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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礼记集说三十八

礼记集说卷四十七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761–774 段

右,北面,公揖让升自东阶,西乡,客升自西阶,吊,公拜兴哭,康子拜稽颡于位,有司弗辩也。今之二孤,自季康子之过也。」

译右边,面向北,国君作揖谦让,从东阶登上堂,面向西,宾客从西阶登上堂,进行吊唁,国君拜谢起身哭泣,季康子在位置上拜谢叩头至地,官吏们没有分辨清楚。如今两位国君遗孤的处境,是由于季康子的过错造成的。

郑氏曰:「曽子问,此怪时有之也。孔子以尊喻卑,伪犹假也。举兵以迁庙主,行无则主命为假主,非也有司弗辩。辩犹正也。若康子者,君吊其臣之礼也。邻国之君吊君,为之主,主人拜稽颡,非也,当哭踊而已。灵公先桓子,以鲁哀公二年夏卒,桓子以三年秋卒,是出公也。」

孔氏曰:此一节是论丧不得有二,孤庙不得有二主之事。天有二日,则草木枯萎;土有二王,则征伐不息。尝禘之时,虽众神并在,犹先尊后卑,一一祭之,不一时緫祭。尊者尚不可二,丧与庙卑者不二,可知也。邻国之君吊賔主,尊卑宜敌,故君为主拜賔,康子又拜,非也。当时有司畏康子,不敢辩正。曽子所问前孤后主,今荅前主后孤者,谓齐事在前,卫事在后也。出公来吊,非有国大事,春秋略而不书。

严陵方氏曰:「丧有孤,则哀之所主;庙有主,则神之所依。丧有二孤,则莫适为主;庙有二主,则莫适为依。是岂礼之意哉?然后世行之者,盖自桓公始之。季康子之过也,所谓『尊无二上』者,以其神有尊卑,不可同时而并祭,故言无二上也。」

山隂陆氏曰:「是其过尔,非故造端也。若朝服之以缟,不可以言过。」

曾子问曰:「古者师行,必以迁庙主行乎?」孔子曰:「天子巡守,以迁庙主行,载于齐车,言必有尊也。今也取七庙之主以行,则失之矣。当七庙、五庙无虚主,虚主者,唯天子崩、诸侯薨与去其国与祫祭于祖为无主耳。吾闻诸老耼曰:『天子崩、国君薨,则祝取羣庙之主而藏诸祖庙,礼也。卒哭成事,而后主各反其庙。君去其国,大宰取羣庙之主以从,礼也。祫祭于祖,则祝迎四庙之主。主出庙、入庙,必跸。』老耼云。」

郑氏曰:齐车金路,老耼,古寿考者之号也。与孔子同时。天子崩,诸侯薨,则藏诸主于祖庙,象有凶事者聚也。卒哭成事先祔之祭名也。君去其国,以庙主从,鬼神依人者也。祝迎庙主,祝接神者也。跸,止行也。孔氏曰:自此至贵命也。一节论师出当取迁庙主及币帛皮圭以行,庙无虚主之事。凡祭祀皆乗玉路,齐车则降一等,乗金路也。迁庙主行者,谓载新迁庙之主。案《史记》:老耼,陈国苦县赖乡曲仁里人,为周柱下史,或为守藏史。郑注《论语》云:老耼,周之大史,未知所出。《庄子》称孔子与老耼对言,是与孔子同时也。天子崩,国君薨,藏羣庙主于祖庙,以凶事生人自聚,今主亦象生人集聚。至卒哭之明日,以新死者袝祭于祖,故祖主各先反其庙也。三年一祫,当祫之年,则祝迎髙曽祖祢四庙而于大祖庙祭之。天子祫祭则迎六庙之主,四庙举诸侯言也。主谓木主,天子一尺二寸,诸侯一尺。出庙者,谓出己庙而往大祖庙;入庙谓从大祖庙而反还入己庙。主出入之时,必须跸止行人。若主入大祖庙中,则不跸,以压于尊者也。若有丧及去国,无跸。老耼云,结上义也。

横渠张氏曰:「古者天子巡守,载迁庙主而行,必载迁庙主,亲之主也。有庙,即当有主。」

严陵方氏曰:「甘誓曰:『用命赏于祖』,则以迁庙主行可知矣。然必以迁庙之主者,以天子之七庙,诸侯之五庙,无虚主故也。庙之有主,犹国之有王也。天子崩,诸侯薨,与去其国,庙为无主者,示神人休戚之同也。祫祭亦为无主者,以合食而示反本也。非是四者,庙主其虚乎?」齐车示有齐敬之心焉。

曾子问曰:「古者师行无迁主,则何主?」孔子曰:「主命。」问曰:「何谓也?」孔子曰:「天子诸侯将出,必以币帛皮圭告于祖祢,遂奉以出,载于齐车以行,每舎奠焉,而后就舎。反必告,设奠卒敛,币玉藏诸两阶之间,乃出。盖贵命也。」郑氏曰:「舎奠而后就舎,以脯醢礼神,乃敢即安也。所告而不以出,即埋之。」

孔氏曰:「以币帛皮圭告于祖祢,遂奉以出,以象受命,故云主命。」案皇氏曰:「有迁主者,直以币帛告神,不将出行,即埋之阶间;无迁主者,加以皮圭告于祖祢,遂奉以出。」熊氏曰:「每告一庙,以

译郑玄说:“曾子所问的,是当时怪异之事常有发生。孔子用尊者的礼仪来比喻卑者的情况,‘伪’就是‘假’的意思。出兵时迁移宗庙的主牌,出行时没有主牌就制作假主牌,并非真的主牌,但主管官员却不加辩正。‘辩’就是‘正’的意思。像季康子那样,是国君吊唁其臣子的礼节。邻国的国君来吊唁国君,由国君作为主人拜谢宾客,主人行拜稽颡之礼,这是不对的,应当只是哭踊而已。鲁灵公先于鲁桓子去世,在鲁哀公二年夏天去世,桓子在三年秋天去世,这是指出公。”

孔颖达说:“这一节是论述丧礼中不能有两个孤子、宗庙中不能有两个主牌的事情。天上有两个太阳,草木就会枯萎;地上有两个君王,征伐就不会停息。在尝祭和禘祭的时候,虽然众神都在,还是先祭尊者后祭卑者,一一祭祀,不会同时总祭。尊者尚且不可有两个,丧礼和宗庙中卑者更不可有两个,这是显而易见的。邻国的国君来吊唁,宾客与主人尊卑应当对等,所以国君作为主人拜谢宾客,季康子又拜谢,这是不对的。当时主管官员畏惧季康子,不敢辩正。曾子所问的是前面说孤子后面说主牌,现在回答的是前面说主牌后面说孤子,这是因为齐国的事在前,卫国的事在后。出公来吊唁,不是国家大事,《春秋》简略而不记载。”

严陵方氏说:“丧礼中有孤子,是哀痛所依托的主人;宗庙中有主牌,是神灵所依附的对象。丧礼中有两个孤子,就没有合适的主人;宗庙中有两个主牌,就没有合适的依附对象。这难道是礼的本意吗?然而后世实行这种做法,大概是从桓公开始的。季康子的过错,就是所谓的‘尊无二上’,因为神灵有尊卑之分,不可同时并列祭祀,所以说没有两个至上者。”

山阴陆氏说:“这是他的过错,并非故意开端。如果穿着朝服而用缟素,就不能说是过错了。”

曾子问:“古代军队出行,一定要带着迁移宗庙的主牌一起出行吗?”孔子说:“天子巡视守土,带着迁移宗庙的主牌出行,载在齐车上,表示一定有尊者。现在取七庙的主牌一起出行,就失礼了。当七庙、五庙没有空着的主牌,所谓空着主牌,只有天子去世、诸侯去世以及离开自己的国家以及在祖庙举行祫祭时,才没有主牌。我听老聃说:‘天子去世、国君去世,祝官就取各庙的主牌藏在祖庙,这是礼制。卒哭成事后,主牌各自返回其庙。国君离开自己的国家,大宰取各庙的主牌跟随,这是礼制。在祖庙举行祫祭,祝官就迎接四庙的主牌。主牌出庙、入庙,必须清道止行。’这是老聃说的。”

郑玄说:“齐车是金路,老聃,是古代长寿者的称号。与孔子同时代。天子去世,诸侯去世,就把各主牌藏在祖庙,象征有凶事的人聚集。卒哭成事是先祔祭的祭名。国君离开自己的国家,让庙主跟随,因为鬼神依附于人。祝官迎接庙主,祝官是接引神灵的人。跸,是止行。”

孔颖达说:“从这到‘贵命也’。这一节论述军队出行应当取迁移宗庙的主牌以及币帛皮圭一起出行,宗庙没有空着主牌的事情。凡是祭祀都乘玉路,齐车就降一等,乘金路。迁移宗庙主牌出行的,是指载新迁移宗庙的主牌。查《史记》:老聃,陈国苦县赖乡曲仁里人,担任周柱下史,或者担任守藏史。郑玄注《论语》说:老聃,周的大史,不知出处。《庄子》称孔子与老聃对话,是与孔子同时代。天子去世,国君去世,把各庙主牌藏在祖庙,因为凶事生人自己聚集,现在主牌也象征生人聚集。到卒哭的第二天,把新死者祔祭于祖,所以祖主各自先返回其庙。三年一次祫祭,当祫祭的年份,祝官就迎接高、曾、祖、祢四庙而在大祖庙祭祀。天子祫祭就迎接六庙的主牌,四庙是举诸侯而言。主牌指木主,天子一尺二寸,诸侯一尺。出庙,是指出自己庙而前往大祖庙;入庙是指从大祖庙而返回入自己庙。主牌出入的时候,必须清道止行。如果主牌进入大祖庙中,就不清道,因为被尊者压制。如果有丧事以及离开国家,不清道。老聃说,总结上文义理。”

横渠张氏说:“古代天子巡视守土,载迁移宗庙主牌而行,一定要载迁移宗庙主牌,是亲自的主牌。有庙,就应当有主牌。”

严陵方氏说:“《甘誓》说:‘用命赏于祖’,那么以迁移宗庙主牌出行就可以知道了。然而一定要以迁移宗庙的主牌,是因为天子的七庙,诸侯的五庙,没有空着的主牌。庙有主牌,就像国有君王。天子去世,诸侯去世,以及离开自己的国家,庙成为无主,显示神人休戚与共。祫祭也成为无主,因为合食而显示反本。不是这四者,庙主难道会空着吗?”齐车显示有斋敬之心。

曾子问:“古代军队出行没有迁移主牌,那么用什么主牌?”孔子说:“主命。”问:“这是什么意思?”孔子说:“天子诸侯将要出行,一定要用币帛皮圭告于祖祢,于是奉着出行,载在齐车上而行,每到一个住处先祭奠,然后才入住。返回一定要告,设奠结束收敛,币玉藏在两阶之间,才出去。大概是重视命令。”

郑玄说:“住处祭奠然后才入住,用脯醢礼神,才敢即安。所告而不带出,就埋掉。”

孔颖达说:“用币帛皮圭告于祖祢,于是奉着出行,以象征受命,所以说主命。”查皇氏说:“有迁移主牌的,直接用币帛告神,不将出行,就埋在阶间;没有迁移主牌的,加上皮圭告于祖祢,于是奉着出行。”熊氏说:“每告一庙,以

一币玉告,毕若将所告逺祖,币玉行者即载之而去;若近祖,币玉不以出者,即埋之。还时以此载行币玉,告于逺祖,事毕则埋于逺祖两阶间,其近祖以下告祭而已,不陈币玉也。」

译用币帛玉器进行告祭,如果告祭的是远祖,使用币帛玉器的人就将其装载带走;如果是近祖,币帛玉器不拿出去的,就将其埋掉。返回时,用这些装载的币帛玉器,向远祖告祭,事情完毕后,就将它们埋在远祖庙堂的两阶之间,至于近祖以下的告祭,只是进行告祭罢了,不陈列币帛玉器。

子游问曰:「丧慈母如母礼与?」孔子曰:「非礼也。古者男子外有傅,内有慈母,君命所使,教子也,何服之有?昔者鲁昭公少丧其母,有慈母良,及其死也,公弗忍也,欲丧之。有司以闻曰:『古之礼,慈母无服。今也君为之服,是逆古之礼而乱国法也。若终行之,则有司将书之以遗后世,无乃不可乎?』公曰:「古者天子练冠以燕居。」公弗忍也,遂练冠以丧慈母。丧慈母自鲁昭公始也。

郑氏曰:如母,谓父卒三年也。子游意以为国君亦当然。礼所云者,乃大夫以下父所使妾养妾子也。夫子曰:「何服之有?」言国君之妾子于礼不服也。大夫、士之子为庶母慈己者服小功,父卒乃不服。有慈母良良善也,谓之慈母。固为其善。昭公年三十乃丧齐归,犹无戚容,又安能不忍于慈母?此非昭公明矣。未知何公也。天子练冠以燕居,盖谓庶子王为其母。公之言又非也。

孔氏曰:此一节论诸侯之子丧慈母无服之事。案《丧服传》云:慈母如母。慈母者何也?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妾曰:「女以为子」;命子曰:「女以为母」。若是则生养之终其身如母,死则丧之三年。郑以《丧服》「慈母如母」在「父卒三年」章中,故云谓父卒三年也。此谓大夫以下,天子诸侯则不服。庶母子游意以为国君亦然,故孔子以国君荅云:「君命所使敎子,则国君之子尚不服庶母,国君身不服庶母可知也。」郑知大夫、士之子为庶母慈己者服小功者,案《丧服》小功章云:「君子子为庶母慈己者。」传云:「君子子者,贵人之子也。」为庶母何以小功也?以慈己加也。父没为庶母慈己亦缌。郑云「不服者」谓不服小功尔。若大夫之子,庶母不慈己者,虽父在亦服缌。士之适子无母,乃命妾慈己,亦为之小功。知者以士为庶母缌,明士子亦缌,以慈己加小功,故此连言大夫、士也。《家语》云:「孝公有慈母良。」郑不见《家语》,故云未知何公也。郑注「练冠」谓庶子王为其母者,案《服问》云:「庶子为后,为其母缌。」《春秋》有以小君服之者,《春秋》母以子贵,若适小君没,则得伸;若小君犹在,则其母压屈,故练冠也。大夫、士为后着缌服,必练冠者,以大夫、士为母本应三年,以为后压屈,故降服缌麻。王侯庶子为母本练冠,故今应练冠。此乃异代之法,故经云「古者」。案《丧服》缌麻章云:「庶子为后,为其母缌。」则是周法,天子、诸侯、大夫、士一也。经无明文,郑云「盖疑辞也」。

马氏曰:门内之治,恩掩义可也。取恩之重者,质义之轻者,则义可以废;取义之重者,质恩之轻者,则恩可以忘。故门内之治,亦有时而正以义盖。一身之事,冠为重;一家之事,丧为重。以一身况一家,则丧盖重于冠。是以将冠,子冠者至未至,皆废所为。冠者正当冠之子也,非賔賛也。以丧而废冠,则是以恩掩义也,此之谓恩重。鲁昭公少丧母,有慈母良,欲丧之。有司以为乱国法,故父在则为之服,父没则不服。是以义掩恩,此之谓义重也。

山隂陆氏曰:此一节所记,曾子问三十有七,子游之问一,子夏之问再。着才有利钝,问有详略。男子外有傅,内有慈母,君命所使教子也。古者师弟子无服,盖如此。练冠丧慈母,此固昭公也。昭公十九犹有童心,则三十丧齐归,虽谓之少,盖可矣。如此不爱其母而爱慈母,又何足怪也。

曽子问曰:「诸侯旅见天子,入门不得终礼废者几孔子曰:「四。」请问之曰:「大庙火,日食,后之丧雨霑服失容,则废如诸侯皆在而日食,则从天子救日,各以其方色与其兵。大庙火则从天子救火,不以方色与兵。」曾子问曰:「诸侯相见揖让入门不得终礼废者几孔子曰:「六。」请问之曰:「天子崩,大庙火,日食,后夫人之丧雨霑服失容,则废郑氏曰:「旅,众也。大庙始祖庙宗庙皆然,主于始祖耳。以方色与兵,示奉时事有所讨也。方色者,东方衣青,南方衣赤,西方衣白,北方衣黑。兵,未闻也。夫

译子游问道:“为慈母服丧如同为亲生母亲服丧,符合礼制吗?”孔子说:“不符合礼制。古时候,男子外面有师傅教导,里面有慈母照料,这是国君命令指派来教育孩子的,哪里需要服丧呢?从前鲁昭公小时候失去了母亲,有一位慈母对他很好,等到慈母去世时,昭公不忍心,想要为她服丧。主管官员把情况上报说:‘按照古礼,慈母是不需要服丧的。现在国君为她服丧,这是违背古礼而扰乱国家法度的行为。如果坚持这样做,那么主管官员将会把它记录下来留给后世,恐怕不可以吧?’昭公说:‘古时候天子在闲居时戴练冠。’昭公不忍心,于是戴着练冠为慈母服丧。为慈母服丧是从鲁昭公开始的。

郑玄说:“如母”,是指父亲去世后服丧三年。子游的意思认为国君也应当如此。礼制中所说的,是指大夫以下阶层,父亲指派妾室抚养妾的儿子。孔子说:“哪里需要服丧呢?”意思是说国君的妾所生的儿子,按照礼制是不需要为庶母服丧的。大夫、士的儿子为慈爱自己的庶母服小功丧,父亲去世后就不服丧了。有慈母良,“良”是善良的意思,称她为慈母,本来就是因为她善良。昭公三十岁才失去齐归,还没有悲伤的样子,又怎么能不忍心对待慈母呢?这显然不是昭公。不知道是哪位国君。天子戴练冠闲居,大概是指庶出的王子为他的生母服丧。昭公的话也是不对的。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诸侯的儿子为慈母服丧没有丧服的事情。查《丧服传》说:慈母如同母亲。慈母是什么呢?是没有儿子的妾,和没有母亲的妾的儿子。父亲命令妾说:‘你把他当作儿子’;命令儿子说:‘你把她当作母亲’。如果是这样,那么终身抚养他如同母亲,死后就为他服丧三年。郑玄因为《丧服》中‘慈母如母’在‘父卒三年’这一章中,所以说是指父亲去世后服丧三年。这是指大夫以下阶层,天子和诸侯则不服丧。庶母,子游的意思认为国君也应当如此,所以孔子以国君的身份回答说:‘国君命令指派来教育孩子的,那么国君的儿子尚且不为庶母服丧,国君本人不为庶母服丧就可以知道了。’郑玄知道大夫、士的儿子为慈爱自己的庶母服小功丧,查《丧服》小功章说:‘君子子为慈爱自己的庶母服丧。’传文说:‘君子子,是指贵人的儿子。’为什么为庶母服小功丧呢?因为慈爱自己而加重了丧服。父亲去世后为慈爱自己的庶母服缌麻丧。郑玄说‘不服丧’是指不服小功丧罢了。如果是大夫的儿子,庶母不慈爱自己,即使父亲在世也服缌麻丧。士的嫡长子没有母亲,就命令妾慈爱他,也为她服小功丧。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士为庶母服缌麻丧,明白士的儿子也服缌麻丧,因为慈爱自己而加重为小功丧,所以这里连着说大夫、士。《家语》说:‘孝公有慈母良。’郑玄没有见过《家语》,所以说不知道是哪位国君。郑玄注释‘练冠’是指庶出的王子为他的生母服丧,查《服问》说:‘庶子继承宗祧,为他的生母服缌麻丧。’《春秋》中有以小君(国君正妻)的丧服为她服丧的,《春秋》中母亲因儿子尊贵而尊贵,如果嫡母去世,那么就可以伸展;如果嫡母还在,那么她的生母就被压制,所以戴练冠。大夫、士继承宗祧穿缌麻丧服,必须戴练冠,是因为大夫、士为生母本来应该服三年丧,因为继承宗祧被压制,所以降服为缌麻。王侯的庶子为生母本来戴练冠,所以现在应该戴练冠。这是不同时代的制度,所以经文说‘古时候’。查《丧服》缌麻章说:‘庶子继承宗祧,为他的生母服缌麻丧。’这是周代的制度,天子、诸侯、大夫、士都是一样的。经文没有明文规定,郑玄说‘盖’是表示怀疑的词。

马氏说:“家门内的治理,恩情掩盖道义是可以的。选取恩情重的,以道义轻的来对比,那么道义就可以废弃;选取道义重的,以恩情轻的来对比,那么恩情就可以忘记。所以家门内的治理,有时也用道义来掩盖。一个人的事情,冠礼为重;一家人的事情,丧礼为重。用一个人来比喻一家人,那么丧礼比冠礼更重。因此将要行冠礼时,儿子冠礼的人到了或没到,都停止其他事情。冠者是指正当行冠礼的儿子,不是宾客和赞礼的人。因为丧礼而废掉冠礼,这就是用恩情掩盖道义,这叫做恩情重。鲁昭公小时候失去母亲,有慈母对他很好,想要为她服丧。主管官员认为这扰乱了国家法度,所以父亲在世时为她服丧,父亲去世后就不服丧。这是用道义掩盖恩情,这叫做道义重。

山阴陆氏说:“这一节所记载的,曾子问了三十七个问题,子游问了一个,子夏问了两个。人的才能有利钝之分,提问有详细和简略之别。男子外面有师傅,里面有慈母,这是国君命令指派来教育孩子的。古时候老师和学生之间没有丧服,大概就是这样。戴练冠为慈母服丧,这确实是昭公。昭公十九岁时还有童心,那么三十岁时失去齐归,虽然说是年轻,大概也可以了。这样不爱他的生母而爱慈母,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曾子问道:“诸侯集体朝见天子,进入宫门后不能完成礼仪而废弃的有几种情况?”孔子说:“四种。”曾子请问具体情况,孔子说:“大庙发生火灾,日食,王后的丧事,雨水沾湿了衣服导致仪容失态,就会废弃。如果诸侯都在场而遇到日食,就跟随天子去救日,各自按照方位的颜色和兵器行事。大庙发生火灾就跟随天子去救火,不按照方位的颜色和兵器行事。”曾子问道:“诸侯互相会见,作揖谦让进入宫门后不能完成礼仪而废弃的有几种情况?”孔子说:“六种。”曾子请问具体情况,孔子说:“天子去世,大庙发生火灾,日食,王后和夫人的丧事,雨水沾湿了衣服导致仪容失态,就会废弃。”郑玄说:“旅,是众人的意思。大庙是始祖庙,宗庙都是这样,主要在于始祖。按照方位的颜色和兵器,表示奉行时事有所征讨。方位的颜色,东方穿青色,南方穿红色,西方穿白色,北方穿黑色。兵器,没有听说过。夫

人君之夫人。」

译人君之夫人。」

孔氏曰:「自此至未杀,则废论行礼,有故不得终之事。」《公羊传》云:「周公称大庙,鲁之始祖也。」明诸国皆然。郑注:「奉时事解,各以其方色有所讨解,与其兵也。」诸侯从天子救日,为隂侵阳,是君弱臣强之象,欲助天子讨隂也。《隐义》云:「东方用防,南矛,西弩,北楯,中央鼔。」《谷梁》云:「天子救日,置五麾,陈五兵,五鼔;诸侯置三麾,陈三鼔,三兵。」大夫击门,士击柝,言充其阳也。《春秋传》曰:「日食,天子伐鼔于社,责上公也;诸侯伐鼔于朝,退自责也。」《夏书》曰:「辰不集于房,瞽奏鼔,啬夫驰,庶人走。」《周礼》有救日之弓,但不知兵之细别。日食象五方色,以兵讨隂,救火无此义,故不用也。诸侯相见云:「大庙火,谓君之大庙,非天子大庙也。」

横渠张氏曰:曽子问废祭者之故,非孔子经心,乌能历历如此举之?如昔尝所经虑,义理轻重,盖须如此。严陵方氏曰:旅见,盖君臣之礼,故以事而废者少;相见,盖敌国之礼,故以事而废者多。此重轻之别也。马氏曰:大庙者,神之位也。神道有不安,人子之道亏矣。古者宗庙火,三日哭,哭以谢其神,则诸侯旅见与夫当祭之礼所以废也。于其废也,然后帅诸侯以救火。日者,阳之位也。阳主于明,故大明以照四方者,君道也。其有不明,则君徳亏矣。古者日有食之,则瞽奏鼔,啬夫驰,庶人走,所以助阳。唯其以阳为不充,故诸侯之旅见与夫当祭之礼亦可以废。于其废也,然后帅诸侯以救日。祭者,吉事也;朝者,盛礼也。祭有乐以侑神,亦有以乐賔;有爵以酳主人,亦有以酬賔客。其繁也,至于十五饭;其饮也,至于无筭爵。故《王制》曰:「丧三年不祭,盖为是也。」天子废朝,盖亦废祭矣。故大庙火则哭之,日食则救之,后之丧则服之,此可以废祭矣。雨霑服失容,可以不旅见,而不可以不祭。盖以祭而较之,旅见则祭重,故旅见可以易日,而祭祀则不可以易日矣。俎豆既陈,賔客既入,尸既迎,乐己作,则虽雨不可废。簠簋既陈,钟鼔既列,诸侯相见,揖让而入,其雨也可废矣。

曽子问曰:「天子尝禘郊社五祀之祭,簠簋既陈天子崩,后之丧如之何?」孔子曰:「废曽子问曰:「当祭而日食,大庙火,其祭也如之何?」孔子曰:「接祭而已矣。如牲至未杀则废

郑氏曰:「既陈,谓夙兴陈馔牲器时也。天子七祀,言五者,闗中言之也。」

孔氏曰:郑知既陈谓夙兴陈馔牲器时者,以下文云「当祭而日食」,则此簠簋既陈,不当祭,明是祭前也。前文云「天子崩后之丧与日食、大庙火,其礼皆同」,则此簠簋既陈,日食、大庙火亦同也,故下云「如牲至未杀则废」是也。牲至已杀则接祭,其天子崩后之丧,牲入虽杀,不可行接祭,以丧事重故也。祭法:周天子七祀,诸侯五祀,大夫三祀,取中言之,见其祭皆然也。尝禘谓宗庙,郊社谓天地,则五祀以上之祭皆在其中也。接祭者,接防也,防速也,速而祭之也。然案《郊特牲》云:「既灌然后迎牲」,则迎尸于奥,在杀牲前。凡迎尸之礼,其节有二:一、是祭初迎尸于奥而行灌礼,灌毕而后出迎牲于时,迎尸于戸外,杀牲、荐血毛、行朝践之礼,设腥爓之俎于尸前,是一也;然后退而合亨,更迎尸入,坐于奥,行馈熟之礼,是二也。注云:「不迎尸者,直于堂上行朝践礼毕则止,不更迎尸而入。」此谓宗庙之祭,郊社之祭无文,不迎尸亦谓此时也。案熊氏曰:「郊社、五祀祭初未迎尸之前已杀牲,以其无灌故也。」故《太宰》云:「祀五帝,纳亨。」注云:「纳亨谓祭之时。」又中霤礼皆为俎奠于主,乃始迎尸。是郊及五祀杀牲在迎尸之前也,则此不迎尸亦得为祭初不迎尸也。

庐陵胡氏曰:「接祭,谓接续行事,不徐徐也。郑云:『接祭不迎尸』。案《郊特牲》云:『既灌,然后迎牲』,则迎尸在未杀牲之前。此经已杀牲后,乃云不迎尸,非也。宗庙之祭,未有先杀牲后迎尸

译孔氏说:“从‘自此’到‘未杀’,讲的是因有变故无法完成礼仪而废弃行礼的事情。”《公羊传》说:“周公被称为大庙,是鲁国的始祖。”这表明各国都是如此。郑玄注说:“奉行天子的命令去解救日食,各自根据方位的颜色有所讨伐和解救,并配备相应的兵器。”诸侯跟随天子去解救日食,是因为阴气侵凌阳气,这是君弱臣强的象征,想要帮助天子讨伐阴气。《隐义》说:“东方用盾牌,南方用矛,西方用弩,北方用盾,中央用鼓。”《谷梁传》说:“天子解救日食,设置五种旗帜,陈列五种兵器,五种鼓;诸侯设置三种旗帜,陈列三种鼓,三种兵器。”大夫击打门,士击打木梆,意思是充实阳气。《春秋传》说:“日食时,天子在社庙击鼓,是责备上公;诸侯在朝廷击鼓,是退而自责。”《夏书》说:“星辰不汇聚于房宿,乐师击鼓,啬夫奔驰,庶人奔跑。”《周礼》中有解救日食的弓,但不知道兵器的具体区别。日食象征五方的颜色,用兵器讨伐阴气,救火没有这个含义,所以不使用。诸侯相见篇说:“大庙起火,指的是诸侯君主的大庙,不是天子的大庙。”

横渠张氏说:“曾子询问废弃祭祀的原因,如果不是孔子用心思考,怎么能这样一一列举呢?如果以前曾经考虑过,义理的轻重,大概必须如此。”严陵方氏说:“旅见,大概是君臣之间的礼仪,所以因事而废弃的少;相见,大概是敌国之间的礼仪,所以因事而废弃的多。这是轻重之别。”马氏说:“大庙,是神灵的位置。神道有不安,人子的道义就亏损了。古代宗庙起火,哭三天,哭来谢罪于神,那么诸侯的旅见和应当祭祀的礼仪之所以废弃。在废弃之后,然后率领诸侯去救火。日,是阳的位置。阳主光明,所以大明照耀四方,是君道。如果有不明,那么君德就亏损了。古代日食时,乐师击鼓,啬夫奔驰,庶人奔跑,以此来帮助阳气。正因为认为阳气不充足,所以诸侯的旅见和应当祭祀的礼仪也可以废弃。在废弃之后,然后率领诸侯去救日。祭祀,是吉事;朝见,是盛大的礼仪。祭祀有音乐来劝神,也有音乐来劝宾客;有爵位来酳主人,也有爵位来酬宾客。其繁复,达到十五饭;其饮酒,达到无算爵。所以《王制》说:‘丧三年不祭,大概是因为这个原因。’天子废弃朝见,大概也废弃祭祀了。所以大庙起火就哭,日食就救,皇后去世就服丧,这些可以废弃祭祀。雨水沾湿衣服失去仪容,可以不旅见,但不可以不祭祀。大概以祭祀来比较,旅见则祭祀重,所以旅见可以改期,而祭祀不可以改期。俎豆已经陈列,宾客已经进入,尸已经迎接,音乐已经演奏,那么即使下雨也不可废弃。簠簋已经陈列,钟鼓已经排列,诸侯相见,揖让而入,那么下雨可以废弃了。”

曾子问:“天子举行尝、禘、郊、社、五祀的祭祀,簠簋已经陈列,天子去世,皇后去世,该怎么办?”孔子说:“废弃。曾子问:‘应当祭祀时发生日食,大庙起火,祭祀该怎么办?’孔子说:‘接祭而已。如果牲畜到了还没有杀,就废弃。’”

郑氏说:“既陈,指早起陈列饮食、牺牲和器皿的时候。天子有七祀,说五祀,是从关中地区来说的。”

孔氏说:郑玄知道既陈指早起陈列饮食、牺牲和器皿的时候,是因为下文说‘应当祭祀时发生日食’,那么这里簠簋已经陈列,不应当是祭祀的时候,明显是祭祀之前。前文说‘天子去世、皇后去世与日食、大庙起火,其礼仪都相同’,那么这里簠簋已经陈列,日食、大庙起火也相同,所以下文说‘如果牲畜到了还没有杀就废弃’是对的。牲畜到了已经杀了就接祭,至于天子去世、皇后去世,牲畜进入即使杀了,也不能行接祭,因为丧事重的缘故。《祭法》:周天子七祀,诸侯五祀,大夫三祀,取中间来说,表明他们的祭祀都是这样的。尝、禘指宗庙,郊、社指天地,那么五祀以上的祭祀都包括在内了。接祭,是接续防备,防备迅速,迅速而祭祀。然而考察《郊特牲》说:‘已经灌酒然后迎接牺牲’,那么迎接尸在杀牲之前。凡是迎接尸的礼仪,其节次有二:一、是祭祀初迎接尸于奥而行灌礼,灌毕然后出迎牲于时,迎接尸于户外,杀牲、荐血毛、行朝践之礼,设腥爓之俎于尸前,是一;然后退而合亨,更迎接尸入,坐于奥,行馈熟之礼,是二。注说:‘不迎接尸的,直接在堂上行朝践礼毕就停止,不再迎接尸而入。’这是指宗庙的祭祀,郊社的祭祀没有记载,不迎接尸也指这个时候。考察熊氏说:‘郊社、五祀祭祀初未迎接尸之前已经杀牲,因为没有灌的缘故。’所以《太宰》说:‘祀五帝,纳亨。’注说:‘纳亨指祭祀的时候。’又中霤礼都是将俎奠于主,才开始迎接尸。这是郊及五祀杀牲在迎接尸之前,那么这里不迎接尸也可以说是祭祀初不迎接尸。

庐陵胡氏说:“接祭,指接续行事,不迟缓。郑玄说:‘接祭不迎接尸’。考察《郊特牲》说:‘已经灌酒,然后迎接牺牲’,那么迎接尸在未杀牲之前。这里经文说已经杀牲后,却说‘不迎接尸’,是不对的。宗庙的祭祀,没有先杀牲后迎接尸的。”

者。若夫中霤礼,为俎奠于主,乃迎尸。盖五祀之祭,非宗庙也。」

译的。至于中霤的祭祀礼仪,是在神主前陈设俎豆和祭品,然后迎请神尸。大概五祀的祭祀,并不属于宗庙之祭。」

天子崩,未殡,五祀之祭不行。既殡而祭,其祭也,尸入,三饭不侑,酳不酢而已矣。自啓至于反哭,五祀之祭不行。已葬而祭,祝毕献而已。

郑氏曰:「既葬弥吉,祝毕献而后止。郊社亦然,唯尝禘宗庙俟吉也。」

孔氏曰:天子诸侯祭礼既亡,今《仪礼》唯有大夫士祭礼。案《特牲馈食礼》:祝延尸于奥,迎尸而入,即延坐,三饭告饱。祝侑尸,尸又饭,至于九饭毕。若大夫依《少牢馈食》,尸食十一饭而毕。郑注《少牢》云:士九饭,大夫十一饭也。案此説,则诸侯十三饭,天子十五饭也。又案《特牲礼》,尸九饭毕,主人酌酒酳尸,尸饮卒爵,酢主人,主人受酢,饮毕,酌献祝,祝饮毕,主人又酌献佐食。此是士之祭礼也。今约此而説天子五祀之祭:天子初崩,哀慼未遑祭祀,虽当五祀祭时,不得行。然五祀外神,不可以己私丧久废其祭,故既殡,哀情稍杀,而后祭。不得纯如吉礼,须宜降杀。故迎尸入奥之后,尸三饭告饱,则止。祝更不劝侑其食,使满常数。于时冢宰摄主,酌酒酳尸,尸受卒爵,不酢。摄主唯行此而已。若葬时,从啓殡以后,反哭以前,哀摧更甚,故五祀之祭不行。已葬反哭,殡宫毕,而行其祭。但既葬弥吉,尸入三饭之后,祝乃侑尸,尸食十五饭。摄主酳尸,尸饮卒爵,而酢摄主。摄主饮毕,酌而献祝,祝受饮毕,则止。以葬后未甚吉,唯行此礼,无献佐食以下事也。案《王制》:祭天地社稷,越绋行事。此经云:自啓至反哭,五祀之祭不行。郑注郊社亦然,何得有越绋行事?盖既殡以后,未啓以前,是无事时,得行祭礼,故有越绋行事。郊社既有常日,自啓反哭,当辟此郊社之日。五祀既毕,若与啓反哭日相逢,则五祀辟其日也。郑言天地社稷去殡处逺,祭时逾越此绋而往赴之。五祀去殡处近,暂往则还不为越绋也。唯尝禘之礼,以祭宗庙,俟待于吉,故《王制》云:丧三年不祭,是也。

严陵方氏曰:「唯大丧之凶,然后可以废大礼之吉。凡祭之礼,迎尸之时与未迎尸之时,事异而礼不相接。以其遇灾而行之为遽,故言接祭而已,不暇迎尸故也。」

曽子问曰:「诸侯之祭,社稷俎豆既陈闻天子崩,后之丧君薨,夫人之丧如之何?」孔子曰:「废自薨此至于殡自啓至于反哭,奉帅天子。」

郑氏曰:「此祭社稷,亦谓夙兴陈馔牲器时也。帅循也,所奉循如天子者,谓五祀之祭也。社稷亦然。」

孔氏曰:「案上天子有祭五祀之文,今云奉循,谓诸侯五祀如天子五祀也。诸侯祭社稷,其遭丧节制与五祀同,故郑云亦然。案天子崩后丧,诸侯当奔赴,得奉循天子之礼者,诸侯或不自亲奔而身在国者,或唯据君薨及夫人之丧,其嗣子所祭得奉循天子也。」山隂陆氏曰:「天子言尝禘郊社五祀,诸侯言社稷略,诸侯也;大夫益略,不得名祭。」

曽子问曰:「大夫之祭,鼎俎既陈笾豆既设不得成礼废者几孔子曰:「九。」请问之曰:「天子崩,后之丧君薨,夫人之丧君之大庙火,日食,三年之丧齐衰、大功皆废外丧自齐衰以下行也。其齐衰之祭也,尸入,三饭不侑,酳不酢而已矣。大功,酢而已矣。小功、缌,室中之事而已矣。士之所以异者,缌不祭。所祭于死者无服则祭。」

郑氏曰:「齐衰异门,则祭室中之事。谓賔长献,士之所以异者。缌不祭,则士不得成礼者十一也。死者无服,谓若舅舅之子、从母昆弟。」

孔氏曰:此大夫祭,谓祭宗庙,故下文云「所祭于死者无服」,则是据宗庙也。若遭异门齐衰之丧,其祭迎尸入室,三饭则止,祝更不劝侑,使至十一。主人酌酒酳尸,尸不酢主人,唯此而已。大功服轻,祭礼稍备,尸三饭,祝侑至十一饭而止。主人酌酒酳尸,尸酢主人,主人乃止。小功缌麻服转轻,礼转备,尸十一饭讫,主人酳尸,尸卒爵,酢主人,主人献祝及佐食。次主妇献尸,尸酢主妇,主妇又献祝及佐食。次賔长献尸。若平常之祭,尸得賔长献爵则止,不举待致爵之后,尸乃举爵。今既丧

译天子驾崩,尚未入殓,五祀的祭祀不进行。入殓后举行祭祀,祭祀时,尸主进入,进食三次不再劝食,漱口后不向主人回敬酒罢了。从启殡到反哭,五祀的祭祀不进行。安葬后举行祭祀,祝官献完酒就停止了。

郑玄说:“安葬后逐渐吉利,祝官献完酒后才停止。郊祀和社祀也是这样,只有尝祭和禘祭在宗庙中要等到吉期才举行。”

孔颖达说:天子、诸侯的祭礼已经失传,现在《仪礼》中只有大夫、士的祭礼。查考《特牲馈食礼》:祝官在奥位迎接尸主,迎尸主进入,随即请尸主就坐,尸主进食三次表示饱了。祝官劝尸主再吃,尸主又吃,直到九次进食完毕。如果大夫依照《少牢馈食礼》,尸主进食十一次才完毕。郑玄注《少牢》说:士九次进食,大夫十一次进食。查考这种说法,那么诸侯十三次进食,天子十五次进食。又查考《特牲礼》,尸主九次进食完毕,主人斟酒给尸主漱口,尸主饮尽爵中的酒,向主人回敬酒,主人接受回敬,饮毕,斟酒献给祝官,祝官饮毕,主人又斟酒献给佐食。这是士的祭礼。现在约略据此来说明天子五祀的祭祀:天子刚驾崩,哀痛悲伤来不及祭祀,即使正值五祀祭祀的时候,也不能举行。然而五祀是外神,不能因为私人的丧事长久废止祭祀,所以入殓后,哀痛之情稍减,然后举行祭祀。不能完全像吉礼那样,必须适当减省。所以迎尸主进入奥位之后,尸主进食三次表示饱了,就停止。祝官不再劝食,使其达到常规次数。此时冢宰代理主人,斟酒给尸主漱口,尸主饮尽爵中的酒,不回敬。代理主人只做到这一步罢了。如果安葬时,从启殡以后,反哭以前,哀痛摧折更甚,所以五祀的祭祀不进行。安葬后反哭,殡宫之事完毕,才举行祭祀。但安葬后逐渐吉利,尸主进入进食三次之后,祝官才劝食,尸主进食十五次。代理主人给尸主漱口,尸主饮尽爵中的酒,并向代理主人回敬。代理主人饮毕,斟酒献给祝官,祝官接受饮毕,就停止。因为安葬后尚未完全吉利,只举行这些礼仪,没有献佐食以下的事情。查考《王制》:祭祀天地社稷,越过丧绳行事。这段经文说:从启殡到反哭,五祀的祭祀不进行。郑玄注说郊祀社祀也是这样,怎么会有越过丧绳行事呢?大概入殓以后,启殡以前,是没有丧事的时候,可以举行祭礼,所以有越过丧绳行事。郊祀社祀既然有固定的日子,从启殡到反哭,应当避开这些郊祀社祀的日子。五祀祭祀完毕,如果与启殡反哭的日子相逢,那么五祀就避开那天。郑玄说天地社稷离殡宫远,祭祀时越过丧绳前往赴祭。五祀离殡宫近,暂时前往回来不算越过丧绳。只有尝祭和禘祭,因为祭祀宗庙,要等待吉期,所以《王制》说:丧期三年不祭祀,就是这个意思。

严陵方氏说:“只有大丧的凶事,然后才可以废止大礼的吉事。凡是祭祀的礼仪,迎尸主的时候与未迎尸主的时候,事情不同而礼仪不相衔接。因为遇到灾祸而举行祭祀称为急促,所以说接祭罢了,来不及迎尸主的原因。”

曾子问:“诸侯祭祀社稷,俎豆已经陈列,听说天子驾崩,王后的丧事,后来国君驾崩,夫人的丧事,该怎么办?”孔子说:“废止祭祀,从驾崩到入殓,从启殡到反哭,遵循天子的礼制。”

郑玄说:“这里祭祀社稷,也是指早起陈列食物、牺牲和器皿的时候。帅是遵循的意思,所遵循像天子那样的,是指五祀的祭祀。社稷也是这样。”

孔颖达说:“查考上文天子有祭祀五祀的文字,现在说遵循,是指诸侯的五祀像天子的五祀。诸侯祭祀社稷,遭遇丧事的节制与五祀相同,所以郑玄说也是这样。查考天子驾崩后的丧事,诸侯应当奔赴,得以遵循天子礼制的,是诸侯有的不亲自奔赴而身在国都的,或者只依据国君驾崩及夫人的丧事,其嗣子所祭祀的得以遵循天子的礼制。”山阴陆氏说:“天子说尝祭、禘祭、郊祀、社祀、五祀,诸侯说社稷,略去了五祀,因为诸侯;大夫更加略去,不能命名祭祀。”

曾子问:“大夫的祭祀,鼎俎已经陈列,笾豆已经设置,不能完成礼仪而废止的有几种?孔子说:‘九种。’请问是哪几种?回答说:‘天子驾崩,王后的丧事,国君驾崩,夫人的丧事,国君的大庙失火,日食,三年之丧,齐衰、大功都废止。外丧从齐衰以下举行。齐衰的祭祀,尸主进入,进食三次不再劝食,漱口后不向主人回敬酒罢了。大功,回敬酒罢了。小功、缌麻,只在室内行事罢了。士所不同的,是缌麻不祭祀。所祭祀的死者没有服丧关系的,就祭祀。’”

郑玄说:“齐衰异门,则祭祀室内之事。指宾客之长献酒,士所不同的。缌麻不祭祀,那么士不能完成礼仪的有十一种。死者没有服丧关系,是指像舅舅的儿子、从母兄弟。”

孔颖达说:这里大夫的祭祀,是指祭祀宗庙,所以下文说“所祭祀的死者没有服丧关系”,就是依据宗庙。如果遭遇异门齐衰的丧事,其祭祀迎尸主入室,进食三次就停止,祝官不再劝食,使其达到十一次。主人斟酒给尸主漱口,尸主不回敬主人,只有这些罢了。大功服制较轻,祭礼稍备,尸主进食三次,祝官劝食到十一次停止。主人斟酒给尸主漱口,尸主回敬主人,主人就停止。小功、缌麻服制更轻,礼仪更备,尸主十一次进食完毕,主人给尸主漱口,尸主饮尽爵中的酒,回敬主人,主人献祝官及佐食。接着主妇献尸主,尸主回敬主妇,主妇又献祝官及佐食。接着宾客之长献尸主。如果平常的祭祀,尸主得到宾客之长的献爵就停止,不举杯等待致爵之后,尸主才举杯。现在既然有丧事

杀,賔长献尸,尸饮以酢賔,賔又献祝及佐食,而祭毕止。此时尸、祝、佐食在室中,但主人、主妇及賔献尸及祝、佐食等三人毕则止,故云「室中之事而已」。若致爵之时,皆不在室中,其室中者,献尸、祝、佐食耳。故此注云「室中之事」,谓賔长献是也。此小功缌麻兼内外,知者以前文云「内丧大功以上废,则小功以下不废也」。案《杂记》云:「臣妾死于宫中,三月而后祭之。」此内丧缌麻不废祭者,谓鼎俎既陈,临祭故不废也。孔子见曽参,歴问至大夫,故因广举士以语之。大夫唯至大功为九,而士又加缌、小功二等,合为十一。此亦谓祭宗庙,鼎俎既陈而值丧也。大夫祭值缌、小功,不辨内外,皆不废祭,而礼则小异耳。士值缌、小功,不辨内外,一切皆废祭,士轻故为轻,亲伸情也。所祭于死者无服,所祭谓士所祭祖祢,士于死者虽为缌,祖祢于死者无服,鼎俎既陈则亦祭也。郑注谓「若舅舅之子、从母昆弟」,此皆母亲而云无服者,祭祀以祖祢为主,母亲于己服缌,于祖祢则无服也。

译在杀牲之后,宾客之长向尸献酒,尸用酢酒回敬宾客,宾客又向祝和佐食献酒,至此祭祀完毕而止。此时尸、祝、佐食都在室内,但主人、主妇以及宾客向尸、祝、佐食这三个人献酒完毕就停止,所以说“只是室内的事罢了”。如果是致爵的时候,都不在室内,在室内的,只是向尸、祝、佐食献酒而已。所以此注说“室内的事”,是指宾客之长献酒而言。这里小功、缌麻兼及内外丧,之所以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前文说“内丧大功以上废祭,那么小功以下就不废祭”。查《杂记》说:“臣妾死在宫中,三个月后才祭祀他们。”这里内丧缌麻不废祭,是指鼎俎已经陈列,临到祭祀所以不废。孔子见曾参,逐一问到大夫,所以因此广泛列举士来告诉他。大夫只有到大功为九等,而士又加上缌麻、小功二等,合为十一等。这也是指祭祀宗庙,鼎俎已经陈列而遇到丧事。大夫祭祀遇到缌麻、小功,不分内外,都不废祭,但礼节则稍有不同。士遇到缌麻、小功,不分内外,一概都废祭,因为士的身份较轻所以礼节从轻,是为了伸张亲情。所祭祀的对象对于死者没有服丧关系,所祭祀的是指士所祭祀的祖祢,士对于死者虽然服缌麻,但祖祢对于死者没有服丧关系,鼎俎已经陈列也就祭祀。郑玄注说“如舅舅的儿子、从母兄弟”,这些都是母亲方面的亲属而说无服,是因为祭祀以祖祢为主,母亲对于自己服缌麻,但对于祖祢则没有服丧关系。

严陵方氏曰:「位尊则以事而废礼者为少,位卑则以事而废礼者为多,此重轻之别也。」

山隂陆氏曰:「大夫言鼎俎笾豆着陈设,虽备犹废;士不言小功,略士也。」

曾子问曰:“三年之丧,吊乎?”孔子曰:“三年之丧,练不羣立,不旅行。君子礼以饰情。三年之丧而吊哭,不亦虚乎?”郑氏曰:“不羣立,不旅行为,其苟语忘哀也。三年之丧而吊哭,为彼哀则不专于亲;为亲哀,则是妄吊也。”孔氏曰:“此一节论身有重服,不得吊人之事。君子礼以饰情,凡行吉凶之礼,必使内外相副,用外之物以饰内情。故衰以饰在内之情,冠冕文采以饰至敬之情,麤衰以饰哀痛之情。身在重服而吊他人,则非饰情,所以为虚。盖己有丧,吊彼而哭,哀彼则忘己本哀,是己服为虚也。若心存于己,哀忘彼而哭彼,是于吊为虚也。”

严陵方氏曰:羣与旅皆众也。传言兽三为羣,礼言五卒为旅,则旅众于羣。行者必于道路,而道路之人为众,故以旅言之。不羣立,不旅行,则以居丧宜与人辨故也。

曽子问曰:「大夫士有私丧可以除之矣,而有君服焉,其除之也如之何?」孔子曰:「有君丧服于身,不敢私服,又何除焉?于是乎有过时而弗除也。君之丧服除,而后殷祭礼也。」

郑氏曰:「孔子以重喻轻,私丧家之丧也。」《丧服四制》曰:「门外之治,义断恩。」君丧服除,而后殷祭,谓主人也。支子则否。

孔氏曰:此一节论臣有君亲之丧,当隆于君之事。身有君服,后遭亲丧,则不敢为亲制服也。成丧服为重,始除服为轻,末在亲重始之日,尚不获伸,况轻末之时而可行乎?故云「又何除焉」。殷祭,谓小大二祥变除之大祭。初为君服,不敢为亲私除;若君服除后,乃可为亲行二祥祭,以伸孝心。如今月除君服,明月可小祥,又明月大祥。若未有君服,己小祥;除君服后,但大祥而已。禘祫大祭,亦谓之殷祭。有殷事,则之君所。郑以为朔月、月半荐新之奠,各有所指,不嫌殷名同也。郑注:「主人」谓适子仕宦者,适子主祭祀,故待除君服行二祥祭。若支子仕宦,虽不得除私服,其家适子已行祥祭,则无复追祭也。

严陵方氏曰:「有君之丧,而不敢私服,则以义断恩故也。」

曽子问曰:「父母之丧弗除可乎?」孔子曰:「先王制礼过时弗举礼也。非弗能勿除也,患其过于制也。故君子过时不祭,礼也。」

郑氏曰:「曽子问父母之丧,弗除,以其有终身之忧。孔子言:『先王制礼,以为民。中过其时,则不成礼。』」

孔氏曰:「曽子谓适子除君服,乃有殷祭;庶子除君服,无复殷祭。则是其为父母服,一生不有除脱之事,于礼可乎?」孔子言:「先王制礼过则不追举非是不能除改正。患过于圣人之礼制也。」又引君子过时不举之事:「假令春夏祭,本为感春夏而祭,至秋非时故不补前祭。若适子仕者除君服,犹行殷祭,非为感时是孝子存亲伸孝心也。」

山隂陆氏曰:「宰予曰:『期可已矣。』性之厚薄不同,至如此。」

曽子问曰:「君薨,既殡而臣有父母之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归居于家,有殷事则之君所,朝夕否。」

郑氏曰:「居家者,因其哀后隆于父母,殷事朔月、月半荐新之奠也。」

孔氏曰:殷,大也。孔子荅云:「君殡既讫,君所无事;父母新丧,故归家治丧。若君丧有荐新大事,则臣适君所哭。君凡常朝夕,则不往哭。君唯在家为父母治丧。若臣有父母丧,既殡有君丧,则归君所。父母丧有殷事,则归平常。朝夕恒在君处。」

曰:「君既啓,而臣有父母之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归哭而反送君。」

郑氏曰:「言送君,则既葬而归也。归哭者,服君服而归,不敢私服也。」

孔氏曰:“上问既殡,今问既啓。孔子谓归哭父母而反,往送君葬,不待君虞祭,归家治父母丧。其君丧祔与卒哭,未知臣往君所与否。上文云:‘有君丧,服于身,不敢私服。’故郑知不私服也。若父母丧既啓,而有君丧,则往

译严陵方氏说:“地位尊贵的人,因为事务而废弃礼制的情况较少;地位卑微的人,因为事务而废弃礼制的情况较多,这就是轻重之别。”

山阴陆氏说:“大夫言鼎俎笾豆的陈列摆设,虽然完备,仍属于废弃(礼制);士不言小功,是略去士的(礼制)。”

曾子问道:“守三年之丧,可以去吊唁别人吗?”孔子说:“守三年之丧,不与众人站立,不与众人同行。君子用礼来修饰情感。守三年之丧却去吊唁哭泣,不也是虚伪吗?”郑氏说:“不与众人站立,不与众人同行,是因为随意交谈会忘记哀痛。守三年之丧却去吊唁哭泣,为别人哀痛就不专一于亲人;为亲人哀痛,那就是胡乱吊唁。”孔氏说:“这一节论述身有重丧,不得吊唁他人的事。君子用礼来修饰情感,凡行吉凶之礼,必使内外相符,用外在之物来修饰内在之情。所以用丧服来修饰内在之情,用冠冕文采来修饰至敬之情,用粗丧服来修饰哀痛之情。身有重丧而吊唁他人,就不是修饰情感,所以说是虚伪。大概自己已有丧事,吊唁别人而哭泣,哀痛别人就忘记了自己本来的哀痛,这是自己的丧服成了虚设。如果心存于自己,哀痛忘记别人却去哭别人,这是对于吊唁而言成了虚设。”

严陵方氏说:“群与旅都是众人的意思。传言野兽三只成群,礼言五卒为旅,那么旅比群更多。行走必定在道路上,而道路上的人众多,所以用旅来说。不与众人站立,不与众人同行,是因为居丧应当与人区别的缘故。”

曾子问道:“大夫、士有私人的丧事可以除服了,但又有君主的丧服在身,那除服该怎么办?”孔子说:“有君主的丧服在身,不敢私除服,又怎么能除服呢?于是就有超过期限而不除服的情况。君主的丧服除后,然后举行大祭,这是礼制。”

郑氏说:“孔子用重(君丧)来比喻轻(私丧),私丧是家中的丧事。”《丧服四制》说:“门外的治理,以义断绝恩情。”君主丧服除后,然后举行大祭,是指主人。支子则不是这样。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臣有君主和亲人的丧事,应当尊崇君主的事。身有君主的丧服,后遭亲人丧事,就不敢为亲人制服。成丧服为重,开始除服为轻,在亲人重丧开始之日,尚且不能伸展(孝心),何况在轻末之时而可行呢?所以说‘又怎么能除服’。大祭,是指小祥、大祥变除时的大祭。初为君主服丧,不敢为亲人私除;如果君主丧服除后,才可为亲人举行二祥祭,以伸展孝心。如本月除君主丧服,下月可小祥,再下月大祥。如果未有君主丧服,已小祥;除君主丧服后,只大祥而已。禘祫大祭,也叫做大祭。有大祭之事,就去君主所在之处。郑氏认为朔月、月半荐新之奠,各有所指,不嫌殷名相同。郑注:‘主人’指仕宦的嫡子,嫡子主祭祀,所以等待除君主丧服后行二祥祭。如果支子仕宦,虽不得除私服,其家嫡子已行祥祭,就没有再追祭了。”

严陵方氏说:“有君主的丧事,而不敢私除服,是因为以义断恩的缘故。”

曾子问道:“父母的丧事不除服可以吗?”孔子说:“先王制定礼制,超过期限不举行,这是礼制。不是不能不除服,是担心超过礼制的规定。所以君子超过期限不祭祀,这是礼制。”

郑氏说:“曾子问父母的丧事,不除服,是因为有终身之忧。孔子说:‘先王制定礼制,是为了百姓。中过其时,则不成礼。’”

孔氏说:“曾子认为嫡子除君主丧服,才有大祭;庶子除君主丧服,没有再大祭。那么他为父母服丧,一生没有除脱之事,于礼可以吗?”孔子说:“先王制定礼制,超过期限不追举,不是不能除服改正。是担心超过圣人的礼制。”又引君子超过期限不举之事:“假令春夏祭,本为感春夏而祭,至秋非时故不补前祭。如果嫡子仕者除君主丧服,犹行大祭,不是为感时,是孝子存亲伸孝心也。”

山阴陆氏说:“宰予说:‘一年就可以罢了。’性之厚薄不同,竟至于如此。”

曾子问道:“君主去世,已经殡殓,而臣有父母的丧事,该怎么办?”孔子说:“回家居住,有大祭之事就去君主所在之处,朝夕(哭临)不去。”

郑氏说:“居家者,因其哀后隆于父母,大祭是朔月、月半荐新之奠。”

孔氏说:“殷,大也。孔子回答说:‘君主殡殓既毕,君主所在无事;父母新丧,所以回家治丧。如果君主丧事有荐新大事,则臣去君主所在之处哭。君主凡常朝夕,则不往哭。君主唯在家为父母治丧。如果臣有父母丧,既殡有君主丧,则去君主所在之处。父母丧有大祭之事,则归平常。朝夕恒在君主处。’”

问道:“君主已经启殡,而臣有父母的丧事,该怎么办?”孔子说:“回家哭父母而返回送君主。”

郑氏说:“言送君主,则是既葬而归。回家哭者,服君主丧服而归,不敢私服。”

孔氏说:“上问既殡,今问既启。孔子谓归哭父母而反,往送君主葬,不待君主虞祭,归家治父母丧。其君主丧祔与卒哭,未知臣往君主所在与否。上文云:‘有君主丧,服于身,不敢私服。’故郑知不私服也。如果父母丧既启,而有君主丧,则往”

哭君所而反送父母。父母葬毕,而居君所。”

译在国君处哭泣后,返回送葬父母。父母安葬完毕后,再回到国君处居住。

曰:「君未殡,而臣有父母之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归殡,反于君所。有殷事,则归;朝夕否。」

  郑氏曰其哀杂主于君

孔氏曰:前问既殡、既啓,今问未殡。孔子荅曰:归殡父母讫,反君。所以殡君,朝夕恒在君所。家有殷事,则暂归君。未殡则君哀重,父母又丧亲,哀亦重。君亲哀相杂,君尊,故主于君。寻常恒在君所。卢氏曰:人君五日而殡,故可以归殡父母而往殡君也。若临君殡,则归哭父母而来殡君。殡君讫,乃归殡父母也。

大夫室老行事,士则子孙行事。大夫内子有殷事,亦之君所朝夕否?

郑氏曰:「大夫、士其在君所之时,则摄其事。内子,大夫适妻也。谓夫之君既殡,而有舅姑之丧者,妻为夫之君,如妇为舅姑服齐衰。」

孔氏曰:「大夫、士有殷事在君所及朝夕恒在君所之时,在家朝夕奠,有阙奠不可废。大夫尊,故遣室老摄事;士卑,则子孙摄行。此明大夫礼节,又明妇人进止。谓君既殡,而妇有舅姑之丧,大夫者,卿之緫号;内子者,卿之适妻。前问君薨,既殡有父母之丧,此明君既殡而妇有舅姑之丧,归居于家。君有殷事,非但夫往,妻亦往君所;若寻常朝夕,则不往。举此则君既啓及君未殡而有舅姑之丧,其礼悉同夫也。案僖二十四年《左传》云:『晋赵姬请以叔隗为内子而已下之,叔隗为赵衰妻,是大夫适妻也。』若对而言之,则卿妻曰内子,大夫妻曰命妇;若散而言之,则大夫是卿緫号,其妻亦緫名为内子。妻为夫之君服齐衰丧服文也。」

贱不诔贵,幼不诔长,礼也。唯天子称天以诔之,诸侯相诔,非礼也。

郑氏曰:「诔,累也。累,列生时行迹。诔之以作諡。諡,当由尊者成。天子称「天」,以其无尊焉。春秋公羊説以为:读诔、制諡于南郊,若云受之于天然。诸侯礼,当言諡于天子,天子乃使大史赐之諡。」

孔氏曰:「此一节论諡由尊者出之事。凡諡表其实行,若使幼贱者为之,则名扬在上之美,有乖实事故,贱不得累列贵者之行而为諡,幼不得累列长者之行而作諡。诸侯及大夫上有尊者作諡,天子则更无尊者,故《白虎通》云:『天子崩,大臣于南郊称天以諡之。』为人臣子,莫不欲褒大其君,掩恶扬善,故至南郊,明不得欺天,且示若有天命然也。平敌相诔,亦为不可,故诸侯相诔,非礼也。案《襄十三年》《左传》:楚子囊为其王作諡者,春秋乱世,不能如礼也。案《大史职》云:『小丧赐諡』,郑云:『小丧,卿大夫也。』卿大夫赐諡,明诸侯之丧亦然。」

曽子问曰:「君出疆,以三年之戒,以椑从君薨,其入如之何?」孔子曰:「共殡服,则子麻弁绖,防衰菲杖。入自阙升自西阶如小敛则子免而从柩,入自门升自阼阶君、大夫、士一节也。」

郑氏曰:戒犹备也。谓衣衾也。亲身棺曰椑,其余可死乃具也。曽子以其出有丧备,疑丧入必异也。共殡服,谓君已大敛,殡服谓布深衣苴绖散带,垂殡时主人所服,共之以待其来也。其余殡事亦皆具焉。子麻弁绖衰杖者,棺柩未安,不忍成服于外也。麻弁绖者,布弁而加环绖也。布弁如爵弁而用布,杖者为己病也。阙谓毁宗也。柩毁宗而入,升自西阶,异于生也。于此正棺而服殡服,既涂而成服,殷柩出毁宗,周柩入毁宗,礼相变也。如君己小敛,主人布深衣不括发者,行逺不可无饰也。入自门,升阼阶者,亲未在棺,使如生反也。

孔氏曰:此论诸侯在外死以丧归之事。诸侯或出疆朝防,其出时以三年丧备衣衾之属,并椑棺而从也。案《丧大记》云:大棺八寸,属六寸,椑四寸。天子椑内犹有水兕,诸公椑内犹有兕,诸侯以椑为亲身。孔子谓大敛之后,主人从柩而归,则其家豫共主人殡时所着服。于时主人在路未忍成服,则着布弁,谓吉布十五升,上加环绖也。防衰是齐衰,菲谓藨屦。士丧礼服杖同时,今服未成而杖,故郑云为己病也。柩入宫时,毁殡宫门西边墙,其处空阙,故谓之阙。郑恐是门阙,故云毁宗,毁此宗庙

译问:“国君尚未入殓,而臣子遭遇父母之丧,应当如何处理?”孔子说:“回去安葬父母,然后返回国君处。若有重大丧事,则回去;日常早晚的祭奠则不去。”

郑玄说:这是因为哀痛混杂,以国君为重。

孔颖达说:前面问的是已入殓、已启殡的情况,现在问的是未入殓的情况。孔子回答说:回去安葬父母完毕,再返回国君处。之所以要为国君守丧,是因为日常早晚都应在国君处。家中若有重大丧事,则暂时回去为国君守丧。未入殓时,国君的哀痛沉重,父母又是至亲,哀痛也重。国君与至亲的哀痛相混杂,国君尊贵,所以以国君为重。平常恒常在国君处。卢氏说:国君五日后入殓,所以可以回去安葬父母再去为国君入殓。如果赶上国君入殓,则回去哭祭父母再来为国君入殓。为国君入殓完毕,才回去安葬父母。

大夫由家臣主持事务,士则由子孙主持事务。大夫的正妻若有重大丧事,是否也去国君处?日常早晚的祭奠是否不去?

郑玄说:“大夫、士在国君处的时候,就代理处理事务。内子,是大夫的正妻。说的是丈夫的国君已入殓,而遭遇公婆之丧的情况,妻子为丈夫的国君服齐衰,就像儿媳为公婆服齐衰一样。”

孔颖达说:“大夫、士有重大丧事在国君处以及日常早晚恒常在国君处的时候,在家早晚祭奠,有缺漏的祭奠不可废弃。大夫尊贵,所以派遣家臣代理事务;士卑微,则由子孙代理执行。这说明大夫的礼节,又说明妇人的进退。说的是国君已入殓,而妇人遭遇公婆之丧,大夫者,是卿的总称;内子者,是卿的正妻。前面问的是国君去世,已入殓有父母之丧,这里说明国君已入殓而妇人遭遇公婆之丧,回家居住。国君有重大丧事,不只是丈夫去,妻子也去国君处;若是日常早晚,则不去。举此为例,则国君已启殡以及国君未入殓而有公婆之丧,其礼节都与丈夫相同。查考僖公二十四年《左传》说:‘晋赵姬请求让叔隗做正妻而自己降位,叔隗是赵衰的妻子,这就是大夫的正妻。’如果相对而言,则卿妻称为内子,大夫妻称为命妇;如果泛而言之,则大夫是卿的总称,其妻也总称为内子。妻子为丈夫的国君服齐衰,这是丧服文的规定。”

卑贱者不为尊贵者作诔,年幼者不为年长者作诔,这是礼制。只有天子称天来为尊者作诔,诸侯互相作诔,是不合礼的。

郑玄说:“诔,是累积的意思。累积,是列举生前的行迹。作诔是为了制定谥号。谥号,应当由尊者制定。天子称‘天’,因为他没有更尊贵的人。《春秋公羊传》认为:在南郊读诔、制定谥号,如同说是受之于天。诸侯的礼制,应当向天子请谥,天子才派太史赐予谥号。”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谥号由尊者制定的事情。凡是谥号要表彰其实际品行,如果让年幼卑贱的人制定,则宣扬在上的美德,违背实际,所以卑贱者不得累积列举尊贵者的品行来制定谥号,年幼者不得累积列举年长者的品行来制定谥号。诸侯及大夫上有尊者制定谥号,天子则没有更尊贵的人,所以《白虎通》说:‘天子去世,大臣在南郊称天来制定谥号。’作为臣子,无不想要褒扬光大其君主,掩盖恶行宣扬善行,所以到南郊,表明不敢欺骗上天,且显示如同天命一般。平辈互相作诔,也不可以,所以诸侯互相作诔,是不合礼的。查考《襄公十三年》《左传》:楚子囊为其王制定谥号,这是春秋乱世,不能遵循礼制。查考《大史职》说:‘小丧赐予谥号’,郑玄说:‘小丧,是卿大夫。’卿大夫赐予谥号,显然诸侯的丧事也是如此。”

曾子问:“国君出国境,带着三年的丧备,带着内棺跟随,国君去世,其灵柩回国时应当如何处理?”孔子说:“准备殡服,则儿子戴麻弁系绖带,穿齐衰,穿菲屦,拄杖。从阙门进入,从西阶登堂,如同小敛时则儿子免冠而从灵柩,从大门进入,从阼阶登堂,国君、大夫、士礼节相同。”

郑玄说:戒,是准备的意思。说的是衣衾等。贴身棺叫椑,其余的可以死后才准备。曾子因为出国时有丧备,怀疑丧事回国时必定不同。共殡服,是说国君已大敛,殡服是说布深衣、苴绖、散带,垂殡时主人所穿,准备这些以等待其归来。其余殡事也都具备。子戴麻弁绖带、穿衰、拄杖者,棺柩未安顿,不忍心在外面穿成完整的丧服。麻弁绖带者,是布弁而加环绖。布弁像爵弁而用布,拄杖是因为自己悲痛。阙,是说毁宗。灵柩从毁宗进入,从西阶登堂,不同于生前。在这里端正棺木而穿殡服,既涂饰棺木而成服,殷代灵柩出毁宗,周代灵柩入毁宗,礼制互相变化。如果国君已小敛,主人穿布深衣不括发者,因为路途遥远不可没有装饰。从大门进入,从阼阶登堂者,亲人未在棺中,使其如同生前返回。

孔颖达说:这论述诸侯在外去世以丧归国之事。诸侯或出国境朝见、会盟,其出国时带着三年丧备衣衾之类,并带着椑棺跟随。查考《丧大记》说:大棺八寸,属棺六寸,椑棺四寸。天子椑棺内还有水兕,诸公椑棺内还有兕,诸侯以椑棺为贴身棺。孔子说大敛之后,主人从灵柩而归,则其家预先准备主人殡时所穿的衣服。当时主人在路上不忍心穿成完整的丧服,则穿布弁,说是吉布十五升,上加环绖。防衰是齐衰,菲是说藨屦。士丧礼服杖同时,现在服未成而拄杖,所以郑玄说为自己悲痛。灵柩入宫时,毁殡宫门西边墙,其处空阙,所以叫阙。郑玄恐是门阙,所以说毁宗,毁此宗庙

之墙,从柩而入,升自西阶,如似賔客。于此时服殡服,菆涂既毕,乃成服也。《檀弓》云:毁宗躐行,是从内而出。此谓大敛后,如未大敛,当小敛以后,则子首不着麻弁,身不服防衰,唯首着免,身着布深衣而从柩。案《士丧礼》从死至成服,主人皆着布深衣。又《士丧礼》小敛,主人髺发,今着免,故郑云:在外逺行不可无饰也。上来从柩之仪,非但君死于道路亦然,诸侯与大夫、士一也。熊氏曰:《王制》云:绞紟衾冒,死而后制,此三年之戒,谓衣衾之裁。若其造作,死乃为之。

译灵柩的墙垣,随从灵柩进入,从西阶登堂,如同宾客一般。在这个时候穿着殡服,堆土涂饰完毕,才正式成服。《檀弓》说:“毁坏宗庙,越级而行,这是从内室出来。”这说的是大敛之后;如果还没有大敛,应当是在小敛之后,那么孝子头上不戴麻弁,身上不穿防衰,只在头上戴免,身穿布制深衣,随从灵柩。查考《士丧礼》,从送葬到成服,主人都穿着布制深衣。又《士丧礼》记载小敛时,主人梳理头发,现在却戴免,所以郑玄说:在外远行不可没有装饰。上述随从灵柩的礼仪,不仅是国君死在道路上如此,诸侯与大夫、士也是一样的。熊氏说:《王制》说:“绞、紟、衾、冒,死后才制作,这是三年的戒期,指的是衣衾的裁制。至于它们的缝制,死后才进行。”

山隂陆氏曰:服事也。言君薨,大敛而入,则内共殡事矣。言殡,则敛见;言敛,则殡不见。且言大敛于升自西阶不恊。子以麻为弁,变于吊服。盖弁绖三:麻弁绖为重,弁皮绖次之,爵弁绖又次之。入自阙,所谓观阙是也。宗庙在库门外,雉门内,故君出疆薨,入自阙。大敛于阼,殡于客位,故入自阙,升自西阶。

  礼记集説卷四十八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集説卷四十九    宋 卫湜 撰

曽子问曰:「君之丧既引,闻父母之丧如之何?」孔子曰:「遂,既封而归不俟子。」

郑氏曰:「遂,遂送君也。封,当为窆。子嗣君也。」

孔氏曰:「自此至而往,论君葬在路,遭父母丧,或父母葬,闻君丧之事。窆,下棺也。既引,是在途,故遂送君,不待子而先还。若葬封坟既毕,必在子还之后。」

庐陵胡氏曰:封坟即归,不在子还之后。郑意谓子亦当速反,而虞不俟封坟,故读封为窆。然长子归虞,余子封坟乃归也。封如字。

曽子问曰:「父母之丧既引及涂闻君薨,如之何?」孔子曰:「遂,既封,改服而往。」

郑氏曰:「封亦当为窆,改服,括发,徒跣,布深衣,扱上衽,不以私丧包至尊。」

孔氏曰:「礼,亲始死,笄纚小敛,始括发。今臣闻君丧,即括发者,寻常是吉,忽闻君丧,若着笄纚,则与吉同。以首不可无饰,故括发也。」《杂记》云:「非从柩与反哭,无免于恒。」故知葬时着免也。

曽子问曰:「宗子为士,庶子为大夫,其祭也如之何?」孔子曰:「以上牲祭于宗子之家,祝曰:『孝子某为介子某,荐其常事。』」

郑氏曰:「上牲,大夫少牢,贵禄重宗也。介副,也不言庶使,若可以祭然。」

孔氏曰:此一节论宗子祭用大夫牲之事。宗子是士,合用特牲。今庶子身为大夫,若祭祖祢,当用少牢之牲,就宗子之家而祭,用大夫之牲,是贵禄也。宗庙在宗子之家,是重宗也。此宗子谓小宗也。若大宗子为士,得有祖祢二庙也。若庶子是宗子亲弟,则与宗子同祖祢,得以上牲于宗子之家而祭祖祢也。但庶子为大夫,得祭曽祖庙,当▯曾祖庙于宗子之家,亦得以上牲宗子为祭。也若己是宗子从父庶子兄弟,父之适子,则于家自立祢庙,其祖及曽祖亦于宗子之家▯立之,亦以上牲宗子为祭。若己是宗子从祖庶兄弟,父祖之适,则立祖祢庙于己家,则亦▯立曽祖之庙于宗子之家,已亦供上牲宗子为祭。此大夫者,谓诸侯大夫,故少牢。下文云:宗子有罪居于他国,则是据诸侯也。宗子祭时祝辞云:「孝子某」,谓宗子也;「介子某」,谓庶子为大夫者,告神止称宗子,其时庶子身在祭位也。上云庶子为大夫,祝云「介子」者,庶子卑贱之称,介是副贰之义。介副则可祭,故郑云:「使若可以祭然。」

横渠张氏曰:「宗子为士,立二庙;支子为大夫,当立三庙。是曽祖之庙,为大夫立,不为宗子立矣。然不可二宗别统,故其庙亦立于宗子之家。所谓以上牲祭于宗子之家者也。祖考皆然。故《采苹》之序言:『大夫妻可以承先祖』。其诗曰:『于以奠之,宗室牖下。』宗子为士,庶子为大夫,以上牲祭于宗子之家。非惟为士,直为庶人亦然。」

严陵方氏曰:宗子为之正,庶子为助,故庶子谓之介子。《内则》谓众妇为介妇,亦此义。大夫之牲以少牢为上,故曰上牲。四时之祭,礼之常也,故曰常事。以其用介子之牲而祭,故言为介子。某以介子摄为祭主,故言使介子某荐。言荐之于彼,执言执之于此。凡祭皆执而荐之,此言荐,下言执,互相备尔。

若宗子有罪,居于他国,庶子为大夫,其祭也,祝曰:「孝子某,使介子某,执其常事。」

  郑氏曰此之谓宗子摄大夫

孔氏曰:「此一节,以曽子前问宗子为士,庶子为大夫,孔子荅毕,更为曽子广陈宗子有罪,出居他国,庶子在家祭礼丧服。」《小记》曰:「士不摄大夫,士摄大夫,唯宗子也。」摄主不配,不绥,不嘏,不举,不旅酬,不阳厌,见下

译山阴陆氏说:“服”是指服事。意思是君主去世,在大敛之后进入,那么内宫就共同办理殡事。提到殡,那么敛就可见;提到敛,那么殡就不可见。况且说大敛,与从西阶登堂不相协调。儿子用麻布做弁,改变了吊丧的服饰。大概弁绖有三种:麻弁绖最重,皮弁绖次之,爵弁绖又次之。从阙进入,所说的观阙就是这里。宗庙在库门外、雉门内,所以君主在国外去世,从阙进入。大敛在阼阶,殡在客位,所以从阙进入,从西阶登堂。

《礼记集说》卷四十八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集说》卷四十九 宋 卫湜 撰

曾子问:“君主的丧事已经牵引灵柩出发,这时听到父母去世的消息,该怎么办?”孔子说:“继续送葬君主,等到下棺安葬后就回家,不等待嗣君。”

郑氏说:“遂,是继续送葬君主。封,应当是‘窆’。子,指嗣君。”

孔氏说:“从这一节到‘而往’,论述的是君主葬事在途中,遭遇父母丧事,或者父母葬事,听到君主丧事的情况。窆,是下棺。既引,是在途中,所以继续送葬君主,不等待嗣君就先返回。如果安葬封坟完毕,一定在嗣君返回之后。”

庐陵胡氏说:“封坟后就回家,不在嗣君返回之后。郑玄的意思是嗣君也应当迅速返回,而虞祭不等待封坟,所以把‘封’读作‘窆’。然而长子回家举行虞祭,其他儿子封坟后才回家。‘封’按本字读。”

曾子问:“父母的丧事已经牵引灵柩出发,在路上听到君主去世的消息,该怎么办?”孔子说:“继续送葬父母,等到下棺安葬后,改变服饰前往。”

郑氏说:“封也应当是‘窆’。改服,是括发,赤脚,穿布深衣,撩起上衣下摆,不因为私人的丧事而包裹对至尊君主的哀悼。”

孔氏说:“礼制,亲人刚死,用笄和纚束发,小敛后才括发。现在臣子听到君主丧事,立即括发,是因为平常是吉服,忽然听到君主丧事,如果戴着笄纚,就和吉服相同。因为头部不可没有装饰,所以括发。”《杂记》说:“如果不是跟随灵柩或反哭,没有免除常服的。”所以知道安葬时戴着免。

曾子问:“宗子是士,庶子是大夫,他们的祭祀该怎么办?”孔子说:“用大夫的牺牲在宗子家中祭祀,祝辞说:‘孝子某为介子某,进献他的常规祭祀。’”

郑氏说:“上牲,是大夫的少牢,这是尊重俸禄和宗法。介,是副贰,不说庶子,使得好像可以祭祀一样。”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宗子祭祀使用大夫牺牲的事情。宗子是士,应当使用特牲。现在庶子身为大夫,如果祭祀祖祢,应当使用少牢的牺牲,在宗子家中祭祀,使用大夫的牺牲,这是尊重俸禄。宗庙在宗子家中,这是重视宗法。这里的宗子是指小宗。如果大宗子是士,可以拥有祖祢两座庙。如果庶子是宗子的亲弟弟,那么与宗子同祖祢,可以在宗子家中用大夫的牺牲祭祀祖祢。但庶子是大夫,可以祭祀曾祖庙,应当在宗子家中设立曾祖庙,也可以用大夫的牺牲由宗子主祭。如果自己是宗子从父庶子兄弟,父亲的嫡子,那么在家中自立祢庙,其祖及曾祖也在宗子家中设立,也用大夫的牺牲由宗子主祭。如果自己是宗子从祖庶兄弟,父祖的嫡子,那么在家中自立祖祢庙,也在宗子家中设立曾祖庙,自己也供给大夫的牺牲由宗子主祭。这里的大夫,是指诸侯大夫,所以用少牢。下文说:宗子有罪居住在他国,那么这是依据诸侯的情况。宗子祭祀时祝辞说:‘孝子某’,是指宗子;‘介子某’,是指庶子为大夫者,告神只称宗子,当时庶子身在祭位。上文说庶子为大夫,祝辞说‘介子’,庶子是卑贱的称呼,介是副贰的意思。介副可以祭祀,所以郑玄说:‘使得好像可以祭祀一样。’”

横渠张氏说:“宗子是士,立两座庙;支子是大夫,应当立三座庙。这是曾祖的庙,为大夫设立,不为宗子设立。然而不可有两个宗别统,所以其庙也立在宗子家中。这就是所谓用大夫的牺牲在宗子家中祭祀。祖考都是这样。所以《采苹》的序言说:‘大夫妻可以承先祖’。其诗说:‘于以奠之,宗室牖下。’宗子是士,庶子是大夫,用大夫的牺牲在宗子家中祭祀。不仅是士,即使是庶人也是这样。”

严陵方氏说:“宗子作为正主,庶子作为辅助,所以庶子称为介子。《内则》称众妇为介妇,也是这个意思。大夫的牺牲以少牢为上,所以叫上牲。四季的祭祀,是礼的常规,所以叫常事。因为用介子的牺牲祭祀,所以说为介子。某以介子摄为主祭,所以说使介子某进献。说荐之于彼,执之于此。凡祭祀都执而荐之,这里说荐,下面说执,互相补充。”

如果宗子有罪,居住在他国,庶子是大夫,他的祭祀,祝辞说:“孝子某,使介子某,执掌他的常规祭祀。”

郑氏说:这叫做宗子摄行大夫之礼。

孔氏说:“这一节,因为曾子前问宗子是士,庶子是大夫,孔子回答完毕,又为曾子广陈宗子有罪,出居他国,庶子在家祭祀丧服之事。”《小记》说:“士不摄行大夫之礼,士摄行大夫之礼,只有宗子可以。”摄主不配享,不绥祭,不嘏祭,不举祭,不旅酬,不阳厌,见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