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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礼记集说一百一十七

礼记集説卷一百五十九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2613–2628 段

故相厉以礼则外不相侵;礼以敬为心,故相厉以礼则内不相陵。也不相侵陵,则兵不用,各欲正己而已,又安用战?」

译所以用礼来互相督促,外在就不会互相侵犯;礼以恭敬为根本,所以用礼来互相督促,内在就不会互相欺压。内外都不互相侵犯欺压,那么兵器就不会使用,各自只想端正自己罢了,又哪里需要战争呢?

以圭璋聘,重礼也。已聘而还圭璋,此轻财而重礼之义也。诸侯相厉以轻财重礼,则民作让矣。

郑氏曰:「圭璋用之,还之,皆为重礼。礼必亲之,不可以已之有,遥复之也。财,谓璧琮飨币也。受之为轻,财者,财可遥复,重贿反币是也。」

孔氏曰:此一经明既聘还圭璋,轻财重礼,教民廉让之意。玉以比徳,故以圭璋而聘。賔将归时,致此圭璋付与聘使而还其聘君也。凡行聘礼之后,飨君用璧,飨夫人用琮,加于束帛。还圭璋之玉,是重其礼;留其璧琮之财,是轻其财。重者难以报复,故用本物还之;轻者易可酬偿,故更以他物赠之。此是轻财重礼之义。诸侯相厉以此,则上行下效,而民皆作其廉让矣。郑注「礼必亲之」,言若亲往彼国,则可以己国所有执往行礼也。既不亲往,则不以所有寳玉遥复偿他国所来圭璋,故还之也。璧琮是财轻,故可遥复之。蓝田吕氏曰:聘礼执行人圭璋以致命,天下之寳无尚于玉。君子以玉比徳焉。言重我聘礼如玉之重,且以达其君之信也。聘君以圭,聘夫人以璋。半圭曰璋,取法于隂阳之义也。其圭璋典瑞所谓瑑圭璋璧琮以覜聘者也。还圭璋而不还璧琮,飨币者,聘以致命,飨以致献,重命而轻献,所谓轻财而重礼也。

严陵方氏曰:「以仪礼考之,有聘必有飨。聘君则以圭,聘夫人则以璋;飨君则以璧,飨夫人则以琮。聘先于飨,其礼为尊,尊之故,圭璋特而达;飨因于聘,其礼为亲,亲之故,璧琮有所加焉。圭璋固有缫,然特借玉以为礼而已,异乎璧琮之加于束帛以为财也。故后言圭璋特达,以此。」

庐陵胡氏曰:「若诸侯朝天子,则虽圭璋亦受之而不归。小行人飨天子用圭,飨后用璋,是也。」

主国待客,出入三积,饩客于舍,五牢之具陈于内,米三十车,禾三十车,刍薪倍禾,皆陈于外,乗禽日五,防羣介皆有饩,牢壹食,再飨燕,与时赐无数,所以厚重礼也。古之用财者,不能均如此,然而用财如此其厚者,言尽之于礼也。尽之于礼,则内君臣不相陵,而外不相侵,故天子制之,而诸侯务焉尔。

郑氏曰:「厚重,礼厚,此聘礼也不能均,如此言无则从其实也。言尽之于礼,欲令富者不得过也。」

孔氏曰:此一经明待賔之厚,所以尊重聘礼,并行礼让,则君臣内外不相侵陵,所以诸侯务焉。上公之臣出入三积,故司仪云:「遂行如入之积。」若侯伯以下之臣,则不致积,故司仪云:「诸公之臣相为国客则三积。」注云:「侯伯之臣不致积也。」案聘礼致客有饔有饩,今直云饩客者,略言之。于舍,谓于賔馆;五牢之具,谓饪一牢在賔馆西阶也,腥二牢在賔馆东阶也,饩二牢在賔馆门内之西,是皆陈于内也。案聘礼米三十车设于门东,东陈;禾三十车设于门西,西陈;薪刍倍禾。郑注云:「薪从米,刍从禾。」乗禽谓乗行羣匹之禽,鴈鹜之属。聘卿则每日致五防也,羣介皆有饩牢者。郑注掌客云:「爵卿也,则飱二牢,饔饩五牢;爵大夫也,则飧大牢,饔饩三牢;爵士也,则飧少牢,饔饩大牢也。」壹食再飨,燕与时赐无数者,此谓聘卿也。一为之设食,再为之设飨,其欢燕与当时之赐无常数也。古之用财不能均平,常厚言厚,则从其丰;无则从其实。古之用财既有隆杀,而相聘之事费用如此丰厚者,言丰财以行礼,尽礼而用财。虽有其财,唯尽极于礼,不可礼外过用其财也。若用财能以礼自制,不得过,则于国内上下和睦,君臣不相陵,四邻归懐,外不相侵也。故天子制此聘礼,诸侯务而行焉。

蓝田吕氏曰:「上公五积,卿下其君二等,则三积也。三积皆有牢礼、米禾、刍薪也。致积之礼,唯诸公之臣有之,故《聘礼》不载也。积者,致重礼于其出入也;饔饩者,致重礼于其舍馆也。乗禽二羞,俶献,将其勤也;飨、食、燕,尽其欢也。皆所谓厚重礼也。古者制国,用量入以为出。至于国新杀礼,凶荒杀礼,故有祈以币更賔,以特牲者,则用财于賔客,不皆如此之厚也。然礼存

译用圭和璋作为聘礼,是重视礼仪的表现。完成聘问后归还圭璋,这体现了轻视财物而重视礼仪的意义。诸侯互相勉励以轻视财物、重视礼仪,那么百姓就会兴起谦让的风气。

郑玄说:“圭璋在使用时和归还时,都体现了对礼仪的重视。礼仪必须亲自参与,不能因为自己拥有宝物,就远远地用来抵偿对方。所谓财物,是指璧、琮以及宴享用的币帛。接受这些财物被视为轻,因为财物可以远远地抵偿,重视贿赂而返还币帛就是这种情况。”

孔颖达说:“这一经文明确说明了完成聘问后归还圭璋,轻视财物而重视礼仪,教导百姓廉洁谦让的意义。玉用来比喻德行,所以用圭璋作为聘礼。宾客将要回国时,将圭璋交给聘使,归还给派遣他的国君。凡是举行聘礼之后,宴享国君用璧,宴享夫人用琮,都附加在束帛之上。归还圭璋这种玉,是重视礼仪;留下璧琮这种财物,是轻视财物。重视的东西难以用其他东西抵偿,所以用原物归还;轻视的东西容易酬谢,所以另外赠送其他物品。这就是轻视财物而重视礼仪的意义。诸侯以此互相勉励,那么上行下效,百姓都会兴起廉洁谦让的风气。郑玄注‘礼仪必须亲自参与’,是说如果亲自前往那个国家,就可以拿着自己国家所有的东西去行礼。既然没有亲自前往,就不用自己所有的宝玉远远地抵偿对方送来的圭璋,所以要归还。璧琮属于较轻的财物,所以可以远远地抵偿。”

蓝田吕氏说:“聘礼执行人手持圭璋来传达使命,天下的宝物没有比玉更尊贵的。君子用玉来比喻德行。意思是说重视我的聘礼如同玉一样贵重,并且用来传达国君的诚信。聘问国君用圭,聘问夫人用璋。圭的一半称为璋,取法于阴阳的意义。这些圭璋就是《周礼·典瑞》中所说的‘刻有花纹的圭、璋、璧、琮,用于探问和聘问’。归还圭璋而不归还璧琮和宴享用的币帛,是因为聘问用来传达使命,宴享用来进献礼物,重视使命而轻视礼物,这就是所谓的轻视财物而重视礼仪。”

严陵方氏说:“根据《仪礼》考察,有聘问就一定有宴享。聘问国君用圭,聘问夫人用璋;宴享国君用璧,宴享夫人用琮。聘问在宴享之前,其礼仪更为尊贵,因为尊贵,所以圭璋单独进献而直达;宴享跟随聘问,其礼仪较为亲近,因为亲近,所以璧琮附加在其他物品上。圭璋本来有缫(玉饰),但只是借玉来行礼罢了,不同于璧琮附加在束帛上作为财物。所以说后面提到圭璋单独进献,就是这个原因。”

庐陵胡氏说:“如果是诸侯朝见天子,那么即使是圭璋也接受而不归还。《周礼·小行人》记载,宴享天子用圭,宴享后用璋,就是这种情况。”

主国接待宾客,出入时提供三次积礼,在馆舍中供给宾客熟食,五牢的器具陈列在馆舍内,米三十车,禾三十车,草料和木柴加倍于禾的数量,都陈列在馆舍外,每天提供五种禽鸟,群介都有熟食供给,一次正式进食,两次宴享和燕饮,以及随时的赏赐没有定数,这些都是为了厚重礼仪。古人使用财物,不能像这样平均,然而使用财物如此丰厚,是说在礼仪上尽力做到极致。在礼仪上尽力做到极致,那么在国内君臣之间不互相侵凌,在国外不互相侵犯,所以天子制定这种制度,而诸侯致力于实行它。

郑玄说:“厚重,指礼仪厚重,这种聘礼不能平均,这样说是指没有规定就按照实际情况。说在礼仪上尽力做到极致,是想让富有的人不超过限度。”

孔颖达说:“这一经文明确说明了接待宾客的丰厚,是为了尊重聘礼,并行礼让,使得君臣内外不互相侵凌,所以诸侯致力于实行。上公的臣子出入有三次积礼,所以《司仪》说:‘出行时的积礼如同入境时一样。’如果是侯伯以下的臣子,则不提供积礼,所以《司仪》说:‘诸公的臣子作为他国的宾客则有三次积礼。’注解说:‘侯伯的臣子不提供积礼。’考察聘礼,接待宾客有熟食和生食,这里只说供给熟食,是简略的说法。于舍,指在宾客的馆舍;五牢的器具,指熟食一牢在宾客馆舍的西阶,生肉二牢在宾客馆舍的东阶,活牲二牢在宾客馆舍门内的西侧,这些都陈列在馆舍内。考察聘礼,米三十车设置在门东,向东陈列;禾三十车设置在门西,向西陈列;草料和木柴加倍于禾。郑玄注说:‘草料跟随米,木柴跟随禾。’乘禽指成群结队行走的禽鸟,如雁、鸭之类。聘问的卿则每天提供五种禽鸟,群介都有熟食和牢礼。郑玄注《掌客》说:‘爵位为卿的,则提供两次熟食,五次熟食和生食;爵位为大夫的,则提供一次大牢熟食,三次熟食和生食;爵位为士的,则提供一次少牢熟食,一次大牢熟食和生食。’一次正式进食,两次宴享,燕饮和随时的赏赐没有定数,这是指聘问的卿。为他设置一次正式进食,两次宴享,其欢宴和当时的赏赐没有固定的数量。古人使用财物不能平均,通常说丰厚,就按照丰盛的来;没有规定就按照实际情况。古人使用财物既有隆杀之分,而聘问之事费用如此丰厚,是说用丰盛的财物来行礼,尽力于礼仪而使用财物。虽然有财物,只在礼仪上尽力,不可在礼仪之外过度使用财物。如果使用财物能以礼仪自我约束,不超过限度,那么在国内上下和睦,君臣不互相侵凌,四邻归附,国外不互相侵犯。所以天子制定这种聘礼,诸侯致力于实行。”

蓝田吕氏说:“上公五次积礼,卿比国君低两等,就是三次积礼。三次积礼都有牢礼、米禾、草料和木柴。致积的礼仪,只有诸公的臣子才有,所以《聘礼》没有记载。积,是在出入时致送厚重的礼仪;熟食和生食,是在馆舍中致送厚重的礼仪。五种禽鸟和两种羞(副食),是初次进献,将他们的辛劳;宴享、进食、燕饮,是尽他们的欢乐。这些都是所谓的厚重礼仪。古人治理国家,根据收入来确定支出。至于国家新立或遭遇凶荒时削减礼仪,所以有用币帛代替宾客,用特牲代替的情况,那么用于宾客的财物,并不都像这样丰厚。然而礼仪存在

其数者,将使富而奢汰者不敢过制,而俭啬者不敢不尽也。不敢过,不敢不尽,则尽之于礼。此天子所以养诸侯,使内外不相侵陵之道也。」

译那些礼制规定,是要让富裕而奢侈的人不敢超越制度,让节俭吝啬的人不敢不尽礼。不敢超越,不敢不尽,就是完全依照礼制行事。这就是天子用来安抚诸侯,使朝廷内外互不侵犯欺凌的方法。

严陵方氏曰:「主国,谓主君之国也。出入,谓从来讫去也。积,若委积之积。羣介皆有饩牢,则无饪腥矣。以杀于使臣故也。燕盛于飨,飨盛于食。于食则一,于飨则再。于燕则与时赐无数。尽之于礼,则人各守其分。故内君臣不相陵,外不相侵也。」

山隂陆氏曰:「据《周官》侯伯七十双,今曰日五防,虽曰诸侯大夫不应如是之悬也。盖日五双,旬而稍所致之禽也。据《聘礼》旬而稍乗禽,日如其饔饩之数,羣介皆有饩,牢壹食再飨,侯伯再食再飨,子男一食一飨。则上公之使食视子男,飨视侯伯,其米二十车,禾三十车,仿此。据侯米三十车,禾四十车,子男米二十车,禾三十车,燕与时赐无数。《聘礼》谓之俶献,献言礼,赐言义,不言禽羞,从时赐也。故曰禽羞俶献。」

石林叶氏曰:「饩牢,天产,阳物也,故陈于内;米禾刍薪,地产,隂物也,故陈于外。飨,所以训恭俭也,故至于再;燕与「时赐」,以示慈恵也,故无数。聘礼虽具,如此而财有所不及,则不必备;然而苟有其财,亦未尝不尽于礼。此先王所以养诸侯而兵不用也。」

聘射之礼,至大礼也。质明而始行事,日几中而后礼成。非强有力者弗能行也,故强有力者将以行礼也。酒清,人渴而不敢饮也;肉干,人饥而不敢食也。日莫,人倦,齐庄正齐而不敢解惰,以成礼节,以正君臣,以亲父子,以和长幼。此众人之所难,而君子行之,故谓之有行。有行之谓有义,有义之谓勇敢。故所贵于勇敢者,贵其能以立义也;所贵于立义者,贵其有行也;所贵于有行者,贵其行礼也。故所贵于勇敢者,贵其敢行礼义也。故勇敢强有力者,天下无事则用之于礼义,天下有事则用之于战胜。用之于战胜则无敌,用之于礼义则顺治。外无敌,内顺治,此之谓盛徳。故圣王之贵勇敢强有力如此也。勇敢强有力而不用之于礼义、战胜,而用之于争鬭,则谓之乱人。刑罚行于国,所诛者乱人也。如此则民顺治而国安也。

孔氏曰:前经説聘礼既毕,此一节又申明行聘之时礼仪既大,日晚始罢,故记者引「唯勇敢之人能成礼事」,故于此明之。此是聘义,兼明射者,以强有力之人,非但聘而行礼,又能射为武事,故总明之。聘射至大之礼,非如冠昬暂时即毕也。几近也,日近中而后礼成,非强有力弗能行也。酒清人渴而不敢饮,谓射礼也。欲射之时,先行燕礼,唯以礼献酬,不敢恣意醉饱。若行聘礼,但酌醴礼賔,无酒肴之事故,知此唯据射也。日莫晚,人斯懈倦,犹齐庄而自整齐,不敢懈怠,以成就礼之节制。此亦谓射礼,故下即云:「以正君臣,以亲父子,以和长幼也。」以正君臣,谓賔射前行燕礼也;以亲父子、和长幼,谓乡射前行乡饮酒之礼也。以上之事,众人所难,君子之人特能行之,故谓有行。身能有行,则事得其宜,故云「有行之谓有义」。有义则有果断,故云「有义之谓勇」。取此总覆説聘之与射也。勇敢,射之所须;强有力,聘之所须。天下无事,谓兵革休息,故用之于聘射之礼。义有事,谓军旅数起,故用于战鬭必得胜也。

蓝田吕氏曰:节文之多,唯聘射之礼为然,故曰至大礼也。质明行事,至于日几中而礼成,酒清肉干而不敢饮食,非心夷气平、强有力而不惮烦则不能也,非齐庄中正、知所尊敬而不敢懈则不能也。君臣父子、长防之义,皆形见于节文之中,人之所难,我之所安;人之所懈,我之所敬。故能行之者君子也。君子之自养也,养其强力勇敢之气,一用之于礼义战胜,则徳行立矣。其养人也,养其强力勇敢之气,一用之于礼义战胜,而教化行矣。此所以外无敌、内顺治,国之所以安也。射礼,诸侯之射必先行燕礼;卿大夫士之射必先行乡饮酒之礼。其未射也,先行献酬之节,极于繁缛,故有酒清肉干而不敢饮食者也。若聘礼,则受聘、受飨、请觌,然后酌醴,礼賔无酒清肉干之事。特以节文之繁与射礼等,皆至日几中而礼成,故射礼兼言之也。

长乐陈

译严陵方氏说:“主国,指接待使臣的国君所在的国家。出入,指从到来直到离去。积,如同委积的积。群介都有饩牢,就没有熟肉和生肉的区别了。因为对使臣的杀牲规格更高。燕礼比飨礼丰盛,飨礼比食礼丰盛。在食礼中只用一次,在飨礼中用两次。在燕礼中则随时间赐予,没有定数。在礼节上做到极致,那么人们各自坚守本分。所以内部君臣不相侵犯,外部不相侵扰。”

山阴陆氏说:“根据《周官》记载,侯伯的聘礼用七十双,现在说每天五双,虽然诸侯大夫的规格不应相差如此悬殊。大概每天五双,是每旬稍微送去的禽类。根据《聘礼》,每旬稍微送禽,每天按照饔饩的数量,群介都有饩,牢一次食两次飨,侯伯两次食两次飨,子男一次食一次飨。那么上公的使臣食礼参照子男,飨礼参照侯伯,米二十车,禾三十车,以此类推。根据侯伯米三十车,禾四十车,子男米二十车,禾三十车,燕礼和随时间赐予没有定数。《聘礼》称之为俶献,献讲礼,赐讲义,不讲禽羞,是随时间赐予。所以说禽羞俶献。”

石林叶氏说:“饩牢,是天产,属阳物,所以陈列在内;米禾刍薪,是地产,属阴物,所以陈列在外。飨礼,是用来教导恭敬节俭的,所以进行两次;燕礼和‘时赐’,是用来显示慈爱的,所以没有定数。聘礼虽然完备,如果财力有所不及,就不必齐备;然而如果有财力,也没有不尽礼的。这是先王用来安抚诸侯而不使用武力的原因。”

聘射之礼,是最重大的礼节。天刚亮就开始行事,太阳将近中午时礼节才完成。不是强健有力的人不能实行,所以强健有力的人将用来行礼。酒清澈,人渴了也不敢喝;肉干,人饿了也不敢吃。太阳落山,人疲倦了,依然庄重严肃、整齐端庄而不敢懈怠,以完成礼节,以端正君臣关系,以亲近父子关系,以和睦长幼关系。这是众人难以做到的,而君子能做到,所以称为有德行。有德行称为有义,有义称为勇敢。所以所珍贵的勇敢,是珍贵其能确立义;所珍贵的确立义,是珍贵其有德行;所珍贵的有德行,是珍贵其行礼。所以所珍贵的勇敢,是珍贵其敢于行礼义。所以勇敢强健有力的人,天下太平时用来行礼义,天下有事时用来战胜。用来战胜就无敌,用来行礼义就顺治。外部无敌,内部顺治,这就叫盛德。所以圣王如此珍视勇敢强健有力。勇敢强健有力而不用于礼义、战胜,却用于争斗,就称为乱人。刑罚在国家施行,所诛杀的是乱人。这样百姓就顺治而国家安定了。

孔氏说:前文说聘礼结束后,这一节又申明行聘时礼仪既大,天晚才结束,所以记录者引用“只有勇敢的人能完成礼事”,在这里阐明。这是聘义,兼明射礼,因为强健有力的人,不仅行聘礼,还能射为武事,所以总括阐明。聘射是最大的礼节,不像冠礼、婚礼暂时就结束。几近,太阳将近中午时礼节才完成,不是强健有力的人不能实行。酒清澈人渴了不敢喝,指射礼。将要射的时候,先行燕礼,只以礼献酬,不敢恣意醉饱。如果行聘礼,只酌醴礼宾,没有酒肴的事,所以知道这里只指射礼。太阳落山,人松懈疲倦,依然庄重而自整齐,不敢懈怠,以成就礼的节制。这也指射礼,所以下面就说:“以端正君臣,以亲近父子,以和睦长幼。”以端正君臣,指宾射前行燕礼;以亲近父子、和睦长幼,指乡射前行乡饮酒之礼。以上的事,众人难以做到,君子特别能做到,所以称为有德行。身能有德行,那么事得其宜,所以说“有德行称为有义”。有义就有果断,所以说“有义称为勇”。取此总括说明聘与射。勇敢,是射所需要的;强健有力,是聘所需要的。天下太平,指兵革休息,所以用于聘射之礼。义有事,指军旅数起,所以用于战斗必得胜。

蓝田吕氏说:礼节繁多,只有聘射之礼如此,所以说是至大礼。天刚亮行事,直到太阳将近中午时礼节才完成,酒清澈肉干而不敢饮食,不是心平气和、强健有力而不怕烦琐就不能做到,不是庄重严肃、知道尊敬而不敢懈怠就不能做到。君臣父子、长幼之义,都体现在礼节之中,众人难以做到,我安然做到;众人懈怠,我恭敬。所以能做到的君子。君子自我修养,修养其强力勇敢之气,一用于礼义战胜,德行就确立了。他修养别人,修养其强力勇敢之气,一用于礼义战胜,教化就实行了。所以外部无敌、内部顺治,国家所以安定。射礼,诸侯的射礼必先行燕礼;卿大夫士的射礼必先行乡饮酒之礼。未射之前,先行献酬之节,极尽繁缛,所以有酒清澈肉干而不敢饮食。如果聘礼,则受聘、受飨、请觌,然后酌醴,礼宾没有酒清澈肉干的事。只因节文之繁与射礼等,都到太阳将近中午时礼节才完成,所以射礼兼言。

长乐陈

氏曰:「聘之为礼,养诸侯而兵不用;射之为礼,亦养诸侯而兵不用。是皆至大之礼,非强有力者不能行之。齐以言其心,庄以言其容,正齐以言其仪。言养诸侯而兵不用,又曰:『天下有事,用之于战胜,何也?』盖先王之礼可以常安,而不能使安之;必常可以杜乱,而不能使乱之必杜。则礼义在我,而兵战在天。在我者不可不修,在天者顺之而已。故用之于兵战,亦至于无敌也。」

译氏说:“聘问作为一种礼仪,是用来赡养诸侯而无需动用武力;射礼作为一种礼仪,也是用来赡养诸侯而无需动用武力。这些都是极其重大的礼仪,不是强有力的人无法推行。‘齐’用来表达内心的诚敬,‘庄’用来表达仪态的端庄,‘正齐’用来表达举止的规范。既然说赡养诸侯而无需动用武力,却又说:‘天下发生战事时,却用它来取得战争胜利,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先王的礼仪可以带来长久的安定,但不能保证安定必然实现;必然可以杜绝动乱,但不能保证动乱必然被杜绝。那么,礼义在于自身修养,而战争胜负在于天命。在于自身修养的不可不致力修持,在于天命的只需顺应罢了。所以将礼义运用于战争,也能达到无敌的地步。”

严陵方氏曰:「此聘礼兼言射者,賔聘亦有射,故因而明之。且賔有賔之射,则聘有聘之射,明矣。自质明始行事而下,以言聘之难行也。自酒清人渴而下,以言射之难行也。酒以久故清,肉以久故干。扬子言:「日昃不食肉,射又至于日莫者,以先行礼而后射故也。」一有一亡,为有众人之所难,而君子行之,故谓之有行。义理礼之文也,而无文不行,故有行之谓有义。勇敢言其发于内者,强有力言其形于外者。两相交为战,我克彼为胜。战胜则因与彼敌,故曰外无敌。礼义则本乎我治,故曰内顺也。战胜合天下之公义,故用之于礼义,则足以顺治。争鬭由一时之私忿,故诛之以刑罚,而谓之乱也。」

山隂陆氏曰:礼成,犹言反馈。乐成,乐于是成焉尔,非讫于斯也。郑氏谓礼毕,非是。齐内也,庄外也。正内也,齐外也。有义之谓勇敢。孔子曰:见义不为,无勇也。新安朱氏曰:案疏云,此虽总结聘射,然自酒清肉干,日莫成礼,父子长幼之语,似据射乡而言。恐射乡之义,失次在此,或相因而言欤。

石林叶氏曰:「古之所谓勇敢而强者,勇于义而已。唯其勇于义,故能行礼。能行礼,则习其俯仰而行列得正焉,习其进退而坐作得齐焉。故施之于战胜,则无敌者此也。所谓盛徳者,以其备具而已。犹礼器谓『大备盛徳』是也。」

子贡问于孔子曰:「敢问君子贵玉而贱防者何也?为玉之寡而防之多与?」孔子曰:「非为防之多故贱之也,玉之寡故贵之也。夫昔者君子比徳于玉焉:温润而泽,仁也;缜密以栗,知也;廉而不刿,义也;垂之如队,礼也;叩之其声清越以长,其终诎然,乐也;瑕不揜瑜,瑜不揜瑕,忠也;孚尹旁达,信也;气如白虹,天也;精神见于山川,地也;圭璋特达,徳也;天下莫不贵者,道也。」《诗》云:「言念君子,温其如玉。」故君子贵之也。

郑氏曰:防石似玉,或作珉也。色柔温润,似仁也。缜致也,栗坚貌。刿伤也,义者不苟伤人也。垂之如队,礼也。礼尚谦卑也。乐作则有声,止则无也。越犹扬也,诎絶止貌也。《乐记》曰:止如槀木,瑕玉之病也。瑜其中闲美者,玉之性善恶不相掩,似忠也。孚读为浮,尹读如竹箭之筠。浮筠谓玉采色也。采色旁达不相隠翳,似信也。虹,天气也。精神亦谓精气也。山川地所以通气也。特达谓以朝聘也。璧琮则有币,唯有徳者无所不逹,不有须而成也。道者,人无不由之。言念君子,言我也。贵玉者,以其似君子也。

孔氏曰:「以聘用玉,因论玉有诸徳,而结成聘义之篇与疑辞也。」孔子言贵玉,由其徳,徳非以少也。玉色温和而润泽,故似仁;玉体密致而坚刚,似知;廉棱也,玉体虽有廉棱而不伤割于物,故似义;垂之而下坠,似礼;以物叩击,其声清泠发越以长逺,其击之终,音声则诎然而止,不如钟声击罢犹有余音也,故似乐。玉在山川之中,精气彻见于外,与地同也。圭璋特得,通达不加余币,同人之有徳,不假他物而成也。天下贵之,与道相似,故云道也。引《诗》「秦风·小戎」之篇,美秦襄公之诗,证玉以比徳也。

蓝田吕氏曰:因聘礼用玉,故以子贡问玉一章附于聘义之末。君子不贵难得之货,故玉之贵,非以寡;防之贱,非以多也。玉者,山川至精之所融结,其徳之美,有似乎君子,故君子服之,用之所以比徳而贵之也。防石之似玉者也,似是而非,君子贱之,如紫之于朱,莠之于苗,乡原之于徳也。玉气粹精之所发,则温润而泽,如君子之仁,温厚深淳之气形诸外也。玉理密致而坚实,如君子之知,密而不疏,则中理坚而不解,则可久也。金之有廉,虽利也,用之则伤;玉之有廉,虽不利也,用之则不能伤,如君子之义,其威虽若不可犯,卒归于爱人而已。玉之体重,垂之则如坠而欲下,如君子之好礼,以谦恭下人为事,故曰礼也。凡声滞浊而韵短者,石也;清越而韵长者,玉也;始洪而终杀者,金也;始终若一者,玉也。此玉之声所

译严陵方氏说:“这里在聘礼中兼论射箭,是因为宾客聘问时也有射礼,所以借此加以阐明。况且宾客有宾客的射礼,那么聘问就有聘问的射礼,这是很明显的。从‘天刚亮就开始行事’以下,是说明聘礼难以实行;从‘酒清人渴’以下,是说明射礼难以实行。酒因为存放久了所以清澈,肉因为存放久了所以干硬。扬雄说:‘太阳偏西还不吃肉,射箭又直到太阳落山,这是因为先举行聘礼而后射箭的缘故。’有的有,有的没有,是因为有众人所难以做到的事,而君子却去实行,所以称之为‘有行’。义是礼的条理,没有条理就无法实行,所以能实行的就叫做有义。勇敢说的是发自内在的品质,强有力说的是表现于外在的形态。两者相互交锋称为战,我方战胜对方称为胜。战胜就会因此与对方敌对,所以说‘外无敌’。礼义则根本在于我自身的治理,所以说‘内顺’。战胜符合天下的公义,所以把它用于礼义,就足以使社会顺治。争斗源于一时的私愤,所以用刑罚来诛杀,这就称为乱。”

山阴陆氏说:“礼成,是说礼已完备,如同反馈一样。乐成,是说乐在此时已成,并非到此为止。郑氏认为礼已完毕,是不对的。齐是内在的,庄是外在的。正是内在的,齐是外在的。有义就叫做勇敢。孔子说:见到合乎义的事而不去做,就是没有勇气。新安朱氏说:据疏说,这虽然是总结聘射,但从‘酒清肉干,日暮成礼,父子长幼’这些话来看,似乎是根据乡射礼而言的。恐怕乡射礼的意义,次序错乱在这里,或者是相互关联而言的吧。”

石林叶氏说:“古人所说的勇敢而强,只是勇于行义罢了。正因为勇于行义,所以能实行礼。能实行礼,就习惯于俯仰动作而行列端正,习惯于进退举止而坐立整齐。所以把它施用于战胜,就能无敌,就是这个原因。所谓盛德,是因为它具备了一切。就像《礼器》所说‘大备盛德’一样。”

子贡问孔子说:“请问君子为什么看重玉而轻视防石呢?是因为玉少而防石多吗?”孔子说:“不是因为防石多所以轻视它,也不是因为玉少所以看重它。从前君子把玉比作德行:温和润泽,是仁;细密坚实,是智;有棱角但不割伤人,是义;下垂时像要坠落的样子,是礼;敲击它声音清扬悠长,结束时戛然而止,是乐;瑕疵不掩盖美玉,美玉也不掩盖瑕疵,是忠;光彩旁达,是信;气像白虹,是天;精神显现于山川,是地;圭璋单独通达,是德;天下没有不看重它的,是道。”《诗经》说:“想到君子,温和得像玉。”所以君子看重它。

郑氏说:“防石像玉,有的写作珉。颜色柔和温润,像仁。缜是致密,栗是坚硬的樣子。刿是伤害,义是不随便伤害人。下垂像要坠落,是礼。礼崇尚谦卑。乐作则有声,停止则无声。越是扬,诎是停止的样子。《乐记》说:停止时像枯木,瑕是玉的毛病。瑜是中间美好的部分,玉的性质善恶不相互掩盖,像忠。孚读作浮,尹读如竹箭的筠。浮筠指玉的色彩。色彩旁达不相互遮蔽,像信。虹是天气。精神也是指精气。山川是地用来通气的地方。特达是指朝聘时单独通达。璧琮则有币帛,只有有德的人无所不通达,不需要凭借其他东西就能成就。道,是人没有不遵循的。言念君子,是说我自己。看重玉,是因为它像君子。”

孔氏说:“因为聘礼用玉,所以论述玉有各种德行,从而结成《聘义》这一篇以及疑问之辞。”孔子说看重玉,是因为它的德行,德行不是因为稀少。玉色温和而润泽,所以像仁;玉体细密而坚刚,像智;廉是棱角,玉体虽然有棱角但不伤害割裂物体,所以像义;下垂而下坠,像礼;用物体敲击,声音清冷悠扬而长远,敲击结束时,声音就戛然而止,不像钟声敲罢还有余音,所以像乐。玉在山川之中,精气透彻显现于外,与地相同。圭璋特得,通达不加其他币帛,同人拥有德行,不假借其他东西就能成就。天下看重它,与道相似,所以说道。引用《诗经》《秦风·小戎》的篇章,赞美秦襄公的诗,证明玉用来比喻德行。

蓝田吕氏说:“因为聘礼用玉,所以把子贡问玉这一章附在《聘义》的末尾。君子不看重难得的货物,所以玉的贵重,不是因为稀少;防石的卑贱,不是因为众多。玉是山川最精粹之气融合凝结而成,它的美德,好像君子,所以君子佩戴它,用它来比喻德行而看重它。防石是像玉的石头,似是而非,君子轻视它,就像紫色之于朱色,莠草之于禾苗,乡原之于德行一样。玉气是精粹之所发散,所以温润而泽,像君子的仁,温厚深淳之气表现于外。玉的纹理细密而坚实,像君子的智,细密而不疏漏,则合乎道理;坚实而不松懈,则可持久。金属有棱角,虽然锋利,使用它会伤人;玉有棱角,虽然不锋利,使用它也不会伤人,像君子的义,威严虽然好像不可侵犯,最终归结于爱人罢了。玉的体重,下垂时就像要坠落而向下,像君子好礼,以谦恭下人为事,所以说礼。凡是声音滞浊而韵律短的,是石头;清越而韵律长的,是玉;开始洪亮而最终减弱的,是金属;始终一致的,是玉。这是玉的声音所

以与金石异也。其终诎然,所谓始终若一,所谓玉振之也者,终条理也。乐之始作,翕如至于皦如,以成歌者止,如槀木其合止,皆无衰杀之渐,则君子于乐,其终诎然,如玉之声也。玉之瑜者,其美也;瑕者,其病也。玉之明,洞炤乎内外,瑜瑕不能相揜,如君子之忠,无隠情,善恶尽露而无所盖,故曰忠也。孚尹未详,或曰信发于忠谓之孚也,信也。尹或训为诚,亦信也。玉之明彻,蕴于内而达于外,犹君子之信,由中出也。先儒以孚为浮,以尹为筠,如竹箭之筠,谓玉采色也,其文其音既悉有改,义亦无据,恐未然也。玉之莹者,光气能达于天,所谓气如白虹也。韫诸石中,则光辉必见,所谓精神见于山川也,如君子之达于天,则与天同徳,充实而有光辉,则与地同徳也。玉之为璧琮,其用也必有币以将之;玉为圭璋,特达而已,不用币也,如君子之徳,无待乎外也。莫非物也,玉之为物,天下贵之;莫非道也,君子之道,天下尊之。故曰:天下莫不贵者,道也。长乐陈氏曰:「古人用玉,皆象其美。若镇圭,以召诸侯,以恤凶荒,所以用其仁也。齐有食玉,所以用其知也。牙璋以起军旅,所以用其义也。国君相见,以瑞相享,以璧,所以用其礼也。乐有鸣球,服有佩玉,所以用其乐也。邦国以玉节,所以用其信也。琬圭以结好,琰圭以除慝,所以用其忠也。四圭有邸,以祀天,而苍璧以礼天,此用其能达于天也。两圭有邸,以祀地,而黄琮以礼地,此用其能达于地也。圭璋特达,此用其能达于徳也。已飨而还圭璋,已朝而班瑞,此皆古之为器,以用玉之美者也。」古之言比君子于玉者:若比于仁,则诗曰:「言念君子,温其如玉。」是也。又比于知,则诗曰:「追琢其章,金玉其相。」是也。有比于乐,则孟子曰:「玉振终始,条理是也。」有比于信,则扬子曰:「如玉如莹,爰变丹青。」是也。有比于忠,则传曰:「瑾瑜匿瑕,国君含垢。」是也。有比于徳,则诗言:「如圭如璧。」是也。有比于道,则子贡曰:「有美玉于斯,韫匵而藏诸。」是也。此古人比君子于玉者也。又《乐书》曰:「义近礼,仁近乐。仁义,人道也。礼乐资之以为本,礼乐人文也。仁义资之以为用。垂之如队,礼也,以卑为尚故也。叩之其声清越以长,其终诎然,乐也,以反为文故也。」君子比徳于玉,而礼乐与焉,岂非礼乐皆得谓之有徳欤?

译因为玉与金石不同。它的终结是收敛含蓄的,这就是所说的始终如一,也就是所说的“玉振”的含义,即终结时条理分明。音乐刚开始演奏时,声音聚合,直到清晰明亮,以完成歌唱而停止,就像枯木合拢而止,都没有衰败减弱的迹象,那么君子对于音乐,其终结也是收敛含蓄的,如同玉的声音。玉的美玉部分,是它的美;瑕疵部分,是它的毛病。玉的明亮,能透彻地照见内外,美玉和瑕疵不能互相掩盖,就像君子的忠诚,没有隐藏的情意,善恶完全显露而没有遮盖,所以说这是忠诚。孚尹二字含义未详,有人说信由忠发出叫做孚,即信。尹有时解释为诚,也是信。玉的明亮透彻,蕴藏在内部而通达于外部,就像君子的信,从内心发出。先儒把孚解释为浮,把尹解释为筠,像竹箭的筠,说是玉的色彩,其文辞和音韵既然都有改动,意义也没有依据,恐怕是不对的。玉的晶莹,光气能够通达于天,这就是所说的“气如白虹”。蕴藏在石头中,光辉必定显现,这就是所说的“精神见于山川”,就像君子通达于天,就与天同德,充实而有光辉,就与地同德。玉作为璧和琮,使用时必定有币帛来伴随;玉作为圭和璋,则是直接通达,不使用币帛,就像君子的德行,不依赖外物。没有不是物的,玉作为一种物,天下都珍视它;没有不是道的,君子的道,天下都尊崇它。所以说:天下没有不珍视的,就是道。长乐陈氏说:“古人使用玉,都是象征它的美。比如镇圭,用来召集诸侯,用来救济凶荒,这是利用它的仁。齐国有食玉,这是利用它的智。牙璋用来发动军队,这是利用它的义。国君相见,用瑞玉互相馈赠,用璧,这是利用它的礼。音乐中有鸣球,服饰中有佩玉,这是利用它的乐。邦国用玉节,这是利用它的信。琬圭用来结好,琰圭用来除害,这是利用它的忠。四圭有邸,用来祭祀天,而苍璧用来礼敬天,这是利用它能通达于天。两圭有邸,用来祭祀地,而黄琮用来礼敬地,这是利用它能通达于地。圭璋直接通达,这是利用它能通达于德。宴饮后归还圭璋,朝见后分发瑞玉,这些都是古代制作器物,来利用玉的美。”古代把君子比作玉的:如果比作仁,那么《诗经》说:‘想到君子,温和得像玉。’就是这样。又比作智,那么《诗经》说:‘追琢它的纹章,金玉它的外表。’就是这样。有比作乐的,那么孟子说:‘玉振终始,条理分明。’就是这样。有比作信的,那么扬子说:‘如玉如莹,于是改变丹青。’就是这样。有比作忠的,那么传文说:‘瑾瑜隐藏瑕疵,国君包容污垢。’就是这样。有比作德的,那么《诗经》说:‘如圭如璧。’就是这样。有比作道的,那么子贡说:‘这里有美玉,藏在匣子里。’就是这样。这就是古人把君子比作玉的原因。又《乐书》说:‘义接近礼,仁接近乐。仁义,是人道。礼乐凭借它们作为根本,礼乐是人文。仁义凭借它们作为应用。垂下来像队列,这是礼,因为以卑下为崇尚。敲击它声音清越而悠长,终结时收敛含蓄,这是乐,因为以反转为文饰。’君子把德比作玉,而礼乐也参与其中,难道不是礼乐都可以称为有德吗?

严陵方氏曰:君子贵玉而贱防者,岂以其多寡而为贵贱哉?玉之所以可贵者,有徳存焉尔。故曰:「夫昔者君子比徳于玉焉。」下文所言,皆其徳之别也。泽,则言其洁而明也;廉,言有分际以自守;刿,言有刻制而无伤礼。以卑为体,而以重为徳。故曰:「垂之如队,礼也。」山隂陆氏曰:「廉而不刿,义也。若陈仲子廉而刿者也。」孚尹旁达,尹正也。孚尹犹言信正,言玉坚贞之徳外达信也。升气如虹,上达隠见无常,是之谓天。精神见于山川,所谓石韫而山辉,水为之五色,此欤?精神妙矣。以犹有所丽,是故谓之地。

石林叶氏曰:「人之大徳曰仁,故先温润而泽。有仁未尝无知,故次之以缜密以栗。有知矣,非义则不足以制事,故次之以廉而不刿。义所以充实乎内,礼所以节文乎外,故次之以垂之如队。立于礼,必成之以乐,故次之以『其声清越以长』。自仁而至成于乐,则修身之至矣,可以出而应物。故忠者不欺于内外,则次之以瑕瑜不相掩也。忠以待物,而物必信,故次之以孚尹旁达也。忠信,人徳而已。人徳备,则与天地参,故次之以气如白虹,精神见乎山川也。与天地参,则归于徳而退藏于道矣,故终之以圭璋特达,天下莫不贵者也。」

马氏曰:「玉之为徳,散而言之,虽有十者之名,合而论之,皆谓之徳。君子之所贵者,特此徳也。然《诗》曰:『温其如玉』,则温者,温润之仁而已,其能尽玉之徳乎?盖温者,徳之始,言始所以见终也。《论语》言孔子之五徳,则始以温;夔教胄子以四徳,亦始于温。而《诗》亦曰:『温温恭人,惟徳之基』,岂非温者徳之始欤?观夫天时以春温为四时之始,皆此意。」

  丧服四制第四十九

孔氏曰:「案郑目録云:『名曰《丧服四制》者,以其记丧服之制,取于仁义礼知也。』此于《别録》旧説属《丧服》,然以上诸篇皆记《仪礼》当篇之义,故每篇言义也。此则记者别记丧服之四制,非记《仪礼》丧服之篇,故不云『丧服之义』也。」

长乐陈氏曰:「冠义,修之身者也;昬义,修之家者也;乡射,修之乡与国者也;燕聘,四制,修之国与天下者也。其序如此。」

凡礼之大体,体天地,法四时,则隂阳,顺人情,故谓之礼。訾之者,是不知礼之所由生也。夫礼,吉凶异道,不得相干,取之隂阳也。丧有四制,变而从宜,取之四时也。有恩,有理,有节,有权,取之人情也。恩者,仁也;理者,义也;节者,礼也;权者,知也。仁义礼知,人道具矣。

郑氏曰:「礼之言体也,故谓之礼。言本有法则而生也。口毁曰訾。吉礼、凶礼,异道,谓衣服、容貌及器物也。取之四时,谓其数也;取之人情,谓其制也。」

孔氏曰:此篇总论丧之大体,有四种之制,又明三年丧以下节制之差,结成仁义之事。天地之间,皆礼以体定之。四时隂阳,人情无物不总也。丧有四制,变而从宜者,言门内主恩,若于门外,则变而行义。尊卑有定,礼制有恒,以节为限。或有事故不能备礼,则变而行权,是皆从宜取之人情也。恩属于仁,理属于义,节属于礼,量事权宜,非知不可。人道具矣,此总结四制之义。

蓝田吕氏曰:「先王制礼之意,象法天地,以达天下之情而已。书曰:『天叙有典,体也;人伦之谓也。天秩有礼,用也;冠昬丧祭射乡朝聘之类也。』二者皆本于天,此礼之所由生也。礼之有吉凶,犹天之有隂阳,可异而不可相干也。礼有恩、有理、有节、有权,犹天之有四时,可变而不可执一也。仁义礼知,人道具矣。人道具,则天道具,其实一也。」

严陵方氏曰:「恩则有所爱,故曰仁;理则有所宜,故曰义;节则有所制,故曰礼;权则有所明,故曰知。此四者,人之所由,废一不可也。」取之者,谓取而法之,故也。其所谓「则也,顺也」,盖亦若是而已。

马氏曰:天地者,礼之本也;隂阳者,礼之端也;四时者,礼之柄也;人情者,礼之道也。恩理所以厚其死,节权所以

译严陵方氏说:君子看重玉而轻视石,难道是因为它们的多少来决定贵贱吗?玉之所以可贵,是因为其中有德行存在。所以说:“从前君子把德行比作玉。”下文所说的,都是玉德的不同方面。光泽,是说它洁净而明亮;廉,是说它有界限以自我坚守;刿,是说它有刻制而不伤害礼。以谦卑为本质,而以厚重为德行。所以说:“下垂的样子像坠物,这是礼。”山阴陆氏说:“廉而不刿,这是义。像陈仲子那样廉却刿,就不是了。”孚尹旁达,尹是正。孚尹就是说信正,是说玉坚贞的德行向外传达诚信。升气如虹,向上通达隐现无常,这就叫做天。精神显现在山川,所谓石头蕴藏而山生辉,水因此呈现五色,就是这样的吗?精神真是奇妙啊。因为还依附于有形之物,所以称之为地。

石林叶氏说:“人的大德叫做仁,所以先说温润而有光泽。有仁德未尝没有智慧,所以接着说缜密而坚实。有智慧了,没有义就不足以处理事务,所以接着说廉而不刿。义是用来充实内在的,礼是用来节制外在的,所以接着说下垂的样子像坠物。立足于礼,一定要用乐来完成,所以接着说‘它的声音清越而悠长’。从仁德到完成于乐,就是修身的极致了,可以出来应对事物。所以忠诚的人不欺骗内外,就接着说瑕瑜不相掩。忠诚对待事物,事物必然信任,就接着说孚尹旁达。忠信,只是人的德行罢了。人的德行完备,就与天地并列,就接着说气如白虹,精神显现在山川。与天地并列,就归于德行而退藏于道,所以最后说圭璋单独通达,天下没有不尊贵的。”

马氏说:“玉的德行,分散来说,虽然有十种名称,合起来说,都叫做德。君子所看重的,只是这个德。然而《诗经》说:‘温和得像玉’,那么温,只是温润的仁罢了,它能穷尽玉的德行吗?大概温,是德的开始,说开始所以能看到终结。《论语》说孔子的五德,开始于温;夔教导贵族子弟以四德,也开始于温。而《诗经》也说:‘温和恭敬的人,是德行的基础’,难道不是温是德的开始吗?看天时以春温为四季的开始,都是这个意思。”

丧服四制第四十九

孔氏说:“查郑目录说:‘名叫《丧服四制》的,是因为它记载丧服的制度,取自仁义礼智。’这在《别录》旧说中属于《丧服》,但是以上各篇都记载《仪礼》当篇的意义,所以每篇都说义。这里则是作者另外记载丧服的四种制度,不是记载《仪礼》丧服的篇章,所以不说‘丧服之义’。”

长乐陈氏说:“冠义,是修养自身的;昏义,是修养家庭的;乡射,是修养乡与国的;燕聘、四制,是修养国与天下的。它们的顺序就是这样。”

大凡礼的大体,体现天地,效法四季,遵循阴阳,顺应人情,所以叫做礼。诋毁它的人,是不了解礼产生的原因。礼,吉礼和凶礼道路不同,不能互相干扰,取自阴阳。丧礼有四种制度,变化而顺应适宜,取自四季。有恩,有理,有节,有权,取自人情。恩,就是仁;理,就是义;节,就是礼;权,就是智。仁义礼智,人的道具全了。

郑氏说:“礼的意思是体,所以叫做礼。是说本来有法则而产生。口毁叫做訾。吉礼、凶礼,道路不同,是说衣服、容貌以及器物。取自四季,是说它的数目;取自人情,是说它的制度。”

孔氏说:这篇总论丧礼的大体,有四种制度,又阐明三年丧以下节制的差别,归结为仁义的事情。天地之间,都用礼来体现确定。四季阴阳,人情没有不总括的。丧礼有四种制度,变化而顺应适宜,是说门内以恩为主,如果在门外,就变化而行义。尊卑有定,礼制有恒,以节为限。如果有事故不能备礼,就变化而行权,这都是顺应适宜取自人情。恩属于仁,理属于义,节属于礼,衡量事情权宜,没有智不可以。人的道具全了,这是总结四制的意义。

蓝田吕氏说:“先王制定礼的意图,效法天地,以通达天下的人情罢了。《尚书》说:‘天有常序,是体;人伦的意思。天有常秩,是用;冠昏丧祭射乡朝聘之类。’这两者都本于天,这是礼产生的原因。礼有吉凶,就像天有阴阳,可以不同而不可以互相干扰。礼有恩、有理、有节、有权,就像天有四季,可以变化而不可以固执一端。仁义礼智,人的道具全了。人的道具全,那么天的道具也全,其实是一样的。”

严陵方氏说:“恩就有所爱,所以叫仁;理就有所宜,所以叫义;节就有所制,所以叫礼;权就有所明,所以叫智。这四者,人所依赖的,废去一个都不行。”取之,是说取而效法它,所以。它所说的“则也,顺也”,大概也是这样罢了。

马氏说:天地,是礼的根本;阴阳,是礼的开端;四季,是礼的权柄;人情,是礼的道路。恩理用来厚待死者,节权用来

存其生。厚其死者,故为父斩衰三年,为君亦斩衰三年;存其生者,故曰「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也。庐陵胡氏曰:一体不备,不足谓之成。人体者,何也?礼也。所谓大体者,何也?体天地,法四时,则隂阳顺人情,礼之大体也。非礼之大体,不足以为大;非圣人,不足以知礼之大。故曰「訾之者,是不知礼」。言隂阳、四时、人情而不言体天地者,天地囊括此三者也。言仁义、礼、知而不及信者,仁义、礼、知非信不立。既言人道具,则信在其中,可知矣。

译保全生者,厚待死者,所以为父亲服斩衰丧礼三年,为君主也服斩衰丧礼三年;保全生者,所以说“哀毁但不毁灭本性,不因死者而伤害生者”。庐陵胡氏说:身体不完整,不足以称为完备。人体是什么呢?是礼。所谓大体是什么呢?效法天地,遵循四时,顺应阴阳,合乎人情,这是礼的大体。不是礼的大体,不足以称为大;不是圣人,不足以知晓礼的大。所以说“非议它的人,是不懂礼”。谈论阴阳、四时、人情而不说效法天地,是因为天地包容了这三者。谈论仁、义、礼、智而没有提到信,是因为仁、义、礼、智没有信就不能确立。既然已经说到人道的完备,那么信就在其中,可以知道了。

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门内之治,恩揜义;门外之治,义断恩。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故为君亦斩衰三年,以义制者也。

孔氏曰:此一节明四制之中恩制并义制也。父恩最深,故特举父言之。其实门内诸亲之服,皆恩制也。门内之亲,故得行私恩揜公义。若《公羊传》云:「有三年之丧,君不呼其门」是也。门外谓朝廷之闲,公朝当以公义絶私恩。若《曾子问》:「父母之丧,既卒哭,金革之事无辟」是也。资于事父,言操事父之道,以事君,则敬君与父同也。贵贵,谓大夫之臣事大夫为君,大夫尊贵,臣能尽敬,故曰贵贵也。尊尊,谓天子诸侯之臣事天子诸侯为君,同为南面,臣能极敬,故曰尊尊也。义断恩,门外如一,虽复大夫与王侯有异,而其臣敬不殊,故并云义之大者也。故为君亦斩衰三年,同于父也。蓝田吕氏曰:父子之道,天之合也。其爱不可解于心,以恩制者也。君臣之道,人之合也。义则从,不义则去,此以义制者也。情之至者,遂之则无穷也。情至于无穷,则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可继,道所以不行。此不可不以节制者也。遂其所不得申,则无等差;施之于所不必用,则事无实;责之于所不能具,则力不给;必之于所不能行,则人告病。此不可不以权制也。故恩莫大于父,服莫重于斩衰,极其恩而制其服也。极天下之爱,莫爱于父;极天下之敬,莫敬于君。爱敬生乎心,与生俱生者,故门内以亲为重,故为父斩衰,亲亲之至也。门外以君为重,故为君亦斩衰,尊尊之至也。内外尊亲,其义一也。故以事父之义施之君,此君之服以义制者也。创钜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遂其无穷之情,则情之过者不至于灭性伤生则不止也;情之不及者不知其所勉矣。故三日而殡,未殡不食;既殡食粥,纳财朝暮皆一溢米。三月而葬,未葬不沐;既葬将虞,然后沐浴。朞而小祥,既小祥然后练冠练衣。盖毁不可以久久,则灭性以死伤生,不得伸其孝矣。天性之恩,非不重也,然先王制礼,必立之中制使贤者不敢过,不肖者不敢不勉,此道之所以行而无弊也。恩虽重也,嵗月之久则不可不除,故丧不过三年,苴麻之衰所以为至痛饰也,非求乎完且久,故服虽敝而不补。葬之为言藏也,封之所以识也,非求乎髙大而终不夷也,故坟墓不培。哀虽甚也,已过则不可不乐,故既祥而后乐者,皆所以示恩重,哀亦不可以无终,此所以为之节也。鲁昭公十九有童心,比葬三易衰,传亦记其违礼也。孔子既得合葬于防,封之崇四尺,孔子先反,门人后雨甚至,曰:「防墓崩。」孔子▯然流涕曰:「吾闻之,古不修墓。」盖不修墓者,先王所以节孝子之心,孝子虽所不忍言,而不敢过也。《檀弓》曰:「祥而缟,是月禫,徙月乐。」又曰:「孔子既祥五日,弹琴而不成声,十日而成笙歌。」又曰:「鲁人有朝祥而暮歌者,子路笑之。子曰:『由,尔责于人终无已夫。』子路出,子曰:『又多乎哉?逾月则善矣。』」孟献子禫县而不乐,夫子曰:「献子加于人一等矣。」由此观之,既禫徙月然后可乐。然孔子亦未以朝祥暮歌为非,而既祥五日弹琴乃躬行之,何也?盖祥者吉也,自练至于祥,渐而即吉,则古人既祥可乐矣。然又至于禫之徙月为乐,不忍遽也。以孟献子禫县而不乐,孔子谓加于人一等,推之则乐可行于既祥。然行于既祥善也,既禫犹不乐,此加于人一等也。《记》谓孔子既祥五日而弹琴,又曰:「逾月则其善。」其説皆可疑也。此篇乃曰:「祥之日,鼓素琴,告民有终。」其説尤不可取。除丧乃可为乐,未闻为乐以告丧之终。仁人孝子之情,疑不出乎此也。谓既祥而乐犹可矣,祥之日鼓素琴,或未然。

严陵方氏曰:「天生时,地生财,人其父生。则恩之厚者,莫如父。斩衰服三年,则服之重者,莫如斩衰。服之重轻,凡以称恩之厚薄。爵有贵贱,而贵莫贵于君;位有尊卑,而尊莫尊于

译恩情深厚的,服丧的等级就重。所以为父亲服斩衰丧三年,这是由恩情来制定的。家门内的治理,恩情掩盖道义;家门外的治理,道义断绝恩情。凭借侍奉父亲的道理去侍奉君主,那么恭敬之心是相同的。尊重高贵的人、尊崇尊贵的人,这是道义中最大的原则。所以为君主也服斩衰丧三年,这是由道义来制定的。

孔氏说:这一节阐明四制中的恩制和义制。父亲的恩情最深,所以特别举出父亲来说。其实门内各种亲属的丧服,都是由恩情制定的。门内的亲属,所以能够施行私人的恩情而掩盖公共的道义。就像《公羊传》所说:“有三年之丧,君主不呼唤他出门”就是这样。门外指的是朝廷之间,公共的朝堂应当以公共的道义断绝私人的恩情。就像《曾子问》所说:“父母的丧事,已经卒哭之后,如果有金革战事,没有回避的道理”就是这样。资于事父,是说操持侍奉父亲的道理,用来侍奉君主,那么恭敬君主与恭敬父亲是相同的。贵贵,是说大夫的家臣侍奉大夫作为君主,大夫尊贵,家臣能够尽到恭敬,所以叫作贵贵。尊尊,是说天子诸侯的家臣侍奉天子诸侯作为君主,同为南面称尊,家臣能够极尽恭敬,所以叫作尊尊。义断恩,门外是一样的,虽然大夫与王侯有差异,但他们的家臣恭敬之心没有不同,所以一并说是道义中最大的原则。所以为君主也服斩衰丧三年,与为父亲相同。蓝田吕氏说:父子之道,是天理的结合。那种爱不能从心中解除,这是由恩情来制定的。君臣之道,是人伦的结合。合乎道义就追随,不合乎道义就离开,这是由道义来制定的。情感达到极致,如果顺从它就没有穷尽。情感到了无穷无尽的地步,那么贤能的人就会做得过分,不贤的人无法继承,道理因此不能施行。这不能不加以节制。顺从那些不应该伸张的情感,就没有等级差别;施行在那些不必使用的地方,事情就没有实效;要求那些不具备条件的人,力量就不够;强求那些不能做到的事,人们就会感到疲惫。这不能不加以权衡。所以恩情没有比父亲更大的,丧服没有比斩衰更重的,极尽恩情而制定丧服。极尽天下的爱,没有比爱父亲更深的;极尽天下的敬,没有比敬君主更深的。爱与敬产生于心,与生命俱生,所以门内以亲为重,所以为父亲服斩衰,是亲爱亲人的极致。门外以君主为重,所以为君主也服斩衰,是尊崇尊者的极致。内外尊崇亲人,其中的道理是一致的。所以用侍奉父亲的道理施行于君主,这是君主的丧服由道义制定的原因。创伤巨大的,愈合的时间就长;疼痛剧烈的,痊愈就迟缓。如果顺从那无穷无尽的情感,那么情感过分的人不至于毁灭本性、伤害生命就不会停止;情感不足的人不知道该如何勉励。所以三天后下葬,未下葬不吃饭;已经下葬吃粥,早晚都只有一溢米。三个月后安葬,未安葬不洗头;已经安葬将要虞祭,然后才洗头洗澡。一周年举行小祥祭,已经小祥祭然后戴练冠穿练衣。大概毁伤不可以长久,如果毁灭本性而死伤生命,就不能伸张孝道了。天性中的恩情,不是不重要,但先王制定礼仪,一定设立适中的制度,使贤能的人不敢过分,不贤的人不敢不勉励,这就是道理能够施行而没有弊端的原因。恩情虽然重,但岁月长久就不能不除服,所以丧期不超过三年,苴麻的丧服是用来表示极度痛苦的装饰,不是追求完整和长久,所以丧服即使破旧也不修补。葬的意思是藏,封土是为了识别,不是追求高大而最终不夷平,所以坟墓不培土。悲哀虽然深重,但过了期限就不能不快乐,所以既祥祭之后才奏乐,这些都是用来显示恩情重,悲哀也不可以没有终结,这就是为之节制的原因。鲁昭公十九岁时有童心,等到安葬时三次更换丧服,传记也记载他违背礼仪。孔子已经得以合葬于防地,封土高四尺,孔子先返回,门人后来因为雨大才到,说:“防地的坟墓崩塌了。”孔子黯然流泪说:“我听说,古代不修缮坟墓。”大概不修缮坟墓,是先王用来节制孝子心意的办法,孝子虽然不忍心说,但不敢过分。《檀弓》说:“祥祭时穿缟衣,这月举行禫祭,下个月奏乐。”又说:“孔子既祥祭五天后,弹琴却不成声,十天后才成笙歌。”又说:“鲁国有早上举行祥祭晚上唱歌的人,子路嘲笑他。孔子说:‘由,你责备别人难道没有尽头吗。’子路出去,孔子说:‘这过分了吗?超过一个月就好了。’”孟献子禫祭时悬挂乐器却不奏乐,孔子说:“献子比别人高出一等。”由此看来,既禫祭下个月然后才奏乐。然而孔子也没有认为朝祥暮歌是错的,而且既祥祭五天后弹琴是自己亲身实行的,为什么呢?大概祥祭是吉礼,从练祭到祥祭,逐渐接近吉礼,那么古人既祥祭就可以奏乐了。然而又等到禫祭的下个月才奏乐,是不忍心立刻这样做。用孟献子禫祭悬挂乐器却不奏乐,孔子认为比别人高出一等,推想那么奏乐可以在既祥祭时进行。然而在既祥祭时奏乐是好的,既禫祭还不奏乐,这是比别人高出一等。《礼记》说孔子既祥祭五天后弹琴,又说:“超过一个月才好。”这些说法都值得怀疑。这篇却说:“祥祭那天,鼓素琴,告诉百姓丧事有终结。”这种说法尤其不可取。除去丧服才可以奏乐,没听说过用奏乐来宣告丧事终结的。仁人孝子的情感,大概不出于此。说既祥祭而奏乐还可以,祥祭那天鼓素琴,或许不是这样。

严陵方氏说:“天生时节,地生财物,人由父亲所生。那么恩情深厚的,没有比父亲更甚的。斩衰服丧三年,那么丧服重的,没有比斩衰更甚的。丧服的轻重,都是为了匹配恩情的厚薄。爵位有贵贱,而贵没有比君主更贵的;地位有尊卑,而尊没有比

君。故曰:贵贵,尊尊。」

译君主。所以说:尊重地位高贵的人,尊崇身份尊贵的人。

马氏曰:「贵贵者,以贱言之;尊尊者,以卑言之。有爵者为贵,无爵者为贱。尊者,爵之上者也;卑者,爵之下者也。士庶人无爵,故为贱;卿大夫有爵,故为贵。有爵而为贵,则不可以谓之贱也。其视于天子诸侯,卑而已矣。故曰:『贵贵者,大夫之君也;尊尊者,天子诸侯之君也。』」

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朞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也。丧不过三年,苴衰不补,坟墓不培。祥之日,鼓素琴,告民有终也。以节制者也,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故父在,为母齐衰朞者,见无二尊也。

郑氏曰:「食,食粥也。沐,谓将虞祭时也。补培,犹治也。鼓素琴,始存乐也。三年不为乐,乐必崩。」

孔氏曰:此一节明四制之中节制也。《士虞记》曰:「沭而不栉,虞后有事得沐浴也。」故《杂记》云:「非虞祔、练、祥,无沐浴。苴麻之衰,虽破不补。」一成丘陵之后,不培益其土。大祥鼓素琴,始存省。此乐以上事,教民哀有终极,以礼节为限制。此下申明节制,欲尊归于一言。持事父之道,以事于母,恩爱虽同,服乃有异,以不敢二尊故也。

  蓝田吕氏解见前

严陵方氏曰:「练,谓练帛以为冠;毁,谓瘠其身。毁而过制,则伤生矣。鼓琴,固所以散哀;止以素,而不加饰,以示有渐也。凡此,皆以礼节之,而不使过哀焉。事君,同事父之敬,而爱则异者,以其内外之别也;事母,同事父之爱,而敬则异者,以其尊亲之殊也。」

马氏曰:「君者,疏也,资于事父以事君,而尊同,故为君斩衰三年,以义制者也。母者,亲也,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故父在为母齐衰朞,以权制者也。疏者宜杀,而以尊隆之,故曰义;亲者宜隆,而以卑杀之,故曰权。权不可以为正者也。」

贾氏曰:「子为母屈,而朞心丧犹三年,故父虽为妻朞,而除三年乃娶者,达子心丧之志也【仪礼疏】

河南程氏曰:「古之父在,为母服朞。今则皆为三年之丧。皆为三年之丧,则家有二尊矣,可无嫌乎?处今之宜,服齐衰一年,外以墨缞终月,算可以古之礼全今之制。」

杖者,何也?爵也。三日授子杖,五日授大夫杖,七日授士杖。或曰担主,或曰辅病。妇人、童子不杖,不能病也。百官备,百物具,不言而事行者,杖而起;言而后事行者,杖而起;身自执事而后行者,面垢而已。秃者不髽,伛者不袒,跛者不踊。老病不止酒肉。凡此八者,以权制者也。郑氏曰:「五日、七日授杖,谓为君丧也。扶而起,谓天子、诸侯也;杖而起,谓大夫、士也;面垢而已,谓庶民也。髽,妇人也。男子免而妇人髽,髽或为免。」

孔氏曰:此一经明四制之中权制也。所以先明杖者,以下有不应杖而杖,又有应杖而不杖,皆是权宜,故先举正杖于上。杖之所设,本为扶病,而以爵者有徳,其恩必深,其病必重,故杖者为爵者设,故云“爵也”。三日、五日、七日,厯叙其爵之人也。曰“担主者”,丧服传云:“无爵而杖者,何?担主也。”郑注云:“担,假也。尊其为主,假之以杖,辅病。”者丧服传云:“非主而杖,谓庶子以下,虽非适子皆杖,为其辅病。”故也。妇人、童子不杖,谓未成人之妇人、幼少之男子也。王侯委任百官,不假自言,而事得行,故许子病深,虽有杖不能起,须人扶也。大夫、士既无百官,丧服须己言而后行,故不许极病,所以杖而起。庶人无人可使,不许病,故有杖不用,面有尘垢之容而已。子于父母,贵贱情同,而病不得一,故为权制。“髽者,妇人之大紒,重丧辫麻绕发,秃者无发,故不髽。男子秃亦不免也。”袒者,露膊;伛者,可憎,故不露也。跛人脚蹇,故不跳跃。老及病,身己羸瘠,又使备礼,必致灭性,故酒肉养之。夫丧礼宜备,今有此八条,不可强逼,故圣人权宜制也。所谓八者,谓应杖不杖、不应杖而杖一也;扶而起二也;杖而起三也;面垢四也;秃者五

译马氏说:“‘贵贵’,是从地位低贱者的角度而言的;‘尊尊’,是从地位卑下者的角度而言的。有爵位的人为贵,无爵位的人为贱。尊者,是爵位之上的人;卑者,是爵位之下的人。士和庶民没有爵位,所以为贱;卿大夫有爵位,所以为贵。既然有爵位而为贵,就不能称之为贱了。他们相对于天子诸侯来说,只是卑下罢了。所以说:‘贵贵,是大夫之君;尊尊,是天子诸侯之君。’”

守丧三天后吃粥,三个月后洗头,一年后进行练祭,哀毁不能毁灭本性,不因死者而伤害生者。丧期不超过三年,粗麻丧服破了不补,坟墓不再培土。大祥祭那天,弹奏素琴,以此告诉百姓丧事有终结。这些都是用礼节来加以限制的。依据事奉父亲的道理来事奉母亲,而爱心是相同的。天上没有两个太阳,地上没有两个君王,国家没有两个君主,家庭没有两个至尊,这是为了统一治理。所以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齐衰一年之丧,是为了体现没有两个至尊。

郑氏说:“食,指吃粥。沐,指将要举行虞祭的时候。补和培,都是整治的意思。鼓素琴,开始恢复音乐。三年不奏乐,音乐必定衰败。”

孔氏说:这一节阐明四制中的节制。《士虞记》说:“洗头但不梳发,虞祭之后有事可以沐浴。”所以《杂记》说:“除了虞祭、祔祭、练祭、祥祭之外,不洗头洗澡。粗麻的丧服,即使破了也不补。”坟墓形成丘陵之后,不再加土。大祥祭时弹奏素琴,开始恢复音乐。这些属于音乐以上的事,教导百姓悲哀有终极,以礼节作为限制。下面申明节制,想要强调至尊归于统一。持事奉父亲之道来事奉母亲,恩爱虽然相同,丧服却有差异,是因为不敢有两个至尊的缘故。

蓝田吕氏的解说见前文。

严陵方氏说:“练,指用练帛做冠;毁,指身体消瘦。哀毁超过限度,就会伤害生命了。弹琴,固然用来消散悲哀;只用素琴,不加装饰,以示逐渐恢复。所有这些,都是用礼节来约束,不使过度悲哀。事奉君主,与事奉父亲同样恭敬,但爱心不同,是因为内外有别;事奉母亲,与事奉父亲同样爱心,但恭敬不同,是因为尊亲有别。”

马氏说:“君主,是疏远的关系,依据事奉父亲之道来事奉君主,而尊贵相同,所以为君主服斩衰三年,这是以义理来制定的。母亲,是亲近的关系,依据事奉父亲之道来事奉母亲,而爱心相同,所以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齐衰一年,这是以权变来制定的。疏远的关系本应减杀,却因尊贵而隆厚,所以称为义;亲近的关系本应隆厚,却因卑下而减杀,所以称为权。权变不可以作为正礼。”

贾氏说:“儿子为母亲屈从,虽然服丧一年,但心中守丧仍为三年,所以父亲虽然为妻子服丧一年,却等到三年除丧后才娶妻,这是通达儿子心中守丧三年的志向。”

河南程氏说:“古时父亲在世,为母亲服丧一年。现在都服三年之丧。都服三年之丧,那么家里就有两个至尊了,能不产生嫌疑吗?适应当今的适宜做法,服齐衰一年,外面用墨缞服满一个月,计算起来可以保全古礼而符合今制。”

杖,是什么?是爵位。三天后授予儿子杖,五天后授予大夫杖,七天后授予士杖。有人说这是为了担持神主,有人说这是为了辅助病人。妇女、童子不拄杖,因为他们不能生病。百官齐备,百物具足,不用说话事情就能办成的,需要人扶着才能起来;说话之后事情才能办成的,拄着杖才能起来;亲自做事之后事情才能办成的,脸上有污垢罢了。秃头的人不编麻发髻,驼背的人不袒露身体,跛脚的人不跳跃。年老有病的人不停止饮酒吃肉。这八种情况,都是以权变来制定的。郑氏说:“五天后、七天后授予杖,是指为君主守丧。扶着起来,是指天子、诸侯;拄杖起来,是指大夫、士;脸上有污垢罢了,是指庶民。髽,是妇女的发饰。男子免冠而妇女编麻发髻,髽有时也写作免。”

孔氏说:这一经阐明四制中的权制。之所以先阐明杖,是因为下面有不应拄杖而拄杖的,又有应拄杖而不拄杖的,都是权宜之计,所以先在上面举出正杖。杖的设置,本是为了扶持病人,而因为有爵位的人有德行,其恩情必然深厚,其病痛必然沉重,所以杖是为有爵位的人设置的,所以说“是爵位”。三天、五天、七天,依次叙述有爵位的人。说“担主者”,《丧服传》说:“没有爵位而拄杖的,是什么?是担主。”郑注说:“担,是假借。尊崇他为主,假借给他杖,辅助病人。”《丧服传》说:“不是主而拄杖,是指庶子以下,虽然不是嫡子都拄杖,是为了辅助病人。”所以。妇女、童子不拄杖,是指未成年的妇女、年幼的男子。王侯委任百官,不假借自己说话,事情就能办成,所以允许子病深,虽然有杖不能起来,需要人扶。大夫、士既没有百官,丧事必须自己说话之后才能办成,所以不允许极度的病,所以拄杖起来。庶人无人可使,不允许生病,所以有杖不用,脸上有尘垢的样子罢了。儿子对父母,贵贱情感相同,而病痛不能一样,所以制定权宜之法。“髽,是妇女的大发髻,重丧时编麻绕发,秃头的人没有头发,所以不髽。男子秃头也不免冠。”袒,是露出胳膊;伛,是驼背,令人厌恶,所以不露出。跛人脚跛,所以不跳跃。年老及有病,身体已经瘦弱,又让他们备礼,必定导致毁灭本性,所以用酒肉供养他们。丧礼应当完备,现在有这八条,不可强迫逼迫,所以圣人权宜制定。所谓八者,是指应拄杖不拄杖、不应拄杖而拄杖一;扶着起来二;拄杖起来三;脸上有污垢四;秃头五

也;伛者六也;跛者七也;老病八也。庾氏云:父存为母一也,不数杖与不杖之科。

译这是第五种;驼背的是第六种;跛脚的是第七种;年老多病的是第八种。庾氏说: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丧算作第一种情况,不计算持杖与不持杖的等级区别。

蓝田吕氏曰:先王制礼,不遂其所不得申。上文「父在为母齐衰朞」是也,不施于所不必用。妇人童子不杖是也,不责其所不能给。身自执事,面垢而已是也,不必其所不能行。秃者不髽,伛者不袒之类是也。四者礼有所不能行,故以权制之也。所谓凡此八者:父在为母齐衰朞一也,妇人童子不杖二也,杖而起三也,面垢四也,秃者不髽五也,伛者不袒六也,跛者不踊七也,老病不止酒肉八也。先儒以为「母朞为属前章」而加扶而起为一,夫不言与扶而起乃丧礼之当然,贵者尽之,贱者有所不得遂,故有杖而起者,有面垢者,盖以权制也。若扶而起则礼之正,非权也。父在为母朞,正以权制,而云属前章,非也。庾氏之取父存为母为一,而不知扶而起非权,又不数妇人童子不杖之科,亦非也。先王制礼,其本致一而不可二也。妇人已嫁为夫斩,为其父齐衰朞,其致一于夫,虽父不得而抗也。亲莫隆于父母,父在为母齐衰朞,其致一于父,虽母不得而抗也。故爱有等差,仁义所以并行而礼所由立,致于一也。丧之有杖,所以辅病也。孝子毁瘠之至,非杖不能起,后世因之以为节文。亲丧则亲者杖,君丧则有爵者杖,童子当室则杖,皆以其主丧而有杖,故曰「担主」也。丧服传曰:「杖者何?爵也。无爵而杖者何?担主也。」郑氏以「担」音假曰「担假也」,尊其为主,假之以杖字,训未之见,恐止音「担」,「担」负荷也,负荷所主之丧,故授之以杖也。国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大夫世妇杖;大夫之丧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士之丧三日之朝,主人杖,妇人皆杖,则妇人有杖矣。此云「妇人不杖」者,先儒云:「谓皆以幼不能病故不杖」,其义然也。

严陵方氏曰:「伊耆氏言军旅有爵者杖,则不特丧事为然,凡以优贵者也。三日、五日、七日,则以爵之贵贱而为授之早晚节也。凡此皆非礼之经,故曰:『以权制权者,反经而合道也。』」

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朞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行也。《书》曰:“髙宗谅闇三年不言,善之也。”王者莫不行此礼,何以独善之也?曰:髙宗者,武丁。武丁者,殷之贤王也。继世即位,而慈良于丧。当此之时,殷衰而复兴,礼废而复起,故善之。善之故载之书中而髙之,故谓之髙宗。三年之丧,君不言。《书》云:“髙宗谅闇三年不言”,此之谓也。然而曰“言不文”者,谓臣下也。礼,斩衰之丧,唯而不对;齐衰之丧,对而不言;大功之丧,言而不议;缌小功之丧,议而不及乐。

郑氏曰:不怠哭,不絶声也;不解不解衣而居,不倦息也。谅古作梁,楣谓之梁闇,读如鹑防之防。闇谓庐也,庐有梁者,所谓柱楣也。言不文者,谓丧事辨不所当共也。《孝经》説曰:「言不文者,指士民也。」唯而不对,侑者为之应耳。言谓先发口也,此谓与賔客也。

孔氏曰:此一节覆明前经四制之中节制之事。丧三年为限,节朞之闲,朝夕恒哭;三年忧者,不复朝夕哭,但忧戚而已。恩渐减杀也。圣人因孝子情有减杀,制为限节,此丧之中平常行之节也。既虞之后,施梁而柱楣,故云谅闇之中,对而不言。对其所问之事,不余言也。言而不议,但言説他事,不与人论议相问荅也。蓝田吕氏曰:子之于亲,天性也,不可解于心也。执亲之丧,创钜痛深,虽日月之久,岂有杀乎?此君子所以有终身之忧。然丧必有月算,服必有变除,天地已易,四时已变,哀之感者,亦安能无杀?创钜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此以恩之薄厚而有久近之杀也。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朞悲哀,三年忧,此以日月之久近而有哀戚之杀也。始死,哭不絶声,水浆不入口者三日,此三日不怠也。未葬,哭无时,居倚庐,寝不絶绖带,此三月不解者也。既虞卒哭,惟朝夕哭,此朞悲哀者也。既练不朝夕哭,哭无时,谓哀至则哭,此三

译蓝田吕氏说:先王制定礼制,不强行要求人们去做那些无法实现的事。上文“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齐衰一年”就是如此;不施行于那些不必使用的场合。妇女和童子不持丧杖就是如此;不苛求人们做那些力不能及的事。亲自操办丧事,以致面部污秽就是如此;不要求人们做那些无法做到的事。秃头的人不结发髻,驼背的人不袒露上身之类就是如此。这四种情况是因为礼制在某些情况下无法实行,所以用权变来制定规则。所谓这八种情况是: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齐衰一年,这是第一种;妇女和童子不持丧杖,这是第二种;持杖才能起身,这是第三种;面部污秽,这是第四种;秃头的人不结发髻,这是第五种;驼背的人不袒露上身,这是第六种;跛脚的人不跳跃顿足,这是第七种;年老多病的人不停止饮酒吃肉,这是第八种。先儒认为“为母亲服齐衰一年属于前一章的内容”,并将“扶杖起身”算作一种,这是不对的。因为“扶杖起身”本是丧礼中理所当然的要求,尊贵的人能够完全做到,卑贱的人有时无法完全做到,所以有持杖起身的,有面部污秽的,这都是用权变来制定的规则。如果说是“扶杖起身”,那是礼制的正理,不是权变。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齐衰一年,正是用权变制定的规则,却说它属于前一章,这是错误的。庾氏将“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丧”列为一种,却不知“扶杖起身”并非权变,又没有把“妇女和童子不持丧杖”这一条计算在内,也是错误的。先王制定礼制,其根本宗旨是一致的,不能有两个标准。妇女出嫁后为丈夫服斩衰,为父亲服齐衰一年,这是将忠诚归于丈夫,即使是父亲也不能与之抗衡。亲人中没有比父母更尊贵的了,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齐衰一年,这是将忠诚归于父亲,即使是母亲也不能与之抗衡。所以爱有等级差别,仁义因此能够并行,礼制也因此得以确立,其根本在于专一。丧礼中使用丧杖,是为了辅助病人。孝子因哀痛而身体消瘦,没有丧杖就无法起身,后世因此将其作为礼节的规范。亲人去世,亲近的人持丧杖;君主去世,有爵位的人持丧杖;童子主持丧事则持丧杖,都是因为他们是丧事的主持者而持丧杖,所以称为“担主”。《丧服传》说:“什么是持丧杖?是因为有爵位。没有爵位却持丧杖的是什么?是因为主持丧事。”郑氏将“担”音读为“假”,说“担假也”,尊奉他为主持者,借用“杖”字,这种训释未见依据,恐怕只是音读为“担”,“担”是负荷的意思,因为负荷主持的丧事,所以授予他丧杖。国君去世,三天后,儿子和夫人持丧杖;五天后,大夫和世妇持丧杖;大夫去世,入殓后,主人、主妇和室老都持丧杖;士人去世,第三天早晨,主人持丧杖,妇女也都持丧杖,那么妇女是有持丧杖的情况的。这里说“妇女不持丧杖”,先儒说:“这是因为她们都年幼,无法承受哀痛,所以不持丧杖”,这个解释是合理的。

严陵方氏说:“伊耆氏说军旅中有爵位的人持杖,那么不仅仅是丧事如此,凡是优待尊贵的人都是这样。三天、五天、七天,是根据爵位的高低来决定授予丧杖的早晚节奏。这些都不是礼制的常规,所以说:‘用权变来制定权变,是违背常规但符合大道的。’”

刚去世时,三天不松懈,三个月不解除丧服,一年悲哀,三年忧愁,这是恩情逐渐减弱的表现。圣人根据恩情的减弱来制定节制,这就是丧期定为三年的原因。贤能的人不能超过这个限度,不贤的人不能达不到这个限度,这是丧礼的中庸之道。是王者经常实行的。《尚书》说:“高宗守丧三年不说话,这是对他善行的赞美。”王者没有不实行这种礼制的,为什么唯独赞美他呢?回答说:高宗就是武丁。武丁是殷朝的贤明君主。他继承王位后,在丧事中表现出慈良。在这个时候,殷朝由衰败而复兴,礼制由废弃而恢复,所以赞美他。因为赞美他,所以记载在《尚书》中并推崇他,所以称他为高宗。三年的丧期,君主不说话。《尚书》说:“高宗守丧三年不说话”,说的就是这个意思。然而说“言语不修饰”的,是指臣下。礼制规定,斩衰之丧,只应答而不对话;齐衰之丧,对话而不说话;大功之丧,说话而不议论;缌麻和小功之丧,议论而不涉及音乐。

郑氏说:不怠慢哭泣,是指哭声不绝;不松懈,是指不脱去丧服居住,不休息。谅古字作梁,房梁叫做梁,闇读如鹑防的防。闇是指庐舍,庐舍有梁的,就是所谓的柱楣。言语不修饰,是指丧事办理完毕,不再共同处理其他事务。《孝经说》说:“言语不修饰,是指士人和百姓。”只应答而不对话,是劝慰者代为应答。说话是指先开口,这里是指与宾客交往。

孔氏说:这一节是进一步阐明前文四制中关于节制的内容。丧期以三年为限,在一年丧期内,早晚恒常哭泣;三年忧愁,是指不再早晚哭泣,只是忧愁悲伤而已。恩情逐渐减弱。圣人根据孝子情感的减弱,制定限制和节制,这是丧礼中平常实行的节制。安葬祭祀之后,架设房梁并支撑楣木,所以说在谅闇之中,对话而不说话。回答所问的事情,不再多说其他话。说话而不议论,只是谈论其他事情,不与人争论问答。

蓝田吕氏说:子女对父母的感情,是天性,心中无法消除。为父母守丧,创伤巨大,痛苦深切,即使时间长久,难道会有减弱吗?这就是君子有终身之忧的原因。然而丧期必须有计算,丧服必须有变化去除,天地已经更替,四季已经变化,哀痛的感受,又怎么能没有减弱呢?创伤巨大的,日子就长;痛苦深重的,痊愈就慢,这是根据恩情的厚薄而有久近之分的减弱。三天不松懈,三个月不解除,一年悲哀,三年忧愁,这是根据日月的久近而有哀戚之分的减弱。刚去世时,哭声不绝,三天不喝水浆,这是三天不松懈。未安葬时,随时哭泣,住在倚庐,睡觉不解除绖带,这是三个月不解除。安葬祭祀完毕,只有早晚哭泣,这是一年悲哀。练祭之后不再早晚哭泣,随时哭泣,意思是哀痛到了就哭,这是三

年忧也。君子之居丧,期合乎中者也有如是之隆杀。圣人因隆杀而制其礼,所谓品节斯斯之谓礼者也。礼者所以教民之中,故三年之丧,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敢不勉也。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于庶人,古之道也。书独称髙宗谅闇三年不言者,先王之礼坠王者之贵,有不能行之者。髙宗以善丧闻,而废礼所由兴,故善之也。慈良于丧,善丧之谓也。书云:髙宗谅闇三年不言。此云谅闇,闇隂同义,信黙之谓也。郑氏不见古文尚书,其説迂逺,殆不可取。不言而后事行,此人君之丧礼故髙宗三年不言也。言而后事行者,杖而起,故言不文,此士大夫之丧礼也。所谓斩衰之丧,唯而不对;齐衰之丧,对而不言。非人君而亦不言者,谓与賔客接也。若治丧之事,则亦言而后行事也。唯而不对,相者代之对也;对而不言,应之而不倡也;言而不议。者,无往反酬问也。议而不及乐,有往反酬问而不及乐事也。此因论三年不言,与言不文而及之也。故备引五服之丧,哀之发于言语之节也。

译这是年长的忧虑。君子居丧,合乎中庸之道,就有这样隆重与简省的差别。圣人根据隆重与简省的差别来制定礼仪,所谓“品节斯”,说的就是礼。礼是用来教导民众合乎中庸的,所以三年的丧期,贤能的人不能超过,不贤的人也不敢不尽力。三年的丧期,从天子到平民都适用,这是古来的道统。《尚书》唯独称颂高宗在谅闇中三年不说话,是因为先王的礼制衰败,王者的尊贵,也有不能实行的情况。高宗以善于居丧而闻名,而废弃礼制的原因由此兴起,所以称赞他。在丧事中慈爱善良,就是所谓善于居丧。《尚书》说:“高宗在谅闇中三年不说话。”这里说的“谅闇”,“闇”与“阴”同义,是诚信沉默的意思。郑玄没有见过古文《尚书》,他的说法迂腐遥远,几乎不可取。不说话然后事情才能实行,这是人君的丧礼,所以高宗三年不说话。说话然后事情才能实行,这是拄着拐杖起身,所以说“言不文”,这是士大夫的丧礼。所谓斩衰的丧礼,只应声而不答话;齐衰的丧礼,答话但不主动说话。不是人君却也沉默不语的,是指与宾客交往时。如果是处理丧事,也是说话然后才行事。只应声而不答话,是由相者代替回答;答话但不主动说话,是回应而不发起话题;说话但不议论,是没有往返的酬答询问。议论但不涉及音乐,是有往返的酬答询问但不涉及音乐之事。这是借论述三年不说话,以及说话不文雅而涉及到的。所以详细列举五服之丧,悲哀之情在言语上的节制。

山隂陆氏曰:孝,常行也。今载而髙之,则以不能丧者多故也。老子曰:大道废,有仁义;六亲不和,有孝慈。中宗中而已,髙宗中而髙焉。故曰中而髙之,故谓之髙宗。

父母之丧,衰冠、绳缨、菅屦。三日而食粥,三月而沐,朞十三月而练冠,三年而祥。比终兹三节者,仁者可以观其爱焉,知者可以观其理焉,强者可以观其志焉。礼以治之,义以正之。孝子、弟弟、贞妇,皆可得而察焉。

郑氏曰:「仁,有恩者也。理义也。察,犹知也。」

孔氏曰:「此一节更覆结,居父母之丧,能终此三节,可以知其徳行。三节者:初丧至沐,一也;十三月练,二也;三年祥,三也。仁者居丧,可以观其知爱亲;知者居丧,则合道理;强者居丧,则能守其志节。用礼以治丧事,用义以正丧礼,则是孝子弟弟贞妇也。」

蓝田吕氏曰:「父母之丧,其大变有三:始死至于三月,一也;十三月而练,二也;三年而祥,三也。莫不执丧也。善于此者难,莫不善其始也;善于终者难,故终兹三节以善丧称者,则孝子弟弟贞妇可得而知也。恻怛痛疾,悲哀志懑,非仁者之笃于爱则不能也。然哭踊无节,丧朞无数,服不别精粗,位不别賔主,乃野人夷狄直情径行者,其知不足道也。哀之发于容体,发于声音,发于言语,发于饮食,发于居处,发于衣服,轻重有等,变除有等。至于袭含敛殡之具,賔客吊哭之文,无所不中于礼,非知者之明于理则不能也。然有其文矣,实不足以称之;有其始矣,力不足以终之,其强不足道也。丧事不敢不勉,此强有志者之所能也。故古之善观人者,察其言动之所趋而知其情,验其行事之所久而知其徳。亲丧者,人之所自致者也。哭死而哀,非为生者,则其仁可知矣。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则其知可知矣。先王制礼,不敢不及,则其强可知矣。故君子之观人,常于此而得之。」

  礼记集説卷一百六十

译山阴陆氏说:孝,是平常的行为。如今把它记载并推崇为高尚,是因为不能好好办理丧事的人很多。老子说:“大道被废弃,才出现了仁义;六亲不和,才出现了孝慈。”中宗只是合乎中道,高宗则是合乎中道且高尚。所以说既合乎中道又高尚,因此称他为高宗。

父母去世的丧礼,穿粗布丧服、戴丧冠,系麻绳缨带,穿菅草鞋。三天后吃粥,三个月后洗头,十三个月后改戴练冠,三年后举行除丧祭礼。能够始终如一地坚持这三个阶段,仁爱的人可以从中观察他的爱心,智慧的人可以从中观察他的条理,刚强的人可以从中观察他的意志。用礼来治理丧事,用义来端正丧礼。这样,孝子、悌弟、贞妇,都可以被考察出来。

郑氏说:“仁,是有恩爱的人。理,就是义。察,就是知道。”

孔氏说:“这一节是再次总结,居父母之丧,能坚持这三个阶段,就可以知道他的德行。三个阶段是:从初丧到洗头,这是第一;十三个月改穿练冠,这是第二;三年举行除丧祭礼,这是第三。仁爱的人居丧,可以观察他是否知道爱护亲人;智慧的人居丧,则符合道理;刚强的人居丧,则能坚守他的志节。用礼来治理丧事,用义来端正丧礼,这就是孝子、悌弟、贞妇。”

蓝田吕氏说:“父母之丧,其重大变化有三个:从刚死到三个月,这是第一;十三个月改穿练冠,这是第二;三年举行除丧祭礼,这是第三。没有不坚持守丧的。善于开始的人不难,没有不善于开始的;善于坚持到底的人难,所以能坚持这三个阶段以善终丧事著称的,就可以知道他是孝子、悌弟、贞妇了。悲痛疾苦,悲哀愤懑,不是仁爱的人笃于爱心就不能做到。然而哭踊没有节制,丧期没有定数,丧服不分精细粗糙,位次不分宾客主人,这是野人夷狄直接抒发情感、径直行事的人,他们的智慧不值得称道。悲哀表现在容貌体态上,表现在声音上,表现在言语上,表现在饮食上,表现在居处上,表现在衣服上,轻重有等级,变化去除有等级。至于穿衣、含殓、入棺、停柩的器具,宾客吊唁哭泣的礼仪,无不合乎礼制,不是智慧的人明于道理就不能做到。然而有这些礼仪形式,实际内容不足以匹配;有这些开始,力量不足以坚持到底,他们的刚强不值得称道。丧事不敢不尽力,这是刚强有志气的人所能做到的。所以古代善于观察人的人,考察他的言行趋向就知道他的真情,验证他行事持久就知道他的德行。父母的丧事,是人自身能做到的。为死者哭泣而悲哀,不是为了生者,那么他的仁爱就可以知道了。生前侍奉合乎礼,死后安葬合乎礼,祭祀合乎礼,那么他的智慧就可以知道了。先王制定礼制,不敢不周全,那么他的刚强就可以知道了。所以君子观察人,常常在这里得到答案。”

礼记集说卷一百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