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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礼记集说七十六

礼记集说卷一百一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669–1686 段

四库全书

  礼记集说卷一百二    宋 卫湜 撰

译四库全书

礼记集说卷一百二 宋 卫湜 撰

凡丧服未毕,有吊者,则为位而哭,拜踊。

郑氏曰:「客始来,主人不可以杀礼待之。」

孔氏曰:「未毕,谓丧服将终,犹有余日未满,有人始来吊,当为位哭踊,不以杀礼待新吊之賔也。」言凡者,五服悉然。

大夫之哭,大夫弁绖。大夫与殡,亦弁绖。大夫有私丧之葛,则于其兄弟之轻丧,则弁绖。

郑氏曰:「弁绖者,大夫锡衰相吊之服也。如爵弁而素,加环绖。私丧,妻子之丧也,轻丧缌麻也。大夫降焉,吊服而徃,不以私丧之末临兄弟。」

孔氏曰:「谓成服以后,大夫徃吊哭大夫,则身着锡衰,首加弁绖。若未成服以前与殡之时,身亦弁服而首加弁绖也。私丧之葛,谓妻子之丧,至卒哭以葛代麻之后,于此之时遭兄弟之轻丧缌麻,大夫降一等,虽不服,以骨肉之亲,亦着吊服弁绖而徃不以妻子私丧之末服临兄弟也。若成服后,则锡衰;未成服之前,身着素裳而首服弁绖。」

为长子杖,则其子不以杖即位;为妻,父母在,不杖,不稽颡;母在,不稽颡。稽颡者,其赠也,拜。

郑氏曰:「子不以杖即位,辟尊者也。为妻尊者在,不敢尽礼于私丧,故不杖,不稽颡。独母在于赠拜,得稽颡;父在赠拜,则不得稽颡。」

孔氏曰:父为长子,杖其子;长子之子,祖在不厌,孙其孙得杖,但与祖同处,不得以杖即位,辟尊者也。为妻,谓适子为妻,父母见存,不敢为妻杖,又不敢为妻稽颡。案《丧服》云:大夫为适妇为丧主,父为己妇之主,故父在不敢为妇杖。父没母在,为妻虽得杖,而不得稽颡,以杖与稽颡连文,不杖属于父在不稽颡,文属母在,故云父母在不杖不稽颡。不稽颡二义,母在不稽颡者,谓母在为妻子,寻常拜賔之法也。稽颡者,其赠也,拜者但父没母在,稍降杀于父,有他人以物来赠己,其恩既重,其谢此赠之人时为拜,得稽颡,故云其赠也拜。

严陵方氏曰:「父母在,则为妻不杖,不稽颡;为尊者厌,不敢尽礼于私丧也。母在父没,则为妻亦不稽颡,则容杖矣。然于拜赠之时,亦稽颡焉,凡以别于父在之时也。」

山隂陆氏曰:「适子为妻,如此则庶子父虽在,以杖即位可也。」

违诸侯之大夫,不反服;违大夫之诸侯,不反服。

郑氏曰:「其君尊卑异也。违,犹去也。去诸侯,仕诸侯;去大夫,仕大夫。乃得为旧君服。」

孔氏曰:「去诸侯,谓不使其君及辟仇也。之徃也已。若本是诸侯臣,徃仕大夫,此是自尊适卑,不可反服于前之尊君也。本是大夫臣,今仕诸侯,此是自卑适尊,若犹服卑君,则为新君之耻也。故亦不反服旧君,服齐衰三月。」

清江刘氏曰:「此言违而仕者,则不反服旧君,避新君也。然则违而未仕者,闻旧君之丧,则反服尔。」《春秋》▯所谓「未臣焉,有伐其国者,反死之可矣;既臣焉而反死之,则不可。」郑▯云:「去诸侯,仕诸侯;去大夫,仕大夫,乃得为旧君服。」非也。

严陵方氏曰:「或违尊而之卑,或违卑而之尊,皆不敢反服于旧君者,以尊卑异体故也。」

丧冠条属,以别吉凶。三年之练冠,亦条属,右缝。小功以下,左缌冠,缲缨。大功以上,散带。

郑氏曰:「别吉凶者,吉冠不条属也。条属者,通屈一条绳,若布为武,垂下为缨,属之冠,象大古防事略也。吉冠则缨武异材焉。右缝者,右辟而缝之,小功以下左辟,象吉轻也。缲缨,缲当为澡,麻带绖之澡声之误也。为有事其布以为缨。」

孔氏曰:此一节眀丧冠轻重之制。吉冠则缨与武各别,丧冠则缨与武共。材条属者,条犹着也,谓取一条绳屈之为武,垂下为缨,以着冠也。三年练冠,小祥之冠也,虽防入吉,亦犹条属,与凶冠不异。吉冠则襵上辟缝向左,左为阳,阳吉也;凶冠缝向右,右为隂隂丧所向也。过小祥犹条属,故缝犹向右也。小功以下轻,故缝同吉,向左也。缌衰冠治缕不治布,冠又用澡治缌布为缨,以轻故也。郑注「有事其布以为缨者」,缌麻既有事其缕,就上澡之,是又治其布,谓

译凡是丧服尚未除尽,有前来吊唁的人,就设立哭位而哭泣,拜跪且跳跃。

郑玄说:“客人刚来,主人不能用减杀的礼节对待他。”

孔颖达说:“未毕,是说丧服即将结束,还有剩余的日子未满,有人刚来吊唁,应当设立哭位哭泣跳跃,不因为减杀的礼节而对待新来的吊唁宾客。”说“凡”,是指五服都这样。

大夫去哭吊,大夫戴弁加绖。大夫参与殡礼,也戴弁加绖。大夫有私人的丧事穿着葛服,那么对于他兄弟的轻丧,就戴弁加绖。

郑玄说:“弁绖,是大夫穿锡衰相吊的服饰。像爵弁一样素色,加上环绖。私丧,是妻子儿女的丧事,轻丧是缌麻。大夫对此降等,穿着吊服前往,不因为私人丧事的末服而面对兄弟。”

孔颖达说:“是说成服以后,大夫去哭吊大夫,就身穿锡衰,头上加戴弁绖。如果未成服以前参与殡礼的时候,身上也穿弁服而头上加戴弁绖。私丧之葛,是说妻子儿女的丧事,到了卒哭用葛代替麻之后,在这个时候遭遇兄弟的轻丧缌麻,大夫降一等,虽然不服丧,但因为骨肉亲情,也穿着吊服弁绖前往,不因为妻子私人丧事的末服而面对兄弟。如果成服后,就穿锡衰;未成服之前,身穿素裳而头戴弁绖。”

为长子持杖,那么他的儿子就不持杖就位;为妻子,父母在世,不持杖,不稽颡;母亲在世,不稽颡。稽颡,是在赠送礼物时,拜谢。

郑玄说:“儿子不持杖就位,是避开尊者。为妻子,尊者在世,不敢在私人丧事上尽礼,所以不持杖,不稽颡。只有母亲在世,在赠送礼物拜谢时,可以稽颡;父亲在世赠送礼物拜谢,则不可以稽颡。”

孔颖达说:“父亲为长子,持杖其子;长子的儿子,祖父在世不压抑,孙子可以为孙子持杖,但与祖父同处,不得持杖就位,是避开尊者。为妻子,是说嫡子为妻子,父母健在,不敢为妻子持杖,又不敢为妻子稽颡。查《丧服》说:大夫为嫡妇做丧主,父亲为自己妇人的丧主,所以父亲在世不敢为妇人持杖。父亲去世母亲在世,为妻子虽然可以持杖,但不得稽颡,因为持杖与稽颡连文,不持杖属于父亲在世不稽颡,文义属于母亲在世,所以说父母在世不持杖不稽颡。不稽颡有两层意思,母亲在世不稽颡,是说母亲在世为妻子,寻常拜谢宾客的方法。稽颡,是说赠送礼物时,拜谢只是父亲去世母亲在世,稍减杀于父亲,有他人拿东西来赠送自己,恩情既重,谢此赠送之人时拜谢,可以稽颡,所以说赠送礼物时拜谢。”

严陵方氏说:“父母在世,则为妻子不持杖,不稽颡;为尊者所压抑,不敢在私人丧事上尽礼。母亲在世父亲去世,则为妻子也不稽颡,但允许持杖了。然而在拜谢赠送时,也稽颡,凡是用来区别于父亲在世的时候。”

山阴陆氏说:“嫡子为妻子,像这样那么庶子父亲虽然在世,持杖就位也可以。”

离开诸侯去做大夫的臣子,不返回为旧君服丧;离开大夫去做诸侯的臣子,不返回为旧君服丧。

郑玄说:“他们的君主尊卑不同。违,是离去的意思。离开诸侯,去诸侯那里做官;离开大夫,去大夫那里做官。这才可以为旧君服丧。”

孔颖达说:“离开诸侯,是不使他的君主以及避仇。前往而已。如果本来是诸侯的臣子,前往做大夫的臣子,这是从尊贵到卑下,不可以返回为以前的尊贵君主服丧。本来是大夫的臣子,现在做诸侯的臣子,这是从卑下到尊贵,如果还服卑下君主的丧,就是新君主的耻辱。所以也不返回为旧君服丧,服齐衰三个月。”

清江刘氏说:“这是说离开而做官的人,就不返回为旧君服丧,避开新君主。那么离开而未做官的人,听说旧君主的丧事,就返回服丧。”《春秋》所谓“未臣服,有讨伐其国的,返回为他死是可以的;已经臣服而返回为他死,则不可以。”郑玄说:“离开诸侯,去诸侯那里做官;离开大夫,去大夫那里做官,这才可以为旧君服丧。”是不对的。

严陵方氏说:“或者离开尊贵的去卑下的,或者离开卑下的去尊贵的,都不敢返回为旧君主服丧,是因为尊卑不同的缘故。”

丧冠的冠缨和冠武连属,用来区别吉凶。三年的练冠,也连属,缝在右边。小功以下,缝在左边,缌冠,澡缨。大功以上,散带。

郑玄说:“区别吉凶,吉冠不连属。连属,是通屈一条绳,像布做冠武,垂下做冠缨,连属在冠上,象征太古防备事情简略。吉冠则冠缨和冠武材料不同。右缝,是向右避开而缝合,小功以下向左避开,象征吉轻。澡缨,澡应当是澡,麻带绖的澡声之误。为有事其布以为缨。”

孔颖达说:“这一节说明丧冠轻重的制度。吉冠则冠缨与冠武各别,丧冠则冠缨与冠武共用。材料连属,条犹着也,是说取一条绳屈之为冠武,垂下为冠缨,以着冠。三年练冠,小祥之冠也,虽然防备进入吉,也还是连属,与凶冠无异。吉冠则襵上辟缝向左,左为阳,阳吉;凶冠缝向右,右为阴,阴丧所向。过小祥还连属,所以缝还向右。小功以下轻,所以缝同吉,向左。缌衰冠治缕不治布,冠又用澡治缌布为缨,因为轻的缘故。郑注‘有事其布以为缨者’,缌麻既有事其缕,就上澡之,是又治其布,谓

缕、布俱治也。大功以上散带者,小敛之后,主人拜賔,袭绖于序东;小功以下皆绞之。大功以上散,此带垂不忍即成之,至成服乃绞。

译丝绳和麻布都整治好了。大功以上的丧服,其腰带是散开的,在小敛之后,主人拜谢宾客,在堂前东侧穿戴丧服;小功以下的丧服,其腰带都是绞紧的。大功以上的丧服腰带散开,是因为不忍心立刻将其绞紧完成,直到正式成服时才绞紧。

山隂陆氏曰:「缲读如蚕缲之缲,缲缨散▯,缨也,即言▯嫌不散。」

朝服十五升,去其半而缌,加灰锡也。

郑氏曰:「缌精麤与朝服同,去其半则六百缕而疏也,又无事其布不灰焉。」

孔氏曰:「朝服精细,全用十五升布为之。缌麻于朝服十五升布之内,抽出其半,以七升半用缌麻服之,衰服也。郑注『丧服去其半而缌』,如▯是也。取缌以为布,又加灰治之,则曰锡,言锡然滑易也。经云『去其半而缌』,始云加灰锡,眀此缌衰不加灰不治布故也。」山隂陆氏曰:「《周书》成王防墠,上天子南面立絻无繁露,朝服八十物,搢挺。唐叔、荀叔、周公在左,太公望在右,皆絻,亦无繁露,朝服七十物,搢笏。堂下之右,唐公、虞公南面立焉;堂下之左,殷公、夏公立焉,皆南面絻有繁露,朝服五十物,搢笏。八十七十五十物缕也。据此升之精粗有不同矣。郑氏谓八十缕为升,举其精者也。缌于缕加灰,锡于布加灰。朝服据布,故曰十五升去其半而缌加灰锡也。朞悲哀三年忧缌思而已。」

诸侯相禭以后,路与冕服,先路与襃衣,不以襚。

郑氏曰:「不以己之正者施于人,以彼不以为正也。」后路,贰车。贰车行在后也。

孔氏曰:「禭,谓以物送死。用后路,谓上路之后,次路也。冕服,谓上冕之后,次冕也。先路、襃衣,是己车服之上,不可以施人。以彼不以为正服所用也。」

严陵方氏曰:「后路,贰车也;先路,正车也。襃衣,即前言复诸侯以襃衣是矣。」

山隂陆氏曰:大路,玉辂也。左▯僖二十八年,王赐晋侯大路之服。襄二十九年,郑公孙虿卒,王追赐之大路。二十四年,赐穆叔大路。定四年,分鲁公以大路大旂,分康公以大路少帛,分唐叔以大路密湏之皷,是也。车马曰赗,衣服曰禭。禭而以路,非正也。既夕礼曰:賔奉币,由马西当前路,北面致命。变言前路,着非后路也。不曰先路,避先路也。

遣车视牢具,疏布輤四面有章,置于四隅。

郑氏曰:「言车多少,各如所包遣奠牲体之数也。遣奠,天子大牢,包九个;诸侯亦大牢,包七个;大夫亦大牢,包五个;士少牢,包三个。大夫以上乃有遣车輤其盖也,四面皆有障蔽,以隠翳牢肉。」

孔氏曰:「遣车送葬,载牲体之车也。牢具,遣奠所包牲牢之体,贵贱各有数也。一个为一具,取一车载之,故云视牢具。诸侯大夫位尊,虽无三命,则有车马之赐。及天子上士三命,皆得有遣车。诸侯士以下贱,故无遣车也。疏布輤者,以麤布为上盖,四面有物章之,入圹置于椁之四隅。」

贾氏曰:「士无遣车,则所包者不载于车,直持之而已。」山隂陆氏曰:「疏布輤,亦如殡车为輤,其异者,四面有章,置于椁之四隅。」

载粻有子曰:「非礼也。丧奠脯醢而已。」

郑氏曰:「粻,米粮也。言死者不食粮也。遣奠本无黍稷。」孔氏曰:「遣车载粻,有子讥其为失也。遣奠之馔无黍稷,故不载粻。」既夕藏筲者,谓遣奠之外,别有黍稷麦也。遣奠用牲体,是脯醢之义。

  祭称孝子孝孙丧称哀子哀孙

  郑氏曰各以其义称

孔氏曰:「祭,吉祭也。谓自卒哭以后之祭,吉则申孝子之心。祝辞云『孝』也。或子或孙,随其人丧称哀子、哀孙。谓自虞以前凶祭也。丧则痛慕未申,故称哀也。故士虞礼称哀子,卒哭乃称孝子。」

严陵方氏曰:祭所以追飬,而尽于一身之终;丧所以哭亡,而止于三年之孝。则为人子孙终身之行也。故子孙之于祭,必称孝哀,则▯于声音,见于衣服。盖三年之礼而已。故子孙之于丧,止称哀。

  端衰丧车皆无等

郑氏曰:「丧车,恶车也。丧者,衣衰及所乗之车,贵贱同。孝子于亲一也。衣衰,言端者,▯端,吉时常服。丧之衣衰,当如之。」

孔氏曰:端正也。吉时,▯端服,身与袂同,以二尺二寸为正,而丧衣亦如之。以其缀六寸之衰于心前,故曰「端衰」。等等差也?丧也。衣衰及恶车,天子至士制度同,无等差之别也。案

译山阴陆氏说:“‘缲’字读音如同‘蚕缲’的‘缲’,‘缲缨散’,‘缨’就是‘〇’,即说‘〇’嫌不散开。”

朝服是用十五升布制成的,去掉它的一半就是缌麻,再加上灰锡处理。

郑氏说:“缌麻的精细程度与朝服相同,去掉一半就是六百根丝线而变得稀疏,又因为不处理布料,所以不加灰。”

孔氏说:“朝服很精细,完全使用十五升布制作。缌麻是在朝服十五升布的丝线中,抽出一半,用七升半的布制作缌麻丧服,这是衰服。郑注‘丧服去掉一半就是缌麻’,就像〇一样。取缌麻做成布,又加上灰处理,就叫做锡,意思是像锡一样滑爽。经文说‘去掉一半就是缌麻’,接着说‘加灰锡’,明确说明这种缌麻衰服是不加灰、不处理布料的缘故。”山阴陆氏说:“《周书》记载成王在防墠祭祀,上天子南面站立,戴絻帽没有繁露,朝服有八十种物品,插着挺。唐叔、荀叔、周公在左边,太公望在右边,都戴絻帽,也没有繁露,朝服有七十种物品,插着笏。堂下右边,唐公、虞公南面站立;堂下左边,殷公、夏公站立,都南面戴絻帽有繁露,朝服有五十种物品,插着笏。八十、七十、五十种物品指的是丝线的数量。据此可知‘升’的精细程度有所不同。郑氏认为八十根丝线为一升,是举其精细者而言。缌麻是在丝线上加灰,锡是在布料上加灰。朝服依据的是布料,所以说十五升去掉一半就是缌麻,加灰就是锡。朞年之丧悲哀,三年之丧忧虑,缌麻之丧只是思念罢了。”

诸侯互相赠送丧服之后,后路和冕服,先路和襃衣,不用于赠送。

郑氏说:“不把自己正式的东西施予别人,因为对方不把它当作正式的东西。”后路,是贰车。贰车行驶在后面。

孔氏说:“禭,是指用物品送葬。使用后路,是指上路之后的次路。冕服,是指上冕之后的次冕。先路、襃衣,是自己车服中最好的,不可以施予别人。因为对方不把它当作正式服饰使用。”

严陵方氏说:“后路,是贰车;先路,是正车。襃衣,就是前面所说的诸侯用襃衣。”

山阴陆氏说:大路,是玉辂。左〇僖公二十八年,周王赐给晋侯大路的服饰。襄公二十九年,郑国公孙虿去世,周王追赐给他大路。二十四年,赐给穆叔大路。定公四年,分给鲁公大路和大旂,分给康公大路和少帛,分给唐叔大路和密湏之鼓,就是这些。车马叫做赗,衣服叫做禭。用路车来禭,不是正规的。《既夕礼》说:宾客捧着币帛,从马的西侧当前路,北面传达使命。改称为前路,表明不是后路。不说先路,是为了避开先路。

遣车的数量参照牢具,用粗布做輤,四面有花纹,放置在四个角落。

郑氏说:“说的是车的数量,各自如同所包裹的遣奠牲体的数量。遣奠,天子用大牢,包裹九个;诸侯也用大牢,包裹七个;大夫也用大牢,包裹五个;士用少牢,包裹三个。大夫以上才有遣车,輤是它的车盖,四面都有遮蔽,用来隐蔽牢肉。”

孔氏说:“遣车是送葬时载运牲体的车。牢具,是遣奠所包裹的牲体,贵贱各有数量。一个为一具,取一辆车装载,所以说参照牢具。诸侯大夫地位尊贵,虽然没有三命,也有车马的赏赐。等到天子上士三命,都可以有遣车。诸侯士以下地位卑贱,所以没有遣车。粗布輤,是用粗布做上盖,四面有物品装饰,进入墓穴放置在棺椁的四个角落。”

贾氏说:“士没有遣车,那么所包裹的就不用车装载,直接拿着罢了。”山阴陆氏说:“粗布輤,也像殡车那样做輤,不同的是,四面有花纹,放置在棺椁的四个角落。”

载粻,有子说:“不符合礼制。丧奠只有干肉和肉酱罢了。”

郑氏说:“粻,是米粮。说死者不吃粮食。遣奠本来没有黍稷。”孔氏说:“遣车载粻,有子讥讽这是失误。遣奠的膳食没有黍稷,所以不载粻。”《既夕礼》中藏筲,是指遣奠之外,另外有黍稷麦。遣奠使用牲体,是干肉和肉酱的意义。

祭祀称孝子孝孙,丧事称哀子哀孙。

郑氏说:各自按照其意义称呼。

孔氏说:“祭,是吉祭。指从卒哭以后的祭祀,吉祭就申述孝子的心意。祝辞说‘孝’。或者是子或者是孙,随其人而定。丧事称哀子、哀孙。指从虞祭以前的凶祭。丧事则痛慕未申,所以称哀。所以《士虞礼》称哀子,卒哭才称孝子。”

严陵方氏说:祭祀是为了追养,而尽于一身的终了;丧事是为了哭悼亡者,而止于三年的孝。这是为人子孙终身的行为。所以子孙对于祭祀,一定称孝哀,那么〇于声音,见于衣服。这不过是三年的礼节罢了。所以子孙对于丧事,只称哀。

端衰、丧车都没有等级差别。

郑氏说:“丧车,是恶车。丧事,穿衰服以及所乘坐的车,贵贱相同。孝子对于亲人是一样的。穿衰服,说端,〇端,是吉时的常服。丧事的衰服,应当像这样。”

孔氏说:端是正的意思。吉时,〇端服,身体和袖子相同,以二尺二寸为标准,而丧服也像这样。因为它在胸前缀六寸的衰,所以叫‘端衰’。等等是差别吗?丧事。穿衰服以及恶车,从天子到士制度相同,没有等级差别。案

郑注:「巾车丧车凡五等:木车,始遭丧所乗;素车,卒哭所乗;薻车,既练所乗;駹车,大祥所乗;漆车,禫所乗。」

译郑玄注说:“《巾车》篇中丧车的等级共有五种:木车,是刚遭遇丧事时所乘坐的;素车,是卒哭祭时所乘坐的;薻车,是练祭时所乘坐的;駹车,是大祥祭时所乘坐的;漆车,是禫祭时所乘坐的。”

山隂陆氏曰:「衰制虽无等,其布之精粗则有差也。据衰与其不当于物也,寜无衰。」

大白冠,缁布之冠,皆不蕤;委武▯缟,而后蕤。

郑氏曰:「不蕤,质无饰也。大白冠,大古之布冠也。《春秋》▯曰:『卫文公大布之衣,大白之冠。』委武冠,卷也。秦人曰委,齐东曰武。▯▯冠也,缟缟冠也。」

孔氏曰:大白冠,白布冠也;缁布冠,黒布冠也。二冠无饰,故皆不蕤。此缁布冠,谓大夫、士之冠;其诸侯,则《玉藻》云“缁布冠,缋緌”是也。▯、缟二冠,既先有别卷,后乃可蕤,故云“而后蕤也”。大祥缟冠亦有蕤,何以知之?前既云“练冠亦条属右缝”,则知缟不条属,既别安卷,灼然有蕤也。郑引卫文公“证大白冠是布也”,文公以国未道,不充其服,自贬损也。

马氏曰:「冠以庄其首,蕤以致其饰。冠而不蕤者,始于上古,尚质而不文也。冠之以蕤者,制于后代,以文而胜质也。文公为狄所灭,齐桓公救而封之,则以亡国之君为居丧之服,故以大白始冠者,欲其重始,而取上世之冠,故以缁布。此皆不蕤者也。至于▯冠,或以朱组缨,或以丹组缨;缟冠则或以▯武,或以素纰。此皆以蕤者也。然而大白不蕤矣,而《郊特牲》曰:『大古冠布,齐则缁之,其緌也。』缁布不蕤矣,而《玉藻》曰:『缁布冠,缋緌,诸侯之冠也。』若是则有时而致饰,可以蕤乎?《杂记》所言,特丧冠尔。」

山隂陆氏曰:「委委貌也。」▯所谓「缟冠▯武」,「缟所谓」▯冠「缟武」,如是而后緌。先儒谓「▯冠委貌也」,然则「缟冠素委貌欤」?「素委貌」盖「素端」之冠。

大夫冕而祭于公,弁而祭于己。士弁而祭于公,冠而祭于己。士弁而亲迎,然则士弁而祭于己可也。

郑氏曰:「弁爵,弁也。冠,▯冠也。祭于公,助君祭也。大夫爵弁而祭于己,唯孤尔。然则士弁而祭于己,縁类欲许之也。亲迎虽亦己之事,摄盛服尔,非常也。」

孔氏曰:此一节明大夫、士公私祭服。大夫谓孤也,冕絺冕也。祭于己,自祭庙也。助祭为尊,故服絺冕;自祭为卑,故服爵弁。士以爵弁为上,故用助祭冠;▯冠为卑,自祭不敢同助君之服,故用▯冠也。作记之人,虽云士冠而祭于己,以己既爵弁,亲迎,亲迎轻于祭,尚用爵弁,则自用爵弁自祭己庙,于礼可用也。是记者縁事类许之,着爵弁也。《仪礼》少牢,上大夫自祭用▯冠,此亦云弁而祭于己,与《少牢》异,故郑注云:「唯孤尔。」知非卿者,以《少牢》礼有卿賔尸,下大夫不賔尸,眀卿亦▯冠不爵弁也。亲迎配偶,一时之极,故许其摄盛服。祭祀湏依班序,着弁于理可也。

崔氏曰:「孤不悉絺冕,若王者之后及鲁之孤,则助祭用絺;若方伯之孤助祭,则▯冕。以其君▯冕自祭,不逾之也。」

马氏曰:周官司服曰:「王之吉服,祭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降而至于祭羣小祀,则▯冕。」盖祭之大者,莫重于昊天;而祀之小者,莫甚于羣小祀。不别以服,不降以等,则尊卑不眀,隆杀不分,而礼防乎熄矣。大夫士则祭之至大者,莫重乎助于公;祭之有常者,莫甚乎祭于己。故大夫则冕而祭于公,弁而祭于己;士弁而祭于公,冠而祭于己者,亦周官六服同冕之意也。盖王则异其服,而大夫士则异其冕弁而已。周礼又曰:「卿大夫之服,自▯冕而下;士之服,自皮弁而下。」则大夫以▯冕为极,而士以爵弁为极也。非祭于公安敢用哉?虽然,士弁而亲迎,则士弁而祭于己可乎?谓昬者己之事,祭于家者亦己之事,弁可用于昬,则亦可用乎祭于己。此记礼者之所疑也。盖昬礼者,合二姓之好,为万世之始,以其至大之礼行于一时之间,可以摄其盛服而用弁焉。士昬礼所谓「主人爵弁」者也。至若祭于己,则嵗时所用于家为常,茍不与祭于公者有辨,安在其为礼哉?士可弁而祭于己,则大夫亦可冕而祭于己矣。虽然,士之弁而亲迎,亦犹记所谓「冕而亲迎」者也。故哀公甞疑其为己重,而

译山阴陆氏说:“丧服的等级虽然相同,但所用布料的精细与粗糙是有区别的。与其让丧服不符合礼制要求,宁可没有丧服。”

大白冠、缁布冠,都没有缨饰;委武冠、缟冠,然后才有缨饰。

郑氏说:“不蕤,就是质朴而没有装饰。大白冠,是上古时期的布冠。《春秋》中说:‘卫文公穿大布做的衣服,戴大白做的帽子。’委武冠,‘委’是卷的意思。秦地称‘委’,齐地东部称‘武’。〇冠,是缟冠。”

孔氏说:大白冠,是白色的布冠;缁布冠,是黑色的布冠。这两种帽子没有装饰,所以都没有缨饰。这里所说的缁布冠,是指大夫和士所戴的帽子;至于诸侯,则如《玉藻》所说“缁布冠,绘制的缨饰”,那是诸侯的冠。〇冠、缟冠,既然先前有分别的卷边,之后才能加缨饰,所以说“而后蕤”。大祥之礼戴的缟冠也有缨饰,怎么知道的呢?前面既然说“练冠也是条属右缝”,那么就知道缟冠不是条属,既然另外安置了卷边,显然就有缨饰了。郑氏引用卫文公的例子,来证明大白冠是布做的,卫文公因为国家尚未治理好,不穿完整的礼服,自我贬损。

马氏说:“帽子用来庄严头部,缨饰用来增加装饰。帽子没有缨饰的,始于上古,崇尚质朴而不尚文饰。帽子加上缨饰的,制定于后代,以文饰胜过质朴。卫文公被狄人灭国,齐桓公救他并封他,于是以亡国之君的居丧服饰,所以以大白作为起始的冠,想要他重视开始,而取用上世的冠,所以用缁布。这些都没有缨饰。至于〇冠,有的用红色丝带做缨,有的用丹色丝带做缨;缟冠则有的用〇武,有的用素色边缘。这些都有缨饰。然而大白冠没有缨饰,而《郊特牲》说:‘上古冠用布,斋戒时把它染黑,它有缨饰。’缁布冠没有缨饰,而《玉藻》说:‘缁布冠,绘制的缨饰,是诸侯的冠。’如果是这样,那么有时可以加装饰,可以加缨饰吗?《杂记》所说的,只是丧冠罢了。”

山阴陆氏说:“委,就是委貌冠。”〇所谓“缟冠〇武”,“缟所谓”〇冠“缟武”,像这样然后加缨饰。先儒说“〇冠就是委貌冠”,那么“缟冠就是素委貌冠吗”?“素委貌”大概是“素端”的冠。

大夫戴冕在公庙祭祀,戴弁在自己家庙祭祀。士戴弁在公庙祭祀,戴冠在自己家庙祭祀。士戴弁去亲迎新娘,那么士戴弁在自己家庙祭祀也是可以的。

郑氏说:“弁,就是爵弁。冠,是〇冠。在公庙祭祀,是辅助君主祭祀。大夫戴爵弁在自己家庙祭祀,只有孤才可以。那么士戴弁在自己家庙祭祀,是推类而允许的。亲迎虽然也是自己的事,是借穿盛服,不是常规。”

孔氏说:这一节阐明大夫、士公私祭祀的服饰。大夫指孤,冕是絺冕。在自己家庙祭祀,是自己祭祀宗庙。辅助祭祀地位尊贵,所以穿絺冕;自己祭祀地位卑微,所以穿爵弁。士以爵弁为上,所以用辅助祭祀的冠;〇冠地位低,自己祭祀不敢同辅助君主的服饰,所以用〇冠。作《记》的人,虽然说士戴冠在自己家庙祭祀,因为士已经戴爵弁去亲迎,亲迎比祭祀轻,尚且用爵弁,那么自己戴爵弁祭祀自家宗庙,按礼是可以的。这是作《记》的人推类允许,着爵弁。《仪礼》少牢馈食礼,上大夫自己祭祀用〇冠,这里也说戴弁在自己家庙祭祀,与《少牢》不同,所以郑注说:“只有孤才可以。”知道不是卿,是因为《少牢》礼有卿做尸的宾客,下大夫不做尸的宾客,明白卿也是〇冠而不是爵弁。亲迎配偶,是一时的极致,所以允许借穿盛服。祭祀需要依循等级次序,戴弁在道理上是可行的。

崔氏说:“孤不全都穿絺冕,如果是王者的后代以及鲁国的孤,那么辅助祭祀用絺冕;如果是方伯的孤辅助祭祀,则用〇冕。因为他们的君主用〇冕自己祭祀,不超越它。”

马氏说:周官司服说:“王的吉服,祭祀昊天上帝,就穿大裘戴冕;降下来至于祭祀群小祀,就用〇冕。”大概祭祀中最大的,没有比昊天更重的;而祭祀中最小的,没有比群小祀更甚的。不区别服饰,不降低等级,那么尊卑就不明,隆杀就不分,而礼法就熄灭了。大夫士则祭祀中最大的,没有比辅助公庙祭祀更重的;祭祀中常规的,没有比在自己家庙祭祀更甚的。所以大夫则戴冕在公庙祭祀,戴弁在自己家庙祭祀;士戴弁在公庙祭祀,戴冠在自己家庙祭祀,也是周官六服同冕的意思。大概王区别服饰,而大夫士区别冕弁而已。周礼又说:“卿大夫的服饰,从〇冕以下;士的服饰,从皮弁以下。”那么大夫以〇冕为极致,而士以爵弁为极致。不是在公庙祭祀,怎么敢用呢?虽然如此,士戴弁去亲迎,那么士戴弁在自己家庙祭祀可以吗?说亲迎是自己的事,在家祭祀也是自己的事,弁可以用于亲迎,那么也可以用于在家祭祀。这是作《记》礼的人所疑惑的。大概昏礼,是合二姓之好,为万世之始,以其至大的礼行于一时之间,可以借穿盛服而用弁。士昏礼所谓“主人爵弁”就是如此。至于在家祭祀,则是岁时在家常用的常规,如果不与在公庙祭祀有区别,哪里还算是礼呢?士可以戴弁在家祭祀,那么大夫也可以戴冕在家祭祀了。虽然如此,士戴弁去亲迎,也如同《记》所谓“戴冕去亲迎”一样。所以哀公曾经疑惑这对自己来说太重了,而

孔子辨之:诸侯以祭服而亲迎,则士以助祭服而亲迎,义之当然,于是乎在。茍弁而祭于己,则非特嫌其同于公,而又着其轻于昬矣。故士之弁而祭于公者正也,弁而亲迎者权也,弁而祭于己则不可也。

译孔子辨析说:诸侯穿着祭服亲自迎亲,那么士人穿着助祭的礼服亲自迎亲,是合乎道义的,道理就在于此。如果士人戴着弁帽在自己家中祭祀,这不仅会让人怀疑他与国君相同,而且显得他对婚礼过于轻慢。所以,士人戴着弁帽在国君那里祭祀是正当的,戴着弁帽亲自迎亲是权宜之计,戴着弁帽在自己家中祭祀则是不可以的。

山隂陆氏曰:此言大夫若冕而祭于公,则弁而祭于己;士若弁而祭于公,则冠而祭于己。若下大夫一命弁而祭于公,则冠而祭于己,可知;下士不命,冠而祭于公,则端而祭于己,亦可知。少牢朝服而祭,下大夫也;特牲冠端▯而祭,下士也。王之上士三命,服▯冕,则弁而祭于己矣。然则一命大夫不冕,虽士三命有服冕者,据大夫五士三。郑氏谓大夫爵弁自祭宗庙,惟孤尔;又谓诸侯自相朝聘,皆皮弁服,皆非是。案典瑞: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缫皆三采三就,以朝觐宗遇防同于王;相见亦如之。盖诸侯自敌以上相见,皆用其至,且有宜称,皮弁服不应执圭。

李氏曰:「大夫冕而祭于公,谓天子之大夫也。仪礼曰:『大夫朝服而祭,谓诸侯之大夫也。』士弁而亲迎,则弁而祭于己可也。诗曰:『角枕粲兮,角枕天子之所服也。』有昬者,枕可以同于王,而士之冠可以同于大夫,所以重昬也。」

畅▯以掬杵,以梧枇,以桑长三尺,或曰五尺,毕用桑长三尺,刋其柄与末。

郑氏曰:「▯杵所以▯郁也,掬栢也。枇所以载牲体者,此谓丧祭也。吉祭,枇用▯毕,所以助主人载者。刋犹削也。」

孔氏曰:此一节眀吉凶畅及枇毕之义。畅犹郁鬯也。掬栢,《尔雅》释木云:梧桐也。以栢为▯,以桐为杵,▯郁鬯用栢香,桐洁白于神为宜也。牲体从镬以枇升入于鼎,从鼎以枇载之于俎。知吉祭枇用▯者,特牲记枇用▯心是也。主人举肉则用毕,助主人举肉用桑者,亦丧祭也。吉时亦用▯,末头亦削之,枇亦当然。长乐陈氏曰:匕之别有四,有黍稷之匕,有牲体之匕,有疏匕,有丧匕。三匕以▯,丧匕以桑。廪人之所摡,黍稷之匕也。饔人之所摡,牲体之匕也。牲体之匕挑匕也,其制则黍稷之匕小于挑匕,挑匕小于疏匕。何则敦之量不过三豆,而高不过一尺,则黍稷之匕小矣。挹之以挑匕,然后注于疏匕者三,则疏匕大矣。畋器曰毕,祭器亦曰毕,皆象毕星也。《诗》曰:兕觥其觩,角弓其觩,有捄▯匕,有捄天毕。捄者曲而长也,则毕之状可知矣。郑氏曰:异状如匕,丧匕用桑而异,亦桑则吉匕用▯而毕亦▯,此郑氏所以言匕毕同材也。然桑黄,▯赤,各致其义。旧图谓匕毕皆漆之,误矣。特牲主人及佐食举牲鼎,宗人执毕先入,賛者错俎加匕。郑氏曰:主人亲主则宗人执毕导之,以毕临载匕,备失脱也。少牢及虞礼无匕何哉?少牢大夫不亲举,虞祭主人未执事,其説是也【礼书】

  率带诸侯大夫皆五采士二采

郑氏曰:「此谓袭尸之大带,率繂也。繂之不加箴,功大夫以上更饰以五采,士以朱緑。袭事成于带,变之所以异于生。」

孔氏曰:「小敛、大敛衣数既多,有绞不可加带,故知此谓尸袭竟而着此带也。率谓为带也。但摄帛邉而熨杀之,不加箴功,异于生也。吉时大带唯有朱緑▯华,无五采,以五采饰之,亦异于生也。此士,天子之士也。诸侯之士则《士丧礼》用缁带,郑以袭衣与生同,惟带与生异。凡袭事,着衣毕加带乃成,故注云『成于带也』。山隂陆氏曰:『言大夫以上袭尸,其带皆以五采▯率之,即非袭尸无率也。』据《士练带》,率下辟。」

醴者,稻醴也。瓮、甒、筲、衡,实见间,而后折入。

郑氏曰:此谓葬时藏物也。衡,当为桁,所以庪瓮甒之属,声之误也。实见间藏于见外椁内也。折,承席也。孔氏曰:此经是送葬所藏之物,醴是稻米所为。瓮者盛醯醢,甒者盛醴酒,筲者盛黍稷,衡者以大木为桁,置于地,所以庪举瓮甒之属。实见间者,见谓棺外之饰,言实此瓮甒筲等于见外椁内二者之间也。实物棺内既毕,然后以承席加于椁上。案《既夕礼》乃▯藏器于旁加见,注云:器用器役器也。加见者,器在见内也。又云:藏苞筲于旁,注云:在见外也。则见内是用器役器,见外是眀器也。此是士礼,大夫以上则有人器、眀器也。人器实,明器虗。案《既夕礼》注云:折犹庪也,方凿连木为之,盖如牀

译山阴陆氏说:这是说大夫如果戴着冕在公室祭祀,那么在自己家祭祀就戴弁;士如果戴着弁在公室祭祀,那么在自己家祭祀就戴冠。如果下大夫受一命,戴着弁在公室祭祀,那么在自己家祭祀就戴冠,这是可以推知的;下士没有受命,戴着冠在公室祭祀,那么在自己家祭祀就穿端冕,也是可以推知的。少牢之礼穿朝服祭祀,这是下大夫;特牲之礼戴冠穿端冕祭祀,这是下士。周王的上级士受三命,穿着冕服,那么在自己家祭祀就戴弁了。那么一命的大夫不穿冕服,虽然士受三命有穿冕服的,这是依据大夫五命、士三命而言的。郑氏认为大夫戴爵弁在自己家祭祀宗庙,只有孤才这样;又说诸侯互相朝见聘问,都穿皮弁服,这些说法都不对。查考《典瑞》记载:公手持桓圭,侯手持信圭,伯手持躬圭,圭的缫饰都是三色三就,用来朝见、觐见、宗遇、防同于周王;相见时也如此。大概诸侯自敌国以上互相见面,都使用他们最尊贵的礼器,并且有适宜的名称,穿皮弁服不应该手持圭。

李氏说:“大夫戴着冕在公室祭祀,指的是天子的大夫。《仪礼》说:‘大夫穿朝服祭祀,指的是诸侯的大夫。’士戴着弁亲迎,那么戴着弁在自己家祭祀也可以。《诗经》说:‘角枕鲜明啊,角枕是天子所服用的。’有婚礼的人,枕头可以等同于王者,而士的冠可以等同于大夫,这是为了重视婚礼。”

畅用栢木做杵,用梧桐木做枇,用桑木做长三尺的毕,有的说长五尺,毕都用桑木做,长三尺,削去它的柄和末端。

郑氏说:“栢杵是用来捣郁鬯的,掬栢就是栢木。枇是用来承载牲体的,这里说的是丧祭。吉祭时,枇用栢木,毕用来帮助主人承载牲体。刋就是削的意思。”

孔氏说:这一节说明吉凶祭礼中畅及枇、毕的意义。畅就是郁鬯。掬栢,《尔雅·释木》说:就是梧桐。用栢木做杵,用梧桐木做杵,捣郁鬯用栢木的香气,梧桐洁白,对神灵适宜。牲体从镬用枇升入鼎中,从鼎用枇承载到俎上。知道吉祭时枇用栢木,是因为《特牲馈食礼》记载枇用栢心。主人举肉用毕,帮助主人举肉用桑木的,也是丧祭。吉时也用栢木,末端也削去,枇当然也是这样。长乐陈氏说:匕的区别有四种,有黍稷的匕,有牲体的匕,有疏匕,有丧匕。三种匕用栢木,丧匕用桑木。廪人所舀的,是黍稷的匕。饔人所舀的,是牲体的匕。牲体的匕是挑匕,它的形制是黍稷的匕小于挑匕,挑匕小于疏匕。为什么呢?因为敦的容量不超过三豆,高度不超过一尺,那么黍稷的匕就小了。用挑匕舀取,然后注入疏匕三次,那么疏匕就大了。畋猎的器具叫毕,祭祀的器具也叫毕,都模仿毕星的形状。《诗经》说:‘兕觥弯曲啊,角弓弯曲啊,有弯曲的栢匕,有弯曲的天毕。’捄就是弯曲而长,那么毕的形状就可以知道了。郑氏说:形状不同像匕,丧匕用桑木而不同,也是桑木,那么吉匕用栢木而毕也用栢木,这就是郑氏说匕和毕同材的原因。然而桑木色黄,栢木色赤,各自表达其意义。旧图说匕和毕都漆过,是错误的。《特牲馈食礼》主人及佐食举牲鼎,宗人拿着毕先进入,赞者放置俎加上匕。郑氏说:主人亲自主持,那么宗人拿着毕引导,用毕临着承载匕,以防失落。少牢之礼及虞祭没有匕,为什么呢?少牢之礼大夫不亲自举鼎,虞祭主人尚未执事,这种说法是对的【礼书】

率带,诸侯大夫都用五采,士用二采。

郑氏说:“这是说给尸体穿衣时的大带,率就是繂。繂不加针线,功大夫以上再用五采装饰,士用朱绿。穿衣的事在带上完成,变化是为了区别于生人。”

孔氏说:“小敛、大敛衣服数量多,有绞带不能加带,所以知道这是给尸体穿衣完毕后系上这条带子。率就是制作带子。只是摄住帛的边缘而熨平,不加针线,与生人不同。吉时大带只有朱绿花纹,没有五采,用五采装饰,也与生人不同。这里的士,是天子的士。诸侯的士则《士丧礼》用缁带,郑氏认为穿衣与生人相同,只有带子与生人不同。凡是穿衣的事,穿好衣服加上带子才算完成,所以注释说‘成于带也’。山阴陆氏说:‘说大夫以上给尸体穿衣,他们的带子都用五采率之,如果不是给尸体穿衣就没有率。’依据《士练带》,率下辟。”

醴,是稻米酿的醴。瓮、甒、筲、衡,放在见外椁内之间,然后折入。

郑氏说:这是说葬时藏物。衡,应当是桁,用来支撑瓮甒之类,是声音的误写。实见间,藏在见外椁内。折,是承席。孔氏说:这段经文是送葬所藏之物,醴是稻米做的。瓮盛醯醢,甒盛醴酒,筲盛黍稷,衡是用大木做的桁,放在地上,用来支撑举起瓮甒之类。实见间,见是棺外的装饰,说把瓮甒筲等放在见外椁内二者之间。实物放入棺内完毕后,然后用承席加在椁上。查考《既夕礼》说‘于是藏器于旁加见’,注释说:器是用器役器。加见,器在见内。又说:藏苞筲于旁,注释说:在见外。那么见内是用器役器,见外是明器。这是士礼,大夫以上则有人器、明器。人器实,明器虚。查考《既夕礼》注释说:折就是庪,方凿连木做成,大概像床

而缩者三,横者五,无箦。▯事毕加之圹上,以承抗席,故谓承席。

译而纵向的有三层,横向的有五层,没有箦。〇丧事完毕后把它放在墓穴之上,用来承托抗席,所以称为承席。

贾氏曰:见棺饰也。饰,则帷荒以帷荒加于柩棺;柩不复见,唯见此帷荒,故名帷荒为见【仪礼疏】

  唐陆氏曰见棺衣也

山隂陆氏曰:「以实见间,非止此四物,以此四物该之。衡,读如字,其桁之横者也。」

  重既虞而埋之

  郑氏曰就所倚处埋之

孔氏曰:「案《既夕礼》初丧,朝祢庙,重止于门外之西,不入,谓将向祖庙,若过之然也。眀日,自祢庙随至祖庙庭,欲眀将出之时,重出自道左倚之,就所倚之处埋之,谓于祖庙门外之东也。」

  凡妇人从其夫之爵位

郑氏曰:「妇人无専制,生礼死事,以夫为尊卑。」

  小敛大敛啓皆辩拜

郑氏曰:「嫌当事来者终不拜,故眀之也。」此既事皆拜。孔氏曰:「礼,凡当大敛、小敛及啓攅之时,唯有君来则止事而出拜之。若他賔客至,则不止事,事竟乃即堂下之位,悉徧拜,故云皆辩拜也。」然若士当事而大夫至,则士亦为大夫出。《杂记》云:「大夫至,絶踊而拜之。」是也。

金华应氏曰:「小敛以袭其形,大敛以韬于棺。啓殡以载其柩,皆丧事之变节,而切于死者之身也。生者之痛,莫此为甚。賔亦于是拜死者,吊生者。故主人皆徧拜以谢之,而致其哀也。」

  朝夕哭不帷无柩者不帷

郑氏曰:「朝夕哭不帷,縁孝子心欲见殡肂也。既出则施其防,鬼神尚幽闇也。无柩谓既葬也,棺柩已去,鬼神在室堂无事焉,遂去帷。」

孔氏曰:「案《士丧礼》:君使人吊,彻帷。郑云:『彻帷,防之则防,是褰举之名。』初▯则褰举,事毕则施下之。葬后神主祔庙,还在室、在堂,无事不用帷也。」

君若载而后吊之,则主人东面而拜,门右北面而踊,出待反,而后奠。

郑氏曰:「主人拜踊于賔位,不敢迫君也。君即位,车东出,待不必君留也。君反之,使奠。」

孔氏曰:「臣丧朝庙,柩已下堂,载在柩车,而君来吊。君位于车东,故主人在车西,东西而拜。门谓祖庙门也,右西邉也。若门外来,则右在东。此据车门内出,故右在西。孝子拜君竟,从位立近门内西邉,北面而▯踊为礼也。出待者,孝子▯踊毕,而先出门待君。以君来则拜迎,去则拜送。今君吊事竟,不敢必君乆留,故孝子先出待君。出也,反而后奠者,君使人命孝子反还丧所,而后设奠,告柩知之。或谓此在庙载柩车时奠,谓反设祖奠也。」

子羔之袭也,茧衣裳与税衣纁袡为一,素端一,皮弁一,爵弁一,▯冕一。曽子曰:「不袭妇服。」

郑氏曰:「茧衣裳者,若今大防也。纩为茧,緼为袍,表之以税衣,乃为一称尔。税衣若▯端而连衣裳者也。大夫而以纁为之縁,非也。唯妇人纁袡,礼以冠名服,此袭其服,非袭其冠。曽子讥袭妇服而已。▯冕,又大夫服,未闻子羔曷为袭之。▯冕或为▯冠,或为▯端。唐陆氏曰:『绅裳下襈也。』王肃云:『妇人蔽膝。』」

孔氏曰:此眀大夫死者袭衣称数也。茧衣裳者,纩为茧,谓衣裳相连而緜纩着之也。税谓黒衣也,亦衣裳连纁绛也。袡裳下縁襈也,以绛为縁。茧衣既亵,故用税衣表之,合为一称,故云茧衣裳与税衣纁袡为一也。素端,以素为衣裳,此第二称也。服既不亵,并无别衣表之也。皮弁,第三称也,十五升白布为衣,积素为裳也。爵弁,第四称,▯衣纁裳也。▯冕,第五称,大夫之上服也。纁袡是妇人之服,而子羔袭用之,故曽子讥之。郑以经云「皮弁爵弁」,但云冠,此袭其服,非袭其冠,故云「礼以冠名服」。子羔为大夫无文,今着▯冕,故云「曷为袭之」。

山隂陆氏曰:据此男子里衣皆连衣裳裘,盖亦如之。然则妇人连衣裳放男子之内也。公袭九称爵弁,三大夫五称皮弁,三则士三称爵弁,一皮弁二。与凡袭亲身之服不与其余为序,故子羔袭税衣,其素端以下自为序。素端亚皮弁,皮弁亚爵弁,爵弁亚▯冕。公袭衮衣,其▯端以下自为序。▯端亚朝服,朝服亚素积,素积亚爵弁,爵弁亚▯冕,▯冕亚襃衣。

为君使而死,公馆复

译贾氏说:这是指看见棺饰。所谓饰,就是用帷荒覆盖在棺柩上;棺柩不再显露,只看见这帷荒,所以把帷荒称为“见”。

唐陆氏说:这是指看见棺衣。

山阴陆氏说:“用来填充空隙的,不只是这四样东西,是用这四样东西来概括。衡,按本字读音,是横梁横着的那部分。”

重器在虞祭之后埋掉。

郑氏说:就在它倚靠的地方埋掉。

孔氏说:“查考《既夕礼》,初丧时,早晨到祢庙,重器停在门外西边,不进去,是说将前往祖庙,好像经过那里一样。第二天,从祢庙跟随到祖庙庭院,想要表明将要出去的时候,重器从道路左边取出倚放,就在所倚靠的地方埋掉,说的是在祖庙门外东边。”

凡是妇人跟随她丈夫的爵位。

郑氏说:“妇人没有专断之权,生前的礼仪和死后的丧事,都以丈夫的尊卑为标准。”

小敛、大敛、启殡都遍拜。

郑氏说:“担心人们认为当事时来的人最终不拜,所以明确说明。这意思是丧事完毕都拜。”孔氏说:“礼制规定,凡是大敛、小敛以及启殡的时候,只有国君来才停止事务出去拜见。如果是其他宾客到来,就不停止事务,事务完毕才到堂下的位置,全部遍拜,所以说都遍拜。”然而如果是士正在办事而大夫到来,士也为大夫出去。《杂记》说:“大夫到来,停止哭泣而拜见他。”就是这样。

金华应氏说:“小敛用来包裹遗体,大敛用来装入棺木。启殡用来装载棺柩,都是丧事的变节,而且与死者的身体密切相关。生者的悲痛,没有比这更严重的。宾客也在这个时候拜死者,吊唁生者。所以主人都遍拜以答谢他们,从而表达哀痛。”

朝夕哭不挂帷,没有棺柩的不挂帷。

郑氏说:“朝夕哭不挂帷,是因为孝子心里想要看见殡柩。既已出殡就挂上帷帐,因为鬼神崇尚幽暗。无柩是指已经安葬,棺柩已经离去,鬼神在室堂无事可做,于是撤去帷帐。”

孔氏说:“查考《士丧礼》:国君派人来吊唁,撤去帷帐。郑氏说:‘撤去帷帐,如果是防闲就防闲,这是提起的意思。’起初就提起,事务完毕就放下。安葬后神主附祭于庙,还在室、在堂,无事不用帷帐。”

国君如果乘车而来然后吊唁,那么主人面向东拜,在门右边面向北踊,出去等待国君返回,然后设奠。

郑氏说:“主人在宾客的位置拜和踊,不敢逼近国君。国君就位,车向东出去,等待不必等国君停留。国君返回,派人设奠。”

孔氏说:“臣子丧事早晨到庙,棺柩已经下堂,装载在柩车上,而国君来吊唁。国君位于车东,所以主人在车西,面向东拜。门是指祖庙门,右边是西边。如果从门外来,那么右边在东。这里依据车门内出,所以右边在西。孝子拜见国君完毕,从位置站立靠近门内西边,面向北踊作为礼仪。出去等待,是孝子踊毕,而先出门等待国君。因为国君来就拜迎,去就拜送。现在国君吊唁完毕,不敢必定国君久留,所以孝子先出等待国君。出去,然后设奠,是国君派人命令孝子返回丧所,然后设奠,告知棺柩知道。或者认为这是在庙中装载柩车时设奠,说是返回设祖奠。”

子羔的袭衣,茧衣和裳与税衣及纁色边缘合为一件,素端一件,皮弁一件,爵弁一件,冕一件。曾子说:“不袭用妇人服饰。”

郑氏说:“茧衣裳,就像现在的大袍。丝绵为茧,乱麻为袍,外面用税衣包裹,才成为一件。税衣像端而连衣裳。大夫而用纁色做边缘,是不对的。只有妇人有纁色边缘,礼制用冠名服饰,这里袭用其服饰,不是袭用其冠。曾子讥讽袭用妇人服饰而已。冕,又是大夫服饰,没听说子羔为什么袭用它。冕或者为冠,或者为端。唐陆氏说:‘绅裳下缘。’王肃说:‘妇人蔽膝。’”

孔氏说:这明确大夫死者袭衣的件数。茧衣裳,丝绵为茧,是说衣裳相连而绵絮附着。税指黑衣,也是衣裳相连纁色边缘。袡是裳下缘,用绛色做边缘。茧衣既贴身,所以用税衣包裹,合为一件,所以说茧衣裳与税衣纁袡为一。素端,用素色做衣裳,这是第二件。服饰既不贴身,并没有别衣包裹。皮弁,第三件,十五升白布做衣,积素做裳。爵弁,第四件,黑衣纁裳。冕,第五件,大夫的上服。纁袡是妇人的服饰,而子羔袭用它,所以曾子讥讽。郑氏认为经文说“皮弁爵弁”,只说冠,这里袭用其服饰,不是袭用其冠,所以说“礼以冠名服”。子羔为大夫无明文,现在穿着冕,所以说“为什么袭用它”。

山阴陆氏说:据此男子内衣都连衣裳裘,大概也是这样。那么妇人连衣裳仿效男子的内衣。公袭九件爵弁,三大夫五件皮弁,三则士三件爵弁,一件皮弁二。与凡袭亲身之服不与其余为序,所以子羔袭税衣,其素端以下自为序。素端次于皮弁,皮弁次于爵弁,爵弁次于冕。公袭衮衣,其端以下自为序。端次于朝服,朝服次于素积,素积次于爵弁,爵弁次于冕,冕次于褒衣。

为国君出使而死,在公馆复魂。

,▯馆不复,公馆者,公宫与公所为也。▯馆者,自卿大夫以下之家也。

译〇“馆”不再复指,公馆,是指公宫以及公事所在之处。〇馆,是指卿大夫以下人家的住所。

郑氏曰:「公所为,君所作,离宫别馆也。」

公七踊,大夫五踊,妇人居闲,士三踊,妇人皆居闲。郑氏曰:「公君也,始死及小敛、大敛而踊,君、大夫、士一也,则皆三踊矣。君五日而殡,大夫三目而殡,士二日而殡。士小敛之朝不踊,君、大夫大敛之朝乃不踊。妇人居闲者,踊必拾主人踊,妇人踊賔乃踊。」

孔氏曰:此一经眀诸侯至士初死在室殡踊节及眀贵贱踊数也。公诸侯去死日五日而殡,则合死日六日也。七踊者:始死一踊,眀日袭之时又一踊,袭明日朝又眀日小敛朝一踊,为四也。其日晚小敛时又一踊,是小敛日再踊,就于前三日为五也。小敛眀日朝又踊为六也。至眀日大敛之朝不踊,当大敛时乃踊,凡七也。大夫三日殡,合死日为四日:始死一,眀日袭朝又眀日小敛日再,小敛眀日大敛,凡五也。士二日殡,合死日数也:始死一,小敛朝不踊,至小敛时一,又眀日大敛一,凢三也。妇人与丈夫更踊,居賔主之中闲也。然亲始死及动尸举柩▯踊无数。今云七五三者,谓为礼有节之踊,毎踊輙三者,三为九而谓为一也。

山隂陆氏曰:「公五日而殡,踊七日。大夫三日而殡,踊五日。其始死之日踊,既殡之后一日犹踊。若士三日而殡,踊三日,则其既殡之后一日不踊欤?三、五、七,然后有闲。士三踊,妇人居闲,言皆三无又闲,故也。然则妇人居闲,若闲七踊?其二日甲,一踊;又二日乙,一踊;又二日甲乙踊。大夫放此。」

严陵方氏曰:「为贵者踊,则多;为贱者踊,则少。此重轻之别也。」

公袭卷衣一,▯端一,朝服一,素积一,纁裳一,爵弁二,▯冕一,襃衣一,朱緑带,申加大带于上。

郑氏曰:「朱緑带者,袭衣之带,饰之杂以朱緑,异于生也。此带亦以素为之,申重也,重于革带也。革带以佩韨,必言重加大带者,眀虽有变,必佩此二带也。士袭三称,子羔袭五称,今公袭九称,则尊卑袭数不同矣。诸侯七称,天子十二称与?」

孔氏曰:此一经眀袭用。衣公袭以上服在内,公身贵,故以上服亲身,欲尊显加赐,故襃衣最外,而细服居中也。子羔贱,故卑服亲身。▯端者,燕居▯端,朱裳也。朝服者,缁衣素裳,日视朝之服也。素积者,皮弁视朔之服。纁裳者,冕服之裳,亦可鷩毳任取,中闲一服也。爵弁二者,▯衣纁裳,此始命之服,重本故二通也。▯冕之下,又取一也。襃衣最上,华君赐也。自卷衣至此,合爵弁二通,合九称。朱緑带者,以素为之,饰以朱緑,此衣之小带,散在于衣,非是緫束其身,已用此朱緑小带结束之,重加大带于革之上,象生时大带也。用素为之,士则二采,大夫诸侯皆五采,即前经率带也。申加者,谓于革带之上重加此大带也。天子诸侯袭数无文,郑约之故,称与疑辞也。

严陵方氏曰:「言公之袭如此,自卿大夫而下,固有降杀矣。」

山隂陆氏曰:子羔言茧衣裳,公言朱緑带,申加大带于上,相备也。丧大记曰:「袍必有表,不禅衣必有裳,谓之一称。」纁裳,先儒谓冕服之中,鷩毳任取中闲一服非是,纁裳即冕服,不应其序在此。盖纁裳亦爵弁也,故曰「素积一,纁裳一」。素积,言皮弁则纁裳,言爵弁可知。然则公袭爵弁盖三,即言爵弁三,嫌不侈。又公言襃衣,而子羔不言着,有襃衣则袭,无则否。且于公言有襃衣,亦言之法。若子羔甞赐襃衣,则其袭应云「子羔之袭也」。茧衣裳与▯冕为一,素端一,皮弁一,爵弁一,襃衣一。知然者,以公袭如此知之也。

  小敛环绖公大夫士一也

郑氏曰:「环绖者,一股所谓▯绖也。士素委貌,大夫以上素爵弁而加此绖焉。散带。」

孔氏曰:「环者,周回▯绕之名,故知是一股▯绖。若两股相交,则谓之绞。亲始死,孝子去冠至小敛,不可无饰。士素委貌,大夫以上素弁,而贵贱悉得加于环绖,故云一也。」

长乐黄氏曰:「叔孙武叔之母死,既小敛,举尸出户,袒,乃投其冠,括髪。」子游嗤其不知礼。疏云:「

译郑玄说:“‘公’是指国君所做的事,‘君’是指君主所做的事,指的是离宫别馆。”

国君跳踊七次,大夫跳踊五次,妇人处于闲位,士跳踊三次,妇人都处于闲位。郑玄说:“‘公’就是国君,刚死时以及小敛、大敛时跳踊,国君、大夫、士都是一样的,那么都是跳踊三次。国君死后五天入殓,大夫三天入殓,士两天入殓。士在小敛的早晨不跳踊,国君和大夫在大敛的早晨才不跳踊。妇人居于闲位,是因为跳踊必须跟随主人跳踊,妇人只有在宾客跳踊时才跳踊。”

孔颖达说:“这一经文阐明从诸侯到士初死时在室内、入殓时跳踊的节次,以及阐明贵贱跳踊次数的不同。国君在死后的第五天入殓,加上死的那天共是第六天。七次跳踊是指:刚死时跳踊一次,第二天袭衣时又跳踊一次,袭衣的第二天早晨又跳踊一次,小敛的早晨跳踊一次,这是四次。那天晚上小敛时又跳踊一次,这是小敛那天跳踊两次,加上前三天的三次共五次。小敛的第二天早晨又跳踊一次,这是第六次。到了第二天大敛的早晨不跳踊,在大敛时才跳踊,总共七次。大夫三天入殓,加上死的那天共四天:刚死时跳踊一次,第二天袭衣的早晨又跳踊一次,第二天小敛那天跳踊两次,小敛的第二天大敛时跳踊一次,总共五次。士两天入殓,加上死的那天共三天:刚死时跳踊一次,小敛的早晨不跳踊,到小敛时跳踊一次,又第二天大敛时跳踊一次,总共三次。妇人与男子交替跳踊,处于宾客和主人之间的闲位。然而亲人刚死以及移动尸体、抬棺时,跳踊没有定数。现在所说的七、五、三,是指符合礼仪节制的跳踊,每次跳踊都是三次,三次为九次而称为一次。”

山阴陆佃说:“国君五天入殓,跳踊七天。大夫三天入殓,跳踊五天。刚死的那天跳踊,入殓之后的一天仍然跳踊。如果士三天入殓,跳踊三天,那么入殓之后的一天就不跳踊了吗?三、五、七之后才有间歇。士跳踊三次,妇人居于闲位,是说都是三次之后又有间歇,所以如此。那么妇人居于闲位,如果是间歇七次跳踊,那么两天甲跳踊一次;又两天乙跳踊一次;又两天甲乙都跳踊。大夫依此类推。”

严陵方悫说:“为尊贵的人跳踊,次数就多;为卑贱的人跳踊,次数就少。这是轻重等级的区别。”

国君袭衣时,卷衣一件,端冕一件,朝服一件,素积一件,纁裳一件,爵弁两件,冕一件,褒衣一件,朱绿带,又在上面重加大带。

郑玄说:“朱绿带,是袭衣的带子,装饰上杂用朱色和绿色,与活着时不同。这条带子也是用素色做的,‘申’是重复的意思,比革带更重。革带用来佩挂蔽膝,一定要说重加大带,是为了说明虽然有变化,但必定要佩戴这两条带子。士袭衣三套,子羔袭衣五套,现在国君袭衣九套,那么尊卑袭衣的套数就不同了。诸侯七套,天子十二套吗?”

孔颖达说:“这一经文阐明袭衣的使用。国君袭衣以上服在内,国君身份尊贵,所以以上服贴身,想要尊崇显扬加赐,所以褒衣在最外面,而细服在中间。子羔身份卑贱,所以卑服贴身。端冕,是燕居时的端冕,朱色下裳。朝服,是黑色上衣白色下裳,是日常上朝时的服装。素积,是皮弁服,是初一、十五视朔时的服装。纁裳,是冕服的下裳,也可以随意选取鷩冕、毳冕中的一种,是中间的服装。爵弁两件,是黑色上衣纁色下裳,这是初次受命时的服装,重视根本所以有两套。冕之下,又取一套。褒衣在最上面,是华美的君主赐予的衣服。从卷衣到这里,加上爵弁两套,共九套。朱绿带,是用素色做的,装饰以朱绿,这是衣服的小带,散在衣服上,不是总束身体的,已经用这朱绿小带束好了,又在革带之上重加大带,像活着时的大带一样。用素色做的,士用两种颜色,大夫和诸侯都用五种颜色,就是前文所说的率带。申加,是指在革带之上重加这条大带。天子和诸侯袭衣的套数没有明文记载,郑玄推测所以,‘称’和‘与’是疑问语气词。”

严陵方悫说:“说国君的袭衣如此,从卿大夫以下,自然有降等减杀了。”

山阴陆佃说:子羔说茧衣裳,国君说朱绿带,又在上面重加大带,这是相互完备的。《丧大记》说:“袍必有表,不禅衣必有裳,称为一套。”纁裳,先儒认为是冕服之中,鷩冕、毳冕随意选取中间的一种,这不是正确的,纁裳就是冕服,不应该其顺序在这里。大概纁裳也是爵弁服,所以说“素积一件,纁裳一件”。素积,说皮弁那么纁裳,说爵弁也可以知道。那么国君袭衣爵弁大概有三套,如果说爵弁三套,嫌不奢侈。又国君说褒衣,而子羔不说着,有褒衣则袭,没有则不袭。而且在国君身上说有褒衣,也是说话的法则。如果子羔曾经赐褒衣,那么他的袭衣应该说“子羔的袭衣”。茧衣裳与冕为一套,素端一件,皮弁一件,爵弁一件,褒衣一件。知道这样的,是根据国君袭衣如此知道的。

小敛时环绖,国君、大夫、士都是一样的。

郑玄说:“环绖,是一股所谓的绖带。士戴素色委貌冠,大夫以上戴素色爵弁而加上这条绖带。散带。”

孔颖达说:“环,是周回环绕的名称,所以知道是一股绖带。如果是两股相交,就称为绞。亲人刚死,孝子去掉冠冕直到小敛,不可以没有装饰。士戴素色委貌冠,大夫以上戴素色弁,而贵贱都可以加上环绖,所以说是一样的。”

长乐黄度说:“叔孙武叔的母亲死了,已经小敛,抬尸体出户,袒露左臂,才扔掉他的冠,束发。”子游嘲笑他不懂礼。疏说:

括髪在小敛之后,奉尸夷于堂之前,主人为欲奉尸,故袒而括髪在前。今武叔奉尸夷堂之后,乃投冠括髪,失哀节,故子游嗤之。」以此推之,则小敛之时,士素委貌,大夫以上素弁而加环绖,可知。及至大敛,子亦弁绖。又曰:「郑注环绖之末有散带二字。」既冯尸,主人绞带,条下孔疏亦云:「小敛于戸内讫,主人袒括髪散带垂。」今以记文考之,小敛但言妇人带麻,主人绞带,不言主人带绖。至奉尸夷于堂,方言带绖,而注説则以小敛之时散带,疏説又以为既小敛之后散带,其説不同,皆不足为据也。

译括发是在小敛之后进行的,当捧着尸体平放于堂前时,主人因为要捧尸,所以袒露左臂、束发在前。如今武叔在捧尸平放于堂之后,才投弃帽子、束发,失去了哀痛的节度,所以子游讥笑他。由此推论,那么在小敛的时候,士人戴素色的委貌冠,大夫以上戴素色的弁冠并加上环绖,是可以知道的。等到举行大敛时,子游也戴弁冠和绖带。又说:“郑玄在注释‘环绖’时,末尾有‘散带’二字。”既然已经凭依尸体,主人就绞紧腰带,孔颖达在《礼记正义》中也说:“小敛在户内完毕后,主人袒露左臂、束发、松开腰带垂下。”现在根据《礼记》的经文来考察,小敛时只说妇人系麻带,主人绞紧腰带,并没有说主人系绖带。直到捧尸平放于堂前,才说系绖带,而郑注的说法认为小敛时是松开腰带,孔疏的说法又认为是在小敛之后松开腰带,他们的说法不同,都不足以作为依据。

严陵方氏曰:「亲始死,故未暇辨贵贱之等。」

  公视大敛公升商祝铺席乃敛

郑氏曰:「丧大记曰:『大夫之丧,将大敛,既铺绞紟衾,君至此。君升,乃铺席,则君至,为之改始,新之也。』」

孔氏曰:「公,君也。眀君临臣丧,大敛礼也。臣丧大敛,君来至之前,主人虽已铺席、布绞紟衾,闻君至则主人撤去之。君来升堂时,商祝更铺席,待君至乃敛。荣君来为新之也,亦示若事由君也。商祝,主敛事者。」

鲁人之赠也,三▯二纁,广尺,长终幅。

郑氏曰:「言失之也。」士防礼下篇曰:「赠用制币,▯纁束帛。」

孔氏曰:「记鲁失也。赠谓以物送亡人于椁中。鲁人虽三▯二纁,而用广尺长终幅,不复丈八尺,则礼失也。」

吊者即位于门西,东面。其介在其东南,北面,西上。西于门主,孤西面。相者受命曰:“孤某使某请事。”客曰:“寡君使某,如何不淑?”相者入告,出曰:“孤某湏矣。”吊者入,主人升堂,西面。吊者升自西阶,东面,致命曰:“寡君闻君之防,寡君使某,如何不淑?”子拜稽颡。吊者降,反位。

郑氏曰:「吊者即位于门西,立门外,不当门也。主孤西面,立于阼阶下也。相者受命,受主人命以出也。不言摈者,防无接賔也。淑善也,如何不善?言君痛之甚,使某吊也。称孤某者,其君名。君薨,称子某,使人知适嗣也。湏矣,不出迎也。子孤子也,降反位者,出反门外位,无出字,脱。」

孔氏曰:自此以下终于篇末,眀诸侯相吊含赠赗之礼。此一节眀吊礼,门西,谓主国大门之西。凶事异于吉,故介在东南,北面西上。以使在门西,故也。相者,相主人,▯命者也。郑注「防」不言「摈」,此对例耳。通而言之,吉士亦云「相」。司仪云:「毎门一相。」大宗伯云:「朝觐防同,则为上相。」凶事亦称「摈」,故《防大记》云:「君吊,摈者进。」又《士防礼》摈者出,请入告,是也。孤某湏矣。孤谓嗣子也,某为嗣子之名。异于吉礼不出迎,故曰「湏矣」。主人升堂,谓从阼阶升也。子拜稽颡,不云「孤某」,而称「子」者,客既有事于殡,故称「子」以对摈之辞也。以下皆然。若对賔之辞,则称「孤某」。

严陵方氏曰:「此皆诸侯相吊之礼也。淑善也,如何不淑?言奉君之命,吊君之防,不敢不善其事也。湏待也,与寡君湏矣,同义。」

含者执璧,将命曰:“寡君使某含。”相者入告,出曰:“孤某湏矣。”含者入,升堂,致命。子拜稽颡,含者坐,委于殡东南有苇席。既葬蒲席,降出,反位。宰夫朝服,即防屦,升自西阶,西面坐,取璧,降自西阶以东。

郑氏曰:「含玉为璧,制其分寸大小,未闻。言降出反位,则是介也。春秋有既▯归含赗禭,无讥焉,皆受之于殡宫,朝服告邻国之礼也。即就也,以东藏于内也。」孔氏曰:「此一节,眀含之所用,已具檀弓疏。含者,坐委所含之璧于殡之东南席上,未▯之前,有苇席承之,既▯已后,则以蒲席承之。案左▯隠元年,天王使宰咺来归恵公仲子之赗,缓也。公羊亦云不及事,皆讥其缓也。郑云无讥者,据谷梁云王使荣叔归含且赗,不言来,不周事之用也,眀宰咺言来得周事也。是既▯归含且赗,无讥。宰夫朝服即防屦者,宰谓上卿也。言夫衍字,朝服者吉服也。必用吉服者,以邻国执玉而来,执玉不麻,故着朝服,且不敢纯凶待邻国也。以在防不可纯吉,故即防屦也。此遭防已乆,故嗣子亲受礼,宰着朝服。若新始遭防,则主人不亲受,使大夫受于殡宫。此吊者既为上客,又赗者是上介,则此含者禭者当是副介末介。但含襚于死者为切,故在先陈之。」

禭者曰:「寡君使某禭。」相者入告,出曰:「孤某湏矣。」襚者执冕服,左执领,右执要,入升堂,致命曰:「寡君使某襚。」子拜稽颡,委衣于殡东。禭者降,受爵弁服于门内霤,将命,子拜稽颡如初。受皮弁服于中庭,自西阶受朝服,自堂受▯端,将命,子拜稽颡皆

译严陵方氏说:“亲人刚去世,所以来不及辨别贵贱的等级。”

国君视察大敛,国君登上堂,商祝铺好席子,然后进行大敛。

郑氏说:“《丧大记》说:‘大夫的丧事,将要大敛时,已经铺好了绞、紟、衾,国君才到。国君登上堂,才铺席子,这是因为国君到了,为他改变开始,使之更新。’”

孔氏说:“公,就是国君。这是说明国君亲临臣子丧礼,举行大敛的礼仪。臣子丧礼大敛,国君到来之前,主人虽然已经铺好席子、布置好绞、紟、衾,但听说国君到了,主人就撤去它们。国君登上堂时,商祝重新铺席子,等到国君到了才进行大敛。这是为了彰显国君的到来使之更新,也显示事情是由国君决定的。商祝,是主持大敛事务的人。”

鲁国人赠送的礼物,是三束素帛两束纁帛,宽一尺,长满幅。

郑氏说:“这是说鲁国失礼了。”《士丧礼》下篇说:“赠送用规定的币帛,素帛和纁帛各一束。”

孔氏说:“这是记载鲁国的失礼之处。赠,是指把物品送给死者放入棺椁中。鲁国人虽然用三束素帛两束纁帛,但使用宽一尺、长满幅的帛,不再用丈八尺的帛,这就是失礼了。”

吊唁者就位站在门西,面向东。他的副使站在他的东南方,面向北,以西为上。在门内的主人,面向西。相者接受命令说:“孤某派我来请问事宜。”客人说:“寡君派我来,为何如此不幸?”相者进去禀告,出来回答说:“孤某在等待。”吊唁者进入,主人登上堂,面向西。吊唁者从西阶登上,面向东,传达旨意说:“寡君听说您家有丧事,寡君派我来,为何如此不幸?”嗣子拜稽颡。吊唁者走下堂,回到原位。

郑氏说:“吊唁者就位站在门西,立在门外,不面对门。主孤面向西,站在阼阶下。相者接受命令,是接受主人的命令而出。不说摈者,是因为丧礼没有接待宾客的仪式。淑,善也,为何不善?是说国君非常悲痛,派我来吊唁。称孤某,是国君的名字。国君去世,称子某,让人知道是嫡嗣。湏矣,是不出迎的意思。子,是嗣子。降反位者,是出去回到门外的位置,没有‘出’字,是脱漏了。”

孔氏说:“从这以下直到篇末,说明诸侯互相吊唁、含、赠、赗的礼仪。这一节说明吊唁的礼仪,门西,是指主国大门的西侧。凶事不同于吉事,所以副使在东南方,面向北,以西为上。因为使者站在门西,所以如此。相者,是辅助主人、传达命令的人。郑注‘防’不说‘摈’,这是相对而言。通说来,吉礼也称‘相’。《司仪》说:‘每门一个相。’《大宗伯》说:‘朝觐会同,则作为上相。’凶事也称‘摈’,所以《丧大记》说:‘国君吊唁,摈者进。’又《士丧礼》摈者出,请入禀告,就是这样。孤某湏矣。孤,是嗣子。某,是嗣子的名字。不同于吉礼不出迎,所以说‘湏矣’。主人升堂,是指从阼阶登上。子拜稽颡,不说‘孤某’,而称‘子’,是因为客人已经在殡所行事,所以称‘子’来回答摈者的话。以下都是这样。如果是对宾客的话,则称‘孤某’。”

严陵方氏说:“这都是诸侯互相吊唁的礼仪。淑,善也,为何不善?是说奉国君的命令,吊唁国君的丧事,不敢不把事情办好。湏,等待也,与寡君湏矣,意思相同。”

含者拿着璧,传达旨意说:“寡君派我来含。”相者进去禀告,出来回答说:“孤某在等待。”含者进入,登上堂,传达旨意。嗣子拜稽颡,含者坐下,把璧放在殡的东南方有苇席的地方。下葬后改为蒲席,走下堂出去,回到原位。宰夫穿着朝服,穿着丧屦,从西阶登上,面向西坐下,拿起璧,从西阶走下向东。

郑氏说:“含玉用璧,其分寸大小,没有听说过。说降出反位,那就是副使。《春秋》有既葬后归含、赗、禭,没有讥讽,都是在殡宫接受,穿着朝服告知邻国的礼仪。即,就也,以东,是藏在里面。”孔氏说:“这一节,说明含所用的物品,已在《檀弓》疏中具备。含者,坐下把所含的璧放在殡的东南席上,未葬之前,用苇席承托,已葬之后,则用蒲席承托。查《左传》隐元年,天王派宰咺来归惠公仲子的赗,迟缓了。《公羊传》也说不及事,都讥讽其迟缓。郑说不讥讽,是根据《谷梁传》说王派荣叔归含且赗,不说‘来’,不周全事之用,说明宰咺说‘来’得周全事用。这是既葬后归含且赗,没有讥讽。宰夫朝服即丧屦者,宰,是上卿。夫,是衍字,朝服,是吉服。必用吉服,是因为邻国执玉而来,执玉不穿麻服,所以穿朝服,且不敢纯凶待邻国。因为在丧事不可纯吉,所以穿丧屦。这是遭丧已久,所以嗣子亲自受礼,宰穿着朝服。如果新始遭丧,则主人不亲自受,派大夫在殡宫受。这吊唁者既为上客,又赗者是上介,则这含者禭者当是副介末介。但含襚对死者为切,所以在先陈述。”

禭者说:“寡君派我来禭。”相者进去禀告,出来回答说:“孤某在等待。”禭者拿着冕服,左手拿着领,右手拿着腰,进入登上堂,传达旨意说:“寡君派我来禭。”嗣子拜稽颡,把衣服放在殡的东边。禭者走下堂,在门内霤接受爵弁服,传达旨意,嗣子拜稽颡如前。在中庭接受皮弁服,从西阶接受朝服,从堂接受端,传达旨意,嗣子拜稽颡都

如初。襚者降出,反位。宰夫五人举以东,降自西阶,其举亦西面。

译如同起初那样。赠送助丧物品的人走下台阶出去,回到原位。五名宰夫抬着物品向东走,从西阶走下,他们抬着物品时也面朝西。

郑氏曰:「委衣于殡东,亦于席上。所委璧之北,顺其上下,授禭者。以服者,贾人也。其举亦西面,亦襚者,委衣时。」

孔氏曰:此一节眀襚礼。案上文含者称执璧,下文赗者称执圭,则此禭者当称执衣。不云者,文不备也。郑注顺其上下,谓上者在前,下者在后也。《聘礼》有贾人,故知授襚者之服是贾人也。上云委衣于殡东,又云受爵弁、受皮弁、▯端,皆曰如初,是皆在殡东西面而向殡。今示举者亦西面,是亦如禭者西面也。其服重者使执而入,爵弁受于内霤,皮弁受于中庭,朝服受于西阶,▯端受于堂。既受处不同,则陈于璧北,亦重者在南。凡诸侯相襚,衣数无文,据此其服有五。又先路襃衣不以襚,以外无文。

严陵方氏曰:「即前所言诸侯相襚,以后路与冕服者,盖是礼也。」

山隂陆氏曰:所受服转卑,故其所授转高也。爵弁、皮弁不言委,朝服、▯端不言委。受可言也,委不可言也。凡端不言服,愧于言服。据爵弁服纁裳,皮弁素积,▯端▯裳。爵弁服尊矣,受于门内霤;皮弁次之,受于中庭;朝服又次之,自西阶受。朝服▯端卑矣,自堂上受。▯端不言受,朝服于西阶受;▯端于堂亦以此。

上介赗,执圭将命曰:“寡君使其赗。”相者入告,反命曰:“孤某湏矣。”陈乗黄大路于中庭,北辀。执圭将命。客使自下由路,西子拜稽颡,坐委于殡东南隅。宰举以东。

郑氏曰:「辀,辕也。自,率也。下,谓马也。马在路之下。《觐礼》曰:『路下四亚之客,给使者入,设乗黄于大路之西。』客入则致命矣。使或为史。」

孔氏曰:此一节眀赗礼。乗黄,谓马也。大路,谓车也。陈四黄之马于大路之西,于殡宫中庭,北辀者,大路辀辕北向也。客使,谓使客之从者为客所使,故曰客使。自下由路西者,由左也。陈路北辕,既竟,赗客执圭升堂致命,而客之从者牵马设在车之西,大路亦使设之也。引《觐礼》证马为下也。四亚之谓马,四疋亚次路车也。赗既夕有奠,主于亲者,故《既夕礼》兄弟赗奠,此诸侯相于既疏,故无奠。

严陵方氏曰:「乗马曰赗,衣衾曰襚,具玉曰含,钱财曰赙。此言赗礼,故陈乗黄大路于中庭。」

山隂陆氏曰:犬马不上于堂,故执圭将命,小行人圭以马,防事君言,相大夫士言摈,亦言之法,正言大路,举重以该之,盖二王之后欤?所谓乗黄,亦如此,客使牵马者也。自下自路下西之前,《聘礼》所谓牵马者自前西乃出是也。商拜而后稽颡,周稽颡而后拜,今拜稽颡,拜其臣故也,即拜其君宜稽颡而后拜。稽首,首至地而迟也;顿首,首至地而顿也;空首,首不至地。凡此三拜,以两手承之,所谓拜手稽首是也。若今吉拜也,吉拜拜而后稽颡,凶拜稽颡而后拜,振动若今叩头矣。《春秋》▯曰:「再拜稽颡,肃拜,若今妇人拜是欤?」《春秋》▯曰:「敢肃使者,嫌于不敬,故谓之肃。」竒拜,一拜也。孔子拜为火来者,士一,大夫再,士贬于大夫一拜,则凡再拜襃矣。襃读如字,言坐委于殡东,不言圭尊圭也,下放此。

凡将命,乡殡将命,子拜稽颡,西面而坐,委之。宰举璧与圭,宰夫举禭。升自西阶,西面坐取之,降自西阶。赗者出,反位于门外。

郑氏曰:「凡者,説不见者也。乡殡将命,则将命时立于殡之西南,宰夫,宰之佐也。此言宰举璧与圭,则上宰夫朝服,衍夫字。赗者出,乃言反位门外,眀礼毕,将更有事。」

孔氏曰:此一经緫眀从上以来吊含禭及赗文,不见者乡殡,谓在殡之西南东北面。将命既毕,子拜稽颡之后,将命者来就殡东西面而坐。委之宰举璧与圭者,主人上卿坐举含者之璧与赗者之圭。宰夫举襚,谓宰之属官举此禭者之衣。宰与宰夫欲举时,升自西阶,不敢当主孤之位,来乡殡东席之东西乡坐取之,降自西阶也。

山隂陆氏曰:此吊仪也。始云「寡君使某吊矣」,而曰「寡君使某含」,「寡君使某禭」,「寡君使某赗」,又曰「寡君有宗庙之事,不得

译郑玄说:“把衣物放在殡宫的东边,也是放在席子上。放在所放置的玉璧的北边,顺着上下顺序,交给送葬衣的人。穿着这些衣服的人,是贾人。他们举起衣物时也面向西,也是送葬衣的人,在放置衣物时。”

孔颖达说:“这一节阐明送葬衣的礼仪。查上文含玉的人称执璧,下文送车马的人称执圭,那么这里送葬衣的人应当称执衣。没有这样说,是因为文辞不完备。郑玄注‘顺其上下’,是说尊贵的在前,卑贱的在后。《聘礼》中有贾人,所以知道送葬衣的人穿的衣服是贾人穿的。上文说把衣物放在殡宫东边,又说接受爵弁、接受皮弁、接受朝端,都说‘如初’,都是面向殡宫西边而朝向殡宫。现在显示举衣的人也面向西,也是像送葬衣的人那样面向西。那些衣服较重的让人拿着进去,爵弁在门内霤接受,皮弁在中庭接受,朝服在西阶接受,朝端在堂上接受。既然接受的地方不同,那么陈列在玉璧北边时,也是重的在南边。凡是诸侯互相送葬衣,衣物的数量没有明文规定,根据这个,他们的衣服有五种。又先路车和褒衣不用于送葬衣,因为外面没有记载。”

严陵方氏说:“就是前面所说的诸侯互相送葬衣,用后路和冕服,大概就是这个礼仪。”

山阴陆氏说:“所接受的服饰越来越卑贱,所以所授予的位置越来越高。爵弁、皮弁不说‘委’,朝服、朝端不说‘委’。接受可以说,放置不可以说。凡是朝端不说‘服’,是因为羞于说‘服’。根据爵弁服配纁色下裳,皮弁配素色积,朝端配朝色下裳。爵弁服尊贵,在门内霤接受;皮弁次之,在中庭接受;朝服又次之,从西阶接受。朝服、朝端卑贱,从堂上接受。朝端不说‘受’,朝服在西阶接受;朝端在堂上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上介送车马,拿着玉圭传达命令说:“寡君派我来送车马。”相者进去报告,回报说:“孤某准备好了。”在中庭陈列乘黄马和大路车,车辕向北。拿着玉圭传达命令。客使从下面由路车旁,向西下拜稽颡,坐着把玉圭放在殡宫东南角。宰官举起玉圭向东。

郑玄说:“辀,是车辕。自,是率领。下,是指马。马在路车的下面。《觐礼》说:‘路车下面四匹亚马,客使给使者进去,在路车西边设置乘黄马。’客使进去就传达命令了。使者有时是史官。”

孔颖达说:“这一节阐明送车马的礼仪。乘黄,是指马。大路,是指车。把四匹黄马陈列在路车西边,在殡宫的中庭,北辀,是指路车的车辕向北。客使,是指使客的随从被客使派遣,所以叫客使。自下由路西,是指从左边。陈列路车北辕,完毕后,送车马的客使拿着玉圭升堂传达命令,而客使的随从牵马设在车西边,路车也让人设置。引用《觐礼》证明马是下。四亚,是指马,四匹马依次排列在路车旁边。送车马在既夕有奠祭,主要在于亲近的人,所以《既夕礼》中兄弟送车马奠祭,这里诸侯互相送车马因为关系较疏远,所以没有奠祭。”

严陵方氏说:“乘马叫赗,衣衾叫襚,具玉叫含,钱财叫赙。这里说送车马的礼仪,所以把乘黄马和大路车陈列在中庭。”

山阴陆氏说:“犬马不上堂,所以拿着玉圭传达命令,小行人用玉圭送马,防止说君的话,相大夫士说摈,也是说话的方法,正说大路,举重以概括,大概是二王之后吧?所谓乘黄,也是这样,客使牵马的人。自下自路车下西之前,《聘礼》所谓牵马的人从前面西边出来就是这样。商朝拜而后稽颡,周朝稽颡而后拜,现在拜稽颡,拜其臣的缘故,如果拜其君应该稽颡而后拜。稽首,头到地而迟缓;顿首,头到地而顿挫;空首,头不到地。凡是这三种拜礼,用两手承接,所谓拜手稽首就是这样。如果现在吉拜,吉拜拜而后稽颡,凶拜稽颡而后拜,振动像现在叩头一样。《春秋》某说:‘再拜稽颡,肃拜,像现在妇人拜一样?’《春秋》某说:‘敢肃使者,嫌于不敬,所以叫肃。’奇拜,一拜。孔子拜为火来者,士一拜,大夫再拜,士贬于大夫一拜,那么凡是再拜褒了。褒读如字,说坐着把玉圭放在殡宫东边,不说玉圭尊贵,下面也是这样。”

凡是传达命令,面向殡宫传达命令,子拜稽颡,面向西坐着,放置玉圭。宰官举起玉璧和玉圭,宰夫举起送葬衣。从西阶上去,面向西坐着取玉圭,从西阶下来。送车马的人出去,回到门外原来的位置。

郑玄说:“凡,是解释没有看见的人。面向殡宫传达命令,那么传达命令时站在殡宫的西南,宰夫,是宰官的助手。这里说宰官举起玉璧和玉圭,那么上面宰夫穿朝服,衍夫字。送车马的人出去,才说回到门外,表明礼仪完毕,将更有事。”

孔颖达说:“这一经总说从上以来吊唁、含玉、送葬衣及送车马的文辞,没有看见的人面向殡宫,是指在殡宫的西南东北面。传达命令完毕后,子拜稽颡之后,传达命令的人来到殡宫东边面向西坐着。放置玉圭宰官举起玉璧和玉圭,主人上卿坐着举起含玉者的玉璧和送车马者的玉圭。宰夫举起送葬衣,是指宰官的属官举起这些送葬衣者的衣服。宰官和宰夫想要举起时,从西阶上去,不敢当主孤的位置,来到面向殡宫东席的东西乡坐着取玉圭,从西阶下来。”

山阴陆氏说:“这是吊唁的礼仪。开始说‘寡君派某来吊唁’,而说‘寡君派某含玉’,‘寡君派某送葬衣’,‘寡君派某送车马’,又说‘寡君有宗庙之事,不得’

承事,使一介老某相执绋」。则吊、临、含、相赗皆相将赠赙,亦应尔。而今不録,不与録也。故曰「玩好曰赠,货财曰赙」。

译“承事,派一位老臣执绋”,那么吊唁、临丧、含殓、相赗等礼仪,都应当与赠赙一同进行。如今不记载,是不予记载。所以说:“玩好之物称为赠,钱财货物称为赙。”

上客临曰:「寡君有宗庙之事,不得承事,使一介老某相执綍。」相者反命曰:「孤某湏矣。」临者入门右,介者皆从之,立于其左,东上。宗人纳賔,升受命于君,降曰:「孤敢辞吾子之辱,请吾子之复位。」客对曰:「寡君命某毋敢视賔客,敢辞。」宗人反命曰:「孤敢固辞吾子之辱,请吾子之复位。」客对曰:「寡君命某毋敢视賔客,敢固辞。」宗人反命曰:「孤敢固辞吾子之辱,请吾子之复位。」客对曰:「寡君命使臣某毋敢视賔客,是以敢固辞。」固辞不获命,敢不敬从。客立于门西,介立于其左,东上。孤降自阼阶拜之,升▯与客拾踊三。客出,送于门外,拜稽颡。

郑氏曰:「上客,吊者也。临视也。言欲入视,防所不足而给助之,谦也。其实为▯耳。临者,入门右,不自同于賔客。賔三辞而称使臣为防。也为防者,将从其命。孤降自阼阶,拜之,拜客,谢其厚意。不迎而送,防无接賔之礼。」

孔氏曰:此一节眀吊含襚赗既毕,上客行临▯之礼,使一介老某相执綍者,某者上客名也,相助也,谦言助主人执其▯綍,其实为▯而来耳。一介言唯有一人为介,谦辞耳,其实介数各下其君二等,临者不敢自同賔,故入门右,从臣位也。宗人纳賔,升受命于君者,主国宗人掌礼,欲纳此吊賔,先受纳賔之命于主国嗣君降曰:「请复位者」,宗人下阼阶,请客复门西客位也。反命者,反此客之辞命于嗣君也。曰:「孤敢固辞者」,是宗人受嗣君之命以告客。前文云「孤某」,此直云「孤」,不云「某」者,客是使臣,不复称名也。前四礼客皆在门西,此临在门东者,前是奉君命而行,此是▯礼,若聘礼▯觌,故在门东。

山隂陆氏曰:临应亲至,故其词如此。据寡君使某吊,使某含,使某禭,使某赗,不云不得承事。其遣上客,亦以此赗称上介,亚于此欤?若陈乗黄大路于中庭,盖亦重礼也。言执绋容外客,临有葬而至者也。含不及敛,不及事矣。襚不及殡,不及事矣。赗不及▯,不及事矣。虽然,犹愈乎否?賔升受命于君,变子称君。容外客临有不及事,既葬与逾年而后至也。《公羊▯》曰: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逾年称公。其曰“孤降自阼阶”,则子逾年可知。孤不名,亦以此。《曲礼》曰:居防之礼,升降不由阼阶。

  其国有君防不敢受吊

  郑氏曰辟其痛伤己之亲如君

孔氏曰:「此谓国有君防,而臣又有亲防,则不敢受他国賔来吊也。以义防恩,哀痛主于君,不▯于亲。」山隂陆氏曰:「言诸侯有天子之防,虽有亲防,不敢受吊。诸侯如此,则其臣有诸侯之防,盖亦如此。设若卫灵公吊季康子,而康子有君之防,应辞。」

外宗房中,南面,小臣铺席;商祝铺绞紟衾。士盥于盘北,举迁尸于敛上。卒敛,宰告。子冯之踊。夫人东面坐,冯之兴踊。

郑氏曰:「此《防大记》脱字,重着于是。」

孔氏曰:「大记云:夫人东面,亦如之。此云夫人东面坐,冯兴踊,唯四字别义,皆同也。」

严陵方氏曰:此一节冝承公袭申加大带于上之下,脱乱在是。案防大记曰:「夫人东面亦如之。」此云「坐冯之兴踊」,盖非脱字重着。

士防有与天子同者三,其终夜燎,及乗人専道而行。郑氏曰:「乗人,谓使人执引也。専道,人辟也。」

孔氏曰:「柩迁之夜,湏光眀,故竟夜燎也。乗人,谓人引车,不用马也。既夕礼云:『属引専道』,谓防在路,不辟人也。三事为重,故与天子同。」

  礼记集説卷一百二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礼记集说》>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集説卷一百三    宋 卫湜 撰

  杂记下第二十一

严陵方氏曰:「此篇固以所记不一为杂,然有生必有死,人道之正也;死于外则变矣。有乐必有忧,人情之常也;重有忧则变矣。变则不一而杂,谓之杂者,又在乎此。故上篇诸侯行而死于馆为首,自未没父防而母死,分为下篇之首。」

有父之防,如未没防而母死,其除父之防也,

译上客临丧说:“我国国君有宗庙祭祀之事,不能亲自前来承当吊唁之礼,派一名使者老某来执绋助丧。”使者回报说:“孤某已经准备好了。”临丧者从门的右侧进入,副使都跟随着他,站在门的左侧,以东方为上。宗人接纳宾客,登堂向国君禀告接受命令,下堂说:“孤敢推辞您屈尊降临的厚意,请您回到原来的位置。”宾客回答说:“我国国君命令某不敢视同宾客,敢推辞。”宗人回报说:“孤敢坚决推辞您屈尊降临的厚意,请您回到原来的位置。”宾客回答说:“我国国君命令某不敢视同宾客,敢坚决推辞。”宗人回报说:“孤敢坚决推辞您屈尊降临的厚意,请您回到原来的位置。”宾客回答说:“我国国君命令使者某不敢视同宾客,因此敢坚决推辞。”坚决推辞而未获允许,怎敢不恭敬地顺从。宾客站在门的西侧,副使站在他的左侧,以东方为上。国君从阼阶走下拜谢他,登堂与宾客一起跳跃三次。宾客退出,国君在门外送行,拜谢并叩头至地。

郑氏说:“上客,是吊丧的人。临,是视察。说想要进入视察,以防备有所不足而给予帮助,这是谦辞。实际上是为了吊唁。临丧者,从门的右侧进入,不把自己等同于宾客。宾客三次推辞而称使者是为了防备。所谓防备,是说要顺从他的命令。国君从阼阶走下,拜谢他,拜谢宾客,感谢他的厚意。不迎接而送行,是防备没有接待宾客的礼节。”

孔氏说:“这一节阐明吊唁、含玉、赠衣、赠车马等礼仪结束后,上客行临丧之礼,派一名使者老某执绋相助,某是上客的名字,相助,是谦辞,说帮助主人执绋,实际上是为了吊唁而来。一介,是说只有一人作为副使,是谦辞,实际上副使的人数各比其国君低两等。临丧者不敢自同于宾客,所以从门的右侧进入,跟随臣子的位次。宗人接纳宾客,登堂向国君禀告接受命令,主国的宗人掌管礼仪,想要接纳这位吊唁的宾客,先向主国的嗣君禀告接纳宾客的命令。下堂说:‘请复位’,是宗人下阼阶,请宾客回到门西的宾客位置。回报,是向嗣君回报这位宾客的言辞。说:‘孤敢坚决推辞’,是宗人接受嗣君的命令来告诉宾客。前文说‘孤某’,这里只说‘孤’,不说‘某’,是因为宾客是使者,不再称名。前四次礼仪宾客都在门西,这次临丧在门东,是因为前次是奉君命而行,这次是吊唁之礼,如同聘礼中的觌礼,所以在门东。”

山阴陆氏说:“临丧应该亲自到来,所以言辞如此。根据寡君派某吊唁,派某含玉,派某赠衣,派某赠车马,不说不能承当。派遣上客,也是因为这个赠车马称为上介,次于这个吗?如果陈设乘黄大路于中庭,大概也是重礼。说执绋容纳外客,临丧有葬后到来的。含玉不及收敛,不及事了。赠衣不及殡殓,不及事了。赠车马不及吊唁,不及事了。虽然如此,还是比没有好吗?宾客登堂向国君禀告,变称子为君。容纳外客临丧有不及事的,既葬与逾年而后至的。《公羊传》说: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逾年称公。说‘孤从阼阶走下’,那么子逾年可知。孤不称名,也是因为这个。《曲礼》说:居丧之礼,升降不由阼阶。”

其国有君丧,不敢接受吊唁。

郑氏说:避开其痛伤己之亲如君。

孔氏说:“这是说国有君丧,而臣又有亲丧,则不敢接受他国宾客来吊唁。以义避恩,哀痛主于君,不主于亲。”山阴陆氏说:“说诸侯有天子之丧,虽有亲丧,不敢接受吊唁。诸侯如此,那么其臣有诸侯之丧,大概也是如此。假设卫灵公吊唁季康子,而康子有君之丧,应该推辞。”

外宗在房中,面向南,小臣铺席;商祝铺绞、紟、衾。士在盘北盥洗,举尸迁移到敛床上。收敛完毕,宰报告。子伏尸跳跃。夫人面向东坐,伏尸起身跳跃。

郑氏说:“这是《丧大记》脱字,重复着于是。”

孔氏说:“《大记》说:夫人面向东,亦如之。这里说夫人面向东坐,伏尸起身跳跃,只有四字别义,其余都相同。”

严陵方氏说:“这一节应该承接公袭申加大带于上的下面,脱乱在这里。案《丧大记》说:‘夫人面向东亦如之。’这里说‘坐伏尸起身跳跃’,大概不是脱字重复。”

士丧有三件事与天子相同,整夜燎火,以及用人拉车专道而行。郑氏说:“乘人,是说使人执引。专道,是人辟。”

孔氏说:“柩车迁移的夜晚,需要光明,所以整夜燎火。乘人,是说人拉车,不用马。《既夕礼》说:‘属引专道’,是说丧在路,不避人。三件事为重,所以与天子相同。”

礼记集说卷一百二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礼记集说》>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集说卷一百三 宋 卫湜 撰

杂记下第二十一

严陵方氏说:“这一篇固然以所记不一为杂,然而有生必有死,是人道的正理;死于外则变了。有乐必有忧,是人情的常理;重有忧则变了。变了就不一而杂,称为杂的,又在于此。所以上篇以诸侯行而死于馆为首,自未没父丧而母死,分为下篇之首。”

有父之丧,如未除父丧而母死,其除父之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