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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礼记集说七十九

礼记集说卷一百五    宋 卫湜 撰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723–1734 段

所不燕』者,谓尊严之处不就而燕息焉。」

译“所不燕”的意思是,在庄严尊贵的地方不坐下休息。

严陵方氏曰:「路寝谓之路,犹路车之路,以大言之也。适寝谓之适,犹适子谓之适,以正言之也。言正则以别他下室及燕处也。寝即正寝也。士与其妻皆死于寝,则以贱而无嫌故也。」

山隂陆氏曰:诸侯子曰世子,大夫妻曰世妇。大夫不世爵禄,然克生其子,则世矣。其妻谓之世妇。以此内命妇曰世妇,盖名生于大夫之妻。

复有林麓,则虞人设阶;无林麓,则狄人设阶。小臣复,复者朝服。君以卷,夫人以屈;狄大夫以元赪,世妇以襢衣,士以爵弁,士妻以税衣。皆升自东荣,中屋履危,北面三号。卷衣投于前,司服受之。降自西北荣。其为賔,则公馆复,私馆不复。其在野,则升其乗车之左毂而复。

郑氏曰:复,招魂复魄也。阶所乗以升屋者,虞人主林麓之官也。狄人,乐吏之贱者,阶梯也。簨虡之类,小臣,君之近臣也。朝服而复,所以事君之衣也。用朝服而复之者,敬也。复用死者之祭服,以其求于神也。君以卷,谓上公也。夫人以屈,狄互言耳。上公以衮,则夫人用袆衣;而侯伯以鷩,其夫人用褕狄;子男以毳,其夫人乃用屈狄矣。赪,赤也。元衣赤裳,所谓卿大夫自元冕而下之服也。其世妇亦以襢衣,荣屋翼升东荣者,谓卿大夫士也。天子诸侯言东霤,危栋上也。号若云:「臯某复也。」司服以箧待衣于堂前私馆,卿大夫之家也。不于之复,为主人之恶。

孔氏曰:自此至复,而后行死事,明招魂之礼。此一经明复时所用之衣及招魂升降之节。死者封内若有林麓,则虞人设阶梯而升屋。官职卑小,不合有林麓,故狄人设阶簨虡阶梯之类也。小臣,君之亲近,冀君魂来依之。大夫士以下亦用近臣也。君以卷,谓上公衮冕而下;夫人屈狄,谓子男之夫人。男子举上公,妇人举子男之妻,男子举上以见下,妇人举下以见上,是互言也。大夫招魂用元冕、元衣、纁裳,故云元赪也。世妇,大夫妻也,其上服唯防衣,言世妇亦见君之世妇服与大夫妻同也。士以爵弁,士助祭上服也。六冕则以衣名冠,诸侯爵弁则以冠名衣,今言爵弁但用其衣,不用其弁也。税衣,六衣之下也,皆升自东荣者,复者升东翼而上也。天子诸侯四注为屋,东西两头为屋檐霤下,故言东霤。大夫以下南北二注而为直头,头即屋翼,自此升也。中屋履危者,当屋东西之中,履屋上髙危之处而复也。北面求隂之义,鬼神所向也。三号者,一号于上,兾神在天而来;一号于下,兾神在地而来;一号于中,兾神在天地之间而来也。三招既竟,卷敛所复之衣,从屋前投于司服之官。司服待衣于堂前,「者前」谓阳生之道,复是求生也。如杂记所言,则每衣三号,降自西北荣者,复者投衣毕而往西北荣而下也。初复是求生,故自东荣而上求;既不得不忍虚,从所求不得之道还,故就幽隂而下,因取西北扉为便也。故郑注《士防礼》云:「降因彻西北扉,若云此室凶不可居也。」

严陵方氏曰:「设阶必以虞人者,以阶之材必取诸林麓,而虞人则掌林麓之官故也。无林麓则无虞人,故以乐吏之贱者代之。」《顾命》言:「狄设黼扆缀衣,而不必簨簴之类者,以此故。」敛则用大胥、众胥饰,则用崇牙、璧翣,而棺椁之间以容柷为度。

马氏曰:始死者,人以不忍之心而望其重生;求生者,人以必还之理而欲其不死。故谓之复。自君至于士,自夫人至于士妻,各以其祭服之至盛者招之,庶乎神之衣是而来也。中屋履危,则求之上下之间;北面三号,则求诸幽隂之义。及乎不知神之所在而卒不复也,然后卷衣投于前而降焉。盖死矣,灭矣,不可以复生矣。则自小敛以至于葬,此所谓唯哭先复,复而后行死事也。然则死者不可以复生,万物自然之理也。于死而必为复,既死而卒不能复,圣人制此,岂虚礼欤?亦以谓礼义之经,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孝子之情,茍可以生死而肉▯者,无不为己,况于万一有复生之道,何惮而不设此礼哉?山隂陆氏曰:虞人所虞也,

译严陵方氏说:“路寝称为‘路’,就像路车中的‘路’一样,是从宏大的角度而言的。适寝称为‘适’,就像嫡子称为‘适’一样,是从正统的角度而言的。强调正统,是为了区别于其他偏室以及闲居之处。寝就是正寝。士和他的妻子都死在正寝,是因为他们地位低贱,没有避讳的缘故。”

山阴陆氏说:诸侯的儿子称为世子,大夫的妻子称为世妇。大夫的爵位和俸禄不能世袭,但如果能生下儿子,也就有了世代传承的意义。他的妻子因此被称为世妇。由此可知,内命妇中称为世妇的,其名称来源于大夫的妻子。

如果封地内有山林,就由虞人设置阶梯;如果没有山林,就由狄人设置阶梯。小臣负责招魂,招魂的人穿着朝服。国君用卷衣,夫人用屈狄;狄大夫用元衣赤裳,世妇用襢衣,士用爵弁,士的妻子用税衣。都从东边的屋檐上升屋,走到屋脊中间高处,面向北呼喊三次。将招魂的衣服卷起投到屋前,司服官接收。从西北边的屋檐下来。如果是宾客,则在公馆招魂,在私馆不招魂。如果在野外,就登上乘车左边的车轮进行招魂。

郑氏说:“复,就是招回灵魂。阶梯是用来登屋的,虞人是主管山林的官员。狄人是乐官中地位低下的,阶梯是像簨虡那样的东西。小臣是国君的近臣。穿着朝服招魂,是因为这是侍奉国君的衣服。用朝服招魂,表示恭敬。使用死者的祭服招魂,是因为向神灵祈求。国君用卷衣,指的是上公。夫人用屈狄,狄是互文见义的说法。上公穿衮服,那么夫人就用袆衣;而侯伯穿鷩服,他们的夫人就用褕狄;子男穿毳服,他们的夫人就用屈狄。赪,是红色。元衣赤裳,就是所说的卿大夫从元冕往下的服饰。他们的世妇也用襢衣。荣屋翼升东荣者,指的是卿大夫士。天子诸侯说东霤,危是屋脊。呼喊的内容像是:‘皋,某回来吧。’司服在堂前用箱子准备好衣服。私馆,是卿大夫的家。不在那里招魂,是因为主人厌恶。

孔氏说:从这一节到招魂之后才办理丧事,明确了招魂的礼仪。这一节说明了招魂时所用的衣服以及招魂升降的礼节。死者封地内如果有山林,就由虞人设置阶梯登屋。官职卑小,不合拥有山林,所以由狄人设置阶梯,是簨虡阶梯之类。小臣,是国君的亲近之人,希望国君的灵魂回来依附。大夫士以下也用近臣。国君用卷衣,指的是上公衮冕以下;夫人用屈狄,指的是子男的夫人。男子举上公为例,妇人举子男的妻子为例,男子举上位以见下位,妇人举下位以见上位,这是互文见义。大夫招魂用元冕、元衣、纁裳,所以说元赪。世妇,是大夫的妻子,她的上等礼服只有防衣,说世妇也见国君的世妇服饰与大夫的妻子相同。士用爵弁,是士助祭的上等礼服。六冕则以衣名冠,诸侯爵弁则以冠名衣,现在说爵弁只用其衣,不用其冠。税衣,是六衣中最低的。都从东荣上升,招魂的人从东翼而上。天子诸侯的屋顶四面倾斜,东西两头为屋檐霤下,所以说东霤。大夫以下南北两面倾斜而为直头,头即屋翼,从此上升。中屋履危,是当屋东西之中,履屋上高危之处而招魂。面向北是求阴之义,是鬼神所向。三号,一号于上,希望神在天而来;一号于下,希望神在地而来;一号于中,希望神在天地之间而来。三次招魂完毕,卷敛所招魂的衣服,从屋前投给司服官。司服在堂前准备衣服,‘者前’谓阳生之道,招魂是求生。如杂记所言,则每衣三号,从西北荣下来,招魂的人投衣毕而往西北荣而下。初招魂是求生,故自东荣而上求;既然不得不忍受空虚,从所求不得之道还,故就幽阴而下,因取西北扉为便。所以郑注《士丧礼》云:‘降因彻西北扉,若云此室凶不可居也。’

严陵方氏说:“设置阶梯必定用虞人,是因为阶梯的材料必定取自山林,而虞人是掌管山林的官员。没有山林就没有虞人,所以用乐官中地位低下的代替。”《顾命》说:“狄设黼扆缀衣,而不必簨簴之类者,以此故。”敛则用大胥、众胥饰,则用崇牙、璧翣,而棺椁之间以容柷为度。

马氏说:刚死的人,人们怀着不忍之心而希望他重生;希望重生的人,人们怀着必定归还的道理而希望他不死。所以称为复。从国君到士,从夫人到士妻,各自用其祭服中最盛大的招魂,希望神灵穿着这件衣服而来。中屋履危,是在上下之间寻求;北面三号,是寻求幽阴之义。等到不知道神灵所在而最终没有回来,然后卷起衣服投到前面而下来。大概是死了,灭了,不可以复生了。那么从小敛以至于葬,这就是所说的只有哭先招魂,招魂之后才办理丧事。然而死者不可以复生,这是万物自然的道理。对于死者必定要招魂,既死而最终不能复生,圣人制定这个礼仪,难道是虚礼吗?也是因为礼义的常道,不是从天降下的,不是从地出来的,只是人情罢了。孝子的情意,如果可以起死回生,无不为自己尽力,何况万一有复生的道理,有什么害怕而不设立这个礼仪的呢?山阴陆氏说:虞人所虞也,

狄人所乐也。防则忧戚,幸其生,故使虞人、狄人设阶。《周官》夏采掌大防,以冕服复于大祖,亦是此意。大夫变纁言赪,则大夫以下纁裳以赪代欤?据一命緼绂幽衡,再命赤韨幽衡。士妻以税衣,亦互言尔。元赪冕服也,大夫以元赪,则世妇用鞠衣;士以爵弁,则其妻用襢衣。即服皮弁,其妻乃服税衣矣。君夫人应言东霤,今言皆升自东荣,主大夫以下。天子诸侯为殿屋四注,大夫以下虽亦四注,其上犹有翼。

译这是狄人喜欢的。在防止(不祥)时感到忧伤,希望他生存,所以让虞人和狄人设置台阶。《周官》中夏采掌管大丧之礼,用冕服在太祖庙中招魂,也是这个意思。大夫将“纁”改称为“赪”,那么大夫以下的人是不是也用“赪”来代替“纁”作为下裳呢?根据一命者用黑红色蔽膝和黑色腰带,再命者用红色蔽膝和黑色腰带。士的妻子穿税衣,这也是互文见义的说法。玄色和赪色是冕服的颜色,大夫用玄色和赪色,那么世妇就用鞠衣;士用爵弁,那么他的妻子就用襢衣。如果穿着皮弁,他的妻子就穿税衣了。国君夫人应该说是从东霤进入,现在说都从东荣登上,主要是针对大夫以下的人。天子和诸侯的殿屋是四注式,大夫以下虽然也是四注式,但其上还有翼室。

复衣不以衣尸,不以敛。妇人复不以袡。凡复,男子称名,妇人称字。唯哭先复,复而后行死事。

郑氏曰:「不以衣尸,谓不以袭也。复者,庶其生也。若以其衣袭敛,是用生施死,于义相反。」《士丧礼》云:「以衣衣尸,浴而去之。」袡,嫁时上服,非事鬼神之衣也。妇人称字,不以名行也。气絶则哭,哭而复,复而不蘓,可以为死事。

孔氏曰:「绛襈衣下曰袡。自殷以上,贵贱复同,呼名。周则天子称天子,诸侯称某甫,且字矣。大夫、士称名,妇人并称字。气絶而孝子即哭,哭讫乃复。故云『唯哭先复』。复而不生,故行死事,谓正尸于牀及浴袭之属也。」长乐陈氏曰:「不以衣尸,不以敛。」此两句共一说耳。于文为骈,然则本但云「复衣以衣尸,不以敛也」。以衣尸者,即《士防礼》以衣衣尸者也;不以敛者,即《士防礼》浴而去之者也。

严陵方氏曰:税与袡皆谓之縁衣,或以复,或不以复者。盖祭之縁衣则谓之税,嫁之縁衣则谓之袡,此其所以异服,各以死者之祭服,以其求于神故也。山隂陆氏曰:复世妇以襢衣,士妻以税衣。襢衣有袡,税衣亦有袡。复升而复,袡下垂,故不以。

  始卒主人啼兄弟哭妇人哭踊

郑氏曰:「悲哀有深浅也。若婴儿中路失母,能勿啼乎?」孔氏曰:「主人孝子,男子女子也。哀痛呜咽,不能哭,故啼也。有声曰哭。兄弟情比主人为轻也。妇人,众妇也。宗妇亦啼。妇人雀踊,而此云踊者,通自上诸条并踊也。」

山隂陆氏曰:「主人啼而不哭,兄弟哭而不踊,妇人哭踊,杀于上矣。盖踊所以动体安心下气也。」

既正尸,子坐于东方。卿大夫、父兄、子姓立于东方。有司庶士哭于堂下,北面。夫人坐于西方。内命妇、姑姊妹子姓立于西方。外命妇率外宗哭于堂上,北面。

郑氏曰:正尸者,谓迁尸牖下,南首也。子姓,谓众子孙也。姓之言生也。其男子立于主人后,女子立于夫人后。世妇为内命妇,卿大夫之妻为外命妇。外宗姑姊妹之女。

孔氏曰:此经明人君初防子及夫人以下哭位也。案《既夕礼》云:「设牀笫当牖。」士防礼将含,商祝入当牖北面,故正知正尸牖下,南首也。子谓世子,世子尊,故坐于东方。士防礼主人坐于牀东是也。卿大夫父兄子姓立于东方,以士防礼言之,众主人在其后。又云:「亲者在室」,谓大功以上当在室内东方,但诸侯以上位尊,故《顾命》康王之入翼室恤宅宗,不宜与卿大夫父兄子姓俱在室内也。卿大夫等或当在戸外之东方,遥继主人之后也。有司庶士卑,故在堂下北面。案《士防礼》云:「小功以下众兄弟堂下北面。」此经直云「有司庻士在堂下」,则诸父兄子姓等虽小功以下皆在堂上西面也。夫人坐于西方者,亦近尸,故《士防礼》云:「妇人侠牀东西。」但士礼略,人君当以帷鄣之内,命妇则子妇也,姑姊妹谓君姑姊妹也,子姓君女孙皆立于西方也。外命妇外宗防于内命妇,故在戸外。妇人无堂下位,故皆堂上北面。舅之女及从母之女,外宗中兼之也。

山隂陆氏曰:卿大夫序于父兄子姓之上,国事先君臣也。诸侯为卿大夫服,而不服父兄子姓,以此序内命妇在上,岂诸侯为内命妇服,视卿大夫服欤?金华应氏曰:男东,女西,隂阳之大分也。防遽哀迫,人杂事丛,先谨男女之辨,而各以类从,则纷纠杂乱者有伦矣。主东,賔西,内外之大统也。男主居东之上,而内之家长,虽若母,亦在西,则示一国一家之有主,而内外族姓之尊卑,咸有所统摄矣。

大夫之防,主人坐于东方,主妇坐于西方。其有命夫、命妇,则坐;无则皆立。士之防,主人父、兄、子、姓皆坐于东方,主妇姑、姊、妹、子、姓皆坐于西方。凡哭尸于室者,主人二手承衾而哭。

郑氏曰:「命夫命妇来哭者,同宗父兄、子姓、姑姊、妹子姓也。凡此哭者,尊者坐,卑者立。士贱同宗,尊卑皆坐。承衾哭者,哀慕若欲攀援。」

孔氏曰:此经明大夫、士初有防哭位之礼。

译复魂时所用的衣物,不用来给尸体穿衣,也不用于入殓。妇女复魂时不用嫁时的礼服。凡是复魂,男子呼唤其名,妇女呼唤其字。只有哭泣在先,复魂在后,复魂之后才进行丧葬事宜。

郑玄说:“不用来给尸体穿衣,是指不用来给尸体穿多层衣服。复魂是希望死者复生。如果用那件衣服给尸体穿衣入殓,就是把生者的做法施用于死者,在义理上是相反的。”《士丧礼》说:“用衣服给尸体穿衣,沐浴后便撤去。”袡,是妇女出嫁时的礼服,不是祭祀鬼神的衣服。妇女称呼字,不直呼其名。气息断绝就哭泣,哭完后进行复魂,复魂后仍未苏醒,才可以进行丧葬事宜。

孔颖达说:“绛色衣缘下的部分叫袡。自殷代以上,无论贵贱复魂都相同,都呼唤名字。周代则天子称天子,诸侯称某甫,并且称字了。大夫、士称名,妇女都称字。气息断绝孝子就哭泣,哭完才复魂。所以说‘只有哭泣在先,复魂在后’。复魂后仍未生还,所以进行丧葬事宜,指将尸体端正于床上以及沐浴穿衣等事。”长乐陈祥道说:“不用来给尸体穿衣,不用于入殓。”这两句说的是同一件事。在文辞上是并列关系,那么原本只是说“复魂的衣物用来给尸体穿衣,不用于入殓”。给尸体穿衣,就是《士丧礼》中“用衣服给尸体穿衣”的意思;不用于入殓,就是《士丧礼》中“沐浴后撤去”的意思。

严陵方氏说:税与袡都称为缘衣,有的用于复魂,有的不用于复魂。大概祭祀的缘衣称为税,出嫁的缘衣称为袡,这就是它们服饰不同的原因,各自以死者的祭服来复魂,因为这是向神灵祈求的缘故。山阴陆佃说:复魂世妇用襢衣,士妻用税衣。襢衣有袡,税衣也有袡。复魂时升屋复魂,袡下垂落,所以不用。

刚开始去世,主人啼哭,兄弟哭泣,妇女哭泣并跳跃。

郑玄说:“悲哀有深浅之分。就像婴儿在路上失去母亲,能不啼哭吗?”孔颖达说:“主人是孝子,包括男子女子。哀痛呜咽,不能出声哭,所以叫啼。出声叫哭。兄弟的情谊比主人稍轻。妇女,指众妇女。宗妇也啼哭。妇女跳跃幅度小,而这里说跳跃,是通指上面各条都包含跳跃。”

山阴陆佃说:“主人啼哭而不大声哭,兄弟大声哭而不跳跃,妇女大声哭并跳跃,比上面的人更轻。大概跳跃是为了活动身体、安定心神、降下气息。”

已经端正尸体后,世子坐在东边。卿大夫、父兄、子孙站在东边。有司和众士在堂下哭泣,面朝北。夫人坐在西边。内命妇、姑、姊、妹、子孙站在西边。外命妇率领外宗在堂上哭泣,面朝北。

郑玄说:端正尸体,指将尸体移到窗户下,头朝南。子姓,指众子孙。姓的意思是生。那些男子站在主人后面,女子站在夫人后面。世妇是内命妇,卿大夫的妻子是外命妇。外宗是姑姊妹的女儿。

孔颖达说:这段经文说明国君刚去世时,世子及夫人以下哭泣的位置。查《既夕礼》说:“设置床席在窗户下。”士丧礼将要含殓时,商祝进入窗户下面面朝北,所以知道端正尸体在窗户下,头朝南。子指世子,世子尊贵,所以坐在东边。士丧礼主人坐在床东就是如此。卿大夫父兄子孙站在东边,以士丧礼来说,众主人在其后。又说:“亲近的人在室内”,指大功以上亲属应当在室内东边,但诸侯以上地位尊贵,所以《顾命》中康王进入翼室安抚宗族,不适宜与卿大夫父兄子孙都在室内。卿大夫等或许应当在门外东边,远远地跟在主人后面。有司庶士地位低,所以在堂下面朝北。查《士丧礼》说:“小功以下众兄弟在堂下面朝北。”这段经文只说“有司庶士在堂下”,那么诸父兄子孙等即使小功以下也都在堂上面朝西。夫人坐在西边,也是靠近尸体,所以《士丧礼》说:“妇女夹在床的东西两侧。”但士礼简略,国君应当在帷帐之内,命妇则是子妇,姑姊妹指君主的姑姊妹,子孙指君主的女孙,都站在西边。外命妇外宗比内命妇疏远,所以在门外。妇女没有堂下的位置,所以都在堂上面朝北。舅的女儿及从母的女儿,外宗中也包括她们。

山阴陆佃说:卿大夫排在父兄子孙之上,国事先君臣。诸侯为卿大夫服丧,而不为父兄子孙服丧,因此内命妇排在上面,难道诸侯为内命妇服丧,视同卿大夫的服丧吗?金华应氏说:男在东,女在西,是阴阳的大分别。丧事紧迫,人杂事多,先谨慎男女的分别,而各自按类跟随,那么纷乱杂乱的就有条理了。主在东,宾在西,是内外的大统绪。男主居东之上,而内家的家长,即使是母亲,也在西边,这就显示一国一家有主,而内外族姓的尊卑,都有所统摄。

大夫去世,主人坐在东边,主妇坐在西边。如果有命夫、命妇,就坐着;没有就都站着。士去世,主人父、兄、子、子孙都坐在东边,主妇姑、姊、妹、子、子孙都坐在西边。凡是在室内哭尸的,主人双手捧着被子哭泣。

郑玄说:“命夫命妇来哭的,是同宗的父兄、子孙、姑、姊、妹、子孙。凡是这些哭的人,尊贵的坐着,卑贱的站着。士地位低,同宗的尊卑都坐着。捧着被子哭,是哀慕好像想要攀援。”

孔颖达说:这段经文说明大夫、士刚有丧事时哭泣位置的礼仪。

大夫之防哭位之中,有命夫、命妇,虽有卑于死者,以其位尊,故坐哭;若其无命夫、命妇,虽尊于死者,亦皆立哭。此是为防来哭者,若有吊者,当立哭,不得坐也。不显父兄子姓及姑姊妹哭位者,约上文君丧及下文士丧略可知也。君与大夫位尊,故坐者殊其贵贱;士既位下,故坐者等其尊卑,无所异也。案皇氏曰:尊者坐,卑者立,谓爵位尊者则坐。故上文君防子及夫人坐,大夫之防主人、主妇、命夫妇皆坐是也。君之防,卿大夫皆立;卿大夫之防,非命夫、命妇者皆立是也。此尊卑非谓对死者为尊卑也,成服之后,尊于死者则坐,卑于死者则立也。

译大夫在门屏之间哭位的中间,如果有受封爵位的命夫、命妇,即使他们的地位低于死者,也因为他们的爵位尊贵,所以坐着哭;如果没有命夫、命妇,即使地位高于死者,也都站着哭。这是为了防止前来哭吊的人,如果有吊唁者,应当站着哭,不可以坐着。文中没有明确说明父亲、兄长、子侄以及姑母、姐妹的哭位,大概从上文君丧和下文士丧的记载中略可推知。君主与大夫地位尊贵,所以坐着哭的人要区分贵贱;士的地位低下,所以坐着哭的人不分尊卑,没有区别。查考皇氏说:“地位尊贵的人坐着,地位卑下的人站着,是指爵位尊贵的人就坐着。”所以上文君主在门屏之间,儿子和夫人坐着,大夫在门屏之间,主人、主妇、命夫、命妇都坐着,就是这种情况。君主在门屏之间,卿大夫都站着;卿大夫在门屏之间,不是命夫、命妇的人都站着,也是这种情况。这里的尊卑并不是指相对于死者而言的尊卑,而是指成服之后,地位高于死者的人就坐着,地位低于死者的人就站着。

君之防,未小敛,为寄公;国賔出,大夫之防,未小敛,为君命出;士之防于大夫,不当敛,则出。

郑氏曰:「父母始死,悲哀非所尊,不出也。出者,或至庭,或至门。国賔聘大夫,不当敛,其来非敛时。」

孔氏曰:此一节明君、大夫、士未小敛之前主人出迎賔之节。郑注「或至庭者」,谓世子迎寄公及国賔,下文「士出迎大夫」是也。「或至门者」,谓下文「大夫于君命」是也。以此言之,则世子于天子之命,士于君命,亦皆然也。士之丧,大夫来吊,其主人于大夫来吊,不当小敛之时,则出迎大夫。案《檀弓》云:「大夫吊当事而至,则辞焉。」注云:「辞犹告也,摈者以主人有事告也。」主人无事,则为大夫出。但云「敛」,不云「袭」者,未袭之前,唯为君命出,其余则不出。故《士丧礼》未袭之前,君使人吊,主人迎于寝门外是也。君使退,主人哭拜送于外门外。于时賔有大夫,则拜之,非特出迎賔也。《杂记》云:「士丧当袒,大夫至絶踊而拜之。」亦谓敛后正敛时不出也。

凡主人之出也,徒跣,扱衽,拊心,降自西阶。君拜,寄公国賔于位,大夫于君命迎于寝门外。使者升堂致命,主人拜于下,士于大夫亲吊,则与之哭,不逆于门外。

郑氏曰:「拜寄公国賔于位者,于庭乡其位而拜之。此时寄公位在门西,国賔位在门东,皆北面。小敛之后,寄公东面,国賔门西北面。士于大夫亲吊,谓大夫身来吊士也,与之哭。既拜之,即位西阶东面哭。大夫特来,则北面。」

孔氏曰:「前经明出迎賔逺近,此经更辨拜迎委曲之仪。降自西阶,不忍当主位也。」寄公谓失位之君,国賔谓邻国大夫来聘者。郑知寄公在门西者,寄公有賔义也;知国宾在门东者,或本是吉使,行私吊之礼,故从主人之位,皆北面者。凡賔吊北面,是其正,故《檀弓》云:「曽子北面而吊焉。」尸在堂上,故乡之也。寄公小敛后,稍依吉礼,就賔位东面乡主人也。国賔亦以小敛后渐吉,就賔位,但爵是卿大夫,犹北面也。主人乡其位,拜讫,即位于西阶下,东面哭之。士之丧,大夫亲来吊,立于西阶下,东面;主人则降自西阶下,南面拜之。拜讫,即位西阶下,与大夫俱哭,不迎大夫于门外。此谓大夫、士俱来,若大夫独来,不与士相随,则北面。故郑注:「大夫特来,北面也。」

山隂陆氏曰:「迎,逢也。凢言先之也,若逆彼来而后往焉。大夫于君命,言迎;士于大夫,言逆。以此。」

夫人,为寄公夫人,出命妇为夫人之命,出士妻不当敛,则为命妇出。

郑氏曰:「出拜之于堂上也。此时寄公夫人命妇位在堂上,北面。小敛之后,尸西东面。」

孔氏曰:「前经明男子迎賔,此经明妇人迎賔也。出,谓出房也。妇人不下堂,但出房而拜于堂上也。妇人尊卑与夫同,故所为出者亦同也。前文云:『君之丧,外命妇率外宗哭于堂上,北面』,故郑知此时在堂上北面也。小敛之后,迁尸于堂,故知从妇人之位在尸西,东面也。」

小敛,主人即位于戸内,主妇东面,乃敛,卒敛,主人冯之踊,主妇亦如之,主人袒,说髦,括发以麻,妇人髽,带麻于房中。

郑氏曰:「士既殡,说髦,此云小敛,盖诸侯礼也。士之既殡,诸侯之小敛于死者,俱三日也。妇人之髽带麻于房中,则西房也。天子、诸侯有左右房。」

孔氏曰:自此至拾踊一节,明人君、大夫、士等小敛之节,及拜迎于賔,及奠祭、吊者之仪。初时尸在牖下,主人在尸东;今小敛当戸内,故主人在戸内稍东,西面。敛讫,主人冯尸而踊,主妇冯尸竟亦踊。主人袒者,向小敛不袒,今方有事故袒,衣也。说髦者,髦防时翦发为之;至年长则垂着两邉。明人子事亲,恒有孺子之义也。若父死说左髦,母死说右髦,二亲并死则并说之,亲没不髦是也。今小敛竟,丧事已成,故说之也。括发以麻者,以用也。人君小敛说髦竟而括发,用麻;士既小敛亦括髪,但未説髦耳。妇人髽亦用麻也。带麻,麻带

译对于国君的丧事,在未举行小敛之前,若遇寄公(流亡在外的诸侯)来访,主人应出迎;若遇国宾(邻国使者)来访,主人也应出迎。对于大夫的丧事,在未举行小敛之前,若遇国君派使者来吊唁,主人应出迎。对于士的丧事,若遇大夫来吊唁,只要不正值小敛之时,主人也应出迎。

郑玄说:“父母刚去世时,子女因极度悲哀,无法顾及尊卑礼节,所以不出迎。所谓出迎,有的到庭院,有的到大门。国君派使者聘问大夫,若正值小敛之时,使者到来并非为了小敛,所以主人不出迎。”

孔颖达说:“这一节阐明国君、大夫、士在未小敛之前,主人出迎宾客的礼节。郑注‘有的到庭院’,是指世子迎寄公及国宾,下文‘士出迎大夫’即是此例。‘有的到大门’,是指下文‘大夫迎国君使者’的情况。由此推论,世子迎天子使者,士迎国君使者,也都是如此。士的丧事,大夫来吊唁,主人若遇大夫来吊,且不正值小敛之时,就出迎大夫。查《檀弓》记载:‘大夫来吊唁,若正值有事(如小敛)时到达,主人就辞谢(不迎)。’注解说:‘辞谢就是告知,由摈者告知主人有事。’主人若无事,就为大夫出迎。经文只说‘敛’,不说‘袭’,是因为在未袭之前,只为国君使者出迎,其余情况都不出迎。所以《士丧礼》记载,未袭之前,国君派人来吊唁,主人在寝门外迎送。国君使者退下,主人在外门外哭拜送行。此时若有大夫在场,主人就拜见他们,并非专门出迎宾客。《杂记》记载:‘士丧事正当袒露时,大夫到来,主人停止哭踊而拜见。’这也是说在小敛之后,正值小敛之时不出迎。”

凡是主人出迎,都赤脚,衣襟塞入腰带,拍着胸口,从西阶走下。若国君来拜,寄公、国宾在各自的位置上,大夫迎国君使者于寝门外。使者登上厅堂传达国君的命令,主人在堂下拜谢。若士的丧事,大夫亲自前来吊唁,主人就与大夫一起哭,不在门外迎候。

郑玄说:“在庭院中向着寄公、国宾的位置拜谢。此时寄公的位置在门西,国宾的位置在门东,都面向北。小敛之后,寄公面向东,国宾在门西北面。士的丧事,大夫亲自前来吊唁,是指大夫本人来吊唁士,主人就与他一起哭。拜谢之后,就站在西阶东侧面向西哭。若大夫单独前来,则面向北。”

孔颖达说:“前文阐明出迎宾客的远近,此文进一步辨析拜迎的详细礼仪。从西阶走下,是因为不忍心占据主人的正位。”寄公指失位的诸侯,国宾指邻国前来聘问的大夫。郑玄知道寄公在门西,是因为寄公有宾客之义;知道国宾在门东,是因为他们原本是吉礼使者,行私吊之礼,所以跟随主人的位置,都面向北。凡是宾客吊唁面向北,这是正礼,所以《檀弓》说:“曾子面向北吊唁。”尸体在堂上,所以向着它。寄公在小敛之后,稍依吉礼,就宾客之位面向东对着主人。国宾也在小敛之后逐渐转为吉礼,就宾客之位,但因爵位是卿大夫,仍面向北。主人向着他们的位置拜谢后,就站在西阶下,面向东哭。士的丧事,大夫亲自前来吊唁,站在西阶下,面向东;主人就从西阶下走下,面向南拜谢。拜谢后,就站在西阶下,与大夫一起哭,不在门外迎大夫。这是指大夫、士一起来,若大夫单独来,不与士相随,则面向北。所以郑注说:“大夫单独来,面向北。”

山阴陆德明说:“迎,是逢迎的意思。凡是说先到的,如果是迎着对方来而后前往,就是‘迎’。大夫对国君使者,用‘迎’;士对大夫,用‘逆’。就是因此。”

对于夫人的丧事,若遇寄公夫人来访,主人应出迎;若遇命妇(贵族妇女)来访,主人应出迎;若遇士的妻子来访,只要不正值小敛之时,主人也应出迎。

郑玄说:“在堂上拜谢她们。此时寄公夫人、命妇的位置在堂上,面向北。小敛之后,尸体在西侧,面向东。”

孔颖达说:“前文阐明男子迎宾客,此文阐明妇人迎宾客。出,是指走出内室。妇人不下堂,只是走出内室而在堂上拜谢。妇人的尊卑与丈夫相同,所以出迎的对象也相同。前文说:‘国君的丧事,外命妇率领外宗在堂上哭,面向北’,所以郑玄知道此时她们在堂上面向北。小敛之后,尸体移至堂上,所以知道她们的位置在尸体西侧,面向东。”

举行小敛时,主人站在户内,主妇面向东,于是进行小敛。小敛完毕,主人伏在尸体上哭踊,主妇也这样做。主人袒露左臂,除去髦(垂发),用麻束发;妇人在房中用麻束发,系上麻带。

郑玄说:“士既殡后除去髦,这里说小敛时除去髦,大概是诸侯的礼节。士的既殡,诸侯的小敛,对于死者来说,都是三天。妇人用麻束发、系麻带在房中,是指西房。天子、诸侯有左右房。”

孔颖达说:“从这一节到拾踊一节,阐明人君、大夫、士等小敛的礼节,以及拜迎宾客、奠祭、吊唁者的礼仪。起初尸体在窗下,主人在尸体东侧;现在小敛在户内,所以主人在户内稍偏东,面向西。小敛完毕,主人伏在尸体上哭踊,主妇伏在尸体上也哭踊。主人袒露,是因为小敛前不袒露,现在刚有事故袒露衣服。除去髦,是因为在防时(初丧时)剪发做成髦;等到年长就垂在两边。表明人子侍奉父母,常保持孩童的义理。如果父亲去世除去左髦,母亲去世除去右髦,双亲都去世则都除去,亲人去世就不留髦。现在小敛完毕,丧事已成,所以除去髦。用麻束发,是指用麻。人君小敛除去髦后用麻束发;士小敛后也用麻束发,只是未除去髦罢了。妇人用麻束发也用麻。系麻带,是指麻带。”

也,谓妇人要绖也。男子说髦、括发在东房,妇人髽带麻于西房,与男子异处。郑注「于死者俱三日者」,谓数往日也。

译“也”,是说妇人要系上麻绖。男子在东房解开发髻、束发,妇人在西房用麻束发、系上麻带,与男子不在一处。郑玄注解说“与死者同处三天的”,是指计算过去的日子。

蓝田吕氏曰:「妇人不俟男子,袭绖亦先带麻者,以其无绞带、布带,且质略少变,故因髽而袭绖也。」

长乐黄氏曰:「小敛所用之日,以丧礼义考之,但有死三日而敛。若并死日而数,二日而小敛,三日而大敛。今言三日而敛,则恐指大敛而不及小敛。唯《白虎通义》云:『天子诸侯三日小敛,大夫士二日小敛』。此乃小敛日数,虽引以为在礼有之,然无所考。又天子诸侯殡葬月日与士不同,则敛日亦当不同。」又曰:「案《士丧礼》小敛冯尸,主人括髪,袒众主人免于房,妇人髽于室。又《士丧礼》曰:『既冯尸,主人绞带,众主人布带。』《丧大记》曰:『妇人髽带麻于房中。』以此观之,则知小敛冯尸之后,括髪、免髽之时,主人已绞带,众主人已布带,妇人已带麻,特主人未袭绖尔。」又曰:「《丧服斩衰章》防云:『妇人亦有绞带、布带,以备防礼。』吕氏云:『无绞带、布带,当考。』」

  彻帷男女奉尸夷于堂降拜

郑氏曰:「夷之言尸也。于迁尸,主人、主妇以下从而奉之,孝敬之心也。」

孔氏曰:「此经明士之丧,小敛讫,彻帷,夷尸之节。初死,恐人恶之,故有帷;小敛衣尸毕,有饰,故除帷也。诸侯及大夫賔出,乃彻帷,见下文夷陈也。小敛竟,相者举尸,将出戸,陈于堂。孝子男女亲属扶捧之,至堂也。降,下也。适子下堂,拜賔也。」

严陵方氏曰:「周官凌人,大丧共夷槃氷,所以寒其尸,使勿伤。故曰夷牀,曰夷衾,皆以是。夷堂者,夷之为言移也,亦以伤为戒故也。」

山隂陆氏曰:「体魄降矣,而谓之夷,婉词也。盘曰夷槃,牀曰夷牀,衾曰夷衾,亦以此。即若知气有升无夷也。」

君拜,寄公、国賔、大夫、士拜卿大夫于位,于士旁三拜,夫人亦拜寄公夫人于堂上,大夫内子、士妻特拜,命妇泛拜,众賔于堂上。

郑氏曰:「众賔谓士妻也。尊者皆特拜,拜士与其妻皆旅也。」

孔氏曰:此经明小敛讫拜賔也。君谓嗣君也。小敛毕,尸出堂,嗣君下堂拜,寄公国賔并就其位,乡而拜之也。大夫、士是先君之臣,同服斩衰,小敛讫出庭列位,故嗣君出拜之。卿大夫则就其位乡而拜之,士贱不人人拜之。每一面三拜,士有三等故也。旁犹面也。夫人拜于堂上,妇人无下堂也。大夫内子、士妻夫人亦拜之。卿妻曰内子,大夫妻曰命妇,不言者,见卿妻与命妇同也。特拜命妇,特犹独也,谓人人拜之尊故也。拜内子亦然,众賔、士妻贱故泛拜之,亦旁三拜也。此经唯举君丧拜賔,不云大夫、士者,文不具也。大夫、士丧拜賔亦然,故《士丧礼》云:「主人拜賔,大夫特拜,士旅之。」是也。案熊氏曰:大夫、士拜卿大夫者,是卿大夫、士家自遭丧,小敛后拜卿大夫于位,士旁三拜。大夫内子、士妻亦谓大夫、士妻家自遭丧,小敛后拜命妇及拜士妻之礼。大夫、士各自遭丧,并言之者,以其大夫、士家丧小敛后拜賔同故也。

主人即位,袭带绖,踊。母之丧,即位而免,乃奠。吊者袭裘,加武带绖,与主人拾踊。

郑氏曰:即位,阼阶之下位也。有袭绖乃踊,尊卑相变也。母之防,即位而免,记异者礼。斩衰括发,齐衰免以至成服而冠。为母重,初亦括发,既小敛则免。乃奠,小敛奠也。始死,吊者朝服裼裘如吉时。小敛则改袭而加武与带绖矣。武,吉冠之卷也。加武者,明不改冠,亦不免也。《檀弓》曰:主人既小敛,子游趋而出,袭裘带绖而入也。

孔氏曰:「主人拜賔时袒,今拜讫袭衣,加要带首绖于序东复位,乃踊也。」案《士丧礼》云:「先踊乃袭绖。」此先袭绖乃踊,士为卑,此据诸侯为尊,故郑注云:「尊卑相变也。」为父丧拜賔竟而即阼阶下位,又序东带绖,犹括发。若为母丧至拜賔竟即位时,不复括发,以免代之。免以袭绖,至大敛乃成服,所以异于父也。拜賔袭绖踊竟后,始设小敛之奠。吊者袭裘,加武者未小敛之前,吊者裘上有裼衣,上有朝服,开朝服露裼衣。今小敛之后,吊

译蓝田吕氏说:“妇人不等男子,在穿重衣时先系上麻带,是因为她们没有绞带和布带,而且材质略微简单,所以趁着结发髻的时候穿重衣并系上麻带。”

长乐黄氏说:“小敛所用的时间,根据丧礼义理来考察,只有死后三天才进行敛葬。如果连同死亡当天一起计算,就是第二天小敛,第三天大敛。现在说三天敛葬,恐怕是指大敛而不包括小敛。只有《白虎通义》说:‘天子诸侯三天小敛,大夫士两天小敛’。这是小敛的天数,虽然可以引用来证明礼制中有此规定,但缺乏考证。况且天子诸侯的殡葬日期与士不同,那么敛葬的日期也应当不同。”又说:“查考《士丧礼》,小敛时抚尸,主人束发,袒露上身,众主人从房中出来,妇人在室内结发髻。《士丧礼》又说:‘既抚尸后,主人系上绞带,众主人系上布带。’《丧大记》说:‘妇人在房中结发髻并系上麻带。’由此看来,就知道小敛抚尸之后,束发、去发髻的时候,主人已经系上绞带,众主人已经系上布带,妇人已经系上麻带,只是主人还没有穿重衣系绖带罢了。”又说:“《丧服斩衰章》郑玄注说:‘妇人也有绞带、布带,以备防礼。’吕氏说:‘没有绞带、布带,应当考证。’”

撤去帷帐,男女捧着尸体移到堂上,走下台阶拜谢宾客。

郑玄说:“夷就是尸的意思。在迁移尸体时,主人、主妇以下的人跟随捧着尸体,这是孝敬的心意。”

孔颖达说:“这段经文阐明士的丧礼,小敛结束后,撤去帷帐,移动尸体的礼节。刚死时,怕人厌恶,所以有帷帐;小敛给尸体穿衣完毕,有了装饰,所以撤去帷帐。诸侯和大夫宾客出来后,才撤去帷帐,见下文移动陈列。小敛结束后,相礼的人抬起尸体,将要出门,陈列在堂上。孝子男女亲属扶捧尸体,直到堂上。降,是下的意思。嫡子下堂,拜谢宾客。”

严陵方氏说:“《周礼》凌人,在大丧时提供夷盘冰,用来冷却尸体,使尸体不受损伤。所以说夷床、夷衾,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夷堂,夷的意思是移,也是以损伤为警戒的缘故。”

山阴陆氏说:“体魄降下了,却称之为夷,是委婉的说法。盘叫夷盘,床叫夷床,衾叫夷衾,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就像知道气只有上升而没有下降一样。”

国君拜谢,寄居的诸侯、国宾、大夫、士在位置上拜谢卿大夫,在士的旁边拜三次,夫人也在堂上拜谢寄居诸侯的夫人,大夫的嫡妻、士的妻子单独拜谢,命妇泛拜,众宾客在堂上。

郑玄说:“众宾客指的是士的妻子。尊贵的人都单独拜谢,拜谢士和他的妻子都是集体拜谢。”

孔颖达说:“这段经文阐明小敛结束后拜谢宾客。君指的是嗣君。小敛完毕,尸体移到堂上,嗣君下堂拜谢,寄居的诸侯、国宾就在他们的位子上,面向他们拜谢。大夫、士是先君的臣子,同穿斩衰服,小敛结束后出庭列位,所以嗣君出来拜谢他们。卿大夫就在他们的位子上面向他们拜谢,士地位低贱,不一个个拜谢。每一面拜三次,因为士有三个等级。旁就是面的意思。夫人在堂上拜谢,妇人不下堂。大夫的嫡妻、士的妻子,夫人也拜谢他们。卿的妻子叫内子,大夫的妻子叫命妇,不说的,是因为看到卿的妻子与命妇相同。单独拜谢命妇,特就是独的意思,说一个个拜谢她们,因为尊贵。拜谢内子也是如此,众宾客、士的妻子地位低贱,所以泛拜他们,也是每面拜三次。这段经文只举出国君丧礼拜谢宾客,不说大夫、士,是因为文字不完整。大夫、士丧礼拜谢宾客也是如此,所以《士丧礼》说:‘主人拜谢宾客,大夫单独拜谢,士集体拜谢。’就是这样。查考熊氏说:大夫、士拜谢卿大夫,是卿大夫、士自家遭遇丧事,小敛后在位子上拜谢卿大夫,在士的旁边拜三次。大夫内子、士妻也是说大夫、士妻子自家遭遇丧事,小敛后拜谢命妇及拜谢士妻子的礼节。大夫、士各自遭遇丧事,一并说,是因为大夫、士家丧小敛后拜谢宾客相同。”

主人回到原位,穿重衣系带绖带,跳跃哭泣。如果是母亲的丧事,回到原位后去掉发髻,然后设奠。吊唁的人穿皮衣,加上武,系带绖带,与主人依次跳跃哭泣。

郑玄说:“即位,是阼阶下的位置。有穿重衣系绖带才跳跃哭泣,是尊卑变化的意思。母亲的丧礼,回到原位后去掉发髻,记载不同的礼节。斩衰服束发,齐衰服去掉发髻直到成服才戴冠。为母亲服丧重,起初也束发,既小敛就去掉发髻。乃奠,是小敛的奠礼。刚死时,吊唁的人穿朝服,露出皮衣,像吉时一样。小敛后就改穿皮衣,加上武和带绖带。武,是吉冠的卷边。加上武,表明不改冠,也不去掉发髻。《檀弓》说:主人既小敛,子游快步走出,穿皮衣系带绖带进入。”

孔颖达说:“主人拜谢宾客时袒露上身,现在拜谢完毕穿好衣服,加上腰带和首绖带,在序东复位,然后跳跃哭泣。”查考《士丧礼》说:“先跳跃哭泣然后穿重衣系绖带。”这里先穿重衣系绖带然后跳跃哭泣,士地位低,这里依据诸侯地位高,所以郑玄注说:“尊卑变化。”为父丧拜谢宾客结束后就回到阼阶下的位置,又在序东系带绖带,还束发。如果是为母丧,到拜谢宾客结束后回到原位时,不再束发,用去掉发髻代替。去掉发髻后穿重衣系绖带,到大敛才成服,所以与父丧不同。拜谢宾客穿重衣系绖带跳跃哭泣结束后,才设置小敛的奠礼。吊唁的人穿皮衣,加上武,未小敛之前,吊唁的人皮衣上有裼衣,上面有朝服,打开朝服露出裼衣。现在小敛之后,吊

者以上朝服揜袭裘上裼衣也。加武者,主人既素冠素弁,吊者故加素弁于武也。带绖者,带谓要带,绖谓首绖。以朋友之恩故加带绖,若无朋友之恩则无带,唯绖而已。拾踊,拾更也。主人先踊,妇人踊,吊者踊,三者三是与主人更踊也。郑注「加武」明不改冠,亦不免也。者,凶冠则武与冠连,不别有武免,亦无武。今云「加武」明不改作凶冠,亦不作免。吊所以有免,以四代袒免亲及朋友,在他邦嫌有免理,故云亦不免也。引《檀弓》曰以下证小敛之前裼裘,小敛之后袭裘也。此皆谓未成服前,若成服后成锡衰缌衰等,已具上《檀弓》防。

译“者”是指在上朝时,用朝服覆盖在裘衣之上,上面再穿裼衣。所谓“加武”,是因为主人已经戴着素冠和素弁,所以吊唁者便在武上加上素弁。所谓“带绖”,带是指腰带,绖是指头部的丧带。因为朋友的情谊,所以加上带和绖;如果没有朋友的情谊,则只有绖而没有带。拾踊,就是轮流跳跃。主人先跳,妇人接着跳,吊唁者最后跳,这三者依次轮流与主人交替跳跃。郑玄注解说“加武”,表明不改变原有的冠,也不除去原有的冠饰。因为凶冠的武与冠是连在一起的,没有单独的武和免,也没有单独的武。现在说“加武”,表明不改为凶冠,也不作免。吊唁者之所以有免,是因为四代袒免亲属以及朋友,如果在异国他乡,有免除冠饰的道理,所以说也不除去。引用《檀弓》以下内容,来证明小敛之前是裼裘,小敛之后是袭裘。这些都是指尚未正式穿戴丧服之前的情况;如果已经正式穿戴丧服,如锡衰、缌衰等,已在上面《檀弓》篇中防备说明了。

山隂陆氏曰:郑氏谓有袭绖乃踊,尊卑相变也。然则袒括发,括发袒,亦相变。言加武则着,不以居冠吊。据居冠属武,后绖吊服也。

君丧,虞人出木角,狄人出壶,雍人出鼎,司马县之,乃官代哭,大夫官代哭,不县壶,士代哭,不以官。君堂上二烛,下二烛;大夫堂上一烛,下二烛;士堂上一烛,下一烛。郑氏曰:代更也。未殡,哭不絶声,为其罢倦。既小敛,可为漏刻分时而更哭也。木给爨灶,角以为防水斗,壶漏水之器也。冬漏以火爨,鼎沸而后沃之,此挈壶氏所掌也。属司马,司马涖县其器。大夫不县壶,下君也。士代哭不以官,自以亲防哭也。烛所以照馔也,灭燎而设烛。

孔氏曰:此一节论君及大夫、士小敛后代哭之异。虞人,主山泽之官,故出木与角。狄人,乐吏,主挈壶漏水之器,故出壶。雍人,主亨饪,故出鼎。冬月水冻,则漏迟无凖,故取鼎暖水,用虞人木爨煮之也。司马,夏官卿也,其属有挈壶氏,故司马自临视县漏器。故挈壶氏云:「凡丧县壶以代哭者,县漏分时使均,其官属更次相代而哭也。」有丧则于中庭终夜设燎,至晓灭燎而日光未明,故湏烛以照祭馔也。

賔出,彻帷,哭尸于堂上。主人在东方,由外来者在西方,诸妇南乡

郑氏曰:賔出,彻帷,君与大夫之礼也。士卒敛,即彻帷。彻或为废。由外来,谓奔丧者也。无奔丧者,妇人由东面。

孔氏曰:此明小敛后尸出在堂时法也。郑注「士卒敛即彻帷」,士丧礼文「賔出后乃除帷」,是人君及大夫礼舒也。哭尸于堂,主人位在尸东,妇人位在尸西。如室中,若于时有新奔丧从外来者,则居尸西方,欲异于在家也。未小敛而奔者,则在东方。故《奔丧》注云:「其未小敛而至,与在家同也。」诸妇南乡,谓主妇以下在家者,妇人位本在西方,东乡。今既有外新奔者,故移辟之,而近北乡南也。

妇人迎客送客,不下堂;下堂不哭。男子出寝门见人不哭。其无女主,则男主拜女賔于寝门内;其无男主,则女主拜男賔于阼阶下。子防则以衰抱之人为之拜。为后者不在,则有爵者辞,无爵者人为之拜。在竟内则俟之,在竟外则殡葬可也。丧有无后,无无主。

郑氏曰:「妇人所有事,自堂及房;男子所有事,自堂及门。非其事处而哭,犹野哭也。出门见人,谓迎賔也。拜者皆拜賔于位也。为后者有爵摄主,为之辞于賔耳,不敢当尊者礼也。」

孔氏曰:此一节明小敛之后,男主女主迎送吊賔及拜賔之位,又广明丧主不在之义。妇人质,故送迎敌者不下堂。有君犬人吊,则主妇下堂至庭稽颡而不哭也。男子遭丧,敌者来吊不出门,若有君命则出门,亦不哭也。故士丧礼,君使人吊,彻帷,主人迎于寝门外,见賔不哭,是也。其无女主以下,明丧无主,使人摄者礼也。若有主,则男主拜男賔,女主拜女賔。无女主则男主拜女賔于寝门内少逺阶下,而犹不出门也。无男主则使女主拜男賔于阼阶下位。乡云女有下堂,谓此也。子虽防小,则以衰抱之为主,而人代之拜賔也。为后者不在,则有爵者辞者,谓主有官爵出行不在,而家有丧,其摄主无官爵,则辞谢于賔云:「已无爵,不敢拜賔也。」无爵者人为之拜,谓不在之主无官爵,其摄主之人为主拜賔也。若主行近在竟内,则俟其还乃殡葬。若主在国外不可待,则殡;又不可待,则葬可也。丧有无后,无无主,释所以使人摄及以衰抱防之义。无主则对賔有阙,故四隣里尹主之,无得无主也。

严陵方氏曰:「有后无后,存乎天;有主无主,存乎人。存乎天者,不可为也;故丧有无后者。存乎人者,可以为也;故无无主也。」

金华应氏曰:「有爵者来吊,则辞谢,不敢见,重爵命也。无爵者则代之拜。有爵、无爵,盖系于吊者。而注以系于为后不在之人,虽于理有之,而有不通者。人之于丧也,惟其情之厚者,则吊之初不视其爵之有无。而为摄主者,亦通大夫、士而言也。大夫或吊于士,士或吊于大夫,其往来初无常

译山阴陆氏说:郑氏认为,有袭衣和绖带时才跳跃顿足,这是尊卑地位相互变化的表现。那么,袒露左臂和束发,束发和袒露左臂,也是相互变化的。说加上武(一种头饰)就戴着它,不因为居丧戴冠而吊唁。根据居丧戴冠属于武,后来绖带是吊唁的服饰。

国君丧事,虞人拿出木料和角,狄人拿出壶,雍人拿出鼎,司马悬挂它们,于是官员轮流哭丧,大夫由官员轮流哭丧,不悬挂壶,士轮流哭丧,不由官员。国君堂上两支蜡烛,堂下两支蜡烛;大夫堂上一支蜡烛,堂下两支蜡烛;士堂上一支蜡烛,堂下一支蜡烛。郑氏说:代,是更替的意思。未入殓时,哭声不绝,是担心人们疲倦。既小敛后,可以用水漏刻计时来轮流哭丧。木料供给灶火,角用来做防水斗,壶是漏水计时的器具。冬天水漏用火加热,鼎水沸腾后然后注入壶中,这是挈壶氏掌管的事。隶属于司马,司马亲临悬挂这些器具。大夫不悬挂壶,是低于国君。士轮流哭丧不由官员,是亲自防备哭丧。蜡烛用来照亮祭品,熄灭燎火后设置蜡烛。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国君以及大夫、士小敛后轮流哭丧的不同。虞人,是主管山泽的官员,所以拿出木料和角。狄人,是乐官,主管挈壶漏水计时的器具,所以拿出壶。雍人,主管烹饪,所以拿出鼎。冬天水冻,水漏迟缓不准,所以取鼎暖水,用虞人的木料烧煮。司马,是夏官卿,其属官有挈壶氏,所以司马亲自临视悬挂水漏器具。所以《挈壶氏》说:“凡丧事悬挂壶来轮流哭丧的,悬挂水漏来划分时间使均匀,其属官依次更替轮流哭丧。”有丧事则在庭院中整夜设置燎火,到天亮熄灭燎火而日光未明,所以需要蜡烛来照亮祭品。

宾客退出,撤去帷帐,在堂上哭尸。主人在东方,从外面来的人在西方,众妇人面向南。

郑氏说:宾客退出,撤去帷帐,是国君和大夫的礼仪。士小敛后,就撤去帷帐。彻,有的版本作废。从外面来,指奔丧的人。没有奔丧的人,妇人从东面。

孔氏说:这阐明小敛后尸身出在堂上的法度。郑注“士小敛后即撤去帷帐”,《士丧礼》文中“宾客退出后才撤去帷帐”,这是人君及大夫礼仪舒缓。哭尸在堂,主人位在尸东,妇人位在尸西。如在室内,若当时有新奔丧从外面来的人,则居尸西方,想与在家的人区别。未小敛而奔丧的,则在东方。所以《奔丧》注说:“其未小敛而至,与在家相同。”众妇人面向南,指主妇以下在家的人,妇人位本在西方,面向东。现在既有外面新来奔丧的人,所以移开避开,而靠近北面向南。

妇人迎客送客,不下堂;下堂不哭。男子出寝门见人不哭。如果没有女主,则男主在寝门内拜女宾客;如果没有男主,则女主在阼阶下拜男宾客。儿子年幼则由穿丧服抱着他的人代为拜客。作为后嗣的人不在,则有爵位的人致辞,无爵位的人代为拜客。在国境以内则等待他回来,在国境以外则殡葬也可以。丧事有无后嗣的,没有无主的。

郑氏说:“妇人所有的事,从堂到房;男子所有的事,从堂到门。不在其事的处所而哭,如同野外哭丧。出门见人,指迎宾客。拜的都是拜宾客于其位。作为后嗣的人有爵位摄主,为之向宾客致辞罢了,不敢承受尊者的礼仪。”

孔氏说:这一节阐明小敛之后,男主女主迎送吊唁宾客及拜客的位次,又广泛阐明丧主不在的意义。妇人质朴,所以送迎对等的人不下堂。有国君犬人吊唁,则主妇下堂到庭院稽颡而不哭。男子遭丧,对等的人来吊唁不出门,若有国君命令则出门,也不哭。所以《士丧礼》,国君派人吊唁,撤去帷帐,主人在寝门外迎接,见宾客不哭,就是这样。其无女主以下,阐明丧事无主,派人代理的礼仪。若有主,则男主拜男宾客,女主拜女宾客。无女主则男主在寝门内稍远阶下拜女宾客,而仍不出门。无男主则使女主在阼阶下位拜男宾客。前面说女有下堂,指的就是这个。儿子虽然年幼,则由穿丧服抱着他的人为主,而人代为拜客。作为后嗣的人不在,则有爵位的人致辞,指主有官爵出行不在,而家有丧事,其摄主无官爵,则向宾客辞谢说:“我已无爵,不敢拜客。”无爵位的人代为拜客,指不在的主无官爵,其摄主之人为主拜客。若主行近在国境以内,则等待他回来才殡葬。若主在国外不可等待,则殡;又不可等待,则葬也可以。丧事有无后嗣的,没有无主的,解释所以使人代理及以衰抱幼子的意义。无主则对宾客有缺漏,所以四邻里尹主持,不得无主。

严陵方氏说:“有后嗣无后嗣,在于天;有主无主,在于人。在于天的,不可为;所以丧事有无后嗣的。在于人的,可以为;所以没有无主的。”

金华应氏说:“有爵位的人来吊唁,则辞谢,不敢见,重视爵位命令。无爵位的人则代为拜。有爵位、无爵位,大概系于吊唁者。而注以系于作为后嗣不在的人,虽然于理有之,而有不通之处。人对于丧事,只有其情厚者,则吊唁之初不视其爵之有无。而作为摄主的人,也通大夫、士而言。大夫或吊唁士,士或吊唁大夫,其往来初无定规

,而受吊者不拘为后之贵贱,但吊者之至,则随其人而应之,有所辞、所拜之不同耳。且摄主所以领賔,而欲吊者之不虚辱耳。若如注说,则为后不在,而必身无爵者,于凢有客,始一例接之,茍有爵则一例辞之,是皆无事乎接賔也,又何以摄主焉?在礼,士不主大夫之丧,士不摄大夫,则有爵者丧,必有爵者而后主之矣。为主者有爵,则受有爵之吊,乃为相称,又何辞焉?」

译然而接受吊唁的人并不拘泥于嗣子后来的贵贱,只要吊唁者到来,就根据对方的身份来应对,只是有的需要辞谢、有的需要拜谢,有所不同罢了。况且设立摄主是为了统领宾客,是让前来吊唁的人不感到被轻慢。如果按照注疏的说法,嗣子不在,必须由没有爵位的人担任摄主,那么对于所有有爵位的宾客,一律接待;对于没有爵位的宾客,一律辞谢,这都谈不上接待宾客了,又何必设立摄主呢?按照礼制,士不能主持大夫的丧事,士不能代理大夫,那么有爵位的人去世,必定要有爵位的人来主持丧事。主持丧事的人有爵位,那么接受有爵位者的吊唁,才算是相称,又为什么要辞谢呢?

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杖,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杖,于大夫所则杖。

郑氏曰:「三日者,死之后三日也。为君杖不同日,人君礼大,可以见亲防也。辑敛也,敛者谓举之不以拄地也。夫人、世妇次于房中,即位堂上,堂上近尸,殡使人执杖,不敢自持也。子于国君之命,辑杖下成,君不敢敌之也。卜,卜葬卜日也。凡丧祭虞而有尸,大夫于君所辑杖,谓与之俱,即寝门外位也。独焉则杖,君谓子也。于大夫所杖,俱为君杖,不相下也。」

孔氏曰:自此至隠者一节,广明君及大夫、士三日后杖之节制。案下文,大夫之丧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今杖不同日,是人君礼也。子杖通女子在室者,若嫁为他国夫人则不杖,嫁为卿大夫妻同五日杖也。丧服四制:七日授士杖,君之女及内宗、外宗嫁为士妻及女御皆七日杖也。子、大夫子兼适庶及世子寝门、殡宫门也。子、大夫庐在寝门外,得持杖拄地行以至寝门,殡柩在门内,神明所在,故入门辑敛之,不敢拄地也。若庶子至寝门则去杖,不得持入。此大夫与子同者,谓大夫特来不与子相随也。若与子相随,子杖则大夫辑,子辑则大夫去杖,故下文云「大夫于君所辑杖」是也。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者,次谓西房居丧之地,则得扶杖拄地,即位则使人执之,以堂上有殡也。子有王命去杖者,世子尊天子之命,对之不敢杖也。国君之命辑杖,谓邻国使人来吊,世子未敢比成君,故敛杖也。有事于尸,谓虞及卒哭、祔祭、敬卜及尸,故去杖也。大夫于君所辑杖者,君谓世子,经前云「子」,后云「君」,嫌是别人,故郑云「君谓子也」。若大夫与世子俱在门外位,大夫则辑杖,敬嗣君也。大夫与大夫俱在门外,是两大夫相对,同为君杖不相降,故并得杖拄地也。

山隂陆氏曰:「子夫人杖,不言授,嫌或使之。」

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

郑氏曰:「大夫有君命去杖,此指大夫之子也。而云大夫者,通实大夫有父母之丧也。授人杖与使人执之,同也。」

孔氏曰:此一节明大夫杖节。大夫死后三日,既殡,应杖者悉杖也。大夫嗣子,而云大夫者,兼通子为大夫。有父母丧,也有君命,则去杖。对君命亦然也。大夫之命,谓嗣子对彼大夫之使,则敛杖自卑下也。两大夫自相对,则不去杖。内子、卿妻也有夫及长子丧,君夫人有命吊已,则去杖。若有君之世妇命吊内子,敬之,则使人执杖以自随,卑于夫人,故随而不去也。经云:「大夫之丧,不举命妇而举内子、卿妻者」,互文也。欲见卿丧与大夫同。

山隂陆氏曰: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辑杖于此,取中焉。在去杖与杖之间,为世妇之命。授人杖,不言使人执之,卑也。其称为,亦以此。

  礼记集说卷一百五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集说卷一百六    宋 卫湜 撰

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之朝,主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

郑氏曰:「士二日而殡者,下大夫也。士之礼,死与往日,生与来日。此二日于死者,亦得三日也。妇人皆杖,谓主妇、容妾、为君、女子子、在室者。」

孔氏曰:「此一节明士之杖。节,二日而殡,除死日为二日也。三日殡之明日也。士之子于君命,其妻于夫人之命,如大夫礼,皆去杖也。若士之子于大夫之命,其妻于世妇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之礼,大夫之命则辑杖,世妇之命则授人杖也。」

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杖。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

郑氏曰:子谓凡庶子也,不以即位与去杖同。哭殡,谓既涂也。哭柩,谓啓后也。大夫士之子于父,

译国君去世,三天后,世子与夫人持杖;五天后,灵柩已停殡,授予大夫、世妇手杖。世子和大夫在寝门外持杖拄地,进入寝门内则收起手杖不拄地。夫人、世妇在丧次中可以持杖拄地,到了灵位前则让人拿着手杖。世子若有天子的命令,就放下手杖;若有国君的命令,就收起手杖不拄地。听候占卜,或是在祭祀中有事于神主,就放下手杖。大夫在国君那里就收起手杖,在大夫那里就持杖拄地。

郑玄说:“三天,是指死后第三天。为君主持杖的日子不同,因为国君的礼仪重大,可以体现亲近与防备。辑,是收敛的意思,收敛是指举起手杖而不拄地。夫人、世妇在丧次中可以持杖拄地,到了灵位前让人拿着手杖,是因为堂上有灵柩,不敢自己手持。世子面对国君的命令,收起手杖以示谦卑,因为不敢与国君平起平坐。卜,是占卜葬期和日期。凡是丧祭,虞祭时有神主,大夫在国君那里收起手杖,是指与世子一起,即在寝门外的位置。如果单独在那里就持杖拄地,这里的君是指世子。在大夫那里持杖,是因为同为国君持杖,互不相让。”

孔颖达说:“从这一节到‘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广泛阐明国君以及大夫、士在死后三天持杖的节制。查看下文,大夫去世,灵柩停殡后,主人、主妇、室老都持杖,现在持杖的日子不同,这是国君的礼仪。世子持杖包括在室的女子,如果嫁给他国为夫人就不持杖,嫁为卿大夫之妻则同第五天持杖。《丧服四制》说:七天后授予士手杖,国君的女儿以及内宗、外宗嫁为士妻及女御的,都在第七天持杖。世子、大夫之子兼指嫡庶及世子,寝门、殡宫门也如此。世子、大夫的丧庐在寝门外,可以持杖拄地行走直到寝门,灵柩在门内,是神明所在,所以入门后收起手杖,不敢拄地。如果是庶子到寝门就放下手杖,不得持杖进入。这里大夫与世子相同,是指大夫特意前来不与世子相随。如果与世子相随,世子持杖则大夫收起手杖,世子收起手杖则大夫放下手杖,所以下文说‘大夫在国君那里收起手杖’。夫人、世妇在丧次中持杖,丧次是指西房居丧的地方,可以扶杖拄地,到了灵位前让人拿着手杖,因为堂上有灵柩。世子有天子命令放下手杖,是因为世子尊重天子的命令,面对天子不敢持杖。有国君命令收起手杖,是指邻国派人来吊唁,世子不敢比作成年的国君,所以收起手杖。有事于神主,是指虞祭、卒哭、祔祭、敬卜及神主,所以放下手杖。大夫在国君那里收起手杖,这里的君是指世子,经文前面说‘子’,后面说‘君’,担心是别人,所以郑玄说‘君是指世子’。如果大夫与世子都在门外位置,大夫就收起手杖,是尊敬嗣君。大夫与大夫都在门外,是两大夫相对,同为国君持杖互不相让,所以都可以持杖拄地。”

山阴陆德明说:“世子夫人持杖,不说‘授予’,是担心或许让人拿着。”

大夫去世,三天早晨,灵柩已停殡,主人、主妇、室老都持杖。大夫有天子的命令,就放下手杖;有大夫的命令,就收起手杖。内子面对夫人的命令,放下手杖;面对世妇的命令,让人拿着手杖。

郑玄说:“大夫有天子的命令放下手杖,这里指大夫的儿子。而说大夫,是通指大夫有父母之丧。让人拿着手杖与使人执之,意思相同。”

孔颖达说:“这一节阐明大夫持杖的节制。大夫死后三天,灵柩已停殡,应该持杖的人都持杖。大夫的嗣子,而说大夫,是兼通儿子为大夫。有父母丧,也有天子的命令,就放下手杖。面对国君的命令也是如此。大夫的命令,是指嗣子面对那位大夫的使者,就收起手杖以示谦卑。两大夫自己相对,就不放下手杖。内子、卿妻有丈夫及长子丧,国君夫人有命令来吊唁,就放下手杖。如果有国君的世妇命令来吊唁内子,尊敬她,就让人拿着手杖跟随,因为地位低于夫人,所以跟随而不放下手杖。经文说:‘大夫的丧事,不列举命妇而列举内子、卿妻’,这是互文。想要表明卿的丧事与大夫相同。”

山阴陆德明说:“内子面对夫人的命令,放下手杖;在这里收起手杖,是取中间的意思。在放下手杖与持杖之间,面对世妇的命令。让人拿着手杖,不说使人执之,是地位低下的意思。其称为‘为’,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礼记集说卷一百五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集说卷一百六 宋 卫湜 撰

士的丧事,两天后停殡。第三天早晨,主人持杖,妇人都持杖。面对天子的命令,夫人的命令如同大夫的礼仪。面对大夫的命令,世妇的命令如同大夫的礼仪。

郑玄说:“士两天后停殡,是指下大夫。士的礼仪,死与往日,生与来日。这两天对于死者,也可以说是三天。妇人都持杖,是指主妇、妾、为君、女儿、在室的女子。”

孔颖达说:“这一节阐明士的持杖节制。两天后停殡,除去死的那天为两天。第三天是停殡的第二天。士的儿子面对天子的命令,他的妻子面对夫人的命令,如同大夫的礼仪,都放下手杖。如果士的儿子面对大夫的命令,他的妻子面对世妇的命令,如同大夫面对大夫的礼仪,大夫的命令就收起手杖,世妇的命令就让人拿着手杖。”

世子都持杖,不因为到了灵位而放下。大夫、士哭灵柩时持杖,哭棺木时收起手杖。丢弃手杖的人,折断后丢弃在隐蔽的地方。

郑玄说:“世子是指所有的庶子,不因为到了灵位而放下手杖与去杖相同。哭灵柩,是指涂饰棺木后。哭棺木,是指启殡后。大夫士的儿子对于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