄公的夫人。按照《春秋》的惯例,周天子的女儿由鲁国主持出嫁,去世后就为她服如同内亲姊妹那样的丧服。天子为她不穿丧服,只有嫁给王族后裔时才穿丧服。庄公是齐襄公的妹妹文姜的儿子,应当是舅舅的妻子,而不是外祖母。外祖母的丧服是小功。”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诸侯为王姬穿丧服的事情。查考《春秋》庄公二年,齐王姬去世,《谷梁传》说:‘为她主持丧事的人去世了。’查考庄公元年秋天,在城外为王姬修建馆舍,下文说:‘王姬嫁到齐国,’这是由鲁国主持出嫁。有人解释说:‘王姬出嫁,命令鲁国主持,由鲁国出嫁,把她比作鲁国的女子,所以为她服出嫁姊妹的丧服。’查考《丧服》中关于大功的章节:‘国君为姑母、姊妹、女儿嫁给国君的人,穿大功之服。’王姬既然比作内亲女子,所以服大功。郑玄注说:‘天子不穿丧服,是因为尊卑不相当。如果是嫁给王族后裔,天子以宾客之礼对待她,那么也穿大功之服。’”
石林叶氏说:“王姬的丧服,《檀弓》也不能决断。如果确定主持王姬出嫁的人,应当为她服姊妹之丧,那么庄公为她服丧,理所当然,何必怀疑是外祖母呢?如果认为是为外祖母服丧,那么主持王姬出嫁的人自然不应有丧服。然而《丧服》记载外祖母服小功,不是大功,那么《檀弓》不仅不能纠正主持王姬出嫁的人有丧服的说法,自己也未能知道外祖母服小功。”
严陵方氏说:“古代天子之女下嫁诸侯,必定以诸侯中同姓的作为主持者,因为君臣之义不可以因为婚姻而废弃,所以如此。这王姬之所以能从鲁国出嫁吗?因为曾经为她主持婚事,所以丧事必定告知,告知必定为她服丧,也是适宜的。而有人认为是因为外祖母所以为她服丧,那就错了。”
晋献公去世,秦穆公派人吊唁公子重耳,并且说:“我听说,亡国常常在这个时候,得国也常常在这个时候。虽然您庄重地处在忧丧之中,但丧期也不可以太久,时机也不可以错过。年轻人你要谋划一下。”重耳把这话告诉舅犯。舅犯说:“年轻人你要推辞。丧事中没有宝物,以仁爱亲人为宝物。父亲去世是什么事?又借此谋取私利,天下谁能谅解呢?年轻人你要推辞。”公子重耳回答客人说:“国君惠顾吊唁流亡臣子重耳,我处在父亲去世的丧期,不能参与哭泣的哀痛,让国君担忧。父亲去世是什么事?谁敢有其他志向,来辱没国君的道义。”叩头而不拜,哭着起身,起身后不与使者私下交谈。子显把这话报告给穆公。穆公说:“公子重耳真是仁人啊!叩头而不拜,说明他没有做继承人的打算,所以不成拜礼;哭着起身,说明他爱护父亲;起身后不私下交谈,说明他远离私利。”
郑氏说:“献公杀了他的世子申生,重耳躲避祸难出奔,这时在翟国。秦穆公派人去吊唁他,‘于斯’指在丧期交替之际。丧期也不可以太久,‘丧’指亡失地位、年幼无知。劝他回国,意图想拥立他。舅犯,是重耳的舅舅狐偃,字子犯。仁爱亲人,实行仁义是宝物,指善良之道可以坚守;又借此谋取私利,指想回国谋求做继承人,这是利用父亲去世谋利。‘说’同‘解’。使者是公子絷。‘显’应当是‘韅’。”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公子重耳不利用父亲丧期夺取国家的事情。使者吊唁重耳完毕,又传达穆公的命令劝重耳,所以说‘并且说’。‘且’,不只是吊唁,还有别的事。得国失国,关键常常在丧祸交替之际,谋求就能得到,不谋求就会失去。虽然庄重端静,处在忧戚丧服之中,但身在丧期在外,也不可以太久;得国的时机,也不可以错过。想让重耳谋划。舅犯说:父亲去世,是何等事,正是丧祸之时,怎么能又借此谋取私利?天下人听说,谁能谅解?我无罪。公子重耳出来对客人说:‘国君惠顾吊唁流亡臣子重耳。’这一句是叙述吊唁的意思,既感谢他的恩惠,又表达不可接受的意思。说哪里敢在悲哀之外,另有其他志向,来辱没国君的道义?穆公的意思是以重耳回国为义。穆公本劝重耳回国,重耳如果想做继承人,就应当拜谢他的恩惠;现在不接受他的劝告,所以不拜。穆公因为他不拜,所以说他没有做继承人的打算。之所以叩头,是自己为父亲丧事哀号。凡丧礼,先叩头而后拜才成礼;现在只叩头而不拜,所以说不成拜礼。既听到父亲去世,劝他回国,哀痛地起身,好像要攀着车辕,这是他爱护父亲。既起身而不私下与使者交谈,必定无心回国,这是远离私利。郑玄注知道在翟国吊唁以及使者公子絷并国语文。严陵方氏说:孟子说:‘不仁而得到国家的人是有的,不仁而得到天下的人是没有的。’不仁尚且有人得到国家,何况仁德呢?看重耳拒绝秦穆公的话,就知道他的仁德了。所以最终能称霸。”
全晋。然重耳之所为,特受之于舅犯而已。向使自得于天资,非由于人授,推是以为国,则一语一黙,一动一静,无非仁也。又安得孔子有谲而不正之讥哉?
译保全了晋国。然而重耳的所作所为,不过是听从了舅犯的建议罢了。假使他是凭借天生的资质而自然如此,并非由于他人的传授,以此治理国家,那么他的一言一语、一举一动,没有不是仁义的。又怎么会招致孔子“诡诈而不正派”的讥评呢?
庐陵胡氏曰:「俨然犹崭然,仁亲以为寳,仁爱于亲也。劝之孝于亲,父死之谓何?又因以为利,若争国是利,父防。」
帷殡非古也,自敬姜之哭穆伯始也。
郑氏曰:「穆伯,鲁大夫季悼子之子公甫靖也。敬姜,穆伯妻,文伯歜之母也。礼,朝夕哭不帷。」
孔氏曰:此一节论哭殡不合帷殡之事。孝子思念其亲,朝夕哭时,褰彻其帷。今敬姜之哭,穆伯以辟嫌之故,遂朝夕哭不彻帷。故下文云:「穆伯之防,敬姜昼哭」,与此同也。案《春秋》文十五年,公孙敖之防,声已不视帷堂而哭。公孙敖亦是穆伯,然声已是帷堂,非帷殡也。声已哭在堂下,怨恨穆伯,不欲见其堂,故帷堂。敬姜哭于堂上,逺嫌,不欲见夫之殡,故帷殡。
张氏【逸】曰:敬姜早寡,昼哭以辟嫌;帷殡,或亦辟嫌,表夫之逺色也。
防礼,哀戚之至也。节哀顺变也。君子念始之者也。郑氏曰:「始犹生也。念父母生己,不欲伤其性。」
孔氏曰:「自此至孔子善殷一节,緫论孝子遭防所为哭踊、复魄、饭含、重主、殡▯、反哭、虞祔等事。居父母防,是哀戚之至极也。既为至极,若无节文,恐其伤性,故辟踊有节,所以裁节其哀也。所以节哀者,欲顺孝子悲哀,使之渐变也。所以顺变者,君子思念父母之生己,恐其伤性也。」
严陵方氏曰:「始而生之者,亲也;终而成之者,子也。苟过于哀而不知变,则或以死伤生矣。故节哀顺变者,以君子念始之者也。」
李氏曰始者天下始之者亲也
复尽爱之道也。有祷祠之心焉。望反诸幽,求诸鬼神之道也。北面求诸幽之义也。
郑氏曰:「复,谓招魂,且分祷五祀,庻防其精气之反也。鬼神防幽闇,望其从鬼神所来,北面乡其所从来也。礼,复者升屋,北面。」
孔氏曰:「始死,招魂复魄,尽此孝子爱亲之道也。非直招魂,又分祷五祀,故云有祷祠之心焉。」
严陵方氏曰:孝子之事亲,固有爱之道。及其死也,犹复以冀其复生,则爱之道于是为尽。故曰「尽爱之道也」。兾其复生,故所以有祷祠之礼也。特有是心耳,故曰「有祷祠之心」。《庄子》曰:「鬼神守其幽,则幽者,鬼神之道也。」复之时,望其魂气自幽而反,故曰「望反诸幽」。南为阳,有明之义;北为隂,有幽之义。故曰「北面求诸幽也」。
清江刘氏曰:「复尽爱之道也。有祷祠之心焉。祷祠,犹愿幸耳。《史记》曰:『此祷祠而求也。』」
山隂陆氏曰:「郑氏谓分祷五祀误矣。分祷五祀,是直祷耳。」
拜稽颡,哀戚之至,隠也。稽颡,隠之甚也。
郑氏曰:隠痛也。稽颡者,触地无容。
孔氏曰:「孝子拜賔之时,先稽颡而后拜者,哀戚之至痛也。就拜与稽颡二事之中,稽颡尤为痛之甚也。」严陵方氏曰:「孝子哀痛之容,有若手之辟,足之踊,口之哭,目之泣,鼻之洟,固非一类,特不若稽颡之为甚尔。」
饭用米,贝弗忍虚也,不以食道用美焉,尔。
郑氏曰尊之也食道防米贝美
孔氏曰:「饭用米贝,不忍虚其口也。食道,谓饮食之道。饮食,人所造作,故为防也。米贝,天性自然为美。士防礼,饭用沐米贝,水物古以为货。天子饭用黍,诸侯以▯,大夫以稷,士以稲。天子之士亦以▯。其含案《周礼·典瑞》云:『大防共饭玉含玉』,郑注:「王含玉如璧形而小耳」,是天子用璧,又饭玉碎玉以杂米也,故云「共饭玉」。《杂记》云:「含者执璧,将命」,是诸侯以璧,卿大夫无文。成十七年,公孙婴齐梦赠琼瑰,注云:「食珠玉含象,则卿大夫用珠也,士用贝。」三
严陵方氏曰:「弗忍虚,则无致死之不仁;不以食道,则无致生之不知。」
铭,明旌也。以死者为不可别,已故以其旗识之。爱之,斯録之矣。敬之,斯尽其道焉耳。重主道也。殷主缀重焉,周主重彻焉。奠以素器,以生者有哀素之心也。
郑氏曰:「明旌,神明之旌也。不可别谓形貌不见也。爱之敬之,谓重。与奠始死,未作主,以重主其神。重既虞而
译庐陵胡氏说:“俨然”就是“崭然”的意思,“仁亲以为寳”是说把仁爱亲人当作珍宝,即对亲人怀有仁爱之心。劝勉人们孝顺亲人,父亲去世该怎么办?又借机谋取利益,如果争夺国家是利益,父亲去世。
在灵柩旁设帷帐不是古礼,是从敬姜哭穆伯开始的。
郑氏说:“穆伯,是鲁国大夫季悼子的儿子公甫靖。敬姜,是穆伯的妻子,文伯歜的母亲。按照礼制,早晚哭丧时不设帷帐。”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哭丧时不应设帷帐的事。孝子思念亲人,早晚哭丧时,应当掀开撤去帷帐。现在敬姜哭穆伯,因为避嫌的缘故,于是早晚哭丧时不撤去帷帐。所以下文说:“穆伯去世,敬姜白天哭丧”,与此相同。查考《春秋》文公十五年,公孙敖去世,声已不看帷帐中的灵堂而哭。公孙敖也是穆伯,但声已是帷帐灵堂,不是帷帐灵柩。声已在堂下哭,怨恨穆伯,不想看见灵堂,所以帷帐灵堂。敬姜在堂上哭,避嫌,不想看见丈夫的灵柩,所以帷帐灵柩。
张氏【逸】说:敬姜早年守寡,白天哭丧以避嫌;设帷帐于灵柩旁,或许也是避嫌,表示丈夫远离女色。
丧礼,是哀痛达到极点的表现。节制哀痛以顺应变化,是君子思念父母生养之恩的缘故。郑氏说:“始”就是生养的意思。思念父母生养自己,不想损伤他们的本性。
孔氏说:从这一节到“孔子善殷”一节,总论孝子遭遇丧事所进行的哭踊、招魂、饭含、立重、立主、殡、反哭、虞祭、祔祭等事。居父母之丧,是哀痛达到极点的表现。既然达到极点,如果没有节制,恐怕会损伤本性,所以哭踊有节制,用来裁制哀痛。所以节制哀痛,是想顺应孝子悲哀,使哀痛逐渐减轻。所以顺应变化,是因为君子思念父母生养自己,恐怕损伤本性。
严陵方氏说:“开始生养我们的是父母;最终成全我们的是子女。如果过于哀痛而不知变化,就会因为死者而伤害生者。所以节制哀痛顺应变化,是因为君子思念父母生养之恩的缘故。”
李氏说:始,是天下开始生养我们的是父母。
招魂是尽爱亲之道的方法。有祈祷祭祀的心情。希望灵魂从幽暗之处返回,是寻求鬼神之道的方法。面向北方是寻求幽暗之处的意义。
郑氏说:“复”,是指招魂,并且分别向五祀祈祷,希望精气返回。鬼神在幽暗之处,希望灵魂从鬼神所在之处回来,面向北方朝向灵魂来的方向。礼制规定,招魂的人登上屋顶,面向北方。
孔氏说:刚死时,招魂复魄,是尽孝子爱亲之道的方法。不只是招魂,还分别向五祀祈祷,所以说有祈祷祭祀的心情。
严陵方氏说:孝子侍奉亲人,本来有爱亲之道。等到亲人去世,仍然招魂希望他复活,那么爱亲之道在这里就尽了。所以说“尽爱之道也”。希望他复活,所以有祈祷祭祀的礼节。只是有这种心情罢了,所以说“有祷祠之心”。《庄子》说:“鬼神守护着幽暗,那么幽暗就是鬼神之道。”招魂时,希望魂气从幽暗之处返回,所以说“望反诸幽”。南方为阳,有光明的意义;北方为阴,有幽暗的意义。所以说“北面求诸幽也”。
清江刘氏说:“招魂是尽爱亲之道的方法。有祈祷祭祀的心情。祈祷祭祀,就是希望幸运罢了。《史记》说:‘这是祈祷祭祀而求取。’”
山阴陆氏说:郑氏认为分别向五祀祈祷是错误的。分别向五祀祈祷,只是直接祈祷罢了。
拜礼中叩头至地,是哀痛达到极点,内心隐痛的表现。叩头至地,是隐痛极深的表现。
郑氏说:隐,是隐痛。叩头至地,是头触地没有容身之处。
孔氏说:孝子拜见宾客时,先叩头至地而后拜,是哀痛达到极点的表现。在拜与叩头至地两件事中,叩头至地尤为痛之甚。严陵方氏说:孝子哀痛的容态,有手挥动、脚跳跃、口哭泣、眼流泪、鼻流涕,本来不止一类,只是不如叩头至地那样痛之甚罢了。
饭含用米和贝,不忍心让死者口中空虚,不用饮食之道中的美味,就是这样。
郑氏说:尊重死者。饮食之道中,米和贝是美的。
孔氏说:饭含用米和贝,不忍心让死者口中空虚。食道,是指饮食之道。饮食,是人所制作,所以为防。米和贝,天性自然为美。士丧礼,饭含用沐米和贝,水物古时作为货币。天子饭含用黍,诸侯用璧,大夫用稷,士用稻。天子之士也用璧。其含物,查考《周礼·典瑞》说:“大丧提供饭玉和含玉”,郑注:“王含玉如璧形而小”,是天子的含玉用璧,又饭玉是碎玉以杂米,所以说“共饭玉”。《杂记》说:“含者执璧,将命”,是诸侯用璧,卿大夫没有记载。成公十七年,公孙婴齐梦赠琼瑰,注说:“食珠玉含象,则卿大夫用珠,士用贝。”
严陵方氏说:不忍心空虚,就没有致死的不仁;不用饮食之道,就没有致生的不知。
铭,是明旌。因为死者不可辨认,所以用他的旗帜来识别。爱他,就记录他;敬他,就尽他的道。立重是主道的表现。殷代的主木连接重木,周代的主木撤去重木。奠礼用素色器物,因为生者有哀素之心。
郑氏说:明旌,是神明的旌旗。不可辨认是指形貌不见。爱他敬他,是指重。与奠,刚死时,未作主,用重来主持其神。重既虞而
埋之,乃后作主。《春秋传》曰:『虞主用桑,练主用栗。』缀犹聨也。殷人作主而聨其重,以县诸庙,去显考乃埋之。周人作主,彻重埋之。哀素,言哀痛无饰也。凡物无饰曰素。哀则以素,敬则以饰。礼,由人心而已。」
译将木主埋入地下,然后才制作新的神主。《春秋传》说:“虞祭时的神主用桑木,练祭时的神主用栗木。”“缀”就是“联”的意思。殷人制作神主后,将其与“重”(临时牌位)连接起来,悬挂在宗庙中,等到显考(父亲)的灵位迁出后,才将其埋掉。周人制作神主后,撤去“重”并将其埋掉。哀素,是说哀痛时不加装饰。凡是物品不加装饰称为“素”。表达哀痛时用素色,表达敬意时则加以装饰。礼制,不过是源于人心罢了。
孔氏曰:「案《士防礼》为铭,各以其物。又《司常》云:『大防共铭旌』,注云:『王则大常』。案《司常》云:『王建大常,诸侯建旂,孤卿建旜,大夫、士建物』,则铭旌亦然,但以尺寸易之。案《士防礼》:『士长二尺,大夫五尺,诸侯七尺,天子九尺』。孝子思念其亲,追爱之道,故于斯为重,以存録其神。又设奠,尽其孝飬之道。郑以爱之、敬之为重,与奠然亦得緫为明旌之义。故郑于《士防礼》为铭之下,引此爱敬二事。人始死作重,犹若木主。主者吉祭,所以依神;在防,重亦所以依神,故曰『重主道也』。殷人始殡,置重于庙庭,作虞主讫,则缀重县于新死者之庙。郑注『显考』谓髙祖也。死者世世递迁,至为显考,其重常在。死者去离显考,乃埋其重及主。以既迁无庙也。周人作主,则埋重。郑注《既夕礼》:『埋重于门外道左』是也。若虞主亦埋于祖庙门外之道左。奠谓始死至▯之祭名,以其时无尸,奠置于地,故谓之奠。悉用素器,所以表主人有哀素之心也。郑注:『哀则以素』,谓▯前;『敬则以饰』,谓虞后。故《士虞礼》不用素器。」
严陵方氏曰:凢铭皆所以为名,明旌谓之铭,故男子书名焉。夫爱之则下忍亡,故为旌以录死者之名;敬之则不敢遗送死之道,所以为尽也。重设于始死之时,主立于既虞之后。重非主也,有主之道尔。殷虽作主矣,犹缀重以县于庙,不忍弃之也。周既作主矣,重遂彻而埋于土,不敢渎之也。不忍弃之者,所以致其爱而质,故殷人行之;不敢渎之者,所以致其敬而文,故周人行之。夫重与主,皆所以依神而已。或曰重,或曰主,何也?始死而未▯,则有柩矣,有柩而又设重,所以为重也。既有庙矣,有庙而必立主,是为主也。马氏曰:主一而已,不可二也。庙之有主,齐桓公之末失也。然则所谓重者,安所用哉?始死之际,未有主,以神明为不可一日无所依,故作重,见人子求神之至焉。殷缀之于庙,必待亲尽庙祧而除之,盖有所不忍;然不若周主重彻焉。作主则埋之,神明之依于一,不可以有二。孔子曰:殷已慤,吾从周。凢此皆慤而不文也。奠以素器,若士防礼有素俎,士虞礼有素几,皆为是也。哀素者,哀而不文。
李氏曰:「▯埋谨▯其形也,祭祀谨事其神也,铭诔繋世,谨传其名也。以传其名,故曰録之;事死而至于传其名,故曰尽其道。郑以为重奠则误矣。」
庐陵胡氏曰不可别溟溟难见
唯祭祀之礼,主人自尽焉尔。岂知神之所飨,亦以主人有齐敬之心也?
孔氏曰:「既因上文用素以表哀素,遂广论虞祭之后及卒哭、练、祥之祭,故云此等祭祀之礼。主人既见亲终,自尽致孝飬之道,岂知神之所享?湏设此祭,所以设之者,以主人有齐敬之心也。」
庐陵胡氏曰自尽加饰
慈湖杨氏曰:「此章及下,子游曰:『既▯而食之,未见其有享之者。』呜呼!鬼神之道不如是也。孔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盖曰:『知人则知鬼矣。』形有死生,神无死生。故孔子之祭,如鬼神之实在,而羣弟子观孔子祭时精神,以为如在也。今子游以为未见其享之,是求鬼神之道于形也。」
辟踊,哀之至也。有筭为之节文也。袒括髪,变也。愠,哀之变也。去饰,去美也。袒括髪,去饰之甚也。有所袒,有所袭,哀之节也。
郑氏曰筭数也
孔氏曰:「抚心为辟,跳跃为踊。孝子防亲哀慕,志懑男踊,女辟,是哀痛之至极也。若不裁限,恐伤其性,故辟踊有筭为准。节准节之数不一,毎一踊三跳,三踊九跳,为一节。士三踊,大夫五,诸侯七,天子九也。袒衣括髪,孝子形貌之变也。悲哀愠恚,孝子哀情之变也。去其吉时服饰,是去其华美也。去饰虽有多涂,袒括髪最为甚也。有所袒,有所袭者,表明哀之限节也。哀甚则袒,哀轻则袭。」
严陵方氏曰:「有筭则有节,有节则文,无节则质,故谓之节文。袒则去其衣,括髪则投其冠。衣冠者,人之常服而已,
译孔氏说:“查考《士丧礼》,制作铭旌,各自依据其身份所用的物品。又《司常》篇说:‘大丧时供给铭旌’,注解说:‘天子用大常’。查考《司常》篇说:‘天子建大常,诸侯建旂,孤卿建旜,大夫和士建物’,那么铭旌也是如此,只是改变尺寸罢了。查考《士丧礼》:‘士的铭旌长二尺,大夫五尺,诸侯七尺,天子九尺’。孝子思念亲人,这是追思爱戴的道理,所以对此看得很重,用来存留记录亲人的神灵。又设置祭奠,以尽孝养之道。郑玄认为爱与敬最为重要,与祭奠同样也能总括为明旌的意义。所以郑玄在《士丧礼》‘为铭’之下,引用了爱与敬这两件事。人刚死时制作重,就像木主一样。主是吉祭时用来依附神灵的;在丧礼中,重也是用来依附神灵的,所以说‘重是主的道理’。殷人刚殡殓时,把重放在庙庭,制作虞主完毕后,就把重系挂在新死者的庙里。郑玄注‘显考’指高祖。死者世代依次迁移,直到成为显考,其重常在那里。死者离开显考,才埋葬其重及主。因为已经迁移而没有庙了。周人制作主,就埋葬重。郑玄注《既夕礼》:‘把重埋在门外道路左边’就是这个意思。如果虞主也埋在祖庙门外道路的左边。奠是指从刚死到小殓之间的祭名,因为那时没有尸,把祭品放置在地上,所以叫作奠。全部使用素色器具,用来表示主人有哀素之心。郑玄注:‘哀就用素色’,是指小殓之前;‘敬就用装饰’,是指虞祭之后。所以《士虞礼》不使用素色器具。”
严陵方氏说:“凡是铭都是用来表明名字的,明旌称为铭,所以男子在上面写上名字。爱他就不忍心让他消亡,所以制作旌旗来记录死者的名字;敬他就不敢遗漏送死的道理,所以用来尽礼。重设置在刚死的时候,主树立在虞祭之后。重不是主,但有主的道理罢了。殷人虽然制作了主,仍然系挂重悬挂在庙里,不忍心丢弃它。周人已经制作了主,重就撤去埋在土里,不敢亵渎它。不忍心丢弃它,是用来表达爱而质朴,所以殷人实行它;不敢亵渎它,是用来表达敬而文饰,所以周人实行它。重与主,都是用来依附神灵的罢了。有的叫重,有的叫主,为什么呢?刚死而尚未小殓,就有棺柩了,有棺柩而又设置重,所以叫作重。已经有庙了,有庙而必须立主,所以叫作主。马氏说:主只有一个,不可以有两个。庙里有主,是齐桓公末年的失误。那么所谓重,用在什么地方呢?刚死的时候,还没有主,认为神明不可以一天没有依附,所以制作重,让人看到孝子求神的极致。殷人把它系挂在庙里,一定要等到亲尽庙祧才除去它,大概有所不忍;但不如周人主重撤去那样好。制作主就埋葬重,神明的依附专一,不可以有两个。孔子说:殷人已经质朴,我遵从周礼。凡此都是质朴而不文饰。奠用素色器具,如果《士丧礼》有素俎,《士虞礼》有素几,都是为了这个原因。哀素,是哀而不文饰。”
李氏说:“小殓埋葬谨慎地保全其形体,祭祀谨慎地侍奉其神灵,铭诔记载世系,谨慎地传扬其名字。因为传扬其名字,所以说记录他;侍奉死者以至于传扬其名字,所以说尽了他的道。郑玄认为重和奠就错了。”
庐陵胡氏说:不可分别,幽暗难见。
只有祭祀的礼仪,主人自己尽力罢了。哪里知道神灵所享用的,也是因为主人有斋敬之心呢?
孔氏说:“既然因为上文用素色来表示哀素,于是广泛论述虞祭之后以及卒哭、练、祥的祭祀,所以说这些祭祀的礼仪。主人既然看到亲人去世,自己尽力尽孝养之道,哪里知道神灵所享用的?必须设置这些祭祀,之所以设置它们,是因为主人有斋敬之心。”
庐陵胡氏说:自己尽力,增加装饰。
慈湖杨氏说:“这一章以及下面,子游说:‘已经小殓而进食,没有看到有享用的人。’唉!鬼神之道不是这样的。孔子说:‘未能侍奉人,怎么能侍奉鬼?’大概说:‘知道人就知道鬼了。’形体有死生,神灵没有死生。所以孔子的祭祀,好像鬼神实在存在,而众弟子观察孔子祭祀时的精神,认为好像存在一样。现在子游认为没有看到享用,这是在形体上寻求鬼神之道。”
辟踊,是哀痛到了极点。有计算来作为节制和文饰。袒露臂膀、束发,是改变常态。愠怒,是哀情的变化。去掉装饰,是去掉华美。袒露臂膀、束发,是去掉装饰的极致。有的袒露,有的穿好衣服,是哀痛的节制。
郑氏说:筭是计算。
孔氏说:“抚心叫作辟,跳跃叫作踊。孝子丧亲哀思慕恋,心中愤懑,男踊女辟,这是哀痛到了极点。如果不加限制,恐怕伤害本性,所以辟踊有计算作为标准。节准节的数目不一,每一踊三跳,三踊九跳,为一节。士三踊,大夫五,诸侯七,天子九。袒露衣服、束发,是孝子形貌的改变。悲哀愠怒,是孝子哀情的改变。去掉吉时的服饰,是去掉华美。去掉装饰虽然有多种途径,袒露臂膀、束发最为严重。有的袒露,有的穿好衣服,是表明哀痛的限度。哀痛严重就袒露,哀痛轻微就穿好衣服。”
严陵方氏说:“有计算就有节制,有节制就有文饰,没有节制就是质朴,所以叫作节文。袒露就去掉衣服,束发就扔掉帽子。衣服帽子,是人的常服罢了,
故曰『袒括髪』变也。发于声音,见于衣服,而生于隂者,此哀之常也。及有感而愠,以至于辟踊者,阳作之也。此其变欤?故曰『愠,哀之变也』。经曰:『愠斯戚,戚斯叹,叹斯辟,辟斯踊』,盖谓是矣。」
译所以说“袒露身体、束发”是哀情的变化。哀情从声音中流露,体现在服饰上,而源于阴气的,这是哀情的常态。等到因感触而愤怒,以至于捶胸顿足,这是阳气发动的结果。这难道不是哀情的变化吗?所以说“愤怒,是哀情的变化”。经书上说:“愤怒就会悲伤,悲伤就会叹息,叹息就会捶胸,捶胸就会顿足”,大概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弁绖,▯而▯,与神交之道也。有敬心焉。周人弁而▯,殷人冔而▯。
郑氏曰:「接神之道,不可以纯防。天子诸侯变服而▯,故冠素弁以▯为环绖。既虞卒哭,乃服受服也。」杂记曰:「凢弁绖,其衰侈袂。逾时哀衰,而敬生。敬则服有饰。周弁,殷冔,俱象祭冠而素,礼同也。」
孔氏曰:「居防,着防冠,麻绖,身服衰裳,是纯防也。着素弁,又加环绖,用▯不以麻。故郑云:『接神不可纯防也。』郑知天子诸侯者,以下云『有敬心焉』,日月逾时,敬心乃生。大夫士三月而▯,敬心未生也。素弁谓素帛为弁,故注《周礼·司服》云:『弁如爵弁而素』,不云麻,是用素绢也。以葛与弁绖连文,故云▯环绖。然则要带仍用麻也。防服注:天子诸侯既虞,大夫士卒哭乃受服。盖大夫以上卒哭与虞其月不同,士虞与卒哭同在一月故也。引《杂记》者:『既服弁绖,其衰亦改防服』,袂二尺二寸,袪尺二寸,则▯时更制其衰,袂三尺三寸,袪尺八寸,是改防服之衰也。《王制》云:『夏后氏收而祭,殷人冔而祭,周人弁而祭』,故郑知俱象祭冠也。《士冠礼》:周弁,殷冔,夏收。」
严陵方氏曰:「与神交之道,则心主乎敬。夫厌冠麻绖,居防之礼也。至于▯,则以弁易冠,以▯易麻者,示敬故也。子游曰:『饭于牖下,小敛于户内,大敛于阼,殡于客位,祖于庭,▯于墓,所以即逺也。』比至于▯,则即逺之至矣,故以神道交之。」
山隂陆氏曰:「弁绖葛在下,则葛带也。绖仍用麻。弁绖▯而▯,卿大夫以下礼,知然者,以下周人弁而▯,殷人冔而▯,知之也。防致哀而已,▯则有敬心焉。弁而▯,冔而▯,则其敬心益隆。」
歠,主人、主妇、室老,为其病也,君命食之也。
郑氏曰:「尊者夺人,易也。歠歠粥也。」
孔氏曰:「此论尊者夺孝子情之法。主人亡者之子,主妇亡者之妻,室老家之长,相此三人并是大夫之家贵者,为其歠粥病困之故,君必有命,食疏饭也。」山隂陆氏曰:「谓亲防三日之后,君命以粥歠焉,故曰为其病也,君命食之也。」郑氏谓尊者夺入易,此言大夫以上笃于爱邻里,或不能勉,据问防云隣里为之糜粥以饮食之。
反哭,升堂,反诸其所作也。主妇入于室,反诸其所飬也。郑氏曰:堂,亲所行礼之防;室,亲所馈食之防。
孔氏曰:「室谓馈食供飬之防堂者,亲平生祭祀、冠昏在于堂也,皆谓在庙也。故《既夕礼》主人反哭,入升自西阶,东面。郑注云:『反诸其所作也。』又云:「主妇入于室,」注云:『反诸其所飬也。』下始云:「遂适殡宫,」故知初反哭在庙也。」
严陵方氏曰:「言主妇入室,则升堂者主人而已。主人升堂,主妇入室,隂阳之义。」
庐陵胡氏曰所作亲动作之防
新安朱氏曰:「湏知得此意思,则所谓践其位、行其礼等事,行之自安,方见得继志述事之事。」
反哭之吊也,哀之至也。反而亡焉,失之矣。于是为甚。殷既封而吊,周反哭而吊。孔子曰:「殷已慤,吾从周。」
郑氏曰:「于是为甚哀,痛甚也。封当为窆,窆,下棺也。孔氏曰:『此言谓在庙也。思想其亲而不见,故悲哀为甚。圹者,非亲存所在之防。今吊者于此而来,哀情质慤,故云慤也。』」
严陵方氏曰:人之始死也,则哀其死;既▯也,则哀其亡。其亡则哀为甚矣。故反哭之时,有吊礼焉。问防曰:「入门而弗见也,上堂又弗见也,入室又弗见也。亡矣,防矣,不可复见已矣。」故哭泣辟踊,尽哀而止矣。大宗伯以防礼哀死亡,盖死亡之别如此。既封而吊者,受吊于圹也;反哭而吊者,受吊于家也。夫吊也者,所以吊其哀而已。防虽为哀,然不若反哭之哀为甚。此孔子所以谓殷为己慤,周人吊于家,示民不阶也。子曰:「死,民之卒事也。吾从周。」其言盖本诸此。
山隂陆氏曰:「已慤,犹言大慼也。」《礼器》曰:「七介以相见。」也不然,则已慤。
▯于北方,北首,三代之逹礼也。
译弁冠和绖带,〇而〇,是与神灵交接的礼仪。其中蕴含着恭敬之心。周人戴弁冠而〇,殷人戴冔冠而〇。
郑氏说:“与神灵交接的礼仪,不可以完全穿着纯白的丧服。天子诸侯在变易丧服时〇,所以戴着素色的弁冠,以〇作为环绖。等到虞祭和卒哭祭之后,才穿着正式的丧服。”《杂记》说:“凡是戴弁冠和绖带,其丧服的袖口都要加宽。过了时日,哀痛稍减,恭敬之心便产生。有了恭敬之心,服饰便要有装饰。周人的弁冠,殷人的冔冠,都模仿祭祀时的冠饰而用素色,礼仪是相同的。”
孔氏说:“居丧期间,戴着丧冠,系着麻绖,身上穿着衰裳,这是纯白的丧服。戴着素色的弁冠,又加上环绖,用〇而不用麻。所以郑氏说:‘与神灵交接不可以纯白丧服。’郑氏知道这是天子诸侯的礼仪,是因为下文说‘有敬心焉’,日月推移,恭敬之心才产生。大夫和士在三个月后才〇,恭敬之心尚未产生。素弁是指用素帛做的弁冠,所以在注解《周礼·司服》时说:‘弁像爵弁但是素色’,没有说用麻,是用素绢。因为葛与弁绖连文,所以说〇环绖。然而腰带仍然用麻。丧服注:天子诸侯在虞祭之后,大夫士在卒哭之后才穿正式丧服。大概是因为大夫以上卒哭与虞祭的月份不同,士的虞祭与卒哭在同一月份所以如此。引用《杂记》是因为:‘既然穿着弁绖,其衰服也改换了丧服’,袖口二尺二寸,袖口末端尺二寸,那么〇时重新制作衰服,袖口三尺三寸,袖口末端尺八寸,这就是改换丧服的衰服。《王制》说:‘夏后氏戴收冠而祭,殷人戴冔冠而祭,周人戴弁冠而祭’,所以郑氏知道都模仿祭祀的冠饰。《士冠礼》:周人戴弁,殷人戴冔,夏人戴收。”
严陵方氏说:“与神灵交接的礼仪,心中以恭敬为主。戴着丧冠和麻绖,是居丧的礼仪。到了〇的时候,用弁冠代替丧冠,用〇代替麻绖,是为了表示恭敬。子游说:‘在窗下饭含,在户内小敛,在阼阶大敛,在客位停殡,在庭院祖祭,在墓地〇,这些都是为了接近逝者。’等到〇的时候,就是接近逝者的极致了,所以用神道与之交接。”
山阴陆氏说:“弁绖葛在下,那么葛带也是。绖仍然用麻。弁绖〇而〇,是卿大夫以下的礼仪,知道这样,是因为下文说周人戴弁而〇,殷人戴冔而〇,由此可知。丧服只是表达哀痛罢了,〇则有恭敬之心。戴弁而〇,戴冔而〇,那么恭敬之心更加隆重。”
歠粥,主人、主妇、室老,因为他们生病,君命让他们进食。
郑氏说:“尊者夺去他人的哀痛,是容易的。歠歠粥。”
孔氏说:“这是论述尊者夺去孝子哀情的法则。主人是逝者的儿子,主妇是逝者的妻子,室老是家中的长辈,这三个人都是大夫家中尊贵的人,因为他们歠粥病困的缘故,君必有命,让他们吃粗饭。”山阴陆氏说:“是指亲人去世三天之后,君命用粥来歠他们,所以说因为他们生病,君命让他们进食。”郑氏说尊者夺人容易,这是说大夫以上笃于爱护邻里,或者不能勉强,根据《问丧》说邻里为他们做糜粥来饮食他们。
反哭,登上厅堂,回到他们生前活动的地方。主妇进入内室,回到他们生前供养的地方。郑氏说:厅堂,是亲人举行礼仪的地方;内室,是亲人供给饮食的地方。
孔氏说:“内室是指供给饮食供养的地方,厅堂是亲人平生祭祀、冠礼婚礼所在的地方,都指在宗庙。所以《既夕礼》主人反哭,进入从西阶上升,面向东。郑注说:‘回到他们生前活动的地方。’又说:‘主妇进入内室,’注说:‘回到他们生前供养的地方。’下面开始说:‘于是前往殡宫,’所以知道最初反哭在宗庙。”
严陵方氏说:“说主妇进入内室,那么登上厅堂的只是主人。主人登上厅堂,主妇进入内室,这是阴阳的道理。”
庐陵胡氏说:所作是亲人活动的地方。
新安朱氏说:“必须懂得这个意思,那么所谓践履其位、施行其礼等事情,做起来自然安心,才能见到继承志向、叙述事迹的事情。”
反哭时的吊唁,是哀痛至极的表现。返回而亲人不在,失去了亲人。在这个时候哀痛最为严重。殷人在下棺后吊唁,周人在反哭时吊唁。孔子说:“殷人已经太诚朴了,我遵从周礼。”
郑氏说:“在这个时候哀痛最为严重,悲痛很厉害。封应当是窆,窆,是下棺。孔氏说:‘这是说在宗庙。思念亲人而不见,所以悲哀最为严重。墓穴,不是亲人活着所在的地方。现在吊唁的人在这里来,哀情质朴诚朴,所以说诚朴。’”
严陵方氏说:人刚死的时候,就哀痛他的死亡;已经〇的时候,就哀痛他的亡故。亡故则哀痛更为严重了。所以反哭的时候,有吊唁的礼仪。《问丧》说:“进门而不见,上堂又不见,入室又不见。亡故了,消失了,不能再见到了。”所以哭泣跳跃,尽哀而止。大宗伯用丧礼哀痛死亡,大概死亡的分别就是这样。在下棺后吊唁的,在墓穴接受吊唁;在反哭时吊唁的,在家接受吊唁。吊唁,是用来吊唁其哀痛的。丧服虽然也是哀痛,但不如反哭的哀痛严重。这是孔子所以说殷人太诚朴,周人在家吊唁,显示百姓不超越本分。子说:“死亡,是百姓的最终大事。我遵从周礼。”他的话大概源于此。
山阴陆氏说:“已慤,犹言大慼。”《礼器》说:“七介以相见。”如果不这样,那么已慤。
〇在北方,头朝北,是三代通行的礼仪。
之幽之故也。
郑氏曰北方国北也
孔氏曰:「之幽之故,上之训,往下之语助,言▯于国北及北首者,鬼神尚幽闇,往诣幽防,故也。殡时仍南首者,孝子犹若其生,不忍以神待之。」
译这是前往幽暗之处的缘故。
郑玄说:北方是国都的北面。
孔颖达说:“‘之幽之故’,‘上之’是训释,‘往’是语助词,意思是说,至于国都北面以及头朝北的,是因为鬼神崇尚幽暗,前往幽暗之处,所以如此。停灵时仍然头朝南,是因为孝子还像他活着一样,不忍心用对待神灵的方式对待他。”
严陵方氏曰:「南方以阳而明,北方以隂而幽。人之生也,则自幽而出乎明,故生者南向;及其死也,则自明而反乎幽,故死者北首。凡以顺隂阳之理而已。三代之礼,虽有文质之变,至于▯之北方,北首则通而行之者,皆所以顺死者之反乎幽故也。」
礼记集説卷二十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集説卷二十一 宋 卫湜 撰
既封,主人赠,而祝宿虞尸。既反哭,主人与有司视虞牲。有司以几筵舍奠于墓左。反日中而虞。▯日,虞弗忍。一日离也。是日也,以虞易奠。
郑氏曰:赠以币,送死者于圹。也有司视虞牲,谓日中将虞,省其牲也。舍奠墓左,以父母形体在此,礼其神也。《周礼·冢人》:「凢祭墓,为尸虞防祭也。」
孔氏曰:既封,谓▯已下棺,主人以币赠之时,祝先归宿戒虞尸。案《既夕礼》主人赠用制币,▯纁束帛也。《士虞礼》记云:男男尸,女女尸,是虞有尸也。舍奠于墓左,既窆后之事也。有司脩虞之有司也,几依神也,筵坐神席也,席敷陈曰筵,舍释也,奠置也。墓道向南,以东为左。孝子先反脩虞,故有司以几筵及祭馔置于墓左,以礼地神也。反,谓所使奠墓左有司归也。虞者,▯日还殡宫安神之祭名。郑注《士虞礼》云:虞,安也。必用日中者,是日时之正也。《士虞礼》云:日中而行事,注云:朝▯,日中而虞。君子举事必用辰正也。再虞、三虞皆用质明,盖周人尚赤,大事用日出,故朝▯也。
严陵方氏曰:「既封而赠,则虞祭有期矣。故祝先反而宿虞尸焉。宿,亦戒也。以事戒之,则曰『戒』;以期戒之,则曰『宿』。」《祭统》言「宫宰宿夫人」,与此言「宿」同义。主人不亲舍奠,而使有司代之者,欲速反而脩虞事故也必待有司反而后虞祭者,▯礼毕,然后敢成▯反之礼故也。弗忍一日离其亲,故不待明日而后虞也。是日也,以虞易奠者,以虞之礼渐吉故也。
卒哭曰,成事。是日也,以吉祭易防祭。明日,祔于祖父。其变而之吉祭也,比至于祔,必于是日也。接不忍一日末有所归也。殷练而祔,周卒哭而祔。孔子善殷。
郑氏曰:既虞之后,卒哭而祭,其辞盖曰「哀荐成事」,成祭事也。祭以吉为成,故云吉祭。祔于祖父,祭告于其祖之庙也。末无也。孔子善殷,盖期而神,之人情也。孔氏曰:虞祭之时,以其尚防,祭礼未成,今既卒无时之哭,唯有朝夕二哭,渐就于吉,故云成事。其虞与卒哭,尊卑不同。案《杂记》:士三月而▯,是月而卒哭;大夫三月而▯,五月而卒哭;诸侯五月而▯,七月而卒哭。约此,天子七月而▯,九月而卒哭。《杂记》又云:诸侯七虞,大夫五,士三,皆用柔日,最后一虞用刚日。故《士虞礼》云:三虞卒哭,他用刚日。《杂记》云:诸侯七虞。然则天子九虞也。士三虞卒哭同在一月,假令丁日▯,▯日而虞,则己日二虞,后虞改用刚则庚日三虞也。三虞与卒哭相接则壬日卒哭也。士之三虞用四日,则大夫五虞当八日,诸侯七虞当十二日,天子九虞当十六日。最后一虞与卒哭例同用刚日。大夫以上卒哭去虞校两月,则虞祭既终,不得与卒哭相接。其虞后卒哭之前,刚日虽多,不湏设祭,以正礼既成故也。《士虞礼》云:卒哭之明日祔于祖父。此虞、卒哭及祔皆据得正礼者耳。其变而之吉祭者,谓不得正礼,变常礼也。所以有变者,或时有廹促,或事有忌讳,未及▯,期死而即▯者,即防服,《小记》所云「赴▯者赴虞者,三月而后卒哭」,彼据士礼而言。速葬、速虞之后,卒哭之前,其日尚賖,不可无祭,谓之为变也。「之往也」,谓既虞往至吉祭也。比至于祔,必于是日接者,谓三虞卒哭之间,刚日则连接其祭,盖以孝子不忍亲一日无所归依也。此经亦据士,若大夫以上赴▯、赴虞之后为接祭,至当▯之月终虞之祭日乃止。其祝亦称「哀荐成事」。虞礼他用刚日,此经谓之变者,虞礼谓之他,其义一也。郑注《虞礼》云:「他」谓不及时而▯者
译严陵方氏说:“南方因阳气而光明,北方因阴气而幽暗。人出生时,是从幽暗走向光明,所以活着的人头朝南;等到死后,是从光明返回幽暗,所以死去的人头朝北。这都是为了顺应阴阳的道理罢了。夏、商、周三代的礼制,虽然有文饰与质朴的变化,至于安葬在北方、头朝北这一做法,普遍实行,都是为了顺应死者返回幽暗的缘故。”
《礼记集说》卷二十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集说》卷二十一 宋代 卫湜 撰
下葬封土后,主人赠送财物,而祝官预先安顿虞祭的尸。返回哭奠后,主人和有司查看虞祭用的牺牲。有司在墓左放置几筵进行舍奠。返回到日中时举行虞祭。下葬当天,不忍心让亲人离开一天。一日,指分离。这一天,用虞祭代替原来的奠礼。
郑氏说:“赠送财物,是送死者到墓穴。有司查看虞祭的牺牲,是说日中将举行虞祭,去省视牺牲。在墓左舍奠,是因为父母的形体在这里,以礼敬奉神灵。《周礼·冢人》说:‘凡是祭祀墓,是为尸虞防祭。’”
孔氏说:“既封,指下葬已下棺,主人赠送财物时,祝官先回去安顿虞祭的尸。查考《既夕礼》,主人赠送用制币,即赤色丝帛一束。《士虞礼》记载说:男尸用男性,女尸用女性,说明虞祭有尸。在墓左舍奠,是下葬后的事情。有司是负责虞祭的官员,几是依凭神灵之物,筵是神灵坐的席子,铺陈叫筵,舍是放置,奠是安放。墓道朝南,以东为左。孝子先返回准备虞祭,所以有司将几筵和祭品放在墓左,以礼敬奉地神。反,指被派去墓左舍奠的有司归来。虞,是下葬当天返回殡宫安顿神灵的祭名。郑注《士虞礼》说:虞,安也。一定要用日中,是因为这是时间的正中。《士虞礼》说:日中行事,注解说:早晨下葬,日中虞祭。君子办事必用时辰的正中。再虞、三虞都用清晨,大概是因为周人崇尚红色,大事用日出之时,所以是清晨。”
严陵方氏说:“下葬后赠送财物,那么虞祭就有期限了。所以祝官先返回安顿虞祭的尸。宿,也是告诫的意思。用事务告诫,就说‘戒’;用期限告诫,就说‘宿’。《祭统》说‘宫宰宿夫人’,与此处的‘宿’同义。主人不亲自舍奠,而让有司代替,是想尽快返回办理虞祭的缘故。一定要等有司返回后才举行虞祭,是因为下葬礼仪完毕,然后才敢完成返回的礼仪。不忍心让亲人离开一天,所以不等到第二天才举行虞祭。这一天,用虞祭代替奠礼,是因为虞祭的礼仪逐渐趋向吉礼了。”
卒哭时,说成事。这一天,用吉祭代替防祭。第二天,附祭于祖父。这种变化而趋向吉祭的做法,直到附祭,必定在这天进行。接续不忍心让亲人一天没有归宿。殷代在练祭时附祭,周代在卒哭时附祭。孔子赞赏殷代的做法。
郑氏说:“虞祭之后,卒哭而祭,其祝辞大概是说‘哀荐成事’,即完成祭祀之事。祭祀以吉为成,所以说吉祭。附祭于祖父,是在祖父的庙里祭告。末,无也。孔子赞赏殷代,大概是因为一年而神灵归附,符合人情。”
孔氏说:“虞祭时,因为还处在丧期,祭礼未成,现在既然卒哭无时之哭,只有早晚两次哭,逐渐趋向吉礼,所以说成事。虞祭与卒哭,尊卑不同。查考《杂记》:士三个月下葬,当月卒哭;大夫三个月下葬,五月卒哭;诸侯五个月下葬,七月卒哭。据此,天子七个月下葬,九月卒哭。《杂记》又说:诸侯七虞,大夫五虞,士三虞,都用柔日,最后一虞用刚日。所以《士虞礼》说:三虞卒哭,他用刚日。《杂记》说:诸侯七虞。那么天子就是九虞。士三虞卒哭同在一个月份,假设丁日下葬,下葬当天虞祭,那么己日二虞,后虞改用刚日则庚日三虞。三虞与卒哭相接则壬日卒哭。士的三虞用四天,那么大夫五虞应当用八天,诸侯七虞应当用十二天,天子九虞应当用十六天。最后一虞与卒哭同样用刚日。大夫以上卒哭距离虞祭相差两个月,那么虞祭结束后,不能与卒哭相接。虞祭后卒哭前,刚日虽多,不需要设祭,因为正礼已经完成。《士虞礼》说:卒哭的第二天附祭于祖父。这虞、卒哭及附祭都是依据得正礼的情况。所谓变化而趋向吉祭,是指不得正礼,变通常礼。之所以有变通,或者时间紧迫,或者事情有忌讳,来不及下葬,期满而死立即下葬的,即防服,《小记》所说‘赴下葬者赴虞者,三个月后卒哭’,那是依据士礼而言。速葬、速虞之后,卒哭之前,日子尚多,不可没有祭祀,称之为变通。‘之’是往的意思,指虞祭后前往吉祭。直到附祭,必定在这天接续,是说三虞卒哭之间,刚日就连接祭祀,大概是因为孝子不忍心亲人一天无所归依。此经文也依据士礼,如果大夫以上赴下葬、赴虞之后为接续祭祀,直到应当下葬的月份终了虞祭之日才停止。其祝辞也称‘哀荐成事’。虞礼他用刚日,此经文称之为变通,虞礼称之为他,其义理相同。郑注《虞礼》说:‘他’指不及时而下葬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