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礼记集説》卷一百四十六宋衞湜撰
器,所以实酒而置之席间者也。」《春秋传》曰:「尊以鲁壶。」《周官》曰:「其朝献用两壶。」《礼器》曰:「五献之尊,门内缶,门外壶。」则壶亦稍大矣。原其始也,必于燕饮之间,谋以乐宾,或病于不能射也,举席间之器以寄射节焉。投壶以为乐,犹击缶以为乐也。以所饮之壶,寓所投之矢,制礼者因为之节文,且用乐以宣达其情,此投壶所由兴也。
译“器,是用来盛酒并放置在席间的。”《春秋传》说:“用鲁国的壶作为尊。”《周官》说:“朝献时用两只壶。”《礼器》说:“五献的尊,门内用缶,门外用壶。”那么壶也就稍微大一些了。推究它的起源,一定是在宴饮之间,为了取悦宾客,有人担心不能射箭,便举起席间的酒器来寄托射箭的节奏。投壶作为娱乐,就像击缶作为娱乐一样。用饮酒的壶,寄托投掷的箭,制定礼仪的人因此为它规定了节度文饰,并且用音乐来抒发情感,这就是投壶兴起的原因。
投壶之礼,主人奉矢,司射奉中,使人执壶。
郑氏曰:「矢,所以投者也。中士则鹿中也。射人奉之者,投壶、射之类也。其奉之,西阶上,北面。」
孔氏曰:自此至曰“辟”一节,论燕礼脱屦升堂之后,主人请投壶于宾,宾辞许,及宾主受矢之节。主人阼阶之上,西面奉持其矢。司射奉中,中谓受算之器。案《乡射礼》:“司射升自西阶,阶上北面。”此奉中亦然。使人执壶,谓主人使人执所投之壶于司射之西北面。所以皆在西阶上者,欲就宾处也。唯云“使人”,不言官者,以贱略之也。凡行礼统于主人,虽俱在西阶,而当尊东。故《燕礼》《大射》,宰夫代公为主人,与宾俱升西阶,而主人在东也。《乡射记》云:“大夫兕中,士鹿中。”此篇是大夫、士之礼,郑不云“兕中”,略之也。知是大夫、士礼者,以经云“主人请宾”,是平敌之辞。若诸侯则《燕礼》《大射》,每事云“请于公”,不云“主人请宾”也。非诸侯礼而经云“奏《貍首》”者,别取燕饮之义,非谓尊卑之诗。其诸侯相燕亦有投壶,故《左传》云:“晋侯与齐侯燕,投壶。”然则天子亦有之,但古礼亡,无以知也。其中之形,刻木为之,状如兕虎而伏,背上立圜圈以盛算。
严陵方氏曰:「矢将以授宾,故主人奉之中,将以待获,故司射奉之壶,将以待投,故使人执之而已。曰使人,则不必有攸司也,夫人而为之可也。中或以鹿,或以兕,或以虎,或以闾,或以皮树,皆刻木以象其形,凿其背以盛算。必象兽形者,则以服猛为义,因而为隆杀焉。亦犹侯用虎豹之类尔。必谓之中者,射以中为善,故盛算之器因以为名。投壶亦用射之中者,以其为射之类,亦以中为善故也。奉之使司射所投,谓之矢,皆以是而已。」
主人请曰:「某有枉矢、哨壶,请以乐宾。」宾曰:「子有防酒、嘉肴,某既赐矣,又重以乐,敢辞。」
郑氏曰:「燕饮酒,既脱屦升堂,主人乃请投壶也。否则或射,所谓燕射也。枉哨不正貌,为谦辞。」
孔氏曰:「枉谓曲而不直;哨谓哨峻不正。宾称主人设酒肴以待己,是某既受主人之赐矣,又请投壶乐已是重以乐也。」案:燕礼取俎以出,卿大夫皆降;宾反入,及卿大夫皆脱屦升就席。羞庶羞之后,乃云「若射,则大射正为司射」,故郑知请投壶亦在脱屦升堂之后。若乡射之礼,则在饮酒未旅之前。为射以其询众庶,礼重故早;射异于燕射也。
严陵方氏曰:「矢以直为善,壶以正为善。」
主人曰:「枉矢、哨壶,不足辞也,敢固以请。」宾曰:「某既赐矣,又重以乐,敢固辞。」主人曰:「枉矢、哨壶,不足辞也,敢固以请。」宾曰:「某固辞,不得命,敢不敬从。」宾再拜受。主人般还曰:「辟。」主人阼阶上拜送。宾般还曰:「辟。」
郑氏曰:「固之言如故也。言如故辞者,重辞也。不得命,不以命见许。宾再拜受,拜受矢也。主人既辟,进授矢两楹之间也。拜送,送矢也。辟亦于其阶上。」
孔氏曰:「宾既许主人投壶,宾乃于西阶上北面再拜,遥受矢也。主人见宾拜,乃般曲折还,谓宾曰:『今辟而不敢受』,言此者欲止宾之拜也。于是宾及主人皆来两楹之间相就,俱南面,主人在东,授矢与宾。主人复归阼阶上北靣拜送矢,宾亦归西阶上般还而告主人曰:『今辟而不敢受』,此言亦以止主人拜也。知皆北靣者,案乡饮酒、乡射拜受爵、送爵北靣故也。案熊氏云:『以拜时般还,或可东西靣相对』,又以『曰辟者』是賛者来辞告主人及宾,言曰『辟』义亦通也。」
蓝田吕氏曰:「投壶之礼,主人奉矢,三请宾,宾三辞而后许。拜受,拜送,皆般还,以辟。有加于射礼者,不敢以礼杀,而纾吾敬也。燕乐而不淫,礼杀而敬不衰,此德所以修,交所以乆也。」
已拜受矢,进即两楹间,退反位,揖宾就筵。司射进度壶间,以二矢半反位,设中,东面,执八算,兴。
郑氏曰:「主人既拜送矢,又自受矢,进即两楹间者,言将
译投壶的礼仪,由主人捧着箭,司射捧着靶,派人拿着壶。
郑玄说:“箭,是用来投掷的。靶,如果是士的礼,就是鹿形的靶。由司射捧着它,是因为投壶和射箭同类。捧着它的位置,在西阶上,面朝北。”
孔颖达说:从这一节到“辟”这一节,论述的是燕礼中脱鞋升堂之后,主人向宾客请求投壶,宾客推辞后答应,以及宾客和主人接受箭的礼节。主人在东阶之上,面朝西捧着箭。司射捧着靶,靶是指用来盛放算筹的器具。根据《乡射礼》记载:“司射从西阶登上,在阶上面朝北。”这里捧着靶的情况也是如此。派人拿着壶,是说主人派人拿着用来投掷的壶,站在司射的西北方面朝北。之所以都在西阶上,是为了靠近宾客的位置。只说“派人”,而不说具体的官职,是因为地位低微而简略了。凡是行礼都由主人统领,虽然都在西阶,但尊位在东。所以《燕礼》《大射》中,宰夫代替国君作为主人,与宾客一起登上西阶,而主人在东边。《乡射记》说:“大夫用兕形的靶,士用鹿形的靶。”这一篇是大夫、士的礼仪,郑玄没有说“兕形的靶”,是简略了。知道是大夫、士的礼仪,是因为经文说“主人请宾客”,这是平辈之间的言辞。如果是诸侯的礼仪,那么《燕礼》《大射》中,每件事都说“向国君请示”,而不说“主人请宾客”。不是诸侯的礼仪而经文说“演奏《貍首》”,是另外取用燕饮的意义,不是说尊卑的诗篇。诸侯之间互相燕饮也有投壶,所以《左传》说:“晋侯与齐侯燕饮,投壶。”那么天子也有投壶,只是古礼失传,无法知道了。靶的形状,是用木头雕刻而成,形状像伏着的兕或虎,背上立着圆环用来盛放算筹。
严陵方说:“箭将要授予宾客,所以主人捧着它;靶将要等待命中,所以司射捧着它;壶将要等待投掷,所以派人拿着它就可以了。说‘派人’,那么不一定有专门的官员,任何人都可以做。靶有的用鹿,有的用兕,有的用虎,有的用闾,有的用皮树,都是雕刻木头来模拟它们的形状,凿开背部用来盛放算筹。一定要模拟兽形,是因为以制服猛兽为意义,从而区分等级的隆杀。这就像箭靶使用虎豹之类一样。一定要称为‘中’,是因为射箭以命中为善,所以盛放算筹的器具因此得名。投壶也使用射箭的‘中’,是因为它是射箭的一类,也是因为以命中为善的缘故。捧着它让司射投掷,称为箭,都是因为这个原因。”
主人请求说:“我有弯曲的箭、倾斜的壶,请求用来取乐宾客。”宾客说:“您有防止醉酒的美酒、美味的菜肴,我已经受到您的恩赐了,又加上取乐,冒昧地推辞。”
郑玄说:“燕饮喝酒,已经脱鞋升堂,主人这才请求投壶。否则或者射箭,所谓燕射。枉哨是不端正的样子,作为谦辞。”
孔颖达说:“枉是指弯曲而不直;哨是指陡峭而不正。宾客称主人摆设酒肴来款待自己,这是我已经受到主人的恩赐了,又请求投壶取乐我,这是加重取乐啊。”根据:燕礼中取出俎而出,卿大夫都降阶;宾客返回室内,以及卿大夫都脱鞋升堂就席。进献庶羞之后,才说“如果要射箭,就由大射正担任司射”,所以郑玄知道请求投壶也在脱鞋升堂之后。如果是乡射的礼仪,那么在饮酒未旅之前。因为射箭要询问众人,礼仪重要所以早;射箭不同于燕射。
严陵方说:“箭以直为善,壶以正为善。”
主人说:“弯曲的箭、倾斜的壶,不值得推辞,冒昧地坚持请求。”宾客说:“我已经受到恩赐了,又加上取乐,冒昧地坚持推辞。”主人说:“弯曲的箭、倾斜的壶,不值得推辞,冒昧地坚持请求。”宾客说:“我坚持推辞,不能违背您的命令,冒昧地不敢不恭敬地听从。”宾客拜了两拜接受。主人转身说:“避开。”主人在东阶上拜送。宾客转身说:“避开。”
郑玄说:“固的意思是如同原来一样。说如同原来推辞,是郑重地推辞。不得命,是不以命令被允许。宾客拜了两拜接受,是拜受箭。主人已经避开,前进授予箭在两楹之间。拜送,是送箭。避开也在他的阶上。”
孔颖达说:“宾客已经答应主人投壶,宾客于是在西阶上面朝北拜了两拜,远远地接受箭。主人看见宾客拜,于是转身曲折回来,对宾客说:‘现在避开而不敢接受’,说这话是想制止宾客的拜。于是宾客和主人都来到两楹之间相就,都面朝南,主人在东,授予箭给宾客。主人又回到东阶上面朝北拜送箭,宾客也回到西阶上转身而告诉主人说:‘现在避开而不敢接受’,这话也是用来制止主人的拜。知道都面朝北,根据乡饮酒、乡射拜受爵、送爵面朝北的缘故。根据熊氏说:‘因为拜的时候转身,或许可以东西面相对’,又因为‘说避开’是赞者来辞告主人及宾客,说‘避开’的意义也通。”
蓝田吕说:“投壶的礼仪,主人捧着箭,三次请求宾客,宾客三次推辞后才答应。拜受,拜送,都转身,以避开。比射箭的礼仪更隆重,不敢以礼仪减杀,而舒缓我的敬意。燕乐而不淫,礼仪减杀而敬意不衰,这是德行所以修养,交往所以长久的原因。”
已经拜受箭,前进到两楹之间,退回到原位,揖让宾客就席。司射测量壶之间的距离,用两支半箭的长度返回原位,设置靶,面朝东,拿着八根算筹,起身。
郑玄说:“主人已经拜送箭,又自己接受箭,前进到两楹之间,是说将要”
有事于此也。退乃揖宾,即席,欲与偕进,明为偶也。宾席,主席,席皆南乡。闲相去如射物,度壶度其所设之处也。壶去坐二矢半,则堂上,去宾席邪行各七尺也。反位,西阶上位也。设中,东靣。既设中,亦实八算于中,横委其余于中。西执算而立,以请宾,俟投。」
译这里有投壶之事。主人退后向宾客作揖,随即就座,想要与宾客一同前行,以表明这是成双的仪式。宾客的席位在东侧,主人的席位在西侧,两席都面向南方。两席之间的距离如同射箭时靶子的间距,这是根据壶的大小来衡量并确定其摆放位置的。壶距离座位二又半支箭的长度,那么在堂上,从宾客席位斜着走到壶的位置各为七尺。回到原位,即西阶上方的位置。设置“中”(盛箭的容器),面朝东。设置好“中”之后,也将八根算筹放入其中,将其余的算筹横着放在“中”里。在西边拿着算筹站立,以此邀请宾客,等待投壶。
孔氏曰:此经明宾主受矢之后,就投壶之筵及进度壶并算之节。主人拜送矢之后,主人賛者持矢授主人,主人于阼阶受矢。既受矢之后,来就两楹闲看投壶处所,乃却退反阼阶之位,靣西揖宾,令就投壶之筵,相对为位,而共投壶也。进度壶者,司射于西阶上,执壶之人处受壶,乃东向。来宾主筵前进,量度其壶,置于宾主筵南也。投壶有三处:室中、堂上及庭中也。日中则于室,日晚则于堂,大晚则于庭,各随光明故也。矢有长短,随地广狭:室中狭,矢长五扶;堂上稍广,矢七扶;庭中大广,矢九扶。四指曰扶,扶广四寸,五扶则二尺,七扶则二尺八寸,九扶则三尺六寸。虽矢有长短,亦随地广狭而度壶,皆使去宾主之席二矢半也:室中去席五尺,堂上则去席七尺,庭中则去席九尺。司射度壶既毕,反还西阶上位,取中稍进,东面而设中也。于中西东靣,手执八算而兴起其中,里亦实八算。郑注知席相去如射物者,以投壶是射之类也。物谓射者所立之处,物长三尺,阔一尺二寸,两物东西相去容一弓,故《乡射记》云:「物长如笴,其间容弓,距随长。」武注云:「笴长三尺,距随者物横画也。」实算于中,亦约《乡射》文。
严陵方氏曰:「凡射人各四矢,诗言『四矢反兮』,是也。四矢则四算,投壶亦如之。宾与主则八算矣,故此言执八算也。」
请宾曰:「顺投为入,比投不释,胜饮,不胜者正爵。既行,请为胜者立马,一马从,二马,三马。既立,请庆,多马,请主人亦如之。」
郑氏曰:「请犹告也。顺投矢本入也。比投不拾也。胜饮,不胜言,以能养不能也。正爵,所以正礼之爵也。或以罚,或以庆。马胜算也。谓之马者,若云技艺如此,任为将帅乗马也。射、投壶皆所以习武,因为乐。」
孔氏曰:此经明司射执八算起,而告宾党为投壶之法也。顺本也。矢有本末,投矢于壶,以矢本入者乃名为入,则为之释算;若矢以末入,则不名为入,亦不为之释算。比投不释,比频也。宾主投壶,要更逓而投,不得以前既入喜悦,不待后人投之而已。频投频投,虽入亦不为之释算也。正爵,谓罚爵。下云「正爵既行,请彻马」,亦称正爵,则庆罚皆是正爵,以其正礼也。既行,谓行正爵竟也。立马,谓取算以为马,表胜数也。一马从二马者,谓每一胜輙立一马。礼以三马为成,若专三马则为一成。但胜偶未必得三,若胜偶得二,劣偶得一,一既劣于二,故彻取劣偶之一,以足胜偶之二为三,故云「一马从二马」。然定本无此一句。三马既立,请庆多马者,若频得三成,或取彼足为三马,是其胜已成,又酌酒庆贺于多马之偶也。云亦如之者,谓司射请宾之党,每事必应曰「诺」,既竟则司射又悉以告宾者,告诸主人,主人应诺,亦悉如宾也。
蓝田吕氏曰:「矢本入,则本末之序正矣。左右拾投,则宾主之仪荅矣。不如是,则虽投不为入,虽入不释算。所以责审固详节文也。故射与投壶,所以观人之德,必容体比于礼,容节比于乐,不尚于苟中也。」
严陵方氏曰:「上言入,下言释,互相明也。」胜饮不胜,即揖让而升,下而饮也。正爵者,正礼之爵也。或以罚,或以庆,故以正言之,算与马一也。方其执之,则谓之算,而算以计多少为义;及其释之,则谓之马,而马以胜敌为义。盖算为胜者而释,故以胜敌为名焉。一马从二马者,胜少者附胜多者,以为数也。数成于三,数成则可以为多矣。故曰:「三马既立,请庆多马。」
山隂陆氏曰:「倒入,幸入也。比投,比而投之,言引手就壶使入。后世投壶坐欲四县,恐其比入也。」
命▯者曰:「请奏貍首。」闲若一大师。」曰:「诺。」
郑氏曰:「▯鼓瑟者也,貍首诗篇名也,今逸。射义所云曽孙侯氏是也。闲若一者,投壶当以为志,取节焉。」孔氏曰:「此一经明司射命工作乐节投壶之仪。郑知鼓瑟者,约乡射礼用瑟也。案下有鲁鼓、薛鼓,节亦有鼓,以▯为重,故特云命▯
译孔氏说:这段经文阐明宾客与主人接受箭矢之后,在投壶的席位旁以及测量壶的位置和计算胜负的礼节。主人拜送箭矢之后,主人的赞者拿着箭矢授予主人,主人在阼阶上接受箭矢。接受箭矢之后,来到两根柱子之间观看投壶的地方,然后退回到阼阶的位置,面朝西向宾客作揖,让宾客来到投壶的席位,相对而立,共同进行投壶。所谓测量壶的位置,是指司射在西阶上,拿着壶的人在那里接受壶,然后面朝东。来到宾客和主人的席位前,测量壶的位置,将壶放置在宾客和主人席位的南面。投壶有三个地方:室内、堂上以及庭院中。中午时分在室内,傍晚时分在堂上,很晚时分在庭院中,这都是根据光线的明暗来决定的。箭矢有长有短,根据地面的宽窄而定:室内狭窄,箭长五扶;堂上稍宽,箭长七扶;庭院中非常宽敞,箭长九扶。四指称为一扶,一扶宽四寸,五扶就是二尺,七扶就是二尺八寸,九扶就是三尺六寸。虽然箭矢有长有短,但也根据地面的宽窄来测量壶的位置,都使得壶距离宾客和主人的席位为二支半箭矢的长度:室内距离席位五尺,堂上距离席位七尺,庭院中距离席位九尺。司射测量壶的位置完毕后,返回西阶上的位置,取出中(盛算的容器)稍微向前移动,面朝东放置中。在中里面面朝东,手里拿着八根算筹从中取出,里面也装满八根算筹。郑玄注释知道席位相距如同射箭目标那样,是因为投壶属于射箭的一类。所谓“物”,是指射箭者站立的地方,物长三尺,宽一尺二寸,两个物东西相距容纳一张弓,所以《乡射记》说:“物长如笴,其间容弓,距随长。”武氏注释说:“笴长三尺,距随是指物的横向标记。”在中里面放置算筹,也是大约依据《乡射》的记载。
严陵方氏说:“凡是射箭,每人各用四支箭,《诗经》中说‘四矢反兮’,就是这个意思。四支箭对应四根算筹,投壶也是如此。宾客与主人加起来就是八根算筹,所以这里说拿着八根算筹。”
邀请宾客说:“顺着投进才算入壶,连续投掷不算,胜者饮酒,不胜者端正酒爵。仪式进行完毕,请为胜者立马,一马跟随二马,三马。立好之后,请庆贺,马多,请主人也这样做。”
郑氏说:“请,就是告知的意思。顺着投进,箭的本端进入才算入壶。比投,就是连续投掷不算。胜者饮酒,不胜者说话,这是以能养不能。正爵,是用来端正礼仪的酒爵。有时用来惩罚,有时用来庆贺。马,是胜者的算筹。称之为马,是说技艺如此,可以担任将帅骑马。射箭、投壶都是为了练习武艺,因此作为娱乐。”
孔氏说:这段经文阐明司射拿着八根算筹起身,而告知宾客一方投壶的方法。顺,是本端的意思。箭矢有本端和末端,投箭入壶,以箭的本端进入的才称为入,就为之释放算筹;如果箭以末端进入,就不称为入,也不为之释放算筹。比投不释,比,是频繁的意思。宾客和主人投壶,要交替投掷,不能因为前面已经入壶而喜悦,不等后面的人投掷就停止。频繁投掷,即使入壶也不为之释放算筹。正爵,是指罚酒。下文说“正爵既行,请彻马”,也称正爵,那么庆贺和惩罚都是正爵,因为它们端正礼仪。既行,是指行正爵完毕。立马,是指取算筹作为马,表示胜数的多少。一马跟随二马,是指每胜一次就立一马。礼制以三马为成,如果专得三马就是一成。但胜者未必能得到三,如果胜者得二,劣者得一,一既劣于二,所以撤去劣者的一,以补足胜者的二成为三,所以说“一马从二马”。然而定本没有这一句。三马既立,请庆贺马多者,如果频繁得到三成,或者取彼方的补足为三马,是胜局已成,又斟酒庆贺于马多的胜者一方。说亦如之,是指司射请宾客的一方,每件事必须应答说“诺”,完毕后司射又全部告知宾客,告知主人,主人应答诺,也全部像宾客那样。
蓝田吕氏说:“箭本端进入,那么本末的顺序就端正了。左右拾投,那么宾客和主人的礼仪应答就完备了。不这样做,那么即使投进也不算入,即使入也不释放算筹。所以要求审慎坚固、详细节文。因此射箭和投壶,用来观察人的德行,必须容貌体态符合礼,容貌节度符合乐,不崇尚苟且中的。”
严陵方氏说:“上面说入,下面说释,互相阐明。”胜饮不胜,就是揖让而升,下而饮。正爵,是端正礼仪的酒爵。有时用来惩罚,有时用来庆贺,所以用正来说,算与马是一样的。当拿着它时,称为算,而算以计算多少为义;当释放它时,称为马,而马以战胜敌人为义。大概算是为胜者而释放,所以以战胜敌人为名。一马跟随二马,是胜少者附属于胜多者,以凑成数目。数目成于三,数目成就可以称为多了。所以说:“三马既立,请庆贺多马。”
山阴陆氏说:“倒入,是侥幸入壶。比投,是比着投掷,说伸手靠近壶使入。后世投壶坐欲四县,恐怕其比入。”
命令〇者说:“请演奏《貍首》。”〇者说:“诺。”
郑氏说:“〇,是鼓瑟的人,《貍首》是诗篇名,现在失传。《射义》中所说的曾孙侯氏就是它。闲若一者,投壶应当以此作为志向,取其节奏。”孔氏说:“这一经文阐明司射命令工演奏乐节投壶的礼仪。郑知道鼓瑟者,是约略乡射礼用瑟。案下文有鲁鼓、薛鼓,节也有鼓,以〇为重,所以特别说命〇。”
者。闲若一者,谓前后乐节中闲疏数如似一也。投壶者当听之以为志,取投合于乐节,故须中闲若一也。案乡射三番,初一番耦射不释算,笫二番释算未作乐,笫三番乃用乐。今投壶发初即用乐者,以投壶礼轻,主于欢乐故也。」诺,承领之辞。
译“闲若一者”,是说前后音乐节奏中的疏密程度好像是一致的。投壶的人应当以此作为准则,使投壶的动作与音乐节奏相合,所以必须做到中间节奏均匀如一。查考乡射礼分为三轮,第一轮两人对射时不计算分数,第二轮计算分数但还不奏乐,第三轮才使用音乐。现在投壶礼一开始就使用音乐,是因为投壶礼较为简略,主要在于欢乐的缘故。“诺”,是应答、领受的话。
长乐陈氏曰:古者投壶之礼,大致与射相为表里。故乡射之礼,命太师奏驺虞,闲若一;投壶之礼,命▯者曰:「请奏貍首」,亦闲若一。以投壶射之,细故也。大射,乐正命太师奏貍首。盖貍之为物,其性善抟,其行则止而拟度焉。投壶者必奠而后发,亦犹是也。考之乡射,则命▯者瑟之工也。观太师掌六律六同,皆文之以五声,播之以八音,则知太师曰「诺」者,以奏貍首必谐六律六同、五声八音也。此其节比于乐也。命酌者曰「诺」,其容比于礼也。
蓝田吕氏曰:「貍首之诗,言宾主以礼相会也。犹瓠叶、兎首,不敢以防薄废礼而忘驩也。其诗曰:『貍首之斑然,执女手之卷然。』宾主之欢,于是乎交。非特诸侯之事故,卿大夫士所以亦得用也。」
严陵方氏曰:「以▯歌貍首,故命▯者奏之,闲者乐之。节欲其终始相协,故曰若一。」
山隂陆氏曰:郑氏谓▯鼓瑟者也。乡饮酒记曰:「工四人,二人瑟,瑟先。」乡射盖亦命▯者,变言太师重乡射也。闲若一言,或闲亦或一也。闲若闲歌,一歌一奏,闲一无闲焉,以为乐也,非以为节也。投壶射之细也,降射一等。据乡射太师曰:「奏驺虞,闲若一。」
左右告矢具,请拾投。有入者,则司射坐而释一算焉。宾党于右,主党于左。
郑氏曰:「拾,更也。告矢具,请更投者,司射也。司射东靣立,释算则坐。以南为右,北为左。已投者退,各反其位。」孔氏曰:「此一经论投壶中者释算之仪。左谓主人,右谓宾客。司射告主与宾以矢具也。若矢入壶,则司射乃坐释一算于地。右谓司射之前稍南,左谓司射之前稍北。」
严陵方氏曰:「拾者,更也。与《曲礼》言拾级、丧礼言拾踊,同义。宾党于右,主党于左者,主人尊宾故也。凡言左右,则以右为尊者,盖左右以体言,为隂故也。《左氏传》曰:『地有五行,体有左右』。」
卒投,司射执算曰:「左右卒投,请数。」二算为纯,一纯以取,一算为竒。遂以竒算告曰:「某贤于某若干纯竒。」则曰:「竒钧。」则曰:「左右钧。」
郑氏曰:「卒已也,宾主之党毕已。投司射,又请数其所释左右算如数。射算一纯,以取实于左手。十纯则缩而委之,每委异之。有余则横诸纯下,一算为竒。竒则缩诸纯下,兼敛左算实于左手。一纯以委,十则异之。其他如右。获毕,则司射执竒算以告于宾与主人也。若告云:『某贤于某者』,未斥主党胜与宾党胜与?以胜为贤,尚技艺也。钧,犹等也。等则左右手各执一算以告。」
孔氏曰:此一经明投壶算数之仪。投壶卒司射于壶西,东面执算,请曰:「宾主之党卒投,请数算。」二算为纯,一纯以取者,纯全也。二算合为一全,地上取算之时,一纯则别而取之。一算为竒者,一算谓不满纯者竒只也。遂以竒算告者,竒余也,谓左右数钧等之余算,手执而告曰:「某贤于某若干纯者」,或左或右不定,故称「某贤」,贤谓胜者也。胜者若有双数则云若干纯,假令十算则云五纯也。若有竒数则曰竒,假令九算则曰九竒也。钧犹等也,等则左右各执一算以告。郑注:「一纯以取至右获」,皆乡射礼文。谓就地上之算以右手,每一纯别而取实于左手,满十纯则缩而委之于地。司射东靣,则东西为缩,每十双则东西缩为一委,每有十双更别委之,故曰「每委异之」。有余谓不满十双,或八双、九双以下,则横于十纯之西南北置之。若唯有一算,则缩之零纯之下,在零纯之西,东西置之。此数右算之法。若数左算,则总敛地之算实于左手,每一纯取以委地,满十则异之,谓满十纯则总为一委,其他所纵所横如右获也。
严陵方氏曰:「贤犹胜也。射礼言,若右胜,则曰右贤于左;若左胜,则曰左贤于右,是也。干犹枚也,与服衣若干尺之干同。」
山隂陆氏曰:「一纯以取,以手取之也。以委委之而弗取也。一算为竒,遂以竒算言。投已若饰,一算遂以竒数之钧。则曰左右钧者,诗曰:『宾载手仇,室人入
译长乐陈氏说:古代投壶的礼仪,大体上与射箭礼仪互为表里。所以乡射礼中,命令太师演奏《驺虞》,节奏舒缓而统一;投壶礼中,命令乐工说:“请演奏《貍首》”,节奏也舒缓而统一。投壶是射箭中细微的环节。在大射礼中,乐正命令太师演奏《貍首》。大概因为貍这种动物,天性善于扑击,行动时静止下来观察估量。投壶的人必定先安放好壶然后才投掷,也是同样的道理。考察乡射礼,那么命令乐工的是瑟师。观察太师掌管六律六同,都用五声加以修饰,用八音加以传播,就知道太师说“诺”的时候,是因为演奏《貍首》必须协调六律六同、五声八音。这是它的节奏与音乐相协调。命令斟酒的人说“诺”,他的仪容与礼仪相协调。
蓝田吕氏说:“《貍首》这首诗,说的是宾主以礼相会。就像《瓠叶》、《兎首》那样,不敢因为酒食微薄而废弃礼仪、忘记欢乐。诗中说:‘貍首的斑纹鲜明,握着你的手卷曲而恭敬。’宾主的欢乐,在这里交汇。这不仅仅是诸侯的事情,卿大夫士也可以使用。”
严陵方氏说:“因为乐工歌唱《貍首》,所以命令乐工演奏,节奏舒缓的人欣赏它。节奏要求始终协调,所以说‘若一’。”
山阴陆氏说:郑玄认为乐工是鼓瑟的人。《乡饮酒记》说:“乐工四人,两人弹瑟,瑟先奏。”乡射礼大概也命令乐工,改称太师是为了重视乡射礼。“闲若一”这句话,或许是“闲”也或许是“一”。闲是舒缓的歌唱,一是单一的演奏,舒缓而单一没有间断,用来作为音乐,而不是用来作为节奏。投壶是射箭中细微的,比射箭低一等。根据乡射礼,太师说:“演奏《驺虞》,节奏舒缓而统一。”
左右报告箭矢已备,请求轮流投掷。有投中的,司射就坐下放下一根算筹。宾党在右边,主党在左边。
郑玄说:“拾,是更替的意思。报告箭矢已备,请求更替投掷的,是司射。司射面向东站立,放算筹时就坐下。以南为右,以北为左。已经投掷的人退下,各自回到原位。”孔颖达说:“这一经论述投壶中者放算筹的仪式。左指主人,右指宾客。司射告诉主人与宾客箭矢已备。如果箭矢投入壶中,司射就坐下在地上放一根算筹。右指司射前面稍南,左指司射前面稍北。”
严陵方氏说:“拾,是更替的意思。与《曲礼》说的拾级、丧礼说的拾踊,意义相同。宾党在右,主党在左,是因为主人尊重宾客。凡是说左右,都以右为尊,大概左右以身体而言,属于阴的缘故。《左氏传》说:‘地有五行,体有左右’。”
投掷完毕,司射拿着算筹说:“左右投掷完毕,请计数。”两根算筹为一纯,一纯一纯地取,一根算筹为奇。于是用奇数算筹报告说:“某人比某人胜若干纯奇。”如果奇数相等,就说:“左右相等。”
郑玄说:“卒,是完毕的意思,宾主两党都完毕。投掷司射,又请求计算所放的左右算筹如数。射箭算筹一纯,以取实于左手。十纯就缩起来放地上,每次放的不同。有余的就横放在纯下,一根算筹为奇。奇数就缩在纯下,兼收左手的算筹实于左手。一纯一纯地放,十就不同。其他如右。获得完毕,司射拿着奇数算筹向宾与主人报告。如果报告说:‘某贤于某’,没有明确指出主党胜还是宾党胜,以胜为贤,崇尚技艺。钧,就是等。等则左右手各执一算筹报告。”
孔颖达说:这一经阐明投壶计数的仪式。投掷完毕司射在壶西,面向东拿着算筹,请求说:“宾主两党投掷完毕,请计数算筹。”两根算筹为一纯,一纯一纯地取,纯是全的意思。两根算筹合为一个全,在地上取算筹的时候,一纯就分别取之。一根算筹为奇,一根算筹指不满纯的奇只。于是用奇数算筹报告,奇余也,指左右数相等之余算,手拿着报告说:“某贤于某若干纯”,或左或右不定,所以称“某贤”,贤指胜者。胜者如果有双数就说若干纯,假使十算就说五纯。如果有奇数就说奇,假使九算就说九奇。钧就是等,等则左右各执一算筹报告。郑注:“一纯以取至右获”,都是乡射礼的文献。指就地上的算筹用右手,每一纯分别取实于左手,满十纯就缩起来放地上。司射面向东,则东西为缩,每十双就东西缩为一委,每有十双更分别放之,所以说“每委异之”。有余指不满十双,或八双、九双以下,就横在十纯的西南北放置。如果只有一根算筹,就缩在零纯之下,在零纯的西,东西放置。这是数右算的方法。如果数左算,就总收地上的算筹实于左手,每一纯取以放地,满十就不同,指满十纯就总为一委,其他所纵所横如右获。
严陵方氏说:“贤就是胜。射箭礼仪说,如果右胜,就说右贤于左;如果左胜,就说左贤于右,就是这样。干就是枚,与服衣若干尺的干相同。”
山阴陆氏说:“一纯以取,用手取之。以委放之而不取。一算为奇,于是用奇数说。投掷完毕如果装饰,一算于是用奇数之钧。就说左右相等,诗说:‘宾载手仇,室人入
』,又此之谓也。」
命酌曰:「请行觞。」酌者曰:「诺。」当饮者皆跪,奉觞曰:「赐。」灌胜者跪曰:「敬养。」
译」,说的也就是这种情况。」
命令斟酒时说:「请依次敬酒。」斟酒的人说:「遵命。」应当饮酒的人都跪下,捧着酒杯说:「赏赐。」被灌酒的人跪下说:「恭敬地接受您的奉养。」
郑氏曰:司射又请于宾与主人,以行正爵。酌者胜党之弟子升,酌奠于丰上;不胜者坐取,乃退而跪饮之。灌犹饮也,言赐灌者服而为尊敬辞也。《周礼》曰:「以灌宾客,赐灌敬养,各与其偶于西阶上,如饮射爵。」孔氏曰:此一节明饮不胜之仪。司射命此酌酒者曰「敬」,以请宾与主人行觞,谓罚爵之事。宾主已许,汝当酌之。胜党弟子受领许酌,乃以西阶上南靣设丰,洗觯升酌,坐奠于丰上。胜者与不胜者俱升西阶,胜者在东,不胜者跪取丰上之爵,手奉其觞曰:「蒙赐灌。」胜者跪执之曰:「敬以此觞而养,不能也。」郑注《乡射礼》文,案彼文云:「弟子奉丰,升设于西楹之西,胜者之弟子洗觯,升酌南靣,坐奠于丰上。」是也。引《周礼·典瑞》文证灌为饮也。
蓝田吕氏曰:「胜饮不胜者,以能养不能也。君使士射,不能则辞以疾。射者,男子之事,不能则几于非男子也。故以不能者为病,病必有养。当饮者跪奉觞曰『赐』,灌胜者跪曰『敬养』。酒者所以养病也。能者不敢以胜骄人,争求胜而辞养也。不能者知不胜为己病,不敢以己有病而辞养也。」孔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君子之所以争,求胜者争辞养而已。故其争也君子。」严陵方氏曰:「胜饮不胜,当饮者则不胜者也。灌者自上以灌下,以胜者下而饮,不胜故以灌言之。酒所以养老,又所以养病,故曰『敬养』。灌即觞也。」
马氏曰:「不胜者饮而不怨,胜者劝而不矜,则其于礼,庶几不失。」故奉觞曰:「赐灌」,则受之以礼,而不怨之词也;胜者跪曰:「敬养」,则献之以礼,而不矜之词也。
正爵既行,请立马。马各直其算,一马从二马以庆。庆礼曰:「三马既备,请庆。」多马,宾主皆曰:「诺。」正爵既行,请彻马。郑氏曰:「饮不胜者毕。」司射又请为胜者立马,当其所释算之前。三立马者,投壶如射,亦三而止也。三者一党,不得三胜,其一胜者,并其马于再胜者以庆之。明一胜不得庆也。饮庆爵者,偶亲酌,不使弟子无丰。请彻马,投壶礼毕,可以去其胜算也。既彻马,无算爵乃行。
孔氏曰:此经论饮不胜者,毕司射请为胜者立马,以表显贤能及彻马行无算爵之事。正爵谓正礼罚酒之爵,既行饮毕之后,司射请为胜者树标立其马也。直当也,投壶与射礼同,亦三畨而止,每畨胜者则立一马。假令宾党三畨俱胜,则立三马;或宾党两胜而立二马,主党一胜但立一马。即以主党从就宾党二马少足益于多,以助胜者为荣,乃以庆贺多马。但此经上云「请立马者」,是司射请辞,马各直其算,一马从二马以庆,是礼家陈事之言也。庆礼曰:「三马既备,请庆多马者」,此还是司射请辞,言为庆之礼,胜者三马既已备具,请酌酒庆贺于多马者。宾主无问胜与不胜,皆称曰「诺」。案乡射礼,初畨三耦射,但倡获而已,未释算亦未饮。不胜者第二畨耦射毕,宾主之党皆射毕乃释算饮。不胜者笫三畨三耦及宾主等皆射中鼓节,乃释算饮罚爵。今投壶初则不立三耦,唯宾主三畨而止,饮不胜之时贱其无能,故耦不亲酌,使弟子酌奠于丰上,则乡射所云是也。今既尊贤,当须亲酌,手自授之,故知不使其弟子无丰也。
蓝田吕氏曰:「正爵,司正之爵也。胜饮不胜,所以养不能也。多马有庆,所以尚有艺也。正爵之行,能者有庆,不能者获养,则民德归厚。」
马氏曰:「正爵既行,请立马。则中多者有庆矣。正爵既行,请彻者,则礼毕而饮无算矣。立马以表其胜,彻马以掩其不胜。则投壶一用,而礼义为备也。」
金华应氏曰:「胜心生于物我之相形,一己血气之私也;逊心生于物我之相忘,天下义理之公也。凡有血气,皆有争心,先王制礼以调伏之。于其取与辞逊之节,尤致意焉。」投壶,细事也,亦有能否胜负之别。立算以计其数,立马以表其武。既尚其能矣,然胜负角立,人之能否,不可以一时而定。胜者岂能全胜?将有缺而不足之算;不胜者
译郑氏说:司射又向宾客和主人请示,以便施行正爵之礼。斟酒的人是胜方队伍的弟子,他登堂,将酒斟好放在丰上;败方的人坐下取爵,然后退后跪着饮酒。灌就是饮的意思,说赐灌是表示顺从并作为尊敬的辞令。《周礼》说:“用灌礼招待宾客,赐灌表示尊敬和奉养,各自与自己的对手在西阶上,如同饮射爵一样。”孔氏说:这一节阐明饮用败者罚酒的礼仪。司射命令这位斟酒的人说“敬”,以此向宾客和主人请示行觞,指的是罚爵的事。宾客和主人已经允许,你就应当斟酒。胜方弟子接受允许斟酒的命令,于是在西阶上面朝南设置丰,洗净觯后登堂斟酒,坐下将酒放在丰上。胜者和败者都登上西阶,胜者在东边,败者跪着取丰上的爵,手捧着酒杯说:“承蒙赐灌。”胜者跪着拿着酒杯说:“恭敬地用这杯酒来奉养,(但我)不能胜任。”这是郑氏对《乡射礼》的注解,查考那篇文献说:“弟子捧着丰,登堂设置在西楹的西边,胜方的弟子洗净觯,登堂斟酒面朝南,坐下将酒放在丰上。”就是这样。引用《周礼·典瑞》的文献来证明灌就是饮。
蓝田吕氏说:“胜者让败者饮酒,是因为能够奉养不能者。君主让士人射箭,不能胜任就借口生病推辞。射箭是男子的事,不能胜任就几乎算不上男子了。所以把不能胜任者视为有病,有病就必然需要奉养。应当饮酒的人跪着捧着酒杯说‘赐’,胜者跪着说‘敬养’。酒是用来奉养病人的。能者不敢因为胜利而骄傲于人,争着求胜却推辞奉养。不能者知道不胜是自己的病,不敢因为自己有病而推辞奉养。”孔子说:“君子没有什么可争的,如果有,那一定是射箭吧?君子之所以争,只是争着推辞奉养罢了。所以他们的争也是君子的争。”严陵方氏说:“胜者让败者饮酒,应当饮酒的就是败者。灌是自上而下地浇灌,因为胜者处于下位而饮酒,败者处于上位,所以用灌来表述。酒用来养老,也用来养病,所以说‘敬养’。灌就是觞。”
马氏说:“败者饮酒而不怨恨,胜者劝酒而不矜夸,那么他们在礼仪上,大概就不会失当了。”所以捧着酒杯说:“赐灌”,这是接受时合乎礼仪而不怨恨的言辞;胜者跪着说:“敬养”,这是献酒时合乎礼仪而不矜夸的言辞。
正爵之礼既已施行,司射请求立马。马各自立在对应的算筹前,一匹马跟随两匹马以表示庆贺。庆贺的礼仪说:“三匹马已经备齐,请求庆贺。”马多的时候,宾客和主人都说:“好。”正爵之礼既已施行,司射请求撤马。郑氏说:“饮败者的酒完毕。”司射又请求为胜者立马,立在所放置算筹的前面。三次立马,投壶如同射箭,也是三次就停止。三次中一次胜,一个队伍不得三次都胜,那一次胜者,把他的马合并到两次胜者那里去庆贺。表明一次胜不得庆贺。饮庆贺酒的人,对手亲自斟酒,不让弟子没有丰。请求撤马,投壶礼完毕,可以撤去胜者的算筹了。既已撤马,无算爵才施行。
孔氏说:这段经文论述饮败者酒完毕,司射请求为胜者立马,以表彰贤能以及撤马施行无算爵的事。正爵指正礼罚酒的爵,既已施行饮毕之后,司射请求为胜者树立标志立其马。直就是当,投壶与射礼相同,也是三番就停止,每番胜者就立一马。假设宾客队伍三番都胜,就立三马;或者宾客队伍两胜而立二马,主人队伍一胜只立一马。就把主人队伍的马跟随到宾客队伍的二马那里,少的补充多的,以助胜者为荣,于是庆贺多马。但这段经文上面说“请立马者”,是司射的请示之辞,马各直其算,一马从二马以庆,是礼家陈述事情的话。庆贺的礼仪说:“三马既备,请庆多马者”,这还是司射的请示之辞,说庆贺的礼仪,胜者的三马已经备齐,请求酌酒庆贺于多马者。宾客主人无论胜与不胜,都称说“诺”。查考乡射礼,初番三耦射箭,只是唱获而已,没有释放算筹也没有饮酒。败者第二番耦射完毕,宾客主人的队伍都射毕才释放算筹饮酒。败者第三番三耦及宾客主人等都射中鼓节,才释放算筹饮罚爵。现在投壶初时不立三耦,只有宾客主人三番就停止,饮败者酒时轻视其无能,所以对手不亲自斟酒,让弟子斟酒放在丰上,就是乡射所说的那样。现在既然尊重贤能,应当亲自斟酒,亲手授予,所以知道不让弟子没有丰。
蓝田吕氏说:“正爵,是司正的爵。胜者饮败者,是为了奉养不能者。多马有庆贺,是为了崇尚技艺。正爵的施行,能者有庆贺,不能者获得奉养,那么民风就会归于淳厚。”
马氏说:“正爵既已施行,请求立马。那么中多者就有庆贺了。正爵既已施行,请求撤马,那么礼毕就饮无算爵了。立马以表彰其胜,彻马以掩盖其不胜。那么投壶这一种活动,礼仪和义理就完备了。”
金华应氏说:“胜心产生于物我之间的相互比较,是一己血气的私欲;逊心产生于物我之间的相互遗忘,是天下义理的公心。凡是有血气的,都有争心,先王制定礼仪来调伏它。在取与辞逊的节度上,尤其用心。”投壶,是小事,也有能否胜负的区别。立算以计算其数,立马以表彰其武勇。既然崇尚其能了,然而胜负对立,人的能否,不可以一时而定。胜者岂能全胜?将有缺而不足之算;不胜者
间有得,必有弃而不録之算,两俱无所成而已。今也,取不胜者不用之马,而补胜党未足之算,则零算不遗,而胜算有助,所以成人之美,所以逊己之能以与人。夫天下之义理无穷,幸而有志于善者,亦未免有独为君子之心。今也,当胜负相角之时,乃能推己所长,以成人之不足,而不以不胜为忿焉,其无欲多上人之心可见矣。可谓达观而无人己之间者矣。
译偶尔有所得,必定有舍弃而不记录的筹码,双方都无所成就罢了。如今,选取失败方未被使用的马匹,来补充胜利方不足的筹码,那么零散的筹码不遗漏,胜利的筹码得到辅助,这是成全别人的美德,这是谦逊自己的才能而给予他人。天下的义理无穷无尽,幸而有志于向善的人,也难免有独自做君子的想法。如今,在胜负相争的时候,却能推己所长,来成全别人的不足,而不因为不胜而愤怒,可见他没有想要多胜过别人的心思。可以说是通达豁达而没有自我与他人之分的人了。
算多少?视其坐筹。室中五扶,堂上七扶,庭中九扶。算长尺二寸,壶颈修七寸,腹修五寸,口径二寸半,容斗五升。壶中实小豆焉,为其矢之跃而出也。壶去席二矢半,矢以柘若棘,毋去其皮。
郑氏曰:算用当视坐投壶者之众寡为数也。投壶者,人四矢,亦人四算筹矢也。铺四指曰扶,一指案寸。《春秋传》曰:肤寸而合。投壶者或于室,或于堂,或于庭,其礼防随晏早之宜,无常处也。算长尺二寸,其节三扶可也。或曰:算长尺有握,握素也。壶颈修七寸,腹修五寸,修长也。腹容斗五升,三分益一则为二斗,得圜囷之象,积三百二十四寸也。以腹修五寸约之,所得求其圜周,圜周二尺七寸有竒,是为腹径九寸有余也。实以小豆,取其滑且坚;矢以柘棘,取其坚且重也。旧説云:矢大七分,或言去其皮节。
孔氏曰:此一节明算及矢长短之数,又明壶之大明及矢之所用,以仪礼准之,此亦正篇之后记者之言也。今记者既陈正礼于上,又以此诸事继之于下,视其坐视其所坐之人,案乡射及大射人皆乗矢,故知四矢也。室中最狭,故五扶;堂上差寛,故七扶;庭中弥寛,故九扶。引《春秋》僖三十一年《公羊传》文证,彼肤与此扶同也。郑注既称腹容斗五升,又云三分益一者,以斗五升其数难计,故加三分益一为二斗。从正数计之,以算法方一寸,髙十六寸,二分为一升,则一斗之积为三百二十四寸,故郑知此壶之圜囷之中有三百二十四寸也。云以腹修五寸约之所得者,腹之上下髙五寸,共有三百二十四寸,今且以壶底一寸约之,即于二百二十四寸之中五分之一,得六十四寸八分,也是腹修五寸约之所得之数也。云求其圜周,圜周二尺七寸有竒者,壶底一重既有六十四寸八分,以圜求方,须三分加一,六十四寸八分分为三分,则一分有二十一寸六分,并前六十四寸八分,得八十六寸四分也,即是壶底一重方积之数也。今将八十六寸开方积之,九九八十一,则为方九寸强也。一靣有九寸强,四靣凡有三十六寸强,今以方求圜,四分去一,有二十七寸强,是壶圜周二尺七寸有强,故云圜周二尺七寸有竒也。郑之此计据二斗之数,必知然者,壶径九寸,以圜求方,以方九寸计之,凡九九八十一,壶底一重有八十一寸,五重则有五个八十一寸,总为四百五寸。今以方求圜,四分去一,去其一百一寸四分寸之一,余三百三寸四分寸之三,于二斗之积三百二十四寸之内,但容三百三寸四分寸之三,余有二十寸四分寸之一不尽,故云圜周二十七寸有竒乃得尽也。若以斗五升计之,计一斗五升之积有二百四十三寸,则壶之所径唯八寸。余也得容,此数必知,然者,凡方八寸,开方计之,八八六十四,得六十四寸,壶髙五重,则五个六十四寸,总为三百二十寸,以方求圜,四分去一,去八十寸,余有二百四十寸,于一斗五升之积,余有三寸不尽,是壶径八寸有余,乃得尽也。今检注意,以二斗整数计之,不取经文斗五升之义,故云圜周二尺七寸有竒。今算者,以其二尺七寸之围,必受斗五升之物,数不相防也。云壶体腹之上下各渐减杀,苟欲求合,恐非郑意。蓝田吕氏曰:五扶,七扶,九扶,其多少之数,以广狭为之差,皆阳数也。壶颈修七寸,腹修五寸,口径二寸半,容斗五升,壶去席二矢半,亦阳数也。算长尺二寸,天数也,君子之所法象,必本诸天,求诸阳,因节文而托其义焉,虽小事有所不废也。
长乐陈氏曰:「先王制礼,未尝无所因焉。故室中必用几,而因几以度室;堂上必用筵,而因筵以度堂;野外必用歩,而因歩以度野。投壶用指而已,故用指以度筹。」
严陵方氏曰:「谓之筹者,以计多少为义;谓之矢者,以观中否为义。五扶则二尺也,七扶、九扶则又可以类推矣。算长尺二寸者,欲其有别于尺,故加二寸焉。毋去其皮,则贵其自然而已。」
山隂陆氏曰:郑云谓铺四指曰扶一指,案寸扶四指以扶可也,谓之扶,以此扶浅事也,故亦或
译算筹的数量多少?要看投壶者的座位而定。室内五扶,堂上七扶,庭院中九扶。算筹长一尺二寸,壶颈长七寸,壶腹长五寸,壶口直径二寸半,容量一斗五升。壶中装满小豆,是为了防止箭矢跃出。壶距离席子二矢半的距离,箭矢用柘木或棘木制作,不要去掉树皮。
郑玄说:算筹的使用应当根据投壶者人数的多少来确定数量。投壶的人,每人四支箭,也就是每人四根算筹作为箭。铺展四指称为一“扶”,一指的宽度相当于一寸。《春秋传》说:“肤寸而合。”投壶有时在室内,有时在堂上,有时在庭院中,其礼仪的防范随着早晚的适宜情况而定,没有固定的地点。算筹长一尺二寸,其节度三扶是可以的。有人说:算筹长一尺加一握,握是素色的。壶颈长七寸,壶腹长五寸,这是修长的意思。壶腹容量一斗五升,增加三分之一则为二斗,得到圆囤的形象,体积为三百二十四立方寸。用壶腹长五寸来约算,所得以求其圆周,圆周二尺七寸有余,这就是壶腹直径九寸有余。装满小豆,取其光滑且坚硬;箭矢用柘木棘木,取其坚硬且沉重。旧说认为:箭矢直径七分,有人说去掉其皮节。
孔颖达说:这一节说明算筹及箭矢长短的数量,又说明壶的大小及箭矢的用途,以《仪礼》的标准来看,这也是正篇之后记录者的话。现在记录者既在上面陈述了正式的礼仪,又把这些事情接着在下面叙述,看其座位看其所坐的人,按照乡射和大射的惯例,人们都拿着箭,所以知道是四支箭。室内最狭窄,所以五扶;堂上稍宽,所以七扶;庭院中更宽,所以九扶。引用《春秋》僖公三十一年《公羊传》的文字作为证据,那里的“肤”与这里的“扶”相同。郑玄注既称壶腹容量一斗五升,又说增加三分之一,是因为一斗五升其数量难以计算,所以增加三分之一为二斗。从整数计算,以算法方一寸,高十六寸,二分为一升,则一斗的体积为三百二十四立方寸,所以郑玄知道此壶的圆囤之中有三百二十四立方寸。说用壶腹长五寸约算所得的,壶腹上下高五寸,共有三百二十四立方寸,现在暂且用壶底一寸来约算,即在二百二十四立方寸之中的五分之一,得到六十四寸八分,这也是壶腹长五寸约算所得的数量。说求其圆周,圆周二尺七寸有余的,壶底一层既有六十四寸八分,以圆求方,须三分加一,六十四寸八分分为三分,则一分有二十一寸六分,加上前面的六十四寸八分,得到八十六寸四分,这就是壶底一层方积的数量。现在将八十六寸开方积之,九九八十一,则为方九寸强。一面有九寸强,四面共有三十六寸强,现在以方求圆,四分去一,有二十七寸强,这是壶圆周二尺七寸有余,所以说圆周二尺七寸有余。郑玄的这个计算依据二斗的数量,必定知道是这样,壶直径九寸,以圆求方,以方九寸计算,共九九八十一,壶底一层有八十一寸,五层则有五个八十一寸,总共为四百五寸。现在以方求圆,四分去一,去掉其一百一寸四分寸之一,剩余三百三寸四分寸之三,在二斗的体积三百二十四寸之内,只容纳三百三寸四分寸之三,剩余有二十寸四分寸之一不尽,所以说圆周二十七寸有余才得以尽。如果以一斗五升计算,计算一斗五升的体积有二百四十三寸,则壶的直径只有八寸。剩余也能容纳,这个数量必定知道,凡是方八寸,开方计算,八八六十四,得到六十四寸,壶高五层,则五个六十四寸,总共为三百二十寸,以方求圆,四分去一,去掉八十寸,剩余有二百四十寸,在一斗五升的体积中,剩余有三寸不尽,是壶直径八寸有余,才得以尽。现在检查郑玄的注意,以二斗整数计算,不取经文一斗五升的意义,所以说圆周二尺七寸有余。现在计算者,以其二尺七寸的围,必定容纳一斗五升之物,数量不相符合。说壶体腹的上下各逐渐减杀,如果想要求合,恐怕不是郑玄的意思。蓝田吕氏说:五扶,七扶,九扶,其多少的数量,以广狭作为差别,都是阳数。壶颈长七寸,壶腹长五寸,壶口直径二寸半,容量一斗五升,壶距离席子二矢半,也是阳数。算筹长一尺二寸,是天数,君子所效法的形象,必定本于天,求诸阳,因节文而寄托其意义,即使是小事也不废弃。
长乐陈氏说:“先王制定礼仪,没有不有所依据的。所以室内必定使用几案,而依据几案来度量室内;堂上必定使用筵席,而依据筵席来度量堂上;野外必定使用步,而依据步来度量野外。投壶使用手指而已,所以用手指来度量算筹。”
严陵方氏说:“称为筹,是以计算多少为意义;称为矢,是以观察是否中靶为意义。五扶就是二尺,七扶、九扶又可以类推了。算筹长一尺二寸,是想让它有别于尺,所以加二寸。不要去掉树皮,则是珍视其自然而已。”
山阴陆氏说:郑玄说铺展四指称为扶,一指,案寸扶四指以扶可也,称为扶,以此扶浅事也,故亦或
谓之肤,即持五指也,握亦五指也,巨擘在外为持,在内为握。新安朱氏曰:今详经文不言壶之围径,而但言其髙之度,容之量,以为相求互见之巧,且经言其所容止于斗有五升,而注乃以二斗释之。前经之所言者,圜壶之实数,而注之所言乃借以方体言之,而算法所谓虚加之数也。盖壶为圜形,斗五升为竒数,皆繁曲而难计,故算家之术必先借方形虚加整数以定其法,然后四分去一以得圜形之实。此郑氏所以舎斗五升之经文,而直以二斗为説也。然其言知借而不知还,知加而不知减,乃于下文遂并方体之所虚加以为实数,又皆必取全寸不计分厘,定为圜壶腹径九寸而围二尺七寸,则为失之疏。家虽知其失,而不知其所以失,顾乃依违其间,讫无定説,是以读者不能无疑。今以算法求之,凡此言二斗之量者,计其积实当为三百二十四寸,而以其髙五寸者分之,则每髙一寸为广六十四寸八分。此六十四寸者乃为正方,又取其八分者割裂而加于正方之外,则四靣各得二厘五毫之数,乃复合此六十四寸八分者五为一方壶,则其髙五寸,其广八寸五厘,而外方三尺二寸二分,中受二斗如注之初説矣。然此方形者,算术所借以为虚加之数尔,若欲得圜壶之实数,则当就此方形规而圜之,去其四角虚加之数四分之一,使六十四寸八分者但为四十八寸六分,三百二十四寸者但为二百四十三寸,则壶腹之髙虽不减于五寸,其广虽不减于八寸五厘,而其围则仅为二尺四寸一分五厘,其中所受仅为斗有五升,如经之云,无不借防矣。
译所谓“持”,就是五指张开;所谓“握”,也是五指并拢。大拇指在外侧为“持”,在内侧为“握”。新安朱氏说:如今仔细推究经文,并没有提及壶的周长和直径,只说了它的高度尺寸和容量,以此作为相互推求、互相印证的巧妙方法。况且经文说它的容量只有斗有五升,而郑玄的注却用二斗来解释。前面经文所说的,是圆壶的实际容积,而注疏所说的,是借用方形物体来论述,这是算法中所谓的虚加整数。因为壶是圆形的,斗五升是零数,都繁杂曲折而难以计算,所以算法的技巧必须先借用方形虚加整数来确定法则,然后再减去四分之一以得到圆形的实际数值。这就是郑玄舍弃经文中的斗五升,而直接用二斗来解释的原因。然而他只知道借用虚数而不知道还原,只知道增加而不知道减少,以至于在下文中竟把方形物体所虚加的数也当作实际数值,并且都只取整寸而不计分厘,定为圆壶腹部直径九寸而周长二尺七寸,这就失之疏漏了。后世学者虽然知道他的错误,却不知道他为何出错,反而在其中犹豫不决,始终没有定论,因此读者不能不产生疑惑。现在用算法来推算,凡是这说二斗容量的,计算它的体积应当是三百二十四立方寸,用它的高度五寸去除,那么每高一寸的横截面积就是六十四寸八分。这六十四寸是正方形,再取那八分切割开来加在正方形之外,那么四面各得到二厘五毫的数值,于是将这六十四寸八分合起来五个为一方形壶,那么它的高五寸,宽八寸五厘,而外方周长三尺二寸二分,中间容纳二斗,正如注疏最初的说法。然而这方形,是算术所借用作为虚加的数值罢了。如果想要得到圆壶的实际数值,就应当就这方形规画成圆形,减去四角虚加的数值的四分之一,使六十四寸八分只成为四十八寸六分,三百二十四寸只成为二百四十三寸,那么壶腹的高度虽然不减于五寸,宽度虽然不减于八寸五厘,而它的周长却仅为二尺四寸一分五厘,其中所容纳的仅为斗有五升,正如经文所说,没有不借用的防备了。
鲁令弟子辞曰:「毋幠,毋敖,毋偝立,毋逾言。偝立、逾言有常爵。」薛令弟子辞曰:「毋幠,毋敖,毋偝立,毋逾言。若是者浮。」
郑氏曰:「弟子宾党主党,年穉者也。为其立堂下,相防慢。司射戒令之词,鲁薛者礼衰乖异,不知孰是也。幠敖慢也,偝立不正乡前也,逾言逺谈语也。常爵,常所以罚人之爵也,浮亦谓是也。」《晏子春秋》曰:「酌者奉觞而进曰:『君令浮。』晏子时以罚梁丘据。」浮或作匏,或作符。逾或为遥。
孔氏曰:「此一篇是周公正经,而有鲁、薛之事者,録记之人以周衰之后,鲁与薛有常时投壶号令弟子之异,未知孰是,故因以记之也。」浮,亦罚也。浮罚之爵,薛令弟子异于鲁,其意则同。引《晏子春秋》证「浮」是罚爵之义。
蓝田吕氏曰:「饮燕之间,易狎童子之心,易流。令之所以饰其敬,不令而责之敬,则近于暴。故令之而后浮。常爵,犹言常刑,亦罚爵也。鲁、薛之仪不同,记礼者兼存之。文异而义同也。」
严陵方氏曰:「前曰正爵,此曰常爵,何也?以礼言,则曰正;以法言,则曰常。前兼于庆,故以礼言之;此主于罚,故以法言之而已。」
山隂陆氏曰:「鲁同姓之亲也,薛异姓之亲也。记鲁令着,所以待同姓之礼如此,故曰有常爵;记薛令着,所以待异姓之礼如此,故曰若是者浮。盖曰若是者浮,则辞有不婉矣。」
鼓○□○○□□○□○○□半○□○□○○○□□○□○鲁鼓○□○○○□□○□○○□□○□○○□□○半○□○○○□□○薛鼓取半以下为投壶礼尽用之为射礼司射庭长及冠士立者皆属宾党乐人及使者童子皆属主党鲁鼓○□○○□□○○半○□○□○○○○□○□○薛鼓○□○○○○□○□○□○○○□○□○○□○半○□○□○○○○□○
郑氏曰:「此鲁薛击鼓之节,两家之异,故前后兼列之。圜者击鼙,方者击鼓。古者举事,鼓各有节,闻其节则知其事矣。投壶之鼓,半射节者,投壶射之细也。射谓燕射,庭长司正也。使者,主人所使。荐羞者,乐人,国子能为乐者,此皆与于投壶。」
孔氏曰:「每一圜防则一击鼙,每一方防则一击鼓。频有圜防则频击鼙,频有方防则频击鼓也。」此射与投壶相对,用半鼓节为投壶,用全鼓节为射礼。又投壶在室在堂,是燕乐之事,故知此射亦谓燕射,非大射及乡射也。案乡饮酒将旅之时,使相为司正,察饮酒不如仪者,故知庭长司正也。冠士者,谓外人来观投壶,成人加冠之士,尊之,故令属宾党;若童子贱,则属主党也。以国子习乐,故云国子,能为乐者,以欲明此乐人非瞽蒙视了之徒,以其能与主人之党而观礼也。
长乐陈氏曰:「主人以仁接宾,则乐人乐宾者也。使者及童子,事人者也。故属主党。司射,作人者也。庭长,正人者也。冠士,行礼者也。立者,观礼者也。故属宾党。壶以受矢,致乐者也。故主党执之。中以盛算,取胜者也。故宾党奉之。然党虽有宾主之辨,而主党之乐人,必位于西阶之上,使人执壶,亦立于司射之侧。凡皆所以就宾【礼书】又《乐书》曰:「侍射则约矢,侍投则拥矢。」是投壶与射礼无异,特繁简不同尔。以鲁薛鼓节论之,取半以下为投壶,礼尽用之为射礼。闻鼓节则知其事矣。鲁薛所令之辞,所制之鼓,虽见于经,其详不可得而知也。观《春秋》齐晋之君,尽常讲此,中行穆子相之。晋侯先穆子曰:「有酒如淮,有肉如坻。寡君中此,为诸侯师。」中之齐侯举矢曰:「有酒如渑,有肉如陵。寡人中此,与君代兴。」古人以此行燕礼,为会同之主,于其中否以卜兴衰。其重投壶之礼如此,则鲁薛之详,亦不是过也。
严陵方氏曰:「鲁薛之鼓,既异而传之者又异,故记者两存之。」
山隂陆氏曰:「鲁投壶之鼓多,薛投壶之鼓少,亦所以待同姓、异姓之别也。」《诗》曰:「在宗载考,有是哉。」
礼记集説卷一百四十六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礼记集说》>
钦定
译鲁国令弟子戒辞说:“不要傲慢,不要轻慢,不要背对着站立,不要越过界限说话。背对着站立、越过界限说话的,用常爵来罚。”薛国令弟子戒辞说:“不要傲慢,不要轻慢,不要背对着站立,不要越过界限说话。像这样做的,就罚酒。”
郑玄说:“弟子是宾党、主党中年纪幼小的人。为他们规定站在堂下,互相防范轻慢。这是司射告诫的命令之词,鲁国和薛国礼仪衰败而乖异,不知道哪个是对的。幠、敖都是轻慢的意思,偝立是不端正面向前方,逾言是远远地交谈说话。常爵,是常用来罚人的酒爵,浮也是指这个意思。”《晏子春秋》说:“斟酒的人捧着酒杯上前说:‘国君命令罚酒。’晏子当时用这个来罚梁丘据。”浮有时写作匏,有时写作符。逾有时写作遥。
孔颖达说:“这一篇是周公正经,而有鲁、薛之事,是因为记录的人认为周朝衰微之后,鲁国与薛国有时常投壶号令弟子的差异,不知道哪个是对的,所以借此记录下来。”浮,也是罚的意思。浮罚的酒爵,薛国令弟子与鲁国不同,但其用意则相同。引用《晏子春秋》来证明“浮”是罚爵的意思。
蓝田吕大临说:“在宴饮之间,容易使童子之心狎昵放纵。命令之所以用来修饰恭敬,如果不命令而要求他们恭敬,就接近于暴虐。所以命令之后才罚酒。常爵,犹言常刑,也是罚爵。鲁、薛的仪节不同,记录礼仪的人兼存二者。文字不同而意义相同。”
严陵方氏说:“前面说正爵,这里说常爵,为什么呢?从礼仪来说,叫正;从法度来说,叫常。前面兼有庆贺,所以从礼仪来说;这里主要在于惩罚,所以从法度来说罢了。”
山阴陆氏说:“鲁国是同姓的亲戚,薛国是异姓的亲戚。记录鲁国令辞,是因为对待同姓的礼仪如此,所以说有常爵;记录薛国令辞,是因为对待异姓的礼仪如此,所以说若是者浮。大概说若是者浮,那么言辞就不委婉了。”
鼓○□○○□□○□○○□半○□○□○○○□□○□○鲁鼓○□○○○□□○□○○□□○□○○□□○半○□○○○□□○薛鼓取半以下为投壶礼尽用之为射礼司射庭长及冠士立者皆属宾党乐人及使者童子皆属主党鲁鼓○□○○□□○○半○□○□○○○○□○□○薛鼓○□○○○○□○□○□○○○□○□○○□○半○□○□○○○○□○
郑玄说:“这是鲁国和薛国击鼓的节拍,两家的差异,所以前后兼列。圆圈代表击鼙,方块代表击鼓。古人做事,鼓各有节拍,听到节拍就知道做什么事了。投壶的鼓,是射箭节拍的一半,因为投壶是射箭的细事。射指燕射,庭长即司正。使者,是主人所派遣的人。荐羞者,乐人,国子中擅长音乐的人,这些都参与投壶。”
孔颖达说:“每一个圆圈就击一次鼙,每一个方块就击一次鼓。频繁有圆圈就频繁击鼙,频繁有方块就频繁击鼓。”这里的射与投壶相对,用一半鼓节作为投壶,用全部鼓节作为射礼。又投壶在室内在堂上,是燕乐之事,所以知道这里的射也是指燕射,不是大射及乡射。考察乡饮酒将旅之时,使相为司正,察饮酒不如仪者,所以知道庭长即司正。冠士者,是指外人来观看投壶,成人加冠之士,尊重他们,所以让他们属于宾党;如果童子地位低贱,则属于主党。因为国子习乐,所以说国子,擅长音乐的人,想要说明这些乐人不是盲人视了之类的人,因为他们能与主人之党一起观礼。
长乐陈氏说:“主人以仁接待宾客,那么乐人是使宾客快乐的人。使者及童子,是侍奉人的人。所以属于主党。司射,是作人的人。庭长,是正人的人。冠士,是行礼的人。立者,是观礼的人。所以属于宾党。壶用来接受箭矢,是致乐的人。所以主党拿着它。中用来盛算,是取胜的人。所以宾党捧着它。然而党虽然有宾主的区别,而主党的乐人,必定位于西阶之上,使人执壶,也立于司射之侧。凡皆所以就宾【礼书】又《乐书》说:‘侍射则约矢,侍投则拥矢。’这是投壶与射礼没有不同,只是繁简不同罢了。以鲁薛鼓节论之,取半以下为投壶,礼尽用之为射礼。听到鼓节就知道做什么事了。鲁薛所令之辞,所制之鼓,虽然见于经,其详细不可得而知。观《春秋》齐晋之君,尽常讲此,中行穆子相之。晋侯先穆子说:‘有酒如淮,有肉如坻。寡君中此,为诸侯师。’中之齐侯举矢说:‘有酒如渑,有肉如陵。寡人中此,与君代兴。’古人以此行燕礼,为会同之主,于其中否以卜兴衰。其重投壶之礼如此,则鲁薛之详,亦不是过也。”
严陵方氏说:“鲁薛之鼓,既异而传之者又异,所以记者两存之。”
山阴陆氏说:“鲁投壶之鼓多,薛投壶之鼓少,也是对待同姓、异姓的区别。”《诗》说:“在宗载考,有是哉。”
礼记集説卷一百四十六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礼记集说》>
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