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集説卷十六
,故哭诸庙。父之友与父同志,故哭诸庙。门外师友为重,所知为轻,所以哭师于寝。夫子旣命子贡为主,又敎子贡拜与不拜之法。若与汝相知之人为尔哭伯髙之故而来吊尔者,则尔拜之。若与伯髙相知而来者,则勿拜也。凡丧之正主,知生知死来者,悉拜。今与伯髙相知而来,不拜,故郑云异于正主。
译因此,在宗庙里哭丧。父亲的友人因与父亲志趣相投,所以在宗庙里哭丧。门外以老师和朋友为重,以一般相识者为轻,因此为老师哭丧在寝宫。孔子既然任命子贡为丧主,又教导子贡关于拜与不拜的规矩。如果是与你相知的人,为了你哭伯高的缘故而来吊唁你,你就拜谢他们。如果是与伯高相知而来的人,就不拜谢。凡是丧礼中的正主,对于生前认识、死后前来吊唁的人,都要拜谢。现在那些与伯高相知而来的人,不拜谢,所以郑玄说这与正主的情况不同。
长乐陈氏曰:「礼生于人情之所安,义起于礼之所未有。君子制义以称情,隆礼以循义。则先王于礼之所未有者,皆可适于人情而制之也。」伯髙之死,孔子疑其所哭,故谓:「兄弟者,父祖之遗体,则哭于庙;父之同志,则于庙门之外;师成我者也,故于寝;朋友辅我者也,故于寝门之外;所知,知我者也,故于野。」伯髙之于我,以情则非所知,以分则非师友,其见我也,由赐而已,故哭诸赐氏。盖为子贡而来,知生者也;为伯髙而来,知死者也。知生者,吊而不伤,则来者礼也,故拜之;知死者,伤而不吊,则来者非礼也,故勿拜之。哭于赐氏,义也;敎子贡之拜不拜,礼也。
严陵方氏曰:「凡有赴者,必疾趋之。告丧不可缓也,故亦谓之赴。」闻讣者必哭,然有亲防轻重之别焉,故哭之各有所也。伯髙之于孔子,非特所知而已,故于野则已防而太逺,又非朋友之分焉,故于寝则已重而太隆。然由子贡而见孔子,故哭诸子贡之家,且使之为主焉,以明恩之有所由也。所谓「赐氏」,盖言子贡之家也。有国则有家,有家则有氏,犹之孟子言「不得已而之景丑氏宿焉」。
马氏曰:「寝所以安身,而所哭必成已之徳,乃可以哭诸寝。在寝则私之者也,故不敢哭诸庙。其死则心丧而已。至于所知,又非朋友之比,志不必同方,道不必同术,故有相趋者,有相揖者,有相问者,有相见者。凡此皆泛爱以交之者也,故哭诸野。君子行礼,其审详于哭泣之位如此者,是其所以表微者欤?」
山隂陆氏曰:「礼,哭师于庙门外,而孔子曰:『师,吾哭诸寝。』至是师少隆矣。盖君不知所以敎,而后师之报礼重。故子贡请丧,夫子若丧父而无服,然则心丧三年。记孔子以后之礼。」
曾子曰:「丧有疾,食肉饮酒,必有草木之滋焉,以为姜桂之谓也。」
郑氏曰:「草木之滋,谓增以香味,为其疾不嗜食也。姜桂之谓,盖记者正曾子所云『草木滋』者,谓姜桂。」孔氏曰:「此一节论居丧有疾得食美味之事。」
严陵方氏曰:「姜者,草之滋;桂者,木之滋。酒肉之外,又有草木之滋者,亦虑其不胜丧而已。」
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曾子吊之曰:“吾闻之也,朋友丧明则哭之。”曾子哭,子夏亦哭曰:“天乎,予之无罪也。”曾子怒曰:“商!女何无罪也?吾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间,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尔罪一也;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尔罪二也;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而曰‘女何无罪’?”与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过矣,吾过矣!吾离羣而索居,亦已久矣。”
郑氏曰:明目精也,曾子哭痛之也。子夏亦哭曰:天乎!怨天罚无罪也。事夫子于洙泗,言其有师也。洙泗,鲁二水名。西河、龙门至华隂之地也。尔罪一,言其不称师;罪二,言居亲丧无异称;罪三,言隆于妻子也。吾过矣,谢之且服罪也。羣谓同门朋友也。索犹散也。孔氏曰:此一节论子夏恩隆于子之事。曾子为丧明,往吊,故曾子先哭,子夏始哭。云疑女于夫子者,旣不称其师,自为谈说辨慧聦睿,絶异于人,使西河之民疑女道徳与夫子相似也。
横渠张氏曰:「子夏丧明,必是亲丧之时尚强壮,其子之丧气渐衰,故丧明。然曾子之责,安得辞也?疑女于夫子者,子夏不推尊夫子,使人疑夫子无以异于子夏;非如曾子推尊夫子,使人知尊圣人也。」
马氏曰:「昔孔子固尝以子夏之才为不及矣,然则执亲丧而能引之至于礼,夫子称之;曾子反责其未有闻者,何耶?」
李氏曰:「子夏得圣人之一体,而未得其全,故行有不合于圣人之道。则人将疑夫子之道于子夏,人之疑圣人,子夏之过也。故曰:『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非谓疑子夏若夫子为子夏之过也。」
广安游氏曰:「古之人所以多君子者,以敎法之备,而内外交修之也。其居室则父兄敎之,其居学则师敎之,而平居则朋友敎之。惟其敎之备也,故其人寡过而徳易以成。曾子之责子夏,
译长乐陈氏说:“礼产生于人情感到安适的地方,义兴起于礼所没有涵盖的方面。君子制定义来顺应人情,推崇礼来遵循义。那么先王对于礼所没有涵盖的方面,都可以根据人情来制定。”伯高去世,孔子对他哭丧的地点有所疑虑,所以说:“兄弟是父亲和祖先身体的一部分,所以在宗庙哭;父亲志同道合的朋友,所以在宗庙门外哭;老师是成就我的人,所以在寝宫哭;朋友是辅助我的人,所以在寝宫门外哭;相识的人,是了解我的人,所以在野外哭。”伯高对于我,按情感来说不是相识的人,按名分来说不是师友,他见我,是通过子贡,所以在子贡家哭。子贡是为活人而来,了解活人的情况;伯高是为死人而来,了解死人的情况。了解活人,慰问而不悲伤,那么来者是合乎礼的,所以拜谢;了解死人,悲伤而不慰问,那么来者是不合乎礼的,所以不拜谢。在子贡家哭,是合乎义的;教导子贡拜谢与不拜谢,是合乎礼的。
严陵方氏说:“凡是有人报丧,一定要快步前往。报告丧事不能迟缓,所以也称为赴。”听到讣告的人一定要哭,但是有亲疏轻重的区别,所以哭的地方各不相同。伯高对于孔子,不仅仅是相识的人,所以在野外哭就太疏远;又不是朋友的名分,所以在寝宫哭就太重而太隆重。然而通过子贡而见到孔子,所以在子贡家哭,并且让他做主人,以表明恩情有所由来。所谓“赐氏”,大概是说子贡的家。有国家就有家族,有家族就有姓氏,就像孟子说的“不得已而住在景丑氏那里”。
马氏说:“寝宫是用来安身的,而哭丧必须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德行,才可以哭在寝宫。在寝宫哭的是私人的关系,所以不敢在宗庙哭。他去世就只是心丧而已。至于相识的人,又不是朋友可比,志向不一定相同,道术不一定相同,所以有互相奔赴的,有互相作揖的,有互相问候的,有互相见面的。所有这些都是以泛爱之心交往的人,所以在野外哭。君子行礼,对于哭泣的位置如此审慎详细,这就是他用来表彰细微差别的原因吧?”
山阴陆氏说:“礼制,哭老师在宗庙门外,而孔子说:‘老师,我在寝宫哭。’到这里对老师的尊崇就稍微加重了。大概是因为君主不知道如何教导,而后老师的回报之礼就重。所以子贡请求治丧,夫子像丧父一样而没有丧服,那么心丧三年。记载孔子之后的礼制。”
曾子说:“居丧期间生病,吃肉喝酒,一定要有草木的滋味,这是指姜和桂。”
郑氏说:“草木的滋味,是指增加香味,因为病人不喜欢吃东西。姜桂之谓,大概是记录者修正曾子所说的‘草木滋’,指姜和桂。”孔氏说:“这一节论述居丧期间生病可以吃美味的事情。”
严陵方氏说:“姜是草的滋味;桂是木的滋味。酒肉之外,又有草木的滋味,也是担心他承受不了丧事而已。”
子夏死了儿子而哭瞎了眼睛,曾子去吊唁他说:“我听说,朋友哭瞎眼睛就哭他。”曾子哭,子夏也哭说:“天啊,我没有罪过。”曾子生气说:“商!你怎么没有罪过?我和你侍奉夫子在洙水泗水之间,退隐后在西河之上养老,让西河的百姓怀疑你像夫子,这是你的第一个罪过;你死了亲人,让百姓没有听说你的孝行,这是你的第二个罪过;你死了儿子,哭瞎了眼睛,这是你的第三个罪过。却说‘我没有罪过’?”子夏扔下手杖向曾子拜谢说:“我错了,我错了!我离开群体而独自居住,也已经很久了。”
郑氏说:“眼睛明亮是精神,曾子哭是因为悲痛。子夏也哭说:天啊!怨恨上天惩罚无罪的人。侍奉夫子在洙泗,说明他有老师。洙泗,是鲁国的两条水名。西河,是龙门到华阴的地方。第一个罪过,说他不称颂老师;第二个罪过,说居亲丧没有特别的称颂;第三个罪过,说对妻子儿女太隆重。我错了,是谢罪并且服罪。群体指同门朋友。索是散的意思。孔氏说:“这一节论述子夏对儿子恩情太隆重的事情。曾子因为丧明,去吊唁,所以曾子先哭,子夏才开始哭。说怀疑你像夫子,是因为他不称颂他的老师,自己谈论说教辩慧聪明,绝异于人,让西河的百姓怀疑你的道德与夫子相似。”
横渠张氏说:“子夏丧明,一定是亲丧的时候还强壮,他儿子去世时气力渐渐衰弱,所以丧明。然而曾子的责备,怎么能推辞呢?怀疑你像夫子,是子夏不推崇尊奉夫子,让人怀疑夫子没有什么不同于子夏;不像曾子推崇尊奉夫子,让人知道尊崇圣人。”
马氏说:“从前孔子本来曾经认为子夏的才能不及,然而那么执亲丧而能引导他达到礼,夫子称赞他;曾子反而责备他没有听说,为什么呢?”
李氏说:“子夏得到圣人的一部分,而没有得到全部,所以行为有不合于圣人之道。那么人们将怀疑夫子的道在子夏身上,人们怀疑圣人,是子夏的过错。所以说:‘让西河的百姓怀疑你像夫子’,不是说怀疑子夏像夫子是子夏的过错。”
广安游氏说:“古人之所以有很多君子,是因为教法完备,而内外共同修养。他们在家里,父亲兄长教导他们;他们在学校,老师教导他们;而平时,朋友教导他们。正因为教导完备,所以他们很少有过错而德行容易成就。曾子责备子夏,
称其名,女其人若父师焉。曾子不以为嫌,子夏安受其责?盖曾子正已以律人,爱人以徳,而不以姑息。君子之道,固如此也。后世处父兄师长之位,已不能敎其子弟;朋友之间,相防以色辞,相安以姑息,非复古人之道矣。」
译称呼他的名字,女子对待他就像对待父亲和师长一样。曾子不认为这有什么嫌疑,子夏怎么能安然接受这样的指责呢?大概是因为曾子端正自己来约束别人,用道德来爱护人,而不是用无原则的宽容来纵容人。君子的处世之道,本来就是这样的。后世那些处于父亲、兄长、师长地位的人,自己不能教育子弟;朋友之间,用虚伪的言辞互相防备,用无原则的宽容互相苟安,这就不再是古人的处世之道了。
夫昼居于内,问其疾可也;夜居于外,吊之可也。是故君子,非有大故不宿于外,非致齐也,非疾也,不昼夜居于内。
郑氏曰:「昼居内,似有疾;夜居外,似有丧。大故谓丧忧也。内正寝之中。」
孔氏曰:此一节论君子居处当合于礼。郑云:丧兼云忧者,《周礼》每云国有大故,皆据寇戎灾祸,故云忧也。外谓中门外也。斩衰及期丧,皆中门外为庐,是有丧居门外也。旣忧祸难,夜则在外,图谋亦不暇入内也。非致齐非疾,谓平常无事之时,昼或入内,夜或出外,唯致齐与疾,无问昼夜,恒居于内也。
严陵方氏曰:「昼为阳,夜为隂。君子顺阳而动,故昼出而接物于外;顺隂而静,故夜入而安身于内。此礼之常也。昼虽居于外,然有时而居内者,则以齐疾而已。盖齐疾则致愼,而于物不敢接故也。夜虽居于内,然有时而居于外者,则以大故而已。盖大故则致忧,而身不敢安故也。」
广安游氏曰:古之君子,未有不从事乎其常者也。车服有常数,作止有常度,出处有常所。苟变乎其常,则必有故;不然,则不安乎流俗而为异者也。故古之人,见其服饰而长少可知,见其歩武而尊卑可知,察其人之居处,则人之得失可知,皆由乎常而观之也。李氏曰:《春秋传》曰:「君子朝以听政,昼以访问,夕以修令,夜以安身。夜宿于外,非所以入燕息也;昼居于内,非所以自强不息也。」
髙子臯之执亲之丧也,泣血三年,未尝见齿。君子以为难。
郑氏曰:「子臯,孔子弟子,名柴。泣血,言泣无声,如血出。未尝见齿,言笑之防。君子以为难,言人不能然也。」孔氏曰:「此一节论髙柴居丧过礼之事。凡人涕泪必因悲声而出,若血出则不由声也。今子臯悲无声,其涕亦出如血之出,故云泣血也。凡大笑则露齿,本中笑则露齿,微笑则不见齿。旣云泣血,三年得有微笑者。凡人之情,有哀有乐,发声始涕出,乐至为大笑。今髙柴哀至泣血,乐至微笑,恒能如此,余人不能,故为难也。」
严陵方氏曰:「君子于此,固不以为是,然亦不可以为非,特以为难而已。」「经于丧有曰居,有曰执,有曰为,何也?」盖以身言之,则曰居;以礼言之,则曰执;以事言之,则曰为。合而言之,其实一也。
衰,与其不当物也,宁无衰?齐衰不以边坐,大功不以服勤。
郑氏曰:「不当物,谓精粗广狭不应法制;边坐服勤,谓防丧服边偏倚也。」
孔氏曰:此一节论衰裳升数形制,必须依礼,及着服不得为防之事。衰不当物,此语通于五服衰丧服也。当,犹应也。丧服冝敬,坐起必正,不可着衰而偏倚也。言齐衰则斩衰可知,大功虽轻,然亦不可着衰服为勤劳之事也。言大功则齐衰固不可,而小功可也。黄氏曰:为人服齐衰而心貌无哀戚之实,其云宁无衰者,谓若人但谨服衰而心貌忻悦者,宁如不服丧礼之谓也。盖言物者,为哀戚心貌之实也。何以验之?《左传》载晋平公有卿佐之丧,而奏乐饮宴,膳夫屠蒯入谏,罚其嬖叔曰:「汝为君目,将司明也。服以将礼,礼以行事。事有其物,物有其容。今君之容非其物也,而汝不见,是不明也。」以此验之,物者心貌之实,以称其服。若介冑则有不可犯之色之类也。盖哀戚者,丧礼之实也。齐衰制度者,外饰之容也。若但有制度法则于身,而亡哀戚,岂得合礼而为孝哉【余义】
马氏曰:「衰不当物,则乱先王之制,而后世疑其传。无衰则礼虽不行,而其制度定于一,犹可以识之。故曰:『衰,与其不当物也,宁无衰。』然则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而孔子爱之,岂衰之制不足爱欤?盖乱之则不若无,无之则不若存。如此,而后世不敢废先王之礼,而其所传者亦可举也。」
山隂陆氏曰:「物若《周书》所谓朝服八十物七十物是已,据此布之精粗,非独升数不同,缕数亦不同矣。尊者物精,卑者物粗,故曰:『与其不当物也,宁无衰』。」横渠张氏曰:「齐衰不以边坐,有丧者专席而坐也。」
孔子之卫,遇旧
译白天住在内室,询问他的病情是可以的;夜晚住在外面,吊唁他是可以的。因此,君子如果没有重大的变故,不在外面过夜;如果不是为了致斋,或者不是因为生病,就不会不分昼夜地住在内室。
郑氏说:“白天住在内室,好像是有病;夜晚住在外面,好像是有丧事。重大变故指的是丧事和忧患。内室指正寝之中。”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君子居住应当符合礼制。郑氏说:丧事兼说忧患,是因为《周礼》中常说国家有重大变故,都是指寇乱、战争、灾害等祸患,所以说忧患。外面指的是中门之外。斩衰和期丧,都在中门外搭建庐舍,所以有丧事住在门外。既然遭遇祸难忧患,夜晚就在外面,谋划事务也来不及进入内室。不是致斋也不是生病,指的是平常无事的时候,白天有时进入内室,夜晚有时到外面,只有致斋和生病,无论昼夜,都恒常住在内室。”
严陵方氏说:“白天属阳,夜晚属阴。君子顺应阳气而动,所以白天外出而在外面接待事物;顺应阴气而静,所以夜晚进入内室而安顿身体。这是礼的常道。白天虽然住在外面,但有时住在内室,是因为致斋和生病。因为致斋和生病需要极度谨慎,不敢与外物接触。夜晚虽然住在内室,但有时住在外面,是因为重大变故。因为重大变故导致极度忧虑,身体不敢安顿。”
广安游氏说:“古代的君子,没有不遵循常道的。车马服饰有固定的数量,作息有固定的法度,出入有固定的场所。如果改变了常道,就一定有缘故;不然,就是不安于流俗而标新立异的人。所以古代的人,看到他的服饰就知道年龄长幼,看到他的步态就知道尊卑,观察他的居住情况,就知道人的得失,都是从常道来观察的。李氏说:《春秋传》说:‘君子早晨听取政事,白天访问咨询,傍晚修定法令,夜晚安顿身体。夜晚住在外面,不是用来进入休息的;白天住在内室,不是用来自强不息的。’”
高子羔在为亲人守丧时,哭泣出血三年,从未露出牙齿。君子认为这很难做到。
郑氏说:“子羔,是孔子的弟子,名叫柴。泣血,是说哭泣没有声音,像血流出一样。未尝见齿,是说笑的节制。君子认为难,是说别人不能这样。”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高柴居丧超过礼制的事情。凡人的涕泪必定因为悲声而出,如果是血出则不因为声音。现在子羔悲伤没有声音,他的眼泪也流出像血流出一样,所以说泣血。凡大笑则露齿,中等程度的笑则露齿,微笑则不见齿。既然说泣血,三年中有微笑的情况。凡人的感情,有哀有乐,发声才流出眼泪,快乐到了极点就大笑。现在高柴悲哀到了极点泣血,快乐到了极点只是微笑,恒常能这样,其他人不能,所以认为难。”
严陵方氏说:“君子对此,固然不认为是对的,但也不能认为是错的,只是认为难而已。‘经文在丧事上有说居,有说执,有说为,为什么呢?’大概从身体来说,就说居;从礼来说,就说执;从事来说,就说为。合起来说,其实是一样的。”
丧服,与其不符合法度,宁可没有丧服?齐衰不坐在席子的边缘,大功不穿着丧服从事劳苦的工作。
郑氏说:“不符合法度,指的是精粗广狭不符合制度;边坐服勤,指的是防止丧服边缘偏斜。”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丧服的升数形制,必须依照礼制,以及穿着丧服不得做防止的事情。衰不符合法度,这句话通用于五服丧服。当,就是应的意思。丧服适宜恭敬,坐起必须端正,不可以穿着丧服而偏斜。说齐衰那么斩衰就可以知道了,大功虽然较轻,但也不可以穿着丧服从事劳苦的事情。说大功那么齐衰固然不可以,而小功可以。黄氏说:为人服齐衰而内心和面貌没有哀戚的实情,所谓宁可没有丧服,是说如果人只是谨慎地穿着丧服而内心和面貌欣喜快乐,宁可不服丧礼。因为说物,是指哀戚内心和面貌的实情。怎么验证呢?《左传》记载晋平公有卿佐的丧事,却奏乐饮宴,膳夫屠蒯入谏,惩罚他的宠臣说:‘你是君主的眼睛,将负责明察。服饰用来奉行礼,礼用来行事。事有它的物,物有它的容。现在君主的容不符合它的物,而你看不见,是不明察。’以此验证,物是内心和面貌的实情,用来匹配服饰。如果铠甲则有不可侵犯的神色之类。大概哀戚,是丧礼的实情。齐衰制度,是外在装饰的容貌。如果只有制度法则在身上,而没有哀戚,怎么能合礼而为孝呢【余义】”
马氏说:“衰不符合法度,就乱了先王的制度,而后世怀疑其传承。没有衰则礼虽然不行,但其制度确定于一,还可以识别。所以说:‘衰,与其不符合法度,宁可没有衰。’然而子贡想要去掉告朔的饩羊,而孔子爱惜它,难道衰的制度不值得爱惜吗?大概乱了就不如没有,没有就不如存在。这样,后世不敢废弃先王的礼,而其所传承的也可以举出。”
山阴陆氏说:“物像《周书》所说的朝服八十物七十物一样,根据这个布的精细粗糙,不仅升数不同,缕数也不同。尊者物精,卑者物粗,所以说:‘与其不符合法度,宁可没有衰’。”横渠张氏说:“齐衰不坐在席子的边缘,有丧事的人专席而坐。”
孔子到卫国,遇到旧
馆人之丧,入而哭之哀,出使子贡说骖而赙之。子贡曰:「于门人之丧,未有所说骖;说骖于旧馆,无乃已重乎?」夫子曰:「予乡者入而哭之,遇于一哀而出涕,予恶夫涕之无从也。小子行之。」
译对待馆舍主人的丧事,孔子进去哀痛地哭祭,出来后让子贡解下车右的骖马作为赙赠。子贡说:“对于门人的丧事,我未曾解下骖马;如今对旧日的馆舍主人解下骖马,恐怕太过厚重了吧?”孔子说:“我刚才进去哭祭,因同感悲哀而流下眼泪,我不喜欢眼泪没有相应的举动来跟随。你去照办吧。”
郑氏曰:旧馆人,前日君所使舎己也。赙,助丧用也。騑马曰骖。子贡言说骖,太重,比于门人恩为偏颇也。遇见也。夫子谓旧馆人:恩虽轻,我入哭,见主人为我尽一哀,是以厚恩待我,我为出涕。恩重,冝有施惠。客行无他物可以易之者,使遂以往。
孔氏曰:此一节论孔子欲示人行礼副忠信之事。若是旧所经过主人,当云「遇旧主人之丧」,今云「馆人」,明置馆舎于己者。说文云:「骖,旁马也,在服马之旁。」王度记云:「天子驾六马,诸侯四,大夫三,士二。」古毛诗云:「天子至大夫皆驾四。」孔子旣为大夫,若依王度记,则有一骖马;若依毛诗说,则有二骖马。子贡不欲说骖,夫子谓「旣为出涕,岂得虚然」?汝小子但将骖马以行之,副此涕泪也。然顔囘死,子哭之恸,比出涕为甚矣。又旧馆之恩,不得以比顔囘者,但旧馆情防厚恩待我,须有赗赙;颜囘则师徒之恩,乃是常事。颜路无厌,更请卖车为椁,故夫子抑之。
横渠张氏曰:「夫子于旧馆人之丧,遇主人哀而出涕;于司徒敬子之丧,主人不哀而哭,不尽声。哭死而视生者,何也?必是于死者情薄,于生者情厚,故爲生者哭也。哭固有勉强者,丧事不敢不勉;哀甚不赙,则几于吝。此夫子称情之事,可以爲后世法。」
严陵方氏曰:「车马,曰赗;货财,曰赙。此以马而曰赙者,以马代货故也。」
孔子在卫,有送葬者,而夫子观之,曰:「善哉爲丧乎!足以爲法矣。小子识之。」子贡曰:「夫子何善尔也?」曰:「其往也如慕,其反也如疑。」子贡曰:「岂若速反而虞乎?」子曰:「小子识之,我未之能行也。」
郑氏曰:「慕,谓小儿随父母啼呼。疑者,哀亲之在彼,如不欲还,然速疾也。」夫子自言未之能行,盖谓哀戚本也,祭祀末也。
孔氏曰:此一节论丧礼,以哀戚爲本。之事父母在前,婴儿在后,恐不及之,故常啼呼而随之。今亲丧在前,孝子在后,亦恐不及,故如婴儿之慕也。凡人意有所疑,则傍徨不进。今孝子哀亲在外,不知神之来否,故如不欲还然。子贡之意,葬旣已竟,神灵须安,岂如速反虞祭安神乎?但哀亲在彼,是痛切之本情;反而安神,是祭祀之末礼。故夫子不许。
山隂陆氏曰:「我未之能行也。此与女安则爲之,略相类,而辞意差婉。」
庐陵胡氏曰:「小子识之!我未之能行也。善其哀慕,虞祭虽迟,不害。」
颜渊之丧,馈祥肉。孔子出受之,入,弹琴而后食之。郑氏曰:「馈遗也,弹琴以散哀也。」
河南程氏曰:「受祥肉,弹琴,殆非圣人举动。使其哀未忘,则子于是日哭则不歌,不饮酒,食肉以全哀,况弹琴乎?使其哀已忘,则何必弹琴?」
严陵方氏曰:「吉之先见,谓之祥。祥必有祭,祭必有肉。馈祥肉,则所以献其吉也。受之必弹琴,则所以散其哀也。」
长乐陈氏曰:「仪礼曰:『荐此尝事』,又朞而大祥,又曰:『荐此尝事』。祥祭而馈,则鬼事毕而人事始矣。顔渊之丧,馈祥肉,孔子出受之,仁也;必弹琴而后食之,义也。礼之道,无他,节文仁义而已矣。」
孔子与门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皆尚右。孔子曰:“二三子之嗜学也,我则有姊之丧故也。”二三子皆尚左。郑氏曰:“二三子亦尚右,效孔子也。嗜贪也,尚左复正也。丧尚右,右隂也;吉尚左,左阳也。”
孔氏曰此一节论拱手之礼
横渠张氏曰:「孔子与门人立,拱而尚右,是义手以右手在上也。以其姊之丧,必如此者,见俄顷不忘也。以是知圣人之能敬,二三子学之者,恐此礼非三代所有,直孔子自为之耳。如丧出母,亦夫子自制。」
山隂陆氏曰:「言二三子纎悉务学圣人如此,盖有不应学而学之者,未有应学而不学者也。」
李氏曰:「子曰:『由之瑟,奚爲于丘之门?』门人不敬子路,则门人之于道固有未知者也。盖圣人之于人,虽未知道而能从所好恶,虽陋于礼而能嗜学,斯受之而已矣。」
孔子蚤作,负手曳杖,消摇于门
译郑玄说:“旧馆人,是以前国君派我住宿时接待我的人。赙,是资助丧事的费用。拉车两旁的马叫骖。子贡说不肯赠送骖马,显得太重,相比对门人的恩情来说有所偏颇。遇,是遇见。孔子对旧馆人说:恩情虽然轻微,但我入内哭丧,看见主人为我尽哀,因此以厚恩待我,我因此流泪。恩情重,应当有施惠。客人出行没有其他物品可以交换的,就让他把骖马送过去。”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孔子想要展示人行礼要符合忠信的事情。如果是旧时经过的主人,应当说‘遇到旧主人的丧事’,现在说‘馆人’,明确是指安置馆舍给我的人。《说文》说:‘骖,是旁边的马,在拉车的马旁边。’《王度记》说:‘天子驾六匹马,诸侯四匹,大夫三匹,士两匹。’古《毛诗》说:‘天子到大夫都驾四匹马。’孔子既是大夫,如果依照《王度记》,就有一匹骖马;如果依照《毛诗》的说法,就有两匹骖马。子贡不肯赠送骖马,孔子说‘既然已经流泪,怎么能空手而去’?你小子只管带着骖马去,以符合这涕泪之情。然而颜回死了,孔子哭得很悲痛,比流泪更甚。又旧馆的恩情,不能与颜回相比,只是旧馆的情分厚恩待我,必须有赗赙;颜回则是师徒之恩,乃是常事。颜路不知足,又请求卖车做外棺,所以孔子压制他。”
横渠张载说:“孔子对于旧馆人的丧事,遇到主人哀痛就流泪;对于司徒敬子的丧事,主人不哀痛就哭,声音不尽情。哭死者而看生者,为什么呢?必定是对死者情薄,对生者情厚,所以为生者哭。哭本来就有勉强的,丧事不敢不尽力;哀痛极深却不资助,就接近吝啬了。这是孔子称量情分的事情,可以作为后世的法则。”
严陵方悫说:“车马,叫赗;钱财,叫赙。这里用马却叫赙,是用马代替钱财的缘故。”
孔子在卫国,有送葬的人,孔子观看,说:“送丧真好啊!足以作为法则了。学生们记住。”子贡说:“老师为什么认为好?”孔子说:“他们去的时候像依恋,回来的时候像迟疑。”子贡说:“难道不如快点回来举行虞祭吗?”孔子说:“学生们记住,我还没有能做到这样。”
郑玄说:“慕,是说小孩跟随父母啼哭呼喊。疑,是哀痛亲人在那边,好像不想回来,然而速度很快。”孔子自己说还没有能做到这样,大概是说哀痛是根本,祭祀是末节。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丧礼,以哀痛为根本。侍奉父母时,父母在前面,婴儿在后面,恐怕赶不上,所以常常啼哭呼喊跟随他们。现在亲人丧事在前面,孝子在后面,也恐怕赶不上,所以像婴儿依恋一样。大凡人心有所疑虑,就徘徊不前。现在孝子哀痛亲人在外面,不知道神灵是否来,所以好像不想回来一样。子贡的意思,葬礼既然已经结束,神灵需要安顿,难道不如快点回来举行虞祭安顿神灵吗?但是哀痛亲人在那边,是痛切的根本真情;回来安顿神灵,是祭祀的末节礼仪。所以孔子不答应。”
山阴陆佃说:“我还没有能做到这样。这与‘你安顿就去做’,大致相类,而辞意稍微委婉。”
庐陵胡安国说:“学生们记住!我还没有能做到这样。赞赏他的哀痛依恋,虞祭虽然迟了,没有妨害。”
颜渊死了,有人送来祥祭的肉。孔子出去接受,进来,弹琴然后吃肉。郑玄说:“馈,是赠送。弹琴是为了消散哀痛。”
河南程颐说:“接受祥肉,弹琴,大概不是圣人的举动。如果他的哀痛还没有忘记,那么孔子在这一天哭就不唱歌,不喝酒,吃肉以保全哀痛,何况弹琴呢?如果他的哀痛已经忘记,那么何必弹琴?”
严陵方悫说:“吉祥的预兆,叫祥。祥一定有祭祀,祭祀一定有肉。送来祥肉,是用来献出吉祥的。接受它一定要弹琴,是用来消散哀痛的。”
长乐陈祥道说:“《仪礼》说:‘进献这尝祭的事’,又过一年大祥,又说:‘进献这尝祭的事’。祥祭而赠送,那么鬼事完毕而人事开始了。颜渊的丧事,送来祥肉,孔子出去接受,是仁;一定要弹琴然后吃肉,是义。礼的道理,没有别的,只是节制文饰仁义罢了。”
孔子与门人站立,拱手而右手在上,学生们也都右手在上。孔子说:“学生们喜好学习,我因为有姐姐的丧事所以这样。”学生们都改为左手在上。郑玄说:“学生们也右手在上,是效仿孔子。嗜,是贪爱。尚左是恢复常态。丧事尚右,右属阴;吉事尚左,左属阳。”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拱手的礼仪。”
横渠张载说:“孔子与门人站立,拱手而右手在上,是右手在上。因为姐姐的丧事,必定这样,可见片刻不忘。由此知道圣人能敬,学生们学习的,恐怕这礼仪不是三代所有,只是孔子自己制定的罢了。如同丧出母,也是孔子自己制定的。”
山阴陆佃说:“说学生们细微地务求学习圣人如此,大概有不应学习而学习的,没有应学习而不学习的。”
李氏说:“孔子说:‘由弹瑟,为什么在我的门下?’门人不敬重子路,那么门人对道本来就有不知道的。大概圣人对人,虽然不知道道但能顺从所好恶,虽然鄙陋于礼但能喜好学习,这就接受罢了。”
孔子早起,背着手拄着拐杖,悠闲地在门前
,歌曰:“泰山其頽乎?梁木其坏乎?哲人其萎乎?”旣歌而入,当户而坐。子贡闻之曰:“泰山其頽,则吾将安仰?梁木其坏,哲人其萎,则吾将安放?夫子殆将病也。”遂趋而入。夫子曰:“赐,尔来何迟也?夏后氏殡于东阶之上,则犹在阼也;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则与賔主夹之也;周人殡于西阶之上,则犹賔之也。而丘也,殷人也。予畴昔之夜,梦坐奠于两楹之间。夫明王不兴,而天下其孰能宗予?予殆将死也。”盖寝疾七日而没。
译孔子唱道:“泰山将要崩塌了吗?梁木将要毁坏了吗?哲人将要枯萎了吗?”唱完歌便进入屋内,对着门坐下。子贡听到后说:“泰山如果崩塌,我们将仰望谁?梁木如果毁坏,哲人如果枯萎,我们将依托谁?老师大概要病倒了。”于是快步进入屋内。孔子说:“赐,你来得为什么这么晚?夏朝人把灵柩停放在东阶上,那是还在主位;殷朝人把灵柩停放在两根柱子之间,那是让宾客和主人夹在两边;周朝人把灵柩停放在西阶上,那是还当宾客看待。而我,是殷朝的后代。我前天的夜晚,梦见自己坐在两根柱子之间祭奠。如今圣明的君王不再兴起,天下还有谁能尊奉我?我大概快要死了。”孔子卧床患病七天,便去世了。
郑氏曰:「作起也,曳杖消摇,欲人怪己也。泰山,众山所仰;梁木,众木所放。哲人亦众人所仰,放也。」以上二句喻之,萎病也。诗云:「无木不萎。」当户而坐,急见人也。子贡觉孔子歌,意殆几也。言:「赐来何迟?」盖坐则望之也。又以三王之礼占已,梦畴发声也。昔犹前也。梦坐两楹之间而见馈食,言奠者以为凶象。两楹之间,南面向明,人君听治正坐之处。孰谁也?宗尊也。今无明王,谁能尊我?以为人君乎?是我殷家奠殡之象,以此自知,将死七日而没。明圣人知命也。
孔氏曰:此一节论孔子自说死之意。状反手却后,以曳其杖,消摇放荡,以自寛纵,皆是特异寻常。郑注:梁木,众木所放者,众木榱桷之属,依放横梁,乃能存立,放则依也。东阶、西阶,平生賔主所行礼之处。夏后氏殡于东阶,则犹在阼,以为主也。周人殡于西阶,则犹以为賔客也。故皆曰「犹礼以为賔主」。敌者授受于两楹之间,两楹又是南面听朝之处。夫子梦在两楹而见馈食,知是凶象,无有听朝之事,不得云「则犹尊之」,以有賔主二事,故云「与賔主夹之而已」。时夫子梦见馈食,不梦凶奠也。但奠礼,既死未葬,柩仍在地,未立尸主,唯奠停饮食,故云「奠也」。案《庄子》:「圣人无梦」,《庄子》意在无为,不有思虑。圣人虽异人者,神明同人者五情,五情既同,焉得无梦?故文王有九龄之梦,武王有梦协之言。
长乐黄氏曰:「孰能宗予?但言无人,尊己之道。注言尊为人君,既失之。曳杖消摇,郑注又以为欲人怪己。孔疏亦以为寛纵自放,皆非所以言圣人。曳杖消摇,盖其既病之余,闲适之际,德容如是,犹所谓逞顔色、申申夭夭之类,初非寛纵之谓。若谓将死而不以礼自持,则是不以正而毙,非所以示训也。」
长乐陈氏曰:「圣人知夫身者天地之委形,生者天地之委和,性命者天命之委顺。故视肝胆为楚越,以死生为昼夜。安其适来之时,处其适去之顺,将迎无所形于外,哀乐不能间于内。又孰以幻灭为累哉?此所以悟于将死之梦,至于负手之忘形,曳杖之忘物,消摇于自得之塲,以与天为徒也。然安得恝然忘物,而吉凶不与之同乎?此所以有泰山、梁木哲人之嗟,以与人为徒也。盖泰山以譬德,梁木以譬材,若草木而将萎也。故曰:其萎乎?」
山隂陆氏曰:逍遥能消释摇曳。泰山其頽乎?天也。梁木其坏乎?人也。或言仰,或言放,非有优劣也。而放之辞亲,若梦得说:“吾不复梦见周公”,非无徴也。盖圣人之梦如此。畴昔犹言谁昔也。《尔雅》曰:“谁昔,昔也。”庐陵胡氏曰:黄几复曰:“消者,如阳动而冰消,虽耗也而不竭。其本摇者,如舟行而水摇,虽动也而不伤。”其内伤时,无明王而道不行,以死也。孰能宗予?谓孰能宗师其道?郑云:“两楹之间,南面人君之位,谓谁能尊我以为君乎?”噫!夫子尝云:“无臣而为有臣,吾谁欺?欺天乎?”又岂肯自谓尊我以为君也?郑非。
严陵方氏曰:「夏后氏殡于东阶之上者,示不忍賔之尔,故曰『则犹在阼也』。殷人殡于两楹之间,若将賔之矣,故曰『则与賔主夹之也』。周人殡于西阶之上者,则若賔之矣,故曰『则犹賔之也』。凡此,以其世渐文,而殡死之所愈逺而已。然孔子梦坐奠于两楹之间,乃知其将死者,以殷人则冝享殷礼故也。」
孔子之丧,门人疑所服。子贡曰:“昔者夫子之丧颜渊,若丧子而无服;丧子路亦然。请丧夫子,若丧父而无服。”郑氏曰:“以无丧师之礼,故疑所服。丧父而无服,谓不为衰也。吊服而加麻,心丧三年也。”
孔氏曰:「此一节论弟子为师丧制之礼。丧师无服,然夫子圣人,与凡师不等,当特加丧礼,故疑所服也。案丧服,朋友麻,知师亦加麻也。麻谓绖与带,皆用麻,既葬除之。」
严陵方氏曰:「方孔子之生也,以子之丧处门人;及其没也,门人以父之丧处孔子。此报施之礼也。」《学记》曰:「师无当于五服,五
译郑玄说:“‘作’是兴起的意思,拖着拐杖逍遥漫步,是想让人对自己感到奇怪。泰山,是众山所仰望的;梁木,是众木所依凭的。哲人也是众人所仰望、依凭的。”以上两句是比喻,指自己像草木一样枯萎生病。《诗经》说:“没有树木不枯萎的。”坐在门内,是急于见到人。子贡察觉孔子在歌唱,心意大概就快要终结了。孔子说:“赐怎么来得这么晚?”大概是因为坐着时一直在盼望他。又用三王的礼制来占卜自己,梦中有人发出声音。昔,就是从前。梦见坐在两根柱子之间并有人送食物来,主持祭奠的人认为这是凶兆。两根柱子之间,是面朝南朝向明亮之处,是君主听政处理的正坐位置。谁能尊崇我?宗,就是尊崇。现在没有圣明的君主,谁能尊崇我?把我当作君主吗?这是殷家祭奠殡葬的意象,由此自己知道,将在七天后去世。这说明圣人知道天命。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孔子自己说明将死的心意。描述反手向后,拖着拐杖,逍遥放荡,以此自我宽慰放纵,这些都是特异于寻常的表现。郑玄注解说:梁木,是众木所依凭的,众木如椽子之类,依凭横梁,才能存立,依凭就是依靠。东阶、西阶,是平生宾客主人行礼的地方。夏后氏将灵柩停放在东阶,就像还在主位,以此作为主人。周人将灵柩停放在西阶,就像当作宾客一样。所以都说“还像对待宾客主人一样”。敌对者授受于两楹之间,两楹又是南面听朝的地方。夫子梦见在两楹之间并有人送食物来,知道这是凶兆,没有听朝之事,不能说“还像尊崇他”,因为有宾客主人两件事,所以说“与宾客主人夹处而已”。当时夫子梦见送食物,没有梦见凶奠。但祭奠的礼仪,死后未葬,灵柩仍在地面,没有立尸主,只停止饮食,所以说“是祭奠”。查《庄子》说:“圣人无梦”,《庄子》意在无为,没有思虑。圣人虽然不同于常人,但神明如同常人,五种情感相同,五种情感既然相同,怎能没有梦?所以文王有九龄之梦,武王有梦协之言。
长乐黄氏说:“‘谁能尊崇我?’只是说没有人尊崇自己的道。注解说尊崇是作为君主,已经失之偏颇。拖着拐杖逍遥漫步,郑玄注又认为是想让人对自己感到奇怪。孔颖达疏也认为是宽纵自放,都不是用来形容圣人的。拖着拐杖逍遥漫步,大概是他病愈之后,闲适之际,道德容貌如此,还像所说的舒展脸色、申申夭夭之类,起初并不是宽纵的意思。如果说将死而不以礼自持,那就是不以正道而死,不是用来示训的。”
长乐陈氏说:“圣人知道身体是天地委托的形体,生命是天地委托的和气,性命是天命委托的顺从。所以视肝胆如楚越两地,视死生如昼夜交替。安于到来的时候,处于离去时的顺从,将迎之事不形于外,哀乐之情不能间于内。又谁能以幻灭为累呢?这就是为什么在将死之梦时有所感悟,以至于负手而忘形,曳杖而忘物,在自得的场所逍遥,以与天为徒。然而怎能淡然忘物,而吉凶不同呢?这就是为什么有泰山、梁木哲人的感叹,以与人为徒。大概泰山用来比喻德行,梁木用来比喻才能,像草木一样将要枯萎。所以说:‘快要枯萎了吗?’”
山阴陆氏说:逍遥能消释摇曳。泰山快要崩塌了吗?这是天意。梁木快要毁坏了吗?这是人事。有的说仰望,有的说依凭,没有优劣之分。而依凭的言辞亲切,好像梦中说得:“我不再梦见周公”,不是没有征兆。大概圣人的梦就是这样。畴昔就是说谁昔。《尔雅》说:“谁昔,就是从前。”庐陵胡氏说:黄几复说:“消,像阳气发动而冰消,虽然消耗但不枯竭。其本摇,像舟行而水摇,虽然动摇但不伤害。”内心受伤时,没有圣明的君主而道不能实行,因此死去。谁能尊崇我?是说谁能宗师我的道?郑玄说:“两楹之间,是南面君主的位置,是说谁能尊崇我作为君主?”唉!夫子曾经说:“没有臣子却装作有臣子,我欺骗谁呢?欺骗天吗?”又怎肯自称尊崇我作为君主呢?郑玄错了。
严陵方氏说:“夏后氏将灵柩停放在东阶之上,是表示不忍心把他当作宾客,所以说‘就像还在主位’。殷人将灵柩停放在两楹之间,好像要当作宾客一样,所以说‘与宾客主人夹处’。周人将灵柩停放在西阶之上,就像当作宾客一样,所以说‘还像对待宾客’。所有这些,因为时代逐渐文饰,而殡葬死者的地方越来越远。然而孔子梦见坐在两楹之间祭奠,才知道自己将死,是因为殷人应该享受殷礼的缘故。”
孔子去世后,门人疑惑该穿什么丧服。子贡说:“从前夫子为颜渊办丧事,像丧子一样却没有丧服;为子路办丧事也是如此。请为夫子办丧事,像丧父一样却没有丧服。”郑玄说:“因为没有丧师的礼制,所以疑惑该穿什么丧服。丧父却没有丧服,是指不穿衰衣。穿吊服而加麻,心丧三年。”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弟子为老师制定丧服的礼制。丧师没有丧服,然而夫子是圣人,与普通的老师不同,应当特别增加丧礼,所以疑惑该穿什么丧服。查丧服,朋友用麻,知道老师也加麻。麻指绖和带,都用麻,下葬后就除去。
严陵方氏说:“当孔子活着的时候,以丧子的礼节对待门人;当他去世后,门人以丧父的礼节对待孔子。这是报施的礼节。”《学记》说:“老师不在五服之内,五
服弗得不亲,则师之于人,岂小补哉?」故子贡于三年之外,又筑室于塲,独居三年,然后归,以恩尤所重故也。噫!世衰道微,礼教不明乎天下,其执亲之丧不能三年者,盖有之矣,而况于师乎?庐陵胡氏曰:「师友服皆吊服,加麻,谓服缌之绖带,以麻为之,既葬除之。」
译如果连对父母的丧服都不能不亲自穿戴,那么老师对于人的教化作用,难道只是微小的补益吗?因此,子贡在守孝三年之后,又在墓旁筑室,独自居住三年,然后才回家,这是因为老师的恩情尤其深重。唉!世道衰微,礼教在天下不明,那些为父母守丧不能满三年的人,尚且存在,何况是对老师呢?庐陵胡氏说:“对老师和朋友的丧服都是吊服,加上麻布,指的是穿戴缌麻的绖带,用麻制成,安葬后就除去。”
孔子之丧,公西赤为志焉。饰棺,墙置翣,设披,周也;设崇,殷也;绸綀,设旐,夏也。
郑氏曰:「公西赤,孔子弟子,字子华。志谓章识墙之障柩,犹垣墙障家墙。柳衣也,翣以布衣木如襵。与夫子虽殷人,兼用三王之礼。尊之披柩,行夹引棺者,崇牙旌旗饰也。绸练以练绸旌之杠,此旌葬乗车所建也。旌之旒,缁布广,充幅长寻,曰旐。尔雅说旌旗曰:『素锦绸杠』。」
孔氏曰:此一节论孔子之丧送葬,用三王之礼。公西赤以饰棺荣夫子,故为盛礼,备三王之法,以章明志识焉。于是以素为褚,褚外加墙,车边置翣,恐柩车倾亏,而以绳左右维持之。此皆周之法也。其送葬乗车所建旌旗,刻缯为崇牙之饰,此则殷法。又韬盛旌旗之竿,以素锦于杠首,设长寻之旐,此则夏礼也。既尊崇夫子,故兼用三代之饰也。郑注:障柩之墙,即柳也。外旁帷荒,中央材木,緫而言之,皆谓之为柳。缝人注云:柳,聚也。诸饰所聚也。翣以木为筐,广三尺,髙二尺四寸,方两角,髙衣以白布,画云气,柄长五尺,如扇。汉谓扇为襵也。知此旌乗车所建者,案《既夕礼》陈车门内,右北面,乗车载旜,道车载朝服,槀车载蓑笠,故知此旌乗车所建也。凡送葬之旌,经文不具。案《既夕士礼》有二旌:一是铭旌,初死书名于上,曰某氏某之柩;葬则入圹。二是乗车之旌,则《既夕礼》乗车载旜,亦在柩前,至柩入圹,乃敛乗车所载之旌,载于柩车而还,言送形而徃,迎精而反也。其大夫诸侯则无文,其天子亦有铭旌。《司常》云:共铭旌,又云建廞车之旌。廞谓兴作之,则明器之车也。其旌即明器之旌,至圹从明器纳之圹中。又《士礼》既有乗车载旜,则天子亦当有乗车载大常,至圹亦载之而归,但礼文不具耳,是天子三旌也。熊氏曰:大夫以上有遣车,即有廞旌,亦有三旌也。
长乐陈氏曰:颜渊之死,门人欲厚葬之。孔子以为不可。子疾病,子路使门人为臣,孔子以为欺天。门人之葬孔子,则饰墙、置翣,以至周披殷、崇夏旐,而三代之礼莫不兼用,岂孔子之心乎?盖门人以孔子有所不可及之道,故报之以人所不可行之礼。是虽礼兼于三代,盖亦称情以为文而已。故子贡六年于其墓,孟子不以为非。门人三代之厚葬,君子不以为过。严陵方氏曰:志,记也。书其礼而记之。
山隂陆氏曰:「饰棺勾盖曰墙,置翣设披,周也。据周人墙置翣,后王弥文。」
庐陵胡氏曰:「郑云夫子兼用三代之礼,非也。生不肯为素王,门人岂肯用三王之礼哉?或云用三代大夫之礼耳。《丧大记》:国君纁披六崇牙也。殷汤以武兴,旌旗之旁常刻缯为崇牙。」
子张之丧,公明仪为志焉。褚幕丹质,蚁结于四隅。殷士也。
郑氏曰:志与前同。以丹布幕为褚,葬覆捾不墙不翣。画褚之四角,其文如蚁行往来相交错。蚁,蚍蜉也。殷之蚁结似今蛇文。画子张学于孔子,效殷礼。
孔氏曰:此一节论孔子弟子送葬车饰,学孔子行殷礼之事。公明仪,子张弟子,亦为曽子弟子,故《祭义》公明仪问于曽子:「褚,谓覆棺之物,大夫以上其形似幄,士则无褚。今公明仪尊敬其师,故特为褚,但似幕形,而以丹质之布为之也。所以不墙不翣者,用殷礼也。画蚁者,殷士葬之饰也。夫子圣人,虽行殷礼,弟子尊之,故葬兼三代之礼。今公明仪虽尊其师,只用殷法,不墙不翣,特加褚幕而已。」
长乐陈氏曰:「子张之丧,门人公明仪为志,不墙不翣,画褚以蚁,而葬之以殷士之礼,何也?殷礼质,周礼文。质则厚,文则薄。子张之时,既甚文矣,故门人从质以救其弊,此《易》小过,用过乎俭,孔子欲从先进之意也。」《记》曰:「掘中霤而浴,毁灶以缀足,及葬毁宗躐行,殷道也。」学者行之,则丧礼从殷,孔门之所尚也。公西华之丧,孔子则异于此者,盖厚孔子所以尊道,俭子张所以趋时。
山隂陆氏曰:「据此周之士素锦褚,可知后王弥文。若以为苇席以为屋而已,不应
译孔子去世时,公西赤负责记录丧礼的仪节。装饰棺木,在棺旁设置障柩的帷墙,放置翣,铺设披,这是周代的礼制;设置崇牙,这是殷代的礼制;用素锦缠绕旌旗的杠杆,设置旐,这是夏代的礼制。
郑玄说:“公西赤,是孔子的弟子,字子华。‘志’是指用文字标记障柩的帷墙,就像围墙屏障家的墙壁一样。‘柳’是指棺饰,‘翣’是用布包裹木框,形状像扇子。孔子虽然是殷人,但兼用三代先王的礼制,以尊崇他。‘披’是牵引棺木的绳索,由夹在棺车两侧的人牵引;‘崇’是旌旗上的装饰。‘绸练’是指用素练缠绕旌旗的杠杆,这种旌旗是送葬时乘车所树立的。旌旗的流苏,用黑色布料制成,宽度充满幅面,长度八尺,称为‘旐’。《尔雅》解释旌旗说:‘素锦缠绕杠杆’。”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孔子去世时送葬,采用了三代先王的礼制。公西赤为了装饰棺木以荣耀夫子,所以采用盛大的礼制,具备三代先王的方法,以彰显标记志识。于是用素色布做褚,褚外面加上帷墙,车边放置翣,担心棺车倾斜损坏,用绳子在左右维持固定。这些都是周代的法规。送葬乘车所树立的旌旗,刻缯作为崇牙的装饰,这是殷代的法规。又用素锦包裹旌旗的竿杆,在杠首设置长八尺的旐,这是夏代的礼制。既然尊崇夫子,所以兼用三代的装饰。郑玄注:障柩的帷墙,就是柳。外面四周是帷荒,中间是材木,总括来说,都称为柳。《缝人》注说:柳,是聚集的意思,各种装饰聚集的地方。翣用木头做框,宽三尺,高二尺四寸,两角方正,上面覆盖白布,画云气图案,柄长五尺,像扇子。汉代称扇子为襵。知道这种旌旗是乘车所树立的,依据《既夕礼》陈设在门内,右边面向北,乘车树立旜,道车装载朝服,槀车装载蓑笠,所以知道这种旌旗是乘车所树立的。凡是送葬的旌旗,经文没有详细记载。依据《既夕士礼》有两种旌旗:一是铭旌,刚死时写上名字在上面,说某氏某人的棺木;下葬时放入墓穴。二是乘车之旌,就是《既夕礼》中乘车树立旜,也在棺木前面,等到棺木放入墓穴,才收起乘车所载的旌旗,装载在棺车上返回,意思是送形体前往,迎接精神返回。大夫和诸侯没有记载,天子也有铭旌。《司常》说:供给铭旌,又说树立廞车的旌旗。廞是指兴作,就是明器的车。那种旌旗就是明器的旌旗,到墓穴时跟随明器放入墓穴中。又《士礼》既然有乘车树立旜,那么天子也应当有乘车树立大常,到墓穴时也装载它返回,只是礼文没有详细记载罢了,这样天子就有三种旌旗。熊氏说:大夫以上有遣车,就有廞旌,也有三种旌旗。”
长乐陈氏说:“颜渊去世,门人想厚葬他。孔子认为不可以。孔子病重,子路让门人做臣子,孔子认为欺骗上天。门人安葬孔子,却装饰帷墙、放置翣,以至于兼用周的披、殷的崇、夏的旐,三代的礼制没有不兼用的,这难道是孔子的本心吗?大概是门人认为孔子有别人无法企及的道,所以用别人不可行的礼来报答他。这虽然礼制兼及三代,大概也是根据情感来制定文饰罢了。所以子贡在墓旁守孝六年,孟子不认为他错。门人用三代的厚葬,君子不认为过分。严陵方氏说:志,是记录的意思。书写礼制并记录下来。”
山阴陆氏说:“装饰棺木,钩连棺盖称为墙,放置翣铺设披,这是周代的礼制。依据周人设置帷墙和翣,可见后世的礼制更加繁文缛节。”
庐陵胡氏说:“郑玄说夫子兼用三代的礼制,不对。孔子生前不肯做素王,门人怎肯用三王的礼制呢?有人说用的是三代大夫的礼制。《丧大记》说:国君用赤黄色的披,有六层崇牙。殷汤以武功兴起,旌旗旁边常刻缯作为崇牙。”
子张去世时,公明仪负责记录丧礼的仪节。用丹色布做褚幕,在四个角落画上蚁结的图案。这是殷代士人的礼制。
郑玄说:“志与前文相同。用丹色布做褚幕,下葬时覆盖棺木,不设帷墙也不设翣。在褚幕的四个角上作画,纹路像蚂蚁往来交错。蚁,就是蚍蜉。殷代的蚁结图案类似现在的蛇纹。子张从孔子学习,效法殷代的礼制。”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孔子弟子送葬车饰,学习孔子实行殷代礼制的事情。公明仪,是子张的弟子,也是曾子的弟子,所以《祭义》中公明仪问曾子:‘褚,是指覆盖棺木的东西,大夫以上形状像帷帐,士则没有褚。现在公明仪尊敬他的老师,所以特别制作褚,但形状像幕,用丹色布做成。之所以不设帷墙不设翣,是因为采用殷代礼制。画蚂蚁,是殷代士人下葬的装饰。夫子是圣人,虽然实行殷代礼制,弟子尊崇他,所以下葬兼用三代的礼制。现在公明仪虽然尊崇他的老师,只使用殷代法规,不设帷墙不设翣,只特别增加褚幕罢了。”
长乐陈氏说:“子张去世,门人公明仪负责记录,不设帷墙不设翣,在褚幕上画蚂蚁,用殷代士人的礼制安葬,为什么呢?殷代礼制质朴,周代礼制繁文。质朴则厚重,繁文则轻薄。子张的时代,已经非常繁文了,所以门人遵循质朴来补救弊端,这是《易经》小过卦,过度在于节俭,孔子想要跟随先进人物的意思。《礼记》说:‘挖掘中霤洗澡,毁坏灶台来连接脚,下葬时毁坏宗庙越级而行,这是殷代的方法。’学者实行它,那么丧礼就遵循殷代,这是孔门所崇尚的。公西华的丧礼,孔子却与此不同,大概厚葬孔子是为了尊崇道,薄葬子张是为了顺应时势。”
山阴陆氏说:“依据周代士人用素锦做褚,可知后世的礼制更加繁文。如果认为只是用芦苇席做屋顶罢了,不应该
如是之陋也。」先儒谓以丹质之布为之,盖谓之丹质,则画布以丹质为地。李氏曰:「有君臣上下相生养者,蚁也。唯其所知所能,不大而已矣。」《庄子》曰:「于蚁弃智,于羊去意,于鱼得计。言智周万物而无所逆也,退藏于深渺而已。」君鱼跃拂池,士则去鱼而画蚁于禇盖葬者所以幽隂之也,画蚁以去其智,鱼跃拂池以象其计也。
译如此简陋啊。」前代儒者说用丹质布制作它,大概称为丹质,就是用丹质画布作为底色。李氏说:“有君臣上下相生养关系的,是蚂蚁。只凭它们所知道和所能做的,不过如此罢了。”《庄子》说:“在蚂蚁身上抛弃智巧,在羊身上去除意念,在鱼身上得到计谋。说的是智慧周遍万物而没有违逆,退藏于深渺之中罢了。”君鱼跃动拂过池面,士人则去掉鱼而画蚂蚁在禇布上,这是埋葬者用来使阴气幽深的方法,画蚂蚁是为了去除智巧,鱼跃拂池是为了象征其计谋。
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鬭。」曰:「请问居昆弟之仇,如之何?」曰:「仕,弗与共国。衔君命而使,虽遇之不鬭。」曰:「请问居从父昆弟之仇,如之何?」曰:「不为魁,主人能,则执兵而陪其后。」
郑氏曰:「居父母之仇,虽除丧,居处犹若丧也。干盾也,弗与共天下,不可以并生也。不反兵,谓虽适市朝,不释兵也。昆弟之仇,衔君命则不鬭,为负而废君命也。不为魁,魁犹首也。天文北斗魁为首,杓为末,执兵陪其后,为其负当成之。」
孔氏曰:此一节论亲疏报仇之法。不反兵而鬭者,身常带兵,虽在市朝,不待反还取兵而鬬也。然朝在公门之内,兵器不入,今得持兵者,但有公事之处,皆谓之朝耳。《曲礼》云:「兄弟之仇不反兵。」此父母之仇云不反兵者,父母与兄弟之仇皆不反兵也。此兄弟之仇,据身仕为君命,出使而不鬬二文相互,乃足从父昆弟既不为报仇魁首,若主人能自报之,则执兵陪助其后也。郑注云:「负犹不胜也,为其鬬而不胜。」
严陵方氏曰:「寝苫则常以丧礼自处,枕干则常以戎事自防。不仕则不暇事人而事事也,弗与共天下则与不共戴天同义。市朝非战鬬之处,遇诸市朝,犹不反兵而鬬,则无所往而不执兵矣。由其恩之至重,故报仇之义如此。仕弗与共国,则虽事人而事事,亦耻与之相过也。衔君命而使,过之不鬭,则不敢以私仇妨公事。由其恩杀于父母。《曲礼》言交游之仇,而不及从父昆弟;此言从父昆弟之仇,而不及交游者,盖交游之仇犹不同国,则从父昆弟可知矣。于从父昆弟且不为魁,则于交游不为魁可知,其言互相备也。」余见《曲礼》。
庐陵胡氏曰:「遇诸市朝,不反兵而鬭,言常以兵刃向前,志在复仇之切。」
孔子之丧,二三子皆绖而出。羣居则绖,出则否。
郑氏曰:「尊师也。出,谓有所之适。然则凡吊服加麻者,出则变服。」羣,谓七十二弟子相为朋友服。子夏曰:「吾离羣而索居。」
横渠张氏曰:「羣居则绖,出则否,丧常师之礼也。绖而出,特厚于孔子也。」
山隂陆氏曰:「二三子,盖谓七十子知师之深者也。孔子之徒三千,不在七十子之列,羣者也。其服孔子如此。」
易墓非古也
郑氏曰:「易,谓芟治草木不易者,丘陵也。」
孔氏曰:此一节论墓内不合芟治之事。墓谓冢旁之地,不易者,使有草木如丘陵然。古者殷以前,墓而不坟,是不易治也。
子路曰:「吾闻诸夫子,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祭礼,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
郑氏曰丧主哀祭主敬
孔氏曰:「此一节论丧主哀、祭主敬之事。丧礼有余,谓明器、衣衾之属多也;祭礼有余,谓俎豆、牲牢之属多也。」
曽子吊于负夏,主人既祖,填池,推柩而反之,降妇人,而后行礼。从者曰:“礼与?”曽子曰:“夫祖者,且也。且,胡为其不可以反宿也?”从者又问诸子游曰:“礼与?”子游曰:“饭于牖下,小敛于户内,大敛于阼,殡于客位,祖于庭,葬于墓,所以即逺也。故丧事有进而无退。”曽子闻之曰:“多矣乎,予出祖者。”
郑氏曰:「负夏,衞地。祖,谓移柩车去载处为行始也。填池,当为奠彻声之误也。奠彻,谓彻遣奠设祖奠也。推柩而反于载处,荣曽子吊,欲更始也。礼,既祖而妇人降,今反柩,妇人辟之,复升堂矣。柩无反而反之,而又降,妇人盖欲矜賔于此,妇人皆非也。从者怪之。曽子曰:『夫祖者,且也。且,未定之辞。此给説也。』」
孔氏曰:此一节论负夏氏葬礼所失之事。案《既夕礼》啓殡之后,柩迁于祖,重先奠从柩,从升自西阶,正柩于两楹间。郑注云:是时柩北首,设奠于柩西,此奠谓啓殡之奠也。质明,彻去啓奠,乃设迁祖之奠于柩西。至日侧,乃郤下柩,载于阶间,乘蜃车载讫,降下迁祖之奠
译子夏向孔子问道:“对于父母的仇人,应当如何对待?”孔子说:“睡在草席上,枕着盾牌,不做官,不与仇人共存于天下。如果在市集或朝廷遇到仇人,不必回家取兵器就与之搏斗。”子夏又问:“请问对于兄弟的仇人,应当如何对待?”孔子说:“可以做官,但不与仇人在同一国家任职。如果奉君命出使,即使遇到仇人也不与之搏斗。”子夏又问:“请问对于堂兄弟的仇人,应当如何对待?”孔子说:“不做报仇的首领,如果主人能够亲自报仇,就拿着兵器跟随在他后面。”
郑玄说:“对于父母的仇人,即使丧期已过,日常起居仍如同在丧中一样。干是盾牌,不与仇人共存于天下,意味着不能与仇人同时活在世上。不反兵,是说即使去市集或朝廷,也不放下兵器。对于兄弟的仇人,如果奉君命出使则不搏斗,是因为担心搏斗失败而废弃了君王的命令。不为魁,魁就是首领。天文中北斗七星,魁星为首,杓星为末,拿着兵器跟随在后面,是担心主人搏斗时不能取胜。”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根据亲疏关系报仇的方法。不反兵而搏斗,是说身上常带着兵器,即使在市集或朝廷,也不等待回家取兵器就搏斗。然而朝廷在公门之内,兵器不能进入,现在得以持兵,是因为只要有公事的地方,都称为朝廷罢了。《曲礼》说:‘兄弟的仇人不反兵。’这里说父母的仇人不反兵,是因为父母与兄弟的仇人都不反兵。这里说兄弟的仇人,依据身仕君命出使而不搏斗这两处文字相互印证,才足以说明堂兄弟既不做报仇的首领,如果主人能自己报仇,就拿着兵器跟随在后面协助。郑玄注说:‘负犹不胜也,为其鬬而不胜。’”
严陵方氏说:“睡在草席上是常以丧礼自处,枕着盾牌是常以军事防备自守。不做官是因为无暇侍奉他人而侍奉君主,不与仇人共存于天下与‘不共戴天’同义。市集和朝廷不是战斗的地方,如果在市集或朝廷遇到仇人,还不回家取兵器就搏斗,那就无处不拿着兵器了。因为恩情极重,所以报仇的道义如此。做官但不与仇人在同一国家,虽然侍奉他人而侍奉君主,也耻于与仇人相见。奉君命出使,遇到仇人不搏斗,是不敢因私仇妨碍公事。因为兄弟的恩情次于父母。《曲礼》提到交游的仇人,却没提堂兄弟;这里提到堂兄弟的仇人,却没提交游,大概是因为交游的仇人尚且不同国,那么堂兄弟就更不用说了。对于堂兄弟尚且不做首领,那么对于交游不做首领就更可知了,这些说法是互相补充的。”其余参见《曲礼》。
庐陵胡氏说:“在市集或朝廷遇到仇人,不回家取兵器就搏斗,是说常把兵器拿在身前,复仇的意志非常迫切。”
孔子去世,弟子们都戴着丧带出门。聚在一起时戴丧带,出门时就不戴。
郑玄说:“这是尊重老师。出门,是说有所往。那么凡是吊丧服加上麻带的,出门时就变换服饰。”群,是指七十二弟子互相为朋友服丧。子夏说:“我离开群体而独自居住。”
横渠张氏说:“聚在一起戴丧带,出门不戴,是丧常师的礼节。戴着丧带出门,是对孔子特别厚待。”
山阴陆氏说:“二三子,大概是指七十子中深知老师的人。孔子的门徒三千,不在七十子之列,属于群居者。他们为孔子服丧就是这样。”
改变墓地不是古制。
郑玄说:“易,是说修剪草木不改变原状,像丘陵一样。”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墓内不适合修剪治理的事情。墓是指坟墓旁边的土地,不改变原状,是让草木像丘陵一样自然生长。古时殷朝以前,埋葬而不筑坟,就是不改变治理。”
子路说:“我听老师说过,丧礼,与其哀伤不足而礼节有余,不如礼节不足而哀伤有余。祭礼,与其恭敬不足而礼节有余,不如礼节不足而恭敬有余。”
郑玄说:丧礼以哀为主,祭礼以敬为主。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丧礼以哀为主、祭礼以敬为主的事情。丧礼有余,是指明器、衣衾之类过多;祭礼有余,是指俎豆、牲牢之类过多。”
曾子在负夏吊丧,主人已经举行祖祭,撤去遣奠设置祖奠,推动灵柩又返回原处,让妇人降阶,然后行礼。随从的人问:“这符合礼吗?”曾子说:“祖祭,是暂且的意思。暂且,为什么不可以返回住宿呢?”随从的人又问子游说:“这符合礼吗?”子游说:“在窗下喂饭,在小敛时在户内,在大敛时在阼阶,殡殓时在客位,祖祭时在庭院,安葬时在墓地,这是为了逐渐远离。所以丧事只有前进而没有后退。”曾子听说后说:“我出去主持祖祭的次数太多了。”
郑玄说:“负夏,是卫国地名。祖,是说移动灵柩车离开装载处作为出行的开始。填池,应当是奠彻的误写。奠彻,是说撤去遣奠设置祖奠。推动灵柩返回装载处,是为了让曾子吊唁,想要重新开始。按照礼制,已经举行祖祭后妇人降阶,现在返回灵柩,妇人避开,又升堂了。灵柩本不应返回却返回了,而又让妇人降阶,妇人大概想在此矜持待客,妇人的做法都是不对的。随从的人感到奇怪。曾子说:‘祖祭,是暂且的意思。暂且,是未定的说法。这是敷衍的说法。’”
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负夏氏葬礼所失的事情。查《既夕礼》,启殡之后,灵柩迁到祖位,重器先奠跟随灵柩,从西阶上升,将灵柩正于两楹之间。郑玄注说:这时灵柩头朝北,在灵柩西侧设奠,这奠是指启殡的奠。天亮时,撤去启奠,于是在灵柩西侧设置迁祖的奠。到了日侧,于是退下灵柩,载在阶间,登上蜃车,载完后,降下迁祖的奠。”
,设于柩车西,乃饰柩,设披,属引,彻去迁祖之奠,迁柩向外而为行,始谓之祖也。妇人降,即位于阶间,乃设祖奠于柩西。至厥明,彻祖奠,又设遣奠于柩车之西,然后彻之。苞牲,取下体以载之,遂行,此是啓殡之后至柩车出之节也。曽子吊于负夏氏,正当主人祖祭之明旦,既彻祖奠之后,设遣奠之时而来吊。主人荣曽子之来,乃彻去遣奠,更设祖奠,又推柩少退而返之,向北。案《既夕礼》:既祖而妇人降,以既祖柩车南出阶间,既空,故妇人得降立阶间。今柩车反还阶门,故妇人辟之,升堂。至明旦,妇人从堂更降,而后乃行遣车之礼。从曽子者意以为疑,故问之。曽子既见主人荣己,不欲指其错失,为之隐讳,云:「祖是行之始,未是实行,且去住二者皆得,既得住,何为不可以反宿?明日乃去,此不顾理以防给说于人也。」从者又疑,遂问子游。曽子闻子游之荅,是自知己说之非,故善服子游多犹胜也。言子游所说出祖之事胜于我所说出祖也。
译将祭品陈设在灵车西侧,于是装饰灵柩,铺设披帛,连接牵引的绳索,撤去迁移祖庙时的祭品,将灵柩移出户外准备出发,这才称为“祖祭”。妇人走下台阶,随即站在台阶之间,于是将祖祭的祭品陈设在灵柩西侧。到了天亮,撤去祖祭的祭品,又灵车西侧陈设遣奠的祭品,然后将其撤去。包裹牺牲,取下下半部分装载在车上,于是出发,这是从启殡之后到灵车出发的礼节。曾子到负夏氏家吊丧,正值主人举行祖祭的第二天早晨,已经撤去祖祭祭品、正在陈设遣奠祭品的时候而来吊唁。主人以曾子到来为荣,于是撤去遣奠的祭品,重新陈设祖祭的祭品,又推动灵柩稍微后退返回,面朝北方。查考《既夕礼》:祖祭结束后妇人走下台阶,因为祖祭后灵车向南驶出台阶之间,台阶间已空,所以妇人得以走下台阶站在台阶之间。如今灵车返回台阶门处,所以妇人避开,登上厅堂。到了第二天早晨,妇人从厅堂再次走下,然后才举行遣车的礼仪。跟随曾子的人心中疑惑,所以询问他。曾子既然见到主人以他的到来为荣,不想指出主人的差错,便为之隐讳,说:“祖祭是出发的开始,还不是真正的实行,而且离开和停留两者都可以,既然可以停留,为什么不可以返回住宿?第二天再离开,这是不顾常理来搪塞别人的说法。”跟随的人仍然疑惑,于是又去问子游。曾子听到子游的回答,自知自己说法的错误,所以赞叹信服子游的见解胜过自己。意思是子游关于出祖之事的说法胜过我关于出祖之事的说法。
严陵方氏曰:饭,即含也。以用米,故谓之饭。含亦兼用珠玉,而此不言者,止据士礼也。敛,以收敛其尸为义。其礼见《丧大记》。以衣衾之数有多少,故有大小之名也。殡,以攅于外祖以祭于行。葬,以藏于野。自饭至葬,其所愈逺。以义断恩,故有进而无退。然负夏之丧,既祖而填池矣。以曽子之吊,遂推柩而反之。降妇人而后行礼,此从者所以疑其非礼也。夫祖固有,且意以祭于行,始方来有继,故尔而曽子遂以为可以反宿,则非也。降妇人而后行遣奠之礼,固礼之常。以其反柩而后降,故为非尔。自饭于牖下至葬于墓,与《坊记》所言皆同。
山隂陆氏曰:池,殡坎也。既祖则填之,故曰“主人既祖,填池”。《孔丛子》曰:埋柩谓之肂,肂坎谓之池,是也。庐陵胡氏曰:池以竹为之,衣以青布,丧行之饰,所谓“池视重霤”是也。填,谓县同鱼以实之,谓将行也。郑改“填池”为“奠彻”,未详。
金华应氏曰:「柩将出而复反,妇人已入而复降,从者所以疑也。曽子虽给説以释主人之过,从者之心,终有未安,故又问诸子游。圣门之徒,气象忠厚,其议人之失,婉而不迫,但言有进无退,而反柩行礼之非,自见矣。」出祖,谓主人也。予者,亲之之辞,多矣乎?者,言其委曲之过,不欲深指其失也。君子行礼,惟其称而已,虽不可寡也,亦岂可多乎?夫子指鲁人朝祥暮歌者曰:「又多乎哉?」亦未许之也。
曽子袭裘而吊,子游裼裘而吊。曽子指子游而示人曰:「夫夫也为习于礼者,如之何其裼裘而吊也?」主人既小敛,袒括发,子游趋而出,袭裘带绖而入。曽子曰:「我过矣,我过矣。夫夫是也。」
郑氏曰:曽子盖知临丧无饰,夫夫犹言此丈夫也。子游于时名为习礼,故曽子疑之。子游于主人变乃变,曽子遂服,是善子防言。
孔氏曰:此一节论吊礼得失之事。凡吊丧之礼,主人未变之前,吊者吉服,谓羔裘、▯冠、缁衣、素裳。又袒去上服,以露裼衣,此裼裘而吊是也。主人既变,虽着朝服而加武以绖,武吉冠、卷也。不改冠,但加绖于武,又掩其上服。若朋友,又加带,则此袭裘带绖而入是也。横渠张氏曰:曽子、子游同吊异服,必是去有先后,故不得同议,各守所闻而往也。子游非之曰:知礼以仲尼观之,亦是五十歩笑百歩也。子游亦尽有守文处,如裼裘而吊,必是守文也。仲尼则通变不守定。曽子袭裘而吊,先进于礼乐也。此一叚义正可疑。曽子、子游皆圣门之髙弟,其分契与常人殊。若使一人失礼,必面相告,岂有私指示于人而不告之也。曽子有子言游辈一时行礼犹有不同,盖时已礼壊乐崩,故至后世文献不足,尤难行也。
严陵方氏曰:「掩而袭衣,谓之袭裘;露而裼衣,谓之裼裘。以裘在二衣之内,故皆曰裘也。夫,夫上为助语之词,下为丈夫之夫。」
李氏曰:「忠告而善道之,不亦可乎?」曰:「君子之相发,岂一端而已。」
子夏既除丧而见,予之琴和之而不和,弹之而不成声,作而曰:“哀未忘也,先王制礼而弗敢过也。”子张既除丧而见,予之琴和之而和,弹之而成声,作而曰:“先王制礼,不敢不至焉。”
郑氏曰:「见谓见于孔子作起也,二者虽情异,善其俱顺礼。」
孔氏曰:此一节论子夏、子张居丧顺礼之事。案《家语》及《诗传》皆言子夏丧毕,夫子与琴,援琴而▯,衎衎而乐;闵子骞丧毕,夫子与琴,援琴而▯,切切而哀。与此不同,疑彼为正。盖子夏丧亲无异闻,子骞至孝,孔子善之也。
严陵方氏曰:「四制曰:『祥之日,鼓素琴,示民有终也。』盖先王之制礼如此,故二子之除丧而见,所以孔子各予之琴也。」
山隂陆氏曰:「师也过,商也不及,今其除丧如此,盖学之之力也。」
李氏曰:「此亦有以见师也过,商也不及也。先王之制礼,正之以中,而使有余者不敢尽,不及者不敢不勉,要之不出于圣人之大闲而已。子夏过者也,不敢不约之以礼,故曰『不敢过也』。子
译严陵方氏说:饭含,就是含在口中的意思。因为使用米,所以称为饭。含物也兼用珠玉,这里没有提及,只是依据士人的礼制而言。敛,是以收敛尸体为义。其礼仪见于《丧大记》。因为衣衾的数量有多有少,所以有大敛、小敛的名称。殡,是将棺木攒置于外祖之地,并在路上设祭。葬,是将棺木埋藏于野外。从饭含到安葬,距离越来越远。以义理节制恩情,所以只有前进而没有后退。然而负夏的丧事,在祖祭之后却填平了殡坎。因为曾子前来吊唁,于是推回棺木而返回。让妇人降阶之后才举行礼仪,这就是随从者怀疑其不合礼的原因。祖祭本来就有,而且意在途中设祭,刚开始时还有后续,所以曾子就认为可以返回住宿,这是不对的。让妇人降阶之后才举行遣奠之礼,本来是礼的常例。因为返回棺木之后才让妇人降阶,所以被认为是不合礼的。从在窗下饭含到在墓地安葬,与《坊记》所说的都相同。
山阴陆氏说:池,是殡坎。已经举行祖祭就填平它,所以说“主人既祖,填池”。《孔丛子》说:埋葬棺木称为肂,肂的坑穴称为池,这是对的。庐陵胡氏说:池是用竹子做的,外面覆盖青布,是丧事出行的装饰,所谓“池视重霤”就是这个意思。填,是说悬挂同鱼来填充它,表示将要出行。郑玄将“填池”改为“奠彻”,原因不详。
金华应氏说:“棺木将要出去却又返回,妇人已经进入却又降阶,随从者因此产生怀疑。曾子虽然巧言辩解以消除主人的过错,但随从者心中终究不安,所以又向子游询问。圣门弟子,气象忠厚,他们议论别人的过失,委婉而不逼迫,只说礼有进无退,那么返回棺木行礼的不当,自然显现了。”出祖,是指主人。予者,是亲近的言辞,“多矣乎?”是说其过于委曲求全,不想直指其过失。君子行礼,只求恰当而已,虽然不可过少,但岂可过多呢?孔子指着鲁人早晨除服晚上就唱歌的人说:“又多乎哉?”也没有赞许他。
曾子穿着皮衣去吊唁,子游露出裼衣穿着皮衣去吊唁。曾子指着子游向人示意说:“这位是熟悉礼仪的人,怎么能露出裼衣穿着皮衣去吊唁呢?”主人已经小敛,袒露左臂,括发,子游快步走出,穿上皮衣,系上丧带,戴上丧冠,然后进入。曾子说:“我错了,我错了。这位是对的。”
郑氏说:曾子大概知道临丧不应修饰,夫夫犹言此丈夫也。子游当时以熟悉礼仪闻名,所以曾子怀疑他。子游在主人改变服饰时才改变服饰,曾子于是信服,这是善于子游的言辞。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吊唁礼仪得失的事情。凡是吊丧的礼仪,主人未改变服饰之前,吊唁者穿吉服,即羔裘、〇冠、缁衣、素裳。又袒去上衣,以露出裼衣,这就是裼裘而吊。主人已经改变服饰,虽然穿着朝服而加武以绖,武是吉冠、卷也。不改变冠,只在武上加绖,又掩上衣。如果是朋友,又加带,这就是袭裘带绖而入。横渠张氏说:曾子、子游同去吊唁却服饰不同,必定是去有先后,所以不能共同商议,各自坚守所闻而去。子游非难说:知道礼仪以仲尼看来,也是五十步笑百步。子游也有坚守条文的地方,如裼裘而吊,必定是坚守条文。仲尼则通变不守定。曾子袭裘而吊,是先进于礼乐。这一段义理正可疑。曾子、子游都是圣门的高弟,他们的交情与常人不同。如果一人失礼,必定当面告知,岂有私下指示于人而不告知的。曾子有子游辈一时行礼还有不同,大概是因为当时礼坏乐崩,所以到后世文献不足,尤其难以施行。
严陵方氏说:“掩上衣而穿皮衣,称为袭裘;露裼衣而穿皮衣,称为裼裘。因为皮衣在二衣之内,所以都称为裘。夫,夫上是助语词,下是丈夫的夫。”
李氏说:“忠告而善导之,不也可以吗?”回答说:“君子互相启发,岂止一端而已。”
子夏刚刚除丧来见孔子,孔子给他琴,调音而不和,弹奏而不成声,站起来说:“哀痛尚未忘记,先王制定礼仪而不敢超过。”子张刚刚除丧来见孔子,孔子给他琴,调音而和,弹奏而成声,站起来说:“先王制定礼仪,不敢不达到。”
郑氏说:“见是指见于孔子,作起也,二者虽然情感不同,但都赞许他们顺从礼仪。”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子夏、子张居丧顺礼的事情。查《家语》及《诗传》都说子夏丧毕,孔子给他琴,援琴而〇,衎衎而乐;闵子骞丧毕,孔子给他琴,援琴而〇,切切而哀。与此不同,怀疑彼为正。大概子夏丧亲没有异闻,子骞至孝,孔子赞许他。
严陵方氏说:“四制说:‘祥祭之日,鼓素琴,示民有终也。’大概先王的制礼如此,所以二子除丧来见,孔子各自给他们琴。”
山阴陆氏说:“师也过,商也不及,现在他们除丧如此,大概是学习的力量。”
李氏说:“这也可见师也过,商也不及。先王的制礼,以中正为准,使有余者不敢尽,不及者不敢不勉,总之不出于圣人的大闲而已。子夏是过的人,不敢不约之以礼,所以说‘不敢过也’。子
张不及者也,不敢不引而至于礼,故曰『不敢不至焉』。情之过者,俯而就于礼;情之不及者,勉而至于礼,皆不害其为中也。由此则子夏过者也,子张不及者也。而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盖夫子之言,其学道也,唯其情之过,故于学为不及;唯其情之不及,故于学为过。」
译这是子夏所不及的,不敢不引导他达到礼的标准,所以说“不敢不达到那里”。情感超过适度的人,要谦卑地就范于礼;情感达不到适度的人,要努力达到礼的标准,这都不妨碍他们符合中庸之道。由此看来,子夏是超过适度的,子张是达不到适度的。而孔子说:“师(子张)超过适度,商(子夏)达不到适度。”大概是因为夫子所说的,在求学问道方面,正因为情感超过适度,所以在学问上反而显得不足;正因为情感达不到适度,所以在学问上反而显得超过适度。
庐陵胡氏曰:「孟献子禫县而不乐,夫子善之。又夫子既祥五日,弹琴而不成声,则除丧,如子夏可也。」
礼记集説卷十七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礼记集说》>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集説卷十八 宋 卫湜 撰
司寇惠子之丧,子游为之麻衰、牡麻绖。文子辞曰:「子辱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敢辞。」子游曰:「礼也。」文子退。反哭,子游趋而就诸臣之位。文子又辞曰:「子辱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又辱临其丧,敢辞。」子游曰:「固以请。」文子退。扶适子南面而立曰:「子辱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又辱临其丧,虎也,敢不复位。」子游趋而就客位。郑氏曰:「惠子,衞将军;文子,弥牟之弟,惠叔兰也。生虎者,惠子废适立庻子游为之重服,以讥之。麻衰,以吉服之布为衰也。文子辞曰:「辱与弟游,谢其存时也,敢辞。」止之服也。文子以子游习礼,见子游曰:「礼亦以为当然,未觉其所讥。」子游趋就臣位,深讥之也。大夫之家臣位在賔后。文子又辞曰:「辱临其防止之在臣位也。」子游再不从命,文子方觉所讥,亲扶适子虎而辞敬子游也。南面而立,则诸臣位在门内北面明矣。子游趋就客位,所讥行也。
孔氏曰:此一节论子游讥司寇惠子废适立庶得行之事。诗云:「麻衣如雪。」又《闲传》云:「大祥素缟麻衣,皆吉服之布也。」案吊服锡衰十五升,去其半,疑衰十四升。今子游麻衰乃吉服十五升,「▯于吊服而云重服以讥之者」,据牡麻绖为重也。吊服弁绖大如缌之绖,一股而环之。今乃用牡麻绞绖与齐衰绖同也。大夫之賔位在门东,近北。大夫之家臣位亦在门东而南近门,并皆北向。故郑注谓在賔后也。
长乐陈氏曰:「司寇惠子之防,其废适也,无异公仪仲子之立庶子。游之于司寇惠子相友也,无异檀弓之于公仪仲子。檀弓之讥仲子,服免而已,趋而就门右而已。子游之讥惠子,服不以免,而麻衰牡麻绖;趋不就门,而就诸臣之位。又檀弓之讥则见于言,子游之讥至于无言者,盖檀弓以仲子无贤兄弟,非可追而正之,故服止于免,趋止于景伯,而示之以言,姑以正法而已。子游以惠子之兄弟有文子者,可以追而正之,故重为之服,卑为之趋,示之以无言,使之自讼而改焉。既而文子果扶适子南面而立,岂非事异则礼异哉?然子游之知礼,未必不始于檀弓,故仲子之事,子游惑而檀弓行之,此檀弓所以为贤欤。」
严陵方氏曰:「牡麻即雄麻,所谓枲也。」
山隂陆氏曰:交游而以朋友服之,故文子辞《家语》曰:「防夫子如防父而无服,弟子皆吊服而加麻。」吊服锡衰,诗曰:「麻衣如雪。」説者以为麻衣深衣也,深衣朝服十五升布,然则所谓麻衰可知也。已,麻衰以朝服十五升而为之,锡衰缌麻抽其半,然则锡衰加麻师之服也,麻衰加麻朋友之服也。
将军文子之防既除,防而后越人来吊,主人深衣练冠待于庙,垂涕洟。子游观之曰:「将军文氏之子,其庶防乎?亡于礼者之礼也。其动也中。」
郑氏曰:「主人,文子之子,简子瑕也。深衣练冠,凶服变也。待于庙,受吊不迎賔也。中谓中礼之变。」
孔氏曰:此一节论居防得中礼之变。越人谓逺国之人。深衣,是既祥之麻衣,即闲传麻衣也。但制如深衣,縁之以布曰麻衣,縁之以素曰长衣,縁之以采曰深衣。练冠,谓未祥之练冠;若祥祭则缟冠也。此谓由来未吊者,若曽来吊,祥后为防事更来,主人必服祥日之服以受之。故杂记云:「既祥虽不当缟者,必缟,然后反服。」注云:「谓有以防事赠赗来者,虽不及时,犹变服祥祭之服以受之,重其礼也。」其于始吊者,则卫将军文子之子为之。盖始死至练祥来吊,是有文之礼;祥后来吊,是无文之礼。言文氏之子,庶防堪行乎无于礼文之礼,以其举动也。中当于礼之变节也。
唐陆氏曰自目曰涕自鼻曰洟
长乐陈氏曰:「防已除而吊始至,非防非无防之时也。
译庐陵胡氏说:“孟献子在禫祭时悬挂丧服而不奏乐,孔子称赞他。况且孔子在大祥祭后五天,弹琴却不成曲调,那么除去丧服,像子夏那样是可以的。”
《礼记集说》卷十七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礼记集说》>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集说》卷十八 宋 卫湜 撰
司寇惠子去世,子游为他穿戴麻布丧服、牡麻绖带。文子推辞说:“您屈尊与弥牟的弟弟交游,又屈尊为他穿戴丧服,我怎敢承受,请允许我推辞。”子游说:“这是合乎礼制的。”文子退下。在反哭仪式时,子游快步走到众臣的位置上。文子再次推辞说:“您屈尊与弥牟的弟弟交游,又屈尊为他穿戴丧服,又屈尊亲临他的丧礼,我怎敢承受,请允许我推辞。”子游说:“我坚持请求(您接受)。”文子退下。扶着嫡子南面站立,说:“您屈尊与弥牟的弟弟交游,又屈尊为他穿戴丧服,又屈尊亲临他的丧礼,虎(嫡子名)怎敢不回到原位。”子游快步走到宾客的位置上。郑氏说:“惠子,是卫国将军;文子,是弥牟的弟弟,即惠叔兰。生虎的,是惠子废黜嫡子而立庶子,子游为他穿重服,以此来讥讽他。麻衰,是用吉服的布料制作丧服。文子推辞说:‘屈尊与弟弟交游’,是感谢他平时对自己的关怀,‘敢辞’,是阻止他穿丧服。文子因为子游熟悉礼制,见子游说:‘礼制也认为应当如此,没有察觉其中的讥讽。’子游快步走到臣位,是深深讥讽他。大夫家中的臣位,在宾客之后。文子又推辞说:‘屈尊亲临丧礼,防止他站在臣位上。’子游再不听从命令,文子才察觉其中的讥讽,亲自扶着嫡子虎而恭敬地推辞子游。南面而立,那么众臣位在门内北面就明白了。子游快步走到客位,所讥讽的事情就实行了。”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子游讥讽司寇惠子废黜嫡子而立庶子得以实行的事情。《诗经》说:‘麻衣如雪。’又《闲传》说:‘大祥祭后穿素缟麻衣,都是吉服的布料。’考察吊唁的丧服锡衰十五升,去掉一半,疑衰十四升。现在子游的麻衰是吉服十五升,‘在吊服中说重服来讥讽他’,是根据牡麻绖为重。吊服的弁绖大如缌麻的绖带,一股而环绕。现在却用牡麻绞绖,与齐衰的绖带相同。大夫的客位在门东,靠近北面。大夫家中的臣位也在门东而南靠近门,都面向北。所以郑注说在宾客之后。”
长乐陈氏说:“司寇惠子的丧事,他废黜嫡子,与公仪仲子立庶子没有不同。子游与司寇惠子相交为友,与檀弓与公仪仲子没有不同。檀弓讥讽仲子,只穿免服而已,快步走到门右而已。子游讥讽惠子,穿的不仅是免服,而是麻衰牡麻绖;快步走不到门,而是走到众臣的位置。又檀弓的讥讽表现在言语上,子游的讥讽到了无言的地步,大概是因为檀弓认为仲子没有贤能的兄弟,无法追正,所以服只到免,趋只到景伯,而用言语示意,姑且用来正法而已。子游认为惠子的兄弟有文子,可以追正,所以为他穿重服,卑下地快步走,用无言示意,使他自我反省而改正。不久文子果然扶着嫡子南面而立,难道不是事情不同则礼制不同吗?然而子游的知礼,未必不始于檀弓,所以仲子的事,子游迷惑而檀弓实行,这就是檀弓所以贤能的原因吧。”
严陵方氏说:“牡麻就是雄麻,所谓枲。”
山阴陆氏说:交游而以朋友丧服对待,所以文子推辞。《家语》说:“丧事像丧父一样而没有丧服,弟子都穿吊服而加麻。”吊服锡衰,《诗经》说:“麻衣如雪。”解说者认为麻衣是深衣,深衣朝服十五升布,那么所谓麻衰就知道了。已经,麻衰用朝服十五升而制作,锡衰缌麻抽其半,那么锡衰加麻是师之服,麻衰加麻是朋友之服。
将军文子的丧事已经除服,丧事之后越人来吊唁,主人穿深衣戴练冠在庙中等待,流泪流涕。子游观看后说:“将军文氏的儿子,大概可以行无文之礼吧?这是亡于礼者之礼。他的举动合乎礼的变通。”
郑氏说:“主人,是文子的儿子,简子瑕。深衣练冠,是凶服的变通。在庙中等待,接受吊唁不迎接宾客。中,是说合乎礼的变通。”
孔氏说:“这一节论述居丧合乎礼的变通。越人,指远方国家的人。深衣,是既祥后的麻衣,即《闲传》中的麻衣。只是制作像深衣,边缘用布叫麻衣,边缘用素色叫长衣,边缘用彩色叫深衣。练冠,是说未祥的练冠;如果祥祭则戴缟冠。这是说向来没有吊唁的,如果曾经来吊唁,祥祭后为丧事再来,主人一定穿祥祭日的衣服来接受。所以《杂记》说:‘既祥虽不当戴缟冠的,必戴缟冠,然后反服。’注说:‘谓有丧事赠赗来者,虽不及时,犹变服祥祭之服以受之,重其礼也。’对于开始吊唁的,则卫将军文子的儿子为之。大概从始死到练祥来吊唁,是有文之礼;祥祭后来吊唁,是无文之礼。说文氏的儿子,大概可以行乎无于礼文之礼,因为他的举动。合乎礼的变节。”
唐陆氏说:从眼睛流出叫涕,从鼻子流出叫洟。
长乐陈氏说:“丧事已除而吊唁才到,不是居丧也不是无丧的时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