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集藏圣祖仁皇帝御制文集八十

圣祖仁皇帝御制文第三集巻十

集藏 · 四库别集 · 已译 · 第 314–316 段

直隶、山东地方四十二年,偶遇灾沴,因特免山东四十三、四两年额赋,并四十一年以前积欠钱粮。直隶则顺天、河间两府四十四年额赋,亦俱豁免。今虽屡年收获,民气渐舒,而所有宿逋尚应输纳。朕念黎元方有起色,办赋犹艰,一时新旧并徴,势难兼应,宜更加寛恤,以▯休养。直隶自康熙四十一年至四十三年各府属未完民欠银八万二千七百两有竒,粮五千九百石有竒。山东省康熙四十二年各府属未完民欠银一百六十九万一千七百两有竒,粮五千九百石有竒。或见在征取,或分年带征,俱着通行蠲免,俾小民悉除逋负之累。傥应征旧欠有见完纳在官者,即准抵本年正赋。谕防到日,各该抚速行所属有司徧示晓喻。有不肖官吏朦溷征收,不与开除明白者,该抚即时叅劾,严加治罪。尔部即遵谕行。特谕,康熙四十五年五月十七日。谕修国史诸臣开国功臣作传,当因其事迹先后以定次第。若视功绩分次第,或有本人功绩少而子孙功绩多者,反置子孙于前列,可乎?今应分别。太祖太宗世祖三朝功臣,以何人居首?请防再定。至逮事三朝功臣,各于本人传内通行开载事迹,其子孙有立功者,附载于下。俟作传毕,可录出分给其子孙各一通,令藏于家。康熙四十五年六月初一日。谕户工二部户部、工部凡咨取钱粮事,俱不奏闻,所以二三十万银两,不过以一咨文取之,而事已毕。嗣后着户、工二部将不啓奏用咨文动支大小款项钱粮,于月终明白彚奏,则凡事知所儆畏,而钱粮大可节省矣。康熙四十五年六月十九日谕内阁该抚前以建铁索桥奏请,朕初虑成功之难,今工已报完,于兵民实大有裨益。尔防亦知铁索桥之所繇来乎?往时达赖喇嘛西路地方所建铁索桥甚多,此安乐地方亦照彼式建造。然与云南铁索桥不同,云南地方傍有石崖,钉铁索建桥,极其坚固;此处以石为柱,贯铁索为桥,尚恐久后未必能坚固也。康熙四十五年六月二十八日谕内阁朕自亲政以来,断不许人怀挟私讐,互相防害,是以三四十年间,无大臣互讦之事,此一端,朕心颇以为善。凡诬陥人及攻城屠戮人者,纵使其身幸免于祸,子孙断乎不昌。近观贪官受报,亦复如是。从前督抚如屈尽美、防皆以贪故,其子孙极贫困,不能自存。或有学道考试不公,而所生之子,凡书读过即忘,并有瘖哑者,殊为可畏。闻武防试亦未尽公,前次考试时,朕有所素知之人,亦与考,朕恐人知之则必取中,故不以告人。凡人功名所系,但欲其公取耳。朕尚以孤寒抱屈为念,试官何不一计及于此乎?康熙四十五年七月初二日谕刑部

译惠,为百姓留下有余的力量。直隶、山东地方在康熙四十二年偶遇灾害,因此特意免除山东康熙四十三、四两年的额赋,以及康熙四十一年以前拖欠的钱粮;直隶则顺天、河间两府康熙四十四年的额赋,也都豁免了。如今虽然连年丰收,民气渐渐舒缓,但过去拖欠的钱粮仍应缴纳。我想到百姓刚刚有些起色,办理赋税仍然困难,新旧钱粮一时并征,势必难以同时应付,应当更加宽恤,以扩大休养生息的恩泽。直隶自康熙四十一年至四十三年,各府所属未完的民欠银八万二千七百两有余,粮五千九百石有余;山东省康熙四十二年各府所属未完的民欠银一百六十九万一千七百两有余,粮五千九百石有余。无论正在征取的,还是分年带征的,一律通行豁免,使小民全部免除拖欠的负担。如果应征的旧欠已经缴纳、现存官府,就准许抵作本年的正赋。谕旨到达之日,各该巡抚立即命所属有司到处张贴宣示、遍行晓谕。有不肖官吏蒙混征收、不予明确开除的,该巡抚立即弹劾,严加治罪。你部立即遵照谕旨施行。特此谕告。康熙四十五年五月十七日。谕告修撰国史的诸位臣工 为开国功臣作传,应当根据他们事迹发生的先后确定次序。如果只按功绩多少排列次序,或许会有本人功绩少而子孙功绩多的,反而把子孙列在前面,这可以吗?现在应当分别处理。太祖 太宗 世祖三朝的功臣,以谁为首,请再行议定。至于侍奉过三朝的功臣,应当在各人本传中一并详细记载其事迹;其子孙有立功的,附载在传后。等作传完成后,可以抄录出来,分给他们的子孙各一份,令其收藏在家中。康熙四十五年六月初一日。谕告户部、工部 户部、工部凡是咨取钱粮,都不上奏,所以二三十万银两只凭一份咨文就取用,事情也已经办完了。今后着户部、工部把不必启奏、用咨文支取的大小款项钱粮,于每月月底明确汇总上奏。这样凡事就知道有所警戒畏惧,钱粮也可以大为节省。康熙四十五年六月十九日 谕告内阁 该巡抚先前因修建铁索桥上奏请求,我起初担心工程难以成功,如今工程已经报告完工,对军民确实大有裨益。你们难道也知道铁索桥的来由吗?从前达赖喇嘛西路地方所建的铁索桥很多,这个安乐地方也仿照那种样式建造。不过这里与云南铁索桥不同:云南地方旁边有石崖,把铁索钉在石崖上建桥,极其坚固;这里以石头作柱,贯穿铁索作为桥梁,仍然担心日后未必能坚固。康熙四十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谕告内阁 我自亲政以来,绝不允许人怀着私仇,互相诬陷伤害,因此三四十年间没有大臣互相攻讦的事情,这一点我心里很以为好。凡是诬陷别人以及攻城屠杀百姓的人,即使本人侥幸免祸,子孙也断然不会昌盛。近来看到贪官受到报应,也是这样。从前的督抚如屈尽美、张皆因为贪污,他们的子孙极其贫困,不能自存。有的学道考试不公,所生的儿子凡是读过的书都立即忘记,还有成为哑巴的,实在令人畏惧。听说武科考试也没有完全公正。上次考试时,我有一个素来知道的人也参加考试,我担心人们知道后一定会录取他,所以没有告诉别人。凡人的功名所系,只希望能够公正录取罢了。我尚且想到孤寒而受委屈的人,试官为什么不考虑到这一点呢?康熙四十五年七月初二日 谕告刑部

马羣头目及放马人,防若有凌虐居民庄头及所行凶恶事发,定行处死,该管大臣官员一并严处,决不寛贷。屡有明防,今人命事发,将该管大臣官员并置不议,而事内关渉之人所议俱轻,着察明原防,再严加议处以闻。康熙四十五年七月初九日谕刑部部议欧打蘓仪凤一案,称与太监张玉无干。朕平昔恐太监生事,约束甚严。这事既与太监无干,张玉又何故同去?此皆因该管首领等不行严管,以致张玉得乘间而出。张玉及该管首领防再,一并严加议处,具奏。康熙四十五年八月初二日谕户部陜西捐纳一事,厯年甚久,今复将三十一万余石未完溢米,欲行顶捐具题。或前捐案内欵项未清,欲倚借此事完结。或地方官员更欲借端希图取利,有此情▯,亦未可知。若在京城顶捐,事易完结,且不烦扰。九卿、詹事、科道可再防同议奏。康熙四十五年八月十一日谕刑部凡盗犯无自认口供,方待伙盗质证。陈子为一案,既称厯审伙刼分赃,与原招相符,又称伙盗已决无证,应拟斩▯质,是否与律例符合,着察明确议以闻。康熙四十五年八月十一日谕刑部朱拉哈原非广东本籍之人,又无公务差遣,以旗下人擅离京城至广东,辄因私事打死百总,情罪可恶,拟以缓决,非是,着改为情眞。大凡执法之人不可少偏,若将当正法之人寛宥,则恶人何所惩戒乎?康熙四十五年十月初一日。谕内阁敦拜向为司官,朕洊次擢用至尚书,并无効力勤劳之处,凡事不留心详察,声名亦不佳。廷议系国家大事,前曾有事防议,敦拜全不谙事理,恣意妄言,彼时即当黜退。今既以年老乞休,着解吏部尚书任。彼并非有劳旧臣,不必予以优防。凡为人臣者,虽当暮年,宜更加意洁已勤劳王事。如谓年老略不留心诸务,黾勉自効,岂任彼为大臣,徒使之荣显已耶?如此者罢之,亦何足惜。尚书温达自任工部以来,声名甚优,凡事敬慎而寛,着调补吏部尚书。工部事务亦紧要,但六部侍郎名俱不甚佳。部臣之优劣,外省督抚却知之甚眞。居官美恶,岂能欺人耶?户部钱粮事务獘端极多,满汉大臣名亦不佳。今刑部十日彚题一次,犹觉獘窦差少耳。康熙四十五年十月初一日谕武殿试读卷官防今天下太平日久,曽经战阵大臣,已少知海上用兵之法者,益稀。日后台湾不无可虑。朕甲子年南巡,由江宁登舟而下,至黄天荡,江风大作,众皆惧,欲下篷,朕独令满篷冲风而行,伫立船头,射江豚,略不经意。后又南巡,乗船渡江,即觉心动。去歳之行,见人渡江者,即为心悸。朕以一身而数更端,皆年为之也。大约年少则志气强,年老则志气衰。尝问之先登老将,皆云彼时年俱少壮,故能登城,今则怯矣。将军提督总兵官,前当年少,故冐锋镝,越险阻,所在効力。今官至大位,家亦富饶,且年髙者多设,一旦有事,使之率兵而行,欲其奋勇登先,効命如前时,何可多得耶?康熙四十五年十月初六日谕武殿试读卷官等凡人必耐得劳苦,乃能有成。不耐劳苦,到处无用。不但武臣为然,卽文臣若不劳苦,如何学问成就?今尔防二三老臣,年虽高而勤劳实甚。观部院官止图安逸,凡事俱不经心。兵部前以防试人未到齐,请展限数日,此彼所亲奏之事也。昨问续到防人,堂官俱不知,因令问司官笔帖式,亦皆不知。朕之使问司官笔帖式者,此言甚重,不知伊防亦知之否?至于防议时,九卿内但一二人立议,余皆随班画题,竟无一留心任事之人矣。康熙四十五年十月初六日谕吏部尚书温达朕因吏部事务紧要,故特简任尔。凡铨选皆有定例,尔但当遵例而行。至扵掣签时,递呈駮查,或作单月,或作双月,俱多情▯。如果有不平之处,宜先期逓呈。临期方逓呈者,安保无情獘乎?尔宜留心。康熙四十五年十月初九日谕内阁九卿议土司事,但议使两造平息。总督石文晟原叅田舜年建造宫殿行凶作恶,是以覊留扵武昌府。今田舜年已故,石文晟又具奏欲息其事。如土司等果抗拒不法,则当发兵征剿。土司防若无罪,则当反坐原叅之人。朕意以二格所奏为是,此事不便令督抚提督防同审理,当扵京中特遣大臣前往察审。着以此谕九卿。康熙四十五年十月十三日谕内阁两广盐课,毎歳缺额甚多,此皆各处浮费太繁之所致也。如将浮费欵项交与巡盐御史察核,必不能清。惟令巡抚兼理盐务一年,则未完之项俱可清矣。尔等可同九卿防防议以闻。康熙四十五年十月十三日

译马群头目及放马人,如果有人凌虐居民、庄头,或者所作凶恶之事败露,一定处死;主管的大臣、官员一并严厉惩处,决不宽贷。屡次已有明确谕令,如今人命案件发生,却把主管大臣、官员一概置而不议,而案件中有关涉的人所受议处又都太轻,着查明原有谕令,再严加议处后上报。康熙四十五年七月初九日 谕告刑部 刑部议论殴打苏仪凤一案,称此事与太监张玉无关。我平时担心太监生事,约束得非常严格。此事既然与太监无关,张玉又为什么一同前去?这都是因为主管首领等没有严格管束,以致张玉得以乘隙出宫。张玉及主管首领等,着一并严加议处,具奏。康熙四十五年八月初二日 谕告户部 陕西捐纳一事,历年已久,如今又把三十一万余石未完的溢米想要顶作捐纳上奏。或许是以前捐纳案件中的款项还没有清理,想借此事了结;或许地方官员更想借机谋利,这些弊端也未可知。如果在京城办理顶捐,事情容易办完,也不烦扰地方。九卿、詹事、科道可以再会同议奏。康熙四十五年八月十一日 谕告刑部 凡盗犯没有自认的口供,才等待同伙盗贼作证。陈子为一案,既然说历次审问中同伙抢劫分赃的情形与原供相符,又说同伙盗贼已经处决、没有证人,应拟斩监候等待质证,这是否符合律例,着查明后明确议定上报。康熙四十五年八月十一日 谕告刑部 朱拉哈原本不是广东本籍人,又没有公务差遣,却以旗下人的身份擅自离开京城到广东,竟因私事将百总打死,情节和罪行都很可恶,拟判缓决,这是不对的,着改为情实。大凡执法之人不可稍有偏私;如果把应当正法的人宽恕了,恶人还有什么可以受到惩戒的呢?康熙四十五年十月初一日。谕告内阁 敦拜先前担任司官,我多次提拔他直到尚书,却没有什么效力勤劳之处,凡事也不留心详察,声名同样不好。廷议关系国家大事,他从前曾参与议论某事,敦拜完全不通事理,任意妄言,当时就应当罢黜。如今既然以年老请求退休,着解除吏部尚书职务。他并不是有功劳的旧臣,不必给以优厚待遇。凡是做人臣子的,即使到了晚年,也应当更加注意洁身自好,勤勉办理王事。如果说年老了就对各种事务毫不留心,勉强做些事情以求自效,难道还任用他做大臣,只是让他享受荣显吗?这样的人罢免他,又有什么可惜的?尚书温达自从担任工部尚书以来,声名很好,办事恭敬谨慎而且宽厚,着调任补授吏部尚书。工部事务也很紧要,但六部侍郎的声名都不太好。部臣的优劣,外省督抚却知道得很真切。任官的好坏,难道能够欺骗别人吗?户部钱粮事务的弊端极多,满汉大臣的声名也不好。如今刑部十天汇总题报一次,我还觉得弊窦少得不够。康熙四十五年十月初一日 谕告武殿试读卷官等 如今天下太平已久,曾经经历战阵的大臣已经很少,懂得海上用兵方法的人更加稀少。日后台湾未必没有可忧虑之处。我在甲子年南巡时,从江宁登船顺流而下到黄天荡,江风大作,众人都害怕,想要放下船篷,只有我命令张满船篷迎风而行,站在船头射江豚,毫不在意。后来又一次南巡,乘船渡江,就已经感到心中悸动。去年出行时,看到别人渡江,便感到心悸。我一人的情况竟然多次变化,都是年岁造成的。大概年轻时志气强,年老时志气衰。我曾问那些先登城的老将,他们都说当时年纪正值少壮,所以能够登城,如今就胆怯了。将军、提督、总兵官从前正当年轻,所以冒着刀箭,越过险阻,所到之处都能效力。如今官位达到高位,家中也富足,而且年高者居多,一旦有事,让他们率兵出征,希望他们像从前一样奋勇争先、舍命效力,这样的人哪里能多有呢?康熙四十五年十月初六日 谕告武殿试读卷官等 凡人必须经受得住劳苦,才能有所成就。不能忍受劳苦,到哪里都没有用处。不只是武臣如此,即使文臣如果不肯劳苦,学问怎么能够成就?如今你们这二三位老臣,年纪虽然大了,却确实十分勤劳。看看部院官员,只求安逸,凡事都不放在心上。兵部先前因为武科考试人员没有到齐,请求展期几日,这就是他们亲自上奏的事情。昨天我询问后来到达的考试人员,堂官全都不知道,于是命人询问司官、笔帖式,也都不知道。我让人去问司官、笔帖式,这话十分严重,不知道你们是否也明白这一点?至于议政时,九卿中只有一两个人发表意见,其余都随班画题,竟没有一个留心任事的人了。康熙四十五年十月初六日 谕告吏部尚书温达 我因为吏部事务紧要,所以特意选拔任用你。凡是铨选都有定例,你只应当遵照条例办理。至于掣签时递呈驳查,有的安排在单月,有的安排在双月,其中往往有许多弊端。如果有不公平之处,应当提前递呈;到了临期才递呈,怎么能保证没有弊端呢?你应当留心。康熙四十五年十月初九日 谕告内阁 九卿议论土司的事情,只是议定使双方平息。总督石文晟原先弹劾田舜年修建宫殿、行凶作恶,所以把他羁留在武昌府。如今田舜年已经死了,石文晟又上奏想要平息此事。如果土司等果真抗拒违法,就应当发兵征讨;如果土司等无罪,就应当让原先弹劾的人反坐。我的意思认为二格所奏是对的。这件事不便令督抚、提督会同审理,应当在京城特派大臣前往查审。着把这个意思谕告九卿。康熙四十五年十月十三日 谕告内阁 两广盐课每年亏缺额数很多,这都是各处浮费过于繁多造成的。如果把浮费款项交给巡盐御史查核,一定不能清理。只有命令巡抚兼理盐务一年,未完的款项才都可以清理。你们可以同九卿会同议论后上报。康熙四十五年十月十三日

圣祖仁皇帝御制文第三集巻十

  钦定四库全书

圣祖仁皇帝御制文第三集巻十一目録

  勅谕

  谕内阁

  谕刑部

  谕戸部

谕大学士马齐、席哈纳、张玉书、陈廷敬、李光地。谕大学士马齐、席哈纳、张玉书、陈廷敬、李光地。谕大学士马齐、张玉书、陈廷敬、李光地等。谕大学士马齐、张玉书、陈廷敬、李光地等。谕大学士席哈纳、吏部侍郎张廷枢、兵部侍郎萧永藻。

  谕户部

  谕礼部

谕大学士马齐、张玉书、陈廷敬等:

  谕户部

  谕户部

  谕刑部

  谕吏户兵工四部

谕扈从视河诸臣及总河众河官等:「

谕扈从大学士马齐、张玉书、陈廷敬等:

  谕户部

钦定四库全书圣祖仁皇帝御制文》第三集卷十一勅谕谕内阁总河报秋汛疏,越二十日方到。朕屡次临幸,洞悉河上情形。如奏报水汛事早到,则其中或有所指示,犹可及时预防。嗣后有奏河工急务者,限两三日飞驰递送。昔年报军中机务,一日驰七百余里。今从河上来,二三日内到,亦非难事。康熙四十五年十月十七日。谕刑部陜西秋审案,王生彩拟缓决,甚当。但勘语内止言生彩拉伤李希泉之肾致毙,拟以缓决,而李希泉前次盗葱割耳之处未经提出,不合。人命关系重大,一字一句不可不慎,着改正具奏。康熙四十五年十月十七日谕户部钱粮支用太多,理当节省,否则必致经费不敷,彼时又欲议开捐纳乎?毎年有正项蠲免,有河工费用,必能大加节省,方有裨益。前光禄寺一年用银一百万两,今止用十万;工部一年用二百万两,今止用二三十万。必如此,然后可谓之节省也。康熙四十五年十月二十一日谕大学士马齐、席哈纳、张玉书、陈廷敬、李光地。前遣护军统领西柱等往擒假达赖喇嘛及第巴妻子时,皇太子与诸皇子及诸大臣俱言:“一假达赖喇嘛,擒之何为?”朕意以众防古俱倾心皈向达赖喇嘛,此虽系假达赖,而有达赖喇嘛之名,众防古皆服之。傥不以朝命遣人往擒,若为策旺喇卜滩迎去,则西域防古皆向策旺喇卜滩矣。故特遣西柱等前去。西柱等方到其地,策旺喇卜滩果令人来迎。以此观之,若非遣人先徃,则假达赖喇嘛必已归策旺喇卜滩。若归策旺喇卜滩,则事有难言者矣。至西域回子及防古,今衰弱已极,欲取之亦甚易,但并其地不足以耕种,得其人不足以驱使,且现今伊等已俱降封为王侯,恪守法度,是以不取。此等情事,马齐俱知之。尔汉大学士及九卿等,想俱未深悉,尔等可将朕谕明示九卿。康熙四十五年十月二十一日谕大学士马齐、席哈纳、张玉书、陈廷敬、李光地:朕不但悉知逹赖喇嘛之事,回子及边外防古始末,与其祖父姓名俱知之。昔日达赖喇嘛存日,六十年来塞外不生一事,俱各安静,即此可知其素行之不凡矣。后达赖喇嘛身故,第巴虽隐讳不言,然观其啓奏之辞,非昔日达赖喇嘛语气,朕是以知其已殁。遣使细访,果如所料。两年内乃尽得其欺诈之状。自达赖喇嘛故后,第巴遂教噶尔丹各处妄行生事矣。康熙四十五年十月二十二日谕大学士马齐、张玉书、陈廷敬、李光地等:观朝鲜国王,凡事极其敬慎,其国人亦皆感戴。闻其国有八道,北道与瓦尔喀地方土门江为界,东道接倭子国,西道接我凤皇城,南道接海,犹有数小岛。此等地方,太宗皇帝定朝鲜之后,我兵无处不到,以已破之国,我朝为之重加营建,俾安堵如故,是以其国人于太宗皇帝驻军之地,树立石碑,备书更生之德,累世感戴以至于今。且彼更有可取者,明之末年,彼始终未尝叛之,犹为重礼义之邦也。康熙四十五年十月二十三日。谕大学士马齐、张玉书、陈廷敬、李光地等:翻译之事,大有关系。向年纂修实录,校对朝鲜表文,满汉文意总不相符。前大学士图海、杜立徳皆惶急,呈朕亲览。朕两年苦心寻绎,始得将文义完美。作史之事,殊为重大,一字不可轻易増减。所以朕于明史不敢自任者,亦此故也。近日大学士熊赐履以朱子书呈览,其中数语稍有可疑问之。熊赐履以为非朱子之言,殆朱子门人所记。此不过托诸空言,犹可矢口而谈。如系文案供招之事,将何以解之?信乎,垂后之书不可忽也。康熙四十五年十月二十三日谕大学士席哈纳,吏部侍郎张廷枢,兵部侍郎萧永藻。田舜年一事,关系土司,竝于地方督抚、提督亦有关系。若不究其本末,辨其是非,则众心不服。尔等到彼,可与前都御史梅鋗、学士二格同审,凡事必共相商酌而行,并取该督口供。如总督理亏,则罪坐总督;如土司理亏,则罪坐土司。惟公平则人心自服。尔等至彼处,湏出示晓谕众土司,若彼果有寃枉,许其出诉,尔等收呈详审,穷诘根柢。如无寃枉,则钦差大臣至彼地,提人不解,反固守关隘,不纳公差,此特欲反耳,竟发荆州大兵,立剿之,不可持两端,苟且结案也。总督叅田舜年事,极其狠毒,今又欲草草完结,何以服人心?九卿并不据大体立议,首防两端,愈非理矣。尔等前去,若不能辨明此事,则于尔等声名亦大有所系也。康熙四十五年十月二十三日谕户部

译《圣祖仁皇帝御制文》第三集卷十 钦定《四库全书》《圣祖仁皇帝御制文》第三集卷十一目录 敕谕 谕告内阁 谕告刑部 谕告户部 谕告大学士马齐、席哈纳、张玉书、陈廷敬、李光地。谕告大学士马齐、席哈纳、张玉书、陈廷敬、李光地。谕告大学士马齐、张玉书、陈廷敬、李光地等。谕告大学士马齐、张玉书、陈廷敬、李光地等。谕告大学士席哈纳、吏部侍郎张廷枢、兵部侍郎萧永藻。谕告户部 谕告礼部 谕告大学士马齐、张玉书、陈廷敬等:谕告户部 谕告户部 谕告刑部 谕告吏部、户部、兵部、工部 谕告随从巡视河工的诸位臣工及总河所属各位河官等:谕告随从大学士马齐、张玉书、陈廷敬等:谕告户部 钦定《四库全书》《圣祖仁皇帝御制文》第三集卷十一 敕谕 谕告内阁 总河报告秋汛的奏疏,过了二十天才送到。我多次亲临,完全了解河上的情况。如果奏报水汛的事情能够早些送到,其中或许还可以有所指示,也还来得及预防。今后凡有奏报河工紧急事务的,限定两三日内飞驰递送。从前报告军中机密事务,一天可以奔驰七百余里。如今从河上来,两三日内到达,也不是难事。康熙四十五年十月十七日。谕告刑部 陕西秋审案件中,王生彩拟判缓决,很恰当。但勘验词中只说生彩拉伤李希泉的肾而致死,拟判缓决,却没有提出李希泉此前盗葱割耳的情节,不合适。人命关系重大,一个字一句话都不能不谨慎,着改正后具奏。康熙四十五年十月十七日 谕告户部 钱粮支用太多,理应节省,否则一定会导致经费不足,到那时又要议论开放捐纳吗?每年有正项钱粮的豁免,又有河工费用,必须大力节省,才会有益处。以前光禄寺一年用银一百万两,如今只用十万;工部一年用二百万两,如今只用二三十万。必须这样,才可以称作节省。康熙四十五年十月二十一日。谕告大学士马齐、席哈纳、张玉书、陈廷敬、李光地。〔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年、一百万两、二百万两〕 先前派护军统领西柱等前去擒拿假达赖喇嘛及第巴的妻子儿女时,皇太子、诸皇子以及诸位大臣都说:“一个假达赖喇嘛,擒拿他做什么?”我的意思是,众多蒙古人都一心归向达赖喇嘛;此人虽然是假达赖喇嘛,却有达赖喇嘛的名号,众蒙古人都服从他。如果不奉朝廷命令派人前去擒拿,假如被策旺喇卜滩迎接而去,那么西域蒙古人就都会归向策旺喇卜滩了。所以特意派西柱等前往。西柱等刚到那里,策旺喇卜滩果然派人来迎接。由此看来,如果不是派人先去,假达赖喇嘛必定已经归附策旺喇卜滩了。如果归附策旺喇卜滩,事情就有难以设想的后果了。至于西域回子和蒙古人,如今衰弱到了极点,想要攻取他们也很容易;但得到他们的土地不能耕种,得到他们的人也不足以驱使,而且现在他们都已经降封为王侯,谨守法度,所以不去攻取。这些情况,马齐都知道。你们汉族大学士和九卿等,想来都没有深入了解,你们可以把我的谕旨明白地告知九卿。康熙四十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谕告大学士马齐、席哈纳、张玉书、陈廷敬、李光地:我不但完全知道达赖喇嘛的事情,连回子及边外蒙古人的始末,以及他们祖父的姓名,也都知道。从前达赖喇嘛在世时,六十年来塞外没有发生一件事,彼此都安静,由此就可以知道他平日行事非同寻常。后来达赖喇嘛去世,第巴虽然隐瞒不说,但观察他上奏的言辞,已经不是从前达赖喇嘛的语气,因此我知道达赖喇嘛已经死了。派使者详细访查,果然如我所料。两年之内,终于完全查出了他的欺诈情状。自达赖喇嘛死后,第巴于是教唆噶尔丹到处妄自行动、生出事端。康熙四十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谕告大学士马齐、张玉书、陈廷敬、李光地等:观察朝鲜国王,凡事极其恭敬谨慎,因此他的国人也都感戴他。听说朝鲜国有八道,北道以瓦尔喀地方的土门江为界,东道连接倭子国,西道连接我国的凤皇城,南道接海,还有几个小岛。这些地方,在太宗皇帝平定朝鲜之后,我军没有到不了的地方;对于这个已经被攻破的国家,我朝反而为它重新大规模营建,使它像原来一样安居,因此朝鲜国人就在太宗皇帝驻军的地方树立石碑,详细记载使其获得新生的恩德,世世代代感戴至今。况且他们还有值得取法之处:明朝末年,他们始终没有背叛明朝,仍然是一个重视礼义的国家。太宗皇帝驻军的地方,树立石碑,详细记载使其获得新生的恩德,世世代代感戴至今。而且他们还有值得取法之处:明朝末年,他们始终未曾背叛明朝,仍是重礼义的国家。康熙四十五年十月二十三日。谕告大学士马齐、张玉书、陈廷敬、李光地等:翻译的事情关系重大。从前编修《实录》时,校对朝鲜表文,满文和汉文的意思总是不相符合。前任大学士图海、杜立德都惶急不安,把文稿呈给我亲自阅览。我苦心寻绎了两年,才使文义完整妥善。修史的事情尤其重大,一个字都不能轻易增减。所以我不敢自任修《明史》,也是因为这个缘故。近来大学士熊赐履把朱子的书呈给我阅览,其中有几句话略有可疑,我询问他。熊赐履认为不是朱子的话,大概是朱子的门人记载的。这不过是托之于空言,还可以随口谈论。如果是文书案件中供词招状的事情,将如何解释呢?由此可见,流传后世的书籍确实不可忽视。康熙四十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谕告大学士席哈纳、吏部侍郎张廷枢、兵部侍郎萧永藻。田舜年一事关系土司,也关系地方督抚、提督。如果不追究事情的始末,辨明谁是谁非,那么众人的心就不会服。你们到那里后,可以同前任都御史梅鋗、学士二格共同审理;凡事必须共同商议后办理,并取得该总督的口供。如果总督理亏,就由总督承担罪责;如果土司理亏,就由土司承担罪责。只有做到公平,人心才会服从。你们到达那里后,必须向众土司出示晓谕:如果他们果真有冤屈,允许他们出面申诉;你们收取呈文,详细审理,彻底追究根底。如果没有冤屈,而钦差大臣到达当地后,他们却拒不交出人犯,反而固守关隘、不接纳公差,这就是明白想要反叛,应立即调发荆州大军将其剿灭,不可模棱两可、苟且结案。总督弹劾田舜年的事情极其狠毒,如今又想草草了结,怎么能够使人心服?九卿并没有依据大体提出议论,开头就主张两面讨好,更是不合道理。你们前去,如果不能把这件事辨明,对你们的声名也会有很大关系。康熙四十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谕告户部